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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u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神之路 > 第117章
    不得不承认,顾世敬这个人还真是可交,以他二十出头的年纪,能够统帅上海四大黑帮之一的修罗会,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修罗会上下共有上万名成员,若是管理不当,只怕会闹出许多事来,好在顾世敬本就是学管理的,正好学以致用了,再加上他强大的武力,会中上下倒是对他心服口服。他也常常约束手下人,同时利用家族的关系,开了几家公司,交给手下人去打理。出来混黑道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有口饭吃嘛,像顾世敬这样的老大,谁不愿意跟呢?有钱可拿,还不需要整天在刀口上舔血,修罗会自从顾世敬接手后,只参加过三次大的帮战,分别将另外三家大黑帮的进攻打退了之后便休养生息,一门心思的赚钱。

    顾世敬长长的叹息一声,“以前我就在想,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小瘪三存在呢?原因就在于他们没有什么文化,找不着好工作,又不愿吃苦受累,如果放着这帮人在江湖上混着,早晚要出大事掉脑袋的,与其这样,不如把他们集中约束起来,给他们个挣钱的机会。如果不是为了这个原因,我是不会接下修罗会的。”修罗会的上一任总舵主是他的一位俗家师伯。

    “呵呵,为了你的仁义,干!”我举着嘉士伯冰纯的瓶子,冲他晃了晃,扬头将酒一饮而尽。

    “时候差不多了,我过去了。”放下酒瓶,我站起身来。

    顾世敬点点头,“好的,我们会时刻关注你那边的,一有事我们立刻过去!”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又对阿铄道:“你先在这里陪阿敬聊一会儿吧,别喝太多,我有预感,一会儿咱们会有一场大战的。”

    阿铄嘻嘻一笑,“哥,你放心吧,我的实力你又不是不知道。”

    出了沙发的包围之后,我缓步向十二杀神所在的方向靠了过去,其中名为虎杀的大汉用眼神指了指他身边的一座沙包,然后便装作不经意的靠向出口附近。

    我径直走了进去,大大咧咧的在沙发上坐下,一把抓过桌上的香烟,自顾点上吸了一口,这才惬意的冲着里面唯一的女孩儿喷出一口淡淡的薄烟。

    沙发上坐着九个人,八男一女,那个女孩儿画着淡妆,长发披肩,穿着一套很显活力的休闲装,正端着杯子要喝酒,

    见我这样旁若无人,对方全愣住了,半晌才有一个油头粉面的家伙冲我喝道:“小子,你哪儿的?走错地方了知不知道?”

    我的嘴角挑了挑,“我没走错,走错地方的应该是你。”

    “他妈的,小瘪三,不想活了是吧?”那家伙大怒,一边骂着一边操起一只空酒瓶向我砸来。

    我一伸手,稳稳的握住了酒瓶,微一用力,被我握住的那部分瓶子轰然变成了粉末,我拍了拍手,抖掉了落在身上的粉渣,看都没看他一眼,只是面带笑容的望着那个女孩儿,“如果我没认错的话,你应该就是秦飞霜小姐吧?”

    “林风,是你?你怎么会在这儿?”秦飞霜显然知道我的名字——燕园四侠的名头早就传遍了学校,两对双胞胎帅男,让人想记不住也不行啊。

    我喷出一口烟,“有点事需要跟你单独谈谈。”

    秦飞霜点了点头,冷冷的对身边那几个太子党道:“你们先走吧,这里没你们什么事了。”

    “飞霜,我不走,万一他要对你不利怎么办?”紧挨着秦飞霜的一个瘦子深情的看着她。

    秦飞霜不屑的哼了一声,“刚才你没看见吗?若是他想对我不利,你留在这里也是白搭,还不快走?”

    被她这么一喝,八个太子党不得不站起身来,恶狠狠的瞪着我,然后……走了出去。

    “好了,他们都走了,有什么事可以说了。”秦飞霜摆上了笑脸,笑盈盈的问道。

    我抓过一瓶还没启封的红酒,也不管它是哪年的,咕嘟咕嘟先灌下半瓶,这才哈着酒气说道:“我是刘梦瑶的男朋友。”

    秦飞霜脸色变了变,仍然微笑道:“哦,是吗,我还真不知道呢,那先恭喜你们了,梦瑶和我是中学时代的好朋友呢。”

    我瞥了她一眼,还装呢,“昨天晚上的事我已经知道了。”

    秦飞霜的神色有些慌乱,“昨天晚上?昨天晚上怎么了?我昨天参加了一个party,由于身体不舒服很早就回家了。”

    “是吗?你确定你不知道?”我眯起双眼,紧紧的盯住她,“那么工滕弘一是怎么回事?”

    “什么工滕弘一?你在胡说些什么?对不起,我有些不舒服,告辞了。”说着她拿起自己的小包就要站起来。

    我一闪身挡在出口处,“话还没说完,你怎么就要走呢?”

    秦飞霜眼珠子转了几下,忽然笑了起来,“既然你舍不得我走,那我就留下来陪你好了。”说着往我身上靠了过来。

    我微微一笑,她打的什么主意我很清楚,别看她表面上很温柔的偎了过来,可是她的右膝运动的轨迹却有些不对,若是让换了一般人,被她这样一闹,疏于防范之下定然会被她的右膝顶中脐下三寸处的要害。

    “你们男人没一个好东西,你都有梦瑶了,还要打我的主意啊。”秦飞霜见我没有动,眼中闪过一丝喜色,右膝猛的往上一顶!

    “啊~~~”惨叫声响起。

    惨叫的人并不是我,而是秦飞霜。因为在我知道了她打的主意之后,不动声色的将元力逼出体外,形成了一层保护膜,然后看着秦飞霜的表演。结果这丫头由于用力过猛,膝盖被反震之力给弄伤了,这还是我心仁慈,在最后关头收回了一部分元力,否则她的膝盖铁定会粉碎。

    “现在,你总该可以好好和我谈谈了吧?”我淡淡的望着抱着膝盖满眼泪花靠在沙发上的秦飞霜。

    “你这个混蛋!”秦飞霜咬牙切齿的骂了一声,随后用脚踢了一下桌子。

    我有些奇怪她的举动,大概是想踢我而又不敢,所以才拿桌子撒气吧。

    不过很快我就知道我想错了,沙发后面忽然传来一阵巨大的喧哗声、打斗声,还有女孩子的尖叫声。

    原来秦飞霜那一脚踢中的是桌子下面的报警器!靠,没想到,我被她给摆了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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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俺把新书的头一章发上来,有两个版本,请大家看看,你们喜欢哪种开头的方式?请大家阅后留个言,让俺心里有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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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漫天飞舞的雪花中,一行人骑在雪驼兽的身上艰难的在雪地中前行着,身后的脚印很快便被纷扬的雪花所覆盖,看不出一丝痕迹。

    “弟兄们,加把劲儿,再有几里路就能到达前面的小镇了!”为首的一人转过头大吼道,浑厚的声音穿透了呼啸的北风的阻截,清晰的传入了这支队伍其他人的耳中。

    几里路的路程若是放在平时,用不了多长时间就能走完,可是现在,在这样的大雪天里,即便是有着雪驼兽这种最适合雪天出行的脚力,仍然是一段不短的旅途。

    在短暂的夕阳完全消失之前,这一队人终于踏入了一座小镇。

    小镇的名字就叫小镇,是雷顿公国里并不算起眼的一座小镇,位于冰霜雪原最外围的它,是过往旅人歇脚的必经之途,镇上的居民并不多,但是却有十来家酒吧,这些都是为那些过路的佣兵们准备的。

    自从有人在冰霜雪原上发现了冰狐这种罕见的美丽动物之后,小镇忽然就变得热闹了起来,作为遍及整个梵天大陆的佣兵工会,发布了一项无限期任务:寻找冰狐皮。冰狐虽然和它的其他近亲长得没什么区别,但它的一身皮毛的价值却是远超它的近亲们。长期生活在冰霜雪原之中,使得冰狐的皮毛带有一种清心醒脑的特殊功效。那洁白盛雪的长毛,如水缎般光滑,用它做成的皮衣,已经成了整个梵天大陆上最畅销的奢侈品了。

    要想进入冰霜雪原,必须要经过小镇,没办法,如果你不愿意走这条路的话,那么就请做好攀登高达两千多米绵延四千多公里的阿尔芒斯大雪山的准备。小镇,就位于那唯一的缺口处。

    小镇上最大的酒吧叫做卡耐基酒吧,这是一家全大陆连锁经营的传统型酒吧,不过镇上最受欢迎的酒吧,却是一家名为树屋的名不见经传的酒吧。

    树屋酒吧并不在树上,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它的主人是一位森林精灵。

    这位自称达利尔*库珀的精灵自从二十多年前来到小镇定居之后,便一直经营着他的树屋酒吧,收成算不上好,也算不上坏,仅仅能供他吃饱饭罢了。可是当冰狐被大陆人发现之后,小镇上过往的人变得多了,来树屋酒吧的人也变多了。

    在精灵极为少见的今天,能够在一家由精灵开设的酒吧中与老板聊聊天,舒舒服服的喝上几杯辛辣的比斯姆酒,没有比这更让那些刀头舔血的佣兵感到高兴的事了,一来二去,树屋酒吧的名声在佣兵当中传开了,所有来到小镇的佣兵,首先想到的就是去树屋酒吧喝上一杯,若是来得不凑巧,甚至连座位都找不到呢。

    树屋酒吧不同于其他的酒吧,里面的气氛相对来说比较安静,在优雅的精灵面前,所有的人都会不自觉的将行为收敛起来,就算是再粗俗的汉子,说话也会变得轻柔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