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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u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帝胄 > 第207节
    裴战点了点头说道:“大战之前心中难以平静,这有情可原。但你身为一营主帅,就应该时刻提醒自己你是一个什么身份。如今这营里不知道孤王在军中,你便是这十几万大军的主心骨。若是主心骨的心都乱了,下面人还能安稳?孤让你做领军大将,本来看重的就是你的沉稳老练,怎么今日这么失态?”

    曲胜本来心里窝火,此时被裴战训斥了两句之后心里反而渐渐的平静下来。他知道周王殿下说的没错,自己的心却是乱了。身为领军大将,即便所有人的都乱了,他也不能乱。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有一种很难受的感觉,萦绕在他的心上久久不曾散去。他不知道这种感觉是什么,或许是……不祥?

    “殿下,卑职……还是觉得,应该先对汉军发动攻势的好。”

    裴战抿了口酒伸手指了指不远处的座位:“说说看。”

    曲胜在那椅子上欠着身子坐下来,整理了一下措辞后说道:“卑职认为,汉军在这里摆开阵势,无非是想拖延时间。我十五万大军南返,为的是稳定开封的局势。若是在这里拖的时日久了,开封那边难免会出什么意外。李天芳不会束手待毙,他若是与刘凌那厮狼狈勾结起来,对殿下不利。”

    裴战点了点头道:“你想的不错,李天芳这个人是不会认输的。已经到了他那个位置,若是不想再进一步才怪。人都有贪欲,或是权力,或是女人,或是金钱,一旦开始想了,再想收住心是不可能的。但是这个人疑心病很重,所以……他成不了大事。”

    裴战斜靠在床榻上,样子有些懒散,看起来自信十足:“孤王等得就是他来。”

    “开封城太坚固了,要打下来,很难。”

    裴战自嘲的笑了笑道:“孤知道李天芳早晚是要反的,却没有想到一个人的野心会膨胀的这么快。让他守开封是孤最大的一次失策,孤恨不得生啖其肉喝其血。只是……李天芳若是坚守开封不出,凭借开封的高大城墙,他又有十万大军,可以说牢不可破。孤不怕他与刘凌勾结,怕的是他缩在开封城里不出来。”

    曲胜不知道裴战这么强烈的自信是怎么来的,他只知道,若是李天芳和刘凌联手的话,南返的定安军将会面临一次极大的考验。

    “可是,殿下,若是放任李天芳和刘凌联手与殿下大军作对,属下担心,战局会变得很艰苦。”

    裴战摆了摆手道:“咱们有顾忌,李天芳刘凌就没有顾忌?”

    他自信的说道:“别忘了,开封东面还有左右领军卫岳乐和糜荒那十万大军!哦……对了,那两个自以为是的家伙已经将左右领军卫改为青州军了。据说推举糜荒为青州军大元帅,岳乐为副元帅。”

    “一旦李天芳敢从开封城里出来,岳乐和糜荒必然兵发开封!”

    曲胜仔细想了想后,提出一个大胆的设想:“若是……若是刘凌和李天芳,连青州军一块拉上战场呢?”

    听到手下最信任的大将这样分析,裴战的脸色还是不由自主的变了一下。没错,他并不是没有想到曲胜所说的可能性,但是他又能如何呢?当初打算从冀州分兵回来,其实本来就不是一个好主意。现在想想,裴战苦恼的发现自己之所以做出这样冲动的决定,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刘凌那一封信。

    “周王在前面打天下,孤在后方稳定局势,周王打一城,孤稳定一城,配合无间,必会成为一时美谈。”

    就是这句话,让裴战失去了理智。

    一个错误的决定,必将带来无穷的后患。裴战现在已经骑虎难下,已经到了魏州,距离黄河已经不远了,就这么回去?一来,这样做他丢不起那个人。二来,即便现在返回冀州的话,说不定已经晚了。糜荒能想到刘凌的援军,他自然也能想到。三,如果往北撤军的话,那汉军这四万人马就会追在屁股后面穷追猛打。

    这个局,其实在刘凌写信给他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布置了。

    裴战心里也很乱,但他必须让自己看起来很自信。

    “如果糜荒和岳乐真的出兵,那反倒好了。一次性将所有的敌人全部解决,这样岂不快哉?”

    曲胜今天第二次对裴战这有些荒唐的自信感觉到怀疑,只是很快裴战就给了他如此自信的答案。

    “孤已经派人快马加鞭赶回冀州大营,令庞准暂时放弃攻打冀州,大军即刻开拔南下。这也是孤为什么要在这里停下来的缘故,只要孤王大军汇合,即便刘凌,李天芳,再加上岳乐和糜荒的青州军同来,孤又有何惧?!”

    他站起来,走到大帐的门口,目光看向远处,似乎能看到大营外面的草绿花红,能看到整个中原的锦绣江山,似乎将天下尽收眼底一样。

    “曾经,辽有耶律雄机,夏有嵬名曩霄,大周有先帝,三雄鼎立,天下格局已定,绝难一统。当下,辽夏双雄拼得两败俱伤,而先帝驾崩,谁来继承这中原的霸主地位,谁就能与辽夏两国的胜利者逐鹿天下。有实力取代先帝位置的,不过三人而已。”

    裴战伸出一根手指:“孤”

    第二根:“刘凌”

    第三根:“李天芳”

    “如今孤与这两人能提前决战,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待孤王灭了刘凌,刮了李天芳,整顿我大周河山之后,便当挥师北上,提兵南下,灭辽夏,屠蜀唐,立一统帝国,建不世功业!”

    曲胜下意识的问道:“那岳乐和糜荒呢?”

    裴战摆了摆手冷笑道:“投机取巧两只跳梁小丑耳,胆小如鼠,愚笨如猪,不足为虑。”

    看向苍穹,裴战有些落寞的说道:“其实说来说去,谁都想在这乱世分一杯甜美的羹品尝,却不知,为了尝这一口美味,要付出多大的代价。岳乐糜荒没有这个实力,李天芳也不能和刘凌相提并论。这中原的英雄豪杰人物,唯孤与刘凌二人,此一战,谁能胜,则谁定鼎中原!”

    他的目光深远,似乎,能看到在某处同样仰望苍穹的一人。

    第五卷 狼烟不灭

    第四百零一章 朱三七的选择

    ps:先道歉,今天中午没有更新。没有什么客观上的理由,纯粹是我个人的原因。昨天老同事聚会,中午喝了一顿,晚上又一顿......终于还是大了。晚上到家后头痛欲裂早早就睡了,没有码一个字,早晨爬起来就赶紧上班去了,这一章是下班后刚刚码出来的。今天还会有一章,但会晚一些,建议明天再看,早些休息,尽量不要熬夜。我就是一个例子啊,现在大毛病没有,熬夜久了,小毛病不断。遁了,赶紧码字去。

    诚如岳乐猜到却没有对糜荒说的那样,刘凌的后手就在冀州。从洛阳出发的第二批大军二十万,由老将忠义侯王半斤为主将,虎亭侯刘茂为副将,雷渊为先锋,从洛阳出发后绕路进入原来的北汉境内,然后绕过了魏州,直接往冀州的方向杀去。二十万大军,即便绕路,想要掩人耳目总是很难的,而汉军从原来的北汉过境东侧出来的时候已经离着冀州不远了,再加上王半斤这次发了狠,过一城,只要是穿军服的,一律杀无赦。

    若是依着王半斤的性子,他甚至想把所过之处的人都屠了,无论百姓还是军人。幸好,他知道如果自己真那样做了的话,即便打了胜仗,刘凌也会把他剥了皮。幸好,百姓对周军和汉军都一个态度,避而远之。没有人会千里迢迢的跑去给裴战报信,更不会有百姓拿起武器来抵抗侵略。在这个乱世,百姓们心里没有侵略的概念,有的,只是他们明天向谁交赋税的担忧。话说回来,汉军控制地区的好政策已经传遍了,相对来说,百姓们对汉军的友好程度比周军还有强一些。

    当然,老百姓们对当兵的有一种深深的抵触心里。仗打得太久了,久到人们已经回忆不起太平的滋味来。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什么东西的伸缩力最强……请你打住思维,不要考虑二弟的事。好吧,换一个词汇。如果说这个世界上什么物种的伸缩力最强,毫无疑问,是人类,而且,是最底层的人类。

    他们已经习惯了压迫,他们会因为懦弱而被压迫的吃不饱饭,甚至活不下去。可是当压迫到了极致的时候,他们就会爆发,爆发出比野兽还强大的力量来。推翻不公平的压迫阶层,然后,若干年后,他们又习惯了压迫。老百姓真能挺直了腰板做人,古往今来,好像只有某国建立之初那十几二十年。虽然那个时候穷,但穷的有骨气。

    有阶层就有压迫,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二十万汉军出北汉境,又走了三日过邢州,再两日后,已经距离冀州不远了。王半斤今生第一次指挥如此庞大的军队作战,紧张,兴奋,甚至越是离大战到来的日子越近,他竟然开始睡不着觉。他已经五十岁了,五十岁,达到了人生武功方面的辉煌顶点。整整二十万大军啊,放在十年前,倾北汉之全力也凑不出如此庞大的军队。

    十年前,他已经是忠义侯了。那个时候,他麾下不过三千人马。十年后,他的爵位还是忠义侯,但他却比刚刚得到这个爵位时更加兴奋和激动。这是一个伟大的时代,第二个大汉时代!

    大汉大统三年七月十四,阴。

    二十万汉军在冀州西六十里外停了下来,王半斤没有派出斥候去打探冀州的情况,因为这件事斥候做起来,远不如监察院的密谍得心应手。这次行动,调集了大汉如今全部人马的四分之一,看这个数字并不显得有多紧要,但是如果分析一下就会知道,这其实是大汉如今能调用的全部人马!晋州,洛阳,雍州,延州,这些重要的州府都需要大量的人马来镇守,尤其是晋州和延州,晋州是大汉的临时都城,茂元领精兵十万镇守。延州地处西北,是遏制西夏大军南下的咽喉之地。王半斤奉命率军北上,程义厚接替他在延州训练二十万大军。这两地之重要,对于当今大汉的天下来说乃是前两位。

    相对来说,大周的西京洛阳反而不那么重要了。这里虽然也有重兵把守,不过其政治意义比战略意义要大得多。大周丢了西京洛阳,在士气上倍受打击。但洛阳的战略地位其实并不如何重要,所以在洛阳大周朝廷连十二卫战兵都没有安排驻守。

    王半斤善攻,刘茂善守,刘凌派这两个人率领大军北上,就是考虑到这两个人在性格上和能力上刚好能够互补。由这两个人指挥这次大战,这次战役,力求将定安军主力全歼,以达到基本上清除大周战兵的目的。只要定安军一灭,那十万青州兵不过是一支孤军,没有什么威胁。

    监察院不止三处才有密谍,四处的刺客,也是潜行的高手。相对于军队的斥候来说,四处的刺客更能轻易的接近周军的大营。军队的专业斥候发现敌情后,往往要付出生命的代价才能将消息传递回来。而监察院的人,潜伏,窥视,然后悄然退回,这是他们的基本功。

    其实监察院的密谍在汉军大队人马到来之前,就已经观察冀州的情况很久了。消息通过监察院特殊的渠道快速的传递到汉军中,为将领们制定作战计划提供最详尽的情报。所以,当周军并不知道并没有察觉在六十万里已经有二十万精锐汉军虎视眈眈的时候,他们的敌人对他们已经有了相当程度的了解了。

    刘茂站在山坡下的树荫里,用监察院制造的千里眼看着附近的地形,他是一个稳妥谨慎的人,习惯了到达某处后先熟悉地形,这是一个很好的习惯,因为,他是在确定危险的因素同时找出撤退的最佳路线。为谋进而先谋退,这是刘茂的特性。

    “山远。”

    王半斤叫着刘茂的字,走了过来说道:“过了这个小山包,在往前就是一马平川了,此处距离冀州六十里,这个距离很难发动突袭。怎么才能出其不意攻其不备?想到好办法了没有?”

    刘茂收起千里眼摇了摇头道:“大帅,六十里的距离太远了,就算骑兵突袭,六十里也已经力尽,强弩之末,定安军在冀州外面有二十五万大军,打击的力量如果不够大不够突然,很难一击奏效。”

    王半斤走到他身边,接过千里眼一边看一边说道:“如果……能将这个距离拉近一半的话,就有把握了。”

    刘茂皱眉道:“根据监察院送来的情报看,指挥定安军攻打冀州的应该是裴战的军事庞准,这个人,谨慎而又不缺乏锐意,性格果断且不鲁莽,实在是个对手啊。定安军的斥候巡察范围在四十里外,而且每隔十里就搭建了一座简易的烽火台,一旦有军情立刻点燃烽火,定安军大营就会立即做出应对。想靠近定安军三十里之内而不被对方发觉,几乎是没有可能的事。”

    王半斤摇了摇头道:“如果仅仅是烽火台倒也不难对付,忘记白衣渡江的典故了?一个烽火台的守兵不会超过三十人,虽然无法弄出什么商队什么丧事之类的幌子来,但别忘记了,监察院这次触动了二十名银衣,一名金衣协助咱们。想要屠掉一个烽火台的守兵,简单。先等等,等监察院的人把情况打探清楚了咱们再做决定。”

    刘茂点了点头嗯了一声:“还有件事,为难!”

    “何事?”

    王半斤放下千里眼问道。

    刘茂道:“想要一举击败定安军,光靠咱们突袭还是有些勉强,最好能联系上冀州城内的成德军朱三七,里应外合,两面夹击,这样的话一战将定安军打到不能翻身的会更容易一些。只是,我担心的是朱三七即便知道了咱们大军到来,到时候咱们跟定安军打得热闹他却站在城头看戏,毕竟无论是我大汉的军队,还是定安军,都是他的敌人。”

    王半斤没有回答刘茂的话,而是把玩着手里的千里眼赞叹道:“王爷真是天纵之才,千里眼这么一个小玩意,竟然能让人看出去那么远,了不起啊。”

    他赞叹道:“而监察院,就是咱们大汉的千里眼。”

    刘茂不知道王半斤想表达的是什么意思,所以没有插嘴。王半斤看着天空中飘荡着白云,深深吸了一口气说道:“这个不用去考虑,朱三七不是傻子!”

    “请大帅明示。”

    刘茂谦虚的问道。

    王半斤笑了笑说道:“山远,如果换做你是刘茂,如果看着我大汉的军队和定安军决战,会怎么做?”

    刘茂沉默了很久后叹了口气道:“我会出兵协助汉军彻底击败定安军。”

    王半斤哈哈大笑道:“你明白了,朱三七自然也会明白的。”

    “不管是定安军击败了咱们,还是咱们击败了定安军,如果朱三七不参与进来的话,冀州的局面依然不会改变,只不过是换了个军队来围城而已。朱三七也能想得明白,既然我大汉的军队来了,那南返的定安军下场肯定好不了!他清楚,裴战完了。而裴战完了,大周最后的希望也就破灭了。他必须做出一个抉择,是抵抗我大汉雄狮,还是归顺。如果抵抗,他有没有胜算?”

    王半斤微笑则会说道:“毫无疑问,当今这天下,无人是汉王殿下的对手!”

    刘茂感叹道:“一念间,定生死成败,如果朱三七真想明白了,倒也是个人物。”

    王半斤道:“朱三七能靠着两万千里回师的疲惫之军控制住成德军,已经说明他是个人物了。如果他选择归顺,他是个明智理智的人,如果他选择抵抗,毫无因为,他是个英雄,不过……英雄往往是活不长的。”

    第四百零二章 喜欢黑夜的人

    定安军在大营之外最远的一个烽火台,是在四十里之外。诚如王半斤的预料,这个烽火台的守军只有三十个人。两座帐篷,一座堆满了柴禾的烽火台,占地虽小,人员虽少,但作用之重要毋庸置疑。

    一讲到烽火台,人们往往会想起为了让美妞儿笑一个而耍了一坨诸侯的周幽王。在男人们眼里,周幽王无疑是一个败家仔。为了取悦自己的女人不惜丢掉整个江山,可以说对不起其列祖列宗。当然,如果说周幽王先生想到了自己的突发奇想会导致那么悲惨的结局,估摸着即便他再罗曼蒂克也不会点火玩了。但是在女人们眼里,往往把周幽王看成一个好男人。为了让自己的女人能够开心一下,就算败光了家产也在所不惜。

    很好的情人,不是吗?

    结婚,你别逗了,当老娘白痴啊!

    周幽王是个好情人,没错,多金,天下的钱都是他家的。权利,嗯,这个就不必说了。至于是否帅气……在周朝不能确定,反正在现代,如果拥有前两个条件的话,就是一头猪也不会缺少母猪组队来求宠幸,说不定其中还有野猪,豪猪,荷兰猪这样的洋妞儿……

    三十个士兵分作六队,没队轮值两个时辰,昼夜不断。他们的任务,就是一旦发现敌情后就点燃狼烟传递警讯。

    关于狼烟,有两种截然相反的解释。

    新华字典中关于狼烟的解释是,古代报警的猛火,据说用狼粪燃烧。狼烟,在辞典中最初的解释就是狼粪燃烧而冒出来的浓烟。据说那个时候戍边的将士很难搞到引火用的牛粪,于是就用捡来的狼粪代替之。由此可见,第一,那个时候已经充分认识到了粪便的作用绝不仅仅是当养料。第二,狼粪比牛粪好捡。

    而在狼图腾一书中,作者详细分析后得出的结论是,狼烟跟狼粪没有一毛钱的关系。书中认为,狼烟,之所以如此叫法,其实意思就是……狼来了。草原民族视狼为图腾,看不起农牧耕织羊性汉人。而汉人也往往视草原人为茹毛饮血的野狼,一点好感都没有。点燃烽烟的意思就是,信奉狼的野蛮人来了。

    不过很有意思的是,北宋的钱易云记载说:凡边疆放火号,常用狼粪烧之以为烟,烟气直上,虽烈风吹之不斜。烽火常用此,故谓之曰狼烟。明朝,李时珍的本草纲目中记载:狼肠直,故边塞以狼矢为烟。(文学功底浅薄,故不解,矢与屎同意?)而宋代的《武经总要》中,则详细介绍了如何制造狼烟,材料多达十几种,应该是差不多就是真实的资料了。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在明朝戚继光所著的文献里可以看出,那个时候北方的狼是很多很多的。

    不管怎么说,这在当时是一种很有效的通讯手段。

    守烽火台的任务是无聊的单调的,在荒郊野地里,守护着这一座简易的烽火台就是他们的使命。他们不能远离,每日守在这巴掌大的地方。一开始还有袍泽运粮食过来,慢慢的,也不知道是袍泽们忘记了他们的存在,还是因为战事吃紧,抽调不出人手来送粮。反正从六七天前开始,他们的粮草就断了。他们更相信,或许……大本营那边已经没有多少粮草了。忠于职守的周军士兵并没有撤回大本营,而是开始了自给自足的生活。三十个人,每天抽出十五个人出去打猎,找粮食,维持着生存,也维持着军人的尊严。

    他们不知道这样的日子还会持续多久,或许,即便冀州被攻破大军进入冀州城,也不会有人记得在这个地方还有他们这样三十个风餐露宿的士兵在坚守着自己的岗位。他们都是小人物,在那些大人物们眼里无足轻重死不足惜的小人物。虽然那些大人物们安排他们在这里守着,但心里却想不起他们的存在。

    重视他们的,反而是敌人。

    今天他们的运气不错,刘姓队正亲自带着十四个兄弟分作两队出去打猎,虽然平原上大野兽极少,但正是夏季,齐人高的野草地里还是有不少小动物。当然,抓上几条手臂粗细的蛇熬一锅蛇羹也是很享受的事。这次狩猎,打来的猎物最起码够吃两天的,这让刘姓队正平日里紧锁着的眉头稍微舒展开来一些。战争已经打得足够久了,来之前大家谁都没有预料到冀州这么难攻破。虽然整日在荒郊野地里野人一般活着,但好歹比攻城送死去要强得多,不是吗?

    他总是这样安慰自己。

    “队正!”

    一个才十六岁的小伙子笑着跑过来,拎着一只肥得流油的野兔一边跑一边说道:“队正,你说这兔子怎么这么肥?”

    刘姓队正笑着说道:“荒了的田里有的是食物,这些小东西整天吃饱了睡睡饱了吃,不肥才怪呢。”

    “呸!”

    那小伙子啐了一口吐沫说道:“咱们在这里饥一顿饱一顿的,这些小东西却吃的连跑都跑不动了。养得这么肥,该着给咱们填肚子用!”

    他舔了舔嘴唇说道:“就是没有盐巴,这兔子这么肥,烤起来还不得流油?要是能洒上一点盐巴,想想就他奶奶的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