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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高荣誉、圣天堂、天使在人间、皇马等几个顶尖的高手玩家应该肯定会入选,而更让阿风郁闷的是,据说为了照顾那些转职玩家,作为其中的佼佼者,花满天也极有可能占据一个参议员的名额,从而获得更高的地位,想彻底的打垮他会更加的困难。

    就在这一消息披露不久,一直没有音信的亡灵神器“死神之控”终于现出了端倪——我接到了一条由不知名玩家发出的讯息,邀约我如果有意的话,于明日正午携带光明神器“光辉之眼”前往北方大陆和平城的“和平交易所”,进入已经预订的一个包间,商谈“神器交换”事宜。纵使这则消息来的太过突兀,可能只是一个“有心人”搞出来的恶作剧,但出于配齐一双神器手套的强烈愿望,我也不愿意放弃这样一个机会,而且对方选取的地点是光明和黑暗势力都比较薄弱的北方大陆,又是最方便进行安全交易的“交易所”,似乎也表现出了进行“神器交换”的诚意。

    在约定的时间赶到了“和平交易所”,来到讯息中所写的已经预订好的包间门前,先插入了证明身份的“天下卡”,输入了留给我的密码,验明正身无误,很顺利的打开了包间的房门,至此总算是放下了一直悬着的心,进一步确定了对方的诚意,可能是真的要与我交换神器。毕竟预订这么一间绝对保证交易安全的包间也是一笔不小的花费,如果是恶作剧的话,应该不会画蛇添足,支出这笔不必要的费用。

    推开了房门,包间内已经坐着一个人,正在喝着咖啡,看到我进来,立刻站起身来,冲着我微微一笑,入目的是一张熟悉的面孔,“你好,阿呆,我很高兴你能来赴约,但却又真不愿意见到你!”

    第五卷持久战第三百三十三章各取所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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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器原来真的是在你的手里!”我知道他为什么会这么说,想见到我是因为他可以通过交换得到光明神器“光辉之眼”,不愿意见到我则是不希望由我得到那件“死神之控”,凑齐一副神器手套,进一步增强我这个“敌人”的实力。

    “怎么?你之前已经知道‘死神之控’是被我得到的?”

    “我也只是推测而已,并没有确定,相比至高荣誉、圣天堂和天使在人间等几个实力相当的高手玩家,你应该是最可疑一些,主要是你在援救那个红衣主教的时候许多行动似乎都是在有意的针对我,引发了我的一些联想。”约我见面的就是曾经两度交过手的翼龙骑士皇马,当初我们在追杀两个光明九级职业npc的时候他突兀的出现,就让我略感纳闷,现在想来应该是为了掌握第一手资料,看看“光辉之眼”究竟落在哪一个玩家的手里,方便之后要进行的“神器交换”。而接下来竭力的阻截我捡取“光辉之眼”的行为,以及之后这么长一段时间迟迟不肯跟我接触,商谈“神器交换”事宜,自然是不希望敌对的“反抗势力同盟”先出现一位拥有双神器的玩家,盖过了光明教会的风头。

    “两害相权取其轻,你们‘反抗势力同盟’内部的派系斗争我也知道一些,相比你这个龙系的中坚,我更希望‘光辉之眼’能掌握在大漠飞鹰、轻舞飞扬或者秋水长天三系玩家的手上,这样的话‘死神之控’落到你手里的可能性就会小上许多,至少不必由我亲自交给你,我也就无须再犹豫不决,担心一旦被你凑齐一副神器手套之后有可能引发的一系列‘恶果’。只可惜我虽然尽力给他们‘创造’了不少的机会,竭力的试图阻止你,到最后他们却依然没有能把握住,还是被你得到了‘光辉之眼’,也把我推到了一个必须在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进行抉择的关口,导致进退两难。”皇马倒也算坦诚,并没有虚言掩饰自己的目的,似乎是在表露自己进行“神器交换”的诚意。毕竟滋事体大,并不仅仅是两件神器易手本身这么简单,重要的是神器认主、系统发布公告之后所造成的一系列影响——“反抗势力同盟”固然派系林立,龙行天下、大漠飞鹰、轻舞飞扬和秋水长天这四大系并不代表同盟内所有的玩家,还有其他中小势力存在,竭力的在寻找着每一个可以出头的机会;而光明教会内部却也不是铁板一块,一旦我们之间达不成默契,被有心人抓住一些疏漏之处加以利用,也许会惹出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个中的微妙之处,原本我也不甚清楚,来此进行交易之前在请教龙行天下的时候得他提醒,方才有所醒悟:“神器交换”并不只是“以物易物、公平交易”那么简单——因为神器来历方面存在的问题,还必须建立在双方互相信任的基础上,以确保不会留下什么后患。

    “看来皇马兄果然不甘一直屈居人下,不知道是要力推哪位玩家进入‘参议团’,与圣天堂竞争‘天下第一光明教士’的荣耀?”至高荣誉一方有另一个神器拥有者白衣主教圣天堂,另一大臂助天使在人间的实力也不在皇马之下,可谓是一枝独大,如果想另起炉灶与他们抗衡,除了拉拢其他实力强横的光明玩家结盟,至少也要有神器在手,以助长己方阵营的声势。说起来还真要感谢光明教会推出的这个“参议团”的制度,赋予二十四位玩家参政议政的权利,否则还真未必能促使皇马这么快就做出决断,与我进行“神器交换”。

    对于我的试探之语,皇马淡淡的一笑,并没有做出回答,“我既然决定了要用‘死神之控’换取你手中的‘光辉之眼’,想来阿呆兄弟应该不会反对这笔交易吧?”

    “就象你不乐意‘死神之控’落到我手里一样,我也不希望‘光辉之眼’被圣天堂得到,作为光明主神器之一的‘天使法袍’,再加上‘光辉之眼’,威力很可能会在我这一副神器手套之上。说实话,在看到你的那一刻,其实我也松了一口气,接到留言之后,我一直担心见到的会是圣天堂或者是至高荣誉和天使在人间,甚或是其他一些陌生的面孔,这样都可能使得‘光辉之眼’落入圣天堂的手中。”我也选择了开诚布公的实话实说,从某一方面来讲,我们两个的行为都算是为了个人的私利,背弃了各自阵营的利益,估计他得到了黑暗神器“死神之控”的事情极少或者根本没有其他的玩家知道,否则也无须直接出面与我接洽,“光辉之眼”最后又不是归他所有,比起我费尽心机出让利益,以换取大漠飞鹰他们的“缄口权”的处境不可同日而语,唯一的顾虑只有与他直接进行交易的我,应该会担心我在完成交易之后制造出一些不利于他的传闻。为了促成“神器交换”顺利的完成,我也惟有示之以诚,方才能打消皇马对于交易的后果可能存有的疑虑。

    我们两个相视一笑,一番对话都坦白的揭示出了各自的心思,虽然分属两大敌对的阵营,但我们两个都不是那种“因公废私”之辈,还没有“崇高”到为了“集体”而甘愿放弃个人的利益,自然很容易的就达成了共识,确认了彼此的诚意。

    接下来经过一番仔细的商讨,谈妥了“神器交换”的细节,交易本身并没有什么疑虑之处——在官方设立的“交易所”内进行交易,绝对能够保证公正,根本不可能存在欺诈的嫌疑,主要是协商交换之后两大神器“曝光”的时间。

    第五卷持久战第三百三十三章各取所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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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尽量的避免落人口实,已经失踪了不少时日的“死神之控”和“光辉之眼”这两大神器自然不方便同时“现世”,怎么也得有一个“时间差”,以“淡化”两大神器拥有者之间的关系,至少不能让旁人一眼便看穿存在着的“默契”。多出了一点儿时间,就能够演绎出无数种可能,让那些怀有敌意的人猜测去吧,只要找不出实质性的证据,就拿我们没有办法,只能接受这个事实。

    从交易本身来看,“死神之控”和“光辉之眼”属于同一级别的神器,等值交换,我和皇马谁也没有占什么便宜,不过因为我能够凑齐一副神器手套,有额外的附加属性,实际上我从中获得了较大的利益,因此一番交涉,在各自神器的“现世”时间上不得不做出让步,让“光辉之眼”先行出现,成为《天下》中的第八件神器。

    谈妥了各项相关事宜,再没有什么争议之处,便开始交换各自所截获的神器。分立房间中央三米长的“交易平台”两边,选择了“以物易物”交易模式,将准备交易的物品放入“储物框”内,输入相关的交易信息,确认无误,共同点选“确定”按纽,一阵白光闪烁之后,“死神之控”和“光辉之眼”便交换了位置,各归其主,安全的完成了交易。从“储物框”中取出了“死神之控”,认真的观察搓摸,无论外形、质地、色泽,都和我左手戴着的“死神之触”几乎一模一样,只可惜按照《天下》的设定,神器级别的道具装备拥有“自动隐藏”的特性,除非是神器的主人,或者得到神器主人的许可,否则根本无法查看到神器的属性,唯一能显示出来的只有级别和名称。因此在没有经过“滴血认主”的程序,将“死神之控”正式收为己用之前,我只能空自着急,却无从得知“死神之控”具体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