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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u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帝胄 > 第152节
    郎将许朗应了一声,带着两千人马往山坡上冲了过去。随着左祤卫投入的兵力越来越多,山坡上的黑旗军终于站不住脚了。原本可以一战成名的黎远朝预感到了大势已去,带着自己的亲兵率先往北侧山坡撤退。在北侧山坡下,黎远朝指望着保护自己的骑兵就在那里。他当时将骑兵留在山脚下,就是为了防备战败之后被敌人追杀。

    其实双方的战斗才打到最激烈的时候,黑旗军有两万人守山,山坡上跟左祤卫的人马作战的只有四千人上下,后面的人眼睁睁的看着,即便着急也挤不上去。若是黎远朝能调一支军从侧面扑下去打击左祤卫的话,无须多,一千人马足以改变战局,即便不能击败左祤卫,但将对方压下去还是可以的。

    但是黎远朝跑了,跑的干净利落一点儿也不拖泥带水。他还有一万多士兵没有用到,随军携带来的二十万支羽箭才射出去十分之一,昨夜连夜打造的投石车在坚持半日就能做好,可是他却跑了。

    高喊着击败左祤卫一举扬名的口号,然后转身就跑,黎远朝这个人无耻的彻彻底底令人叹为观止。若是他能勇敢一点,带着自己的亲兵往前顶一顶,黑旗军的士兵们只怕还会爆发出一股勇气来。若是他能再镇定一点,看破左祤卫那花哨的步兵掩护骑兵攻山其实意义并不大,或许就能抓住战机一举将那千余骑兵包住碾死。

    可他只想到了一件事,那就是必须在大队人马溃逃下山之前,找到自己的骑兵队伍,然后在骑兵的保护下尽量不太狼狈的逃跑。

    随着黎远朝的逃走,随着那杆写着一个斗大的黎字大旗的倾倒,黑旗军一败涂地。攻山的左祤卫人马总计在五千人不足,而且集中在几个点上冲击,随着黑旗军的溃败,这五千左祤卫人马开始以点盖面,展开了一场酣畅淋漓的大追杀。

    将后背交给敌人的下场只有一个,那就是死亡。

    黑旗军的士兵本来就是素质不高的农夫,只会打顺风仗,一旦恐慌开始蔓延神仙都阻止不了他们失败的命运。在战场上,失败有三种含义,一,失败但是逃走了,二,失败被俘虏了,三,失败,被杀。

    当看到太多的袍泽被杀红了眼的左祤卫士兵们砍死,碾碎,黑旗军的士兵们开始跪倒在地上乞求饶恕。而回答他们的,往往是劈头一刀。大周官军剿匪,向来很少留俘虏。第一,他们认为凡是造反的人全都罪无可恕。第二,他们不会把自己的粮食分给那些草寇吃。第三,他们嗜杀。

    投降的人看不到活路,再次抓起兵器反抗,但兵败如山倒,零零星星的反抗很快就被剿灭扑杀。潮水一样退下去的黑旗军,将那面曾经让他们引以为傲的黑色大旗踩在脚下,逐渐踩的破碎不堪。

    北面山坡上的血流的太多了,寒冷的天气下血液很快凝结,将山坡上染成了红色,就好像盛开了漫山遍野的杜鹃花。凄凉冬季中,开的凄美绝艳。

    黎远朝在一千多骑兵的保护下开始逃亡之旅,他不敢往绛州城方向跑,他是立下了军令状的,不能守住清风山直到攻破绛州为止,他即便回去也难逃一死。于是,他选择了第二个方向,也是他唯一一个可以选择的方向。

    大商河,那里有他的对头,也是同伴,程杰的两万大军。他知道左祤卫的目标是绛州城外的大帅萧破军,自己只要往别的方向跑活下去是没有问题的。但他此时麾下只有一千骑兵,他必须选择一个人投奔。程杰,独领两万人马镇守大商河,虽然两个人之前一直不和,但他相信念在这些年的情分上程杰一定会收留自己。有程杰给自己说上两句好话,说不定大帅还能留下他一条命。

    他之所以笃定的相信程杰不会落井下石,凭借的就是这次自己败的体无完肤。从此,在黑旗军中,他再也抬不起头,再也威胁不到程杰的地位,所以,他坚信程杰愿意施舍给自己一条活路。而另一个原因就是,他不是很确定,在左祤卫的人马杀到绛州城外后,大帅萧破军能战胜。

    万一萧破军败了,万一萧破军死了,他还怕什么?

    左祤卫的战斗力他是亲眼看到的,他不认为萧破军有什么胜算。

    一路往北跑,二百里路程,他只用了一天一夜。

    眼看着大商河畔那连绵不尽的军营已经遥遥在望,跑到屁股已经麻木的黎远朝终于悄悄的松了口气。

    此时正是日出后不久,看军营中还有一阵一阵的炊烟升起,黎远朝的肚子就很不争气的叫了几声,随即,一阵钻心的疼让他几乎从马背上摔下来。这是他的老毛病了,不能饿着,只要饿了,肚子就会扭曲一般的疼痛。他的胃并不金贵,而且很好对付,当初造反前三两天吃不到东西太平常不过,所以落下了这么一个让人烦躁的毛病。还好,自从跟了大帅萧破军造反之后,最起码再也没有饿过肚子。

    将反上来的酸水咽下去,黎远朝叹了口气。

    就这么落魄了?以后在绿林中,自己还能抬得起头来吗?

    他狠狠的摇了摇头,去他妈的吧,活着比什么都重要。最初跟着大帅一起举事的时候,他确实不怕死。但现在,或许是过上了一段锦衣玉食的好日子,他反而怕死的厉害。其实他自己也知道,当初不怕死是因为那个时候整日都在死亡的边缘徘徊,死亡随时都有可能来临,反而看得淡了。现在,他却舍不得死了。

    为了不引起程杰的误会,黎远朝带着骑兵在军营一里外停了下来,派了几个亲兵先去程杰的大营通报一声,他自己则下马走到河边,用横刀敲开河面上的冰,舀了把冰冷刺骨的河水洗了洗脸。冰碴子粘在脸上,顿时让他打了一个寒颤。

    等了一会儿,见大营门口出来几个人远远的对着自己这边招手。黎远朝骂了一声装孙子的程杰,操-你八辈祖宗!老子落难了,你不迎出来也就罢了,竟然两个人都不派出来接!妈了巴子的,老子忍了!

    下马之后,屁股疼的更厉害了,黎远朝索性不再骑马,反正已经到了这里也没必要着急了。牵着马一路走到大营边上,见几个小兵正搓着手跺着脚在等他。

    “黎将军,我家将军已经准备好了酒席,正在大帐中等候。”

    一个冻的流着清鼻涕的士兵搓着手说道,看向黎远朝的眼神里没有一点尊敬的意思。黎远朝心里怒火腾腾,但此时他寄人篱下,也不好教训一下这个欺人太甚狗眼看人低的小兵卒子。

    在心里使劲的骂了几句,黎远朝脸上带着笑走进了大营。

    黎远朝让麾下的骑兵找地方歇着,自己只带了几个亲兵跟在那个小兵的身后往程杰的中军大帐走。一边走他一边看,心里开始冷笑。

    程杰,不过如此!哼!

    他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发现大营中竟然没有巡逻的士兵,甚至整个大营里都看不见几个人。大营外面也没有游骑,瞭望塔上倒是有人,却缩在一边取暖。已经日上三竿了,大营的营帐中还能听到打呼噜的声音,这是怎么带的兵!

    黎远朝有些妒忌,这程杰就是好运气,在大商河边上缩在大帐里睡觉,而自己却要跑到清风山上跟左祤卫那群疯子打架!这样带兵的态度,若是换了程杰守清风山的话,只怕比自己还要败的惨十倍!

    正想着,却看到前面领路的小兵脚步一停。

    “请黎将军入帐,我家将军已经等候多时了。”

    那小兵说完,竟然再也不理会黎远朝,打了个哈欠,一步三摇的走了。

    黎远朝把自己的火气使劲往下压了压,努力换上一副笑脸,撩开大帐厚重的棉布帘子走了进去。

    “程杰老弟,哥哥我来投靠你了……你是谁!”

    第二百七十八章 我是善人吗?

    一个相貌俊朗的年轻男人,没有披挂铠甲,只穿了一身常服,肩膀上披着一件大氅,有些懒散的靠在宽大的座椅上,笑眯眯的看着黎远朝。

    “你是谁!”

    黎远朝往后退了两步,手下意识的握住了腰畔的横刀刀柄。

    作为一个在刀头上卖过命的人,他本身对于危险的感觉就比常人要敏锐。那个懒洋洋斜靠在椅子上,对着他微笑的年轻男人让他感到害怕。虽然那个年轻俊朗的男人在笑,但是他分明感受到一种难以抵抗的寒意。这寒意从后背上升起,一下子就钻进了他的脑子里,头皮发麻。

    他想转身就跑,可是在听到帘子外面几声闷哼之后,他就知道自己带来的几个亲兵已经被人家轻而易举的干掉了。而自己拿一千骑兵离这大帐很远,即便自己扯破了嗓子喊救命恐怕他们也听不到。再说,人家既然敢把那千把人放进来,就说明人家根本就不在意!

    “黎将军?”

    那年轻男人微笑着问道。

    “是我,你是谁!”

    黎远朝第三次问道。他的神经绷的紧紧的,握着刀柄的手上青筋毕露。

    “我?大周一远客,也是一近邻。”

    那年轻男人笑了笑道:“黎将军好像很紧张?”

    黎远朝左右看了看,这大帐里除了那坐在宽大座椅里的年轻男人之外,还有三个人,一个看上去五十多岁的胖子,还有两个同样年轻的男人,都在似笑非笑的看着自己,那表情,就好像他们在看的是一个小丑。黎远朝不喜欢这种氛围,在这几个人的眼神下,他感觉自己好像光着屁股一样难堪。

    那年轻男人站起来绕过桌案,走下来笑着对黎远朝说道:“此间原本的主人被我送到西天极乐世界做客去了,我代他招待黎将军。黎将军原来劳顿,酒正温着,要不要喝一杯?”

    黎远朝在心里迅速的计算了一下,他估摸着以自己的身手打倒这四个人应该问题不大。那个胖的有些离谱的老头子可以忽略掉,而面前这个笑容灿烂带着许书卷气的年轻男人,虽然看起来身板很强壮,但从他那双干净的手掌分析应该不是一个身手了得的人。倒是左右坐着的那两个年轻人,好像很扎手的样子。

    “你到底是谁?程杰呢?他在哪儿?”

    他第四次问道。

    左手边那个缩在椅子里烤火的胖老头扑哧一声笑了:“这家伙是被吓傻了,还是被左祤卫打傻了?还是一直就这么傻?”

    他身边坐着的年轻男人笑道:“我的侯爷,前两条你可以不说的。”

    右边的那个年轻人则调笑道:“傻不傻的其实没关系,关键是此人傻得可爱了,我喜欢。”

    黎远朝怒了,他猛地将横刀抽了出来,遥指着那披着黑色大氅的年轻男人喊道:“少跟老子神神叨叨的,你们到底是什么人!程杰呢?让他出来见我!虽然你们人多,但是老子手里这口刀也不是吃素的!”

    回答他的是大帐中几个人的哈哈大笑。

    胖老头子身边的年轻人笑道:“程杰出来见你的很难,你倒是比较容易就能去找他叙旧,不过我想你应该没有那个勇气。不然,你现在应该还在清风山跟左祤卫打的不可开交呢。”

    那胖老头子笑的前仰后合道:“王爷,老程我是看出来了,这家伙是真傻,不是装的,也不是吓的,更不是被人打的。”

    这胖老头子正是程义厚,他身边的年轻人正是赵二,右边的那个则是花翎。至于那个笑起来很漂亮,很好看,女人看了很容易动心的男人,当然便是刘凌了。

    “王爷?”

    黎远朝喃喃的重复了一遍,忽然,他脸色大变。

    他猛地往后退了一步,身子已经靠在帐篷帘子上了。指着刘凌的横刀开始阻止不住的颤抖,虽然很冷,但是他额头上的汗水还是止不住的流了下来。这一刻,他体会到了一种远比被左祤卫大军在后面追杀要深刻的恐惧。

    “你是刘凌!”

    他颤抖着喊道。

    刘凌哈哈大笑道:“猜对了,不过没奖励,因为你真的很笨。”

    他回到椅子前坐下,笑着说道:“黎将军,还是放下你的刀子吧。如果你认为能一个人闯出这座大营,本王绝对不会阻止你离去。”

    “我还有一千骑兵!”

    黎远朝大喊,只是这句话喊出来之后,连他自己都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你可以撩开帘子看一眼,大帐正对着辕门,虽然距离远一些但应该能看到。你进门到现在大概有半柱香的时间了,这么久,我麾下那些小兔崽子若是解决不了区区一千快跑死了的杂牌骑兵,那我现在就能去跳大商河了。”

    花翎撇了撇嘴,笑容很轻蔑。

    黎远朝不死心的拉开了帘子往外看去,视线可及的地方,果然看到一群穿着黑色战服的士兵,正在将自己麾下那些骑兵押着往一侧走去。黎远朝的心此时才真正的凉透了,凉到前后通透。

    一千人马啊,就这么一会儿的时间,兵不血刃的就被人拿下了?连喊杀声都没有听到一声,也就是说连反抗的勇气都没有,自己麾下那些骑兵就被人缴了械。同时,他还看到了,就在大帐门口,自己的四个亲兵被人捆的好像粽子一样丢在地上,嘴里还塞着脏兮兮的破布,一个个眼神凄凉的看着自己。

    大帐外面站着四个穿黑色战服的士兵,在他撩开帘子的时候将视线投在他的脸上。在这一刻,黎远朝似乎感觉到有四柄雪亮锋利的横刀架在了自己的脖子上。四对四,自己手下那四个亲兵连呼喊都没来得及就被人擒住了。他对那四个亲兵很了解,在黑旗军这四个人都是一个打五个的厉害角色,可是进了这座大营之后,他们仿佛都变成了三岁娃娃一样软弱可欺。

    咣铛一声,黎远朝手里的刀掉在地上。

    他颓丧的叹了口气,最终还是单膝跪了下来:“黑旗军黎远朝,见过大汉忠王殿下。”

    他这一刻,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绝望。

    “黎将军,起来吧,现在你是客,本王会好好招待你的。”

    刘凌邪恶的笑了笑道:“可以给你一座点着火盆的温暖帐篷让你好好睡一觉,甚至可以给你一个娇滴滴的美人暖床,那可是程杰最喜欢的女人,程杰死了,她也想找个依靠。本王还可以给你一个前程,若是你不想封侯拜将,本王保证让你做一辈子富家翁安享太平。再甚者,若是你有那个胆子,本王可以让你取代萧破军!”

    他看着黎远朝那张吓的惨白的脸笑道:“当然,前提条件是,你有这个价值。”

    黎远朝身子摇晃了一下,心里忽然冒出一个可怕的想法来。这念头太可怕了,可怕到他承受不住。

    “王……王爷,我只想求一条活路!”

    黎远朝硬着头皮说道。

    刘凌捏起一块还冒着热气的牛肉放进嘴里,细细的咀嚼着:“可以,这是我能给你的承诺中最好完成的一条。不过,前提条件不变,无论你想要什么,金钱,美女,富贵,权势,地位,又或仅仅是活着,所有这一切的前提条件都一样,那就是你有这个价值。”

    “要不要先吃点东西?本王不急,一点儿都不急,你可以慢慢想。”

    “萧大帅对我恩重如山!”

    黎远朝猛地抬起头,鼓起勇气直视着刘凌的眸子。他看到,那眸子里有一种杀意一闪即逝。这一瞬间,他觉得自己已经死过一次了。

    刘凌点了点头道:“就凭这句话,我已经可以不杀你。不过,你还是好好想一想,即便本王现在就放你离开,回到黑旗军对你恩重如山的萧破军,能不能容你!”

    他说的很快,快到让黎远朝如同被雷击了一样。

    “你走吧,今日之内若你改变主意,随时可以回来找本王。”

    刘凌摆了摆手,端起酒盏喝了一口冒着热气的美酒,再也不看黎远朝一眼。黎远朝张了张嘴,最终化作无奈的一声长叹。他撩开帘子,举步走了出去。门口那四个冷冰冰的侍卫同样视他如无物,正眼都不看他一眼。

    “王爷?真的放他走?”

    程义厚举起酒杯,对刘凌示意了一下后问道。

    刘凌笑了笑反问:“我是一个善人吗?”

    ps:这一章字数上少了些,但是要表达的意思已经表达出来了。每章基本上都是3000+,偶尔一章写的少了我自己都有些不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