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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u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女生宿舍卧谈会 > 第16章
    我不再说话了,因为的确不知道。一个人若不想让别人知道她不知道,最好的方法是缄默。

    现在已是公元2000年,二十世纪最末的一年,十一世纪最先的一年。我发觉我有许多事情不知道许多东西不了解。但这不要紧,很快地我就会什么都知道什么都了解,如从前所有的重生一样。

    我在子凡的屋里住了下来,我也的确无处可去。子凡询问我的家世询问我的从前,我仍缄默。他以为我不愿意说——确实我也不愿意说,他叹一口气:“好吧,你不想说我不迫你,你一定有什么难言之隐吧。等你想说的时候再告诉我好了,你可以先住在这里。”他发现我无颜色的唇,很是惊讶,沉思半晌抚着我的发说:“可怜的丫头,你严重贫血。”次日便买了不少补血品回来。

    我在子凡的屋里无师自通地学会了许多东西,一切所谓e时代的知识点与流行面。

    子凡每天开开心心地上下班,像是很高兴屋中多了个美丽似我的女子。这似乎是神话故事里的情节,书生于郊外捡了名仙女回来,从此为他洗衣做饭,其乐融融。可是,我不是仙女,我半点仙法也没有。我只是不老不死,其余与平常人几乎一样,也需吃饭睡觉也有痛感倦意,不会呼风唤雨不能点石成金。我只是一名柔弱女子。我无法在子凡下班前作法于锅上变出热腾腾的喷香饭菜;也无法令他的抽屉一夜间装满金银财宝;我也不会化作一缕烟藏在一只大的田螺里;不会变作一尾鱼躲在水缸中。我白天坐在凳子上,晚上睡那张唯一的床。而子凡自我来后把沙发当作了他的床,每天下班赶着买菜回来做饭给我吃,用他微薄的薪水养我。新的神话里故事已颠倒。

    其实我不是很懒,我只是很忙,忙着学新的东西以尽快融入现在这个世界。此外还有一点,我感觉我的身体愈来虚弱了,每重生一趟我唇上的血色会消退一些,千年前我仍是如绛红唇,如今却是似纸一般白,且我精力明显地不如从前充沛,现在我觉得我有点像那个叫林黛玉的女子,而曾经我有些讨厌她的病怏怏。

    子凡把我照顾得无微不至,我知道这不是他前辈子欠我的,前辈子我未对谁人有过似海恩惠。子凡对我好是因喜欢我,我清楚,在我头一回对他微微一笑的那一瞬他就喜欢上我,他的瞳孔与他的心脏出卖了他。而我呢,我可喜欢子凡?答案是不容置疑的否定。你可曾见过一个千年妖精会喜欢上什么人?我,是不会的!人类的生命如此短暂,流星一掠间便要逝去,且他的青春更是有限,很快地便会老去丑去,以我永恒的青春与美丽去爱一个凡人?可能么?

    不要指责我的自私。自私是千年前向人类学的,而他们的遗传因子也很好地把这一点留传至今。自私,不独妖精的生命里有。

    我依附着子凡的生命渡过了我最初的重生,然后在我觉得自己已可以独立时,我决意离开子凡。

    走的那日是阴天,没有太阳也不曾下雨,风沉沉地吹,我的长发拂在脸上,子凡伸手为我理开乱发,低低说:“我知道留不住你,可是,能否不要忘记我?”我嫣然一笑,轻轻点头。子凡眸子里透出一丝光亮,却挤不出一丝笑容。我转身而去的那一瞬,手背上重重地接住了一颗晶莹的液滴,天上无雨,我想这大概是子凡的泪。然而,留一颗泪在我手上,又有什么意义。

    我也租了一套一室一厅,却比子凡那套豪华舒适许多。我爱奢侈享受。妖精无甚大志,不欲于红尘中争名夺利,虽人们称此为有上进心;妖精不想遗臭万年亦不希冀流芳百世——有何意义?妖精已活了千年,看世间风流人物来来去去,江山代有才人出,然百年之后却仍仅是一g黄土一堆残骨。多少人记住又如何?无生命的骨骸骨灰会有感应?真是无聊呵!有些人说要为世间留一笔财富,可知地球缺了谁都照转?是历史选择了你,不是你选择了历史。有那闲工夫,不若“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不若遁入古墓去!于是,妖精除却吃喝玩乐游戏红尘享受无味的生命乐趣,尚可做什么?

    我在外企找了一份工作,依靠一张假文凭。我已发觉现在这个世界什么都是虚假的,豆腐渣房子纸做的皮鞋兑水的酒医得死人的治癌药,便连美女的脸与身材也是经手术改版。一张假文凭,算得了什么,何况我妖精的能力远非这文凭所能概括。

    我持的是清华大学学士毕业证,公司里许多人跟在我后面笑脸相陪,大赞我是才女。自然皆为男士。我含着高贵的笑容与他们大谈我大学五年的生活,说那一年军训的辛苦。确实,说到水木清华没有人比我更了解它的历史,九十年前我亲眼看着它创建。公司里的女同事却不怎么喜欢我,经常会给我白眼,背地里说我坏话。然而我不在乎,我的工作能力有目共睹,有什么事可以难倒一个妖精?

    我买了各色各样的口红唇膏,粉红浅红艳红鲜红,把一张唇描得红润娇美,没有人知道我的唇原是全无颜色,除了子凡——哦,我已几乎忘却这个人了。

    一个妖精的心里,不会装下任何人。

    我过着我的逍遥日子,买了一台电脑,天天上网。自从在子凡屋中学会上网后,我迷上了网络,这是一个精彩纷呈的世界,妖精对于新鲜事物总有不可抑止的兴趣。

    一个夜里我在网路上闲逛——现在的妖精总在深宵上网,一如从前的妖精在深宵上街。我于千万id间遇到了一个id,它叫phoenix,一看这名字我便隐隐地喜欢,像是遇到同类。我说:不死鸟你好。

    phoenix:我不是不死鸟,我是凤凰。

    矜婕:凤凰鸟中王,羽翅似焰翻飞处,千古泣血,自在不死鸟。

    phoenix:呵呵,姑娘喜欢诗词?

    矜婕:闲坐小窗读《周易》,不知春去几多时。

    phoenix:矜婕,矜婕,试问夜几何?夜已三更,金波淡,玉绳低转,独上inter,不知心恨谁?

    我心里一阵惆然,宋时柳永一句“自春来,惨绿愁红,芳心是事可可。”教我愁肠百辗,当时凡有井水饮处皆能歌柳词,而我恨其触疼我心,拒不和词。而这多年后的phoenix,不但与我谈诗论词,且直试我心。唉!孽缘!

    自此与phoenix日夜网上题新赋,一时不见那id,竟“芳心是事可可”。

    妖精虽聪明,终有不及之处。我的电脑经我累日折腾,不知何故频频死机,辛苦码出的诗词辞赋也丢失不少。我想,这无生命的物体或是染上病毒了。找了些金山毒霸之类来杀毒,情况未改良。此时竟连字幕也显示不出。如今我一日不见phoenix,如隔三秋。这却如何是好?

    想起了子凡。子凡是软件工程师,想必他可以帮我的忙。

    一个电话招来子凡,看他大汗淋漓忙碌半日,东调西测后,电脑恢复良好市民状态,大喜,赠了他白开水一杯,送客。

    不要怪我的没良心,妖精本就是没心没肺的。现在我的兴趣全在phoenix身上。

    如同所有平常人的网缘一般,我和phoenix终于要见面了。

    见面的地点定在一个风清月朗的夜,一间幽暗迷离的酒吧。我坐在吧台旁转弄着手中的杯子,一个低沉悦耳的声音在耳边响起:“美人弄酒杯,深坐蹙蛾眉,不知心恨谁?”

    他来了。

    抬头望去,一张轮廓分明的脸,身材高大,五官端正,还有一种说不出的男子的韵味。phoenix,他没有教我失望。

    我们喝了许多酒,phoenix一杯杯劝我喝。我们还摇色盅,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我输,于是又罚了更多的酒。

    我的脸火一样烫,我上洗手间的时候从镜子里看见脸颊娇艳似花。唉,倘若我的唇也能这样就好了。可我的唇是没有颜色的,我只靠口红支撑它的红润。

    最后phoenix扶着我走出酒吧,我咯咯地笑,今晚好快乐啊!

    然后我们上了一辆出租车,然后,phoenix我到了一所陌生的屋子。

    清寂,风幽凉,phoenix掏出钥匙打开门,一股浓郁的花香扑面而来。

    这是怎样漂亮的一座房子啊!宽敞、高雅、舒适,且满屋的鲜花,各式各样的鲜花。

    我一进去就倒在花丛里,妖精眯着眼对不死鸟娇笑,“这是哪里?这里为什么这么多花?”不死鸟关上门,含笑走来,把脸趋近我,暖昧低语:“这是我的家,也是你的家,知道你今夜会来,用一室怒放的鲜花来迎接你——我的新娘。”

    新娘?他唤我作新娘?我有些不解了,迷惘的眸子落在他解去领带的手上,“你在做什么?”

    phoenix摘一朵玫瑰轻拂过我脸颊,声音悦耳动听,“今夜,请你成为我的新娘!”

    我突然清醒过来,自浓醇的酒意中,自旖旎的氛围中,自漂亮的屋子馨香的花丛中。

    “phoenix,今夜我不能够做你的新娘。”

    “why?”phoenix已脱去上衣,坐到身旁,侧首要吻我。

    我避开了。“phoenix,我是认真的,你送我回去吧。”

    我是妖精,一名千年妖精,妖精是不能与人类交配的,否则,妖精会魂飞魄散,会像尘埃一样慢慢消失于这个空间,从此不再有重生与轮回。

    可是phoenix不肯就此罢手,他张开双臂拥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