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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u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荒村公寓 > 第二十三日(二)
    也许,是女孩天生对衣橱情有独钟,她立刻跑到了衣橱边。在手电的灯光下,她缓缓打开了衣橱的大门,一股霉味让我们都扭过了头。

    片刻之后,电光照亮了衣橱里面,小倩突然尖叫了起来:“有死人!”

    我立刻紧紧抓住她说:“不,里面是吊着的衣服。”

    “什么?”小倩总算回过了神来,仔细地往衣橱里看了看,在昏暗的手电光线下,那几件黑色大衣看起来真像是吊死鬼。

    小倩小心翼翼地把手伸进去,摸了摸一件显眼的旗袍,丝绸都已经脆掉了,她只能放下。她又摸了摸旁边一件衣服,是件黑色全毛的女式大衣,看得出料子和做工都很好,在当时来说该是一件奢侈品了。

    忽然,小倩似乎在大衣上摸到了什么,她的手停在大衣正面的口袋上,里面似乎藏着什么东西。她立刻把手伸进了口袋,那个口袋看起来非常大,几乎吞没了她小半条手臂。

    ——她从大衣口袋里摸出了一个笔记本。

    手电的光线照射在笔记本上,小倩小心翼翼地捧着它,显得异常激动,她兴奋地说:“你看,这是什么?”

    “藏在大衣口袋里的笔记本?”

    这是一本黑色的硬皮本子,应该是五十多年前的产品了。我将笔记本轻轻地翻开,在扉页上出现了一行娟秀的字迹——

    荒村公寓日记

    这行字下面还有落款——若云。

    “天哪!这是当年若云留下的日记。”小倩不禁失声叫了出来,她伸手轻抚着扉页,触摸着若云用黑色钢笔留下的字迹,“她居然把日记藏在衣橱里,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也许本来就不是她藏的。”这时我和日记本合上了,我略带紧张地说,“在阁楼里实在不方便,我们到二楼的房间里慢慢看吧。”

    小倩也点了点头,于是我们带着这本日记本,从扶梯爬下离开了阁楼。

    我们匆匆回到二楼的房间,用手电实在是太别扭了,我又重新点上了一根蜡烛。当烛火重新照亮房间时,我和小倩都长出了一口气,好像又回到了人间。

    终于,我们一起翻开了这本若云的《荒村公寓日记》,却发觉内页里缺损了很多,有许多页被齐根撕掉了,这样就使得日记残缺不全了。我数了数剩下有字的页数,总共是二十几页。

    不过,日记的第一页却完好地保留着,在页首写着日期——民国三十五年十月二十日。日记是按照当时的习惯,竖直排列从右向左书写的,一个个漂亮汉字显现在我们眼前。

    在这荒村公寓的黑夜里,摇曳的烛火映红了泛黄的纸页,我和小倩都屏住了呼吸,仿佛真的听到若云在说话似的,一齐默念着《荒村公寓日记》的第一天——

    民国三十五年十月二十日晴

    今天,是这本日记的第一天,也是我嫁入荒村公寓的第二天。

    对,昨天是我的结婚日子。

    我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人们总说女人出嫁时是最美丽的,当昨天我披上洁白的婚纱,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时,我几乎以为那是一个陌生人了——是的,镜子里的她是那样年轻,那样纯洁,婚纱如雪一样覆盖着她的身体,然而,那是我吗?我摇了摇头,镜子里的她也摇了摇头,我轻声地说话,镜子里的她也嚅动着嘴唇。我不敢想象,从今天起我就要变成她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女人。

    欧阳家的汽车等在我家楼下,妈妈陪着我下了楼,几个女孩帮我托着婚纱,将我挤进了汽车里。汽车到了荒村公寓,只听到鞭炮响个不停,许多人围着我进了欧阳家,我一直都低着头,甚至都没看清这栋房子是什么样。大厅里早就布置好了一切,清远穿着一身笔挺的西服,正微笑着等待着我。他看上去是那样英姿勃勃,目光里透着自信的微笑,因为从这天起他将成为我的丈夫。

    清远的父母威严地坐在正中,虽然他们早已审查过我这儿媳了,但还是一丝不苟地注视着我。我就像个漂亮的玩具似的,按照他们家约定的步骤,完成了婚礼的所有仪式。酒宴上来了很多人,嘈杂的人声使我什么听不清楚,就像做了一场梦。一直闹到很晚,清远才拉着我进了三楼的洞房,我早已经筋疲力尽,倒在床上就睡着了。

    这就是我的婚礼。第二天,清远拉着我给公婆请安,然后陪着我过了一天。现在,趁着他去楼下的空档,我躲在书房里写下这页日记。

    从今天起,我将在这本日记本中,记录下我在荒村公寓的每一天。她是我心底最隐秘的朋友,除了我自己以外,任何人都不能见到她。

    民国三十五年十月二十九日阴

    今天,是我嫁入荒村公寓的第十天。

    清远的父母住在二楼,每天上午清远都会带我去向他们请安,他说这是欧阳家一贯的规矩。公公婆婆的年龄都很大了,而清远则是他们的唯一的儿子,也是欧阳家族唯一的继承人。我想老爷和太太是老年得子,一定非常爱自己的独子吧,所以他们也一定会很爱我的吧。

    今天起清远就回公司上班了,欧阳家在上海开了一家贸易公司,专门从事从美国进口各种贵重商品。老爷和太太年纪都大了,公司的生意完全由清远一人管理,所以他总是忙得焦头烂额。现在已经是晚上九点了,他依然没有回家,我独自坐在书房里,呆呆地写着日记。清远曾经答应过我,在结婚以后我依然可以去银行上班,但现在公公婆婆都不同意,他们说欧阳家的媳妇必须要留在家里。清远不能违背父母的意愿,终于使我打消了工作的念头。

    虽然只过去了十天,但感觉就像过了好几年似的。这就是新婚的滋味吗?一辈子都回忆不尽?会不会是这栋房子的原因呢?有时候走在荒村公寓的楼梯上,心里就会产生一种奇怪的感觉,似乎能听到什么声音,停下脚步来侧耳倾听,却又什么都听不到了。哎,会不会是新娘子们都会有的多疑心呢?

    是的,说实话我有些怕公公,他穿着的衣服和说话的声音,都让我隐隐感到害怕。清远

    总是在安慰着我,说欧阳家来自偏僻的地方,自然有些保守的风俗。算了吧,只有面对清远时我才会感到开心,可今晚他什么时候回来呢?

    民国三十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阴

    今天是平安夜。

    早上,我难得出门一次,安息路边的洋房大多挂起了彩灯,原来明天就是圣诞节了。自然,那些挂灯的人家都是外国人,欧阳家是绝不会过洋人的节日的。但是,清远已经答应我了,今晚他会早点回家,与我一起吃顿晚饭的。

    但是,清远却又一次爽约了,我是和公公婆婆一起吃的晚饭,他们吃饭的时候一句话都不说,我几乎什么都没吃,就跑到大厅隔壁弹钢琴去了。对了,这架钢琴可以算是我的嫁妆,每当我烦恼的时候,就会坐在钢琴前弹奏李斯特的曲子。钢琴弹着弹着,我的眼泪就悄悄落了下来,我只能停下手擦了擦眼泪。不,他不会忘记今天这个日子的,因为今天是我们相识一周年的日子。

    是的,在整整一年以前,我还在中国银行办公室做秘书。去年的平安夜,女同事们都纷纷提前回家了,只有我还在打着一份文件。忽然,我发现有一双眼睛正盯着我,缓缓抬起头,却看到了一张年轻英俊的脸庞——他就是我的清远。原来他已经这样看了我许久了,我问他有什么事,他却搔搔头问经理办公室在哪里。从此以后,他每天下午都会来银行办公室,应该由财务做的事全由他自己做了,因为只有这样他才有与我说话的机会。他每次和我谈话,都会扯到许多别的事,在办公室一谈就是小半天,而我也实在不好意思赶他走。后来,他就请我到外边去谈了,先是去咖啡厅、餐馆,然后是电影院、公园。大家很快都知道了这个秘密——欧阳家的公子在追求我,女同事们也向我投来羡慕的目光。而我的心里则忐忑不安,不知该如何面对清远,这个男人是如此出色,风度翩翩、温文尔雅,更重要的是他家很富有,在安息路上拥有一栋三层楼的洋房。我知道有许多女子暗中争夺着他,但他却一个都看不上,唯独只爱上了我一个。直到现在我也说不清楚,他为什么会对我情有独钟,或许是因为我的眼睛吧,他说过我的眼睛里有一种穿透时空的美丽。

    最终,我被清远征服了。在他那灼热的感情面前,我想他应该就是我生命的另一半了。我们全家的人都为我感到高兴,银行里的女同事们则暗暗地嫉妒。于是,在七月的一个炎热夜晚,罗宋大饭店的众目睽睽之下,我接受了他的求婚。

    这就是我们相识相恋的经过,然后就是我们的婚姻了。在这整整一年的时间里,我从一个女孩变成了女人,但我又说不清楚自己到底改变了什么,或许就像一只鸟儿,只是从一只笼子,换到了另一只笼子。

    弹完钢琴,我回到了楼上的书房里,呆呆地看着张爱玲的《传奇》,这本书我已经看了二十遍了,也许还要再看个二十遍吧。

    刚才,我接到了清远打来的电话,他说今晚有重要的应酬,要明天才能回家。我一句话都没有回答,轻轻地挂上电话,继续写我的日记。

    圣诞快乐,我亲爱的朋友。

    民国三十六年四月一日小雨

    记得过去在银行上班的时候,办公室里有个外籍职员,在每年4月1日都会搞出许多恶作剧,不是说某个同事今早中了彩票大奖,就是说第三次世界大战昨晚开打了,原来4月1日是外国人的愚人节。

    今天,就是4月1日。

    医生是下午来的,公公和婆婆都很紧张,清远也很难得的提前回家了。仔细地检查完毕后,医生非常郑重地告诉我——我怀孕了。

    听到这个消息,我忽然愣住了,半天都没有反应过来。忽然,我轻声地问:“对了,今天是4月1日,你在给我开愚人节的玩笑吧?”

    医生傻乎乎地回答:“对不起,太太,什么叫愚人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