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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u小说网 > 穿越小说 > 守望隋唐 > 37 重五踏石
    翌日,我在房内慢慢走动,稍稍伸展着手脚,做一些恢复性的活动。罗成敲门进来,手里拿着两个大包裹。

    我好奇地问:“这是何物?”

    罗成一笑,并不回答,把包袱放在桌上,轻轻打将开来。只见里面有衣物、脂粉、首饰等杂物,都是我在舜华别院中用过之物,还有欧洲商贾赠送的薰衣草香料、画册,当然还有秦叔宝在石子河营中交给我的配剑。

    “你……去别院了?”我问道。

    罗成点点头,说:“为了防止卡朗图的党羽余孽借这所小宅子再次兴风作浪,今日已经带兵封了别院。见你的物品尚在屋内,便带了回来。”又笑道:“原来你的日子过得还挺简朴的。”

    “我一个人,用这么些东西,已经不少了。”我笑着,逐样翻看着包裹内之物。看过一遍后,指着那堆衣物,还有萧帆相送的脂粉首饰,说:“这些都不要了,你帮我处置了吧。”

    罗成随手拿过那支珠钗,抓在手里把玩着,说:“都是好东西,怎么就不要了?”

    “若你喜欢,便要了去戴吧,反正我从来不用。”我笑嗔地看了他一眼,说道。

    “我一个大男人,要来做甚。”罗成又好气又好笑,急忙把珠钗放了回去。

    我看他神情有趣,不禁“咯咯”笑起来。罗成看我笑魇如花,不禁怔了。我急忙一敛笑容,把那包裹推到他跟前,说:“这些都是往日萧帆所送,看着心里厌恶,都烧了吧!”

    又拿起那把配剑,细细端详了一番,终于叹了口气递给罗成:“这把剑,你先帮我保存,待日后有机会,替我还了他。”心中微微一酸。

    罗成一挑眉毛,接了过来,偷眼来看我的表情,却被我警觉地发现了。我露出浅浅的笑容,说:“我既答应过你,便一定办得到,你还担心什么?”

    罗成随即嘻嘻一笑,接过配剑挂在腰间。

    硕大两个包裹,到最后就只剩下史蒂夫所送的两件礼物了。我皱了皱眉,喃喃地说:“这些都是身外之物,可那件要紧的物件,却要如何才能寻的回来?”

    罗成疑惑地问道:“是何物?”

    “你可记得我一直戴着的那条银项链?那是尉迟大哥赠与我的,其中另有乾坤……”

    我的话引起了罗成的好奇心,他“哦?”了一声,专心地看着我。我接着说:“它的蚌形坠子其实乃中空,里面还放着另一个吊坠。而这个吊坠,则是小时候一位大哥,在与我分别之际留下的,一意保我平安,另一意可做为日后相认之物。当时,我觉得吊坠过于轻微,生怕不小心丢了,才央尉迟大哥替我另做一个较重的吊坠,放入其中。”

    “想不到还有这样一段故事。”罗成感叹着说。

    我点点头,思绪把我带回被劫的那天:“我记得当天出门前更衣,项链尚挂在脖子,待我被投入牢房醒来后,却不见了,也不知是何时弄丢的,丢在何方。”

    我忽地抬起头,热切地问罗成:“当日你是否有搜过萧帆的尸身?上面有没有这根项链?”

    罗成肯定地摇着头:“搜过了,没有。我也认得它,若看到了,必定第一时间还给你。”

    我抿着嘴唇,轻轻说道:“如此说来,并不是他取下来作为要挟之用了。”

    罗成回忆着说道:“月前我在洛阳附近,与尉迟将军和秦将军会过面,但只听他们提到你失踪之事,并未提起有被人要挟一说。”

    “莫非是在摔下马车时丢在路上了?”我猜测着,“当时怀中的香料瓶也被抛了出来,可见那道力量是很大的。”

    “如此的话,我到街上去打听打听吧。”

    我笑道:“街上的行人流动得频繁,又已经过去近一年了,怎能轻易打听得到?”

    罗成来回踱步思考着,忽然一拍脑袋:“那根项链做工颇为精细,拾到之人也许会把它典当了去。”

    我眼前一亮,说:“有道理,先到当铺问问看。”

    只可惜连续几天,罗成跑遍了长安的大小当铺,都未能找回那失踪的项链。我的身体还未复原,他无论如何也不许我亲自去找,我困在将军府中,也是一筹莫展。

    我见罗成依然垂头丧气,一无所获地回到府中,便安慰着说:“算了,要相认其实也并非无它不可。只是两位大哥给我的礼物,就这样丢了,觉得怪可惜的。”

    罗成奇怪地问:“没有它,你们怎样相认?”

    “人海茫茫,就算有它也不见得能相认。我决定主动去找,当时他是为了从军而去,但隋朝已经灭亡,他要么降了大唐,要么降了其他叛军,要么被俘或……被杀,”我极不想做这种猜测,但也无可奈何,只好勉强一笑,“待平定了洛阳,大唐便坐拥大半壁江山了,到时候我求秦王帮我在军中找找,也许更有效些。”

    其时,洛阳城中的王世充,已被李世民的军队重重包围,面临着粮草耗尽的危机。王世充本还拟联合窦建德,共同抵抗唐军,另一方面窦建德也意识到,若李世民取下洛阳,则会对自己的势力造成很大威胁,因此同意派兵支援。

    不料李世民紧抓其长途行军疲乏的弱点,给予猛攻。武德四年五月,窦军终于一败涂地,而窦建德本人也在战斗中受伤被俘。李世民此番出征洛阳,竟顺带收复了另一大势力,真可谓是一箭双雕。

    喜讯传来是,正值端午时节。这日,罗府的下人忙忙碌碌,备上祭祀的牲醴、饮用的菖蒲酒,薰辟邪的苍术白芷,悬镇病的菖蒲艾草,府中人人佩香囊、臂上系五彩丝……

    此时的我,已经坐完了漫长的月子,在刻意的恢复性运动下,身材已经渐渐恢复。但随着身体某些部位的变化,看上去竟与少女时期大不一样了。那时的我,亭亭玉立,清新脱俗如百合,而此刻的我,却是别有一番成熟的韵味,娇艳欲滴如盛放的玫瑰。

    自从上次罗成的当头棒喝,使我开始认真地审视对秦叔宝的这段苦恋。在我内心深处,依然是眷恋着他的,可是既然两人之间没有缘分,处处苦着自己,也困扰着他人,又何必呢?罗成不愧是个快乐潇洒之人,在与他相处的一个多月中,似乎也受到了他的感染,重新拾回了乐观的心态。

    只是每次想起秦叔宝,心中还会有控制不住的伤痛。我还不能确定是否能以平常心去面对他,因此一直让罗成替我保守着秘密。待日后他出征归来,再决定是否见面。

    我在庭院中悠悠地荡着秋千,感受着空气中飘着杂糅在一起的各种香气。秋千越荡越高,风带起我的裙带,衣袂飘飘,我的心情也随之放飞。

    情绪便是这么个奇妙的玩意,伤心的事情越去想便越觉得撕心裂肺,多留意开心的事情便觉得烦恼只是生活的点缀而已。

    “小雅,下来,我们去个地方。”罗成不知何时,走到秋千架下仰头喊道。

    我一个翻身,轻盈如燕子般跳落在他跟前,问道:“要去何处?”

    罗成兴致勃勃地说道:“外面可热闹了。走,我们一同踏石去。”

    踏石,其实就是去看龙舟竞渡的意思。在二十一世纪这个淡漠传统节日的时代,民间的龙舟赛已经不多见了。我从进了罗府以来,一直都没出过门,此时不禁来了兴致,高兴地说:“好!我去收拾一下便来。”

    我在妆台前坐下,只见铜镜里的容颜,依旧美艳动人,只是烙铁在额头上留下的淡淡红疤,却是无论如何也消不去,甚是扎眼。

    四喜儿为我梳的发髻,本与我的脸型很相衬。但唐初的发型,额上是不留刘海的,这样一来,伤疤就要暴露在众目睽睽下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我不禁为难的蹙起秀眉,久久不肯起身。

    “夫人不喜欢这发式?”四喜儿略带彷徨地问道。

    “发式很好,可是……”我嘟着嘴,用手指着额头上的伤疤:“这么丑陋,如何能见人?”

    四喜儿安慰着笑说:“只是小小一块疤,夫人不说我还不曾留意呢。”

    “可我看着碍眼。”我兴致阑珊地低下了头。

    四喜儿想了一会,说:“要不奴婢用珠片装饰起来吧。”不一会,额上的疤痕已经被珠片装饰成两朵小花的模样,在光洁白皙的额上,鲜艳欲滴。四喜儿端详了一会,赞叹道:“真是好看,不过这样一来,脸上嫌素净了些,若夫人上点妆就更好看了。”

    我见她如此手巧,心下正是喜欢,便说:“随你便吧。”

    于是,她又给我细心地涂了胭脂口红,描黑了秀眉。我看着自己在镜中的模样,说不出的娇艳妩媚,想不到化了妆的自己,竟是这样一番风韵。我有点担心地问:“这样会不会太妖冶了?”

    四喜儿咯咯笑起来:“夫人略施脂粉,只会显得更加美貌端庄,如何会妖冶了?”

    “真的吗?”我随口问着,满心欢喜地揽镜自照,有许久不曾瞧见自己这样一副喜气洋洋的神色了。

    耽搁了许久,恐怕罗成也等得不耐烦了。我取过一块面纱,便快步走到庭院,果然看到罗成正皱着眉毛来回踱步。我不禁莞尔,从古到今,迟到总是女人的专利。遂含笑地喊道:“走吧。”

    罗成抬起头来,目光忽地从惊艳到受惑到深邃,竟是瞬息变幻,却是再也挪不开。我的脸一红,心想是不是打扮过头了,急忙罩上面纱,说:“发什么愣,晚了就赶不上热闹了。”

    罗成这才回过神来,讪讪地应道:“好。”

    与后来的西安不一样,唐初的长安,降水充足,水源丰富,自古有“八水入长安”一说。泾,渭,潏,涝,丰,鄗,灞,浐八大水源,把长安团团绕在中央,既是天然的军事屏障,又形成一番别致的景趣。这八水,同时也是城中居民的饮水来源,隋朝开始便已修建了引水渠道,从河中引进城内,可谓长安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命脉。

    竞渡在城东郊灞水入渭水河段进行,河岸上柳树摇曳生姿。飞絮的季节将过未过,空中如雪花漫天飞舞。

    两人远远地下了马,走了过去。河岸上早已聚集了许多看热闹的民众,在竞渡的起点,十多艘龙舟蓄势待发。比赛还未开始,便已经敲起了锣鼓,以振声威。看热闹的人纷纷喝彩,端的是热闹非凡。

    我在里三层外三层的人群后,伸长脖子却怎么也看不到前面的情形。我蹦跳了几下,又蹲下来,无奈前面的人密密麻麻,像人墙一样。比赛马上就要开锣了,我一急,捋起衣袖便要爬到身边的柳树上。

    罗成一把拉住我,皱眉道:“女儿家,成何体统!”说着,牵着我便钻进人堆中,使劲往前挤。也许是他力量大,被挤开的人纷纷抱怨,却也无可奈何地让出了道。我躲在面纱后,对着那些瞪眼看我们的人偷偷做鬼脸。

    我们很快就挤到最前面,此时赛事刚刚开始,十数艘龙舟如离弦之箭,直往终点冲去。船头上一人,有节奏地敲起大鼓,其他划船手随着鼓声“嘿嗬嘿嗬”地吆喝着,动作整齐划一。

    刚开始时,所有龙舟几乎都在同一直线上,渐渐地,其中一红一黄两支船队开始慢慢领先,与大队的距离越拉越开,成为了夺冠的焦点,使得岸上其他队伍的支持者都忍不住为他们吆喝加油。然而两支船队不相上下,一直并驾齐驱,斗的难分胜负。

    正当岸边的人都为他们焦急时,红队忽然更加用力,居然很快就超越了黄队,率先冲过终点。

    两岸的掌声顿时如雷鸣,虽有人脸色悻悻,但多数都只是凑热闹的人,无所谓输赢。一时间,灞河上空洋溢着浓浓的节日气息。

    “太好了!爹爹赢了!”一个稚嫩的童声在身侧响起。

    我扭头看去,只见一个四、五岁的小童正拍着小手,在岸边蹦蹦跳跳地大喊,似乎他爹爹正式红队的队员。这时,小童身侧的一名男子正要离去,一转身,恰巧碰到小童身上。小童本已经站的很靠边,一撞之下,脚下一个不稳便要向江中滑去。

    眼看着小童就要落水,众人惊呼起来。我一挥马鞭,紧紧绕着那小童的腰,用力一提,把他从水面直拖了回来。

    那小童的衣摆已经浸湿,脸色发白地坐在岸边石阶上,忽然哇哇大哭起来。一个妇人从人堆里挤了过来,一下抱起小童,打着他的屁股骂道:“让你不要乱跑,淹不死才叫可惜呢!”一脸狠狠的颜色,却忍不住掉下眼泪来。

    我劝道:“小孩子爱热闹是天性,下会要看紧些。”

    那妇人感激地弯腰谢道:“多谢姑娘!”

    我在面纱后微微笑着,说:“恭喜你夫君的队伍夺冠!”

    那妇人闻言一愣,随之眉开眼笑起来,满脸自豪。此时众龙舟已经靠岸,划船手纷纷下了船,妇人连忙福了一福,拉着小童寻他的夫君去了。

    我轻叹一声,喃喃地说道:“一个女人,若能找到值得依靠的另一半,便是幸福的了。”

    身后的罗成忽地轻笑一声,说:“幸福是自己给的,而不是别人。”

    我一愣,目不转睛地盯着他,觉得这句话中,隐含着我尚未参透的哲理。“走吧,回城去。”罗成见我一副呆样,忍不住笑了起来,扯着我的袖子随人群散去。

    时下已经过了午时,我和罗成饥肠辘辘,一进了城门便直奔望江楼。这座位于城东的望江楼,是长安城最有名的酒楼,平素已是座无虚席。此时一大群人从东郊蜂拥而回,酒楼内的座位就更加紧俏了。我和罗成从一楼到三楼走了一圈,居然都找不到空位。

    “算了,去别家,或者回府吃吧。”我建议着。罗成无奈地点了点头,两人正要走出大门,却听到一名男子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姑娘,我们尚有几个空位,若不嫌弃就到这边来坐吧。”

    我诧异地转过身来,只见眼前这名男子身材魁梧,一身红衣红裤,怀里正抱着那名几乎落水的小童。小童笑着向我挥手:“爹爹,就是这位姐姐!”

    我捏了捏小童的脸蛋,高兴地道了谢。他们便从并好的座位中抽出一张小桌,让给了我们。

    一楼的座位,几乎没有散客,除了他们,便是与冠军失之交臂的黄队。看来他们对自己的实力都很有信心,竟提前订了座位准备庆祝。不过此时,却是有人欢喜有人愁了。

    酒楼内虽多,酒菜倒上得很快。我和罗成立刻放开肚皮大快朵颐,只见那边红队气氛热烈,龙头的击鼓者站了起来,举起一只大瓷碗,高声喊道:“弟兄们,今天真高兴,一起干了这碗!”众人纷纷起身,一饮而尽。酒楼内顿时热闹非凡。

    相比之下,黄队如同被晒蔫了的黄瓜,坐在那儿喝着闷酒。忽然,一人拍桌站起来,喊道:“吵死了!”

    红队众人一愣,随即知道他只是心里不服气而已,也不理他,继续相互庆贺。那人见自己成了透明人,心生不忿,咚咚地走了过来,骂道:“当了五年龟孙子,才偶尔翻个身,嚣张什么!”

    红对龙头听他出言不逊,不禁皱了眉头,脸色不善地说:“这位兄弟如果不服,大可以明年卷土重来,何须在此口出污言!”

    那人冷笑一声,大声说道:“当然不服!居然靠着突厥人来取胜,胜之不武!今年的获胜者,依然是我们!”他的言语灼灼逼人,用手直指那小童之父。

    我吃了一惊,向那名红衣大汉看去,见他长相与一般汉人无异,只是头发微黄,并有些自然卷曲,应该与萧帆一样,并非纯种的突厥人。

    红衣龙头怒道:“竞渡岂是凭一人之力便能取胜?况且他虽有突厥血统,但与汉人相处友好,何须分的这么清楚!”

    那黄队的人哈哈大笑起来,说道:“我可跟这贱族的杂种一点关系也没有。你们自甘下贱也罢了,不要带上我们!”

    小童的爹眉毛倒竖起来,握拳在桌上一锤,便要站起来。那妇人急忙拉着,泪汪汪地喊道:“宽哥!”小童的爹看了妇人一眼,目光渐渐变得温柔,轻轻点点头,坐了下来,居然甘愿受了这侮辱。

    红队中有人怒骂起来,黄队立刻反唇相讥,一时间剑拔弩张。那小童忽然跳下板凳,冲到黄队那挑衅之人面前,用力一推,奶声奶气地叫着:“你不许骂我爹爹!”但人小力微,那黄衣人的身体丝毫未动。

    只见黄衣人狠狠地挥出一巴掌,喝道:“小杂种,居然敢来撒野!”巴掌着着实实地挥在脸上,那小童立刻被打得摔倒在地上。

    这下可犯了众怒,红队众人纷纷捋起了衣袖围了上去。那边黄队人见同伴欺负了小孩,虽然理亏,却也不肯轻易被削了面子,立刻也纷纷冲了上来。眼看就要打起来了,酒店的掌柜上前想要阻止,反被推了一个踉跄,一楼其他食客也明哲保身地纷纷避了出去。

    我皱起眉毛,实在看不过那黄衣人的无理取闹。现在看他居然还出手打小童,便再也忍耐不住,在座位上一跃而起,插入两队人之间,斥道:“既然输了,便要有认输的勇气,这样蛮横无理,算什么好汉!”

    那黄衣人见我是个女子,露出满脸不屑:“爷儿们间的事情,女人家最好别多管闲事!”

    我嘿嘿冷笑一声,讽刺道:“像你这般心胸狭窄,连女人也不如!”

    “你!”黄衣人恼羞成怒,又举起巴掌拍下。我一伸手,精准无确地抓住了他手腕上的要穴。他空有一身力气,此时却是身体半边麻痹,动弹不得。

    黄队的龙头见自己人吃了亏,一挥手,一个鼓槌夹着劲风向我飞来。我冷哼一声,正要抬起另外一只手去接,罗成却已飞步靠近,一下抓住我的手。我随即感到身体一侧,他居然用力把我了拉入怀中!

    罗成伸手打掉鼓槌,随即一脚把那黄衣人踹得飞了出去,怒道:“居然欺负妇孺,简直是妄称男人!”

    我在他怀中挣扎着,低声呼道:“搞什么花样!演英雄救美吗!”

    “别动!”罗成在我耳边严肃的说道,“把左手的疤痕藏起来!”

    我诧异地看着他,见他神情凝重,不似说笑,便乖乖地倚在他怀中,把左手藏在两人之间。

    那黄衣人还在兀自叫嚣:“对待这些贱族,还需要仁慈吗?他们侵我疆土,杀了多少汉人?”

    罗成冷笑一声,扬起双眉逼视着黄队众人,沉声喝道:“无知之徒,不上前线杀敌,却把仇恨放在普通百姓身上,在此惹是生非!突厥军可恶,并非因为生为突厥人,而是因为侵我疆土!突厥的普通百姓,也深受战争的苦难,也是可怜之人,他们何罪之有?这位兄台,愿意与汉人为友,化解两族的怨恨,胸襟之宽令人景仰!你们却如此是非不分,出言相辱,实在可恶!”

    我的头靠在他胸前,听到他的话语铿锵有力,在胸腔内引起阵阵共鸣。想不到他对民族间恩怨,居然理解的如此透彻,莫说在古代,就算在现代也是相当难得了。我不禁轻笑一声,在他耳边低声赞道:“说得好!”

    罗成低头朝我一笑,搂着我的手臂更加用力了。我脸一红,想挣脱他的怀抱,却想起他方才的警告,又不敢乱动。

    只见黄队中有人面露惭愧,有人虽仍有忿忿之色,但也自知理亏,也闭上了嘴一声不吭。两支队伍依然对立着,怒目而视。

    “谁在此聚众闹事!没有王法了吗?”忽然一人在酒店门口大喊着。

    我转身看去,只见一名便装男子正悠闲地步入,身后却跟着数名军兵,正是李密旧将王君廓!我急忙低下头,生怕他认出了我。

    王君廓也甚是眼尖,一眼就认出人群中的罗成,惊讶地喊道:“罗老弟!你为何会在此处?”忽又哈哈一笑,“老弟你倒好!老哥在虎牢关出生入死,你却泡在京师的温柔乡,真令人嫉妒!”

    我这才惊觉自己还紧紧偎依在罗成怀中,急忙把他推开,把双手拢入袖中,脸上一阵发烫。

    罗成哈哈一笑,说:“王大哥在虎牢关那一战,果真是名动京城,小弟才佩服得紧呢。却不知大哥已经回到长安了。”

    “公务缠身,只好先行赶回来了。”王君廓嘿嘿笑着,一脸痞子相,又嬉皮笑脸地靠近,说道:“老弟哪弄来这么位美人?啧啧,在大庭广众下也不避嫌,真是情意绵绵。”

    罗成干笑了两声,一时也不知如何解释。我狠狠地瞪了王君廓一眼,却又不敢开口,生怕被认了出来,只好连忙拉着罗成逃出了酒楼。

    “都怪你!”我低声嗔道,“众目睽睽下非要搂搂抱抱,这下跳进黄河洗不清了。”

    罗成一脸无辜,在我耳边解释道:“有两人一直在盯着你的左手,似乎要看清楚手背上的疤痕。曾听你说此乃萧帆烙上的,我怀疑他们是萧帆的同党余孽。你那样一抬起手,袖子滑下来,他们必定能看到了。情急之下,我也想不到别的办法。况且你蒙了面纱,他未必认得出来。”又问:“那疤痕,究竟有何特别意义?”

    我轻轻地说:“烙印上的词,便是突厥语中‘奴隶’的意思。”

    “他居然把你当奴隶看待!”罗成低声怒吼。

    我毫不在乎,讥诮地说:“以为打上个烙印,便能占为己有,简直是做春秋大梦!”

    罗成也轻声笑了出来:“若遇上别的女人也许管用,偏偏碰到你这个与众不同之人,把自己弄得浑身是伤,也忘不了那份虚无缥缈的感情。”

    我听他提起心头之痛,不禁黯然地说道:“没有女人甘愿守着一份虚无的感情,总有一天会舍弃的。”

    “若能想得通,就最好不过了。”罗成轻呼一口气,意味深长地看着我。

    “罗成,你觉得他们是否认出了我?”我说着,情不自禁往回看了一眼,果见窗边有两人不停地向外张望。

    罗成拉起我的手,说道:“多半已经认出来了,此地不宜久留,眼下要赶快送你回府。”

    “可是……”我抽回手说,“我想去个地方看看,我曾为它花了两年的心血,没想到转眼间便化为虚有了。”

    “汇源客栈?”罗成问道。

    “没错。”我解开缰绳翻身上了马。

    往日经我悉心修缮的汇源客栈,此刻已无半点昔日的光辉,脱落了金漆的牌匾,被封的大门满是尘埃和蜘蛛网。

    “虽说萧帆给了我莫大的伤痛,但在长安的这两年,却给了我很大的精神寄托。”我站在街上伫立了半晌,仰望着这座破败的小楼,心里涌起百般滋味。

    罗成伸手在我额头上打了个爆栗,说道:“眼睛要朝前看,老惦记着以前,弄得愁云惨雾的!”

    我摸着额头,皱眉看着他。罗成凑过来,用嘴努努身后:“眼下之急,是如何摆脱那两人。你在此逗留这么久,他们肯定已知道你的身份了。”

    我一扬双眉,不以为然地说:“让他们放马过来好了,这件事迟早要做个了断。”

    罗成哈哈一笑,说:“好!我也被跟得烦了。”

    “唐……唐姑娘?”一个声音忽然在背后响起,带着犹豫试探性地喊道。这人说起话来微有饶舌,汉语说得甚为生硬,一听之下,我便知道是欧洲商人史蒂夫了。却不知他怎么能认出我来。

    我正想回头答应,忽然转念一想,若那跟踪的两人知道史蒂夫与我认识,恐怕要对他下手。于是,我轻轻拉着罗成的袖子,说:“回府去吧。”

    罗成脸上露出疑惑,跟着我匆匆而走。不料,史蒂夫却在身后喊道:“这位姑娘是否认识唐姑娘,除了她,长安不会有其他人用薰衣草的香料了。麻烦转告唐姑娘,史蒂夫正在如归客栈落脚……”

    “他是谁?”罗成轻声问道。

    “一位友人,是远方来的商贾。”我皱起眉头,跺跺脚,“他这样大喊,那两人知道他是我朋友,恐怕会对他不利。”

    罗成拍拍我肩膀,安慰道:“光天化日之下,他们不会贸然下手。待回府在从长计议。”

    我只好点点头,两人一同回府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