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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u小说网 > 修真小说 > 边塞风霜 > 第121章
    让空桐潋滟一赞,那个小鬟打了一个寒战,更不敢抬头,也不敢吭气,生怕说错了什么话,得罪了这个幻雪宫里边最不能得罪的人。

    空桐潋滟脸色一寒,可凝霜雪,冷冰冰地:“叫那个不三不四地庄主过来吧!”

    男儿重义轻生死

    淡淡的香气,若隐若现,一丝丝地飘过来。

    这股香气,不是花香,也不是檀香芸香之类的香气,很清淡,就在不经意间沁人心脾,如果有意去嗅的时候,却有闻不到了。

    列云枫闭着眼睛,先让自己静下心来,然后试着调息,却发觉这一运气,四肢百骸,奇经八脉,都如同被千万枚钢针钉住一样,只要自己一动,就牵扯到无数的伤口,痛得让人心头发紧,身体仿佛一下子就崩塌般抽搐,痛到已然不知道那个地方在痛。

    澹台梦,印无忧。

    列云枫心里想着他们,可是却动也动不得。

    啧啧。

    卢妃仙子已然坐到了床前,柔若无骨的手,抚着列云枫冷汗津津的脸颊,她的手,缎子一样的柔滑,暖而娇柔,列云枫心中一沉,恍惚了一下,那股香气又飘了过来,不知道为什么,他感觉这股香气有些熟悉,却想不起来到底在哪里闻到过,因为他一直不怎么喜欢香味,尤其女子用的那种脂粉的香味。

    卢妃仙子嗤地一声娇笑:“面如冠玉,吹弹得破,齿白唇红,倜傥风流,那些说弹词的先儿们还真不是信口胡诌,原来这个世上还真有长得如此俊美标志的男人,只是可惜,还只是个不识风月的小男人。”

    卢妃仙子虽然在笑着说话,列云枫却听到冷飕飕的感觉,他可以听得到卢妃仙子均匀微暖的呼吸声,却有种鬼魅在旁的感觉,也许是自有于是非倾轧中摸爬滚打出来,锻造出异于常人的直觉,列云枫已然感觉到了卢妃仙子内心深处对自己深深的敌意。

    卢妃仙子的手,轻轻地从他的脸颊滑下来,忽然捂住了列云枫的口鼻,紧紧掩住,列云枫本来痛得几欲窒息,这下子被堵住了口鼻,无法呼吸,憋得满面通红,本来羊脂玉一样的脸庞,此时仿似三春之花,再也支撑不住,眼睛立时张开,身子却无力再挣扎。

    卢妃仙子没有松手,反而嘻嘻笑道:“忘了告诉你,我是幻雪宫的尊上宫主,叫卢妃仙子,人家都说,恶人从来都不会说自己是恶人,其实说这话的人根本是在放屁,因为一个人是不是穷凶极恶,从来都不是自我标榜,而是别人公断的哦,不过,你现在也没有时间去外边打听打听卢妃仙子是什么样的人,”她说到此处,美眸轻眨,带着几分神秘地道:“可是我会让你自己去看看,道听途说,不如亲眼目睹,只是你别忘了,这不是你的靖边王府,如果你要耍小王爷的脾气,吃亏的绝对不会是我。”

    列云枫几乎要窒息过去了,头脑发胀,恍恍惚惚地听她说话,卢妃仙子看他的眼神有些迷离,才松开了手,然后一招手,一个银衣小鬟端着一只水晶托盘过来,上边有一只银碗,走到床前边,一屈膝跪下,双手高举,水晶托盘的位置,不高不低,正好是卢妃仙子抬手就可以拿到的地方。

    卢妃仙子拿过药碗,药的温度不热不冷,里边有一只小巧的水晶汤匙,她翘着兰花指,拿着汤匙,舀了一汤匙的药汁,又轻轻吹了吹:“为了救你一条性命,消耗了我十年的功力,这幅药可用尽了我们幻雪宫百年的珍藏,所以识时务者为俊杰,这就是幅穿肠的毒药,你也得给我乖乖地吃下去。”

    列云枫终于喘过这口气来,仍是面白气弱,细汗涔涔,听到卢妃仙子如此说,不由一笑:“尊上如此垂青,如果列某再不识抬举,实在愚不可及,百身莫赎,可是,列某就是想不知抬举一回。”

    列云枫说着话,脸上的笑意更浓,挑衅地眼光,盯着卢妃仙子。

    卢妃仙子的脸上一变,啪地一声,把水晶汤匙放回水晶碗中:“列云枫,敬酒不吃吃罚酒,只怕后果严重到你无法想象,你不会愚蠢到,想看看卢妃仙子大发雷霆的时候,到底什么样子吧?”

    屋子里边所有的侍女都吓得面无人色,跪伏一地,不敢起来。

    看到卢妃仙子玉颜未青,列云枫笑得更加惬意:“天子的雷霆之怒,会血流千里,地动山摇,匹夫的雷霆之怒,会免冠徒跣、血溅五步,泼妇的雷霆之怒,列某年轻,还未见识过,如果尊上愿意让列某长长见识,列某非常感谢。”

    泼妇?

    这两个字好像一条蛇,一下子窜过去就咬了她一口,卢妃仙子的脸从青变白,顺手就将药碗扔出去,那个跪地的小鬟吓得飞身而起,双手依然举着托盘,将药碗接住了,复又跪倒在地,不敢抬头,这一跃一纵,身法利落,轻功不凡。

    卢妃仙子沉声道:“谁要你多事儿!去手。”

    那个端着药碗的小鬟闻言,脸色灰白,却不敢掉泪,双手举着水晶托盘,战战兢兢地:“尊上息怒,婢子该死,只是这服药乃是幻雪宫百年珍藏,前辈心血,万金不换,婢子不忍弃废,忤逆了尊上,婢子服罪,请尊上息怒。”她说着话,将水晶托盘恭恭敬敬地放在一旁,然后从靴子中抽出一把柳叶弯刀来,右手紧握,寒光一闪,就向自己的左手砍去。

    银丝一闪,一根银色丝线从卢妃仙子的手上飞出去,正好缠着那个小鬟的左手手腕处,卢妃仙子笑道:“蠢货啊蠢货,难怪你只能身为贱婢,连个末席的弟子都混不上去,这样一下子砍去,弄得鲜血四溅,岂不污了我这个地方,难道弄得一地的血污,还得要你狗一样地舔干净吗?可惜你的舌头未必有狗干净。要这样勒着,直到血脉不通了,再从骨缝儿出下刀,才切得干净呢。”

    卢妃仙子好像是谆谆教导的儒师,口气里边充满了同情,但见那个小鬟花容失色,手不敢动,被银丝线勒得开始红紫起来。

    卢妃仙子笑眯眯地对列云枫道:“还是小王爷啊,你发脾气,连累别人遭殃,心里居然一点儿愧疚都没有,可见是个狼心狗肺的东西。只可怜这个丫头,才十四岁,从此就没了一只手,就是长得天仙儿一样,谁还敢要她?”

    列云枫不为所动,冷笑道:“折腾来折腾去,也不过折腾你自己的走狗,和我有什么关系?列某还以为你是聪明绝顶的人,原来也不过和世间的愚夫愚妇一样,外边受了气不敢发泄,回家撒泼乱咬人。”

    列云枫心里也怜惜那个无辜遭灾的小鬟,可是对付卢妃仙子这样的人,说理求情根本不通,他方才听到卢妃仙子说泠舟魅影是她的弟子,看泠舟魅影的年纪,也有十八九岁了,卢妃仙子应该是比泠舟魅影大才对,可是眼前的这个卢妃仙子好像只有十五六岁的年纪,娇滴滴的声音,粉嫩嫩的脸庞,身段体态,都是含苞欲放的少女,再仔细看去,好像还不到十五六岁,只是那眼睛,那双风情万种的眼睛,无论如何也不会是少女应该有的眼睛,这双眼睛也够清澈明亮,但是里边藏匿了太多的东西,需要阅人无数后才可以累积起来。

    胭脂红粉,可以掩饰青春的痕迹,去抹不去岁月的烙印。

    英雄末路,红颜迟暮,本是人世间的悲哀,所以末路的英雄,不愿意承认自己已非勇似当年,迟暮的红颜,更不愿意面对自己韶华不再的现实,不惜余力地要挽回逝去的青春。

    盖世的英雄,不怕死,却怕没有对手,寂寞地老去,美丽的红颜,也不怕死,却怕岁月流逝,年华老去。

    眼前这个娇美如少女的卢妃仙子,恐怕也难脱俗,列云枫不过是有意嘲讽,果然真的触到了她的痛处,银丝一闪,从小鬟的手腕处松开,翻卷过来,一下子就缠住了列云枫的脑门儿。

    列云枫笑起来:“黔之驴,对敌无他,首长鸣,复蹄之,技止此耳,可是尊上何愚,所做种种,不过意欲要挟,列某从不惜死,以我之命要挟我,不知道尊上从何想来?”

    卢妃仙子心中大怒,她只知道列云枫是靖边王列龙川的儿子,想来生于皇亲贵胄之家,豪门富贵之地,不过是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纨绔子弟,从小金奴银婢、娇生惯养,然后又有那个号称天下第一的澹台玄钻营攀附,收来做弟子,好为玄天宗壮大门庭。

    她曾经琢磨过要捉住列云枫,但是忌惮澹台玄的武功,尤其藏龙山上还有谢神通那样的高手,她要做的是一举成功,所以把目标定在了秦谦的身上,相较之下,浪迹江湖的秦谦,更容易设计擒获。

    不想天公作美,无意间竟然得到了列云枫,卢妃仙子才不惜消耗十年的功力,救了列云枫一命,可是没有想到这个列云枫如此难缠,心思如鋻,言辞锋利,差点儿让她乱了方寸。

    卢妃仙子深呼吸了一下,复又娇声笑道:“小孩子太聪明了也不好,天易生妒,智者多夭,不过你到提醒我了,不知道那个叫做澹台梦的小丫头,还有那个离别谷的少谷主,他们的性命可以不可以要挟到你?”

    列云枫就是等着卢妃仙子的这句话,他一睁眼睛,没看到澹台梦和印无忧,心中甚急,可是总不能向这个卢妃仙子打听,所以才绕着弯子引得卢妃仙子自己提起,列云枫心中如此想,可是脸上不以为然:“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如果一个人因为别人的生死,受到挟制,这个人岂不窝囊无用之极?”

    卢妃仙子冷笑道:“小王爷,你低估了本尊,向我这样的神之后裔,怎么会轻易定人生死?因为人间有句很有趣的话,叫做生不如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