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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u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为奴 > 第35节
    孙仲摇了摇头,眼底隐隐有着恨意,一脸落寞道:“不知何处明君能不嫌弃我这个废人……”

    妫姜柔声道:“昨日听闻孙郎对兵阵的见解,足见您是个用兵奇才,齐国的田忌田将军向来厚待门客,若你不嫌弃,我可委托人举荐于你到他的府上为食客。至少可以保证孙郎您衣食无忧,不知您的意下如何?”

    孙仲听了眼睛一亮,他先在心内满是对庞涓的恨意,若不除去此贼,真是死不瞑目。

    齐与魏一向是劲敌,若是能在齐立稳脚跟,将来便一定有机会借助齐国的力量来对付庞涓。

    当下他立刻赶紧地朝着妫姜鞠躬道:“若是妫姬能为在下谋得这份前程,仲自当感激不尽!”

    妫姜笑道:“你自当感激,可是一会博弈时,可不要手下留情,不全力而出啊!”

    于是二人摆布了棋盘,开始博弈。

    也许是因为妫姜之言,孙仲一扫往日的颓丧,虽然坐卧,腰身却挺得笔直,与妫姜有说有笑地对弈,未再望向莘奴一眼。

    莘奴默默坐在一旁,看着孙仲的棋步果然精妙,不过旁观者清,虽然孙仲手法巧妙,还是被莘奴看出,他故意不露痕迹地让了两步。

    想起这孙家二郎昔日之言,不由得嘴角微微一翘。到底是兄弟,虽然性情不同,可是心内对仕途前程的渴望却是一样的,所谓佳人也不过是在人生得意时的点缀罢了,真是要了紧要关头,谁又能顾得上谁呢?

    章祖说得是对的,自己不可再妄图依靠他人的力量摆脱这如梦魇一般的鬼谷了。

    这次对弈,虽然战得激烈,却是以妫姜的险胜一步而告终。

    待得二人尽兴收了棋盘,莘奴借着妫姜起身去取热好的汤药之际,不经意地对孙仲道:“对了,前几日我随谷主入宫,正巧见到入了魏宫的申玉妹妹,昔日我们再谷中相处得宜,现在倒是有些挂念着她,不知她现在魏宫一切安好?”

    孙仲一愣:“莘玉?她是魏王失离在外许久的女儿,如今得恩师助力,能找寻回来,自然是荣宠有嘉了。

    “莘”与“申”乃是谐音,听莘奴这么一问,孙仲只当她真是与申玉相熟,便顺口将他所知尽是吐了出来。

    可是莘奴听了此言,却是心内猛地一翻!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感冒了 吃了感冒药 昏昏欲睡,在文下留言,也成了一堆乱码+_+  先贴点,要是晚上有了精神,再补一更,大家不必特意等狂仔啊

    第31章

    诸侯重血统,对认义子义女从不热衷。当初之所以拣选了些姬姓的女子入宫,也不过是为了联谊罢了。就算王诩本事通天,也不可能强塞一个与姬姓毫无干系的女子入魏宫成为女公子。

    她原本认为王诩不过是给魏王进献了美人,没想到那申玉竟然摇身一变成为了魏王的女儿,听孙仲话里的意思,俨然是失散多年的骨肉一般……

    从医馆出来时,莘奴心事重重,回到自己的院落里,便坐在了檐下的木廊上,不知在不觉抚摸着手腕上的玉镯,心念流转,轻轻将它抹了下来,映着阳光仔细去看。

    乍看花纹简朴的玉镯,当阳光透析出来是,便可发现手镯里刻得一行字,那字体甚是古怪似乎扭花一般。

    莘奴站起神来回到内室,在箱柜里翻出一块软帛,然后再在手镯里摸了涂唇的燕脂,在用软帛拓印下来,这才发现镯子里刻的乃是古体大篆,这与时下魏国所通用的篆字是略有些出入的。加上字体变形得厉害,一时看不大清,可是依稀能辨识出“罃”字。

    莘奴慢慢放下玉镯,只觉得握着玉镯的手都有些微微发凉。

    姬罃,正是当今魏王的名讳!

    为何当初王诩也将自己的手镯取下送给那申玉佩戴?而为何母亲留给自己的遗物上磕着一个并不常见的“罃”?而母亲当初给了自己这玉镯时,又为何再三叮嘱自己去见魏王?

    女儿家的天性隐约猜出了这里有些蹊跷之处,却是怎么想都有些想不破。

    最后只能是慢慢将手镯又戴回去,靠着屋内的梁柱又想了好一会……

    就在这时,张华的声音从廊外传来,兴奋地喊着:“莘奴姐姐,快些出来,鬼谷子要在学堂给诡辩弟子们授课,我们也可旁听一二呢!

    几乎夜夜都要相见的人,实在是毫无新鲜之感,可若兴味阑珊地说不去,依着张华的个性肯定是要刨根问底的。

    莘奴慢慢地站起身,回应了张华一声,便随着她一同往前院的大讲堂走去。

    虽然众位新弟子拜入鬼谷门下月余,可是一直未得鬼谷当面亲传。

    今日午后,难得鬼谷子要亲自给诡辩一门开堂授讲,一时间所有的弟子都涌到了大讲堂。堂内坐满了人,就连堂外的被春日晒得滚烫的地面也铺上了席子坐满了人。

    不过那一向傲慢的诡辩弟子毛奉倒是很体恤自己的几位同门师妹,竟然老早便在最紧俏的讲堂前排的侧席,留了四个席位出来,还特意名自己的仆役将席子换成了檀香熏制的香席。

    这几日,毛郎也很热衷于商道,一概往日的骄横,时不时游走在莘奴面前,更是挽袖子蹲坐在私库里数着圜钱的佼佼者。

    一看莘奴与张华一起走了过来,他连忙殷勤地迎了上去:“二位请随我来,这外面太晒,若是伤了肌肤可不甚妙,里面有我为几位丽姝留下的坐席,旁边的小案上还有美颜的三豆饮……

    这毛奉乃是秦国的公卿之子,虽然是不化蛮夷之国的臣子,但吃穿讲究倒是不逊于中原诸国。这三豆饮乃是神医扁鹊留下的处方,取黑豆、绿豆与赤小豆、另再加甘草与蔗糖一起熬煮研磨成浆,最是润肤养颜,于生了痘疮的肌肤最有效。

    张华这几日水土不服,又加上熬夜读书,额头上冒出了几颗发肿的红痘,一听有这般讲究的三豆饮,立刻喜不自胜,拉拽着莘奴便入了大讲堂。

    到了毛奉指引的席位上一看,在满满一室的男儿汗味中,靠近廊柱的地方简直是仙境幽土啊!位置宽敞不说,小案上还有一鼎小小的香炉,而姬莹与妫姜一早便到了,也坐在这特供的席位上。

    姬莹向来爱查看这等男女私事,往日眼高于顶,经常与张仪分庭抗礼的毛郎,今日竟然屈尊围绕在他一向看不起的女子身前,做谦谦君子状?哼,明眼人一看,便知他是在围着哪一个打转儿。

    这几日姬莹收到的情诗锐减,内里的缘由便是跟莘奴在郊游时掉了帽子有关。虽然心系于鳖羹美般的鬼谷夫子,可是身边的簇拥们这般见风转舵,到底还是伤了姬莹的自尊。

    是以现在见了莘奴,便更加的横挑鼻子竖挑眼了。先是伸过头来,用力地嗅闻了几下莘奴的脖颈,然后阴阳怪气道:“这浑身都是皂角之味,莘姬洗得未免太过用力了吧?可是欲盖弥彰,这几日幽草树丛后忙得不亦乐乎?”

    莘奴的确洗得很用力,昨日夜里在浴桶里足足温泡了半个时辰。需知“鳖羹”之味太浓,可是不是一时能洗干净的。

    至于姬莹的阴阳怪气,莘奴也只当作是没有听见。

    就在这时,只见身着长襟选玄袍的男子,手里持握着一对玉蝉,长冠伟岸一路翩然而至。

    不得不说,身材高大而长相俊美的男子天生便是带着压人的气场,所到之处,竟是让一群涉世委身的少年儿郎们自动哑了声音,一脸恭敬地跪伏在地向恩师叩首。

    当王诩垂眸慢慢落座于讲坛之上时,满场静寂,只能听见王诩手里揉搓的玉蝉碰撞的清脆声。

    “诡辩一门胜在胆识,当有在君侯面前镇定自若的胆识,某不过是一山野人耳,虽然是你们的夫子,也不必太过拘礼。”

    王诩看上去心情不错,俊美的脸上带着微笑,当真是有些平易近人的意思。一时间学堂中的学子都因为恩师的戏言而舒缓了神经,纷纷放松地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