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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u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涩世纪传说 > 第148章
    要他跟一个醉女紧密接触,还要背她回寝室?那不如叫醒他全身的鸡皮疙瘩来得更轻松一些。

    “你1送她回去。”王子殿下天生的骄傲病发作了,指手划脚地要之雾送公主回去,“你是女生,你送她。”

    之雾会傻得答应他的请求才怪呢!“我不住寝室,我又是女生,以我的力气怎么可能送她回去。你要是真的不想送她回去,大可以看着她醉倒在这里。万一来了个变态的大叔——像卓远之这样的——说不定很快就会带公主回家好好睡觉。再不然,等她明天睡醒了,自己也就回去了,你不用操心,坐这儿好好享受美酒的乐趣吧!巨快乐噢!”

    她都这样说了,他要是还能心平气和地坐在这里晶酒,那他还是奥古斯塔斯·克里斯塔贝尔·艾伯克龙比吗?

    “不管了!”天涯坐到吧台边,要了跟卓远之同样的酒,不似平时的细品,而是牛饮一般猛灌了三杯。他倒真希望自己跟她一样,喝点酒就醉了,至少不用面对酒气熏天的她。

    静等!等的是他的反应,他对公主最后、最真的反应。

    之雾在心中轻轻念叨:公主啊公主,如果他压根就不管你,那你也甭坚持了,死了那条惨淡单恋的心算了,换个卓远之试试,说不定能重新鼓起去爱的勇气。

    卓远之不用说话,单是这样看着她也明白她心中正在算计着什么。他浅抿了一口酒,虽甜却不失酒的烈性,像她。

    “你最好快点将她背回去,再等下去,也许你想背她,她都不让你背了。”卓远之的话轻飘飘的,听似毫无分量,若是随着他幽深的眼神看过去,个中深意绝对让天涯胆战心惊。

    不知道什么时候,不知道什么缘故,公主的身旁竟然多了另一个醉汉。他左手、右手各抱着酒瓶,左右开弓不算,他还一个劲地拉公主陪他喝。

    “喝酒!我们俩一起喝酒,这可是好……好东西。喝了酒,就不用管有没有人理我了?”梅忍礼喝酒的劲头很有男子汉气概,终于有一刻他可以像个骄傲又无畏的男人。

    又来个醉汉,今天究竟是什么日子啊?自己喝酒的时候不觉得,现在沉浸在酒气中,天涯痛苦地蹙起眉头,他可以清楚地感觉到鸡皮疙瘩正在勃发,快要全面苏醒了。

    “公主,快点儿起来,我送你回去。”王储殿下亲自送平民女回寝室,这是多大的恩宠,识相的快点乖乖行动。

    也不想想他面对的人是谁,这种话在公主苏醒的时候都不大管用,何况是疯醉中呢!像是找到了知己,公主拉着梅忍礼的手死也不肯放开,这场景有够难看,“我不走,我要继续陪梅梅喝酒!”

    听上去像是陪“妹妹”喝酒,天涯想气更想笑。

    梅忍礼更是将这种戏剧化的场面扩大到了最高级别,“喝醉了,我就什么都想不起来了……想不起自己要忘记柯柯,想不起其实我很喜欢那个烦人的女生……”

    天涯没心思领会这酒中深意,他比较烦恼的是怎么将公主弄回寝室又不沾染到她身上的酒气。没法子,硬扛吧!

    背略弓,他有力的长臂一挥将她捞上了他的肩膀。没事干吗长那么胖?少吃点不行吗?还有那熏人的酒气,相信半年后苍蝇都不敢靠近她,没近三步都醉倒了,武侠小说中名为“三步倒”的毒药原来是这样制成的。

    “我要喝!我还要喝!梅忍礼,给我喝啊!”

    “不准喝!我说不准喝就不准喝!”跟某些人不能讲礼节,跟某些喝醉的人更不能讲道理。

    天涯用手按住她的屁股,想想姿势不雅,正打算松开,公主又是一阵磨蹭,“快点把我放下……把我放下……”

    她说放就放?究竟谁是老大?跟卓远之在一起的时间长了,天涯觉得自己简直像个黑道人物。顾不得许多,他只想快点将她丢回寝室里。

    “你最好将她放下。”幸之雾忽然冒出一句,不愠不火像在说笑。

    哈!要他带公主走的人是她,要他放下的人也是她,她究竟想怎样?找打吗?别以为跟卓远之有点不清不楚的关系,他就不敢动她,遇到关键问题他绝对不会罢手。“你少哕嗦!卓远之,看好不该说话的人。”

    卓远之云淡风轻地玩弄着手中的酒杯,看着浅蓝色的液体隔着透明的玻璃在手中摇晃,有一种神奇的美,“你最好顺着之雾的话将公主放下来。”

    “哈!你不会也是那种重色轻友的人吧?”天涯极度不满意,口气里甚至带着几分不屑,“我还以为你够男人,没想到随便一个幸之雾就让你……”

    好重的酒气,与刚才的味道不同,那浓重的气味里甚至带着几分腐朽。胸口为什么湿湿热热的?天涯下意识地向胸口看去,那湿热的感觉和腐朽的酒气混为一体尽数摊在米黄色的衬衫上。他的米黄色衬衫上,他度天涯最喜欢的米黄色衬衫上。

    “你竟然吐在我身上?”天涯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竟然将秽物吐在了他身上?很想揍她,真的太想揍她了。

    但,在揍她之前,他有件事需要料理——他那满脸均匀分布的鸡皮疙瘩啊!

    他飞奔的身影换来之雾和卓远之相视一笑,终究王子还是没能丢下公主。笑容的余光留给醉倒在一边的梅忍礼,有个倔强的身影正缓缓地向他走来……

    “对不起,我知道我错了!我真的错了!”

    公主又是鞠躬又是道歉,经过刚刚那么一折腾,再被他用冷水泼过之后,她想不清醒也难。

    现在她只想将他那张苦瓜脸给扯下来,“要不我帮你洗衬衫吧?”明知道是天方夜谭,可她还是要说。不是她不想洗啊!实在是度天涯绝情地将那件衬衫直接丢进了垃圾箱,完全不给她赎罪的机会嘛!“要不我给你再买一件?”

    买?阿狗拿白毛当拖把蹭地,也不想想我们王储殿下这件衬衫是什么品牌,什么款式?那是一般人能买得起的吗?

    “我省吃俭用一定帮你再买一件!”

    “哈!不用了!”天涯周遭的空气冷得像冰,“即使你能给我买一件完全相同的衣服,你也无法还我干净的心情,你还是离我远一点儿吧!”否则,他又想到那糟糕的味道和恶心的画面。

    不知道来这里蹭第几顿饭的幸之雾悠哉地晃了过来,“男生就应该大度一些,哪能为一点儿小事就生气,你不怕气白了头发啊?”

    天涯正准备反驳,精明的眼瞟过卓远之紧追着之雾的目光。是猎奇的心理作怪吧!他不怒反笑,站起身,他高贵的气势比卓远之更耀眼。“如果她像你这样聪明又优秀,我绝对不忍心对她生气的。”

    呼哧呼哧!公主气得要喷血,原本的自责在瞬间烟消云散,转化成醋海翻腾。

    天涯将风暴进行到底,走近之雾,他借着身高的优势俯视她娇嫩的面庞,“正是你的优秀让宇文寺人这样的清道夫都为之心动,证明你的确有迷住我的特质。”手指靠近她的下巴,他却用眼角的余光去找寻卓远之脸上的波动。只要梅非斯特的面色有丝毫的改变,他就不会再继续下去。

    可卓远之没有,他完全像个朋友在看他如何追女生,就差没亲自上场帮忙了。

    好啊!那就继续吧!

    “做我的女朋友吧!”

    天涯倒是来得直接——直接将一把钢刀插进了公主的心中。

    她努力了那么久,竟然不如刚出现的女生。她到底哪方面比幸之雾差了,横看竖看也不觉得幸之雾有多强啊!

    似乎嫌暧昧的指数还不够,天涯倾身上前打算将卓远之与柯柯的绯闻在自己的身上履行一遍。

    “你最好不要再靠近我!”不知道什么时候之雾的手上多了一把锋利的水果刀,刀尖直对着天涯的心脏。

    她笑,很妩媚的那一种,跟平日里推着割草机的大婶完全不同。

    “你知道的,一个女生没有任何经济来源想要在英国生活、读书,如果没有一点自保的能力那是完全不行的。我能活到现在,靠的绝不仅仅是小聪明和从书本上学到的优秀。”

    当初去英国多少有点赌气的成分,真的去了,人生地不熟,她又任性地不肯要卓冠堂提供的任何帮助。身上的钱逐渐减少,别说是进大学学习法律,她连活下来都存在问题。想找体面工作的想法被生存危机一一打破,沦落到最后她只盼有个可以吃饱肚子的活儿。

    那时候如果卓远之去找她,也许她就放弃了在英国的生活回家了。可是他没有,他忘了她的存在,让她一个人漂泊在异乡,让她明白了很多她从前想不通的事情。

    有些人,有些事不该是你的,再求也无法拥有;真正松开手,反而拥有得更多。好俗气的话,现在想起来却还是让她想微笑。

    笑容随着刀子摇曳在之雾的身体里,却也荡漾在卓远之的眼神中。

    她长大了,和离开的时候不一样了,这种成长背后所付出的代价却让他心痛。如果时间能够倒回,他绝不希望当初她离开。

    不长大也是一种幸福吧!

    因为长大,她不再像从前一样粘着他,不再像过去那样需要他。有时候,他甚至怀疑他之于她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像现在,面对危险她已经不再向他求助,她自己可以解决得很好。他不再是她的保护神,永不再是。

    沉黑的眼折射出无奈的苦笑,一切都是他当初的选择,这一刻又何来抱怨?

    三人之间流转着种种公主无法理解的复杂,她却只是紧张地盯着之雾手中的刀子,“有话好好说,虽然度天涯自大、奸诈、胆小、没品又爱公报私仇,还会起鸡皮疙瘩,偶尔娘娘腔,经常鸡婆,但他绝不会逼你做你不愿意做的事,你不需要这样的,快点放下刀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