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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u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像我这一种男人 > 第三百二十一章 伴生
    等着连巡办手续的时候,我无所事事的在和平区溜达。汪洋与我们不同,他则一顿饭接一顿饭的陪朋友——每次他出门前都会做这些事。李桐的父亲养了不少人,这是连巡告诉我的,他心里从来不藏事,周虎也同样,这些爬的高的大哥们想坐的稳,上下都得交。

    这种事不难理解,市里有个搞集资被判的家伙放出来的第一天,汪洋便让连巡送过去一沓钱,而且把他直接安排在老爷子的一家公司里挂名。这种事情经常发生,不要认为丧家狗没人养,只要它曾经讨好过几个像样的能被用上的主人,它就不会被饿着。

    这社会上从不缺会咬人的狗,只缺会替主人抢别人骨头的狗。

    汪洋出门前就在安排这种人。比起我来,这些人平常都是有人肯养的大爷,但他们心里绝对清楚,自己吃的肉出自自己以后的身上,所以他们很少会认为拿人手短,吃人嘴短。反而,他们都把一天劈成两天过,钱和事自然也都比我铺的大。

    当然,更多从牢里出来的哥们混的实在差了些。

    在我家附近住着一位大哥,大哥只是我们对他的称呼,更多的则是一种讽刺。我想不起因为什么认识了他,只记得他出来混的年代还属于那种敢跟警察电棍比耐性的年代。大概五十来岁,人长的很富态,日子过的并不富态。那几天他让我一个在和平区的朋友帮他收一笔烂尾账,我跟着去他家凑热闹。大概十多万,厂子给他两千,他实在找不到人,大咧咧的请我们喝了顿酒,让我们帮他跑腿。出了饭店,我们只说了一句“操”,每个人都挂着笑再也没理会他的电话。

    我见到他的次数倒不少,大多他有模有样的坐在社区里的麻将桌上,口头上总挂着“你知不知道我是谁?”。知道,每个人都知道,他混过社会,出来后穷的只能打起一块两块平推的麻将,只因为他出来后磨光了血性,磨出了耐性。

    那几天里小辛给我打过电话,不过当我看到他招摇的在饭店门口一连停着五六台挂着牛逼车牌的丰田霸道后,我突然悔过了见他的年头。人一旦嘲笑起别人的张狂或者外露,大概他已经开始隐藏自己的嫉妒和无可奈何,我就是这样,所以我离开。只是我没有想到,自己那一点点想法险些把老k重新拖进了监狱。

    李桐也忙的不可开交,拖着我们陪她给汪洋添了一堆御寒的衣服后,又破费了一笔买了一堆羊绒线准备给汪洋织一件背心。

    我觉得很有意思,经常去取笑她笨拙的手工。但几次下来,她着急又专注的模样让我改变了想法。我忽然嫉妒起来,我相信,无论商场里多么昂贵的衣服都比不上女人手指绕出的毛衣。因为那是纯粹的爱,毛衣的线有多长,他们的爱就有多长。只不过太多男人永远不会拆掉那些毛衣,而有些男人又永远得不到自己的毛衣。

    临走前我一直没把事情告诉小腰,我受不了女人因为一小段的分别讪讪的模样,更受不了假如小腰并没有这种表情的场面。也许觉得任何事情都无所谓的人都是可怜的。

    旅游护照,时间并不长,因为路上汪洋有些事要办,我们一直在倒着火车。不过让我心疼的是,还没出国境,李桐便开始发烧。看着她的笑挂在病怏怏的紫红色的脸上,却仍不依不饶的跟在汪洋身后,我才明白,对于女人,跟从便是她们最浅显又最深埋的感情表现。

    我几次想与汪洋提带着李桐先回去,不过几次我都忍在了嘴里。汪洋已经在电话里安排好了住宿,并让谭哥提前准备医药等等玩意。当然,最失望的是鸡头。坐了四五天的车,李桐扎进宾馆后便起不了身,望着那些他毫不感兴趣的俄罗斯的房屋和比他高大壮实的女人,鸡头不停唠叨着。

    安排好行李后,汪洋和连巡就没有再露面。梁哥与我们开在同一间宾馆,每天都会送来一些合口的吃的,我的时间则打发在一遍遍替李桐换上暖手的手炉。

    挺了两三天,汪洋才领来一个年纪比我们稍长的哥们介绍。每个人都叫他“阿兽”,那位哥们笑起来很憨厚,进门就自我介绍,我们也就顺嘴这么称呼。把阿兽扔给我们后,汪洋看了李桐几眼,不自觉的挪着小步,最后还是尴尬的假装无所谓走出了房间。

    阿兽健谈,粗枝大叶的要请我们去饭店吃饭,李桐不愿扫兴,陪着我们一起下楼。大概生气汪洋到了那边没有带着她玩,出门时汪洋叫我们少喝酒的时候她连头都没有回。女人本来就是活在心情里的,我反倒觉得这样的李桐才是真正的女孩子。

    在路上我与阿兽聊的不错,阿兽刚到俄罗斯两年多点,让我意外的是,阿兽和我在车队认识的杨哥经历很相似,都是肇事后被黑社会讹上,没办法逼到了这边。还好,谭哥很欣赏阿兽,配车配马子,手里的电话都嵌着倍儿有派头的钻石。

    杨哥早就从我的电话里消失了,顺着话题我打听了一句杨哥的名,阿兽果然摇头,“操,我去年回家,你知道我家邻居怎么说我的吗?”

    “说我在外面吸毒,被人干死了。”阿兽揪掉过滤嘴狠狠裹了两口烟,“我他妈就想不明白,咱这种人怎么一死就都是在外面被人干死的?”

    “而且肯定还都吸过毒。”我笑着补充说:“也不出去看看,现在哪个出去玩不碰点毒?”

    阿兽笑着指着我半天才说:“这帮瞎**造谣的人,都不得好死。”

    “都死了他妈的哪还有人了?”我哈哈笑着摇头。

    阿兽很大方,带我们到一家中餐馆把展示台里的菜挨个叫了一遍,生怕我们结账似的提前在单子上签了字,“谭哥在这边硬,好点的饭店和加油站都甩过单子。”阿兽边解释边询问李桐要喝点什么。

    李桐嘟囔着硬是自己倔强的捧起了啤酒。我没有劝她,只是笑。

    饭桌上阿兽酒量很浅,不过人不错,只要我们提杯他便跟着抿。想起汪洋的嘱咐,我早早扣了杯子,陪着阿兽去卫生间抠嗓子。阿兽在卫生间里呆了很久,打了通电话,慢慢的声音也大了起来。听到他在电话里吼的时候,我心里居然发起毛来。

    我不想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为了第一次认识的朋友惹事,转头便想离开。不过阿兽恰巧的出来让我停下了脚步。

    阿兽从我这借了火,晃悠悠走到饭店门口,手里攥着的电话随即狠狠摔在了地上。我没敢多言语,看着他绕着电话转了几圈,似乎没找到什么东西,随后他便一脚脚踩起了电话。

    这时我猜到事情肯定不如我想象般,不外乎是生意或女朋友,男人绝不会为了另一群男人惩罚自己,我愧疚的走过去想安慰几句。

    阿兽甩开了我想牙搀扶的胳膊,蹲在雪地上一口接一口抽烟,“我他妈第一年过来就是帮谭哥在桑拿看着,我也不是什么**上了道的人,去年一年攒了一万多,我挺知足。”阿兽自顾自的唠叨说:“去年年根回家,我把我妈家里的电器换了几样。我没爸,咱当儿的有点钱肯定得想着家。”

    我心虚的连连点头,阿兽叹气的接口说:“你猜我妈他妈的又跟我要什么?她他妈的去年让我把她房子也换了。”

    “攒两年吧。”我安慰说。

    “行,我认了。”阿兽啐痰骂:“我有个弟弟,在中国南方当兵,这两天告诉我妈他想考军官。我操他妈的,他学那点逼文化还不如我,他哥初中毕业,他能考上军官?我妈让我拿钱,几万来块钱。”

    “我他妈的没出来之前他怎么不说考逼养的军官,看我挣点钱了,觉得他哥在外面瞎混,钱都发大水冲来的?”阿兽突然跳了起来,发疯似的踩起电话。

    登时,我连安慰的话都说不出来了。

    回饭店以后我把阿兽的事情说了一遍,哥们几个都觉得他活的挺累,梁哥跟我们提过,在边境混,边检、警察,哪怕是稍有关系的人都得罪不起。查个护照都能关进去半天,更别说开个带色的场子需要平多少麻烦。

    第二天再见到阿兽时,我们主动想回请一顿酒,但没了这个机会——他把我们带去了谭侪的家。

    很漂亮的房子,豪华到我连赞赏的兴趣都没有了,因为它实在离我太远。

    谭侪的样子很邋遢,就像烂在路边小饭馆里每天靠啤酒和土豆丝打发时间的工地力工一样,脸上的颧骨留着很明显的晒斑。相反,他身边站着的男人却比他精神很多,一身子虎劲,没等谭侪多客套,他便挨个拉着我们入座。

    “我弟弟”谭侪连名字也没有说,撇嘴带过了。

    原本我以为谭侪和自己的弟弟不合,但坐下不久我才发现,他的弟弟精神旺盛过了头,一会嫌冷一会嫌热,一会招呼我们喝酒,自己干掉酒后没等我们动嘴又急着抢下身边人的杯子让他多吃菜。

    汪洋手指在头边晃悠几下,暗示我们谭侪的弟弟脑子确实有点问题,我们也就见怪不怪的安心放下了酒杯。

    饭桌上汪洋和谭侪只是聊了一下最近,谭侪话很多,不过大概做惯了生意,没几句就捧上了汪洋。汪洋似乎扫兴,当天多喝了几杯,梁哥的事连提都没提,更不用说联系还等在宾馆的他。

    出门时谭侪安排了两辆车,全是奔驰,但司机的话让我有点郁闷,他说在这里开奔驰与在中国开拉达没太大区别。我们回到宾馆后汪洋先进李桐的屋扎了一头,冲跟上来的梁哥摆摆手,没解释的就走回了他的房间。

    我跟过去准备替他收拾一下,顺嘴问了问谭侪弟弟的事。

    “自己彪的。”汪洋嘲笑说:“以前他弟弟挺好的一小伙,处了个对象比他小十来岁。有次小谭惹点事出去躲,他老婆就那阵生了。小姑娘当时也没谱,以为小谭回不去了,把孩子扔火车站自己跑了。”

    “被人捡了?”我接茬问。

    “操。”汪洋哼笑说,“知道这事小谭马上回去了,才过不两天,回去的时候孩子早死了。饿死的可能是。笑不笑死个人?一个老爷们能让孩子饿死。”

    “他媳妇儿也他妈的该死。”我没往心里去,嘲笑说。

    其实这种事又有几个人能记在心里?每次有人斗殴或者路上出了车祸,路过的人都会喊“出事了”,这代表什么?代表这些人关心还是可怜?不过是代表他们无聊的日子有了缺口,多了一个热闹可看。骂骂挨了刀子掉肉出血的痞子不证明这些人多么纯洁,替遇难的人咋咋嘴叹叹气也只证明这些人在用嘴表达自己的人格。我不信,因为我也是这些人里最忠诚的一个。我唯一高尚的是,我清楚了这些,所以我不再指望有太多人会在我出事时心酸,也许,这也是最让我心酸的清醒。

    “小谭把他媳妇儿砍了,”说到这汪洋笑了,“砍完自己也他妈彪了,走三步退两步,一身贱毛病。”

    谭侪弟弟的事我没有再告诉其他人,一个人在宾馆大厅转悠的时候,老板娘居然与我搭上了话。很有韵味的一个女人,因为在那边中国人很少出门,她见了我后就不停唠着没有滋味的事情。

    让我吃惊的是,老板娘居然告诉我她准备把宾馆倒手,一个人回国。

    我告诉她现在的钱不好赚,不如留在那边攒够下半辈子养老的花销,老板娘只是摇头。她说话的时候语气很轻,“我丈夫走了挺多年了。”

    我瞠目结舌的慢慢点头,老板娘并不伤心的说起她和她男人的事。“我们比谭侪到这到的更早,他见我也得叫嫂子。以前我俩还去过不少地方,东南亚还有欧洲。”

    “最后怎么来这了?”我搓着手,右手那几根手指早就冻的开始发木。

    “我老公说这边的钱好赚,结果赚太多了……”老板娘没有继续说下去,我也强逼着自己不去猜那些结果。

    我突然觉得这些在外国漂着的人很可怜,谭侪有着我几辈子都买不下来的大房子,他却有一个花多少钱都治不回来的弟弟,阿兽有着我很羡慕的车和排场,我却有他同样羡慕不来的父母和亲人,而老板娘,似乎已经不再计较和羡慕着什么。她说话时的眼神总是怀念,女人的怀念和男人出轨一样,她们和他们都已经不会再相信现在的自己还会幸福。

    老板娘给我讲了一个故事,让我记了很久,甚至,记得很疼。

    她说这个故事是她们在东南亚旅游的时候听导游说的:有一种树叫檀香树,当初种植这种树的人无论用了什么方法,都不能让它茂密。后来人们发现,这种树需要紧挨着另一棵树才能生存下来。以后人们便在檀香树的旁边种下另一棵树,把它叫做伴生树。不过,当檀香树被砍下以后,伴生树也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再也没有人去照料它。唯一庆幸的是,它虽然没有檀香树那么出名,但它往往会比檀香树活的更久。唯一缺憾的是,无论它活了多久,从它被栽下那一天起,它就是为了檀香树在活着,当檀香树离开了,它也就离开了。

    老板娘说她老公是个眼高手低的男人,这么多年一直都是她在替他忙活。不过老板娘的模样很幸福,她说男人和女人就是这样,有些男人如果身边没有伴生树,他就成不了模样,而女人,如果找不到那棵需要自己陪伴的檀香,她们扎根又有什么意思。

    “攒这么多钱我一个人又花不完,能帮我花的人也不在了。”这是老板娘留给我的最后一句话。

    老板娘离开后,我对俄罗斯的一切都没了兴趣。李桐睡了,我的一天也就结束了,在床上我忽然发觉这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