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是有名字的,但大家只叫他诗人。这个称号对于一个卖不出去自印诗集的人来说多少有点讽嘲的意味。诗人自己是全然不知的,每当有人叫他:“诗人!”他就极轻快地应声——他是这座生了锈的城里的唯一的诗人,这是很值得骄傲的。
诗人已经四十多了,没有老婆没有孩子,养着母亲和弟弟。他生得憨厚老实,身板健壮,看上去是过日子的人,可别人给他介绍对象,他都给拒绝了,说自己负担重,配不上人家姑娘。
“哪你怎么还有闲情逸致写诗呢?”我问他,他只是挠着头嘿嘿一笑。和他长相相反的,诗人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踏实能干,脑袋里好像装了虚幻的泡泡一样,整日想着别的,在我爸妈口中“不切实际”的东西。
诗人以前在厂里工作时,时常对着轰隆作响的机器诗兴大发,吟咏一首。诗是需要好好琢磨的,诗人知道这个道理,可他琢磨来琢磨去,觉得自己的诗已经登峰造极,是可以与叶芝,聂鲁达那种诗人相提并论的,再没有什么可改的了。
得意之余,他不忘掏出纸笔记录下自己的灵感,这一纪录又耽误了手上的功夫。几年后厂里裁员,诗人就这么成为了第一个下岗工人。可他不以为耻,反倒以这为荣。
“啊呀……李白不也是被赐金放还了么,文人多舛运,我是诗人的嘛。”
“其他人也下了,他们不是文人。”我说。
诗人笑出声,眯着眼伸出一根食指,神神秘秘地说:“妮子,第一个可是不一样的——你想想你读书,考第一名是不是最光荣。”
我摇摇头,说,叔,我没考过第一。
他看上去挺失望,长长叹了口气,说这可不行啊,当年……他打住了,好像想起来什么似的,沉默一会儿,才对我说下雪了,快回家去,又说我一个人回家不安全,他送我回去。
我们踩着满是铁屑的路回家,白色的雪花飘落到地上,也成铁屑了,踩上去就发出嘎吱嘎吱的脆响。我们一起走过破败坍塌的红砖墙,走过冷冷清清的厂房,最后他好像下了什么决心一样,说:
我要出本诗集。
出诗集做什么?我问他。
诗人似乎从没考虑过这个问题,他想了会儿,说要给他妈,给他弟,还给我一本。
我要写咱们县,咱们城。他看上去很高兴。“古代不是挺多大诗人都爱写故乡吗,唉呀,我印本诗集,好叫外地人知道咱们这块好地儿。”他拍拍旁边的大树,树上掉了一堆残雪到他脑袋上,他也不去管,就硬顶着一脑袋的雪说,我是诗人的嘛,就要有这种情怀,不然怎么好意思当诗人?臊得慌。
之后好长一段时间我都没有看见诗人,只听大人们聊天时说诗人家里出了事。诗人爹走得早,他娘把兄弟俩拉扯大。他弟弟出生时,被脐带缠了脖子,活是活下来了,可惜成了脑瘫。诗人工作后,他妈就在家里专心照顾他弟。现在诗人下岗,一家人没了收入来源,他妈怕拖累他,一狠心,给自己小儿子喂了农药,剩下的自己喝完了,去了。桌上还留着张纸条,说不用办丧事,把他们娘俩和他爹埋在一起就行。
诗人没有成家,他老娘和弟弟一走,他就真成孤家寡人了。
诗人闭门不出了大概一个月,再见到他,他就招呼我,请我吃鹅块,喝八王寺的汽水,橘子味儿的。
诗人说这是他这么久以来吃得最好的一顿,他的钱都拿去印诗集了,剩下的钱没比这顿饭钱多。我问他印了多少本,他比了个一出来,一百本。说着手往薄袄里一掏,掏出本小集子来,和红宝书大小差不多,黑色封皮。他说这是第三本,前两本已经烧给他娘他弟了。
我翻了翻这小集子,发现里面除了他说的展现“地域风情”的诗以外,还有关于母亲的,弟弟的诗,还有不少情诗。倒也写的情真意切的。
我一下好奇起来,翻得集子哗啦啦作响,我读书,也是读过一些诗的。那些诗人写给不同的人的情诗,情感都是有差异的。诗人这里面的情诗好像就是描写的一个人,活生生的人,不是诗人臆想的。
我问他,叔,咋回事啊,你这是有情况?
他伸出手在我脑袋上不轻不重地敲了一下,叫我别乱讲。结果好像被倾诉欲憋得慌似的,刚叫我别乱讲,自己就迫不及待地开始长吁短叹回忆往事。
他说他年轻的时候,厂里的财务是个斯文白净的高中毕业生,特别好看,笑起来眼睛弯弯的。他和高中生本来没什么交集,就那么一次,高中生骑单车来的时候路太滑摔倒了,他给人家扶了一把
,自此之后两人就熟了。
我听到这里点点头,英雄救美,不错。
他接着说,他当年就是个认识字的水平,高中生爱读书,就带着他一起读书,读诗。他们偷偷摸摸读了不少布尔乔亚的诗,高中生最喜欢的就是博尔赫斯的诗。
他说到这里,嘴咕噜一下蹦出几句诗
突然间黄昏变得明亮
因为此刻正有细雨在落下
或曾经落下
下雨
无疑是在过去发生的一件事
谁听见雨落下谁就回想起
那个时候幸福的命运向他呈现了
一朵叫玫瑰的花
和它奇妙的鲜红的色彩
这诗好吧?他问我,我点点头。
他说高中生会背好多诗,还会写诗,写得特别漂亮。当时厂里好多小姑娘喜欢他……
我抬手让他停一停。
“你说的是个男的?”
他很奇怪的看我一眼,说是啊,怎么了。
“你情诗也是写给他的?”
他突然就有些害羞的感觉了,麦色的耳朵根烧得通红,我看得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原来我连性别都搞错了。我也没看出来诗人喜欢男人啊?
我让他继续说。
诗人说高中生文笔好,被上面领导看上了调去写材料,写着写着就升了职,再后来,就下去做知青了。
好在高中生下乡的大队比较通融,能让他们经常互相通信,有一次高中生回城里过年的时候,诗人和他告了白,高中生答应了,就这么在一起了。
我喝了口汽水,当初在一起,现在我都不知道有高中生这号人了,恐怕这段故事结局不太好。但诗人不说了,他可能也知道我会想着这结局不好,所以他只是说:
“我现在也挺好,也会写诗。”
我举起汽水瓶和他碰杯,衷心地祝愿他以后成为大诗人。
第二天,诗人向街坊借了三块钱坐三轮车去隔壁县卖他的诗集。我晚上出门时碰到他回来,问他怎么样。他摆摆手,说不好,天是灰蒙蒙的,空气里一股子铁锈味,不合他的意。
我寻思着咱们这儿不也是这样吗,又发觉自己被带偏了。我说,我问你诗集卖得怎么样,没问你那地怎么样——你难道去那儿是为了看风景的?
诗人比个一,一本。我冲他竖大拇指,说行,好歹有进账。结果他又挠头,说遇到个乞丐,小孩儿,看着怪可怜的。他身上留了个车费,其他的钱都给那小孩了。
麻绳专挑细处断啊,他感慨,这么小就出来乞讨了。
你这话还挺逗乐的,你的命又比那小孩儿好多少。我说。
诗人反驳我,说自己不一样,他这算文人多舛运。
接下来有一个月他都在往旁边的县跑,零散卖了八九本集子,他也从来不抱怨,说这叫时也命也。
古代大诗人不也这样吗?若我死了,我的诗能流传千古,那就是死而无憾。他又笑起来,说马上就是春天了,不会再这么冷了。
没过几天,诗人被抬回来了。帮忙的人抽了支烟,说诗人傻,天天给乞丐钱,被别人当作大款盯上了,结果一搜发现诗人身上没钱,就把诗人打了一顿。
那股夹杂着血腥味的寒流钻入我的鼻腔,有人和我说以后千万别学诗人。
我点点头,又摇摇头。
一个星期后,我去看了诗人。诗人正披着件外套坐在桌前,就着盏煤油灯,不知道在写些什么。看见我来,他就叫我上炕坐,炕上堆满了诗集,我挪开几本再坐上去。
我先问他他的腿如何了,他说已经大好了,不疼了。他说想问我个事儿,我说你问呗。
“妮子,你以后想干啥?”诗人中外套口袋里摸出一盒迎春香烟,摸了一下,又放在桌子上。
“他们不让我当诗人。”我老实回答。
诗人愣了,看着我没说话,片刻后他才缓过来,说是,不要当诗人,文人多舛运,平平安安就好。他说这话时,声音就像冷夜里的一道火星子,忽闪忽闪的。
他又提起了他的故事,他和那个高中生,他说高中生后来和一个女知青在一起了,女知青爸爸是文化部的,复职之后把高中生也提了上去。
他拉开屉子拿出一本书,轻轻抚摸作者的名字,眼睛里说不出来是什么情绪。
我不怪他。诗人说。高中生教会了他如何读书写字,他是文人,高中生没有文人坚持的东西,写了
书也不是文人。当文人就是要受苦的,高中生那样的人,不应该受苦。
做文化人,别做文人。他把香烟里的烟倒出来,一根,然后把盒子给我,叫我拿去铺子里换糖吃。在给我之前,他忽然问道:
你知道这烟名字哪里来的吗?
知道,风雨送春归,飞雪迎春到。
是了,诗人眯眼笑起来,把烟盒郑重其事的交给我。他说,等春天来吧。
我在起来之前,看着那堆集子,心里打定了主意,说叔,我放假没事干,我帮你卖点集子呗。诗人本来不答应,结果磨不过我,半推半就让我拿去了。
我本来都想好了,就在我们县卖,没卖出去我就拿自己的零花钱补上,跟他说卖出去了,一两本也行。结果我刚在寒风中跺着脚两分钟不到,就来了一个人。
高高瘦瘦,白白净净的,戴着眼镜,和我们这破破烂烂的地儿格格不入。
小朋友,你在这儿干嘛呢?
卖诗集。我声音打颤。
他眉眼弯弯笑起来,眼角有细密的纹路。
你还会写诗吗?我回他,我不会,这是我帮别人卖的。
他蹲下来随意拿起一本,看到上面的署名时,身子僵住了。他盯着封面看了会儿,从口袋里掏出笔,在扉页写了几行字。然后问我这集子多少钱一本,我跟他说了个数,他潦草地点点头,从口袋里拿出五十元给我——我还没见过整的五十元呢——说这些他买了,叫我赶快回去别冻着了,再把他写了字的集子给作者。
“爸爸!”我听见有人喊,“别耽搁了,你在干什么呢!”他冲我笑笑,然后快步走向原处的两个人。
我忽然觉得很恶心。但是我还是把那本写了字的诗集交给了诗人,我不知道上面写了什么,只看见诗人冷笑,又很苦涩的。
他说,春天什么时候才到呢?
真怪,他以前不是说春天马上就到了吗。
诗人没有等到春天,他死于双腿伤口感染而导致的全身神经坏死,死时抱着那本诗集,眼泪结成冰。没人知道他为什么不说,为什么不治,也有人说他根本没意识到。我又见到了那个人,他很激动地让我带他去见诗人,我说好,带他去了诗人的墓地,我指着那块墓碑,笑着对他说。昨天刚埋下去的,新鲜着呢。
那个人站了很久,什么也没干,没有哭天抢地,没有念诗,没有送花,只是融进背景里。
而我只是想,如果诗人泉下有知,可能不会再去念博尔赫斯了,也不会再去想高中生了,他只会为了这很有文人风格的死法和结局,拍手叫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