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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倒不如期待一下变种人秀场的开幕,或者……

    克里斯稍微感应一下,露出看好戏的表情,朝门口走过去。

    ……

    “汉克,看看这是谁来了?可真是稀客,不过,我们的邀请名单上有这几位吗?”用了点精神上小手段,查尔斯洪亮的声音在整个会场响起来。

    “当然了,这还是您亲自发出的请帖,教授。”相比之下,汉克的声音要小了很多。一方面,速来沉着冷静,作为变种人精神领袖之一的x教授,实在很少做出这么幼稚的举动,至少没怎么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做过,汉克还有些不习惯。另一方面,在瑞雯的威逼利诱下,汉克还是答应了等会儿和她一起进行“美女与野兽”,“蓝色生死恋”两场走秀……

    所以,为了方便换装,西装革履的汉克,现在就已经……穿在里面了。

    作者有话要说:目前可以公开的情报:

    1975年,克里斯第一次见到查尔斯和艾瑞克时,他们是二十多接近三十岁左右。

    目前时间点是2006年。

    变种人只处理变种人的事,除了偶尔拯救世界外,通常不会做太多义警工作,因此目前还没有十分明确的“超级英雄”概念。

    钢铁侠不会是第一个出道的超英,但会是第一个公布真实身份的。

    变种人通常比普通人老得更慢一些,尤其是身体能力类,比如野兽。

    ps:目前查尔斯和艾瑞克的形象,大概介于中年版一美法鲨,和年轻版帕爷爵爷之间。

    pps:除了一美以外,帕爷在某个宴会上,真的以老年版x教授的形象(秃头),搂过两个女孩。

    第264章第264道菜:三个男人一台戏

    “看样子,某些老家伙已经彻底老糊涂了,连自己邀请的贵客都不记得,还想记住姑娘们的名字?”伴随着闪烁得犹如白昼的闪光灯以及一阵阵尖叫,一辆红色的跑车上,下来一个戴着墨镜的粽发男人,风骚地朝着媒体和门口的美女们抛了几个飞吻。

    安东尼·爱德华·斯塔克,aka托尼·斯塔克,为了表示自己和严肃正经的父亲不同,威胁过多家媒体只能使用“托尼”这个昵称。独自一人养活了整个纽约一半的记者——包括追不上他换女伴速度的娱乐版狗仔队,以及揪着军火商人身份不放的战地记者,财经版的记者倒是偶尔才会来凑热闹。

    要不是他那颗天才的头脑还有用,恐怕早就被自家公司董事会买凶干掉了。

    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托尼·斯塔克竟然没有带女伴!

    查尔斯的眼光可是很高的,能进他的派对现场可不容易。但是这个派对,完全可以说是整个纽约今年下半年最豪华的一个了!无数没有收到邀请的女孩们,穿上自己最漂亮的衣服,化上决战的妆容,在门口徘徊着,指望有哪个刚好没有女伴的客人能带她们进去。

    至于托尼·斯塔克?当然是最顶级的人选。可是一时间,却没人敢上前。但凡稍微有点自知之明的女孩,都知道,一个斯塔克这种目标的难度系数太高了些,她们的段位还不够。

    “难道你能记得?”查尔斯做出一副惊讶的样子,随后又“恍然大悟”,“我没记错的话,霍华德当年就从来没记对过,为此不知道挨了多少耳光……噢,抱歉,我忘了你不是霍华德,人老了可能脑子是容易出点问题,我还以为斯塔克都一样。”

    和卢瑟父子一样,斯塔克家父子不和的事,在上流社会——或者说在整个纽约——都不是什么秘密。至于记错什么的,如果x教授的大脑都出问题了,那肯定不是记错点东西这么简单。

    好吧,平时一直以一个“圣父”形象示人的x教授,总是在安慰别人,指引迷茫的灵魂。这也意味着,查尔斯拥有着洞察人心的天赋,知道……怎么打人才是最痛的。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斯塔克家和泽维尔家也是世交。世交不仅仅意味着查尔斯算是霍华德看着长大的,霍华德曾经动用自己在军方的关系,帮x学院挡下了不少窥探。也不仅仅意味着查尔斯差点成了托尼的教父——如果不是霍华德坚持把这个位置留给生死不明的美国队长的话——在霍华德死后,查尔斯给还是个大孩子的托尼,解决了几乎一切生意上和董事会的麻烦。

    所以这更意味着,哪怕被戳中痛脚,托尼·斯塔克也没有转身就走。

    “没事,就算某些人已经老年痴呆了,也没有太大关系。”托尼看起来却没有太过愤怒,就像是习惯了查尔斯的毒舌一样,“因为一个斯塔克在这里,姑娘们永远不会失望。看开点,现在可是年轻人的时代……”

    “我非常同意斯塔克先生的话,没错,姑娘们都喜欢年轻的帅小伙。”在人群的骚动中,又一辆黑色的跑车停了下来。和斯塔克那种恨不得隔着三条街都能听见引擎声浪的骚包风格不同,这辆车如同幽灵一般,几乎是无声无息地滑到斯塔克旁边,和红色的跑车首尾相对。

    一个男人打开车门,微笑着面对可以把人字面意义上闪瞎的闪光灯,显然,这是一个和斯塔克完全不同的男人。

    当然了,就算只看那双至少一米八以上的大长腿,也能看得出和斯塔克的区别来。

    在一个从来没有过国王的国家被冠以王子称谓的哥谭宝贝,布鲁斯·韦恩。人生中的前八年被父母保护得很好,那件事发生之后看起来也没受到什么影响,被送到国外留学,偶尔在一些小报上露一面。直到半年前才结束学业回到哥谭,迅速成为了整个哥谭,乃至整个美国的时尚新宠。

    明明也是一个拿到至少两个硕士学位的高材生,布鲁斯·韦恩看起来却完全是一个天真的花花公子,有些太甜了,简直……甜到不像是个哥谭人。

    都是出生在顶级富豪家庭,一样的父母双亡,还都年轻(?)英俊,是战果显著的花花公子,托尼·斯塔克和布鲁斯·韦恩有着太多的共同点。纽约和哥谭离得也不算太远,自从韦恩回到哥谭后,经常有媒体把这两个超级富豪放到一起对此。

    然而实际上,两人的风格有着极大的不同。

    托尼·斯塔克的性格非常张扬,通常都是一副自傲到自负的样子,让人恨得牙痒痒,却又不得不承认他那颗天才的头脑有那个资本。这家伙仿佛生来就习惯了站在最引人注目的地方发号施令,就连“死亡军火商”,“地狱商人”这样的外号也能欣然接受。

    至于布鲁斯·韦恩,则是最典型的老派“上流社会”作风。没心没肺,头脑空空,人生中最大的成就就是投了个好胎,顶着一副蠢兮兮的傻笑出席一些慈善活动,以及竞争下“最迷人微笑奖”之类的。不过不得不说,那张脸真tm好看,要不是生在韦恩家,恐怕早就在某个大人物身下撅着屁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