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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边境北隅。

    乃是匈奴人大军入侵我朝打开的第一道门户。位于黄河中上游,地势南高北低,境内有山有川,有林有牧。以兰山为界,山阴多森林灌木,产中草药和蘑菇;山中多野羊野鹿,是大好牧场;山西是无际的沙漠。兰山绵延数百里,南北走势,如一面天生的屏障,挡住了沙漠的风沙。此地大异于其他边塞苦寒,有塞上江南,域内明珠的美誉。

    建朝初,与匈奴定下盟约,互不侵犯。北隅一带早有两族通婚的先例,此地居民有三分之一是胡人。从王朝的刑文就不难看出端藐:【异族男女,凡与我朝男子婚生子女可获我朝籍,与我朝女子婚生子女不属我朝籍,但可享受一定限制权利。】这条刑文就是对此地的情况所订立的。

    对匈奴人,王朝第一任内史马迁做了如下记载:匈奴,居于北蛮,随畜牧而转移。逐水草迁徙,毋城郭常处耕田之业,然亦各有分地。毋文书,以言语为约束。兒能骑羊,引弓射鸟鼠;少长则射狐兔:用为食。士力能毌弓,尽为甲骑。其俗,宽则随畜,因射猎禽兽为生业,急则人习战攻以侵伐,其天性也。其长兵则弓矢,短兵则刀鋋。利则进,不利则退,不羞遁走。苟利所在,不知礼义。自君王以下,咸食畜肉,衣其皮革,被旃裘。壮者食肥美,老者食其馀。贵壮健,贱老弱。父死,妻其後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其俗有名不讳,而无姓字。

    马迁说的好,尤其一句“苟利所在,不知礼义”!这次无视盟誓,大兵侵下的举动岂不正应了那句:苟利所在,不知礼义。而这些已早不是张世想的,他想的这是这一仗。

    兵法有云:乱而取之,实而备之,强而避之,攻其无备,出其不意,夫以实击虚,以逸待劳,观动而制乎变,险中求胜。

    昨天与金三商议,达成了一个共识,在敌意未明之时,大军压境,让这里成为匈奴的埋骨之地,绝不能放虎归山。两人没有说别的,却都能想到这将是艰难的一战。其他毋论,单是多少年来,两族通婚往来形成盘根错节的关系,又如何处置。那里有王朝三分之二子民不假,谁又能保证那剩下的就是真心归顺王朝的?

    当时匈奴入侵的时候为什么这里的蕃兵那么容易落败,就是因为骁勇的蕃兵里有不少就是匈奴的母性后裔。既然匈奴能把这里当做是在王朝最大的一个后方,不只因为这里有龙虎第一关,肯定还有其他道理的。这一战定会让尸骨成山,血流成河,明珠蒙尘,张世已经做好了这个心理准备。

    这一战,已在眉睫。

    猎风破空而来,乘风破浪,披云斩涛,大有凌波欲飞之势。日出东山,万丈光芒铺撒在校兵场上。

    骑兵排着整齐阵势,除了身上背负的长枪外,马上左右两侧配备着两把锋利长刀,众人胸前坚硬的护心镜反射出耀眼光芒,沉重锐利的长枪等待痛饮敌人鲜血,每个人头顶都戴着铁甲战盔,不见面目长相,只见众兄弟眼中射出的精光闪烁目光,显示着他们那让敌军胆寒的强大冲击力。

    弓箭手们严阵以待,眼中洋溢着坚定的目光,战场上他们的弓弦崩落之声将会是敌人耳边的炸雷,飞蝗般的利箭将会是遮住骄阳的乌云。

    步兵摆成整齐的方阵,长刀出鞘散发出逼人的光芒,狰狞森寒的芒光猛烈闪烁,让人胆寒,宣泄着王朝儿郎的热血激情。

    金三站在点将台上,腥红的披风衬着飘逸飞舞的黑色长发,恍如战神临世。张世率五千骑兵为破虏先锋,他明白打这一阵,责任之大。胜固会鼓舞士气,败亦会动摇军心。此情此景下,他胸中只燃烧着满腔的热血和血色的激情。

    一时间,全军将士眼中只有那一红一黑的披风,多少战以来,那红色和黑色的披风已成为他们坚定的信心,不倒的旌旗。跟着这两面旌旗定能所向披靡,无往不利。

    金三深深吸气,高呼一声:开拔!各部接到命令,开始迅速而有序的行动。张世率五千骑兵飞速挺进,骏马四蹄翻飞,宛若万鼓齐鸣,声震天地,气势震人心魄。金三的策略是引蛇出洞,歼其精锐,再突破关。

    牛角号声鸣响,已经不用引蛇出洞了。数千半披皮甲,半裸上身的匈奴刀斧手队在广原上严阵以待,并未有丝毫慌乱。

    匈奴的种种不明迹象现在已经不攻自显了,他们存着同样的想法。金三谋的引蛇出洞,而匈奴竟以身做饵。两军相逢勇者胜,张世与五千铁骑将用无谓的勇气踏碎这第一道勾栏,即使布满荆棘.....

    他将怒斩长指向天,浓烈的杀气在刀锋上聚集,喊了一声:杀——

    五千铁骑手中的长枪齐刷刷的向刀斧丛中冲去!前面的匈奴刀斧手队冷静朝两旁闪开,挥舞着手中锋利战斧长刀朝数千铁骑刺来......

    那是刀丛中的一曲长歌,由鲜血写就。男儿莫战栗,有歌与君听:杀一是为罪,屠万是为雄。屠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雄中雄,道不同:看破千年仁义名,但使今生逞雄风。美名不爱爱恶名,杀人百万心不惩。宁教万人切齿恨,不教无有骂我人。放眼世界五千年,何处英雄不杀人?男儿莫战栗,有歌与君听。杀一是为罪,屠万是为雄。屠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一将功得成,万骨脚下路。

    张世再一次领教了匈奴士兵的凶悍。急速狂奔战马和凶悍的刀斧手队相撞产生的力量让人震撼惊异,不少马匹居然被撞得飞出数丈,长长马嘴裂开后涌出了大量泛着白沫的鲜血,活活被震死沙场,不少骑兵甚至被猛烈冲击撞飞到高空中,竟然被抛出几丈远,再次把后面狂奔而来的铁骑连环撞倒。

    匈奴士兵被耀眼的鲜血激得凶性大发,刺耳连绵的嚎啸声响彻大地,成千上万彪悍的狼盾刀斧手早狂吼中,踏着同伴的尸体冲了过来,根本忽视了铁蹄长枪......

    但是他们付出的代价也是无以负担的,每杀死一个骑兵的代价必须是三到五倍计。一个匈奴士兵手里的战斧竟将马身砍为两断,而他也如串蚂蚱般被十多杆锋利的长枪瞬间刺入了身体......

    怒斩已变的通体赤红,刀锋所向,鬼哭狼嚎。好像那次从血月里出来后怒斩有些变化,现在不用张世刻意催动,只要有鲜血为媒,它就会发生变化。也正是因为如此,在这半年他以功力全失的身体,才在大小数百战中没有倒下。现在一拿起怒斩,饮到鲜血,他全身的血液就开始沸腾,意识就开始发狂。还好不会完全失去控制,造成敌友不分的局面。才让张世觉得自己不是废物,至少他在这有限的生命中,最后还能留下浓浓的一笔。

    刀势更加霸道无情,黑色披风配上手里的赤红,就像炼狱里的修罗。匈奴战士虽然身经百战,凶悍异常,可是王朝铁骑展示出的强悍和顽强已经让他们胆寒。

    此战必胜!荒原在这里哀号,野草在这里*.....

    这一役,不但艰苦,而且卓绝。破虏先锋队以伤亡过半的代价,终全歼了匈奴刀斧手队。而这只是一个序幕,张世相信更惨烈的激战还在后面,因为还有一个龙虎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