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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u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我的爱人是只狼 > 第13章
    还好今天是星期日,明天早上他们才会发现晨的失踪,而那个时候,他们早就远离了那个繁华的都市。

    躺在服务站旅馆的床上,齐枫曦才发觉感冒又厉害了起来,其实他的感冒一直都在加重,只是昨晚兴奋过度的没有感觉了。他将随身带着的感冒药和治头痛的药吃了好几片,昏昏沉沉的躺在床上。晨昨天夜里也一直没怎么睡,早就在床上进入了梦乡,齐枫曦恍恍惚惚间用有力的臂膀抱住了他。幸福的感觉从心里深处的某个地方涌上来,慢慢的、慢慢的充盈了全身……

    等到齐枫曦再次醒来的时候,大概是由于发了汗的缘故,全身都轻松了许多。大脑也一片清澄,不再头晕。看看窗外,暮色已经涌进了屋内,大概已经是晚上6、7点钟的样子了,他想拿起床头柜上的手表确认时间,却蓦的发现自己所在的地方竟然不是原来住进去的那个旅馆房间了!!电光火石之间,齐枫曦本能里下意识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找晨,而本来睡在自己左边的晨也不见了踪影……

    这个完全陌生的房间里,根本不像有第二个人呆过的样子。

    一重山,两重山,山远天高烟水寒,相思曦枫丹。

    鞠花开,鞠花残,塞雁高飞人未还,一帘晨月闲。

    13

    齐枫曦猛地拉开门的时候刚好有一个穿护士装的女孩要走进房间,被他吓了一跳:“怎么起来了,感觉好点了吗?”

    散发着消毒水味道的走廊,纯白色的被褥墙壁和浅蓝色的地板砖,还有墙壁上挂的一些玻璃窗里的保健常识,齐枫曦这才发现自己在一个小的诊疗所里。

    “我弟弟呢?”齐枫曦的仍然有点头晕。

    “噢,别担心,小张带他吃晚饭去了。”小护士抿嘴笑着,“你和你弟弟的感情真好!昨天一天他都守在你旁边,直到刚才还什么都没吃过呢。刚儿小张骗他说吃完饭回来你就会醒了他才去的。谁知道还真醒了……”

    齐枫曦因为缺水而干涸的嘴唇淡而无色,苦笑了一下:“傻瓜!”

    “再打一支退烧针吧。”小护士一边说一边坐进屋里,将手里的医用托盘放在病号床的旁边,“你昨天来的时候都烧到40度了呢!”

    齐枫曦再次回到了床上:“请问……今天几号了?”

    “8号”

    原来自己已经睡了一天多了。

    “我明天能出院吗?”

    “明天?!”小护士将插到退烧药里针管拔了出来,又小心地将里面的空气排出去,斩钉截铁的说,“最早后天!”

    ……

    晨回来的时候几乎是一下子扑到齐枫曦身上的,带他回来的一个圆圆脸很孩子气的护士朝齐枫曦腼腆的笑了一下,就把门带上了。

    门,关住了一屋子的寂静。欣喜异常的晨紧抱着齐枫曦一句话也说不出来。齐枫曦也只是无声的搂着他,一会便感觉到晨似乎在瑟瑟发抖,不放心的去看时却发现原来他在哭。齐枫曦内疚的想到这是晨第一次从封闭的实验室里走到人类社会中,自己在旅馆里高烧不醒的时候,不会说话的他不知道费了多大的劲才把自己送到这家诊疗所里的:“对不起,吓着你了吧……对不起,对不起……”齐枫曦轻轻的在晨的额头上吻了一下,下一刻却出乎意料的被晨一下子猛压在床上,嘴唇也似乎被一只小狼狠狠地咬住,晨和齐枫曦的上一个吻已经是近一年前的事了,这次齐枫曦只感到嘴唇上火辣辣的一片,近乎野兽的撕咬,中间还混合了晨咸咸的泪水……

    等到第二天出院的时候齐枫曦已经在诊所的18寸电视里看到了找寻狼孩的消息,但是忙于试验的章教授这几年间显然没有想到给晨拍几张照片,电视上刊登出来的照片还是晨刚被带到研究院时齐枫曦给他照的,那时他肮脏的头发和拖着受伤的腿的样子和现在的晨大相径庭,就连整天喜欢哄晨的小张都没有看出来。虽然如此,齐枫曦看到那个带照片的启事还是暗自心惊,不过没有听到任何有关缉捕的消息,也就是说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人发现是他将晨带走了。

    “以后我就叫祁曦了,你叫祁晨。记住哦!”齐枫曦上了车以后,先将事先准备好的假身份证放到晨的口袋里,才启动了汽车,“在别人面前你就是我弟弟。”

    “还有记得以后不要跟陌生人走,万一和我走散了就在原地等,我会回去找你的,不要随便喝别人给你的东西……”

    一路上齐枫曦一边开车一边不停的叮嘱。

    他们先是到了西部的然市,那里虽然环境很好但只是个小城镇,工作机会本来就不多再加上齐枫曦没有当地的户口,找工作受到了很大的限制,最多只能做一些短期的临时性工作。

    真正初次来到人类社会的晨大概是由于对陌生世界的恐惧,一开始很不喜欢出门,但是因为每次齐枫曦硬拉他出去时街坊四邻都对他很好,渐渐的也习惯开来。尤其是对门的李奶奶。对这个还不到20岁孩子好的就像对自己的亲孙子,每周三到周五齐枫曦都需要加夜班,所以每周在这三天里李奶奶肯定要叫晨去自己那儿吃晚饭。

    后来即使没有齐枫曦陪着,晨也愿意出去了,齐枫曦只好将家庭住址和自己的手机号码写在纸上要晨拿好。但很快就发现其实并没有这个必要,不仅因为这个小区的治安很好,而且晨也从来不会乱走,一旦到了他感到陌生的地方便会马上折回来。

    齐枫曦的工作换了一份又一份,同时他也开始写一些时事评论投稿在报纸上,笔名当然用的和原来的不同。而晨原来只是在家里将屋子整理的干净整齐,后来又喜欢上在小区的小广场四周种些花草,也常常在早上将那里打扫得干干净净。所以那些晨步和遛狗的人们常常会和他搭讪,而每当又有人发现晨不会说话的时候都不禁叹惜。结果不出一个月,小区里的人就都知道这个好心的小哑巴了,就连小孩子们也喜欢拉着晨去玩。早出晚归的齐枫曦知道这一切是在一次买早点的时候,就连摊煎饼果子的络腮胡子也和他说:“你弟呢?我家小二每天早上都缠着他玩,今天一没见他出来回去就那个不高兴呐!……”本想口不能言的晨是不可能被这么多人知道的,而实际情况却让齐枫曦也感到吃惊。

    如果晨喜欢这里,即使工作再不好找齐枫曦也会继续呆下去的,可是现在的情况却大大的不同——知道晨的人太多了,这里本来就是个小城市,这就更加容易被人发现了。如果,如果是在人口密集的大城市,这个境况想必就好得多了……

    来到繁华热闹的东市后,齐枫曦并没感到任何不适,晨却伤心了好几天。任齐枫曦怎么哄也都懒懒的赌气不再出门。

    “都三天了,男子汉有什么放不下的!……我不是已经帮你给李奶奶、冯阿姨、郑大爷,还有小二,闪闪,皮皮……写了信了吗?”

    躺在床上的人背着身不理他。

    “我今天上午没工,带你出去玩好不好?再不起来这一天可就要过去了啊。”

    还是没有动静。

    “晨晨,吃点早餐好不好。”齐枫曦笑的脸都快抽筋了,端着一碗鸡蛋羹站在床前。

    但只是见到小脑袋用力地摇了摇头。

    “晨,我昨天听说这附近有个哑语班,我想给咱俩报名,等到我们学会了就可以用手‘说话’了啊。而且那里很多孩子都在学呐,你就能交很多新朋友了……”

    晨终于转过头来,乌黑发亮的眼睛看着齐枫曦,里面含满了询问。

    “以后每周的这个时候我都不去上班了,陪晨晨上学去!等我们学会了‘哑语’,嗯,‘哑语’就是另外一种语言了,我们学会了就又可以互相说话了。就像以前我教你说话一样,不过比我教你的还好学。”

    晨眼里流露出向往的光芒,终于给了齐枫曦一个大大的微笑。齐枫曦也终于放心的舒了口气。

    “快点!起来了!”齐枫曦轻吻了一下晨的唇,“吃了鸡蛋羹我就带你出去,现在正好是春节期间,外面可热闹了,我们去照像好不好,我们还没合过影呢。晚上我带你去吃kfc?不行,不去吃那种垃圾食品,我们去海上餐厅吃龙虾!嘿嘿,不过这次晨晨只能点一只龙虾,以后等我们赚多了钱再去吃个够……快点,快点起来啦,整天呆在这里见不到阳光怎么行?”虽然齐枫曦在然市打了好几份零工,但多是些低工资的体力活,积蓄算是有了一些但是在繁华的都市里却只能租一个小小的地下室。

    其实被栋栋钢筋水泥的摩天大楼挤包围的看不见天空的东市并不是个齐枫曦热衷的地方。晨毕竟还是少年心性,不久就被各种没见过的新奇玩意吸引住了。从麦当劳的加了冰、不断冒着泡泡的可乐到广贸广场上穿着卡通装发促销传单的“加菲猫”,都让晨感到好奇而兴奋。齐枫曦看着他的笑脸,一瞬间感觉到在他身边晨就是一束阳光,任何阴晦都不会在他身上长存,然而他又害怕自己哪一天会抓不住这束透明的阳光,毕竟它能够穿透充满着工业尘埃的大气和灰蒙蒙的城市天空照射到自己的身边,就已经是个奇迹了……

    晨看到广场上的闪光的“旋转木马”,立即欢呼起来。齐枫曦便买了一个“两人座”的位子上去。

    用双臂挽住坐在前面的晨,旋转木马开始缓缓启动,慢慢的,速度越来越快,晨欢呼雀跃着,木马周围五颜六色的装饰灯也开始同时旋转,光彩渐渐的连成一片,好像一个七彩的奇幻的天堂,齐枫曦有些眩晕,不知是因为木马旋转的太快还是因为感到太过……幸福……

    晨突然回过头来,将嘴唇靠向紧贴在他背后的齐枫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