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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u小说网 > > [快穿]四福晋之死 > 第6节
    赵云都不打算给他施展的机会了。

    既然要打,那就加把力,一棒子打死算了。

    刘郎君似乎是用流言蜚语逼死顾大小姐的……

    算了,不管是不是,赵云都认定是了。

    赵云打算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流言,软刀子杀人,从来是不见血的。

    刘郎君离开扬州到彩蝶老家提亲去了。

    来来回回就要一个月。

    这很好。

    等他一回来就能收到赵云的大礼了。

    赵云不会让他失望的。

    ………………

    一个月,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干某些事情已经足够了。

    在赵云的运作下。

    一则劲爆的消息在扬州城里四处传播。

    整个扬州城都了。

    刘郎君家门口有许多人在叫骂。

    刘家人成了过街老鼠。

    提亲回来的刘郎君一进城就被臭鸡蛋和烂菜叶子迎接了。

    人山人海。

    他冲出重围就发现自家大门被砸烂了。

    家里人也愤怒地看着他。

    他很疑惑。

    没人给他解答。

    他淹没在了人民群众的汪洋大海之中。

    所有的人都在指着他的鼻子骂。

    刘郎君落荒而逃。

    消失不见了。

    他怕是没脸见人了。

    赵云:这就是人民战争的伟大力量!

    赵云为可怜的刘郎君默哀……

    赵云很欢快。

    没人知道这件事与她有关。

    她现在可是爱刘郎君爱的死去活来的顾大小姐呦。

    赵云只是花钱,雇所有的长舌妇绘声绘色地到处去讲赵云编的故事。

    那个彩蝶。

    那个刘郎君要娶的彩蝶。

    她竟然是刘郎君的亲妹妹!

    (赵云:他不是喜欢把未婚妻当亲妹妹看吗?

    那就不要大意的背上乱、伦这个黑锅吧。)

    舆论是可以控制的的,民意是可以引导的--尤其是在信息闭塞的古代社会。

    乱、伦这种罪名不比弑亲轻多少。

    赵云花了点小钱,就让刘郎君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在古代这个名声大于一切的时代,他们再也没法翻身了。

    至于钱。

    顾大小姐家里有的是钱。

    能用钱解决的问题,从来就不是问题。

    赵云只是开了个小头。

    剩下的就不用管了。

    总会有些人相信的。

    总会有‘聪明人’继续传播的。

    刘郎君在扬州高调了这么多年,不知多少人看不惯他,落井下石的不要太多呦……

    刘家辟谣是没有用的。人们都喜欢猎奇的消息,你越澄清,人们就会认为你越心虚。

    刘家只好捏着鼻子认了。

    什么?

    你说滴血认亲?

    老刘家还丢不起这个脸!

    最后刘家只能把刘郎君‘冷藏’起来,先避避风头再说。

    至于那个彩蝶。

    谁知道呢。

    ………………

    赵云安心了。

    过犹不及,这样就可以了。

    等刘郎君缓过气来,不知是多久以后了事情了。

    那个时候自己也该离开了吧。

    这次做的很隐蔽,也很痛快。

    刘郎君的污点可能要跟着他一辈子了。

    总是会有‘有心人’出来提醒大家的。

    赵云这一次难得没有自杀。

    她在尼姑庵呆的很愉快。

    作为一个老太太,吃素没什么,偏僻也无所谓,安安静静的就最好了……

    正文 第6章 我是亡国公主

    赵云这次醒来时在囚车里。

    是的,囚车。

    马走的很不稳,囚车里的赵云一直在摇摇晃晃的。

    赵云理了理记忆,不由的感叹了一声。

    哎……

    这次又是必死无疑了。

    虽然她不怕死,但是自己的生死掌握在别人手中的感觉真的非常不好。

    ………………

    这一次赵云身体的原主叫做段展眉。

    很诗情画意的名字。

    她是大晋的公主。

    也许马上就不是了。

    又是一个俗套的故事,只是故事中多了一个不同寻常的人。

    这是一本小说吧,

    赵云从自已遥远的记忆中仿佛还能找到一点蛛丝马迹。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现代女杀手,她穿越时空来到大周。

    大周就是正在攻打原主所在大晋国的那个国家。

    女杀手来到大周,结识了大周皇帝并与其相爱。

    就像每一本小说都要有一个温柔的男配那样,每一本小说也一定要有一个恶毒的女配。

    段展眉就扮演了这个千人烦万人厌的角色。

    她是大周皇帝的贵妃,是和亲公主。

    这都没什么。

    段展眉千不该万不该爱上周帝啊。

    更不该的是她竟然敢和主角抢男人。

    周帝爱上了女杀手。

    女杀手不愿过和他人共事一夫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