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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u小说网 > > 寒门闺秀(作者:李筝) > 第30节
    以前虽然也有文会,人或许比今天还多,但今天毕竟意义不同来的全是新鲜出炉的举人老爷啊。其中就有人提议今天大喜,要不要请几位花魁来助兴。

    在场的举子三四十岁的居多,正处在家里妻子年华渐老,贪恋新鲜美色的年龄,自然起哄赞同的也多。

    贺明朗似乎不是喜欢狎妓的人,可既然大家都有这个兴致,他也不好拦着,便也点头投了赞同票。掌柜的主动揽下这个伙计,派人去官妓所开的群芳馆帮忙情人。

    约莫两刻钟以后,就听楼下传来一阵莺声燕语,不大一会儿,伴随着一阵香风扑面而来,就见一群女子约三十来人浓妆艳抹地上了三楼。

    原本酒肉正酣,又来了美人,众位举子自然兴致高昂。有相熟的,就招了相熟的妓女坐到身边,没有相熟的也不要紧,这些女子都大方得很,自己看对眼的,或者其他举子帮着介绍的,很快就都找到了伴儿。

    贺明朗和赵世华身边也有了两名十八九岁的年轻女子,容貌艳丽,体态妖娆,一个叫绿芙,一个叫红袖,在群芳馆中也是数一数二的红牌姑娘。贺明朗和赵世华一个是解元,一个考了第四,又与其他举子交好,这些举子们也知趣,自然要将最漂亮的留给他们。

    两名女子一过来就要往他们身上靠,赵世华微微蹙眉让开,轻声道:“红袖姑娘坐在一旁就好。”

    转头看去,却见贺明朗居然也是皱起眉头,冷淡地瞥了那女子一眼道:“坐过去一点。”而后,他抬头看到赵世华也叫那女子坐远一点,不由得相视一笑。

    两人举目看去,只见其他举子大多都将身边的女子搂在怀中,桌案地下有的已经将手伸到了女子衣服里面抚摸,另一手还不忘举杯向诸位同年敬酒,一张嘴既要相互恭维,又要与身边的女子调情,真是忙碌得很。

    相比之下,人家都与美同乐,而贺明朗和赵世华这两个年轻俊朗又得学政大人看重的人却颇不懂情趣,居然刻意与身边的美人拉开了距离,在此刻实在显得有些不合群。

    红袖微微倾身靠向赵世华,娇滴滴的声音带着无限委屈道:“赵公子可是嫌弃妾身相貌粗鄙?”红袖见赵世华身形俊朗容貌出众,年纪轻轻就是举人了,自然想与他交好。即便这位赵老爷看起来不是出身富裕之家,但就这容貌和身份,她也愿意白搭他。

    赵世华笑道:“姑娘说笑了。以姑娘的花容月貌若都自称是相貌粗鄙,这世上也就没有美人了。”见红袖居然又靠了过来,他忙道,“姑娘还是坐好吧,小心扭到腰。”

    红袖听赵世华称赞她美貌,以为他只是不习惯在大庭广众之下与女子调笑,便在桌案下伸手过来放到他腿上,正要往下摸时,就被赵世华抓住扔了回去。

    赵世华敛了笑意,认真的看着红袖道:“姑娘请自重。赵某体谅姑娘身世堪怜生活不易,也没有看不起姑娘的意思,但赵某家中有贤妻佳儿,万万不能做出对不起她们的事情。”

    却说绿芙见红袖贴近赵世华,也鼓起勇气打算靠上身边的贺明朗,不像刚打算行动,就听到赵世华拒绝红袖。她微微一怔,偷看去瞧贺明朗,却看到贺明朗眼中明显的厌恶,于是只好将伸出去的手缩回来,讪讪的笑道:“三少爷果然是厌恶我们吗?绿芙好伤心啊!”

    贺明朗丝毫不理会绿芙,他见赵世华严词拒绝红袖,不由举杯道:“赵贤弟真不愧君子之名,为兄佩服。”

    赵世华侧头看了他身边的绿芙一眼,回道:“贺大哥不也一样?贺大哥不仅才华出众,品德更是堪为我辈楷模,盛林也是佩服得很!”

    贺明朗见周围其他举子的言行越发不堪,眼底闪过一抹厌恶,转而对赵世华道:“既然赵贤弟也不好这一口,不如我们另外找个清净的地方喝茶?”

    赵世华正有此意,点头应道:“如此甚好!”

    贺明朗哈哈笑了两声,两人起身与诸位同年告了罪,留下二十两银子充作饭钱,便相携离去。

    走出浩然楼,贺明朗便邀请道:“天色尚早,赵贤弟若是不嫌弃,不如去舍下喝茶?为兄得了一点清茶,正好与贤弟品一品。”

    “如此,就叨扰贺大哥了。”赵世华想着钱锐和魏清源都回去了,他就是回去也是一个人,难得遇到贺明朗这样的知己,便含笑答应。

    两人边走边说,也没有坐马车。用贺明朗的话说,正好吹吹风醒醒酒。赵世华农人出身,自然不在意走几步路。

    贺明朗调笑道:“难得贤弟年纪轻轻便能看淡美色,那位红袖姑娘可是群芳馆的红牌姑娘,为兄看她可是失望得很呢!”

    赵世华笑了笑,语气却甚为坚定地说道:“盛林这一生,只抱两个女人,即便以后有幸高中进士出仕为官,也绝不纳妾。”

    “喔?两个女人?”贺明朗不由好奇道,“难道赵贤弟还有为如夫人不成?”

    赵世华摇头笑道:“什么如夫人?还有一个是我女儿。”或许是吃了酒,或许是中了举心情好,赵世华显得很亢奋,一说起自己的女儿就有些滔滔不绝之势,“我家囡囡可是我的心肝宝贝,我答应过她这辈子不论发生什么事情都不纳妾,再说,我与拙荆少年结发,相濡以沫才有了今天,又怎么能辜负她?她给我生了一个天底下最最可爱最最贴心的女儿······说起我家然姐儿,我真恨不得霸天底下最好的东西都给她。可是我这个当爹的没用,以前连饭都无法让她吃饱。现在总算好了,也能给我家小囡囡多做两身新衣裳,给她买一套好的笔墨,以后也能给她找一个好人家了······”

    贺明朗听到这里,不由心中一动,忽然道:“赵贤弟,令爱多大了?”

    赵世华回道:“五岁半了,过了年就六岁了。”

    贺明朗也有女儿,平日里也算疼爱,但也绝不会像赵世华这样动不动就放在口中心肝宝贝一般称赞,便试探道:“看赵贤弟的样子,侄女定然是聪明可爱的了。”

    赵世华不住的点头,忍不住自夸道:“我家囡囡聪明伶俐,又孝顺又体贴,我给他哥哥启蒙,她在一边学得比他哥哥还快······那个时候家里穷,连给孩子练字的纸都没有,她就在沙板上写字,写熟了才用他哥哥写过的纸书写,却比他哥哥写的好······”

    贺明朗越听越好奇,不禁讶然:“如此说来,侄女岂不是比儿子还好?”

    赵世华居然连连点头道:“那是!我家囡囡,给我是个儿子也不换。”

    贺明朗哑然失笑,却越发觉得赵世华是性情中人,虽然处事圆滑,但与人相交却真诚率直,这样的人在官场上能守望相助,堪为一生知己良朋。

    “说起来,为兄家里还珍藏了一幅《洛神赋图》,虽然是临摹的,却也笔法娴熟相当珍贵,乃是我们贺家传家之宝。为兄难得遇到知己,不如贤弟随我一起品鉴一番?”

    “那是盛林的荣幸、说出来不怕兄长取笑,所谓琴棋书画,小弟也就字还勉强见的人,琴小弟是不会的;棋也是跟着钱大人才学了两手,一直被钱大人批为臭棋篓子;这画嘛,还不如我家然姐儿画很好呢!”

    “呵呵,贤弟过谦了。其他的为兄不知道,但贤弟那手字极具风骨,却是难得的。”

    两人边走边谈,约莫三刻钟后,便到了贺家。

    贺明朗带着赵世华从侧门进去,让人通知了夫人老夫人一声,便直接带着赵世华娶了外院书房。

    贺家在江阳城也算传承多年的大家族了,外院的书房虽然只是贺家三个书房中的一个,却也摆满了书籍,粗略看下来,只怕不下万册。

    贺明朗请赵世华坐下,书房侍候的小厮带了茶具过来,贺明朗亲自动手泡茶。

    这清茶的用具和冲泡法都是从京城传过来的,赵世华曾见明镜大师和钱大人泡过,他自己却从未有过上手的经验。但看贺明朗先焚香净手,再看看那一套没有见过的紫色茶具,接着再看他温壶、选茶、冲泡、闻香、等等一系列步骤有如行云流水般,最后滴到自己面前来的茶杯小巧精致,茶香袅袅,茶色碧绿,便知道贺明朗比明镜大师和钱大人似乎更讲究、更懂得品茶。

    赵世华取了茶杯先深深嗅了一口茶香,而后才浅浅地啜了一口茶水,微微眯着眼睛,回味了一阵,方才叹道:“人生如茶,初觉微苦,口味余甘。”

    贺明朗一看赵世华闻香细品就知道他也是懂茶之人,再听了他那句感叹,便知道他也是难得的通透之人,当即赞道:“贤弟真乃为兄知己!不如我们结为异性兄弟如何?”

    赵世华微微一怔,随即笑道:“那是小弟的荣幸!能在江阳得遇兄长,确是小弟的福气!”

    贺明朗说做就做,立即让人准备,又将消息传回内院,让夫人准备客房,今晚要留义弟在家里住。

    等待的时候,贺明朗取出了祖上传下来的那副临摹的《洛神赋图》,小心翼翼的在桌案上展开来请赵世华品鉴。因为图卷太长,只能看一段展开一段,两个人凑在一起,一边看一遍评述。

    赵世华对画其实了解不多,却也能看出这幅画的珍贵。里面描绘了诸多场景,人物安排疏密得宜,在不同的时空中自然的交替、重叠、交换,而在山川景物描绘上,无不展现出一种空间美,对洛神的描绘果然有书中“翩若惊鸿,婉若游龙”的飘逸之美。但因为看多了女儿的写实类画风,他却忍不住想着,要是安然能看到这幅画,再以她独特的画法画出来,只怕也能成为传世之宝。

    贺明朗见赵世华看完以后沉思了好一阵,只当他在细细回味,自己身为画的主人,也不禁有几分得意之感。这样的传世之作,不能谁都能有,谁都能见的。

    似乎没过多久,下人就将结义所需的东西准备好了。说起来这结拜兄弟其实也简单,不过准备香案,再去厨房捉了一只公鸡过来,祭拜过天地,喝了血酒,盟过誓言,贺明朗和赵世华便成了结义兄弟了。

    既然已经结义,赵世华自然也得去拜见贺明朗的长辈。

    贺明朗首先带着赵世华去见了自己的祖母。老人家的身体看起来颇为富态,满面慈祥,虽然耳朵也不太灵便,眼神却还好,神态看起来也总是乐呵呵呵的。贺明朗没说一句话她都笑,但直到贺明朗说了三次她才明白赵世华是孙子的结义兄弟,也是今科的举子,便送了一串紫檀木的佛珠作为标礼,又笑呵呵的将赵世华叫到身边细细看了一遍,说是个有福气的,还叫他常到家里来玩。

    接着贺明朗又带着赵世华去见自己的母亲。

    贺明朗的母亲寡居多年,身体也不太好,平日里是极少见客的。她只有一子一女,好在儿子出息,刚刚听说今天中了解元,正在高兴,又听说儿子有了个结义兄弟,此次乡试考了第四名,也欢喜儿子有了良朋益友。

    等见到赵世华,贺老夫人见他年轻俊朗,眉目开阔,凛然带着一股正气,虽然穿着不甚出众,却是气度不凡,心里不由更加喜欢。

    赵世华给老夫人磕了头,执子侄礼,甚是恭敬。

    老夫人笑着打量了他一番,问过他家里的情况,赵世华也一一回答,坦言自己去年夏天还在地里种地,并不觉得自己出身贫寒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老夫人听了更加喜欢他的坦诚,命人取了一方上好的砚台和两块松烟墨作为表礼给他。

    而后,赵世华又见过贺明朗的夫人吴氏,长子贺子谦,次子贺子砚,女儿贺玲珑。

    贺子谦相貌随父亲,虽然才十二岁,个子却不矮,浓眉凤眼,站在那里有如芝兰玉树一般。他第一个过来跪下参拜赵世华,赵世华将自己原本买给南哥儿的一块虎形碧玉坠给了他当表礼,而后将他扶起来:“好孩子,快起来。”接着又关心问道,“子谦今年十二岁了,明年就该下场试试了吧?”

    贺子谦恭敬地接过赵世华递过来的荷包,起身回道:“回叔父的话,侄儿打算明年下场试试看。还望叔父得暇多多指导。”

    赵世华笑道:“看贤侄这份沉稳的气度,就知道你才学定然不差,又有你爹爹亲自指导,想来明年下场不是问题。”

    “谢叔父吉言。”贺子谦再次对着赵世华躬身行礼,这才缓缓走到一边去,将荷包收好并不急着打开看,嘴角微微含笑的看着弟弟妹妹。

    紧接着,贺子砚就快步上前来,恭敬地对着赵世华行礼参拜道:“侄儿子砚见过赵叔父!”而后,他就抬头好奇地看着赵世华。

    贺子砚今年十岁,相貌上随母亲,比哥哥看起来还要俊美几分,一双眼睛非常灵动,一看就是个聪明的孩子。

    赵世华将原本买给齐哥儿的一个白玉麒麟的镇纸送给他当表礼,扶着他起来,想着他与齐哥儿年纪差不多,便随口问道:“子砚三字经可学完了?”

    贺子砚接过荷包,行礼致谢,起身回道:“回叔父的话,侄儿已经学完三字经了,现在正学诗经,还学了对对子。”

    “喔?”赵世华一时兴起道,“子砚对两个对子给叔父听听可好?”

    贺子砚背负双手,自信的望着赵世华道:“还请叔父出题。”

    赵世华略沉吟了一下,开口道:“门对千跟竹。”

    贺子砚略一思索,便对道:“家藏万卷书。”

    赵世华双眼一亮,忍不住拍手赞道:“好!对得好!难得这下联意境上佳,可比叔父这上联好多了,叔父可不能再考你了,不然可要自己出丑了。”说到这里,赵世华又忍不住回头对贺明朗道,“这孩子才思敏捷,将来也定是状元之才!”

    贺明朗忙笑道:“贤弟快别夸他了,这孩子可不禁夸。”

    赵世华只当义兄谦虚,一点没将贺明朗这句话放在心上。

    最后上来见礼的是年仅四岁的贺玲珑。这孩子结合了父母的优点,五官生得极为精致,一张小脸粉嘟嘟的,跟个粉团似的,一看就觉得喜气。她眨巴着一双大眼睛看着赵世华,又咬了咬手指,这才在父亲的催促下给赵世华行礼磕头道:“侄女玲珑见过叔父!”

    “这孩子真可爱!”赵世华一看贺玲珑就喜欢,忙起身将她抱起来放在膝上,又将自己给安然买的玉玲珑取出来,送给她当表礼。

    “叔父,这个叫什么?”贺玲珑取出荷包里的玉玲珑左看右看,觉得非常好看。

    赵世华耐心地回到道:“这个呀,叫玉玲珑。”

    贺玲珑抱着那玉玲珑,咧着嘴笑了,冲着两个哥哥道:“玲珑的礼物最好看!也叫玲珑。呵呵,呵呵呵!”

    赵世华也跟着笑开来,而后抬头对着贺明朗道:“大哥好福气,两个侄儿都聪颖非常,玲珑侄女又玉雪可爱,一看就是个有福气的孩子,将来必定大富大贵。”

    贺明朗跟着笑笑,将女儿从赵世华膝上抱下来递给妻子,轻笑道:“这丫头长得喜气,抱着可沉了,别累到贤弟。贤弟是想侄女了吧?今天让贤弟破费了,只怕这些东西都是买给侄儿侄女的?”

    赵世华坦然笑道:“幸好前两日出门看到一家玉器店里东西不错,价格也还便宜,就给三个孩子买了个小东西放在身上,不然今天可真没东西给侄儿侄女。”

    其实这三块玉玉质都不算好,玉质好的赵世华也买不起,不过雕工很不错,看起来倒也还讨喜,他就买下来了。但他们家条件不好大哥也是知道的,想来也不会在意表达轻重。

    实际上,贺明朗却是有些意外的。今天忽然兴起跟赵世华结拜,也没有给人家准备的时间,他本来想着要是赵世华身上不方便,这表礼过几日送来也是一样的。没想到赵世华想念儿女,便将买给他们的东西放在身上,最后给了自己的三个儿女。想到这里,贺明朗立即想到,等明日让妻子去几家玉器店好好看看,给义弟家的三个孩子也好好选一份表礼。

    江阳是贺氏老家,人口众多,但住在贺府的嫡支却只有三房。三房早已经分家,成器的都在外做官,大多把自己的父母妻儿都带去了任上。贺明朗这一房其实是二房,他父亲早逝,伯父在任上,便只有祖母、母亲两位长辈在。

    晚饭的时候,贺明朗让两个儿子一起陪着赵世华吃饭,饭后将两个孩子打发回去,又带着赵世华去外院客房休息,还说要跟他秉烛夜谈。

    两人留着一盏灯,在窗边对坐着赏月谈心,中间的矮几上放着一盘水果,一盘糕点,一壶美酒。两人一边说话一边喝酒,不知不觉中酒喝得微醺。

    贺明朗的几个孩子赵世华都见过了,贺明朗趁着酒兴又询问起赵世华的两个孩子来。

    赵世华是个疼孩子的好父亲,一说起自己的孩子就满脸慈爱与欣慰。

    说着说着,贺明朗忽然转而问道:“之前见过贤弟和那位钱家大少爷,为兄见他对贤弟似乎颇为恭敬,贤弟可是曾经指点过他的学问?”

    赵世华摇头道:“我底子差大哥也知道,大少爷的学问可比我好。他······唉······”赵世华轻叹了一声,没有说下去。

    “可是大少爷有什么不妥?”贺明朗追问道。

    或许是喝多了点,赵世华又对贺明朗极为信任,不知不觉中,他就说出了自己的烦恼。

    “······其实大少爷人很不错的,文武双全,年纪轻轻就已经中举,想来今后也是朝廷的栋梁之才。只是年纪大了些,实在不是我家然姐儿的良配,也不怪钱大人不答应,就是我心里虽然喜欢大少爷,其实也是不怎么肯让他当我女婿的······”

    贺明朗想着钱家的家世并不比贺家差多少,那钱锐也一看就是聪明稳重的,他既然看上了义弟的女儿,那他这位未曾谋面的侄女只怕真如义弟所说,聪明可爱。

    想到这里,贺明朗立即下定了决心,对着赵世华诚恳地说道:“贤弟,你我兄弟相见很晚,如今又义结金兰,不如我们干脆再做儿女亲家吧!你看我家砚哥儿如何?他今年十岁,只比侄女大五岁,年纪倒是正相当。”

    赵世华一愣,把他的囡囡给大哥做儿媳妇儿?他沉思了一下,大哥身世人品都没得说,又与他志趣相投,如今结为异性兄弟,大哥家家风又好,两代都没有纳妾的,那砚哥儿看起来就是个异常机灵的,倒是配得上他家小囡囡······其实只要想到要将自己的宝贝女儿嫁给别人,就跟割他的心头肉似的。可是,女儿长大了总要嫁人的,与其嫁给不知道根底的人家整日担忧,倒是不如嫁到大哥家里,人口相对简单,大哥大嫂应该也不会给女儿委屈受。

    想到这里,赵世华便点头应道:“大哥的人品才华兄弟是敬佩的,嫂夫人也是贤妻良母,你们教导出来的孩子,肯定没错!我看子谦侄儿甚是稳重,子砚侄儿更是才思敏捷,这年纪倒也相配······承蒙大哥大嫂不弃,却是我们然姐儿高攀了。”

    “贤弟说什么高攀不高攀的话,你我兄弟还用这般客气?贤弟你放心,为兄知道你是个心疼孩子的,等侄女到了我们家,我保证拿她当亲生女儿看!”

    “能找到大哥大嫂这样的好人家,也是我家然姐儿的福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