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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u小说网 > 穿越小说 > 穿越死亡 > 第15章
    那是一种铭心刻骨的记忆,最具腐蚀力的时光对它也无可奈何。对于刘宗魁来说,故乡就是永远留在记忆屏幕上的一棵高大的钻天杨,一孔烟熏火燎的土窑洞,一座太行山区的偏僻的小村子,村子甚至穷到三孔窑洞里只有两口铁锅的程度。小时候除了自家窑洞前那棵钻天杨,他在村前村后的沟沟坎坎看到的全是清一色的土黄。稍大一点他开始读书,才明白那是一种极端贫困的颜色。他一直认为,自己先是对这棵大杨树,后来又对徐家垴的徐春兰无来由地生出痛心彻骨的眷恋,皆是童年时期故乡给予他的绿色太少的缘故。徐春兰是他小学到初中的同学,无非是在长达九年的同窗生涯中有了些默默的好感,彼此并没有说过多余的话,但仅此就使渐渐长大的他对她暗暗怀有了温情和幻想。毕业那年他如愿以偿地参了军,军装是绿色的,让小伙子有了胆量去找他心中的朱丽叶,并于一个风雪弥漫的黄昏在村外荒凉的黄土垴上私订了终身。起初女方家庭不同意这门亲事,因为刘家也像她家一样穷得只有一张三条腿的方桌两口盛粮食的矮缸,外加一孔熏得焦黑的土窑。徐春兰自己也无可无不可的,刘宗魁带着遗憾坐上火车,走进了祖国南部边陲的军营,看到了满山遍野莽莽苍苍的森林,越发痛切地意识到故乡是多么缺少绿意,包括徐春兰在内的家乡人活得多么可怜。

    一个苦水中泡大、很小就懂得自立、有强烈的上进心、为此不怕受苦遭罪、内心视野却相对狭窄的农村青年开始了自己在军营里的奋斗。主宰他思维和行动的与其说是知识和理性,不如说是求生的本能,以及一种农民式的、在他心中潜藏很深的、一般被人称为“良心”的东西。后者构成了他整个世界观和人生论的基础,他灵魂深层最有力最不可悖逆的道德律令。当战士时他想到的只是好好干,争取当上副班长和班长;当上副班长和班长之后,他想到的才是当排长。当了排长,成了一名月薪五十四元五角的军官,他的奋斗就似乎到了头。新的军官身份使他告别了复员回去做农民的命运,他可以找一个城市姑娘为妻,建立一个以收入固定工资和食用商品粮为特征的家庭。但那种被称为“良心”的东西却把他内心的眷恋重新引回到故乡当农民的徐春兰身上,尽管此时他就隐隐听说她身体不好,还听说她家遗传着一种可怕的妇科病。做了军官的刘宗魁骨子里仍是一个农民,他的军官身份不仅没给他带来欢乐,却给了他一种面对故乡人和那个农家姑娘的内疚与不安,仿佛当他们还在故乡一贫如洗忍饥号寒时,他在军营里过这种可算做丰衣足食的日子是应该感到羞愧的。与徐春兰结婚满足的不仅是他对自己初恋的眷念,还具有在故乡人的生活和自己的生活之间找到一个新的契合点,以使自己的心能获得相对安宁的意思。他的想法是:他当然不可能让每一个故乡人都过上他今天的好日子,但至少可以让一个生命中初露不幸端倪的农村姑娘过上这种日子。

    婚后六年内他没能做到这一点。与徐春兰的夫妻生活还不到三个月,她就在地区肿瘤医院检查出了那种农村称之为“倒开花”的不治之症。开初两年刘宗魁带着她四处求医,去过北京,到过上海,等徐春兰的病情相对稳定下来,他已负债累累,并且明白了对妻子的病已无可指望。他对她的热情也下降了,徐春兰的病使他们长年间不可能有正常的夫妻生活,当然不可能生儿育女。他对她并没有变心,但情绪却沮丧到了极点,他已为她竭尽全力,更多的事情是做不到的。然而徐春兰和岳父不这么看,他们有自己农民的想法: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徐春兰嫁到刘家,就是你刘家的人,她一天不死,你刘宗魁就得弄钱给她治病!

    已经当了连长的刘宗魁就在这种窘境中率领自己的连队参加了前些年春天的那场边境战争。从头到尾二十多个昼夜里,置身于枪林弹雨之中,他见惯了活泼泼的生和猝然而至的死,精神境界提高到了一个全新的层次。躲在堑壕里再想妻子的病,竟淡淡地觉得不那么揪心了。生死寻常事,人本应对它持一种更镇静更超然的态度。班师回国后休探亲假,他重新站在徐春兰的病床前,脑海里竟冒出了一个她这样痛苦地活着倒不如早一点死了好的念头,从此对病中妻子的爱恋就变得平常了。

    不是平常了,而是他更能默默地忍受了。

    刘宗魁忘不了三个月前发生的一件事情。

    去年十二月底的回家探亲是岳父连续五封病危电报追催的结果。近两年里,他甚至对妻子病危的电报也习惯了,无非是岳父逼他弄出钱来供女儿住医院。可他即将转业,还账之外转业费所剩寥寥;考虑到离队前还钱的希望渺茫,找个借钱的地方也不容易了。但连续五封电报报病危的情况也是不多见的,他不得不相信这次真是自己同妻子诀别的时刻到了,好歹向一位老乡借了一百六十块钱,买了火车票,又给徐春兰买了一件花格子的卡上衣(他想这可能是他给她买的最后一件衣服了),回到县城只剩下三十块钱。他没有回家就直接赶到地区肿瘤医院,妻子还清醒着,这时他才知道岳父已做主把他和徐春兰新婚时盖的三间瓦房卖了三千块钱,正用它给女儿每天打一针收费一百五十块的延命药水。女婿进了病房,老头儿就不再让他出门,自己提一根桑木棍坐在门口,声称刘宗魁若要从这间屋出去就跟他拼命!我女儿一昏迷就是大半天,已活不了多久,好的时候她没有享到你的福,死的时候你得在她床前守着,一直守到她咽气!她死后我还要你这个解放军的营长给她一个好发送哩!

    刘宗魁进了妻子的病房就没打算再离她而去。他心中明白,徐春兰这次是一定要离他远去了,她在人世间的罪受到头了。现在回过头去想他们的恋爱和婚姻,他发觉自己心里还是一直挚爱着她的。他对她情感的淡薄并不是由徐春兰本人而是由她身上的癌引起的。徐春兰多年来不仅是他的妻子,还是他生活甚至生命的一部分,她的垂垂将死也真切地让他有了一种自己生命的一半即将死去的痛楚。他和她在这个世界上作为夫妻相伴而行,弥近弥亲,相濡以沫,前面那个世界却一片漆黑,透不回半点信息,在永诀的时刻到来之际,无论是为了她还是为了自己,他都要最后送她一程。

    以后的一个星期,刘宗魁全是在妻子身边度过的。他不分白天黑夜寸步不离地守护在她的床前,照顾她吃喝拉撒的每一件事情,实在坚持不住了就趴在妻子床边睡一会儿。这些日子里他做了许多梦,好几次都梦见新婚时的徐春兰,明眸皓齿、花枝招展向他走来,一点病人的迹象也无,有一次还眉开眼笑地对他说:“宗魁,我要去了!”一惊醒来,方知是南柯一梦。然而不知是“活命药水”起了作用,还是他的归来重新给了徐春兰活下去的信念,她的死期竟然一天天地拖下来了。一个星期就要过去时,刘宗魁心中甚至悄悄浮出一线希望:谁知道呢,或许这一次她也能熬过去,像以往每一次病危一样!

    就在这时部队来了第一封令他火速归队的电报,岳父当即在门口把它撕成了碎片。第二封电报是翌日黎明送进病房的,刘宗魁看过后自己用火柴把它点燃了。徐春兰连续一天一夜昏迷不醒,他再次预感到她或者今夕或者明朝就会撒手西去,他不能走开。再说自从被批准转业后,他已习惯于不把自己看成部队上的人了。第三封电报和一封团长的亲笔信是半夜送到病房来的,读完它们后刘宗魁才知道了战争的消息和自己当了副团长,这下他明白他是非回去不可了,岳父却仍像防贼一样堵在门口,不放他出去。闺女生命垂危,他什么也听不进去。他要的只是你守在妻子身边,等着好好为她操办一场丧事!刘宗魁无计可施,深夜两点才趴在妻子病床边睡了过去,这一觉居然睡到第二天清晨七点半钟。

    这是一个奇异的清晨,在刘宗魁心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记忆。他不是自己醒的,是北方冬季那罕有的清丽婉转的鸟鸣把他唤醒的。睁开眼,他首先看到一道红亮温暖的阳光,透过玻璃窗,斜斜地射进病房,徐春兰的床头突然变得亮堂堂的。不知何时徐春兰已经醒了,瘦削的脸腮上红扑扑的,艳若桃花,一双眼睛又黑又亮,眼泪汪汪,含情脉脉,整个人仿佛从没如此美丽过。她正像个健康人一样躺在那儿读团长的信。一刹那间刘宗魁心惊魄动,猛然觉得:这是他回乡一个星期里徐春兰第一次真正苏醒过来了,而随着这次长时间的昏迷过去,她身上的病全好了,剩下的只有大病初愈后的虚弱!刘宗魁坐在妻子床前的小凳上,一动不动,他怕眼前这幅梦境般的景象会转瞬即逝!须臾,他听到了徐春兰微弱得像蚊子飞过似的声音:

    “宗魁,你过来。”

    刘宗魁将身子向妻子靠近过去。两行清泪蓦地从徐春兰眼窝里涌出,顺着耳际流下去。她仍旧瞪大着一双圆圆的泪眼,用轻如耳语的声音说:

    “亲人,你再……亲亲……我……”

    刘宗魁亲了亲她的额头,又亲了亲她的唇。

    “宗魁,你……走吧。甭……管我了。”徐春兰满足地闭上了眼睛,并且无力地朝病床的后窗努了努嘴。“走吧!走吧!”

    是妻子指点他跳窗逃出病房回到部队的。两个月后,c团已进入边陲山区进行适应性训练,刘宗魁才接到岳父寄来的短短的一封信。这次老人态度好得出奇,在信中告诉他,徐春兰已于一个半月前病逝,后事也办妥了,让他安心打仗,不要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