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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u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霍爷捡到的小可怜是真大佬 > 第293章 只是一个酒瓶子罢了
    封筝还没从刚刚的暧昧情愫之中好回神,闷闷的跟在两人身后,心想这个时候能发生什么事?

    但她出去之后,就变了想法。

    的确出事了,还不小。

    “云阿姨,这是怎么回事,他们干嘛呢?”封筝直勾勾盯着在各位宾客之间缓慢前行的林晨曦跟辛决,惊得半天说不出话。

    只见两人一边往前走,一边热情洋溢地给客人倒酒,敬酒,辛决还好,林晨曦已经有点微醺,脸通红通红的。

    而宾客们呢,被敬酒的,各个露出震惊的表情,没有被敬到的,同样震惊无比。

    有的人,还暗搓搓拿出手机拍照了。

    这种场合,身为主角的两个人,完全没有必要做出这种事。

    毕竟这些客人里面,有不少是霍家生意上往来的朋友,根本不认识两人。

    “这个,这个,他俩可能是……”云素华话还没有说完,就见两名侍者推着一整箱“醉今朝”过来了。

    哪怕心里清楚小两口是为了帮封筝,可这样的做法,云素华实在不敢苟同。

    同样的,霍震两夫妇的脸色也变得难看。

    “我去拦下他们。”封筝察觉到来自各方奇怪的目光,二话不说就要过去,却被霍南辞拦住。

    “不用辜负他们一番好意。”霍南辞在她耳边轻轻说了一句,“他们也是为了帮咱们。”

    “呦,真是破天荒头一遭啊,二位竟然纡尊降贵给大家敬酒,真是受宠若惊。”

    宾客席上,一个不和谐的声音忽然响起。

    封筝顿时眉头一皱,是苏晚晴。

    “给诸位朋友们敬酒,乃是我们作为主人家应尽的责任跟义务,但是苏小姐么……”

    林晨曦若有所思的笑了笑,然后,将本已经倒在杯里的酒递给辛决,小两口直接从苏晚晴两姐妹面前越了过去。

    苏晚晴的脸,瞬间变成了猪肝色。

    她立刻站起来,却被苏婉宁先行一步扯住袖子,“坐下。”

    苏晚晴气得咬牙,可此时此刻所有人都在看她,不能当众发火。

    “晨曦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刚了?”封筝将这一幕看在眼里,有些哭笑不得。

    霍南辞没有说话,就算全世界所有人都在他面前挤成一团,他也只能在千千万万人里面看到封筝。

    而与此同时,一道阴冷的不甘的目光正穿过层层人群望过来。

    霍南辞感觉到了,状若无意地扫了过去,四目相对,他的目光无波无澜。

    可人群那头的苏晚晴,原本阴翳寒冷的视线陡然变得温情脉脉,就像从前无数次看着霍南辞那样。

    不甘心,不甘心,都过去这么久了,还是不甘心!

    苏晚晴的心在滴血,仅仅隔着十几米的距离,只要她愿意,完全可以立刻走过去。

    可两人之间,相隔的又仅是这微不足道的一点路一点人吗?

    “看什么看,你看他的时候,他会在意你吗?”

    冷不丁的,一盆冷水兜头浇下来,苏晚晴后背一僵,终于依依不舍地收回目光。

    不错,几秒钟之前,霍南辞不过是淡淡扫了自己一眼便很快回过头去注视面前的女子了。

    偏偏这个贱女人,是封筝。

    “有自我折磨的那会儿功夫,不如想想接下来怎么办?”

    苏婉宁眼底划过嘲讽,却依旧姿态从容,为自己倒了杯酒慢慢抿着。

    这酒,是林晨曦后来才让侍者上的,女宾客的桌上是这种相传喝了能够美容养颜的“朱颜”酒。

    苏婉宁单手握住做成曼妙女子造型的瓶身,不由得变了脸色。

    市面上一般的酒品,采用的酒瓶都是那种千篇一律的细口瓶。

    一来为光大顾客所接受。二来,也能压缩成本。

    这些商家的心思更多花在酒的品质上,就算在装饰方面别出心裁,也不过是在包装的贴纸或者酒瓶盖上设计一点新意。

    这样其实看不出来多大的差距,看久了,反而让顾客审美疲劳,影响销量。

    但封筝初出茅庐,便打破常规,设计了这样一款与众不同的酒瓶。

    乍一眼看过去,不会以为它是一瓶酒,水红色的瓶身在柔和的灯光照耀之下,有种神秘而温柔的气息。

    更像是一个身穿传统旗袍的美少女低眉敛目,正在为某件不开心的事情默默忧虑。

    意境很美。

    “苏小姐也觉得这个酒瓶设计得漂亮吗?”

    旁边,一位身穿墨绿色旗袍、颈间戴着珍珠项链的贵妇人温柔的坐了过来。

    面庞圆润,眼睛也又亮又圆,一看就是那种养在豪门里不谙世事的贵女子。

    “庄夫人也觉得它很漂亮?”

    苏婉宁认得这个夫人,云城最大的房地产商庄金岭的结发妻子,云城最养尊处优的女人之一,沈梦。

    这个沈梦,没有别的优点,最大的特点就是命好。

    像庄家这种富贵人家,嫁进来的女子必须是要生出儿子来继承家业的,但沈梦嫁给庄金岭十年,不仅没生一个儿子,连女儿也没有。

    但庄家人竟然没有提出离婚,特别是庄金岭,依旧将这个妻子当成心尖尖上的人。

    五年前,沈梦在四十岁高龄时,才艰难地生下一个男孩,取名庄之瀚。

    这个男孩自从诞生之日开始,就成了整个庄家的心头肉,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

    而今天,庄夫人来赴宴,也带着自己的宝贝疙瘩。

    “来,之瀚,给你看个好玩的。”苏晚晴笑着招了招手,小男孩像她投来疑惑的目光。

    这个小男孩,长得的确漂亮极了。

    瓷白的皮肤,眼睛圆圆亮亮,睫毛很长,鼻子小巧精致,简直不像个男孩儿。

    “姐姐,这是什么呀?”庄之瀚被苏晚晴手里的漂亮酒瓶吸引,好奇地问了一句。

    沈梦则一脸骄傲的看着自己儿子。

    “只是一个酒瓶子罢了,你喜欢就拿着玩一会儿。”苏晚晴笑容温婉,此时此刻,她是发自内心的想讨这个小男孩喜欢。

    庄之瀚望了望自己母亲,庄夫人微笑着点了点头,他才小心翼翼的伸手,准备接过。

    然而下一秒,一阵刺耳的破碎声响起,整个会场霎时间陷入安静。

    所有人的目光都在庄之瀚身上,惊讶,狐疑,探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