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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u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哈哈,大学 > 第16章
    “神经有毛病。”

    “就算有毛病,也是上车以后被你吓出来的。”

    “我有那么凶吗?”

    “何止是凶,你骂人的时候自己照照镜子就知道一切了。或者问我的同伴也行,他现在还躺在被窝里。不过,我劝你别去,免得让他以为做了噩梦。”

    “呵呵呵。”列车员笑了,脸上带着成就感。

    “我以为坐181可以感受些家乡的温暖,谁想到被吓出神经病来。回去以后我很难跟妈妈解释……”我抓住机会,喋喋不休。

    “好了好了,得理要饶人,少说两句话不会加你的车钱。你家是哪里的?”看来她已经意识到自己工作上有失误,想跟我套近乎了。

    “玉溪。”我回答她。

    “不会吧,竟然碰到老乡了,我也是玉溪人呢。”

    “你不是昆明妹子么?一口的昆明腔。”我以为她想改祖籍接近我。

    “哪里,那是去昆明读中专以后口音才变了的,初中以前我都在玉溪,现在爸妈还在玉溪工作呢。”

    我这个人比较轻信,尤其是女孩子的话。听说她也是玉溪人,难免一阵激动,但表面上还得装得比较平静。

    “那你家住哪街哪巷啊?”

    “广场附近,嗯,应该是广场的北边。”

    “我家在广场的南边。”说话的时候,我想,这就是地球吗?这么小,相逢何必曾相识。

    “难怪。”

    “难怪什么?”

    “连家里的房子都在唱对台戏,何况我们俩。”小姑娘好像很哲理的样子。

    “我不喜欢和别人唱对台戏。”

    “嘻嘻。”她笑了,笑得不再带着伪装。

    十分钟很快过去了,我又爬到火车上。列车员伸头望了望站台,当她确定没有掉队的乘客以后,也上到车里来。她先把门关上,锁紧,然后对我说:“你还没告诉我你的名字呢。”“我叫不撸不舒服斯基。”

    “呵呵呵,看你的块头也不像俄国人。”

    “我叫雪锋。”我一向自以为这个名字挺拿得出手,“刚才说的是笔名。”

    “这个名字很一般。”她又来了。

    “那小姐尊称?”我想听听她的名字是如何地不一般。

    “我叫刘红,大家更喜欢叫我小红,笔名是一撸就舒服库娃。”

    “呵哈哈哈——”我忍不住大笑起来,“小红,这名字好土啊。”

    她不高兴了:“再土也比不上你穿的军裤。”

    “这你就不懂了。什么叫‘庸俗’?时尚被无数人重复一百遍就是庸俗。你去大街上看看有几个人和我穿一样的裤子?!”我为自己临时生造的定义得意不止,其实军裤是在上车的时候所有裤子洗了没干,临时顶替用的。

    她眼睛睁得老大,使劲端详我。

    “看什么看?想表白就抓紧时间。”

    “没有,我想看看你嘴里有没有两根舌头,实在太能说了。”

    我知道男人嘴太油不是好事情,至少在女人眼里。但是一旦高兴起来,让我举着庄重的牌子走几圈,我会觉得很累。不过,我不想在这个无聊的问题上跟她周旋:“以后怎么称呼你?也叫小红?”

    她低头想了一会儿:“不好,这是熟人才叫的,我们还不是熟人。”

    “你要划这么清楚,我们就以同志相称,怎么样?”

    “同志?不错,不错,我们共同的志向是顺利抵达昆明。对不对?就这样说定了吧。”

    最后,我俩相约春节的时候一起到广场喝茶。回车厢以前,我去她的工作间交换了电话号码。刚记完号码,榔头过来洗漱了,他恰巧看见我递了一张纸给列车员,于是悄悄地问:“怎么?母老虎让你写检查?”

    我说:“没有,写电话号码。”

    榔头以为自己没睡醒:“到底怎么回事?”

    我诡异地说:“情况很复杂,等促膝再谈。”

    午饭的时候,刘红路过,对我们莞尔一笑:“同志,垃圾不要乱扔哦。”

    我提着一根鸭骨头:“您看。”说着轻轻地放到垃圾盘里,又用征求的语气说:“同志,满意不?”

    榔头看得直想吐,刘红一走就对我大骂:“我呸,受不了你们!”

    对山歌

    火车穿越广西的时候,我被大好河山吸引得陶醉了。整座整座的山,就是整块整块奇异的石头;整条整条的水,就是碧玉琢磨的练。窗外的一切让人误以为不是画在临摹景物,而是老天悄悄把山水画的美景取下来,直接放在了漓江边上。但天地总是公平的,这样美的山,却让土壤因多石而贫瘠,因此山脚的庄稼不多,只长着些颜色黯淡的杂草。几头大黄牛在铁道边用膳——毕竟这里不是大草原,牲畜也没有草原的同类自由,脖子上都拴根绳子,绳子的另一端有个木桩钉在土里,以限制黄牛的活动范围。一条尖瘦的小狗冲着火车“汪汪汪

    ”地喊个不停,似乎在说:“你们声音轻点,黄牛没吃饱的话,主人会拿我卧轨的。”看来,高楼大厦和喧嚣的车流是永远不会让人真正思考的,走出它们的包围圈,来看看泥土和杂草,倒是发现空气中的氧气不少,任你呼吸,任你凭借花草的芬芳飞起来。

    要是火车能停,我现在就跳下车去放牛了。

    火车行至桂林站,车厢中挤进一伙伯伯奶奶,后面跟着个举小旗的导游。他们都操着清一色的昆明话,估计是组团出来玩的。这伙人安顿好以后,似乎游兴不减,嘻嘻哈哈地吹牛。讲着讲着,一个人忽然起立,在车厢走道里手舞足蹈地唱起了滇剧。车厢顿时活跃了,有人从铺里伸出头来看,有人索性就走过来看,连在中铺冬眠的那个男子也被吵醒了,好奇地观望。我给他掐了一下表,乖乖,足足睡了三十个钟头,换作青蛙都饿死掉了。

    第一个伯伯唱完以后,主动去拉第二个。第二个扭捏一阵,站起来又唱,接着是第三个。很明显,他们都是些业余选手,但是凭借老化的记忆,竟能一字不漏地背出大段大段的唱词,准确地哼出旋律,而且谁唱得都不差,令人咋舌。

    观众认真地听,时而热切地鼓掌。也许车厢里其他省份的人根本听不懂他们在唱啥,但是这帮老头老太的热情,已经感动了所有人,让我们这些年轻人为自己的毫无生气羞愧不已。

    大约是第五个唱完以后,忽然有老人对我们笑:“你们这些年轻人啊,别光听不练,也哼几首来听听吧。”周围的老人立刻被点醒了,尤其是刚才表演过的,反应比较强烈,似乎感觉吃亏了,一定要我们唱,以弥补他们的损失。

    我坐在最前线,成了冲突点,只能硬起头皮代表车厢的年轻人回答:“听了你们的戏,我们唱的那些简直称不上音乐。”老人们大度地挥挥手:“管他什么歌,自己唱的就是好歌。”

    说着纷纷把矛头转向我,点名让我首轮献艺。我感觉再回绝就有些不通情理,又对自己的公鸭嗓子不甚满意,于是提出:“我先起个头,年轻的会唱就合进来。”这一建议得到双方的同意后,我开始唱了:

    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

    走在无垠的旷野中

    ……

    唱了快一半也没几个人加进来,我有些不安,以为自己走调了,其实很多年轻人是不好意思开口。等我干涩地把歌词念完,老人们没有吝惜掌声,也没有吝惜夸奖,让人觉得受之有愧——在这样的情景下唱《狼》,有点不伦不类,甚至老土,倒是正好验证了庸俗的定义——时尚被无数人重复一百遍的结果。

    “好,我回敬年轻人一段。”一位老太自告奋勇地站起来,掐一掐咽喉,用她依旧清亮的嗓音唱道:

    一只螃蟹么八只脚,

    两个大夹夹么一个硬壳壳

    ……

    哦,这段我听过,是昆明花灯的名段子。我小时候最喜欢跟着外婆唱这段,可惜现在把词忘干净了。

    等老太唱完,我们再唱了支《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歌》。此乃超级大合唱,因为所有人都读过小学,就算有人没加入过少先队,如果他说没唱过这支歌就显得太虚伪了。听着这熟悉的歌声,令人想起小学时的自己是如此那般的革命,任过光荣的大队委(我记不清这个职务的全称怎么念,反正是三条红杠杠挂在手臂上,类似于人大常委),做过明星旗手——这个明星称号可不是自封的,是因为第一次升旗的时候,我没把握好火候,国旗升一半国歌放完了。我们校长从来都夸我有前途,然而这次我令他失望了。望着那国旗尴尬地挂在旗杆半中央,校长恨不得过来掐我的小脖子。好在那时候人小,不懂得面子之类的虚物,我也全没领会周围的紧张空气,依旧在寂静中神情专注地把国旗拉到顶,最后博得了满操场的喝彩。从此,每每轮到我升旗,校长就异常地紧张,直朝我挤眼睛,慌得我使劲使劲地扯绳子,国歌刚唱到“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五星红旗已经在旗杆顶上迎风飘扬了,我只能百无聊赖地站在原地听音乐。

    接下去又站起来一个老太。

    小乖乖来小乖乖,

    我们说给你们猜,

    什么长长长上天,

    什么插在水中间,

    什么有腿不走路,

    什么有嘴不唱歌?

    唱完以后,老婆婆得意地说:“快快对来听听吧!”

    以前只在电视上看过别人对山歌,谁想今天被搬到火车上来了。这下子可难住了众书生,抓耳挠腮的有,向后退缩的大大的有。我估计只有榔头能解围了,于是使劲地拽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