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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u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我是女博我嫁谁 > 初恋,总被雨打风吹去(3)
    可怕的是旁边人偏要强出头,插上一脚,将一段好好的回忆染污成一摊白墙上触目的黑球印。

    而且,从学术的角度来看,以对某人的敌视来证明自己和另一人的友情实在是一件非常可笑的事情。“朋友的敌人就是我的敌人”,这种政治逻辑用在生活里就有点强盗(政治上的很多逻辑用在生活里都有点强盗),无论从哪边看都明显是犯了“依人不依法”的学术错误。

    程曦的肩膀整个垮了下来,把一张脸埋进枕头里,“这还不够,那家伙居然是考了五年的考研族。他一看自己五年都没考上,而我居然已经读到了博士,还去给他介绍考研经验。那个怨毒啊……眼光要是能变成刀子,我这会儿恐怕已经被凌迟处死,变成袁崇焕了。”

    她满腹憋屈,恨不能化身为狼,对着窗外的月亮狂啸。

    韩默这会子大乐:“谁叫你抛下我独自忍受老杨的煎熬,遭报应了吧?”

    程曦从因果论的角度一想,恶因原该得恶果,原本的一肚子不忿倒也心平气和了。

    女人读到博士,也小有一把年纪,感情方面自然不会一片空白。两人都曾经沧海过。

    不过,韩默乃是和平分手,至今仍偶有联络,电话中虚伪地互相问候几句;程曦此人干脆之极,觉得“甩掉的男朋友,泼出去的水”,根本不耐烦应酬此人。二人的性格之不同可见一斑。在外人看来,未免觉得程曦的涵养不如韩默,韩默反倒羡慕程曦的快意恩仇。

    韩默与前男友是同学,所以每当同学聚会,都要彼此尴尬虚伪地互相问安。

    身残志坚的楷模——拜伦勋爵曾说:“假若他日相逢,我将何以面汝?以沉默,以眼泪。”亦舒想是爱煞了这句话,故此在自己的小说里频频引用。然而,有过一点生活经历的人都知道,若拥有这样凄婉缠绵的爱情故事乃是一种福气,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

    一般人的爱情,恐怕都不过是生活这袭华袍上爬过的无数虱子中的一只罢了。被吸了血,痒一阵子,也不过落几滴泪,就提起精神面对其他人生种种了。

    深究起来,韩默管前男友叫“mr.wrong”;程曦则把她的称为“别人的mr.right”。只怕程曦反而看得豁达些。

    正如男人的友谊往往是拳头换来的一样,女人的友谊常常是通过交换彼此的秘密来加深的,所以当友谊进行到一定程度,必然会有这种倾诉时刻出现。

    两人聊得兴起,韩默居然把以为早就丢到爪哇国的初恋记忆一点点唤回了:话说那是韩默大二时,身边大半朋友已身中情箭、纷纷落马。韩默所读的乃是有名的尼姑系——外语系。报外语的本来就是女多男少,正巧那年学校对调换系别放宽要求,又逢it股大热,但凡数学过得去点的男生都跳去了计科系。全年级只余下十几个男生,若平均分下来,一班只有四点五个。

    “古时候”,娱乐活动少,电脑也没有现在普及,学校外的录像厅和舞厅就成了课外休闲首选之地。因此外语女多半通过跳舞结识男友。但年少气盛的韩默觉得混迹舞场的男生殊无出息,并不首肯这种交友方式,这才蹉跎到大二年华。

    正巧另一位和韩默同样混迹于图书馆的同学,对她颇有意思。韩默一是受身边人影响,二是文人气质发作,认为会看书的必然不是坏人,居然就答应了。

    那书呆子兴奋得连看了六十多本言情小说发蒙,以为书中自有颜如玉,读过万卷书就能成情圣。结果纸上谈兵毕竟不是耍子,自学成才这种方式也不一定适合情路,把言情小说中的一套搬来生活中,出尽了洋相。

    一个男生常常学言情片作深情款款状说“我好爱你!你好美!”之类,并且努力把现实生活排除在外,光想来也有点让人心惊肉跳。初恋的韩默虽以为人人如此,却也有点消受不了,更何况还要按对方要求配合作陶醉状……然而中国人的情感教育之匮乏位居世界前列,聪明如韩默之辈对于爱情也是懵懵懂懂,于是乎居然稀里糊涂地坚持了几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