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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u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致命玩笑 > 第10章
    不!应该说是一种技艺表演,一种艺术的享受。

    然而,好马也有失前蹄的时候,丁亚让烟也出现了不应有的失误。新来的办公室主任老刘,第一天到单位上班,恰遇丁亚伏在办公桌上赶写材料。刘主任先打招呼,丁亚慌忙抬起头,不知所措地摸起桌上的一盒云烟,抽出一支递上去:“主任,您抽烟。”谁知刘主任只顾欣赏丁亚面前方格纸上那隽秀如贴的钢笔字,一只手作出接烟的姿势,却未捏住烟卷。烟已脱出丁亚的手,轻轻落在地上,几乎没发出声响。刘主任伸手抓了个空,方才收回眼神,蹲下身拾那支触手未及的烟。此时,那支无意中被丢弃在地上的烟卷,已被丁亚抓到手里,叼在嘴上,又手疾眼快地抽出一支,微笑着双手递给刘主任。

    “真不好意思,请您抽这支。”

    “不抽,不抽,我不会抽烟。”

    刘主任十分认真地用手挡住丁亚递过来的烟。被拒绝的丁亚窘迫得有点心慌,额上冒出细密的汗珠。

    “刘主任,您别见怪,我这人总是毛手毛脚的……。”

    丁亚还想解释点什么,动动嘴却未说出口,刘主任轻轻拍了拍丁亚瘦削的肩膀,说一声快忙你的吧,便走出办公室。尔后又推开了局长室的门。

    丁亚深深地呼出一口气,复又坐回到椅子上。他心里别扭极了,把刚才那支叼在嘴上的烟卷握在手里,捏得粉碎,狠狠地丢进痰盂里。材料已无法再写下去,他需要静下来反省自己的过失,他觉得自己很无能,节骨眼上骑车掉链子。还坐办公室呢,连烟都不会让。同主任初次接触,就办这样的窝囊事,领导该是啥印象?主任是什么角色,他是咱顶头上司,他如不高兴,我丁亚不就彻底玩完了。对!刘主任不是不吸烟,他是生我气了,对刚才的表现不满意。他去局长室,会不会向局长褒贬我的不是呢?好不容易混到办公室,眼下又临近年终评比了……。

    丁亚越想越憋气,越懊恼,情绪也遭透了,直到下班铃响起,也没再写出一个字。丁亚走在回家的路上,心烦意乱,无精打采,只顾低头骑车,险些撞在飞驰而来的汽车上,被粗暴的司机臭骂了一顿,又被负责的警察教训了半个小。回到家里,妻子见一向轻松愉快的丁亚像霜打的茄子,形容萎糜,心事沉重。忙问:“怎么了,来这么晚?”

    “没事,身体有点儿不舒服。”

    丁亚有气无力地歪到沙发上,双手抱头,一副痛苦不堪的样子。妻子上前一摸,额头滚烫,顿感不妙,急急地翻出几片药,又倒一杯开水,逼着丁亚服下去,才觉得心里有几分踏实。

    丁亚做了一夜的恶梦,早晨没有起床,他真的病倒了,且一病就是10多天。吃药打针,高烧总是不退,嘴上泛起一溜黄水泡。

    局长对刘主任说:“丁亚写材料常开夜车,他是给累病的。”

    刘主任对局长说:“我看得出,丁亚是个老实人。”

    年终评比,办公室人员一致推荐丁亚为先进工作者。刘主任带着营养品去医院看望丁亚,顺便告诉了他当选先进的事。丁亚听后紧紧握住刘主任的手,眼里滚动着水亮的晶莹,却始终未说一句话。

    第二天,丁亚病愈出院了。他还同往常一样,每天提前半个时辰去上班,忙着搞接待,写材料。与先前不同的是,丁亚戒烟了。

    正文重逢

    (更新时间:2007-3-267:48:00本章字数:1781)

    光阴似箭,弹指间,毕业二十年了,突然有人提出搞同学聚会。

    江浩对这事似乎特热心,他来说这件事时,我怀疑是他策划的。

    我不置可否,搞就搞吧,反正周末很无聊。老同学相聚,热热闹闹一番,有点儿意思,说不准还能寻到几分乐子呢?

    江浩一定要我帮忙,他说人员那边他负责联系,让我找场地,再做一份开支预算,不要太奢侈,否则那些混得不好的人也许不会来,可也不要太寒酸了,让人瞧不起。

    我说:“二十年了就这一回,使劲花点银子也值得。”江浩撇撇嘴,又耸一耸肩,那作派像个外国佬,也不知他什么意思。

    几乎每天,江浩都会在电话里向我回报,又联系上谁了,谁谁到外地出差了。然后,总神秘兮兮地问一句:“你想见见谁?我帮你找!”

    我每次都会想,是该借此机会,约一位想见的人,但说实在话,能记起来的同学已经不多了。如果可能的话,我倒真的希望找到刘丽云,她如今生活的还好吗?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唉!毕竟这么多年了,想想也没啥意思。

    离约定聚会的时间还有两天,该联系的同学也差不多了。可就在这天夜里,我刚躺在床上,就被突然狂响的电话铃惊起。我知道这肯定是江浩无疑了。

    “你猜?我约到谁了?”

    “还能是巩俐那娘们……”

    “别开玩笑,我说是老同学。”

    未等我猜,他那边大叫:“刘—丽—云!!”

    刘丽云?!我暗自惊叹,江浩这个人精,真有他的!要想见一见的老同学,也就是刘丽云了。可这是心里话,不好说出口的,咋就让这小子猜中了?

    我之所以记得刘丽云,倒不是当年与她有什么激动人心的细节。刘丽云并不是我们班的,印象里她很瘦,高挑的个儿,脸有点儿苍白,不爱说话,挺文静的女孩子。开始我并不特别喜欢她,但奇怪的是,连江浩在内的那帮生在城里的小混混,每逢挑剔地给女生打分时,总把刘丽云排在前几号。

    后来,也就是高二的上学期,学校组织的一次无命题作文比赛,刘丽云这小妞竟与我并列第一名。偶然的机缘,倒给江浩那帮哥们儿增加了取乐的话题。什么金童玉女啦,什么珠联璧合天生一对啦,渐渐地,我也被说得心里麻酥酥的。只是在心里,嘴上从未流露过。我不敢,我是农村考进城的穷孩子。不久,发生了一件让我真正激动的事。那天刘丽云独自跑到我们教室里,悄悄打听我的一些情况,并在以后的日子里,故意与我走对面,且在擦肩而过的一瞬间微微一笑,那含情脉脉的神态令人耳热心跳。这时我发现,刘丽云还真的很美丽,很可爱。

    同学聚会这天,场面闹哄哄的有几分混乱。二十年下来,老同学一个个都是陌生的面孔,我几乎以为走错了房间。满场发福的中年人,男男女女很少例外,当年的风姿绰约不见了踪影。

    我在人群中找到满面红光的江浩。他拉起我的手,大声吆喝着四处找人,主要是找刘丽云。参加聚会的女同学几乎占到一半,尽管穿得花花绿绿,却没什么光彩。

    转了几圈,没有找到刘丽云,我有点儿失望。江浩更感到没劲,身子软软的想歪倒靠墙的沙发上。就在这时,透过密密麻麻的人群,我看到一个孤单的女人。她独自坐在一个角落里,上身穿一件蓝底白花的翻领衬衫,下身是同色的长裙,披肩发随意而洒脱。

    我打量片刻之后,眼睛一亮,这不是众里寻找千百度的刘丽云吗?!她突然笑了笑,依旧是那样的甜美。尽管隔着熙来攘去的人群,我敢肯定,这笑容是对着我的。

    我拉着江浩的手走过去。

    “嗨!江浩,我是刘丽云!”

    刘丽云显得很兴奋,先重重地拍了一下江浩的肩,又同他热烈地握手,就差拥抱在一起了。我识趣地坐到近旁的连椅上,看着她们亲切地说话,也看着刘丽云尤存的风韵。心想,等他们热乎过了,再叙旧也不迟。

    刘丽云全身上下无一件首饰,轻描淡妆,一个平平常常的四十岁的女人,骨子里却透出一种成熟而素雅的美。只是那双原本妩媚的眼睛,一直茫然地盯视着我。

    我还像当年与刘丽云擦肩而过时一样,极不情愿地偏过头去,煞有介事地看着一处吵闹不堪的酒桌。

    这时我听到一个隐约的声音:“浩哥,同你拉手过来的那位,他是谁?!”

    我的头“嗡”的一下胀大了。脊背上咝咝的冒出一股凉气。

    起身混入东倒西歪的人群中,任凭江浩在身后大喊大叫,我始终没有应声。

    正文陌生旅伴

    (更新时间:2007-3-270:07:00本章字数:1870)

    午夜时分,火车缓缓地驶进一个三等小站。我放下书本,打着哈欠向窗外望去。站台上空荡荡的,昏黄的路灯下,有两个模糊的身影朝火车前进的方向奔跑着。列车刚刚停稳,来人就迫不及地窜上车。一阵踢踢踏踏的脚步声过后,便有人气喘吁吁地坐在我对面的空位上。

    旅客们大多进入梦乡,车厢里格外寂静。我如果不是金庸的一本武侠小说吸引着,恐怕早已睡如烂泥了。当我睁大困倦的眼睛,打量面前这两位不速之客时,几乎惊吓得灵魂出窍,睡意全无,戒备的神经顿时进入临危状态。

    深夜登车的旅伴一胖一瘦,反差强烈。胖子上身穿件油渍麻花的白色t恤衫,胸前画着两条张牙舞爪的龙,左小臂纹着一幅青紫色的鳄鱼图案,披一头乱草似的长发,活脱脱一位黑社会老大。瘦子生着一张长方脸,浓浓的络腮胡子裹着两片厚嘴唇和一只极不相称的小鼻子。鼻子右侧有条伤疤斜着延伸到腮部下端,紫红紫红的像条死蚯蚓。本来就厚的下唇被利器划过的疤痕显得很夸张,翻扇着恰似一只长裂的瘪茄子。唯独那双深陷而有神的眼睛,总算说得过去,却又偏偏发出一束幽幽的寒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