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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u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杀手必读手册 > 第4章
    说不准还能再碰到昨天遇见的那个女孩呢,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很希望再能看到她。

    进了电动厅不知不觉的消耗了七个游戏币,看看时间也八点多了。在这烘烘闹闹,喧杂吵嚷的场子里溜达了一圈,很遗憾,并没有发现那女孩的身影。这场子很大,里面大小娱乐机器横七竖八摆了两百多台,今天不是周末,人并不多,但是想要在里面找个人也是很迷茫的事情,更不用说我只是希望与她能再次邂逅而已,可能我有种要拜她为师学玩kof的冲动吧,或者说还想再找她切磋几局。

    沮丧的回到了家里,瞅着电视漫不经心的扒着碗里的饭。现在电视里正在播放《全职杀手》,里面有个杀手叫“0”。看着0在车站里从容的射杀了自己的高中同学,我心里坷咚了一下。呵呵,为什么我就无法那样洒脱呢?不敢去想象林芳芳死在我刀下的那一幕,我突然没有胃口了。

    “哎!你吃饭还是看电视呢?看个电视就不知道吃饭了啊!”老娘在一旁唠叨着。

    小妹白了我一眼,娇声说道:“这电视真没趣,也不知道有啥好看的,换台!我要看《少年包青天》。”说着她将遥控器抢了过去。

    “我饱了,去看书了。”我丢下碗筷,转身钻进了自己的房间,就听外面吵了起来。

    “你看看你,也不让点你哥,看个破电视都要和他争。”

    “他是我哥啊!我凭什么让他啊,该他让我才对!”

    切,真是烦死了!我打开了电脑,网络还是没通。我气愤的砸了下键盘,扑倒在了床上,心想还是改天让佐胖子来帮我修理一下机器吧,那胖子可是全学出了名的电脑高手。有一次甚至潜入了学校的试题管理档案里,将所有科目的考卷给我们班秘密公布了出来,结果那一年我们班在全系考试成绩里独领风骚!当然,这么明显的骚动最后难免被学校察觉出来,那次考试的结果也集体被否定了,过了两天又重新开始了第二场考试。除了我们班,全校的学生差点没用唾沫淹死他,而他最后也被定了“留校查看”的处分。

    万般无聊,我揭开被褥小心的翻出一本小册子,册子很旧,薄薄的二十几页,是用几张发黄的纸手工缝订的。册子封皮上写有几个扭曲怪异的毛笔字——“杀手必读手册”。

    这本册子是一个叫“狼叔”的人纂写的,那叫“狼叔”的人正是带我入行的师父。这册子里记载了他几十年来杀手生涯的心得与体会。除了一身本事之外,这是他留给我唯一的东西,我很珍惜它,因为我很尊敬我的师父。

    我随心的翻着小册子。

    杀手必读手册,第二十一条:对目标绝对不能有仁慈之心,即便有可能他会是你的朋友。

    我苦苦的一笑,看来狼叔曾经也有过我现在的这种情况,他当时真的像册子里所写的一样,毫无仁慈的杀掉了自己的朋友吗?我不知道,但至少林芳芳和我的关系连朋友都谈不上。

    我昏昏欲睡,脑海里浮现出了五年前的一件往事,那件事是我人生的转折点。那时我才十五岁,我老爹还是k市的市长,但是我家那个时期的生活条件和现在比起来简直就是贫困户,没办法,谁让我爹是个两袖清风、清廉如水的父母官啊。

    当时我所就读的高中叫什么名字都不记得了,人的大脑容量是有限的,有些无管紧要的东西我会很快将其淡忘掉的。k市是个繁华的沿海城市,国内大量的进出口物资都在这里流动,那一年走私非常的严重,导致了许多家工厂企业倒闭,直接令k市的人均收入下跌的好几个百分点,老百姓更是怨声漫天飞,那些国家政治的事情我一个小孩子是搞不清楚的,我只知道这一切都不是我父亲的错,在我的心里父亲是个好官。

    我同班有个孩子绰号“小霸王”,同龄人里没有人不怕他,当然除了我之外。有一天放学他带着七八个小混混将我堵在了校门口,借口我老爸是个大贪官今天要揍死我这个贪官的儿子。我火冒三丈,不等他们先出手我就给了那“小霸王”一拳,后果可想而知,我被那一群人踩的失去了知觉,昏迷了过去。

    后来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身旁坐了一位身体魁梧的跟熊一样的陌生中年人,那中年人带了个墨镜满脸凶神恶煞。我怕死了,还以为自己是被绑架了。后来那中年人称自己是“狼叔”,说是他驱散了那些小混混救了我。还说我昏迷的时候嘴里一直嚷嚷着“我要杀了你,我要杀了你。”是个当杀手的好苗子。

    狼叔要我跟他学本事,我当时只想着要回家死活不愿意。狼叔说你如果肯跟我学做当杀手我什么都答应你。我一气之下说我要“小霸王”死。结果第二天他就笑嘻嘻的提溜着一颗血淋淋的头颅甩在了我面前,我两眼发直,看着那红色的液体在脚下缓缓的蜿蜒流淌,心里不知道是震撼、恐惧还是兴奋,那时我才知道人的命真的好脆弱。

    我答应了留在狼叔身边,反正我讨厌去学校。一年的时间里,除了一些体能上的训练之外最多的就是一些杀人的技巧与心态。

    杀手必读手册,第四条:杀手无从选择要杀的人是恶是善。

    这一点从人类的道德观来看,是一种罪恶,但这是我的工作。难道医院里因为你交不出医疗费,就会宣扬人道主义救你性命吗?不会!难道你杀了一个无恶不做、最该万死的人,为民除害就会逃避法律的制裁吗?也不会!这个世界好与坏、对与错的界限已经变的很模糊了,我没有后悔选择这个职业。狼叔说当你杀坏人的时候,就尽情的撕虐,当你杀好人的时候,就当送他脱离苦海去极乐世界。

    一般的体能训练,爬山越水、格斗技能、刺杀要领,我都能忍受。最不能忍受的是每天都要光着屁股在盛满鸡血的大缸里泡上三个钟头,起初我整天呕吐,那些腥臭的液体真的让人快要窒息,泡了半年之后也就习以为常了。狼叔说这是心理素质的训练,要克服杀人的恐惧,就要习惯腥血的味道。

    一年很快的过去了,在狼叔的教导下我也慢慢的变成了一个合格的杀手,狼叔推荐我进了组织。这个时候我才知道狼叔当初要收我为徒的原因,因为他想金盆洗手。组织规定,要想完全的脱离组织就必须为自己的空席找一个替补。杀手这个行业里,人数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如果人人都要洗手,那组织迟早就会空荡瓦解的,所以这个规定很合理。

    狼叔离开我的时候,将这本小册子交给了我,说是在训练我的期间抽空纂写的。时间短,有很多道理没来得及对我细细讲解,希望我以后在工作里能好好的参阅这本小册。记得那时候他还说了一句话,令我铭记于心:“杀手并不是侩子手,杀手杀人只是为了工作。工作之外绝对不能对任何人生起杀念。”我这才明白了,起初狼叔为我杀了小霸王,已经违反了他的原则。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狼叔了,他就好象人间蒸发了一样。

    后来听圈子里传闻,狼叔是组织里的头号金牌杀手,单是执行过的a级任务都比我执行的e级任务次数多。而我最高也就接受过一次c级任务,还差点没丢了性命。真不敢想象a级任务会是个什么样子,恐怕凭现在的我死上十次都不够吧。由于是狼叔举荐,组织还算很关照我,不会给我难度太高的任务,而其他同行每次完成任务只能获得雇佣金的60%,而我能得到70%。关于这一点优待我其实并不高兴,因为我们是靠手段吃饭的,我不愿意被同行小看。有几次向组织申请b级任务,但是都没经过批准。

    再后来,我回到了家,老娘老爹见到了他们失踪了一年的儿子后,是如何的泪流满面、千言万语,在这个环节我是不想浪费墨水了,大家也都可想而知。只是我那小妹见到我之后,第一句话就是:“哥,你身上怎么有股血的腥味?”这丫头好敏感,以至于我开始处处提防着她,真怕她能察觉出什么来。

    回忆着,不知不觉的睡着了。等睁开眼的时候天已经亮了,看了看闹钟还好没晚。

    在去学校的路途当中,我一直胡思乱想,真希望林芳芳昨天一走了之,一辈子都不要回学校了,这样我就可以向组织申报目标失踪,然后再找理由拖延时间,最好让组织另派人手去执行这个任务,虽然这种假设很渺茫。但当我踏进教室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我的想法太天真了,林芳芳正爬在自己的课桌上看着漫画书。呵,那丫今天看起来好象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我坐到了自己的位子上,散漫的向临桌的任雷问候了一声,从桌兜里翻出一本《民事诉讼法》,将要上的就是这一堂课了,随意的翻动了一下书页,突然一张卡片跃然在眼前。不对啊,我从来没有夹书签的习惯啊!偷偷的拨了一下那张卡片,只见上面写道:“郑翊,下午放学有时间吗?我有些话想对你说,我们就在上次邂逅的地方见面吧。可以吗?不见不散。”署名是:林芳芳。随后还画了一个很可爱的笑脸。

    我推测这可能是昨天放学后,她又重返教室悄悄给我留下的。什么意思?我一头雾水,想勾引我?没理由啊!要勾引早就勾引了为什么要等到现在?百思不得其解。难道是相亲的事?更不可能!我早就判定了她那天要相亲的人并不是我。那还有什么原因呢?我顾不得想太多了,将那书签揉成一团塞进了口袋。决定了,看来是非去不可了,这可是她送给我取她性命的最佳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