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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u小说网 > > 重生之特种兵的呆萌妻 > 第465节
    “少爷,老爷下病危通知了,请你速去医院一趟。”

    “知道了。”

    **

    离开冷家,陆朔郁郁不乐,抿着小嘴不想讲话。

    连她都不闹腾了,可想而知血刺指挥官与副队,现在是做何心情。

    陆龙望着窗外的景色,在看到老子故里时开口:“回去收拾东西,三十分钟后去安徽。”

    “是!”

    一到车站,三人下车不停滞的回酒店。

    陆朔跟在陆龙身后,在进房后从后面抱住他。“爸爸,别难过,就像小白一样,他会有更适合自己的生活,我们也会有新的战友,能够托付生命的兄弟。”

    陆龙反手将她拽过来,抬起她下颌,看进她眼里。“陆朔士官,对于你来说,没有弟,只有兄。快去收拾东西,赶不上飞机就坐火车。”

    “啊!”想到那次选兵时坐的车,陆朔尖叫风一般的跑去拿包,将两人的东西一股脑全塞里面。

    看她咋咋呼呼东窜西跑的,陆龙严厉的唇角微扬,有些苦涩的笑了。这个营盘不是他想聚就一定能聚、一定能长久,现在他们离开也好,毁灭行动越到后面就会越危险,他们陪自己走得够远了,没道理还要付出性命。

    “莫默,在假期未结束之前,你随时可以更改你的答案。”临上飞机时,陆龙再次让莫默考虑清楚。“和周佳佳他们一样,不必急着回答,仔细想清楚了,如果归队就是你们的答案。”

    莫默愣了会儿,在广播员提醒登机时惊醒,立即答道。“是!”

    第六十五章 第4站乾坤朗朗

    去过莫默的本土家庭、周佳佳他们的小资住所和冷焰的贵族别墅,现在秦朗这个……可真的是乡村了!

    陆朔他们飞到安微机场,再从机场转到应城县,然后还要坐村里两个小时才有趟的公车进村,让他们好一通转,不过这都是小意思,对血刺来讲,就是多花费些时间而已。

    于是等他们走到那个不算太土的村落,已是近黄昏。

    这个村挺大的,与安乐村差不多,但却没它那么富有,新房是都住上了,偶尔还有辆奔驰开出,算是小康之村吧。

    有莫默这个老好人在,这外交官的事儿当然是交给他去做,陆朔只要守着不多的行李,与陆龙等他打听情况回来便成。

    跑去一人家敲门的莫默,和那个老奶奶勾通半天,指手画脚好会儿,才带着有用的情报回来。“长官,拐过这个弯,走十来分钟就是。”

    “嗯。”陆龙眺望他指的弯,目测弯的长度,拿起了陆朔的包。

    陆朔两手空空乐哒的跟在后面。不用拿东西什么的最好了,啊——村里的黄昏真好看。

    莫默看一会儿就把心思转移到其它事物上的陆朔,想她再怎么厉害,也还是孩子心性,遇到开心的事就将难过抛弃了,真好。

    拐过一个大大的弯,少说也有上百米,路的一边是条河,因为这个弯而导致水位上升。

    陆朔看到里面有鱼在游,新奇的想跳下去抓,被指挥官给勾住了衣服。

    好吧,不抓就不抓。人被拖走,陆朔恋恋不舍的看那几条游得欢快的鱼。

    过了弯道,是个斜坡,当陆朔他们背着太阳走上坡时,意外的看到一座学校,学校的操场很大,水泥地上画着篮球界线,目测是个标准篮球场大小。

    没想到这么个小地方,在体育上面还是挺重视的,是想再出一个刘翔么?可惜就算是有刘翔也拿不了世界杯。

    现在这个时候正是打蓝球的黄金时间段,学生们都放学了,又不是很热,瞧瞧场上的几人打得酣畅就知道他们是有多享受现在的时光。

    “别想抢爷的球,爷被人抢球时,你们还不知道在哪里呢!”一个身上透着锋芒,被太阳最后一缕阳光照耀的男人恣意风发,半长不受规矩束缚的黑色半长发在他的跳跃中舞动,随着他的起浮而起浮。

    突然间,汗湿的短发飞起来,甩下几滴晶莹的汗水。“哔——三分球,你们输了,给我洗袜子去!”圆形球柜体呈弧线飞进球栏,男人自己吹口哨,大嚷着在球弹回来时伸手接住,在地上拍了下就压榨几个比自己小的学弟们。

    “秦朗,你丫的这么大了欺负我们好意思么?”几个初中生指着他一阵指责叫骂。

    被比自己小这么多的孩子围攻,秦朗没觉不好意思,反而挑着眉儿狂妄不羁的道。“怎么了怎么了?想懒帐是不?是谁求着要跟我打的?”

    “是我们要跟你打的,可我们没想到部队出来的兵哥尽欺负人。”

    “哎我说,兵哥就不是人了?死小孩,给我乖乖洗袜子去。”

    “朗朗乾坤,你欺负我们一小孩你好意思么?”通常喜欢打蓝球的孩子都比较外向,也就是调皮好动,哪会是个软柿子。

    秦朗拍拍球,将球还给他。“现在是黄昏,洗!袜!子!而且……”说着森森一笑。“就算是朗朗乾坤又咋滴?朗朗我就是要来颠覆乾坤。”

    “有出息了,欺负孩子很有面子,特高傲自豪是吧?”

    “那……长、长官!”叉着腰的秦朗正要接话,在听到这一辈子都难忘记的声音吓得转身,看他们仨又是惊又是喜。

    陆龙冷哼了声,走进操场。

    秦朗反应过来立即跑过去,站定、敬礼。“长官!”

    陆龙点了下头,看他身后几个半大不小的孩子。“过得挺滋润的。”

    “呵呵,还行。”秦朗挠挠头,回的诚实。民村就是这点好,回来就像远走的游子,对家乡倍感亲切,乡民也很热情,没有城市那么大压力,帮忙做些家农就能养活一家老小,不必急着找工作维持生计。

    莫默看傻不愣噔在家玩傻的战友,让他带他们找个地方坐,走几个小时路不是白走的。

    秦朗这才恍然大悟的带他们回家。“我家有些简陋,长官你们可别嫌弃。”

    “走你的吧,再简陋总有个摭风避雨的地方吧?”对这个刺头兵,莫默真有点跟带孩子似的。除了一股子不服输的傲气,其它就什么都没了,若不是在部队,他铁定是人群中的独树一枝。

    秦朗嘿嘿笑了两下,边走边讲解这里的风土人情,在绕过学校时指着小山坡上的房子。“长官,副队,就是那儿了,夏天保证凉快。”

    陆朔、陆龙、莫默抬头看过去。

    “哪儿?”陆朔好奇的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