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甘正传》 第1章 《阿甘正传》 作者:温斯顿·格卢姆 整理制作,并提供下载 第一章 朋友:当白痴的滋味可不像巧克力。别人会嘲笑你,对你不耐烦,态度恶劣。呐,人家说,要善待不幸的人,可是我告诉你--事实不一定是这样。话虽如此,我并不埋怨,因为我自认生活过得很有意思,可以这么说。 我生下来就是个白痴:我的智商将近七十,这个数字跟我的智力相符,他们是这么说的。不过,我可能比较接近智商三到七岁的低能儿,或甚至更好一点智商八到十二岁的智障;但是,我个人宁愿把自己当作是个半智,或是什么的--绝不是白痴--因为,别人一想到白痴,多半会把它想成蒙古症白痴--就是那种两个眼睛长得很近,而目嘴巴常常挂着口水,只跟自己玩的人。 晤,我反应迟钝--这一点我同意;不过我可能比旁人以为的聪明得多,因为我脑子里想的东西跟旁人眼睛看见的有天地之别。比方说,我很能思考事情,可是等我试着把它说出来或是写下来,它就变成果酱似的糊成一团。我举个例子解释给你听。 前些日子,我走在街上,有个人正在他家院子里忙活儿。他弄了一堆灌木要栽种,于是,他跟我说:"阿甘,你想不想嫌点钱?"我说:"嗯,想,"于是他派我去攒泥土。用独轮手推车搬了十一、二车的泥土,大热天里,推着车走遍大街小巷倒掉它。等我搬完了。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块钱。当时我应该为工资这么低大闹一场,可是我却收下了那一块钱,嘴里只说得出一句"谢谢"之类的蠢话,然后走上街,手里拿着那张钞票--摺上,打开,摺上,觉得自己真橡个白痴。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吧? 说真的,我对白痴略有所知。这大概是我唯一懂得得的学问,不过我真的读过这方面的东西--从那个叫什么杜耶奇耶夫斯基的家伙笔下的白痴,到李尔王的傻瓜,还有福克纳的白痴,班吉,甚至《杀死后舌鸟》里头的瑞德利--哦,他可是个严重的白痴。我最喜欢的是《人与鼠》里头的连尼。那些写文章的人多半说得对--因为他们写的白痴都比旁人以为的聪明。嘿,这一点裁同意,随便哪个白痴都会同意。嘻嘻。 我出生后,我妈妈给我取名福雷斯特,因为内战期间有个将军名叫纳森·贝福·福雷斯特。妈妈总说我们跟福雷斯特将军有什么亲戚关系。而且他是个伟人,她说,不过内战结束之后他创立了"三k党",连我奶奶都说他们是一帮坏蛋。这一点我倒是会同意,因为我们这儿有个自称"尊贵的狗屁"还是什么的家伙,他在城里开了一家店卖枪,有一次,当时我大概十二岁左右,我经过那家店,从窗予往里望,他在店里吊了一根绞刑用的那种大大的绳环。他瞧见我在看,居然真的把它套在脖子上,然后把绳子往上一抽,好像上吊似的,还吐出舌头等等来吓我。我吓得拔腿就跑,躲在一座停车场的车子后面,直到有人报警把我送回家交给我妈。所以,不管福雷斯特将军有啥丰功伟绩、创立那个三k党的玩意可不是什么好心肠--随便哪个白痴都会这么告诉你。不管怎么说,我的名字就这么来的。 我妈是个大好人。人人都这么说。我爸,他在我刚出生之后不久就死了,所以我从来不了解他。他在码头当装卸工,有一天,一台起重机从一艘"联合水果公司"的船上吊了一大网的香蕉,结果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断了,香蕉砸在我爸身上.把他压成煎饼。有一次我听到一些人在谈论那次意外--说当时情况惨不忍睹,半吨重的香蕉把我爸砸得稀烂,我个人不太喜欢吃香蕉,除了香蕉布丁。这个我倒是喜欢。 我妈从"联合水果公司"领到了一点儿抚恤金,而且她还把我们的房子分租出去,所以我们的日子还过得去。我小时候,她总是把我关在屋里,免得其他小孩子骚扰我。夏天下午,天气热坏了,她会把我安顿在客厅里,拉乞窗帘,让房间略一点,凉快些,再给我弄杯柠檬汁。然后她就坐在那儿跟我聊天,就那么一直说个不停,也没什么特别的话题,就好像一般人跟猫狗说话那样,不过我也习惯了,而且满喜欢,因为她的声音让我觉得好安全又舒服。 我成长期间,一开始她都准我出去跟大家玩,可是后来她发现他们是在捉弄我.有天他们在追我的时候,一个男孩用棍子打我的背,弄出好可怕的伤痕。那以后,她叫我不要再跟那些男孩子玩。我就开始试着跟女孩子玩,但情况也好不到哪儿去,因为她们都躲着我。 妈妈认为念公立学校对我有益.因为也许这样会帮助我变得跟其他人一样,但是上了几天学之后,校方告诉蚂妈我不该跟大家一起上学。不过他们让我念完了一年级。有时候.老师在讲课,我坐在那儿,也不知道自己脑子里在想什么,总之.我开始看窗子外头的鸟、麻雀,还有在外头那棵大橡树上爬来爬去,一会儿又坐下的东西,老师就会走过来教训我一顿。有的时候,我会被-种很奇怪的感觉冲昏了头,大吼火叫,她就叫我出去坐在走廊里的长板凳上。其他孩子从来不跟我玩耍什么的;除了追我或是惹得我嚎陶大哭,这样他们就可以嘲笑我一-只除了珍妮·可兰,起码她不会躲着我.有时候放了学她还让我跟她一起走路回家。 可是第二年,他们安排我念另一种学校,我告诉你,那学校真古怪。就好像他们把所有找得到的怪人统统集拢在一道,有跟我一样年纪的,有比我小的,还有大到十六、七岁的大男孩。他们都是各种程度的智障、疯痫病患,还有甚至不会自己上厕所吃东西的小孩。我大概是其中的佼佼者, 有个胖胖的大块头,起码有十四岁左右,他患了一种病,发作起来会全身发抖,就好像坐电椅什么的。我们老师玛格丽特小姐每次都叫我陪他去上厕所.免得他做出什么怪举动。不过,他还是照做不误。我不知道要怎么拦阻他,所以,索性把自己锁在一间厕所里等他做完,再陪他走回教室。 我在那同学校待了大概五、六年。其实那个学校并不太坏他们会让我们用手指绘画,做些小东西,不过多半时间,他们只教我们怎么系鞋带啦,怎么做就不会把食物弄翻啦,不要发狂大叫大哭、把大便扔得到处都是等等。他的没教我们念书--除了认识路标记号,还有分辨男女厕所之类的。总之,学校里有那么多严重的傻瓜,要想教点别的东西其实是不可能的事。而且,我认为这种学校的宗旨是免得我们惹别人烦。谁愿意让一群傻瓜在外头乱跑?这个道理连我都懂。 快满十三岁,我开始发生一些极不寻常的事。第一,我开始长高。半年之内我长了六寸,我妈一天到晚得把我的裤子放长。再就是,我开始横着长。到了十六岁,我有二米二高.重两百四十二磅。我知道是这个缘故他们才带我去量体重。他们说简直无法相信。 之后发生的事使我的生活彻底改变。一天.我从傻瓜学校放学回家,悠悠哉哉走在街上,一辆汽车停在我旁边。那家伙叫我过去,问找叫什么名字。我告诉他,他又问我念什么学校,他从来都没在附近见过我。我告诉他那间傻瓜学校之后,他就问我有没有打过美式足球。我摇头。其实我大可告诉他我见过别人玩,只是他们从不让我玩。不过,我说过广我不太擅长跟人长时间谈话,所以我只点个头。那大概是开学两个星期的事。 过了三天左右,他们把我从那间傻瓜学校弄出来。我妈妈在场,还有那天开汽车的人和两个打手型的人--我猜想这两个人在场的原因是以防万一我惹什么事。他们把我拍屉里的东西统统取出来,放进一个褐色纸袋里,然后叫我跟玛格丽特小姐说再见;突然之间她哭了起来,又用力搂抱我。过后.我跟所有的傻瓜说再见,她们流口水、抽筋,还用拳头敲桌子。然后我就走了。 妈妈跟那个家伙坐前座我坐在后座两名打手中间,就好像电影里面警察带犯人"进城"的情形。只不过我们并不是进城。我们去新成立的高中。到了那儿,他们带我进校长办公室,妈妈和那个男人陪我一起进去,那两个打手在走廊上等。校长是个头发灰白的老头子,领带上有个污溃,裤子松垮垮的,看起来活像也是从傻瓜学校出来的。我们统统坐下,他开始解说一些事,又问我话,我只是点头,不过他们的目的是要我打美式足球。这个部分是我自己理解出来的。 原来,坐汽车那个家伙是教练,名叫费拉斯。当天我没进教室,也没上课什么的,那个费拉斯教练带我到衣帽间,打手之一替我找来一套球衣,有垫肩啊那些玩意,还有一顶很棒的塑胶头盔,头盔前面有一块东西可以防止我的脸被压扁。唯一的问题是,他们找不到我能穿的球鞋,所以我只得穿自己的运动鞋,等他们订到球鞋再换。 费拉斯教练和两名打手帮我穿上球衣,然后又帮我脱下,再穿上,反复十几二十次,直到我会自己穿脱为止。有一样配件我半天穿不好,就是护挡--因为我不觉得有什么理由婴穿它。晤,他们努力解释给我听,过后一名汀手对另一名说我是个"笨蛋"还是什么的。我猜想他以为我不懂他说什么,可是我懂,因为我特别留意这类"屁话"。倒不是因为这话会伤害我感情。嘿,别人曾经用过更恶劣的宇眼骂我。不过,我还是留意了。 第2章 过了一阵子,一群孩子陆续走进衣帽间,取出他们的球具穿上。之后,我们全部都到外面,费拉斯教练召集大家,然后叫我站在大家面前介绍我。他说了一大堆屁话,我不太听得懂,因为我吓得半死,因为从来没有人当着一群陌生人介绍我。不论,后来有些人过来跟我握手,说他们欢迎我等等。之后,费拉斯教练吹了一声哨予,把我吓得魂都飞了,不过大家开始跳来跳去练习。 接下来发生的事可以说是说来话长,不过,总而言之,我开始打美式足球。费拉斯教练和一名打手特别训练我,因为我不懂怎么打球,球队有一招阻挡对手的战术,他们尽力解说清楚,可是练习几次之后,大家似乎都厌烦了,因为我记不得我该怎么做了。 尔后,他们又练习另一种叫做防守的动作;他们安排三个家伙挡在我前面,我应该突破他们,抓住带球的那个家伙。前半部分比较容易,因为我可以轻轻松松把那三个家伙推倒,可是他们不喜欢我抓住带球那家伙的动作,最后,他们要我去撞一棵大橡橡树十几二十次--体会一下那种感觉吧,我猜。可是过了一阵子,他们猜想我从那棵橡树身上已经学到一些东西之后,又叫我跟那三个家伙和拿球的家伙练习。他们发火了,因为我推开三名阻挡的人之后扑向拿球那家伙的动作不够狠毒。那天下午我挨了许多辱骂,可是练习完中之后我去见教练,告诉他我不愿扑倒带球那家伙.因为我怕会伤到他。教练说,不会伤到他,因为他穿了球衣,有保护。其实,我并不是那么怕伤到他,我怕的是他会生我的气,要是找不好好对待每个人.他们又会来迫打我。长话短说,我花了好一阵子工夫才弄清楚决窍。 此外,我得上课。在傻瓜学校,我们其实没上过什么课,但是这所学校对课业认真多了。总之,不知怎么弄的,他们设法安排我上三堂自习课,这种课只要你坐在教室里,随你爱做什么都行;另外还有三堂课是一位女士教我识字。班上只有我们两个人。她人真好又漂亮,我不只一、两次对她动过邪念。她名叫韩德生小姐。 可以说,我只喜欢午餐这堂课,不过我想这不能算是课。念傻瓜学校时,我妈都会给我弄份三明治、一份饼干和一个水果--除了香蕉以外--我都会带到学校。可是这所学校有间餐厅,有九、十样东西可吃,我老是难以决定要吃什么。我想一定有人说过什么,因为过了一星期左右,费拉斯教练叫我想吃什么尽管吃,说一切都"打点了"。太棒了! 猜猜谁到我的自习教室?珍妮·可兰。她在走廊上过来跟我说,她记得小学一年级跟我同学。她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一头亮丽乌黑的头发,腿长长的,和一张漂亮的脸蛋,还有别的,我不敢讲。 费拉斯教练并不满意球队的情况。他好像经常很不高兴,总是在吼叫。他也吼我。他们想方设法让我站在原地不动,只要阻止对方抓住我方带球的家伙,但是除非他们把球传到中线,否则这法子不管用。教练对我擒抱带球员的动作也不满意,我告诉你,我可花了不少时间在那棵橡树上。可是我怎么也没法子照他们要求的动作抱倒带球员。我心里有顾忌。 过后,有一天,发生了一件事,把这一切也都改变了。当时我在餐厅里刚取了饭菜,走过去坐在珍妮·可兰旁边。我真不愿意说,不过她可以算是学校里我唯一半生不熟的朋友,而且跟她坐在一起的感觉真好。她大半时间不注意我,都跟别人聊天。我原先都跟球员们坐一起,可是他们的态度好像我是隐形人什么的。起码珍妮·可兰当作有我这么个人。但是过了一阵子,我开始留意到另外一个家伙也常出现,而且他开始拿我耍嘴皮子,说什么"笨蛋好吗?"之类的屁话。这种情况持续了一、两星期,我始终没吭声,但是后来我终于说了--到现在我还没法相信我说了那句话--我说:"我不是笨蛋,"那家伙一个劲儿瞪着我,然后哈哈大笑。珍妮·可兰就叫那家伙闭嘴,可是他拿了一纸瓶鲜奶倒在我大腿上,我跳起来鲍出去,因为我吓坏了。 过了大概一天左右,那家伙在走廊上拦住我,说他会"逮到"我。我整天心惊胆颤,那天下午我走出教室要去体育馆,但是他走过来动手推我肩膀,叫我"呆子"等等,然后他揍我肚子。那一拳并不很疼,可是我哭了起来,转身就跑,我听到他跟在后面,还有其他人也在追我。我使出全力拚命跑向体育馆,越过足球练习场,突然我看见费拉斯教练坐在看台上,望着我。迫我的那些家伙停下来,掉头走了。费拉斯教练表情真奇异,他叫我立刻换球衣。过了一会儿,他走进衣帽间,手里拿着一张纸,纸上面了三种战术--三种!--叫我尽可能记牢。 那天下午练球的时候,他把所有球员分成两队。突然间四分卫把球传给我,我应该沿着线的右端外侧奔向球门柱。他们统统开始追我,我立刻拼命跑--我闪过了七、八个人,他们才扑倒我。费拉斯教练开心极了;蹦蹦跳跳,又吼又叫,拍大家的背。我们以前跑过不少次,测验看看能跑多快,可是我被追的时候跑得快多了,我猜想。哪个白痴不会? 总之,那以后我受欢迎多了,球员们开始对我比较好些。第一次赛球我吓坏了,可是他们把球传给我,我就拚命跑,两、三次达阵,大家对我前所未有的好。那所高中确实扭转了我生命中的一些事;甚至使我喜欢带球跑,不过他们多半叫我绕着边线跑,因为我还是没法子做到在中央突破人墙,把人撞倒。一名打手说我是全世界块头最大的高中二分卫。我不认为他这是在夸奖我。 除此而外,我跟韩德生小姐学习阅读进步不少。她给了我《汤姆历险记》和另外两本书,我记不得书名。我把它们带回家,统统读过,可是,接着她给我做了个测验,我的成绩不怎么样。不过我的确喜欢那几本书。 过了一阵子,在餐厅用餐时又坐到珍妮·可兰旁边,好一段时间没再发生状况,可是后来有一天,是春天里,我放学回家,那个把牛奶倒在我腿上后又迫我的家伙又出现了。他弄了一根棍子,还骂我"傻瓜"、"笨蛋"之类的话。 有些人在旁观,珍妮·可兰也在,当时我又正要打退堂鼓--可是,我也不明白为什么,我没有那么做。那家伙拿棍子戳我肚子,我跟自个儿说,去它的,我抓住他的胳膊,另一只手卯他的脑门,就这么一下就解决了问题,可以这么说。 那天晚上我妈接到那家伙父母打来的电话,说我要是再碰他们儿子,他们就要报警把我"关起来"。我尽力跟妈妈解释,她说她了解,不过我看得出她担心。她告诉我,因为我现在块头太大,我得留心自己,因为我可能会伤到别人。我点头保证绝不会伤害任何人。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听到她在她房间独个儿哭。 不过,卯那家伙脑袋的事,使我对打球的看法完全改变。第二天,我要求费拉斯教练让我直接带球鲍,他说好.结果我一口气撞倒了四、五个家伙,冲破重围,他们又再爬起来追我。那一年我入选"全州美式足球明星队"。我简直无法置信。我生日那天,我妈送给我两双袜子和一件新衬衫。她的确存了些钱,给我买了一套新西装,要我穿着它去领取"全州美式足球奖";那是我平生第一套西装。妈妈替我打上领带,我就这样出发了。 第二章 "全州美式足球明星盛会"在一个名叫福洛梅顿的小镇举行,费拉斯教练把那地方形容作"转辙器"。我们坐上一辆巴士来到该镇,--我们这一带总共有五、六个人获奖。巴士定了一、两个小时才到,而且车上没有厕所,我又喝了两杯饮料,所以等我们到了福洛梅顿,我已经憋不住了。 大会是在"福洛梅顿高中"礼堂举行,我们入场后,我和另外几个家伙找到厕所。不过,不知怎么的,要拉下拉练的时候,拉练夹住了我的衬衫下摆,拉不动。我拼命扯了一阵子,对手学校的一个好心家伙出去找费拉斯教练,他带着两名打手进来,七手八脚想把我的裤子拉开。一名打手说唯一的法子是干脆撕开它。教练听了,两手叉腰说:"你是要我让这孩子开着石门水库,把那玩意吊在外头,就这么出去?嘿,你认为那会造成什么样的印象?"说完,他扭头对我说:"阿甘,你只得憋着,等宴会结束我们再替你弄开它--行吧?"我点头,因为我不知道还能怎么办,不过我想这一晚上可有得等了。 礼堂里面坐着成千上万的人,我们一进去,他们个个微笑拍手。我们被安排坐在舞台上的一张巨大长桌后面,面对所有人,我最担心的事发生了,这一夜果然漫漫无期。好像礼堂内每个人都上台演讲似的--连侍者和门房也不例外。我真希望妈妈在场,因为她会替我解围,可是她得了流行性感冒在家躺着。终于到了颁奖的时候;奖座是一个金色小橄榄球。照规矩,叫到名字就得走到麦克风前面领奖,然后说声"谢谢",他们说,要是有人还想说些别的,尽量简短些,因为我们希望在二十世纪结束之前离开那儿。 几乎所有人都已领奖说过"谢谢',接着轮到我了。有人用麦克风喊:"福雷斯特·甘",对了,我可能还没告诉你,甘是我的姓氏。我起身走过去,他们把奖交给我。我凑近麦克风说:"谢谢",结果所有的人欢呼起来,还起立鼓掌。 第3章 我猜想有人事先告诉了他们我是什么白痴,所以他们特别对我好些。可是这些反应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我手足无措不知如何是好,所以就那么傻站着。过了一会儿,全场安静下来,麦克风前面那个人问我还有没有话要说。我就说"我要尿尿。" 好半天,观众鸦雀无声,只是神色滑稽地你看我,我看你,接着他们开始交头接耳,好像闷雷。费拉斯教练上台抓着我胳膊,把我拖回座位。之后,他整晚瞪着我,不过宴会结束之后,教练和两个打手的确又带我去厕所,撕开我的裤子,我可真的尿了一大缸。 我尿完了,教练说:"阿甘,你实在会说话。"唔,第二年没什么精采大事,除了有人放出消息,说有个白痴入选"全州美式足球明星队",结果一大堆信件开始从全国各地寄来。妈妈统统保存起来,还开始剪报贴在簿子上。一天,从纽约市寄来一个包里,里面是一个正式比赛用的棒球,上面有纽约洋基棒球队所有球员的签名,那是我毕生最美好的一件事!我把那个球当作金块似的珍惜,直到有一天我在院子里抛球,一只大狗跑来从半空把球叼走,咬烂了。我老是遭遇这种事。 一天,费拉斯教练把我叫进去,他带我去校长办公室,办公室里有个大学来的人,他跟我握手,问我有没有考虑进大学打球。他说他们一直在"注意"我。我摇头,因为我没有想过这件事。 大家似乎都很敬畏这个人,鞠躬哈腰,还称呼他"布莱恩先生"。但是他说要我叫他"大熊",我觉得这名字很奇待,不过他在某些方面的确像熊。费拉期教练明白说我不是顶聪明,不过"大熊"说他的球员大部分如此,他考虑找人特别替我补习功课。过了一个星期,他们绘我做一项测验,里面有各种各样我不熟悉的怪问题。答了一阵子之后,我觉得没意思,不肯再答下去。 两天后"大熊"又来了,费拉斯教练把我拖进校长办公室。"大熊"神情沮丧,可是他仍旧很客气,他问我有没有尽全力做那个测验。我点头,但是校长直翻眼珠,"大熊"就说:"晤,那真不幸,因为成绩显示这孩子是个白痴。" 校长这下子点头了,费拉斯教练站在那儿,两手插在口袋里,沉着脸怏怏不乐。我去大学打球的前途似乎到此结束。 我太笨不能参加大学球队这个事实,似乎毫不影响美国陆军的想法。当时是我高中最后一学年,到了春天,其他学生统统毕业。不过,他们让我也坐在台上;甚至给我一件黑袍子穿,轮到我的时候,校长宣布他们要发给我一份"特殊"文凭。我起身走向麦克风,两名打手也起身愿我一起走过去--我猜想是怕我又像在"全州美式足球明星盛宴"上说那种话。我妈妈坐夜台下前排哭哭啼啼,绞着手,我觉得好快乐,好像真的有啥成就似的。 可是等我们回到家,我才明白她为什么嚎个不停--陆军来通知,要我向当地征兵委员会什么的报到。我不知道这是做什么,但是我妈知道--那年是一九六八年,各种鸟事都等着爆发。 妈妈给我一封校长写的信要我交给征兵委员会的人,可是不知怎的我在半路上把它弄丢了。报到的场面像疯人院。有个穿陆军制服的大块头黑人冲大家吼叫,要大家分成一堆一堆。我们都站在那儿,他走出来喝令:"好,我要你们一半站到那边,一半站到这边,另一半站在原地别动!"挤在那儿的人个个神情困惑,连我都明白这家伙是个白痴。 他们把我带进一个房间,要我们排成一行,命令我们脱下衣服。我是不太乐意的,可是大家都这么做,我也就做了。他们检查我们的每一个部位--眼睛、鼻子、嘴巴、耳朵--甚至私处。他们还命令我:"弯腰;"我照做,立刻有个人用指头戳进我的屁股。够了!我转身抓起那个混蛋,卯他脑袋。突然间一阵骚动,一批人跑过来扑在我身上。不过,这一招我司空见惯。我把他们甩开,冲出大门。我回到家把经过告诉我妈妈,她明明好着急,却说:"别扭心,阿甘--不会有事的。" 结果不然。第二个星期,-辆旅行车停夜我家屋外,好几个穿陆军制服、戴着亮晶晶黑头盔的人上前敲门找我。我躲在我的房间里,但是妈妈说他们只是来送我去征兵委员会。一路上,他们紧盯着我,好像我是什么疯子。 征兵委员会里面有扇门,通往一间大办公室,办公室里坐着一个身穿光鲜制服的老头子,他也很谨慎的瞅着我。他们要我坐下,拿了一张测验卷塞到我面前,虽然它比大学球队测验的题目容易得多,但仍旧不简单。 做完了测验,他们把我带到另一个房间,有四、五个家伙坐在一张长桌子后面,陆续问我问题,还传递一张好像是我做的测验卷。接着他们挤成一团交头接耳,谈完之后,其中一个在一张纸上签名,交给我。我拿着它回到家,妈妈看完了那张纸立刻猛抓头发,流着泪赞美上帝,因为纸上写我"暂时缓征",理由是我痴呆。 那个星期当中还发生了另外一件事,是我生命中的一件大事。我们家有个女房客,她在电话公司担任接线生。她名叫法兰琪小姐,是个和蔼可亲的淑女,非常文静内向。可是,有天晚上,天气闷热,雷雨交加。我走过她房门的时候,她探头出来,说"阿甘,今天下午我刚好拿到一盒软糖--你要不要吃一块?" 我说:"要"。她就带我进她房间,那盒软糖就放在化妆台上。她给了我一块,又问我要不要再吃一块,然后指着床铺要我坐下。我起码吃了十几块软糖,当时外面闪电一亮一亮,雷声真晌,窗帘被吹得飞起来,接着法兰班小姐有点像是推了我一把,使得我躺在床上。她开始用一种亲密的动作抚摸我。"你只管闭着眼睛,"她说,"什么事都别担心。"接着发生丁一件从没发生过的事。我说不清究竟是什么,因为我一直闭着眼睛,也因为我妈会宰了我,不过我告诉你,朋友:它让我对未来有了崭新的看法。 问题在于,法兰班小姐虽是个和蔼可亲的淑女,可是她对我做的事我宁愿是同珍妮·可兰做的。然而,我认为那是门儿都没有的事,因为我这种德行,实在难以启齿邀任何人约会。这个说法算是客气了。 不过,因为有了这个崭新的经验,我鼓起勇气问我妈该如何处理珍妮的事,当然我绝口没提跟法兰琪小姐的事。妈妈说她会替我处理,而后她打电话给珍妮·可兰的妈妈,说明情形。第二天晚上,天呐,珍妮·可兰居然出现在我家大 门口!她打扮得好漂亮,穿一件白色洋装,头发上插了朵粉红色花朵,我做梦也想不到她是这么美丽。她进了屋于,妈妈带她到客厅,给了她一杯冰滇淋汽水,把我叫下楼,因为我一见到珍妮·可兰走上我们家的楼道,我就跑上楼锁住卧房。当时我宁可让五千个人追我,也不愿走出房间,可是妈妈上楼牵着我的手下楼,而且也给了我一杯冰淇淋汽水。我紧张的情况好些了。 妈妈说我们可以去看场电影,我们出门时,她还给了珍妮三块钱。珍妮亲切极了,有说有笑,我一个劲儿点头,咧嘴笑得活像白痴。电影院离我们家只有四、五条街,珍妮过去买票,我们进了戏院拢位子坐下。她问我要不要吃爆米花,等她买了爆米花回来,电影刚好开始放映。 那是一部描述一男一女抢银行的故事,女的叫邦妮,男的叫克莱,还有其他一些有趣的人物。但是片于里也有许多杀人、枪战之类的鬼玩意。我觉得人居然会彼此这样开枪对杀实在好笑,因此,这种场面一出现我就哈哈笑,可是只要我一笑,珍妮就好像缩进座位里头。电影演到一半,她几乎已蹲到地上。我突然看见她缩在地上,还以为她不知怎的从座位摔下去,所以我就伸手抓她的肩膀要把她拉起来。 我才一拉,就听到什么东西裂开,我往下一看,原来珍妮·可兰的洋装整个被撕开了,所有东西都挂在外面。我伸出另一只手想替她遮住,但是她开始哼哼啊啊,疯狂似的挥舞胳膊;而我呢,我一直设法抓着她免得她再掉到地上或是衣服迸开,我们周围的人回头看这骚动是怎么回事。突然间,有个家伙从走道走来,拿着一把刺目的手电筒照向珍妮和我,结果因为曝光等等,珍妮开始尖叫啜泣,最后她跳起来,逃出戏院。 接下来我只知道有两个男人过来叫我站起来,我就跟着他们进了一间办公室。隔了几分钟,四名警察抵达,要我跟他们走。他们带我坐上一辆警车,两个坐前面,两个跟我坐后面,就像费拉斯教练那两名打手一样一左一右把我夹在中间,只不过这一次的确"进城"了他们带我进入-个房间,给我捺指纹、拍照,然后关进牢里。那经验真恐怖。我一直担心珍妮的情况,不过,过了一阵子我妈妈出现,她用手帕揩着眼泪,绞着手指,我一看就知道我又惨了。 过了几天,法院举行某种仪式。我妈给我穿上西装,带找到那儿,我们遇见一个蓄胡须,拎着个大皮包的亲切男人,他跟法官说了-大堆话,然后还有一些人,包括我妈妈在内,也说了一些屁话,最后轮到我。 蓄胡须的男人抓着我的胳膊扶我站起来,然后,法官问我事情是怎么发生的?我想不出来要怎么说,所以就耸耸肩,于是他问我还有没有别的话要补充,我就说:"我要尿尿,"因为我们坐在那儿已经有将近半天时间,我尿急得快胀破了! 第4章 法官在那张大桌子后面倾身向前细看我,好像我是火星人还是什么的。接着蓄胡须那人开口了,法官等他说完叫他带我去厕所,他带我去了。我们离开法庭时我回头看见可怜的妈妈抱着头,用手帕揩眼泪。 总之,我回到法庭时,法官搔着下巴,说这码子事"非常奇特",不过他认为我该从军什么的,或许可以矫正我的毛病。我妈妈告诉他美国陆军不要我,因为我是个白痴,不过就在这天早上大学寄来一封信,说我如果愿意替大学打球,可以免费入学。 法官说这事也很奇特,不过只要我滚出城,他就没有异议。 第二天早上,我收拾好行装,妈妈带我去巴士站送我上车。我望向窗外,妈妈又拿着手帕揩眼泪。这幕情景我已太熟悉。它永远印在我的记忆中。总之,巴士发动,我上路了。 第三章 到了大学,布莱恩教练来到体育馆,我们都穿着短裤和运动衫坐在那儿,他讲了一番话。话的内容跟费拉斯教练说的差不多,只不过连我这种头脑简单的人都看得出这个家伙是玩真的!他的演说简短好听,结论是最后一个上车去训练场的人就不可以坐巴士到训练场,他得坐布莱思教练的鞋子去(挨踢)!是,教练。他的话大家毫不怀疑,立刻像烙饼似的一个叠一个挤上巴士。 这是八月间的事,而亚拉巴马州的八月天气比别的地方热。也就是说,如果把一个鸡蛋放在头盔上,大概十秒钟就会烤熟。当然没有人尝试过,因为.可能会惹怒布莱思教练。没有人愿意惹怒教练,因为。日子已经快要让人受不了了, 布莱思教练也有几名打手型的手下,他要他们带我认识环境。他们带我去我要佐的地方。那是个很不错的砖造建筑,就在校园内,有人说它绰号叫"人猿宿舍"。那儿名打手开车送我到那儿,领我上楼到我的房间。可惜,外表好看的东西内里并不一定如此。第一眼看去,这栋大楼似乎已经很久没有人住过,到处是灰尘和赃污,房门多半歪挂在活页上,或是被敲得凹陷,窗子也大部分砸烂了。 几个家伙躺在床铺上、几乎没穿衣服,因为室内气温大概有华氏一百一十度(摄氏四十三度左右),苍蝇和虫子嗡嗡叫着。大厅里有一大叠报纸;起初,我担心他们会要我们阅读,因为这里是大学,但是过了没多久我就得知报纸是用来铺在地板上,免得走动时要踩着灰尘和脏污。 打手们带我去我的房间,说希望我的室友会在房间里,那人名叫寇蒂斯什么的,可是找不到他的人影。于是他们叫我解开行李安顿好,又指点我浴室在哪儿。那间浴室比单槽加油站的厕所还糟糕。临走前,一名打手说寇蒂斯跟我应该会处得来,因为我俩的头脑都像茄子。我狠瞪说这句话的打手,因为我听厌了这种屈话,但是他命令我趴下做五十个伏卧撑。那以后,我一切乖乖听话。 我铺了张床单在卧铺上,遮住灰沙,然后躺下来睡觉。我正梦到跟妈妈一起坐在客厅里,就像往日天热的情形,她给我弄了杯柠檬汁,跟我聊了好久好久--突然闷,房间绘人撞开,把我吓得半死!一个家伙站在门口,他表情狂乱,眼睛突睁,缺了门牙,鼻子像南瓜,头发倒竖,就好像把那玩意儿塞进了插座似的。我猜这就是寇蒂斯。 他定进房间,模样像是以为有人会突袭他似的,左看看右看看;然后直接踩过刚被他撞倒的房门。寇蒂斯并不很高,但身材像台冰箱。他劈头就问我打哪儿来的。我说木比耳港,他说那是个"中看不中用的屁地方",他表示他来自欧普镇,那地方专制花生酱,要是我不喜欢,他会亲手开一罐抹我的屁股!我们认识的头一天大概就聊到这个程度。 那天下午练球的时候,球场上的气温大概有一万度,布莱思教练的打手们全部在旁边跑着、吼着,逼我们练习。我的舌头吊在嘴巴外头像领带还是什么的,可是我尽力做好练习。终于他们将我们分组,把我安排在后卫这边,我们开始练习跑位传球。 话说,在我来大学之前,他们寄给我一个包里,里面装着百万种不同的美式足球打法,我问过费拉斯教练该怎么处置这包里,他只是悲哀地摇摇头,说什么也别做--我只要等着进大学,让他们去想办法。 这会儿我真希望没听费拉斯教练的劝告,因为我第一次跑位就跑错了方向,结果头号打手跑过来对我大呼小叫,等他停止吼叫之后,他问我有没有研究过他们寄给我的战术?我说;"嗯,没有。"他立刻蹦跳不停,像遭受蜜蜂攻击似的手舞足蹈,等他冷静下来之后,他叫我绕着练习场跑五圈,他去跟布莱思教练商量拿我怎么办。 布莱恩教练坐在一个高塔上,像个伟大的神明似的俯瞰我们。我一面绕圈子跑步一面望着打手爬上高塔,他说完话之后,布莱思教练往前伸长颈子,我感觉他的眼睛钩钩盯着我的笨屁股。突然间,麦克风传来一个声音:"福雷斯特·甘,向教练塔报到,"我看见教练和打手爬下高塔。我一面跑过去,一面祈望自己是往回跑。 不过,见到布莱思教练面带微笑,朋友,可以想像我是多么意外。他招手要我去看台上,我们坐下之后,他又问我是不是没有研究他寄给我的战术资料。我开口解释费拉斯教练告诉我的话,但是布莱思教练打断我的话,叫我回到球场上接球,于是我跟他说了一句我猜他不想听的话,也就是我在高中从来没有接过球,因为他们认为要我记住我方的球门位置已经很困难,何况要边跑边接下半空中的球。 听到这句话,布莱思教练的眼睛里出现一种非常古怪的目光,他望向远方,好像在看月亮什么的。接着他交代打手去取一个球来,球取来之后,布莱思教练叫我跑远一点,然后转身。我一转身,他就把球丢给我。我好像在看慢动作似的看着球飞来,但是它从我的指尖弹开,掉在地上。布莱思教练上下点头,好像他早该料到这种结果似的,不过不知怎的,我觉得他并不高兴。 从小我只要一做错事,我妈妈就会说:"阿甘,你千万要小心,因为他们会把你关起来。"我害怕被关到什么地方,因此总是尽力做好,不过我看他们再怎么关我,也没有比"人猿宿舍"更糟糕的地方了。 宿舍里的人干的那些鸟事连傻瓜学校都不会容忍--比方说,拆掉马桶,让你上厕所只能尿在地板上的一个坑里,而且他们还把马桶扔出窗外,砸在路边的车顶上。有天晚上,一名打中线的大块头取出一把来福枪,把对街一所兄弟学校的窗户全部射烂。校警起来,可是那家伙不知从哪儿找来一具外装马达,扔出窗子砸在警车顶上。布莱恩命令他多跑了好几圈练习场,以示惩罚。 寇蒂斯和我处得不怎么样,因此我从来没有这么寂寞过。我想念我妈,想回家。跟寇蒂斯相处的问题在于我不了解他。他说的话总是夹杂了太多脏话,我每次分神弄清楚那些字眼,就疏忽了他的重点。多数时候我推测他的重点是他对某件事不满意。 寇蒂斯有辆汽车,他常顺道送我去练球,但是有天我跟他碰头时,他正弯腰在一个巨大的排水道盖子上,口里咒骂连连。事情好像是他有个车胎破了,但是换车胎的时候不小心把轮胎盖的螺钉帽掉进排水道里。眼见练球要迟到了,那可不是好事,因此我就对他说:"你何不把另外三个轮胎各取下一个螺钉帽,这样每个轮胎都有三个螺钉帽,应该撑得到练习场啦。" 寇蒂斯停止咒骂,半天才抬头看我,说:"你应该是个白痴啊,你怎么想出来的?"我就说:"我也许是个白痴,但起码我不笨,"听了这话,寇蒂斯跳起来拿着轮胎工具追我,一面用他想得出来的最难听的字眼骂我,这么一来我们的交情可说是全毁了。 事后,我决定另外找地方住,于是练完球我跑到"人猿宿舍"的地下室,一晚上就待在那儿。地下室并不比楼上房间脏,而且有一盏电灯泡。第二天我把床铺搬下去,打那开始我就一直睡地下室。 在这同时,学校开学了;他们不得不想法子安排我。体育系有个家伙好像啥事不干,只管想办法让系上的傻瓜拿到学分。有些课程应该满容易,例如体育,他们就给我选了这门课。但是我得必修英文和一门科学或数学,这方面毫无回旋余地。后来我得知,某些教授肯通融球员过关,他们理解球员把精力都花在打球上,无暇上课。科学系有一名这种教授,但是很不幸,他只教了一门课,称之为"中级光学",显然是为物理系研究生开的课。可是他们还是将我安插进去,即使我根本不懂什么是物理。 英文课就没这么幸运了。这个学系显然没有富同情心的教授,所以他们叫我只管去上课,不懂也无所谓,以后他们再想法子解决。 念"中级光学"这门课时,他们给了一本五磅重,看起来像是中国人写的教科书。但是每天晚上我带着书到地下室坐在床上就着灯泡读了一阵子之后,不知怎么回事,我开始看得懂了。我不懂的是为什么要学习这门课,不过算出那些方程式却易如反掌。我的老师是霍克教授,有一次测验后,她叫我下了课去他的办公室。他说,"阿甘,我要你对我说实话,是不是有入把答案告诉你的?"我摇头,于是他给了我一张纸,纸上写了一道问题,他叫我坐下来作答。我写完答案之后,霍克教授看看我的解答,摇着头说:"老天爷!" 第5章 英文课却是另一码事了。我的老师是本先生,他是个非常严厉的人,很多话。第一天下了课,他叫我们当天晚上写一篇简短的自传交给他。那大概是我乎生遇到最困难的一件事,可是我熬了大半夜没睡,想想写写,想到什么就写什么,反正他们叫我把这门课放弃也无所谓。 过了几天,本先生把我们的作业和他的评语一一发还给学生,每个人的自传都被他取笑一番。接着他发还我的作业,我心想这下子惨了。但是他拿起我的作业,念给大家听,他边念边哈哈笑,大家也笑成一团。我写的是念傻瓜学校的事,还有替费拉斯教练打球,参加"全州美式足球明星球员盛会",以及征兵委员会和带珍妮·可兰去看电影的经过。本先生念完了之后,他说:"呐,这才是创作!这才是我要的东西!"所有人都扭头看我,他又说:"甘先生,你应该考虑进创作系--你是怎么写出这篇文章的?"我就说;"因为我想尿尿。" 本先生好像吓了一跳,接着他进声大笑,其他人也一样。他说:"甘先生,你是个非常有趣的家伙。" 我又一次感到意外。 第一场球赛是在数周后的一个星期六。练球的情况多半很糟糕,最后布莱思教练想出了安排我的法子,这法子跟费拉斯教练在高中时想的法子差不多。他们索性把球交给我,让我跑。那天我跑得很好,四次达阵,我们以三十五比三痛宰乔治亚大学,大家轮流拍我的背,拍得我背痛。我清洗之后打电话给我妈妈,她已听了收音机转播,高兴得快疯了!那天晚上大家都去参加派对什么的,却没有人邀请我,所以我就回到地下。我在地下室待了一阵子,听到楼上传来音乐声,那声音真美妙,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总之我就上楼看看是什么音乐。 有个家伙,巴布,坐在他房间里吹口琴。他在练球时弄伤了脚,无法出赛,所以也没地方可去。他让我坐在一张床上听他吹,我们没有交谈也没做什么,就这么一人坐一张床,他吹他的口琴。过了大约一个小时,我问他可不可以让我试试,他说,"好啊。"我挥然不知这件事将整个改变我的人生。 我吹了-陈子,渐渐吹得相当不错,巴布兴奋得发狂,说他从没听过这么好听的玩意。时间晚了,巴布叫我把口琴带下楼,我回到地下室又吹了好久,直到困了才上床。 更多精彩,更多好书,尽在 第二天,星期天,我把口琴还给巴布,但是他说送给我;他还有另一支.我好开心,跑出去散散步,然后坐在一棵树下吹了一整天,直到没曲子可吹为止。 当时已是傍晚.太阳快下山了,我才往"人猿宿舍"走去。我正要经过"天井"时,突然听到一个女孩子喊;"阿甘!"我转身一看,在我身后的居然是珍妮·可兰。她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走过来拉着我的手、说她昨天看到我赛球,我打得真棒等等。原来她并没有为那天在电影院的事生气.还说那不是我的错,只是那种情况尴尬。她邀我跟她一起去喝杯可口可乐。 事情真是好得让人无法相信。我跟珍妮·可兰坐在一起,她说她选了音乐和戏剧课,计划当个演员或是歌星。她还参加了一个玩民谣的小乐团,明天晚上要在"学生会"大楼演出,要我去观赏。我跟你说,朋友,我可是迫不及待呐。 第四章 布莱恩教练和他们那些人想出了一个秘招,任何人都不得透露,连跟我们自己人也不能提。他们一直在教我接球。每天练完了球,总有两名打手和一名四分卫继续训练我,我一再跑出去接球,跑出去接球,直到我累得筋疲力竭,舌头垂到肚脐眼。但是我已进步到接得到球,布莱恩教练说这将是我们的"秘密武器"。--就好比"原子弹"还是什么的,因为其他球队过一阵子会发现队友都不把球传给我,他们就不会戒备。 "然后,"布莱恩教练说,"我们就让你这大狗屎尽情跑--二米二高,两百四十磅重的大家伙一一九秒半之内跑完百码。一定让他们叹为观止!" 到这会儿巴布和我已经成了好朋友,他帮助我用口琴学会了-些新曲子。有时候他到地下室来,我们坐在那儿一起吹,但是巴布说他一辈子也不会吹得比我好。我告诉你,朋友,要不是这支口琴,我大概已经卷铺盖回家了,可是吹口琴让我好舒坦,我形容不出那种感觉。就好像我整个身体就是口琴,我吹奏时音乐会让我起鸡皮。吹琴的窍门在舌头、嘴唇和手指,及移动颈子的动作。我猜想追那些传球使我的舌头伸得比较长,而这绝对是个特点,可以这么说。 接下来的星期五,我把自己打扮起来,巴布还借给我发油和刮胡子水。然后,我去了"学生会"大楼,演唱会场人山人海,珍妮果然和三、四个人站在台上。珍妮穿着一件长礼服,弹吉他,另外一个拿着五弦琴,还有个家伙用手指拨弄着低音大提琴。 他们演奏得非常好,珍妮看见我站在人群后面,于是微笑用眼睛示意我坐到前面。坐在地板上,望着珍妮,那感觉真好。我多少有点想待会儿买些软糖.看她想不想也吃一点。 他们表演了一个小时左右.观众似乎都很快乐,听得很舒坦。他们演唱了琼贝兹的曲子,还有鲍勃狄伦和"彼得、保罗、玛丽"合唱团的曲子。我往后靠着,闭眼听着,突然问。我也弄不清怎么回事,总之,我掏出口琴,跟着他们一起吹。 那件事真是怪透了。珍妮当时正在唱"随风而逝",我一开始吹,她立刻停顿了半秒,五弦琴手也停了下来,他们表情非常惊讶,之后,珍妮咧嘴笑了。她继续往下唱,五弦琴手则停下来让我独奏一阵子,等我吹完了,所有观众鼓掌叫好。 那支曲于表演结束,乐团休息时间,珍妮走下台,说:"阿甘.怎么回事?你打哪儿学会吹那玩意的?"总之,那以后,珍妮促成我加入他们的乐团。乐团每周五演出,如果不是去外地表演,我一个晚上可以赚到二十五块。我好像置身天堂,直到我发现珍妮早就跟五弦琴手睡觉。 可惜,英文课的情况并不是这么顺利。本先生将我的自传念给大家听之后,过了一个星期,他把我叫去办公室。他说:"甘先生,我想你该停止耍宝,开始认真了,"他把我的作业还给我,那份作业是一篇对英国诗人渥尔渥兹的心得报告。 "浪漫主义时期,"他说,"并不是写一大堆'古典屁话'。诗人波普和德莱登也不是两个'痞子'。" 他叫我重写一遍,我这才发觉本先生并不明白我是个白痴,但是他会发觉的。 在这同时,一定是有人跟某人说了某些话,因为有一天我在体育系的指导顾问把我叫进办公室,告诉我可以不必上课,次日早上去大学医学中心向一位米尔斯大夫报到。我一大早就去了,米尔斯大夫面前放着一大叠文件,正在翻阅。他叫我坐下,开始问我一堆问题。问完了话,他叫我脱下衣服--只保留内裤,这一点倒是让我舒了口气,因为上一次陆军医官叫我脱衣服之后,发生过那件不幸的事--接着他仔细研究我,盯着我的眼睛等等,还用一个小小的橡胶槌子敲我的膝盖骨。 之后,米尔斯大夫叫我下午再去一趟,并且问我愿不愿意带口琴去,因为,他早已耳闻我的琴艺,不知我愿不愿意在他的医学课堂上吹一曲?我说愿意--尽管这件事连我这么笨的人也觉得怪异。 医学课堂上大约有上百名学生,个个穿着绿色围裙,写着笔记。米尔斯大夫叫我坐在讲台上的一张椅子上,面前放了一只水罐和一杯水。 他说了一大堆我听不懂的废话,不过听了半天我觉得他是在谈我。 "天才白痴,"他大声说,所有人统统往我身上盯着看。 "这一个人,不会打领带,也几乎不会系鞋带,智能大概只有六到十岁,生理上--以这个案例而言--有一副阿多尼斯的美男子身体。"米尔斯大夫冲我露出一种我不喜欢的微笑,可是我已进退维谷,可以这么说。 "可是心智,"他说,"天才白痴的心智却贮存着罕见的才能,因而,阿甘可以解答你们任何一个都解不出的高等数学方程式,他还可以像李斯特或是贝多芬一样信手学会复杂的乐曲。这就是天才白痴,"他又说一遍,同时用手比着我。 我不知道如何是好,但是他说过要我吹一首曲子,于是我掏出口琴,吹起"神奇之龙,吐火"。所有人坐在那儿望着我,好像我是只臭虫还是什么,等我吹完曲予,他们述是坐在那儿望着我--也没拍手什么的。我心愿他们一定不喜欢听,于是站起身说:"谢谢。"我掉头就走。去他妈的。 那个学期当中另外只有两件事算是稍微重要。其一是我们赢得"全国大专杯美式足球锦标赛",继续参加"橘子杯"球赛;其二是我发现珍妮·可兰跟五弦琴手睡觉。 那天晚上我们预定要在大学的一个联谊会上演出。我们苦练了一下午,我渴得可以跟狗似的喝马桶里的水。不过距"人猿宿舍"大约五、六条街外有家小商店.于是,练习完中我就走到那儿打算买点菜姆和糖,给自己弄了一杯妈妈以前弄给我喝的柠檬汁。柜台后面是个斗鸡眼的女人,她看我的眼神好像我是抢匪什么的。我找莱姆找了半天,她说:"我可以效劳吗?"我就说,"我要买莱姆果。"她说:"店里没有菜姆果。" 第6章 于是,我问她有没有柠檬,因为我想喝柠檬汁也行,但是店里也没有柠檬或橙子。那家店不卖这些东西。我在店里起码找了一个小时以上,那女人紧张起来,终于她说:"你买不买东西?于是,我从架子上拿了一罐桃子和一些糖,心想既然买不到别的,或许自己弄杯桃子汁也行--有就好。我快渴死了。回到宿舍地下室,我用刀子打开罐头,然后用一只袜子包佐桃子榨碎,将计滴入瓶子。我再倒了些水和糖搅拌一下,可是,我告诉你一一那味道一点也不像柠檬计--老实说,那味道酷似热烫烫的臭袜子。 总之,我应该七点到达联谊会,找到了那儿,有几个家伙已经在装设乐器,可是珍妮和五弦琴手却不见人影。我四下询问了一番,之后,我出去到停车场透透气。我看见珍妮的汽车,心想她大概刚到。 所有车窗都冒着雾气,因此看不见车内情形。呃,我莫名其妙突然认为她可能在车内,出不来,也许是喝了那种让人筋疲力竭的药物还是什么,于是我打开车门往里看。我开车门的同时,灯亮了。 她躺在后座,洋装上身被拉了下来,下摆被拉上去。五弦琴手也在车上,在她身上。珍妮看见我,立刻尖叫又挥动胳膊,就像那次在电影院的情形,我猛然想到她可能遭猥亵,因此我抓住五弦琴手的衬衫--他身上只剩下那件衣服--把他从她身上抓下来。 呃,就算是白痴也明白我又做错事了。老天,想想我干了什么好事。他咒骂我.她也咒骂我,"一面上上下下的拉扯衣服,最后,珍妮说:"哦,阿甘--你怎么能这样!"说完拂袖而去。五弦琴手拿起他的五弦琴,也走了。' 总之.那件事之后,显然他们不会欢迎我继续参加小乐队的演出,于是.我回到地下室。我还是没法子完全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可是那天晚上巴布看见我房间灯亮着,因此就下来坐坐,我告诉他这件事之后,他说:"老天爷,阿甘,他们在做爱!"呃,我想其实我自己可能已经想到了,可是老实说,我不愿知道是这样的。不过,有的时候男人必须面对事实。 忙着打球或许是件好事。因为,发觉珍妮跟那个五弦琴手做那件事,而且,她大概对我从没有这种念头过,委实教人心里不好受。到这时我们球队全季没有吃过败仗.即将跟内布拉斯加那些种玉米的家伙在"橘子杯"上争取全国冠军。根北方球队比赛向来是大事,因为他们那边一定会有有色人种球员,而这会使我们队上:某些家伙大为谅恐--例如我的前任室友寇蒂斯--不过我个人从不担心,因为我从小遇见的有色人种多半比白人对我友善些。 总之,我们去迈阿密参加"橘子杯"比赛。球赛即将开始。我们都有点紧张亢奋.布莱恩教练走进衣帽间,没讲什么,只说了一句要想赢球就得卖命之类的话,接着我们走进球场,他们开球先攻。球直朝我飞来,我凌空抓住它,直奔入一堆个个皆有五百磅重的内布拉斯加种玉米的黑人和大块头白人群中。 整个下午情况都是这样。中场休息时,他们以二十八比七领先我们,我们个个垂头丧气。布莱思教练走进更衣室,摇着头好像早就料到我们会让他失望似的。接着他开始在黑板上画阵式,一面跟四分卫"蛇人"和另外几个家伙说了半天,而后他叫我的名字,要我跟他去走廊。 "阿甘,"他说,"前头那种狗屎情况必须停止。"他的脸凑在我面前,我感觉到他的呼吸热滚滚吐在我脸上。"阿甘,"他说,"我们秘密训练他们传球给你已经一年了,你一直表现出色。现在我们要在下半场用这套战术对付他们那些种玉米的家伙,他们会被骗得傻眼。不过一切全看你了,小伙子--所以,待会儿上了球场.你得像有只野兽在追你似的给我拼命跑!" 我点头。这时已该回到球场上了,所有人都在欢呼呐喊,可是我有点觉得肩上扛着不公平的担心。不过,管它的--有时候这是难免的事。 我们第一次拿球攻击时,四分卫"蛇人"在围成人墙的队伍中说:"好,咱们现在要打阿甘战法了。"他又对我说:"你只管跑二十码,然后回头看,球会送到你手里。"果然!眨眼之间比数成了二十八比十四。 那以后我们打得有板有眼,只不过那些内布拉斯加种玉米的黑人、和笨白人并不是光坐在一边旁观。他们也有一些绝招--主要是人海战术,全体冲向我们,好像我们是硬纸板做的假人似的。 不过他们仍旧有点意外我居然会接球,于是,等我接过四、五次球之后,比数成了二十八比二十一时,他们开始派两个家伙盯着我。不过这样一来就没有人盯着侧锋桂恩,他抱住"蛇人"的传球,把球带到十五码线。定位射门员"黄鼠狼"得分,比数成了二十八比二十四。 边线外的布莱思教练过来跟我说:"阿甘;你也许脑子不灵光,但是你得为我们打赢这场球。只要你能把球再一次带过得分线,我会亲自让你当上美国总统,或是随你要什么都行。"他拍拍我的头,好像我是条狗似的,我就这么回到球场上。 第一次攻击"蛇人"就被固在中线后面,而时间飞逝。第二次攻击,他企图骗过他们,佯装要长传却把球递给我,但是大约有两吨重的内布拉斯加玉米牛肉,有黑有白,全部扑到我身上。我四脚朝天躺在地上,心想当年一整网香蕉砸在我爸爸身上的情形想必就是这个滋味。 重新列队后,"蛇人"说:"阿甘,我会假装传球给桂恩,但是球会扔给你,所以我要你跑到翼卫的位置,然后右转,球会传到那儿。"蛇人"的眼神像老虎似的狂野。我点头照做。 果然,"蛇人"把球扔入我的手中,我目标球门朝中场直奔。但是突然间一名巨汉飞到我怀中,耽搁了我的速度,接着全世界所有内布拉斯加种玉米的黑人和笨白人陆续抓住我,踩我、压我,我倒在地上。妈的!只剩几码我们就赢球了。我爬起来之后,看见"蛇人"已经叫所有入列队准备最后一次攻球,因为我们已经没有时间了。我一回到位置,他立刻下令急攻,我奔出去,但是他突然把球扔过我的头上有二十尺远,故意让它出界--我猜是为了暂停计时,因为时间只剩下二、三秒了。 不过,不幸"蛇人"自己迷糊了,我猜想他以为这是我们第三次攻击,还有一次机会,但其实这是第四次了,因此我们输了球,当然也输了比赛。这好像是我才会干的那种事。 总之,输球我特别难过,因为我猜想珍妮可能会看球赛.要是我得分赢了比赛,她会愿意原谅我对她做的那件事。但是天不从人愿。布莱恩教练非常不痛快,但是他忍着不悦,说:"呃,小伙子们,明年还有机会。" 除了我。打球这件事也将天不从人愿。 第五章 "橘子杯"比赛之后,体育系发下我上学期的成绩,没事久,布莱思教练叫我去他的办公室。我走进去,他看起来郁郁寡欢。 "阿甘,"他说,"我可以理解你的英文会放弃,可是我一辈子也不会明白你怎么可能在什么'中级光学'这种学科上拿到a,却在体育学科拿个f--你还刚被提名为'东南部员有价值大专后卫'呐!" 这个问题说来话长,我不想让布莱思教练听得厌倦,可是,我何必知道球场上两根球门柱之间的距离有多长?唔,布莱思教练神情忧戚地望着我。"阿甘,"他说,"我实在很遗憾必须告诉你这件事,你被学校开除了,我爱莫能助。" 我就这么呆站在那儿,拧着手.半晌才猛然明白他的话--我不能再打球了。我必须离开大学。也许这辈子再也见不到其他球员了。也许再也见不到珍妮了。我得搬出我的地下室,下学期也不能修"高级光学"了,霍克教授说过我可以修完。我并未察觉,可是眼泪开始涌入眼眶。我一句话也没吭,我那么站着,垂着头。 教练站起身,走过来搂着我。 他说:"阿甘,没关系,孩子。当初你来到这儿,我就料到会发生这种情况。但是我告诉他们,把那孩子交给我一季--我只有这一点要求。唔,阿甘,咱们这一季表现得真棒。这是铁定的。还有,'蛇人'在第四次攻击时把球扔出界并不是你的错..." 我这才抬头,看见教练眼中也闪着泪光,他紧盯着我。 "阿甘,"他说,"这所学校从没有像你这样的球员,将来也不会有了。你打得非常好。" 说完教练走过去站在窗口,望向窗外,说:"祝你好运,孩子--现在摆着你那笨屁股给我滚出去。" 就这样,我不得不离开大学。 我回到地下室收拾行李。巴布下楼来,他带了两罐啤酒,一罐给我。我从没喝过啤酒,可是,我可以理解为什么男人会有此嗜好。 巴布陪我走出"人猿宿舍"。结果,居然球队全体球员都站在外面。 他们非常沉默,"蛇人"走上前跟我握手,说:"阿甘,我非常抱歉那一记传球传坏了,唉?"我说,"没关系,蛇人,没事。"接着他们一个一个轮流过来跟我握手,连寇蒂斯也不例外,他从颈子往下全身穿着护架,因为他在"人猿宿舍"里撞倒太多扇门的缘故。 巴布说他帮我把行李拎到车站,可是,我说宁愿一个人走。"保持联络,"他说。总之,去车站途中,我经过学生会馆,但是那天不是星期五,珍妮的乐团没有演出,我就跟自个儿说,去它的,然后搭上巴士回家。 第7章 深夜,巴士抵达木比耳。我并未告诉我妈妈发生了什么事,因为,我知道她会难过,于是,我走路回家,但是,她房间灯亮着,我走进去,她果然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跟我记忆中一模一样。原来,她告诉我,美国陆军已经得知我被学校开除了,就在当天妈妈收到通知要我夫美国陆军征兵处报到。我要是有先见之明,就绝不会让自己被开除。 过了几天.我妈妈带我去征兵处。她已给我弄了个午餐盒,以备万一我在路上会肚子饿。征兵处外面站着大约一百个人,还有四、五辆巴士等着。一名大个子老兵对每个人大呼小叫,妈妈走过去说:"我真不明白你们怎能征召他--因为他是个白痴。"但是老兵一径望着她,说:"呃!女士,你以为其他这些人是什么?爱因斯坦?"他继续大呼小叫。没多久他也对我吼叫起来。我坐上巴士,跟着大家一起离去。 打从我跨出傻瓜学校就老是挨别人吼叫--费拉斯教练、布莱思教练,还有那些打手训练员,如今是军队里的人。不过,容我说-句:那些军队里的人比其他人吼得久、更大声,而且话更刺耳。他们从不快乐。还有,他们并不像教练们会埋怨你笨、傻--他们对你的私处或是肠子蠕动情况比较感兴趣,因为他们每次吼叫的开场自必定是"龟头"或是"屁眼"什么的。有时候我不禁怀疑寇蒂斯打美式足球之前是不是当过兵。 总之,坐了大约一百个小时巴士,我们抵达乔治亚州班宁堡,我心里只想到二十五比三,我们痛宰乔治亚狗队的比数。军营里的环境实际上只比"人猿宿舍"稍微好一点,但伙食却不然--糟透了,不过供量充裕。 除此之外,接下来的几个月生活就是一切听命行事,还有挨吼。他们教我们射击,扔手榴弹,和匍匐前进。除了这些训练之外,我们不是去跑腿,就是清洗马桶之类的东西。我对班宁堡的记忆最鲜明的一点,就是那儿的人似乎没有一个比我聪明,这倒确实让人松口气。 我抵达之后不久,被派去当炊事兵,原因是练习打靶时我不小心把水塔射穿个洞。我到了厨房,发现厨子生病了还是什么的.有人就指着我说,"阿甘,你今天当厨子。" "我要煮什么菜?"我问。"我从没煮过菜啊。" "管它的,"有人说。"这儿又不是无忧宫。" "你何不炖一锅菜?"另一个人说,"比较容易做。" "炖什么呢?"我问。 "看看冰箱和餐贮室,"那家伙说。"随便看见什么都把它扔进锅子里,煮熟就行了。" "要是味道不好吃怎么办?"我问。' "谁在乎。你夜这儿吃过好吃的东西吗?"这一点,他说对了。 呃,我动手把冰箱和餐贮室里的东西统统取出来。有一罐罐番茄、豆子、桃子,还有熏肉、米,和一袋袋面粉、马铃薯,还有一大堆我不认识的东西。我把食物统统摆在一道,对其中一个家伙说:"我要用什么工具炖?" "橱子里有一些锅,"他说。可是我打开橱于一看,里面只有小锅,绝对不够炖东西供全连两百个男人填肚子。 "你何不问问排长?"有人说。 "他去作田地训练了。"有人回答。 "这事难办了,"一个家伙说,"不过,等那些家伙回来,一定会饿疯了,看来你还是快想出个法子。" "这个如何?"我问。有个大约六尺高、五尺宽的巨大东西放在角落里。 "那玩意?那可是他妈的汽锅啊。你不能拿它煮东西。" "为什么?"我说。 "晤,我也不知道。反正,我若是你就不会拿它来煮东西。" "它是烫的,里面有水。"我说。 "随你怎么弄,"有人说,"我们还有别的鸟事要做。" 于是,我就用了汽锅。我打开所有罐头,把所有马铃薯削了皮,然后把找得到的肉类统统扔进去,再加上洋葱和红萝九又倒了十几二十瓶番茄酱和芥未等等。过了大约一个小时左右,可以闻到炖菜的味道了。 "晚饭准备得如何啦?"过了一阵子有人问。 "我来尝尝看,"我说。 我打开锅盖,里头的东西整个冒着泡,滚沸着,不时还会看见一个洋葱或是马铃薯冒到表面漂浮打转。 "让我尝尝看。"一个家伙说。他拿了一个锡铁杯,勺出一些炖菜。 "唉,这玩意还没煮好呐,"他说。"你最好加热。那些家伙随时会回来。" 于是,我把汽锅加温,果然,全连士兵陆续从野地回来。你可以听到他们在营房内洗澡、更衣、准备吃晚饭。没多久,他们陆续进入餐厅。 但是炖菜还没煮好。我又尝了一次,有些配料还是生的。餐厅里的人开始嗡嗡埋怨。不久变成齐声念经,我又把汽锅再加热。 过了半小时左右,他们开始用刀叉敲桌于,就像监狱暴动似的,我知道得赶紧想法子,于是我把汽锅加热到极限。 我坐在那儿望着汽锅,正紧张得手足失措,突然间士官长撞开厨房门。 "到底是怎么回事?"他问。"这些弟兄们的晚饭呢?" "快好了,士官长。"我说。大约就在同时,汽锅开始震动摇晃。蒸气从侧面冒出,一只锅脚震得挣脱了地板。 "这是搞什么?"士官长问,"你在汽锅里煮东西?"更多精彩,更多好书,尽在 "是晚饭。"我说。士官长脸上出现一种十分惊异的表情.但眨眼间,他又露出十分谅恐之色,就好像出车祸前一刻的神情,接着汽锅爆炸了。 我不记得接下来发生了什么事。我只记得它炸掀了餐厅屋顶,炸开了所有门窗。 洗碗的家伙被震得穿墙而出,叠盘子的家伙飞到半空中,有点像"火箭人"。 士官长和我,不知怎么回事,我俩奇迹似的幸免,就好像人家说太靠近手榴弹反而不会受伤。不过,我俩的衣服都给炸光了,除了当时我戴的那顶厨师帽。而且,我们全身都是迸散的大锅菜,看起来就象是两个--呃,我也说不上来--总之,怪异极了。 不可思议的是,坐在餐厅里的那些家伙也统统安然无恙,只是全身覆益大锅菜,坐在那儿像遭受了轰炸惊吓似的--不过,这爆炸倒让他们闭上了乌鸦嘴,没再嚷嚷晚饭几时才准备好。 突然间,连长冲进营房。 "那是什么声音!"他吼道。"出了什么事?"他看看我们俩,然后大喝:"克兰兹士官长,是你吗?" "阿甘--汽锅--炳菜!"士官长说。接着他似乎镇定下来,从墙上抓了一把切肉刀。 "阿甘--汽锅--炖菜!"他尖叫一声,拿着切肉刀追杀我。我夺门而出,他就绕着教练场追我,甚至穿越军官俱乐部和停车场。不过,我跑得比他快,因为这是我的专长,但是;朋友,我告诉你:我心里毫不怀疑,这下子我吃不了兜着走了。 秋天的一个晚上,营房的电话响了,是巴布打来的。他说他们已停止给他运动员奖学金,因为他的脚伤比他们想像的严重,所以他也要离开学校了。但是,他问我能不能抽身去伯明翰看校队跟密西西比州那些驴蛋赛球。但是那个星期六我被关禁闭;打从汽锅爆炸事件以来,将近一年了,我每个周末都被关禁闭。总之,我不能离营,因此我边听收音机转播,边刷厕所。 第三节结束时,比数非常接近,"蛇人"这天非常出风头,我们以二十八比三十七险胜,但是密西西比那些驴蛋在终场前一分钟达阵。眨眼之间,我们只剩一次攻击机会,也没有暂停时问了。我默祷"蛇人"不要重蹈"橘子杯"的覆辙,也就是在第四次攻球时抛球出界,输掉球赛。但结果,他居然又外甥打灯笼。 我的心沉人谷底.但是突然之间欢呼声倍响,让人根本听不清转播员说些什么,等叫嚷声安静下来之后,才听出是怎么回事。原来,"蛇人"佯装传了个出界球想暂停计时,但其实他把球传给了寇蒂斯,达阵得分。这一招可以让人明白布莱恩教练是多么老奸巨滑。他算准了那些密西西比的驴蛋会笨得以为我们会笨得重蹈覆辙。 比赛赢了我好开心,但是我也不由得想到不知珍妮是不是在看球赛,她有没有想到我。 有没有想到我都无所谓了,因为,一个月后我们上船出发。我们像机器人似的接受了将近一年的训练,如今要去万里长征。这可不是夸大之辞。我们要去越南,但是听他们说那边的情况还不及我们在营区受的罪一半苦。不过,结果证明,这句话倒是夸大之辞。 我们是二月抵达越南,搭牛车从滨南海的归仁北上到中部高地的波来古。路途尚称顺利,而且风景怡人又有趣,一片片香蕉树和棕桐树丛,还有矮小的南亚人在稻田里耕作。亲美的越南人真的很友善,都跟我们挥手招呼。 我们几乎隔着半天车程就可以远远看见波来古,因为那地方的上空停滞着一大片红土云尘。一间间陋屋错落镇郊,比我在亚拉巴马州见过最差的屋于还破陋,居民缩在单面斜顶小屋下,他们没有牙齿,儿童没有衣服穿,基本上而言,他们可比乞丐。到达旅部和基地后,环境也不太差,除了有那片红尘。我们看不出有什么战况,而且营区整洁,放目望去净是一排排营帐,周围的沙土耙得整整齐齐,实在不像有战事在进行。我们简直像回到了班宁堡。 第8章 总之,他们说战况宁静的原因是越南人正开始过新年--叫做"泰德"还是什么的--因此双方停火。我们全体大大舒了口气,因为我们已经够害怕的。不过,安宁静谧并未持续多久。 我们安顿下来之后,他们吩咐我们去旅部淋浴房清洗一下。旅部淋浴房其实只是在地上挖了个浅坑,旁边停着三、四辆大型水箱卡车,我们奉命把制服摺好放在坑边上,然后进入坑内,他们会浇水给我们洗澡。 尽管如此,这待遇也不算差,因为我们已将近一星期没洗澡,身上已经臭气薰人。天刚要黑,我们正在坑里享受水管的冲洗等等,突然间空中响起一种奇怪的声响,给我们浇水的家伙大喝一声:"来了。"说着,坑边上的人一溜烟全跑光了。我们光着屁股站在坑里你看我,我看你,接着不远处传来巨大的爆炸声,紧跟着又是一声,所有人立刻又叫又骂,急着找衣服。炸弹在我们四周接踵爆炸,有人喊:"趴下!"这话实在有点荒谬可笑,因为这会儿我们早已趴在坑底,活像软虫,不像人。 一枚炸弹爆炸后碎片飞入澡坑,另一边的几个家伙受了伤,又叫又喊,流着血紧抓着伤处。显然澡坑不是安全的藏身处。克兰兹士官长突然出现在坑边上,他喝令我们快滚出澡坑跟他走。趁爆炸的短暂间歇,我们拼命逃出澡坑。我翻到坑边上,往地上一看,老天爷!地上躺着四、五个刚才替我们浇水的家伙。他们已经不成人形--整个烂成一团,就好像被塞进捆棉花机似的。我从没见过死人,那是我平生最恐怖的一次经验,空前绝后! 克兰兹士官长示意我们跟着他匍匐前进,我们听命,要是从高空往下看,我们一定是一大奇观!一百五十个左右大男人全部光着屁股排成长长一行趴在地上蠕动。 那附近有一排散兵坑,克兰兹士官长让我们三、四个人挤一个坑。但是一钻进坑内,我就发觉宁可待在澡坑内。这些散兵境内积着深及腰部发臭的雨水.各种青蛀、蛇和虫子在坑内蹦跳蠕动。 轰炸持续一整夜,我们不得不待在散兵坑内,没有吃晚饭。快天亮时,轰炸渐缓,我们奉命滚出散兵坑,取了衣服和武器准备攻击。 由于我们仍是新兵,其实也没什么可做的--他们甚至不知道把我们部署在什么位置好,于是派我们去守卫营区南边.也就是军官厕所附近。但是那地方几乎比散兵坑更糟,因为一校炸弹击中厕所,把将近五百磅的军官粪便炸得遍地都是。 我们在那儿待了一整天,没有早饭,没有午饭,傍晚时分越军又开始炮轰,我们不得不趴在那片粪便上。瞄,那可真教人作呕。 终于,有人想起我们可能饿了,派人送来一堆干粮。我拿到冰冷的火腿和蛋,罐头上的日期是一九五一年。各种谣言纷飞。有人说越军控制了波来古镇。还有人说越军掌握了-枚原子弹,用烧夷弹攻击我们是故意让我们掉以轻心。更有人说根本不是越军攻击我们,而是澳洲人,还是荷兰人或挪威人。我心想是谁攻击并不重要。去他的谣言。 总之,过了头一天,我们开始在营区南边给自己弄个适合居住之所。我们挖了散兵坑,用军官厕所的硬纸板和锡铁皮给自己搭起小屋子。不过对方始终未攻击这边,我们也没看见一个越军可开枪反击。我猜想他们大概够聪明,所以不会攻击厕所。不过连续三.四个晚上越军炮轰我们,终于有天早上炮击停止后,营值星官鲍斯少校爬到我们的连长那儿,说我们必须北上支援困在丛林中的另一旅部队。 过了一阵子,侯波排长要我们"备鞍",大家立刻尽量将干粮和手榴弹塞进口袋--这一点其实造成一钟两难的困境,因为手馏弹不能吃,但却可能需要它。总之,他们把我们送上直升机.我们又出发了。 直升机尚未降落,就可以看出第三旅陷入了什么样的鸟状况。各种硝烟从丛林中上升,地面被炸掉一大块一大块。我们尚未着陆,对方就已开始射击。他们将我们的一架直升机在空中炸毁,那一幕真是可怕,那些人全身着火,而我们束手无策。 我携带机关枪弹药,因为他们觉得我块头大,扛得了许多东西,我们出发之前,另外两个家伙间我是否介意替他们带些手榴弹,好让他们多带些干粮.我答应了。这对我无妨。同时,克兰兹士官长还命我携带一个重达五十磅的十加仑水桶。接着,临出发前,携带机关枪三角架的丹尼尔紧张得走不动路,因此我又得扛起三角架。总共加起来,我等于扛了一个内布拉斯加种玉米的大黑人。不过这可不是美式足球赛。 日暮时分我们奉命登上一座山脊解救"查理连",该连不是被越军困住了,就是困住了越军一一这要看你的消息是得自《星条旗》.还是纯凭目之所见的惨况。 无论怎么说,我们登上山脊之后,炮弹齐飞,还有十来人重伤在那儿呻吟呼号,四面八分传来各种嘈杂声,没有人听得清楚什么是什么,我蹲得低低的.想把身上扛的炸药、水桶、三角架外加自己的东西送到"查理连"的位置、正奋力越过-道壕沟之际,沟内有个家伙开口对另一个家伙说:"瞧那个大块头--他简直就像科学怪人,"我正要回嘴,因为就算没有人取笑你,当时情况已经够险恶了--但这时,妈的!壕沟里的月一个家伙突然跳起来,喊:"阿甘--福雷斯特.甘!" 老天,是巴布。 长话短说,原来巴布的脚伤虽然严重到不能打美式足球,却未能阻碍他奉命代表美国陆军绕过半个地球。总之,我拖着疲累的屁股和-切荷重爬到我应该到达的位置,过厂-会儿巴布也上来了.于是,趁着轰炸间歇时间(每次我方飞机出现,轰炸就停止)。巴布和我叙旧起来。 他告诉我.他听说珍妮辍学跟一群反战人士出去游行示威了。他还说寇蒂斯有天因为被开了一张停车罚单痛打校警,他正把那个校警踢得在校园里打滚之际,警方现身,用一只巨网套住蒂斯,把他拖走。巴布说,布莱恩教练罚寇蒂斯练球之后多跑五十圈操场。 呵,寇蒂斯还是老样子。 第六章 那天晚上过得漫长而不舒服。我们无法搭飞机脱困,越军就尽情炮轰了我们大半夜。在两座山脊之间有个凹下的鞍部,我们在这边山顶上,他们在那边,而鞍部正是激战的场所--只是我弄不懂怎会有人要争夺那一片泥巴地。不过克兰兹士官长已一再告诉我们,送我们到这儿不是要我们来了解战争,而是要我们听命行事。 没多久.克兰兹士官长爬上来下令。他说我们必须将机关枪移动五十公尺左右,绕到鞍部中央突出的那棵大树左边,找个安全地点架上机关枪,免得全连士兵都被炸死。就我所闻所见,任何地方都不安全,包括我们目前的所在地,但是下到鞍部却是荒谬至极的事。不过,我尽力做对。 我和机关枪手"排骨",以及另一个携带弹药的杜耶,还有另外两个家伙一起,爬出我们的藏身处,开始朝小坡下方移动。走到半腰,越军发现了我们,立刻用他们的机关枪扫射。不过,在没有惨遭不测之前,我们己三步当两步跟跑滑下斜坡,掉入丛林。我已记不得一公尺究竟有多长,但是应该跟一码差不多,因此我们到了大树附近,我就对杜耶说:"我们还是往左边移动吧!他狠瞪着我,闷声说:"闭嘴,阿甘,越军就在这儿。"果然,六、七个越军蹲在大树底下,正在吃午餐。杜耶取出一枚手榴弹,拉开保险,朝大树抛出一个慢吞吞的高飞球。结果手榴弹在落地之前就已爆炸,越军那边传来一阵聒噪--接着"排骨"用机关枪开火,我和另外两个家伙又扔了几枚手榴弹,以确保没有漏网之鱼。一切在短短一分钟之内就结束了,等爆炸声止息,我们已经上路。 我们找到一个地点架设机关枪,在那儿一直待到天黑--待了一整夜,但是毫无动静。我们可以听见其他地点发生各种状况,但是我们这儿却静悄悄无人打搅。日出了,我们又饿又倦,可是苦撑着。过后,克兰兹土官长派来"名传令兵,说只等我们的飞机把鞍部的越军扫清,"查理连"就会立刻移入鞍部,而再过几分钟就会展开行动。果然,飞机来了,扔下鸟蛋,爆炸声此起彼落,清除了所有越军。 我们可以瞧见"查理连"移下山脊,转进鞍部,但是他们才翻过山脊,正开始沿斜坡往下移动之际,所有武器齐发,烧夷弹等等全部射向"查理连",一阵可怕的混乱。由于丛林稠密有如烽火柴枝,因此从我们所在的位置看不见任何越军,但是丛林内肯定有人在攻击"查理连"。也许是荷兰佬--或甚至是挪威佬--谁知道? 这一切发生的当儿,机关枪手"排骨"神情极为紧张,因为他已经看出攻击来自我们的前方,换而言之,越军是在我军和我们所在的位置之间。也就是说,我们落单了。他说,要是越军没有打垮"查理连",他们迟早会回头往我们这边来,而万一他们发现了我们,绝对不会乐意。重点就是:咱们得赶紧逃。 我们拿了武器开始慢慢爬回山脊,但是就在这时,杜耶突然往我们的右下方鞍部底望去,看见了一整车增援的越军,全副武装,正上山朝"查理连"推进。当时我们最好是试着跟他们交朋友,忘掉另一码子过节,但这是不可能的。于是我们索性蹲在一大丛灌木中,等他们爬到山顶。 第9章 这时"排骨"打开机关枪扫射,当场大概就一口气打死了十到十五名越军。杜耶和我及另外两个家伙陆续扔手榴弹,情势正对我们有利之际,"排骨"的弹药告罄,需要换一条弹带。我替他装上一条,但是他刚要如下扳机,一颗越军的子弹正中他的脑袋,炸得开花。他倒在地上,手仍拼命抓着枪,只是他已经一命呜呼了。 哦,天,情况真可怕--而且愈来愈糟。谁也不知道那些越军要是逮到我们会怎么整我们。我呼叫杜耶到我这儿,但是没有回音。我把机关枪从"排骨"手指中拽开,匍匐到杜耶那儿,但是他和另外两个家伙已经中弹倒地。其他人都死了,但是杜耶一息尚存,于是我抓起他像面粉袋似的扛在肩上,拔腿穿过树丛朝"查理连"奔去,因为我已经吓傻了。我跑了大约二十码,子弹从我后方呼啸而至,我自忖铁定中弹无疑。但这时我冲过一丛竹林,来到一片矮草区,出乎意料,那块地方遍布越军,个个趴着朝另一个方向望,攻击"查理连"--我猜。 这下子我怎么办?我前有越军,后有越军,脚下也是越军。我不知还能怎么办,于是全速冲锋,同时放声吼叫。我猜我大概有点儿疯了,因为我不记得接下来发生了什么事,只知道自己一直扯着嗓门咆哮一面挤命跑。一切混乱成一团,尔后,突然间,我已置身"查理连"阵营中,大家都在拍我的背,好像我达阵得分似的。 情形似乎是我把那些越军吓坏了,逃回他们的藏身处。我把杜耶放在地上,医官过来给他疗伤,没多久,"查理连"连长过来猛拍我的手,说我真是个好家伙。接着他问:"你究竟是怎么办到的,阿甘?"他在等我的回答,可是,我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办到的,于是我就说:"我要尿尿。"--这是实情。连长神情滑稽地看着我,然后看看也已定过来的克兰兹士官长。克兰兹士官长说:"哦,老天爷,阿甘,跟我来,"他带我到一棵树后面。 那天晚上巴布和我碰面,我们共用一个散兵坑,吃干粮当晚餐。之后,我取出巴布给我的口琴,我们吹了几首曲子。在丛林里吹奏"哦,苏珊娜"和"牧场之家",听起来委实怪诞。巴布收到一盒他母亲寄给他的糖果--坚果糖和软糖--我俩都吃了一些。跟你说,朋友:那软糖的确勾起了一些回忆。 过后,克兰兹士官长过来问我那个十加仑水桶在哪儿。我告诉他当时我要扛杜耶,又要拎机关枪,把水桶丢在丛林里了。一时之间,我觉得他会命令我回去取它,但是没有。他只点个头,说既然杜耶受了伤,"排骨"又死了,现在我非得担任机关枪手。我问他谁要扛三角架和弹药,他说我也得自己扛,因为已经没有人可做这些事了。这时巴布说他愿意,只要他能调到我们连上。克兰兹士官长考虑半天,然后说或许可以安排,反正"查理连"剩下的人已不够清洗厕所。就这样,巴布和我又团聚了。 日子有如牛步,我几乎以为时间在倒逝。上山、下山。有时山上有越军,有时没有。不过克兰兹士官长说一切别担心,因为我们就要返回美国了。他说我们会走出越南,经过寮国,然后北上穿越中国和苏联,抵达北极,然后横越冰原到阿拉斯加,我们的妈妈可以在那儿接我们国家。巴布说别理他,因为他是个白痴。 丛林生活非常原始--没地方解手,像禽兽似的睡在地上,衣服也都烂了。我每星期都会收到妈妈的来信。她说家乡一切安好,但是,打从我离开学校之后,我们那所高中就没有拿过冠军。我有空就绘她回信,但是我要说些什么才不会让她又嚎陶大哭?因此我就说我们过得很愉快,大家都对我们很好。不过我倒是做了一件事.我写了封信给珍妮。托我妈妈代转,问她是否能找到珍妮的家人把信转寄给她--不管她人在哪儿。但是我没有收到只字回音。 在这同时,巴布和我为我们离开军队之后的生活做了计划。我们要返回老家,给自己弄艘捕虾船,从事捕虾业。巴布来自贝特河,从小在捕虾船上打工。他说也许我们可以弄到一笔贷款,我俩可以轮流当船长等等.我们还可以住在船上,我们会有事可做。巴布把一切都设想好了。多少磅鱼就可以还购船的贷款,油钱要多少,吃东西等等要多少花费,其余的可以任我们花用。我总是在脑子里想象的那-幕,站在捕虾船的船舵前--或者更好些,坐在后舱吃虾子!可是等我告诉巴布,他说:"妈的,阿甘,你这大块头会吃掉我们的房子和家。没嫌到钱之前,我们一只虾也不准吃。"行,这话有道理--我绝不反对。 有天下起雨来,结果一连下了两个月。我们经历了备种不同的雨,大概除了缀和冰雹之外统统经历过。有时候是绵绵细雨,有时候是倾盆大雨。有时候斜着下,有时候直着下,还有些时候好像从地面倒着下。总之,该做的事还是得做,亦即上山下山寻找越军。 有一天,我们发现他们了。他们当时一定是在举行越军会议什么的,因为那情形就像是踩到了蚊窝,所有蚂蚁一拥而至。我们既不能在这种情况下发动飞机攻击,因此在大概短短两分钟之内,我们再度陷入困境。 这一次他们让我们猝不及防。我们正经过一片稻田,突然间,他们从四面八方攻击我们。大家纷纷呐喊、尖叫、中弹,有人说;"撤退!"晤,我拿起机关枪,拔腿沿着每个人的身边奔向棕桐树丛,起码看起来棕搁树丛可以替我们遮雨。我们已围成一个方圆,正准备迎接另一个漫长的夜晚,这时我四下找巴布,但是没有他的人影。 有人说巴布在稻田里,受了伤,我说:"该死。"克兰兹士官长听到我的话,说:"阿甘,你不能到田里去!"可是,去它的--我扔下机关枪,因为带着它会增加荷重,然后拼命奔向最后见到巴布的地点。但是跑到半途,我差点踩到第二排的一个家伙,他伤势严重,伸出手指眼看着我;于是我心想,妈的,我能怎么办?我抓起他尽快往回跑。弹如雨下。这事我实在无法理解--我们到底为什么要打仗?打球是一回事。可是打仗,我就不明白为什么了。妈的。 我把那家伙送回去,又往外跑,结果该死又遇到另一个家伙。我抱起他,也要把他送回去,可是,我一抱起他,他的脑浆就掉在田地上,因为他的后脑已经炸开了。妈的。 于是,我扔下他,继续往前跑,果然,巴布在那儿,他胸口中了两枪,我说:"巴布,会好的,听到没有,因为,我们弄到那条捕虾船什么的。"我把他抱回我们的临时阵地,放在地上。等我喘过气来,低头一看,我的衬衫整个沾满了巴布的伤口流出来的鲜血和青黄色汁液;巴布往上望着我,说:"操,阿替,为什么发生这种事?"呃,我要怎么说? 巴布又问我:"阿甘,拿口琴吹首歌给我听吧?"于是,我拿出口琴,开始吹曲子一一我不知道自己在吹什么,于是,巴布说:"阿甘,麻烦你吹'天鹅河上'行不?"我说:"行,巴布。"我不得不揩拭口琴吹口,然后开始吹奏,周遭枪弹声依旧激烈,我知道我该去守着机关枪,可是,去它的,我欧起那首曲子。" 我一直投注意,雨停了,天色转为一种可怕的粉红。那颜色衬托得每个人的脸孔宛如死人,而且,不知道为什么,越军停火了一阵子,我们也一样。我跪在巴布身边,反覆吹奏"天鹅河上",医官给他打了一针,尽其所能替他疗伤止疼。巴布紧抓着我的一条腿,他的目光迷朦涣散,那可怕的粉红色天空似乎吸干了他的血色。 他想说什么,于是我俯身凑近了听。但是,我始终听不懂。于是我问医官:"你听到他说的是什么没有?" 医官说:"回家。他说,家。" 巴布,他死了,对于这件事,我只有这句话可说。 我从未经历过那么可怕的一夜。由于又开始雷雨交加,他们没法子派人援救我们。那些越军近在咫尺,我们可以听到他们彼此交谈声,而且其间第一排还跟他们肉搏过。天亮时分,他们我来一架飞机投掷燃烧弹,但是,差点把那鬼玩意投在我们身上,我们自己人全身焦黑,奔到空地上,眼睛大得像个比司吉,人人咒骂又吓破了胆,林木着火,差点把雨给烧停了! 就在这片混乱当中,我不知怎的中弹了,不过运气好,我是屁股中弹。我甚至记不得怎么回事。当时,大家都仓惶失措,我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况一团乱。我索性扔下机关枪。我再也不在乎了。我走到一棵树后面,缩成一团哭了起来。巴布走了,捕虾船也没了;而他是我唯一的朋友--或许还有珍妮,但是我把那段交情也搞砸了。要不是为了我妈妈,我倒不如就死在那儿"--老死、病死,随便--我不在乎。 过了一阵子,他们开始用直升机运来援军,而且,我猜想那些燃烧弹把越军吓跑了。他们一定心想,假如我们对自己人都肯这么烧杀,对他们又有什么做不出来的? 他们正把伤兵运走,这时克兰兹士官长定过来,他的头发整个烧焦了,衣服也烧坏了,看起来像是刚遭到大炮攻击。他说;"阿甘,你昨天的表现真行,孩子。"然后他问我要不要来根香烟。 我说我不吸烟,他点头。"阿甘,"他说:"你不是我手下最聪明的家伙,但是你是个了不起的军人。但愿我有一百个像你这样的兵。" 他问我有没有受伤,我说没有,但这不是实话。" 第10章 阿甘,"他说,"你要回家了,我想你大概知道了。" 我问他巴布在哪儿,克兰兹士宫长有点滑稽的望着我。"他会立刻回去。"他说。我问我可不可以跟巴布搭同一班直升机,他说不行,巴布必须等到最后一批才离开,因为他死了。 他们给我用一管粗大的针筒打了一针,针筒里装着某种会让我舒服些的狗屎药剂。但是,我记得。我抬手抓住克兰兹士官长的胳膊,说:"我从来没求过人帮忙,可是,请你亲自把巴布送上直升机,确保他顺利回家行吗?" "行,阿甘,"他说"管它的--咱们甚至会给他安排搭头等舱。" 第七章 我在岘港的医院住了将近两个月。就医院而言,这地方不算是什么好医院,不过,我们睡的床铺挂了蚊帐,而且,木条地板每天清扫两次,以我已经习惯的生活条件作标准,这种环境已经好得没话说了。 那间医院里有些人的伤势比我严重得多。好些可怜的家伙缺了腿、少了胳膊、断手、断脚,还有些不知道少了些什么。有些年轻人肚子、胸口和脸上中弹。夜里那地方就像是酷刑区--那些家伙哭着、闹着,吵着要妈妈。 我隔壁病床躺着一个家伙,名叫丹恩,他是在坦克车内被炸伤。他全身烧伤,到处插着管子,但是我从没听他叫过一声。他说话轻声细语,非常温文,相处-天之后,我俩交上朋友;丹恩来自康涅狄格州,他们拉他去从军时,他在当历史老师。但是,因为他聪明,所以,他们派他到军官学校,让他当少尉。我认识的少尉大多数跟我一样头脑简单,但是,丹恩不同。对于我们为什么在越南,他自有一套哲理,那就是,我们的理由是对的,但是,做法可能错了,或者,是反过来的,不过,不管是什么,我们做得不对。他这位坦克军官说,在一个多半是沼泽和山峦的土地上,坦克根本派不上用场,我们在这种地方摇旗打仗实在荒谬。我告诉他巴布的事,他很难过地点头说,战争结束之前还会有许多巴布送命。 过了大概一星期左右,院方把我迁到一般病人在那儿休养的病房,但是我每天都会回到加护病房,陪丹恩坐一会儿。有时候我用口琴吹首曲子给他听,他非常喜欢。我妈妈寄给我一包"赫胥牌"糖果,包里辗转寄到医院,我想跟丹恩一起吃,只不过他只能吃那些用导管输入他身体里的东西。 我觉得坐在那儿跟丹恩聊天的这段经历,对我的一生有莫大的影响。我知道因为自己是个白痴等等,别人认为我不该有什么自己的哲学,但是这可能是因为从没有人花时间跟我谈过这种事。丹恩认为,我们的一切遭遇,或者说世上发生的任何事,都是由管理宇宙的自然法则所掌控。他对这个问题的看法非常繁复,但是,他话中的大意渐渐改变我对一切事物的观点。 我这一生对周围事物屁都不懂。一件事莫名其妙发生了,接着发生另一件事,然后又有另外一件,就这么一件又一件,大部分没什么道理可讲。但是,丹恩说,这一切都是某种计划中的一部分,我们充其量只能想想自己要如何配合这个计划,努力坚守岗位。不知怎的,知道这些之后,我开始看事情比较清楚了。 总之,日子一星期一星期过去,我的身体好多了,屁股的伤势复元迅速。大夫说我的皮像"犀牛"什么的。医院里有一间康乐室,既然没啥事可做,有天,我就走进康乐室,有两个家伙在里面打乒乓球。我看了一阵子,问他们可不可以让我玩玩,他们答应了。头一、两球我输了,但是过了一阵子,我把他俩都打败了。"以你这么大的块头,你的动作可真快。"其中一个说。我只点了头。我每天都尽可能打打球,球技变得相当精湛,信不信由你。 下午,我通常都去看望丹恩,但是,早上我都是一个人打发。他们让我离开医院,还有巴士送我这样的伤患进城逛逛,在岘港的越南人商店买些小玩意。可是,我不需要那些东西,所以只是走走、看看。 岘港的岸边有个小市场,卖鱼虾等等,有天我逛到那儿,买了些虾,请医院的厨师烧给我吃,味道真好。真希望丹恩也可以吃点儿。他说要是我把虾子榨碎,也许他们可以用导管灌给他吃,他说他要问问护士。但是,我知道他只是说笑罢了。 那天晚上我躺在病床上想巴布,想他也会喜欢吃这些虾子,还有我们的捕虾船等等。可怜的巴布。于是,第二天我就问丹恩,为什么巴布会死,是什么屁自然法则竟容许这种事发生?他沉思半天,才说:"唔,我告诉你,阿甘,这些法则并不是每一条我们都喜欢。但它就是法则。就好比丛林里老虎扑杀猴子--对猴子是倒楣的事,对老虎却是好事。世事就是这么回事。" 过了两天,我又去鱼市场,有个矮小的越南人摆了一大袋虾子在那儿卖。我问他从哪儿捕来这些虾子,他跟我叽哩吸啦起来,因为他不懂英语。总之,我就像印第安人那样打手语,半天他明白了,招手要我跟他去。一开始我有点儿疑心,但是他满脸笑容等等,我也就跟他去了。 我们至少走了一里路左右,经过了海滩上的所有船只,但是,他并没有带我上船。那地方在水边的一片沼泽中,有点儿像个池塘什么的,他在南海涨潮时潮水涌人的地方布置了一个个铁丝网。这家伙居然在那儿养虾!他拿了一个小网子勺了一些水,果然,网子里有十来只虾子。 他用个小袋子给了我几只,我送他一颗"赫胥脾"糖果。他高兴得喷屁! 那天晚上,野战总部附近放映露天电影,我过去看,只不过前排的几个家伙为了什么事大打出手,有个家伙被举起来扔到银幕上,把银幕弄穿个大洞,电影也就泡汤了。因此,回到医院,我躺在床上--想事情,想着想着突然灵机一动。我知道退伍之后我要做什么了!回到家乡,我要在墨西哥湾附近找个小池塘,养虾!这样一来,就算如今巴布死了,我不可能弄到一条捕虾船,但是,绝对可以在沼泽区找个地方撤下铁丝网,就这么办。巴布一定会高兴这件事。 接下来的几个星期,我每天早上都去那个越南人养虾的地方。他名叫吉先生。我天天坐在那儿看他工作,过了一阵子他教我怎么养虾。他总在附近的沼泽中用小网子捞些虾苗,然后倒在他的池塘里。等潮水进来时,他就把一大堆杂七杂八的东西扔进池塘--都是些剩菜残屑什么的,这些碎屑会使池塘里长出一些小小、黏黏的东西,虾子吃了它就会长得又肥又大。这工作简单极了,连低能儿也会做。 又过了几天,几个脏兮兮的家伙从野战总部跑到医院来,一脸激动的说:"士兵阿甘,你已荣获国会颁奖英勇荣誉勋章,后天就要搭机回国,接受美国总统亲自授勋。"呃,是这样的,当时是大清早,我还躺在床上,正想去上厕所,可是,他们却在那儿等着我说句话,我猜,而我尿急得快胀破裤子了。不过这次我只说了句"谢谢",说完就闭上我的大嘴巴。也许,这也是自然计划中的一项。 总之,他们走了之后,我去加护病房看望丹恩,但是到了那儿,他的病床空着,床垫都折了起来,不见他的人影。我好害怕他有什么三长两短,跑去找男护士,但是他也不在。我瞧见走廊上有个护士,就问她;"丹恩怎么了?"她说他"走了"。我就问:"去哪儿?"她说:"我不知道,当时不是我当班。"我找到护士长,问她,她说丹思已被送回美国,因为回国可以接受较完善的治疗。我问他的情况还好吗?她说;"晤,如果说肺部有两个穿孔,肠子断了,脊椎骨分开,少了只脚,锯了条腿,半身三度灼伤,这样算还好,那么他没问题。"我谢谢她,自个儿走开。 那天下午我没打乒乓球,因为我好担心丹恩。我猛然想到他可能死了,只是没有人肯说,因为照规定要先通知最近的亲属什么的。谁知道呢?我心情沉重,独个儿乱逛,踢着石头和锡铁罐什么的。 等我终于回到病房,床上放了一些信,是辗转寄到医院的。我妈的信上说,我们家失火,整个烧毁了,可是房子没有保险也没有什么补助,她只得去住贫民之家。她说失火当时是法兰模小姐给她的猫洗过澡,正在用吹风机替它吹干,结果猫还是吹风机什么的烧了起来,就这么回事。她说,以后我给她的信就寄到"贫民姊妹之家"转交。我心想,未来她可有得哭了。 另外有一封给我的信,上面写着;"亲爱的甘先生:您已获选成为一辆崭新'庞蒂克gto'的中奖候选人,只要您寄还附卡,保证购买本公司出版的精美百科全书壹套,以及在有生之年每年缴交七十五元购买一本最新的年鉴。"我将这封信扔进垃圾桶。我这种白痴买百科全书有啥用,况且,我又不会开车。 但是,第三封信是亲笔信函,信封背面写着:"珍妮·可兰,平信,剑桥,麻省。"我的手抖得厉害,几乎拆不开信封。 "亲爱的阿甘,"信上写"我妈妈已将你妈妈给她的信转交给我,得知你不得不参加这场不道德的残酷战争,我好难受。"她说她知道在那种杀戮和哀鸿遍野的环境里生活一定很可怕。"投入这种战争一定使你良心难安,不过我知道伤是被迫的。"她还说,没有干净衣服可穿,没有新鲜食物可吃等等,生活一定很难过,但是她说她不懂我在信上说"不得不趴在军官粪便中整整两天"是什么意思。 第11章 "难以相信,"她说:"连他们都会逼你做这么粗鄙的事。"我想是我在信上把这个部分说得不够清楚。 总之,珍妮说:"我们正在筹备大规模示威活动,向那些法西斯主义猪猡抗议,阻止这场不道德的残酷战争,并且表达大家的心声。"她写了一整页有关这方面的事,内容大致雷同。但是我还是仔仔细细地阅读,因为光是看见她的笔迹就足以让我飘飘然了。 "起码,"最后她写到,"你遇见了巴布,我知道在那种痛苦的日子里有个朋友在身边你一定很高兴。"她说问候巴布,又在附注中说,目前她跟一个小乐团在哈锦大学附近的一家咖啡屋每星期演出两个晚上,赚点小钱,要是我将来去那附近,记得去找她。她说乐团名叫"裂蛋"。我会找藉口去哈佛大学的。 那天晚上,我收拾东西准备回国接受荣誉勋章,和晋见美国总统。不过,我没什么东西好收拾的,只有医院给我的睡衣裤、牙刷和刮胡子刀,因为我的衣物都在波来古镇的基地。不过,赞成总部派来了一位好心的上校,他说:"别管那些狗屎玩意,阿甘--今天晚上我们就会找二十几个西贡的越南人给你赶制一套崭新制服,因为你总不能穿着这身睡衣裤去晋见总统。"上校说他会一路陪我到华盛顿,替我打点食宿和交通工具,还会教我举止礼仪等等。 他名叫古奇上校。 那天晚上我跟野战总部的一个家伙比赛最后一场乒乓球,据说,他是陆军最厉害的乒乓球选手什么的。他是个精瘦的家伙,不肯正视我,还有,他带着自己的球拍,装在一只皮匣里。我痛宰了他,他就说乒乓球不好,因为气候潮湿把球腐蚀了。他收起拍子走了,我倒无所谓,因为他把他带来的乒乓球留下了,医院的康乐室倒真需要这些球。 动身前的那天早上,一个护士走进病房留下一封信,信封上写着我的名字。我打开信封,是丹恩写来的,他果然没出意外。信上说:亲爱的阿甘: 很遗憾,在我离开之前我们无暇见面。医生临时作的决定,我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被送走了,不过临走前我要求给我时间写这封短笺,因为我在这儿这段时问里,你一直对我非常好。 我意识到,阿甘,你正濒临生命中非常重要的一刻,或许是某种转变,也或许是会让你改变人生方向的事件,你一定要抓住这一刻,别让它错过了。如今回想起来,你的眼睛里不时会出现一种东西,一种小小的火花,多半是在你微笑的时候出现,我相信我所看见的东西几乎就是人类思考、创造、存在的能力之源头。 这场战争不适合你,老友--也不适合我--而我现在完全脱离它了,我相信你也快了。关键问题是,将来你要做什么?我毫不认为你是个白痴。或许依照测验的衡量标准或是一些愚夫的判断,你属于某种类别,但是内里,阿甘,我见过在你的心智中燃烧的好奇火花。顺流而行.我的朋友,让它为你所用,遇到逆流浅滩时奋力抗拒,千万别屈服,别放弃。你是个好人,阿甘,而且你有颗宽大的心。 你的朋友·丹恩 我把丹思的信反复读了十几二十遍,但是信中有些话我看不懂。我的意思是,我想我是明白他的含意,但是有些句子和字眼我不懂。第二天早上,古奇上校进来说我们得立刻动身,先去西贡取昨晚由二十名越南人赶制的新制服,然后立刻回美国等等。我把丹恩的信给他看,要他告诉我信上写的究竟是什么意思,古奇上校把信看了一遍还给我,说:"唔,阿甘,我觉得他的意思很明白,就是总统给你别上勋章的时候,你千万别出洋相。" 第八章 我们飞越太平洋,古奇上校一路上告诉我解我们回到美国之后,我将会是个多么了不起的大英雄。他说会有人出来游行什么的,而且,我会没法子自己去买饮料或吃饭,因为人人都会抢着为我做这些事。他还说,陆军会希望我巡回全国,去鼓舞新兵,推销公债之类的屁事,我会受到"皇家待遇"。这一点,他说对了。 飞机在旧金山机场降落时,已经有一大群人正等着我们下机。他们拿着标语和旗帜等等。古奇上校望向窗外说,奇怪,居然没有一支铜管乐队迎接我们。结果证明,那群人巳足够表达意思了。 我们下机之后发生的第一件事是:人群开始对我们呼口号,接着有人扔了个番茄正中古奇上校的脸。场面随之大乱。机场部署了一些警察,但是人群冲破防卫,扑向我们,一面叫嚣着各种难听的字眼,他们大约有两千人左右,蓄着胡子等等,那是打从我们在越南稻田里巴布遇害以来我所见过最骇人的场面。' 古奇上校拚命揩拭脸上的番茄,做出庄严的样子,但是,我心想,去它的,我们实力悬殊,一个对一千个,而且手无寸铁。于是我拔腿就跑。 那群人肯定也在找人追打,因为他们全部开始追我,就像我小时候的情形,一面呐喊着,挥动着标语。我几乎跑遍了机场跑道,又回到机场大厦,那情况比当年"橘子杯"赛球那些内布拉斯加种玉米的家伙追我的情形更可怕。最后,我逃进厕所,躲在马桶上,紧紧闭上门,直到我推测他俩已经放弃追逐回家去了。我在里头起码待了一个钟头左右。 我钻出厕所走向大厅,古奇上校在那儿,四周团团围着一排宪兵和警察。他神情沮丧,见到我才豁然开朗。"快,阿甘!"他说。"他们准备了一架飞机等着送我们去华盛顿。" 赴华盛顿的飞机上还有一大堆平民百姓,古奇上校和我坐在最前面的座位。飞机尚未起飞,我们周围的人就已统统起身坐到机尾的座位。我问古奇上校这是为什么,他说可能是我们身上有怪味还是什么。他说别烦心,到了华盛顿情况就会好转。但愿如此;因为,即使我这种白痴也明白,目前为止情况并不如古奇上校所言。 飞机抵达华府时,我兴奋得胸口快炸了!从窗口可以瞧见华盛顿纪念碑和国会山庄,我只在照片上见过它们,但是,这会儿却是活生生地矗立在那儿。陆军派了一辆车来接我们,我们被送到一家挺高级的饭店,里面有电梯什么的,还有人替你拎那些屁行李。我从没坐过电梯。 进了房间安顿下来之后,古奇上校过来说,我们要去一家小酒吧喝点饮料,他记得那地方有许多漂亮姑娘,他还说此地跟加州大不相同,因为东部人是文明的等等。他又说错了。 我们找了张桌子坐下,古奇上校替我叫了杯啤酒,给他自己也点了杯什么东西,然后,他开始交代明天总统给我别勋章的时候我该有什么举止。 但是他话说到一半儿,一个漂亮姑娘走过来,古奇上校抬眼要她替我们再拿两杯酒来,因为,我猜他以为她是女招侍。但是她睨视他说:"我连杯口水也不会替你拿,龌龊痞子。"接着她扭头对我说:"你今天杀了多少个婴儿,人猿?" 呃,那以后我们就回到饭店,跟服务生叫了些啤酒,古奇上校这才把明天我该有的举止交代完毕。 第二天,我们一太早就起床,走到总统住的白宫。那栋房子真漂亮,前面有块大大的草坪等等,看起来就像木比耳的市政厅那么巍峨。许多陆军官员在那儿拍我的手,说我是多么棒的家伙,接着就是领勋章的时候了。 总统是个高大的老家伙,听口音好像是德州人还是什么,他们还召集了一大堆人,其中有些看起来像是女仆和清洁工之类的,不过他们都出来站在阳光灿烂的漂亮玫瑰花园里。 一名陆军的家伙开始朗读一篇屁话,所有人都兴冲冲的聆听,除了我,因为还没吃早饭我饿坏了。那个陆军的家伙终于念完了,接着总统走到我面前,从一个盒子里取出勋章别在我的胸口。然后,他跟我握手,周围的人开始拍照、鼓掌等等。 我以为仪式至此结束,我们可以离开那儿了,但是,总统还站在那儿,神情滑稽地望着我。终于,他说;"小伙子,是不是你的肚子在咕咕叫?" 我望向古奇上校,但是他穷翻眼珠,因此,我只好点头说:"嗯。"总统就说:"既然这样,走,小伙子,咱们去找点东西吃!" 我跟着他走进白宫,来到一个小小的圆形房间,总统吩咐一个穿得像侍者的家伙替我拿份早餐。房间里只有我们俩人,趁着等早餐,他开始问我问题,比方说我知不知道我们为什么要跟越南人打仗等等,以及陆军待我们好不好。我一个劲儿点头,过了一会儿他停止问话,场面顿时陷入沉默,过后,他说:"你想不想看看电视,咱们一面等你的早餐?" 我又点个头,总统就打开他办公桌后面的电视,我们一起看"贝佛利山人"。总统看得很开心,说他每天都看这节目,我让他联想到节目中的杰斯洛。吃了早饭,总统问我要不要他带我参观白宫,我说:"好。"我们就出发了。到了屋外,所有摄影记者跟着我们转,之后,总统决定在一张小椅子上坐坐,他还对我说:"小伙子,你受过伤,是不是?"我点头,他就说:"晤,瞧瞧这个。"说着他拉起衬衫,给我看他肚皮上的一个手术后留下的旧疤,他又问:"你伤在哪儿?"于是,我脱下裤子给他看。呃,那些摄影记者一拥而上开始拍照,几个官方人员奔过来把我带到古奇上校那儿。 那天下午回到饭店,古奇上校突然拿着报纸冲进我的房间,哇,他可真的发狂了。他劈头就对我咆哮、诅咒,把报纸扔在我床上。 第12章 报纸上,头版,露出我的屁股,总统则展示他的旧疤。其中有份报纸还把我的眼睛涂黑好让读者认不出我,就像处理狠亵照片的方式。 图片说明是:"约翰逊总统和战争英雄在玫瑰花园中休闲。", "阿甘,你这白痴!"古奇上校说;"你怎能这样对我?我完了,我的事业大概就这么毁了!" "我不知道,"我说;"可我是想把事情做对。" 总之,那件事之后我又惨了,但是他们尚未放弃我。陆军已经决定要我继续做巡回征兵,尽量鼓励年轻人从军参战,古奇上校已找人写了一篇演讲稿,打算要我发表。那篇稿子根长,内容净是什么"国家处于危机时期,从军报国是最高尚而爱国的行为,"等等之类的屁话。问题是,我怎么也背不出来。哦,所有字眼的确都记在我脑子里,但是每到要说出口的时候,所有字眼都混成一团。 古奇上校已经神经错乱。他几乎天天逼我熬到半夜,想让我把讲稿记牢。但是,最后他两手一摊,说:"我看这事是没辙了。" 接着他想到一个点子。"阿甘,"他说:"咱们这么办。我把这篇稿子删短,你只需要说几句就行了。就这么办。"呃,他把稿子删了又删,愈删愈短,删到他终于满意我记得住演讲稿,不会像个白痴了,到最后,我只需要说:"从军,为自由而战。" 巡回之旅的第一站是一所小型大学,他们找了些文字和摄影记者参加,我们坐在大礼堂的舞台上。古奇上校起身发表原本应该由我来说的演讲。讲毕,他说:"现在,我们请刚荣获国会荣誉勋章的英雄,士兵福雷斯特.甘,讲几句话。"他示意我上前。有些人鼓掌,等他们停下来,我才倾身向前,说;"从军,为自由而战。"、我想他们以为会有番长篇大论,但是我奉命只说这些-所以我就这么站着,大家望着我,我望着大家。接着,突然前排有人喊:"你对这场战争有什么看法?"我脱口说出第一个钻进脑子的话:"那是一场狗屎。" 古奇上校上前夺下麦克风,要我坐回去,但是所有记者都记下这句话,摄影记者拼命招照,观众疯狂,蹦跳欢呼。古奇上校立刻把我带出礼堂,坐上车,飞快离开该市。上校一句话也不跟我说,但是他一直跟他自个儿喃喃说话,还发出一种奇异的,神经病似的吃笑。 第二天早上我们在饭店里,准备做此行的第二场演讲时,电话铃响了。是找古奇上校的。不管来电话的人是谁,反正都是他在说话,上校只是听着,连声应着"是,长官",还不时瞪我。他终于放下电话,他盯着自己的鞋子,说:"呃,阿甘,这下子你搞砸了。巡回演讲取消了,我已被调到冰岛的一个气象站,我不知道也不在乎你这倒霉蛋会有什么下场。"我问上校现在可不可以叫杯可乐,他只是看着我半天,然后又开始喃喃自语,发出那种奇异的、神经病似的吃笑。 过后,他们打发我去狄克斯堡,派我到蒸汽连。一整天加上半个晚上,我就一直铲煤给汽锅加热,供应营房暖气。连长是个老家伙,似乎啥事也不在乎,他说我到了那儿以后只剩下两年就可以退伍,只要别管闲事就万事顺利。我正打算这么做。我常想到我妈妈和巴布,还有养虾生意和在哈佛的珍妮,我也抽空打打乒乓球。 春天,有一天,基地贴了张布告,宣布将举行一场乒乓球比赛,获胜者将赴华盛顿参加"全国陆军锦标赛",我报名参加,结果轻易获胜,因为唯一一个球技不错的家伙在战争中炸掉了手指,不停的掉球拍。 第二个星期我被派往华盛顿,比赛在"华特·里德医院"举行,所有伤患可以坐在一旁看我们比赛。第一回合我轻松获胜,第二回合也一样,但是第三回合我遇上一个小个子,他的球旋得厉害,我打得很吃力。他以四比二领先我两盘,看情形我输定了,但是,突然间我望向观众,岘港医院那位丹思少尉居然坐在轮椅上! 每盘比赛之间有短暂休息时间,我走到丹思面前,看见他的两条腿全没有了。 "他们不得不锯掉它,阿甘,"他说,"不过,除此而外,我很好。" 他们也取下了他脸上的绷带,他那辆坦克失火给他留下了可怕的烧伤和疤痕。而且,仍有一根管子从他轮椅旁边一根竿子上钩着的瓶子通入他的体内。 "他们说这玩意得一直留着,"丹恩说,"他们觉得我插着这根管子满好看。" 总之,他倾身凝视我的眼睛,说:"阿甘,我相信不管你想做什么你都办得到。我一直在看你打球,你可以打败这小家伙,因为你的乒乓球技非常棒,将来会是顶尖好手。" 我点头。该回到球场上了。即以后我没有再失过一球,而且一直打到决赛,赢得了冠军。 我在那儿待了大约三天,丹思和我相处了一些时间。我替他推着轮椅到处逛,有时候在花园里,让他晒晒太阳,晚上我吹口琴给他听,就像从前吹给巴布听。他喜欢谈东西--各种事物--例如历史和哲学,有天他谈到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以及它用在宇宙间的意义。唔,我就拿了张纸把方程式绘给他看,因为在大学上"中级光学"课的时候都得这么做。他看看我绘的方程式,然后说:"阿甘,你永远都教我惊异。" 回到狄克斯堡后,有天我正在蒸汽连铲煤;一个五角大楼来的家伙突然出现,他身上挂满了勋章,脸上堆着笑,说:"甘士兵,我非常荣幸通知你,你已获选为美国乒乓球队的选手,要去中国大陆跟中国人打乒乓球。这是一项殊荣,因为,近二十五年来这是我国第一次跟中国人打交道,这件事比什么乒乓球赛重要得多。这是外交,人类的未来可能就在此一举。你懂我的意思吗?"我耸肩点头,但是我的心猛往下沉。我只是个可怜的白痴,如今我却得照顾全人类。 第九章 我再度绕过半个地球,这一次是在中国北京。 乒乓球队的其他选手都很和善,他们来自各个阶层,待我特别好。中国人也很和善,他们跟我在越南看见的亚洲人大不相同。首先,他们整洁多礼。其次,他们并不想要我的命。 美国国务院派了一个家伙跟我们同行,他是来教我们如何跟中国人应对,但是在我认识的人当中,他是唯一不太和善的一个。老实说,他是个杂碎。他名叫威克先生,蓄着稀疏的胡须,总是拎着一个公事包,一天到晚担心他的鞋子亮不亮,裤子烫了没,衬衫是不是干净。我打赌他早上一起床就吐口水擦亮他的屁股。 威克先生老是盯着我。"阿甘,"他说:"中国人跟你鞠躬.你一定要鞠躬回礼。阿甘,你别再当众整理衣服。阿甘,你裤子上是什么污渍?阿甘,你的餐桌礼仪简直像只猪。" 最后这一点,也许他说对了。那些中国人用两根细棍子吃东西,可是用那玩意简直不可能把东西拨进嘴里,所以食物大部分掉在我的衣服上。难怪见不到几个中国胖子。都到了这个时代,他们实在应该学会用叉子才是。 总之,我们要跟中国人做许多场比赛,他们有几位非常杰出的选手;但是我们坚守城池。晚上他们几乎都安排了节目要我们参加,例如出去吃晚饭,或者听音乐会。有个晚上,我们预定要去一家叫做"北京烤鸭"的餐馆,我下楼到饭店大厅时,威克先生说:"阿甘,你得回房间换下这件衬衫。你简直像是打了一场食物大战似的?"他带我到饭店柜台,找了个会说英语的中国人替我写张字条,用中文表示我要去"北京烤鸭饭店",然后叫我拿字条给计程车司机看。 "我们先走,"威克先生说。"你把字条给计程车司机,他就会载你去。"于是我回房换上一件新衬衫。 总之,我在饭店前面拦了一辆计程车坐进去,司机开了车子离开饭店。我一直在找字条给他看,但是等我明白自己一定把它留在脏衬衫口袋里,我们已经到了市中心。司机不停地回头对我叽哩呱啦,我猜想他是问我要去哪儿,我就用英语反复说:"北京烤鸭,北京烤鸭。"但是他双手一摊,然后载着我观光北京城。 这样在车上耗了一个小时左右,不过我告诉各位,我的确观光了不少地方。最后我轻拍他的肩膀,他回过头,我就说:"北京烤鸭",然后扑动胳膊就当它们是鸭翅膀。突然,司机刚嘴笑了,他拼命点头,开着车子离开那一带。他不时回头看看我,我就又扑动胳膊。大约又过了一个小时,他停了车,我往窗外一看,该死,他居然把我载到了飞机场! 呃,到这会儿,时辰已晚,我又没吃晚饭什么的,实在饿极了,因此,经过一家餐馆时我就要司机让我下车。我递给他一叠他们给我的人民币,他还给我一些,跟着就开车走了。 我走进餐馆坐下,那情形简直像上了月球。那位女士走过来,眼神滑稽的看看我,递给我一份菜单,但是菜单上写的是中文,过了半天,我索性指了四、五样不同的东西,心想总有一样可吃吧。老实说,那几样菜都很好吃。吃完了,我付了帐,走到街上,想摸索回饭店,但是大概走了几个小时,他们才把我带走。 接下来我只知道我进了监牢。有个会说英语的高大中国人,他问了我各种问题,还请我抽烟,就好像老影片里面的情节。到了第二天下午他们才终于把我救出来;威克先生来到监牢,交涉了大约一个小时,他们才释放我。 威克先生气得跳脚。" 第13章 你明白吗,阿甘,他们以为你是间谍?"他说。"你可知这件事对我们的全盘努力会造成什么样的伤害?你疯了不成?" 我正想告诉他,"不,我只是个白痴,"可是想想又算了。总之,那件事之后,威克先生从街上摊子买了个大汽球,系在我的衬衫钮扣上,这样他就可以"随时"知道我在哪儿。还有,从那以后,他在我的衣服下摆别了张字条,写明我的身份和住处。这做法令我觉得自己像个蠢蛋。 我们的乒乓球比赛就要结束了,我已数不清谁输谁赢。如今我成了中国人的民族英族之类的人物。 "阿甘,"威克先生说,"你的愚蠢似乎变成了项优点。我已接获报告。中国特使愿意开始讨论与我们重新展开外交关系的可能性。还有,中国人希望在北京市中心为你举行项盛大游行,所以我期望你行为得体。" 游行在两天后举行,场面真是壮观。街道两旁大约一亿中国人,我经过时他们都挥手鞠躬等等。游行预定在人民大会堂结束,那地方可算是中国的国会山庄,同时毛主席将亲自接见我。 到了那儿,毛主席一身干干净净,欣然见我。他们已布置了一张大桌子吃午餐,我被安排坐在毛主席旁。午饭吃到一半,他凑来对我说;"我听说你打过越战。请问你对这场战争有什么看法?"一名翻译把他的话翻译给我听,思索了一阵子,不过我心想,管它的,他要是不想知道就不会问,于是我就说;"我认为那是一场狗屎战争。" 翻译转述给他听,毛主席脸上露出错愕之色,看着我,但接着他两眼一亮,绽开大大的笑容,跟我握手又点头,旁边的人赶紧拍下这一幕,后来上了美国报纸。但在这之前,我始终没告诉任何人当时我说了什么话让他笑得那么开心。 动身当天,我们走出饭店,外面围了一大群人欢呼鼓掌,目送我们。我回头看,人群中有个中国妈妈肩上扛了一个小男孩,我看得出他是个纯正的白痴--斗鸡眼,舌头挂在外面,流着口水,絮絮叨叨,就像他们那种白痴的模样。呃,我情不自禁。威克先生曾命令我们,没有他的许可绝不能主动跟任何中国人接触,但是我还是走过去。我口袋里有两个乒乓球,我拿出一个球,拿了枝笔在球上画了我的标志x,然后把球给了小男孩。他立刻把它塞进嘴里,但是,等这个问题解决之后,他伸手抓住我的手指。接着,他笑了-一个大大的咧嘴笑--突然之间,我看见他妈妈眼中含泪,她叽叽呱呱说起话来,我们的翻译员跟我说,这是小家伙平生头一次笑。有些事我可以告诉她,我想,但是我们没有时间了。 总之,我起步走开,小男孩扔出乒乓球,刚好弹到我的后脑,我真走运。居然有人应在那个当口拍了张照片,结果,当然,上了报纸。"中国儿童表露他对美国资本主义者的仇恨,"图片说明这么写。 话说回来,当时威克先生过来把我拉走,我还不知道怎么回事,我们就已经上飞机升空了。威克先生坐在我旁边,而机上刚广播叫我们不要起身,要系上安全带。呃,我听了他的话只扭头看看他,然后放了个平生最大的屁。那个屁听起来像电锯的声音。威克先生两眼暴凸,说:"啊-!"接着拍手扇空气,同时急忙解开安全带。 一个漂亮的空中小姐跑过来看看这番骚动是怎么回事,威克先生在那儿又咳又呛,突然间,我也扇起空气,捏着鼻子,指着威克先生,一面嚷"谁来打开窗于!"之类的屁话。威克先生嘛,他整个脸胀得通红,连声抗议,也指着我,但是空中小姐只是微微一笑,回到她的座位。 等他停止结巴等等之后,威克先生调整他的领子,压着声音对我说:"阿甘,你那样做粗俗到了极点。"但我只是咧嘴笑着,直视前方。 回国之后,他们把我遣回狄克斯堡,但是,并没有安排我回到蒸汽连,反而说要让我提早退伍。顶多过了一天左右,我就退伍了。他们给了我一点钱当作回家的路费,我自己也有一点钱。这下子我得决定未来要怎么办了。 我知道我该回家看望我妈妈,因为她现在住在贫民之家等等。我认为我也该开始进行养虾生意,开始给自己的人生闯出点名堂,但是心底里我始终想着在哈佛大学的珍妮。我搭巴士到火车站,一路上我苦思怎么做才好。但是,等到买车票的时候,我告诉售票员我要去波士顿。有的时候实在不能让对的事情妨碍你。 第十章 我没有珍妮的地址,只有一个邮局信箱号码,但是,我有她的乐团演出场所的名字。那地方叫做"何爹俱乐部"。我试着从火车站走到那儿,但是一再迷路,最后,我叫了辆计程车。当时是下午,俱乐部里空荡荡的,只有两个醉汉和昨晚留在地板上的半瓶啤酒。但是,吧台后面那个家伙说,珍妮他们九点左右会到。我问可不可以等她,那家伙说,"行,"于是我就坐了五、六个小时,让两只脚好好休息了一下。 言归正传,那地方渐渐客满。客人多半是大学生模样的年轻人,但打扮像杂耍中的畸型人。人人都穿着肮脏的蓝色牛仔裤和t恤,所有男生都留胡子戴眼镜,所有女孩的头发都好像随时会有只鸟飞出去。一会儿乐团上台,布置乐器。总共有三、四个家伙,他们拿着那种巨大的电玩意,到处插电。这跟我们在大学学生会玩的那一套大不相同。而且,我没看见珍妮的影子。 他们安装好那些电玩意之后,开始演奏。我跟你说,朋友:那玩意可真吵!各种彩灯开始闪烁,而他们演出的音乐像喷射机起飞的声音。但是观众爱它,等他们表演完了,所有人欢呼呐喊。继而一束灯光落在舞台例台,她就在那儿--珍妮! 她跟我认识的她不一样了。其一,她的头发留到屁股,而且在室内戴太阳跟镜,还是在晚上!她穿着牛仔裤,衬衫上挂着许多金属片,活像电话接线盘。乐团又开始演奏,珍妮开口唱歌。她抓着麦克风,一面绕着舞台跳舞,又蹦又跳,挥动着胳膊,还甩头发。我极力了解歌词内容,但是乐团奏的音乐太响,捶着鼓,敲着钢琴,狠拨电吉他,轰隆隆的,天花板都快陷落似的。我心想,这是什么鬼玩意? 唱了好一会儿,他们休息片刻,于是,我起身想走进通往后台的那扇门。但是,门口站着一个家伙,他说我不能进去。我回座位时,注意到大家都盯着我的陆军制服。"你那身服装可真不一样啊!"有人说,另一个人说:"滚出去!"又有个人说;"他是真人吗?" 我又开始觉得自己活像个自痴了,于是,我直接走到外面,心想或许可以散散步,理出个头绪。我大概走了有半小时左右,等我回到那儿,外面有一大排长龙等着进去。我走到前头,试图跟那家伙解释我的东西都在里面,但是,他要我排到尾巴等着。我想,我在外面大概站了一个小时左右,听着里面传出的音乐。老实说,从外面听那音乐实在悦耳些。 总之,等了一阵子之后,我感到无聊,于是沿一条巷子绕到俱乐部后面。那儿有几级小阶梯,我就坐下来看着老鼠在垃圾堆中相互追逐。我的口琴在口袋里,于是;为了打发时间,我就拿出来吹了一下。我仍旧听得见珍妮的乐团奏出的音乐,过了一阵子,我发现自己可以配合他们;好比用变化音栓降半音,就可以配上他们的调子。我不知道花了多少时间,但是,没过多久我就能够自己发挥,可以飘到c大调,而且出乎意料,自己吹奏起来那曲子并不那么难听--只要不必同时去听它。 突然间,我身后的门"砰"的打开,珍妮站在那儿。我猜想他们又休息了,但是我没在意,继续吹我的。 "外面是谁?"她问。 "是我。"我说,但是巷于漆黑,她把头探出后门,又说:"是谁在吹口琴?" 我的起来,有点尴尬,因为我穿的是陆军制服,但是,我说:"是我。阿甘。" "是谁?"她说。 "阿甘。" "阿甘?福雷斯特·甘!"突然间她冲出门,扑入我的怀中。 珍妮和我,我俩坐在后台叙旧,直到她必须再上台演出。她并不完全是辍学,她是被退学的,因为,有天晚上他们发现她在一个男生房间里。当年这种违反校规的行为是要退学的。五弦琴手不愿当兵,逃到加拿大去了,乐团因此瓦解。珍妮去加州住了一阵子,还在头发上插朵花,但是,她说那些人是一群怪物,整天喝药喝得昏沉沉,后来她遇见这个家伙,就跟他来到波士顿.他们做过一些和平示威游行等等,但是,原来他竟是个同性恋,因此她跟他分手,后来跟上一个玩真的示威者,那人制造炸弹等等,炸毁建筑物。那段关系也不成功,之后,她遇上一个在哈佛大学教书的家伙,但结果他是有妇之夫。过后,她交上一个看起来真的很善良的家伙,只是有一天他偷东西害得他俩被捕,她这才决定该振作自己了。 她加入"裂蛋"乐团,他们演奏一种新的音乐,渐渐在波士顿附近相当受欢迎,下个星期他们甚至要去纽约录音准备灌唱片了。她说目前她跟一个哈佛的家伙交往,他是个哲学系学生,不过,今晚演出完毕,我可以去跟他们一起住。我非常失望她有了男朋友,但是我无处可去,因此就这么办了。 她男友名叫鲁道夫。他个子瘦小,体重大概一百磅左右,头发橡拖把,颈子上接着许多珠子,我们到达公寓时,他正坐在地板上,像个印度宗师似的静坐冥思。 第14章 "鲁道夫,"珍妮说,"这是阿甘。他是我的同乡老友,会跟我们住一阵子。" 鲁道夫没吭一声,只是挥挥手,就好像教主在赐福什么似的。 珍妮只有一张床,但是,她给我打了个小地铺,我就睡那儿。它并不比我在军中睡过的许多地方差,而且比某些地方强多了。 第二天早上我起身,鲁道夫仍坐在房间中央冥思。珍妮给我弄了些早餐,然后,我们让鲁道夫坐在那儿,她带我去参观剑桥。她劈头就说我得弄套新衣服,因为,此地的人不明究竟,会以为我想唬弄他们。于是我们去到一家旧货店,我买了一套连身裤装和一件夹克,就在店里换了衣服,把军服装在纸袋里。 我们在哈佛大学闲逛,珍妮居然遇上她以前约会的那个已婚教授。她仍然对他态度友好,即使私下她管他叫"卑鄙的杂碎"。他的名字是奎肯布希博士。 总之,他十分兴奋,原因是下星期他要新开一门课,是他独个儿想出来的一门课。这门课叫做"世界文学中的白痴角色"。 我开口说听起来这门课很有意思,他就说:"呃,阿甘,你何不来旁听?也许会喜欢。" 珍妮神情有点滑稽地看看我们俩个,但是她没说话。我们回到公寓,鲁道夫还一个人坐在地板上。我们进了厨房,我非常小声问她,鲁道夫会不会说话,她说,会,迟早。 那天下午珍妮带我去认识乐团其他成员,她告诉他们我吹口琴有如天籁,今晚何不让我参加他们的表演。其中一个家伙问我最喜欢吹什么音乐,我说"狄克西"(即美国南方音乐,或爵士乐),他说他好像没听见我说什么,珍妮立刻插口说:"那不重要,等他听惯我们的东西就会跟得上了。" 于是,那天晚上我跟乐团合作演出,大家都说我很有贡献。能够坐在那儿看珍妮唱歌,在舞台上满场飞,我很快乐。 星期一,我决定去旁听奎肯布希博士的课,"世界文学中的白痴角色"。这个名称就足以让我自觉有点儿了不起。 "今天,"奎肯布希博士对班上说,"我们有一位客人,他会不时来旁听这门课。请欢迎福雷斯特'甘先生。"所有人转向我,我略微挥个手。开始上课了。 "白痴,"奎肯布希博士说,"多年来在历史和文学上一直扮演重要的角色。我想各位都已听说过从前的乡下自痴,他们通常是住在乡村的某种低能儿。他经常是被嘲弄轻视的对象。后来,皇亲贵胄间形成了一种习俗,养个弄臣在跟前,做些动作取悦皇亲贵胄。在许多例子里,这个其实就是个白痴或是低能儿,在其他的例子里,他只是个小丑或是滑稽人物。" 他这样说了半天,我渐渐觉得白痴显然不只是无用之人,他生到世上是有目的的,有点像丹恩所说的,而这个目的是惹人发笑。起码这是个功劳。 "作家在书中安排一个傻瓜,目的是,"奎肯布希博士说;"运用双关语这种策略,使他们能让傻子出洋相,同时让读者明白愚蠢的较深层意义。偶尔,像莎土比亚这样的伟大作家,会让傻子使他的主角之一出洋相,从而提供一种转折,以启发读者。" 听到这儿,我有点儿迷糊了。不过,这是正常现象。总之,奎肯布希先生说,为了阐释他的意思,我们要演"李尔王"中的一幕戏,戏中有个傻子,一个乔装的疯汉,还有个真正疯了的国王。他要一个名叫艾默.哈灵顿三世的家伙饰演疯汉汤姆·欧贝兰,要一个名叫露西儿的女孩饰演傻子。另一个叫何利斯的家伙则饰演发疯的李尔主。接着他说,"阿甘,你何不扮演格洛斯特伯爵这个角色?" 奎肯布希先生说他会向戏剧系借几样舞台道具,但是,他要我们准备自己的戏服,这样演起来会比较"真实"。我在想,我是怎么趟进这码事的?我实在不知道。 在这同时,我们的乐团"裂蛋"有了些发展。一个家伙从纽约搭机飞来,听了我们的演出之后说,他要安排我们进录音间录一卷带子,表现我们的音乐。大家都很兴奋,包括珍妮;还有我,当然。纽约来的那个家伙名叫费波斯坦先生。他说如果一切顺利,我们将是自发明夜间棒球以来最轰动抢手的东西。费波斯坦先生说,我们只要在一张纸上签个宇,就可以开始赚钱了。 我们的键盘手,乔治,一直多多少少教我一点怎么弹琴,鼓手摩西,也让我偶尔打打他的鼓。学习演奏这些乐器是满好玩的,还有我的口琴也一样。我每天都做些练习,而乐团每晚都在"何爹俱乐部"演出。 有一天我下课回家,珍妮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我问她鲁道夫去哪儿了,她说"滚了"。我问她为什么,她说:"因为他跟其他人一样,不是好东西,"于是,我说:"咱们何不出去吃顿晚饭,谈谈这件事?" 自然,话多半是她在说,其实都是针对男人的一堆怨言。她说我们男人"懒惰、不负责、自私、卑劣,都是骗子。"她这样怨了半天之后,哭了起来。我说;"欧,珍妮,别这样。这没什么。那个鲁道夫看来就不像适合你的家伙,一天到晚坐在那儿什么的。"她说:"是啊,阿甘,也许你说得对。我现在想回家了。"我们就回去了。 回到家,珍妮就开始脱衣服。她脱得只剩下内裤,我就坐在沙发上极力不去注意,但是她走过来站在我面前,她说:"阿甘,我要你跟我好。" 这下子用根羽毛也可以把我打昏!我就那么坐着,瞠目结舌望着她。于是她站到我旁边,动手摸弄我的裤子,接下来我只知道她已脱下我的衬衫,正在搂我吻我什么的。起初那感觉只是有点怪怪的,因为都是她主动。当然我手就梦想这-刻,但是这跟我期望中不太一样。不过后来,呃,我猜想是什么冲昏了我的头,我的期望也就不重要了,因为我们正在沙发上翻滚,衣服也差不多脱光了,然后珍妮脱下我的内裤,顿时她的服睛睁得好大,她说:"哇--瞧瞧你那玩意!"说着她抓住我,就跟那天法兰琪小姐-样,不过珍妮始终没叫我闭着眼睛,所以我也就没有闭眼。 呃,那天下午我们做了各种事,都是我做梦也想不到的事。珍妮教我的那些鬼玩意凭我自己的脑子是绝对想不出来的。我们滚遍了客厅,又滚进厨房--钻破了家具,撞翻了东西,扯下窗帘,弄乱了地毯,甚至还不小心打开了电视。结果是在水槽里办事,可是别问我怎么会这样。完事之后,珍妮就那么躺着,半天才望着我,说:"该死,阿甘,我这辈子中你都到哪儿去了?" "我在旁边,"我说。 自然.那以后珍妮和我之间的情况稍微不同了。我们开始睡在一起,这件事一开始我也觉得怪怪的,但是我肯定慢慢习惯了。在"何爹"演出时,珍妮不时会经过我身边,揉揉我的头发,或用指头划我的颈背。我的世界突然间改变了--就好像我的生命才刚开始,而我是世上最快乐的家伙。 第十一章 哈佛奎肯布希教授课堂上演戏曲日子到了。我们要演的那一幕是李尔王带着他的傻子到石南地上,那种地方就像沼泽或是家乡的田野,接着暴风雨袭来,大家奔进一间称作"茅舍"的破屋。 茅舍内有个家伙人称疯汉汤姆·欧贝兰,他其实是个名叫艾嘉的人乔装成疯子,原因是他被他的混蛋哥哥强暴了。同时,国王这时已完全疯了,而艾嘉也在假装疯子,而傻子当然举止像个傻子。我演的是格洛斯特伯爵,他是艾嘉的父亲,跟其他这些怪诞人物相较,他算是个正常人。 奎肯布希教授已经用一块毯子还是什么的草草充当一间茅舍,他还弄了一种制造风的机器配出暴风雨音效--就是一台巨型电扇,上面用晒衣夹子把一条条纸夹在扇叶上。总之,饰演李尔王的艾默·哈灵顿三世出场了,他穿着一个麻布袋,头上戴着一个滤锅。演傻子的那个女孩不知去哪儿弄了一套傻子戏服,头上的无边帽上系着小铃铛,脚上是阿拉伯人穿的那种鞋头翘起来的鞋子。演汤姆·欧贝兰的家伙找了一顶"披头"假发和一些从垃圾堆捡来的衣服,还用泥土把脸涂污。他们对这出戏都很认真。 我大概是这群人当中最好看的一个,因为珍妮当真坐下来用一块床单和梳头套替我缝了件戏服,穿起来像块尿布,她还用一块桌巾给我做了件披肩,就像超人穿的那种。 总之,奎肯布希教授打开他的制风机器,要我们从剧本第十二页开始演,也就是疯汉汤姆说出他悲惨的故事那一段。 "请布济邪魔侵凌之可怜汤姆吧!"汤姆说道。 李尔王就说:"咦?岂其女令其沦落至斯耶?汝其未能存留片瓦哉?岂皆予人矣?" 傻子就说,"唉,其已留有毡毯一张,否则吾等皆已蒙羞。" 这番屁话继续往来了一阵子,接着傻子说:"此冰寒之夜将致吾等皆成傻子与疯汉。" 这话,傻子倒是说对了。 大约就在这时,我该拿着火把进入茅舍,火把是奎肯布希教授向戏剧系借来的。傻子喊道:"瞧!一束游火临门!"于是,教授点燃我的火把,我走过教室,进入茅舍。 "此即邪魔弗利伯提吉贝特。"汤姆·欧贝兰说。 "其为何人?"国王问道。 我就说:"汝皆何人?姓什名谁?" 疯汉汤姆说他只是个"可怜汤姆,啖水蛙、蟾蜍、蝌蚪、及水蜥为食……"等等一堆屁话,继而,我就该突然认出国王,并且说: "咦! 第15章 陛下岂无良侍矣?" 疯汉汤姆就回答:"黑暗王子乃君子--其名毛杜,亦名马胡。" 这时制风机器狂映,而我猜想奎肯布希教授造茅舍时大概没考虑到我身高二米二,因为我的火把头撞到了天花板。 疯汉汤姆这时应该说:"可怜汤姆寒澈骨,"但是他却说的是:"小心火把!" 我低头看剧本,想看看这句话打哪儿来的,可是艾默·哈灵顿三世对我说:"小心火把,你这白痴!"我回敬他:"这辈子我难得一次不是白痴--你才是!"继而,茅舍屋顶着火,掉在疯汉汤姆的"披头"假发上,把假发也烧着了。 "关掉那鬼电扇!"有人吼叫,但是太迟了。所有东西都烧起来! 疯汉汤姆又吼又叫,李尔王摘下他的滤锅盖在疯汉汤姆的头上灭火。教室里的人四处蹦跳,又咳又呛又骂,饰演傻子的女孩歇斯底里起来,尖叫连连:"我们都会烧死!"一时之间,情况看来确实如此。 我扭头看背后,我的被风居然着火了,于是我一把推开窗子,揽腰抱起傻子,两人一起跳了出去。窗子只有两楼高,而且,地上有一堆灌木丛挡住我们的坠落之势,但,当时正是午餐时间,有几百个人在院中散步。而我们全身是火,还冒着烟。 黑呼呼的烟从敞开的教室窗口往外涌窜,突然间,奎肯布希教授探身窗外,挥着拳头四下张望,整个脸布满煤灰, "阿甘,你他妈的白痴--你这笨蛋!你要付出代价!"他吼道。 傻子在地上匍匐爬行,嚎哭,拧着手,但是她没事--只是稍微有点烧焦--于是我索性拔腿就逃,用尽全力跑过校园,披风仍冒着火,后头拖着一道烟。我一直跑到家才停下,进了公寓,珍妮说:"哦,阿甘,情形如何?我打赌你一定演得好极了!"接着她脸上出现一种奇异的表现。"你有没有闻到焦味?"她问。 "说来话长!"我说。 总之,那件事之后,我没再去旁听"世界文学中的白痴角色",因为,我见识的东西已经够多了。但是,每天晚上我和珍妮都跟"裂蛋"一起演出,整个白天我们做爱、散步,在查尔斯河堤上野餐,日子宛如天堂。珍妮写了一首好听的歌,歌名叫"全力踢我做爱",其中我有五分钟的独奏。那年春夏美好极了,我们还去纽约灌了录音带绘费波斯坦先生,过了几星期他打电话通知我们将灌一张专辑。不久之后,到处有人打电话来请我们去地方小镇演出,我们用费波斯坦先生付给我们的钱买了一辆大巴士,车上有床铺等等,跟着就上路了。 在那段期间还发生了一件事,在我生命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一天晚上,我们在"何爹"表演完第一场之后,"裂蛋"的鼓手摩西把我拉到一边说:"阿甘,你是个正派好人。不过,有样东西我要你试试,我认为它会让你的琴艺更上一层楼。" 我问是什么东西。摩西说;"呐,"他给我一根细细的香烟。我告诉他我不吸烟,谢谢。摩西就说:"这可不是普通香烟,阿甘。它里面有一种东西会拓展你的境界。" 我告诉摩西我不觉得我需要拓展什么境界,但是他的态度可以说有点儿坚持。"起码试试看。"他说。我考虑了一下,心想一根烟应该无伤,于是我就试了。 呃,容我说一句:我的境界的确拓展了。 用遭一切事物的速度似乎都缓慢下来,而且感受力变得鲜明敏锐。那天晚上的第二场演出是我毕生最棒的-次表演,我在演奏时似乎乐感增加了百倍,表演结束之后,摩西跟我说:"阿甘,你以为那叫正点?--等你做爱的时候试试它,你就知道了。" 我试了,结果这一点他也说对了。我花了点钱买了些这玩意,结果,不知不觉间我已经整天用它了。问题是,过了一阵子它似乎使我变得更笨些。我一早起来就点上一根大麻,然后整天躺着直到去表演。一开始,珍妮没说话,因为,大家都知道她自己也吸一、两口,但,之后,有一天她对我说:"阿甘,你不觉得那玩意你用太多了吗?" "我不知道,"我说."多少是太多?" 珍妮说:"你用得这么多就是太多。" 但是我不想戒掉。不知怎的,它摆脱了一切我可能招心的事,不过那段时间也没什么可担心的事。晚上,在演出场次之间的休息时间里,我会坐在"何爹俱乐部"后门阶上,仰头看星星。要是天上没有星星,我还是仰头看。一天晚上,珍妮走出来,发现我在仰头看雨。 "阿甘,你一定要戒掉这玩意,"她说。"我担心你,因为你什么事也不做,除了演出,整天就那么躺着。这是不健康的。我认为你需要离开一阵子。过了明天我们就结束外地档期了,所以我想,或许我们该找个地方去度假。也许上山。"我只是点头。我甚至不肯定自己听到了她的话。 呢,第二天晚上在外地演出时,我找到后台出口,走到外面点了根大麻烟。我一个人坐在那儿,只管自己的事,没去招谁惹谁,这时有两个女孩走过来。其中一个说:"喂,你不是'裂蛋'合唱团的口琴手吗?" 我点个头,她一屁股就坐在我腿上。另一个女孩咧嘴笑着叫着,突然间脱下外衣。我腿上那个则试图拉开我的裤子拉链,又把自己的裙子往上拉,我就坐在那儿,脑袋昏沉沉。后台门突然打开,珍妮喊:"阿甘,时间到……"她嘎然住口,旋即立刻说,"嗅,混蛋。"然后摔上后门。 我这才一下子跳起来,我腿上的女孩滚到地上,另一个咒骂着。我走进俱乐部,珍妮靠在墙上哭。我走过去,可是她说:"离我远一点,你这混蛋!你们男人统统一样,就跟狗一样--你们不尊重任何人!" 我从来没有这么难受过。我不太记得我们演出的最后一场过程。回程路上,珍妮走到巴士前头,一句话也不肯跟我说。那天晚上她睡在沙发上,第二天早上,她说也许我该自己找地方去住了。就这样我收拾东西走了。我的头垂得低低的。我没办法跟她解释,什么法子也没有。又被撵出去了。 那以后,珍妮走了。我到处打听,可是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儿。摩西说我可以跟他挤一个窝,等我找到地方再搬过去,但是那段时间寂寞透了。由于我们暂且没有任何演出,没什么事可做,我就想也许该回家去看看我妈妈,或许去巴布的家乡做养虾的生意。也许我不是天生摇滚乐明星。或许,我心想,我终归只是个夜郎自大的白痴。 但是,有一天,摩西回家说,他方才去街角一家酒馆看电视,居然看见珍妮·可兰。她在华盛顿,他说,参加一项反越战的示威大游行,摩西说她应该在彼士顿跟我们赚钱,干嘛花精神去搞那种鸟事? 我说我必须去看她,摩西就说:"呃,看看能不能把她带回来。"他说知道她大概住在什么地方,因为有群波士顿人在华盛顿租了间公寓,去做反战示威。 我收拾行囊--我的所有东西--谢了摩西,立刻上路。我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再回来。 我到了华盛顿时,那儿的情况一团糟。到处是警察,人们在街上呐喊,扔东西,就像是暴动。警察用警棍敲那些扔东西的人的头,情况看起来快要失控。 我找出珍妮可能住的地方的地址,走到那边,但是没有人在家。我在门阶上等了大半天,到了晚上九点左右,一辆汽车停在门口,有几个人下车,她在其中!'我起身朝她走过去,但是,她转身奔回汽车上。其他人,两个男的一个女孩,他们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也不知道我是谁,不过其中一个说:"听我说,要是我就不会现在去招惹她--她非常难过。"我问为什么,那家伙把我拉到一边,告诉我下情: 原来珍妮刚出狱。她是昨天被捕,在女监待了一夜,今早,还没人来得及将她保出来之前,监狱里的人居然说她头发里可能长虱子,因为太长了等等,就把她的头发剃得精光。珍妮现在是个秃头。 呃,我想她是不愿意我见到她这副模样,因为她钻进汽车后座,趴着。于是我手脚并用爬过去,免得看见窗内情形,我说:"珍妮--是我,阿甘。" 她一声不吭,于是我一通告诉她对于早先发生的事我很后悔。我说我再也不吃药了。也不再参加乐团演出了,因为有太多不良的诱惑。我还说我很难过她的头发被剃掉。之后,我爬回门阶放行李的地方,从帆布袋里找出当兵时用的帽子,又爬回车子那儿,把帽子顶在一根棍子上,从车窗伸进去。她拿了帽子戴上,这才下车,说:"噢,别趴在地上,你这大笨蛋,进屋去。" 我们坐下来聊了一会儿,其他那几个人吸大麻、喝啤酒,但是我统统没碰。他们在讨论明天要怎么做,因为在国会山庄会有一项大规模的示威游行,有一群越战退伍军人格当场摘下勋章扔到国会山庄的台阶上。珍妮突然说:"你们知道吗,这位阿甘曾经荣获国会荣誉勋章?!"在场的人立刻鸦雀无声,望着我,然后彼此对望,其中有个人说:"耶酥基督赐给了我们一份礼物!" 呃,第二天早上珍妮走进客厅,我睡在沙发上,她说:"阿甘,我要你今天跟我们去,而且要你穿军服。"我问为什么,她说:"因为你要去做件事,阻止越南的那些苦难。"于是,我就穿上军服,过了一会儿珍妮拿来一堆在附近五金店买的铁链,说:"阿甘,把这些铁链缠在身上。" 第16章 我又问为什么,但是,她说:"只管做就是了,待会儿你就会知道。你希望让我快乐,是不是?" 于是,我们就这样出发了。我穿着制服缠着铁链,跟着珍妮和其他人。那天晴空万里,到了国会山庄,外面有一群暴民,还有电视摄影机和全世界所有警察。每个人都在唱歌、叫喊,冲警察伸中指。过了一阵子,我瞧见另外有些穿陆军制服的家伙,他们聚集在一道,然后一个一个,陆续走到尽量最接近国会山庄台阶的位置,摘下勋章扔出去。这些人当中有的坐着轮椅,有的破了,有的缺胳膊断腿。其中有的只是把勋章抛在台阶上,但其他人却是真的用力扔。有人拍我的肩膀,说是轮到我了。我回头看看珍妮,她点个头,我就独个儿走上前。 场面变得有些安静,接着有人用喇叭筒宣布我的姓名,还说我将扔弃国会荣誉勋章以表示我支持结束越战,所有人鼓掌叫好,我可以看见其他勋章躺在台阶上。在这混乱的场面上方,国会山庄的阳台上,有一小撮人站在那儿,几个警察和几个穿西装的家伙。呃,我心想我得尽力而为,于是我摘下勋章,再看它一眼,我想起了巴布和那些经历,还有丹恩,那一刻,我也弄不清是什么,反正有一种感觉涌上心头,可是我非得把它扔出去,于是我把胳膊往后伸,使出全力把勋章扔出去。过了两秒钟,阳台上一个穿西装的家伙莫名其妙倒下去。不幸,我把勋章扔得太远,砸中了他的脑袋。 这下子场面大乱。警察们冲入人群,人们叫骂各种词汇,催泪瓦斯迸爆,接着突然有五、六名警察扑到我身上,用警棍揍我。又有一群警察奔过来,接下来我只知道自己被戴上手铐,扔进警车,送往监狱。 我在牢中待了一整夜,早上他们来带我去见法官。我有过这种经验。 有入告诉法官我被控罪名是"用危险武器--一枚勋章--攻击他人,并且拒捕"等等,又递给法官一张纸。"首先生,"法官说,"你可知你用勋章击中了美国参议院记录员的脑袋吗?" 我一声不吭,但是看情形这次我闯了大祸。 "甘先生,"法官说,"我不懂像你这样地位的人,一个曾经忠勇报国的人.怎么会跟一群邋里邋遢、扔勋章的家伙搅和,但是我告诉你,我要把你交付心理观察三十天,看看他们是不是能弄明白你为什么做出这么白痴的行为。" 他们把我带回牢房,不一会儿送上了辆巴士载我去圣.伊丽莎白精神病院。 终于,我被"关起来"了。 第十二章 那地方是个真正的疯人院。他们把我跟一个名叫福瑞的家伙关在同一个房间。福瑞在此地待了将近一年,他一见面就告诉我,未来我得安于跟什么样的疯子相处。有个家伙曾毒死六个人,还有个家伙拿切肉刀对付亲娘。此地的人干过各种鸟事--从杀人、强暴,到自称是西班牙国王或是拿破仑,什么都有。最后我问福瑞他为什么在此地,他说因为他是个杀人前科犯,但是再过一星期左右他们就要放他出去了。 第二天,我奉命向我的心理医生华顿大夫报到。原来华顿大夫是个女的。首先,她说,要给我做一项小测验,然后做体格检查。她要我坐在一张桌子前面,然后开始给我看一些有墨渍的卡片,问我觉得这些墨渍是什么。我一再说"墨渍",最后她终于发狂了,叫我非得说些别的,于是我就开始编造。接着她给我一份长长的测验卷,要我做。我做完之后,她说:"脱下衣服。" 除了一、两次例外,每次我脱下衣服总会遭到倒楣的事,因此我就说还是不脱的好,她记下这一点,然后说,要是我自己不脱,她就找护理员帮我脱。就是那种没有二话可说的买卖。 我脱了,等我光了屁股,她又走进房间,上下打量我,说:"哟、哟--你可真是个上好的男性标本!" 总之,她开始用一个小橡胶槌敲我的膝盖,就像家乡大学那些人的做法,又戳戳弄弄我全身各部位。不过她始终没有叫我"弯腰",对于这一点,我非常感激。过后,她吩咐我可以穿上衣服回房间了。回房途中,我经过一个有玻璃门的房间,里面有一群瘦小的家伙,有的坐着,有的躺着,流着口水、痉挛着,或是用掌头捶地板。我就那么站在门外好半天,往里望着,我真替他们难过--他们多少让我回想起念傻瓜学校的那段日子。 过了两天,我又奉命去华顿大夫办公室报到。到了那儿,有两个穿医生制服的家伙跟她一起,她说他们是公爵大夫和伯爵大夫--两人都来自国立精神病医疗中心。他们对我的病历非常感兴趣,她说。 公爵大夫和伯爵大夫要我坐下,接着开始问我问题--各种问题--他俩还轮流用小槌子敲我的膝盖。之后公爵大夫说:"是这样的,阿甘,我们已取得你的测验成绩,你在数学方面的表现相当出色。所以,我们希望你再做一些测验。"他们取出测验卷要我做,这些测验比第一次的复杂得多,但是,我猜想我做得大概还不错。要是早知道它的后果,我-定会搞砸它。 "阿甘,"伯爵大夫说,"这真是令人惊讶。你的头脑就像电脑。我不知道你怎么可能算出来的--也许这正是你会在这儿的原因--不过,我从未见过这种事。" "你知道,乔治,"公爵大夫说,"这人真的了不起。前阵予我替太空总署做过一些工作,我认为我们该送他去休士顿航空中心,让他们给他做些测验。他们一直在找这种人。 所有医生都盯着我,点着头,然后他们再一次用小槌子敲敲我的膝盖。看来我又要动身了。 他们送我去德州休士顿,我们搭的那架老旧飞机上只有我和公爵大夫两个人。除了他们用链子绑着我的手脚,不得离座。旅途算是愉快。 "听清楚了,阿甘,"公爵大夫说,"这笔交易是这样的。因为你用勋章击中参议院记录员闯了大祸,这个罪名可以让你坐十年牢。但是如果你跟太空总署这些人合作,我会亲自负责让你获释--如何?" 我点头。我知道我得离开监狱,才能去找到珍妮。我好想念她。 我在休士顿太空总署待了大约一个月。他们给我做检查、测验,问了许许多多问题,我觉得自己好像要去上杰尼.卡森的即兴表演似的。 当然不是。 一天,他们把我拖进一个大房间,说出了他们心里打的主意。 "阿甘,"他们说,"我们想用你做一趟外太空之旅。公爵大夫说得对,你的头脑像电脑--而且比它更好。如果我们能输入适合的资讯,你将会对美国的太空计划非常有贡献,你的意思如何?" 我思考了半天,然后,说还是先问过我妈妈好些,但是,他们提出更有力的论据--例如在牢笼中度过我未来十年的生命。 因此我就说好,不过通常这个"好"宇每次都会给我惹祸上身。 他们想到的点子是把我放到一艘太空船上,发射到外太空,让我绕着地球转上百万英里。他们已经送人上过月球,但是在月球上没找到什么有价值的屁东西,所以他们计划下一步去探访火星。幸好,目前,他们构想的目的地不是火星--这一趟外太空之旅是一项训练任务,他们想借此行弄清楚哪种人最适合火星之旅。 除了我之外,他们还挑选了一个女人和一只猿猴同行。 那个女的是个长得像螃蟹的女士,名叫珍妮.弗芮区少校,她本该是美国的第一位女太空人,只是没有人知道有她这位女太空人,因为这些都是最高机密。她是那种个子矮矮的女人,头发好像和碗罩在头上然后剪齐似的,而且,对于我或那只猿猴她似乎都没有什么用场。 老实说,那猿猴倒不赖。它是一只长肢棕毛的巨大母猿,名叫苏,是在苏们答腊丛林还是什么地方抓来的。事实上,他们这儿有一大堆猿猴,早就将它们送上外太空过,不过他们说苏是适合此行,因为它是母的,比公猿猴和善,而且这将是它的第三趟太空之旅。我知道这情形之后,不禁纳闷,他们为什么要派我们上太空,可是成员中唯一有经验的却是只猿猴?这问题的确会让人思考,不觉得吗? 总之,我们得通过各种训练才能成行。他们把我们放进分子加速器中旋转,以及无重力的房间里等等。还有,他们整天把要我记住的屁东西填入我的脑中,例如计算我们与目的地之间距离的方程式和返回地球的方程式,还有什么同轴座标、余弦函数、球面几何、布尔代数、反对数、傅立叶分析、象限和行列数学等等屁玩意。他们说我要做后援电脑的"后援"。 我给珍妮写了一大堆信,但是统统退回,"查无此人"。我也写信给我妈妈,她回了一封长信,大意是:"如今你妈妈住在贫民之家,一无所有,她只有你了,你怎能这样对待你可怜的老母?" 我不敢告诉她要不这样我就得坐牢,所以我回信只说别担心,因为我们小组有个有经验的成员。 呃,大日子终于来临,可是,容我说一句:我不只一点点紧张--我伯得半死!虽然这项任务是最高机密,但消息还是泄漏了出去,这下子我们要上电视了。 当天早上,有人拿报纸给我们,看,现在我们是多么出名。下面是部分标题内容: "女人、猿猴和白痴,投入美国的太空努力。" "美国向外星球发送怪诞信差。" 第17章 "姑娘、傻子和猴子,今日升空。" 纽约"邮报"甚至写道: "他们上去了--但是谁指挥?" 唯一听起来稍微客气的标题是在纽约"时报"上。 "新太空探索成员与众不同。" 情况如旧,打从我们一起床就是一片混乱。我们去吃早餐,有人说:"出发当天他们不该吃早餐。"接着另一个说;"该吃。"接着又有人说:"不该吃。"就这样你来我往争论半天,最后大家都不饿了。 他们让我们穿上太空衣,用一辆小巴士送我们到发射站,苏坐在车后的一个笼子里。太空船大约有一百层楼那么高,而且一直在那儿吐泡沫、嘶嘶响、冒热气,看起来橡要把我们生吞了!。电梯送我们上太空舱,他们给我们系上安全带,把苏放在后面它的座位上。然后我们等待。 等了又等。 等了又等。 等了又等。 其间,太空船一直咕噜噜、嘶嘶、隆隆响着,还冒着热气。有人说有一亿人正从电视上看我们。我猜想他们也都在等待。 总之,近中午时,有人上来敲舱门,说这项任务暂时取消,等他们把太空船修好再出发。 于是我们又搭电梯回到地面,包括我、苏,和弗芮区少校。她是唯一嗯啊抱怨的一个,因为苏和我都大大松了口气。 不过,我们的解脱感并不持久。大约一个小时之后,我们正要坐下吃午餐,有人奔进房间,说:"立刻穿上太空衣!他们准备送你们上太空了!" 所有人又开始吆喝、呐喊、匆忙进出。我猜想也许是有一堆电视观众打电话来埋怨什么的,所以他们就决定不计后果点燃我们屁股下面的那团火。不过,无论原因是什么,这会儿都不重要了。 总之,我们又坐上小巴士前往太空船。电梯坐到半途,有人突然说:"老天,我们忘了那只该死的猿猴!"他放声叫地面的人去把苏带来。 我们又系上安全带,有人开始从一百倒数计时,这时候他们带着苏进入舱门。我们都靠在椅背上,计时已倒数至"十"左右,这时我们听到身后苏的位置传来奇异的闷吼声。我勉强回身一看,老天爷,坐在那儿的不是苏,是一只硕大的公猿猴,它龇牙咧嘴,紧抓着它的安全带,好像随时会挣开! 我告诉弗芮区少校,她回头一看,说:"噢,上帝!"她立刻用无线电和地面的人通话。"听着,"她说,"你们出错了,弄了一只公猿猴上来。咱们还是暂时取消,等问题解决再出发。"但是突然之间太空船隆隆震动,控制塔的人用无线电传话:"现在那是你的问题了,老妹子,咱们得赶进度。" 我们就这么升空了。 第十三章 我的第一印象是被什么东西压扁了,可能就像那些香蕉压在我爸爸身上的感觉。不能动弹,不能叫,一句话也不能说,什么也不能做--总之,我们非得上太空。从窗口往外望,只看得见碧蓝的天空。太空船往外太空飞冲。 过了一阵子,我们的速度似乎略微减慢,感觉也轻松些。弗茵区少校说可以解开安全带,做自己的事了。她说我们此刻的速度是每小时一万五千英里。我往后一看,果然,地球只剩下一个小球,就像从外太空拍下的照片。我回头看看,大猿猴一脸阴沉不豫的表情,正瞪着弗芮区少校和我。她说也许它想吃午饭,要我去后面给它根香蕉,免得它发怒做出什么坏事。 他们给猿猴准备了一袋食物,有香蕉、麦片、干草莓和树叶等等屁东西。我打开袋子摸索半天,想找一样能让猿猴开心的东西,这时,弗芮区少校正用无线电与休士顿地面控制中心通话。 "听清楚,"她说,"咱们得想法子处理这只猴子。它不是苏--它是只公猴子,而且,看起来并不高兴在这儿。它可能会动粗。" 通话半天才传到地面再传来回答,不过地面的人说:"噢,啐!猿猴不都一样。""去你的一样,"弗芮区少校说。"要是你跟那只大猴子挤在这么小的船舱里,你就不会这么说了。" 过了一、两分钟,一个声音从无线电传来,说:"听着,上面命令你不得跟任何人泄漏此事,否则我们都会成了笑柄。今后在你或任何人眼里,那只猴子就是苏--不管它两条腿中间长了什么玩意。" 弗芮区少校看看我,摇摇头。"是,长官,"她说,"不过,只要那畜牲跟我一起在舱里,我就要绑着它'--你听清楚了吗?" 地面控制中心只传回两个字: "收悉。" 其实,一旦习惯了,在外太空倒是满好玩的。我们没有重力,所以,可以在太空舱里到处飘浮,而且风景神奇极了--月亮、太阳、地球和星星。不知道珍妮,在地球的什么地方,在做些什么。 我们绕着地球转了一圈又一圈。日夜变换每隔一小时左右一次,这种经验使人看事物有了不同的眼光。我是说,这会儿我上了太空,可是等我回去--或者应该说,如果回去--之后呢?去做我的养虾生意?再去找珍妮?参加"裂蛋"演出?解决我妈妈住贫民之家的事?这会儿想来觉得都怪怪的。· 弗芮区少校是尽量抽空闭眼睛小睡片刻,但是只要没睡觉,她就在那儿惹人厌。埋怨弄错猿猴的事,批评地面控制中心的人是蠢蛋,挑剔没地方化妆,挑剔我在不是中晚餐时间吃东西。哼,我们只有"格兰诺拉"糖可吃啊。我不愿意埋怨太多,不过,他们似乎可以挑个好看的女人,或者起码不会整天尖酸刻薄的女人。 还有,容我说一句:那只猿猴也不是什么梦寐以求的同伴。 我先是给了它一根香蕉--如何?它抓起香蕉剥皮,但一会儿又放下香蕉。香蕉立刻在太空舱内到处飘浮,我不得不去抓住它。再把香蕉交给它之后,它居然把它提成泥状,还把泥屑到处扔,我只得把它清理干净。它还老是要人注意它。每次不理会它,它就大声喧闹,故意把牙齿上下一开一合发出咋昨声。这样折腾一阵子真会把人逼疯。 最后,我取出口琴吹首小曲--好像是"牧场之家"。猿猴渐渐安静些。于是,我又欧了一些曲子--例如"德州黄玫瑰"和"我梦见浅棕色秀发的珍妮";猿猴躺着望着我,安详得就像个小婴儿。我忘了太空舱内装了电视,结果地面控制中心接收到一切情形。第二天早上醒来,有人拿了份报纸高举在控制中心的影像传真机前面让我们看。标题是:"白痴吹奏太空音乐安抚猿猴。"这种屁话我已不得不甘之如饴。 总之,情况相当顺利。但是,我已经注意到"公苏"看着弗芮区少校的神情怪怪的。每次她走近它,公苏就会有点儿亢奋,还伸出爪子好像想抓她什么的,她就会骂它-一-"别碰我;你这恶心的畜牲。把你的爪子放好!"不过公苏是在打什么主意。至少这一点我看得出来。 没多久我就明白是什么主意了。当时,我到那块小隔板后面用瓶子尿尿,突然听到一阵骚动。我把头探出隔板,原来公苏不知用什么法子抓住了弗芮区少校,而且,爪子伸进她的太空衣。她又叫喊,还用无线电麦克风敲公苏的头。 我这才恍悟问题出在哪儿。我们在太空待了将近两天,公苏却一直被绑在座位上,投机会尿尿什么的!我当然记得那是什么滋味。它一定尿胀得快炸了!总之,我过去把它跟弗菏区少校拉开,她仍在那儿吼叫,骂它是"龌龊畜牲"之类的屁话。她脱身之后,立刻走到前面驾驶舱,埋头哭了起来。我解开公苏的系带,带它到隔板后面。 我找了一个空瓶子给它尿尿,但是,它尿完之后把瓶子扔到一块彩灯板上,瓶子碎成一片片,尿液开始在太空船里飘浮。我心想,管它的,但刚要领着公苏回到它的座位时,我看见飞大团尿液直朝弗苗区少校飘去。看起来它就要击中她的后脑了,于是,我放开公苏,试图用他们给我们捕捉飘浮物的网子拨开尿球。但是我刚要网住那团尿,弗芮区少校坐直了身子,转头,尿球正中她的脸。 她又咆哮起来,而同时,公苏居然跑到一边动手放下控制板上的电线。弗芮区少校尖叫:"制止它!制止它!"但是还没回过神,火星和七七八八的东西已经在太空舱内到处乱飞,而公苏则蹦上跳下扯东西。无线电传来一个声音问:"上面是怎么回事?"但,这时一切已来不及了。 太空船三百六十度翻转、摇晃,我、公苏和弗芮区少校像浮标似的被甩来甩去。什么也抓不牢,什么也关不掉,站不住也坐不了。无线电又传来地面控制中心的声音,说:"我们注意到太空船有轻微不稳定的毛病。阿甘,麻烦你将d六程式人工输入右舷电脑好吗?" 妈的--他一定是在说笑!我像片叶子似的在这儿转圈子,还有只野猴子在这儿胡搞啊!弗芮区少校嚎叫的声音太大,我什么也听不见,甚至没法子思考,不过她吼叫的大意好像是我们就要撞毁了。我勉强望向窗外,的确,情况不太妙。地球正飞快冲向我们。 我总算勉强移到右舷电脑那儿,一手抓住控制板,一手将d六程式输入电脑。这个程式设计是在万一太空船出了问题的情况下,让太空船降落印度洋中,而眼前我们的确出了麻烦。 弗芮区少校和公苏拼命抓着固定物,不过少校吼道:"你在那边做什么?"我告诉她之后,她说:"不必了,你这笨蛋--我们早就经过印度洋了。 第18章 等我们再绕过来之后,你试试看能不能让我们降落在南太平洋。" 信不信由你,坐太空船环游世界一周,不需要花多少时间。弗芮区少校已抓住无线电麦克风,正对地面控制中心大叫我们即将降落或撞毁在南太平洋中,要他们尽快来接我们。我像疯子似的猛按钮,但是那颗大大的地球正急速逼近。我们飞过丁弗苗区少校觉得像南美洲的地面,接着再度只见一片汪洋,南极在我们左方,澳洲在正前方。 接着,太空舱整个变得热烫烫的,船舱外还传来奇怪的声音,而且船身开始嘶嘶作响、震动,而地球已赫然迫在眼前、弗芮区少校跟我吼叫:"拉杆子放降落伞!"可是我卡在座位上无法动弹,她则紧贴着太空舱天花板,所以,看起来我们铁定完了,因为,我们正以大概一万英里时速,直冲向海洋中的一大片绿地。以这个速度撞上陆地,我们大概连块碎骨头也不剩。 不过这时,突然有什么东西发出"波"的一声,同时太空船速度减慢。我一看,妈的,居然是公苏拉了降落伞杆,救了我们的老命。我当下告诉自己,等一切危机过去,我一定要喂它一根香蕉。 总之,太空船在降落伞下面前后摇晃,而看起来我们就要撞上那块绿地--显然情况也不怎么妙,因为,我们应该只能落在水中,再等船只来把我们捞起。但是打从我们跨进这个新奇机器的那一刻起,就没有一件事是顺利的,所以现又何必抱这种指望? 弗芮区少校正用无线电对地面控制中心说:"我们即将降落澳洲北方海洋中的一块陆地,但是,我不确定我们的位置。" 过了几秒钟,一个声音传回:"既然不确定位置,为什么不往窗予外头看看,笨娘们?" 于是弗丙区少校放下无线电,往窗外一看,她说:"上帝--看起来像是婆罗洲什么的,"但是等她想告诉地面控制中心的时候,无线电居然故障了。 这会儿我们已非常接近地球,太空船仍在降落伞下面晃动。我们下方是一片丛林和山峦;除了一小片看起来是褐色的湖泊,别无其他。我们还可以勉强看出湖泊旁边有什么动静。我们三个--我、公苏和弗芮区少校--统统鼻子贴着窗子往下望,突然之间弗芮区少校大叫:"上帝!这不是婆罗洲--是该死的新几内亚,地面上那些怪家伙一定是在进行祈物仪式什么的!" 公苏和我挤命往下看,果然,湖泊旁边有大约千名土著正抬头望着我们,个个向我们高举着胳膊。他们穿着小小的草裙,头发蓬飞,有些还拿着盾牌和长矛。 "该死,"我说,"你说是什么仪式?" "祈物仪式,"弗芮区少校说。"二次大战期间,我们常常抛投一袋袋糖果之类的东西给这些丛林土著,免得他们倒戈,他们一直没忘记。他们以为是神还是什么送的这些东西,打那以后就一直在等我们回去。甚至还建造了粗糙的跑道等等--看见下面那些东西没?他们还用圆圆大大的黑色桩子标示出降落区呐。" "我倒觉得那些东西像是大炖锅,"我说。 "嗯,是有点像,"弗芮区少校好奇地说。 "食人族不就来自这一带吗?"我问。 "我想,咱们很快就会知道了,"她说。太空船轻轻晃向湖泊,就在我们即将落水之前,他们开始击鼓,嘴巴上下蠕动。我们在太空舱内什么也听不见,但是,想象力非常活跃。 第十四章 降落的情况还不错。先是水花飞溅,接着弹了几下,我们又回到了地球。四下一片静寂,我和公苏和弗芮区少校往窗外窥看。 大约十尺外的岸上,一整支部落的士著站在那儿望着我们。他们的模样凶猛极了,可说是到达想像的极致--皱着眉,凑近想看清楚我们是什么东西。弗芮区少校说他们不高兴的原因可能是我们没有从太空船抛给他们东西。总之,她说她要坐下来想想现在要怎么办,因为,目前为止我们还算顺利,她不想在这些怪物身上出岔。他们当中有七、八名块头最大的家饮跳入水中,动手将我们的船推上岸。 弗芮区少校还坐在那儿,突然有人咯的一声敲了一下太空舱门。我们面面相觑,弗芮区少校说:"谁也不准动。" 我就说:"如果不让他们进来,也许他们会生气。" "别出声,"她说,"也许他们会以为里面没人就走开了。" 于是我们等待着,可是,过了半天,又有人敲太空舱门。 我说:"不应门是不礼貌的。" 弗芮区少校咬牙切齿对我说:"闭上你的笨屁眼--你,看不出这些人有危险性?" 说着。突然闻公苏走过去打开舱门。门外站着一个打从在"橘子杯"跟那些内布拉斯加种玉米的家伙赛球以来我所见过最高大的黑人。 他鼻子插了根骨针,穿草裙,持长茅,颈子上挂了好些枣子,头发酷似莎士比亚戏剧中那个演疯汉汤姆,戴的"披头"假发。 这家伙发现公苏站在门内瞪着他.似乎吓了一大跳。事实上,他惊吓得倒地晕死过去。弗芮区少校和我又往窗外窥看,其他士著瞧见大家伙倒地,立刻逃到灌木丛中躲起来--我猜想是等着看看还会发生什么事。 弗芮区少校说:"别动--千万别做任何动作。"但是,公苏抓起舱内的一个瓶子,跳到地上,把瓶子里的水倒在大家伙脸上让他苏醒过来。突然间,大家伙一骨碌站起来,嘴里不停的咕哝、咳嗽、吐口水。还拼命甩头。他是苏醒了,不过公苏倒水在他脸上的那个瓶子是我用来尿尿的瓶子,接着大家伙又认出公苏,她立刻高举双手,跪夜地上,像阿拉伯人似的不停地磕头打躬。 这时,其他土著从灌木丛中出来,动作慢慢的,好像害怕似的,眼睛大得像碟子,而且准备掷出长矛。地上的大家伙停了一下磕头的动作,始起自光,他一瞧见其他土著,立刻喝斥了一句什么,于是,他们放下长矛,走过来围聚在太空船四周。 "看上去他们满友善的,"弗芮区少校说。"我看我们还是出去表明身份。太空总署的入随时会来接我们。"事实证明,这句话是我一辈子所听过最狗屎的一句屁话--空前绝后。" 总之,弗芮区少校和我走出太空船,所有土著立刻发出"晤、啊"声。地上的大家伙抬起头,非常困惑地望着我们,不过他旋即站起来,说:"哈哆--我是好人。你们是谁?"他还伸出手。 我跟他握手,不过弗芮区少校一通解释我们的身份,说我们是"美国太空总署太阳系多轨道前行星微重力球状交互太空飞行训练计划成员。" 大家伙站在那儿膛目望着我们,好像我们是外星人似的,于是我说:"我们是美国人。" 突然间,他两眼一亮,说:"看得出来!美国人!演得真好'--真的!" "你会说英语?"弗芮区少校问。 "噢,妈的,会,"他说。"我去过美国。大战期间,我是接受战略作战署的征召去学英语,然后,派回此地组织我们的族人跟日本人打游击战。"公苏听了眼睛睁得又大又亮。 不过,我倒觉得这情况有些滑稽--在这么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居然有个大野人说得一日溜英语。因此,我说:"你在哪儿念书的?" "啊,我念耶鲁,老兄,"他说。"噗啦噗啦,学些屁玩意。他一说"噗啦噗啦",所有土著也开始唱"噗啦噗啦",同时鼓声又起,直到大黑人挥手命令他们禁声。 "我叫山姆,"他说,"反正在耶鲁他们都这么叫我。我的本名很拗口。欢迎大驾光临。要不要喝杯荼?" 我和弗芮区少校对望。她几乎成了哑巴,因此,我说:"呢,好啊。"弗芮区少校这才恢复语言能力,声音有些高亢地说:"你有没有电话可以让我们借用一下?" 大山姆似乎有点不高兴,他一挥手,鼓声又开始,我们在--片"噗啦噗啦"声中被送人丛林。 他们在丛林中有个小村落,搭了些草屋等等的东西,就像电影里面演的那样,而大山姆的草屋是参堂皇的一间,他在屋前摆了张椅于,就像个御座,还有四、五个光着上半身的女人呀他使唤。他叫她们给我们弄些茶来,然后,指着两个大石头要弗苗区少校和我坐下。公苏一直牵着我的手跟在我们后头,大山姆示意它坐在地上。 "依们这只大猴子可真不赖。"山姆说,"打哪儿弄来的?" "它替太空总署工作。"弗芮区少校说。她似乎觉得我们的处境不大乐观。 "真的?"大山姆说。"它拿薪水?", "我看它想吃香蕉。"我说。大山姆交代了一句什么,于是,一个土著女人拿了根香蕉给公苏。 "真失礼,"大山姆说,"我还没问两位的大名。" "珍妮·弗芮区少校,美国空军。兵籍号码零四五三四五七三。我只能告诉你这么多。" "哦,亲爱的女士,"大山姆说,"你在咱们这儿不是囚犯。我们只是可怜的落后部落。有些人说,我们比石器时代没进步多少。我们无意伤害你们。" "在打电话联络之前.我没有别的话可说。"弗芮区少校说。 "好吧."大山姆说。"你呢,年轻人?" "我叫福雷斯特·甘。"我告诉他。 "真的,"他说,"这名字可是来自贵国南北战争中知名将军纳森·贝福·福雷斯特?" "嗯。" 第19章 我说。 "真有意思。我说啊。阿甘,你在哪儿念书的?" 我正要说找念过一阵子亚拉巴马大学,但想想,我决定还是保险一点几好些,于是,我说我念过哈佛,这话并不完全是撒谎。 "啊--哈佛--绛红色校旗,"大山姆说。"嗯--我对它了如指掌。师生关系都很不错--即使他们进不了耶鲁,"他纵声大笑。"老实说,这方面你的确有点像个哈佛人。"他说。不知怎的,我觉得会有祸事临头。 傍晚,大山姆吩附两名士著女子带我们去住的地方。那是一间草屋,泥土地面,屋门矮小,令我不禁联想到李尔王去的那间茅舍。两个大家伙手持长矛走来,站在我们的门外守卫。 那些士著整夜敲鼓唱"噗啦噗啦",而且,从屋门往外望可以看见他们己架起一个巨大锅,锅下面还生起一盆火。我和弗芮区少校不懂这是怎么回事,但是我猜想公苏明白,因为它独个儿坐在角落里,神情阴郁。 大约到了九、十点,他们还没给我们吃东西,弗芮区少校就说,也许我该去跟大山姆要晚饭吃,我往门外走,但是,那两个士著把长矛交叉挡在我前面,我明白了意思,回到草屋里。我猛然恍悟为什么他们没有邀请我们吃晚饭--我们就是晚饭。惨了。 继而,鼓声停了,"噗啦噗啦"也停了。我们听到有人夜外面咯咯呱呱诖话,接着有人咯咯呱呱回答,听起来像是大山姆。双方这样交谈了半天,争执激烈起来。就在他们把嗓门扯到不能再大的音量的当口,我们听到--声"锵"的巨响,听起来像是有人被板子还是什么的敲了一下脑袋。一阵静寂过后,鼓声恢复,大家又唱起"噗啦噗啦"。 第二天早上,我们坐在草屋里,大山姆进门,说:"哈哆--各位睡得好吗?" "哼,不好,"弗芮区少校说。"外面那么吵闹,你想我们怎么睡得着?" 大山姆脸上露出痛苦的神色,他说:"哦,真抱歉。不过是这样的,我的族人,呃,看见你们的太空船从天而降,以为会送来礼物什么的。打从一九四五年我们就一直在等待你们回来送礼物给我们。他们看见你们投送礼物,自然以为你们就是礼物。他们准备把你们煮来吃,后来我劝他们打消了主意。" "你唬我,老兄。"弗芮区少校说。 "正相反,"大山姆说。"你知道,我的族人不完全算是你们所谓的文明人--起码以你们的标准而言--因为,他们特别喜欢人肉。尤其是白人的肉。" "你是要告诉我,你的族人是食人族?"弗芮区少校说。 大山姆耸耸肩。"差不多吧。" "可恶,"弗芮区少校说。"听着,你得负责让我们不受伤害,而且送我们离开此地,回到文明世界。太空总署的搜索队随时可能抵达。我要求你以对待同盟国的态度尊重我们。" "啊,"大山姆说,"这正是他们昨天晚上的想法。" "听清楚了!"弗芮区少校说。"我要求立刻释放我们,让我们去附近有电话的城镇。" "恐怕,"大山姆说,"这是不可能的事。就算我们释放了你们,你们在丛林里走不到百码就会被小黑人抓去。" "小黑人?"弗苗区少校说。 "我们跟小黑人交战已有数代之久。因为有次有个人偷了一只猪,好像是这样--没人记得是谁了--失传了。其实我们是被小黑人包围,打从有记忆以来情形一直是这样。" "呃,"弗芮区少校说,"我宁愿跟小黑人赌赌堵们的运气,也不愿跟一群食人族在一起--小黑人不是食人族吧?" "不是,女士,"大山姆说,"他们猎人头。" "妙极了。"弗芮区少校快快道。 "昨天晚上,"大山姆说,"我勉强救了你们的命,否则,你们早进了炖锅,可是,我没把握还能拦阻我的族人多久。他们决意要让你们的出现转化为某种收获。" "是吗?"弗芮区少校说。"比方说呢?" "其一,你们的大猿猴,我想他们起码希望能吃掉它。" "那只猿猴是美国独有的财产。"弗芮区少校说。 "话虽如此,"大山姆说,"我认为那样做可算是你们的一种外交表态。" 公苏蹙着眉,侵吞吞地点头,然后凄然望着门外。 "其次,"大山姆继续说,"我认为你们在此地期间或许可以替我们做些活儿。" "什么活儿?"弗芮区少校狐疑地问。 "呢,"大山姆说,"下田耕作。农业。是这样的,多年来我一直想改善我的族人屈辱的命运。不久前,我无意间想到一个主意。只要我们能利用这片肥沃的土壤,引入一些现代化的农业技术,或许可以使我们脱离部落的宿命,在世界市场上扮演个角色。简单说,使我们脱离这种落伍陈腐的经济形态,变成一个有生存能力、有文化教养的民族。" "什么样的农业?"弗芮区少校问。 "棉花,亲爱的女士,棉花!经济作物之王!多年前在贵国首屈一指的植物。" "你要我们去种棉花!"弗芮区少校哇哇叫。"那可不,大妹子!"大山姆说。 第十五章 呃,就这样,我们种起棉花。一亩又一亩的棉花田,顺着山势起起落落,有整个宇宙那么多。要说我这辈子有什么是确定不移的事儿,那事儿就是:假如我们逃出这地方,我绝对不当个棉农。 打从在丛林中遭遇大山姆和食人族的头一天起,确实发生了不少事情。首先,弗芮区少校和我说服了大山姆,不要逼我们把可怜的公苏送给他的族人煮来吃掉。我们说,让公苏帮我们种棉花要比拿它打一顿牙祭用处大得多。所以,现在公苏天天戴着一顶草帽,背着一个麻布袋,跟我们一起种棉花。 还有,我们到那儿的第三个还是第四个星期,大山姆走进我们的草屋说:"喂,阿甘老弟,你会不会下棋?" 我说:"不会。" 他就说:"唔,你是个哈佛人,或许愿意学学。" 我点头,就这样我学会了下棋。 每天傍晚我们做完农事回来,大山姆就取出棋盘,我们围炉下棋到深夜。他教我各种棋步,头几天他还教我战略。但是后来他就不再教了,因为我赢了他一、两盘。 过了一些时日,棋局愈下愈久。有时候会持续好几天。因为大山姆对他的下一步举棋不定。他对着棋盘研究好半天,才挪动-枚棋子,但是我总会赢他。有时候他会好气他自己,用根棍于敲他自己的脚,或是拿他的头去撞石头什么的。 "以哈佛人来说,你是个很不错的棋士。"他会说,要不他就说:"呃,阿甘--你刚才为什么下那一步棋?"我什么也不肯说,或者只是耸耸肩,弄得大山姆总是暴跳如雷。 有天,他说:"你知道,阿甘,我真高兴你来到此地,我才有下棋的对手,我也高兴救了你,没把你下锅煮了吃。只有一个遗憾,我实在想赢你一盘。" 说着,大山姆舔舔舌头,这么一来不必是白痴也知道:我要是让他赢了一盘,他就心满意足了,那么他就会当场把我煮了当晚餐。实在让人提心吊胆,朋友,明白我的意思吧? 在这同时,弗芮区少校遇上了一件非常奇怪的事。 一天,她跟公苏和我一起从棉花田回来的时候,有只粗大的黑胳膊从一堆树丛伸出来,招呼她过去。我和公苏停下来,弗芮区少校走到树丛前面,问:"是谁在里面?"突然间,大胳膊伸长,抓住她,将她拉到树丛里。公苏和我对望一眼,立刻往她那儿跑过去。公苏先抵达,我正要跳人树丛中,公苏拦住我。它摇头挥手要我走开,我们走到一边等待。树丛里传出各种声响,而且枝叶抖动得厉害。我终于明白是怎么回事,但是从弗芮区少校的声音听起来,她似乎并没有什么危险,所以公苏和我就继续打道回村子。 大约过丁一个小时,弗芮区少校跟一个大家伙回来了。那家伙眉开眼笑,她则牵着他的手。她带他进了草屋,跟我说:"阿甘,我介绍你认识古洛克。" "嗨!"我说。我曾在村子附近见过这家伙。古洛克咧嘴笑着点头,我也点个头。公苏则在一边搔着下裆。 "古洛克要我搬过去跟他住,"她说,"我想我会搬过去,因为咱们三个住这儿是有点挤,你说是不?" 我点头。 "阿甘,你不会跟任何人泄漏这件事吧?"她问。呃,她以为我会跟谁泄漏?我倒想知道。不过我只摇摇头,弗芮区少校就拿了她的零碎东西跟古洛克去了他的住处。事情就是这样。 日子一天天、一月月、终于一年年过去。每天我和公苏及弗芮区少校都在棉花田里工作,我开始觉得自己是罗马神话里吃狼奶长大的雷摩斯大叔什么的。晚上,我在棋盘上痛宰大山姆之后,便跟公苏钻进草屋,坐下来聊聊。我们已经到了可以用手语,做表情,咕咕哝哝聊天的程度。过了一段时日,我可以拼凑出它的一生经历,原来它跟我的经历差不多悲惨。 公苏还是小猿猴的时候,有天它的爸爸妈妈在丛林里散步,几个家伙拿网子把它们捉走了。它跟着叔叔婶婶勉强过了一段日子,后来因为食量太大被撵走,它就独个儿自立更生。 它的日子还过得去;整天在大树间晃荡,吃香蕉,直到有一天它对外面的世界起了好奇心,于是它荡过一棵又一棵大树,来到丛林边的一个村落。 第20章 它口渴,于是坐在一条小溪旁喝水,这时有个家伙划着独木舟经过。公苏从没见过独木舟,因此它就那么呆呆望着它,那家伙就把独木舟划到它那儿。它以为那家伙是要载它一程,但,结果那家伙用桨敲公苏的脑袋,把它像猪似的捆绑起来,接着它只知道自己被卖给了另一个家伙,送到巴黎在一项展览会上展示。 展览会上有另一只长胶棕毛的巨猿,名叫杜丽丝,它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母猿。过了一阵子,它俩相爱了。举办展览的家伙带他们环游世界,而无论走到哪儿,最吸引观众的就是将杜丽丝和公苏关在一个笼子里,让大家看它俩做爱--就是那种展览。总之,公苏觉得很难堪,但那是他俩活命的唯一机会。 有次它们在日本展出,有个家伙开价买下了杖丽丝。它走了,公苏不知道它去了哪儿,它又孤零零了。 这件事彻底改变了公苏对人世的态度。它变得愤怒不平,展览中它龇牙闷吼,最后它会拉屎,然后。把屎扔出笼子,撤在那些花钱来开眼界的人身上。 这样过了一阵子,主办展览的家伙受够了,把公苏卖给了太空总署,就这样它最后到了新几内亚的丛林。我多少了解它的感受.因为它仍然孤零零想念杜丽丝,我也孤零零想念珍妮,而且,没有一天不挂念她。可是,咱俩同病相怜,这会儿都困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 大山姆的棉田收获好得出乎想像。我们收割了一捆又一捆棉花,让他们在新搭的大草棚里整理。终于,有一天.大山姆说他们准备造一条大船--驳船--载运棉花,然后奋力突破小黑人的势力区,到城里卖掉棉花赚一笔钱。 "我都设想好了,"大山姆说。"首先我们把棉花拍卖,拿到钱。然后用那些钱买些我的族人需要的物品。" 我问他是哪些物品,他说:"哦,你知道的,老弟,珍珠、饰物啦,或许还买面镜子、还有手提收音机,一盒上等古巴雪茄、两箱酒。" 原来如此。 总之,又过了几个月,我们收割了当季最后一批棉花。 大山姆的驳船差不多完工了,于是,在动身之前的那个晚上,他们举行了一项盛大的庆祝仪式,同时驱赶邪灵。 全部落的族人围着火唱着"噗啦噗啦",敲着鼓。他们还把那个巨大的锅拖了出来,架在火上煮着,但是大山姆说它只是"象征仪式"。 我们坐在旁边下棋.我跟你说,朋友--我兴奋得快炸了!只要让我们到了城镇附近,我们立刻逃之夭夭侥公苏也知道这个计划,因为,它也坐在那儿搔着腋下,咧嘴笑得好开心。 我们已经下了一、两盘棋,正要结束另一盘棋局时,突然间,我低头一看,该死,大山姆要把我将死了!他笑得好得意,我可以在黑暗中瞧见他的牙齿,于是我心想:得赶紧摆脱将死的局面。 问题是,我脱不了困。因为我心里一直在打着如意算盘,不知不觉在棋盘上把自己困死了。无路可走。 我研究棋盘好半天,火光照在大山姆微笑的牙齿上,清清楚楚反映出我紧蹙的眉头。于是我说:"啊,呃--我要尿尿。"大山姆点个头,还在咧嘴笑;容我说一句,这可是我记忆中头一回因为说这句话脱困,而不是惹祸上身。 我走到草屋后面尿尿,之后,并没有回去下棋,我钻进草屋向公苏说明情况。接着我悄悄溜到古洛克的草屋,小声把弗芮区少校叫出来,把情况也跟她说了一遍,并且说还是趁大伙被煮熟之前赶紧逃走好了。 于是,我们都决定放手一搏。古洛克说他要一起走,因为,他爱上了弗芮区少校--反正他的意思大概是这样。总之,我们四个立刻悄悄溜出村子,来到河边,正要坐上土著独木舟的当日,突然间,我抬头一看,大山姆带着大约千名土著站在我面前,神情阴狠又失望。 "省省,老弟,"他说,"你真以为骗得了咱这老狐狸?" 我告诉他:"噢,我们只是想在月光下泛舟--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唉,"他说,他明自我的意思,接着他的手下抓住我们拖回村落。巨锅在那儿噗噗滚沸,他们把我们绑在木桩上,情况看来不太妙。 "晤,老弟,"大山姆说,"事情这么转变实在很不幸。不过,不妨这么看它,起码你知道自己填饱了一、两个饥饿的肚子,可以聊感安慰。还有,我必须告诉你--你无疑是我所遇到的最高强的棋士,而我在耶鲁四年中拿了三年西洋棋冠军。" "至于你,女士,大山姆对弗芮区少校说,"我很遗憾不得不结束你和这位古洛克老兄的热恋,不过,你了解我的苦衷。" "不,我不了解,你这诡诈的野蛮人,"弗芮区少校说。"你究竟会得到什么好处?你应该自惭!" "也许我们可以把你和古洛克放在同一个盘子里上桌,"大山姆呵呵笑。"自肉配黑肉--我个人要吃一条大腿,或者可能吃个胸--嗯,这倒满不错的。" "你这恶毒、坏到极点的混蛋!"弗芮区少校说。 "随你说,"大山姆说。"好啦,盛宴开始!" 他们解开我们,接着一群土人把我们拖到巨锅那儿。他们先擒起可怜的公苏,因为大山姆说它会是道"佳肴",他们将它高举在巨锅上,正要扔进去的当口,且慢,一支箭从天而降,射中抬着公苏的一个家伙。那家伙倒下,公苏摔在他身上。接着箭如雨下,从丛林边射向我们,所有人惊慌大乱。 "是小黑人!"大山姆减道。"快取武器!"所有人都跑去拿长矛和刀。 我们四个既无长矛也没刀,于是又朝河边奔去,但是才跑了不到十尺,突然间被树丛间设下的罗网倒吊在半空中。 我们像蝙蝠似的挂在那儿,血液直灌脑门之际,一个小家伙从树丛间钻出来,哈哈笑我们。村中传来各种野蛮的声音,但是过了一阵子所有声音都静下来。接着一群小黑人出现,割下我们的网子,绑住我们的手脚,带回村落。 哎呀!他们已经捉住大山姆和他的族人,而且也绑住了他们的手脚。看来小黑人就要把他们统统扔进巨锅。 "唔,老弟,"大山姆说,"看来你们侥幸保住了命啊?" 我点头,但是我不敢确定我们是不是换汤不换药,终究得死。 "这样吧,"大山姆说,"看来我和我的族人是完了,不过也许你们还有活命的机会。要是你能弄来你那支口琴吹上一、两首曲子,也许可以救你们的命。小黑人的酋长酷爱美国音乐。 "谢了,"我说。 "别客气,老弟。"大山姆说。他们把他高高抬到巨锅上面,突然,他对我喊:"骑士落在主教三--然后小卒十落在国王七--我就是用这步棋打败你的!"二声水花四溅,接着大山姆被缚的族人又开始唱"噗啦噗啦"。我们全体的情况都大大不妙。 第十六章 煮完了大山姆的全族人,取下他们的脑袋之后,小黑人将我们倒挂在长竿上,像猪似的抬入丛林。 "你想他们打算怎么处置我们?"弗芮区少校对我喊道。 "我不知道,我也不在乎。"我吼道,这可以说是实话。我受够了这些鸟事。人的忍受力只有这么大的限度。 总之,走了一天左右,我们来到小黑人的村子,朋友或许已经料到了,丛林中的空地上是-间间小小的草屋。他们将我们扛到空地中央的一间草屋前,那间草屋四周站着许多小黑人--还有个蓄着长长的白胡子,没有一颗牙齿的小老头,像个婴儿似的坐在一张高椅上。我猜想他就是小黑人的酋长。 他们将我们从网子里倒到地上,给我们松绑,我们站起身,拍去身上的灰土,小黑人酋长叽叽咕咕说了些话,接着他爬下椅子,直接走到公苏面前,踢它的下裆。 "他干嘛踢它?"我问古洛克,他跟弗芮区少校同居期间已经学会讲一点英语。 "他要知道猿猴是公的还是母的。"古洛克说。 我心想,应该有比较客气的法子弄明白这一点,可是我没吭气。 接着,酋长走到我面前,又叽叽咕咕一番--大概是小黑人话什么的--我正准备下裆也挨一脚,但是古洛克说:"他要知道你们为什么跟那些可陷的食人族住在一起。" "告诉他这可不是我们出的主意。"弗芮区少校开口说。 "我有个主意,"我说。"告诉他们,我是美国乐师。" 古洛克把这话告诉酋长,酋长狠瞅着我们看半天,然后他问古洛克一句话。 "他说什么?"弗芮区少校追问。 "他向猿猴奏什么乐器。"古洛克说。 "告诉他猿猴会奏长矛。"我说,古洛克转述-遍,于是,小黑人酋长宣布他要听听我们演奏。 我取出口琴,吹了一首小曲--"坎普镇竞赛"。小黑人酋长听了一会儿,开始拍手跳起类似方块舞的舞步。 我吹完之后,他问弗芮区少校和古洛克会演奏什么乐器,我叫古洛克告诉他弗芮区少校会演奏刀子,古洛克不会演奏--他是经理。 小人酋长神情有些迷惑,说他从没听说过有人会演奏长矛或刀子,不过他吩咐族人给公苏几支长矛,给弗芮区少校几把刀子,说要看看我们会奏出什么音乐。 我们一拿到长矛和刀子。我就说:"好--动手!"公苏立刻用长矛敲小黑人酋长的脑袋,弗芮区少校用刀子威吓几个小黑人。我们逃入丛林中,小黑人紧迫在后。 第21章 小黑人一直在后面向我们扔掷各种石头、箭镞和吹箭。突然间,我们跑到了河边,无路可逃,而小黑人就要抓住我们了。我们正打算跳进河里游泳逃生,突然对岸响起一声来福枪声。 小黑人们已经扑至,但是另-声枪声,他们立刻掉头逃回丛林。我们望向对岸,噢,天呐,对岸有两个身穿丛林夹克,戴着白色头盔的家伙。他们跨入一条独木舟,朝我们划来,等他们挨近之后,我瞧见其中一个的头盔上有"美国太空总署"的字样。我们终于获救了。 独木舟靠岸后,头盔有"美国太空总署"宇样的家伙下船走向我们。他一径走到公苏面前,伸出手,说:"是甘先生吧?" "你们这些混球,究竟他妈的躲哪儿去了?"弗芮区少校吼道。"我们困在这该死的丛林里将近他妈的整整四年了!" "抱歉啦,女士,"那家伙说,"不过我们办事也有先后顺序,你知道。" 总之,我们终于逃脱了比死还可怕的命运。他们把我们载上独木舟,往下游划去。其中-个家伙说:"唔,各位乡亲,文明就在前面了。我看各位可以把你们的经历卖给出版商,赚一大笔钞票。" "停船!"弗芮区少校突然喝令。 两个家伙对望一眼,但还是把独木舟划到岸边。 "我决定了,"弗芮区少校说。"我找到了生平头一个了解我的男人,我不打算放弃他。近四年来古洛克和我在这地方生活幸福,我决定跟他-起留在这儿。我们会回到丛林建立我们的新生活,养一窝孩于,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可是,这人是食人族。"-个家伙说。 "你去吃个痛快吧,老兄。"弗芮区少校说完,和古洛克下船手牵手走回丛林。在他俩走出视线之前,弗芮区少校回头跟公苏和我挥挥手,然后两人消失了踪影。 我回头看看坐在独木舟尾的公苏,它在那绞着爪子。"等等。"我对那两个家伙说。我过去坐在公苏旁边,问它:"你在想什么?" 公苏没作声,但是它眼中有颗小小的泪珠,于是,我知道要发生什么事了。它抓住我的肩膀使劲搂我一下,然后跳下船圈到岸边-棵树上。最后,只见它吊着-根蔓藤荡过丛林,也消失了综影。 太空总署那名老兄摇摇头。"呃,你呢,笨蛋?你可要跟着你的朋友们待在这个野蛮地方?" 我望着他们的背影半天才说:"呃,不。"然后坐回独木舟内。他们划着浆顺流而下之际,我心里当真掠过留下来的念头。可是我没办法这么做。我想大概我还有别的渴望要完成。 他们用飞机送我回美国,途中告诉我国内将会替我准备一项盛大的欢迎会,不过这话我好像曾经听过。不过,真的,飞机一降落华盛顿机场,就有大约百万人在那儿鼓掌欢呼,像是很高兴见到我。他们让我坐在-辆黑色大轿车的后座进城,说要带我去白宫晋见总统。没错,那地方我也曾经去过。 呃,到了白宫,我以为会见到那位请我吃早饭,看"贝弗利山人"电视节目的老总统,不过他们这会儿选了个新总统--一个头发往后梳得油光光,腮帮子鼓鼓的,鼻子像挂了个肉垂的家伙。 "说说看,"这位总统说,"你这趟旅途刺激吗?" 一个穿西装站在总统旁边的家伙附耳对总统说了句话,总统猛然又说:"呃,啊,其实我的意思是你能逃离丛林生活之苦,实在太好了。" 穿西装的家伙又附耳对总统说了句话,于是总统对我说:"呃,你的同伴呢?""公苏?"我说。"她叫这个名字吗?"这下于他看看手里的二张卡片。"这上面写的是一位珍妮.弗芮区少校,还说你虽然获救,她却被强拖回丛林了。" "哪儿来的这一段?"我问。 "这儿写的啊!"总统说。 "事实不是这样。"我说。 "你是暗示我说谎?"总统说。 "我只是说事实不是这样。"我说。 "你给我听清楚了,"总统说,"我是你的最高统帅。我不是坏人。我不说谎!" "很抱歉,"我说,"但是弗芮区少校的情形不是这样。你把卡片上这段话删掉,不过--" "卡带!"总统吼道。 "啊?"我说。 "不,不,"穿西装的家伙赶紧跟总统说,"他说的是'卡片'--不是'卡带'--总统先生。" "卡带!"总统尖叫。"我告诉过你不准再在我面前提这个字眼!你们统统是不忠不信的猪猡!"总统用拳头猛捶他自己的膝盖。 "你们统统不了解。我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没听说过!就算听过见过,要不是我忘记了,要不就是最高机密!" "可是,总统先生,"穿西装的家伙说,"他没有说那个字,他只说-" "哦,你说我说谎!"他说,"你被解职了!" "可是你不能解我的职,"那家伙说,"我是副总统啊。" "呢,抱歉我得这么说,"总统说,"不过要是你到处骂你的统帅是个骗子,你绝对当不成总统。" "唔,我想你说得对,"副总统说,"请原谅。" "不,我请你原谅,"总统说。 "随便啦,"副总统说,他看起来有点儿坐立难安。"恕我失陪,我得去尿尿。" "这可是我一整天听到的第一个明智的意见。"总统说。 接着他转向我,"对了,你不就是那个打乒乓球的家伙吗?" 我说:"嗯。" "你有没有电视机?"我问。 总统滑稽地看着我。"嗯,有一台,可是近来我不大看电视。太多坏消息。" "你有没有看过'贝弗利山人'这节目?"我说。 "还没播出呐。"他说。 "现在播什么?"我问。 "真相'--不过,你会不想看这个节目--净是屁话,"接着他说,"呃,我得去开个会,我送你到门口吧?"去到外面阳台上,总统压低嗓门很小声的说,"喂,你想不想买只表?" 我说:"啊?"于是,他挨到我身边,掀起他的西装袖子,哎呀,地胳膊上起码有二、三十只表。 "我没钱呐。"我说。 总统放下袖子,拍拍我的背。"唔,等你有钱了再来,咱们好商量,啊?" 他跟我握手,一大群摄影记者拥上前拍照,然后我就走了。不过,我得说-句,那位总统看起来倒还像是个好人。 总之,这会儿不知道他们打算怎么处置我了,不过我不必猜测太久。 大约过了一天热闹冷却下来,他们把我安顿在一家饭店里,但,有天下午两个家伙走进我的房间,说:"听清楚了,阿甘,白吃的午餐结束了。政府不再负担这些--现在起你自己打发。" "呃,好啊,"我说,"不过,给我一点路费回家如何。我现在有点缺钱。" "省省吧,阿甘',"他们说。"你用勋章打昏参议院记录员,没坐牢已经算你走运了。我们已经帮忙让你逃过牢狱之灾--但是,从现在起我们不再管你的鸟事啦。" 于是,我不得不离开饭店。由于我没有行李,因此并不难行走,我就这么走上街。走了一阵子,经过总统住的白宫,出乎意料,白宫前面居然有一大群人,戴着用总统的脸孔做成的橡皮面具,还拿着什么标语。我猜想他-定很高兴这么受大家的拥戴。 第十七章 虽然他们说不肯给我一毛钱,但是我离开饭店之前,其中-个家伙借给我一块钱。我一见到公用电话就打电话到我妈妈住的贫民之家。但是,一名修女说:"甘太太已经不在我们这儿了。" 我问她去哪儿了,修女说:"不知道--她跟一个新教徒跑了。"我谢谢她,挂上电话。说起来,我是有点儿安心了。起码妈妈跟某个人跑了,不再待在贫民之家。我想总得找到她。但是,老实说,我并不急着找她,因为她铁定会为了我离家之事对我又哭又叫又骂,就好比天绝对会下雨那么铁定。 天果真下雨了。淋得一身湿的猫儿、狗儿和我找到一个遮雨蓬躲在下面,直到有个家伙出来把我撵走。我全身湿透又冷,经过一栋政府办公大楼的时候,看见人行道中央有个大大的塑胶垃圾袋。我走近时,袋子动了一下,好像里面有东西! 我停下来,走到袋子前面,用脚尖顶顶它。突然间,袋子往后跳丁四尺远,一个声音从袋子底下传出,说:"滚开!" "谁在里面?"我问。 那个声音说:"这是我的暖气栅,你去找你自己的。" "你在说什么?"我说。 "我的暖气栅,"那声音说,"别碰我的暖气栅!" "什么暖气栅?"我问。 突然,塑胶袋略微抬高,一个家伙探出头来,眯眼看着我,好像我是什么白痴似的。 "你刚到城里还是什么?"那家伙说。 "可以这么说,"我回答,"我只想躲雨。" 垃圾袋底下那个人模样真可怜,头发半秃,几个月没刮胡子,眼睛红通通布满了血丝,牙齿基本掉光了。 "唔,"他说,"既然如此,我想让你待一下倒无所谓--"拿去。"他伸出手递给我另一个折好的塑胶袋。 "我要怎么用这袋子?"我问。 "打开它,钻到袋子底下,你这笨蛋--你不是说想躲雨。"说完他拉下垃圾袋重新遮住自己。 唔,我照他的话做了,老实说,真不赖。 第22章 暖气栅底下会冒出热气,使袋子里头暖呼呼的,舒服又可以躲雨。我们罩着垃圾袋并排坐在暖气栅上。半天,那家伙对我说:"你叫什么名字?" "阿甘,"我说。 "啊?我也认识个家伙叫阿甘。很久以前。" "你叫什么名字?"我问。 "丹恩。"他说。 "丹恩?丹恩?--喂,且慢。"我说。我掀开垃圾袋,走过去也掀开那家伙的袋子,果然是他!没有腿,坐在一辆装着滑轮的小木车上。起码苍老了二十岁,我几乎认不出他。不过,是他,没错。是丹恩少尉! 从陆军医院出院之后,丹恩问到康涅狄格州想重拾教鞭教历史。但是历史这门课没有空缺,于是学校要他教数学。他憎恨数学,况且,数学教室在二楼;他没有腿,上楼吃尽了苦头。同时,他老婆跟一个位在纽约的电视制作人跑了,并且以"性情不合"为由诉请离婚。 他染上酒瘾,丢了工作,游手好闹了好一阵子。小偷把他家搬空了,而医院给他装的义肢尺寸不合。过了几年,他说,他索性"放弃",过起流浪汉的生活。他每个月都会领到一些伤残抚恤金,但是他多半把它送给了别的流浪汉。 "我也说不上来,阿甘,"他说,"我想我大概只是在等死吧。" 丹恩给了我几块钱,叫我去街角买两瓶"红匕首"。我只买了一瓶,剩下的钱给自己买了一份现成的三明治,因为,我已经一整天没吃过--点东西。 "唔,老友,"丹恩喝下半瓶酒之后,说,"谈谈咱们分手之后你都做了些什么事。" 我就说给他听。我告诉他,我去过中国打乒乓球,还有找到了珍妮,参力加"裂蛋"合唱团和示威游行,我还把勋章扔了,结果坐牢。 "嗯,这件事我记得。当时,我还在医院里,也想去参加游行,不过我想我不会扔掉我的勋章,你瞧!"他说。他打开外套纽扣,里面的衬衫上挂满了他的勋章--紫心、银星--起码有十几二十枚。 "它们让我想起一些事,"他说,"我也说不上来是什么事--战争,当然,但这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我失去了太多东西,阿甘,不只是两条腿。还有我的锐气,我的灵魂。如今只剩下一片空白--原先我的灵魂所在之处,现在只有勋章了。" "可是,你说的那个管理一切的'自然法则'呢?"我问他,"我们每个人都得配合的'万物规划'呢?" "去它的,"他说,"那净是哲学屁话。" "可是打从你告诉我之后,我就一直照着它去做。我顺势而行,尽力而为。尽量做对的事啊。" "唔,也许它对你管用,阿甘。我原以为它对我也管用--可是瞧瞧我。瞧瞧我,"他说,"我有什么用?我是个他妈的缺腿怪物。一个混混。一个醉鬼。一个三十五岁的流浪汉。" "还算好啊。"我说。 "哦,是吗?怎么个好法?"他说。这话可难倒我了,因此,我继续跟他说完我的经历--被扔进疯人院,然后被送上太空,又掉在食人族的村子里,还有公苏、弗芮区少校和小黑人等等。 "呃,我的天,阿甘小子,你可真是奇遇连连,"丹恩说,"那你怎么会落得跟我一起罩着垃圾袋,坐在暖气栅上面?" "我不知道,"我说,"不过我不打算久留。" "那么,你有什么主意?" "等雨一停,"我说,"我就去找珍妮。" "她在哪儿?" "我不知道,"我说,"不过我会查出来。""听起来你似乎需要援助。"他说。 我望向丹恩,他两眼在胡子后面闪闪发光。不知怎的,我觉得他才需要援助,不过我不介意。 老丹和我那天晚上找了一家廉价教会招待所投宿,因为雨一直未停,丹恩付了一人五毛钱的晚饭钱,和两毛五的床铺钱。只要你肯坐在那儿听布道等等就可以免费吃晚饭,但是丹说他宁可睡在雨地里,也不愿浪费宝贵时间去听一个唯圣经是从的人说他对世事的看法。 第二天早上,丹恩借给我一块钱,我找了一个公用电话打到波士顿找摩西,从前"裂蛋"合唱团的鼓手。果然,他还住在老地方,而且完全没想到我会联络。' "阿甘--我真不敢相信!"摩西说,"我们以为你玩完了!" 他说"裂蛋"散伙了。费波斯坦答允他们的钱统统被一些开支什么的耗干了,而且出了第二张唱片之后就没人再找他们签约。摩西说现在的人听一种新的音乐--"滚石"、"老鹰",还有什么的--"裂蛋"的成员都离开了,找到了正经工作。 摩西说,很久没有珍妮的消息了。她去华盛顿示威游行,而我被捕之后,她又回来跟"裂蛋"合作了几个月,但摩西说她似乎变了一个人。他说有一次她在台上哭了,他们不得不用乐器演奏填塞那一场表演。之后,她开始喝伏特加,演出迟到,他们正打算跟她谈谈,她却索性不干了。 摩西说他个人觉得她的行为变化与我有关,但是她始终不肯谈,过了两星期她离开了波士顿,说要去芝加哥,打那以后五年来他没再见过她。 我问他是否知道有什么法子可以找到她,他说也许他还存着她临走前留给他的一个旧电话号码。他搁下电话,过了几分钟回来把电话号码告诉我。除此之外,他说:"我一无所知。" 我要他保重,还说我要是去波士顿一定会去找他。 "你还吹口琴?"摩西问。 "呃,有时候。"我说。 我跟丹思又借了一块钱,打电话到芝加哥。 "珍妮·可兰--珍妮?"一个家伙接电话说,"对了--我记得她。一个满漂亮的小姐。好久了。" "你知道她在哪儿吗?" "她临走的说她要去印第安那波里。谁知道?她在'天波禄'那儿找到了工作。" "哪儿?" "天波禄'--轮胎工厂。你知道,做轮胎的--汽车轮胎。" 我谢过那家伙,回去告诉丹恩。 "唔,"他说,"我从没去过印第安那波里。听说那边秋天很美。" 我们先是想拦便车离开华盛顿,但是运气不佳。后来-个家伙让我们坐在一辆运砖卡车的后面,坐到市郊,但是之后就没人肯载我们。我猜想大概我俩模样太奇怪--丹恩坐在他那辆小滑轮车上,我这大块头站在他旁边。总之,丹恩说咱们何不搭巴士,他的钱够买车票。老实说,拿他的钱我很不是滋味,但是,我觉得他想去,而且,让他离开华盛顿也是件好事。 于是,我们搭上赴印第安那波里的巴土,我把丹恩放在我隔壁的座位上,将他的滑轮车塞在上方的架子上。他一路喝"红匕首",说这世界真是个鸟地方。也许他说得对。我也不知道。我终究只是个白痴。 我们在印第安那波里市中心下车,丹思和我站在街上正考虑下一步怎么走,一名警察走过来说:"不得在街上游荡逗留。"予是我们就往前走。丹恩向一个家伙询问"天波禄轮胎公司"在哪儿,结果它在市郊,我们就往那个方向走。走了一阵子,没有人行道了,丹恩没办法推他的小滑轮车,于是,我把他夹在腋下,把滑轮车夹在另一边腋下,继续走。 大约到了中午,我们瞧见一个大招牌上写着"天波禄轮胎",推测到了地头。丹恩说他在外头等,我就走进去,柜台有个女人,我问她可不可以找珍妮·可兰。那女人看看一份名单,说珍妮在"补胎"部门工作,但是除了工厂员工,外人不得入内。呃,我呆站在那儿,不知该怎么办,那女人说:"这样吧,甜心,再过一会儿他们就要午休了,你何不到大楼旁边去等。也许她会出来。"我就照这么做了。 一会儿出来了许多人,接着,我瞧见珍妮独个儿穿过一扇门,走到一棵树下,从纸袋里取出一份三明治。我走过去,悄悄来到她背后,她坐在地上,我就说:"这三明治看起来可真好吃。"她根本没抬头看。她一直盯着前头,然后说:"阿甘,一定是你。" 第十八章 呃,我告诉你,朋友--那是我毕生最快乐的重逢。珍妮哭着、搂着我,我也一样;"补胎"部门的其他员工站在一旁纳闷怎么回事。珍妮说再过三小时她就下班,叫我和丹恩到对街的小洒馆喝杯啤酒,等好。然后她带我们去她的住处。 我们去了小酒馆,丹恩喝了些"涟漪"酒,因为他们没有"红匕首",不过他说"涟漪"酒更好,因为它比较"芬芳"。 酒馆内还有别的顾客,玩飞镖、喝酒,在桌上比腕力。有个大块头好像是酒馆内腕力最厉害的家伙,不时有人会过去跟他较量,但总是赢不了他。他们还拿它下注,一把五块十块什么的。 过了-阵子,丹思小声对我说:"阿甘,你觉得自己赢不赢得了那边比腕力的大老粗?"我说不知道,丹恩就说:"唔,这是五块钱,我打赌你会赢。" 于是,我起身走过去跟那家伙说:"我可不可以坐下来跟你比腕力?" 他抬头看我,微微笑着说:"只要有钱,欢迎你试试。" 我就坐下,两人彼此握住对方的手,然后有人说:"开始!"比赛开始了。其他家伙都是嗯嗯啊啊,像狗拉屎似的拼命用力,可是大概才十秒钟我就把他的胳膊扳倒在桌上,打败了他。其他人都围在桌子四周发出"喔""啊"声,我还听到老丹大叫喝采。" 第23章 呃,对方并不太高兴,但他还是付给我五块钱,然后站起身。 "刚才我的手肘滑了一下,"他说,"不过下次你再来,我要跟你再比试一下,听到吗?"我点头,然后回到丹恩那儿,把钱给他。 "阿甘,"他说,"咱们也许找到了一个轻松赚钱糊口之道。"我问丹恩可不可以给我两毛五去柜台买个松花蛋,他给了我一块钱,说:"随你爱吃什么都行,阿甘。咱们现在有法子谋生啦。" 珍妮下了班到小酒馆接我们去她的住处。她住的是一间小公寓,离公司不远,里面摆设了些可爱的玩意,比方说填充玩具,还有在卧房门上接个彩珠帘。我们去杂货店买了一只鸡,珍妮烧晚饭给丹恩和我吃,我把和她分手之后我的遭遇一五一十告诉她, 她对弗芮区少校很好奇,不过等我说她跟一个食人族跑了之后,珍妮似乎放心不少。她说这些年来她的日子也不顺心。 离开"裂蛋"之后,珍妮就跟她在和平运动中认识的一个女孩一起去了芝加哥。她们上街示威游行,多次被关进牢里,珍妮说最后她疲于上法庭,况且,她也担心自己成了前科累犯。 总之,她跟大约十五个人同住在一栋屋子里,她说他们跟她不是那么气味相投。他们不穿内衣或者根本一丝不挂,而且不冲马桶。她和一个家伙决定合租一间公寓,因为他也不喜欢他们原来住的地方,但是结果并不成功。 "你知道,阿甘,"她说,"我甚至试过去爱他,可是我办不到,因为我总想着你。" 她写过信给她妈妈,请她联络我妈妈弄清楚我关在哪儿,但是,她妈妈回信说我们家烧毁了,我妈妈住在贫民之家,但是,等那封信寄到珍妮手里,我妈妈已经跟那个新教徒跑了。 总之,珍妮说她身无分文,听说轮胎公司正要雇人,于是就来到印第安那波里,得到这份工作。大约就在这个时候,她在电视上看到我即将上太空,可是,她已来不及赶到休士顿。她说她"惊恐的"看着我的太空船坠落,她以为我死了。打那以后,她就把时间全放在补胎上。 我把她抱在怀里,两人就这样依偎半天。丹恩自己滚着滑轮车进浴室,说他要尿尿。他进去之后,珍妮小声问他怎么尿,难道不需要协助?我说:"不需要,我见过他自己尿尿。他可以自己来。" 她摇头说:"这就是越战带给我们的下场。" 这一点也没啥争议。看见一个断腿的人不得不尿在帽子里,再把尿倒进马桶,实在令人心酸怜悯。 我们三个人就在珍妮的小公寓里安顿下来。珍妮给丹在客厅一角铺了个地铺,她还在浴室地板上放了个瓶子好让他不必尿在帽子里。每天早上她去轮胎公司上班,丹恩和我坐在家里聊天,然后去珍妮公司附近那家小酒馆等她下班。 刚开始的头一个星期,比腕力被我打败的那个家伙要求给机会让他赢回那五块钱,我给了他机会。他又试过两、三次,结果总共输了大概二十五块,过后他就不再来了。但是总有别的家伙想赌赌运气,过了一、两个月,有些人从镇上和外地小镇跑来找我挑战。丹恩和我每个星期大约赚上一百五十到两百块左右,这笔收入可真不赖。小酒馆的老板说他要举办全国大赛,让当地电视台转播等等。但是在这个计划实现之前发生了另一件事,整个改变了我的人生。 一天,有个家伙走进酒馆,他穿着白色西装和夏威夷衬衫,颈子上挂着许多金饰。他坐在吧台看我解决另一个挑战者,然后过来坐到我们的桌子。 "我叫麦克,"他说,"我听说过你们。" 丹恩问他都听到些什么,麦克说:"听说这家伙是世上最有力气的男人。" "那又怎样?"丹恩问,那家伙说:"我有个点子可以让你们赚大钱,远远超过你们在这儿赚的三毛两文。" "怎么说?"丹恩说。 "摔跤,"麦克说,"不过,不是这冲动动胳膊的小玩意--我指的是真正的摔跤。有擂台,还有成千上万花钱的观众。" "跟谁摔跤?"丹恩问。 "随便谁都行,"麦克说,"职业摔跤手有一项巡回比赛--'蒙面人'、'奇大汉'、'乔治老大'、'脏猪'--数得出来的统统有。一流摔跤手每年可以赚上十万、二十万。咱们先慢慢让你这位老弟暖身。教他些擒拿法,传授他一些窍。啊,我打赌他三、两下就会成为大明星--让大家都赚大钱。 丹恩看着我,说:"你认为呢,阿甘?" "我不知道,"我说,"我有点想回老家做养虾的小买卖。" "养虾!"麦克说。"啊,小伙子,干这个赚的钱起码是养虾的五十倍!不必一辈子干这一行--只要花几年工夫,然后,你就可以高枕无忧,银行里存着钱,养一窝金鸡呐。" "或许我还是问问珍妮的意思。"我说。 "听着,"麦克说,"我这可是给你毕生难逢的机会。你不要,尽管说,我立刻走人。" "不,不。"丹恩说。接着他扭头对我说,"听我说,阿甘,这家伙说的话不无道理。我是说,要不然你怎么赚到足够的钱去养虾?" "这样吧,"麦克说,"你甚至可以带着你这位朋友一起。他可以当你的经纪人。只要你想退出,随时可以。你怎么说?" 我想了一下。听起来是满不错,但通常这种事都有诈。话虽如此,我还是张开了我的大嘴巴,说出那个要命的字:"好。" 呃,就这样我成了职业摔跤手。麦克在印第安那波里市中心的一家健身院有间办公室,每天丹恩和我都会搭巴士到那儿,学习摔跤的正确方法。 简单说,职业摔跤是这么回事:实际上任何人应该都不会受伤,但是,看起来像会受伤。 他们教我各种技术--反扼颈、穿裆胯、原地抱摔、打桩、锁肘等等的。还有,他们还教丹恩如何对裁判吼叫,造成混乱局面。 珍妮对于摔跤这件事并不热衷,因为她说我会受伤,我说不会有人受伤,因为这玩意是唬人的,她说:"那有什么意思?"这话问得好,我找不出合理的回答,但是,我还是盼望能替我们赚些钱。 一天,他们教我一招叫"腹压"的技术,我要凌空压到对方身上,但是,对方会在最后-刹那身滚身滚开。可是不知怎的,我老是搞砸它,有两、三次对方来不及翻开我已压在他身上。最后,麦克走进场中,说:"老天,阿甘--你是白痴不成!你这样子会伤到别人,你奇壮如牛啊!" 我就说:"对--我是白痴。"麦克说:"什么意思?"丹恩就把麦克叫过去解释了一番,麦克说:"老天爷!你在说笑不成?"丹恩摇头。麦克看看我,耸耸肩说:"唉,世上什么样的人都有吧。" 总之,大约过了一小时,麦克从他的办公室跑到场中。 "我想到了!"他吼道。 "想到什么?"丹恩问。 "他的绰号!我们得给阿甘一个摔胶的绰号。我刚才想到了。" "是什么?"丹恩说。 "'笨瓜'"!麦克说。"咱们给他穿条尿布,戴上一顶圆椎纸帽。观众一定爱死了!" 丹恩想了想。"难说,"他说,"我不太喜欢。听起来你好像想拿他耍宝。" "这只是给观众看的。"麦克说,"他得有个绰号。所有大明星都有绰号。还有什么绰号比'笨瓜'更好!" "叫他'外星人'如何?"丹恩说。"这比较恰当。他可以戴一顶塑胶头盔,插上些天线。" "已经有个家伙叫'外星人'了。"麦克说。 "我还是不喜欢,"丹恩说。他看看我,问,"你认为呢,阿甘?" "我才不在乎。"我说。 晤,事情就是这样。经过几个月的训练之后,我终于以摔跤手的身份初试啼声。大赛前--天,麦克带着一盒尿片和黑色圆推纸帽走进健身院。他说明日中午会再来,载我们去参加我的第一场摔跤赛,地点是蒙夕。 那天晚上,珍妮回家之后,我进卧房穿上尿片和圆锥帽,回到客厅。丹恩正坐在他的小车上看电视,珍妮在看书。我进门时,他俩都抬起目光。 "阿甘,这是什么玩意?"珍妮说。 "这是他的戏服。"丹恩说。 "这么打扮把你弄成个傻瓜似的。"她说。 "咱们这么想嘛,"丹恩说,"就好比他在演戏什么的。" "他还是像傻瓜,"珍妮说。"真不相信!你竟然让他打扮成这副样子去公共场所?" "都为了赚钱呐,"丹恩说。"他们还有个家伙绰号'蔬菜',拿萝卜叶当裤吊带,还弄个挖空的西瓜戴在他头上,再挖两个眼洞让他看见。还有个家伙叫'神仙',背上装了一对翅膀,还拿着一根仙杖。那家伙大概有二百磅--你该瞧瞧他那模样。" "我不管别人怎么样,"珍妮说,"这件事我一点也不喜欢。阿甘,你去脱下它。" 我回到卧房脱下戏服。也许珍妮说得对,我心想--可是男人总得赚钱谋生。何况,这打扮比明晚我的摔跤对手好得多。他自称"屎蛋",穿了件紧身衣,衣服上画得像一团粪。天知道他身上会是什么气味。 第十九章 蒙夕的比赛预定结果是这样的:我要被"屎蛋"痛宰。 这是麦克在赴蒙夕途中告诉我的。原因好像是"屎蛋"是我的前辈,所以应该赢,而由于这是我的第一场出赛,所以我必须输。 第24章 麦克说他只是想把话说在前头,免得伤感情。 "荒唐,"珍妮说,"居然有人自称'屎蛋"。 "他大概就是个屎蛋。"丹恩说,想逗她开心。 "你只要记住,阿甘,"麦克说,"这码事根本是表演。你可不能发火。任何人不可受伤。'屎蛋'一定要赢。" 唔,我们终于到了蒙夕,摔交比赛是在当地一座大体育馆举行。当时已经在进行一场比赛--"蔬菜"跟一个自称"野兽"的家伙较量。 "野兽"浑身是毛,就像只猿猴,眼睛戴着黑眼罩,他一出场就夺下"蔬菜"戴的挖空西瓜,踢到后排看台上。接着,他抓住"蔬菜"的头,把他撞到擂台柱子上。然后他咬"蔬菜"的手。我正替"蔬菜"难过,但是,他也有几招绝活--也就是,他把手伸进他穿的绿叶吊带内,掏出一把什么鬼东西,揉在"野兽"的眼睛上。 "野兽"闷吼,满场踉跪,一面揉眼睛想把那玩意弄掉,"蔬菜"从他后面欺至,踢他的屁股,接着他把"野兽"扔到绳圈上,把他卷任使他无法动弹,然后狠揍"野兽"。观众嘘声四起,向"蔬菜"投纸杯,"蔬菜"冲观众伸中指。我正在好奇这场比赛会如何了结,但这时麦克过来叫丹恩和我进更衣室换戏服,因为下一场就是我跟"屎蛋"比赛。 我换上尿片和园锥帽之后,有人敲门,问:"笨瓜'在不在?"丹恩说:"在。"那家伙说:"你要上场了,出来吧。"我们就出场了。 丹恩推着轮车跟在我后头走上甬道时,"屎蛋"已经在擂台上。他在场上跑来跑去跟观众扮鬼脸,呃,他穿着那件紧身衣着起来可真像个屎蛋。总之,我爬上擂台,裁判把我们叫到一起,说:"好,两位,我要求比赛精采、干净--不准挖眼睛,或攻击腰带以下的部位,或是咬人、抓人之类的鸟动作。"我点头说:"嗯"。"屎蛋"就狠瞪我。 铃响了,我和"屎蛋"绕着彼此打转,他伸脚绊我但是没绊倒,我抓住他的肩膀将他摔到绳圈上。这时我才发现他身上抹了一种滑滑的鬼东西,让人抓不住他。我想抱住他的腰,但是他像条鳗鱼似的从我手中溜走。我抓住他的胳膊,但是他也抽脱,还咧嘴笑我。 接着他埋头冲撞我的肚子,但是我让开一步,"屎蛋"飞过绳子,落在前排看台上。观众嘘他,鸡猫子喊叫,但是,他拿着一把折叠椅爬回擂台上。他拿着椅子追我,我没有防御工具,拔腿就跑。但是"屎蛋"用椅于砸我的背,朋友,那可真痛。我试图夺下椅子,但是,他拿它敲我的头,我困在角落无处可躲。接着他踢我的小腿,我弯腰抱住小腿,他又踢我另一只小腿。 丹恩坐在擂台旁边的突角上,对裁判大叫要"屎蛋"放下椅子,但是没有用。"屎蛋"用椅于砸了我四、五下,把我打倒在地上,然后压在我身上抓住我的头发拿我的头撞地板。接着他抓住我的胳膊撇我的手指。我望向丹恩,说:"这是搞什么鬼?"丹恩想进入场中,但是麦克站起来抓着丹恩的领子把他拖回去。接着突然铃声响了,我得以回到我的角落。 "听着"我说,"这杂种用椅子砸我的头,想弄死我。我必须做什么动作反击。" "你要做的是翰掉比赛,"麦克说。"他并不想弄伤你--他只是想演得精采些。" "我可不觉得精采。"我说。 "只要在场上再待几分钟,然后让他把你压倒,"麦克说,"记住,你要赚这五百块就得输掉比赛--不是赢。" "他要是再用椅子打我,我就不知道自己会怎么做了。"我说。我望向观众席,珍妮坐在那儿神色难过又难为情。我渐渐觉得这么做是不对的。 总之,铃声又响,我上场。"屎蛋"想抓住我的头发,但是,我把他抛开,他像棍子似的转到绳圈内。接着我勾住他的腰把他抬起来,但是他从我手中滑脱,一屁股摔在地上,连声呻吟抱怨,揉着屁股,接着我只知道,他的经理居然塞给他一支橡胶头"通马桶器",他就用那玩意敲我的头。唔,我夺下它,用膝盖将它掰成两截,起身追他,但是,我看见麦克在那儿猛摇头,因此任"屎蛋"过来抓住我的胳膊扭到我背后反锁。 那狗娘养的差点扭断我的胳膊。接着他把我按到帆布地板上,用肘敲我的后脑。我可以看见麦克在那儿点头微笑赞许。"屎蛋"从我背上下来,伸脚踹我的肋腔和小腹,接着他又拿起椅子敲我的头八、九下,最后用膝盖顶住我的背,而我却无能为力。 我就那么趴着,他坐在我的头上,裁判数到三,比赛应该就此结束。"屎蛋"起身朝我的脸吐口水。场面难堪极了,我不知道如何是好,不由自主哭了起来。 "屎蛋"绕着擂台高视阔步,丹恩上台推着轮车到我跟前,用毛巾揩我的脸,接着我只知道珍妮也跑上台,抱着我哭着,观众呐喊吆喝,还扔东西到擂台上。 "走,咱们离开这儿。"丹恩说。我站起身,"屎蛋"跟我吐舌头做鬼脸。 "你的绰号取得真贴切,"我们离开擂台时珍妮对"屎蛋"说,"真可耻。" 她这话大可连我也算上。我这辈子从没有感到这么羞辱过。 返回印第安那波里的一路上气氛尴尬。丹恩和珍妮没说几句话,我在后座全身酸疼。 "你今晚的表演真精采,阿甘,"麦克说,"尤其是最后哭起来--观众爱死了!" "那不是表演。"丹恩说。 "哦,得了,"麦克说。"听我说--总得有人输嘛。这么着--下一次我让阿甘赢。你觉得如何?" "应该没有下一次了。"珍妮说。 "他今晚赚了大钱,不是吗?"麦克说。 "让人狠打一顿才拿五百块,不算大钱。"珍妮说。 "呃,这是他的第一场比赛。这样吧--下一场我给他加到六百块。 "一千二如何?"丹恩问。 "九百,"麦克说。 "让他穿游泳衣,别穿尿片纸帽如何?"珍妮说。 "观众喜爱这身打扮,"麦克说。"这是他的卖相啊!" "你去打扮成那样看看?"丹恩说。 "我又不是白痴。"麦克说。 "你给我闭上鸟嘴!"丹恩说。 唔,麦克言而有信。第二场比赛对手叫"人蝇"。他戴了个像苍蝇似的小啄,面具上装着两个突出的大眼睛。我可以在台上把他扔来扔去,最后坐在他头上,领到我的九百块。而且,观众还疯狂呐喊:"我们要'笨瓜'!我们要'笨瓜'!"这笔交易倒不赖。 接下来,我跟"神仙"比赛,他们甚至让我用仙杖敲他的头。之后,我交手过许多家伙,丹恩和我勉强存了五千块可以做养虾生意了。但是,同时,我渐渐相当受到观众欢迎。女人会写信给我,甚至还有人卖圆锥纸帽当纪念品。有时我上场,观众中会有近百人戴纸帽,鼓掌欢呼我的绰号,令我觉得陶醉的,你知道吧? 在这同时,珍妮和我感情融洽--除了摔狡这件事之外。每天晚上她回到公寓之后,我们自己弄晚饭,然后三人坐在客厅计划如何着手养虾生意。我们打算去贝特河,巴布的家乡,在墨西哥湾附近找块沼泽地。我们得买些大铁丝网和小网子,还有一条小船和虾饲料。丹恩说,在等候第一批收获期间我们得有地方住,还得买些日用杂货,此外还要有门路把虾子卖到市场上。总而言之,他估计要五千块左右才负担得了头一年的花费--之后,我们就可以自给自足了。 如今有问题的是珍妮。她说我们已经存到五千块,何不收拾行李南下?唔,她这话有它的道理,但是老实说,我还不想走。 是这样的,打从"橘子杯"跟那些内布拉斯加种玉米的家伙赛球以来,我从没觉得有过什么真正的成就。或许在中国大陆打乒乓球那段时间有一点这种感觉,但是那只维持了几个星期。可是现在,你知道,每个星期六晚上,我都会听到人们的欢呼喝采声。而且他们是对我喝采--不管我是不是白痴。 你应该听听我痛宰"大头磨子"的时候观众的欢呼声,那家伙七场时全身粘着百元大钞。还有"阿马利洛恐怖艾尔",我给了他一记原地抱摔,结果赢得了东区冠军锦带。之后,我还跟"巨人朱诺"比赛,他有四百磅重,披了一块豹皮,拿着一根硬纸棍。 但是有-天,珍妮下班回家,说:"阿甘,我俩俩得好好谈谈。" 我们出门到一条小溪附近散步,珍妮找了个地方坐下,然后说:"阿甘,我觉得摔咬这码事已经过头了。" "怎么说?"我问,其实我多少心里明白。 "我是说,我们现在已经有将近一万块了,几乎是丹恩所说养虾需要费用的两倍。我奇怪你为什么还是每个星期六都要上台拿自己耍宝。" "我没有拿自己耍宝,"我说,"我得考虑我的观众迷。我现在是很出名的人,不能就这样一走了之。" "狗屎,"珍妮说,"什么是'观众迷'?什么叫'出名'?那些人只是一堆混球,花钱看这种屁玩意。一堆成年人穿着吊带裤上台,假装要伤害对方。谁听说过有人自称'蔬菜"、'屎蛋'什么什么的--还有你,自称是'笨瓜'!" "那有什么不好?"我问。 "呃,那你认为这种事给我什么感受?我爱上的男人是个众所周知的'笨瓜',每个星期都会出一次洋相--而且还上电视!" 第25章 "上电视可以赚到外快。"我说。 "去它的什么外快,"珍妮说,"我们不需要外快!" "谁听说过有人不需要外快的?"我说。 "我们不是那么迫切需要它,"珍妮说,"我的意思是,我只想找个安静的小地方位下,你可以找份正经工作,例如养虾--我们或许可以买栋小屋子,有个小花园,养条狗什么的--或许甚至生孩子。当年跟"裂蛋"表演我已经出过名,但却没给我什么好处。我并不快乐。如今我快三十五了,我想安定下来……" "呃,"我说,"我觉得好像应该由我来决定我干不干这一行。我不会干一辈子--时候到了我会退出。" "唔,我也不会等一辈子。"珍妮说。但是我不认为她是当真的。 第二十章 那件事之后我又比赛了两场,当然,两场都赢了,过后有一天,麦克把丹恩和我叫到他的办公室,说:"听着,这个星期你要跟'教授'交手。" "那是何许人?"丹恩问。 "他来自加州,"麦克说,"在当地非常抢手。他正要争夺西区冠军。" "我无异议。"我说。 "不过有件事,"麦克说。"这一次,阿甘,你得输掉。" "输?"我说。 "输,"麦克说。"听我说,你已经一连赢了几个月。得偶尔输一场来刺激你的知名度,你明白吗?" "为什么?" "简单。观众喜欢倒楣蛋。这样下一场你才会赢得风风光光。" "我不喜欢。" "你打算付多少?"丹恩问。 "两千。" "我不喜欢。"我又说。 "两干块是笔大钱。"丹恩说。 "我还是不喜欢。"我说。 但是我接受了这笔交易。 珍妮近来举止怪异,但是,我把它归根为神经质什么的。有天,她回到家,说:"阿甘,我忍耐到极限了。请不安再去摔跤了。" "我不得不去,"我说。"反正,这次我得输。" "输?"她说。我把麦克说的话照样解释给她听,她说, "噢,妈的,阿甘,这太过分了。" "命是我的。"我说-一管它是什么意思。 过了一、两天,丹恩从外面回来,说要跟我谈谈。 "阿甘,我大概有法子解决我们的问题了。" 我问什么法子。 "我在想,"丹恩说,"我们还是尽早退出这一行的好,珍妮不喜欢,而且,咱们要想做养虾生意,也该着手进行了。不过,"他说,"我想我有法子既可以退出,又可以赚上一大笔。" "怎么说?"我问。 "我跟镇上一个家伙聊天。他经营赌场,他说风声已经传开了,这个星期六你会输给'教授'。" "然后呢?"我说。 "然后,要是你赢了呢?" "赢?" "痛宰他。" "我会跟麦克结怨。"我说。 "去他的麦克,"丹恩说。"听我说,我的想法是这样。要早咱们拿存下的一万块去赌你会赢呢?赌率是二比一呐。你痛宰他,咱们就有两万块了。" "可是,我会惹上一身的麻烦。"我说。 "咱们拿了两万块离开此地,"丹恩说,"你知道有了两万块咱们可以怎么用法吗?咱们可以大做养虾生意,还可以剩下一大笔钱。反正我已经在考虑退出摔跤这玩意。" 唔,我心想丹恩是经纪入,而珍妮也说过我得退出这一行,况且两万块的确是不赖的生意。 "你认为呢?"丹恩说。 "好,"我说,"好。" 跟"教授"交手的日子到了。比赛要在韦恩堡举行,麦克来接我们,这会儿在屋外猛按喇叭,我问珍妮准备好了没有。 "我不去,"她说。"我看电视转播。" "可是你一定要去啊。"我说,然后要丹恩解释原因。 丹恩把我们的计划告诉珍妮,说她非去不可,因为我痛宰"教授"之后需要有人开车送我们回印第安那波里。 "我们两个都不会开车,"他说,"所以,比赛结束之后得有辆跑车在体育馆外面接我们回到这儿,拿了那两万块然后走人。" "唔,我不沾这种事。"珍妮说。 "可是有两万块啊。"我说。 "但也是诈财。"她说。 "呃,他这些日子做的事才是诈财,"丹恩说,"输赢都是事先计划好的。" "我不干,"珍妮说。 麦克又在按喇叭,于是丹恩说:"呢,咱们得走了。比赛结束之后再见了--无论输赢。" "你们该感到羞惭。"珍妮说。 "等我们揣着两万块钞票回来,你就不会这么生气了,"丹恩说。 总之,我们就出发了。 赴韦恩堡途中我没怎么说话,因为,要那样对付麦克我觉得有点儿难为情。他待我并不太坏,不过,话说回来,就像丹恩说的,我也替他赚了不少钱.所以应该会扯平。 我们抵达体育馆,第一场比赛已经开始--"巨人朱诺"被"神仙"痛宰。接下来是女侏儒捉人大赛。我们进入更衣室,我换上尿片和纸帽。丹恩找人打电话到计程车公司,安排一辆车子在外面等我们。 有人敲门,上场的时候到了。我和"教授"是今晚的主角。 我出场时他已经在擂台上。"教授"是个精瘦的矮个子,蓄胡子、戴眼镜、穿黑袍,还戴着方帽。他这身打扮可真像个教授。我当下决定要让他吃下那顶方帽。 唔,我爬上擂台,司仪说;"各位女士们,先生们,"这话引来一阵嘘声,他接着说:"今晚我们很荣幸,邀请到"北美职业摔跤协会"国内最优秀的两名选手--'教授'对抗'笨瓜'!" 这时响起一片嘘声和喝采声,教我弄不清观众是高兴还是生气。不过反正无所谓,因为铃声响起,比赛开始了。 "教授"已经脱下袍子、眼镜和方帽,绕着我转,一面对我晃着指头,仿佛在责骂我。我想抓住他,但每次他都闪开,继续晃指头。双方就这样持续了一、两分钟,他才犯了个错。他跑到我背后想踢我屁股,但是我一把抓住他的胳膊,把他甩到绳圈上。他像颗小弹珠似的从绳圈弹回来,我顺势绊他一跤,正想用腹压的招术跳到他身上,他却一骨碌翻回他的角落,等我抬头一看,他手里拿了一把大戒尺。 他拿着戒尺呼呼拍手心,好似要用它揍我屁股,但等我再抓住他时,他竟然用戒尺戳我的眼睛,想把它挖出来。我跟你说,朋友--那可真痛。我跟跑转圈子,努力恢复视力,他却从背后冲过来,放了些东西在我的尿片里面。不消多久我就明白那是什么东西--蚂蚁!天知道他从哪儿弄来的,但是蚂蚁开始咬我,我难受极了。 丹恩在那儿叫我解决他,但是有蚂蚁在裤子里要解决他谈何容易。总之,铃声响了,第一回合结束,我回到角落,丹恩努力把蚂蚁弄掉。 "他这招真龌龊。"我说。 "放手解决他,"丹恩说,"咱们担不起失败。" "教授"出场做第二回合比赛。他对我做鬼脸,接着他挨得很近我得以抓住他举起来作螺旋桨转圈。 我把他转了大概四、五十圈,直到我相信他铁定晕了,才用全身力气把他扔到观众席上。他落在看台大约第五排,一位正在织毛衣的老太大身上,她拿起雨伞就打他。 问题是,螺旋桨这一招也让我付出了代价。眼前的东西净在打转,但我心想没关系,因为昏眩一会儿就会过去,反正"教授"已经被解决了。但这一点,我料错了。 我刚要从昏眩中恢复平衡,突然间有东西绊位我的足踝。我往下一看,该死的,居然是"教授"回到了擂台上,而且,拿了那位老太太正在织的--球毛线,这会儿把我的脚绑住了。 我奋力想挣脱,但是"教授"拿着线球绕着我转,把我缠成了一具木乃伊。没多久,我手脚被缚,无法动弹。"教授"停下来,把毛线系了个漂亮的结,然后站在我面前,鞠个躬--就好像他是个魔术师,刚变了一招把戏似的。 接着他阔步走到他的角落,取了一本厚厚的大部头书本好像是字典--然后走回来又鞠躬。接着他拿书敲我的头。我束手无策。他起码敲了我十几下我才倒下。我无奈无助,只听到观众的喝采声,任凭"教授"坐在我肩上压住我--赢得了比赛。 麦克和丹恩进入场中,解开毛线,把我扶起来。 "太棒了!"麦克说,"真是太棒了!我都没办法设计得这么妙!" "哦,闭嘴,"丹恩说。然后他转向我。"呃,"他说,"这可真妙--你让'教授'用机智给打败了。" 我一声不响。我难过极了。这下子一切都输光了,但只有一件事我确定不疑,就是我再也不摔跤了。 比赛结束,我们不需要逃亡用的计程车了,所以丹恩和我搭麦克的汽车回印第安那波里。一路上麦克不停的说我这么输给"教授"实在太棒了,下一场一定会让我赢,而且让大家赚上几千块。 车停在公寓外面,麦克回头递给丹恩一个信封,里面是我这场比赛的两千块酬劳。 "别拿。"我说。 "什么?"麦克说。 "听我说,"我说"我必须告诉你一件事。" 丹恩插口:"他要说的是,他再不摔跤了。" "你说笑?"麦克说。 第26章 "不是说笑,"丹恩说。 "呃,为什么?麦克问。"有什么问题,阿甘?" 我来不及回答,丹恩就说:"他现在不想谈。" "唔,"麦克说,"我大概了解。你们进去好好睡一觉。明天一早我就来,咱们好好谈谈,好不?" "好。"丹恩说完,我们下车。等麦克走了之后,我说:"你不该拿这笔钱的。" "呃,咱们现在只剩这些了。"他说。别的全没了。几分钟之后我才明白他的话是多么正确。 进了公寓,噢,天,珍妮也走了。她的东西都不见了,只留给我们几块干净床单和毛巾和锅什么的。客厅茶几上留了一张字条。是丹恩先发现的,他念给我听。 亲爱的阿甘: 我实在无法再忍受下去。我曾试图跟你谈谈我的感受,而你似乎并不在意。你今晚要做的事尤其不好,因为它是不诚实,我恐怕无法再跟你继续下去了。 或许我也有错,因为,我已经到了需要安定下来的年纪。我想有个家,有栋屋予,上教堂之类的事。我从一年级就认识你了,阿甘--将近三十年了--看着你长得又高又壮又善良。等我终于明白自己多么喜欢你时--你来波士顿的时候--我是世上最快乐的女孩。 过后,你吸大麻,还跟那些女孩胡搞,但即使这样我还是想念你,示威活动期间你到华盛顿来看我,我好开心。 但是,等你被送上太空,又在丛林中失踪四年,我想我变了。我不像以前那么满怀幢憬,只想找个地方过单纯的日子就满足了。所以,现在我必须去找它。 你也变了,亲爱的阿甘。我不认为你真能阻止这种改变,因为你始终是个"与众不同"的人,但是,我俩的想法不再契合。 我含泪写这封信,但是我俩必须分手了。请不要找我。祝福你,我亲爱的--再见。 爱你的,珍妮 丹恩把信递给我,但是我任它落在地板上,自己就那么呆站在那儿,毕生头一回恍觉当白痴的真正滋味。 第二十一章 呃,我就这样成了一个可怜的混球。 丹恩和我那天晚上住在公寓,但第二天一早就收拾行李,因为没有理由再留在印第安那波里了。丹恩过来对我说:"呐,阿甘,把这钱拿去。"他把麦克给的两干块摔跤酬劳递给我。 "我不要。"我说。 "唔,你还是拿去得好,"丹恩说,"因为咱们只剩这些了。" "你留着。"我说。 "起码拿一半,"他说。"听我说,你得有路费,才能去你要去的地方。" "你不跟我去?"我问。 "恐怕不了,阿甘,"他说。"我闯的祸够大了。昨晚我一夜没睡。我想到是我要你答应拿我们的全部财产去孤注一掷,而且珍妮明明就快受不了我们了,我还要你继续摔跤,你被'教授'打败并不是你的错。你已经尽力而为。该怪我。我实在不是好人。" "噢,丹恩,这也不是你的错,"我说。"要是我没有被什么'笨瓜'头衔冲昏了头,自以为了不起,相信他们说我的那些屁话,我根本不会惹出这些事。" "无论如何,"丹恩说,"我不觉得应该再跟着你。你现在有别的事要做。去做吧。忘了我。我不是好人。" 晤,我跟丹恩谈了许久,但是,怎么说也劝不住他,过后他拿了他的东西,我抱他下楼,望着他坐在小轮车上,衣物堆在腿上,自己滚着车轮上了大街。 我到车站买了去木比耳的车票。旅程预定是两天两夜,经过路易斯维尔、纳许维尔、伯明翰,然后到木比耳。我这个凄惨的白痴就这么一路呆坐在车上。 我是夜间经过路易斯维尔的,第二天在纳许维尔换巴士。换车要等三个小时,于是我决定到镇上逛逛。我在一个午餐摊子买了一份三明治和一杯冰茶,沿街走着,突然看见一家饭店前面有个大招牌,写着:"欢迎光临大师西洋棋邀请赛"。 这招牌勾起了我的好奇,因为我在丛林期间曾跟大山姆下过几年棋,所以我就走进饭店。他们是在舞厅内举行棋赛,有一大群人围观,但是旁边有块牌子写:"入场费五元"。我不愿花一毛钱,所以我就隔着门往里看了一阵子,然后独个儿到大厅坐坐。 我对面的椅子上坐了个小老头。他满脸皱纹,看起来性情乖戾,穿了件黑西装,打领结,而且他面前的茶几上放了一副棋盘。 我坐在那儿看,他每隔一会儿就会移动一枚棋子,我渐渐明白他是在跟自个儿下棋。我估计还有一个多小时巴士才会离城,所以就问他要不要人跟他下棋。他只看看我,然后低头继续看棋盘,一句话也没说。 过了半天,老头子已研究棋盘将近半小时,这会儿他把自主教移到黑侍卫七,正要放开手,我说;"失礼。" 老家伙好像坐到大头钉似的跳了一下,隔着茶几瞪着我。 "你要是走这一步,"我说,"就会空门大开,先损失你的骑士,然后就是你的皇后,你就走投无路了。" 他低头看棋盘,手始终未放开主教,然后他把棋子移回原位,对我说:"也许你说得对。" 唔,他继续研究棋盘,我估计该回车站了,但是正要离开时,老头说:"失礼,不过,你刚才那番评论非常敏锐。" 我点个头,他又说:"这样,显然你下过棋,何不坐下来跟我下完这一盘?你用白棋。" "我没办法下棋,"我说,因为我得赶搭巴士等等。于是,他点个头,用手跟我微微敬个礼,我就走回车站。 等我到了幸站,巴士居然已经开走了,要到明天才有下一班车。我什么事也做不好。唔,这下子得打发一天的时间,所以我又走回饭店,那个小老头还在跟自个下棋,而且似乎快赢了。我走过去,他抬头看看,示意我坐下。我接下的棋局情况很不妙--小卒半数已经阵亡,城堡也没了,只剩一个主教,而且我的皇后就要被吃掉了。 我花了将近一小时才扳回劣势,而每次劣势稍有改善,小老头就咕哝摇头。最后,我牺牲一子诱他人毂,他中计了。又下了三手,我将死他。 "该死,"他说,"你究竟是谁?"我告诉他名字,他说:"不,我是说,你在哪儿下过棋?我甚至不认识你。" 我说我是在新几内亚学会下棋,他说:"老天!你是说,你从未参加过区域比赛?" 我摇头,他就说:"唔,不管你知不知道,我可是前任国际大师,你刚才那局棋根本不可能赢,结果你却消灭了我!" 我问他怎么没在里面跟其他人比赛,他说:"哦,我以前参加。我将近八十岁了,如今是年轻人的天下。现在的光荣属于年轻人--他们的脑子比较敏锐。" 我点个头,谢谢他跟我下棋,然后起身要走,但是他说:"呃,你吃过晚饭了吗?" 我告诉他几个小时之前我吃过三明治,他就说:"唔,让我请你吃顿晚饭如何?不管怎么说,你让我领教了一盘精采的棋赛。" 我说好,我们就走进饭店餐厅。他是个好人。名叫崔伯先生。 "听我说,"吃晚饭当中,崔伯先生说,"我得再跟你多下几盘才能确定,但是,除非你刚才赢棋纯属侥幸,否则,你可能是未被发掘的最聪明的天才棋士之一。我想资助你参加一、两项比赛,看看结果如何。" 我告诉他,我打算返乡做养虾生意等等,但是他说:"唔,这可能是你毕生难得的机会,阿甘。你可以凭棋赛赚大钱呐,你知道。"他要我今晚考虑考虑,明早告诉他结果。于是我和崔伯先生握手道别,我回到街上。 我闲逛了好一阵子,但是纳许维尔没啥可看的,最后我坐在公园里的长板凳上。我一直在努力思考现在要怎么做才对,但是对我而言思考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我想的多半是珍妮和她现在在哪儿。她要我别找她,但是我心里有一种感觉,她并没有忘记我。我在印第安那波里让自己出了大洋相,我知道。我觉得那是因为自己并没有努力做对的事。如今,我已不确定什么是对的事了。我是说,如今我身上没有几文钱,得弄些钱才能着养虾生意,而崔伯先生说我去参加巡回棋赛可以赚大钱。但是好像每次我不回家做养虾生意,反而跑去做别的事,我就会身陷水深火热之中。所以,我又不知何去何从了。 我没有思索多久,一名警察就走过来问我在做什么。 我说我只是坐在那儿想事情,他说任何人都不可以夜间坐在公园里想事情,要我离开。我走到街上,那个警察一直跟着我。我不知道要去哪儿,走了一阵子见到一条巷子,我就走进去找了个地方坐下歇脚。我坐了还不到一分钟,那个警察经过又见到我。 "好了,"他说,"出来。"我走到街上,他说,"你在巷子里做什么?" 我说:"没什么,"他就说:"我想也是--你在街头游荡,被捕了。" 呃,他把我带回去关进牢房,第二天早上他们说我可以打一通电话。当然,除了崔伯先生我没有旁人可找,于是我就打电话找他。大约过了半小时,他来到警察局把我保出来。 之后,他在饭店请我吃了顿丰盛的早餐,又说:"听我说,你何不让我替你报名参加下星期在洛杉矾举行的区际锦标赛?冠军奖金是一万块。我负责你的一切花费,奖金平分。我看你是需要一笔奖金什么的,而且,老实告诉你,我也会很开心。 第27章 我当你的教练兼顾问。如何?" 我还是有些疑虑,但是,我心想试试无妨。所以,我就说愿意试一阵子,等我存够了养虾生意的钱就退出。我和崔伯先生握手,我们成了合伙人。 洛杉矶真是五光十色。我们提早一星期抵达,白天大部分时间崔伯先生在磨炼我的棋艺,但是,过了一阵子他摇头说没必要教我,因为我已经"精通每一步棋"。所以,我们就进城观光。 崔伯先生带我去迪斯尼乐园,玩了些游乐项目,然后安排参观影城。影城里同时在招各种影片,到处有人跑来跑去,喊什么"第一次",或是"卡"、"拍"之类的屁话。他们在拍的影片当中有一部是西部片,我们看见一个家伙被扔过一块玻璃窗大概十次--他才演好。 总之,我们站在一边看他们拍这场戏的时候,有个家伙上前问"失礼,请问你们可是演员?" 我说:"啊?"崔伯先生就说:"不,我们是棋士。" 那家伙说:"唔,真可惜,因为这位大块头,看起来正适合我的影片里的一个角色。"说着他转身捏捏我的胳膊,说:"哇哇,你可真是个壮汉--你肯定你不会演戏?" "我演过一次。"我说。 "真的!"那家伙说,"什么戏?" "'李尔王'。" "太好了,小兄弟,"他说,"太好了,你有没有'傻个'卡?" "什么卡?" "电影演员工会卡--哦,无所谓,"他说,"这样吧,小伙子,那玩意弄得到,没问题。'我要知道的是,你都躲到哪儿去了?我是说,瞧瞧你这模样!标准的沉默壮汉典型--另一个约翰·韦恩。" "他不是约翰·韦恩,"崔伯先生怏怏仰乐说,"他是世界级棋士。" "唔,那更好,"那家伙说,"一个聪明的沉默壮汉典型。非常罕见。" "没有外表那么聪明,"我想老实说,但是,那家伙说这些都无所谓,因为演员不必一定要聪明或诚实或什么的--只要能上镜头说台词。 "我叫费德,"他说,"我拍电影,我要你来试镜。" "他明天要参加棋赛,"崔伯先生说。"没时间演戏或是试镜。" "唔,总可以挪出一点时间吧?不管怎么说,这可能正是你一直在找的出头机会。你何不也一起来,崔伯,我们也让你试镜。" "我们会尽量试试看,"崔伯先生说,"走吧,阿甘,咱们还有点儿工作要做。" "改天见,小伙子,"费德先生说。"可别忘哆。" 于是,我们就走了。 第二十二章 第二天早上,棋赛就要在"贝弗利山饭店"举行。我和崔伯先生提早抵达,他替我报名参加一整天的比赛。 基本上,这也没什么大不了。我花了大约七分钟就解决了第一个家伙,他是个区域大师,也是某所大学的教授,这一点使我暗自高兴。我毕竟打败了一个教授。 接下来是个十七岁左右的男孩,我大概不到半小时就解决了他。他大发脾气,又哭又闹,他妈妈不得不把他施走。 第-天和第二天我跟各种对手下棋,但是,都很快就打败了他们,这倒令人松口气,因为,我跟大山姆下棋时都得坐在那儿不能上厕所什么的,因为,我一起身他就会挪动棋子作弊。 总之,等我比到决赛时,中间有-天的休息时间。我跟崔伯先生回到饭店,发现拍电影的费德先生的留言。字条上写:"今天下午请打电话到我办公室,安排明早试镜。"上面还留了电话号码。 "唔,阿甘,"崔伯先生说,"这件事我不敢说。你认为呢?" "我也不知道,"我说,不过,坦白讲,这码事听起来挺刺激,拍电影上银幕什么的。也许我还会认识玛丽莲·梦露之类的大明星呐。 "哦,我想应该无妨,"崔伯先生说,"我想可以打个电话约个时间。"于是他打电话到费德先生那儿,确定我们去的时间和地点,然后突然他捂住话筒问我:"阿甘,你会不会游泳?"我说:"会。"他就对话筒说:"他会。" 他挂上电话之后,我问他们为什么要知道我会不会游泳,崔伯先生说他不知道,但是,他猜想等我们到了那儿就会知道了。 我们去的那个片厂跟上次那个不一样,门口的警卫带我们去试镜的地方。费德先生正在那儿跟-个长得酷似玛丽莲·梦露的女士争执,但是一见到我,他立刻堆满笑容。 "啊,阿甘,"他说,"你来啦,太好了。你这就走进那扇门到'化妆及服装部门',他们给你准备好之后就会要你出来。" 更多精彩,更多好书,尽在 于是我走进那扇门,里面有两位女士,其中之一对我说:"好,脱下衣服。"我又紧张了,但是我照做。等我脱完衣服,另一位女士递给我一件滑稽的橡胶衣服,上面布满了鳞片什么的,还有有蹼的手脚。她叫我穿上它。我们三个合力花了将近一小时才勉强替我穿上。接着她们指点我"化妆部"的方向,到了那儿,他们叫我坐在一张椅子上,一个小姐和一个先生把一张巨大的橡胶面具套在我头上,与服装接在一起,然后把接缝涂满。弄完了,他们叫我回到片场上。 蹼足使我几乎走不动路,蹼手让我难以开门,但是最后我办到了。我发现自己在户外,有一个大湖,还有香蕉树之类的热带植物。费德先生见到我,往后一跳,说:"太好了,小伙子!你是这角色的绝佳人选!" "什么角色?"我问。 他就说:"哦,我没告诉你吗?我在重拍'黑湖来的怪物'。"连我这样的白痴也猜得到他想要我演的是什么样的角色。 费德先生示意方才跟他争执的那位女士过来。"阿甘,"他说,"介绍你认识玛丽莲·梦露。" 呃,当时拿根羽毛就可以把我打昏!真是她!她打扮得漂漂亮亮,穿着低胸礼服什么的。"幸会。"我隔着面具说。但是玛丽莲·梦露转向费德先生,气得像只黄蜂。 "他说什么?是在说我的奶子,是不是!" "不,宝贝,不是,"费德先生说,"他只是说很高兴认识你。你听不清楚,因为他戴了面具。" 总之,费德先生说剧情是这样的:玛丽莲·梦露会在水里挣扎,然后昏倒,接着我要从她身体下面出现,抱她走出水面。可是,等她苏醒过来,抬眼一看见我,立刻吓得尖叫:"放下我!救命!强暴!"等等的屁话。 但是,费德先生说,我不要放下她,因为当时有坏人在追我们:我要把她抱进丛林。 呃,我们就试拍这场戏。第一次拍完,我觉得挺不错,而且真正抱着玛丽莲·梦露在怀里实在教人兴奋,即使她不停的叫:"放下我!救命!警察!" 但是费德先生说不够好,要我们再来一遍。这-遍也不够好,结果这场戏拍了大概有十五遍。中间休息时,玛丽莲·梦露总是在挑剔、抱怨、咒骂费德先生,但是他不停的说什么:"好极了,宝贝,好极了!"之类的屁话。 不过,我自己也渐渐出了个大问题。由于穿着这身怪物服装已将近五个小时,而衣服上又没有拉链或什么可以让人拉开尿尿,我胀得快炸了。可是我不愿提这件事,因为这可是真正的电影,我不想惹怒任何人。 可是我总得想法子解决,于是我决定下次入水时,我就尿在衣服里面,尿会从我的裤腿或什么的流入湖中。呃,费德先生一会儿喊:"拍!"我就进水里尿尿。玛丽莲·梦露一阵挥舞挣扎,然后昏倒,我潜入水中抓住她,把她抱上岸。 她醒来就动手打我,嚷嚷:"救命!杀人!放下我!"等等,但接着她突然停止呼喊,说:"那是什么气味?" 费德先生喊:"卡!"然后他起身说:"你刚才说什么,宝贝?剧本里没有那句话。" 玛丽莲·梦露就说:"去它的剧本:这儿有什么东西好臭!"接着她突然看着我说:"喂,你--管你是谁--你是不是尿尿了?" 我好难为情,不知所措。我呆站着,抱着她,然后我摇头,说,"呃,没有。" 那是我毕生头一句谎话。 "哼,总有人尿了,"她说,"因为我一闻就知道是尿!而不是我尿的!所以一定是你!你竟敢尿在我身上,你这个大蠢蛋!"接着她开始用拳头打我,还喊叫;"放我下来,"滚开!"等等,但是我以为这场戏又开始拍了,于是我抱起她往丛林走。 费德先生喊,"拍!"摄影机又开始转动,玛丽莲·梦露又打又抓又喊,从没有那么激烈过。"这就对了,宝贝--太好了!继续!"我看见崔伯先生也坐在场边一张椅子上,好橡在摇头,别开目光。 唔,进入丛林走了一小段路之后,我停下来回头看看是不是费德先生应该喊"卡!"的地点,但是他像个疯子似的跳跳蹦蹦,打手势继续拍,还喊着:"太好了,宝贝!正是我要的!把她抱进丛林里!" 玛丽莲·梦露仍在抓我打我,尖叫:"滚开,你这恶心的畜生!"之类的话,但是我照吩咐继续走。 突然间,她嘶喊:"我的天!我的衣服!" 在这之前,我一直没留意,但这会儿我低头一看,该死的,她的衣服方才被什么东西勾住,整个给扯掉了!玛丽莲·梦露一丝不挂在我怀里! 我停下脚步,说:"噢喔!"转身把她抱回去,但是她尖叫:"不,不! 第28章 你这白痴!我不能这样回去!" 我问她要我怎么做,她说得找个地方躲起来,等她想清楚再说。于是我一直往丛林深处走,突然间,不知从哪儿出现一个大东西穿过树梢,吊在蔓藤上向我们荡过来。那东西荡过我们,我看得出是一只猿猴,接着他又荡回来,落到我们跟前。我差点昏死过去。他居然是公苏! 玛丽莲.梦露又开始呼天抢地,公苏抱着我的腿紧紧搂着我。我不知道我穿着这身怪兽装他是怎么认出我的,我猜大概是他闻出我的气味还是什么。总之,玛丽莲·梦露终于说:"你认识这只该死的狒狒?" "他不是狒狒"我说,"他是只纯正的猿猴,名叫公苏。" 她神色有点滑稽地看着我,说,"既然他是只公的,为什么叫苏?" "这事说来话长。"我说, 总之;玛丽莲·梦露一直挤命用手遮住身体,但是公苏知道怎么办。他从香蕉树上扯了两片大叶子交给她,她把自己遮起一部分。 我后来才晓得,原来我们已超过了我们的丛林外景地,跑到另一个正在拍"泰山"电影的片场上,公苏是去当临时演员的。我在新几内亚获救之后不久,白人猎人出现,捉走了公苏,把他卖给洛杉矾的一个驯兽师。打那以后他们就一直用他拍电影。 总之,目前无暇闲聊,因为玛丽莲·梦露又在挑剔骂人,说:"你得带我去找些衣服穿!"唔,我不知道在丛林里哪儿找得到衣服,即使是片场,于是我们就继续走,希望能遇上什么。 果然遇上了。突然间我们来到一片篱笆前,我猜想篱笆里面应该有地方可以弄到衣服给她穿。公苏在篱笆中间找到一块松脱的木板,他取下木板让我们钻过去,但是我一跨到另一边,脚下是空的,我和玛丽莲·梦露滚下一个山坡。我们一路滚到山脚,我回头一看,要命!我们居然滚到一条大马路边上! "哦,我的天!"玛丽莲·梦露大叫,"我们在圣塔蒙尼卡公路上!" 我抬头看,公苏跳跳蹦蹦滑下山坡。我们三个就那么站在路边上,玛丽莲·梦露上下移动香蕉时,极力想遮住身体。 "我们现在怎么办?"我问。汽车呼啸而过,我们的模样一定很奇特,但是,居然没有人稍微注意一下。 "你得带我找个地方!"她吼道,"我得找衣服穿上!" "去哪儿?"我说。 "随便!"她尖叫,于是我们走上圣塔蒙尼卡公路。 走了一阵子,远远瞧见一座山上有白色的大字"好莱坞",玛丽莲·梦露就说:"咱们得走下这条鬼公路,到罗迪欧大道,我可以买些衣服。"她一直忙着遮体--每次对面有车子来,她就把香蕉叶遮住前面,后面有车来,她又把叶子移到后面遮住屁股。要是前后都有来车,那景况可真精彩--就好像跳扇子舞似的。 于是我们走下公路,越过一大片田野。"那只该死的猴子非跟着我们不可吗?"玛丽莲·梦露说。"我们的样子已经够可笑了!"我一声不吭,但是我回头看看,公苏脸上出现一种痛苦的表情。他也从未见过玛丽莲.梦露,我想他是觉得伤心。 总之,我们一直走,但仍然无人理会我们。最后我们来到一条很忙碌的大街,玛丽莲·梦露说:"老天--这是日落大道!这下于我要怎么解释我光天化日光着屁股过街啊!"这一点我倒可以理解。我庆幸自己穿了这身怪物服装,这样就没有人会认出我--即使我是跟玛丽莲·梦露走在一起。 我们走到红绿灯前,信号转为绿色,我们三个过街,玛丽莲·梦露跳着她的扇子舞,对车上的人婿然微笑,好像她是在舞台上。"我羞死了,"她压着嗓门对我嘶声说。"我被亵渎了!等这件事过了之后,我会要你好看,你这该死的白痴!" 坐在车上等红绿灯的人有些按喇叭还挥手,因为他们认出了玛丽莲·梦露,过了街之后,有几辆车子转弯跟着我们。等走到威尔夏大道,我们已经引来了为数可观的群众;人们从屋里、店里出来跟着我们,玛丽莲·梦露的脸红得像猪肝。 "你休想再在这城里工作!"她对我说,同时对群众嫣然一笑,但是她牙齿咬得紧紧的。 我们又走了一会儿,她说:"啊--终于到了--罗迪欧大道。"我望向街角,果然,有家女装店。我拍拍她的肩膀,指指那家店,但是,玛丽莲·梦露说:"呃--那是波巴加洛。这年头谁要是穿上波巴加洛的衣服就惨了。" 于是,我们又走了一会儿,她说,"到了--佳尼--这儿有上等货。"于是我们走进去。 店门边有个男店员,留着短髭穿着白色西装,口袋冒出一条手帕,我们进门时,他十分审慎地瞅着我们。"我可以效劳吗,女士?"他问。 "我要买件洋装。"玛丽莲·梦露说。 "你想买什么款式的?"那家伙说。 "随便,你这笨蛋--你看不出怎么回事吗!" 呃,男店员指向两架洋装,说那儿可能有她适合的尺码,于是玛丽莲·梦露定过去翻弄研究。 "两位先生有我可以效劳之处吗?"那家伙对我和公苏说。 "我们只是陪她来。"我回头一看,群众围在店外,鼻子贴在玻璃窗上。 玛丽莲·梦露拿了八、九件洋装到后面试穿。过了一会儿她出来说:"你觉得这件如何?"那是一件类似褐色的洋装,上面有一大堆腰带和吊带,而且是低领。 "哦,难说,亲爱的,"店员说:"不知怎的--它不太适合你。"于是她又到后面穿上另一件,店员说,"唔,好极了!你看起来真美!" "我买了。"玛丽莲·梦露说。店员就说:"好--你要怎么付帐?" "什么意思?"她问。 "呃,是现金、支票,还是信用卡?"他说。 "嘿--笨蛋--难道你看不出我身上没带那些东西?你以为我把它放在哪几了!" "女士,请--咱们别粗野好吧。"店员说。 "我是玛丽莲·梦露。"她告诉那家伙,"待会儿我会派人来付帐。" "我很抱歉,小姐,"他说,"可是我们不这么做生意。" "可我是玛丽莲·梦露!"她吼道,"你不认得我?" "听清楚了,小姐,"那家伙说。"来店里的客人有一半都说自己是玛丽莲·梦露、法拉·佛西,还是苏菲亚·罗兰什么的。你有身份证件吗?" "身份证件!"她吼道,"你以为我会把证件藏在哪儿?" "没有证件,没有信用卡,没有钱--就没有衣服。"店员说。 "我就证明我是淮,"玛丽莲·梦露说着,突然扯下她的上半身洋装。"这种地方谁还有我这种奶子!"她尖叫。店外的群众猛敲玻璃,吆喝欢呼。但是,那佼店员按下一个小按钮,接着一名大块头保安人员走过来,说:"好了,各位被捕了。乖乖跟我走就不会有麻烦。" 第二十三章 这样,我又进了牢房。 "佳尼"那名保安人员逮捕了我们之后,两车警察疾驰而至,一名警察走到店员那儿,说,"唔,什么事儿?" "这一位说她是玛丽莲·梦露。"店员说。"穿着一堆香蕉叶进店里,买衣服又不付钱。我不知道另外两个是干什么的--但是我看他们很可疑。" "我是玛丽莲·梦露!"她喊道。 "当然,小姐,"警察说,"我还是克林特·伊斯特伍德呐。你何不跟着这两位好心的先生上车?"他指指另外两名警察。 "好啦,"带头的警察望着我和公苏,说,"你们是怎么回事?" "我们在拍片。"我说。 "所以,你才穿这身怪物装?"他问。 "嗯。"我说。 "那他呢?"他指着公苏,说,"我倒觉得这是件挺真实的戏服。" "不是戏服。"我说,"他是只纯种猿猴。" "是吗?"警察说,"唔,这样吧。咱们局里也有个拍片的家伙,他一定很乐意给你们两个小丑拍张照片。所以两位也请跟着走--别轻举妄动。" 总之,这次又是崔伯先生来把我保出来,费德先生则带了一排律师来解救这会儿已经歇斯底里的玛丽莲·梦露。 "你等着!"警察释放她后,她回头对我尖叫。"等我办完事,你就算想在《恶梦》里当个拿长矛的龙套也休想!" 这话,她大概说对了。情况看来,我的电影事业是就此结束了。 "人生就是这么回事儿,宝贝--不过改天我会打电话找你出来吃午餐,"费德先生临走对我说,"待会儿我们会派人来取怪物装。" "走吧,阿甘,"崔伯先生说,"咱们还有别的事要办。"回到饭店,崔伯先生和我、公苏一起坐在房间内开会。 "有公苏在,会是个问题,"崔伯先生说,"我的意思是,就像刚才我们偷偷把他带上楼等等的。带着一只猿猴旅行会有困难,这一点我们必须面对。" 我告诉他我对公苏的感情,在丛林中那段日子他曾多次救我的命等等。 "唔,我想我了解你的感受,"他说,"我愿意试试看。但是他得听话乖乖的,要不然我们肯定会惹上麻烦。" "他会的。"我说,公苏也点着头,咧嘴笑得就像只猿猴。 第二天就是西洋棋决赛的日子,我的对手是国际大师伊凡·佩卓基维奇,人称"诚实伊凡"。 第29章 崔伯先生已带我去一家衣饰店租了一套燕尾服,因为这是一件时髦大事,许多名人会趋之若鹜。此外,获胜一方将得到一万元奖金,我分的那一半应该足够我开创养虾生意,所以我担不起出任何差错。 我们来到举行棋赛的大厅,围观群众大约有上千人,"诚实伊凡"已经就座,这会儿正瞪着我,好像他是拳王阿里似的。 "诚实伊凡"是个高大的俄罗斯人,额头高高的,就像科学怪人,还有一头小提琴手常有的那种卷卷的黑发。我走过去坐下,他对我咕哝了一句什么话,接着另一个家伙就说:"棋赛开始,"棋赛就这么开始了。 "诚实伊凡"持白子,所以他先走第一步,采取的是所谓的"庞齐安尼式开棋"。 我接着落子,采用"瑞提式开棋",一切情况顺利。我俩分别又走了两步,接着"诚实伊凡"尝试所谓的"福克比尔牺牲打",将他的骑士绕到另一边看看能不能吃掉城堡。 但是我已看出这个意图,于是设下所谓的"诺亚方舟陷阱",反而吃掉了他的骑士。"诚实伊凡"神色不太高兴,但是他轻松以对,采用"塔拉希恫吓法"胁迫我的主教。 不过,我不吃这一套,设下"皇后的印第安人防御网",迫使他采行"薛文尼根变化法",导致我运用"贝诺尼的反击术"。 "诚实伊凡"显得有些气急败坏,摔着手指,咬着下唇,接着他居然走了一步险棋--"煎肝攻击法"--而我用"阿列克汉防御网"将他堵死。 棋局进行了半天,情势看来他就要被将死了,但是"诚实伊凡"居然运用"霍夫曼计策"脱困了!我看看崔伯先生,他对我似笑非笑,然后蠕动嘴唇用唇语说了两个字"现在",我立刻明自他的意思。 是这样的,大山姆在丛林中教过我两招西洋棋兵书上没有的步数,而现在正是用它的时候了--其名为"椰子牺牲打"的"炖锅变化",也就是我用皇后为饵,诱使那痞子冒险牺牲他的骑士来吃掉它。 不幸,这一步不管用。"诚实伊凡"必然看出了我的企图,他居然电掉了我的皇后,这下于我惨了!接着我采用"草屋计策",探出最后一枚城堡骗他,但是他不受骗。他不仅吃掉了我的城堡和另一枚主教,而且打算用"佩卓夫将法"解决我,这时我倾全力设下"小黑人恫吓法"。 "小黑人恫吓法"是大山姆的绝招之一,他把我教得炉火纯青。这一招全靠出奇不意,利用数枚其他棋子为饵,一旦落入明"小黑人恫吓法"的陷断,那就卷铺盖打道回府吧。我干盼万祷这一招会管用,因为要是无效,我已计穷力竭,可以说是玩完了。 唔,"诚实伊凡"咕哝了两下,然后拿起他的骑士移到侍卫八的位置,这表示他将落入"小黑人恫吓法"的陷阱,再走两步棋我就可以将死他,他将回天乏力! 但是"诚实伊凡"必然嗅出蹊跷,因为他把棋子从侍卫五移到侍卫八又回到原处,反覆了七、八上十遍,始终未拿开他的手,而只要手离开棋子,就不能回手了。 群众静得可以听到细针落地,我紧张又兴奋得胸口快炸了。我望向崔伯先生,他正把眼珠往上翻仿佛在祈祷,而跟"诚实伊凡"一起来的那个家伙则蹙着眉头,怏怏仰乐。"诚实伊凡"又把棋子移到侍卫八的位置二、三次,但总是又放回侍卫五的位置。终于,情况看来他另有打算了,但这时他却再度拿起那枚棋子,停滞在侍卫八的位置上方,我屏着气,房间静得像坟墓。"诚实伊凡"还拿着棋子悬而未落,我的心跳就象打鼓咚咚响,突然间,他直视我--接着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大概太亢奋了什么的--我突然放了个大大的焙豆臭屁,屁声就象床单被撕成两半! "诚实伊凡"脸上露出惊讶之色,接着他突然扔下棋子,抬起双手,说,"啊呃!"然后一面咳着、扇着空气,一面捏着鼻子。站在我们旁边的群众咕咕囔囔囊后退开--还拿出手帕等等,我的脸红得象番茄。 但是,等状况恢复平静之后,我望向棋盘,啊,"诚实伊凡"居然把棋子落在侍卫八的位置上。于是我伸手用我的骑士吃掉它,然后,掳获他的两枚卒子和皇后,最后轮到他的国王--将死!我真的赢了棋赛和五千块""小黑人恫吓法"果然又克敌成功。' "诚实伊凡:一直在那儿大声抗议表态等等,而且和跟他一起来的那个家伙立刻提出一份正式抗议书。 负责棋赛的主席翻弄他的规则手册,找到一条写着:"棋赛进行中,任何棋士不得故意做出令对手分心之举动。" 崔伯先生上前说:"唔,我想你无法证明我的棋士是故意做那个举动。那是一种不由自主的举动。" 棋赛主席又翻了同页规则手册,找到一条写着:"任何棋士不得有粗鲁或冒犯对手的行为。" "听我说,"崔伯先生说,"难道你从来没有需要放风过?阿甘这样做并没有旁的意图。他在那儿坐了很久。" "难说,"棋赛主席说,"就表面上来看,我想我会取消他的资格。" "呃,难道你不能再给他一次机会?"崔伯先生问。 棋赛主席搔搔一巴,好半天。"唔,也许吧,"他说,"不过他得约束自己,因为,我们这儿无法容忍这种事,你明白吧?" 情况看来我大概可以继续出赛了,但是,突然间,房间另一头出现大骚动,女士们嘶声尖叫等等,我抬头一看,原来是公苏,它吊在吊灯上正朝我荡过来。 吊灯晃到我们正上方,公苏松手落在棋盘上,所有棋子飞向四面八方。"诚实伊凡"往后倒在一张椅子上,而且在倒下的过程中将一个活像珠宝店广告的胖女士的衣服扯下一半。她双手挥舞、嚎叫连连,结果一巴掌打在棋赛主席的鼻子上。公苏在那儿蹦蹦跳跳,噜嗦聒噪,所有人惊恐成一团,跌跌撞撞,呼叫报警。 崔伯先生抓着我的胳膊,说:"咱们快离开这儿,阿甘--这个城里的警察你认识得够多了。" 呃,我们回到饭店,崔伯先生说我们必须再开个会。 "阿甘:"他说,"我实在不再相信我们这个构想会成功。你的棋艺登峰造极,但是,外在情况却变得太过复杂。今天下午发生的事,呃,客气的说,实在怪诞。" 我点头,公苏也一脸憾色。 "所以,我打算这么做。你是个好孩子,阿甘,我不能让你困在加州,所以我打算安排你和公苏返回亚拉巴马你的家乡。我知道你需要一点资金开创养虾事业,你那一半奖金,扣除开销之后,总共比五千块稍微少一点。" 崔伯先生递给我一个信封,我看看信封内,里面是一堆百元钞票。 "祝你的事业飞黄腾达。"他说。 崔伯先生打电话叫计程车送我们去火车站。他还安排把公苏放在柳条箱里,坐行李车厢,说我可以随时去看看它,喂它吃东西。他们取出椰条箱,公苏钻进去,他们把它先送上火车。 "呃,祝福你,阿甘,"崔伯先生说完,跟我握手。"这是我的名片--保持联络,让我知道你的情况,好吧?" 我接过名片,又跟他握手,我很难过要离开,因为崔伯先生是个大好人,而我让他失望。我坐在火车座位上,望向窗外,崔伯先生仍站在月台上。火车开动时,他抬起手跟我挥手道别。 就这样,我又出发了,而那天夜里我满脑子梦--梦到要回家了,梦到我妈妈,梦到可怜的巴布和养虾生意,当然,也梦到了珍妮。我从来没有过这么强烈的渴望,渴望自己不是这么愚傻。 第二十四章 终于,我重返家乡了。 火车大约凌晨三点驶进木比耳站,他们取下公苏的柳条箱,把我们留在月台上。车站内四下无人,只有一个家伙在扫地,另一个家伙在长板凳上打盹儿,于是,公苏和我一路走到市中心,终于在一栋废弃建筑内找到个地方睡觉。 第二天早上,我在码头附近给公苏买了根香蕉,又找到一个小食摊给自己买了一份丰盛的早餐,有玉米、煎蛋、熏肉和煎饼等等,之后,我心想得设法安顿下来,于是我出发往"姊妹贫民之家"走去。路上我们经过老家,如今它只剩下一片杂草和一些焦黑的木块。看见那景况,心情非常怪,因此我们继续走。 到了贫民之家,我吩咐公苏在院子里等候,免得惊吓了那些修女,然后,进去询问我妈妈的情形。 修女院长非常和善,她说不知道妈妈的去向,只知道她跟一个新教徒走了,不过,我可以去公园打听一下,因为妈妈以前下午都会去那儿坐坐,跟别的妇人聊天。于是我带着公苏去公园。 公园长板凳上三三两两坐了些妇女,我上前跟其中一位表明身份,她看看公苏,说:"应该猜得到。" 不过,她说她听说妈妈在另一个城区的一家干洗店当烫裤子工,于是我跟公苏又走到那儿,果然,可怜的老妈在干洗店里挥汗烫裤子。 看见我,妈妈扔下一切,扑进我怀里。她哭着,拧着手,抽着鼻涕,跟我记忆中一模一样。老妈。 "哦,阿甘",她说。"你终于回来了。打从你走后,我没有一天不想你,每天晚上都哭着睡着。"这一点我倒不觉得意外,于是我问起那位新教徒。 "那个卑鄙小人,"她说,"我实在不该跟一个新教徒私奔。不到一个月他就抛弃我,找上一个十六岁的女孩--他将近六十啦。 第30章 我可告诉你,阿甘,新教徒根本没有道德观念。" 就在这时,干洗店内传出一个声音,说:"格莱蒂,你是不是把烫斗放在谁的裤子上忘了?" "哦,我的天!"妈妈大叫一声,奔回店内。突然之间,一柱黑烟从窗子冒出,店里的人叫嚷咒骂,接着只见妈妈被一个奇丑无比的秃头大汉拖出干洗店,还一面对她吼叫动粗。 "滚!滚!"他吼道。"这是最后一次了,这是你烧焦的最后一条长裤!" 妈妈哭哭啼啼,我走到那家伙面前,说:"我看,你最好把你的手从我妈妈身上拿开。" "你是什么鸟?"他问, "福雷斯特·甘。"我说。 他就说:"呃,你他妈的也给我滚出去,带着你妈一起,因为她被解雇了!" "你最好别在我妈面前说脏话。"我说。 他回嘴:"哦?你打算怎么样?" 于是我示范给他看。 首先,我抓起他高举在半空中。接着我把他扛到洗衣服的地方,打开洗床单地毯的大型洗衣机,把他塞进去,关上盖子,然后将开关转到"旋转"。我见到他的最后一眼,他正慢慢转"脱水"那一格。 妈妈哭喊着,用手帕揩着眼睛,说:"哦,阿甘,这下子我丢了工作!" "别担心,妈妈,"我告诉她,"一切不会有问题,因为我都计划好了。" "你怎么会计划,阿甘?"她说,"你是个白痴。白痴怎么做计划?" "只管等着瞧。"我说。总之,我很高兴返乡第一天就这么顺利。 我们离开了干洗店,往妈妈佐的租宿公寓走去。我已介绍公苏跟她认识,她说她很高兴我终于找到了朋友--即使他是只猿猴。 总之,妈妈和我在租宿公寓吃晚饭,她还从厨房拿了个橘子给公苏,饭后公苏和我到车站搭巴士去贝特河,巴布的家人就住在那儿。我们动身时,妈妈站在公寓阳台上照旧哭哭啼啼揩眼泪。不过我已把五千块分了一半给她,让她打点一切,付房租等等,所以我并不太难过。 总之,巴士到了贝特河之后,我们不费吹灰之力就找到了巴布的家。当时大约晚上八点,我敲敲门,过了一会儿,一个老先生开门,问我有什么事。我说明我的身份,告诉他,我跟巴布打从在大学打球就认识,当兵时也在一起,他听了有点儿紧张,但是让我进屋。我已吩咐公苏待在院子里别让人瞧见,因为此地的人大概从没见过象它这样的动物。 总之,这位老先生是巴布的爸爸,他给我倒了杯冰茶,问了我许多问题。他想知道巴布的事,他是怎么死的等等,我尽我所能告诉他。 最后,他说:"有件事这些年来我始终百思不解,阿甘--你认为巴布是为什么死的?" "因为他中弹了。"我说。 但是他说:"不,我指的不是那个。我的意思是为什么?我们为什么要去那边打仗?" 我想了半天,说:"呃,我想,我们大概是想做对的事。我们只是奉命行事。" 他就说:"唔;你认为值得吗?我们做的事,让那么多孩子就那样死掉?" 我说:"听我说,我只是个白痴、你知道。不过如果你想问我的真心话,我认为那是一场狗屎战争。" 巴布的爸爸点头。"我想也是。"他说。 总之,我说明了我的来意。告诉他巴布和我曾计划做养虾的小生意,以及我住院期间认识一个越南人,他教我怎么养虾等等。巴布的爸爸非常感兴趣,问了许多问题,但就在这时,院子里突然传来一片刺耳的咯咯啼声。 "有东西追我的鸡!"巴布的爸爸大叫一声,从门后取下一把枪,跑到阳台上。 "有件事我必须告诉你,"我说。我把公苏在院子里的事告诉他,只不过我们看不见它的影子。 巴布的爸爸回到屋内,拿了一支手电筒往院子里照射。他照向一株大树下,树下站着一只山羊--一只巨大的公羊,正在那儿拨地。他又照向树叶,果然,公苏坐在一根树枝上,吓得半死。 "那只羊每回都这样。"巴布的爸爸说。"离开那儿!"他吼道,又朝山羊扔了根棍子。山羊走开之后,公苏爬下树,我们让它进屋。 "这玩意是什么?" "它是一只猿猴,"我说。 "满象大猩猩,是不?" "有一点儿,"我说,"但它不是。" 总之,巴布的爸爸说我们可以在他家住一宿,明早他会带我们四处走走,看看是不是能找到个地点做养虾生意。舒爽的微风自河面吹来,还可以听见青蛙和蟋蟀的叫声,甚至偶尔传来鱼跳出水面的哗哗声。这是个宁静安适的好地方,我当即打定主意,绝不在这儿闯祸。 次日一太早我们就起床,巴布的爸爸已弄了一顿丰盛的早餐,有家常香肠、新鲜鸡蛋、比司吉配糖蜜,饭后他带我和公苏坐上一条小船,沿河湾顺流而下。周遭一片静谧,河面上笼罩着薄雾。不时会有一只大鸟从沼泽间展翅飞去。 "呐,"巴布的爸爸说,"这儿就是海潮进来的地方,"指着沼泽间的一条小溪。"沼泽里有一些相当大的池塘,要是我,就会在那儿养虾。" 他把小船划入小溪。"你瞧,"他说,"那边有一小块高地,你还可以瞧见一间棚舍的屋顶。" "从前那儿住的是老汤姆·列法奇,但是他已经死了四、五年。房子不属于任何人。你若要,可以把它稍微整修,住在那儿。我上回去那儿看过,他有两条手划的旧船靠在溪岸上。可能已经者旧不堪,不过,你可以修理看看,或许能用。" 船往沼泽内部又航行一段距离,然后,他说:"老汤姆以前还铺了一条木板路,从沼泽通到池塘,常到里面去钓鱼猎鸭子。你可以把那条路整修一下,也是个在沼泽里通行的法子。" 唔,朋友,那地方看起来真的满理想。巴布的爸爸说,沼泽里这些小溪和湾流中一年四季都有虾苗,捞些虾苗饲养绝不会有困难。他还说,就他的经验,虾子吃棉籽,这是一种好饲料,因为便宜。 最主要的工作是,我们得用铁丝网围住池塘,还要把小屋整修得适于居住,再准备些日用粮食例如花生酱、果酱、面包等等之类的屁东西。然后我们就可以开始养虾了。 于是我们当天就动工。巴布的爸爸带我回到他家,我们进城买了些日用补给品。他说在我们修好旧船之前可以用他的船,当天晚上公苏和我就住在那闯钓鱼小屋。夜里下了些雨,屋顶漏得一塌糊涂,但是我不在意。第二天一早我就出去把屋顶修好。 前后大概花了一个月工夫一切才上轨道--修好小木屋、小船和沼泽中的木板路,还有在一个池塘四周铺设网栅。终于,放虾子的日子到了。我已买了一只捞虾的网子,公苏和我划着船出去绕了大半天。到了晚上,我们的饵桶中有大约五十磅的虾子,我们划回去,把虾子倒人池塘中。虾子在水面上蹦跳、踢踹。呵呵,那景象可真好看。 第二天早上,我们买了五百磅的棉籽饲料,扔了一百磅在池塘里让虾子吃。第二天下午我们将另一个池塘铺设网栅。就这样,整个夏天、秋天、冬天和春天,我们不停的做这些工作,一年过去,我们已经有四个池塘在养虾,看起来远景美好。夜里,我会坐在小屋阳台上吹我的口琴,星期六晚上我会进城去买六罐啤酒,跟公苏一起喝个酩酊。我终于有了归属感,而且做的是诚诚实实的正经工作,我心里想,等第一批虾子收成卖出之后,或许可以再去找找珍妮,看看她是否还在生我的气。 第二十五章 六月的一个非常舒爽的日子,我们决定该开始收成第一批虾子。我和公苏天亮即起,到池塘撒下一张渔网,然后横着拖过池塘,直到渔网被什么东西绊住了。公苏先试着拽起网,接着我试试,然后我们一起用力拽,最后,我们终于明白渔网并没有被绊住--是装满了虾子拖不动! 那天直到傍晚,我们收获了大概三百磅的虾子,然后,花了整个晚上将这些虾子以大小分类整理。第二天早上,我们把虾子装进篓子里,扛到小船上。虾子太重,我们划向贝特河镇的途中差点翻船。 镇上有家海产包装厂,公苏和我将虾子从码头拖到磅秤室。整个计算过之后,我们拿到一张八百六十五元的支票!这大概是打从在"裂蛋合唱团"吹口琴以来我赚到的第一笔诚实钱。 前后将近两个星期,公苏和我天天收网取虾,运到包装厂。等收成终于完毕,我们总共嫌了九千七百元零二十六分钱。这养虾生意成功了! 呃,我跟你说,朋友,这可是件快乐的大事。我们装了一篓八加仑的虾子送给巴布的爸爸,他真开心,说他以我们为傲,真希望巴布也在。之后我和公苏搭巴士到本比耳去庆祝。我先去公寓看我妈妈,等我告诉她赚到这些钱等等之后,果然,她又泪汪汪了。"哦,阿甘,"她说,"我真以你为傲--一个智障可以这么有出息。" 总之,我把计划告诉妈妈,也就是明年我们将增加两倍虾池数量,需要人管理收入支出等等,我问她是否愿意做这个活儿。 "你是说,我得大老远搬到贝特河去?"妈妈说。"那儿又没什么热闹的,我要怎么打发自个儿?" "数钱啊。"我说。 之后,我和公苏到城里饱餐一顿。我去码头给公苏买了一大串香蕉,然后给自己安排了一顿顶大的牛排晚餐,配上芋泥和青豆等等。 第31章 而后我决定找个地方喝上一杯啤酒。走着走着,经过岸边一间昏暗的酒馆,我听到一阵洪亮的咒骂和吼叫:即使过了这么多年,我还认得那个声音。我探头进门,果然,是当年大学的寇蒂斯! 寇蒂斯见到我好开心,骂我是混蛋、痞子、他妈的,所有他想得出来的脏话全出笼。原来,寇蒂斯离开大学之后参加了华盛顿"红人队"打职业美式足球,但是他在一个派对上咬了球队老板娘的屁股,就此被解约。他又在另外两个球队打了几年球,之后,他找了一份码头装卸工的差事,他说这差事适合他在大学受的那么丁点教育。 总之,寇蒂斯请我喝了两杯啤酒,我们聊天叙旧。他说,"蛇人"原本在"绿湾罐头队"打四分卫,但后来跟明尼亚波里"维京人队"赛球,中场休息时间被逮到喝了一瓶波兰优特加。之后"蛇人"去纽约"巨人队",直到有次他跟"公羊队"赛到第三节他叫出"自由女神"战法。"巨人队"教练说,打从一九三一年起职业球赛就没有人叫过"自由女神"战法,"蛇人"根本不该用它。但其实,寇蒂斯说:那根本不是"自由女神"战法。据寇蒂斯说,其实是"蛇人"吃药吃傻了,该传球时他完全忘了扔球,左后卫刚巧瞧见这情形,于是跑过来绕到他后头拿下球。总之,寇蒂斯说"蛇人"现在在乔治亚州某地的一个小球联当助理教练。 两杯啤酒下肚,我想到个点子,于是告诉寇蒂斯。 "你愿不愿来替我工作?"我问。 寇蒂斯又叫又吼,过了一阵子,我才明白他是想问我要他干什么活儿。于是,我告诉他养虾生意以及要扩大经营的事。他又咒骂喊叫了一阵子,但他说的大意是"好"。 就这样,那一整个夏天、秋天、冬天和次年春天,我们拼命工作,我和公苏和寇蒂斯,甚至也给了巴布的爸爸一份工作。那一年我们赚了将近三万块,而且生意愈做愈大。情况好得不能再好--妈妈几乎完全不再嚎哭了,有天我们甚至还看见寇蒂斯微笑了一下--不过,他一瞧见我们在看,他就打住笑意,又开始咒骂。然而,就我而言,心情并不如应有的那么快乐,因为我常想到珍妮,挂念她会有什么遭遇。 一天,我决定要处理这件事。那天是星期天,我穿戴整齐搭巴士到木比耳,来到珍妮的妈妈家,我敲门时她坐在屋里看电视。 我表明身份后,她说:"福雷斯特·甘!真不敢相信,请进!" 唔,我们坐下聊了一会儿,她询问妈妈和我的近况等等,我才终于问起珍妮。 "哦,近来我几乎没有她的消息,"可兰太太说,"我想他们是住在北卡罗莱纳州什么地方吧。" "哦,她有室友还是什么?"我问。 "欧,你不知道啊,阿甘?"她说,"珍妮结婚了。" "结婚?"我说。 "是两年前的事。她一直住在印第安那州,后来搬到华盛顿,接着我就收到一张明信片,说她结婚了,他们要搬到北卡罗莱纳州的什么地方。要是有她的消息,你要我转告她什么吗?"' "不用了,"我说。"其实也没什么。或许就跟她说,我祝福她。" "我一定会跟她说,"可兰太太说,"真高兴你来看我。" 怎么说呢,我想,我应该对这个消息早有心理准备,但是却不然。 我可以感觉到自己的心怦怦跳,双手又冰又湿,只想找个地方把自己缩成一团,就象巴布中弹死去那一次,于是我就这样做了。我在一户人家的后院找到一丛灌木,我钻到树丛下面,把自己倦成一团。我好像还开始吮拇指,这个动作我已经好久没做过,因为,我妈总说这是白痴的征兆--除非他是个婴儿。总之,我不知道自己在那儿待了多久,我想大概将近一天半吧。 我并不怪珍妮,她不得不这么做。终归,我是个白痴,虽然有些人口里说他们的老婆丈夫是白痴,但是他们永远无法想象跟真正的白痴结婚会是什么景况。我想我的感受大体上是自怜,因为不知怎的我居然真相信珍妮和我总有一天会厮守在一起。所以从她妈妈口中得知她结了婚时,我就好像内心有一部分死了,而且永远不会活过来,因为结婚不象跑掉。结婚是件非常严肃的事。夜里不知什么时候我哭了,但是并不怎么管用。 近傍晚我才爬出灌木丛,返回贝特河镇。我没有告诉任何人,。因为我想说出来也没什么益处。池塘还有些工作要做,修补虾网之类的事,我就独个儿去做。等做完了,天色已黑,我作了个决定--我要整个人投入养虾生意,拚了命去做它。我只能这么做。 我就这么做了。 那年,不算上开销我们赚了七万五千块,生意做得太大,我不得不多雇些人手来帮我经营。其中之一是"蛇人",当年大学的四分位。他不太满意目前在小球队当助理教练的工作,所以我就让他跟寇蒂斯-起负责疏浚和泄洪的工作。我得知高中的费拉斯教练退体了,于是,我就给了他一份工作,连同他那两个也已退休的打手训练员,一起负责船上和码头上的工作。 没多久,报纸得到风声,派了一名记者来采访我,做一篇类似"乡下孩子出人头地"的报导。报导是星期天见报,配了一张我和妈妈和公苏的合照,标题是:"正牌白痴在新奇海产实验中找到未来。" 总之,新闻见报之后不久,妈妈说我们得找个人帮忙她分担部分记帐工作,因为,我们赚的钱太多了。我的确考虑了好一阵子,然后决定联络崔伯先生,因为他在退休之前就已做生意赚大钱。他很高兴我打电话给他,他说,他会搭下一班飞机赶来。 崔伯先生来到这几一个星期之后、他说我们得坐下来好好谈谈。 "阿甘,"他说,"你在这儿做出的成绩实在了不起,但是体的事业已经到了需要正正经经做些财务计划的时候了。" 我问他什么财务计划?地就说了这番话:"投资啊!多元化啊!听我说,照我看,下一个会计年度你的利润大约是十九万元。再下一年会将近二十五万元。这么高的利润必须做再投资,否则国税局会把你课税课得精光。再投资正是美国的贸易精髓呐!" 我们就照这样做了。 崔伯先生负责打点一切。我们成立了几个公司,一个是"阿甘贝类公司",另一个是"公苏标本蟹类公司",还有一个是"妈妈小龙虾食品有限公司"。 话说,二十五万利润变成了五十万,又过了一年,一百万,如此倍数成长,四年之后生意成了年利润上百万的事业。如今我们有将近三百名员工,包括"屎蛋"和"蔬菜",他们在摔跤擂台上的风光岁月过去了,我们安排他俩在仓库搬运柳条箱。我用各种法子寻找丹恩,但是他消失得无影无踪。我们倒是找到了摔跤经理人麦克,安排他负责公关和广告。他听从崔伯先生的建议,居然请了玛丽莲·梦露替我们拍电视广告--他们把她打扮成螃蟹模样,她跳着舞说:"尝过公苏的螃蟹才算吃过螃蟹!" 总之,生意做得非常大。我们有了一支冷冻卡车车队,还有一支虾、蟹和鱼捞船队。我们有自己的包装厂,一栋办公大楼,还大笔投资房地产,例如共同社区、购物中心和石油及天然气租权。我们甚至雇用了奎肯布希教授,那位哈佛大学的英文教师,他因为猥亵学生被炒了鱿鱼,我们让他在妈妈的食品公司当厨师。我们还雇用了古奇上校,我那趟荣誉勋章巡回之旅后,他就被陆军扫地出门。崔伯先生让他负责:"隐密活动"。 妈妈径自找人给我们盖了一栋大房子。因为,她说象我这样一个企业主管不该住棚舍。妈妈说,公苏可以继续住棚舍,看管池塘。如今我天天得穿西装,拎个公事包,活像个律师。我一天到晚要开会,听一大堆象小黑人语言似的屁话,人们管我叫"甘先生"等等的。木比耳市居然还赠我市钥,请我当医院和交响乐团的董事。 有一天,有几个人跑来办公室,说要请我竞选美国参议员。 "你是当然人选,"这家伙说。他穿了一件手工裁制的西装,吸着一根大雪茄。"大熊"布莱思手底下的前任美式足球明星、战争英雄、知名太空人、两位总统的密友--夫复何求?"他问。他名叫克拉斯顿先生。 "听我说,"我告诉他,"我只是个白痴。我对政治一窍不通。" "那反而更适合!"克拉斯顿先生说。"听我说,我们需要像你这样的好人。社会中坚份子,我告诉你!社会中坚份子!" 我不喜欢这点子,就跟我不喜欢旁人替我出那些点子是一样的,因为,旁人的点子往往到头来替我惹祸上身。可是,我告诉妈妈之后,她又泪眼汪汪,满脸欣傲,说她儿子要是成了美国参议员那就圆了她的天大美梦。 呃,宣布竞选的日子到了。克拉斯顿先生和另外那些人在木比耳租下了体育馆,把我拖上台,面对那些花五毛钱进场听我说屁话的观众。他们先陆续发表了一番长篇大论,然后轮到我。 "同胞们,"我开口。克拉斯顿先生和其他人已替我写了一篇演讲稿,待会儿观众还会有人发问。电视摄影机在转动,闪光灯迸爆,记者们在笔记本上振笔疾飞。我念完了整篇演讲稿,稿子不长,也没什么道理--可是,我又懂什么?我只是个白痴。 我讲完之后,记者席上一位女士站起来,看着她的笔记本。 第32章 "眼前我们正濒临核子危机,地说,"经济衰败,全世界谴责我们,犯罪弥漫城市,天天有人挨饿,家庭不再信奉宗教,贪婪遍布全国,农民破产,外国人入侵,抢走了我们的工作机会,我们的工会腐化,贫民窟的婴儿生命垂危,税赋不公,校园混乱荒芜,疾病和战争像乌云笼罩我们--有鉴于这一切,甘先生,"她问,"依你看,什么是最迫在眉睫的问题?"全场静得可以听到细针掉落地上。 "我要尿尿。"我说。 观众疯狂了!人们开始呐喊,欢呼、挥着手。从体育馆的后座有人开始唱口号,没多久,整个体育馆都在唱着。 "我们要尿尿!我们要尿尿!我们要尿尿!"他们吼叫着, 我妈一直坐在台上我的后面,这时,她过来把我从麦克风前面拖开。 "你该觉得羞惭,"她说,"竟然在公众场合这样说话。" "不,不!"克拉斯顿先生说。"很好!群众爱死了。这句话将是我们的竞选口号!" "什么话?"妈妈问。她的眼珠缩成豆大。 "我们要尿尿!"克拉斯顿先生说,"听听他们的声音!从来没有一个人跟平凡百姓这么亲近!" 可是妈妈不信这一套。"谁听说过有人用这种竞选口号来着!"她说,"这句话扭俗恶心--况且,它又有啥涵义?" "这是一种象征,"克拉斯顿先生说,"想想看,咱们把它印在看板、招牌和汽车贴纸上。再做成电视和广播广告。这是天才之作啊。就是它。我们要尿尿象征了摆脱政府的迫害--排除这个国家所有的污秽……它代表了焦虑和即将来临的解脱!" "什么!"妈妈狐疑地问。"你是不是疯了?" "阿甘,"克拉斯顿先生说,"你就要去华府哆。" 情况看来似乎是这样。竞选活动进行得相当顺利,"我们要尿尿"成了盛行一时的口头禅。人们在街上,从巴士上、汽车上,叫喊这句话。电视评论员和报纸专栏作家花了不少时间跟民众阐释这句话的涵义。牧师在讲经坛上高声宣读这句话,孩童在学校唱这句口号。情势看来我铁定当选,而且,事实上,我的竞选对手狗急跳墙;把他自己的口号改为"我也要尿尿!"在全州各地到处张贴。 而后,事情全砸了,跟我担心的情况一模一样。 "我要尿尿"这玩意竟然引起了全国性媒体的注意,没多久,华盛顿"邮报"和纽约"时报"派出调查记者来探究这件事。他们问了我许多问题,态度客气又友善,但是,回去之后他们开始挖我的过去经历。一天,新闻同时出现在全国各大报纸的头版上。"参议员候选人一生浮沉"头条标题这么写。 首先,他们报导我大学一年级就被退学。接着他们挖出珍妮和我去看电影我被警方拖出戏院的鸟事。然后他们登出我在玫瑰花园向约翰逊总统露屁股的照片;他们四下调查我在波士顿跟"裂蛋合唱团"演出的那段经历,引述旁人说我吸大麻,还提到在哈佛大学涉及一件"可能的纵火事件"。 更要命的是--他们竟然调查出我向国会山庄扔勋章被起诉,而且被法官判决送进疯人院观察的事。还有,他们非常清楚我摔跤的经历,并知道我绰号"笨瓜"。他们甚至登出我被"教授"绑成木乃伊的照片。最后,他们提到有若干"匿名消息人士"说我涉及一桩"跟一位知名女星有关的好莱坞性丑闻"。 这下子完了。克拉斯顿先生冲进竞选总部,嘶喊:"我们毁了!被他们从背后捅了一刀!"之类的屁话。但是这码子事结束了。我别无选择只能退出竞选,第二天,妈妈和我和崔伯先生坐下来长谈。 "阿甘,"崔伯先生说,"我认为你还是暂避风头的好。" 我知道他说得对。何况,还有一些事长久以来始终梗在我心里,只不过一直没说出来。 养虾生意刚起步的时候,我倒满喜欢这工作,每天天亮即起,到池塘设网,然后收成等等,夜里我和公苏坐在钓鱼小屋的阳台上映口琴,星期六买上六罐啤酒喝个酩酊大醉。 如今情况完全不是那回事了。我得参加各种晚宴,吃些模样神秘兮兮的东西,女士们戴着大大的耳环之类的玩意。电话整天响个不停,人们老是要问我天底下发生的大小屁事。进了参议院,情况一定更糟。如今我完全没有自己的时间,而且不知怎的,许多事物就这么从我身边溜走了。 还有,如今我照镜子,发现自己脸上长出了皱纹,发鬓泛灰,体力也不如从前了。我知道生意一直在进展,但是我自个儿,我觉得自己在原地打转。我纳闷自己做这些究竟为了什么?许久以前,我和巴布有个事业计划,如今这事业已远超过我们的梦想,但是又如何?它的乐趣远不如我在"橘子杯"跟那些内布拉斯加种玉米的家伙赛球,或是在波土顿跟"裂蛋"演出时吹口琴飙上一段,或者,就这一点而言,跟约翰逊总统一起看"贝弗利山人"。 当然,我想我的心境大概跟珍妮也有点儿关系,但既然这是件没办法的事,我不如忘了它。 总之,我意识到我必须离开。妈妈哭哭啼啼,用手帕一下又一下揩眼泪,跟我料想的情况一模一样,但是崔伯先生完全了解我的决定。 "咱们何不告诉大家,你是去度长假,阿甘,"他说,"当然,你的生意利润永远在这儿,你要用随时可以拿去。" 于是我就这么做了。过了几天,一个早上,我拿了一点现金,扔了几件衣服在帆布袋里,然后到工厂。我跟妈妈和崔伯先生道别,然后,出去跟大家握手--麦克、奎肯布希教授、"屎蛋"、"蔬菜"、"蛇人"、费拉斯教练和他的打手训练员,还有巴布的爸爸等,每个人。 之后,我去小木屋找到公苏。 "你打算怎么样?"我问。 公苏抓住我的手,拎起我的袋子拿到门口。我们坐上小船,划到贝特河镇,搭巴士赴木比耳。售票小姐说:"体们要去哪儿?"我耸耸肩,她就说,"你们何不去沙凡纳?我去过一次,是个好地方。" 于是我们就去了。 第二十六章 我们在沙凡纳车站下车。当地下着倾盆大雨,我和公苏钻进车站,我买了一杯咖啡,走出车站,站在屋檐下,思索下一步我们要做什么。 我没有任何计划,因此,喝完咖啡我就取出口琴吹了起来。我吹了两首歌,结果,呵,一名路过车站的家伙丢了一枚两毛五硬币在我的咖啡杯里。我又吹了几首曲于,过了一阵子,咖啡杯里装了半满的零钱。 雨停了,于是我和公苏就信步走了一段路,来到市中心的一座公园。我找了张长板凳坐下,又吹了一阵子,果然,人们陆续丢了些两毛五和一毛硬币在咖啡杯里。公苏会过意来,有人经过它就拿着咖啡杯走到人家跟前。一天下来,我赚了将近五块钱。 那天晚上我们就睡在公园一张长板凳上,那感觉真好,夜色清朗,星星月亮都出来了。早上,我们吃了些早饭,等人们纷纷出门上班的时辰,我又开始吹口琴。那天我们赚了八块钱,第二天赚了九块,一星期下来我们的收入相当不赖。过了周末,我发现一家小乐器行,于是进去瞧瞧能不能线到一把g大调的口琴,因为一天到晚吹c大调渐渐觉得单调乏味。我在角落看见一台二手电子琴要出售。那台琴看起来酷似从前乔治在"裂蛋"弹的那一台,他曾经用它教过我弹几个和弦。 我问店家那台琴要多少钱,那家伙说两百块,但是他愿意算我便宜点。于是我买了电子琴,那家伙甚至在琴上装了个支架,这样我就可能同时吹口琴。这么一来使我们受欢迎的程度大增。第二个星期结束,我们几乎一天赚十块,于是我又去乐器行买了一组二手鼓。练习了几天之后,我的鼓技也相当不赖了。我捏掉那只保丽龙咖啡杯,买了个锡铁杯让公苏拿着,收入非常好。我表演的曲子五花八门,从"那夜他们载狄克西南下"到"摇吧,美轿车";我还找到了一间肯让公苏住,而且供应早晚餐的租宿公寓。 一天早上,公苏和我正要去公园的时候,天又下起雨来。沙凡纳有一个特色--每隔一天就会下一场倾盆大雨,感觉上是这样。我们正沿街走过一栋办公大楼对面,突然我看见一样非常眼熟的东西。 有个穿西装的男人顶着雨伞站在人行道上,而且是站在一个大塑胶垃圾袋前面。有人在垃圾袋底下躲雨,只看见有只手从袋子底下伸出来,替那个穿西装的男人擦鞋子。我过街凑近一看,哦呵,我看见垃圾袋底下还露出了那种手推车用的小轮子。我高兴得胸口快炸了。我走过掀掉垃圾袋,果然,真是丹恩,擦鞋维生! "把袋子还给我,你这大笨蛋,"丹恩说,"我淋成落汤鸡了!接着他看见了公苏。原来你终于结婚啦,啊。"丹恩说。 "是公的,"我告诉他。"你记得吧--我上太空认识。" "你到底替不替我擦鞋子?"穿西装的家伙说。 "滚开,"丹恩说,"否则我把你的脚跟咬成两半。"那家伙嘛,他走开了。 "你在这儿做什么,丹恩?"我问。 "你看我像在做什么?"他说,"我成了共产党啦。" "那你于嘛擦皮鞋?"我说。 "羞辱那些资本主义奴仆啊,"他回答。"在我眼里,皮鞋亮晶晶的家伙统统是废物,所以我擦的皮鞋愈多,送进地狱的废物也就愈多。" 第33章 "唔,随你说去,"我说。丹恩扔下擦鞋布,把自己推到遮篷底下躲雨。 "啊,呢,阿甘,我并不是什么共产党,"他说,"话说回来,他们也不会要我这副德行的人。" "当然会要,丹恩,"我说。"你总是告诉我,无论我想做什么样的人,做什么样的事,都一定做得到--你也一样。" "你还相信那些狗屎?"他问。 "我见到了光屁股的玛丽莲·梦露。"我说。 "真的?"丹恩说。"是什么模样?" 晤,那以后,丹恩和公苏和我可以说是结为一体,丹恩不愿住在租宿公寓里,因此晚上他都睡在外头用垃圾袋遮着。"塑造个性,"他这么形容。他叙述了他离开印第安那波里之后的经历。他先是把摔胶赚来的钱拿去赌赛狗,几乎输得精光,剩下的他全拿去喝了酒。接着他在一家车行找到工作,负责修理车底盘,因为他坐在小轮车上容易钻进车子底下,但是他说他厌腻机油整天滴在身上。"我也许缺了腿,不是好人,是个无赖醉鬼,"他说,"可我从来不油渍渍的。" 之后,他回到华盛顿,当地正在为一座替我们这些参加越战的人建造的什么纪念碑举行盛大揭幕典礼,他们瞧见他,又知道他的身份之后,便要他发表演说。但是他在什么接待会上喝得烂醉,把他的演讲稿全忘了。于是他从他们安排他住的那家饭店偷了一本旧约圣经,轮到他演讲时,他读了整本《创世纪》,正打算摘述《诗篇》的一些句子时,他们关掉麦克风,把他这浑球拖走。那以后,他试过乞讨一阵子,但是后来不干了,因为这工作"没尊严"。 我告诉了他,我跟崔伯先生去比赛西洋棋,以及养虾生意大获成功,还有竞选美国参议员的事,但是他似乎对玛丽莲·梦露比较感兴趣。 "你认为她那双奶子可是真货?"他问。 我们在沙凡纳大概已经待了一个月,生活非常顺心。我表演我的单人乐队,公苏收钱,丹思在人群中擦皮鞋。一天,有个新闻记者跑来拍下我们的照片,刊登在头版上。 "弃民流浪公园",图片说明这么写。 过后,有个下午,我坐在那儿表演,心里正想着也许我们该北上去查尔斯屯,突然注意到有个小男孩站在鼓的前面,直勾勾盯着我。 我当时正在演奏"狂放纽奥良市",但是小男孩一个劲儿盯着我,不笑也不什么,但是他眼睛里闪烁着一种神采,隐约让我想起了什么。而后我抬起目光,人群边上站着一个女士,我一看她,差点儿昏倒。 哦,竟是珍妮。 她把头发烫了,看起来也老了些,而且有些憔悴,但确实是珍妮没错。我惊愕得吹错了一个音符,但还是吹完了那首歌,珍妮这才过来牵起小男孩的手。 她两眼闪闪发光,她说:"哦,阿甘,我一听到口琴吹的音乐就知道是你。没有人象你这样吹口琴。" "你怎么会在这儿?"我问。 "我们现在住在这儿。"她说,"唐纳在一家制造屋顶瓷砖的公司当业务副理。我们在这儿已经住了三年"。 我停止了表演,人群渐渐散去,珍妮于是挨着我一起坐在长板凳上。小男孩在跟公苏玩耍,公苏居然翻起斤斗逗得小男孩哈哈笑。 "你怎么会搞起单人乐队来着。"珍妮问,"妈妈写信给我,说你在贝特河养虾生意做得好大,现在是个百万富翁了。" "说来话长。" "你不是又惹上麻烦了吗,阿甘?"她说。 "没有,这次不是,"我说,"你呢?还好吗?" "哦,还好吧,"她说,"我想,我是得到我想要的东西了。" "那是你的儿子?"我问。 "是啊,"她说,"可爱吧?"。 "可不--他叫什么名字?"' "福雷斯特。" "福雷斯特?"我说,"你拿我给他取名字?" "应该的,"她说的声音很轻,"终归,他有一半是你的。" "一半什么?" "他是你的儿子,阿甘。" "我的什么?" "你的儿子。小福雷斯特。" "我望过去,他在那儿拍手咯咯笑,因为公苏这会儿在倒立。 "我想我早该告诉你的,"珍妮说,"我离开印第安那波里的时候,已经怀孕了。我什么也不想说,也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哦,当时你自称是'笨瓜'什么的,而我就要生孩子了。而且,我有点担心他将来会是什么模样。" "你是指,他会不会是个白痴?" "唉,有一点儿,"她说,"可是,阿甘,你看不出来吗!他完全不是白痴!他聪明透顶--今年就要升上二年级了。去年他门门学科都拿'a'。你相信吗?" "你确定他是我的?"我问 "毫无疑问,"她说,"他希望长大做个美式足球员--或是太空人。" 我又望向小家伙,他是个健壮又漂亮的孩子。他两眼清澈,看起来天不怕地不怕。他跟公苏正在泥土上玩井宇游戏, "呢,"我说,"那你的,啊,你的……" "唐纳?"珍妮说,"唔,他不知道你这个人。是这样的,我一离开印第安那波里就遇见他。当时我就快露出怀孕的样子了,不知如何是好。他是个善良温和的人。他把我和小福雷斯特照顾得很好。我们有一栋房子、两辆车子、每个星期六他会带我们去海边或是乡间。我们星期天都上教堂,而且唐纳正在存钱打算送小福雷斯特去念大学什么的。" "我可以看看他吗--我是说,只要一、两分钟?"我问。 "当然可以。"珍妮说。她把小家伙叫了过来。 "福雷斯特,"她说,"见过另一位福雷斯特。他是我的老朋友-一你的名宇就是随他取的。" 小家伙过来坐在我旁边,说:"你那只猴子真滑稽。" "那是一只猿猴,"我说,"他的名字叫公苏。" "既然是公的,为什么叫他苏?" 我当即知道我的儿子不是白痴。"你妈妈说你长大要做个美式足球员,或是太空人。"我说。 "没错,"他说,"你懂美式足球或是太空人吗?" "懂,"我说,"一点点,不过也许这方面你该问你爸爸。我相信他懂得比我多。" 过后,他抱了我一下。不是很热烈的拥抱,但是够了。"我想跟公苏再玩一会儿。"他说着,跳下椅子。公苏居然想出一个游戏,让小福斯特扔铜板到锡铁杯里,他半空把它接住。 珍妮走回来坐下,叹了口气,拍拍我的腿。 "有时候真不敢相信,"她说,"我们俩如今已认识了将近三十年--打从一年级起。" 阳光透过树梢,照在珍妮的脸上,她眼中似乎有一滴泪水,但始终未流下来,不过确实有点什么,或许是一种情绪,我实在说不上来究竟是什么,即使我知道是有这样东西。 "我只是不敢相信,没别的。"她说,然后,她倾身吻了我的额头。 "这是做什么?"我问。 "白痴,"珍妮说,她的嘴唇颤抖。"谁又不是白痴呢?"说完,她走了,她起身,过去牵起小福雷斯特的手,他俩就这么走了。 公苏走过来坐在我面前,在我脚边的泥土上画了个井字。我在右上角画了个x,公苏在中央画了个○,我当下知道没有人会赢。 晤,那以后,我做了两件事。其一,我打电话给崔伯先生,告诉他不管我在养虾生意上有多少收入,要他将我那一份的一成给我妈,一成给巴布的爸爸,其余的都寄到珍妮那儿给小福雷斯特。 吃过晚饭,我一夜没睡在那儿思考,虽然这本该不是我的特长,不过,我所思考的事情是这样的:如今,过了这么些年,我终于又找到了珍妮。而且她还生下我们的儿子,或许,有什么法子,我们可以和好。 但是我愈是思索,愈明白这是不可能的事。同时,我也无法理直气壮将这结果归咎于我是个白痴--虽然拿这个藉口来圆饰很能宽慰自己。不,这个结果是人情之常。有时候世事就是这么回事,何况,话说回来,我想小家伙还是跟着珍妮和她丈夫生活比较好,他们会给他一个完好的家庭,好好抚养他长大,这样他也不会有个白痴爸爸。 过了几天,我跟公苏和丹恩一起离开。我们去了查尔斯屯,接着又去了里奇蒙、亚特兰大、查塔努加、曼菲斯、纳许维尔,最后来到纽奥尔良。 纽奥尔良人全不理会旁人在做些什么,因此我们三个享受了毕生难得的快乐时光,每天在杰克逊广场表演,旁观别的怪人做他们的事。 我倒是买了一辆脚踏车,附带两个小侧车给公苏和丹恩坐。每到星期天我们就骑着车到河边,坐在河堤上钓鲶鱼。珍妮大概每个月给我一封信,还寄来小福雷斯特的照片。此地有个在脱衣舞俱乐部当女侍的女孩,我们隔一阵子就会聚聚,玩玩。她名叫汪妲。我和公苏和丹恩多半时间就在法国区骑车闲逛,看看风景,说真的,那一带除了我们之外还有些模样古怪的人--看起来像是从俄国革命还是什么的留下来的产物。 一天,当地报纸的一名记者跑来说要给我做一篇报导,因为,我是他所听过"最佳单人乐队"。那家伙开始问起许多有关我的人生经历的问题,于是,我就慢慢一五一十告诉他。但是,我还没说到一半,他居然掉头走了,他说没办法登载这种故事,因为没有人会相信。 第34章 不过,我跟你说,朋友:有时候到了晚上,我仰望星星,看见整个天空就那么铺在那儿,可别以为我什么也不记得。我仍旧跟大家一样有梦想,偶尔我也会想到换个情况人生会是什么样儿。然后,眨眼之间,我已经四十、五十、六十岁了,你明白吧? ---全文完--- 更多精彩,更多好书,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