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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u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剑仙游记 > 第十章
    在离波利城不远的地方,我找到了条小河,嗯,就到这里吧,他们应该暂时追不来的。我把脸部被划得稀烂的傀儡丢到一边,收了法术,“秦琳”马上变成一个小小的纸人,纸人的面部被划得烂烂的。谢谢你啦,小纸人,以后等我成为天界数一数二的仙人时,我会接引你升天的……可是现在天界在哪里啊!

    不管了不管了,在凡间混得逍遥快活,跑去天界做什么,无聊,先洗个澡吧。虽然成仙后百尘不染,毛孔中散出的不是汗液而是淡淡的仙灵之气,能永久性的保持身体和衣物的清洁,不过洗澡,特别是洗热水澡的感觉我可是非常喜欢。

    我在小河里封闭了一个半径两的小水域,用火元素将水加热,我现在已经能够很熟练的聚集使用那些魔法元素了,用道术还要用咒语,用魔法,我根本连咒都不用念。虽然魔法的威力比不上道术,但加热水温这种小活,魔法完全能够轻松胜任。

    我把身体完全泡在温热水里,会法术就是方便啊,想要多高的温度就有多高的温度,比热水器方便多了,好舒服啊,全身上下舒服至极,要是有个东西靠一下就好了,我看了看周围,刚好有只鹿跑来喝水,被我身上的仙灵之气吸引,淌着水向我靠近,不错,有个东西可以靠着,不用站着泡澡。

    那个幸福的鹿可能是唯一一只享受和仙女一起泡热水澡的鹿,呵呵,算它幸运。我把头靠在鹿背上,躺在水里,就像泡在浴缸里一样,仙灵之气把水里的小鱼都吸引过来了,它们轻轻的啄着我的皮肤,有点痒痒的,那只鹿也不规矩,把头埋在我的头发间,身在舔着我的脖子,痒痒的,好舒服,那个鹿甚至还把手伸到我胸部,抓着我的……等等,鹿的蹄子怎么能“抓”,低头一看,一只手正抓着我的……再回头看看,我背后哪是一头鹿啊,根本就是一个人,我的头正依靠在他的肩上,可恶的变身色魔,居然变成鹿来接近我!正当我要挥出拳好好教训这个色魔时,我看到了他那张流着鼻血的脸,一脸色狼相的家伙,挥出的拳头硬生生停住了。不会吧,居然是我的亲生弟弟——秦天华!可不是吗?长得一模一样的脸,一模一样的眉毛、眼睛、鼻子、嘴巴,不是他是谁,怎么他也来异界了?可是,为什么他会一脸色狼相,虽然我现在光着身子,但我记得仙人的修心水平应该都很高的啊,不至于出现这种表情吧?

    “咦,天华,你怎么也到这来了?啊!你干嘛,我是你姐姐啊!”

    话刚说到一半,我就知道错了,这家伙虽然长得像天华,但头发却是蓝色的,他突然扑上来紧紧抱着我,伸出嘴就想亲亲,我明白了,这只是一个长得像天华的家伙,天华怎么说也是个仙,怎么可能如此失态,更何况我是他姐姐,他怎么的也不会做出这种事。

    没等这个色魔臭嘴接近我,一个肘击由下而上打中他的下巴,把他整个人击飞,在空中划了道弧线,掉落在岸边。哼,等本仙子穿好衣服再来收拾你。

    没等我上岸,树林中突然传来人声,可恶,为什么每部小说中女主角洗澡总是遇到这样那样的“意外”!周围明明用灵觉搜索过没人的。可恶!我诅咒所有的作者!

    不得以,我只好施展水遁,无声无形的潜回岸边,拿了衣服后再顺流而下,找了个真正没人的地方穿好那套皮甲,这才松了口气。

    色魔,你最好别让我知道你是谁,要不然,哼哼——棺材骨灰盒任你挑!

    趁着夜深,我潜回城里,在回生教神殿中“买”了副银面具,看清楚,是买不是偷,因为当时周围虽然没人,但我还是有留下几枚金币,所以算不上偷,算是买。

    这副面具不是街上卖的那种青面獠牙的怪兽恶魔面具,而是一张女神面具,而且还是纯银的,嘿嘿,不错不错。

    第二天一早,我就带着面具在大街上走着,四周的人对我指指点点,但我一看过去,却又假装各自在忙别的事。

    “唉,那位姐姐好可怜,以前长得挺漂亮的,被一个凶狠的女人毁了容貌,以前是长得挺漂亮的一个人。”

    “是啊是啊,当时我也看见的,被划了整整二十刀,整张脸血淋淋的……唉!”

    这时,我又听到有人说:

    “毁了好,省得到处勾引人。”

    “你说什么呢你,前几天你还不是说温柔善良美丽动人非她不娶吗?怎么现在又变了?”

    “我什么时候说过?”

    “前几天你不是天天都在说吗?大家都听到的,现在她被毁了容,你马上就变心了……”

    然后就是一阵吵吵嚷嚷,听得我直摇头,唉,人啊,就是这么的……要是我摘下面具,这场面马上就不同了吧。

    “秦小姐”

    就在我沉思时,一大捆鲜花出现在我面前,那是一个非常帅气非常年轻的小伙子递给我的,我认出了他,他就是昨晚的那个苍澜,只见他脸上露出非常不自然的笑容:

    “昨天晚上没有保护好你,对不起……”

    接下来就是一阵沉默。

    呀,没想到啊,现在居然有人送花给我,而且还是这么一大捆,少说也几百朵吧,真让我感动,要是我没有修仙的话,一定嫁给她。

    “但是我依然爱着你,无论你变成什么样子,我对你的爱永远不变。”

    沉默了一阵,他突然像昨天一样单膝跪在我面前:

    “嫁给我吧!”

    “这个……我……”

    晕,我是怎么了,平常拒绝这种求爱求婚的家伙我不是非常干脆的拒绝吗?今天怎么了?然到我……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正在我手足无措的时候,跪在地上的苍澜突然大笑起来,回头对着远处几个看热闹的人叫道:

    “哈哈哈,笑死我了,看到没有,她居然当真了,哈哈哈,你们打赌输了,我敢向她求婚,怎么样,准备付钱吧。秦大美女,你居然……哈哈哈,你居然真的以为你现在的那种丑样有人要吗?哈哈哈……”

    “你耍我!”

    可恶的人,居然这样……我一定要你好看!

    “耍你又怎么样,就你那破相,也……啊!你是精灵……”

    地面上突然钻出无数植物,把这个人渣捆了个结结实实,最后还把他那张臭嘴给堵上了。我走上前,狠狠了踢了几脚:

    “笑啊,很好笑不是吗?怎么不再笑了?笑啊,有本事再笑给我看啊。”

    回过头,看着围过来的几个人,我气不打一处来:

    “看什么看,没看过打人啊!”

    “你最好把我们的团长放开,不然……”

    没有不然了,他们几个已经鼻青眼肿的倒在地上了,每个人的脑袋都肿得像个猪头。最后,我狠狠的在他们每人身上补了一脚后扬长而去。

    气死了,一进城就碰到这种事,就算我真的被毁了容,我也带着面具,没出来吓人,为什么要来刺激我,要是我真的被谁毁了容,再被那些家伙这么一刺激,恐怕会想不开吧。幸好毁容这种可怕的事没出现在我身上,以后一定要保护好脸蛋,千万不能有任何划伤,万一破了相可就……唉,以前他们都围着我转,认识的不认识的,叫得出名字的叫不出名字的都露着笑脸,三步一鲜花五步一情书,现在呢,个个都是一副近而远之的样子,背后还在谈论着我,把我的“不幸”当成了闲聊话题,这些人实在可恶至极……算了,本仙子不与这些凡夫俗子一般见识,为他们生气不值得。

    深呼吸,吸气再呼气,这下心情好多了。今天好像还有什么事来着,让我想想,对了,前几天我记得接了个护送谁的任务,今天好像是护卫队到达,要送那个纳加克的什么王子回国来着。正好趁这个机会离开这个让人恶心的地方。

    一脸嫌恶表情的公会办事员带着我带到护卫团驻地,一路上半句话都不说,哼,还不是赚我破相了,哼,小心我脱下面具吓死你……我差点忘了,我并没有破相,要是脱下面具就穿邦了。

    再看看眼前,天哪,这是哪是什么护卫团驻地,简直就是伤兵营,连守门的两个士兵身上都挂了彩,盔甲也破破烂烂的,而营地里则到处都是伤员,有身穿制式铁甲的正规士兵,也有穿着五花八门各式各样盔甲的冒险者,也有全都穿着皮甲的佣兵,但他们大多都是带伤的。在他们身边还有一个军官在嚷嚷着:

    “受伤不能战斗的人每人来这拿一个金币走啦,不要拖累队伍前进……”

    很快,营地里的大部份人都拿了金币离开,走不动的也让周围的人给抬走了,剩下的人除了正规军外只有几个没受伤的冒险者,佣兵则走得一个不剩。

    这时,一整队士兵踏着整齐的脚步进入营地,换下伤痕累累的同袍,原来,正规军也要换啊。

    “喂,破相女,别挡道啊!”

    身后突然传来一声不耐烦的声音,接着就有人把我推到一边,大踏步的从正门走进营地,带头的那个人,就是推开我的那个人,不就是那个苍澜吗?可恶,还敢骂我,咱们骑驴看唱本——走着瞧!这时已经走到营门的苍澜回头过来,给了我一个“给我小心点”的眼神,哼,谁怕谁啊!一个小小的凡人,居然还敢在本仙子面前叫阵,我一定让你……让你觉得十八层地狱的苦刑都是享受!

    在办理了简单的手续后,我就成为这支护卫队的一员,但是有些地方我是不能去的,佣兵和冒险者只能在队伍外围活动,队伍的核心,就只有正规军才能活动,要是其他人进去了,格杀无论。

    我看了看四周,都些新加入的佣兵、冒险者和城防军,全是新人,原先那些伤号估计都走了吧,几乎所有人都带着担忧。不担心才怪,根据冒险者公会的情报,这支队伍走了四座城,换了三批人马,佣兵冒险者和士兵几乎是一路死着来的,能命大活下来的也都带了伤,可见这个任务的难度之大。以至于有些比较小的佣兵团和胆子小一些的冒险者接了任务一看“前辈”的惨相就不敢来了。

    不过,现在队伍里人还是算不少的,士兵两百多人,佣兵五百左右,其中有三百多人是那个江月佣兵团——苍澜的手下,冒险者却不足十人。没想到这个坏蛋的佣兵团人数还真不少啊。

    人们都是三三两两的聚在火堆边说笑吃着烤肉着,以减轻对未来的担忧,只有我一个人独占一个火堆,没有吃任何东西,要吃东西就要脱下面具,那样的话我身边马上就会聚上一堆人了。而且,我也不用吃东西,因为我是仙嘛。

    正当我无视可做,无聊得摆弄穿在身上的皮甲时,突然身边传来“咚”的一声,扭头一看,有个人穿着盔甲的人重重的坐在我身边,他的长相平平无奇,只有那身华丽的盔甲和点缀了宝石的长剑挺抢眼的。他的盔甲上还有个奇怪的符号,是三把交叉的长剑,看上去不太像宗教的骑士剑士,可是又不对,因为我感到他的身上却有种奇怪的力量,和以前见过的那些宗教人士的力量有点相似但却又不同,他的力量是属于他自己的,而不是向神祈祷“借”来的。

    那又是种什么力量?神使?天使?不对,他的力量还离强到那种地步呢。

    “我叫莫伦”

    那人将酒壶递到我面前:

    “来一口吗?”

    “不了,我不会喝酒。”

    “哦,太可惜了。”

    莫伦失望的喝了口酒:

    “小姐啊,你怎么一个人呆着呢,不闷吗?”

    “闷,当然闷,不过闷死总比气死好吧。”

    “气死?什么气死?”

    莫伦刚刚拿起的酒壶停在半空中,疑惑的看着我。

    “你还好意思问,自从我破相以后你们不是一直取笑我吗?如果你还想来取笑我,那就趁早滚。”

    “什么,取笑?我不是……”

    “管你是不是,离我远点!”

    没等莫伦再说什么,我已经起身离去,哼,这些人总是想方设法落井下石,一个比一个恶毒!

    “小姐,请等等!我只是想问问,您认不认识这个女孩。”

    没想到莫伦从背后追上来,递给我一张画像,我一看,画像上的人倒有几份像我,只是没我那么漂亮。

    “我不认识,你去问其他人,他们应该认识。”

    “哦!”

    莫伦收起纸条,走向附近几个围着火堆的佣兵,我竖直了耳朵听清了他们所说的每一个字:

    “这个女的啊,就是刚才和你说话的那个面具女,昨天她就长这个样。”

    “昨天长这个样?什么意思?然到她每天会变脸吗?”

    “变脸是不会的,但是从今天早上开始她的样貌嘛……你在这画像上多画几十条刀疤就是她的长相了。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