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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然有这等事!

    纪颜走到秦老师面前,拍了拍他的肩膀示意他轻松些,接着从他手里接过纸老虎。

    “把它交给我吧,您可以不用再担惊受怕了。”言毕,将老虎拿在手中。

    秦老师如释重负的长嘘一口气,恐怕所谓送瘟神送瘟神就是如此这般了。

    路上纪颜把玩着这只老虎,却不太说话。

    “有问题么?”我问他。

    “拜托你一件事吧,去查查最近莫名其妙死去的人都是些什么背景,至于这只老虎,还是暂时放在我家里吧。”他迟疑了片刻,随即回答我。

    这是当然,我和秦老师一样,可不愿意把这个东西放在自己家里。

    和纪颜分开后,我立即去查阅那些死者的资料,似乎没有太大的联系,只是说这些人非奸即盗,大都是在公安局案底一大摞的人,其中秦老师看见的那个有纹身的年轻汉子,是当地一霸,经常在古玩街收取保护费,还杀过一个人,不过因为没有确凿证据,被放了,总之是个人见人恨的家伙。其他那些人也都是半斤八两。

    “看起来,似乎死的都是该死之人。”我看着那些材料,喃喃自语道。

    黎正的伤势似乎好的太慢了,虽然经过落蕾祖父的医治,但还是进展缓慢,李多提出这几天让她来照顾黎正,虽然黎正不想去,但纪颜也说最近可能需要回老家一趟,还是让李多来照顾他比较好。得到纪颜的同意,丫头笑嘻嘻的领着黎正去了她租的新房子,在她搬家的时候我被征过劳役,还不错,而且离纪颜家也并不算太远。

    “你真的要回老家?”我问纪颜,他却笑了笑。

    “不是,只是我希望他们兄妹能多交流一下,适当的时候可以告诉李多,我不想欺骗她,而且她的记忆可能随时都会恢复的,有些准备对她对黎正都好。”看来他还真是细心。

    这只纸老虎呆在纪颜家里已经三天了,可是纪颜也未能察觉一些异样,而老虎依旧变化着样子,我去的时候,它已经变成了向外迈着步子,仿佛随时会离开的样子了。

    “真是只奇怪的老虎,而且每到凌晨的时候,你把耳朵对着虎嘴,还可以听见哀鸣,那是人的哀鸣。”纪颜皱着眉头看着那只老虎。

    我暂时把工作推给同事,决定今天晚上和纪颜轮流值班,看看这老虎到底还会耍什么花样。

    我们把这只纸老虎放在窗台,自己则睡在对面的沙发上。困了就睡一下。

    起初并没有什么事情发生,不过到了凌晨的时候,我揉了揉惺松的睡眼,忽然外面的月光照到了老虎身上。

    那只纸老虎居然开始变大了。

    月光下它的毛色体型和真的老虎根本没有两样,不,在我看来它远比体型最大的雄性西伯利亚虎还要大上一圈。当它停止变大的时候,抖了抖身子,扬起头看着窗外的月亮。

    我惊讶的几乎忘记推醒身边的纪颜。

    等我终于回过神来叫醒纪颜的时候,老虎已经弓起腰,纵身一跃,朝窗户外面跳了出去。

    由于夜晚炎热,加上纪颜家外蚊虫很少,我们是开着窗户的。

    纪颜马上跳了起来,可是还是只能看见老虎的背影,他立即从随身的口袋里掏出一把匕首,朝自己拇指一划,接着将一滴血弹了出去。

    “你这是干什么?”我好奇的问他。

    “我们追不上它了。不过我把血附到老虎身上,可以知道它的去向。”纪颜用手指了指窗外的老虎。

    月光下它跑得飞快,一下就消失了。

    “走吧,如果时间长了我也无法知道它去哪了。”纪颜拍了拍我的肩膀,立即朝门外走去。我也只好紧随其后。

    现在已经夏天,这个四大火炉之一的城市即便是夜晚依然带着几丝炎热的气息,宛如刚刚被热水冲刷过一般。

    我经常会纳闷,以前有这么热么?以前这个城市没有电风扇,没有空调,没有冰淇淋,他们却是如何度过的?

    我始终觉得不知道人类是在进化,还是退化。

    纪颜和我几乎以自己最快的速度奔跑着,很快,我就吃不消了,感觉心脏堵得慌,还好,纪颜停下来了。

    “它停住了。不过我不知道确切的方向。”纪颜转动着脑袋,似乎在感应着什么。

    我觉得四周似乎很熟悉。

    这好像是李多居住的地方。

    纪颜也意识到了什么,低沉着声音喊了句不好。我极少见过他这样,似乎只要是和李多有关,他平时的冷静和睿智就都不见了。

    我们来到了李多的房子。

    房间里面有一个人,还有一只老虎。

    黎正穿着睡衣,毫无表情的站在那只老虎对面。我们没有看见李多。

    小孩身高的他站在那只高大的老虎面前显的非常矮小。

    可是那只老虎却显的非常谦卑,犹如一只小猫一般,低着脑袋,缩起爪子的前肢伸了出来,摇晃着长长的尾巴。喉咙里响起了呜呜的声音。

    我和纪颜都呆住了。

    黎正终于走了过去,伸出手,按在老虎的额头上,接着,这只巨大的老虎抬起头,盯着我们,我和纪颜和它稍稍保持着一段距离。

    “你们来了?”黎正总算注意到了我们两个。

    “李多呢?”纪颜着急地问道。

    “你真的很关心她啊,我用控尸虫让她暂时睡着了,毕竟有些事情她知道的越少越好。”我忽然觉得黎正的说话语气有些异样了。

    “你们知道那只老虎的主人是谁么?”黎正坐到了床上,看来腿伤仍然使他无法长时间站立。

    我和纪颜当然摇头。

    “对于上次在山上无瞳消失后出现的那个白衣男人的身份,恐怕你也应该猜出来了吧,的确很让人无法相信,但是你知道怨崖是如何产生的么?或许说是谁制造了怨崖?”黎正一脸严肃地望着纪颜,后者没有说话,等于示意继续说下去。

    “那并不完全是我的祖先被灭族后产生的,准确的说他们还没有能力制造一个类似黑洞一样专门吸收死者怨气的东西。而无瞳也是怨崖的一部分,由于我带着返魂香进入怨崖,使得这一部分产生了自主的意识,居然想变成真的人类,不过它已经不存在了,连同我的肉体。

    而我现在这副小孩的身体同样无法再承受任何伤害了,想必你也察觉了,为什么我的伤恢复得如此之慢,这是因为身体不完整的缘故,而且如果再次受伤的话,这肉体很可能会突然崩坏。”说到这里,黎正停了下,眼睛低垂了下去。

    “你还没有告诉我,谁才是怨崖真正的缔造者。”纪颜问。

    “就是那个男人,那个有着多重身份的男人。他充满悲剧和压抑的一生和在临死前发出的怨气居然被残存在返魂香内的九尾狐的意志捕捉到了,你应该清楚返魂香的来历,九尾狐为了追踪三块流落在各地的返魂香而将自己的力量分成了三份,无奈它虽然得到了,却无法全身而退,结果分别被凡人封印住了,其中留在中土的一块就有它的部分灵魂。否则以它的力量,是不会被轻易打败的。所以九尾和他达成了一笔交易,至于具体内容是什么,我就不知道了。

    而纪黎两家在大唐之初承担的任务,一是为了*隐太子建成的冤魂,贞观初年长安妖气横行,这也是皇帝为什么赐姓黎家李姓,并且特意用泰山桃木打造了桃木钉,并在上面刻了‘黎明苍生,正气永存’,二就是守护封印在和氏璧中的那块返魂香,作为镇国之宝。结果我的族人窥探了其中的力量,居然受到了九尾的蛊惑,与它签订了契约,并承诺在黎氏一族中奉献最优秀血统的女性来作为继承九尾的那部分力量的载体。我的祖先们以为这件事隐瞒的很好,结果还是被太宗知道了,一怒之下,以黎家与废太子——李承乾造反事件牵连而被灭门,并把这件事推到了你们家族身上,可惜那个老鬼临死前还以为是最好的朋友出卖了他。其实皇帝怕的是万一九尾的力量出现,那大唐的基业就难保了罢了。可是结果荒唐的是,灭掉黎氏一族却依旧没有阻止唐朝皇室的覆没。至于那块和氏璧,据说也被太宗交给你们一族保护起来了,作为代价,纪姓人永远不准出世为官,更不许在乱世辅助豪强。”黎正这时候抬起头来,望了望里屋。纪颜的眼神忽然有些异样。

    “你的意思,难道是说李多?”

    “作为约定和记号,被承载力量的那个女孩,成年后耳朵上就会浮现十三个耳洞,所以那压根不是什么封印,只是个标记而已。她在出生以前的一千三百年就注定了她只是九尾的载体,所以根本没的选择,因为每一百年就会浮现一个标记。”黎正嘴角向上翘起,看着纪颜,可是纪颜的脸色都变了。

    “你是怎么知道这一切的?”我问黎正。

    他哼了一声。“刚才的老虎告诉我的,而且,我现在就要离开这里,等李多醒了就告诉她我走了。因为那个男人答应我,可以恢复我原有的身体,当然是要有代价,不过到底他要什么我也不知道,总之去了再说吧。那只老虎并不普通,它有吞噬人类灵魂的能力,或者说它就是靠着吞吃人的灵魂而维持着自己,我也不知道那个男人为什么需要如此多的邪恶污秽不堪的灵魂。”黎正从床上艰难的撑起身体,往屋外走去,到了门口,他站在纪颜旁边,停了下来。抚摸着那只纸老虎,老虎则听话的低垂着脑袋。

    “该说的我都已经说了,我奉劝你还是不要与那男人为敌,你应该了解,光是他用纸做出的那只老虎,我们两个都敌不过。”说完这句,他步伐缓慢地想要离开了房子。

    “我不会让你离开的,你去哪里我不管,但你起码应该为你的亲人想想。”纪颜一边说,一边掏出匕首,往自己手掌插去。可是还没等到拔出血剑,他的匕首就被黎正用钉子打落在地了。

    “亲人?”黎正忽然冷笑一下,“我在孩子的时候就亲眼目睹我的父亲因为害怕我母亲不经意间显露出来的能力,而用我们家祖传的桃木钉一根根插进我母亲的身体,而我只能抱着妹妹无能为力地躲在一边,接着又无助地看着那个警察用子弹打爆了我发疯父亲的脑袋,而现在李多根本不认识我,视我为路人,你还觉得亲人这个词语对我还适合么?”他走过来,捡起掉落在地上的匕首,递给纪颜。

    “谢谢你的照顾,不过我还是告诫你一句,别在浪费你的血了,你自己应该知道你的父亲和祖父是如何死的,这种东西对你的身体负荷又有多大,何况,以现在的你,恐怕连这只纸做的老虎都敌不过。”黎正说完,拍了拍老虎,骑了上去,老虎朝天低吼了一句,快速的跑出去了,消失在茫茫夜色里。

    沉默许久,纪颜才长叹一口气。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我们一族要避世在在偏僻的山村里,原来只是为了逃避那血腥的屠杀,无论是任何当权者知道我们守护着那种东西,都不会放过我们一族。”我和他走进里屋,床上李多正睡的很香,纪颜看着她耳朵上闪闪发亮的耳钉,却许久无语。

    “为什么明明是纸折成的东西却可以活动呢?”我对纸虎非常好奇。

    “很多有优秀的术师都可以做到,他们使用年代久远的古树表皮制造成树浆,并在里面放入自己制作的符咒或者是自己的鲜血,接着将动物甚至人的灵魂融入其中。这样制造而成的纸张折成的东西便有了生命力,不过想要创造出像那只老虎庞大而且具有攻击力的人,恐怕少之又少了。”纪颜缓缓道来。

    为了不打扰到李多休息,我们只好离开了那房子。一路上纪颜一直不说话,恐怕他正在想应该如何去编一个怎样合适的理由去说服李多关于黎正的失踪了。(纸虎完)

    第六十二夜 背

    天气之好,倒是很适合出外旅游,不过在五一出去游玩就不是你去玩旅游,而是旅游玩你了。准确地说,是那些守着祖宗产业的懒汉们,喜欢做着一锤子买卖的人,上山收钱,下山要买票,即便上个厕所,也要逼着你买卷卫生纸。

    “我小便!”你和看厕所的老头争执。老头干黄如饼干的脸皮绷的紧紧的,只是拿出一卷粗糙如同磨剪刀的砂纸样手纸递给你。

    “我带了纸了!”你再次争辩,无力的掏出一卷心相印,无奈人家认准了,进厕所就一定要买他们的手纸,似乎是说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带了纸进去呢?这种规定感觉就像是酒家不准自带酒水一般听上去很有道理。

    前文只是笑谈,不必当真。不过出外旅游,而且如果不是随团旅游,而是一伙驴友喜欢三三两两结伴而行,去一些本来人迹罕至而且比较生荒的地方的时候,还是小心为好。

    下面的故事是一位朋友告诉我的,他和我从没见过面,不过即便是从电话里他颤抖的声音,我也可以听得出他惊魂未定。恰巧五一需要做一版旅游专刊,想想题材正好缺乏,于是放下手头工作,和他聊了起来。

    “我是一个公司的彩领。”我一听就纳闷了,都知道有金领,白领,蓝领,黑领,倒是从未听说过彩领。

    “告诉你,像我们这样的人,经常是做着蓝领的工作,受着白领的气,承受着金领的工作压力,却拿着黑领的工资待遇,你说是不是彩领?”听起来他倒是怨气十足。

    “所以出外旅游无疑对我来说是一种非常好的,也是最有效的减压方式,否则的话我真说不准什么时候会用键盘把天天站在我面前呵斥的上司的脑袋给敲碎掉。

    不过随着旅游次数的增多,我和公司里几个驴友们对那些所谓的著名旅游景点已经厌烦了,那些已经加了太多人为装饰的景色早就变的不干净不纯粹了,而且越是出名的地方人就越多,我们本来旅游的目的就是逃避那些杂人,结果还不是挤到人堆了?

    所以我和另外两个最要好的朋友决定,三个人去一处比较偏僻的,保持着自己独有的生态环境的地方。可是从现在来看,我们做了个非常错误的决定。

    当然,无论如何,那时候我们还是在忙碌的准备行李和必需物品,由于大家都是老手了,还是比较熟练的。

    首先要准备一个大的背包,四十四到五十升就够了,然后还需要一个小背包放一些必须的小件物品,如旅游资料,零食等等,另外笔,燃烧弹,指南针折叠雨伞之类的也是当然要带着的,还有一些常用药品,如止血贴、纱布、绷带、喇叭牌正露丸、驱风油、感冒药、曼秀雷敦薄荷膏。”他居然开始向我说起他的旅游常识了,所以我不得不咳嗽了两声,打断了他的话。

    “不好意思,我说过头了。”他尴尬的笑了下,不过却非常苦涩。

    “三个人准备好东西,又对准备去的地方的天气以及风土人情做好准备后就出发了。

    很遗憾,我至今不想告诉你我们具体去了哪里,因为我是在不想让更多好奇的人在受到伤害,或者说我自己也无法描述那里的状况,只知道大概是湘赣交界的一带吧。

    那时候天气已经非常炎热了,不过对于经常在外单独旅游的我们并不觉得难以忍受,一行人很顺利地沿着地图的指示前进,我们并没有特意规定方向,只是随意的旅行,希望自己可以融入大自然多一些。

    可是我们忘记了长期生活在钢筋水泥堆里的我们已经没有了祖先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对危险的敏锐嗅觉了。

    在经过一片丛林的时候,我的一位队友忽然被蜇伤了。他并没有看清楚是蜜蜂还是马蜂,或者是其他带着剧毒的昆虫。

    这种程度的伤对我们来说是小儿科了,既然准备好了脱离团队旅行,被蛇咬被蜂蜇早就应该计算在内。

    可是我忘记了,不是每个人都能适应蜂毒的。好比青霉素,可能你去年没事,但今天体质发生变化,就过敏了。

    有些蜂毒会进入血管,会发生过敏性休克,以致死亡。虽然我和另外一个人连忙用消毒针将叮在肉内的断刺剔出,然后用力掐住被蜇伤的部分,用嘴反复*,以吸出毒素,并且涂抹了一些药物。可是他的状态很不好,十五分钟后,脸色开始变青,呼吸也变的非常急促,被蜇伤的地方红肿得像馒头一般大小。他的脉搏和心跳都开始下降了。我的气力比较大,所以只好背起他,赶紧寻找当地人,既然他们在这里生活,自然对蜂毒有办法。

    还好没走多远,我们看到了一处建筑物坐落整齐却又稀疏的村落。

    不过那里的土却非常柔软,当我背着朋友踏上那块土地的时候,感觉踩在了一块厚厚的毛绒地毯一般,低头一看,土都是红色的。

    村里的人不多,不过还是非常热情,他们对我们的来到非常诧异,看得出已经很久没有人来过了。

    果然依我所料,他们对治疗蜂毒很拿手,一个看上去大概六十来岁,却鹤发童颜身体依旧硬朗的老人叫我们把朋友抬到他家,随后去里屋配置了一些草药,用嘴巴嚼的稀烂,混合一些黑黑的汁液,涂抹宰了伤口上。很快,朋友的伤口开始消肿,不过他的脸色还是很苍白,嘴唇干的发裂。

    村里人很友好地招待我们,使得早已经习惯于都市里尔虞我诈日子的我们非常感动,只不过,老者提醒了一句。

    ‘千万别让你的朋友吃土。’

    ‘吃土?’我和另外个朋友觉得非常奇怪,虽然这里的土的确有些与众不同,但还不至于拿起来当美味佳肴吃下去的地步。我忍不住口西笑起来。老者有些不快,但还是摸了摸胡子,又叮嘱了一句。

    ‘蜂毒已经没事了,但你的朋友最好在完全康复前不要碰我们这里的赤土,否则,我们也救不了你们。’说完,边起身忙活着为我们做饭了。我和另外个驴友看了看躺在床上仍然昏迷着的同伴,忽然感到有一丝如流星划过的不安。

    老者吃得很少,可能正是他们这里的养生之道吧,只不过我忽然发现,包括老人在内,这个村子的所有人脸色都很红,犹如关公一般,白天看上去,因为有阳光照着,倒不觉得,反还有些健康强壮的感觉,可是夜晚看去,却在灯光下透着如鲜血一般的红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