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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u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青涩宝贝儿 > 第12章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不管是何时何地,这都算的上是打架斗殴时以多胜少的金玉良言。而攻敌不备更是我和盟哥多年跟人混战所得到的宝贵经验。

    当然了,我对付这人用的也并不是什么绝世武功,在我看来武侠小说里那些所谓的神招妙式,反倒不如街头巷脚里跟人打架时锻炼出来本能管用,而我使的恰恰就是平时跟盟哥闹着玩时用来摔交的法门,算不上多么凌厉,但只要被我抓住就绝对不让你讨了好去,摔个七荤八素都算是轻的。

    看来那人从来都没有享受过这样的待遇,杀猪似的大呼小叫着被我象一麻包似的扔进了拥挤的人群里,也许是周围太过喧闹、也许是周围的男女跳的太忘情,竟然没有几个为了他的出现而停下脚步。于是他就象每年元宵节时不小心被拌倒而被人潮踩踏的倒霉蛋一样,被n多的舞男舞女踩过,直到被同伙从地上拉起来,衣服上已经满是鞋印。

    可我却没有太多的时间跟他们磨叽,而且架一开打,不到一方求饶就绝对没有中途停止的道理,于是在其他人还没有醒过味来的时候,我已经朝旁边一挪,挥起右手狠狠的砍在了恰好就在我右侧的亮哥一手刀。

    我是学医的出身,虽然现在才不过是大2的学生,但是因为个人喜好所以对《人体解剖学》研究的那是相当透彻,当然也就明白各个器官或者部位遭受重击之后的后果,而我选取的恰恰就是分布着丰富血管和神经的颈部,倘若这里被击打的话,不但会导致呼吸的闭塞,而且还会影响血管流通,造成大脑的缺血缺氧,更可以使人昏迷或者死亡。

    我当然不想让他死,但短暂的昏厥却足以起到使我杀一儆百、力挫对方气势的效果。

    不管因为何种原因,我相信绝大多数的男人都跟其他的人动过手,输赢暂且不论,多半每个人都明白打架绝对不是武林高手的过招,没有你拆招换式的机会,很多时候胜败会在一瞬间决定,所以如虹的斗气、狠辣的手段以及适当的攻心之术,就完全可以作到以一敌众,而以雷霆手段重创最嚣张的人也就成为了瓦解敌手士气的绝招。

    也许是没有想到我这个戴着眼镜,看上去文质彬彬的人竟然下手如何狠毒,所以尚在惊诧之中的亮哥连手都来不及还,就被我的手刀砍在了右颈上有着颈总动脉和压力感受器的部位,遭受重击和体内的激素调节所带来的眩晕感,使得亮哥眼前一黑身子顺着我手上的力道向前扑倒。

    这可不是我想要的,所以不等他倒地我已经反过右手,自下而上地在他的胸口上狠砸了一下,趁在他的身子上抬的空隙,急速转身一个后摆腿重重的踢在了他另外一小跟班的胸前。

    对于自己在看见李连杰在《精武英雄》里的绝世一踢而苦练了半年多才精通的后摆腿,我还是有着相当的自信,即使不能够象电影里的陈真那样踹断木桩,至少也够中招的那小子喝一壶的,胸闷气短是绝对的,我就不信他还敢跟我叫板。

    最大限度的瘫痪对方的战斗力,也是打架时需要克敌制胜的诀窍。

    “操你……”还没有来得及说出后面的粗话,这小混混已经倒着翻了出去,一直砸倒了一群疯子似的跳舞的男男女女后才停下来,但是只能趴在那儿玩命咳嗽。瞅着他那样,我真担心这小子会不小心把肺子咳出来,那时候乐子可就大了。

    而此时亮哥才刚刚直起腰了,我探出手去扯住了他的后脖领子,也不管他的感受如何,背死狗似的倒拖着他在地上走了几步后,送开了双手,而此时的我已经凑到了最后一个小跟班的身旁,挥手作势要砍他的脖子,多半是刚才暴k亮哥那一下让他的印象太过深刻了。

    就在我的手刚抬起来后,他的胳膊已经做了挡架的准备,可是这群初中没有毕业就出来混的混混们也许不知道“兵不厌诈”是个什么意思,但他却一定明白被人踢是很疼的一件事,因为我的右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踢在了他的膝盖上。

    请不要责怪我为什么没有把脚尖对准他的小弟,嘿嘿,那是因为我跟他一样是个男人,很清楚要害部位被打中后需要忍受怎样痛苦,再说了,我们素不相识,就算是他们对五月有点歪念头对我有点不尊重,也只是点小恩怨,还没有到让人家断子绝孙的地步。

    虽然如此,位于膝盖下的肌腱被狠踹一脚的滋味也不好受,除了神经刺激而产生的触电感之外,虽然他强自忍耐着不出声音,但膝关节脱臼带来的剧烈的疼痛仍然使那人冷汗狂流,相信这足以使他把今天的教训铭记于心。

    “你他妈的知不知道这是谁的地盘,居然敢在这里闹事!活腻味了想找死是不是?”先前被我摔出去那人终于挣扎着从地上爬了起来,对着我就是一通狂叫。

    “我管你是谁的地头,想要欺负我妹妹就他妈的不行。”我上前一步把亮哥踩在脚下,看了一眼不远处的五月豪气干云地回答,引的周围一群煞笔女人纷纷鼓掌叫好。

    表面上我是风光无限可心里却是叫苦不迭,这种融会了黄、赌、毒的娱乐场所既然能在xj这地儿生根发芽并茁壮成长,就说明人家有些贯通黑白两道的本事,从这场子里既有流氓横行也有警察巡视就可见一斑。

    我这话说的牛气,却把那人的老大往死里价得罪,不要说现在就我一人,就算加上盟哥在人家的地盘上也绝对是白添馅子(xj的土语,白搭的意思),可话说出去了,就没有往回收的道理,但我风闻管这场子的一大混混是我们村里出来的,看在乡亲的份上会放我一马也说不定。

    可我也不敢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一个也许六亲不认的混混身上,自谋生路那才是保全性命的王道,所以我开始盘算起如何平安逃出轰炸夜总会来。

    第十四章谁怕谁(2)

    “虫子哥哥你真的好棒、好酷、好勇猛耶!”就在我为如何平安脱身而一筹莫展时,旁边的五月却不合时宜地蹦跳到我的身边,紧紧揽着我的胳膊,将洋溢着幸福和得意的小脸贴在我的肩膀上,满是陶醉地赞叹道:“我就知道虫子哥哥是这世界上对我最好的人了,刚才你的样子真的好帅呦,我都已经忍不住喜欢上你了,呵呵,因为你是第一个为了我而跟别人打架的男人,所以我已经决定要嫁给你了。”

    听了这话,当时我的大脑就一阵缺氧,我靠,这是一什么女的呀,就算南方的人们思想比较开放,也不用大庭广众之下就整段真情告白吧,再说了,这个号称要以身相许的女孩才只有区区的13岁,难道我已经堕落到只有未成年的小丫头才喜欢的地步?!想想都觉得失败!

    “我说妹妹,你就饶了我吧!”我哭丧着脸哀求着轻轻的挣了挣,想要把自己的胳膊从她的魔爪下抽出来,结果很郁闷的发现一切努力都是徒劳的,而且她反倒抓的更紧了,于是我正色道:“有跟我在这开玩笑的工夫,你还不赶紧快点跑,杵在这儿等着挨砍呀!”不由分说我一把抓住她细嫩的小手,拉着就往轰炸的大门处跑去。

    至于盟哥,天知道他现在正跟哪个小姑娘跳舞呢,反正他也没有参与刚才的殴斗,就算流氓们再无赖估计也不会把帐算到他的头上吧。

    “兄弟们,前面那小子是来砸场子的!别让他给跑了!今天不把他给废了咱兄弟们算是彻底的栽了!”没有等我跑出几步,被我踩在脚下待了很久的亮哥一边挣扎着想要从地上爬起来,边声嘶力竭的招呼手下的小痞子们跟我玩命。

    “操他妈的,爷我今天是不是运交华盖呀!?要不怎么怕什么来什么?”虽然我的嘴里在不干不净的抱怨着,却没有停下狂奔的脚步,借着舞池里闪烁不定的灯光看见几个流氓打扮的小子朝我围了过来,情急之下,也顾不上自己的解释伸手一拉将五月揽进怀中,紧紧的抱了埋头往人群并不密集的缺口处冲去,嘴里更是狂吼道:“不想死的就给爷闪远点!”

    虽然来迪厅里蹦迪的年轻人里不乏趁夜色来寻求刺激的不良少年,但更多的还是不谐世事险恶的小毛孩子,虽然舞曲依然喧嚣但我高亢的嗓门依然清楚的传进了他们的耳朵,那些胆小怕事儿的年轻们自觉的让出了一条小路,这样一来更方便我往外逃。

    我的目的很明确,那就是冲出轰炸夜总会,毕竟xj的黑色势力还没有猖獗到敢于当街砍人的地步!但人生总有很多的意外,就在我距离大门不到10的时候,冷不妨斜刺里伸出了一条腿正挡了我的脚下,要不是我的反应还算灵敏铁定会被拌倒在地,到那时候众痞子一拥而上,拳大脚踢估计自己怎么死的我都不知道。

    可是现在被我瞅见了就绝对不会轻易的饶了他,所以我借着奔跑势头腾身而起,不等那人的腿伸回去就朝他的膝盖重重的踏了下去。

    也许大家有过小时候脱臼的痛苦经历,只要稍微联想一下就很容易明白,当骨骼和肌肉纤维连接而成的关节被强力打击或者过度弯曲时会有什么样的后果,至少被我踩在脚下的这条腿在喀嚓一声响,就翻折了过来,想来就算里面的骨头没有折断也会严重脱臼。

    不要责怪我心狠手辣,如果想要在许多敌手的围攻之下脱身而出,不要点非常手段是绝对不行地,虽然这样做更会让那群痞子疯狂报复我,可是在这种情况下,可是我有别的选择吗?我总不能把五月留给这群狼吧?!

    “啊……”那条腿的主人扯着破锣嗓子躺地上鬼哭狼嚎,当真是见着伤心、闻着流泪,可我却没有多余的好心肠搭理他,身子前倾再次加速狂奔。

    可那群痞子怎么会善罢甘休呢,纷纷从四面八方向我涌来,有的人手里甚至还抄着木棒、铁链甚至匕首等硬家伙,这么一来我也算是开了眼,哪里还敢逗留,就象一只身后有一群猎狗狂追着的兔子般甩开两条大长腿,拿出了美国人玩橄榄球的劲头来,护住我怀里的五月拼命撞开两边看热闹的人,冲向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