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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u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圣地游侠 > 第47章
    既然一定要知道我可以告诉你,但我要写一份遗书,顺便把我的心迹写进去,好让他留取丹心照汗青,载入文学史永远光耀史册。”

    “这个时间了还忘不了当作家的美梦!你写吧!”孔小明毫不犹豫的答应他了。

    “秋风掏出烟盒点上最后一支烟,不烟盒破开,那是一盒龙眼市产的七匹狼。他从上衣口袋里拿出钢笔在纸上划了几下,又换了支笔仍然写不出字。

    “怎么不出水啊!你们有没有笔?”他问对方,“没有!”一个科长摸摸上衣,另一个也看看口袋回答他,“那我的给你吧!”秋风高喊着,声音掩住了同时发出的暗器,“哎呀!”两人手腕上的刺痛告诉他们被偷袭后,才听到话音意识到中计了。

    两支钢笔分别插在了他们持枪的手上,手象抽筋了一般直发抖,枪掉落在地上,“束手就擒吧!”不等他们弯腰,秋风大声宣告着冲上前来。

    “想抓我哪那么容易!让你见识一下我最后的王牌!”

    孔小明命令余铁军生擒秋风,两人打斗起来了。秋风计划进攻他的头部,如对方中了声东击西之计就转攻他双肋。不料余铁军自仗硬功了得,对秋风的进攻不予理睬。

    直袭秋风因进攻形成的漏洞,一拳打得他直冒冷汗,心中连叫:轻敌!轻敌!

    对方仍然不防直攻,秋风假攻真守,不与其相接触,避实击虚。太累了他就只好用绝招了:“风雷怒变!出拳虚实相变,对方忽见他一拳打到跟前,掌面发红,疑心是震皮断骨的朱砂掌。不敢硬接,而对秋风忽然变虚为实的”判官下笔“不屑一顾!

    只收一臂抵挡朱砂掌,另一臂仍然全力来攻。秋风的钢笔顺利的打在他的胸口笔尖折断,虽然扎在穴位上可是对方的身上只是留了个红红的小点。

    余铁军一拳将秋风打倒在地上,秋风似受了重伤,躺在地上。白云却在节节胜利,巩汉林的功夫与他相当,这是始料不及的,刚才白云一直在旁边看热闹,孔小明暂时顾不上管他,两个科长没把他当回事也不去管他,直到余铁军进攻秋风的时候,他们才想先把白云抓起来,原本以为很容易没想到竟能和他打个平手。

    但是白云气静神闲,咏春拳和蔡李佛拳换着用,稳扎稳打,越打越有信心了。巩汉林却心浮气燥急于求胜,终于因疏于防守陷于被动的局面,步步败退!不可收拾。

    余铁军打倒了秋风也不急于擒住他,便跑来围攻白云,无非是想给巩汉林一点尴尬显示自己的能力。

    白云双拳难敌四手,没两三秒的工夫就中拳了,他后退了几步,准备调整战术再打。

    秋风象受了重伤似的瘫倒在地,仿佛连爬起的力气也没有了,只是坐在地上。那两个科长完全不管他了,步步紧逼向白云。这两个人无论哪个若和白云单挑,都要打个半天,如今他们一起上实在令白云难以力敌,形势不妙。

    白云眼睛平静的盯着对方,心里想办法。他四下望了望,没有武器,可惜,否则十八样兵器不说样样都练过,最起码刀剑枪棍鞭那样在手也可以避免于两人的包围中受前后夹攻啊!科长冲过来,一前一后,进攻的拳头象是二重唱,一浪高过一浪,白云招架不过,砰砰接连挨了几下被打得倒退不已。他努力站稳了,却一直停不下来,直到撞到墙边的大立柜才动弹不得了。

    两个科长一看不秒,那上面摆着不少仿真的机枪工艺品,————其实就是真枪————只不过外人没人想到会是真枪。不过科长马上想到那里面不会有子弹的,他们放心了。可墙上还有西洋剑,倒是真的,而且还很锋利,不过他们不知道白云是不会玩这玩意的。

    白云猛一转身,科长大惊,白云抄起酒瓶,这更令科长们感到不妙,那酒柜里可多的是酒瓶呢!白云一仰脖,咕咚咕咚的大喝起来,科长一看才放心了:原来不是要扔酒瓶啊!他们看他就象是古人拿大坛酒猛灌自己的样子,酒瓶里的液体漓漓拉拉的流下来顺着他的衣领直湿了半身衣服。

    这情景尤其是白云一口气喝不停的样子更令人想起来象是拍武松打虎的演员拍喝酒戏时喝凉水的情形,喝酒就象喝凉水,这真是一种惊人的本领,秋风连连感叹:比我还能喝,上次还说自己不能喝酒,连平时也身藏不露,从来不当我面喝酒。真厉害!

    白云一口气灌那么大的一个外国酒瓶,停也不停,惊得两个科长愣了,也不去乘机偷袭,一直看他灌完瓶中之物,白云把酒瓶扬手一甩,“嗖”酒瓶飞出去,二科长急忙闪身,酒瓶‘砰’一声摔碎了。再看白云一抹嘴大笑:“哈哈哈!碎了!痛快!

    痛快!“又大叫着:”可惜没有了!“

    秋风想有好戏看了!他平时那么爱惜东西,现在连心爱的酒瓶都摔了!今天这么拼命!这两个家伙一定不撑了!又听见白云直叫:“来来来,过几招!”显然精神大增。

    余铁军先接手,白云仿佛是吃了仙丹,不!是兴奋剂!出拳又有力又快拳路但忽然没有了规律,而且脚步跌跌撞撞的,站不稳一般!余铁军防不胜防!不能抵挡,处处被动,反过来往后倒退,退到巩汗林身边时,两人一起上,勉强顶住,白云人忽东忽西,身行变换快,忽高忽矮!倒可以叫做迷踪拳!两科长想起来了,他不是醉了就是在用醉拳!白云嘿嘿得意的笑着说,“我看你们能撑多久!我要累倒你们!”显然是有所保留。白云还真醉了一样话也多了:“哈哈哈!我留一半本事在手里,为的是今天要和你们打个痛快,不让你们心服口服我绝不罢休!叫你们见识一下解放军的拳脚不是吃素的!”

    三个人混战在一处,拳脚相错,分解不断!真是乱花渐欲迷人眼,二科长多次陷于险境,白云就是不杀他们,只稍稍打退,分手之后过后再接招,在对方心中白云越战越勇,仿佛使不完尽似的,不禁感到白云怎么威猛起来。时间不短了,白云结束了一个段落的打斗,一只手击倒余科长,接着续劲前发再将巩科长顶出几步摔到在地。

    不料这两个人却半天爬不起来了。白云并没有下重手啊!

    对方却似中暑休克一般仰倒在地。

    “时间到!”秋风喊到。“束手就擒吧!”他对孔小明说,“怎么搞的?”白云问,秋风向旋风一样拧身卷起站稳了,他一点事都没有,“刚才我是在等他们毒发身亡,帮他们算血液流遍全身的时间!”“你没事啊!”“我打累了,乐得休息一会儿看看武打电影儿!不错不错!演技挺好的!”

    “他们死于我的绝招,”秋风亮出钢笔摆弄着说:“我装这几支笔可不是附庸风雅的。这支笔表面上是一支钢笔,其实它不是一支普通的钢笔。从表面上看它与其它钢笔并无异处,笔帽笔腹都样,实质上内部结构也是一样的,灌上墨水也能写字。只不过它的肚里灌的不是墨水,而是剧毒毒汁,而且笔尖也是特制的精钢所造,是名副其实的钢笔尖。

    这是支镖笔,一支毒镖笔,江湖险恶高手如云,我的武功不济,飞刀虽好,可是却容易引敌人注意提高警惕,所以我从卧底的那一天起就开始准备一种救命的绝招,什么人用什么武器。公子用公子扇,童子用童子笛。判官用判官笔,我戴上眼镜纯粹是学生的模样,当然最好是用笔最隐蔽了。只不过是飞笔。我装这几支笔可不是附庸风雅的,一般人都会这么误会,这也正好掩护了我的兵器!“

    他看着孔小明说,“这就是我的王牌绝招!”余铁军果然是一流的特工,只可惜,大丈夫斗智不斗勇!刚才他眼见白云的真功夫高于自己,想起他过去在部队里被打却从不还手,原来是忍而不怒,而不是打不过谁怕谁。

    他歉意的说:“其实我一点都不了解你!一直都误会你了!没想到你一点都不软弱,刚才象狮子一样!只是你为什么要让着他们呢?”

    “何必跟他们认真呢!年轻气盛啊!谁都是这样。我也曾年少气盛,曾失手伤人致残,至今内咎不已。”白云面有愧色。“对同乡兄弟逞勇不是好汉。勇猛应该用在敌人身上!象今天这样!很久没这样痛快的打过了!”

    “真没想到你也有凶狠的一面,比我毫不逊色!我直到今天也还不了解你!”

    “对于敌人,即使再温柔的人也应该凶狠起来!”

    孔小明垂头丧气的长叹一声,不甘心的问:“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为什么要背叛我!”

    “这个问题重要吗?”“当然重要!我一直对你深信不疑。如果不是这样我是不会失败的!我败就败在太相信你了。而你却不知道为什么偏偏辜负了我的恩情!”

    “噢?是吗?!”秋风拾回桌上的那一张烟纸,看着那红红的颜色,那多么象我们的红旗呀!鲜血染成的红色就是我们革命先辈的本色,也是我们应该继承发扬的革命本色。

    他意味深长的说:“因为我一只狼却是一只红狼!”与白云相视一笑。

    “那你为什麽要叫狼呢?”秋风看着白云的眼神很深沉,白云的意思是说为什么不是一只马或豹……而是一只一班人认为残忍的狼呢。他歪歪头傲然的说:“因为我不愿做一只走狗,”“你不厌恶坏蛋吗?”

    “当然!我是真的不喜欢海盗那个东西以及他的行为——但喜欢这个名字,就如同人们真不喜欢大侠的行为但绝对迷恋那个名字的心情是一样的,所以你——一个有个性的人不难理解当庸俗可笑的人们纷纷做一件事的时候,我会如何和他们恰恰相反,无论为此付出多大的代价我都不会觉得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