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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u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拳王 > 第104章
    我一手攥着广告,一手签字画押,办完一应手续,人们自动闪开道路,巴不得我这病人快些离开。我没走,却来到张书记面前,惹得他大皱其眉。

    “张书记,你能告诉我陈店镇怎么走吗?”我将广告的下半幅递过去,指着一个地名问道。

    他根本都不看广告,只是疑惑的盯着我。

    “张书记,我知道,你是好人,更是好书记!你就告诉我吧?求求你了。”我极尽卑躬屈膝之能事,不耻下问。

    他的面色缓和了些,但仍与我保持着距离,往村公所外一指,“门口这条路向北,出村后遇见大路一直奔西,十里地。。。”

    “谢了!”我没等他说完便欢快的收起广告,夺门而出。

    “哎!这广告都半个月啦。。。”他又补充,却早不见了我的影子。

    “真是有病!”他喃喃转回身,冲着仍滞留不散的村民嚷嚷起来,“都散了!散了!散了!”

    人群散尽,他才笑着将钱塞给妇人,趁势握住了她的手。。。。。。

    我兴奋的冲出门,按照张书记的指点,果真找到东西向的大道,然后顶着西北向的寒风,沿着大道向西一路走下去。

    我走了整整一夜!却早下去十里地不止!

    初时,我还因着激动与期待箭步如飞,但是越到后来,随着与时俱增的疲惫我便越觉迷惑和茫然,到最后索性靠在路边的杨树旁不再前进。

    此时,天已蒙蒙亮,四周的环境也渐渐清晰。我的脚下是向前后延伸开去,逶迤至天际的公路。公路不宽,被两行稀疏的白杨遮掩,从远处遥望,令人生出衣不遮体的纰漏感触。白杨外是一望无际的褐土黄田,在目力所及处点缀着星星农舍,片片村落。

    腊月的中原大地,真是荒凉至极!唯一的生气也许便只有从遥远农舍中飘起的袅袅炊烟。

    我刚歇了脚,饥饿和寒冷这两位不速之客便接踵莅临。在饥寒交迫中,我无助的蹲下身子,茫然四顾,初时的兴奋已被满腹苦楚所代替。

    我这一路下来,村庄倒是经过不少,但并未见到过象样的镇落,就更别提什么陈店镇!我开始怀疑那个姓张的书记是否故意指错路,又怀疑自己是否走岔了道。诶!月儿明明已与我近在咫尺,却偏偏仿佛相隔天涯。陈店镇啊!你到底在哪里??我痛苦的将手插入发中,心中突然生出一种不可名状的空虚!

    苍天啊!难道你会忍心让我与月儿就这样擦肩而过?

    我鼓足气力站直了身体,记得王哥曾说过:很多事情往往在最绝望时才会出现转机。我不会放弃!绝不会!

    下一刻,我裹了裹大衣,继续前进。

    走了大约半小时,我终于见到了人迹。他是这一夜过来我所遇见的第一个也是唯一的人。那是个老者。在他周围,一群绵羊正在寻觅地上枯黄的干草。

    老者在慢慢咀嚼着手中的干粮。

    我克制住汹涌的食欲,恭敬的上前打过招呼,而后询问陈店镇的去向。

    他的回答险些令我昏厥!我竟然走过了!而且走过了十多里!老者问明情况后又详作解释:陈店镇并不在大道旁。在距此十四五里远处有一条南向的岔道,沿岔道向南走一里左右便是。

    原来张书记没有错指道路,却是我匆忙中未将他的话听完。

    老者讲述完毕,见我仍不走,只是咽着口水望着自己手中干粮发呆。他宽厚的笑了,随即从随身的包裹中摸出块烙饼塞到我手里。

    我千恩万谢的转身离去,边走边吃。。。

    不知又走了多久,我终于找到了梦寐以求的陈店镇。但是,路人的回答再次无情的击碎了我满怀的痴愿!广告中的歌舞团早在四天前就离开了,去向不明。

    我终于坚持不住,一屁股坐在地上,已隐隐觉到刚才的预感将要成为现实。

    苍天就果然真的这般无情?它明明已给了我希望,竟忍心棒打鸳鸯,让我与月儿擦肩而过?

    我呆呆的坐着,漫无目的的看着过往的行人。当然,他们也看着我,目光却是那般异样。我顾不上这些,也根本不在乎这些,此时的我,就象在窗玻璃上乱撞的苍蝇,看到了光明,却偏偏没有前途!

    我没有在陈店镇停留,开始浪迹于周遭的村落、集镇。我就象鲁迅笔下的祥林嫂,每到一处,甚至每见一人都要询问一番,问的不是阿毛,而是云凤歌舞团。我的问题总是千篇一律,得到的回答也都是众口一词。没有人知道他们的下落,甚至都没人听说过这个歌舞团的名字!

    我在希望与失望中流浪了十天。在这十天里,我风餐露宿,没有喝过一口热水,也未睡过一晚热炕,卖掉了手表,钱也花得只剩下九毛。最后竟转进山中,最后也终于大失所望!

    上天终于没能给予我和月儿再见面的机会。也许我们的缘分真的已尽,也许有情人终成眷属这句话也只存在于小说与戏剧中。至少,它不属于我。我心如死灰!

    就在第十天的傍晚,农历腊月二十九,俗称小除夕的黄昏,我垂着头走进了一座名为新平的县城。

    此时,我已不能算是盲流,而根本就是个乞丐。我的头发乱得象稻草,大衣已经又脏又破,而且发出了一股难闻的味道。我的双手伸出来,就象十跟碳棒接在两团规则的煤块上,我的脸。。。我知道自己的样子一定十分吓人,因为几乎所有的人都绕着我走,而他们望向我脸上的目光。。。我确实难于启齿!我的到来似乎与这座欢快、喜庆的城市格格不入,就象一个异类,或者说是一块垃圾。而这正是我从那些鄙夷的目光中读到的。

    我低着头走路并不完全是怕被人看,另外一个理由也实在羞于启齿!我想捡钱。

    我的理想其实很简单:一毛钱。

    我身上还有九毛,租公用电话打一个外地手机需要一块。我就缺一毛钱。而这一毛钱将使我摆脱现在的困境,重新为人。

    我紧贴着墙根,在张灯结彩的大街上缓慢前进。由于天已渐渐黑下来,路灯又未点亮,因而地面上的光线非常糟糕。这便大大阻碍了我的搜寻工作,但是正象人们常说的:工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在一张方桌前看到了一枚闪闪发光的硬币。

    我知道那是一张方桌,因为我看到了四根桌子腿。我一直低着头走路,便只能看到无数的腿:桌子腿,椅子腿。。。还有行人的腿。

    当我确定那确实是一枚一毛钱硬币后,便飞快的冲了上去,没有丝毫的犹豫也未感到任何羞耻。但是,我仍然慢了一线!

    那枚一直诱惑着我的硬币突然消失了!就在原来的地方竟多出一只小手。一只漆黑与肮脏程度均可与我比肩的小手。

    我侧过低垂的脸,看到了一双明亮的眼睛。

    他的脸几乎已与暮色融合,因而我只能看清那双眼。一双孩子的眼。只有孩子的眼才会这般清澈!只有这般清澈的目光才会带给我如此震撼!而这震撼已于瞬间如烙印般刻在我心灵深处,使我终生不能忘记!

    孩子伏在地上仰视着我,忽然侧过脸呼唤了声同伴。这突如其来的动作将我的注意力引向了他的身体,他的一条小腿发育得就象手掌般大小,软软垂在地上,让人看了不觉心中一痛。他呼唤过同伴,又回过头继续逼视着我,目光中充满敌意。

    我再也无法忍受,立刻别过头去,竟不敢与他对视!

    我怕自己会忍不住流泪,更为自己刚才那个重新做人的想法而羞愧。我虽然无力改变眼前的现实,却绝不能轻视乞讨者们做人的权利!尤其是这些孩子!

    我下意识的将手伸进兜,但最终还是没掏出那九毛钱。

    我知道,自己真正的用处并不在这九毛。

    我抬起头,开始寻找公用电话。

    既然活人不能让尿憋死,我也绝不能被区区一毛钱困死在这山中小城。我搜寻一周才发现,原来自己身前的小方桌上便正有一部电话。真是骑驴还找驴!

    看电话的是一位三十几奔四十岁的妇女。她已早坐在那里警惕的看着我,提防着我的一举一动。

    “大姐,打个电话可以么?”我用自觉最真诚最亲切的声音对她说道,边说边掏出那九毛钱:“不过我只有九毛,差一毛。”我歉然笑笑。

    她冷漠的摇摇头,“不行。差一分也不行!你快走,别在这里影响我的生意。”

    我收敛了笑容,将那九枚硬币一个一个投到桌上,到最后一枚,用力按下去,竟生生将其嵌进桌面小半。我不愿再和她罗嗦,抓起电话。

    “要打快打!打完快走!”她被吓得嘴唇发抖,语速飞快。

    我将电话放到耳边沉吟着,迟迟不能拨出号码。

    在所有人的电话中,我仅记住了叶朋的号码。我只有打给他。我一旦把他找来,便又背负了一个沉重的人情包袱,而这个人情的代价便是打拳!

    我犹豫着,终于横下心拨出了记忆中的号码。

    既然已卖过一次身,再卖一次又何妨?

    电话拨通后是漫长的等待音。

    这个叶朋!也不知死去了哪里?半天也不接听!

    我等得焦急,那妇女则更急不可耐。她不敢出声,用手指了指手腕,接着又指向身后。大概意思是想让我注意时间。

    我扬起脸,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突然愣住。

    这一刻,我停止了呼吸。或者说忘却了呼吸!

    我没有看到钟表,却看到了一张巨幅彩色画报。

    画报正中飞舞着两个火样红的草书大字:云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