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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赖天赐确有手段,“天狼会”成立以来,所接生意从未失手,信誉不断攀升,对其他十九会的影响很大,后来又有七会顶不住压力而并入“天狼会”,如此以来,“天狼会”便占据了杀手行业的半壁江山,余下的十二会仅是勉力维持,被“天狼会”吞并只是迟早的事。杀手行业向来处事低调,并不太受关注,“天狼会”的轰动只限于行业内,对整个江湖的影响并不大,甚至很多人都不知道。

    没想到仅仅半年时间,赖天赐便将“天狼会”发展到如此规模,看来自己没有用错人。想到此,何若日会心一笑。飘身形来到乌卢鲁州外的一片树林,这是他与赖天赐约好的会面地点。

    “属下拜见圣子!”赖天赐早已在林中等待,见何若日到来,倒身下拜。

    “嗯!”何若日一摆手,“天狼会的事你办的很好,我没有看错你。天傲最近怎么样?”

    “回圣子,天傲办事相当认真,所接任务从未失手,人也成熟了许多,早已成为天狼会的金牌杀手,只是依旧不爱说话。”

    “好。”何若日点了点头,“天狼会的事你暂切放一放,交给手下人打理,我另有一件要事让你去办。”

    “请圣子吩咐!”

    “我让你潜回拜圣岛,将你的独门轻功身法传授给圣教左传令使紫玉,你可愿意?”何若日问道。他与紫玉的关系还是老样子,这次在拜圣岛待了半年,但与紫玉只在商议教中大事时才见过几次面,两人私下里从未见过面。但他内心里还是关心紫玉的,让赖天赐传她轻功,也是希望她遇到危险时有自保的能力。不过他不想勉强赖天赐,独门秘技是轻易不外传的,故而以商量的口气来说这件事。

    “属下的命都是拜圣子所赐,又怎会在意这一身功夫,属下愿意!”赖天赐痛快地答应道。

    “好,不过不能说是我让你教的,至于想什么办法让她学会,就看你的本事了。”何若日叮嘱道,万一紫玉知道是他让赖天赐教的,她是死活也不会学的。

    “这……”赖天赐为难道,“圣子,属下也听人说过,夫人性情孤傲,要让她肯学,属下只能想到一个办法,但要委屈一下小公子,请圣子定夺!”

    “你见机行事吧,但不要吓到孩子,他还小。”何若日想了想道。

    “圣子大可放心,属下自会把握分寸适可而止的。”赖天赐保证道,“如果没有其他事,属下便告退了。”

    “你去吧。”何若日挥了挥手。事情比他想象中的要顺利,他本以为以赖天赐的性格会拒绝或提出什么条件,只是要利用小怀义要挟紫玉,让他这个做父亲的心里多少有些不舒服。

    赖天赐到了拜圣岛后,先是劫持了小怀义,爱子心切的紫玉自是穷追不舍,无奈赖天赐的速度太快,即使她拼尽了全力也依旧赶不上。追追赶赶之间,赖天赐不时出言点拔,紫玉依言而行,速度果然提高了许多,待到赖天赐感觉已收到了一天的效果后便将孩子还她。第二天,又依样画葫芦,劫持小怀义引诱紫玉来追。如此一来二去,直到三个月后赖天赐感觉再无可教的东西,这才悄悄离开了拜圣岛。其间紫玉也曾怀疑这个“怪人”别有动机,可孩子在他手里,生怕孩子真被他劫走,自己会后悔一生,明知是计也没有办法,后来回忆前后整个过程才稍有明白,自己已经练成了更为精妙的轻功身法,虽不知那“怪人”是谁,但隐约觉得这件事跟何若日有关。

    乌卢鲁州是圣魔帝国西部的一个大州,是由拜圣岛到紫云山的陆上必经之地,也是与漠河大陆的扈尔特王国和卡特部落通商贸易的重要口岸,往来客商不断,信息十分灵通,每天都有五花八门的趣闻秩事从过往行商口中传出。

    “通达酒肆”以美酒“流泉佳酿”闻名,是过往行商必去的地方,信息最是灵通。送走赖天赐,天色将明,何若日动身赶往乌卢鲁城。等他到达时,天已放亮,城门刚刚打开,等待进城的队伍早已排成了长龙,繁华都市果然与众不同,连进城都这么难!进入城中,街上早已熙熙攘攘,各色店铺鳞次栉比,都已开张,何若日对这些东西不感兴趣,直接走向城西的“通达酒肆”。也许是这里酒的确好喝的缘故,大清早刚刚开张,“通达酒肆”便已客满。何若日走入酒肆,并未引起人们的注意,此行为了方便,他特意戴了一个大斗笠,把一头长发遮了起来,他那一头红绿相间的长发太过显眼,尤其是维京湾降服三头蛟之后,使他名气大振,再加上他圣子的身份,走到哪里都会引起围观,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不得已下,这才出此下策。环视了一下四周,好不容易在里面靠墙角的地方找了个位子,要了一壶“流泉佳酿”,感觉并没有传说中的那么好喝。或许是这酒本就徒有虚名,亦或是因为来的人太多,供不应求,老板在里面掺了假,不管是哪种原因,这酒十分一般是不争的事实。见其他客人都在谈笑风生,何若日也未声张,毕竟喝酒不是目的,来此探听一些自己想知道的消息才是真正意图,也许其他客人和自己抱同样的想法也说不定,只是没有喝到心目中想象的美酒,未免有些失望。正怅然若失的当儿,同桌的两位客商的话引起了他的注意。

    “小弟是小本经营,混口饭吃而已,不知大哥在哪里发财?”一个黄衣行商向另一蓝衣肥胖商贾问道。

    “唉,别提了。”蓝衣商贾叹了口气,“这次去扈尔特王国,本想经那里贩一些神龙帝国的丝绸回来,要知道那东西在圣魔帝国十分抢手,贵比黄金哪!可谁知背运得很,正赶上打仗,扈尔特王国的驸马拓跋青林发兵三十万攻打神龙帝国的西平关,丝绸没弄到手不说,还险些连命都搭上。”

    “后来呢?”黄衣行商追问道。

    “本来以扈尔特的实力攻破西平关是没有问题的,因为仁义军首领莫孤雁率领的四十万大军被困白龙城,朝不保夕,把守西平关的兵马不过二十万而已。只是拓拔青林想保存实力,一直没有发动总攻,给了仁义军喘息的机会,后来仁义军与慕容宛晴的官军联手击退了白龙军,使莫孤雁死里逃生,亲自赶到西平关督战,仁义军士气大振,拓跋青林这时再想攻破西平关,可就难上加难了!”蓝衣商接着道。

    “这么说拓跋青林撤兵了?”黄衣商猜测道。

    “拓跋青林岂是轻易服输的主,他巧用妙计,虏走了莫孤雁的心腹华天凌,关进了机关重重的水仙台,以华天凌为诱饵,只要莫孤雁来救,便要他命葬水仙台,莫孤雁一死,仁义军群龙无首,不攻自破!”蓝衣商喝了口酒,悠然道。

    听到莫孤雁有危险,何若日虎躯一震,忍不住问道:“莫孤雁去了没有?”心里却是早已知道了答案,他对莫孤雁太了解了。

    蓝衣商望了望眼前这个戴斗笠的怪人一眼,但还是回答道:“换了别人或许不会去,但莫孤雁生性仁慈,不然也不会明知是计还要救济饥民,以致被困白龙城险些全军覆没了,华天凌是他的家将,他更不会见死不救,所以明知是个陷井,还是毅然孤身前往。”

    “结果如何?”何若日本来想问这句话,却被黄衣商抢了先。

    “本来就算没有水仙台的重重机关,以拓跋青林天威震一方的应龙神掌,莫孤雁要想从他手上救走华天凌也是难上加难,不过好像是老天在帮莫孤雁,在他即将进入水仙台的时候出现了一个神秘人,帮他渡过了这道难关。”蓝衣商更象是说书的,总是不把话一次讲完。

    “谁?”

    “华弑龙。”蓝衣商一字一顿道,“华天凌失散了二十多年的儿子,拓跋青林的父亲拓跋思珪。原来拓跋青林本应叫华青林,乃是华天凌的孙子,他们本是一家人,华青林为人极重孝道,这件事自然也就不了了之,最后还是扈尔特撤兵,华青林还发誓在他有生之年不会再对神龙帝国用兵。”说话的语气似乎为华青林感到惋惜,也难怪,多年来的征战使魔族对人族一点儿好感也没有,同样人族也深深怨恨道魔族,何若日从小要神龙帝国长大,对两族的仇恨知之甚深,不由叹了口气,这种怨恨何时才能消除啊?即使将来两族真的和解,两族间近千年的隔膜能够彻底消失吗?

    “提到这个华青林,咱们就不得不说说近来江湖上盛传的“十美十绝”了。”四人中一直没有开口的白衣秀士悠然道,声音清亮,整个酒肆的人都听得到。“十美十绝”的确是现在江湖上最能激起人们谈兴的话题,不少人已开始向这边望来。

    “什么“十美十绝”?”蓝衣商显然并未听说过,开口问询。

    “这位仁兄想必不经常在外面走动,不然也不会连‘十美十绝’也没有听说过。”白衣秀士看了一眼脸面羞红的蓝衣商贾,似以自己能压过他感到自豪。“所谓‘十美’,是指江湖上十大绝色女子,‘十美’中的女子无一不是绝代风华,‘十绝’则指天下武林中各有所长的十位绝顶高手,他们在各自擅长的方面绝对无人可以超越,至少现在是这样,这位仁兄刚才提到的扈尔特王国驸马华青林正是‘十绝’之一。”

    “哦,原来如此。”旁边的黄衣商忧然大悟,“这‘十美’是哪十美?‘十绝’又都是哪十绝呢?”黄衣商毕恭毕敬地问道,何若日亦大感兴趣,耐心等待白衣秀士讲下去。

    白衣秀士似乎很满意黄衣商的态度,挑衅似地望了蓝衣商一眼,打开折扇摇了起来。其实这时候虽值盛夏,但乌卢鲁城靠近大海,此时又值清晨,气温最不高,白衣秀士此举完全是在摆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