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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u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剑仙游记 > 第三十九章
    军器虽然多,但好的却没多少,管理军器的小官员说是这些日子领军备的人非常多,除了被人消灭重组的军团外,所有军团都扩充了规模,此外还新编了好几个军团,足足领走了两百万套装备。

    我不是笨蛋,一个国家这样大规模的扩充军队,明显是有仗要打,而且是大仗,纳加克虽不与中疆接壤,但却是星天教的信仰国之一,若星天教要进攻中疆,纳加克帝国军队绝对会与其他星天教属国军队组成联军进入中疆,虽然中疆没有军队,但想打中疆主意的国家太多了,要参与争夺,当然要有大量军队才行。

    我不得不防备着点啊。

    当然也有另一种可能,就是星天教准备在我入教后派联军保护毫不设防的中疆,必竟我还是他们的拉拢对像。不过我相信前一种可能性较大,必竟有时候还是要做好最坏的打算。

    看来,我也得回中疆做些准备,至于疾光,就让诗风情照顾他一段时间吧,诗风情做为星天教的一个神灵,怎么的也不能完全信任。

    如果纳加克想打中疆主意,我当然要大拿特拿,以敌之刃为己所用,让中疆人穿上他们的盔甲,拿起他们的刀剑与他们作战,增强自己的同时还能削弱敌人。

    若是纳加克想帮助中疆,那更好了,本来就是想帮助我的,这一点点物资我要是客气,就对不起两国友谊了,呵呵。

    轻钢骑士铠、标准骑士铠、锁子甲、板甲、重步兵甲、标准步兵甲、轻步兵甲、重骑兵铠、轻骑兵铠、步兵长刀、骑士枪、骑兵刀、各种盾牌、长矛、长弓、马弓、劲弩、箭矢、拆装投石器、攻城弩我都照样全收,不过剑类兵器我一样也没要,做为剑仙,我可是兵器行家,哪种兵器适合战场,那种兵器适合武斗,我都一清二楚,刀法是最好练的,最适军队,士兵一手持刀一手持盾,远比拿着双手大剑更有战斗力。

    剑并非不适合战场,而是剑法太难练,对练习者的悟性要求很高,再说了,剑法要求灵活多变,速度快,杀伤力强,异界的双手大剑本身就是有违剑道东西,且不说剑身太重,双手持剑虽然力道强,速度和灵活性本身就大打折扣,而要力道猛,还不如选刀。

    至于那些已经学会剑法的人,派他们上战场硬拼实在是浪费,做为战场尖兵使用绝对会事半功倍,不过这里只有双手重剑,单手剑又都是骑士剑我是绝对不会要的。

    “这些东西会不会太多了?”

    仓库中的钢铁装备本来就被人领得所剩无几,但还有数万套之多,被我全部吞了,加上兵器,足足装了一百多辆马车,那些军团长又都在泻肚子,留下来搬货的奴仆哪敢吭声。

    “还有五十多辆马车,不如全装了吧。”

    嘿嘿,真幸运,碰上个败家子,斯达克,本仙子祝你福如东海寿比南山,你可要活得久点,这样以后我可以多在你这捞好处。

    “真的?那我就不客气,喂,你们,把那些镶甲皮铠搬到车上。”

    镶甲皮铠是一种表面附加了一层铁甲的软皮铠,防御能力比起硬皮甲好上不少,和轻钢甲有得一比,最重要的是它很轻,而且可以像普通衣帛一样叠起来,省空间,一辆大型马车可以放近万件这种镶甲皮铠。十几万件镶甲皮铠也没装几辆车,其余三十多辆的车怎么办呢?我可不想白放过这种好事。

    至于其他的软皮铠、硬皮铠,我就不要了,对了,要书,知识是国家发展的重要前提,我要把剩下的车子全装满书。

    “要书?你想做书商?”

    斯达克虽然疑惑不解,为什么我会要书,但他没有拒绝,无装值钱的盔甲武器全都白送给我了,不值钱的书当然更不在眼里,只是……这书能卖钱吗?

    在异界,从来都没有过什么书商,书籍都是国家出版的,大部份的书都是死板印刷或手抄,活字印刷未曾在这个世界出现,使得书价高居不下,存于图书馆或是院校,供人读借,贵族家中也有书,但大多是记载家族的光荣史,或是家族武技的秘籍或心得还有就是礼仪书籍,对于书籍对知识传播所起的作用,除了那些世家收藏的书籍,国家图书馆中的书没什么人重视和注意。

    要挑选合适的书籍,当然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成,但是那些物资不能拖得太久,要是皇帝得知了风声,这批物资全都得打水漂,原封不动的放回仓库,得想个办法。

    “琳姐姐,怎么了。”

    “哦,没什么,不然先叫车队先出发吧,那些空车先留下,等装满了书再走,反正书籍轻,很快就能赶上。”

    “嗯,也好,目的地是哪?。”

    “神恩?”

    斯克达愣了愣,神恩是诗风情的守护国,和纳加克一样,是星天教的属国,东西卖到那当然不会有什么问题,只是……虽然知道神恩帝国最近也在扩充军队,但神恩帝国好像不缺军备啊?最近的物资调动也很异常,不过他没有细问,反正神恩兵力再怎么强,只要他们的神不脱离星天教,就不会以纳加克为敌,到时候找个籍口,叫他们支援点物资,说不定这些盔甲刀剑又都回来了。

    “什么,接应的人是风艺殿的圣女?”

    斯达克的脸色微微变了变:

    “你怎么会认识她的?”

    “在她成为圣女前,我和她是好朋友。”

    虽是撒谎,但我绝对是面不改色心不跳,圣女长什么样我都不知道,不过她却是奉了诗风情之命全权处理物资转运事务的,虽然仙殿给我的报造中,到达中疆的粮食和出发时的相比少了点,估计时运输途中被当成伙食用掉了,但那也不碍事,反正是免费得来的,其他转运的物资没少什么,必竟转运这些物资是神的命令,胆子再大也不能违抗神的旨意。

    “这里首都最大的图书馆了,琳姐姐,你为什么会想要书?”

    “书是记载文明,保存知识的一种手段,也是传播文明和知识的一种方法。”

    《纳加克国史》?这个没用!《军事指南》这个还可以,收着,《统计学》有用,收着,《测量学》?也收着。

    最然不愧是纳加克最大的图书馆,书还真多,有用的书多,没用的书也多,这本《皇宫礼仪》就算了。

    “琳姐姐,你怎么都选这些书?专挑武技的、建筑、数学、化工之类的书籍?魔法书你不要么?”

    “不要!”

    我要魔法做什么,在中疆的土地上,魔法师能发挥三成的实力就算不错了,甚至在那五个五行之源的点上,就算人类最强大的圣魔导师拼尽全力也只能发出个小火球,再说了,五行术比魔法强多了,要魔法何用。

    “这几本斗气修炼的书籍全拿走吧。”

    斗气虽然远不如真气那股强大好用,但真气对武者资质的要求很高,相比之下斗气更加大众化,不失为全民习武的必备品。

    几个奴仆上前,将整个书架全部搬空,打包,装车,欲哭无泪的图书馆长眼睁睁的看着这些“强盗”搬空了一个又一个书架,呵呵,我想他很郁闷吧,强盗有抢钱抢宝的,抢书的强盗恐怕还是他第一次见到吧,而且还是“仙家强盗”。

    嘿嘿,这些异界人哪会知道我所想的,在古代中国,曾有一个叫西夏的国家,年年都向一个叫宋的国家进贡金银财宝,却经常从宋国带回书籍,学习宋国的文化和兵法,凭着从宋国学来的兵法屡次击败宋军。

    也许中疆曾经是个发达的国家,但长达六千年的灾难足以断送一个国家文明,尽管这个国家的人民依然在延续着血脉。但我知道,刚刚重见天日的中疆,全国上下甚至没有几个识字的人,后来外国工匠支援中疆,连带的也教会了不少人大陆通用语,我把这些书带回去,他们应该都看得懂。

    我放过了魔法书和一些历史、礼仪类的书,几乎所有和城市建设有关的书都被我洗劫一空,在异界,书籍似乎没有什么地位,在人们看来只是一些写了字的白纸而以,价值仅比废纸高了一点点,就算我带走整个纳加克的书籍,也不会有人阻拦,但抱怨是肯定有的,因为这些书籍的消失给一些写文史的学者造成了很多不便。

    说实话,找书也是非常累人的活,特别是没人帮忙,要是让斯达克帮忙,找来的肯定是些奇奇怪怪的书,例如《人类的光荣》《神的仁慈》之类没用的废纸,只好我自己动手了,没日没夜,终于找了十几万本书,也才装了几辆马车,无事可干的斯达克也没离开,就坐在一旁,傻看着我发呆,脑子里肯定在想此奇奇怪怪的事——口水都流下来了,算了,本仙子大人有大量,懒得和他计较。

    “皇子殿下!”

    一个焦急而又带着气愤的声音随着急促的脚步声急速接近。铁靴与花岗岩地板碰撞的叮当声表明了来者的身份,那是一位看上去三十余岁、长着暗红色头发的武将,身穿红色重甲,还披着带金边的红色披风,整个人就如同一团人形火焰,非常醒目。

    “殿下!”

    武将恨恨看了我一眼,好像和我有着刻骨的仇恨一般,哇,我又不认识你,干嘛用那种眼神看我,我又没杀你的家人。

    “殿下,臣听说您将大量军器赠与外国人,现在还将我国宝贵书籍赠送外国人。”

    “是啊,怎么了?”

    斯达克看上去不太高兴:

    “只是一些武器装备,虽然贵了点,但我国好像不会穷到几件军备都拿不出手吧,再说了,反正那些东西肯定也是要消耗到战场上的,在哪消耗还不是一样?至于书籍,那些不能吃也不能穿的东西也算是宝贵?”

    “殿下!你可知道,现在我军有四十万将士因为穿不上制式盔甲,而只好拿硬皮甲凑数,甚至还有很多人连武器都没有,国防军如此,更不要说那些地方军了。”

    “反正现在又不急着开战,以兵工厂的生产速度,要不多久,装备都会有的。”

    斯达克倒是一脸无所谓,可把那位武将气坏了:

    “殿下,你可知道你这样做给我国造成多大损失吗?”

    “够了,纳加克是我们家族的,纳加克的财产就是我家族的财产,我的财产,我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就算烧了也不关你的事,你充其量只是一个家丁而以,没资格教训我。”

    唉,看到那武将满腔怒火无处可发,我不禁为他感到可怜,他应该算是个忠臣吧,可是忠臣往往不得好死,如果有机会把他接到中疆来就好了,我早就听说纳加克有个智勇双全“赤将军”,武技在大陆武者排行榜上名列三甲之内,身披赤红色战甲和披风,看来就是他了。

    “殿下……”

    “你不用多说了,出去!”

    “可是……”

    斯达克脸上渐渐出现怒色,以前我没见他发怒过的样子,现在我倒想看看,所谓的皇子之怒。

    “我是皇家的人,你只不过是一个武将,你要记住你的身份,不管你立下多大战功,不管你多么勇武,你身上终究没有一丝半点的皇家血统,你没有仅利对我指手划脚,除非你是我父皇,你然不成想造反?想篡位?想自己当皇帝?”

    “不敢……臣绝对不敢!”

    刚才还一脸悲怒的赤将军一听到“造反”“篡位”,马上换上一脸惊恐,满头都是汗水。唉,封建帝制啊,只要有涉及这种罪名的,大多都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不管三七二十一马上满门抄斩,比当年反革命集团那种“宁可错杀一百也不放过一个”的手段还要凶残。但愿这位“赤将军”不要真的被处死了,要不然我可要内疚死,不但弄走了无数军备,还害死一个忠臣良将。

    “哈哈,皇弟,他可是我朝的忠臣,怎么会是乱臣贼子呢?大将军,皇弟只是在开玩笑,别往心里去。”

    门外传来一阵爽朗的笑声,人未道,声己到,看来好像是斯达克的某位哥哥到了吧,我对着门口人影瞧了瞧。

    呃,怎么皇子尽是些英俊男子啊,不过想想也是,从遗传学的角度来说,皇帝长得不好不要紧,皇后皇妃肯定都是些绝色佳人,“美貌”的基因一代一代的累积下来,皇家的子女想不漂亮都难,就算开国皇帝是个丑得不能再丑的家伙,丑陋的基因最终也会淡化。

    那人只带了个侍女,三步并两步的走到赤将军身边,低声与他说了几句,尽管那声音很小,但我却听得一清二楚:

    “将军,您先回去吧,这件事不管是神殿还是父皇都已经知道了。”

    “那他们怎么不阻止?”

    “神殿的意思是,不管那个叫秦琳的要做什么,随她便,无论如何都不要阻止。”

    “什么!”

    赤将军脸上可是愤恨异常,刚要发作,却立刻冷静下来,想了想:

    “我知道。”

    随后转身离去,离开时还不忘上下打量了我一番,嗯,看了那么多男人,只有赤将军才算得上是豪杰,其他的异性,不管是地球人还是异界人,只要是男性,看着我的眼神都是带色彩的,只有他没有,我知道他在猜测我的来历,也在怀疑我的身份,这家伙,不愧是个大将,别人说他智勇双全,果然不假,那个脑袋冷静得可怕,就是怒火中烧,不到一秒的时间就冷静下来,不愧是名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