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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u小说网 > 穿越小说 > 猎宋 > 第200章
    李佑仁十几个人就抢了几百人的村子,而莫启哲一个人就把他们全赶跑了。李佑仁跑的比兔子快多了,只眨眼功夫,便一溜烟地跑出了村子,逃得无影无踪!

    卷四第六十八章再擒情敌

    莫启哲在村边停下脚步,笑道:“真是人的名,树的影,原来老子这么威风啊,以前还真不知道!”

    姗姗然,拖着大刀回到了院中,对着屋底下大喊道:“强盗被我赶跑了,你出来吧!”

    金温熙这才敢抱着小黄狗出来,看了一眼莫启哲,眼中充满了崇拜。而屋里那些被抢来的女子则一齐下拜,感谢上仙的救命之恩。

    莫启哲洋洋得意地道:“本上仙略施法术,便把强盗赶得东奔西逃,不过有一点却很遗憾!”

    女人们一听上仙竟然也会有遗憾,忍不住便要问问。

    莫启哲笑道:“遗憾就是强盗跑得太快,竟让本上仙许多厉害的法术来不及使出,否则本上仙定要把他们变成女人,把你们变成男人,让你们也去调戏调戏这帮家伙!哈哈,哈哈哈!”

    女人们连忙摇头,表示不用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自己不希望被人调戏,也不愿去调戏别人!只有金温熙一言不发,只是瞧着莫启哲吹牛,这回她倒没唱反调,说莫启哲厚脸皮。

    莫启哲点头道:“很好,在本上仙的感化之下,你们也终于知道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如果天下人都这么想,可不就太平了!可惜啊,这是很难实现的理想!”轻轻叹了一口气,心中大不是滋味。

    女人们都说上仙抱负远大,常人不及,千恩万谢地回家去了。

    莫启哲问金温熙道:“逃走的人该叫回来了,怎么个叫法,举火为号吗?”

    “不用,天亮他们见村中无事,自然会回来!”金温熙放下怀中的小黄狗,问道:“你不是说你不会对付中原强盗的法术吗,怎么突然就把他们赶走了?”

    “这个嘛……我是没来得及学习那种法术,可跟你在一起,忽然灵感爆发,无师自通,一下子就学会了,你说怪不怪?”莫启哲笑道,心里却琢磨着高丽村子不安全了,得赶紧离开。

    金温熙道:“你那个响声奇大的东西真好使,无论是熊还是人都挡不住!”

    “当然,这是我在下凡之前,天上雷神送我的霹雳火雷枪,厉害吧!”莫启哲再次给火枪填药上弹,这保命之物就是用起来太麻烦,而且一次只能开一枪,要是能连发就好了,象机关枪一样。

    看着莫启哲忙活着火枪,金温熙小声道:“我现在觉得你这个人还不错,不象刚开始见到时那么让人讨厌了!”

    “你现在才发现我的长处啊!你完了,以后非得害相思病不可!”莫启哲笑道。

    金温熙小脸一红,却没骂他,只是道:“你虽然平常流氓气十足,可到了最危险的时候却敢挺身而出,比别的男人强多了。你看看我们村别的男人,一见强盗来了,都跑光了,可你刚才明知出去有危险,也没把我推出去替你挡灾,你真勇敢!”

    我这哪叫勇敢,要不是你的狗乱叫,你当我能出去哪。他嘴上却道:“开什么玩笑,哪有把女人推出去的道理!”

    “嗯,我问你,你平时打老婆吗!”金温熙撇了撇小嘴。

    “哧,你见过上仙打老婆吗,再说我也没老婆可打!”莫启哲揣好火枪,举步向外走去,金温熙跟在他身后。

    “那你打丫头吗?”

    “我不打女人的,顶多骂几句!”

    “很好!”

    “什么很好?我当然很好!”

    “我是说我很好,不用害相思病了!”

    不害相思病?还是小看我啊,也没关系,反正我也不在乎。莫启哲也没多想她为什么问这种问题,道:“对了,你爷爷身上有病,想来逃不远,又找不到你,肯定很着急,所以应该会很快回来。等他回来,你告诉他,我走了。”

    “你要走?!”金温熙吃惊地叫道。

    “是啊,我还要去普渡别的众生!”莫启哲可不敢在这地方多留,太危险了。

    “好,你等我一会儿!”金温熙跑回屋子,包好一大包食物,想了想又道:“你还有黄金没有?”

    “有的是,我别的没有,就是黄金多!”莫启哲心里也挺喜欢这个天真活泼的小姑娘,他一使劲,把前身护体甲裙全扯了下来,扔给金温熙,道:“拿着吧,够你家活十辈子了!”

    金温熙连谢都没谢一声,把金甲放好,又取出纸笔,开始写起信来。

    莫启哲也不多待,道:“我走了,再见!对了,忘记问你,高丽话,努古西要是什么意思?”他只知道一句安宁哈西要,却不知努古西要是啥意思。

    “你是谁的意思。”金温熙又道:“先别走,我有一事相求!”

    “啥事?”莫启哲皱了皱眉头,他现在自身难保,实无力再帮别人了。

    金温熙却不说话,写好信后,向屋里四下环顾,充满了深情!

    “到底啥事,快说啊!”莫启哲见她一副恋恋不舍的样子,还道她舍不得自己走,可舍不得自己干嘛要看屋子,不看本帅哥呢?

    “我求你在这信上写下姓名。”

    “哦,原来是要我给你签个名啊,留个纪念。”莫启哲看也没看纸上写的是什么,反正也看不懂,提笔写下了“莫启哲”三字。

    “你不是叫秦爱弟吗?”

    “呃,那是化名,这个是真的!”莫启哲笑道,你还真以为我叫亲爱的呀。

    金温熙把信和金甲一起放好,站起身,道:“走吧。”她没把食物包给莫启哲,倒背在了自己身上。

    莫启哲也没管她要,自己吃遍天下,也不在乎这点东西。他走出院子,发现金温熙竟跟在身后,他诧异地道:“不用送了,你快回去吧!”

    “我没送你啊,我跟你一起走,我是你的人了!”金温熙眨了眨大眼睛道。

    “啊!”莫启哲后退一步,道:“什么意思?”

    “你刚才不是签字了吗?干嘛还问我。”

    “我签什么啦,那是什么东西?”

    “卖身契。”

    “你把我给卖了,卖给谁啦?我可是自由身,不是你的!”莫启哲大吃一惊,这种卖身契可没用,谁敢买我,我杀他全家。

    “你不是我的,我当然不可能卖,但我是我自己的,就可以卖了,我把自己卖给了你,那些黄金就是买我的钱!”金温熙面色平静,一点没有开玩笑的意思。

    “你卖给了我,那你爷爷怎么办?”莫启哲可不想要个小姑娘跟着自己,这可是累赘啊!

    “那么多钱足够用了,村里的邻居会照顾的,再说平常也是他们帮忙照顾的!”

    “你就不怕他们见财起意,害了你爷爷?”莫启哲可不信这些人见了黄金会不动心。

    金温熙笑了笑,道:“绝对不会的,这可还真得感谢你呢。我在信上说我随你成仙去了,爷爷高兴还来不及,哪会拦着,还有邻居都以为你是神仙,你又赶跑了强盗,他们对你又敬又怕,现在我家出了个仙女,村里人当然会引以为荣,我爷爷又是村长,他们自当全力照顾,以便和上仙拉上点关系,我敢说我爷爷以后的日子会比我在家时过得更好!当然,这都得感谢你了,要不然我爷爷一直也不会有钱看病,更不会安度晚年!”

    莫启哲心想确实如此,看村民这么信神,一定会把村长当神仙供起来。没想到我骗人,倒让他受益了。莫启哲道:“你还真会安排事情啊!不过我还是不会要你,你和你爷爷一起安度晚年吧!我走了!”说完,他转身就跑,深怕金温熙缠上自己。

    “我是你的丫头,钱都收了,我就是你的了!站住,站住,让我伺候你!”金温熙在后面紧追不舍。

    这回莫启哲用了劲跑了,也顾不得分辩方向了,找了条路就狂奔,不歇步地跑出了村子,一直跑到天亮,才把金温熙甩掉,她一个小姑娘要论长劲儿可不是莫启哲的对手,只好停下来休息。

    莫启哲擦了擦汗,心道:“乖乖的,我都可以参加马拉松了,保准打破纪录,拿到金牌,这个小姑娘竟然缠上我了,真要命!唉,这都怪我的胡子太性感,让少女意乱情迷!”

    不能再到处留情了,其实我也不是风流之人,只是本身太优秀了,真是没法,苦恼啊苦恼!莫启哲拿起大刀,把他那副性感到招蜂引蝶的大胡子刮掉,恢复了本来面貌。可一刮完胡子,他又想到我会不会更帅啦,有胡子能引来美少女倒也没什么,别一刮完把少妇也给引来了,那高丽国的众男子怎么办,不得和我玩命啊?

    “噗哧”一声笑了出来,我就别臭美了,人家小姑娘是看我挺勇敢的,所以这个……芳心暗许,可不是看我长得帅!唉,男人还得有本事啊,有了本事自有美少女投怀送抱。想到这儿,莫启哲又后悔了,早知金温熙喜欢自己,便当多揩些油才对,到了嘴边的嫩豆腐竟没吃,真是有损流氓之威名,是色狼界的一大耻辱!

    莫启哲坐在道边,休息了好一阵子,直到日上三杆都没起来,累坏了!他不知道这是哪里,可能离江边越来越远啦,还得往回走!正想找个人问路呢,却见一群人从前面走来,竟又是李佑仁一伙!

    原来李佑仁突然见到莫启哲,惊慌失措下立即便逃,他和手下走的也是这条路,跑了好远,他们见后无追兵,这才敢停下来休息,可越想越不对劲,照莫启哲的脾气,哪能不追来,再说既然是设伏,便当是四面包抄才对,怎么会这么容易就突围出来?村里除了莫启哲一人,也没看到其他骠骑兵,这事不对啊,是不是又上当了?

    但即使有可能上当,李佑仁也不敢回去找莫启哲理论,只能继续往前走,清晨时分来到了一个小县城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