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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绯樱》

    作者:董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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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杨家村」,一个群山环绕四周,狗不拉屎、鸟不生蛋的小地方。

    多小呢?

    杨家村全村仅有五户人家,村民不足二十,即使掏光每一个人的口袋,也绝凑不足十两银;它就是这麽一个既贫穷又落後的破烂地方。

    但世间事绝难有一定,所谓:十年风水轮流转。

    杨家村就在十五年前发了。

    事情得从天下第一风水师梅仁接下萧王一笔大生意开始说起。

    萧王,今朝的开国元勋,号称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

    可人心是永远填不满的,就如同多数人一般,萧王越是拥有权势富贵、就越贪心。

    直到有一天,萧王感叹自己年纪大了,担心遗下一双痴儿会斗不过诡谲莫测的政局变化,早晚变成白骨两具;因此将主意打到阴宅风水上去了。

    他找来梅仁,委其代寻良穴,准备为萧家先祖迁墓,以便藉著风水之利,保萧家万世昌拢梅仁拿了萧王万两黄金走遍天下,寻找富贵良穴,就在五年後,他来到杨家村时,终於找到了,立刻飞鸽传书告知萧王此一好消息。

    萧王兴奋不已,随即点齐家盯卫兵,大队人马前往杨家村想亲自目睹那千百年难得一见的风水佳穴。

    孰知萧王才到杨家村,都还没问出穴位的正确方向,梅仁竟无缘无故暴毙了,临死前只留下一句遗言——此穴仅逊皇家龙脉,谁能得穴,包管百世富贵、万代昌拢乖乖隆地咚!百世富贵、万代昌隆呢!试问,会有哪个豪门富户不为此良穴动心?

    萧王随即请来上百名风水师翻看梅仁留下来的手札,只求务必找出穴位的正确地点。

    但……梅仁的能力既称天下第一,又有谁能比得上呢?百来名风水师有人说东、有人指西,个个都说自己对,就没个统一的答案出来;可杨家村里有一风水佳穴的消息却已传遍天下。

    一时之间,无数豪富涌入村内,人人都想占得佳穴以求富贵荣华。

    既然穴位的地点无人知晓,那就碰运气吧!於是各人各自选择自己认定的地方将祖先坟墓迁入,哪个运气特好,自然百世富贵、万代昌拢结果短短数月间,杨家村内人口暴涨,由原先村民不到二十人,增加到两、三百人;只不过死人居多就是了。

    当然啦!死人全仰赖活人运进村内埋葬,因此来往的人潮多了,商机自然涌现。

    原本的杨家村村民见到这麽多人来村里办丧事,而且个个非富即贵,当下田也不种了,纷纷改行开起棺材铺、寿衣店……赚得荷包满满、笑呵呵。

    而就在这满村大赚死人钱的当口,只有一户人家例外;说来这姓常的也不是杨家村本地村民,他们在杨家村开始发达後才迁进村内,开了间小小的客栈,名为「别来客栈」。

    开客栈的叫人「别来」倒也好玩,不过说归说,这儿却是日日坐无虚席、人满为患。

    没办法,整村就这麽间小客栈,那些运送死人上此处埋葬的活人,不进别来客栈歇脚用膳,要叫他们上哪儿去呢?

    尤其别来客栈里还卖一种「别来包子」,形如吊钟、大小一如人之拳头,据说好吃得叫人足以将舌头一起吞吃入腹。

    上杨家村的人,不吃颗「别来包子」那真是白走这一遭了。

    「小二,来笼‘别来包子’。」

    「这边要两笼。」

    「马上来,客倌。」勤劳的小二哥忙里忙外一刻也不得闲,嘴巴却是笑咧到耳根後;因为别来客栈又如往常般坐满了人,生意越好、他的荷包就越扎实,焉能不笑?

    「包子来了。」随著一声脆如银铃的娇呼,一道翠绿色的身影从厨房跌进了大堂。

    小二哥背脊骨一凉。「唉呀,我的好小姐,粗重活儿我做就好,您行行好,去柜上坐著吧!别忙了。」

    「可人那麽多,你忙不过来啊!」常绯樱把眉一皱,甜滋滋的一张小脸顿成苦瓜样,瞧来真是教人疼入心坎里。

    「忙得过来、忙得过来。」小二哥不敢说出口的是;任谁都知道绯樱大小姐是出了名的麻烦精,那双青葱玉手除了做包子不失败外,可真是干什麽就砸什麽,而且牵连范围之广,堪称前无古人、後无来者。

    「这样啊!」小小的肩膀垮下,常绯樱银月芽般的凤眼上凝聚了一层淡淡的水雾,却比那临江而植的水仙更加清丽三分。「那包子……」

    「给我就好。」一把抢过常绯樱手上的包子,小二哥忙退离她三步远。

    「那我去柜上坐著了。」拖著无力的小步伐,常绯樱无精打彩地迈向柜台。

    基於无数可歌可泣的前车之鉴,小二哥一见她行动,忙再跳离她三尺,算准了这距离够远,应当不会再受祸水波及,哪知……绯樱甫转身,摆动的手臂先是碰到身旁正捧杯喝茶的男子,男子手中的茶杯顿时飞撞一旁青衣人的後脑勺,青衣人被杯子一敲,口中的热汤当下喷了出来;他周遭的人为躲热汤、纷纷闪身避难;而其中一人就这麽凑巧地撞上了小二哥;小二哥身子一个踉跄,抱在怀中的三笼包子……唉!便这麽喂了满地灰尘啦!

    「唉呀,我的包子!」欲哭无泪啊!老板又要扣他薪水了。

    「我……」常绯樱吸吸鼻子,一张俏脸胀得通红。「对不起,我又闯祸了。」

    能说什麽?她是老板的掌上明珠啊!小二哥只好自认倒楣。「没关系啦!我早习惯了。」

    「对不起,那……我帮你收拾。」尽管爹疼娘宠,绯樱倒是不摆大架子,袖口一翻,便想去帮忙收拾善後。

    「慢著。」没给她帮忙都搞成这样了,真要给她帮下去,小二哥怕自己一整年的薪水都要泡汤了。「我的好小姐,这些粗活您做不来的,我送您去柜上坐著吧!」赶紧将瘟神请走,他才好脱离苦海。

    「我……唉!就依你了。」小小的身影在小二哥的护送下,终於安然抵达柜台,不再闯祸。常绯樱高坐柜上,再度深深做了个揖。「对不起,小二哥,我会跟爹娘说,包子是我打翻的,请爹娘别扣你薪水。」

    「没关系、没关系。」小二哥可不敢要大小姐的求情;放眼杨家村里,谁不知道老板夫妇护短?绯樱要将刚才的事一说,老板夫妇准先骂他个狗血淋头——罪名是害小姐受惊。小二哥宁可薪水不要了,也不想去讨一顿骂。「小姐千万别将打翻包子的事说出去,这里的麻烦我会全部处理妥当,好吗?」

    瞧小二哥都快跪下去求她闭嘴了,常绯樱焉能说不好?「那……我不说了,麻烦小二哥收拾善後。」

    「没问题,全看我的。」猛一拍胸口,小二哥回过头,先是安抚无端受累的客人,再清理满地的脏污,动作之伶俐令人激赏。

    没有常绯樱在一旁制造麻烦,小二哥只花了半注香时间便满足了所有客人的需求,尚有馀裕周旋於各桌客人间添茶倒水、清理桌面;殷勤的服务图的也不过是客人满意後一点点赏银,以补他今日之亏损。

    「我说小二哥,你们家小姐是不是很笨?」後脑勺给茶杯撞出一个包的青衣人在丢下一块赏银的同时,忍不住好奇问了句。

    「绯樱小姐笨?」小二哥扬眉一笑。「客倌,您误会了,小姐才不笨,相反地,她聪明极了。」

    「聪明的人还会……」青衣人摸著後脑勺的肿包,还真疼哪!全拜那位「聪明」小姐所赐。

    「绯樱小姐手脚是有些糊涂,但她脑子可聪明了。」小二哥眨眨眼。「不信我试给客倌您瞧瞧。」

    拍了拍满手的脏污,小二哥拉开嗓门喊道:「绯樱小姐,两笼包子、一碟牛肉、一只烧鸡、三鲜素拼盘、外加半斤白乾。」

    常绯樱想也没想,脱口回道:「一两三钱七分。」

    「算得可真快。」青衣人讶道。

    小二哥眉开眼笑。「我不是说啦!绯樱小姐很聪明的。」

    「可帐算久了,谁都能算得很快啊!光凭这样就说聪明,是不足以服众的。」

    「要不客倌,您身上可有任何诗书读本,试试给我家小姐瞧上一眼,她包管立刻就能背给您听。」

    「这麽神?」青衣人不大相信。

    「试试不就知道喽!」

    「诗书我没有,医书倒有一本。」青衣人掏出了一本医书递给小二哥。

    小二哥接了本子,随即送到常绯樱面前。「小姐,可以请您默下这本书吗?」

    「默书?」常绯樱清灵透亮的水眸儿一转。「作啥儿要默书?」

    「有位客倌想听小姐默书。」小二哥指向青衣人。

    既是客人要求,常绯樱不再多言,俯首读起书来。

    满堂客人静默无言,都想瞧瞧这位迷糊到堪称「红颜祸水」的客栈千金到底有多聪明?

    不过盏茶时间,常绯樱看完了书,交由小二哥代还给青衣人,而後便张口默起书来。「概人体通分五脏、六腑,各以阴阳为别,经脉融於……」字句流畅、一无窒碍。

    常绯樱直默了大半个时辰,当她念出最後一个字,青衣人双手已抖得拿不住书,砰地!一声闷响,医书落了地,满座尽皆哗然,原来天底下真有人能一目十行、过目不忘,其聪颖岂止「天才」二字可以形容?

    小二哥笑咧了嘴,早说了绯樱小姐很聪明的,就是……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