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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u小说网 > > 女魔头总是在找死 > 第138节
    她走远了,我还凝视着她的背影若有所思,钱铮咳嗽一声吸引我的注意力:“那什么,我听她说的意思,你是……谈恋爱了?”

    “嗯。”我心不在焉。

    “对方,”她看上去有点纠结,“是人是妖是鬼?”

    “现在看起来是人,不过可能性不大。”我依然心不在焉。

    “那什么……”

    她还要问,我没好气地打断了她:“吃你的吧,跟你也没多大关系,我还能请你喝喜酒不成?”

    钱铮大为震惊:“你还要跟他结婚啊!现代版的白素贞和许仙有没有好下场?小龙虾我吃光了!”

    “你是猪吗,给你点了五斤还不够吃?”我又好气又好笑,叫来老板再点五斤小龙虾来堵钱铮的嘴。

    盆子一端来钱铮二话不说埋着头吃东西,这个小地摊十分吵闹,可钱铮没有说话扰乱我的思绪,于是我很轻易地,就像每一次我打坐的时候那样,感到自己和周围的一缕光、一阵风,甚至一点喧嚣融为了一体。

    修士太好的记忆力在绝大多数时候其实根本没有助力,能够修行的人就没有一个是蠢的,典籍法诀最多也就诵读那么几遍就能记下,重点总是在于理解和使用。

    一个修士的修为越高,就越被剥夺忘记的能力,这种剥夺效果非常明确,每一次进阶之后都能感觉到脑袋里的某个区域忽然“开窍”,然后那些被遗忘的东西又重新涌上心头,修士在这时候总是大喜大悲,这也是心魔趁虚而入的最好时机。

    我在成仙之前所渡的雷劫甚至让我回忆起了太初时候,我还没有诞生,在一个充满了灵气的虚空里静静沉睡,总能听到父亲低声说话,声震天地,灵气随着他的话语聚散和动荡。

    那是我所听过的,最为博大和坚定的声音。

    要求“斩情”的修士居然必须一遍又一遍重温自己的过去,重温那些感情,我真心觉得这是天道最大的恶意。好多时候其实我感觉我都要忘了,时光安抚了我的伤痛,而后在进阶的时候我又被迫复习我忘记的嗔怒痴念。

    我闹不懂为什么我总是能安然度过心劫,我的心魔来势汹汹,然而每一次我在回忆里爱过又恨过,气得快吐血,却从来没有迷失其中。偶尔我说话做事会冷漠到我自己都震惊,那时候我觉得我符合一个仙的特质,更多的时候,我觉得我和一个有法力的普通人也没什么区别。

    齐风走了,我却忍不住去想,如果,如果……

    如果什么呢?

    作者有话要说:  考完了,嗯,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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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好意思啦这魔性的防盗章!如果可以的话会尽可能加更一章补偿的!

    如果实在写不出一章加更,就多写个一两千字吧~~&amp;lt;/dd&amp;gt;

    第113章

    通常情况下想到这里我都会见好就收,但这一刻我忽然觉得我可以想下去。

    妄想没什么错,只要合理控制,好歹会给人一丝慰藉。是我以往对自己太绝情,害怕一旦开始就沉迷其中,所以不肯留下丁点余地。

    可这时候就算是沉迷也不要紧了,我能够天马行空地大胆假设。我想了又想,竟然觉得思绪晦涩,像是很多年没有拆开清洁的机械关节,内里灵活,润滑的油液中却黏满污垢。

    陈玠没有骗我,他说那些年里头追杀我的修士都是奉了师门命令前来,就一定确有其事,这么一说,那些渡劫后期的大能不可能不知道我藏身在何处。

    他们没有打上门来,唯一的可能就是我被保住了,是我的便宜师父和剑宗毫无保留地接纳了我。剑修的攻击力是最强的,剑宗的大能性格又洒脱不羁,没有长者包袱——从他们总是兴致勃勃地下场来揍我就能窥得一二——豁出去要保住我几百年也并非难事,何况我停留的时间远远没有几百年那么长。

    如果……如果我那时候不是那么固执,如果我没有决意修行那部魔功,而是听从便宜师父的话留下来练修行剑道;如果我当时不是那么冷酷无情,留下来看看我的便宜师父和这个白捡来的宗门为我的付出;如果我能为此化解心中的戾气……

    我有那么多想要的如果,那么多如果只要有一个发生,迎接我的都是不一样的结局。

    然而这世上最不缺的就是如果,这世上最不可能发生的也是如果。

    我把视线转到了这个小摊上,人们在初冬时节吃得脸颊通红,梳着高马尾的学生妹子和凸着啤酒肚的中年谢顶老男人有着如出一辙的神态。椅背上胡乱搭着厚外套,大人吃着喝着,很小的小孩子站在椅子上,袖口被家长挽得高高的,双手抓着一只小龙虾啃得七零八落,连胸前用塑料袋做成的肚兜歪了也浑然不觉。

    塑料棚子把周围严密地圈住了,热量和麻辣的香气囤积在里面,这种烟火的、俗世的热闹距离我很远,但我清楚它们都十分真实。

    于是这种遥远便倐而拉近,近到我身处其中的地步。

    我忽然问钱铮:“你刚死的时候是个什么感受?”

    钱铮一耸肩:“就那样咯。”

    回答的时候她还在吃,那模样,像是傻大姐,又像是潇洒到把一切都看透。

    无所事事的几天又过去了,楚博雅学乖了是的没有打电话过来,我除了上网就是睡觉,偶尔去街上晃来晃去——次数很少,因为无论我去什么地方都会有好奇的眼神一路追随,年轻人比较多的场所还会引起围观。

    当然,是偷偷摸摸的围观。大家都算得上是小心谨慎,绝不会把眼神直接放到我的身上,而是借助道路两旁的玻璃、手中的镜子、手机屏幕或者相机来观察我的一举一动。

    奈何他们实在是演技太差。

    还学不会找掩体。

    后来我就懒得出门了,待在家里也不错。

    今年的第一场雪来得异常仓促,在半空中它们就融化了,地面的人只能看到一粒小小的雪水在混泥土上砸出一个小小的湿点儿,然后这样的小点儿越来越多,越来越多,声势渐壮,汇聚成一场融化的雪雨。

    从视觉效果来看这样的雪雨和普通的雨有着显著的不同,雪雨颗颗分明,不会像普通的雨水那样没落地就散成一片;除此之外最显著的不同就是雪雨在下的过程就就很冷,比普通的冬雨、普通的下雪要冷得多。

    街上的行人变少了,出租车越来越难打,繁华的街道仿佛忽然间变得空落落的。

    我又出了门。

    去爬山,因为山顶会有没融化的雪。

    白雪会在枯萎的草地和长青的树上铺展,当日升日落,树成了阴影,雪会亮晶晶的,放眼能见的都十分温柔。

    我原以为是我一个人去,结果大清早的水杏跑过来敲门,还喊上了:“英英英英你在家吗?英英英英快来开门!英英英英你在家吗?英英英英快来开门……”

    “你非得把我名字叫成‘嘤嘤嘤嘤’是吧?”我在她催命一样的呼唤下打开门,“大清早别搁我门口哭丧行吗,我这还有邻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