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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特别喜欢梅艳芳,也很喜欢《胭脂扣》,柳词还跟着沈思君看过电影。

    沈思君自己就是一个很浓艳的女人,一个人独居胆大又无畏,在柳词贫瘠的长大里像是一座具有重大意义的里程碑,是她向往的,成年以后的模样。

    楼下的女人跟着哼歌。

    但凡未得到,但凡未失去,柳词很喜欢这两句。

    但凡但凡,是倘若,是如果,那就那样呢?

    她想过很多,在她无数个隔着那一点距离梦见贺毓的时候,贺毓却还在哈哈大笑这个那个好玩的东西。

    柳词有时候觉得自己比贺毓大很多,她甚至有点累。

    贺毓的手比她大一圈,明明最初的时候,她俩差不多高,手拉这手在街上跑。那个时候柳词还不用做柳家独当一面的大女儿,跟着疯玩也不用考虑弟弟妹妹晚上吃什么,她们在楼下的水泥房比身高,粉笔是从贺毓楼上那个拉二胡的大爷那拿的,听说那大爷以前是老师,也不知道囤粉笔做什么。

    贺毓这人从小就深谙占便宜不分大小的道理,拿粉笔挑挑拣拣,什么颜色都拿了遍,粉色是柳词的身高,白色是她的,剩下的黄色蓝色绿色都被她塞进口袋里。巷子的分叉口那块空地画跳格子,要么画俩小人,一个是柳词,一个是她,还有申友乾,从小就圆滚滚的,跳格子却最厉害。

    可相仿的身高终究会被争先恐后的长大给覆盖,等到贺毓高了柳词半个头的时候,贺毓也没再拿粉笔。

    她拉着柳词的手,说“柳词你以后要是都没我高,我就永远保护你。”

    她说得豪气冲天,申友乾拿着泡泡机拆台:“你、你是个、是个女孩啊。”

    然后被贺毓踹了一脚,“那你还是男孩呢,不准吹泡泡。”

    柳词站在一边笑,觉得长不高也没什么不好。

    但她可能还真的没什么大高个的命,贺毓个子一窜再蹿,跟男孩都很难分出高下,加上是个暴脾气,跟螃蟹似得横行霸道。

    这双手笼着她的手,贺毓的肤色其实还比柳词白一点儿,柳词肤色有点偏黄,一副营养不良的模样。

    柳词的手指被贺毓捏着,是那种漫不经心地捏法,她俩待在一块特无聊的时候就这样。

    这些习惯都太难改了,柳词拉开贺毓的手,“贺毓啊。”

    贺毓嗯了一声,这一声从喉咙里冒出来,有点低,她头还靠在柳词身上,闻着对方身上的味道。

    柳词的身上的味道让她很安心,在这样的情境下也有些昏昏欲睡。

    “以后你就和廉晓礼一起吃饭吧。”

    贺毓啊了一声,那点睡意顿时无影无踪,“为什么啊!”

    柳词把贺毓又伸过来的手拨开,她低着头,刘海遮住眉眼,灯下瘦削的下巴看着就惹人心疼。

    “因为我想去好一点的班,以后中午就不提前去吃了。”

    这个理由柳词想了很久,没想到说出来的时候却很轻松。

    “那晚点去吃也可以啊,”贺毓不太明白,“你想去重点班?”

    她的口气有点慌张,毕竟她跟柳词从小到大几乎都在一个班,她太习惯有柳词的场合了,这种陡然的决定,让她一时半刻接受不了。

    柳词点了点头。

    “我想考好一点的大学,学费能低点就更好了。”

    她还有很多很多的愿望没有实现,贺毓是她从小到大最难割舍的一部分,是她的软肋,某些感情是不能宣之于口的。

    因为她们就算分开,这么多年的回忆也无法磨灭,始终是特殊的一部分,与其撕破脸,倒不如留着。

    好歹也是朋友。

    柳词从小都是一个执行能力很强的人,贺毓对她的固执早了然于胸。

    她想考隔壁市的大学,是全国数一数二的学校。

    贺毓也想考,那个大学里的美术院校也是数一数二的。

    她的人生里从来没有想过有跟柳词分开这个选项,就算以后各自结婚,也可以住对门啊,不行也是一个小区的那种。

    可那太难了。

    她都不敢去想以后,柳词低着头,她的骨架小,走在路上像是要被风吹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