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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u小说网 > 穿越小说 > 汉末浮生记 > 第四章 北赴司隶(三)
    由此看看陈林,其父小时过世,其母因貌美被迫改嫁,其继父酗酒……简直和现代小说如出一辙。陈林常常夜不归家,流浪在外,父母亦不去管他。而当他们又有了一个孩子时,毒打和责骂相继而来。十四岁那年,陈林入伍。南郑苏固能人不少,其一名曰许旌,文武全才,深得兵士敬仰。陈林在其手下五年,学到了不少知识,也增长了不少见识。然而许旌因一小事被苏固处死,陈林亦改投张修门下,充任狱守至今。新儿向我娓娓道来这些情报时,我很怀疑,像陈这种“人渣”,竟然也会向人诉苦,是不是在着力扮演倒霉蛋的角色,或是另有什么企图?

    此时天色已经大亮。晨起便有阵阵暖风吹拂,叫人困倦不已。杨速看似几晚都没睡好了,眼睛通红,走起路来显得无精打采,“兄长,该出发了。”

    我点点头,往南郑城又看了一眼。四下寂静,林中弥漫着浓浓的湿气,却是毫无人影。心道:张修老兄,你若听我的,现在恐怕出城许久了。但愿你和董扶都能平安无事,我们也算是个朋友,你的人情,我不会忘记。扭头道:“杨兄,将大车上的马儿解下一匹来,你们坐车,我骑马。不然的话显得太挤。”

    杨速嘿然一声,径去卸套、装鞍,新儿走到我身边,道:“鹰叔叔,我们该往哪儿去啊?”

    我笑道:“自然是先去填饱肚子。吃饱了再说。”摸摸她的脑袋,只觉对她疼爱总是少了,柔声道:“新儿肚子饿不饿?待会儿到了集子,给你买好吃的。你先回去车上吧。”

    小清走过来,手上摇晃着一个黄巴巴的口袋,道:“这是昨天劫匪留下的干粮,你们饿了,就先吃一点。”我眼睛一亮,笑道:“先给杨兄、新儿吃,他们都饿坏了。”见她转身回去,又补一句道:“给杨速时,就说我吃过了。”

    杨速此刻已套好了马,径去赶车。推辞了一番,才接过干粮,三口两口便吃完了一块,想了想,却又将另一块的大半撕下,递进车里。我跨上马,胸口一酸,忍不住忖道:他们兄妹俩真好。杨速性善,其妹文静可爱。可为什么这些好人总得不到好报呢,先是死了爹娘,后死了二妹,最小的妹子又老是被人欺负……暗暗下定决心,将来要替新儿找个最好的丈夫,天天就像小妹妹一样地疼她,一辈子也不欺负她,还要替杨速谋到个高官厚禄,满足他这一辈子最大的愿望:为将当帅。

    杨速一提鞭,吆喝了两声,马车已缓缓往北开动。我纵马跟在旁边,道:“先出汉中郡罢,留在这里,心就没有底。杨兄,你问过陈林路程了吗?”

    杨速点头道:“陈兄弟很熟悉路途。从南郑,先到褒中,再从褒谷越山至武都郡,从故道北上,可达陈仓。那里离长安,约摸五六百里。”

    我心道:这就是没有飞机的坏处。绕这么个大圈子,只是为了躲避追杀罢了。若开着飞机,径自越过苏固头顶,嘿嘿,就算他有天大本事,也逮不到我们了。道:“看来这样走是远了点,不过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我们沿途也找点事做做,若哪里饥民闹事,再杀几个马老二,抢些盘缠也好。”

    杨速苦笑,“一个马老二,已折腾得我们背井离乡,尝尽苦头,若多杀几个,那还不翻了天啦!我可不敢去想。”

    时非一日,于路换了好些马匹,修了好几次车,风餐露宿,总算到了司隶。蜀地的山真他妈不是人爬的,有些地方要靠人驮车,才能上得去。虽然有路,行程曲折,费时甚多。

    走不了多少日子,盘缠已然精光。小清上山擒虎逐豹,我们才得以吃了几顿烤肉。陈林伤势愈后,也加入捕猎行动,其人特别会吃,有一阵子我见到烤肉就恶心,他却和着蘑菇、木耳,还有一些不知名的菜蔬一起烧,加点盐巴,味道便特好。剩下吃不完的肉,他还懂得盐腌之后挂在车上晾干,若天热起毛,便用刀细细铲去,其甘美的滋味连杨速都赞不绝口。

    不过漫长旅途中,所有人都觉得了小清的特殊地方:她不吃东西,也不喝水,更不用休息,虽长途劳累,却美貌如初,不像我,变得跟猴一样。我懒得讲古怪的事情,便言其神仙护体,反而更增了众人的敬畏之心。陈林怕她,可能因为那天小清杀人的样子罢,一见面就作揖,还口称“婶娘”。这件事弄得我一直不愉快:你想,小清是婶娘,我就是叔叔辈了,我有那么老吗?所以我逼着他叫我哥哥。但其死活也不同意叫小清“嫂嫂”,说神女会惩罚他。这样以来,便成了怪事,以至于小清有一次开玩笑道:“你现在可是我的侄子了。”

    唉,罢了,我这辈子注定是要当灰孙子的。不过,这一路上有我在,总体上讲还是热闹的。谈谈笑笑,虽缺少物质基础,有时饥一顿饱一顿,仍觉快乐非常。每天早晨,必聊天两个钟头。然后大家分头打猎,如食物中意,皆大欢喜。反之,则也不必愁眉苦脸,午饭喝点野菜汤,讲长征,“苦不苦,想想红军二万五”,作思想教育。

    时非一日,总算到了陈仓。我喜出望外,以为将见到人间天堂。但是触目之下,除了险峻的谷道与极为牢固的城垣,皆是不起青黄的土地与贫困交加的百姓们。天气大旱,农民们不懂得蓄水耕作,田里都皲开了,哪还能种什么粮食?陈仓街头,谷价卖到九万钱一斛,我们咬牙结余的零钱,至此才感到一文不值。

    杨速道:“兄长,方今黄巾作乱,为的就是天下这些百姓。我看他们收不到谷,官府、豪强还照样来收租子,那不造反才怪!”我叹道:“谁说不是呢。这个样子,看得我真是心也冷了,胆也没了,还是回头去山里捕猎为生罢。”

    小清嘿嘿一笑,道:“那时候谁说要来的,现在倒第一个打退堂鼓,真没脸。”我哈哈大笑,强自振作道:“谁打退堂鼓了?我颜鹰从群众中来,回群众中去。大不了再依靠他们造一次反,杀到长安,杀到洛阳,把当官的,当皇帝的,统统干掉。则世界再无强权政治,再无剥削、压迫,再无落后、贫穷……”

    小清见杨速等人脸色变了,笑着打断我道:“别想入非非了,还是考虑一下现在怎么办吧。我们没钱没粮,这儿又不能打猎,千万别饿死街头。”

    我挥鞭遥策道:“先到城里看看,找个酒店什么的,打个尖。好久不沾人间伙食,我都要成仙了。”

    众人一起大笑。杨速提了提缰,发觉马儿仍是有气无力地,吐着白沫,拉得东倒西歪。

    我见他又赶了两步,那匹瘦马终于支持不住,四蹄跪倒,大车吱嘎停住。杨速跳下车来,表情说不出的难受,“这马快累死了。兄长,不如我把这马卖了,也省得它跟着我们受苦。”

    我拍了拍自骑的马,肩胛亦高高耸出,脖子又细又长,连鬃毛亦不是原先那般油滑了。下马道:“那把我这匹也卖了罢。”

    众人下车,陈林便自告奋勇和杨速同去卖马。我望望四周,见一棵大树,生得枝繁叶茂,许多过路人都在其下歇脚,便伸手一指,道:“你们快去快回,我们在那儿等。”

    两人应声牵马而去,我径和小清、新儿走近大树。新儿道:“鹰叔叔,我去那边水井弄点水喝,你等着我啊。”我望望水井,尚在视野之内,便安心地道:“小心别掉到井里,喂了王八!”新儿嬉笑着自去了。

    几个憨厚的庄稼人见到小清,连忙挪到一边,而另一些登徒浪子般人物,却对她贼眉鼠眼地打量着。我心中暗笑,忖道:什么时代都有这种人,万年不会易色,瞧他们那副模样,与董卓之辈也差不多了。坐在树下,和小清相视一笑,悄声道:“若这帮人不礼貌,你不必动,看我的手脚。”

    小清微笑道:“大男子主义!假如你打不过他们,难道我也不出手吗?”

    我刚笑了一声,树后便转过一男子。其人身穿绣花袍子,戴儒生帽,眉毛淡淡的就像女人一般。动作十分轻佻,施了一礼,道:“这位娘子好生面熟,是不是绣坊里的姑娘?在下公孙生有礼了,敢问娘子,是否有暇陪陪本公子。”

    他眼睛霎也不霎地盯住小清看,手往前一探,便想摸一摸小清的脸颊。小清哼了一声,偏头躲开。却拿眼睛瞧我。我强忍怒气,站起身,十分客气地道:“公子请坐。”

    小清一惊,一副讶然的表情。那人笑吟吟地,道:“你瞧见没有,这个地方现在就归我了。姑娘不必和这种人计较,在下怜香惜玉,可是会好好地疼爱你的呀。”毫不客气便欲坐下。我站在他背后,看见小清羞红满面的样子,心道:你还真忍得住不出手。我说的话,你就这么听吗?奶奶的,看来非得老子亲自来了。你这狗杂种,屁股撅得这么高,知不知道你已犯了兵家之大忌讳……撅成这样,人家不踢你吗?咬着牙重重一脚踹上。只听哎呀一声,他俯身跌在地上,对着泥巴猛啃,连话也说不上来。

    树下的众人一起大乐,小清也不由笑出声来。此时,树后突地又转出几人,横眉怒目道:“小子,你找死,敢打我家公子!”俱是从腰带上拔刀出鞘,那些乡人、行路者都发一声喊,四散逃去。我心道:怪不得尽被别人欺负。连“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基本原则都忘得干干净净,人家小刀子一亮,便屁滚尿流地逃了,算什么英雄。转念一想,又觉好笑:他们又是什么英雄了?都是些老老实实过日子的农民罢了。要他们起来反抗,非压迫到其不能忍受为止。中国的农民,当真是太老实。

    那几人见我愣愣的,更是飞扬跋扈,两人忙着过去搀扶“公子”,一人杀气腾腾地道:“小子,你知道你打的是谁吗?乃太守帐下别部司马公孙田大人的公子。嘿嘿,他叫你今天死,你就活不到明天!”

    我奇道:“真·的·吗?”轻松地坐在树下,摆摆手道:“小清,该你出风头了,上罢。”小清气得一跺脚,道:“还以为你多能耐呢,真笨!”

    那公子方自抹掉脸上黄土,刚欲发作,见小清站起,顿时眉开眼笑道:“娘子,若你回心转意……哎哟!”小清一脚踢在他肚子上,此次踹得更远,一头滚到路边沟里,再无声息。那三人俱是大怒,挥刀向她攻去。

    小清手脚利落,片刻便有一人直挺挺倒在我身边,鼻孔流血,其状不堪。我哀叹一声,心道:小子,你真惨!敢明儿有空,我定会记着替你出殡。临死也要送你个大人情,叫你到阴间也感激我……小清,你真是没轻没重,这点点小事,所为何来?大摇其头,叫道:“别真打死人了!你下手太重,且牢牢记着,压强不要超过一万帕斯卡。”

    话音未落,突地又有一人飞来,此次人被打扁,连耳朵都在流血。我摇头退到树后,自语道:“士为知己者死,你们死得有价值,死得不冤枉。”咬牙切齿,“在公孙家做了那么多年狗,今天跳出来咬人,真可谓‘养狗千日,用在一咬’。他家的肉骨头,一定很好吃吧?”

    方自洋洋得意的当儿,新儿跑来,惊惧地偎进我的怀里,道:“婶婶怎么又和人打架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