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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u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我打不赢爱情 > 第15章
    如果连微笑都没有,只有情绪,甚至连情绪都没有,只有用不完的精力,那么我看你最好还是换个地方试试,比如打打麻将,唱唱卡拉ok什么的。

    在这个bbs建立的初期,人会很少,人气也会很低,我不以为这是件坏事。从任何一个bbs发展的历程上看,这一阶段才是bbs最有意思的时期。因为会有一些有趣的人,认真写一些有意思的帖子。我相信这些人,相信他们能写出这样的文字。甚至这里会出现散文、小说及诗歌,而这些东西可能不及言论给予人的教益多,但是却拥有更长久的生命力。不在火热的bbs里发帖的人,大约都没有非常浮躁的心态,文章也就会耐看些。

    随后,按照魔鬼教官的预言,这里将会成为最牛b的中文bbs。从目前飞鸽传书的情况来看,先期抵达这里的id都是网上的老虫。因此,我有些相信他的预言了。但现在,我只能说这里的情况距离牛b还很遥远,只处于牛z的阶段。好在,任何一个bbs到达牛b这一点后,会很快滑向牛a,然后就泯没于比特海。既然距离那一天还如此遥远,我们就有理由在牛y、牛x、牛w……的过程中快乐着。在网络自由、平等、资源共享的三大神圣原则下继续我们的冲浪。

    最后,我不想对各位说“我将竭诚为大家服务”、“我爱你们”之类的话,前者应该留给官员和第四产业工作者们去说,而后者是谢霆锋们的专利。在这里,作为一名网络砖手,我只对你们说一句话:欢迎你们的到来!等你来拍!

    御赐双飞燕鼠标、t恤衫、56k猫网络行走

    搜狐生产大队

    视线生产中队

    屁屁爱斯小队

    小队副(相当于副股级)

    和菜头

    第一卷第三章

    ?7月26日,晴。岁星当值,大凶。宜居家,拜神,上网;不宜动土,婚嫁,出游。

    今天下午给单位里的人电脑扫盲,刚刚上网演示,就看见疯子的鲜花和帖子。真是礼数周全,叫人拒绝都不可能。菜头这里先长揖为谢。

    看了疯子的帖子才知道,原来是邀我去参加网友的婚礼。一看之下,我如中棒喝!良心

    受到了严重的谴责。这几年来,红色的催命符和讨债单漫天乱飞,我每次收到一份都会长叹一声:“唉!又有人‘从此王子和公主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又多了一个朋友自愿上了贼船,我情何以堪啊!”然后像《狮子王》里的彭彭和丁满一样放声大哭,歌词曰:“从今以后,只剩我俩。从现在到永远!”歌声凄楚不堪,闻之者牙酸流泪。我往往哭得昏死过去好几回,等月上中天,我悠悠醒转,一把抱住我的老婆——ibm电脑,对着她美丽的14吋的小脸说:“亲爱的,只有你从来没有让我失望,只有你从来没有让我伤心,只有你永远都在等我,只有你对我的每一次叩击都有回应。亲爱的,你知道什么是当当当当当吗?那就是onlyyou啊!onlyyou,能伴我到黎明;onlyyou,能让我开心;onlyyou,常在我身边安慰鼓励我,不让孤独和寂寞来吃我。”我轻轻握着她的冰凉冰凉的鼠标小手,继续我们之间的秘密小游戏:握一下是no,两下是yes。月光下,她晶莹剔透,明丽非凡。

    今天我又陷入了深深的自责之中,有道是:二十三,至今还耍单;二十五,衣烂无人补(这句话要用四川成都口音念才对)。像我这么一个优秀的男青年,居然至今双手戴尾戒表明完全彻底的独身主义,任由昆明如此之多的优秀女青年整天无所事事,任由她们在险恶的江湖上闲游浪荡,为祸人间。我竟然一点社会责任感都没有,没有把她们中的任何一个抢上山来做了压寨夫人,从此收归国有,以此为我国社会的稳定繁荣,做出我一个钻石王老五应尽的义务。我辜负了祖国人民对我多年的培养和教育,背叛了对我父母许下的65岁以前抱孙子的承诺,愧对我的朋友们一次次帮我相亲的深情厚谊。看看别人,都已经要结婚了,都对社会开始尽义务了,都已经获得国家钢印认可的繁殖权了。再看看我自己,整天上网读书听音乐旅游。古人说得好啊,玩物丧志啊!面对一对对幸福的情侣,面对疯子的邀请信,我突然感到自己身上有了空前的压力。我眼看就要在一张张红帖子下被压成了一片散装cd了。疯子啊!你结了婚还要来害我,还我身材!还我快乐!还我青春!

    一个人一生参加别人的一次婚礼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只参加别人的婚礼,从来不参加自己的婚礼。每当我看见油头粉面的新郎和穿着蚊帐的新娘,我就心生恨意!我觉得我的青春被他们给偷走了。时光永无休止,而年华却随岁月流逝。一个冰岛诗人如是说。尤其是看见老情人的帖子时,回忆起以前的快乐时光,我更是觉得时光不在,菜头易老,李广难封啊!我情不自禁地想起我失败的经历:

    我有生以来最引以为憾的事情就是交友不慎。我所有的朋友都要比我更容易被女孩子看出优点。女孩子或云:老陈比菜头高啊!或云:小吕比菜头酷啊!或云:阿潘比菜头帅啊!(如果你们看过阿潘那个猪头人脑的样子,就明白我有多失败了。)所以在漫长的13年的岁月里,我在昆明是以伟大的大刀关圣的名头威震江湖的。当我的各种损友出去泡妞的时候,总是要带上我。我可以很容易地突破坚冰,等气氛融洽了以后,那妞就会伸出手来,娇滴滴地对我老人家说:“认识你真的很高兴,以后我们喝茶的时候会叫你来讲笑话买单的。”然后对我的那个在一边咧着嘴一脸傻笑的朋友说:“打铃啊!你真的好迷人啊!你真的好深情哟!”诸位,看到如此场景,你除了赶快买单走人,还可以干什么呢?要命的是,这种情况经常发生,我生平听得最多的一句话是:“菜头,你先走吧。”在我第1387次经历这样的事情的那一天,我终于明白了,在爱情的盛宴里,我原来只是那放在盘子里红红绿绿的、作为装饰的配菜!我是那拼盘里用萝卜雕的孔雀!我是免费品尝的晚餐前的开胃酒!

    我所有的朋友都和我最好,尤其是在失恋的时候。平常他们的酒量永远不会超过我,但是一失恋,他们的酒量立马变成我的三倍。每一个午夜时分,我总是躲在床角,咬着枕头,恐惧得瑟瑟发抖。常常手机一响,就会听到一个一千几百万年都不见面的人哭着对我说:“老和啊!我又失恋了。只有你!onlyyou!可以了解我现在的心情,麻烦你出来陪陪我,一起喝几杯。”我一般在凌晨一两点出发,六点回家,下午四点停止呕吐。晚上在他又打电话之前不再眩晕。很多年前,我就已经没有蛔虫了。大家也知道,昆明是一个美丽的地方,一年四季如春,最适合的工作就是谈恋爱。昆明的男人很善于恋爱也善于失恋,所以你们应该知道我的胃应该是怎么一个状态。想想我的一个情圣朋友,他已经达到了“万花丛中过,片叶不粘身”的级别。他对我说过:“谈四十次恋爱?老夫视之为小菜耳!”最近,他因为开始追求恋爱中那种“若即若离,患得患失”的感觉我才终于解脱了。我真心地希望我所有的朋友都能达到这种境界。阿门!

    我的工作并没有那么简单,最后一项是去收场。朋友和女友分手也是很流行的事,但是如果她是一痴情人儿,我的工作量就大多了。我就像《东京爱情故事》里的永尾完治先生一样,专门是给朋友处理身后事的。最近一次是我还在昆明的时候,朋友的前女友一通急呼,我在12点准时报到。进入酒吧,一开始还好,等三瓶啤酒一下肚,她的眼泪就如同滔滔江水,喷涌而出。我当时就如同坐在雨里,后悔自己的眼镜上为什么不先安个雨刷?同时对她的景仰如同江水滔滔。女孩子真的是水做的,我相信!看她泪眼朦胧,抓着我的衣襟,狂呼:

    “为什么?为什么?”我不得不对每个走过我身边的人说:“对不起,她真的不是我女朋友。是我朋友的。”我发现他们听了以后几乎要吐痰在我脸上。一个长得像牛魔王的家伙直接冲上来对我吼道:“我打死你这个勾引大嫂的狗贼!”到了最后,我使出浑身解数,扮演了《甜蜜蜜》里的豹哥角色,对她说:“没有事的,回去洗个热水澡,睡一觉。明天早上起来,推开窗子,满街都是男人。”同时上升到历史唯物主义的高度,证明她的离开其实是我朋友的巨大损失,而她自己简直就是天使,等她擦干眼泪,开始自信地打量身边经过的男士的时候,已经月向西沉。

    无数年来,我就像是一个蹩脚的九流跑龙套的演员,一直说:“该我上场了吗?该我上场了吧!”等我上场的时候,首先发现女孩子就像是韭菜,和我年龄一样大的一茬,已经被比我大的男人先收割了。我只有找上一茬的漏网之鱼,或者等待下一茬韭菜长出来。好容易等到嫩韭菜上市了,却又发现了巨大的不能跨越的代沟。我的一个朋友有次带了一个小mm去迪吧,到了那里,就看见她像口服了摇头丸一样,疯狂甩头,尖叫,用松糕鞋踢音箱。我的朋友对我说,那一刻他觉得自己真的是很老很老了,身心备受摧残。而我则一次又一次地经历着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不能合而为一的痛苦。你爱的人对你不假辞色,或是在你的面前保持蒙娜丽莎式的永恒微笑,打死不说话,不表态;爱你的人,明明不喜欢她,可是她说只要你陪她坐坐,忍受她一晚水汪汪的大眼睛盯着你看,看到你自己都晕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