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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u小说网 > 修真小说 > 妖猎手 > 第13章 何谓英雄
    东方火光方起,从南方的疏林方向,随即隐隐转来一阵闷雷般的轻响。

    赫日立即色变,一双碧绿的眼眸,凶光闪闪,红舌一卷,竖耳凝目朝南方疏林望去。

    督明剧震道:“这不可能,那处地带已经被翼人多次察看,怎么会?”

    宿鸟惊飞,大地震动。

    此时,邬葱岭上空盘旋飞舞的翼人,才刚刚惊叫着发出警讯。

    两人大感不妥,已同时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

    厉冲的铁骑来了。

    可能是被四散的狼人逼迫,不得不现形。

    如果等到血狼军行军过此已大半再杀出,后果更加可怕。

    那或许会全军覆没。

    督明现在唯一值得欣慰的便是这个。

    厉冲不愧善忍,也不得不佩服斗魔战骑行军的隐蔽。

    行军如雨润物,悄细无声。

    攻来如烈火骤风,总是在人意想不到的地方出现。

    每回出手皆是直取对方帅位,攻敌于必救。

    此时面临的问题,不再是去找厉冲的奇兵,而是怎么逃?

    周围尚未跑远的狼人,得到警讯后,纷纷朝督明与赫日靠拢。

    附近更多的狼人,则是奋不畏死的朝南方疏林扑去。

    几十个血狼军的战士,尚未冲入林内,便被几千由疏林内,洪水决堤般杀出的斗魔战骑,一股脑的淹没。

    赫日双目通红,愤怒的狼嚎一声,刚要扑上去,便被一旁的亲兵死死抓住,拉起来就跑。

    督明更是被抬藤架的四个熊族大块头,从藤床上抓鸡似的扔上肩头,背起来闷头就跑。

    一百多黑巢最为精锐的亲兵武士,护卫着自己的两员大帅,丧家狗般的朝密林钻去。

    背后蹄声隆隆,喊杀震天。

    “杀巢匪一人,赏白金三百,杀俘督明、赫日、卜要脸者,赏紫金一千,拜官督统,封疆千顷!”

    “活捉匪酋,杀…”

    “杀…”

    全身只覆皮甲,脸戴狰狞面具,手持长刀巨弓,杀气腾腾的几千斗魔战骑,狂催胯下裹蹄兽,嗷嗷吼叫着,从疏林内尽出。

    拥着赫日督明两人的一众亲兵,边跑边从怀内取出火信,拆开甩手乱扔,一路不停引燃身旁的树木枯草。

    亲兵们连自己身上乱窜的火苗,也顾不上去拍,火信子乱撒,双腿如轮,疯魔般的只是朝前冲道观。

    背后喊杀声,声声入耳,越来越近。

    众人跑过的路上,也留下了一路被燃着了的火头,越烧越旺。

    舞刀持弓的斗魔战骑,不顾身旁四窜的火苗,提缰带马跃入着火的密林,狂追不止。

    “护卫两位大帅先走。”

    赫日的狮人族侍卫长扎晃一声大吼,眼看追兵越来越近,伸手拽出背后的长刀,停步怒啸出声,长刀划出一轮弯月,转身朝追兵劈去。

    一个本来抬藤床的熊人,闻声刚想停步,扭头阻敌,便被人猛地一脚踹去,督明的侍卫长,原执法队的熊族人祝善,暴吼一嗓子道:“他娘的熊兵,不准回头,护着大帅走。”

    说罢,抡着一对大铁锤,用锤头狠狠蹭了蹭自己的头皮,红着眼睛,龇着獠牙,转身朝追兵砸去。

    两个悍勇无匹,嗜杀成性的黑巢侍卫长,怀着必死之心,先后朝追至身后的斗魔骑扑去。

    电光火花间,又是二十几个落后的亲卫,纷纷拽出各自兵刃,脱离大队,扭头跟随自己的侍卫长,朝追兵杀去。

    三巨头身边的这帮亲卫,都是当年赫日亲自带队,以极为惨烈的淘汰方式选拔而出,人人有伤,个个悍勇,身无牵挂,且皆受过黑巢大恩,整个黑巢也才勉强选出几十人。

    这一存心拼命,二十几条杀人如麻的凶人,贴着扎晃与祝善两个更凶的侍卫长身后,就像二十几把狂舞的镰刀从麦地斩过,摧枯拉朽,连人带马的砍翻一片。

    枪挑锤轰,刀斧乱剁,一阵血肉喷飞。

    二十几个首先跃马跳入火林的斗魔骑兵,惨嘶着被砍翻落马。

    砍翻眼前追入林内的追兵,凶悍的亲兵们毫不停脚,舞动兵刃,狂吼连连,一步一杀,踏着脚下牦马兽尸跟碎断的头颅肢体,反杀出了火苗乱窜的树林。

    杀红了眼,疯魔般踏着敌人尸体,从火林内冲出的黑巢亲卫,见会动的就砍,碰到骑牦马兽的就砸,断肢飞舞,血肉狂喷。

    所过之处,一片尸山血海。

    几千潮涌而来的斗魔战骑,居然被几十个亲卫阻在了密林之外。

    密林内的大火越烧越旺,一个火苗升起,便会燃着一片,眼看就要跟东方卷来的大火,融为一体。

    无数靠近火林的牦马兽,四蹄撑地,惊吼连连,任是魔族骑士怎么催促,也不朝前。

    同样悍勇的斗魔战骑,也是在大小无数血战中拼杀下来,并非浪得虚名,被几十个黑巢亲卫阻挡住势头,早已一肚子邪火。

    几个前锋将领见胯下马畏火不敢向前,哇哇怪叫,举起佩刀,想也不想便手起刀落,喀嚓一声砍入坐骑头颅,顺势下马步战,举刀朝火林前的扎晃与祝善扑去。

    “放箭!”

    随着一声喝令,一阵弓弦剧烈颤动的嗡鸣同时响起,无数劲箭离弦而出,朝一帮黑巢亲卫怒射而出。

    血染征袍,浑身插满羽箭的祝善,带着毛发上乱窜的火苗,怒吼着继续前冲,直到手中狂舞的双锤又接连砸翻数骑,才力竭的前扑于地,瞬时被林前来回驰骋的铁骑蹄踏而过,踩成肉泥。

    扎晃见自己最知心的兄弟惨死,眼珠暴眶,悲啸连连,顿时陷入了癫狂的状态,不分敌我的一刀劈翻了身旁一个同伴,甩手将大刀扔了出去,四蹄并用,连着撞飞几人,罩准一个将领模样的魔族人猛扑了过去。

    惊呼连连。

    一口咬住对方喉咙,把敌将扑下牦马兽的扎晃,刚一落地,就被周围的魔族骑兵乱刀砍死,前后不过一呼一吸间。

    等魔族战士狠狠地把扎晃的尸体拽开,忽然鲜血狂喷,才发现自己将军的脑袋,已经只剩下脖后一条皮肉,与脖子相连,喉咙已经被咬下了碗口大的一块骨肉。

    ……

    直到二十几个黑巢亲卫,浑身插满羽箭,全部战死当场,数千杀气腾腾的斗魔战骑,竟未能进林一步。

    熏人的焦臭,刺鼻的血腥,只是一眨眼的工夫,安谧的林地,已是血流成河。

    “举刀!”

    一个带队的魔族将领大吼一声,一把抽出了自己的佩刀。

    紧接着,“仓啷啷”一阵金鸣,数千把雪亮的马刀全部离鞘。

    几千斗魔骑兵,鸦雀无声,无视即将卷向自己阵中的大火,同时将佩刀斜指向天。

    这是一个强者,正在给另一个已经逝去的强者致敬、招魂。

    这是斗魔战骑的几千将士,第一次向敌方的战死者,行举刀礼。

    魔军至高无上的举刀礼,即使面对强权贵族也不屑出鞘,只会给英雄举起。

    何谓英雄?

    摧锋于正锐,挽澜于极危。

    以弱击强,知必死而无往,虽死战而不退,纵死亦鬼雄。

    可谓英雄也!

    几千把斜指魔日的马刀,反射着橘红色的火光,照亮了勇士长眠的大地,照亮了英魂归去的航道。

    肃杀之气,瞬时弥漫全场。

    ……

    令人心悸的喊杀逐渐远去,代之而起的则是“噼啪”作响的燃木声响。

    眼前的景色上下抖动,两侧是急速后退的林木。

    真的败了?

    被熊人侍卫背在背上逃入深林的督明,忽感口中有些发咸,一愣下才发觉自己的嘴角,不是何时已被咬破,眼前忽然变得扭曲,朦胧。

    督明的双眼被一层抑制不住的热泪蒙住,他的心,也想眼前扭曲的景色一样,变得无法捉摸。

    高挂天空的淡红色魔日,依旧像是昨天的此时,走到同一个位置,散发着同样的光芒。

    对于恒久不变的魔日来说,下界无论发生什么,它仍旧一日复一日的重复着昨天,不会因为下界朝代更迭,统治者种族的变化,有过哪怕一丝一毫的动容。

    朝露昙花,潮起潮落,即使沧海变桑田,到了海枯石烂的时候,魔日依然每天如此,下界各族间千百年的长久争斗,或许对它来说,只是电光火花的一瞬。

    即使在魔界延续时间最长的种族,或许对它来说,也只是个短暂的过客。

    督明的心境,无法像天空上的魔日一样,那么淡泊,那么永恒。

    失败的感觉,对他来讲,既新鲜又心酸,空荡荡的不知怎么形容,脑中一片空白。

    自从他领导的土匪们被赤魔军一日间剿灭,之后十年间领导黑巢上下,励精图治,精兵简政,收权设立大本营制,灭嚣扈,阻外辱,讨郡县,三年间灭掉鳞蛇一族,纵横魔界,未尝一败,一时风头无俩。

    原本以为今生今世,再也尝不到失败的滋味,还曾经很期待。

    结果,真的败了,他才知道什么是心酸。

    督明也曾想过,自己的人生究竟追求的是什么,也一直在寻找生命中的快乐和感动。

    残酷的是,快乐越是来的快,来得容易,每回快乐的背后,便是越发缩短的幸福。

    打胜了一场仗,享受着得胜的感觉,满足于敌人的畏惧,得意于下属佩服的目光。

    可是,这种享受、满足、得意的快乐,能持续多久?

    几天?几年?还是随着一次次的胜利,便显得越发短暂?

    督明觉得,越是当他容易获得的成功,获得快乐的时候,快乐感就越来越容易消退。

    下属的眼中或许仍旧充斥着崇拜的狂热光芒。

    只有他自己才明白,在这种眼光的映射下,隐藏的却是自己永恒的孤独。

    物以稀为贵,事以难而行为美。

    成功得来的太容易了,也便不再珍贵,甚至有一些习惯,一丝腻味。

    快乐幸福来的容易了,也便不叫作美,只剩下一些空虚,一丝乏味。

    所以他一直在寻找生命中能够持久的快乐和感动。

    却一直苦寻而不可得。

    或许是透支了快乐与感动,或许是太容易得到,更或许是永恒本就难以追寻。

    所以,短暂的欢愉过后,总是无止境的沉沦于孤独之中。

    越是站的高的人,便越是能够明白,否则站的层次不够,再怎么说也说不明白。

    没有人理解的痛苦,没人够资格让自己倾诉。

    虽然身边熙熙攘攘,人群中的他,却始终处于无尽的孤独。

    世间最大的无奈,莫过于此。

    督明脑际轰然一震,猛地打了个激灵,顿悟钟道临所追求的究竟是怎么一个所在。

    从来没有像这一刻,让督明如此清晰的明白钟道临。

    也是从这一刻起,督明的斗志,重新振作起来。

    “督明!”

    已经从悲愤中走出的赫日,奔至一处溪涧处停住脚步,气喘吁吁的扭头朝督明问道:“向北跑二十至三十里,再翻过一座矮山,就能跟卜要脸正朝这里赶来的人碰上,你还撑得住么?”

    短短的功夫,在剩余不到七十个亲兵的护卫下,督明与赫日已经在密林内,直线逃出了近十里。

    除了身体不便的督明,其余人都是连喘口气的工夫都没有,一路狂奔,早已累得全身酸疼,口渴唇裂,眼冒金星了。

    “不!”

    回复了斗志的督明,变得异常沉稳,沉声道:“转道向西,向南,甚至朝回走都行,就是不能跟卜帅会合。”

    “你说什么?”

    赫日瞪大了双眼,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恼道:“往回走都行?”

    不光是赫日,连身旁的一众亲兵,也听得脸色煞白,他们倒是不怕死,只是怕督明被气糊涂了,几十人在茫茫林海中打转,血狼军散布四方,一时根本无法聚拢,己方一旦被追兵发现,后果不堪设想。

    “卜帅的两万熊军,刚刚接到命令靠拢过来,估计厉冲一时间发现不了,那么原本暴露的熊军,此时便成了一支奇兵。”

    督明双目之中,嗜血的光芒一闪而逝,平静道:“只要拿你我自身做饵,诱使厉冲跟着追来,到时候便成了我在暗处,他在明处,在森林中,正是吃掉斗魔战骑其中一部的大好良机,一旦到了平原,卜帅所部就很难追上了。”

    “别忘了,厉冲还有一万的佯兵未动。”

    督明恨声道:“如今你我被袭,侥幸脱险,厉冲仅用于奇兵的那几千铁骑,撒到广袤的山岭丛林间,兵力一定会捉襟见肘,我料他一定会调兵进入邬葱岭,不但要捉你我,而且还想吃掉三千血狼军,既然他胃口那么大,不好好招待一下,也显不出我们的诚意。”

    “你拿主意!”

    赫日道:“只要你觉得有把握,我就陪你玩一把火,就算引火烧身被捉到,起码还有卜黑脸能给咱们报仇,为了钓厉冲这条大鱼,即使再危险的事都要做,毕竟就像你说的,一旦让他回到了平原,重新隐去形迹,便是你我今后的噩梦了,想起来被他突然袭击的场景,我到现在还浑身发寒。”

    能让天不怕地不怕的赫日,说出怕的心寒的话语,可以说明,当斗魔战骑隐伏于旁,伺机寻敌而噬的场景,是如何的让人感到心悸。

    “走,向西,带着厉冲绕山随便转,顺便让人即刻去联系卜帅!”

    督明冷冷道:“只要厉冲的人马敢进山,我便让他有来无回!”

    几十个亲兵,除了分出几人抄近路钻进密林,去联系卜要脸,其余人护卫着赫日与督明,继续开始逃亡。

    只不过选择逃跑的路线,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

    此时,翼人大队与中州的魔族东线大营,只剩下不足十里的距离,近两千翼人排着特有的三联队形,开始陆续朝下方俯冲。

    翼人们的双爪上,无一例外的抓着两个黑漆漆的圆筒。

    与此同时,骑着五雷神鹰的钟道临,一双邪芒闪动的幽瞳,透过身下淡淡漂浮的云雾,已经能看到郁郁葱葱的邬葱岭。

    那里,正闪出道道火光。

    “小雷,下去瞧瞧!”

    钟道临懒洋洋的拍了拍雷鹰的脑袋,无趣道:“你飞得太慢,似乎来迟了。”

    “嘎-嘎-嘎!”

    雷鹰大为不满的甩了甩头,连身厉鸣,猛收双翅,带着从耳旁呼啸而过的猎猎冷风,头上脚下,疾速朝下界俯冲而去。

    西方的火烧云,渐渐染上了诡异的紫光,一轮紫日未等红日西陲,便迫不及待的升上地平线。

    不多时,魔界最耀眼的紫日,成为了天穹的主宰。

    永恒之美,难以寻觅,却始终存于身边——

    《妖猎手》第二部第八本《邪刀出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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