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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u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帝胄 > 第214节
    招惹了不该招惹的恶魔,这就是血淋淋的教训。

    这伙水贼的大当家很不幸的被重弩直接轰成了两截,二当家被一箭射破了咽喉,三当家还活着,但却失去了灵魂一般,傻愣愣的躺在地上喘气,他的脑海里一片空白,眼睛里看到的天空都是白色的,而云朵,是红色的。

    这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插曲,那些侥幸活下来的水贼也许会铭记一辈子,但对于那些杀人的汉军士兵来说,这不过是很平平淡淡的一天罢了。

    船队过了德州之后,接下来的路程上就再也没有什么像样的大城了。虽然船队上的武器配备极其精良,士兵们也都是身经百战的老兵,但为了稳妥起见,刘凌并没有让船队在德州补充给养。而是在过了德州之后,在一个叫做长亭县的地方靠岸,在县城里补充了粮食和水这样的必需品,还采购了一些药材。

    长亭县人口不多,只有万余百姓。突然出现的船队,将原本平静的小县城顿时惊出一圈波澜。百姓们都很害怕,发自内心的恐惧。这个世道,兵就是匪,所过之处鸡犬不留,百姓们畏兵犹胜于畏虎。大部分的百姓都仓惶逃回了家里,关上院门,似乎那木制的破旧院门能将恶鬼挡住一样。

    这就是没有什么力量的百姓,在面对危险的时候,就会好些鸵鸟一样将头埋进沙子里,就好像,闭上眼,世界就没有了万物一样的自欺欺人。县城里的男人不多,大部分都是妇女,老人和孩子,这让人有些意外。不过想想,战争的时间太久了,壮年男人们都被抓去当了兵,不知道埋骨在哪一片沙场下。

    然而,让人有些意外的巧合却是,这个县城里的男人不多,并不是因为被抓了丁,而是被人屠杀了大部分,有一小部分活了下来,正躺在河岸上失魂落魄的大口呼气,用这样的方式正面自己还活着。

    没错,这县城里的壮年男人们,都是水贼。

    谁都没有想到,竟然是这样的一个局面。长亭县的壮年男人们,组织起来拦河抢劫,杀人越货,用抢来的粮食财物养活长亭县的老弱妇孺。更令人惊诧的是,在河道上被重弩懒腰轰成两段的大当家的,竟然就是长亭县的县令。二当家的是县丞,三当家,则是县衙的捕头。

    官?匪?

    当监察院的人将这个消息报告给刘凌的时候,刘凌的神色也微微一怔。他并没有下船,原本没打算在这个地方停留太久,而且他现在也没有闲逛的心思。可是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刘凌却走下了大船,走进了那座荒废了很久的县衙大堂。

    看着公堂上属于县令的那把落满灰尘的椅子,刘凌自言自语道:“你适应了另外一个身份,却忘记了原来的身份。为了活一县百姓而杀百姓,情理上,我也说不清你这样做对或者错。但可以肯定的是,再有下次,你遇上我,还是会死的。”

    长亭县的老弱妇孺们,第一次见到这样老实规矩的士兵,不抢东西,不杀人,不奸-淫妇女,甚至,居然,买东西还给钱!

    他们面面相觑,不知道自己看到的是不是真实的。

    聂摄跟在刘凌身后,轻声问了一句:“将来想起来,会后悔吗?”

    刘凌转过身看着聂摄反问:“你猜,他们会后悔去抢劫杀人吗?”

    聂摄想了想道:“他们现在一定后悔了。”

    刘凌笑了笑:“那我需要后悔吗?”

    汉军采购了补给之后就离开了,来去匆匆。他们除了留下了背影,还留下一张告示。就贴在已经荒废了很久的县衙大堂门口,白色的纸张,就好像讣告,写着的内容对于长亭县百姓来说,却带着点喜悦。虽然,这喜悦背后隐藏着的是失去亲人的悲伤。

    告示上说,长亭县的男人们,已经被汉王招募从军,长亭县的百姓见告示之日起,可以到大汉辽州去,那里给他们准备好了房子,粮食,种子,还有土地。如果,他们肯跋涉五六百里去辽州的话,那里有一个很晴朗的明天。

    是补偿吗?

    聂摄问刘凌。

    刘凌摇了摇头说:“百姓,本来就应该过平平淡淡的日子。”

    第四百一十五章 很懒的白痴

    离开了长亭县之后,船队顺着风,一路疾行。吃饱了风的大帆,推着船破开水浪,稳稳的往前驶去。

    离着沧州还有二百里的时候,刘凌却下令大船靠了岸。

    留下赵大在船上,刘凌带着五十名监察卫,徐胜,再加上一路上一直好奇的试探着了解刘凌的聂公子。大船上载着战马,虽然不多,但足够这五十多人骑了。刘凌把黑豹破敌留在了船上,而是骑着特勒膘红狮子与众人上路。

    红狮子下船的时候,很趾高气昂的对着破敌打了个响鼻,似乎是在挑衅,又像是在炫耀。前些日子刘凌一直骑着黑豹,这让红狮子有些妒忌了。黑豹好不容易看到陆地,跳下来粘在刘凌身边不肯走。

    刘凌不带着破敌是因为怕暴露了身份,不过想想,沧州百里之内只怕早就没了人烟,契丹狼骑已经围了沧州十几天,老百姓能跑的早就跑光了。再者,百姓们没有人会给契丹人提供情报的。至于敌人的斥候,能躲就躲过去,躲不过去的话,那便杀了。有破敌在,杀人这事反而容易一些。

    看破敌那委屈的样子,表情很人性化,刘凌笑了笑道:“既然想跟着就跟着吧,不许乱跑。”

    破敌用它硕大的头颅蹭着刘凌的身子,猫儿一样乖巧。

    “要不要骑上去试试?”

    刘凌问聂摄。

    聂摄看了一眼破敌,又看了一眼红狮子,一言不发的跃上马背,理都不理刘凌有些挑衅的眼神。红狮子从来没有被陌生人骑过,所以很反感这个白衣若雪的家伙这种无礼的举动。形如烈火的红狮子随即暴躁起来,却被聂摄压着,竟然跳不起来。刘凌走过去拍了拍红狮子的头说道:“他是我的朋友,你委屈一下。”

    红狮子果然静了下来,只是看样子依然很不忿。刘凌看着聂摄哈哈笑道:“要用沟通的,懂不懂?”

    聂摄白了刘凌一样,催动红狮子率先奔了出去,刘凌哈哈一笑,骑上黑豹破敌,带着五十名黑衣监察卫,朝着沧州的方向出发。在他们出发之后,大船缓缓的开动起来,又行了百里左右,赵大按照刘凌的吩咐,将船靠在岸边,不再靠近沧州。

    不管是刘凌还是赵大,都知道船队的到来是瞒不住人的。既然耶律极就是想引来几个中原的大人物,那他对于沧州周边地区的监视肯定很严密,当然,监视若是到了百里之外,效果也就几乎为零了,斥候的作用不是万能的,再者,百里范围监视,需要多少斥候才忙的过来?

    监察院做事向来仔细,推敲之后确定下来百里作为一个分界点,大船就停在那里,有些招摇,等着契丹人的斥候发现。而百里这个距离,等斥候发现了之后再回报,再到耶律极有所行动,刘凌一行人已经到了沧州不远处了。其实对于这个计划,包括赵大在内,刘凌麾下的人全都反对。但是刘凌这次充分做到了一意孤行这四个字,态度很坚决。他是王爷,他是领袖,终归还是他说了算。

    赵大说:“王爷之前曾经说过,是不会进入沧州城的,王爷金口玉言,怎么能出尔反尔。”

    他用刘凌的话来堵刘凌,很显然,注定了失败。

    刘凌一本正经的说:“王爷也是人,而且王爷说话不算话,谁也管不了。”

    所以,刘凌只带着五十一个属下,再加上一个天下无双的聂公子出发了。

    就算有聂公子在刘凌身边,赵大也是不放心的,就算天下至强的剑客,在千军万马之中又有什么用呢?万千羽箭之下,莫说剑侠,纵然是神仙,只怕也会被射落凡尘。但是刘凌的命令他又不能不听,在大船上的每一分钟对于留守的人来说都是煎熬。赵大也好,那些精兵也好,他们的人生理想,他们的未来,都是寄托在王爷身上的。王爷就是他们的天,若是王爷出了什么事,他们的人生也就跟着结束了。

    黑豹破敌撒着欢的在前面跑,能跟上它速度的只有红狮子。每次这两个家伙一起出来都是谁也不服谁,尤其是在速度上,红狮子以前一直没有对手,现在遇到一个异类,更加勾起了它的好胜之心。若不是怕将后面的监察卫丢下太远,只怕刘凌和聂摄早就跑没影了。

    “好一匹雄骏的战马!”

    聂摄不由得发出一声赞叹。

    他瞥了一眼刘凌坐下的黑豹,忍不住再次感叹道:“好一只黑毛大畜生!”

    在刘凌眼里,聂摄给他的第一印象就是冷傲,独孤,可是随着两个人彼此之间越来越熟悉,他发现聂公子也不是表面上看起来那么清清冷冷。刘凌发现,聂公子是个很复杂的人,尤其是性格上,他开朗的时候如春日之阳光,可是大部分时候,他都是冷冷的如冬雪时的阴霾。

    刘凌知道,这是因为聂摄的幻觉造成的性格上的巨大落差。如果换做了别人,只怕早就已经精神崩溃了。

    一直在荒野里穿行,黑豹破敌还抽空扑杀了一只独狼。很不屑的将那颇为健壮的狼尸甩在一边,破敌示威性的对红狮子嘶吼了一声。红狮子虽然不怕野兽,但是杀狼这事确实不如黑豹。它对于黑豹这样的挑衅却也无可奈何,只好打了个响鼻,不知道表达的意思是什么。

    黑豹占了上风,蹦跳的更欢实了。可是跑了二三十里之后,黑豹在耐力上的不足就渐渐的体现出来。一开始齐头并进,到后来红狮子已经稳稳领先。这下,轮到聂摄嘴里的黑毛大畜生郁闷了。

    进沧州也不急于一时,刘凌下令人马休息。监察院的人驾轻就熟的布置防御,暗哨,巡逻哨。刘凌和聂摄徐胜三个人在一棵大树下找地方坐了下来,不远处有条小溪,黑豹和红狮子都去溪边引水。其他的战马都远远的在别的地方喝水,似乎很不愿意靠近黑豹。

    聂摄对于刘凌这样轻率的举动很有些诧异,他对刘凌,似乎特别感兴趣。或许,因为他是唯一一个知道刘凌真实身份的人,所以总是对刘凌的一举一动都充满了好奇。他只是单纯的想知道,想了解,一个来自未来的人,究竟是什么样的。他只是为了了解,并不会干涉刘凌的任何决定。正如在船上,刘凌下令屠杀那些水贼的时候,他明明对杀人的事很反感,却并没有阻止。

    他看到过那个幻觉,他知道自己看到的所有幻觉都是真实的。所以他坚信,刘凌,能创造出那个世界。

    在他的幻觉中,天下是太平的,是安乐的,是富足的。

    他只是想,亲眼看着,刘凌是如何做到的。

    亲眼目睹一个人创造奇迹,这也是一件很值得骄傲的事,不是吗?

    “你就不怕死?”

    聂摄问刘凌。

    刘凌示意徐胜将水壶取过来,等徐胜走后,他问聂摄:“在你看到的未来,我死了没有?”

    聂摄道:“最起码在乱世结束前,你没死。”

    刘凌笑了笑道:“那不就得了,我还害怕什么呢?有一个大预言师在身边,百无禁忌。”

    聂摄忽然很生气,很生气。

    “就因为这个?你就敢带着五十个人轻率的出来?就敢跑去沧州面对契丹人的三十万大军?就敢认定自己不会死?你怎么能这么草率!你若是死了,这天下谁来救!”

    刘凌淡然的笑了笑道:“如果我死了,说明你所看到的幻想是不真实的。那么……你也就不必苦恼了,对于你来说,是一件好事。”

    聂摄狠狠的瞪了刘凌一眼道:“你是个白痴!”

    刘凌点头:“没错,一直很白痴,从未被超越。”

    “你去沧州,有破敌的良策?”

    “没有”

    “那你去干吗!”

    “去看看,不看看,怎么能想出办法?”

    “白痴!”

    “谢谢!”

    “无耻!”

    “谢谢。”

    刘凌结果徐胜递过来的水壶,递给聂摄,聂摄索性不理他。刘凌轻笑,饱饱的喝了半水壶的水,抹了抹嘴角说道:“有些事,明知道很危险却还是要去做,如果这就是白痴的定义,那么我承认,我一直很白痴。”

    他靠在大树上,看着葱葱郁郁的枝桠说道:“从十二年前,我第一次领兵出征的时候,我所作的每一件事,都是明知道很危险却依然做了。比如……在那个中秋夜,我给了太子刘铮一个耳光。比如……我帮助先帝登基。”

    他笑了笑,有些苦。

    “自古以来,权臣和皇帝之间,最终都不会有什么好结果。要么,是臣子功高震主谋逆而杀主上,要么,是主上怀疑臣子最终将臣子处死。我本就知道,二哥他做了皇帝是会变的,但还是那么做了。”

    说这话,刘凌没有避讳徐胜,也是他第一次对嘉丰帝刘卓有所评价。

    徐胜若是一个聪明人,他会选择闭嘴,离开,不闻不问,装作什么都没有听到。不过很显然,在他眼里,那个已经死了的孝帝陛下,并不怎么值得他尊重。

    “王爷当年……应该登基的。”

    他直接表达了自己的想法。

    刘凌没责备徐胜,而是微笑着解释道:“其实,做皇帝并不是什么好事。”

    他指了指远处的红狮子说道:“做了皇帝,就会有很多制肘。比如,当初我带着修罗营去西面草原上杀党项人,如果做了皇帝是绝对不能成行的。上阵杀敌,我擅长。做皇帝,我不行。当初帮助二哥坐上那个位子,是最合适的选择。一来,他的性子沉稳,谨慎,而且不可否认的是,二哥算得上有史以来最勤奋的帝王。若是换了我,每日对着数以万千的奏折,或许会头疼死吧?”

    聂摄点了点头,一本正经的说道:“你是一个白痴,一个很懒的白痴。”

    好吧,聂公子用五个字总结了刘凌这个人,过往,还有未来。

    第四百一十六章 谁得意忘形

    ps:感谢乱世狂刀大神的给力章推,感谢蔚宁襄的霸气打赏!

    十几艘大船靠在岸边,火红色的战旗收了起来,船帆也落了下来,桅杆看上去有些光秃秃的很难看。一只不知道从什么地方飞来的黑鸦,从远处飞来落在桅杆上,很难听的喳喳的叫了两声,那声音好像金属摩擦一样刺耳难听,可是它自己却好像很欣赏自己的歌喉似的。也没看清是从船上的什么地方射出来一支弩箭,精准的刺中了那只黑鸦,

    喳的一声惨叫,黑鸦从桅杆上落下来。一个一身黑衣的监察卫走过来,将还没有死透的黑鸦捡起来,拔出带血的弩箭重新装进连弩里,却将那只惹人厌的鸟儿随手丢出了船。啪嗒一声,死鸦掉在水面上,激荡起一圈一圈的涟漪。

    那名监察院的人看了看那只死鸦,嘴角撇了撇。

    大船上很安静,很平和,那自己找死的黑鸦却破坏了这份宁静,一只弩箭,破了虚空,也破了那黑鸦的身子。同时破了的,还有一种势。

    赵大看着那名射死黑鸦的监察卫,眼神冰冷。船上的精兵都已经埋伏起来,表面上看起来船上只有十几个黑衣的监察卫无所事事的聊着天。这是一种隐藏在平静下的杀机,却被一只鸟儿,一只弩箭破了去。那只箭,将已经积蓄的凝集的越来越厚重的杀机宣泄了出去,就好像一座毫无破绽的大阵,忽然被天外的陨石砸乱了阵眼。

    “白痴!”

    赵大叹了口气,转身进了船舱。

    将军赵霸见赵大进来,放下正在擦拭着的陌刀:“指挥使大人,真的有人盯上了咱们的船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