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王祭》 第1节 书名:冥王祭 作者:羽飞天外 正文 第一章 冰王子 他叫本杰明.洛克,今年17岁,来自美国佛罗里达州,目前在纽约大学读一年级。 洛克的家境殷实,父亲是某跨国财团的总裁,母亲是欧洲某国的王室成员。按理说出生在这样的家庭里,他应该是无忧无虑的,但是,他却不知道什么叫快乐,这是因为他生来就异于常人。 洛克体型高大、容貌俊朗,或许是因为继承了母亲高贵的血统,他生就了一头金发,却有着一对红瞳,或许是隔代遗传,亦或许是基因的变异?反正父母并不在意,自己的亲生儿子嘛。 可是,给洛克造成困扰的不仅仅是这一对红瞳,还有一个怪异的梦。 自懂事的时候起,洛克就时常梦见一个身着一袭黑袍的人。在梦里,那人总是戴着一张银色的面具,时常驻立在一条泛着黑幽幽粼光的河边,只留给他一个背影,那个背影给他的感觉是那么的寂寥。 而近几年来,洛克梦见的却是另一番景象,仍然是那条泛着黑幽幽粼光的河,河里盛开着巨大的白色花朵,但那个身影却不见了。 虽然家世显赫,但是洛克行事一向很低调。在别人的眼里,洛克似乎只是一个普通的孩子,但是,他又的确异于常人。当洛克情绪失控,或者遇到危险的时候,瞳孔的颜色就会加深,那是血一样的颜色,而且头发也会变成赤色,同时,身体里就会窜出火苗。有一次,一个孩童拿石头砸洛克。洛克被激怒后周身燃烧起来,结果把那个孩子烧成重伤。从此,孩子们都把洛克当成了妖怪,一见到他就躲得远远的,有些孩子甚至在背地里叫他火鬼。无奈之下,洛克只得转学。 为此,洛克养成了孤僻的性格。他总是一个人穿行在城市的车水马龙之间;总是一个人躺在草坪上,望着幽远深遂的夜空;总是一个人浏览于各大网站;也总是一个人往来于各大图书馆…… 洛克既想逃离人群,却又时常闯入人群,因为他生就了一副侠义心肠,好打抱不平,也因此常常惹出祸事,于是,只好不停地转学。而做父母的只是认为自己的儿子还没定性,长大后自然就好了,也就听之任之。 本杰明.洛克英俊的外表也吸引了不少女孩子的目光,但他总是毫不留情地拒绝人家,因此不知伤了多少女孩子的心,大家背地里都叫他“冰王子”。 每到一所大学,洛克都会去当地的图书馆、艺术馆之类的地方查找图片和资料,他想看看能不能查到与梦里所见的画面有关的线索。洛克在寻找,寻找一个未知的答案。 可是,几乎查遍了所有的网站,也几乎读遍美国所有的大学,洛克仍然一无所获,但是直觉告诉他,自己的异能和那个怪异的梦有关。 随着年龄的增长,洛克那爱打抱不平的正义感越来越强烈。上个月,洛克在唐人街教训了一伙欲打劫古董店的街霸,那个街霸是当地黑社会的一个头目,为了报复洛克,他纠集手下的一伙流氓闯进校园,开枪射击,致使三名同学死亡,多名师生重伤。那个头目甚至扬言,无论洛克走到哪里都要追杀他到底。为使亲人免遭伤害,洛克不得不再次转学,他要独自承担异能所带来的后果。 好在洛克的父母在国外也有不少产业,刚好上周本杰明夫妇要去希腊洽谈业务,夫妇二人为洛克办理了雅典大学的入学手续,顺理成章的,洛克又成为雅典大学的一名新生,继续他那从来都没有读完整过的大学。 第二章 女孩安琪 今天,洛克首次踏上这个陌生国度的国土,走进雅典大学的文学院。 此刻,讲台上的那位教授正唾沫横飞地讲着荷马史诗,洛克却一句都没听进去,他在想:课后是去图书馆呢,还是去博物馆?听说,到过雅典的人只有参观了国立考古博物馆,方不虚此行。 洛克便向临桌的同学询问博物馆的所在。这是整间教室里唯一的一个有着一头黑发的女孩。以往,洛克从不正眼看那些女孩,他觉得她们就像一群叽叽喳喳的麻雀让人厌烦。但是今天,坐在临桌的那个女孩,她是洛克所见过的女孩中最特别的一个,她有一对乌黑的眸子。洛克不禁多看了她一眼。 女孩见有帅哥搭讪,立刻眼放电光,迫不及待地做着自我介绍:“嗨,你好!我叫安琪,我来自美国加州,我是美籍华人……”女孩讲一口流利的希腊语,声音特别柔美动听,她在讲话的时候,那两对睫毛也跟着忽闪起来,就像翩然欲飞的蝴蝶。 “答非所问。”洛克用英语冷冷地回了一句。 “啊!你也懂英语?”女孩张大了嘴巴,忽又转成一脸的惊喜,好像他乡遇故知一般,就要两眼泪汪汪了。女孩正欲说下去,前面传来“邦邦”的敲击声,所有的眼睛齐刷刷地射向他们两个。 “那两位同学,要谈情说爱也要等到课后去谈。” “轰”,教室里一阵暴笑。洛克依然面色似水,女孩却已是两颊飞红。 “你,那个男同学,请你站起来重复一遍我刚才所讲过的内容。” “刷”,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在洛克的身上。 “——阿基琉斯与阿伽门农因争吵而结仇,高歌吧!女神!为了佩琉斯之子阿基琉斯的暴怒!他的致命的愤怒给阿开奥斯人带来无尽的苦难,将战士的健壮的英魂打入冥府,他们的躯体成为野狗和秃鹰的美食,宙斯的意愿实现了。请从阿特柔斯之子、人民的国王阿伽门农和神一样的阿基琉斯之间的争执开始吧!……”洛克扬扬洒洒地朗诵了足足有三分钟。 “停,你可以坐下来了。”那个鼻梁上架着深度近视眼镜,留着络腮胡子的大叔及其不满地白了洛克一眼。 对于从来没读过《荷马史诗》的洛克来说,竟能把《伊利亚特》背得滚瓜烂熟,他自己也深感意外,或许这也是自己的异能吧,洛克没有再想下去,遂摆出一副认真听课的姿态来。倒是旁边的那位小美女时不时地向洛克这边儿瞟来,洛克已经感觉到了目光中的热度,但他仍装作一副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 放学后,洛克匆匆地跨出教室,奔下楼梯。 “嗨,同学,请等一等。”那个叫安琪的女孩气喘吁吁地追了上来。 “有什么事儿吗?”洛克皱了皱眉,冷冷地问道。 “你……你不是要去博物馆吗?我知道在哪里,我陪你去好吗?”女孩面色通红,双手叉着腰,已经上气不接下气了。 “不必了,我已经知道了。”依然是冷得让人窒息的语气。洛克说着话的同时,瞳孔也在放大。 女孩的眸子里氤氲着朦胧的雾气,黝黑如墨玉般的瞳孔就像千年的古潭。一道赤芒探了进去,就像一粒石子投入平静的波心,而卷起来的却是滔天巨浪……洛克发现自己又多了一项异能。他能读取女孩大脑中的信息。 “啊,红瞳!不,等等……”女孩惊呼一声,起身追赶。待她跑下台阶的时候,哪里还有洛克的影子。 第三章 神秘黑影 “嗨,你听说了吗?最近博物馆新到一批刚出土不久的文物,据说有本土的,还有埃及的,以及亚洲一些国家的。” “是呀是呀,听说还有一批史前文物。现在的馆藏更丰富,可以大开眼界了……” …… 人们议论纷纷。 时值旅游旺季,来自世界各国的游客数不胜数,买票的队伍用比蜗牛它九十岁的老娘还慢的速度向前蠕动。但是,洛克并不担心,因为他是外国学生,可以享受免费的待遇,他拿着学生证就轻轻松松地进了展厅,害得那些可以杀死人的目光都向他身上投来。 唉,这就是人类的悲剧啊!他们嫉妒、贪婪、狡诈、虚伪……脑子里不知何时冒出一连串这样的词语。我这是怎么了?洛克晃了晃脑袋,把它们赶了出去。 考古博物馆是雅典二十多所博物馆之中最大、也是收藏最丰富的一个博物馆。这是希腊最大的古文物博物馆,首都雅典重要的参观景点。建于1866年-1889年,收藏希腊各地出土的各个时期价值极高的文物。现在,博物馆有大厅、陈列室等50多个房间,收藏文物近2万件。绝大多数的文物反映了希腊神话中的内容。可谓集古希腊文物之大全。前厅的中路是迈锡尼文物陈列区,其中的金制面具、器皿和装饰品最为著名。中路的两侧为雕塑陈列区,有各种战具。再往北就是青铜器陈列区。战后新建的双层建筑后厅为陶器和陶瓶的陈列区,陶器的造型和瓶上的图案显示出希腊艺术优美精细的特点。 入口后,首先看到的是迈锡尼展示室,里面收藏着“阿加曼农黄金面具”,是专家在迈锡尼国王阿加曼农死后,依其面貌所制成的黄金面罩,是强盛一时的迈锡尼文明的最好明证。 此面罩挺精致的,看來可真值不少钱呢!洛克暗想。 此外还有迈锡尼青铜时期的陶器,以及从伯罗奔尼萨半岛出土的史前文物。 那狮头状的酒杯,也是黃金打造的喔!大概一杯就醉了!洛克目不转睛地看着那个杯子,定定地出了一会儿神。 看过新石器時代展示厅的陶器,又看了基克拉泽文明展示厅愛琴海诸岛的陶器、大理石雕像,迈锡尼展示厅的黃金制品、青銅器、象牙雕刻,提拉文明展示厅的壁画……洛克看得兴致勃勃。 展厅里的光线很柔和,照在那些年代久远的文物上,更使它们凭添了几分神秘的色彩。 不知不觉间,夜幕已经降临,展厅里的游客渐渐稀少了。此时,洛克来到了十五号展厅,那里矗立着一座高大的铜像。就在这时,突然有一个黑影闪电般从眼前掠过。 “谁?”洛克大喝一声。他朝周围扫视了一遍,又什么都没发现。 博物馆中的每件展品都价值连城,觊觎它们的不法分子不知道有多少,难道是有盗贼行窃?很快,洛克又否定了自己的想法。考古博物馆作为世界上最伟大的博物馆之一,它的防卫措施是何等的严密,不法分子又岂能有可乘之机?是幻觉,一定是幻觉,或许是自己看得太久,眼花了。看看时间不早了,洛克便起身走出展厅。 华灯初上,漫步雅典市内,到处都可以看到举世闻名的历史文化古迹。那些古朴的建筑在灯光的辉映下显得异常雄浑、厚重。 沿着宽阔的街道径直向东北方走去,穿过几条街道,再拐进街角,渐渐地,洛克走出了市区。 此时,正值五月,气候温暖如春,来自爱琴海的风里似乎携带着一种熟悉的味道,或许是什么花的香吧。三面环山,一面傍海,这座城市真的是风景如画呢!洛克贪婪地吮吸着空气中的味道,嗯,感觉好惬意!远远的望去,东北方有一座山,十分高大巍峨,想来定是利卡维多斯山了。山腰处,隐隐隐约约的似乎有一座城堡,或许是什么神宙吧。老天也未免太过于眷顾这座城市了,这样的夜晚,不舒舒服服地享受一下人生还真就是对不起大自然呢! 洛克倚在树干上,从口袋里抽出一支“万宝路”,点燃,然后悠雅地吐着烟圈。 一直以来,洛克都是一个人,孤独是驱不走的寂寞。对于时常闯出祸事来的宝贝儿子,做父母的自然也不会掉以轻心,他们时常派出保镖暗中保护洛克,但没有不被他甩掉的。洛克这样做自然是有他的道理,不想连累无辜嘛。由于时常管闲事,那些抱打不平所换来的是仇家追杀,身边多个人反而成了累赘,因为他早已经习惯了照顾自己,即使有着如此显赫的家庭,他仍然愿意过他的野鹤般的生活。 香烟已经燃了过半。洛克抬头看了看天空,那些星子已经稀稀落落地现身出来,月亮也已经爬上了树梢。洛克突然吟诵起不知是哪个国家文学里的诗句来:“月明星稀,棋布星罗,那满天的星子倒映在眸中,是只有你才读得懂的寂寞……只有你才读得懂的寂寞,只有你才读得懂的寂寞……”洛克反复品味着诗句,不禁感慨万千:“你读得懂的是谁的寂寞?而我的寂寞又有谁能读得懂!” “沙沙沙”,极其轻微的脚步声由远及近。洛克立刻警觉起来。自己刚来希腊还不到三天,难道这么快就有杀手追来了?现如今,科技越来越发达,或许在自己酣然入睡的时候被植入了追踪器?不可能,洛克不禁哑然失笑。他知道,自己的异能是不允许任何人有接近身边的机会。 一个黑影从树林里跃了出来。此时,洛克手中的香烟已经燃到了尽头。当最后一点光亮熄灭的时候,洛克全身发力,足尖一点,就像一头出笼的猛兽,蹭的一下就窜出去几十米远。他不确定来人是否就是杀手,或许自己的身份还没有暴露,他只想甩掉那人。 “嗖嗖嗖”,洛克纵跳如飞。“三十六计走为上”是洛克躲避敌人时常用的方法,他不屑于同那些宵小动手,通常他只需依靠自己的速度就能摆脱那些社会上的小混混。 “沙沙沙”,后面追兵不停,那是足尖碰触到草木的声音。 真是一个难缠的角色!洛克有点儿不耐烦了。脚下加快速度,他犹如一阵疾驰的旋风。突然,前面出现了一堵墙,洛克一个不留神撞了上去,他本以为会跌个头破血流,令他惊讶的是,自己竟然穿墙而过。直到此时,洛克才发现,自己又多了一项异能。 这是一个院落,确切的说应该是一座神庙,看样子好像有些年头了,古老的殿堂石柱上雕刻着怪异的花纹和图案,门前摆放着古旧的石台,应该是摆放牺牲,祭祀天神的地方吧。 哼,我倒要看看,是什么人这么难缠。洛克索性停下来。他把双手插在西裤的袋子里,转过身去,并且潇洒地甩了甩那头金发。 “朋友,我可还没吃宵夜呢,你这样穷追不舍,是要赔偿精神损失费的!” 洛克以为来人又是通常所见的身穿夜行衣,头戴面罩,不是持枪就是执刀的那种,令他吃惊的是,眼前站立着一个与自己年龄相仿的少年。 少年的身上披着一袭长可及地黑色纹锦披袍,下身着一条黑色皮裤,足蹬皮靴。他有一头黑色的短发,脸庞上嵌着一对黑色的眼睛,那双眼睛大而明亮,并且闪着狡黠的光。他应该是东方人。两只耳朵,呃,那两只耳朵竟然是尖尖的,并且紧贴在脸颊的两旁。 另类,绝对的另类!洛克暗想。 “废话少说,你的死期到了!” 少年一脸的冰霜。他扬起手臂,张开五指,照着洛克的面颊抓来。就着明亮的月光,洛克看清楚了少年的手。少年的手上戴着金属的护套,他的“指尖”既长又锐利,而且还闪烁着青幽幽、冷森森的光。 洛克吃了一惊,心想:唉,诲气!真不知道得罪了哪条道儿上的神仙。看这小子一副玩命的架式,应该是动真格的了。不容多想,洛克急忙闪身躲过,跟着出拳、踢腿。 “乒乒乓乓”,两个人打得不可开交。 少年的招式无比凌厉,一招紧似一招,招招夺命。 洛克生气了,大吼一声:“你烦不烦啊!”话音未落,瞳孔暴张,殷红似血,“刷”,一头金发也竖立起来,变成了赤色。 “哼,终于现出原形了吧!”少年冷哼一声,“米勒亲王,我追踪了你几百年,这回看你往哪里逃!”少年欺身上前,刷的刺出一剑。 敢情是个捉妖大师啊,好像一准认定了自己是个妖怪,非要把自己打回原形不可。洛克这个气啊。 “如此甚好,那就让我教训教训你,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 怒火腾腾上升,“呼”,一股火苗自洛克的头顶窜出,跟着,周身燃烧起来。 此时,剑尖距离洛克的胸口只有寸余,他也不闪避,修长的指尖只是轻轻地一弹,手腕的力道带动起一股劲风,剑尖便以一个及其优美的弧度被荡了开去,180度不偏不斜,剑尖倒转。 “噗”,惨剧发生了,那柄剑深深地没入少年的胸口。鲜血激射出来,少年仰面向后倒去。明明是刺向敌人的剑,却突然倒转了剑尖。少年瞪大惊恐的双眼,看向握着剑柄的手,那只由于疼痛已经开始颤抖的右手。 “你……你为什么不躲?”洛克一伸手,拦腰抱住欲倒在祭台上的身体。洛克本无心伤害少年,不曾想,少年步步紧逼,结果导致盛怒之下,失手伤了他。 “咳,咳……”少年咳了两口血出来,脸色也已经煞白,“你……不……是……血族,你……到底是谁?” “我……我是谁?” 是啊,我是谁?洛克也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生来异于常人,在别人的眼里,自己就是个怪胎、异类,是不是人类就连他自己也不清楚。 第2节 “对不起,我想你是认错人了,我不是米勒亲王,更不是什么血族,我也无心伤害你,我不是故意的,真的,我送你去医院……”洛克急切地解释。 虽然那些不法之徒、社会渣滓……常常被洛克修理得体无完肤,但是,他还从未伤及过他们的性命。现在,如果真有个鲜活的生命死在自己手里,洛克还真的很害怕。 “真奇怪,可是……可是我明明嗅到了那种熟悉的气味……”少年的语气里充满了哀伤和失望。突然,他瞪大眼睛,惊恐地嚷道,“你……你到底爱她有多深?还是你从来都没有爱过她?你……你的记忆……”少年语无伦次地说着莫明其妙的话。洛克听得一头雾水。蓦地,少年的目光变得阴狠而绝望,“你……你……还是忘不了他……竟……然……对……我……下……毒……手……” “不不不,对不起,我……我……不是有意的……”洛克突然口吃起来,他急于辩解,却又不知道该怎样解释。少年的目光令他感到恐惧。 “永别了,我的爱人!哈哈哈,哈哈哈……”少年狂笑起来。突然,少年的双手握住了剑柄。 “不要……”洛克惊叫起来。但是,迟了,那柄剑已经被少年拔了出来。一片殷红汹涌而出。一霎时,洛克只觉得自己仿佛置身于一望无际的血海。 “啊,不!”洛克尖叫一声,猛地向后退去,突觉手臂一轻,再一看怀里,什么都没有。洛克揉了揉眼睛,四周怪石突兀,荒草丛生,哪里有什么神庙和殿堂,他又摸向手臂,还滚烫,这说明自己刚刚的确是燃烧过。是梦,是幻觉,还是遇见鬼了?洛克只觉得头皮发麻,周身的血液好像都冷却了下来。愣怔了片刻,洛克稳定心神,辨别了一下方向,便匆匆朝寓所走去。 第四章 午夜惊魂 躺在寓所的床上,洛克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博物馆中的黑影,消失的神秘少年,接连发生的诡异事件令他的心半刻也无法安宁。 洛克一骨碌翻身起来,抬头看看窗外,树影婆娑,起风了。洛克径直向门口走去,走门是习惯,但是现在,那扇门已经形同虚设。 四周静悄悄的,街上空无一人。不知何时,月亮已经躲进厚厚的云层里去了,空气显得异常沉闷,看样子是要下雨了。风里送来几声夜鸟的鸣叫和昆虫的低吟,从而更显出了夜的寂静。 城市的灯火依然通明。 洛克像幽灵一样穿行在城市当中,是的,的确像是幽灵,因为没有任何东西能阻挡住他的脚步。远远的,几只流浪狗在垃圾桶附近争抢食物,它们突然停止争抢,竖起耳朵倾听了一会儿,便一窝蜂似的四散奔逃。 “哼,这些可悲的生灵!它们生存的目的只是为了争夺那么一点点的剩饭残羹。”洛克冷哼一声。 乌云越来越厚重,大有压城之势,看样子,暴风雨很快就要来临了。洛克急忙加快脚步。 不久,洛克来到考古博物馆附近。洛克犹豫了一下,心想:如果被守卫发现,把自己抓起来关进牢房,即便出得来恐怕也无法在希腊呆下去了。但是,直觉告诉洛克,自己已经离答案越来越近了。 管它呢,不探个究竟又总是心绪不宁,豁出去了,大不了再转学。打定主意后,洛克回忆了一下白天参观时的情形,他辨别了一下方向,就从左侧的外墙走了进去。现在的洛克穿墙越室如履平地,还有什么能阻止得了他的呢?为了避开守卫和那些数不清的电子眼,洛克加快了脚步,只晃了几晃,便来到了15号展厅,这样即使被监控器捕捉到,在人们看来也只是一缕风,或者是一束光。 展厅里的光线很幽暗,那些展品的身上散发着古老的气息,一些造型奇特的文物看起来令人毛骨悚然。正所谓艺高人胆大,既然已经进来了,怕是没有用的,洛克壮了壮胆,把目光转向那件展品。 那是一件青铜器,比洛克还要高出一个头。洛克先前见到的黑影就是在这附近出现的,至于会不会再出现,洛克一点儿感觉都没有,他只得提高警惕,把每一根神经都绷得紧紧的。他已经做好了随时反击的准备。 四周死一般的沉寂。洛克抬手看了看腕上的“劳力士”,已经过去了十几分钟,仍然什么状况都没有发生,他便径直向那件展品走去。 这是一座男性铜像,高大、威武,身上好像披着一件袍子,他的手里擎着一把剑,剑尖朝上,显得霸气十足。再看面部,或许是年代太久远,遭到了岁月的侵蚀,也或许是光线太暗,面部轮廓看起来不是很清楚。洛克把铜像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一遍,心里犯起了嘀咕:不就是一座普通的雕像吗?比起其它展品来还不就是小巫见大巫,不太可能会引起不法分子的觊觎之心。沉思了一会儿,洛克走了几步,转到铜像的侧面,他再一打量,感觉有点儿眼熟,再转到后面,退后几步,洛克差一点儿惊叫起来,这个背影就是十几年来一直出现在他梦里的那个黑衣人。 不知道是因为激动、紧张,还是恐惧,洛克的眼睛瞪得大大的,嘴巴也呈现出o型。 “吧嗒”,豆大的汗珠从洛克的额头上滚下来,跌落在大理石地板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许久,洛克才颤抖着声音问道:“你……你究竟是谁?为什么会出现在我的梦里?”过了半晌,仍然没有回音。洛克又把软得跟棉花似的双腿拖到铜像的正面。 就在这时,“咔嚓”一声,头顶响起了惊雷,跟着,一道雪亮的闪电划破了夜空。就着明亮的闪电,洛克赫然看到,雕像的脸上竟然罩着一副银光闪闪的面具。洛克揉了揉眼睛,没错,是多了一副面具。 洛克又向前迈出一步,他使劲地揉了揉眼睛,没错,是多了一副面具。 “吧嗒,吧嗒……”汗珠持续滚落下来,洛克感觉自己快要发疯了。 “告诉我,你究竟是谁?这些年你又去了哪里?”仍然没有回音。自己竟然对着一座雕像自言自语,一定是发疯了。突然,一股强烈的好奇心袭来,洛克很想知道那张面具的背后究竟隐藏着的是天使还是魔鬼。 洛克发了疯似的冲上前去,伸手就要摘下那张面具。突然,从面具的眼孔里射出两道金光,它们狠狠地刺进洛克的双眼。 无比强烈的痛感于一瞬间袭卷了全身,紧接着,眼前一片漆黑。“啊!”洛克凄厉地惨叫起来。 第五章 异世界重生 撕心裂肺般的疼痛袭卷了全身,洛克感到自己的灵魂正被一点儿一点儿地剥离身体。 “我要死了吗?我还这么年轻,爸爸、妈妈……”洛克低声地呼唤着。 当洛克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的周围一片黑暗。 “难道我的双目已经失明了吗?”洛克慌乱地伸出十指在眼前晃动,十根葱白一样修长的手指看得真真切切。 我没有失明。究竟发生了什么?这又是什么所在?洛克努力地想,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大脑里似乎只剩下一片空白。 “我是谁?我到底是谁?难道我已经死了?”洛克惊恐万状。 “不,你没有死。你叫塔那托斯,你是死神,人人惧怕的死亡之神!”一个威严而又极具磁性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洛克睁大了惊恐的眼睛,塔那托斯——死神,多么陌生的词汇。洛克茫然地注视着那个高大的身影。 “那么,你又是谁?”洛克小心翼翼地问道。那个身影似曾在哪里见过。洛克感觉到那人的周围好像有一股强大的气场,给他造成一种压迫感,令他心声畏惧。 “我是冥王——哈迪斯,你是我的随从。”那个身影转过身来,面对着洛克。洛克怔住了,这个全身裹在黑袍子里的人,脸上罩着一副银光闪闪的面具,自己见过,一定是在哪里见过,要不感觉怎么会是那么的熟悉。 “是,大人!”洛克机械地回答,好像这声音不是出于自己的口中,只是缘于这具身体。 “这里是冥界,以后界内所有事务均由你处理,倘若你无法定夺再报与我知道。”冥王的话威严且不容置疑,语气冷得能让人全身结冰。 “是,大人!”洛克茫然地应着。 那么,冥界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地方呢?它是人们死后的归宿。人们死后由神使——赫尔墨斯将他们接到冥界。在这里,汹涌奔流着一条黑色的大河,阿刻戎河,也叫痛苦之河。大河阻住前进的道路,欲入冥界者必先通过此河,想过河的死者也必须支付一个金币的渡资,否则会被冥河摆渡人——卡戎,无情地抛入河中。阿刻戎的水比阳世间的水轻上许多,即便是羽毛投进去也会沉入河底,除非是藉着卡戎的渡船,否则亡灵沉入河底,受到侵蚀,最终灰飞烟灭,永世不得轮回。 过河之后是一片广阔的灰色平原,这里叫做真理田园,亡灵们在真理田园前的审判台前接受冥界三大判官:米诺斯、拉达曼提斯和埃阿科斯的审判。此处连接着两条路,分别通往幸福之所——爱丽舍乐园和痛苦之所——地狱。在爱丽舍乐园和地狱之间,建造着一座雄伟庞大的宫殿,这就是冥王哈迪斯的寝宫。 接下来,洛克,也就是塔那托斯开始走马上任。 每天,塔那托斯都要严格审核进入冥界的死灵名单,按照他们生前所为分善恶造册,并交由冥王审批。对于那些无罪的人,他们的亡魂被引领着去往福岛——爱丽舍乐园,在那里过着快乐的生活。反之,对于那些作奸犯科,罪大恶极之辈就被押往地狱,施以残酷的刑罚,那是复仇三女神的工作。 复仇三女神的名字分别叫奈米西斯、厄里斯和凯雷斯,她们的头上长着蛇发,眼中流出血泪,双肩生有翅膀,手执火把和蝮蛇鞭。平时,她们在大地上追逐杀人凶手,特别是血亲相弑者,使他们的良心受到煎熬,发疯发狂。 也有一些人,他们虽然死了,但尘世间的心愿未了,或者仍旧贪恋阳间的富贵荣华,因此,即使亡魂已经被引进冥界,却总是在阿刻戎的对岸徘徊,不肯搭乘卡戎的渡船。这时候,塔那托斯就要亲自出马,驱赶他们上船。谁知,这样一做就是几千年,塔那托斯实在感到厌烦了,他就请求冥王赐予自己神力,冥王答应了他的请求,将“地狱冥火”传授给他。有了“地狱冥火”,塔那托斯工作起来可就轻松多了,只要他发出指令,就有火焰飞出去代替他执行驱赶的命令。那些亡魂最怕的就是冥火,只要冥火一出现,再横的亡魂也会乖乖地排队等候摆渡。 冥王大多数时间都呆在冥界,偶尔也会巡视一下属下的工作,他总是手执金剑,乘坐一辆由四匹神马拉的黑色战车,孤零零地来,又孤零零地去。 冥王见塔那托斯把冥界事务处理得井井有条,他很满意。渐渐的,无论走到哪里,冥王都带着塔那托斯,即使是每四年召开的一次天神例会也不例外。 由宙斯主持的天神例会每四年就在奥林匹斯山召开一次,十二位主神必须到场,而像塔那托斯这类二等神祗,除非有神喻宣召,否则是上不了奥林匹亚神殿的。即便是这样,冥王也总是带着塔那托斯,让他坐在马车副手的位置上,手捧金剑,候在殿外。 冥王也时常会带塔那托斯去出席一些重要的宴会。在那些宴会上,塔那托斯看到了魅力四射的太阳神——阿波罗;清秀俊雅的月神——阿尔忒弥斯;美貌的智慧女神——雅典娜;顽皮可爱的小爱神——厄洛斯;温文尔雅又兼具豪放粗鲁的矛盾混合体,海王——波塞冬…… 最后,塔那托斯把目光定格在万能的神王——宙斯的身上。那是一个颇具魅力的金发男子,他容貌俊美,手持象征着神权的权杖,高高在上地坐在光芒万丈的黄金宝座上,每一位神祗都要向他敬献美酒。一种厌恶感油然而生。他根本就不配神王这个称号,他自私自利、卑鄙无耻、阴险狠毒……他也根本不配坐在光芒万丈的黄金宝座上……塔那托斯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这可是以下犯上,要掉脑袋的。塔那托斯急忙收敛心神,垂首站立在冥王身后。 第六章 死神的困惑 一晃又是几千年过去了,在此期间,塔那托斯外出办差,途经高加索山的时候,看到了那个被缚的泰坦巨神——普罗米修斯。普罗米修斯,多么熟悉的名字啊,自己好像很久以前就知道这个名字。可是,不管他怎么想就是想不起来。 那是一个暴雨倾盆的夜晚,可怜的泰坦巨神被雨淋得透湿,雨水顺着他的头发流进眼睛、鼻孔、嘴巴和耳朵。普罗米修斯被锁链捆绑得结结实实,连动都动弹不得,铁链深深地陷进他的皮肉里,流出来的血很快就被雨水冲洗掉了,他却连眉头都不皱一下,那神情像极了倔强的人类。 塔那托斯心生怜悯,不忍心再让普罗米修斯受苦下去,他对普罗米修斯说道:“不如随我去冥界吧,那里的爱丽舍乐园会让你忘记痛苦。” 塔那托斯举起手中的镰刀,正欲割下普罗米修斯的头,就在这时候,摩洛斯出现了,他大声吼道:“住手!塔那托斯,你想违逆宙斯的神喻吗?” 又是宙斯!塔那托斯皱了皱眉,他对这个名字简直厌恶到了极点,就差没唾上一口了。 “难道你不知道吗?普罗米修斯妄图盗取天火,至使宇宙圣物被毁,是宙斯派我来惩罚他的,你休要多管闲事!”说罢,摩洛斯便化成一只恶鹰,伸出利爪,狠狠地向巨人胸口抓去。 “啊!”,伴随着巨人惨烈的叫声,一颗血淋淋的心脏被抓了出来。摩洛斯大口大口地咀嚼着普罗米修斯的心脏,鲜血顺着他那尖尖的带钩的鹰嘴向下流。塔那托斯看得胆颤心惊,心想:这种残忍的酷刑,对待那些罪恶至极的犯人倒是不为过,可是,那巨人盗取天火给人类,是出于对人类的同情,是善举,作恶要惩罚,行善也要惩罚,难道这就是神祗的为神处事原则吗?塔那托斯第一次感到了困惑。 接下来的日子是一直在矛盾中度过的,塔那托斯越来越觉得自己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偶尔,冥王也会叫塔那托斯过去陪他饮酒,说是陪酒,其实就是倒酒。冥王总是站在冥河岸边,背对塔那托斯,望着黑幽幽的冥水,独自饮酒。那个透明的高脚杯里盛放着的是只有冥界才有的冥酒。每当冥王饮完一杯酒,塔那托斯就上前斟满那个杯子,他所执的金酒壶里是永远也倒不完的冥酒。通常,冥王只饮三杯,便吩咐塔那托斯退下,可是今天,冥王已经饮到第六杯了。 也不知道这酒会不会醉人?塔那托斯暗想。他感觉今天的冥王怪怪的,好像有满腹的心事。塔那托斯正欲开口,冥王仿佛知道他要说什么似的,做个手势阻止了他。 “你知道吗,塔那托斯,这条冥河孕育的是痛苦,就算是神祗,倘若掉了进去也会丧失神力。” 塔那托斯不明白冥王为什么突然说起这些,他只得小心翼翼地说道:“请大人明示!” “唉!其实,身为神祗还不如身为凡人。”冥王突然叹了一口气。塔那托斯感觉今天的冥王与平日不同,似乎有什么心事,他又不敢多言,只得垂下头去,继续倒酒。 “你也来一杯吧。”说这话的时候,冥王的手中突然多了一个杯子。 “这……属下不敢。”塔那托斯慌忙说道。一直以来,他对冥王都是怀着一种既敬又怕的心理。 “你跟随我已经一万年了,我很了解你。可是你了解我吗?在这暗无天日的冥界为王,看似高高在上,可是又有谁能够体会到那高处的寒?”很明显,是冥酒的作用,这是有史以来冥王说的最长的一句话。 接过冥王递来的酒杯,塔那托斯茫然不知所措。一万年,一万年到底有多长,自己竟然没有一点儿时间的概念。他只是觉得自己得到了一些东西,同时又好像失去了一些什么。 “干了!如果你还是男人。”冥王的话威严而又不容拒绝。 塔那托斯只得把那杯透明的液体一饮而尽。那酒一入口却什么味道都没有,他甚至怀疑那只是一杯水。塔那托斯疑惑地望向冥王。 “因为你心静如水,所以品不出任何味道,把这杯喝下去!”同样威严得不容抗拒。 塔那托斯只得接过另一杯,已经被冥王饮了一半的冥酒。那酒一入口,酸甜苦辣涩咸……一起涌向心头,很难说得清究竟是什么滋味,简直就是百味杂陈。塔那托斯惊讶地再次望向冥王。 “你知道吗?永生的生命就如同这杯冥酒,终有一天你会品出它的味道,希望那时候你可以明白我。” 冥王转过身去,面对着黑幽幽的冥水,只留给塔那托斯一个背影。这个背影伟岸、挺拔,却有一种说不出的惆怅和寂廖。 第七章 光之血刃 对于人间来说,又是一个黑夜的降临,而这里只有永夜,永远的黑夜。 塔那托斯呆立在那里,一片茫然,他还是没有听懂冥王的话,既然冥王没有吩咐他离开,他也只得陪伴在冥王左右。 “塔那托斯,去把我的头盔拿来。”半晌,冥王终于开口了。 第3节 “头盔?”塔那托斯以为自己听错了,“大人这是要出去吗?可否让属下随行?”塔那托斯知道,冥王的头盔是可以令他隐形的,除非是有战事,否则冥王是不会用到头盔的。塔那托斯不免担心起来,心中暗想:难道冥王不想让我随行吗? 塔那托斯为冥王披上黑色的斗蓬。 “大人,请您把这个带上!”塔那托斯捧出冥王的“光之血刃”。 “光之血刃”是冥界的镇界之宝,也是冥王的兵器,它是被普罗米修斯打碎的水晶球的一角。它状如残月,通体金色,那是因为冥王用自己的血,浸泡了它一万年,并施以神力的缘故。它是为冥王而生,也只有冥王才可以驱使它。一万年前,冥王曾凭借它击败比蒙,而现在,它静静地躺在那里,已经很久没有舐过血腥了。 冥王冷冷地瞥了塔那托斯一眼,缓缓地说道:“我是去见一个女人,又不是去决斗。” 塔那托斯惊惶地低下头,因为他知道,“光之血刃”一旦啸天,必将会给三界带来血光之灾。 冥王见他甚是惊惶,知道他是在为自己担心,便缓和了语气,说道:“没有谁敢把我怎么样,因为我是冥王。” 在塔那托斯忐忑的目光里,冥王展开双翼,飞身而去。 敛住心神,凭借神识,冥王能接收到来自天地间的任何信息,即使耳畔是呼呼的风声,也丝毫不会受到影响。渐渐的,有轻微的啜泣声传入冥王的耳膜。那声音来自奥林匹亚神殿。为了避开阿尔忒弥斯的月亮车和巡夜诸神,冥王用隐形头盔把自己隐藏在浓雾之中。 冥王收起双翼,在神殿后面现出身形,悄无声息地潜了进去。神殿内出奇的安静,只有那团残留的圣火,忽明忽暗地闪着余光。突然,殿内灯火通明。那片光亮令冥王一阵炫晕。 “哈哈哈……”宙斯在众神的簇拥下现出身形。 突然,一种被愚弄的感觉袭上冥王的心头。果然,赫拉,那个冥王为之神迷的女人竟然倚在宙斯的怀里,那两片他曾经狂热地吻过的唇正吐出这样的声音:“哈迪斯,别做梦了,有谁愿意和你生活在暗无天日的冥界呢?快滚回去吧,我很快就成为天后了。哈哈哈……”赫拉放肆地大笑起来,那张扭曲的面孔就像蛇一般的丑陋。 蓦地,喉头一咸,一口鲜血狂射而出,冥王踉跄几步,几欲跌倒。 宙斯,这个最小的弟弟,自己让出天帝的位置,是为了报答他的救命之恩(是宙斯用吐药,把哈迪斯连同波塞冬在内的四位兄弟姐妹从父王的腹中救了出来)。现在,那个高高在上的神王,他还当自己是他的哥哥吗?竟然连自己心爱的女人也要夺去,自己隐忍、退让,并不代表自己就怕了他。一向清高的冥王哪能受此羞辱,突然,他暴跳起来,一个箭步疾冲过去…… “大胆,哈迪斯!”一声暴喝,斜刺里,阿瑞斯的长矛猛地戳了过来。 冥王猝不及防,当胸撞了上去。长矛穿过他的黑色斗篷,透背而出。一点痛的感觉都没有,有的只是愤怒、愤怒…… 冥王双目喷着火焰,怒吼着:“我不甘心!我发誓,哪怕流尽最后一滴血,我也要报仇……报仇……”冥王的声音渐渐的微弱了,恍惚之间,他只看到尼弥西斯那得意的笑。 第八章 解除封印 “大人!”伴随一声惊呼,塔那托斯出现在冥王的面前,“您为什么总是不听我的话呢?您看,我把血刃带来了。”塔那托斯带着哭腔说。 冥王闭上眼睛。良久,他才缓缓地摇了摇头,说道:“你不该带它来,我已经用不着了......” “我要杀了那贱人!”塔那托斯霍地跳了起来。蓦地,血刃金色的身体迸发出万道光芒。 糟了!一定是我的血唤醒了它的魔性。冥王想阻止,可是已经来不及了,他那饱含着深刻仇恨的神识驱使着血刃,它已经尖啸着飞了出去。 在众神的惊呼声中,赫拉已经人头落地。 “哈哈哈,哈哈哈……”冥王突然狂笑起来,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可是,又有谁会知道,那泪是他已经破碎的心流出的血呢? 就在塔那托斯抱起冥王奔出奥林匹亚神殿的时候,在众神诧异的目光里,身着孔雀羽彩色披袍的赫拉出现在众神的面前。 赫拉永远是那么的光彩照人,在众神的眼里,她骄傲而又美丽,但是,又有谁会知道,拥有着这样一张美丽脸孔的她,竟然会长着一颗蛇蝎一样毒的心。 赫拉望向冥王消失的方向,脸上显露出鄙夷的神色。 “怎么回事?” “就是啊,这是怎么回事?” …… 众神议论纷纷,因为他们明明看到赫拉已经人头落地。 宙斯揽着赫拉的纤腰,得意洋洋地说道:“本王早就察觉了,哈迪斯意欲图谋不轨,所以,本五就设下这个计策,把稻草人变成赫拉,引诱哈迪斯中计。哈哈哈……”宙斯大笑起来,继而,他把脸一沉,“从现在开始,你们都把嘴巴给我闭严实了,谁也不许把这件事泄露出去,否则会给我们神祗的脸上抹黑。如果有谁敢泄露出去一个字儿,本王就惩罚他,罚他去人间受苦。至于哈迪斯嘛,你们就说他图谋不轨,意欲行刺本王。从现在开始,撤去哈迪斯十二主神的位置。” “什么,撤去冥王十二主神的位置?” “这……这不好吧?” …… 众神一个个面面相觑,继而又是一阵议论纷纷。 “这事儿就这么定了。”宙斯的脸阴沉得就像布满了乌云的天空。众神不敢言语了,他们心知肚明,这么大的事情,本应该放在天神例会上去讨论的,可是宙斯竟然擅作主张,撤去冥王十二主神的位置,这样做委实太草率了。但是,宙斯是神王,神祗们都畏惧他手中的权杖,因此,众神即便心有异议,也不敢说出口。 塔那托斯抱着冥王,驾起一阵风,一路疾驰,奔冥界去了。 这个世界已经没有什么可以让我留恋的,君不见冥水三千,唯我一瓢饮尽!朦胧中,冥王感觉到自己被一个人抱在怀里,耳畔是呼呼的风声。 “大人!”塔那托斯悲呼一声,“我们已经回到了冥界,您不能抛下我啊,您一定会好起来的。” “我是冥王,除了我自己,没有人可以杀死我。可是,我的心已经破碎了。”冥王惨笑着。看到冥王的血液汹涌而出,霎那间就汇成了一条金色的河流,塔那托斯惊呆了。 “大人!不可以,您是天神,您一定有办法的!” “塔那托斯,离开这里,去过属于你自己的生活吧。你本不是冥界中人。” “什么?”塔那托斯瞪大了眼睛,他望向冥王,眼神里满是焦虑、惊讶、委屈、信任,还有……那些复杂的神色在冥王的眼前一闪而过,就一幕一幕地往远处退去了。 “去吧,你有权利知道真相。”冥王的神识已经涣散。就在失去神识的一霎那,冥王做了最后一件事:他为塔那托斯解除了身上的封印。时光迅速倒流…… 第九章 泰坦巨神的厄运 三万年前,宙斯创造了人类,他让人类生存在大地之上,并且让人类向神祗贡奉马牛羊等祭品。 但是,大地上冰冷、潮湿,遍布沼泽,黑暗中还不时地传出野兽的低吼,到处弥漫着死亡的气息。 弱小的人类在黑暗中苦苦地挣扎,他们过着茹毛饮血的生活,受着疾病的折磨,并且还不断地遭到野兽们的攻击和吞噬。这一切被善良的泰坦巨神——普罗米休斯看到了,他的心在一点一点地缩紧。 四周死一般的沉寂,只有奥林匹亚神殿永远是明亮的。普罗米休斯悄悄地向神殿走去,那里供奉着可以给人类带来光明的火种之源。那颗硕大的水晶球蕴藏着无比巨大的能量,里面跳动着的火苗闪烁着妖艳的光芒。 “来吧,把我拿去吧!来吧,来吧……”一股仿佛有魔力般的声音在向普罗米休斯召唤。 普罗米休斯把手伸向水晶球…… “住手,普罗米修斯!” “啊!”是雅典娜,普罗米休斯惊呼出声,他一失手,“砰”的一声,水晶球跌落到地板上。“轰”,水晶球爆裂,并且四散飞去。 “哈哈哈……”一阵狂笑过后,热浪袭来。赫怀斯托斯狰狞的面孔出现在神殿之上。 神殿上一片混乱,众神从四面八方涌了过来。 赫怀斯托斯被封印在水晶球里已经有许久年了,他吸收了水晶球的能量,再加上他本身就具有火的力量,他一出现,整个奥林匹亚神殿的温度骤然上升起来。 “啊啊啊!”赫怀斯托斯大吼起来,他把蓄积在心里多年的怨气都发泄了出来,一股股巨大的火焰自他的头顶窜出。 “呼呼呼”,奥林匹亚神殿燃烧了起来。 阿瑞斯舞起长矛,他的长矛幻化成无数道光影,尤如一条条金蛇,它们吐着信子,向赫怀斯托斯的身上扑去。 雅典娜伸出左手,她的手中立刻就出现了一张神盾,她右手握成拳,右手中立刻就握住了一把金矛。这位女战神可是从宙斯的头颅里跳出来的,她的力量几乎无神可以匹敌。雅典娜的金盾迸发出万道光芒,那些光芒就像一堵金色的墙壁,“轰”的一声,向赫怀斯托斯撞去,霎那间就封住了赫怀斯托斯的退路。 赫怀斯托斯被逼得无路可走,最终被两位战神给捆绑起来。 混乱中,普罗米休斯飞起一脚,将火种之源踢了下去。 从此,人间有了火种,迸裂的水晶球圆的部分变成了太阳,弯的部分变成了月亮,零散的碎片变成了满天星斗。整个宇宙充满了祥和的光芒。 宙斯勃然大怒:“大胆,普罗米修斯,你可知罪?你擅自将火神的封印解开,至使神殿险被毁去。我要惩罚你!我要惩罚你……” 宙斯彻底的疯狂了,他撕去往日那副仁慈的面纱,歇斯底里地吼叫:“摩洛斯,摩洛斯在哪里?塔那托斯,去把摩洛斯给我叫来,我要把普罗米修斯绑在高加索山,每天用雷电之盾劈他,我要摩洛斯每晚变成秃鹰啄食他的心脏,直到他认罪为止!” 善良和怜悯之心给普罗米修斯带来了恐怖的厄运。从此,可怜的泰坦巨神被缚在高加索山,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不仅要承受着风霜雨雪的侵蚀,还要承受着电打雷劈和失心的巨痛…… 第十章 魔王琪澳 随着宇宙圣物——水晶球的破裂,阿波罗和阿尔忒弥斯诞生了。同时,由于蓄藏在水晶球内部的巨大能量向宇宙中扩散,被万物吸收,魔界和妖界也相继诞生。 两万年来,当普罗米修斯被缚在高加索山,承受失心之痛;赫怀斯托斯被封印在极地深渊,经受寒冰磨砺之苦的时候,魔族与妖族逐渐强大起来。其中,尤其是魔族,他们的力量最盛,他们居住在西土大陆水草丰沛的绿洲之上,在那里建立了强大的帝国——梭哈魔国。 梭哈魔国的魔王叫琪澳。 琪澳是接近于神的人物,他有着和神相类似的外表,所不同的是他生有一对红色的瞳孔,赤色的头发,头上生有一对金色的角,背上生有一对黑色的羽翼。琪澳能够驱云驾雾,可以任意变幻身形,擅长使用魔法和幻术。 魔王琪澳和他的王妃,以及年幼的王子住在梭哈魔国的宫殿——摩勒宫里。 由于吸收了过多的能量,魔族成员生就了巨大的体型和可怖的外表。 其中,长相最为恐怖的要数海德拉了,海德拉是一个长有九个头的魔蛇,它的九个头都有再生能力,砍掉任何一个还会再生长出来。还有长着三个头的魔犬萨贝拉斯,它的鼻子特别灵敏,能嗅出几公里以外生人的味道;它的听力也极其敏锐,能听到几公里以外的声音;它的眼睛相当明亮,能分辨出真假和善恶。萨贝拉斯的任务是负责看守摩勒宫的前门,而海德拉则负责看守摩勒宫的后门。海德拉和萨贝拉斯是最低等的魔族,只能以兽类的形体存在。 魔族的信使叫喀里巴,也叫双首鹫,他是一个长着人首和鸟头的怪物,主要负责传达魔王的命令。喀里巴是较低等的魔族,他不会魔法,只会幻术,能幻化成人类的样子。 魔族中还有十二个巡夜使魔,他们叫丘柏。平时,他们会幻化成漂亮的男人和女人,负责演奏器乐和舞蹈,供王族或者客人娱乐。夜里,他们则幻化成长着巨型翅膀的怪兽,负责起巡夜的任务。巡夜使魔是较高等的魔族成员,他们擅长使用魔法和幻术。 梭哈魔国的国师叫皮埃罗,他是一个文武兼修,拥有着高深的魔法和幻术的长者。皮埃罗辅助魔王处理国事,同时他还是王族孩子们的老师,闲暇时,他要传授孩子们学习魔法和幻术。皮埃罗是魔族中较高等的成员,他的地位仅次于王族。 还有镇守西土大陆边界的戈尔贡家族。戈尔贡家族有三姐妹,大姐叫丝西娜,二姐叫尤瑞艾莉,她们是丑陋的蛇发女,拥有不死之身,她们属于魔族。三妹叫美杜莎,美杜莎是一个漂亮的美女,她是凡身,不属于魔族。 魔族和妖族以及其它一些部族之间,经常为争夺地盘等琐事而大打出手,结果都被琪澳给摆平了。琪澳的名声越来越大,梭哈魔国的国力也如日中天,魔族的力量就像窜进风中的火苗一样,势不可挡。很快,魔族向西纵深,逐渐剿灭了为患人间的妖族。 魔王琪澳乃一介仁义之王,他胸怀坦荡,光明垒落,并且广泛结交各界朋友,在三界享有极高的声誉,就连奥林匹斯山上的众神也和他素有交往。尽管宙斯也知道有这么一个人,但是,他却充耳不闻。作为宇宙中的主神——宙斯,他自以为是万能的神,至高无上,尊贵无比,又怎能把那些个魔兽、山精和树怪之类的放在眼里? 第十一章 冥王请缨 这一日,宙斯避开赫拉的耳目,游荡到西土大陆,他幻化成一只雄鹰四处盘旋。 第4节 突然,宙斯看见了一处极其优美的所在:一条清清亮亮的河流蜿蜒进山谷,树木蓊郁的丛林背后有一片淡蓝色的湖泊,在这片湖泊的岸上矗立着一座巍峨的宫殿。殿内水榭楼台,雕梁画栋……无所不有,丝竹之音缭绕云端,恍如天籁。 这又是哪里?想不到下界竟有如此好的去处!宙斯心生妒意,便俯冲下来。 突然,一个头戴花环的美丽女子走进宙斯的视线,她那婀娜的体态,飘飘的衣袂,还有扑鼻的发香,撩拨得宙斯心里痒痒的。 啧啧!想不到西土大陆竟然会有如此标致的美人儿!宙斯一边赞叹着,一边打起了坏主意。众所周知,宙斯好色是出了名的,霸着赫拉不算,还到处拈花惹草,那可真是应了那句话“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 这么漂亮的美人儿就在眼前,宙斯岂能放过。于是,一个恶鹰扑食,宙斯就把女子摁倒在了地上。女子挣扎着就要喊叫,突然看见自己倒在一个英俊男子的怀里,立刻羞得面若桃花。(宙斯有这样一种本能:那就是遇到自己心仪的女子就会现出本身。)一股热流自下而上,迅速地窜上头顶,宙斯的鼻血已经流了出来。他俯首向女子的樱唇吻去……不巧,这一动作刚好被巡视路过的魔王琪澳撞了个正着。 琪澳看见自己的王妃被辱,立刻怒眼圆睁,须眉倒竖,他暴啸一声,立刻地动山摇。眼看一场火拼就要开始了。宙斯见有人搅了自己的好事,很是不悦,他一个霹雳下去把西土大陆劈作了两半。 琪澳勃然大怒,他把牙关咬得咯吱作响。 “哇呀呀!毁土之仇,羞妻之恨,不共戴天!” “刷”的一声,一头赤发飞扬起来,琪澳抡起赤焰刀就要上去拼命。宙斯才不屑与这类土八路动手呢,他只留下一个轻蔑的笑,便转身振翅而去。 琪澳暴跳如雷,人人尊他、敬他为王,还从来没有人敢如此轻视他。一向狂放不羁的魔王哪能受此羞辱? 盛怒之下,琪澳率领十万魔众攻向奥林匹斯山。三头魔犬萨贝拉斯口吐烈焰,九头蛇海德拉喷着毒雾在前面开路。十万魔众浩浩荡荡地杀向奥林匹斯山。大地上烈焰滚滚,毒雾蒸腾,犹如人间炼狱。魔族大军所过之处寸草不剩,只余焦土。数以万计的人类葬身其中,腐臭的气味直冲奥林匹亚神殿。 此时的奥林匹斯山没有圣物的守护,已经失去结界,完全暴露在宇宙当中。再加上众神勾心斗角,一向不和,于是,一个个冷眼旁观。作为神祗,食民贡奉就得为民分忧。尽管如此,无比自负的宙斯仍然没有把琪澳放在眼里。 不过是一方魔头罢了,我本打算让他自生自灭来着,没想到,他竟然找上门来,不如趁此机会诛杀了吧。宙斯兀自这样想着。 这时,赫拉献计说:“王上,何须你亲自动手?你那两个兄长不正闲着没事儿呢吗,何不让他们去对付魔头?” 宙斯心想:也是,杀鸡焉用宰牛刀?略一沉吟,他便唤来神使去差波塞冬。 遥远的爱琴海里,波塞冬正闷闷不乐地坐在镶满珠玉的宝座上。 波塞冬是个英俊的美男子,他生就一头湛蓝色的卷发,它们长及至腰,波浪似的披散在他的脑后。 美杜莎正坐在波塞冬的怀里,用她那又尖又细的指甲梳理波塞冬的长发。 如果波塞冬心情好的时候,他的那头卷发就服服帖帖地垂在脑后,他若是吹胡子瞪眼起来,那一头卷发就会弹跳起来,袭卷万倾波涛。此刻,纵有美人在怀,塞壬迷人的歌喉悦耳,波塞冬也仍然倍感寂寞。 两万年前,自己与宙斯、哈迪斯三人联手推翻了专治的父王,本以为自己可以主宰宇宙,谁知,听了普罗米修斯的话抓阉分天下,结果,竟然让老三坐上了云端,诲气的自己只能耗在这万倾海域里,整日与这些破鱼烂虾打交道。好在普罗米修斯那厮因盗取天火毁了圣物,正生不如死呢,总算出了这口恶气。唉,想我波塞冬枉有一身本事,却要在此虚度青春,听说宙斯还曾口出狂言,欲把老大的冥府和自已的海域都挂到他的奥林匹斯山上去。波塞冬越想越气,他禁不住咆哮如雷,于是,驾起他的金马车,一溜烟儿地往海面上兜风去了。 波塞冬这边儿乌雷滚滚,骝得正惬意呢,海面上的数艘船只却禁不住了。“吱呀呀”,伴随着桅杆断裂的声音,传来一声惊呼:“不好!王子落水了!”正是由于海王泄愤导致人间王子落水,才造成他最小的女儿与人间的王子邂逅,从而演绎了一场旷世绝恋,最后变成泡沫悲惨死去的经典传奇。(拜老子所赐,拜老子所赐啊!强烈鄙视) 波塞冬这儿正自泄愤呢,神使带来了宙斯的神喻。波塞冬心想:哼!老三呀,老三,用着我时你才想起我,我这儿不给你拿捏拿捏,定不把我放在眼里。波塞冬便以正值王妃千岁寿诞,手沾血腥会不吉利为由把神使给打发了。 宙斯这个气啊:“反了!反了!连老二也不把本王放在眼里了。” “王上,请您息怒,海王无非是摆摆驾子嘛。这样吧,不如让雅典娜走一趟,她那么聪明,还没有什么事情能难得倒她。”赫拉的枕边风向来很管用,这次也不例外。 雅典娜正在雅典城里看杂耍,她正看得兴致勃勃呢,神喻到了。雅典娜本就与那位粗野暴躁的王叔不合,无奈神喻在手,她只得极不情愿地去了。 雅典娜见了海王,自侍自己是王女也不行礼。美杜莎看在眼里,心中很是不爽:宙斯的女儿又怎么了,竟然不懂得长幼尊卑,真个是没教养!那雅典娜是何等的智慧,从美杜莎的眼神里就已经读出她心中所想,再看那王妃生得如此美貌,雅典娜立刻心生妒意。雅典娜便给美杜莎施了咒语,诅咒她一头金发变成丑陋的蛇,凡是她所看到的东西都会变成石头,就是死后头也要嵌在自己的盾牌里。(这女人够毒!够狠!强烈鄙视。) 海王这儿正摆谱呢,冥界那边儿又告急。本来,宙斯赐予人类的生命是一百年,因此,冥界每一百年才引渡一批亡灵,为的是减少冥差们的工作压力。(嘿嘿,宙斯也蛮懂得体贴下属的嘛,偷笑一下。) 现在好嘛,魔族大举进犯,每天都有数以万计的生灵遭受涂炭,黑压压的死魂队伍奔赴冥界,其中不乏一些粗暴野蛮,推推搡搡插队的,致使一部分死魂堕入冥河,化作青烟,永世不得轮回。 卡戎的船队已经严重超载,时不时就有船毁魂亡的现象发生。有幸引渡过去的死魂由于都是横遭惨死的,怨气太重,一股黑色的迷雾笼罩在冥界的上空,这可大大污染了环境。冥王很是不满。于是,哈迪斯跑上奥林匹亚神殿向宙斯告状。 旁边儿的赫拉趁机煸风点火:“冥王,看你那冥府都成什么样子了,有谁会愿意生活在那种地方呢?”说完,她还不忘抛出一个媚眼儿。哈迪斯本来就钟情于赫拉,纵使他再冷酷,也难敌赫拉那对蓝宝石般的眼睛。头脑一热,冥王便自动请缨,愿意去扫荡群魔。 根据冥王号令,塔那托斯紧急征调十万骷髅兵,于奥林匹斯山脚下同魔王大军展开激战。 虽然魔族大军都是血肉之驱,但是,他们体型庞大,而且多数擅长变幻。就拿那个海德拉来说吧,它长有九个头,如果砍掉一个,还会再长出来,怎么杀都杀不死。 至于冥界的骷髅兵嘛,你可不要小看那些朽骨,虽然它们失去肉身,但是,却拥有活着时的战斗力,那可都是塔那托斯从冥王的亡灵禁卫军中挑选出来的,它们活着时都是最骁勇善战的兵士。骷髅兵看上去一碰似乎就会散架,打起仗来却是勇猛无匹,即使头颅被砍断也能用手摸索着自己接上去,只是,一旦摸错了别人的头便会乱了阵脚,造成自相残杀;纵有跌成碎末的,也能刷的一声从泥土里还原出来。但是,骷髅兵有一个致命的弱点,那就是不能见到阳光,倘若一见到阳光,它们就立刻形销骨散。 冥王可不是傻瓜,他看见阿波罗欲驱动太阳车去上班,就一把拉阿波罗下来:“一边儿凉快去!” 为了配合冥王的大军,宙斯不得不让阿波罗下岗。致使阿波罗好生气闷,一把鼻涕一把泪的,一病就是几个月,这就是南方大陆为什么一到春天就阴雨绵绵的缘故。 好嘛,这场混战,从早杀到晚,从晚杀到早,整整杀了七天七夜。因为有冥王助宙为虐,致使魔族大军死伤惨重。最后,只有招驾之功而无还手之力的魔王不得不下令退兵。 第十二章 丛林遇险 哈迪斯见魔兵退去,便就此收手,他可不想自己的地界魂满为患。在这场神魔大战中,哈迪斯意外地捕获了三头魔犬—萨贝拉斯。 自己的地界儿正缺人手呢,不如让萨贝拉斯去看守地狱之门吧。于是,冥王将萨贝拉斯派去地狱。自从萨贝拉斯充当地狱守卫之后,就再也没有亡魂能从地狱里逃出来。 魔兵是退去了,宙斯却于心不甘,想那魔王妃貌美如花,自己尚未一亲芳泽,岂能就此干休? 是夜,宙斯使出惯用的伎俩:他幻化成琪澳的模样,溜进西土大陆,大模大样地上了魔王妃——卡伊的床。得意忘形之下,一不小心,宙斯又现出了本身。卡伊羞愤之下拔剑自尽了。待琪澳赶来,看见爱妃已经惨死,又瞥见宙斯的那把金剑正插在卡伊的胸口上。琪澳不禁仰天悲呼:“宙斯,你这个卑鄙无耻的小人,枉为宇宙之神!” 琪澳和卡伊本是一对忠贞不渝的夫妻。那魔王见爱妃惨死,刹那间万念惧灰,正打算自毁元神,追随爱妃而去。 儿子洛克猛地扑过来,抱住了魔王的腿。小家伙长得和人类一样的身形,红瞳(那是魔族的特征),背上的双翼为褐色(成年后变成黑色),火色的卷发上顶着一对小小的角,可爱极了!此刻,小家伙见母亲惨死,父王正欲寻短见,便哇哇大哭起来:“父王,您不打算为母亲报仇了吗?您不想要孩儿了吗?” 是啊,仇!此仇不共戴天!不报此仇,我枉为魔王!可眼下,魔子魔孙死伤过半,自己法力不及,又岂能是宙斯的对手?看看惨死的娇妻,再望望弱小的王儿,琪澳忍不住眼泪纵横。 “洛克,你记住,你是魔王子,魔族未来的王。只有让自己变得更强大,我们魔族才能生存下去。”琪澳抚摸着小家伙那毛茸茸的角和肉乎乎的小脸蛋,心里说:儿子,父王对不起你!父王保护不了你母亲,也保护不了你,以后就靠你自己了。 谁也不知道琪澳是怎么想的,只是那一夜魔王连同他的王妃一起失踪了。传说,有人看见魔王抱着王妃向北去了,至于去了哪里没有人知道。如同树倒猢狲散,魔族势力倾刻间土崩瓦解。残余的魔众只好向丛林深处、沼泽地里藏匿,与妖兽为伍。为了繁衍子嗣,他们不得不与妖兽杂交,于是便诞生了所谓的怪。 可怜的洛克从那时起失去了父王母后,失去了家园。倾倒的王宫已经成为一片废墟,到处是族人的尸体,他们很快就被蒸腾的烈焰所吞噬。在那片熊熊燃烧的火光里映出了一张愤怒的脸孔,小小的洛克握紧了拳头,他紧紧地咬着牙关,心里暗暗发誓:冥王、宙斯,这笔帐洛克记住了,迟早有一天我会讨回来的! 梭哈魔国已经沦为一片焦土。 “以后自己该怎么办呢?”洛克摸了摸腰间的那块玉佩,那是父王母后留给他的唯一的东西。它纯白如雪,光洁圆润,周身散发着柔和的光晕,用手触摸就有一种冰冰凉凉的感觉。父王说过,那里面住着一个精灵,在我们最需要它的时候,它就会帮助我们。 “精灵,精灵,我现在很需要你,你能帮助我吗?”洛克哭哭啼啼地一边抹眼泪,一边和石头说着话。过了许久,什么动静都没有。洛克失望地叹了一口气,他转过身去,移动着小小的身躯,独自向远方走去。 如血的夕阳里,洛克的影子被拉得很长很长,像是对这个世界一种极大的讽刺。 不知过了多久,洛克离那片焦土已经越来越远了,他的肚子开始咕咕叫了,感觉真是又饿又乏,他好想坐下来休息一下。 天空灰蒙蒙的,暮色即将降临。这时候,洛克来到了丛林边。 傍晚的风吹动着树叶发出哗哗的响声,远远的,似有野兽低沉的吼叫声,洛克只觉得毛骨悚然。洛克想起了家里丰盛的菜肴,还有母亲温暖的怀抱,他的眼泪又流了下来,心想:哪怕有一棵树让自己靠上一靠也好啊。洛克实在是太累了,便壮起胆,鼓足勇气朝林子走去。 脚下的草地软软的,就像家里的床,洛克在最近的那棵树下坐了下来。一阵倦意袭来,洛克瞌上眼帘,渐渐地睡着了。睡梦里,洛克又看见了冲天的火光和四散奔逃的族人,还有横七竖八的尸体,哭喊声、尖叫声充塞了耳朵。洛克猛地惊醒过来。 就在这时,“啪嗒”,有液体从头顶滴落下来,很快,一股腥气弥漫在空气里,这气味令洛克作呕。 这是什么鬼地方啊?不行,得换个地方。洛克爬起身正欲离开,脚下一滑复又跌倒下来,地面突然隆起,紧跟着自己的身体迅速上升。洛克抬起头来,他忍不住“啊”的一声尖叫起来。两团绿幽幽的光悬在头顶,一张血盆大口里流着的涎水都滴到了他的脸上。 “桀桀桀”,一阵瘆人的怪笑几乎撕破了耳膜。 “嘿嘿嘿,有宵夜吃了!”一个粗重的声音就像滚过的闷雷一样,震得丛林翁翁作响。 想来是遇到妖怪了,国恨未报,家仇未雪,可不能给妖怪做了晚餐,自己的脉管里流淌的可是魔王琪澳的血液,想当初父王征霸四方,一统西土,在三界是享有极高声誉的,那是何等的英雄,自己可不能丢了父王的脸面。洛克挺了挺胸膛,昂起那对隐隐泛着金光的尖角,大声说道:“你是什么妖怪?我可是魔王子,魔王琪澳的儿子——洛克。”聪明的洛克以为说出父王的名字来就可以吓跑眼前的妖怪,谁知聪明反被聪明误,他不说还好,一说反倒惹上了杀身之祸。 第十三章 身陷妖王洞 “什么?你是琪澳的儿子?”一只毛茸茸的,极其肮脏的大手伸了过来,好像要把洛克捏死一样。 不好,这家伙好像并不买自己的帐。情急之下,洛克把心一横,用力向下跳去。就在洛克下跳的过程中,他背上那对褐色的翅膀张开了。洛克拼命地扇动翅膀,想逃离那只肮脏的大手,可是,他的力气实在是太小了,根本无法平衡身体。洛克歪歪斜斜地跌了出去,一头撞进一堆草里。不,那是另一只毛茸茸的大手。洛克被那只大手倒提着拎了起来。 “嘿嘿嘿,还不够我塞牙逢的!” 那只大手拎着洛克摇了几摇,摇得洛克头都晕了。但是,洛克还是看到了妖怪的下身:这是一条巨大的蛇的尾巴,黑白相间的花纹呈螺旋状,盘旋着一圈一圈的及至腰间,而从腰部向上则是毛茸茸的人类的躯体。此刻,洛克正被吊在臭哄哄的血盆大口前,那一排尖利的牙齿正闪着寒光。 “快放我下来,快放我下来,哎呀,好疼!”洛克疼得眼泪都要流出来了,他捂着鼻子拼命挣扎。 “你这魔娃子倒是有趣。好吧,我放你下来,我倒要看看你能不能逃出我的掌心?”说着,那只手真的松开了。 “啪”的一声,洛克跌到了地上,跟着眼前就是一阵金星乱冒,他顾不上疼痛,挣扎着爬起来就跑。翅膀折了,脚也扭了,每跑一步就是一阵钻心的疼痛,洛克强忍着眼泪,拖着一只受伤的翅膀,拼命地想逃离那个可怕的怪物。 “啧啧啧,真是个倔娃子!”那个粗重的声音又响了起来。 “桀桀桀”,又是一阵怪笑。一个尖细的声音说道:“大王,这娃子香香嫩嫩的,您看是蒸煮,还是火烤?” “还是煮了吧,烤着吃太热气,会上火的。” 洛克又惊又怕,再加上饥饿和疲劳,脚步再也迈不动了,眼前一黑,他昏了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洛克闻到烤肉的香味。 我是不是死了,已经来到爱丽舍乐园?听说那是冥界的福岛,在那里没有饥饿和烦恼。洛克睁开眼睛,他发现自己躺在一堆烂草里,腰上拴着一条锁链。 洛克环顾了一下四周,原来是一个巨大的山洞,他朝香味飘来的方向看去,又猛地闭上眼睛。那个可怕的蛇妖正盘坐在一块石头上,在火堆上烤着什么。 装死好了,就装作什么都没看见。洛克强迫自己闭上眼睛,但是,那些香味真冲鼻孔钻来,而肚子也在这个时候不争气地发出了抗议。洛克吞了吞口水,他悄悄地睁开眼睛,又朝香味的来源处瞥了一眼,那个妖怪正举起一大块烤肉往嘴里塞。 “大王,您打算怎么处置那个魔族的小余孽?”是那个尖细的声音。 洛克偷眼望去,那是一个人首蝎身的女妖。这俩妖怪可真是够丑样的!洛克看得直咂舌。 “先养着吧,留着或许有用。” “可是大王,想当初那魔王是何等的嚣张,竟然将你我驱逐到这种连鸟都不拉屎的地方,这口气您咽得下,我可咽不下。如今这魔娃子落在我们手里,不如……”蝎妖做了一个杀头的手势。 这女妖可真够狠毒的!洛克暗想。 “急什么?冥王不是已经替我们出了气?想那西土大陆很快就是我们的天下了,这小小的娃子又能掀起什么风浪?” “嘿嘿嘿” “桀桀桀” 又是一阵怪笑。 “可是大王……”蝎妖还想再说什么,妖王已经直起身来,他游走了几步,“啪”的一声把烤肉掷了过来,说道:“别装了,本王这里可不养饿死鬼。”原来,妖王早已经知道洛克醒了。 洛克也不客气,他把那团烤得黑呼呼的东西抢在手里,大嚼起来。洛克皱了皱眉,心里嘀咕起来:哼!虐待我啊,你们吃好的,把烤焦的给我。洛克极其不满地白了俩妖怪一眼,心想:算了,不管那么多了,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吃饱了肚子才有力气逃脱嘛。想到这儿,洛克嚼得越发香甜。 此后,洛克便被关在妖王洞里,他的腰上和脚踝上都被拴了锁链。每天,洛克除了侍候妖王就餐还要做杂务,一有空儿他就和妖王手下的小娄罗们混在一起,渐渐的,洛克和他们熟识起来。 每天,洛克都把妖王洞打扫得干干净净,他还让底下的娄罗们去山中挖来香树花草,他把它们种在洞口,这样空气才可以清新一些。但是,那种腥臭的气味还是无法驱除。 洛克又想到了一个办法,他指挥那些娄罗们在空地上挖了一个大大的水池,再往里面撒了些花瓣。洛克乘妖王喝得半醉的时候,哄他进了水里。那妖王泡在水里,感觉浑身舒畅起来。 “本王两万年来第一次泡这东西,想不到这泡在水里的感觉竟然这么好!” 第5节 “哇!”洛克只觉得胃里一阵翻滚,他忍不住呕吐了起来,心想:天哪!这个丑陋的妖王竟然两万年没洗澡了,难怪那么臭。 经过此次事件后,妖王甚是高兴。想那魔娃子如此懂事,就除去了缚着洛克的锁链。底下的娄罗们对洛克更是刮目相看,因为洛克时常能给他们捣鼓出一些新奇的玩意儿,比如:能照出脸孔的盘子(石镜),能剔除牙齿间肉屑的木棍(牙签)……不久,那些娄罗们对洛克的看管也松懈起来。 渐渐的,洛克的伤势好转了。 洛克发现自己的肌肉明显地结实了,不知道是因为杂务干得多了,还是因为跟着妖怪们吃肉吃的,他的翅膀也硬朗了许多,而且颜色也在加深,那是淡黑色。洛克试着扇动翅膀,能带动起风声了,他开始计划着逃跑。 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洛克乘妖王熟睡之际,躲过看门的守卫,展开翅膀向茫茫夜色中飞去。洛克刚飞至半空,一股强大的飓风将他吸了进去。 第十四章 淬毒 周围黑咕隆咚的,什么都看不见,洛克感觉自己就像被装进了一个笼子或是袋子里。洛克像一只困兽一样,东奔西突,他用手撕,用牙齿咬,却怎么也找不到出口。终于,洛克筋疲力尽,软软地瘫倒下来。 不知过了多久,眼前突然一亮,一张长满鳞甲的脸几乎贴到了洛克的鼻子上。这是一张女人的脸。 “啊!”洛克尖叫一声,拼命地向里面缩着身子。+ 这个女人的头发是一条条毒蛇,它们舞动着三角形的头,并且吐着血红的蛇信子,说不出的恐怖。 “桀桀桀”,响起一阵怪笑,“小娃子,你真是可爱呀,不如做我的宠物吧?啧啧啧,这小脸可真俊,哎哟,还生了一对翅膀呢,原来抓住了一个鸟人。” “呸,你才是鸟人呢,我是……” 洛克本来想说自己是魔王子的,他突然想起先前的遭遇来,心想:万一这女妖又是父王的仇人,自己不就死定了? 洛克急忙改口,说道:“我是神使,下界来传神喻的。”洛克想起皮埃罗老师曾经说过,神使是长有翅膀的,他便临时编了个瞎话。 “哟,有你这样的神使吗?还长着两只小角呢!”那张丑陋的脸上显露出一个鄙夷的神色,“这么小就学会了撒谎,一看就知道你不老实,还是做了符引子吧。”那两道目光突然变得阴狠起来,惊得洛克浑身生出一层粟粒。 “啪”,那些光亮被隔绝,洛克又重新陷入黑暗。想来自己真的是被关进笼子里了,一介王子竟然两度沦为阶下囚,父王,洛克没有用,不能为您和母后报仇了……想着想着,洛克的眼泪又流了下来。 “先养着你,待月圆之夜就可以做引子了。哼!雅典娜,待我制成印符,就可以为妹妹报仇雪恨了,我们戈尔贡的女人可不是好欺负的!我要把你变成世界上最丑陋的女人!”外面传来蛇发女妖咬牙切齿,充满恨意的诅咒声。 雅典娜,那不是智慧女神吗?洛克想起皮埃罗老师曾经说过,雅典娜是从宙斯头颅里跳出来的女战神。据说那女战神既聪明又漂亮,也不知道这蛇发女妖和那女神结了什么仇。 几天后的一个月圆之夜,洛克被一只大手从笼子里捉了出来。这只手不仅长着又尖又长的指甲,而且还覆满了鳞甲。这只手的力气好大,它抓着洛克头上的两只角,把洛克给提了起来。 洛克看到不远处有一口巨大的铁锅。 “桀桀桀”,一阵怪笑,女妖提着洛克走到锅前。那口锅里满是黑糊糊的液体,它们张牙舞爪着涌动起来,就像一张张饥饿的大口。 “啊,不!你要干什么?”洛克惨叫起来。 “这里面装着世界上最丑陋,最邪恶的东西,有残忍、狠毒、贪婪、阴险、狡诈、卑鄙和虚伪,你这处子之身是它们最好的食物。”女妖狞笑着。紧接着,就听“咚”的一声,洛克被扔进那口锅里。翻腾的黑浪立刻把洛克给吞噬了。 那双恶毒的眼睛紧紧地盯着那些翻滚的黑浪,好像在等待奇迹出现一样。不久,那一锅黑浪平静下来。 “哈哈哈,哈哈哈……雅典娜,我很快就会看到你的下场了!”女妖狂笑着。 渐渐的,那锅原本浓黑的液体颜色开始变淡,并且愈来愈清澈。 “啊!怎么会这样?” 奇迹是出现了,但似乎并不是女妖所期望的。女妖用她那又尖又细的指甲狠命地拉扯自己的头发,血红的蛇信子吐出老长,那些毒蛇被她捏得直翻白眼。 突然,那一锅液体沸腾起来,并且飞快地旋转,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漩涡。“哗”,一个影子冲了出来,跟着,“咣当”一声,那口锅翻了,里面的液体泼洒了一地。很快,在那些液体流淌过的地方,生长出了一丛丛妖艳的花朵,它们是世界上最美最毒的曼陀罗。(曼陀罗那妖艳的外表,常常用来迷惑人的双眼,让你不知不觉就沉醉其中而不能自拔。) “啊!这到底是为什么?难道那娃子生有一颗纯净之心?”女妖疯狂了一般,拼命撕扯着那头蛇发,满地乱转。 “怎么,我没有挂掉,你就很不开心是吗?”一个冰冷的声音,听起来让人的脊柱都发凉。女妖停止疯狂的动作,瞪大惊骇的眼睛向上望去。 一对巨大的黑翅膀无声地扇动着。半空中悬浮着一个少年。洛克的嘴角上正挂着一丝邪魅的笑,飘舞的赤发不时拂过脸庞上那对精光暴射的红瞳。 “啊!魔王陛下!”女妖大惊失色,急忙倒身下拜。 看来这女妖把自己误认成父王琪澳了。洛克冷冷地说道:“我不是魔王,我是魔王的儿子洛克。你又是什么妖怪?” “回殿下,属下的名字叫丝西娜,属下不是妖怪,属下也是魔族成员,我们家族一直镇守着戈尔贡,这里是西土大陆最遥远的边界。” 哦,是这样。洛克明白了,原来是自己的族人。想不到蛇发女这么阴狠,差一点儿把自己给整死。 “说,你与那雅典娜有什么深仇大恨?” “是这样的殿下,我妹妹美杜莎本是世间最美貌的女子,只因为雅典娜嫉妒,不仅剥夺了她的美貌,给她丑陋的躯体,还给了她石化之瞳,以至于她不能和任何人交流。我妹妹好凄惨哪,您可得给属下作主啊!”丝西娜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抹开了。 洛克皱了皱眉,说道:“起来吧,我知道了。那雅典娜是何等的智慧,你的这些鬼域伎俩又岂能瞒过她的眼睛?” “可是,殿下……” 殷红如血的瞳孔里闪过一丝阴狠,洛克扫视一眼丝西娜,说道:“那雅典娜是十二主神之一,就凭你也能斗得过她?此事还须从长计议。我们魔族与宙斯有着不共戴天之仇,迟早有一天我要向天神宣战!” “是,遵命!属下随时听候殿下差遣!” 那一丛丛妖艳的曼陀罗在向晚的风里摇曳,就像女子媚笑的脸。 留着你们终有一天会危害人间。洛克运起魔力,就要毁了它们。忽然,洛克看见一朵花的花蕊里流出大滴清亮的液体来,就像眼泪一样,他怔住了。洛克伸出手去,摘下那朵花,他把它放在鼻尖处嗅了嗅,有一股异香,却也好闻。 诸多邪恶,一丝悲悯,也真是难得!暂且留下你吧。洛克把那朵妖艳的红衔在嘴角,然后,他伸出双掌,一用力,把那一地的妖艳震得粉碎。那些媚笑着的脸消失了。 “丝西娜!” “属下在!” “我们的族人目前还有多少?” “自从上一次神魔大战之后,族人死伤无数,听说国师也落入了哈迪斯之手……” “什么?皮埃罗老师已经……” “砰”,洛克一拳击出去,把地面砸了一个坑。 “老师,皮埃罗老师……”洛克跪在地上,低声地呼唤着,泪水一颗一颗地滚落下来,滴在了那些破碎的花瓣上。那是自己又敬又爱的授业恩师啊!洛克仿佛看到皮埃罗正被缚在刑柱上,在地狱的烈火中挣扎。 “哈迪斯,我要荡平你的冥界!”洛克愤怒地咆哮着,红瞳里暴射出的精芒就像燃烧着的烈焰。 “殿下,殿下请息怒!属下倒有一个建议。” “讲!”洛克强忍着心中的悲痛,缓缓地站起身来。 “要想击败冥王,就得想办法破他的骷髅兵。” “有什么好的办法吗?” “骷髅兵最大的克星是太阳神—阿波罗的金剑。” “难不成你要我去求那阿波罗?他可是宙斯的儿子。” “那倒不是,殿下可曾听闻过有关骨龙的传说?” “没有。骨龙,那是什么?” “在遥远的东土大陆有一个暗夜帝国,只有暗夜帝国的巫师才能召唤骨龙。骨龙亦是骷髅兵的克星。” “你的意思是,让我去东土大陆借兵?” “不错。如果殿下借不来太阳神,就只能向暗夜帝国的巫师求助。” “阿波罗我是不会去求的。暗夜帝国,或许可以一试。可是,人家会借给我吗?” “你可以向你的外祖父求助。” “我的外祖父?”洛克甚是惊讶,心想:自己怎么从没听父王母后说起过。 “说来话长。东土大陆上有两个势力最强大的帝国。一个是暗夜帝国,国主叫苏托,他是你父王琪澳的堂弟,也就是你的叔叔。还有一个旭日帝国,那是人类的王国,你母后卡伊就是旭日帝国的公主。数千年前,你父王琪澳去参加苏托的婚礼,并且在婚礼上抢走了苏托的准新娘卡伊……” “啊!竟然有这种事儿?这么说,我母后是人类?”洛克深感诧异。 “不错。”丝西娜肯定地点了点头。 洛克想起了母亲那疼爱的目光和温暖的怀抱,他的鼻子又酸酸的了,想不到自己的血管里竟然流淌着人类的血液。洛克觉得那是一种极大的耻辱,自己高贵的母亲怎么会是人类呢,那种由神创造出来的低等生物,是那么的脆弱,那么的不堪一击…… “可是,父王为什么要这么做呢?”洛克的心里打下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这个吗,属下就不知道了。当时属下接到信使传令,护送卡伊回西土大陆,之后不久,你父王就娶了卡伊。” “那后来呢?苏托叔叔能就此罢休吗?” “那苏托王岂肯善罢甘休,他向魔王下了战书,约魔王在暗夜城堡外决斗。后来,据说苏托王战败。基于这件事,那苏托王与魔王彻底翻脸,从此,暗夜帝国脱离了魔族。” 原来是这样。洛克不禁沉思起来:既然苏托王叔与父王有此过结,只怕他不会再认自己这个侄儿了,看来去东土借兵势必会困难重重。但是,为报毁土之仇,一雪灭族之恨,不管有多么困难总得试一试才行。 “好,那我就亲自去一趟东土,你就等在此地候命。” “是,属下遵命!” 第十五章 血莲花与蛇龙草 出了戈尔贡,一路向东而行。现在的洛克对自己的这对翅膀已经能够操控自如了。但是,洛克又不敢长时间地现出本身,因为他知道,既然丝西娜能把自己误认成父王,就说明自己的外貌和父王很相像。为了不引起神的注意,白天,洛克就幻化成人类的样子,而只有在夜里,他才敢展开翅膀飞行。 漫漫长夜,寂寂之旅,那种孤独感就像影子一样紧紧地攫住洛克的心。对父母的思念,还有对冥王的仇恨,就像两把利剑,不停地戳向洛克的心脏,让他的灵魂都跟着疼痛起来。洛克马不停蹄地赶路,他一心想着复仇、复仇…… 白天,洛克走过一片荒野。衰草连着灰色的远天,此起彼伏的群山无限绵延,冷风瑟瑟,寒意侵人,方圆几百里的荒野内渺无人烟。偶尔会有一些蛇蝎之类的毒虫,从草丛里窜出来向洛克扑去。那些毒虫还没等近洛克的身,就纷纷跌落下来,形同被烤焦的木炭,很快就化成黑色的粉末消散在风中。就连飞掠过洛克身边的鸟雀也会悲鸣一声,从空中跌落下来,并且迅速地化成枯骨。洛克怔了一怔,他不明白是为什么,只是继续赶他的路。 走出荒野,来到一片丛林。高大的树木遮天蔽日,风吹着树叶,发出哗啦啦的响声,就像海浪在吟唱一样。 它们看起来就像是一片绿色的海洋呢!洛克的心情稍微好了一些,他加快脚步向林子里走去。洛克想赶在天黑前走出这片林子,夜里飞越丛林是很危险的,他的翅膀还不够坚韧,极易被那些带刺的树枝划伤。 日光从树叶的缝隙里投射下来,洒下斑斑点点的碎影。林子里很潮湿,并且不时漂荡着瘴气,那是腐朽的枯枝败叶,以及腐烂的动物尸体所散发出来的,气味很不好闻。洛克皱了皱眉,他把那朵红色的曼陀罗拿出来,衔在嘴角,只有这样,他才会感觉好受一些。 林子里杂草丛生,枝蔓纵横,根本无路可走。洛克突然想起皮埃罗老师曾经教给孩子们的“迁移法”。所谓的“迁移法”,就是集中魔识,施咒语,令物体移动。这本是魔族中最低级的魔法,可是洛克那时候太贪玩了,他总是不用心。真就是应了那句老话“不听老师言,吃亏在眼前。”洛克现在开始后悔起来。 洛克努力回忆皮埃罗老师所讲过的话,终于,他想起了一些咒语。洛克默念起咒语来。在咒语的驱动下,那些草木开始有了动作,但是也只是一些比较小的草木,有些草木竟然朝着洛克撞来,慌得洛克急忙躲避,结果不是撞到头,就是磕了下巴。 “唉,不知道是咒语记错了,还是自己的魔力太小了?”洛克叹了一口气,只好放慢速度。 渐渐的,树木开始稀疏起来,不时有三五成群的小兽从洛克的面前跑过,它们只是驻足远看,看着洛克这个冒然闯入的入侵者,然后又忽然四散奔逃,消失不见了。 “咕噜噜”,肚子提出了抗议。洛克环视了一下四周,依然是杂草丛生,连棵果树都没有。洛克把目光投向那些小兽。 多么美味啊!洛克仿佛看到了母亲摆在餐桌上的烤肉,它们散发着的香味常常令他垂涎三尺。洛克的瞳孔里泛出一层殷红的血色,眸子渐渐地被杀气所弥漫。 第6节 突然,洛克纵跳起来,迅疾如风般扑向一头小兽,他张开手指,猛地插进那头小兽的脖颈。 “呜”的一声哀鸣之后,那头小兽倒了下去。血腥的气味弥漫开来,那些涌出的血液很快就将旁边的绿草染成了红色。那头小兽蹬了蹬四肢,抽搐几下就不动了。洛克被眼前的一幕吓呆了,他看了看自己的手,粘稠的红色液体正滴滴答答地顺着手掌向下流。洛克又看向倒在地上的小兽,心想:我这是怎么了? 突然,皮埃罗老师的话又在洛克的耳边响了起来:“天地创造万物,万物都是有生命的,我们要真诚地奉献和温馨的给与,秉持纯净纯善的心与万物和睦共处。”从小到大,洛克连一只鸟都没有杀死过,可是今天……洛克惊讶于自己反常的举动。为了平复躁动的情绪,他急忙稳定心神,盘膝坐了下来。 一种淡雅的香味钻进洛克的鼻孔,这种香味不同于曼陀罗。曼陀罗的香气让人昏昏欲醉,而这种香味钻进毛孔,令洛克周身都感觉很舒畅。 或许是什么花的香吧。渐渐的,洛克恢复了平静,他站起身来继续前行。 香味越来越浓,终于,在一条沟壑的阴影里,洛克发现了香味的来源:那是一朵巨大的血色莲花,它的旁边盘绕着一棵奇形怪状的草。乍一看,那棵草就像是纠缠在一起的龙和蛇,它那长而又巨大的叶片在顶部形成伞状,像是在为那朵花遮挡阳光一样。 那该不是传说中的血莲花和蛇龙草吧?洛克的心跳骤然加剧。他想起皮埃罗老师曾经讲过的一个传说来。洛克学习魔法时一点儿都不用心,听起故事来却是极其认真。除了那些枯燥乏味的咒语,只要是他感兴趣的话题,他都能倒背如流。 据说,普天之下只有一朵血莲花,它是自地母该亚的血液中生成的,它吸收了土地山川所赋予的灵气,还有日和月的精华,只要吞食了它,就能得到地母该亚赐予的力量。但是,血莲花可不是轻易就能得到的,因为它有蛇龙草守护着。据说那蛇龙更神奇,能飞天入地,上天可以行云,招飓风为将;入地可以破土,驱万树为卒。但传说总归是传说了,谁也没见过,又岂能当真?皮埃罗老师每讲完一个故事,总能让洛克失望上大半天。 可是今天,当洛克亲眼看到那株盘根错节,通体莹莹如碧玉般的蛇龙草时,他不得不信了。 “洛克,你记住,你是魔王子,魔族未来的王。只有让自己变得更强大,我们魔族才能生存下去。”父王琪澳的话又在耳边响起来。 洛克想起在妖王洞中所受的屈辱,还有在那口锅中被恶魔吞噬之时,蚀骨的巨痛……是的,只有让自己强大起来,才能不被欺负,也只有力量强大了,才能战胜冥王,为父母和惨死的族人报仇,哪怕前面横着的是刀山火海,也休想阻止得了自己的脚步。 洛克平复了一下狂跳的心,深吸一口气,然后迈步向前,朝那朵血色莲花走去。 洛克跳进沟壑。远远的,那片血色散发着诱人的香气,那一片片巨大的花瓣环绕着金色的花蕊,简直美丽极了。 今天我吃定你了,只怕天地间从此以后再也没有这么好看的花儿了。 随着洛克的走近,原本血红色的花瓣颜色开始变浅,它们由血红转向粉红,最后竟然变成了浅红色。洛克怔了怔,他看了片刻,也不明白血莲花缘何会变了颜色。洛克密切地关注着那株蛇龙草,他生怕会窜出一只怪物向自己扑来。过了许久,并没有什么动静。洛克的腹中早已饥渴难忍,而那种香气又实在是诱人,他伸出手去,欲摘那朵花。 就像是感受到了危险一样,血莲花的花瓣迅速合拢起来,它们覆盖住了花蕊。就在这时,那株蛇龙草骤然矮了下来,“呼呼呼”,夹带着劲风的巨大叶片,犹如刀剑一样向洛克袭卷过来。洛克欲展翅上飞,还没等他张开翅膀,那些叶片就已经缠住了他的手腕和腰身。与此同时,地面迅速隆起,“刷刷刷”,尘土飞扬,有东西从土里向洛克攻来。洛克的脚还不曾离开地面,就被从泥土里钻出来的须状物给缠了个结结实实。大惊失色之下,洛克拼命挣扎,他越是挣扎,那些束缚勒得就越紧,洛克感到呼吸都有了困难。 难道今天就要死在这里了吗?洛克痛苦地闭上双眼。父王、母后,洛克对不起你们,不能为你们和族人报仇雪恨了! “啪嗒,啪嗒……”大滴大滴的眼泪从洛克的眼睛里涌出来,滴落在血莲花的花瓣和蛇龙草的叶片上。蓦地,洛克猛地睁开眼睛。 “我不甘心!我不甘心!啊……”洛克仰天悲呼。 这一声吼叫穿过丛林,直响彻云霄,吓得丛林里的鸟兽都惊慌失措地四散奔逃。突然,“刷刷刷”,一阵骤响之后,身体上被缚的力道消失了,跟着,那株巨型的蛇龙草不见了。一个相貌古怪的少年出现在洛克的面前。他生有两个头,左边是龙形,右边是蛇状,周身覆盖着绿色的鳞甲,背上生有尖利刺状的突起物,肩膀上还有一对羽翼,在他的身后,竟然还拖着一条粗大的尾巴。 洛克惊出了一身冷汗,心想:丝西娜就已经够丑样的了,想不到这个少年比她还要恐怖几分。 “我叫喀特斯,是血莲花的守护者。但是,人们通常都叫我蛇龙草。请问,你是谁?为什么要窃取血莲?”不知道为什么,少年的声音听起来似乎有些微弱。 “我是魔族的王子,名字叫洛克。因为双亲和族人被害,所以来求取地母的力量。我要为亲人报仇!” “可是,你知道吗?血莲花是地母因哀痛万物之殇流出的血泪所凝聚成的,她有一颗仁爱和慈悲之心,是用来呵护生命的,而不是用来……” 少年似乎还想再说什么,可是,他的声音已经越来越微弱了,有绿色粘稠的液体从他的嘴角涌出来,并且越流越多。“轰”的一声,少年倒了下去,他的身体迅速干枯萎缩,很快就变成一截通体黝黑的枝状物。它看起来长约丈余。 “这是什么?”洛克很惊讶,他把它拾起来,放在手里掂了掂,不轻不重,刚好能够握在手里。洛克再仔细一看,隐隐泛着幽光的枝干上面盘绕着一龙一蛇,它们的尾部缠绕在一起,龙头在左,蛇头在右,并且背上各生一翼,朝外张开。 “哈哈,它可以用来做我的兵器,不,应该是魔杖!”洛克开心得手舞足蹈起来。他瞅了瞅这个黑不溜秋的家伙,又总感觉好像少了点儿什么。 没有了蛇龙草的守护,血莲花好像忍受不了日光的照射,它更加蜷曲了,就像是要枯萎了一样,但依然芬芳扑鼻。此时的洛克正饥肠辘辘,他也不管三七二十几了,撕起那些花瓣,一片一片地塞进嘴巴里。 “嗯,味道不错,真是爽口!”洛克有滋有味地吃完了那些花瓣,好像还没饱,他索性连花蕊带叶子吃了个干干净净。洛克抹了抹嘴巴,又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唇,这才心满意足地坐下来,倚在树干上。渐渐的,洛克瞌上了眼帘。 第十六章 湖水里的来客 洛克醒来的时候,日影已经偏西了,就连倦鸟也已经扑楞着翅膀,归了巢。路就在前方,或许没有,但是总得有人去开。 洛克摸起那根所谓的“魔杖”,加快了脚步。一路上,洛克挥舞着那根魔杖,披荆斩棘,他把它当成了斧钺一般,用来开道。 夜幕降临的时候,洛克终于走出了林子。眼前豁然一亮,洛克看到一片波光粼粼的湖泊。 “好久没有洗澡了,真是臭死了!”洛克嗅了嗅自己的衣襟,忍不住皱起眉头。 洛克从小生长在王宫里,不仅养尊处优,就连吃饭穿衣都是由侍婢侍候的,更不用说洗澡了。自从西土大陆沦陷以后,洛克就成了到处流浪的乞儿,和时刻被追杀的猎物。也不知过了多少时日,自己究竟有多久没有洗过澡了,他也不知道。洛克看了看身上脏兮兮的兽皮,不禁嫌弃起自己来。 洛克瞧了瞧周围,好像没有人。那片清亮亮的湖水真是一种极大的诱惑。管它呢,三下五除二,洛克扯去那身破烂的衣衫,跟着就是一个鱼跃,“噗通”一声,他跳进了水里。 水清清凉凉的,不冷不热。洛克缓缓地划动着手臂,水波在他的周围漾起一圈圈美丽的波纹。 这是一个美少年,标准的美男子。脸部线条棱角分明,躯体健美、修长;充满着力与美的麦色肌肤,肌理分明,全身无一丝赘肉;尤其是那两条修长的腿,匀称而又健美。这是一副人类的身躯,任何时候,只要洛克幻化成人类,就是这个样子,除非他特意想幻化成某个人的样子时,那就另当别论了。 湖面异常广阔,再往东就是一座座大山,山外连着山,也不知道有多少重。 歇息一下,就能趁着夜色飞过那些山了,先好好地享受这份宁静吧,好久没有这么惬意了。洛克在水波荡漾的粼粼湖面上轻缓地舒展着四肢,那动作优雅而美妙,绝对养眼。倘若此刻有美女看到,不惊厥过去才怪。 洛克时而在水面上划动,时而又潜入水里。湖水分外清澈,却也异常的幽深,仿佛深不见底。更令洛克奇怪的是,他潜了许久,也没有看到一条鱼,更别说是什么其它的水下生物了。 渐渐的,水有些凉。或许是夜深了,这副人类的躯体适应不了夜的寒。洛克便向水面浮去。 洛克抬起头来,看了看天空,已经有星子浮现出来,他正欲朝岸上划去,水温骤然降了下来,冰冷的寒气倾刻间漫上全身,手脚好像僵硬了一般,没有了知觉。洛克惊诧莫名,这片地带,这个季节,应该不至于如此寒冷啊,是水下,这种寒气来自水下。 洛克朝身后的水里瞥了一眼,这一看不打紧,他惊骇万分。不知道什么时候,一片巨大的黑影,好像幽灵鬼魅一般,伴着极度的深寒,正悄无声息地向水面逼近,不,应该是向他逼来。 那会是什么?该不会是宙斯派来追杀自己的神祗?难道是自己暴露了?能够如此迅速,并且悄无声息地逼近,而竟然没被自己发觉,恐怕应该是神祗了。洛克张开红瞳,运转周身的魔力抵抗刺骨的寒冷。 蓦地,洛克在那片黑暗里看到了两团亮光和一个白色的影子。洛克看不太清,说明距离还很远。 还是先躲为妙。想到这儿,洛克敛藏了气息,他挥动手臂,划开水面,奋力向岸边游去。上得岸来,洛克迅速地隐藏在山石后面,只露出两只眼睛,密切地注视着湖面。 过了片刻,“哗”的一声,湖面掀起巨大的波浪,一个庞然大物钻出了水面,两团幽蓝森森的鬼火悬在半空。那个庞然大物迅速地,悄无声息地向岸边靠近。 洛克躲在山石后面,屏住呼吸,心脏却“怦怦怦”地狂跳不止。这又会是什么呢?难不成又遇到了妖怪? 近了,更近了,从那个庞然大物之上跳下来一个白色的影子。那个影子在岸上驻立了片刻,来来回回地踱了几圈之后,径直朝洛克藏身之处走来。 难道被发现了?糟了,这次死定了!洛克在心里暗暗叫苦:都怪自己,若不是自己贪图享受,说不定这会儿早飞过那些大山了。洛克正后悔不迭呢,那个影子却在离他几十米开外的地方停了下来,半晌没有动静。 洛克偷眼望去。借着微弱的星光,洛克看见那人(神)正背对着自己,夜风吹拂起他那一头乌黑的长发,使那个身影看起来显得格外孤寂。 一阵淡雅的香味钻进洛克的鼻孔,也不知道是山里的花香,还是那人(神)身上佩戴的香囊,虽然没闻过,但是感觉很好闻。 许久,好像失望一般传来一声低低的轻叹,那人(神)转过身去往回走,他又攀上那个庞然大物,往湖中心去了。那个庞然大物悄无声息地隐没在了水下。水面上只余下一个个巨大的水纹,它们一圈圈,一漾一漾地向周围扩散开去。 湖面上恢复了平静。又过了一会儿,见没什么动静,洛克这才从山石后面走出来。 那究竟是什么呢?怎么没听皮埃罗老师讲过?洛克的心里打下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洛克躺在山石上,望着满天的星子,眸子里盛满了迷惑和不解。 夜的清冷,很快地爬上了人间。洛克陷身黑暗当中,再一次被寂寞所包围。那柄他的所谓“魔杖”,也孤零零地倚在那里。 赶了这么久的路,什么时候才能到达东土大陆呢?不行,趁天黑得飞过前面的大山,看那些大山一直绵延至天边,也不知道有多少重,路似乎还长着呢。打定主意之后,洛克一翻身,跳了下来。 洛克的脚刚刚落地,就听“呼呼呼”,自头顶响起一阵巨大的风声。一个巨大的黑影从洛克的头顶掠过,那两团光亮忽明忽暗地闪烁着,应该是妖兽的眼睛吧。那个黑影越升越高,越来越远,不久,消失在黑漆漆的夜色里。 那又是什么?连日来尽是一些古怪的遭遇,看来此处不宜久留。想到这儿,洛克活动了一下手脚,顺手摸起那柄“魔杖”,然后张开红瞳,“啪”的一声打开翅膀,现出了本身。洛克发现翅膀又变长了,体内也好像充满了力量。 洛克振翅飞了起来,他的翅膀带动起来一片风声,掀起的一阵尘土把树叶吹得哗哗作响。 洛克像两片乌云一样,向远处飘去。 第十七章 牺牲 远远的,夜幕被抛在了身后,渐渐的,晨星越来越廖落,东方现出了鱼肚白。在阿波罗的金箭穿透云层之前,洛克收笼翅膀,降落下来。他驻立在山巅之上,向远处眺望,但见:浩渺尘寰之外,数抹悠哉浮云;万壑千山之中,一卷水墨氤氲。 “太美了!”洛克忍不住发出赞叹声。洛克坐了下来,他闭上眼睛,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运起魔力来。一团光晕笼罩了洛克的身体,他发觉体内涌起一股巨大的力量,好像海水一样绵绵不绝。(越是美好的地方,越能提升他的魔法修为) 空气中有夜露的甘甜,有泥土青涩的味道,也有大山厚重的气息……一股浓烈而又熟悉的香味直钻鼻孔。洛克忍不住睁开眼睛。 一朵红艳艳的花儿。不!也不全是花朵,因为他有着一张和人一样的脸孔,只不过他的头上顶着花瓣,手和脚是叶子罢了。他背朝着洛克,正蹑手蹑脚地,好像要逃走一样。 “哼,曼陀罗,你往哪儿走?”洛克一伸手,捉住了他。 “饶命啊,饶命!”小花精吓得浑身颤抖起来。 “你又想去害人吗?”洛克手上用力,作势要捏碎他。 “不不不,我不敢了!请您饶了我吧。我……我给您做一辈子的仆人!”小花精祈求着,眼睛里含满了泪水。 “想必是你跟了我太久,吸食了山川地脉之气,成精了。或许这就是缘分吧,也罢,那你就做我的仆人吧。但是,你必须得听我的,否则我必杀你!” “是,是是是!”小花精一个劲儿地点头。 “把你放在哪儿呢?”洛克看了看袍子,袍子上连个袋子都没有,身边就只有一条蛇龙杖。洛克把蛇龙杖拎起来瞧了瞧,突然眼前一亮,他有了主意。 “我就说嘛,总感觉魔杖上好像少了点儿什么,你,上去蹲着!”洛克命令道。 小花精嘟着嘴巴,极不情愿地蹲了上去,刚好嵌在龙与蛇的头之间。 “哈哈……好看多了!”洛克高兴地笑起来。 洛克感觉很满意,他正要起身离去,突然嗅到一种异样的味道,那是杀气。 洛克张开红瞳,猛地站了起来,他看到了前方,遥远的山谷深处,升起一团浓浓的黑雾。 那会是什么?这么美的景色里,怎么会暗藏着杀机?本来美好的心境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 先去看看再说。洛克又幻化成人类的样子,他拎起那根魔杖,向山下跃去。山顶的风很大,洛克在往下跳的时候,风掀起了他的黑袍,乍一看上去,他就像一只巨型的蝙蝠一样。 很快,洛克下到了谷底,他沿着谷底向前搜索前进。初时是一条狭窄的通道,地面上覆满着枯枝败叶,脚下还不时的踩到一些东西。洛克低头一看,那都是些人或兽类的朽骨,他越发地想知道个究竟了。 渐渐的,眼前越发的开阔起来。洛克看到一个村落,那些高高低低的房屋,错落有致地分布在山坳里,屋顶还有袅袅飘升的炊烟。 噢,原来这里有人类居住,那都是些弱小的生物,自己还是不要去打扰他们了。洛克正要离开,耳朵里却听到了啜泣声,好像有人在哭泣一样。洛克循声望去,见树干上倚着一个女孩,如果不仔细看,还真就看不出来,因为女孩的身上穿着用树叶连缀的衣裙,她把头埋在臂弯里,肩膀一颤一颤的,好像哭得很伤心。 不可思议的人类!洛克耸了耸肩,做出一个很不理解的表情来。他正欲抬脚离去,忽然传来一阵喧哗声,洛克急忙闪身躲在树干后。 十几个人类朝这边儿走来。他们的腰中围着兽皮,身体的其它部位都是赤裸着。他们的皮肤黝黑,脸上涂着彩色的条纹,头上插着鸟羽,背上挂着弓箭,手里提着长矛。为首的那个人长得既高大又威猛,他的颈上和手腕上挂着形状怪异的骷髅饰物。 女孩张大了恐惧的眼睛。那人走到女孩身边,伸手拍拍她的肩膀,柔声说道:“妹妹!哥哥也舍不得你,可是我们的族人,还有全村人的性命都系在你一个人的身上,这也是没办法的呀……”他先是温声软语了一阵,然后突然面露凶光。 “来人,把她带回去!”那人朝身后厉喝一声。 有两个人立刻跑上前来,他们架着女孩的胳膊就往树林里走。 “不,不要!求求你了,哥哥!你还是杀死我吧!我死也不要做牺牲……”女孩哭喊着,拼命挣扎,却无能为力。最终,女孩被那些人给拖走了。 第7节 牺牲?洛克想起来了,皮埃罗老师曾经讲过,人类为了求得神的保佑,往往会在一些重要的日子里宰杀牲畜献给神作为祭品。它们通常是马牛羊……那些被宰杀的牲畜就叫牺牲。 难不成那个神王——宙斯,他吃腻了马牛羊,也要尝尝自己创造的宠物的味道?洛克的脸上显露出了鄙夷的笑容。 哼!我倒要看看那自称万能的神,是要喝人类的血呢,还是吃人类的肉。想到这儿,洛克便幻化成一棵树,悄悄地尾随上去。 于是,就出现了这样诡异的一幕:一群男人拖着一个哭哭啼啼的少女,他们的后面却跟着一棵树。这棵树走走忽又停下来不动了,因为走在最后面的人感觉到了异样,那人停下来向后看了看,但是又什么都没有看见。 “难道是我眼花了?”那人自言自语着,然后抹抹眼睛,摇了摇头,又向前走去。 那些人穿过树林一直向前走,他们走进了村落,村子里不时有人加入进来,男男女女,老老少少,足有百十号人。他们簇拥着少女,浩浩荡荡地向前走去。洛克也不敢跟得太紧,他便躲在路边有树的地方,亦步亦趋。 终于,人群停了下来。他们也不得不停下来,因为已经没有路可走了。前面是一片污水泛滥的沼泽,水面上黑雾弥漫,臭味难闻。 人群忽喇喇跪了下去,人们把手掌横在额前,一边叩拜,一边念念有词: “伟大的河神啊,请赐予我们纯净之水吧!” “伟大的河神啊,请饶恕我们的罪过吧!” …… 少女被摁倒在地上。 渐渐的,人群安静下来。那个看起来像是头目的家伙,也就是那个被少女称作哥哥的人,他面向沼泽跪在那里,又叩又拜,嘴里不停地祷告着:“伟大的河神啊,我最最景仰的神,请您饶恕我们的无知吧!我们把族里最纯洁的少女献给您,请您把纯净之水赐予我们吧!” 洛克明白了,他们是想用那女孩作牺牲向“神”求取饮用之水,看样子他们是要把女孩投进沼泽。 “这些愚蠢的人类!”洛克冷冷地咒骂了一句。 洛克又恢复了人身,他用袍子把自己裹了裹,一边向前面靠近,一边心想:我倒要看看,是什么样的神会住在这臭气熏天的沼泽里。 女孩的哥哥站了起来,他朝身后一挥手,又上来两个男人,加上先前架着女孩的,现在一共是四个人,那四个人分别扯着女孩的手和脚,用绳索之类的东西把她牢牢地绑在祭台之上(那是用石头搭起来的一个平台)。 做完这些之后,人们又在女孩的周围堆起木柴。火点着之后,在熊熊燃烧的烈焰里,人们围着少女又唱又跳,那样子既怪异又丑恶。洛克只得学着他们的样子摇来摆去,他想查探个究竟,他想知道这些龌龊的人类在玩什么把戏。 唱过了,跳够了,人们又跪了下去,用手掌拍着额头,嘴巴里念念有词,无非就是一些求神饶恕之类的话。这时,人群里走出几个女人来,她们穿着较艳丽的长袍,手里不知道端着什么东西。她们用手指醮着那些粘糊糊的东西朝少女的脸上涂抹着,嘴里还不停地念叨着什么。 做完这些之后,人群里又走出来三个身着长袍的男子来,他们的装扮很是怪异,头上、颈上也都悬挂着骨骼类的装饰品,其中两个人的手里捧着碗,另一个人则持着一柄短刀,样子甚是凶恶。 想必他们就是祭司,难道要动手了?这些低等的生物,竟然忍心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同类送死,当真一点儿同情心都没有吗?洛克冷冷地注视着。 “啊!”少女凄厉地惨叫着。果然,是那个持刀的祭司,他用刀划破了女孩的皮肤,殷红的血液流了出来,女孩痛得大叫着,眼睛里立刻涌出许多泪水来。洛克以为那两只碗是用来接取血液的,出乎意料的是,那两只碗竟然挨近女孩的眼角,他们在接取女孩的泪水。 女孩紧紧地咬着嘴唇,有血液从她的嘴角渗了出来。或许是怕女孩咬破舌头会死掉吧,又有一个人走上前来,他用力撬开女孩的嘴巴,把一团东西塞了进去。 祭司一刀一刀地割着,血汩汩地流着,女孩痛苦得只能大滴大滴地流泪,那些清亮的液体都滴在了碗里。他们一边割,还一边施救,为女孩止血,他们并不想女孩很快的死去,因为他们要的只是女孩的泪水,因此,他们慢慢地,一刀一刀地割着,目的就是为了延长女孩的痛苦,以便获取更多的泪水。 女孩的一只手臂已经血肉模糊了,她的呼吸也微弱了,可是屠刀并没有停下来。当割到第十刀的时候(洛克在数着),人们突然觉得眼前一花,就见那几个祭司已经瘫倒在地上,一个全身裹着黑袍的人把少女揽在了怀里。人群立刻骚动起来。 人们站起身来,用手指着洛克,纷纷指责: “天啊!不得了了!” “神会降罪给我们的!” “是谁这么大胆,敢破坏仪式?” “杀死他!杀死他!” …… 人群呼喊着,叫嚣着,向洛克包围过来。 洛克全当作没听见一样,他运起魔力,一团光芒笼罩了少女的手臂,倾刻间,少女的手臂就完好如初了。 少女睁大了难以置信的眼睛,那双棕色的眸子里满含着惊异、欣喜、感激,还有…… 突然,人群里探出一只手臂,紧跟着,一缕幽蓝的光向洛克的背部疾射过来。射出这支箭的正是少女的哥哥。 “小心!”少女惊呼一声,一把推开洛克。那支箭射进了少女的身体,黑色的血液自伤口处汩汩地涌出来。少女仰面向后倒去。 “卑鄙!无耻!”洛克愤怒了,红瞳暴张,“刷”的一声,赤发飞扬起来,洛克的黑袍袭卷起一阵飓风,草木和树干都摇晃着哗啦啦作响起来。 “都去死吧!”洛克怒吼一声,双掌推出,“嘭嘭嘭”,一阵暴响,那是骨骼破碎和身体被撕裂的声音,百十号人瞬间成了碎尸。一股腥气扑面而来,那些肮脏的血液很快弥漫开去,渗入地下,流进了沼泽。 洛克扶起地上的少女。女孩的嘴角里还有黑色的液体在向外涌,那是中了剧毒的症状。 洛克正欲施救,少女摇了摇头,断断续续地说道:“我……能……看……看……你……吗?” 洛克不忍拂逆少女的要求,便除去了覆盖住头部的袍子。 “谢……谢……你……救……我……”少女勉强笑了笑,“如……果,如……果……”她的话还没说完,头一歪,就死在了洛克的怀里,那对棕色的瞳孔张得很大,嘴巴也是半开着的,好像有许多话想说却说不出来一样,这是一双至死也不肯瞑目的眼睛呵! 良久,洛克轻轻地为少女合上双眼,他长长地叹息一声:“唉!你连自己都保护不了,却还要舍命去保护别人,这是为什么呢?”洛克不明白,他又怎能明白?那是霎那间滋生的情愫促使她作出的选择。 “桀桀桀”,背后响起一阵怪笑。 “谁?什么人?”洛克急忙转过身去。那声音令他脊背生寒。 第十八章 沼泽魅影 “娃娃,你够狠!竟敢坏了我的好事,我饶不了你!”那声音充满了怨毒。 “呼”,一团黑雾迎面扑来。那种气味令洛克的胃里一阵翻滚。洛克忍不住呕了出来。情急之下,洛克抡起手中的魔杖迎头劈去。黑雾一下子散开了。 “娃娃,也忒张狂了吧,怎地就不懂得尊重老人家?” 那团散开的黑雾重又凝聚起来,越聚越浓,最后凝聚成了一个人形。 洛克厉声喝道:“你是什么妖怪?” “我是妖怪?嘿嘿嘿!”黑影又是一阵怪笑,“乳臭未干的娃娃,还不跪下来磕头求饶,爷爷我是黑暗之渊的守护神——塔尔塔斯!” “什么塔?什么斯?没听说过。哪有你这样的神,住在这臭水沟里,不是妖怪会是什么?还说自己是神呢,谁会相信?你看打吧!”说着,洛克抡起手中的魔杖,呼的又是一下。 影子被打散了,但很快又重新凝聚成人形。 “呜呜呜,难道我真的被世人给遗忘了?呜呜呜……”那个黑影竟然像孩子一样号啕大哭起来,而且哭得很伤心。 就在这时,奇迹出现了,黑影的颜色开始变浅,渐渐地现出一张人脸来,那是一个长着胡须,黑色卷发,披着黑袍的老人。 洛克愕然了,他站在那里呆呆地看着,因为老人慈眉善目,怎么看都不像是妖怪。 “哈哈哈……封印解除了,我终于自由了!”老人像个孩子似的手舞足蹈,欢呼雀跃。 老人一把抓住洛克的手,兴奋地嚷嚷着:“娃娃,你救了我!你救了我呀!”老人的眼睛里噙满了泪水,也不知道是因为高兴的,还是激动的。 洛克的手被老人抓得生疼,他连忙抽出手,施了一礼,说道:“老人家,您能不能告诉我,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啊?” “你看……” 老人伸手指了指那片沼泽,洛克惊讶地发现,原先那片臭气熏天的沼泽地已经变成了一条清清亮亮的河。 “这……这又是怎么回事?”洛克扫视了一下周围,他更惊讶了,周围是一片如茵的绿草地,方才被自己一怒击杀的那些人类的尸身也都不见了。 难道是幻觉?我是不是在做梦?洛克揉了揉眼睛,他又使劲掐了自己一把,疼,说明不是在做梦,一切都是真的。 “娃娃,你且听老夫细细说来。” 原来,这条河叫黄泉,它是连接冥界和阳间的一条通道,是留给那些往来于阳间与冥界,替亡灵们完成未了心愿的通灵者的。它长得没有尽头,从阳间穿过冥界,直接流进黑暗之渊。 两万年前,神创造了人。自从人类来了以后,他们不仅饮用黄泉的水,还任意糟蹋。最初的时候,他们在黄泉里洗衣服、洗澡,渐渐的,他们开始往河里丢弃一些垃圾,然后又丢死去的动植物的尸体……终于,黄泉的水质完全被污染并且迅速恶化。 住在黑暗之渊里的冥神——塔尔塔斯也受到侵蚀,他先是掉光了头发,然后全身生了脓疮,又痛又痒。塔尔塔斯实在受不了了,就跑去天界和宙斯理论。当着众神的面,塔尔塔斯指责宙斯不该创造万恶的人类。宙斯觉得很没面子,便把塔尔塔斯放逐至黄泉,并且诅咒他:除非黄泉的水恢复原状,否则,塔尔塔斯永远不能回到冥界为神。 就这样,塔尔塔斯被放逐进了黄泉。人类不但不知道悔改,还变本加厉,甚至往黄泉里面拉大小便。塔尔塔斯忍无可忍,终于倾泄而出,淹没了村庄和田园。人们惧怕塔尔塔斯,便搞出这些伤天害理的龌龊伎俩,以期望能得到神的谅解。 原来是这样。洛克越来越鄙视人类。现在,“人类”这两个字在他的心里,就像蛆虫一样令他恶心。可是,自己的身体里竟然也流淌着人类的血液,因为高贵温柔而又美丽的母亲是人类。 洛克痛苦地大声吼叫:“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 塔尔塔斯微笑着说:“娃娃,人类固然可恶,但他们之中大部分人是善良的,而且有些人类还有一颗金子般的心。” “金子般的心?”洛克疑惑地望向老人。 “对,人类最是大公无私,在你需要他们的时候,他们总会伸出援助之手,竭尽全力帮助你,哪怕是奉上自己的生命,他们也会在所不惜。这就是人类与其它生物最本质的区别。” 洛克还是没明白,他觉得这些道理很深奥,它们似乎离自己很遥远。 “你只有走近他们,了解他们,并且用心去感悟,那么,终有一天你会明白的。”塔尔塔斯意味深长地看了洛克一眼,又说道,“谢谢你帮我脱了困,只要减少杀戮,你也会有一颗金子般的心。我也该走了,我要回黑暗之渊去好好地睡上一觉。” 塔尔塔斯正欲起身告辞,忽然,他瞥见了洛克手中的魔杖。塔尔塔斯把魔杖抓在手里掂了掂,说道:“娃娃,你运气好,怎么会得到它?” “啊?啊!是这样的……”洛克回过神来。他便把得到魔杖的经过,简单地叙述了一遍。 “噢,看来你还真和它有缘。”塔尔塔斯捻了捻胡须,思索了一会儿,说道,“这么难得的一件宝物,竟然被你当作棍子来使,可惜呀,可惜!” 想到自己方才确实是把魔杖当作棍子一样来抡了,洛克的脸红了,他又施了一礼,说道:“还望老人家指点迷津。” “这蛇龙杖可是天地间的至宝,按住龙头可以变大,按住蛇头可以变小,上天可以招飓风为将,入地可以驱万木为卒。这样吧,我教你一套咒语,你要熟记心中,需要的时候,只需默念一遍咒语就可如你所愿。” “那可太好了!”洛克禁不住喜出望外。 “招飓风的时候,你要把它举向空中,头上尾下,口中默念‘浩浩天风,听我号令,天龙现影’它便会召来飓风任你摆布;驱动万木的时候,你要把它倒过来,插进土里,口中默念‘植根沃土,唯我是从,地蛇显形’它便会招来万木,任你驱使。” 很快,洛克就把咒语熟记于心。洛克千恩万谢之后,又目送着塔尔塔斯离去,直到他消失在黄泉里。 这一刻,洛克紧绷的神经一下子松驰下来。他在想:是不是自己太执着于仇恨,以至于分不清是非和善恶,原来神祗也不都像自己想的那么坏。那么人类呢,是不是也像塔尔塔斯说的那样? 洛克在黄泉岸边躺下来,尽情地享受着自然的和谐与美好。起于青萍之末的山风悠悠地吹着,像是一只温柔的手,拂过洛克皎好的脸庞,就连河水也被抚摸得泛起了笑容。洛克在风的怀抱里睡着了。 当洛克醒来的时候,又一个夜幕降临了。洛克揉了揉惺忪的睡眼,伸了一个长长的懒腰,然后,他起身走到黄泉边。洛克弯下腰去,掬起一捧清凉甘甜的泉水,润了润喉咙,又洗了洗脸。洛克直起腰来,向远处眺望了一会儿。路似乎还很长呢,该赶路了。 张开翅膀,振翅远翔。洛克又踏上了未知的旅途。 第十九章 艳遇 在阿波罗的太阳神殿之门被厄俄斯打开之前,洛克冲破了最后一道黑暗,在黎明的晨曦里,他收拢翅膀,在最后一座大山的山顶悄悄地降落下来。洛克可不想被那个魅力四射的金发男子所发现。 向下俯视,洛克看到海洋里有一片广阔的岛屿,它的海岸异常险峻,中央部位却有宽阔的平原,在平原之上环绕着三条清清亮亮的河流,它们呈同心圆状。在那此环状里,高高低低的矗立着一些建筑物,似乎是一座城市。 第8节 噢,这应该是人类世界了,这里该不会是东土大陆吧?洛克禁不住一阵狂喜。 洛克又幻化成身材高大、体态修长的金发少年,他扬起那朗月一样的眉,灿若星子般的眸子里盛着满满的自信。 洛克昂首挺胸,迈开大步,向山下走去。他将以一个王者的姿态去夺取他所想要的东西,不管前面横着什么障碍,他都要将它们一一铲除。 洛克来到港口,看到一片繁忙的景象。到处是身着各色服装的人类,他们密密麻麻的就跟蝼蚁一样,各种船只和各色商人络绎不绝地往返于巨大的港口之间,他们装货、卸货,然后上船、下船……洛克看得眼花缭乱。 肚子开始咕咕地叫了。洛克走进港口,沿着河岸朝市内走去。 河岸上高高低低矗立着各类建筑,它们都是金色的圆顶,白银的墙壁,白、黑、红三色的石头基座。那些金碧辉煌的建筑在阳光的照耀下呈现着明丽的色彩,美丽而又壮观。更令人称奇的是,那些金色的屋顶在风中会发出和谐的音调。 这可真是一个奇幻的世界!洛克惊讶了,他惊异于这座城市的富丽。 再看来来往往的人们,他们的身高大约10至12英尺(3米到3.66米),洛克比他们还要高出一头,再加上出众的容貌,往那儿一站就给人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为了不引起别人的注意,洛克又把自己缩小了一些。 来来往往的人们大多数都是金色的皮肤、银色的头发、橙色的眼睛,他们的容貌都很俊美,应该就是这个国家的主要种族了。其中也有少数古桐色、棕色和黑色皮肤的人种,估计是从周边国家来的商旅和客人吧。他们有穿长袍的,有着短衫的,有拎包的,也有扛着行囊的…… 洛克看了看自己的手,自己的手里正拎着一条怪异的棒子,感觉真是好笑,洛克只好把蛇龙杖缩小,然后把它收拢在袍子里。 再往前走,就是宽阔的街道,两边有高大的橄榄树,金色的葡萄藤。继续向前,街道两旁是各式店铺,有卖菜的,卖水果的,卖衣料布匹的,还有卖象牙、玛瑙的……五花八门、琳琅满目。奔驰于街道上的马车,都装饰得极其豪华,它们闪烁着耀眼的金光,那是黄金马车。 “这座城市可真是够繁华的,比起西土大陆,我的国家——梭哈魔国不知要富裕上多少倍!”洛克由衷地赞叹着。 洛克在一家餐饮店前停了下来。 店主是一个精明能干的中年人,他有一头略卷的银色短发,着一身整洁的青色长袍。店主人见洛克相貌不凡,想来是位贵客,便急忙堆起笑脸迎了出来。 “客人,您是远道而来的吧?不知您要用点儿什么?” 洛克看了看周围,已经有一些客人在用餐了,他就在靠窗的位置上坐了下来。洛克随便用手指了一指。店家立刻会意,便朝里面喊了一嗓子:“一份面包和烤肉,外加一杯葡萄酒。” 很快,餐点被送了上来。一直以来,洛克喝的都是乳白色的山羊奶,那杯紫红色的液体,他没喝过。 洛克把杯子端在手上,嗅了嗅,一种异样的味道让他忍不住皱了皱眉头。 店主立刻满脸堆笑:“客人,您一定是外乡人,没喝过这葡萄酒吧?您尝尝看,如果您不喜欢,本店绝不收您一个钱。”听店主这样一说,再看看旁边,人人都在喝。洛克又看看那颜色,是够诱人的。他就不再犹豫,浅浅地啜了一口,有点苦,又有点涩,更多的则是香甜。 “嗯,味道不错!”洛克满意地点了点头,他仰起脖子“咕嘟”就是一大口。 “您看,我没骗您吧,您慢用,您慢用啊!”店主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 店主转过身,欲去招待别的客人,洛克又叫住他,问道:“店主,请问这是什么地方?可是旭日帝国?” “旭日帝国?没听说过。这里是波塞迪亚。” 波塞迪亚?这又是什么地方呢,怎么从没听皮埃罗老师讲过。自己真是够孤陋寡闻的,想那皮埃罗老师也并非怎么渊博吧。既然不是旭日帝国,也不是暗夜帝国,就无须停留,今晚就趁着夜色飞过去吧。这样想着,洛克便起身向外走,餐点用完了,不走还坐在这里干什么? “哎!客人,您看,您还没付钱呢?”店主搓着两手,脸上既是焦急又是担忧,他能不担忧吗?怕是遇到了一个吃霸王餐的。 “哦?”洛克抬眼扫视了一下,他明白了,这就是那句老话“没有免费的午餐”。 洛克想到自己从小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都不知道钱是什么东西,他犯难了。洛克朝四下里张望了一回,他看见有用完餐离去的客人,临走前在桌子上放了几块金币。洛克明白了。 洛克施起“迁移法”来。于是,那些正在用餐的人,口袋里的金币就都钻进了洛克的袖子里。洛克学着其他人的样子,从袖子中掏出个口袋来,他从里面拈出几枚金币,把它们轻轻地放在桌面上,然后潇洒地甩了甩金发,扬长而去。 “哎,客人您走好!”店主忙不迭地拾起那些金币,用手掂了掂,又放进嘴巴里,用牙齿咬了咬,“嗯,是真的。”店主自言自语着,然后,他转过身,快速地走进里间去了。 这样做委实有悖礼法,谁让这里遍地黄金,而唯独自己赤贫呢。洛克为自己耍了这样的手段,小小地得意了一下。 洛克朝市中心走去。街道异常宽阔、平整,来来往往的不是人流,就是装饰豪华的马车。一座高大的神殿矗立在广场中央,它的后面高耸着一座巍峨的宫殿,它们都是黄金的墙根,白银的墙壁,金色的屋顶,周身散发着夺目的光彩,岂是一个金碧辉煌就能够形容的? 走着走着,突然听到一声吆喝:“女王出行!回避!” 随着吆喝声,人群骚动起来,把正欲向前走的洛克簇拥到了路边。很快,一条宽敞的大道被让了出来。 “看,快看,那是女王的卫队!” “真够气派的!” “是啊是啊!听说女王貌美倾城,你们见过没有?” “没有啊,没见过。” …… 人们议论纷纷,那些女人们的话里饱含着酸溜溜的妒意。 “唉,如果能让我一睹女王的真容,我就是死了也心甘。”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嘛!哈哈哈……”说这种话的,是那些男人们。 人们都伸长脖颈,瞪大满含各种欲望的眼睛。 一排由四匹骏马拉的豪华战车驶了出来,每辆车上坐着一个车手,站着两名侍卫,他们都身穿金光闪闪的黄金战袍,一个个威风凛凛,气势不凡。那些侍卫腰悬镶有宝石的弯刀,手上,呃,他们的手上端着的是什么就不懂了,看样子是金属的,因为那东西也在闪光。 紧接着,一辆由八匹马拉的巨型黄金战车驶了过来。车窗上垂着紫红色的纱缦,摇曳着彩色的流苏,镀了黄金的车身闪着夺目的光华。这辆黄金战车,比前面的那些要大出几倍来。它的后面紧跟着一队身穿银甲的骑兵,他们的腰间都悬着弯刀,手里也都是端着那古怪的玩意儿。 洛克就站在路边,他能隐隐约约地看到车子里坐着几个人。当那辆巨型战车呼啸而来,在距离洛克还有十几米远的地方时,那些马匹突然前蹄腾空,仰颈嘶鸣起来,就欲脱缰而去。四名车手和两名侍卫都被抛了出去,一个滚在车轮底,三个倒在马蹄下,还有两个跌进人群里。 人群立刻暴发出惊恐的尖叫声。车身一歪,眼看就要车毁人亡。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只见黑影一闪,洛克就到了车前,他伸出双掌,手臂一运力,重逾万斤的黄金战车就被他扶了起来。跟着,洛克一拉缰绳,用他的大手抚过马首,那些马匹立刻就安静下来。周围先是一片沉寂,然后就是“哗”的一片,掌声如潮。 有人大声呼喊:“神力呀,神力!” 更有甚者高声尖叫:“感谢神王,感谢波塞冬大人!” 草!洛克真想啐一口,心想:怎么不感谢魔王大人呢,这些人类的眼睛里难道只有神明吗? 就在这时,纱缦被掀起了一角,一个极其轻柔而又美妙的声音飘了出来:“把他带进宫里。” 第二十章 黄金帝都 马车驰过去了,地上躺着一个东西。洛克弯腰拾了起来。这是一块紫红色的丝巾,想来是方才从马车里掉出来的吧。洛克把丝巾放在鼻尖上嗅了嗅,有一股淡雅的香味,十分好闻,似乎在哪里闻到过。一时间,洛克的神思有些恍惚。 “客人,女王陛下有请!” “哦。”看着面前站着的侍卫,洛克猛然醒悟过来,这才收回缥缈的思绪。 洛克跟着侍卫上了一辆马车。洛克打量着车内,他伸手摸了摸光滑的四壁,柔软又有弹性,也不知道是用什么材料做成的。外面竟然是用一层极薄的黄金包裹着,看来这里真的是遍地黄金,波塞迪亚可真富有!洛克不禁在心里暗暗感叹起来。洛克的故土——西土大陆,黄金却比较稀少,而更多的则是宝石,相比之下,洛克更喜欢那些色彩绚烂的石头。黄金,嗯——黄金给人一种不真实的感觉,它的色彩就像阿波罗魅惑的笑容,会让人不知不觉地沉迷其中,而不能自拔…… “客人,您请下车,我们到了!”洛克正浮想联翩呢,侍卫已经掀开了珠帘。 洛克迈开长腿下了车。 眼前是一座庞大的宫殿,坚固的墙基是用黄金堆砌的,巨大的墙体是白银的,屋顶也是黄金的,既巍峨壮观,又富丽堂皇。 洛克来到门前。这是两扇巨门,就像是用整块黄金拼成的,每一块起码也要重逾万斤,天晓得这么大的金门他们是怎么立起来的。 大门是关着的,门的中央是一个异兽的头颅,它从鼻子的中间被分成两半,分别被两个金环穿着鼻孔,造型甚是怪异。 门口站立着十几名武装守卫,头戴金盔,身穿金甲。他们高大、凶悍,个个昂首挺胸,虎目圆睁,看起来甚是威武。 如此庞大的宫门,又是黄金浇铸的,少说也在万斤之上,我倒要看看你们这些人类,是用什么本事把它打开的。洛克停下脚步。 这时候,走在前面给洛克引路的那名侍卫已经来到了门前,他伸出手指,朝异兽的头上一点,悄无声息的,那两扇庞大的宫门自己开了。洛克彻底被雷倒了,他知道那名侍卫是一个人类,既不会魔法也不懂幻术,可他竟然用一根手指就开启了沉重的黄金之门,太不可思议,太不可思议了! 洛克稳了稳心神,强自镇定地迈步,继续跟着侍卫向前走。洛克的脑子里乱糟糟的,周围除了侍卫,就是黄金、白银,还有水晶和象牙……。黄金的地板,黄金的座椅,黄金的桌子,镶嵌宝石的壁画,水晶和象牙雕刻的饰品……黄金,黄金,几乎到处都是黄金,那些炫目的黄让洛克有一种很不舒服的压抑感。 想想自己一介王子,曾经住过的王宫与此处相比,简直就是个茅草屋。一种自卑感袭来,洛克突然觉得自己好矮好矮,他垂下头,仿佛一下子低到尘埃里去了。 “你们可以出去了。” “是,陛下!” 直到听见那声轻柔的软语,洛克才从迷惘里走出来。 那个温柔的声音来自一张黄金雕花的大床。那张床好大,看上去足以容得下十几个像洛克这样高大的人。床上珠帘半卷,颗颗是鸡蛋大的珍珠,从顶壁垂下来的紫红色纱缦一直拖到地板上。 我靠,有必要这么奢侈吗?该不是又遇到什么女妖了吧。洛克在心里咒骂了一句。 “你过来,本王要好好感谢你!”那好听的声音又响了起来。 “这,这……”洛克这了半天,也这不出一个所以然来。他在想:我是一个大男人,走进女王的床算是怎么回事啊? “年轻人,你不要怕,过来呀!” 洛克正踌躇呢,突然,床上娇声喘喘,而且声音越来越大。洛克只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少年,他也不知道床上究竟出了什么状况,但是,那种声音却听得他脸红心跳。洛克手足无措地站在那里,进也不是,退也不是,他正打算落荒而逃呢。 “啊!受不了了!” “咕咚”,好像有人倒了下去,跟着就没声了。 正打算逃走的洛克愣住了,他呆呆地站在那里,心想:怎么回事?那女王……过了好久,仍然没有声音。洛克的额头上已经渗出密密麻麻的汗珠来,他用手一抹,全是冷汗。 洛克瞅了瞅四周,偌大的一座宫殿,到处是琳琅满目的饰品,却一个人影都没有。那些侍卫就把他们的女王丢给了一个陌生人,他们也真放心?也许他们就在门外,或者窗下吧。管它呢,先看看再说。洛克蹑手蹑脚地走上前去,掀开了厚重的纱缦。然后,洛克看到了躺在床上的女王。 难道她已经死了?那自己不就成了嫌疑?洛克想退出来溜掉,忽又犹豫起来,他总感觉这件事儿有些蹊跷。 洛克仔细地打量一遍,他发现这位女王身材十分高大,浑身穿着一件镶有金片的缕衣,脸上还戴着黄金面具。这张面具雕刻得极其精致,覆盖住女王脸颊的部分刚好是一只怪鸟的两只翅膀,看上去虽然怪异却很美。洛克伸手搭上女王的手腕,脉搏还在轻微地跳动。 没有死!洛克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心想:都说女王貌美倾城,是不是真的呢?该不会像丝西娜那么丑吧,要不干嘛戴个面具?一种恶作剧的心理驱使他伸出手去,摘下了那张面具…… 第二十一章 女王 不看还好,这一看,惊得洛克眼珠子差一点儿掉了出来。因为,他看到的居然是一张男子的脸。这张脸孔极其年轻、俊美,年龄似乎和自己相仿。乌黑的长发披散在腰间,雪白的皮肤凝如羊脂,似乎吹弹得破,这哪是男人,明明是个女子嘛!可是喉结突出,胸部平平,高耸的鼻梁,剑一样的眉,棱角分明的脸部轮廓,就像冰雕雪凿的一般,这又分明是个男人。可是,人们都叫他女王,而且自己又的确听到了甜美动人的女声。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呢?一霎那间,洛克的大脑里一片空白,他就跟傻了似的,呆愣愣地盯着那个正躺在床上,穿着不伦不类的少年。洛克糊涂了,他真的糊涂了。 突然,好像想起了什么似的,洛克急忙伸出双掌,运起周身魔力,一团光芒向少年的胸口罩去。不久,少年悠悠地醒转过来。 “你是谁?”是一个极具磁性的男声,没错,是男子。少年惊恐地向床里缩着身子,并且用充满敌意的目光狠狠地瞪视着洛克。与洛克那副高大的身材相比,少年的身体明显要单薄得多。 “唉!真是好心不得好报!明明是我救了你,你不知恩图报也就罢了,怎么反倒凶巴巴的?”洛克故意探着身子向前逼近,脸上还带着邪魅的笑。 “啊!不!”少年更加惊恐地尖叫着向床里缩。 “哈哈哈……”洛克暴笑起来,他突然觉得很开心,很好玩,他很想戏弄这个少年。 洛克把脸一沉,厉声道:“说,到底怎么回事?你把女王给藏哪儿去了?不说我可要搜了!”他又欺身上前,一条长腿跨上了床,身子向前探去。这张床看似很大,其实是因为纵向太长,横向却不是很宽,顶多也就是普通床的三倍。而且,这张床是靠着墙安放的。 终于,少年被洛克逼进墙角,鼻尖碰上了鼻尖。 少年瞪大了双眼,水蓝色的眸子里盛满了恐惧,就像一只落入虎口的羔羊,只剩下颤抖的份儿了。 第9节 洛克用手指捏着少年的下巴,并且用力向上抬着,他的眼睛里装满了邪恶的笑。不知道是因为疼痛,还是屈辱,少年的眸子里浮现出晶亮的星子,有清清亮亮的液体自那片蓝里涌了出来,滴落在洛克的手臂上,又滑落在黄金地板上,并且发出清脆的“啪嗒”声。 “胆小的人类!算了,看你可怜兮兮的样子还是饶了你吧。”洛克退了出来,一屁股坐在黄金座椅上,想不到那把椅子竟然向后退去。洛克吃了一惊,他定睛一看,噢,椅子上居然装着轮子,自己刚才用力坐上去时,轮子移动起来,带动着椅子向后滑去。 “这可真是一个奇妙的地方!”洛克忍不住发出一声感慨。他把椅子向前移了移,用手拍了拍,重新坐了下来。 洛克用戏谑的眼神看着那名少年,嘻笑道:“说吧,或许大爷我能帮你。”洛克看到少年一副委屈的样子,似乎有什么苦衷,一股豪气自丹田升起,他突然很想帮助这个少年。 “过来,坐这里!”洛克指了指另外一把黄金座椅,少年踌躇着,似乎不敢上前。 “过来呀,我不是妖怪,又不会吃了你!” 少年怯生生地移步,下了床,在洛克左手边的椅子上坐了下来。 “脱!” “啊!”少年又是一声尖叫,并且用双手迅速地护住胸口。 洛克皱了皱眉,不悦道:“你该不会真的是个女人吧?快脱去你这身不伦不类的衣服,本大爷我看着真是不爽。要不,我帮你脱呀?”那张该死的脸上又露出了邪恶的笑。 “不不不,我,我自己来……”少年惊慌失措起来,他急忙转过身,朝旁边巨大的壁橱跑去。 洛克觉得玩得够过瘾了,便不再理那个少年。那双邪魅的眼睛四处瞄来瞄去。突然,洛克看到桌子上放着一大瓶紫红色的液体。 “喔,葡萄酒!”洛克的眼睛一亮,那种独特的味道似乎又涌上了舌尖。 那种紫红在满室金黄的映衬下,色彩显得更加明丽,那是一种极具诱惑力的颜色。 洛克略一抬手,那个瓶子就飞进了他的掌心。洛克一扬脖儿,“咕嘟咕嘟”,他一口气干了个底朝天。 很快,一股热流自下而上涌上头顶,一片酡红飞上脸颊,跟着,浑身就像火烧一样热了起来。 “水,水……水在哪里?我要喝水……”洛克突然觉得口干舌燥起来。 蓦地,洛克看见一个身穿白衣的女子,就像一朵云一样飘了过来,而且身上还散发着香味。 “嘿嘿嘿,漂亮!”洛克一个踉跄扑上去,一下子就把女子扑倒在地,并且把她紧紧地压在身体下面。 “啊!不……”女子尖叫起来。 “咦?这声音怎么这么粗啊。”嘴里喷着酒气,用力摇晃着晕呼呼的脑袋,洛克揉揉眼睛,“好像是个男人哦,不对,看这脸,是女子,而且还是个很漂亮的女子……” 洛克低头向那两片薄薄的红唇吻去,手也极其不老实地朝人家的胸口上乱摸。身子下的人举起拳头拼命反抗,眼看抵抗无效,那人就张开牙齿狠狠地向洛克的嘴唇上咬去。 一阵痛感袭来,洛克缩回了那只狼爪。就在这时,洛克的手触到了一块东西,冰冰的,凉凉的,那种凉意越来越重,并且迅速地向他身上漫延,周身的炽热很快就褪了下去。洛克的头脑也清醒下来,他定睛一看,见那名少年正被自己压在身下,纯白的衣衫已经不整,露出了胸口上一片雪白的肌肤。洛克羞得满面通红,他“呼”的一声翻身起来,跟着又是“咚”的一声,额角撞上了巨大的黄金桌子。洛克一屁股跌坐在地板上,眼前一阵金星乱冒,他的袍子也脱落了半边,裸露出半个肩膀。那模样真是,要多狼狈有多狼狈。 少年气得浑身直打哆嗦,他龇牙咧嘴地站起来,用手指着洛克,颤声嚷着:“你,你你你,你这个色魔,变态……”几乎所有的脏话都被他骂完了,直到没什么可骂的,他才理了理散乱的乌发和不整的衣衫,一屁股坐在了黄金转椅上。 “嘀答,嘀答……”有液体自额角上流了下来。洛克用手一抹,“是血呀!我有血晕症!”他故意尖叫一声,眼睛一翻,假装昏死过去。因为感觉太丢脸了嘛,简直没法见人了,干脆装死算了。 少年冷冷地看了洛克一眼,突然大声说道:“别装了,你快看,这是什么?” 眼见阴谋败露,洛克只得把眼睛睁开,他看见少年的手里正拿着自己的那块玉,洛克一把夺了过来。 “这可是我的传家之宝,是父王母后留给我的唯一东西。” “我这里遍地黄金,我就是黄金大帝,谁还稀罕你那块破烂玉?” “你敢说它是破烂?”那张嘴好嚣张哦,洛克真想一拳揍过去。 “它可是世界上最纯、最白……” “怎么不吹了?”少年听见没声了,冷眼看去,他看见洛克瞪大了惊骇的眼睛,他顺着洛克的目光看去,嘴巴也张得大大的,几乎都能放进去一只鹅蛋。因为,他看到了极其诡异的一幕…… 第二十二章 交易 那块玉正在吸食洛克的血液。那些血液自洛克的嘴唇、额角上涌出,不是滴到身体或是地面上,而是汇成两股细流,隔着空气,被那块玉吸了进去。 “哇,有鬼呀!”几乎就在同时,两个少年跳了起来。 “啪”,那块玉也跌在了地板上,与黄金地面接了一吻之后,发出一声极其清脆而又悠扬的声音,就像乐声一样动听,却丝毫无损。它仍在吸食洛克的血液。洛克傻眼了。这明明是块吸血石嘛,为什么父王母后会说它是魔族至宝,而且还说里面住着一个精灵,骗人,骗人,都是骗人的。它会杀死我的呀! “啊!啊!啊!…..”洛克兀自尖叫着。 过了一会儿,血流不见了,那块原本纯白似雪的玉已经变成了红色,并且,周身都在散发着血色的光晕。 又过了一会儿,见没什么异常,洛克这才惴惴不安地走过去,把那块玉拾起来。从小父王母后就教导自己要做一个诚实的孩子,他们没有理由欺骗自己的呀。洛克摸了摸那块玉,冰冰的,凉凉的,好像还有一种凹凸不平的感觉。从小这块玉就一直佩戴在自己的腰间,一想起父王母后,自己就会摸摸它,是它陪自己度过了不知道多少个孤独的夜晚。可是,以前却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啊? 洛克把眼睛凑到那块玉前,仔细一看,“啊!”他又发出一声尖叫。少年以为洛克又发现了什么新大陆,也凑过脑袋来看。他们看到那块玉的表面卧着一头异兽。它长着两只略弯的角,上半身像山羊,下半身像是鱼尾,两只前腿半跪着,血色玲珑的很是精美。 “是精灵啊,是精灵!父王母后并没有骗我!”洛克一阵兴奋,禁不住手舞足蹈起来。 “不,是魔羯,它是……” “什么魔啊,蝎的,不许你胡说,它是精灵!”洛克打断了少年的话。 “算了,说了你也不懂。”少年嘟起嘴巴。洛克兀自拿着他的“精灵”,左看右看,爱不释手。 “喂,大个子,你把它送给我好吗?”少年忽然开口说道。 “谁是大个子啊?我叫洛克。”洛克不满地白了少年一眼,“刚才还说破烂呢,怎么现在想要了?不给不给,这可是我的传家之宝。”洛克转过身,把玉护在手里,生怕被抢了去。 “给我吧,你就给我吧!”少年央求着。 “不给不给,就是不给!”摸摸额角,还隐隐作痛呢,洛克的气就不打一处来,“要不是好心救你,我能变成这样吗?” “要不,我们交换?好不好,不白要你的!”少年的眼睛里满是乞求之色。 “交换?你用什么来换?”那张该死的脸上又露出了邪恶的笑。洛克把少年上上下下,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用你自己来换?嗯,皮肤不错,白白嫩嫩的,可惜你又不是女人。” “你……”想到刚才被这个可恶的家伙压在了身下,少年的眼睛里喷出火来,他真想冲上去,撕烂那张臭嘴。 半晌,少年又耐着性子,缓缓地说道:“除了我的命,你想要什么我都能给你。黄金、帝都、武器、卫兵、名誉、地位,还是权利?任你选,只要你把它给我。” “你真的很想要它?”洛克斜睨了少年一眼。 “嗯!”少年用力地点了点头。 “你说我想要什么你都能给?” “除了我的命。如果把命给你了,那我用什么给你造啊?有了青山才有柴,生命是创造奇迹的本钱。” 洛克听他啰哩啰嗦地讲了一大堆,却只听懂了一句。 “你的命我是不会要的,没用;黄金吗?太重,我嫌扛着累;宫殿?又不能当饭吃;五气?卫兵?嗯……”洛克转了转眼珠,想起自己此番东行的目的:打败冥王,为父王母后报仇雪恨。 “你那五气,是什么气啊?有多大威力?能把神给杀死吗?” “这个吗,我就不知道了,但它能够毁天灭地。”少年神秘地眨了眨眼睛。 “真的?”洛克狐疑地看了看他。 “当然是真的。你想啊,天地都毁灭了,那神呀,鬼呀的还能存在吗?” “那倒也是。” “正在研制,不过很快就成功了。”怕洛克不相信,少年急忙补充道,“还要十天,十天后我一定带你去看。” “那就用你的卫兵和什么,什么五气来交换吧。”洛克总算勉强答应了。 “太好了!成交。”少年高兴得跳起来,他兴奋地走来走去,就像一个孩子得到心爱的玩具一样。 “唉,真舍不得呀!”洛克假装叹了一口气,心里却在想:不就是一块石头吗,值得用这么大的代价来交换?只要自己使一个“迁移法”还不就回来了。洛克为自己打的如意算盘,小小地得意了一下。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拉勾上吊,两百年不许变!” 两个少年互相许下诺言。少年答应,十天后带洛克去看他最新研发的新式武器。 于是,那块血色玲珑的玉便挂在了少年的腰间,配上他那身雪白的衣衫,显得格外飘逸、俊雅。 第二十三章 苦衷 很快,两个人越聊越投机,就好像有说不完的话一样。原来,少年的名字叫修罗。洛克便问修罗,究竟有没有女王,女王到底在哪里,这是他一直想弄明白的问题。一提到女王,好像触到了修罗的痛处,他的眉头又紧锁起来。 “说吧,兄弟,说不定我能帮你?”洛克拍了拍修罗的肩膀,眼睛里盛满了关切和同情,而更多的则是真诚。 修罗把黯然的眼神投向那张巨型大床。 “你看到了吗?那是亚特兰蒂睡过的地方。” “亚特兰蒂?他是谁?” “你应该知道这座城市叫波塞迪亚吧?” “知道,当然知道。”洛克想起自己刚刚踏上这座岛屿时,在吃餐点的那个店里,店主告诉他的。 “这个国家的全称叫做亚特兰蒂斯,波塞迪亚是它的帝都。整座岛屿被波塞冬的十个儿子给瓜分了,他那十个儿子都是双生子。这五对双生子中,最威猛、最霸道的当数长子亚特兰蒂和亚特兰斯,尤其是那个亚特兰蒂,他是十个王子中的王中之王。因此,这个国家取他们两个的名字被命名为亚特兰蒂斯。由于一个偶然的意外,我来到了这里。我帮凯西女王建造王宫,研制武器,并且建立了庞大的军队。亚特兰蒂是个野心极大的阴谋家,他总想扩张地盘,吞并周边国家。他们发现女王手中掌握着一种秘密武器,就想夺去实施他们的野蛮计划。凯西女王热爱和平,拒绝与他们合作,他们就把女王掳去,百般凌辱。女王不堪其辱,就投海自尽了。他们又转而来对付我,我不肯交出去,他们,他们就……”说着说着,眼圈泛红,眼泪又要掉下来了。 “不要怕,不就几只菜鸟吗?我替你收拾他们!” “就你?你不知道他们有多可怕,他们可都是神!” “神又怎么了?神吃着人类的贡奉,却还要害人,早晚我把他们都剁了,喂那些臭鱼烂虾!”洛克的眼睛里又喷出火来,他强忍着没有让红瞳张开。 “你接着说!” “那两个下流胚!”修罗狠狠地啐了一口,“人们只知道他们相貌相同,却不知道他们性格迥异。那个亚特兰蒂好女色,亚特兰斯却好男色。由于我拒绝与他们合作,他们就给我施了咒语,让我白天变成女王去陪亚特兰蒂,晚上变回男子去陪亚特兰斯。有时,有时,他们会同时来这里……”修罗终于忍不住放声痛哭。 “砰”,洛克一拳击在面前的桌子上,那只酒瓶子飞出去,跌在地板上摔了个粉碎。黄金桌面被洛克砸出了一个坑。洛克的眼睛里赤红闪烁,忽明忽暗,那是因为他强行压制心中的怒气所致。 “这事儿,我管定了!”好像他生来就是抱打不平的。洛克站起身来,伸手一抚,那张桌子就恢复了原状,那瓶酒也完好无损地回到原来的位置。 就在这时,修罗的眼睛里突然闪现出一抹异样的神色,只一闪便又恢复成一片幽蓝。 “你说他们是谁的儿子?” “波塞冬,就是那个海王。” “果然是上梁不正下梁歪。那波塞冬跟宙斯一样风流,到处拈花惹草,他性格乖张、暴戾,生出的儿子个个高大、粗野。可是,怎样才能找到他们呢?” 第10节 “没有人能找到他们,他们分别住在十个不同的地方,享用着当地居民的贡奉,即便是来到这里,也是来无影去无踪。” “那你又是怎么去陪他们的呢?”说这话的时候,洛克的脸又红了。 “我只要戴上黄金面具,赶去外海,就会有人来接应,然后……”修罗垂下头,“不过,每一年,他们都会有一天聚在一起。”修罗突然说道。 “哦?”洛克的眼睛骤然一亮,“聚在一起?这可是个大好的机会,那就来个一网打尽,免得我一个个去找了。” “你说得可真轻巧,他们个个身如巨塔,而且力大无穷,又…..” “别长他人的志气,灭自己的威风嘛,办法总会有的,只要动动脑筋……”洛克指了指自己的脑袋。 “脑筋?哈哈哈……”修罗突然大笑起来,“要说脑筋,这世界上还有谁能比得过我?你看看,这庞大的黄金帝都,这里面的一切都是我设计的,还有……” “行了,这可是两回事儿,你就别吹了,要我看啊,你也不过是一个手段略微高明一点儿的泥瓦匠罢了。” “你……”修罗气结,他挥舞着拳头朝洛克的脸上揍了过来。 “哎哟,好痛!”修罗痛得龇牙咧嘴,“你的脸怎么这么硬?跟茅坑的石头似的。” “硬点儿不好吗?像你那么软,还不得给人家捏来捏去。”洛克说这话本是无心,但是听者有意,更何况是天资聪颖的修罗呢?修罗以为洛克是在讥讽他,说他的脸被那两个海王子捏过。 修罗不作声了,自己的痛苦和屈辱别人又怎能体会得到呢?洛克见他的脸色很不好,诧异莫名。进而一想,洛克明白了,一定是自己说错话了,于是,急忙说道:“你不要那么敏感好不好?我没有别的意思,不要想多了。说正事儿吧,他们什么时候会聚在一起?我们得好好计划一下。” 半晌,修罗才抬起头,说道:“是每年的祭祀大典。” “什么祭祀大典?” “你是外乡人,看你古里古怪的样子,就知道你不懂。”修罗板起脸。 “嗨,嗨,还生气呢?给你赔个不是,是我错了好不好?”洛克哄着修罗,就跟哄他小时候的那只宠物山羊一样。 “哼!”修罗白了他一眼,又接着说道,“每年的春汛,唉——说了你也不懂,你们这些野蛮人……”修罗小声嘟囔了一句。 “大点儿声,我没听清。”洛克什么人啊?魔王子。他能听不清吗?这要装人,就要装得像样点儿嘛。洛克故意提高嗓门儿,他把手放在耳朵边儿上,大声说道,“你再说一遍,什么野什么……” “我是说,每年的第一个猎鱼日,人们在出海之前,为了祈求平安,都要向海王奉祭。那一天会举行盛大的海王祭祀大典,整个岛屿的居民都会来参加,那是一年当中最热闹的一天。只有那一天,那十个丑八怪才会现身,向他们的父亲履行祭祀大礼,而我也要以女王的身份出席并致辞。”修罗的眼神又黯淡下来。 “哦,原来是这样。那么,距离今年的祭祀大典还有多久?” “九个月,还不到两百天。”(亚特兰蒂斯历法:一年有18个月,每个月有20-21天) “哇!这也太长了吧!我岂不是还要等很久?” “不长,刚好,到那时,嘿嘿,我的超级秘密武器也就研制成功了。”修罗诡异地笑了。 “那,那你还不得被他们……那个,那个啥那么久啊。”那张该死的脸上又露出了邪恶的坏笑。 “你……去死吧!”修罗怒吼一声,挥拳上来。他的拳头在揍上洛克的脸之前,却突然张开,变成爪,一把扭住洛克的耳朵。修罗咬牙切齿,恶狠狠地说道:“所以嘛,就要看你这个救世大英雄有没有本事救我脱离苦海喽!”他使出吃奶的力气,用力拉扯。 “饶命,饶命啊!女王陛下,求你饶了我吧!”洛克被扯得耳朵根子火辣辣的,痛得他眼泪都要流出来了。 “你还说!”洛克越是求饶,那只鹰爪就越用力。 “好修罗,亲亲修罗,我错了,我错了,我真的知道错了,你就饶了我吧!” 看着那张布满邪恶的脸,终于变成了苦瓜相,修罗才放开手,开心地大笑起来,他已经好久没有这么开怀地笑过了。 突然,修罗神色紧张起来,他急忙站起身,说道:“天色不早了,我派侍卫送你出宫,你暂时就住在国宾馆吧,我得赶去亚特兰斯。” 洛克抬头看了看窗外,已经是华灯初上了。 洛克一个大跨步,拦在正欲离去的修罗面前,紧紧抓住他的手臂,眼睛里满是乞求之色:“能不能不去?如果你不去,那个亚特兰斯又能把你怎么样?” 修罗用力甩脱洛克的手,一把将他拉到窗前。修罗用手指着窗外的万家灯火,颤声嚷着:“你看到了吗?那些都是我的子民,我不去,这里就会被夷为平地。如果换作是你,难道你忍心眼睁睁地看着他们被海水吞没?眼睁睁地看着几百年的心血化为泡影吗?”大滴大滴的眼泪从水蓝色的眸子里涌出,打湿了颤动的睫毛,也打湿了洛克的手臂……然后,一个转身,那个单薄的身体就冲了出去,毅然决然,连头都不回一下。 那滂沱的泪雨早已经将洛克的心打得透湿。心仿佛缩成了一团。一阵阵的绞痛让洛克忍不住皱起眉头,他不得不用手紧压住胸口。洛克能够了解,作为一个男人所受的这种耻辱是何其之大?但是,人类,你究竟是怎样的一种生物?要有一颗怎样强大的心,才能承受如此巨大的痛楚呢?洛克不禁对这个看似弱小的人类肃然起敬。 第二十四章 奢华的背后 躺在宾馆的黄金大床上,洛克怎么也睡不着。修罗黯然的眼神和痛苦的表情总在他的眼前闪现,他瞪视着屋顶。弧形的屋顶上很规则地排列着一个个圆孔,自那些孔洞里射出的光把整个房间照得雪亮,与阿波罗的金剑不同的是,这种光过白,而且又不晃眼。 洛克一骨碌翻身起来,他赤脚踩在地面上,感觉软软的很舒服,那是用整块的不知是什么动物的毛皮铺成的,火红火红的,非常鲜艳。这是一个富裕的国家,几乎遍地都是黄金,就连这招待异国使臣的住所也极其豪华。可是有一点洛克不明白,修罗,那个看似弱小的人类,那副单薄的身体,他又是怎样把这个城市建造得如此庞大和奢华呢? 洛克推开窗户,向外望去,已经是入夜了。遥远的夜空里,一弯冷月昏黄,几点星光微亮,数缕风吹影动,几片黑云压城。似乎就要下雨了。 这样的夜晚,本不利于出行,可是,外面却依然喧哗,街道上车水马龙,来来往往的人流就像河水一样在涌动。这可真是一座奇怪的城市!人们在忙忙碌碌的东奔西走,究竟是为了什么?难道就不能停下来,享受一下夜的清静?不可思议的人类!洛克感觉很烦燥,一纵身,他从窗口跃了出去。 夜色本来已经很暗了,可是,这座城市却灯火通明。 白日里,洛克只顾着观看那些唯美的建筑物了,他并没有注意到头顶。直到这时,洛克才发现,整座城市被一个水晶放大的光的穹顶笼罩着,那些光颜色各异。 洛克一边走,一边观察。街道边上每隔一段距离,就会竖立着一根石柱,想来是为了美观,那些柱子上都雕刻着怪异的图案和美丽的花纹。每根石柱的顶端都连接着细长的金属板,它们闪着银色的光亮,互相连接着,伸向远方。 洛克想起了小时候,那时候的自己很胆小,很怕黑,即便王宫里彻夜燃着烛火,那些光亮也不能驱散所有的黑暗,总有一些烛光照不到的角落,黑漆漆的,就像怪物的巨口,令他望而生畏。 更令洛克费解的是,此时已经入夜,并且黑云压城,那个魅力四射的金发男子——阿波罗,早已经跑去泡美眉了,可是这些亮光又是哪里来的呢?这可真是一座迷一样的城市! 夜晚城市的繁华,丝毫不逊色于白日,人们忙着出售白天里未出售完的货物,购买白日里不曾买到的东西…… 穿过繁华的夜市,洛克听到了奢迷的乐声,他看到许多华丽的马车停在一栋高大的建筑物旁,远处,还有不少马车正飞驰着赶来这里。进进出出的都是一些衣着华丽,佩戴名贵珠宝的男女,他们不是达官显贵就是名绅商贾。洛克好奇地跟着他们。当洛克走到门口时,却被守卫给拦了下来。那个长相猥琐的守卫看见洛克孤身一人,即没车乘,又没女人,而且还穿着古怪的长袍,就立刻黑下脸来。 “腰牌!” “什么腰牌?” “凡是来这儿消遣的客人,都要有王宫颁发的腰牌。你,就你?”那名守卫围着洛克走了几圈,转了转他那对鼠眼,“没有腰牌,那就得交出一百个金币。” 真是狗眼看人低!洛克在心里狠狠地咒骂着,他分明看见那些人径直走进去了,根本就没拿什么腰牌,怎么到我这儿就要起腰牌了?噢,看我是穷人就不让我进去?没门儿,就连窗户都没有。洛克施起“迁移法”,他把那名守卫口袋里的金币尽数移了出来。 “呶,够了没有?”洛克把一袋肮脏的金子抛给那个看门狗。 “哇,足足有五百个!”那名守卫的脸立刻笑成一朵花,他点头哈腰地说道,“大人,您里边儿请!” 我x,真他妈的sb!洛克在心里狠狠地骂着脏话。这个肮脏的人类,眼睛里有的只是贪婪的欲望,看到那副嘴脸,洛克就想呕,他急忙转过身,快步向里面走去。 这是一个装饰豪华的大厅。前台上,一群身着暴露的舞娘在震耳欲聋的乐声里骚首弄姿,跳着各式艳舞。身着不同服装的男男女女,有吃东西的,有搂搂抱抱的,有抽烟、饮酒、打口哨、高声尖叫的……空气中充满了暧昧的味道。 洛克在一个角落里坐下来,冷眼看着那些跟小丑似的人类。洛克的屁股还没坐稳,就有几个浓装艳抹的女郎围了上来。一股刺鼻的香水味直往鼻孔里钻,害得洛克一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唷,这位客人是外乡人吧?”一位银发女郎将高耸的胸脯贴了上来。 “看这脸蛋可真俊哪!”一个金灿灿的东西搭上洛克的腰,那是一个女人丰腴的手臂。 更有甚者,竟然伸出涂着绿色指甲的手朝洛克的脸上摸去……洛克哪见过这阵仗,他羞得面红耳赤,急忙伸出手去阻挡,只一拨拉,那些女人就尖叫着,纷纷跌了出去。 “哎哟,我的脸!” “我的脚,疼死我了!……” “这人怎么回事,是不是有病啊?” …… 满耳朵都是女人娇声嗲气的呻吟。 人们把目光纷纷投过来,那些目光如同芒刺在背。这是些什么样的人类啊?他们穷奢极欲、无耻放纵……洛克再也受不了了,他拨开人群,就像一只冲出牢笼的困兽一样,落荒而逃。慌乱之中,洛克找不到路,他看见前面有门,就一头撞了进去…… 第二十五章 斗兽场 这是一个大型地下赌场。不仅装饰豪华气派,而且奇特怪异,里面摆满了各种各样的赌具,成群的人们聚集在一起呐喊、吆喝。桌子上堆着一块块、一条条的黄金,还有散乱的金币。洛克看着那些疯狂的人类,就像是看到了一群争抢食物的野狗,他们把食物抢到自己手里,并不是为了填饱肚子,而只是为了证明他所占有的食物比别人多。 一阵头晕目炫,洛克又差一点儿呕吐出来,他正欲抽身退出,耳朵里听到了几声野兽的嘶吼,有雄狮的愤怒也有虎豹的悲啼。洛克转过身,朝野兽吼叫的方向走去。 这里有一个圆形的巨大场地,大理石砌成的台阶向上延伸着,一圈一圈,盘旋而上,那上面坐着的依然是人类。在这片广阔空间的最深处,站着一个赤着上身的少年,他的两手之间缚着一条长长的锁链。洛克饶有兴趣地盯着那个少年看,他在想:人类又在玩什么把戏呢? 突然一声嘶吼,一头猎豹冲进了场地。或许是被关得太久,几天都没吃上肉了,猎豹瞪视着眼前的猎物,突然,它拼尽全力一跃而起,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对少年施以闪电一击。 人群骚动起来,人们伸长脖颈,瞪着眼睛嘶声吼叫:“咬死他!咬死他!” 洛克恍然大悟:那名少年是人类送给野兽的食物,人们是想从这种血腥的游戏中汲取视觉上的刺激和感官上的享受。看来,少年定要血溅当场了。洛克的脸上掠过一抹复杂的神色,恍惚间,他又看到了那个被作为牺牲,遭受割刑的少女,原本对人类存有的一点儿好感,瞬间被瓦解了。 猎豹袭来之时,却见少年就地一滚,灵巧地躲过了豹子的攻击。豹子见一击不中,兽性大发,又是一声嘶吼,跟着,“啪”的一声,那条钢鞭似的尾巴扫了过来。少年不慌不忙,舞动手上的锁链,一个漂亮的旋身,就把豹子的尾巴给缠住了,然后用力一绞。豹子吃了痛,掉转头颅,张开利齿就向少年的头颈咬去。 少年把头一偏,转动身体,带动锁链飞速旋转起来。他把豹子抡了起来。转了若干圈后,估计豹子早已经晕头转向了,就听“轰”的一声,少年把豹子掼了出去。那头倒霉的猎豹口鼻流血,眼睛翻了两翻,蹬了几下腿就不动了。 看台上先是一片寂静,接着就是“嗨”声一片,那是人们发出的失望之音,好像该死的应该是那名少年,而不是野兽。洛克忍不住皱了皱眉。 本以为游戏就此结束了,谁知又是一声咆哮,一头更大的野兽冲进了场地。那是一头体型巨大的雄狮,比先前的那头猎豹起码要大上三倍。 这不是坑爹吗?那名少年刚斗过豹子,想来力气耗费了不少,这次还不得成了狮子的夜宵?人类当真是没有一点儿同情之心。洛克为少年捏着一把汗。果不其然,少年不胜惊惧,他向后退去,很快退到了尽头,再已无路可退。或许是饿得久了,终于看到了猎物,狮子的眼睛里闪着幽幽的蓝光,它把两只前爪在地上蹭了蹭,就像一个屠夫在宰杀猎物之前,要把刀磨亮一样。雄狮垂下头,它在积蓄力量。 人群又是一阵骚动,人们红着眼,挥舞着拳头,嘶哑着嗓子喊叫:“咬死他!咬死他!”就像受到了鼓励一样,雄狮突然须发皆张,狂吼一声,凌空扑了下来。少年急忙闪身躲避,但是,他的动作明显慢了许多。“刷”,雄狮的利爪划过少年的手臂,几条沟壑纵横,鲜血立刻涌了出来。闻到血腥味的狮子更是狂性大发,它抬起巨大的头颅,一口咬向它的猎物…… 看台上传来惊呼声,尖叫声,狂喊声……眼看惨剧就要发生了。就在这时,一道赤芒射来,空气里立刻弥漫起浓烈的血腥味。 “轰”的一声,雄狮倒了下去,连腿都没来得及蹬一下,就呜呼哀哉了。看台上的人们伸长脖颈,瞪大了眼睛,好像根本就不相信眼前所发生的一切。他们只是纷纷议论着: “怎么回事?” “是啊,怎么回事?” “狮子怎么死了?” “那个奴隶竟然没有死?” …… “啊,救命啊!”突然有人尖声叫了起来。 “不好啦!野兽出笼了,快逃哇……” …… 场地里面一片混乱,那些达官老爷们哪还顾得上什么绅士风度,都拥挤着向门口冲去,你踩着了我,我踏中了你,惨叫声、哀嚎声,不绝于耳。落在后面的,跌在地上爬不起来的,就都成了野兽们的宵夜。 眸子里闪过一丝冷酷的笑意,洛克站起身,向外走去。 夜已经很深了,嘈杂的街道上终于清静了一些。人们各自收拾起自己的战利品朝着不同的方向奔去。洛克沿着街道向城门口走去,这座城市令他感觉压抑,他想去大自然里呼吸一下泥土的气息。城门紧闭着,守城的卫兵也好像在打瞌睡一样。洛克一晃身,就像一只大鹏鸟一样,从城墙上掠了出去。 洛克走出港口,来到海边。他驻立在海岸上,向远处眺望。 第11节 夜色很浓,水天相接之处,乌云滚滚。暴风雨就要来临了。海风掀起洛克的袍子,那一袭黑袍就像一面旗帜一样猎猎作响。风里送来腥咸的味道,虽然不怎么好闻,但却是自然的气息。洛克深深地呼出一口气,好像把胸中所有的郁闷都释放了出去一样。 洛克定定地站在那里,他的背影孤独而又苍凉。 渐渐的,有淅淅沥沥的雨丝飘落,进而,大颗大颗的雨点儿砸落下来,那种透骨的凉意钻进毛孔,直渗入到心里。 第二十六章 斗兽少年 洛克裹了裹袍子,漫无目的地在海边游走,任凭雨水顺着那头金发向下流淌。 用表面上的繁华去掩盖隐藏在黑暗中的堕落和腐朽,这座城市,它所呈现给人们的只不过是一个虚假的繁荣。雨水啊,你下得再大,冲洗掉的也不过是路上的埃尘,又怎能洗刷去蒙在人类心灵上的污垢?修罗,你好傻!你看看,你的子民都在做些什么?你用黄金给他们打造了一个极乐世界,却把自己打入万劫之地,我真为你不值!洛克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痛楚。 “沙沙沙”,极其轻微的脚步声正在逼近。洛克的思绪被打断了。 是谁在跟踪我?洛克不动声色,他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继续向前走。 “刷”,一道寒光自背后袭来,它在洛克的眼前荡出了一个弧度,明晃晃的,那是一条金属的链子。它缠上了洛克的脖颈。 “哼,早死!就这么一点儿三脚猫的功夫,也配跟我斗?”洛克冷哼一声。他把脖子一挺,周身一运力,就听“嘎嘣”一声,那条明晃晃的链子就断成了两截。 “呼呼呼”,响起一阵风声,它来自洛克的身侧。那阵风声卷起一道寒光,朝洛克的右肩劈了下来。来者并没有罢休的意思,他在继续向洛克攻击。 洛克皱皱眉头,心想:人类可真麻烦,为什么总是这么难缠?洛克连头都没回一下,只一反手,就抓住了袭击他的东西,然后一用力。“呼”的一声,就像一只大鸟一样,来人被洛克从头顶给甩了出去。“啪”的一声,那人跌进了泥水里。 洛克头也不回一下,继续朝雨中走去。 “请等一等!”一个怯生生的声音自身后响了起来。 “怎么,你是嫌摔得不够重吗?要不要再来一下?”洛克恼怒地转过身来。透过迷蒙的雨雾,洛克看到面前站着一个少年,那条已经断为两截的锁链还拖在少年的手上。哦,是那个斗兽少年。 “你为什么跟着我?” “你为什么不问‘你怎么还活着’?” 少年答非所问,而且,这个问题问得也的确有些古怪。 “那你说呢?”洛克有些不悦。 “因为你根本就知道我不会死。” “何以见得?” “是你救了我。” 洛克甚是惊讶,他望向少年。少年那对漆黑的眸子里有一丝狡黠的光一闪而过。洛克忽然对他产生了兴趣。 “即便我是在那看台之上,你又怎么知道是我救了你?你应该知道,那里起码有数万人。” “因为你的味道。” “味道?”洛克更是不明白了,他疑惑地望向少年。 “我们家族生就了异于常人的鼻子,能嗅出几公里以外的味道。虽然每个人身上的味道各不相同,但是我们都能一一分辨出来。从你一入场,我就嗅出,你的身上有一种异于常人的味道……” “哦?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味道呢?”洛克忽然关心起自己的味道来,他想知道是香是臭,如果是腋臭,还得去弄些香草来才行,否则自己一个大帅哥,走到哪儿都有人捂着鼻子,那多难堪啊。 “你不用担心,你身上有一种很好闻的香味。”少年微笑着说道。 竟然被人家猜中了心思,洛克多少有点儿尴尬,心想:自己又不是女孩子,怎么会担心起这个问题来?洛克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露出一排洁白而又整齐的牙齿。 “可是,就凭这些也不能说明是我救的你啊。” “因为有一道红光从你所处的位置上射了出来,因此我断定是你杀死了那头狮子。谢谢你!如果不是你出手相救,我肯定没命了。” 什么?他竟然能看出我眸子里的光!这个少年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人类,他怎么会有如此异能?洛克越发惊讶。 “从现在起,我这条命就是你的了,只要你想要,随时都可以拿去。”少年拍了拍胸脯。 “呵呵,没那么严重,我要你的命做什么?又不能当饭吃。”洛克感觉很好笑。 “你好,我叫雪烈。做个朋友吧!”少年伸出一只手。 “你好,我叫洛克。”洛克也伸出手去。隔着雨幕,两只手握在了一起。 那条已经断为两截的链子还在少年的手上晃荡,明晃晃的很是刺眼,也触在了洛克的手腕上,实在是不舒服。洛克一运力,“咔嚓嚓”几声脆响,那条金属链子就裂成碎片,纷纷跌落到泥水里去了。 “太好了,真不知道该如何感谢你。”少年闪动着幽黑的眸子里透着灵气。 “没什么,不过举手之劳。” “我已经无家可归了,就让我跟着你好吗?” 洛克想了想,自己正缺一个跟班的,不如就让他跟着吧,便点点头,算是答应了。 “太好了!我也有朋友了。”少年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 洛克带着雪烈往回走。 两个人一边走,一边聊着话题。原来,雪烈的家族居住在遥远的东土大陆,在那片丛林里,他们以狩猎为生。有一天,雪烈和妹妹扛着兽皮,去山外换盐巴。在回来的路上,他们遭到一伙强人的洗劫,雪烈与妹妹失散了。雪烈在与坏人搏斗的过程中受了伤,很不幸,他被歹人掳了去。几经辗转后,雪烈又被卖到斗兽场,充当奴隶,每天靠斗兽供达官贵客们取乐,以换取一口饭吃。 “你看,我的身上全是伤,就是在斗兽的时候被那些凶猛的野兽给咬的。” 洛克朝雪烈的身上看去,他这才注意到,雪烈赤裸的上身伤痕累累,旧伤未好又添新疤。左臂上,被方才那头雄狮撕裂的伤口,虽然血液已经不再流了,但是皮肉都翻出了外面,隐约可以看见里面的白骨。伤的是够严重的,如果不及时医治,恐怕他那只手臂就废掉了。 “走快点儿!到了住处,我再帮你医治。”洛克拉着雪烈的手,两个人在瓢泼似的大雨中飞奔起来。 在雨中奔跑,雨水又蒙着眼睛,很难辨别方向,两个人东奔西突,待飘身进了城,才发现城市里一滴雨都没有。洛克抬头看了看,遂恍然大悟:哦,原来雨水都被水晶穹顶阻挡住了。 这座城市真的是太不可思议了! 两个少年终于赶回了国宾馆。当前台的客服人员看见两个落汤鸡似的客人撞进来时,万分惊讶,他不晓得客人是怎么把自己弄得浑身透湿。客服人员立刻吩咐服务生,准备热水、毛巾…… 修罗给洛克安排的这间客房是专门供异国王亲贵族就寝的套间,无论是装饰摆设,还是服务设施,都是一流的。 很快,雪烈便泡在巨大的黄金浴缸里。氤氲的水汽四散蒸腾着。那些漂浮在水面的大朵花瓣更是芳香四溢。 “哇!超级爽哦!”雪烈赞叹着,并且美滋滋地享受起来。他不想出来了,因为泡在里面太舒服了嘛,这对于从小在大山的风尘里摸爬滚打的雪烈来说还是头一次,不泡个过瘾,他能出来吗? “再不出来,我就把你那条手臂切下来喂狗!”要不是洛克那一声惊天怒吼,雪烈还会继续泡下去。 披着洁白的浴巾,甩了甩湿漉漉的黑发,一个灵气十足的少年站在了洛克的面前。浓眉大眼,黑漆漆的眸子,略厚的嘴唇,调皮的笑意。古桐色的肌肤饱满而又结实,只是那上面触目惊心的伤疤,让人联想到了他那不寻常的遭遇。 “嗯,身板不错,是块当奴隶的料。”洛克看了雪烈一眼,忍不住打趣道。 “唉,命苦哦!看来俺这条命之所以能拣回来,就是为了给你当牛做马的。”雪烈那副灵牙利齿着实厉害。洛克不言语了,他伸出手示意雪烈坐下。雪烈便在洛克的对面坐了下来。 “现在我给你医治,但是你不能把这件事告诉给任何人,知道了吗?”洛克板起脸,极其严肃地说。因为对于洛克来说,修罗还是一个迷,这个国家有太多他不了解的地方,他不想过早地暴露自己。 “好,我答应你,就算是你让我赴汤……” “好了好了,闭上你的眼睛和嘴巴。”洛克有点儿怕雪烈那张嘴了,因为那张嘴一开,就跟出了闸的洪水一样,一泄千里,滔滔不绝啊。洛克怕自己的耳朵会长出茧子来。 雪烈闻听,不敢再言语了。 洛克运起魔力,一团光芒将雪烈的身体罩住了。糜烂的肌肉倒好说,断裂的骨头可不是一下子就能长出来的。直到东方日升,洛克才收手。 “好了,暂时不能剧烈运动,三天后你才能完全恢复。” 雪烈张开眼睛,一看手臂,已经完好如初,更令他惊奇的是,周身的伤疤也不见了,肌肤光洁如新生的婴儿一般。雪烈倒身就要下拜,嘴巴里直嚷嚷:“你可真是我的救命恩人,再生……” “得得得。”洛克真想踹他一脚,“我又不是你老子,你拜我,我还怕折寿呢。” 两个人嘻嘻哈哈又闹腾了一阵子,终于抵挡不住困倦,睡了过去。 第二十七章 面具 晌午,当修罗兴冲冲地推门而入,映入他眼帘的一幕可谓是惨不忍睹。两个只穿着小裤裤的身体塞在同一张大床上,一个人的头枕着另一个人的胸口,一个人的大腿压着另一个人的大腿。暧昧呀,暧昧! “给我起来!”一声河东狮吼。床上那两个不知所措,慌里慌张地爬身起来,揉着惺忪的睡眼。 “怎么回事?” “怎么回事?出了什么事?” “是我在问你们:‘怎么回事?’” “没事呀。” “噢,没事啊,没事就好。哦,好困啊!” “噗通”,床上的人又挺起尸来——那是洛克。 雪烈却早已经清醒过来,他听到了一个极其温柔又好听的女声,虽然那声音听起来似乎很威严。雪烈定睛一看,是一位身着华丽的女子。虽然女子戴着金光闪闪的面具,看不到脸,但他总觉得那是一个美女。 “你们……你们认识?”雪烈紧张起来,他指了指床上那具“尸体”。 “那你们又是怎么搅和到一起的?”修罗气不打一处来。 “我们?”雪烈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还挺在那里的“尸体”,然后,他恍然大悟。 “你说我们哪,我们刚认识,刚认识,您别误会,我是来借宿的。”雪烈连忙赔笑脸,他的鼻子早已经嗅出了女子身上的醋味儿。 原来她以为我们两个那个呢……雪烈的脸刷地红到了脖子根上。 “您给个方便,让我穿上衣服好不好?我总不能就这样出去吧!”雪烈装出一副可怜兮兮的表情来。 “哼!”修罗不满地哼了一声,拂袖而去。 这一声“哼”本来饱含着惊天的怒气,但在雪烈听来,却好似莺声燕语一样动听。心旌一阵摇荡,雪烈就像中了邪似的,看着女子的背影,愣是没把魂收回来。半晌,雪烈的眼珠才重又转动起来,他推了推身边的“死人”,说道:“别装了,她出去了,快起来吧。” 洛克这才睁开眼睛,两个人手忙脚乱地套着衣裤。雪烈照例赤裸着上身,因为他原本就只穿着裤子来的。 出了国宾馆的大门一看,哟,这阵式!雪烈心中暗自吃惊,那名女子的身后是一排豪华的马车,马车后还有一队威风凛凛的骑兵。 这该不是王族的公主吧?雪烈正想着呢,忽然听见洛克开口了:“参见女王陛下!” 什么,她是女王?雪烈心中一惊,赶紧倒头下拜。 “好了,起来吧。”修罗一挥手,“随我回宫!” 女王一下令谁敢不从啊。于是,雪烈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坐进了马车。 第12节 到了王宫,修罗只把洛克一个人带了进去,而是让雪烈守在宫外,等候听宣。 一进入寝宫,修罗就把侍卫遣退出去。现在,偌大个宫殿只剩下他们两个人了。一种叮铃叮铃的乐声弥漫在宫殿里,时高时低,虽然只有三个音调,却异常悦耳,并不会让人感觉到单调。 窗户是开着的,从高高的穹顶上垂下来的厚重纱缦把大部分阳光挡在了窗外,只有少许微弱的光线穿过那层紫红色的纱缦,给室内增添了几分旖旎的色彩。洛克突然发现,这座宫殿里原来不只有金色,还有另外一种颜色,那是一种和葡萄酒一样的紫红色。洛克又想起了那荒唐的一幕,他的心里不免一阵紧张,不觉间面色已经绯红。 修罗背对着洛克,并不说话,洛克也一直缄默不语。从修罗闯进国宾馆的那一刻起,洛克就已经觉察出修罗的异常,他一直沉默着,他在等,等修罗开口。 果然,修罗沉不住气了。 “唉!”修罗终于出声了,却是一声唉叹,“难道你一点儿都不为我担心?你就不想知道昨夜发生了什么吗?”修罗转过身来,柔美的声音里掺杂着伤感和幽怨。 “我……”洛克呢嚅着。昨夜,修罗是去赴亚特兰斯之约,不用脑袋想都知道会发生什么。而现在修罗这样说,分明是在怪自己冷落了他。洛克突然感觉很尴尬,他在想:我到底应该把他看成男人,还是当作女人? 洛克只得硬着头皮说道:“可是,你……你原本不就是男儿身吗?我又怎能把你当成女子呢?”言外之意就是:你是个男的,又怎能当我的女朋友呢?修罗是什么人啊?聪明绝顶的他又怎能听不出这弦外之音。 “你……你想到哪里去了?人家不是那个意思。”说着,修罗除下脸上的黄金面具,露出了男儿面貌。 难道是自己想多了?还是自己的心不够纯洁?洛克万分尴尬,不觉间,脸又火烧火燎起来。 稳定一下心神,抬起眼眸看了看窗户,洛克想了想,说道:“现在应该是正午,离晚上还有很长时间,怎么,你又变回了男儿身?” “就是,我也奇怪着呢!”是修罗那带着兴奋的,极具磁性的男声。他又把面具罩在脸上,“你再看有什么不同?” 洛克把修罗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 “没有什么不同啊?就是多了一张面具嘛。”忽然,洛克明白了,因为他又听到了女声。 “知道了,知道了!一戴上面具,你的声音就变成了凯西女王的声音,而一旦除下面具,你就又变回了你自己。” “是啊是啊,就是这样!”修罗异常兴奋,“还有你更想不到的,猜猜看。”他故作神秘地眨了眨眼睛。 洛克想了半天,也没猜出来,他只得把双手举在头顶,说道:“我投降了,伟大的凯西女王,请你出示迷底吧!” “就知道你猜不出,因为太出乎意料,连我自己都没有想到。” “哎呀,你快说吧,别卖关子了!”洛克的急性子又上来了,他很想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告诉你吧,那个恶魔王子——亚特兰斯,他根本近不了我的身,我终于摆脱他的控制了。乌啦,万岁!”修罗一下子蹦起来老高,悬挂在他腰间的那块血玉也跟着弹跳起来。 “真的?”洛克的眼睛闪亮起来,“他们终于肯放过你了?” “那倒不是。” “那是为什么?” “我也不知道,我只是觉得亚特兰斯似乎很害怕我,我一向他靠近,他就逃得远远的,好像我的身上藏着妖怪似的。” “你的身上……藏着妖怪?”洛克向修罗望去。修罗仍然穿着那身金缕衣,所不同的是腰间多了一块玉,那块被自己的血染红的血玉,它正随着修罗的动作而不停地摇摆。 洛克走上前去,把那块玉捉在手里,说道:“你说,会不会和它有关?” 修罗停止动作,向洛克的手中看去。那块玉比普通人的手掌略小,刚好可以攥在手心里。一层淡淡的血色光晕笼罩着它,表面上的那头异兽活灵活现,好像随时都会飞奔而去。 “是它!一定是它!”水蓝色的眸子放出光彩来,“是它为我解除了咒语,它是上天送来保护我的!” “什么上天?你该不是健忘吧?明明是我送给你的耶!”洛克不满地瞪了修罗一眼。他最讨厌“上天”这两个字,因为天上住着他的仇人宙斯。 “哦,这个……你看我一高兴就给忘了。”修罗不好意思了,一片绯红飞上他的脸颊。 “别忘了我们的交易啊。”洛克叮嘱道。 “怎么会呢,有这个护身符在这里,你还怕我赖帐不成?宝贝呀,宝贝!”修罗拈起那块血玉,“吧叽”,亲了一口。 “呃,真恶心!有那个必要吗?你要亲,还不如亲我来得真实。”那张臭脸上又露出了邪魅的笑。 “你……”修罗气得说不出话来。 虽然只是说笑,但不知为什么,洛克总感觉那一吻是落在了自己的脸上,而且湿湿的,凉凉的。真是见鬼了,洛克急忙稳了稳心神,他用转移话题来打破这种尴尬。 “噢,对了,雪烈还在外面候着呢,他也是有些本事的。你是女王,就给他安排个差事吧,他也怪可怜的。” “虽然一看到他我就浑身不爽,但是看在你的面子上就留下他吧。”修罗重又覆上那张面具,朝外面喊了一声,“侍卫长,去把那个叫雪烈的年轻人宣进来。” 雪烈被侍卫长带了进来。或许是晒了很久,有细密的汗珠自他的额上流下来,古桐色的肌肤上虽然汗津津的,却显现出一种健康的色泽来。 “嗯,不错。”修罗赞许地点了点头,“这副身板挺结实的。侍卫长,去拿金甲和银甲来!” 很快,侍卫长捧来两套甲衣,一金一银,色泽鲜艳,一看就知道是新的。 “本王现在赐金甲给你,洛克听封!” “属下在!”洛克倒身下拜,心里却在想:唉,想我堂堂一介王子,竟然给这个冒牌女王当属下,真是把父王的颜面都丢尽了。唉,管它呢,为了报仇,这点儿委屈又算得了什么?想归想,事实摆在眼前,他不屈膝也不行。 “现封洛克为我亚特兰蒂斯首席金甲武官,紫色轮回部队统帅!” “属下遵命!”洛克领命,将金甲接了过来。 洛克的目光被放在金甲上的头盔给吸引住了。这个头盔打造得特别精致,它应该是黄金的,闪闪发亮,顶部带有艳丽的羽毛装饰,护鼻和前额上方饰有雕刻和捶打形成的孔雀尾图案,眼部上方雕有蛇形图案。护颊饰有两个异兽图案,一个在左侧,一个在右侧。 一看到这两个异兽,洛克吃了一惊,因为它们和血玉上的异兽一模一样。 看来修罗真的对它情有独钟呢!难怪他一门心思地想要血玉,甚至不惜用宫殿和自己交换。洛克收回目光,昂首立在那儿,心里又犯起了嘀咕:看起来这官似乎不小,只是,不知道那紫色轮回部队又是什么名堂,听起来倒新鲜。修罗的脑袋瓜里究竟还藏着多少不可告人的秘密,看来,这个人类真的不能小觑。 “本王现在赐银甲给你,雪烈听封!” “属下在!”雪烈一听要封自己当官咯,他开心得不得了。 “你就跟在金甲武官身边,做个银甲护卫吧。” “属下遵命!”雪烈领命,将银甲接了过去。从奴隶到军官,这是雪烈连想都不敢想的,他感觉就跟做梦一样。 第二十八章 武斗场 三天后的演武场上,身着金银套甲的洛克和雪烈出现在了武斗场。 修罗坐在观礼台——他那金光四射的王座上。他在想:我只给了你们指挥权,并没有教给你们指挥的方法,我倒要看看你们两个人究竟有没有本事,能不能带起我的兵。但愿你们不要出丑,否则我可就糗大了,女王的面子还往哪儿搁? 这是一片辽阔的露天广场,地面也都是用常见的红、白、黑三色条石铺砌成的。正中央前方是一座庞大的帅台,它的基座也是用三色条石砌成的,那上面高高耸立着一根熠熠生辉的金属杆,应该也是黄金的。杆顶飘扬着一面奇特的旗帜,也不知道是用什么面料做成的,黑色滚着金边,正中央是一个威猛的异兽,该异兽也和血玉上的一模一样。此时,那面旗帜正迎风招展,猎猎作响。洛克的心里又犯起了嘀咕:连旗子也要做成这样,为什么呢?修罗他就那么喜欢这东西? 洛克朝台下望去,黑压压的一片,不,应该是紫彤一片,其中有步兵、骑兵、水兵,还有战车。那些卫兵都披着紫红色的长袍,着黑甲的是步兵,着红甲的是骑兵,着银甲的是水兵,他们的手里持着矛和盾,还有弓箭……看上去虽然五花八门,但是排列规则,井然有序,丝毫不显得杂乱。 这样的场面,不仅气势恢弘,而且相当壮观。 洛克不禁有些失望。再壮观的场面又能怎么样?毕竟他们都是人类,那副血肉之躯抵不过死神的一吻,又怎能与冥王相抗呢? 抬眼看了看高高在上的修罗,覆在面具下的嘴角露出了一丝难以觉察的笑意。修罗,你这是在考验我吗?我这个真王子是不会输给你这个假女王的。洛克托起手上的统帅大印,朝底座下看了一眼,那上面刻着“紫色轮回”四个字符。 那时候,人类之间经常爆发战争,国与国之间也时常发生火拼。在那种冷兵器时代,如何指挥这样一支庞大的军队呢?这就要看负责指挥的统帅了。他必须要有相当过硬的本领、胆识和智慧,才能运筹帷幄,进而决胜千里。而冷兵器的厮杀最能体现统帅的指挥艺术。 但是,洛克是谁呀?魔王子。指挥这样一群蝼蚁一样的人类,对他来说还不是大才小用?洛克张开红瞳,于金甲套装里现出本身,反正戴着面具呢,没有人会看到。洛克运起身上的魔力,凝聚周围的气场,他用魔识通过大脑向各个中队的指挥官下达了指令,包括:偷袭敌营,攻陷拔塞,两军对垒,本阵防御……士兵与士兵之间,团队与团队之间,各类兵种相互配合,攻守有序,进退自如。很快,洛克把场地中的千军万马演变成了一场惊心动魄的厮杀。 在修罗的眼中,他看到的不再是一个演武场,而是一个真实的战场。修罗满意地点了点头,但是,谁也不知道,他覆在面具后的脸上所呈现出来的疑惑和惊惧。 走出武斗场,在经过洛克身边的时候,修罗在洛克的耳边低语了一句:“从现在起,这支军队就是你的了。” 雪烈跟在洛克的身后,他的心里一片茫然。方才在帅台上,雪烈既没有说过一句话,也没有做过一个动作,洛克也一样。但是,眼前的那场厮杀却是真实的,洛克他又是怎么做到的呢? 接下来,一连几天都没有看到修罗的影子。洛克和雪烈每日里练兵布阵,而且花样层出不穷,士兵们也操练得不亦乐乎。渐渐的,洛克有一种感觉,他发现无论自己发出多么难的指令,那些士兵都能够迅速判断,并且做出正确的反应。这大大出乎洛克的意料,他没有想到,这些看似弱小的人类竟然会有如此高的智商,洛克更不敢小觑那个外表上看似柔弱的修罗了。 而雪烈呢,仍然站在洛克的身边,他在想:反正自己就是个陪衬,这身白好像是专门为了衬托那身金黄的,有了自己这身白,那身金色就更加灿烂了。雪烈便跟路人一样,默默地陪在洛克身边,独自欣赏着眼前的风景。 第十天,侍卫长突然来宣,说是女王召见。 洛克便在雪烈的陪同下进了王宫。十天不见,修罗的身体似乎又单薄了许多,这十天,他究竟在干些什么? 第二十九章 凤琴鸟的传说 打从一进宫,雪烈的眼神就一直追随着女王。女王的身上有一种淡雅的香味,特别好闻。她那款款的腰身总在眼前摆动,轻柔的话语像拂过耳边的春风,像吟唱的百灵……雪烈不只一次地想象那张覆在面具下的脸孔,是清纯还是美艳?是有着秋水一样的眼波,还是远黛一样的眉?一种莫名的情愫在雪烈的心里悄生滋长。 而此刻,女王正在和洛克热切地交谈,他们靠得那么近,不时地低语着,而自己好像根本就是一个不相干的人。雪烈的心里不免一阵惆怅。 终于,两个人停止交谈,双双转过身来。女王的个头几乎和洛克一样高。 他们好般配!自己一个山里长大的孩子,又当过奴隶,怎么能配得上女王呢?雪烈的眼神更加黯淡了,他紧紧地抿着嘴唇,生怕被人看出自己的心事来。 “侍卫长!安排车辆,去内海。” “是,女王陛下!” 这是一辆由四匹马拉的黄金战车,自从咒语解除以后,那辆八匹马拉的巨型黄金战车就不见了。修罗说已经摆脱了海王子的纠缠,那么,那辆车可能是用不着,被搁置了起来。看来,自己的那块血玉真就成了他的护身符,也罢,就给了他吧,倘若再把它偷移回来,不仅显得自己太小家子气,而且违背了诺言,颜面将何存啊?洛克便打消了欲将血玉偷移回来的念头。 “这是王宫的后花园,也是整个亚科兰蒂斯最大的皇家花园。”修罗温柔的声音把洛克的神思给拉了回来。 马车已经驶了进去。车窗是开着的,珠帘也是卷起来的,两个把脑袋伸了出去。放眼望去,到处是奇花异草,空气中夹杂着青草味,还有各种花的香,格外的泄人心脾,闻起来也特别的舒服。 “啊嚏!啊嚏!啊嚏!”雪烈一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他的鼻子太灵了,或许是对什么花粉敏感吧。”洛克急忙帮雪烈打圆场。还好,修罗并没有在意。雪烈却狼狈地低下头,猛擦鼻子,他生怕自己流鼻涕的样子被女王看到,那该多么有损形象啊! 大家都不去看雪烈,只是看着窗外。窗外繁花似锦,红的似火,粉的像霞,白的若雪,一团团,一簇簇,开得分外热烈。那些繁花之中,间或挺立着一些高大的树木,除了常见的橄榄树,枝枝蔓蔓的葡萄藤之类的,还有许多叫不出名堂来的树木。与其说是花园,还不如叫园林的好,洛克暗想。 突然,一只极其美丽的鸟从树上飞下来,它的尾巴特别绚烂。那只鸟在他们的头顶上方盘旋了一阵儿,鸣叫了几声,就向远处飞去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在洛克听来,那只鸟的鸣声似乎很凄凉,很悲伤,也很无奈。 “它的叫声可真好听,好像仙乐呢!”雪烈忍不住称赞道。 “这种鸟名叫凤琴鸟,是古老的东方国度进献来的。”修罗说道。 “凤琴鸟儿?”洛克望向雪烈,雪烈摇摇头。 “使臣在进献凤琴鸟的时候还讲了一个美丽的传说,你们想不想听啊?” “想!想!” “当然想!” 两个人热切地响应,就连侍卫长也竖起了耳朵。 “在很久很久以前,大森林里有一种鸟叫作凤琴鸟。这种鸟非常漂亮,拥有无比绚丽的羽毛,叫声极度婉转,就是两只正在激斗的老虎,听到这声音也会停下来。 世人都以拥有一根凤琴鸟的羽毛为傲,就连财多势大的皇帝也为能拥有一只死去的凤琴鸟自豪不已。 第13节 凤琴鸟非常稀有,全天下只有为数不多的几只了,可是她们却无法“人丁兴旺”起来。这不仅仅是因为凤琴鸟吃食非常挑剔,连栖息地的选择、配偶的选择也都是极其严格的。 他们只吃早上被露水打湿了翅膀飞不快的红蛾,只喝晚上萤火虫的眼泪。他们只在有一千年以上树龄的红豆杉上搭窝,而且只用自己背上最华丽的几只羽毛来做巢。他们一生只选择另外一只异性的凤琴鸟做自己的配偶,一生只生一只蛋。 而这些,都是凤琴鸟的老祖宗定下的规矩,当然是没有错的,而不违犯老祖宗的规矩,当然也就不会犯错。 可是,别的鸟儿家族都很兴旺发达,只有凤琴鸟的家族越来越冷清……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森林中只剩下最后一只凤琴鸟了。他在孤独寂寞中度过了自己的一生,在即将离开这个世界前的一个夜晚,他哀伤的歌传遍了整个森林—— 曾经以为 流传千年的爱情最美丽 曾经以为 梦中的彩虹不要放弃 朋友啊你去远方 闪闪的星河没有边际 亲人啊去远方 我们的心灵没有距离 我的爱人去远方 我们很快在一起 草地上的红蛾在跳舞 再也见不到你的影子 甘露失去了往日甜蜜 月光下只有我自己 我们的小窝依旧华丽 陪伴我的只有空虚 数过的星星还在空中 数星星的人你在哪里 微风还是轻轻吹过 大地只有我哀伤的歌曲 我不愿现在离开 我要丈量我们爱的距离 我不愿今夜离开 我要把所有痛苦全忘记 我不愿今夜离开 我想再看一回朝阳升起 我不愿今夜离开 我想再看一眼林中雾汽 我不愿现在离开 我还没明白活着的意义” “得得得……”轻快的马蹄声洒在林荫道上。车厢内一片寂静。修罗那娓娓动听的声音把这个凄美的故事述说得更加悲惨,特别是后面的那首歌,他是唱出来的。雪烈抹眼泪,侍卫长擦鼻涕……大家都被故事给打动了。一种悲伤的气氛在车厢内漫延。 “凤琴鸟儿真的好可怜!”雪烈终于不再擦眼睛了,因为眼睛都被他擦红了,火辣辣地疼。 洛克也沉浸在感伤里,他记下了这首哀伤的歌曲。曾经,自己也像凤琴鸟儿一样孤独过、彷徨过,那么,现在和以后呢?洛克看了一眼雪烈,又望向修罗。 “可是,女王,活着的意义到底是什么?”侍卫长也停止了擦鼻涕,他提出了疑问。 大家都望向女王。 修罗怔了一怔,随即答道:“被禁锢或带着仇恨的时候,可以找到生存的终极意义。如果是我,我会跳出那些条条框框,去做我想做的事。” 大家一脸的迷茫,因为没听懂。 女王的话好高深哦!雪烈不禁崇拜起女王来。洛克却明白了:自己就是带着仇恨来的,活着的意义就是复仇,向冥王,向宙斯复仇。 “女王陛下,我们到了。” 马车在侍卫长的话音里,徐徐地停了下来。 第三十章 思念的味道 大家步下马车,眼前是一片辽阔的海域。 蔚蓝色的海水与蔚蓝色的天空相接,水天一色。几片薄得就像纱似的轻云,平贴于空中,就像围绕在少女颈间的一段轻飘飘的白纱巾。如果不是那几片轻云,还真就让人分不清哪里是水,哪里是天了。 一群白色的鸥鸟舒展着轻盈的翅膀,自由自在地在海面上飞翔。它们那雪白如玉的羽毛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它们时而在蔚蓝色的海面上盘旋,时而又向水里俯冲下来,不知道是在亲吻浪花,还是在追逐小鱼。大家被这一片祥和与宁静所打动,方才的哀伤一扫而空。 “有时候,我会一个人来到海边,当我面对大海的时候,常常会被它所震撼,不仅仅是因为它雄浑磅礴的气势,还有它那特有的风情和魅力。当我用心倾听的时候,絮语着的海风和轻拍的海浪会让我躁动的灵魂归于平静。”修罗望向洛克的眼睛,幽幽地说着诗歌一样的话。洛克听得似懂非懂,他虽然不太明白修罗话中的含义,但是,他知道修罗是喜欢这一片蔚蓝的,自己又何尝不是呢?神又何尝不是呢?大家都喜爱这片宁静。可是,宁静的表面背后,常常会有暗流汹涌。 雪烈看向那两个挨近的身影,眼睛里涌出一片哀伤。这个情窦初开的少年又怎么会知道?他已经堕入了一个温柔的陷阱。 “女王陛下,已经准备好了。” “那就开始吧。” 侍卫长手里拿着一个矩形的金属盒子,他对着盒子说起话来。这么小的房子,难道里面住着人吗?这会是什么魔法呢?当洛克和雪烈听到里面有人讲话时,异常惊讶。 “呜呜呜……”一阵长鸣之后,海面上风起浪涌。无比嘹亮的声音惊得那些鸥鸟四处逃散。上千艘巨型船只飞驰过来,它们的造型很怪异,既像一个个凌波飞驰的金元宝,又像一条条畅游在浪里的鲸鱼。它们劈波斩浪,云集海面,很快就排列成一个怪异的队形。 “这是亚特兰蒂斯最强大的海军力量——紫色轮回舰队!”修罗骄傲地宣称。此刻,“她”正站在礁石上,挥手向“她”的部下们致意。如果不是这身怪异的黄金缕衣,他定是一个傲视天下的帝王。 雪烈感觉怪怪的,因为他嗅到了危险,闻到了隐隐的杀气。 “亚特兰蒂斯可真是够富有的,就连这些巨型船只都是黄金的,可是有一点我很不明白,你们哪里来的那么多黄金呢?”洛克终于提出了他一直费解的问题,因为在他的故土,西土大陆的梭哈魔国,黄金是一种极其贵重的金属,是比较稀少的。 “哦,这个嘛……”修罗略一沉吟,说道,“其实,所谓的‘黄金’是你们给它的称号,我们叫它‘欧立哈坎’,是用地球上的几类元素炼成的合金。” “哦。” “原来是这样。” 那两双眼睛里又流露出白痴一样的迷芒。 “算了,说这些你们也不懂。”修罗轻笑一声,用手指着面前的那艘舰艇,自豪地说道:“这最大的一艘是母舰,我叫它‘女王号’,我和我的部下花了几百年的时间才将它们创建起来。” “啊!” “几百年?” 那两张傻瓜一样的脸上,嘴巴张得大大的,足足能塞进去俩鸡蛋。 “这么说,女王已经几百岁了,您……您该不是……”一阵恐惧感袭上全身,雪烈暗想:女王……女王该不会是个妖精吧。 “我的子民都能活到两百多岁,而我已经六百多岁了。不用怕,你们怕什么啊?我又不是妖精,你们先听我说完。”因为修罗已经看到雪烈的腿在打颤了。 修罗用手掩着嘴巴吃吃地笑着,说道:“我们研制成功了一种药物,不仅可以增强人的体能,还可以推辞衰老,从而起到延长生命的作用。” “真的?”洛克望向修罗,一脸怀疑的神情。 那双隐藏在面具后的眼睛里闪过一抹异样的神采,嘴角间挑起一丝悠然的笑意,修罗扬声道:“当然是真的。总有一天,我要让人类获得永生的权利,到那时……” “到那时,我就可以长生不老了!”雪烈接过话题,兴奋得就差没有手舞足蹈了。 修罗先是怔了一怔,随即附合道:“哦,对,没错。到那时人人都可以长生不老。” 修罗的话令洛克感到兴奋,如果人类获得了永生,神会答应吗?那个高高在上的宙斯,能让自己创造出来的宠物和自己平起平坐吗?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一场好戏也就开始了,自己倒很乐意做一个观众呢。 “走,我们先去吃点儿东西吧!” 婉转的莺语传来,雪烈一时没反应过来,那种声音时常令他走神。洛克拉了雪烈一把,雪烈这才回过魂。 一行人沿着海边,向前走去。海浪涌上沙滩,漫上了他们的靴面,发出轻柔的刷刷声。 那些趴在海岸上的礁石,只要被潮水轻轻一拂,就又隐没在了海水下面。它们看起来真像是怪兽呢,每一块的重量起码都在万斤以上,也不知道我能不能把它们给举起来。洛克一边走,一边想。 不久,一座庞大的建筑物出现在众人的视野里。这应该是一座宫殿。从外表上看,它像城市里大多数的建筑那样,也是弧形的屋顶,上面有叮铃铃的乐声,三种调子,简单却不乏味,听起来也分外悦耳。可是,它竟然浮在水面上。洛克再一次迷惑了。 这应该是修罗的行宫吧,因为他说过,他时常一个人来海边的。可是,怎样才能让这么庞大的一座宫殿浮在水面上呢?修罗他又是怎样做到的?一连串的问题在脑海里闪现,洛克很想知道迷底,但是,他又不想暴露自己,因为修罗究竟是人类,还是神祗,他也不清楚。 大家来到建筑物前。从弧形的屋顶伸出来一个怪异的金属支架,它探头探脑了一会儿,就在几个人的头顶上方停了下来,然后,从上面垂下来一条金光闪闪的梯级,一直延伸到几个人的脚前。侍卫长在前,修罗在后,然后是洛克和雪烈,一行人沿着梯级鱼贯而入。 宫殿内的装饰也是异常豪华,到处金光闪烁,而且各种设施应有尽有。 在门口旁边有一个类似金属柜的东西,侍卫长走过去按了几下,有光亮一闪,然后,他们看到了一个奇异的现象:一条金属带子延伸出来,那上面排列着一些杯子、盘子和碟子之类的东西,里面盛放着各种颜色的液体,还有点心、蔬菜和肉类等。 “这是什么?是魔法吗?”雪烈尖声叫了起来。 “这不是魔法,而是我们亚特兰蒂斯的一项科技——自动化装置。”修罗解释到。 雪烈诧异莫名,洛克也是一头雾水,他们听不懂这些词汇,在他们看来,女王就是一个懂得魔法的人。 那些东西来到大家面前。修罗端起一杯紫红色的液体和一盘精致的糕点。雪烈端起一杯绿色的液体(冰茶)和一盘烤肉,他的鼻子最灵,虽然他不知道这些东东叫什么名字,但是,哪种香味适合他,他就端哪个下来。洛克只端起一杯乳白色的液体(牛奶),他突然觉得心里很憋闷,一点儿都不想吃东西。 修罗看了洛克一眼,他轻轻地摇了摇那只杯子,然后将那杯诱人的颜色递到唇边,幽幽地说道:“我喜欢饮葡萄酒,虽然这种酒有点涩,有点苦,但是喝下去以后,芳香柔润,香醇浓郁,让人回味无穷。更重要的是,它的里面有思念的味道。” “思念的味道?那又是什么味道呢?”雪烈好奇地问道。 洛克想起自己第一次喝葡萄酒时,在那家餐饮店里,还不太习惯的那种味道。第二次,第二次……那难堪的一幕又在脑海里浮现出来。洛克的心跳骤然加剧,感觉脸上就像火烧一样。难道他是说给我听的吗?该死,怎么回事?这心脏……洛克装作没听见一样,赶紧低下头,猛灌了几口牛奶。 “思念的味道嘛,只有饮过了才知道。”那张覆在面具后的脸上绽开了一朵妩媚的笑。 修罗用三根手指极悠雅地将杯子转了几圈,幽幽地说道:“看来我们的口味并不相同。” 三个人沉默下来,不再说话,各自饮着杯子中的液体,吃着盘子中的食物。一种尴尬的气氛在空气里漫延。 “怎么,我的金甲统帅,这里的食物不合你的胃口吗?”修罗半是关心半是戏谑的话让洛克浑身都不自在起来。 洛克只好说道:“哪里,我……我只是不饿。”洛克突然觉得这谎撒得好没水平,已经过去大半天了,怎么会不饿呢?他感觉自己就像被剥光了一样,完全暴露在众人的面前。为了掩饰这种尴尬,洛克把头垂得更低了,他“呼噜呼噜”地喝着牛奶,还故意弄出很大的声音来。 第14节 第三十一章 秘密“五气” “既然这样,那就算了,我们来看一场好戏吧!”看看各自的杯盘都见底了,修罗率先站了起来。 “你们坐过来!”修罗命令道。那两个便跟在修罗身后,随他来到窗前。 透过窗子向外看去,海面一览无余。那上千艘战舰还排列在那里,一动不动,它们好像在整装待命一样。那些被惊飞了的鸥鸟又折返回来,它们驻足在金属的外壳上,用好奇的眼睛审视着这些庞然大物。 这时,远处的海面上掀起一股巨大的水柱,在空中绽放成雪白的花朵,不仅美丽,而且壮观。不一会儿,水柱消失了,一个巨大的黑影浮出湛蓝的海面,它有高大醒目的背鳍,呈镰状向后弯曲。 “是海怪啊!”雪烈尖叫起来。 “不,那是乌鲁斯(远古时代的一种鲸鱼)。”修罗纠正道。 不久,又浮出了一个小的,它依偎在那片黑影的身边,并不时用头蹭来蹭去,就像是一个顽皮的孩子。它们悠悠地荡游着,犹如闲庭信步一般。 “侍卫长!” “属下在!” 想必侍卫长跟着修罗已经许久了,他一听到女王下令,便立刻会意。侍卫长又朝手上的金属盒子按了几下,一排亮光闪过,就听“哗”的一阵巨响,自“女王号”的底部卷起一阵浪涛。突如其来的响声把那些鸥鸟惊得四散奔逃,它们拼命地向上飞,却好像被一股力量扯住一样,又从空中栽下来,跌落进浪花里,就再也没有出来。 “呼呼呼”,响起一阵啸声,从水里飞出来一个圆形的发光物体。它迅速上升,飞至空中,一道雪亮的光束从它的里面射了出来,径直向那对看似母子的海怪袭去。 “哇!”是雪烈张圆的嘴巴。 “阿波罗的金箭!”洛克惊呼。 远远的,一声哀嚎过后,那片巨大的黑影化成了碎片。很快,一片殷红从远处漫延过来。 “怎么样?这就是亚特兰蒂斯伟大的空中力量——磁悬浮空中战车,首次试验,宣告成功!”修罗的语气异常兴奋,想必那张覆在面具下的脸上早已经是眉飞色舞。 “嗯,太厉害了!如果有了这五气,你不想称霸都不行。”洛克随口说了一句,心里却在想:这东西能不能对付冥王的骷髅兵呢? “称霸?”修罗怔了怔,接着便不再言语。他陷入了沉思。 强烈的血腥气味令雪烈作呕。雪烈忍不住皱了皱眉头,心想:那么温柔的女王,为什么会热衷于这种血腥的屠杀呢?她应该挽着情人的手臂,出入于宫廷或者舞会,她若跳起舞来一定会很美......”想着想着,雪烈的魂儿又离体了。 阿波罗的身影越来越远,橘红色的晚霞用最诱人的颜色渲染着西方的天空。 看看天色不早了,修罗轻声说道:“回宫吧,我也累了。” 一行人又坐进马车,开始往回返。洛克回过头望去,那支庞大的舰队不见了,海面上的血色也消散了,海水也已经恢复了平静,就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它们就这样悄无声息地消失了,只有几只雪白的鸥鸟,扑扇着翅膀,在争抢零星的碎肉。 为什么自己离修罗越近,就越觉得他陌生呢?洛克蹙紧眉头。 一路无话,大家都垂着头,想着各自的心事。不知道什么时候,修罗靠着洛克的肩膀睡着了。 第三十二章 醉酒 统帅府就在王宫附近的一座别院里。 这也是一座圆顶的建筑,和其他建筑没有什么区别。整个亚特兰蒂斯的建筑,除了神庙比较特殊以外,基本上都是同一种风格。而这一座也一样,所不同的是它座落在低处,如果把整座王宫比作一个母亲的话,它就像睡在母亲怀里的婴儿。而与之仅仅隔着一个天井的,便是女王的寝宫。 又过去一段时日,依然没有见到女王的影子,也没见侍卫长来宣。洛克和雪烈每日里除了练兵,就是四处闲逛,倒也悠闲自在。 他们似乎已经熟悉了这座城市,对那些怪异的现象也不再感到惊奇,或许人类的世界就是这样子的吧。 这天,两个人一身疲惫的从外面回来。一进入天井,雪烈就把自己放倒在地板上。 “唉,累死我了!” 雪烈已经走不动了,肚子里填满了各种食物和酒水,他哪还能走得动?这个天真的大男孩,自从听女王说,葡萄酒里有思念的味道之后,他就常常拉着洛克满城转悠,专门找葡萄酒喝。什么深红、鲜红、紫红的,金色、白色、淡黄、琥珀色的,陈年的、新酿的,天然的、特制的,甜的、不甜的……雪烈几乎都尝了个便,尤其是紫红色的,他也喝了不知道有多少。 自己的鼻子那么灵,为什么就嗅不出思念的味道?此刻,雪烈躺在地板上,脸颊已经泛红,今天究竟喝了多少杯,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 洛克歪倒在一张黄金转椅上,由于经常陪着雪烈喝酒,他已经适应了那种味道。并且,洛克的酒量正在以时速八百公里的速度递增。今天究竟喝了多少,洛克根本没有数过。本来,洛克想一回宫先去洗个澡,然后再睡觉,一进天井,见雪烈放倒在地板上,他也不想动了,于是,就一屁股歪倒在那张黄金转椅上。平常,他们总是抢着在那上面乘凉,因为旁边有一棵高大的橄榄树,树上缠绕着几条粗大的葡萄藤,它们的枝叶很茂盛,天气热的时候坐在下面很是凉爽。可是,那张椅子却只有一把。 洛克的头开始晕晕的了,周身热热的,感觉非常难受,他想洗澡,想冲掉这身火热。洛克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他刚走了几步,脚像被一个东西抓住了,挪不动。洛克定睛一看,是一只手。 “啊!”洛克尖叫一声,跟着,酒醒了一半。 “你……鬼叫个什么呀?”摇摇晃晃地站起一个人来,再一细看,原来是雪烈。 “你吓死我了!你知不知道?人吓人会吓死人的!”洛克不满地瞪着雪烈,伸出手就想把他推开。雪烈猛地抓住洛克的手臂,满嘴喷着灼热的酒气。 “你……你告诉我,思念的味道到底是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我喝了那么多葡萄酒,都喝不出来那种味道?” “味道,什么味道?”洛克一脸的疑惑。 “就是……女王说的那种,思念的味道。”雪烈瞪视着洛克,黝黑的瞳孔里就像有一团火焰在燃烧。 “我……我怎么知道?”洛克慌忙转过头去,他不敢看雪烈的眼睛,他怕那双眼睛会把自己看穿。 “你知道的,你一定知道的!你告诉我,你告诉我啊!”雪烈抓着洛克的手臂,用力地摇晃。 “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你一定是喝多了,走啦,去洗澡睡觉,一身的酒气,臭死了!”洛克把雪烈往门里推。 “谁要你管!你又高大又帅气,你处处比我强,女王根本不会看到我,她又怎么会喜欢我呢,就让我醉死好了!” “噗通”,雪烈又把自己放倒在地板上。 洛克傻眼了,这会儿他完全清醒了。想不到,这个傻孩子竟然喜欢上那个假冒的女王。 天哪,这可怎么办?洛克着急起来。 洛克不清楚修罗的身份,也不敢揭穿他。洛克也知道,修罗顶替凯西女王那是被逼无奈,如果雪烈知道女王是男儿身,一旦传出去,被亚特兰蒂斯的居民都知道了,谁知道那些疯狂的人类会做出些什么样的事情来。如果波塞迪亚大乱,就会给那十个海王子造成可乘之机。甚至就连周边国家,也可能会蠢蠢欲动。毕竟这里遍地黄金,富得流油,在左邻右舍的眼里,它更是一块肥肉,不知道有多少张贪婪的大嘴,已经对它垂涎三尺。更何况修罗的手中掌握着“秘密五气”,它或许能够对付冥王。 我应该把修罗保护起来。洛克暗想。 “唉,真是个傻孩子!”洛克叹了一口气。他把那个醉得一塌糊涂的“尸体”强行拖了起来,架在肩膀上,拖进房间,然后一用力,他把雪烈摔进黄金大床里。 这一夜,洛克失眠了,他的眼前总是晃动着那张黄金面具,耳边总是响起娇莺似的轻语。 这一夜,失眠的不只有洛克一个人。在他们的前方头顶,那座高大的寝宫里,修罗正坐在黄金转椅上,他的手正把玩着一杯紫红色的葡萄酒,那对水蓝色的眸子里,一忽儿雾气氤氲,一忽儿波光粼粼,渐渐的,他的嘴角勾起一个优美的弧度,那是一个迷人的微笑。 第三十三章 危机 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仍然没有见到修罗及侍卫长的影子,他们究竟在干什么? 雪烈仍然如往常那样,时常把自己灌得酩酊大醉,并且说着一些不着边际的醉话,洛克也就当作没听见一样。洛克始终保持着头脑的清醒,他不会忘记自己此次东行的目的——求取骨龙,打败冥王,为父母和族人雪恨。当洛克看到修罗的“秘密五气”之后,他觉得那东西(磁悬浮空中战车)的威力应该不亚于阿波罗的金箭,至于能不能对付骷髅兵,只有试过才知道。因此,洛克决定暂时不去东土大陆。只是,一辆空中战车的力量恐怕是微乎其微,冥王的骷髅兵岂止是十万百万?倘若没有个上万辆,哪敢和冥王叫板呀。下次见到修罗,得问一问才行,应该是他兑现诺言的时候了。 就这样,在焦急的等待中,又熬过一个多月。 一天傍晚,当洛克拖着雪烈,踉踉跄跄地闯进天井的时候,侍卫长早已经守候在那里了。侍卫长见了两个人,先施了一礼,然后急切地说道:“女王陛下召见,宣统帅上殿。” 洛克看了看已经不省人事的雪烈,又指指自己的胸口,说道:“就我一个人吗?” “是的,大人。女王陛下只召见统帅一个人。” “哦,知道了,我马上进宫。”洛克把雪烈丢到床上,扒去他的靴子,又随手扯了条毛巾盖上他赤裸的上身。他怕雪烈着凉。然后,洛克就匆匆地进宫去了。 当洛克看到修罗的时候,几乎都认不出他来。修罗没有戴黄金面具,身上穿的仍然是那一袭白衣,他的皮肤特别苍白。尤其让洛克吃惊的是,两个多月没见,修罗几乎瘦了一大圈儿,他那对原本就稍陷的眼窝陷得更深,一双水蓝色的眸子也失去了光采,那头乌发也没有了往昔的光泽,他的腰纤细得更加像女人。 “怎么回事?是缺吃了,还是少喝了?你怎么瘦成这样?这么长时间你究竟干什么去了?”洛克的心里先是涌起一阵莫名的疼痛,然后就是连珠炮似的追问。 修罗并不说话,只是坐在那里,一口接一口地狂饮。黄金桌子上摆着三个超大的酒瓶子,已经空了两个,还有一个,里面紫红色的液体已经少了一多半,想必他已经坐在那里许久了。 “你倒是说话呀?一个人喝闷酒算是怎么回事?”洛克火了,一只手捉住修罗的手腕,夺下那只杯子,另一只手托起他的下巴,用力向上抬。 “看着我!我在问你话!为什么不回答我?要不要我把你的嘴巴撬开?”洛克狠狠地瞪视着修罗。 一层血色弥漫了那双水蓝色的眸子。洛克一愣,不知不觉间松开了手。他从那双眸子里看到了绝望,那种让人窒息的绝望牵扯着洛克的心房,心一阵颤栗之后,疼痛起来。 洛克坐下来,拿起那只杯子,把瓶子里剩下的液体都倒了进去。洛克学着修罗的样子,轻轻地摇了摇之后,把杯子靠近唇边,抿了一小口,慢慢地品着,然后,他用三根手指极悠雅地将杯子转了几圈,这是修罗惯用的动作,只不过,洛克转的圈数比修罗还要多。 眼前,那个曾经骄傲得如同帝王般的修罗,此刻竟然像一只受了伤的野兽,他宁可一个人舔舐伤口,也不愿意让别人看到自己的脆弱。 “那你又何必叫我来呢。”洛克无奈地笑笑,“本来,我有许多话想和你谈,看样子,我来的不是时候,那属下就告退了。”洛克站起身来就要离去。 “等一等!”修罗一把抓住洛克的手臂,“洛克,你......你得帮我,你若不帮我,我就死定了!”那双水蓝色的眸子里满含着期待和乞求。 洛克怔了怔。一向骄傲如他,何时向别人提出过这种请求?既拥有富裕的王国,又拥有强大的军队,站在九天之下,坐在万人之上,世人皆投以仰慕的眼光,又有什么能困扰到他呢?除非......除非那十个海王子又缠上了他,要不就是他假冒女王的身份暴露了。洛克狐疑地望着修罗。 “你不说我又如何帮得了你?你总得让我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吧?”洛克又坐了下来。 “不,你一定要答应我!你答应了,我才能说。”那张憔悴的脸上,那双无神的眼睛,看起来就像一个犯了错的孩子在乞求大人的原谅一样。洛克的心一下子软下来。 “好好好,我答应你,只要不是让我杀死自己,无论什么我都答应你。”洛克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 “那倒不是,怎么会呢,我就知道你会帮我的。”修罗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侍卫长,去拿酒来!” “你还要喝呀?不行。你都已经喝了两瓶,不能再喝了,你若醉了,我和谁谈去?”洛克急忙阻止。 “谁说我喝两瓶了?那两瓶本来就是空的。”修罗看着洛克,得意地笑了,那表情,就像刚刚打赢了一场胜仗一样。 “你……该不是在施苦肉计吧?”洛克简直哭笑不得。 “哪里是什么苦肉计啊,你看看我这副身板,我已经三天没有吃东西了,再不吃东西我就得饿死了。” “有这么夸张吗?”洛克看向修罗,的确,他那身子瘦的,估计一阵风都能把他刮跑。洛克苦笑着摇了摇头,便不再说话。 很快,侍卫长端来几样精致的糕点和小菜,还有一大瓶紫红色的葡萄酒。 侍卫长退了出去。偌大的宫殿里只有他们两个人,两个货真价实的男人。他们每个人的手中都端着一个杯子,透明的水晶杯里盛满了诱人的紫红色。 “为了我们的相遇,也为了亚特兰蒂斯的繁荣,来,干杯!”修罗率先举起杯子,他的眸子里一片闪亮,先前的萎靡一扫而光。 “好!为了亚特兰蒂斯,也为了我们伟大的女王陛下,来,干杯!” 两个少年举起杯子,一饮而尽。 第15节 “唉,你就不要取笑我了,你根本就不知道我这个女王做得有多辛苦。”修罗叹了一口气。 洛克盯着修罗看,他在想:这盈盈一握的纤腰,若再穿上金镂衣,十足就是个女孩子。 一阵风吹进来,掀起那层紫红色的纱缦。窗户是开着的,他们就坐在靠着窗户的黄金座椅上。这里是修罗的寝宫。 洛克定定地望着那种迷离的色彩,突然问道:“你似乎很钟爱紫红色,就连军队也叫什么紫色轮回,为什么呢?我嘛,就不同,我喜欢黑色。”洛克一边说,一边往修罗的杯子里倒酒。 修罗的眼神一黯,他垂下头,幽幽地说道:“这不是我喜欢的颜色,而是我妹妹最喜欢的……” “什么?你妹妹,你还有个妹妹?怎么从来都没听你说起过?” 洛克望向修罗的脸孔,或许是刚刚饮下去的酒产生了作用,那张原本苍白的脸上有了些许血色,高耸的鼻梁,水蓝色的眸子,一双凤目,棱角分明的脸部轮廓犹如冰雕雪凿的一般。像修罗这样的美男子,若有个妹妹,那他的妹妹一定美得不得了。洛克不由得心旌摇荡起来。 “我们本来生活得很愉快,可是由于一个意外,我们失散了……喂,你在想什么呢?你有没有在听我讲话?” 修罗用手掌在洛克的眼前晃了几晃,那张花痴一样的脸上才终于有了反应。洛克转了转眼珠,把魂收了回来。 “啊!啊!在听,在听!你说你有一个妹妹,她是不是像你一样俊美?哦,不,是漂亮。” “你……” 修罗终于明白,那张该死的脸上为什么会有那种花痴一样的表情了。他恼火地瞪了洛克一眼,大声说道:“绮儿她当然漂亮了,这个世界上跟本没有人能和她比!” 哦,绮儿,她叫绮儿。洛克记住了这个名字。 “可是,我却把她送给我的唯一的东西给弄丢了,我怕我会忘记她,就在宫殿里装饰了紫红色,它会提醒我还有一个妹妹。” “喔,原来是这样。那你把她的什么东西给弄丢了?”洛克好奇地问道。 “是一方紫红色的丝巾。” 紫红色的丝巾?洛克想起来了,就是自己初来亚特兰蒂斯,在闹市的街上,自那辆巨型的黄金马车里掉出来的那方丝巾,原来它是绮儿的。洛克的心里不由得一阵窃喜,因为那方丝巾就在他的袍子里藏着呢。 那种淡雅的香味应该是绮儿的体香吧!洛克邪恶地想着,他在心里嘀咕着:哼,我是不会还给你的,你的身上还有我的血玉呢,就权当作是交换吧。洛克不免得意起来。 “那么,你让我帮你什么呢?难道是绮儿出事了?被挟持了,还是遭绑架了?” “不,不是的,都不是。我……是想让你帮我……帮我出兵。” “出兵?你什么意思?”洛克没听懂,他疑惑地望向修罗。 “你还记得我们之间的承诺吗?”修罗拈起腰间的那块血玉,“我答应你用秘密武器跟你交换的。” “对呀!是哦,我怎么把这么重要的事儿给忘了呢?”洛克想起了那辆空中战车,“可是,你的空中战车刚有一辆,这也太少了!”洛克皱起眉头,“我好像很吃亏哟,你还是把它还给我吧!”洛克伸出手去,要夺那块玉。修罗急忙把它藏在身后。 “我们拉过勾的,男子汉大丈夫一言九鼎,你可不能反悔的。本来,你想要多少,我都能给你,可是,现在出了麻烦。”修罗的脸色阴沉下来。看来他所说的麻烦应该不小。 “你是要我帮你解决这个麻烦,然后你就给我空中战车,我要多少你就能给我多少?” “对,就是这个意思。”修罗佩服起洛克来,心想:看来自己并没有找错人。 “我怎么相信你呢?”洛克故意刁难他。 “我发誓:如违背此诺言,让我身心俱焚,不得……” “得得得,赌什么咒?发什么誓呀?会应验的!”洛克狠狠地瞪了修罗一眼。 “咕嘟咕嘟”,洛克一扬脖,又干了大半杯下去,那种与生俱来的“正义感”油然而生,胸中好像有一股豪气冲天而起。 “没问题,包在我身上!说吧,什么麻烦?”洛克拍了拍胸脯,掷地有声。 “目前,我们已经拥有两百辆空中战车……” “什么?刚两百辆,太少了,少说也得要一万辆!” “你别急,你先听我说。” “咕嘟咕嘟”,修罗也灌下了大半杯酒。 “是这样的,你也见到了,我们的空中战车,它的外表是一层金属壳。这层金属壳是由一种合金制成的,要想炼成这种合金,需要几种稀有元素。这些元素分布在泥土里。到目前为止,整个亚特兰蒂斯的稀有元素已经被我们用完了……” 啰哩啰嗦的又是一大堆,洛克听得似懂非懂。 “你的意思是让我出兵,去周边的国家抢什么,什么‘原树’?” “别说得那么难听好不?不全是这个意思啦。我们只需要占有他们的土地,用来提炼元素就可以了。” “不,不行!这是侵略,是发动战争。算了,你的战车我不要了,我还是另想办法好了。”洛克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 因为皮埃罗老师的话又在洛克的耳边响了起来“天地创造万物,万物都是有生命的,我们要真诚地奉献和温馨的给与,秉持纯净纯善的心与万物和睦共处。”发动战争就是涂炭生灵,哪有不毁灭生命的?再说了,你去抢人家的地盘,人家又怎么能不反抗呢? “你……你明明答应了的,怎么可以出尔反尔?”修罗用力扯那头已经失去光泽的乌发,“当然了,我们也可以停止生产,放弃他妈的什么空中战车,但是……” 洛克怔住了,他还是第一次听修罗讲粗口话。修罗似乎已经失去了理智,他看起来就像一只走投无路的困兽,即使冲不出牢笼,也要挣个鱼死网破。 “但是什么?你总得把话说完整吧。” 洛克耐着性子跟修罗讲,他实在不忍心看着修罗那副单薄的身体,摇摇欲坠,好像就要垮掉了一样。如果不是遇到特大难题,修罗会憔悴成这样吗?他可是“女王”,一国之君啊! “你看看这殿内,再看看窗外……”修罗大声嚷嚷着。 洛克这才发现,宫殿内不是很明亮,比以往是暗了些。他又向窗外望去,原来,黑夜早已经降临,而笼罩着城市的水晶穹顶,颜色亦没有先前那么明艳。 “为什么会这样?” “因为没有了那些元素,我们的能源系统就会因为能源不足而停止工作,它吸收不了太阳的光,就不能给亚特兰蒂斯带来光明,那么,亚特兰蒂斯的一切运转都会陷入瘫痪,人类将重新回到黑暗时代。” 是这样。洛克好像懂了,修罗是说,如果没有了那种什么“原树”,夜晚的亚特兰蒂斯就会陷入一片黑暗。 “嗯,麻烦是够大的。”洛克陷入沉思。 “还有,如果不尽快找到这些元素,将一切恢复正常,我这个女王也没有颜面再当下去。我会在海神的祭祀大典上揭穿自己的身份,向亚特兰蒂斯的人们谢罪,然后我会被作为祭品献给海王,最后给活活烧死……” “不,不要再说了。我……答应你。”洛克吓傻了。他的额头上已经渗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 洛克知道,亚特兰蒂斯能有今天的辉煌,修罗不知付出了多少心血,他把亚特兰蒂斯看得比自己的生命都重要,也正因为如此,他才甘愿被海王子凌辱。而眼下,几百年的基业就要毁于一旦,这比杀了他还要难受。洛克了解修罗,为了亚特兰蒂斯,他可能会做出更疯狂的举动。 “你说吧,要我做什么?”洛克彻底投降了,他知道,自己已经没得选择了。 “你回去准备一下,三天后,在武斗场举行祭旗仪式,到那时我再为你们饯行。” “是,属下遵命!”饮完最后一杯酒,洛克转身向外走去。 “等等,你转告雪烈,让他明天早晨来见我。” “哦?是,属下照办。” 出了宫殿,一阵冷风吹来,袍子里露出了紫红色的一角,是那方丝巾。 应该没有被修罗看到吧。洛克把丝巾拿出来,凑近鼻尖,嗅了嗅,那是和修罗身上一样的味道,一种淡雅的清香,特别好闻。 绮儿,绮儿,那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女孩呢?洛克不禁浮想联翩。 也不知道女王对雪烈说了些什么,当雪烈从王宫回来以后,整个人都变了。他一改平日里的刁蛮任性,也不再吵嚷着去饮酒了,变得精神抖擞,仿佛一下子成熟了许多。 看来,雪烈陷得是够深的。也难怪,修罗那魔鬼一样的身材,冰雕一样的脸,差一点儿连自己都被魅惑了。洛克的眼睛里掠过一丝阴影,他在为雪烈担心。 第三十四章 祭旗 亚特兰蒂斯历法,西元622年6月10日,身着戎装,头戴黄金面具的凯西女王,在亚特兰蒂斯的帝都——波塞迪亚,举行了盛大的祭旗仪式,为“她”的部下们饯行。 当那个魅力四射的金发男子——阿波罗,驾驶着太阳车经过天空的时候,他的金箭有力地穿透了云层,用最华美的神彩,渲染着亚特兰蒂斯的天空。 女王站在高大的帅台上,宣读祀祷辞:“我神圣的太阳神啊,愿你保佑亚特兰蒂斯永享富强!您最忠诚的子民——亚特兰蒂斯的臣民将永远忠实于您……” 庄严的祷告完毕,女王又慷慨陈辞:“我亚特兰蒂斯的勇士们,你们是凯西女王的骄傲!更是整个亚特兰蒂斯的骄傲!你们的足迹将遍布地球的每一个角落,你们会给亚特兰蒂斯的亿万民众带来福祗,你们的功迹将被载入史册,成为人们吟诵的史诗……为了亚特兰蒂斯的将来,勇往直前吧!” “万岁!万岁!万岁!”士兵们高呼口号,声震寰宇。 “我英明的统帅们,发挥你们卓越的指挥才能吧!释放你们压抑了许久的战魂吧!待你们凯旋之日,也是你们荣光之时……” 呵,那气势,岂止是指挥千军万马的统帅,更像是君临天下的帝王。 洛克也发表了简短的演说,无非就是鼓舞士气,尽忠女王之类的话。旁边的雪烈也被女王的激情演说所感染,他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一副赴汤蹈火,在所不惜的模样。 接下来就是宰牛,杀羊,歃血。触犯刑法的罪犯被架在熊熊燃烧的火焰上。女王和统帅们同时将食指割破,鲜血缓缓地流入同一个金杯中,女王从那个盛有鲜血的金杯中蘸取血酒,掸向火焰,口中念道:“伟大的太阳神啊!您的子民将秉承您的旨意,将光茫洒向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您的光辉就是我们的荣耀,请您护佑您的子民,赐予您的子民光明与力量吧!……” 洛克听“她”念念有词,心里掠过一丝不祥的预感:亚特兰蒂斯的所在是海神——波塞冬的地盘,而他们奉祭的竟然是太阳神——阿波罗。修罗呀,修罗,那波塞冬是你能得罪得起的吗?洛克不禁担心起来。 事实上,洛克的担心是多余的。因为现在的亚特兰蒂斯,它的守护神就是阿波罗,这要缘于阿波罗那争强好胜的性格。每天,当阿波罗驾驶着太阳车,经过亚特兰蒂斯的天空时,他都会被这座折射七彩光芒的迷人岛屿给折服,为了争取到守护权,他不惜与波塞冬争吵。在每四年一次的天神例会上,两位神祗都会为争夺这座岛屿的守护权而发生激烈的争吵。但是,每次都是阿波罗获胜,因为他是宙斯的儿子嘛,宙斯总是要徇点儿私情的。以往,宙斯总是以各种理由搪塞波塞冬,而维护自己的儿子,因此,导致了海王的强烈不满。 祈祷词总算念完了。女王先饮了一口血酒,然后把杯子递给洛克。洛克饮了一口血酒之后,把杯子递给空军统帅,空军统帅饮了一口,又把杯子传给水军统帅……大家轮流着喝,直到饮尽那杯血酒。这样,祭旗仪式才算是举行完毕。 当修罗经过洛克身边的时候,在他耳边轻语了一句:“我会让侍卫长协助你,必要的时候,他会给予你们支援。” 洛克点了点头。 那么,整个亚特兰蒂斯究竟拥有多少兵力呢?修罗把整座岛屿划分成90000个地区,每个地区设有一名指挥官。这些指挥官隶属于统帅部,他们中的最高指挥官一共有三个,其中的一位就是那个侍卫长,总指挥自然就是凯西女王了。每一位指挥官担负着调度一辆战车费用的六分之一、马2匹、骑兵2名、轻战车1台、步兵和驾驶者各一名的义务。除此之外,还能调度12名战斗员和4名水兵。若将这些兵力加在一起,那么亚特兰蒂斯就能随时拥有120万兵员的强大战斗力了。这些都是人们眼中所能看得到的,还有人们看不到的,它们是:紫色轮回海上舰队,紫色轮回空中战队(正在组建中,因为“磁悬浮空中战车”太少了),紫色轮回地面部队,它们都是修罗手中的秘密部队。当然了,这些都是亚特兰蒂斯的最高军事机密,洛克和雪烈是不知道的。 那么,修罗又给了洛克多少兵员呢?总计十万,就是那支紫色轮回地面部队。它可是修罗手中的王牌军,是在战时以备不时之需的,对外是绝对保密的。平时,他们被编进水军里,和水军一起进行训练,因此,没有人知道修罗的手中有这样一支军队。但是现在,能源短缺已经迫在眉睫,他需要速战速决。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对外宣称,凯西女王是光明的使者,亚特兰蒂斯是传递光明的国度,是热爱和平的国度,那么他也就不可能明目张胆地对外发动战争,否则就失信于周边国家,会令“她”的名誉扫地。 西元622年6月10日的夜晚,一支十万人的军队秘密开拔,他们通过亚特兰蒂斯的地下长廊,先到达内海,然后分乘二十艘巨型舰艇奔赴海外。 第三十五章 双双落水 此时,洛克和雪烈正在“女王号”的船舱里拼酒呢。头顶那轮金属圆盘上闪亮的数字显示,今天已经是6月13日了,也就是说,他们离开亚特兰蒂斯已经有三天了。目前,这只庞大的舰队还在海上游荡,四周白茫茫的一片水色,连一座岛屿都没有。 洛克倒也不着急,因为亚特兰蒂斯的后勤工作做得相当不赖,每艘舰艇的货舱里都储存了足够的军用物资,吃穿用的一应俱全,足够他们使用一年的。而且,所有的装备设施都是自动化的,想要什么,动动手就到了眼前,根本无需操心。 自己这个统帅当的可真是够轻松的。百无聊赖中,为了打发时间,两个人就经常拼酒,玩些自创的游戏。 “你又输了,你又输了!”雪烈一边嚷嚷着,一边朝洛克的脸上涂抹着油彩。现在,洛克的脸已经跟个大花猫似的,油腻腻的相当不舒服,他打算起身去洗把脸。 “嘟嘟嘟”,传来一阵怪异的响声,那种响声来自雪烈的身上。洛克偷眼望去,看见雪烈从怀里摸出个东西来,那东西他见过,是跟侍卫长手中相类似的金属盒子。 “喂!怎么回事?你再说一遍!”雪烈正对着金属盒子说话。 他什么时候也有了这么个会说话的玩意儿?洛克疑惑地望向雪烈。 “有情况,我们得出去看看。”雪烈一手攥着那个盒子,一手来拉洛克。洛克也顾不得洗脸了,跟着雪烈就向上走。 两个人出了船舱,登在甲板上瞭望。奉行值日的值日官也正探头探脑地四处张望,他见到洛克,深深地施了一礼。雪烈朝他摆了摆手,便没再理他。 第16节 海面上风平浪静,不要说船只,就连一只鸥鸟都没有。白茫茫的水面就像一面镜子,可以清晰地看见倒映在水中的舰艇的影子。 “这么好的天气,哪里有什么状况嘛,是不是你们搞错了?”洛克以为刮风了,或者是下雨了呢,反正人都躲在船舱里,怕什么? “不会错的。大人,我们的搜索引擎已经探测到了,前方有障碍物。”值日官答道。 “障碍物?”洛克不解地皱了皱眉。 “啊嚏!啊嚏!啊嚏!”就在这时,雪烈一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你嗅到什么了?”洛克知道,雪烈的鼻子比耗子都灵,他一定是嗅出了什么。 “一股腥臊味,浓烈的腥臊味,就像臭鱼的味道。”雪烈直皱眉,这种味道令他作呕。 “哦?看来真的有状况。”洛克提高了警惕。 几双眼睛都瞪得大大的,密切地注视着前方。 果然,一片氤氲的水汽飘来,那是雾,先是很稀薄,渐渐的,越来越厚重,颜色也由浅到深,那是一种灰蒙蒙的颜色,而且还夹杂着淡淡的腥味。 “主控中心注意:各就各位!开启隐形系统!” 洛克惊讶地转头望去,他发现说话的是雪烈。雪烈在同那个金属盒子讲话。雪烈冲洛克眨眨眼睛,狡黠地笑了笑,又重复一遍刚才的话,然后说道:“启动净化装置!启动净化装置!” 看着雪烈镇定自若地发号施令,俨然就是一个舰长。洛克恍然大悟:原来,那天修罗把雪烈叫去,就是为了捣鼓这东西。 一股莫名的惆怅之感自心底涌了上来,洛克突然觉得好失落,心想:修罗呀修罗,你终究还是信不过我,那你又何必让我空担统帅这一虚名呢? 雪烈见洛克的脸色很不好看,就走过来,在他的背上捶了一拳。 “不要胡思乱想哦。女王说了,你只适合在陆地上指挥,所以嘛,在舰队上就是我说了算!”雪烈的眼神里贼光闪烁,那样子分明是兴奋的。 这算是什么理由嘛,难道他怕我掉进水里会淹死?洛克苦涩地笑笑,他仍然认为是修罗对他不信任。 “快看,那是什么?”值日官的一声大叫把两个人的目光又都吸引了过去。 那一片灰蒙蒙的雾气不见了,空气中的腥味却越来越重,而且还隐约听到“呜呜呜”的鸣声。远远的,一彪人马浩浩浩荡荡地奔了过来。近了,再一看,又人不像人马不像马,他们都拖着类似鱼一样的尾巴,而且,他们的体型异常高大。三个人瞪大了惊恐的眼睛。 “呜呜呜”,一阵鸣声过后,一辆由八匹鱼马拉的巨型黄金马车驰了过来,它被装饰得极其豪华,五颜六色的彩带随风飘荡。他们在波光粼粼的水面上飞驰,却没有溅起一朵水花儿,好像凌空飞舞,又明明就是在水波之上。 “潜水!快潜水!”耳朵里猛地听到雪烈慌乱的喊叫声。跟在“女王号”后面还有一段距离的其它舰艇,收到来自母舰的号令,都悄无声息地潜进水底。 洛克猛然醒悟过来,但是迟了,那彪人马已经到了眼前。 “轰隆”一声巨响,“女王号”猛地震颤了一下。跟着就是“噗通”“噗通”两声,洛克和雪烈同时跌进水里。雪烈的手里还紧紧地攥着那个金属盒子。 甲板上只剩下那个值日官了,他急得直跺脚,却不敢喊叫,因为船体太大,即使在上面喊,水里的人也未必听得到。还有就是,此刻的值日官想喊也喊不出来了,他就跟傻了似的圆张着嘴巴,瞪着惊恐的眼睛。 洛克一落水就要向下潜,雪烈一把捉住他的手臂,并用眼神示意他不要动。两个人就把头埋在水里,紧贴着船体一动也不动。 那彪人马停了下来。躲在水里的洛克看到了倒影,那是些奇形怪状的尾巴,上面都覆盖着厚厚的鳞甲,而且五颜六色的。那些金色的车轮就在前方不远处。头顶上先是静悄悄的,然后就是一声惊天的怒吼:“怎么回事?怎么停了下来?耽误了吉时,就把你们斩首!”跟着,哗啦啦掀起一股浪涛,那彪人马调整方向,又旋风一般的远去了。 浑身湿漉漉的两个人狼狈地钻出水面。雪烈用手抹了一把脸上的海水,指着那彪人马远去的方向,问道:“你知道那是些什么东东吗?” “先上去再说。”洛克甩了甩那头金发。 雪烈朝手上的盒子按了一下,自船顶缓缓地垂下一条金属梯级来,两个人拉着手,沿着梯级攀援而上。经过值日官的身边时,雪烈用力地推了他一把:“吓死了?瞧你那点儿胆吧。” 好半天,那名值日官才回过魂来。三个人下到船舱里。洛克倒了三杯葡萄酒,每人灌了一大口下去之后,狂跳的心才平复下来。 “你都看到了什么?”雪烈问值日官,因为他和洛克埋头在水里,只隐隐约约地看到各种各样怪异的尾巴。 值日官目光呆滞,嘴唇翕动几次,呢嚅半天,终于蹦出了两个字:“妖怪!” “我靠!”雪烈一拍桌子,“谁不知道那是妖怪,没长人样的都是妖怪。我是让你说得详细点儿,比如眼睛、鼻子、嘴巴都是什么样子的?” “眼睛?好大,好大,有这么大。”值日官用两只手臂圈了个圆。雪烈气得真想揍他。 “得得得,再详细点儿,到底像不像人?” “像,像,当然像人了,还有眉毛呢,绿色的眉毛,绿色的眼睛,绿色的头发……”估计这会儿的值日官是完全还魂了,他怕惹怒长官被杀头,又急忙续道,“妖怪的眼睛就在我的鼻尖前,我生怕被他发现,就拼命地屏住呼息,差一点儿没把我憋死……” “草,真笨!”雪烈咒骂了一句,“你该不是真的被吓傻了吧?我们不是已经开启了隐形系统吗?他看不见你的。” 这些个其中的奥妙,雪烈早已经熟记于胸,都是女王亲口告诉他的,女王还手把手地教他操控那些铵钮。当时,雪烈激动得差一点儿晕过去,也就是从那时起,他暗暗下定决心,誓死追随女王。 “那也跟看3d电影似的呀,相当恐怖!”值日官小声辩解着。雪烈恨不得冲上去,把他胖揍一顿。 洛克咬牙切齿,心里恨恨地道:修罗呀修罗,你根本就把我当外人,在你的眼里,我甚至还不如雪烈吗? “统帅,他们究竟是什么妖怪?”值日官把可怜兮兮的目光投向洛克,因为他觉得这位长官看起来不是很凶。 “嗯,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应该是波塞冬或者是他的儿子吧。”洛克强忍着心中的怒气说道。 “波塞冬?” “海王?” 那两个把眼睛瞪得大大的。雪烈不解地问:“那是神哦,我还以为是妖怪呢,怎么长成那样?跟怪物似的。可是,不是说凡人的肉眼是看不见他们的吗?” “为什么我们都看到了呀?” 现在轮到他们两个白痴了。 “嗯,这个嘛……”洛克略一沉吟,随即说道,“本来是这样的,先前我们看到的那片浓雾就是他们的障眼法,浓雾被驱散以后,他们就现身出来了。” “噢,是这样。我明白了,是我们的净化装置。”雪烈率先反应过来,“女王说了,这套净化装置不仅可以净化空气,还能……” “能能能,能你个头!”洛克突然觉得很烦躁,“去洗澡了!浑身腥臭味,恶心死了!”洛克的这句话也不知道是说给他自己的,还是说给那两个人听的。雪烈翕动了一下鼻子,他嗅到了一股酸味儿。 唉,都怪自己太得意忘形了,怎么就没想到呢。雪烈做了一个鬼脸,又朝值日官摆了摆手。值日官很识相地退了出去,赶着去洗澡了,他也怕被长官厌恶呢。 洛克泡在黄金浴缸里,闭着眼睛想心事。他在回忆刚才的那一幕,听了值日官的描述,洛克估计那八层是波塞冬了。小时候,洛克曾经听皮埃罗老师讲过,海王出巡时,必定要他的王子王孙们鸣螺开道,看今天这阵势,张红挂彩的,而且他又听到了那声怒吼,说是什么“耽误了吉时,斩你们的首!”估计是娶亲去了。众所周知,波塞冬就跟那个花心的宙斯一样,到处拈花惹草。 “唉,不知道又有哪家的女子要遭殃了!”洛克叹了一口气。 我何不跟上去看看?洛克猛地睁开眼睛,他冒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整天呆在这艘船上,洛克都快被憋疯了,再加上刚才突发的状况,他总觉得修罗似乎处处都在防备自己。一想起来,洛克的心里就跟压着一块石头似的,感觉特别的堵得慌。反正舰艇上有雪烈呢,他比自己更懂得如何操控这支舰队,干脆出去透透气吧。 打定主意后,洛克悄悄地出了船舱。他念动“驱云法”的咒语,把自己隐藏在云雾里,然后现出本身,张开翅膀,朝那彪人马的方向飞去。 洛克扇动着翅膀,巨大的翅膀带动起周围的气流,形成一股强烈的飓风。洛克发现自己的力量又大了许多,从前想不起来的咒语,现在竟然都想起来了。难道是那朵血莲花?是地母赐予自己力量了吗?洛克一下子高兴起来,先前的不愉快也跑光了。 洛克一提气,速度就跟着加快,毫不夸张的说,他现在就是一支离弦的箭。 第三十六章 翡翠王子与玫瑰公主 这一天,大西洋沿岸的一个国家——尤卡坦,正在举行盛大的加冕仪式,他们的新国王——里赫,正式登基,成为尤卡坦新一任国王——卡坦二世。 这一天,尤卡坦的邻国——波克斯,老国王波克哈托正愁眉不展地坐在王座上。波克哈托才四十多岁,过度的哀伤令他原本就花白的头发更白了。十年前,波克哈托失去了心爱的王后,现在又要失去宝贝的女儿,这能不令他心痛如绞吗? “父王,您不必难过,为了您,为了波克斯,我愿意代替姐姐嫁给里赫国王。” 说话的是一个身材高挑的女孩,她穿着一件浅蓝色镶花长袍,脸上覆着粉红色的面纱。 “唉!”波克哈托长长地叹息一声,“虽然你不是我的亲生女儿,但是,你和若娅情同姐妹,我早已经当你是亲生女儿了。我……我怎么忍心让你代替若娅出嫁,去嫁给那个暴虐的里赫呢?” “父王,如果您真的当我是您的女儿,您就让我去吧!” “若斯,你真是个懂事的孩子。唉,我老了,这要是在十年前,我们波克斯又怎么会怕它一个尤卡坦呢?”说着说着,波克哈托老泪纵横。 十年前,波克哈托正当壮年,突如其来的一场疾病夺去了王后的生命。从此,波克哈托一蹶不振。他无心管理朝政,再加上部分官员的贪污和腐败,国力很快衰弱下去。而与此同时,与波克斯毗邻的国家——尤卡坦却迅速强大起来。老国王里特,年近五十,膝下一子,名叫里赫。里赫一生下来就把他的母亲给吓死了,因为他的脸上多长了一只眼睛,多出来的那只眼睛生在额头正中央,并且是绿色的,因此,人们送给他一个绰号,叫他翡翠王子。 翡翠王子一出生就会讲话,而且天生神力,他六岁就能举起一头牛,十岁就能生擒虎豹,到了十六岁,他能把一头大象举起来。 本来,波克斯与尤卡坦是友好邻邦,两国素有来往。年轻的时候,波克哈托与里特曾经一起狩过猎,也曾经一起联手对付外族的入侵……自从里赫出生后,恍若天降的灾星,只要有他的地方,必定会有祸乱,也必定会死人。 随着年龄的增长,里赫的心性越来越残暴,如果一天不弄死个把人,他就心里不舒服,而且手段极其残忍。随着年龄的增长,里赫的野心也是与日俱增,终于,他把目光盯上了老邻居——波克斯。十七岁那年,在未经里特国王准许的情况下,里赫擅自出兵,挑起战端,把战火烧到波克斯。 那一天,在波克斯的王城里,上万的民众,包括老国王在内,都被押往刑场。里赫扬言:只要波克哈托给他磕头,承认他是波克斯的国王,他就饶过波克斯的百姓,否则就一把火烧死所有的波克斯人。正当波克哈托准备倒头下拜的时候,若娅公主站了出来,她怎能眼看着自己年迈的父亲被那个暴君羞辱? 若娅公主年芳十六岁,是大洋岸上出了名的美女。她身材高挑,蒙着黑色的面纱,一身浅蓝色的长袍恰到好处地衬托出她玲珑的曲线。里赫便把邪恶的眼睛盯在若娅公主的身上。 在若娅公主严厉的措辞下,里赫终于答应放过波克斯的百姓,但条件是若娅必须嫁给他。 里特知道这件事后,气得一病不起,不久就离开了人世。顺理成章的,作为里特唯一的继承人,里赫登上了王位。里赫登上王位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把若娅公主迎娶进来。 此时,若娅正独自坐在闺房里,暗自垂泪。十年前,母亲撒手人寰,只有她和父王相依为命,现在父王越来越老了,她本想留在父王身边尽孝的,谁曾想那个残暴的里赫意欲霸占波克斯。无奈之下,若娅只得铤而走险,她要用自己的幸福去换取波克斯百姓的生存。 “姐姐!”这一声“姐姐”如银铃般清脆悦耳。 若娅急忙擦了擦眼泪,说道:“哦,妹妹,你怎么来了?” “想你了呗,来看看你。”若斯搂着若娅,用丝巾擦去她眼角的泪水。 “姐姐这么漂亮,一流泪就不好看了。来,笑一个,笑一个嘛!” 听若斯一说,若娅本已止住的眼泪流得更凶了,她抽噎着说道:“若斯,我走了以后,你一定要,一定要替我照顾好父王……呜呜呜……” “傻姐姐,你干嘛要走啊?由你照顾父王不是更好吗?”若斯嗔怪道。 “我,我得嫁给那个里赫国王啊。” “我的好姐姐,为什么一定要你嫁给她呢?我嫁过去不行吗?” “哎呀,不不不,不行!听说里赫的残暴是出了名的,他会把你虐待死的。你不能去,虽然你我不是亲姐妹,但在我的心里,你比我的亲妹妹还要亲。” “姐姐!我知道你对我好,你和父王都是我最亲的人。三年前,如果不是你把我从奴隶市场买回来,可能我早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我欠你的恩情正愁没法报呢,你就给我这个机会吧!” “可是……” “别可是了,那个里赫国王有没有见过你的容貌呢?” “没有,应该没有。我的面纱从来都没有摘下过。” “这就好办了嘛。明天,我代替你出嫁,你要照顾好父王,还有波克斯的百姓。” “你,你真是我的好妹妹!我们姐妹怎么这么命苦哇!呜呜呜……”若娅抱着若斯放声大哭。 这一天,若斯早早地起了床,她坐在梳妆台前,从锦盒里取出一柄短刃,它类似于短剑,所不同的是两边有锋利的倒刺。若斯看着它,定定地出了一会儿神,然后,她把它浸在一种绿色的液体里。 若斯脱去那身长长的曳地睡袍,走进浴缸。 氤氲的水汽里,年轻而美丽的身体散发着诱人的气息。若斯用纤巧而又白皙的手,捧起水泼洒着身体,那些玫瑰花瓣就从水里飞升起来,围绕着她盘旋飞舞。那头粉红色的长发青春而又靓丽,那双碧绿的眼眸深遂而又迷离,这些都彰显了她异于人类的特点。 沐浴之后,若斯又坐回梳妆台前。镜子里显出一张极其美丽的脸,皮肤又白又细腻,毫无半点瑕疵。眉弯如月,唇红若朱,不用涂抹任何铅华,就已经仿若天人。 除去面纱的若斯,美丽绝不在若娅之下。 若斯先往脸上、颈部涂了一层玫瑰花露,然后又扑上一些胭脂水粉。接着,她开始一件一件地往身上穿那些繁琐的宫装,在脖颈上挂了一条水晶项链,往手腕上套了一对翡翠玉镯,最后,戴上那顶镶满珠翠的花冠。从花冠上垂下来的粉红色面纱遮挡住了她那美丽的脸庞。 第17节 穿上嫁衣的若斯,美丽高贵得更像一个女王。 着装完毕,若斯站在镜子前,审视着镜子中的自己。这是自己吗?看起来那么陌生,既像一个即将出嫁的新嫁娘,又像一个待宰的羔羊。或许这就是命吧,是到了该结束的时候。若斯把那柄短刃从液体里拿出来,它的身上散发着绿莹莹的光。若斯看了看,然后把它拢在了袖子里。 嘴角露出一抹凄凉的笑意,若斯向外走去。她在后花园的凉亭里坐了下来。面前是一方水塘,水里她的倒影美丽而又朦胧,宛若仙子。若斯把手中的鱼食朝水里投去。不一会儿,水面漾起一圈圈的涟漪,有鱼儿浮上来争抢食物。 “鱼儿,鱼儿,我以后再也不能喂你们了……” “谁说你再也不能喂它们了?”一个慵懒醇厚的男声,恍若春日里的阳光,一下子就驱散了清早的寒意。 “你是谁?”若斯抬眼望去,看见了一个金发少年。少年正倚在护栏上,眼睛里满是戏谑和魅惑的笑。 “你究竟是谁?为什么会在这里?”若斯大声质问。 “我嘛,我是来救你的啊。” 金发少年欺身上前。若斯嗅出了危险的味道。她紧张地向后退去。 “你走开,你不要过来!你再不走我就喊人了,救……”命字还没出口,一只手已经捂住了她的嘴巴。 “嘘!别说话,会被人看到的。” 一只修长的手掀开女孩脸上的面纱。 若斯瞪大了眼睛,眼睁睁地看着那张充满邪魅的脸贴了上来。她不得不承认,这是她所看到过的最具魅力的男子。那双眼神飞扬跋扈,冷冽而又深沉。虽然他看起来是那么年轻,但是,却拥有一种王者般的强势和霸气。而且,他的身上还有一种极好闻的味道。 一霎那间,若斯有一种虚脱的感觉,眸子渐渐迷离,她软软地瘫倒在少年的怀里。 少年的胸口碰触到两个高耸的柔软处,心中不由得一荡,他俯首就向那两片娇艳欲滴的红唇吻去…… “吉时到,请公主上车!”一声吆喝,搅了一桩好事。少年极不情愿地放开那个温香软玉一样的身子,在她耳边轻语道:“与其嫁给那个暴君,还不如嫁给我。哈哈哈……”他放肆地大笑着,竟然转身扬长而去。 “你……你怎么可以就这样走了呢?”(言外之意:你要对我负责哦!)若斯气得泪水在眼眶里直打转儿,“你们男人,都不是好东西!” 若斯望着那个远去的背影,那头潇洒飘逸的金发正在风里肆意地飞扬,心里莫名地涌起一股巨大的失落感,她突然很期待,很期待他的那一吻。可是,又有谁能够知道?日后,那个少年竟然成为她生命中的一个劫,直至死亡的一刻,她都没能等来他的那一吻。 神思恍惚了好一会儿,“唉”,若斯长叹一声,理了理长发,又整了整头上的花冠,迈步向前走去。这一步迈出去,十有八九就是踏进地狱了,好在能够挽救几十万的民众,值了!女孩振作起精神,向花车走去。 刚走过拐角,一只手就伸了出来,在若斯的眼前一拂,她还没有来得及张口,整个人就软了下去。 若斯瘫倒在一个人的怀抱里。那人看着怀中的妙人儿,嘴角上扬,扯出了一个优美的弧度,那是一个邪魅的笑。 第三十七章 替嫁 在王宫的门口,老国王波克哈托、若娅,还有众臣民都来送若斯。两姐妹难分难舍,不时拥抱在一起放声痛哭。最后,在宫人再三的催促下,姐妹俩终于停止哭泣,互相挥手告别。 全副武装的侍卫护送着装饰豪华的车队,渐渐远去了。 波克斯虽然是个只有几十万人口的小国家,但是国土却很大,看那广阔的丘陵地带,好像都延伸到了天边,估计还要好久才能到达尤卡坦。若斯便和坐在旁边的侍女聊起天来。 那双邪恶的眼睛在小丫头的身上瞄来瞄去,看得小丫头不好意思了。 “公主,您干嘛总看着我呀?是不是我的脸没洗干净?”小丫头面色绯红。 “啊?没有没有。这个,这个,我在想啊,波克斯是不是盛产美女啊?连你都这么俊俏。” “哎呀,公主,看您说的。整个大洋岸上,谁不知道您若娅公主美得就跟女神似的,奴婢又怎么能和公主比呢。”小丫头倒是会说话。 那双邪恶的眼睛见无机可乘,便又打起主意来。一想到刚才抱着若娅时,那软玉一样的身子和散发着处子的香味,若斯就不免一阵心旌摇荡。 只可惜那宫人一再催促,要不还可以再多抱一会儿。若斯邪恶地想着。突然眉头一皱,她计上心来。 若斯长长地伸个懒腰,用手捂着嘴巴打起了哈欠:“今天早晨起得太早了,丫环姐姐,能不能借你的肩膀靠一靠?我想睡一会儿。”那双色迷迷的眼睛盯着那两个高耸的部位。 “当然可以了。”小丫头爽快地答应了。 若斯正暗自窃喜,又听小丫头说道:“奴婢还是下车吧,这样公主就可以躺下来睡,躺着睡才舒服。” “不要,你不要下车,我一个人会害怕的,我就靠一会儿,靠一会儿就行了。” “那好吧!”小丫头不明就理,把身子移了过来。 “嘻嘻……”那张邪魅的脸上绽开了一朵花。若斯在心里偷笑着。 于是,车厢里便出现了这样的一幕:一个穿着华丽的公主把头枕在侍女的胸前睡着了。“她”真的睡着了吗?当然没有。他正陶醉在女孩芬芳的体香里,做着旖旎的春秋大梦呢。 一路行来,既有美酒佳肴侍候着,还有漂亮美眉相伴,若斯过得简直赛过了神仙。 这一日,忽听手下侍卫来报:“公主,我们已经进入尤卡坦国境。” “那就歇息一下吧,让侍卫长来见我。”若斯从小丫头的大腿上抬起头来,伸了个懒腰,假装揉了揉惺忪的睡眼。 一路上,小丫头一直在想:公主以前从来不这样的,怎么一上了马车就特别的嗜睡。小丫头摇了摇头,揉了揉被枕得发麻的大腿,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 “公主,快看,我们来到海边了!”小丫头兴奋地嚷着。 “好,等一下我们就去海边游玩儿。”若斯说道。 “太好了!太好了!”小丫头也忘记了还在酸疼的大腿,忍不住拍起手来,她只在小时候陪若娅公主来过海边,那时候波克斯和尤卡坦还是友好邻邦。 很快,骑着高头大马的侍卫长被传唤过来。 若斯吩咐道:“去,派信使告诉那个里赫,让他来见我。” “这……这个……”侍卫长突然口吃起来。 “怎么,你没听到我的话吗?”若斯厉声道。 “属下,属下接到的命令是:将公主护送至尤卡坦国的王宫,亲自将公主交到里赫国王的手里。” “这个就不劳你费心了,你就照我说的办,如果他不来,我们就兵戎相见!” “这个,恐怕不妥吧?”侍卫长闻言脸色大变,“惹怒了里赫国王,我们波克斯……” “啰嗦什么呀?你照办就是,一切后果由我来负。”若斯不耐烦了。 “是,属下这就去办!” 无奈,侍卫长一边揩着冷汗,一边传信使去了,他也不敢得罪公主大人,这可是波克斯未来的女王——尤卡坦的王后呀。 “我们去玩咯!”若斯提着裙子,拉着小丫头的手向海边奔去。长长的曳地宫装沾上泥土,她也不理。侍卫们看着两个人远去的背影,一个个面面相觑。 两个人坐在礁石上,把坐得酸疼的腿泡在海水里。 “喔,好舒服啊!还从来没泡过海水,要不要下去洗个澡?” “公主,难道你不记得了?小时候国王和王后陪你在这一带游过泳的。”小丫头似乎很后怕的样子。 “哦?噢,记得记得,怎么会不记得呢?那时候,你游得跟只小鸭子似的又笨又丑。”若斯嘲笑起来。 “哪有哦,公主可真健忘,你不记得了吗?我不会游泳的,还差一点儿被淹死呢。是不是您就要当王后了,高兴的把什么都忘了?”小丫头不满意了,撅起嘴巴嗔怪道。 “是啊是啊,你看我高兴的。”若斯急忙闭了嘴。再说下去,非得说漏了嘴不可,她真想扇自己两个嘴巴。 “唉,公主,难道你真的愿意嫁给那个里赫吗?听说他异常残暴,每天都要杀人,你不害怕吗?”若斯是闭了嘴,小丫头却又滔滔不绝起来。 “那又有什么办法呢,听天由命吧。算了,不说了,我们散散步,看看风景吧!” 若斯沉默不语了,她拉着小丫头的手,两个人踏着软绵绵的沙滩,沿着海边,慢慢地向前走去。 海水轻轻地抚摸着细软的沙滩,发出温柔的刷刷声。涌上沙滩的浪花亲吻着她们的脚指和小腿,凉凉的,麻麻的,痒痒的,很舒服,若斯的心里说不出的兴奋和愉快。远处,那漂在海上的一艘艘轮船,看起来就像一个个小圆点,它们在海与天的边缘上浮动,坐在船里的人,伸一伸手也许就能摸到天上的云朵了吧。 若斯忽然站住,怔怔地望着那些船只出神,她想起了那栋飘浮在海上的建筑,在那座豪华的水上宫殿里,还有那个用三根手指旋转酒杯的人。 “公主,你怎么不走了?”小丫头见她沉默不语,遂好奇地问道。 “我们回去吧,还有许多事情要做。”若斯牵着小丫头的手,默默地往回走。 公主在想心事。小丫头冰雪聪明,便也不再言语。 这一天,是尤卡坦的新国王——里赫大婚的日子,他破例许诺:今天不杀人。 这一天,尤卡坦,举国上下一片喜气,人们惧怕暴君,生怕哪天厄运会降临在自己的头上。一听说国王要娶王后了,并且许诺今天不杀人,家家户户都张灯结彩,热烈庆祝起来。他们在自家的门前插种上无花果树的枝干,以及一些其他的绿色枝条,具说这位新国王偏好绿色。 王城里更是一片喜气。里赫也是很重视这场婚礼的,毕竟若娅公主是大洋岸上出了名的美人儿,不知道有多少王族贵胄都以能娶到若娅公主为荣。 此时,里赫头戴镶嵌夜明珠的王冠,穿着一袭华贵的绿色锦袍。以往尤卡坦的国王大婚都要穿金色的礼服,那是谷物的颜色,是丰收的象征,而这位新国王却视祖宗宗法于不顾,想穿什么就穿什么。但是,谁敢说呀,上次进言的一个员老,就因为说了一句不顺里赫之耳的话,结果就被拖出去大卸了八块。现在,殿上的官员们谁敢吭声啊,他们连大气都不敢出。 据信使来报,说是公主已经入境,怎么等来等去就是不见人?里赫有点儿坐不住了。听说最近边境不太平,沿海的一些重镇经常遭到不明人员的袭击,也不知道是些什么人干的,等大婚过后,一定要亲自出马,铲除那些祸患。 会不会是遇到了强盗?里赫的眉头拧成了一团。 “侍卫长!” “属下在!” “你带着我的卫队,马上去把公主给我接回来,倘若出了什么差错……” “咔嚓”一声,里赫手中把玩的那枚夜明珠碎成了粉末。 “是,是是是,属下遵命!”侍卫长脸都吓白了,他觉得里赫捏碎的哪里是颗珠子,分明就是自己的脑袋嘛。 侍卫长匆匆地下去了。 又过去了大半天,依然一点儿消息都没有,派出去的千百号人就跟泥牛入海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 那么,若斯不也派出信使来了吗?为什么没到?原来,那个信使也不是傻瓜,里赫的残忍和暴戾在大洋岸上可是出了名的,没有哪个国家不知道的,自己若去传这个话,估计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因此,那名信使抄小路溜回波克斯,携一家老小往内陆国家逃了。 终于,里赫失去了耐性,他的色心早起,恨不得立刻就把若娅丢进床里,行那床上之事。谁知,左等右等,眼看傍晚了,竟然还见不到美丽的新娘。 里赫终于暴跳如雷,“哧啦”一声,他的那身喜袍四分五裂地飞散开来,成了满地碎片。 “一定是波克哈托那老东西反悔了,我若不踏平他的波克斯,我就不是海……”里赫忽然住了口,“普鲁斯,将驻守王城的十万兵马全部给我调出来,我要亲自出征,荡平波克斯!” “是,属下遵命!” 那个叫普鲁斯的,是尤卡坦王城十万禁卫军的统帅,他一听国王下令,哪敢耽搁分毫,接了令,战战兢兢地出去了。 很快,十万禁卫军被紧急征调过来,其中有八万步兵,两万骑兵,另外还有五千辆由四匹马拉的战车。 卡坦二世——国王里赫,身着战甲,坐在战车里,率领着十几万大军气势汹汹地奔波克斯去了。老百姓们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一个个惊恐万分。 第18节 第三十八章 大战海王子 傍晚的时候,里赫的军队到达了边境。普鲁斯忽然来报,说是前方发现了波克斯人。 “杀!见多少杀多少,一个都不许留!”里赫怒气冲冲地咆哮着。 “可是,陛下,据探子说那是花车,好像是若娅公主的……” “什么?若娅公主?快,带我去看看!” 普鲁斯策马奔前边儿去了,里赫的王驾亦紧随其后。 果然,他们看到了十几辆马车,还有上千具的尸体,那些尸体横七竖八地倒在地上,死状甚是可怖。 “难道是若娅出事了?快去看看?”里赫催促道。 普鲁斯奔近那辆花车,掀起车帘。他发现里面有一个女婢,半倚在坐塌前,估计已经死了。 “陛下!没有若娅公主。听说最近海盗猖獗,公主会不会……” “谁敢动我的若娅,我会让他死得很难看。”里赫阴沉着脸,那是暴风雨来临的前兆。普鲁斯吓得差一点儿魂飞天外。 “报,陛下,我们找到若娅公主了!”有卫兵来报。 “快,把她带到陛下面前!”普鲁斯擦了擦额上的冷汗,总算松了一口气。 不一会儿,若娅被带到里赫面前。她穿着华丽的宫装,脸上罩着粉红色的面纱,长长的裙摆沾染上了大片的水渍和泥土。 “我的心肝儿,宝贝!出了什么事儿?难道是遇见了海盗?”里赫忙不迭地道。 若娅怔了怔,随即说道:“是呀,陛下,您看我的那些卫兵还有随从都被海盗给杀死了。” “有这事儿?本王给你报仇就是。传令下去,就地驻军,我要和若娅公主……”那三只眼睛色迷迷地瞟着若娅的胸脯。 普鲁斯一听立刻会意,马上传令下去,就地安营,只留下十几个卫兵在附近巡逻,他自己则跑得远远的,安排伙房造饭等事宜去了。 里赫早已经按捺不住了,他一把将若娅拉进车里,喘着粗气,说道:“想死本王了,本王可就等这一刻了!” 里赫也不等若娅说话,更不管若娅是不是同意,上去就扯她的衣服。那些宫装好厚重哦,里三层外三层的,扯掉一件还有一件,扒去一层还有一层,怎么扯都扯不完,急得里赫直冒汗。这么嫩的羔羊就在眼前,他恨不得一口吞了进去,现在倒好,连皮肤都不曾摸到一下。 里赫恼火了,一把掀开面纱。他看到了若娅:粉嫩的脸蛋好像能掐出水来,眉毛不浓不淡,眼睛水灵灵的,眸子金灿灿的,嘴唇红嘟嘟的,说不出来有多美。里赫再也按捺不住了,三只眼里欲望之火腾腾上窜,他俯首就要吻那两片红唇。一只纤细的,柔若无骨的手,一下子封住了里赫的嘴巴。 “陛下,您是我见过的最英俊的男人。吃吃吃……”若斯笑起来,连眉毛都弯成了月牙儿,跟着还抛出一个媚眼。 人类的女子就是美呀!里赫的骨头就跟酥了一样,呼吸也越发急促起来。 三只眼的丑八怪,看我怎么收拾你,非让你现出本身不可!若斯在心里咒骂着。 里赫见软得不行,就想来硬的,他厉声喝道:“今天你若不从了本王,本王就,就……”他本想说踏平波克斯,烧死你的族人之类的话来,但一想美人儿已经在怀,她还能跑哪儿去?万一惹美人不高兴,寻死觅活的,自己不就鸡飞蛋打了。 里赫又耐着性子,用近乎哀求的语气说道:“若娅,你都是我的王后了,我发誓:从今以后再也不到处拈花惹草了,就守着你一个人,你,你就从了我吧!” “谁说我不从了?”若娅嬉笑出声,“你总得让我洗个澡吧?” “哦,对对对,洗澡,本王要和王后洗鸳鸯浴。哈哈哈……”里赫忘乎所以地大笑起来。 “就是嘛!陛下你看,那里。”若娅朝里赫招了招手,将葱白一样的手指指向窗外。那是大海的方向。里赫明白了,若娅是想让自己陪她去海里洗澡。 “好,太好了!本王就喜欢海里。”里赫淫笑着。 若娅牵着里赫的手,向海边走去。那里有一块礁石,就是先前她和侍婢坐在那里戏耍的地方,那里也是离驻军较远的地方。 不久,他们站到了礁石上。 “你给我下去吧!”若斯突然伸出双掌,用力推出。 里赫突觉背后袭来一股强力,他一个趔趄没站稳,一头栽进水里。跟着,若斯也跃进了水里。你道若斯为什么要这么做?一来她要避开那些侍卫,想偷偷地解决掉里赫,二来她要证实一下自己的推断是否正确。 事实证明若斯的猜测是对的。里赫一沾水就现出了本身,他是一个巨大的海怪,长着人首鱼尾,满布鳞甲的脑袋上有三只绿眼睛,头上是绿油油的海藻一样的长发,那些长发在水里张牙舞爪的样子甚是恐怖。 “说吧,你是什么人?跟波塞冬有什么关系?” 里赫这才醒悟过来。都怪自己色迷心窃,怎么就忘记了一入水就会现出本身呢? “我嘛,我是海王的第三子,海洛克斯。虽然我假冒陆地上的国王,但毕竟也是海王子呀,你嫁给我作王妃也不算委屈嘛。”海洛克斯竟然恬着脸说。 “呸,无耻!正找你呢,没想到你自己送上门儿来。睁大你的鱼眼看看我是谁?” 红瞳暴张,一道赤芒射向海洛克斯。 “啊,我的眼睛!”随着一声惨叫,里赫额上那只眼睛永远的瞎掉了。 “人人都有两只眼,唯独你多长了一只充满欲望的色眼,你应该感谢我为民除了一害!”若斯冷冷地嘲笑着。 “你,你不是若娅,你究竟是谁?”海洛克斯心中大骇。 “你的鱼眼应该没有全瞎吧?睁大一点儿,你看看我是谁?” “啪”的一声,黑翼张开。“她”现出了本身,赤发,红瞳,正是我们的魔王子——洛克。 “你,你是魔王琪澳!冥王竟然没有杀死你?”海洛克斯惊惧万分。 “别跟我提那个哈迪斯,你们都不是什么好鸟。告诉你,我也不是魔王琪澳,我是琪澳的儿子,魔王子——洛克。你就等着受死吧!” “轰”的一声双掌推了出去,这一掌推出去,洛克立即发觉自己错了,而且错得离谱。因为洛克的力量来自地母该亚,现在他是在水中发力,有一半的力量被海水的阻力给消减了,这种阻力令他的动作也滞涩了许多,就连那对翅膀也似乎成了累赘。无奈,洛克只得收起翅膀。 而海洛克斯又是什么人啊?海王子。水里,那可是他的天下,是他大展身手的好地方。 “嘿嘿嘿,你就这么一点儿本事吗?受死的应该是你!”海洛克斯狞笑着,他已经看出洛克的弱点来了。“啪”的一声,海洛克斯甩起巨大的鱼尾拦腰扫了过去,他这一扫,立刻袭卷起万倾波涛。远远的,海面上行驶的船只发觉风暴来了,便纷纷开足马力躲避起来,一艘巨大的舰艇悄无声息地潜入水底。 这一尾巴要是扫中,非把洛克的腰给砸断不可。 “你这个丑八怪,放马过来好了,本王子也不是吃素的!” “哗啦啦”一阵暴响,六条粗大的手臂缠上那条鱼尾,还有另外两条手臂缠上海洛克斯的脖子。洛克化身成了一条巨大的章鱼。 “今天,我吃定你了!你这条大淫鱼,我要把你剁成一块一块的,煎了、煮了、炸了!”洛克恶狠狠地诅咒着。他那八条手臂一齐用力,将海洛克斯箍得紧紧的。 两个都在用力,一个拼命挣扎,一个往死里勒。他们从水里扑腾到海面,又从海面撕扯进水里,激起的海浪高达数十丈,海水就跟沸腾了似的。 巨大的响声惊动了驻扎在岸上的士兵,他们一个个伸长脖子,瞪大眼睛,惊恐地瞧着两个正在厮杀的海怪,却没有一个敢靠前的。 海洛克斯也不是傻瓜,他见无法挣脱,就一摇身,化身成一条细小的鳗鱼,哧溜溜地挣脱出去,逃得远远的。 洛克突觉手臂里一轻,再一看,海洛克斯不见了,他惊惧地四下张望。 “嘿嘿嘿,这回你死定了!”怪笑来自背后。 洛克慌忙现出身形,扭头看去。海洛克斯正在施咒语,驱动海水。海水迅速旋转起来,形成一个巨大的漩涡,就像一只怪物的巨口,呼啸着迎头罩来,把洛克紧紧地缠绕在其中,洛克拼命挣扎,他越是挣扎反而被缠绕得越紧。 此时,洛克只觉得好像有万钧之力从四面八方迫了过来,挤压着周身的骨骼,仿佛心脏都要被压碎了一样。 真是一落水成千古恨哪!难道今天就要命丧于此?如果在陆地上或许不难对付,自己真不该自作聪明地跑到水里来。洛克后悔不迭。可是这世上又哪里有后悔药去买? 或许这条命早就该结束了,根本不应该苟延残喘至今。洛克痛苦地闭上眼睛。 “如果不尽快找到这些元素,将一切恢复正常,我这个女王也没有颜面再当下去。我会在海神的祭祀大典上,揭穿自己的身份,向亚特兰蒂斯的人们谢罪,然后我会被作为祭品,献给海王,最后给活活烧死……”修罗的话又在洛克的耳边响起来。 这个人真是让自己伤透了心,如果不是他对自己的不信任,自己也不至于陷入如此境地。也罢,就让我先于你走一步吧,到了冥界就和哈迪斯面对面单挑,免得自己煞费苦心地去找对付他的方法。想到这儿,洛克便卸去魔力,恢复人身,只求一死。 “轰轰轰”,接连几声巨响,洛克突然觉得身体一轻,他发现自己在向上飞升。洛克看到了父王、母后,还有皮埃罗老师。洛克欣喜地奔过去,只想拉着他们的手述说对他们的思念之情。 不曾想,琪澳阴沉着脸,厉声训斥:“你不是我琪澳的儿子,我怎么会有你这么懦弱的儿子?” “洛克,回去,快回去!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是母亲温柔的声音。 “洛克,我是怎么教导你的?我早就说过,生命是顽强的,也是脆弱的。各种生命息息相关,需要相互尊重、相互关爱。如果随意践踏生命,最终受伤害的还是我们自己。我们应该尊重其他生命的存在,保护他们就是保护我们自己。你看看你都做了些什么?”是皮埃罗老师严厉的声音。 “你们都是怎么啦?我是洛克呀,你们不要我了吗?不,你们不要走,你们不能抛下我一个人,洛克好寂寞呀!呜呜呜……”洛克一边哭喊着,一边追赶。那些身影被包围在一片光晕之中,渐渐远去了,洛克追呀追,突然“啪”的一声摔下来。 第三十九章 重伤之后 “喂,喂,醒醒!”耳边响起一个熟悉的声音。 “你们别走!”洛克大叫一声醒了过来。 “你终于醒了,你可吓死我了!” “难道我没有死?”洛克很惊讶。 “你当然没有死,不过只差一点儿就挂掉了。”说这话的是雪烈。 “怎么会是你?”洛克想坐起来,可是一用力,浑身的骨头就跟散了架似的,痛得他几乎流出眼泪来。 “你还是乖乖地躺着别动,你伤得好重,周身的骨头都断裂了,还能活着已经算你命大。” “真的?”洛克不相信。他扫视一眼自己,发现自己浑身被裹得跟个粽子似的。洛克不得不相信了。想不到,自己的一念之差几乎将这副躯体断送掉。洛克苦涩地笑笑。 “你们为什么会在这儿?”洛克见除了雪烈,还有侍卫长,“难道女王也来了?” “不,女王没有来,但过几天他会来看你的。”侍卫长说道。 女王竟然没有来,洛克突然感觉很失落。 “你知道不知道?你差一点儿把我吓死,如果不是我及时赶到,杀死海怪,你早就挂掉了。”雪烈夸张地说着,忽又问道,“那海怪究竟是什么东东啊?你又怎么会掉进海里?” “他是波塞冬的儿子,他冒充里赫国王,被我发现了,他就要杀我灭口。”洛克编起了瞎话。 “哦,原来是这样,难怪那些卫兵说他们的国王失踪了,原来是被我杀死了。好耶!”雪烈开心地大笑起来。 “现在我们已经占领了尤卡坦,你只管好好养伤,一切有我呢。”雪烈拍了拍胸脯。 “谢谢你!”洛克勉强挤出一个笑意,他现在就连喘口气都是一阵要命的疼。 “谢什么呀?我应该感谢你。正因为救了你,女王说我立了大功,不仅嘉奖了我,还让我暂时代替你执行军务。”雪烈的眼睛里闪烁着兴奋的光芒,“再说,我还欠你一条命呢,好在现在救了你,我的心里也好受了些。” “那就得辛苦你了!” 洛克明白了。一定是自己在和海洛克斯缠斗的时候,雪烈赶来了。可是,就凭雪烈,他又是怎样救自己脱困的呢? 沉思了一会儿,洛克突然说道:“你们快去波克斯,救公主,若斯被我……”话还没说完,人已经晕了过去。 “去波克斯?” “救公主?” 雪烈和侍卫长面面相觑。 侍卫长说道:“既然统帅吩咐,那你就照做吧,我留在这里等女王,你去波克斯打听打听。” 第19节 “也好。那他可就交给你了,出了事我唯你是问!”雪烈踌躇了一下,起身离去,走到门口,又忍不住回头看了看,他有些不放心。 “去吧,这里有我呢。快去快回,尤卡坦还有很多事情等着你处理。”侍卫长说道。 “好吧,我会及早赶回来。”雪烈忧心忡忡地出去了。 第二天清早,修罗来了。他带来了亚特兰蒂斯最先进的医辽专家小组,最先进的医辽器械,还有最优质的药品。专家们一来到之后,就马上投入抢救工作。 洛克伤得实在是太重了,除了脸部是完整的,身体上没有一处是好的,内脏破损严重,多处骨骼碎裂,并伴有严重的休克现象,随时都有可能死亡。专家们惊异于洛克顽强的生命力,以为是他有强烈的求生欲望,却不知道他就是魔王子的化身,如果不是他那一身的魔法修为在起作用,恐怕是大罗神仙来了也回天乏术。 在专家们夜以继日的抢救之下,洛克终于脱离了危险。 第四十章 一夜英雄 雪烈向属下交待了几句,然后回房间准备了一些用品,打成一个包袱,就急匆匆地走出王宫。 雪烈从马厩里精心挑选出两匹快马,把包袱捆在马背上,又命侍卫找来一位向导。两个人收拾停当,便打马向城外飞奔而去。 两个人昼夜兼程,马不停蹄地赶路。 雪烈只听到了“波克斯,救公主若斯”几个字,他也不知道洛克口中所说的公主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处于什么状况,如果去晚了,公主是不是就没命了?这人命关天的事可马虎不得。因此,雪烈丝毫不敢耽搁,一路上快马加鞭,饿了啃口干粮,渴了就喝口水,除了方便和喂马,他们几乎就没有停下来过。 第二天傍晚,他们路过一个小镇,看看天色将晚,再看看浑身湿漉漉的坐骑,再不休息一下,会把马匹给累死的。 “也该给马匹加点料了。走,到镇上找家客店休息一下。”雪烈翻身下了马。 向导在前,雪烈在后,两个人牵着马匹向镇上走去。街道上静悄悄的,别说人了,就连个狗影儿都没有。天也就刚擦黑,可是,家家都紧闭门户,只有些许的光亮从门窗的缝隙里透射出来。 “向导,你知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我总感觉怪怪的。” “是啊,的确不太一样,我以前曾经来过这个小镇,是为了贩卖药材。那时候,这里还有夜市呢,很热闹的。奇怪,奇怪,真奇怪!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向导也是一脸的迷惑和不解。 “找家客店先休息一下,顺便再问问吧。”持续的奔波令雪烈感觉到了疲惫。 “邦邦邦”,在向导敲响第三家客店也不见开门的情况下,雪烈的火气腾地窜了起来,他的肚子早就咕咕叫了,毫不夸张的说,他现在已经是前胸贴后背了。 “嘭”“稀哩哗啦”,那是雪烈一脚踹开门之后,门板破碎的声音。 “啊!”尖叫着拥抱在一起的应该是一对小夫妻,看长相那女人还蛮漂亮的。 “怎么,小爷我给你送金子来了,你都不要吗?” “啪”的一声,雪烈把一块半个手掌大的金子重重地丢在桌子上。 “别别别,长官,您会吓到他们的。”向导赶忙拉住雪烈,“长官,您先坐一会儿,我去跟他们讲。” 雪烈怒气冲冲地坐了下来。 “店主人,你还记得我吗?我叫切斯。上个月,我还在你这儿住过店的。你想想,你好好想想。” 那对小夫妻这才放开对方。男的战战兢兢地走上前,把向导上上下下打量一遍,又思索了一阵儿,这才说道:“嗯,好像有一点儿印象。” “你仔细看看,不会错的,上次我来镇上卖药材……” “啰嗦什么呀?把最好的酒菜都拿来,我都快要饿死了。还有,给我们的马匹填上最好的饲料。”雪烈早就等得不耐烦了,估计再磨蹭下去,桌子也得被他砸碎了。 “好好好,去,我这就去。”店主人吓坏了,他一听客人的口气,再一看雪烈那身装束,哟,腰上还悬着宝剑呢,店主人的七魂立刻就少了三魂。 “老婆,快去给客人准备酒菜!”店主人吩咐那女人。 女人奔里间去了,男人则迈出门口,估计是给马匹填饲料去了。 很快,酒菜都摆上来了。 “吃吃吃,快吃,吃完了还要赶路呢。”雪烈一边嚷嚷着,一边双管齐下,犹如风卷残云,桌面上很快就杯盘狼藉了。 “再拿一盘烤肉来!”雪烈吩咐那女人。今晚,雪烈比平时多吃了很多,他实在是太饿了,连日来的奔波,消耗了他许多的体力。 终于,雪烈吃饱喝足了。这时,店主人也从外面回来了。 “我的马喂好了?呃!”雪烈打了个饱嗝,站起身来。 “是是是,我给长官的马填上了最好的饲料。”男人的脸上勉强挤出一个笑容。 “店主人,你们这儿出了什么事?这天还没黑呢,生意就不做了?以往可不是这样的。”向导不解地问道。 “唉!你有所不知啊,今晚是月圆之夜。” “月圆之夜?月圆之夜又怎么了?”雪烈好奇地问道。 店主人扒在破烂的门口处,朝外看了几眼,急忙说道:“老婆,你快去里间藏起来!”男人一脸的惊恐,嘴唇也打起了颤,“来了,来了,它就要来了!” “他是谁啊?为什么让你的老婆藏起来?你倒说清楚啊?”雪烈的急性子又上来了,他最讨厌啰哩啰嗦的家伙。 “妖怪,那个妖怪专门捉女人,它把女人捉去不算,还要把男人给杀死。你看,我这门都烂了,它一定会发现我们的,看来我们夫妻死定了。呜呜呜……”店主人哭了起来。 “得得得,一个大男人,哭哭啼啼的算是怎么回事啊?门烂了,我赔你,再装个新的。”雪烈皱起眉头,他最讨厌听到哭声,尤其是男人的哭声。 雪烈从怀里又摸出一块金子来,“啪”的一声拍到桌面上。 “长官,您给的太多了,再说我们就要死了,也无福消受您的金子,您还是把它收起来吧!”男人苦着脸说。 “行了行了,不就是个妖怪吗?海怪我都杀死过,还怕一个妖怪吗?小爷我今个儿还就不走了,我就坐在这儿,我倒要看看,是妖怪的头硬,还是我的剑锋!” “砰”的一声,本来起身欲走的雪烈,又一屁股坐了回去。 “长官,您不知道那妖怪有多可怕,有人见过,说那妖怪长着两个头。” “我管他长几个头,只要撞在我的剑下,我都让他变成死人头!去,给小爷拿酒来,我要最好的葡萄酒。对了,要紫红色的。”雪烈又补充一句。 店主人不敢言语了,想来这位长官是有些本事的吧。他唯唯诺诺地下去了。不一会儿,他又从里间走了出来,手上提着一大瓶紫红色的液体。 店主人小心翼翼地侍候着。他这边的杯子还没倒满呢,雪烈那边的杯子已经空了。店主人不禁有些手忙脚乱起来,心想:这位长官可真能喝! “咕嘟咕嘟”,倾刻间就下去了大半瓶。雪烈一边喝,还一边发表着议论:“嗯,过甜,味道虽然不同,但还是没有那种味道。”店主人和向导都不明白雪烈在说什么,只是茫然地看着他。 很快,雪烈的面上泛起一片红潮,他感觉身上一阵燥热,就把头盔摘了下来,领口也往下拉了拉。这种地方连风都没有,哪像波塞迪亚,不管天气有多热,躺在黄金大床上就有风从四面八方吹来,要多爽就有多爽。雪烈不禁怀念起在波塞迪亚的日子来,他的眼前仿佛又出现女王那娉婷的身影,耳旁好像又响起女王那轻柔的软语。 我一定不会让女王失望的,我一定要建功立业,我一定要……雪烈在心里嘀咕着。“咕嘟咕嘟”,他又猛灌了几口下去。 店主人一看这位客人,吃了一惊,心想:这不就是一个毛孩子吗?虽然个头大了点儿,又怎能是那妖怪的对手?唉,看来今天难逃此劫了!他这里精神一溜号,手下的动作就停了下来。 雪烈举了半天的杯子,见没动静,一看店主人,正兀自发呆呢。雪烈的火气腾地一下上来了,怒声道:“一边呆着去,还不如我自己来。”他抢过那瓶酒,自斟自饮起来。 “哎呀,对不起!对不起!”店主人点头哈腰,连忙道歉,飞快地躲进里间去了。 雪烈的杯子还没倒满呢,就在这时,一股异样的怪味钻进了鼻孔。雪烈翕动了几下鼻子,味道越来越浓厚,这种味道他并不陌生,那是飞禽身上的味道。 “妖怪来了!”雪烈急忙搁下杯子,“刷”的一声,抽出腰间的宝剑。 向导也紧张起来,一脸惊惧的样子。 “不用怕,有我呢。”雪烈拎起桌子上的头盔,提剑就往外走。 “长官,您小心了!”向导在后面小声叮嘱了一句,他可不敢跟出去。 “啪啪啪”,随着声音的接近,气味也越来越浓,远远的,一片巨大的乌云一样的东西飘了过来。近了,近了,更近了,那是一只巨大的鸟,不,应该叫它鸟人或者是人鸟,因为那鸟竟然长着两个头,一个是人头,一个是鸟头。 “我靠!这是什么东西啊?小爷我猎杀鸟兽无数,怎么就从来没见过这种怪物。我不管你是人还是鸟,今天非把你的头剁下来不可!” 雪烈戴上头盔,手举宝剑,当街一站,大喝一声:“呔!我说你这只臭鸟,为什么要抢人家媳妇?你给我下来!” 那妖怪还没打算降落呢,听到有人叫嚣,“呼”的一声俯冲下来。那两只利爪闪着冷嗖嗖的寒光,就像野兽的獠牙,直奔雪烈的面门戳来。 “小爷我斗了好几年的兽,还从来没斗过鸟,今天就让我斗一斗你!” 雪烈也不躲闪,瞅准了时机,一提气,“呼”的一声,身子向上纵去。他以为凭自己的身手是能跃到那鸟的背上去的,谁知,事实大大出乎他的意料。他已经跃过巨鸟的尾巴,跳到了地面上。雪烈吃了一惊,心想:我怎么会跳得这么高,这么远呢?他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你道是为什么?原来,那次斗兽场里受伤之后,雪烈遇到了洛克,洛克在给他治伤的时候,把魔力输给了他,这其中的奥妙,雪烈自然是不知道的,他还以为洛克有什么神兵利器,或者是灵丹妙药呢。 怪鸟下扑的气势特别凌厉,它只想着一击就把雪烈毙命,也根本没想到那小子能躲开,所以,它是用足了力量的。好嘛,那小子闪人了,它可就倒霉了,愣是没刹住闸。 “砰”的一声,地面上掀起一股巨大的烟尘,你再看吧,那活脱脱就是一驾坠毁的飞机。它那张长着人头的脸磕在了石头上,长着鸟头的尖嘴也戳进了泥土里,差一点儿没把脖子折断,就连翅膀上的羽毛也纷纷扬扬地飘散了一地,真就是落了个头折羽落的下场。 “哈哈哈……”雪烈拍着手,大笑起来,“你说,我究竟是该叫你人鸟呢,还是叫你鸟人?” 怪鸟灰头土脸地站了起来,怒声道:“你,你究竟是什么人?竟敢坏我的好事!”它居然开口了,是那张长着人头的脸,那上面的嘴巴在说话。此时,它的那张人脸已经血肉模糊了。 “你这只臭鸟,竟然还会说人话。你别管我是谁,今天小爷我一定要为民除害,非剁下你的头不可!”雪烈跳起身,对准那个人头,“刷”的就是一剑。 剑落下来的时候,就听“嘣嘣嘣”一阵暴响,雪烈的手腕一抖,“呛啷”一声,他的剑跌落到了地上。 雪烈定睛一看,吃了一惊,原来,怪鸟的翎羽都竖立起来,寒光闪闪的,犹如一片刀丛。 雪烈退后一步,着实吃惊不小。心想:那些刀丛如果有一片戳到自己的身上,那还不就是一个血窟窿? “三十六计走为上”,雪烈足尖点地,作势要跑。奇怪的是,怪鸟并没有向他发起攻击。雪烈仔细一看,原来,有血液自怪鸟的人脖子上流了下来,想来是刚才的那一剑刺中了它。 怪鸟昂起两个受了伤的头,张开翅膀,摇摇晃晃地飞走了。 “哼,先放你一马,如果再让我碰到你,可就没这么好运了!”雪烈拾起地上的剑,看了一眼,发现剑身上除了沾有血迹之外,并没有什么损伤,雪烈放心了,这才骂骂咧咧地走回客店。 “哎呀,长官,您总算平安回来了。”向导急忙接过雪烈手上的剑,并且仔细地看了看,他发现剑身上有血迹。想来这位小长官把妖怪给杀死了。向导不禁对雪烈刮目相看起来。 店主人马上端来热水。雪烈擦了把脸,顺便把剑身上的血迹也抹干净了,然后“呛啷”一声把剑归了鞘。 “长官,您把妖怪给杀死了吧?”方才,店主人躲在屋内,听到了外面的声响,他又见雪烈平安地回来了,就以为他把妖怪给杀死了。因为以往见到妖怪的人都没有活着回来的。 “没,没杀死。不过它也跟死了差不多了。那怪物受了重伤,吓跑了,应该不敢再来了。” “噢,是这样。”店主人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心想:这位小长官还挺有本事的。 雪烈经过刚才的那一战,虽然酒醒得差不多了,但疲倦感又袭来了。 “我累了,也困了,今晚就不赶路了。你去准备一下,我要洗个澡,然后就在这儿住上一晚。”雪烈吩咐店主人,“对了,明天早点儿喂好马,我们一大早就要赶路的。”雪烈又补充了一句。 “好咧!” 店主人一边应着,一边忙不迭地跑去张罗。 不久,雪烈和向导都洗了澡,然后分头睡下了。 第二天清早,当雪烈和向导牵着马朝镇外走去的时候,听见人们都在议论: “你听说了吗?昨晚来了个大英雄,把妖怪给杀死了。” “是啊是啊,大家都看到了妖怪的头,那血淋淋的样子,好恐怖哦!” “就是,没有人家丢失女人,也没听说哪个男人被杀死,真得要感谢那位大英雄啊!” “唉!不知道那位大英雄叫什么名字,我真想认识认识他……” 第20节 雪烈翻身上马,回头看了一眼那个小镇,心想:活鸟能被侃死了,死鸟也能被吹活了,看来,舆论的力量就是大啊!想不到,这么一个不起眼的小地方,竟然会让自己一夜之间成了大英雄。雪烈不禁有些飘飘然。 第四十一章 直闯王城 迎着冉冉上升的红日,又开始了一天的奔波。跑了大半天,他们进入一片丘陵地带。一眼望去,到处是此起彼伏的丘陵,间或丛生着矮小的颧木。此处甚是荒凉,连个人家都没有。 看看日影又要偏西了,雪烈不禁着急起来。 “波克斯究竟有多远?怎么还没到?” “不远了,不远了。”向导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水,“过了这一带,再翻过一座山,就能看到波克斯了。以我们目前的速度来看,天黑前应该能进入波克斯国境,如果连夜赶路,估计后半夜就能到达王城。” “歇会儿,歇会儿,我都要渴死了。”雪烈翻身下马,接过向导递来的水袋,“咕嘟咕嘟”,他一连喝了几大口,然后用手抹了抹嘴巴,在心里发了一通牢骚:真搞不懂,那个伤得快要死的人是怎么跑到这么远的地方来的?又怎么会跟那个叫若斯的公主勾搭上的呢? 牢骚归牢骚,统帅的命令他还是不敢违抗的。 喘了几口气,歇息得也差不多了,两个人又翻身上马,继续赶路。近段时间,天气很干燥,已经许久没有下雨了,路上的积尘很厚,马蹄踩过之后,扬起的尘埃久久都没有散去。雪烈那身银色的套甲早已经变成灰蒙蒙的了。 马不停蹄,风尘仆仆。等两个人赶到那座山脚下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 “长官,您看,马儿已经饿了,要不要休息一下?” 向导是一个五十岁左右的汉子,身板很硬朗,也许是太过于操劳,他的两鬓已生出不少灰发,岁月亦在他的脸上留下了深深浅浅的沟壑。 “好吧,那就休息一下,喂喂马。”雪烈不忍心再让向导继续颠簸,毕竟自己年轻力壮,而向导的体力就要差得多。 “给,先吃点儿东西吧。”雪烈把干粮递给向导。一直以来都是向导把干粮拿给他,并且还要把水袋的塞子拔下来,然后再递到雪烈的手中。向导哪受过这种待遇啊。 “谢谢长官!谢谢长官!”向导受宠若惊,他急忙施了一礼,伸出双手,接过干粮,心想:这位长官年纪轻轻的,倒蛮懂得做人的啊。其实向导哪里知道,雪烈是脾气最暴,也是最难侍候的一个。 “长官,您先歇着,我去看看附近有没有水草,顺便饮饮马。”吃完干粮,向导又向雪烈请示。 “去吧,别走太远,我先睡一会儿。” 向导把马牵走了。雪烈坐在树下打起瞌睡。不知什么时候,“嘤嘤嘤”,有蚊子极不礼貌地唱起小曲儿来。 “啪啪啪”,左右开弓,雪烈不停地拍打蚊子,蚊子没打中几个,巴掌却多数都落到他的脸上,这哪还能睡得着啊。雪烈烦躁地站起身来,一抬头,一轮皎洁的圆月高高地悬挂在夜空,银白色的月光倾泄下来,照出了地上的树影。 难道自己睡了很久吗?雪烈看了看月亮,时间已经很晚了。 唷!向导和马匹呢?雪烈突然想起来了,傍晚的时候,向导就牵着马出去了,怎么到现在还没回来。雪烈踮起脚尖,四处张望。 空气中有几种异样的气味,也说不出来是腥还是臭。雪烈翕动了几下鼻子,暗叫一声:“不好,有野兽。”足尖点地,一发力,雪烈朝着气味发出的方向窜了出去。他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向导可能会出事儿。 远远的,传来几声马儿的嘶鸣。 “踏踏踏……”那是马儿疾速奔跑的声音。雪烈加快奔跑的速度,迎面遇上了自己的坐骑。那匹马的毛发都竖立起来,想来是受到什么东西的惊吓。雪烈一抬脚,跟着就是两个纵跳,跃上了马背,好在这次力量掌握得恰到好处,否则他又得纵到马的屁股后面去。 雪烈一提缰绳,马儿昂起首,长嘶一声,跟着撩起前蹄,作势要把他摔下来。 这马肯定是吓疯了,连主人都不认得了。雪烈手提缰绳,两脚轻轻地磕碰马的肚子,又用手轻抚它的头,他是在安抚自己的坐骑。终于,马儿打了几声响鼻,在原地打了几个转,安静下来。 雪烈打眼四处观望了一阵儿,没发现什么,他把手放在嘴上圈了一个圆,大声地喊着:“向导!向导……”没有人应。 雪烈是不怕什么野兽的,就算是跳出来一只老虎,他也能把它的皮毛剥下来当衣服穿。当初在斗兽场,如果不是因为手上缚着链子,说不定那头狮子也会丧命在他的手里。 雪烈骑着马,往前寻去。一股浓烈的血腥味直钻鼻孔,“啪啪啪”,有声音渐渐远去了。 “不好,一定是向导出事了。驾!”雪烈大吼一声,两腿用力一夹,胯下坐骑长嘶一声窜了出去。 在一片湖泊的边上,雪烈看到了向导和那匹马,他们都倒在地上。 雪烈急忙跳下马背,飞奔过去。向导背朝上,整张脸都埋在泥水里,两条腿也浸在水中。雪烈把向导的脸扳过来,想看看他是不是还活着。 向导的脸色已经白得不能再白了,脖颈处有一个大大的窟窿,却不见有血液流出,一摸身体,瘪瘪的,就剩下一副皮囊,再跑去看那匹马,情形一样。雪烈惊得大骇。他扫视了一眼湖面,湖水很清澈,都倒映出朦胧的山和树的影子来。难道湖水里有妖怪?雪烈不敢再想下去了,他连滚带爬地翻身上马,朝来时的方向落荒而去。雪烈并不知道,从他一出现,直到纵马离开的这段时间内,丛林里不知道有多少双眼睛在盯着他。 人和马都受到惊吓,一路亡命奔逃。当暑光撕去黑夜的面纱,东方露出鱼肚白的时候,一人一马终于冲出了大山。远远的,一座城市进入了视野。 看看身后,并没有什么怪物追来。雪烈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他把头盔摘下来,甩了甩湿漉漉的黑发。汗水把他的全身打得透湿,胯下的坐骑也跟洗过澡一样。 “累死我了,我得喘口气。”雪烈从马背上滚下来,仰倒在草丛里大口地呼吸着,胸口也跟着剧烈起伏。其实马比他更累,驮着一个大活人逃命,能不累吗? 过了许久,一直紧绷的神经才松驰下来,雪烈忍不住又发起牢骚:“真不知道那个挨千刀的是怎么跑到这么老远的地方来的,你可千万不要死,如果你死了,就算是追到地府我也要问个明白。好嘛,你眼一闭什么都不知道了,让我救你的公主,那谁来救我呀?幸好我跑得快,否则,就算是有九条命也不够丢的。” 不过呢,牢骚归牢骚,他还真就担心起来,生怕床上的那个人真就睡了过去。 雪烈骂够了,歇息得也差不多了,抬头看了看天空,一轮红日喷薄欲出。 肚子也开始咕咕叫了,连日来的奔波令他十分疲惫,一身的臭汗,粘糊糊的,感觉特别难受。 可不能就这样去救公主,进了城得先找家客店休息休息,吃点儿东西,再洗个澡……雪烈美滋滋地想着。打定主意后,雪烈便打马直奔城市而去。 在城门口,雪烈被守卫拦了下来。 “叽了咕,叽了咕,叽了叽了叽了咕”,守城的卫兵对着雪烈,说出了一大串他听不懂的语言。 “我靠,这是什么鸟语啊?糟了!”雪烈一拍大腿,“向导死了,没人给当翻译,这下可怎么进城啊。” 雪烈转了转眼珠,心想:听说有钱能使鬼推磨,应该是要金子吧。他伸手往怀里摸去,没了,那几块金子都给了那对店家夫妻。再往马背上瞅瞅,包袱也不见了,想必是昨夜疲于奔命,把包袱给弄丢了。 这可怎么办呢?进不了城,又如何打探公主的消息?雪烈急得就跟没头的苍蝇似的,转来转去,不知如何是好。 城墙上的卫兵看出了苗头,他们估计这外乡人是没听懂,于是,就都探着头好奇地向下张望。领头的卫兵走到雪烈面前,用手比划起来,先是把右手掌竖立在胸前,弯一下腰,又站直身子,然后用同一只手掌在眼前划了一个圆,再把两个手掌合在一处,又弯一下腰,并且伸出右手。 我靠,我又不是什么帮什么派的,打什么暗语啊。雪烈火了。这要是在尤卡坦,谁敢阻拦他,没准儿会被刺个透明的窟窿。但现在不行,在人家的地界,情况还不明,他也不敢轻举妄动。 雪烈转了转眼珠子,心想:应该还是要钱。雪烈打量一遍自己,浑身上下灰土土的,本来雪亮的银甲覆上了许多灰尘,一看就不像是个有钱人。他瞥见了腰间的那把宝剑。不如用它来抵押吧,只要进得城救了公主,还怕没金子,到时候再把它赎回来不就成了。想到这儿,雪烈把佩剑解了下来。剑柄上有一颗硕大的红宝石,还闪亮着呢,估计应该值不少钱。 守城的卫兵一看雪烈亮出剑,立刻紧张起来,一个个都拔出兵器,忽啦啦地涌上来,把雪烈给包围了。一股火药味弥漫开来。 哦,是误会了,以为我要和他们打架。直到这时,雪烈才发现自己做了一件多么愚蠢的事儿。 但是,剑已经亮出来了,再收回去,或者弃剑等着被擒,这可不是他雪烈的风格。想想自己昨天还被称作大英雄呢,哪有大英雄束手就擒的道理?干脆,不如闯进去算了。 “呛啷”一声,雪烈抽出宝剑。“刷刷刷”,他舞起一片剑光,挥剑朝那些士兵砍去,当然了,那都是些虚假的招数,他并非是真的砍。因为女王曾经交待过他:“不管到了哪个国家,都要尽可能地避免流血事件的发生,能用和平手段解决的,就不要使用武力。” 雪烈那几剑虽然都是虚招,但那一道道的寒光,着实让卫兵们胆怵。卫兵们一边后退,一边想:看这人手上的剑,明晃晃的,还有那颗宝石,也够名贵的,也不知道是哪个国家的王子或者贵胄,万一得罪了,那可是要掉脑袋的。卫兵们招架了几下,就退离了门口。嘴巴里还“叽哩咕噜”地叫嚷着。雪烈只道他们是害怕了,哪里知道人家那是在放水啊。雪烈瞅准机会,一飞身,纵上马背,手提缰绳,两腿用力一夹,大吼一声:“驾!” 胯下坐骑长嘶一声,奔着城门冲了进去。 第四十二章 惊魂一梦 很快,巡逻的卫兵发现有人闯城,就一窝蜂似的跟在马屁股后面追赶,一边追赶,一边“叽哩咕噜”地叫喊。不久,越来越多的卫兵加入追赶的行列,有在前面堵截的,也有在后面穷追不舍的。 “我靠!好在他们都是人,总比被怪物追赶的好。”雪烈骂骂咧咧着,纵马狂奔起来。他一忽东奔,一忽西突,不是踩翻卖菜的摊子,就是踏中卖蛋的篮子……好嘛,整座城市被他搅得鸡飞狗跳起来。 这么追下去可不是办法,得想办法甩掉他们。看看不远处有一堵围墙,雪烈一提气,纵身跃进墙里。然后,他躲在墙根,侧起耳朵倾听起来。 “咴咴”,外面传来坐骑的嘶鸣,然后就是“叽哩咕噜”的一阵鸟语,还有杂乱的脚步声。渐渐的,马嘶声和脚步声都远去了。估计那些卫兵找不到人,把马牵走了。 唉,总算摆脱了他们的纠缠。现在该怎么办呢?雪烈四处瞧了瞧,见是一处园子,有花有树有草的,不远处还有一方波光粼粼的水塘。一见到水塘,雪烈的心里不免一阵窃喜:正想洗澡呢,水就来了,估计这会儿是转运了。雪烈抬眼看了看天空,太阳还高着呢,总不能大白天的就光着身子进水塘吧。 唉,诲气!一连几天都是疲于奔命,还损失了几十块金子,回去一定让那小子赔偿损失。雪烈在心里抱怨着。现在他只能等了,等天黑以后下水洗澡,然后再去弄点儿吃的来。雪烈现在早已经饿得两眼发绿了。 雪烈躲在墙根,心里感觉还不踏实,他又小心翼翼地朝花丛和树影里移了移,然后,他躺了下来,这样才不会被人发现。肚子“咕咕咕”地抗议着,但他只能硬挺着。 唉,这辈子最倒霉的事都让自己碰上了。雪烈在心里抱怨着,想着想着,他迷迷糊糊地睡着了。不久,又被一阵阵的饥饿感给折磨醒了。实在饿得不行了,雪烈一伸手,把花丛里的花瓣摘了下来,放在嘴巴里咀嚼,那种花朵还蛮香甜的,他津津有味地嚼着。嚼着嚼着,雪烈睡着了。 朦胧中,他听到“啪啪啪”的声音由远及近,一股腥臭的气味钻进了鼻孔。不久,一个巨大的黑影从空中俯冲下来,那个黑影模模糊糊的,看不太清,只能隐隐约约地看到有一对翅膀。雪烈转身就跑。 “呼呼呼”,那片黑影扇起一阵狂风,跟在雪烈后面紧追不舍。 该不会是那只怪鸟报仇来了吧?雪烈加快奔跑的速度,跑着跑着,一个踉跄,也不知道绊到了什么东西,他跌倒在地。也就在这时,黑影已经到了眼前。雪烈伸出手去摸宝剑,东摸西摸,却怎么都摸不到,他张口想喊,却怎么都喊不出声音来。 就在雪烈心急火燎的时候,一双闪着黑凛凛寒光的利爪到了眼前,眼看着就要刺进了自己的胸膛。突然,一只手臂伸了过来,一掌把雪烈推了开去。不,那不是人类的手臂,而是一只覆满金色鳞甲的兽类的前肢,那只手掌也不是人类的手,而是一只长有锋利指甲的爪,那上面还有金色的毛发。 雪烈是得救了,但是,那双闪着黑凛凛寒光的利爪却刺进了一个人的胸膛,不,那是一个浑身披着金色鳞甲的怪兽。殷红的血液从怪兽的胸膛涌了出来,“砰”的一声,它重重地倒在了地上。 “啊!”雪烈尖叫一声,坐了起来。 “怦怦怦”,是心脏剧烈的跳动声,一掐手背,疼!原来是个梦。伸出手来,一抹额头,全是细细麻麻的冷汗。想来是因为最近遭遇怪物,受到了惊吓,做起恶梦来了吧。雪烈正想着呢,突然听到头顶传来一阵“哗哗哗”的响声。 难道是下雨了?雪烈抬起头来一看,一脸的骇然。没错,是下雨了,但那不是普通的雨,而是金色的雨,它们纷纷扬扬地飘落下来,都落进雪烈的掌心。雪烈惊愕地看到,它们是一块块金色的鳞甲。 那些鳞甲在雪烈的手里旋转着,并且迅速组合着,最后,形成了一面金光闪闪的盾牌。在盾牌的中央嵌着一颗头颅,须发皆张,是一头不知什么名的野兽的头颅。 “天啊!这是什么?”雪烈瞪大了惊恐的眼睛,“难道是送给我的吗?”他想起了刚才做的那个梦,还有梦里那个周身覆满金甲的怪兽。 它为什么要救我?正在雪烈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刷”的一声,一个巨大的黑影从眼前一闪而过。 “谁?谁在那儿?”雪烈大喝一声,站起来就欲追赶。那个黑影一晃,已经跃出了围墙,但是,借着明亮的月光,雪烈还是看到了,那是一个金色卷毛的尾巴,和两条覆盖着金色鳞甲的动物的后腿。 雪烈呆呆地站在那里,朝黑影消失的方向看了一会儿,又低头瞅瞅手上的盾牌,他蒙了:难道梦里救自己的怪兽就是它?但是,它又怎么会闯进自己的梦里?这究竟是不是梦呢? 是耶?非耶?雪烈也搞不懂了。 呆愣了半晌,雪烈抬头看了看天空,夜色已经黑下来,只有那轮亘古不变的月亮,犹如玉盘一般悬在天空。 雪烈瞄了瞄周围:左侧前方不远处就是那方水塘,它的一小半部分躲在建筑物的阴影里,而另外的一大部分则呈现在月光之下。银白色的月光倾泄下来,照着那部分水面,明晃晃的,就像是一面镜子。就在水塘的边上,还矗立着一座小山。 这是什么地方呢?城里怎么会有山?管它呢,先洗了澡在说。 雪烈拎着盾牌,沿着墙根向那方水塘靠近。等雪烈转到建筑物的阴影里时,他看到了对面,那是一座假山,它的上面分布着一些洞口,而且山上还有一座亭子。山脚下有一条通道,它弯弯曲曲着,一直转到山的那一边去了。 雪烈放下手中的盾牌,除去头盔,又解下腰间的佩剑,然后踢去脚上的靴子。三下五除二,雪烈脱去了那身套甲,他一看这身装束,灰土土的,难看死了,靴子也发臭了,总不能就这样穿着到处跑吧?雪烈找了一块有石头的地方,蹲下身子,把那堆脏兮兮的东西泡在水里,“哗拉哗拉”地洗刷起来。 很快,那身装束又银光闪闪的了。雪烈把它们一件一件地打捞上来,挂在树枝上晾着,然后,他把佩剑放在了盾牌上。 “洗洗身上的诲气,该转运咯!”雪烈开心起来。 “嗖嗖嗖”,雪烈甩动了几下手臂,“噗通”,来了一个后空翻。 “哇呀!噗!”雪烈吐出了满嘴的泥巴,“我靠,还以为转运了,原来是衰神附体了!”雪烈忘记了试探一下水深,结果,一头栽进了泥淖里。 “真他妈的倒霉透了!”雪烈猛地甩了几下头,甩掉满头满脸的污泥。他骂骂冽冽着,直起身来,“哗哗”地涉水向里面走去。水越来越深了,他已经走出了阴影。很快,水没过了腰,及至淹到了脖子。雪烈游了起来。 “哇塞,超级爽哦!”一种清清凉凉的感觉钻进毛孔,漫延至周身,浑身都舒坦起来。雪烈欢快地游着。他一会狗刨,一忽蛙泳的,真是畅快极了。不知不觉中,雪烈游到了假山脚下,他抬起头,甩了甩那头黑发,用手攀着山石,扭头向对面看去,能隐隐约约地看到一些建筑物的轮廓,和稀稀落落的灯火。 “咕咕咕”,肚子又唱起了空城计。 想来城市里的人们都在用餐了。唉!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到波塞迪亚。雪烈想起了那些丰盛的菜肴,还有香气四溢的葡萄酒。一阵风拂过,雪烈翕动了几下鼻子,感觉好像真的嗅到了菜香一样。 第21节 一想到饭菜,肚子叫得更欢了。算了,不能再泡下去了,得去弄点儿吃的东西来,填饱肚子才是最要紧的。雪烈正打算朝对面游呢。 “叽了咕叽了咕”,传来了杂乱的鸟语。雪烈吃了一惊,抬头一看,心里暗暗叫苦。原来,一队举着火把的卫兵从假山的后面转了出来。来不及多想,雪烈挥动手臂,奋力向对面划去,他想快点儿上岸,以便穿上衣服逃跑。 “噼哩啪啦”的拨水声把那些卫兵的目光都吸引了过来。很快,那些火把逼近了,满耳朵都是杂乱的鸟语声。 雪烈慌里慌张地爬上岸,穿上了靴子,又忘了套内裤,还没等穿完内衣,那些声音已经到了身后。雪烈胡乱地抓了几样东西,一点足尖,窜了出去。 “嗖嗖嗖”,接连几个纵跳,雪烈跃上了假山,他没敢跳出围墙,他怕外面有伏兵。万一有张大网从天而降,自己还不就成了瓮中之鳖?这就叫“越是危险的地方越安全”嘛。雪烈狡黠地一笑,跟着又是几个纵跳,他落进了一个院子里。 第四十三章 迷蝶儿香 一股香甜的味道钻进了鼻孔,雪烈翕动了几下鼻子,那是葡萄籽糕的味道。 应该是转运了,让我走到了厨房。雪烈的心里一阵窃喜,他蹑手蹑脚地走上前去,推了推门,没锁,遂一拧身,闪进了门里,然后又反手把门关上了。这做贼嘛,总得小心点儿,万一被追兵发现,不就麻烦了? 雪烈环顾了一下四周。这是一个装饰得很华丽的房间,相当宽敞,各个角落都燃着烛火。地面上软软的,踩上去很舒服。墙上挂着大幅精美的壁画,还有黄金、水晶、宝石等雕刻成的挂饰。粉红色的窗帘,粉红色的纱帐,门口还悬挂着珍珠的门帘。雪烈翕动了几下鼻子,有一种水粉的香味。 走错了,这哪是厨房,应该是有钱人家女孩的闺房。 雪烈欲退身出去,又禁不住糕点的诱惑,他实在是太饿了。雪烈奔了过去。我就吃几块,吃几块就走。他在心里嘀咕着。 这是一张红豆杉木的圆桌,桌子上除了一盘糕点,还有水杯之类的东西。雪烈一手一块,抓起两个,呼呼就往嘴里塞,他真的是饿坏了。 很快,食物堵住了喉咙,雪烈想喝水,抓起杯子一看,都是空的,这么大的房间竟然没有水壶,雪烈心里着急起来,脸也涨得通红,心想:够衰哦!又被饿死鬼附身了,没被妖怪咬死,倒被食物给噎死了。 雪烈这个郁闷哪,就别提了。 “哗啦”,门开了,有人走了进来。 雪烈抬眼一看,见是两个女子,他再想跑也来不及了,只好硬着头皮站在那里,舞着两手,嘴巴里“啊啊”地叫着,因为塞满了食物嘛,说不出话来了。 走在前面的女子,身材高挑,穿着一袭金色曳地纹锦长袍,脸上罩着金色的面纱,头上戴着一个金箍,金箍的正中央镶嵌着一颗硕大的红宝石。 女子打量了雪烈一会儿,朝身后的丫头摆了摆手。那丫头的手上托着托盘,盘里摆放着水壶。小丫头会意,立刻走上前去,往杯子里倒了些水,然后把杯子递给雪烈。 “咕嘟咕嘟”,雪烈一口气喝了两杯水,伸了伸脖子,总算把塞住喉咙的食物吞咽了下去。 “谢谢!谢谢!”雪烈忙不迭地道着谢。 “你是什么人?怎么会闯进我的房间来?”雪烈听懂了,眼前的女子说的竟然是自己的家乡话,东土大陆上的一种方言。 “我,我,我叫雪烈。”雪烈有些吃惊又有些慌乱,以致于口吃起来。 “哦,想来你是饿了。坐下来慢慢吃吧。”女子转过身吩咐丫头,“去厨房,多拿些糕点和水果来。” “谢谢,谢谢,多谢了!”雪烈忙不迭地说着,他果真坐了下去,他要把那盘糕点消灭掉。在盘子里还剩下最后一块糕点的时候,小丫头捧来了一大串葡萄,还有几样糕点。雪烈毫不客气地大嚼起来,他的性格就是这样,向来都是大大咧咧的,再说,他也实在是太饿了。 终于,雪烈吃饱了,站起身来,刚想再次道谢。“刷”的一声,一把剑横在了他的脖子上。 “说,你是不是刺客?”女子厉声说道。 “我?刺客?”雪烈用手指了指自己的胸口,忽然紧张起来,继而,他明白了,“哎哟,我的老乡,我哪里是什么刺客呀,我是来救公主的。” “救公主?救什么公主?” “我也不知道,人家只是说‘波克斯救公主若斯’。” “若斯?你见过若斯?你快告诉我,她是不是还活着?她过得好不好?”女子急切地说着话,握在手里的剑也垂了下去。雪烈总算松了一口气。 “我要是见过她就不会这么辛苦了,我大老远地跑来波克斯,就是为了要救她。” “来波克斯救她?她怎么可能在波克斯?十天前她就已经出嫁了,嫁给了尤卡坦那个残暴的国王里赫。” “不可能吧?里赫已经被我的舰队炸成了碎片,现在,尤卡坦的军队都已经在我的掌控之中。”雪烈很惊讶。 “不会吧?”女子疑惑地望向雪烈。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两个人面面相觑。 两个人坐下来,先是陷入沉思,然后又聊了起来。原来,这个女子不是别人,正是若娅公主。现在的若娅已经是波克斯的女王了,老国王波克哈托体弱多病,已经难理国事,若娅为了不让父亲操劳,于是登基,当上了女王。 “陛下,我很奇怪,你是波克斯的女王,为什么你会讲我的家乡话呢?”从女王一开口,雪烈就一直想问这个问题,他终于忍不住问了出来。 “你的家乡话?这是妹妹教给我的,这么说,你也是东土人氐?”女王很惊讶。 “你的妹妹?东土人氏?” “噢,她就是若斯啊,她不是我的亲妹妹。若斯是我三年前从奴隶市场买回来的。虽然我们不是亲姐妹,但是我们比亲姐妹还要亲。本来,里赫要娶的是我,可是,若斯非要代替我出嫁。唉!都是我害了她。”女王伤感地说着,忍不住啜泣起来。 “三年前,三年前……”雪烈喃喃着,“难道……”雪烈的眼前突然一亮,“陛下,麻烦你带我去若斯的房间看看好吗?” “好!”女王停止了啜泣,“你随我来。” 雪烈跟在女王的后面走了出去,很快,他们走进了一个房间。 “若斯出嫁以后,我就叫人把这里封闭起来,房间里的东西一样都没有动过。每当想起她时,我就会过来坐一坐。”女王伤感地述说着。 雪烈环顾了一下四周,这个房间装饰得也相当华丽,和女王的房间差不多,只是感觉很空旷,因为缺少人的气息。 雪烈翕动了几下鼻子,他嗅到了一股香味,那种香味里还夹杂着一种苦涩的味道,好像在哪里闻到过。雪烈瞄来瞄去,最后,他把目光定格在了梳妆台上。雪烈紧走几步,奔到了梳妆台前。那上面摆着一些胭脂水粉之类的东西,此外,还有一个容器,里面残留着一点点儿绿色的粘稠状的液体。 没错,就是这种液体,那种颜色,还有那种味道,雪烈再熟悉不过了。那是生长在东土大陆上的一种植物,人们叫它“迷蝶儿香”。它的花、径和叶都是绿色的,并且有剧毒,它常常用散发出来的香味吸引那些蝶儿,蝶儿一旦进入花蕊,就被花瓣给包围住,慢慢地被吞食掉了。因此,它便得来了“迷蝶儿香”的雅号。 从前,雪烈常常把“迷蝶儿香”捣成汁液,然后用淬过汁液的箭矢去射杀那些凶猛的野兽。那时候,那个顽皮的小丫头总是眨着碧绿的眼睛,好奇地问:“哥哥,你为什么要把箭矢浸在它的里面呢?”每当这个时候,雪烈总是厉声喝道:“快走开,千万不要碰到它,它有剧毒,会把你毒死的!” “妹妹!妹妹!”雪烈喃喃着,“你究竟在哪里?你到底怎么样了?那个挨千刀的,为什么不说完话再死过去。” “难道若斯是你的妹妹?” “是的,但是她不叫若斯,好的名字叫雪碧。她应该在波克斯的,那个人没有理由骗我的。” “那个人?哪个人?” “叽了咕叽了咕”,还没等雪烈开口呢,门外又响起一阵鸟语。 女王也咕噜了几句。门开了,进来的是一名侍卫,他的手里正托着一个金光闪闪的盾牌,上面放着一套银光闪闪的甲衣,一把银色的宝剑,还有一个雪亮的头盔。 雪烈的脸立刻涨得通红,想到刚才被追得满园子乱跑,感觉真是丢死人了。 女王看了看雪烈,他那头乌黑的短发好像还湿着,上身的白色内衣敞着,下身是白色的内裤,脚上是银色的靴子。 雪烈被他看得不好意思了,虽然女王戴着面纱,看不出她脸上的表情,但他总感觉那张面纱后面有一双火辣辣的眼睛。 雪烈被女王看得浑身都不自在起来,感觉脸像火烧一样,他急忙垂下头。这一低头不要紧,惊得雪烈目瞪口呆,他看到了自己裸露的胸膛,先前急于逃命连扣子都没来得及扣,因此,内衣是敞着的。令雪烈惊骇的不是因为没扣扣子,而是他发现皮肤上有一个东西。那东西类似于刺青一样,位于胸膛的上方,胸口的正中央,那是一个怪兽的头颅,与嵌在盾牌中的那个兽头一模一样。更要命的是,它的眼睛很明亮,毛发还闪着金色,就像是嵌进去的一样,给人一种呼之欲出的感觉。 “哇哇哇……”,雪烈跳起脚来,他简直要抓狂了,因为在这之前,他的皮肤上什么都没有。 “我是不是被怪兽附体了?”雪烈哇哇地尖叫个不停。 若娅也看到了,她走上前去,伸出手来就要摸。雪烈急忙闪身躲了过去。 “别过来,你不要过来啊!”雪烈可不想被人吃豆腐。 “那是什么东西嘛?好酷哦!让我摸一摸吧!”说着,女王又上前一步。 “你别过来,你可别过来呀!”雪烈窘得满脸通红,一抬脚,他从桌面上跳了过去。 “噗哧”,若娅笑出声来,“看把你紧张的,我也有。”说着,若娅挽起自己的衣袖,在她的左手臂上有一块朱红色的胎记。 我靠!雪烈在心里咒骂了一句:你那是天生的,我这个可是它自己跑上来的。啊啊啊! 难道是花园里的那只怪兽,它跑到自己的身体里去了?而且还只有一个头?可是又明明看到了尾巴和脚。雪烈蒙了,他感觉脑子里就像被塞进了一团麻,乱糟糟的。雪烈用手摸了摸,皮肤很光滑,根本什么都摸不出来,但又明明有个东西。雪烈真想用刀子把它挖出来,但一想到这可是自己的肉啊,会疼的,再说现在的皮肤这么光滑,弄个疤出来多难看哪。 “噗哧”,女王看他那充满孩子气的模样,又笑了,“算了,你不用怕,我不摸了。这些都是卫兵们在假山附近找到的,难道不是你的吗?” “多谢了,让他们放下来吧。”雪烈的脸“刷”的一下红了。想来是方才只顾逃命了,把这几样东西都给跑掉了。 女王和那个卫兵咕噜了几句,卫兵把那堆东西放在一张长椅子上,转身出去了。 算了,不管它了,它爱呆着就呆着吧,反正自己又死不了。渐渐的,那颗狂乱的心总算平复下来。 第四十四章 苦寻 唉,雪碧究竟在哪儿呢?你个死人头,怎么就不把话说清楚了再死过去。雪烈在心里狠狠地咒骂着,他的眼睛又看到了那个容器,一看到那种液体,他就浑身发毛,心想:这个傻丫头,该不是寻了短剑吧? 雪烈把眉头皱得跟个疙瘩似的。 “你别着急,如果若斯真的还在波克斯,我们就一定能把她找到,或许她不在王宫,而是在民间呢?这样吧,我派卫兵们去民间查访。”女王见雪烈甚是愁苦,便安慰他。 其实,若娅并不完全相信雪烈的说法,她认为雪烈的话起码有一半是假的。若斯或许是叫雪碧,也极有可能是他的妹妹,因为他们讲的是同一种语言嘛。但是,若娅不相信若斯还在波克斯,因为她明明拥抱着若斯哭了好几场,之后又亲眼看着若斯上了花车,并且目送着那辆花车,直到车队拐过山脚不见了,她才回到王宫的。即便是里赫国王已经死了,若斯又返回波克斯,她不可能一个人悄无声息地跑回来。那么远的路程,还有十几辆载着嫁妆的花车,一个来回起码要一个多月的时间。而截止到目前,若斯离开波克斯,也不过就是十多天的日子,她怎么可能会在波克斯?难道是若斯出事了?被坏人劫持了?可是,眼前的这个叫雪烈的年轻人,他为什么就敢肯定若斯就在波克斯? 女王的心乱成了一团麻,她看了一眼那个愁眉苦脸的年轻人,他和若斯的确长得很相像,看样子,他的确就是若斯的哥哥了。 “我看这样吧,既然你确定若斯就在波克斯,那我就派出卫兵,让他们细细查访,如果王城里找不到,就去民间查访。你也不用太担心,相信不久就会有消息的。你暂且在这儿休息一会儿,我让丫头们去收拾一下房间,有什么事儿你就吩咐门口的丫头。” “多谢女王陛下!”虽然雪烈口上应着,心里却在想:我能吩咐谁啊?谁听得懂你们的鸟语。 女王出去后,偌大的房间里就剩下一个少年。雪烈一屁股坐下来,开始细细地打量这个房间。这是一个女孩子的房间,没错,到处都是女孩子的用品和饰物。那些摆放在角落里的烛台高高地耸立着,它们的上面是跳动着的火苗,那些火苗映照着墙壁上的水晶、象牙还有玛瑙等挂饰,使房间显得既华贵而又神秘。 这个房间虽然不及波塞迪亚的统帅府,但是,在这样一个并不怎么富裕的国家里,能住进这种地方来,也的确算是不错了。雪烈不禁羡慕起妹妹来,想当初与妹妹失散后,自己被歹人掳了去,究竟吃了多少苦,就像天上的星星一样,数都数不过来。那些人用锁链捆绑他,用皮鞭抽他,给他吃馊了的饭菜,让他住在连狗窝都不如的草棚里……那时候,雪烈总以为妹妹也在受同样的苦,因此,每每被虐待的时候,他总是咬着牙坚持着,并且在心里暗暗发誓:妹妹,你一定要坚持住,如果哥哥有了出头之日,一定要让你过上公主般的生活。雪烈以为雪碧一直是过着公主般的日子,却不知道若娅从奴隶贩子的手中救出雪碧时,是在三年前,那么,另外的两年,那两年之中,在雪碧的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他根本无从知晓。因为五年前两兄妹就失散了。 想着想着,倦意又袭来了,连续几天的奔波,还有遭受到的惊吓,令雪烈原本充满活力的身体疲惫不堪起来。 雪烈走到窗前,掀起窗帘朝外面看了看,夜已经很深了,估计女王已经就寝了,是不是已经忘记了这里还有一个大活人?干脆就在这儿将就一晚吧。 雪烈朝床上瞄了几眼,纱帐是垂放下来的,把里面挡得严严实实的,就像里面有人睡觉一样。雪烈感觉怪怪的,心想:这屋子里又没有人住,怎么还要把床用纱账遮起来?好奇心驱使他伸出手去,掀开了纱帐。 第四十五章 诡异 床上并没有人。被子呈四方形,被折得整整齐齐。雪烈用手摸了摸,软软的,感觉很舒服,那是一种缎子面料,上面刺绣着大朵大朵的玫瑰花,而且,那些玫瑰花是粉红色的,特别艳丽。 第22节 这丫头,什么时候喜欢起玫瑰花来了?雪烈深感意外。因为雪烈想起了小时候,每当他外出狩猎的时候,小丫头总是在他耳边聒噪:“哥哥,哥哥,如果你看到山里的野百合,一定要摘些回来给我,它们的味道我好喜欢哦!” “知道了!”雪烈一边应着,一边向外走。 当雪烈已经走出了院子时,小丫头还要追出来啰嗦几句:“哥哥,一定要记得,我要粉红色的野百合。” “知道了!知道了!”雪烈总是不耐烦地嚷嚷着。 后来,小丫头长大了些,能和雪烈一起去镇上卖兽皮了。每当走过那些店铺,看到那些缀有百合花图案的衣裙或者布料时,小丫头总会停下来定定地看上半天。每每这时,雪烈总是催促道:“快走了,快走了,太阳就要下山了,天黑前不走出那片森林,会被老虎吃掉的。”在雪烈再三的催促下,小丫头才一步三回头,恋恋不舍地随哥哥走了。 雪烈能不懂小丫头的心思吗?他当然懂。他也很想买回那些东西送给小丫头,给她裁件褂子什么的,但是,雪烈没有钱,父母死得太早,只有兄妹两人相依为命。 为了让妹妹高兴,雪烈不惜冒着生命危险,去深山老林里猎杀那些凶残的黑熊和老虎,因为那些熊掌啊,虎骨啊什么的,是人们口中的美味,眼里的宝物,它们能值较高的价钱。为了猎杀黑熊和老虎,在那些蛇蝎横行的原始丛林里,雪烈常常会守上几天几夜,饿了就啃些干粮,渴了就饮些泉水。没有人知道,雪烈是怎么从那些野兽的尖牙和利爪下逃生的,有好几回他差一点儿丢掉性命。 终于,雪烈用一对熊掌换来了一块布料,它的上面缀有粉红色的百合花。雪烈把布料拿去镇上,请了个裁缝,给小丫头裁了一件衣裙,剩下的边边角角又缝成了一个枕套。 当雪烈突然把它们塞进小丫头的手里时,小丫头欢喜地扑进他的怀里,忽闪着浓密的睫毛,嘴巴里嚷嚷着:“哥哥真好!哥哥真好!哥哥是天底下最好的哥哥!” 雪烈轻轻地推开小丫头,用手拍了拍她的肩膀,扭头走进屋子里,他一边卷起衣袖为伤口涂抹草药,一边流着眼泪。那是雪烈第一次流泪,但那泪水不是因为伤口上的痛,而是因为小丫头的那句话“哥哥真好!哥哥真好!哥哥是天底下最好的哥哥!” 我不是最好的哥哥,我连你都保护不了,又怎么能算是最好的哥哥呢?鼻子酸酸的,眼泪再也止不住地流淌下来。这是雪烈第二次流泪,以往,那些奴隶主往他的喉咙里灌辣椒水的时候,他都没有流过一滴泪,他生来就是一个刚强而又倔强的孩子。 “唉!”雪烈叹息一声,卷起纱帐。雪烈把被子抱起来,放到角落,他可不想弄脏妹妹的被子,小丫头有洁癖。雪烈伸出手,又去拿那个缀有同样玫瑰花图案的枕头,就在这时,他的手触到了一个突起物,它被压在枕头下,床单的下面。 “这是什么?”雪烈用手摸了摸,然后,他呼的一下揭起了床单。那是一把“钩刺”,是雪烈从一个跑江湖卖艺的武师手里,花低价钱买来的。它很特别,前窄后宽,刃的两边均匀地分布着一些锋利的倒刺,柄上还雕刻着古香古色的花纹,乍一看起来,它就像一根带刺的树枝。因此,雪烈给它起了个名字叫“钩刺”。由于雪烈要经常外出,有时候会留小丫头一个人在家里,他怕她遇到危险,便把这东西送给了她,让她用来防身。从那以后,这把钩刺就一直没有离开过小丫头的身。 此时,这把钩刺的锋刃上闪着莹莹的绿光,并且有一股异味,一眼就能看出来,它是被淬了毒。可是,它的上面又没有血迹。 既然钩刺在这里,就说明雪碧很有可能在这个房间里。雪烈“豁”的一下站起身来,瞪大眼睛四处张望, 接下来就是乒乒乓乓的一阵捣鼓,雪烈翻箱倒柜起来。响声惊动了正在门外值夜的丫头,她推开门,进来张望了一会儿,又叽咕了几句。雪烈也没听懂,摆摆手示意她出去。 那丫头满脸疑惑地出去了,但她并没有走远,而是把身子贴在门后,用眼睛猛盯着门口。因为女王交待过“如果客人没有吩咐,就不能去打扰他”。可是现在,这位客人竟然到处乱翻,房间里可是有许多值钱的东西呢,想来是趁着夜深,要偷东西吧。因此,那丫头瞪着眼睛,死死地盯着门口,直盯到眼睛又酸又痛,也没见贼人扛着东西出来。渐渐的,房间里没了声音,那丫头这才揉了揉又酸又疼的眼睛,在心里咒骂了一句:神经病! 第四十六章 兄妹相见 雪烈垂头丧气地坐在椅子上。房间里已经一片狼藉。壁画被从墙上扯下来,踩得脏兮兮的。那些水晶、玛瑙等挂饰也都滚在了地板上。衣柜啊、壁橱之类的都敞着门,原本挂在里面的各色衣物被扔得到处都是。那张梳妆台也被移动过了,而且那上面的每个小抽屉都被拖了出来,好像那里面能藏着个大活人似的。 “千刀万剐的死人头,你到底把我妹妹怎么样了?你该不是把她先奸后杀,然后毁尸灭迹了吧?”雪烈要抓狂了,他把世界上最难听的字眼全搬出来,狠狠地咒骂着洛克。 折腾了半天,也把雪烈累得够呛,他感觉异常口渴,想要喝些水。一起身,他瞥见地上有个枕头,是那个缀有玫瑰花图案的枕头。 自己怎么这么不小心啊,这可是妹妹的心爱之物啊!雪烈紧走两步去拾那个枕头。就在雪烈弯下腰的时候,他瞥见了床底下。床的对面是一张红豆杉木的桌子,桌子的烛台上燃着七八支蜡烛,那些烛光很明亮,刚好照到床罩与地面相隔的一条缝隙。 床底下有东西。雪烈一把掀起床罩,伸手往里面摸去,他摸到了绸缎布料一样的东西。雪烈一用力,一个人被拉了出来,她全身都裹在华丽的宫装里,脸上罩着粉红色的面纱。雪烈一把揭去面纱。 这是一个漂亮的女孩,看面貌轮廓依稀能看出小丫头当年的影子来,雪烈还不放心,又掀起女孩的眼帘。因为小丫头有一对碧绿的眸子。没错,应该是妹妹了。 “噗通”,雪烈一屁股坐在地板上,一霎那间,浑身都瘫软起来,他真想扇自己一个耳光,满屋子都翻遍了,怎么就没想到这床底下呢。 “妹妹,我的好妹妹,你让我找得好苦哇!你说话呀,你倒是说话呀,你怎么就不说话呢?呜呜呜......”雪烈抱着女孩号啕大哭起来。 哭声惊动了门口的丫头。那丫头探头进来,一看满地的狼藉,那位客人正抱着一个女子号啕大哭,她惊得魂飞魄散,慌里慌张地跑到女王的寝宫,敲响了若娅女王的房门。 很快,女王带着丫头还有侍卫们赶来了。 当若娅看到若斯时,立刻惊得花容失色。此时,若斯已经被雪烈放在了床上,她看起来就像睡着了一样。那身宫装整整齐齐地穿在她的身上,头上的花冠也是光华四射,那是新娘子的装扮。若斯脸上的皮肤光洁白皙,施着淡淡的胭脂和水粉,就连那双绣着玫瑰花的鞋子也是崭新的。 若娅神情大骇,她明明记得若斯拥着自己哭时,泪水都把脸上的水粉冲洗掉了,上花车时,她还帮若斯正了正已经歪斜了的花冠,那时从花冠上还掉下来一根流苏,如果不是宫人催促得紧,她还打算再给若斯重新换上一个。而此时,那根流苏正完好无缺地悬在花冠上。换个角度来想,即便是若斯半路又折返回来,这么大个活人,这么一身特殊的装扮,只要她一走进宫门,不可能没有人看到。若斯也根本不可能躺在那张床上,(雪烈并没有告诉若娅,他是在床底下找到若斯的,现在的雪烈早蒙了。)因为是她亲手放下粉红色的纱帐,床上的东西都是若斯的心爱之物,她怕它们会沾染上灰尘。 现在的情形,给若娅的感觉就是,若斯根本没有走出过这个房间。 若娅把脸转向那些侍卫和丫头,叽咕了一阵子,她是在询问他们:“你们有谁看到若斯公主走进来?” 那些人叽咕了一阵,都摇摇头。 “诡异,诡异,简直太诡异了!”若娅自言自语着,心想:如果她就是若斯,那么,和自己拥抱的那个人又是谁?若娅简直崩溃了。 突然,若娅好像想起了什么似的,她猛地抓住雪烈的手,急切地问道:“是谁?是谁让你来波克斯救若斯的?” “死人!”雪烈没好气地说道。虽然雪碧找到了,但是却昏迷不醒,也不知道是死是活。雪烈有一肚子的气正没处撒呢,是以,他很恼火。 “啊”的一声尖叫,若娅昏了过去。 那些侍卫和丫头们立刻涌上来,七手八脚地抬起女王,急急忙忙地出去了。 雪烈又坐回到椅子上,狠狠地诅咒着:“死人头,你最好马上死掉,否则我回去了,非得好好教训你一顿不可!”骂着骂着,雪烈累了,也倦了,他就伏在桌子上睡着了。那些烛火也燃得差不多了,房间里暗了下来。 若娅女王受了惊吓,直到第二天晌午,她才好转过来。在丫头们的搀扶下,若娅又来到若斯的房间。 房间已经被整理过了,基本上恢复了原状。若斯还躺在那张床上,但是,那个叫雪烈的年轻人却不在,估计是用餐去了。 若娅来到床前,捉起若斯的手。这只手光洁白皙,又富有弹性。若娅摸了摸若斯的胸口,探了探她的鼻息,没有心跳也没有呼息。若娅用鼻子嗅了嗅,是混合着玫瑰花香的女人味,若斯就跟睡着了一样。那张覆在面纱后的脸上满是莫名的惊惧,若娅彻底被雷倒了。 若娅想了想,她唤来丫头叽咕了几句,那丫头出去了。 不久,一个中年女人从外面走进来,她的肩上挎着一个背包,身上披着土黄色的长袍,周身散发着药水味。她是王宫里的女医生。 若娅和女医生叽咕了几句。女医生坐下来,先是用手探了探鼻息,然后又摸了摸胸口,翻了翻眼睛,基本上是再重复女王先前的动作。女医生的脸上露出了疑惑的神情,她从随身携带的背包里取出一样东西,类似于刀子吧,她用那东西撬开若斯的嘴巴,又朝嘴巴里看了看,然后皱起了眉头。犹豫了一下之后,女医生把手探了进去,她从若斯的嘴巴里掏出了一个东西,那东西是圆的,就像一颗珠子,它通体血红,并且闪烁着金色的光芒。 若娅伸出手去,她想把那东西接过来看看。若娅的手还没碰到那东西,就在两个女人诧异的目光里,那颗珠子变成红色的粉末,飞散在空气里不见了。 就在这时,雪烈无精打采地走进来,他并没有看到刚才发生的一幕。 床上传出一声呻吟,若斯翻身坐了起来。若娅和女医生叽咕了几句,女医生背着包出去了。 雪烈听到声音,惊喜地扑过去。 “妹妹!妹妹!你终于醒了!” “哥哥?你真的是哥哥吗?你怎么会在这儿?”若斯满脸地惊愕,她看了看雪烈,又望了望若娅,然后,她看到了自己身上华丽的宫装,“怎么,不是说吉时已经到了吗?我还没有上车吗?” “噗通”,是若娅倒下了,她又昏过去了。 不用说,接下来自然又是一阵大呼小叫。若娅被抬出去看医生,她被吓得不轻,一病就是三天。这三天里,雪烈两兄妹除了去看望若娅,还看望了尚在养病的老波克哈托,其它时间,他们就在一起聊天,讲述着各自的遭遇和境况,倾诉着对彼此的思念之情。 第四十七章 堕崖之后 现在,两兄妹正在王宫的后花园里聊天。他们倚在桥栏上。 雪碧一边跟哥哥聊天,一边朝水塘里撒着鱼食。鱼儿们纷纷钻出水面,嘴里不停地吐着泡泡,争先恐后地吞食那些食物。伴随着哗啦的拨水声,水面时不时地泛起一圈圈的涟漪。 雪烈看着身边的妹妹出了一会神。小丫头穿着一袭浅蓝色的长袍,袍子的袖口和衣摆上面缀了一圈粉红色的玫瑰花。大大的眼睛,弯弯的眉毛,粉扑扑的脸蛋,她很漂亮。如果不是那对碧绿的大眼睛,还有那把“钩刺”,雪烈还真不敢相信,眼前的这个美女竟然就是从前那个拖着鼻涕虫的小女孩。 一阵风吹来,小丫头那头粉红色的长发飘飞起来,也拂上了雪烈的脸庞。 雪烈记得,从前的小丫头总喜欢在河边玩耍,每当自己在河边叉鱼的时候,她总会调皮地朝水里扔小石头子,把那些鱼吓跑。每每这时,雪烈总是瞪起眼睛吓唬小丫头:“再调皮,把你扔进水里喂大鱼!” 小丫头一听吓坏了,立刻飞奔进雪烈的怀里,一边抹着眼泪,一边嚷嚷着:“不要,不要,雪碧不要喂大鱼,雪碧要永远陪在哥哥身边!” 那时候,雪烈总会抚着她那头黑漆漆的头发说:“傻丫头,哥哥是吓唬你的,哥哥怎么会舍得把你丢去喂鱼?但是,你要听话,不要再丢石头了好吗?如果哥哥叉不到鱼,今晚我们两个就得饿肚子,你明白吗?”雪烈用黑亮亮的眼睛望着那对碧绿的眸子。小丫头生来就与众不同,有一双莹莹如碧水般的眸子,因此,父母给她起了个好听的名字,叫“雪碧”,可是,父母死得早,小丫头跟着自己受了很多苦。 自从在波克斯见到雪碧后,雪烈的脑子里一直打着一个大大的问号,因为这个妹妹和从前的妹妹不同了。 雪烈终于忍不住开口问道:“妹妹,我,我有一件事儿很不明白。” “什么事啊?有事你就说嘛。”雪碧忽闪着一对碧绿的大眼睛,奇怪地望着哥哥,心想:哥哥以前不是这样的,一向有什么说什么的,怎么吞吞吐吐起来? “我记得小时候我们的头发是一样的颜色,都是黑色的,为什么你的头发竟然变成了粉红色?还有,从前你最喜欢的花是野百合,怎么就连野百合也变成了玫瑰花?” “哦。”雪碧抓起一缕自己的头发看了看,说道,“虽然我也不太明白是怎么回事,但是我觉得应该和一件事情有关,我们坐下来吧,我讲给你听,是这样的……” 原来,五年前,两兄妹在回家的路上遭遇强盗抢/劫,之后他们就失散了。 那时候雪碧刚刚十岁,她在丛林里迷了路,跌跌撞撞地到处奔跑,却怎么也走不出丛林。雪碧又饥又饿,终于累得走不动路了,后来,她跌倒在地,突然脚下一滑,就骨碌碌地滚了下去。有尖利的、块状的东西扎着、磕碰着、撞击着身体,雪碧只觉得周身都在疼痛。后来,“砰”的一声,额头撞上了一个东西,一股热流涌出来,她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直到一阵剧烈的疼痛感袭击了全身,雪碧才醒转过来,她挣扎着爬身起来,一摸额头,全是血。雪碧抬头一看,眼前耸立着高大的峭壁,一轮明晃晃的月亮正露出半边脸来在看着她。雪碧吓坏了,她又看了看周围,是一片荒草,想来自己是从悬崖上摔下来了。 雪碧想站起来,可是还没等站稳就又扑倒在地,她扭头一看,裤子已经破烂不堪,两条腿早已经血肉模糊。 四周黑呼呼的,风吹得草叶和树木发出刷刷的响声,黑暗中不时传来夜鸟的怪叫。雪碧感觉好怕好怕。 “哥哥,你在哪里?”雪碧想起了哥哥,如果有哥哥在身边,他一定不会让自己受伤的。 “呜呜呜……”雪碧哭了起来,哭了许久,她哭累了,就睡着了。不久,一阵饥饿感袭来,雪碧又醒了,她看了看血淋淋的双手,还有血肉模糊的伤腿,心想:我是不是就要死掉了。想着想着,眼泪又流了下来。 “妹妹,如果哥哥不在了,你一定要坚强。知道什么叫坚强吗?就是咬紧牙关挺住。不管你伤得有多么重,流了有多少血,身体有多么的痛,都不许哭!只要挺过去了,你就不会痛了,记住了吗?”哥哥的话仿佛在耳边响了起来,那时候小丫头还不是很明白,现在她明白了。 雪碧擦了擦眼泪,自言自语地说道:“哥哥,雪碧不哭,雪碧是个听话的孩子,雪碧要去找哥哥。” 雪碧从绑腿里抽出那柄“钩刺”,就像哥哥说的那样,她咬紧牙关,忍着疼痛,拖着伤腿向前爬去,在她爬过的草地上留下两行或深或浅的血迹。雪碧用鼻子嗅着,她要找到草药为自己医治伤口。就在雪碧爬不动了,以为自己快要死了的时候,她闻到了一股奇异的香味,那味道闻起来就像是一种草药的香味。小丫头的脸上显露出惊喜的神色,心想:这回有救了。 雪碧拨开面前的草丛,惊骇地瞪大了眼睛。她看到了几个小小的女孩,她们好小好小,比那些店铺里出售的布娃娃还要小。她们穿着粉红色的衣裙,背上都长着一对粉红色的翅膀,她们是那么漂亮,又那么可爱,她们正惊恐地抱成一团。 那股奇异的香味越来越浓烈,草丛里传出一阵“窸窸簌簌”的响声。雪碧立刻警觉起来,她朝身旁摸索了一阵儿,摸到一块石头,她左手握着石头,右手紧紧地抓着“钩刺”,眼睛盯着味道来源的方向。 一条怪异的蛇游出草丛。它的身体不是很长,大概有一两尺左右,肚子呈扁圆状,周身布满了金黄色的鳞片。它长着两个头,而且每个头上都顶着一簇鸡冠状的肉瘤,它们就像两簇跳动的火苗。它那两对眼睛正闪着血红色的光芒。 雪碧吓了一大跳,她从来都没见过这种怪异的蛇,但凭感觉,她知道那一定是条毒蛇,而且还不是一般的毒蛇。雪碧紧张得额上渗出了汗珠,手也开始颤抖起来,那一刻,她真想转身就逃,可是现在身体受了重伤,不要说逃跑了,就连爬都很难。再说,那些小小的女孩,她们太可爱了,自己怎么能眼睁睁地看着她们被毒蛇吃掉呢。 雪碧紧张地注视着那条蛇,不知不觉中,举起了手中的钩刺。 那条蛇的目光都集中在那几个小小女孩的身上,它高昂着两个蛇头,身体左右摇摆着,“咝咝”地吐着蛇信子,血红的蛇信子上还滴着粘粘的液体,那些液体散发着奇异的香味。 那几个小小的女孩就跟吓傻了一样,她们瑟缩在一起,身体早已经抖作一团。 雪碧看出来了,那条毒蛇是想吃掉那些小女孩。 你这条毒虫,我是不会让你得逞的!雪碧咬了咬牙,悄悄地向前移动身体,用尽全身的力量,猛地扑了过去,她将手中的钩刺狠狠地刺进那个扁圆的身体,同时,左手的石块拍向蛇头。她挥舞着“钩刺”,一口气刺了十几下。 “吱吱吱……”伴随着尖利的怪叫声,一股股带着奇异香味的粘绸液体喷射出来,那条怪蛇扭动着身体,挣扎了半天,终于不动了。 雪碧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她已经累得筋疲力尽,汗水把衣衫都打湿了,她歪倒在了草丛里。 不知过了多久,朦胧中,雪碧看到眼前呈现出一片粉红的亮色,是那些小小的女孩,她们正扇动着翅膀,绕着她飞行,并不时地洒下一些闪亮的粉末。 雪碧一翻身坐了起来,那些小女孩不见了,眼前是一丛怒放的花儿,那是野玫瑰。从前,雪碧和哥哥翻山越岭地追赶野兽时,曾经见过。它们是粉红色的,特别鲜艳,在夜晚的风里,它们摇曵着粉红色的脸庞,既像是在舞蹈,又像是在向她致意。雪碧觉得她们好美,那一刻,她喜欢上了它们。 雪碧站起身来,这时候,她突然发现,身上的伤痛全消失了,原本破烂的衣衫竟然变成了粉红色的衣裙,而且上面还缀着玫瑰花朵。 一定是她们,是她们救了我!雪碧感动地流下了泪水,她弯下腰去,用小手抚摸着那些翠绿色的叶子,亲吻着它们粉红色的脸庞,轻轻地对它们说:“你们一定是花仙子吧,谢谢你们救了我。” 第23节 一阵风拂过,它们又纷纷地摇曵起来,好像在说:“不用谢,不用谢。” “我要去找哥哥了,等找到哥哥后,我再回来看你们。”雪碧直起身来,就在这时候,她瞥见草丛里有一个东西,那东西闪着金色。雪碧走过去,弯腰把它拾了起来,它散发着奇异的药香。雪碧想起来了,这是那条怪蛇的味道,她看了看地面,那块石头还在,可是,那条本来已经死了的怪蛇却不见了。 难道是它?雪碧看了看,这东西周身散发着闪亮的金色,就像药铺里出售的药丸,可是那些药丸都是黑呼呼的颜色,而且还有怪味,这个药丸却散发着异香。 “咕咕咕”,肚子叫了起来,雪碧已经很久没有吃到东西了。雪碧盯着药丸看了半天,犹豫了一阵儿之后,把它吞进了肚子里。 一股热流涌进四肢百骸,雪碧立刻觉得周身充满了力量。 我要去找哥哥。 抬头看了看,天色即将放亮了。雪碧又望了望四周,她发现这是一个山谷,周围峭壁林立,怪石突兀,谷底瘴气弥漫,覆满了枯枝败叶,还有鸟兽的尸骨。 哥哥说过,这种地方有许多毒虫猛兽,不行,得赶紧离开这儿。雪碧转悠了一阵儿,发现只有高耸的峭壁,并没有什么路可走。 唉!看来只能想办法爬上去了。雪碧看了看这身漂亮的衣裙,真舍不得穿着它爬山,它一定会被尖利的树枝划破的。想了想,雪碧把衣裙脱下来,小心地折叠起来,揣进怀里。然后,雪碧扯着树枝,攀着藤条向峭壁上爬去,她突然觉得自己的身体变得很轻盈,想来是那颗药丸的作用吧。雪碧不免一阵欣喜,她加快了爬行的速度,“嗖嗖嗖”,她就像灵猿一样,很快就攀了上去。 渐渐的,雪碧发现自己的头发变成了粉红色。为了生存下去,雪碧便穿上玫瑰花裙,走街窜巷,一边跳舞赚钱养活自己,一边打听哥哥的下落。 每当雪碧跳舞的时候,衣裙上的玫瑰花就飞舞起来,围绕着她旋转,吸引了很多看客。雪碧因此便得了个“玫瑰公主”的雅号。 雪碧辗转各地,足足找了一年多,也没有找到哥哥。后来,雪碧走出东土大陆,向西而来。终于有一天,雪碧嗅到了哥哥的味道,可是,当她赶去的时候,味道又消失了。 后来,雪碧想继续跳舞赚钱,可是,那件玫瑰花衣不见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人偷去了。雪碧只好流浪街头,最后当上了乞丐。 有一天,雪碧和几个乞丐争抢食物的时候,碰到了奴隶主。那些乞丐一窝蜂似的跑走了,而雪碧还在把好不容易抢来的食物,猛地往肚子里吞。当那些身材高大,长相凶恶的爪牙,两手叉着腰站在雪碧的面前时,她傻了。雪碧忘记了逃跑。 结果,雪碧被捆绑起来,丢进马车。由于长了一头粉红色的头发,雪碧便被当成怪物给锁进笼子里,被人们指指点点,还有人朝她的头发上吐唾沫。有一次,趁看守松懈的时候,雪碧逃了出来,但是,又被抓了回去,结果,遭到狠狠的毒打。 后来,雪碧被卖到奴隶市场,和许多各种肤色,不同毛发的人锁在一起,他们要等待主人的挑选。 终于,雪碧被若娅公主选中了。雪碧随若娅公主进了王宫,当了一名舞女。有一次,雪碧穿上了镶有玫瑰花图案的衣裙,在她跳舞的时候,玫瑰花又飞舞起来。若娅公主很惊讶,就把雪碧留在了身边。雪碧和若娅公主相处得很融洽,若娅公主对她很好,从来不把她当丫头看待,后来就干脆称她妹妹。老国王波克哈托见两个人感情那么好,就封雪碧为若斯公主,也就是玫瑰公主的意思。 “妹妹,你受苦了,都是哥哥不好,没有照顾好你。”听了雪碧的叙述,雪烈万分难过,忍不住又流泪了。 “哥哥,你受的苦要比我多得多,我比你好多了,起码我还当了几年的公主呢,可是你……”雪碧也落泪了。 “好了,别难过了,我们现在不是好好的嘛,再说我也当长官了,我现在已经是银甲护卫了,我以后一定要好好干,我要建功立业,再也不让你受苦。”雪烈擦了擦眼泪,拍拍妹妹的肩膀,安慰她。 第四十八章 逼婚 第四天,若娅女王恢复了健康,她也为两兄妹高兴,或许是冥冥之中有神明相助吧,她也就不去想了。若娅陪着两兄妹一起逛王城。其实是在陪雪烈,雪碧在这座王城里已经住了三年,所有好玩的地方早被两姐妹游了不知道有多少遍。 从若娅的口中,雪烈了解了波克斯。波克斯有九十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有接近三十万的人口,光军队就有二十万人。王城里大约住着六万平民,还有一部分平民住在城外,他们主要以采矿为生。波克斯的地下蕴藏着丰富的青铜矿,这些青铜矿被开采出去以后,不仅能冶炼金属,用来锻造兵器,而且还可以制成精美的艺术品,出售给周边的国家,它是波克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雪烈一边听,一边在心里盘算着:如果能把波克斯控制在自己的手里,女王一定会很高兴的。雪烈心里的女王,自然是凯西女王了。 又呆了两天,雪烈想起那个还躺在床上的“死人”,也不知道洛克究竟是死是活。虽然先前恨洛克恨得要命,但是现在公主找到了,而且公主竟然是自己失散了多年的妹妹。从妹妹的口中,雪烈知道是洛克救了她,因此,他的气也渐渐地消了,开始担心起洛克来。 晚上,宫廷里举办盛大的舞会。雪烈本来不想参加的,在雪碧一个劲儿地怂恿下,他极不情愿地去了。 这是若娅女王第一次举办宫廷舞会,消息早在几天前就已经发布了。听说若娅女王打算在舞会上挑选出自己的丈夫,因此,周边国家的王子贵族们老早地就赶来了,谁不知道若娅女王是大洋岸上出名的美女呢。 当音乐响起来的时候,许多王子贵族都把手伸向女王,争着邀请女王跳舞,他们都希望若娅女王能选自己做丈夫。若娅却牵起雪烈的手。雪烈甚感诧异,他不明白若娅为什么要和自己跳舞,但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他又不好意思拒绝。于是,在那些能杀死人的目光里,雪烈握着女王的手,揽着她的纤腰旋转起来。虽然雪烈没跳过舞,但却看过不少。为了寻找“思念的味道”,在疯狂纵酒的那段日子里,雪烈和洛克经常出入那些娱乐场所时,看到过许多纵情酒色的场面。虽然一开始旋转的时候,雪烈的动作很滞涩,身体也很僵硬,不是快了一步,就是慢了一拍,但是,他天资聪颖,很快舞步就流畅起来。 今晚,雪烈穿着一袭黑色的长礼服,心形的领口,稍窄的袖口,还有手臂部分,都镶有金色的花边,宽大的衣摆自然下垂,显得极其高贵和华美。这身礼服套在他那原本就很强健的身体上,显得风度翩翩,特别有男人味。还有那道浓浓的眉,一对大大的眼,以及那一头特殊的黑色短光,吸引了不少女人的眼球。 雪烈并不知道,他已经成为舞会上的一个焦点,许多双火辣辣的目光在注视着他。那些目光里有嫉妒,有羡慕,有怨毒…… 此时的雪烈,看起来比那些真王子还要像王子。 透过朦胧的面纱,雪烈隐约地能看到女王高耸的鼻梁。雪烈翕动了几下鼻子,女王的卷发上有一种混合物的香味,很浓烈,不是他所熟悉的那种,淡雅的、自然的清香。雪烈又想起了凯西女王,她那头长及至腰的黑发,它们在风中飘拂起来的样子,在雪烈的眼里是那么的高贵和迷人,比这头卷曲的棕发不知要美上多少倍,如果能揽着她的腰跳舞,那该多好啊!雪烈不禁神思起来。 精神一溜号,脚步就慢了一拍,雪烈踩中了若娅纤巧的脚。 “对不起!对不起!”雪烈连忙道歉。 “你有心事?在想什么?” “没,没想什么。”雪烈的眼神闪烁着,“我在想,我得回去了,尤卡坦还有许多事情等着我去处理。” “哦,是这样。”若娅垂头不语了。少倾,若娅又抬起头来,轻声道,“你能不能留下来?” “留下来?为什么?” “娶我!” “啊?不!”雪烈突然放开若娅的手,一脸的惊恐。雪烈是想过娶女人,但他想要娶的是波塞迪亚的女王,而不是波克斯的女王。 “为什么说不?你是嫌我长得不够漂亮吗?” “不,不是的,因为,因为……”雪烈呢嚅着,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我想,如果你看到我的面容,或许会改变心意。”说着,若娅一伸手,除去了覆在脸上的面纱。 “哇!女王揭开面纱了!” “是谁?是谁夺走了女王的芳心?” “女王太美了!她怎么会选那个黑不溜秋的小子做丈夫?” …… 人们都停止舞蹈,伸长脖子,瞪大了眼睛,并不时发出惊叹声。只有雪烈迷迷登登的,因为他听不懂。但是,雪烈从那些人的眼光里看出来了,那些人对自己充满了敌意。 “现在,你已经是我的丈夫了。”若娅幽幽地说道。她那张棕色的面孔上有一对桔黄色的大眼睛,瞳孔明亮而又澄澈,长长的睫毛就像蝴蝶翩飞的羽翼,那张略厚的嘴唇充满了野性的诱惑和美感。美是美,但不是雪烈所想象的那样。 “不!不不不……”雪烈摇着两手,一脸惊惧地向后退,就跟看到了怪物似的,然后一个转身,他发足向外狂奔。 “哥哥!哥哥……”身后传来雪碧焦急的呼唤,还有人们七嘴八舌的议论声。 当雪碧追到城外的山坡上时,雪烈终于停了下来。 “哥哥!你究竟是怎么回事?你为什么要拒绝女王?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做……” “你懂什么!”雪烈打断雪碧的话,气呼呼地坐了下来,“是她自己要嫁给我,我又没说过要娶她,真是莫明其妙!” “哎呀,哥哥!想娶若娅姐姐的王子不知道有多少,他们都在排队等着呢,姐姐选择你,那是你的福气和幸运,你……” “行了行了,谁爱排队谁排去,跟我有什么关系,我明天就回尤卡坦。”雪烈烦躁地嚷嚷着。 “哥哥!……”雪碧急得直跺脚,她还想再说下去。 “难道你不想去尤卡坦吗?不记得你那个金发情人了?哼,不如你就留在波克斯,继续当你的公主,然后嫁给一个什么王子吧。” “你……”雪碧气得眼睛里泛出了泪花,因为被雪烈说中了心事。本来,雪烈是打算留雪碧在波克斯,让她继续当公主的,这样她就可以衣食无忧,不用再跟着自己东奔西跑,可是,她非坚持着,硬要跟自己回尤卡坦。不用脑袋想都知道,这丫头一定是给那个死人头摄了魂。 一扭头,雪碧捂着嘴巴向城里奔去,她流泪了。这是两兄妹第一次吵架。 雪烈在城外转悠了一会儿,想了想又觉得有些不妥,从小到大,他最担心的就是妹妹,生怕她伤心难过,生怕有什么意外……可是现在自己竟然把他弄哭了。雪烈又奔那个身影追了过去。 追到房间,看见雪碧正坐在桌子旁抹眼泪,雪烈心里一疼,便走上去,又是赔礼又是道歉的,就像小时候那样哄着她。终于,雪碧停止了流泪。 “唉!若娅姐姐怎么就这么命苦哇!”女孩长叹一声。 “命苦?她当着女王还命苦?我这才叫命苦呢。”雪烈抱怨着,心想:真是没天理啊! “哎呀,傻哥哥,你知道什么?”雪碧嗔怪道,“在波克斯这个国家里,未出嫁的女孩都要戴面纱,如果遇到心仪的男孩她就为他除去面纱,这就意味着她愿意嫁给他,而男孩也必须娶她。如果男孩拒绝了她,就不会再有人娶她,她一辈子都不能再嫁人,只能孤苦一生。” “什么?竟然会有这种事儿?这算是哪门子规矩嘛,谁定的?我靠,刚见过几次面就把终身托负给了别人,你们女人,也未免太草率了吧?”雪烈唠唠叨叨着。 “被禁锢或带着仇恨的时候,可以找到生存的终极意义。如果是我,我会跳出那些条条框框,去做我想做的事。”凯西女王的话又在耳边响了起来。 “我知道了!我知道‘那些条条框框’是什么!”雪烈呼的跳了起来,大声嚷嚷着,“我活着的意义就是做我想做的事,我知道我想要的是什么。”从前,当他听凯西女王讲出这些话的时候,只是感觉很深奥,那时他还不明白,现在他明白了。于是,雪烈忍俊不禁,手舞足蹈起来。 雪碧吓坏了,心想:哥哥一定是受刺激了,不能再逼他了,唉,可怜的若娅姐姐! 说走就走。第二天,两兄妹收拾停当,就去向若娅女王辞行。仅仅一个晚上,若娅瘦了一大圈,就连眼睛也是红肿着,想必是哭了许久。雪烈的心里也很不好受。唉,都是自己害的!他在心里不断地埋怨自己。但是,雪烈不会为她停下脚步,因为他知道,自己的心根本就不在这里。 若娅女王没再挽留,她已经看出来了,那小子去意已决,自己是剃头的挑子——一头热。但若娅还是抱着一线希望,希望雪烈能回心转意,因此,两兄妹临上马前,她又叮嘱道:“波克斯就是你们的家,只要你们想来随时都可以来,我会在这里等着你们。” “如果姐姐有时间,一定要来尤卡坦看我们啊!”雪碧与若娅挥泪告别。 由于路途遥远,若娅担心他们的安全,想派卫兵和马车护送他们,却都被雪烈谢绝了。一想到来时的遭遇,雪烈的心里就发毛,人多了会让他分心,他又怎能兼顾得过来,因此,他谢绝了若娅的好意。 雪烈只要了两匹快马,多带了一些水和干粮,他被饿怕了。 两兄妹翻身上马,在若娅恋恋不舍的目光里,打马而去。雪烈突然回过头来,大声喊到:“我还会再回来的!”其实,他是在安慰若娅。 若娅听见了,她含着眼泪笑了。 若斯已经找到了,但任务还没完成,路上还有很多凶险,只有到达尤卡坦才是安全的。雪烈半刻也不敢停留,他左手持着盾牌,右手提着缰绳,随时准备应付凌空扑来的怪物。那把银剑握在雪碧的手里,雪碧在前,雪烈在后。雪烈和雪碧保持着适当的距离,用眼睛紧盯着雪碧的身影,一刻都不敢离开,没有人知道那些怪物隐藏在什么地方,又会从什么地方扑来。 即便是中途休息,喂马的时候,雪烈也紧跟在雪碧身后,甚至就连雪碧大小解的时候他都要瞪着眼睛看,他生怕自己娇滴滴的妹妹突然间就变成了一具没有血肉的皮囊。 “哎呀,哥哥,讨厌!”雪碧拾起石头丢了过去,“人家都长大了,不再是小孩子了。”雪碧嗔怪道。雪烈不得不转过头去,还不忘叮嘱道:“小心啊,有什么情况一定要大声喊我。” “真是个怪人!”雪碧蹲在草丛里嘟囔着。因为雪烈并没有告诉她遭遇怪物的事儿,雪烈是不想让她为自己担心。 还好,一路上什么怪物都没碰到,两兄妹平安地回到了尤卡坦。 第四十九章 命运的玩笑 当洛克能下地走动的时候,已经是十天后的事情了。洛克站在门口,看到城墙之上飘扬的那面旗帜,黑色滚着金边,扬起头颅,傲然挺立的威风凛凛的异兽,那是自己再熟悉不过的帅旗。洛克知道,尤卡坦的确已经被自己人占领了。可是,修罗为什么没有来?难道他根本就不关心自己的死活? 洛克哪里知道,修罗已经来过不下五次了,只不过每次他来的时候,洛克不是处于昏迷状态,就是在抢救之中。而此时,修罗正忙着布署他的工作人员,着手实施开采元素,冶炼金属等各项工作。 正在洛克万分失落的时候,看见雪烈牵着一个女孩走了过来,雪烈的手里还提着一个金灿灿的东西。 “喂,你恢复得怎么样了?害得我担心死了!”远远的,雪烈就嚷嚷起来。 近了,近了,更近了。洛克突然觉得眼前一亮,那不是若斯吗?此时的若斯只穿了一件浅蓝色的镶花长袍,卸去铅华的她更加明丽动人,白皙的脸蛋上一对碧绿的眸子,如一弘清泉,又似一汪春水。洛克看得呆了。 “喂,你的身体怎么样了?你到底有没有在听啊?”雪烈嚷嚷着,他一瞅那人,哪在听啊,正色迷迷地盯着自己的妹妹看呢。 “你花痴啊?别老盯着人家看好不好!”雪烈嗔怪道。 洛克一下子羞得面红耳赤,他急忙把目光从女孩的身上移开。 “你好,你叫洛克是吗?谢谢你救了我!”雪碧终于见到了自己朝思暮想的人。她又想起了在波克斯,那张充满邪魅的脸,那双飞扬跋扈的眼神,还有那种极好闻的味道,不觉间,颊上飞起两朵红云。 第24节 “你知道她是谁吗?我的妹妹——雪碧!”雪烈突然大叫一声。 “你的妹妹?雪碧?她不是若斯吗?”洛克惊讶地问道。他不明白,若斯什么时候变成了雪烈的妹妹,而且还叫什么雪碧。 “哼,你不提还好,你一提我倒想起来了,我真不知道是该谢你呢,还是该恨你。”雪烈咬牙切齿着,他又想起了前往波克斯时的种种遭遇。 “你,什么意思啊?”洛克一脸的莫名其妙。 “我问你,你什么时候长出翅膀来了?真是邪门了!我妹妹在波克斯,那么远的地方,你也能勾搭得上?” 呸呸呸,当着女孩的面,怎么就说这种难听的话?洛克在心里呸着,脸上禁不住一阵红,一阵白起来。 “你说你不好好的不呆在舰艇上,大老远的跑到那种地方去干什么?害得我死了好几回。”吐沫星子满天飞,雪烈仍然连珠炮似的发着牢骚。 “死了好几回?怎么回事?”洛克奇怪地问道。 雪烈便把去波克斯的经过从头至尾讲了一遍,他还添油加醋地说自己如何如何受苦,又如何如何英雄,那些怪物又是怎样死在他的剑下的,他都把它们极尽夸张地描述了一遍。末了,雪烈还举起手中的那面盾牌。 “你看,这就是证明,我没骗你吧?”雪烈越发得意洋洋起来。怕洛克不相信,他又解开自己的套甲,掀起雪白的内衣,露出胸口上的一片肌肤,那上面是一个金灿灿的兽头。 洛克用手摸了摸那个兽头,的确,根本什么都摸不出来,但它看起来就跟活的一样。洛克唏嘘不已。 “对不起了兄弟,真是辛苦你了!” 洛克拍了拍雪烈的肩膀,伸手接过那面盾牌,仔细地瞧了瞧。它的背面有一个金色的把手,正面的中央部分嵌着一颗须发皆张的兽头,样貌甚是凶恶,但与雪烈胸口的那个兽头又完全不同。洛克摇摇头,陷入了沉思。 洛克知道,雪烈并没有骗他。从雪烈的叙述中,洛克就知道了,那个长着人头和鸟首的怪物是自己的族人,他是魔族的信使——喀里巴,也叫双首鹫,他是专门负责传达魔喻的。想不到,在那场神魔大战中,双首鹫竟然幸存下来,可是,他为什么要抢人间的女子呢?或许是父王不在了,没有人约束他,所以就胡作非为起来?但是,要说吸食血液,他应该没那个本事,更没那个胆量。至于雪烈梦中所见到的情景,还有胸口上的那个兽头…… “喂喂,你干嘛不说话,生气了?我这人就是这个样子,一向口是心非,你应该知道的,不要往心里去嘛!”雪烈见洛克低头不语了,还以为他生气了。 “没,没有,我怎么会生气呢?我应该恭喜你的,恭喜你终于找到了妹妹。”洛克抬起头。 “是啊是啊,这可是天大的好事,我真应该好好感谢你的!”雪烈兴奋地直嚷嚷,“听妹妹说是你救了她,而且你还那个,那个她了……所以,从现在起我就把她交给你,你可不能始乱终弃啊!”那小子,一脸的坏笑,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 “哎呀,哥哥!不许你乱说话。”雪碧羞得面色绯红,粉拳雨点般砸在雪烈的背上。 “你……我,我那个什么了?我根本什么都没做啊。”洛克的脸又红了,心想:真是冤枉啊,自己连那女孩的嘴唇都还没吻到,竟然要担起“死乱终弃”的罪名,这不是坑兄嘛! “噗通”,眼睛一翻,洛克晕过去了。 慌得那两兄妹乱作一团。雪烈嘶声吼叫:“来人!来人!快来人哪!统帅昏过去了。” 有谁会知道,那躺在地上的人心里正偷着笑呢。 洛克又被抬回病房。正当大家手忙脚乱的时候,侍卫长和雪烈耳语了几句,一干人等均退了出去。 凯西女王走了进来。“她”坐在床边,看着床上那个明显瘦了一圈的人,心里一阵酸楚,跟着,眼圈就红了。 “唉!”女王长叹一声,“都这么久了,你怎么还没有醒来?是他们无能,还是药品有问题?” 女王捉起那只苍白的手,贴近自己的唇,哽咽着:“雪烈已经告诉我了,如果不是我的多疑和猜忌,你就不会负气而去,也就不会受到如此重创。都怪我,都怪我!你怎么可能是神祇呢,是神祇又怎么会伤成这样?……”那声音轻柔、甜美,满含着伤感、悔恨和自责,听得洛克的心都缩成了一团,那一刻,洛克又忘记了“她”是修罗,只以为她是一个女子,正戚戚婉婉地述说着自己的不是。 “啪嗒”,有清凉的液体滴落下来,顺着洛克的手腕滑落下去。 她在流泪吗?原来她误会了,以为我是海王子派来的,所以才处处提防我,可是我又在哪里露出了破绽呢?以至于惹起她的怀疑?得,也别装了,那不是让人家白伤心吗? 洛克便装作悠悠醒转的样子,呻吟一声:“哎哟,痛死我了!这是哪儿呀?” 修罗见他醒转过来,慌忙放下他的手,走开了。修罗站在窗边,依然是那袭白衣,背影也依然清瘦,他除去面具胡乱擦了擦眼睛,又慌忙地覆上面具,他不想被洛克看到,而洛克偏偏又看到了,那泪水是真的,那男儿身也不是假的。 一种巨大的哀伤从心底涌了上来。命运,你的玩笑开大了! “修罗,我有话对你说,你,你能不能除去面具?”洛克已经许久没有称“她”修罗了,他怕自己再把修罗误认成女子。 修罗愣怔了一下,便移步过来,坐在洛克的床前,然后伸出手,缓缓地除去了面具,他那略显清瘦的俊美脸庞上,还残留着泪水滑过的痕迹。 “听雪烈说,你们已经占领了尤卡坦……” “不是你们,是我们。”修罗急忙纠正道,这话让他觉得很生份,好像洛克在排斥他一样。 “你是亚特兰蒂斯的统帅,我不会再把你当成外人,你也要把自己当作亚特兰蒂斯的一员。嗯?”修罗用真诚地眼神望着洛克,期望能得到肯定的回答。 “好,就算是吧。可是,你从来都没有问过我是谁,来自哪里……” “不,这不重要,我不管你是谁,我只知道你是我亚特兰蒂斯的统帅。是,从前我曾怀疑过你,但现在不会,以后更不会,你要相信我!”修罗急忙打断洛克,他可不想再看到洛克“出走”。 洛克苦笑了一下,说道:“现在卡坦二世已经死了,一个国家不可以一日无主,那么,你打算怎么办?” “这也是困扰我的一个问题,我很想听听你的意见,可是我每一次来,你都昏迷不醒。”修罗耸了耸肩,露出一个无奈的表情,“以你之见呢?” 洛克略一沉吟,说道:“我觉得,还是由尤卡坦人来当国王好一点儿,只要他贤明,上能管理国家,下能安抚百姓,也就够了。最重要的是他得听我们的,允许我们驻军,允许我们使用土地,要不你怎么实施你那计划?”洛克斜睨了他一眼。 “好,好兄弟,我们想到一块儿去了!”修罗兴奋地握住他的手。 “兄弟?”洛克苦涩地笑笑,“如果你没有女王这个身份,或许,或许我们会成为兄弟吧。” “那又怎么样?”修罗扬了扬好看的凤目,“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时候,你我不妨以兄弟相称?” “好啊,那你就当我的大舅子吧。你告诉我,绮儿她到底在哪儿呀?她长得是不是和你一样美?”那张脸上又露出了邪魅的笑。 “你,你都伤成了这样还惦记我的妹妹?真是,什么时候变成色鬼了?!”修罗佯装生气的样子,突然伸出手去搔洛克的胳肢窝儿。 “咯咯咯”,洛克忍不住大笑起来。两个人开心地滚作一团。 “砰”的一声,跟着又是“啊”的一声惊呼,是雪烈那个冒失鬼撞了进来,他的身边还跟着雪碧。两兄妹瞪大了惊愕的眼睛,因为他们看到洛克正和一个男子滚在一起。 修罗慌慌张张地站起来,还没等站直身子,一把剑横在了他的脖子上。 “说!你是谁?”雪烈历声喝道。 修罗挺直了身子,一扫先前慌张的神色,眼睛直视着雪烈,那种眼神,倨傲、凛然、凌厉,他不相信雪烈敢把剑划下去。但是,雪烈的手却抖动了一下,因为他嗅到了一股冰冷的肃杀之气,也正因为这一个小小的动作,锋利的剑刃就划破了雪白的肌肤,有血珠渗了出来。 “住手!雪烈,你,你不要乱来!”洛克急得直冒汗,他深知雪烈那急躁的性子,雪烈若是一剑划拉下去,修罗还能有命? “你,你把剑移开,他,他是我的亲戚,切不可伤他!” “哦?亲戚?”雪烈半信半疑,“真的?” “真的,当然是真的!他,他是我的堂兄,修罗,他叫修罗。”洛克艰难地吞下了一口口水,撒这种谎他还不太习惯。 “怎么没听你说过呀?真是,还当我是兄弟吗?”雪烈终于收起剑,不满地白了洛克一眼。 “你的伤势怎么样了?”雪碧关切地问道。 “谢谢!我没事,我很快就能恢复了。”洛克急忙应着。 “有女王在呢,你就不用担心了。”雪烈扬了扬眉,忽然说道,“咦?不是说女王来了吗?她有没有来看你?我怎么没见到?”雪烈朝屋子里东张西望起来,好像女王被藏起来了一样。 “女王?”洛克一时不知说什么才好,因为“女王”明明就在这里。 “噢!你是说那个戴着面具的女人吧?她走了。听说东土的使臣前来觐见,她应该是回去处理国事了。”修罗接过话题,总算搪塞了过去。 “怎么这么快就走了呢?我已经很久没有见到她了。”雪烈感觉很失望,眼神一下子黯淡下来。 “哥哥,你是不是喜欢上你们的女王了?哦,我明白了,难怪你要拒绝若娅姐姐,原来你有了心上人。”天真的少女不经意的一句话,就捅破了那层窗户纸。 “不许乱说话。女王怎么会喜欢上我呢?我唯有建功立业,帮助她完成心愿,或许只有这样,她才会看到我。”雪烈幽怨地看了洛克一眼,便垂头不语了。 修罗尴尬不已,他又不是傻瓜,雪烈对“女王”的心思他又怎么会不知道呢?他只好转移话题,说道:“我们兄弟已经好久没有见面了,我看这样吧,今晚在王宫的宴客大厅,我请客,一是为祝贺洛克的康复,二是为了我们的相遇。” “哇,好哦!”雪烈一听说有酒喝,立刻来了精神,先前的不愉快一扫而光。 “那就麻烦你去准备一下吧,听说你可是这儿的总管家。”修罗戏谑道,他想快点儿把这个麻烦鬼给打发了。 “好咧!”雪烈转身欲走,见雪碧犹犹豫豫的,便拉了她一把,“先走啦,男人的事儿你不能掺和。”雪碧怏怏地随他去了。 屋子里又剩下了他们两个人。 “我什么时候成了你的堂兄?没想到,你说谎的本事也挺历害的嘛!”修罗忍不住打趣道。 “还不都是为了你?跟你在一起啊,好孩子也被你给带坏了。咯咯咯……”洛克开心地笑起来。 “那个女孩子是谁啊?她可真漂亮!”修罗指着那个娉婷远去的背影说道。 “她叫雪碧,是雪烈的妹妹。” “哦?”修罗凝望着那个远去的背影,若有所思。 “怎么,你该不是在打那女孩的主意吧?” “哪有啊,我在想,你和她很般配,不如我颁下一道王喻,为你们赐婚……” “打住!打住打住!你不如赐死我算了!”洛克连连摆手,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 “怎么,你不喜欢她吗?”修罗诧异地望向洛克。 “我承认,雪碧是个好女孩,但她却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你呀,就别瞎操心了,还是操心一下你自己吧。还不过来?” “怎么了?”修罗疑惑地望向那张充满关切的脸,缓缓移步床前。 “给,擦擦吧!那个冒失鬼把你弄伤了,你都不知道吗?”洛克递了一方丝巾过来。 “有吗?”修罗把丝巾接了过去。随即,修罗瞪大了难以置信的眼睛,“喂,这是我的,怎么会在你那儿?”因为这方丝巾正是他丢失的那块。 “还不是那天,我刚到亚特兰蒂斯的时候,你的马受惊了……丝巾是从你的马车里掉出来的。” “噢,是这样。”修罗垂下头,定定地看着手中的丝巾。两个人都不再言语了,好似陷入了回忆当中。 少倾,洛克说道:“我帮你擦吧,你看都流血了。真想不到,你的血液竟然是金色的,而且,气味还那么芬芳。”洛克的脸突然红了。 “这并不奇怪,我们家族都是这样的。”修罗淡淡地说道。 洛克用那方紫红色的丝巾轻轻拭去修罗颈上的血珠,擦拭完了,他又迅速地把丝巾藏进袍子里。 “你耍诈,还给我!这可是绮儿留……” “留给你的唯一东西,对吧?”那张脸上又露出了可恶的坏笑,“可是,你也霸占着我父母留给我的唯一东西哦!”洛克不服气地回敬着。 “你……”低头看了看,那块血玉正在自己的腰间悬着呢。修罗只好闭上嘴巴。 “怎么样?就算是交换吧!血玉是聘礼,丝巾则是见证。如果绮儿不肯嫁给我,你就得嫁给我,算作赔偿!哈哈哈……”那张邪魅的脸放肆地大笑着。 “你,去死吧!”修罗气得挥拳上去,真想把那张臭脸胖揍一顿,咬了半天牙,终于恨恨地道,“看在你为亚特兰蒂斯受伤的份上,暂且饶过你,等你伤好之后,我要和你单挑!”他怒吼着。 现在,修罗终于明白了洛克为什么要拒绝自己给他指婚,原来他的心里惦记着自己的妹妹,那个尚未出生的妹妹——绮儿。修罗的眼神变得痛苦而又忧郁,他的耳边仿佛又响起那个奶油奶气的声音:“哥哥!给,带上它,想我的时候你就看看它。记住,一定要早去早回啊!”。 两行清泪自修罗的眼角滑落下来,他急忙覆上了面具。 第五十章 波罗的海 第25节 晚上,王宫的宴客大厅里张灯结彩,厅内摆满了各类糕点、果品……还有最好的葡萄酒。参加宴会的除了修罗他们几个年轻人,还有尤卡坦的各级高官要员。大家纷纷举杯向年轻人们敬酒,感谢他们为尤卡坦除去了暴君。一时间,大厅里觥筹交错,热闹非凡。 席间,修罗朝洛克使了一个眼色。洛克立即会意,他站起来,说道:“在座的都是尤卡坦的员老,现在里赫已除,国不可一日无主,因此还要烦劳各位推举一位新国王。” “是啊!” “是啊!” 官员们交头结耳,议论纷纷。 “可是,里特国王并无其他子嗣。” “就是啊,没有王储,选谁呢?” …… 最后,大家都把目光集中在雪碧的身上。 一位年纪最大的员老站起身来,说道:“依老夫之见,不如让若娅公主当国王吧,再说,若娅公主本是我尤卡坦的王后。” “是呀是呀,由若娅公主当选女王再合适不过了!” 大家纷纷点头,表示赞成。修罗和洛克也把目光转向雪碧。 “哎呀,哥哥!”雪碧拉了拉雪烈的衣襟,眉头拧得跟疙瘩似的。雪烈一声不吭,自顾自低着头喝闷酒,他的心里很不爽,他觉得这么大的事情应该由女王来定夺,可是,女王竟然缺席。 “那么,你的意思呢?愿意吗?”洛克问雪碧。 “不,我好不容易才和哥哥见面,我要跟着哥哥,谁稀罕当什么女王呀。”雪碧用力扯着雪烈的衣襟,“哥哥,你倒是说话呀?”雪碧嘟起小巧的嘴唇,眼睛却瞟向洛克。 雪烈还是一声不吭。 “你看,怎么办呢?”洛克又把征询的目光投向修罗。 修罗想了想,说道:“不如实行内阁制吧。” “内阁制?”几个人的脸上露出迷惑不解的表情。 “噢,就是由担任重要职务的各位员老同时参与国家管理,不需要什么国王啦。” “哦,是这样。”几个人似懂非懂,但因为是第一次听说,又感觉挺新鲜的。 洛克说道:“若娅公主很感谢各位的信任与器重,但她是波克哈托的独女,迟早有一天她要继承波克哈托的王位。” 雪碧感激地看了洛克一眼,急忙站起身来,说道:“对不起,若娅恐怕要辜负各位的盛情了,只因我父王体弱多病,而波克斯又百废待兴,还需若娅为父分忧,大家的好意若娅心领了,实在是对不起了!”她深深施了一礼。 “那怎么办呢?” “就是,怎么办嘛?” 大家又议论纷纷。 “我倒有个办法,不知可不可行?”洛克说道。 “说来听听看!” “年轻人总是有办法的。” 于是,洛克便把修罗的建议转达给大家。 “这倒是个好办法!” “嗯,不错不错,可以试一试。” “不亏是年轻人啊,想法就是不一样!” …… 看看大家已经接受了这个建议,雪碧很高兴。洛克朝修罗挤了一下眼睛,并悄悄竖起大拇指。修罗耸了耸肩,做了一个不以为然的表情,这种事对他来说还不是小菜一碟? 大家继续开怀畅饮。整个晚上雪烈都没有说一句话,一个人闷闷不乐地坐在那里,左一瓶又一瓶地猛灌着葡萄酒。 很快,雪烈的脸庞染上了红晕。 修罗实在看不下去了,夺下雪烈手中的瓶子,说道:“如果你心里有什么话不妨说出来,大家都是朋友,或许我们可以帮你。” “没有人能帮得了我。给我酒,我要喝酒!”雪烈又抢下瓶子,“咕嘟咕嘟”就是几大口。 “你不能再喝了,你已经醉了。雪碧,快扶你哥哥去卧室。”洛克急忙吩咐。 “没有,我没醉,谁说我醉了?”雪烈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嘴里喷着酒气,脸色更加绯红,“我,我拿下了尤卡坦,你们都知道是吧?” “知道知道,我们都知道,你立了大功。”洛克急忙说道。 “你们知道?呵呵呵,你们知道有什么用?女王她不知道……” “不,我知道,我知道。”修罗连忙说道。 “你知道也没用!”雪烈用手指着修罗的鼻子,又逐个儿指着每一个人的鼻子,“你,还有你,你们知道都没用,只有女王知道才有用!” 修罗尴尬地站在那儿,脸上一阵青,一阵白。 这个傻小子又犯浑了,他又不知道女王就在这儿,再闹下去搞不好会出事儿。想到这儿,洛克伸手在雪烈眼前一拂,雪烈便晕了过去。 “快,扶他进卧室。” 雪碧和洛克一人一条胳膊,架起雪烈就往外走。 “怎么回事?” “怎么了,年轻人?” 身后议论纷纷。 “没事没事,他喝多了,你们大家继续。”修罗说了一句,也匆匆跟了出去。 雪烈被架进房间,丢进床里。 “雪碧,好好照顾你哥哥,我们还要去大厅陪一下那些员老。”洛克说道。 “你们去吧,有我在这里就好了。”雪碧忽闪着大眼睛,恋恋不舍地目送着那个高大的身影,直到消失在门外,她才收回目光。 洛克和修罗又坐回大厅。尤卡坦刚刚到手,必须稳住这些人才行。两个人又面带笑容,推杯换盏,和那些官员们碰起杯来。 “你打算瞒到什么时候?你知不知道,你这样会害死他的!”洛克低声说道。 “我也是没办法呀,我的身份知道的人越少越好。”修罗低声应着。 “唉!”洛克轻叹了一声。这个妖孽一般的男子,总让自己有一种错觉,一忽女儿身,一会儿男儿貌,有时连自己都分不清到底哪一个才是真正的他。 这一夜,两个人都喝得酩酊大醉。 在洛克和修罗的努力下,尤卡坦的各项事务走上了正轨,为了笼络住那些高官要员,修罗经常让属下秘密运送黄金、白银、象牙等奢侈品给他们。于是,那些官员也在他们的掌控之中。现在,他们可以明目张胆地派驻军队。他们在尤卡坦建立起地下工厂,秘密地从事着采集稀有元素和冶炼金属等活动。 在修罗的授意下,侍卫长用“磁悬浮空中战车”载着雪烈两兄妹,去了几趟波克斯,他们为若娅女王送去一套先进的采矿设备,还有一批所谓的技术人员,有了波塞迪亚的先进技术,青铜矿的开采就更加方便快捷了。 波克斯的财政收入迅速增长,若娅女王很高兴。渐渐的,他们要求派出更多的工作人员来协助开采工作,若娅女王都批准了。因为若娅看到那些黑乎乎的东西为波克斯人民换来了黄金、象牙、珠宝,还有美食,它们出产的越多,换来的物品就越丰富。现在的波克斯比起老国王波克哈托在位的时候,不知要富裕上多少倍。 表面上看,他们是为波克斯做了一件大好事,事实上却相反。那些所谓的技术人员在帮波克斯开采青铜矿的过程中,顺便从土壤中掠夺了稀有元素,然后在地下工厂里冶炼金属,目的嘛,自然是为了解决波塞迪亚的能源危机。这其中的奥妙,若娅女王又怎么能知道呢?不久,波克斯被他们掌握在了手里。 从那时候起,尤卡坦和波克斯被划入亚特兰蒂斯的版图,它们实际上已经沦为亚特兰蒂斯的殖民地。 三天后,修罗要回亚特兰蒂斯,他又恢复了女王的身份。临走前,女王又召见了雪烈,不但嘉奖了他,而且还正式封他为银甲武官——紫色轮回部队的副帅。 那小子一见朝思暮想的人来了,不但对自己的态度好了许多,而且还封自己当副帅,先前的诸多不快一下子被抛到了九霄云外。雪烈拍着胸脯向女王保证:“女王的手指指到哪里,我就打到哪里,我要把亚特兰蒂斯的旗帜插在每一片土地上。” 洛克不禁发出一声感叹:爱情的力量就是大啊! 夜里,洛克把修罗送到海边。 这是一个无月的夜,若隐若现的星子将微弱的光芒投射到海面上,海水泛着粼粼的波光。两个人沿着海边漫步,听海浪哗哗地吟唱。夜风很大,也很凉,洛克把自己的袍子脱下来,裹在那个单薄的身体上,他怕“她”着凉。 “你们暂时留在尤卡坦,雪烈的性格很鲁莽,又过于气盛,你要看好他,一定要保护好指挥定位仪。” “什么?纸灰腚喂鱼?”洛克一脸的迷惑不解。 “哦,你看我怎么把这么重要的事儿给忘了呢?就是雪烈手中的那个会讲话的盒子,不如,我让雪烈把它转交给你吧?” “不必了,我哪会用那玩意儿?” “可以让雪烈教给你啊。” “真的没必要,他做的已经很好了,你放心吧,我会保护好它的。” “也好。”修罗见洛克推辞,也就不再勉强他。 “前些天,也就是在你重伤的那些日子里,我已经勘测过了,这附近的土地很贫瘠,土壤里稀有元素的含量比较少,如果不能满足需求,你们还要向内陆推进。你先养伤,等你的身体完全恢复之后,我再给你们布署新的任务。” “我的伤已经没问题了,不信你看。”洛克故意屈起肘来,亮了亮他的胧二头肌。 “且不可大意。医生说了,虽然断裂的骨头都已经接好了,但是,要完全恢复还需要一些时日。” “是,属下遵命!” “有事要和雪烈一起商量,他会和我取得联系。时间差不多了,侍卫长准备到了。” 女王一边说,一边解下袍子,递给洛克,并叮嘱道:“一定要注意身体。” “是,属下会注意的。” 就在这时,海面掀起一股巨浪,水柱冲天而起,一个发着光的物体钻出水面。 “那是什么?” “是侍卫长到了。” “侍卫长?他,他会从海里出来?”洛克惊讶不已。 “难道你忘了?那是我们的磁悬浮空中战车。” “哦,是这样。”洛克想起来了,那天在海上看到空中战车猎杀海怪,却不知道这东西也能载人。 不一会儿,响起呼呼的风声,战车飞临他们的头顶,悬浮在空中。它的直径约有100米,呈椭圆形,周身散发着柔和的光。从金属的外壳上,打开了一扇门,里面垂下一条金属梯级来。 女王握住洛克的手,轻声道:“保重,我还会再来的。” 女王沿着梯级走了上去。 “呼呼呼”,战车升空远去,渐渐地消失在夜色里。 洛克望着它,直到它消失在天的尽头,才怅然若失地往回走。 从那以后,那片海域里间或有不明发光物体从水里进进出出,有人看到了,就说是阿波罗来到人间洗澡,有胆大的曾下海去窥视,据说海水是热的,人们就更加相信了。于是,人们便把那片海域叫做“波罗的海”。 第26节 第五十一章 再次受伤 女王走了,修罗自然也就消失了,为了不引起雪烈的怀疑,洛克就说自己的堂兄回国,处理国事去了,雪烈本就没把那个人放在心上,也自然不会有所怀疑。 白天,大部分的事物都由雪烈处理,洛克也乐得清闲。只是,雪碧经常跑来找洛克,以探望伤势为借口,不是帮他缝缝补补,就是洗洗涮涮,这些粗活本来都是由侍婢们干的,她硬是抢来干,其实只是为了接近洛克。雪碧的心思洛克自然是再明白不过了,但他只是把雪碧当作妹妹一样看待,他也总想找个机会向雪碧说明,可一时又不知如何开口。 夜里,洛克就施起驱云法,把自己隐藏在浓雾里,然后现出本身,向城外飞去,他要去修习魔法,以便尽快使身体恢复正常。 洛克在一座大山上盘旋了一会儿,看到一块山石就降落下来,他盘膝而坐,闭上眼睛,运起魔力,一团光晕把他笼罩在中心。渐渐的,有一朵莲花在洛克的体内绽开,随着花瓣的伸展,月华和山川地脉之气源源不断地涌入他的身体。 突然,一股浓烈的香味袭来,洛克的精神为之一振,随即睁开眼睛来。是曼陀罗花精,他更像人了,从前的叶子已经变成血肉,有了像人一样的腰身和腿脚,只是头上还顶着花瓣,就像一个小小的娃娃,可爱极了。 “你怎么又出来了?我受了那么重的伤,你倒好好的?”洛克很奇怪,他已经好久没见到曼陀罗精了。 “曼陀罗离不开主人的,自从主人落水,受了重伤,我也差一点儿死掉。我是靠主人的魔力生长的,主人若不在了,我也活不下去的。”说着,小花精流下了几滴眼泪,并用小脑袋蹭着洛克的手,不时吐着香气。 “你呀你,没事儿在魔杖上蹲着,不许出来!” “是,主人!”小花精转了一个圈,红光一闪不见了。 一晃十多天过去了,洛克感觉自己又恢复到了从前的样子,体内好像涌动着无穷的力量,想来魔法又精进了许多吧,他不禁开心起来。 这天傍晚,雪碧又来了,她端着一盘精致的糕点,那是她悉心请教厨子后,刚学会制作的。 “洛克哥哥,你看,这是我亲自为你做的糕点。” 雪碧兴高采烈地跨进门,轻轻地把糕点盒放在洛克的面前,那对莹莹如碧水般的大眼睛不停地忽闪着,睫毛就像一对小毛刷,一颤一颤的。 “尝尝吧,这可是我花费了三天时间才学会的。”雪碧用两根纤细的手指拈起一块糕点,就要往洛克的嘴巴里送。 “谢谢你,雪碧,我知道,你是个好女孩。可是,你根本不该对我这么好,我不值得你为我付出这么多……” “洛克哥哥,是不是我哪里做得不够好,惹你不高兴了?你可以告诉我,我会改过来的。”莹莹如碧水般的眸子里有泪光在闪烁。 “不,不是的,不是你做得不够好,我是说,你不应该把感情放在我的身上,因为,因为……”洛克忽然口吃起来,他怕伤了女孩子的心,一时又不知道该如何表达。 “我知道了,是不是你的心里有了别的女孩子?我不管你喜欢谁,反正我喜欢你,你可以不喜欢我,但是你不能阻止我喜欢你。”泪水再也止不住了,如同小溪一样倾泄下来。雪碧掩住脸孔,突然一转身,夺门而去。 唉!都怪自己一时糊涂,戏弄了她,想不到她居然认真了。洛克后悔不迭,他知道,自己的心里已经被一个人给填满了,再也容不下另一个,但这个人是谁,他却不清楚,他只觉得她好遥远,好遥远,遥远得如同虚幻,但直觉告诉他,她存在着,她一定是存在的。 那双满含泪水的眸子和夺门而去的背影总在眼前晃动。洛克感觉心里好乱,他又起身向城外飞去。遭此大难之后,洛克仿佛一下子成熟了许多,他现在很后悔,也很自责。如果不是自己当初戏言,就不会令雪碧如此伤心。 洛克心乱如麻,根本无法静下心来修习魔法。他在山顶盘旋了一阵儿后,降落下来,俯视着夜幕下人间的万家灯火,他又想起西土大陆的梭哈魔国,想起了儿时的玩伴。 唉!毁土之仇,灭族之恨,什么时候才能得雪?父王、母后,你们告诉洛克,洛克现在应该怎么做? 洛克在山石上躺了下来,仰望着星空。今晚的夜色特别清朗,就连那些星星也特别明亮。洛克看着那些星星,突然好羡慕它们。你们有那么多的伙伴,可我,为什么越来越孤独? 洛克想到了雪烈,那个一心要为“女王”尽忠的大男孩,只想着如何开疆扩土;他又想到了雪碧,那个一厢情愿的喜欢自己,却压根不懂自己心思的漂亮女孩;他也想到了修罗,那个“雌雄一体”(他暂时也只能这样认为),心里只装着亚特兰蒂斯,只装着“秘密五气”的“女王”;还有那个素未谋面的女孩绮儿,他们都不了解自己,更不知道自己心里在想什么,他们离自己总是那么遥远。想着想着,孤独又一次包围了他。 “还是你们好啊,每夜都能相依相伴。”洛克自言自语着,“呀!你们是不是已经听懂了我的话?你们看起来好亮啊!” 是的,今晚的星星特别亮,而且,也特别的大。 不,不对,它们不是星星。洛克突然醒悟过来,他一个机灵,翻身跃了起来。 许多发光体从远处飘移过来,密密麻麻的一大片,少说也有上千个,它们无声无息,很快就到了洛克的头顶。 洛克看到了,那些发光体类似于空中战车,但是形状又不一样,它们的中间部分是椭圆的,左右两边有类似尖角形的向外突出物,周身散发着雪亮的光晕,远看的确很像星星。 那些发光体的速度很快。来不及多想,洛克施起驱云法和驭风术,同时,张开了翅膀。洛克如离弦的箭一样冲天而去,他要追踪它们,想知道它们去哪里。洛克有一种感觉,他觉得它们应该也是空中战车,是不是修罗所说的“秘密五气”已经研制成功了?可他为什么要瞒着自己?它们大批出动是要去干什么? 一连串的问题在脑海里涌现出来。洛克一提气,加速追去,因为它们的速度太快了。可是,渐渐的,背上隐隐作痛,洛克有些力不从心,速度开始慢了下来,最后,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些发光物飞过山岳,飞过丛林,消失在天边。 洛克沮丧极了。这些天的魔法修习,感觉好像有许多力量一样,怎么飞行一会儿身体竟然会吃不消?难道是身体还没有康复?洛克放慢飞行速度,终于在天亮前返回了王宫。 洛克躲在卧室里,脱去上衣,对着镜子左看右看,又看不出什么。洛克现出本身,“啪”的一声张开翅膀,一阵疼痛感袭来,他从镜子里看到了伤口,那是一对翅膀的根部,有浓稠的血液正从伤口流出来。 糟了!一定是羽骨折了,人类只能医好我的身体,却医不到这羽骨的。洛克心里暗暗叫苦。小时候,父王曾经告诫过洛克:“一定要保护好我们的翅膀,它的根部很脆弱,极容易受伤,这是我们的弱点,千万不能让别人知道。” 唉!想不到,一念之差,差一点儿连翅膀也毁了。洛克后悔不迭,他忍痛运起魔力,替自己疗伤。渐渐的,血液不再流了,疼痛也减轻了。洛克收起翅膀,刚想穿衣服,“砰”的一声,门被踹开了,雪烈怒气冲冲地闯了进来。 “你,你究竟对雪碧做了什么?她整晚哭哭啼啼,不吃也不喝,连一句话都不说。她是我唯一的妹妹,我不会让她受任何委屈的。你告诉我,你快告诉我,你究竟对她做了什么?”雪烈怒吼着。 “唉!”洛克苦笑着叹了一口气,“我做了什么?我又能做什么?我只是对她说‘你是个好女孩,我不是个好男人,我不值得你对我这么好’……” “既然你说她是个好女孩,那你为什么要拒绝她?” “我……反正你不会懂的。”洛克垂下眼眸,他只想躲开雪烈那咄咄逼人的目光。 “你心里有了别人,所以才会拒绝雪碧。你喜欢女王,是不是?” “女王?”心里涌起一股巨大的哀伤,洛克摇了摇头,“我怎么可能喜欢上他?” “既然你不喜欢女王,那你为什么不接受雪碧?她对你可是一片痴情,你不会不知道吧?更何况,更何况你还吻了她……” “不,我,我没有,我承认,我是糊涂过……” “什么?你都承认了,还说没有?你他妈的浑蛋!”雪烈的眼睛喷出火来。 “嘭”,雪烈一拳砸了过来。洛克也不躲闪,咬牙硬接了他一拳,这一拳不偏不倚,刚好砸在背上,那是翅膀生出的部位。一阵撕心裂肺般的疼痛,一股腥甜的味道自喉咙涌了上来,洛克只觉得眼前一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喂,喂,你醒醒,你醒醒呀!我不是有意的,我,我怎么这么糊涂啊,你的伤还没全好呢!” 当看到有血液自洛克的嘴角涌出来时,雪烈吓坏了,他一边胡乱擦拭着,一边嘶声喊叫:“来人哪,快来人!”他几乎要哭出来了。 “哎呀,哥哥,怎么会这样?”雪碧听见不对劲,也跑了过来。 “都怪我,出手伤了他,可能是旧伤复发了,快,快去叫医生!” “真是的,为什么总是那么鲁莽?”雪碧一边嗔怪,一边跑了出去。 修罗临走前,专门给洛克留下了几个高级医师,作为特别护理。很快,医师带着器械来了,经过检查,他们发现洛克的肩胛骨有裂缝,医师对洛克实施了手术。 直到第二天早晨,洛克才醒过来。医师交待雪烈:要注意让病人多休息,不能用言语刺激他,病人的情绪如果太激动,极易引起病情恶化等等。雪烈都一一记在心里,送走医师,他便忙不迭地向洛克道歉。 “呵呵,没什么的啦,我这不是没事儿了吗?如果我连你的一拳都经受不了,说明我也太差劲了嘛。”洛克面含微笑,心里却涌起一阵苦涩,这副人类的躯体让他尝尽了苦头。 “不,都是我不好,是我太鲁莽,都不记得你身上还有伤。”雪烈不好意思地笑笑。 “洛克哥哥,你猜猜看,我给你带来了什么?”雪碧把手藏在身后,腮上飞起两朵红霞。 “嗯,让我想想。”洛克想了一会儿,说道,“该不会又是糕点吧?医生说了,我不能吃太甜腻的东西。” “哎呀,哥哥,你看他,还对昨天的事情耿耿于怀呢,人家早就忘了。”雪碧的脸更红了,垂着头,看她的脚尖。 “不猜了,不猜了,我投降,你快拿出来吧,又是什么新鲜的玩意儿?”洛克缴械了。 “就知道你猜不中。”雪碧有些得意了,诡异地一笑,“你看看,这是什么?”说着,她把手从身后拿了出来。 “哇,好美!”洛克忍不住赞叹起来。那是一束粉红色的玫瑰花,娇而不媚,艳而不妖,花瓣上还有晶莹的露珠在滚动呢,就像眼前的这个青春洋溢的少女一样,热烈而又奔放,娇柔但又不做作。 洛克被感动了,他还怎能忍心拒绝? “谢谢你啊!”洛克伸出双手把花束接了过来,用鼻尖嗅了嗅,“哇,好香!”洛克做了一个夸张的表情,惹得那两兄妹咯咯咯地笑起来。 “哦,妹妹你偏心,送给他竟然不送给我,我这个当哥哥的好失败呀!”雪烈佯作伤心状。 “你呀,会有人送给你的,你就等着吧,说不定哪天你的心上人……”小丫头突然住了口,脸上火辣辣的烫,心想:真是羞死人了!然后一转身,她就朝外跑去。 “这丫头!”雪烈摇了摇头,“她一向这样,见了帅哥就犯花痴,你别往心里去啊。” “你不也是一样?见了女王连眼珠子都不会转了。”两个人互相调侃着,嘻嘻哈哈的说笑起来。 由于再次受伤,洛克不得不又躺在病床上。 第五十二章 凤尾琴 每天,雪碧都来病房探视洛克,还亲自照顾他吃药,搞得洛克很是过意不去,但他只能在心里对雪碧说:对不起,不管你如何对我,我都只能当你是妹妹。 一天傍晚,洛克感觉好多了,他起身到外面散步。洛克慢慢地踱着,不知不觉间就走出了王宫。 来到尤卡坦已经一个多月了,洛克还从来都没有仔细地看过这座城市,因为大部分时间都是躺在床上养伤。洛克一边走,一边欣赏路边的景色。 这是一条古旧的街道,地面是用粗糙的青石板铺成的,曲曲折折的向远处延伸。街道的左面没有建筑,而是一片丛生的荒草,间或长着一些开着或白或红色小花的颧木。道路的右面是一堵高大的围墙,墙体是用暗红的有点儿发黑的石块砌成的,那些石头缝里还生长着斑驳的青苔和小草。 从围墙里探出的一些枝干,上面缀满了一串串花朵,它们有红色的,也有粉红色的,看起来很美,可是,它们的枝干上只有花,却没有叶子。有风拂过的时候,那些花枝的影子就和墙缝中的小草一起摇曵起来,使原本古旧的城墙看起来有一种颓废的美。 它们为什么只有花朵而没有叶子呢?难道它们就不觉得孤单吗?洛克停下来,扭转头,定定地看着那些花枝出神。 突然,前方传来一阵悠扬的乐声,伴随着美妙的乐声,还有一个男子的歌声。这首歌洛克很熟悉,是“凤琴鸟之歌”,虽然曲调是一样的,歌词也没有变,但是听起来味道却完全不同。从前,由凯西女王口中唱出来的“凤琴鸟之歌”是满含着悲伤和绝望的,而这首歌听起来不像先前那样会令人感伤,但是,却饱含着一种莫名的孤独和惆怅。 会是谁呢?难道是他?洛克朝歌声传来的方向疾步走去。转过围墙,穿过一片绿荫,眼前出现一条清清亮亮的河,河面不是很宽,上面有一座石桥。桥上有一个人。 那人盘膝而坐,背对着洛克,他在弹琴,歌声就是从他的嘴巴里飞出来的。他穿着一袭冰蓝色的长袍,那上面镶着银色的花边,衣领特别高,遮挡住了他的头部。这里的风很大,那袭冰蓝色的袍子被风吹得舞动起来。 不是那个人。洛克不禁有些失望,他转过身就要往回走。 “怎么,你的伤好了?竟然会有如此雅兴,逛起景儿来,不打算过来坐一下吗?” 一个极具磁性的声音传来,那声音洛克再熟悉不过了。不是那人又会是谁?眼睛骤然一亮,洛克惊喜不已,遂疾步走上前去。 “我以为是谁呢,原来是你啊,竟然跑到这里来,还戚戚哀哀地述说着什么孤独啊,寂寞的,跟个女孩子似的。难道你就没有国事处理吗?” 修罗抬起头,一脸的惊讶:“寂寞?你能听出来寂寞,我怎么听不出?” “这就叫当局者迷。”洛克在修罗的身旁坐下来,“我不仅听到琴声里的寂寞,还看到了你眼中的寂寞。” “我眼中,寂寞。”水蓝色的眸子黯了黯,修罗抬起头,看着天边的云霞,还有那一轮即将西沉的太阳,幽幽地说道,“皓渺尘寰外,千重离恨天。时空隔万里,欲渡星河难!” “说什么呢?”洛克听得一头雾水,“说吧,找我什么事儿?有任务了?” 修罗摇了摇头,说道:“暂时还没有,我是特意来看你的。” “看我?谁相信啊。”洛克把修罗上上下地打量一遍,心想:这身装束,再加上那张冰雕一样的脸,十足就是一个妖孽。 “穿成这样,我还以为是哪国的王子呢,该不会是去相亲吧?”洛克揶揄道。 “这是什么话?你不相信就算了,我走了。就当我没来过好了。”修罗冷冷地说道。他生气了,站起身就要走。 “喂,等等,开玩笑的嘛,你怎么当真了?”洛克一拉他的衣袖,修罗整个人就被他扯进了怀里,鼻尖碰上了鼻尖。 “哦,好香!”洛克翕动了几下鼻子,脸上露出了邪魅的笑容。 “你,你要干什么?”怀里的人一脸的惊恐。修罗挣扎着想逃脱,却被那双手死死地按住。修罗很怕那双手,他也知道那双手的力量,它们曾把他那重逾万斤的黄金战车给扶了起来。 第27节 “还不承认,那你为什么要穿成这样?不说实话,我就把它剥下来,一件一件的,直到把你剥光为止!”洛克凶巴巴的样子把修罗吓坏了,他的身子颤抖起来,很块,水蓝色的眸子里浮起一片闪亮的星子。 修罗现在穿的这一袭袍子很长,几乎拖到了地上,领口呈“v”字型,袍子是敞开着的,雪白的内衣上是一排闪亮的金属钮扣,那宽大的衣摆正随风舞动着,煞是好看。 “这是我喜欢的颜色,我从前一直都这样穿着,而且,绮儿的衣服款式跟我的是一样,只不过颜色不同罢了。你总不能以为谁穿上这种衣服都会去相亲吧?”修罗慌忙说道,他后悔起来,心想:这个恶魔,真不该来招惹他。 “绮儿?”洛克仿佛看到一个穿着紫红色衣裙的女子,正含着笑向自己走来。 “绮儿,绮儿……”洛克轻声唤着,眼神渐渐迷离起来,手下的力量卸了去,他放开了怀中的人。 修罗乘机脱了身。 “你告诉我,绮儿究竟在哪里?”洛克突然问道。 “不知道。”修罗冷冷地抛出一句,他很恼火,心想:该死的家伙,难道不记得我是女王了吗? “不说是吧,嘿嘿嘿!”那张可恶的脸上又露出了坏笑。洛克欺身上前一步。 “你,你不要过来,你再过来我就跳下去!”修罗被逼到桥栏边,那头乌黑的长发飞舞着,拂过那张惊恐的脸庞,也拂上洛克的面颊。 “哈哈哈……”洛克放肆地大笑起来,“逗你玩呢,瞧把你吓成这样。就算你真的跳下去,我也能把你接住。”他那眼神超邪魅,“说吧,来找我到底什么事儿?再不说实话,我让你跳舞给我看!”洛克恶狠狠地说着,他还是不相信,亚特兰蒂斯那么大的一个国家,他一个当“女王”的就这么有空儿。 “你……”修罗气得说不出话来,“唉!”他长叹一声,“遇到你,真不知道是我的幸运,还是我的不幸。”修罗瞪了洛克一眼,“我得到一件宝物,想拿来给你看,谁知道你这样欺负我。” 修罗把先前弹的那张琴捧到洛克的面前。这是一段木头一样的东西,颜色是暗红的,上面有很多纹理,还呈现出一种亮色来,显得古香古色。它的形状看起来就象是鸟的尾巴,上面还雕刻着花纹,布满了一根根闪亮的金属丝。 “这是什么?”洛克很惊讶,他从来没见过这种怪东西。 “它叫凤尾琴,是东土大陆的使者进献来的。” “凤尾琴?” “不错,它能演奏出许多个曲调来。” 原来是这样,洛克明白了,他知道,亚特兰蒂斯的乐曲只有三个调子。 “那你再唱一遍凤琴鸟之歌给我听好吗?”洛克的眼睛闪亮起来,他以为这张琴是有魔力的,能把忧伤的曲子变成欢快的调子。 修罗瞪了他一眼,方盘膝坐下来,他把“凤尾琴”放到自己的腿上。于是,洛克便看到了,修罗那修长的手指在金属丝上跳跃起来,它们就像蝴蝶在舞蹈一样,随着手指的舞蹈,一串串音符从指尖逸出,飘向天空,飘进绿水,飘进丛林,飞向遥远的天际。 他在想一个人,他在向那人召唤,那人会是谁呢?洛克有些迷惑了,眼神变得渐渐迷离起来。他听得痴了。 “咯咯咯……”“哈哈哈”,一阵银铃般的笑声夹带着爽朗的大笑传了过来。琴声戛然而止。 洛克扭头一看,是雪烈两兄妹。 “你们怎么来了?”洛克深感意外。 “我听到了凤琴鸟之歌,还以为女王来了,没想到你也跑到这里来,让我们好一顿找。” “还说呢,都怪你!出手那么重,洛克哥哥的伤还没有完全好呢,这里的风这么大,会加重伤势的。”雪碧劈哩啪拉的说了一大堆,就跟他的哥哥一样,小丫头的嘴巴也很少有闲下来的时候。 “喂,怎么又是你,洛克说你已经回去了,怎么会出现在这里?”雪烈翕动了几下鼻子,他嗅到了一种熟悉的味道,“咦?你的身上怎么会有女王的味道?”雪烈用手扯起冰蓝色的一角,用他那比耗子还灵的鼻子嗅起来。 修罗皱了皱眉,目光转向洛克,眼睛里满是疑惑,他是在询问洛克:难道他把你弄伤了? “哦,是,是这样的……”洛克看到修罗的脸色变得很难看,很为那个鲁莽的小子担心,于是急忙说道,“修罗落下一样东西,回尤卡坦来取,我出来散步,刚好遇到他。怎么,你们刚才笑得那么开心,在聊什么啊?说出来让我们也听一听,分享一下你们的快乐吧!” 洛克急忙转移话题,他怕雪烈惹恼修罗。 “洛克哥哥,我讲给你听吧,真是搞笑死了,咯咯咯……”小丫头又笑起来。那一串串的银铃如果落到河水里,都能激起一阵浪花。 洛克抬头看了看,西边的天空只余下最后一抹红霞。 “走了,回王宫去吧,天快黑了,我们一边走,一边听。”洛克拉起两兄妹的手就往桥下走,他很怕雪烈那鲁莽的性格会惹出祸事来。 “好哇好哇,在这里呆得太久了会生病的。”雪碧担心洛克的身体,就大声地嚷嚷起来。 三个人朝桥下走去。洛克一扭头,发现修罗没有跟上来,他又站住了,诧异地问:“怎么,你不跟我们一起回王宫吗?” “不,我要回去了,还有许多事情等着我处理。”修罗转过身,手里提着那张凤尾琴,朝相反的方向走去。 这里的风很大,那一袭冰蓝色的袍子被风吹得飘起来,露出了里面裹着白衫的单薄的身体。那头长及至腰的乌发随风舞动着,虽然看似凌乱,却又十分的好看。洛克突然很担心,他觉得这个人应该是从壁画里面走出来的,那么单薄的身体,说不定一阵风就能把他给卷走了。 一行人下得桥来,朝来路走去。 “洛克哥哥,你不知道,雪烈哥哥在波克斯可糗大了。咯咯咯……”雪碧忍不住又大笑起来。 “向导被吸血妖怪给害死了,我又听不懂那些鸟语,结果,结果……”雪烈的脸红了。先前,他只在洛克的面前炫耀自己如何如何英雄,如何如何战胜怪物的,却没有说把波克斯王城搅得鸡飞狗跳那件事。 “哥哥,都是你自作聪明。波克斯的语言听起来是很长,可是意思却很简单,卫兵跟你说‘叽了咕,叽了咕,叽了叽了叽了咕’,他那是在问你‘你要进城吗?’。” “哈哈哈……”洛克大笑起来,他没想到雪烈的波克斯之行竟然会有这么一段小插曲。 真是衰透了!雪烈羞得满脸通红,他想起硬闯王城后,还啃了满嘴的臭泥巴。 “那他们做这个动作又是什么意思啊?”雪烈红着脸问。他把手放在胸前笔划起来,那是在城门口时,领头的卫兵所做的手势。 “这个嘛,就更简单了,是‘请’,让你进城的意思。咯咯咯……”那一串银铃般的笑声又自雪碧的小嘴巴里飞出来,撞击在那堵垂有花枝的墙壁上,就连花朵都摇曵起来。 “我靠!”雪烈差一点儿没吐血。 “这还不算,他还有一段艳遇,被若娅姐姐逼婚呢。咯咯咯……” “臭丫头,不许你乱说话!”雪烈举起拳头,作势要打雪碧。 “哥哥害羞了,哥哥害羞了!”雪碧急忙跑了开去。两兄妹追打着,朝前面跑去。 “哈哈哈……”“咯咯咯……”,他们走过的路上洒下一片欢快的笑声。 洛克看着两兄妹远去的身影,突然犹疑了一下,他站住了,然后猛地转过身,他突然觉察身后有点儿不对劲儿。在那堵墙的转弯处露出了冰蓝色的一角,它被风吹得飘拂起来,拂过了从上面垂下来的花枝。 难道修罗没有走?洛克往前紧走几步。到了那个拐弯处,他东张西望了一会儿,什么都没看见,他又擦了擦眼睛,是什么都没有。难道是自己看错了?洛克疑惑地转过身,又往回走。 洛克并不知道,就在他往回走的时候,从那片绿荫里飘出一声幽幽的轻叹,然后转出一个单薄的身影,那个身影与他背道而行,最终,两个身影都融入了苍茫的暮色。 由于在桥上吹了太多的风,洛克又病倒了。当然了,洛克是装病,他是从雪碧的话里得到的启发。 洛克躺在病床上,一直在琢磨那晚看到的情景,他总觉得这件事跟修罗有关,而修罗的突然出现让他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他不相信,修罗来尤卡坦的目的,难道仅仅是为了给自己看那张“凤尾琴”? 洛克在等机会,他要悄悄回一趟亚特兰蒂斯,倘若不探个究竟,他总感觉心绪不宁。 第五十三章 魔鬼海域 第二天,洛克正躺在床上装病呢,躺了大半天,浑身又酸又痛,他爬起来活动了一下手脚。突然,传来“笃笃笃”的敲门声,洛克又急忙钻进被子里。 “谁呀?” “洛克哥哥,是我。我是雪碧,我能进来吗?”原来是那个小丫头。 “进来吧!哎哟,哎哟……”洛克装着很难受的样子,呻吟起来。 雪碧推门走了进来,手里还捧着一个大碗。 “洛克哥哥,你好些了吗?我给你熬了一碗汤药,你快把它喝下去,很快就会好的。来,我扶你起来。” 温香软玉一样的身子靠了过来。洛克的胸口贴上两座高耸的山峰,它们在紧身外套的衬托下显得更加坚挺。洛克的身体颤抖了一下,一股热流涌上来,跟着,浑身就像着了火一样发烫起来。洛克用力地摇晃一下头,勉强稳住心神,坐了起来。 “来,我喂你喝吧!”说着,小丫头拿起汤匙,舀起碗里黑呼呼的液体,就往洛克的唇边送。一股浓烈的气味直钻鼻孔。 “这是什么?”洛克皱起眉头。 “这个嘛,草药啊,专门用来治愈风寒的。我花费一个上午的时间才找到的,然后又用了一个中午的时间才熬成的,快喝了吧,喝下去,发了汗,你就会好起来的。”小丫头一脸的真诚让洛克大为感动,他不忍心再伤小丫头的心。 “好吧,还是让我自己来吧。”洛克急忙接过那只碗,他见汤匙太小,这得要喝多久啊,干脆直接往喉咙里灌吧,就像喝葡萄酒一样。洛克张开嘴巴,把眼睛一闭,咕嘟就是一大口。黑呼呼的液体涌进喉咙,又苦又涩的味道麻痹了味蕾,胃里立刻一阵翻滚,洛克差一点儿呕吐出来。那种味道特别特别的苦。洛克的脸立刻变成了苦瓜相,心想:早知道要喝这种东西,就不该装病。 “你看,那是谁,好像是你哥哥来了。”洛克撒了一个谎,他趁小丫头扭过头的那一瞬间,使用起“迁移法”,把那碗黑呼呼的液体移到窗外,成了花草的肥料。 待小丫头转过头来时,那只碗已经空了。 “谢谢你啊,药我已经喝完了,我很快就会好起来的,你不用再辛苦地弄这东西给我喝了。”洛克真是怕了,那东西令他很难受。 “那你要好好躺着发汗,不要动啊,我去做些鸡蛋面来给你吃。”说着,小丫头又掀起床上的被子,往洛克的身上罩来。 惨咯,还不得把我闷死!洛克在心里叫苦连天。 见洛克躺进被子里,小丫头这才欢欢喜喜地出去了。听到关门声后,洛克“呼”的一声掀开被子,他三步并作两步跨进卫生间,跟着就哇哇地呕吐起来。 洛克漱了漱口,又洗了一把脸,一抬头,他看见了镜子里的苦瓜脸。这样装下去可不是办法,得想方设法避开那两兄妹回一趟亚特兰蒂斯。洛克踱进客厅,冥思苦想起来。 洛克这里正盘算着呢,外面传来“砰砰砰”的砸门声,不错,是砸门声,估计是雪烈那小子来了。洛克又掀起被子,迅速地躺到床上。 “谁呀?进来吧!”洛克装做有气无力的样子说道。 雪烈兴冲冲地闯进来,一进门,他就兴奋地直嚷嚷:“女王命令我们三天后出兵,挥师内陆,进军奥戈!” 真糟糕!洛克暗想:这样一来自己的计划不就被打乱了吗?洛克正思忖着如何应付眼前的局面呢,雪烈又开口了。 “女王说,这次紫色轮回部队由你全权指挥,一切都要服从你的命令。听说,奥戈位于中土大陆,路途很遥远,可是你的伤?”雪烈的神色又黯淡下来。 “我的伤?”洛克的眼神一亮,马上做出一副龇牙咧嘴状,“哦,是啊是啊,我的伤还没好,哎哟,你看看,一翻身都痛得要命,想必是旧伤复发了。” “你的伤这么重,怎么办呢?要不,我请示女王,延缓出兵?” “不,不用。”洛克急忙摆手。 “那怎么办啊?看你这身体,没等到地方呢,还不颠零碎了?算了,我宁可挨骂了,就算是被撤职也无所谓,我可不想你的伤势再加重。” “我倒有个办法,既不影响我的伤势,又不会延误出兵。”洛克笑了,那笑容好奸诈,可是,像雪烈那样天真的大男孩是看不出来的。 “快说说看。”雪烈的眼睛又闪亮起来。 “穿我的统帅服,你当统帅。” “这怎么行?违抗命令是要被砍头的,我可没那么多脑袋。” “你不是很想女王对你刮目相看吗?现在就是一个最好的机会,你竟然不去抓,真是个胆小鬼!”洛克故意刺激他。 “谁说我胆小,我才不怕死呢,你说详细点儿嘛!” “你当统帅,顶盔贯甲又戴着面具,谁知道统帅长得什么样子?你先出发,等我伤好了再去接应你,说不定那时候什么奥戈,戈奥的都被你拿下来了。到那时,你就是女王心目中的大英雄了。”洛克一个劲儿地怂恿着。 “这行吗?”雪烈半信半疑,他还是不放心。 “准行,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那就试一试?” “当然要试,不试你怎么知道啊?” 第28节 “好咧!”雪烈又是一阵兴奋,一副摩拳擦掌,跃跃欲试的样子。 送走了那个麻烦鬼,洛克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这三天,洛克照样躺在床上装病,为了装得更像病人,他还在自己的额头上放了一块湿毛巾,装做发高烧的样子。只是,没见到雪碧那丫头,也不知道她在忙些什么,或许在帮他哥哥准备出征前的一些事宜吧。不来更好,洛克暗自庆幸,他实在是怕喝那种黑呼呼的叫做“草药”的东西。 三天后,冒充统帅的雪烈率领着十万大军就要开拔了,雪碧风风火火地闯进洛克的房间。小丫头硬要留下来照顾洛克。洛克磨破了嘴皮子,好话说了不知道有多少萝筐,总算把那丫头推给了她哥哥。洛克怎么能放心呢?雪烈那家伙行事一向莽撞,没有人在身边指点他,一准会出大事,雪碧是个机灵的丫头,有她跟着,洛克能放一半心。洛克决定立刻回一趟亚特兰蒂斯,待探明情况后再去追雪烈,自己的伤势他很清楚,已经完全恢复了。 当晚,在夜幕的掩护下,洛克离开尤卡坦,向大洋彼岸飞去。 洛克像一只巨大的鹰隼,在云海里邀翔。海洋异常辽阔,即使从空中俯瞰,也还是望不到边际。洛克心里惦记着雪烈,不知不觉间就加快了速度。 黎明前夕,海面上涌起一片大雾。洛克隐隐约约地看到了一个三角形的区域,那应该是一座岛屿吧,看看离阿波罗上岗的时间不远了,洛克便降低了高度。 继续前行,离岛屿越来越近,洛克感觉到了不对劲,好像有一种力量在向他迫近,给他造成一种压迫感。洛克的心里有些慌乱,想到上次大战海王子时,差一点儿葬身鱼腹,至今他仍心有余悸。 洛克一提气,加快了速度,他想尽快离开这片海域。突然间,狂风骤起,天昏地暗,几十米高的巨浪涌上来,就像一堵墙壁一样阻住洛克的去路。同时,一股强力袭来,仿佛有一只魔爪攫住了他,并且将他狠命地向下拉,任凭洛克怎么挣扎都无济于事,他就像一只断线的风筝一样,急速地向海洋里坠落。 难道是哈迪斯发现我,释放了北海巨妖?洛克胡思乱想着。唉,想来这片海洋真就是自己的克星,看来,今天一定是难逃厄运了。洛克暗暗叫苦。 落水之后,洛克发现自己处于一个巨大的黑色漩涡之中,漩涡的远处有一个幽深的洞口,自己连同周围的海水正被那个洞口吸过去。洛克挣扎着,想逆水而上,逃离那股吸力,身体却异常绵软和痛苦,根本施展不出任何力道。 不如顺流而下,看看究竟是什么妖物在做怪?想到这儿,洛克便不再抗争,他让身体顺着水流的方向滑去。海水冲击着肌肤,虽然感觉异常的冰冷,但是,并不是十分的痛楚。 周围黑漆漆的一片,越是接近洞口越是寒冷。 这是什么鬼地方嘛,该不会是传说中的极地深渊吧?侵入骨髓的奇寒令洛克周身打起颤来。不行,这样下去非冻死不可。洛克闭起眼睛,试着运行魔力,渐渐的,他感觉到了热度。 哈,魔力并没有完全消失!洛克暗自高兴起来,他继续运行魔力。不久,洛克被一团光晕笼罩着进入那个洞口。 不知过了多久,没有了水流的冲击,也感觉不到寒冷,脚下似乎踩中了什么实体。洛克睁开眼睛,令他惊讶的是,他看到面前是一块陆地,头顶,头顶涌动的竟然是海水。洛克彻底被雷倒了。 “什么人?好大的胆子,竟然能突破结界?”一声断喝,就像晴空响起的霹雳,震得洛克头皮直发麻。 大洋深处,这种地方,竟然会有人,洛克着实吃惊不小。他朝四周望了望,没见有人啊。 “臭小子,你踩中我的头了!”又是一声暴喝。 “啊?”洛克惊呼一声,吓得直跳脚。 “骨碌碌,噗通”洛克跌了下去。完了完了,这回算是栽了,该不会是跌进了波塞冬的老巢?洛克的心跳骤然加剧。 呵,我该不会是遇见自己的祖先了吧?洛克朝声音的来源望去,立刻震惊了。你道洛克看见了什么?一个赤发红瞳的怪人。跟我们的帅哥不同的是,那怪人生得奇丑,一头乱蓬蓬的赤发卷曲着,就连参差不齐的胡须也是赤色的。再朝身体上看去,洛克又是一脸的诧异惊容,怪人的两条腿竟然一长一短。 “你是谁?”洛克惊恐地向后退去。 “你是在问我吗?”怪人指了指自己的鼻子,瓮声瓮气地说道。 洛克朝四周看了看,除了自己和那个怪人,连个鬼影子都没有。他没好气地说道:“这里就我们两个是喘气的,我不问你问谁呀?” “噢,这倒也是。”怪人做出一副恍然大悟状,鼻子翕动了几下,又转了转那对红眼珠子,“嗯,今天我的心情特别好,那我就不妨告诉你,我,就是大名鼎鼎的赫怀斯托斯。”说着,他还拍了拍自己的胸脯。 “赫怀斯托斯!你就是赫怀斯托斯?”洛克听皮埃罗老师说过,赫怀斯托斯是宙斯的儿子。 洛克大吃一惊的同时,下意识地做了一个动作,“啪”的一声,他张开翅膀,一个燕子穿云式,径直向上冲去。洛克的头顶刚接触到海水,就“砰”的一声直坠下来,摔得他七晕八素的。 “哈哈哈……”赫怀斯托斯大笑起来,“进得来容易,出去就难咯!”他将双臂抱在胸前,斜睨着洛克,那表情,就跟看猴子演杂耍似的。 “小子,我以为世人早把我遗忘了,难得你还记得我,我就格外开恩,不杀你。但是,你得陪我聊天。” “什么,陪你聊天?”洛克简直哭笑不得,“我可没时间耗在这儿跟你胡扯,我有许多事情要做,多浪费一丁点儿的时间,我的朋友就多一份危险。” 必须尽快离开这里,向上出不去,向左向右或许有路可行。因为现在心里有了诸多牵挂,所以,洛克可不想坐以待毙。 很快,洛克又垂头丧气地回来了。因为这是一块被封闭的陆地,周围都是海水,那些涌动的海水就跟铜墙铁壁一般,根本出不去。 “怎么样,这回相信了吧?”赫怀斯托斯得意洋洋的样子令洛克无比气愤。 “你把我困在这里做什么?你干脆杀死我算了!”洛克大声吼着。 “喂,小子,你可不能冤枉好人哦,根本就是你自投罗网的嘛。”那张奇丑无比的脸上挤出坏坏的笑容。 “你……”洛克气得说不出话来,心想:这是怎么了?为什么倒霉的事都让自己给碰上了。 洛克索性闭上眼睛,打起坐来。实际上,洛克是在运行魔力,一方面他是在为自己疗伤,另一方面他也是在暗中戒备,他担心赫怀斯托斯会对自己发动突然袭击。 一团光晕将洛克笼罩在当中,渐渐的,他的身体离开地面,浮在了半空中。 赫怀斯托斯饶有兴趣地看着洛克,还不时的点点头。 许久,那团光晕消失了,洛克又悠悠地降落下来。 “小子,不简单哪!你的身上一定有许多故事,讲给我听听,或许我一高兴就会告诉你出去的方法。” “骗人,若能出得去,你干嘛不出去?难道你愿意呆在这暗无天日的海底吗?”洛克可不是傻瓜。 “我无时无刻都在想着出去,可是,你看看,我能出去吗?”赫怀斯托斯的情绪似乎很激动,他那张着十指的两手乱舞着,并不停地挥拳砰砰砰地击打。 洛克奇怪赫怀斯托斯的举动,他刚向前走了两步,就听“砰”的一声,洛克撞上一堵无形的墙壁,他的鼻子差一点儿被撞扁了。一股热流涌了出来。洛克用手一抹,发现是鼻血,紧跟着就是深入骨髓的奇寒,从额头窜入,自上而下,倾刻间弥漫了他的全身。那一瞬间,洛克感觉自己好像被冰给冻住了一样。 “这是我的克星——万年玄冰,是宙斯专门用来封印我的。” 洛克明白了,赫怀斯托斯是被自己的老子封印在玄冰里,给制成了冰砖。 “唉!”赫怀斯托斯长叹一口气,拖着残腿,一瘸一拐地移动了几步,“就因为我又丑又跛,又应了什么预言,遭致宙斯的厌恶,一直被封印着,从而导致身体畸形,更加丑陋。你,你是不是也嫌弃我?看不起我?” “不,不不不,不会的,我能体会到你的心情。”洛克的鼻子发酸了,他觉得赫怀斯托斯很可怜。 “我,赫怀斯托斯,呆在这极地深渊里已经两万多年了,两万多年哪,从来没有人到过这里,更没有人陪我说过一句话,你不知道我有多寂寞。”说着,赫怀斯托斯流泪了。 洛克的心里也是一阵难过,自从失去父王母后,踏上这条复仇之路,寂寞无时无刻都在吞噬着他的心,他深知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滋味。两万年,那是一个多么漫长的岁月啊!如果换作自己,说不定早就崩溃了。 “那我就陪你说说话吧!”隔着万年玄冰,洛克坐在赫怀斯托斯的对面。 洛克把自己的身世,还有父王母后遇害,直至走上复仇之路,前前后后,一五一十地都告诉给赫怀斯托斯。洛克还添油加醋的说,宙斯与哈迪斯如何如何残忍,自己和族人如何如何可怜。听得赫怀斯托斯一忽义愤填膺,一忽又涕泪涟涟。 洛克抓住了赫怀斯托斯的弱点:他自小被歧视,从来没有得到过父母之爱,终身与寂寞孤苦相伴,而给他带来这些的正是他的老子宙斯。 想不到,这个世界上还有比自己更不幸的人。果然,赫怀斯托斯听了之后,立刻对洛克产生了同情。其实,赫怀斯托斯原本就是善良之神。 第五十四章 逆天行火 终于,赫怀斯托斯停止了哭泣,他的情绪也逐渐平复下来。 “如果你打败冥王,战胜宙斯,或许我的封印就可以解除,到那时我就能脱离苦海,获得自由了。”赫怀斯托斯无限期待的目光让洛克心痛不已。 “我已经知道了打败冥王的方法,但是,如何能战胜得了宙斯?他可是神王啊!”洛克一下子又跟泄了气的皮球似的。 “那可不见得,宙斯虽然自称是万能的,可他也有他的弱点,那就是好色,你不妨从这方面动动脑筋。还有,宙斯最强大的武器就是他的权杖,如果能把他的权杖弄到手,嘿嘿,你还怕搞不定他?” 赫怀斯托斯的话令洛克眼前一亮,他突然觉得这个方法或许可以试一试。 “多谢前辈指点!如果能擒得宙斯,我一定让他为你解去封印。可是,现在的问题是我怎么能离开海底呢?” “怎么来的就怎么出去呗。” “啊?”洛克又泄气了,“我是被一股巨大的黑色漩涡卷进来的,难道你是想让它再把我卷出去?” “没错。对头!”赫怀斯托斯肯定地点了点头,“你小子,脑袋够灵光!” 洛克抬头看了看,又四下里张望了一回,海水此起彼伏地涌动着,并没有什么黑色漩涡。 “你就等着吧。这黑色漩涡不一定什么时候出现,有时候出现得很频繁,一天内会出现好几次。而有时候,哼,一百年都看不见一次。” “啊?一百年都看不见一次,那我岂不是得烂在这儿?”洛克沮丧极了。 “那就看你的造化了,这是没办法的事情。” “前辈,那黑色漩涡究竟是什么东西呢?我既没有看到海妖,也没有见到海怪。” “我也不知道,我在这里呆了两万多年,它第一次出现也不过是几百年前的事儿。不过,最近它出现得很频繁。” “真的?”洛克的眼睛里又涌现出了希望。 “年轻人,看来我们还真是有缘。反正还不知道你要在这里等上多久,不如这样吧,我把我多年来苦心钻研的成果‘逆天行火’术传授给你吧,或许将来你会用得到。” 洛克的眼睛一亮,问道:“何谓‘逆天行火’术?” “这‘逆天行火’虽然比不上哈迪斯的‘地狱冥火’,但是,它的威力也是不可小觑的。” “那它的威力究竟有多大呢?”洛克好奇地问道。 “何谓‘逆天’?就是逆天而行嘛。有一句话不是叫,叫什么来着,噢,想起来了,叫‘水火不相融’,我老人家偏就打破了这条规矩,我这火能把水点燃了。”赫怀斯托斯转动着两个红眼珠子,一会儿东瞧瞧,一会儿又西看看,“嘘,这是秘密,不能让别人知道。”他还把手指放在嘴唇边,故做神秘起来。 “哈哈哈……”洛克暴笑起来,不为这大洋深处只有俩喘气的,单为赫怀斯托斯的那句话“我这火能把水点燃了”洛克也忍俊不住了。 “荒谬!荒谬!太荒谬了!”洛克抱着肚子,滚在地上,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喂,年轻人,你别不相信啊,这是真的,真的是真的,你一定要相信我,不信咱们可以试一试。”赫怀斯托斯急得直跳脚。为了研究这“逆天行火”之术,他可是冥思苦想了两万多年,为此,头发都掉了不少,害得他心疼了好几天。 终于,洛克止住笑,他一边从地上翻身起来,还一边擦着眼角的泪,那是笑的。 “试试吧,试试吧,啊?”赫怀斯托斯用充满焦急和期待的眼光看着洛克,“有用的,一定有用的,说不定你以后会用得到的。或许关键时候还能救你一命。”赫怀斯托斯挖空心思怂恿,因为他很想知道自己的研究成果是否有成效,但是,他被封印在这万年玄冰里出不去,无法在水上试验。所以,他想利用洛克。 “难道真有此术?”洛克半信半疑。赫怀斯托斯那副极其认真的样子,看起来也不像是骗人的。 “真有。”赫怀斯托斯郑重地点了点头,“我这里有一套咒语,你一定要记熟了,需要的时候只要默念一遍就行了,很简单的。” “试试?那就试试吧!” 洛克心动了,想来赫怀斯托斯也是一片好心,试试就试试。洛克盘膝坐下来,学着赫怀斯托斯的样子,单掌立在胸前,闭目“呜哩哇啦”地念念有词。 “呼”的一声,一股火苗从洛克的头顶窜出来,跟着,头发和袍子也燃烧起来,灼热的高温烤得皮肤都红肿起来。 “哇哇哇!你想烧死我啊?”洛克怪叫着,满地翻滚起来,他不停地用手扑打身上的火苗,袍子也扯烂了,就连那头漂亮的金发也给烤焦了,此时的洛克,头顶上就像趴着一只卷毛狗一样。 “你……你是不是想害死我啊?噢,我想起来了,你是宙斯的儿子,你是要把我斩草除根以便讨好他,是不是?”洛克气忿极了,忍不住流下了眼泪。洛克一边流眼泪,一边用手擦着眼睛,很快,漂亮的脸蛋变成了大花猫。 “哈哈哈……”赫怀斯托斯开怀大笑起来。 “你,你你你,你还笑……”如果不是隔着万年玄冰,洛克早就一脚踹上去了。 “年轻人嘛,不要那么大火气好不好?”半晌,赫怀斯托斯终于止住笑,“第一次使用‘逆天行火’术都是这样的,你看,你看我的胡子。”说着,赫怀斯托斯拈起下巴上差参不齐的胡子。 哦,原来是烧的。洛克明白了,心里总算找回了一点平衡,渐渐的,他停止了哭泣。 “放心,多用几次你自然就能操控自如。现在是在结界里,没有水,等你出去以后再试试,保管能把水燃烧起来。”赫怀斯托斯还在游说。 “打死我都不会再试的。”洛克撂下了狠话,他认定赫怀斯托斯是在故意整他。洛克闭上眼睛,不再理赫怀斯托斯。 第29节 现在,洛克只想早点儿离开这个鬼地方,离这个赤发怪物越远越好。他在心里一个劲儿地祈祷:黑色漩涡,你快点儿来吧,快点儿来吧! 赫怀斯托斯见洛克不理他,便也不再言语,他倒头躺了下来。赫怀斯托斯一边翘着二郎腿﹝长的那截在下,短的那截在上,样子很是怪异﹞,一边伊伊呀呀地哼起了歌。 洛克也躺了下来,他的心里又焦急,又烦躁,那个蚊子一样的声音还不断地骚扰他,他用双手捂着耳朵,不停地翻来覆去。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朦胧中,洛克听到了一阵极其美妙的乐声,伴随着乐声,还有一个女子的歌声。洛克朝着声音发出的方向走去,他看到了一个身穿紫红色长裙的美丽少女。少女正坐在一株雪白的花树下,她在弹琴唱歌: 烛影依稀,疏帘落落, 骤雨一夜,梨花飞雪。 我等你等到花尽,眸光黯然, 那一世等待,寂寞相埋! 长街古道,流水小桥, 苍苔寂寂,月光皎皎。 我踏破湮迷暮色,打马而来, 那一生寻觅,惆怅萦怀! 昔日山河改,旧时朱颜换! 为赴一场隔世之约, 你苦于幽冥,往来忘川河畔; 我痛在红尘,误入茫茫阡陌。 吟雪台前,落花亭外, 那一宵殇花粉落如雨; 那一夜琵琶恍如天籁; 那一重水烟将你我隔在了千年之外! 优美而又感伤的旋律从少女的指尖逸出,惹得那一树雪白的花朵就像蝴蝶一样翩翩飞舞。很快,少女那头乌黑的秀发,还有两肩,都落满了缤纷的花朵。 洛克听得呆了,也看得痴了。他虽然听不懂歌词,但是,他却感受到了歌者的心意:女孩在寻找并且思念着一个人,那个人会是谁呢? 洛克走上前去,捧起少女的脸,深情地凝视着她。这是一张白皙得没有一丝瑕疵的脸,长长的睫毛忽闪着,就像一对翩然欲飞的蝴蝶;两片小巧的嘴唇像熟透的樱桃,散发着诱人的香气;薄如蝉翼的眼睑下,是一对乌黑的眸子,幽深得就像千年的古潭。只一眼,洛克的灵魂就被吸了进去。 洛克俯首向那两片樱唇吻去,绵软湿润、芬芳甘甜,一种异样的感觉侵入舌尖,他把舌探了进去,贪婪地索取着。可是,洛克觉得并不满足,他的手又向下摸索,可是,所摸到之处皆很平坦,并没有预想中的那两座柔软而又高耸的山峰。洛克疑惑地张开眼睛,令他惊骇的是,眼前的少女竟然变成了少男,那是修罗。 “啊!”洛克惊叫起来,眼前的景象一片朦胧,跟着就消失不见了。 洛克醒了,原来那是个梦。洛克的脸刷地一下红了,心想:她究竟是绮儿,还是修罗?自己为什么会做这种梦?洛克苦笑着摇了摇头。 抬眼看了看四周,暗潮涌动。赫怀斯托斯也已经睡着了。 “轰隆隆”,一阵异样的响声由远及近,那是海水激荡的声音。 “难道是漩涡来了?前辈,前辈!”洛克大声呼唤。可是,赫怀斯托斯并没有听到,他睡得很香,也很沉。 噪音越来越大,不久,一个轮子一样的东西疾速地旋转着,从远处奔过来,它的中心闪烁着雪亮的光芒,外缘部分却泛着黑幽幽的磷光。它转动着,带动起周围的海水,形成了一股巨大的漩涡。近了,更近了,头顶现出了一个黑色的洞口,也不管那东西是什么,更来不及多想,洛克“啪”的一声张开翅膀,向上冲去。一股巨大的吸力把洛克吸了进去。洛克在漩涡里尽可能地放松身体,真正地做到了随波逐流,这样他就不会感到痛楚。 终于,洛克冲出了水面。大喜过望之下,他一提气,加快速度,一鼓作气冲出了这片海域。 第五十五章 陷身牢房 为了不惹起神的注意,洛克在空中来了个优美的360度大回旋,他化身成一只雄鹰。 现在的时间接近傍晚,玫瑰色的晚霞将海水染成了橘红色,零星的船只飘荡在海面上,点缀着那片海水,使海水看起来就像是一副色彩斑斓的画卷。可是,又有谁会知道,那迷人的色彩下面,竟然会有暗潮汹涌? 好在对于洛克来说,那只不过是虚惊一场。 洛克一边振翅飞翔,一边欣赏瑰丽的景色,惊异于这个世界的美丽与神奇,他不禁连声赞叹。 远远的,一座庞大的岛屿映入眼帘。岛上有三条呈同心圆状环绕的河流,那是亚特兰蒂斯。洛克降落下来,在山脚下现出身形。 怎样才能进入波塞迪亚呢?洛克正在思忖时,发现有一队卫兵正离开港口向城门口行进,想来是港口的驻军正在换防吧,洛克跟着行人进了港口。 洛克惊奇地发现,昔日繁华热闹的港口冷清了许多,从前来来往往的客商都被卫兵们给代替了。 不好,一定是出事了!洛克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他紧走几步,跟上那队卫兵,然后一晃身,幻化成卫兵的模样,跟在他们的后面向城门走去。 在城门口,进出的行人都在接受官方严厉的盘查和审核。人们的左手掌被按在一个金属仪器上接受检查,仪器上的指示灯闪烁金色就放行,如果闪烁其他颜色就被卫兵们给带走了,想必是被关押起来或接受审训去了。 究竟出了什么事?洛克满腹狐疑,他不禁替修罗担心起来。到了城门口,卫兵们也停下来,他们同样需要接受检查。 不知道自己的手掌放上去会显示什么颜色,先看看再说吧。当洛克把手掌按到仪器上去的时候,奇迹出现了,那上面的指示灯齐刷刷地全亮了,什么颜色都有。 “他是什么人啊?” “就是,奇了,该不会是混进来的奸细吧?” …… 周围的人们议论纷纷。 奸细?自己会是奸细?洛克差一点儿没笑出声来,他在心里暗暗发着牢骚:修罗呀修罗,你究竟在搞什么?他恨不得马上飞到修罗的身边问个明白。 那几个负责检查的官员也是一脸的骇然。 “怎么回事?” “竟然验不出身份。” …… 几颗脑袋凑在一起,叽叽喳喳地研究一阵儿之后,为首的官员吆喝一声:“把他带下去,先看押起来!” 看样子他们是宁可错抓一百,也不放过一个。洛克耸耸肩,做了一个很无辜的表情。很快,两名卫兵架起洛克,向城里急行。 “看,又抓到一名奸细。” “就是,反正和我们当老百姓的没关系,我们还是关门睡觉吧,这日子越来越不好过咯!” …… 人们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洛克被两名卫兵押着,东转西转,左拐右拐,最后被丢进了“牢房”。看着金光闪烁的栏窗,水晶的屋顶,洛克明白了,正是这过度的奢华,导致了资源的短缺。修罗呀修罗,你怎么这么糊涂,难道你就不懂得“坐吃山空”的道理吗?洛克在心里狠狠地责备着修罗。 “小子,你是哪个星球的?”一个红色皮肤的高大男子用不怀好意的眼神盯着洛克。 洛克把红皮肤男子从上到下打量了一遍,他发现这个男子与大多数的波塞迪亚人长得差不多,只是皮肤不同,他的皮肤是红色的,银发是短的,鼻梁不是很高。洛克一看红皮肤男子那飞扬跋扈的神情,还有一脸的奸诈相,就知道此人不是善类。 “是啊,你的运气可真好,我们又多了一个伙伴,哈哈哈……”那个朗声大笑着的,是一个绿色皮肤的男子。洛克又把他打量了一遍,这个人的长相有些古怪,连头发都是绿色的,并且是卷曲的,虽然算不上英俊,但也不至于让人心生厌恶。 洛克看着这几个怪人,心里感觉很奇怪,便随口说道:“我不是哪个星球的,我是这里土生土长的。” “土生土长的?这么说,你是波塞迪亚人了?”那个红皮肤的男子目光变得凶恶起来,“怎么,凯西连她自己的部下都信不过吗?”(洛克的身上穿着士兵的甲衣。)他捏着拳头靠上来,突然间向洛克发起攻击。 “嘭”的一声,那一拳结结实实地击中洛克的腹部。 “你……你为什么要打人?”洛克根本没有想到那人会攻击他,一阵巨痛袭来,洛克痛苦地蜷缩起身子,用手捂着腹部蹲了下去。这一拳力量够大,够狠。 旁边的一个蓝色皮肤男子走过来,他把洛克搀扶起来,对着红皮肤的男子说道:“算了,大家都是难兄难弟,你何必为难他呢?” “哼!”红皮肤男子冷哼一声,恶狠狠地瞪了洛克一眼,“金色皮囊又怎么样?还不是和我们一样被当作异类给关起来,他们波塞迪亚人有什么了不起的,难道就比我们雅利安人高贵吗?” “行了,你就少说几句吧!”其他人都在劝说他。 这些怪人说着莫名其妙的话,洛克听得一头雾水。半晌,疼痛消失了,洛克这才直起身来,说道:“几年前,我周游列国去了,今天才回来,我不知道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你们能告诉我吗?”其实,洛克离开波塞迪亚也不过就是一两个月的时间,只是他没想到,这短短数月内,波塞迪亚竟然会发生这么大的变故。 “这要问你们女王啊,跟我们雅利安人有什么关系?”红皮肤男子的态度很不友好。 洛克只得把目光转向那个蓝色皮肤的男子。蓝皮肤男子相貌特别英俊,头发是蓝色的,棱角分明的脸孔上面生有一对紫红色的眸子。洛克一看他的脸孔,就知道这种人是最和善,最易相处的那一类人。 那人说道:“我也是刚来不久,没想到还没进城就被捉了,硬说我是什么奸细,就把我强行扭送到这儿来。”他做了一个很无奈的表情。 “哦,是这样。”洛克总算明白了,他又问道,“那你们是什么人啊?我以前可是从来都没有见过。” 亚特兰蒂斯的居民大多数都是金色皮肤,银发,只有少数人是雪色皮肤,其他外来的人种也不过是黑色和棕色皮肤而已,像他们这几种人还真就没出现过。 “我嘛,我叫普拓,是大角星人。”蓝皮肤男子说道。 洛克摇了摇头,这个人的名字很怪异,什么大角星他更是没听说过。 “我在做星际旅行的时候,收到求助信息,就想下来看看,唉!谁知……”普拓叹了一口气,伸出手,“我们做个朋友吧!” “你好,我叫洛克,很高兴认识你。”洛克与普拓握了手。 “我跟他的情形差不多,不过,我来自天狼星,我叫拍拖。”绿皮肤男子说道。 “很高兴认识你。”洛克也伸出手去。 现在,只有那个红皮肤男子用充满敌意的眼睛瞪视着他们三个,洛克从他的眼神里读出了危险的气息。 “我想,这里面可能有什么误会。你们先耐心等一等吧,说不定很快就会出去的。”洛克安慰几个人。 大家都不再说话了,躺在黄金地板上,各自想着心事。 后半夜,那几个人都睡着了。洛克爬起身来,走到那扇通气窗前,一晃身,他化身成一只金色的蜥蜴,从金属栏栅里钻了出去。 “刷刷刷”,洛克飞快地奔跑着,他发现头顶上那个笼罩着城市的水晶穹顶,闪烁着的彩色之光比以往微弱了许多。洛克的心蓦地一沉,他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不久,洛克来到市中心。他悄无声息地向王宫接近。整座城市仿佛戒严了一样,多出来许多卫兵。洛克循着熟悉的气味,一路追踪,来到女王的寝宫。 宫门关得严严实实的,连个缝隙都没有。 怎么进去呢?洛克看看那个高大的屋顶上唯一的一扇窗,从前那扇窗总是敞开着的,现在竟然也是封闭着。 怎么办呢?又不能打草惊蛇。洛克正在左右为难呢,突然,他听见里面传出了琴音和歌声。是修罗,他在弹“凤尾琴”,并且又唱起那首“凤琴鸟之歌”。 洛克躲在门外,凝神倾听。修罗这次所弹奏的“凤琴鸟之歌”与上一次他在那座桥上所弹奏的又不同了。听着听着,洛克流泪了。洛克从歌声里听出了各种复杂的情绪,不只有孤独、惆怅、寂寞、感伤,还有痛苦、隐忍和渴望。复杂,太复杂了!人类的情感怎么这样丰富?为什么我离你越来越近,反而更不懂你?洛克越来越不明白,心里也愈发疑惑。 不久,歌声停止了,悠扬的琴音却萦绕着久久都没有散去。 宫门开了一条缝,一道光亮射出来,跟着门全开了。一双穿着银靴的脚一前一后迈了出来,冰蓝色的宽大衣摆差一点儿扫中洛克的头。洛克嗅到了那种淡雅的香味,没错,是修罗。 夜已经深了,他这是要干什么去?洛克迈开四条腿,甩着长尾巴,奔跑着跟了上去。左拐右拐,七转八转,搞得洛克晕头转向,也不知道进了多少个门儿,终于,修罗停下了脚步。 第30节 第五十六章 潜伏太阳宫 这里是一个极期广阔的空间,大得没有边际,或许是因为洛克变得太小,那本就巨大的空间在他的眼睛里看起来不知道有多么的辽阔。 在修罗转过身去的时候,洛克悄悄地纵上黄金桌子,他化身成了葡萄酒瓶。桌子上原本就有一瓶,只不过已经被洛克使用“迁移法”给移走了。 不久,陆续地进来几个人,其中一个人洛克认识,是侍卫长,现在连同修罗在内,一共有六个人。他们都跟修罗一样,身着几乎垂到地面的长袍,而且衣领也都是高高竖立起来的,几乎遮挡住了头部,所不同的是,修罗的长袍是冰蓝色,其他人的是灰白色。现在,洛克就在修罗的对面,他能够看到修罗的一举一动,也能听到修罗讲的每一句话。 嘿嘿,现在我能把你的五脏六腑都看得清清楚楚,看你还有什么能隐瞒得了我?洛克洋洋自得起来。 洛克本以为这六个人会坐下来说一些什么机密,不曾想,他们向远处走去。洛克伸长脖子,瞪大眼睛,目光追随着他们的背影。 在他们的前方头顶,高高地悬着一颗巨大的水晶球体,它呈六角形,通体散发着璀灿的光芒,将整个空间照得雪亮。他们在那里指指点点着,好像在讨论什么问题。 不久,他们又转过右边,那是一个大型的水晶屏幕,银灰色的台面上密密麻麻地分布着许多按钮。修罗用修长的手指在台面上飞快地操作着,很快,屏幕上跳出一副副图形,还有一串串的字符,那些怪异的图形和字符,洛克一点儿都看不懂。 这些人类究竟在搞些什么?洛克越来越不明白了。然后,洛克看到那些人指指点点起来,他们好像在争吵一样。当屏幕上的影像消失后,他们才陆陆续续地走回来,依次坐在桌子旁边。 现在,洛克能清清楚楚地看到每一个人。他们都和修罗一样,生有雪色的皮肤,黑色的头发,他们都是男人,只是,他们的容貌没有修罗那么俊美,气质也不似修罗那般冷冽。 修罗的脸色很难看,他比从前更瘦了。修罗阴沉着脸坐回桌子旁,伸手抓起桌子上的葡萄酒瓶。洛克的脖子被修罗抓在手里,捏得他直翻白眼,当然了,修罗是看不到的。此时,洛克已经明显地感觉到了,修罗的手在颤抖。 他们每一个人都饮了半杯酒之后,便讨论开了。 “王子殿下,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办?”首先开口的是侍卫长。 “怎么办?你让我怎么办?情报已经泄露出去,雅利安人已经用实力在向我们挑衅了!”修罗黑着脸,大有雷霆暴发之势。 他们叫他王子殿下,自己又叫他修罗,而雪烈则当他是女王,呵呵呵,他到底有多少种身份啊?洛克突然觉得很好笑,可是,接下来的对话却让他再也笑不出来了。 “雅利安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内部,我怀疑我们的内部有奸细。”其中一个人说道。 “都这种时候了,你还在怀疑什么?你们都是我带出来的,都跟随了我几百年,我不相信你们中会有人出卖我!” “咕嘟咕嘟”,修罗灌下去几口葡萄酒,然后就听“砰”的一声,他重重地放下手中的杯子。 “越是这种时候,越是不能胡乱猜疑,一旦我们乱了阵脚,就会给雅利安人造成可趁之机,因此,赶快终止你们那些愚蠢的锄奸行动吧。”修罗的眼睛里漫上了一层金色,“我还真就没把小小的雅利安人放在眼里,论武力我们并不逊色于他们。” “可是,殿下,目前给我们造成严重威胁的,并不是有没有奸细的问题,而是能源紧缺……”另一个人说道。 “这个我当然知道。可恶的雅利安人仗着军事实力,不仅断绝与我们的关系,建立独立政府,还拢断了商品市场,阻止周边国家和我们进行商业贸易。过不了多久,整个亚特兰蒂斯还将会陷入粮食和产品紧缺的困境。” “我们,我们也可以停止对他们的能量供应,对他们实施能源制裁。”又一个人说道。 “要想停止对他们的能量供应,就要切断能量水晶的电路,这样做是很危险的。由于缺少稀有元素,地下晶床的水晶已经停止了生长,如果在这个时候关闭能量水晶的电路,水晶卫星随时都可能发生不稳定转向和移动,这种波动极可能导致卫星坠毁。你们知道水晶卫星坠毁的后果是什么吗?引发地震和海啸。到那时候,整个亚特兰蒂斯,包括你我都将灰飞烟灭。”修罗的一番话令大家目瞪口呆,一时间不知所措。 “不如,不如我们放弃亚特兰蒂斯,回到我们自己的星球上去?”又有人开口说道。 “回去?我既然走出来就没打算再回去。我花费那么多年的心血才建成伟大的亚特兰蒂斯,你竟然让我回去?这种话你也说得出口?”修罗猛地站起身来,他的目光变得残忍、狠戾。突然,他张开五指,掐住那个人的脖子。 “殿下!殿下!请您息怒!” “请您不要激动!” “请您一定要冷静!” …… 其他人都过来拉住修罗,有阻止他动手的,也有求情的。 修罗终于松开手,重重地坐了回去,冷冷地说道:“目前,由于缺少稀有元素,地下晶床的水晶已经停止生长,我们只能靠以往所储存的能量维持现状。一旦雨季来临,经久不见阳光,水晶能源系统就会停止运转。” “怎么办?” “怎么办?快想办法。” …… 大家低声议论着。 “我命令你们:五分钟内,拿出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案来,否则,大家就一起死!”修罗一字一顿地说着,听得大家毛骨悚然。他手上的那个水晶杯子已经空了,但它还在旋转着,它在修罗的三根手指上旋转着,就像在舞蹈一样。 修罗不再理那几个人,他一边把玩着水晶杯,一边瞌上眼帘,陷入沉思。 “殿下,雅利安人的都城——麦茹维亚,不也装有水晶能源系统吗?不如,不如我们去把它抢回来……” “一派胡言!” “啪”,水晶杯子被重重地放在了桌面上。修罗猛地张开眼睛,厉声训斥:“你的脑子进水了?那么庞大的水晶能源系统是搬来的吗?你能搬,你去搬一个来给我看?没有培养水晶的能力,任何一种能源系统还不都是一堆废品?” 吓得那个人再也不敢出声了。 许久,又有一个人小心翼翼地说道:“殿下,我记得,当初培植水晶个体的时候,我们所采用的是大角星人的技术,或许大角星人会有办法。” “这个我也想过了,可是,大角星远在第六宇宙,大角星人又喜欢到处流浪,他们基本上是居无定所,又不肯留下任何联系方式,我曾试着用心灵感应去联系他们,但至今都没有得到回应。” 能想到的大家都想了,可是又都被修罗给否决了。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面面相觑,似乎眼前只剩下一条路了,那就是:坐以待毙。 洛克虽然听不太懂他们的一些议论,但他知道亚特兰蒂斯的危机加重了,而修罗正在被一些难题所困扰,看着修罗那紧锁的眉头,单薄瘦削的身体,洛克的心又疼痛起来。 大角星人?洛克的眼前一亮,他突然想起那个名字叫普拓的蓝色皮肤男子来,他们要找的人不就在波塞迪亚吗? 眼看这场例会又以无果收场,修罗不耐烦地摆了摆手:“走了,走了,都下去吧!让我静一静,我要一个人好好想一想。” 其他人诺诺地退了出去,只有侍卫长还呆在原地,他犹豫了一下转身想走。 “等等!”修罗叫住了他。 “殿下……”侍卫长踌躇了一下。 “说吧,这里只有我们两个人,现在我最信任的人就只有你了。我知道,你一定有想法,不防说出来听听?” “谢谢殿下的信任。”侍卫长施了一礼,说道,“我认为,能源危机可以这样缓解,我们应该限制能量的供应,关闭一些动力系统,采用人工操作,等尤卡坦和波克斯那边的稀有元素提炼出来,我们就不用担心了。至于雅利安人,我觉得我们现在最重要的是抢时间,想办法控制住雅利安人的军队,只有这样才能迫使他们屈服。他们不再对我们构成威胁了,我们就可以开放港口,继续同周边国家进行商业贸易。解决了粮食和产品的问题,起码可以稳定国内局势。” 修罗的眼睛一亮:“这的确是个好办法,可是,这样做势必会引起国民的恐慌。”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了,您放心,这事儿交给我去处理。” “好,我相信你。但是,雅利安人已经窃取我们的技术,抢先研制成功‘无人驾驶磁悬浮空中战车’,而且一造就是一千辆,前段时间,它们已经飞临头顶,向我们示威了。种种迹像表明,他们的军事实力已经超过了我们,而我们的空中力量又实在是太薄弱,目前,我们的‘磁悬浮空中战车’还不到五百辆,而且还是人工驾驶的。而雅利安又远在万里之外,现在,格拉斯、皮洛斯、梯林斯都已经落入雅利安人之手,就剩下了一个奥戈。你认为,如果要控制他们的军队,这有可能吗?” “这个嘛……”侍卫长略一沉吟,说道,“我们可以利用地面部队,偷袭雅利安的都城——麦茹维亚……” “这……”修罗沉思起来,他已经陷入两难的境地。为了寻找稀有元素,修罗已经把地面部队派去尤卡坦,现在又在去奥戈的途中,即便波塞迪亚有难,再想回师也来不及了。 “殿下是担心波塞迪亚吗?我们不是还有超级武器‘火雨’吗?我量那麦迦法老也不敢把我们怎么样。” “火雨?不行。使用火雨会带来多么严重的后果,你应该很清楚,不到最后关头,我是不会使用火雨的。” 侍卫长不再言语了。 修罗又闭目沉思起来:“紫色轮回地面部队”已经在去奥戈的途中,现如今,唯一的办法就是抢在雅利安人之前占领奥戈。奥戈城是雅利安的门户,一旦生化兵占领奥戈,麦迦法老不可能置之不理,他势必会分出兵力去想办法夺回奥戈。只要洛克他们拖住雅利安人,为自己争取到时间,那么,自己的“转基因工程”技术就可以投入生产,一旦“转基因生化兵”制造出来,任他几个麦迦都不是自己的对手。倘若再等下去,一旦雅利安人的“无人驾驶磁悬浮空中战车”大批压境,自己要么坐以待避,要么使用“火雨”予以还击。到那时,水晶卫星超负荷运转,极可能会坠毁,那将会给亚特兰蒂斯带来灭顶之灾。 “给我联系洛克,我要知道他们的位置,那十万生化兵可是我们的精英,不能有一点儿闪失。让他们急行军,务必在两日之内抵达奥戈,并且将其迅速占领。”修罗猛地张开眼睛。 “是,殿下!” 洛克听见修罗提到自己,他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儿。自己竟然当了逃兵,并且还躲在这里偷听,实在是一件很不光彩的事儿。 侍卫长走到那个大型的水晶屏幕前,揿亮了按钮。屏幕上出现了身着金甲统帅服,骑在高头大马上的“洛克”。“洛克”的面前是一片丛林,他正望着那片丛林发呆,好像正在思考着什么。 哇!没想到在这里竟然能看到远在万里之外的雪烈,幸好雪烈的容貌被头盔和面具给掩盖起来,否则……洛克大吃一惊,他不得不对修罗刮目相看起来。 侍卫长说道:“他们到达了‘达达米丛林’。” “他妈的,怎么走到那里去了,雪烈那小子到底有没有看坐标?”修罗咒骂了一句,“卫星扫描系统显示,那片丛林有异常情况,提醒他们务必小心。还有,告诉洛克,务必保护好雪烈的安全,你应该知道,保住雪烈就等于保住了指挥定位系统。” “嘭”,修罗一拳砸在桌子上,他现在很后悔,后悔没有把“指挥定位仪”交给洛克。他是不放心雪烈,那小子太毛躁,如果把“指挥定位仪”弄没了,他就无法掌握这支军队的去向。现在,果然出事了。 “还有,告诉雪烈调整行军路线,按坐标的指示方向快速行军。务必占领奥戈。” “是,殿下!” 修罗一连串地下着命令,搞得侍卫长有些手忙脚乱起来。侍卫长从桌面上抓起一个怪东西,对着那个东西说起话来,他是在转达修罗的命令。 洛克暗暗叫苦。虽然他听得似懂非懂,但是他知道,自己擅离职守,一旦雪烈出了状况,那支十万人的军队很可能就会落入到雅利安人的手中。洛克不禁万分焦急起来,他在心里责备自己:干嘛疑神疑鬼的,非要怀疑修罗呢?现在雪烈一个人身兼两职,但愿不要出什么纰露才好。洛克的心里惴惴不安起来。 “殿下,您真的相信他们?如果不能一举夺下奥戈,不仅起不到震慑雅利安人的作用,极可能会引起雅利安人的报复,属下觉得这样做似乎有些冒险,毕竟他们是外人。要不,我亲自去一趟,接管‘紫色轮回地面部队’?” “这个你放心,我相信洛克的能力,他绝不会让我失望的。虽然到目前为止我还不知道他来自哪个星球,但是直觉告诉我他不是一个普通的人类,他是一个有正义感,有责任心的人,我懂他,我相信他也懂我。再说,驻守奥戈城的不过是一些使用冷冰器的普通人类,我相信,让洛克去对付他们,那根本就是大才小用。” 修罗的一番话令洛克无比激动,一股幸福的暖流涌上心头,原来被人信任竟然是这样一种感觉,洛克差一点儿热泪盈眶。 “继续加强戒备,启用‘磁悬浮空中战车’,日夜巡逻,以防止雅利安人偷袭。” “是,殿下!” “你可以出去了,我想再坐一会儿。” “属下告退!” 侍卫长施了一礼,转身出去了。偌大的空间里就剩下修罗一个人,不,应该是两个人,还有一个幻化成葡萄酒瓶的洛克。 怎样才能把发现大角星人的信息传递给修罗呢?洛克犯难了。 修罗定定地望着那瓶葡萄酒出神,太多的事情令他心力有些交瘁,他的眼神里闪现出了些许的疲惫。 半晌,修罗从怀里摸出那块血玉,他用手轻轻地摩娑着那头异兽,自言自语地说道:“你究竟和他有什么关系呢?洛克呀洛克,能不能保住这太阳宫就看你的了,这可关系到亚特兰蒂斯的命运呵!”修罗的神色异常凝重,现在,他已经把全部的希望都寄托在了洛克的身上。 修罗又抓起那瓶酒,他的手颤抖得更厉害了,洛克已经感觉到了,修罗的情绪很不稳定,他是在紧张和担忧。修罗把剩下的葡萄酒全倒在杯子里,“咕嘟咕嘟”,他一口气干完之后站起身来向门口走去。 第五十七章 进退维谷 洛克急忙化身成蜥蜴,跃下桌子,他跟随着修罗的脚步向外奔去。 原来这座宫殿是叫太阳宫啊!洛克一边奔跑,一边想:我知道你的肩膀上压着千钧重担,我不会让你失望的,我将竭尽全力为你保住波塞迪亚。 洛克跟着修罗一直来到他的寝宫。想必修罗是累了,准备就寝,一进入寝宫,他便除去那身冰蓝色的袍子,把血玉放在黄金桌面上。修罗走进了浴室。 浴室里传来哗啦哗啦的流水声,远远地望去,从门窗上隐隐约约地可以看见一个朦胧的身影。 洛克恢复了人身,他看到那一袭冰蓝色的袍子就挂在自己的身旁,它曾经那么曼妙地在自己的眼前舞动过。可是,现如今,披着这身袍子的人,那个曾经骄傲得如同帝王的人,已经陷入进退维谷的境地。我要为你做些什么,我必须得为你做些什么,如此,才不枉你我相知一场。 第31节 洛克收起杂乱的思绪,来到桌子前,他拿起那枚血玉看了看,它的上面还有一些温热,那是修罗的体温。洛克望着浴室里的那个身影,定定地出了一会儿神,然后,他咬破食指,在那张黄金桌面上留下一行血字:大角星人,牢房里,速去! 目前,我所做的也只能是这些,其他的就看你自己的了。洛克朝那个朦胧的身影看了一眼,然后又化身成金色的蜥蜴,沿着墙壁爬上窗子,从缝隙里溜了出去。 就在洛克爬身出去的时候,桌子上的那一行血字消失了,好像渗进了黄金桌面,又好像被什么东西给抹去了。 洛克从宫殿上跃下来,在空中一个转身,他幻化成了一只雄鹰。洛克拍着翅膀朝大洋彼岸飞去,他必须赶去接应雪烈。在洛克的身后,厄俄斯正用玫瑰色的手指打开了阿波罗神殿的大门。可是今天,阿波罗却没有像往常一样按时上班,整个天空都被笼罩在灰蒙蒙的云雾当中。 雨季似乎提前来临了。 几天前,阿波罗和恋人雅辛托斯在山间玩掷铁饼的游戏,阿波罗施展千钧神力,铁饼飞得又高又远,将一朵白云劈成了两半。雅辛托斯快活地追赶,结果被反弹的铁饼击中了前额。鲜血从伤口汩汩地涌出,将美丽少年的黑色卷发都染红了。当阿波罗赶到的时候,雅辛托斯已经死亡了。眼看着恋人惨死在自己的手里,阿波罗悲痛万分,他悔恨不已,不停地哭泣,任凭谁劝说都无济于事。伤心到了极点,结果阿波罗病了,于是,他索性告了假,连班都不去上了。 而就在昨天,在奥林匹斯山,奥林匹亚神殿里,每四年一度的天神例会又召开了。众神本以为又像往年一样有热闹可看了,什么热闹呢?免费观赏阿波罗和波塞冬的争吵啊。以往,他们总是为了争夺亚特兰蒂斯的守护权而互不相让,常常令宙斯很头疼。谁知,今年的天神例会,阿波罗告了病假,冥王外出游历,至今未归,十二位主神,一下子就少了两位,宙斯很是不悦。好在没有阿波罗在场,宙斯的耳朵根子总算清静了许多。 这下波塞冬高兴了,他又提出亚特兰蒂斯守护权的问题,并且据理力争,说什么,亚特兰蒂斯本来就在自己所管辖的范围啦,就算轮也该轮到自己了……由于阿波罗和冥王两位主神没有到场,众神对波塞冬心存畏惧,不敢出言,宙斯想徇私也难了,于是,亚特兰蒂斯的守护权就落到了波塞冬的手里。 现在,太阳不见了,水晶卫星采集不到阳光,位于太阳宫的水晶能源系统只能靠以往储存的能量来维持各方面的运行。整个亚特兰蒂斯愁云惨淡,波塞迪亚更是雪上加霜。 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怀疑是雅利安人的探子)甚至散布谣言说世界末日降临了,一时间,人心惶惶,一些富绅商贾开始计划逃离波塞迪亚。 雪烈两兄妹从尤卡坦出发,经由波克斯,一路跋山涉水,奔赴奥戈。 在前面负责开路的是工程兵,虽然他们有着和人类一样的外型,却有着机械的手臂和腿脚,那些手臂和腿脚可以任意变幻形状。他们遇山铺路,遇水搭桥,没有办不到的事情。 士兵们都披着紫红色的长袍,这种袍子可不是用普通面料制成的,而是一种金属。科研人员从一种可以任意变幻颜色的昆虫身体里提取出某种基因,这种基因被植入到一种金属里,然后产生了变色金属。这种变色金属不仅会随着周围的环境变幻颜色,而且还能防火防水。 变色金属被制成袍子,披在士兵们的身上,可以帮助士兵隐藏形踪,这样,无论士兵们走到什么地方都基本上和隐形了差不多。 现在,士兵们在雪烈的率领下,昂首挺胸,迈着铿锵的步伐,就像一条长龙一样,排着整齐的队伍蜿蜒在崇山骏岭之间,好像永远也不知道疲倦似的。事实上,他们也根本不会疲倦,因为他们都是生化机械兵。 雪烈穿着金色套甲(洛克的统帅服),骑在披着黄金铠甲的高头大马上,手持金色盾牌,腰悬金色宝剑,背上背着箭筒,箭筒里面插着金箭,就像阿波罗下凡一样。在雪烈的身后,行驶着十辆由四匹马拉的战车。车里面都装载着军需品,这些车辆可关系着兄妹二人的性命,他必须得保护好他们。雪碧则穿着银色套甲(雪烈的银甲武官制服),在后面押车。 战车轧轧地碾过,积满沙尘的路上乌烟瘴气。 女王交待过,时间紧,任务重,因此,除了方便和饮食,他们没有停下来过。 傍晚,大军一路蜿蜒,爬上一个斜坡,然后来到了一个路口。两边都是光秃秃的山,山上连一棵树都没有,它们裸露着的褐色皮肤上面遍布着许多凹陷的大坑,看起来就像伤疤一样。 雪烈把队伍停下来,他打马奔上斜坡,来到路口,向下张望。坡下是起伏的丘陵地带,在那些高高低低的土包之间有一条宽敞的大路通向远方。那是一条官道,偶而还有过往的商人和旅者。这片地带看起来就像尤卡坦。雪烈又想起和向导纵马狂奔的日子来。好在那些惊魂的日子已经过去了,现在就是自己建功立业的时候,雪烈忽然感觉浑身充满了力量。 雪烈观望了一会儿,复打马转了回来,他来到装有军需品的马车前,翻身下马,命令车手们(他们是人类)用餐、喂马。雪烈从一辆车里拿出冰冻的葡萄酒,还有加了温的烤肉等等。这不奇怪,因为车上装有太阳能致冷器,太阳能加热器,太阳能饮水机等等,只要动动手,随时都能吃到他们想吃的东西。 雪碧从马背上跳下来,伸了伸腰,扭了几下屁股,颠簸了一整天,坐得她腰酸背痛的,当惯了公主的雪碧还不习惯这种颠簸的生活。 兄妹两人坐下来,开始用餐。 “唉!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到达那个叫奥戈的地方啊?”雪碧秀眉微蹙。 “快了,过了那片丘陵地带应该就到了。” “洛克哥哥怎么还没有来呀?也不知道他怎么样了。”雪碧把葡萄籽糕举在唇边,却不往嘴巴里放。 “你担心他干什么?说不定这会儿,他正在和女王……”雪烈忽然住了嘴。 雪碧翕动几下鼻子,她嗅出来了,哥哥的话里有一股酸溜溜的醋味。 洛克哥哥和女王?雪碧忽然想起来了,自己在送糕点给洛克的时候,他曾经说过“不,不是的,不是你做得不够好,我是说你不应该把感情放在我的身上,因为,因为……”雪碧明白了。 “原来,洛克哥哥喜欢的是女王。”碧绿色的眼眸黯了黯,女孩放下手中的糕点。 “你想那个死人头干什么?我妹妹这么漂亮还怕嫁不出去吗?除了那小子,不管你看上谁,我都要把抓他回来,让他跟你洞房。”雪烈很怕小丫头难过。 “哎呀,哥哥,胡说什么?不许你诅咒洛克哥哥。”女孩的俏脸上飞起两道红霞。 “这不,还没嫁人呢,胳膊肘就往外拐了。”雪烈不满地白了妹妹一眼。 “你坏死了,人家可不想嫁人的。”雪碧举起粉拳。 “算了算了,不要再胡思乱想了。吃吃吃,快吃,吃完好睡觉,明天早晨还要赶路呢。”雪烈催促到。 雪碧只好举起糕点,机械地往嘴巴里塞着。这种糕点是雪烈专门为雪碧准备的,平常她最喜欢吃的葡萄籽糕。可是今天,雪碧却没有吃出来任何味道。 第二天早晨,当雪烈策马奔上斜坡,来到那个路口的时候,他惊呆了。雪烈使劲地揉了揉眼睛,没错,横在眼前的是一片海洋,而且还相当广阔,简直看不到边儿。 这,这这这,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难道是走错路了?不对呀,昨晚我看见的明明就是一片丘陵嘛!雪烈傻眼了,他怀疑自己的眼睛出了问题。 第五十八章 幻海 雪烈急忙纵马来到雪碧的车前。 “妹妹,妹妹,你快出来,不好了,出事了!” 雪碧一听说出事了,就急忙掀开车帘,惊恐地问道:“出了什么事啊?”雪碧以为有敌人来袭击呢。 “你快上来,跟我一起去看看吧!” 雪碧刚刚睡醒,她看见哥哥一脸的慌张神色,以为出了什么大事,遂一纵身,跃上雪烈的马背。兄妹两人策马向斜坡上奔去。他们来到路口。 “你看到了什么?”雪烈指了指前方。 “大海呀!我们怎么过去?又没有船,难道你让我们游过去?” 雪烈真的傻眼了,既然妹妹都看到了,那就说明自己的眼睛的确没有问题。 雪烈又从怀里摸出“指挥定位仪”,揿亮上面的按钮。一个盖子打开之后,那上面出现了一个四方形的屏幕。雪烈飞快地操纵着按钮,他调出了地形图。那上面标有明确的行军路线,闪烁的褐色文字显示,这一片地带叫“弗朗兹”,它的右前方还有一片绿色丛林,而丛林的左前方就是奥戈城了。可是,并没有海洋,如果有海洋会显示蓝色的文字。雪烈看了看两边的地形地貌,回忆了一下昨天所走过的地方,与图像上显示的一样,并没有错啊。雪烈糊涂了。 雪碧看到雪烈在摆弄那个有影像的东西,她很是好奇,忍不住问道:“哥哥,那是什么?” “你先别问了,我们遇到了一件怪事儿。昨天我上来看过,这里明明是一片丘陵,谁知,一夜之间竟然变成了大海,实在是太奇怪了!” “竟然会有这样的事儿?”雪碧疑惑道,“你确定我们没有走错路?” “没有,肯定没有。女王给我的这东西是最先进的仪器,女王说了,从它的上面能搜索到全部的地形图。我们的行军路线已经标好了,你看,我们现在就在这个位置。”雪烈伸出手,指了指屏幕上闪烁的文字。 雪碧伸长脖颈看,看了半天,也没看懂。于是,只得说道:“不如我们下去看看吧!我可好久没有游泳了。”雪碧从马背上跳了下来。 “慢着!”雪烈突然喊道,“先等一等,我再问一下,我觉得这个地方实在有些古怪。” 雪烈又继续揿动按钮,他要联系侍卫长。很快,雪烈得到了答复。侍卫长的回答是:你们现在所处的位置是“弗朗兹”丘陵地带,面前就是一条宽阔的官道,加速行军,务必尽快到达奥戈,并且将其占领。﹙这时候的洛克还在大洋深处,陪着赫怀斯托斯聊天呢。﹚ “我靠,见鬼了!难道是我们两个的眼睛都出了问题?”雪烈彻底被雷倒了。 难道让我带着这十万大军游过大海?草,这不是要整死我吗?雪烈在心里咒骂着。但是,牢骚归牢骚,有军令在身,他还是不敢违抗的。 “走,带上我们的兵器,下去看看。”雪烈把心一横,心想:就算是死也要闯一闯。 两个人策马向海边奔去。 没错,这是一片大海,因为他们看到海上有翩飞的鸥鸟,还有一艘艘小得几乎就像圆点儿似的船只。 到了海边,雪烈跳下马来,他一手提着盾牌,一手拉着雪碧。两兄妹走进了海水里。雪烈用手掬起一捧海水来,凉凉的,的确是海水。 “没错,是海水。”雪碧也掬起一捧海水,她还洗了洗脸。 两兄妹面面相觑。 是向前还是退后?好像现在只有一条路可行了,那就是打道回府,回波克斯造船。 “哥哥,或许你那个什么仪出了毛病,失灵了,我们走错了路?”雪碧歪着小脑袋瓜问道。 “嗯,有可能。”现在的情形,让雪烈不得不对这个据说“多功能、全方位、最先进的仪器”﹝这是凯西女王亲口告诉他的。﹞产生了怀疑。 “先不管那么多了,我要去游泳,好久没泡水,太难受了。” 雪碧脱去穿在身上的套甲,露出了里面的粉红色长裙。这套衣裙是用最好的绸缎做的。为了做这条裙子,雪碧几乎跑遍了尤卡坦和波克斯的每一家店铺。最后,雪碧终于找到了来自她的故乡——东土大陆的绸缎,那上面有大朵大朵的玫瑰花,它们红得特别鲜艳,就像真的一样。雪碧根据自己的回忆,仿照从前那套花仙子送给她的衣裙,画了一种款式,然后请裁缝照着图形做的。雪碧本想穿着这套衣裙跳舞给洛克看的,谁知,她还没来得及跳呢,就随大军出发了。 “啧啧啧,妹妹,你的裙子好漂亮啊!”雪烈忍不住称赞起来,“对了,你说过人家叫你玫瑰公主的,你的玫瑰舞跳得最好看,我还没有看过呢,你跳一个舞给我看好吗?” “才不呢,我要先跳给洛克哥哥看。” “臭丫头,我这个亲哥哥都不如你那个洛克哥哥了吗?”雪烈捧起一捧水朝雪碧的脸上泼去。 “哥哥坏,不理你了。”雪碧撅起嘴巴,转身向海水里跑去。 “喂!回来。”雪烈急忙大声喊起来。可是,那丫头跑得太快了,她已经扑进了水里。 雪烈急得直跺脚,他实在担心妹妹的安全。来不及多想,雪烈三下两下甩掉那身甲衣。突然,雪烈的手触到了怀里一个硬邦邦的东西,他低头一看,是“指挥定位仪”,他便把它草草地裹在甲衣里,随手丢在了沙滩上。然后接连几个纵跳,雪烈追着妹妹的身影跃进了水里。 “噗通”,雪烈跳进水里。随着身体的上浮,他钻出了水面,可是,水面上并没有雪碧的影子。雪烈急得要命,他抹了一把脸上的水珠,又急忙往水下潜去。 终于,雪烈看到了雪碧。雪碧的身体在水里旋转着,粉红色的长发在水里飘浮着,就像睡着了一样。然后,雪烈看到了大朵大朵的玫瑰花,它们正从雪碧的身体里,不,应该是衣裙上,冉冉地向上飞升。 “哇,太美了,妹妹就像个花仙子一样!”雪烈忍不住赞叹起来。 雪烈向雪碧游了过去,他想把妹妹拉出水面,他担心妹妹是晕过去了,再说,他也不能憋气太久,他需要到水面上呼吸。雪烈伸出手去,就在他快要够到妹妹手臂的时候。 “哗”的一声巨响,一双长着指蹼和鳞甲的大手伸了过来,紧紧地箍住雪烈的腰。这是一一个长着三只绿色眼睛的大海怪,他那满头的绿色长发张牙舞爪地舞动着,他的周身布满了褐色的鳞片,那条巨大的鱼尾巴还在水里左右摇摆着,别提有多恐怖了。雪烈突然想起来了,这个海怪跟上次那个被“女王号”炸死的海怪长得一模一样。难道他是海王子?他没有死?可是,自己明明看见他被炸成了碎片。 雪烈惊恐地瞪大眼睛,他看了看自己的两手,空空的,刚才急着追赶妹妹既没拿盾牌,也没拿金剑。 完了,今天死定了!腰上传来剧烈的疼痛,一阵头晕目眩之后,眼前变得一片朦胧。 雪烈想到了女王,他仿佛又看到那个娉婷的身影,耳边好象又响起那个轻柔的声音“不要紧,再来一次,你一定行的。”女王曾经手把手地教自己操控那些铵钮,就算自己按错了,她也从不责怪自己,她总是不厌其烦地为自己讲解,又总是那么耐心地鼓励自己。可是,自己竟然辜负了她的期望,还什么都没有为她做就要死了,甚至连她的最后一面都见不到。雪烈突然很想见女王,一霎那间,苦涩、甜蜜……各种滋味一齐从心底涌了上来。 我知道了,我终于知道了什么叫“思念的味道”,原来,“思念的味道”不只是葡萄酒里才有的。雪烈溢满泪水的眼睛里满含着微笑,现在,他终于明白了什么叫“思念的味道”,就算现在让他马上死去,他也不会再觉得遗憾了。 就在这时,雪碧的头发刷的飞扬起来,就像一根根竖立的钢针,紧跟着,碧绿色的眸子猛地张开。雪碧看到了海怪,更看到了自己的哥哥,哥哥正被海怪捏在手里,只要海怪一用力,估计哥哥马上就会骨断腰折。雪碧呼的一下窜了过来,迅猛地扑向海怪,她的身体带动着那些花瓣,就像一个粉红色的漩涡。雪碧张开嘴巴就朝海怪的手咬去,她只有一个目的,她想让那个丑陋的海怪松开爪子,放开哥哥。 海怪的手背上覆盖着鳞甲,又糙又厚,雪碧的牙齿都松动了,并且,嘴巴里涌出了血液。面对雪碧的袭击,海怪不但没有松手,好像还在用力。雪碧急了,她想到了那把“钩刺”,此时,它还插在自己的腰间。“刷”的一声,雪碧一把抽出“钩刺”,并高高地举起了它。雪碧就像一头发怒的狮子,不,更像一股粉红色的旋风,她旋转着,猛地朝海怪撞去。 “哧哧哧”,那把“钩刺”激起了一股水花,就像一条长长的蛇信子一样,破水而去。“钩刺”变长了,而且锋利的倒刺上还附上了一朵朵艳丽的玫瑰花,它看起来就像一根长长的花枝。雪碧刺中了海怪的眼睛,而且还是居于海怪额头正中央的那一只。 “嗷”的一声惨叫,海怪松开双手,用手去捂他的眼睛。紧跟着,“哗哗哗”的一阵巨响,海水向远处奔去,很快就消失不见了。“啪”“啪”两声,两兄妹一先一后飞跌出去,他们摔到了地面上。 眼前又是一片丘陵地带。雪碧揉了揉眼睛,没错,是丘陵。 “哥哥!哥哥!你怎么样了?”雪碧焦急地呼唤着,她急忙奔了过去。雪烈的头还卧在泥土里呢,雪碧急忙把他扳了过来。 “啊,噗!”雪烈吐出了满嘴的泥巴,“我还活着吗?”他奇怪地问道,他以为自己已经死了呢。 “你当然活着了,害得我一差点儿被你吓死。你的伤怎么样了,快让我看看?”雪碧急忙扶雪烈坐起来,并掀起他的内衣,查看他的伤势。 “妹妹,你看到什么了?海水消失了!这是真的吗?”雪烈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又擦了擦眼睛,问雪碧。 “是真的,我把海怪打跑了。”雪碧一边帮他揉捏腰部一边说道。 “妹妹可直厉害!”雪烈高兴地一下子跳了起来,跟着,又“啪”的一声摔倒在地上。 “哎哟,痛死我了!” 第32节 雪烈只顾着高兴了,他忘记了腰上的伤,刚才他的腰差一点儿被海怪给掐断。 “哥哥,你没事儿吧?都怪我,泡什么水啊,害得你受了伤。”雪碧一边搀扶哥哥,一边责怪起自己来。 “没事儿,没事儿,如果不是你,我们怎么走出这片地带啊,还好现在终于可以出发了。”雪烈龇牙咧嘴地站起身来。 雪烈现在有些明白了,那个海怪应该也是海王子,他记得洛克曾经说过,那是神,他们会弄障眼法,想来先前的那一片海洋是海王子弄出来的障眼法吧。 雪烈又拾起地上的甲衣,他包好“指挥定位仪”,一步三晃地随妹妹一起回到车旁。雪烈坐了下来。雪碧从车厢里取出葡萄酒,她一边给哥哥倒酒,一边往哥哥的腰上擦拭药水。雪烈的腰虽然很痛,但幸好没伤到骨头,只是皮肤多处破损而已。 看看已经接近中午,两兄妹又吃了些东西,雪烈抱着“指挥定位仪”,钻进马车里睡了一觉。雪烈觉得妹妹很厉害,他就留下妹妹替自己放哨。 一个中午很平安,并没有发生什么事情。 好在雪烈的伤势不是很严重,再加上他的身体本来就很强健,擦了一些药水之后,也就没有什么大问题了。 午后,队伍又出发了。现在,轮到雪碧睡觉了,由于和海怪大战一场,又替哥哥把了一个中午的风,一阵倦意感袭来,雪碧困了,她便钻进最后一辆马车里睡起觉来。 第五十九章 丛林纵火 傍晚,他们仍然没有走出丘陵地带。 雪碧睡醒了。她从车窗里探出头来。连续几天没见到太阳,空气显得很沉闷,她感觉有些不舒服。雪碧抬头看了看灰蒙蒙的天空,感觉心情更压抑了,她很想下车来透透气,她就以要方便为由,叫车手把车靠着路边停下来。 雪碧悄悄地溜下车,顺着斜坡滑下去,她在矮树丛后面坐了下来。雪碧没有来得急换衣服,还穿着她那身粉红色的玫瑰花裙。 “唉!也不知道洛克哥哥身体好了没有,他怎么还不来呢?”女孩叹了一口气。自从在波克斯的后花园里邂逅了那个高大帅气的少年之后,雪碧的心就再也没有平静过。少年金色的长发,冷酷的眼神,还有邪魅的笑容,无时无刻不充斥着雪碧的脑海。可是,自从来到尤卡坦之后,那人就跟变了个人似的,对自己不理不睬,甚至还拒绝自己对他的关心。 他爱他们的女王,他和哥哥都爱他们的女王,唉,自己也当过公主的,哪一点就比不上他们的女王呢?!雪碧越想越伤感,她忍不住啜泣起来。 渐渐的,由远及近,一股异样的气味迫了过来。待雪碧醒悟过来,一条柔软的,手臂一样的东西已经缠上了她的脖子。呼吸一窒,女孩晕了过去。 十辆马车的距离,虽然不算长,但是也不能说短,如果没有人通报的话,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雪烈的怀里揣着金属盒子,偶而它会嘟嘟地响起来,那是侍卫长在向他询问行军情况,时而他还要纵马去前后看看。现在的雪烈,一个人做的是两个人的工作,因此,他根本没有空闲。 天黑的时候,队伍停了下来,虽然生化兵们不需要休息,但是,十名车手,他们是人类,他们要吃饭,马匹也要吃草。待雪烈安排完诸多事宜,早已经是饥肠辘辘了,他策马向后奔来,打算和雪碧一起用餐。直到这时候,雪烈才发现少了一辆马车,而且还是妹妹乘坐的那辆马车。雪烈的心里立刻发慌了,他逐个询问车手,车手们竟然都说没有看到。 雪烈的眼神本来就是在黑暗中历练出来的,行走夜路跟在白天没有什么区别,他纵马急驰,向后寻去。终于,雪烈在路边发现了那辆马车,他掀开车帘,里面没有人。雪碧,车手,连同马匹都不见了。雪烈翕动了几下鼻子,他闻到了异样的气味。 不好,有野兽!难道雪碧是被野兽给叼了去?那她为什么不呼救?这种地方竟然会有野兽出没,雪烈感觉真是诡异极了。 直到这时候,雪烈才想起洛克,他禁不住自言自语起来:“如果有洛克在就好了!”。 雪烈真想立刻就奔着味道追赶下去。 但是,那十辆马车(现在只剩下九辆了)载着性命攸关的军需品,还有那十万士兵,是女王的全部身家,如果自己只为了妹妹的个人安危而置军队于不顾,又怎能对得起女王的信任和栽培?雪烈急得团团转,他只期盼着洛克早一点儿到来。 雪烈也没有心情吃饭了,他只是催促那些车手吃快点儿。终于,车手们用餐完毕,马匹也喂完草料了,雪烈立刻指挥队伍开拔。 雪烈一提缰绳,策马飞奔起来,因为气味就在右前方。 一支十万人的队伍从官道上斜冲下来,他们奔跑着,他们的步伐和速度都一致,整齐而不凌乱。这下可苦了工程兵,因为被输入了加速的指令,于是,他们手脚头三者并用,搬石头、砍树木、铺道路......忙得不可开交。那一幕,若被人类看到了,不吓死才怪。 后半夜的时候,雪烈追到一片丛林前,那种气味消失了。 难道雪碧被掳到了林子里?可是气味又为什么会消失了呢?雪烈用力地吸了吸鼻子,他嗅到了许多种气味,那是野兽的气味,他很熟悉。雪烈冷笑了一声,心想:我生来就是猎杀野兽的,这回,你们可算栽到我的手里了。 雪烈急忙命令队伍停下来。 也就在这时,雪烈怀中的金属盒子响了起来,那是侍卫长在向他转达女王的命令,说林子中有古怪,要他们注意安全,并且命令他调整行军路线,务必占领奥戈。 调整行军路线?怎么可能?你们又不知道我妹子在这里。雪烈决定,就算是违抗军令,也要拼死闯一闯,他不能丢下妹妹不管。 雪烈抬头看了看,这片丛林异常繁茂,而且面积很大,几乎一眼望不到边儿。看来,只有先清除那些野兽,才能让工程兵开道。于是,雪烈就命令第一队的生化兵进丛林搜索。 不久,林子里闪起一片亮光,伴随着哀号声,强烈的血腥气味弥漫开来。 收队的时候,派出去的近千名士兵一个都不少地回来了,他们简直就是神兵。雪烈开心死了,也越发崇拜女王。但是,雪碧哪儿去了呢?看着莽莽丛林,雪烈又锁起了眉头。 天亮的时候,气味减少了。工程兵们开始开道了,雪烈也骑着马跟了进去。 雪烈吃了一惊。他看到那些死去的野兽并非普通的狮虎之类,它们有的长着人首兽身,有的竟然是人身兽首,真就是千奇百怪,无所不有。它们的死状极其恐怖,有的被切去头颅,有的被劈作两半……并且都有烧灼过的痕迹。(那是生化兵用水晶光束射杀的结果)。 这都是些什么怪物啊?雪烈一脸的骇然,他从来都没有见过。 强烈的血腥气味令雪烈作呕,工程兵们搬动那些怪物的尸体时,身上溅了许多血液,把他们的甲衣都弄脏了。 林子又大又密,这要搬到什么时候啊?雪烈心急如焚。 怎么办呢?雪烈又皱起眉头,思忖起来:难道妹妹被人头鸟捉走了?这么大的林子去哪儿找呢?突然,脑袋里灵光一闪,雪烈想到了一个好办法——纵火。如果人头鸟藏身在林子里,一旦火烧起来,它只能飞出丛林,那时候自己就可以一箭把它射下来;还有,大火一烧起来,那些怪兽的尸体也就焚毁了,工程兵们也就不用再耗时搬运了。这岂不是一举两得嘛!雪烈为自己能想出这么好的计策,大大地得意了一回。 很快,林子里浓烟滚滚,那些枯枝败叶先燃烧起来,然后就是茅草和矮小的灌木。傍晚,整座森林都燃烧起来。 修罗从卫星扫描系统里看到了红色预警信号,他急忙让侍卫长查询。不久,侍卫长和雪烈取得了联系。 “胡闹!他怎么还在那里,为什么不调整行军路线?”修罗知道雪烈纵火之后大发雷霆,他命令侍卫长,“马上启用灭火系统!” “可是,殿下,灭火系统不能再启用了,雨季提前来临,我们的能源使用更紧张了。” “真是给我添乱!” “砰”修罗一拳击在了桌子上。 “烧就烧吧,不就是一片森林吗?” “你说得倒轻巧,那片森林属于奥戈,如果被他们发现是我们人干的,这不是打草惊蛇吗?” 侍卫长不再说话了。 “让他们务必小心,尽快赶到奥戈!” “是,殿下!” 就在雪烈接到女王命令的时候,洛克赶到了。洛克看到冲天的火光,就奔那片火光去了。 “你可总算来了,我等得头发都要白了。”一见面,雪烈就来了一个热烈的拥抱。 “行了兄弟,也真是难为你了,好在我的伤总算好了。”洛克屈起他那胧二头肌,“不信你看,我是不是比以前更结实了?” “好,好,你是挺好。可是,我很不好。”哇的一声,雪烈大哭起来。 “出了什么事儿?”洛克疑惑地望向雪烈,“这片森林怎么会着起火来?” 雪烈抽抽噎噎着把遇到海王子以及雪碧的失踪,还有纵火的前后经过都说了一遍。 “原来是这样。但是,你也不应该焚毁森林啊!”洛克心痛那些绿色的生灵,“看来,那个海王子是跟上你了,他是找你报仇来了。” “报仇?难道他没有死?我明明亲眼看见他被‘女王号’给炸成碎片的。”雪烈很惊讶。 “你不知道,海王子一共有十个,他们是五对双生子,你杀死了一个,现在找来的应该是另外一个。” “啊?十个!”雪烈瞪大了惊恐的眼睛,“一个就差一点儿把我弄死,万一九个都来了,那我还能有命?”雪烈的脸立刻咧成苦瓜状。 “事已至此,着急害怕都是没有用的,得先想办法走出丛林,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雪碧可能是落入奥戈人的手里了。” “那她岂不是很危险?不行,我得去救她。”这个鲁莽的小子,头脑又发热起来。 “也不见得,至少他们还不会杀她,顶多也就是拿她当人质,威胁我们退兵罢了。” “喂,你是怎么来的?”雪烈突然发现洛克连马都没骑,车也没坐,就一个人突然出现在自己的面前。 “呵呵,我嘛,当然是跑步前进的啦!我天生就是飞毛腿,不信咱们比试比试?” “算了,以后吧,现在哪有心情,出林子要紧。”雪烈嘟起嘴巴,他已经无暇再顾及其他了。 于是,工程兵们又出动了,在洛克诧异的目光里,他们冒着浓烟,顶着烈火,挥舞着机械手臂开始清理道路。 “他们就是生化兵?” “是啊,如果不是你病着,说不定现在我们早就抵达奥戈了。” “现在也不迟啊,有了他们还怕打不过什么奥戈人吗?” “也是,女王就是历害,竟然会造出这么多神兵来。” 两个人一个马上,一个马下,一边走,一边聊着。 洛克看着那些已经被烧焦的奇形怪状的肢体,感到很费解,心想:这些亦人亦兽的怪物,究竟是哪儿来的呢? 第六十章 沙漠迷踪 东方渐渐地亮起来,又迎来了一个白天。他们终于走出了林子,眼前是起伏的群山,还有莽莽的丛林,跟本就无路可走。 “一定是雅利安人,他们是故意把你引到这里来的。”洛克说道。 直到这时,雪烈才明白,原来是上当了,他只是寻着气味追赶了,竟然忘记了看行军路线图。雪烈急忙命令队伍停下来,然后拉着洛克,两个人一起坐进草丛里。 雪烈从怀里摸出“指挥定位仪”,噼哩啪啦地操作着,很快,他调出了地形图。 雪烈用手指着屏幕上面弯弯曲曲的线条,还有闪烁的数字说道:“你看,这是我们的行军路线,这片绿色的区域,还有上面闪烁的文字告诉我们,这里是‘达达米丛林’,也就是我们身后的这片丛林。” 洛克看了看,那片绿色区域的上方还标有密密麻麻的类似于“山”、“树”……的图形和符号,估计就是山脉和丛林了。洛克又看到了闪烁着红色的字符,他指着它们问雪烈:“它们又是什么?” “这是奥戈城,这是格拉斯,这里是皮洛斯,这里叫爱琴海……”雪烈一边说着,一边用手指给洛克看。洛克看到了,麦茹维亚在最顶端,梯林斯的上面。 “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难道退回去?”雪烈把求助的目光投向洛克。 “退回去?难道你不怕遇到海王子?”一想起上次大战海洛克斯差一点儿把命丢掉,洛克的心里就打怵。 “对哦。”雪烈想起“弗朗兹”路口来,自己差一点儿丧命在海王子的手里。 “怎么办?我们要不要请示侍卫长?”雪烈可怜兮兮地问道,他现在后悔死了,跑了这么多的冤枉路。 “你这不是没事儿找事儿吗?难道你还嫌他们知道的不够多?”洛克瞪了雪烈一眼,“让我看看,我再想一想。”洛克又把目光投向屏幕。 “这一块地方是什么?”洛克把手指指向“达达米丛林”、“奥戈”,还有“弗朗兹”路口,那是一片三角形的黄色区域。 “这里是一片沙漠,女王说过,这里情况不明。你该不会是……” “不错,我们就从这片沙漠穿过去。”洛克用手量了量,他觉得从此处到达奥戈几乎就是一条直线的距离,应该不会很远。 “可是……”雪烈还是有些不放心。 第33节 “可是什么?就这么决定了!马上休息,吃东西,让驾驶长给马匹多喂些草料,进入沙漠可能会损耗很多体力。” “是,属下遵命!”雪烈领命去安排了,虽然他的身上穿着统帅服,但是他还记得自己只是个冒牌的统帅,因此,他还得听洛克的。 吃饱喝足,准备停当后,大军又要出发了。这时候,他们发现又有一个难题摆在面前。原来,大军进入了丛林,十万人呐,这可不是个小数目。现在,工程兵在前,十万生化兵在后,队伍的尾巴还在丛林之外。 “怎么办?总不能倒退着出去吧?”雪烈又把无助的目光投向洛克。 洛克略一沉吟,说道:“我有办法了,我先带工程兵出去,你在这里断后,负责押运车辆。” 洛克从其中的一辆马车上卸下来一匹马,他翻身跨上马背,丛林里的风很大,掀起了他的袍子。 “你的统帅服我还穿着呢,不如我脱下来给你吧!”说着,雪烈就要去解身上的扣子。 “不必了,你穿着吧,我还是习惯穿这身袍子,凉爽!”洛克笑了笑。 “真的?”雪烈的眼睛里显露出一丝喜色,其实内心里他还真就舍不得脱,他多希望有一天能当上名副其实的统帅啊。 唉,真就是个孩子!洛克在心里叹息一声。 “我先去了,你要注意安全。”洛克一打马,便急驰而去,工程兵排成纵队,他们跑步前进,擦着生化兵的身体,跟在马匹的身后。 不久,生化兵们向后转身,于是,队伍的头变成尾,尾变成头。大军又出发了。 “我已经到达了沙漠边缘,我在这里等你。你那里的情况怎么样?有没有走出林子?”风里送来洛克的声音。 自己什么时候成了顺风耳?雪烈诧异莫名。其实,是因为洛克运起了魔力,他是在使用“万里传音”术。 中午,大军都集中到沙漠边缘。一眼望去,到处都是单调的黄色,连一棵树木都没有,远处似乎有一些沙丘,但从整体上来看也算是平坦。洛克便把队伍重新编排了一下,他把原先的纵向队伍编成一个方队,让车辆行驶在队伍的前面,这样既方便他们管理,又方便他们饮食。现在,洛克坐在马背上,只要他一张开红瞳,就能扫描到队伍的每一个角落。 洛克和雪烈并肩走在一起。他们每人手里拿着一个酒瓶子,两个人一边喝着葡萄酒,一边聊着天,偶而来了兴致,还“砰”的碰个杯,不,应该是碰“瓶”。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渐渐的,马儿们的脚步慢了下来,而沙漠仍然是无边无际,似乎永远也走不完。天空灰蒙蒙的,既不见天亮,也不见天黑。 “究竟是什么时间了?”洛克抬眼望了望天空,然后他一挥手,大军停了下来。 雪烈从怀里摸出金属盒子,打开盒盖,噼哩啪啦地操作起来,他想看一看时间。结果,雪烈大吃一惊,屏幕上闪烁着雪花一样的亮点儿,一点儿影像都没有。 “指挥定位仪”失灵了。 洛克看到雪烈在发呆,也伸长脖子去看。然后,两个人面面相觑。 现在,面面相觑的不只有洛克和雪烈,还有修罗和侍卫长,已经过去一天多了,他们还没有联系上洛克和雪烈,那两个人连同十万生化兵就像是从空气里消失了一样。 “咕咕咕”,雪烈的肚子叫了。 “又饿了,怎么这么快呀?”雪烈摸了摸肚皮,感觉很是不解,他觉得自己用过了餐,好像并没有多久啊。 “长官,我们已经没有水草了,马儿们已经走不动了,它们需要饮水和吃草料。”说话的是驾驶长。 洛克看了看,远处仍然是单调的黄色,它们一直延伸着,伸向远方,直到与灰蒙蒙的天空相接。 “你们在原地休息,我去前面看一看。”洛克跳下马背,他已经感觉出来了,马儿很累,它不停地打着响鼻,那是在抗议,因为它肚子饿了。 “嗯。”雪烈应着,他有些疲惫,真的不想再走下去了,虽然他是坐在马背上,但是也感觉很累。 洛克迈步朝前走去,他的靴子踩进沙子里,感觉软软的,但是拔脚出来时,却感觉有些吃力,难怪队伍走不快,原来在沙子里行走与在平地上是不一样的。 不行,得加快速度才行。想到这儿,洛克向上纵起身来,连续几个纵跳,很快,他从雪烈的视野里消失了。 洛克现出本身,“啪”的一声张开翅膀,然后一提气,他以最快的速度向前飞去。那些黄沙在洛克的眼前涌动着,翻滚着,这给洛克造成了一种感觉,好像它们是有生命的一样。 洛克飞了许久,眼睛里见到的仍然是单调的黄色,只有沙漠才有的那种黄色。洛克感觉很奇怪,心想:凭自己的速度,应该都能够到达亚特兰蒂斯了,为什么还飞不出沙漠? 洛克又调转方向,他不再是向前,而是向上飞去。头顶上本来是灰蒙蒙的天,可是随着洛克身体的向上,那些黄沙竟然也向天空涌去,它们就像一堵会长高的墙,在阻挡他的去路。 洛克停止飞行,把身体悬浮在半空中,然后张开红瞳扫描起来。洛克看见了,那些黄沙涌动着,它们就像张牙舞爪的怪兽一样,互相拥挤着向一起堆积,很快,它们形成一堵墙,然后阻挡在他的面前。 “哼,果然有古怪!”洛克冷哼一声,他先是收拢翅膀,然后运起魔力,随着一团光晕的出现,他的翅膀骤然张开,翎羽都竖立起来,就像一片刀丛一样。然后,洛克突然来了一个“紫燕穿云”式,他向上冲去,速度快得就像一道黑色的闪电,他把那堵沙墙劈作了两半。 “哗哗哗”,沙墙倾覆下来,散落成一地的沙粒。三个高耸如巨塔般的怪人出现在沙地上。他们都长着绿色的长发,胸口上还长着一大撮绿色的长毛,大腿粗得就像王宫里的顶梁柱子,他们赤着脚,那脚大得就像是磨盘。其中一个巨人还长着三只绿色的眼睛,只不过额头中央的那只已经瞎掉了,就像是一块绿色的伤疤。他们的面貌甚是凶恶,而且,每个人的手里都持有一个两叉戟,那种两叉戟看起来就像是一个特大号的鱼叉。 一阵风吹过,卷起了满天黄沙。 洛克恢复了人形。他站在三个怪人的面前,大声质问:“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阻挡我的去路?”。 “我叫海洛菲斯,是海王的第四子,他们是我的两个弟弟,海力普斯和海力诺斯,我们要给死去的哥哥海洛克斯报仇。说,是不是你杀死了海洛克斯?”瞎了一只眼的海洛菲斯,用那只长满绿毛的大手指着洛克,怒气冲冲地说。 “原来你们是海王子啊。不错,那条大淫鱼是被我给杀死的,我已经把他大卸八块,给煮了。嗯,味道还不错,可惜我没吃完,把剩下的都丢去喂狗了。哈哈哈……”洛克大笑起来。这种地方没有水,估计他们耍不出什么花样来,洛克也不怕他们。 “哇呀呀!气死我了,还我哥哥命来!”海洛菲斯操起手中的那把特大号的“鱼叉”奔洛克的胸口戳了过来,这要是被戳中了,那就是一个透明的窟窿。 但是,洛克是谁呀?魔王子。只见洛克不慌不忙地自怀里摸出蛇龙杖,他一按那个龙头,“刷刷刷”,魔杖立刻变长了。 洛克运起魔力,突然冲天飞起,跃起数十丈,身体凌空倒翻,他一抖手中魔杖,一道黑芒迅疾如闪电般往海洛菲斯的头上罩去。海洛菲斯慌忙收回“鱼叉”,双臂齐用力把“鱼叉”向上一磕,就听“铛”的一声,双臂一麻,他那把特大号的“鱼叉”竟然被磕飞了出去。震得海洛菲斯“嘣嘣嘣”倒退出去好几步,差一点儿没坐在沙地上。 海洛菲斯的“鱼叉”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然后“噗”的一声插进黄沙里,激起了一股巨大的沙尘。那把“鱼叉”的柄露出地面的部分不足三分之一,兀自在沙地上“嗡嗡嗡”地震颤着。 海洛菲斯就跟傻了一样,瞪圆了眼睛,他实在想不明白,眼前这个年纪轻轻的金发少年怎么会有如此大的力量?海洛菲斯当然不明白了,洛克的力量来自地母该亚,只要踏在大地之上,运起魔力,他的力量就无穷无尽。 “怎么样,你服不服?”洛克一脸揶揄的表情,他又继续嘲弄道,“是一个一个地来呢,还是你们三个一起上?要不,去把你家的六个兄弟都叫来?” “哇呀呀!欺人太甚!让你尝尝我们兄弟的厉害!”海力普斯和海力诺斯一见兄长吃了亏,哪还站得住,双双手执“鱼叉”,分别从两个不同的方向朝洛克的身上招呼。一把“鱼叉”奔着洛克的面门戳来,另一把“鱼叉”则刺向洛克的咽喉。 “哇呀呀,小爷我来了!”洛克在那里大战海洛菲斯,雪烈也已经看到了,本来,他们是被海王子施法困在沙海里,由于洛克打破了结界,海王子们就现出了身形。于是,雪烈不仅看到洛克,还看到他的座骑就站在沙漠的边缘上。 雪烈一看洛克大显身手,他的心立刻痒起来。 “驾!”雪烈一提缰绳,两腿用力一夹马的肚子,战马立刻长嘶一声窜了出去。雪烈左手持着盾牌,右手执着宝剑,刷刷刷,他的金剑在空中虚虚实实地挽了几个剑花,如同金蛇吐芯一般,直刺向海力普斯的腿肚子。 “哎哟哟!”海力普斯吃了痛,忍不住跳起脚来,手中的“鱼叉”也偏离了方向。 雪烈并没有停止动作,他一提缰绳,战马又绕到了海力诺斯的侧面。雪烈挥起手中的盾牌照着海力诺斯的赤脚砍了下去,不错,是砍,因为那张盾牌的边缘很锋利,就像刀刃一样。 “哎哟!”“砰”,海力诺斯退后一步,一屁股坐了下来,身旁立刻掀起一股巨大的沙尘,他的脚背上已经血流如注。海力诺斯这一屁股下去,差一点儿把雪烈连同坐骑一齐坐在屁股底下。 “我靠,你想把小爷给臭死吗?”雪烈火了,他从怀里摸出“指挥定位仪”,给生化兵们下达了击杀指令。 很快,生化兵们把三个巨人给团团包围起来。“嗖嗖嗖”“咣咣咣”,他们从眼睛里,还有手臂上发射出水晶光束,那些雪亮的光束一射在巨人的身上,就是一个透明的窟窿。 伴随着焦糊味,一股浓烈的血腥味弥漫开来。“砰”“砰”两声巨响,海力普斯和海力诺斯一先一后倒下去,他们死了。海洛菲斯一见情况不妙,捂着一只被洞穿的胳膊,驾起一阵风逃走了。 “耶!我们胜利了!”雪烈高兴坏了,忍不住和洛克击起掌来。 “死了三个,还有七个,我们有生化兵,就算他们都来了,也跟本不用怕他们。”雪烈洋洋得意起来,心想:女王厉害哦!怎么会造出来这么厉害的神兵。 “且不可大意!虽然我们获胜了,但也是侥幸,如果没有这些生化兵,你我还不都得被他们的鱼叉给串成糖葫芦?”洛克警告道。其实洛克是在吓唬雪烈,他知道那几个海王子不过都是些半神,只要是在陆地上,他就有办法收拾他们。 “走吧,马匹需要喂饲料,我们还要赶时间,得快些走出去。”洛克催促道。 两个人又率领大军向前走去。洛克回头看了看那两具尸体,心想:可不能被人发现了。洛克悄悄施起“行火”术来,“呼”的一声,从指尖窜出一股火苗来,很快,那两具尸体就被大火给吞噬了。 “嘟嘟嘟”,雪烈怀里的“指挥定位仪”响了起来,它又恢复了工作。原来,是女王在联系他们,“她”要和洛克通话。从修罗的口中,洛克才知道,他们陷在沙海里已经一天一夜了。洛克又无法跟修罗解释,他只得编了个瞎话,说“纸灰腚喂鱼”失灵,他们迷路了。 “这怎么可能?”修罗半信半疑,他不相信“指挥定位仪”会失灵,但是,他们又确实失踪了一天一夜,修罗也无法解释,他只得勉强相信了。 “算了,你们马上占领奥戈,迟了恐怕会生变!” “是,属下遵命!”洛克应道。 “休息一下,先吃点东西,喂好马匹,然后一鼓作气拿下奥戈。”洛克命令道。 很快,洛克和雪烈又坐了下来,他们一边喝葡萄酒,一边吃东西。车手们四处去找寻草料,他们得先喂饱马匹,然后才能吃饭。 第六十一章 夜探奥戈 不久,大军又出发了。渐渐的,一片广阔的平原出现在视野里,远远看去,好像还有一座城市。 “应该是奥戈了。” “我又嗅到了那种气味。”雪烈用力地吸了吸鼻子,“那个方向。” 洛克顺着雪烈所指的方向看去,没错,就是前面那座城市。 “跑步前进!”雪烈一激动就越权了,他下达了指令,十万人的队伍连同马车一起飞奔起来。那场面,甚是壮观。 “怎么样,跟我的马赛跑吧?我很想知道,究竟是你的脚程快,还是我的马速快。”雪烈狡黠地眨了眨眼睛。 “你呀你!”洛克耸耸肩,无奈地摇了摇头,他知道,雪烈还没有忘记自己突然出现在丛林的那件事儿。如果不让雪烈心服口服,他一定会揪住不放的。洛克只得飘身下马。 “一,二,三,开始!”二字刚一出口,雪烈就已经催马窜了出去。 “你小子,这不是耍赖吗?”洛克简直哭笑不得,他摇摇头,叹了一口气,“唉,你什么时候能长大呢?!” 那个顽劣的身影已经越来越远了。洛克足尖点地,一提气,蹭的一声就窜了出去。毫不夸张的说,那就是一阵风。 十万士兵跟在他们身后,浩浩荡荡地向前奔去。 在距离城市大约2英里(1英里约等于1609米)的地方,雪烈胯下的战马突然撩起前蹄,昂首嘶鸣起来。 雪烈勒紧了手中的缰绳,好不容易才把坐骑稳下来,他定睛一看,着实吃惊不小,眼前密密麻麻的都是怪物,他们与丛林里看到的那些半兽人差不多,有牛头人身的,有人头狮尾的……五花八门,什么样的都有,他们的手里都持着一柄巨大的砍刀。 “洛克!洛克!”雪烈转过身,急切地呼唤起来。 “我在这儿哪。”洛克在他的马前转出身来,脸上还挂着笑容。 “你倒挺快。”雪烈喘着粗气,“这都是些什么东西啊?难道他们就是奥戈人?” “应该是吧,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嘛!”洛克竟然发起感慨来,他在想:我们魔族生得就够丑样的,没想到奥戈人更丑陋。洛克突然觉得很开心,因为找到心理平衡了嘛。 “喂,你们是奥戈人吗?你们也太落后了吧,就凭你们手中的那把玩意儿,还想阻止我们进城,哈哈哈……”雪烈放声大笑起来,他催马上前,大声质问,“你们快把妹妹还给我,不然就叫你们横尸我的马前。” “哇!哈哈哈……”为首的是用两条腿行走的海豚人,他一阵怪笑之后,吼出来几个字,“杀杀杀!” 轰隆隆,好像万马奔腾,又似乌雷滚滚,所有的半兽人发动了袭击。 他们手中明晃晃的砍刀连成一片,就像一道雪亮的长虹,迎面扫过来。 “快闪开!”洛克暴喝一声,同时一掌向马臀拍去,马儿受了惊吓,狂奔起来。雪烈一点儿心理准备都没有,身体一晃,他就从马背上摔了下来。半兽人如同潮水般涌来,迎接雪烈的似乎是被踏成肉泥的命运。但是,雪烈又不是一介书生,他从小跟那么多野兽打交道,那可不是白打的。一个鹞子翻身,雪烈从地面上跃了起来,跟着,身体就像箭一样射了出去,他又落到了马背上。迎面碰到了自己的队伍,雪烈急忙摸出“指挥定位仪”,下达了击杀指令。 “嗖嗖嗖”“咣咣咣”“乒乒乓乓”“叮叮咚咚”“呜哩哇啦”,冷兵器与热兵器对战,冷血机械与热血怪物对垒,好戏开始了。 生化兵们从眼睛里,还有变形的手臂上发射着水晶光束,他们的身形也相当的灵活,凭借植入大脑中的水晶能源芯片,他们能够准确的识别方向和判断敌我。因此,注定半兽人的结局是悲惨的。看吧,那些半兽人还没等靠近呢,就都哀号着躺倒下去,有掉了头颅的,有少了肩膀的,有被劈作两半的,也有断了腿脚的,还有的半兽人腹部被洞穿了一个透明的窟窿,仍然往前走的,当然了,也只能走出一两步,然后就“砰”的一声倒了下去。 一时间,伴随着烤肉一样的焦糊味,血光四射。涌入两个统帅眼帘里的,是由半兽人的残肢所组成的浪涛。这样的场面相当血腥。 很快,半兽人的尸体横了一地,生化兵没有任何损失,他们的水晶光束一击就可以毙命。 “好哦!好哦!”雪烈兴奋地直鼓掌。 第34节 “且不可大意。”洛克警告他。若不是方才自己出手,那小子还有命在这儿看热闹? “乘胜追击!”雪烈跟着又下达了指令,因为他看到半兽人在向后撤退,他想消灭所有的半兽人,以便尽快地占领这座城市。 “等等,穷寇莫追,当心有诈。” “有诈?哈哈哈,那些怪兽,好像跟本就没生头脑嘛!”雪烈洋洋自得起来。 “你才没生头脑呢,看呀!”洛克狠狠地瞪了雪烈一眼。 果然,先前冲出去的那些生化兵“噗通通”都跌进了陷阱里,没有一个爬上来的,或许是陷阱太深了吧,还是里面埋了什么东西,不得而知。 雪烈吓得脸都白了,他急忙下达停止追击的指令。 “哗”,半兽人就跟退潮的洪水一样,都涌进了城里。而他们亦损失了上千名生化兵。 “怎么办?”雪烈又把求助的目光投向洛克。 “你呀,太莽撞了!这十万生化兵可是女王的全部家当,千万不能让他们折损在你我手里!”洛克嗔怪道。 雪烈的脸红了,他也知道是自己太急于求胜。 “算了,先休息一下吧。”洛克不再责备他了,心想:毕竟他还是个半大的孩子,只有让他多加厉练,他才能成长起来。 两个人来到战车旁边,又饮起葡萄酒来。 “你说,雪碧是不是被怪兽掳到城里去了?”雪烈一边饮酒,一边问。 “嗯,有可能,今晚我就进城去打探打探。” “不行,你是统帅,应该由我去。” “别争了,‘纸灰腚喂鱼’还在你那儿,万一你有个闪失那责任可就大了。”洛克白了雪烈一眼。 现在,洛克所想的就是要保护雪烈,还有这支军队的安全。 雪烈不再说话,算是默认了,他并不知道洛克的真实身份,但是他知道洛克的本事比自己强。 用完餐后,两个人轮流值勤,换班睡觉。他们在沙漠里奔波了一天一夜,还没有好好睡过觉呢,确实是太困倦了。好在半兽人躲在城里,再没敢出来。就这样,用了一个大白天的时间,两个人把精神养得足足的。 “我回来之前,不要有任何行动,同时要注意警戒,以防半兽人偷袭。”洛克在离去之前特意叮嘱雪烈。 雪烈点了点头,表示服从。 走出雪烈的视线之后,洛克化身成一只夜莺,展开翅膀向城市上空飞去。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怪异的气味,洛克朝气味来源的方向飞去。 洛克栖落在一栋建筑物的窗上,他看到了红皮肤的人,那是雅利安人。他们怎么会在这里?难道奥戈城已经被雅利安人给控制了?洛克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不行,我得进去看看他们在干些什么,想不到,自己倒蛮适合当间谍的。洛克苦笑着摇了摇头,心想:人类的世界也真是太复杂了! 洛克化身成一只小虫子,从窗户的缝隙里钻了进去,然后爬上一个红皮肤男子的靴面。 “主人,按照您的计策,我们已经在城前挖下陷阱,并且投入了大量的毒液,足以把那些生化兵搞残了。”说话的是那个海豚人。 “嗯,不错。要想尽一切办法把他们消灭在城外,绝不能让他们进入雅利安境内。” “是的,主人!可是,我们也损失了大量的士兵,他们的水晶光束太厉害了。” “他们的士兵有我们的多吗?呵呵呵……”红皮肤男子笑得很残酷。 过了一会儿,红皮肤男子又说道:“我让你们抓来的那个女孩怎么样了?” 洛克一听到女孩两个字,立刻猜到可能是雪碧,他竖起耳朵来,生怕错过一个字。 “回主人,我们已经按照您的吩咐把她送到了麦茹维亚。” “给我看好了,留着她有用。”红皮肤男子狞笑着。 雪碧竟然不在这儿,看来,雅利安人诡计多端,需要小心应付才是,洛克不禁担心起来。 脚步开始移动了。洛克看到一个门口,进去之后,一股强烈的气味袭来(那是一种药水的味道)。然后,洛克瞪大了眼睛,他看到了诡异的一幕:许许多多透明的容器里都卧着半人半兽的怪物,它们的身体既丑陋又庞大,它们的周身都插满了各种粗细不同的管子。那些管子里有液体在流动,随着液体的注入,怪物们的身体也在长大。 “看吧,我们已经窃取了波塞迪亚人的‘转基因工程’技术,随时都能制造出士兵来,他们能吗?他们的士兵越战越少,而我们的士兵只会越增越多。哈哈哈……”又是一阵狂笑。 这些疯狂的人类,都疯了吗?洛克简直抓狂了,心想:不行,我得想办法毁掉这里。可是,有什么办法可行呢?洛克开动了脑筋。突然,他想到了丛林里的那些焦尸,眼睛一亮,洛克计上心来:嘿嘿嘿,我可以效仿雪烈嘛,当一回纵火犯。 “注意警戒,当心混进奸细来!”红皮肤男子命令道。 “是的,主人!” 脚步又移动起来,洛克急忙从靴子上爬下来。 “砰”,门被关上了,红皮肤男子和海豚人出去了。 洛克现出本身,“啪”的一声张开翅膀。 那些液体究竟是什么?在这个空间里能不能燃烧起来?洛克犹豫了。突然,洛克想起了大洋深处,被封印在万年玄冰之中的赫怀斯托斯,那个该瘟的火神教了自己一套什么“逆天行火”术,还差一点儿把自己烧死。也不知道那个叫“逆天行火”术的东东管不管用,能不能把那种液体燃烧起来,权且试一试吧,大不了又把自己烧得灰头土脸的,只要能弄出火苗来就行。 想到这儿,洛克运起魔力,凝聚周围的气场,很快,他的翅膀被笼罩在一团光晕之中,那些翎羽犹如刀刃一样竖立起来,随即就像利箭一样刷刷刷疾射出去,它们射断了那些管子。一时间,周围都是飞溅的液体,洛克急忙闪身躲避,他可不想沾染上那些东西。 “呜哩哇啦”洛克念起“逆天行火”咒来,红瞳暴张,“刷”的一声,赤发飞扬起来。 “呼”,一股火苗从洛克的头顶窜了出去,火苗碰到那些液体迅速燃烧起来。洛克急忙闪身躲避,好在自己并没有燃烧。洛克心中大喜。他又化身成小虫,哧溜溜地向墙壁上爬去,到了窗口,一扭身,从缝隙里钻了出去。 洛克又化身成夜莺,向城外飞去。不久,一股热浪袭来,就听“砰砰砰,轰隆隆”响声一片(那是爆炸声)。洛克回头看去,整座城市都陷入火海之中。 成功了!洛克真想大声欢呼,于是,他急忙往回赶,他要和雪烈一起分享胜利的喜悦。 看到城里一片火光,雪烈就把葡萄酒摆了出来,他已经猜到了,那家伙一定也是纵火去了。 果然,洛克平安地回来了,两人开开心心地畅饮起来。 “明天就进军雅利安,如果把雅利安人赶走了,女王说不定会嫁给我。”雪烈的眼睛里满是憧憬,他已经醉意朦胧了。 “做你个白日梦吧!女王也是你敢想的?”洛克狠狠地敲了他一记,他真希望这一记能把这个傻男孩给敲醒了。 “不敢?只有你才是胆小鬼。我知道,你比我更喜欢女王,我要和你公平竞争,我要用实际行动证明给女王看,我不比你差。为了女王,来,干杯!”这小子又说起醉话来。 唉,真是件麻烦事儿!对于这种问题,即便是神也无可奈何,更何况是洛克呢。顺其自然吧。洛克也只能这样想了。 第六十二章 地蛇显形 一夜平安无事,第二天早晨醒来,大火已经熄灭了,城市上空间或冒着浓烟,整座城市似乎已经变成了一片废墟。雪烈正在摆弄他的“指挥定位仪”,他在向女王汇报战功。女王赞扬了他几句之后,马上要求和洛克通话。 洛克便把在奥戈城里所探到的情形做了简单的陈述。 修罗先是沉默了一阵儿,然后说道:“‘转基因工程’技术也是我们新近研制成功的一项专利,正准备投入生产,它的所有资料都储存在主控中心的系统里。看来,我们内部有奸细,已经毋庸置疑。”思索片刻,修罗又叮嘱道,“既然奥戈城已经焚毁,就没有必要驻军,你们继续行军,向格拉斯推进,争取占领格拉斯,最好能抵达雅利安,控制住他们的军队。还有,雅利安人异常狡猾,他们的武器也很强大,随时可能会发动偷袭,你们一定要小心。再有,我们的生化士兵不能接触到任何酸性的物质,否则就会受到腐蚀。” “是,属下遵命!” 洛克闭目沉思起来,他在想,修罗曾经说过不相信有奸细存在,为什么现在又说有奸细呢?难道真的有奸细?他回忆了一下近段时间内所遭遇的事情,梳理了一下思路。 修罗的怀疑没有错,是有奸细。洛克想到了几件事,到目前为止,波塞迪亚已经发生了两起泄密事件。第一就是他在太阳宫里听到的“无人驾驶磁悬浮空中战车”技术泄密事件;第二就是昨夜奥戈城内偷听到的“转基因工程”事件,还有就是他们尚未到达奥戈,奥戈就已经落入了雅利安人的手中,如果没有人泄露消息,雅利安人又怎么会提前占领奥戈? 当务之急就是一定要想办法查出内奸,洛克想到了太阳宫内看到的那几个人。除了修罗,还有五个人,可是,怎么看都觉得他们不像是奸细啊。 “喂,看你一副深沉的样子,在想什么?女王有没有说想你啊?”雪烈酸溜溜地说道。 “想你个头啊,都这种时候了还有心情说笑,要出大事了!” “出什么事了?”雪烈一看洛克严肃的样子,他也紧张起来。 洛克便把波塞迪亚的能源危机,还有来自雅利安人的威胁,这两件事简单地说了一遍。洛克没说有奸细这事儿,他怕雪烈的嘴巴把不住门儿。 “还用想吗?马上进军雅利安。”雪烈站起身来,看样子又要下达指令。 “等一等!”洛克一摆手阻止了他,“对付雅利安人绝不能像对付半兽人那么简单,你要明白,半兽人可都是他们制造出来的。虽然奥戈城已经被我们破了,但是,雪碧还在他们的手中,他们不但知道生化兵的弱点,而且已经想出了对付我们的办法。” “那我们应该怎么办?” “先用过早餐再说吧。” 两个人草草地吃了点东西,也没心情饮酒了。 “走,去前面看看!” 两个人来到陷井旁,洛克蹲下身,仔细地查看起来。陷阱似乎不是很深,里面装着的也不知道是些什么液体,那种液体臭哄哄的,还咕嘟咕嘟地直冒泡,上面似乎还漂着什么东西。 这就是女王所说的酸液吧。洛克想了想,转过头去吩咐雪烈:“你去找根树枝来。” 不一会儿,雪烈拖着一棵树过来了。 “让你找树枝,你干嘛连根也给拔下来?它也是有生命的。”洛克不满地白了雪烈一眼。 “我是想扯根树枝下来的,谁知我力气太大,一拉它就出来了。”雪烈摆出一副很委屈的样子来。 “真拿你没办法!”洛克无奈地摇摇头,他扳下一根长树枝来,然后把那根树枝伸进那些液体里,用它去拨弄那片黑乎乎的东西。洛克小心翼翼地把那东西挑了出来。 “应该是我们士兵身上穿的那件袍子,可是,士兵呢?” “被吃掉了吧?”雪烈捂着鼻子,惊恐地看着那些翻滚的泡沫。 “我估计人若掉下去,也可能会尸骨无存。”洛克不无忧虑地说道。 “那怎么办?我们怎么进城呢?”雪烈一脸的焦急。 洛克抬眼看了看,说道:“此处距离城门起码还有一里多的路程,在这段距离内不知道还有多少这样的陷阱,而陷阱中的液体对于我们的士兵来说却是致命的。” “让我再想一想吧。”洛克站起来,丢下手中的那根树枝,他看到了面前的树枝,那上面还有叶子,叶子绿油油的,似乎没有脱落的迹象。洛克的眼前一亮。嘿,有办法了! 洛克从怀中摸出蛇龙杖来,他按住龙头说声“大”,蛇龙杖立刻变得长约丈余,刚好握在他的手里。 一股异香扑鼻而来,浓烈的香气冲淡了臭味,雪烈放开了捂着鼻子的手。这种香味他很熟悉,那是洛克身上的香味,原来是这东西啊,雪烈好奇地看着。其实,发出香味的是蹲在蛇龙杖上面的曼陀罗花精,这个雪烈自然是不知道的。 洛克把蛇龙杖插进泥土里,然后念起咒语来:“植根沃土,唯我是从,地蛇显形!” 等了半天,没反应。 “哈哈哈……”雪烈暴笑起来,“我说大哥,你该不是急糊涂了吧,对着根棍子吆喝什么啊?” 该不是被塔尔塔斯耍了吧?洛克有些恼火。他又把蛇龙杖从土里提出来,看了看,哦,明白了,原来是拿倒了,塔尔塔斯说过的,蛇头得朝下。洛克把蛇龙杖倒过来,重新插进泥土里,又念了一遍咒语。 咒语刚一停,就听“哗啦啦”一陈暴响,数不清的枝枝蔓蔓,有只长叶子的,也有只开花的,还有既长叶子又开花的……它们的躯干有胳膊粗细的,也有几个人合抱都抱不过来的……各种各样的树木,从四面八方聚拢过来。 “呵,成功了!”洛克高兴坏了,跟着,他大喝一声,“听我号令,搭桥铺路,进城!” 那些植物立刻动作起来,它们相互缠绕着,纠结在一起,很快就铺成了一条绿色的通道,一直延伸到城里。 雪烈早已经目瞪口呆了,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你,你你你,你会魔法!” 第35节 “一点点了,小意思。”洛克微笑着。 “你教我啊!” “噗通”,两眼一翻,雪烈摔下马去,他被吓晕了。 “真是,这么胆小。”洛克拉起雪烈,将手掌抵住他的胸口,为他注入了魔力。 不久,那小子悠悠地醒转过来。洛克把雪烈丢在马背上,大手一挥:“进城!” 近十万的大军跟在两个人的身后,浩浩浩荡荡地开进了奥戈城。 大火虽然熄灭了,但是,废墟里还冒着浓烟,到处是残垣断壁,还有被烧成焦碳似的半兽人的尸身。空气里弥漫着焦糊味,尸臭味,还有刺鼻的药水味。 雪烈伏在马背上,他用手捂着鼻子,还不停地“阿嚏阿嚏”地打着喷嚏。那种刺鼻的气味呛得雪烈头晕目炫,他不停地流着眼泪。 “我,我受不了了,我需要呼吸新鲜的空气,我先走一步了。”雪烈一提缰绳,两腿用力一夹,胯下坐骑长嘶一声窜了出去。 “喂,小心咯,在城外等我!”洛克大声喊道。也不知道那小子听没听见,因为雪烈和他的坐骑已经一溜烟地跑远了。 洛克的身上藏有曼陀罗花精,越是恶劣的环境,曼陀罗花精就越能释放香气,因此,周围的气味影响不到洛克。洛克一边走,一边留心着周围的情况。他在想:那么多的半兽人,难道都死了?还有那个红皮肤的雅利安人…… 突然,洛克感觉到附近的废墟里有异样,他做了一个手势,跟随在他后面的大军立刻停了下来。 “谁?出来!”洛克厉声大喝。没反应。 “再不出来,我可不客气了!” “刷”的一声,洛克抽出了腰中的佩剑。 “大人,饶命,饶命啊,大人!”从废墟的后面站起一个人来,没错,是人,一个真正的人类,他颤抖着举起两手。 “过来!”洛克命令道。 “是,是的大人。”那个人类拖着一条伤腿走了过来,他的头发焦了,脸上黑乎乎的,想必是被火烧的。 “原来是人类,你的命也真够大。”洛克冷哂,“说实话,否则我就杀了你!” “是,是的大人。是这样的。这座城市叫奥戈,城里本来住的都是人类。奥戈人心地善良,与世无争,他们在这片平原上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突然有一天,数以万计的半兽人杀进城来,他们不但嗜血,而且手段极其残忍,他们血洗奥戈城,把人类杀死后连同尸身也给吞吃掉了。只有极少数的奥戈人逃了出来,为了生存,他们不得不隐匿在地下,与蛇鼠为伍,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直到昨天晚上,地面上传来剧烈的爆炸声,他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情况,就派我出来打探,我这条腿就是被倒塌的房屋给砸……” “够了,我知道了。我问你,你知不知道雅利安在什么地方?” “哦,您是说红皮肤的雅利安人吗?他们在大山那面,出了右面的城门,过了格拉斯和皮洛斯就到了,不远的。”说着,他还用手指了指。 “好了,我不杀你,你可以走了。” “谢大人!谢大人!大人您要记住了啊,您要想去雅利安,得走右面的城门。”那个人类唯唯诺诺着,他朝洛克鞠了一躬,然后拖着那条残腿,一瘸一拐地转到废墟后面不见了。 “啰嗦!”洛克朝那个猥琐的背影瞪了一眼,然后一挥手,大军又前进了。 第六十三章 移山开道 不久,洛克来到奥戈城的后门。他本以为出了城就能见到雪烈的,谁知,城门附近什么都没有。洛克运起魔力,万里传音,喊着:“雪烈!雪烈……”许久,一点儿回音都没有。 雪烈失踪了。 糟了,自己也太大意了,真不应该让他一个人出去。洛克后悔不迭,心想:雪碧已经丢了,雪烈又不见了,看来这兄妹二人都被雅利安人给掳了去。而那个“纸灰腚喂鱼”还在雪烈的手中,如果它落到雅利安人的手里,后果将不堪设想。怎么办?洛克急得直冒汗。 本来,洛克以为到达奥戈城以后,将其占领,顺便救出雪碧。谁知,雪碧竟然不在奥戈城。他也本打算让雪烈和十万生化兵驻守奥戈城,这样自己可以飞往麦茹维亚刺探消息。现在倒好,事实与预想的完全相反,雪烈失踪了,奥戈城又被焚毁,自己又不能丢下这些生化兵,看来,只能带着他们继续向前推进了。 洛克看了看城门附近,左右两边各有一座城门,都有两条通道通向远方,前路漫漫,山路崎岖,雾霭苍茫之处,大山连着大山,自己又统领着这近十万人的队伍,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到达雅利安。 洛克突然觉得这支庞大的队伍成了累赘。丢下他们,只身前往?仅凭自己一个人的力量,能不能对付雅利安人,他还真就没有把握。听修罗说雅利安人的手中有强大的“五气”,这就不能小觑,况且,雪烈兄妹二人还在他们手中。看来,这些生化兵还真就不能丢。 洛克闭目沉思了一会儿,然后做出一个决定。洛克朝那九辆马车走去,把它们逐个检查了一遍。这些天,雪烈也已经告诉他了,有一辆马车里装着“五气”,其他车里装着饮食用品。洛克发现其中的一辆马车里有一副银色套甲,一把银色的宝剑和一个雪亮的头盔,应该是雪烈的副帅服,还有一把类似弓箭的东西(实际上是一把金属机括弩),应该就是“五气”了。 洛克扯去身上的袍子,穿上套甲,戴上头盔,他将那把类似弓箭的东西挎在肩上,那把银色的宝剑挂在腰上。然后,洛克又用自己的袍子草草地包了一些干粮,塞进去一瓶葡萄酒。 洛克飞身跨上马背。 “你们暂时留在这里候命,如果十天后我还不回来,你们就按原路返回尤卡坦。”洛克交待那些车手。 在车手们诧异的目光里,洛克一挥手,大军又出发了。洛克走的是右边的城门。 走了许久,也不见有城市。渐渐的,道路越来越窄,洛克不得不让工程兵们开道。 之后又过了许久,道路完全消失了,一片森林阻住了去路。洛克只得摸出蛇龙杖来,他念起咒语,命令树木们让路。很快,树木们闪出了一条通道,大军顺利通过了。遇到河流,洛克也命令树木们来搭桥。这支大军到了洛克的手里,行军速度更快了,工程兵们也基本上算是失业了。 到了晚上,一座座大山横在面前,只有一条很窄的小路蜿蜒向上,通向那云雾蒙蒙的山巅。直到这时,洛克才发觉自己被骗了。 怎么办?修罗,你给我的任务可够艰巨的,倘若我一个人还可以飞越这些大山,这近十万人的大军,又没有翅膀,你让我如何带他们过山?现在时间就是生命,哪怕是耽搁一秒,不仅关系到雪烈两兄妹的安全,还涉及到修罗,乃至整个亚特兰蒂斯的安危。 着急是不能解决问题的。洛克翻身下马,盘膝而坐。他运起魔力,闭目冥思。一种熟悉的香味直奔鼻孔钻来。 “主人,您为什么不试着用迁移法呢?”一个清脆的童音在耳边响了起来。洛克睁开眼睛,他看到了曼陀罗花精。小家伙又长大了,就跟人类的婴儿似的,他的手脚和胳膊粉嫩嫩的,头上还顶着红艳艳的花瓣,背上竟然生出一对绿叶状的翅膀。 曼陀罗花精正扇着那对翅膀,绕着洛克的脸庞飞行。曼陀罗的话提醒了洛克。 “可是,我只移动过小的物件,这么大的一座山能移得动吗?” “呼”,小花精吐出一口香气,“移不移得动,试过才知道。主人的力量来自地母,地母会帮助您的。” “好,那就试一试吧。但是,我要先确定一下方向,你要帮我看着这支军队。” “嗯,曼陀罗谨遵主人吩咐!”小花精用力地点了点头。洛克现出本身,张开翅膀往空中飞去。 洛克在最高的一座山峰上降落下来,他张开红瞳扫描了一遍。洛克曾经和雪烈一起看过“指挥定位仪”上的行军路线图,因此,他也能看得出一个大概来。首先,洛克看到了奥戈城,因为此时刚好刮的是西风,风里送来了奥戈城里的那种怪异的气味(尸臭味、药水味、焦糊味……)然后,洛克看到了奥戈城的东南方,那里有一片忽明忽暗的灯火,那应该就是格拉斯了。洛克目测了一下距离,应该不是很远,幸好自己反应过来,如果盲目的走下去,只会离雅利安更远。 可以按照曼陀罗说的方法试一试。想到这儿,洛克从山顶上飞身下来。 “主人,什么事儿都没有。”曼陀罗花精看见洛克,他那粉嫩的小脸上显露出了欣喜的神情。 “嗯,不错,很好!那就按你说的方法试一试吧。” 洛克盘膝坐下来,他先在心里默默祈祷了一遍:伟大的该亚,您是大地的母亲,请您赐予我神力吧!洛克一边运行魔力,一边施起“迁移法”。 一团光晕笼罩了洛克,随着魔力的增强,那团光晕越来越亮,几乎照亮了半边天空。突然,“轰”的一声巨响,山体裂开一条缝隙,并且在慢慢地向两旁移去,渐渐的,山体中间出现了一条通道。 “哈,成功了!”洛克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就这样,遇山移山,遇涧搭桥……统帅成了开路先锋。不久,天又黑了。由于移山损耗了大量的魔力,洛克感觉越来越疲惫。他需要休息。 “曼陀罗,我太累了,我需要睡眠和补充体力。你要为我放哨,注意,一定要提高警惕,如果有什么情况要及时通知我。” “是的,请主人尽管放心。”说着,“呼”的一声,曼陀罗朝洛克的脸上吹出一口香气。 很快,洛克的头开始沉重起来,他瞌上了眼帘。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朦胧中,洛克看到了修罗,他正站在波塞迪亚的城墙之上,那一袭冰蓝色的袍子,还有那一头长长的黑发,它们在风里肆意地飘扬着。修罗用手指着洛克,严厉地责备他:“洛克,一直以来,我把你当成是我的知音,我的心腹爱将,可是,你,你竟然辜负了我对你的信任,更辜负了我对你的期望!” “不,我没有,我没有!”洛克大声地分辩。 “你有能力挽救的,可是你并没有尽力。”修罗用痛苦而又无助的眼神看着洛克,“原来,我看错了你,你让我的心血付之一炬,你太令我失望了!你看,那是什么……” 洛克顺着修罗的手指看去,城市上空的水晶穹顶正在向他们逼近。 “水晶卫星就要坠毁了,太阳宫即将爆炸,亚特兰蒂斯很快就会被海水吞没。都是你!都是你!哈哈哈…….”修罗突然凄声惨笑起来,那种笑声,在洛克听来就如同万箭穿心一般。 “轰”,伴随着惊天动地的巨响,一片耀眼的强光笼罩了大地,水晶卫星坠落下来,巨大的撞击力使地面颤抖起来。很快,大地四分五裂,汹涌的海水从裂缝里漫延上来,人们惊恐地尖叫着,四散奔逃,整座城市都在陷落。那个身影,只有那个冰蓝色的身影还倔强地挺立在城墙之上,他的身旁耸立着那面滚着金边的黑色旗帜,旗帜上的那头异兽,那个只属于亚特兰蒂斯的特有的徽识,正随着修罗一起向海水里陷落…… “啊!不!”洛克尖叫一声醒了过来。 “主人,主人!您又作恶梦了吗?”曼陀罗花精绕着洛克的脸庞飞了一圈,“呼”,他吐出一口香气,想催眠洛克,让洛克睡觉。 “滚开!”心里一阵莫名的烦躁,洛克一挥手,把小花精打得在空中翻了几个筋斗,吓得小花精赶忙躲了起来。 这个梦,绝对不是个好兆头。洛克一摸额头,已经冷汗涔涔,抬头看了看天空,一轮圆月将雪白的月华倾泄在山川大地之上,这么好的月光正是汲取地母力量的时候。 洛克盘膝坐下来,又运起魔力。渐渐的,一团光晕笼罩了洛克,身体中的那朵莲花也绽开了,山川地脉之气带动周围的能量,连同雪色的月华,一起向洛克的身体内涌去。曼陀罗花精又出现了,他靠近洛克,学着洛克的样子修习魔法,吸食天地间的灵气。 第六十四章 雅利安的过去 那么,雪烈两兄妹究竟哪儿去了呢?他们的确是被雅利安人给掳走了,此时,正被关押在雅利安的都城——麦茹维亚。 说到雅利安,我们不得不提到红皮肤人。其实,最初的雅利安是没有红皮肤人的。数千年前,位于第六宇宙中的昴星团发生大爆炸,一批昴星人乘坐太空船逃离了昴星团,他们在宇宙中流浪,到处寻找栖身之地。后来,昴星人在途经太阳系的时候,被地球,这个美丽的蓝色星球所吸引。他们把飞船降落下来。 于是,来自外太空昴星团,具有高度发达文明的昴星人来到了地球。昴星人在地球上建立了一个富庶文明的国度——雅利安。雅利安的国土面积相当广阔,它囊括了整个大西洋和中土大陆。 昴星人身材高大,几乎接近四米,生有金色的皮肤和银色的头发,他们是温和的巨人种族。昴星人的后代主要集中在大西洋上的岛国——大西国的都城波塞迪亚。波塞迪亚盛产金色的葡萄,而葡萄酒又是昴星人的最爱,他们居住在市中心,醉心于追求文化、艺术和教育事业。 起初,昴星人和宇宙兄弟大角星人,还有天狼星人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并且利用他们的技术建立起庞大的水晶能源系统。波塞迪亚也是水晶能量网和内部空间(地下)隧道系统的总部和核心。最先进,最复杂和最美丽的水晶都在这里。采用的是大角星和天狼星的结构,是许多晶形的有机混合,浸有白金和黄金的合金。水晶被安置在宏伟的神殿——太阳宫里,一些为大理石建造,其他的由绿玉,刚玉,钻石建成。波塞迪亚也是该岛的都城,被称作迷彩城。利用大角星人的技术,波塞迪亚人已经完善了培养每种结构和每种要素的水晶的能力,可以加速在地下的晶床的水晶的生长。 利用天狼星人的技术,波塞迪亚人还在大西洋上建立了连接尤卡坦通往奥戈的大陆桥。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昴星人内部的统治者出现了不同的派系,一部分具有野心的昴星人(主要集中在麦茹维亚)主张向外扩张,建立新的殖民地,而另一部分喜爱和平的昴星人(主要集中在波塞迪亚)则坚决反对这种做法。 造成两个派系彻底决裂的原因是,反派未经国会同意,擅自更改基因密码并且进行重组,重组后培育出了彪猂、暴戾,充满野心和征服欲的红皮肤人。 正派的统治者忍无可忍,他们宣布独立,脱离雅利安,成立了大西国。最终,雅利安被红皮肤的劣等昴星人所统治。现在的雅利安,大多数城市都有水晶的穹顶,那是最初的金色种族昴星人所遗留下来的。 由于雅利安的能源需要靠波塞迪亚来供给,所以,他们只能依附于大西国,因而不得不听命于凯西家族。就在几百年前,大西国被更名为亚特兰蒂斯,由另一个更高度的文明精英,极少数的“白人”种族所控制。 几百年来,为了摆脱凯西家族,雅利安人暗中发展军事力量,他们偷偷地打着亚特兰蒂斯的旗号,不断地向外殖民,先后将地中海的一些国家吞并。就像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一样,尽管雅利安人拥有军事优势,但是,地中海国家并没有屈服,殖民地的区域战争无时无刻不在激烈进行。 西元23年,穆坤法老坐上雅利安的王座。穆坤法老违反“武器使用规定”,擅自使用装有剧毒的武器“火雨发射器”,致使生灵遭受涂炭,死人无数,他们的暴虐行为招致了波塞迪亚人的强烈不满。 野心勃勃的穆坤法老觊觎亚特兰蒂斯的财富和水晶能源系统,终于在同年十月,越过海峡,将魔爪伸向亚特兰蒂斯。 雅利安人的军队浩浩荡荡地开进大陆桥,直逼波塞迪亚。波塞迪亚人忍无可忍,被迫炸毁了大陆桥。 此后的几百年间,雅利安人不断地挑起战争,为了对抗雅利安人,波塞迪亚人加强了对“武器”研究的重视。 西元306年,麦迦法老坐上雅利安的王座。次年,麦迦法老亲自率领舰队进犯亚特兰蒂斯,意欲袭击波塞迪亚。麦迦法老的舰队在大西洋上,遭到亚特兰蒂斯“紫色轮回舰队”的阻击,几乎全军覆没。 在那一场海战中,虽然大陆桥被完全摧毁,但是,凯西女王还是活捉了麦迦法老。在麦迦法老的苦苦哀求之下,最终,善良的女王释放了麦迦。 但是,麦迦法老并没有就此罢休,在此后的几百年里,他仍然不断地挑起战争。凯西女王忍无可忍,最终关闭了通往麦茹维亚的水晶电路,迫使麦迦法老缔结了条约,条约上有诸如以下一些条款:雅利安取消独立政府,所有权归属亚特兰蒂斯;没有凯西王族的命令,无权向外扩张与殖民;雅利安要无偿地为亚特兰蒂斯提供食品和商品的供应……因为亚特兰蒂斯是岛国,土质只适合种植葡萄、花草、树木等特殊的植物,并不适合种植农作物。几百年来,亚特兰蒂斯的王族只注重发展机械与自动化、冶金和医药、文化、艺术教育等等,而把农业给忽视了,人们的衣食用品完全靠外国供应。 但是,具有强烈野心和征服欲望的雅利安人,又岂能甘心永远听命于凯西家族? 另外,亚特兰蒂斯距离雅利安实在是太遥远了,不但道阻水长,中间还隔着诸如奥戈、格拉斯、皮洛斯、梯林斯等附属国家,此外,还有一个爱琴海,凯西家族实在难以兼顾。再加上雅利安人天性狡诈,诡计多端,他们安插在波塞迪亚的眼线早已经探听到诸多机密。当麦迦法老得知亚特兰蒂斯面临能源危机的消息后,他马上宣布独立,并且侍机蠢蠢欲动。 其实这个时候,真正的凯西女王早已经殒没了,现在亚特兰蒂斯的统治者就是冒充凯西女王的修罗。 第36节 第六十五章 麦迦的威胁 又是一个夜色降临了。雅利安的都城——麦茹维亚,它的水晶穹顶正闪烁着柔和的红宝石色。 座落在城市中央的王宫是一座庞大的宫殿,它是用金钢石砌成的基座,大理石的墙壁外面镀着一层黄金,梯形的屋顶是红色的宝石结构。整座宫殿不仅巍峨壮观,而且昼夜闪烁着夺目的光华。宫殿里堆积着数不清的财宝。这些年来,麦迦法老背着凯西女王,从地中海各国掠夺了无数的黄金、白银、象牙、水晶、玛瑙……现在的麦迦法老已经拥有了数不尽的财富。但是,尽管拥有几世都享用不尽的财富,麦迦法老依然没有满足。 此时,身披华丽锦袍,头戴黄金面具的麦迦法老正坐在镶满珠玉的王座上,他的手里拿着一个东西,那是从雪烈身上搜出来的金属盒子——指挥定位仪。麦迦法老皱着眉头,把“指挥定位仪”看了半天,然后,他翻过来倒过去地摆弄着。 麦迦法老先是闭目思索了一会儿,少倾,他又缓缓地睁开眼睛,那对橙色的瞳孔里闪过一丝阴冷的笑意。终于,麦迦法老揿亮了“指挥定位仪”上面的按钮。 而就在此刻,波塞迪亚的太阳宫里,修罗和侍卫长等人正在饮酒庆祝,粮食和商品的供应问题已经解决了。近段时间,雅利安人没有再来挑衅,他们向周边国家派出使臣,通过洽谈和协商,进一步增强了同周边国家的外交关系。于是,他们又开放了波塞迪亚的港口,继续同周边国家进行贸易往来。他们将波塞迪亚先进的医辽、冶金、文化教育等技术传播到海外。同时,他们还利用“紫色轮回舰队”将黄金、象牙等奢侈品输送到海外,同周边国家换取粮食和产品。这实际上也是一种外松内紧的假象,他们从来都没有放松过对雅利安人的警惕。 现在,修罗刚把杯子举起来,主控中心的屏幕上讯号闪烁,忽然现出麦迦法老的脸孔来。 “凯西吗?我是麦迦。还记得我这个老朋友吧?嘿嘿嘿……”麦迦法老阴恻恻地笑了起来。 “你又想怎么样?”修罗一字一顾地说道。 “我想怎么样?你应该清楚。” “废话少说,有屁就放。”修罗愤怒了。 “把亚特兰蒂斯拱手让给我,你从哪里来的就滚回到哪里去。” “啪”,修罗手中的杯子裂成了碎片,尖利的水晶碎片刺破了他的手掌,有金色的血液流了出来。 “哈哈哈……”修罗突然大笑起来,他的笑声里满含着彻骨的寒意,“跟我说这种话,你也配?你的那些下三滥的手段只会窃取别人的科研成果,算什么本事?有种你就放马过来,我们凯西家族,还从来都没有怕过谁!” “桀桀桀……”麦迦一阵怪笑,“你以为你还有本钱跟我叫板吗?来人,把他给我带过来!” 身穿统帅服的洛克(其实是雪烈)出现在了屏幕上,他被五花大绑着。 随着影像的放大,黄金面罩上的那两只魔羯被看得清清楚楚,没错,那是修罗命波塞迪亚最高明的工匠,精心为洛克打造的。 修罗的嘴唇抖动了几下,他的那只还握着水晶碎片的手颤抖得更厉害了,金色的血液滴到了地板上。 “怎么样,凯西?”麦迦得意洋洋地说道,“现在,你的金甲武官就在我的手里,你的‘紫色轮回地面部队’也在我的掌握之中。嗯,这意味着什么呢?”麦迦法老故意停顿了一下,又接着说道,“哦,我想起来了,你的指挥定位系统也太简单了嘛,这就意味着你那十万生化兵随时都会听命于我,他们随时都会倒戈波塞迪亚。你觉得怎么样啊?是不是很好玩啊?如果你玩得起,我大可以陪你玩下去,我有的是时间,就怕你玩不起。哈哈哈……”一阵狂笑之后,麦迦的影像从屏幕上消失了。 “你……” “噗”,一口金色的血液从修罗的嘴里喷射出来。修罗仰面倒了下去。 “殿下!殿下!” “王子殿下!” …… 慌得那几个人不是猛掐修罗的人中,就是拍打修罗的胸口。半晌,修罗才悠悠地醒转过来。 “我早就说过,他们不可信……”是侍卫长的声音。 “但是,单凭麦迦法老的几句话……” “够了!出去,出去!你们都给我出去!” 修罗揩去嘴角的血液,踉踉跄跄地跌进座椅里。“嗡嗡嗡……”耳边仿佛有成百上千的蚊虫在聒噪,头脑里也好像一片空白,修罗的心彻底地乱了。他终于失去了冷静。 修罗深知麦迦法老的为人,此人不但诡计多端,而且心狠手辣,洛克和生化兵都落入他的手里,一旦生化兵倒戈,后果将不堪设想。 如果他们从海上来,有“紫色轮回舰队”的拦截倒也不难对付,怕只怕他们会从空中来,亚特兰蒂斯的空中防御力量太薄弱了,而雅利安人的“无人驾驶磁悬浮空中战车”究竟有多少,自己又不得而知。一想到“无人驾驶磁悬浮空中战车”,修罗就痛得肝疼。那可都是自己苦心多年研制的成果啊,竟然被可恶的麦迦法老窃取了去。 修罗闭目沉思起来,渐渐的,额头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珠。那两个所谓的统帅不要也罢,十万的生化兵若毁了着实令他心疼,毕竟,那些生化兵是亚特兰蒂斯军队中的王牌,如果亲手毁掉自己苦心研制的成果,那比杀了他还要难受。 但是,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弃卒保帅。 修罗走到水晶屏幕前,飞快地操纵着按钮,“刷刷刷”,一片荧光闪动,一连串的数字跳过之后,他又重新坐回黄金座椅,然后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你道修罗做了什么?他切断了供给生化兵能量的水晶电路,现在,那近十万名的生化兵就形同机械人,他们已经失去发射水晶光束的能力,而这一切,洛克一无所知,他还在辛苦地做着移山开道的工作。 第六十六章 解救卡伦 这一天,洛克总算移完了最后一座大山。眼前是一条闪着黑幽幽粼光的大河,一股怪味弥漫在空气里,不用说了,一定又是雅利安人干的好事。 哼!企图阻止我过河吗?简直是做梦。洛克的脸上显露出了鄙夷的神色。 洛克下得马来,从包袱里取出那瓶葡萄酒,他咕嘟咕嘟地饮了几口,又吃了几块干粮,然后把剩下的半瓶酒又塞回马背上,他可舍不得全喝完,他要等救出那两兄妹后,再和他们一起庆祝呢。 吃饱喝足后,洛克靠在石头上打起盹来。好在曼陀罗花精很尽职,他见洛克乏了,就从蛇龙杖上溜下来,一边玩耍,一边替洛克把风。 洛克醒来的时候,已经接近晌午了。 近段时间,又见到了久违的阿波罗。那个精力充沛,血气方刚的年轻人,在经历了一场生离死别之后,终于走出痛苦的阴影。就像他的老子——宙斯一样,阿波罗不仅是一个多情种,更是一个花心大少,他又把全部身心投入到仙女克里美妮的身上。虽然阿波罗的感情经历总是不尽如人意,但是每一段感情的投入,都能令他收获快乐和满足。虽然在这一次的天神例会上失去亚特兰蒂斯的守护权,但是,阿波罗并不是很在意,毕竟,追求新鲜和猎奇是他的本性。 洛克看了看耀眼的阳光,此时渡河是最不明智的选择,毕竟这是在阿波罗的眼皮底下,他还不敢施法。无奈,只有等了,等到傍晚再过河。而等待,对于像洛克这样心系千缕情丝,胸怀万种牵挂的人来说,无疑就是度日如年。 终于,等到了傍晚。当阿波罗的身影消失在玫瑰色的晚霞之后,洛克自怀中取出蛇龙杖,他把魔杖插进泥土里,念起咒语来。很快,千枝万木从四面八方聚拢来,它们搭起一座绿色的长桥,大军踩着它们的身体,浩浩荡荡地渡了河。 放眼望去,广阔的平原上星罗棋布地分布着一些城市,想必就是格拉斯了。 洛克担心会中雅利安人的圈套,再令生化兵跌进陷阱,他便和军队拉开距离。洛克策马在前,张开红瞳,像探照灯一样一路扫描下去,竟然没发现有陷阱,这大大出乎他的意料。 雅利安人的葫芦里究竟卖着什么药?洛克的心里犯起了嘀咕。 不久,洛克来到了城门附近,他打眼望去,城门口和城墙上都站着卫兵,他们是棕色皮肤的人类,并没有红色皮肤的雅利安人。 这是为什么呢?难道这里不是格拉斯?听修罗说格拉斯不是已经被雅利安人给占领了吗?洛克命令队伍停在城外三里处。然后,他同座骑耳语了几句,那匹马甩了甩尾巴,躲到一边去了。 洛克一晃身,幻化成一只猫头鹰,从守城卫兵的头顶掠了过去。 远远的,洛克听到兵器相互撞击的交战声,还有喊杀声。洛克朝声音发出的方向飞过去,他驻足在一栋高大的建筑物上,冷眼看去。洛克发现有两伙人正在厮杀。 眼前的这座宫殿高大雄伟,气势磅礴,看来是这座城市的中心所在了,而那伙人就在宫殿的场地上火拼。双方的人数似乎很悬殊,手持长矛,拉弓射箭的那伙人,明显的人多势众,他们虽然将少数人包围在当中,但倒下去的反而是人多的一方。 “呼”的一声,洛克从宫殿顶上俯冲下去,他看到被包围在中央的少数几个人,正是红皮肤的雅利安人,他们的手上端着怪异的金属器械,那些东西正“呜呜呜”地尖叫着,并且喷出浓烟和火舌来。周围的那些人类一沾到浓烟和火舌,就立刻倒下去,很快就被融化掉了,连骨头都看不到。 那是什么东西?竟然如此恶毒。洛克皱起眉头,心想:雅利安人当真是心狠手辣。 棕色皮肤的人类在成片成片的倒下,很快,场地中就剩下了一个人。那个人绝望地站在那里,他看着惨死的同伴,仰天悲号:“来吧,雅利安人,就算我死了,我还有儿子,我的儿子还会再生儿子,我们会永永远远地战斗下去,直到夺回我们的土地。来吧,就算我死了,我的亡灵也会来找你们讨还血债的。哈哈哈……”那个人凄厉地狂笑起来。 雅利安人将手中的金属器械对准了那个人…… “呼”的一声,一只大鸟俯冲下来,与此同时,雅利安人手中的金属器械也喷出了浓烟和火舌。 火舌擦着洛克的身体喷了过去,差一点儿烧中他的头发。好险!洛克暗自庆幸。 那个人类不见了。 “快去,报告麦迦法老,格拉斯人企图谋反,已经被我们镇压住了,但是,他们的头目却莫名其妙地失踪了。” “是,主人!” “还有,加强库房警戒,以防混入奸细。” “是,主人!” 说话的是洛克在奥戈城内见到的海豚人和红皮肤男子,而那个红皮肤男子也不是别人,正是洛克在牢房里遇见的那个。 也不知道他是怎么跑出来的,哼!早晚我会还上那一拳,到那时我会打得你满地找牙。洛克恨恨地想着。洛克扇动着翅膀,腋下夹着那个人类向城外飞去。 到了城外,洛克把人类丢在地上,凝神看了一会儿。先前在屋顶上,洛克听到了这个人类的慷慨陈辞,他那副正气凛然,不惧生死的气概震撼了洛克的心灵。 看样子,他是那些人类的首领,或许从他的嘴里能知道些什么消息。想到这儿,洛克伸手在那个人类的额上一抚,那人就醒转过来。 “难道我死了?”那人看到眼前站着一个金发美男子,还以为是上了天堂。 “不,你没有死。是我救了你。”洛克微笑着说。 “感谢安拉!感谢真神!感谢……”那人把两手交叉放在胸前,鞠了个90度的大躬。 “得,你不用感谢我,更无须感谢什么神,你就告诉我这里是什么地方,你们为什么会跟雅利安人交战?”洛克皱了皱眉,他特别忌讳“神”这个字眼,因此,他很快打断了那人的话。 那人诧异地看了洛克一眼,说道:“是这样的,这个国家叫格拉斯,我叫卡伦,是王族的后裔。几百年前,雅利安人入侵了格拉斯,他们用武力夺去我们的土地,并且用残酷的手段镇压民众。最终,格拉斯沦为雅利安人的殖民地,他们在这片土地上为所欲为。 几百年来,格拉斯人为了夺回土地,争取自由,坚持不懈地和雅利安人斗争,但是,每次都付出了极其惨重的代价。今晚,王宫里只有少数的雅利安人,我本以为能够以少胜多,就带领族人发动了突然袭击。谁知……唉!”他长叹一声。 可怜的人类,你又岂能是雅利安人的对手?洛克不禁对卡伦产生了同情。 这是一个成年男子,棕色的皮肤,浓浓的眉毛,大大的眼睛,有着一头褐色的卷发,他的身上有一种王者的气质,只是,国破家亡的悲惨遭遇使他看起来显得格外忧伤。 “那么我问你,雅利安人手中喷火的是什么玩意儿?你的属下可都是死在那东西之下。” 卡伦的脸上显露出痛楚的神色,眼神也跟着黯了一黯,复开口说道:“听线人说那东西叫‘火雨发射器’,我也是第一次见到,想不到会这么厉害,雅利安人越来越难对付,看来,注定我们只能当亡国奴了。”卡伦垂下头,有眼泪从他的眼角滑落下来。 “你别难过,雅利安人又不是神,我们总有办法可以对付的。”洛克安慰他。 “你不知道的,他们比魔鬼还可怕!” “不管他们有多可怕,我都要找到他们。我的两个朋友落在了雅利安人的手中,他们至今生死未卜,我必须去救他们。对了,你有没有看到过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洛克又描述了一遍雪烈两兄妹的样子。 卡伦摇了摇头。 “那么,雅利安距离这里究竟有多远?” “在那边,很远的地方,过了爱琴海,还有梯林斯,就差不多到了。”卡伦用手指了指天边。 “啊!怎么那么远哪?”洛克真有些怕了,同时他也很不明白,雅利安和波塞迪亚,相距这么远的两个国家,修罗又是怎么和他们扯到一块儿去的呢?当然了,波塞迪亚人和雅利安人之间的恩怨,早在千百年前就已经结下了,洛克又哪里会知道呢。 “唉!”洛克叹了一口气,“想来,我的那两位朋友一定是被抓到雅利安去了。那么,今后你打算怎么办呢?” “我嘛,我要去找我的族人,联合其他各部,还有被雅利安人奴役的国家和民族,我相信,只要我们顽强的抵抗,和坚持不懈的斗争,总有一天会把雅利安人赶出去的。” 那双茶色的眼睛里,重又燃起了希望,那坚定的语气令洛克的血液一阵沸腾。 “好!相信这一天很快就会到来。” 第37节 第六十七章 生擒亚瑟 送走卡伦,洛克的心里又犯起了嘀咕:城里有雅利安人,必须先解决掉他们,否则又如何进得了城? 后半夜,阿尔忒弥斯放下了水晶的窗帘,躲在月亮车里打起了盹。若隐若现的星子也藏在云层里,偷起懒来。黑暗笼罩了天空。 对于洛克来说,这可是个难得的机会,他化身成猫头鹰,在城里侦察了一番。正如卡伦所说的那样,城里居住的大多数都是棕色皮肤的人类,王宫里住着少数的亚利安人头目,还有一部分雅利安的士兵在守卫一座庞大的宫殿。看来,这座宫殿里一定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洛克飞至宫殿的屋顶,他栖在屋脊上,心想:怎么才能溜进去看一看呢? 整座宫殿,或者叫库房吧,连个窗户都没有,只有一扇青铜的大门,门口站着十来个守卫,他们每个人手里都端着那种能喷火的玩意儿。 洛克有点儿胆怵那玩意儿,他能不胆怵吗?自己又不是钢筋铁骨,他亲眼看见那么多的人类,在火舌的舔舐下融成了液体,那种融化的速度比放在太阳底下的冰砖还要快。 冰砖?洛克突然想起那片魔鬼海域,想到了封印赫怀斯托斯的万年玄冰。洛克有了主意。只是,也不知道普通的冰能不能对那玩意儿有效,还是试一试吧,不试又怎么会知道? 眼下,最紧要的是,怎么能把这些卫兵赶走呢?洛克冥思苦想起来。一只蚊子嘤嘤地唱着小曲儿飞了过去,它在一个卫兵的眼皮上狠狠地扎了一针。 那个卫兵先伸出手,使劲地揉/搓眼睛,继而,他又伸出手掌去拍那只蚊子,并且追赶着蚊子离开了门口。 嘿,有了!洛克的眼睛一亮。他一晃身,幻化成一只蚊子,然后又把蛇龙杖幻化成钢针。洛克举着钢针,轮番朝那些卫兵扎了过去,而且,他专挑卫兵们肉薄的眼皮处扎。很快,那些卫兵的眼睛红肿起来。他们抓耳挠腮,啪啪啪地打起蚊子来。卫兵们的注意力都转移到了蚊子的身上。 洛克瞅准了机会,一侧身,从门口上唯一的一条狭窄的缝隙里钻了进去。 洛克发现这座宫殿,不,确切的说,这是一个大型的仓库,里面储存着一个个巨大的罐子,还有数不清的那种被称作“火雨发射器”的金属器械。 活该让我遇见你们,我倒要看看,我的冰能不能灭你们的火。 洛克现出身形,“乌哩哇啦”地念起了“生冰”咒,大概意思就是“云来布雨,寒来降霜,雨雪同行,生冰。”之类的。因为洛克不是水族,他不能驱动海水,要不,他准会驱动海水淹了这里。洛克以为,冰若融化成水,就会淹没那些“火雨发射器”,估计它也就喷不出火来了。 再有,洛克是不敢使用“逆天行火”术的,因为他怕火着起来,那些烟雾和火舌喷到自己的身上,会伤及自己。事实上他还真就做对了,如果大火真的燃烧起来,那些罐装的气体(毒气)一爆炸,方圆几千里内的生物都将被毒气给毒死。 很快,“咔嚓嚓”,一阵暴响,周围寒意顿生,那些装有气体的罐罐连同“火雨发射器”都被厚厚的冰层给覆盖了。 明天早晨,当太阳出来后,气温一上升,这里就如同汪洋大海了。 “咯咯咯”,洛克看着自己的杰作,忍不住笑出了声。 “呜呜呜”,头顶响起急促的警报声,还没等洛克反应过来,“刷”的一声,从屋顶上面落下一张网来,把洛克罩了个严严实实。 难道是自己一时大意,不小心触动了机关?洛克不动声色地站在原处。 “哈哈哈……”一阵狂笑之后,那个雅利安人和海豚人走了进来。 “我们也算是老朋友了,真是不打不相识啊。自我介绍一下,我叫亚瑟,麦迦法老的儿子。”那张脸阴笑着,眼神还极不安分地在洛克的脸上扫来扫去。 “是啊,你还欠我一拳呢,怎么,这么急着就想还债了?”洛克冷冷地说道。 “你以为你还有机会出手吗?手下败将!”亚瑟恶狠狠地瞪视着洛克,忽又转了转眼珠子,换上一副让洛克忍不住想吐的笑脸来,“我这个人嘛,一向惜才,只要你乖乖地跟我合作,交出秘密武器来,我就向麦迦法老举荐你,保你当雅利安的首席武官,怎么样啊?” “哦?秘密五气。听说你们雅利安人一向喜欢不劳而获,秘密五气不都被你们窃取去了吗?”洛克反唇相讥。 “别装了,说吧!免得等我撬开你的嘴巴时,那时再想说就迟了。”亚瑟指着满屋子的冰,说道,“多年来,我们一直致力于研究能够迅速致冷的武器,却一直没有成功。想不到,凯西女王又做到了,为什么,为什么波塞迪亚人总是比我们雅利安人强?” “因为你们没长大脑啊。哈哈哈……”洛克大笑起来,他突然觉得亚瑟好愚蠢。 “你……凯西究竟给了你什么好处?让你死心塌地的替她卖命?”亚瑟转了转眼珠子,脸上露出了淫笑,“噢,我明白了,听说凯西女王床上的功夫可是一流的,你该不是……哈哈哈……”亚瑟放肆地大笑起来。 “嘎吱吱”,是洛克的指骨节在作响。眼睛里赤红闪烁,洛克强忍着没有让红瞳张开。 “怎么,火气上来了?要知道,气大了会伤身的。哈哈哈……”又是一阵怪笑。 洛克真想冲上去撕烂他那张臭嘴。 “你的行踪已经全部被我掌握在手里,你看那是什么?” 亚瑟的话音刚落,墙体上突然出现了一个大屏幕,那是洛克现出身形,施法生冰,冻结这间库房的一段影像。 “上次,奥戈城的那场大火也是你干的好事吧?可惜了我的那些士兵。想不到凯西的手下还有你这号人物。此处已经被我布下了天罗地网,这次你插翅也难逃了。你要么乖乖地跟我合作,要么就去地府报到。哈哈哈……”又是一阵狂笑。 “我问你,你把我那两个朋友掳哪儿去了,如果你诚心合作就放了他们。”洛克突然佩服起自己来,没想到自己竟然那么有耐心地坚持听到现在。 “放了他们?啧啧啧……”亚瑟的那张脸上满是恶毒的笑,“我可说了不算,他们在麦迦法老的手里,估计这会儿已经成了祭品。” “你们……”洛克的眼睛里几乎冒出火来。 “怎么样,想好了没有啊?”亚瑟得意洋洋地看着洛克,仿佛在看砧板上的一块肉。 “你……休想!” 洛克的话音刚落,就听“啪啪啪……”好像下起了一阵冰雹。亚瑟只觉得眼前一阵金星乱冒,脸上疼痛难当,跟着鼻孔、眼角,还有嘴巴里都涌出了热流。他流血了。 亚瑟被一阵耳光扇得晕头转向。更令亚瑟目瞪口呆的是,金发少年不见了,而他自己和海豚人正被裹在金属网里呢。亚瑟挣扎了几下,他越是挣扎,金属网勒得就越紧。 真是偷鸡不成反蚀米,搬起石头竟然砸了自己的脚,想不到自己堂堂一介王子,竟然栽在波塞迪亚人的手里,早知如此,真不如干掉他了!亚瑟后悔不迭。 “怎么,被捆绑的滋味是不是很好受啊?”洛克蹲下身子,用戏谑的眼神看着那个令人作呕的猪头。 “你,你快放我出来,否则,否则……” “否则什么呀?我让你嚣张!” “砰”,洛克一拳击在亚瑟的腹部,“这一拳是你欠我的。” 痛得那小子立刻“哎哟哎哟”地呻吟起来。“啪啪啪……”亚瑟又迎来了一阵耳光。 “这十个耳光是你羞辱我所付出的代价。”因为亚瑟的那句话“……听说凯西女王床上的功夫可是一流的,你该不是……”着实惹恼了洛克。 现在的亚瑟,那张脸肿得就跟酱缸似的。 “得,你的贱命还有用,先留着,否则……”洛克举起拳头,作势又要打他,吓得亚瑟拼命地缩起脑袋来。 洛克气忿地停了手,他还真不能打死亚瑟,因为他是麦迦的儿子,洛克还想用他去交换雪烈两兄妹。 看看时间不早了,洛克出去转了一圈,他找来一辆金属囚车。那是洛克在关押格拉斯人的牢房附近找到的,他还顺手把被关押在牢房里的格拉斯人都给放了。然后,洛克把那两个倒霉的家伙塞进囚车。一个格拉斯人自告奋勇给洛克当车手。 第二天早晨,洛克率领着军队大摇大摆地进了城。格拉斯人都把洛克当成了大英雄,人们都站立在街道两旁,手持花束欢迎他。亚瑟王子和海豚人的囚车跟在洛克的马后,人们恨透了雅利安人,都朝那两个倒霉蛋的头上丢石头,扔西红柿和砸臭鸡蛋。 卡伦已经连夜逃亡了,他还不知道,仅仅一个晚上,格拉斯就被那个金发少年给解放了。 第六十八章 黑衣人 阿波罗休假完毕,开始照常上班了。亚特兰蒂斯又迎来了明媚的阳光,水晶卫星继续着它的工作,尤卡坦和波克斯那里也相继生产出了稀有原素,地下晶床的水晶开始缓慢地生长出来。随着能源危机的缓解,修罗的心情好转了一些,他的头脑也逐渐冷静下来。 此时,修罗正坐在水晶能源系统的主控中心,太阳宫神殿的黄金座椅里,他在苦苦地思索:既然麦迦法老已经俘虏了自己的统帅,并且掌握了“紫色轮回地面部队”,他大可以重兵压境,强迫自己将亚特兰蒂斯拱手让出。可是,迄今为止已经过去十多天了,麦迦法老迟迟没有动手,也不见他有任何威胁或者恐吓的讯息传来,难道他改变了心性,不再觊觎亚特兰蒂斯?也或许是他有所顾虑?如果他有所顾虑,那么,他顾虑的又是什么? 修罗为自己倒了一杯葡萄酒,一仰脖,“咕嘟咕嘟”,他一口气干了大半杯下去,他只觉得心里异常的苦涩,也不知道是酒的质量有问题,还是什么其它的原因。修罗没有再饮下去,他只是定定地看着余下的紫红色液体出神。 渐渐的,那个杯子上浮现出了一个朦胧的脸孔来,看起来既像洛克,又像是雪烈。修罗晃了晃头,闭上眼睛,复睁开,那些影像又消失了。 “唉,也不知道他们现在的处境怎么样了?难道就这样放弃他们吗?”修罗叹了一口气,他着实很苦恼,他总觉得自己并没有看错人,可是,洛克竟然那么轻易地就落入了麦迦法老的手里,他倍感失望。现如今,那二人已身陷麦茹维亚,而下一步,又不知道麦迦法老会做出什么样的行动,自己唯有静观其变了。 再说麦迦法老,自从失去亚瑟王子的消息后,他就如坐针毡,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稳。 亚瑟不仅是麦迦法老的独子,更是麦迦法老的臂膀。那小子天资聪颖,在研制武器方面,有着过人的天赋,而且手段比他老子不知要毒辣上多少倍。 是亚瑟王子想方设法在凯西女王的身边安插了眼线,又是亚瑟王子捕获了大角星人,并诱使大角星人透露了培植水晶个体的技术,只要地下晶床的水晶一生长出来,麦迦法老就再也不用担心能源的问题了,到那时即便凯西女王切断了水晶电路,他也不怕了。一想到几百年前的耻辱就要得雪了,麦迦法老就激动万分。但是,现在亚瑟王子失踪了,没有了亚瑟,无疑就跟断了麦迦法老的臂膀一样,他还能坐得安稳吗? 麦迦法老闭目思索了一会儿,心想:倘若亚瑟王子落入凯西女王的手里,那就麻烦了,凯西务必会挟持亚瑟王子做人质,要胁自己干这干那。怎么办呢?当务之急就是要查明王子是否在波塞迪亚。 麦迦法老起身走到大屏幕前,他揿亮按钮,开启了通讯系统。 屏幕上讯号闪烁,不一会儿,出现了一个身着黑色甲衣的武官来,他是麦迦的首席武官。 “库兹,给我接通波塞迪亚,让我们的线人立刻来见我。” 库兹犹豫了一下,说道:“法老大人,亚瑟王子说过,不到万不得已,不能与线人见面,一旦线人的身份暴露,我们多年的准备就功亏一篑了。” 麦迦法老的头脑比起他儿子来要逊色得多,可能是基因重组的时候留下了什么后遗症,全在他的身上体现出来。 “我不管他什么功不功篑不篑的,我只想知道王子的下落,亚瑟已经失踪了!”麦迦就跟抓狂了一样,嘶声吼叫起来。 吓得库兹抖了几抖,颤声说道:“是是是,属下这就去办。” “刷”的一声,库兹的影像从屏幕上消失不见了。 麦迦法老重又坐回王座,焦急地等待着。后半夜,麦迦法老正在王座上打瞌睡,侍卫进来通报,说是有客人来访。 “线人到了?快让他进来。”麦迦法老一下子精神起来。 一个头上戴着金色面具,全身裹在黑袍子里的人走了进来。 “你就是亚瑟王子所说的‘星云一号’?”麦迦法老打量着黑衣人,他也是第一次见到此人。 黑衣人点了点头。 “哦,是这样的,亚瑟王子失踪了,我怀疑是被凯西女王给掳了去。那么,你有没有见到亚瑟王子?” 黑衣人摇了摇头。 麦迦法老很是恼火,也很失望,他又问了一些有关凯西女王和波塞迪亚的情况。黑衣人倒是开了口,但是,都是一些没有什么价值的情报。麦迦法老无比失望,他正打算把黑衣人打发走时,通讯系统发出了“嘀嘀”的示警声。麦迦法老走到屏幕前揿亮了按钮。又是库兹,他报告说:“空中战车已经侦察到,有一支大约十万人的队伍正在向皮洛斯的方向进发,为首的是一个身着银甲的武官,估计格拉斯已经陷落了。” 麦迦法老目瞪口呆。 “怎么,麦迦法老,你不是说那十万生化兵已经在你的掌控之中了吗?这又是怎么回事?”黑衣人沉声问道。 “噢,这个,这个嘛,我是吓唬凯西的。”麦迦法老呢嚅着,“擒住了一个金甲武官,又来了个银甲武官,想不到凯西女王的手下竟然有如此能人。你可知道他是谁?”麦迦法老把目光转向黑衣人。 “银甲武官?就那小子,他应该没有那么大的本事。” “你觉得这其中有什么问题吗?”麦迦法老疑惑道。 “你不是已经擒了金甲武官吗?我要见他。” “来人,去把那个俘虏给我带上来!” 很快,两名侍卫把人带上来了。身穿金甲的雪烈被牢牢地捆绑着,那是一种极细的金属丝,金属丝勒尽他的皮肉里,导致手腕上鲜血淋漓。 黑衣人定定地看着雪烈,出了一会儿神,然后他一摆手,示意侍卫除去雪烈的头盔和脸上的面具。 雪烈看见眼前站着两个人,一个是裹着黑袍的黑衣人,还有一个是裹着华丽衣袍的人,他们都戴着金色的面具。雪烈翕动了几下鼻子,他嗅到了一种熟悉的味道,是那个黑衣人的味道,但他又根本想不起来究竟在哪儿闻过这种气味。 黑衣人摆了摆手。 “带下去!”麦迦法老一挥手,两名侍卫推推搡搡着,把雪烈带下去了。 “他根本就是一个小卒子,那漏网的才是一条大鱼。”黑衣人说道。 第38节 “此话怎讲?” “正领兵奔你这儿来的,才是真正的金甲武官。” “哦?有这事儿?那个笨蛋海豚人抓错人了?” “没抓错,此人虽然对我们构不成威胁,但是极有用。” “你能不能把话说明白一点儿?”麦迦法老没有听懂。 “此人名叫雪烈,是‘紫色轮回地面部队’的副帅,他与那个叫洛克的金甲武官一向感情很好。你有雪烈在手,他应该不敢轻举妄动。但是,我提醒你,一定要慎重,那个叫洛克的年轻人可不是好对付的。” “原来是这样。”麦迦法老恍然大悟。 “那我的亚瑟王子呢?是不是已经落入了此人的手里?” “嗯,极有可能。好了,该怎么做不用我再告诉你了吧?我得回去了,以后,最好不要单独见我。还有,记住,别忘了我们之间的约定。” “不会,当然不会,只要你助我拿下亚特兰蒂斯,我就帮你达成心愿。” 望着黑衣人远去的背影,麦迦法老那覆在面具下的脸上露出了阴恻恻的笑容,他在心里说:年轻人,跟我谈交易,你还没资格。 既然亚瑟王子不在波塞迪亚,麦迦法老放心了。想来,亚瑟是在格拉斯巡查的时候,被那个叫洛克的年轻人给擒了去。好在自己的手里有这个叫雪烈的年轻人,只怕他不来,他来了倒好,我可以用此人与他交换,换回亚瑟王子。想到这儿,麦迦法老放心了,他歪倒在王座里睡着了,这是自亚瑟失踪以后,他睡的第一个安稳觉。 洛克在格拉斯稍作休息后,又率领大军出发了。现在,他的马背上有一大包的干粮和水果,那是热情的格拉斯人硬塞给他的,马头上还被插上了一束漂亮的鲜花,也不知道是哪个格拉斯姑娘给插上去的。洛克的心情很愉快,他看起来神采奕奕,现在的他终于放弃了对人类的偏见,他开始感受到了人类的善良和美好。 洛克骑着马走在绿树成阴的官道上,草丛里的虫儿在“吱吱吱”地叫着,拂过耳畔的风是温暖的,空气中弥漫着花草的香味是甜的。洛克抬头看了看湛蓝的天空,还有飘浮的白云,他突然觉得那些云儿仿佛都在向他微笑一样。如果没有雅利安人,如果没有战争,如果没有仇恨和杀戮,这个世界该有多么美好啊! 洛克把那束鲜花从马头上取下来,放在鼻尖上嗅了嗅,一股清香渗入心田,格外的沁人肺腑。 第六十九章 解救神秘“人” “我们做个交易吧!只要你放了我和海豚人,我就放了你的那两个朋友。” 亚瑟扒在囚车的栏栅上,转动着那双狡诈的橙色眼珠,尽量地装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来。 “交易?哼,你没资格跟我谈交易,你不是说你说了不算吗?那我只好去找麦迦法老要人了。”洛克冷冷地说道。 “嘿嘿嘿……”亚瑟一见阴谋没有得逞,遂换了一副脸孔,狞笑着说道,“你以为你能走到麦茹维亚吗?我父王找不到我,说不定这会儿已经派出‘无人驾驶慈悬浮空中战车’袭击了波塞迪亚,你呀,还是赶回去为你的情人——凯西女王收尸吧。哈哈哈……”亚瑟放肆地大笑着。 “你……”洛克气得咬牙切齿,恨不得再上去扇他十个耳光,可是,隔着金属栏栅,又没法打。 “你等着瞧,看我怎么收拾你!”洛克丢下手中的鲜花,狠狠地剜了亚瑟一眼。 洛克的好心情被这个无赖给搅和了,他气恼的同时,不禁为修罗担心起来。亚瑟的话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万一雅利安人真的偷袭了波塞迪亚那可就惨了,自己要赶去救雪烈两兄妹,又不能分身。这可怎么办呢?现如今唯有看紧亚瑟王子,自己的手中有了亚瑟王子这张底牌,量那麦迦法老也不敢轻举妄动,除非他不想要这个儿子了。 修罗,我现在就去攻打皮洛斯,急取把雅利安人的兵力给吸引过来,让麦迦法老不去打你的主意。我能做的也只有这些了,能不能保住波塞迪亚就要看你的造化了。 洛克率领大军,加快了行军速度。 月亮升起来的时候,洛克来到了一个岔路口,他一挥手,大军停了下来。洛克犹豫了一下,他不知道应该走哪条路了。眼前的这两条路看起来一样宽。这两条路平坦而又宽阔,它们是最初金色皮肤的昴星人所建造的,只不过其中的一条还没完工,只建了不到一半。左面的那条通向一片丛林,右边的那条通向大山。走哪条路是对的呢?洛克犯难了,他只是在“指挥定位仪”上看到过“皮洛斯”这几个字符,并没有注意看它联结的是哪条路。 洛克扭过头去,看了看亚瑟,亚瑟也正偷眼看着洛克,他的眼神里满含着嘲讽。还有那个海豚人,他正瞪着两个鱼眼珠子瞧着洛克,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洛克真想把那两对眼珠子一个不剩地全都挖出来。 奥戈城里,洛克已经被那个人类给骗了,害得他走了好多的冤枉路,他可不敢再问这两个倒霉蛋了,就算问了估计也是白问,即便他们说了,也极可能是骗自己的。现在,对于洛克来说,时间就是生命。 不如我自己去探探路。想到这儿,洛克从马背上取出一些干粮,还拿出了葡萄酒来,他一边啃着干粮,一边饮着葡萄酒,直到把那半瓶紫红色的液体全部饮完。包袱里还有格拉斯人送的一大瓶呢,所以,洛克把先前剩下的那半瓶一口气给喝完了。 亚瑟王子和海豚人眼巴巴地看着洛克连吃带喝,他们的口水流下来几乎都有三尺长了。洛克就是故意让他们看着自己吃。我要馋死你们,饿死你们!洛克恨恨地想着。 吃饱喝足后,洛克抬头看了看天空,月亮从厚厚的云层里露出半边脸来,就像美丽少女羞怯的脸庞。洛克突然想起了雪碧,那个浑身洋溢着青春气息的女孩子,也不知道她怎么样了。唉,都是自己害的,不能再耽搁下去了。 洛克用魔识唤来十名生化兵,命令他们看守囚车,如果有敌人来犯就予以攻击。 洛克打马跑了几步,感觉有些不放心,他又把曼陀罗花精唤了出来,吩咐小家伙盯紧了。 “主人尽管放心,曼陀罗会做得很好的。”小家伙用粉嫩嫩的小脸蹭了蹭洛克的手,说道,“主人要快去快回啊!” 洛克纵马往东南方向的那条路去了。马跑了一段路后,洛克嫌马跑得太慢,他同坐骑耳语了一句,然后现出了本身。洛克张开翅膀,沿着道路延伸的方向,朝大山那边飞去。不久,他飞越了大山,大山的那一边是一条宽阔的道路,远方隐隐约约的有灯火,那应该是一座城市,没错,应该是这条路了。 洛克的心里一阵窃喜,他正打算往回飞呢,耳朵里突然听见“啪啪啪”的声音,那是禽类扇动翅膀,翅膀撞击气流时所发出的声音。听声音,那种禽类好像不只有一个,起码有十个左右。 那会是些什么东西呢?难道是自己的族人双首鹫?可是双首鹫只有一个,怎么会突然出现这么多?即便他有了后代,也不可能一下子有那么多啊?洛克满腹狐疑,他突然想起了雪烈所说的吸血兽来。洛克心想:会不会是那种生物?不如去看看,看看它们到底是些什么东西。 打定主意后,洛克朝声音发出的方向飞去,他转过山腰,再向上,然后,洛克收拢翅膀,在山顶上降落下来。洛克向山下俯视,他看见了一片白白的亮色,估计那是一片湖泊。远远的,洛克看到了一个惊心动魄的场面。 一群矮小的四足兽在和一种长着巨大翅膀的生物搏斗,它们的数量很多,起码超过了上百只,它们用牙齿撕咬,用四肢扑抓,而那种生物则用尖利的角和锋锐的爪向它们的身体攻击。两种生物互相纠缠并且滚在了一处。洛克数了数,那种长有翅膀的生物一共有十个,虽然距离很远,看不太清楚,但是,洛克看到了,它们只有一个头,应该不是自己的族人双首鹫。 很快,空气中弥漫了浓烈的血腥味,湖边躺下了许多四足兽的尸体。洛克奇怪的看着,他不知道它们为什么搏斗,他也不知道应该帮助哪一方,于是,只好站在山顶上观看。 突然,一片月华倾泄在了湖面上,原来,整个月亮从云层里钻了出来。就在这时,那些四足兽腾空跃了起来,它们在向上跃的过程中,突然变身成了人类的形体,他们赤手空拳地和那些长着翅膀的生物搏斗,他们的力量似乎很大,有几个人还一拳就把那种生物给打倒在地上了。但是,他们的胸膛又被那些生物尖利的爪给撕破了,又有一些人倒下去了。随着血腥味的加重,那种生物的攻击速度也变得更快了,那些人接二连三地倒了下去。 “嗷”的一声长啸,那声音既悠远绵长,又清脆嘹亮,而且直响彻云霄。丛林里跃出来一头浑身闪着金光的异兽,它凌空扑向那些生物,在上扑的过程中,它突然变身成一个手持长剑的人,他的身材异常高大。他手中的长剑挽起了无数朵剑花,“刷刷刷”,他持续地向那些生物攻击。很快,那个人被十个生物给包围了。 那些生物有智慧!洛克差一点儿惊呼出声,因为他看到四个生物头朝外,分别从四个方向防守从外面攻来的其他人,里面的六个围着那个持剑的人,它们用角戳,用翅膀扑打,用利爪撕扯。不久,那个持剑的人动作慢了下来,想来他是疲倦了,众是好汉也难敌众虎嘛。 来不及多想,洛克取下背上的“弓箭”,他想射杀那种生物。洛克急忙拉弓,却不见有箭矢,这是一个三条形,有一端呈弧形的金属框架,中间有一个又长又粗的管状物。洛克急了,心想:这是什么东西嘛?又不像是弓箭啊,既然雪烈大老远的把它带来了,估计也是修罗造的什么“秘密五气”吧。 洛克仔细地看了看,他发现三角形金属框架的顶端有一个红色的东西,那个东西类似于“纸灰腚喂鱼”上的铵钮。 应该是按它吧。想到这儿,洛克把拇指按了上去,就听“咣”的一声,一束雪亮的光柱射了出去,破碎的石头碎块“哗”的一声倾泄下来。 “轰隆隆”,一阵暴响,山顶滚下来一块巨石。洛克射偏了,根本没射中那些生物。 哇,威力好大呀!洛克在心里惊叹不已。 响声惊动了那些正在激战的人和生物。那个手持长剑的人扭过头,朝山上望来,他这一分神,一双利爪就朝他的胸膛抓去。洛克急忙把“弓箭”调转方向,对准了那只生物。 “咣”的又是一声巨响,一束雪亮的光柱射了出去,那只生物“嗷”地惨叫一声,跌落下来,还没等它跌到地面呢,就化成粉末不见了。其它的生物见同伴死了,就“啪啪啪”地扇动着翅膀,向远处疾速地飞去。 那个手持长剑的人朝洛克所在的方向看了一会儿,然后又化身成一只威风凛凛的异兽,它的样子看起来甚是威武。然后,其他的人都化身成了四足兽,它们和金色的异兽一点儿都不一样,它们的毛色或灰或白,身后都拖着一条毛茸茸的大尾巴。它们朝洛克所在的方向凝视了一会儿,然后和那个金色的怪兽一起跳进树丛里不见了。 他们究竟是些什么“人”呢?洛克百思不得其解。他突然想起亚瑟王子来,于是,急急忙忙往回赶。 第七十章 皮洛斯结盟 当洛克赶回去的时候,大吃一惊,车手连同囚车都不见了,那十名生化兵瘫倒在了草丛里。 洛克走上前去,用手一摸,发现生化兵的金属皮肤很烫,并且还有被烧灼过的痕迹,从前,他们的眼睛里总是闪烁着光亮的,现在却是一片黑暗,看来,生化兵是死了。洛克不禁一阵伤感,心想:都是自己太大意了,可是,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难道是麦迦法老派军队来把亚瑟王子给劫走了?洛克观察了一下周围,草地上除了有一个巨大的圆形的被烧灼过的痕迹外,并没有人走过或车轮碾过的痕迹。囚车就这样莫名其妙地消失了。洛克一脸的困惑。 哎呀,曼陀罗花精哪里儿去了?洛克突然想起来了,他四处寻找,终于在草丛里发现了曼陀罗花精。小家伙已经昏迷不醒。洛克急忙为曼陀罗花精注入魔力。不久,曼陀罗花精张开了眼睛,他一张开眼睛,还没有说话,眼泪先涌了出来,他哭着说:“主人,对不起,我没能看住亚瑟王子和海豚人,您责罚我吧,他们,他们……”小花精已经泣不成声。 “这不能怪你,是雅利安人太狡猾了。你先别急,你慢慢说,你都看到了些什么?”曼陀罗花精停止了哭泣。“呼”,他吐出一口香气,说道:“您走后不久,天空中突然出现了一个发着光的东西,它好大好大。从它的上面射下来一片光芒,那些光芒照在了囚车上,然后囚车就不见了。生化兵们就倒下了,幸好我飞得快,要不,要不我再也见不到主人了。呜呜呜……”曼陀罗花精又哭了起来。 “好啦好啦,你不要难过了,我又没有责怪你。”洛克安慰曼陀罗花精。 “发光的东西,发光的东西……”洛克自言自语着,“噢,我明白了,一定是‘磁悬浮空中战车’,是麦迦法老用空中战车把亚瑟王子给劫走了,真想不到,空中战车竟然这么厉害。”洛克沉思起来。他在想:亚瑟王子已经跑了,自己手中没有了筹码,看来前往麦茹维亚救人势必会困难重重。先抢占皮洛斯再说,占领了皮洛斯看麦迦法老还能耍出什么花样来。想到这儿,洛克一挥手,命令大军加速前进。 不久,远远地望去,一座掩映在山与树木当中的城市出现在洛克的视野当中。应该是皮洛斯了。 “驾!”洛克一提缰绳,两腿用力一夹,胯下坐骑长嘶一声,撒开四蹄“踏踏踏”地疾驰而去。后面的队伍跟着洛克,一阵风似的向前疾奔。 在距离城市还有三四里远的地方,洛克命令生化兵停了下来。洛克策马向前,张开红瞳扫瞄起来,雅利安人诡计多端,奥戈城前的教训洛克是不会忘记的。洛克扫瞄了一阵儿后,什么都没有发现,耳朵里却听见了一片喊杀声。 洛克纵马疾驰,他看到城上城下,许多身穿青铜铠甲的士兵在和身穿黑色铠甲的雅利安士兵激战。那些青铜战士有骑马的,有步行的,有持米底帕拉(巨型标枪)的,也有举着首罗(尖角矛)的,还有拉弓射箭的。看样子,应该是当地的土著人,他们是在同雅利安人抢夺自己的土地吧。洛克一下子想起格拉斯城中遇到的人类首领卡伦。 你们又怎么能是雅利安人的对手呢?洛克心想:不如趁乱夺下皮洛斯,想来雅利安人的手中没有了“火雨发射器”,要不怎么会被手持冷冰器的土著人给攻进城去? 想到这儿,洛克又运起魔力,他通过魔识向生化兵们下达了进攻的命令。在洛克的率领下,生化兵们如潮水一般“哗”地向城里涌去。因为现在的城门已经被土著人给打开了,洛克还看到了横在门前的粗大的青铜柱子,估计城门是被土著人给撞开的。 洛克挥舞着手中的宝剑,杀进了城里。“刷刷刷”,洛克挥剑猛砍,“乒乒乓乓”,雅利安人的盾牌都被他的剑给磕飞了。洛克就像一阵龙卷风一样,卷进了城里。许多雅利安人的士兵倒在洛克的剑下。 哇,这样子杀敌人好过瘾啊!洛克一阵兴奋,他突然觉得很刺激。 迎面疾驰过来一匹枣红色的高头大马,马背上坐着一个身穿青铜铠甲的骑士,他的手中挥舞着一个怪异的兵器(皮洛斯语言中叫“逝那那”),两端各有三角,中间有双柄,看样子也是青铜的。那人一边冲了过来,一边朝着洛克大喊:“快冲出城去,雅利安人释放了毒气!” 毒气?洛克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呢,那个人举起手中的兵器,照着洛克的马臀刺了过来。洛克的坐骑吃了痛,撩起前蹄,“咴”地长嘶一声,掉转头向城门口冲去。 “喂,喂,你干什么?你该不是想抢我的胜利果实吧?”洛克生气了,银剑挽起一朵剑花,手腕再一抖,一道寒光犹如银蛇吐信,向那人的咽喉刺去。那人的速度也很快,在洛克出手的同时,那人手上的兵器亦同时刺出,两种兵器都快如电光,在它们还未相交时,两股气流发生了冲撞,发出“叮”的一声响,那人的兵器被震脱出手。因为洛克的力量太大了。 那人满眼震惊,怒喝一声:“你这人,怎么这么不知好歹?”那人竟然不要命了一样,赤手空拳,劈手就来夺洛克手中的剑。洛克心里一惊,心想:这人是不要命了吗?他便虚晃一剑,两腿一夹,催马往前疾驰。那人亦不甘落后,两个人追赶着眼看就到了城门口,还未待出城呢,就听“哐啷”一声巨响,一个大铁门从天而降,把去路封了个严严实实。 “吁!”洛克急忙勒住缰绳。这时,那人也到了洛克的身后。两个人扭头一看,自己的兵都在城内呢,这一看不打紧,洛克傻眼了,许多生化兵倒在了地上,他们有的断了胳膊,有的断了头颈,有的脖子里还在往外冒烟(短路了),有的则被践踏成了一堆金属,简直惨不忍睹。 洛克急忙下达了撤退的命令,那人亦吹响了号角。生化兵连同身穿青铜铠甲的士兵混在一起,都向城门口涌来。 生化兵可是修罗的命/根子呀,不能让他们都折损在自己的手里。洛克飘身下马,他站在城门口,运起了魔力,他要推倒那扇铁门。 “你一个人能行吗?我帮你。”那人翻身下马,就要帮洛克的忙。 “看好你的士兵,雅利安人射箭了。” 那人一回头,果然,“嗖嗖嗖”,无数的箭矢如飞蝗一般射了过来,许多青铜战士被射中倒了下去,生化兵却不怕箭矢,因为他们全身都是一种高强度的金属。 那人抢过一名士兵手中的剑,“刷刷刷”,他舞起一片剑芒,那些射向洛克的箭矢被那人的剑给纷纷磕飞了出去。他在为洛克阻挡箭矢。其实人类的箭矢射不到洛克的,他一运起魔力,那些箭矢就会被弹开,最后全部跌落到地上。 想来一座山都被自己移动了,何况区区一个铁门? 洛克伸出手掌,一运魔力,“轰”的一声,地面上升起一团烟尘,庞大的铁门愣是被他从门框里给推了出去。 “哗”,身后的生化兵没头没脑地冲了出来,还有许多或跑步或骑马的青铜战士,他们一起冲出了城门。待洛克翻身上马的时候,“轰”的一声,他的坐骑倒下了,害得洛克一头栽了下来,从马头上直接滚出了门口。 一片粉色的烟雾飘了过来。 “快走!”那人拉着洛克的手,纵身跃了起来,“轰”的又是一声,那人的坐骑也倒了下去。 两个人拉着手一路疾奔,洛克的速度快得像风,因此,那人是被他拖着跑的。 终于,两个人在一片丛林边儿上收拢住了自己的队伍。洛克扫瞄了一遍,他发现生化兵已经不足八万人了。这叫自己以后如何向修罗交待呢?可是,这些生化兵为什么不发射光束进行反击呢?难道他们听不到我的命令了吗?那为什么撤退的时候又知道撤退?洛克百思不得其解。 洛克一屁股坐到地上,感觉真是沮丧极了。 “你好,我叫卡斯罗斯,谢谢你救了我,还有我的士兵。”是那个身着青铜铠甲的骑士。 “你好,我叫洛克。”洛克有气无力地应着。 “怎么了兄弟?我都看到了,你的力量怎么那么大啊?真是太神奇了!”卡斯罗斯说话的语气很像雪烈。 洛克看了卡斯罗斯一眼。这是一张棕色的脸孔,这张脸孔上也有一双茶色的大眼睛,他很像卡伦,但是,他看起来比卡伦要年轻得多,从他的眼神里,洛克看到了坚毅、智慧和果敢。洛克对这个人类产生了好感。 两个人坐在草地上聊了起来。跟卡伦的情形差不多,卡斯罗斯是皮洛斯王国守将的后裔,他也是带领着自己的族人在和雅利安人斗争,也是为了争取自由和独立。 第39节 “你们都是为了争取自由而战,我是为了朋友而战,我的两个朋友被雅利安人给抓走了,我的另一个朋友正面临雅利安人的威胁,所以,我要为朋友而战。” “好!够义气,够朋友,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卡斯罗斯显得特别兴奋,他的眼睛闪亮起来,“不如这样吧,我们结盟?” “结盟?什么意思?”洛克没有听懂,他疑惑地望向卡斯罗斯。 “噢,是这样的,就是把你的军队和我的军队合在一处,我们组成联合军队,共同对抗雅利安人,如果能把雅利安人消灭,我们就再也不受他们欺负了。”卡斯罗斯用坚定的语气说道。 “原来是这样,我明白了。可是,要想消灭雅利安人,这可能吗?”如果是在这之前,洛克还是信心百倍的,但是现在,生化兵竟然失去了战斗力,洛克的心里是一点儿底都没有了。 “能,一定能!只要有信心,就没有干不成的事儿!” “可是,我们刚刚打了败仗。” “打了败仗算什么?没有失败哪有胜利?你不知道,从我的祖辈开始,我们就一直在和雅利安人战斗,我们打了几百年,从来都没有胜利过。但是,我们又从来都没有放弃过对胜利的追求,我相信,只要我们坚持下去,总有一天,我们会争取到胜利的。” 洛克望向卡斯罗斯,心想:他的目标和卡伦一样,这就是人类吗?他们有着共同的理想和追求,那就是不抛弃、不放弃,那么我呢? 洛克的眼睛一亮,他仿佛又看到了希望。 洛克将余下的生化兵和卡斯罗斯的军队合在了一处,由两个人共同指挥,就像当初和雪烈一样。 卡斯罗斯看着那些生化兵,奇怪地问道:“你的士兵怎么跟木头似的?” “不,他们不是木头,他们是金属,本来他们很厉害的,谁知……”洛克的眼神又黯了下来,毕竟,从领兵到现在,他还没有打过败仗,他亲眼看着自己的士兵把那两个半神的海王子给杀死了,可是现在,他们就跟生病了一样,跟木头没什么区别。 “噢,我明白了,他们应该是机械人。”卡斯罗斯说道。 “机械人?”洛克一脸的迷惑,这个名词他还是第一次听到。 “是的,为了救我的族人,我曾经偷偷地潜进梯林斯,我听说雅利安人准备出动百万大军,而且我还看到雅利安人在用金属制造机械兽。” “机械兽?” “是的,他们就像你的机械人一样,只不过它们的外形像野兽罢了。唉,雅利安人越来越难对付了。”卡斯罗斯叹息一声,垂下头。 对于胜利谁都充满了希望,但是,要想取得真正的胜利还真就不容易,那得需要付出无数的流血和牺牲。 “我们现在怎么办?”卡斯罗斯问道。 “皮洛斯我是一定要拿下来的,还有梯林斯和雅利安,因为我的朋友被抓到了麦茹维亚。” “可是,雅利安人的毒气太厉害了,我的族人已经死伤了大半。” “我的生化兵应该是不怕毒气的,可是他们竟然失去了战斗力,我不知道是为什么。” 洛克抬头看了看,已经正午了。 “该用餐了,可是……”洛克想起来了,自己的马被毒死了,那些干粮和葡萄酒全都在马背上呢。 “来人!”卡斯罗斯朝身后喊了一嗓子,立刻有卫兵端来了食物。 两个人开始用餐。 “晚上我再进城去打探打探。”洛克一边吃着食物,一边说道。 “不行,城里全是雅利安人,而且,他们的毒气太厉害了,你一个外乡人又不熟悉地形,还是我去合适。”卡斯罗斯急忙说道。 “呵呵,你不用担心,我从尤卡坦来到这儿,一路上都是这么过来的,奥戈城,格拉斯,我都是第一次来,它们还不都是被我拿下来了?” “真的?兄弟你真行!”卡斯罗斯的眼睛又闪亮起来,他朝洛克竖起了大拇指。 “哪有啊,现在不是吃了败仗?”洛克的眼神又黯淡下来。 “胜败乃兵家常事嘛。”卡斯罗斯安慰着洛克。 “今晚我就进城打探,烦劳兄长替我看护这些士兵。” “那当然了,你的士兵不就是我的士兵吗?你尽管放心,有我呢,倒是你,一定要小心了。” “兄长放心,我不会有事的。” 午后,阳光很强烈,洛克和卡斯罗斯坐在树影里,他们背靠着背,各自讲述着自己的遭遇,聊着聊着,两个人都睡着了。 当洛克醒来的时候,他看见了婆娑的树影,原来,起风了,月亮也已经爬上了树梢。 洛克一骨碌翻身坐了起来,他看见卡斯罗斯正在指挥士兵们安锅造饭。 幸好我的士兵们不用吃饭,否则我上哪儿去给他们弄吃的?洛克暗自庆幸,想不到修罗竟然能造出会打仗的机械兵来,他不禁更加佩服起修罗来。 洛克没有去打扰卡斯罗斯,他悄悄地绕出林子,一晃身,幻化成一只猫头鹰向空中飞去。 洛克刚飞出去没多远,赫然发现,一个巨大的发光物体正悄无声息地从头顶掠过,它往东南方向去了。 “磁县浮空中战车”!难道是它劫走了亚瑟王子?难道是麦迦法老来了?可是,皮洛斯在东北方向,它往东南方向去干什么?洛克感觉很费解。 我何不跟上去看看?如果是麦迦法老那可就太好了,把他抓了,用他去换雪烈两兄妹。洛克被自己的想法激动了,他悄悄地跟了上去。 那个发光的物体速度不是很快,而且距离地面又不是很高,它掠过一片丛林向山那边飞去了。洛克突然想起来了,昨夜,在那座山的背后,有两种生物在那里拼死厮杀。 它去那里干什么?洛克更加迷惑了,心想:管它呢,先去看看再说。 第七十一章 嗜血修罗 洛克扇动着翅膀跟了上去,为了不被发现,他和那个发光物体保持着一段距离。不久,那个发光物体不见了。 这是怎么回事?它明明就在自己头顶的不远处啊?难道是跟丢了?洛克懊恼不已,他展翅往高处飞去,在最高处的一块山石上降落下来,站得高看得远嘛。洛克俯首四下里张望,他看到了,那是一个巨大的银灰色的物体,它的直径约有一百米,它正停在山脚下,那里好像是一片麦田。洛克很奇怪,心想:它怎么不发光了呢? 洛克俯冲下去。 就在洛克俯冲下去的同时,“啪啪啪”,一阵拍翅的声音往远处去了,这声音洛克很熟悉,就是昨天晚上攻击那些亦人亦兽的生物。 一股淡雅的香味钻进了鼻孔,这种香味洛克太熟悉了。难道是他?他来这里干什么?洛克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他急忙飞临过去,在那个银灰色的物体旁边现出身形。 金属的门是打开的,洛克一飞身窜了进去。广阔的空间里华光闪烁,有宽大的正跳跃着字符的水晶屏幕,还有银灰色的座椅,以及各种闪烁着光彩的铵钮……有点儿类似于太阳宫内所看到的情景,但是,里面没有人。 洛克循着味道走进麦田。终于,他看到了一小片冰蓝色,那是被山里的风吹拂起来的衣袂的一角。洛克疾奔过去,他看见了躺在麦田里的人,的确就是修罗。 洛克急忙抱起修罗,他发现修罗已经不醒人事了。修罗的脖颈上有一个洞,金色的血液正从那个洞口里汩汩地往外流,他的脸色白得极其吓人。 “天啊!”洛克惊呼出声,“那种生物就是雪烈所说的吸血兽。”洛克差一点儿没吓傻了,他亲耳听雪烈说过,被吸过血的向导和马匹都变成了一具没有血肉的皮囊。 “你不在波塞迪亚呆着,跑到这里来干什么?”洛克几乎要哭出来了。 怎么办?洛克都要急死了,他一扭头,发现修罗的手里攥着一个东西,那东西露出了红色的一角,是那块血玉。 “难道你是为了找我?可是我来迟了。”洛克悔恨不已,心想:如果自己跟得紧些,或许惨剧就不会发生了。 试一试吧,或许有救。洛克急忙盘膝坐下来,他左手揽着修罗的腰,让修罗的头靠在自己的怀里,然后他运起魔力,一团光晕把他们笼罩在当中。此时,明月就在头顶,如水的月华倾泄下来,刚好照在他们的身上。洛克体内的莲花绽开了,随着花瓣的舒展,山川地脉之气带动着周围的能量,连同雪色的月华一齐向他们的体内涌去。 小花精曼陀罗又出现了,他看见主人的怀里抱着一个美少年,少年的脸上正闪现着金色。 “他好美哦,他看起来就像天神一样!”小花精自言自语着,他坐在石头上,用两只胖呼呼的小手撑着下巴,痴痴地看,竟然忘记了修炼。 许久,直到血液不再流了,修罗颈上的血洞消失了,洛克才收起魔力。洛克的额上已经渗出了细细密密的汗珠,因为他损耗了太多的魔力。 “修罗!修罗!”洛克急切地呼唤着,可是,修罗还没有醒来。洛克探了探他的鼻息。有呼吸呀,可是为什么还不醒来?洛克都快急死了。他急忙抱起修罗,飞身跃进“磁悬浮空中战车”。 洛克把修罗放倒在座椅里。难道是魔力不够?洛克正想再次施法,突然看见修罗的睫毛忽闪了一下。 “醒醒!快醒醒!”洛克摇着修罗的肩膀,急切地呼唤着。 “渴,渴,我好渴!”修罗终于睁开了眼睛。 洛克大喜,他朝周围扫视了一遍,没发现有水壶之类的,终于,他在一张银灰色的台面上发现了杯子,还有一瓶紫红色的液体。 是葡萄酒!洛克一抬手,那瓶酒就飞到了他的手里,他也顾不上拿杯子了,就直接把瓶口对准修罗的嘴巴。 “砰”“哗啦”,修罗抬起手臂扫了过来。在洛克震惊的目光里,那瓶酒跌到银灰色的地板上,摔得粉碎,紫红色的液体流淌了一地。 “渴,渴,我好渴!”修罗还在嚷着。 “你,你怎么了?这里没有水,这不是你最爱喝的葡萄酒吗?”洛克吃惊地望着修罗,他突然觉得修罗很不对劲儿。 果然,那对原本是水蓝色的眸子里漫上一层殷红的血色。修罗的眸子在不停地变幻着颜色,一忽是水蓝色,一会儿是血红色。他紧紧地抓着洛克的胳膊,瞪着颜色变幻不定的眼睛,嚷嚷着:“渴,渴,我好渴!”。 洛克吓坏了,颤声说道:“你等等,你等等,我这就去给你找水来。” 洛克记得这附近有一片湖泊的,他一飞身跃出门去。 当洛克用头盔盛回水,一跃进门的时候,他惊呆了。修罗正滚在地板上,用手狠命地抓挠胸口,一忽撕扯自己的头发,一会儿又掐向自己的喉咙,嘴里依然在嚷嚷着:“渴,渴,我好渴!” 洛克急忙扶起修罗,一只手托着修罗的头,另一只手拿着头盔。洛克把头盔凑近修罗的嘴唇,想让他喝水。 “渴,渴,我好渴!”修罗嚷着的同时,猛然抬起手臂扫了过来,他的力气好大,洛克根本无法阻止。 “砰”的一声,那顶银色的头盔扣到了地板上,里面的水洒得一滴都没剩。洛克呆呆地站在那里,彻底傻眼了。 “酒也不喝,水也不喝,那你到底要喝什么?”洛克手足无措起来。 修罗仍然狠命地撕扯着头发,地板上已经掉落一大缕乌黑的长发,雪白的衬衣已经被撕烂,露出了一片雪白的肌肤,但他还在用手抓胸口,很快,雪白的皮肤上留下了指甲划过的伤痕,并且渗出了金色的血珠。 “快住手,你疯了吗?你会弄死你自己的!”洛克急了。 不行,得让他睡一觉才行。洛克伸出手往修罗的额上拂去,他本来是运出了魔力的,对于普通的人类来说,洛克这一拂会立刻令人类昏迷过去。可是现在,这一招不管用了,修罗已经不是普通的人类了。 洛克突然明白了,一定是先前自己在给他止血的时候,为他输入了太多的魔力,难怪他的力量那么大。怎么办?唯有用“血魂珠”试一试了。 那么,什么是“血魂珠”呢?这是只有魔族中的王者才有能力施的一种法术,在洛克很小的时候,琪澳就已经教给他了。方法是:把自身的血液取出来,然后施以魔力,将血液凝聚成珠,这种珠子就叫“血魂珠”。“血魂珠”置入人的口腔,能令人陷入假死的状态,也能令死去的人复活。但是,要想令死人复活,它还需要有两个前提条件,第一,那就是此人刚死,灵魂还没有走远,在进入冥界之前,会被“血魂珠”给唤回来;第二,死去的这个人躯体必须是完好无损的。 洛克抽出腰间的佩剑,划上自己的手腕。一股殷红的血液涌了出来。 “阿呜!”一阵剧痛传遍全身,洛克瞪大了惊骇的眼睛。修罗已经扑了上来,他在用嘴巴吮吸洛克手腕上的血。 难道他想喝的是血?洛克突然明白了,修罗是中了毒,他患上了嗜血症。 喝就喝吧,只要你不再折磨自己。洛克咬紧牙关,把眼睛一闭,就任由修罗饮他的血。洛克心想:自己这么大的个儿,不至于被他吸干了吧。 终于,在洛克感觉两眼发黑的时候,修罗停止了饮血,眸子里的那层殷红的血色退去了,又显露出水蓝色。修罗清醒过来。但是,洛克却瘫倒在地板上,他的手腕还在流血。 “洛克,果然是你!”当修罗看到洛克时,先是一脸的惊喜,继而,他尖叫起来,“天啊!你为什么要这么做?我并没有责怪你。”修罗看到了地板上的那把银剑,剑身上面有血迹,而且,他也看到了洛克的手腕,手腕还在流血。 “哧啦”一声,修罗撕下冰蓝色的一角,慌忙为洛克包扎起来。 “我没事儿。”洛克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修罗把他扶进一把银灰色的转椅里。 洛克闭上眼睛,休息了一会儿,复又睁开眼睛,他看到修罗一脸焦急和关切的神色。 “你为什么这么傻啊?这不能怪你,但是你也不应该伤害自己啊!”修罗一脸的痛惜。 第40节 “我......伤害自己?”洛克看了看自己的手腕,还有地板上的那把剑,他明白了,原来修罗误会了,以为自己要自杀。 “还不都是因为你,你知不知道?你被吸血兽袭击,你得了嗜血症,你刚刚是在吸我的血啊!”洛克说道。看情形,修罗还不知道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 “啊!你说什么?”修罗尖叫一声,跌坐在地板上,他瞪着惊恐的眼睛,嘴巴里直嚷嚷,“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我不相信!我不相信!” “你不相信也得相信。你看,你差一点儿把自己给弄死。” 修罗一低头,看见了自己的样子。他的样子相当狼狈,衬衣已经破烂了,胸口还有指甲抓挠过的痕迹,并且已经渗出了血液。 “啊!不,不要!我不要变成嗜血魔鬼!”修罗尖叫着,又去撕扯自己的头发。 “唉!事已至此,我也没有办法,恐怕以后我们再不能共饮葡萄酒了,我估计从今以后,你的饮料就是血液了。” “天哪,你杀死我吧!我可不想变成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修罗尖叫着,又去抓地板上的银剑。 “不要再折磨你自己了,为了救你,我的血液几乎流干了,你就算是不为自己着想,也要为我着想吧,你总不能让我的血白流吧?”洛克揶揄道,继而,他笑了,“还好,我的血没有白流,你总算活过来了,我也算对得起亚特兰蒂斯了。” “亚特兰蒂斯,是啊,我还有亚特兰蒂斯,我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亚特兰蒂斯,我一定要保住它。”修罗喃喃着,总算停止了疯狂的动作,简单地整理了一下衣衫后又坐回转椅里。 “你为什么不呆在波塞迪亚,跑来这里做什么?” “你又是怎么从麦迦法老的手里逃出来的?” “我?哼,就凭麦迦法老也能抓住我?被抓走的是雪烈。” “原来是这样,我明白了。想不到,我竟然上了麦迦法老的当。好狡猾的麦迦!” “回答我,你还没有说你为什么跑到这种地方来,还差一点儿丢了性命。侍卫长呢?他为什么不陪你来?”洛克那种压倒一切的气势,总会令修罗不由自主地妥协。 修罗嚅嗫着:“因为,因为‘指挥定位仪’落入麦迦法老的手里。此后,我就和你们失去联系,直到昨天夜里,我从主控中心收到来自‘水晶机括弩’上的信号,我就猜测可能是你,所以我就奔这儿来了。至于侍卫长嘛,他另有任务。” “原来是这样,可是,我们的生化兵为什么失去了战斗力?” 修罗的脸色变了变,随即说道:“对不起,都是我的错。由于麦迦法老的威胁,我以为你们和生化兵都落入麦迦的手里,所以,所以我就关闭了水晶电路,生化兵就不能发射水晶光束了。” 直到这时,洛克才完全明白,他大声吼道:“你知不知道,本来我抓住了亚瑟王子,想用他去交换雪烈两兄妹的,可是,就因为你的那些失去战斗力的兵,结果让亚瑟王子逃跑了。还有,现在生化兵剩下不足八万,你让我怎么去对付上百万的雅利安人?” “对不起,真的很对不起!本来,我们打算把‘转基因工程生化兵’投入生产的,可是,你也知道的,‘转基因工程’技术资料已经被雅利安人窃取了,我们现在除了人类士兵就有五百辆‘磁悬浮空中战车’,我,我没有办法为你补充兵力的。”修罗可怜兮兮地望向洛克,眼神里满是痛楚、悔恨和自责。一看到那种眼神,洛克的心没来由的又是一阵疼痛。 “算了,这也不能全怪你,即便剩下我一个人,我也要把他们两兄妹给救出来。”洛克摆了摆手,扭过头去,他很怕看到修罗的那种眼神。 “救,当然要救!你别急,我马上回去开启水晶电路,最迟到明天早晨,生化兵就能恢复战斗力。”修罗急忙说道。 第七十二章 奇袭皮洛斯 两个人又聊了一会儿。洛克告诉修罗,他与卡斯罗斯结盟的事儿。修罗认为是好事,与人类联军就相当于为生化兵补充了一部分兵员,虽然人类的战斗力比较弱,但是,至少对于洛克来说不再是孤军作战,这让修罗稍稍安了心。修罗也叮嘱洛克,让他提高警惕,加倍小心,因为水晶卫星系统已经侦察到,正有大批的雅利安人在向皮洛斯方向集结。 “事不宜迟,我马上回去,你的速度要快,争取在雅利安人的援军到来之前,越过皮洛斯,把赶来增援的雅利安人消灭在爱琴海岸上。” “是,属下遵命!”直到这时,洛克才想起来,自己还是修罗的属下。 “唉,真不知道是谁遵谁的命,怎么在你的面前好像我是你的下属一样?”修罗斜睨了洛克一眼。 “这就叫一物降一物!”洛克用戏谑的眼神看着修罗。 修罗无奈地耸耸肩,心想:或许是吧,上天送你来到我的身边,既是让你帮助我的,又是让你克制我的。 待修罗的“磁悬浮空中战车”完全消失后,洛克幻化成一只夜莺,他拍着翅膀向皮洛斯的上空飞去。 为了救修罗,洛克已经耽搁了许久。此时,已经是后半夜了,没多久天就要放亮了。洛克心急起来,他在城市上空盘旋了一阵儿,他发现城里密密麻麻的全是雅利安人的士兵。 难道他们就不睡觉?看来雅利安人是要动真格的了。洛克张开红瞳扫瞄起来,他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那是亚瑟王子。一看到亚瑟,洛克就恨得牙根直痒痒。 洛克立刻俯冲下去,栖在树枝上。亚瑟王子正在指挥士兵搬运东西。有的士兵在抬罐子,有的士兵在搬箱子。洛克心想:该不是又运来了什么“秘密五气”吧,不行,我得靠近了看看。 洛克飞身下去,一晃身形,他幻化成士兵的模样,混在人堆里,和士兵们一齐搬运那些东西。 洛克抬着罐子进到仓库,他看到仓库里摆满了罐子,罐子有两种,因为它们的颜色不一样,上面的字符也不一样,而且,洛克在抬的时候感觉到轻重也不同。洛克猜测重的肯定是液体,轻的应该就是那种叫“毒气”的粉色烟雾。 怎么办呢?能不能毁掉这里呢?洛克思索着,他正在想办法呢,精神一溜号,“砰”,一只脚踹上了洛克的脚踝,洛克一个趔趄跌坐在地上。 洛克抬眼望去,原来是亚瑟王子,他正怒气冲冲地吼叫着:“不许偷懒!搬快点儿,搬快点儿,波塞迪亚人已经来了,不把这些毒气和防毒面具搬完,谁也别想吃饭。起来吧你!” “砰”,又尖又硬的皮靴踹上了洛克的屁股。洛克这个气啊,心想:等我救出了那两兄妹,我让你跪下来给我磕上十个响头。 洛克装作摇摇晃晃的样子站起身来,他又随着搬箱子的士兵进入另外一个仓库。洛克偷偷地运起魔力,一个箱子的盖自动打开了。箱子里塞满了类似于面具的东西,那东西上面还联结着一条管状物,应该就是“防毒面具”了。 我明白了,雅利安人果然要大举兴兵,来对付自己了。洛克突然很高兴,自己没白跑这么远的路,雅利安人已经的确被自己给吸引了过来,如此甚好,波塞迪亚就有救了。 洛克想了想,突然,他的眼睛一亮,他估计那种罐装的液体是用来对付生化兵的毒液,那种毒气应该是用来对付土著人的。洛克的心里一阵兴奋,他想到了破城的办法。 天蒙蒙亮的时候,那些士兵终于搬运完毕了。他们一个个龇牙咧嘴,互相揉着腰,捶着背,摇摇晃晃地往一栋建筑物里去了,那些巨大的箱子和罐子把他们累得够呛。 洛克一闪身,溜进装箱子的仓库,他在那两个士兵准备关上大门之前,把他们给咔嚓了。 洛克施法把自己隐藏在云雾里,他现出本身,张开翅膀向空中飞去,他一边飞,一边施起“迁移法”,那些巨大的箱子跟在他的身后,浩浩荡荡地向天上飞去。洛克为什么不把那些罐装的液体也给移走呢,有两个原因,一是他怕时间来不及,另外,为了救修罗,洛克已经耗损了太多的魔力,他还没来得及恢复呢,万一在移动那些罐装的液体时,没等移完它们魔力就耗尽了,那就得不偿失了,因为他还要留着力量去开启城门。 “砰砰砰”,伴随着一声声巨响,一个个箱子从天而降,它们砸在地面上激起了一大片的烟尘。卡斯罗斯惊愕地发现,洛克正朝着自己笑呢。 “你去了那么久,我都担心死了,快告诉我这都是些什么东西?”卡斯罗斯惊讶地问道。 “防毒面具。”洛克嘻嘻笑着,“我已经有了破敌之策。” 洛克把嘴巴附在卡斯罗斯的耳边,两个人窃窃私语了一阵子。 “好,好,太好了,相信我们一定会成功的!事不宜迟,我们马上准备。” 卡斯罗斯命令自己的士兵赶快安锅造饭,待士兵们吃饱喝足后,就让他们都戴上防毒面具。洛克和卡斯罗斯也戴上了防毒面具,现在,洛克就等生化兵恢复战斗力了。终于,在黎明之前,洛克看到生化兵们的眼睛里恢复了从前的光彩。 “出发!”洛克一挥手,卡斯罗斯骑马在后,指挥着他的青铜战士,洛克骑马在前指挥着生化兵,两支队伍悄无声息地向城门靠去。 很快,守城的士兵们发现了,他们拉响了警报。紧跟着,大片密集的箭雨射了下来,洒向冲在阵型最前面的生化兵。但是,再锐利的箭矢也穿不透他们的金属皮肤。很快,洛克的马到了城门前,他飘身下了马。洛克发现,城门被换成了沉重的青铜之门。洛克一运魔力,周身被光晕笼罩住了,这个时候他也顾不了许多了。双掌一用力,洛克把青铜大门给推开了,生化兵们蜂拥而入。紧跟在后面的卡斯罗斯指挥着青铜战士射箭,很快,城墙上的士兵都中箭倒下了。 “嗖嗖嗖”“咣咣咣”,生化兵们从眼睛里,还有变形手臂上连续发射着水晶光束,他们的水晶光束比从前更耀眼更强烈,因为修罗已经给他们加大了水晶能源的供给量。 雅利安人的士兵成片成片地倒下了。 哇,真想不到,他的机械兵一夜之间竟然变得这么厉害,简直就是神兵!卡斯罗斯羡慕不已,他一催马,也率领着青铜战士杀进城里。 有了生化兵,青铜战士们士气大增,一个个生龙活虎,他们呐喊着将手中的兵器狠狠地刺入或者砍上雅利安人的身体,伴随着浓烈的血腥味,又有一大批雅利安士兵倒下了。 再说亚瑟王子,他听到警报声一响,立刻就猜测到敌人来袭,他连铠甲也没来得及穿,套上靴子就奔了出去。 此时,皮洛斯城里已经乱作一团。 亚瑟王子是夜里才赶到的,他被黑衣人救走以后就赶去麦茹维亚搬救兵了,他的机械兽刚刚研制成功,第一批刚运到梯林斯,第二批还在麦茹维亚。 自从上次,亚瑟王子的“火雨发射器”被洛克给水淹之后,他很是恼火,就使出了下三滥的手段,释放毒气,但他担心毒气对生化兵不起作用,所以,他连夜运来了大批的酸液。 亚瑟没有想到,敌人会这么快攻城,当他急急忙忙地指挥士兵搬运酸液的时候,生化兵已经冲进城来了。当亚瑟打算释放毒气的时候,士兵匆匆跑来报告说,满仓库的防毒面具已经不翼而飞。亚瑟不相信,他亲自跑到仓库去一看,气得他差一点儿没吐血。 “放箭,放箭,给我顶住,死也要给我顶住!”亚瑟对自己的士兵下了死命令。 “嗖嗖嗖”,满天的箭雨犹如飞蝗一样射了出来,有许多青铜战士倒了下去。 “父王,父王,皮洛斯要顶不住了,你快派‘无人驾驶磁悬浮战车’来吧!”亚瑟王子用“通讯仪”向远在麦如维亚的老爹求救。 “不行,‘无人驾驶磁悬浮战车’数量有限,我还要用它们对付波塞迪亚呢,你运去的酸液干什么用了?小小的生化兵都搞不掂,你还是我麦迦的儿子吗?”麦迦法老不但拒绝了亚瑟的请求,还狠狠地剋了亚瑟一顿。麦迦倒不是不想救儿子,而是他很生气,本来亚瑟计划得好好的,说什么等生化兵一进城,就把酸液从头顶上倒下去,立刻让生化兵变成一堆废品啊,等等,这都是亚瑟在他老子面前吹嘘的。为了配合亚瑟的计划,麦迦法老不得不把应用于工业上的原装酸液都拨给了亚瑟王子,害得那些工业部长们差一点儿踩破王宫的门槛。麦迦法老正有一肚子的气呢,所以,他把气都撒在了亚瑟的头上。 亚瑟一看没辙了,就狂喊着,命令士兵:“放箭,放箭,把箭统统都放完,我就不信一个都射不中。” 第七十三章 天龙现影 嘿,你别说,还真就一个都射不中。只要雅利安人一放箭,青铜战士就组成盾牌墙,停在原地不动了,而生化兵就向前冲,他们挡在青铜战士的前面把雅利安人都给放倒了。眼看士兵越来越少,亚瑟红眼了,豁出去了,宁可毁了这座城市也不能让生化兵再踏前一步。 亚瑟王子让士兵把酸液全部倾倒在路上,然后释放了毒气,他一个人跑了。 很快,没有了防毒面具的雅利安士兵都被自己的毒气给毒倒了,戴着防毒面具的青铜战士踩着他们的尸体,与生化兵一起向市中心冲击。 但是,他们被酸液阻住了去路,冲在最前面的生化兵倒下了一大片。洛克急忙下令停止进军,他扫瞄了一下人数,发现又损失了好几千的生化兵。 为了抢时间,洛克也豁出去了,他把魔杖插进泥土里,念起了咒语。数不清的枝枝蔓蔓和各种树木,有的是破土而出,有些是横空飞来的,吓得那些战马“咴咴”地嘶鸣。 卡斯罗斯和他的青铜战士们惊骇万分,在他们的心里都把洛克当成了魔法师。 很快,生化兵踩着树木们铺成的道路越过了皮洛斯,惊魂未定的青铜战士也在卡斯罗斯的率领下跟了上去。 就在洛克他们出了皮洛斯不久,“咔嚓”一声,头顶响起了惊雷,天空中的乌云就像集会一样,纷纷涌到他们的头顶,“哗哗哗”,暴雨倾盆而下。这是自洛克出征以来,第一次遇到下雨天。这雨来得太奇,太快,太大,太玄! 有古怪,哼!想阻止我吗?没门儿,窗户都没有。因为洛克听雪烈说过了,生化兵不怕火也不怕水。洛克冒着雨,率领大军继续快速前进。 卡斯罗斯飞马奔至洛克身旁,急切地说道:“这么大的雨,不如我们退守皮洛斯,等雨停了再走吧?”因为前面就是爱琴海,卡斯罗斯担心海水泛滥,再把大军给淹了。 “不,不能等下去了,比我们多出十倍以上的雅利安人正从爱琴海上赶来,不知道他们的手里会有什么秘密五气,一旦我们被包围,后果将不堪设想,我们必须赶在雅利安人登陆之前,把他们消灭在爱琴海岸上。” “也好!”无奈,卡斯罗斯只得冒雨跟了上去。近两万名的青铜战士跟在生化兵的后面奔跑,他们是人类,比起生化兵来速度要慢得多。很快,青铜战士落在了后面,卡斯罗斯只得回转来,指挥自己的队伍。看着那个远去的身影,卡斯罗斯不由地感叹道:“唉,如果我也有这样一个肯为我拼命的人,就是让我死也值了!”他命令自己的队伍加快了奔跑的速度。 大雨见阻止不了他们的脚步,渐渐的,也就停了。好在洛克他们走的是官道,从前昴星人建造的公路,从皮洛斯到爱琴海,一直延伸至麦茹维亚,都是用大理石铺砌成的,交通上的便利,为麦迦法老带来滚滚财源的同时,也使他的野心急剧扩张。但是今天,这条便利的公路却给他带来了厄运。 “铿铿铿”,生化兵们踩着光洁平整的大理石路面,迈着整齐而又坚定的步伐,向爱琴海岸上挺进。 远远的,洛克看到数不清的雅利安士兵在沿着大陆桥向这边奔来。已经有相当一部分的雅利安士兵通过了大陆桥,他们正集中在爱琴海的海岸上,估计至少有六七万人。 “包围上去,全歼来敌!”洛克下达了命令,他已经等不及卡斯罗斯的人类队伍了。 很快,生化兵们把岸上的雅利安士兵团团包围住了,生化兵的人数也就比雅利安的士兵多出那么一点点儿。 “嗖嗖嗖”“咣咣咣”,生化兵们连续发射着水晶光束,雅利安的士兵们成片成片地倒下去了。也幸亏洛克反应迅速,因为他发现这批雅利安人的士兵手里持的都是“火雨发射器”。 天哪,好险!洛克在心里惊叫一声,他亲眼目睹“火雨发射器”把人类都融化掉了,一看到那些东西他就胆怵,想不到雅利安人的手里竟然有这么多如此歹毒的“五气”。 虽然聚焦在岸上的雅利安士兵都被消灭了,但是,仍然有一部分生化兵在“火雨发射器”的喷射下化成了液体。 洛克扫瞄了一遍,他发现生化兵损失了五六千人。现在,洛克的手中只有六万八千五百五十二名生化兵了,而雅利安人却越聚越多。怎么办?唯有施法术了。 洛克把蛇龙杖举向空中,念起了咒语:“浩浩天风,听我号令,天龙现影!” 咒语刚停,就听“哗”的一声,从魔杖的龙头里窜出来一只金光闪闪的天龙,它长着雄狮一样的头,背上生有一对翅膀,拖着一条蛇一样的尾巴,还有四肢和尖利的爪,当然了,那只是光影形成的,并非真的实体龙。天龙周身旋转着窜进了云层,很快,一股金色的龙卷风从云层里呼啸而出,几乎笼罩了整个爱琴海的海面。 “把雅利安人葬入海底!”洛克命令道。 第41节 当卡斯罗斯飞马赶到的时候,所有的雅利安士兵都消失了,他们被飓风卷进海底没有一个生还的。对于那些远远地跟在后面的青铜战士来说,在他们的眼睛里,所看到的只是一阵怪异的天象而已。 卡斯罗斯着实吃惊不小,他对洛克佩服得五体投地。 “我们现在怎么办?”卡斯罗斯问洛克。 “先休息一下,让你的士兵们补充体力,估计很快还会有一场恶战。” 两个人坐在海岸上,卫兵又送上来食物和水。 “我们一鼓作气攻下梯林斯,然后直捣雅利安人的老巢——麦茹维亚,你看怎么样?这回让我的士兵打前阵,可不能再让你的机械兵给开道了。你看,我的士兵们都有意见了。”卡斯罗斯说道。 “不行,你那些士兵都是血肉之躯,你不知道雅利安人的‘五气’有多厉害。”洛克便把在格拉斯城内所见到的情形说了一遍。 “我明白了,那你吩咐吧,看看我的士兵能为你们做点儿什么。”卡斯罗斯感到有些过意不去了。 “你们就断后吧,亚利安人诡计多端,有你们在后面,我放心。还有,那些防毒面具不能丢,你们带好了,说不定还会用到。” “好!” 两个人休息了一下,看看时间已经接近午后,洛克说道:“准备一下,马上出发,我们要在天黑前赶到梯林斯。” 洛克并不知道,他已经把雅利安的三分之二的兵力都送去了海底,赶来皮洛斯增援的可是一百万的士兵啊,而且人人手中都配有“火雨发射器”,麦迦法老若知道了,还不得心疼死? 生化兵在前,青铜战士在后,两队人马浩浩荡荡地开上了大陆桥。就在洛克和生化兵即将奔到桥中央的时候,“哗”,伴随着巨大的响声,海水突然上涨起来,高达数十丈的海浪从四面八方涌了过来。 “咴!”洛克胯下的坐骑长嘶一声,撩起了前蹄。马是有灵性的动物,它能预知危险的迫近,更何况高达数十丈的浪涛已经涌了起来,纵然是桥的两边有护栏,那马也被吓坏了。 “不好!”洛克大叫一声,纵身跃向空中,张开红瞳一看,只见浪尖之上漂浮着巨大的海怪。不,应该是海王子,他们和海洛菲斯的长相差不多,都有着一头绿色的如同海藻般的头发,手里也都端着两叉戟,所不同的是肤色。他们分列在桥的两侧,左边有三个,右边有四个,一共是七个。他们每一个人的手里都端着一把特大号的“鱼叉” 七个海王子竟然全来了,这下自己死定了。洛克暗暗叫苦,心想:豁出命去,大不了和他们同归于尽! 眼看着浪涛就要到了眼前,洛克急忙命令生化兵往浪涛里射击。 “嗖嗖嗖”“咣咣咣”,生化兵们把水晶光束都射进了水里。当然了,海王子们的形象只有洛克能看到,生化兵们是看不到的,他们只是听从命令,盲目地一通乱射。不过呢,就像是瞎猫碰到了死耗子一样,尽管生化兵们什么都没有看到,但是,将近七万的生化兵也不是个小数目,他们的水晶光束集中在一起,组成了一个密集的火力网,把海王子们射得人仰马翻,当场就死了四个。但是,巨大的浪涛也涌上了大陆桥,好在这座大陆桥是从前天狼星人设计的,它是用金钢石和太空胶砌成的基座,坚固的桥基一直被打到了地心的岩石层里。用“欧立哈坎”和“纳米西斯”组成的合金建成的金属框架结构,不仅坚固,而且极其柔韧,桥栏也相当的高。生化兵被冲倒了一大片,好在高大的护栏救了生化兵,他们并没有滚到海水里去。 不久,海水恢复了平静。 好险!洛克惊魂未定。他看了看这座雄伟的大桥,又瞧了瞧被浇成落汤鸡一样的生化兵,心里发出一声由衷地感叹:人类真了不起!如果不是这座桥,说不定自己连同生化兵全被卷进了海底。 第七十四章 火烧爱琴海 卡斯罗斯策马奔到洛克的跟前,问道:“怎么回事?海水为什么会涨潮?” “海里有水怪。我担心水怪会发动突然袭击,务必叫你的士兵提高警惕。” “什么?有水怪!”卡斯罗斯大吃一惊,虽然他没有看到水怪,却看到了恐怖的浪涛。 “好,我会加强戒备的。” 卡斯罗斯回转到队伍中,命令自己的士兵一律面朝护栏,准备好手中的兵器,密切盯着海面。 两队人马都停了下来。洛克重新布署了生化兵,让他们一律面朝大海,组成了几个方队。因为洛克猜想,余下的三个海王子肯定不会就此罢休。 海面上很平静,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甚至,有一些白色的欧鸟都飞了回来。它们驻足在桥梁顶端,栖在那些闪着金属光泽的灯座上,眨着黑亮亮的眼睛,好奇地注视着大桥上全副武装的人们。 洛克紧紧地盯着海面,时刻戒备着。那些青铜战士们的内心更是高度紧张,他们紧握着兵器的手都微微地颤抖起来。 果然,看似平静的海水有了轻微的涌动。洛克张开红瞳,他看到水里有大片大片的黑影,它们正迅速地向海面上逼来。 “射击!”洛克向生化兵们下达了命令。 “嗖嗖嗖”“咣咣咣”,生化兵们又向水里发射水晶光束,水面泛起了一片殷红之色。青铜战士们看见了,立刻都紧张起来,他们一个个抓紧手中的兵器,瞪大了惊恐的眼睛,密切地注视着海面。 “哗啦啦”,伴随着惊天的巨响,强烈的腥臭气味扑面而来。一条条粗大而又粘糊糊的手臂从海水里伸了出来,它们都是一些超大个儿的章鱼,它们瞪着血红的眼珠子,嘴巴里面喷着熏天的臭气。 长着上百个蛇头的海怪扭动起又长又粗大的身体,在海面上形成了一个个巨大的黑色漩涡。伴随着汹涌上升的浪涛,它昂起那些丑陋的蛇头,嘴里吐出血红的蛇信子,那一条条的蛇信子上流淌着黑色的毒液。那些毒液一滴到海水里,就生成了色彩绚烂的毒珊瑚。毒珊瑚向海面上蔓延着,它们就像一个个媚笑着的女子。突然,它们把彩色的、喷射着毒雾的触角伸向了大桥上的人们。 青铜战士们吓蒙了,他们举起手中的兵器,疯狂地砍杀。 此外,还有体型庞大的水母、巨鲨、剑齿鱼等等各类海中生物。它们跃出水面,如同一群饥饿的凶兽,猛烈地攻击着大桥上的人们。 “嗖嗖嗖”“咣咣咣”,生化兵们持续地发射水晶光束。有些章鱼被水晶光束射穿了眼睛,它们就在海水里横冲直撞,甚至撕咬起自己的同伴来。有的剑齿鱼飞跃到大桥上,张开利齿啃咬人们的脸孔。但是,生化兵的金属脸庞它们是咬不透的,结果跌落到桥面上,要么被水晶光束洞穿了,要么被生化兵踏成了肉泥。有的巨鲨张开大口啃咬大桥和护栏,“咔嚓咔嚓”的响声不绝于耳。但是,大桥太坚固了,纵然巨鲨的牙齿无比锋利,也啃不动丝毫。 终于,有一些巨型章鱼钻到了桥身底下,它们突然伸出长长的手臂,猛烈地击打桥上的人们。青铜战士们急忙挥动手中的兵器,狂砍起来,他们被吓坏了。但是,章鱼实在是太大了,有许多青铜战士和生化兵被章鱼的手臂给卷起来,抛到海里,成了水怪们的食物,其中也包括洛克的马。不过,水怪们吃了生化兵,估计会消化不良的。 洛克悬浮在空中,紧张地注视着眼前发生的一切,他不是在看那些水怪,他是在寻找海王子,他担心海王子会发动突然袭击。 “嘿嘿嘿……”一阵怪笑之后,三个海王子浮出了水面,其中的一个较另外两个的身形要高大得多,他大声吼叫着:“好你个魔族的余孽,还我兄弟的命来!” “想必你就是号称王中之王的亚特兰蒂吧?”洛克一想到修罗曾经遭受到的羞辱,他的眼睛里就喷出火来,“哼,今天你休想逃脱我的掌心,我要为凯西女王报仇雪恨!” “哈哈哈……好狂妄的魔族余孽,你跟那个假冒的凯西是什么关系,你该不会跟他也有一腿吧?哈哈哈……” “嘎吱吱”,洛克的指骨节一阵暴响,他在心里说:修罗,如果我不能为你一雪耻辱,我就不是魔王子——洛克!洛克取下肩上的“水晶机括弩”,他把发射孔对准了那张丑陋的、肮脏的,正在叫嚣的脸。洛克揿下了那个红色的按钮。 “咣”的一声,一道雪亮的水晶光柱射了出去。 “啊”的一声惨叫,无比自负的亚特兰蒂仰面跌进水里。另外两个海王子一见大哥惨死,吓得转身就想逃,洛克又把“水晶机括弩”对准了他们。 就在这时,一条粘糊糊的巨大的手臂伸了上来,一下子把洛克手上的“水晶机括弩”给卷走了,那是一条超级巨大的章鱼。 “孽畜!留着你们终归是祸害!”洛克火冒三丈。他运起魔力,同时,“呜哩哇啦”地念起了“逆天行火”咒。一团光晕笼罩了洛克的身体,然后,他的身体急速地旋转起来,随着光晕的增强,洛克大喝一声,“燃烧吧爱琴海!” “呼”的一声,洛克的赤发飞扬起来,一团团烈焰从他的发梢窜了出去,天空中就像下起了一场火雨。 “呼”,整个海面燃烧起来,不错,是燃烧了起来。不久,海水沸腾了,“咕嘟咕嘟”地冒着汽泡。整个爱琴海看起来就像是一口巨大的锅,海面上笼罩着白茫茫的水汽。那些水怪,还有各种水中生物,它们在火焰里尖利地嚎叫着,扭动着又大又笨重的躯体,很快就漂浮在海面不动了。它们已经被沸腾的海水给煮熟了。 看着熊熊燃烧的大海,洛克想起了大洋深处,还陷身在万年玄冰之中的赫怀斯托斯,他自言自语地说道:“你说得没错,水是能燃烧起来,你的‘逆天行火’术救了我,谢谢你!”洛克感动得流下了眼泪。 卡斯罗斯和青铜战士们瞪大了惊恐的眼睛,他们都被眼前诡异的一幕给吓坏了。他们不停地跳着脚,因为金属的大桥也滚烫起来。 “跑步前进!”洛克下达了命令,生化兵们向前跑去,他们的速度相当快,洛克是想让卡斯罗斯快点儿跟上,他知道人类受不了这种太高的温度。 果然,卡斯罗斯看到生化兵跑远了,就立刻指挥青铜战士们跟在生化兵的后面跑,由于脚下滚烫,青铜战士们都拼了命地跑,谁都不想被烤熟了,因此,他们的速度也特别的快。 不久,两队人马都通过了大陆桥。 卡斯罗斯一边跑,一边擦着脸上的汗水,终于,他跑到了洛克的身旁。 “洛克兄弟,你用的是什么魔法啊,竟然能让海水都燃烧起来?” “呵呵,这不是什么魔法,是天火,想来是那些水怪造孽太重,遭到了天神的报复吧。”洛克随口编了个瞎话,这其中的奥妙人类无法懂,洛克也不想费口舌去解释。 “噢,原来是这样。”卡斯罗斯相信了,因为人类对于无法解释的现象,总是认为是鬼神之类干的。 看看人马都过了桥,洛克对卡斯罗斯说道:“先休息一下吧,还有没有吃的东西了,你的士兵也饿了。” “吃的东西?”卡斯罗斯问身边的卫兵,卫兵摇了摇头。原来,负责押运粮草和造饭的士兵已经所剩无几,他们多数都成了水怪们的食物,而且,他们的粮食也已经被海水给泡了。 “怎么办?”卡斯罗斯把目光投向洛克。“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嘛,他也没辙了。 “海里不就是现成的食物吗?”洛克对卡斯罗斯施了一个眼色。 “噢,我明白了!”卡斯罗斯大喜,他立刻吩咐卫兵去海边打捞那些被煮熟的水中生物。 不久,青铜战士们都坐了下来,他们在爱琴海岸上大嚼特嚼,吃起了水煮鱼。 “嘿嘿嘿,总算能填饱肚子了,只是少了油盐,味道差了点儿。”卡斯罗斯一边啃着,一边发表着议论。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纵然没有山珍,也还有海味!哈哈哈……”洛克也调侃起来。一霎那间,战争仿佛离两个人远去了。 洛克扫瞄了一下自己的队伍,还有六万五千四百二十一名生化兵。 “卡斯兄弟,你的兵还有多少人?”洛克问卡斯罗斯。 “我的兵,还有一万六千四百一十三人。这些水怪吃了我几千士兵啊,我吃,我吃,我吃了你!”卡斯罗斯心痛自己的士兵,他把怒气全都撒在手中的鱼肉上了,他狠狠地撕咬着,如果没有鱼刺,他会把它们整个地吞下去。 洛克笑了笑,他能够体会到卡斯罗斯的心情,从出征到现在,自己已经损失掉了将近四万名的生化兵,每少一个士兵,都像在割自己的肉一样啊,能不心疼吗? 第七十五章 中了埋伏 看看青铜战士们休息得都差不多了,洛克说道:“卡斯兄弟,让你的士兵们都戴上防毒面具,整理好队伍准备出发。我估计很快还会有一场恶战,我们要一鼓作气拿下梯林斯,然后直奔雅利安。” “好!洛克兄弟,听你的!”卡斯罗斯周身的血液一阵沸腾,他等这一天已经等很久了。 卫兵牵来了两匹战马,这是唯一的两匹在水怪们的巨口下幸存的战马。 “唉,真是对不起你们了!”卡斯罗斯拍拍马颈,抚了抚马头,他的眼睛有些湿润。对于一名骑士来说,坐骑就相当于自己的双腿一样,他对它是倾注了感情的。 “不要想那么多了,能够为主人征战,那是它们的荣幸。否则,它们沦为人们口中的食物,结局会更悲惨。”洛克拍了拍卡斯罗斯的肩膀,安慰道。 “咴!”两匹战马同时长嘶起来。 “你看,它们都听懂了我的话。” “谢谢你了,洛克兄弟。”卡斯罗斯擦起了眼睛。 从卡斯罗斯的举动里,洛克就已经看出来了,这是一个重情重义的男子。洛克的眼睛有些潮湿。 洛克和卡斯罗斯都戴上了防毒面具,他们翻身上马,走在各自队伍的前面。 “出发!”洛克大手一挥,率领生化兵出发了。卡斯罗斯在后,率领着青铜战士紧跟着生化兵。两队人马沿着宽阔的大理石道路,快速地向前推进。 隐隐约约的,一座城市的轮廓出现在了视野里。 梯林斯就在眼前了,洛克的心里一阵激动,他有一种预感,自己很快就会与雪烈两兄妹见面了。 越是这种时候越是不能大意,洛克提醒自己。他和军队拉开了一段距离,然后打马向前疾驰。洛克一边策马飞奔,一边张开红瞳扫瞄起来。 洛克的马还没有跑出去多远,“轰隆隆”“咴”,伴随着剧烈的爆炸声,大地猛烈地摇晃起来。洛克的坐骑长嘶一声,撩起了前蹄。幸好洛克反应迅速,他用力一勒缰绳,硬是把战马拉退了足足有十米远。 剧烈的爆炸掀起了一股股巨大的烟尘,它们弥漫在天空中,久久都没有散去。路面塌陷下去,方圆几里地内几乎成了深渊。 好险!洛克在心里惊叫一声,如果坐骑再往前跨出一步,自己连同战马都将跌进深渊里去,很可能会被摔得粉身碎骨。 好狡猾的亚瑟,你以为破坏了道路就能阻止我进城吗?没门儿,窗户都没有!洛克恨恨地想着。 洛克又从怀里摸出蛇龙杖,他想把蛇龙杖插进泥土里,直到这时他才发现,眼前是一个深不可测的大坑,马蹄下不知道是多少米厚的大理石路面。“稀哩哗啦”声不绝于耳,那是断裂的大理石板在向深渊里面坠落。没有土。 洛克观察了一下周围的情形,心想:这个坑也实在是太大太深了,如果让树木们搭桥可能会有一定的难度,这万一不够结实,上万名的士兵都掉了进去,自己单人匹马的怎么和亚瑟王子斗啊?不行,此法行不通。 第42节 洛克又把魔杖倒了过来,他把魔杖举向空中,念起了咒语:“浩浩天风,听我号令,天龙现影!” “哗”的一声,天龙窜了出来。 “度大军进城!”洛克下了命令。 “呼呼呼”,云层里窜出来一股金色的飓风,它旋转着扑向地面,把上万的人马笼罩在当中。两队人马都被飓风给卷上了空中。卡斯罗斯和青铜战士们被裹在旋风里,他们根本睁不开眼睛,感觉好像腾云驾雾一般,一阵晕晕乎乎之后,他们睁开了眼睛。 当卡斯罗斯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和青铜战士们都在城墙之内了,洛克正骑在马上冲自己笑呢。 亚瑟王子站在监控系统前,就跟傻了一样,他把雅利安用于工业上的所有可以引爆的能源,全部埋藏在了城前,他本以为可以把洛克连同生化兵一起送进地狱,谁知,他们就跟长了翅膀一样,突然从天而降,就这样莫名其妙地钻进了自己的领地。 “去麦茹维亚,把那一男一女两个俘掳给我带来!”亚瑟的眼睛里闪过一丝阴冷的笑意。 “是的,主人!”海豚人匆匆出去了。 亚瑟王子又唤来了自己的侍卫长,并且在他的耳边低语了一阵子。侍卫长也匆匆出去了。 洛克看了看周围,他感觉有些怪怪的,整座城市静悄悄的,静得就像一座死城,仿佛没有一丝人气。 卡斯罗斯催马来到洛克的身边,低声说道:“怎么回事?难道雅利安人没有发现我们?还是这里已经成为一座空城?” “不可能,这座城市是雅利安最后的门户,麦迦法老不可能不施以重兵把守,这里面一定有问题,我们务必要小心。” 亚瑟王子看着那两个凑在一起的脑袋,嘴角扯出了一丝冷酷的笑意:“瓮中之鳖,我让你们尝尝我亚瑟王子的手段。”亚瑟揿亮了操控台上的按钮。 “轰隆隆”,头顶突然传来一阵怪异的响声。洛克抬头一看,城墙上站满了士兵,那种响声是罐子滚动的声音。无数数不清的罐子正从一条金属的带子上滚下来,它们几乎排满了整座城墙。 “不好,有埋伏!”洛克立刻向生化兵下达了攻击的命令。 “嗖嗖嗖”“咣咣咣”,生化兵们对准城墙上的士兵,发射了水晶光束。与此同时,“哗”,臭哄哄的液体从天而降。 洛克拉起卡斯罗斯,迎着那些液体向城墙上纵去。他们两个人都戴着防毒面具呢,但是,那些液体也有不少溅到了他们的甲衣上。也幸好他们的甲衣与生化兵的金属皮肤材质不同,否则他们的甲衣都得被融化掉。 洛克和卡斯罗斯纵上了城墙,他们手中的兵器舞起一道道寒光。“砰砰砰”“哇哇哇”,雅利安士兵要么被撞飞出去,要么死在了两个人的兵器下。 越来越多的雅利安士兵冲上了城墙,毒液也如同倾盘大雨一样泼洒下来,许许多多的生化兵倒了下去。 这样下去自己还不成了光杆统帅?救生化兵要紧。想到这儿,洛克也顾不上许多了,他“呜哩哇啦”地念着咒语,施起了“逆天行火”术。 “呼”,一股火苗窜了出来,先是燃着了雅利安士兵的身体,他们怪叫着,满地乱滚起来。很快,火苗漫延上了那些罐子,里面的液体一遇上火苗也呼呼地燃烧起来,然后“砰”“轰隆隆”一股股气浪冲天而起,那些罐子一个接一个地爆炸了。整座城墙燃烧起来,看上去就像是一条蜿蜒的火龙。 “呼呼呼”,火苗到处乱窜,满耳朵都是爆炸声,还有雅利安人的惨叫声。那些士兵从城墙上跌落下来,滚到地面的液体里,地面也燃烧起来。 洛克拉着卡斯罗斯的手,两个人纵下城墙,跳上各自的马背。 “砰”,亚瑟王子一拳击在面前的操控台上,他的脸因为愤怒而扭曲,那张原本就杀气腾腾的脸看起来异常的狰狞和恐怖。 “撤!撤去内城!”亚瑟咬牙切齿地下达了命令。他放弃了外围城市,率领余下的雅利安士兵退守内城。 洛克扫瞄了一下现场,生化兵损失惨重,已经有一万多名士兵葬身在毒液里。 青铜战士也死伤了很多,他们大部分是被火烧死的。 “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卡斯罗斯问洛克。 “整理队伍,向城里进军。我有一种预感,我的朋友就在里面。” “好!”卡斯罗斯回转身,整理自己的队伍去了。 洛克看了看周围,大火还在燃烧,毒液又阻住了去路。怎么办呢?洛克动起了脑筋。 有了!眼前突然一亮,洛克想起了格拉斯城内,冰封“火雨发射器”那件事儿来。 能不能把这种液体冰冻起来呢?权且试一试吧。想到这儿,洛克“乌哩哇啦”地念起了“生冰”咒。他的咒语刚一停,就听“咔咔咔”一阵暴响,地面被厚厚的冰层给覆盖了。洛克喜出望外。 虽然地面结冰了,但是大火还在燃烧,而且那火是在冰面上燃烧,那情景看在人们的眼睛里,既壮观又相当的诡异。卡斯罗斯和青铜战士们又一次目瞪口呆。 洛克心想:凡间的水和冰应该也灭不了此火吧?看来这“逆天行火”术的确不同凡响,也罢,让它着去吧。其实洛克并不知道,大火并非能永远地燃烧下去,当周围的能量被耗尽的时候,它会自动熄灭的。 雪烈、雪碧,你们等着,我来了!洛克把大手一挥,余下的五万多名生化兵跟在他的身后向城里快速进发。 卡斯罗斯一看生化兵已经开拔了,自己也不能落后啊,但是,熊熊的大火还在燃烧,怎么办呢?卡斯罗斯着急起来,他看到火苗都在上部燃烧,底下留有空洞,或许这个办法可行。 “滚,都滚过去!”卡斯罗斯向青铜战士们下达了命令。于是,奇观出现了:生化兵们在前面“铿铿铿”地迈步前行,青铜战士们用手抱着头,骨碌碌的在冰面上滚,他们连滚带爬,有的掉了防毒面罩,有的掉了头盔,一个个灰头土脸的,好在总算穿过了火海。 第七十六章 冷血修罗 梯林斯是雅利安的外围城市,再往里就是内城,然后就是麦茹维亚。不要说雅利安人的武器有多厉害,单就是这一圈城墙又岂止是一个固若金汤就可以形容的? 当年昴星人建造的大理石城墙相当的巍峨和坚固,当地的土著人,包括卡斯罗斯的祖辈,他们曾经率领着自己的族人,架起青铜云梯硬攻,结果可想而知,他们不仅全军覆没,就连领袖也被雅利安人给捉了去,被活活地剥了皮。 每每想到先祖的境遇,还有雅利安人的暴力行为,卡斯罗斯就义愤填膺。而今天,这个叫洛克的少年竟然领兵进入了这座城市,虽然自己也损失了许多兵力,但是,值了!或许很快就能够为先祖讨还血债了。 一想到这些,卡斯罗斯的心就激动不已,他的眼睛里放着光,感觉浑身都充满了力量。 连日来的急行军还有忘我的拼杀,他们几乎都忘记了时间的存在。 洛克坐在马上,抬起头来看了看天空,夜幕已经降临了,他都不记得这是第几个夜幕了。他们的头顶上闪烁着莹莹的绿光,那是当年大角星人帮助昴星人建造的水晶穹顶,它是一种祖母绿的颜色,因此,梯林斯又被叫做“翡翠城”。 洛克骑在马上看着头顶,他很奇怪,那些闪着绿光的穹顶异常的明亮,甚至比波塞迪亚的水晶穹顶还要明亮得多。 就在洛克率领生化兵向内城进发的时候,麦迦法老又揿动了“指挥定位仪”上的按钮。 “凯西吗?多日不见,有没有想念我这个老朋友啊?”麦迦的影像又出现在主控中心的屏幕上。 此时,修罗正坐在太阳宫的黄金转椅里,他的手在把玩着水晶杯。杯子里已经不再是紫红色的葡萄酒了,而是殷红的血浆。自从上次被吸血兽攻击之后,修罗得了嗜血症,正如洛克所说的那样,不仅他的饮料是血浆,而且食物也成了血浆。 最初的时候,修罗想饮食动物的血液,但是,那种味道他受不了,一吃下去就呕吐,如果不吃就更痛苦,心里仿佛有成千上万的蚁虫在啃啮一样。除了人类的血液,修罗已经不能吃任何东西了。 一个人的时候,修罗就定定地坐在太阳宫里,他常常看着自己的双手出神,这双手曾经抚过绮儿那张粉嫩的小脸蛋,但是现在,它已经沾染上了许多人的鲜血,它好肮脏,它不配与那个水晶一般的女孩亲近。 每每想到这些,修罗就痛苦万分,他害怕,他害怕有一天自己会失去理智,把身边的亲人都杀掉,饮了他们的血液,然后清醒了,就悔恨、痛苦万分。修罗也曾经无数次想过把自己弄死,但是,那个金发少年用他的血救活了自己,自己不能辜负他的心意,还有亚特兰蒂斯,自己花费了几百年的时间,耗费了无数的心血才创建的基业,也不能弃之不顾。 于是,修罗在痛苦中煎熬着、等待着,他把希望寄托在那个金发少年的身上。现在,当修罗举起杯子,正要饮那杯血浆的时候,麦迦的影像,还有那个阴恻恻的声音出现了。 修罗的手抖动了一下,他把杯子放回桌面,然后,站起身来。 “你想说什么?你以为我还会相信你吗?”修罗冷冷地说道。 “你不相信也得相信。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麦茹维亚的地下水晶已经生长出来了,从此我雅利安再不需要你的波塞迪亚为我们提供能源啦,哈哈哈……” “这怎么可能?我不相信,我不相信!你休要花言巧语地欺骗我,我不会再上你的当!”修罗厉声说道。 “信不信由你。想灭了我雅利安?你还是不要痴心妄想了。我限你在一个时辰之内交出亚特兰蒂斯,向我俯首称臣,否则你的下场会很悲惨。哈哈哈……”一阵狂笑之后,麦迦法老的影像从屏幕上消失了。 “砰”,修罗一拳击在面前的黄金桌面上,那个水晶杯子晃了一晃,血浆飞溅了出来。 一层殷红的血色覆盖了水蓝色的眸子。修罗举起水晶杯子,将血浆一饮而尽,然后重重地放下杯子,又坐回黄金转椅里。 修罗闭目沉思起来:麦茹维亚怎么会有水晶生长出来?培植水晶个体的技术只有大角星人才懂,难道麦迦得到了大角星人的帮助?既然麦迦敢在这种时候和自己撕破脸皮,那么极有可能是他们捕获了大角星人。大角星人生性善良,极易上当受骗,想来又是被雅利安人给利用了。 现在,修罗很想知道洛克和生化兵的处境,但是,“指挥定位仪”落入麦迦的手里,而他又把大部分的能量拨进了生化兵的水晶电路,水晶卫星能量不足,无法启用远程搜索功能,它的搜索范围覆盖不了那么远。但是,从时间上来看,如果没有遇到什么大的麻烦,他们应该接近麦茹维亚了。 修罗蹙紧了眉头,他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但他还没有陷入绝望,他相信那个金发少年能够力挽狂澜,凭什么呢?就凭他舍命救了自己。修罗始终相信他没有看错人,他认为洛克是一个可以用性命相托的人。 现在,麦迦竟然又来威胁了,修罗的眼睛里闪过一丝阴狠,因为他早已经布署好了兵力。自从第一次收到麦迦的威胁后,他就做好了准备,他把水晶卫星的覆盖面调到了最大,但最大也只能覆盖尤卡坦和波克斯,以及周边的一些国家,勉强能触及到“达达米丛林”,毕竟中间还有一个大西洋,这已经算是不错了。只要雅利安人的“无人驾驶磁悬浮空中战车”进入这片领空,“火雨”就会自动发射,到那时,不要说什么空中战车,就连城市也都将化为灰烬。但是,使用火雨的后果…… 大不了同归于尽!修罗的脸上显露出了一个冷酷的笑容,把自己苦心经营的基业拱手让给仇人,这可不是他修罗的风格,自己得不到的东西,宁可毁掉它,也不会让它落入到仇人的手里,这,才是真正的修罗——冷血修罗。 “得得得”,清脆的马蹄声敲击着大理石的路面,听起来特别的悦耳,就像悠扬的乐声。街道特别宽阔,起码有一百米,它笔直的通向前方,那里耸立着一座巍峨的城楼。 令洛克感到奇怪的是,街道两旁站满了雅利安的士兵,他们每个人之间间隔着大约一米的距离,并且人人都挺直着腰板,手里端着怪异的金属器械,但是,那种金属器械看起来并不像“火雨发射器”。洛克的心稍稍安了一些。 那些士兵们任凭洛克率领着庞大的队伍向城里进发,好像在他们的眼睛里,这支队伍就是空气一样。 亚瑟的葫芦里究竟卖的是什么药?洛克百思不得其解,他提高了警惕,只要雅利安人有任何动作,他就会命令生化兵射击。 梯林斯的外城里,两队人马陷身毒液和火海,卡斯罗斯一想起来就心有余悸。他看了看周围的雅利安士兵,心里掠过一丝不安的情绪。 卡斯罗斯催马来到洛克的身边,低声说道:“这里该不会有什么埋伏吧?” “放心。看情形,亚瑟是要请我们吃大餐。”洛克幽了一默,他已经嗅出了危险的气息,但是,他不想让卡斯罗斯紧张和担心,他决定了,以不变应万变。 卡斯罗斯不再言语了,他策马跟在洛克的身边,虽然他不知道洛克的心里是怎么想的,但是,他不会让洛克一个人去冒险。 这座城楼的气势很是雄伟,它的城墙是大理石砌成的,看表面好像有些年头了,因为那些花纹都有些褪色了,但是屋顶却特别鲜亮,就跟新的似的,也不知道是用什么材料制成的,它们闪着金属的光泽竟然也是莹莹的绿色。 这样一座美丽的城市怎么会住着凶残的雅利安人呢?如果在这样一座美丽的城市里开战,实在是大煞风景。 洛克来到城门前。城门是开着的,两旁各站着十几名守卫。 洛克犹豫了一下,他不知道是该进还是不该进,或许真的像卡斯罗斯说的那样,如果里面有埋伏,五万多的生化兵,再损失个几万,自己怎么去麦茹维亚救人?洛克一挥手,大军停了下来。 “怎么,不想见你的朋友了吗?我可把他们奉为座上宾,你不相信吗?那你就自己看吧。”是亚瑟王子的声音。 洛克惊讶地瞪大了眼睛,因为那声音很大,但是又不知道是从哪里传出来的。实际上,那是经由“水晶音频发声器”传出来的声音,洛克自然无法知道。 洛克正四处张望呢,“刷”的一声,城门上出现了一个巨型的屏幕,和他在太阳宫里见到的屏幕相类似,只不过要小得多。 屏幕上,亚瑟王子正翘着二郎腿,得意洋洋地坐在宫殿前,他的身后是被捆绑着手臂的雪烈两兄妹。 “嘎吱吱”,洛克的指关节一阵暴响。好歹毒的亚瑟!洛克明白了,亚瑟是想利用雪烈两兄妹威胁自己退兵。 第七十七章 游戏 果然,亚瑟的声音又响了起来:“把你的生化兵留在城外,你一个人进来,如果你不敢走进来,我就把你的两个朋友当成祭品,统统扔进火里。哈哈哈……”亚瑟一阵狂笑。 “洛克兄弟,你不能一个人进去。”卡斯罗斯猛地抓住洛克的手臂,他有一种感觉,他觉得洛克如果走进那个城门就再也出不来了。 “放心,我不会有事的。”洛克拍了拍卡斯罗斯的肩膀,“你也看到了,亚瑟用我的朋友来威胁了,我不可能不进去。我历尽千辛万苦从那么老远的地方来,就是为了这两个人,他们就在里面,你说我能不进去吗?” “让我跟你一起去吧?” 洛克摆了摆手,说道:“你也听到了,亚瑟让我一个人进去,我和他之间还有恩怨,他是要和我单独了结。” “可是……”卡斯罗斯还想说什么,洛克打断了他的话,“带好这些士兵,要提高警惕,雅利安人随时可能会发动突然袭击。只有保住这些士兵,我们才有可能取得胜利。” “兄弟放心,拼了我们青铜战士的命,我也会保全你的兵。” “我不是让你只保全生化兵,你要保住所有的士兵,但是,要想保住我们的兵,首先要保住你自己,你明白了吗?”洛克望向那双茶色的大眼睛。 第43节 “嗯,我明白了。兄弟,保重!”卡斯罗斯重重地点了一下头。然而,一转身,他又急忙擦起了眼睛。 他在为我担心,这就是人类吗?可以置自己的安危于不顾,而心里挂念的却是别人。洛克又想起了在那片沼泽前,那个为自己挡了一箭的人类少女,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但是,现在想来感觉就像是发生在昨天。 洛克稳定一下自己的情绪,他从马背上飘身下来,摘了防毒面具,甩了甩那头金色的长发,昂首阔步向城门里走去。 洛克在走进城门之前,向生化兵下达了最后一道命令:如若敌人来犯,务必发射水晶光束,予以还击。洛克担心自己不在身边,万一雅利安人偷袭,生化兵不知道还击,就很可能全军覆没,因为卡斯罗斯是人类,他没有“指挥定位仪”根本指挥不了生化兵。 “你倒是讲义气,我以为你会丢下你的两个朋友,一个人逃之夭夭了呢。”看着洛克果真一个人走了进来,那张邪恶的脸上挤满了恶毒的笑容。 “洛克哥哥!” “洛克,你,你怎么来了?” 雪烈两兄妹看到洛克,一脸的惊喜。 “洛克哥哥,我以为,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呜呜呜……”雪碧哭了起来。 “你们不用担心,我很快就会救你们出去的。”洛克安慰两兄妹。 雪烈两兄妹都被细细的金属丝捆绑着手臂,那些金属丝上沾着暗黑的血迹,两兄妹的面色异常憔悴。他们前面的不远处,雅利安的士兵正架着一大堆木柴,点燃了大火。 亚瑟的心肠着实够狠毒的,今天,我定不会放过你!洛克的眼睛里几乎喷出火来。 “你就是这么对待我朋友的?”洛克猜想两兄妹一定是受了许多苦。 “我怎么对待他们的?我可是好酒好肉地侍候着,就等你来领人了。哈哈哈……”那张可恶的脸上布满了邪恶的笑意。 “废话少说,你要怎样才能放人?”洛克捏紧了拳头,他真想把那张臭脸揍扁去。 “放人?哪有这么好的事情。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亚瑟故意停顿了一下,就像他的老子麦迦一样,父子俩最擅长的就是威胁。 “哦,我想起来了,有句话说得好‘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你该不会健忘吧?你还欠我二十个嘴巴呢,你打算怎么还?”亚瑟恶狠狠地瞪视着洛克。 洛克想起来了,在格拉斯城内,生擒亚瑟的时候,自己是打过他一些嘴巴,至于打了多少自己从没数过,想不到,这小子倒记得清楚。 “你的记性可真好,我还真得对你刮目相看了呢。”洛克用嘲讽的眼神看着亚瑟,“好吧,欠你的债我会还的,别说二十个嘴巴,就是五十个我也还给你。但是,有几个问题我不明白,如果不弄明白这几个问题,我死了也不会瞑目的。” 波塞迪亚的几起泄密事件,直到现在还没有查出来谁是罪魁祸首,洛克很希望能从亚瑟的嘴巴里套出点儿什么来。 亚瑟心想:反正现在就你一个人,没有了生化兵,你还不就是断了翅膀的苍蝇,就等着被我捏死了。再说,我手里还有两个俘掳呢,我不相信你能耍出什么花样来。 “好,那我就让你死得瞑目。你说吧,你想知道些什么?” “我问你,当初我和你还有大角星人、天狼星人,我们明明是被关押在波塞迪亚的牢房里,你是怎么出来的?还有,又是谁把你从囚车里救走的?” “噢,你是说这个呀,告诉你也无妨。早在一百年前,我们就已经在凯西女王的身边安插了眼线,当然是他救我出来的啦。”亚瑟得意洋洋地说道。 “他是谁?”洛克急忙问道。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亚瑟一脸的奸诈相。 “我知道,我知道他是谁。” 洛克和亚瑟王子同时把脸转了过去。说话的是雪烈,他那对黑色的大眼睛里闪着兴奋的光芒。 “你知道?你知道什么?你快说呀,波塞迪亚出了奸细,他把情报都出卖给了雅利安人。” 到了这种时候,洛克也不能再隐瞒了,他以为雪烈被关在麦茹维亚或许听到了些什么。 “我看见过一个黑衣人。”雪烈说道。 “黑衣人?”洛克一脸的迷惑不解。 “没错,就是黑衣人,他是我的‘星云一号’,就算你们知道这些又能怎么样?你们根本不会知道他是谁,再说,你们就要死了,知道了也没有用。哈哈哈……”亚瑟又狂笑起来。 在亚瑟的眼睛里,这三个人已经形同砧板上的鱼肉。亚瑟也不急着出手,他倒很想玩一玩,毕竟,像洛克这样能把自己打得落花流水的对手,几百年来,还是第一次遇到。 亚瑟便继续翘着他的二郎腿,用那种颇具玩味的眼神看着眼前的三个人。那种神情,就像是捉到老鼠的猫,它捉到老鼠后不是急于把它们吃掉,而是玩弄它们,直到玩腻了,它再把它们一口吞进肚子里。 雪烈把那晚见到黑衣人,还有嗅到熟悉味道的事儿说了一遍。 熟悉的味道,他会是谁呢?洛克沉思起来,他想到了太阳宫里看到的那六个人,只有那六个人嫌疑最大。可是,修罗,他不可能自己出卖自己。那么,另外的五个人中,雪烈见到过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侍卫长。 难道是他?洛克大吃一惊,他实在想不通,侍卫长怎么会跟雅利安人勾结在一起。 如果真的是侍卫长,那修罗可就危险了,他跟侍卫长走的最近,难道他就一点儿都没有察觉?洛克不禁替修罗担心起来。 不行,不能再耽搁了,我得尽快救出两兄妹离开这里。想到这儿,洛克说道:“行了,答案我已经知道了。说吧,我欠你的债,你打算让我怎么还?” “很简单啊,跪在我的面前,打你自己二十个嘴巴,然后向我道歉,我就放了你的朋友。” 放肆的眼神在洛克的脸上扫来扫去,亚瑟心想:哼,上次你把我的脸打得肿了十几天,害得没有女人敢亲近我,现在我也让你尝一尝被打的滋味,而且还是自己打自己,那一定很好玩。 “哈哈哈!”亚瑟忍不住又狂笑起来。 “不要啊,洛克哥哥!”雪碧一听亚瑟王子要羞辱洛克,她急得快要哭出来了。 “死人头,你快走!你不要管我们,快带着生化兵把雅利安人统统杀光!”雪烈大声嚷嚷着,他真怕洛克会给那个恶魔跪下去,在他的概念里:宁可站着死,也不跪着生。 洛克面带微笑,说道:“不就跪一下嘛,打就打呗,不就是二十个嘴巴嘛,又死不了人。但是,你一定要说话算数,我打完自己,你就放了我的两个朋友。” “那当然了,整个雅利安谁不知道我亚瑟王子从来都是一言九鼎啊。”亚瑟更加得意起来,想到自己马上就能一雪前耻了,他兴奋得两个贼眼都放出光来。 “不要啊,洛克哥哥!”雪碧流着泪哭喊着。 “你不要给他跪,我不要看到你跪在仇人面前,如果你给他跪下,我就不认你这个朋友。我宁可现在就死,你让他杀死我好了。”雪烈冷冷地说道。他害怕“死人头”会真给那个恶毒的亚瑟王子跪下。 “嗯,游戏该结束了。我突然想起来了,我还有许多事情要做,我可不能把时间浪费在这里。所以,我不能再陪你玩下去了。” 当亚瑟王子听到洛克声音的时候,一把冰冷的剑已经横在了他的脖子上。 第七十八章 死生对决 闪着凛凛寒光的锋刃上映出洛克杀气腾腾的脸。 “怎么,你就真的不在乎你朋友的性命吗?”亚瑟王子斜睨着架在自己脖子上的那把宝剑。 亚瑟依然镇定自若,脸上一点惧怕的神色都没有。虽然亚瑟没有料到洛克的速度竟然会这么快,但是,他的手里还捏着两张底牌呢。所以,他仍然胜券在握。 亚瑟的态度令洛克深感意外,他的手腕轻轻地往前一递,锋利的剑刃就划破了亚瑟的脖颈,有殷红的血珠渗了出来。 “废话少说!快放了我的朋友,送我们出城,不然你死定了!”洛克恶狠狠地说道,他真想一剑切下亚瑟的猪头。 “轻一点儿,轻一点儿,如果你伤了我,我相信你一定会后悔的。”亚瑟仍然用那副玩世不恭的嘴脸看着洛克,眼神里有轻蔑、有狡诈、有狂妄、还有…… 洛克抬头看了看周围,高大的城墙上耸立着巍峨而又瑰丽的城楼,远处,一座座华光四射的楼宇掩映在花和树的包围之中。洛克翕动了一下鼻子,空气里还含有不知道是什么花的香。 “啧啧啧,多美的一座城市啊!想来,为了建成这么美丽的一座城市,一定耗费了你们不少的心血吧?我真是搞不明白,这样美丽的地方,怎么会住着像你这样的猪头?可惜呀,可惜!不如我放一把火?就像在梯林斯一样,然后再把你放到火上烧成烤全猪。说!你到底放不放人?”洛克怒吼着。 “不如,你就杀了我吧,反正还有两个如花似玉的男女给我陪葬呢,我死了,那可是赚了。而你呢?既陪了朋友又折兵。哈哈哈……”亚瑟放肆地大笑着,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 “你当真不肯放人?”洛克的眼睛里冒出火来,他可不想再继续胶着下去了,“游戏到此结束了!”洛克彻底被激怒了,他挥起拳头“砰”的一声击向亚瑟的腹部。 洛克的这一拳其实并没有用多大的力量,他只是由于愤怒而忍不住出了手。但是,亚瑟已经被洛克击得飞了出去。洛克并不知道,那是亚瑟的靴子在起作用。亚瑟的靴子下面有滑轮,他是就着洛克的力量,向后滑了出去,但在洛克看来就像是被自己的拳头击飞出去一样。亚瑟在飞出去的过程中,竟然还在笑,而且,那副笑容好阴毒。 洛克并不知道,亚瑟的手里还拿着一个东西,当洛克的剑架上亚瑟的脖颈时,亚瑟也已经揿亮了那上面的按钮,只不过当时洛克正在气头上,他根本没有注意到。 洛克回头去看雪烈两兄妹,还没等他飞身过去,就发现自己已经被包围了。 洛克大吃一惊,包围他的不是人类,而是一只只体形庞大的金属兽,它们有的像雄狮,有的像老虎,有的像猎豹,它们的体型比真的野兽不知要大上多少倍。 无数的金属兽把洛克包围在中央,它们的眼睛里闪烁着红宝石般的光芒,那样子像极了生化兵的眼睛,只不过这种颜色与生化兵眼睛里的颜色不同。 洛克惊出了一身冷汗。他举起手中的银剑。此时,洛克身陷在巨型金属兽的包围之中,他的身影看起来显得是那么渺小。 “洛克哥哥,小心了!”雪碧大声喊着,她都快要急死了。 “天哪,这都是些什么东西啊?”雪烈真想冲过去帮助洛克,但是,他被捆绑得牢牢的,而且还被雅利安士兵死死地架着。 “生化兽,把他给我撕碎了!”歪倒在墙角的亚瑟王子擦了擦嘴角上的血迹,脸上显露出了阴冷的笑容。然后,他揿亮了手中的东西。 “吼”“嗷”……城里响起野兽一样沉闷的啸声,所有的生化兽发动了袭击。洛克举剑就刺,“哧哧哧”,剑尖划过金属兽的皮肤,闪耀出一串串的火花,竟然刺不透。洛克一看剑已经不管用了,遂一扬手,“刷”,一道银光闪过,那把剑被洛克丢了出去。洛克就地一滚,躲过生化兽的凌空一击。就在这时,“叮”的一声,有一个东西从洛克的身上掉了出来,他也来不及去捡,因为有更多的生化兽从四面八方扑了过来。更要命的是,它们的眼睛里竟然发射出宝石红般的光束来。 难道是水晶光束?洛克万分惊骇,因为他亲眼看着生化兵们的水晶光束把海王子射杀了。还有“水晶机括弩”,竟然也把号称王中之王的亚特兰蒂都射翻了,虽然洛克还不知道亚特兰蒂已经死了。 洛克在那些光束里纵跳如飞。他一边躲避着那些光束,一边挥拳,“砰砰砰”地击向扑来的生化兽。洛克一拳一个,就把生化兽给打飞了出去,但是,那些生化兽在空中翻滚几个跟斗之后又扑了上来。 卡斯罗斯听到城里传出野兽的嘶吼,他猜想是洛克出事了,他正想指挥士兵杀进城去,“哐啷”一声,城门落了下来,卡斯罗斯和队伍都被隔在了城门之外。 也就在这个时候,城门外面的雅利安士兵把手中的武器都对准了卡斯罗斯和他的队伍。从那些怪异的金属器械里喷射着火蛇,它们一射到青铜战士的身上,青铜战士就立刻倒了下去,好在生化兵们也发射出了水晶光束。很快,城门外面两伙军队混战在了一起。卡斯罗斯回头望了一眼滚倒成一片的青铜战士,眼睛里闪现出痛苦的神色,他在心里说:对不起了兄弟们,我救不了你们! 卡斯罗斯攀着城墙,向上爬去,他的身手极其灵活,那些大理石的表面虽然很光滑,但是,也有被岁月侵蚀过的痕迹。就是利用这些痕迹,卡斯罗斯艰难地爬上了城墙。 卡斯罗斯猜想亚瑟王子是放出了生化兽,他担心洛克的安危。果然,站在城墙之上的卡斯罗斯看到洛克被数不清的生化兽包围了。 洛克正在浴血奋战。渐渐的,他感觉有些力不从心。也就在这时候,一只更大的生化兽悄悄地出现在洛克的身后,侍机向他发动攻击。 “洛克哥哥,小心后面!”雪碧大叫起来。 “臭丫头,我让你多嘴。” “啪”,是那个海豚人,他扇了雪碧一巴掌。 “你……哼!”雪碧扭头瞪了丑陋的海豚人一眼。 “不许伤害我的妹妹!”雪烈大声吼道。 “啪”,雪烈也被扇了一巴掌。 “再喊,我把你们两个都扔进火堆里。”海豚人恶狠狠地说道。他想起了在格拉斯城被洛克给饿了一整天那件事儿,海豚人心里有气,他把气都撒在了雪烈两兄妹的身上。 洛克的动作慢了下来,他有些疲倦了,心想:不行,单凭这副人类的身体不被撕成碎片才怪呢。洛克运起魔力,他要变身,就在光晕即将笼罩洛克的一刹那,背后那只最大的金属兽扑了上来。 卡斯罗斯在城墙之上看得真切,他大叫一声:“洛克兄弟,小心!” 卡斯罗斯凌空扑下来,一把将洛克推了开去。 “嗖”,一道妖艳的光束射在卡斯罗斯的背上,同时,一支闪着寒光的利爪拍了过来。卡斯罗斯翻滚着跌了出去,他扑倒在地上,就再也没有爬起来。卡斯罗斯的后心被光束穿透了,伴随着一股焦糊味,殷红的血液汩汩地涌出来。 洛克现身在一团光晕里,两行清泪从他的眼角滑落下来。 “人类最是大公无私,在你需要他们的时候,他们总会伸出援助之手,竭尽全力帮助你,哪怕是奉上自己的生命,他们也会在所不惜。这就是人类与其它生物最本质的区别。”塔尔塔斯的话又在洛克的耳边响了起来。 “你说得没错,人类真的有一颗金子般的心。”洛克呢喃着,至此,他完全改变了对人类的看法,一种情愫在心里悄生滋长。 我的身体里也流淌着人类的血液,我不再是为了保护朋友而战,我要为保卫人类而战。洛克在心里暗暗发着誓愿。 就在洛克这一走神儿的当,那只最大的金属兽扬起闪着金属光泽的前肢,照着洛克的背后拍了过来。 第44节 “呼”的一声,闪起一道红光,曼陀罗花精飞了起来。方才,洛克的蛇龙杖掉到地上,曼陀罗花精从蛇龙杖上跌了下来,当他看到主人迎战金属兽时,吓得全身发抖。现在,曼陀罗花精看到了那只怪兽,它要在背后袭击自己的主人,小花精想为主人挡住那只利爪,可是他太小了,还只是一个孩子。那只金属的利爪毫不留情地拍向曼陀罗花精。曼陀罗花精在空中翻了几个筋斗之后,“啪”的一声,摔在地上不动了。 “曼陀罗!曼陀罗!”洛克飞身过去,抱起曼陀罗花精,急切地呼唤着。 “主…….人……主……人……”微弱的童音突然停止,殷红的血液从曼陀罗花精的嘴角和额上涌了出来。他死了。 曼陀罗花精的身体很快萎缩,他变成了破碎的花瓣,纷纷扬扬地飘散了一地。那是血红血红的曼陀罗花瓣。 第七十九章 血色黄昏 “啊!”洛克大吼一声,“刷”,赤发飞扬起来,跟着,“啪”的一声,洛克张开了翅膀。 “轰”,洛克忽然感觉一阵头晕目炫,巨大的撞击力把他撞得飞跌出去。卡斯罗斯的殒命,还有曼陀罗花精的惨死,让洛克霎那间迷失了心智,他忘记了自己所面临的险境。 洛克跌坐在地上,他的翅膀还在滴血,整个左侧的翅膀被撕下了半片。剧烈的痛楚袭卷着全身,洛克不得不恢复了人形。他的背上已经鲜血淋漓。现在的洛克已经形同一个废人,他连一点儿魔力都施展不出来了。 “哈哈哈……”亚瑟狂笑着,突然出现在洛克的面前,“亚特兰蒂斯的金甲统帅,凯西女王的首席武官,你就这么一点儿本事吗?你打我的那些耳光我还记得清清楚楚呢,等我先收拾了他们再来对付你,我要让凯西女王亲眼看着她的情人被我打。哈哈哈……” “嘎吱吱……”指骨节咯吱作响,洛克的眼睛里红光闪烁,可是他只能干生气,他现在连变身的力气都没有了。 雪烈两兄妹被雅利安士兵给推了出来,他们的面前是那堆燃烧得越来越旺的烈火。 “洛克哥哥!”雪碧惨叫一声,她看到洛克几乎成了血人。 “哥哥,难道我们就这么死了吗?”雪碧看着那个金发少年,心里好痛好痛,她曾经那么期待能得到他的一吻,可是现在,看来是没有希望了。 “不怕,有哥哥陪着你呢,就算死了,下辈子我们还要再做兄妹。” “嗯!”雪碧用力地点了点头,然后惨笑着,“洛克哥哥,我只想问你一个问题:你爱我吗?” “我……”洛克不想欺骗这个美丽的女孩,可是现在,他连讲话的力气都没有了。 “没关系,你不说也可以,只要你知道我爱你,这就够了。我好想为你跳一支舞,你知道吗?从前,人们都说我的玫瑰花舞跳得最美,可是,你从来都没有看过我跳的舞,我现在为你跳一支舞好吗?” 雪碧朝洛克笑了笑,然后对亚瑟王子说道:“不用劳烦你的士兵,我自己跳进去好了。” 雪碧使出周身的力量,用力往前一纵,她挣脱那些卫兵的手,一头跃进了火海。 “不要啊!妹妹……”雪烈嘶声惨叫。 “雪碧!”洛克惨呼起来。 但是,那个粉红色的身影已经被一片红光包围了,她在火焰里翩翩起舞,很快身影消失了,一阵粉红色的花雨飞升了起来,它们飘飘洒洒着,飞散开去。 洛克伸出手掌,一片粉红色的花瓣落入了他的掌心。那片花瓣上有一滴清清亮亮的液体。 “雪碧!雪碧!都是我不好,我对不起你!”洛克低低地呼唤着,他现在后悔极了。如果不是自己当初胡乱猜测,怀疑修罗,如果不是自己大意,两兄妹也不至于会落入亚瑟的手里。大滴大滴清亮的液体从洛克的眼睛里涌了出来,它们滴落在那片花瓣上,与那滴液体融在了一起。 “呀!”的一声大叫,雪烈撞开那些卫兵,飞身扑进火海。他只有一个妹妹,她是他最亲最亲的人,他曾经在死去的父母灵前发过誓,一定要替他们照顾好她,他不允许她先于自己离开这个世界,那会让他变成一个失信的人。 洛克痛苦地闭上眼睛。想不到自己一介魔王子,纵有千种本领,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朋友死去。一刹那间,洛克万念俱灰,只觉得天地间的一切都已经弃自己而去,他用颤抖的手拾起地上的剑。这是雪烈的那把银剑,方才被自己丢出去的那把剑,它竟然就在自己的眼前。 难道这些都是命运安排好了的吗?洛克的心凉到了极点。他把剑横在了自己的脖颈上。 “嗷!”一声长啸,那声音既悠远绵长,又清脆嘹亮,而且直响彻云霄。洛克的手腕一抖,“铛啷”一声,剑掉到了地上。那种声音听起来似乎很熟悉,洛克抬头一看,火焰里昂起一个巨大的头颅。 “呼”的一声,从火焰里跳出来一头金色金鳞的怪兽。 是雪烈,他怎么会变成怪兽?洛克大吃一惊,那只怪兽的头颅和雪烈胸前的那个兽头一模一样,而且,这只怪兽好像在哪里见到过。洛克突然想起来了,自己曾经用“水晶机括弩”救过一个会变成怪兽的神秘“人”,那个曾经和吸血兽拼命厮杀的神秘“人”,他的啸声就是这种声音。但是,雪烈会和那个“人”有什么关系呢?洛克迷惑了。 就在洛克思索的当儿,那头金色的怪兽凌空跃起,飞身扑向亚瑟,在亚瑟还没有弄明白是怎么回事的时候,一阵血花飞溅,亚瑟被撕成了碎片。 旁边的海豚人见亚瑟王子已经死了,他吓得魂飞魄散,慌忙揿动手里的按钮,闪身躲进了暗门。海豚人用颤抖的双手抓起了“通讯仪”,他向麦迦法老报告了亚瑟王子的死讯。 “什么?亚瑟王子竟然被波塞迪亚人给杀死了!” “砰”,麦迦法老一屁股跌坐在王座上,嘶声咆哮着:“凯西,你要为我的王儿偿命,我要让你付出惨重的代价!” 麦迦法老踉踉跄跄地奔到巨型水晶屏幕前,揿亮了那上面的按钮。他飞快地操纵着,一连串闪烁着光亮的图形和字符跳跃了出来…… 麦迦法老派出了“无人驾驶磁悬浮空中战车”,他下达了袭击波塞迪亚的命令。 那只金色金鳞的怪兽撕碎亚瑟王子之后,就地一个翻滚,它又化身成了雪烈。 雪烈红着眼睛,踉踉跄跄地扑到洛克的面前,他把剑架在洛克的脖子上,恶狠狠地说道:“说!你到底爱她有多深,还是你从来都没有爱过她?她临死前就这么一个心愿,你都不肯满足她,你告诉我,为什么?究竟是为什么?” “你杀了我吧!我无法回答你。”洛克痛苦地闭上眼睛,他什么都不想说,他也不知道该怎样说。 “我知道了,你爱的是女王,你,你,我恨你……” “铛啷”一声,剑掉到了地上。洛克猛地睁开眼睛,因为他感觉到了危险的迫近。雪烈正呆呆地坐在地上,就跟傻了一样。洛克发现生化兽们正悄无声息地向自己靠近。 “危险!”洛克大吼一声,同时,他拼尽全力扑向雪烈。雪烈被洛克压在了身下,那里刚好是一个斜坡,两个人顺着斜坡,骨碌碌地滚了下去。 “砰”的一声,洛克只觉得周身一阵剧痛,眼前突然闪过一片耀眼的强光,伴随着灼热的刺痛感,他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背上传来一阵剧痛,洛克醒转过来,他发现自己躺倒在一堆废墟里。洛克看了看自己,他发现自己的左侧臂膀缠绕着白色的绑带,不,那是被撕烂的白色内衣的一角。 “雪烈!雪烈……”洛克急切地呼唤着,他记得自己是和雪烈一齐顺着斜坡滚下去的。 洛克喊了许久,依然没有回音。周围死一般的沉寂。洛克挣扎着站了起来。 阿波罗的身影已经消失在神殿的大门里。遥远的天边只余下一抹残霞,它用殷红的血色为人间渲染出了一幅凄惨的画面。 洛克拖着受伤的臂膀,漫无目的地向前走去。走着走着,“叮”的一声,脚下踩中了一个东西。洛克低头一看,是蛇龙杖,也不知道它是什么时候从自己的怀里跌出来的。洛克看着黑不溜秋的蛇龙杖,眼泪“刷刷刷”地流淌下来,他想起了曼陀罗花精。在自己最艰难的时候,是小花精陪自己度过的,他还是个孩子,可是他却为了救自己死了。洛克万分难过,他把蛇龙杖收在怀里,又向前走去。 踏着被灼烧得千疮百孔的地板,穿过倒塌的大理石城墙,洛克看到了生化兵、青铜战士,还有雅利安的士兵,他们就像被施了定身法一样定定地站着,或者躺倒在那里。他们的周身都变成了灰蒙蒙的颜色,看起来就像是雕像一样,而他们的动作,以及手中的兵器,都还保持着战斗时的样子。 究竟出了什么事?洛克瞪大了惊恐的眼睛,他开始怀疑起自己来,他甚至以为自己已经死了,正在地狱里漫游呢。 虽然生化兵们没有血肉之躯,但是,他们曾经为自己出生入死。洛克伸出手去,轻轻地抚上生化兵的脸庞。“刷”,在洛克惊愕的目光里,高大的生化兵身体化成细碎的粉末飞散在了风里。 怎么会这样?究竟是什么东西让他们变成了这样?洛克惊骇万分,他想到了修罗,想到了侍卫长,他不禁又替修罗担心起来。 不行,我得去见他。洛克从怀里摸出蛇龙杖,他现在身受重伤,不要说变身了,连走路都很困难。 幸好你还在,看来只有借助你的力量了。洛克把蛇龙杖举向空中。 金色的旋风包裹着洛克,一路旋转,渡过了黑呼呼的爱琴海,穿过了皮洛斯和格拉斯,又越过了奥戈和“达达米丛林”……直到波克斯和尤卡坦。洛克瞪大了难以置信的眼睛,因为他所看到的一切都是灰蒙蒙的物像,不要说那些丛林了,就连那一座座的高山,自己曾经移动过的长满树木的高山,它们都像被严重灼烧了一样,裸露着灰色的皮肤。那些从森林里逃出来的小兽们,跌落在地上的鸟儿,还有行走在路上的人们,它(他)们都保持着或行走,或撩起前蹄,或展翅欲飞的姿态,但是,它们都化成了灰色的雕像。估计用手一触也都灰飞烟灭了。 是“火雨”,一定是“火雨”,修罗所说的“火雨”。洛克突然明白了。 “洛克,我是怎么教导你的?我早就说过,生命是顽强的,也是脆弱的。各种生命息息相关,需要相互尊重、相互关爱。如果随意践踏生命,最终受伤害的还是我们自己。我们应该尊重其他生命的存在,保护他们就是保护我们自己。你看看,你都做了些什么?”皮埃罗老师的话又在洛克的耳边响了起来。 “老师,我错了!我辜负了您的期望。”洛克呢喃着,大滴大滴的泪水从他的眼睛里涌了出来。 在天上巡视的阿波罗目睹了人间的惨状,他连夜赶去奥林匹亚神殿,向宙斯作了汇报。 “什么?没有我的神喻,波塞迪亚人竟然敢擅自毁灭生命,去,传波塞冬来!”宙斯大发雷霆。 神使赫尔墨斯驾起一阵风,急忙去传唤波塞冬。赫尔墨斯在半路上差一点儿与波塞冬撞了个满怀。原来,波塞冬也正要找宙斯呢,他找宙斯干什么呀?告状呗。波塞冬仅仅离开爱琴海一天,他的老巢就变成了死海,还有,更令他不能容忍的是他那十对双生子,现在就剩下了一对。听说是波塞迪亚人干的,波塞冬恼羞成怒,因此就急急地赶来了,他要面见宙斯,求取神喻,惩罚波塞迪亚人。 当波塞冬见到宙斯时,宙斯黑着脸把他狠狠地剋了一顿:“哼!我说你这个海王是怎么当的?你是怎么守护你那个亚特兰蒂斯的?波塞迪亚人竟然在我们的眼皮子底下为所欲为,你这个守护神干什么去了?是不是你在纵容他们,你是想故意和我作对是吧?” 宙斯把火气全撒在了波塞冬的身上。其实波塞冬心里很明白,宙斯这是找茬,是在借题发挥,这个三弟一直在排挤自己,他生怕自己哪天会把他从神王的宝座上给拉下来。虽然心里是这样想的,但他却不敢说出来,这就叫官大一级压死人嘛。 于是,波塞冬只得说道:“那我就惩罚他们好了。你给我神喻吧,怎么惩罚?” “把亚特兰蒂斯沉入海底!”宙斯歇斯底里地吼叫着。 “谨遵神喻!”波塞冬领命走了。 第八十章 殒命太阳宫 当洛克出现在波塞迪亚的时候,再次震惊了,他看到数以万计的人们簇拥在港口,他们的肩上和手上或扛或提着行李。人们争先恐后地挤上各种船只。 不好,一定是出事了。洛克咬紧牙关,忍着周身的疼痛向王宫走去。在王宫的大门口处,洛克差一点儿撞上了人,他抬头一看,是四个人,他们身穿长长的披袍,高大的衣领竖在脑后。这几个人洛克见过,就是在太阳宫里称修罗为殿下的那几个人。 洛克挡在他们面前,急切地说道:“我是金甲武官洛克,我要见女王陛下,不,我要见修罗,你们的王子殿下,你们快告诉我,他在哪里?” “洛克,你就是洛克?”那几个人用狐疑地眼光审视着洛克。其中的一个人说道:“他在太阳宫里。”那个人用手指了一个方向。然后,那四个人就撇下洛克,匆匆地远去了。 洛克踉踉跄跄地往太阳宫的方向奔去。渐渐的,洛克听到了琴音和歌声,那歌声仿佛在向他召唤一样。洛克心中大喜,他朝歌声的方向奔去。 当洛克奔到太阳宫的时候,歌声和琴音已经停止了。洛克倚在门后,大口地喘着粗气,他感觉好累好累,他都没有力气走进那个门口了。 就在这时,洛克听到了声音,而且还是两个声音,那是修罗和侍卫长的声音。 “告诉我,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修罗望向侍卫长的眼神平淡如水,语气却冰冷得令人窒息。 “因为我想离开这里,我要回哈比星球。麦迦法老答应我,只要我帮他取得亚特兰蒂斯,他就把‘时空之匙’给我。” “哈哈哈……”修罗突然大笑起来,厉声说道,“幼稚!麦迦法老的话你也相信?” “我见过的,我亲眼见过的,麦迦法老手中的‘时空之匙’与绮儿公主手中的一模一样。”侍卫长急切地说道。 “‘时空之匙’,整个哈比星球就有一把,只有我们王族才配拥有它,就凭麦迦法老,他又去哪里得到的‘时空之匙’?” “这,这……我……我不知道。”侍卫长的额上渗出了汗珠。 “傻瓜,你被骗了!我真想不到,你竟然会背叛我,你太令我失望了!如果是他们四个背叛我,还情有可原。你,你是和我一起长大的,我们是最好的玩伴,一直以来,我都把你当成兄长一样看待。可是你,你竟然背叛了我。不可原谅!” “砰”,伴随着一声怒吼,修罗一拳砸在了黄金桌面上,他的眸子里浮上了一层殷红的血色。 “哗啦”一声,侍卫长把手里的金属器械对准了修罗。躲在门后的洛克嗅出了危险的气息,他一个箭步冲进门来。 “你想杀了我?我想你还没有这个胆量。”修罗的话音刚落,洛克就见到眼前蓝光一闪,跟着“啊!”“哐啷”,伴随着一声惨叫,还有金属器械与地板的撞击声。洛克看到了极其恐怖的一幕:修罗的嘴角伸出两颗尖利的牙齿,它们以闪电般的速度插进了侍卫长的脖颈。浓烈的血腥味弥漫了开来。眼前一黑,“噗通”一声,洛克跌倒在地板上。 当洛克醒来的时候,看到自己正倒在黄金转椅里,身上覆盖着一袭冰蓝色的袍子,是修罗的袍子,它曾经像幅画一样在自己的眼前舞动过。 洛克又听到了琴音和歌声。修罗正在弹凤尾琴,唱“凤琴鸟之歌”。洛克站起身来。冰蓝色的袍子随之滑落到地板上。洛克紧走几步,来到修罗的身边。“啪”,洛克的手按在那些闪亮的金属丝上,响起一阵杂乱而又悠扬的声调。 “人类已经死伤殆尽,诸多生灵遭到涂炭,现在,就连波塞迪亚人也所剩无己。大地化为焦土,人间沦为地狱,这就是你想要的结果吗?”洛克瞪着眼睛,大声地质问。 “你认为现在讨论这个问题还有必要吗?反正都是我的错,跟你没有关系。所以,请你走开,不要扰了我的雅兴。” 修罗冷冰冰的话让洛克的心凉透了。此刻,洛克只觉得眼前的这个人好陌生,好陌生,他还是那个和自己开怀畅饮,推心置腹的人吗? 可是,如果就这样一走了之,洛克还真就于心不甘。 修罗不再理洛克,他自顾自地弹起琴来,依然是那首“凤琴鸟之歌”。但是这一次,从修罗指尖逸出的琴音,自他的喉咙里飘出来的歌声,已经完全不是从前的味道了。歌曲里面所包含的岂止是孤独,寂寞和惆怅?还有凄凉,悲愤,感伤,痛苦,悔恨和绝望。 第45节 当修罗唱到“数过的星星还在空中,数星星的人你在哪里?微风还是轻轻吹过,大地只有我哀伤的歌曲……”时,就听“嘣”的一声,琴弦断了。 “唉,看来这世上再无凤尾之琴,亦再无此歌了!也罢,是到尘埃落定的时候了。” 修罗站起身来,他回头一看,一脸的诧异惊容:“怎么,你还没有走?我以为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你懂我,原来你并不懂我。” 修罗看了洛克一眼,水蓝色的眸子里先是闪过一缕失望的神色,继而是一片阴狠:“你走!你走!我不想再见到你!” 修罗的一番话在洛克听来比杀死他还要难受。一阵莫名的刺痛袭来,洛克感觉心脏就像被万箭穿过了一样。 就在这时,“砰”的一声,门被撞开了,雪烈提着剑,兴冲冲地闯了进来。 “女王,女王在哪里?我要告诉她一个好消息,雅利安人已经全部死光了!” “女王?哈哈哈……”修罗仰天大笑,“你们的‘女王’已经被我杀死了,他不只是一个屠夫,刽子手,更是一个失败者。” “我不许你污蔑女王!”雪烈的瞳孔里泛起一片殷红的血色。 “不要!”洛克的话音刚一出口,“要”字还没落地,就听“噗”的一声,是雪烈手中的剑,它已经刺进了修罗的胸口。 洛克惊呆了,他想要阻止,却始终没有来得及。 “你,你为什么要这么做?是不是你觊觎女王的王位,想要称霸这个世界?”雪烈红着眼睛,厉声质问,手上一用力,剑尖又深入了进去。 血液从修罗的胸口和嘴角汩汩地涌出来,雪白的衬衣被染成了一片金色。 “好!好!很好……看到了吗?洛克……这……就……是……我……想……要……的……结……果。”修罗惨笑着,“雪……烈……能……死……在……你……的……手……里……是……我……一……直……以……来……的……心……愿……谢……谢……你……”修罗用沾满鲜血的手,颤抖着举起那块血玉,“洛……克……给……你,我……不……知……道……你……跟……它……有……什……么……关……系……但……但……是……”话还没有说完,一口鲜血激射而出,修罗仰面倒了下去。 洛克一个踉跄扑上去,拦腰抱住那个就要倒下去的身体。 洛克紧紧地攥住那只手,焦急地嚷着:“但是什么?你说话呀,你说话呀,你为什么不说话?” 任凭洛克怎么呼唤,怀中的人就是没有回应。浓密的睫毛覆上水蓝色的眸子,修罗已经瞌上了眼帘,那张俊美绝伦的脸庞再无生气。 “你,浑蛋!” “啪”,洛克甩了雪烈一个耳光,“你,你知道他是谁吗?他就是女王。” “你说什么?”雪烈瞪大了难以置信的眼睛,“不,不可能,你骗我,一定是你骗我的!你说过的,他是你的堂兄。”雪烈惊恐地向后退去。 “我没有骗你,在我遇到你之前,我就已经知道他是女王了,不信你看那里。”洛克指向桌子,黄金桌面上放着一张黄金面具,还有一件金色的缕衣。 “难怪,难怪他的身上会有女王的味道。啊!”雪烈尖叫一声,继而,他疯狂地撕扯着自己的头发,怒吼着,“为什么?为什么你不早一点告诉我?你这个骗子!哈哈哈……哈哈哈!” 雪烈狂笑起来,他用手指着洛克,用颤抖的嗓音嘶声道:“你们,你们都是骗子,我恨你们!如果,如果下次让我再遇见你,我一定会杀了你!” 双手掩着面孔,雪烈失声痛哭,然后一个转身,夺门而去。 洛克跪在地板上,一霎那间,他只感觉心仿佛被掏空了一样,说不出有多么地痛悔和自责。 洛克看着怀中的人,又看了一眼血玉,自言自语地说道:“你就这样走了吗?你的心真狠,你又给我留下一个难解之迷,你,你让我如何是好?” “嗡嗡翁”,一阵刺耳的尖利声传来,是头顶前方,那个巨大的水晶能源系统,紧接着就是警报声,“水晶卫星超载,水晶卫星超载,即将坠毁!即将坠毁!开始倒计时,十……九……” “今生,你可以弃我而去,但是,我绝不会抛下你!来生吧,如果有来生,就让我们做一回真正的兄弟!”洛克喃喃着。大滴大滴的泪水从眼睛里涌了出来。洛克抱紧了怀中的人。 “……五……四……三……二……一……零!” “轰……”巨大的热浪袭来…… 第八十一章 比蒙现身 与此同时,大地突然一阵颤栗,跟着就是山崩地裂,伴随着浓浓的黑雾,一股烈焰直冲云霄。 剧烈的冲击力好像两只巨手,把那两个紧拥在一起的身体给强行分了开去。 一方紫红色的丝巾飘飞起来,还有那块弹跳起来的血玉,外加那张凤尾琴,它们一前一后向下坠去,很快,它们被灼灼燃烧的烈焰给吞噬了。 洛克的身体在空中急剧地翻滚着,然后,跌落进一个灼热的洞口…… 修罗的身体先是飘飞起来,然后又疾速地向下坠落,他的胸口上还插着那把金剑。汹涌的海水漫延了上来,修罗的身体随着波塞迪亚断裂的城墙,还有那面倒下来的黑色旗帜一起向大西洋里沉去…… “冷,好冷,为什么会这么冷?”那个胸口上还插着一把金剑的人突然张开眼睛。修罗惊讶地发现头顶上全是涌动的海水。 “难道我没有死?” “我不会让你死。”一个极具磁性的声音在修罗的耳边响了起来。 修罗万分惊骇,因为他看到面前站着的竟然是自己。那个自己身上裹着一袭黑色的袍子。 “你,你是谁?”修罗颤声问道。 “我就是你,你就是我。” “这,这倒底是怎么回事儿?”修罗看向自己的胸口,那把金剑竟然消失了,自己已经成了一团光影。 修罗瞪大了惊恐的眼睛。 “你还不能死,但是你占据了我的身体,现在我要把它拿回来,所以,你需要另外再找一副身体。” “我占据了你的身体?” “难道你忘记了?五百年前。” “没,没有,我怎么会忘记。” 修罗呢嚅着,垂下头。他的思绪又回到了五百年前。那一天,他和自己的五个属下,驾驶着太空船冲向一个蓝色的星球,然后,在一声巨响之后,他发现自己飘飞起来,在一条闪耀着光芒的时空遂道里,向前,向前…….当他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不是原来的自己了…… “虽然我拿走了你的身体,但是你还不能死。”那个自己打断了修罗的思绪,他的语气冷得就像周围的寒气。 “为什么?你让我死吧,我不要再这样活下去了!” 修罗恳求那个自己。当雪烈的那把金剑刺进他的身体时,那种肉体上的疼痛远没有失去波塞迪亚,失去整个亚特兰蒂斯更令他痛苦。可是现在,当这一切都失去了的时候,自己唯愿一死,以求换取解脱,想不到,自己竟然连死亡的权利都没有了。 “为什么?为什么?你告诉我,这究竟是为了什么?”修罗简直要抓狂了。 “因为你荼毒了生灵,你要为此付出代价。因此,你要被封印在这里承受寒冰磨砺之苦,以赎取你的罪孽,直到适合你的身体出现,封印才会解除。” “啊!怎么会这样?那么洛克呢,洛克有没有死?” “由于他的出现,致使你造下太重的杀孽,他要承担起毁灭生命的罪责,所以,他要经受火刑。至于能不能活下来,那得看他有没有求生的欲望。” “啊!不,求求你,都是我的错,要罚你就罚我一个人吧,我愿意替他承受火刑!”修罗急切地恳求着。 “你一个人承受不起的。” “你,你到底是谁?” “我已经说过了,我就是你,你就是我。我要走了,你在这里好好反醒吧!由于你们造下的杀孽致使比蒙现身,人间再遭劫难,因此,我还要赶去对付比蒙。” 说着,那个修罗伸出双掌,他的双掌竖立起来,向一起聚拢,一个耀眼的光团从他的手掌里爆发出来,然后在空中炸裂,就像万千箭矢一样射向修罗。 “啊!”修罗惨叫起来,他只觉得有数不清的尖利的冰块正戳向自己的身体,不,是戳进了灵魂,那种冰冷令他无比痛苦。 现在的修罗已经没有身体了,他只是一个发着光的有着人一样外形的能量体。 修罗陷入了玄冰阵。他的灵魂在冰阵里惨厉地嚎叫着…… 大地继续震颤着,陆地四分五裂,一只怪兽从泥土里钻了出来。它长着人首、狮尾,嘴角上还龇着一对獠牙。它的身上覆盖着暗红色的鳞片,闪着黑黝黝的光。它一抬头就顶到了星辰,一甩尾巴就袭卷起一阵飓风。 “啊!是比蒙!”人们惊叫着四散逃命。 比蒙的鼻孔里喷出滚滚的热浪,嘴角涌出黑色的毒汁,大地都被熔化了。 此时,波塞冬正抱着安菲特里忒滚在宝座上缠绵呢,突然一阵剧烈地摇晃,紧跟着海水就“咕咚咕咚”地沸腾起来。还没等波塞冬明白是怎么回事儿呢,就发现他二人已经完全暴露了,而且还是暴露在那些臭鱼烂虾的面前。原来,海水被蒸发掉了。波塞冬是海王,本来,只要他是在水里,水就会自动为他形成结界,而一旦没有了水,结界也就跟着消失了。 波塞冬恼羞成怒,他也顾不上穿条短裤,抱起安菲特里忒就纵到了云里。波塞冬定睛一看,大叫一声:“呀!不好,是比蒙!” 大地上尤如冥间地狱,比上一次魔族进犯还不知要惨烈上多少倍。波塞冬抱着安菲特里忒卷起一阵风,慌里慌张地往奥林匹斯山的方向逃去了。波塞冬只管逃命了,哪还能顾得上其他?他的那些部下正陷在烂泥里晒日光浴呢。 那么,这个比蒙又是哪里来的呢?它本是创世之初地母该亚腹中孕育的胎儿。地母孕育了数万年都没有产下,她疼痛难忍,便剖开自己的腹部,生出了一对双胞胎:一个赤发婴孩和一枚石蛋。婴孩冲天而去,石蛋则沉入了地心。 那一日,魔王琪澳万念俱灰。他抱着亡妻前往地心,本来,他想用自己的赤焰刀将石蛋砸碎,这样就可以毁天灭地,与奥林匹亚众神同归于尽。但是,琪澳与那枚石蛋本是双胞胎兄弟,地母又怎么会让琪澳杀害自己的亲兄弟呢?因此,当琪澳一刀劈下去的时候,石蛋迸发出万道光芒。结果,琪澳被赤焰刀反噬,他割破了自己的颈动脉,鲜血激射出去,飞溅在了石蛋上,石蛋发出“咔嚓嚓”的响声之后就出现了裂缝。 石蛋吸食了魔王的血液后一点一点地长大。当波塞迪亚的水晶卫星坠毁之后,伴随着剧烈的撞击力,耀眼的水晶光波犹如一道利刃剖开了地母的胸膛,于是,比蒙诞生了。 比蒙那副庞大的身躯令大地不堪重负,它每走一步,大地就震颤一次,它一个脚印下去就踩出了一片湖泊。比蒙庞大的胃难以承受强烈的饥饿感,它每走一步就要吸干一片海。急得波塞冬直跺脚:“我的姥姥喂,在这样下去咋家哪里去容身哦!” 凡是有生命的东西都被比蒙一口吞进了肚子里。很快,比蒙没有什么东西可吃了,它一口咬住了奥林匹斯山。神殿里的擎天神柱倾斜下来,眼看着神殿就要倒塌了。众神慌忙变幻身形纷纷逃命。 宙斯在王座上哪里还能坐得稳,他跳起来持金剑就砍,可是,他的金剑根本就刺不穿比蒙身上的鳞片。雅典娜的神盾幻化成一堵金色的墙,但是,也阻挡不了比蒙的脚步。阿瑞斯的长矛,阿波罗的金箭,阿尔忒弥斯的银弓……它们统统往比蒙的身上招呼,却不能伤它分毫。众神反而被自己的兵器所伤,个个都挂了彩。 眼看自己的老巢就要倾覆,宙斯终于慌了神儿,他急忙使出自己的看家本事“雷霆之怒”。宙斯站在奥林匹亚神殿前,左手持着神盾,右手抡起了金锤,(其实是他的权杖)“咣,咣,咣……”“咔,咔,咔……”伴随着耀眼的强光,还有震耳欲聋的轰鸣,惊雷和闪电都朝比蒙的身上劈了下去。剧烈的轰鸣震得奥林匹亚神殿嗡嗡作响,众神一个个几欲昏厥。 比蒙的身体晃了几晃,它彻底被激怒了,它咆哮着喷出毒液,那种毒液一遇到闪电立即燃烧起来,差一点儿烧到宙斯的头发。宙斯又惊又怒。旁边的波塞冬看见了,急忙施咒语,驱动五湖四海,把所有的水都汇聚在了一起,那些水形成一股巨大的漩涡,从四面八方滚滚而来。火是熄灭了,在场的众神却都成了落汤鸡。宙斯尴尬地站在那里,一时间不知所措起来,他觉得好丢脸,自己一介神王竟然收拾不了一个怪兽。宙斯瞧了瞧周围,众神一个个都成了落汤鸡,唯独哈迪斯的那一袭黑袍无半滴水珠。宙斯一脸的诧异惊容:“咦?你不是游历去了吗?怎么突然回来了?” 宙斯很奇怪,他不知道哈迪斯是什么时候出现的,众神也是诧异莫名,因为他们已经有许多年没有见到过冥王了。 宙斯只得把目光投向他家老大,那意思分明就是在说:是不是你擅离职守,才让这东东跑出来的?它可是从你的地界里钻出来的,你不摆平谁摆平?(都这种时候了宙斯还死要面子,这不是坑兄吗?强烈鄙视。) 第八十二章 浴火重生 哈迪斯永远戴着一副银色的面具,永远是冷冰冰的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眼神,谁也别想猜透他的心思。此刻,只有哈迪斯自己知道,比蒙本是地母之子,它沉睡在黑暗深渊里已经数万年了,唯有自己的“光之血刃”才是它的克星。可是,如果杀死比蒙,就等于杀死了地母,这个罪责自己可承担不起。眼见事态发展越来越严重,自己若再不阻止恐怕就来不及了。哈迪斯一边驱动“光之血刃”,一边在心里默念:本王只是想拯救万物于水火,本王并不想杀死你的。 突然一声尖啸,从哈迪斯的手中迸射出一股强劲的气流,它以万钧雷霆之势破空而去,在空中迸发出了万道金光。就听“嗷”的一声惨叫,“光之血刃”所爆射出来的金光刺瞎了比蒙的双眼。跟着,“轰”的一声巨响,比蒙无比庞大的身躯倒了下去。地面上立刻掀起了一阵沙尘暴,它们冲天而起,直上云霄。那些沙尘暴弥漫在奥林匹亚神殿的上方,三天三夜方才散去。 第四天,众神在比蒙倒下去的地方看到了一个金角赤发的少年。 原来,波塞迪亚的水晶卫星坠毁之后,洛克飞跌进比蒙的肚子里。比蒙的肚子里是滚滚地正在沸腾着的毒液,还有黑色的,熊熊燃烧的烈焰。洛克只觉得陷身在一片赤热里,周身都被高温炙烤着,他感到自己的皮肤正在被灼热的利刃划过,体内的血液沸腾了起来。然后,洛克看见自己的皮肤在融化,同时,他也看到自己的骨骼在燃烧,他甚至听到自己的骨骼所发出的不堪重负的呻吟声。 “啊!啊!啊……”洛克嘶声惨叫着。他先是晕了过去,然后很快又醒了过来,身体无休止地承受着毒液的浸泡和烈焰的灼烧。 痛苦折磨着洛克,他疼得死去活来。 “不,让我死去吧!不要再折磨我了!”洛克低声乞求着。 “孩子,快站起来,难道你不记得了吗?你是魔王子,魔族未来的王。难道你忘记你惨死的父王母后还有族人了吗?” 一个声音在耳边响了起来,那个声音洛克很熟悉,是自己的父王,琪澳的声音。 “父……王……,洛……克……对……不……起……你,洛……克……辜……负……了……你……的……期……望,我……我……好累,我……好……想……睡……一……会……儿。” 第46节 “不,你不能睡。如果你还记得你母亲,如果你的心里还有我这个父亲,你就要站起来。否则你不是我的儿子。”琪澳厉声训斥。 “父……王……!”洛克伸出一只手去,他多么希望父王能拉自己一把啊。 “是你自己跌倒的,你就要自己爬起来。来吧,起来吧孩子,我们都在看着你。” 洛克睁开眼睛,抬起头颅。洛克看见了父王、母后,还有皮埃罗老师。他们的周身被包裹在火与光环里,他们都在微笑地看着自己,他们的眼睛里满含着期望、信任还有慈爱和鼓励。 洛克不会让你们失望的,洛克会自己站起来的。洛克暗暗下定决心,他咬紧牙关,忍着周身的巨痛往起爬。 “啊!”从洛克的喉咙里暴发出一声巨吼,他的红瞳张开了,赤发也在烈焰里飞扬起来。“啪”的一声,洛克张开翅膀,他终于站了起来。 洛克就像一只浴火的凤凰一样,他在黑色的火焰里熊熊燃烧着,承受着一波又一波烈焰的灼烧,还有一股又一股汹涌上来的毒液的侵蚀…… 当众神看到洛克的时候,洛克正倒在比蒙的身边,他们一看到那个少年有赤色的头发,还有闪闪发光的金角,就知道洛克是魔王的子嗣。 此时的洛克口鼻流血,也不知道是死是活。众神七嘴巴舌,议论纷纷。从前和魔王琪澳有来往的神祗,包括太阳神阿波罗,月神阿尔忒弥斯两兄妹,以及黎明女神厄俄斯,正义女神希弥斯等等,他们念着从前和琪澳的交情,就说把洛克封印起来。而心狠的神祗自然少不了赫拉,以及雅典娜、阿瑞斯等,就说一定要斩草除根,以绝后患。 宙斯想到自己当初偷鸡不成反蚀了一把米,差一点儿被魔族攻上奥林匹斯山,他的心里就很不舒服。宙斯闭目沉思起来,他在想怎么处置眼前的这个魔族余孽。 夹在众神中的复仇女神尼弥西斯,她那火辣辣的目光已经形同鬼魅一般,锁定了那个赤发少年。少年的美貌令尼弥西斯的春心一阵荡漾,她禁不住想入非非:怎么样才能让你成为我的人呢? 小爱神厄洛斯也挤在众神中间看热闹,小家伙很是顽皮,他的手中持有一把金色的弓,那张弓上挂着两支隐形的箭,一支是金色的,一支是银色的。小家伙经常把他的箭四处乱射。 厄洛斯在众神的腋下钻来钻去,不是踩了这个的脚,就是与那个撞了个满怀。尼弥西斯正想着用什么办法能把那个金角赤发的少年搞到手呢,厄洛斯已经一头撞进了她的怀里。厄洛斯把尼弥西斯撞得差一点儿跌倒在地,她很是不满,就用力推了厄洛斯一把。小家伙一个踉跄跌了出去,手中的金箭和银箭脱手而出。但是,没有谁会知道,那两把无形的箭究竟射去了哪里。 就在这个时候,宙斯睁开了眼睛,他又把目光投向他家的老大,那意思分明是在说:事情是你摆平的,你看着办吧。哈迪斯自然明白宙斯的意思,斩草除根呗,于是,哈迪斯举金剑就刺,他刺死了洛克。 尼弥西斯眼见即将到手的肥肉变成了死魂,便恨恨地转身离去。 其实,真正的洛克已经被哈迪斯用头盔给隐形在袍子里了,被刺死的是哈迪斯的随从——死神塔那托斯。为了不被众神发现,哈迪斯把洛克的魔力和记忆封印起来,又把他幻化成塔那托斯的样子,让他跟随在自己的身边。 哈迪斯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因为他是冥王,也是一个矛盾的混合体,他既有一颗冰冷的心,又有一副火热的肠。还有就是,当初魔兵进犯,是他主动请缨剿灭魔族,对于魔王琪澳,他心存愧疚,再者,他本来就对宙斯不满,毕竟这一切都是宙斯亲手造成的。 比蒙那副庞大的身躯横在奥林匹斯山前也实在是碍眼,宙斯又把目光投向他家老大。思来想去,哈迪斯决定把比蒙流放到塔儿塔斯,因为比蒙本就来自地底,那儿也应该算做它的老家,让它在那儿怡养天年也算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吧。 第八十三章 冥王泪 此后,洛克便成了死神,他一直以死神塔那托斯的身份,跟随在冥王的身边,陪着冥王度过了无数个永夜。 一万年后,当冥王哈迪斯遭受重创,在神识涣散之前,他为洛克解去了封印。 “什么?我竟然是魔王的儿子?”塔那托斯瞪大了难以置信的眼睛,他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内心简直是百味杂陈,也不知道是悲是喜。很快,铺天盖地而来的自卑感袭击了塔那托斯的全身。一直以来,塔那托斯都以自己能够跟随在哈迪斯大人身边,并且为其效命为傲;一直以来,塔那托斯都以为自己是受世人尊崇的神祗,想不到,自己竟然是魔王的儿子。塔那托斯沮丧极了。 冥河的水悄无声息地流淌着,四周死一般的沉寂。 不如跳下去吧,想那深不可测的深渊定能埋葬一切。塔那托斯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突然,塔那托斯看见了河水中自己的样子:一对泛着金光的尖角耸立在头顶,红色的瞳孔里满布着悲伤和绝望,赤色的长发披散及腰,一对黑色的羽翼伏在背上。这张面孔俊美而又霸气,多么熟悉而又陌生的自己啊! 冥河的岸边本来是没有风的,此刻,塔那托斯的那一袭黑袍却在猎猎作响。蓦地,塔那托斯的耳边又响起了琪澳的声音:“洛克,你记住,你是魔王子,魔族未来的王。只有让自己变得更强大,我们魔族才能生存下去。” “原来我的名字叫洛克。父王!”洛克想起来了,他痛苦地跪了下去,“父王,你告诉我,我该怎么办?” “嘭”,洛克一拳击在冥河岸上,万古不化的僵土震得他的虎口裂开了,有红色的液体流了出来。洛克看着汩汩流淌的红色液体,他明白了,自己果然不是神祗。 其实,洛克并不知道,尼弥西斯已经对他施了咒语,她那火辣辣的目光一直徘徊在洛克的左右。 “哈迪斯,都是你!”洛克猛地转过身来,他看到冥王的血液已经越流越少了,用不了多久,冥王的本身就会化成金色的烟雾消散了。 “你这个冷酷无情的家伙,你害我双亲,灭我族人,此仇不共戴天!啊啊啊!”洛克愤怒地咆哮着,指关节“嘎吱吱”一阵暴响,一头赤色的长发“刷”的一声飞扬起来。 “人人都说你最是冷酷无情,那你当初为什么不一剑刺死我?我倒要看看,你究竟长着一副怎样冷酷的脸孔。”洛克嘶声吼叫着,一伸手,他揭去了覆盖在冥王脸上的那张银色面具。 几缕乌黑的长发垂在肩头,半掩着一张俊美绝伦的脸孔,高耸的鼻梁上,长长的睫毛覆盖着眼睑,任世上再高明的工匠也雕刻不出如此完美的轮廓。一刹那间,洛克呆住了,他感觉这张脸孔很熟悉,很熟悉,好像在哪里见到过。洛克用双手狠狠地掐着太阳穴,拼命地想着,却怎么都想不起来。 洛克定定地看着这副脸孔,心想:男性神祗中没有任何一张脸孔可以与之相媲美,这样的一张脸孔不知道会魅惑多少少女,可是,自己跟随了冥王一万年,却从来都没有听说过有关冥王的绯闻。这是因为冥王从来都是把自己裹在黑袍里,那张银色的面具从来都没有摘下来过,他不给任何人见到自己的机会。否则,不知道会迷死多少花痴少女。 金色的血液只余下了点滴,冥王的身体已经显露出了透明之色。 当真就这样烟消云散了吗?想到冥王曾经冒着那么大的风险于众神的眼皮底下将自己救出来,此后,无论走到哪里,冥王都让自己跟随左右,在这一万年的永夜里,有冥王的日子,自己从来都不曾感到过寂寞,更何况自己还欠着他一条命呢。 “不!”洛克大叫一声,“你不能死!” “啪嗒”,一颗清亮的泪珠从冥王的眼角滑落下来,滴进了洛克的掌心。冥王的神识还没有完全消散,他听到了洛克的话。来不及多想,洛克运起魔力就要施法。 “没有用的,是他自己放弃了永生。” 一个轻柔的声音在洛克的耳边响了起来。一个身穿白衣的女子飘飘悠悠地飞了过来,她的背上生有一对状似叶子般透明的翅膀,周身笼罩在柔和的光芒之中。 “你是谁?”洛克惊讶地问道。 “我叫曼殊莎华,我是冥河的河神。” “那你快救救他呀,否则,否则……”洛克已经语无伦次了。 曼殊莎华摇了摇头,说道:“我只能守住他的本身,却无法挽回他的神识,除非……” “除非什么?你快说,你快说啊!”洛克用力去摇曼殊莎华的肩膀。但是,洛克却什么都没有抓到,曼殊莎华不是实体,她只是一个光的能量体。 “唉!”曼殊莎华叹息一声,说道,“冥王是为情所困,为爱所伤,他的心已经破碎了,除非有一个人爱上冥王,并且愿意为他献出真心。有了真心,冥王破碎的心才能愈合,他的神识才会复苏。” “真心?真心是什么?在哪里?我去找。”洛克焦急地嚷着,此刻,他只想再看到那双冷漠得不能再冷漠,熟悉得再熟悉不过的眼神。 “不知道,我也不知道。我守住他的本身也只是暂时的,三百年,超过三百年任凭谁都无能为力。” 洛克朝那张美焕绝伦的脸孔看了最后一眼,便将面具重新覆盖上去。曼殊莎华抱着冥王的身体,洛克也张开翅膀,紧跟在她的身后,他们飞过冥河,飞越真理田园,又飞过爱丽舍乐园,然后降落在冥王的寝宫前。巍峨耸立的宫殿前,有一条黑幽幽泛着粼光的河流。 “这条河是冥河的一个支流,它叫‘忘川河’,我要在这里守护冥王的本身三百年。” 说完话之后,曼殊莎华抱着冥王的身体没入了“忘川河”里。突然,河水里涌起一股巨大的漩涡,远远的,一朵硕大无比的白色花朵冉冉地升出了水面。一袭黑袍的冥王静静地卧在花朵里,周身被笼罩在一片柔和的光芒之中。 第八十四章 往事不堪回首 洛克站在“忘川河”边,看着那朵巨大的白花,还有那个朦胧的身影,定定地出了一会神。然后,他张开双翼,向彼岸飞去。飞了一会儿,洛克又忍不住回头望去。那朵巨大的花盛开在幽深的冥水里,白色的花瓣映得水面波光粼粼,可是,睡在那里面的人却没有一点儿生命的气息。 洛克伸出手掌,那滴泪珠已经凝成了一颗晶亮的石头。 你留给我的难道就只有这个了吗?洛克把那颗晶亮的石头紧紧地握在掌心,暗暗下定决心:此去经年,纵然是粉身碎骨,我也要找到那个叫做“真心”的东西。 走到冥界的出口,洛克忽然又想起来了,应该去把皮埃罗老师救出来。一想到身陷地狱,正被施以酷刑的皮埃罗老师,尼弥西斯的媚笑就在洛克的眼前徘徊。洛克的红瞳又开始暴张,怒焰腾腾上升,“刷”的一声,赤发飞扬起来,然后就是一声惊天的怒吼:“哈迪斯,我是不会原谅你的!” 洛克又转过身去往回走。他飞越了冥河,飞过真理田园,走向地狱的入口。远远的,洛克听到了从地狱里传出来各种各样惨厉的、极其痛苦的呻吟与嚎叫,每听到一声,洛克的心就跟着缩紧一次。那些声音,又岂止是一个毛骨悚然就可以形容的? 在地狱的入口,三头魔犬萨贝拉斯拦住了洛克的去路。萨贝拉斯龇牙咧嘴地狂吠了两声,然后就伏在地上了,因为它嗅到了熟悉的气味。洛克走上前去,用手轻轻地抚摸着它光滑的皮毛。 “唉,曾经,你也是我们魔族忠诚的守卫,可是,现如今竟然沦落到这里……”洛克如哽在喉,他正想穿过冥火闯进地狱里去,萨贝拉斯却用嘴巴衔住了他的衣角,并且把他向外拖。 难道皮埃罗老师不在这里?那他被关押在什么地方了?洛克看到萨贝拉斯的眼睛正望着另一条路,那是通往幸福之所——爱丽舍乐园的路。 难道皮埃罗老师会在爱丽舍乐园?洛克疑惑了,心想:哈迪斯怎么会有这么好心?突然,洛克想起来了,自己在整理卷宗的时候,是曾经看到过“皮埃罗”这个名字。唉,都是仇恨蒙蔽了双眼,自己怎么就没想到去查阅一下卷宗呢? 终于,洛克在爱丽舍乐园的名册上,查到了“皮埃罗”这三个字。 当洛克走进爱丽舍乐园的时候,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皮埃罗老师仍然像从前那样,手执戒尺在讲学,并且还时不时地用手捻着他那缕长长的山羊胡子,并且报以一个开心的微笑。只不过此时,听课的都是已经死去了的人们。那些亡灵们投向皮埃罗老师的目光,满含着景仰和崇拜之情,他们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微笑…… 洛克静静地看了一会儿,然后转过身去,走出了爱丽舍乐园。皮埃罗老师那么幸福,自己怎么能忍心再去打扰他呢? 唉,冥王呀,冥王,你让我拿你怎么办呢?一时间,洛克矛盾万分,他的内心异常纠结,对于冥王,他已经不知道是应该心存感激,还是胸怀怨恨了。 洛克走出冥界,来到了尘世间。 一路上,洛克走走、飞飞、停停,还时不时地幻化成人类的模样。不知不觉间,夜幕降临了。洛克又嗅到了一种熟悉的味道,原来,自己又回到了西土大陆。这里的一草一木曾经是那么的熟悉,如今却是黄沙万里,眼睛里所看到的只有无尽的荒凉,甚至感觉不到一丝生命的气息。 一万年来沧海桑田,瞬息之间风云变幻! 洛克感觉鼻子酸酸的,有两行清泪从眼角滑落下来。其实,洛克并不知道,只因为宙斯对魔王心存恨意,一心要把魔族赶尽杀绝,于是,便对西土大陆施了咒语,诅咒西土大陆:只生黄沙,不长寸草。 洛克静静地驻足了一会儿,然后,他施展出法力,一片光影从他的掌心爆出,黄沙便“刷刷刷”的向两旁分去。一条通道出现在他的面前。 通道上有一条几十米宽的裂缝。这条通道,本来是通往魔勒宫的,只因为当年宙斯的一个雷霆下去,把西土大陆劈成两半,结果导致梭哈魔国的王城被毁,数十万魔众惨死,就连自己也差一点儿葬身其中。 宙斯,这笔帐我迟早会跟你算的!一想到宙斯,洛克的牙关就咯吱作响,复仇的火焰就蹭蹭地往上窜。 洛克沿着通道向王城里走去。月亮已经爬上了断墙,它将清冷的月辉洒在断裂的石板路上,也洒在洛克的身上。洛克看到了自己的影子,那条影子被拉得好长好长,它就像一只手紧紧地攫住了自己的心。一种前所未有的孤寂感袭上洛克的心头。 洛克来到一堆废墟的旁边,他看到了被掩盖的后花园,那扇倾倒的重门砸碎了青石板,断成两截的木马旁边散落着一副小小的骸骨,清冷的月光照射在那副骸骨上,使原本就破败的园子更凭添了许多凄惨。那是自己儿时的玩伴——塞尔。 那天的阳光特别明媚,就像母亲温柔的笑。洛克和塞尔手拉着手一起去花园里抓蚱猛,那些蚱猛很狡猾,洛克怎么抓都抓不住,最后,是塞尔用“定身法”把那些蚱蜢定住了,洛克才抓住了它们。后来,洛克又看到了木马。于是,两个人骑在了木马上,并且开心地吆喝着:“驾!驾……” 突然,天空中划过一道闪电,一声霹雳炸响了,大地剧烈地摇晃起来,宫殿摇摇欲坠,眼看着就要倾倒下来,要不是塞尔一把推开洛克,毫无防备的洛克就会被断裂的屋脊砸得粉身碎骨。 这一切,来得那么突然。 “洛克!洛克……”当母亲那带着哭腔的声音传来,跟着一双温暖的手臂拥住了洛克时,他才如梦初醒般“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玄明殿,那是父王母后接待异国使者的地方。在那里,洛克看到过须发飘飞、手持魔杖的巫师,他曾经好奇地抚摸过那只盘踞在魔杖上方的怪兽,那只怪兽的嘴里含着一颗血红色的珠子,他一直想把它抠出来摸一摸。他也曾经看到过一个身穿紫红色衣裙,头戴漂亮花冠的小小的美丽女孩,她冲着自己直叫嚷:“喂!你头上怎么有角啊?我为什么没有?我要!我也要!”…… 御书房,那是父王处理国事的地方。在无数个寒冷的夜里,母后总是悄悄地走到父王身后,为他披上那件长髦,尽管她知道他并不怕冷。这时候,父王总是回过头去,报以一个温柔的微笑,并且用手轻轻地拍拍母亲的手背。然后,两个人就那么深情脉脉地凝视着,直到小小的洛克撅着嘴巴,不满地嚷嚷着:“母亲,母亲,陪我去玩儿。” “哎,这孩子!好好好,母亲陪你去玩儿。”在母亲的轻叹声里,洛克硬是把母后从父王的身边给拖走了。 摩勒宫,那是父王母后共进晚餐的地方。餐桌上只有他们三个人,而父王母后除了夹菜给洛克,就是微笑着私语。那时候,小小的洛克总是故意把菜叶、汤水之类的洒在衣襟和桌面上,期望能引起他们的注意…… 国学院,那是王族子嗣们的学堂。那个留着长长的山羊胡子的皮埃罗是父王的国师,他不仅德才兼备,而且文武双修。他不仅教孩子们诗书礼乐,还教孩子们学习魔法和幻术。只要一有空儿,皮埃罗老师就坐在学堂的院子里,他让孩子们围坐成一圈,然后给孩子们讲故事。 当皮埃罗老师还没有来的时候,国学院就是孩子们的乐园。洛克时常和那些堂兄弟姐妹们在里面捉迷藏、放烟花,常常把国学院搞得要么是鸡飞狗跳,要么就是乌烟瘴气。而当皮埃罗老师一推开门时,只要洛克打一声忽哨,大家就一拥而上,把国师来个五花大绑。那时候的自己是那么顽皮,居然还拉着皮埃罗老师的胡子荡秋千。 虽然皮埃罗老师既严厉又苛刻,但是,更多的时候,他是一位慈祥的长者,一根小小的绳子又岂能束缚得了他?他是故意和孩子们戏耍。当孩子们闹腾够了,皮埃罗老师才一振臂,那些绳子就跟脱了节的蛇一样瘫在了地上。这时候,孩子们总是投以崇拜的目光,并且兴奋地大声嚷嚷起来:“好本事呀,好本事!教给我吧,教给我吧!”而皮埃罗老师往往会先拂去胡子上的草屑,然后再拍拍身上的尘土,从地上站起来挥挥手说:“好吧,孩子们,今天我们就学习‘脱身法’……” 国学院给自己留下了太多的欢乐,可是,那些昔日的玩伴们如今又身在何处呢?自己甚至都不知道他们是不是还活在这个世上。 一切的一切仿佛就在昨天,可是,又有谁会知道,回首之间竟然已经是万年?! 抬头看那一轮明月,真个是月圆人不圆。洛克不禁悲从中来,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眼泪了…… 第47节 第八十五章 乌伏与枭 “如此美的夜色不懂得欣赏,竟然一个人躲在这里偷偷地哭泣,还算是一个男人吗?”一个奚落的,略带磁性的声音自沙丘后面响了起来。 “谁在那儿?”洛克立刻警觉起来。 “刷”,一个黑影掠了出来,跟着就是一道白光,当头罩下。洛克也不闪避,硬生生地捱了一下,就听“铛”的一声便有东西飞了出去。 “咦?你是铁打的吗?” 一个身着青色披风的少年出现在洛克的面前。少年正满脸惊讶地凝望着洛克。 洛克把少年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一遍。少年有一头蓬松及腰的长发,很随意地束在脑后,那些丝丝缕缕的黑色正随着夜风肆意地飞扬。脸颊两旁竖立着一对青色的毛茸茸的尖耳朵。上身几乎是赤裸的,除去胸口、肩头、肘和腕部着青色的硬甲之外,其它地方都是健壮的古桐色的肌肤。 洛克的心里掠过了一丝很怪异的感觉。 “你是谁?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我嘛,我叫枭,是它们的首领。” 枭一挥手,“刷刷刷”,从沙丘的后面涌上来一群黑影。洛克定睛一看,那都是一些长着四条腿,浑身毛茸茸的,并且拖着一条大尾巴的东西。它们起码有几百个。 “它们又是谁?” “它们叫‘乌伏’,都是我的族人。” “乌伏,你的族人?”洛克一脸的迷惑不解。 “是啊,它们跟随我已经有几百年了。” “哦,是这样。” 少年拉着洛克坐了下来。两个人坐在沙丘上聊着天儿。说着说着,两个少年就熟络起来,好像很久以前他们就已经认识了一样。从和枭的谈话中洛克知道了,除了西土大陆以外,还有中土大陆、东土大陆、极南大陆、极北大陆......很多地方。原来,这个世界上不只有神祗、死魂、魔族,还有妖族和人类,那个自己一无所知的人类世界又是怎么样的呢?洛克不禁向往起来。 枭看见洛克不作声了,突然问道:“洛克,方才我那一刀砍过去,你为什么不躲开呢?难道是想寻死吗?” 洛克只是笑了笑,并不回答,枭只当作洛克是默认了。突然,枭拉起洛克的手,眨着那双黑亮亮的大眼睛说道:“走,我带你去个地方,保管你舍不得再寻死。” 其实,枭的那一刀砍过来时,洛克就已经知道了,那只不过是一把寻常的兵刃,他才懒得去闪避。洛克是谁啊?魔王的儿子。单凭感觉,洛克一眼就看出来了,眼前的少年只不过是一个略通幻术的妖怪罢了。 唉,纵然是万千繁华,也终有落尽之时,也罢,就让一切回归沉寂吧!洛克在心里轻叹一声,然后,他一挥手,手里爆出了一片光影,身后的漫漫黄沙在光影的驱动下流淌回来,倾刻间便覆盖住了那一片废墟。曾经威振一方的梭哈魔国,从此便永远地埋在了黄沙之下。 枭拉着洛克的手,两个少年纵跳如飞般地向远处跑去了。他们欢快地奔跑着,雪白的月光将他们的影子投射在了沙地之上。 那些沙粒细细的,软软的,在月光下闪现出斑斑点点的金色,两个少年在它们的上面踩下了深深浅浅的脚窝。带着些许暖意的夜风轻轻地拂过洛克的脸庞,那种感觉就像母亲温柔的手。枭望向洛克的眼睛里盛满了笑意,洛克看了看枭,又抬头望向星空,他也笑了。这一刻,洛克突然觉得孤寂已经离自己远去了。 不久,枭在一堵断墙前停了下来。 洛克定定地看着那堵断墙,那上面有斑驳的青苔,也有锈蚀的琉璃。洛克出了一会儿神,然后,他走上前去,伸出手,拂去岁月遗留下来的痕记,那上面依稀可辨的青砖还残余着熟悉的气息。 一刹那间,洛克的脑海里闪现出了一副副杂乱的画面,那些画面里有刀光剑影,也有腥风血雨…… “嗷!”枭的一声长啸将洛克缥缈的思绪又拉回到了现实里。 “吱扭扭”,伴随着“刷刷刷”沙子倾泄的声音,墙跟处裂开了一条缝隙,缝隙越开越大,最后,形成了一个洞口。枭率先跳了进去,洛克也跟着跳了进去。 落定后,枭一挥手,头顶上的洞口又合拢起来,它把月色和星光全部挡在了外面。两个少年沿着石阶拾级而下。眼前是一个不大的洞口,穿过石洞是一条清幽幽的河流,河水虽然也是在无声无息地流淌着,但是,却能感受到生命的气息,不像冥水那样,给人一种死气森森的感觉。 河水里有大大小小的石块,它们有露出水面的,也有没入水里的,它们排列成一条曲折的天然小路。两个少年蹦跳着踩了上去。洛克突然看到,河里时不时地会有一些黑影掠过水面,想来是一些存活于水中的生物吧。 过得河来,又是一个略大些的石洞,进得洞去走了约数十步,眼前豁然开朗起来。一个巨大的天然石洞呈现在面前,高耸的石壁上参差地悬挂着颜色各异、形状奇特的石钟乳,在某些个小小的角落里还有不知名的东西,它们时不时地闪现出璀灿的光华,应该是宝石吧。再往远处看去,沿着河岸分布着大大小小的石洞,那些天然的石洞一个连着一个,蜿蜒盘旋着,足足有数十里。 枭拉着洛克钻进一个洞口。洛克环视了一下四周:在一张略呈方形的石桌两旁排列着一些石凳,石桌子上摆放着石瓮和石碗,想来是用于盛放水和食物的吧。正前方石壁上挂着一张不知是什么动物的皮,硕大的头骨上翘着一支尖尖的角,嘴角上暴出两根尖尖的利齿,只有细长的尾巴尖上长着一撮鬃毛。洛克盯着那张皮看了半天。 “咳咳,有客人来吗?”一个身体干瘦,头发灰白的老人拄着拐杖从里面的石洞走了出来。 枭急忙介绍道:“这是我们的老族长,他今年已经九百多岁了。” 见过礼后,洛克也简单地做了自我介绍。老族长颤微微地坐定后,上上下下地打量着洛克,眼睛里突然闪过一抹异样的神色。此时的洛克虽然已经隐藏了自己的气息,但是,他那对闪着红光的眸子里,却透射出一股只有王者才有的霸气。 “听老族长讲故事喽!”枭一边嚷嚷着,一边往石碗里倒着水。 洛克被枭给摁到了石凳上。 “老族长,老族长,你知道的故事最多了,快讲个故事给我们听吧?”这个单纯的少年,嘴巴里总是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 “唉,你这孩子!”老族长叹了一口气,“讲什么呢?我知道的故事都已经被你听完了。” “那你就讲‘乌伏’和‘丘柏’的故事嘛,虽然我已经听过几百遍了,但是我的朋友没有听过啊?对了,我再去找些水来,水不够了。”说着,枭往里面的洞口走去了。 丘柏?洛克浑身一震,他想起来了,丘柏是自己的族人。那好像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洛克记得那天天气特别好,并且还刮着暧暖的东风,他去找母亲,想让母亲陪自己放风筝。洛克东找西找,怎么找都没有找到母亲,后来,洛克跑去了摩勒宫。 小小的洛克躲在宫殿的柱子后,探头探脑地寻找母亲。 “丘柏,你们好大的胆子!”一声暴喝,吓得洛克差一点儿跌倒在地。洛克看到父王怒目圆睁,就连头发都飞扬了起来。在洛克的印象里,父王一向是和蔼可亲的,他从来没有见过父王发过这么大的火。洛克心里疑惑了:是谁惹父王生气了呢? 洛克小心翼翼地探头看去,他看到了漂亮的哥哥姐姐,他们都跪在大殿前。哥哥姐姐们一定是犯了错。洛克心想。 “陛下,陛下,请您息怒!”说话的是皮埃罗老师。 “哼!你们把我魔王琪澳的脸面都给丢光了,我怎么会有你们这样的属下?”父王指着漂亮的哥哥姐姐们,怒气冲冲地说。 “陛下,念在他们是初犯,您就宽恕了他们吧!”皮埃罗老师继续说着。 “宽恕他们?你以为是那么容易的吗?他们已经被女神诅咒了,就算是留着他们,迟早也是个祸害!” “陛下,陛下,请您饶恕我们吧!我们绝不会去害人的。”洛克看到那些漂亮的哥哥姐姐们在哭着请求父王。他突然觉得他们好可怜。 他们究竟犯了什么错呢?会让父王生这么大的气。洛克一脸的迷惑不解,他继续探头探脑着。 “念在他们以往的功劳,就请陛下宽恕他们吧!” “请陛下宽恕他们吧!” 忽啦啦,殿前跪下一大堆的族人。 洛克好奇地看着,他看到皮埃罗老师也跪在里面呢。 “从现在开始,你们不再是我魔族中人。你们现在就给我滚,滚出西土大陆,滚得越远越好,永远都不许回来!” “是是是!谢陛下不杀之恩!” 父王怒气冲冲地拂袖而去。然后,洛克看到那些漂亮的哥哥姐姐们急匆匆地走出了宫门。那时候,洛克还好奇地伸出手指去数了数,他发现离去的是六个哥哥和六个姐姐。 在此后的几天里,洛克没敢再去找母亲,因为他看到母亲一直陪在父王的身边,父王的心情似乎很不好。 洛克不知道那些漂亮的哥哥姐姐们到底犯了什么错,他们给小小的洛克心里留下了一个不解之迷。 可是,丘柏们和枭的族人之间…… “水来了!” 突然一声吆喝,打断了洛克的思绪,枭已经端着石瓮回来了。 “讲啊,您快讲啊!”枭一边往碗里倒着水,一边催促老族长。 “是啊,老族长,您就讲一讲丘柏的故事吧,我还从来都没有听过呢?”洛克说道。 “好吧,那我就再讲一遍。”老族长看了一眼挂在石壁上的头骨和兽皮,神色黯了一黯,他接过枭递来的石碗,饮了几口水,然后讲述了一段尘封的往事。 第八十六章 狻和猊 一万年前,在东土大陆辽阔的平原上生存着一个巨人种族,人们称他们“乌伏”。 乌伏有着和人类一样的外表。他们的平均身高在三米左右,他们性情温顺,喜欢群居。他们的食物是从山涧上流淌下来的泉水,还有生长在峭壁上,并且能散发出异香的花草。他们身材魁梧,体格强健,擅长奔跑和跳跃。他们中的首领叫“狻”。他们在那片平原上平平静静地生活了几千年。 有一天,人类来了。他们在平原上建造房屋,开垦土地……为了祭祀天神,他们还圈养起马、牛、羊……乌伏只是远远地看着,从来都不会去打扰他们。 突然有一天,人类圈养的马牛羊不知道被什么生物给咬死了,它们的血液都被吸干了,肉也被吃掉了,只剩下干瘪的皮囊。这样的皮囊谁又敢用来祭祀天神呢?人类四处寻找凶手,却始终没有查到线索。最后,人类认定是乌伏干的,他们便肆意捕杀乌伏。狻去和人类交涉,结果,狻被狡猾的人类设计陷害。在一个月圆之夜,狻被残忍的人类给烧死了。 由于没有祭品供奉给天神,天神就要降下瘟疫惩罚人类,人类为了逃避惩罚,便把一切罪责都推到乌伏的头上。 天神勃然大怒,便诅咒乌伏:从此四肢着地,终生嗜血,永远与最低等的爬虫为伍。 狻的儿子猊为了替父亲洗刷冤情,便对着美丽善良的阿尔忒弥斯起誓:一定要找出凶手,还乌伏的清白。于是,猊带领着族人向丛林深处藏匿,他们一边躲避人类的追杀,一边查找相关的线索。 猊带领着乌伏们从东土大陆往西搜索,途经黑暗沼泽的时候,大部分乌伏被不知名的妖魔给吞噬了。他们跋山涉水,在穿越浩瀚如海的莽莽丛林至中土大陆时,又遭到食人鸟和蟒怪的攻击……尽管一路上困难重重,乌伏们也伤痕累累,甚至死伤惨重,但是,猊和乌伏们始终没有放弃过自己的目标。猊带着为数不多的乌伏,经过长达上百年的追踪和查找,后来,他们怀疑凶手是一种叫丘柏的生物。 终于,在中土大陆的一个山谷里,他们与丘柏遭遇了。 那天夜里,几个族人出去打猎就再也没有回来。猊带着族人到处寻找,最后,他们在一片湖泊边上发现了那几个族人的尸体。他们的喉管都被撕裂了,身体里的血液都已经不知去向。猊确信,凶手就在附近。 猊带领着族人,隐藏在岸边的丛林里,密切地监视着这一带。谁知,这一守就是近百年。 那一夜,月亮又大又圆,银色的月光洒在湖面上,倒映在水里的山和树的影子朦朦胧胧的,煞是好看。夜风吹拂着树叶发出轻微的哗啦声,不知名的昆虫伏在草丛里嘤嘤地哼唱着,就像催眠曲一样。空气暖暖的,湿湿的,还含有不知是什么花的香,淡淡的、甜甜的,直往鼻孔里钻。 猊把剑倚在树干上,他靠着树干坐下来,不知不觉间打起盹儿来。 第八十七章 丘柏 “啪啪啪……”持续扇动翅膀的声音由远而近。渐渐的,响声越来越大,传入了猊的耳朵里。猊打了一个激灵,猛地开眼睛。一股异样的气味钻进鼻孔,猊翻身跳起来,看到了令他一辈子都无法忘记的毛骨悚然的一幕。 一片乌云一样的黑影从远处飘浮过来。“啪啪啪”,扇动翅膀的声音震得丛林嗡嗡作响。所有的乌伏都瞪大了惊恐的眼睛。 那些黑影飞到湖面的上空,盘旋了数圈以后,似乎确信没有什么危险了,就都收拢翅膀,降落在了岸边。好家伙,这东西生得真是够丑样的。它们有一颗像牛头一样的巨大脑袋,脑袋上翘着一根尖尖的角,两只眼睛血红血红的,又圆又大。嘴角上龇着两颗尖尖的利齿,上面还滴着殷红的血液。它们有粗壮的躯干和四肢,背上生有一对翅膀,除了细长的尾巴尖上长着一撮鬃毛外,其它地方都是光溜溜的皮肤。猊数了数,不多不少,总共有十二个。 接着,猊看到了更令他毛骨悚然的一幕。那些怪物用尖锐的利爪撕开自己的胸膛,一声声惨厉的怪叫之后,从破裂的皮肤里面生出了和人类一样的俊男美女。他们赤身裸体的在湖泊里嬉戏、笑闹,戏耍够了之后,他们就在湖边的草地上淫乱起来。 豆大的汗珠顺着猊的脸颊流淌下来,他紧张得连气都不敢出,他有一种预感,它们就是导致狻惨死的幕后真凶。 终于,淫乱够了,那些俊男美女又恢复成丑陋的样子,拍着翅膀,一个接一个地飞走了。猊记住了它们飞去的方向。惊魂未定的猊好不容易安抚住了乌伏,这才带着它们返回到住所。 猊的心乱了,他对那些怪物一点都不了解,它们体型庞大,相貌凶恶,长于飞行,又擅长变幻,力量一定很强大。猊看看自己,又看看手下百十号的族人,他沮丧极了。思前想后,猊决定冒一次险。 几天之后,猊带着两个年轻力壮的乌伏,朝着丘柏们消失的方向搜索。经过数月的艰难跋涉,他们终于在一处高耸入云的峭壁上发现了丘柏的巢穴。 猊和乌伏偷偷地守在峭壁的底下,密切地监视着丘柏的动向。渐渐的,猊发现了它们的生活习性和规律。它们出去的时候,总是避开阿波罗的太阳车。有时候,它们是单独的一个出去;有时候,他们又是三五个结伴而回。白天,它们就隐匿在巢穴里,只有到了月圆之夜它们才会倾巢出动。 猊突然想到了一个办法,他决定以身试险。 当热浪滚滚的太阳车从天空经过的时候,阿波罗背上的金箭总会发射出万道金光,晃得人睁不开眼睛。 第48节 猊悄无声息地纵上峭壁,他从峭壁上俯身向下看去,只见林海茫茫,重峦叠障,山脉此起彼伏,白茫茫的云雾在山腰上缭绕着,倘若此时有星辰,估计一伸手就能够摘得到了。 猊看到了一个黑黝黝的洞口,洞口犬牙交错,就像是一个巨大怪物的口。猊来到丘柏的巢穴边上,小心地探头向里面张望。洞穴里面黑漆漆的一片,也不知道有多么辽远。猊用自己的剑划破手腕,鲜红的血液立刻涌了出来,他急忙闪身躲在峭壁的阴影里。不久,洞穴里面一阵骚动,渐渐的,“啪啪啪”的拍翅声由远而近。猊紧贴着峭壁一动也不动,他紧张得连气也不敢出。 很快,丘柏们来到了洞口,它们挤挤挨挨地簇拥在一起,嘴角流出的腥臭涎水都滴到了猊的脸上。然而,它们就是不肯出来。 不久,又是一阵骚动之后,猊听到了拍翅远去的声音。 难道它们飞走了?猊的心里很纳闷,他正想走出去看一看,洞口又传来了浓重的呼息声。猊偷眼望去,他看见还有一个丘柏在洞口附近徘徊。腥臭的涎水“啪嗒啪嗒”地跌落下来,激起了地上的沙尘。或许是禁不住美味的诱惑吧,犹豫了再三,它终于探头探脑地走了出来。 强烈的阳光照射到了丘柏的身上,就听“嗷”的一声惨叫,它便化成粉末消失了。 猊激动得心怦怦直跳,他终于发现了丘柏的致命弱点。猊一拧身跳到洞口,他想故伎重施,把洞里的丘柏全部引诱到阳光下来。“呼”,一股劲风直冲面门,一只带有倒勾的利爪劈头抓了过来。猊急忙低头闪了过去,利爪带动的风声撕去了衣袂的一角。 好险!猊暗自心惊。原来馋嘴的还不只一个,来不及多想,猊挥起手中的剑,“刷”的一声砍了出去,他可是乌伏们的首领,那股劲道势同滚滚的风雷。就听“嗷”的一声惨叫,那个丘柏负痛而去。一股腥臭味直钻鼻孔,熏得猊差一点儿呕吐出来,他低头一看,地上流淌着暗红色并且粘稠的液体,一截断了的尾巴横在那里。 猊不敢再作停留,他拾起那条恶心的东西,连纵带跳地溜下了峭壁。猊回过头,向峭壁上望去,见没有丘柏追来,这才长长地松了一口气。此刻,猊已经大汗淋漓,也不知道是被太阳晒的,还是因为紧张兴奋的,他的心也怦怦怦地狂跳不已。 自此,每当太阳车从天空隆隆驶过,猊就想尽种种办法欲将丘柏引出巢穴。可是,丘柏们吃了亏之后,竟然变得聪明起来,无论猊怎样引诱,它们就是不肯出来。无奈之下,猊只得改在夜间行动。他继续追踪并且监视着这群怪物,有好几次他被丘柏发现了,并且时常遭到攻击,结果导致许多乌伏丧生。 又到了月圆之夜,丘柏照例到湖泊里洗月光浴。猊和乌伏们守在树丛里,密切地监视着它们的动向。丘柏们继续重复着那种诡异的动作,又变成俊男美女去水里嬉戏。 只有那只没有尾巴的丘柏在湖边团团乱转,任凭它怎么抓挠胸膛和凄厉的惨叫,也变不成俊男(美女)。湖水中的那些同伴用人类的语言讥笑、嘲讽它,它暴跳如雷,最后恼羞成怒,抓起一根树桩插进了自己的胸膛。一股腥臭的气味弥漫到空气里,那个怪物“轰”的一声倒下去了。猊和乌伏们都忍不住皱起眉头,那种气味他们很反感。 湖里的俊男美女们见同伴死了,再也没有心情嬉闹,就纷纷爬上岸来,恢复成丑陋的面貌,慌里慌张地拍着翅膀,朝老巢的方向飞去了。 直到丘柏们消失不见了,猊和乌伏们才走出来。猊来到怪物的尸体旁,拔出那根树桩,沉思了良久。之后,猊砍下怪物的头,又剥了它的皮毛,猊打算把它们带回去交给人类,以便为屈死的狻和乌伏们讨回公道。 “那么,猊有没有替乌伏洗刷冤情呢?”洛克忍不住插嘴问道。 老族长又饮了一口水,含泪接着叙述。 或许是那些恶魔担心泄露行踪,又返回来寻找同伴的尸体吧,就在猊带领着族人往回返的时候,他们遭到了丘柏的袭击。在和丘柏的战斗中,猊寡不敌众,身受重伤,他在临死前让族人对着阿尔忒弥斯起誓:穷乌伏一生,务必将丘柏赶尽杀绝。 善良的阿尔忒弥斯很同情乌伏的遭遇,她就把神力赐予了乌伏,令乌伏们在夜晚的时候化身成人类,每当月圆的时候,她会让乌伏们的力量变强。 一万年来,乌伏们从未停止过对丘柏的追杀和围剿,倘若发现丘柏的行踪,乌伏们必定会想方设法置其死地。而丘柏一旦与乌伏遭遇,也必定会斗个你死我活,双方的仇恨就是这样结下来的。 乌伏们每三千年就会诞生一个王者,他以人类的形体出现,用智慧和力量带领着乌伏们和丘柏战斗。而丘柏每三千年就会繁衍一次,为了对抗乌伏,它们的体型逐渐缩小,力量越来越大,在地面奔跑的速度也迅疾如风。就这样,他们在相互战斗的过程中不断进化并且日益强大起来。 每当月圆之夜,乌伏们都会朝阿尔忒弥斯膜拜,既是为了悼念先祖狻和猊,也是在向女神祈祷。 原来是这样,洛克的脸腾腾地发起烧来,他可以肯定,丘柏就是那十二个漂亮的哥哥姐姐,想不到他们竟然会堕落成吸血兽,并且还给乌伏造成了那么大的伤害。洛克深感羞愧和自责。 洛克抬起头来,看了看挂在墙壁上的头骨和兽皮,那个尖尖的角就像自己头上的角,只不过它的颜色是黑色的。洛克又低下头去,陷入了沉思,他实在想不明白,那么漂亮的哥哥姐姐怎么会变成如此丑陋的样子。 “嗨!你又在想什么?该去吃东西了。”枭用尖利的指甲刮上洛克的鼻子,他总是那么顽皮,就像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其实,枭才一千多岁,的的确确也只能算是个孩子。 “喂,先别走……唉,这孩子!”在老族长无可奈何的一声叹息里,两个少年早已经跃出了地底。 第八十八章 荒漠结义 后半夜的风凉嗖嗖的,没有了先前的暖意。 两个少年并排坐在那堵断墙之上。广阔的沙漠里,是一眼望不到边儿的荒凉,除了一魔一妖,连个活物都没有。 洛克的脸上显露出了揶揄的神色,望向枭的眼神分明就是在说:这么大的沙漠里连根草都没有,你该不会拿自己的族人当夜宵吧? 枭眨了眨狡黠的眼睛,并不说话。突然,“咔咔咔”,传来一阵骨节暴响的声音。洛克发现,枭的手背上覆满了青色的鳞片,他那双原本纤细白嫩的手指变成了尖锐的利爪,爪尖上还闪着凛然的寒光。 枭一弹爪尖,便有数道白光激射出去。“窸窸窣窣”,地底下传来一阵骚动。紧跟着就是“劈哩啪啦”的一阵响声,有东西纷纷摔落下来。洛克的心里正在纳闷呢,又见白光一闪,再看枭的手,已经恢复成光滑白晳的样子了。 “嘿,真看不出来啊,你倒有些本事!”洛克夸赞了一句。 “那当然了!”枭得意洋洋起来。 “嘎嘣嘎嘣”,枭一手扯着披风,一手往嘴巴里丢着东西,他一边嚼着,一边得意洋洋地炫耀,“怎么样?见识了吧,这些都是我们的夜宵。” 说着,枭又继续往嘴巴里丢,“嘎嘣”,他一扬脖就把一个东西吞了下去。突然,枭一扬手,一个东西奔洛克的嘴巴飞了过来。 “尝尝吧,滋味挺不错的。” 洛克一抬手,两个指尖一夹,就捏住了一个东西。 “哟,好恶心!”是一条光溜溜的,并且长着四只脚的蛇。洛克皱了皱眉头,“你们就吃这个?” “嗯,还有这个。” 洛克扭头一看,枭的手里正拎着一条翘着尾钩的黑蝎子,那只黑蝎子扬起两把剪刀一样的前肢,正虎视眈眈地瞪视着枭。 “这东西也能吃?” “当然了,美味得很!据说,它们对人类有致命的危险,但是,对我枭来说那可是大大的补品,吃了它能提升我的妖力。”枭眉飞色舞地说着。“嘎嘣”又是一声脆响,那只倒霉的蝎子便丧命在了枭的肚子里。 洛克往枭的披风里一瞧,好嘛,大大小小,花花绿绿,挨挨挤挤的一团,有长相极其怪异,看起来就像一张人脸的八条腿的蜘蛛,也有长着上百只脚的蜈蚣,还有长着翅膀的不知叫什么名堂的毒虫...... “呵呵,是够丰盛的了!可是,它们有洗过澡吗?” “哇!”枭就像是被针扎了屁股一样,一下子弹跳了起来,跟着,“哇哇”地呕吐起来。 “你,你怎么不早说啊?我都吃了一千年了。” “给你,这条,我已经用口水洗过了。”洛克一甩手,那条四脚蛇就朝枭的面门疾射过去。 “去死吧你!”枭暴跳起来,劈头一爪向洛克抓去。两个少年一前一后,你追我打,在沙漠里厮闹起来。 终于,两个人都乏累了,便一屁股坐在沙地上,沉默起来。 “洛克,你的身上有一种很好闻的味道,我觉得我们好像很久以前就已经认识了。”枭幽幽地说着,并且用那双充满灵气的大眼睛望着洛克。 “味道?”洛克喃喃着,那双望向大漠深处的红瞳空洞而又迷茫,“是啊,我也有这种感觉。”洛克觉得身边这个少年很亲切,和他在一起,会让自己陷入一种很熟悉,很温馨的氛围当中。 “不如这样吧,我们结为兄弟。”枭忽闪着黑色的大眼睛说道。 “好啊!”洛克也是一脸的惊喜。 “看你一副深沉的样子,倒也蛮像大哥的。那我就不妨委屈一下自己,就当你的小弟好了。”枭戏谑的眼神里满是孩子气。 “好啊,好啊!”洛克欢呼雀跃起来。 于是,一魔一妖两个少年跪在了茫茫的大漠里,对着满天的星光,还有那轮盈盈的满月,他们许下了誓言: 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 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枭,从现在起,你就是我最好的兄弟,我要用全部的生命来保护你。洛克在心里暗暗发着誓愿。 辽远的夜空是那么的广袤无垠,只有无数的繁星好像永不知疲倦一般眨着晶亮的眼睛,那是被普罗米修斯打破的水晶球的碎片。蓦地,宙斯、赫拉、父王、母后......神界、冥界,还有那张睡在曼殊莎华的花瓣下,没有丝毫生命气息的美焕绝伦的脸孔,他们铺天盖地,如同潮水一般涌进洛克的眼帘。 “嗨,洛克......” “嗨,枭......” 两个人同时叫着对方的名字,似乎都有话要说。 “你先说。” “你先说。” “还是你先说吧!” …… 两个人都想知道对方说什么,竟然相互推让起来。 “还是你先说吧,谁让我比你老呢。”就这样推来推去终不是个办法,洛克总算找到了一个理由。 “你多大了?我都一千多岁了,我不相信你比我老。”枭摆出来一副很不服气的样子来。 “嗯,我嘛,我多大了?”想想自己光跟着冥王就有了近万年的时光,洛克便脱口而出,“我有一万多岁了吧。” “哈哈,哈哈哈......”枭突然暴笑起来。因为看外表,枭觉得洛克和自己的年龄根本就不相上下,在老族长那老头眼里还不都是毛孩子一个?他竟然说自己已经一万多岁了,简直是笑死人了。 “是真的,你为什么不相信呢?”洛克着急起来。 “哈哈,哈哈哈......”枭笑得更厉害了,他捂着肚子在地上打起滚来。 唉!洛克在心里叹了一口气,无奈地摇了摇头,心想:这一万年来的永夜自己是怎么熬过来的,真不敢想象,也难怪枭不相信,就连自己都不愿意相信。 终于,枭笑够了。他捂着肚子,龇牙咧嘴地坐了起来。 “唉哟,唉哟,肚子疼,可能是笑岔气了。”枭呻吟起来。 “起来吧你!” 洛克拉了枭一把,暗中把自身的魔力输给了他。很快,枭又活蹦乱跳起来,他摆脱洛克的手,连连说道:“没事儿,没事儿,好了。” 其实,枭根本就不知道,是洛克为他输通了气穴。两个少年又坐了下来。 “听说东土大陆有许多好玩的东西,我的曾曾曾……祖父的祖父曾喝过一种叫……叫什么来着,唉呀,不记得了,反正味道很不错,据说那是人类世界里才有的东西。你想不想去尝一尝啊?” 其实,枭的那点儿小心眼儿哪能瞒得过洛克的眼睛,他早已经从枭的眼神里看出来了,这个懵懂的少年对神秘的未知世界充满了好奇心和探求的欲望。 “好啊,我也想去尝一尝。”洛克虽然嘴上这样说着,心里却在想:我也该去找“真心”了,有一个人做伴想来一路上就不会寂寞了。 洛克在枭的住处又盘桓了数日。枭早已经按捺不住了,就把两个人的意图向老族长和盘托出。老族长立刻沉下脸来,连连摇头:“去不得,去不得,那东土世界岂止是万里之遥?不要说有我们的死敌丘柏的威胁,光是那黑暗沼泽里就不知道隐藏着多少魔怪,那可是去东土必经的死亡之路啊!” “不,我要去,我要去。丘柏不是怕光吗,有什么可怕的?再说又不是我一个人去,还有洛克呢。”枭见老族长不答应,索性撒起娇来,扯着老族长的袖子,一哭二闹三上吊起来。 “唉!你这孩子,难道这是天意吗?”老族长叹了一声,然后,他转过身,走进里间的石洞。不一会儿,老族长又转了出来,他的手中托着一个物件,那是一个三尺见方,一头带尖的东西。 “这是什么东西?”洛克好奇地问,他用手摸了摸,感觉像是一块木头。 “这是‘夭’,它是先祖猊的遗物,猊在遗训中说:只要把‘夭’插进丘柏的心脏,丘柏就会死去。你要带上它,有了它我才稍稍放心,记住,丘怕最怕的是阳光,千万别在夜里和丘柏接触。” “知道了,知道了。”枭漫不经心地接了过来,随手一插,就把‘夭’插在了自己的腰间。 “洛克,你过来。”老族长一招手把洛克叫了过去。枭支楞起两只耳朵想听听他们在说什么,可是,枭只看见他们张嘴,却听不到他们在说什么。那是因为洛克在他们之间布下了结界。 “年轻人,我知道你的来头不小。” “对不起,我……”洛克欲言又止。 “算了,既然你不愿意说,我也不勉强你。但是,你要知道,枭是先祖狻和猊唯一的后人,他还只是一个孩子。我老了,没几年活头儿了,但是,我能看得出来,你们很合得来,那你就替我照顾好他吧。” “好,我答应你。” “我再送给你一样东西,或许以后你会用得着。” 第49节 说着,老族长从袖子里取出来一个盒子。盒子打开后,洛克看到里面装的是一些鳞片,它们与出现在枭手背上的青色鳞片相似,所不同的是,这些鳞片是金色的。 “你把它们收好了,这是先祖猊的遗物,如果你跟他有缘,他的在天之灵就会保佑你。” “多谢老族长!” 洛克郑重地把那些鳞片接了过来。那些鳞片一到洛克的掌心就迅速旋转起来,很快,它们形成了一个金色的光圈。待光圈静止下来,洛克惊讶地发现,它们变成了一条金色的链子,在链子的中间还嵌着一颗晶亮的石头,那是冥王的眼泪。洛克凝视了片刻,然后,他把链子拎起来,挂在了自己的脖子上。洛克用力握着那颗石头,心里说:冥王、枭,从现在起,你们就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是我要用生命去守护的人。 “天意啊!这真是天意啊!”老族长唏嘘不已。 第八十九章 夭 “老族长,您偏心!”枭不满地撅起嘴巴,“为什么您送给他却不送给我?这块破木头,谁稀罕啊!”说着,“啪”的一声,枭把那个叫做“夭”的东西给丢到了地上,就差没踩上一脚了。 “唉,这个傻孩子!”老族长叹一声,说道,“你太小了,你还不知道,等你长大了自然就会有的。” 洛克俯身拾起“夭”,用手一拂,便为“夭”注入了魔力,“夭”立刻熠熠生辉起来。紧接着,洛克又施法把石壁上闪烁着光华的石头搬了几颗下来。 一把光华四射的宝剑诞生了。 枭看见了立刻跳起来,他把“夭”夺在手中,欢喜得不得了,再也不去关注洛克的那条项链了。洛克和老族长对视一眼,都笑了。 “‘夭’,为什么要叫‘夭’呢?太难听了!叫它什么好呢?降魔斩!”枭大声嚷嚷着,“对,就叫它‘降魔斩’,多好听,多霸气的名字啊!” 枭欢呼雀跃起来。 “还是叫‘除妖剑’吧,叫‘除妖剑’才好听。” 洛克一听“降魔”两个字就浑身不舒服,谁让他是魔王子呢。枭呢,一听“除妖”两个字,也立刻心生寒意,谁让他是妖呢。 “降魔斩!” “除妖剑!” “降魔斩!降魔斩!降魔斩……” “除妖剑!除妖剑!除妖剑……” …… 两个少年争论不休,他们追追打打,又厮闹起来,一眨眼的功夫就没了踪影。 “真是个孩子!”老族长手捻胡须摇了摇头,突然,他又像想起了什么似的,急忙挺直身子,合拢双掌,当空礼拜起来,“我祖狻猊请保佑这两个孩子吧!” 两个少年互相追逐着,从洞里追到洞外,直到纵出了地面。他们的嘴巴里兀自争论个不休,我扯着你的头发,你揪着我的衣领,很快就滚作了一团。 突然,天空中乌雷滚滚,电闪雷鸣,好像马上就要下起了大雨一样。两个人急忙停了手。洛克扭头望去,他立刻意识到了什么,马上布下了结界。此时,洛克项上的那串链子骤然黯淡下来,就连冥王的眼泪——那颗晶亮的石头也失去了光华。 过了片刻,头顶上的云雾散开了,轰隆隆的雷声也渐渐远去了。洛克撤去结界,说了一句:“好了,没事儿了。” 洛克看了看颈上的那串链子,它并没有恢复到先前熠熠生辉的样子。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侵上心头,洛克不禁一片茫然。 “是要下雨了吗?但是,我总感觉有点儿不对劲儿。”枭不解地问道。枭敏感的神经和超灵的鼻子已经嗅出了空气中的异样,但是,他的妖力还太浅,因此,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 “没事儿,什么事儿都没有。”洛克安慰着枭。其实,洛克心里知道,那是一股强烈的杀气,而且,那股杀气是冲自己和枭来的。 难道是自己暴露了行踪,引起了神界的注意?洛克迷惑了,于是,他更加小心地收敛起自己的气息。 你道是为什么?原来,是宙斯出到凡间寻花问柳来了。宙斯刚好路过,他忽然看见沙漠里闪烁起一片华光,继而他嗅到了两种气息,一种是微弱的神祗气息,还有一股强烈的妖气。宙斯以为是哪个神祗被妖族给制住了,便怒气冲冲地赶了过来。干嘛呀?救场子呗。当宙斯赶来的时候,那两种气息竟然消失不见了,宙斯只得悻悻地拂袖而去。 两个少年闹腾得乏累了,就倒在沙地上,相继睡了过去。待他们休息够了,便从沙地上爬身起来,向东行去。 一路上,枭的嘴巴几乎没有停下来过,他不断地讲述着自己的糗事。 洛克静静地听着,突然,他问道:“枭,你有没有杀死过丘柏?” “唉,我从小生长在这片荒漠里,不要说什么丘柏,就连一只羚羊也很少见到。”枭长叹了一声,又说道,“老族长总是唠唠叨叨个没完,说什么‘你太小了,还只是个孩子,又怎么会是丘柏的对手呢?等你长大了……’哎呀,好烦的。我都一千多岁了,他还总说我是个小孩子,明明是我比他还老嘛。” 枭嘟着嘴巴,一边发着牢骚,一边把“夭”从腰里抽出来,“刷刷刷”地在手里挥舞着。 “老族长是在为你担心,他也是为你好嘛,你要体谅他的心情。要知道,你是狻和猊的后人,你有三千年的寿命,老族长是乌伏,他只有一千年的寿命啊!” “这个嘛,我当然知道,不就是几个丘柏嘛,如果让我遇见他们,一个都别想活命!”枭恶狠狠地说道。 “都已经过去了一万年,或许那十二个丘柏早都已经死了吧?” “不会的,丘柏是我们的死敌,只要我活着,他们就活着,我能感觉到他们的存在。” “哦?”洛克一脸疑惑地望向枭。虽然洛克也知道,大多数的魔族都拥有不死之身,但是,拥有不死之身并不等于拥有永生的权利。 “那么,你知不知道,到目前为止,这个世界上还有几个丘柏?” “这个嘛,从我听到的故事中,我大致可以估算一下。传说,先祖猊用自己的血液诱杀了一个丘柏,之后剩下了十一个。还有断了尾巴的那个,也就是挂在石壁上的那个,被先祖猊斩首的是第二个,之后剩下了十个。传说中,先祖猊曾经遭到十个丘柏的围攻,还差一点儿死掉了,那一次,据说有一个丘柏被一束强光给射杀了。之后,应该剩下九个了吧,但是,那几乎都是一万年前的事情了。一万年来,还有没有丘柏死掉,没听老族长讲过。” “噢,这么说来,丘柏应该不会超过九个。” “哼,不要说九个丘柏,就算有九十个,我也要把他们统统都杀光!”枭咬牙切齿着,那双原本黑幽幽的瞳孔里漫上了一层杀气腾腾的血色。 仇恨,唉!都是仇恨。难道我们生来就是为了复仇的吗?洛克陷入迷惘当中。 “铛”的一声,吓了洛克一跳,他抬起头一看,原来,两个人一边走,一边聊着天儿,不知不觉间就走出了沙漠。方才,枭的情绪一失控,“夭”脱手而出,它没入了一块巨大的石壁里。 “这是什么?”洛克跳了过去。 “是界碑吧?”枭用手拂去覆盖在石壁上的沙尘。 “上面写着什么?”洛克好奇地问道,他看到石壁上有一些弯弯曲曲的,类似字符的东西。 “我也不知道,这些字符很奇怪,我好像在哪里看到过。”枭用手抚摸着石头上的字符,想了想,说道,“噢,我想起来了,我记得小时候,为了追赶一群误入沙漠中的羚羊,我曾经和族人来到过这里,那时候这里有一座残败的城市。” “城市?” “是啊,在那座城市里有许多闪着光的石头。” “闪着光的石头?” “是啊,它们虽然很大块,但是没有一块是完整的。想不到过了一千年,这里的变化竟然会这么大,那座城市不见了。” 一千年的时间会令一座城市消失,那么一万年呢,一万年前的那片绿洲,在那片绿洲之上,无数的雕梁画栋、水榭楼台……它们一瞬间就倾倒了,霎那时被荒芜所覆盖,最终变成了一片沙漠。那么,再过一万年,这里又会是什么样子呢?渐渐的,痛苦和忧郁又覆盖了那对红色的眸子。 “哎呀,肚子饿了,得去找点儿吃的东西来填饱肚子了。”枭伸出手,去拔没入石壁中的“夭”。 “咦?为什么拔不出来啊?”枭吃了一惊,他使出吃奶的力气去拔那把没入石壁中的“夭”,没拔出来。枭又施展起妖力,把力量增加到了十层,还是没有拔出来。一层细细密密的汗珠从枭的额头上流淌下来。 “大哥,大哥,快来帮忙呀!”枭急切的呼喊声打断了洛克的回忆。 洛克走上前去,他看到“夭”已经全部没入了石壁里,只能看见一粒闪闪发光的东西,那是嵌在“夭”柄上的一颗绿宝石。 “枭,快闪开!看我的。” 洛克知道,用手去拔肯定是拔不出来了,他便运起了魔力。洛克的掌心里爆出了一个光团,那个光团缓缓地朝那粒闪亮的绿色移了过去。 “轰”“哗啦啦”一阵巨响,那块石壁裂成了碎片。 “哇,大哥可真厉害!”枭兴奋地鼓起掌来。 怎么会这样?洛克一脸的迷惑。他心里很清楚,自己只不过用了一层的魔力,自己只想把“夭”从石壁里推出去。没想到,竟然把这么大的一块巨石给劈成了碎片,太出乎意料了。 伴随着上升的烟雾和沙尘,地面塌陷下去。“夭”从空中翻滚着跌落下来,不见了。两个少年瞪大了眼睛,他们看到地下出现了一堵断墙,断墙的旁边露出了一个黑呼呼的洞口。 “怎么回事?难道‘夭’掉进洞里去了?”洛克惊讶地望向枭。 “是那座被埋藏起来的城市吧?”枭也望向洛克。 “走,进去看看。”两个人几乎异口同声地说道。 两个少年对视了一眼,会心的一笑,便一先一后地跳进那个洞口。 第九十章 地下迷城 “哗哗哗”,有土屑和沙尘不断的向下跌落,越往里面走越黑。两个少年都不是凡人,虽然地下很黑暗,但是,他们看得很清楚,这是一座被埋在地下的古城。 洛克拉着枭的手,两个人绕开密布的蛛网,踩着坑坑洼洼的地面,向前走去。 “呼”“啪啪啪”,一群黑影扇动着翅膀从头顶掠过,疾速地向远处飞去了。空气里弥漫着一股鸟类粪便,以及金属和朽木发霉的气味。 “我,我好像闻到了死亡的气息,我有点儿怕。”看着那些断壁残垣,枭感觉到了森森的死气。 “不怕,有大哥在,你怕什么?”洛克给枭打气,他有一种感觉,他总觉得自己似乎来过这个地方,但是,究竟来没来过,到底是什么时候来过,他却一点儿都记不起来了。 走着走着,道路越来越宽敞,虽然路面有被烧灼过的痕迹,看起来坑坑洼洼的就像伤疤一样,但是,能看得出来,这是一条用大理石铺成的道路。 “看,前面有亮光。”枭兴奋地直嚷嚷。 难道是‘夭’?奇怪,它怎么会跌到这里来?洛克很是不解。因为他知道,自己和枭已经走了起码有几里地的路程。 两个少年加快了奔跑的速度。他们走进一个门洞,然后,看到了闪着亮光的东西。 “这是什么?”枭拾起一块发着莹莹绿光的东西。 “好像是宝石,不,应该是金属。”洛克说道。 “走,进去看看,说不定会发现什么财宝呢。听说,在人类世界里,用财宝可以换到很多东西。”枭眨着狡黠的大眼睛说道。 进了门洞里面,两个人发现地面上有许多闪着莹莹绿光的金属。洛克抬头看了看,他明白了,这些金属应该是从城楼上坠落下来的,想来这里曾经发生过战争吧。 “啪”,枭丢下手中的金属,两个人继续向里面走去。迈步走上一段台阶,拐过一片废墟,在一堵断墙后,他们看到一片雪亮的光芒。 “闪光的石头!”枭又嚷了起来,“对了,一千年前我看到的石头就是这种颜色。” 洛克拉着枭的手奔向那片光芒。洛克在一堆堆的石头旁蹲了下来,他以为发出亮光的会是那些钻石,因为在西土大陆钻石是很常见的一种宝石,自己小时候住的宫殿里有很多钻石饰品,对于钻石他并不陌生。 但是,这些闪光的石头却不是钻石,它们是透明的水晶。它们中有的一些的确很大块,但是,更多的则是呈破碎的不规则的形状,它们看起来就像是从天而降,然后就跌成了一地的碎片。洛克突然想起了宇宙圣物——水晶球,想来,当年普罗米休斯失手导致圣物损毁,那时候的情形应该就是这样的吧,不过,水晶圣物的碎片浮在天空变成了满天星斗,可是,这些水晶碎片又是哪里来的呢? “谁?是谁在那儿?”枭颤抖的声音打断了洛克的思路。一股寒气扑面而来,洛克猛地抬起头。与此同时,“刷”的一声,一道黑色的影子从眼前一闪而过。 “追!”洛克拉起枭的手,脚尖一点,蹭的一声窜了出去。“嗖嗖嗖”“刷刷刷”,两个人纵跳如飞。东转西转,左拐右拐,“砰”“骨碌碌”,两个人滚下了一个斜坡。 “哎哟!痛死我了,怎么回事儿?”眼前一阵金星乱冒,枭龇牙咧嘴地坐了起来,一摸额头,流血了。 “是呀,怎么回事儿?哎哟,痛死了!”洛克只觉得额头上涌出了一股热流,用手一抹,是血。 第50节 “哈哈哈”,两个人先是面面相觑,继而同时暴笑起来。原来,是撞到了一起。 “先前你看到了什么?”洛克问枭。 “一个,一个裹着黑袍子的人。”枭的声音又颤抖起来,“大哥,你说会不会是亡灵啊?” “不会,怎么可能是亡灵?如果是亡灵都要集中在冥界等待审判的。”洛克知道,刚才那个影子如果不是人类,那肯定就是动物了,绝对不可能是亡灵,如果是亡灵自己肯定能感应到,自己当了一万年的死神,那可不是白当的。 “可是,这种鬼气森森的地方怎么会有人呢?”枭依然是一脸的恐惧。 “是啊,这种地方或许不应该有人,但是,我们两个不也来了吗?我们算不算作人呢?” “嘿嘿,也是。”枭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他有点儿害羞了,心想:自己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胆小起来? “唉,老族长给你的‘夭’竟然不见了,真是奇怪,怎么会凭空消失了呢?”洛克叹了一口气,心想:“夭”是能够杀死丘柏的神器,老族长把“夭”给了枭,是为了让枭防身的,可是,现在自己竟然把“夭”给弄丢了,那枭不就危险了,这可怎么办呢? “大哥,你说,‘夭’会不会被那个裹着黑袍子的人给拿走了?”枭一脸惊恐地问道。 “嗯,有可能。究竟是什么人呢?我们两个竟然都追不上,太奇怪了。”洛克一脸的迷惑。 “算了,我们出去吧,我都要饿死了,我可不想再呆在这个鬼气森森的地方了。”说着,枭就伸手来拉洛克。洛克正想伸出手去,却怔住了,他发现枭的手擦过自己的手,伸到了自己的身后。 “咦,这是什么?”枭一脸的诧异惊容。 洛克扭头看去,发现枭从墙角处提起了一个东西。 “剑!”两个人几乎同时叫了起来。 枭的手中握着一把明晃晃的剑。但是,这把剑又绝对不是“夭”,它比“夭”要长得多,而且周身雪亮,剑身上雕刻着精美的花纹图案,银色的剑柄上镶嵌着一颗硕大的红宝石。 “哇,宝物啊!如果拿到人类世界中去卖,说不定能换个好价钱。”枭赞不绝口。 “给我看看。”洛克把剑接在手里拈了拈,不轻不重,他挽了几个剑花,感觉使用起来特别顺手,好像这把剑是专门为自己打造的一样。 “看来是你的先祖在保佑你哦,这不,‘夭’刚丢失,就得到了宝剑,你就留着防身吧,可别总想着换钱,你要钱干什么用啊?”洛克揶揄道,他又把宝剑递给了枭。 “可是大哥,你不知道的,在人类世界中要是没有钱,就得饿肚子。”枭一边说,一边接过宝剑,并且仔细地审视起来,“大哥,你不觉得这把剑好像少了一点儿什么吗?” “少了一点儿什么?”洛克不解地望着枭,又看了看宝剑,继而,他明白了。 “这还不容易。”洛克运起魔力,凝聚起周围的气场,一团光晕笼罩了那把宝剑。宝剑悬浮在空中,“呼呼呼”地旋转起来。待洛克撤去魔力的时候,宝剑也静止了下来。 枭再一看,眼睛立刻闪亮起来,这已经是一把完整的宝剑了,它不但有了一个银色的,雕刻有同样花纹的剑鞘,而且还有一条银色的,看起来既精美,又大气的腰带。 “呵,神了,简直太完美了!”枭兴奋得两只眼睛直放光。 洛克把它们都佩戴在了枭的身上。 “呵呵,真精神!”洛克忍不住夸赞道,“不如我再给你炼制一套甲衣,这样你就像一个将军了。” “不要,要什么甲衣啊,我又不是什么真的将军,再说了,会影响我变身的。行了,多谢大哥了!” 枭谢绝了洛克,他习惯赤裸着上身,穿多了他会不舒服。 “也好,那我们就出去吧,我也饿了。”洛克摸了摸瘪瘪的肚皮。 两个人又拉着手,开始找出口,走着走着,前面出现了一片光亮。 “嘿,这么快就走出洞口了。”枭又嚷嚷起来,“大哥,我们走快点儿。” 两个年少蹦跳着跑了过去。一到光亮处,两个人都傻眼了。你道是为什么?原来,两个人又走到了那堆水晶废墟之中。 “难道我们迷路了?”枭望向洛克的眼睛里满含着恐惧。 “不用怕,我再看一看。”洛克蹲了下来。不错,就是这里,刚才自己蹲下来看水晶碎片的时候,有一道黑色的影子从眼前闪过。洛克又抬起头来,朝四周看了看,但是,他什么都没有看到。 洛克并没有察觉到,就在他蹲下去的时候,有一双冰冷的眼睛正躲在一堵断墙之后窥视着他们。 “我觉得这个地方有些古怪,我们先不要急着出去,仔细查找一下,说不定会找到什么线索。”洛克说道,因为他觉得枭口中所说的那个身披黑袍子的人应该还在附近。 难道那个人是住在这座废弃的地下城里?又或者,他是半路上跟来的?如果是跟踪而来,那他为什么要跟踪我们?洛克的心里打下了大大的问号。 洛克站起身来,拉着枭的手仔细地搜索起来。他们踩着满地的水晶碎片,绕过那堆水晶废墟,拐进了一条通道,然后,他们来到一座看似完整的宫殿前。 两个少年在庞大的宫门前停了下来。 第九十一章 水晶冰阵 这是一扇半倒下来的宫门,它挡住了宫殿的入口。 “哇,这扇门好像是黄金的耶!我们发财了!”枭的两个眼睛又放出光来,他用手拂去积在门板上那层厚厚的灰尘,并掀起披风的一角,使劲地擦试门板。果然,门板闪闪发亮起来。 “嗯,果真是黄金的,想不到你蛮识货的。”洛克揶揄道,“试试看,我倒要考验考验你,看你能不能把这扇门推倒。” “试就试,我都修炼一千多年了,我不信连一扇门都推不倒。”枭嘟起嘴巴,脸上满是不服气的表情。 洛克退后一步,倚在墙壁上,双手交叉着抱在胸前,并用充满戏谑的眼神看着枭。他敢肯定,枭推不倒那扇门。 “吭哧吭哧”,果然,枭使出了十层的力道,那扇门也未移动分毫。 “咯咯咯”,洛克大笑起来。 “大哥,你耍我。”枭涨红的脸孔上已经是汗水涔涔了。 “你呀,修行不够,要想移动这重逾万斤的黄金之门,你至少还要修行一千年。” “啊?还要一千年!” “噗通”,枭一屁股坐在地上,感觉沮丧极了,心想:我连一扇门都推不动,难怪老族长总说我是个孩子。 “看我的吧。”说着,洛克伸出双掌,运起周身的魔力。一团光晕笼罩了洛克,跟着,双掌轻轻向前一递,“轰”的一声,地面上掀起一股巨大的烟尘。重逾万斤的黄金宫门被洛克推倒在了地上。 “神力啊!还是大哥厉害!”枭羡慕不已。 “别着急,再过一千年,你会比我更厉害。”洛克安慰着枭。 “那大哥你修行了多少年啊?” 一直以来,枭都以为洛克和自己一样是妖族,因为在枭的面前,洛克始终是一头赤色的长发,他若完全收敛起自己的气息,红瞳便恢复成金色,除了发色,洛克和人类并没有什么区别。 “我嘛,我不是已经告诉你了吗?我都一万多岁了,自然是修行一万年了。” “大哥又骗人。”枭嘟起嘴巴,虽然他看得出来,洛克比自己的修为深厚得多,但是要说一万岁了他还是不相信。 “信不信由你,或许现在你不相信,但是,迟早有一天你会相信的。” 两个人一边说着,一边继续迈步朝前走去。他们走进了门洞里。 “哇!”枭惊呼起来。 “天啊,这么多!”洛克也张大了嘴巴。两个人看到了满地的水晶。白花花的水晶晃得他们都睁不开眼睛,两个人不得不用手遮挡住眼睛。透过手指间的缝隙,洛克看到散落一地的水晶里还夹杂着各种颜色的宝石。 想来,这座城市应该是用宝石建成的吧?看样子,应该是极其富庶的。但是,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这样一座城市被毁,而最终被埋没在地底的呢?洛克百思不得其解。 “大哥,如果我们把这些宝石搬出去,你说,我们是不是能够买下来一个国家?” “你要国家干什么?难道你想建立一个妖国,当妖王?哈哈哈……”洛克突然觉得很搞笑,他知道物以稀为贵的道理,看看这一地的宝石,估计从前住在这里的人们根本不会把这些东西放在眼里,因为这些东西再光华,再好看,也不能当饭吃。 “可是,它们真的能换来很多东西。”枭的脸红了,他是从老族长的故事里听来的,那是一些关于人类世界里争夺财宝啊、权势啊等等之类的故事。 “不要胡思乱想了,找找看,看看我们还能发现一些什么。” 洛克东张西望起来,他发现不远处有一个半掩着的门。 “走,过去看看。” “沙沙沙”,洛克拉着枭的手,两个人踩着那些晶亮的石头,纵跳如飞。 “快闪开!”在距离那扇半掩着的门还有不到五米远的地方,洛克骤然停下脚步,突然放开握着枭的左手,胳膊肘往里一带,跟着出掌,“砰,”他一掌拍在枭的后背。枭凌空飞了出去。与此同时,“呼”,一股寒气迎面扑来,从门里窜出来一道黑影,径直朝洛克撞了过来。 “砰”,两个人撞到了一起。那人的力气好大。“骨碌碌”“哗啦”,洛克被撞得滚了几滚,一头栽进宝石堆里。一阵头晕目眩之后,洛克只觉得有热流从额头、嘴角……涌了出来。洛克的脸被那些棱角尖利的石块给划破了。 “大哥!你没事儿吧?”枭连滚带爬地扑过来。 “我没事儿。”洛克从宝石堆里抬起头。 “哇,还说没事儿?你流了这么多血!”枭吓坏了,他看到有许多鲜红的血液正从洛克的脸上流下来。 “快,不要动,我帮你擦擦!” “哧啦”,枭撕下披风的一角,慌忙替洛克擦试脸上的血液。 究竟是什么人会有这么大的力气?先前在门前,只感觉到门里潜藏着一股寒气,那是一股足以令骨髓都冻住的寒气,为了不让枭受到伤害,自己只好把枭给推开了。想不到,那股寒气竟然来自那个人的身上。自己既没有感觉到神祗的气息,也没有感觉到妖气,那么,可以肯定,那个人既不是神祗,也不是妖族,但是,也绝不可能是人类,他的力气太大了,只怕是已经超过了自己。他究竟是什么人?洛克百思不得其解。 “哎呀,大哥,你的脸上有好多伤,我好怕!”说着,枭扶洛克坐了起来。 “这点儿伤算什么?马上就好了,不信你看着。” 洛克运起魔力,开始为自己疗伤,一团光晕笼罩了他,很快,脸上的血液不流了,划痕也消失了,皮肤又完好如初。 “大哥,如果我受伤了,你也会为我疗伤吗?”枭眨着黑亮的眼睛问道。 “不,你不需要疗伤,因为我不会让你受伤。” “谢谢大哥!”枭垂下头,眼睛里有泪光在闪,他明白了,大哥他宁可自己受伤,也不会让枭受到伤害,否则,他也就不会一掌把自己推开了。 “说什么呢?你我是结义的兄弟,还用说什么谢字?”洛克又环顾了一下四周,说道,“算了,我们还是离开这儿吧,估计‘夭’是被那个人给拾了去,倘若以后遇到他,我们再想办法要回来。” 洛克不想再呆在这种地方了,他已经很饿了,他估计枭比自己还要饿。于是,洛克翻身起来,拉起枭就往回走。他二人刚迈出脚,就听“哗哗哗”一阵巨响,地上的水晶碎块都飞升起来,它们悬浮在空气里,对两个少年形成了一个矩形的包围圈,并且将尖利的棱角对准了他们。 “啊!这是怎么回事?难道它们要杀死我吗?”枭惊恐地尖叫着。 “呵呵,有意思。”洛克冷笑一声。他并不怕这些石头,他只是担心枭。 “你坐下来,不要动!” 枭一听大哥让自己坐下来,就“噗通”一声,真的一屁股坐了下来,其实,他的腿早软了,就算洛克不让他坐,他自己也会坐下来的。 洛克迅速施法,在枭的周围布下结界。枭被笼罩在了一团光晕里。 哼,想困住我?没门,窗户都没有!红瞳暴张,“刷”的一声,满头赤发飞扬起来。 “呼呼呼”,洛克的掌心爆出一个又一个金色的光团,随着魔力的运行,光团开始变大,颜色也在加深,它们更加闪亮起来。 “开!”洛克大吼一声,手中的那些光团突然爆发出万道光芒,犹如阿波罗射出的金箭一样,向四面八方疾射出去。 “哗哗哗”,天空中下起了一阵宝石雨,那些破碎的水晶碎片四散飞射出去,它们看起来既像流星雨,又像爆开的烟花。整座地下城被照得一片雪亮,那种场面分外妖娆,美得惊心动魄。但是,洛克可没有心情欣赏美景,他感觉自己和枭正被抓在一个无形的,而又无比巨大的魔爪之中。就在那些水晶碎片四散着飞射出去的一瞬间,洛克抓起枭的肩膀向前冲去,他想冲出水晶矩阵的包围。 可是,洛克错了。就像真的有一只手在挤压一样,“咔嚓嚓”,伴随着一阵暴响,那些还飞在半空中的水晶碎片就像结网一样,它们迅速地堆积并且组合起来,它们形成了一个个高达数丈的水晶巨人。 第51节 水晶巨人们拦住了两个少年的去路。 是谁会有这么大的本事,竟然懂得操控这些石头?洛克骇然了。他知道,神祗通常不会使用这种旁门左道,那么,魔族、妖族呢?也不可能,这里没有他们的气息。 洛克放下枭,伸手一拂,枭便昏迷了过去,他不想让枭受到惊吓,也更不希望枭受到伤害。洛克又为枭布下结界。现在,洛克可以大胆的放手一搏了。 虽然这些水晶巨人很高大,但是,他们看起来就像是冥王的亡灵禁卫军——骷髅兵。他们长着硕大的的水晶头骨,四肢也是水晶的骨骼,手里都持着怪异的闪着晶光的水晶器械。 “铿铿铿”,水晶巨人向洛克包抄上来。随着水晶巨人们的逼近,气温也骤然降了下来。洛克看到自己呼出的气体都是白色的。“咔咔咔”,一阵暴响,紧跟着,刺骨的寒意袭上脚踝,洛克瞪大了惊骇的眼睛,他看到自己在结冰,先是双脚,然后是双腿,直到胸膛…… 洛克感觉到周身都麻木了,想动都动弹不得。 难道就要被冻死在这里了吗?洛克看到侵入骨髓的寒冰已经漫过自己的胸口,漫上那串金色的链子,覆盖了那颗晶亮的石头——冥王的眼泪。 不,我不能死!我发过誓的,我要找到真心,我要守护冥王和枭,我的生命已经不是我一个人的,我不能就这样放弃。洛克的脑海里闪现出一幅幅杂乱的画面,那些画面里有父王母后,有皮埃罗老师,有漂亮的女孩子,有奔跑的怪物,有高耸的建筑,有巨大的白色花朵,有一张美焕绝伦的脸孔,还有一双狡黠的大眼睛…… “地狱冥火,燃烧!”伴随着一声惊天的怒吼,“哗”,即将覆满洛克全身的冰块碎裂,并且飞散了出去。“呼呼呼”,洛克的周身都燃烧起来。 “咔嚓嚓”“轰”“哗”,周围的水晶冰块,连同水晶巨人,它们先是迸开一道道裂缝,然后就都倒塌了下去,只一瞬间,竟然都融化成了液体。 “噗通”,洛克跪在了一地的液体当中,一刹那间,他有一种虚脱了的感觉,他简直不敢相信眼睛里所看到的一切。 水晶石居然都融化成了液体,自己竟然能燃烧起来,而且还能令水晶冰块融化。难道是我做的吗?我竟然还能施展出“地狱冥火”。那么,我到底是谁?我究竟是魔王子洛克,还是死神塔那托斯?洛克又一次地陷入迷惘,他对自己的身份产生了怀疑。 呆愣了半晌,看看周围,除了明晃晃的一片,湖泊一样的水晶液体,并没有看到黑影出现。 洛克这才稳了稳心神,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他找到枭,撤去结界,并为枭注入魔力。枭张开眼睛时,立刻惊叫起来:“这是哪里?” 当洛克告诉枭,这些液体就是水晶的时候,枭瞪大了难以置信的眼睛,好半天,他才合拢起那张已经开得足能塞得进去一只鹅蛋似的嘴巴,呢嚅着:“真是可惜了啊,幸好,幸好我早有准备。” “你准备了什么啊?”洛克奇怪地问道。 “啊?没有,没什么。”枭急忙应道。 “走吧,我们也该出去了,肚子饿死了。” 洛克拉起枭的手,两个少年“哗哗哗”地涉“水”而行,朝来时的路上走去。左拐右拐,七转八转,眼前出现了一片亮亮的白色。 “不对,是那片水晶湖泊,我们怎么又走回来了?”枭一脸的诧异惊容,“大哥,我们一定是迷路了。难道我们会饿死在这里吗?”枭的话音里都带出了哭腔。 洛克放眼四周,地上除了宝石和水晶湖泊,还布满了暗道,他有一种感觉,就是再走一圈儿,估计还得回到这里来。 “这座城市的设计很复杂,看来我们一时半会儿是出不去了。不过你放心,有大哥在,就不会让枭饿肚子的。”洛克笑了笑,心想:看来只能施法离开这里了。 “抓住我的手,不要怕,我要带你离开这里。”说着,洛克运起魔力。一团光晕笼罩了洛克,红瞳暴张,“啪”的一声,洛克张开了翅膀。 “抓紧了,别松手。” “啊啊啊!” 在枭的惊呼声中,两个少年被包围在一个耀眼的光团里,他们就像燃烧的火球一样冲天而去。 “哗哗哗”,伴随着泥土倾泄和沙石跌落的声音,两个人钻出了地面。 就在两个少年向上飞升的时候,从一条暗道里转出来一个裹着黑色袍子的人,他望着两个少年消失的方向,自言自语地说道:“他们究竟是什么人,竟然能闯出我的‘水晶冰阵’?” 第九十二章 猎食 “哈,终于见到阳光了!”一冲出地面,枭便嚷嚷了起来,虽然他和族人时常往来于日光照射不到的地底,但是内心里,他还是喜欢明亮的。 洛克抬起头来看了看天空,太阳已经转过了头顶,应该是午后了。洛克又扫视了一下周围,他发现两个人正站在山坡上,附近有一些叫不出名字来的树木,它们的叶子有红色的,也有绿色的,还有半红半绿的,它们看起来有手掌那么大。山里的风很大,风拂过那些红绿相间的树林,就有火红的叶子纷纷扬扬地飘落下来,它们有的落在枭的头发上,有的栖在自己的肩膀上。 “哇,好美!”枭忍不住赞叹起来。 这就是人间,独一无二的人间,比起那一片单调的永夜不知道要美上多少倍。这种美的感觉触手可及,即便是天界,比起这里来也要逊色得多!洛克在心里感叹着。 洛克张开双臂,任凭那些火红色的精灵扑向他的怀抱。枭施展妖力,捕捉到那些落叶,他让它们环绕在自己的头上飞行,让它们在自己的手心里舞蹈。 “哈哈哈……” “哈哈哈……” 两个少年欢笑着,奔跑着,一刹那间,他们忘记了仇恨,忘记了饥饿,也忘记了疲劳。不知不觉间,他们跑到了山脚下。 “大哥,你看,那是什么?” 枭用手指了指前方,他的法术也因此收了起来,于是,那些围绕着枭飞行的红叶“哗”的一声都落到了地上,它们在枭的脚下堆起了一座火红色的小丘。 “喔,应该是人类世界。” 洛克看到不远处矗立着一些建筑物,还能隐隐约约地看到行人。 “走,去看看。”两个人对望一眼,几乎异口同声地说道。 两个少年一前一后,朝那些建筑物飞奔而去。 这是一座相当大的镇子,看上去也很古老。街道是用灰色石板铺成的,两旁错落有致地分布着一些看上去就像古堡一样的建筑。 街道上的行人并不是很多,他们都披着或黑或白的长袍,身子被裹得严严实实,就连头部也包着白色的头巾。 两个少年对视一眼,脸上都显露出了奇怪的表情,他们感觉这个镇子有些古怪。 “大哥,肚子饿死了,去找点儿吃的吧!”枭可怜兮兮地望向洛克。 “好,我也早已经是前胸贴后背了。” 两个少年加快了脚步。渐渐的,香味越来越浓。枭翕动了一下鼻子,两个人对视一眼,便一先一后地纵上一栋建筑物的屋顶。 枭眨了眨狡黠的眼睛,洛克只是点了点头,并没有说话,枭的那点小心眼儿他自然是再明白不过了。 枭掀去瓦片,偷眼朝里面张望。下面有许多人类,那些人类都坐在桌子旁边,正在用餐。桌面上摆满了刀叉和杯盘,还有各种各样的食物,一股股浓烈的香味直钻鼻孔。枭的口水“吧嗒吧嗒”地直往下流。 哇呀呀,好恶心!洛克看到枭的口水都滴下去了,心想:要是里面的食客知道食物里被加进了作料,不知道他们还能不能吃得下去。 “喂,快动手啊!”洛克催促道,他实在有些怕了,他怕枭的口水把那些美味的食物都给污染了。 枭的眼睛都看花了,他已经不知道取哪样好了,听见洛克催促,他估计大哥是饿毛了,便不再犹豫。 “咔咔咔”,枭伸出爪尖,“刷刷刷”,数道白光自爪尖弹了出去。很快,一盘盘食物飞了上来。 “吃了那么多年的蝎虫蛇蚁,胃口都要坏掉了,今天总算可以改善伙食啦!”枭大喜过望。 两个少年坐在屋顶上大嚼特嚼起来。 “哇,这是什么东东,怎么这么好吃啊?”枭啃得满嘴流油 “是火鸡啊,好吃,好吃!”洛克一边撕咬着鸡腿,一边说道。火鸡他吃过,小时候在父王招待异国使巨的国宴上,他什么没吃过啊?不过,今天他真就发现有一样东西自己没吃过。也不知道枭弄上来的这盘香喷喷、滑溜溜,看起来又细又长的东西是什么,洛克拿起刀叉比划了半天,也没弄到嘴巴里去。洛克急了,索性施起法术来,他张开嘴巴,运起魔力一吸,那盘东西就哧哧溜溜地都钻进了他的肚子里。洛克吧嗒了一下嘴巴,没有吃出任何味道来。 “唉,可惜了!”洛克叹了一声。 很快,杯盘狼藉了。一大瓶米黄色的液体也被他们抢着喝光了。 “喔,爽啊!第一次吃得这么饱。”枭摸着胀鼓鼓的肚皮,摇着晕乎乎的脑袋说道。 唉,可怜的孩子!洛克在心里叹了一声,他同情起枭来。洛克想起了从前,不要说王宫里的山珍海味,光是跟着冥王这一万年,也不知道自己吃遍了天上地下还有人间的多少美味佳肴,喝了多少的玉液琼浆。但是,从前无论吃什么,洛克都感觉形同嚼蜡一样,今天却不同,他第一次觉得人间的食物极其美味,比起天界和冥界的食物来,不知道要美味上多少倍。其实,洛克并不知道,这是他的一种错觉,他只是太饿了。对于一个饥饿的人来说,即便是一个窝头,在他的眼睛里也会变成美味。 “大哥,食物被我们干掉了,战场你得打扫。”枭泛着红光的脸上充溢着满足而又调皮的笑意。 “这还不容易。”说着,洛克一抬手,手里爆出一片光影,那堆脏兮兮的杯盘在光影的驱动下,便一个一个地摞在了一起。 “回去吧!”洛克轻喝一声,手指一点,“嗖嗖嗖”,那一串杯盘排着队伍钻进了屋子里。 “哈欠!哦,好困!”枭打了一个哈欠,渐渐的,响起了轻微的鼾声。 洛克的头也有些晕了,他翻了个身,也躺了下来,他的耳朵刚好贴在被枭掀起瓦片的那个洞口上。洛克听到了来自建筑物里面的声音。 “唉,这日子可怎么过呀,这生意没法做了。” “是啊,夫君。听说伯爵大人家的小姐已经被吸血妖怪给害死了,现在又来了一个吞食妖怪,这可怎么办啊?” 洛克一听“吸血妖怪”,立刻困意全无,难道是丘柏?那么吞食妖怪又是什么?噢,明白了,想来是食物被枭给弄了上来,人家以为被妖怪给吞吃了吧。洛克哑然失笑。他竖起耳朵听起来,生怕漏过一个字。 “是啊,食物都被妖怪给吞吃了,客人全被吓跑了,我看不如关门算了。” “唉,关就关吧,钱可以不赚,先保住性命要紧。” “听说,伯爵夫人哭得昏死过去好几回,唉,可怜的玛丽小姐,那么漂亮的一个姑娘,还没出嫁呢,怎么说死就死了,可惜了啊!” “夫人,你就不要操那么多心了,还是想想我们自己吧,我们还要养活几个孩子呢。” “不如,我们去东土大陆吧,去我的远房表亲那里避一避?” “算了,何必呢,我们在这里已经住了大半辈子了,为什么要去给人家添麻烦呢?再说了,我们又没干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一直本本分分地做生意,我不相信那个吸血妖怪会找到我们的头上,来吸我们的血?” “夫君,你说的这是什么话,玛丽小姐是多么美丽善良的一位姑娘啊,人家也没做过伤天害理的事儿,怎么就被吸了血呢?” “或许是伯爵大人干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儿,报应到自己女儿的身上了吧?” “净瞎说。得得得,干活去吧!” “砰”,是关门的声音,对话到此结束了,估计那对夫妻出去了。洛克一翻身坐了起来,抬头看了看天空,不知道什么时候,火烧云漫了上来,原来已经是黄昏了。傍晚的风凉嗖嗖的,一片片枯黄的叶子打着旋儿飘落下来。它们落在了屋脊上、瓦片上,也落在了枭的身体上。 噢!原来已经是深秋了。 枭的呼吸很均匀,胸口正此起彼伏着,有几片叶子落在了他的身上。洛克伸出手去,拂那几片叶子。突然,洛克怔住了,他看到枭的左臂,靠近肩头的部位上有一个东西,那是一头野兽,浑身青色,它看起来像狮,像牛,又像虎,又似乎什么都不像。它威风凛凛,须发皆张,眼珠仿佛在滚动一样,给人一种呼之欲出的感觉。 这是什么野兽呢?洛克好奇地摸了摸兽头,他觉得这东西很面熟,好像在哪里见到过。洛克定定地看了半天,还是没有想起来,或许是曾经梦到过吧。洛克不禁哑然失笑。洛克解下自己的袍子,盖住了枭的身体,他怕枭会着凉。其实,洛克的心里很清楚,枭是妖怪,这点儿凉意是不会令枭着凉的,可是,潜意识里洛克就做出了这样的动作,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 洛克躺了下来,他在思索:这个镇子里居然会有丘柏出没,想不到过了一万年,他们不但不知道悔改,还在到处害人。如果当初父王一怒之下杀死丘柏,是不是这个世界上就会少了许多血腥的事件?如果没有了丘柏,自己还会不会遇到枭?难道这些都是命运安排好了的吗? 洛克看向枭,他睡得很香也很沉,浓密的睫毛覆盖着眼睑,他看起来就像一个大男孩。 虽然丘柏已经被驱逐出了魔族,但是,他们始终是魔族的成员,作为魔族的王,我有权利处置他们,绝对不能再任由他们胡作非为。洛克下定了决心,他要代替父王,为魔族清理门户。 第九十三章 追踪 萧瑟的秋风吹动着树叶发出刷啦啦的响声。 夜色越来越浓,天气也越发的凉了。月亮还没有升起来。这是一个没有月亮的夜晚,一个真正的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洛克翻身坐了起来,他推了推身旁的枭,没有反应。枭的胸口还在起伏着。洛克知道,枭喝多了,先前他们饮完了一瓶米黄色的液体,那是人类世界里的酒,是用谷物酿制而成的,虽然辛辣,但是品起来却别有一番风味。看来,枭是第一次饮酒,他不胜酒力,已经醉了。 洛克想了想,遂拾起一枚树叶,把叶柄探进了枭的鼻孔。 第52节 “啊嚏!”枭打了一个喷嚏,醒了过来。 “什么东西呀,痒痒的?”枭一边揉/搓鼻子,一边擦着惺松的睡眼,继而,他大叫起来,“什么时间了,怎么天都黑了?” “嘘,小点儿声!”洛克把嘴巴凑近枭的耳朵嘀咕了起来。 “啊!什么?有丘柏!” “嘘!”洛克急忙伸手堵住枭的嘴巴,并用眼神示意枭不要出声。半晌,枭终于合上了已经张成“o”型的嘴巴。 “这样的夜晚,正是丘柏作案的大好时机,走,我们去看看。你要小心了,跟紧我!”洛克低声叮嘱枭。 “大哥放心,我这一千多年的修行可不是白修的。今晚,枭要和大哥一起除暴安良。”枭的眼睛里盛着满满的自信。 洛克伸出手掌做了一个手势,两个少年一前一后,踩着屋顶上的瓦片,纵跳如飞般地向远处奔去了。他们时而像狸猫一样跳跃,时而像灵猴一样攀援,时而又像巨鸟一样腾飞。但是,他们的脚步比狸猫还要轻便,动作比灵猴还要敏捷,身形比鸟雀还要灵活。 不久,他们把整个镇子都转了一遍。 “好像没有什么状况嘛。”枭露出了不解的表情。 “不着急,先等一等,前半夜人们都没有休息,等到后半夜,人们都睡下了,丘柏就应该出现了。” 两个少年又坐了下来。洛克张开红瞳,竖起了耳朵,他知道,从前丘柏擅长魔法和幻术,如今已经过去了一万年,不知道他们的本事又精进了多少,他们很可能会以非人类的形体出现,如果这样的话,枭就危险了,洛克不禁担心起来。 “呼呼呼”“刷刷刷”,两种异样的声响传来,洛克猛地抬起头。 两个黑影一前一后,从远处飞奔过来,彼此之间相距也就是几米的距离。他们全身都裹在黑色的袍子里,身上还披着黑色的斗篷,夜风掀起他们的斗篷,使他们看起来就像两只巨型的蝙蝠一样。再加上他们奔跑的速度很快,纵跳起来的时候又很高,给人造成一种错觉,好像他们在飞一样。 洛克一把摁住枭,两个人把身体伏了下来。“呼”“刷”,两个黑影几乎擦着洛克和枭的头顶跃了过去。虽然只是一瞬间,但是,洛克却已经感觉到了两种气息,一种是他所熟悉的魔族的气息,另一种气味却像是人类的味道。 难道只有一个丘柏?洛克有点儿疑惑了,来不及多想,他拉起枭的手,朝那两道黑影的方向追了过去。 很快,那两个黑影奔到了一栋高大的建筑物前,他们一闪身进了门里。洛克和枭也紧随其后,来到门口。洛克一摆手,两个人闪身躲进墙角。里面的情况不明,有枭在身边,洛克也不敢冒然闯进去。万一这里是丘柏的老巢,他们群起攻之,自己不但清理不了门户,再伤到枭那麻烦可就大了。 洛克把嘴巴附在枭的耳朵边上叮嘱道:“你躲在这里,不管里面发生什么,你都不要进去,我去里面打探一下。” 枭点了点头,他很佩服洛克,他知道大哥的本事,所以,枭并不担心,他只是很激动,想到仇人就在里面,他就恨不得立刻冲进去,手刃仇敌。枭的手握住了腰中的剑柄。 洛克临进门前又用眼神示意枭不要妄动,枭用力地点了点头。 洛克一闪身滑进了门里,不错,是滑进,因为他已经化成了一股黑色的烟雾,这本是死神塔那托斯常用的变身之法。 洛克悄无声息地向里面靠近,他穿过走廊,漫上了客厅,然后,他听见了争吵声。没错,是争吵的声音,但是只有两个人的声音。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一个醇厚的男声在严厉地质问着。 “因为我爱她,我要得到她,所以我必须得这么做。”是一个略微沙哑的男声在强力辩解着。 “荒谬!你爱她,是因为你对她一无所知,一旦你初拥了她,让她成为血族的一份子,她知晓了你的所有,你洞悉了她的一切,你还会再爱她吗?我早就说过了,你们血族是不能爱上人类女子的,为什么你总是不听我的话?” “可是,你不也是爱上丽莎了吗?你们龙族又为什么会爱上我们血族的女子?” “不要在我的面前提丽莎,她是大哥所爱的人,我怎么可能爱上她呢?” “如果你不爱丽莎,那你又为什么收留我们?你就不怕大殿下知道我们是血族吗?你不承认就算了。可是,我为什么总要听你的?难道就因为我的血液里饱含了太多的兽性,所以就只配做你们龙族的仆人?” “维尔,你应该知道,我从来没有把你们当做仆人来看待,我一向当你们是兄弟。但是,你们的行为已经超出了我所能容忍的底线。好,就算是吧,你想初拥那个人类的女孩,我可以答应你。但是,请你们不要再吸食人类的血液了,你们造下的杀孽太重,是会遭到报应的。” “哈哈哈……报应?一万年前,我们就已经遭到了报应,就算再遭到十倍的报应,咒语仍然不会解除,我们也仍然还是血族。既然神把报应加在我们的身上,我们就只好把报应返还到人类的身上。哈哈哈……” “维尔,我再给你最后一句忠告:不许再吸食人类的血液,如果你们再肆意妄为下去,一旦人类群起而攻之,血族将会面临灭绝的危险。” “人类?那种低等的生物也配和我们斗?他们只配充当我们的食物罢了。” “你不要小看人类,如果人类团结起来,那种力量可怕到足以把整个世界摧毁。” “米迦殿下,你为什么总要维护人类呢?那种低等的生物根本就不配生存在这个世界上。” “住口,不许你胡说!谁不想成为人类,难道你的内心就没有挣扎过吗?人类拥有至高无上的情感,那是你我都无法体会得到的,否则,你也不会爱上人类的少女。但是,看在丽莎的面子上,我请求你远离人类社会,不要再去吸食人类的血液了。” “你不是血族,你根本体会不到血液涌进喉咙时那种既痛苦而又美妙的感受。你应该也知道,血液是我们的生命之源,如果不吸食血液,我们就会失去魔力,都将衰老,最后也都会死去。” “可是,你们可以吸食动物的血液,为什么一定要吸食人类的血液呢?” “动物的血液那么腥膻,哪有人类的血液芬芳?我受不了,丘柏都受不了。所以,你还是不要再浪费口舌了。” “维尔,不要逼我出手,我并不想杀你。” “哼,你杀吧!如果丽莎知道是你杀了她的亲哥哥,她一定不会放过你。” “维尔,你应该知道,我最恨人家威胁我。”伴随着愠怒的冷哼,“呛啷”一声,是剑出鞘的声音。 洛克看到,一把剑横在了那个叫维尔的丘柏的脖子上。洛克听明白了,这个持剑的人叫米迦,是什么龙族。 “等一等,要想清理门户还轮不到你。”洛克现出身形。 “魔王琪澳?不可能。听说琪澳早在一万年前就已经死了,你是谁?为什么要冒充魔王?”维尔一脸的惊惧,因为他看到了洛克赤色的头发,金色的角,还有脸上那对红色的瞳孔。 “你是谁?这是我的家事,你休要插手。”米迦冷冷地说道。 “你的家事?哼,丘柏本是我魔族的成员,要管也是我管,还轮不到你。”洛克恼火了,心想:难道丘柏脱离魔族就投到了龙族的门下? “哼,琪澳早就死了,谁知道你是哪里来的冒牌货。再说,丘柏早就跟魔族脱离了关系,即便是琪澳还活着,也轮不到他来管。”维尔的脸上显露出了鄙夷的神色。 “放肆!” “啪”,洛克甩了维尔一个耳光。他的眼睛里几乎都要喷出火来,他不允许任何人侮辱自己的父亲。 “住手!维尔已经是我的属下,你没有资格打我的人。”米迦撤去横在维尔脖颈上的剑,把剑尖对准了洛克。 洛克就当作没看见一样,怒声道:“丘柏,你口出狂言我可以不追究。但是,一万年前,你们曾经答应过我的父王不会害人,可是一万年来,你们不但不知道悔改,还屡屡戕害人命。今天,我要代替父王为魔族清理门户。你,受死吧!” 洛克运起魔力,掌心之中爆出了一个光团,与以往的光团不一样的是,它的中心是黑色的。洛克要毙了这个叫维尔的丘柏。 “大哥,把他留给我,我要亲手杀了他,为先祖报仇。”话音未落,“刷”,一道银光犹如银蛇吐信朝维尔的咽喉点了过去。不知道什么时候,枭溜了进来。 “嘿嘿嘿……”维尔冷笑一声,“这么慢的速度也想杀死我?简直是做梦!”身影一闪,快得形同鬼魅,维尔躲过了刺向自己的剑。他的速度太快了,只一个闪身,便到了枭的身后。 “小心!”洛克惊呼出声,他手中的光团爆发出一片光芒向维尔的胸口撞去。与此同时,维尔的嘴角抽出来两颗尖利的牙齿,它们狠狠地刺进了枭的脖颈。 “啊”“砰”,伴随着枭的一声惨叫,有一个人倒了下去,但是,那个人不是维尔,而是米迦,米迦替维尔挡下了洛克的一击。 一股腥甜的味道弥漫开来。鲜红的血液从颈上汩汩地流淌出来,枭滚倒在地上,痛苦地蜷缩起身子。 “枭!你怎么样?”洛克飞身掠过去,扶起枭,急忙运起魔力为枭止血。 眼睛里的血色越发的浓重,维尔的瞳仁已经变成了红通通的颜色,他的牙齿又在抽长,对血液的强烈欲望,常常让他陷入疯狂。 “维尔!”米迦厉声喝斥。 “殿下,趁他们现在没有防备,不如我杀了他们。”维尔的眼睛里闪过一丝阴狠的神色。 “那个少年已经中了血毒,估计是活不长了,我,我也受伤了,我们还是快走吧,去找大哥。”米迦的声音变得有些微弱了。 维尔杀气腾腾地瞪视着洛克,他怎么能甘心一走了之? 哼,想当初如果不是为了履行巡夜的职责,又怎么会遭遇女神,受到诅咒?琪澳为了自己的面子不但不出手相救,反而将丘柏驱逐出西土大陆,结果导致丘柏沦为血族。一万年来,兄弟姐妹们屡屡遭到乌伏的追杀,已经所剩无几。都是你琪澳,今天,我要杀了你的儿子,为那些死去的兄弟姐妹们报仇。 维尔的眼睛里又漫上了一层殷红的血色,他突然飞身起来,就像一只巨型的蝙蝠,凌空扑向洛克。同时,他的牙齿也在抽长,他想趁洛克在替那名少年疗伤,防守空虚的当儿,突然咬断洛克的颈动脉。 “砰”,维尔还没有触到洛克的身体,就被一股无形的墙壁给撞飞出去,他跌倒在了米迦的身旁。鲜红的血液从维尔的嘴角里涌了出来,他就像一头野兽一样,用那只变成爪的手揩去嘴角的血液,并且把爪尖放进嘴里舔舐起来。对血液的渴求,令他原本隐藏起来的兽性又释放了出来,不管这血液是人类的,还是自己的,对他来说都是致命的诱惑。 没想到,他的魔力竟然比琪澳还要强,这一万年来,自己的灵力虽然也在进步,但是,必须得靠吸食人类的血液才能维持,而他,魔王的子嗣,凭什么就比自己强?维尔恨恨地想着。 其实,维尔并不知道,洛克已经为自己和枭布下了结界,那是只有神祗才有能力布下的结界。 “你……还是……不要打他的主意了。他……绝非等闲之辈。我们……回去吧,见……大……哥。”米迦的声音越来越微弱了。 “对不起,二殿下,为了我,又让你受伤了。”维尔扶起米迦,恨恨地望了洛克一眼。 两个人走出门口,很快就消失在了夜色里。 第九十四章 暗夜城堡 由于米迦受伤,连行走都很吃力,维尔只得把米迦背起来。对于血族来说,他们不仅拥有着超强的体力和耐力,而且,还拥有相当强大的魔力,因此,即便是背上背着一个人,也丝毫不会影响到他们的速度。 为了尽早赶回东土大陆,维尔化身成一只巨大的蝙蝠,他把米迦驮在背上,以千米冲刺的速度疾速地朝东方赶去。 渐渐的,缭绕着云雾的峭壁之上,出现一座巍峨的城堡。维尔朝城堡飞过去,他在城墙之上收拢翅膀,然后又化身成人类的形体。 维尔扶着米迦,走进了城堡。 身披一袭雪白长髦的米勒站在黑洞洞的窗口前,看着匆匆翻/墙而入的两个身影,眼睛里闪过一丝阴冷的神色。米勒的手掌上有一个水晶杯,那个盛满红色液体的杯子正在米勒的手指上旋转,并且,还是在三根手指上旋转,可是,杯子里的液体竟然没有一滴溢出来。米勒望着杯子出了一会儿神,然后把杯子中的液体一饮而尽。 “说,你们两个又干什么去了?还弄了一身伤回来。我让你们找的东西找到了没有?”米勒转过身来,红色的瞳孔里弥漫着冰冷的肃杀之气。 维尔不由地颤抖起来。 “大哥,你责罚我吧!都是我的错,不关维尔的事。” “噗通”,米迦眼睛一翻,晕了过去。 “怎么回事?”米勒皱了皱眉,急忙扶起弟弟,“维尔,你先出去,在门口守着,不许任何人来打搅。” “是,殿下!”维尔出去了。 米勒急忙施展法力,为弟弟疗伤。 米勒的眉心有一个银色的月牙形印记。一个雪亮的光团从月牙形的印记里爆射出来,随着亮度的增强,光团向米迦的胸口移去,渐渐的,光团没入了米迦的胸口。 “砰”的一声,米迦倒了下去。“噗”,米勒的嘴里喷射出了鲜红的血液,一股白色的气体从米勒的头顶溢了出来。 “怎么回事?”米勒瞪大了难以置信的眼睛。他发现米迦的体内被侵入了一股力量,那股力量就像是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它在排斥自己的“玄冰罡气”。 他们究竟遇到了什么人,是什么人会有这么大的本事?难道是炎之火族的人?不错,应该是炎之火族的人下的手,那股力量看起来就像是驭火术中的“焚心业火”。这可如何是好?米勒心急如焚。 米勒急忙把米迦扶起来,心想:现在能不能救醒弟弟,自己已经无能为力,看来只得去请父亲大人了。 米勒把维尔唤进来,寒声道:“你们去了哪里?究竟是什么人下的手?” “我们……我们去找磁欧石,没有找到。然后……然后在中土大陆与西土大陆的边界处遇到了自称是魔王子的人,是那个小魔头伤了二殿下。不过……属下觉得那个人应该是炎之火族的人。” 维尔浑身颤抖起来,如果他能出汗,估计现在早已经是冷汗涔涔了。其实,维尔很清楚,洛克的确是琪澳的子嗣,只不过他担心大殿下若知道自己是魔兽出身,恐怕会泄露自己是血族的身份,因此,他编了一个瞎话。 “我说过多少次了,你们在外面行事一定要小心,千万不要惹上炎之火族的人。现在倒好,二殿下受了伤,连我都救不了。” “这……这,属下无能,没有照顾好二殿下,请大殿下责罚。”维尔吓坏了,他很惧怕这个周身冷得就像冰一样的大殿下。 “算了,我也不责罚你了。你去把父亲大人给我请过来,要快,如果迟了,二殿下可能就没命了。” 第53节 “是是是,属下这就去。”维尔急忙退了出去。 米勒把米迦从地上抱起来,把他放在床榻上。米勒看着米迦,眼睛里充溢着浓浓的情意,他是自己的弟弟没有错,但是,自己又不是他的哥哥,这也没有错,错就错在命运,命运让自己再一次复活了,并且复活在了龙族的身上。 米勒用修长的手指抚摸着米迦那头金色的长发,柔声道:“唉!你太善良了,所以才会受伤,就像他,宁可自己受到伤害,也要挽救别人。你放心,虽然我不是你的亲哥哥,但是,我一定会竭尽全力救你的。” 不久,维尔战战兢兢地回来了。 “怎么,父亲大人他不肯来,还是你根本就没有去?说!” “噗通”,维尔跪在地板上,磕头如捣蒜,“殿下,殿下饶命!维尔……维尔请不动国主大人。国主大人他……他不肯来。” “哼,没有用的东西!”米勒冷哼一声,“你在门外守着,不许任何人进来。” 米勒匆匆走出房间,沿着盘旋的楼道来到城堡的最顶层,那里有一座天桥,通向另外一座城堡。天桥的下面是深不可测的深渊,深渊上方云雾蒸腾,常年弥漫着刺骨的寒气。 米勒穿过天桥,来到城堡的门前。守在门口的卫兵施了一礼,说道:“殿下,国主大人吩咐过,他不见任何人。” “怎么,父亲大人连我都不肯见吗?让开,否则我杀了你们!”米勒咄咄逼人的红瞳里弥漫着冰冷的杀气。吓得守门的卫兵急忙闪到一边。米勒闯进城堡。 “噗通”,米勒跪了下去。 “父亲大人,米迦身受重伤,求求您,一定要救救他!” 那个坐在帷幕后面的身影连头都没有回一下,只是冷冷地说道:“他又不是你的亲弟弟,你救他干什么?” “父亲,米迦虽然不是我的亲弟弟,但是,他却是我的表弟啊!您不会忘记吧,他的父亲和您……” “不要跟我提他的父亲。你,你给我出去!” “父亲大人,事情已经过去那么久了,伯父他都已经不在了,您又何必耿耿于怀呢?” “你懂什么?你给我出去!我说过了,我永远都不会踏出这个门口,就算是天塌了,地陷了,暗夜帝国毁灭了,我也不会走出这个门口一步!” “父亲,或许我不懂你,可是,你又何曾懂过我呢?”米勒伏下身子,他想到了那个人,一万多年来,那个唯一懂自己的人,他的眼泪再也止不住地流了下来,那是殷红如血的血泪。 “父亲大人,如果您不救米迦,勒儿就跪死在这里。”米勒铁了心要和父亲杠下去,他就不相信父亲会如此狠心。 “你愿意跪到什么时候,就跪到什么时候吧。”苏托王闭上眼睛,再也不说一句话。 米勒跪了足足有一个时辰,他的心越发的焦急起来,他深知父亲大人的秉性,一万年来,父亲的确没有走出过这个城堡一步,就连三千年前,人类伙同炎之火族一起进犯暗夜帝国,帝国几乎被摧毁,父亲大人也没有出手援助。看来,即便是再跪下去,也是没有希望了,如果再拖下去,恐怕米迦的伤势会加重。 米勒只好从地板上爬身起来,擦了擦眼泪,又匆匆回到城堡。 “维尔,你好大的胆子!”米勒怒喝一声,“你给我说实话,米迦和你究竟去了哪里?到底是什么人下的毒手?再不说实话,我把你抽筋剥皮,挫骨扬灰!” “殿下,殿下饶命!” “噗通”,维尔吓得跪倒在地,“属下……属下说的句句都是实话。属下奉殿下之命寻找磁欧石,在中土大陆与西土大陆的边界地带,属下在一个镇子上歇脚。属下遇到两个少年,属下并没有冒犯他们。当时……当时,属下在和二殿下聊天,那个自称魔王子的少年突然向二殿下发动了攻击,二殿下就……” “一派胡言!米迦一向心地善良,从来不与人结仇,怎么会有人攻击他?一定是你惹了祸,米迦替你挡了那一击,是不是?”米勒厉声说道。 米勒很了解自己的弟弟,他也清楚维尔的为人,如果不是米迦苦苦地哀求他,如果不是三千年前那一场恶战,那几个兄妹有功于暗夜帝国,自己根本就不会留他们在暗夜帝国。 维尔嗅到了冰冷的肃杀之气,那种杀气来自米勒的眼睛,那双本就殷红如血的眼睛已经红得仿佛能滴下血来。维尔浑身跟筛糠似的颤抖起来。 “咔咔咔”,一阵暴响。 “啊!殿下饶命!属下说的都是实话,是那个自称魔王子的人,或许他就是炎之火族的人,是他伤了二殿下。”维尔惊恐地嚷叫起来。他发现自己的身体在结冰,想来大殿下是真的发火了,他是要把自己冻死。 “刷”,米勒撤去了法术。维尔身上的冰块也碎裂了,吓得维尔急忙伏在地上,连动都不敢动了。 米勒一把揪起浑身抖得跟筛糠似的维尔,目光变得残忍而又狠戾:“走,马上带我去见什么魔王子,如果米迦死了,我不但会拆了你的骨头,我还要让你的兄妹一起给米迦陪葬!” “是是是!”维尔磕头如捣蒜,他差一点儿没吓晕过去,三千多年了,他还是第一次看见大殿下发这么大的火,想来自己的祸惹大了。 两个人走出门,来到了城墙之上。米勒从袖子里取出一个东西,它看起来就像是一辆玩具车,但是,它的造型极其怪异和精巧,这就使它看起来更像是一件艺术品。米勒揿亮了那上面的按钮。在维尔惊愕的目光里,玩具车变大了,它变成了一辆带有顶篷的战车。 维尔不禁对这个冷酷得就跟冰似的大殿下万分崇拜起来。 这是一辆由双首龙拉的战车,但是,双首龙并不是真的龙,而是用金属制造的。它的周身是一种银灰色的金属,有蛇一样的躯干,四只闪光的利爪,一条雄狮一样的尾巴,还有一对宽大的翅膀。它高昂着像雄狮一样的头颅,头顶上耸立着一对麋鹿一样的角,并且须发皆张。它看起来就像真的一样。 整辆车装饰得极其豪华,黄金的座椅,既高大又柔软,靠背和扶手上都镶嵌着闪烁华光的珠宝和玉石。 这是米勒为自己设计的专乘,除了米迦和他自己,还没有第三个人坐过。现在,为了救米迦,米勒不得不让维尔坐在了身边。 米勒揿动了操控台上的按钮,从双首龙的嘴巴和尾巴里喷射出来灼热的气流,同时,翅膀也扇动起来。在维尔惊讶的目光里,双首龙昂首摆尾,呼啸着腾空而起。 第九十五章 似是故人来 现在已经是后半夜了,虽然从东土大陆到西土大陆起码有十万里的距离,但是,飞龙战车的飞行速度相当快。当飞龙战车飞临那个镇子上空的时候,天色也就刚刚微亮。黎明的晨曦,还有淡淡的薄雾把镇子笼罩住了,远远望去,整个镇子给人一种朦朦胧胧的感觉。 维尔披着黑色的斗篷,全身都裹在厚重的黑袍子里,他的心里万分焦急,他能不焦急吗?一方面他担心那两个少年已经走了,另一方面他也害怕白昼,他见不得阳光,如果被阳光照射到皮肤上,他立刻会化成粉末消失掉。 飞龙战车在一栋高大的建筑物前停了下来。这栋建筑物就是昨天晚上,维尔与米迦争吵的地方。这是一座废弃的教堂。 米勒迈步下了车,他又揿亮了操控台上的按钮,飞龙战车缩小了,米勒把战车收进了袖子里。 米勒抬头看看,立刻蹙紧了眉头。这是一座古老的教堂,看上去好像有些年头了,墙体已经倾斜,断裂的灰色墙砖凸出了墙体之外,给人一种摇摇欲坠的感觉。 维尔在前,米勒在后,一黑一白两道身影“刷”的一声跃进了门里。 一股夹杂着泥土和灰尘,还有朽木的发了霉的气味直冲鼻孔钻来。米勒的眉头蹙得更紧了。这种地方怎么会有磁欧石?自己高贵的弟弟怎么会来这种肮脏而又残破不堪的地方?米勒更加疑惑,他冷冷地瞥了维尔一眼,心想:我倒要看看你究竟能耍出什么花样来。 霉味越来越重,走过积满灰尘的走廊,推开残破不堪的门,维尔慌忙扯掉拦在门口上的蜘蛛网。维尔的心里七上八下,越发的忐忑不安起来,他在想:这万一那两个少年不在,自己不就死定了? “呼”“啪啪啪”,一群长着翅膀的,看起来就像是鸟的东西从他们的头顶掠了过去。它们本来是栖息在屋顶的蝙蝠,米勒一进门的时候,身体上的寒气令周围的气温急剧下降,那些蝙蝠感觉到了异常,于是都被惊得飞了起来。 空气里弥漫着一股腥臭的粪便味。维尔急忙撑起自己的斗篷,遮挡住米勒的头顶。维尔深知,大殿下喜爱洁净,倘若再有粪便落到殿下的头上,那自己还不真得被抽筋剥皮呀。 米勒用手捂住鼻子,心里恨恨地抱怨着:他们两个来这种鬼地方究竟是想要干什么?真是不可理喻! 米勒的心里异常恼火,同时,他也很不明白,自己高贵的弟弟怎么会来这种地方?这种地方根本就不可能会有人住,可是,维尔竟然说还有两个少年,那么人呢? 维尔在心里一个劲儿地祈祷:你们可千万别走啊,你们要是走了,我可就死定了! 其实,维尔的心里很清楚,无论那两个少年是在,还是不在,起码九层以上自己都死定了,因为自己撒了谎,如果那两个少年揭穿了自己的身份,大殿下知道自己是魔族的使魔,并且还是吸血兽的化身,凭自己对大殿下的了解,他根本不可能放过自己。因此,维尔做好了随时开溜的准备。 当维尔忐忑不安地推开最后一扇门的时候,他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因为里面没有人。但是,残破的桌面上却有一只碗,那只碗又证明这里的确来过人。 “维尔,这是怎么一回事?”米勒瞪视着维尔,那种眼神射在维尔的身上,使维尔产生了一种错觉,好像有一把冰冷的利剑扎在了自己的心脏上。 维尔双膝一软,差一点儿跪了下去,他转了转眼珠子,指了指那个碗说道:“殿下,他们确实在这里呆过,你看那只碗,昨天我明明看见他们在喝水的。我想……他们应该是去镇子上吃早点了。” 其实,维尔根本就是在胡说八道,那只碗呆在那张桌面上已经有许多年了,里面早已经积满了灰尘。那只碗的出现,只不过是一个巧合而已。 但是,米勒根本没有注意看那只碗,他要找的只是人。米勒想了想,觉得维尔说的话有道理,于是,两个人转出了教堂,迈步朝镇子上走去。 那么,洛克和枭究竟哪里去了?昨天夜里,枭受了伤之后,洛克布下结界为枭疗伤。虽然枭是一个半妖,但是,他自小是吃毒虫长大的,同时,他又是狻猊的后人,当年,阿尔忒弥斯赐予乌伏神力后,乌伏王的血液里流淌的就已经是神族的血液了,就像是被植入抗体一样,因此,即便被血族吸了血,也不会再中血毒。 在魔力的作用下,不久,枭的血被止住,血洞也消失了,皮肤又恢复了原状。看看枭没事了,洛克总算放心了,两个人又在结界里睡了一大觉。 天将亮的时候,枭的肚子又咕咕咕地叫了起来,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忍不住饥饿的折磨,他就推醒了洛克。两个人装扮成当地人的样子,把自己裹在袍子里,向镇子上走去。就在他们刚刚走出教堂不久,米勒驾驶着飞龙战车从远处驶来,相距仅仅几十米的距离,他们错过了。 东方露出了鱼肚白,粉红色的朝霞把天边渲染得就像少女羞怯的脸庞。一轮红日即将喷薄而出。 已经是深秋了,清早的风凉凉的。袅袅上升的炊烟把镇子笼罩在朦胧的烟雾里。晨起的人们都把自己裹在袍子里,又开始了一天的忙碌。 洛克和枭走进了一家餐饮店。 那么,两个人为什么不躲在屋顶上猎食了呢?自从听到那对店家夫妻的对话以后,洛克便阻止枭再用偷吃的方式去猎食。因为被当成了吞食妖怪,害得那对店家夫妻连店门都关了,人家的生意做不成了,还怎么活命啊?于是,洛克决定,要光明正大地去店里吃。其实,洛克是想顺便了解一下人类的世界。 店主人热情地上来招呼。 “两位客人是要用点儿什么啊?” 店主人穿着一袭白色的长袍,裹着白色的头巾,一副慈眉善目的样子。 还没等洛克开口,枭抢先说道:“把你们这间店里最好吃的食物统统都端上来。” “枭,随便要几样就行了。”洛克担心吃不完,会浪费。 “大哥放心,我有钱。”枭神秘地眨了眨眼睛。 “你有钱?”洛克满脸地疑惑,他知道,自己浑身上下一个子儿都没有,枭又哪里会有钱? “菜来喽!” 洛克刚想阻止,不曾想,这家店铺的工作效率竟然这么高,菜已经摆上了桌子。 好好好,我倒要看看你用什么付账。洛克不再言语了,他往桌子上一瞧,好家伙,可真够丰盛的。满满的一桌子菜,有自己认识的,也有自己没见过的,什么熏肉,烤全羊,火鸡,奶酪,色拉,吐司,烤派,鲟鱼……无论是天上飞的,地上走的,还是水里游的,真就是样样俱全,而且,这些菜有冷的也有热的。 “你的肚子是什么啊?垃圾桶吗?”洛克戏谑道。 等一下看你怎么付账,付不起帐就把你抵押给店家,让你给人家端盘子、洗碗、刷碟子。哈哈哈!洛克在心里得意地大笑着。 “今天我请客!吃吃吃,大哥尽管吃,帐我来付。”枭拍了拍胸脯,就跟大款似的。 “好吧,这可是你说的,到时候你可别后悔。”洛克便毫不客气地大嚼特嚼起来。 洛克和枭坐的位置刚好靠近窗口。洛克一边吃,一边用眼睛瞟着外面的大街。街上的行人渐渐的多起来,他们有扛着锄头、铁铲的,有担着货物,还有驾着马车的……洛克一边吃,一边想:人类也就短短的一百年生命,但是,他们还在忙忙碌碌着,日复一日地重复着同样的工作,难道他们就不会厌倦吗?就像自己,在漫长的永夜里,重复着抓捕灵魂,整理卷宗,还有审判灵魂的工作,可是,自己从来都没有厌倦过,因为有那个人在身边,一看到那个人,自己就知道,那是自己份内的事,自己做了,那个人就不用做了,自己是在为那个人排扰解难。可是现在,那个人却还躺在蔓殊莎华的花瓣下,没有一点生命的气息。 唉!也不知道去哪里才能找到“真心”。洛克停止了咀嚼食物,他突然觉得一点胃口都没有了,于是把目光转向窗外。 街道旁边耸立着一棵棵高大的树木,风吹着那些树木,卷起一片片枯黄的叶子,它们打着旋儿从高高的树顶飘落下来。突然,在那一片片飞舞的枯叶当中,出现了一个人的背影,那个人周身是白色的,脑后披散着黑色的长发,风吹拂得那些长发都飘了起来。洛克突然有一种错觉,他觉得自己好像看到了一副画。一丝怪异的感觉掠上洛克的心头,那种感觉就像当初他见到枭时一样。 “枭,你看见那个人了吗?”洛克伸出食指指向窗外。 “呜呜,什么人啊?”枭含糊不清地说着,他正在低头啃鸡腿,啃得满嘴直流油。 “那个穿着白色袍子的人啊,我总感觉有点儿怪怪的。” “在哪儿?”枭终于抬起头。 “在街道上啊。” 枭顺着洛克的手指看去,什么都没有看到。 “哪有人啊?是你看错了吧。”枭低下头,继续啃他的鸡腿。 “没有人?”洛克揉了揉眼睛,是没有人,难道真的是自己看错了? 其实,洛克并没有看错,那个白色的身影就是米勒,他正和维尔在街道上转悠呢。只是,当洛克扭过头去和枭说话的时候,米勒已经走出了他们的视线。 “我吃饱了,你慢慢吃吧。”洛克靠在椅背上,眺望着窗外。那个背影再也没有出现过,不知道为什么,洛克有一种感觉,他总觉得那个背影好像在哪里见到过。 第54节 第九十六章 打工少年 终于,枭吃饱了,也喝足了。菜没吃完,剩下半只火鸡,半个烤羊,还有两片熏肉。 真是的,太浪费了!洛克在心里埋怨枭。两个人又坐着休息了一会儿,看看一大桌子的狼藉,洛克斜睨了枭一眼,说道:“付账去啊,要不,店主人还以为我们是来吃霸王餐的。” “这还不容易?你瞧我的吧。”说着,枭站了起来,他朝里面喊了一嗓子,“店主人,结账!” 店主人急忙走了过来。 “多少钱?”枭问道。 “一百个金币!” “金币?一百个?”枭惊得直咋舌,“你看我们是外乡人,是不是想宰我们啊?就这些杂七杂八的东西,也值那么多钱?”枭的眼睛又骨碌碌地转起来,他在想:早知道要金币,真应该把那扇黄金大门给拆下来,不过,那玩意儿也实在是太重了,自己推都推不倒,更不要说扛了。 “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客人您说过了,您要本店最好的菜,那盘熏肉十个金币,那盘鲟鱼十个金币,那只火鸡也是十个金币,还有……” “得得得,啰嗦!”枭不耐烦地嚷嚷起来。 洛克在心里偷笑着,暗想:看来这盘子枭是洗定了。洛克正在偷笑呢,却见枭把手伸进了怀里。他想干什么?洛克继续用玩味的眼神盯着枭看,他倒很想看看枭如何应付眼前的局面。 “啪”,枭把一个东西拍到了桌面上。洛克偷眼一瞧,明白了,难怪枭会说“幸好我早有准备。”原来他准备的是这个,洛克不禁佩服起枭来。 你道枭从怀里摸出来的是什么?一块水晶石,有半个手掌那么大,是他从地下城里顺手牵来的。 “这是什么东东?”店主人露出了迷惑不解的表情来。 “我靠,你连这个都不认识啊?这是宝石,我大哥说叫水晶,你们人类不是最喜欢这类东西吗?” “不要,本店不收石头。”店主人摇了摇头。 “你……”枭有点儿恼火了,他不明白店主人为什么不要宝石,老族长明明说过的,人类为了得到这些宝石经常抢得头破血流。 “那你看这块能不能用来付帐呢?”枭又朝怀里摸去,他又摸出来一块闪闪发光的红宝石。 “这个嘛,本店也不收。” “你……”枭的眼睛里几乎喷出火来,他只得解开了袍子。 “哗啦啦”,从枭的怀里滚出来一大堆宝石。它们花花绿绿的,有绿色的碧玉,红色的血玉……中间还夹杂着闪烁璀灿光华的水晶和钻石。 呵!他倒是没少拿,也不晓得他把这些石头藏在了什么地方。洛克看在眼里,继续保持着缄默。 “这个,这个,还有这个,这些统统都给你,应该够付账了吧?”枭急了,他把那堆宝石统统拨拉到店主人的面前。 “我说你这位客人,怎么不讲道理啊?本店是卖餐饮的,不是卖石头的,我要石头干什么?本店开了几百年,从来都只是收金币的,不收其它。今天,你若不拿出金币来,就休想走人!”店主人生气了。 “哇呀呀!”枭要抓狂了,心想:难道老族长讲的那些故事都是骗人的?人类的世界怎么会是这个样子?简直不可理喻! 枭只好收起那些宝石。 “大哥,你看怎么办哪?”枭搞不掂了,他本以为可以在大哥面前露露脸,显示一下自己的小聪明的,谁知道,竟然陷入如此尴尬的境地。枭羞红了脸,于是,只得把求助的目光投向洛克。 洛克强忍住没让自己笑出声来,他站起身,走到店主人的身边,和店主人耳语了一阵子。 “不行不行,这怎么行。”店主人直摇头。 洛克又和店主人咬了一阵耳朵。枭看着洛克,脸上显露出了疑惑的神情,他不知道洛克在和店主人嘀咕什么。终于,店主人又满脸堆笑起来。 “行了,金币我就不收了。但是,你们要给我打一个月的工来偿还菜钱。” “什么?打公。什么叫打公?”枭大叫起来。 “走吧,谁让你要那么多菜,这下好了吧,我们得给店主人干一个月的活儿,偿还他的饭菜钱。” “啊!不会吧?”枭明白了,紧跟着,他的脸咧成了苦瓜状。 “走吧走吧,吃一堑长一智,谁让你那么贪吃!” 两个少年拉着手,沿着楼道转进了后院。他们走进了洗碗间,干什么去呀?当然是给店主人洗碗、刷盘子啊。 就在洛克和枭拐进后院的时候,米勒和维尔也走进了餐饮店。 “客人您要用点儿什么?”店主人打量着眼前的少年,脸上立刻堆满了笑容,他看少年这一身的装扮,应该是有钱人家的贵公子。 “你要不要吃一点儿东西?”米勒转过头去问维尔。虽然米勒很恼火维尔,但是,他也不是一个不通情理的人。 “谢过殿下!属下不饿。”维尔是不饿吗?当然不是。只是,他吃不了人类的食物,他的食物只有血液。但是,米勒不知道。 “既然你不饿,那就算了,我们再去别的地方找吧。” 米勒扫视了一下周围。有一些客人在用餐,靠窗的一张桌子上摆着一大堆脏兮兮的杯盘,店家还没有收拾完,想来有不少客人已经用过餐了。 这已经是最后一间餐饮店了,这间店里也没有维尔所说的赤发和黑发少年。 “走了,再去别的地方找找,如果找不到人,有你好看!”米勒冷冰冰的话,让维尔觉得就连骨髓都侵入了寒意。 米勒和维尔走了。 此刻,洛克和枭正坐在洗碗间里聊天呢。他们不是洗碗吗?为什么不洗碗啊?不要忘记了,我们的主人公是一魔一妖,还用他们动手吗?那些刀叉和杯盘碗碟正自己滚在水盆里洗澡呢。它们就像是有了生命一样,在水里翻滚着、跳跃着,待它们把自己洗干净之后,那些抹布就自动帮它们擦干,然后,它们就排着队伍飞进了碗橱里 第九十七章 完美计划 “真是奇怪,太奇怪了!店主人为什么只认得金币而不认得宝石呢?老族长没有理由骗人的啊?”枭还纠结着呢,他实在想不明白店主人为什么不要那些宝石。 “这个嘛,人类自然有人类的规矩,一旦他们定下了规矩,就很难再改变的。”虽然洛克嘴里这样说着,心里却在偷偷地笑。 你道是为什么?原来,都是洛克从中捣的鬼。 店主人不是不认识宝石,枭的那些宝石也的确是货真价实的宝贝。那些宝石的价值岂止是够付那一桌的菜钱?把整座镇子都给买下来还绰绰有余呢。但是,那些宝石在店主人的眼睛里却变成了普通的石头,因为洛克施了障眼法。店主人能够平心静气地跟枭解释,是因为店主人脾气好,他那么耐心地跟枭讲话,已经是给了枭很大的面子。倘若枭遇到的是一个脾气不好的店主人,不被骂有病才怪呢。 那么,洛克为什么要这么做呢?他真的甘心替人类洗刷盘子吗?当然不是。洛克这么做自然有他的道理。自打昨天遇到丘柏,并且导致枭受伤之后,洛克的心里留下了太多的迷团。那个叫维尔的丘柏不但没有死,反而跑掉了,这给枭留下了极大的隐患。而自己又伤错了人,那个叫米迦的人被自己伤了,他的族人会不会来找自己复仇?而今天,突然出现在镇子上,身披白色长髦的人又是谁?他出现在这个镇子上,是不是和那个叫米迦的人有关?还有,丘柏口口声声说他们中了神的诅咒,他们究竟中了哪个神祗的诅咒?诅咒还能不能解除? 洛克想解开这些迷团,但是,有枭在身边他实在不放心。还好,昨天晚上只遇到一个丘柏,而自己也刚好在枭的身边,枭受伤了,自己能够及时施救,一旦自己不在枭的身边,他遇到了丘柏又会怎么样呢?洛克简直不敢想下去了。枭还是个孩子,他的能力根本无法与丘柏相抗,也难怪老族长不肯放他出来。 同时,洛克还有一种感觉,他总觉得那座废弃的教堂可能是丘柏的一个藏身之地,他们极有可能还会出现在这个镇子上。因此,洛克便想出了这么一个办法来,他想找一个落脚的地方,先把枭安顿下来,只有这样才便于自己行事。 而这一切,枭还都蒙在鼓里,所以,也导致了枭对老族长的那些故事产生了怀疑。 “喂,不许偷懒!” 一个愠怒的声音打断了两个人的谈话。洛克和枭急忙站起身。原来是店主人,他以为两个少年会偷懒,就偷偷地巡察来了。 “碗洗完了?”店主人问道。 “洗完了,都洗完了,一个没落,请店主人检查。”洛克急忙说道。 店主人看了看眼前的两个人,脸上露出了疑惑的神情,因为他看到两个少年的手白白净净的,根本没沾过水和油腥,他们居然说把碗洗完了。 店主人打开了碗橱。当店主人看到排列得整整齐齐,被擦洗得几乎放出光来的碗碟时,高兴得嘴巴差一点儿都没合拢。 “嗯,不错不错,好好干,如果干得好,我还会给你们发工钱。继续洗吧。”店主人起身离去了。 枭朝店主人的背影吐了吐舌头,做了一个鬼脸。两个人又坐了下来,正打算继续聊天呢。 “嗨,你们好!”传来一个清脆的女声。 洛克抬眼一看,应该是一个女孩,她的手上端着一个托盘,那个托盘里摞着足有半人高的碟子,把女孩挡了个严严实实,因此,洛克也没看清楚女孩的脸。但是,听声音应该是一个女孩。 “来,我帮你。”枭也听出来是女孩的声音了,他急忙伸出手去,想把那个托盘接过来。可是,枭太着急了,而且,他也是第一次看到女孩子,他的心怦怦地跳着。结果,枭失手了。“哗啦”“劈哩叭啦”,那些碟子跌到地板上,摔了个粉碎。 两个少年看到了一张极其美丽的脸孔。少女有着一双棕色的眼睛,那双眼睛本来就很大,由于惊恐,她的眼睛瞪得更大了。那两撮长长的睫毛急剧地颤动着,略微厚的嘴唇也哆嗦着。少女吓坏了。 “天啊!都打碎了,我会被解雇的!呜呜呜……”少女大哭起来。 枭手足无措地站在那儿,他是第一次见到人类的少女,而且少女还那么美丽,一刹那间,他忘记了自己是一个妖怪,只是定定地盯着少女的脸庞看。 “什么打碎了啊?这不是好好的吗?不信你看。”洛克安慰着少女,他偷偷地施起法术,那些破碎的碟子又完好无缺了。它们都躺进了水盆里。 少女停止了哭泣,瞪大眼睛盯着那个水盆,然后,看了看手上的托盘,又瞧了瞧地板,地板上什么都没有。 可是,自己明明听见了响声,也看见了满地的碎片。怎么回事呢?难道是自己的眼睛花了?少女揉了揉眼睛,看了看两个少年,疑疑惑惑地出去了。 “喂,傻了?”洛克伸出手掌,在枭的眼睛前晃了晃,嗔怪道,“犯什么花痴啊?” 枭吞了一口口水下去,合拢了那张开得跟鹅蛋似的嘴巴,说道:“大哥,这个女孩好漂亮啊!” “你呀,没见过美女是吧?比她好看的可多得多了!” “嗤,我才不相信呢!”枭撇了撇嘴巴。 不久,少女又捧着一大摞子的碟子进来了。这回枭没敢去接,他害怕再把碟子弄碎,吓坏女孩子。洛克把碟子接了过来,其实他的手根本没摸到那些油腻腻、脏兮兮的碟子,他只是做了一个伸手的动作,还隔着空气呢。于是,那些碟子又都滚进了水盆里。 “你们洗得可真快呀!”少女擦了擦脸上的汗水说道,因为她看到先前的水盆里根本什么都没有。 “啊,我们从小就是洗碟子的。”枭急忙说道。 “是啊是啊,我们已经洗了好多年,熟能生巧嘛。”洛克讪笑着。 “可是,你们用什么洗啊?”少女奇怪地望着两个人说道,因为她看到这两个人的手根本连一滴水都没有,而且还白白净净的。 “啊,我们不用手洗。”枭慌忙说道,因为他发现少女在看着自己的手,是以,心里很紧张。 洛克急忙踩了枭一脚,并且对他使了一个眼色,他是在告诉枭:别说了,越说越漏兜子,不用手洗,难道你是用脚洗啊? “啊,啊,是这样的,我们用手套洗。”枭诡异地一笑,说着,他那双原本白皙的手掌上多出了一副手套。 少女揉了揉眼睛,心想:真是难以置信,那双手明明是很白皙的,怎么突然之间就多出来一副手套?而且手套还是青色的。 “奇怪奇怪,真奇怪!”少女自言自语着,终于转身出去了。 “咯咯咯……”枭忍不住笑起来,其实,他的手上根本不是手套,是他的变形的爪。 “不要再玩啦,如果让人类看出来会很麻烦的。”洛克嗔怪道,他担心如果被人类发现,就不能再呆下去了,那么,自己的计划也就泡汤了。 “还是动手洗吧。”洛克说道。 “不如你洗吧,我在门口把风。”枭可不想碰那些油腻腻的脏东西。 洛克呢,更不想碰。怎么办呢?洛克动起了脑筋。有了,突然灵光一闪,洛克想到了办法,他在门口布下结界,两个人坐在门口,只负责接碗。 不久,少女又捧着一摞子碗来了。她看到两个少年正坐在门口说话呢,而不是在水盆边洗碗,她感觉很奇怪。 “你们怎么不洗了?” 第55节 “啊,我们洗完了。”洛克说道。 “怎么这么快?”少女又露出了疑惑的表情。 “不是我们洗得快,而是今天的碗碟太多了,今天的客人很多吗?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碗碟啊?”洛克问道。其实洛克是瞎诌呢,碗多怎么会洗得快呢,应该是洗得慢才对,但是,洛克说了一大串,又像绕口令似的,少女没反应过来。 少女说道:“是这样的,今天餐饮店被伯爵大人给包下了,听说伯爵大人死去的女儿玛丽小姐复活了,伯爵大人一高兴就请全镇子上的人都来吃饭,所以,今天的碗碟就特别多。那就辛苦你们了哦,我要去忙了,不能陪你们聊天了。” 少女转身出去了。枭还在呆愣愣地盯着少女的背影看。 什么?死去的人复活了?洛克的心里掠过一丝不祥的预感。因为洛克当过死神,他知道,一个人如果死了,灵魂就会被赫尔墨斯指引着去往冥界,接受米诺斯、拉达曼提斯和埃阿科斯三大判官的审判,然后再按照生前所为,将亡魂名单分善恶造册,最后被确定是送去爱丽舍乐园或者是地狱。如果死去的人又复活了,那么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他的灵魂在还没有进入冥界之前,就被外力给强行拉回了凡间。这种外力有很多种,除了自己的‘血魂珠’有此能力外,还有神祗的神力,神如果不想让人类死,自然会送他还魂。但是,通常神祗都不会这么做,因为神界有神界的规矩,违反了规矩是要受到惩罚的。再有,就是巫术或者是邪术,通常是那些具有超强法术的邪灵法师,他们具有令死者复活的能力。 究竟是什么人能令死去的玛丽小姐复活呢?洛克陷入了沉思,他决定今晚就出去打探打探。 第九十八章 邂逅美女 “大哥,既然客人很多,不如我去前厅帮忙吧?你一个人在这里看着吧,好不好,好不好嘛?”枭拉着洛克的胳膊撒起娇来。 “就你那点儿小心眼儿还能瞒得过我?”洛克的手指刮上枭的鼻梁。其实,洛克的心里很明白,枭是喜欢上了那个女孩,他是想借这个机会去接近那个女孩。 “好好好,你去吧,但是,千万不要施展法术,如果暴露了身份,我可救不了你。”洛克吓唬枭。 “知道了。那就辛苦大哥了,我去玩喽!”枭蹦跳着跑到前厅去了。 过了一会儿,没有看到少女再送碗碟上来,洛克心想:不是说客人很多吗?为什么不送碗碟来了?不如我也去看看。 洛克化身成一只苍蝇,扇动着翅膀,悄悄地往前厅飞去。还没等洛克飞进门呢,就听到餐厅里传来一片喝彩声,还有哗哗的鼓掌声。 “好!” “好哇,太精彩了,再来一个!” …… 出什么事儿了?这也不像是在用餐啊,好像在看表演嘛。洛克心生疑惑。他飞进餐厅一看,原来是枭,他在卖弄自己的本事。 枭的左手端着一摞菜盘子,那些盘子是一整张桌子的菜,足足有十个,而且它们的大小和形状都不一样。每个盘子里都盛满了五颜六色的各类菜肴。虽然它们都一个连一个的竖立着,但是,连一滴油都没有掉下来。而枭的右手则用来摆盘子,他的手一摸到盘子底儿,盘子立刻就平搁在他的手心里了,然后,他把它们快速地摆放到桌面上。 枭的手在做着这些动作的同时,脚下还踏着舞步,因为餐厅里还奏响着音乐。枭迈着轻盈的步子,旋转着身体,穿行在餐厅里,给人们递水酒和上菜,他那套类似于魔法(其实本来就是魔法)的动作搏来一阵阵热烈的掌声和喝彩声。 人们都在看枭的表演,多数人都忘记了用餐,就连那个收拾碗碟的女孩都停下了手中的工作,不时地为枭鼓着掌。 这小子,跟他说他就是不听,不让他吃点儿苦头没准儿会弄出事儿来。洛克悄悄地现出身形,在枭正迈着猫步的脚上狠狠地踩了一脚。 “啊!谁踩我?”枭大叫一声,停止了动作,他一扭头,看见洛克正瞪视着自己,枭明白了,赶紧收起法术。 “走了!”洛克低喝一声。枭只好随着洛克转回后院。 “唉,你让我说你什么好呢?你不要再卖弄本事了,如果被人类发现你是妖怪,他们会把你抓起来,然后把你给活活烧死。你明白没有?”洛克怒吼着。 “我,我知道错了,大哥你不要生气了好吗?”枭可怜兮兮地望着洛克,他还是第一次看见洛克发这么大的火。 “唉,你应该知道,我都是为你好。”洛克叹了一口气,“我知道,你喜欢那个女孩子。但是,喜欢一个人的表达方式有很多种,不一定非得要那样做啊。” “那,那我应该怎么做啊?”枭红着脸说道。 “你就不能含蓄一点儿吗?” “什么叫寒续啊?”枭一脸白痴一样的表情。 “含蓄就是,就是……”洛克也不知道应该怎样说了,因为他也没有喜欢过女孩子。 洛克想了想,说道:“你可以和她聊天嘛,就像我和你聊天一样。久了,熟悉了,或许她就会喜欢上你。现在,你连人家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你那样做会把女孩给吓坏的。” “噢,原来是这样。我明白了。”枭的脸上显露出了兴奋的神情。 午后,过了用餐的时间,没有客人了,洛克和枭,还有少女,以及其他的服务生都没有事情可做了,大家就坐在院子里聊天儿。枭和他们说着话,还不时地发出咯咯咯的笑声。 他倒很适合与人类生活在一起呢!洛克想着,他靠在门边的一张躺椅上闭目养起神来。 晚上用餐的时候,客人比中午时还要多,因为大家都听说这家餐饮店里来了一个身怀绝技的服务生,大家都想看服务生的表演。 店主人高兴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嘴巴一整天都没合得拢,因为他觉得捡到了两个宝贝。自从洛克和枭出现在这里,不仅餐饮店的员工们工作热情涨了,工作效率也高了,而且最重要的是客人增多了,这给店主人带来了滚滚的财源。店主人能不高兴吗?他觉得一百个金币花得值。 于是,店主人便让洛克一个人洗碗,而是把枭派去餐厅,让他充当服务生。 洛克只得叮嘱枭:“耍耍盘子可以,绝对不能再施展其它法术。” 枭郑重地点了点头,他还不了解人类世界,他也害怕被当作妖怪给烧死。洛克还不放心,中途,他又溜进餐厅看了看,他发现枭的确只是表演端盘子,他也就放心了。 后半夜,客人都散了,餐饮店终于关门了。两个少年洗漱完毕睡到了床上。 这是一间集体宿舍,无论是切菜的、烧火的、煮饭的,还是掌勺的……大家都睡在一起。当然了,是分男女宿舍的。这间餐饮店的规模不是很大,也就二十几个员工。洛克数了数,这间男宿舍里,包括枭和自己在内一共是十二个人。 或许是枭表演得累了,很快,洛克的身边响起了轻微的鼾声。不久,整间屋子里都响起了各种鼾声。它们听起来,有的像雷鸣,有的像风吼,而有的又像是猪在哼哼一样。这万一要是把枭给吵醒了怎么办?洛克便施起法术来,他一抬手,手心里出现了一堆金色的粉末,它们叫“昏睡虫”。“呼”,洛克吹出了那些粉末,房间里立刻安静下来。 洛克闪身进院子里,飞身纵上了屋顶。白天,洛克从那些服务生们的谈话里已经听到了,伯爵是这个镇子上最有钱,也是最有权利的人,因此,洛克猜测,伯爵住的房子也应该是最高大的。洛克化身成一只夜莺,向空中飞去,他想看一看哪栋建筑物最高大。 遥远的夜空里,只有少许微弱的星光。今晚,仍然没有月亮,几乎伸手不见五指。 洛克看到了东北方向,那里矗立着一栋高大的建筑物,它是整个镇子上最高大、最巍峨,也是最有气势的一栋建筑。想来这栋建筑物应该是伯爵的府邸了。 洛克朝那栋建筑物俯冲过去。突然,一片乌云一样的黑影出现在洛克的视线里。难道是丘柏?他又想去害人吗?活该让我遇上你,今天,我一定要除去你这个祸害。 洛克现出本身,“啪”的一声,张开一对黑色的羽翼。“刷”,洛克就像一道黑色的闪电,疾射了出去。洛克在空中来了一个优美的三百六十度大回旋,他拦住了那个黑影的去路。 这是一头怪兽,它有些像丘柏,但又不太一样,它长着类似于老鼠一样的头,翅膀是皮肤,体表无羽却有毛,但是,看起来也是蛮丑陋的。洛克的脸上露出了诧异的神色,心想:这是什么怪东西? 洛克翕动了一下鼻子,他嗅到了一点点似乎熟悉的味道,应该是族人的味道。其实,洛克并不知道,一万年前的丘柏和一万年后的丘柏已经大不相同了,由于不断地进化,丘柏头上的尖角已经消失了,龇在嘴角外面的两个利齿也缩进了嘴里。与一万年前相比,丘柏的面貌应该是好看得多了。最重要的是丘柏的味道也在淡化,他们脱离魔族太久了,由于吸食了过多的人类血液,他们的气味实际上更接近于人类。但是,这一点,洛克没有想到,他也更不会知道。 丘柏一见到洛克,立刻恢复人形,她跪在屋顶上倒头下拜:“拜见魔王陛下,丘柏有罪,请魔王陛下恕罪!” 洛克看到自己的面前跪着一个女子,她穿着一身紧身的黑色皮衣,披着黑色的斗篷。 “你是丘柏?抬起头来。” “是,陛下!” 这是一个美女,美得惊心动魄。她有一头长长的,并且卷曲的就像波浪似的金发。眼窝略微有些陷,大而明亮的眼睛里隐藏着一对红色的瞳孔,高耸的鼻梁,红艳艳的嘴唇,只是,皮肤太过于苍白。凹凸有致的身材被皮衣紧紧包裹着,修长的双腿曲线完美,高耸的胸脯呼之欲出,几乎要把皮衣给撑破了。她比雅典娜,阿尔忒弥斯,甚至阿佛洛狄忒都要美。一刹那间,洛克只觉得一阵头晕目眩,心怦怦怦地狂跳不停,就连呼吸都急促起来。 “你,你叫什么名字?”洛克稳了稳心神,强自镇定地问道。他真的难以想象,这么美丽的一个女子竟然会变身成那么丑陋的怪物。 “属下的名字叫丽莎。” 丽莎,她就是丽莎?洛克想起来了,米迦和维尔曾经提到过丽莎这个名字,难道她就是维尔的妹妹?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巧的事儿? “好,你起来说话吧!”洛克恢复人身,坐在丽莎的身旁。 “陛下,属下,属下不敢!”丽莎一脸的惊恐。 “你不用怕,我有话要问你,你只管回答就是。” “是,属下遵命!”丽莎惶恐地站了起来。 “坐吧,我有很多话要问你。” “是,属下遵命!”丽莎终于坐了下来。 “我想,你是把我当成了魔王琪澳,其实我是魔王子,我父王早在一万年前就已经不在了。” “啊!原来是王子殿下,属下参见殿下!”丽莎又要倒头下拜。 “免了免了,梭哈魔国早已经不复存在,我这个魔王子只不过是一个虚名罢了,不如,你就叫我洛克好了。”洛克急忙阻止丽莎,让一个美女给自己行跪拜之礼,他实在感觉别扭。 “这怎么行?不管怎么说,殿下就是殿下,您是魔族未来的王啊!” “行了,再客套,我可要问你的罪了!”洛克沉下脸来。 吓得丽莎不敢再施礼,只好坐了下来。 第九十九章 女神的诅咒 洛克的思绪又飘回了一万年前,他仿佛又看到了那场盛大的宴会。 “丽莎,我记得一万年前,在我的生日宴会上,我曾经看到过丘柏演奏器乐和表演舞蹈,那时候的你们好美好美,可是,你们为什么会变成丑陋的怪物?而且还嗜血?我还听说丘柏被神祗诅咒,究竟是哪一个神祗给你们施下的诅咒?” 丽莎的眼神黯淡下来,说道:“殿下或许只看到过我们歌舞,应该没有看到过我们巡夜吧?” “寻叶?什么寻叶?”洛克一脸的迷惑。 “殿下果然不知道,也难怪,那时候你太小,还不到两百岁。那么,我告诉你,我们丘柏是魔族的巡夜使魔,白天,我们的任务是负责演奏器乐,还有歌舞,当夜幕降临以后,我们就化身成魔兽,负责起夜间巡逻的任务。” “噢,原来是巡夜啊!那么,后来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会让我的父王如此震怒?” “唉,那都要怪我的六位哥哥。”丽莎长叹一声,又接着说道,“有一天,我们十二个兄妹巡夜的时候,路过一片湖泊。那晚的湖水特别明亮,亮得就像镜子一样。六位哥哥不听姐妹们的劝阻,擅离职守。他们恢复人身,赤身裸体的下到湖水里去洗澡。突然,从湖水里站出来一位漂亮的女神,她严厉地指责兄长们,说兄长们偷看她洗澡。兄长们极力辩解,说他们什么都没有看到,我们也的确什么都没有看到。兄长们越是辩解,女神就越是震怒。后来,女神飞升到天空之前,给丘柏施了诅咒。” “那么,咒语究竟是什么?”洛克知道,一旦神祗对某一事物施了诅咒,只有该神祗才能解除此咒语,如果知道是哪一个女神施下的诅咒,自己可以去求她,或许还有希望解除。 “女神的咒语是:我美丽的容颜是你撕心裂肺的痛,阿波罗的金箭会洞穿你的魂灵。” “就这些?” “对,就这些。” 洛克沉思起来,根据丘柏中了咒语之后的症状,他大致能推测出来:“撕心裂肺的痛”就是老族长讲的故事里猊所看到的,丘柏撕破自己的胸膛变身成人类形体的过程。那么,“阿波罗的金箭”呢?自然就是阳光了。洛克明白了,难怪丘柏见不得阳光,一见到阳光就会死,原来,这一切都是女神的诅咒。他们究竟得罪了哪一位女神呢?竟然会遭受到如此恶毒的诅咒。可是,听起来似乎错又不在丘柏。 “那么,你们就没有向我的父王解释吗?” “我们当然解释了,可是,魔王陛下的说法和女神的说法一样,说我们偷看女神洗澡,可是,我们真的什么都没有看到。” “你们是看不见女神,但是,女神却能看见你们,因为神祗会施障眼法。” “原来是这样。”丽莎明白了,她又说道,“可是,这不能怪我们呀。魔王陛下和神界素有来往,我们求他去神界请神帮忙,为我们解除诅咒。可是,魔王陛下认为我们给魔族丢了脸,于是,把丘柏逐出了西土大陆。” “噢,原来是这样,看来错的确不在你们。这样吧,我会去查的,我将尽力帮助你们解除诅咒,毕竟,你们曾经也是魔族中人。” “丽莎替兄长们谢过殿下!” “可是,即便错不在你们,你们也不应该把怨气都撒在人类的身上,而去吸食人类的血液啊?”洛克希望阻止丘柏再继续错下去。 “殿下有所不知,嗜血并不是我们所愿意的,我们是迫不得已的。每当月圆之夜,我们就控制不住自己要去湖水里面洗澡,而洗澡之前,我们要抓破自己的胸膛才能化成人身,那个时候,我们的血液会流干。为了补充血液,我们不得不吸食动物的血液,后来,我们开始吸食人类的血液,再后来,我们发现人类的血液比动物的血液要芬芳得多。于是,我们便只吸食人类的血液。渐渐的,我们中了血毒,对人类血液的欲望已经超过了一切。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不再抓破胸膛也能变身了,但是,我们必须得吸食血液,如果不吸食血液,心里就像有万千蚁虫在啮咬一样,就有一种想把自己的心脏挖出来的冲动。而且,如果不吸食血液,我们会失去魔力,会衰老,也会死亡。” 第56节 “原来是这样,我明白了。”洛克的心痛了起来,想不到自己的族人竟然要承受如此残酷而又惨厉的折磨,自己作为魔族的王子,竟然不能拯救自己的属下,实在是有愧啊。 “那么,你的兄弟姐妹到目前为止还有多少人?他们都在哪里?” 丽莎看了洛克一眼,欲言又止。洛克从丽莎的眼神里看到了恐惧和担忧。 “丽莎,你不要误会,我知道,你们沦为血族那是迫不得已,毕竟,你们曾经是魔族,我有责任帮助你们。你放心,我不会为难你的兄弟姐妹,我很想帮助你们。但是,你得让我了解你们的情况。” 丽莎见洛克一脸真诚的样子,迟疑了一下,说道:“姐妹们都被乌伏给杀死了,现在我还有四位哥哥,他们都投在了龙族的门下,女子就剩下我一个了。”说着,丽莎流泪了,她想起了那些惨死的姐妹。 “你不要难过,你们被乌伏追杀,是因为你们嗜血,以致于连累了乌伏,其实乌伏也很惨,他们同样受到了神的诅咒。这样吧,你们和乌伏之间的恩怨我会去调解,希望能够化干戈为玉帛。” 丽莎摇了摇头,叹息一声:“唉,不可能的。乌伏知道我们的致命弱点,他们的王者又拥有神力,丘柏和乌伏的仇恨在一万年前就已经结下了,不可能化解的。” “不,凡事都有可能,不试过又怎么会知道呢?这件事儿包在我身上。不过,急不来的,可能会需要一些时间。” 等有了时间跟枭慢慢沟通,化解这段恩怨应该是有可能的。只是,如果丘柏都像丽莎这样好说话就好了。洛克一下子想到了维尔,维尔对父王的成见太深了,他似乎对自己已经恨之入骨,如果其他丘柏都像维尔那样,那事情就难办了。洛克皱起了眉头。 “丽莎,龙族究竟是一些什么人?我怎么从来都没有听说过?” “殿下有所不知,其实,龙族也曾经隶属于我们魔族。” “哦?龙族,隶属魔族?”洛克一脸的惊讶,因为他从来都没有听说过。 “殿下你可知道,你有一个王叔叫苏托?” “嗯,皮埃罗老师曾经告诉过我。” “一万三千年前,你苏托王叔宣布暗夜帝国脱离梭哈魔国,从此,苏托魔族更名为苏托龙族。” “噢,原来是这样。可是,苏托王叔为什么要脱离魔族呢?” “殿下是否知道你还有一个孪生哥哥?” “我,还有一个哥哥?怎么可能?我从来都没有听说过,你又是怎么知道的?”洛克瞪大了难以置信的眼睛,因为他从来都没有听父王母后说起过。 “我是亲眼看到的。一万三千年前,我们丘柏做为使魔,陪同魔王陛下前往东土大陆会见苏托国主。魔王陛下游历民间的时候,邂逅了旭日帝国的公主卡伊,于是,他们产生了感情。不久,卡伊诞下了一对双胞胎,他们是一个金发男孩和一个赤发男孩。赤发男孩就是你,金发男孩就是你的哥哥。魔王陛下向旭日帝国的国主李法王提亲,可是,遭到了李法王的拒绝和谴责。因为卡伊公主自幼就已经许配给了苏托国主。后来,李法王扣押了你的哥哥,将其作为人质,要挟卡伊。卡伊被迫嫁给了苏托国主。但是,魔王陛下深爱着卡伊,不肯就此罢休,于是,在苏托国主的婚礼上,魔王陛下抢走了卡伊公主。 苏托国主气得吐了血,从那时候起,他宣布暗夜帝国脱离梭哈魔国,苏托魔族更名为苏托龙族。后来,苏托国主约魔王陛下在暗夜城堡外决斗。结果,苏托国主战败了,他觉得很丢面子,一气之下,他把自己囚禁起来,再不涉足世上。” 竟然会有这样的事儿?想不到自己的家族竟然这么复杂。洛克唏嘘不已。 “那么,我的哥哥呢?他现在还活着吗?” “你的哥哥他现在很好,他是暗夜城堡里的亲王。” “哦!如果有机会我要去见一见我的哥哥。不知道哥哥长得什么样子?” “你的哥哥很帅的哦!”丽莎笑了笑。 “他长得像我吗?” “当然像了……”丽莎看了看洛克,然后说道,“因为你们是双胞胎嘛,但是,有几个地方不像。” “是哪几个地方不像?”洛克的眼睛里充满了好奇。 “嗯,你哥哥的头发是金色的,他现出本身来的时候,瞳孔是金色的,翅膀是白色的,头顶上的角是带叉的。” “哇,你都看到了哥哥的本身,而且还看得那么仔细,你和我哥哥的关系一定不一般吧?”洛克酸溜溜地说道。 “殿下不要误会啦!”丽莎急忙解释,“我看到你哥哥的本身,是因为三千年前,我在遭到乌伏追杀的时候,是被他给救下来的。” “哦,这么说,你们三千年前就已经认识了,可是,我们才刚刚认识,为什么三千年前救你的那个人不是我呢?”洛克小声地嘀咕着。 “哎呀,只顾聊天了,我怎么把这么重要的事给忘记了呢?”丽莎突然大叫一声。 “发生了什么事?”洛克疑惑地望向丽莎,他看到那张极其精致的脸庞上显露出了焦急的神色。 “说出来听听,或许我能帮助你。”洛克想多看看这张妩媚的脸孔。 “我来这里找维尔哥哥,我要阻止他初拥人类的女孩。” “初拥?初拥又是怎么一回事?”洛克记起来了,他听到米迦和维尔说过“初拥”这个词。 “初拥是一种血祭的仪式。如果血族爱上了人类,那是很悲惨的一件事情,因为血族不会衰老,而人类会很快地衰老死亡。如果两个人深爱着对方,又怎能忍心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所爱的人老去?于是,血族就会把人类也变成血族。方法就是,他亲自吸干人类的血液,然后再把自己的血液喂食给人类,那么人类就变成了血族,从此拥有了不老之身。这个过程就叫‘初拥’。维尔哥哥爱上了人类的女孩,如果他初拥了那个女孩,这个世界上就又多了一个嗜血的怪物,所以,我要阻止他。” “你做得对!”洛克赞许地点了点头。 洛克看了看不远处那栋高大的建筑物,忽然说道:“你要找的女孩难道是伯爵的女儿?” “是啊。维尔哥哥爱上了伯爵的女儿玛丽。” “先前,我听说玛丽小姐已经死了,可是,今天又听说复活了。我来到这里也是为了想打探一下,看看是否像人们传说的那样。” “糟了,我来迟了!既然玛丽死而复生,就说明维尔哥哥已经对她施实了初拥仪式。唉!这个世界上又多了一个血族。”丽莎叹了一口气。 洛克明白了,这种所谓的初拥仪式实际上也类似于巫术。唉,自己也想阻止,可是能阻止得了吗?谁又能忍心去拆散一对相爱的人呢?就像当初,父王为了母后卡伊,竟然不惜与自己的兄弟反目。爱情的魔力真的有这么大吗? 洛克看了看丽莎,又想到了自己不曾谋面的哥哥,他陷入了迷惘。 “殿下,天色就要放亮了,属下得告辞了。”丽莎的话把陷入迷惘中的洛克拉回到了现实。 洛克抬头一看,果然,黑夜已经撤去了帷幕。 “噢,我也要回去了。”洛克想到了枭,还有那些陷入昏睡中的员工,如果自己不回去,他们起不来,餐饮店就无法开工,那麻烦可就大了。 “丽莎,告诉我,你住在什么地方?有时间的话,我就去看你。”洛克还真舍不得她走。 “我和哥哥们都住在东土大陆,我们在你哥哥的手下当差。” 噢,原来他们住在暗夜城堡。洛克明白了。 “那么,丽莎告辞了。请殿下保重!” “你也要保重!” 丽莎施了一礼,然后化身成蝙蝠,向远处飞去了。洛克恋恋不舍地目送着丽莎的背影,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溢满了心头。 第一百章 火拼 洛克回到餐饮店。不久,餐饮店又开始营业了。客人逐渐多了起来,洛克照常被安排去洗碗,枭又去前厅充当服务生。 洛克呆呆地坐在洗碗间里想心事。既然丘柏的迷团解开了,那么,下一步就是想办法为丘柏解除诅咒,还有,就是化解丘柏和乌伏之间的恩怨。唉,今天再呆一天,明天就得走了。只是,不知道枭和那个女孩相处的怎么样了,他会不会不愿意离开呢?如果他愿意留下来也好,等自己办完了事儿再来找他。 想着想着,不知不觉间,又过去了大半天。下午,过了用餐的时间,员工们又坐在院子里聊起天来。枭则不声不响地坐回到洛克的身边。 “怎么了?看你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出什么事儿了?怎么不去和那个女孩子聊天了?对了,你还没有告诉我她叫什么名字呢?” “她叫琳达。”枭的声音小得就像蚊子。 “呵,真好听的名字,美得就像她的人一样。”洛克称赞道。 “名字好听能怎么样?人美又能怎么样?”枭嘟囔了一句。 “咦?昨天你不是还说琳达是最美的姑娘吗?怎么,刚刚认识就喜新厌旧了?”洛克戏谑道,他觉得枭实在是有些反常。 “琳达已经嫁人了,就在三天前。如果我们早来三天,说不定她嫁的就是我。”枭的脸色一片灰暗。 哦,原来是失恋了!洛克明白了,心想:这种有缘无份的事谁又能说得准,即便是早来三十天,又能怎么样?不是你的,你也终归强求不来。虽然洛克的心里是这样想的,但是他却不能这样说,他担心枭受不了这种打击。 “既然人家都已经嫁人了,那你就不要再去想了嘛,这个世界上好女孩还有很多呢。”洛克安慰着枭。 “可是,琳达已经住进了我的心里。” “呵,住进了你的心里?”洛克觉得很好笑,“想不到你这个小妖怪还是一个痴情种呢!那我帮你把她赶出去好不好?你现在这个样子,大哥看了好心疼。好了,不要再想了,明天我们就离开这里吧,你不是很想去东土大陆吗?” “嗯,好吧。”枭抬起头,幽怨地望了一眼那个叫琳达的女孩,又很快地垂下头。 洛克拍了拍枭的肩膀,无奈地摇摇头。 第二天早晨,洛克向枭索要了一块红宝石,他把红宝石送给店主人,算是偿还两个人的菜钱。店主人再三挽留,但是,两个人去意已决。店主人一看留不住,也只得任他们去了。 出了镇子,两个少年又恢复了本来的面貌。他们一路向东行来,一边走,还一边聊着天。洛克一直在想:要怎样做才能化解乌伏和丘柏之间的恩怨呢?他便试探着问枭。 “枭,假如,假如从前丘柏都是心地善良的好人,他们也像乌伏那样,因为被神冤枉而受到神的诅咒,如果丘柏能够放下恩怨,你还会和丘柏为敌吗?” “丘柏会是好人?大哥你开玩笑呢吧?有好人吸血的吗?我的许许多多的族人都被他们给杀死了,听老族长说,他们连刚会走路的乌伏都不放过。先祖猊在遗训中说‘穷乌伏一生,务必将丘柏赶尽杀绝!’作为乌伏的首领,我生来就是猎杀丘柏的,我也是发过誓愿的,我必须遵从先祖的遗训。” “可是,丘柏嗜血是因为被神诅咒,他们嗜血也是迫不得已的啊。” “大哥,你究竟想说什么?”枭突然站住了,冷冷地说道,“听你说来,好像都是我们乌伏的错了?你变了,变得我都不认识了。” “我……”洛克无语了,心想:你又不知道丘柏就是我的族人,唉,是不是我太心急了? “好好好,我们不说丘柏,丘柏罪大恶极,都该死。好了,我只是说假如的嘛,你还当真了?”洛克把手指刮向枭的鼻梁,心想:这孩子还蛮倔强的,看来,要想化解这段恩怨还真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 “哎呀,大哥,人家不是小孩子了!”枭紧绷着的面孔终于松驰了下来。 洛克便转移话题,给枭讲自己小时候的故事。 渐渐的,天气开始转暖了。 这一日,忽见眼前一片葱茏,原来,不知不觉间,两个少年已经走进了中土大陆。放眼望去,除了连绵起伏的群山,就是一眼望不到边的绿。山间云雾弥漫,林中芳香馥郁。 “嗯,好像有一种熟悉的味道。”枭忍不住吸了吸鼻子,“肚子饿了,我要打猎去咯!”还没等洛克开口,枭就已经蹭的一声窜了出去。 “枭,等等我!”洛克的话音还没落,枭已经不见了踪影,“这个冒失鬼,总是这么莽撞!”洛克不禁担心起来。 这座丛林表面上看起来似乎很平常,却不知道暗藏着什么险恶。这样想着,洛克便现出了本身。他展开双翼,飞到最高的一处山巅上,打眼四下张望,这一望不要紧,他果然发现了玄机。 在丛林的上空涌动着一股巨大的能量团,它看起来就像是一团绿色的云雾,把整座丛林都给笼罩了起来。这要是没有个上千年的道行,是很难感觉得到的。 洛克展开翅膀向前飞去,他想探个究竟。谁知道,洛克刚飞出去还不到十米远,就被一股无形的墙壁弹了回来,原来,此处已经被布下了结界。这究竟是一处什么所在呢?洛克悬浮在空中,冥思苦想起来。 “救命啊!救命!大哥快来救我!” 洛克正想着呢,一阵急促的呼救声打断了他的思绪。洛克朝着声音发出的方向赶了过去,他看见那个冒失鬼正跌坐在地上,两手捂着脚踝,龇牙咧嘴地呻吟。洛克急忙收拢双翼,变幻身形,悄无声息地栖落在枭的身后。 “怎么,你该不会是偷鸡不成,反蚀了米吧?”洛克不忘戏谑一句。 “人家都要痛死了,你还尽说风凉话。”枭不满地瞪了洛克一眼。 “来,让我看看!”洛克想把枭拉起来,却没拉动,枭的身体很沉重,就像被钉在地面上一样,任凭洛克怎么用力都无济于事。 “咯咯咯……”响起一阵悦耳的笑声,犹如清脆的银铃般在林子里漫延开来。 “没有用的,这就叫自作自受!” 洛克一抬头,看见树杈上坐着一个少女。少女上身着一袭杏黄色的衫,下身着一条水绿色的裙子,手里正把玩着一团粉红色的东西。少女一脸的坏笑,正用玩味的眼神看着地面上两个拉拉扯扯爬不起身来的少年。枭的脸上滚烫起来,就跟火烧似的,他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洛克尴尬地站在那里,直觉告诉他,这事儿跟少女脱不了干系。 第57节 没办法,只有现身了,两个大男人总不能被一个丫头片子嘲笑吧? “开!”洛克大喝一声,红瞳爆出一片精光,“啪”的一声,洛克张开了双翼,跟着,他悬身浮在了空中。洛克看到了,枭的脚踝正被一些银色的触须状的东西缠绕着,那些触须攫住枭的脚正在往地底下拖。 洛克明白了,应该是树精,而且,至少也是几千年以上的老树精。 好险!若不是自己现出本身,这样拉下去,枭还不得被大卸八块啊!活该你倒霉,让我遇上你,谁让你欺负我的兄弟呢,今天非得毙了你不可!想到这儿,洛克从半空中俯冲下来,“刷”,他一掌劈了过去,那些触须被洛克的手掌给砍断了,它们立刻“吱呀呀”地尖叫着,“窸窸窣窣”地缩回泥土里去了。洛克正想追上去把它们剁个稀吧烂,“呼”,地面上掀起一股劲风,紧接着,响起一声娇叱:“不许伤我的爷爷!” 坐在树杈上的那名少女窜了下来。“啪”的一声脆响,少女甩出一条粉红色的鞭子,照着洛克的面门抽了过来。洛克一闪身避了过去。少女见没击中,便一拧身,现出了本身,她的身体带动起一股粉红色的旋风,就像漩涡一样,旋转着朝洛克撞了过来。洛克一见来者不善,也不甘示弱,他把手掌一翻,再向前一推,便拍了出去。这双手可不是一般的手,它们曾经把地下城里的那扇重逾万斤的黄金大门给推倒了。洛克真的忍心辣手摧花吗?当然不会。洛克只用了还不到一层的力量,但是,就这还不到一层力量的威力对于少女来说,已经形同惊涛骇浪了。 就听“呀”的一声惨叫,少女被震得飞了出去,一头撞在了树干上,真个就是眼冒金星,花枝乱颤了。 “哈哈哈……”枭突然暴笑起来,他觉得很解气,因为脚髁上还疼得要命呢,他总感觉是这个臭丫头搞的鬼。 从小到大哪受过这个?少女再也控制不住满肚子的委屈了,“哇哇哇……”她大哭起来,那哭声,真就是惊天地、泣鬼神。 丛林里的曼陀罗张开大大的嘴巴,广起了喇叭:“公主被欺负了!公主被欺负了……”那种声音又尖又细,它们向寂静的丛林深处漫延开去,听起来格外的瘆人。 “大胆,是谁在这里撒野,竟敢欺负我的妹妹?”随着一声暴喝,“哗啦啦”,成百上千的藤蔓夹带着劲风,从四面八方袭了过来。那些褐色的藤蔓上还盛开着红色的,极其妖艳的曼陀罗。 洛克也不敢怠慢,“啪”的一声,他张开了双翼。那对羽翼上的翎羽一根根地竖立起来,它们闪烁着黑幽幽的光芒,看上去就像刀丛一样。 “万箭齐发,势去头回!”洛克大喝一声。那些翎羽犹如千万支箭矢一样,疾射了出去,它们击在藤蔓上,就听“咔咔咔”一阵暴响,那些藤蔓都折断了,藤蔓上的花朵都纷纷扬扬地飘落下来,看上去如同下了一场火红色的花雨,那场面,美丽极了。但是,在这一片看上去极其美妙的场景里却弥漫着浓烈的杀机。 来人见一击不中,便一拧身形,改变了攻势。他念动咒语,双掌爆出了两个绿色的光团,光团驱使着那些火红色的花瓣,它们形成了一堵巨大的花墙。“轰”的一声,火红色的花墙向洛克撞了过去。 洛克也不甘示弱,他大吼一声:“长!”。洛克的那对翅膀迅速地变大了,大得如同山岳,一刹那间就遮住了半边天。这一对巨大的羽翼把那堵花墙生生地给挡住了。两个人都在较劲,谁也不肯让步,一时间,谁也不能向前推进一步。 第一百零一章 丛林精灵 枭看得眼睛都直了,忍不住大声喝起彩来,嘴巴里还直嚷嚷:“大哥大哥,加油!打败他!打败他!” 那位花枝乱颤的小公主也顾不上疼痛了,举起粉嫩的小拳头跟着吼:“哥哥加油!哥哥加油!打败他!打败他!” 两个人就这么僵持着,谁也不肯退后一步。洛克抬头看了看,天色已经将晚了,再斗下去恐怕会引起神界的注意。洛克瞅了瞅枭,那个人看了看自己的妹妹,两个人会意,于是,同时大喊一声:“收!”,各自撤出了战圈。 一个扶起自己的兄弟,一个扶起自己的妹妹,他们这才上上下下地打量起对方来。 那个女孩生有一头粉红色的长发,虽然她的长发早已经蓬乱不堪,却掩饰不住秀气的眉眼,特别是那对绿色的眸子,洋溢着青春的气息,那是生命的颜色。女孩婀娜小巧的腰身裹在一袭叶片连缀成的衣裙里,手腕上戴着一串玫瑰花环手链,脖颈上也戴着同样的玫瑰花形链子。 被女孩称作哥哥的少年则是一头粟色的短发,头上戴着一个银色的发箍,发箍的中间嵌着一枚绿色的宝石。少年身着一袭绿色并带有金色条纹的长袍,腰间束着一条银色、宽边,并且缀有绿色宝石的腰带。再看少年的脸孔:唇红齿白,面如冠玉,鼻挺似刀锋,眉秀如远山,一对紫瞳精光暴射。少年俊朗的脸孔此时因为生气而显出愠色。 洛克看了看那对兄妹,又看了看枭,心里掠过了一丝怪异的感觉,他发现那对兄妹的耳朵和枭的耳朵很相像,都是尖尖的,所不同的是,枭的耳朵毛茸茸的,那对兄妹的耳朵没有毛。这绝不是一对凡人兄妹,他们的身上散发着高贵的气质,要么是神族,要么是妖族,要么就是其他的什么族类。 “怎么回事?”那名少年拉着妹妹的手,为她拂去头发上的树叶和草屑。少年扭过头,看了看面前的这对少年,特别是赤发红瞳的那个,他看起来威风凛凛,自有一股不凡的气势,想来不是等闲之辈。 “是不是又戏弄了人家?”少年问妹妹。 “哪有啊,我在和爷爷聊天呢,谁曾想,那个人竟然追着我不放,还差一点儿中了他的剑。爷爷一生气就把他摔倒在地上了。”少女嘟着嘴巴,用手指着枭说道。 “是这样的吗?”洛克转过头去问枭。 “没有啊,谁会追那个臭丫头。我肚子饿了,刚好看见树下卧着一只獐子,我就想把它捉来填肚子,谁知道,一转眼它就不见了,接着我就摔倒在地上了。哎哟!痛死我了,你看我的脚还在痛呢。”说着,枭还故意做出一副龇牙咧嘴状来。 洛克一脸疑惑地望向那对兄妹。 当哥哥的自然是了解自己的妹妹了,自己的这个小妹妹一向顽劣,总喜欢变幻身形捉弄别人,丛林里的鸟兽几乎都被她给捉弄了个遍。想来,定是妹妹是戏弄了人家。 少年自知理亏,便解释道:“不好意思,小妹一向顽皮,想必得罪了二位,务必请二位多多海涵!”说着,少年还施了一礼。洛克见人家给了台阶,也就顺坡下驴还了一礼。 “想来二位是远道而来,现在天色已经晚了,不如到舍下小憩一番再作打算?”少年提出了邀请。 “好啊,好啊!”枭本来就饥渴难忍了,听少年一说,他立刻抢着答应了。枭的脚还在疼呢,他可一步都不想再动了。 “也好,那就打扰了。”洛克只好应道。 “那二位可得跟紧了。” 那对兄妹在前边带路,洛克和枭紧跟其后,四个人朝丛林深处走去。 越往丛林深处走,里面越是幽深,再加上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周围树影重重,它们看起来就形同鬼魅一般,好像随时都有可能扑上来。 枭紧紧地拉着洛克的手,生怕被甩掉一样,再加上脚还在疼痛,他几乎是被洛克拖着走的。想到方才那惊心动魄的场面,枭真是又嫉妒又羡慕,但更多的还是崇拜,想到今后有这样一位厉害的大哥罩着自己,枭突然感觉一点儿都不害怕了。 树林越来越密,草连着草,树挨着树。各种高大的树木盘根错节,许许多多的枝蔓纠缠交错着,根本无路可走。奇怪的是,大家却没有碰到一根树枝或是一棵小草。原来,凡是那对兄妹所到之处,花草树木就都跟见到了主人似的,它们会自动闪身给他们让出一条路来。等到他们走过去之后,那些草木又都回归到原来的位置,封锁住来时的路。洛克和枭只得紧紧地跟着那对兄妹,他们担心一个不小心会被夹成肉饼。 走着走着,眼前忽然亮堂起来。一棵巨大的树,不,应该是一座看起来像极了一棵大树的宫殿矗立在草地上。整座宫殿被笼罩在一片莹莹的绿光之中。再走近一些,看得也更真切了,这座宫殿确实很像树,树的根部就是台阶,随着台阶的向上延伸,然后出现了栏栅,并且逐渐向两边扩展,最终形成巨大的树冠状的楼宇。 “哇,好美!”枭忍不住赞叹起来。对于从小生长在寸草不生的沙漠中的枭来说,还是第一次来到丛林,他也是第一次看到这么怪异而又宏伟的建筑。 “那当然了,这是我们的帕珀米修斯堡。”少女洋洋自得地说道。 “什么怕怕怕……好长,好难听的名字。”枭的那张破嘴张得真不是时候,少女立刻柳眉倒竖,就差没挥舞着粉拳上去揍他了。 “你就少说两句吧!”洛克赶忙堵住枭的嘴巴,他生怕枭再说出什么不中听的话惹恼了人家,这都到了人家的地界,那还不得任人宰割啊。 进了大厅,少年示意洛克和枭落了座,他和妹妹耳语了几句,少女便转到后面去了。少年击了两下掌,立刻有两个少女手捧茶盘,聘聘婷婷地走了进来。 哇,美女!枭在心里赞叹着。这两个少女很漂亮,绿莹莹的眸子特别明亮,粉嫩嫩的脸蛋仿佛能掐出水来。两个少女都穿着翠绿色的纱裙,头上戴着红艳艳的花朵,一走起路来,纤细的腰肢就左右扭摆起来。原来,漂亮的女孩的确很多。枭一边想着,一边把两个少女和琳达比较着。她们不一样,一点儿都不一样,但是,究竟哪里不一样,他也想不明白。 两个人一边喝茶,一边打量着这座宫殿。 整座宫殿都是绿色的,就连铺在地面上的毛绒绒的地毯也是绿色的。屋顶悬挂着巨大的用绿宝石和水晶组成的花环式吊灯,它们闪烁着柔和的光芒。宫殿的各个角落里安放着镶嵌有夜明珠的灯盏,墙壁里镶嵌着鲜花和树木的饰品,它们的造型很奇特。 整座宫殿看起来异常的瑰丽,它与自己小时候住的王宫一点儿都不一样,既不像天界里的神宫,又不像冥界中的冥府。但是,又不是一个富丽堂皇就可以形容的。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呢?那对兄妹究竟是什么人?洛克的心里打下了大大的问号。 枭则一个劲儿地赞叹着,并不时的用手摸摸光滑的桌面。这张桌子是用一整块红豆彬木的树根雕刻而成的,呈圆形,上面有一道道暗红色的条纹,那些条纹是天然的,它们形成了树木、山石,还有河流等天然的图案。枭羡慕的不得了。 就在两个人交口称赞的时候,十几名侍从和丫头模样的人簇拥着一个女人走了出来。那个女人头戴皇冠,身穿艳丽的锦袍,容貌端庄,看上去甚是雍容华贵。 少年的妹妹已经换了一袭彩色的纱裙,头发似曾梳洗过了,上面戴着一串粉红色的玫瑰花环。那个女人坐在了上首,少女则坐在她的身边。 “茜儿,隆儿,你们两个又闯什么祸了,让人家找上门来?”那个女人一开口,声音柔美动听,不怒自威。 “哪有啊母亲,我们是想介绍您认识两个朋友。”少年抢先应道。 “是啊是啊,母亲,他们是我和哥哥刚认识的两个朋友。”少女也连忙附和。 女子微笑着嗔怪道:“你们啊,休要瞒天过海,那就介绍一下你们的新朋友吧!”她的语气甚是和蔼。 还没等洛克开口,女子突然站起身,急切地说道:“你是魔王琪澳?难道你还活着?” 洛克一下子怔住了,心想:她怎么知道父王?洛克便起身施礼,说道:“琪澳是我的父亲,他早已经不在了。” “哦,对不起!这么说,你是琪澳的儿子了?”女子满脸的歉意。 “是的,我的名字叫洛克。” 女子突然不说话了,她缓缓地坐了回去,眼神一阵迷离,好像陷入了回忆当中一样。 “母亲,您有没有在听啊?”少女嗔怪道。 “啊,啊,在听在听。这是小女若茜,小儿科隆。他们两个很是顽劣,如果有什么得罪之处还望两位不要见怪。”女子收回思绪,急忙说道。 大家聊起天儿来。原来,他们是精灵族,他们世世代代居住在丛林里。眼前的这名女子是精灵族的女皇,她叫帕珀米休斯,少女是玫瑰花精,名字叫若茜,侍从们都叫她小公主,少年是曼陀罗藤,名字叫科隆,侍从们都叫他二殿下。 很快,帕珀米休斯让侍从们端来丰盛的菜肴招待客人。早已经饥肠辘辘的枭一阵狼吞虎咽,他也不管那些东东是花还是草,反正只要是摆在他面前的,就统统来个一扫光。其实,枭还真就没有吃过素食,但是,他也实在是饿得发慌了,好在这些奇花异草被他吃进去后,不但没有拉肚子,反而感觉特别的舒畅。 大家看着枭那副狼狈的吃相,只是笑笑,便也不去打扰他,就让他吃个尽兴,或许是他没有吃过这些花草吧。 “女皇陛下,您似乎见过我的父王吧?”洛克一边嚼着花朵,一边问道。洛克很想知道精灵族和魔族之间,或者这个女子和父王之间有什么关系,如果她不认识父王,也就不会把自己当成琪澳了。 “哦,魔王琪澳可是一个大好人,说起魔王来,他还是我的恩公呢!” “恩公?”洛克露出了不解的神情。 “那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帕珀米休斯讲述了一段尘封已久的往事。 第一百零二章 挑战阿波罗 两万年前,帕珀米休斯是天界的神女,她是在宴会上为诸位神祗奉茶的侍女。 由于帕珀米休斯生得端庄秀丽,她在给神祗们奉茶的时候,被宙斯给多看了几眼。生性多疑善妒的赫拉以为宙斯跟帕珀米休斯有一腿,于是,赫拉暗地里把帕珀米休斯贬为花奴,罚她去涅里塞翁雪峰上种花。 赫拉对帕珀米休斯说道:“什么时候雪峰上开出鲜花来,什么时候就结束对你的惩罚。” 涅里塞翁雪峰相当高大,并且终年不见阳光,山顶覆盖着厚厚的冰雪,终年刮着阴冷、刺骨的寒风,寒风里还时常裹挟着鸡蛋大的冰雹。 帕珀米休斯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错,她跪在冰雪里一边哭泣着,一边用花铲挖掘冰块,她把花种种在了冰层里。但是,那些生长在阳光下的花朵又怎么能够在冰层里发芽呢?帕珀米休斯感到一点儿希望都没有了,她只是不停地哭泣,她的泪水流淌成了一条小河,从山顶一直蜿蜒到山脚下。 这一天,魔王琪澳刚好路过涅里塞翁雪峰,他已经统一了西土大陆,正在追剿向西逃窜的妖王。琪澳感觉特别口渴,他刚好看到了雪峰之上流下来的清泉。琪澳捧起清泉喝了一口,忍不住皱起了眉头,这股清泉的味道很苦很苦,就像一个受尽了委屈的姑娘流出来的眼泪。琪澳感觉很奇怪,他飞上了雪峰。然后,琪澳看到了帕珀米休斯。 琪澳听了帕珀米休斯的述说后,心想:冰雪上怎么会生长出鲜花来呢?赫拉这是在故意刁难帕珀米休斯。 琪澳很同情帕珀米休斯,他很想帮助这个无辜的少女。琪澳想了想,于是,他决定去找阿波罗。 阿波罗正闲着无聊呢,他在演奏他的七弦琴。阿波罗是一个血气方刚的小伙子,眉心嵌着一个耀眼的太阳,金色的,波浪似的卷发披散在肩膀上,他的周身散发着芳香。 阿波罗的脸庞呈瓜子型,眼睛大而明亮,眸子是蓝色的,他的前额宽阔,给人一种坚定端庄的感觉。琪澳立刻对阿波罗产生了好感。阿波罗奏出的琴音特别美妙,犹如天籁之音。琪澳陶醉了,他不知不觉地走上前去,忍不住鼓起了掌。 终于,琴声停了下来。阿波罗看见面前站着一个金角赤发的少年,他便问道:“你是谁?” 琪澳说道:“我是魔王琪澳,我来找你有事相求。” “有事求我?”嘴角勾起了一个迷人的弧度,阿波罗笑了,他的内心充溢着自豪感。 “来求我的人很多,如果我都一一答应了,我还真就忙不过来呢!”阿波罗放下手中的七弦琴。 琪澳微笑着说道:“我想,我是一个例外。” “哦?凭什么你会认为你就是一个例外?”阿波罗饶有兴趣地盯着琪澳看。因为还没有哪一个神祗敢和阿波罗这样说过话,更何况眼前的这个少年还是魔族的人。但是,阿波罗从那双红色的瞳孔里看到了自信。 “就凭我能打败你。”琪澳仍然微笑着。 “你能打败我?哈哈哈……”阿波罗大笑起来,就连眉心的那个太阳都跟着颤动起来。阿波罗突然把脸一沉,厉声说道,“你不是来求我的,你是来挑衅的!” “听闻大人一向喜欢竞技,我是想和大人比试一场。” “哦?那好哇,你想比什么?”阿波罗来了兴趣,他的脸色也缓和了下来,因为他正闲着无聊呢,有人和他竞技,刚好可以打发无聊的时间。 “听闻大人的箭一向百发百中,琪澳不相信,所以,我想和大人比赛射箭。” 第58节 “跟我比射箭?哈哈哈……”阿波罗大笑起来,眉心的那个太阳颤动得更厉害了,就连那头漂亮的金发都飘飞了起来。 “不用比,你输定了!谁不知道我的金箭一向百发百中?你还是换一个项目吧。”阿波罗洋洋自得起来。 “不,就比射箭,我相信我能赢你。如果我输了,我愿意把自己的头颅奉上。” “哦?既然这样,我就答应你。如果你赢了,无论什么要求我都答应你。但是,如果你输了,哼,你就得履行诺言把你的头颅奉上。说吧,怎么个比法?” 哼,谁都知道,我的金箭从来就没有失手过。是你自己找死,那可就怪不得我了!这颗长满赤发的头颅用来做什么呢?就镶在我的胸甲上吧,一定酷毙了!哈哈哈……阿波罗美滋滋地想着。 琪澳用手指了一个方向,然后说道:“就射那里,如果你能射中那座雪峰你就赢了。” “这还不容易。”阿波罗从背上取下金弓,搭上金箭,他施展起千钧神力,金箭破空而去。金箭穿透了厚厚的云层,它在雪峰上绽开了万道金光,只一瞬间,山顶的冰雪融化了,露出了黑色的泥土。 “该你了。”阿波罗把金弓递向琪澳,心想:这把金弓除了我,还没有人能拉得开,今天,你死定了! “不用比了,我已经赢了。”琪澳微笑着说。 “什么?你赢了?你根本连箭都还没有射呢?”阿波罗瞪大了难以置信的眼睛。 “我来找你,就是为了求你射出这一箭的。现在,你的箭已经射出去了,我求你的事情你也办完了。所以,我该走了。” “这,这算是什么逻辑嘛?”阿波罗跳起来,拦在琪澳的面前,“不,不行,你不能走!我不相信你会赢。” “既然大人认定是琪澳输了,那琪澳也没有办法,琪澳只好把这颗头颅奉上了。如果琪澳的一颗头颅能换来一个无辜少女的生命,琪澳愿意一死。” “呛啷”一声,琪澳抽出了腰间的赤焰刀,一抬手就往自己的脖子上抹去。 “等等,什么无辜的少女?”阿波罗扣住琪澳的手腕。 琪澳那副凛凛然不惧生死的气势震撼了阿波罗的心灵,他觉得事情有些蹊跷。琪澳就把帕珀米休斯的遭遇跟阿波罗说了。阿波罗立刻来了兴趣,他的眼睛里闪烁着兴奋的光芒。 “你是想让阳光照射到雪峰上,好让雪山上长出花朵来?” “不错,正是。”琪澳点了点头。 想不到,琪澳不仅聪明,而且胸怀正义,他不惜用生命向我挑战,目的居然只是为了挽救一个素不相识的少女,虽然自己输得有点儿冤,但是,如果能交到这样的一个朋友,自己就不会再寂寞了。想到这儿,阿波罗高兴起来。 “那你带我去看看吧!” 于是,琪澳把阿波罗带到了涅里塞翁雪峰之上。他们看到帕珀米休斯还跪在那里流眼泪。 “怎么,鲜花还没有开吗?”阿波罗奇怪地问道。 “种子是发芽了,可是,可是刚长出来的叶子又被冻死了。”帕珀米休斯又哭泣起来。 琪澳看了看周围,他明白了,虽然山顶上的冰雪融化了,但是,周围的寒气太重了,它们把刚刚融化的水又冻成了冰,那棵刚长出来的花苗又被冻死了。 “怎么办?”琪澳望向阿波罗,“施展你的神力,把冰雪都融化了。” “这怎么可能?我可没有那么大的神力,就算是把太阳车驱到这里来,也要个上万年才能把所有的冰雪给融化了。” “这可怎么办哪?”琪澳皱起了眉头。 “帕珀米休斯谢过两位大人,大人不必为我烦忧了,就让我冻死在这里吧。”帕珀米休斯说道,她停止了哭泣,她不想给两位好心的大人凭添烦恼。 让这么美丽的女孩冻死在这里,阿波罗可不忍心,他想了想,然后说道:“不如你去找冰雪女神吧,这座雪山是由冰之雪族的女神掌管的。” “冰雪女神?她在哪里?”琪澳问到。 “听说,冰雪女神住在极北大陆的冰雪神殿里。” “好,那我就去极北大陆找冰雪女神。” 也不知道琪澳用的是什么方法,十天之后,就在帕珀米休斯冻得快要昏厥过去的时候,琪澳回来了。琪澳把一粒闪闪发光的种子种进了冰层里。很快,冰面破裂了,从冰层的里面钻出来一棵嫩苗。它顶着呼啸的寒风,迎着漫天的飞雪,迅速地伸展着叶片。不久,一朵硕大无比的白色花朵绽放了。白色卷曲的花瓣里包裹着金灿灿的花蕊,漂亮极了,而且,它还散发着芬芳的香气。 帕珀米休斯万分惊喜。阿波罗把雪山上开出鲜花的消息告诉了诸位神祗。很快,消息传到了赫拉的耳朵里。赫拉根本不相信,她亲自跑到涅里塞翁雪峰上来看,远远的,赫拉就闻到了馥郁的花香。赫拉飞临雪峰,她看到许多神祗都在欣赏那朵花。赫拉不得不相信了。于是,赫拉免除了对帕珀米休斯的惩罚,又让她继续留在天界为神。 原来是这样,父王果然就是自己的父王,父王从来都没有让自己失望过,他不愧是自己的楷模。洛克为有这样的父亲而深感自豪。 第一百零三章 遗忘果 大家聊着天儿,各自讲着有趣的事情。似乎没有人注意到那个叫若茜的少女,她正时不时地偷眼望向那个金角赤发的少年,瞧着瞧着,便有一抹红晕飞上了她的双颊。做母亲的哪有不了解自己女儿的?帕珀米休斯在心里轻叹了一声:唉,我可怜的孩子! 用完餐之后,科隆两兄妹硬要拉着洛克和枭去看夜景。本来,洛克还有话想要问帕珀米休斯的,可是那对兄妹如此热情,倘若不去只怕会辜负了人家的一片好意,洛克只得随着他们去了。 从正厅后门出去,穿过一条小径就是一片草坪,草坪上有一棵高高大大的树,那棵树上结满了红通通的果实。那些果实竟然都长着一对翅膀。有风拂过的时候,那些果实就摇晃起来,它们看上去就像要离开枝头,飘然飞去一样。洛克甚是惊讶,因为一万多年来,无论是在神界,或者是在冥界,他从来都没有看到过这种果树。 科隆盘膝坐在树下。他从衣袖里摸出来一支通体碧绿的管状物,那东西上面有许多孔洞。 “你别小看它,它能唱出比鸟儿还动听的曲子。”若茜调皮地眨了眨眼睛。 果然,当科隆的嘴唇接触到那些孔洞的时候,便有悠扬的曲子飞了出来。那种声音恍如天籁,它们穿过宫殿,飞越丛林,直响彻云宵,就连丛林里的鸟兽也忍不住驻足倾听起来。 都说塞壬的歌声充满魅惑,而这首曲子又何尝不是一种魅惑呢?洛克听得痴了。 在优美的乐声里,若茜的彩裙也旋转了起来,她一边舞蹈,一边唱起了歌: 红尘紫陌,浩浩尘寰。 连天芳草,漠漠绵绵。 那一年的花幽柔烂熳, 那一季的风缠绵温暖, 那一天的雨丝拉着长长的思念! 一纸婵娟,丹青渲染。 满目河山,挥毫指点! 那一夜,你从杨柳岸上走来, 朗目星眸,博带峨冠; 我于桃花渡口迤逦而行, 罗裙红袖,是永不凋谢的绝伦美焕! 冷风拂袖底,泠月照青衫。 想你,于晨钟暮鼓里浅唱流年; 等你,从莺飞草长至冬雪阑珊! 盛世烟花冷,千载浮云断。 一滴浓墨舞,半阙残词乱! 你消失于文字的彼岸, 绝了音容,断了归鸿, 亦如流水,一去不返; 我徘徊在真实与虚幻之间, 淡了心事,乱了朱弦, 亦如落红,惆怅万千!” 那首曲子随着舞蹈的节奏,时而激越,时而欢欣,时而低沉,时而悲怆,直听得人一忽义愤填膺,一忽又涕泪涟涟。 当彩裙停止了旋转,乐声也戛然而止。这时,忽然有一大群的萤火虫冲天而起,它们在乐声的余音里冉冉飞升,那情景美妙极了,众人如入幻境,竟然都看得痴了。 “唉!许久不曾听到这首曲子了。”一声轻叹,把四个年轻人拉回了现实。不知道什么时候,帕珀米休斯来到了这里。 “对不起,母亲,又让您伤心了。”科隆站起身来,把那个莹莹如碧玉般的管状物递到母亲的手里。 “这个东西叫‘箫’,它是许多年前一个远方来的朋友送的,歌词是我填写的,曲子是他谱的。”帕珀米休斯把箫贴进自己的脸颊,纤指轻抚着碧绿的箫身,两行清亮的泪水顺着她那娇美的脸庞悄无声息地滑落下来。 “箫”和“枭”?或许只是一种巧合吧。一种奇怪的感觉从洛克的心里一闪而过。 “两千多年前,就在这片丛林里,他满身伤痕地倒在一片血泊中,是我的侍卫发现了他,并把他带回了宫殿。他伤的好重,心脏几乎被穿透了。我花费了三天三夜的时间才把他从死神的手里夺回来。”帕珀米休斯幽幽地说道。 洛克忽然想起了一件事,当时,他是以死神的身份在冥王身边候命。 那时候,有一个叫狴的人,他的魂魄已经飘荡到了冥界,但是,他的魂魄兀自徘徊不前,而且能量相当强大,无论卡戌怎么驱赶,他就是不上船。无奈之下,卡戌只得面见冥王。冥王便命塔那托斯把那个魂魄强行拘捕。 以往那些屈死的,或者是生前有心愿未曾了却的亡魂,他们到了冥河边上就做出反抗,意欲回返人间。这时候,冥王往往会命死神将那些负隅顽抗的魂魄强行拘捕,如果让亡魂溜回人间,而他们的身体又已经毁灭了,那么,他们就会成为孤魂野鬼,他们轻则附上正常人的身体,控制该人的行为,重则为害人间,会引起天下大乱。而维持三界的正常秩序本也是冥王的职责之一。 于是,塔那托斯领命,去驱赶狴的亡魂。就在塔那托斯准备动手的时候,冥河岸上突然刮起了一阵旋风,一股强大的力量牵着那个魂魄欲向阳间飞去。塔那托斯便施法与那股力量相斗,纠缠了许久,最后,那个魂魄竟然被那股力量摄了去。为此,塔那托斯还特意去了一趟人间,他暗中查访了许久,但是,一直没有查到结果。 原来,竟然是帕珀米休斯在和自己斗法,也难怪,幸好自己失手,否则就更对不起枭了。洛克在心里暗自庆幸。 “唉!”帕珀米休斯轻叹一声,又接着说道,“我治好了他的伤,并希望他留下来。可是,他的眼神倔强而又悲伤,让我看了就心痛。 那晚,他要离开,他说他必须得完成他的使命。虽然我一再挽留,但是,他却执意要离开。于是,我带他来到了这棵树下,为他跳了一支舞,他便吹奏了这首曲子。那晚的夜色比今晚还要美,可是,纵然是良辰美景,也终不过一场虚设。他还是走了,并且带走了我们的孩儿。他说,如果他死了,也一定要有一个后人继续完成他未完成的使命。临走前,他把那支箫送给了我,那是他从东土世界带来的,他说,让我看到箫就会想起枭。 两千多年了,我等了他两千多年,我常常站在这里向丛林中眺望,希望突然有一天,他会和我们的孩儿一起出现在我的面前。我派了许多卫兵出去打探,却再也没有他们的消息。” 说到这里,帕珀米休斯已经泣不成声。洛克知道,狴是永远也回不来了,他的亡灵已经安息在爱丽舍乐园了。 “您说的可是狴?”洛克忍不住脱口而出。 “是啊,你怎么知道?”帕珀米休斯惊讶地抬起泪眼。 “这是你的母亲,快叫娘亲。”洛克把呆愣愣兀自傻瓜一样站在那里的枭一把拎了过来。 枭一头雾水,看着雍容华贵、飘然出尘的女皇,枭怎么也不相信自己会有这样的一个娘。他结结巴巴地说道:“老族长说了,狴是我的曾曾曾……” “曾你个头啊!”洛克一脚把枭踹倒在地,“快磕头,叫娘亲!” “你真是我的孩儿吗?”帕珀米休斯一脸的悲伤转作惊讶,忽又变做惊喜,她一把将枭拉了过去。 “孩子,你真的是枭吗?快让我看看!”帕珀米休斯拉过枭的胳膊看向他的左臂。在枭的左臂肩头部位赫然显现着一头异兽的图案,那个图案闪着青幽幽的光,图案中的异兽双目炯炯,好像随时都会从他的手臂上跳出来一样。 帕珀米休斯上上下下地打量着枭,惊喜道:“没错,你就是枭,你的手臂上生有和你父亲一样的图案。” “我可怜的孩子,你让我找得好苦!”帕珀米休斯把枭搂在怀里,放声大哭。 “参见大殿下!”侍从们都俯身施礼。 “什么,大殿下?”枭就跟老农进城一样,手脚无措起来。 帕珀米休斯终于止住了哭泣,她擦了擦眼泪,拉着枭的手,笑着说:“你是我的第一个孩儿,当然是茜儿和隆儿的兄长了,他们称你大殿下并没有错。” “哥哥!” 第59节 “哥哥,终于找到你了!” 若茜和科隆也惊喜地欢呼起来。三兄妹紧紧地拥抱在了一起。 看着他们一家人开心的样子,洛克的鼻子也酸酸的了,可怜自己的父母至今都不知道埋骨在何处,自己终究还是孤家寡人一个。洛克的情绪一下子低落到了极点,他只想找一个没人的地方,痛痛快快地大哭一场。 洛克悄悄地退身出来,来到那棵果树下。一阵风拂过树梢,“啪”的一声,一颗果子跌落下来,“骨碌碌”,它在草坪上滚了几滚,竟然滚到洛克的脚前。洛克俯身拾起了果子。这枚果子很是怪异,说不出是什么形状,颜色红红的,鲜艳欲滴,它的左右两侧各长着一撮白色的绒毛,就像是一对翅膀。洛克定定地看着果子出神。 “这棵树叫苦恋树,这种果子叫遗忘果。” 不知道什么时候,帕珀米休斯来到了洛克的身边,她看见洛克黯然离开了,心里不放心,便跟了出来。 “遗忘果?”洛克满脸的惊讶,他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 “是的,如果吃了它,就会忘记从前的一切,包括所有的快乐和痛苦。” 我是不是应该把它吃下去?从此以后便不会再有痛苦。这样想着,洛克便拈起那枚果子。 第一百零四章 突变 一种异样的芬芳直朝鼻孔钻了进来,那是一种极具诱惑力的香味。与其在恩怨中苦苦挣扎,还不如在遗忘里流浪飘泊,就让一切的一切连同那张美焕绝伦的脸孔一起从记忆里消失吧。 抬起手,将果子轻轻送上唇边。洛克痛苦地闭上眼睛。 “当狴带着枭离开后,我曾经于无数个夜晚徘徊在这棵树下,也曾经无数次伸出手去,欲吃下一枚果子,但是,最终我没有这么做。虽然思念是一种伤,等待也是一种痛,但是,那种执着令我痛并且快乐着。我爱狴,更爱枭,他们几乎占据了我全部的生命,有了他们,我才有了企盼,是对他们的思念支撑着我捱过了上千年的岁月。” 洛克停止了动作,心想:忘掉一切就能快乐吗?自己这样做也未免太自私了!父母之仇未报,毁土之恨未雪,丘柏的诅咒还没有解开,乌伏的恩怨也没有了结,自己就想逃避责任,自己还配做魔王琪澳的儿子吗?洛克突然痛恨起自己来,一扬手,他把那枚果子丢在了风里。 “孩子,你要走的路还很长,你应该像你的父王一样顶天立地。”帕珀米休斯幽幽地说道。她有一种感觉,她觉得这个孩子一定有着不寻常的经历。 “陛下,我有一件事情想问您,不知道您有没有听说过。”洛克心想:既然帕珀米休斯曾经是天界的神女,或许她知道一些有关丘柏被诅咒的事情。 “哦?什么事情?孩子你说吧,只要是我知道的,我都会告诉给你。” “您是天界的神女,您知不知道,一万年前,是哪一位女神为我的族人丘柏施下了咒语?” “这个嘛……”帕珀米休斯想了想,然后说道,“我没有听说过。天界的神女很多,要想查找起来可能会有一定的困难,如果你的父王在就好了,他和神祗素有交往。” “我的父王,他和神祗有交往?” “是的,你的父王为人正直,胸怀坦荡,又乐于助人,他深受众位神祗的欢迎。” “噢,那么,和我的父王走的近的神祗都有哪些呢?”洛克好奇地问道,他是希望能从神祗的身上得到一些线索。 帕珀米休斯说道:“和你父王走的最近的男性神祗就是阿波罗,至于女性神祗嘛,听说,除了典伊,还有阿尔忒弥斯。” “典伊?她是谁?”洛克奇怪地问道,因为他从来没有听说过哪个神祗叫典伊的。 “就是冰雪女神啊。” 噢,冰雪女神——典伊。洛克记住了这个名字,心想:如果有机会见到典伊一定要问问看,或许从她那里能知道一些线索。 “陛下,从前您是天上的神女,您为什么会生活在丛林里,并且成了精灵族的女皇呢?”洛克问道。 “你跟我来,我带你去看一样东西。” “母亲,去看什么呀?也不叫上我们。”那三个兄妹叽叽喳喳地围了过来。 “好好好,真拿你们没办法,那就一起去看吧!”帕珀米休斯微笑着说。 于是乎,四个年轻人簇拥着帕珀米休斯向宫殿的顶层走去。沿着盘旋的楼道拾级而上,没过多久,就来到了顶层。这是整座宫殿的最顶端,也是最大的一间,它位于巨大的树冠里。帕珀米休斯推开门后先行走了进去,大家紧跟在她的身后鱼贯而入。 大家进了门来却发现里面空空如也,什么东西都没有。但是,洛克已经感觉到了,整个房间里都充盈着巨大的能量。 帕珀米休斯念动咒语,撤去了结界,房间里“刷”地亮了起来,这种光不是通常亮得刺眼的那种颜色,而是和整座宫殿一样的柔和的绿色。 洛克被墙壁上的一幅壁画给吸引住了。壁画上有一个美人。那个美人穿着一袭白色的衣裙,她有一头绿色的长发,她坐在溪水旁边,好像在梳理头发一样。在美人的身后,是一片树林,从树林里探出来一些动物的身体和头颅,它们有的是麋鹿,有的是灰熊,还有兔子和狮虎之类的…… 她是谁呢?她看起来好美!洛克不禁神思起来。 “母亲,这是什么?”枭大叫一声。 洛克把目光从墙壁上收了回来,他看到一个透明的锥体,那东西的里面跳跃着一簇绿色的火焰。 这时候,洛克终于知道了,原来,先前在丛林上空看到的绿色云团就是这东西所蓄藏的能量。 “母亲,这是什么东西?” “母亲,它好奇怪呀!” 科隆两兄妹也嚷嚷着。 “她叫西尔芙,是火神赫怀斯托斯的妹妹……”帕珀米休斯娓娓地述说着。 “母亲,那她怎么会是这个样子?”枭的好奇心又上来了,他忍不住打断母亲的话。在枭的思维当中,“妹妹”自然也应该像若茜那样,起码应该有个人的样子吧。 那时候,无论是妖、魔,还是兽、怪,甚至就连虫蚁都想拥有和神一样的外表,因为神执掌生杀大权,拥有着永生的权利,是众生所仰慕的对象。因此,它们千方百计地修身养性,期望有一天能够拥有像神一样的外表,甚至拥有像神一样得以永生的权利。当然了,作为社会的底层,它们是看不到神的,它们的参照物只能是人类,因为人类本就是神按照自己的样子创造出来的。 这样的一簇火焰,竟然被称为某某人的妹妹,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枭伸出手去,他想摸一摸那个叫“妹妹”的东西。 “呼呼呼”,就在枭的手触摸到锥体的一霎那,它就旋转了起来,而且越转越快。洛克急忙伸出手去,想把枭拉过来,谁知道,两个人就像被粘住了一样,根本挣脱不开。洛克急忙施展魔力,他想推开那个锥体,可是,魔力正在迅速地流失,就像被抽离了身体一样。洛克大吃一惊。 随着锥体转速的加快,那簇绿色的火焰在两个少年的眼睛里变得越来越大。突然,一片绿色的光芒当头罩了下来,跟着,突然出现一股巨大的吸力,洛克和枭被吸进火焰里不见了。 “啊!哥哥!”若茜首先尖叫起来。 “不,天哪!” “枭!洛克!” 帕珀米休斯和科隆也惊呼出声。然而,那两个人就这样凭空消失了,任凭三个人怎么呼唤,都得不到回应。 “难道是西尔芙的封印被解开了?”帕珀米休斯流着泪,自怨自艾,“唉,这个鲁莽的孩子。都怪我!都怪我!” “母亲,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那东西是不是把他们给吃掉了呀?” 两兄妹争抢着问。 “谁知道呢?唉,是祸是福只有看他们的造化了!”帕珀米休斯暗自垂泪。 好不容易找回来的哥哥就这样莫名其妙地失踪了,科隆两兄妹面面相觑。 第一百零五章 血毒梦魇 米勒和维尔走出餐饮店。他们转完了整个镇子,也没有找到什么魔王子。 虽然有好几次米勒都想出手杀死维尔,但是魔王子还没有找到,弟弟米迦还没有醒来,他还不能杀死维尔。毕竟维尔是米迦的属下,米迦当他就像兄弟,米勒不愿意做令弟弟不高兴的事儿。 于是,米勒让维尔留下来继续寻找魔王子,他又驱动飞龙战车回到了暗夜城堡。 怎么办?看着米迦那张原本麦色的脸庞逐渐变得苍白,米勒心急如焚。去求父亲大人,他又不肯帮忙,去找魔王子,又找不到,难道就眼睁睁地看着弟弟死去吗? 米勒焦急地在房间里踱来踱去。 米勒本以为自己的心已经死了,可是,三千年前的那个午后,当那些人类伙同炎之火族血洗暗夜帝国的时候,米勒于千军万马之中看到了那个纵马疾驰的金发少年。 金发少年的出现让米勒那颗如同一潭死水的心涌起了波澜,他太像那个人了。米勒把金发少年带回城堡,并且给他起了一个名字,叫“米迦”。米勒把米迦当成亲弟弟一样来看待,就像母鸡护雏一样,小心翼翼地保护着他,生怕他受到一点伤害。因为米勒没有实现对那个人的承诺,他觉得自己亏欠了那个人,他甚至以为米迦就是那个人。 可是,自己竟然没有保护好弟弟,让他受了伤。米勒的心乱成一团,头脑也终于失去了冷静。 什么暗夜帝国,什么冰雪传人,他统统都可以不要,但是,就是不能不要这个弟弟。如果能用这些换回弟弟的生命,哪怕是一无所有,变成一个弱小的人类,他也愿意。即便是献出自己的身体,再化身成能量体,回到那个曾经抛弃了自己的星球,他也愿意,只要能够让弟弟醒来。因为那个人曾经说过,今生要和自己做一回真正的兄弟。 你为什么要食言?你不可以食言!不可以!米勒又望向床榻,望向那张像极了那个人的脸。他的胃又开始了空洞的疼痛,并且一阵紧是一阵,继而,心也跟着疼痛起来,一波又一波的痛感犹如惊涛骇浪,涌进每一个毛孔,又像万千虫蚁在啮咬着心脏一样。 血毒又发作了。 米勒的瞳孔红得仿佛能滴出血来,对血液的欲望,让他的意识在一瞬间朦胧起来,他扑向还躺在床榻上的弟弟,他的牙齿在抽长……他很渴望享受带有芬芳气味的热流涌进喉咙里时的那种快感,他想用又尖又利的牙齿刺进那个脖颈,真的很想。但是,米勒看到米迦的身体被包围在一团火焰里,这副像极了那个人的身体正在火焰里熊熊地燃烧。米勒的耳边仿佛听到了那个人撕心裂肺般的惨叫,一个声音又响了起来“由于他的出现,致使你造下太重的杀孽,他要承担起毁灭生命的罪责。所以,他要经受火刑……” “啊!不,我不能!我不能再造杀孽!如果我再造杀孽,你的罪责就会加重,都是我连累了你,都是我……”米勒嘶声吼叫着。他踉跄着扑倒在地,用颤抖的手抽出了腰间的短剑。 米勒把短剑划向自己的手腕,鲜红的血液汩汩地流淌着,他把手腕凑近嘴唇,狠命地吮吸起自己的血液来。 终于,疼痛消失了,米勒躺倒在了地板上。这个时候,是米勒最虚弱的时候,他甚至连爬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但是,即使在这个时候,有人朝他的身体捅上个十刀、二十刀,他也不会死。因为米勒已经试过千百次了,他抹过脖子,上过吊,跳过水,焚过火……最后,他把剑刺进了自己的心脏,但是,他仍然没有死。再一次复活之后,米勒拥有了不死之身,也罢,就算是拥有不死之身,但是,换了一个身体,总该不用再吸血了吧?没有。令米勒头疼的是,血毒竟然就像梦魇一样缠上了他,而且,一缠就是一万年。 自己真的连死亡的权利都被剥夺了,为什么?为什么要让我承受无休止的折磨? 米勒用力地撕扯着自己的头发,他的手腕已经完好如初,就连一丁点儿的疤痕都没有留下。只是,由于痛苦的折磨,米勒的头发都已经被汗水打湿了,但是,他的汗水不是热的,而是冰冷冰冷的,就如同突然下了一场冰雨,全淋在了他的头上一样。 米勒从地板上爬身起来,坐在了米迦的身边,他用颤抖的手抚上那张苍白的脸。米迦太像那个人了,就连头发和肤色都是一样的。可是,米迦太纯洁了,就像一张白纸。米迦的心永远是那么善良,脸上也总是挂着孩子气的微笑,从来都没有过那种邪魅的笑容,更没有那种王者般的强势和霸气。可是,他们又太像了,有时候,自己真的以为是他重生了。 “唉!如果国师在就好了,也不知道拷曼老师云游到哪里去了。”米勒长叹一声,心想:不管是什么人伤的米迦,看来,也只能去一趟炎火城了,或许炎之火族的驭火术能够把米迦体内的火焰给驱逐出来。 米勒又朝床榻上的弟弟看了一眼,说道:“只要你能够醒过来,无论让我做什么我都愿意。” 米勒匆匆地走出城堡。在走廊上,米勒差一点儿和一个人撞了个满怀。 “对不起,大殿下!” “哦,是丽莎,好久不见了,你还好吗?”米勒看到眼前站着一个美女,她是米迦的属下。 “嗯,我很好。大殿下这是要出去吗?”丽莎望向米勒的眼睛,她从那双红色的瞳孔里看到了担忧还有焦虑。 “我要出去办点儿事。” “要不要属下陪您一起去?”丽莎急忙说道。她感觉今天的大殿下有些不寻常,以往那双红色的瞳孔不是冷漠得像冰,就是沉静得如水,三千年来,她还从来没有看到过大殿下的眼睛里会出现过这种神色。丽莎猜测可能是城堡里出了什么事情。 “不必了。”米勒的语气冷得就像冰。 米勒走到城墙之上,从袖子里取出飞龙战车,他揿动了上面的按钮。米勒驾驶着飞龙战车向南方驶去了。 米勒是站在飞龙战车里的,他的那身雪白的长髦,还有长长的黑发在夜风里舞动着,他的背影看起来是那么的孤独和凄凉。 大殿下就像是一块冰,总是以一副冷漠的表情拒人于千里之外。而二殿下就像是一团火,和他在一起总能够让人感受到快乐和满足。虽然两兄弟不是亲兄弟,但是,他们也是表兄弟,为什么两个人的个性差别竟然会有这么大?如果他也能像米迦那样对自己,那该多好啊! 丽莎望着那个越来越远的身影,眼睛里蓄满了哀伤。 第60节 第一百零六章 驭龙少年 “砰”“哎哟!”,伴随着一声巨响,跟着就是一声惨叫,可怜的枭从半空里直摔下来,摔得他七晕八素的。 “砰”,又是一声巨响,一个大块头从天而降,不偏不倚刚好砸在枭的胸口上。“噗”,一口鲜血喷射出来,溅了洛克一脸,再看身底下的那个人,头一歪,已经昏死过去了。 “枭!你怎么样了?你没事儿吧?你可千万不要有事啊!”洛克吓坏了。 事情发生得太突然了,洛克只觉得眼前一阵眩晕,一股强大的力量硬硬生生地把他拉了进去,他想摆脱那股力量的束缚,却怎么也摆脱不了,他想施展魔力,又浑身酥软,好像周身的骨头都被拆散了一样。大惊失色之下,洛克只得抓紧了枭的手。当强力突然消失之后,两个人亦同时飞跌出去,洛克甚至还没有来得及张开翅膀,结果,倒霉的枭就成了他的垫背。洛克的心里极度愧疚,他生怕枭出了什么事,就急忙将掌心抵在枭的胸口上,他想把自己的魔力输给枭。 “你……你别吓唬我啊!”洛克已经语无伦次了,“我……我可答应了老族长要照顾好你的,我也说过要用生命守护你的。你可千万不能死啊!” “哈哈哈……”一阵暴笑,枭突然睁开眼睛,反手扣住洛克的手腕,“你说要用生命守护我,是真的吗?”枭歪着脑袋认真地问。 “当然是真的,我发过誓的:如违此誓,必遭电打雷……” “得得得,那你为什么还要把我往死里压?咳咳!”又有血液从枭的那张不知死活的嘴巴里涌出来。 “你不要再说话了,我给你疗伤。” “哈哈哈……”枭笑得更欢了。 洛克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心想:这孩子,该不是回光返照吧?洛克正想再次施法。枭一把推开他,径自跳了起来。 “人家没事儿,好着呢。你看,这是什么?”说着,“噗”的一声,从枭的嘴巴里吐出一枚暗绿色的凹凸不平的东西来。 “这是什么?”洛克惊讶地问。 “我要是知道还用问你吗?”枭皱了皱眉头,说道,“刚刚我摔倒的时候,是它自己滚进我的嘴巴里,嗯,味道还不错,嚼着嚼着就剩下这个了。”说着,枭还夸张地舔了舔嘴唇。 “你就不怕被毒死!”洛克一边恨恨地诅咒着,一边接过那个东西仔细地看起来。这个东西呈暗绿色,比半个手掌还要小一些,它看起来有棱有角的,用手一转动,表面上似乎还有一条条的纹路,再用手掂了掂,感觉蛮重的。洛克有点儿明白了。 “应该是什么果子的核儿,原来你是在偷吃果子啊,竟然还诈死,害得我紧张得要命。你找打!”说着,洛克随手将那枚他认为是果核的东西朝枭的面门掷了过去。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既然二位不想要,那我可就不客气了。”一股寒气直透脊背,冷气森森的话语就如同他冷冽的外表。 洛克掷出去的那枚“果核”已经被捏在一个少年的手指中。 少年肤白如雪,瓜子型的脸庞上生有一对好看的凤目,红色晶莹如琉璃般的瞳孔精光四射,冷冽的眼神仿佛能摄取人的心魄。他的眉心还有一个银色的月牙形印记。 少年披着一袭纯白如雪的长髦,腰间系着一条银色镶着红宝石的腰带,上面还挂着缀有彩色流苏的锦囊。一头水墨般的长发披散在脑后,那些长发丝丝缕缕的正在风里飘拂。 此时,少年正坐在一辆装饰得极其豪华,形状看起来就像是方舟的战车里。战车是由一尾双首翼龙拉着。那条龙昂首摆尾,须发皆张,一爪踏云,一爪拨雾,煞是威风。 他的眼神凌厉、冷冽,就像一把利剑一样,仿佛能把人的心脏都给穿透了。可是,为什么如此冰冷的眼神里会有一种浓得化不开的悲伤和寂寥?洛克的心里掠过了一丝怪异的感觉。 “喂,你是谁呀?抢了人家的东西不算,还振振有词,活得不耐烦了是吧?” 少年一副睥睨苍生,居高临下的表情着实惹恼了枭。枭的眉毛都竖立起来,他跳着脚,叉着腰,一副泼妇骂街的姿态。反正有个看似天下无敌的大哥罩着,就算天塌下来也轮不到自己顶着。于是乎,枭更是无所忌惮,就差没把人家的祖宗十八代给搬出来了。等枭骂够了,少年才说话,他仍然一脸的寒霜。 “都不知道是什么东西,还敢说是自己的,知不知道害羞啊?” “哇,靠!你说什么?”枭飞身跃起,“刷”的一声,抽出了腰间的宝剑。“呼”,银剑卷起一股劲风朝少年的脖颈斩了下去。 想必那段露出衣领外的一截白皙似雪的肌肤,如果飞溅起一片血花来,一定很好看!枭恨恨地想着。 耳朵里忽然听到“叮”的一声,就见那名少年只略一弹指尖,银剑便荡了开去。一个优美的弧度在空中划过,就听“嘭”,跟着“哇”的一声惨叫,可怜的枭来了个二度飞跃,再一次摔跌下来。眼睛一翻,他昏厥过去了。估计这次不是装的,洛克急忙纵身过去。 “枭,你醒醒!你没事儿吧?”任凭洛克怎么呼唤,那位趴在地上的就是没有反应。 “朋友,你出手也太重了吧?”洛克一晃身挡住少年的车驾。他怕那个少年会逃走,枭生死未卜,说什么也得讨个说法。 “太重?哼,我只不过是教训了他一下,倘若我真的出手,他还能有命?”少年冷哼一声。 少年盛气凌人的姿态激怒了洛克。 “把东西留下,否则休想走人!” 虽然洛克不知道那个东西是什么,但是,他看见眼前的这名少年一副志在必得的样子,想必那东西一定是非比寻常。其实,洛克也并非想要那个东西,只是洛克看不惯少年嚣张的气焰,再说,枭还不知道是死是活呢,怎么也得让他给个交待才行。 “咔咔咔”,骨节暴长,跟着,“刷”的一声,赤发飞扬起来。 “接招吧你!”洛克劈头就是一记重拳,朝少年那张怎么看都是诲气的脸砸了过去。洛克的拳头可不是普通人的拳头,他可是魔王子,他一施展魔力,体内蓄积的力量带动周围的能量就会凝聚成强大的气场,那是一个普通人肉眼所看不到的强大的光和热的能量团。 那个能量团呼啸着朝少年袭卷了过去。但是,少年却也不是寻常之人,他已经看到了。 此人非我族类,看来不能小觑。不容再想,少年一旋身,从他的宝座上跃了出来,凌空扑下,跟着单掌一推,迎向洛克的拳头。一股寒流对上那波热浪,“嗞嗞嗞”,水汽蒸腾,一霎那间,云遮雾绕,倾刻间弥漫了半边天,两个人被包裹在一片水汽里。 朦胧中,少年看到飘拂而过的赤发半掩着一张俊美而又霸气逼人的脸,这张脸庞上弥漫着冲天的杀气。 这张脸孔似乎在哪里见过,少年的心里掠过了一丝怪异的感觉。难道是他?少年突然想起在地下城中遇到的那个人。那人竟然破了自己的“水晶冰阵”。 “你究竟是什么人?”少年仍然是一副淡漠的口气,他自知此人不凡,却也不知道是什么来历,心中不免产生了疑虑。 洛克也不答话,手上的力道反而加重,少年只得接住那拳。一时之间,“嗞嗞嗞”的响声更大,水汽也更浓了。洛克的那一拳夹带着地狱冥火,少年的掌风夹带着万年玄冰,两个真就是冰火不相融。他们相互胶着,战得正酣,突然下面传来“哎哟哎哟”的呻吟声,那种声音听上去甚是痛苦。那是枭的声音。 “他醒了!”洛克的脸上显露出惊喜的神色,他立刻撤去拳头上的力道。洛克竟然忘记了自己还身处险境。一股寒流破空而来,径直向洛克的胸口撞去。那股寒流来自少年的眉心——那个月牙形的印记。 突然,眼前爆出一片炫目的金光,那股射出去的寒流就如同泥牛入海一般,顷刻间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少年怔住了,他看了看洛克的胸口,那里只有一串链子,那是再寻常不过的一串金链子。可是那光?少年迷惑了。 “看来今天是分不出胜负了,改天你我再战。告辞!” 少年朝地上瞥了一眼,冷冰冰的撂下了一句,然后就驱动他的那辆豪华战车,一阵风儿似的不见了。洛克也不理会,只是急忙扶起地上的枭。 “你怎么样了?快让我看看!” “肚子,肚子好痛,哎哟,痛死我了!”枭大口地喘着粗气,脸上一阵青,一阵白,豆大的汗珠从他的额角劈哩啪啦地滚落下来。 出事了,真的是出事了,这可不是装的。洛克把手搭上枭的手腕。枭的脉象大乱,气血翻涌,看样子随时都会吐血而亡。 是不是那小子下手太重,断了枭的心脉?应该不是啊,不管怎么说,枭也是一个有着一千多年妖力的妖怪,再说咱们初来乍到,跟那小子又无怨无仇,他至于下此杀手吗?洛克思来想去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该不会是那个东西吧?突然灵光一闪,洛克想起被少年抢去的那个怪异的绿色东西来。 “都是你嘴馋,刚才吃什么了?该不会是中毒了吧?快把它拉出来!”洛克大吼着。 “拉……什么?早都消化掉了。”枭有气无力地说道,此刻,他的脸上竟然泛起一片红晕。 “我是说吐,那就吐啊!”洛克铁定心要整整这小子,让他尝尝苦头也好,以后让他长点儿记性,好有所收敛。 “吐……就……吐!” “哇!哇!”接连两口都是一片殷红。 “是血呀,停,快停!” 洛克惊叫起来,心想:看来这次是真的吐血了,不能再闹下去了,再闹下去非出人命不可。来不及多想,洛克一掌拍向枭的胸口,运起魔力向枭的身体里输送。突然,魔力被阻住了,那是另外一种力量,而且那种力量竟然是来自枭的体内,那股力量在抗拒着洛克的魔力。 那是什么?洛克惊讶不已,他加大手上的力道,想把那股力量压下去,随着魔力的加大,那股力量也在增强。 “啊!受不了了!”枭痛苦地大叫着,眼睛瞪得滚圆,面色赤红,头发都竖立起来,样子看起来甚是恐怖。 好像自己越是输入魔力,枭就越是痛苦。无奈,洛克只得撤去魔力。洛克束手无策地看着滚作一团的枭,他正跟疯了似的用力扯着头发,并且还在抓挠胸口。 “怎么办?怎么办?”洛克自言自语着,“再这样下去他非得弄死自己不可”。 突然,洛克一把将枭揽进怀里,紧紧地拥着他。 “枭,我说过,要用全部的生命守护你,如果你死了,我也决不独活!” 也不知道枭听不听得懂,反正,洛克就是死死地抱着他。而枭就如同疯了一样拼命挣扎,他的嘴巴连撕带咬,并且用已经伸出利爪的指甲又抓又挠。很快,洛克的袍子被枭给撕烂了,胸口上,胳膊上,已经伤痕累累,并且多处血迹斑斑。任凭枭发泄,洛克就是不松手,他宁可自己死也不想枭受到伤害。 “两个大男人竟然搂搂抱抱的,真是笑死人了!”冰冷的带着揶揄的口吻缥缈得仿佛来自天外。 “你……”洛克气结。 不知道什么时候,那个白衣少年又折返了回来,依然是一副盛气凌人的表情。 “笨!还不放手?他在异变。”少年冷冰冰地蹦出一句,那对红色如琉璃般的眼睛里闪过了一抹异样的色彩。 “什么?异变?”洛克的话音刚一出口,忽然感觉有些异样,他低头一看,怀中拱出了一颗毛茸茸的大脑袋来。 “哇!”洛克大叫一声跳了起来,他朝地上看去,哪里还有枭的影子,那蜷缩在地上的分明就是一头怪兽。怪兽的头颅看起来有种熟悉的感觉,好像曾经在哪里见过,洛克猛然想起来了,那是和枭左臂肩头类似刺青的图案中一样的兽头。 洛克战战兢兢地瞧着地上的那头怪兽。它浑身披着青色的鳞甲,长着一颗类以于雄狮,又像是老虎的头,头上覆盖着略微卷曲的鬃毛,有两只尖尖的并且毛茸茸的耳朵,它的四肢也覆盖着青色的鳞甲,有像虎一样的爪,尾巴就像一个卷曲的毛球。怪兽软绵绵地瘫倒在地上,此时就像蛇脱皮一样,正一点一点地褪去外壳,里面有个东西在艰难地向外蠕动。从没见过此种场面的洛克吓得魂飞魄散,他生凭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恐惧,这诡异的一幕竟然发生在与自己朝夕相处的伙伴身上。洛克僵立在那儿,心一寸一寸地冷下去,只觉得四肢百骸如同堕入冰窟一般。 慢慢地,从裂开的头颅里钻出来一颗金色的毛茸茸的脑袋,然后是覆盖着鳞片的脖子,两只前爪……约摸过了一盏茶的时间,一只金色金鳞的小兽完全钻了出来。一阵风吹来,那张被褪下来的青色的皮毛化成粉末不见了,一只异兽抖抖皮毛,威风凛凛地站了起来。 “这位朋友,恭喜你了,不如把他套上战车,你我并驾齐驱如何?”又是冷森森的一句话。 “嗷”,一声长啸,清脆响亮,直上云霄。“咔咔咔”,有东西折断,跟着是一阵“劈哩啪啦”落水的声音。循声望去,洛克惊讶地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是身处异地了,接二连三发生的状况让他还没有来得及注意周边。洛克这才看到,周围白茫茫的一片,都是冰,冰面上还矗立着一座座冰山,它们白得直晃眼。那些冰山奇形怪状,透明如水晶,尖利如刀剑,方才的那阵啸声所发出的气流撞击到冰川上,震激得冰块四溅,跌落进了水里,这才发出“劈哩啪啦”的响声。 这又是哪里呢?若茜和科隆还有……洛克正想着呢,冷不丁耳朵里听到了一声怒吼:“你才应该是我的坐骑!” 洛克打眼一看,不知道什么时候,枭已经恢复成人形,他比从前高大威猛了许多,原本青色的鳞甲已经变成了熠熠生辉的金色,就连裸露的胸肌处也覆盖上了金色的鳞片,整个上身看起来就像是穿上了一件怪异的马甲。 “谢天谢地,你吓死我了!”洛克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说道,“如果你变不回来,我只好在你的脖子上拴个套,把你当宠物养着,出远门时再当坐骑骑着。” “呸,你找打!”枭狠狠地啐了一口,跟着挥舞起拳头砸向那个一脸坏笑的家伙。 洛克一闪身躲了过去,他将双手交叉抱着两臂,兀自吃吃地笑个不停,那意思分明是在说:有本事,你再来啊! 枭生气了,他就像一头发怒的狮子,劈爪向洛克的脸上抓去,他想把那张可恶的脸抓成一张大花脸。两个人撕打起来。他们从一块浮冰跃到另一块浮冰,又从浮冰纵到冰川之上,两个人既像打架又好像戏耍一样,追逐得不亦乐乎。 少年看着那两个欢快的身影,眼睛里闪过了些许的落莫,他的思绪又飘回一万年前,飘向那个已经沉睡在大西洋中的岛国。 “唉!”少年长长地叹息一声,收起了飘缈的思绪。他还有重要的事情要办,他已经没有时间去回忆从前了。少年驱车飞临到洛克和枭的身边。 “给,还给你们!” “呼”,一个东西奔洛克的面门疾射过来。洛克伸出手指一夹,是一把华光四射的宝剑。 “‘夭’!怎么会在你那儿?”洛克和枭几乎异口同声地叫了出来。 “后会有期!” 冷冰冰的话音刚落,“呼呼呼”,飞龙战车已经越升越高,很快就呼啸着远去了,它在洛克的视野里,先是看到了一个背影,然后就变成了一个黑点儿。 两个少年面面相觑。原来,他就是地下城里的那个身穿黑袍子的人,难怪他的身上会有冰冷的肃杀之气。洛克明白了,心想:这个人的本事可真不小,想来必定不是一个等闲之辈。 第一百零七章 冰河上的城堡 两个少年停止了戏耍。洛克望着飞龙战车消失的方向定定地出着神。 “大哥,现在我们有两柄宝剑了,给你一柄吧,你想要哪一柄呢?”枭的声音又把洛克的神思给拉了回来。 第61节 “噢,随便吧,你想要哪柄就要哪柄吧!” “要哪柄好呢?”枭把两柄宝剑拿在手里,摆弄来摆弄去,不知道选哪一个好了。 “不如这样吧,我们比个子,谁的个子高,谁就要长的,谁的个子矮,谁就要短的。”洛克看枭一副为难的样子,便想出了这么一个办法。 “还用比嘛,自然是你高了。”枭嘟起了嘴巴,虽然异变以后,枭的个子大了许多,但是,和洛克相比还差了一截。 “好吧,银剑给你。‘夭’我留着,毕竟这是老族长送给我的。”枭的眼神黯淡下来,他又想起了老族长,离开西土大陆都这么久了,他还是第一次想起老族长。 “唉,也不知道老族长怎么样了?”枭叹了一口气。 “算了,不要想那么多了,你都长大了,老族长会为你高兴的。”洛克安慰着枭。 洛克又施起法术来,那柄叫做“夭”的宝剑,停留在空中旋转起来,一片华光闪烁之后,剑身被裹在一个金色的,镶有宝石的剑鞘里,而且,还有一条同样闪着金色,并且缀有各色宝石的腰带。 洛克把它们都佩戴在了枭的身上,金色的腰带和金剑配上枭的金色鳞甲,使枭看起来更加的威武和雄壮。 “嗯,不错,你看起来就像是一个金甲将军。”洛克拍了拍枭的肩膀。 洛克把从枭身上除下来的银剑,还有银色的腰带都佩戴在了自己的身上。 “呛啷”一声,华光四射,枭拔出了“夭”。 “大哥,我们比试一下剑法好不好?” “好哇,想必你的力气应该大了很多。”洛克也很想试一试枭的本领。 “叮叮铛铛”,两个人比起了剑法,银剑卷起一阵飓风,金剑化成一道长虹,两个身影被包裹在一片光影之中。只见半空中,一会儿是金蛇吐信,一忽是银龙摆尾,两片光影纠缠在一起,就像是两条正在厮杀的苍龙和巨蟒。已经分不清哪一个是洛克,哪一个是枭了。 “骨碌碌”“砰”,脚下突然一滑,跟着眼前一阵头晕目眩,洛克仰面跌倒在了地上,他一摸额角,热乎乎的,有血液流了出来,就连屁股都火辣辣地痛起来。 “大哥,你怎么样?没事儿吧?”枭收起剑,急忙奔了过来。 “哧溜溜”“砰”,脚底下异常光滑,枭一个急刹车没刹住,一头撞到了地面上,他的脸跟冰面接了一吻,鼻子差一点儿被撞扁。枭抬起晕乎乎的脑袋,一摸鼻子,又流血了。原来,两个人比剑比得一时兴起,竟然忘记了是在冰面上。 “哈哈哈……”一阵大笑之后,突然出现一个身披火红色披风,浑身着黑色甲衣的少年,他站在两个人的面前,双手交叉抱在胸前,笑声里带着揶揄。 洛克和枭异常狼狈,两个人互相搀扶着从冰面上爬起身来。 洛克看了看眼前的少年,他的心里掠过一丝怪异的感觉。这个少年竟然是红色的皮肤,并且还生有火红色的头发,瘦削的脸颊上斜睨着一双橙色的眼睛。 “你是谁?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洛克问道。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啊?”少年的眼睛里闪着狡黠的光,那种讲话的语气,还有眼神,倒有几分像枭。 洛克撇了撇嘴,不言语了,心想:这是一个难缠的角色,还是不惹为妙。 “喂,你是谁啊?我大哥问你话呢,为什么不回答?好没礼貌哦。”枭生气了,他可不想自己的大哥被人家藐视。“刷”的一声,枭拔出腰中的佩剑。“呼”,华光闪过。“夭”卷起一阵飓风,朝少年的脖颈斩了过去。 “哼!”少年冷哼一声,他既不躲,也不闪,而是突然紧握双拳,大吼一声,“无明业火!”双拳外翻变掌,“呼”,两团橘红色的火焰窜了出来。 “铛”的一声,枭的宝剑掉到了冰面上。 “哎哟,哎哟,烫死我了!”枭捂着手,跳起脚来,“诡异,诡异,太诡异了!”枭一边嚷嚷着,一边猛力甩他的手腕。“夭”竟然在燃烧,并且,“夭”周围的冰都已经融化了。 “快,快让我看看!”洛克急忙拉过枭的手,查看起他的伤势来。洛克一看,枭的右手掌连同右侧的整条手臂不但红肿起来,而且上面还布满了大大小小的水泡,样子看起来极其可怖。 这个少年只是一个普通的人类,他怎么会施驭火术?来不及多想,洛克急忙运起魔力为枭疗伤。 少年的眼睛里闪过一丝阴冷的笑意,他突然伸出右掌,掌心里爆出了一个红色的光团,那个光团悄无声息地向洛克的胸口疾射过去。洛克正在为枭疗伤,他根本没有留意,他也没有想到那个少年会向他发起攻击。 眼见阴谋就要得逞了,少年眼睛里的笑意更加恶毒了。只不过,那种笑意很快就被惊愕所代替。少年看到洛克的胸口处闪烁了一下之后,他的“烛天光火”就如同泥牛入海一般,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少年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用力地擦了擦眼睛,他看到洛克的脖颈上挂着一串链子,那是一串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金链子。 “哼,不玩了!”少年冷哼一声,转过身去,只一晃身形就不见了。 “哎哟,哎哟,痛死了!大哥,千万不能放过他。” “你也太莽撞了,干嘛一见面就跟人家打架呢?喂,朋友……”洛克本想说“喂,朋友,你出手也太重了吧?”洛克一抬头,没人,他朝四周望了望,一个人影都没有。 “奇怪,怎么这么快就不见了。”洛克觉得很是莫明其妙。 洛克运起魔力为枭疗伤,一团光晕笼罩了枭的手臂。不久,那些水泡不见了,红肿的皮肤也恢复了原样。枭用力地甩了甩手臂,嘴巴里嘟囔着:“哼,下次让我再看见他,我要捅他几个透明的窟窿!”枭是想着要报仇呢。 “走,我们去找找看,我总觉得这个地方有点儿古怪。” 洛克拉起枭,两个人小心翼翼地搜索起来。渐渐的,天黑了下来。遥远的夜空里浮现出了星子,一弯眉毛一样的月牙把清冷的光辉洒到了冰面上,冰面明亮了许多,几乎照出两个人的影子来。 “咕咕咕”,枭的肚子又唱起了空城计。 “大哥,我的肚子饿了。” “是啊,我也饿了,怎么办呢?”洛克朝四周看了看,前方不远处波光粼粼的,好像有水。 “有了,既然有水就一定有鱼,我们去捕鱼吧?” “好哇,好哇!”枭一听说有鱼吃了,立刻开心起来。两个人往水边奔去。 “这是什么?”洛克突然站住了,他用手一摸,冰冰的凉凉的,面前矗立着一堵巨大的冰墙,冰墙上面波光粼粼的,看起来就像是水一样。洛克抬头看了看天空,他明白了,是水的影子被月光投射到了冰墙上。那么,哪里来的水呢? 洛克朝四周望了望,各种形状的冰山绵延着,也没看到哪里有水啊。洛克疑惑了。 “大哥,小心!”枭突然尖叫一声,因为他看到洛克就站在一条宽大的裂缝的边缘。 “怎么了?”洛克疑惑地转过身来,他看见了满脸惊恐的枭。与此同时,“劈哩啪啦”一阵巨响,洛克脚下的冰块碎裂了,他一个趔趄向裂缝里跌落下去。 “大哥!”枭伸出手,抓住了洛克的手臂,他想把洛克拉上来,但是,洛克下坠的力道太猛了,枭被洛克给拖了进去。两个人一起向裂缝里坠落下去,洛克害怕枭会跌伤,他想张开翅膀,但是裂缝又不够宽,他只好抓紧枭的手。心想:这回该轮到自己垫背了,说什么也不能让枭再受到伤害。 “扑通”“扑通”“哗”,激起了大朵大朵的水花,两个人一先一后,跌进了水里,水特别的凉。嘿嘿,这回运气好,不用当垫背了,洛克暗自高兴。洛克浮出水面,抹了一把脸,甩了甩头发上的水珠,他向远处眺望了一会儿,又朝周围看了看,然后他大吃一惊。 “大哥,这是什么地方?” “嘘,别出声!”洛克做了一个手势,示意枭不要出声。 枭悄悄地移身过来,低声说道:“大哥,你发现了什么?” “你看,那里。” 顺着洛克手指的方向看去,枭惊讶地张大了嘴巴。在他们的左前方,出现了一座城堡,这座城堡竟然隐匿于冰层之下,浮在冰河之上。而且,城堡的上方还飘浮着一大团红彤彤的看起来既象烟雾,又像云霞的东西。洛克感觉到了,那是一股超强的能量团。 “有古怪。走,过去看看!”洛克拉着枭的手,两个人推开漂流的浮冰,悄悄地向岸上游去。 第一百零八章 炎之火族 城墙很高大,墙壁在月光的照射下呈现出雪亮的银白色,高耸的穹形屋顶又呈现出金色。 两个人围着城堡转了一阵儿,竟然没有找到入口。洛克的心里涌起一阵怪异的感觉,他抬起头来,仔细地看了看,发现这座城堡似乎有些年头了,但是,它看上去是那么的坚固。只是,墙壁上有一条斜斜的断痕,看起来就像一张漂亮的脸孔上凭添了一道伤疤一样。是什么力量会让如此坚固的城墙断裂的呢?并且还隐匿在厚厚的冰层之下,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洛克百思不得其解。 “大哥,要不要上去看看?”枭的话打断了洛克的思路。 “好,上去看看!”洛克用眼神示意,枭心领神会。两个少年拉着手,一提气,纵上了城墙。 “呼”,头顶上响起一阵巨大的风声,两个人急忙伏身下来。一片乌云一样的东西从头顶掠了过去。 “跟上去!”洛克拉着枭的手,两个人朝那片黑影追了过去。 东转西转,左拐右拐,最后,那片黑影在城门前停了下来。然后,那片黑影突然不见了,一个看起来比黑影小得多的白影一飘身纵上了城墙。洛克和枭紧随其后,来到城门。城门紧闭着,并没有人。这是一座城中城。 来不及多想,洛克拉着枭的手,也跟着纵上了城墙。两个人伏在城墙的阴影里,向里面张望。 “铿铿铿”,响起杂乱的脚步声,眼前突然灯火通明。十几个身披火红色披风的人分列在道路两旁,他们都穿着黑色的甲衣。 “哈哈哈……”突然一阵大笑,从宫殿里走出来一个身披火红色披风的人,那人的头发和胡须也是红色的,他的身边站着一个少年,就是把枭的手臂给烫伤的那个少年。 枭的身体动了动,洛克急忙将他按住。洛克知道,枭是想冲上去报被烫之仇。 “你不要命了?没看见他们人多势众吗?”洛克低声说道。 “我是妖怪,你是魔王,难道我们会怕他们?”枭很不服气地说道,因为他已经嗅出来了,那些都是人类。 可是,洛克却不敢小看这些人类,因为他看到了那个会施驭火术的少年,他估计这伙人都不是普通的人类,他们可能掌握了什么异能术或者邪术。 “先看看他们在干些什么,然后再做打算。”洛克说道。 枭只好伏下身来。两个少年继续躲在阴影里,密切地注视着那些人的动向。 “不知亲王殿下驾临,有失远迎,失敬失敬!来人,看坐!”那个年长的人朝身后喊了一嗓子,立刻有随从搬了两张宽大的座椅过来。 “不必了,我来找炎烛城主是有事相求。”说话的是一个身披白色长髦的年轻人。洛克看不到他的正面,只看到一个背影。 洛克的心里又掠过了一丝怪异的感觉,他觉得这个背影很熟悉,好像在哪里见过。洛克盯着那个背影看,夜风吹拂起那人的长发,黑色的如瀑布一样的长发。 难道是他?洛克想起来了,在那个吃早餐的餐饮店里,自己曾经看到过这个背影,当时,自己还怀疑那只是一幅画,原来真的有此人。可是,他来这里干什么? “我们好像有许多年没有见面了吧,怎么来了也不事先通知一声,我好叫属下备茶点。这要是招待不周,失了礼数,传出去可是要被世人耻笑的。来人,看茶!”叫炎烛的城主又发话了。 有随从搬出茶几,端着茶上来了。 “既然城主如此好客,那米勒恭敬不如从命。叨扰了!”说着,那个年轻人坐了下来。 原来他叫米勒,洛克继续窥视着,他想看看这些人究竟要干些什么。 “不知道亲王殿下找我有何贵干哪?我们炎之火族与你们冰之雪族早在三千年前就已经划清界线,做为冰雪传人的亲王殿下你不会不知道吧?” 冰之雪族?洛克想起了帕珀米休斯讲的那段往事,难道这个叫米勒的人会跟冰雪女神有什么关系? “这个,我当然知道。但是,米勒今天冒死前来的确是有事相求,还希望城主不计前嫌能帮米勒这个忙。” “求我帮忙?哈哈哈……”炎烛狂笑起来,“三十年前,血族袭击旭日帝国,害死了我的妹子还有许多族人,我跪在你的面前求你,求你为我的妹子和族人报仇,你不但不帮忙,还放走了血族。现在,你反倒来求我,我凭什么要帮你?凭什么?” 米勒痛苦地闭上眼睛,他仿佛又看到了那个人类少年,他痛哭流涕地跪在自己的面前,求自己出手击杀血族。可是,父亲大人有命,暗夜帝国不许和人类有任何瓜葛,这条规矩据说一万年前就已经定下了,自己又怎么能违抗父亲大人的命令呢? “是,没有帮助你是我的错,但是,你说我放走血族,我却根本没有做过。”米勒说道。 “做没做过,你自己心里清楚。来人,送客!”炎烛寒着脸站起身,就欲拂袖而去。 “噗通”,米勒跪了下去,他紧紧地抓住炎烛的手臂,肯求道:“城主,米勒求你了,三十年前是我不对,我给你跪下了。我求你出手,救救我的弟弟,我的弟弟米迦,米迦他受了重伤!”米勒垂下头去,为了弟弟,他可以什么都不要,包括尊严。 米迦?米迦是他的弟弟?洛克想起来了,自己欲击杀维尔的时候,是那个叫米迦的人替维尔挡下了自己的一击,自己的那一击足以令人毙命,米迦竟然没有死,难道他们都是冰雪神族? “大哥,他竟然给那个红毛狗跪下了!”枭的眼睛里露出了嘲讽的神色。 “你懂什么?你没有听见吗?他是为了救弟弟才会给炎烛跪下的。”洛克瞪了枭一眼。同时,洛克的心灵也受到了震撼,他没有想到,自己误伤了人,竟然会给人家当哥哥的造成这么大的伤害。洛克的心不安起来。 “哈哈哈……”炎烛又是一阵狂笑,他的眼睛里露出了凶光,“你的弟弟?你的弟弟就是弟弟,我的妹妹就不是妹妹了吗?”炎烛指着米勒厉声斥责。 “对不起,都是我的错!我求求你,求求你救救米迦,无论你让我做什么,我都答应你!”米勒苦苦地哀求着。 第62节 唉,我都做了些什么?洛克在心里直叹气,心想:这个做哥哥的,竟然做到了这个份儿上,也真是够可怜的。 “无论我让你做什么,你都愿意?”炎烛依然是一副冷冰冰的表情。 “是的,请城主吩咐,只要城主肯救米迦,就是让米勒赴汤蹈火,米勒也在所不辞!” “好!这可是你自己说的,我可没逼你。来人!”炎烛狞笑着。 话音刚落,就见两个身披红色披风的人奔上前来,他们架起米勒,把米勒拖到了一个金属的支架前。 炎烛伸出一根手指,“呼”,一股火苗从指尖窜了出去,米勒的手腕和脚踝立刻被环形的红色火焰给包裹了。它们就像绳索一样,把米勒缚在了金属架上。他们想干什么?洛克大吃一惊。 “大哥,去救救他吧,他们是不是要杀死他呀?”枭突然害怕起来。 “放心,他死不了的,神族的人又怎么会死呢?我们看看他们到底要干什么?” 洛克心里很清楚,自己误伤米迦的那一击里夹带了“地狱冥火”,这个叫炎烛的人类,他有什么本事能破解“地狱冥火”?米勒竟然来求他,真是笑话。我倒要看看,这个叫炎烛的家伙有什么本事。 “你们哪一个先来啊?”炎烛对周围身披火红色披风的人说道。 “父亲,我先来。”说话的是那个一直站在炎烛身边的少年。 原来是一对父子。洛克继续不动声色地观察着。 “摧金烈火!”少年大吼一声,他的掌心爆出了一个金色的光团,随着亮度的增强,光团突然破裂,变成了一团金色的火焰,火焰窜了出去。“呼”,米勒周身燃烧起来,他在烈焰里惨厉地嚎叫着,他想挣扎,但是,他的四肢被缚得紧紧的,连动都动不了。 “好,好,好哇!” “少城主的‘摧金烈火’又精进了许多!” …… 周围的人都喝起彩来。洛克皱了皱眉头,心想:这种雕虫小技也值得大惊小怪,真是笑死人了! “哈哈哈……尊贵的亲王殿下,你倒是施法抵抗呀,你难道就不想知道,是我们炎之火族的驭火术厉害,还是你们冰之雪族的玄冰术厉害吗?施展出你的玄冰术来,我可不想被人家说成是以大欺小。”炎烛厉声说道。 “不,我不施展任何法术,只要你肯救米迦,我愿意承受你的驭火术。”米勒从火焰里抬起头来。 “好,我让你嘴硬,我看你能捱到什么时候。谁还想来啊?” “城主,弟子愿意。”又有一个身披火红色披风的人走了出来。 洛克明白了,这些人都是炎烛的门徒。 “大哥,我怕!”枭拉了拉洛克的衣袖,心想:大哥这是怎么了,为什么如此狠心起来?他实在害怕听到那种惨厉的嚎叫声,那种叫声,敲击着枭的心坎,让他毛骨悚然,他害怕自己睡觉时会做恶梦。 “先看一看再说。” 洛克知道,凡火烧到神族的身上根本起不了任何作用,只因这个叫米勒的亲王不施法抵抗,所以他就能感受得到肉体上的痛楚。 那个自称弟子的人也重复着类似的动作,只不过,他吼出来的一声是“烛天光火”。这都是些什么名堂啊?这些人类到底从哪里学来的这些邪门歪道呢?洛克深感诧异。 又有一团火焰窜了出去,只不过这团火焰的颜色不一样,它是红色的。红色的火焰又烧上米勒的身体。这时候的米勒,身体已经被红和金两种颜色的火焰给包围住了。 那两圈火焰就像是绚丽的云霞,它把米勒包裹在当中,形成一个琥珀,那情景看起来分外的妖娆,美得惊心动魄。 但是,又有谁能够知道,在那个看起来美伦美奂的场景里,有一个人正被包裹在里面,承受着如同炼狱般的折磨呢? “洛……克,你……知……不……知……道,没……有……你,我……有……多……么……的……寂……寞!”米勒低低地呼唤着,“我……在……承……受……着……和……你……一……样……的……痛……苦,我……在……分……担……你……的……罪……责,你……感……觉……到……了……吗?”米勒微弱的声音被呼呼窜起来的火苗,还有熊熊燃烧的烈焰给淹没了。 “就你们那点儿三脚猫的功夫,还得修炼个几十年。还是看我的吧,我不相信这小子的骨头就那么硬!”说话的是炎烛。 炎烛从座椅上站起身来,他好像在念咒语,然后,洛克看到从炎烛的指尖上迸出来一个紫色的光团。 “焚心业火!”炎烛大吼一声,光团突然爆开了,一簇紫色的火焰就像一条毒蛇一样窜了出去,它并没有令米勒的周身都燃烧起来,而是在米勒的胸口处燃烧。但是,米勒嚎叫得更凄厉了。 枭闭上眼睛,捂起了耳朵,他实在不忍心听下去,也更不忍看下去了。洛克看到米勒的心脏都在燃烧,如果他再不施法抵抗的话,可能真的会被烧死。这种折磨人的手法实在是太阴毒了,看来,自己不能再袖手旁观了。 “你在这里呆着,不要动,我下去看看。”洛克叮嘱枭。枭点了点头。洛克一飘身,进入院子里。 “你是谁?” “为什么闯进炎火城?” “你跟他是不是一伙的?” …… 炎烛的弟子,包括他的儿子都亮出兵器,忽啦啦地围了上来。 洛克坐在了炎烛的旁边。那是先前米勒坐过的地方。洛克端起茶几上的杯子。那个杯子本来是呈给米勒的茶,但是,米勒没有喝。 “我嘛,跟他一点儿关系都没有,我是隔岸观火的。”洛克的脸上满是嘲讽的笑意。 炎烛上上下下地打量着洛克,他的脸上显露出了惊讶的神色,因为他看到了那个杯子,杯子在洛克的三根手指上飞快地旋转着,并且,杯子里的茶水没有一滴是溢出来的。 炎烛怒道:“既然你说跟他没有关系,那就别来蹚这趟浑水,你哪里来的就回哪儿去!” “城主大人不必急着下逐客令,事儿办完了我自会走人。”洛克嘻笑着,“听说你们会什么驭火术,我呢,也略知一些皮毛,不如我们切磋切磋?” “你也会驭火术?”炎烛斜睨了洛克一眼,满脸都是不相信的神色。 “如果城主不介意,我就露两手?顺便让你门下的弟子也瞧一瞧,看看究竟是你的驭火术厉害,还是我的驱火术厉害。” “什么?驱火术?没听说过。”炎烛一脸鄙夷的神色。 “父亲,不如你就让他试一试,如果他敢欺骗我们,我就杀了他!”炎烛的儿子恶狠狠地瞪视着洛克,咬牙切齿地说道。 如果这小子真的有本事,也可以让门徒们长点儿见识。 “那好吧,我倒要看看你有什么本事?”炎烛一听,觉得儿子的话有道理,也就同意了。 洛克暗中念起驱火咒来,从前他当死神的时候,经常用冥火驱赶那些不肯上船的亡灵,不要说那些死灵都惧怕冥火,就连神祗们对冥火也要惧怕几分。 在洛克的手掌驱动下,一团黑色的火焰进入了米勒的身体。满院子的人都瞪大了惊骇的眼睛,他们看到那团黑色的火焰在和紫色的火焰搏斗,它们就像两只斗架的公鸡一样,互相掐咬撕打起来。很快,紫色的火焰被黑色的火焰给吞噬了。 黑色的火焰又从米勒的身体里钻出来,飘回洛克的掌心,然后消失不见了。“砰”的一声,是座椅翻倒的声音。炎烛一屁股跌坐到了地上。 “你……你这叫什么火?你究竟是什么人?”炎烛瞪大了惊恐的眼睛,因为几千年来,从炎火一族的先辈起,从来都没有人能炼成过黑色的火焰。 “你很想知道是吗?那我就告诉你。”洛克从地上一把揪起炎烛,厉声吼道,“我这叫‘冲天怒火’!”“嘭”,洛克一拳揍了过去,把炎烛的下巴都打歪了。 “不许伤我父亲!” “保护城主!” “杀了他!” …… 忽啦啦围上来一大堆人。 “怎么,想群殴?”洛克的脸上绽开了一个邪魅的笑容。 “大哥!我来帮你。”“呼”,城墙上飞下来一只大鸟,不,不是鸟,是枭。 “这些人就交给你了。”洛克想试一试枭的身手,给他多一些历练的机会。 “乒乒乓乓”,响声一片,枭和炎烛的门徒们战到了一起。洛克一飘身,来到米勒的身边。他扳起米勒的头一看,大吃一惊,米勒竟然就是那个驭龙少年。 洛克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个拥有着凌人的气势,睥睨苍生的表情,那个如同君临天下的帝王般的人,竟然会跪倒在一个叫什么炎烛的城主面前。 一刹那间,洛克的心里说不出有多么的痛悔和自责。如果不是自己伤了他的弟弟,他又怎么会向人类垂下他那骄傲的头颅?洛克觉得自己好残忍,是自己摧残了他的自尊,就好比是有一块透明的水晶,生生被自己给泼上了脏水一样。 洛克的心疼痛起来。 第一百零九章 物是人非 “大哥,救我!” 枭的呼救声让洛克一下子醒悟过来。 洛克看到枭被包围在各种颜色的火焰中,炎烛的弟子们正轮番向他的身体上攻击,他们一边攻击,嘴巴里还一边吼着“扇风点火”“钻冰取火”“摧金烈火”“不食烟火”“烛天光火”…… 我靠!这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邪门歪道?洛克火了。突然,众人觉得眼前一花,就见洛克的手已经锁住了少城主的喉咙。 “让他们退后,把人给我放下来,否则我掐断他的脖子!”洛克厉声说道。 “别,别别别,我放,我放!你们都退后,退后……”炎烛慌了神儿。儿子在人家的手里,想不服软都不行,他只得喝令门徒向后退去。 炎烛慌忙施法,除去米勒四肢的束缚。米勒跌倒在地上。“嘭”,洛克一拳击在少城主的脸上。少城主飞跌出去,那些门徒和侍从都慌手慌脚地去扶少城主。洛克趁乱飞身上前,抱起米勒。冰冷的寒意侵入指尖,顷刻间弥漫了全身,洛克怔了一怔,心想:这还是人吗?简直就是一块冰。 “大哥,快走!”耳朵里猛地听到枭的一声大吼,洛克这才反应过来。两个少年飞身纵上城墙。 “别让他们跑了!” “快追!” …… 身后响起杂乱的脚步声。“吱扭扭”,城门开启了,估计他们是真的追了出来。两个少年猛跑起来,很快,他们又飞身纵上了外墙。 “快放我下来!你们认识路吗?如果不认识路是跑不出去的。”怀里的人突然说话了。 “这……”洛克想起来了,刚才自己和枭是掉进冰缝里来的,冰缝里又张不开翅膀,现在是三个人,还真就不知道怎么能出去。洛克放下了怀里的人。 米勒从袖子里取出飞龙战车。在两个瞪得跟灯笼似的眼睛的注视下,飞龙战车变大了。米勒拉了一把跟傻瓜一样的两个人,那两个这才如梦初醒般,急忙跳上战车。 飞龙战车呼啸着腾空而起,它在城堡上空盘旋了一圈,然后朝上飞去。 “耶!坐飞车咯!”枭高兴得禁不住手舞足蹈起来。自从驭龙少年一出现,枭就盯上了人家的豪华战车,现在终于坐上来了,他那高兴劲儿就甭提了。枭左瞧瞧,右看看,东摸摸,西摸摸,眼睛里除了兴奋就是好奇,他把方才差一点没丢掉性命的事儿全都抛到了脑后。 哼,土包子!米勒在心里嘀咕着,他只当作没看见一样,专心驾驶他的战车。 兴奋了半天,枭忽然安静下来,他拉拉洛克的衣袖,低声说道:“大哥,我闻到了一种香味,你有没有闻到啊?” “香味?”洛克翕动了几下鼻子,“嗯,是很香。” “我怎么觉得这种香味好像在哪里闻到过啊?” “或许是什么花的香吧。”洛克扫视了一遍战车。战车内壁闪烁着金属的光泽,座椅和扶手等处都镶嵌着珠宝玉石等,并没有什么鲜花之类的。洛克也感到很奇怪,心想:或许是米勒的身上佩戴有香囊之类的东西吧,人家是亲王嘛。洛克便没有再想下去。 “我们这是要去哪里啊?”洛克问道。 “东土大陆。”米勒冷冷地说道。 米勒很恼火。如果不是这两个人突然出现,只要自己熬过炎烛的火噬,那么,炎烛就很可能答应救米迦。现在,这两个人竟然坏了自己的事情,也罢,把他们带回暗夜城堡,如果米迦死了,就让他们给米迦赔葬! 这人,怎么又是冷冰冰的,难道不记得是我们救了他吗?枭瞥了米勒一眼,极其不满地撇了撇嘴。自己是拿热脸贴上人家的冷屁股了,洛克耸耸肩膀,便不再说话。 第63节 其实,洛克又哪里会知道呢,坐在他身边的米勒就是修罗,也可以说是他的堂兄。一万年前,修罗的灵魂被困在玄冰阵中承受寒冰磨砺之苦,当时,暗夜帝国的亲王米勒在修炼玄冰术。当比蒙被冥王哈迪斯发配到塔儿塔斯之后,洛克结束了三天三夜的火刑,同时,修罗的灵魂也结束了寒冰磨砺之苦。修罗的灵魂逸出极地深渊,向天空中飞升而去。 此时,正在修炼玄冰术的米勒遭到吸血兽的攻击。米勒被吸了血,结果中了血毒而身亡。莫西露法国师在为米勒招魂的时候,召回了修罗的魂魄。修罗的灵魂本来就是在玄冰中淬出来的,因此,转世成米勒的修罗很快就修炼成了玄冰术,也因此被选为冰之雪族的传人。因为拥有了一个被玄冰淬过的灵魂,所以,任何时候,米勒给人的感觉都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 而米勒亦不知道,坐在身边的赤发少年就是从前那个听他弹凤尾琴,为他远征雅利安的金发少年,那个一万年来,他找了千百回都不曾找到的唯一懂他的人。可是,那个人已经失去了有关亚特兰蒂斯的全部记忆。 命运往往就是这样捉弄人,当长久的等待换来了执着的痛,一切都已经物是人非。 战车一路疾驰,穿过一座座冰山,飞越一片片水面,驰进了浓雾里。眼前灰蒙蒙的一片,什么也看不到,只有无边的雾气。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突然听见“哗啦”,跟着是“扑通”一声,刺骨的寒气逼来。 “怎么回事?” “出了什么事?” 洛克和枭瞪大了惊恐的眼睛。 “能量不够了,我要去给战车补充能源。”米勒的语气依然是冷冰冰的。 由于米勒急于救米迦,他走得太匆忙了,以致于没有来得及给飞龙战车补充能源。现在,战车的能量不足,根本飞不回暗夜城堡。米勒不得不中途前往海底。海底隐匿着一辆磁悬浮空中战车,那是一万年前唯一幸存的一辆空中战车。 在洛克和枭惶恐的目光里,双首翼龙合拢翅膀,把空间封闭起来,海水都被阻挡在了外面。翼龙拉着战车潜进水里,一入水,它的四肢立刻化作鳍。它向水下游去了。 枭在心里抱怨着:请爷洗澡也不先通知一声。 越向下,越是黑暗,寒气也越是逼人。米勒开启了飞龙战车的光灯,由于能源不足,光束比较微弱。但是,透过窗子,两个少年还是看到了许多海底生物,有一群群的鱼儿,有飘来荡去的不知名的浮游生物,还有体形庞大的海怪……它们都四散奔逃着,很快便没有了踪影。不久,周围只剩下一片黑暗。 “得得得……”枭的牙齿开始打颤了,虽然历经劫难得以脱胎换骨,但是,毕竟他只有一千多年的修为,妖力尚浅,再冷下去很可能会被冻僵。洛克只好抓起枭的手,运起魔力,助他抵御寒冷。米勒用余光瞥见了这一幕,那对红宝石般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 “到了。”终于听到了一声人言,两个少年如释重负。放眼望去,前方涌动的暗潮里卧着一头巨兽(其实是海底的岩山),战车并没有停下来,而是直接驶进巨兽的口中。 眼前出现一个银灰色的椭圆形建筑。米勒带着两个少年走了进去。 这是一座水晶般的宫殿,水晶的墙壁上镶嵌着数不清的珍宝。殿内异彩纷呈,无比华丽。想不到,水底竟然会有如此一番天地。枭看得眼睛都直了。 米勒带着两个少年七转八转之后,来到了一个房间。这是一间豪华的卧室,珍珠串成的珠帘,夜明珠镶嵌的壁灯,水晶雕花的大床闪烁着柔和的光芒……还有一些诸如珊瑚、海螺等等其它的摆设,那些都是地面上所没有的物件。 嗯,看来,这里的豪华比波塞冬的海王神殿还要略胜一筹。洛克一边打量着,一边暗想。众所周知,海王波塞冬是出了名的贪财,凡是过往的船只,只要经过他的海域,必须要向他献祭,什么金币、珠宝、象牙、玉雕……他若收不到献祭,轻则掀翻人家的船,重则取人家的性命。人们都很惧怕波塞冬,也都以为他是最富有的。现在看来,这一处所在比波塞冬的海王神殿不知道还要富裕上多少倍。 “只有一张床,你们凑合着休息一下,有话明日再说。”米勒撂下一句话就急匆匆地出去了。刚走出门口,他又折返回来丢下一句,“等一下会有侍从为你们更衣、沐浴和备膳。” 两个人对视了一眼,还没等洛克开口,枭已经一个箭步窜上床。 “我要睡觉了,就委屈大哥你,睡地下吧。”枭竟然腆着脸,毫不客气地下起了驱逐令。 “你,你个没良心的!”洛克气得差一点儿没吐血,“你想睡霸王床?没门儿,窗户都没有!”洛克铁定心要把床抢到手。 “乒乒乓乓”,一阵拳打脚踢,两个人在床上撕闹起来。 “砰砰砰”,突然有人敲门,两个少年急忙住了手。 “客人,该沐浴更衣了!”门外响起一个极其温柔而又甜美的声音。 两个少年争抢着去开门。一个美女探头进来。往上一看,的确是美女,再往下一看,妈呀,惊得两个人眼珠子都差一点儿掉出眼眶来。美女的头下竟然拖着八条手臂,手臂上托着盆子、浴巾、玫瑰花瓣、刮胡刀……反正八条手臂没有一条是空闲的。 枭猛地向后一跃,跳回到床里,缩进角落里再也不敢出声了。 洛克连连摆手,说道:“不必了,不必了,我们要休息了,你出去吧。” “不嘛,主人说了,要斯奇拉亲自侍候两位客人沐浴更衣。”那个声音越发的甜美动听,听得洛克周身生起一层粟粒。 “不用了,真的不用了,代我谢过你家主人。”洛克一抬手,强行将章鱼妹推了出去,并且“啪”的一声关上门。 第一百一十章 星云幻影 洛克一转身跳上床,再一挥手布下结界。从外面看,床上是有两个大活人正挤在一处,但是,谁也别想靠近他们的身边,因为一靠近床就会立刻被反弹出去。 “这到底是什么地方?我好害怕。”枭终于出声了。 “管它什么地方,先睡觉,我都要累死了,有我在呢,你怕什么?”洛克安抚着枭。虽然洛克嘴上是这样说着,其实,他的心里一直在揣度:米勒居然能够来到海底,并且在这里又有住处,难道他跟波塞冬也有瓜葛?这样想着,或许是太过乏累,不知不觉间,洛克就睡过去了。 朦胧中,耳边突然传来女子的呼救声,那种呼声似乎很遥远。循声望去,洛克隐隐约约地见到一片火光中缚着一个女子。那名女子好像在挣扎,又好像在舞蹈一样。洛克努力想看清那个女子的面容,却怎么也看不清,感觉总有一些影影绰绰的东西挡在面前,他越是向前飞奔,那些影子离他就越远。突然,洛克看见浑身是血的枭被绑在了祭台之上,他离自己是那么近,仿佛一伸手就能够摸得到一样。洛克想要冲上去救人,但是,他的身体好像被捆绑住了一样,无论怎么挣扎都动弹不了。洛克正挣扎间,突然看见一个黑影手持利刃朝枭的心窝刺了进去,而枭竟然还在冲着自己笑。 “啊,不!”洛克大叫一声。 “鬼叫个什么呀!”枭伸了个懒腰,揉了揉惺忪的睡眼,不满地嘟囔了一句,“人家睡得正香,偏要把人家吵醒。哎,什么时辰了?” 洛克看了看枭,又用力地掐了掐自己的胳膊,疼!洛克明白了,原来是一个梦。只不过,梦中所见到的情景着实让洛克感到费解,因为感觉就像真的一样,即便是已经醒转过来,他的心还在怦怦怦地跳个不停,洛克伸手一摸自己的额头,冷汗都已经渗了出来。 “是啊,什么时辰了?我也不知道。” 现在身处不知道有多深的水底世界,又去哪里懂得是几时几日?洛克一挥手撤去了结界。 “砰砰砰”,有人敲门了。 “客人,该沐浴更衣了!”柔柔的、甜甜的声音,又是那个章鱼妹。 “怎么总是沐浴啊,更衣的,就不能换点儿别的。”枭不满地发着牢骚,“大哥,告诉章鱼妹,让她备膳吧,我都要饿死了。”枭摸着瘪瘪的肚皮,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 听枭一说,洛克的肚子也跟着咕咕咕地叫起来。 “是啊,好像许久都没有吃东西了,真就挺饿的。”于是,洛克就吩咐章鱼妹备膳。 “客人,请跟我来。”章鱼妹虽然长相古怪,却甚是有礼貌,她娉娉婷婷地走在前边,给两个人带路。 其实,章鱼妹是一个机械人,只不过,洛克和枭并不知道。 穿过一条长长的走廊,来到一个半月形的拱门前,还没等他们走进门呢,便有芬芳的香气扑鼻而来。走进去以后,只见水晶大厅里摆放着许多鲜花,有风信子、秋牡丹、大丽菊、红玫瑰……估计凡是陆地上有的这里也差不多都有完了。 两个少年瞪大了惊骇的眼睛。他们发现那些鲜花被盛放在水晶般透明的容器里,里面却没有泥土。奇怪,太奇怪了!两个人啧啧称奇。 大厅的正中间,是一张闪着银色光辉的巨大的餐桌,它正在旋转着,看起来就像是用整块白银雕刻而成的。偌大的一张桌子竟然只有两把椅子,那两把椅子也应该是白银的,它的上面还镶嵌着闪烁光华的红宝石。桌子上已经摆满了瓜果、甜点……还有一瓶紫红色的液体。 这大大出乎洛克的意料,想不到,在这个冰冷而又幽深的水底,竟然会有如此大的排场。一刹那间,洛克觉得仿佛是身在梦中一样。 “这是真的吗?”枭喃喃着,他的嘴巴早已经张成了“o”型,几乎就没有合拢过。 “是不是真的,掐你自己一把不就知道了?”洛克戏谑道。 “主人真是盛情啊,只招待我们两个人,真就是把我们当成了贵客呢!”洛克拉了一把连眼珠子都不会转动的枭,把他按在了座椅里。 章鱼妹动用她那八条手臂,也不知道哪只是手,哪只是脚,反正她手脚并用,又是夹菜,又是斟酒,忙得不亦乐乎。 枭吞了吞口水,却不敢动口,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啊,这万一吃到肚子里又变成臭鱼烂虾、石头瓦块之类的,到那时,拉又拉不得,吐又吐不出,没准洛克会给自己来个开胸破腹。枭正胡思乱想呢,却见洛克已经捞起一块甜点放进嘴巴里,“吧唧吧唧”地咀嚼着,似乎吃得很香甜。 嘿嘿嘿,管它呢,就算被毒死也值,做个饱死鬼总比当个饿死鬼强。这样想着,枭便不再有所顾忌了,他专挑好吃的吃。很快,桌面上一片狼藉。 “大哥,我们这是不是在做梦呢?”枭一边打着饱嗝,一边问洛克。他还是不相信。 “都说了,掐一下你自己不就知道了吗?” 枭还真就照着自己的大腿掐了一把。 “哎哟,疼!是真的,原来不是在做梦。”枭咧了咧嘴巴,“可是,这天底下有免费的午餐吗?那小子真是莫明其妙,就把我们晾在这儿了,还好吃好喝地招待着,会不会别有用心?”别看枭大大咧咧的,心眼可多着呢,他也知道“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软”的道理。 枭的一番话倒是提醒了洛克。是啊,米勒已经许久没有露面了。两个人相互对视一眼,便已经明晓对方的心意。 “呃,这个,章鱼妹啊……” “人家的名字叫斯奇拉,是主人亲自给取的。”章鱼妹不高兴了,嘟起小巧的樱桃似的嘴唇,那声音腻得好像能把人熔化掉。只不过,章鱼妹的相貌实在是太古怪了,倘若把她那自头以下的部分换作人的身体,说不定两个少年早就抢着亲吻下去了。 “好好好,斯奇拉对吧。那个,我们要洗澡,呃,就是沐浴更衣。”枭狡黠地眨了眨眼睛,又继续说道,“水温嘛,要不凉不热。花瓣呢,要不多不少,而且,花瓣还不能太香,太香了我会头晕。衣服嘛,要不厚不薄,如果衣服太薄了我会感冒,我要是感冒了,你的主人可要拿你是问了。” “啊?是,客人。”斯奇拉一脸的错愕,然后,她转身向外走去。斯奇拉一边走,一边用她那八只手脚掰着指头数着:“不凉不热,不多不少,不厚不薄……” “哈哈哈……”看着章鱼妹走远了,枭忍不住暴笑起来,“那丫也太好哄了!” “嘘!小心隔墙有耳。”比起枭,洛克要谨慎得多。 终于,枭止住了笑声,两个人一猫腰,贴着墙壁溜了出来。两个人左拐右拐,七转八转,转来转去,他们发现整座宫殿就跟迷宫似的,有数不清的通道和门口,无论从哪个门进去,房间里都是一样的装饰和摆设,而且每一个房间都空无一人。走来走去,似乎怎么也走不完,又好像根本没有走出去,还在原地打转一样。渐渐的,两个人都感觉到了疲惫不堪。 “呸!”枭啐了一口,“什么鬼地方啊,都是一个样子,就算是天堂,呆久了也会把人腻死的。”他再也不想走了,就一屁股坐在了地板上。 “咦?这是什么?”枭站了起来。 洛克扭头一看,发现枭正用手在墙壁上摸来摸去。 “你在摸什么?” “好奇怪呀!大哥,你快看这里。” 洛克看到面前有一堵墙壁,墙壁呈现出黑幽幽的蓝色,上面竟然漂浮着云团,还有闪烁着清冷光辉的月亮和星辰,它们看起来就像是夜晚的天空。洛克用手摸了摸,感觉自己就像是穿行在星云中一样,他甚至看到自己正被无数颗星体包围着。那种感觉,简直奇妙极了! 洛克继续摸索着,体验着那种奇妙的感觉。枭也是一脸的陶醉,因为他也体验到了那种感觉。突然,洛克的手触到了那弯月亮,他发现那枚月牙儿是凹陷进去的。洛克试着用手推动那枚月牙儿,没有反应;他又向右拨动它,仍然没有反应;再向左拨动它。奇迹出现了,墙壁上的星云都运动起来,它们飞快地组合着,只一眨眼的功夫,就排列成了一个奇怪的图形。洛克瞪大了难以置信的眼睛。 “大哥,它看起来就像一头怪兽。” “是吗?”洛克有点儿不相信,他又仔细地瞧了瞧,的确,这些由星云组成的图案看起来就像是一头怪兽,在怪兽的头顶不远处有一颗星,那颗星比其它的任何一颗星都要黯淡得多。 “这又是什么意思呢?”还没等洛克再想下去,就听“啪”的一声,墙壁倾倒下来,两个少年被结结实实地扣在了下面。 四周又恢复了寂静,就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不久,在空旷的宫殿里又响起了斯奇拉那甜得腻人的声音:“客人,沐浴更衣了!” 第一百一十一章 冥火焚心 当米勒赶回“水晶宫”的时候,看见枭跟丢了魂似的正呆坐在地板上。(我们暂且把这辆空中战车叫水晶宫吧,因为它的内部看起来的确很像水晶宫。) “怎么就你一个人?你的那位大哥呢?”米勒不解地问道,因为他出去的时候封锁了出口,没有他的指纹根本开启不了。 “你......你把我大哥怎么样了?”枭突然暴跳起来,一把揪住米勒的衣领。不,也不全是衣领,而是一条类似于什么动物的尾巴制成的衣领。它盘绕在米勒的颈上,并且一直垂到胸前,衬托着露在外面的半段雪白的颈,使米勒整个人看起来既高贵又优雅。此时,枭的手刚好抓住那条尾巴。 “你要干什么?想打架吗?”米勒扬了扬眉,嘴角勾起一个优美的弧度,那是一个冷酷的笑。 “我问你,你到底把我大哥怎么样了?”枭怒视着米勒,眼睛里几乎喷出火来,“你说,你好吃好喝地招待我们,到底是什么用意?” “我不喜欢别人对我这样讲话。”米勒把脸一沉,突然一掌拍向枭的胸口。 “砰”的一声,枭飞跌出去,重重地摔在地板上。一阵刺骨的寒意袭来,顷刻间弥漫了全身。 “我怎么会这样?”枭瞪大了惊恐的眼睛。他感觉身体像被冻僵了一样,根本动弹不了,但是,舌头还没有冻僵,还能说话。于是,枭便骂起了脏话,这一次,他连人家的祖宗十八代都没有放过。 米勒也不理睬枭,只当作没听见一样,他环顾了一下四周,最后,他把目光定格在墙壁上。那堵墙壁本来是一个水晶屏幕,由于能源不足,它早已经关闭了,但是现在,它竟然开启了。屏幕上是一幅由星云组成的图案,那是米勒储存在主控中心里的一幅星际航向图,那上面有他的故乡。 第64节 米勒定定地看着屏幕出神,他仿佛又看到了那个水晶般的女孩儿。女孩儿正举着一方紫红色的丝巾,飞奔着扑进他的怀里,眨着那对乌黑的大眼睛,奶油奶气地说道:“哥哥!给,带上它,想我的时候你就看看它。记住,一定要早去早回啊!” “我不是你的哥哥,我不配做你的哥哥。”米勒喃喃着。两行殷红的血泪从眼角里滑落下来,滑过那张完美俊逸的脸庞。 半晌,米勒擦去眼泪,从怀中摸出来一块暗绿色的东西,也就是米勒从洛克手里夺走的那枚“果核”。我明白了,是这块石头的作用。米勒用手一拂,覆盖在石头外面的那层物质碎成了片,显露出一个六面体玻璃样物质,它是一块磁欧石,但是,它太小了,它的能量还不足以把整辆空中战车给启动起来。 “我没有把你大哥怎么样,你也应该知道,你和你大哥一直在一起的,不是吗?”米勒瞥了一眼早已经冻得瑟瑟发抖的枭,“刷”的一声,他撤去了法术。 不久,冰冷的感觉消失了,枭的头脑也冷静了下来。 “是啊,本来我和大哥就在这个房间里,可是,你家的墙壁倒了下来,我大哥就不见了。我靠,什么质量啊?还水晶的呢。”枭不满地瞪视着米勒。 “是空间转移。” “什么......什么转移?”枭一脸的白痴状。 “简单的说,就是一个人突然从一个地方移动到另一个地方,这两个地方之间或许会很近,也可能会很远。” “你能不能说得再清楚一点儿?”枭还是没听明白。 “比如说你大哥,前一秒钟他还在这里,下一秒钟他就出现在东土大陆,这就叫空间转移。明白了没有?”米勒在心里狠狠地咒骂着:笨蛋,笨死了!连这么一点儿常识都不懂。 “会有这样的事儿?”枭半信半疑。 “飞龙战车已经补充了能源。走了,跟我去东土大陆。”米勒不想再跟枭啰嗦了,因为他要赶时间。 “我为什么要去东土大陆?不,我不去!我要在这里等大哥。” “你是真傻,还是装傻啊?这地方如果没有我,任何人都进不来。我说过要带你们去东土大陆,你大哥他自然也会去东土大陆找你。你在这里等,就算是等到死也等不来的。”米勒狠狠地瞪了枭一眼,心想:没见过这么死心眼儿的人。 其实,米勒想把枭带回暗夜城堡还有另外一个原因,他和那个赤发少年交过手,他知道那个赤发少年本事很是了得。同时,米勒也想到了,赤发少年既然能把自己从炎烛的手里给抢出来,说明他有本事克制炎烛的“焚心业火”,自己有他的弟弟在手,就不怕他不来。一旦炎烛翻脸,再伙同人类进犯暗夜帝国,有了这两个少年,自己的胜算将会大得多。 枭想了想,说道:“也好,那就去东土大陆吧。” 于是,米勒带着枭上了飞龙战车,他驾驶着飞龙战车,马不停蹄地往东土大陆赶去。现在的米勒,心里就跟装着十五只兔子一样——七上八下的,他在担心,他不知道米迦的伤势怎么样了,也不知道还能不能有救。 当米勒赶到暗夜城堡的时候,他那颗原本悬着的心放下了一半。米勒看到了拷曼国师。拷曼国师坐在客厅里,正在跟丽莎聊天。拷曼和丽莎看见米勒进来,就都站起身向米勒施礼。 “无须客气,大家坐吧。”米勒一摆手。 大家都坐下了,只有枭还站在那里。 “你也坐吧。”米勒示意枭坐下之后,又接着说道,“我来介绍一下:这是我刚认识的一位朋友,他叫枭。他们是我的老师——拷曼国师,我的属下——丽莎”。 大家互相施礼,算是认识了。 “老师,您总算回来了,这三千年来,您究竟去了哪里?”米勒差一点儿流下眼泪,心想:弟弟总算有救了。因为拷曼国师是一个法力高强的巫师。 “我一直在闭关修炼。怎么,出了什么事儿?你的情绪波动很大,这可不像是从前的你。”拷曼国师望向米勒的眼睛。 米勒是拷曼唯一的一个弟子——冰之雪族的传人,做为米勒的老师,没有谁比他更了解米勒。 “米迦受伤了,他被炎之火族的驭火术给伤了,您快救救他吧!”米勒请求国师。 “什么?二殿下竟然受伤了!”丽莎惊呼出声,她想到了那个一直对自己悉心呵护的金发少年,也正是因为他,自己才放弃吸食人类的血液,而改吸又膻又腥的动物血液。难怪回到城堡都三天了也没见到二殿下,原来他受伤了。唉!一定又是维尔哥哥闯祸了。丽莎在心里叹着气。虽然丽莎倾心于外表上看起来就像是冰一样的大殿下,但是,二殿下一向对她很好,二殿下受伤了,丽莎自然会很担心。 “哦?有这样的事儿?这就是困扰你的原因?”拷曼问道。 “是的,请老师救救米迦!”米勒急切地说道。 “好,事不宜迟,那你快带我去看看!” 米勒带着拷曼向米迦的卧室走去。临出门时,米勒叮嘱丽莎:“照顾好这位客人,不得怠慢。” “是,属下遵命!”丽莎应道,她很想跟去看一看米迦的伤势,但是,没有米勒的命令,她不敢。 现在,客厅里就剩下枭和丽莎两个人。 “你先坐一下,我去沏壶茶来。”丽莎出去了。 枭听到了他们的讲话,但是,他没敢出声,因为他知道是洛克伤的米迦。如果米勒知道是大哥伤了米迦,那我还能有命?枭开始在心里盘算,想找一个机会离开暗夜城堡。 枭听到了丽莎甜美动听的声音,他望着丽莎的背影出了一会儿神。其实,从一进门的时候,枭的目光就落在了丽莎的身上。枭被丽莎高贵的气质,迷人的卷发,还有精致的脸孔给吸引住了,他想起了那个人类女孩琳达,他把琳达和丽莎作了一番比较,他发现这两个人根本没法比较,与丽莎相比,琳达简直就是一个丑小鸭。大哥说得没错,这个世界上好女孩的确有很多。 可是,为什么丽莎的身上会有一种奇怪的味道?而且那种味道让自己感觉很不舒服。枭百思不得其解。他记得琳达的身上有一种好闻的女孩子的香味,丽莎的身上也有一种香味,但是,那种香味令他很反感。其实,这是因为枭还不知道丽莎就是丘柏,丘柏与乌伏是死敌,他们既熟悉彼此的味道,又排斥彼此的味道。但是,已经过去一万年了,丘柏原来的气味正在消失,他们现在的气味更加接近于人类。这是由于丘柏在进化的过程中,不断地发生着变化,这些变化使他们更容易隐藏在人群里而不被发现。 就像洛克一样,当他在那个镇子上追踪丘柏的时候,他嗅到了一种很熟悉的味道,还有一种接近于人类的味道,当时,洛克以为熟悉的味道是丘柏,实际上那个熟悉的味道是他的亲哥哥米迦,而那个接近于人类的气味才是维尔。从始至终,洛克都不知道,他误伤的那个人就是自己的亲哥哥,是他亲手把自己的哥哥打入了万劫之地,就像当初他在比蒙的腹中一样,米迦正在承受着他曾经承受的痛苦。表面上看,米迦是处于昏迷的状态,实际上,他的灵魂正在冥火里燃烧。而这一切,洛克一无所知。如果当初洛克在与丽莎谈到哥哥的时候,再多说上一句话,问一下自己哥哥的名字,或许惨剧也就不会发生了。 但是,这个世界上没有如果,有的只是现实,残酷的现实。 不久,丽莎提着茶壶进来了,她一边给枭沏茶,一边和枭说着话,讲的都是米勒和米迦兄弟俩之间的事。从丽莎的口中,枭知道了,那两个亲王兄弟关系特别好,好得简直就像一个人。枭明白了:难怪米勒为了救米迦会给炎烛下跪。听着听着,枭越发思念起洛克来。 第一百一十二章 暗夜巫师 拷曼是暗夜帝国的国师,也是米勒的老师,他是冰雪神族与人类的后代,是一个有着超强法力的巫师。 拷曼是暗夜帝国的第五代国师,他已经四千多岁了,他的面貌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少年,他的皮肤是白色的,头发也是长长的黑色。他的眉心也有一个月牙形的印记,那是冰雪传人的标志,只不过,拷曼的修为比米勒要高深得多,因此,他眉心的印记是金色的。 拷曼的两只眼睛瞳孔的颜色各不相同,左眼的瞳孔是红色的,能够驾驭火焰,右眼的瞳孔是蓝色的,能够驱动海水。拷曼已经修炼到了玄冰术的最高境界,能够把各种晶石点化成玄冰,然后布下玄冰阵法,由玄冰阵释放出来的冰之能量——“冰魂雪魄”,就连一般的神祗都难以抵抗。 就像米勒那样,拷曼的周身也散发着极度冰冷的寒气,但是,他高深的法力修为令他能够随着周围的环境自如地调节体温。拷曼也穿着类似于米勒那样白色的长髦,不管什么季节都是一样,只不过,他的长髦没有米勒的那件高档,因为地位不同嘛。除了那对异于常人的瞳孔,拷曼看起来与普通的人类没有什么区别,因此,即便是行走在人类当中,也不容易被发现。 但是,米勒却不同,由于中过血毒,他的身体只能处于极度冰冷的状态。并且,米勒的法术修为也不能再向更高的境界发展,否则最后就会法力尽失,如同手无缚鸡之力的人类,这也是当初真正的米勒身亡的原因。 一万年前,米勒在向玄冰术的最高境界突破的时候,遭到吸血兽的袭击,血液几乎流光,从而导致法力尽失,结果死去了。幸好莫西露法国师及时赶到,他在为米勒招魂的时候,却招回了修罗的魂魄。之后,莫西露法鼓励米勒重新修习玄冰术。本来,莫西露法对米勒没有报什么希望的,因为修炼成玄冰术之后如果再导致法力尽失,身体就再也受不了玄冰的寒气,也根本不可能再修炼成功的。但是,莫西露法看到米勒经常寻死,他以为米勒受不了失去法术的打击,才想不开的,于是,他鼓励米勒重新修炼玄冰术。其实,莫西露法根本不知道,米勒经常自杀是因为受不了血毒的折磨,还有负疚的心灵煎熬。 在莫西露法的指点下,米勒开始修炼玄冰术,由于修罗的灵魂被哈迪斯置入万年玄冰中受刑,被玄冰淬过的修罗的灵魂附在米勒的身体上后,很快就修炼成了玄冰术。这让本来没有抱多大希望的莫西露法国师大跌眼镜,还以为遇到一个几千年来都不曾遇到过的奇才。虽然修罗得到了米勒的身体,但是,他却没有得到米勒的魔法修为和变身能力,因此,他只有龙族的外表。 拷曼的手里执着一柄怪异的魔杖,是由万年玄冰制成的。魔杖长约丈余,通体透明、洁白如雪,呈“s”形弯曲着。在魔杖的上方盘绕着一条龙,不,是一条龙的骨骼,它叫骨龙。在骨龙的嘴巴里滚动着一颗水晶球。 拷曼放下手中的魔杖,先询问了米迦受伤的经过,然后闭目沉思了一会儿。少顷,拷曼张开眼睛,施展起法术,从他额头上的那枚月牙形印记里爆出了一个光团,随着颜色的加深,一束金色的光柱射向米迦的胸口。然后,米勒看到米迦的胸口就像透明的一样,他也看到了米迦的心脏,那颗心脏被包围在一团黑色的火焰里,并且正在燃烧。米勒的心疼得缩成一团,他觉得那颗正在被灼烧的心脏不是米迦的,而是他自己的。米勒心惊肉跳起来。 当拷曼收起法力的时候,米勒迫不及待地问道:“国师,究竟是怎么回事?二殿下还有救吗?” 拷曼蹙紧眉头,沉痛地说道:“对不起,大殿下,属下已经尽力了,如果二殿下中的是凡火,我就能破解。可是,现如今,二殿下中的是‘冥火焚心’术啊!此术极其阴毒,如果不是因为二殿下是龙族,他早就已经死了。虽然二殿下不会死,但是,他一直在承受被冥火焚心的痛苦,那种痛苦根本是你我所无法想象的。” “什么?‘冥火焚心’?‘冥火焚心’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难道是炎烛?他竟然会施如些恶毒的法术?”米勒后悔起来,他后悔自己当初傻瓜兮兮地去求炎烛,早知道炎烛是如此阴毒之人,真应该一掌把他毙了。 “不不不!”拷曼摇了摇头,说道,“东土大陆无人会此法术,不要说是炎烛了,即便是他的老师赫怀斯特斯,也修炼不出此等法术。能施此等法术的唯有冥界的神祗,冥王哈迪斯和死神塔那托斯。” “这……怎么可能?米迦他那么善良,又怎么会得罪冥王和死神?”米勒万分惊骇。 “这个嘛……难说。” “难道就没有破解‘冥火焚心’的方法吗?”米勒的眼神异常痛苦,他又想起了那个人,他觉得米迦就是那个人,他还在承担毁灭生命的罪责,可是,自己早已经结束了玄冰阵中的痛苦,为什么,为什么那个人的火刑还没有结束? 拷曼看着自己的弟子一副痛苦无助的样子,他也很心痛,于是说道:“虽然属下无能为力,但是,也不是全无办法。” “国师请讲。” “解铃还须系铃人。” “您是说,只有求助于哈迪斯或者是塔那托斯?” “不错。” “可是,米迦他……” “殿下不必担心,属下这里有一颗水晶球,它可以减轻二殿下的痛苦。” “水晶球?” “不错,就是这颗。”说着,拷曼从骨龙的嘴巴里取出那颗水晶球。 米勒露出了疑惑的神情,心想:不就是一粒水晶嘛,从前的我曾经拥有过无数的水晶,却从没听说过水晶也能减轻痛苦。 拷曼从米勒的神情里已经猜出了他心中所想,于是,拷曼说道:“殿下不要小看这颗水晶球,它并非是凡间的水晶,它是三万年前来自神界的水晶圣物上的碎片。我的师祖,第一代国师,也就是辅佐苏托国主的莫西露法巫师,他得到了这些碎片,并且将万年玄冰融入碎片当中,将其炼制成了水晶球。这颗水晶球是极寒之物,它可以降低冥火的燃烧程度。” “哦,原来是这样,那就请国师快些施法吧!” 拷曼又施起法术来,他额头上的月牙形印记里幻化出一团金色之光,在金色之光的驱动下,水晶球缓缓地向米迦的胸口移去,最后隐没在了米迦的胸腔里。果然,米勒看到了,包围米迦心脏的黑色火焰被蒸腾的雾汽给冲散了,然后就缩小了许多。米勒总算舒了一口气。 “那么,如何才能找到冥王或者死神?” “我去找我的表姐,或许她能帮这个忙。” “您的表姐?”米勒露出了不解的神情。虽然米勒和拷曼是师徒关系,但是,米勒和拷曼在一起只是学习法术,除了致力于寻找磁欧石,他从来都不去关心其它。因此,米勒只知道拷曼是冰雪神族的传人,除此之外,米勒并不了解拷曼。 “是的,我的表姐就是冰雪女神——典伊。典伊和冥王哈迪斯有一些交情。” “这可太好了,那就麻烦老师了。”米勒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送走拷曼国师之后,米勒坐到米迦的身边。他伸出修长的手指抚上那头金色的长发,自言自语地说道:“你再忍耐一段时间,哥哥一定会救你脱离苦海的。但是,我还有重要的事情要办,我让丽莎陪着你,这样你就不会寂寞了。” 米勒知道,米迦一直倾心那个叫丽莎的女孩。虽然三千年前,当米勒第一眼见到丽莎的时候就动了情,但是,为了米迦,他可以什么都不要,区区一个女人又能算得了什么?米勒爱米迦,已经胜过了爱他自己。 米勒把丽莎唤进来,简单地交待几句之后,就匆匆地走进自己的房间。 米勒取出磁欧石。自从得到这块磁欧石之后,米勒就知道,哈比星王已经派人来到了地球。米勒不确定来者是谁,也不知道来者究竟是为了寻找被自己遗失的磁欧石,还是为了寻找自己。但是,米勒知道,来人肯定遭遇了不测。因为这枚磁欧石是镶嵌在“时空之匙”上的那一枚。从前,修罗曾经骗侍卫长,说“时空之匙”只有一把,其实,“时空之匙”是可以复制的,每一位哈比星族的王族子嗣都可以拥有一把。一来是为了方便他们进行星际旅行,二来是因为王族的子嗣们常常会以星际使者的身份去其它星球,和宇宙间的兄弟交往,这就需要用到“时空之匙”。 由于米勒急于救米迦,他便把磁欧石这件事搁了下来。现在,拷曼国师回来了,米迦有希望得救了,那么,接下来,米勒要想搞清楚的是究竟是谁找到地球上来了。 米勒合上双掌,把磁欧石攥在掌心,集中起全部的精神,用心灵感应和自己的族人进行沟通。但是,过了许久仍然没有回应,米勒急出了汗,冰凉的汗珠顺着他的脸颊流淌下来。米勒担心来人已经死了,要不怎么会一点儿感应都没有?米勒抹了一把汗水,重新集中起精神,这一次他花费了很长的时间,终于,他感应到了微弱的信息。 米勒急匆匆地走出城堡,驾驶着飞龙战车往中土大陆的方向飞驰而去。 现在的时间是午后,阳光很强烈,但是,米勒修炼的是玄冰术,他的本身是龙族,又不是真正的血族,因此,阳光对他没有任何影响。只是,米勒的那身装扮让人感觉很是怪异,好像他很怕冷似的,其实,他身上穿的是千年雪狐制成的长髦,有隔寒的作用,能削减他身体上的一部分寒气,这样也是为了便于他在人类社会中行走。 第一百一十三章 亦真亦幻 洛克发觉自己在一片金色的光晕里向上飞升,他看到了大地、丛林、房屋、山岳、河流…… 然后,洛克看到了被云雾弥漫的奥林匹斯山。洛克在继续向上飞升,他看到了奥林匹亚神殿里的众位神祗。 神祗们在举办盛大的宴会。他们在欣赏优美的舞蹈,在听悦耳的音乐,他们饮着玉露琼浆,品尝着山珍海味和蔬菜鲜果……洛克也看到了神殿里那个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神王,那个与自己有着血海深仇的敌人——宙斯。宙斯正坐在他的黄金宝座上,和那位美貌的特洛伊王子——伽倪墨得斯调情。 一刹那间,父母含恨的双眼,族人惨死的画面,一幕一幕的都跳进眼帘,尼弥西斯妩媚的笑容跌落进瞳孔,漾起的一圈圈涟漪迅速扩散,很快就汹涌成了滚滚的怒潮,倾刻间淹没了洛克的理智。 “啊!宙斯,我要杀了你!”怒吼声里,“刷”的一声,赤发飞扬起来,“啪”,洛克张开翅膀,现出本身。洛克施展出魔力,凝聚起周围的气场,掌心里爆出来一个黑色的光团,随着亮度的增强,光团也在变大。然后,在一片金色的光晕里,黑色的光团爆裂了,它幻化成一团巨大的,黑色的光与火的烈焰。伴随着惊天的怒气,烈焰呼啸着攻向那个高高在上,正坐在黄金宝座上的神王——宙斯。 这一击,洛克是拼尽了全力的,他已经把魔力施展到了最大的限度,而且,他用魔力发出的这一击,用的招数是“地狱冥火”。 第65节 突然,“咔嚓”一声,一道幽蓝森森的闪电划破天空,紧跟着,一股腥甜的气味涌上了喉咙。“哇”,一口鲜血激射而出,洛克只觉得眼前一黑,身体便迅速地向下坠落……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洛克看到了一条泛着黑幽幽粼光的河流,它在自己的脚下无声无息地流淌着。河岸上没有风,却有一阵阵的暗香在流动,那是自己很熟悉的一种味道。茫然四顾间,洛克赫然看到了水面上那个硕大的白色花朵。 “是曼殊莎华!”洛克惊呼一声。他扇动着翅膀,飞了过去。 洛克俯下身子,看向花蕊,那一袭被柔和光芒所笼罩的黑袍是那么的显眼。洛克除下那张银色的面具,露出了一张如同冰雕雪凿一样的脸孔。这张脸孔依然美奂绝伦,也依然没有丝毫的生气。 “唉,真心,真心究竟在哪里?而我又要去哪里才能找到那个爱你的人?”洛克愁眉紧锁,叹声不绝。 突然,洛克看到了露在黑袍外面的一只手。那根葱白一样的食指上佩戴着一枚硕大的黑色戒指,它呈多面体形,正闪烁着黑黝黝的光华。这枚戒掉,它叫冥王神戒,是冥王身份的象征。 洛克轻握了一下冥王的手,这只手冷冰冰的,没有一丝的暖意。洛克除下冥王神戒,把戒指套在了自己的手指上,他在冥王的耳边轻语着:“我先替你保管着,直到你醒来的那一天。” 洛克把那只手放进黑袍里,又为那张美奂绝伦的脸孔覆上面具。 洛克又开始向上飞升,他回过头看去,曼殊莎华的花瓣已经凋落了一片,那片花瓣孤零零地在水面上打着转,好象不忍心离去一样,它在水面上徘徊了再三,最终还是沉入了水里。 唉!已经不知道过去了多少个时日,倘若再耽搁下去,那睡着的人恐怕...... “洛克!洛克......” “哎呀,你怎么流血了?” 是谁的娇声软语在耳边急切地呼唤?洛克努力地睁开疲惫的眼睛。第一个映入眼帘的是那个有着一对碧绿的眸子,曾经被自己一掌震飞出去的若茜,然后就是那个有着一头栗色短发,浑身散发着贵族气息的少年科隆,他们的眼睛里盛满了关切和惊喜。 “这该不会又是一场梦吧?”洛克用手擦了擦嘴角,他看到自己的手掌上有殷红的血迹。 “不是梦啦,是我们,真的是我们!谢天谢地,终于找到你们了!”不知道是兴奋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若茜的小脸已经涨得通红。 “你们怎么会在这里?这里又是什么地方?”洛克一挺身坐了起来,他用手指按了按太阳穴,感觉头还晕晕的。 “那你又怎么会在这里?我哥哥呢?”小丫头焦急地嚷着。 “是啊,枭呢?” 洛克环顾了一下四周,极目远眺,映入眼帘的都是连绵起伏的冰原。说是冰原,是因为它们看起来比较平缓,不像先前看到的冰山那样高大、尖锐得如同利刃。此刻,阿波罗的太阳车驰过了大半个天空,应该是午后了,那种金色的光芒洒在冰面上显得特别晃眼。 洛克的心里一片茫然,这又是一处陌生的所在。自己究竟是在现实中还是在虚幻里?可是,刚才,那张美奂绝伦的脸孔,还有那朵已经凋落了一片花瓣的曼殊莎华呢?难道都是自己的幻觉?洛克有些糊涂了。 突然,洛克整个人就如同石化了一样僵立在那儿,他看到了自己的左手,左手的食指上有一枚硕大的黑色戒指,那是三界内独一无二的冥王神戒,它代表着执掌冥界的权利,也是冥王身份的象征。 洛克的额头上渗出了细细密密的汗珠,他用手一抹,感觉冰冰凉凉的。洛克当过死神,他知道,看到冥王神戒就等于见到冥王。它怎么会跑到我的手指上呢?这么说,一切都是真的,我刚刚不仅去了一趟天界,而且还在冥界有所停留......难道我已经死过一回了?洛克感觉真是诡异极了。 “嗨,你又在想什么?问你话呢,我哥哥——枭,他哪里去了?”若茜连珠炮似的发问,把本来就已经糊涂了的洛克给轰蒙了。 “是啊,枭呢?我们两个原本是在一起的,怎么突然间就不见了呢?快,找找看,说不定他就在附近。” “枭!枭……” “哥哥……” “大哥……” 三个年轻人施展起各自的法力呼喊起来。洛克用的是“万里传音”术,科隆两兄妹用的是“千里传音”术。他们喊了半天,一点儿回音都没有,周围除了白茫茫的雪域冰原就连一只飞鸟都没有。 “真是奇怪,我们两个明明是在一起的,为什么枭会不见了呢?”洛克自言自语着。 “哥哥会不会晕倒了,或者……呸呸呸!我怎么能这么想呢,哥哥一定会没事的。”若茜朝冰面上呸了几口。 “走吧,我们去前面看看,光喊是没有用的,说不定枭也像我一样受了伤,或者晕倒了。” 两兄妹搀扶着洛克向前走去。渐渐的,天色越发的黑暗,月亮也升了起来,清冷的月辉洒在光洁的冰面上,使原本就清冷的世界显得更加的冰冷起来。 “怎么办呢?找了这么久,还是没有找到大哥。”科隆的眉头拧成了疙瘩。 “洛克哥哥,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啊?你说你和我哥哥是在一起的,为什么我哥哥就不见了呢?”小丫头一脸的迷惑不解。 洛克也不明白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他有些疲惫,也不想走了,于是,只得说道:“坐下,坐下吧,先休息一会儿,然后我再讲给你们听。” 洛克晃了晃还在晕乎乎的脑袋,他一手一个把两兄妹按在了冰面上。于是,洛克讲起那日与枭一起跌落进冰下世界,并且于炎火城中救了那个名叫米勒的驭龙少年,然后再到做客水晶宫,直到枭的失踪,最后就是自己莫名其妙地躺在这里,前前后后,一五一十地都告诉了两兄妹。听得科隆两兄妹唏嘘不已。 “唉!不知道哥哥怎么样了,真希望他没事。”若茜蹙起眉头,眸子里盛满了忧郁。 “你们不用担心,你哥哥经过异变之后,本事可大得多了,应该不会有事的,我们再仔细找找看。”洛克安慰着两兄妹。 虽然洛克的嘴上是这么说的,但是,心里还是为枭捏着一把汗的,毕竟枭还有一个死敌——丘柏,而且丘柏还不只一个。洛克就怕枭会遇上丘柏。一旦枭遇到丘柏,没有自己在身边,也不知道以他一个人的力量能不能对付得了。唉,他已经长大了,或许应该让他去历练历练,自己总像一个老母鸡一样护着他,也总不是办法。洛克胡思乱想着,心里异常矛盾和纠结。 洛克望向若茜,又看了看科隆,若茜穿着和从前一样的衣服,科隆却赤裸着上身。虽然两兄妹举手投足之间也都流露着贵族般的气质,但是,他们看起来很憔悴也很疲惫。尤其是若茜,女孩儿看起来成熟了许多,她的眸子里盛满了忧郁,就像是一个多愁善感的女郎,这与从前那个天真烂熳的少女简直判若两人。一定有什么事情发生在他们的身上。洛克不禁担忧起来。 “说说吧,你们怎么会出现在这种地方?究竟出了什么事?” 科隆看了看妹妹,然后说道:“还是我来说吧。” 于是,科隆用他那略带磁性的嗓音,讲述了两兄妹离奇的遭遇。 第一百一十四章 茜尔芙 那一日,洛克和枭失踪以后,若茜和科隆很是担心。他们缠着帕珀米休斯,非要听一听茜尔芙的故事,禁不住两兄妹的纠缠,帕珀米休斯终于讲述了宙斯的一个鲜为人知的秘密。 这事儿还得追溯到三万年以前,早在火神赫怀斯托斯降生之前,乌拉诺斯曾经预言说:宙斯的儿子中将有人率众叛乱。由于宙斯曾经伙同自己的兄弟推翻父王,坐上了神王之位,他也害怕自己的子女倒戈相向。因此,才有了宙斯把妻子墨提斯吞入腹中,从而诞生了雅典娜的故事。 那么,赫怀斯托斯降生以后,宙斯自然也不会忘记乌拉诺斯的预言,他对生来跛足、赤发,容貌奇丑,并且身怀巨大能量,走到哪里哪里就一团火热的赫怀斯托斯讨厌至极。宙斯生怕乌拉诺斯的预言会变成现实,因此,他不顾念骨肉之情,残忍地将赫怀斯托斯封印在水晶球里。赫怀斯托斯是在水晶球里长大的,直到他成年以后,水晶球再也承受不了巨大能量的压迫,便自行爆裂了。而倒霉的普罗米修斯偏在那个时候来偷火种,结果白白地蒙受了三万年的冤屈。 其实宙斯并不知道,与赫怀斯托斯同时降生的还有一对孪生兄妹,他们都是赫拉一母所生,为了使子女免遭宙斯的毒手,赫拉把他们变成种子抛下了凡间。匆忙之中,赫拉没有来得及选地址,结果,一粒种子掉进极南大陆的火山口里,于是,降生了一个半神人,他的名字叫赫怀斯特斯。 在中土大陆丛林里降生的是一个女孩儿,赫拉特别疼爱她。因此,赫拉遣帕珀米修斯前去照顾那个女孩儿。 女孩子长大以后,出落得特别美丽、性感。她有着一头翠绿色的,直直的长发,头上戴着彩色的花环,她经常穿着一袭白色的长裙。女孩有一颗温柔善良的心,脸上常常挂着迷人的微笑,她的歌声特别动听,比夜莺、比百灵不知道要好听上多少倍。女孩走过的地方只要有花,不管什么季节都会为她开放。只要她一出现,再凶残的野兽也会变得温柔可爱起来。每天,女孩都早早地起来,坐在溪水边梳理她那一头翠绿色的长发。丛林里的生灵都喜欢她,并且亲切地叫她“茜尔芙”。 有一天,那个金发碧眼,背上背着金箭筒的阿波罗出现了,他驾驭着由四匹飞马拉着的太阳车驰过天空,他那头飞扬的卷发散发着的万丈光芒令茜尔芙无限痴迷,她就像着了魔一样暗恋着那个少年。 从此以后,茜尔芙天天坐在溪水边,眼巴巴地望着大海的方向,那是厄俄斯为阿波罗开启宫殿大门的地方,这样,她就可以看着健步如飞的阿波罗走出来,看着他潇洒地跨上座驾。那团横过天空的火热,在茜尔芙的心里留下了无限的暖意,她就这样看着看着,直到那个挺拔的身影消失在玫瑰色的晚霞之后。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茜尔芙就这样不吃不喝,不休不眠,谁也劝不了她。谁知,这一望就是两万年。终于,西尔芙变得憔悴不堪,皮肤也失去了光泽,看着溪水中自己丑陋的容貌,她伤心地痛哭起来,哭得眼泪流干了,最后流出血泪来,绝望的茜尔芙封印了自己的神识,倒在了血泊里。从茜尔芙的血泪里生长出来一棵树,人们叫它“苦恋树”。 在苦恋树的树枝上栖息着一只鸟,它长得特别美丽,它的头上有一撮碧绿色的羽毛,身后拖着一条白色的类似于孔雀一样的尾巴。它的歌声特别好听,也特别的凄惨,不管是人类,还是神袛,只要听到它的歌声,就都会澘然泪下。人们都说它是茜尔芙的化身。 每天早晨,那只鸟都凝视着太阳升起来的方向,当太阳升起来的时候,它就张开翅膀朝太阳飞去。但是,它的翅膀禁受不了灼灼的热浪,不久,就燃烧起来。那只鸟在白天死后,又会在夜里复活。每天夜里,它都栖在苦恋树上呜呜咽咽地哭泣,然后,在白天,它又飞向太阳,再一次地死在燃烧的烈焰里。如果是阴天,或者下雨,见不到太阳的时候,它就栖在苦恋树上哭泣,那种哭声听起来常常会令人肝肠寸断。 后来,阿波罗知道了茜尔芙的故事,他大为感动,就请求赫拉把那只鸟送给他。赫拉答应了阿波罗的请求。赫拉把茜尔芙化成了一只神鸟,让它栖在阿波罗的肩头。茜尔芙终于见到了自己苦苦思念的人,但是,由于她封印过自己的神识,她再也说不出话,唱不出歌来,她只能用关爱的目光默默地注视着阿波罗。 由于帕珀米休斯没有照顾好西尔芙,赫拉知道后大为震怒,她降罪给帕珀米休斯,罚帕珀米休斯终生守护着那片丛林,并且诅咒她的后人永世不得离开那片丛林,否则就会受到惩罚。 从那以后,帕珀米休斯成了精灵族的女皇,她和自己的子女,以及族人,守护着这片丛林。而苦恋树的果实则被贡奉在神殿里,它在守护着丛林里的生灵们。 “爱情,爱情究竟是什么?”洛克自言自语着,他突然迷惘起来,他觉得无论是冥王、帕珀米休斯,亦或者是茜尔芙,他们所做的都是近乎疯狂的举动,是愚蠢的行为。 其实,洛克冒出这种想法来,可能是跟他的职业有关,因为一万年来,他都在扮演着冷酷无情的只跟亡魂打交道的角色。在这一万年里,从来没有人爱上他,因为他是死神,无论走到哪里,他的周身都散发着一种气息,那是一种让人绝望的死亡气息,众位神祗唯恐避之而不及,谁又会爱上他呢? “你又没有爱过,你当然不会懂。”若茜撅起小巧的嘴巴,碧绿的眸子里满含着幽怨。 “有什么人值得我爱?根本没有。”洛克存心要气一气小丫头。 “你......就凭你?牛一样的头,猪一样的脑,傻瓜才会爱上你。”小丫头白了洛克一眼,不满地嘟囔着。 “我真的有这么丑吗?”洛克晃了晃头上的角,“是哦,我看起来的确不像是帅哥,不如我换个样子吧,你看我现在的样子好看吗?”说这话的时候,洛克的眼前又浮现出那张美奂绝伦的脸孔。 “哇!你是谁?” 两兄妹惊恐地弹跳起来。若茜更是张大了嘴巴,那张嘴巴呈o字型,足足能塞进去一个鸡蛋。 只是一眨眼的功夫,洛克不见了,一个脸上戴着银色面具,身着一袭黑袍的家伙出现在两兄妹的面前。 “当然是我,魔王子——洛克。”说着,洛克除下了面具,他的声音没有变,变的只是一张脸,而且,还是一张美奂绝伦的脸。 “哇塞,帅呆了,酷毙了!”科隆看得眼睛都直了。 “什么嘛?一张死人样的脸。” 本以为若茜会流鼻血的,不曾想,小丫头的眉毛皱得跟臭水沟似的,终于失去了淑女形象,她暴吼一声:“死洛克,你给我变回来!” 第一百一十五章 走马不夜城 “本王今后就要以这副相貌行走三界。”洛克得意洋洋地说道,心里却在想:这个小丫头,生起气来的样子蛮可爱的嘛!洛克感觉开心极了。 若茜生气了,一屁股坐在冰面上,扭过头去,不理洛克了。 “你花痴啊?别总盯着我看,快说说你们是怎么来到这儿的,你们离开丛林,就不怕赫拉惩罚吗?”洛克瞪了一眼还在发呆的科隆。 “咕噜”,科隆把已经到了嘴边儿的口水又吞回了肚子里,“啊,啊,这个……嘿嘿,我要是生了你这副相貌,就不怕没有女孩子喜欢了。嗨,洛克,你把我也变个样子吧?!” “去你的,没个正经!”洛克踹了科隆一脚,“继续讲啊,我们还要去找枭呢。” “啊,是啊是啊,我怎么把大哥给忘记了。”科隆定了定心神,又坐了下来,开始接着往下讲。 由于担心枭和洛克的安危,于是,两兄妹就效法枭,去触摸“西尔芙”,结果,他们被一阵黑色的飓风卷进了一座城市。那座城市的名字叫“不夜城”。 “不夜城”,顾名思义,就是只有白昼没有夜晚。那里的居民被迫参加劳动,永远都不许停下手中的工作,谁要是想停下来休息一下,就得交纳休息费。如果要想休息一盏茶的时间,需要交纳五个金币的休息费。如果要想休息一柱香的时间,那就得交纳十个金币的休息费。要想休息一天,没门儿,因为只有白天,谁也不知道一天的时间是多久。 很不幸,若茜和科隆被抓了壮丁。他们先是被带去修建城墙,和所有的壮丁一样,两兄妹的腰间和脚踝上都被缚上了锁链,他们在卫兵皮鞭的抽打下,不停地劳作着。 因为两兄妹本来就不是凡身,干这点儿搬砖运瓦的活儿也就只当作是锻炼身体了。但是,两个人担心枭和洛克,便想方设法要逃出去。可是,他们找了很久都找不到出口。于是,他们又利用自己的灵力,召来城市中的花草树木和鸟兽,但是,它们帮不了两兄妹,因为这是一座被封闭了的城市,它被神祗布下了结界。 后来,两兄妹又被带去修建护城河,两个人终日泡在脏兮兮的泥水里。为了让妹妹获得更多的休息时间,科隆把自己头上的银箍、宝石,手上的精灵魔戒,还有腰间的宝石腰带都交给了卫兵。最后,再也没有什么东西可以交出去了,科隆只得把自己的那件袍子交了出去,那是用森林里最好的麻编织而成的,上面还镶有千年金蚕吐出的金丝。最后,科隆只得终日赤裸着上身。 渐渐的,两兄妹了解了这座城市,也知道了有关城主的一些信息,人们都称不夜城的城主为修谱诺斯大人。 据说,修谱诺斯大人本来是一个善良和气的人,自从他来到这座城市以后,在他的治理下人们都过着快乐富足的生活。可是,就在修谱诺斯大人准备和新娘子成婚的那一天,有人进献礼物给大人,那是一枚罕见的黄金戒指。修谱诺斯大人见新娘子很是喜欢那枚戒指,就亲自为她戴在手指上,谁知道,新娘子一戴上那枚戒指就昏了过去,再也没有醒过来。 修谱诺斯大人迁怒于那个送戒指的人,可是,那个人却莫名其妙地失踪了。从此以后,修谱诺斯大人性情大变,他把所有的怨气都发泄在了人们的身上,他剥夺了人们的休息和睡眠时间,并且让他们永远地工作下去。于是,天空中没有了星星和月亮,只有永久的白昼,“不夜城”的名字便是由此而来。 看来,要想离开这座城市,就要想办法解开城主的心结,若茜和科隆一商量,决定去面见城主。在花草树木和鸟兽们的帮助下,两兄妹进入了城堡。没想到,城主的身边有一个法力高强的女人,叫墨该拉,她看穿了两兄妹的心思,因为她爱上了城主,巴不得新娘子早一点儿死掉,又怎么能让人救醒新娘子呢?墨该拉把科隆两兄妹给关押起来,她不但不给两兄妹食物和水,还时不时地把他们给毒打一顿。如果不是因为两个人有着一千多年的灵力,再加上有寻找哥哥和洛克的信念在支撑,估计早就挂掉了。 城市里的鸟兽们很同情两兄妹的遭遇,它们就从主人那里偷取食物给两兄妹吃。就这样,整整熬了一百年,纵使两兄妹有着一千多年的灵力也已经元气大伤。直到有一天,他们看到头顶上出现了星空,那些星星迅速移动后排列成一个奇怪的图形,向他们的头顶压下来,跟着一片光晕笼罩了他们,然后就是“轰”的一声,他们就什么都不知道了。当两个人睁开眼睛时,便发现来到了这样一处周围都是冰的陌生所在。 “什么?你们被关押了一百年?”洛克吃惊地张大了嘴巴。 “是啊,要不是奇迹突然出现了,我们现在可能已经……”若茜的眼圈红了。 洛克的心里犹如翻江倒海一般,没想到,这么快就过去了一百年,自己还有两百年的时间了,那个人……他不敢再想下去了。 第66节 可是,那个星云图形又有什么寓意呢?是不是因为自己启动了那个月牙儿机关,才导致若茜和科隆两兄妹脱困的呢?不管怎么说,丢了一个枭,又找回了两兄妹,这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一想到这儿,洛克心中不免暗自欢喜。 “嗨,科隆……”洛克好像想到了什么,于是问道,“你刚才说的那个什么城主,叫什么名字来着?我怎么听起来有点儿耳熟?” “你说那个不夜城的城主啊?听人说他叫修谱诺斯大人。” “对,没错,是叫修谱诺斯。”若茜肯定地附和道。 怎么会这样?洛克陷入了沉思。 你道那个修谱诺斯是谁呀?他是死神塔那托斯的孪生兄弟——睡神。当洛克还是死神的时候,他的职务是帮冥王处理冥界的大小事务,那可是个麻烦的职务,忙起来可真是脚打后脑勺。比较起哥哥来,修谱诺斯可要悠闲自在得多,他常常大白天也去人间闲逛,心情好时,瞅着谁顺眼,他就扇动几下翅膀,再用罂粟花朝人家的脸上扫一下,那么,那个人很快就打起瞌睡做上了好梦;他要是不开心,就开始了恶作剧,猛敲他的魔杖,让从里面跑出来的鬼怪去吓唬人,那么,那个人就做起恶梦来。人们对修谱诺斯是既爱又怕。 没想到,冥王不在,他的手下就作起乱来,竟然敢兴建城邦,各自为政。洛克越发心焦起来,他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冥界可能是出事了。 一阵风吹拂起洛克的长发,他那身黑色的袍子也跟着猎猎作响。我何不去一趟不夜城?会一会我那位睡神弟弟,我倒要试一试,看他的神眼能不能认出我这个冒牌的冥王来。一个大胆的念头在洛克的脑海里浮现出来。 洛克转过身来,丝丝缕缕的黑发拂过他那张美奂绝伦的脸孔,在那张冷漠得就像冰一样的脸孔上突然绽开了一朵花儿,那是一个足以魅惑众生的微笑。 科隆的眼珠连转都不会转了,估计再过一秒钟,那对眼珠就得从眼眶里掉出来了。若茜皱了皱眉,嘴角撇了撇,心里暗暗骂着:不知道那张死人样的脸要去勾引谁。 轻抬手臂,为自己覆上银色的面具,裹了裹长袍,再抬手看了看手指,那根葱白一样的手指上,硕大的冥王神戒正闪烁着黑幽幽的光亮。 洛克用低沉、冷漠,而又极具磁性的声音说道:“从现在开始,我就是冥王,我要打败宙斯。” “啊!什么?你要冒充冥王?”若茜首先尖叫起来。 “什么?你要打败宙斯?这个,这个……”科隆张口结舌,在他看来那简直就是痴人说梦,他怎么也不相信自己所听到的。 “对,我就是要打败宙斯!” 一霎那间,尼弥西斯的媚笑又跌落进洛克的瞳孔里,荡起的一阵阵涟漪迅速扩散,汹涌成滚滚的怒潮,倾刻间淹没了他的理智。 “不,不要,洛克,你要三思!”科隆跳了起来。敢挑战宙斯那是会没命的。 “从现在开始,你们都要听命于我!”洛克的口气威严而又不容拒绝,因为真正的冥王从来都是这样。 洛克一挥手,“刷刷”,两道金光罩下,科隆已经幻化成了塔那托斯的样子,而若茜则幻化成了一把金剑。 “记住,任何时候都不能揭穿我的身份,否则大家都将死无葬身之地。” “是,大人!”科隆应着,事已至此,他也只得听命了。虽然若茜的心里也是一百个的不情愿,但是,嘴上又不敢说出来。不过,能倚在洛克的怀里,闻到他身上那种特有的香气,也是相当不错的哦。若茜不免一阵心旌摇荡。 洛克拍了拍剑柄,说道:“小丫头,不许胡思乱想。” 啊!难道他看穿了我的心思?若茜羞得满面绯红。当然了,她正躲在剑鞘里呢,别人是看不到的。但是,洛克早已经感觉到了,他只能在心里暗自苦笑,他把小丫头只是当作妹妹看待的。 “那么大人,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办?”科隆问道。 “去不夜城。” 洛克一挥手,天边黑云滚滚,“咴咴”,一阵马嘶由远及近,那是一辆由四匹黑色神马拉的战车——冥王的专乘。 第一百一十六章 揭榜 不夜城里,城主休谱诺斯正愁眉不展地坐在新嫁娘的身边。新娘子已经昏迷了许多年。 “报应啊!难道这些都是报应?如果我没有娶你,说不定现在的你正开心地笑呢。你的笑容是那么甜美,像桃花一样迷人,像春水一样妩媚,你就像是人间的四月天……”休谱诺斯就像一个诗人一样,对着新娘子喃喃地述说着情话。 “老天啊!要惩罚,你就惩罚我一个人吧,只要能够让她醒来。”休谱诺斯捉起新娘子的手,狂热地亲吻起来。 泪水顺着休谱诺斯的两腮滚落下来,这个原本刚强的男子在感情面前脆弱得就像是一个孩子,他爱她胜过爱他自己,他可以为她付出一切。可是现在,无论多么温柔甜蜜的话语都不能把她唤醒过来。 旁边的心腹侍卫突然走上前来,说道:“启禀城主,属下倒有一个建议,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休谱诺斯转过身来,停止了狂热的动作,但是,他依然捉着新娘子的手,他是舍不得放下。在属下的面前,休谱诺斯从来都是毫无顾忌的,也从来不掩饰对新夫人的爱。所有的侍卫也都知道,城主大人深爱着新夫人,他们背地里都说休谱诺斯大人是世界上最痴情的人。 休谱诺斯擦了擦眼泪,说道:“你说吧,只要能让夫人醒过来,哪怕是让我下地狱我也愿意。” “是,大人。依属下之见,您不如张贴榜文,偌大个三界不可能没有能人异士,谁能救醒夫人就重赏,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嘛。” “嗯,这的确是一个好办法,我怎么就没想到呢?”略一沉吟,休谱诺斯便吩咐道,“去,满城张贴榜文,能救醒夫人者赏黄金十万两。” 城主大人可真是够大方的,如果真的能够救得醒夫人,自己也是大功一件啊。那名侍卫满心欢喜地出去了。 休谱诺斯激动得满屋子乱转,忽然,他一拍脑袋:“唉,我怎么把这么重要的事儿给忘记了呢!” 休谱诺斯急忙施咒语撤去结界。一座超豪华的城堡——“不夜城”出现在了地面上。 中土大陆一夜之间凭空多了一座城市,人们奔走相告,议论纷纷。很快,不夜城城主张榜悬赏的消息传了出去,十万两黄金啊,子子孙孙几辈子都享用不尽,谁不眼馋啊?人们从四面八方涌向不夜城,他们大部分人都是冲着那十万两黄金去的,当然也有一部分是好色之徒,听说城主夫人绝色倾城,打算一睹美人芳容的。于是乎,偌大个不夜城很快就人满为患。旅馆、饭店、客栈……的老板们,一个个赚得盆满钵满。 每张榜文前都围着许多人,里三层外三层的,人们都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听说城主夫人得了怪病,谁能医好就赏黄金十万两,这是真的吗?”一个沙哑的声音问道。 “你不会看榜文吗?白纸黑字儿写得清清楚楚,还盖着官方大印呢,那还能有假?”一个尖细的声音嚷道。 “嘿嘿嘿,不好意思,我这不是不识字吗?” “不识字?不识字你凑什么热闹啊?还不快滚,竟然敢妄想那十万两黄金,做你的白日梦去吧!” 一番吆喝,散去了一些人,不用说,要么是没有本事的,要么是等着浑水摸鱼,要么就是看热闹的。就这样,不夜城里熙熙攘攘的人群喧闹了几天,竟然没有一个人前来揭榜。 休谱诺斯坐不住了,他唤来心腹侍卫,吩咐道:“去,给我看看,为什么没有人揭榜,倘若再没有人给夫人看病,你也不要回来了。” “是,是的大人,属下这就去。” 那名侍卫冷汗直流,一路小跑着出去了。他一边跑,一边在心里埋怨:都怪自己出了这么一个馊主意,这要是再没有人来揭榜,估计自己用来吃饭的家伙就得搬家了。 侍卫跑到城门口。还好,榜文前面还站着不少人,管不了那么多了,保住脑袋要紧。侍卫清了清嗓子就吆喝开了:“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十万两黄金,只要你伸出手来轻轻一揭,就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嘿,他这一吆喝还真管用,忽啦啦,又围上来不少人,人们仍然指指点点、议论纷纷,但是,还是没有人来揭榜。 那名侍卫喊得喉咙里都快要冒出烟来了,他真的急了,心想:这要是再没有人来揭榜,自己的脑袋可就保不住了。侍卫环视了一下周围,那都是一些眼睛里只有黄金的贪婪的人类,他有些失望。突然,他看见人群里有一位老者,那位老者手拄拐杖,须发飘飞,目光炯炯,站在那里就犹如鹤立鸡群。此时,老者正手捻胡须,颔首微笑,好像胸有成竹一般。 侍卫的眼睛一亮,就犹如遇见了救星一般,他急忙奔过去,上前施礼,说道:“老人家,您仙风道骨,一看就不是凡人,想来您本事高强,这回我家城主夫人有救了。” “这……老夫只是路过宝地,哪里有什么本事啊?” “看您谦虚的,您就别客气了,十万两黄金哪,您就是不为自己着想也要为子孙后代着想吧?”那名侍卫也忒有口才了,估计死人到他的嘴里都能被说活了。 “这个嘛……” “您就别这个那个了,快随我去见城主吧!” “刷”的一声,那名侍卫扯下榜文,不容分说,他将榜文一把塞进老者的怀里,就拖着老者去见城主了。 休谱诺斯总算见到有人揭榜了,他那高兴劲就别提了。 “夫人有救了!夫人有救了!”休谱诺斯嚷嚷着,立刻吩咐道,“去,把城里最好的厨子给我叫来,我要好好款待老人家。” “城主太客气了,老夫只是路过宝地,至于那张榜文……” “老人家,您是不是担心城主我会食言啊?我,休谱诺斯,一言既出,千马难追!来人,去把十万两黄金给我抬到殿上来!” “不,不不不,这……这……这……老夫不是这个意思。”老者连连摆手。 很快,一批全副武装的侍卫抬着十几大箱黄金,“吭唷吭唷”地来到殿上。箱子一打开,炫目的金光灼得人眼睛都花了。 “怎么样?我没有骗你吧?”休谱诺斯得意洋洋地说道。 老人苦笑着摇了摇头,说道:“城主,你听我说,尊夫人……” “报——城主大人,又有人揭榜!”老人的话还没说完,就被急匆匆赶来的侍卫给打断了。 “又有人揭榜?好啊,好事成双嘛!快请快请,不管是谁,只要能救醒夫人一样赏十万两黄金。”休谱诺斯乐开了花儿。 “大胆!休谱诺斯,你为祸人间不算,还要把我冥府的冥金挥霍贻尽,你打算让我冥界的百万之众喝西北风吗?”一声厉喝,犹如晴天霹雳当头炸响。 冷汗刷刷刷地流淌个不停。“噗通”,休谱诺斯双膝一软跪了下去。 “大人……大人饶命!属下……属下罪该万死……” 你道是谁来了?是洛克幻化的冥王。洛克一见休谱诺斯那副筛糠的样子就想笑,要不是因为戴着面具,估计他早已经笑出声来。 看来,休谱诺斯并没有识破自己的身份。洛克故做威严地沉声道:“起来回话!” “是!是的大人。”休谱诺斯颤抖着爬身起来,“大人,您……您请上坐!” 洛克也不客气,一撩袍子,在上首坐了下来。 “说,你置神祗的职责于不顾,擅自挪用库府冥金,竟敢私建城邦,你的眼里还有没有我这个冥王?”洛克厉喝一声。 “嗡嗡嗡”,恰在此时,冥王腰间的金剑也铿锵铮鸣起来,好像就要脱鞘而出,直取休谱诺斯的项上人头一样。休谱诺斯直感觉颈窝发凉。“噗通”,双膝一软,他又跪了下去。 你可真是我的好搭档,配合我演了一出好戏!洛克心里暗笑,他用手轻轻拍了拍剑鞘,若茜立刻会意,停止了动作,心里小小地得意了一下。 此时,地上的那位主儿已经软得跟柿子似的了。 算了,再吓恐怕他会昏过去,见好就收吧。洛克深谙冥王的秉性,冥王看起来冷酷无情,实则赏罚分明,而且,冥王也从来不对属下滥用刑罚。想来休谱诺斯这么做,一定是有什么难言之隐。 洛克寒声道:“起来回话。塔那托斯,搬一张座椅给他。” 旁边的科隆一把拖起地上的休谱诺斯,将他按在了座椅上。休谱诺斯开始发表他的忏悔词。洛克也终于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一百多年前,自天界传出冥王行刺宙斯未遂,被撤下十二主神之位的消息之后,冥王就失踪了。紧跟着,各种谣言满天飞,有人说冥王死了,有人说冥王被封印了,更为可笑的是,有人竟然说,冥王和塔那托斯私奔,去过世外桃源的生活了……冥界大小官员人人自危,不久,冥界陷入资金短缺的困境。 由于塔那托斯失踪,人间没有死人,也就没有亡魂奔赴冥界,卡戎的船队收缴不到渡资,而大小官员既要养家糊口,还要维持爱丽舍乐园百万鬼众的日常开销。于是乎,就应了那句老话:树倒猢狲散。 首先携款私逃的是复仇三女神,奈米西斯、厄里斯和凯雷斯,由于她们时常出入凡间,本就喜好人间的万树千花、朗日星空,现在有了这么好的机会又哪能错过,她们便趁休谱诺斯不在的时候闯进府库,窃取了几十万两黄金,往人间去了。待休谱诺斯发现的时候已经晚了,库存冥金就剩下最后的一百万两了,那些都是冥界多年来开采地下矿藏所得的积蓄。休谱诺斯和三大判官一商量,不如平分了,各自过活去吧?于是乎,他们把冥王的那点儿压箱底儿的钱也给瓜分了。 第一百一十七章 被封印的美少女 洛克这个气啊,他的脸早已经是青色的了,只不过是有面具遮挡着,别人看不到而已。 想不到,冥王的英名居然毁在这些人的手里,而且还害自己和冥王扯上了不明不白的关系,都怪自己当初被仇恨蒙蔽了双眼,怎么就没想到这些问题呢? “唉!”洛克假装叹了一口气,说道,“这不能全怪你们,要怪也只能怪本王,本王没有及时向你们说出事情的真相。其实,这一百年来,本王是奉神王之命,执行一项秘密任务去了。” “嗡嗡嗡”,冥王腰间的金剑又铮鸣起来,吓得休谱诺斯的脸都白了。洛克重重地按了一下剑柄,心想:臭丫头,怎么不好好配合了?其实,金剑铮鸣是因为若茜听到洛克准备编瞎话了,就忍不住笑出声来。 洛克继续编着他的瞎话:“一百多年前,宙斯的确遭遇行刺,但是,我是他的哥哥,我怎么会行刺他呢?是神王嘱我暗中查访凶手,但是,凶手实在是太狡猾了,我秘密调查了一百年,寻遍了三界,好在,现在总算有些眉目了。”洛克故弄玄虚起来。谁都知道,冥王最是大公无私,一向秉公执法,宙斯能把如此艰巨的任务交给冥王也是情理之中。再说,这些话是由冥王亲口说出来的,休谱诺斯哪有不信的道理? “这事儿就这么过去了,本王不再追究。但是,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啪”,洛克一甩手,将那张榜文掷到了地上。 第67节 “意外。不,巧合,这......这应该纯属巧合。”休谱诺斯抹了一把额头上的冷汗,继续发表他的忏悔词。 那一日,休谱诺斯和三位判官,米诺斯、拉达曼提斯、埃阿科斯,以及墨该拉等一行人出了冥界便奔中土大陆而来。此时的人间青山凝黛,绿水含烟,正是夭桃红柳绿,娇莺自在啼的四月,好景自然是美不胜收,比起那个暗无天日的冥界来,不知道要好上多少倍。几个人一合计,便决定在此处兴建城邦。手中有了金子还有办不成的事儿?于是乎,他们招兵买马,很快就兴建起一座城池。 几个人当中官阶最大的当属休谱诺斯,自然而然的,他当上了城主。一行人在城中日夜笙歌,沉湎于纸醉金迷的人类世界中而不能自拔。 一晃儿,几十年过去了。 忽然有一天,几个人厌倦了这种生活,便结伴出去狩猎,他们在森林里、草原上纵马驰骋。白云在头顶悠悠飘荡,旌旗在风中猎猎作响,大自然里混合着花和草的香,这样的空气真是令人神清气爽。几个人追逐着一群糜鹿,一路飞奔,渐渐的,侍卫们被远远地甩在了后面。 那时候,天色已经黑了下来,那群糜鹿跑进一片丛林里不见了,大家正想往回返的时候,突然看见一只巨大的怪鸟从头顶上飞了过去。那只怪鸟长着两个头,一个是人头,一个是鸟头,更为可怖的是,它有一对青色的翅膀,翅膀上面竟然生有刀刃一样锋利的翎毛,那个鸟人或者叫人鸟吧,它的两爪之间竟然抓着一位妙龄少女。 几个人使出浑身解数合战那只怪鸟。最后,休谱诺斯用魔杖重创了鸟首,而他自己也被锋锐的鸟羽所伤,那只巨鸟终因寡不敌众,丢下那位少女,负创而去。 第一眼见到少女,休谱诺斯就被少女的美貌给迷住了,他从来都没有见过如此美丽的妙人儿。少女的美貌既不像阿佛洛狄忒那般性感,也不像雅典娜那般矜持,更不像阿尔忒弥斯那样清冷……那是与生俱来的一种气质,就像是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让人忍不住想要接近,却又不敢接近,她给人一种感觉,仿佛就是镜中的花,水中的月,一碰触就会消失掉一样。 休谱诺斯把少女带回了城堡。从此以后,休谱诺斯再也不纵情酒色了,他的眼睛里已经容不下其他的女子,这让暗恋休谱诺斯的墨该拉很是不爽。即使在休谱诺斯养伤的那段日子里,他也日夜不离地守护着少女,生怕她受到一点伤害。但是,休谱诺斯却不知道少女来自哪里,也不知道她姓甚名谁,因为少女从来都不说话。 休谱诺斯时常陪着少女在城外的山坡上漫步,和她一起看喷薄的日出,一起看绚烂的晚霞......看着她采摘野花,看着她把风筝高高地放上蓝天,只有那个时候少女才会笑,她的笑容那么美,仿佛是雨中绽开的桃花。休谱诺斯迷失在少女的笑容里,他情愿醉倒在她的怀里,守着她千年万年。 突然有一天,休谱诺斯决定娶少女为妻,当他为少女戴上那枚黄金戒指时,惨剧发生了…… 那个怪鸟是自己的族人,魔族的信使——喀里巴,想不到在那场惨绝人寰的神魔大战中,他竟然幸存了下来。略一沉吟,洛克一挥手,说道:“好了,起来吧,过去的事情,本王就不再追究了。限你三日之内,将私逃至人间的其他人等一并带回,各司原职,如若再犯,本王必当重罚!至于这座城池嘛,暂由塔那托斯接管。” “是,大人!属下这就去办。”休谱诺斯起身就欲办差去。 “回来,既然本王揭了榜,自然不能袖手旁观,你且先随本王去见见你那位......呃,未过门的夫人,或许本王有办法让她醒转。”洛克真不知道该怎样称呼,感觉实在是别扭。实际上,洛克也想看看,究竟是什么样的女子,竟然能够让休谱诺斯变了心性。 “啊?是,大人。如果能救醒夫人,属下愿意做牛做马报答您。”休谱诺斯喜出望外。 “既然这位老先生也揭了榜,不如随本王一起去看看吧?”洛克转向那位须发飘飞的老者。虽然洛克不知道老人来自何处,但是,洛克看出来了,老人绝不是一个普通的人类,他要么是通灵者,要么就是身怀异能的巫师之类。 “老夫从命。”老者微微欠身,算是答应了。 一行人在休谱诺斯的引领下,奔后院而去。他们来到了后花园里。休谱诺斯施咒语撤去结界,一栋古色古香的小楼突显出来。 上得楼来,休谱诺斯遣去使女,亲自掀开罗帐,一位绝色的美少女正睡在黄金雕花的大床上,她看起来那么高贵和美丽,给人一种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的感觉。 洛克有些犹豫了,心想:这也应该算是自己未来的弟妹吧。洛克把目光投向那位老者,老者却摆出一副无可奈何的姿态,那意思分明是在说:我可是什么办法都没有。看来,只能拼全力一试了,否则,自己这个假冒的冥王一旦穿帮,后果不堪设想。 “你们退后!” 冥王一下令,谁敢不听啊,其余人等均向后退去。人们一个个都伸着脖子,瞪大了眼睛,等待着奇迹的出现。 豁出去了,反正戴着面具呢,又有冥王的身份做护身符,大不了再编一个瞎话。想到这儿,洛克张开红瞳,将体内的魔力运行起来,然后把魔力凝聚在掌心,一个光圈出现了。 这是一个美丽的少女,美得简直不可方物。漆黑的秀发云缎一般垂在两肩,衬托得本就白皙的皮肤更加雪白。紧瞌的眼帘上面覆盖着两排睫毛,纤细而又致密,就像一对齿梳。不知道这双眼睛张开时又会是什么样子呢?一霎那间,洛克看得竟然有些痴了。洛克突然想到了丽莎,那个血族的美女,洛克把眼前的少女和丽莎做了一番比较,他觉得这两个人没法比较,她们都很美,一个美得清纯,一个美的妖娆,这是两种不同的美。 洛克的目光向下移去,他看到了两座傲然挺立的山峰。洛克突然感觉一阵头晕目眩,心跳也骤然加速起来,他强自镇定地稳了稳心神,又看向少女的手指。少女的左手无名指上佩戴着一枚黄金戒指,戒指的中央镶嵌着一颗古怪的石头,它呈暗绿色,石头上有一个看起来像是十字形的纹路。难道是印符?洛克犹豫起来,心想:我是冒牌的冥王,并非真正的神祗,能不能解开印符,我还真就没有把握,姑且试一试吧。 想到这儿,洛克开始聚气凝神,掌心里爆出的光圈越来越大,最终将少女整个身体笼罩在了当中。 洛克发觉自己置身在一条黑暗的通道里,自己的身体正在迅速地向前移动,远处有一点光亮,渐渐的,光亮近了,而且越来越亮,最后,整个身体突破了那片光亮。洛克看到了父王琪澳,母后卡伊,还有许许多多的族人,他们仿佛在举办什么庆典一样,到处张灯结彩,一片喜气洋洋。 洛克看到了两个孩子,他们在人群里面钻来钻去。那个赤发金角的男孩不就是自己吗?而那个头戴花冠,穿着紫红色衣裙的女孩又是谁呢?突然,那个男孩子在迅速地长大,那是成年的自己,而自己正拉着一个少女的手。少女长长的睫毛忽闪着,就像一对翩然欲飞的蝴蝶;薄如蝉翼的眼睑下,是一对含烟带雾的眸子;两片小巧的嘴唇就像熟透了的鲜桃,散发着诱人的香气……洛克忍不住低下头,向那两片红唇吻去…… “啊……” “哇!冥王吻了她!” …… 在一片惊呼声中,洛克猛然醒悟过来,于是,急忙收起魔力,退后一步,尴尬地站在那里。我都做了什么?吻了她吗?这究竟是在现实里,还是在幻境中?为什么唇齿间会有少女芬芳的气味? “你……你不知羞,竟然吻人家女孩子。”腰中的剑鞘里,若茜不满地抱怨起来。 我居然吻了她,难道不是幻觉?洛克兀自呆呆地站在那里。 “快看,夫人醒了!” 不知道是谁大叫一声,一行人簇拥到床前,都伸着脖子往里面看。果然,床上的美人儿已经悠悠醒转过来。 “我这是在哪里?”少女坐了起来。 “夫人!夫人!你终于醒了?”休谱诺斯惊喜地扑了过去,伸出双臂就要拥抱床上的少女。可是,休谱诺斯却扑了个空,一头栽进床里。床上没有人。 “你是谁?谁是你的夫人?”少女厉声说道。 大家这才发现,少女已经站在了地面上,她与先前简直判若两人,气质中明显多了一份威严。 “这……这这这……”休谱诺斯明白了,少女醒过来并且开口说话了,她已经不认识自己了。休谱诺斯吓得冷汗直流,今天是他为神以来流汗最多的一天,一个冥王已经让他丢了三魂,这又得罪了不知道是何方来的姑奶奶。我命休已!眼睛一翻,休谱诺斯昏过去了。 “来人,带他下去休息!”科隆喊了一嗓子,侍卫立刻奔上前来把休谱诺斯抬了下去。 “爷爷,您怎么来了?”少女惊喜地扑过去,一头钻进老者的怀里。 “你这孩子怎么会在这里?我找了你都一百年了,唉,苍天有眼,苍天有眼哪,总算让我找到了你!”老人喜极而泣。 众人面面相觑。半晌,老人好像想起来什么似的,急忙说道:“都这么大了,怎么还撒娇?快快见过冥王。”老者急忙把少女拉到洛克的面前。 洛克还怔在那里,他仍然沉浸在先前的幻境中,好像什么都没有听见一样。 “冥王?你就是冥王?这么说,我已经来到了地球?哈哈哈,我可以见到洛克哥哥了!”少女欢呼起来。 “洛克哥哥?谁是你的洛克哥哥?”洛克终于回过神来,不解地问道。难道这个世界上除了我,还有另外一个洛克?洛克在心里嘀咕着。 “反正你不会懂的啦!”少女嘟起小巧的嘴巴,“走啦,爷爷,我们去西土吧!”少女拉着老者就要离去。 “等等……”洛克拦在少女的面前。 难道他们是要去西土大陆?难道她就是当年那个小小的女孩?不行,自己的初吻竟然莫明其妙地给了她,一定要搞清楚才行…… “喂,我说你这个冥王想要干什么?我可好不容易才来到这里的耶,快让开,别耽误我办正事儿!”少女秀眉微蹙。 “本王无意冒犯姑娘,本王只是觉得二位眼熟,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喂,你这人怎么回事啊?不要以为你是冥王,本姑娘就怕了你。”少女生气了,秀发飞扬,衣袂飘飘,头上流光转动。少女拉开架式,就要动手,好像在她的眼睛里,冥王就是一个登徒子一样。 “绮儿,不得无礼!”老者喝止少女,“既然我们来到了冥王的地界儿,我看我们有必要向冥王说明来意,以免引起误会。”老者转向洛克,说道,“冥王,咱们借一步说话。” 洛克明白了,老者是有话想对自己说。于是,洛克便吩咐科隆把闲杂人等打发了,又让科隆陪少女四处逛逛。科隆一见自己摊上了这样一桩好差事,欢喜得不得了,他的嘴巴再也合不拢了,便屁癫屁癫地跟着少女出去了。 第一百一十八章 星际使者 两个人坐定后,老者把炯炯的目光落在洛克戴着面具的脸上,半晌,他才开口说道:“据老夫推测,你应该不是真正的冥王。” 洛克听到自己被拆穿了身份,甚是惊讶,心想:看来自己是遇见高人了,再装下去也就没有什么意义了。 于是,洛克便毫不掩饰地说道:“您说对了,我的确不是冥王,但是,麻烦您据实相告,您是怎么看出来的?”洛克疑惑的是,为什么休谱诺斯他们看不出自己是冒牌的冥王,而这位老者,这个普通的人类,他怎么就敢肯定自己就不是冥王。 “这个自然,老夫定当如实相告。”老者把拐杖靠在桌子边上,欲伸手端杯饮水。那把拐杖恰好落进洛克的眼睛里。 那头盘踞在魔杖上方的怪兽,上半身像山羊,下半身又像是鱼,它的嘴巴里还含着一颗红色的珠子,那颗珠子正闪烁着血色的光晕。 是他们,没错,是他们!洛克的心激动得久久不能平静,他的思绪又回到了一万年前的那场盛会。 那时候,自己还很小,虽然不知道祖孙俩姓甚名谁,是干什么的,但是,那祖孙俩儿,特别是那个小小的女孩却给自己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想不到,女孩已经出落得如此美丽,而自己,自己竟然吻了她。洛克的脸火烧火燎起来,心想:幸好自己的脸上有面具罩着,否则被老者看到一定羞死了。洛克正浮想联翩呢,老人又开口了。 “老夫是一名星际使者,同时,又是一名占卜师。老夫出现在这里,是因为受哈比星球的国主所托,寻找失踪的王子。当老夫路过太阳系时,发现冥王星似乎有殒落的迹象,老夫通过占卜,发现冥王罹难。如果冥王不复存在,冥王星即会殒落,它的残骸将会坠向地球。一旦冥王星与地面相撞,那么,整个地球就会爆炸,地面上的亿万生灵都将毁灭。而整个宇宙中的星体轨道也会因此改变,到那时候将会发生什么样的后果,老夫也不敢想象。” “啊!竟然会有这样的事?”洛克吃了一惊,虽然他听得似懂非懂,但是,他明白了一点,那个还躺在蔓殊莎华的花瓣下,没有丝毫生命气息的人,那个人的存在关系到亿万生灵甚至整个宇宙的安危。 幸好自己没有向冥王复仇,如果自己杀死了冥王,那么,就意味着自己亲手毁掉了地面世界,那自己的罪责可就大了。洛克的额头上渗出了密密麻麻的冷汗。 “那么,老人家,究竟怎样做才能拯救地面世界,您一定知道的吧?”洛克本来是想说“拯救冥王”的,可是,话到了他的嘴边儿却不知道为什么,竟然拐了一个弯儿。 “这……”老者略一沉吟,说道:“在我们哈比星球流传着这样一个传说,说是,每隔一万年,魔羯就会再现,只有当魔羯转世为战神的时候,才能避免宇宙发生灾难。要想拯救地球,就要找到转世的魔羯战神,据说,魔羯战神是冥王星的守护之星。” 洛克听得一头雾水,他的耳边又响起了蔓殊莎华的声音“冥王是为情所困,为爱所伤,他的心已经破碎了,除非有一个人爱上冥王,并且愿意为他献出真心。有了真心,冥王破碎的心才能愈合,他的神识才会复苏。” 看来,只有找到真心,令冥王恢复神识,才能避免地面世界发生灾难,至于什么魔羯战神之类的传说,似乎不可信。洛克对老者的话产生了怀疑。但是,他还是忍不住问道:“那么,魔蝎又是什么东西呢?”洛克很奇怪,因为他从来都没有听说过这个词语。 “你看到这个东西了吗?就是它,它就是魔羯。”老者拿起他的魔杖,指着盘踞在上面的那头怪兽说道。 “它就是魔蝎?它会转世为战神?”洛克一脸的惊讶,心想:不就是一只怪兽嘛,会变成战神,谁相信啊。 “这只是一个传说,至于是不是真的,老夫也不能确定。但是,每当这颗珠子爆发出红色的光芒之后,宇宙中即将发生的灾难就会避免,或者已经发生的灾难就会平息下来。所以,老夫觉得这不应该只是一个传说。” “哦?会有这样的事儿?”洛克把目光投向那颗珠子,那颗珠子呈红色,周围有一圈淡淡的红晕,“那么,老人家,您又怎么会有这个东西的?” “这个嘛。”老者略一沉吟,说道,“魔羯是我们哈比星族的图腾,传说中的魔羯战神也是我们的守护之神。在我们哈比星球,每当新一任星王登基的时候,都要举行盛大的祭祀大典,祈求魔羯战神保佑哈比星球的繁荣和稳定。而这柄魔杖是星王赐予国师的权杖,也是我的占卜用具。” “噢,原来是这样。”洛克唏嘘不已,思绪如潮水般翻涌起来,一时之间,心情万分矛盾,对那个人,他已经不知道是怨,是恨,是牵挂,还是担忧了。 “那么,绮儿是谁?您的孙女儿?”洛克问道,他又想起了那个像水晶一样清纯的女孩儿。 老人摇了摇头,说道:“虽然绮儿一直称我为爷爷,但是,绮儿并不是我的孙女儿,她是哈比星球的公主。” “那么,绮儿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呢?”洛克知道,老者和绮儿姑娘都是人类,人类不可能像神一样,拥有永生的生命,因为他们曾经出现在自己的生日宴会上,而且还是在一万多年以前,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所以,洛克怀疑老者是在欺骗他。 老人饮了一口水,又接着说道:“说来话长。我既是星际间的使者,又是哈比星球的国师,我的名字叫特立。两百多年前,哈比星球的王子在护送磁欧石去大角星的途中,神秘失踪了。哈比星王派出多名星际使者前往宇宙中寻找,可是,始终没有找到。后来,小公主绮儿吵嚷着要找哥哥,实在没有办法了,哈比星王就让我陪同公主,前往宇宙中寻找。后来,我们的太空船在途经太阳系的时候,看到了这个蓝色的星球,我以为,或许王子会在这个星球上吧,于是,我们打算下来寻找。当我们打算降落的时候,仪器出现了故障,我们回到了一万年前……” “啊!竟然会有这样的事儿?”洛克万分惊骇,他从来都没有想到过,世界上还有这么奇怪的事儿,这种连想都想不到的事情,恐怕连那个自以为万能的神王宙斯,也都不会懂吧。“这不奇怪。”老人又接着说道,“绮儿公主的手中有时空之匙,为了寻找王子,我们可以任意穿越时空,回到现在、过去,或者前往未来。我们在一万年前的宇宙中继续寻找。后来,我们来到地球,在地面世界停留下来。渐渐的,我们了解了这个世界。那一天,我们途经西土大陆,刚好赶上魔王子百年诞辰,受魔王琪澳之邀,我携绮儿前去参加庆典。过了不久,哈比星球发生内乱,许多事情需要老夫回去处理,无奈之下,老夫只得携绮儿回到哈比星球。一百年过去了,绮儿却对那个魔娃子念念不忘,非缠着老夫要来地球不可……” 洛克的脸腾腾地发热起来,那个魔娃子不是自己又会是谁呢?想来绮儿口中的洛克哥哥就是自己了。洛克的心扑通扑通地跳个不停,但是,他又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奇怪的反应。 “那么,绮儿为什么没有和您在一起呢?”洛克尽量稳定自己的情绪,用平淡的口吻问道。 “唉,这次意外来得太突然,完全始料不及,始料不及啊!”老人长叹着,又呷了一口水,说道,“当我们来到第三宇宙的边缘,准备启用时空之匙的时候,突然发生了意外,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导致星体轨道瞬间紊乱,时空产生扭曲,镶嵌在时空之匙上的那枚磁欧石失落了。然后,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太奇怪了!”洛克感慨万千,心想:这个宇宙可真复杂,还有这么多自己不知道的事情呢!“那么,你们就是在那个意外发生的情况下失散的?” “对。后来,我醒了,我发现自己又来到了地球。于是,我就在地球上寻找绮儿,我找了她已经有一百年了,好在,现在总算找到了。”老人如释重负般长出了一口气。 “那么,接下来您打算怎么办呢?”洛克想知道两个人的去向。 “自然是想办法找到磁欧石,还有,就是查访王子的下落。” “我想,我可以帮忙。”洛克想到了自己魔王子和冒牌冥王的双重身份,或许可以利用魔族余众和冥界鬼灵帮助寻找,人多力量大嘛。 “这个再好不过了,老夫谢过冥王!”老人欲起身施礼。 “免了免了,休要折煞本王!”洛克急忙阻止了老者。 接下来,洛克又详细地询问了一遍磁欧石的样子,以及哈比星球王子的容貌、名字等等。老者都一一述说,并再次表示了感谢。 “如今,真正的冥王有难,而冥界又需要整顿,有许多事情需要本王处理,您看……” “冥王不必担心,老夫自然会保守这个秘密。如果不是因为冥王星显露颓势,老夫又怎么会知道你不是真正的冥王?” 第68节 “多谢老人家!那你们就住在不夜城吧,有什么需要的话只管吩咐塔那托斯就是。”洛克站起身来,想到今后的自己真是任重而道远哪,好像有许多事情等着自己去做一样,自己真应该静下心来,好好整理一下头绪才行。 至此,喧闹多日的不夜城终于恢复了宁静。随着休谱诺斯的离开,幕色也降临了这座城市,哈欠连天的人们终于可以睡个好觉了。万籁俱寂的夜里,家家闭门,户户关灯。人们实在是太累了。 第一百一十九章 谁解女儿心 不夜城里的人们都睡下了,洛克却没有休息,他连夜把科隆叫来身边,嘱咐到:“三天后,我要回冥界去处理一些事务,你要一日三餐,陪吃陪喝,照顾好那祖孙二人,另外……” “要不要陪睡啊?”科隆嘻皮笑脸地说道,那种眼神像极了一个人,是“枭”,洛克突然想起曾经邂逅的那个少年,是他陪着自己走出失落的日子,也是他陪自己出生入死…… 可是现在,枭又在哪里呢?洛克突然暴怒起来,他大吼一声:“还有心情胡思乱想,难道你就不在乎枭的生死吗?” 科隆吓得浑身颤抖起来,他还是第一次看见洛克发怒,而且还是身为冥王,他发怒的样子好吓人,就连宫殿里都袭卷起一阵黑色的暴风。科隆不敢出声了。良久,洛克的情绪终于平复下来,他缓和了语气,说道:“对不起,科隆,我,我实在是很担心枭,你说他怎么就一点儿消息都没有呢?你是他的弟弟,难道你就一点儿感觉都没有吗?” 科隆茫然地摇了摇头,对于那个刚相认就失踪的哥哥,自己了解的太少了,有时候,还真的就以为他不存在一样。 “唉!这也怪不得你,毕竟,你们在一起的时间太短,远没有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长。” 洛克踱到窗前。夜风掀起了窗户上的轻纱,月光穿过树叶,投射在城墙上,可以清楚地看见门窗和树木的影子。洛克的思绪又飘回了那个浩渺而又苍凉的大漠,好像又看到了在那堵断墙之上,背靠背而坐的两个少年;在那片星空下,手牵着手飞奔的两个身影;还有那群时远时近,紧紧跟随着的乌伏……一切仿佛就在眼前,而一切又好像遥不可及一样。 半晌,洛克才将飘飞的思绪收回来,说道:“既然事情都凑到一起,索性一齐办了吧。你在照顾好那祖孙二人的同时还要替我办一件事。”说着,洛克从袍子里摸出一个物件来,它看起来就像是一支鸟羽,实际是也的确是鸟羽,它是洛克恢复本身时,翅膀上的一根羽毛。然后,洛克抽出腰间的金剑,向自己的手腕上划去。 “你这是干什么?”科隆惊叫起来,“没有必要自虐吧?” “你……你怎么可以伤害自己呢?”芬芳的血液气味钻进鼻孔,睡梦中的若茜被惊醒,尖声嚷叫起来。 “你们不懂,这是我们魔族的一种血祭仪式。” 洛克把羽毛浸在自己的血液里。很快,那支羽毛变成玲珑剔透般的血红色,它看起来像一支箭。洛克把羽箭递给科隆,说道:“这是魔王令箭,凡我魔族之众,只要见了它就如同见到本王,你可以任意差遣他们。” 科隆小心翼翼地接过去,说道:“好东西呀,好东西,这样吧,你当你的冥王,我替你当魔王。”这小子的顽劣相又来了。 “你以为有了这个东西就能当魔王?哪有那么容易的事儿。你拿着它去丛林里寻找双首鹫。三天后,在我回到冥界之前,你要找到他,并且带他来见我。” “是,大人。”科隆总算停止呱噪,如获至宝般地捧着令箭出去了。 洛克伸了伸懒腰,直到这时,他才感觉真的有些累了,便伏在案上睡着了。 若茜见洛克睡着了,便悄悄地从剑鞘里探出头来。“刷”,一道金光闪过,若茜现出了身形。小丫头从墙壁上取下来一件斗篷,把它披在洛克的身上。若茜坐在洛克的身边,双手托着腮,定定地看着洛克出神。 “唉!”若茜叹了一口气,碧绿的眸子里盛满了浓浓的情意,浓得仿佛能滴出水来。 “洛克哥哥太辛苦了,可是,我却什么都帮不了你。”小丫头自言自语着。她定定地看着洛克,足足看了有一个时辰,然后,她又幻化成金剑钻进剑鞘里。小丫头靠在洛克的怀里,在熟悉而又特殊的香味包围里,她做上了甜蜜的美梦。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耳边传来一阵悠扬的乐声,伴随着好听的乐声,还有一个女子的歌声。洛克猛地醒转过来。原来,天已经亮了。 洛克起身踱到院子里。清早的空气里夹杂着晨露的甘甜,还有花草的香味,闻起来使人感觉格外的舒爽。洛克朝乐声传出的方向走去,不知不觉间,他走到了后花园。 放眼四周,首先看到的是那栋古色古香的小楼,在小楼的旁边有一座假山,假山的前面有一方水塘,水塘里面覆满了荷叶,有星星点点的荷花正含苞欲放。在荷塘的左侧,是一条通向小楼的石板路,路边有一座凉亭。亭子的上方嵌着一块牌匾,上书“落花亭”三个遒劲的方块字。 就在这座亭子里,坐着一个身穿紫红色衣裙的少女,高高的衣领竖立着,遮挡住了她的头部。少女在弹琴唱歌: 烛影依稀,疏帘落落, 骤雨一夜,梨花飞雪。 我等你等到花尽,眸光黯然, 那一世等待,寂寞相埋! 长街古道,流水小桥, 苍苔寂寂,月光皎皎。 我踏破湮迷暮色,打马而来, 那一生寻觅,惆怅萦怀! 昔日山河改,旧时朱颜换! 为赴一场隔世之约, 你苦于幽冥,往来忘川河畔; 我痛在红尘,误入茫茫阡陌。 吟雪台前,落花亭外, 那一宵殇花粉落如雨; 那一夜琵琶恍如天籁; 那一重水烟将你我隔在了千年之外! 少女反复弹唱着歌曲。这首歌曲的旋律,听起来显得格外忧伤。 这又是谁家的女子呢?难道是绮儿?洛克正打算走上前去,就在这时,突然刮起一阵风,一只只白蝴蝶从天而降,它们围着少女翩翩起舞。不,它们不是蝴蝶,而是花朵。原来,在“落花亭”的旁边还有一棵高大的树,正有许多白色的花朵从树上飘落下来,它们纷纷扬扬、飘飘洒洒,有些落在少女的头顶上、肩膀上,还有一些落在亭外的地面上。 一霎那间,洛克看得呆了,也听得痴了,他突然有一种感觉,他觉得眼前的情景很熟悉,似乎在哪里见过。 “冥王早,老夫见过冥王!”不知道什么时候,特立走了过来,他向洛克问安。 “早,老人家早!”洛克慌乱地应道。 “唉,绮儿这孩子,她总是喜欢唱这种伤感的歌曲。”老人叹了一口气。 “爷爷,早上好!”绮儿从亭子里站起身,挥手和老人打着招呼。 “走,我们过去看看。”特立拉起洛克,向亭子走去。 “绮儿,快,向冥王请安!”特立用眼神示意绮儿。 “怎么,又是你?”绮儿很是不悦。 “绮儿,不得无礼!”特立低声训斥。 “他是冥王,我还是公主呢,为什么他不先给我请安?”绮儿紧蹙着眉头,嘴巴撅得能挂上一个油瓶,就连那对蝴蝶一样的睫毛也跟着一颤一颤地跳动起来。 洛克的心跳又骤然加剧起来。 “你这孩子,唉,都是我把你给宠坏了!”特立尴尬地站在那儿,显得有些不知所措起来。 “哦,不必了,不必了。”洛克急忙说道,心想:看来绮儿对冥王的成见是蛮深的。 “爷爷,走了,陪我去花园吧,那里有许多好看的花朵。”不由分说,绮儿拉着老人的胳膊就往外拖。 “这孩子,唉,真拿你没办法!”特立苦笑着摇了摇头,只好对洛克说道,“冥王,你看,这……” “老人家,您请便,本王也要回去了,还有许多事情等着本王处理。” “那好吧。”特立只得随绮儿去了。 洛克走进“落花亭”。那张琴还摆在台面之上,这是一张七弦琴,上面有闪亮的金属丝。 洛克伸出修长的手指,往琴弦上拂去。“叮……”,响起一长串悠扬的琴音,它们徘徊在亭子的四周,久久都没有散去。 “唉!”洛克长叹了一声,心想:自己这个假冥王做得可真辛苦,连女孩子都不肯与自己亲近,哈迪斯,你快些醒来吧,只有你醒来,我才能卸下这身重负。 “刷”,眼前闪过一道金光,若茜现身出来。 “哼,你是不是喜欢上那个人类丫头了?”若茜不满地嘟着嘴巴。 “哪有啊,你也看到了,绮儿很讨厌我的。”洛克急忙说道。 “还不承认,那你的心干嘛跳得那么快呀?”若茜用纤细的手指指着洛克的胸口,碧绿的眸子里满是醋意。 “我,我有吗?”洛克突然口吃起来,其实他也知道,若茜一直都在自己的身边,自己稍有一点儿“风吹草动”,小丫头就会感觉得到。 洛克尴尬极了。他朝四周看了看,低声说道:“不要再胡闹了,万一你被别人发现,那可就麻烦了。快回剑鞘里呆着!” “不,我想看看你,你能不能现出本身啊?我好想看到你原来的样子,我可不想看那张死人样的脸。” “不行的,如果被别人发现就麻烦了,不夜城里还有许多冥界的官员。” “就一眼,我就看一眼,看一眼就行了。”若茜死缠着洛克不放。 “再捣乱,我就把你缩小,然后把你踩在脚底下。”洛克黑下脸来。 “你……”若茜气得说不出话来,小脸已经胀得通红。 “刷”,一道金光闪过,若茜不见了。小丫头躲在剑鞘里抹开了眼泪。若茜一边抹着眼泪,一边在心里咒骂着:死洛克,臭洛克,人家喜欢你,你难道不知道吗? 洛克知道自己太过份了,但是,这也是没有办法呀,冥王留下的烂摊子自己还得去收拾,无论如何也不能泄露了身份。洛克只得拍了拍剑柄,算是安慰小丫头。 两天后的中午,科隆把双首鹫带到洛克的面前。 自从双首鹫被休谱诺斯重伤之后,盲了一只眼睛,至今还睁不开。双首鹫要是少了一只眼睛,就无法准确地识别方向,也就无法充当信使,洛克便施展魔力医好了他。双首鹫感激不尽,发誓:愿意为魔王赴汤蹈火。洛克便差他传达魔喻:所有魔族之众,不管是翻天还是蹈海,都务必要找到一个叫修罗的王子,一个叫枭的少年,还有一块叫磁欧石的石头。 同时,洛克又暗中派出一支冥王的亲信卫队,让他们在人间查访,只要这人和石头还在这个世界上,他就不相信找不到他们。令是发出去了,鬼也派出去了,至于能不能找到,什么时候找得到,又有谁能够知道呢?只有等消息了。 三天后,休谱诺斯找回了所有叛逃的冥界官员。洛克押着一干神犯,打马直奔冥界。 此时的冥界,早已经是饿鬼遍地。由于没有冥差们管饭吃,爱丽舍乐园早已经是鬼去园空,上百万的鬼众都已经奔阳间找饭吃去了。那是人间百年最难捱的饥荒年,因为有鬼分食嘛。 洛克也顾不上再惩罚私逃的大小官员,分配任务下去后,便与众官员一起马不停蹄地四处缉拿鬼犯。为了不引起天界的注意,他们只能暗中进行,小心从事。对于这些神祗来说,捉拿鬼灵本来也不是什么难事儿,但是,那些亡魂在阳间停留得太久,有的吸取了阳气,有的附上了人身,如果再想分辨就有一定的难度了。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洛克不得不把萨贝拉斯放出地狱,只要有鬼气的地方就会有三头魔犬,即使这样,他们也忙了几十年。好在,最后总算把逃逸在外的所有亡魂全部缉拿归案。 最让洛克难过的就是皮埃罗老师。坡埃罗流落到人间后,附到了一个叫花子的身上,四处乞讨过活。当洛克找到皮埃罗老师的时候,他的魂魄被那个叫花子的魂魄给融合了,他已经认不出洛克了。洛克伤心地痛哭了许久,这更坚定了他要挽救冥王的决心。 这几十年来的奔波把冥界的大小官员,包括洛克在内,各各累得人仰马翻。接下来要解决的就是亡灵们的温饱问题,也就是财务来源问题。一方面,洛克把那些散落在外的冥金收缴回府库,另一方面,每逢祭神日,他都把神祗的贡奉截取一部分下来充实财政。但是,这样做终究不是长久之计,洛克担心会被宙斯发现,于是,他不得不另做打算。最后,洛克采取休谱诺斯的建议,由休谱诺斯出面托梦给那些已经死去的亡灵们的亲人,向他们的亲人寻求援助。亡灵们的亲人通过烧冥钱、供奉食品的方式祭奠死去的亲人,这样,既解决了亡灵们的温饱,又缓和了财政短缺的问题。 看着冥界各项事务渐渐走上正轨,洛克终于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几十年来,洛克不止一次地遥望着那朵流光转动的蔓殊莎华,在心里默默地对冥王说:希望你不要怪我,我冒充你都是为了帮助你。 在科隆的操持下,不夜城也在不断地发展扩建,每年的财政收入除了充实冥界府库,还有大部分的结余,科隆都原封不动地封存在库府里,以备不时之需。 另外,科隆在执行公务期间,也寻回了他作为精灵族皇子时的那身装束,特别是那枚象征皇子身份的精灵魔戒,如果没有了精灵魔戒,他的法术就会大打折扣。同时,科隆也把从前抽打过他的那些卫兵找到了,他把他们狠狠地报复了一顿,男子汉大丈夫嘛,有仇焉能不报哉? 第一百二十章 忘川河畔 这一天,终于有了空闲的洛克决定去不夜城看一看。 洛克戴着冥王的隐形头盔,把自己的身形隐藏起来,他想偷偷查访一下,看看科隆的政绩如何,有没有贪污受贿什么的。 第69节 来到人间的时候,正是中土大陆寒风肆虐、满天飞雪的季节。那些满天飞舞的雪花在凡人的眼睛里,就像是翩翩起舞的白蝴蝶,实际上,他们是一个个淘气的雪精灵,他们在洛克的周围旋转着,舞蹈着,眨着晶亮的眼睛,好奇地跟着洛克。雪精灵是被神祗的气息给吸引了,但是,洛克并没有理会他们,就任由他们跟着。 很快,洛克来到了不夜城,想到很快就要见到绮儿了,他的心怦怦怦地跳起来。 洛克来到后花园。一阵悠扬却异常悲怆的曲子从楼上传出来,伴随着乐曲声,还有一个女子的歌声。是绮儿,她唱的仍然是先前唱过的那首歌曲。洛克倚在园门外,静静地听着。听着听着,洛克流泪了,他不知道绮儿为什么要弹唱如此伤感的歌曲。 难道绮儿很不开心吗?洛克推开园门,惴惴不安地走了进去。首先映入眼帘儿的是那栋小楼,楼顶被覆盖了一层冰雪。洛克看到了那方荷塘,水塘上结着厚厚的冰,并且覆盖上了一层雪。 唉!自己太忙了,还没有来得及看荷花开放呢,现在竟然就只剩下冰雪了。洛克在心里叹着气,辛辛苦苦地当了几十年的冥王,令他错过了许多个花开的季节。 洛克飘身进入小楼,就在这个时候,琴声戛然而止,一个纤细的身影自琴台前站了起来,她转过身,悲怆的眼神望着窗外。 是绮儿,可是,她的眼睛......那种眼神让洛克的心疼痛起来。 清清亮亮的液体正从绮儿那对黑幽幽的眸子里涌出来,它们打湿了那对纤长的睫毛,滑过娇美的脸庞,跌落在绮儿紫红色的披肩上。 出了什么事儿?为什么绮儿会如此伤心?洛克正打算现出身形来询问一番,门突然开了,特立从外面走了进来。 老人走到绮儿的身边,拍拍她的肩膀,说道:“傻孩子,又在想你的哥哥和那个魔娃子了?” “爷爷......”绮儿扑在老人的怀里失声痛哭,“爷爷,爷爷,为什么?为什么我找了这么久,还是找不到他?是不是他不喜欢我,故意躲起来不想见我?” “唉!傻孩子,跟你说过多少遍了,千万不能对那个魔娃子用情,我们哈比星人只有六百多年的寿命,而那个魔娃子却有着上万年,甚至可能是永生的生命,我们和他根本就是两个世界中的人。” “我不管,我不管,我已经等了他两百年,哪怕再等两百年,我也愿意,只要他肯来见我。就算这辈子找不到他,下辈子我还要去找他......呜呜呜......”肩膀一颤一颤的,绮儿哭得极其伤心。 “唉!当初真不该带你来地球。”老人长叹一声,说道,“等我们找到磁欧石就回哈比星球去吧,你不能和那个魔娃子在一起的,倘若你和他在一起,结局是很悲惨的。孩子,你要听爷爷的话。” 洛克呆住了,他不明白,老人为什么会说绮儿和自己在一起会很悲惨,他真想冲出去问个明白。 绮儿停止哭泣,惊讶地问道:“爷爷,为什么我和洛克哥哥在一起会很悲惨呢?您快说,您快说呀!”绮儿摇着老人的胳膊,央求着。 “这……这……这个嘛,我是乱说的,没什么,没什么的。”老人言辞闪烁起来。 “不,爷爷,您说,您一定有什么事情隐瞒着绮儿。噢,绮儿差一点儿忘记了,您是占卜师,是父王的国师,您一定是占卜出来什么了,您告诉我,您快告诉我,为什么我不能跟洛克哥哥在一起?”绮儿抓着老人胳膊的手摇晃得更猛烈了。 “唉!”老人长叹一声,说道,“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我的灵力消失了许多,我的占卜术不是很灵了,我也只能卜出一个大概来。” “爷爷,您快说,就算是一个大概我也要知道,是不是洛克哥哥会遇到什么危险?您说呀,您快说呀!” “好好好,那我就告诉你。”特立实在拗不过绮儿,只好说道,“其实,我也很奇怪,我甚至都不敢确定我卜出来的结果是不是正确的,那个魔娃子,他也不是这个世界中的人,他来自于未来世界——十万年后的地球,而且,他的记忆好像丢失了一部分,这些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他会死在这个世界里。” “不!我不相信,您是骗我的!您说过,洛克哥哥拥有永生的生命,他怎么会死呢?不会的,绝对不会的,一定是您卜错了!”绮儿惊恐地向后退去。 “这也是我所不明白的地方,或许是我卜错了吧,我也希望是卜错了。可是,爷爷真的不愿意看到你那么伤心。如果哈比星王看到你现在这个样子,他不但会难过,而且还会责怪我没有照顾好你。” “怎么办?怎么办?洛克哥哥会死的,如果洛克哥哥死了,我该怎么办呢?”绮儿呢喃着,美丽的脸孔上布满了惊恐。 “傻孩子,这都是命,命中注定的事情,谁都无法更改。唉,你为什么非要想那个魔娃子呢?这个世界上好男人多的是,塔那托斯就不错嘛,你应该把眼光放远一点儿。” “不,我不相信,我死都不会相信!”绮儿呢喃着,跌坐在了墙角,清亮亮的液体又从那对黑幽幽的眸子里涌了出来。 洛克听得目瞪口呆,他知道,自己虽然是魔族的王子,也可以说现在已经是魔王了,但是,自己并不会拥有永生的生命,自己也会死。虽然凡间的兵器伤不到自己,但是,神祗的兵器会令自己受伤,也会令自己死亡,还有就是,如果自己想寻死,没有人阻止得了。如果自己会死,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是死在神祗的手里,要么就是死在自己的手里。 难道自己终究不能为父王母后,还有惨死的族人报仇吗?洛克突然想到离开水晶宫时,自己好像是去了天界,而且自己还被宙斯的雷电之盾给击中了,否则自己又怎么会受伤?而且一伤就是一百年。洛克又看了看手指上的那枚冥王神戒,原来那些不是梦,都是真的。难道注定了自己要死在宙斯的手里吗?洛克的心一下子凉到了极点。 难道自己真的是来自于十万年后?也或许自己真的丢失了一部分记忆?要不,为什么看到一些人,或者一些场景,总会有一种熟悉的感觉呢?噢,我明白了,那个人,他,他并没有完全为我解开封印。 洛克的心里忽然一阵刺痛。为什么?为什么你有所保留?难道是你对我不放心,怕我向你复仇? 一种好像被欺骗了的感觉侵入洛克的神经。一刹那间,洛克只觉得鼻子酸酸的,他有一种想流泪的冲动,不是因为那个人欺骗了他,而是因为,他没有想到,这个水晶一般的女孩竟然会对自己用情那么深。 我不能,我不能连累你!洛克痛苦地闭上眼睛,他在心里对绮儿说:绮儿,对不起,我不能见你,在这个世界里,注定了我要负你!来生,来生吧,如果有来生,我就去你的世界里找你! 洛克转过身去,黯然离开了。肩膀上好像有万钧之力,压得他喘不过气来。洛克只感觉自己的脚步好沉重,好沉重。 洛克来到冥界。忘川河里的水依然在悄无声息地流淌着。洛克驻立在河岸上,身影看起来是那么的孤独和寂寥。 远远的,又有一片巨大的白色花瓣飘落在水中,它在黑色的漩涡里打了几个转,好像在挣扎一样,但是,又始终没能逃脱被吞噬的命运。已经过去两百年了,曼殊莎华的灵力正在消减,终有一天,那片柔和的光芒会消失在黑暗当中,那个人将永远不再醒来,而自己或许也会同他一起化为宇宙中的尘埃。 “为什么?为什么你不完全解开我的封印?”洛克对着花蕊中的那个人嘶声吼着,“你怕我向你复仇,是不是?” 其实,洛克哪里知道,弥留之际的冥王已经没有能力完全解开他的封印了。 酒,好想饮酒!洛克一抬手,一个金色的酒壶出现在他的手里,这个金色的酒壶,就是从前他为冥王倒酒的那个壶。此刻,洛克只觉得心里特别的憋闷,索性一仰脖,“咕嘟咕嘟”,他直接提起酒壶向喉咙里灌下去。 一股清泉倾泄进腹中,初时清淡得就像是水,很快,酸甜苦辣涩……各种滋味一齐涌上心头,那种感觉简直就是百味杂陈。洛克突然放声大哭,他想到了惨死的父母和族人;一忽儿,他又破涕为笑,他想到了那个在星空下邂逅的少年;突然,洛克暴怒起来,他看到了那个害死双亲的神王,他正得意洋洋地坐在黄金宝座上,正在用嘲笑的眼神看着自己,好像在耻笑自己的无能;一会儿,心里又是一阵绞痛,他看到了那个近在咫尺,只能相望却不可触及的丽人…… 蓦地,那个极具磁性的声音又在耳边响了起来“知道了吧,永生的生命就如同这杯冥酒,终有一天你会品出它的味道,希望那时候你可以明白我。” “我不明白,我怎么会明白?”洛克大吼一声,一扬手,他把手里的酒壶用力掷了出去,那个金色的酒壶在黑暗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便坠落在了万古不化的僵土之上。 “冥王,你太自私了,你太自私了!你既然心念苍生,又缘何自绝于此?你知不知道?如果这个世界没有了你,我有多寂寥……” “砰”,洛克将自己重重地摔倒在冥河岸上,任泪水肆意地漫流着,那一刻,他只感觉好难受,好难受,仿佛心都被掏空了一样。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当洛克醒来的时候,他突然觉得心里好像轻松了许多,他躺在冥河岸上,闭目沉思起来。 洛克想到了枭,他的耳边仿佛又听到了枭的呼喊:“大哥,救我!”枭居然就那么莫名其妙地失踪了,也不知道他会不会遇到危险。还有米勒,那个驭龙的少年,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也不知道他的弟弟米迦的伤势怎么样了,自己真应该去一趟东土大陆,把米迦救过来。还有女神的诅咒,丘柏与乌伏的恩怨,到现在,自己竟然一件事都没有做。 “呼”的一声,洛克翻身坐了起来。不行,我不能再颓废下去了,我还有许多事情要做,即便是明天就会死去,在死前,我也要把还没有做的事情做完。我应该先去看看科隆,看看让他们找的人和东西究竟找到了没有。 怀里揣着诸多未解的难题,洛克决定再去一趟不夜城。 第一百二十一章 绮儿失踪 洛克没有戴隐形头盔,当他再一次踏进不夜城的时候,迎接他的目光不是躲躲闪闪,就是诚惶诚恐。洛克突然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后花园里,假山的旁边,那栋古色古香的小楼依然矗立在那儿。楼前已经风停雪住,水塘也已经冰消雪融,荷叶又覆满了荷塘。 “落花亭”旁,那棵高大的树,也已经开满了花朵。洛克很是诧异,心想:这是什么季节?难道是春天了吗? 洛克稳了稳心神,一飘身,进入小楼。 楼内空无一人,那张七弦琴躺在靠窗的琴台之上。洛克在琴台前坐了下来,他想起了绮儿曾经弹奏的那首曲子,还有唱的那首歌。 但愿绮儿以后不再弹唱那首歌曲了,听起来太伤感了。以自己此刻的心境,会弹出什么样的曲子呢?想着想着,不知不觉间,洛克伸出修长的手指,往那些琴弦上拂去。 “嘣”的一声铮鸣,琴弦竟然断了一根,锋利的弦就像刀刃一样,划破了洛克的指腹,鲜红的血液立刻涌了出来。洛克吃了一惊,心想:是不是自己太用力了?想来这张琴一定是绮儿的心爱之物吧,这可如何是好?慌乱之中,洛克向后退去,一个不留神,手臂又扫中了琴身。“砰”的一声,七弦琴从琴台上跌落下来。 这下死定了,绮儿本来就对冥王的印象很差,自己在她的心里更是一文不值了。洛克暗暗叫苦。 洛克急忙俯身拾起七弦琴,他正欲往琴台上放,突然看见琴台上有一片紫红色的东西,想来是被压在琴身之下,方才琴掉到地上时,它才显露出来的。洛克拿起来一看,吃了一惊。 这是一方丝巾,散发着一种淡雅的清香味,是和绮儿身上一样的味道。洛克突然脸红了,心也怦怦怦地跳起来,唇齿间似乎又涌上了那种香甜的味道。 洛克稳了稳心神,看向丝巾。丝巾上是一幅用胭脂画的画,确切的说,是一幅没有画完的画。这是一个少年的头部,头上有一对尖尖的角,还有飘扬的长发,他看起来和自己的外形很是相像,只不过是没有画眼睛。洛克猜测,要么是绮儿没等画完临时出去了,要么就是凭借想象画的,因为她并没有见过成年的自己。洛克的鼻子又酸酸的了,心想:绮儿竟然如此痴情,可是,自己呢,自己甚至连见她的勇气都没有,只能隐藏在黑暗中窥视她,自己简直就是……洛克正自责呢,外面传来杂乱的脚步声,好像有许多人走上楼来。洛克慌忙把丝巾和七弦琴放回原处,自己则在琴台前坐了下来。 “砰”,门是被撞开的。 “绮儿你……” 当看到一袭黑袍的冥王从琴台前站起身时,科隆那张原本带着惊喜的面孔僵硬地抖动了几下。终于,科隆从嘴巴里挤出了几个字:“大,大人,怎么是您?您怎么来了?”说着话的时候,汗珠已经滴答滴答地顺着他的额头滚下来。 “我就不能来吗?”洛克转过身,面对着一干人等,进来的除了科隆还有十几个侍卫。 “怎么,本王的手下就这么不懂礼貌,连门都不敲,就直接闯进女孩子的闺房?”洛克的语气冷得能让人结冰。 “啊,不,不是的,大人……”科隆结结巴巴的说不出话来。 “说,怎么回事?” 科隆犹豫了一下,他一听洛克的语气,这哪还能再隐瞒下去,便战战兢兢地说道:“大人恕罪,属下办事不力,绮儿,绮儿她失踪了……” “什么?绮儿失踪了?”想不到,不祥的预感这么快就变成了事实,“本王要你好好照顾她,你竟然把她给我看丢了,为什么不去找?”洛克勃然大怒。 “属下已经找了整整三年,不要说城里城外,方圆几千里都搜索过千百遍了,就连中土大陆和西土大陆也派出人去了,可是,可是一点儿消息都没有。”看着发怒的洛克,科隆心想:这下自己死定了。 “什么?三年!绮儿竟然失踪了三年?为什么不报与我知道?”洛克怒吼着。“呼”,他的黑发连同袍子一起飘飞了起来。 “属下,属下找不到大人。”科隆的舌头一个劲儿的打颤。 唉,都怪自己!洛克自责起来,想不到那壶冥酒竟然令自己昏睡了三年,这能怪得了科隆吗?他又进不了冥界。 洛克正后悔不迭呢,特立风尘仆仆地从外面闯了进来,一进来就问:“绮儿有消息了吗?”感情他也没有找到。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个个面面相觑。大家僵立在那儿,最后,都把目光投向冥王。 “那么,我让你们找的人和东西呢,有没有找到?” “大人,没,没有,我既没有找到大哥,也没有找到王子,更没有找到石头。”科隆吓得脸都白了。 “好了,此事我自有定夺!”洛克感觉好烦,一挥手,说道,“请老人家留下,其余人等退下!” 大家已经三年都没有好好合过眼了,持续的奔波早已经令他们疲惫不堪,冥王的一番话无异就是特赦令,忽啦啦,一转眼,人都散去了。 好嘛,丢了一个枭不算,现在连绮儿也不见了,真是够洛克头疼的,他最担心的自然是绮儿的安危。 待老人一坐定,洛克就急忙问道:“是不是你们与什么人结了仇?” “没有啊?”老人一手拄着拐杖,一手擦拭着额头上的汗水。 “这几十年来,我和绮儿一边寻找磁欧石和王子,一边打探那魔娃子的下落,除此之外都是呆在不夜城里,并没有得罪过什么人啊。现在一样没找到不说,连绮儿也给丢了,这,这让我回去怎么面见国主啊!” “老人家,您别急,您再好好想一想。”洛克略一沉吟,说道,“当初在不夜城,绮儿昏迷不醒,是因为被封印了,这事儿您老人家知道吗?” “绮儿被封印了?”老人惊讶地张大了嘴巴,“不会吧?当我找到绮儿时开心得不得了,后来我也曾经问过她,可是,她并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到的不夜城。以我的观点来看,我认为,应该是时空扭曲的时候,发生的那场意外导致她失去了一部分记忆。” “失去了一部分记忆?”洛克迷惑了,心想:如果自己也失去一部分记忆,那么,绮儿的情形跟自己一样,这与被封印又有什么区别呢?好像两者的意思是一样的嘛。 “啊,不好!”老人突然大叫一声,吓了洛克一跳。 “出什么事了?您是不是想起什么来了?” “难道,难道……”老人好像受到了惊吓一样,瞪大了惊恐的眼睛。 “老人家,您先喝口水,不急,您慢慢说。”洛克将一杯水递到老人的手里。或许是因为激动、紧张,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老人端杯子的手竟然有些颤抖。过了半晌,老人终于平静下来,但是,语气里还有颤音。 “我觉得有两种可能。一种可能是绮儿被什么人挟持了,挟持她的人是为了得到那把‘时空之匙’。另一种可能就是,绮儿已经去了未来世界。” “啊!”这回轮到洛克吃惊了,如果说绮儿被坏人挟持倒还说得过去,如果说她去了未来世界,并且还不声不响的,连自己的爷爷都不告诉一声,那可就说不通了。再说了,绮儿去未来世界干什么? 洛克说道:“我倒宁愿相信绮儿是被坏人给挟持了。” “我也希望是这样,只要她还在这个世界里,我们就有可能找到她。唉,如果去了未来世界,那可就麻烦了,我们怎么去找?”老人叹了一口气。这话倒提醒了洛克,他突然想起了枭,枭已经失踪两百年了,可是,竟然一点消息都没有,难道枭也不在这个世界了?可是,他应该还活着,因为冥界之中并没有他的亡魂,这是唯一让洛克值得欣慰的地方,只要他还活着,就有相见的那一天,否则岂不是辜负了老族长对自己的信任? “绮儿为什么要去未来世界?她在这里过得不好吗?还是我们有失礼待慢的地方?”洛克不解地问道。 “哪里,塔那托斯把我们祖孙二人照顾得及其周到,小老儿还没有致谢冥王呢,真是失礼,失礼呀!”老人欲起身施礼。 “休要折煞本王。”洛克急忙拦住老人。老人复坐了下来。 第70节 “据老夫推测,这傻孩子又是为了那个魔娃子。” 一听到“魔娃子”三个字,洛克的脸又滚烫起来,想不到,自己的存在竟然会给绮儿造成这么大的困扰。 “糟了……”老人突然惊叫一声,又把洛克吓了一跳。 “老人家,绮儿她该不会是遇到什么危险了吧?” 老人一惊一乍的,吓得洛克心惊肉跳起来。 “我担心的不是她的安危,我担心的是绮儿会一时冲动去改变未来。” “改变未来?”洛克听得一头雾水。 “宇宙中的万事万物都朝着一定的方向发展,这是规律,如果人为地去干涉,就会破坏时空法则。扰乱宇宙的次序,后果将不堪设想。” 洛克大吃一惊,他当过死神,他也知道,冥界有冥界的秩序,天界有天界的规矩,人间有人间的法则。那么,整个宇宙呢,自然也有它的顺序。 “可是,磁欧石不是还没有找到吗?绮儿又怎么可能去了未来世界?”洛克带着侥幸的心理进行分析,他只希望那个美丽的女孩不要做出什么傻事来。 “有两种可能,要么是绮儿已经找回了磁欧石,瞒着我们去了未来世界;要么就是磁欧石已经落到了别人手里,而那个人又挟持了绮儿。” “这么说,得到绮儿就等于得到时空之匙,得到时空之匙,想去哪里就能去哪里?” “嗯,道理是这样的,但是,还需要懂得如何操作才行。” “可是,又有谁这么大胆呢?” “这个嘛,难说。”老人捻了捻银色的胡须,闭目沉思起来。 “老人家不必担心,我会继续派人寻找,如果他们还在这个世界,就一定能找到,即便是绮儿姑娘去了未来世界,有时空之匙在手,她也随时会回来的。不是吗?”洛克安慰着老人。 “嗯,的确是这样。” 对于特立的话,洛克仍然是半信半疑,因为洛克又想起了三年前,老人曾经说过,他卜出自己会死这件事,按理说,作为一名占卜师,找一个人有什么难?卜一卦不就得了。 于是,洛克问道:“老人家,我突然想起来了,您说过,您是一名占卜师,那您为什么不卜一卦?或许您可以卜出绮儿在什么地方,哪怕知道在什么方向也好啊,起码便于我们寻找。” “冥王有所不知,老夫在哈比星球上的确是一名占卜师,老夫能卜出一个人的过去、现在和未来,也能卜出宇宙中即将发生的祸事。但是,到了你们这个星球上,老夫的灵力就减弱了,卜起卦来也不准了。唉,现在的老夫已经跟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就连这根魔杖也失去了灵力。” “为什么会这样呢?” “老夫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或许是因为扭曲的时空导致老夫的灵力丧失了吧!” “噢,原来是这样。”洛克嘴上是这样应着,其实,他什么都没有听懂,“既然这样,老人家,您就在不夜城静候消息吧,我要出去办一些事情,暂不打扰了。” “好好好,事已至此,老夫也只有等待了。冥王请便。” 下得楼来,已经是黄昏了。血色的晚霞染红了半边天,那是阿波罗疲惫的倦容,他时常会在下班前给人间留下一抹嫣然的笑。虽然那个魅力四射的男子也有情绪低落的时候,但是,不管昨天有多大的风霜,也不管今天有多少雨雪,明天,他都会给你一个灿烂的微笑,也会还你一方明朗的天空。 洛克行到了“落花亭”。他在亭子里小坐了一会儿。举目远眺,但见,青幽幽的山连着清亮亮的水,水天相接之处,淡笼薄烟,而水烟之外,伊人又在何方?洛克不禁万分惆怅起来。洛克收回目光,正打算起身离开,忽然,他瞥见了那一树雪白的花朵,它们正纷纷扬扬地飘落下来。洛克震惊了,震惊于那种花舍身赴死的姿态,它们竟然是如此的凄艳和绝决,离开了树梢,舍却了枝干,没有半点的犹疑,也没有丝毫的眷恋。 不知道它们追逐的是落日呢,还是清风?洛克定定地望着那些白色的精灵,耳边似乎又响起了绮儿弹唱的那首歌曲来,一刹那间,他的神思有些恍忽起来…… “绮儿对你可是痴情得很,难道你就这样一直隐瞒下去?你就那么愿意看着她伤心?” 不知道什么时候,科隆已经坐到了对面,经过大半日的休息,他又恢复了往日的神采。 “我当然希望她快乐,正因为如此,我更不能让她知道我的身份,我不希望她越陷越深……” “可是,绮儿已经陷了进去。想我科隆一表人才、风流倜傥、玉树林风,绮儿她却连看都不肯多看我一眼。唉,苍天无眼,苍天无眼哪!”科隆酸溜溜地发着牢骚。 “所以嘛,我让你照顾她,是为了让你有更多的机会接近她,说不定有一天她会忘记我,而眼睛里只有你呢?你不感谢我,反倒发起了牢骚?”虽然洛克嘴上这样说着,心里却是一阵莫名的疼痛。 “唉,说这些又有什么用呢?现在她人都不见了,你让我照顾谁去?”科隆的眼神黯淡下来。 “放心,她会回来的。”洛克拍了拍科隆的肩膀,安慰道,“我得走了,我要去找你哥哥。”洛克站起身来。 “我哥哥?枭,你知道他在哪里?”科隆惊讶地问道。 “我也只是猜测而已。” “那么,你要去哪里?” “海里。” “海里?噢,是哦,从前你说过,你和哥哥是在什么水晶宫里失散的,难道哥哥还在那里?” “我也不确定枭是不是还滞留在水晶宫里,但是,我必须得去一趟,我们不能再等下去了,必须得有所行动。” “可是,你知道水晶宫在哪里吗?” “不知道。但是,我可以去找海王。” “波塞冬?这行吗?要知道,你只是一个冒牌的冥王,难道你就不怕被揭穿身份?” 抬起左手看了看,洛克肯定地说道:“不会。” “这是什么?”科隆好奇地问道,他看到了洛克左手食指上的那枚戒指。 “这是冥王神戒,见到这枚戒指就如同见到冥王。” “呵,你是从哪里得到这个东西的?”科隆一脸的羡慕神情。 “或许是机缘巧合吧。” “巧合?这么好的事儿,干嘛都让你碰上了?我怎么就碰不上呢?”科隆撇了撇嘴,他不相信。 “戴上冥王神戒,就得行使冥王的职权,你以为很好玩啊?”洛克又想起了四处奔波,缉拿鬼灵的那些日子来,“冥王可不是那么好当的,如果不是因为真正的冥王有难,你以为我愿意当啊?” “冥王有难?......” “好了好了,不说了,说了你也不会明白,我得走了。” 科隆还想再说什么,却被洛克给打断了,他只得怏怏地站起身来,说道:“要不要我陪你一起去?” “你暂时留在这里,这么大个不夜城,不能没有人照管,有你在,我放心。” 第一百二十二章 深海鱼人 后半夜的时候,洛克来到了海岸上。他驻立在礁石上,望着一望无际的大海不禁感概万千:这一片幽蓝能够终日沐浴在阿波罗的光芒之下,和阿尔特弥斯的清辉之中,比起那个暗无天日的冥界来不知道要好上多少倍。与哈迪斯相比,波塞冬可要幸运得多了!唉,冥王啊,冥王,你的手气真是够差劲的,也难怪你终日抑郁寡欢! 其实,洛克哪里知道,当初听从普罗米修斯的建议抓阄分天下,本就是哈迪斯的意思,宙斯三界大哥的位置根本就是哈迪斯让出来的。 洛克打了一个哈欠,他感觉有些疲惫,心想:或许是乏累了吧,不如先休息一下。洛克索性在礁石上躺了下来。拂过耳畔的海风轻轻柔柔,就像母亲温柔的手;海浪轻轻地拍打着礁石,就像儿时母亲哼唱的歌谣。渐渐的,眼皮沉重起来,洛克瞌上眼帘,睡着了。 不久,礁石的后面探出一个头来,露出了一张极其丑陋的脸。她的脸上布满了鳞片,长着两片鱼鳍一样的耳朵。她甩了甩湿漉漉的长发,那些长发是银色的。她用长着趾蹼的手抹去脸上的水珠,然后,小心翼翼地,极其艰难地爬上了礁石,因为她没有像人类一样的双腿,她的腰部以下是一条金色的鱼尾,腰部以上是人类的躯干,周身都覆盖着金色的鳞片,只有高耸的胸部覆盖着两块亮晶晶的贝壳。她是一个鱼人。 这是人间的王子吧?鱼人用双手托着腮,凝视着被银色面具覆盖的脸孔。她的眼睛是橙色的,没有眼帘。 鱼人想起了一个美丽的传说。听说,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美丽的人鱼公主,为了追求人间的王子,她用动听的歌喉和美丽的鱼尾去换取人类的双腿,她来到了王子的身边。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听说后来,人鱼公主化成泡沫,悲惨地死去了。 唉!爱情究竟是什么呢?竟然会让美丽的公主舍去动听的歌喉,和美丽的鱼尾?听说,人间的王子很英俊,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可是,他为什么戴着面具呢?会不会也像自己一样丑陋?鱼人犹豫再三,终于伸出手去,她的那只长着趾蹼的手还没有触及到面具,突然眼前爆出一片金光,鱼人受了惊吓,“啊”的一声尖叫,身体从礁石上飞跌出去。 洛克听到了异响。当他睁开眼睛的时候,看到的是朝水里跌去的一个人影。洛克以为是有人落水了,便飞身过去,拦腰抱住那个“人”。那双凸出脸孔的眼睛正惊恐地瞪视着洛克。 洛克把鱼人轻轻地放在礁石上,心想:她该不会是波塞冬的女儿吧?据说,比起宙斯来,波塞冬的优生优育要差得多,除了那个已经化为泡沫的小女儿,其他子女都奇丑无比。 他的怀里有一种很好闻的香味哦!两抹酡红飞上了鱼人的腮。 “你叫什么名字?为什么会在这里?”洛克蹲下身子,问鱼人。 “我,我叫卡美拉。”鱼人瞪着惊恐的眼睛说道。 “你不用害怕,我的名字叫洛克,我们做个朋友好吗?” 洛克伸出手去,握住鱼人长着趾蹼的手。 这只手好白皙,好好看哦!连手都这么好看,那张覆盖在面具下的脸孔一定更好看吧。鱼人的脸又红了,于是,说道:“很高兴认识你,现在,我终于有朋友了。” 鱼人不再害怕了。 “你是海王的女儿吧?那你一定知道海王的神殿在哪里,能带我去吗?” 鱼人摇了摇头,说道:“我不知道谁是海王。” “怎么会呢?”洛克疑惑了,心想:水族都是生活在海洋里的,怎么会不知道海王呢?“那你的家住在哪里呢?你一定有兄弟姐妹吧?” “唉!”鱼人叹了一口气,说道,“我已经无家可归了。” “哦?那是为什么呢?”洛克奇怪地问道,他看出来了,这个鱼人的年龄很小,顶多也就一百岁左右,应该是和家人生活在一起的。 “因为我长得太丑,总被族人们耻笑,于是,我就离家出走了。我在一座海底城堡里找到了栖身的地方。可是,后来,来了一个巨大的海怪,超级恐怖哦!它占据了那座城堡,我没有地方住了,我就离开了城堡。我走了好远好远,后来就来到这里了,我好想回家,可是海里有好多水怪,我好害怕呀,呜呜呜……”鱼人伤心地哭泣起来。 海底城堡?洛克的眼睛一亮,心想:要么是水晶宫,要么就是海王的神殿吧。不,不可能是海王的神殿,海怪怎么敢抢占波塞冬的老巢呢?那不是找死吗。说不定就是水晶宫,或许枭会在那里。一想到枭,洛克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儿。 “你不用难过,我去帮你把海怪赶跑好吗?”洛克安慰着鱼人。 “不,不不不,那个海怪好大好大,超级恐怖的!它有人一样的脸,许多个蛇一样的头,它,它它它……”鱼人惊恐地瞪大了眼睛,连连摇着手,已经语无伦次了。 “你不用害怕,带我去吧,我的本事很大的。我的朋友被海怪抓去了,我要去救我的朋友。”洛克编起了瞎话。 “真的?”鱼人半信半疑。 “不信你看。”说着,洛克运起周身的魔力,一片光晕笼罩了他。“轰”的一声巨响,从洛克的掌心里爆出一个光团,光团击碎了一块起码有上万斤重的礁石。 “哇,好厉害呀!”鱼人鼓起了掌。她相信了,心想:人间的王子这么有本事,一定会把海怪给赶跑的。 “那我就带你去吧,但是,你会游泳吗?”鱼人看到洛克没有鱼尾巴,以为他不会游水。 洛克笑了笑,说道:“你放心,我有办法的,不会被水淹死的。” “那我们就出发吧!”鱼人一脸的兴奋神情,心想:如果族人看到我和英俊的王子在一起,一定会羡慕死的。 美丽的鱼尾巴划过一条金色的弧线,就听“噗通”一声,鱼人跃进了水里,她在远处露出头来,然后朝洛克挥着手。 洛克运起魔力,一团光晕笼罩了他的身体。洛克跃进了水里,但是,连一朵水花都没有溅起来,他就那么悄无声息地没入了水里。鱼人张大了嘴巴,她很惊讶,因为她从来都没有看到过,有人潜入水里竟然一点声音都没有。即便是一条小鱼,它在跃进水里的时候也会发出响声,更何况是那么大的一个人呢。鱼人百思不得其解,她也来不及多想了,就追随着洛克的身影向水下潜去。 洛克在那团光晕里向前移动,他看起来就像是在海水里行走一样。其实,这是因为洛克布下了结界,他在结界里面行走,跟在平地上没有什么区别。 洛克跟在鱼人旁边,和鱼人保持着同样的速度。鱼人摆动着金色的尾巴,时不时地还旋转起身子,那头银色的长发披散在脑后,漂浮在水里,如果不看她的脸孔,还真就是一个美人鱼呢。 洛克一边走,一边欣赏海里的景色。 各种色彩艳丽的鱼在他们的身边游来游去。那些鱼的体型很庞大,它们有的头上长着角,有的身体类似于蛇,还有的鱼长着几对类似于翅膀一样的鳍。其中,还有许多体型更加庞大的海怪。它们都瞪着好奇的眼睛,看着洛克和鱼人。 “你一定是第一次来到海里吧?” “是啊。” 第71节 “它叫剑射鱼,长着长手臂的家伙叫比刺鱿,它叫枪蛇龙……那个凶恶的大家伙叫沧龙霸……”鱼人一边游着,一边介绍。 忽然,洛克看到许多高大的彩色的树枝,它们摇曳着手臂一样的枝条,就像在舞蹈一样。 “啧啧,太美了!”洛克忍不住赞叹起来,“海洋里也有树木吗?”洛克好奇地问道。 “不,它们不是树,它们叫珊瑚。” “哇,真好听的名字!” “虽然它们的名字很好听,但是,它们的触角上能喷射出毒液,我们不能离它们太近。” “没想到,你知道的还真不少。” “这是我们生来就具备的一种本能,为了生存嘛。” “噢,原来是这样。” 洛克兴致勃勃地看着,心想:波塞冬的手气也蛮不错的嘛,竟然抓中了海洋,这里比起冥界来可要好得多了。其实,洛克觉得海洋里好,是因为他第一次来,感觉很新鲜,如果他看得多了,也一样会产生审美疲劳。就像波塞冬一样,他住在海王神殿里还不满足,总拿自己的海洋去跟天界比,如果他拿他的海王神殿去跟哈迪斯的冥府比,估计他应该会高兴的。 周围越来越暗,他们已经来到了海底,海底是滚滚的流沙,还有漂浮摇曳的水草,各种奇形怪状的软体动物,以及闪着光的鱼类等。洛克还看到许多或大或小的船只,它们有的是用木材制造的,有些是金属的,它们大部分都陷在海底的泥沙里。洛克还看到散落的人类骨骼。应该是那些出海打鱼,遭遇了海难的人类吧。 第一百二十三章 海底废墟 突然,从黑暗中伸出来一条粗大的手臂,一下子缠上鱼人的尾巴。 “是海怪呀!”鱼人惊恐地尖叫起来。 洛克拔出腰中的银剑,向那条手臂砍去。“刷”,一道银光闪过,“吱吱吱”,一阵怪叫,那条被砍断的手臂缩进了黑暗里。一片殷红的血色弥漫上来。洛克看到了两团杀气腾腾的鬼火,那是一条巨大的比刺鱿,它正盘在海底岩石上,虎视眈眈地瞪视着他们。 “我们得走快一点,血腥味太浓,会把沧龙霸给引来的。如果沧龙霸来了,我们就跑不掉了。”鱼人无比担忧地说道。 “哦?它们有那么厉害吗?” “是呀是呀!”鱼人焦急地说道,“它们的鼻子最灵,一嗅到血腥味就立刻群集而来。有一次,我亲眼看见十几个沧龙霸在嘶咬一个受了伤的枪蛇龙,只是一会儿的功夫,枪蛇龙就被吃掉了。” “哦,原来是这样,你不用担心。”说着,洛克在鱼人的周围布下结界,一团光晕包围了鱼人。鱼人的结界里有海水,因为她要游水。 果不其然,洛克刚布下结界,就见海水一阵涌动,伴随着哗啦啦的巨响,十几个沧龙霸冲了过来。它们的背上有高大的就像镰刀一样的鳍,头上长着一根又尖又利的角,鼻梁两侧各有两只血红色的眼睛,血盆巨口里是一根根闪着寒光的利齿。它们把那个受了伤的比刺鱿包围在当中,扑上去就是一阵狂嘶乱咬。那个比刺鱿本来就已经受伤了,哪还有反抗之力?再加上沧龙霸一闻到血腥味,就变得比先前不知道要凶残上多少倍。很快,那条倒霉的比刺鱿就被沧龙霸给撕成了碎片。 “真是够惨烈的!”洛克看得毛骨悚然,心想:波塞冬就不能约束一下他的手下吗? “这是大自然的法则,适者生存嘛,没有生存的能力,最终都会被淘汰。” “噢,原来是这样。”洛克嘴上是这样应着,其实他没有听懂。鱼人的话在他听起来感觉就像是特立说的那些话一样,许多词语都是他没有听到过的。 这个鱼人究竟是哪里来的呢?她的族人又都是一些什么样的人呢?洛克在心里揣度着。 “我想,我还是送你回家去吧,这里太危险了。” “好啊,但是,海底城堡里有我的护身符,我得去取出来,上次大海怪来时,我只顾逃跑了,没来得及拿。” “护身符?什么护身符?”洛克好奇地问道。 “就是一块石头啦,有了那块石头任何海洋生物都不敢靠近我。” “真的吗?有这么神奇?”洛克不相信。 “是真的啦!” “那你又是从哪里得到的那块石头呢?”洛克激动不已,心想:该不是特立要找的那块磁欧石吧。 “就在海底城堡的废墟里。” “还有废墟?” “是啊!” “那我们就快些去吧!” “好的。” 鱼人加快了速度。洛克的心里又犯起了嘀咕:如果磁欧石还在海底,那么,绮儿又怎么可能得回时空之匙?她究竟到哪里去了呢?洛克的心里七上八下的,他现在担心的不仅仅是枭,还有绮儿。 “我们得加倍小心,准备到了。”鱼人的话打断了洛克的思路。 果然,前方黑暗中隐隐约约的似乎有建筑物矗立着。洛克提高了警惕。 这不是水晶宫。这座城堡看起来也已经不像是城堡了,它的大半部分都倒塌了,横在面前的是一堵极其高大的城墙,不远处还有类似于门一样的东西。散落一地的废墟里面生长着毒珊瑚和海藻,甚至还有鱼群在里面穿梭。洛克看了看周围,他觉得这座城堡如果是完整的话,面积应该相当庞大。 鱼人瞪着惊恐的眼睛,环视着周围。 “海怪在哪里啊?”洛克奇怪地问道,他觉得这里几乎就是一片废墟了,怎么可能会住着庞大的海怪呢? “它,它,它或许是去猎食了吧,要不,先去拿我的护身符?”鱼人瑟瑟发抖起来,看样子她是被吓怕了。 “有我在呢,你不用害怕。”洛克安慰着鱼人,如果不是有鱼人在身边,他早就飞身进城了。 洛克来到城门口附近,这里仍然涌动着海水,他还不能撤去结界。洛克看了看,这是两扇门,它们看上去相当的庞大,并且还隐隐闪着金色,似乎是黄金的。只是,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其中的一扇有些扭曲变形,似乎被强大的外力挤压过。而另一扇,则倒在了地上。鱼人跟着洛克进了门口。 渐渐的,海水少了。当海水没到腰部以下时,洛克撤去了结界,他要走进去看一看。 洛克问鱼人:“那块石头到底在哪里?” “就在那里,神殿的旁边。”鱼人用手指了指。 “神殿?” 洛克顺着鱼人的手看去,远处,果真有一栋建筑物,在它的角落里有一个巨大的贝壳,那个贝壳是开着的,它就像一张床一样。上面闪闪发光。 “走吧,去看看。” “哗哗哗”,每走一步,脚下都是一阵异响。洛克低头一看,水底都是闪光的石头,它们颜色各异,但多数是绿色的。洛克拈起来一块,看了看,这应该是一块绿色的水晶,它呈透明状,有棱有角。这些水晶比在地下城看到的还要多,而且,多数都比较大块。洛克朝神殿走去。 渐渐的,水越来越少,降到了膝盖以下,水晶也开始减少,出现了黄金和白银,它们都是一些装饰品,其中还有类似于门窗的框架,像桌面似的台,也有许许多多的金币、浮雕、板画,它们大部分是黄金的,只有少数是白银的。洛克还看到了人类的骨骼,它们的年代好像很久远了,颜色已经发灰变质。洛克蹲下身去,拾起一根人类的腿骨,这根骨头很长,跟自己的腿长差不多,他推测这座城市里曾经生活的人类和自己的身高差不多。 洛克丢下那根骨头,站起身来。心想:哇!这里曾经是一座黄金与水晶的城市,它比那座地下城应该要富丽堂皇得多,早知道这里有这么多的黄金,自己就不用那么辛苦地四处筹措了。不如把它们搬回冥界,充实府库?洛克被自己的想法激动了。只是,究竟是什么原因会令一座城市沉入海底,而变成一片废墟的呢?洛克迷惑了。 他们来到了神殿前。这里应该是神殿的侧面,这究竟是哪一个神祗的神殿呢?洛克往神殿的前面走去。一座高大的雕像出现在视野里,他有一头波浪似的卷发,披着一袭长袍,眼睛直视着前方,手中擎着象征神权的三叉戟,不用说,自然是波塞冬了。 一定是人类得罪了这位海王大人,要不,怎么会把供奉自己的神殿都吞进海里?洛克来到贝壳床边,为鱼人撤去了结界。 “快找找,我也想看看究竟是什么样的石头。”洛克以为是磁欧石。 鱼人在“床”上东翻西找起来,她的“床”上摆放着许多贝壳呀还有水晶、宝石什么的。洛克心想:看来,女孩子也是蛮喜欢这些东西的。 鱼人稀哩哗啦地翻看着,然后,突然惊叫一声:“哎呀,怎么不见了呢?” “不会吧,你再好好找一找。”洛克不相信,他也跟着翻起来。洛克听特立说过,磁欧石类似于水晶,它是一个比半个手掌小一些的六面体。可是,贝壳床上的这些石头看起来比较大,而且多数都是绿色的。 “是不是你记错了?或许放在别的地方了?” “不会的,我就放在这里了。” 洛克又把那堆贝壳和石头拨拉一遍,没有。洛克看了看地面,地面上杂乱的堆积着水晶、黄金和白银的饰品。 “会不会掉到地上了?” “应该不会吧。” “我们在地上找找看。” “好吧。” 洛克蹲下身去,哗啦哗啦地翻起地上的东西。 “它是不是一个白色透明的,有六个面的石头呢?”洛克一边翻看着,一边问鱼人。 “不,它是红色的。” “红色的?”洛克停止了动作,他觉得很失望,竟然不是磁欧石。突然,洛克呆住了,他发现自己的手上抓着一个黄金面具。不,不是面具,它看起来更像是一个头盔。 这个头盔打造得特别精致,它闪闪发亮,护鼻和前额上方饰有雕刻和捶打形成的孔雀尾图案,眼部上方雕有蛇形图案。护颊饰有两个异兽图案,一个在左侧,一个在右侧。洛克一看到那两个异兽,心里吃了一惊,因为这两个异兽他见过,是和特立魔杖上方盘踞的怪兽一模一样,是两个“魔蝎”。 难道传说是真的?难道这就是“魔蝎”战神的头盔?我应该把它带回去,让特立看一看,说不定他还知道一些什么。洛克提着头盔站了起来,他刚一站定,突然感觉背后冷气森森的,就像有人在窥视自己一样。 “谁?谁在那儿?”洛克猛地转过身去。 “刷”,一道类人的影子一闪而过。洛克抬腿就追,他在转过身来的时候,余光瞥见那道影子闪进了神殿。 洛克奔进了神殿。神殿里漆黑一片,什么都看不到。洛克张开红瞳,扫视了一眼。这是一座完整的神殿,墙壁还有顶梁柱子都是黄金的,洛克也顾不上看了,只是飞身向前疾奔。冲下台阶,眼前是宽阔的街道。这里没有水。洛克依然向前飞奔,他看到了穹形的屋顶,十字的路口,还有倾倒的类似于灯塔一样的东西。到处散落着颜色各异的水晶石,还有黄金、白银等装饰品。洛克心想:如果磁欧石混杂在里面,根本就找不出来,也难怪,自己派出去那么多人都没有找到。 一路飞奔,越跑越远,洛克突然有一种感觉,他觉得这条路自己好像走过。洛克突然收住脚步,他想到了鱼人,不行,不能盲目地追下去了,万一鱼人有危险怎么办?刚才忘记布结界了。 洛克又转身往回奔。就在洛克转过身去的时候,从前方不远处的一根石柱后面转出了一个人。那人望着洛克消失的方向怔怔地出了一会儿神,然后,他朝与洛克相反的方向走去。 洛克回到神殿前,鱼人还在那里翻找红色的石头。看到鱼人,洛克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还没有找到吗?” “没有。唉,它怎么就不见了呢?没有了它,我怎么回家呢。呜呜呜……”鱼人又哭了起来。 “算了,不要找了,我送你回家。”洛克心想:难道是被刚才那个人给拿去了,嗯,极有可能。可是,是什么人会跑到这么深的海底呢?洛克思索起来。 不会是人类,他们潜不了这么深,难道是他?洛克想到了米勒。没错,应该是他,他的飞龙战车,他的战车能潜水,我应该去找米勒,或许他知道枭在哪里,毕竟,枭和自己是在他的水晶宫里分开的。洛克又看了看手上的头盔,心想:不行,我应该先回一趟不夜城,把头盔交给特立。 想到这儿,洛克对鱼人说道:“你的家在哪里?我立刻送你回家。” “那好吧。”鱼人一看实在找不到石头了,心想:还是回家吧,好在有英俊的王子送自己,自己就不用怕那些海怪了。 为了赶时间,洛克在鱼人和自己的周围布下了结界,他只是让鱼人指方向。洛克施起法术,加快了速度。于是,一个巨大的,就像太阳一样的光团在海水里悄无声息地滚动着,它的速度相当快。它滚过填满水晶的海沟,经由海口,进入了喀喀湖。期间,洛克看到了长着蛇一样长颈的巨龙,它有四个宽大的类似鱼一样的鳍,它一转身,海水就卷起了巨大的黑色漩涡。洛克还看到了两个正在激烈搏杀的海怪,其中的一个是满头长着盔甲的东西,它看起来就像是鱼,另一个有一对带柄的巨眼,有美丽的大尾扇和一对长长的尾叉,就像是虾。 海底充满了凶险和嗜血的残杀,鱼人竟然敢跑到这么远来,真是够胆大的。洛克在心里为鱼人捏了一把汗。 “我到家了!”听到鱼人的欢呼声,洛克终于放下了悬着的心。他撤去了结界。 这又是一座位于水下的城市,它特别高大,有着尖尖的呈锥形一样的屋顶,好像是用一块一块的巨石垒砌而成,并非是水族们的宫殿,这像是人类建造的建筑。 “我就送你到这儿了,我还有重要的事情要办,以后千万不要再一个人偷溜出来,海洋里太危险了。”洛克警告鱼人。 “你不和我一起进城吗?我想让你见见我的爸爸和妈妈。”鱼人的脸上飞起了两道红霞。 “不,我不去了,我真的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办,我的朋友有危险,我要去救我的朋友。” “噢,原来是这样啊。”鱼人垂下头,心想:王子是不是嫌我相貌丑陋,不想去见我的父母呢? 洛克已经猜出了鱼人心中所想,只好安慰鱼人道:“等我办完事情,有了空闲,我再来看你好吗?我已经记得路了。” “那好吧。”鱼人抬起头来,眼睛里盛满了留恋和不舍。 第72节 洛克与鱼人挥手道别,然后,向海面升去。冲出水面之后,洛克撤去结界,“啪”的一声张开翅膀,他像一支离弦的箭一样,向中土大陆的方向飞去。 第一百二十四章 死过两回的人 米勒坐在米迦的床边黯然神伤。已经过去两百多年了,米迦还没有醒来,他本以为拷曼老师能够找来冥王,救醒米迦,谁知,拷曼老师一去再也没有复返。难道这些都是命运安排好了的吗?非要我们兄弟承受永无休止的折磨? 米勒定定地看着手里的石头出神。一万年前,它曾经吸食过那个少年的血液,它也曾经帮助自己脱离苦海。自己寻找了一万多年,虽然没有找到磁欧石和那个叫洛克的少年,却找到了血玉。 米勒对着血玉自言自语地说道:“虽然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出现在他的手里,但是,你是我的护身符,这一次,你一定也能助我摆脱困境吧?” 米勒收起思绪,就像一万年前一样,他把缀上彩色流苏的血玉悬挂在自己的腰间。米勒以为,即便是那个人已经死了,只要他能够转世为人,凭借这块血玉,他也一定会认出自己来。 “哥哥,你又在担心二哥了是吗?”一个温婉、轻柔的女声飘了进来。 “噢,是绮儿,你又去了哪里?我许久都没有见到你了。” “还说呢,你不也总是不声不响地跑出去?而且,一跑就是一年半载。”绮儿嘟起小巧的嘴唇,忽闪着大眼睛。 “唉,你还是像小时候那么淘气。” “唉!”绮儿也叹了一口气。 “怎么了小丫头?从前的你可不是这样的,是不是有了心上人?害起了相思病?” “亲哥哥我是找到了,可是,我还是没有找到洛克哥哥。”绮儿的眼神黯淡下来。 “什么?洛克哥哥?你什么时候有了一个叫洛克的哥哥?”米勒瞪大了眼睛。他抓住绮儿的手臂摇晃着,“你快告诉我,他在哪里?他长得什么样?是不是像你二哥一样,金发,麦色皮肤?” “哥哥,你弄疼我了!”绮儿快流出眼泪来了,心想:现在的哥哥跟从前大不一样,从前,哥哥很怕自己受伤的,可是现在,他弄得自己好疼。 “对不起,绮儿,对不起,我弄疼你了!”米勒放开手,柔声说道,“你的洛克哥哥一定很帅吧?我想,他一定有着一头金发是不是?” “不,才不是呢,洛克哥哥是赤色的头发,而且头上还有一对尖尖的角,好酷啊!”绮儿一副陶醉的样子。 “啊?”米勒一脸的失望,心想:原来是同名而已。 “那么,你能告诉我,你去了哪里吗?你知不知道,哥哥很担心你的,为了找你,我把丽莎他们五兄妹都派出去了。” 绮儿神秘地说道:“哥哥,我去了未来世界。” “什么?你去了未来世界!?为什么?” 米勒瞪大了眼睛,他没有想到妹妹会去未来世界,他也从来都没有想过未来世界会怎么样,因为他的记忆一直停留在过去,即使是身在现在,他的心也仍然在过去徘徊。 几乎每一个午夜梦回,米勒都会澘然泪下,他忘不了那栋金碧辉煌的宫殿,还有那两个与自己把酒言欢的少年。他恨自己欺骗了雪烈,更恨自己没有实现对洛克的承诺,所以,他只想回到过去,想改变过去,如果过去改变了,那么,今天的一切就都不会发生了,那个金发少年就不用承受火刑,而自己也就不会患上血毒。 于是,当米勒得到“时空之匙”上的磁欧石的时候,他就想回到过去,改变过去。 当米勒赶到不夜城的时候,见到了绮儿。虽然修罗是在三百年前离开哈比星球的,那时候绮儿还很小,刚刚五十岁,但是,她有黑色的头发,黑色的眸子,那是哈比星人的特征,还有就是她的身上有“时空之匙”,揣在米勒怀里的磁欧石不断地发出颤音,它已经感应到了“时空之匙”的存在。所以,米勒敢确定,那个正在山坡上,与一个高大男子放风筝的女孩就是绮儿。绮儿出落得又高挑又漂亮,如果那个人见到真正的绮儿,一定会很开心,自己也一定能够成为他名副其实的大舅子。 可是,当米勒想带走绮儿的时候,他发现绮儿已经失去了记忆,她连话都不会讲了。米勒想到了自己,自己在三百年前,驾驶太空船冲向地球的时候,飞船坠毁了,自己的身体毁掉了,灵魂能量体竟然穿越到一万年前,附在一个陌生人的身体上。米勒推测,绮儿在到达地球之前,一定是遇到了什么意外,从而导致失去记忆和讲话的能力。 米勒从绮儿的手里拿到“时空之匙”,把磁欧石嵌了上去。他要回到一万年前,回到亚特兰蒂斯,只有亚特兰蒂斯的医疗技术才能令绮儿恢复记忆。还有,米勒想找到那个叫洛克的金发少年,他想在金发少年到来之前,阻止他进入亚特兰蒂斯,只要金发少年见不到自己,那么,以后的一切就不会发生了。 当米勒就要实施他的计划的时候,那个不夜城的城主居然异想天开,要娶绮儿为妻,绮儿是那个金发少年所喜欢的人,他绝不能让绮儿嫁给别人。于是,米勒向城主献上一枚黄金戒指,那枚戒指被米勒涂上了迷药,结果,绮儿戴上戒指后就昏了过去。 米勒驾驶着飞龙战车,启动了“时空之匙”之后,他调的时间是西元622年,那是金发少年出现在亚特兰蒂斯的那一年。但是,“时空之匙”上的指针只能指向年份,它的最大跨度是一年,并不能确定具体的日期和地点。 于是,米勒回到了一万年前。当他从湖水里走上岸去的时候,他迷路了,他不知道自己究竟到了什么地方,而米勒又怎么会知道,那个金发少年就躲在离他几十米远的山石后面,人家都听到了他的叹息,闻到了他身体上散发的香味。结果,两个人擦身而过。米勒驾驶着飞龙战车往西去了,而洛克则是向东而行。当米勒的战车飞出去很远,直到看见满目焦土的西土大陆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搞错了方向。当米勒调转战车,往回飞的时候,洛克已经和修罗见面了。 后来,米勒终于赶到了亚特兰蒂斯。当米勒听到人们议论说女王新封了金甲统帅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来晚了,他不能和自己在同一个时空见面,否则自己就会消失,整个时空都会消失。如果自己消失了,那么,绮儿就不会再醒来,父王母后就会失去唯一的女儿,他们会痛不欲生。还有米迦,自己还没有看见他醒来。 于是,米勒相信了,这些都是命运,是命运早已经安排好了的,即便是自己手中有“时空之匙”也是没有用的,该发生的还是会发生。 万般无奈之下,米勒只得取了恢复记忆的药物,又回到一万年后,他还要赶去救妹妹,如果时间太长了,迷药就会失效。 当米勒赶到不夜城的时候,发现绮儿已经醒了,他以为是迷药失效了,其实,米勒根本不知道,是洛克的魔力摧散药效并且救醒了绮儿。而洛克亦不知道,在迷药与魔力的作用下,他产生幻觉,从而吻了绮儿。 “还不是特立国师,他说我不能和洛克哥哥在一起,因为他卜出了洛克哥哥会死,而且,他还说洛克哥哥是来自未来世界。于是,我去了未来世界。我化名安琪,找了许多年。后来,我到了一个叫典雅的城市,在一所大学里,我看到了一个金发少年,他与洛克哥哥很相像,当我发现他有一对红色瞳孔的时候,他就失踪了。校方找了许多年都没有找到,我还见过他的父母呢。后来,我就回来了,我想,或许他不是我要找的洛克哥哥吧。” 金发少年,红色瞳孔?不不不,为自己当过统帅的少年是金色的瞳孔,他看起来更像米迦。一定是米迦,米迦一定是他,或许他重生以后失去了记忆。一刹那间,米勒的思绪一片混乱。 米勒见妹妹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忽然想起了一万年前,那个人曾经说过的话“怎么样?就算是交换吧!血玉是聘礼,丝巾则是见证。如果绮儿不肯嫁给我,你就得嫁给我,算作赔偿。哈哈哈……”那张邪魅的脸,还有爽朗的大笑,仿佛就在眼前和耳边。 绮儿来了,可是,你又在哪里呢?命运啊,你开的玩笑究竟什么时候能停止? “砰”,米勒一拳砸在桌面上,桌面上立刻覆盖了一层冰。 “哥哥,你生气了吗?”绮儿吓坏了,她从来都没见过哥哥生气,而且作为一个有着一副陌生脸孔的哥哥,他生起气来的样子好吓人。 “不不不,绮儿,你不要误会。哥哥不是生你的气,我在生命运的气。” “生命运的气?”绮儿露出了迷惑不解的神情。 “是啊,这一切都是命运造成的。” “本来,我是不相信命运的,所以我去了未来世界,就是想改变洛克哥哥的命运,我以为,如果我能阻止他来到这个世界,那么他就不会死了。可是,我寻找了他那么多年都没有找到,哥哥,你说,是不是他已经来到了这个世界?” “这个嘛,我也说不准。” “我找洛克哥哥都找了两百多年,可是我还没有找到他,是不是他不喜欢我,故意躲着不想见我呢?” “绮儿,你要把眼光放远一点儿,这个世界上可能有很多个叫洛克的,你可以喜欢另外一个洛克嘛,不一定非得去喜欢那个长角的。比如米迦,他又不是你的亲哥哥。” “哥哥,你怎么和国师一样啊,国师让我喜欢那个叫塔那托斯的人,你竟然让我喜欢什么另外一个洛克,你们又没有喜欢上一个人,你们怎么会懂啊!”绮儿不满意了,嘴巴撅得老高。 “塔那托斯?你见过塔那托斯?”米勒的脸孔上布满了焦急,“你快告诉我,塔那托斯在哪里?就是他伤的你二哥!” “不会吧?”绮儿疑惑地望着哥哥,“就那个跟苍蝇似的围着我转的塔那托斯,他有那么大的本事?应该又是一个同名的吧。” “不会的,塔那托斯是死神,一定是他伤的你二哥,拷曼老师说过,只有死神才会施用冥火。哈哈哈……米迦,你终于有救了,哥哥说过会让你醒过来的,哥哥现在就去把塔那托斯给抓来,我现在就去。” “哥哥!等一等!”绮儿吓坏了,心想:自从哥哥带我来到暗夜城堡,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哥哥的笑容,但是,哥哥的笑容好可怕。哥哥是在担心二哥,那个一直躺在床上的二哥,哥哥对他比对我都要好,现在的哥哥,根本不像从前的哥哥了,唉,他一定是心智失常了! “不,我不能再等了,我等的已经够久了,两百多年了,我等了两百多年了。我不能再等下去了!” “哥哥,你听我说!”绮儿抓住米勒的手臂。 虽然绮儿很讨厌塔那托斯,但是,塔那托斯对她百依百顺,不仅送鲜花、衣物、手饰什么的给她,还陪她四处游玩。而且,塔那托斯一直在不夜城里操劳,他根本就是一个人类,怎么可能会是死神,又怎么可能会伤害到二哥呢? 于是,绮儿说道:“不会是塔那托斯,应该是冥王。对,一定是那个叫冥王的家伙伤的二哥,他总是戴着一副银色的面具,一定是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儿,要不,为什么不敢以真面目示人?” “冥王!塔那托斯!哈哈哈……”米勒突然狂笑起来,“总算让我找到你们了,这一次,即便是毁了这副身体,化作能量体,我也要把你们抓来!”米勒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血色的泪珠顺着他的脸颊滚滚而下,一直滴落到雪白的衣襟上。 “哥哥!你变了,你再也不是绮儿从前的哥哥了,修罗哥哥一定是死了,他不要我了!呜呜呜……”绮儿扑倒在桌面上放声痛哭。 “我,我……”米勒手足无措起来,只得安慰道,“绮儿,你不要难过,我是你的修罗哥哥,我不是已经告诉过你了吗?我是死过两回的人了,如果我不是修罗,我又怎么会知道你小时候的事情,还有父王和母后的名字?好了好了,不要哭了,哥哥陪你去玩好不好?……”米勒哄了好久,绮儿终于停止了哭泣。 米勒虽然嘴上是这样说的,心里却在做着去不夜城的打算。 第一百二十五章 科隆被劫 米勒陪着绮儿,来到城墙之上。 “哥哥,你为什么要住在这里呢?”绮儿看着幽暗而又冷气森森的古堡,心里涌上了一片凉意。 虽然绮儿在地球上已经生活了很多年,她也知道地球上有白天和黑夜之分,但是,她还是不习惯黑暗与冰冷。因为哈比星球的天空上有水晶卫星,水晶卫星就像地球上的太阳,只不过,水晶卫星永远都照耀着哈比星球,因此,哈比星球上是没有黑夜的。 “我复活的时候就是在这座城堡里,我想,苏托王是为了便于隐居,所以才会居住在这里吧。” “噢,原来是这样。那么,那些城市又是什么地方?” “那是暗夜帝国。” “暗夜帝国?好奇怪的名字啊!” 绮儿看到前方的山谷里分布着一些类似于城堡的城市,只不过,那里的地势比暗夜城堡要低得多。 “唉,为了寻找磁欧石,我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去打理国事,我已经把暗夜帝国交给丽莎他们五兄妹去管理了。” “可是,哥哥,如果磁欧石找不到怎么办?难道你就不打算回哈比星球了吗?” “磁欧石是宇宙能量源,它的重要性是你无法想象的。况且磁欧石是被我弄丢的,如果不找到磁欧石,我将如何在哈比星球上立足?不仅族人会嘲笑我,就连大角星人也会耻笑我的无能。” “哥哥,你知不知道,父王母后有多担心你,自从你失踪以后,他们流了很多眼泪。” “或许他们会流泪吧,但是,那又能怎么样?他们不是还有卡谬吗?哈比星球没有了我,会更好。” “唉!”绮儿轻叹一声,“或许哥哥误会父王母后,还有卡谬王兄了,他们时常在绮儿的面前提到修罗哥哥。” “唉,算了,你的年龄还太小,许多事情你都不懂。” 米勒长叹一声,他不是没有想过父王母后,也不是没有想过大哥,可是,就因为自己长了一副不同于别人的头脑,所以,没有办法在哈比星球上立足,这让他很是郁闷。因为哈比星球是一个以和平著称的星球,在宇宙中是出了名的“和平之星”。哈比星人只是致力于科学技术、卫生、医药,以及文化艺术等方面的发展,他们的头脑中没有战争这个词汇,因此,哈比星球的律法规定:不能搞武器研究。 可是,研制武器却是修罗的天赋,如果不研制武器他不知道自己还能干些什么。因此,修罗背着父王母后,还有大哥,躲开国会的监督,在地下建立起秘密基地,和自己的属下秘密从事着武器的研究和实验等工作。他们的所作所为,最终还是被国会发现了,结果,修罗被撤去了王储的身份,也就是说,他再也没有机会继承哈比星王的王位了。在修罗的眼里,哈比星球就像是一只巨手,紧紧地扼住他的喉咙,让他连呼吸都感到困难。 因此,当国会下达前往大角星护送磁欧石的命令之后,修罗请求卡谬从中斡旋,最终把这个任务搞到了手。其实,修罗揽下护送磁欧石的任务,只是想借此机会离开哈比星球。 当修罗和五个属下护送磁欧石,途经太阳系的时候,看到了地球,一个美丽的蓝色之星。修罗想在那个蓝色之星上实现自己的宏图伟业,于是,便有了两度身死的经历。现在,转世为米勒的修罗,他宁可承受血毒的噬心之痛,也不想回到那个让他窒息的星球。 命,这就是命,既然选择了,就要承受! 米勒扭头看了看妹妹,他不希望妹妹伤心,于是说道:“这样吧,我让丽莎回来陪你,如果你觉得烦闷,就让丽莎陪你去旭日帝国吧,人类世界里有许多好吃和好玩的东西。或许,在那里能找到你的洛克哥哥也说不定啊?” “真的吗?那太好了!”绮儿兴奋起来,她还从来没有去过旭日帝国。 “当然是真的啦,哥哥什么时候骗过你?我现在就把丽莎召回来。”说着,米勒打了一声忽哨,清啸声过后,一只黑色的就像鸟一样的怪物飞了过来,它栖在了米勒的右手上。 “这是什么东西啊?它好丑。”绮儿皱皱眉头。 “丽莎说它叫蝙蝠,我要让它送信给丽莎,丽莎很快就会过来的。” 米勒从腰间的锦囊里摸出一块令牌,他把令牌绑在蝙蝠的脚上,然后放飞了蝙蝠。 “其实,这个星球比哈比星球要好得多,如果你呆得久了,一定会喜欢上它的。” “我喜欢这个星球,是因为这个星球上有你,还有洛克哥哥。”绮儿氤氲着水汽的眸子里满含着眷恋和憧憬。 “放心吧,只要你的洛克哥哥还在地球上,就一定能够找到他的。”米勒安慰着绮儿。 不久,丽莎赶来了。米勒简单地询问了一些有关暗夜帝国的情况之后,就交待丽莎照顾好绮儿。丽莎领命陪着绮儿去了。 第73节 一直以来,米勒致力于寻找磁欧石,他把国事都交给米迦去打理。自从米迦受伤以后,米勒就把米迦原来的属下,丽莎他们五兄妹提拔为暗夜帝国的亲王,让他们去管理暗夜帝国的一切事务。自从那五兄妹当上亲王之后,人类和炎之火族没有再进犯暗夜帝国,这让米勒安心不少,他相信米迦的眼光,他也相信丽莎,在米勒的眼里,丽莎是一个既漂亮又能干的女孩。因此,把绮儿交给丽莎,米勒很放心,他现在想的就是去不夜城,抓捕塔那托斯和冥王。 两个女孩子的身影越来越远了,当她们从米勒的视野里消失之后,米勒从袖子里取出飞龙战车,他驾驶着飞龙战车往中土大陆的方向去了。 科隆坐在“落花亭”里,正愁眉不展呢。洛克出去已经许多天了,绮儿失踪也有三年多了,他从来都没有放弃过寻找,可是,喀里巴传来的信息就是三个字“没找到”。有时候,科隆真的很怀疑,他怀疑自己的属下都是一群废物,要不,怎么连几个人都找不到? 科隆望着一池盛开的荷花,不禁感伤起来,他曾经陪着绮儿一起看那些粉红色的荷花,它们碧绿的叶片在风里摇曳着,就像绮儿旋转的衣裙,它们粉红色的花瓣,就像绮儿嫣然的笑脸。 “唉,绮儿,你究竟在哪里呢?我好想你啊!”科隆忍不住自言自语起来。 “绮儿也是你敢想的吗?”一声透骨的寒意,冰冷得仿佛令人窒息。空气里的温度骤然降了下来。 “你是谁?” 科隆看到园门口处站着一个身披雪色长髦的少年。科隆的心里掠过了一丝怪异的感觉,心想:大夏天的,竟然穿长髦,这人该不是有病吧? “你别管我是谁,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就是塔那托斯吧?” “呵呵,想不到我的名声还挺响亮。不错,我就是塔那托斯。”科隆微笑着说,心想:不夜城被我治理得井井有条,连那个假冒的冥王也对我刮目相看,想不到又有人慕名而来,估计又是讨差事来的。科隆不免得意起来。 “我找的就是你,是不是你伤了我的弟弟米迦?” “我伤了你的弟弟?开什么玩笑?”科隆一见来者不善,也不敢笑了,心想:我什么时候得罪过人了?噢,或许是从前被我报复过的那些卫兵,又找帮手来向我复仇了吧。 “我倒要看看你有什么本事,施展出你的‘冥火焚心’来!”米勒寒声道。 “什么名?什么火?莫名其妙!想打架啊?那就接招吧!”科隆火了,他已经很久没有动过手了。 科隆右手的中指上戴着那枚精灵魔戒,他施展出灵力,一弹指尖,“刷刷刷”,从魔戒中飞出来无数根曼陀罗藤条,那些藤条上盛开着血红色的曼陀罗花,它们尖啸着向米勒的身上扑去。 米勒感觉很诧异,他有点想不明白,塔那托斯为什么驱使植物来攻击自己,而不是用冥火。米勒已经来不及再去想了,因为那些藤蔓已经扑了上来。 “玄冰罡气!”米勒大吼一声,合上双掌,他的眉心突然爆出一个雪亮的光团,伴随着刺骨的寒意,光团旋转着,越转越快,越变越大,形成了一个漩涡一样的光圈。 漫天的寒意袭来,就听“咔嚓嚓”一阵暴响,所有的曼陀罗藤连同那些妖艳的花朵统统被玄冰冻住了。科隆看到自己的眼前,呈现出了一个冰的世界,自己的花藤正以千奇百怪的姿态,被封在一个冰的世界里。 “为什么会这样?你,你究竟是谁?”科隆瞪大了惊恐的眼睛,他不只看到被冰冻住的曼陀罗花藤,就连满塘的荷花都被冰冻住了,那种场景看在眼里相当的诡异。 “我是谁?告诉你也无妨。” “刷”的一声,米勒撤去了法术。那一池的荷花又恢复了原状,它们没有一点儿损伤,可是,曼陀罗花藤却纷纷跌落到地上,像冰雪一样消融了。 “我是绮儿的哥哥,我叫米勒,我劝你还是不要痴心妄想了,绮儿是不会喜欢上你的。”米勒的话冰冷得仿佛能把人冻结。 绮儿的哥哥?绮儿的哥哥不是叫修罗吗?她怎么又有了一个哥哥?科隆糊涂了,他就跟傻了一样,呆呆地站在那里,连话都说不出来了,他的脑子里已经一片空白。 “我问你,冥王在哪里?”米勒突然欺身上前,身形快如鬼魅,一下子锁住科隆的喉咙,“说,否则我就扭断你的脖子!” “冥王,冥王去了海里。”科隆目光呆滞。突然,他一下子醒悟过来,急忙说道,“你是绮儿的哥哥,这么说,你一定知道绮儿在哪里了?绮儿她怎么样?她过得好不好?” 米勒并没有回答科隆的话,只是喃喃着:“冥王去了海里,难道那个人是他?”米勒想起来了,自己在海底的废墟里时,曾经被一个人追赶,难道那个人就是冥王? 米勒把科隆押上飞龙战车,然后,往海底废墟赶去,他要把塔那托斯连同冥王一起抓到暗夜城堡,不管是谁伤的米迦,只要把这两个人都抓到了,那么米迦就有希望醒过来。 第一百二十六章 北海巨妖 当洛克赶回不夜城的时候,夜幕已经降临了。此时,华灯初上,万家灯火点缀着不夜城,使不夜城看起来不但美丽,气势也相当恢宏,简直就像是一座皇宫。 洛克朝办公厅奔去。以往科隆总是在那里办公,可是办公台前没有人。洛克又询问了当值的官员,值日官说已经大半天没有见到城主了。 奇怪,科隆跑到哪里去了?洛克的心里犯起了嘀咕。算了,还是去找特立吧。想到这儿,洛克就奔特立的房间去了。 房间的门是关着的,洛克敲了半天门,没有人应。真是怪了,人都哪里去了呢?洛克只好朝后花园走去。终于,洛克看见了特立,老人正坐在“落花亭”里。 “老人家,一向可好?” “老夫见过冥王!”特立急忙起身施礼。 “怎么,还没有找到绮儿吗?”洛克在老人的身边坐了下来。 老人摇了摇头,脸上呈现出一片倦容,想来是太过于奔波劳碌吧。 “老人家,您有见过这顶头盔吗?”洛克把从海底找到的那顶金色的头盔拿了出来。 “哦?这是什么?” 特立把头盔接过去,仔细地查看起来。突然,他的眼睛一亮,说道:“这顶头盔特别名贵,而且上面还雕刻有两个魔羯,这会不会是传说中的魔羯战神所戴的那顶头盔呢?” “魔蝎战神戴的头盔?” “是啊是啊,据老夫听闻,传说中的魔羯战神是一位金甲战神,难道魔羯已经转世成人了?” “魔蝎转世成人,难道是他?”洛克突然想起在海底废墟看到的那个人影,难道那个人就是转世的魔蝎战神? “你见过魔羯战神?”特立急忙问道。 “不不不!”洛克摇摇头,说道,“我也只是怀疑,我在发现这顶头盔的附近,好像看到过一个人。” 于是,洛克便把在海底废墟中所看到的情形说了一遍。 特立手捻胡须,沉吟半晌,然后说道:“或许真的就是战神,也说不准,如果能够找到战神就好了,说不定他能阻止冥王星与地球相撞。”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我再去一趟海底,我觉得那个人应该是住在海底。” “如果能早一点儿找到战神,或许能解除冥王的危难。” “权且试一试吧,噢,对了,老人家,您有没有见到塔那托斯?我想带他一起去。” “没有,老夫已经一个下午都没有看到他了。” “真是奇怪,他干什么去了呢?”洛克的心里隐隐不安起来,“事不宜迟,我再去一趟海底废墟。” “好吧,冥王要小心,早去早回。” “老人家放心。” 告别特立,洛克向若茜的房间走去。自从上次若茜在“落花亭”现身出来以后,洛克就把若茜留在了不夜城。洛克知道,若茜跟在自己的身边,就能感受到自己对绮儿的心意,洛克不想伤小丫头的心,于是,便令若茜恢复了人身。 “笃笃笃”,洛克敲响了若茜的房门。 门开了,一张俊俏的小脸露了出来。若茜瘦多了,碧绿的眸子也没有了往日的神采。或许是小丫头思念他的哥哥吧,唉,这么多年了,也不知道枭怎么样了。洛克的心越发不安起来。 “洛克哥哥,你回来了!”若茜一脸的惊喜,“快进来坐吧。咦?你的手里提着什么东西啊?”若茜看到了洛克手上的头盔。 “噢,这是我在海底废墟里找到的一顶头盔。” “头盔?给我看看。” 说着,若茜就把头盔接了过去,她翻过来,倒过去地看着,嘴巴里还直嚷嚷:“纯金的,好霸气啊!我想,戴着它的人一定是位将军吧。我最崇拜将军了!”小丫头抚摸着头盔,一副爱不释手的样子。 “若茜,看到你哥哥了吗?我找他有事。” “没有啊,我有大半天没看到他了,谁知道他又去了哪里,他总是那么忙,或许是处理公务去了吧。这样吧,我让人找找看。”说着,若茜唤来卫兵,同卫兵交待了几句之后,卫兵就出去了。 “洛克哥哥,你看,我戴上头盔,像不像一个女将军啊?”说着,若茜把头盔戴在自己的头上,“啊,天哪!这是什么?” “砰”,伴随着若茜的尖叫声,头盔跌落到了地板上。 “怎么了,出什么事儿了?”看到若茜一脸惊恐的样子,洛克不解地问道。 “我,我看到了我自己。”若茜一副花容失色的样子,“我还看到了大哥,大哥他......他在火里燃烧。” “什么?竟然会有这样的事儿?”洛克也惊慌起来,心想:难道枭出事了? “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我从头盔里看到的。” “难道这是一顶有魔力的头盔?”如果我戴上头盔会看到什么呢?会不会也看到枭,或者是绮儿?洛克把头盔拾起来,忐忑不安地戴在自己的头上。 洛克看到一些杂乱的画面,那些画面里有一个身穿金甲的将军,还有一个身穿银甲的将军,他们似乎在领兵冲杀,耳朵里还听见了喊杀声。那些声音仿佛很遥远,很遥远。难道真的是魔蝎战神?洛克先是一阵激动,继而又是一阵失望,因为他没看到枭,更没看到绮儿。 “奇怪,奇怪,太奇怪了!”洛克自言自语着。 “洛克哥哥,你看到了什么?有没有看到大哥?大哥他是不是有危险?”若茜焦急地嚷着。 洛克摇了摇头,说道:“我没有看到枭,我看到了两个战神。” “两个战神?”若茜露出了迷惑不解的神情。 “既然找不到你二哥,我看,我不能再等下去了,我要去一趟海底废墟。” “海底废墟?” “对,就是发现这顶头盔的地方。我有一种感觉,这顶头盔可能和失踪的人有关。” “让我和你一起去吧。” “好,但是,你还要化身成金剑才行。” “又让人化身成金剑。”若茜嘟起小巧的红唇,幽怨地看了洛克一眼,说道,“好吧,只要让我跟着你就行了。” “刷”,一道金光闪过,若茜化成金剑,钻进了剑鞘里。 这个头盔怎么办呢?洛克把头盔颠过来,倒过去的看着,有了,不如把它变小吧。想到这儿,洛克把头盔变得小小的,他把它挂在金剑的柄上,就像一个装饰品一样。洛克感觉很满意。 当洛克到达海岸的时候,夜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今晚没有月亮,就连星子也都躲到厚厚的云层里去了,似乎就要下雨了。 洛克也顾不了许多了,他布下结界,飞身跃进海里。洛克在一团光晕的包围之中,疾速地向深海处移动。周围暗潮汹涌,海水看起来颇不宁静,就连一条鱼都看不到。洛克深感纳闷。此刻,洛克的眼睛里所看到的海底景象,与和鱼人在一起时所看到的景象不一样了。 一定有古怪,得小心才是。不久,洛克看到了那些类似于树木一样的珊瑚,它们就像受了惊一样纷纷缩起彩色的手臂。 究竟出了什么事儿?洛克的心里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他加快了速度。不久,隐隐约约地看到了一些类似于建筑物的东西,应该是那片海底废墟了。 突然,海水急剧地摇晃起来,一大片黑影从建筑物的后面升了上来。 “天啊,那是什么?”若茜从剑鞘里探出头来。 “快躲进去,我也不知道是什么。”说着,洛克张开红瞳,他看到那片黑影中有一些闪烁着的光亮。该不会是鱼人口中所说的海怪吧,不如我先去看看,然后再做打算。 洛克继续向前靠近。洛克看到了,那是一个超级巨大的海怪,它在追逐一个东西,那个东西看起来就像一只船,而且上面还有两团幽蓝森森的光。洛克突然觉得那个东西有些眼熟。 “天呐,那是飞龙战车!”洛克惊呼出声。 此刻,海怪的手臂已经搭上了双首龙的脖子,它在把飞龙战车往回拖,估计是想把飞龙战车吞到肚子里。来不及多想,洛克运起魔力。身在结界里的洛克周身爆出一片光芒,他就像一个巨大的太阳一样滚动着,轰隆隆地咆哮着,朝海怪的身体撞了上去。 “轰”,海底爆发出来一片强光,“哗”,海水一阵剧烈地涌动,海怪被撞得摇晃了几下,但是,它太巨大了,它并没有松开手臂。 洛克着急起来,心想:我已经伤了米迦,不能再让米勒受伤了,否则太对不起人家两兄弟了。洛克正想施展“地狱冥火”,就在这时候,左手食指上的那枚冥王神戒,突然爆发出一束黑色的强光,它射向了海怪。海怪就像被施了定身法一样,定住不动了。 第74节 飞龙战车摆脱了束缚。它摇晃几下之后,向水面升去。 洛克定睛一看,那个大海怪生得极其恐怖,它有七个看起来既像蛇又像龙的头,每一个头上都有类似于尖角一样的突起物,而且,每一张嘴巴里都有一条血红的蛇信子。海怪中间的那个头居于下方,上面长着一张人脸,鼻子的上面有一只眼睛。它有四条类似于人一样的手臂,背上有两个巨大的像翅膀一样的鳍,它还有可以行走的,类似于野兽一样的四肢。 “你是谁?”洛克于结界内质问道。洛克知道,这可不是普通的海怪,他至少是一个有着上万年道行的海妖。 “我是北海巨妖。” 果然,海妖说话了,是那张人脸上的嘴巴开口了。它一开口,海水就剧烈地涌动起来。 “回北海去,没有本王的命令不许出来。否则,本王必杀你!”洛克沉声说道。 “是,冥王大人。” 射向海妖的那束强光收回了戒指里。海妖扭转庞大的身躯,向北方去了。 洛克看了看手上的戒指,心想:冥王神戒有如此威力,居然能收服北海巨妖。唉,想来是冥王遭遇劫难,封印北海巨妖的神力失效了,它才跑到人间的吧。 洛克向海面升去。方才,洛克看到飞龙战车摇晃起来,他担心米勒会受伤,现在,洛克怀疑海底废墟中看到的那个人影就是米勒。难道米勒就是转世的魔蝎战神?不行,我要追上去问个明白,还有枭,或许他知道枭在哪里。想到这儿,洛克加快了速度。 当洛克冲出水面的时候,他张开翅膀,悬浮在空中,打眼四处张望,可是,他并没有看到飞龙战车。它的速度可真是够快的,想来米勒应该没有受伤,不如我去东土大陆找找看。想到这儿,洛克扇动翅膀向东方飞去。 第一百二十七章 旭日帝国 洛克的心里装着太多的疑问,他迫切地想知道答案,因此,他在中途并没有停留,而是加快速度,一直往东方飞去。 当曙光洒向大地,一轮红通通的太阳冉冉地升上天空的时候,洛克看到了一片被阳光笼罩的城市。 哈,想来这里就是旭日帝国了吧!洛克的心里一阵激动。他突然想起了丽莎所说的话,一万年前,自己和哥哥一起诞生在这个充满了光明的国度里,但是,已经过去一万年了,自己的外祖父,那个人类外祖父一定早都不在了,也不知道现在的旭日帝国是什么样子,不如我先去看看吧。想到这儿,洛克幻化成一只燕子,向城市俯冲下去。 洛克在城市的上空盘旋了一圈儿,他发现这座城市相当庞大,但是,却也相当的古老和陈旧,它与自己想像中的旭日帝国完全不一样。莫非这里并不是旭日帝国?我还是下去打听打听吧。想到这儿,洛克找了一个没人的地方,悄悄地现出身形。 街道边上有一间店铺,那里有一些人正在“吭唷吭唷”地拉着风箱,“叮叮铛铛”地锤打着什么。洛克走上前去,他看到那些都是黑色和灰色头发的人类,他们赤裸着上身,米黄色或者白色的肌肤上满是汗水。那些人正在打造青铜兵器。 洛克蹲下身子,好奇地看着,心想:这种青铜兵器也能用来击杀敌人吗?那些人看到洛克,便停下了手中的工作。 “喂,你是什么人?为什么戴着面具?” 面具?洛克想起来了,自己还戴着冥王的面具呢,他只好把面具摘了下来。还没等洛克开口呢,突然传来一片惊叹和赞扬声。 “哇,小伙子好帅气啊!” “你哪里来的?” “不如做了我的上门女婿吧?” …… 那些人都望着洛克,瞪大了色迷迷的眼睛。洛克的脸腾地一下红了,他想起来了,自己现在的面孔与冥王一样。洛克急忙垂下头,避开那些灼热的目光。 “我,我从中土大陆来,来找一个朋友,请问,这里是不是旭日帝国?” “找朋友?该不是找女人吧。哈哈哈……” “哈哈哈……” 洛克窘得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心想:是不是冥王的这副面孔太过于招摇了,唉,看来只能戴着面具了。 洛克戴上面具,落荒而逃,背后传来一阵哄然大笑。怎么办呢?如果恢复原来的样子,人家还不得把我当成怪物给捉起来? “哥哥,你是卖面具的吗?你脸上的面具好漂亮啊,能卖给我吗?”一个怯生生的童音传来。 洛克定睛一看,是一个有着一头黑色卷发的男孩子,年龄大概有七八岁的样子,他正瞪大了一双蓝色的眼睛,好奇地望着自己。 “噢,是啊是啊,我是卖面具的。” 男孩子的话提醒了洛克。洛克一伸手,两只手上就多了许多面具出来,它们不仅奇形怪状,而且颜色各异。 “哥哥,你的面具贵不贵呀?多少钱一个啊?”男孩子的眼睛里充满了渴求。 “啊,喜欢哪个你就挑吧,送给你,不要钱的。” “真的?”男孩子一脸的惊喜。 “是真的。” 洛克蹲下身来,把手上的面具都放到了地上,让男孩子挑选起来。男孩子兴奋地挑选着,最后,他选中了一张看起来就像是有三个头的狗的面具。其实,这些面具都是洛克依照自己族人的样子幻化出来的。 男孩子把面具戴在脸上,连声地道着谢。 “小弟弟,我问你,这里是旭日帝国吗?” “我也不知道啊。”男孩子仍然陶醉在得到面具的兴奋里。 “噢,你也不知道啊,那我再去问别人吧。唉!”洛克失望地叹了一口气,他正想离开,男孩子拉住了他的袖子。 “哥哥,去问我的爷爷吧,爷爷有几百岁了,他知道许多许多事情,他应该知道的。” “哦?你的爷爷有几百岁了?那好啊,你带我去吧!”洛克有点儿不相信。 洛克把那堆面具往肩膀上一挂,便让男孩子带路。洛克跟着男孩子向城市里走去。洛克一边走一边观察,他发现这座城市里的人们多数是蓝眼睛和黑眼睛,米黄色或者白色的皮肤,他们的鼻梁很高,头发有黑色、灰色还有红棕色。他们的身高大约在2.63-3.33米之间,洛克见自己高出了许多,便把自己缩小了一些。 街上走的人们,大多数都穿着颜色暗淡的粗布衣衫,洛克估计他们是贫民。还有一些人,他们要么骑着高头大马,要么乘坐着华丽的马车,他们身披华丽的锦袍,头上戴着装饰有珠宝和艳丽羽毛的饰品,洛克估计这些人要么是富绅商贾,要么就是王亲贵族。 此外,还有一些女孩子,她们的穿着比较艳丽,高高的发髻象云一样堆在头顶,宽大的裙摆衬托着纤细的腰,使她们看起来犹如出水的芙蓉一样袅娜。她们三五成群,叽叽喳喳地在街市上闲逛,有时她们走进店铺里,有时她们会驻足在摊点前,挑选那些金银、宝石等饰品。 洛克一边走,一边吆喝着:“卖面具咯!” “闪开,快闪开!挡法师车驾者,格杀勿论!” 伴随着粗鲁的吆喝声,就听“啪”的一声脆响,一根长长的马鞭照着洛克的脸抽了过来。洛克一伸手,把鞭子抓在了手里,定睛一看,好家伙,这根鞭子是青铜的,这要是甩到人的脸上还不得立刻皮开肉绽? “你是什么人?放手哇,你干嘛拉着人家的鞭子不放?” 洛克朝鞭子的主人望去。原来是一个穿着华丽衣裙的少女,此时,由于恼怒,少女那张原本俊俏的脸蛋涨得通红。少女在和洛克较劲,她把鞭子用力往回扯。 洛克只是抓着鞭子的梢,并不放手,他还没有用力呢,他要是用上了一层的力量,那名少女就得从马背上飞跌出去。其实,洛克是蛮懂得怜香惜玉的。 “我是什么人?我初来乍到,自然是你们的客人了。”洛克嘻笑着。 “快放手,臭卖面具的!” “我不放,我就是不放!”洛克突然觉得很不爽,心想:这丫头口无遮拦,又没有礼貌,不如教训教训她。洛克用指尖夹着鞭梢先略微一用力,那名少女也不甘示弱,使出吃奶的力气把鞭子用力往怀里扯,洛克一见时机到了,就突然松开了手。 “啊”的一声惨叫,少女从马背上跌下来,头上的羽毛飘走了,盘成云一样的乌发散乱了,几串首饰也七零八落了。 “哈哈哈……”洛克暴笑起来。少女狼狈的样子,让洛克感觉开心极了。 “你,你你你,你敢戏弄本公主!”少女从地上爬身起来,也不顾及什么形象了,“啪啪啪”,她把鞭子甩得跟炸雷似的,一个蟒蛇缠身,青光闪过,鞭子缠上了洛克的腰。 “臭卖面具的,你信不信,我能把你的衣服剥下来。”少女气势凶凶地嚷叫着。 “她想看裸男。哈哈哈,你剥呀,我不介意裸奔,就怕你不敢看,哈哈哈……”洛克放肆地大笑着。 人们都围了上来,指指点点着,有人还掩着嘴巴吃吃地笑起来。 少女气得脸色铁青,她暴吼一声:“没见过你这么不要脸的!哼,来人,把他给我抓进宫里去!” “属下参见公主。公主殿下,出了什么事儿?” 洛克抬眼望去,这一望不打紧,他大吃一惊。你道洛克看到什么了?那个坐在高头大马上的人正是枭,已经失踪了两百多年的枭。 洛克的心无比激动,他真想飞身上去,来个热烈的拥抱。但是,洛克看到了枭的那身装束。洛克犹豫起来。枭穿着一袭黑色的甲衣,披着火红色的披风,这种火红色的披风好像在哪里见过。突然,洛克想起来了,两百年前,在炎火城里,曾经折磨过米勒的炎烛和他的门徒,他们都穿着这种火红色的披风。 洛克皱了皱眉,心想:枭怎么会和炎之火族的人搅和在一起? “血猎,你给我好好教训教训那个臭卖面具的!”那个被称为公主的少女仍然一脸的怒气。 血猎?难道他不是枭?或许是枭已经改名字了?洛克的心里打下了大大的问号。 “算了,公主,何必跟一个草民计较?我们快回去吧,国主大人急着召见国师,如果我们去晚了会被处罚的。” “哼!你等着。”少女冷哼一声,复翻身上马,和那个叫血猎的人一起策马飞奔而去,在他们的身后跟着一辆豪华马车,还有一队骑兵。那些骑兵都穿着黑色的甲衣,并且也都披着火红色的披风,他们的腰中都悬挂着青铜兵器。 洛克还站在原地,定定地望着那队人马消失的方向出神。如果不是男孩子拉了洛克一把,他还傻站在那里。 难道枭已经不记得我了吗?洛克突然想起来了,自己还戴着面具呢。可是,即便是不戴面具,就凭这副冥王的脸孔,枭也认不出自己来的。 不如先打听清楚,等晚上去探一探,看看枭为什么会跟炎之火族的人在一起。洛克想起米勒曾经受到的折磨,还有那个一看就不像是善类的炎烛,他不明白枭为什么会跟那些人搅和在一起。 唉,时过境迁,难道时间的流逝,会让一个人发生这么大的变化吗?洛克在心里叹着气,他陷入了迷惘之中。 “卖面具的惨咯,得罪了迪娜公主,还会有命?” “就是,也不打听打听,公主是能得罪的吗?” “这回,他死定了!” …… 人们围着洛克,七嘴巴舌地议论着。 洛克急忙拉住一个少女,问道:“请问,这里是旭日帝国吗?” “是啊。难怪你把公主给得罪了,原来你是个外乡人啊!” “去给公主道个歉吧,或许她会放过你的。” “就是,就是。” …… 人们又议论开了。 去给她道歉?嗤!洛克在心里嗤笑起来:想我一介魔王子会给人类的女子道歉?没门儿,窗户都没有。唉,一万年前,自己的母亲也是旭日帝国的公主,母亲是那么的美丽、温柔和善良,这名少女跟母亲比起来,简直天差地别。 “哥哥,走啊!” “啊,走吧走吧。” 洛克收起杂乱的思绪。男孩拉着他的衣袖,左拐右拐,七转八转之后,他们来到一个院子里。 第75节 第一百二十八章 火族法师 洛克打眼一望,发现这是一座别致的院落。正对着门口的是一排洁净整齐的屋舍,中间是一个宽大的天井,两侧的围墙上攀爬着绿油油的藤蔓植物。天井的右侧,靠着围墙的地方有一棵高大的树木,树下有一张石桌,桌子旁边坐着一个鹤发童颜的老人。这应该就是男孩子的爷爷吧。 洛克急忙走上前去,朝老者施了一礼,说道:“老人家,我是一个卖面具的外乡人,初来宝地,讨碗水喝,打搅了!” “爷爷,哥哥送给我一个面具,你看,好漂亮哦!”男孩子把面具拿给爷爷看。 “好好好,乖孙儿,你先去玩儿,爷爷要招呼客人,你千万不要跑远了!” 男孩子一边应着,一边拿着面具,蹦蹦跳跳地跑出去了。 “年轻人,请随便坐。”老人站起身来。 “老人家您请坐。” 洛克坐了下来。老人倒了一碗水给洛克。为了表示礼貌,洛克摘下了面具。 “年轻人,看你仪表不凡,想必是王戚贵族吧,小老儿招待不周,失礼,失礼啊!”说着,老人就欲站起身来施礼。 “别别别,您快坐。”洛克急忙起身拉住老者,说道,“我不是什么王戚贵族,我只是路过,来找一个朋友。” “找朋友?不知道你的那位朋友叫什么名字?小老儿和王宫的侍卫都比较熟,说不定能够帮上忙。” “那太感谢您了!” 洛克便说了枭的名字,又把枭的样子描述了一遍。 “呃,这个嘛……”老人略一沉吟,说道,“听客人的描述,我觉得有一个人很像你找的那个叫枭的年轻人。” “有吗?您快告诉我,他在哪里?” “他是旭日帝国的守将,但是他不叫枭,他叫血猎。一百年前,我曾经和他的父亲同殿为官。” “噢,原来是这样。”洛克万分失望,心想:看来只是容貌相似的两个人罢了。 “老人家,您高寿了?听您的孙儿说,您有几百岁了。” “我嘛……”老人用手捻了捻胡须,说道,“我今年有两百零三岁了。” “哦?”洛克甚是惊讶,“那您一定是儿孙满堂了?” 洛克环顾了一下四周,偌大的一个院子,竟然给人一种冷冷清清的感觉。 “唉,客人你有所不知,现在这个院子,就我和孙儿相依为命,我的儿子和儿媳都,都……呜呜呜……”老人竟然哭了起来。 “老人家,您别难过,有什么难处您说出来,或许我能帮您。”洛克急忙安慰老人。 “唉,这是什么世道啊,魔鬼横行啊!” “魔鬼横行?您能不能说明白一点儿?”洛克一脸的不解。 老人擦了擦眼泪,说道:“客人有所不知,在我们旭日帝国的北方,暗黑山上有一个暗夜帝国……” “暗夜帝国?暗夜帝国怎么了?”洛克忍不住插嘴道,他想起了苏托王叔,苏托王叔是暗夜帝国的国主,不知道旭日帝国和暗夜帝国之间又发生了什么事情。 “唉!”老人长叹一声,说道,“一百年前,我还年轻的时候,曾经和血猎的父亲一起猎杀血族,血猎的父亲就是死在了暗夜帝国亲王的手里。我的儿子和儿媳失踪已经有十年了,唉,想必他们都是被血族给害死了。我骗孙儿说,他的父母外出经商去了,可怜的孙儿还不知道他的父母早已经不在了。” 暗夜帝国的亲王?洛克的心不安起来。苏托是自己的王叔,丽莎说过,苏托王叔已经把自己囚禁起来,再不涉足世上,那么,现在暗夜帝国的亲王又是谁?是自己的堂兄弟,还是自己的亲哥哥?突然,丽莎的话又在耳边响了起来“你的哥哥他现在很好,他是暗夜城堡里的亲王……我和哥哥们都住在东土大陆,我们在你哥哥的手下当差。” 难道是哥哥纵容血族,亦或是成了血族的帮凶,和血族一起伤害人类?唉,说不定枭也落入了血族的手里,自己已经没有时间去查探究竟是哪个神祗对丘柏施的咒语了,不能再任丘柏胡作非为下去,是该做个了断的时候了。洛克的心里异常纠结和不安。 “老人家,您别难过,我可以帮您打探失踪的儿子和儿媳的下落。麻烦您据实相告,暗夜帝国的亲王和暗夜城堡的亲王是不是同一个人?”洛克还抱着一线希望,他多希望自己的哥哥跟失踪的人类没有关系啊。 “这个嘛……”老人略一沉吟,说道,“老夫也不清楚,老夫只知道暗夜帝国有五位亲王,自从出现五位亲王之后,旭日帝国再也没有安宁过,经常有人失踪。这不,听说王子也失踪了,国主这才着急起来,便派守将和公主去请法师。” 或许那五位亲王是我的堂兄弟吧,唉,苏托王叔也太放纵他们了。 “请问老人家,不知道国主请法师来干什么?” “老夫也不知道啊,据老夫猜测,应该是国主大人请来对付血族的巫师吧。” 对付血族的巫师?洛克沉思起来,心想:血族本是魔族,他们精通魔法和幻术,不知道这位巫师有什么本事能对付得了丘柏。不如我先去旭日帝国打探打探。 老人让家仆送上来茶点和水果,洛克一边吃,一边和老人聊着天。老人对洛克很有好感,便把知道的都告诉了洛克。 现在洛克可以确定,那个叫血猎的人的确不是枭,他是奉旭日帝国国主之命,和迪娜公主一起请什么法师去了。 嗯,那个叫迪娜的小公主倒是刁蛮得很,还差一点儿把鞭子抽到我的脸上,我真应该去拜会拜会。那张覆盖在面具下的绝美脸孔上显露出了一个坏坏的笑。 洛克辞别老人,往大街上走去。越往街里走,人越多,香味也越来越浓。街道两旁有许多卖小吃的摊点,那些诱人的香味直往鼻孔里钻。 一些贵族少男少女正围在一个摊点前,每人手里都拿着一串金黄色的东西,那东西看起来弯弯曲曲的。他们一边嚼着,还一边说笑着。 哇,好香!洛克不由自主地走上前去,好奇地问摊主:“这是什么东西啊?” “噢,这叫烤蛇串。客人您是外乡人吧,您尝尝看,特别香。不信您看,大家都在吃。” 这东西也能吃?不如我也尝一尝。洛克便要了一大堆,每只手里提了十几串,买单的时候,他朝那些贵族男女一呶嘴巴,说道:“我是他们的保镖,让他们付钱。” 嘿,卖小吃的还真就相信了。洛克大大地得意了一番,他一边走,一边津津有味地吃着,那东西既香脆,又爽口,吃着吃着,洛克忍不住夸赞起来:“人类世界的食物就是好吃啊!” 街上的行人越来越多,大家都朝一个方向奔去。 “大家快去看啊,新来的法师要开坛作法,准备祭祀天神了。” “听说昨天晚上还抓住了两个血族的美女。” “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听说还要用活人献祭呢!” “大家快去看哪!” …… 人们议论纷纷。 血族美女?不好,丘柏出事了!洛克也顾不上吃了,一扬手,没吃完的蛇串就都飞了出去。 “谁呀,这么缺德!往我头顶上丢东西。” “天呐,我的新裙子被油污了!” …… 两旁传来一阵叫骂声。洛克也管不了许多了,他施展魔力,分开人群,往前疾奔。不久,洛克来到王宫前。广场上里三层外三层的聚集了许多人。洛克挤到最前面。 广场前面有一座神殿,门口处立着一座高大的雕像,也看不出来是哪一位天神的。在神像的前面坐着一些身着华丽披袍的人,其中还有那个叫迪娜的小公主。想必这些人都是旭日帝国的王亲贵族了。 “请法师大人!”不知道是什么人喊了一嗓子。伴随着“哗啦哗啦”的响声,走出来一个身着华丽披袍的人。那人有一头长长的略卷的红发,还有红色的胡须,就连皮肤也是红色的。他的鼻子塌塌的,两个眼睛小小的,几乎都挤到了一块儿去,真是要多丑有多丑。法师的身边还跟着一个人,也是红色的头发,洛克一看那人,心里吃了一惊,那个人他见过,不是别人,正是炎烛。 原来,法师是炎之火族的人,我倒要看看他们要玩什么花样。洛克不动声色地观察着。 “哗啦哗啦”,法师每走一步,都要发出一阵响声,人们的目光都被吸引过去。洛克看到了,发出响声的是法师手里拿的一个黑呼呼的怪东西,那东西看起来像一柄权杖或者是魔杖吧。它呈“s”型,顶端是一个黑色的骷髅,骷髅的嘴巴里有一颗珠子,那颗珠子是红色的,它从骷髅的齿边滚到喉咙里时,就发出“哗啦”的一声响,从喉咙里再滚回齿边时,又发出“哗啦”的一声响,却不会掉出来,给人的感觉真是诡异极了。 法师在祭台前停下来。那是一个矩形石台,此刻是正午,火辣辣的阳光刚好投射在石台上。 “祭神仪式开始!”又有人吆喝了一嗓子。 法师举起手中的魔杖,头随着魔杖摇摆起来,“哗啦哗啦”的声音不绝于耳。 洛克感觉很好笑,心想:哪有这样祭神的,应该是一个招摇撞骗,混饭吃的,他那么卖力地摇头,也不知道会不会头晕。 法师摇头晃脑一阵之后,又“呜哩哇啦”地念起了祈祷词。洛克听明白了,原来他们奉祭的是火神,也难怪他们叫炎之火族呢,原来有火神在背后给他们撑腰啊。听说赫怀斯托斯被宙斯给封印了,被封印起来的神祗已经自身难保,又怎么有能力护佑他们?真是搞笑死了。 “把那两个血族妖孽带上来!”又是一声吆喝。 人群一阵骚动。 “看,快看,吸人血的美女。” “吸血鬼怪!” “妖女!” …… 人们七嘴八舌地议论开了。 吸人血的美女?洛克想起来了,丽莎曾经说过,血族通过“初拥”的方式会令人类变成血族,看来,血族一定为数不少,在人类的眼睛里,他们已经成为众矢之地。 第一百二十九章 英雄救美 很快,四名卫兵押着两个人走上来。那两个人都裹在黑色的斗篷里,被捆得跟粽子似的,根本看不清脸孔,更不知道是男是女。 “是真的吗?” “听说是美女哦,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谁知道呢?该不是又弄两个死刑犯人来骗我们吧。” …… 人群一阵骚动之后,又议论开了。 “让我杀了她们,我要给哥哥报仇!”迪娜公主亮出宝剑,就欲冲上去砍杀“祭品”。 “迪娜,不许乱来!”一个威严的声音喝止了迪娜公主。 洛克朝发出声音的方向看去,见是一个头戴金冠的中年男子。想来应该是旭日帝国的国主吧。 “公主大人请息怒!”法师朝迪娜施了一礼,说道,“公主的宝剑是杀不死血族的。” “哇!”人群中暴发出一阵惊叹,“难怪血族越来越多,原来是杀不死的。” “那我们怎么办?” “不都得被吸血啊?” “天啊,我不能再在这个国家呆下去了,我要去中土大陆,投奔我的远房亲戚。” …… 人们又是一阵议论。 “大家稍安勿躁,稍安勿躁,请大家听法师大人讲话。”喊话的是那个叫血猎的年轻人。 人群安静下来。 第76节 法师洋洋自得起来,他用手捻着红胡须,说道:“虽然宝剑杀不死血族,但是,我却能让血族魂飞魄散。把她们丢上去!” “是,法师大人!”卫兵把那两个裹着黑斗篷的人都丢在了祭台上。 “炎烛!”法师朝身后喊了一嗓子。 “弟子在!”炎烛应声上前。 “为她们松绑!” “这,这这这……”炎烛似乎不敢松绑,看情形,他是怕人跑掉了。 “嗯?”法师一瞪眼,那对小眼珠起码大了一倍以上。炎烛不敢出声了,慌忙解开其中一个人的绳索,又三下两下扯掉那人身上的斗篷。 “哇,美女!” “真的是美女耶!” “能看到脸就好了!” …… 一阵议论之后,人群又骚动起来。 一个女子跌倒在祭台上。强烈的阳光照射得她抬不起头来,她垂着头,用双手掩着脸孔,那一头乌黑的长发披散在脑后,几乎遮挡住了上半身。 人们指指点点着,议论纷纷,都伸长脖子等着看美女魂飞魄散。等了足足有一盏茶的功夫,那个美女还好好地呆在祭台上。 “怎么回事?炎烛!”法师面露愠色,“是不是你又捉了一个人类来糊弄我?你想让我当众出丑是不是?” “弟子不敢,弟子哪敢欺骗您老人家!还有一个,还有另外一个血族女子。”炎烛吓得腿肚子都颤抖起来,他又跑去为另外一个人松绑。 洛克明白了,原来这对师徒知道血族的致命弱点,所以才把人放在阳光底下。可是,那名女子好好的,并没有消失掉,她应该是人类,想来是他们抓错人了。洛克差一点儿没笑出声来,心想:看来,这对师徒今天是要出丑了。 炎烛刚解开绳扣,还没等扯下绳子呢,突然,“嗷”的一声长啸,那种声音听起来清脆嘹亮,直响彻云霄。洛克怔住了,这种声音他感觉有些耳熟。 “嗷……”响声不绝。“沙沙沙”,轻微的脚步声从四面八方聚拢过来。 “保护国主大人!” “保护公主!” …… “呛啷啷”,卫兵们拔出兵器,把神殿前身披华袍的王族贵胄们给包围在当中,保护起来。 “快跑啊,狼人来了!”人群暴发出一阵尖叫之后,人们惊恐地四散奔逃。 就在这时候,阳光突然暗淡下来,乌云笼罩了天空,许许多多拖着大尾巴的四足兽围了上来。 “哈哈哈……”伴随着爽朗的大笑,一个火红色的身影跃上了祭台。 那人抬脚踹飞炎烛,又一把揪起那个穿着黑斗篷的人。 “血族吗?归我了。她的命是我的,我要亲手杀了她!哈哈哈……”又是一阵大笑。 迪娜公主呆住了,血猎呆住了,所有的人都呆住了。他们看到那个大笑着的人跟护国将军长得一模一样,他们不但长得一模一样,穿着也一模一样,就连头发也都是一样的黑色短发。 洛克先是一怔,然后他笑了,他看出了两个人的不同之处,大笑着的那人,耳朵是金色,并且有毛,他就是失踪了两百多年的枭。一刹那间,洛克激动万分,他的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他真想冲上前去,来个热烈的拥抱。 “什么人?好大的胆子,居然敢破坏仪式!” “杀了他!” …… 迪娜和血猎跳起身来,他们两个左右夹击,分别挥剑、舞鞭向枭的身体上攻击。很快,卫兵们也包围上来。洛克飞身加入了战圈,他不能让枭受伤,好不容易找到的兄弟,他怎么可能会让他受伤。 金剑出鞘,若茜已经看到了大哥,她幻化成一条金蛇,张开尖利的贝齿,狠狠地向攻击哥哥的人咬去。于是,便出现了诡异的一幕:一把金剑“嗖嗖嗖”地在人群中穿梭飞舞,所过之处,皆是一片血花飞溅。 乌伏们也加入了战团,它们用尖牙撕咬,用利爪扑抓。很快,地上滚满了伤痕累累的卫兵。 “臭卖面具的,你凑什么热闹?难不成你跟他是一伙的?”迪娜异常恼怒,她舞起手中的青铜鞭子,封住洛克的去路。“啪啪啪”,清脆的响声不绝于耳。迪娜把鞭子舞得尤如铜墙铁壁一般,她不给洛克向前进身的机会。 这丫也忒狠了,最好别让我捉到你,否则,我把你的脸划画!洛克恨恨地想着。 “给我放箭!射死血族的妖女。”不知道什么人吆喝了一声。 “嗖嗖嗖”,满天箭雨犹如飞蝗一样射向祭台。 明知道不是血族的女子还放箭,连自己的人都要杀吗?洛克很恼火,他飞身跃上祭台,挥起银剑阻挡箭矢。突然,洛克瞥见了祭台上的女子,那名女子也刚好转过头来看洛克。 洛克大吃一惊,女子不是别人,正是失踪了的绮儿。洛克大喜,他急忙纵身过去,就要抱起绮儿。就在这时,“呼呼呼”,一团团的火焰把绮儿给包围了。洛克扭头一看,正是炎烛师徒,他们在施展驭火术。洛克急忙布下结界,又施法驱除了绮儿身上的火焰。 “绮儿,你怎么会在这里?我们找你找了好久。” “冥王?怎么是你?快,快救丽莎姐姐。” “丽莎,丽莎在哪儿?” “在那里呀,笨!”绮儿一指旁边,洛克明白了,还没松绑的那个是丽莎。洛克慌手慌脚地扯去捆绑丽莎的绳子。突然见到两个大美女,洛克一下子乱了心神,一时间都不记得自己是谁了。直到耳边响起“嗷”的一声清啸,他才回过神来,再一看,枭不见了。 洛克这个后悔呀,他在心里直埋怨自己:好不容易找到的兄弟,还没来得及相认就不见了,自己怎么重色轻友起来?洛克悔得肠子都青了。 “喂,我说两位美女,方才帮我打架的那个人哪里去了,你们谁看见了?”洛克只得问美女。 丽莎摇了摇头。 “那么你呢?你最先出来的,应该看见了吧?”洛克把希望都寄托在了绮儿的身上。 “我?”绮儿犹豫了一下,说道,“我好像看见那些人都退进门里去了。”绮儿用手指了指。 难道枭被迪娜给抓进王宫去了?洛克急得要命,心想:算了,过后再去救枭吧,先把这两个姑奶奶给送走才是最重要的。 洛克拉起两个美女,施展驭风术,一阵风似的逃离了旭日帝国。终于到了没有人烟的地方,洛克这才松开手。洛克偷偷施起法术,把一棵大树幻化成一座亭子。 “那边有一个亭子,我们过去坐一会儿吧?” 两个美女惊魂未定,便点头答应了。三个人在亭子里坐下来。 “绮儿,你怎么会跑到旭日帝国来?你知不知道,特立国师还有塔那托斯,他们找你都快找疯了。” “你们认识?”丽莎看了看洛克,奇怪地问道,她看出来了,绮儿和这个戴着面具的人似乎很熟。 “丽莎,我不仅认识绮儿,我还认识你,过后我再告诉你,我现在有一些问题要问绮儿。” 他竟然知道我的名字?丽莎一脸的惊讶,心想:这人是谁呢?说话的声音那么好听,好像没听过呀,他又怎么会认识我? “我……对不起,让你们和爷爷担心了,是哥哥带我来暗夜城堡的,他不想见国师。” “你的哥哥?暗夜城堡?”洛克糊涂了,“你的哥哥到底是谁?他不是失踪了吗?难道你找到了他?” “哥哥现在的名字叫米勒,是他找到我的。” “米勒是你的哥哥?你不是说你的哥哥叫修罗吗?”洛克瞪大了眼睛,他实在想不明白,米勒怎么会成了绮儿的哥哥。 “没错啊,米勒哥哥就是修罗哥哥,哥哥说他已经死过两回了,他现在的名字叫米勒。” “等等!”洛克觉得脑子里跟塞进乱麻一样,“死过两回,死过两回……”洛克自言自语着,突然,他一拍大腿,“哦,我明白了!” 两个美女奇怪地看着洛克,不知道他明白了什么。洛克当过死神,他想起来了,一个人死后,亡灵在进入冥界之前被外力给强行拉回人间,然后又附上另一个刚死的人身上,于是,他就活过来了,只不过是换了一个身体而已。但是,要想找到合适的身体复活,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如果他的灵魂与死者的身体相契合,他就是一个正常的人,如果他的灵魂与身体相排斥,强行附在该身体上,轻则会变成白痴,重则再次身死。因此,洛克猜想,绮儿的哥哥来到地面世界时,可能遭遇意外身亡,可是,他居然死过两回,真是太不可思议了,或许是因为他来自其它星球,灵魂不同于地面世界的人类吧。洛克实在想不出其它的理由,也只能这样认为了。 第一百三十章 调戏公主 “那么,你们为什么会出现在旭日帝国?而且还被人类给抓住,你的哥哥就这么不负责任吗?怎么能让两个女孩子到处乱跑呢?” “不许你说哥哥的坏话。”绮儿嘟起嘴巴,美丽的脸孔上显露出厌恶的表情。 “好好好,我不说你哥哥,我是说,你们两个女孩子不应该到处乱跑,外面太危险了。”洛克只好低声下气地说。他实在想不明白,自己的声音极具磁性,对女孩子来说,应该是有很强的魅惑力的,为什么绮儿她就那么反感? “城堡里太闷了,哥哥让丽莎姐姐陪我来旭日帝国散心。谁知,走在街上就被人给装进麻袋里。” “噢,既然这样,我先送你们回城堡吧,城堡在哪里?”洛克大概弄明白了状况,他还要赶着去救枭,他怕枭会发生危险。 丽莎说道:“在北面,峭壁上。” “走,我马上送你们回去。”不容分说,洛克又拉起两个少女的手,施展起驭风术。“呼呼呼”,洛克几乎脚不沾地的一路疾驰。两个美女感觉自己就像是身处云里雾里一样,一阵晕呼呼之后,她们发现自己已经在城墙之上了。 “好了,我就送你们到这里,我要赶去救我的朋友。” “喂,你说你认识我,我们究竟在哪儿认识的?”丽莎朝那个纵出城墙的身影喊道。可是,洛克的速度太快了,他没有听到。 丽莎望着洛克消失的方向,怔怔地出了一会儿神。 米勒站在窗口前,他看到一个黑衣人和两个少女纵上了城墙,然后,一眨眼的功夫,那个黑衣人就不见了。米勒的心里掠过了一丝怪异的感觉。 不久,绮儿和丽莎走进了客厅。两个女孩子还在叽叽喳喳地议论着。 “绮儿妹妹,我总感觉那个人怪怪的,他居然说认识我。” “嗨,你别听他的,那个人好讨厌的,一见到漂亮的女孩子就纠缠不放,他是见你太漂亮了。” “妹妹真会开玩笑,他要纠缠也是纠缠你,我哪有妹妹漂亮啊!” “这么快就回来了,玩得开心吗?”米勒问两个少女。 “回大殿下,我们玩得很开心。”丽莎施了一礼,急忙说道。 “是啊是啊,我们去了很多地方,那里的风景很美耶!”绮儿也急忙附和。 两个女孩合伙骗米勒,她们知道,米勒一直为米迦受伤的事情烦恼,她们不想再让米勒担心。 “真的?”米勒半信半疑,“刚才和你们在一起的那个人是谁?” “和我们在一起的那个人?”绮儿本来不想提那个人的,她没想到哥哥竟然看到了那个人,于是,只得说道,“那个人啊,就是那个让人讨厌的冥王啊,谁知道他怎么会跑到旭日帝国来的。” “什么?冥王,那人就是冥王!”米勒的眼神突然变得凌厉起来,红色如琉璃般晶莹的眸子里蒙上了一层阴翳,那是杀气。 绮儿很怕哥哥的这种眼神,她急忙说道:“是啊是啊,我怎么给忘了呢,就是伤了二哥的那个冥王吧。” “那个人伤了二殿下?”丽莎一脸的惊愕,她不相信。 “他去了哪里?”米勒寒声道,“你们两个为什么不把他带进城堡里来?” 绮儿慌忙说道:“本来他要送我们回城堡的,可是,他说要去救朋友,他应该去旭日帝国了。” “你们两个呆在这里,我回来之前,哪里都不许去!”米勒匆匆走出暗夜城堡,驾驶着飞龙战车向南去了。客厅里只剩下两个呆若木鸡般的美女。 洛克来到王宫前。远处,有一些胆大的人们还站在那里指指点点着。广场上横着一些乌伏还有许多卫兵的尸体,有一些士兵在忙着搬运尸体,还有一些士兵正提水出来,洗涮地面上的血渍。 第77节 洛克抬头看了看天空,已经是午后了,离天黑还有一段时间,怎么办呢?先进去看看再说。 洛克化身成一只燕子,在王城上空盘旋了一圈。洛克发现,虽然从整体上来看,这座城市是蛮古旧的,但是宫殿还是很奢华的。那些宫殿的布局很整齐规范,它们形成一个半封闭式的宫殿群,四面各有一个城门通向王宫。 那些宫殿都是青色的墙砖,金色的琉璃瓦屋顶,它们呈梯形,这和中土大陆以及西土大陆的建筑风格完全不一样。 城里的守卫很多,他们的手里都持有青铜刀剑和长矛,还有弓箭什么的。洛克又看到了身披火红色披风的人,是那个法师炎烛和他的门徒,还有血猎,以及迪娜公主。 也不知道他们把枭关在哪里了,我跟着他们,看看他们到底要干些什么。 洛克跟着那些人到了门口,然后一晃身,幻化成一只小蝴蝶。洛克继续跟着他们。不久,那些人走进了一座宫殿。他们在厅里坐下来,开始议事。洛克栖在花盆里的一朵牡丹花上,偷听起来。 “法师,王子失踪了,祭神仪式又被破坏了,你看,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说话的是那个头戴金冠的中年人。 “国主大人,这两百年来,经常有人类失踪,现在就连王子也失踪了,我想他们一定是被血族掳了去。我之所以答应国主出关,就是为这件事情而来。血族的存在终究是个祸害,我看,您不如派兵吧,我们炎之火族的弟子会配合您的大军,我们一举把暗夜帝国给铲平了。” 什么?这个法师竟然要灭了暗夜帝国,他好大的口气。洛克在心里鄙视起这个法师来。洛克听丽莎说过,苏托龙族曾经隶属魔族,那么,龙族的人就像魔族的人一样,应该也会魔法和幻术,炎之火族和人类居然想灭了龙族,那还不是拿鸡蛋碰石头? “这个……先祖曾经立下规矩:旭日帝国与暗夜帝国井水不犯河水。如果我们先发动战争,不等于自己扇自己的嘴巴吗?” “国主大人,都这个时候了还要什么脸面?血族已经越来越猖獗,再说,王子被掳,如果不赶快去救人,我估计你的王子已经被吸血变成僵尸了。” “啊!你说什么?僵尸!”国主瞪大惊骇的眼睛,喃喃着,“不,不不不,我的王儿,我就这么一个王儿,我不要他变成僵尸。血猎,血猎!” “属下在!”血猎应声站起身来。 “我命令你率领王城十万禁卫军,配合法师一举消灭暗夜帝国。” “是,属下遵命!”血猎坐下了。 “父王,那我呢?我也要去救哥哥。” “迪娜,你哥哥已经失踪了,你要是再失踪,你让我和你母后怎么活呀?” “不,我一定要去,我不亲手宰了那几个亲王我就不是迪娜!”小丫头的蓝色瞳孔里闪现出了阴狠之色。 我的天!这样的狠角色,谁敢娶回家?估计这丫得烂在宫里,当一辈子的剩女。洛克在心里嘀咕着。 血猎又站起身,说道:“请国主大人放心,师祖他老人家法力高强,对付几个暗夜亲王根本不在话下,而且,我也会照顾好公主的,您还是让公主去吧!” “这,这个……” “哎呀,父王,您就答应了吧,谁不知道血猎是我们旭日帝国的一等护国将军啊,有他在,您就放心吧!”迪娜撒起娇来。 “好吧,既然这样,那就烦劳法师和将军多费心了,我可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那么,法师,你们打算什么时候出发?” “下个月的中旬,也就是阴历十五的晚上。” “晚上?为什么要在晚上?听说晚上是血族力量最盛的时候,法师你可要三思啊!”国主一脸担忧的神色。 “不错,晚上的确是血族力量最盛的时候,但是,那是指平常来说的,十五的晚上却不一样。” “那是为什么呢?”大家一脸的迷惑不解。 法师阴笑着,说道:“因为十五的晚上是月圆之夜,是血族淫乱聚会的时候,也是他们防守最松懈的时候。如果我们对血族发动突然袭击,一定能够出奇制胜。” “法师你……真的有把握吗?”国主半信半疑。 “有。国主尽管放心,我自有对付血族的办法。” “那就仰仗法师了。”国主一见法师信心百倍的样子,便安心了。 法师略一沉吟,说道:“只是……那两个血族的女子被人劫走了,也不知道是什么人干的。” “是啊,如果血族的女子逃回了暗夜帝国,那他们不是有了防备?”国主一脸的惶恐。 “请国主、师祖放心,今晚我就去暗夜帝国打探打探。”血猎说道。 “也好。”法师点了点头。 “什么血族女子啊,根本就是两个人类。”迪娜撇了撇嘴。 “迪娜,不许没有礼貌!”国主沉声斥责。 “血猎说过的,血族见不得阳光,一见到阳光就魂飞魄散,父王不是也见到了吗?那两个女子在阳光下根本就是好好的。”迪娜白了炎烛一眼。 “是……是属下的弟子办事不力,想来他们是抓错人了。”炎烛吓得冷汗直流。 “那你们以后行事可要小心了,如果总是抓错人,会令百姓们不满。” “是,国主大人,我会严加约束手下的门徒。”法师瞪了炎烛一眼,说道,“既然那两个女子不是血族的人,估计她们也不可能去暗夜帝国。不过,突然出现的狼人,还有面具人,他们为什么要破坏我们的仪式?还有,他们和血族有什么关系?这倒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这个吗……”国主垂头不语。大家都陷入沉思。 洛克皱了皱眉头,心想:枭是乌伏的首领,什么时候又变成了狼人?好难听的名字啊。 血猎忽然开口说道:“我曾经见过狼人。” 大家都把疑惑的目光投向血猎。 “将军请讲。”国主说道。 “几年前,为了追踪血族,我闯进一片丛林,后来,我看到许多狼人,他们在和血族搏斗,最后,他们把血族的人给杀死了。那些狼人都赤裸着上身,看样子他们和血族有仇。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今天来的这个狼人和我长得很相像,而且,着装也和我一样,不可思议,太不可思议了!”血猎直摇头。 “喂,血猎,你是不是有孪生兄弟啊?”迪娜问道。 “我哪里有什么孪生兄弟,国主大人还有各位城主大人,谁不知道我父帅只有我一个独生子啊。” “说不定你父帅有外遇呢?”迪娜不依不饶。 血猎的脸刷地一下红了,他呢嚅着:“不会的,我父帅活着的时候和母亲大人感情一向很好,他绝不会做对不起母亲的事情。” “这就奇怪了!” “就是啊,怎么会有如此相像的两个人?!” …… 大殿上的人们议论纷纷。血猎的脸更红了。 “或许只是长相相同的两个人罢了,大家不要胡乱猜测。”国主打断大家的议论,“你们可以下去了,好好准备准备,这次,我们不但要把王子救回来,还要一举歼灭暗夜帝国。” “是,属下遵命!”一干人等退出宫殿,朝不同的方向走去。 洛克看到血猎跟着迪娜公主一起向殿后走去,一种恶作剧的心理徒然生出。洛克飞到迪娜的身边,他幻化成一股飓风,“呼”的一声掀开了迪娜的裙子。 “啊!”迪娜吓得花容失色,她急忙用手压裙子,可是,风太大了,她的裙摆也很大,裙子飘飞起来,露出了粉色的小裤裤和两条修长的美腿。 “啊啊啊!”迪娜惊恐地尖叫着。血猎急忙用自己的披风裹住迪娜,拥着她向殿后奔去。 洛克差一点儿没笑出声来,心想:哼,敢对魔王子不敬,这就是下场! 看样子,他们并没有抓住枭,不如我去一趟暗夜帝国,看看究竟是一些什么样的亲王纵容血族祸乱民间,我不相信会是哥哥,哥哥应该不会做出这种事情来。如果是丘柏们干的好事,我就趁此机会将他们一举铲除。 第一百三十一章 兄弟重逢 洛克从王宫里溜出来。他在城市里转了一阵儿,然后在卖小吃的摊点前站住了,他又混在一群少男少女里,糊弄了一些美味。 “嗨,你听说了吗?今晚暗夜城堡举行盛大的宴会,听说那两位龙族的殿下是超级帅哥耶,我们旭日帝国的男子没有一个能比得上,唉,真想去看一看!” “难道我不够帅吗?要知道,他们是不死族。况且,他们和血族又是一个鼻孔出气。” “就是,说不定就是那两个龙族的殿下纵容血族到处害人的。” “你帅?你帅怎么没有女孩子追求你啊?血族,血族又怎么了?血族的男子都很美貌,而且又有不死之身,如果我是血族该多好!” “去你的吧,花痴,你愿意当血族,你去当。走啦,我们不理她。” …… 洛克听见少男少女们的议论,不禁哑然失笑,心想:这些人类的孩子又怎么能够明白呢,不死之身有什么好?有时候,当你想死的时候却死不了,那才是无比痛苦的事情呢。 就在洛克大嚼特嚼地品尝美味的时候,在不远处的一家珠宝店里,米勒正在挑选礼物。 米勒转完了大半个旭日帝国,也没有找到戴着面具的黑衣人,他便想采购一些礼品。因为今天是米迦的生辰,自从米迦受伤以后,还没有为他庆祝过生辰。唉!自己这个当哥哥的可真够失败的,眼睁睁地看着弟弟身陷苦海,却无能为力。米勒在心里叹着气。 即便你睡着,哥哥也要为你庆祝生辰。米勒先为米迦挑选了一串粗大的黄金链子,链子上有一个六面体的水晶吊坠,他想把它挂在米迦的麦色脖颈上。米勒又挑选了两样女孩子的饰品,他想把它们送给绮儿和丽莎。 米勒走出珠宝店,拐进一家甜点屋,这里有米迦最爱吃的水果夹心甜点,他要了一大盒。米勒提着甜点,又迈进一家酒店,这里有米迦最爱喝的葡萄酒。米勒望着那种紫红色的液体出神,他想起了一万年前,自己也曾经那么喜欢饮这种液体,可是现在…… “贵客,不知您要多少瓶啊?本店卖的都是最好的葡萄酒。”店主人一看眼前少年的装束,就知道是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儿,他想大赚一笔。 “噢,那就要二十瓶吧,但是,我不要紫红色的,我要血红色的。”米勒想到了暗夜帝国的亲王,他想把亲王们都请来,一起为米迦庆祝生辰,而自己又不能饮酒,只能饮血液,如果买回红色的葡萄酒,到时候自己事先准备一些血液,蒙混一下也就可以了。 “好咧!”店主人高兴坏了,急忙命伙计去库房取出来二十瓶红色的葡萄酒。 店主人一看米勒孤身一人,立刻满脸堆笑起来:“贵客,不知您的府邸在哪里?本店免费为您送去。” “不必了,我自己就可以了。” 店主人一脸的迷惑不解,心想: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儿脾气就是怪,出门也不带个下人。 在店主人瞪得跟灯笼似的眼珠子的注视下,米勒把飞龙战车变大了,他把大包小包,瓶瓶罐罐,一大堆杂七杂八的东西都丢进飞龙战车里。 米勒驾驶着飞龙战车往暗夜城堡的方向去了。飞龙战车里载着的大部分都是米迦,还有女孩子爱吃的零食。 就在米勒的飞龙战车呼啸着腾空而起的时候,洛克走进那家珠宝店,他拐了一串冰银手链,还有一个玉镯,他想把它们送给两个美女。 直到日影西斜,洛克才开始向北行去。 远远的,洛克看到了建筑群,它们的规模不是很庞大,面积大概是旭日帝国的三分之一。那些建筑群矗立在黑幽幽的山巅,它们的外形与西土大陆的建筑有些类似,都有尖尖的锥形屋顶,就像堡垒。它们躲在阳光照射不到的阴影里。 想来这里就是暗夜帝国了,唉,苏托王叔为什么喜欢住在这种地方呢?洛克想不明白。其实,洛克并不知道,一万多年前,东土大陆突然发生强烈的地震,地震使大陆的板块发生迁移,地面隆起,上升成高山。原本位于平原上的暗夜帝国被推上了山巅,当时,许多城市变成了废墟。现在,洛克眼中所看到的建筑群大部分是后建的。 洛克在山石上坐了下来,他在等天黑。山风吹着洛克的袍子哗哗作响,洛克把手探进怀里,摸出了手链和玉镯。冰银手链上镶嵌着一朵冰蓝色的莲花,而玉镯则是红色的,里面有一根根血红色的丝状物。玉镯就像丽莎妖艳的唇,莲花就像绮儿娇俏的脸,洛克知道该把哪个送给谁了。 抬头看了看天空,夜幕还没有降临。洛克便在山石上躺了下来。自从追踪米勒到了东土大陆,洛克就没有休息过,一阵倦意袭来,他瞌上眼帘,睡着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一阵凉意袭来,洛克一个激灵坐了起来。脖子上怎么凉嗖嗖的?定睛一看,竟然是一把剑。洛克抬眼望去,看见面前站着一个人,那人全身裹在黑色的袍子里,并且还披着一袭黑色的斗篷。 想来是遇到丘柏了。洛克不动声色地坐在那里,暗中戒备着,他已经做好了随时反击的准备。 “你是谁?白天的时候为什么要帮我?” “白天,我帮你?你,你是……”洛克喜出望外,他正想站起来,那人手中的剑却把洛克给逼住了。 “说,你是谁?我欠你的情如果这次还不了,我会下次还,如果这辈子还不了,我会来生还。” “我,我不要你还。我只要你叫我一声大哥。” 第78节 “大哥?” “是呀是呀,难道你不记得了吗?我是你的大哥,洛克呀。” “洛克?你真的是洛克?” “是我,当然是我。”洛克急忙摘下面具。 “我大哥没有你这么帅。” “我?”洛克看到剑刃上映出了自己的脸孔,那是冥王。 “我变回来,我马上变回来。”洛克施展法术就要变身,可是,奇怪的是他竟然变不回去了。 “这是为什么?我是洛克的,我真的是洛克,我能变身成蝴蝶的,为什么不能变身成魔王子呢?”洛克急得快要哭了,“枭,我真的是洛克,可是,我竟然变不回从前的样子了。” “你知道我的名字?” “因为我是你的大哥嘛,我不仅知道你的名字,我还知道乌伏,老族长,对了,你手中的这把剑还是我点化成的呢,它不是‘夭’吗?还有,还有若茜也在这里。”说着,洛克一按腰中的剑柄,“若茜,我们找到你哥哥了,你快出来呀!” “刷”,眼前闪过一道金光,若茜幻化成了人形。 “妹妹,真的是妹妹!”枭掀去覆盖住头部的袍子。 “哥哥!” “枭!” 三个年轻人紧紧地拥抱在一起,哭得一塌糊涂。半晌,几个人的情绪终于平复下来。他们在山石上坐了下来。 洛克擦了擦眼泪,说道:“我们有两百多年没见面了,这么多年你去了哪里?我好担心,我派了好多人去找你,竟然都没有找到。” “唉,一言难尽啊!”枭长叹一声。 “你长大了,真的像一个大男人了,再也不是从前那个顽皮的孩子了。”洛克突然觉得很失落,同时,他也为枭高兴,因为枭能够保护自己了。 “你们怎么会出现在这里?”枭奇怪地问道。 于是,洛克和若茜便把各自的遭遇简单地讲述了一遍。听得枭唏嘘不已,他也明白了洛克变身成冥王的原因。 “大哥现在的样子比从前帅多了,妹妹你可得多花点心思,否则,他这张妖孽一样的脸还不知道会迷死多少女孩子呢,到时候,你就是给他做小,也轮不上咯!” “哎呀,哥哥!他那张死人样的脸,一看就诲气,谁稀罕呀!”若茜举起粉拳,一边捶打哥哥,一边用眼睛狠狠地剜着洛克。 “真是奇怪了,每一个男人都说我是帅哥,为什么你们女孩子就不喜欢呢?”洛克耸耸肩,做了一个很无奈的表情,他实在想不明白。 “现在我想变回去,可是变不回去了,看来,这个冥王我还得继续冒充下去。若茜,别闹了!枭,快说说这两百年你都干什么去了,为什么我的人找不到你?”洛克很想知道枭的身上都发生了什么事情。 若茜停止了捶打哥哥的动作,用手托着腮,静静地听起来。 “那次在水晶宫里,你失踪以后,米勒用飞龙战车载着我去了暗夜城堡。” “真奇怪,那堵墙倒下来时,我们两个都被砸在下面,我差一点儿死掉,你居然还留在水晶宫里。”洛克甚感诧异。 “听米勒说,叫什么,什么‘时空转移’。” “时空转移?”洛克摇了摇头,他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词,“那么,后来呢?” “我到了暗夜城堡,我见到了一个叫拷曼的国师和一个叫丽莎的美女。由于米迦是被你打伤的,我害怕米勒会对付我,我便趁他们不在的时候,从城堡里溜了出来……” “等等!”洛克急忙打断枭的话,“你说米勒住在暗夜城堡?” “是啊,怎么了?”枭疑惑地望向洛克。 “米迦、米勒还有丽莎,他们都住在暗夜城堡?” “不,只有米迦和米勒两兄弟住在暗夜城堡,丽莎住在暗夜帝国。” “坏了!” “怎么了大哥,出什么事儿了?有什么不对吗?” 洛克急忙拉住枭的手,问道:“米迦他长得什么样?是不是像我?他是不是有一头金发?不,我是说不是像现在的我,而是像从前的我,赤发时候的我。”洛克几乎语无伦次起来。 枭摇了摇头,说道:“我没有见过米迦。我只是听丽莎说过,米勒和米迦的感情很好,他们好的就像一个人。而且,我偷偷地潜进过暗夜帝国,我听到血族的人说,米勒为了米迦,正在满世界地寻找塔那托斯和冥王。对了,你不是冥王吗?好像他在找你。” 难道米迦是我的哥哥?亦或许是五个亲王中的一个?洛克的心惴惴不安起来,他怀疑米迦就是自己的哥哥,要是自己伤了哥哥,怎么对得起死去的父王母后? “唉,那你接着说吧。”洛克叹了一口气,心想:等解决了丘柏之后,一定要去暗夜城堡救米迦,不管他是自己的亲哥哥亦或是自己的堂兄弟,都应该把他救过来。 枭觉得洛克的行为实在很反常,他不解地看了洛克一眼,又接着说道:“我溜出暗夜城堡之后,遇到了乌伏,乌伏告诉我,暗夜帝国已经成为血族的栖身地,丘柏把许多人类吸血之后变成了血族,并且,他们还在暗夜帝国里饲养了一批人类,以供他们吸食血液……” 竟然有这样的事儿!丘柏也太过份了,如此任意妄为,绝不能再留他们在世上。父王,一万年前你没有做的事,今天我要替你做了!洛克在心里暗暗发誓。 “为了猎杀血族,我便和乌伏躲在暗夜帝国附近,采取偷袭的办法,把单独活动的血族一个一个地杀掉。后来,我遇到一个和我长得及其相像的人,我跟踪他到了旭日帝国,原来,他叫血猎,他是炎烛的弟子。我还听说,炎之火族打算和人类联手对付血族……” “噢,原来是这样。可是,丘柏他们很厉害,你就没有遇到危险吗?”洛克很担心,他在想:我一直不在你的身边,如果你被丘柏抓住了,怎样脱困呢? “有,当然有了。有几次我都差一点儿死掉了,幸好丽莎救了我。” “丽莎?那么,你知道丽莎是什么人吗?”洛克小心翼翼地问道,他不知道枭是否知道丽莎的身份。 枭的眼神黯淡下来,说道:“当初在暗夜城堡,我就觉得丽莎不是人类,但是我又不敢确定,直到有一次我被维尔抓住,她请求维尔放了我,我才知道她也是血族。” “原来是这样。那么,你应该知道,血族也不全是坏人,就像乌伏被神诅咒一样,其实,丘柏吸血也是因为受到神的诅咒,这个,你知道吗?”洛克大胆地说出了他一直想说的话,他觉得枭对血族的态度似乎有所改变。 “我知道,是丽莎告诉我的。可是,大哥,你又怎么知道丘柏被神诅咒?难道也是丽莎告诉你的?”枭感觉很奇怪。 洛克拍了拍枭的肩膀,说道:“枭,我们是好兄弟是不是?” “当然是了,我们发过誓的。”枭眨着黑亮亮的眼睛,不解地望着洛克,他不知道洛克到底想说什么。 “如果大哥有事瞒着你,你会不会怪我?” “不,不会。”枭摇了摇头,“就算大哥瞒着我,也一定是为我好。” “好,好兄弟。”洛克的眼睛潮湿了,“大哥对不起你,一直瞒着你。其实,丘柏是我们魔族的巡夜使魔,他们本来是十二个漂亮的哥哥姐姐。一万年前,他们被神诅咒,我父王将他们驱逐出西土大陆。之后,他们沦为吸血兽,结果连累乌伏,导致你的先祖狻遇害。我一直希望丘柏和乌伏能够化干戈为玉帛,我也一直在想办法为丘柏解除诅咒,可是,我不知道是哪个神祗施的诅咒。” “原来是这样,难怪你说你已经一万多岁了,我还不相信呢。”枭笑了笑,说道,“我不会怪大哥的,或许这就是命运吧,生为乌伏,或者生为丘柏,都在承担着不可思议的命运。能怪谁呢?怪神吗?或许神明也有苦衷吧!” “你长大了,真的长大了,就连讲的话都不一样了。”洛克拉着枭的手说道,“如果有一天大哥不在这个世界上了,我也放心了,你已经会照顾自己了。” “大哥,不许你胡说,枭好不容易找到大哥,枭再也不离开大哥了。” “好,大哥再也不离开你。” 洛克的心里一阵难过,他又想起了特立的话。既然自己会死,那么,就趁现在还活着,多陪陪他们,把还没有做的事情尽量都做了。 “噢,对了,枭,你为什么要装扮成血族的样子?你是要去暗夜帝国吗?” “是啊,我被维尔抓住过几次,我被关押在牢房里,我看到过许多人类,我一直想把他们救出来,可是没有成功。还有,一个月前,我潜进暗夜帝国,发现一条秘密遂道,它通向一个秘室,我听到秘室里面有声音,可是我还没有来得及去看,就被血族发现了。我今晚来,就是想打开秘室,进去看一看。” “哦?有这事儿?”洛克来了兴趣,“可是,你一个人怎么这么大胆,丽莎现在又不在暗夜帝国,要是被维尔他们给抓住了,谁救你?” “他们今晚都去了暗夜城堡。” “为什么?” “听说今晚是某个亲王的生辰,他们在暗夜城堡里为那个亲王庆祝生辰。还有,我听乌伏说,他们抓到一个叫塔那托斯的人……” “塔那托斯被抓住了!”洛克瞪大了难以自信的眼睛,“难怪我找不到他,原来他不在不夜城。” “怎么了大哥?你跟那个叫塔那托斯的很熟吗?”枭不解地问道。 “岂止是很熟?他就是你的弟弟,科隆啊!” “什么?科隆就是塔那托斯?”枭糊涂了。 “因为塔那托斯是冥王的随从,我冒充冥王,必须得有随从和金剑,于是,我便把科隆幻化成塔那托斯,把若茜幻化成金剑。” “原来是这样。”枭明白了。 “那么,乌伏有没有说他们把塔那托斯关在哪里?” “没有,不过,我估计应该是在暗夜帝国,说不定就被关在那个秘室里。” “嗯,有可能。” “事不宜迟,我们马上去。” 说着,两个人起身就要走。 “若茜呢?”洛克突然想起来了,他扭头一看,不知道什么时候小丫头已经睡着了。洛克只得施法,把若茜幻化成金剑,收入剑鞘。 第一百三十二章 谁是主角 黑夜已经降下了帷幕。山风吹拂着树木发出“沙沙沙”的响声,偶尔还传来几声夜鸟的鸣叫,那些声音混合在一起,听起来就像婴儿的啼哭一样令人毛骨悚然。 洛克伸手往身上一拂,立刻生成了一件斗篷,他用袍子遮盖住头部。 洛克压低嗓音,说道:“走!” 两个少年迈着轻灵的步子向前走去。“啪啪啪”,一群长着翅膀的怪东西从他们的头顶飞快地掠过,往暗夜帝国的方向飞去了。空气里充溢着一股怪异的气味。 “什么味道?”洛克皱皱眉头。 “它们是蝙蝠,有血族出没的地方就会有这种东西。” “呵,你知道的可真多!” “我追踪他们有两百年了,他们什么时间干什么,我全都掌握得一清二楚。等一下会看到美女,大哥可不要流鼻血哦!嘿嘿嘿……”枭笑出了声。 “我会流鼻血?就我这张脸,流鼻血的应该是她们!” …… 两个少年低声说笑着。他们一前一后,晃动着如灵猫一般的身形,悄无声息地向暗夜帝国靠近。 暗夜城堡里,侍卫和仆人们正忙得热火朝天。大厅里灯火辉煌,张红挂彩。绮儿和丽莎正在指挥侍卫和仆人布置大厅。今晚的暗夜城堡是两百年来最热闹的一晚,所有的侍卫和仆人都知道,自从二殿下受伤之后,大殿下就再也没有笑过,整个城堡就像是一座死城,大家都提心吊胆地过日子。 今晚大殿下要为米迦殿下庆祝生辰,听说还邀请了帝国的亲王们,大家都特别高兴。城堡里的每一个人都希望二殿下能够醒来,也都希望能够看到两位殿下的笑容。因此,大家干起活来也特别的卖力。不久,大厅布置好了,各种水酒、甜点、果品等等全部都摆放好了,就等客人入席了。 绮儿开心得不得了,来暗夜城堡这么久,她还是第一次感受到温馨的气氛。绮儿拉着丽莎跑去找米勒,她想让哥哥欣赏一下她们布置的大厅,看看是否能令他满意。 两个美女跑到米勒的房间。门是开着的,里面并没有人。 “哥哥一定在二哥的房间里,走。”绮儿又拉着丽莎来到米迦的房间。 房门也是开着的,两个美女看到米勒正坐在米迦的身边。 第79节 “你们两个进来吧。”米勒没有抬头,更没有转身,听到足音,他就已经知道来者是谁了。 绮儿做了一个鬼脸,拉拉丽莎的衣袖,两个女孩儿推推搡搡着进去了。 “布置得怎么样了?”米勒仍然没有抬头,他在往米迦的脖颈上挂那条金链子。 “都布置好了,请哥哥去检查。” “不必了,我还信不过你们吗?”米勒站起身来。 “我......我不知道今天是二哥的生辰,我没有准备礼物。”绮儿的脸红了,她看到了那条金链子,它正在米迦的脖颈上闪烁着。 “你们搞好今晚的宴会就是给米迦最好的礼物。” “呵呵,哥哥放心就是。”绮儿俏皮地一笑。 丽莎望着米迦的脖颈出神,她的手揣在皮衣的袋子里,手心里也攥着一条链子,那条链子和米迦颈上的那条一模一样,这条链子是她陪绮儿在旭日帝国游玩时买来的,她是想把它送给米勒的。丽莎犹豫了许久,又把手从袋子里拿了出来,她不敢送给米勒,她怕米勒会拒绝。唉,算了吧,等以后让绮儿转送给他吧。丽莎在心里叹着气。 “你们两个来得正好,我也有礼物送给你们。”米勒从腰中的锦囊里取出两样东西。 “真的嗎?哥哥太好了!”绮儿高兴地跳起来,“快给我看看,是什么礼物。” “手链是给绮儿的,玉镯是给丽莎的。”米勒把一串冰银手链递给绮儿,把一个红色的玉镯递给丽莎。 “属下谢过大殿下!”丽莎急忙施礼。 “哦,不必客气,我也是第一次送东西给美女,我只是随意选来的,也不知道你们喜不喜欢。” “喜欢喜欢,太喜欢了!”绮儿高兴得不得了,“这朵冰蓝色的莲花好美哦,它的颜色与我的肤色很相配呢!哥哥可真有眼光,谢谢哥哥!” “吧唧”,绮儿在米勒的脸颊上亲了一口,“啊!哥哥的脸好冰!”绮儿惊叫一声,不满地白了哥哥一眼,心想:好好的,干嘛练什么玄冰术啊?变得跟块冰似的。 米勒万分尴尬,他瞄了丽莎一眼,低声说道:“绮儿都是大姑娘了,要注意自己的言行。” 丽莎笑了笑,但是,笑得却很苦涩,她很羡慕两兄妹,更羡慕米迦,他们之间的亲情好浓好浓。丽莎想到了自己的哥哥们,四位哥哥从来都是各忙各的事情,即使大家聚在一起,也只是讨论国事,他们很少关心自己,更不会对自己做出什么亲昵的举动,在他们的眼睛里,自己只是他们的同事。 “大姑娘怎么了?从前你可总是亲我的。”绮儿嘟着小嘴巴,把手链套在左手腕上,爱不释手地抚摸着那些冰蓝色的花瓣。 “那时候,那时候你还很小呢。” “在绮儿心里,哥哥永远是修罗哥哥,修罗哥哥永远都知道绮儿最爱的是什么。”绮儿的眼神黯淡下来,她知道,修罗哥哥永远都不会回来了,虽然米勒哥哥就是修罗哥哥,但是,他们是不一样的两个人。 绮儿心里仍然怀念从前的哥哥,那个和她一样,有着一对黑色瞳孔的修罗。唉!米勒在心里叹了一声。他理解绮儿的心情。绮儿怀念小时候的日子,也怀念哈比星球的生活,明天就送她回哈比星球吧,不能让她陪自己在地球上受苦了,如果她发现自己的哥哥中了血毒,会吓坏的。绮儿在地球上已经滞留两百多年了,父王和母后,还有卡谬哥哥,他们找不到绮儿也会着急的。 “我们去大厅吧,亲王们也该到了。” 米勒把米迦抱到一张水晶雕花的床上,这张床被装上了滑轮,上面摆放着许多芬芳四溢的鲜花。那些鲜花几乎把米迦淹没了,他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沉睡在花丛中的王子。 大家推着移动花床,簇拥在米迦的周围,向大厅走去。 丽莎还在看着手中的玉镯出神,这个玉镯很特别,里面有一根根血红色的丝状物。 丽莎没有想到米勒会送礼物给她,她既紧张又担忧。三千年来,只有米迦送过我礼物,大殿下还是第一次送东西给我,难道他喜欢我?如果大殿下知道我是血族,那该怎么办呢?他会不会嫌弃我?甚至是讨厌我?唉!丽莎长叹一声。她开始恨起自己的身份来,如果自己不是丘柏,或许还有勇气向大殿下表白,可是......看看大家已经远去了,丽莎急忙把手镯套在手腕上,迈开修长的美腿,跟了上去。 一行人来到大厅。大厅被两个美女布置得既华丽又气派,米勒看着大厅忍不住赞叹起来。不久,四位暗夜亲王到了。 米勒拉着绮儿的手,先向四位亲王介绍自己的妹妹,然后又把四位亲王逐一向绮儿做了介绍。 虽然四位亲王相貌不同,但是个头却一样高。他们的着装也都是一样的。v型领口,有着宽大衣摆的黑色礼服,黑色的长裤,红色带有黑色条纹的内衣。他们的胸前都佩戴着一朵红色的玫瑰花。 那个有着一头火红色长发的男子叫塞亚,有着一头黑色卷发的男子叫伦萨,银色短发的男子叫杰斯,披着暗金色长发的男子叫维尔。和米勒一样,他们都有一对红色的瞳孔。 四位亲王都很高大帅气,除了与米迦关系最好的维尔亲王,其他三位亲王都是第一次来暗夜城堡。那些侍卫和女仆们都把目光定格在四位亲王的身上,他们把四位亲王和两位殿下做了一个比较,虽然四位亲王风度翩翩,也很英俊潇洒,但是,还是两位殿下更有气质,也更加帅气,只可惜,米迦殿下一直沉睡不醒。 而四位亲王则都把目光投在绮儿的身上,他们从来都没有见过如此美丽的女子。想不到,她竟然是大殿下的妹妹,大殿下什么时候有了一个妹妹? 大家见过礼后,四位亲王又逐个向米迦施礼,并且都献上了为米迦准备的礼物。四位亲王还不知道绮儿的到来,他们都希望能博得美女的好感。于是,他们便施展魔法,幻化出各种礼物,有花束、珠宝、衣裙,还有丝巾,虽然礼物的种类不同,但是,颜色却是一样的,它们都是红色。绮儿不好意思拒绝,便吩咐使女收下礼物。 米勒不知道,绮儿更不知道,只有丽莎最清楚,这些礼物都是哥哥们用血液幻化出来的,这种幻术,她也会,但是,她又不能揭穿。 米勒很高兴,他吩附侍卫,唤来城堡里最漂亮的舞女。音乐奏起来了,亲王们拥着美女滑进舞池。 塞亚和杰斯都伸出手来,邀请绮儿跳舞。绮儿皱了皱眉头,心想:如果能和洛克哥哥一起跳舞,那该多好啊! 米勒又怎能不知道妹妹的心思呢,他只得哄着绮儿,说道:“绮儿,今天是米迦的生辰,哥哥也难得有心情举办一次宴会,你要好好陪陪几位亲王。” “好啊,那我就代哥哥尽地主之谊了。”绮儿勉强笑了笑,她牵起塞亚的手,然后对杰斯说道,“等一下我再陪你跳,我要和你们每一位亲王都跳一场。” 绮儿想到了小时候,无论自己要什么,修罗哥哥都会为自己做到,现在,也该是自己为哥哥做一些事情的时候了。 绮儿嫣然一笑,在优美动听的乐声里,她拉着塞亚的手,滑进舞池。 一只冰冷的手握住了绮儿纤巧的玉手,另一只同样冰冷的手则揽住了绮儿的腰。塞亚脉脉含情的双眸一直停留在绮儿的脸上。 紫红色的衣裙旋转起来。绮儿强作欢颜,但是,没有人知道,她的泪都流进了心里。 米勒换掉了雪白的长髦,他的上身着一袭冰蓝色的长礼服,里面衬着雪白的内衣,下身着一条银色的西裤。礼服的领口呈v字型,宽大的衣摆和袖口缀有金色的花边。米勒揽着丽莎的纤腰,轻盈地旋转着,随着腰身的摆动,他的长发也飘飞起来。丽莎换了一袭火红色的连衣裙,金色的卷发盘成髻,就像云一样,只有鬓角两边垂下的几缕,它们随着丽莎的动作轻轻地弹跳着。 侍卫和仆人们都在周围观望着,他们低声的赞叹,并且议论着。 今晚的宴会,是米勒为米迦举办的生辰宴会,此时的米迦还沉睡在花丛里,他既听不到,也看不到。 科隆瘫倒在米迦的床边,他被米勒困在了水晶冰阵里。这个精灵族的皇子正瑟瑟地抖着,他悲伤地望着舞池中旋转的人们,因为他看到了绮儿,绮儿正面含微笑,注视着塞亚,可是,绮儿却看不到科隆。 那么,今晚,谁才是宴会中真正的主角?是沉睡在花丛中的米迦,困在冰阵中的科隆,还是旋转在舞厅里的亲王,亦或许是其他的什么人? 第一百三十三章 何谓真心 远远的,洛克看到了高大的城墙,城门紧闭着,城墙上并没有人。洛克正想飞身上墙,被枭一把给拉住了。 “血族从来不走城门,他们都是化身成蝙蝠飞进来的,城门是留给人类进出的。门前有一条通道,通道上有守卫不定期的巡逻,我们得避开那些守卫,大哥只管跟着我就是。” 洛克点了点头。两个少年绕到城墙右侧,一抬足,纵上高大的城墙,然后一飘身,扑向了地面。 眼前出现一片树丛,也不知道是什么树,树上开着花,它们忽明忽暗地闪烁着,看起来就像星光一样,但是,花的颜色却是红色的。它们散发出来的香味很奇特,有一种让人昏昏欲醉的感觉。 洛克抑止不住好奇心,忍不住摘下来一朵。那朵花一到洛克的手心,居然化成粉末不见了。 “枭,这是什么东西?” “听血族说,这种花叫‘蚀心花’。蚀心花只在夜里开放,黎明前就会凋落,这种花就像血族一样见不得阳光。血族把蚀心花给人类吃下去之后,会令人类产生幻觉,从而任由他们摆布。” “竟然会有这么奇怪的花,留着它岂不是祸害?不如我除去它们吧。” “大哥,要不得!如果蚀心花被毁,血族一定会发现,我们以后再想行动就困难了。”枭急忙阻止了洛克。 “也罢,先留着它们吧。” 两个人穿过花林,踏过一条青石小径,飞身跃上屋脊。“沙沙沙”,他们在屋顶疾速地掠过,脚步轻灵得就像狸猫,不,确切的说,就像是两只滑翔的蝙蝠。 不久,他们听到了喧哗声。两个少年悄悄地纵下屋脊,步入一条长廊,然后闪身躲进黑暗的角落里。 枭将嘴巴附在洛克的耳边,指着大厅里的那些身影,悄声说道:“大哥,你看到他们的装束了吗?” “嗯,他们的穿着好古怪。”洛克从窗子里看到,女子都穿着各色艳丽的长裙,男子则穿着红色的衬衣,黑色的西裤和外套,那种外套很长,并且有宽大的衣摆。 “我们的这身装束要换成和他们一样才行,等一下我们扮成侍者,装做给他们上‘酒’,我们要走到大厅的后门。” “嗯,明白。”说着,洛克施起法术,伸手往两个人身上一拂,他们立刻幻化成了两个侍者的模样,并且手里都托着一个托盘,盘子里摆放着六个透明的高脚杯,还有一瓶红色的液体。 “大哥厉害!”枭竖起了大拇指。 洛克摆了摆手,这种事对他来说还不是小菜一碟,他一听枭说完,就马上施起“迁移法”,把已经摆在桌子上的“酒”和杯子都移到了手上的托盘里。 “等一下我们进去之后,不管看到什么,你都不要出声,只要我们混出大厅就容易了。” “嗯,明白。”洛克点了点头,心想:做这样的探子可真辛苦,如果是我自己一个人,可以幻化成苍蝇、老鼠,或者臭虫什么的溜进去,不就容易多了?呸呸呸,怎么会想到那些恶心的东西呢?洛克在心里呸着。 两个少年从阴影里转出来。枭挺直腰身,甩了甩黑漆漆的短发,然后大摇大摆地向厅里走去。洛克忽然想起了从前,在那家餐饮店里打工的时候,枭为了追求女孩子,曾经在餐厅里卖弄法术耍盘子,呵呵,看来,他倒极适合当侍者呢。洛克在心里偷笑着,然后稳了稳心神,跟着枭,向大厅里走去。 大厅相当宽阔和豪华,地面上铺着火红色的地毯,屋顶上悬挂着巨大的水晶吊灯,墙壁里镶嵌着造型奇特的壁灯,还挂着大幅精美的壁画。只是,那些灯光比较幽暗。 洛克一边走,一边用眼睛瞟着,他看到了许多美女。美女们的肤色特别白,虽然她们没有丽莎那样高贵的气质,但也相当的漂亮,她们或挽着高高的发髻,或披散着波浪似的卷发和瀑布似的直发。洛克也看到了许多男子,他们的面孔都很精致,有火红色的长发,金色的卷发,黑色或银色的长短发等。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他们大部分都有一对血红色的眸子,那本是属于魔族的特征,现在却变成血族的标识,或许他们中的一些人曾经是自己的堂兄弟姐妹,亦或许也有小时候的玩伴吧,可是,他们居然沦为血族,洛克的心里感觉很不是滋味。 大厅里觥筹交错,光怪陆离,充满了奢迷和暧昧的味道。继续走下去,洛克脸红心跳起来。他看到了男人和女人,或者是男人和男人,亦或者是女人和女人,他们在做一些不堪入目的亲热动作。他们几乎赤裸着上身,相互亲吻抚摸着对方的身体,然后,其中的一个人突然将抽长的牙齿刺入对方的脖颈。他们是在吸食对方的血液,而且被吸血者似乎是人类,那些人类看起来是心甘情愿的,他们的神情看起来既像是痛苦,又像是快乐,似乎很享受的样子。 天哪!他们还是龙族吗?难道他们全部变成了血族?这就是暗夜帝国吗?真的难以想象,苏托王叔的帝国居然变成了这个样子!那么,哥哥呢?哥哥在哪里?他怎么把自己的王国搞成这样?洛克猛地闭上眼睛,他不敢再看下去了。 “帅哥,你是新来的吧?” 一个轻佻的声音传来,洛克猛地张开眼睛,他发现面前站着一个高大的男子。男子脸庞略显瘦削,却又棱角分明,唇如菱角般翘起,齿若扁贝般整齐,鼻梁清秀挺拔,一对红瞳多情而又赤热,他的头发是金色的,略卷,并且很随意地披散在肩头。 男子手上端着高脚杯,杯子里盛满了红色的液体。那对血红色的眸子里闪烁着兴奋的光芒,他就像发现猎物一样,用玩味的眼神盯着洛克的脸看。 洛克突然想起来了,自己现在的这张脸孔是冥王的,这张脸孔上的眸子是水蓝色的,自己一定是被当成了人类。唉,想来是冥王的这张脸太过于招摇,引起了色魔的注意。 洛克微笑着说道:“我是新来的服务生。” “我叫伊撒,暗夜帝国守卫队长官,不如你跟了我吧?我不会亏待你的!”男子的声音充满了魅惑。 哼,想我一介魔王子,难道就搞不掂你?洛克的嘴角勾起了一个优美的弧度,那是一个迷人的,而又残酷的笑容。 伊撒的手颤抖了一下。他把杯子里的液体一饮而尽,然后把水晶杯轻轻地放回洛克手中的托盘里。之后,伊撒接过洛克手中的托盘,把它放在了桌子上。突然,伊撒欺身上前,一把将洛克推倒在地板上,他的力气好大。洛克仍然微笑着,并没有做出任何反抗的动作。 此刻,枭已经走到了大厅的后门,他一回头,发现洛克没有跟上来,枭便往回找来,他看见洛克被伊撒压在了身下。枭急了,伸手往腰里摸去,他是想把“夭”抽出来,他要和伊撒拼命。洛克躺在地板上,他看见了枭的动作,于是,急忙用眼神阻止了枭。 枭不明白洛克是什么用意,但是,他知道洛克的本事,他和血族打了两百多年的交道,对血族的所做所为早已经习已为常。难道大哥把持不住自己?枭只好退回去,靠在大厅后门的墙壁上,密切地注视着周围的动向。 伊撒的眸子就像被雾气包裹的红宝石。 “啧啧啧,你这张脸孔是我见过的最绝美的脸,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一张脸孔可以与它相媲美!”伊撒的语气充满了魅惑。他用长有尖利指甲的手抚摸洛克的脸庞,这只手冰冷的没有一丝热度。洛克感觉就像有一块冰在自己的脸上滑过一样,不觉间,周身生出一层粟粒來。 难道冥王的这张脸就只会勾引男人?洛克哑然失笑。 “你是第一个让我心动的男人,让我初拥了你吧,如果你成了我的人,不仅会拥有不死之身,而且,在整个帝国里没有人敢欺负你。”伊撒幽幽地说着。他的呼吸很微弱,也同样冰冷的没有一丝热度。 伊撒的眸子里燃烧着熊熊的欲望。他的手抚过洛克的脸庞,开始向下游移…… 草,冥王的血液你也敢饮?当真是活得不耐烦了!洛克在心里冷哼一声。 伊撒俯首吻向洛克的颈。洛克一伸手,封住了即将碰触到自己的唇。洛克嫣然一笑,不错,是嫣然一笑,而且还是勾魂的一笑,这一笑把世间最绝色的女子都比了下去。伊撒再也把持不住了,他的眸子里红光闪烁,那是对性的渴求,更是对血液的渴求,他迫切想吸到少年的血液。 伊撒开始解洛克的衬衣,他的动作也粗鲁起来。 “我真的是第一个让你心动的男人?如果我成了你的人,你还会对我好吗?你会不会抛弃我,再去找别人?”洛克依然微笑着。 “不,不会的,我对你是真心的,你要相信我!” “真心?”洛克愣住了,他突然想起了曼殊莎华的话,自己发过誓,要为冥王找到真心,可是,直到现在自己还不知道真心是什么。 第80节 水蓝色的眸子直视着那对红瞳。然后,一个极具磁性而又温柔的声音飘了出来:“你先告诉我,‘真心’是什么?” 伊撒突然停止动作,用那对红宝石般的眸子凝视着洛克。伊撒从少年水蓝色的眸子里看到了青涩和纯真。少年是一个处子!一种无法抑止的激动和喜悦之情从伊撒的心底涌了上来。 “第一眼看到你,我就爱上了你,我对你的爱是真的,我对你的心当然也是真的!” 伊撒加速了手上的动作,他把洛克的衬衣扯开了,露出了胸口上白得没有一丝瑕疵的肌肤…… “我很想知道你的心是什么样子的,不如……你把它送给我吧!” 伊撒看到少年原本单纯得没有一丝杂质的眸子里突然涌现出了阴狠之色,他的唇还没有接触到少年的肌肤,就发现自己已经离开了少年的身体。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伊撒突然惊恐起来,他看到少年在笑,那张美奂绝伦的脸孔笑得极其冷酷和无情,而且,他的手,他的手居然隐没在自己的胸腔里。 枭看着衣衫不整的洛克,嘴角噙满了笑意,先前,他以为洛克意乱情迷,故意让人家吃他的豆腐。现在,枭明白了,洛克是想要了伊撒的命。 洛克的手笼罩在一片光晕之中,那片光晕覆盖了伊撒的胸口。当洛克把手从伊撒的胸腔里收回来的时候,他的手中有了一颗鲜红的心脏,它还在滴血,但是,这颗心脏是冷的,并且,没有一丝跳动的迹象。 “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你......你不是人类!你......你是妖孽!”血红色的眸子里盛满了恐惧、不甘,还有怨毒。然后,伊撒的身体渐渐的变成透明之色,“呼”的一声,他化成粉末消失了。 洛克笑了,那是一个胜利者的微笑。洛克施法把那颗心脏封印在一个光团里,然后整理好自己的衣衫,把那颗心脏揣进自己的怀里。 我终于找到“真心”了!洛克真想大声欢呼。我要先解决丘柏,再救醒米迦,然后去冥界把“真心”交给冥王,拯救了地面世界之后,我就可以卸下这身沉重的包袱了。洛克的心激动不已。 洛克偷眼看了看周围,并没有人发现伊撒已经死了。洛克翻身起来,端起桌子上的托盘疾步向门口走去。枭见洛克走了过来,一拉他的衣袖,两个人闪身进了长廊。 枭低声笑道:“怎么样,被伊撒吃豆腐是什么感觉?” “草,被男人吃豆腐,害得我掉了一地的鸡皮疙瘩。如果是美女,我就让她吃了,说不定会超级爽哦。” “呵呵呵……”枭掩着嘴巴笑了起来。 “嘘,别出声,好像有人。”洛克一拉枭的衣袖,并施了一个眼色。 两个人急忙转身,倚在栏栅上,假装欣赏起风景来。轻得犹如猫步般的足音从两个少年的身边经过。洛克扭过头望去,看到了几名侍者,估计是给关押的人类送饭食的。 待几名侍者消失在拐角处不见了之后,两个少年沿着长廊向尽头走去。沿着台阶拾级而下,他们看到一座隐匿在地下的宫殿。宫殿的大门紧闭着,上面挂着一把黄金大锁。 第一百三十四章 血骷髅 透过窗户,借着忽明忽暗的灯光,能看到宫殿里有影影绰绰的人形,想來是被关押的人类。 洛克扯扯枭的衣袖,低声说道:“走,先找密室,等出来时再把人类给放出去。” 枭点了点头,加快了脚步。洛克跟着枭,左拐右拐,七转八转,他们走进了地下遂道。不久,他们看到了两扇门,这两扇门应该是黄金打造的,门上没有锁,位于中间部位却有一只红色的蝙蝠,这只蝙蝠就像真的一样。随着距离的缩短,洛克感觉到了,门上有生命的气息在涌动。 “大哥,那是什么东西?” “血符印!”洛克低声惊呼。 “‘血符印’又是什么?” “我也不知道,我只是突然冒出来的想法。你退后,我要把门打开。既然门上有印符,里面一定封印着什么东西,或许是关押着科隆,亦或许是暗夜帝国里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枭退后几步。 洛克施展起法术,他的掌心里暴出一个光团,光团的中心有一个黑色的亮点,光团越来越亮,黑点也越来越大,然后光团爆裂了,从里面窜出来一股黑色的火焰,火焰“呼”的一声扑到了门上。 “吱吱吱”,门上的蝙蝠怪叫着收缩成一团,很快就化成飞灰消散了。 洛克运起魔力,一团光晕笼罩了他的身体,双掌推出,两扇黄金之门悄无声息地开了。“呼”,浓烈的血腥气味夹带着冰冷的寒气迎面扑来,呛得两个少年几欲昏厥。 “这是什么鬼地方?”枭用双手捂着鼻子。 “嘘,别出声,找找看,看看科隆会不会在这里。”洛克用眼神示意枭。 两个少年蹑手蹑脚,沿着台阶向下走去。随着血腥味的加重,空气也越发的冰冷起来。走着走着,眼前突然敞亮起来。这是一间异常宽广的石室,墙壁上高耸着烛台,上面的火苗闪烁着妖冶的光芒。 “咕嘟咕嘟”的响声越来越大,阴冷的寒气直钻毛孔,洛克紧攥成拳头的手心都沁出了冷汗。脚下出现了一个巨大的血池,就横在他们的面前,如果再走几步就跌了进去。吓得两个少年汗毛都竖立起来。洛克感觉到了,这是一个充满污秽和邪恶的血池。 “大......大哥,那里边好像有人,会不会是科隆?”枭的声音都颤抖起来。 “别怕,有我呢。” 虽然嘴上是这样说着,洛克的心里已经发毛了,他也看到了,血池里面有一个呈十字形的架子,那上面似乎绑着一个人。 难道是科隆?什么人会这么恶毒,竟然把科隆绑架到这里来?洛克由胆怯变成了担心和愤怒。 洛克拉着枭,小心翼翼地向前靠近。随着他们的接近,池子里的血液剧烈地沸腾起来,它们张牙舞爪,并且向上漫延,就像一个个面貌狰狞的怪兽。血池里被缚的人没入了暗黑色的血液里,只剩下露在外面的头部和浮在血液上面的头发了。 科隆,你要坚持住,拼了这条命,我也要把你救出来。洛克在心里暗暗发着誓愿。 伴随着浓烈的血腥气味,一团阴冷的、暗红色的雾气飘了上来。洛克一把拉过枭,把枭挡在自己的身后。 那团雾气飘浮在血池的上空,只一眨眼的功夫,便凝聚成一个类人的形体。几乎就在同时,若茜出了鞘,她已经感觉到了危险的迫近。“刷”,金剑向类人形体的头部劈去。雾气一下子散开了,很快又重新凝聚成人形,并且,颜色也越来越深。它是一个由血液凝聚而成的巨大的骷髅——血骷髅。 “饿!我好饿!”血骷髅伸着两只“手臂”,没有喉结的喉咙里居然发出了沉闷的声音。 “若茜,快回来!”洛克急切地呼唤着。但是迟了,金剑被血骷髅伸出来的“手”给握住了。 “啊!”若茜惨叫一声,恢复了人形。 “妹妹!”枭惊呼出声。颤抖的手往腰间摸索着,他想抽出“夭”。 来不及做任何思考,洛克飞身跃起,挥拳向血骷髅击去。洛克的这一拳,既运出了魔力,又夹带着地狱冥火,光与火的烈焰里夹带着一道黑幽幽的光束,它们穿透了血骷髅。 “嗷”的一声惨叫,血骷髅闷哼一声,便松开“手”,迅速地矮了下去。眼看若茜就要跌落进血池,洛克在空中急速转身,一个三百六十度的大回旋,他把美人抱在了怀里。 洛克跃到了地面上。若茜漂亮的衣裙被污血沾染得极其肮脏,人已经昏迷不醒。洛克急忙伸出双掌,施展魔力,一片光晕笼罩了若茜的身体,就在这时候,洛克突然发现,左手食指上的那枚冥王神戒不见了。 糟糕,神戒怎么不见了?难道被血骷髅吞下去了?洛克惊讶不已,他也来不及再想了,继续运行魔力为若茜疗伤。 “妹妹!妹妹!”枭急切地呼唤着。 半晌,若茜终于醒转过来。两个少年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洛克又将若茜幻化成金剑,把她藏进剑鞘里。 两个少年又朝血池望去,“咕嘟咕嘟”的声音消失了,池子里的污血也不见了,就像被什么东西给吸干了一样。 惊魂未定的两个少年抹了一把额头上的冷汗,呆怔了半晌,方把目光投向那个人。不错,血池里是有一个人,那个人的两只手臂被绑在呈十字形的架子上,他垂着头,长发披散下来遮挡住了他的头部。 “不是科隆!”两个少年几乎异口同声地叫了出来,继而,他们面面相觑。 “这人该不是死了吧?”枭的心怦怦地跳着。 “什么人如此恶毒,竟然把人给泡在了血池里?”洛克又惊又怒。 两个少年惊恐地注视着那个人。虽然洛克当过死神,也见到过无数的亡魂被押送进地狱,但他并没有进过地狱,先前的场景给他造成一种感觉,好像自己身处地狱中一样。 “你......你是谁?你还活着吗?”终于,洛克想到了应该说的话。 那颗一直低垂的头颅极其缓慢地抬了起来。 “他还活着!”两个少年几乎同时喊了出来。 洛克也终于想到了施展法术。他先施法,除去那人手脚上的束缚。然后,洛克转动手掌,从他的掌心里暴出了一片光晕,在光晕的驱动下,那人离开血池,躺倒在了地面上。 一个身披白色长髦的人出现在两个少年的面前。一刹那间,洛克突然感到呼吸都有了困难,他觉得这个人有点儿像米勒,他甚至觉得这个人就是自己的哥哥,洛克感觉好怕,好怕。好在这个人的头发是黑色的,不是自己的哥哥,洛克稍稍安了心。 洛克用眼神示意枭,两个少年把躺倒在地上的人抬了起来,让他靠着墙壁坐着。洛克为那人拂去遮挡住脸孔的黑发。 “啊!”洛克惊叫一声,差一点儿跌坐在地上。洛克吓坏了,他看到了一张极其苍老可怖的脸。这张脸呈暗红色,上面布满了沟壑一样的皱纹,就跟老树皮一样,而且脸孔上没有眼睛,只有两个黑呼呼的洞口。 洛克颤声问道:“你......你是谁?你还能说话吗?” 那张同样像树皮一样的嘴唇翕动了几下,终于艰难地吐出了一个苍老的声音:“我……叫拷曼。” “你......你就是拷曼?”枭瞪大了难以置信的眼睛,“你不是暗夜帝国的国师吗?你怎么会变成这样?” “怎么,你认识他?”洛克疑惑地望向枭。 “两百年前,我第一次到暗夜城堡的时候曾经见过他。他……他那时候很年轻,很帅气的。” “是谁?是谁把你害成了这样?”洛克的心里徒然升起一股怒气。既然拷曼是暗夜帝国的国师,那他就是苏托王叔的属下,害国师的人就等于害自己的王叔一样,洛克能不气愤吗? “咳咳”,拷曼咳了两声,那双苍老的手都颤抖起来,“你……你是谁?” “我是冥王。” “冥王?你就是冥王!你为什么要伤害米迦?二殿下是那么好的一个人。咳咳……” “对不起!我……我不是有意的,我是误伤了米迦。”洛克垂下眼眸,他不敢看那两个黑呼呼的洞口,他觉得那两个洞口已经把自己看穿了。 “咳咳……”拷曼又咳了起来。洛克急忙用掌心抵住拷曼的胸口,为他注入了魔力。 那双干枯的手紧紧地抓住洛克的手臂。拷曼沉重地喘息着:“冥王,我求求你,你一定要救救米迦!” 洛克急忙说道:“请国师放心,就算你不说,我也一定会救米迦的。你先告诉我,是谁把你伤成这样的?” “两百年前,二殿下被冥火所伤,我推测,伤二殿下的如果不是死神,就是冥王,于是,我受大殿下之托去寻找冥王。我来到暗夜帝国告知塞亚米迦殿下受伤之事,想交待他们一些事宜再去寻找冥王。谁知,塞亚骗我服下蚀心花,他们挖去我的双眼,把我投入血池……” “原来,这一切都是我造成的,对不起,真的很对不起!”洛克垂下头,心里万分难过。 “唉,冥王,这也不能全怪你,是米迦他太善良了。我……我不行了,我被污血浸泡了两百多年,我的灵力都被污血吸食,因此才生成了血骷髅。我的骨龙魔杖,魔杖落入了塞亚的手中,如果……如果他召唤出骨龙,大殿下和二殿下就危险了。冥王,我求求你,你一定要救救两位殿下!” “好,我答应你。那么请你告诉我,塞亚是谁?骨龙又是什么东西?”洛克的心中一凛。 枭将嘴巴附在洛克的耳朵上,低声说道:“塞亚是丽莎的大哥。” “丽莎的大哥?这么说都是丘柏干的了?”洛克瞪大了惊骇的眼睛。 枭用力地点了点头。 丘柏,你们干的好事!水蓝色的眸子里弥漫上一层浓重的杀气。“嘎吱吱”,洛克的指骨节一阵暴响。 “唉!”拷曼沉重地叹息一声,说道,“塞亚是米迦的属下,我怀疑塞亚他们害我,是想对两位殿下不利。骨龙本是暗夜帝国的守护神兽,它一直沉睡在骨龙魔杖里,只有我的咒语才能把它召唤出来。它会满足召唤者的一个愿望,条件是要用一个人的生命作为交换。” 生命交换愿望?守护神兽做事也是讲条件的,看来,“没有免费的午餐”已经成为亘古不变的真理。洛克的心里很不是滋味。 “可是,既然只有你的咒语能召唤骨龙,那你担心什么?”洛克不解地问道。 “唉,我服下了蚀心花,中了花毒,迷失了心智,可能已经把咒语泄露了出去。还有,骨龙现在并不完整,必须把水晶球置入骨龙的口腔里,再念咒语,并且杀死一个人,献祭给骨龙,才能把它召唤出来。” 洛克疑惑道:“这么繁琐的程序,塞亚他又怎么可能召唤出骨龙?” “我怕米迦会有危险,因为那颗水晶球被我置入了米迦的胸腔,一旦被塞亚他们发现,那二殿下就危险了,他们不懂得取出水晶球的方法,很可能会……” “为什么?为什么你要把水晶球置入米迦的胸腔?” 洛克一脸的惊惧,虽然拷曼没有说完,但是,洛克已经听懂了拷曼的意思。拷曼是说,如果不懂得取出水晶球的方法,就可能会采取最直接的方式,那就是给米迦来个开胸破腹。洛克吓坏了。 第81节 “因为水晶球是极寒之物,可以抑制冥火,我这么做是为了减轻米迦殿下的痛苦。” 原来,一切的一切,始作俑者居然是我自己。洛克的脸一下子红到了脖子根上。 “走,我送你去暗夜城堡,我要让你亲眼看见米迦苏醒过来。”洛克的心里极度愧疚,他觉得唯有这样做,才能减轻自己的负疚感。 拷曼艰难地摆了摆手,说道:“只要冥王答应救两位殿下,我就心满意足了。我辜负了国主的重托,也辜负了大殿下的厚望,我没能找到你,也没能救醒米迦,我是一个不称职的国师。我已经是一个废人了,我……我还有什么脸面再见两位殿下。” “不,不不不,你是一个好国师,当之无愧的好国师!都是我,都是我害了你!”洛克后悔不迭,他万分难过,眼泪再也不受控制地夺眶而出。 “冥王无须自责,这是我的宿命。去吧,快去吧,不要管我了。今晚那四个人没有来这里,我感觉有些不妙啊。你们……你们快去暗夜城堡,快去啊!” “国师……”洛克哽咽着说不出话来。 “大哥,我们走吧,你就不要难为他了。”枭拍了拍洛克的肩膀,说道,“如果换做是我,我也会这么做的。” 洛克的眼神黯淡下来,他实在不忍心把拷曼一个人丢在这里,但是,枭的话也不是没有道理。 “唉!”洛克长叹一声,说道,“既然这样,那就请国师保重!” 洛克擦了擦眼泪,拉起枭向门口走去。就在洛克反手要关门时,他看见了拷曼。拷曼的手中拿着一个烛台,那上面有七八支蜡烛,拷曼点燃了自己的长发,很快,整个人都被火焰包围了。 拷曼国师,你放心,我答应你的事情,就一定会做到。洛克强忍着心中的悲愤,擦了擦眼泪,关上了那两扇门。 洛克和枭溜出了暗夜帝国,两个人迅疾如风般向暗夜城堡奔去。在他们的身后,有一道黑色的影子,那道影子纵跳如飞,速度也相当的快,他和两个少年保持着适当的距离,亦步亦趋。可是,洛克太着急了,他生怕辜负了拷曼的嘱托,因此,他根本没有留意。 第一百三十五章 危机四伏 暗夜城堡里华灯闪烁。当音乐停止的时候,亲王们牵着美女的手坐了下来。 米勒举起手中的杯子,说道:“感谢各位亲王的到来。今晚是米迦的生辰,可是米迦还没有醒来,我代米迦敬各位!” “敬二殿下,愿二殿下早日醒来!”五位亲王站起身来,亦举起手中的杯子。 大家把杯子中的红色液体一饮而尽。现在,举起杯子来的一共有七个人,而真正喝到葡萄酒的却只有绮儿一个人。米勒饮的“酒”是他事先准备好的血液,而五位亲王则使用魔法把葡萄酒换成了血液,他们的小动作,米勒不知道,绮儿更不知道。 米勒又举起第二杯“酒”,说道:“这杯酒是我敬各位亲王的。自从米迦受伤之后,暗夜帝国的一切事务就落在你们的肩上。米勒感谢你们,各位辛苦了!今晚,米勒要和各位亲王一醉方休!” “谢大殿下!”亲王们又举起杯子,一饮而尽。 大家坐了下来。几位亲王轮流向米勒敬酒,真正的葡萄酒。很快,米勒招架不住了,他怕饮到葡萄酒,否则他会吐,而且法力也会受损。 米勒和绮儿耳语了几句。绮儿心疼哥哥,她知道,从前的修罗哥哥一向不胜酒力,现在的米勒哥哥也饮不了多少酒,这一点倒很像修罗哥哥。于是,绮儿高兴了。绮儿拎起酒瓶子,亲自为几位亲王倒酒,并且和亲王们碰起杯来。这位哈比星球上的小公主,特级调酒师,要是有人能喝倒她,才怪呢!但是,绮儿却不知道,她陪的这些人,只有她自己才是真正的人类。米勒采购回来的那二十瓶葡萄酒,最终都将流进绮儿的喉咙里。 米勒手端水晶杯,凝望着花丛中的米迦,他在心里对米迦说道:你再坚持一阵儿,相信哥哥,今晚哥哥一定会让你醒过来。 塞亚端着杯子,来到米勒的身边,他看了看那个睡在花丛里的人,说道:“大殿下真是重情重义之人,塞亚佩服。来,我们干一杯!” “砰!”两个碰了一杯,然后一饮而尽。他们都以为对方喝下去的是葡萄酒,却不知道他们饮的都是血液。 “听说,二殿下中的是‘冥火焚心’术,据说此术极其阴毒,两百年哪,唉,两百年,也不知道二殿下是怎么熬过来的,我真希望中此术的人是我,而不是二殿下。”说着,塞亚还挤出几滴眼泪。 “是啊,米迦一直在承受着‘冥火焚心’的痛苦。不过,你不用担心,拷曼国师临走前把水晶球置入了米迦的胸腔,水晶球可以减轻米迦的痛苦。唉!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拷曼国师居然莫名其妙地失踪了。”米勒长叹一声,他现在把希望全部寄托在了“塔那托斯”的身上。可是,都这么晚了,那个人怎么还没有来?难道他根本不在乎塔那托斯的生死? “哦?”塞亚的眼睛里闪过一抹异样的色彩,然后,那对红瞳又恢复了红宝石般的晶莹和澄澈。 “为了二殿下,我们再干一杯!”塞亚的右手在杯子前划过了一道优美的弧线,他又举起了杯子。但是,塞亚举起杯子的手不是右手,而是左手。 “砰”,米勒和塞亚又碰了一杯,然后将各自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啪啪”,塞亚击了两下掌,说道:“兄弟们,我们要找的东西在这里。” 伦萨、杰斯,还有维尔都停止了饮酒,他们站到塞亚的身边。 “水晶球在米迦的胸腔里,谁去把它取出来?”塞亚的红瞳里暴出了凶光。 米勒嗅出了危险的气息,他厉声喝道:“你们要干什么?” “大殿下,对不起了,我们要把二殿下带走。”塞亚的语气生硬冰冷,而又毫不留情。 “哼!想夺走米迦?妄想!无论是谁,要从我身边夺走他,除非踏过我的尸体!”米勒的瞳孔里弥漫上了冰冷的肃杀之气。他不知道四位亲王为什么要和自己反目,他也不想去知道,他只知道,谁敢动米迦一个指头,自己定会让其死无葬身之地。 “哥哥!你们不能这么做!”丽莎飞身过来,挡在米勒和哥哥们之间,她急得快要哭出来了,她知道,这四位哥哥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 绮儿看到哥哥正在与亲王们对峙,丽莎姐姐也卷入其中,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她只是呆呆地坐在桌旁。为了让哥哥高兴,她陪亲王们饮了许多酒,现在的绮儿已经醉意朦胧。 塞亚冷冷地说道:“丽莎,你让开,我已经找到了解除女神诅咒的方法,现在我要取出水晶球。我们等了一万多年,终于等来了这样一个机会,我不可以错过。” “不!丽莎宁可充当血族,丽莎求哥哥们放过二殿下!” “什么?你们是血族?”米勒瞪大了难以置信的眼睛。 塞亚寒声道:“不错,我们本来是丘柏,魔族的巡夜使魔,因为被女神诅咒而沦为血族。现在,我们要借用二殿下胸腔中的水晶球解除咒语。我们寻找水晶球,已经找了两百多年,还望大殿下成全!” “你们……你们居然是血族?你们利用米迦的善良,欺骗了米迦不算,居然连我也敢欺骗?三千多年,三千多年哪!你们可真有本事!”米勒用手指着四位亲王,一字一顿地说着,他的瞳孔里弥漫的肃杀之气令维尔周身一颤。 米勒想到了一万年前,想到了洛克和雪烈,也想到了侍卫长。只有洛克和雪烈一直对自己忠心耿耿,而侍卫长,自己最信赖的人居然是叛徒。为什么,为什么我最信任的人反而要背叛我? “啊!”米勒异常悲愤。怒吼声里,他的瞳孔迅速扩张,颜色也越发的鲜红,红得仿佛能滴出血来。米勒聚气凝神,施展起玄冰术,他要和四位亲王拼命。可是,米勒发现周身软绵绵的,一点儿力气都没有,头也开始昏沉沉的。米勒万分惊骇,他发现自己已经施展不出法术来。 “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米勒靠在米迦的床边,惊恐地呢喃着。那对红色如琉璃般的眸子里充斥着疑惑和惊惧。 “米勒殿下,你已经中了蚀心花的毒,你以为,你还能斗得过我们吗?哈哈哈!”塞亚放肆地大笑着。 “维尔,你去,把水晶球取出来!”塞亚命令道。 “我……”维尔呢嚅着不敢上前,他看到了米勒的眼睛,那种冰冷的眼神让他嗅到了死亡的气息。维尔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 “维尔哥哥,你不能,你不能这样,二殿下已经救过你许多次了,如果不是因为你,二殿下也不会受伤!” 美丽的大眼睛里噙满了泪水,丽莎突然觉得几位哥哥好陌生,他们纵然有着人类一样的外表,却始终掩盖不了兽性的本能。 维尔退后一步,他想起了那间废弃的教堂,是米迦为自己挡下魔王子的一击,如果没有米迦,恐怕自己早已经不复存在了。 维尔颤声道:“不,大哥,放过二殿下吧!” “废物!看来还得我亲自动手。”塞亚瞪了维尔一眼。他施展出幻术,手中立刻出现了一把红色的剑,这是一把由血液幻化而成的“邪灵血剑”。 两行血泪自眼角滑落下来,米勒痛苦地闭上眼睛,他在心里对米迦说道:对不起!哥哥无能,哥哥救不了你,如果你死了,哥哥也会追随你而去。 “怎么,这场宴会的主角还没有到场,就要不欢而散了吗?”一个极具磁性而又温润的声音响了起来。 所有的人都瞪大眼睛,朝声音的来源望去。人们看到了两个少年。突然出现的两个少年正坐在绮儿的身旁。 发出极具磁性声音的是一个美少年。他有一头犹如乌金一般的长发,那些长发就像绸缎一样很随意地披散在脑后,直垂到腰间。雪白的皮肤凝如羊脂,似乎吹弹得破,高耸的鼻梁,剑一样的眉,长而浓密的睫毛下有一对水蓝色的眸子,那对眸子多情而又冷漠。这张脸孔棱角分明,就像冰雕雪凿的一般,它所散发出来的魅力就连日月星辰都为之黯然失色。 少年往那儿一坐,就已经把所有的亲王,包括两位殿下都给比了下去。此时,少年正坐在绮儿的右侧,他捉起绮儿的手腕,往上套手链。然后,少年怔住了,他发现绮儿的左手腕上也有一只同样的手链。 “呵呵,刚好是一对!”少年微笑着,揽住了绮儿的腰。 几乎所有的人都在心里发出了一声惊叹,他们突然觉得这个少年和绮儿好般配,他们简直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这是谁呀?” “没见过!” “天哪!是天神下凡吧?” …… 那些侍卫和仆人低声议论着。坐在桌旁的几名舞女胸口剧烈起伏着,几欲昏厥。四位亲王望向少年,他们的眸光里充满了嫉妒和恨意。 米勒听到了熟悉的声音,他猛地张开眼睛,颤声道:“你……又是你!你究竟是谁?”米勒看到了一万年前的自己,那个曾经把自己封印在玄冰阵中的修罗。 塞亚厉声道:“你究竟是什么人?此事与你无关,你最好不要蹚这趟浑水!” “我是谁?”少年的嘴角扯出了一个优美的弧度,那是一个足以倾倒众生的微笑,已经不是一个酷、炫就能够形容的。 哇!那些侍卫和仆人在心里惊叹不已。 少年端起桌上的水晶杯。杯子里盛着红色的葡萄酒,这已经是最后一杯了,除去被舞女们饮掉的,大部分都流进了绮儿的喉咙。 绮儿倚在少年的怀里,已经半醉了。一对黑葡萄般的大眼睛里氤氲着朦胧的雾气,绮儿已经不清楚眼前的状况了。 少年呷了一口酒,抿了抿鲜艳欲滴的红唇,说道:“嗯,好酒!” 然后,所有的人都瞪大了惊骇的眼睛,他们看到几乎盛满了红酒的高脚杯正在少年的三根手指上飞快地旋转,足足转了十几圈,而杯子里的酒却没有一滴溢出来。 米勒瞪大了难以置信的眼睛,这一套旋转酒杯的动作,他很熟悉,这既是他自己惯用的动作,也是一万年前,那个与他一起畅饮葡萄酒的金发少年所惯用的动作。 他是谁?他到底是谁?米勒在心里不停地问自己。 少年放下酒杯,幽幽地说道:“米勒殿下是想借这场宴会导演一出戏,既然是演戏,自然就不能没有主角。我嘛,当然是这部戏的主角咯!试想一下,没有了我这个主角,你们的戏又怎么能够演下去?” “你,你……”米勒的呼吸一滞,他不知道突然冒出来的两个少年是什么来历,但是,米勒已经听出来了,这名少年,他已经猜出了自己的意图。 “你……再不说实话,我可不客气了!”塞亚一挥手,四位亲王离开花床,向两位少年靠过来。他们把目光都聚集在了一个人的身上,那个人的两颊旁有一对异于常人的耳朵,它们呈金色,尖尖的,并且毛茸茸的。他是乌伏的首领,狻和猊的后人。四位亲王互相交换了一下眼色,悄无声息地包抄上来。 “枭,替我照顾好美人儿。”洛克站起身来,微笑着说道,“四位亲王,稍安勿躁!巧得很,今晚既是米迦的生辰,也是我的生辰,这么好的日子,要是让双手沾染上血腥,会不吉利的!这样吧,你们要的东西我帮你们取出来,你们觉得怎么样?” “你……”米勒中了花毒,气血本已经大乱,洛克的话令他的火气徒然间上升。一股香甜的气味涌了上来,米勒差一点儿吐出血来,他硬是把涌上喉咙的血液咽了下去,他不想在这些人的面前,特别是已经背叛了自己的属下面前,暴露出自己的弱点。 “哦?既然这样,那么请便。”塞亚与三位亲王在心里交换了一下意见,他们同意了。他们只是想得到水晶球,他们也不想自己的双手沾染上二殿下的血液,毕竟,以下犯上的罪名传出去也不是很好听,既然有人愿意代劳,那又何乐而不为呢? 洛克站起身,向花床走来。 “你想伤害米迦,需要踏过我的尸体!”米勒拦在洛克的面前,血红色的眸子里满布着悲伤和绝望。那种凄绝的眼神令洛克的心疼痛起来。 洛克勉强笑了笑,说道:“相信我,我会把米迦完好如初地还给你。” “你,你是……”米勒惊疑地望向洛克。 洛克苦笑着点了点头。米勒呆住了,继而他恍然大悟,原来,眼前的少年就是自己一直在寻找的冥王。 “那么,米勒殿下,我的随从——塔那托斯,他又在哪里?” “他……他在水晶冰阵里。”米勒一边说,一边皱起了眉头,并且用手按着胸口。他的眸子变成了暗红色,脸色也一阵青,一阵白。继而,有冰冷的汗水从他的额头上渗了出来。 “你中毒了!”洛克突然出手,一掌拍向米勒的后心。 “哇!”米勒吐出一口暗红色的血液之后,症状骤然消失了。米勒明白了,冥王为自己解去了花毒。米勒急忙施展法术,撤去困住科隆的水晶冰阵。于是,塔那托斯出现在大家面前。 “大哥,绮儿!”科隆欣喜地奔上前去。 四位亲王面面相觑。他们没有想到大厅里还有一个人,他们更没有想到,这个有着一张美奂绝伦脸孔的少年居然为米勒解去了蚀心花的毒。 第82节 第一百三十六章 玉碎情殇 洛克移步到花床前,他看到了昏睡在花丛中的米迦。 米迦的脸庞清秀而又苍白。鼻梁高耸如峰,入鬓斜眉似剑。唇角略微上翘,两片唇瓣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覆盖了眼眸的两簇睫毛是金色的,它们纤细而又致密。宽阔的额前垂着几缕长发,它们在花丛里若隐若现地闪着金色。这张脸孔与从前的自己是那么的相像。 晶莹剔透的泪珠从水蓝色的眸子里涌了出来。洛克在心里说道:哥哥,对不起,我来迟了! 洛克伸出双手,他的掌心暴出了金色的光晕。光晕越来越亮,并且向周围扩展,最终笼罩了整个花床,然后,那些堆积的鲜花在一片金色的光晕里缓缓地上升起来。 此时此刻的场景美奂绝伦,周围的人们瞪大了惊愕的眼睛,他们都把洛克当成了天神。 待鲜花消失后,大家看到了米迦。米迦被一片金色的光晕笼罩着。光晕在少年手掌的驱动下,先是变小,逐渐覆盖了米迦的胸口,然后,又由小变大,变成了一个光团。光团离开米迦的胸口,开始缓慢地向上升。不久,大家看到一团黑色的火焰和一个闪烁着光芒的水晶球,它们被金色的光团给吸了出来。 突然,一只手伸过来,以闪电般的速度夺去了水晶球。洛克正在凝神施法,他没有来得及阻止。水晶球落入塞亚的手里。 火焰和光团一直在向上升,它们最后都被少年收进了掌心。 纤长的睫毛颤动了几下,昏睡在床上已经两百多年的米迦终于张开了眼睛。金色的眸子对上了水蓝色的瞳孔。 “你是谁?”米迦缓缓地坐了起来。 “米迦,你,你终于醒了!”米勒喜极而泣,他踉跄着扑到床边,紧紧地拥住了米迦。 “丘柏,站住!”洛克看到四位亲王欲转身离去,他突然厉喝一声。 亲王们的脚步一顿,都停了下来。 “把你们的命留下!”那个极具磁性的声音冰冷而又威严得不容拒绝。 “你究竟是谁?你怎么知道我们是丘柏?”塞亚疑惑地望向少年。 洛克转过身来,厉声说道:“丘柏,一万年前,我父王放过了你们,可是你们不但不知道悔改,反而变本加厉,屡造杀孽,今天,我要代替父王为魔族清理门户。同时,我也要为拷曼国师报仇!” 米勒颤声道:“拷曼国师,他,他怎么样了?” 洛克用手指着四位亲王,怒声道:“拷曼国师被你的属下,这四位亲王给挖去双眼,又投入了血池,现在,拷曼国师已经死了!” “啊!什么?国师死了!”米勒惊叫一声,“你……你们这些忘恩负义的东西,好歹毒!居然害死了我的老师!”米勒的肺都要气炸了。 塞亚厉声道:“你到底是谁?报上名来。我的剑下不死无名之辈。” 四位亲王如临大敌般拉开了架式,作势就要动手。 “好,很好,你够嚣张!那我就让你们看看我到底是谁。啊!”洛克大吼一声,“刷”的一声,一头黑发飞扬了起来,但是,那头黑发飘落下来以后变成了赤色,并且上面还耸立着一对金光闪闪的尖角。“啪”,一对黑色的羽翼张开了。 “魔王子,是你!”丽莎首先惊叫起来。 “洛克哥哥!”绮儿看见了。她大叫一声,扑过来,一头钻进洛克的怀里,“洛克哥哥,真的是你吗?你知不知道,我找你找得好苦,你,你……”酒劲上来了,再加上一时的兴奋,绮儿晕倒在洛克的怀里。 洛克在绮儿的额头上轻轻地印上一吻,然后,他把绮儿交给了枭。 米勒呆住了。这个金角赤发的少年太像米迦了。米迦愣怔了片刻,然后,他霍地跳下床,“啪”的一声张开了翅膀。 人们的嘴巴都张得大大的,呈“o”型,他们看到二殿下现出了本身。二殿下和那个叫洛克的少年长得几乎一模一样,他们看起来就像是一对孪生兄弟。他们一个披着金色的袍子,穿着金色的甲衣,一个披着黑色的袍子,穿着黑色的甲衣。所不同的是,二殿下的头发是金色的,翅膀是白色的,头顶的金角是带叉的。 洛克拉住米迦的手,流着泪说道:“哥哥,对不起!是我伤了你。” “你是我的哥哥?”米迦瞪大了难以置信的眼睛。 丽莎急忙说道:“二殿下,王子殿下,你们的确是孪生兄弟。” 于是,丽莎把一万年前卡伊诞下双胞胎的事简单的说了一遍。 原来,米迦的确不是那个为我远征雅利安的金甲统帅,这个叫洛克的魔王子也不是那个唯一懂得我的洛克,米迦又有了一个哥哥,而且还是亲哥哥,他的亲哥哥比我要强上一百倍,米迦再也不需要我来保护了。一刹那间,米勒突然感觉好失落,好失落。 “噗通”,丽莎突然跪了下去,她流着泪,说道:“大殿下,丽莎对不起你,丽莎欺骗了你,请大殿下饶恕我的哥哥们吧!”丽莎又转向洛克,“王子殿下,丽莎愿意用自己的性命替哥哥们赎罪!” 四位亲王一起嚷着:“不,丽莎,你起来,不要求他,我们有什么罪?我们根本没有罪!如果不是女神把诅咒强加在我们头上,我们又怎么会沦为血族?” 洛克拉起丽莎,柔声说道:“丽莎,你起来,虽然你也是丘柏,但是你和他们不一样,你们女人不要卷入进来。” 洛克指着四位亲王厉声斥责:“你们,休要强词夺理!即便你们是因为受到诅咒而沦为吸血兽,吸血是身不由己,我可以理解。但是,你们太过分了!你们不但把人类和龙族也变成血族,而且还残忍地加害拷曼国师,我绝不会原谅你们!” “废话少说,要想动手,请便。一万年前琪澳就已经对丘柏动了杀心,你是他的儿子,子承父业也是理所当然。不过,鹿死谁手,现在言之为时尚早。哈哈哈……” 塞亚狂笑起来,他突然合拢双掌,念起了咒语。从塞亚的掌心里迸射出无数个金红色的印符文,它们就像一个个旋转着的十字架。 “血符咒?哼,你未免太小看我了!”洛克冷哼一声,双掌骤然外翻,他的掌心出现了两个金色的光团,光团的中心有一个黑色的亮点。 “吸血蝙蝠,攻击!”塞亚暴喝一声。印符文突然化身成血红色的蝙蝠,铺天盖地般向洛克袭来。 “地狱冥火,燃烧!”洛克大吼一声。“呼”,两团黑色的火焰自洛克的掌心窜了出去,并且迅速地燃烧起来。扑上来的血蝙蝠一遇到“地狱冥火”便“吱呀呀”地怪叫着,化成了满天的飞灰。 塞亚一见洛克破了自己的“血符咒”,眼睛里的杀气和恨意更加浓烈了。塞亚向三个弟弟施了一个眼色。 突然,红光闪烁,四位亲王每人的手里都出现了一把红色的长剑。它们是“邪灵血剑”。 双方剑拔弩张,一场大战即将开始。那些早已经目瞪口呆的舞女、侍卫和仆人们突然醒悟过来,纷纷拔足,逃出了暗夜城堡。 “我要为拷曼老师报仇!你们,受死吧!” 冰冷的肃杀之气,还有滔天的恨意充溢着米勒的眸子。他的眉心,那个月牙形的印记里暴出一个雪亮的光团。光团旋转着,越来越大,越来越亮,空气里寒意顿生。“轰”,一堵无形的冰墙向四位亲王撞了过去。 “咔嚓嚓”一阵暴响,四把“邪灵血剑”聚成一片血色的光芒,它们把冰墙劈作了两半。冰墙倒塌下来,化成了一地清水。 米勒大吃一惊。想不到,血族的力量居然会这么强大,连自己的玄冰术都对付不了。其实米勒并不知道,“邪灵血剑”是由充满邪气的污血凝聚而成,不仅被四位亲王施了魔法,而且还在血池里浸泡了两百多年,上面粘附着数不清的怨灵。那些怨灵吸食了拷曼国师的灵气,所以,玄冰根本克制不了血剑。再加上四位亲王同心协力,他们的魔力令血剑发挥了极强的威力。 “哥哥,都怪我,如果不是我擅作主张收留他们,拷曼国师也就不会死,米迦要亲手杀了他们!” “不,你好不容易才醒过来,我不会让你再受到伤害!”米勒把米迦挡在了身后。 “堂兄,你是暗夜帝国真正的亲王,没有识破血族的阴谋你有责任,而丘柏曾经是我的属下,没有阻止他们犯罪,我也有责任。今天,就让我们联手除掉他们吧!” 洛克望着米勒的眼睛,红色的瞳孔对上了晶莹如红色琉璃般的眸子。 这双和自己有着同样颜色的眼睛里盛满了关切、信任还有真诚,这种眼神居然是那么熟悉。米勒的耳边仿佛又响起了那个人的声音“你,你把剑移开,他,他是我的亲戚,切不可伤他!……真的,当然是真的!他,他是我的堂兄,修罗,他叫修罗。”这两个声音为什么也是一样的?一刹那间,米勒的神思有些恍惚起来,他勉强稳了稳心神,说道:“好!” 米勒和洛克站到了一起。 “大哥,除去丘柏本是我的使命!” “大哥,我来帮你!” 枭和科隆也站到了洛克的身边。 “就凭你们?哼……”塞哑冷哼一声,他朝弟弟们使了一个眼色,四位亲王同时举起“邪灵血剑”。血族与血族之间能够利用“读心术”读取对方的思想,因此,四位亲王根本不用讲话,就能够配合得天衣无缝。 丽莎已经读出来了,四位哥哥杀心已起,他们要置大殿下于死地。 “咔咔咔”,城堡里所有的水晶石都云集而来,它们形成一个矩形的冰阵,把四位亲王包围起来。闪烁着华光的“夭”一出鞘,如同金色的巨蟒。“刷刷刷”,精灵魔戒里飞出来生有妖艳花朵的曼陀罗藤。洛克的周身笼罩在光晕里,他的掌心暴出两个光团,光团的中心各有一个黑色的亮点。 “轰”,魔法与幻术裹挟着“地狱冥火”同时攻出……四把“邪灵血剑”夹带着阴冷的寒气,连成一道血色的长虹…… 红光一闪,伴随着“劈哩啪啦”的响声,石头瓦块在向峭壁下坠落。屋顶倾斜下来,城堡的一部分坍塌了。 灰蒙蒙的天空中突然下起了一阵血雨,腥甜的气味弥漫了开来。正在决斗的八个男人一瞬间呆若木鸡。他们看到了一个火红色的身影,那个身影浮在半空中,她的身体被玄冰冻结了,而且,她的周身都被“夭”、血剑、还有曼陀罗藤给刺穿了,血花飞溅在玄冰上,使她看起来就像是一块血色玲珑的琥珀。 “丽莎!”米迦嘶声喊道。 “丽莎姐姐!”已经清醒过来的绮儿被眼前的一幕吓坏了。 “刷”,米勒收起法术。丽莎的身体迅速向下坠落。米迦抢在众人的前面,飞身抱住了丽莎。 “丽莎!丽莎!你醒醒,你快醒醒啊!”米迦急切地呼唤着,那双金色的眼睛就如同破碎了的星辰,沉淀着盈盈/满满的泪光。 丽莎艰难地睁开眼睛,红色的瞳孔逐渐扩散,嘴角还在向外涌着血液,她的意识已经模糊了:“大……殿……下……给……你……”丽莎缓缓地举起手,她的手里拎着一串被血染红了的链子,那是一条和米迦脖颈上一样的链子。 “丽莎,我……”两行清亮亮的泪水滑过清秀的脸庞,米迦哽咽着说不出话来,他知道,丽莎把自己误认成了大哥。 “我知道,你爱的是大哥,你从来都没有爱过我,是吗?你从来都没有爱过我……”米迦悲痛欲绝,眼泪也流得越发汹涌。 “啪”,那条被血液染红的链子跌到了地板上。丽莎的身体已经虚化。“呼”,她化成金色的粉末消失了。 “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丽莎!丽莎……”米迦惊恐地呢喃着,他多想再多抱她一会儿啊,可是,就连这么一点儿小小的心愿都不肯满足他。 地板上只剩下那串被鲜血染红的金链子,还有一个断成两截的玉镯。 米迦呆愣了片刻,然后,突然狂笑起来:“哈哈哈……哈哈哈!”米迦用手指着那些呆若木鸡一样的男人,颤声嚷着,“丽莎死了!这回你们满意了吧?你们是凶手,你们都是杀死丽莎的凶手!我恨你们!” “哗”,米迦扯掉颈上的那串链子,“啪”的一声摔在地板上,踉踉跄跄着冲出大厅。在已经倾斜了的门口处,米迦差一点儿撞到了一个人,他也没看那个人是谁,就一头冲上城墙。米迦从峭壁上纵了下去。他像一只金色的大鹏鸟,但是,他没有张开翅膀,而是直接向深渊里坠落下去…… 米勒跌坐在地板上。他用颤抖的手拾起那两串链子,还有那个断成两截的玉镯。血色的眼泪汹涌而出,“啪嗒啪嗒”地滴到链子和玉镯上。 洛克看到了那个玉镯。它与揣在自己怀中的那个玉镯一模一样。洛克明白了,玉镯是米勒送给丽莎的,自己本来也是想送给丽莎的,可是还没有来得及送出去,丽莎就已经…… 晶亮的星子浮上红宝石般的眸子,一瞬间,洛克只觉得眼前一片朦胧。 就在米勒和洛克走神的当儿,四把血剑从四个不同的方向朝他们的要害刺了过来……躲在剑鞘里的若茜嗅出了邪恶的杀气,她铮鸣一声,脱鞘而出,迎向四把血剑……枭和绮儿也看到了,枭手中的“夭”闪烁着华光,向血剑磕去…… 绮儿惊呼一声:“哥哥小心!”,她扑了过来…… 米勒猛然抬起头,他的红瞳里看到的是一把刺向绮儿的剑,来不及再想,米勒的指尖弹出,一股强劲的寒流破空而去,那把剑弹了开去,一百八十度剑尖倒转,不偏不斜,刺入一个人的胸口。 “啊!”“砰!”伴随着一声惨叫,一个人倒了下去。洛克回过神来的时候,差一点儿吓傻了,他看到枭的胸口上插着那把“夭”,除了剑柄,其余的部分都已经没入枭的身体。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米勒惊惶失措地喃喃着。洛克猛地飞身上前,他想把枭抱起来,三把血剑逼上来,封住洛克的去路。维尔把枭给拖走了。 “大哥!”科隆惊呼一声,亦飞身上前,他要把大哥给抢回来。“刷”,一道血色的光芒迎头罩下。肩膀上一阵剧痛,科隆扑倒在了地板上。劈出这一剑的是塞亚。 突然,传来一个沉闷的声音:“我的祭品呢?” 洛克抬头一看,大吃一惊,他看到一个丘柏的手中握着一柄透明的魔杖,魔杖的上方盘绕着一条没有血肉只有骨骼的龙,那条龙的眼睛里闪烁着雪亮的光芒,是那条龙在开口说话。 “是骨龙!”洛克惊叫一声。 “守护神兽!”米勒也大叫起来。 枭被丘柏丢到了骨龙的面前。 “大……哥……杀……了……丘……柏……枭……不……能……再……陪……大……哥……枭……先……走……一……步……了……” 殷红的血液从枭的嘴角和胸口涌了出来,他看着洛克,凄然地一笑,溢满了泪水的眼睛里满含着眷恋、恳求,还有不舍。 “不!”洛克大叫一声,飞身迎向血剑。他不能让枭死在自己的前面,他答应过老族长要照顾好枭,他也发过誓,要用生命守护枭。 “呼”,从骨龙的眼睛里射出来一束耀眼的强光。强光并没有射中洛克,但是,洛克已经翻滚着飞跌出去。“砰”的一声,洛克摔倒在米勒的身旁。 第83节 第一百三十七章 魔羯战神 “你怎么样?伤到没有?”米勒急忙询问洛克。 洛克只觉得一阵头晕目眩,周身像被烈焰灼烧一样疼痛难忍。洛克强忍着疼痛,摇了摇头,他不想让米勒担心。 “洛克哥哥,你千万不能有事啊!”黑漆漆的眸子里浮满了晶亮的星子,绮儿就像一只受了惊的小鹿,紧紧地抓着洛克的手臂。 “嗯,味道还不错!”那个沉闷的声音又响起来。骨龙把枭的肉身吃掉了。 目睹了这一幕的科隆和若茜惊叫一声,差一点儿昏死过去。 “你们唤我出来是要实现什么愿望啊?”骨龙问道。 “杀死他们!”塞亚嘶声吼叫。 “不,我们要解除女神的诅咒!”维尔和杰斯抢着说道。 “你们也太贪心了,我只能满足你们的第一个愿望。” “呼”,骨龙从魔杖上窜了下来,它的身形也在迅速地变大。骨龙向洛克和米勒扑来。 “洛克哥哥小心!”若茜惊叫一声。金剑铮鸣,横空飞起,若茜迎向骨龙,她要刺穿骨龙的眼睛。从骨龙眼睛里射出来的强光击穿了若茜的身体。 “啪”的一声,金剑断为两截,若茜跌倒在地板上。“砰”,一个金色的头盔掉在若茜的身旁。鲜血从伤口汩汩地涌出来,若茜想再看一眼洛克,可是,她连睁开眼睛的力气都没有。若茜死了。 “妹妹!”科隆大叫一声,“我跟你拼了!” 紫瞳里突然暴出一片精光,科隆恢复了本身。变身回精灵族皇子的科隆将自己的灵力发挥到了极致,他召唤来了山精和树怪。精灵魔戒爆发出一片绿色的光芒,科隆的身体也随之破碎了。 “哗啦啦”,曼陀罗花藤,还有各种山精和树怪都从魔戒里钻出来,它们把骨龙包围了。它们一边向骨龙攻击,一边还发出各种怪异的叫声。骨龙的眼睛里发射出耀眼的强光,那些拥有着植物身体的山精和树怪一遇到强光就化成了飞灰。 “若茜!”洛克踉跄着扑到若茜的身边,捉起若茜的手。泪水从洛克的脸颊扑簌簌地流淌下来。 “洛克哥哥,小心!”绮儿大叫一声,扑了过来。一把血剑刺穿了绮儿的身体。血花四射,塞亚冷笑着抽出血剑。 绮儿扑倒在地板上。 “绮儿!”米勒大叫一声,抱住绮儿,“都是我,都是我害了你!如果我早一点儿送你回哈比星球,这一切就不会发生了。”大滴大滴的血泪从米勒的眸子里涌出来,他现在很后悔,后悔搞这场所谓的生辰宴会。本来,自己欲借助四位亲王的力量对付冥王,没想到,四位亲王与自己反目,冥王反倒成了自己的帮手。真是天大的讽刺!米勒无比的痛悔和自责。 “如果不是我召来血族,你就不会死,都是我,都是我害了你!”米勒拥着绮儿失声痛哭,他的血泪把绮儿的衣裙都打湿了。 可是,这个世界上没有如果,有的只是残酷的现实。 塞亚举起血剑,血剑仿佛在狞笑一样,它刺向了米勒。 “丘柏,不要再造杀孽了,如果这一切是因我而起,你们就杀了我吧!”洛克抓住刺向米勒的剑。锋利的剑刃划破了洛克的手掌。 “滴答,滴答......”,鲜红的血液顺着洛克的手臂向下流淌。 “放手!你没有必要救我,最该死的是我!”米勒凄楚地一笑,却终没能抑止住滚滚而下的血泪。 “你们都该死!”塞亚狂吼一声,将血剑用力向前刺出。洛克拼尽全力握着剑刃,手腕也被划破了,他的血液哗哗地流淌着,流到米勒的身上,流上那袭冰蓝色的礼服,也流在了挂在米勒腰间的血玉上。 四位亲王嗅到了异常香甜的血液气味,他们突然兴奋起来,攻击的速度徒然变快,其余三把血剑同时朝洛克的胸口刺了过来。米勒放开绮儿,徒手去抓那三把逼向洛克胸口的血剑。血剑刺穿了米勒的手掌,也划破了他的手腕,米勒冰冷的血液与洛克的热血流到了一起,气味越发的浓烈和香甜。 突然,爆发出一片耀眼的红光。米勒惊讶的发现,血玉在变大,不,不是血玉在变大,而是血玉上面的那头异兽——魔羯,魔羯从血玉里脱离了出来。 魔羯在吸食洛克的血液,随着血液的吸入,魔羯在迅速地长大。 “你,你是我的金甲武官——洛克!”米勒突然大叫一声,他记得一万年前,自己初次遇到洛克的时候,那块玉是白色的,因为吸食了洛克的血液,然后才变成了血红色,并且出现了魔羯。 “我是修罗,亚特兰蒂斯的女王,我已经找了你一万年,你说过的,今生要和我做一回真正的兄弟,你记不记得,你还记不记得?”米勒望向洛克的眼睛,焦急地嚷着,他多么希望能得到肯定的回答啊。 洛克的脸色无比苍白,他艰难地摇了摇头。 “我们有过交易的,我答应用空中战车和你交换血玉,可是,我食言了,你一定记得的,一定记得的,是吧?” 洛克仍在摇头。 “是你,一定是你,可是,你的记忆……!”米勒喃喃着,他终于明白了,眼前的魔王子就是自己找了一万年都不曾找到的那个金发少年,可是,他,他却遗失了前世的记忆。 “呼”,骨龙扑了过来。 “吼”,魔羯长啸一声,附上了洛克的身体。 “轰”,眼前爆发出一片耀眼的红光,四位亲王纷纷飞跌出去。 “咔咔咔”,突然发出一阵暴响,米勒惊愕的发现,洛克在变身。洛克的周身覆盖上了金色的甲衣,跌落在若茜身旁的那顶头盔也飞到了洛克的头上。洛克的手中了出现了一把金剑,他的身形相当高大和威武。更为可怖的是,洛克的下半身是一条血红色的鱼尾,而且,他居然生出了兽类一样的四肢。 骨龙从眼睛里发射出耀眼的强光,魔羯从巨口里喷吐出黑幽幽的烈焰。亦人亦兽的洛克和骨龙厮杀起来。 “金甲武官,不,魔羯战神!原来,传说都是真的!”米勒自言自语着,他先是笑了,然后又流泪了,“你果然没有食言,我们的确做了一回真正的兄弟。可是,我却食言了,下次吧,如果还有下一次,我会把欠你的全部都还给你。” 米勒从绮儿腰间的锦囊里取出“时空之匙”。绮儿死了,他要把绮儿送回哈比星球,哈比星球的克隆技术能令绮儿再度复活。 洛克挥起金剑,向骨龙斩去,一剑斩下了骨龙的头。骨龙闷哼一声,身体迅速缩小,它化成雪亮的光束又钻进了魔杖。 随着骨龙的消失,魔羯神兽脱离洛克的身体,隐匿进了血玉。 洛克恢复了人身。金剑幻化成一条金蛇,若茜的灵魂附了上去,复仇的火焰腾腾地燃烧着,把附着在血剑上的邪灵烧成了灰烬。血剑失去魔性,化成了一摊污血。 四位亲王失去血剑,纷纷逃命。金剑袭卷起一阵金色的飓风,一下子刺进了塞亚的胸口。一声惨叫之后,塞亚化成金色的粉末消失了。 维尔只顾逃命,慌不择路,他一下子撞到了米勒。米勒抱着绮儿,周身笼罩在一片光晕里,他刚刚启动“时空之匙”。米勒被撞倒了,绮儿从他的怀里滚了出去。维尔看到米勒手里有一个闪闪发光的东西,他劈手就来夺。与此同时,一个持剑的身影扑了过来,他的剑刺进了米勒的胸口。剧烈的痛楚袭卷了全身,米勒的手腕一抖,“时空之匙”的指针偏离了方向…… “刷”,一片光芒迎头罩下,米勒、维尔,还有那个持剑的身影一起消失不见了。 杰斯和伦萨化身成蝙蝠,展翅飞了起来,他们企图逃跑。洛克把手中的金剑抛了出去。一道金光闪过,杰斯和伦萨被金剑贯穿,他们化成金色的粉末,也消失了。洛克环顾了一下四周,他发现米勒和维尔不见了。 洛克看到了绮儿和若茜,两个少女都倒在血泊里。 “不,你们不能死!我不允许你们死!”洛克想用血魂珠救活两个少女,可是,她们的身体都已经不完整了。 “灵魂,对,我要先找回你们的灵魂,然后再为你们另外找一副身体。”洛克化身成冥王,抱着两个少女的尸体,向冥界飞去。 洛克唤来三大判官,他们查遍了所有的卷宗都没有查到绮儿、若茜、科隆、米勒、米迦,还有枭的名字。 他们的亡魂究竟哪里去了呢?洛克急得满头大汗。难道我救不了他们吗?突然,灵光一闪,洛克想到了冥王。对,我已经找到了真心,我应该先救醒冥王,冥王一定有办法的。 洛克朝“忘川河”飞去。远远的,洛克看到了曼殊莎华,曼殊莎华只剩下了最后一片花瓣,它孤零零地卷曲着,似乎就要凋落了一样。为了守护冥王,曼殊莎华的灵气几乎耗尽了,笼罩着冥王的光晕极其微弱。 洛克急忙把两个少女的尸体放在“忘川河”的河岸上。 洛克朝曼殊莎华飞过去。曼殊莎华原本金色的花蕊已经变成了乳白色。洛克俯视着花蕊,他急忙除去覆盖在冥王脸上的面具。这张脸孔依然美奂绝伦,也依然没有丝毫生命的气息,而且,这张脸孔已经呈现出了几乎透明般的金色,似乎就要消失了一样。 第一百三十八章 何去何从 洛克现出本身。他从怀里取出伊撒的心脏,然后解除了封印。一颗鲜红的,还在滴血的心脏出现在洛克的掌心。 “冥王,我已经找到了真心,给你,你醒醒,你快醒醒啊!”洛克捧着那颗心脏急切地呼唤着。 洛克呼唤了好久,冥王还是一点儿反应都没有。渐渐的,伊撒的心脏失去了血色,它在洛克的掌心里先是变成灰色,然后化成粉末飞散在了黑暗里。 洛克呆住了。难道伊撒的心不是真的?那么,究竟什么样的心才是真的?洛克转过头去,他看到了绮儿,绮儿美丽的身躯变成了白色的骨骼。若茜的身体则破碎成粉红色的花瓣,散落了一地。洛克想起来了,绮儿是人类,若茜是玫瑰花精。 “绮儿、若茜、枭、科隆、米勒、米迦哥哥,你们都离我而去了吗?为什么,为什么只有我一个人活了下来?不公平,太不公平了!啊!”洛克仰天悲号,“冥王,你告诉我,我的朋友,他们都哪里去了?为什么,为什么就剩下了我一个人?”洛克抓着冥王的手,用力地摇着,他真希望能把冥王给摇醒了。突然,洛克怔住了,他看到了冥王的手。冥王左手的食指上,那枚闪烁着黑幽幽光芒的冥王神戒,被自己弄丢的冥王神戒,它居然又回到了冥王的手指上。 “你已经找到了自己的归宿,可是,我的归宿又在哪里?”清亮亮的液体从洛克的眼睛里汹涌而出。 洛克放开冥王的手,垂下头,对着花蕊中的人喃喃着:“原来,传说也只是传说,即便我是魔羯战神又能怎么样?我连自己最爱的人都保护不了,我又拿什么来拯救你,拯救地面世界?我没用,我没用,我真的很没用!是我一手造成了对亲哥哥的重大伤害,也是我连累了爱我的人和我所爱的人,他们都是因为我而惨死,我不配活在这个世界上,我不配!” 突然,洛克抬起头来,眼睛里满含着悲伤和绝望,他自言自语着:“我明白了,绮儿有一颗真心,若茜也有一颗真心,可是,她们爱的都不是你。你,你一直躺在这里,又怎么会有人爱上你呢?即便我幻化成你的样子,也终归不是真正的你。我无法找到爱你的人,也找不到属于你的那颗真心,但是,我是真的希望你能够醒来,我也真的很想拯救地面世界。你要相信我,你要相信我!你为什么不相信我?我给你看,我给你看我的心,我对你的心是真的!” 痛悔折磨着洛克,一刹那间,他心智大乱。洛克运起魔力,手掌笼罩在了一片光晕里,然后,他把手探进了自己的胸腔。 “我不知道真心在哪里,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但是,我真的希望你能够醒来,我真的很想拯救地面世界!你为什么不相信我?我把心给你,你看,你快睁开眼睛看一看,我对你的心是真的,你一定要相信我!” 洛克喃喃着,他把自己的心捧了出来。这是一颗金色的心。洛克用残余的魔力把自己的心置入冥王的胸腔。 做完这些之后,洛克如释重负般地舒了一口气,然后,他笑了。因为洛克看到冥王的本身正在向实体恢复,那张俊美的脸庞上,浓密的睫毛颤动起来,终于,冥王张开了眼睛。 洛克的身体倒了下去,然后,他发现自己变轻了,并且在向上飞升。洛克逸出了身体,他变成了一个有着人形的光的能量体——死魂。 “冥王,你醒了,我终于可以卸下这身包袱了,我要去地狱赎我的罪。”洛克转身就要走。 “等等,塔那托斯!”冥王飞身起来,拦在了洛克的面前。 “不,我不是塔那托斯,我是魔王子——洛克,我是一个罪人,我害死了我的亲哥哥,也害死了所有爱我的人。” “不,你没有害任何人,他们也没有死,难道你不想见他们吗?” “他们没有死?”洛克疑惑地望向冥王。 “是的。” “可是,我已经死了。” “本王不会让你死。”说着,冥王合拢了双掌,从冥王的掌心里暴出一片光晕,光晕笼罩了洛克。然后,金角赤发的洛克出现在冥王的面前。 “冥王,请你告诉我,我的朋友,他们的灵魂在哪里?” “他们已经转世,去了未来世界。” “未来世界?”洛克突然想起来了,特立曾经说过自己来自十万年后的未来世界,“那么冥王,请你告诉我,我是不是也来自未来世界?” “你自己会知道的。” 冥王为洛克解去了余下的封印。一刹那间,记忆的闸门开启了,往事如潮水般涌上心头。 “我......我的确来自未来世界。我的名字叫本杰明.洛克,我的家在美国佛罗里达州。你......你是修罗,你没有死?”洛克哽咽着说不出话来,他想起了在亚特兰蒂斯的那些往事。 “唉!说来话长。”冥王叹了一口气,说道,“我本是冥王哈迪斯。三百多年前,来自外太空的人类,修罗,他的太空船在到达地面世界之前爆炸了。他的身体毁灭后,灵魂穿越到一万年前,并且附在了我的身体上。由于外太空人类具有高度的智慧和文明,修罗的灵魂是一个超强的能量体,他的灵魂占据了我的身体后,他的意识压制了我的神识。于是,我便失去了神力,我和修罗共用一个身体。因此,也可以说,我就是修罗。” “原来是这样,可是,为什么米勒又说他是修罗?” “一万年前,在太阳宫里,雪烈的剑刺杀了修罗,结果导致修罗的灵魂逸出了我的身体。由于修罗使用‘火雨’荼毒生灵,需要接受惩罚,以赎他的罪孽,于是,我把他的灵魂封印在玄冰阵里。封印解除之后,他的灵魂又附在了暗夜帝国亲王米勒的身上,因此,米勒也就是修罗。” “我明白了。原来,米勒就是修罗,修罗也就是你,难怪......难怪我第一眼见到米勒,就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他说,他找了我一万年,也不知道这一万年他是怎么过来的。”洛克哽咽着,眼泪早已经滂沱如雨。 “洛克,你还记得你说过的话吗?你说,如果有来生要和我做一回真正的兄弟。那么,你愿意留在冥界吗?愿意当回塔那托斯吗?”水蓝色的眸子里闪过一抹复杂的情绪,冥王望向洛克的眼睛,然后,眼神突然黯淡下来。 他的眼睛里有哀伤,有落寞,有凄凉,也有惆怅,还有乞求和期望……他的眼神与一万年前那个弹凤尾琴的少年一样。洛克的心突然疼痛起来。 “我……”洛克望了望周围,这里除了暗无天日的永夜,就是死一般的沉寂。 洛克想到了佛罗里达州,在那栋花园别墅里有爸爸妈妈,他们失去了唯一的儿子一定痛不欲生。洛克想到了转进雅典大学时,遇到的那个有着一对黑色瞳孔的漂亮女孩。原来,她就是修罗的妹妹绮儿,一万年前,自己曾经那么真切地梦到过她,那么执着地等待着她,那么迫切地想要见到她,可是,当真正的绮儿来到自己身边的时候,自己却已经不记得她了。 第84节 命运,这就是命运吗?在你完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给你来个迎头痛击,残酷的让你想哭都哭不出来。 洛克也想到了若茜。为救自己而死的玫瑰花精,原来,她就是雪碧。一万年前,自己负了她,一万年后,自己依然没有补偿过她。 洛克又想到了科隆,那个会驱使植物的精灵族皇子。原来,他是一万年前为救自己而死在生化兽爪下的曼陀罗花精。洛克也想到了把自己误认成米勒,因追杀自己而被自己误杀了的少年,原来,他就是雪烈,亦或者是枭,因为除了耳朵不同之外,他们的长相一模一样。可是,他竟然追杀米勒到了雅典。他为什么要追杀米勒?难道米勒去了雅典?对,米勒就是修罗,也是绮儿的哥哥,他的手中有“时空之匙”,他一定是去了未来世界,如果我回到未来世界,会不会再见到米勒? 其实,洛克并不知道,他和枭从血池出来后,就被旭日帝国的守将血猎给跟踪了,血猎跟踪洛克和枭一直到了暗夜城堡。当米迦冲出城堡时,还差一点儿和血猎撞了个满怀。枭被米勒误杀,他的灵魂逸出身体后,附在了血猎的身上。于是,枭为了复仇,便开始追杀米勒。那个和维尔一起撞倒米勒,并且持剑的人就是血猎。 “你可以自己选择,本王不会勉强你。” 冥王转过身去,背对着洛克,他的手中多出了一样东西,是那把金色的酒壶,那把曾经被洛克掷出去的酒壶。冥王在饮酒,他不是用杯子,而是直接提着酒壶往喉咙里灌。 洛克犹豫了。 他的背影,那个十几年来一直出现在自己梦里的背影,他看起来是那么的孤独和寂廖,他曾经消失过,是因为心破碎了,所以,不得不睡在曼殊莎华的花蕊里。原来,他从来都没有走出过我的梦。 他是修罗,那个弹凤尾琴,唱“凤琴鸟之歌”的修罗,他也是冥王,那个曾于众神眼皮底下将我救下来的冥王。一刹那间,洛克的心里异常矛盾和纠结。 冥王突然转过身来,水蓝色的眸子里浮满了晶亮的星子,它们溢出了略陷的眼窝,顺着那张冰雕一样的脸孔流淌下来。冥王提起手中的酒壶,说道:“洛克,你还记得我说过的话吗?永生的生命就如同这壶冥酒,终有一天你会品出它的味道。我相信,现在的你已经明白了我。” 洛克用力地点了点头,然后,他接过冥王手中的酒壶,长叹一声:“唉,如果这个世界没有了你,我该有多寂廖!” “咕嘟咕嘟”,洛克将冥酒灌下了喉咙。一股芬芳甘甜的味道从心里缓缓地升腾起来。红色的瞳孔对上了水蓝色的眸子,两双含泪的眼睛相视而笑。 冥王一挥手,“刷”,一道金光笼罩了洛克,洛克又化身成了塔那托斯。 第一百三十九章 宙斯的阴谋 洛克留在冥界,充当死神,继续陪在冥王身边。 为了打发时间,工作闲暇之余,洛克不但教会休普诺斯和三大判官赌博,还教会冥王下国际象棋。只要一有时间,洛克就和休普诺斯以及三大判官赌博。他们主要是玩掷骰子和各种纸牌。 那么,洛克为什么精于赌术?因为他的舅舅,欧洲某国的王储,是一位赌博奇才。那位储君经常带着保镖去拉斯维加斯豪赌,动辄一掷亿金,据说从来都没有输过,因此被誉为“赌神”。这位赌神舅舅很喜爱生有一对红瞳的外甥,在洛克还很小的时候,他就想把洛克带走,打算让洛克继承他的赌术。但是,本杰明夫妇不同意,他们认为赌博是不务正业。尽管如此,那位被称为赌神的舅舅还是偷偷地带洛克去了一趟拉斯维加斯赌场。洛克也因此认识了那些赌具,再加上他天生异禀,看到过的场景都铭记于心。同时,作为赌神的外甥,洛克或多或少也得到了一点儿遗传。就那么一点点儿的遗传,经由洛克的神识转变成现实后,那可就不得了了。 于是,在吆五喝六声中,休谱诺斯和三大判官常常输得只剩下一个裤头,被迫沿着冥河岸边长跑。洛克放出狠话:“不许施展法术,谁敢施展法术就让他裸奔。” 每当休普诺斯和三大判官又开始练“长跑”时,冥界的大小官员们就都驻足在冥河岸上看热闹。 此外,洛克还亲自担任教练,组建了一支男女混合式摇滚乐队,由休普诺斯担任主唱,奈米西斯、厄里斯和凯雷斯伴舞。因为休普诺斯的嗓音与杰克逊的嗓音很接近。于是,冥河岸上便常常鼓乐震天,“justbillie……justbillie……”的嘶吼声不绝于耳。谁让洛克最崇拜的明星是迈克尔?约瑟夫?杰克逊呢? 于是,永夜的冥界如同被注入了生命一样鲜活起来,大小官员们的工作热情相当高,谁也不愿意离开冥界了。 冥王只是远远地驻足观看,他也不去约束,任由他们闹腾。因为冥王知道,洛克所拥有的两世记忆给他留下了太深的伤痛,他这么闹腾,只是为了麻弊自己,是在强迫自己忘记过去。 唉!或许我不应该为你解去全部的封印。看着那个几近疯狂的身影,水蓝色的眸子里盛满了忧郁。 就这样,不知不觉间,已经过去了几千年。 这一天,冥王和死神在“忘川河”岸上摆开了棋局,他们正在对奕,两个神祗杀得难解难分。 突然,神使赫尔墨斯来到冥界,他是来传达宙斯神喻的,要冥王赴奥林匹斯山参加天神例会。 冥王甚感诧异,心想:我不是被撤去十二主神的位置了吗?为什么还让我去开天神例会?哼!我才不去呢。想当初,宙斯,自己的神王弟弟,竟然当着那么多神祗的面令自己难堪。现在,居然又召我上殿,想必有求于我,我才不理呢。 冥王一句话都没说,只摆了摆手,便把赫尔墨斯给打发了。 洛克拈起一枚棋子,说道:“大人,你应该去,如果我们不去,又怎么知道宙斯在打什么算盘?” 冥王想了想,说道:“嗯,有道理,那你就随我去一趟吧。” 冥王戴上面具,然后一挥手,四匹神马拉的黑色战车呼啸着飞驰过来。 洛克跳上马车,手里捧着冥王的金剑,坐在了副手的位置上。战车一路疾驰,穿过爱丽舍乐园,飞越真理田园,直至出到阳间,它往奥林匹斯山的方向而去。 冥王的身影消失在奥林匹亚神殿的大门里。洛克的眼前是巍峨而又庄严的奥林匹亚神殿,神圣的气息给他造成一种压迫感。洛克坐在马车里,透过缭绕在山腰的云雾,俯视着人间的万树千花,他突然有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洛克想起了若茜、绮儿、科隆、枭、米勒还有米迦。唉,我欠他们的太多太多,我很想补偿,只是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洛克在心里叹着气。 傍晚,天神例会解散了,冥王终于走出了神殿。 黑色的马车被笼罩在橘红色的霞光里。两个神祗坐在马车里俯视着夕阳下的凡间。 洛克看着那些整齐的屋舍,清清亮亮的河流,还有高山、绿树和繁花,忍不住赞道:“凡间真美,好怀念在亚蒂兰蒂斯的那些日子。” 冥王怔了怔,突然说道:“如果现在给你一个机会离开冥界,你愿不愿意离开?” “离开冥界?去哪儿?”洛克疑惑地望向冥王,继而,他的眼睛突然一亮,“难道是换届选举,你不用再呆在冥界为王了?” “那倒不是。”冥王的眼神黯淡下来。 “你好像有心事?说出来听听。就像从前在亚特兰蒂斯那样,或许我能帮你。” “今天的天神例会,恢复了我的十二主神位置。” “那好啊,你本来就是十二主神之一嘛,这是值得高兴的一件事,可是,你看起来并不高兴,为什么?” “因为宙斯下达了神喻,要派神祗去刺杀一个人。” 洛克笑了笑:“该不会是他们识破了我的身份,要来刺杀我吧?所以你才不高兴。” “不,宙斯让神祗刺杀的人不在这个世界。宙斯是听到了乌拉诺斯的预言,预言说‘未来的地面世界,将会诞生一个伟大的人类,他能创造出一种极具威力的武器。这种武器是宙斯权杖的克星,会令宙斯的权威失去效力。’宙斯担心此种武器的诞生会威胁到他在神界中的地位,因此,他要派出神祗去未来世界,找到创造这种武器的人,并且要在此种武器被创造出来之前将那个人杀死。” “哦?武器,宙斯权杖的克星。宙斯究竟要刺杀什么人?是什么人有这么大的本事,居然能够威胁到作为神王的宙斯?” 冥王摇了摇头,说道:“没有哪个神祗知道那个伟大的人类叫什么名字。但是,宙斯的武器就是他的权杖,能发射“雷霆之怒”,想来诞生于未来世界中的武器必定是能够克制雷霆的。” “克制雷霆的武器?”洛克沉思了一会儿,突然大叫一声:“天啊!我知道了,我知道是谁了!” 冥王疑惑地望着洛克:“你知道是谁?他住在哪儿?叫什么名字?” 洛克稳了稳心神,尽量抑止着狂跳不已的心,说道:“宙斯要刺杀的人是我的先祖,他叫本杰明.富兰克林。” “什么?你的先祖?”冥王瞪大了惊骇的眼睛。 “是的,在十万年后的十八世纪,我的先祖,本杰明.富兰克林,他发明了‘避雷器’。‘避雷器’的作用就是保护人和建筑物等免受雷电袭击。不行,我得阻止宙斯,我不能让神祗杀死我的先祖。” “你真的确定,他们要刺杀的人是你的先祖?会有这么巧的事儿?”冥王疑惑道。他仍然不相信。 “确定,我当然确定。我的全名叫本杰明.洛克.富兰克林,我是本杰明.富兰克林的后世子孙。” “啊?居然会有这样的事!”冥王惊讶不已,“本王必须得阻止他们行动,如果你的先祖真的被刺杀了,不仅你的那个世界被改变,就连你这个人都将不复存在。” “那么,究竟是谁?宙斯打算派谁去刺杀我的先祖?” 冥王摇了摇头,说道:“由于去到未来世界要承担很大的风险,没有哪个神祗愿意去,大家争吵了许久也没有决定出人选,这也是今天的天神例会之所以开这么久的原因。众神讨论来讨论去,最后由九位主神抓阄。至于结果嘛,只有宙斯才知道。” “原来是这样,如果不知道谁是杀手会很麻烦。不管那么多了,我什么时候动身,怎么样才能回到未来世界?”洛克的眼睛里闪烁着兴奋的神采,他已经归心似箭了。 洛克想回去保护自己的先祖。另一方面,洛克也想念父母亲,还有可能身处未来世界中的绮儿、枭、若茜、科隆、米勒和米迦。 冥王已经猜出了洛克心中所想,他拍了拍洛克的肩膀,说道:“本王能够理解你的心情。毕竟,从前的你是人类,人类的情感是至高无上的,无论是爱情、亲情、手足之情,还是朋友之谊,它们在你的心中还占据着相当多的位置。唉!”冥王长叹一声,“本王知道,你很想回到未来世界,但是,你是死神,你的神力远不及九位主神中的任何一位。况且,宙斯究竟派出几位神祗杀手,我们也不得而知。再有,我们的手中没有穿越时空的钥匙,要想回到未来世界极其难,轻则会令你失去记忆,重则会丧失神力,变成凡人,甚至还可能会丢掉性命。因此,我……” “你是担心我会死,是吗?”洛克望向那双水蓝色的眸子,突然笑了,“我都是死过几次的人了,我死了,你还可以把我救活,不是吗?” “如果是在这个世界里,本王自然能够令你复活,但是,如果是在未来世界,又怎么令你复活?” “我的灵魂可以回来呀?” “可能性极小。就像修罗,他第一次死亡,灵魂并没有回到他的世界——哈比星球,而是穿越到了一万年前,我们的地面世界。如果你死在未来世界,灵魂或许会湮灭,也或许会留在未来世界之中的冥界,那我岂不是要等到十万年后才能再见到你?再说,十万年后的冥界还不知道是谁称王呢。” “啊?竟然会有这样的事!”洛克震惊不已,他垂下头去,沉思了良久,然后说道,“不如,你跟我一起去未来世界吧?”洛克突然抬起头,眼睛闪亮起来,“对,一起去吧!虽然未来世界不及从前的亚特兰蒂斯,但是科技文明也是很发达的。”洛克想起了自己的手提电脑、手机……他已经一万多年没有用到电脑了。 如果去到未来世界,我就采购一批电脑和手机回来,我要给冥界的每一个官员都配一部电脑和手机,我也可以隔着冥界与凡间两个世界,跨越十万年的时间和爸爸妈妈,还有舅舅聊天……洛克被自己的想法激动了。 冥王摇了摇头,说道:“本王要用神力送你去未来世界,只有借助本王的神力,才能降低你在穿越过程中的危险程度。” “噢,原来是这样。”洛克的眼睛里闪过一缕失望的神色。他很希望冥王也能去未来世界,看一看,并且感受一下自己所生活的时代。 “不过,你不用担心。”冥王看出了洛克的心思,他举起自己的左手,说道:“通过冥王神戒,本王能看到你,并且了解到你的状况,在你遭遇危难的时候,本王会帮助你。” “啊?”洛克瞪大了眼睛,脸色变得极其难看起来,“那,我在洗澡的时候,你,你该不会也能偷窥得到吧?” “嘭”“哎哟!”洛克痛苦地皱紧眉头,他的腹部捱了冥王的一记重拳。 “哼!你把本王当成了什么人?”冥王的脸庞笼罩着一层寒霜,“只有在你遇到危险的时候,本王才能感应得到。就算你在和女人爽的时候,本王也根本不会知道。” “我……对不起!”洛克垂下头,小声呢嚅着,“我,我把你当成了修罗。从前,我和修罗……” “不过,这不能怪你。”冥王的语气缓和下来,“毕竟我是冥王,不是修罗。或许,你之所以愿意留下来,是因为把我当成了修罗。算了,先回冥界,明天我再助你回到未来世界。不管怎么样,粉碎宙斯的阴谋,挽救你的先祖,才是最重要的。” 想到即将离开冥界,洛克的心里异常酸楚,眼泪差一点儿没掉下来。虽然冥王不是修罗,但是,洛克伴随冥王一万三千多年,两个人之间早已经结下了深厚的情谊,如果一下子就分开,他还真感觉有些不舍。 红日西斜,云层染成金色。马车飞驰起来,迎着落日的余晖直奔冥界而去。 就在冥王的战车驶进冥界的时候,一个人奔太阳神宫殿去了。这个人的名字叫法厄同,他是阿波罗的儿子。法厄同听到有人说他不是阿波罗的儿子,他很生气,就去请阿波罗证明自己的身世。 法厄同进入太阳神宫殿,拜见父神,说明来意。 阿波罗说:“你的确是我的亲生儿子。你要什么证据,我都可以给你。” 法厄同请求说:“请父神准许我坐一次太阳车,以便证明我的身分。” 阿波罗听了,很是惊讶。于是,阿波罗说道:“拉太阳车的神马精力充沛,你可能控制不了它们。再加上路途崎岖险阻,当车要登上空中的时候,驾驭者会被阳光照花眼睛,连地面上哪儿是海洋哪儿是陆地都分不出来。下坡的时候速度更快,没有经验的人,可能会失去控制,人、车连同马匹一起跌到海里去。实在太危险了!太阳车只有我才能驾驭,这种车就连神王宙斯也拿它没办法。” 法厄同对于阿波罗这一番话,一句也听不进去。他坚持坐一次太阳车才甘心。最后,阿波罗只好答应了他的请求。 太阳车整个车身的材料都是黄金,只有两个车轮是白银制成的,并且有名贵的橄榄石和金刚石作装饰,走起来会向四面八方放射出灿烂的光芒。 第二天早晨,法厄同迫不及待地出发了。太阳车被四匹飞马拉着。飞马连连发出嘶鸣,立刻往前冲去。这时候,车颠簸的很厉害,而且已经脱离了原先的轨道。火热的太阳车飞快地奔跑着,在太空中横冲直撞,灼热的气浪涌向了宇宙深处。 而就在此时,洛克借助冥王的神力,再经由冥王神戒发射的光束形成的通道进入了时空遂道。洛克在转动着黑色流光的时空遂道里飞速前行。突然,眼前爆发出耀眼的强光,灼热的气浪一波接一波,排山倒海般涌来。正在时空遂道里穿梭的洛克遇到了有史以来最强烈的太阳风暴…… 第一百四十章 安家小姐 “小姐,小姐……哎呀,小姐终于醒了!太好了,我要去告诉老爷和夫人!”一个穿着碎花上衣,挽着发髻的女人一路小跑着出去了。 躺在床上的少女倏的一下坐了起来,一对黑色的大眼睛先是快速地扫视了一遍周围,然后,幽深得犹如古潭般的眸子里布满了惊恐。 “这是什么地方?我不是死了吗?难道我没有死?洛克哥哥、米勒哥哥、米迦哥哥,还有丽莎姐姐,你们都在哪里?”绮儿呢喃着。她看见自己坐在床上,身上穿着一套白色的睡裙。绮儿的心惴惴不安起来。 “安琦,我的宝贝!你终于醒了,你让妈妈担心死了!”门外闯进来一个漂亮的女人,她扑到床前,拥住绮儿,号啕大哭起来。 第85节 “女儿,你总算醒了,好,好哇,感谢安家列祖列宗!”一边说话一边擦眼泪的是一个身材健硕,容貌俊朗的中年男子。 “是啊,真是苍天有眼啊,好在小姐总算醒了,老爷夫人应该高兴才是,怎么又哭起来?噢,对了,老爷,我要不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给枫少爷?”穿着碎花上衣的中年妇女兴奋地嚷嚷着。 “当然要告诉了,枫儿今天早上还来看过琦儿呢,王妈,你快去打电话,让枫儿马上来。” “是,老爷。” 绮儿懵懵懂懂地看着眼前的几个人,不解地问道:“你们是谁?我,我怎么会是你们的女儿?” 女人停止哭泣,一脸的诧异惊容。她先是看了看床上的少女,然后又望向自己的丈夫。 男人微笑着说道:“琦儿,我们是你的爸爸妈妈呀,难道你不记得我们了吗?” “爸爸,妈妈?”绮儿仍然一脸的疑惑。 “是啊,琦儿,你知道吗?你躺在床上已经整整三年了。”女人用手帕擦拭着眼角的泪水说道。 “我……躺了三年?”绮儿震惊了。 “琦儿,可能是你受伤之后,记忆出了一点儿问题。不过你不用担心,枫儿的爸爸是美国最著名的脑科专家,我送你去美国治疗,相信你很快就会好起来的。”男人用那双同样黑色的充满了温情的眼睛望着少女。 这双眼睛和我一样,也是黑色的,他们看起来也的确很像我的父王和母后,难道我没有死?而是来到了另一个星球? 绮儿平复了一下自己的情绪,说道:“哦,或许是我的记忆出了问题,爸爸妈妈可不可以告诉我,我为什么会受伤?” “嗨!安琦,你终于醒了,太好了,你看,我给你带来了什么?”一个温润而磁性的嗓音突然响了起来。 绮儿朝声音的来源望去,看到了一个陌生的少年。 “你,你是……” “他就是枫儿呀,你们可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你们多聊聊,聊聊小时候的事情,或许就会想起来的。”女人急忙说道。 “枫儿,虽然琦儿已经苏醒过来,但是,她的大脑有可能受到损伤,记忆似乎出了一点儿问题,你要慢慢的和她沟通。”男人说道。 “安叔叔放心,我会照顾好安琦的。”少年放下手中捧的花束,把一个包装精美的盒子递到绮儿的手中。 “安琦,你看,这是你最爱吃的巧克力夹心饼干。你刚醒过来,一定很饿吧?”说着,叫枫儿的少年坐到了绮儿的身边。绮儿惊恐地朝后移了移身子。 “那你们慢慢聊,我们先出去了。” “枫儿,好好照顾安琦。” 中年夫妇出去了。 “谢谢你……枫……儿。”绮儿面色绯红。她不知道该怎样称呼眼前的少年。 “安琦,枫儿是长辈们叫的,你可是一直叫我枫哥哥的。” “哦,是吗?”绮儿放下手中的盒子,说道,“我不饿,还不想吃东西,枫哥哥陪我出去走走好吗?” “好啊好啊!”少年喜出望外,他拉着绮儿的手,走出房间。绮儿一边走,一边打量着周围的环境。 这是一栋极其豪华的别墅,但是,又与自己从前在哈比星球所住的王宫完全不同。室内的装潢及其古怪。宽广的大厅内悬挂着巨大的水晶吊灯,有盘旋向上的楼梯,也有宽大的坐椅(沙发)。还有大型的屏幕(家庭影院),它看起来就像太空船里的水晶屏幕,但是又不一样……绮儿突然想起自己曾经化名安琪,去未来世界寻找洛克哥哥的经历来。这里看起来很像十万年后的地球,难道我又穿越到了未来世界?可是,我并没有“时空之匙”啊…… “安琦,你看,那是什么?” 少年的话打断了绮儿的思绪。绮儿抬起头来,这才发现,眼前是一个大型的花园,它看起来比不夜城的花园要大得多。 顺着少年手指的方向,绮儿看到草坪上有一个高高的金属框架,上面垂下来两条钢索,并且还拴着一个看起来就像是座椅一样的怪东西。 “是什么呀?它好奇怪!” “是秋千呀!小时候,你的胆子比我还要大,你最喜欢荡秋千。那时候,你总嫌秋千荡得不够高,于是,安叔叔便把秋千架升高了。还有,你总是赖在上面不肯下来,总让我站在身后推你。那时候,你常常会说‘枫哥哥,你把我送上高高的蓝天了,我要飞起来了!’那时候,你常常笑得很开心。知道吗安琦,你笑起来的样子很好看。”少年望向绮儿的眼睛里含着脉脉的柔情。 “哦,是吗?”绮儿歉意地笑了笑,心想:看来,我的灵魂能量体附在了别的女孩身上,他们是把我误认成一个叫安琪或者安琦的女孩了。 “那枫哥哥再推我好吗?我想荡秋千。” “当然好了!” 绮儿坐到了秋千上,她想知道少年所说的“飞的感觉”与坐在太空船里面飞的感觉是不是一样。 “安琦坐稳了,枫哥哥要把安琦送上蓝天了!”少年欢呼着,把秋千推了出去。 “啊!”绮儿惊叫一声,她从来没有坐过秋千,少年的力气又太大,秋千荡起来老高,午后的阳光又比较晃眼,绮儿一阵目眩。手一软,绮儿松开了钢索,跟着,座椅突然翻转,绮儿从半空中跌了下来。 少年飞身跃起,一个漂亮的旋身,把绮儿抱在了怀里。一股好像花草一样的清香味钻进了鼻孔。 他身上的味道好好闻。绮儿羞红了脸,急忙嚷道:“快放我下来,会被人看到的。” 站在窗口前的两夫妇望着秋千架前的少男少女,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女人说道:“琦儿和枫儿真是天生的一对,不如我们去一趟美国,和枫儿的父母商量商量,把他们的婚事给定了吧?” “你急什么?他们的年龄还小。枫儿迟早都是我们安家的女婿,你还怕他跑了不成?” “也幸好琦儿醒了,琦儿再不醒啊,就算是枫儿不肯跑,我们也得赶他跑,总让他守着一个植物人,我们也过意不去啊!” “琦儿这不是已经醒了吗?你还担心什么?” “启明,我看这样吧,不如我们为琦儿举办一次舞会吧,一来是为了庆祝琦儿苏醒过来,二来也让亲朋好友们知道,琦儿再也不是植物人啦。” “也好,你看安排在什么时间好呢?我就明天有时间。后天我要赶去菲律宾洽谈生意。” “那就定在明天晚上吧!” “好,都听你的。”男人揽着女人的肩膀,在女人的额头上印上了一吻。他们又把目光投向花园中的两个年轻人。 “快放开!再不放手,我就不客气了!”绮儿生气了,举起粉拳,捶打少年的胸口。 “不,我不放!”少年不但没松手,反而把绮儿抱得更紧了。少年直视着那对黑幽幽的眸子,柔声说道,“小时候,你荡秋千累的时候就会坐在我的怀里,我抱着你,我们一起荡秋千,荡着荡着你就在我的怀里睡着了。” “哎呀,即便是真的,那都是小时候的事情了,不算数的啦。小时候,我还亲过修罗哥哥呢!” “安琦,你说什么?”少年突然放开绮儿,“你怎么会有哥哥?你一定是伤到头脑了。” “我......我没有哥哥吗?” “你怎么会有哥哥?安叔叔就你一个独生女儿。” 想来我是重生了。对于周遭陌生的人和环境,绮儿颇感头痛,于是,只得说道:“来,我们坐下聊,你告诉我,这里是不是地球?你是谁,我是谁,我为什么会受伤?我想,我的头脑是出问题了,我失去了记忆。如果你不想让我忘掉你,最好说实话。” 绮儿是哈比星人,她的头脑是相当聪慧的,她从少年对自己的态度中就已经明白了,眼前的“枫哥哥”喜欢那个叫安琦或者是安琪的女孩。 少年望向绮儿的眼睛里满是惊讶,他在想:安琦妹妹一定伤得不轻,都不知道自己是在哪个星球。 于是,少年便坐了下来,开始讲述从前的往事,他从十年前一直讲到现在。 绮儿明白了,自己果然又来到了十万年后的地球。现在自己的家是在东南亚e国m省n市。父亲的名字叫安启明,是东南亚橡胶大王,拥有近3万亩的橡胶园,25家橡胶厂,贸易经营范围扩及新加坡、印度尼西亚、泰国等东南亚诸国和欧美等地,有着“橡胶大王”之称。此外,父亲还涉足经营船务、地产、银行等。现在自己的名字叫安琦,是“橡胶大王”的独生女儿。母亲是本地人,名字叫伊琳娜。 眼前的这名少年叫叶枫,是美籍华人,毕业于麻省理工大学,现在父亲的船务公司任总裁,管理着300多艘集装箱船舶。十年前,叶家与安家是邻居,两家的关系特别好,叶枫与安琦是青梅竹马的伙伴。后来,叶枫的父母去国外发展,叶枫便随父母移居到了美国。 三年前,安琦在去雅典读大学的时候,乘坐的飞机突然失事,飞机坠毁了,机上几百名乘客无一生还。当安启明夫妇哭得死去活来的时候,救生人员却在飞机失事现场的草丛里发现了安琦,安琦被包裹在藤蔓一样的植物里,虽然安琦没有死,却变成了植物人,在床上躺了整整三年。 “唉,要不是你昏迷不醒,再有一年你就大学毕业了。不过,你那么聪明读不读书都无所谓的。不如这样吧,你来船务公司工作,你当总裁,我当你的下属,只是,不知道安叔叔他同不同意。” 少年眨着晶亮亮的眼睛,自顾自地说着话,却全然不知道眼前的少女早已经不是两小无猜的儿时玩伴了。 我被包裹在了植物里?绮儿思索了片刻,忽然明白了,她想起了塔那托斯,在哥哥和那些亲王决斗的时候,塔那托斯化身成了驱使植物的少年。 绮儿打量起叶枫来:欣长健美的身材,优雅迷人的风度,身穿一套墨绿色带条纹的西装,有一种说不出的魅力。他有一头粟色的短发,皮肤光滑白皙得就像女孩子,鼻梁高耸,眉眼秀气,特别是那对瞳孔,居然是紫色的。 没错,他看起来的确很像变身后的塔那托斯,原来,塔那托斯也不是人类。难道是塔那托斯救了我? 绮儿小心翼翼地问道:“那么,枫哥哥,除了叶枫,你还有没有其它的名字,比如,比如叫‘塔那托斯’?” “什么塔?什么斯?枫哥哥怎么会有那么长的名字?枫哥哥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姓叶,单字枫。这个,你从小就知道的呀?” “噢,是这样啊。”绮儿垂头不语了,心想:或许是塔那托斯失忆了,也或许根本只是两个长相相类似的人吧。 “安琦,你还记不记得,我曾经讲过给你听的,妈妈说,我出生在秋天,我出生的时候,满天枫叶都在飞舞,因此,爸妈给我起了叶枫这个名字。而且,妈妈还说,花园里本已经凋落的花儿又都开放了。” “哦?有这样的事儿?”绮儿先是很惊讶,继而纤巧的玉手掩住了红嘟嘟的嘴唇,绮儿吃吃地笑起来,“那你岂不是成了花仙子?” “什么花仙子啊,花仙子是形容女孩子的。我可是一个男生,不过,现在也是这样。不信你看,那一树朱槿花早已经凋落了,如果我走到它的身边,它还会开放。” “真的吗?” “不信你看着。”说着,叶枫向朱槿树走去,随着叶枫的靠近,那棵树的枝条上开始绽开了花苞,花苞逐渐变大、伸展。当叶枫走到树下的时候,那些花苞便同时绽放了。浓烈的花香弥漫开来。一朵朵雪白色的朱槿花在枝头上摇曳着,它们就像见到了自己的主人,并且在向主人致意一样。 “安琦,你记起来了吗?小时候,你最喜欢雪白色的朱槿花,你说长大了要和我在朱槿花下举行婚礼。” “啊?和你......和你举行婚礼?”绮儿的嘴巴张得大大的,眼睛里布满了惊恐,“我......我有说过吗?小时候说的话是戏言,当不得真的。呵呵,当不得真的。”绮儿脸红了,她尴尬不已,心想:我的灵魂能量体怎么附在了有这么复杂背景的女孩身上呢? 叶枫走到绮儿身边,拉着绮儿的手,紫色的瞳孔里溢满了浓浓的情意:“没关系,我已经等了你十年,我还可以再等十年,我相信,终有一天你会恢复记忆的。” 他一定就是那个身体破碎了的少年,他的灵魂能量体附在叶枫的身上了。但是,叶枫的大脑并没有承载那个少年的记忆,究竟是什么力量把那个少年的记忆给删除了呢?看来,地球上的生命形式与哈比星球上的生命形式是不一样的。唉,想来塔那托斯是重生了,难道注定自己要和他纠缠下去吗?那么,洛克哥哥,还有米勒哥哥,他们会不会死呢?是否也来到了这个世界? 第一百四十一章 女孩心事 晚上,安启明夫妇和绮儿,还有叶枫,一起在安家的饭厅里用餐。两夫妇和叶枫不停地给绮儿夹菜。很块,绮儿碗里的菜堆得跟小山似的。 “妈妈!不要再给我夹了,给枫哥哥夹不好吗?我哪能吃得这么多?”绮儿嘟起小巧的嘴巴。 “是啊是啊,枫儿你也要多吃一点儿。你们都在长身体,长得高高的,壮壮的。以后好给安家添丁啊!” “妈妈!”绮儿羞红了脸。 “你就不能少说几句吗?”安启明嗔怪夫人。 “好好好,我不说了。”伊琳娜微笑着看向女儿,“琦儿,为了庆祝你苏醒过来,我和你爸爸商量好了,明天晚上在花园举办舞会。我们请来许多亲朋好友,你也要把你的同学都请来啊!” “好啊好啊!太好了!”叶枫欢叫起来,“如果同学们都知道安琦已经苏醒过来,一定很高兴的。” “可是……”绮儿皱了皱眉,她不喜欢热闹,再有就是,绮儿突然想起了米勒哥哥为米迦哥哥举办的生辰宴会,在那场宴会上,丽莎姐姐变成了一块被血染红的琥珀。那是一场充满了血腥和杀戮的宴会,它就像一场恶梦,永远地留在了自己的脑海里。 安启明说道:“琦儿,爸爸的好友,你的潘伯伯,他已经知道你苏醒过来。潘伯伯很忙,但是为了你,他推掉了一个重要的学术会议,专门跑来看你。你还记得吗?潘伯伯最喜欢你了,在你小的时候,潘伯伯还抱过你呢。” “这个,我当然知道。潘伯伯每次出国回来,总会带礼物给我……” “怎么,你都想起来了吗?”安启明夫妇一脸的惊喜。 “是啊,安琦妹妹已经恢复了记忆,她还知道下周是我的生日呢!”叶枫望向绮儿,俏皮地笑着。 绮儿只好点了点头。其实绮儿知道的一切,都是她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从叶枫的嘴巴里套出来的。绮儿的大脑就像是计算机的芯片,她能把看到的场景和听到的信息,扫描和读取进大脑,并且进行分类储存,迅速地做出统计和分析。绮儿的大脑和地球上的电子计算机差不多。 绮儿可不想被当成失忆,给送去美国,看什么脑科医生,她知道自己的大脑和地球上的人类不一样。如果被地球人发现,自己很可能会被当成实验品用于研究。 安启明夫妇喜出望外。舞会定在明晚,在安氏府邸的花园里举行。 第86节 第二天的午后,绮儿正在房间里发呆。叶枫来敲门了。 “嗨,安琦!你准备好了吗?”手捧花束的叶枫出现在门口。 绮儿扭头望去,她发现叶枫的穿着和昨天不一样了。叶枫上身穿着一件黑色的长礼物,v字形的衣领,里面是一件白色带有红色条纹的内衣,下身着黑色的西裤,脚上蹬着一双锃亮的皮鞋。人倒是显得特别英俊和潇洒,但是,绮儿看了心里却是极端的不舒服,因为叶枫的这一身装束像极了暗夜帝国的亲王。 “枫哥哥的这身衣服太难看了,你为什么不穿白色的呢?白色看起来既干净,又明朗。” “安琦一向喜欢穿白色的裙子,我穿黑色的,你穿白色的,刚好是一对,黑白配嘛!”叶枫嘻笑着。 “谁说我要穿白色的啦?”绮儿皱了皱眉。 “不要总皱眉啦,安琦一皱眉就像一个老太婆。”叶枫将修长的手指刮上绮儿的鼻梁。 “今晚你必须得换掉这身衣服,否则我就不去参加什么舞会了!”绮儿的嘴巴撅得能挂个油瓶。 “好好好,枫哥哥听安琦的。但是,你得先告诉我,今晚你要穿哪一条裙子呢?”叶枫眨了眨眼睛,他想先确定绮儿穿什么颜色的裙子,然后自己再换服装。 绮儿也不知道应该穿哪一件,于是,只得说道:“枫哥哥帮我选一件吧,只要枫哥哥喜欢,安绮就喜欢。” “那可太好了!”叶枫高兴坏了。 衣橱相当宽大,虽然只占了房间的一个角落,但是,起码也有一百平方米。 这个衣橱也太大了,它比我在哈比星球王宫里的衣橱都要大,这么多的衣服,一天穿一件也够穿上好几年的。看来,安家的小姐比我这个当公主的还要奢侈呢!绮儿在心里惊叹不已。 两个年轻人把橱门拉开了。衣橱里分类挂着各种长装、短装,衣服、裤子、裙子,学生装、牛仔服等等。都是全世界知名的品牌。它们五颜六色的,其中以白色的和乳白色的居多。 “这件不错,这件也不错,还是这件更漂亮……”太多花花绿绿的衣裙,看得叶枫眼花瞭乱。叶枫挑了半天,也没挑出来令他满意的。然后,叶枫拉开了另一扇门。叶枫的脸突然红了,因为他看到了各种各样女孩子穿的纹胸和小裤裤。“啪”,叶枫急忙关上那扇门。 “怎么,枫哥哥你还没看呢,难道是选中了吗?让我看看,是哪一件?”绮儿从衣橱里收回目光。 “呃,这件,就这件吧。”心里一阵慌乱,叶枫随手扯了一件出来。 “哈,枫哥哥真有眼光!”绮儿惊喜地叫了起来。 “哦?是吗?”叶枫一低头,这才发现自己的手里拎着一件既像是披风,又好像是外套的衣服,它是紫红色的,上面缀有冰蓝色的花朵,有高大的衣领,并且还很长。 我怎么会选这件长袍呢?还不得被同学们给笑死!叶枫在心里暗暗叫苦。因为这是一件戏装,是安琦在读高中的时候演话剧《罗密欧与朱丽叶》时穿的。而且,安琦演的那一场刚好是罗密欧与朱丽叶身死的那一场,这也太不吉利了。 “不,安琦,你还是换一件吧,我想,我想你不适合穿这一件。”叶枫急忙说道。 “不,我就喜欢这一件。我就穿它了。”绮儿美滋滋地在身上比量着。这件衣服太像自己在哈比星球穿的公主服了,它的款式与修罗哥哥的一样,只不过,修罗哥哥的那件是冰蓝色的。 叶枫急得不得了,但他也只能在心里干着急。唉!算了,既然安琦喜欢,就让她穿好了。 眼睛一亮,绮儿忽然说道:“枫哥哥,你应该穿冰蓝色的外套,只有冰蓝色配紫红色才是最好看的。” “真的吗?”叶枫疑惑地望着绮儿,她觉得安琦很反常。从前,只要是参加重大的宴会,安琦都让自己穿黑色的礼服,她自己则穿白色的公主裙。今天,她竟然让自己穿冰蓝色的礼服。我去哪里找冰蓝色的礼服呢?叶枫开始焦急起来。 “那好吧,我回去换衣服了。安琦今晚一定要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才行。” “当然了,我会成为舞会上最漂亮的公主。”绮儿的眼睛里充溢着满满的自信。 叶枫离开了安家。他坐在自己的宝马里,拨通了好友威廉.詹姆斯的电话。 “威廉吗?我是叶枫。” “哎呀呀,枫少爷,枫总裁,你可是大忙人,怎么有空儿想起我来啦?”电话里响起瓮声瓮气的,蹩脚的中文。 “少废话啦,哥们儿有事求你。” “求我?不会吧,太阳从西边儿出来了?” “少贫嘴啦!”叶枫佯装怒道,“你不是世界顶尖的服装设计师吗?马上给我弄一套冰蓝色的晚礼服来。据说,最适合搭配紫红色的那种冰蓝色。晚上六点之前,必须送到我的寓所!” “什么?六点前?只有四个小时的时间,你这不是为难我吗?再说了,谁说的?哪有紫红色搭配冰蓝色的?” 詹姆斯故意刁难叶枫。谁让这小子一毕业就当上了总裁,而且忙得竟然连个电话都不打。好不容易打了一个电话过来,竟然还是有求自己。如果不是有事求自己,估计他早把这一干哥们给忘了。 “我不管,你是现做也好,去偷去抢也好,反正六点之前,你必须给我送到!” “干嘛这么急啊?有约会?安琦不是还躺在床上呢吗?怎么,是她醒过来了,还是你另有所爱?”詹姆斯嘻皮笑脸着。 “我说你今天怎么这么多废话呀?”叶枫恼火了,“实话告诉你吧,安琦已经醒过来了。今晚安叔叔家举办舞会,你,也要给我来!” “嘿嘿嘿……你要是早说不就得了嘛。”电话那头响起詹姆斯奸诈的笑,“你是不是担心我会把安琦给拐跑了呀?竟然现在才告诉我。虽然我也特别特别地喜欢安琦,但是,朋友妻不可戏,这个道理我还是懂滴!” “懂懂懂,懂你个头?!要是懂,就把东西给我按时送来!” 叶枫挂了电话。他开心的不得了,一边驾着车,还一边哼起了歌谣。 威廉.詹姆斯,天才服装设计师,电脑专家,他既是叶枫的大学同学,也是叶枫的铁哥们,两个人的平均年龄还不到二十岁,却都是商业领域的奇才。对于叶枫,他一向是有求必应。 绮儿坐在梳妆台前,仔细地审视着镜子中自己的模样。镜子里的自己与从前的自己简直一模一样,但是,又有一点不同。从前的自己头发是黑色的,并且直直的。现在的头发虽然也是黑色的,却是波浪一样卷曲的。想来是因为安琦的父母是不同国度的种族,因此才生出安琦这样混血的女孩吧。 绮儿把紫红色的披袍披在了身上,它的长度刚好合适。绮儿又在鞋柜里翻找了一通,她发现许多鞋子都有很高的细跟,那些或金或银的鞋跟上还镶嵌着水晶或者钻石,它们不仅名贵,而且相当精致。绮儿随手捞了一双出来,把它们套在纤巧的玉足上,刚好合脚。但是,它们的跟部太高了,绮儿穿着走了几步,差一点儿崴了脚。 地球上的女孩子怎么都爱穿这种鞋子呢?会影响健康的。绮儿甩掉脚上的高跟鞋,又在鞋柜里找了半天,终于找到一双软靴。就这样搭配好了,看起来挺像公主的。绮儿对着镜子中的自己笑了笑,但不知为什么,她总觉得自己的笑比哭还难看。 绮儿站起身,踱到窗前。 伊琳娜正在花园里指挥仆人,还有礼仪公司的工作人员,他们都在忙忙碌碌地布置舞会的现场。绮儿的眼睛潮湿了。这是一位好母亲,可是,她还不知道自己的女儿早已经死了,而我只是冒牌的。绮儿又想起了哈比星球,自己的父王、母后,还有卡谬哥哥。他们失去女儿和妹妹,一定会伤心难过的。 唉!没有了“时空之匙”,我怎么才能回到哈比星球呢?就算是回到哈比星球,以我现在的样子,父王、母后,还有卡谬哥哥,他们还会认出我吗?绮儿在心里叹着气。 第一百四十二章 虎落平阳 “臭小子,装什么死?” “再装,老子嘣了你!” “哗”,刺骨的寒意弥漫上了全身。 “痛!好痛!”洛克喃喃着。他被冰冷的疼痛感刺激得张开了眼睛,“这是什么地方?”洛克瞪大了惊恐的眼睛,他发现自己浑身湿漉漉的,一串串的水珠正从发梢上滚落下来。 “小子,你醒了?”一个阴恻恻的声音响了起来。 洛克抬头一看,是几个男人,其中的一个人手里正端着盆子,估计自己的一身水就是那个人给泼的。 洛克又看见一个长相特别凶恶的男人。他的身形很高大、强壮,有一头黑色的卷发,一脸的络腮胡子,黑红的的脸膛上长满了密密麻麻的暗疮。洛克忽然有一种想要呕吐的感觉。 络腮胡子戴着一顶黑色的宽沿帽,上身穿着白色短袖,下身着牛仔裤,足蹬棕色皮靴。腰里系着一条宽皮带,皮带上插着短枪和匕首。他的一只脚踩在地上,另一只脚则踩在桌子上,手里把玩着一支怪异的枪械,正用恶狼一样的眼睛狠狠地瞪视着洛克,仿佛要把洛克一口吞吃掉一样。 洛克扫视了一下周围,他惊讶的发现,自己竟然倒在一艘船的甲板上。倒在甲板上的除了自己,还有一个年轻人。那人的年纪很轻,和自己差不多,看他的装束应该是一个生意人。此时,年轻人的嘴角和西装上还有血迹,估计是被毒打过。 年轻人肤色很白,星眸朗目,眉如墨画,唇若笔描,头发黑色略卷,发型极其时髦,上扬的唇角彰显着狂野的个性。他的瞳孔很特别,是琥珀色的。 此时,年轻人正用冷漠的眼神打量着洛克。原来倒霉蛋不只我一个!年轻人的嘴角扯起一个优美的弧度,那是一个极其冷酷的笑意。 洛克又看了看周围的人们,有黑皮肤,黄皮肤和白皮肤三种。其中的两个人,一个是黑人,脸上戴着墨镜,另一个是白人。这两个人的装束和络腮胡子一样。其他人有穿背心的,也有赤裸上身的,却都是渔民的装扮。奇怪的是,他们也都提着枪械,居然还有扛着炮(火箭筒)的。再听他们的语言,有讲英语的,也有讲西班牙语的。洛克还看到有的人再摆弄手机,也有的再摆弄巴冷刀。 洛克突然一阵兴奋,心想:看来我是回到了二十一世纪。继而,他又苦起了脸。自己回来是要阻止神祗刺杀先祖富兰克林的,可是,先祖富兰克林诞生在十八世纪,自己怎么穿越到了三百年后?糟糕!如果宙斯派出的神祗比自己早一步去到十八世纪,那先祖岂不是危险了? 洛克暗暗叫苦。他尽量回忆之前的事情,他发现自己并没有失忆。洛克又试着运行魔力,浑身酸酸软软的,一点力气都没有。洛克想施展法术和变身,同样也施展不出来。 难道真的如同冥王所说的那样,自己失去了神力,成为一个凡人了?就凭这副人类的身体,我怎么对抗神祗,保护先祖?眼前的这些人应该不是什么善良之辈,看情形能不能保住自己的小命都是个问题。洛克的心里苦不堪言。 “说,你是不是探子?怎么跑到我们船上来的?”络腮胡子恶生恶气地说道。 “我怎么跑到你们船上的?”洛克一脸的惊愕。他想到了自己在时空遂道里穿梭的时候,眼前突然爆发出耀眼的强光,灼热的气浪冲击着遂道,令时空产生了扭曲。结果,自己冲进了另外一条遂道。现在竟然莫名其妙地出现在这艘船上,八成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要不为什么周身又酸又痛? 洛克小心翼翼地问道:“我正想问你们呢,这是哪里?现在是什么年份?” “这小子一定是被大哥给吓傻了。” “长得人模狗样的,竟然穿着中世纪的袍子,这小子该不是拍电影的吧?” “哈哈哈……”周围响起一阵暴笑声。 “臭小子,少给我装蒜!再不说就把你丢进海里喂鲨鱼!”“咔咔”两声,是子弹上膛的声音。络腮胡子把手中的机械对准了洛克。 “大哥,现在就杀他岂不是太便宜了他?让我拿他练枪法吧!” “就是,煮熟的鸭子还怕他飞了不成?” “哈哈哈……”又是一阵狂浪的暴笑。 “那就随便吧,兄弟们想怎么玩就怎么玩。”络腮胡子坐在一张“太师椅”上,翘着二郎腿,等着看热闹。 四个白人打手冲上来。其中的两个打手把洛克拖起来,让洛克站在甲板上。洛克太虚弱了,脚软软的,他连站都站不稳。另外两个打手则拖起那个年轻人,他们让年轻人和洛克并排站着。这个年轻人的个头很高大,几乎和洛克差不多高,两个人一个是黑色的短发,一个是金色的长发,穿着又大相径庭。两个人站在一处,一个像现代人,一个像中世纪的古人,感觉怪异极了。 “小子,站稳了,我兄弟的枪法可不像我一样精准。你要是动一下,说不定子弹就射穿了你的头。哈哈哈……”络腮胡子不怀好意地笑着。 两个年轻人的手臂被强迫着伸直了,他们的头顶和两只手掌被搁上了玻璃杯。 这些人是要拿我们两个当靶子啊!洛克突然想起自己看过的电影来。东方武侠电影里,经常会有类似这样的镜头。不过,那时候没有枪,人们用捉来的俘虏练飞刀,那些大侠们甩飞刀的手法可真酷!唉,自己成了一个凡人,如果还能恢复死神的身份,我要让冥界的官员都改练飞刀,不,让他们练枪……. “呯”,洛克还在胡思乱想呢,一声枪响,洛克身子一抖,子弹擦着他的指尖飞了过去。洛克吓得脸都白了。 “哈哈哈……”响起一阵哄笑。 “老二,你的枪法也太差劲了,是不是太久没杀人,你的手生锈了?”络腮胡子奚落道。 “我……哼!”开枪的白人恼怒起来。他又举起手中的枪,瞄准那个年轻人的头。 “嘿,二哥,手下留情,这个小白脸模样可真俊,万一你给他破了相,不就可惜了?不如把他留给我吧?” 哈哈哈……各种狞笑声,还有污秽不堪的语言响成了一片。 那个年轻人脸色煞白。很明显,他已经听懂了。 “既然老三有独特的嗜好,那就把这个小白脸赏给老三吧。”那张长满暗疮的脸上布满了邪恶的笑意。 “哗啦”,年轻人甩掉杯子,转身就跑。他的面前就是大海,相距十米左右的距离,他可能是想跳海,但是,他跑起来一瘸一拐的。洛克看到年轻人的脚踝在流血,血都染红了他的裤管,估计是受了枪伤。 “哼!想逃跑?”伴随着冷哼,“嘭”,一个坚硬的物体撞上年轻人的腿弯。踹向年轻人腿弯的是一个身材健硕,体格魁梧的黑人,就是那个被称作老三的家伙。 “噗通”,那个年轻人跌坐在了甲板上,他就跟受了惊的小鹿一样,瞪着惊恐的眼睛。黑人狞笑着,跨步上前,粗暴地动起手来,他在撕扯那个年轻人的西装。 “住手!不许欺负他!”洛克大吼一声,扑了过去,他知道自己受伤不轻,又失去了神力,根本不是黑人的对手。但是,与生俱来的那种正义感又油然而生,洛克不顾伤痛的身体,举起拳头,照着黑人的太阳穴砸了过去。 黑人吃痛,放开了那个年轻人,他一转身,把洛克狠狠地推倒在地,就势压了上去。胸口一阵剧痛,洛克的嘴角涌出了鲜红的血液。一个明晃晃的东西落进洛克的眼帘,那是黑人脖颈上佩戴的一条粗大的金链子。 “冥王,救……我……”眼睛一翻,洛克晕了过去。 “嘿嘿嘿,别说是国王,就是上帝来了,也救不了你。”黑人男子摘下墨镜,淫邪地笑着,“嗯,好香!这个看起来更不错!”他扯起洛克的头发嗅了起来。 “吼吼吼!”周围的人开始吼叫着起哄。 第87节 “干死他!干死他!”那些龌龊的嘴脸叫嚣着。 黑人开始动手动脚起来,他在解洛克的袍子…… 那个年轻人瞪着惊惧的眼睛,看着黑人和已经失去意识的少年。少年穿着一袭缀有细小花朵的黑袍。那些花朵居然在闪烁,就像散布在夜晚天空里的星星。 年轻人瞪着眼睛,痴痴地看着那些花朵。突然,他醒悟过来,猛地爬起身,他趁那些人把注意力都集中在洛克身上的当儿,悄悄地向船舷靠去。 阳光很明媚,海面如同水晶般清澈。可是,又有谁想的到,如此美好的阳光下居然有令人发指的罪恶在发生。 “呯呯呯”“轰”,突然响起密集的枪炮声。船体猛地摇晃起来。 “怎么回事?”络腮胡子满脸惊惧,他一个趔趄差一点儿跌倒。 “大哥,不好,遇到海警了!好像还是英国的。”负责瞭望的娄罗发来了信息。 “奶奶个x的,这么快就追来了!都他妈的还愣着干什么?各就各位!左转舵,加大马力,离开公海!”洛腮胡子拿着对讲机,惊慌失措的发号施令。 “忽啦啦”,一行人离开甲板,奔向了自己的“岗位”。 “大哥,这小子怎么办?”黑人男子的脸血糊糊的。先前,他正要非礼洛克,船体一阵剧烈的摇晃,他跌了出去,脸部刚好撞到了铁锚上,于是,立刻头破血流了。 “说不定他就是卧底的探子,还留着他干什么?丢了丢了,把他连同那个小白脸一起丢进海里喂鲨鱼!”络腮胡子烦躁地嚷嚷着。 黑人男子拖起洛克看了看,有点儿舍不得,他又在洛克光洁柔润的脸蛋上捏了一把。然后,就听“噗通”一声,洛克被丢进大海。黑人男子扭转头寻找那个年轻人,甲板上空无一人,哪里还有那个年轻人的影子。 船尾拖曳起一条条巨大的水纹。“巨灵”号就像一只受惊的兔子一样,猛地往加勒比海的方向逃窜。 “噼哩啪啦”的拨水声由远及近。海水涌动起来。一群大白鲨挺着银灰色的剪刀状的背鳍逼了过来,它们把洛克给包围了。 站在军舰上的英国佬举着望远镜,指指点点地议论着。他们看到一群大白鲨围着一团黑色的漂浮物。多事的英国佬发射了一枚鱼雷。 “哗”,鱼雷在鲨鱼群里爆炸了,掀起的海浪高达几十丈。已经昏死过去的洛克被气浪抛向天空,然后又迅速地向海水里跌落。 洛克的脸被炸伤了,殷红的血液涌了出来。幸存的几条大白鲨正在逃离,它们嗅到血腥味,又回转来。它们围着洛克摇头摆尾,显得极其焦躁不安。 举着望远镜的英国佬看到了海水里漂浮的人,他们本以为凶残的大白鲨会立刻扑上去,把那个人撕成碎片。出乎意料的是,他们看到那几条大白鲨居然像是在摇尾乞怜一样。英国佬们继续指指点点着,并且不时地摇摇头,都是一脸的愕然。他们驻足在舰艇上观看,竟然忘记了追击海盗。 那几条大白鲨摇头摆尾了一阵儿之后,其中的一条钻进了水底。很快,它又升上水面,它把洛克驼在了背上。另外的两条大白鲨则游在后面,它们就像保镖一样。三条大白鲨驼着洛克向远处游去了。 “oh,my.god!”英国佬们先是目瞪口呆,继而,他们尖叫起来。待他们反应过来,打算拍照的时候,那三条大白鲨连同鱼背上的人一起消失了。 第一百四十三章 初遇威廉 “小姐,你确定今天晚上就穿这身衣服?”正在为绮儿梳妆的化妆师小心翼翼地问道。 这位女化妆师是专门为安家两位女士做形象设计的,她在安家工作已经有五个年头了。她发觉安琦小姐苏醒后性情大为不同了。 从前,安琦小姐总是喜欢穿牛仔服,还有休闲装,只有在特殊场合才会穿套装、雪纺花边公主裙、蕾丝网状百褶裙……她也总是喜欢披着波浪似的卷发。可是今天,小姐竟然穿了一件中世纪的长袍,而且还让自己帮她把头发盘起来。这实在是太奇怪了!女化妆师在心里嘀咕着。 “当然了,我就穿这身衣服参加今晚的舞会。你要帮我把头发弄得漂亮一点儿。”镜子中的绮儿含着笑,眼睛里却闪过一抹忧郁。 “好的,小姐放心。我会为小姐设计出最适合你的发型。”现在的年轻人既追求时尚,又喜欢复古,自己操那么多心干什么?化妆师不再言语了。 “小姐,你准备好了吗?老爷、夫人,还有枫少爷,他们都在花园里等着呢。”王妈出现在门口,满脸都是焦急的神色。 “来了!”说着,绮儿步下楼梯。 “小姐,要不要我搀着你?”王妈紧走两步,跟上绮儿。绮儿摆了摆手,她的手上戴着白色的蕾丝手套。 以往参加舞会,安琦总是穿高跟鞋,并且鞋跟都在三寸以上,她担心会崴脚,所以,常常让王妈搀着下楼。王妈看着绮儿的背影,不解地摇摇头。 夜幕已经降临了,花园里灯火辉煌,到处洋溢着喜气。客人陆陆续续地来了,他们经过绮儿的身边都在向绮儿打招呼。绮儿对着那些陌生的面孔微笑着颔首。 经过喷洒着水花的圆形水池,绮儿看到了那一树朱槿花,它们还在枝头上绽放着。雪白的花朵在灯火的辉映下呈现出淡淡的金色。绮儿停下脚步,凝望那一树繁花,心想:如果它们是红色的应该好看得多。 “hello,ms.an!” “嗨,你好!” “你是安琦吗?” “天哪!你简直就像女王!” “安琦,我想死你了,你昏迷了三年,我还以为……” …… 一堆少男少女把绮儿给围住了。绮儿根据他们的容貌迅速地分析判断着。 “你好,杰克!”绮儿微笑着与那个金发碧眼的大男孩握手,他是安琦的高中同学。 “我也想你!”绮儿柔声说道,并拥抱了那个黑头发黄皮肤的少女,来自中国的女孩,她也是安琦的高中同学,名字叫李云湄。 绮儿和安琦的一干同学说说笑笑。凭着哈比星人的聪慧头脑,绮儿很快就融入了角色,并且丝毫没有被怀疑。 “哇!罗密欧与朱丽叶!” “应该是公主和王子!” “好般配的一对!” …… 少男少女们赞叹着,目光追随着绮儿和叶枫。 威廉?詹姆斯端着一杯红酒,微笑着走向绮儿。三年前,威廉?詹姆斯陪同叶枫一起看望因飞机失事变成植物人的安琦。因此,詹姆斯认识安琦,安琦却不认识詹姆斯。那时候,詹姆斯只看到过躺在床上,紧瞌眼帘的安琦,詹姆斯一直很好奇,他很想知道是什么样的女孩会令自己的铁哥们——叶枫,如此痴情和着迷。 叶枫拉过詹姆斯,向绮儿介绍道:“我的大学同学,铁哥们儿,威廉?詹姆斯。” “你好!”绮儿望向詹姆斯,伸出去的手却僵在了空气中。詹姆斯有一头金发,它们很随意地披散在他的肩头。詹姆斯还有一对金色的眸子,他的样子看起来很像洛克哥哥,不,更像米迦哥哥。难道…… “安琦,你怎么了?”叶枫充满关切的眼神落在绮儿的脸上。 “哦,没,没什么。”绮儿的心缩成了一团。她想起了那个背影,那个因丽莎姐姐的惨死而冲出暗夜城堡的背影。那个背影义无反顾的决绝,决绝得让你根本来不及阻止。 詹姆斯显得有些慌乱,他轻握住绮儿的手,然后又急忙松开了。詹姆斯看到了绮儿的眼睛。这双眸子明亮而又澄澈,幽深得就如同千年的古潭,我的影子竟然那么清晰地映在了她的瞳孔里,她是不是已经把我看穿了?心怦怦怦地跳个不停,詹姆斯急忙收回自己的目光。 叶枫在詹姆斯的背上捶了一拳:“怎么,这回你相信了吧?活蹦乱跳的安琦是不是比躺在床上的安琦要漂亮得多?” “那当然,那当然,你枫少爷的眼光自然不会差的。威廉只有羡慕的份儿。”詹姆斯酸溜溜地嘻笑着。 “就你会贫嘴!”叶枫在詹姆斯的头上敲了一记。 “噢,差一点儿忘记了。我来介绍一下:这是我的表妹,刚从国外回来,她叫rose。”詹姆斯把一个女孩推到大家的面前。 女孩身材特别高挑,瓜子脸,柳叶眉,碧绿色的眸子,一头乌黑的秀发就像瀑布一样披散在肩膀上。 女孩的皮肤特别白皙,颈上戴着一个银色的项圈,上面缀有一朵黑色的玫瑰花形宝石,上身着粉红色蕾丝花边短袖,修长的美腿上穿着肉色丝袜,紧翘的臀部裹着黑色超短皮裙,足蹬一双银色的足足超过三寸高的皮凉鞋。女孩露在外面的手臂就像一段玉耦,光洁圆润又富有弹性。这是一个美女,而且还是一个性感十足的美女。 “耶耶耶!”少男少女们打着口哨高声尖叫,“好漂亮的东方美人!什么表妹啊?该不是女朋友吧!kiss一个,kiss一个……”大家把詹姆斯往女孩的身上推。 “别闹了,是真的,我的表妹,刚从国外回来。我怕她一个人呆在家里闷,就带她来了。”詹姆斯羞红了脸。 “你小子,真有你的!什么时候有了这么漂亮的女朋友?居然连我都瞒着。”叶枫一拳揍向詹姆斯。他的拳头还没有近到詹姆斯的身,就被一只粉拳给阻住了去路。那只粉拳比叶枫的拳头要小得多,是那个叫rose的女孩。叶枫并没有练过功夫,只是他生来就具有异能,不仅身体能纵起六七米高,力量也是相当大的。可是,叶枫的拳头在那只粉拳的抵挡下却不能前进分毫。 “不许欺负我表哥!”柳眉上扬,唇角上翘,叫rose的女孩娇叱一声,挡住了叶枫的拳头不说,还满脸都是挑衅和不服气的神情。 叶枫撤回拳头,揶揄道:“呵呵,rose是吗?威廉,你小子长本事了,居然请了个女孩当保镖。” “哪有啊!”詹姆斯把叶枫拉到一边儿低声说道,“她真的是我表妹,哥们儿什么时候骗过你。她的真实身份连我都不清楚。不过,她的功夫很厉害,你最好不要招惹她。” “她会功夫?” “嘘,小点儿声!”詹姆斯急忙用眼神示意叶枫,“她是奉命回国的,暂时住在我家里而已,根本不是我的女朋友。我要是有了女朋友肯定会第一个告诉你。” “噢,原来是这样。”叶枫望向rose。那个漂亮的女孩正和大家说笑着,她笑起来的样子很俏皮。这么温柔可爱的女孩居然会有那么大的力量,真是不可思议! 他们在干什么?绮儿看到叶枫和詹姆斯神秘兮兮的样子,正打算走过去。女佣叫住了她:“小姐,老爷请你过去一下。” “枫哥哥,替我招呼客人,我去去就来。”绮儿朝叶枫挥挥手,然后向安启明走去。 “琦儿,不要只顾着陪你的同学,你的潘伯伯可亲自来看你了。”安启明嗔怪道。 “潘伯伯好!”绮儿甜甜地叫了一声,并且对着那个坐在安启明身旁,慈眉善目的中年人鞠了一躬。 “好乖巧的琦儿!快坐下,让伯伯看看,伯伯太忙了,很少来看你,你可不要怪伯伯呀!好在你总算苏醒过来,伯伯也就放心了。”潘向天拉着绮儿的手,让绮儿坐在他的身边。 “不会的,潘伯伯那么疼安琦,安琦又怎么会怪您呢?应该我去看望潘伯伯才是。”绮儿乖巧的嘴巴令潘向天眉开眼笑起来。 “琦儿真懂事!琦儿不仅长高了,也更漂亮了。如果琦儿成为我潘家的媳妇那该多好啊!唉,瑞斯没出息,整日就知道打拳击啊,玩赛车的,不务正业,又怎么能配得上琦儿呢!”潘向天连声叹气。 绮儿的脸红了,心想:潘伯伯所说的瑞斯应该是他的儿子吧,为什么没有听枫哥哥讲起过呢? “老潘,别这么说,瑞斯是个好孩子,只不过人各有志,你不能勉强他。你我两家是世交,我也希望琦儿能嫁进你们潘家。不过,琦儿和枫儿青梅竹马……” “启明,我也是随便说说的,你不要想多了。”潘向天尴尬地笑了笑,说道,“琦儿,去招呼你的朋友吧,不用陪我这个老头子了。” “哎呀,潘伯伯年富力强,怎么说自己老呢?安琦不理你了!”绮儿嘟起小巧的嘴巴。 “哈哈哈,你看,又撒娇了不是?”两个中年人哈哈大笑起来。 “安琦,终于见到你了,听说你遭遇飞机失事,一睡就是三年,是真的吗?” “真是女大十八变啊,想不到小时候的鼻涕妹居然变成了大美女!” 突然出现的一对少男少女令绮儿一阵错愕。 第一百四十四章 潘家姐弟与方家少爷 绮儿打量着眼前的少男少女。他们长得很相像,应该是一对双胞胎。 女孩很漂亮,也很性感。她有一头黑色的长发,穿着一袭黑色曳地长裙,雪白的颈上挂着一串闪烁着华光的钻石项链,高耸的胸脯几乎有一半露在外面。朱唇皓齿,皮肤白而细腻,鼻梁高耸,眼窝深陷,极其明亮的眼睛里隐藏着一对灰色的眸子。她应该是那种相当机巧和聪慧的人。 少年上身穿着白色的t恤衫,下身着浅蓝色宽松的牛仔裤,他这一身装扮看似平常,却都是极佳的料子。他的身材强健而又壮硕,皮肤略黑,脸部轮廓棱角分明,鼻梁高挺,眉毛似刀锋。他有一头黑色的卷发,一对幽蓝色如大海般的眸子特别深遂、凌厉。他的左耳垂居然还挂着一颗闪亮的银扣。少年给人的感觉是孔武有力,充满阳刚之气。他应该是那种性格鲁莽,脾气比较急躁,易冲动的那一类人。 他们又是谁?怎么没听叶枫说起过,难道也是自己的同学?绮儿的心里惴惴不安起来,她害怕自己的身份被人识破。 潘向天有些不悦,说道:“瑞斯,不得无礼!你们怎么才来?快见过安叔叔和安琦。” 绮儿明白了,原来,他们是潘伯伯的儿女。 第88节 “安叔叔好!”两姐弟冲着安启明鞠了一躬,又拥抱了绮儿。 “好好好,真想不到,瑞斯和娜雅已经长这么高了。我都有十多年没见过你的这一对儿女了。”安启明微笑着说道。 “他们姐弟俩一直跟着他们的母亲住在雅典,这不,几天前才回来。” “安琦,小时候你总被欺负,都是瑞斯帮着你,你还记不记得啊?”潘娜雅拉着绮儿的手,忽闪着灰色的大眼睛说道。 “啊?有吗?呵呵,谢谢瑞斯哥哥。” “当然有了。有一次上学的路上,一帮小流氓欺负你,叶枫那小子居然想替你出头,结果被打得头破血流,还是我把那些流氓给打跑的。”潘瑞斯得意洋洋地说道。 “弟弟又吹牛,我也帮忙了呢,那个最大个的,就是方正太啊,他可是被我给踹趴下的。哈哈哈!”娜雅抢着说道,并忍不住大笑起来。 “瞧瞧你们那点儿出息,就知道打架!还有你,娜雅,怎么穿成这样?还像个女孩子吗?”潘向天沉下脸来,“你们怎么才来?去打架了,还是赛车了?” “老潘,年轻人嘛,活泼好动,你别太认真。”安启明急忙说道。 “唉,都怪我一直忙于自己的事业,对他们姐弟俩疏于管教,都是他们的母亲把他们给宠坏了!” 绮儿明白了。原来,这两姐弟和叶枫都是安琦小时候的玩伴。 “dad,我们遭遇了车祸。”潘娜雅说道。 “是啊,我们差一点儿连命都丢了。”潘瑞斯补充道。 “那你们还去赛车?”潘向天火了,如果是在自己家里,他早就拍桌子了。 “不是的,我们并没有去赛车。我们今天特别倒霉!” “是啊,简直霉到家了!”两姐弟一唱一和。 “胡说什么?”潘向天皱起眉头。 “究竟出了什么事儿?”安启明问道。他是蛮喜欢潘向天的这一对双胞胎子女的。 “是列车追尾。”两姐弟异口同声地说道。 “什么?难道你们是搭地铁来的?你们的宝马呢?保时捷呢?” “我们……”两姐弟对望一眼,犹豫了一下。 “姐姐的宝马被贼给偷了,我开着保时捷去接姐姐。然后……然后……” “保时捷撞上了火车。”潘娜雅说道。 “一派胡言!”潘向天相当生气。由于是在安家府邸,周围又有许多客人,潘向天尽量压制着自己的怒气,但是,他的声音已经有了颤音,“你们……你们撒这种谎也太没有水平了,也不怕你安叔叔笑话!” “娜雅姐姐,瑞斯哥哥,你们坐下来说吧,潘伯伯别生气,让他们坐下说嘛!”看着姐弟俩被训斥,绮儿有些不忍心。她感觉姐弟俩是被冤枉了。 “是啊,老潘,让孩子们坐下来说,他们能够平安到达,已经是万幸了!” 潘娜雅和潘瑞斯瞧了瞧父亲的脸色,犹豫了一下后,方落了座。 潘娜雅小心翼翼地说道:“我和弟弟坐在保时捷里往安叔叔家赶来。突然,天空暗了下来,原本平坦的公路上出现了铁轨。弟弟正要刹车,车闸却失灵了。保时捷冲向了轨道。然后,我们看到两辆列车,它们首尾相撞。剧烈的爆炸声过后,一辆列车脱离轨道,它朝保时捷冲了过来。当时,我们两个吓傻了,以为必死无疑。谁知,列车从保时捷上碾过之后,我们两个竟然好好的,但是保时捷已经成了一堆废铁。所以,我们不得不改搭出租车,于是,迟到了。” “咕噜”,绮儿听到自己咽下口水的声音。诡异诡异,太诡异了!如果他们说的是真的,那么,他们就不是人类。绮儿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儿。绮儿又把姐弟俩从头到脚地打量了一遍。他们看起来很陌生,既不像米勒哥哥,更不像丽莎姐姐,他们究竟是谁? “我看你们是科幻电影看多了,玩赛车玩疯了,竟然口不择言,胡说八道!算了,回去再找你们算帐!”潘向天狠狠地瞪了一双儿女一眼,“去,陪安琦跳舞!舞会已经开始了。” “呵呵,老潘,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或许……” “启明,你又在袒护他们,就这种无稽之谈,你也信?他们就是在编故事为自己找借口。不理他们,来,喝酒!”潘向天气坏了。 安启明笑了笑,不再说话,他端起酒杯,和潘向天碰起杯来。 两姐弟如遇大赦一般,急忙拉着绮儿的手往草坪的方向走去。匆忙之中,他们差一点儿撞到一个人。三个年轻人抬起头一看,见面前站着一个高大的男子。 男子身材高大挺拔,体型欣长,起码在两米左右。身上穿着一套银色的西装,打着一条红色的领带,足蹬银色的皮鞋。他有一头乌黑的短发,一双细长的眼睛。脸形棱角分明,刚毅却不失温柔。一对乌黑的眸子如墨玉一般闪着幽黑的光泽。他的左手上端着一杯红酒。看到眼前的三个年轻人,唇角扯起一个似笑非笑的弧度,男子开口了。 “怎么,不打算敬我一杯吗?我可是你们的学长哦。”男子斜睨着面前的三个年轻人。 “你是?”又是一个陌生的帅哥,绮儿没见过。 “他就是方正太呀。喂,如果不想再被我踹趴下,就快些让开!”潘娜雅十分恼怒。 “潘娜雅是吧?十年没见了,人不仅漂亮多了,也更性感了,可脾气居然还是那么坏!当心嫁不出去,窝在家里当一辈子的剩女。”方正太的眼睛里带着嘲讽的笑意,他饮了一口红酒,抬起双眼,望向天空,一副唯我独尊的样子,完全不把三个年轻人放在眼里。 “你……”潘娜雅气得说不出话来。 幽蓝色的眸子里腾腾地燃烧着烈焰,潘瑞斯捏紧了拳头。他最受不了的就是那种嘲讽的眼神,还有那副盛气凌人的表情。 “不理他,我们去跳舞。”潘娜雅拉了弟弟一把。潘瑞斯横了方正太一眼。 三个年轻人绕过方正太,穿过草坪,走进舞场。方正太把投向天空的目光收了回来,饶有兴趣地盯着绮儿的背影看。 潘家姐弟跟方家少爷从小就在同一个学校就读,直到小学毕业。他们经常打架,就像是一对冤家。方正太比姐弟俩长两岁,身材比同龄的孩子要高大得多,但是,潘家姐弟实在强悍,即便方正太时常把打手带在身边,也仍然被两姐弟打得灰头土脸。 安家和方家是e国的两大望族。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不知道有多少年轻人陷身在纸醉金迷的世界里,尽情地挥霍着青春,过着奢侈豪华、腐朽享乐的生活。方正太与其他任何一位同龄人都不同。他是典型的高帅富,但是,他从不涉足非正式的娱乐场所,更不与那些膏粱子弟为伍。 方正太现在还是一个处男,当然了,除了他自己没有人会知道,即便说出去也没有人会相信。现在的年轻人聚在一起,饮酒作乐也好,飚车、赛马也罢,他们津津乐道的话题都离不开女人。他们要比的已经不再是谁的钱多,谁的车靓了,而都是在比谁泡过的妞最多,谁床上的功夫最一流,谁的本事能令女人最爽。都已经是十七八岁的男人了,谁要是说自己没上过女人,就会被当成有病,不正常。 方正太现在分管的是家族企业,他是方氏船运集团公司在东南亚总部的负责人。方正太和叶枫也算是同行了,但是,他却比叶枫早两年涉足生意场。 现在,安家举办舞会,方家的大少爷自然也在邀请之列。方正太放下手中的杯子,转身向舞场走去。 音箱里响起了极其舒缓的轻音乐: 雨过白鹭州 留恋铜雀楼 斜阳染幽草 几度飞红 摇曳了江上远帆 回望灯如花 未语人先羞 心事轻梳弄 浅握双手 任发丝缠绕双眸 所以鲜花满天幸福在流传 流传往日悲欢眷恋 所以倾国倾城不变的容颜 容颜瞬间已成永远 此刻鲜花满天幸福在身边 身边两侧万水千山 此刻倾国倾城相守着永远 永远静夜如歌般委婉 今宵良辰美景如歌般委婉 人人脸上荡漾着幸福灿烂 美好的时光纵然很短暂 愿倾国倾城留住今夜的浪漫 …… 这种极具磁性并且带着淡淡感伤的男声是少男少女们的最爱。 叶枫揽着绮儿纤细的腰,率先滑进舞场。他们在优美的乐声里翩翩起舞。那一袭冰蓝色的长礼服衬托着叶枫本就欣长健美的身材,使他显得更加英挺、帅气。叶枫看起来就像是一个风度翩翩的王子。 绮儿乌黑亮丽的发髻就像云一样盘在头顶,上面还缠绕着一个带有羽毛的金色的发饰。她的脸庞两侧各垂下来一缕卷发,那两缕卷发随着绮儿的动作有节律地弹跳着。紫红色的披袍上竖立着高大的衣领,它衬托着一段雪白的颈,使绮儿看起来不仅优雅迷人,而且特别性感。绮儿看起来就像一位公主,她也的确就是一位公主。 无疑,绮儿和叶枫已经成为舞会上的一大亮点。 他们简直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叶枫和绮儿的身影惹来一大帮富二代们艳羡的眼光。 方正太并没有进舞场,而是坐在舞场外围,左手端着高脚杯,右手手指则有节奏地叩击着桌面。他一边饮酒,一边注视着场地中旋转的身影。那对细长的眼睛里闪烁着幽暗而深不可测的寒芒。 “董事长,你不打算跳舞吗?”一个身穿黑色西装的高大男子垂首立在方正太的身侧。此人是方正太的保镖。他的头发是暗金色的,脸上戴着一副金边墨镜,镜片很宽大,几乎遮住了他的半边脸,给人一种高深莫测的感觉。 方正太望着舞场中极其醒目的两个身影,嘴角勾起一抹难以觉察的笑意:“舞嘛,不一定非得跳,看,也是一种享受。” 在场中跳舞的除了当地富绅商贾的子女,就是叶枫和安琦的同学。这些年轻人要么是已经工作了,要么还在进行学业,他们很少有相聚在一起的时候。因此,就着这个机会,大家尽情地玩乐着。年轻人有的是精力,大家乐此不疲。男孩子们拥着心仪的少女跳了一曲又一曲。 第一百四十五章 血染的朱槿花 一个不经意的回眸,绮儿瞥见了坐在舞场外面的方正太,还有站在方正太身边的那个保镖。 他们为什么不跳舞?绮儿感觉很奇怪。虽然绮儿并没有和方正太讲过话,但是经过方正太的身边时,却感觉到了一阵窒息。那是一个充满强势和霸气的男子,他周围的气场给绮儿造成了一种威压,因为绮儿不是地球人,她有极其敏锐的触感和洞察力。 绮儿浑身不自在起来,她总觉得有一束冰冷的目光自某个方向射到了自己的身上。也不知道是方正太,还是他身旁的那个人。一阵寒意漫上周身,钻进毛孔,侵入心田。绮儿身子一颤,急忙收回目光,把娇俏的脸蛋偎在叶枫的胸前。那种熟悉的花草的清香带着暖意,绮儿浑身都愉悦和舒畅起来。渐渐的,绮儿忘记了舞场外面的那两个人。 正当少男少女们舞得兴致盎然的时候,蓦地,响起铿镪的脚步声。音乐声也随之戛然而止。 “怎么回事?” “出了什么事?” …… 少男少女们互相询问着,然后,他们都瞪大了惊愕的眼睛,呆若木鸡般地驻立在场地中。有的男孩竟然还张着手臂,做着舞蹈的姿态,却全然不知道他的女伴已经停止了动作。 伊琳娜也停止了和阔太太们的交谈,疾步走到丈夫身边。 周围出现一批荷枪实弹的军警。军警把花园给包围了。他们都穿着海军制服。安启明和潘向天站起身来。安启明走向领头的军警,用e国的语言和他进行交谈。 绮儿看到父亲的脸色不停地变幻着,然后,她看到安启明阴沉着脸和领头的军警争执起来。绮儿的心里惴惴不安起来,她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气氛越来越紧张。“哗啦啦”,那名领头的军警把枪械对准了安启明。 第89节 叶枫一个箭步窜了出去,挡在安启明的面前。绮儿不放心,也跟了过去。 “安叔叔,出了什么事?”叶枫关切地问道。 “你走开,这是我和军方的事,你们年轻人不要掺和进来。”安启明显得异常烦躁。 叶枫愣怔了一下,他还从来没见过安启明如此烦躁过。不好,一定是出了什么大事。叶枫的心里一阵忐忑。 绮儿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她只是拉着叶枫的袖子,急切地说道:“枫哥哥,我们去那边吧!有dad在,他会处理好的。”绮儿拉着叶枫就要离开。 “等等,你就是叶枫吧?”那名军警的脸上露出了不阴不阳的笑容。 “噢,对,我就是叶枫。”叶枫直视着那名军警,脸上显露出鄙夷的神色,心想:一个小小的军警,也敢对安叔叔如此无礼,看我不教训教训你。 安启明一脸的焦虑和不安,他用手推叶枫,想让叶枫快些离开。但是,军警却拦住了叶枫。 “把他给我带走!”领头的军警一挥手,两名军警拥上前来就要把叶枫带走。 “喂,你们要干什么?怎么能随便抓人呢?”绮儿急了。 “干什么?问你们的董事长。”军警冷笑着,“不要以为你们财大气粗,就可以为所欲为,即便是总统,触犯了法律也一样严惩不怠!更何况你一个小小的集团公司总裁?” “我犯什么法了?跳舞也犯法吗?”叶枫气不打一处来。“呼”,夹带着劲风的拳头揍向军警的脸。年轻人的鲁莽和冲动为叶枫带来了厄运。 “你敢袭警?想造反吗?给我上!”领头的军警眼睛里露出了凶光。他揩去嘴角的血液,一挥手,“呼啦啦”,涌上来一批军警。“嘭嘭嘭”,一顿拳打脚踢,叶枫被涌上来的军警给淹没了。 “嗖嗖”,一黑一白两道身影凌空扑向那些军警。潘娜雅和潘瑞斯两姐弟加入了战团。这两姐弟自小学得一身功夫,周身都是好战细胞,虽然他们自小就看不惯娇里娇气的叶枫,但是,事件发生在安叔叔家,况且叶枫还是安琦的男朋友。于是乎,两姐弟徒手和持枪的军警混战起来,他们想把叶枫抢出来。 “呼呼呼”,一些身穿黑色西装的人也扑了上来,他们是安启明身边的保镖。 “天啊!”少男少女们尖叫着,场面乱成了一团。方正太冷眼看着周围发生的一切,他连动都没动一下,仍然不紧不慢地饮着他的红酒。 “dad,你快救救枫哥哥呀!他们会把他打死的!”绮儿急得哭出来,她瞪着惊恐的眼睛,抓着安启明的胳膊,猛烈地摇晃着。 “呯”,安启明朝天上放了一枪。 那些军警停止了对叶枫的殴打。保镖们把叶枫抢了出来。混乱的场面总算平复下来。潘向天也已经拨通了电话,对方是他的一个朋友,目前在e国海军里面做高官。 潘向天接通电话,和朋友说了一阵子,然后耸耸肩,做了一个无奈的表情。 “唉!”安启明长叹一声,摆了摆手。 “带走!”被叶枫揍得眼眶於青的军警一声怒喝,叶枫被那些军警推推搡搡着给带走了。 叶枫扭过头来看向绮儿。绮儿也在看叶枫。叶枫脸色惨白,他的嘴角、鼻孔和额头还在向外涌血,就连走路都一瘸一拐的,他被揍得不轻。那些军警是在把他往死里打。 冰蓝色的晚礼服上已经血迹斑斑。叶枫走过的草坪上留下一行血迹,那些血迹正在向草坪上扩散,分外的殷红,涌进人们的眼帘,给人的感觉仿佛整个世界都变成了红色。人们吓呆了。 “枫!”一声凄厉的惨呼,众人扭过头去,看到了威廉.詹姆斯。詹姆斯被突然发生的状况给吓蒙了,直到叶枫被带走,他才醒悟过来。 叶枫冲詹姆斯勉强笑了笑,然后缓慢地举起右手,并且伸出食指晃了晃,他是在告诉詹姆斯:我没事儿,你放心。 “啪嗒”,清亮亮的泪珠从詹姆斯的脸颊滑落下来。他实在想不明白,自己的好哥们儿,叶枫,那么有才华的一个人,他究竟犯了什么法,居然连安叔叔都救不了。 “表哥!你没事儿吧?”rose拉了詹姆斯一把,女孩出奇的淡定。 “我......我没事。”詹姆斯呢嚅着,好半天他才反应过来。 叶枫被带上军车。 “哐啷”一声,是车门关上的声音。一道厚重的铁门把一对“恋人”隔在了生与死之间。随着那声闷响,绮儿的身体震颤了一下,跟着,心猛地沉了下去。他会不会有事?他还会不会活着回来?绮儿呆呆地站在原地,望着渐渐远去的军车,泪水模糊了她的视线。 为什么?为什么每一场宴会都是以悲剧收场?都是我,如果不是我的灵魂能量体附在了安琦的身上,或许安琦就不会醒来。如果安琦没有醒来,就不会有这场宴会,叶枫也就不会被带走。绮儿胡思乱想着,心隐隐地疼痛起来,她又想到了暗夜城堡,想到了那个身体破碎的少年。 舞会自然无法进行,人们陆陆续续地散去了。安琦的,还有叶枫的同学,以及其他的少男少女们都向绮儿投来同情的目光,大家安慰了绮儿几句,就悄悄地离开了。 潘娜雅和潘瑞斯站在绮儿身后,他们猜想安琦一定很难过,也不知道该怎样安慰她。 “琦儿,我可怜的孩子!”伊琳娜揽着绮儿的肩膀,哽咽着说不出话来。两夫妇本想给女儿一个惊喜,谁也没有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伊琳娜擦了擦眼泪,急忙安慰道,“琦儿,你放心,爸爸和妈妈会动用所有的关系,哪怕是倾家荡产,也要把你的枫哥哥给救出来。” “我没事。”绮儿终于回过神来,“我们回去吧,听听爸爸和潘伯伯的意见,或许他们有办法救枫哥哥。” 绮儿的镇定让伊琳娜很是吃惊,她有点儿猜不透女儿的心思了。伊琳娜以为,出了这么大的事儿,而且还是关系到叶枫,安琦一定会伤心得不得了,甚至会哭得死去活来。可是,女儿看起来却是出奇的镇定,这让做母亲的深感意外。 伊琳娜不再言语了,她揽着女儿的肩膀和潘家姐弟一起向宅子里走去。经过喷洒着水花的圆形水池,绮儿看到了那一树朱槿花。绮儿惊讶地发现,那一树朱槿花都凋落下来,仅仅不到一个时辰,它们就萎顿成一地的碎片。更令绮儿讶异的是,原本雪白的花瓣上沾染了斑斑点点的红色,它们就像血迹一样。 “……不信你看,那一树朱槿花早已经凋落了,如果我走到它的身边,它还会开放。”叶枫的话又在绮儿的耳边响了起来。 天哪!难道是因为枫哥哥受伤了,朱槿花才会凋落的吗?那些斑斑点点的红色该不会是枫哥哥的血液吧?绮儿的心越发的不安起来,脚步也越来越沉重。 方正太是最后一个离开安家的,他向安启明告辞之后,带着保镖离开了。离开之前,方正太又看了一眼失魂落魄的绮儿,那对细长的眼睛里闪过一抹复杂的神色之后就又恢复了寒谭一般的冷漠。 第一百四十六章 营救计划 安启明和潘向天正坐在客厅里商议对策。绮儿和伊琳娜坐在安启明的身边,潘娜雅和潘瑞斯则站在潘向天的身后,没有潘向天的发话,姐弟俩是不敢坐下来的。 安启明摆摆手,示意姐弟俩坐下。姐弟俩看了父亲一眼,潘向天并没有反对,他们这才坐下来。 “他们究竟是什么人?为什么这么嚣张?竟然闯进我们安家,说抓人就抓人。我明天就去找总督夫人,我一定要把枫儿救出来。唉,枫儿从小没受过苦,他要是被虐待了,我,我怎么向他的父母交待啊!”伊琳娜一边用手帕擦着眼泪,一边说道。 “别说总督夫人,就是总统夫人来了也没有用。你应该知道,这是一个只讲法律不讲人情的国度。”安启明满脸的焦躁。 “dad,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他们为什么要抓走枫哥哥?” “是啊,为什么嘛?”两姐弟也着急起来。 大家猜测,安启明和潘向天一定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唉!你们不知道,这事也怪我。”安启明一脸痛悔的表情。 “怪你?”伊琳娜很惊讶。 “为了多一些时间陪你们母女俩,一年前,我已经把安氏船务集团公司交给了枫儿,我把股份全部划给了枫儿。枫儿现在已经是安氏船务集团公司的法人代表。今天来的这些人是海事厅的法警,他们手中有政府下发的逮捕令。逮捕令上说,我们安氏船务集团公司涉嫌走私军火。所以,警方以涉嫌走私军火罪为由前来逮捕枫儿。我本以为可以把罪名揽到我的身上,唉,都怪我!如果不是我把公司的股份都划到枫儿的名下,枫儿也就不会被他们带走了。” “什么?走私军火?这怎么可能?枫儿是那么本分的一个孩子。”伊琳娜惊讶不已。 “走私军火可是要掉脑袋的……” “瑞斯,住口!”潘向天急忙打断儿子的话,“事情没有调查清楚之前不许胡说。现在,叶枫只是被传唤接受调查而已。安琦啊,你不要担心,我会托人在警署里照顾叶枫,相信叶枫不会有事的。” “谢谢潘伯伯!”绮儿稍稍放了心。 “嘀嘀嘀”,响起清脆的铃音,是安启明的手机。 “什么?你再说一遍!”安启明腾地站了起来,脸色越发难看。 客厅里的空气越发的压抑,大家都紧张起来。安启明接完电话,重重地坐了下来。 “启明,出了什么事?”潘向天担心起来,十几年了,他还从来没看见过老友的情绪会如此失控。 “我的助理打来电话说,运往美洲的十几艘满载橡胶的货轮被查出来藏匿有军火,而且还是被英国的海上巡逻舰给查获的。目前除了‘琳娜’号,其它九艘货轮已经被海岸警备队给扣押了。这件事惊动了总统,很快就会成为世界头条新闻。助理还说,‘琳娜’号曾经与英国军警交火。但是,‘琳娜’号逃逸了。” “天哪,怎么可能?枫哥哥绝不会做这样的事!再说,他走私军火干什么?一定是有人陷害他。”绮儿尖声嚷叫起来。 绮儿曾经化名安琪来过地球寻找洛克,她读过几年大学,也懂得地球上的法律,她知道走私军火是什么样的罪名。那个有着一对紫色瞳孔的少年,眸子就像紫水晶一样澄澈,他怎么可能会做违法的事? “枫儿当然不会做这样的事。我也相信,我们安氏船务集团公司的员工不会做违法乱纪的事。一定是有什么人故意栽赃,企图毁了我安启明的声誉,我想,他们应该是冲我来的,我已经派人前去调查了。最近通往北美的运输航线很不安全,特别是加勒比海域,海盗十分猖獗。我怀疑‘琳娜’号可能是被海盗劫持了。但是,枫儿是我们安氏船务集团公司的总裁兼法人代表,现在证据确凿,他要承担法律责任。”安启明一脸的无奈。 “怎么办哪?快想办法救枫哥哥吧!”绮儿万分焦急起来。 “我正和你潘伯伯想办法呢。你不用担心,枫儿被带到警署接受调查也只是暂时的,一旦事情水落石出就会被放出来的,明天我们再去警署看他。我已经派人跟去了,如果枫儿伤得很重,我会为他争取保外救医。你放心,爸爸不会让你的枫哥哥受委屈的。”安启明安慰女儿。 让枫哥哥坐牢,那怎么行?不行,我得想办法把枫哥哥救出来。绮儿在心里盘算着。 “启明,你的船队不是有海军护卫舰护航吗?怎么会被海盗劫持?”潘向天不解地问道。 “老潘,你总是研究你的学术,你可能不太了解。我的船队岂止有海军护航?每艘船上都有几百名武装护卫。可是,那又怎么样?你不知道,现代海盗不但拥有精良的武器,而且训练有素,行动起来就像一支军队。这些迹象显示,他们极可能与恐怖组织有关联。他们有计划地袭击客轮或货轮,已经成为威胁海上商船的‘浮动炸弹’。因此,即便是有军舰护航,也时常有货轮被劫持的事件发生。” “可是,启明,我听说安氏船务集团公司十年来一直平安地往返于各国的港口,从来没遭遇过海盗,怎么会被劫持?”伊琳娜很是不解,她嫁到安家将近二十年了,她还是第一次听说货轮被劫持。 “好了,你就不要操心了,我们会想办法的。琳娜,叫王妈安排房间,今晚,老潘不走了,娜雅和瑞斯也留下来陪陪安琦吧。”安启明吩咐妻子。 绮儿和两姐弟去到另外一间客厅。两姐弟窝在沙发里,默不作声。绮儿盯着天花板上的水晶吊灯出神。绮儿想到了身处异世界也不知道是死还是活的洛克和米勒。唉,如果有两位哥哥在就好了,他们的本事那么大,一定会把枫哥哥给救出来的。 “安琦,你一定很担心叶枫吧?”潘娜雅突然说道。 绮儿的眼神黯淡下来:“是啊,也不知道枫哥哥现在怎么样了,他伤得那么重,又没有人照顾他……” “哼!就叶枫那小子,细皮嫩肉的,今天要不是我出手,他会被打得更惨,说不定正被施以鞭刑呢。”潘瑞斯轻蔑地哼了一声。 “瑞斯,你就不能少说两句?”潘娜雅狠狠地瞪了弟弟一眼。 绮儿的心一下子缩紧了。她总感觉叶枫就是转世的塔那托斯,虽然从前的塔那托斯像苍蝇一样招人厌烦,但是,他总是无微不至地照顾自己。更何况,现在的塔那托斯已经不是从前的塔那托斯,他转世成了“花王子”,那么纯净漂亮的男孩子怎么可以遭受非人的待遇呢?不,我要救他,我一定要救他! “娜雅姐姐,瑞斯哥哥,你们快想想办法,救救枫哥哥吧!小时候大家都是玩伴,你们也不忍心看着他受苦吧?”绮儿把求助的目光转向姐弟俩。 两姐弟对望了一眼。潘娜雅说道:“我们心疼你,所以才愿意帮你。但是,这件事一定要保密,不能让我们的dad知道,否则他会赶我们回希腊。” 绮儿的眼睛一亮。她腾地一下站起来,说道:“你们真的有办法?”继而,又露出不相信的神色,“两位dad都没有办法,你们会有什么办法?” 潘娜雅低声说道:“你还记得先前我说过的话吗?就是我和瑞斯遭遇车祸的事。” “可是,这件事跟你们遭遇车祸又有什么关系呢?”绮儿不解地问道。 潘瑞斯说道:“那么,你相不相信我和姐姐所说的话呢?” 绮儿怔了怔,她想起来了,两姐弟是说追尾的列车毁掉了他们的座驾“保时捷”,但是,两姐弟却平安无事。潘向天认为两姐弟是在编故事,当时,自己曾经怀疑他们不是人类。 “我相信!我相信!”绮儿急忙点头。 “你真的相信我们?”潘娜雅疑惑地望向绮儿。 “真的相信!”绮儿用力地点了点头。 潘娜雅又说道:“其实,本来我们自己也不相信的,遭遇车祸的时候,我和弟弟都以为自己的眼睛出了问题,都以为是产生了幻觉。但是,刚才我们走进这间客厅的时候,我们终于相信了,原来那不是幻觉,都是真的。” “为什么?”绮儿惊疑地望着两姐弟。 “先前你走在前面,我们两个走在后面,你当然不会知道。现在,你再看我们是怎么走出客厅的。” 两姐弟站起身,向外走去。 “喂,你们走错了,门在左边儿。”绮儿说道。 两姐弟就像没听见一样,他们笔直的朝前走去。在绮儿瞪得跟铜铃似的眼睛的注视下,两姐弟穿墙而过。 天哪!这两姐弟果然不是人类。他们究竟是谁?绮儿的心怦怦怦地狂跳着。虽然他们是安琦小时候的玩伴,但是,他们应该也不是从前的他们了,就像自己一样,他们要么是被什么人的灵魂能量体附了身,要么是从异世界里穿越过来的。他们究竟来自何方?从前是什么人?亦或许不是人?绮儿的心里乱糟糟的,感觉就像是塞进一团乱麻一样,难以理清头绪。 很快,两姐弟又穿过墙壁,从外面走了进来。 第90节 绮儿的情绪再也难平复下来,她紧张地说道:“你们是哪个星球的?到底是谁?为什么会来到这里?” “我们是谁?”潘娜雅尖声嚷叫起来,“叶枫被抓走了,你是不是伤心过度啊?都不知道我们是谁了。虽然我们有十年没见面了,但是我们小时候一起读过书的,难道你不记得了吗?dad每次去希腊可都提到你。哼,重色轻友!有了叶枫那小子,就不记得我们姐弟俩了吗?” “可是,可是你们竟然能穿过墙壁!”绮儿瞪着惊惧的眼睛说道。 “我们也不知道是为什么,自从午后的那场车祸,我们才发现突然间具有了这样的特异功能。” “特异功能?”绮儿没听说过这个词语,但她知道,如果哈比星人死了,就会化成能量,逸出身体。这种能量被称为“灵魂能量体”。灵魂能量体不但能够穿墙越室,还能够穿越时空。可是,这姐弟俩又明明具备实质性的人类身体,并没有化身成能量啊。绮儿感觉头都大了。 潘娜雅拉住绮儿的手,说道:“这件事你一定要替我们俩保密呀,如果我们的dad知道了,会被吓坏的。” “好,我......我替你们保密,我不会告诉潘伯伯的。”狂跳的心逐渐平复下来,绮儿突然抓住潘娜雅的手臂,脸上显露出惊喜的神情,“你们能救枫哥哥,一定能的。你们有穿墙越室的特异功能,应该能够进入警署把枫哥哥给救出来。是这样的吗?” “嗯!”两姐弟点了点头。 潘娜雅说道:“凭我们俩的身手进出警署应该是来去自如。但是,怎样把叶枫带出来却是一个问题,因为叶枫不会穿墙,警署里面有很多军警,他走不出来。” 绮儿转动了一下灵气的大眼睛,说道:“我有办法了。” 三颗脑袋凑在一起,叽哩咕噜地耳语了一阵子。 “你们在讨论什么?还在为叶枫担心吗?早点睡吧,我和你潘伯伯出去办点事儿。你们年轻人还在长身体,不要熬夜太久。”三个年轻人专心地策划着,没有注意到安启明是什么时候走进客厅的。 绮儿抬起头,说道:“dad,没什么的,我们聊天呢。我和娜雅姐姐,还有瑞斯哥哥,我们已经十年没有见面了,自然要好好聊聊的。” 安启明很了解自己的女儿。这个唯一的女儿自小和叶枫青梅竹马,即便是叶枫去了美国,两个人也时常用电话保持联系,而且,每一次通电话他们都要煲一两个小时的电话粥。叶枫出了这么大的事,安琦她不可能不担心。于是,安启明说道:“你们放心吧,我刚给警署打过电话,枫儿只是受了点儿皮外伤,没有什么大碍。那你们继续聊吧,我不影响你们了。记住,不要睡得太晚。”安启明在绮儿的额头印了一个吻,又同娜雅两姐弟打了招呼,便出去了。 安启明和潘向天离开了安家府邸。十分钟后,绮儿换了一套休闲装,准备了一些必备的物品,然后从伊琳娜的包里摸出车库的钥匙。三个年轻人溜出客厅,直奔车库。 第一百四十七章 夜闯警署 潘瑞斯坐到正驾驶的位置上。安琦的银灰色座驾——“奥迪r8”,就像一匹脱缰的野马,风驰电掣一般驶出安家府邸,冲上公路。 绮儿说道:“我们的计划还不够周密,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如果你们带枫哥哥出来的时候,万一被军警发现,军警向你们射击怎么办?” 潘娜雅微微一笑,说道:“放心,我会替你的枫哥哥挡子弹的。” “不不不,太冒险了!”绮儿直摇头,“我想,我们的手中应该有武器,对,就是枪械,或者军火吧。有了枪械,我们就少一分危险,多一分胜算。” “枪械?可是,去哪里才能搞到枪械呢?”潘娜雅皱起眉头,“我们只在读大学军训的时候练习过射击,并没有接触过实战中的枪械。” “我能搞到枪。”潘瑞斯说道。 “你能?”潘娜雅半信半疑。 “你还记得汤姆.比尔查吗?” “和你飚车的那个美国佬?” “不错,他的父亲是黑手党,干他们那一行的自然少不了枪。” “天哪!”潘娜雅惊叫一声,“你跟黑手党都混上了,如果dad知道了会打死你的。” 潘瑞斯诡异地一笑,说道:“我们两个还不一定谁先被打死呢,姐姐你来n市不就是奔着卡洛.丹来的吗?据我所知,卡洛.丹是n市势力最大的黑社会头目。” “你......你怎么知道得这么多?”潘娜雅瞪着惊惧的眼睛。 “我的好姐姐,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你以为我的那些狐朋狗友都是吃干饭的?”潘瑞斯得意洋洋地说道。 潘娜雅不言语了。绮儿明白了,她也知道黑手党和黑社会都是干什么的,这姐弟俩都不是简单的人物,他们各自掌握了对方的把柄。 绮儿连忙说道:“你们放心,我会替你们保密的。只要我们谁也不说,潘伯伯又怎么会知道呢。我们先去弄一些枪械来吧,需要多少钱,尽管开口。”绮儿拍了拍自己的皮包。那里面装着各种银行卡。 “钱,肯定是要的。如果不是安大小姐有钱,我还不敢开这个口呢。不过,目前政府对枪支管制得紧,流入黑市的枪械更难搞到手。所以,价格自然会高一些。” “没关系,只要能救出枫哥哥,多少钱我都给。” “好吧,这我就放心了。” 潘瑞斯提高了车速。奥迪r8接连闯了几次红灯之后,驶上了天桥。 “不好,我们被跟踪了!”潘娜雅扭头朝后看去,“从我们一上公路,我就看到有一辆黑色的兰博基尼跟在后面,现在,它还在后面。” “哼,你大爷的!敢跟踪我?他还不知道少爷我是赛车手出身吧?两位小姐坐稳了,我要甩掉它!”潘瑞斯冷哼一声。左手一转方向盘,不错,是左手,除了在赛车场上,潘瑞斯一向是单手驾车。 “奥迪r8”的车身竖立起来,只有两个轮子着地。“嗞嗞嗞”,闪烁起一片火花,“奥迪r8”擦着桥栏,沿着缝隙挤出密集的车辆,冲上了国道。 “嘭嘭嘭”,“奥迪r8”的轮子落了地,并且在原地打了一个转,接连撞开几辆小车之后,就跟脱了缰的野马似的向前冲去。后面来不及刹车的就都一头撞上了前面的车子,一时之间,天桥上一片混乱。绮儿紧紧抓着潘娜雅的手臂,奇怪的是她并没有头晕,也没有跌倒。因为绮儿是哈比星人,她坐惯了太空船,在太空船里都不晕,更何况是在地面上呢。 潘娜雅也没感觉到难受,因为她也是赛车手,早都练出来了。不久,“奥迪r8”冲出了市区。 “怎么样?见识了吧。”潘瑞斯得意洋洋地说道。他还美滋滋地吹起了口哨。他是故意露一手给绮儿看的,想在美女面前表现表现嘛,以期望能引起绮儿的注意。 绮儿连连称赞:“瑞斯哥哥的车技真是太高超了!” “高超什么呀?”潘娜雅撇了撇嘴,“尾巴还在后头呢。” “什么?”潘瑞斯不相信,他往后视镜里一瞄,果然,那辆黑色的“兰博基尼”就跟幽灵似的依然不远不近的亦步亦趋。 “草尼马!见鬼了!”潘瑞斯骂起了脏话。 潘娜雅皱了皱眉,嗔怪道:“讲点儿文明好不?” “‘草泥马’是什么意思啊?”绮儿问道。虽然绮儿能听得懂地球上的任何一种语言,但是,这种“变异”的脏话绮儿却翻译不出来。 “呵呵,就是生气的意思。他跟那帮狐朋狗友学来的。”潘娜雅一边解释,一边狠狠地瞪了弟弟一眼。 潘瑞斯又提高了车速。现在,“奥迪r8”的时速已经达到了每小时300公里。 “刚才在国道上你还有希望甩掉它,现在,难咯!兰博基尼的车速比奥迪r8要快得多。而且,现在出了市区,能见度下降,当心出车祸,我们两个美女的小命可都捏在你的手里呢。”潘娜雅嘲笑弟弟。 “哼!我就不信甩不掉它。”潘瑞斯的倔脾气上来了。他又想耍手段,玩些花样什么的,比如空中飞车,不过,那种动作难度比较大,弄不好就会车毁人亡。 “等等!”绮儿说道,“我觉得后面的人我们可能认识。不如我们停下来,问问他们为什么要跟踪我们。” “停下来?你疯了?万一是打劫的呢?你不怕你的包包被抢啊?”潘娜雅嗔怪道。 “我赞成安琦的意见。”潘瑞斯果真把车停了下来。 “弟弟!”潘娜雅急了,她知道自己的弟弟一向很鲁莽,说他头脑简单、四肢发达,一点儿都不为过。 “姐姐你担心什么?如果来的是黑手党我摆平,来的是黑社会嘛,嘿嘿,自然由你应付了。”潘瑞斯狡猾地一笑。 “那万一来的是军警呢?”潘娜雅仍然不放心。 “你傻啊?有乘兰博基尼的军警吗?” “嗯,也是。”潘娜雅的脸红了,心想:我还是小看了弟弟。 “他们倒很有自知之明呢!”方正太的脸上露出了一抹难以觉察的笑意。他把嘴巴附在保镖的耳朵上嘀咕了一阵子。保镖点了点头,然后从车厢里拖出两包东西,向前走去。 三个年轻人下了车。潘娜雅的手里捏着两颗银色的弹丸,那是她常用的暗器,她已经做好了随时攻击的准备。 三个年轻人看到一个戴着金边墨镜的高大男子正拎着两包东西走来。 男子把那两包东西放在地上,说道:“这是我们老板送给安琦小姐的。老板还说,等你们救出叶枫之后,他要为你们举办一个庆祝舞会,他希望那时候能够与安琦小姐共舞一曲。” “你们老板是谁?为什么要送东西给安琦?他怎么会知道我们要救叶枫?”潘娜雅瞪着眼睛,连珠炮似地追问。 “替我谢过你们老板。请转告他,事成之后,我自会登门拜谢。”绮儿微笑着颔首。 男子转回去了。不久,“兰博基尼”发动了,它调转车身,往回驶去。两姐弟兀自呆愣在原地。 绮儿笑了笑,说道:“还愣着干什么?快把东西搬上车啊!” 两姐弟这才如梦初醒,于是,一人拎一包,把东西搬上车。 “什么东西呀?这么重!”潘娜雅抱怨着。 “我的这一包可轻得很呢!”潘瑞斯说道。 车门关上后,两姐弟迫不及待地打开了包裹。 “哇!” “oh,my.god!”两姐弟惊叹不已。 你道他们看到了什么?一个包裹里装着四套军警服装,四顶军帽和几双军靴。另一个包裹里装着四把“ump45”,两把“沙漠之鹰”,两把“hkp7m13”,还有若干盒子弹。此外,还有匕首、剪刀、电锯等诸如此类的“作案工具”。 “呵呵呵,天上掉馅饼。我们安琦小姐运气好,可省下一大笔了。”潘娜雅乐得快要开花了。 潘瑞斯更是兴奋不已。他拎起一把“ump45”,“咔咔咔”地扳着枪栓,嘴巴里还直嚷嚷着:“德国产的,弹匣容量25发,嘿嘿,叶枫那小子运气好,这回有救了。” “究竟是谁会送这么大的礼?安琦,你好大的面子啊!”潘娜雅羡慕不已。 绮儿轻轻地说道:“是方正太。” “什么?方正太!”姐弟俩的眼珠子都差一点儿掉出眼眶来。 “他怎么会知道我们要去救叶枫?居然还为我们准备好了服装和武器。难道他会算?”潘娜雅尖叫着。 “我也不知道,或许他也像你们一样,是为了帮叶枫吧,毕竟,大家都是小时候的玩伴。”绮儿一边说着,一边拿起一把“hkp7m13”,摆弄起来,她只略微捣鼓一下就明白了枪械的原理和射击方法。“hkp7m13”这种手枪外观很精致,后座力又小,最适合女性使用。绮儿放下“hkp7m13”,又拿起一把“ump45”,这是一种微型冲锋枪。 “嗯,还算他有良心。”潘娜雅想不出是什么理由,也只能这样认为了。 “可是,他怎么会有这些东西?”潘瑞斯不解地问道。 “那还用说,黑市上买来的呗。嘿嘿嘿,说不定方正太看上了我们安琦小姐,想讨美人欢心吧。”潘娜雅坏笑着。 “他敢?我会揍得他满地找牙!”潘瑞斯扬起拳头,恶狠狠地说道。 “要揍他也轮不到你,还有叶枫呢。”潘娜雅白了弟弟一眼。 “别说了。开始换装,准备行动!”绮儿下达了“命令”。 潘瑞斯被赶下车。两个女孩子换上警服,把“ump45”挎在肩上,腰里插上“hkp7m13”。潘娜雅还在靴子里掖了一把短刀。三个人换装完毕,便调转车头向市内驶去。 不久,他们来到n市警署附近。按照预先的计划,绮儿留在车里做策应。潘娜雅两姐弟去警署里面救人。 绮儿看了看手腕上的瑞士手表,说道:“现在是午夜十二点一十三分,你们行动要快,千万不要惊动警方,我们争取在十二点三十分之前离开这里。” “明白!”姐弟俩应声下了车。潘娜雅顺手拎了一套警服在手里,那是给叶枫准备的。 看着姐弟俩轻轻松松地走进警署,绮儿的心放下了一半。她一边祈祷着,一边提高了警惕。 姐弟俩直奔值班室,在“ump45”的威胁下,值夜的军警交出了关押叶枫牢房的钥匙。“咔咔咔”,潘瑞斯几剪刀下去,毁了监控系统的线路,然后一拳把军警揍倒在地。 两姐弟拿着钥匙直奔牢房。关押叶枫的这间牢房是单间,不仅有床铺,还有卫生间和一些其他设施,不管怎么说,叶枫也是集团公司的总裁,他现在只是被怀疑的对象,自然不会像普通犯人一样被关在集体牢房里。 第91节 当鼻青脸肿的叶枫看到潘娜雅和潘瑞斯的时候,大吃一惊。 “你们怎么进来的?快走,如果被发现,麻烦就大了!”叶枫低声催促道。 潘瑞斯端着“ump45”站在门口,警惕地注视着周围的动静。 潘娜雅急忙说道:“我们是来救你的。” “什么?救我?胡闹!我根本没有犯法,事情迟早会水落石出。如果我逃跑了,我的罪名就落实了。还有,安叔叔也会受到牵连的。” “你呆在这里等到死都不会水落石出,因为有人故意陷害你,是想置你于死地,你留在这里随时都会死,如果你逃出去了还有机会查清真相。” “不可能,谁会陷害我?” “傻瓜,幼稚,眼红你的人多了!快换上服装,安琦在外面等着呢,如果迟了我们谁都出不去。” “安琦也来了?”叶枫的眼睛里闪现出惊喜的神色。 “少废话,快换服装,我们三个的小命可都在你手里。只有你出去,找出真正的凶手才能还你自己的清白,否则我们都得被你连累。” 叶枫本不想出去的,听潘娜雅一说,又想到安琦还在外面苦等,他也豁出去了。叶枫急急忙忙地换上警服,潘娜雅又塞给他一把“ump45”。 三个人急匆匆地向外赶。 “什么人?站住!”一声厉喝,跟着就是“咔”子弹上膛的声音。潘娜雅使了个眼色,三个年轻人站在原地没有动。 “举起手来!放下武器,否则我开枪了!”来人看到了他们手中的“ump45”。 叶枫暗暗叫苦。他已经听出来了,说话的正是逮捕自己时领头的那名军警。真是应了那句老话“不是冤家不聚头”。看来,今晚是难以逃脱了,这罪名算是落实了。叶枫的心里苦不堪言,他只怕会连累两姐弟还有安琦。 “姓叶的,我本打算明天再要你的命,没想到,你居然急着去死,那我只好提前送你上路了。”那名军警把枪口对准叶枫。 潘娜雅说的时候,叶枫还不相信,现在经由这名军警的口中说出来,叶枫相信了。军警已经被人收买了。看来,果然是有人想要我的命。我一向守法,本分做事,会是谁想要我的命呢?叶枫百思不得其解。 第一百四十八章 流亡海外 “等等!”潘娜雅转过头来,嫣然一笑,“是谁打算要我们叶总裁的命呢?说吧,总裁的命值多少钱?我们给。” “嘿嘿嘿,看我穷是吧?告诉你,我是穷,但是,我穷得只剩下钱了。”那名军警阴恻恻地笑着。 “噢,我明白了,你就是用这种方法过上的‘穷日子’。好吧,你不说也没关系,我们会查出来的。但是,如果你后悔了,现在想说却已经迟了。” 话音刚落,潘娜雅手中的银弹已经疾射出去,不偏不倚,刚好射进军警的眉心,与此同时,“呯”,军用手枪也响了,子弹射进叶枫的胸口。军警闷哼一声,倒了下去。叶枫的身体摇晃了一下,他用手捂住胸口,血液正从指缝里向外流淌。 “呀,你流血了!”潘娜雅惊叫一声。 “我没事,快走!”叶枫咬紧牙关。枪声虽然不大,但是,在寂静的夜里却显得异常刺耳。 “呜呜呜”,响起警报声,还有杂乱的脚步声,军警宿舍里的灯光也都亮了起来。听到枪声的军警持着枪械冲了出来,并且呜哩哇啦地吆喝着。 潘瑞斯一个箭步冲过来,拖起叶枫就往外闯。潘娜雅为两个人断后,她兴奋不已,举枪“呯呯呯”地射击,也不知道射没射中人,反正感觉就像是身处在枪战电影里似的,相当刺激。 很快,他们来到大门口。绮儿听见枪响就已经驾驶着“奥迪r8”撞进大门。叶枫被塞进车里。“奥迪r8”风驰电掣一般冲了出去。跟在后面的军警一边“呯呯呯”地放枪,一边驱动警车追了出来。 n市是e国的港口城市,为了对付黑社会和海盗,警署都配有最先进的军用警车,速度也是很快的。那些军警一边追赶,一边开枪射击。原本寂静的城市里响起密集的枪声,还有尖锐的警车鸣笛声。但是,再先进的警车速度也不及“奥迪r8”,再加上开车的又是高手。很快,枪声越来越小。警车被远远地抛在后面。 “枫哥哥,你受伤了!”绮儿看到叶枫捂着胸口的指缝里还在向外流血,她吓坏了。 “哧啦”一声,绮儿撕了休闲服,把布条连成一条绑带为叶枫包扎起来。叶枫的脸色已经煞白。 “枫哥哥伤得很重,得赶快医治才行。快去医院吧!”绮儿急得快要哭出来。 “不能去医院,他中的是枪伤,一到医院就会被发现的。”潘瑞斯说道。 “那怎么办呢?”绮儿流泪了,她突然很担心,担心叶枫会死。 “去公园,找到朱槿花。”潘娜雅说道。 “为什么?”绮儿不解地问道。 “难道你忘记了?小时候,叶枫为了你,被方正太打得头破血流,我们不敢送他回家,后来我们去了花园。在那棵朱槿树下,你摘了一大把红色的朱槿花给他,那些花掉到他的头上,他的血就止住了。” “啊!竟然有这样的事儿?”绮儿先是万分惊讶,继而她明白了,“那就快去公园吧!” “奥迪r8”一阵风似的冲向市区公园。好在夜深了没有什么人。三个年轻人下了车,扶着叶枫走进公园。找了半天,终于找到一株半开的朱槿树,随着三个人的走近,满树的朱槿花都开放了。 潘瑞斯扶着叶枫,让他躺下去。两个少女采摘起花朵来,她们把花瓣铺在叶枫的胸口和脸庞上。很快,向外涌的血液被止住了,脸颊上於青的肿块也消失了。 “真是太神奇了!朱槿花竟然有如此妙用。”绮儿惊叹不已。 “你错了,朱槿花只对叶枫有效。如果我们受伤是要去医院接受治疗的。他,哼,花妖吧!”潘瑞斯撇了撇嘴,他就是看不惯叶枫娇里娇气的样子。 “你就不能少说两句?”潘娜雅嗔怪弟弟,“安琦,虽然血液止住了,但是子弹还留在他的身体里,迟早是要去医院取子弹的,等风声过后,你再陪他去医院吧。” “嗯!”绮儿点了点头。 “呜呜呜”,警车的鸣笛声由远而近。叶枫一翻身坐了起来,他好得相当快,只是胸口还疼,因为子弹还在肉里面。三个年轻人搀扶着叶枫急忙向车子走去。 “我们去哪儿?快想办法。家肯定回不去了,用不了多久,我们就会成为全国通辑的要犯。”潘娜雅焦急起来。 “对不起,都是我连累了你们!”叶枫一脸抱歉地说道。 “都这种时候了还那么多废话。”潘瑞斯白了叶枫一眼。 “去港口,那里有安叔叔送给我的一艘游艇。” “安叔叔对你那么好,应该是把你当成安家的准女婿了吧?”潘瑞斯酸溜溜地说道。 “谁让你没本事呢?如果你有本事,说不定你会成为安家的女婿,老姐我的脸上也有光。”潘娜雅又嘲笑起弟弟来。 “姐姐!”潘瑞斯一脸尴尬相,他偷偷瞟一眼绮儿,垂头不语了。 叶枫揽住绮儿的肩膀,在女孩光洁的额头上轻轻地印了一吻,柔声说道:“安琦,选择权在你的手里,如果有一天你不喜欢枫哥哥了,枫哥哥会从你的眼前消失。” “枫哥哥!”绮儿的俏脸上顿时腾起一片红云,凭感觉她已经看出来了,潘瑞斯对自己有好感,还有那个方正太,他帮自己救枫哥哥,虽然目前还不明白他的真实意图,但是,似乎他也对自己有好感。绮儿的心惴惴不安起来,心想:我还没有娜雅姐姐漂亮,为什么他们都对我有好感呢? “得得得,谁不知道安琦倾心的是你啊,如果你敢做对不起安琦的事,我第一个不会放过你!”潘瑞斯凶巴巴地嚷着。 “好,如果我背叛安琦,你就杀了我。”叶枫拍了拍胸脯,“大恩不言谢,日后如有用到我叶枫的地方,你们尽管开口。” “就你?弱不禁风的样子还得我们保护,只有你用到我们,我们绝不会有求于你。”潘瑞斯的语气很是张狂。 “弟弟,话可不能这么说,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说不定什么时候我们就要求助于叶大总裁。大家互相帮忙,互相帮忙嘛!”潘娜雅讪笑着。 “是啊,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如果没有你们,我可能会死在警署里。大家互相照顾吧。只是,我连累了你们,今后你们若跟着我一定会受苦的。不如你们回希腊吧,趁现在还没有被发现。” “不,这点儿苦算什么?我就跟着你。跟着你去冒险,多刺激啊!”潘瑞斯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 潘娜雅斜睨了叶枫一眼,说道:“听安叔叔说,你们的货船被英国佬给扣押了,我们去帮你把货船抢回来。还有,货船里藏匿有军火的事,我们帮你调查,一定要把栽赃陷害你的坏蛋给揪出来。我们两个的本事你也见识了,当你的保镖应该够格吧?” “那就多谢了!可是,我只管吃住,不发工钱的。”叶枫嘻笑着。 “小气鬼,谁稀罕你的工钱啊!老姐我是自愿的。”潘娜雅咯咯咯地笑起来。 叶枫在心里苦笑着,他很了解这两姐弟,他们生来就是冒险家,或许祖辈中出过将军什么的吧,他们的骨子里蕴藏了太多的好战基因。 “奥迪r8”迅疾如风,直奔港口而去。车内的年轻人依然嘻嘻哈哈地说笑着,好像在他们的人生字典里根本没有“危险”这两个字。 叶枫让潘瑞斯把车直接驶进港口,那里有他的私人车库。四个人上了一艘超豪华的游艇,在夜色的掩护下,游艇划开水面疾速地向海外驶去。 唉,想不到自己一个集团公司总裁,居然莫名其妙地走上逃亡之路,但愿安叔叔不要被我连累才好。叶枫在心里叹着气。 第二天早上,当安启明和潘向天,还有伊琳娜坐在餐厅里准备吃早点的时候,他们发现三个孩子还没有出现。 “王妈,去看看琦儿,还有娜雅和瑞斯,他们怎么这么贪睡啊!”伊琳娜吩咐王妈。 “年轻人嘛,正在长身体,让他们多睡一会儿也好。”安启明说道。 “启明,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一日之计在于晨’嘛!晨起是读书的大好时光,年轻人不能把光阴虚度在床上。”潘向天说道。 “你呀你!”安启明苦笑着摇了摇头,他很了解自己的老友。潘向天是国内外知名的学者、专家,一年能出版十几部科技著作,在他的眼睛里只有学术是最重要的。他一直希望自己的子女能够继承他的衣钵,遗憾的是,潘娜雅和潘瑞斯生来就知道舞刀弄枪,在他们的身上根本就没生一点儿学术细胞。 “老爷、夫人,安琦小姐还有潘家姐弟不在房间。”王妈回复道。 “什么?他们不在房间?这么早,他们会去哪里?”安启明奇怪地问道。 “王妈,你再去花园里找找,或许他们去赏花了吧。”伊琳娜说道。 “是,夫人。”王妈转身出去了。 “唉,这两个孩子,总让我操那么多心,什么时候才能懂事呢?”潘向天叹着气。 “老潘哪,儿孙自有儿孙福,你就不要操那么多心了。”安启明安慰着潘向天。 “现在播颂早间新闻……”餐厅里的液晶电视屏幕上开始播早间新闻了。三个家长把目光投向电视屏幕。 “……昨夜,安氏船务集团公司总裁叶枫,因涉嫌走私军火被警方逮捕……” “快看,是枫儿!”伊琳娜既紧张又担忧。 三个家长继续盯着屏幕。他们看到叶枫走下军车被带进警署的一段录相。 “昨夜,十二点二十分左右,两名年轻男女化妆成警方人员持枪械闯进警署,捣毁监控系统,并劫走了犯罪嫌疑人叶枫。据悉,两名年轻男女乘坐一辆银灰色的奥迪r8,往港口方向逃窜,后不知去向。据目击者报告,两名男女曾与警方发生枪战,并射伤多名警员。目前,警方正在调查中,涉嫌袭击警方的两名年轻人被疑与恐怖组织有关……” “铛啷!”是潘向天手中的刀叉跌落地板的声音。他站起身来,摇摇晃晃着几欲跌倒。 “老潘,你没事儿吧?”安启明两夫妇急忙上前扶住潘向天。 “反了!反了!这两个闯祸精,祸闯大了!”潘向天捶胸顿足。 “老潘,你坐下,先别激动。说不定,说不定不是娜雅和瑞斯呢?”安启明安慰着潘向天。 其实,安启明的心早已经是七上八下的了,他有一种感觉,此事一定跟安琦脱不了关系。倘若是潘家姐弟劫走了叶枫,安琦肯定也成了帮凶。这些孩子,怎么这么冲动,这么大的事儿,居然连父母都隐瞒。 安启明急忙拨通门卫的电话。门卫传过话来说:“昨天夜里,安琦小姐驾驶着奥迪r8出去后就再也没有回来。” “砰”,安启明跌倒在座椅上。 “启明,怎么样?”伊琳娜焦急地询问丈夫。 “没错,是他们。唉!”安启明长叹一声,又安慰潘向天,“事已至此,着急和担心都没有用。既然孩子们铤而走险,我们做家长的也不能置身事外。” “唉!”潘向天沉重地叹息一声,不无忧虑地说道,“估计用不了多久,警方就会来搜捕,他们很快就会被通辑。你打算怎么办?” “你不是还有重要的学术会议吗?你先回去吧,这事交给我来处理。目前最重要的是保证孩子们的安全,因此,我决定求助‘浪里飞鲸’。” “什么?浪里飞鲸?”潘向天瞪大了眼睛,“启明,你不要冲动。你好不容易走上正途,千万不要再走回头路哇!” “老潘!”安启明拍了拍潘向天的肩膀,说道,“你放心,虽然我脱离帮会有十几年了,但从前的那帮兄弟从来都没有离开过我。我现在请求他们支援,只是为了营救孩子们,我不会再跟他们从事任何非法的交易。” 第92节 “可是……”潘向天还想再说什么,但是,他看到了安启明的眼睛,那双眼睛里满含着自信、坚毅和果敢,还有慈祥的父爱。 “好吧,随你。”潘向天握住安启明的手,“那我就告辞了。孩子们的事要你费心了。你也要多加小心,如果有什么需要尽管联系我。” “老潘,吃完早点再走嘛!”伊琳娜挽留道。 “算了,让他去吧,出了这么大的事,他还能吃得下吗?”安启明目送着潘向天的背影,眼神黯淡下来。现在,岂止是潘向天吃不下,安启明两夫妇也同样吃不下。 第一百四十九章 美洲海岸 “呼呼呼”,海风拂过耳畔,贴近脸庞,轻轻柔柔,温温软软,就像一只暖暖的手。 “刷刷刷”,海浪涌上沙滩。雪白的浪花飞扑过来,吻上脚掌,冰冰的,凉凉的,那种感觉就像儿时光着小脚丫踩在王宫的地板上。 “累,真的好累!”洛克呢喃着,他的脸上含着惬意的微笑,他倒在沙滩上睡着了。 洛克做了一个梦,一个好长好长的梦。 在梦里,洛克坐在母亲的怀里,听母亲用极其温柔、动听的声音哼唱歌谣。然后,洛克看到了冲天的火光,倾倒的宫殿,还有横七竖八的尸体。那些尸体的样子好恐怖,他们都是体型庞大的魔兽…… 洛克看到了戴着黄金面具的女王,她忽然化身成一个美少年,少年的名字叫修罗。他穿着一袭冰蓝色的长袍,坐在石桥上弹凤尾琴,唱“凤琴鸟之歌”。他用琴音和歌声向自己述说他的孤独和惆怅……然后,他决绝地对自己说:“你走,你走,我不想再见到你!”最后,他倒在自己的怀里,胸口上插着一把金剑…… 洛克还看到了身穿黄金铠甲的少年,他骑在高头大马上,眨着狡黠的大眼睛对自己说:“怎么样,跟我的马赛跑吧?我很想知道,究竟是你的脚程快,还是我的马速快!”…… 洛克也看到了有着一头粉红色长发和碧绿色眸子的少女。她的眼睛里蓄满了哀伤,她对自己说:“洛克哥哥,我只想问你一个问题:你爱我吗?……我好想为你跳一支舞,你知道吗?从前,人们都说我的玫瑰花舞跳得最美,可是,你从来都没有看过我跳的舞,我现在为你跳一支舞好吗?”那张娇俏的脸庞惨笑着,那个粉红色的身影在火焰里翩跹地舞着。最后,她化成了滴泪的玫瑰花瓣。 洛克看到了在沙漠里牵着手飞奔的两个少年,他们跪在茫茫的大漠里,对着满天的星光还有那轮盈盈的满月,他们许下了誓言: 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 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 洛克还看到了有一对黑色眸子的少女,她的瞳孔幽深得就像千年的古潭。她穿着紫红色的衣裙,坐在一株雪白的花树下弹七弦琴,那些花朵飘落在她水墨一般的长发上,肩膀上,她是那么美。她在寻找自己,而自己却只能躲在黑暗中窥视着她…… 洛克也看到了身披雪色长髦,驾驭双首龙的少年。他的眸子就像红色晶莹的琉璃。他的眼神凌厉、冷冽,就像一把利剑一样,仿佛能把人的心脏都给穿透了。可是,那双冰冷的眼神里,那种浓得化不开的悲伤和寂寥,令自己的心好痛好痛。 洛克还看到飞溅着血液的琥珀,透明的琥珀里冰封着一位金发女郎,女郎的周身都被利刃和曼陀罗花藤给刺穿了…… 洛克看到了堕下峭壁的大鹏鸟,还有一个又一个倒下去的身体……然后,在满天的血光里,洛克看到绝望的自己把手探进胸腔,挖出自己的心脏。自己把心献祭给了冥王,那个十几年来一直出现在梦里的身影,他的心破碎了,不得不睡在曼殊莎华的花瓣下,他的名字叫哈迪斯,他是人人惧怕的冥界之王,他有一张美奂绝伦的脸孔,这张脸孔与那个叫修罗的少年一样…… 明亮的阳光好晃眼。洛克用手遮挡住阳光,他醒了过来。洛克的脸上淌满了泪水,那是在睡梦中流出来的泪水。 那一世,也可以说是两世的经历,留下太深太深的伤痛。那些充满血腥和杀戮的画面总在自己的眼前晃动。虽然它缥缈得如同云烟,遥远得就像一场梦,可是,它又明明存在过,并且真真实实的发生在自己的生命里。它留在自己的记忆里,并且刻在心上,成为心口上的一道伤。一经回眸,就会牵扯到伤口,就会流血,就会疼痛。 “米勒、枭、若茜、科隆、绮儿,米迦哥哥,你们在哪里?我好想你们!”洛克喃喃着。他擦了擦眼泪,爬身起来,每走一步,周身都是一阵钻心的疼痛。 唉,看来自己伤得可真不轻!洛克叹着气,一瘸一拐地往海水里走来。他想洗一下脸。碧蓝色的海水特别澄澈,清晰得能看到成群结队的小鱼。海水倒映出了洛克的影子。洛克看到了自己的样子,自己有一头金色的长发,身上披着一件黑色的袍子,长长的,就像是中世纪人们穿的长袍。自己又恢复了从前读大学时的样子,可是,这张脸…… 洛克看到自己左边脸颊上有一道斜斜的伤口,几乎延伸到了眼角。它好难看!洛克抬手抚上自己的脸,自言自语着:“这张脸这么难看,怎么再去见绮儿?唉,试试看吧,看能不能为自己疗伤。” 洛克想起了从前,自己曾经汲取过地母该亚的力量。洛克盘膝坐下来,试着运行魔力。可是,他连一点儿魔力都施展不出来。唉,自己失去了神力,变成一个普通人,甚至连普通人都不如。可是,为什么又保留了我所有的记忆,为什么不连同我的记忆也一起夺走? 洛克痛苦万分。他坐在沙滩上,呆呆地望着海面,就像一尊雕塑一样。 太阳已经转过头顶。海面上风平浪静,海鸥时而贴着水面飞翔,时而冲上高空,还时不时地发出长一声短一声的“嘎嘎”的鸣叫。 “我现在已经成了一个废人,我该怎么办?冥王,你在哪里?你说过要帮助我的,你为什么不帮我?”洛克一边嘶声吼叫着,一边抓起沙石贝壳之类的向海水里掷去。一对栖息在礁石上的海鸟被惊吓得扑楞楞地扇着翅膀飞走了。 洛克一会儿哭,一会儿笑,他发泄了一阵子,忽然又想起自己回来的目的。自己之所以不怕失去神力,坚持要回来就是为了拯救自己的先祖。“唉!”洛克长叹一声,心想:为了拯救先祖,即便困难再大也得咬紧牙关挺住,如果自己失败了,人类历史就会改变,到那时,自己将会成为历史的罪人。 洛克望向天空,海水太蓝了,天空反而变成了灰色,那种让人的心都变得沉重起来的灰色。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呢?难道是海岛?我怎么会来到这种地方? 洛克环顾了一下四周:眼前是辽阔的海域,远方有一些小的岛屿。海岸特别险峻,有林立的礁岩,高大的棕桐树,还有郁郁葱葱的红树林。 洛克突然想起来了,自己穿越时空后,跌在一艘船上,还被手持枪械的水手羞辱和讥笑过。洛克急忙低下头,看向自己的身体。自己赤着脚,靴子也不知道哪里去了,袍子已经完全敞开了。胸前,呃,胸前有个东西,是一朵黑色的曼殊莎华。它隐藏在自己的皮肤里,若隐若现地闪着金色,这是死神的印记。可是,自己已经成了凡人,怎么还会有死神的印记?洛克百思不得其解。 洛克继续向下看去,自己的皮肤被海水浸泡得已经成了青白色,好在裤子好好的,洛克总算放了心。他看到了自己的腰带,黑色的,宽宽的,却不知道是什么面料,上面镶嵌着一颗硕大的冥石,它闪着黑幽幽的光泽。洛克又看向自己的袍子,袍子也是黑色的,上面缀有小巧的稀稀落落的花朵,它们若隐若现,也是黑色的曼殊莎华,并且闪着金色。洛克用手摸了摸袍子,不知道是什么面料,却感觉很柔软、很舒服。这是自己身为死神时的穿着。这身装束陪伴自己一万三千多年了。看来,自己周身上下除了这件袍子和腰带,已经身无长物。 “咕咕咕”,肚子提出了抗议。 “唉!”洛克长叹一声,“不知道这种地方有什么东西可吃,先看看再说吧。” 洛克整理好自己的袍子,爬身起来,他发现自己的脚踝已经於青肿胀起来。洛克向大海里眺望了一会儿,心想:如果有船经过就好了,自己可以搭船回到佛罗里达州。 抬头看了看天空,不知道什么时候太阳已经偏向了海平面。洛克暗暗叫苦,心想:如果天黑麻烦可就大了,应该先找个栖身的地方。唉,真倒霉!难不成像鲁宾逊一样流落荒岛?等到有船经过的时候,自己已经变成了长满胡子的大叔? 洛克在心里苦笑着。他的脚踝还很疼痛。他蹒跚着,一步三晃地往海岸上行来。沙滩是白色的。由珊瑚风化而成的细沙,柔如毯、白如玉,上面还分布着褐色或者绿色的海草,以及一些色彩斑斓的石头和贝壳,想来是夜里海水涨潮时把它们冲上了岸边吧。这是一处风景优美的海岸。可是,洛克却没有心情欣赏美景,他现在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填饱肚子,然后再好好地休息一下。 在距离海岸还有七八米远的地方,红树林里突然传出“窸窸窣窣”的声音,而且声音越来越大。洛克猛地收住脚步。难道有人?可是,这里看上去并不像有人居住的样子,难道是野兽?洛克紧张起来。 “呼”,从红树林里跃出来一个庞然大物。洛克看到了扑向自己的一个极其丑陋的头颅。“啊!”洛克惊叫一声,扑倒在沙滩上…… 第一百五十章 枫琦号 绮儿、叶枫、潘娜雅,还有潘瑞斯,四个年轻人坐在游艇里,一边品尝美食,一边畅饮起红酒来。 这是一艘超豪华的大型游艇,价值1.2亿美金。它叫“枫琦号”,是安启明根据安琦和叶枫两个人名字命名的。 由于安琦喜欢在海上旅行,安启明便准备了这艘游艇,他本打算等安琦大学毕业后就给两个年轻人订婚。如果把订婚仪式安排在游艇上举行,安琦一定会很高兴的。 谁知,安琦突然遭遇飞机失事,变成了植物人。为了避免睹物伤情,安启明本来打算把游艇卖掉的。当叶枫说:“即便安琦一辈子都不醒来,我也要娶她为妻。而且我们的婚礼一定要在安琦最喜欢的大海上举行。”安启明深受感动,便留下了游艇。最后,他干脆把游艇送给了叶枫,因为在他的心里,早已经当叶枫是安家的女婿。 “枫琦号”不仅外形美观,各种设施的配备也相当齐全。它是由挪威阿克尔造船长制造的。但是,“枫琦号”悬挂的旗帜却是巴拿马国旗,就像安氏船务集团公司的所有船舶一样,它们出海都悬挂巴拿马国旗,因为安启明的船舶都是在巴拿马注册的。凡是干海上营运这一行的商人没有不知道的,在巴拿马注册船舶不仅时间短、手续简便,而且还可以免税。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安启明绝对是一个精明的商人。 由于“枫琦号”既豪华又特别,一旦出海,就极有可能成为海盗袭击的目标。为了防止万一,安启明为“枫琦号”加派了武装护卫。这些武装护卫多数是从前安启明的手下,他们不仅持有最先进的武器,而且个个都会功夫。他们对安启明也都是忠心耿耿。 四个年轻人一边嘻嘻哈哈地说笑着,一边频频地碰杯。渐渐的,绯红色的云霞飞上他们的脸颊。叶枫本来就不喜饮酒,再加上身体有伤,他只喝了一点点。其他三个年轻人就不同了,特别是潘娜雅两姐弟,由于他们经常和黑道上的人物混在一起,他们的酒量相当大。绮儿更不用说了,她可是哈比星球上的特级调酒师。于是,三个年轻人拼起酒来。叶枫看着绮儿左一杯又一杯的豪饮,他震惊了。安琦从前饮酒没有超过一杯的,现在的安琦看起来就像被酒神附体了一样。 叶枫只得劝说绮儿:“安琦,不要饮多了,你会头晕的。” “枫哥哥没事了,我好高兴。这得要感谢娜雅姐姐和瑞斯哥哥,来,绮儿再敬你们一杯!”绮儿推开叶枫的手,又和两姐弟碰起杯来。 无奈,叶枫只得坐在沙发里,痴痴地凝望着绮儿娇俏的脸庞。 当十几瓶红酒见底之后,除了叶枫是清醒的,其他人都醉熏熏的了。潘娜雅两姐弟歪倒在沙发上呼呼大睡,绮儿也躺倒在了叶枫的怀里。被女孩淡雅的体香萦绕着,叶枫陶醉了,渐渐的,他也瞌上了眼帘。 “嘭嘭嘭”,急剧的敲门声把叶枫给吵醒了。叶枫抬起头来,看了看腕上的手表。已经是上午十点多钟了。 叶枫在绮儿光洁的额头上印了一个吻,他把绮儿轻轻地抱上床,然后才去开门。敲门的是游艇上的武装护卫统领——怒水蛟。 “枫少爷,情况有些不妙,我们遇上了海警。看样子他们是让我们停船接受检查,你看怎么办?”怒水蛟望向叶枫的眼睛里有睿智、有冷静,还有深沉。 “有海警?哪个国家的?”叶枫相当沉着,语气里没有丝毫的慌乱。这让怒水蛟深感诧异,他以为现如今的富二代都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哪经历过什么大风大浪?一遇到点儿事还不得跟个缩头乌龟似的藏身起来。怒水蛟不禁对叶枫心生敬意。 “不知道是哪个国家的,没有挂旗帜,甚至连国际信号通用旗都没有挂。但是,他们穿着海军制服,并且还都持有枪械。我担心他们会发射鱼雷。少爷应该及早布署,以免吃亏。” 其实,怒水蛟之所以这样说是在讨令牌呢。毕竟他是第一次为这个年轻的老板服务,他担心眼前的年轻人没有经验,因此提醒叶枫。叶枫是什么人啊?新生代商业奇才,他能听不出来吗? “好,谢谢你的提醒。你去准备吧,我马上就来。” “是,少爷。”怒水蛟的脸红了,他应声退了出去。 叶枫急忙唤醒两姐弟。绮儿也已经醒了,方才叶枫抱起她时,她就已经醒了,只不过她不好意思睁开眼睛。 “什么?遇到海警了?”两姐弟霍地跳了起来,伸手就去捞“ump45”。 绮儿翻身跳下床,对叶枫和两姐弟说道:“目前我们还不了解情况,这样吧,你们不要出去,我一个人出去看看。” “不行,安琦,太危险了,我怎么能让你一个人出去呢?”叶枫挡在绮儿的面前。 “枫哥哥,你现在是犯罪嫌疑人,警方只知道是娜雅和瑞斯劫持了你。而我应该还没有被人看到,极有可能不在警方抓捕的范围内。我出去再合适不过了。你放心,我还穿着军警服装呢,不会有危险的。” 叶枫这才发现,大家还穿着军警的服装,想来是昨夜饮酒饮多了,都没有洗澡换衣服。叶枫的脸红了,他有洁癖。 “不!”叶枫摇了摇头,“我是游艇上的负责人,我有义务保护所有的人。除非我和你一起去,否则你也不能出去。”叶枫相当固执。 “唉,好吧。那我陪枫哥哥一起上去。”绮儿叹息一声,她心里很清楚,叶枫是不放心让自己一个人上去。 “你们躲在舱里,不要出来。”走到门口时,绮儿不放心,又回头叮嘱两姐弟。 “我们这俩保镖是怎么当的?居然躲在老板身后,让老板保护我们,这算是什么屌事?”潘瑞斯最忌讳的就是这档子事儿。 “不想当缩头乌龟是吧?”最了解弟弟的莫过于潘娜雅了,她诡异地一笑,随即使了一个眼色。两姐弟操起“ump45”。 叶枫拉着绮儿的手,站到了甲板上。两个年轻人朝四周一望,发现“枫琦号”已经被军警包围了。那些持枪的军警都坐在摩托艇上,并且还架起了火炮(其实是重型机枪)。不远处的海面上,游弋着一艘更大型的舰艇,上面同样站立着全副武装的军警。该舰艇国籍不祥,因为舰艇上既没有挂国旗,也没有什么明显的标志。 叶枫用对讲机询问舰长,“枫琦号”目前所处的位置。 舰长回复说:“枫琦号于上午九时三十五分就已经驶进公海,目前是在大西洋上。” 既然是在公海,他们为什么不挂国旗?叶枫心里感觉怪怪的。 “枫哥哥,他们是什么人呢?”绮儿问道。 “我们要例行公事,请你们停船,接受我们的检查。”摩托艇上传来了喊话声。听声音似乎是从扩音器里传出来的。 “不太清楚。但是,我随船队在大西洋上跑过百十个来回了,还从来没见过不挂国旗的军舰。” “枫哥哥,他们讲的是e国语言。”绮儿突然说道,“他们是来抓捕你的。” “我觉得他们有问题,我们不能停船。”叶枫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他当机立断,“不要停船,加速前进,冲出包围圈。”叶枫用对讲机向船长下达了命令。 “枫琦号”劈波斩浪,就像一头银灰色的巨鲨猛地朝前扑去。它接连撞翻几艘摩托艇后,开足马立冲出了包围圈。 “呯呯呯”“轰”,响起密集的枪炮声。当对方的武器喷出火舌的时候,“枫琦号”上的武装护卫亦开始了射击。 怒水蛟今年三十五岁,他在海洋上闯荡了二十多年。此人不仅有着过人的本领,而且还有丰富的人生阅历和航海经验。他早已经让手下人架起重机枪,扛起火箭筒。怒水蛟在心里直嘀咕:二当家的(从前安启明的手下对安启明的称呼。)就这么一个宝贝千金,可不能让她在自己的手上出事儿。 “哒哒哒”,怒水蛟手上的重机枪毫不客气地咆哮起来。“嗵嗵嗵”,火箭筒也发威了。 叶枫一把将绮儿按在甲板上,子弹擦着两个年轻人的头发飞了过去。叶枫就势拥着绮儿滚向角落。好险!叶枫惊出了一身冷汗。他不怕死,他只是担心安琦。 “啪啪”两声,潘娜雅两姐弟将两把“ump45”抛了过来。叶枫一伸胳膊捞在手里,随手又塞给绮儿一把。 “快,穿上防弹衣!”潘娜雅又丢了两件防弹衣过来。叶枫急急忙忙地帮绮儿套了一件,他自己还没有来得及套另外一件,密集的子弹射了过来。叶枫只好放弃穿防弹衣。 “保护好自己,千万小心!”叶枫一边射击,一边叮嘱绮儿。四个年轻人趴在甲板上,和军警交上了火。 “呯呯呯……”“轰轰……”“哒哒哒……”“嗵……”,密集的枪炮声响成一片。两姐弟兴奋地扫射着,许多艘摩托艇被揍得人仰马翻。那些军警多数都跌进了海里。 第93节 一艘路过的客轮发现正在激战的舰艇,游客们还以为是国与国之间发生军事冲突。人们都聚集在甲板上,伸着脖子指指点点。人群中有一名出差的记者,他急忙举起手中的摄影机。 突然,“砰”的一声巨响,游艇急剧地摇晃起来。跟着“唏哩哗啦”一阵响声,桅杆倾倒下来。那面巴拿马国旗跌到了甲板上。 “枫哥哥!”绮儿抓紧叶枫的胳膊,一脸的惊恐,“我们的船好像被击中了。” 就在这时,对讲机响了起来。叶枫急忙接听。 “少爷,不好了!船舱里进水了。”是舰长的声音。 “组织船员,全力抢救!”叶枫的心突然一沉。他开始后悔了,心想:自己真不该冲动地跑出来,现在又损毁了“枫琦号”,这也太对不起安叔叔,对不起安琦了。 “少爷,我们被鱼雷击中了。看来对方应该是某一国家的海军。”怒水蛟紧张起来。他挨近绮儿和叶枫,一边射击,一边密切地注视着周围的动向。 怒水蛟发现了甲板上的防弹衣,他一看四个年轻人中只有叶枫没有穿,他立刻明白了。怒水蛟停止了射击,他按下右手背金属护套上的按钮。“刷”的一声,从金属护套里弹出了极细的金属丝。“咔咔咔”数声脆响,那些金属丝的顶端弯成了钩状,它们紧紧地钳住了防弹衣。怒水蛟一用力,防弹衣就被拖了过来。 “给,少爷,快,穿上它。”怒水蛟把防弹衣塞给了叶枫。 “呵,你可真有本事,多谢啦!”叶枫投去感激的一瞥。他把防弹衣套在了自己的身上。 “枫哥哥,即便他们是海军,也应该是我们e国的海军。”绮儿说道。 “你怎么知道?”叶枫奇怪地看向绮儿。 “枫哥哥,你没有注意到吗?他们穿的服装和我们一样。而且,先前他们喊话时讲的就是我们e国的语言啊,你没有听到吗?” “哦,是啊,我怎么没注意到。可是,如果是我们e国的海军没有理由不挂国旗啊?再说,我们现在乘坐的是悬挂巴拿马国旗的游艇,他们有必要向我们发射鱼雷吗?”叶枫望向绮儿的眸子里满是疑惑。 “有两个可能,一是警方已经知道你在舰艇上,想要抓捕你;二是我们逃跑的行为激怒了他们,他们以为你是在拒捕,想要杀死你。” “嗯,安琦分析得很有道理。”叶枫转向怒水蛟,“怒大哥,你觉得我们有没有可能摆脱这艘军舰?” 还没等怒水蛟开口,对讲机中传来舰长急切的声音:“枫少爷,游艇排水系统失灵,游艇正在下沉。” “弃船!枫少爷,你们快乘坐救生艇逃出去吧,我和弟兄们作掩护。”怒水蛟果断地开口道。 “弃船?”叶枫傻眼了,丢弃这艘价值一亿多元的游艇只身逃跑,即便自己还活着,怎么有脸再去见安叔叔。 “不,要走大家一起走!”叶枫不忍心把他们抛下。 “少爷,快走!再不走来不及了。我们兄弟都是在海上长大的,我们有办法脱身的。” “啪啪啪”,怒水蛟几掌下去,把四个年轻人给推了出去。 “快走!” “别傻站着了。” 两姐弟一人拉着一个,硬是把叶枫和绮儿给拖走了。早有护卫准备好了救生艇。叶枫拉着绮儿纵了上去,潘娜雅两姐弟也跳上了另外一艘。两艘救生艇风驰电掣一般疾射出去。 “嗵嗵嗵”“轰”,从军舰上射来的火炮在救生艇的附近爆炸。四个年轻人乘坐的救生艇被涌起的巨浪掀翻了。一艘救生艇断成两截,另一艘救生艇飞上半空,跌落下来的时候破成了碎片。 “小姐!”目睹了惨状的怒水蛟嘴唇都被牙齿咬出了血,他霍地站了起来,也不管身边到处乱飞的子弹了。他把手下弟兄的火箭筒抢了过来,扛在肩膀上,挺直了身子,就是“嗵嗵嗵”地一阵狂射。 军舰的舰身猛地震颤了一下。 “给我狠狠地打!发射鱼雷,务必把游艇击沉,我就不信叶枫那小子还有机会活命。”军舰上的军警们接到了命令,那是一个极其冰冷而又阴狠的声音。 第一百五十一章 蜥蜴人 洛克并不知道,他在海洋里已经漂泊了三天三夜。在第四天的傍晚,一艘捕鲸船上的几个渔民看到了伏在鲨鱼背上的洛克。那些渔民很好奇,他们用火器和特制的标枪朝大白鲨投掷和射击。大白鲨受惊,丢下洛克逃走了。洛克的脚伤就是那些渔民的杰作。之后,洛克坠入海洋里。当时海面上突然刮起飓风,洛克在风浪里随波逐流,结果漂流到美洲的海岸上。洛克已经许久没有吃过东西了,身体上本来就有伤,再加上突然遭遇惊吓,他晕倒了。 围着洛克直打转的是一个模样极象蜥蜴的人。说它像人,是因为它直立行走。它的身高超过了两米,四肢特别粗壮。皮肤是暗绿色的,呈鳞状,看起来非常的粗糙。它的每只脚上只有三个足趾,手指也是三个,并且又黑又粗又长,指端还生有尖利的指甲。它还有一条长长的尾巴,尾巴的末端就像针筒一样。更为可怖的是它的头,尖形且有力的大头部上有大鳞甲。它的眼睛又大又圆,是红色的,瞳仁是金色的,呈片状,就像蛇。 蜥蜴人瞪着血红的眼睛,盯着洛克看了半天,然后小心翼翼地走上前去。“嘶嘶”,蜥蜴人的喉咙里发出了声音,伴随着声音的发出,一条血红色的舌头从那张阔嘴里伸了出来,它的舌头顶端带有分叉,就像蛇信子。 蜥蜴人“嘶嘶”了半天,见地上的人类没有反应,就拦腰把洛克打横抱了起来。然后,它把洛克扛到了肩膀上。蜥蜴人扛着自己的“战利品”,“呼”的一声纵上海岸,然后钻进了红树林。 “刷刷刷”,蜥蜴人飞快地穿行着,因为是在树林里,它还要躲避那些树枝纵横交错的树木,尽管如此,它的动作仍然相当敏捷,反应也十分迅速,即便是树枝纵横也没有被刮中。如果它是在公路上奔跑,估计比汽车还要快。蜥蜴人穿过红树林,踏进一片沼泽,它在沼泽地上健步如飞。它的脚掌并没有陷进泥水里,而是贴着水面,并且还发出轻微的“啪啪啪”的响声。如果非要用一个词语来形容的话,只有四个字,那就是“凌波微步”。 脸上湿湿的,伴随着一股灼热的腥气,好像有一个光滑的东西在摩擦自己的脸庞。洛克猛地张开眼睛。他看到一条血红色的舌头正在舔自己的脸。 “呀”的一声大叫,洛克的七魂立刻少了三魂。“骨碌碌”“砰”,洛克为躲避那条舌头从“床”上滚了下来。 “嘶嘶”,蜥蜴人吐着血红色的舌头,歪着尖形的脑袋,用那对红眼睛看着洛克。 洛克战战兢兢地打量着眼前的怪物,他忽然想起了一个“人”,那个异世界里的“人”,他叫喀特斯,也叫蛇龙草,对,它看起来很像蛇龙草,那个在异世界里变成魔杖的蛇龙草。可是,它的头看起来又像蜥蜴。 难道我又回到了异世界?又遇到了从前的族人?洛克糊涂了,他已经不知道自己是身处在未来世界,还是十万年前的异世界了。如果自己还在二十一世纪,怎么会有这种怪物?这是什么东西呢?洛克瞪视着蜥蜴人,他并没有发出声音,而是在心里发出的疑问。 “嘶嘶”,蜥蜴人的喉咙里发出怪异的声音。洛克居然听懂了,它是在说:“你不要怕,我是爬行族。” 它居然知道我心里所想?洛克骇然了,难道它是在用心跟我交流?怎么,地球上还有爬行族吗?洛克想到了北美大脚怪和喜马拉雅山雪人的传说。噢,我明白了,用科学的眼光来看,蜥蜴人或许是由爬行类动物即蜥蜴进化来的。 洛克不再害怕了。毕竟,洛克在异世界里身为魔王子的时候,看到过自己的族人,他们比蜥蜴人不知道要丑陋上多少倍。 洛克环顾了一下周围,这是一个岩洞,地面上,以及石壁上有许多风化的珊瑚,间或长有一些绿色的植物,它们看起来就像海草。 洛克从地上爬身起来,坐到“床”上。这张床是块岩石,上面铺着干燥的海草。洛克继续与蜥蜴人沟通。 那么,你来自哪里?你一直生活在这里吗?洛克用心声询问蜥蜴人。 蜥蜴人不再发出嘶嘶声了,它直视着洛克,它在用心灵感应和洛克交流。 当洛克与蜥蜴人结束心灵对话的时候,洛克大致明白了。 原来,蜥蜴人并不是地球上的物种。在非常久远的年代,蜥蜴人是一种由掌握极高科技的天狼星人创造出来的智能生物,它们的体内混合了天琴星人的dna,它们被安置在天龙座生存。 蜥蜴人被制造为具有强烈的意图并试图征服或摧毁一切阻碍(其它物种)的特性,它们以群体意识行为指导进行活动(昆虫类意识形态,即无意识或机器人状态),具有可以征服时空的野心。 后来,它们开始“侵占”地球。它们首先造了一个空心的球(后来的月球)作为监控卫星或飞行器,并把这个永不自转又内部空心的月球推到了地球轨道。后来,蜥蜴人登陆地球并选择了一块大陆“利莫里亚”开始居住。 那个时候地球上除了极少量的陆地,其余表面都是水,并处在太阳第2个行星轨道,水里只有少量原始无智能的两栖动物生活。为了解决食物问题,蜥蜴人造了恐龙作为它们食物的物种,以及其他一些动植物。后来,相继有其他星系的殖民者来到了地球,由于他们受到了大量恐龙的袭击威胁,于是便开始屠杀恐龙,就这样挑起了与“利莫里亚大陆”上蜥蜴人之间的战争。 由于地球远离天龙座大本营,蜥蜴人几乎无法求援。于是,很快遭到来自“银河系联盟”的追击,期间还有昴星人、矛迪克星人、以及天琴星人之间的大混战。 逃亡到地球上的矛迪克星人后来也有了自己的殖民地“戈壁沙漠”一带。他们击溃了在月球上看守地球的蜥蜴人,并用高能电磁炮猛击“利莫里亚大陆”,结果毁灭了地球上所有的恐龙物种,以此来切断蜥蜴人的主要食物来源。最后导致大部分的“利莫里亚大陆”板块沉入海底。只有极少数的蜥蜴人幸存了下来。幸存下来的蜥蜴人隐匿在地下洞穴,它们先后经历了行星撞击地球导致冰河世纪的来临,后又遭遇到大洪水以及火山爆发等全球性的灾难,到目前为止,整个地球就剩下一个蜥蜴人了。 从与蜥蜴人的心灵对话中,洛克知道了许多有关远古地球的状况,以及形成大气层和南北极的原因。(由于蜥蜴人描述得极其诲涩难懂,而且又枯燥乏味,为了不引起读者的厌烦,我在这里就省略了。) 原来,它是远古外星球上的生物,想来能够活到现在也实属不易。洛克听得似懂非懂,他只是明白了一点,现在的地球之所以更适合目前的人类生存,是由于外星人混战后造成的结果。 洛克突然想到了异世界中的修罗和麦迦法老,波塞迪亚人和雅利安人,他们都是星际殖民者,是他们之间的战争导致了亚特兰蒂斯的覆灭,结果令一个时期的文明彻底消失了。 那么,地球上到底存在过几次人类文明,已经不得而知。但是,有一点可以确定,那就是,几乎每一次文明的覆灭都是由战争引发的。 洛克看了看自己,自己是金发红瞳,从前的自己有令头发变成赤色和周身燃烧的特异能力。洛克又想到了宙斯和阿波罗,他们是金发碧眼,都具有神力,他们很像蜥蜴人所描述的古天琴座星人。可是自己呢,自己又是什么人? 蜥蜴人告诉洛克,洛克的确是古天琴星人的后裔,是金发和红发天琴星人的混血后代。其实,现在分布在地球上的各色人种,绝大部分都是昴星人、矛迪克星人、天琴星人的后代,以及他们的混血后裔。由于受食物、气候和环境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他们中大多数人的特异能力和智慧都已经褪化了,只有极少数的一部分还维持在远古地外星人的状态。 哦,原来是这样。洛克记得达尔文著名的《物种进化论》里曾有这么一个观点:一切物种都是在进化中求生存,人类是由猿进化而来的。那么,按照蜥蜴人的说法,达尔文的《物种进化论》不都得被推翻了吗?如果我把蜥蜴人的话告诉给研究人类进化史的专家学者们会怎么样?人们不把我当成疯子才怪呢!洛克哑然失笑,心想:即便是自己想说,也根本不会有人相信,不如就把蜥蜴人的话当做是自己听到的一个科幻故事吧。 蜥蜴人告诉洛克,最初的猿是一种巨猿,它们的身高在四米以上,也是外星殖民者造的动物,它们不会真正进化成人。地球上本来是没有人类的。 那么,你带我来这里干什么呢?洛克继续问蜥蜴人。蜥蜴人说,洛克是古天琴星人的后裔,它希望洛克能帮助它回到天龙星座,它离开大本营太久了。还有就是,地球上空大气污染太严重了,越来越不适合它的生存。它原本具有的变身能力已经完全消失了,体质正在下降,体型也在缩小,如果再不离开地球,迟早有一天它会褪变成真正的爬虫类,没有智慧的爬虫类,那样子会令它生不如死。 你会变身?洛克感觉很奇怪。蜥蜴人说,这并不奇怪,远古的地外星人都掌握了变身的方法,无论是昴星人、矛迪克星人、还是天琴星人,他们能够任意改变身体分子的形状和大小,并且将其进行重组。身体分子进行重组的这一过程就叫“变身”。完成“变身”的过程之后,生命就以另外一种形态存在。但是,通常他们不会这么做,他们只是选择自己最喜欢的一种生命形态来存在。比如昴星人,他们喜欢银色的头发,金色的皮肤,他们认为那样子是最美的。而我们蜥蜴人则认为像我现在这个样子是最美的。 洛克明白了。他又瞧了瞧蜥蜴人,心想:就你这副样子也是最美的?简直是坑爹呀! 可是,我怎么帮助你呢? 蜥蜴人说,古天琴星人掌握了打开时空遂道的方法,它认为洛克应该也知道。 我知道?洛克沉吟了良久,他想到了冥王,冥王神戒可以打开时空遂道,他也想到了修罗,即米勒,米勒的“时空之匙”也能打开时空遂道。或许我能够帮助你。洛克很同情蜥蜴人的遭遇。但是,自己和冥王失去了联系,而米勒又不知道在哪里。 不过你放心,我会尽最大能力帮助你。洛克觉得蜥蜴人很可怜,便安慰它。可是,我现在饿了,你这里有东西吃吗? 蜥蜴人拖出来一个类似于金属的箱子,从里面拎出来几只巨型水鼠,它们在蜥蜴人三根又黑又粗的手指上吱哇地乱叫着。呃,好恶心!洛克差一点儿呕吐出来,他急忙摇摇头,说自己不喜欢吃这类食物。 蜥蜴人歪着尖脑袋瞪视了洛克一会儿,然后一转身跃出了洞口。不久,蜥蜴人又纵了进来,它的手上捧着一堆绿色的植物,上面有很多红色的野果,它们看起来很像草莓。 洛克拈了一颗放在嘴巴里,感觉甜甜的,很爽口。洛克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他看到蜥蜴人又歪着脑袋在看自己,就问它要不要尝一尝。蜥蜴人说,它不吃植物,只吃动物。 洛克把草莓都吃光了,可是,他仍然感觉很饥饿。因为他已经饿了好几天,光吃水果又怎么能吃饱呢?洛克问蜥蜴人这附近有没有人类居住。 蜥蜴人说几十公里以外有一个港口,它曾经看到有船在那里装卸货物。洛克一听说有港口,立刻开心起来。那你就带我去吧!洛克跳下“床”,试着走了几步,他发现脚已经不疼了。原来,在洛克昏过去的时候,蜥蜴人用它的异能治好了洛克的脚伤。它还解开洛克的袍子查看起来,结果,它看到了洛克胸口上的“曼殊莎华”。蜥蜴人更加确信洛克就是天琴星人,因为这种花是天琴星人的徽识图腾。 第一百五十二章 雨中悍马 蜥蜴人把洛克背了起来。“刷刷刷”,蜥蜴人飞快地奔跑着。洛克的耳边响起了“呼呼”的风声,他感觉自己就像是骑在飞马的背上一样。 夜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这是一个没有月亮的夜晚,几乎伸手不见五指。洛克发现自己的视力非常好,能看到夜幕下的所有东西。想来自己的异能并没有完全消失吧,洛克开心起来。 洛克看到了大片的沼泽,密集的红树林,高大的棕桐树还有险峻的礁岩。它们在洛克的眼前一幕一幕的,极其迅速地向后退去。 蜥蜴人的速度相当快,它时而纵跳,时而攀援,没有什么能够阻挡得了它的脚步,这就使得洛克更加确信它是外星球上的物种。 当蜥蜴人奔下海岸,沿着沙滩奔跑的时候,它的速度更快了。而此刻,海风已经越来越大,天空黑沉沉的,就像一瓶打翻在宣纸上的墨汁。天边乌云滚滚,那种压倒一切的气势令洛克感到恐惧。 暴风雨就要来临了。 洛克有点儿后悔了,心想:真不该急着跑出来,可是,如果捱到明天,自己这一个晚上可怎么过?太饿了呀! 海面上波涛翻滚,巨浪滔天,汹涌的海水涌上了沙滩。 蜥蜴人并没有停下来,依旧迅疾如风。只是,它的脚掌踩着水面,发出“啪啪啪”的响声,就像是在滑行。洛克看在眼里,突然想起东方电影里的轻功“水上漂”来。嘿,想不到蜥蜴人还会“轻功”呢,洛克羡慕不已。 其实,蜥蜴人之所以能在水面上滑行,一是因为它本来就是水陆两栖爬行类,二是因为远古的地球表面几乎都是水,为了适应环境生存,结合本身的异能使它能够随意调节自己的体重。虽然蜥蜴人看上去很笨重,但是,在水面上滑行时,它却比水鸟还要轻。 不久,洛克看到了一个港口。突然,“咔嚓”一声,一道闪电划破了黑色的天幕,就像一把雪亮的利刃劈向了海面。就着雪亮的闪电之光,洛克突然看见了一艘船。那艘船是银灰色的,特别大,它似乎在向港口靠近。虽然它的船体很大,但是,此时的海面狂风大作,风起浪涌,滔天的巨浪高达几十丈,这就使得那艘轮船看起来就像一片树叶一样,它在海里漂流,一会儿浮上海面,一会儿又跌入浪谷。洛克突然担心起来,他觉得那艘船随时都会翻,如果船翻了,无论是人还是货物,都可能会堕入海里。这么大的风浪,一旦人掉进海里,是很难获救的。 “轰隆隆”,乌雷滚滚。宙斯又发怒了,也不知道是谁惹恼了他。狂风裹挟着暴雨,黄豆大的雨点从天而降,打在沙滩上劈哩啪啦直响。雷雨交加,电闪雷鸣,高大的棕桐树被狂风吹得东倒西歪,摇摇欲坠,震耳欲聋的雷声在耳边响起,几乎把洛克震得昏厥过去。洛克急忙用袍子把自己的头包裹住。 快,到港口里避一避!洛克告诉蜥蜴人。他也顾不上再看那艘轮船了,他怕海水涨上来,再把自己和蜥蜴人吞没了。 这是一个天然的港口,或者说根本只是一处海湾,除了简易的码头、泊位,还有供人们休息的金属屋顶的棚,就连防波堤和装卸机具设备都没有。看样子它的年代已经很久远了,只是经过了简单的修缮,勉强能停船罢了。这附近的风浪依然很大。洛克感觉很奇怪,心想:这里根本不是都市的港口,为什么那么大的一艘货轮会开到这种地方来呢? 蜥蜴人纵上了码头。雨依然很大,打在金属的棚顶上发出更清脆的噼啪声。 洛克掀开覆盖住头顶的袍子,这时,他惊讶地发现,下这么大的雨,自己的袍子依然十分干爽,竟然没有一点儿沾湿的迹象。看来,自己的死神袍子还有防雨的功能呢,真是宝贝呀。洛克开心不已。 第94节 洛克在附近搜索起来。他发现这里的确有人来过,因为他看到了“垃圾桶”,那是一个木制的箱子,里面有人们丢弃的烟头,食品袋子,以及其它一些杂物。 哪里有吃的东西啊?根本没有。洛克突然沮丧起来,感觉自己现在的处境就像一只流浪狗一样。唉,实在不行就采取钻木取火的办法,把蜥蜴人的水鼠烤了吃吧,先活命要紧。洛克在心里叹着气。 洛克正胡思乱想呢,蜥蜴人告诉他,有人来了。 这样的夜晚会有人?洛克打眼四处观望,果然,远处有光亮正在向这里靠近。 我不能被人类发现,人类会杀死我。蜥蜴人对洛克说。可是,这里除了这间棚子似乎没有什么地方可躲。那你先躲进树林吧,我留在这里。洛克很想见到人类,他想找机会搭船离开这片海岸,因此,他不想躲开。 洛克在棚子里坐下来,望着海面,目光搜索着方才的那艘船。狂暴的风卷起千重巨浪,无情地冲击着海岸,仿佛要把整个世界给撕碎了一样。 宙斯和波塞冬同时发怒了,想来他们又是因为什么事情在争吵,而且还争吵得相当激烈,再往坏处想,就是他们很可能在动武,一个用权杖,一个用三叉戟,他们应该在决斗。可惜,现在自己失去了神力,什么都看不出来。 洛克把目光投向海面。那些高达数丈的海浪,在涌起和下落的过程中使隐藏在海面下的暗礁暴露出来。这是一片复杂的海域,如果那艘船触到暗礁,极有可能造成船毁人亡。洛克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儿,他觉得自己目前所处的位置很像美洲海岸,这里离自己的家乡佛罗里达州应该不是很远。或许那艘船上的水手或者游客就是自己的同胞。 “嘀嘀”,远处传来鸣笛声,那种声音听起来就像是汽车的喇叭声。难道是有汽车?洛克豁地一下站起身来。 光亮越来越强,洛克看到了,那是两辆加长越野车,前面的一辆是黑色的,后面的一辆是银灰色的,它们的后面还跟着一辆银灰色的大型运输车。它们冒着暴雨,上坡,下坡,强劲得简直就像是几头机械怪物。它们简直不可思议,不仅轻而易举地就翻越了前方崎岖的山路,而且还攀登上了巨石。 随着距离的缩短,洛克看得更清楚了,前面两辆车的外型相当粗犷,它们类似于悍马。 究竟是一些什么人呢?他们来这里干什么?而且还冒着这么大的雨,难道就不怕遇到山体滑坡,或者海岸坍塌之类的事故吗?噢,我明白了。洛克突然想起方才看到的那艘轮船,来人应该是接运货物的,要不,还带一辆运输车来干什么? 那些车辆在距离洛克百米以外的地方停了下来。从车子里钻出一些人,他们携带着照明工具朝海岸上走来。 那些人站立在棚子外面,朝大海中指指点点,还时不时地用望远镜向海里眺望,并且用掺杂着西班牙语的美语议论着。 “看到货轮了没有?” “这么大的风浪,再大吨位的货轮也难以驶进港口。” “是啊,说不定货轮已经触礁了。” “闭嘴,不许胡说!当心被老板听见切下你的脑袋!” “唉,真倒霉!这种鬼天气居然让我们来接货,不挂掉在这里已经是万幸了。” “可是,我们接到的报告上说货轮已经驶进了加勒比海域,并没有说海上会起风暴啊?” “就是,这场风暴来得也太突然了。也不知道这批货还能不能安全抵达。” “唉,也不知道是什么货,居然连老板也要亲自出马,交给我们办不就得了嘛,是不是老板对我们不放心啊?” “你就不能少说几句?活得不耐烦了?” …… 洛克从这些人的交谈中推测,他们应该是做生意的,是在等船接货。 洛克走了出去。 “什么人?”伴随着一声西班牙语的厉喝,然后就是“哗啦”拉动枪栓的声音。 那些人发些了洛克,他们把洛克包围起来。他们一共八个人,都穿着黑色的雨披,手里拿着照明工具和枪械,他们应该是某种武装人员。 洛克不慌不忙地答道:“我是一名海难幸存者,是被海水冲到海岸上来的。方才我看见海面上有一艘轮船,想来应该是你们要找的货轮。”洛克也用西班牙语回答来人的问话。 “怎么办?” “告诉老板吧。” …… 来人嘁嘁咕咕地商议起来。 洛克被带到银灰色的越野车旁边。 “老板,我们在棚子里发现了这个刀疤脸,他说他看到了货轮。”一个粗声粗气的嗓音用西班牙语说道。 刀疤脸?洛克哑然失笑,心想:看来自己的这张脸算是毁了,居然被冠以刀疤脸的称号,也好,免得再被坏蛋欺负。洛克不但没有不高兴,反而开心起来。 车门摇下一部分。洛克瞥见了几个黑衣人的侧脸,他们戴着宽大的墨镜。 突然,一个黑衣人抬起手臂,他的手上戴着只露出五指的黑色皮质手套。黑衣人的动作落在洛克的眼睛里就像电影中的慢镜头回放一样,然后,洛克瞪大了惊恐的眼睛,他看到了指向自己的一个黑洞洞的枪口。 第一百五十三章 会走路的越野车 洛克的心中一凛,他嗅到了一股杀气。洛克突然醒悟过来,他的额头上渗出了细细密密的汗珠。 这下死定了,这些人看起来就像是黑道上的杀手。难道他们是在走私?如果是正经的商人,又怎么会在这种天气来到这种港口接收货物?看来,自己要么是遇到海盗,要么就是遇上走私团伙,或者是黑社会了。 事已至此,又怪得了谁呢?谁让自己痴心妄想,想搭顺风船离开这个鬼海岸,结果撞到了人家的枪口上。听说干这一行的人最是心狠手辣,自己落到他们的手里估计也不会有好下场。 洛克突然想起异世界里的精灵族女皇——帕珀米休斯曾经对自己说过的话“孩子,你要走的路还很长,你应该像你的父王一样顶天立地。” 看来今天难逃一死了,死就死吧,就算死也要像父王那样做个顶天立地的好汉。 洛克挺直了脊梁,镇定自若地说道:“我先前经过海岸时,的确看到海浪里有一艘轮船,我想,这么恶劣的天气,那艘轮船很可能会遭遇不测,你们应该想办法解救可能会遇难的船员。” “小子,自己都死到临头了,还想着救别人,你以为你是谁啊?上帝吗?”是那个粗声粗气的西班牙语。 “让你们接的货到了没有?”一个慵懒而舒缓的声音响了起来。 听声音这个人的年纪应该很轻。洛克的心里突然掠过一丝怪异的感觉。 “帮……帮主,风浪太大,我们什么都没有看到。”另一个声音用美语结结巴巴地说道。 “什么都没有看到?这么说,有人是在说谎了?” “哗啦!”戴着黑色手套的手在拉动枪栓。 “我没有说谎,我真的看到了,那是一艘银灰色的轮船。”洛克用美语辩解着。 黑洞洞的枪口继续指着洛克。车门又降了下来。洛克看到了,车子里包括司机在内一共有六个人,其中的一个人穿着银色西装,打着红色条纹领带,脸上戴着宽大的金边墨镜。其他的五个人都穿着黑色的风衣,并且也都戴着宽边的墨镜。洛克把目光投在那个身穿银色西装的男子身上。他有一头时髦的短发,略卷,乌金一样闪烁着黑幽幽的光泽。他看起来很是与众不同。 “人家都看到了船的颜色,怎么,你们的望远镜还不及人家的眼睛吗?”发出慵懒声音的是那个身穿银色西装的男子。 “帮主,这小子胡说八道,看他这身穿戴古里古怪的,八成是个探子,不如把他……”那个讲美语的家伙做了一个杀头的手势。 “把他带回去。”慵懒而舒缓的声音再次响起。 伸出车窗的枪口缩了进去。 “帮主,那我们……”是那个粗声粗气的西班牙语。 “你们留在这里,如果接不到货,就不要回来见我!”那个慵懒的声音突然变得凌厉而冷冽,他毫不留情地打断那个粗声粗气的嗓音。 车窗向上升去。在徐徐上升的车窗里,洛克看向那个身穿银色西装的男子,男子也扭过头来看着洛克。车窗封闭起来,雨水打在车窗上,朦胧了视线。 洛克被推进黑色的越野车里。这辆车相当宽大,包括司机在内,能坐下十个人。开车的是一名棕发男子。现在,车里除了洛克和司机,还有另外一个男子。因为其他的八个人还在外面淋雨呢。洛克坐在男子的身边。这名男子的头发是黑色的,年龄不是很大,顶多也就是在二十几岁到三十岁之间。他也穿着黑色的风衣,戴着宽边的墨镜,并且正襟危坐。这些人的周身散发着危险的气息。洛克的心里忐忑不安起来,他不知道自己迈出的这一步是对还是错。 唉,回到人类社会总比跟个野兽似的呆在岩洞里好吧。哦,对了,蜥蜴人呢?洛克突然想起了蜥蜴人。洛克向车窗外看去。雨依然很大,雨点打在车窗上,发出噼噼啪啪的响声,外面很黑,根本什么都看不到。或许是车窗和雨水阻挡了视线吧。洛克只好收回了目光。 越野车停在原地,足足等了半个小时,之后,它调转方向,往回驶去。 先前出去的那八个人并没有回到车上,他们连同那辆运输车一起留在了海岸上, 当越野车驶出去一段路之后,前面出现了大块的山石。车身猛地震动了一下,就着灯光,洛克惊讶地发现,越野车在向上升,它离开地面一段距离,仿佛长高了一样。跟着,它就像人一样“铿铿铿”地在山石上行走。每“走”一步,车身都要震动一次。当它“走”出山石路,来到平坦的路上时,车身又猛地震动一下,跟着,降低了高度,并且速度也加快了。洛克突然想到了小时候看过的动漫片“变形金刚”,难道这种车会变形?洛克万分惊骇。 不久,前方出现了一片沼泽一样的路面。越野车的底部发出“吱扭扭”的响声,然后就听见似乎是落水的声音,车子驶进了沼泽。洛克感觉出来了,车轮子在变化,他估计轮子变成了履带。洛克的脑海里又浮现出了电影中的画面,这种车看起来就像是特种部队里的水陆两栖战车,不,与水陆两栖战车还不一样,因为它会像人一样“行走”。 他们究竟是一些什么人?洛克的心里打下了大大的问号。 你要回到人类中去吗?他们很危险,你要小心,我就在你附近。洛克突然收到了蜥蜴人的信息。想必它是跟着我来了。可是,万一蜥蜴人被人类发现怎么办?这些人看起来的确不像是什么好人,如果他们发现蜥蜴人,一定会杀死它的。 不,你不要跟着我,你回岩洞去吧,我会小心的。洛克用心声和蜥蜴人对话。 我不会离开你的,我要保护你。洛克劝说了几回,蜥蜴人很固执,之后,它就再也没有回话。洛克很感动,他在心里暗暗发誓,我一定会帮你离开地球的。 “咕咕咕”,洛克的肚子叫了起来,他很久没有吃东西了,现在已经是前胸贴后背了。“咕咕咕”的声音在寂静的空间里听得特别清楚。洛克感觉很尴尬,他垂下头,不好意思地盯着脚尖,自己还赤着脚呢,而身边的人都穿着锃亮的皮靴。洛克的脸红了,他在心里直叹气:唉!自己曾经是王子的,没想到竟然会沦落到这种地步,不仅要捱饿,连鞋子都没有。 “给,将就着吃点儿吧!”黑发男子讲一口流利的英语。洛克抬起头时,看到男子递过来的一包“美国提子”。 “thanks!”洛克用英语回道,他接过那包食品,轻轻地咀嚼起来。 他们也不一定是坏人吧,洛克心里想着,他突然很感动。 “你是学生,还是电影演员?”正在开车的棕发男子用西班牙语问道。 “我……”洛克一时之间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才好,他看了看自己的穿着,如果说自己是学生吧,哪有穿这种衣服的学生。司机的话倒提醒了洛克,洛克灵机一动,便用西班牙语撒起谎来:“我本来是学生,在纽约大学读一年级,后来,电影公司找到我,让我拍电影。我在演戏的时候失足落入海中,就漂流到海岸上来。” “喔,原来是这样。”棕发男子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那么,你拍的电影是什么片子啊?” “我……”洛克转了转眼珠,说道,“是一部讲述海盗的片子,噢,对了,它的片名叫《加勒比海盗》。” “哈,你竟然出演过《加勒比海盗》?”棕发男子兴奋起来,“我最喜欢看《加勒比海盗》,那你出演的是什么角色啊?”男子继续追问着。 “二哥,专心开你的车。你的话太多了,当心帮主听到,连累我们都要受罚。”黑发男子用西班牙语说道。 棕发男子不再出声了。 他们的帮主应该就是那个身穿银色西装的男子了,他们似乎很怕他。没有人说话更好,洛克还担心呢,他怕说漏了嘴,会遭到杀身之祸。 越野车在崎岖的山路上颠簸着,似乎驶出去很远了。渐渐的,倦意袭来,洛克感觉头晕晕乎乎的,他歪倒在坐椅上睡着了。 当洛克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早晨了,他发现自己的内衣内裤被换成白色的了,难道自己在睡着的时候被脱光了衣服?洛克的脸滚烫起来。他环顾了一下四周,发现自己住着一个单间,就像小型的旅馆一样,有床铺,有电视,还有卫生间。 这又是什么地方呢?洛克正想着呢。忽然听到有人说话。 “先生,这是您的早餐。我可以进来吗?” 洛克抬眼望去,门口站着一个黑人女子,看样子像是女仆。女子讲一口标准的美语。她的手里端着一个托盘,上面摆着食物。 “噢,快进来吧!”洛克急忙应着,一看到食物,肚子又咕咕咕地叫起来。 洛克想起来了,自己好像许久没有吃东西了。他也不再顾及什么形象不形象了,拿起刀叉就是一阵风卷残云。洛克吃的时候根本没注意看那些食物是什么,因为他太饿了。直到吃饱喝足了,他才回味起来,自己吃掉了一整只火鸡,一大块牛排,几大片面包,还喝了一杯热牛奶。想来自己的吃相一定很像恶死鬼。洛克放下刀叉,不好意思地看了一眼女仆,轻声说道:“谢谢你!” “您应该感谢我们帮主,噢,对了,帮主要见您。” 他要见我?他究竟是谁?唉,管他是谁呢,这到了人家的地盘,还不都得任人宰割。洛克跟着女仆朝门外走去。洛克一边走,一边想:难道是这名女子给我换的衣服?天哪,全曝光了,真羞死人了。洛克的脸火辣辣地滚烫起来。 第95节 第一百五十四章 卡洛.丹 或许是昨夜下过暴雨的缘故吧,清早的空气显得格外清新。 洛克一边走,一边打量着周围的环境。这是一处相当大的场所。充满古典气息的西班牙风格建筑群被高大蓊郁的棕桐树掩映着。 建筑群的前面是宽阔的广场,地面都是用花岗石铺成的,它们被雨水冲刷得相当明净。中间是一条通道,右边是一个飞机场,上面栖着军用直升机,大型运输机等,至少有几十架。左边是一个停车场,停着各种豪华轿车,还有运输车,以及越野车。洛克好奇地看着,心想: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呢?难道是某个国家的机场? 洛克跟着女仆,走进一栋建筑里。在建筑的门口,一个黑衣大汉引领着洛克朝里走去。走廊很长,每隔一段距离就站着手持枪械的大汉。左拐右拐,七转八转,他们走上了三楼。洛克被带到门口,黑衣大汉则退了出去。 门口站着两个威武的大汉,手里端着形状怪异的枪械。洛克跨进门里。这是一座大厅,相当宽大。一进门,便有一种古朴而又凝重的气息迎面扑来。地面都是红木铺成的地板,墙壁上挂着世界名画,装饰着壁灯。壁橱上摆放着各种艺术品,有古香古色的器皿、玉石和象牙雕刻……某些角落还摆放着红木家具。 一个弯成月牙状的红木支架落在了洛克的眼帘里,那上面搁着一把长长的,类似于日本军人使用的武士刀。 草,这是什么地方啊,黑龙会吗?洛克的心猛地一沉。 大厅里站立着身披黑色风衣,脸上戴着墨镜的高大男子。他们中多数是亚洲人,也有白人和黑人。他们分列在两旁,手里都持着枪械。洛克扫了一眼,大概有五十几个人。 空气里弥漫着一种庄严而又肃穆的气氛。 洛克看了看自己,自己身上披着一件黑袍子,脚上趿着一双拖鞋,感觉真是怪异极了。 两个手持枪械的黑衣人走上前来,他们就像押着犯人一样,反剪着洛克的双手,把洛克带到了厅前。 洛克抬头看去,上首坐着一个男子。应该就是昨天于越野车中看到的那个身穿银色西装的男子。男子面戴墨镜,身披银色风衣,足蹬锃亮的银色皮鞋。此时,他正慵懒地半躺在一张宽大的欧式沙发上。沙发呈灰白色,是犀牛皮的。他的身后还站着一黑一白两个肤色不同的美女。 中西合璧!这人是不是有怪癖啊?洛克在心里嘀咕着。因为洛克喜欢看东方电影,特别是古装武侠片,这间大厅内的装潢属于典型的东方风格。可是,那张欧式沙发摆在上面,看起来实在是怪异,应该摆放一把红木雕花的太师椅,或者中华古国皇帝坐的龙椅,这样才与周围的环境相协调。嘿,我怎么能这么想呢,他是什么人啊?又不是皇帝。洛克在心里苦笑着。 男子一副漫不经心的姿态跟周围庄严的气氛相比,似乎很不协调。洛克感觉怪怪的。 两个美女一个是金色卷发,不用说,自然是西方人,另一个是黑色直发,应该是东方人。她们穿着黑色紧身的皮衣皮裤,手里也都持着枪械。两个美女的身材特别惹火,胸前傲人的山峰喷薄欲出,几乎都要把皮衣撑破了。洛克突然想到了异世界中惨死的血族美女——丽莎。她们的装束很像丽莎,但是,她们太过于妖艳,没有丽莎那样高贵的气质。洛克暗想:不知道底下的男人们看了会不会流鼻血。 “帮主问你话,你要实话实说。否则你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低声警告洛克的是那个塞给洛克一包“美国提子”的黑发男子。洛克投去感激的一瞥,然后点了点头。 “说吧,你到底是什么人?”那个略显慵懒的声音,就像缓缓流淌着的泉水,他现在讲的是西班牙语。 洛克也用西班牙语回答,他把昨天在车上唬那个棕发男子的话重复了一遍。男子漫不经心地“哦”了一声。看样子他相信了。洛克暗自庆幸。 “我这里有一个规矩,凡是见过我的人都得加入我的组织,否则就得死!你的意见呢?是求生,还是寻死?”依然是那个舒缓的声音,这次,他讲的是美语。美语本是洛克的家乡话,但是,这种熟悉的语言在洛克听起来却异常瘆得慌。 洛克看了看两旁,那些高大威武的家伙看起来就像是杀手。难道他要拉我入伙,让我参加黑帮?如果我参加了黑帮哪还能有机会脱身,又怎么回到十八世纪阻止宙斯的阴谋? 我可是魔王子,死神,我会怕你吗?一霎那间,洛克忘记自己已经失去神力,他用美语嘲讽道:“你这算是什么规矩?我有见过你吗?这里所有的人可都看见了,你戴着墨镜呢。再说了,我只听说戴面纱的女人如果被男人看见了容貌,就得娶了她,我还从来没听说过戴墨镜的帮主被看到了,就要入他的伙,哈哈哈……”洛克忍不住大笑起来,他觉得被称作帮主的这个家伙居然想出如此弱智的理由拖自己下水,这也未免太荒唐了吧。 “shit!” “fuck.you!” 旁边两个打手咒骂着冲上来,扬起手臂就要扇洛克的耳光。因为从来没有哪个人敢这样和帮主说过话,这小子他是不想要命了。 “stop!”那个慵懒的声音及时地响起来。 那两个举在空中的手臂僵在了空气里。然后,他们瞪视着错愕的眼睛,不解地退后一步,站回到杀手的队伍里。 这两个杀手头上梳着一串串的小辫子,他们是美洲印第安人,是费尔.楠柯从“飞鲸帮”本部带来的贴身保镖。他们了解自己的帮主,也听懂了洛克的话,他们是想替帮主出气。他们以为,接下来帮主会命令他们把这个胆敢藐视帮主的家伙拖出去喂狼狗呢。令所有杀手大跌眼镜的是,帮主坐直了身子,居然笑了,语气低沉而温润:“那么,我怎么做你才愿意加入我的组织?给你钱,买断你?或者,你坐我的位置,你当帮主?” “嗡嗡嗡”,杀手们交头接耳,议论开了,他们觉得帮主实在是反常。一向杀人不眨眼的帮主,居然会为了留一个刀疤脸,连帮主的位置都不要了。 费尔.楠柯做了一个手势,大厅里立刻安静下来。 “不好意思,恐怕要辜负你的美意了。我担当不起,也没有兴趣。我还有重要的事情要办,请让我离开这里。”洛克冷冷地说道。他实在想不明白,这人为什么非要拉自己入伙,他大可以把自己一杀了之。 “既然来到了我这里,你以为还有机会出得去吗?来人!给这个不识抬举的家伙一点颜色看看!”那个慵懒的声音突然变得残忍而狠戾。 先前咒骂洛克,并企图扇洛克耳光的那两个家伙一拥而上,一个扭住洛克的胳膊,一个扬起手臂就要扇洛克的耳光。 “楠柯老弟,和一个娄罗斗气,也太不值得了吧?你大可以一枪嘣了他。” 突然出现在门口的是一个有着一头棕红色卷发的白种人。来人身材高大,体型健硕,穿着一身笔挺的黑色西装,脸上戴着墨镜。他的身后跟着四个黑衣大汉,看样子是他的保镖。其中的一个大汉手里还提着一个金属箱子。 费尔.楠柯一挥手,那两个打手退回到杀手行列。洛克算是躲过了一劫。 “卡洛.丹?是哪阵香风把你给吹来的?”费尔.楠柯站起身,从上首走了下来,并且面带微笑。 两个黑道枭雄互相寒喧了一阵子,便都在上首的位置坐下来。 “无事不登三宝殿嘛,我是给你送一宗买卖来了。”卡洛.丹从保镖的手里接过保险箱,把箱子打开了,“这是一千万美金。” “一千万美金?丹大哥这不是见外了吗?你我兄弟一场,还谈什么钱不钱的。说吧,丹大哥有什么需要,楠柯尽力就是。” “呵呵,我听说楠柯老弟新到一批军火,你看,你的手下是清一色的美国装备。你再看我的弟兄,还有持鸟枪的,丢人哪!” “丹大哥的消息还真是灵通啊,我这货还没接到呢,你就提‘钱’来领了,呵呵呵,佩服,佩服!”费尔.楠柯竖起了大拇指,“早就听说了,丹大哥的人气急剧上升,势力也如日中天,是该换换装备了。只不过丹大哥有所不知,昨夜海上突起风暴,货船并没有驶入海港。由于天气恶劣,我估计那一船货可能是泡汤了,八成是掉进海里武装龙王爷去了。” “不会吧?”卡洛.丹的脸上显露出了不相信的神色,“我听说楠柯老弟最近和军方走得很近,你的货应该不单是从海上来,而是从空中来的吧?” 费尔.楠柯的脸色突然变得很难看,但是,也只是一瞬间的变化,他立刻换上一副笑脸,说道:“丹大哥你是我肚子里的蛔虫吗?怎么,我就这么一点秘密你都知道啊,哈哈哈……”费尔.楠柯大笑起来,“来人,上茶,要中国的‘铁观音’。” 卡洛.丹得意洋洋起来:“那么,我要的货……” “一周后。全是德国造,我保证,送货到门。”费尔.楠柯拍了拍胸脯。 “好,一言为定!” 两个人一边喝茶,一边聊了起来,他们讲的是马来西亚语。但是,洛克听懂了,原来他们干的是倒卖军火的勾当。 那么,卡洛.丹和费尔.楠柯究竟是什么人呢? 卡洛.丹是e国南方省的黑社会头子,为人很仗义,但是,又极其阴险、狠毒。他的手下有上千名成员,他的势力遍及东南亚。与费尔.楠柯不同的是,卡洛.丹所干的是陆地上的买卖。他手下的黑帮主要从事贩毒、受雇搞暗杀,开赌场、夜总会、娼馆,放高利贷,收取地方保护费等等。凡是能赚钱的营生他们都干。 近些年来,卡洛.丹声名鹊起,他的“事业”越做越大,逐渐向集团化、公司化发展。他手下的娄罗越聚越多,干的“事业”一红火,自然会引起警方的重视,再加上黑道上经常发生火拼,黑吃黑等现象。为了控制局面,他急于给团伙成员配备武器装备,于是,卡洛.丹找上了费尔.楠柯,因为费尔.楠柯是当今世界上闻名遐尔的军火商。 第一百五十五章 费尔.楠柯 费尔.楠柯是一个富有传奇色彩的风云人物,本名叫浪楠柯,是中国与西班牙混血儿,他在黑道上的名气比起卡洛.丹来那可要大得多了。他所领导的黑帮最初叫“飞鲸帮”。说起“飞鲸帮”的发迹史,简直就是一个奇迹。这还得从浪楠柯的父亲浪云飞说起。 最初的“飞鲸帮”帮主叫浪云飞。年轻时候的浪云飞不仅人长得高大帅气,而且身怀绝技。 浪云飞的家位于中国福建省,临近海边的一个渔村,祖祖辈辈以打渔为业。一个偶然的机缘,浪云飞从一个云游的和尚那里学得了一身好功夫。 后来,十四岁的浪云飞遇到了十二岁的安启明,两个少年不甘心当一辈子的渔夫,于是,划着一只破渔船闯进了公海。安启明的枪法相当高超,浪云飞的功夫十分了得,再加上年少不知何为险的精神,两个年轻人从东南亚一直闯到北美的加勒比海,再到西非的黄金海岸。 十年中,他们收服了若干个大大小小的海盗组织,最终成立了拥有上百艘船只,上千名船员的“飞鲸帮”。“飞鲸帮”是一个讲道义的江湖组织。对于弱势群体,比如渔民、妇孺,以及游客,他们从来不会去抢掠这些人,他们的目标主要是大型的货船,特别是运往国外的汽车、石油、橡胶等等。他们抢了货船之后,把人家的货船重新喷过油漆,再打上别的国家旗号,最后,连船带货一起卖到国外。 对于遭遇海难的人们,只要被“飞鲸帮”碰上了,他们就都会给予救助。在出海渔民们的眼中,“飞鲸帮”就是他们的救星。 二十五岁那年,浪云飞邂逅了西班牙鼎鼎大名的海盗女王费尔.米歇。当时,两个人都在争夺一艘开往美洲的油轮。凭借高超的东方功夫和聪慧的头脑,浪云飞击败了手持枪械的海盗女王,轻易地把油轮抢到了手。费尔.米歇对这个东方人刮目相看,在她的眼里,那个驾驶着摩托艇飞过自己头顶的英俊的年轻人就像一条会飞的鲸鱼,于是,费尔.米歇送给浪云飞一个雅号“浪里飞鲸”。从那时候起,“飞鲸帮”也被称作“浪里飞鲸”。 于是,费尔.米歇投进了浪云飞的怀抱。浪楠柯就是他们激情一夜的结果。后来,费尔.米歇在抢掠一艘英国货轮的时候,被英国海军击毙,那时,浪楠柯刚刚两岁。此后,浪楠柯就一直跟随浪云飞纵横四海。五岁时,浪楠柯就跟着浪云飞学功夫,同时也跟安启明学枪法。 浪云飞是一个比较保守而又自负的人,他始终以为凭他和安启明的一身功夫,以及威震海域的声名,就能够独霸海上地盘。殊不知,现代科技越来越发达,国际社会也在加大打击海盗的力度。在强大的海军面前,“飞鲸帮”渐渐地显露出了颓势。 虽然“飞鲸帮”是一个讲道义的江湖组织,但是,他们干的毕竟是杀人越货的营生,在国际刑警的黑名单里,“飞鲸帮”是排在前三名的。就像有一句老话中说的那样“常在水边走哪有不湿鞋的?”在浪楠柯十岁那年,“飞鲸帮”在东南亚的总部遭到马来西亚和菲律宾联合海岸警备队的袭击。“飞鲸帮”遭受重创,几百艘大小船只几乎被摧毁殆尽。 浪云飞也被海警击毙。浪云飞在临死前托安启明照顾浪楠柯,可是,浪楠柯莫名其妙地失踪了,安启明多方寻找,始终没有找到。在那一场劫难过后,安启明便解散了“飞鲸帮”。之后,安启明遇到了潘向天,在潘向天的劝说下,安启明弃暗投明,走上了经商的道路。 五年后,浪楠柯又突然出现了,他并没有因为父母的惨死,还有安启明的离开而气馁。年仅十五岁的浪楠柯重整父亲的旧部,又竖起了“飞鲸帮”的大旗。凭借聪慧的头脑、精准的枪法、强悍的修为,以及人格魅力,他得到了一批狂热分子的誓死追随。他有十二个心腹部下,人称“四大天王”、“八大金刚”。这十二个人都是“飞鲸帮”各个堂口的堂主,他们的枪法极准,功夫也都十分了得。他们中有欧洲人,也有亚洲人和美洲人。 十年来,“飞鲸帮”在浪楠柯的操持下迅速壮大起来。他先后把大大小小的海上走私集团收入自己的麾下,包括横行一时的索马里和加勒比海盗,也都被纳入了他的帮会。 同时,浪楠柯吸取了父辈的教训,他在收拢海盗帮派的同时,亦加强了对其成员的武装。他的总部配备有先进的电子侦察系统,手下的成员形形色色,有世界上顶尖的科技人员,有来自各国的退役军人,江湖上的能人异士,甚至还有渔夫和雇佣兵等。只要你有本事,就可以在帮会中占据一席之地。为了对抗国际刑警和自保,他为他的部下配备的都是最先进的武器,至于他的武器是哪里来的,除了浪楠柯和他的心腹部下之外,没有人知道。 那么,在重组“飞鲸帮”的最初,对于一个年仅十五岁的少年来说,他真的有能力撑起如此庞大的一个帮会吗?其实,浪楠柯之所以有今天这么大的“成就”,功劳最大的当属安启明了。因为安启明是浪云飞的拜把子兄弟,他答应要替浪云飞照顾浪楠柯。当安启明企图说服浪楠柯弃暗投明做正当生意时,却遭到浪楠柯的拒绝。 浪楠柯的骨子里流的是海盗的血液,他的身上有一种诗人兼冒险家的气质,这就决定了他的人生将充满传奇性的色彩,他怎么可能会安安份份的做生意人?在经过多次劝说无果以后,安启明只好罢休。于是,安启明便以安氏财团的财力为浪楠柯提供支持。当然了,虽然安启明是以海盗起家,但是,他后来的钱财都是做正当生意赚来的。 因为有了浪楠柯这一层关系,“飞鲸帮”从来不会去打“安氏船运集团公司”的主意。因此,那些从事海上运输行业的集团公司老总们很羡慕安启明。因为除了安启明的船队没遭遇海盗抢掠之外,其他船队几乎都被打劫过。当然了,别人都以为是“橡胶大王”的名头在起作用,谁也不会想到安启明会和海盗有渊源。 时值今日,“飞鲸帮”已经改头换面,它由一个海上小帮会,演变成威震大西洋的海盗集团,或者说是犯罪组织。但是,它却有两个合法的名字,一个叫“费尔楠柯船舶运输公司”,一个叫“米尔西斯航空公司”。 浪楠柯现在的合法名字叫费尔.楠柯,美国籍。他的分部遍及世界各地,洛克现在所在的地方是费尔.楠柯在美洲海岸的一个分部。其负责人是“四大天王”之一。 费尔.楠柯的总部位于百慕大群岛的一座岛屿上。要想进出这座岛屿必须经过一片广阔的海域,这片海域就是闻名于世的百慕大三角。专门从事海洋和航空事业的人把这一带海域视为畏途,更是谈虎色变。然而,费尔.楠柯乘坐的私人游艇以及专机居然能够顺利地进出这片海域和领空。这让研究百慕大的专家学者们大跌眼镜。 费尔.楠柯通常用军火同加拿大、墨西哥以及中东的沙特阿拉伯国家换取石油,再把石油出售给美国、日本、德国等世界石油进口大国,从而谋取高额利润。有些时候,他会直接用原油同其它国家换取他所想要的东西。 在某些国家军阀或者元首的眼睛里,费尔.楠柯就是一个神一样的人物。因为他们要什么,费尔.楠柯就能搞到什么。与普通军火贩子不同的是,费尔.楠柯的能力大得惊人,他不仅能替客户弄到小型武器,还能搞到飞机、坦克、军舰之类的“大宗货物”。甚至就连锁在某些国家档案柜里的图纸,还没有问世的尖端武器,他都能搞得到成品。 经由费尔.楠柯运输公司走私出去的武器可以装备至少上百万人的军队,他倒卖过飞机、大炮、导弹直至核材料,至于他的军火是从哪里搞来的没有人知道。 为此,国际刑警和联邦调查局曾经派出优秀特工千方百计渗入到费尔.楠柯的组织,企图调查军火的来源,但是,他们毫无收获,而联邦调查局亦损失了无数优秀特工。 费尔.楠柯的名字也早已经被联合国纳入全球军火贩子通缉名单。国际刑警也曾经试图逮捕他。但是,他迄今都逍遥法外。随着调查的深入,渐渐的,国际刑警获取了更多的情报。他们通过调查发现,费尔.楠柯的本事相当了得,就连某些世界大国都成了他的护盾。 费尔.楠柯的能耐之一就是,不论客户身在世界何处,他都能保证“送货上门”。费尔.楠柯之所以有如此能耐,一方面得益于他的交友本领——他的朋友中既有美国政府高官、俄罗斯军人、非洲国家元首,也有黑帮老大、街头混混,这使得他不管在哪里、什么场合都“很吃得开”。另一方面,就是他的背后似乎暗藏着一个势力更强大的人物,那个人在为他提供军火。但是,这个人是谁,联邦调查局调查了多年一直没有调查出来。 费尔.楠柯的另一个能耐就是,他现在的公开身份是某国军方高级军事顾问。同时,他还是沙特阿拉伯王储的座上宾。他会讲许多种国家语言,持有至少十个以上国家的护照。他常用的化名有安德烈.维特,安德烈.米歇,奥戴.费尔.米歇等,其实,都是他一个人。 费尔.楠柯的公司职员超过了1500人,拥有250架飞机,360艘船舶。他从不直接出面介入军火买卖与贩运,而是将飞机或者船舶租给个人或者其他公司,这样就使得执法者很难抓到他的把柄。 费尔.楠柯时常出入某些国家元首或者王储的宴会,以及赌场,在那些场合中他完成了一宗又一宗不为人知的交易。他的私人生活鲜有人知,除了一黑一白两个女子杀手,他的身边再也没有出现过其他女人。 就这样一个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大人物,他为什么会在暴雨倾盆的夜晚亲自去充满危险的海岸上接货?并且还对一个自称是被冲到海岸上的“刀疤脸”感兴趣呢? 第一百五十六章 软磨硬泡 费尔.楠柯并没有收取卡洛.丹的一千万美金,他承诺无偿赠送一批装备给卡洛.丹。这让卡洛.丹大大地感动了一番,这可为他省了一千万美金哪,他能不感动吗?卡洛.丹拍着胸脯向费尔.楠柯保证:“如有用到丹大哥的地方,尽管开口,赴汤蹈火亦在所不辞!” 费尔.楠柯一向很慷慨,这是他的为人处世之道,实际上也是他收买人心的一个方法。更何况,他和卡洛.丹一向交往甚密,当然了,两个人的交往都是为了各自的利益,是否真的能够做到肝胆相照,恐怕只有上帝才会知道。 两个人一边称兄道弟,一边热切地交谈着。不久,卡洛.丹喝完了茶,他又从保镖的手里接过一样东西。他把那东西放在桌面上,并且掀开了盖子。 洛克偷眼望去,他明白了,那个东西是一部手提电脑。他们在玩什么花样呢?洛克不动声色地观察着。两个黑道枭雄在电脑的屏幕前指指点点,那两个脑袋凑在一起不时低声地讨论着。但是,洛克听不到他们在说什么,他们的声音太小了。 终于,卡洛.丹提出了告辞。他在经过洛克身边的时候突然停下脚步,说道:“楠柯老弟,如果你瞅着刀疤脸不顺眼的话,不如让我把他带走吧?” “哦?丹大哥也对我‘飞鲸帮’的人感兴趣,这是在挖墙脚吗?……”费尔.楠柯戏谑道。他讲的是马来西亚语。 “谁是你‘飞鲸帮’的人?我可没答应入你的帮会。”洛克用马来西亚语嚷嚷着。 那双隐藏在墨镜后面的眼睛狠狠地瞪视着洛克,然后不急不徐地说道:“你会答应的。” 第96节 “噢,既然这样那丹就不勉强了,告辞!”卡洛.丹瞥了洛克一眼,嘴角扯出一个弧度,那是一个怪异的笑容。在四名保镖的簇拥下,卡洛.丹奔门口去了。 洛克很是诧异,心想:真是莫名其妙,他们为什么会盯上我?是不是因为我的这身装束太怪异,说不定我这件袍子太值钱,被他们看上了,毕竟,这是来自神界的东西。 洛克抬眼望去,发现被卡洛.丹称为“楠柯老弟”的家伙还坐在上首,他的手里拿着几张类似于纸片的东西,正在低头沉思呢。 半晌,费尔.楠柯朝众人一挥手,说道:“下去!” 大厅里的组织成员都退了出去,只有那两个印第安人还站在原地。他们在等着帮主吩咐,只要帮主一声令下,他们就会立刻把洛克“修理”得体无完肤。 终于,费尔.楠柯抬起了头,他看到两个保镖还站在原地,立刻沉下脸来,说道:“怎么,你们没有听到我说的话吗?” 两个保镖一脸的迷惑不解,其中一个人说道:“帮主,要不要把这小子拖出去喂狼狗?” “混蛋,我有说过要把他喂狼狗吗?” “没……没有。”那个保镖吓得冷汗直流,他是越来越不明白自己的帮主了。虽然帮主一向喜怒不形于色,但是,自从这个“刀疤脸”出现以后,帮主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保镖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 “出去。”冰冷的声音仿佛是一把利剑,划破皮肤,直冷到骨髓里。 “是,属下遵命。”两个保镖哪里还敢停留半秒,抬起发软的两腿疾步退了出去。 一黑一白两个美女就像两个雕像一样,始终面无表情地站立在费尔.楠柯的身后。 “我想跟你谈一谈。”洛克瞅见费尔.楠柯有了空闲便说道。他很想早一点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怎么,你改变想法了?”唇角上扬,那是一抹嘲讽的笑意。 “不,我不会参加你的组织,我只希望你能放我走。我的朋友遇难了,我要去救我的朋友。” “救你的朋友?你还真是改不了愿意管闲事的毛病,你应该先想一想如何自救!”费尔.楠柯突然沉下脸来,手腕一翻,他的左手上突然多出了一把手枪,他用枪指着洛克的头,一步一步地逼近洛克。 随着费尔.楠柯的逼近,洛克突然看到了那只持枪的手,那只手是左手,并且异常白皙。那只手的食指上有一枚硕大的戒指。它呈多面体形,散发着雪亮的寒芒。一霎那间,洛克突然有一种窒息的感觉,这枚戒指像极了冥王神戒,但是,颜色又不一样。冥王神戒是黑色的,这枚戒指却是白色的,想来这应该是一颗钻石吧。 “你好像根本没有在听啊!”费尔.楠柯发现洛克走神了。他逼上前来,恶狠狠地说道,“你,居然当着那么多手下的面拒绝我,好,你有种!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洛克回过神来,潇洒地甩了甩一头金发,傲然道:“本杰明.洛克。” “本杰明.洛克是吧?”费尔.楠柯把枪用力顶上洛克的太阳穴,右手一把揪住洛克的衣领,狠狠地瞪视着,咬牙切齿地说道,“如果不是看在你救过我的份上,我早就把你喂狼狗了!” “我救过你?”洛克一脸的愕然,他实在想不起自己救过谁了。 “嘿嘿嘿,看你年纪轻轻的,怎么如此健忘?”说着,费尔.楠柯除下脸上的墨镜。 洛克明白了,难怪他说自己见过他,原来,他就是在那艘船上差一点儿被那个黑人给羞辱的年轻人。洛克很气忿,心想:我救了你,你居然这样对我,简直狼心狗肺、忘恩负义。洛克更加鄙视费尔.楠柯了。 “你还是杀了我吧,我不需要你领我的情,你也不要以为欠了我什么。我救你是自愿的,我这人无论做什么一向不求回报,所以,你不要以为杀了我心里就会有所不安。”洛克直视着那对琥珀色的瞳孔,眸子里丝毫没有畏惧之意。 “你……”费尔.楠柯收起手枪,狠狠地推了一把。 “噗通”,洛克一屁股跌坐在地板上。 “哼,你以为你很高尚是吧?你越是要走,我就越是不放你。你就等着老死在这里吧。”费尔.楠柯冷哼一声,他戴上墨镜,丢下洛克走了出去。 “喀喀喀”,伴随着皮鞋敲击地板的声音,那一袭白色的风衣随着身体的前行有节律地摆动着。洛克突然想起一个人,米勒,他的背影很像米勒。 “米勒!”洛克大叫一声。可是,费尔.楠柯就像什么都没有听见一样,继续朝前走去。 唉,我这是怎么了?他怎么可能是米勒。洛克苦笑着摇了摇头。洛克站起身,走出大厅。刚走出门口,两个大汉拦住了他的去路。 洛克被软禁起来。他的活动范围只有一两百平米,是草坪边上的一栋小楼。小楼前面有一棵高大的棕桐树。 洛克站在窗前,瞅着那棵高大的棕桐树。树下是一个菱形的花圃。一簇簇粉红色的蔷薇花开得异常热烈,馥郁的花香随着南来的风,时不时地从敞开的天窗里飘进来。远方是波澜壮阔的大海,隐隐约约还能听到海浪拍击礁石的声音。 这是一处极其优美的所在。但是,洛克的心情并没有一点见好。 这算是怎么一回事?非要拉我入伙。我靠,真他妈的是一个怪胎!你最好走路被车撞死;吃饭被米噎死;喝水被水呛死!洛克在心里狠狠地诅咒着。 洛克在小楼里煎熬着,一晃,过去了半天。中午,有女仆送来了饭菜。洛克一抬肘,把那些精致的糕点、小菜,连同一瓶“伏特加”全扫在了地板上,吓得那个女仆连滚带爬地逃了出去。 “强盗,流氓,痞子,无赖,神经病……”洛克忍不住了,终于狠狠地咒骂出声。 “怎么,你骂够了没有?看来你真是一个修养极高的人,就连骂人都文诌诌的,我真是越来越佩服你了!”一个慵懒的声音传来。 洛克一抬头,看到倚在门口的人正不怀好意的一脸坏笑着。不是那个帮主还会是谁? “你来干什么?”洛克没好气地说道。 “我是来看你的呀,啧啧啧,真是暴殄天物!”费尔.楠柯瞅着洒在地上的饭菜和跌碎的杯盘,忍不住皱了皱眉,“这些食物可都是我吩咐厨房特意给你开的小灶,还有那瓶美酒,它可是阿拉伯王储送给我的,好嘛,都让你给糟蹋了。你就这么不懂得尊重劳动人民的成果?亏你还是一个大学生!”费尔.楠柯撇了撇嘴。 “把好酒和美食送给一个犯人才是暴殄天物!感谢你的意大利比萨,法兰西牛排,麦西尼鸡、马赛鱼羹,还有俄罗斯的伏特加。”洛克用眼睛狠狠地剜着费尔.楠柯,“只是,我很奇怪,不知道送给我美食的家伙究竟安的什么心。所以,我把它们都孝敬给了土地爷。” “呵呵,你倒是很识货的嘛,不简单哪!”费尔.楠柯不但没生气,反而赞许地点了点头。 “嗤!”洛克嗤笑出声,心想:我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美食不知道要多出多少倍。 “我说楠柯帮主,楠柯大哥,楠柯大爷,你快放我走吧,你把我囚禁在这儿算是怎么一回事儿?我真的要去救人。”洛克急了,他就差没叫楠柯老爹了。 费尔.楠柯怒吼一声:“我叫费尔.楠柯,不是你大爷。” “咯咯咯”,洛克笑出了声,“人人都愿意当大,你居然愿意做小,那好,你不当我大爷,我就当你大爷,说吧,找你大爷我有什么事儿?是要把我大卸八块喂狼狗呢,还是凌迟,或者是五马分尸?你有多少手段尽管使出来。” “你……”费尔.楠柯气得差一点儿背过气去,那对隐藏在墨镜后面的琥珀色眸子泛出了隐隐的红光。 “我真怀疑我的眼睛,是不是我看错了人?我发现你的嘴巴才是你真正的长处,你不去当外交官还真就可惜了呢。好好好,你大可以逞一时口舌之快。看在你救过我的份上,我不和你计较。你,跟我走!” 费尔.楠柯勉强压制住心中的怒火,他揪着洛克的衣领,把洛克“押”进了他的办公室。 第一百五十七章 不打不相识 费尔.楠柯指着大型电脑屏幕上的一张图片,说道:“昨夜你在海岸上看到的那艘轮船是不是这一艘?” 洛克看向屏幕,屏幕上是一艘大型游艇,上面还有露天游泳池,看样子蛮豪华的。它的颜色是银灰色的,但又有些偏白。 令洛克吃惊的是,他看到游艇上有一些人,他们有男有女,虽然看不清容貌,但是,看穿着他们似乎像军警,而且,他们的手里都持有枪械。这艘游艇被一些小型的舰艇给包围了。那些舰艇上也都是一些手持枪械的军警,或者说是海军吧,双方似乎在进行枪战。 洛克先是点了点头,继而又摇了摇头。 “你什么意思啊?”费尔.楠柯不解地问道。 洛克耸耸肩膀,揶揄道:“虽然船体的形状和颜色很像,但是,我总觉得我看到的应该是一艘货轮,而不应该是游艇。再说了,那么恶劣的天气,什么人会有心情乘坐游艇在海上兜风呢?除非他不想活了。” “正是因为天气恶劣,所以它才更容易偏离航向啊!”费尔.楠柯自言自语着,他陷入了沉思。然后,他奇怪地问道,“为什么你会认为那是一艘货轮而不是游艇呢?” “这个嘛,因为我嗅到了一种异味,那种味道很难闻,类似于汽车轮胎的味道,但是,又很浓重。” “汽车轮胎的味道?轮胎的味道……”费尔.楠柯自言自语着,琥珀色的眸光一亮,他突然抓住洛克的手臂,急切地嚷嚷着,“这么说,你是看到了‘琳娜号’。想不到,你的鼻子居然比我的狼狗都灵,真是一个天才!帮会里正缺少像你这样的奇人,你就加入我的组织吧,我让你当帮会的堂主,如果你不愿意当堂主,也可以当集团公司的总裁。只要你愿意留下,职位任由你选。” 嗤!居然拿我跟狼狗作比较,我可是死神耶,谁稀罕当什么堂主和总裁。洛克极其不满,他对费尔.楠柯的提议嗤之以鼻。 洛克一扬眉,傲然道:“我可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有为青年,你就不要妄想拖我下水了。” “你……你这人怎么这么固执?我的组织并不像你想像的那样,我可是福特基金会最大的股东之一,我每年都向非洲捐赠五亿美元的救助款作为和平事业的慈善基金……” “别给自己的脸上贴金了,你以为我听不懂吗?你干的是倒卖军火的勾当。你该不是一边捐赠善款,一边在向人家兜售军火吧?我想,某些国家的战争应该就是被你运去的军火挑起来的吧?即便你是什么基金会的股东,那也不过是你给自己披上的一件合法外衣,目的还不是为了更方便自己从事非法活动?”洛克咄咄逼人,几乎一针见血,直戳费尔.楠柯的痛处。 “你……你居然敢挑战我的底线?你真的惹恼了我!”费尔.楠柯欺身上前,白皙却犹如鹰爪一般的手锁上了洛克的喉咙。他咬牙切齿,恨恨地说道,“你就这么急于求死是吗?看来,我若不成全你,倒显得我太小家子气了。” 洛克知道,自己的确已经把费尔.楠柯惹毛了,自己的目的达到了。眸子里闪现出一丝阴谋得逞似的邪魅笑意,洛克不再理睬费尔.楠柯。他索性闭上眼睛,就等着听“喀嚓”一声,脖子被扭断的声音了。 那么,洛克为什么硬要和费尔.楠柯杠下去呢?他的确是想寻死,他是想摆脱现在的身体束缚,以灵魂能量体的形态进入异世界寻找冥王。他想求助冥王,让冥王重新送自己穿越时空,因为他要回到十八世纪。 洛克等了半天,却不见有什么不适的反应,于是,只得张开眼睛。红色的眸子对上了琥珀色的瞳孔。洛克惊讶地发现,费尔.楠柯正死死地盯着自己看。 一个邪魅的笑容在洛克的脸上绽了开来:“是不是我的脸上多了一道伤疤,反而更漂亮了,你舍不得扼死我?” 那双琥珀色的眸子慌忙从洛克的脸上移开。 费尔.楠柯忽然口吃起来:“这……这是什么话?我……我只是觉得好像在哪里见过你。” 洛克冷哂:“见过,当然见过。在那艘船上嘛,要不是我英雄救美,你还不得……” “你……” 费尔.楠柯被气得说不出话来。他在办公台前坐下来,居然叹了一口气:“唉,我知道,你还在生我的气。是,我是太自私了,是我不对,我不该丢下你一个人逃跑,结果害你毁了容。你放心,我会请来世界上最著名的整形专家为你整容,我也一定会抓住那几个海盗给你出气。” “呵呵,谁说我生气了,我不但不生气,我还要感谢你。虽然我也不知道这张脸是怎么毁的容,但是,毁了容总比被男人吃豆腐的好。” “你……”费尔.楠柯又被洛克气得说不出话来,他已经听出来了,洛克是含沙射影在讽刺他。 洛克瞥了费尔.楠柯一眼,继续挖苦道:“我就不明白了,你一个叱咤风云的黑帮老大,鼎鼎大名的军火贩子,你手下有那么多杀手或者是保镖吧,你竟然会被大胡子捉住。啧啧啧,真是太让人费解了!” “唉!”费尔.楠柯叹了一声,“想我费尔.楠柯,一个连联邦调查局都束手无策的人物,居然落入初出茅庐的大胡子海盗手里,还差一点儿毁了清白。谁让我点儿背呢……” “扑哧”,洛克笑出了声,“就你,还敢说自己清白?一身的铜臭味!”洛克误会了,没明白他的意思。 费尔.楠柯的脸红了:“算了,不说了,我只希望你能替我保守秘密,不要说出去,如果被帮中的弟兄知道,那多丢人哪。” 洛克斜睨了费尔.楠柯一眼,揶揄道:“这你放心,我又不是长舌妇,我才懒得嚼舌根呢。不过,我想知道一件事儿,既然你也在那艘船上,你应该看到我了,当时我身负重伤,是被那些人打的吗?”洛克想知道自己失去神力的原因,如果是被海盗打的,他一定不会放过那些人。 “呵呵,你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你的命可真大!你知不知道,你的身旁有一个铁锚,就差几公分那个铁锚就穿透你了。本来,海盗以为你死了,他们想把你扔进大海。是那个黑鬼老三舍不得你死,才让手下泼水把你浇醒的。”费尔.楠柯讥笑道。他的嘴巴斗不过洛克,总算有了这样一个机会,让他找回了一点儿心理平衡。 “哦,原来是这样。”洛克明白了。自己的猜测果然没错,自己的神力是在穿越时空时失去的。 “那么,你让我看这艘船究竟是为了什么?”洛克疑惑道。 费尔.楠柯转了转眼珠,指着屏幕上的图片,说道:“你再好好看看照片上的几个人,说不定他们就是你要救的朋友呢。只要你加入我的组织,我就派人救你的朋友,即便他是蹲在联邦调查局的监狱里,我也能帮你把他弄出来。”费尔.楠柯挖空心思窜掇,想拉洛克入伙。 “不,我要救的人不在本世纪,如果你能帮我回到十八世纪,我救了人之后,心情一好或许就上了你的贼船。”洛克嘻笑着。其实,洛克是在开玩笑的,他是故意让费尔.楠柯难堪,想让费尔.楠柯打消拉他入伙的念头。 “这可是你说的哦,你可不能反悔。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令洛克大跌眼镜的是,费尔.楠柯居然答应了,而且还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不会吧?”洛克讪笑着,“你真的有办法让我回到十八世纪?你听好了,是十八世纪,1706年。” “我是没有办法,但是,我的朋友却有办法。”费尔.楠柯诡异地一笑,“不要说十八世纪,就算是一万年前,或者一万年后他都有办法让你回去。” 洛克的心怦怦怦地跳了起来。难道他的朋友是米勒?这么说,我很快就能见到米勒了。 “你的朋友叫什么名字?你能带我去见他吗?”洛克焦急地嚷着。 “我不知道他的名字,我也不能带你去见他。”费尔.楠柯一口拒绝了。 “为什么?”洛克惊讶地问道。 “因为他是幽灵。” “什么?幽灵?有你这样开玩笑的吗?”洛克甚是惊讶,因为他当过死神,他知道,幽灵也就是亡魂,而凡人的肉眼是看不到亡魂的。 第97节 “我没有骗你。他的确是幽灵,就在左前方的那片海域里,他出现的时候海面上就会涌起大雾。他驾驶着一艘幽灵船,他船上的船员都是骷髅兵。” “呵呵呵”,洛克干笑了几声,“会开船的幽灵,你该不会是看《加勒比海盗》看多了吧?你说的应该是电影里的故事情节。” “信不信由你,我可是亲眼目睹的。”费尔.楠柯斜睨了洛克一眼,说道,“十岁那年,我和父亲乘坐的那艘货轮被东南亚海军给击沉了。父亲死了,当时,我掉进了海洋里。后来,我看到水里浮上来一片巨大的阴影。我被吸进了阴影里。当我醒来的时候,我看到了幽灵和骷髅兵,他们在大洋深处的城市里制造各种地面上所没有的尖端武器……” 大洋深处?城市?难道是陷落的亚特兰蒂斯?洛克的心里犹如翻江倒海一般沸腾起来,他又想起了异世界里的修罗还有雪烈。洛克的眼泪差一点儿没掉出来。 “你真的相信世界上有幽灵吗?你有没有想过,他们可能是地外星球上来的人类?”洛克问道。他多希望费尔.楠柯所说的幽灵就是米勒啊。 “我当然有想过,我也曾经看到过这片海域里有发光体进进出出。但是,他们真的是幽灵,因为他们只有影子,没有身体。” “什么?只有影子,没有身体?”洛克骇然了。虽然他当过死神,他知道神祗会幻化身形,但是,神祗幻化身形通常都是以实体存在的,就像蜥蜴人说的那样,应该是身体分子进行重组。如果幻化成烟雾之类的无形之物,是没有办法接触实体的,又怎么能制造武器呢? 洛克百思不得其解,他想的头都疼了,于是,只好说道:“就算你的朋友是幽灵吧,可是,你怎么知道他有办法让我回到十八世纪?” “他说,他来自遥远的过去。我想,他既然能来到现在也必定能回到过去。” “噢,那么,他会帮助我吗?” “会的,因为他需要我,他们制造武器所需要的原材料是我提供的。” “什么?你为他们提供制造武器的原材料?”洛克瞪大了眼睛,“难道你就不怕他们用制造出来的武器攻击地球吗?” “不会,他说他制造武器只是为了还债,他说他欠了一个人的情。” 幽灵也会欠人情,真是太搞笑了。洛克在心里嘀咕着。 “那么,你打算怎么帮助我回到十八世纪?”洛克来不及考虑其它了,他只想抢在神祗之前回到十八世纪。为了阻止宙斯的阴谋,即便已经失去了神力,他也要拼全力一试。 “嘟嘟嘟”,还没等费尔.楠柯回答呢,他的手机响了。 “我先接一个电话。”费尔.楠柯接完电话之后,一脸惊喜地说道,“走,报仇的机会来了。” “报仇?”洛克没反应过来,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和谁有仇。 “见了你就明白了。” 就这样,两个死活杠上的年轻人暂时忘掉了不愉快。两个人兴冲冲地往大厅走去。 第一百五十八章 大胡子海盗 大胡子海盗乔治.布朗.西斯睁开眼睛时,发现自己浑身湿漉漉的躺倒在沙滩上。他抬头看了看天色,天色微明。弟兄们呢?“琳娜号”呢?他环顾了一下四周。眼前是一片红树林,身后是大海,不远处的沙滩上横着几具尸体。然后,他看到了一具黑人“尸体”。 “老三!老三!”布朗.西斯扑过去急忙施救。他一边猛掐姆威尔的人中,一边双掌用力按压姆威尔的腹腔,并且焦急地呼唤着。 “咳咳”,鼻孔和嘴巴里喷出來两股水柱。姆威尔猛咳两声,醒了过来。 “大哥,我们这是在哪里啊?”姆威尔坐了起来。 “好像是加勒比海岸。” “弟兄们呢?还有货船呢?” “唉,昨晚我们遇到了九级风暴,‘琳娜号’触礁了,估计已经沉了。可怜咱们那一干兄弟,估计已经遇难了。我从监狱里逃出来,本想带着兄弟们一起讨生活,谁曾想,点儿这么背……”布朗.西斯哽咽着,眼泪差一点儿掉出来。 “大哥,这也不能怪你。毕竟我们是第一次干这么大,难免会出纰漏。你放心,下次,下次肯定不会失手了。” “下次?还不知道有没有下一次。” 布朗.西斯很是灰心。自从踏上黑道,他就没少走霉运。从前因为嗜赌,被债主追债遭致殴打。为了还债,他伙同几个街头小混混抢/劫珠宝店。结果被警察抓住,关进了e国的监狱。在监狱里,他又结识了因杀死情敌入狱的非洲人姆威尔,还有因贩毒被捕的西班牙人莱辛斯。三个人在监狱里结成了兄弟。 一天傍晚放风的时候,趁看守松懈,三个人联手干死守卫,逃出了监狱。为了逃避警方的追捕,三个人一合计遂决定干海盗营生。因为大胡子布朗.西斯祖辈住在海边,是靠打渔为生的,在海上讨生活,或许能够避开警方的追捕。 三个人网罗了一帮小混混,买了几条枪外加几艘摩托艇。他们先在马六甲一带利用夜幕的掩护,搞了几次突袭,抢了几艘小型货船。他们把货船改头换面之后,卖到了国外,卖得了好价钱。渐渐的,吃到了甜头,三个人已经不满足于小打小闹。 后来,三个人合资买了一艘能够装载摩托艇的多用途轮船,起名“巨灵号”。他们便经常驾驶“巨灵号”在大西洋上游荡。他们把贪婪的目光盯上了来往的大型货船。 如果能抢到大型货船,特别是装载汽车或者石油的货轮,干上一票,就够一辈子吃穿享用不尽了。 当莱幸斯通过黑道上的朋友弄了几条微型冲锋枪,和一个火箭筒之后,布朗.西斯乐开了花。于是,他们化装成出海捕鱼的渔民,继续在大西洋上游荡。 那一天,三个人和几个娄罗躲在船舱里掷骰子。赌得正兴起呢,负责瞭望的娄罗报告说,头顶出现一架直升机。三个人跑到甲板上一看,是一架军用直升机。它正不远不近地跟在“巨灵号”的头上。 “奶奶个x的!”布朗.西斯咒骂了一句。他以为是警方辑拿他来了。他刚刚饮了一瓶“伏特伽”。酒劲一上来,布朗.西斯扛起火箭筒,“咣”的射出了一炮。 军用直升机的尾巴冒出了黑烟,它摇摇晃晃地冲了过来,眼看就要撞上“巨灵号”了。吓得布朗.西斯急忙喊叫:“右转舵!右转舵!” 直升机擦着“巨灵号”的边儿,冲进了海里。然后,“嗵”的一声,从天上掉下来一个物体。“它”砸在了“巨灵号”的甲板上,把金属的甲板给砸出了一个坑。 布朗.西斯这个气啊,他心疼“巨灵号”。他抬脚就是一阵猛踹。当姆威尔急喊“大哥快住手!”时,布朗.西斯才看清,甲板上躺着一个小青年。那么,从天上,不,确切的说是从直升机上掉下来的小青年是谁呢?他就是费尔.楠柯。 费尔.楠柯听说大西洋上新近出现了一个海盗团伙,这股海盗很是嚣张,不仅不拜码头,连过往的渔民都要打劫。费尔.楠柯很是不满,他打算亲自会一会这个海盗头子,想探一探这股海盗的底细,如果值得利用,就收服了,如果毫无利用价值,就灭了这股势力。 于是,费尔.楠柯乘坐军用直升机往大西洋上来了。也该费尔.楠柯倒霉,他不知道大胡子布朗.西斯是从监狱里逃出来的。他驾驶的军用直升机给他带来了厄运。 费尔.楠柯的座机被击中,坠进了大西洋。费尔.楠柯却跌在了“巨灵号”的甲板上,差一点儿没把他摔死不说,还遭到了布朗.西斯的一顿毒打。 因为费尔.楠柯练过硬功,他的体质相当不错,因此并没有摔昏过去。当他爬身起来想跑的时候,被莱辛斯的枪击中了脚踝。紧跟着,姆威尔冲上去,扇了费尔.楠柯两个嘴巴。其实,姆威尔打得很轻,他只是做做样子罢了,因为他发现费尔.楠柯的长相很英俊,立刻心生爱慕没忍心再打下去。 就在费尔.楠柯被打,以为自己必死无疑的时候,“砰”,又从天上掉下来一个大块头。当时,费尔.楠柯还抬头看了看天空,他觉得很奇怪,天空中又没有飞机,这人是从哪儿掉下来的呢? 于是,便出现了洛克和费尔.楠柯被当成枪靶子遭羞辱的一幕。其实,费尔.楠柯心里很清楚,如果不是洛克的出现,他肯定会遭到羞辱甚至会没命。他甚至以为洛克是上帝派来救他的,因此,无论洛克怎么刺激他,他都没忍心下杀手。如果换了一个人,估计那个人早被他杀死一万次了。 就在洛克即将被姆威尔羞辱的时候,开来一艘英国军舰。英国军舰正在追剿逃入大西洋的索马里海盗。英国佬以为没有挂国旗的“巨灵号”是他们追剿的海盗船,于是开火了。费尔.楠柯跳海后被英国佬给救了起来,而洛克则被大白鲨给驮走了。 当“巨灵号”向美洲方向仓皇逃窜的时候,布朗.西斯于甲板上看到一艘英国的巡逻舰在检查一支集装箱船队。那支船队上的武装人员和水手与军舰上的军警发生了冲突。三个海盗一商量,觉得有油水可捞,便决定趁乱抢船。布朗.西斯让莱辛斯把“巨灵号”开往加勒比海的一个小岛,那里有他们的老巢。他和姆威尔率手下蹬上最前面的那艘,他们杀死了“琳娜号”上的船员,威胁船长把货轮开往美洲。 实际上,那支船队就是叶枫的安氏船务集团公司开往美洲的集装箱船舶。当时,英国人硬说货船上藏匿有军火,要登船检查。遭到拒绝之后,双方发生了冲突,但是,并没有交火。 当英国海军发现有一艘货轮脱离船队,准备逃跑时,便开了火。英方并不知道“琳娜号”已经被海盗给控制了。“琳娜号”居然还击了,而且火力还相当猛。英方没有理会逃跑的“琳娜号”,他们更加笃信货船上藏匿有军火,要强行搜查。而此时,安家正在为安琦小姐举办舞会,叶枫正在和同学聊天。也由于换了衣服的缘故,叶枫的商务手机被落在了宝马车里。货轮上的负责人拨了若干次电话也没有联系到叶枫,无奈,他只得让英国佬登船开箱检查。 这一检查不要紧,所有的船员都瞪大了眼睛,因为英国佬的确从装载橡胶的货箱里翻出了各种枪械,以及手榴弹等轻型武器。 于是,除了已经逃跑的“琳娜号”,其它船舶都被扣押了。 当大胡子海盗布朗.西斯兴冲冲地“开箱验货”时,他惊讶得眼珠子差一点儿掉出眼眶来。因为他看到了藏在橡胶下面的军火。布朗.西斯呆怔了片刻,然后,他命手下娄罗连续开了几箱,他发现这批军火相当可观,不仅有清一色的德国造“ump”,还有重机枪,狙击枪、各种手枪。好半天,布朗.西斯才回过神来,然后就是一阵欣喜若狂般地喊叫:“发财了!我们发财了!” 布朗.西斯和姆威尔一商量,决定故伎重施,他们要把“琳娜号”重新喷漆,开往美洲卖给当地的印第安人。他们估计这一批军火能换回一船黄金。 当“琳娜号”驶进加勒比海域之后,正打算向最近的港口(即蜥蜴人带洛克去的那个港口)靠近时,海面上突然刮起了飓风。布朗.西斯全力指挥水手和舰长,企图向港口靠近。风速越来越大,起码有九级以上,很不幸,船盖折断了,海水涌进了船舱。再加上突然降下的暴雨,他们根本连抢救都来不及。结果,倒霉的布朗.西斯和姆威尔,以及他们手下的娄罗都堕入了海洋。 “大哥,我们现在怎么办?” “这附近应该有一个简易港口的,我们找找看吧,先找一艘船,然后回莱特岛与老二会合。” 布朗.西斯和姆威尔沿着海岸向前行去。大约走了有十几里路,天色已经大亮了。渐渐的,他们看到了港口。两个人一阵狂喜,不知不觉间就加快了脚步。 就在布朗.西斯和姆威尔刚一踏上码头的时候,几把手枪指向了他们的脑袋。八个身穿黑色风衣的彪形大汉把布朗.西斯和姆威尔包围了。这八个人不是别人,正是被费尔.楠柯留在码头上等着接货的“飞鲸帮”组织成员。 “难道这两个人就是帮主要我们接的‘货’?”西班牙人奇怪地问道。 “谁知道呢,把他们带回去交差吧,老子都要饿死了。”是那个讲美语的。 两个海盗被押上运输车。 一行人正打算上车。一个负责装卸货物的小头目跑来报告说:“各位老大,我们在沙滩上发现两个人,还没死,看样子是昏过去了。” “又有两个人?难道是和大胡子一伙的?”西班牙人露出了疑惑的神情。 小头目说道:“不像,他们穿着军装,像是海军。” “什么?海军。”八个人立刻紧张起来。 “怎么办?带回去吗?” “先问过帮主吧,万一我们带回了警方的探子,惹恼了帮主还不得被喂狼狗啊。” “你又不是不知道,帮主一向和军方有来往,带回去又有何妨?” ...... 几个人议论了一阵儿之后,为首的西班牙人拨通了费尔.楠柯的电话。 已经昏死过去的绮儿和叶枫被抬上了运输车。“哗啦啦”,运输车涉过溢满水的水坑,爬上满是山石的山坡。就像越野车一样,它也长出“脚”来,只不过,它的“脚”更多,有十几个。“铿铿铿”,运输车在山路上攀登,就像一个钢铁巨人一样。不久,它的“脚”又变成了轮子,然后轮子又变成了履带,最后又变成了轮子。它就像一个机械怪物一样,上坡、下坡,涉水过河。 第一百五十九章 恩威并施 乔治.布朗.西斯和姆威尔被带到“飞鲸帮”在美洲的分部。当两个倒霉的海盗还没有弄清楚状况的时候,就发现自己已经没有活命的机会了。因为他们看到了上首的两个年轻人。他们一个坐在沙发上,一个站在沙发旁边,正是在“巨灵号”上被自己毒打和戏弄过的两个年轻人。 真是霉到家了!布朗.西斯在心里抱怨着。“刷刷刷”,冷汗顺着他的脸颊直往下流淌。 姆威尔更是吓得魂飞魄散,他看到坐在上首的白衣人手里正在把玩着一把军刀,一把日本武士军刀。姆威尔感觉颈窝都在发凉,他吓坏了,心想:难道此人是黑龙会的龙头老大?想不到黑龙会的龙头居然这么年轻俊俏,早知道真不该惹他。姆威尔在心里默默地祈祷,他不是在祈祷上帝显灵救他一命,他是希望这些杀人不眨眼的恶魔能给他一个痛快,别让他死得太难堪。 洛克盯着黑人海盗的脸看了一会儿,他发现黑人的脸上也有一道伤疤。你的伤疤比我的要难看得多了。哼,这就叫恶有恶报!洛克在心里冷笑着。 “要杀你就杀我吧,是我,都是我一个人干的,跟我大哥没关系。”姆威尔梗着脖子嚷了起来,他在想:反正是我想干你的,我是死定了,不应该牵连到大哥。 布朗.西斯向姆威尔投去了感激的一瞥,他的鼻子有点儿酸,眼泪差一点儿掉下来。 “跟你大哥没关系?哈哈哈……”费尔.楠柯大笑起来,“你们该不是健忘吧?我可没得罪你们,我在天上飞得好好的,你大哥为什么要把我揍下来?呵呵,你的火箭筒射得可真准啊,实在是高!”费尔.楠柯居然朝布朗.西斯竖起了大拇指。 洛克在心里偷笑着,心想:先礼后兵,这两个家伙应该离倒霉不远了。 布朗.西斯吓得脸都白了,因为当时他饮酒饮得过量,他已经不记得有这么一回事了。 布朗.西斯急忙说道:“小的有眼无珠,得罪了老大,求老大饶我们兄弟一命。那天,小的喝多了,冒犯了老大,多有得罪,多有得罪!” 其实,布朗.西斯没报什么希望的,他知道必死无疑了,但是好死不如赖活着,只要有一线希望他都要试一试。毕竟,他也在黑道上混过许久了,什么时候需要逞强,什么时候应该服软,他拿捏得还是比较准的。 “我暂时不会杀你们,谁让我心情好呢。不过,我有几个问题要问你们,你们要据实回答。倘若有半句虚言,即便我想饶你们,我手中的这把军刀也不会答应。”慵懒而又温润的声音从费尔.楠柯的嘴里飘了出来。 两个海盗半天没回过神来,还以为自己听错了。 “我说不杀你们就不杀你们,谁不知道我费尔.楠柯向来一言九鼎。” “啊!原来是‘飞鲸帮’帮主,久仰大名,如雷贯耳,乔治.布朗.西斯见过帮主,多有得罪,多有得罪!” “姆威尔见过帮主。先前多有得罪,还望帮主海涵!” 两个海盗先是抱拳,然后是鞠躬,最后“噗通”一声跪了下去,他们慌了,不知道该施哪种黑道上的礼节了。他们二人不是没听说过费尔.楠柯的大名,只是他们没有和“飞鲸帮”打过照面,因为近些年来“飞鲸帮”正在向“商业化”转型,做着看起来似乎很正当的生意,倒卖军火和石油等。实施海上抢掠的多是索马里和加勒比海盗,以及一些临时组成海盗的“散兵游勇”。 第98节 洛克差一点儿笑出了声,继而,他撇了撇嘴,心想:真是此一时彼一时啊,昨天之前还是盛气凌人的老大,今天就成了阶下囚,跪在人家脚下给人家当孙子。当真就一点骨气都没有吗? “我问你们,一艘装载橡胶的巴拿马籍货轮是不是被你们给劫持了?” 天啊!他怎么会知道?布朗.西斯急忙说道:“回帮主,是有这么一回事儿。当时,一支悬挂巴拿马国旗的船队被英国海军给拦了下来。双方发生冲突,我和弟兄们便趁乱夺了货轮。后来,我听货轮上的水手说,该货轮是安氏船务集团公司,呃,也就是东南亚橡胶大王安启明的船务公司……” “啪”,费尔.楠柯一拍桌子,吓得两个海盗抖了好几抖。 “橡胶大王的货轮你也敢抢?当真是不要命了!”那个慵懒的声音突然变得凌厉而冷冽。 “帮……帮主,您可能不知道,我手下有百十号弟兄,一个个拖家带口的,他们可是要吃饭的。再说,我……我又不知道‘琳娜号’是橡胶大王的货轮啊,早知道就是饿死这帮弟兄,我也不敢去打它的主意啊。”布朗.西斯一边擦着额头上的冷汗,一边小心翼翼地辩解着。 “那么,我问你,‘琳娜号’呢?现在在哪儿?那批橡胶呢?是不是被你们给卖了?说!”费尔.楠柯把眼睛一瞪,琥珀色的眸子里漫上了一层殷红的血色。吓得两个海盗差一点儿昏过去。 “回帮主,昨夜‘琳娜号’触礁,我们弟兄都堕入了海洋。至于橡胶吗,呃,‘琳娜号’上装的不全是橡胶。” “不全是橡胶?你们怎么知道?难道真的藏有军火?” 天啊,他怎么什么都知道。布朗.西斯更不敢说错半个字儿了,他小心翼翼地解释道:“我们曾经开箱验过货,橡胶下面藏的是清一色的德国造“ump”,还有重机枪、狙击枪、各种手枪。” 他们居然利用橡胶船走私军火,呵呵,胆子真是够大的,他们的眼睛里究竟还有没有法律。洛克冷眼旁观。 费尔.楠柯陷入了沉思:究竟是什么人在打安氏船务集团公司的主意?此人是冲安叔叔去的,还是冲我来的?敢和我叫板,哼,活得不耐烦了吧! “你们两个也算是立了一功,这样吧,看在大家是在海上讨生活都不容易的份上,我既往不咎。但是,今后胆敢再对本帮主不敬……”费尔.楠柯把军刀一横,做了一个杀头的手势,吓得两个海盗七魂立刻少了三魂。 “谢帮主!” “谢帮主不杀之恩,我兄弟二人愿为帮主赴汤蹈火!” 两个海盗急忙磕头。 费尔.楠柯一摆手,说道:“带他们下去休息。” 布朗.西斯和姆威尔被带了下去。 “我还真对你刮目相看了呢。”洛克揶揄道,“本来,我还以为你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想不到你倒生有一副菩萨心肠呢。” 费尔.楠柯一挥手,摒退了那些手下,这才说道:“这你就不懂了,这叫恩威并施。在他认为自己已经必死无疑的情况下,你给了他一条活路,他会对你死心塌地。”费尔.楠柯甚是得意,这是他的至理名言和为人处世之道,也是他收拢人心的一种方法。 “有你这样恩威并施的吗?你有没有考虑过我的感受?你不会不知道吧,那个黑人老三没有吃你的豆腐,而是吃的我耶。”洛克心里很不爽,他觉得就这样放了那个黑人自己太吃亏了,因为他总觉得自己被轻薄过。虽然姆威尔捏洛克脸蛋时,洛克已经昏迷了,但是,洛克从前是死神,即使失去神力,他也能够感觉到危险的迫近。 “哦?不好意思,是我不小心给忘记了。那你倒是说说看,他的什么地方碰到你了,凡是碰到你的地方,我就都把它给砍下来喂狼狗。”费尔.楠柯的眼睛里满是戏谑的神色。 洛克不作声了,因为他也不知道。 “不好意思说是吗?让我猜猜看。他应该先吻了你,那我就把他的嘴唇给削掉;然后他又摸了你的脸,那我就把他的手给剁了;再后来,他一定看到了他不该看的地方,那我就把他的双眼给剜出来。如果你觉得还不够解气,我就把他给阉了。哈哈哈……”费尔.楠柯笑得极其邪恶,一副很解恨的样子。 “你……”这回轮到洛克气得说不出话来。自己可是死神,魔王的儿子,什么时候受过如此奚落?而且还是被人类给奚落。连气带羞,洛克的脸已经涨得通红。 “怎么,被我猜中了吧!哈哈哈……”费尔.楠柯笑得更欢了。 “去死吧你!”洛克快要被气疯了,怒吼着的同时,“刷”的一声,洛克抽出已经被搁在红木支架上的那把武士军刀,作势就要劈了费尔.楠柯。 “来啊,我赤手,你用刀,看看我们俩谁厉害。如果你能打过我,你当帮主,我当你的属下。”费尔.楠柯依然坏笑着,满脸都是挑衅的神情。 “让我走!你再不放我走,我就死在你面前!”洛克一反手,把即将劈出去的军刀横在了自己的脖颈上。那种宁死也不肯屈服的眼神震撼了费尔.楠柯的心灵。 “你……你别乱来啊,你把刀放下!有话好商量,有话好商量。”费尔.楠柯慌了。他很纳闷:自己真心实意地待他,为什么他就死活不肯留下来? “你先答应我,否则……”手腕上一用力,锋利的刀刃划破了麦色的皮肤。一条殷红的血线呈现在费尔.楠柯的眼睛里。 费尔.楠柯吓坏了,连声道:“好好好,我答应你。我马上派人,派人送你出去。你快把刀放下!” 这人怎么如此倔强,对待自己也恁狠了。费尔.楠柯很是不理解。就在这时,沙发前面的红木茶几上响起了音乐声,是费尔.楠柯的手机。 “你冷静一下,我接一个电话。”左手去拿手机,右手往腰里摸去,费尔.楠柯的腰间插着一把金刀,他怕洛克真的把刀划下去,如果洛克有什么动作,他宁可毁了洛克的手。 洛克闭上眼睛,他想摆脱身体的束缚,以便进入冥界。 费尔.楠柯一边瞟着洛克,一边接听手机:“什么?琦儿妹妹醒了,太好了,马上告诉安叔叔,也好让他放心。好,好好照顾她,我马上就到。” “铛啷”一声,军刀掉到了地上。 “绮儿,绮儿在哪里?她怎么样了?”洛克急忙问道。他把“琦儿”听成了“绮儿”。 费尔.楠柯见洛克丢下了军刀,这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问道:“怎么,你认识安琦?” “安琪?绮儿!”洛克喃喃着,他想起了在雅典大学见到的女孩安琪,她也就是绮儿,“她在哪里,你快带我去见她,我答应过她,如果有来生,我就去她的世界里找她。” “呵呵,来生,来生是什么?简直太荒谬了。你是安琦的男朋友吗?”费尔.楠柯酸溜溜地说道,“你放心,如果你喜欢安琦,我不介意把她让给你。” “喂,你这是什么话?绮儿是人不是物品,是说让就能让的吗?”洛克差一点儿抓狂,心想:情敌,情敌,难道他也喜欢绮儿吗? 洛克稳定了一下情绪,心想:我还是应该见一见绮儿,看看她是不是还记得我。 “跟你开玩笑的啦,看把你吓成那样。放心吧,我已经许多年没有见过琦儿妹妹了,再说,琦儿妹妹已经有男朋友了,君子成人之美,小人夺人所爱。我虽然称不上君子,但也绝不会做小人。” 费尔.楠柯啰嗦了一大堆。其实,费尔.楠柯是在安慰自己呢。三年前,安琦高中毕业,在毕业典礼上,费尔.楠柯曾经去探视安琦。第一眼见到安琦时,费尔.楠柯的心就被打动了。但是,他看到了安琦脉脉含情的眼睛在望着叶枫,那个拉着安琦的手,正坐在安琦身边的男孩,一个像水晶一样纯洁的男孩。费尔.楠柯立刻自惭形秽起来。他不敢看自己的双手,自己的双手沾满了肮脏的血液。他也知道,自己过的是刀口上舔血的生活,自己不能给那个天使一样的女孩带来幸福。于是,费尔.楠柯黯然地离开了。 三年来,费尔.楠柯再也没有喜欢过任何一个女子。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他就一个人躺在床上,盯着安琦的相片看。相思的种子在他的心里一次又一次地萌芽,又一次一次地被他给扼死了。 太久的压抑,促进了心智的成熟,费尔.楠柯反而养成了喜怒不形于色的性格,他的自控能力也已经越来越强。 绮儿有了男朋友?洛克的心一沉:是不是我来晚了,绮儿已经另有所爱?唉,先见上一面再说吧。 费尔.楠柯看见洛克的情绪明显低落下来,他就猜出来了,心想:看来又是一个暗恋安琦的想思病患者。一种同病相怜的感觉油然而生,他突然同情起洛克来。 “你放心,安琦已经脱离了危险,见到她只不过是迟早的事儿,你还是先去看一下医生吧。你不要再伤害自己了,从现在开始,我不会再逼迫你,如果你想离开,我现在就送你走。” 洛克狠狠地瞪了费尔.楠柯一眼,恨恨地道:“你想把绮儿据为己有吗?没门儿,窗户都没有!” “这不就对了吗?你只有留下来,才能看着我,免得我夺走琦儿的芳心。哈哈哈……”犹如打赢了一场胜仗一样,费尔.楠柯笑得极其阴险、狡诈。因为他的计谋得逞了,他估计现在就是赶洛克走,洛克也不会走了。 洛克突然有一种被愚弄的感觉。但是,他已经来不及去想原因了,因为费尔.楠柯已经站起身来。洛克只得跟随费尔.楠柯向门外走去。刚出门口,洛克被两个大汉给架住了。 “喂,你要干什么?你答应要放我走的。”洛克拼命挣扎。 “带他去看医生。”费尔.楠柯诡异地一笑。 “喀喀喀”的足音连同那一袭白色的风衣一起远去了。 洛克用手一抹,手上全是殷红的血液。跟着,颈上传来强烈的痛感。想来自己用力太大了,伤得不轻。洛克后悔起来,心想:早知道绮儿在这里,我又怎么会做这种傻事呢? 第一百六十章 四张相片 洛克被“押”进病房。医生在他的颈上涂了药,缠上一圈白色的绑带,又打了一针“破伤风”,并叮嘱洛克要好好躺在床上养伤。 洛克的心里就跟长了草似的,他哪能躺得住?医生刚跨出门槛,他就蹑走蹑脚地下了床。还没走到门口,洛克瞥见了镜子中自己的模样。 自己的样子好吓人。颈上的一圈绑带上还有一线微红的颜色,那是从纱布里渗出来的血液。自己的脸,那道斜斜的伤疤从脸颊一直延伸到眼角,就像一条蜈蚣一样趴在自己的脸上。 唉,我已经成了丑八怪,这样一副面孔还不得把绮儿给吓坏了。洛克打消了去见绮儿的念头。他在床上躺了下来,定定地看着天花板出神。 也不知道宙斯派出了哪些神祗,他们是不是已经到了十八世纪?唉,自己窝在这里总不是一个办法,得想办法见到“幽灵”才行。想来“幽灵”是来自外星球上的人类,他一定掌握了穿越时空的方法。还有冥王,他答应要帮助我的,而我一直在死亡线上徘徊,也不见他有任何讯息传来。是不是相隔太远了?毕竟,十万年的时间差距也是相当大的。 想着想着,洛克睡着了。当洛克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洛克是被饿醒的,中午的饭菜都被他孝敬了土地爷,到现在他还滴水未进呢。 洛克从床上坐起来,伸了一个懒腰,晃了晃头,颈上的疼痛居然消失了。 医生进来了,他打算为洛克换药。当医生为洛克除去颈上的纱布时,看到了已经愈合的伤口。 “想不到这药居然这么神。你得感谢帮主,帮主把来自中华古国最好的伤药都用在了你身上。行了,不用再上药了,你可以自由活动了。”医生出去了。 洛克跳下床,正打算出去找点儿吃的,突然瞥见窗外有两个偎依在一起的身影。此时,夕阳的余晖刚好投射在窗子上。窗前的那两个人被沐浴在橘红色的阳光里。 洛克走到窗前,注视着那两个人。他们是一男一女。男的穿着白色的t恤衫,藏蓝色的牛仔裤,身材欣长。女的穿着草绿色的连衣裙,腰身纤细,美腿修长。女孩的头发是黑色的,并且波浪似的披散在脑后,直垂到腰间。 他们是谁呢?洛克看不到面孔,只看到了两个男女的背影。洛克走出门口,门口并没有人把守,想来费尔.楠柯撤去了守卫,他一准已经猜中了自己不会走。此人颇有心机,看来不能小觑。洛克正想着呢,突然听见了温婉的女声。 “枫哥哥,我们回去吧,该换药了。” 洛克一抬头,看见女孩搀扶着男子的手臂走了。男子佝偻着腰,用手捂着胸口,看样子是受了伤。 “先生,这是你的晚餐。” 洛克正想跟过去看看,送饭食的女仆来了。她一手端着托盘,一手提着食盒。正是中午送饭的女仆,她一副战战兢兢的样子,连头都不敢抬,应该是被吓怕了。 洛克急忙说道:“对不起,中午的时候是我心情不好,我不该冲你发火。你把它们放到桌子上吧。” 女仆匆匆鞠了一躬之后,放下食物退了出去。 洛克扫视了一眼桌面,晚餐和中午的食谱差不多一样,只不过酒已经换成了“人头马”。洛克在椅子上坐下来,先拎起了酒瓶。 这是一瓶好酒,深琥珀色,如水晶般通透。洛克为自己斟了一杯,浅辍了一小口,忍不住赞道:“嗯,好酒!口感醇和,香味馥郁。”然后,他操起刀叉就开吃。他太饿了。 “怎么,一个人饮酒,不觉得闷吗?”是那个慵懒的声音。洛克连头都没抬,仍然自顾自地吃着。 “要不要我陪你啊?”那个声音死乞白赖着。 “你可千万别进来,看见你我就倒胃口。”洛克终于出声了。 “啧啧啧,这瓶‘人头马’可是非洲总统送给我的,起码窖藏有三百多年了,我还没尝过呢,被你一个人独自饮了,我会心疼的。” “噗!”“咳咳……”一口酒水喷了出来,呛得洛克差一点儿没背过气去,“你……你还没死呢,为什么总是阴魂不散啊,你就不能让我消消停停地吃完这一餐?”洛克简直抓狂了。 “我说的可都是真的。”费尔.楠柯把“人头马”抓在手里,为自己斟了一杯。然后,他在洛克的身边坐了下来。费尔.楠柯举起了杯子。 “本杰明.洛克,费尔.楠柯敬你一杯,饮了这杯酒之后,你,就是我的兄弟,亲兄弟。”费尔.楠柯盯着洛克的眼睛,极其认真地说。 “呵呵呵,我好大的面子。你也真是够大方的。” “那当然了,阿拉伯王储也好,非洲总统也罢,他们都要敬酒给我呢。在我的眼里,他们狗屁不是。而你却不同,你是我的救命恩人,你是我心目中的上帝……” “哈哈哈……”洛克暴笑起来,“你还没饮酒呢,怎么说起醉话来了?不就是想拉我下水吗?你还是死了那颗心吧。”洛克自顾自地饮起酒来,完全不把费尔.楠柯放在眼里。 “你还真就是聪明!这么聪明的头脑得不到合理的开发和利用,岂不是浪费?” “除非你及早帮我回到十八世纪,否则我是不会答应你的。” “好吧,我答应你,三天后带你去见‘幽灵’,至于‘幽灵’肯不肯帮你,那要看你的运气了。我可不会帮你说话的,除非你饮了这杯酒。” 洛克斜睨了费尔.楠柯一眼,说道:“这也是威胁吗?好吧,满足你的心愿,遇上你这种死乞白赖的家伙,真是够衰的。” “砰”,洛克终于举起杯子和费尔.楠柯碰了一杯。 至此,洛克放下对费尔.楠柯的成见,两个人一边饮酒吃东西,一边聊起天来。从和费尔.楠柯的谈话中,洛克知道了“飞鲸帮”,懂得了卡洛.丹、汤姆.比尔查等当今黑道上的一些风云人物,以及他们所经营的“事业”,还有发生在他们之间的一些事情。 当费尔.楠柯讲到卡洛.丹的时候,洛克忍不住暴笑起来。原来,卡洛.丹在去雅典会情妇的时候,恰巧被女朋友潘娜雅给看见了。潘娜雅追着卡洛.丹,从雅典一直到了马来西亚。当卡洛.丹和情妇在酒店里乱搞的时候,终于被跟踪而至的潘娜雅给发现了。潘娜雅把卡洛.丹从被窝里给拖出来,并喝令其自扇十个嘴巴,卡洛.丹没有应允,结果被潘娜雅打成了猪头,最后被迫写了检讨。这件事被传得沸沸扬扬,成了相当流行的一段笑话。 第99节 某些黑道大哥,相互见面时说的第一句话居然是:“今天,你写检讨了吗?”“今天,你写了几份检讨?”…… 此后,吓得卡洛.丹一个多月没出门,半年都不敢碰女人。 “真想不到,像卡洛.丹那样的人物居然被一个女子给收拾了。看来,那个潘娜雅一定不是一个简单的女人。” “岂止不简单?简直彪悍的很,就连我们这些男人比起她来都要逊色得多。”费尔.楠柯突然压低了嗓音,故作神秘状,“这个女人可大有故事,我给你看一样东西。” 费尔.楠柯从内衣口袋里摸出四张图片。他指着其中的一张,说道:“你看看,她为了这个叫叶枫的美男子居然伙同弟弟去劫狱。” 费尔.楠柯把图片放到了桌面上。洛克接过来一张一张的看起来。 看着看着,洛克的心怦怦怦地跳了起来。跟着,眼睛也瞪大了,瞳孔越发的鲜红,就像两只红灯笼,并且,嘴巴也张成了o型,足足能塞进去俩鸡蛋。(呵呵,夸张了点儿。) “不就是见到安琦了吗?有这么夸张?不过,我能理解。毕竟,除了我,你还有不只一个情敌呢。”费尔.楠柯撇了撇嘴,挖苦道。 “他们,他们……” “他们怎么了?”费尔.楠柯不解地问道,“不就是从监狱里劫走一个人吗?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想当初,为了救‘四大天王’,我驾驶一辆悍马,只身闯入联邦调查局……”费尔.楠柯自顾自地吹嘘着自己的辉煌史,当他发现洛克根本没有听的时候,只好住了嘴。 “他们太像我的朋友了。”洛克喃喃着。 那么,这四张图片上的人究竟是些什么人?会令洛克如此吃惊。他们就是被警方网上通辑的犯罪嫌疑人:叶枫、安琦、潘娜雅和潘瑞斯。 这四张图片是卡洛.丹带来的。 洛克之所以吃惊,并不是因为看到了长得极其像科隆的叶枫,还有简直和绮儿一模一样的安琦。他吃惊的是看到了潘娜雅和潘瑞斯。 天哪!洛克在心里惊呼:难道宙斯把两位战神派了出来?因为潘娜雅和潘瑞斯的长相和雅典娜、阿瑞斯一模一样。但是,他们怎么会出现在21世纪?竟然还会去劫狱,更令人费解的是,雅典娜怎么会和卡洛.丹纠缠在一起?众所周知,雅典娜是战神,智慧女神,同时,她也是处女神,她怎么会去追求男人? 乱了乱了,全乱套了。洛克想得头都大了。突然灵光一闪,噢,我明白了,想来他们穿越时空的时候遇到了什么状况,导致失去记忆或者神力,如果是那样的话,我就不用怕他们了。洛克的心稍稍安了一些。 费尔.楠柯看着洛克变幻不定的脸色,突然说道:“这件事本来是帮中的机密。除了我和几个心腹部下,还没有人知道。我对你可是掏心掏肺的,你有什么事情也不应该瞒着我。” 第一百六十一章 惊悚一夜 洛克望向那双琥珀色的眸子。这双眸子透明澄澈得就如同蜜色的琉璃。洛克突然说道:“如果你想知道答案,得先回答我一个问题。” “呵呵,让你开金口可真难,总是要讲条件的。说吧,只要我答得出。” “你最喜欢饮哪一种酒?” 费尔.楠柯先是一怔,然后不假思索地答道:“葡萄酒。而且还是紫红色的那种,我觉得那种颜色实在是诱人,即便是酒质差的,不好喝,看着也是一种享受。” “呵呵,你还真是怪异得很。”洛克干笑几声,“算了,言归正传。” 洛克没有再想下去。虽然他怀疑费尔.楠柯就是米勒,但是,费尔.楠柯和米勒又实在是相差甚远。 洛克说道:“我可以把我的一切都告诉你,前提是你必须得相信我说的每一句话。如果你不相信,我宁可把它烂在肚子里。” “我当然相信你。我们是兄弟嘛,难道你还不肯认我这个大哥?” “好,那你坐稳了,听好了,可千万不要吓得跌倒了。” “嗐,你就说吧,即便你是上帝我也不感到奇怪。” “这可是你说的,吓着你可别怪我。”洛克白了费尔.楠柯一眼。 于是,洛克便讲述了自己的遭遇。当然了,他并没有竹筒里倒豆子,他只是说自己是死神,是从异世界里穿越来的,为的是到18世纪拯救伟大的本杰明.富兰克林。但是,自己在穿越过程中不知道出了什么状况,居然穿越到21世纪,并且还失去了神力。洛克也说了这四张图片上的人,他说安琦和叶枫是自己转世的朋友,潘娜雅两姐弟是从异世界里穿越过来意欲刺杀本杰明.富兰克林的战神。 “呵呵,呵呵呵!”费尔.楠柯干笑几声,“你是不是看穿越小说看多了?我真怀疑你是一个作家,是不是打入我的组织收集小说素材来啦?”费尔.楠柯揶揄道。 “你……原来你并不相信我。那你又为什么让我说?”洛克生气了,他怒吼着,“你走,你走,我不想再见到你!”洛克气得要命,他就像轰小鸡一样,把费尔.楠柯往外赶。 “别别别,别生气,我是跟你开玩笑的。我相信,我当然相信,我还怕你不相信我呢。”费尔.楠柯讪笑着,死乞白赖着不肯走。 洛克扭过头去,不再理他。费尔.楠柯靠上来,伸手去拉洛克的胳膊。洛克一甩手,费尔.楠柯没抓住洛克的胳膊,却扯开了洛克的袍子。因为他练过功夫,指劲很大。 “你……你要干什么?”洛克紧张起来。费尔.楠柯却好像没听见一样,只是死死地盯着洛克的胸口看。 突然,费尔.楠柯开始解自己的内衣钮扣。 “啊!”洛克尖叫一声,跳了起来,“你……你别过来!” 洛克一脸的惊恐。他抓起还有大半瓶的“人头马”,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洛克在想:你要是敢过来,我就让你的脑袋开花! 黑色带有红条纹的内衣敞开了,露出了胸口上雪白的肌肤。洛克赫然发现,费尔.楠柯的胸口上有一朵白色的花,是曼殊莎华。它隐隐地闪现着金色。 洛克急忙低下头,看向自己的胸口。自己的胸口也有一朵曼殊莎华,只不过自己的这一朵略小,是黑色的。 “你……你到底是谁?”洛克颤声问道,“你是米勒,还是哈迪斯?”洛克怀疑费尔.楠柯是冥王。 “什么米?什么斯?我……我不知道。”费尔.楠柯也紧张起来,“我只是觉得我和一般人有些不同。” 两个人互相瞪视着。呆愣了片刻之后,洛克稳定了一下情绪,这才缓缓地放下手中的酒瓶子。 “那你说说看,有什么不同。”洛克整理好袍子,瞪了一眼还呆愣着的费尔.楠柯,“还不扣上扣子?如果被人看见了,还以为……” 费尔.楠柯的脸刷地红了,他慌手慌脚地扣上了钮扣。 两个人重新坐下来。 “这事儿还得从十年前说起,就是十岁那年,我从船上跌进海里。当时,我觉得自己已经死了,我看到自己的身体在向海底沉去。然后,我发现自己在一条光的通道里穿行。之后,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后来,我醒了,我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周围是一些恐怖的骷髅兵,还有一个发光的‘幽灵’。之后,我就发现胸口上出现了这朵花。我和‘幽灵’一直呆在一起。我看到他们在海底城市里制造武器。这些,我先前已经告诉过你了。直到有一天,‘幽灵’说他们缺少必要的原材料,制造不出他想要的东西。于是,‘幽灵’把我送到陆地上,并且运送武器给我,让我用武器同军方换取他们想要的原材料。这时候我已经十五岁了。于是,我便重整‘飞鲸帮’,干起倒卖军火的生意。再后来,我发现我会讲,也会听许多个国家的语言。之前我一窃不通的语言,居然讲得比人家本国人都要好。” “就这些?” “就这些。” 洛克陷入了沉思。他想到了修罗。修罗曾经两度身死,他的灵魂能量体一次附在冥王的身上,一次附在了米勒的身上,那么,他有可能再次身死,又附在另一个人的身上。可是,费尔.楠柯并没有前两世的记忆,难道他失忆了?洛克的头又大了。 “或许你也是从异世界里穿越过来的吧,好在异世界里并没有和你长得相像的神祗。看来,你应该不是我的敌人。” “那我们就是朋友咯!”费尔.楠柯开心起来。 “呵呵,我们当然是朋友。是朋友嘛,就要互相帮助对吧?如果有一天那两位战神找我的麻烦,你是不是应该帮我呀?” “帮,当然帮了!我帮你在21世纪除掉他们,他们自然就回不到18世纪了。现在就是最好的机会,他们已经成了网上通辑犯。我可以派出人手,抢在警方之前,捉到他们。” “你不知道,他们是战神,在异世界里,就连冥王和海王也惧怕他们几分。不过,我估计他们也出了状况。我们应该先查一查,了解一下,看看他们是不是还具有神力。” “这个你放心,我的眼线遍布全世界,只要他们在21世纪就没有查不到的。不过……”费尔.楠柯欲言又止,一副为难的样子。 “不过什么?你是担心不好向卡洛.丹交待,是吗?” “不,我担心的不是卡洛.丹。卡洛.丹是一个多情种,而非痴心人,像他这种花心的男人,身边从来不缺少女人,又怎么会把潘娜雅放在眼里呢?” “那你担心什么?”洛克不解地问道。 “我担心的是叶枫和安琦。卡洛.丹出现在这里,不只是为了向我购买装备。他交给我这些相片时,告诉我说,有人悬赏十万美金,要取叶枫的性命。叶枫是安琦的男朋友,安琦跟在叶枫的身边很不安全。所以……” “所以你要把两个情侣拆散?” “嘿嘿”,费尔.楠柯干笑两声,“就算是吧。” “你可真够卑劣的,你就不能把叶枫给保护起来吗?” 费尔.楠柯斜睨了洛克一眼,揶揄道:“他可是你的情敌耶,我这么做是在帮你。” 洛克嘻笑道:“帮我还是帮你自己啊?绮儿可是绝代佳人,哪个男人见了不想据为己有?我就不信你没对绮儿动过心思。” “好好好,我说不过你。”费尔.楠柯妥协了,“我们还是去看一看安琦吧。” 两个人从椅子上直起身来。 他们出到外面时,才发现天色已经很晚了。原来,不知不觉间两个人已经聊了好几个小时。费尔.楠柯看了看腕上的手表,现在的时间是午夜十二点三十三分。 “算了,太晚了。估计那对小情人正在床上做好事呢,我们还是不要去打扰了。明天吧,明天我们再去看安琦。” “我怎么嗅到了一股酸味啊!”洛克戏谑道。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嘛!”费尔.楠柯瞟了洛克一眼,说道,“明天换上西装,年纪轻轻的,干嘛总穿得老气横秋的?给安琦小姐留个好印象。” “是,遵帮主命!” “啪”,洛克双脚并拢,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洛克读了若干个大一,每次入学,他都被当作新生,接受军训,是以,洛克的军礼敬的是相当标准了。 “得了吧,我这里不是军营,我也不是你的长官。你要真的尊重我,不如按照‘飞鲸帮’的规矩,给我鞠三个躬,或者磕三个响头。” “去你的吧,想得美!”洛克飞起一脚,脚上的拖鞋擦着费尔.楠柯的脸颊飞了过去。 “咯咯咯”,费尔.楠柯欢笑着跑远了,他的笑声在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清脆悦耳。 负责值夜和巡逻的娄罗们大眼瞪小眼,他们还从没见费尔.楠柯笑过。原来,帮主笑的声音比讲话要好听得多。娄罗们在心里嘀咕着。 洛克只好踢掉另外一只拖鞋,赤脚走回房间。 明天一定穿戴整齐了,再去见绮儿。洛克躺到床上。他的眼前总是晃动着一张娇俏的脸庞,这张脸庞上有一对雾气氤氲的眸子,它们幽深得就像千年的古潭。先是翻来覆去的一通折腾,渐渐的,眼皮越来越沉重。终于,洛克睡着了。 “啊!救命啊!快来人啊!”女孩惊悚的尖叫声撕破了夜晚的寂静。 洛克一骨碌从床上爬身起来。房间没有开灯,但是,洛克看得一清二楚,跟在白天没有什么区别。洛克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他也没顾得上找鞋子,就一头撞出门,朝声音发出的方向奔去。 第一百六十二章 离奇凶杀 跑着跑着,“呼”的一声,一道黑影卷起一股劲风,从洛克的眼前飞快地掠了过去。 “谁?”洛克猛地收住脚步。 “怎么回事?” “出了什么事?” …… 响起纷乱的脚步声,还有混杂着美语和西班牙语的声音。各个房间依次亮起灯。 当洛克撞进一个房间的时候,看到一具倒在血泊中的尸体,还有一个缩在角落里正瑟瑟发抖的女孩。 “绮儿,是你吗?”洛克急忙奔过去,拉起绮儿的手。 “你……你是谁?”绮儿摆脱洛克的手,瞪着惊惧的眼睛朝角落里缩去。 第100节 “我是……”还没等洛克说出口。忽啦啦,门口聚集了一大帮人,都伸长脖颈看地上的那具尸体。他们都是“飞鲸帮”的组织成员。 “快闪快,帮主驾到!”不知道谁喊了一嗓子。 “出什么事儿了?”费尔.楠柯一边走进门,还一边往身上披着风衣。 费尔.楠柯的身后跟着一个高大的男子,就是那个雨夜开车的棕发男子,他是“飞鲸帮”在美洲分部的负责人,西班牙人杜洛.佩雷斯。 费尔.楠柯也是从睡眠中被惊醒过来的。由于他的寓所离此处较远,费尔.楠柯先是套上西裤,然后胳肢窝里夹着风衣,一边奔跑,一边扣内衣的钮扣。闯进叶枫房间的时候,虽然他已经扣完了钮扣,但是,还没来得及披上风衣。 “琦儿妹妹,你没事儿吧?”费尔.楠柯急忙去拉绮儿。 “枫哥哥!”绮儿醒悟过来,猛转身向床上扑去。所有的人又都把目光投向床里。 “叶枫!叶枫怎么样了?”费尔.楠柯惊叫一声,他想起卡洛.丹说过的话来,有人悬赏十万美金取叶枫的性命。难道叶枫被人杀死了?费尔.楠柯朝地上的尸体看去。 “枫哥哥,你没事,太好了!”绮儿揽着叶枫的脖颈哭泣起来。费尔.楠柯又把目光转向床里。他看到了叶枫,叶枫似乎陷于昏迷的状态中。 不是叶枫。费尔.楠柯舒了一口气。他在尸体的旁边蹲了下来。洛克也在看地上的尸体。 尸体身披黑色的风衣,面朝下。他的右手持有一把德国产hkp7m13消音手枪,背上有一个比成年男子拳头还要大得多的一个血洞。血洞很深。他的身体似乎被穿透了,已经露出白色的骨茬和断裂的血肉。血液还在汩汩地向外流淌,心脏已经不见了。 “咝!”费尔.楠柯倒抽一口冷气。他转过头冲杜洛.佩雷斯吩咐道,“老二,叫医生来。” 杜洛.佩雷斯召来自己的手下,又朝门口那帮人挥了挥手。杀手们悄无声息地退了出去,虽然他们很想知道躺在地上的尸体是谁,但是,他们只能服从命令。 费尔.楠柯看了一眼那具尸体,看尸体身上的穿着应该是自己人。费尔.楠柯转向绮儿,问道:“琦儿妹妹,你有看到什么吗?知不知道这人是怎么死的?” 绮儿直起身来,擦了一把脸上的泪水,说道:“晚餐后,医生来给枫哥哥打针,之后,枫哥哥就睡着了。我担心枫哥哥的伤势,就留下来照顾他。后来,我睡着了。我听到了声响,先是‘呯’的一声,很微弱,似乎是枪声。我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时,听到‘砰’的一声巨响,一个人影倒了下去。吓得我喊起了救命。” “枪声?”费尔.楠柯先是看向地面的尸体,然后又朝四周扫视。 “不用找了,弹孔在床头的墙上。”说话的是洛克。 费尔.楠柯向床头走去。果然,床头的墙壁上有一个弹孔。弹孔与叶枫的头部相差只有几公分的距离。 “呵,你的眼神真是比望远镜还要厉害呢!”费尔.楠柯赞道,略一沉吟,他又转向杜洛.佩雷斯,吩咐道,“去查一查,看是不是你手下的人。” 杜洛.佩雷斯急忙吩咐手下人去查房。 “是什么人会有这么大的力量?竟然能从后心把人的心脏给掏出来?”费尔.楠柯自言自语着。 杜洛.佩雷斯说道:“东方功夫里有一种招式叫‘黑虎掏心’,会不会是东方人干的?” 费尔.楠柯摇了摇头,说道:“不会,我练的也是东方功夫。‘黑虎掏心’这种招式重在力量的暴发,即便是再快、再准、再狠,顶多也就是造成心脏破裂出血和骨头的断折。现在,居然连他的心脏都不见了。” 洛克看着那个血洞,突然想到了修罗。修罗被吸血兽吸血之后,脖颈上的血洞与这具尸体上的血洞相类似,只不过大小不同而已。 几个人正议论着时,医生提着仪器、药箱什么的赶来了。他是被砸门声吵醒的。 医生仔细地检查了尸体之后,用镊子从血洞里夹出来一小片东西。医生说道:“他是被野兽给杀死的。” “什么?野兽?”杜洛.佩雷斯瞪大了眼睛,“这是一座海滨城市,怎么会有野兽?” “你们看,这是一块鳞片。”医生把镊子举起来,并且在大家的眼前缓缓地转了一圈儿。他是为了让大家看清楚,以便证实自己的说法。 “这里靠近大海,难道是海里的鱼精上岸杀人?这也太荒谬了吧。”费尔.楠柯不相信医生说的话。 洛克陷入了沉思,他是从异世界里来的,他知道,人类的眼睛是看不到海里精怪的。 不久,被杜洛.佩雷斯派出去查房的娄罗回来了,他和杜洛.佩雷斯耳语了几句。杜洛.佩雷斯一摆手,那名娄罗退到了门外。 “对不起帮主,是属下办事不力。是自己人。”杜洛.佩雷斯垂下头。 “你确定?”费尔.楠柯的眼睛里闪现出了惊疑的神色,继而,他厉喝一声,“帮中居然有如此胆大之人,连我的朋友都敢谋杀,把尸体翻过来,确认一下!” 医生把尸体翻转过来。 一张极度扭曲的面孔呈现在大家的眼前。他的脸孔极其惨白,大张着嘴巴,两颗瞪得滚圆的眼珠子仿佛突出了眼眶。吓得绮儿捂住了眼睛。 “他死前一定受到了惊吓。”洛克说道,“凶手应该就是野兽,要相信医生的话,这个世界无奇不有。” 洛克想起了从眼前掠过去的那道黑影,黑影的速度相当快,模糊的背影看起来也的确不像是人类。洛克向费尔.楠柯投去意味深长的一瞥。他是在提醒费尔.楠柯:不要忘了,我可是死神。 “抬出去,曝尸三日!”琥珀色的眸子里闪现出阴狠的神色。 杜洛.佩雷斯一挥手,门外进来两个娄罗把尸体抬了出去。地面上还有一大滩殷红的血迹。 “老二,给他们换个房间,要最好的。就安排在我隔壁吧。” 处理现场的事儿留给了杜洛.佩雷斯。费尔.楠柯安慰了绮儿几句之后,傍着洛克的肩膀向门外走去。一低头,费尔.楠柯看见了洛克的赤脚。 “难怪你跑得比我还快,原来没穿鞋子啊。”费尔.楠柯打趣道。 “我担心绮儿嘛。哦,对了,你有没有想过,你们内部可能会有奸细?” “这不,刚死的不就是个奸细?也不知道老二是怎么办事儿的。我想,这个倒霉的家伙是被人收买,盯上了那十万美金的悬赏。活该他倒霉,叶枫这小子真是命大,连上帝都在帮他。” 看来,这个叫叶枫的年轻人应该就是转世的科隆了,他的第一世是曼陀罗花精,第二世是精灵族皇子,野兽救他也实属正常。但是,究竟是什么野兽救了叶枫呢?洛克在心里问着自己。 是我救了那个年轻人。一个声音在洛克的心里响了起来。 你是?哦,蜥蜴人!洛克一拍脑袋,恍然大悟。一回到人类群体当中,他就把蜥蜴人给忘记了。 费尔.楠柯看着洛克奇怪的动作,不解地问道:“怎么,你头疼吗?你一定是没有休息好,那就早点睡吧。” 一句温馨的话令洛克的心头一热。洛克感动得差一点儿掉出眼泪。两个人互道晚安,各自回房休息。 洛克躺在床上,继续用心灵和蜥蜴人对话。谢谢你救了叶枫。你是怎么发现有人要枪杀叶枫的? 蜥蜴人告诉洛克,它就藏身在棕桐树上。它发现了持枪的黑衣人,黑衣人周身散发着危险的气息。它已经很饿了,于是,就跟上了黑衣人。 当黑衣人背对着门口,朝床上射击的时候,蜥蜴人从后面袭击了他。蜥蜴人长有尖利指甲的“手”穿透黑衣人的身体,并且掏出了黑衣人的心脏。强劲的力道掀起一股气流,导致射向叶枫的子弹偏离了方向。叶枫因此躲过一劫。 拜托你保护那两个年轻人好吗?你也要小心,千万不要被他们发现。还有,拜托你不要伤害无辜的人类好吗? 蜥蜴人说,它不会无缘无故的伤人。洛克再一次感谢了蜥蜴人。不久,强烈的疲倦感袭来,洛克睡着了。 第一百六十三章 失之交臂 此后的两天里,费尔.楠柯没有再来“骚扰”洛克。他太忙了。 一方面,“飞鲸帮”里出了这么大的事儿,费尔.楠柯要处理。费尔.楠柯怀疑有其他势力渗入进自己的帮会。他集中帮会里大大小小的头目,开始了“训话”、“整改”、“调查”嫌疑人等等,因为他怀疑有人在幕后指使。 另一方面,在洛克到来之前,费尔.楠柯就已经接到了安启明的求助电话。安启明请求费尔.楠柯动用人手,帮忙寻找逃亡海外的安琦、叶枫和潘家姐弟。当时,费尔.楠柯收到线报说,“枫琦号”遭到不明国籍的军舰攻击后,往美洲的加勒比海方向来了。事实上,“枫琦号”在还没有驶进加勒比海域的时候就已经沉没了,往加勒比海方向来的是被大胡子海盗——乔治.布朗.西斯劫持的“琳娜号”。 “飞鲸帮”的线人一边“工作”,一边聚众赌博,马马虎虎之中,他们把“琳娜号”当成了“枫琦号”,结果报错了信息。于是便出现费尔.楠柯顶风冒雨,亲自到海岸上接“货”的那一幕。实际上,费尔.楠柯是接安琦和“枫琦号”上的船员去了,否则,他一个“飞鲸帮”的总头目怎么可能会在那么恶劣的气候里去危险的海岸上接货呢。 再有,安启明还托费尔.楠柯帮忙调查,让费尔.楠柯查一查安氏船务集团公司“走私”军火一案是否和“飞鲸帮”有关。费尔.楠柯现在是忙得不得了,他哪里还有时间去招惹那个自称是“死神”的家伙呢。 这两天,洛克一直呆在房间里,他不是看电视,就是上网。他已经许久没有上过网了。他要看新闻,他想了解外面的信息,他想知道潘氏姐弟有没有落入警方的手里。 洛克从网络上了解到有关叶枫的一些信息。叶枫和安琦,以及潘氏姐弟不但成了警方追捕的对像,就连他们的亲人和朋友也遭受到警方的调查。 洛克还看到了一则消息:已经被逮捕入狱的犯罪嫌疑人叶枫,安氏船务集团公司总裁,东南亚橡胶大王的准女婿,居然被黑社会头子卡洛.丹的情人——潘娜雅给劫走了。那么,轰动一时的军火走私案,究竟是出于女人之间的争风吃醋,还是另有隐情?警方正在深入调查中,相信迷底很快就会揭晓。 各大媒体争相报道,各种谣言满天飞,叶枫与潘娜雅的“事迹”被炒得沸沸扬扬。洛克看到了网民们的评论,那些评论更是五花八门,一部分人抱着同情的心理,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恶言相向,蓄意攻击。 洛克还看到了叶枫和潘娜雅两个人亲密接吻的图片。但是,洛克一眼就看出来了,这种图片是ps成的。洛克一边翻看着图片,一边在想:究竟是什么人,他为什么要陷害叶枫呢?如果这些图片被绮儿看到会怎么想?她是不是已经爱上了叶枫? 两天后的傍晚,洛克从电脑桌前站起身,伸了伸懒腰,晃了晃酸痛的脖颈。之后,他换上一套休闲装,起身到外面散步。 洛克看到了花圃和棕桐树,他突然想起了蜥蜴人。蜥蜴人是不是还在棕桐树上?也不知道它都吃些什么。洛克抬起头往棕桐树上看去。棕桐树很多,每隔五米左右就有一棵,洛克一边走,一边抬头瞅。不知不觉间,他走出去了很远。 “枫哥哥,你感觉怎么样了?伤口还痛吗?” 一个轻柔的女声传进洛克的耳膜。洛克朝声音的来源望去,他看见了绮儿。绮儿正搀扶着叶枫往亭子里走去。 自从绮儿和叶枫落水之后,两个人在海水里泡了若干天。后来,他们被海浪冲到了美洲海岸。叶枫本来就中了枪伤,子弹还留在胸腔里,再加上在海水里浸泡了很久,他的伤势复发了。幸好费尔.楠柯的手下发现了他们,并且及时地请医生给叶枫诊治。 叶枫的脸色好了许多,已经没有先前那么苍白了。两个年轻人依偎着坐在了亭子里。 心里一阵酸楚,洛克抬手抚上自己的脸颊,那条蜈蚣一样的伤疤令他的心抽痛起来。 他们那么幸福,他们才是真正的一对,我又何必去打扰他们呢。洛克刚想转身往回走,绮儿却已经看见了他。 “你好,你是本杰明同学吧?”绮儿叫出了洛克读大学时的名字。 没错,她就是安琪。心里一阵激动,洛克不由自主地迈出脚步。 “你好,我叫本杰明.洛克,谢谢你还记得我。”洛克苦涩地笑了笑,伸出手轻握了绮儿的玉手。 叶枫看着洛克的眼睛,说道:“你好,我叫叶枫。你是安琦的同学是吗?” “是啊。” “你的瞳孔竟然是红色的,我觉得,我们好像在哪里见过。” 洛克摸了摸鼻子,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或许是见过吧,应该是在梦里。” “在梦里?”紫水晶般的眸子里闪现出一丝疑惑。叶枫打量着洛克,突然说道,“我的确梦见过你,但是,梦里的你脸上没有伤疤,你好像穿着黑色的袍子,有时候又手持银剑,好像是个将军呢。”白皙的面色突然变得绯红,叶枫不好意思地笑了,他觉得和一个刚见面的人说自己梦见过人家,似乎显得很唐突,也很荒谬。 想来,他的记忆里还残留着前世的一些片断吧。洛克微笑着,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我也觉得我们好像见过面,或许上一世我们曾经是朋友吧。” “上一世?”叶枫的眼神迷离起来,他陷入了沉思。 “本杰明同学,我有一个问题想问你。”绮儿突然说道。 “哦?是什么问题?请讲。”洛克在两个年轻人的对面坐了下来。 “三年前,我在雅典读大学的时候,就坐在你的旁边。你说过要去考古博物馆,可是,后来你突然失踪了。校方找了你三年都没有找到,你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难道绮儿没有失去记忆?她是在试探我?我应不应该告诉她我的真实身份,如果告诉了她,那么叶枫…… “哦,是这样的。我在去考古博物馆的路上遇到了罗伯?马歇尔导演。导演说我长得像奥兰多.布卢姆,硬要给我安排一个角色进剧组当替身演员。我呢,也一直梦想着当明星,既然遇到这么好的机会自然不能放过,于是,我进了剧组,当了一名替身演员。后来,在拍摄一组镜头的时候,我不慎失足落水,结果被冲到海岸上便流落至此。”洛克编起了瞎话。 “噢,原来是这样。那你的父母知不知道呢?他们很担心你的。”绮儿问道。她相信了。 “我说怎么感觉像在哪里见过你,原来是在电视上。你的确很像奥兰多.布卢姆。莫非你就是奥兰多.布卢姆?你给我签个名吧?”叶枫的眼睛闪亮起来。他一边说着,一边就去摸口袋找他的派克金笔。但是,他什么都没有找到。因为他的派克金笔在公司的办公桌上。 “枫哥哥,别闹了。我知道,你是奥兰多.布卢姆的fans。但是,本杰明同学和我们的年龄一样,他又怎么可能是奥兰多.布卢姆呢?”绮儿嗔怪道。 “呵呵,也是。”叶枫的脸又红了。 唉!洛克在心里叹了一声。他的性格与科隆倒是不太一样。科隆可是一个脸皮相当厚的人,叶枫却不同,动不动就脸红。 “如此说来,你一定见过我的父母了?”洛克很惊讶。 “是啊,他们来学校找你,找了许久都没有找到。你难道没有回过家吗?” 第101节 “唉!我当然想回家了。可是,费尔.楠柯把我囚禁在这里,不让我走。” 洛克又编起了瞎话。虽然他觉得这样说似乎有点儿对不住费尔.楠柯,但是,他又找不出可以让人信服的理由。 “楠柯哥哥为什么要囚禁你呢?” “他让我加入他的组织。” “原来是这样,你不用担心,我和楠柯哥哥说,他会放你走的。这样吧,过几天,等枫哥哥的伤好了,你就搭我们的船去佛罗里达州吧。” “你们为什么要去佛罗里达州?不打算回e国了吗?”洛克奇怪地问道。 眼神黯淡下来,绮儿垂下眸子,说道:“我们都被警方通辑了,dad让我们去枫哥哥家里躲一躲,等事情调查清楚,证明枫哥哥清白之后我们才能回国。” “这样也好。你们不用担心,事情早晚会水落石出的。只是,你们一定要注意安全。”洛克安慰道。 “嗯,谢谢你。”绮儿感激地点点头,“那么,本杰明同学,回头见。枫哥哥伤还没有好,我们得回房间了”。绮儿搀起叶枫的手臂,朝洛克挥了挥手。两个年轻人朝一栋建筑物里走去。 洛克定定地看着两个年轻人的背影出神。渐渐的,眼前一片朦胧。 绮儿,我说过,如果有来生,我就去你的世界里找你。我没有食言,现在我已经找到了你,只要你开心,只要你幸福,我不介意再做一回孤独者。两行泪水溢出眼角,滑过那道蜈蚣一样的伤疤,顺着洛克的脸颊悄无声息地流淌下来。 第一百六十四章 黑帮老大与酒文化 “安琦小姐是帮主喜欢的女人,刀疤脸竟然打起安琦小姐的主意,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真是赖蛤蟆想吃天鹅肉!” “就是,也不知道他有些什么本事,长得丑了八叽的,穿着古里古怪的,帮主竟然会对他另眼相看,哼!” 连讽带刺的冷哼加嘲笑,迎面走来两个美洲印第安人。他们就是两次抡起巴掌要扇洛克耳光却没能得手的那两个人,费尔.楠柯的贴身保镖。 洛克气得浑身颤抖起来,他捂着脸孔,猛地转身就想逃。“砰”,眼前一阵金星乱冒,额头撞上了一个硬邦邦的东西。 洛克抬头一看,居然是费尔.楠柯。费尔.楠柯的额头有些微红,想来是自己撞上他了。费尔.楠柯的脸色阴沉得可怕。 “你们两个,给我站住!”一声厉喝,吓得那两个印第安人急忙收住脚步。 “谁让你们乱嚼舌根的?” “刷”,寒光一闪,费尔.楠柯的手里多出了一把短刀。短刀相当精致,黄金的柄上镶有华光闪烁的宝石。身形一闪,快如鬼魅。费尔.楠柯已经到了两个印第安人的面前。 “帮......帮主,属下知错!” “属下再也不敢了!” 冷汗顺着两个印第安人的面颊直往下流。 “以为自己长相很出众?舌头这么长,就不怕闪着?”琥珀色的眸子里闪过一抹冰冷的阴翳之色。 “噗通”,两个印第安人齐齐跪下来。 “帮主饶命!帮主饶命!” “看在我们两兄弟跟了您多年的份上,饶了我们一命吧!” 难道他要杀了他们?就因为两句话?洛克有些捉摸不透眼前这个人了。 “正因为你们跟了我多年,所以我才手下留情,否则……” “刷刷”,两道寒光闪过,两个印第安人的脸上各出现一道血淋淋的刀口。一个人的伤口在左边脸颊,另一个人的伤口在右边脸颊。 “长点儿记性,再乱嚼舌头,你们就没有说话的机会了。去,看医生。”费尔.楠柯依然阴沉着脸。 “谢帮主不杀之恩!”两个印第安人跌跌撞撞地爬起身,急急忙忙地去看医生了。 “一个大男人哭哭啼啼的像什么样子?跟个小女人似的。”费尔.楠柯收起金刀朝洛克走来。 “你也太狠了吧,他们不是你的手下吗?”洛克装作摸摸额头的样子慌忙擦拭眼泪。 “他们仗着我宠他们,越来越嚣张,不给他们点儿颜色看看就不知道有所收敛。” “这也叫恩威并施,对吧?”洛克勉强笑了笑。 “也不全是。难道你没发现他们两个很特别吗?” “特别?”洛克摇了摇头。 “也难怪你看不出来,他们都戴着墨镜呢。你不知道,他们是一对双胞胎。” “双胞胎?” “是啊。”费尔.楠柯诡异地一笑,“以往,我总是把他们两兄弟弄混,我一直很苦恼不知道如何区分他们。好在,现在终于有机会可以识别他们了。” 洛克明白了。原来,费尔.楠柯伤了两兄弟的脸,是为了区分谁是老大,谁是老二。 “你……亏你想得出来,你就不怕他们报复你?趁你睡觉时打你的黑枪;趁你喝水时给你下毒;趁你……” “趁我方便时把我踹进茅坑?哈哈哈……”费尔.楠柯大笑起来,“我对他们的惩罚已经是最轻的了,以往被我剜眼、割舌、剁手脚的多了。” 洛克突然想起先前自己对待费尔.楠柯的态度来。一股冰冷的寒意漫上了全身,直沁入到骨髓里。洛克暗自庆幸:幸好自己没跟他死扛下去,这万一被他给割了什么去,搞得自己求生不能,求死不得,那不惨透了。 洛克不出声了,他在心里盘算着:明天已经是第三天了,应该是去见‘幽灵’的时候了。不能总呆在这里,这种地方一点儿安全感都没有。 “怎么,不打算陪我饮一杯吗?是我帮你出了气呀。”费尔.楠柯嘻笑着。 “也好。”洛克答应了。 两个人一边饮酒,一边聊着话题。这次他们饮的是一瓶bacardirum(百加得朗姆酒)。洛克望着酒瓶子上的商标出神。“百加得”的标志是一只展翅欲飞的蝙蝠。费尔.楠柯顺着洛克的目光看去,他看到了蝙蝠商标。 “当我第一眼看到这种商标的时候,我也觉得很奇怪,后来我才知道蝙蝠商标的由来。百加得的创始人法昆多和他的兄弟何赛在1862年2月4日建成了一个小酿酒厂,把之前的试验发现投入到商业生产中。他们的第一个铜加铸铁制的蒸馏器每天能生产35桶发酵糖蜜。车间房屋的梁上住着水果蝙蝠,蝙蝠因此成为了百加得的蝙蝠商标。在古巴文化中,蝙蝠被认为是带来好运和财富的象征。” “蝙蝠也能带来好运和财富?”洛克苦笑着摇了摇头。他又想到了异世界中的血族亲王,他们是蝙蝠的化身,只要有他们的地方就有血腥的杀戮。四个亲王当中,只有唯尔没有死在自己的手里,可是,维尔究竟哪里去了还是一个迷。他是不是还在继续为祸人间…… “这我就不知道了,反正古巴人是这么认为的。我敢打赌,这种酒你一定没饮过。”费尔.楠柯微笑着为洛克斟满了杯子。 洛克收起思绪,淡然一笑,说道:“我不但没有饮过,而且还是第一次看到,想必又是哪个国家的总统送给你的吧?” “不,你错了。这种酒是杜洛.佩雷斯亲自去圣地亚哥采购回来的。” “我看,我还是及早离开的好,我在你这里多呆一天,你就得少一瓶顶级名酒。那还不得把你心疼死?” “好酒易得,知音难求啊!”费尔.楠柯突然感慨起来。 “呵呵,谁是你的知音?我吗?”洛克干笑两声,“我就不明白了,一个失去神力的死神,连一个普通的人类都不如,还有什么值得你欣赏的?” 费尔.楠柯的眼神变得飘忽迷离,他把目光投向窗外,幽幽地说道:“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我总觉得好像欠了你什么,因此,我很想补尝你。” “噢,原来,你追着我不放是为了还债。如果我还能回到冥界,我一定去查一查,看看你上一世究竟欠了我什么。到时候我让你连本带利一起还给我,免得你心有不安。” 费尔.楠柯把目光收回来,盯着手中的杯子,说道:“你不要急于离开,以你一个人的力量根本对付不了那两姐弟。你放心,我说过要帮你,就一定会帮你。我已经接到线报,潘娜雅两姐弟堕海后被一艘远洋邮轮给救走了。我的人正在查他们的去向,相信很快就有消息了。明天我要送安琦和叶枫去佛罗里达州,你先留在这里,等我回来。” “明天,去佛罗里达州?怎么,叶枫的伤好了吗?” “嗯,已经没有大碍了,早些把他们送过去安叔叔才会放心。” “那么,我跟他们一起去吧,我的家也在佛罗里达州。我也该去看一看我的父母了。” “怎么?你在这个世界也有父母吗?”费尔.楠柯感觉很奇怪。 洛克便把自己是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怎样穿越到异世界的事简单的说了一遍。 “你的遭遇的确是够离奇的。那好吧,你就随我一起护送安琦去佛罗里达州。来,尝一尝吧,这可是最好的朗姆酒。”费尔.楠柯把杯子递到洛克的手中。 洛克接过杯子,浅啜一口,忍不住赞道:“口感清新,口味甘醇。嗯,的确与众不同!” “是啊,百加得朗姆酒不仅口感清新,口味甘醇,而且酒体丰厚,酒味浓烈。” “想不到,你一个黑帮老大对酒文化很有研究啊!”洛克戏谑道。 “那是。”费尔.楠柯不无得意地说道,“我的总部还收藏有百加得公司其他几个品牌包括greygoosevodka(灰鹅伏特加)、dewar'sscotch(帝王威士忌)、bombaysapphiregin(孟买蓝宝石琴酒)、eristoffvodka(皇太子伏特加)、martinirossi(马提尼与罗西)、cazadorestequila(卡萨多雷龙舌兰)。只要你不走,我会让你把它们尝个遍。你知道吗?这种酒之所以颇受消费者青睐,是因为被储藏于产自美洲的天然白橡木桶中,为的是使酒质更清爽顺滑,香醇芬芳。事实上也的确如此。说真的,我这辈子还真就没佩服过什么人,但是有一种人我却及其佩服……” “酿酒人?” “对了。要不怎么说你是我的知音呢!”费尔.楠柯笑了,眉毛弯成了月牙,“来,干杯!” “砰”,两个人碰了一杯。 “你应该不知道吧?这种酒它还有一个绰号叫‘海盗酒’。” “海盗酒?呵呵,这么香醇的美酒居然被冠以如此粗俗的称号,也太糟蹋这酒了吧!”洛克苦笑。 “我喜欢朗姆酒是缘于它野性十足、霸气张扬的烈性。就像加勒比海地区的海盗们,朗姆酒也是他们的最爱。你不要瞧不起他们,其实,他们都是被生活所迫。如果不是迫不得已,谁又愿意当海盗而被人们所不耻呢?不过,我却是一个例外。” “因为你无耻。哈哈哈……”洛克朗声大笑。 “你又说对了……” “哈哈哈……” “砰”“砰”“砰”,伴随着爽朗的大笑,两个年轻人频频碰着杯。 第一百六十五章 神祗的境界 一辆银灰色的大型运输车行驶在险峻的海岸上。车里一共坐着十一个人。他们分别是“飞鲸帮”的帮主费尔.楠柯,他的两个贴身保镖印第安兄弟,“四大天王”中的老二,杜洛.佩雷斯,以及四个杜洛.佩雷斯的心腹手下。然后就是叶枫、绮儿和洛克。 那么,他们为什么要乘坐运输车,而不是乘坐飞机或者是轮船呢?有两个原因。一是,企图枪杀叶枫的杀手不但没有得手,反而死了,费尔.楠柯担心消息已经泄露出去。毕竟,看到杀手已经死了的人很多,这些人当中还有没有人被收买,费尔.楠柯并没有查出来。因此,为了叶枫的安全,费尔.楠柯只带了这几个他认为最值得信任的心腹部下。二是,运输车开出去,别人看到了只会以为是去码头接货,不可能会想到一辆既庞大又笨重的运输车里会坐着帮主最爱的安琦小姐。 这是费尔.楠柯的聪明之处,洛克也已经猜到了。看着运输车跋山涉水,一路畅行无阻,洛克也不再感觉奇怪了,因为那个暴风肆虐的雨夜里,他亲眼目睹了越野车的变形过程。或许这些车辆也是生存在大洋深处的“幽灵”制造的吧。 绮儿倚着叶枫的肩膀,深情地注视着这个饱经折磨的年轻人。患难与共的日子里,两个年轻人的心越靠越近。 洛克忍不住想看绮儿,看到绮儿又不免一阵心痛,自己究竟是为绮儿的遭遇心痛,还是因为绮儿的心里已经没有了自己而心痛?他也说不清楚。 费尔.楠柯一直在摆弄他的商务手机。偶尔,他会抬起头来瞥一眼,当他看见洛克复杂的眼神时,只是摇了摇头,笑一笑,就继续垂下头摆弄他的手机。他是在收发电子邮件和玩网络游戏。 洛克强迫自己不去看那两个年轻人,他把目光移向车窗。他们是凌晨动身的,天色还有些暗。透过明净的车窗,洛克看到了重重的树影,它们有一种熟悉的感觉,是高大的棕桐树和红树林。难道是要去那个港口搭船吗?洛克在心里琢磨着。 驾车的是杜洛.佩雷斯,他娴熟地操作着,有时候是动手,有时候是手脚并用。为了不让大家感觉烦闷,他开启了音箱。音箱里飘出了舒缓的音乐: everynightinmydreams, iseeyou, 第102节 ifeelyou thatishow iknowyougoon faracross thedistance, andspacebetweenus youhavecometo showyougoon near.farwhereveryouare ibelievethat theheartdoesgoon oncemoreyouopenthedoor andyou'rehere inmyheartand myheart willgoonandon lovecantouchusonetime andlastforalifetime andneverletgo tillwe'regone lovewaswhen ilovedyou onetruetime iholdto inmylife we'llalwaysgoon near.farwhereveryouare ibelievethat theheartdoesgoon oncemoreyou openthedoor andyou'rehere inmyheartand myheartwill goonandon you'rehere, there'snothingifear andiknowthat myheartwillgoon we'llstay foreverthisway youaresafe inmyheart andmyheart willgoon 是席琳迪翁唱的“泰坦尼克号”主题曲。费尔.楠柯一边摆弄他的手机,一边和着音乐,用e国语言低声哼唱着,他的声线低沉而又迷人: 每一夜梦里见到你 感觉你我知道你没有远离 穿越千里万里来到我的身边 告诉我你没有远去 不论咫尺天涯我深信这颗心有不移 你再次打开我的心扉珍藏在我的心底 我心又想很想你 守出奇我们真情永恒 一生一世心心相印永不分离 那纯真的一刻爱上你永不离 今生你我永远相依 不论咫尺天涯我深信这颗心有不移 你再次打开我的心扉珍藏在我心底 我心又想很想你 头依着我无所畏惧我的心永远伴随着你 这样我俩长相叙你暗然在我心里 我心又想很想你 …… 一种旋律,两种不同的语言,两种不同的声线,使原本就旷远空灵的歌曲听起来更加的凄美飘逸。就像滑落进花蕊的雨滴,就像从山谷里流淌出来的清泉,它在寂静的空间里涌动着,漫流着,叩击着人们本就不宁静的心扉。 他是在向绮儿倾诉心声,他也爱着绮儿。洛克已经感受到了费尔.楠柯对绮儿的心意。绮儿,你好幸福,有这么多人深爱着你。你知道我在想你吗?你能感受到我的心意吗?对不起,绮儿,我什么都不能给你。上一世,我的逃避带给你的是厄运,这一世,身负使命的我仍然不能和你在一起。但是,我的心已经告诉了我,你是我的最爱,生生世世唯一的爱。 想着想着,浓密的睫毛沾染上了细若无痕的泪珠。 “换一个,换一个!”费尔.楠柯一抬头,瞥见洛克要掉泪了,就嚷嚷起来。 “头儿,这不是你最爱听的吗?”杜洛.佩雷斯扭头看了一眼那两个相偎在一起的身影,揶揄道,“看来,有人是不够淡定了。” “好好开你的车。”费尔.楠柯瞪了杜洛.佩雷斯一眼。杜洛.佩雷斯不敢作声了。 音乐被换成了西班牙舞曲。 “你以为这是在斗牛场吗?”费尔.楠柯又不满地瞪起眼睛。 “我……”杜洛.佩雷斯面色微红,他不知道该播放哪首曲子了。 “放中华古国的轻音乐‘高山流水’!”费尔.楠柯说道。 “是,头儿!” 音箱里又飘出了东方古筝曲。铿锵古朴的音韵时而如高山一般肃穆雄浑,时而又如同山泉丁冬水花飞溅一样轻柔舒缓。 潺潺流水和巍巍高山相映成趣。整首曲子气势宏大,意境深邃,却又兼具柔美和秀丽的情调。听着听着,洛克的心情渐渐明朗起来。 天色大亮的时候,运输车驶进了海水里。不错,是驶进了海水。它的轮子一沾上海水,就迅速地变形成了一艘游艇。 一艘看上去极期普通的游艇航行在碧波万倾的海面上。它叫“楠柯号”。比起“枫琦号”来,“楠柯号”要小得多,它的全长有四十几英尺,价格却无法估量。因为这是一艘多功能游艇。 叶枫瞪大了惊骇的眼睛,他没有想到一辆运输车居然会变成游艇,他甚至怀疑自己是在梦里。绮儿没有感觉吃惊,因为在哈比星球上,飞行器既能上天,也能入海,那些地面上的交通公具也是能够任意变幻形状的。 洛克多多少少还是有一些吃惊,他知道,目前地球上人类的科技水平还没有达到这种程度。他越来越怀疑“幽灵”就是来自外星球上的人类。 今天的天气特别好,阳光很明媚。阳光照耀着海水,就像是在海面上铺了一层白花花的碎银子。这就使得站在甲板上的人们能够清晰地看到远方一些岛屿的轮廓。 一些雪白的鸥鸟在海面上翩跹着,它们绕着游艇盘旋了一阵儿,就驻足在舱盖上,瞪着圆溜溜的黑眼珠好奇地注视着甲板上的人们。 这片海域是去往佛罗里达州的必经之路。海里分布着许多暗礁。驾驶船只的船长如果不熟悉航线,很容易造成船只触礁。但是,“楠柯号”却不同,它纯粹是靠地球磁场来导航和定位。此时,坐在船长位置上的杜洛.佩雷斯一边掌舵,一边用干净的抹布在擦拭他的krisssuperv(瑞士短剑冲锋枪)。 现在,“楠柯号”就如同一条鲸鱼一样,正自由自在地穿梭在布满暗礁的海域。 洛克站在甲板上,眺望着大洋彼岸。那里有自己熟悉的家园。自己失踪了三年,也不知道爸爸妈妈会急成什么样子。 “怎么,归心似箭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费尔.楠柯走了出来。 “是啊,我离家已经三年了。” “你就这样子去见你的父母?跟中世纪的巫师似的。”费尔.楠柯发现洛克仍然披着古怪的黑袍,不禁皱了皱眉头。 “下船时再换嘛。唉,你不知道,我穿这身已经习惯了。你信不信,就这一件袍子,我已经穿了一万多年。” “呵呵,呵呵呵。”费尔.楠柯干笑几声,“相信。你不是死神吗?神嘛,永恒的存在。不过我很奇怪,即便是身处异世界,难道你就不洗澡,不换衣服了吗?” “你错了,神并非是永恒的存在,神也会死。一个位置上的神祗不在了,会有另外一个神祗来接替他的位置。其实,神和人类一样,因为有了七情六欲,所以便有了喜怒哀乐。但是,神祗却不用洗澡和换衣服,因为神祗的气息会驱除所有的污秽,也会令淫邪污秽之物不敢近身。另外,每一位神祗都有固定的着装,代表着他的身份、地位和职责。” “噢,我明白了。呵呵,难怪你的身上会有一种很好闻的味道。” “味道?神祗的气息?不可能。”洛克苦着脸摇了摇头,“失去神力的神祗和人类已经没有什么区别了。” “真的,我没有骗你。”费尔.楠柯肯定地说道,“你的身上有一种很好闻的味道,嗯,就像叶枫身上的味道。一直以来我都很奇怪,你一个大男人,又没见你洒香水。为什么会有一种香味呢?就好像是一种什么花的香味。” “花的味道?难道……”洛克的眼神黯淡下来。他想起了异世界中惨死的曼陀罗花精,或许自己的身上还残留有曼陀罗花的味道吧。可是叶枫?洛克笑了。他明白了,叶枫的第一世是曼陀罗花精,那么,叶枫的味道自然就是曼陀罗花的味道。 “你的身上也有一种香味。” “我吗?不会吧?”费尔.楠柯尴尬地一笑,“我又不是女人,我可从来不洒香水的。” “不是香水味,是一种人类所特有的自然的味道。” 第103节 “说你的鼻子灵,还真就灵得够可以。可是,即便如此又能怎样,还不是一样赢不来美人的芳心。”费尔.楠柯的眼神黯淡下来,他看到了那两个偎在一起的年轻人。 少顷,费尔.楠柯又抬起眼帘,望向洛克,说道:“要知道,叶枫素有‘花王子’之称。我想,即便你恢复了神的身份,你的所谓神祗的气息也无法取悦美人。” “所以啊,我决定退出。那么,你呢?还在打绮儿的主意吗?” “打琦儿的主意?”费尔.楠柯苦涩地一笑,“三年前我就已经绝了这个念头。我只要琦儿妹妹快乐,谁敢伤害她,我会让谁死无葬身之地!”琥珀色的眸子里闪过一丝阴狠之色。 “呵呵,这就对了嘛!爱一个人不一定非要占有她,哪怕远远地看着她,也是一种幸福。” “哟,这就是神的境界吗?我真的是越来越佩服你了!” “神的境界?”洛克苦笑,“你不知道,某些神祗的境界还不如普通的人类。”洛克想到了宙斯,那个曾经害死魔王夫妇的宙斯,那个风流成性而又无比自负的神王。 海风飒然,衣袂蹁跹。一黑一白两道身影屹立在甲板之上,海与天之间,各自想着心事,一时无言。 第一百六十六章 海上遇袭 绮儿靠着叶枫的肩膀,叶枫揽着绮儿的腰。叶枫望向绮儿的眸子里满溢着浓浓的情意。 “你有十年没见过我的父母了,他们见你这么漂亮一定会开心得不得了。” “他们知道你的遭遇也一定会很难过的。” “是啊,不知道冤屈什么时候才能得雪。我现在最担心的是安叔叔,我怕安叔叔会因为我受到牵连。” “不会的,dad在商业领域摸爬滚打了十几年,他不会有事的。”绮儿安慰叶枫。 “但愿这一切早一点儿过去。真怀念小时候的日子,怀念我们一起荡秋千时的日子。”俊美而又年轻的脸庞上显露出了明朗的笑容。 “会的,一切都会过去的。安琦还要成为枫哥哥的新娘呢。” “真的?” “嗯!”一抹红云飞上绮儿的脸颊。 紫水晶般的眸子里显露出惊喜的神色,叶枫忍不住俯首向那两片娇艳欲滴的红唇吻去。 两个年轻人忘情地热吻着。“扑楞楞”,原本歪着脑袋注视着一对情侣的鸥鸟似乎也害羞了,都张开翅膀飞走了。 一条滑溜溜的,就像蛇一样的东西沿着船体探头进来。“呼”的一声,它缠上了绮儿的足踝。 “啊!”伴随着绮儿的惊呼,纤细的身体被卷上了空半,紫红色的衣裙飘飞起来,就像一朵云一样。眼看着绮儿就要坠入了海洋。叶枫飞身跃起六七米高,凌空扑下,他一伸手抓住了绮儿的手臂。“呼”,又一条滑溜溜的东西缠上叶枫的腰。 正准备进舱休息的费尔.楠柯猛地转身,白色风衣旋转起来,就像一朵盛开的白莲。“咝”“咻”,伴随着两声异响,从费尔.楠柯的左手射出一道雪亮的光束,同时,右手亦甩出了金刀。尖利的呼啸声打破了原本的寂静。飞刀在空中划开一道金色的弧线后,盘旋着又飞回到主人的手里。 一只脚已经迈进门里的洛克猛地退身出来朝甲板上疾奔。 “砰”“砰”两声闷响之后,绮儿和叶枫跌落在甲板上。 “天哪!出了什么事儿?”洛克的话音还没落,“刷刷刷”,数道白影掠过。从海里纵上来一帮白衣人,整整有十二个。 这些人都蒙着面。他们中等身材,穿着银色的连体服,手里都持着一种看起来既像弩又像是枪的武器。其中的两个人把短刀架在了绮儿和叶枫的脖颈上。 洛克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儿,他暗中试着运行魔力和变身,可是,还是一点儿魔力都运行不出来,更不用说变身了。难道眼睁睁地看着绮儿被杀吗?老天,你也太残忍了吧!洛克欲哭无泪。 “你们是哪条道上的?想来,我费尔.楠柯的名字各位也应该有所耳闻吧?” “‘飞鲸帮’帮主的大名谁人不知,谁人不晓?久仰!我们组长说了,只是请这两个年轻人去山口组做客,并无它意。”一个沙哑的声音用日语说道。 “我和星野千树素有交往,他的属下应该不会这么不懂礼数。我不管你们是哪根葱,放了我的朋友,我或许会考虑留给你们一个全尸。”慵懒的语气舒缓得就像扩散在水面的涟漪,听进耳朵里给人一种很愉悦的感觉。 费尔.楠柯把玩着手中的金刀,琥珀色的眸子里漾着浅浅的笑意。 “我们组长说了,活的带不回去,死的也可以。” “哦?你们老大也太不给我面子了!”慵懒的语气突然变得凌厉无比,“我倒要看看究竟谁有本事能把我的人带走!” 话音未落,“咻”,金刀尖啸着飞了出去。与此同时,足尖一点,疾如飞箭,费尔.楠柯纵身跃起,雪色的风衣在半空如旋风般急舞,“嘭嘭嘭”,“阴阳绝命腿”踹出,“咝咝咝”,光束持续闪亮起来。“哇呀呀”,一阵怪叫之后,架着叶枫和绮儿的两个蒙面人一个被飞刀刺瞎了眼睛,一个被光束谢穿了头。蒙面人被踹倒了一大片。但是,他们的身形相当快,形同鬼魅,他们躲过了从费尔.楠柯手中射出的光束。蒙面人就地一滚,扑身上来。“嗖嗖嗖”,从那些怪异的武器里射出旋转飞行的暗器和子弹。看样子,这种武器是两用的。 子弹和暗器满天飞,吓得洛克急忙卧倒,看来,军训是没白参加,关键时候还真就用到了。洛克用手抱着头冲绮儿和叶枫大叫:“趴下!快趴下!” 叶枫拉着绮儿缩在角落里。 “咻咻咻……”“咝咝咝……”响声不断,金刀盘旋过处惨叫声不绝,有的蒙面人被削掉了耳朵,有的则被砍中了手。“哇呀呀”的怪叫之后,一部分怪异的武器纷纷跌到了甲板上。 正在船舱里赌钱的六个保镖听到异响都手持枪械奔了出来。 “保护帮主!”两个印第安人呐喊一声,正欲飞身上前。杜洛.佩雷斯一把拦住了他们:“让帮主活动一下手脚吧,我们已经好久没见到帮主动手了。帮主的‘阴阳绝命腿’可不是轻易外露的,你们运气好,有机会开眼界了。” “这……”两个印第安人相互对视一眼,犹豫了。杜洛.佩雷斯是“飞鲸帮”二当家的,也是费尔.楠柯相当器重的人,他在帮中的地位那可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没有哪个成员敢不听命于他的。于是,保镖们站在旁边看费尔.楠柯上演个人英雄主义。 那些蒙面人见武器跌落了,就“刷”的一声抽出短刀,他们的手上都戴着金属的护套,从那种护套里探出钢刀一样的利刃。他们的速度特别快,出手的招式也相当狠辣,而且他们配合得也恰到好处,四个人攻费尔.楠柯的上三路,四个人专门攻费尔.楠柯的下盘。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伙人是经过特殊训练的杀手。 费尔.楠柯一边闪躲,一边开“枪”射击。他的身体在空中纵跳、旋转着。洛克看到了费尔.楠柯在空中转身、射击的同时,还将扑身上来的蒙面人给踢飞出去。他的那一套完整动作相当优雅和流畅,落在洛克的眼睛里就像电影中的慢镜头回放一样。那每一次转身的动作,带动着飘飘的衣袂,使费尔.楠柯看起来就像是一位飘然出尘的仙人。 洛克感觉就像是看东方武侠片一样。他看得呆了。 “唔,好美呀!” “帮主神功盖世!” …… 保镖们忍不住赞叹着。 “卑鄙!无耻!”洛克终于忍不住咒骂出声。他虽然不懂武功,但是,他已经看出来了,那些蒙面人的功夫都很不一般。他们的力量很大,动作快,身形又灵活。他们手中像枪又似弩的武器更是非同凡响,远可射击,近可当刀剑一样砍杀。他们攻守有序,进退自如,力道强劲得势同风雷。短刀也是狠戾无比,并且招招都攻向费尔.楠柯的要害。 “你们还傻站着干什么?你们不是保镖吗?帮忙呀!他们可都是杀人不眨眼的。”洛克见一帮人躲在后面看热闹,他急了。一方面他担心绮儿和叶枫的安危,另一方面他也害怕费尔.楠柯失手被擒。 两个印第安人互相施了一个眼色,他们同时举枪向蒙面人射击。这两个印第安人可不是简单的角色,他们跟着费尔.楠柯不仅学到一身硬功夫,而且还练得了一手精准的枪法。 “呯呯呯……”“哇呀呀……”两个印第安人接连射倒了几个蒙面人。 “fire!”杜洛.佩雷斯一声令下,他的四个心腹手下一齐开枪射击。他们手上拎的都是krisssuperv(瑞士短剑冲锋枪),再加上他们本身又都会功夫。“嘭嘭嘭”,一阵拳打脚踢之后,又有几个蒙面人倒了下去,他们要么是被扭断了颈,要么就是被枪暴了头。 费尔.楠柯的手里正揪着一个蒙面人的衣领,他用枪顶着那人的头,厉声质问:“要想活命就快说,究竟是什么人指使你们的?” “呯”,费尔.楠柯还什么都没问出来呢,蒙面人就被飞过来的子弹给暴了头。 “是谁?是谁把他打死的?”费尔.楠柯丢下尸体,转过身怒声质问。 “是……是我。”是双胞胎兄弟中的老二。 “愚蠢!”费尔.楠柯瞪了印第安人一眼。 “我……我怕他伤到帮主。”印第安人呢嚅着。 “我有那么容易被伤到吗?跟了我这么久还不了解我。”费尔.楠柯狠狠地瞪视着印第安人,吓得印第安人垂头不语了。 其实费尔.楠柯心里很清楚,这些蒙面人都是死士,你就是整死他,他也不会说出半个字儿。但是,费尔.楠柯还是抱着一线希望的。因此,他很恼火印第安人。 洛克爬身起来,看看甲板上躺着的十几具尸体,不解地问道:“他们是什么人?为什么会从海里出来?” “我正要问呢,谁知道,竟然被这个愚蠢的家伙给打死了。”费尔.楠柯狠狠地剜了印第安人一眼。吓得两兄弟浑身一抖。 杜洛.佩雷斯蹲下身,其他四个保镖奔过来,他们七手八脚地除去蒙面人的面罩和外套,仔细地查看起来。 “你们怎么样?从那么高处摔下来,有没有受伤?”洛克可没心情看那些死人,他所关心的是绮儿和叶枫的伤势。 “我没事儿,倒是枫哥哥,他的伤刚刚好,又摔了一下,真怕伤势再次复发。”绮儿紧张地注视着叶枫。 叶枫笑了笑,说道:“放心,我没那么娇贵,摔了一下而已,不碍事的。” “真的吗?枫哥哥可千万不要瞒着安琦。”绮儿望向叶枫的眸子里盛满了关切之情。 “你们快回舱里去吧,不要在外面了,太危险。” 看到两个年轻人的背影消失在门里,洛克才转身朝那些尸体走去。 第一百六十七章 夺魂枪弩与变形手机 “怎么样,有线索吗?”洛克问道。 费尔.楠柯摇了摇头,说道:“他们的身上都有山口组的纹身标志,我就不明白了,难道星野千树手头紧?竟然打起那十万美金的主意?该死的日本人,一定是吃错药了。” 杜洛.佩雷斯说道:“头儿,他们怎么办?” “抛进海里,喂鱼!哼,便宜了他们!”琥珀色的眸子里闪过一丝阴狠之色,“等等!”费尔.楠柯一挥手,又补充道,“把‘夺魂枪弩’留下。” “扑通通”,水花飞溅。蒙面人都被丢进了海里。 保镖们把那些似枪又像弩的东西都捧到了费尔.楠柯的面前。费尔.楠柯拿起其中的一把,摆弄起来。 “这就是‘夺魂枪弩’?也太夸张了吧,在你的面前还不都跟玩具似的?”洛克戏谑道。 “你可不要小看这种弩,因为我练的是‘清净门’的功夫,所以能躲过这种暗器,如果换一个人已经不知道死过多少回了。” “有这么厉害?”洛克不相信。 “你过来看。” 洛克把脑袋凑了过去。 费尔.楠柯说道:“它叫‘枪弩’是因为既能装弹匣发射子弹,又能装机簧射出暗器。你看,这里,这里有一个机簧,起码能装二十几支‘苦无’。这种弩的优势在于发动突袭和远距离射击。但是,它又过于笨重,不够灵活,如果近距离搏杀就失去了威力。” “呵,你懂得可真多!”洛克露出了羡慕的神情。 “不是我懂得多,这种弩枪早已经投入使用,你在百度上一搜就能搜得到。不过,日本人着实狠辣,竟然把苦无都装到了弩枪上。” “苦无又是什么东西?”洛克又露出了白痴一样的表情。 “苦无就是这些暗器。”说着,费尔.楠柯取出机簧里面的金属片,用两根手指捏住上下两个尖角。它们是不锈钢或者镍铬合金的,呈十字花形。放在阳光下,周身都闪烁着银色的光芒。 “这伙人的身份不简单哪,我现在怀疑他们是忍者。”费尔.楠柯一脸凝重。 “忍者?”杜洛.佩雷斯一脸的诧异惊容,“现代还有忍者吗?” “就是啊,忍者不是日本古时候的杀手集团吗?”洛克说道。 “日本伊贺流派第21代掌门人川上仁一,如今被视作日本最后的忍者。川上称不打算招收任何真正意义上的弟子,伊贺流派将终结于第21代。事实上,在普遍使用枪械的现代的确不适合忍者的生存。呵呵,就像我,曾经是海盗头子,现在转型成了军事顾问、企业家,说不定忍者也适应时代潮流转型成了政府首脑,或者商业精英。”费尔.楠柯把玩着那枚“苦无”,自嘲地一笑。 第104节 “嗯,有可能。他们披着山口组的外衣借以掩盖自己的真实身份。可是,他们为什么要追杀叶枫呢?难道先前企图谋杀叶枫的那个人也会和日本人有关?叶枫他究竟得罪了什么人呢?”洛克很是不解。 “是呀,我也很奇怪,他一个做正当生意的,我一个杀人越货的,怎么就没人追杀我呢?”费尔.楠柯直摇头。 “呵,你好像很希望有人追杀你呀!” “我是希望他们追杀的是我,而不是叶枫。唉,事情越来越复杂了!看来,即便把他们送回佛罗里达州也不会安全的。”费尔.楠柯长叹一声。 “那怎么办?” 费尔.楠柯略一沉吟,说道:“我的总部,那里是最安全的。那片海域是幽灵出没的地方,也是举世闻名的魔鬼海域,没有人敢去那里送死。” “幽灵住在魔鬼海域?” “是啊。我打算先把他们两个送去总部,然后我要亲自去一趟三口组,查证一下。” “你要去日本?” “不,山口组的成员遍布亚洲和美国等地,我估计这伙人是来自曼哈顿,星野组组长星野千树的手下。” “噢,原来是这样。不过,你的功夫可真了不起,特别是你开枪的姿势,残忍却也不失优雅,我都几乎拜倒了。”洛克露出了倾慕的神情。 “呵呵”费尔.楠柯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能得到你的赞扬可真是不容易呢!老二,把‘夺魂枪弩’收到舱里,有时间让兄弟们演练演练。”费尔.楠柯把手上的那枚“苦无”收进了衣袋里。 “是,头儿。”杜洛.佩雷斯一挥手,保镖们把那些枪弩拿走了。 “给你。你失去神力,如果遇到危险就用来防身吧。”费尔.楠柯把手枪递了过来。 “送给我吗?”洛克的眼睛一亮。他把枪接了过来。这是一把周身被镀了黄金的手枪,枪身上还镶嵌着闪烁华光的宝石。 “呵,这也太奢侈了吧?” “这可不是普通的枪,你看着。”说着,费尔.楠柯把食指按向枪托底部的一粒红宝石。 “啪”的一声,手枪变成了手机,一个拥有着黄金外壳与镶嵌宝石按键的手机。 “哇!”洛克惊讶地差一点儿弹跳起来,“会变形的枪,居然能变成手机?” “那当然!”费尔.楠柯不无得意地说道,“是幽灵送给我的。你再按一下那颗红宝石它就又变回手枪。” “好东西,真是好东西呀!”洛克赞叹不已,“那就谢了哦!不过,这玩意效果怎么样,杀伤力有多大,能比得上夺魂枪弩吗?” 嘴角扯起一个弧度,费尔.楠柯轻蔑地一笑:“夺魂枪弩跟本不算什么。我这种枪叫‘高能电磁枪’,它发射的是光束而不是子弹。如果人体被这种光束射中了,那是没得救的。” “有这么厉害?”洛克有点不相信。 “那当然了!”费尔.楠柯颇为得意,“这种光束其实是电磁射线,它的能量来源于地球磁场,因此,是无穷无尽的。人体被射穿后,血液会在一瞬间被强行扯出身体,并且一滴不剩地被蒸发殆尽。” “啊!”洛克惊叫一声,“这也太残忍了!什么高能电磁枪,这明明就是吸血枪嘛,我不要,还是你自己保管吧。这万一要被坏人抢了去还不大开杀戒?说不定称霸地球都有可能。”洛克颇感心惊。 “这个嘛,你根本不用担心,高能电磁枪它只认我的指纹,我把我的指纹转换成你的指纹,它就只认你了。即使它到了另一个人的手上,也只不过是一个玩具。” “噢,原来是这样。”洛克长长地舒了一口气,“那你教我啊,怎么用?” “你看着啊,柄上有两颗宝石,红颜色的用来变形,蓝颜色的用来射击。手机变成枪后,把枪口对准敌人按下蓝色的宝石,就会射出射线。即便是射中一只大象,它也会在一瞬间倒地身亡。来,试试吧!”费尔.楠柯一边说着,一边动手演示给洛克看。 洛克学着费尔.楠柯的样子摆弄着,一抬手,“咝!”一束光线射了出去。跟着,“啪”的一声,从天空上掉下来一个东西。 “呵,刚学会用枪,居然就这么准!”费尔.楠柯很惊讶,他看到了跌落在甲板上的一只海鸟。光束不偏不倚,穿过了海鸟的眼睛。海鸟的身体瘪瘪的,就像一副标本,真的一滴血液都没有了。 天哪,我居然这么轻易地就谋杀了一个生命,而且手段还这么残忍。洛克呆呆地看着手中的枪出神。 “又在想什么?”费尔.楠柯拍了拍洛克的肩膀。 “没……没什么。”洛克回过神来,“我在想,你把枪给了我,那你用什么?” “我还会缺枪用吗?不要忘了,我可是军火贩子。你看这是什么?”就像变戏法一样,费尔.楠柯把手腕一翻,他的手中又出现了一把一模一样的枪,然后一揿按键,“啪”的一声,枪又变成了手机。 “原来你有两把啊。” “是啊,我一向用双枪。我的这把是雄的,给你的那把是雌的。”费尔.楠柯嘻笑着。 “什么?你要雄的,给我雌的?我不要了,还给你。”洛克生气了。他一扬手,一道优美的弧线划过天空,镀满黄金并且镶嵌着宝石的手枪向大海里飞去了。 “呼”,一只大鸟冲天而起,向那把手枪追去。不,不是大鸟,是费尔.楠柯。他的身形相当快,就像一道银色的闪电。“刷”,“闪电”掠过高空,然后,一朵白莲冉冉地降落下来。费尔.楠柯把玩着手上的枪,嘴角噙满了笑意。 “跟你开玩笑的,居然生这么大的气。你知不知道,这把枪的价值根本无法估量。如果你不想要,我就把它送给星野千树,用它买出企图谋害叶枫的幕后真凶。” “嗯,这个主意的确不错。”洛克表示赞同。 “我只是随便说说的,难道你认为此法真的可行?”费尔.楠柯惊讶地望向洛克。 “行,我觉得行。不试一试怎么知道?现如今,世界上还没有一部能够变形成枪的手机。再说,还是镀金镶钻的呢,谁不想拥有一把啊。对于那些黑社会老大来说,一把独一无二的好枪往往能够抬高他们的身份,谁不想在别人面前显摆一下呢。” “嗯,有道理。可是,如果他发现只是一个玩具,后果会怎么样,你想过没有?” “你就告诉他,这把枪只是具有变形为手机的功能,并不具有杀伤人体的性能,再说,它周身的黄金和宝石所体现的价值也是任何一部手机都无法匹敌的,不是吗?” “嗯,有道理。那你就随我去一趟曼哈顿吧。” “为什么让我去啊?我什么都不会,只怕会连累你。我还是留下来吧。” “先去曼哈顿,再取道佛罗里达州,难道你不想见你父母了?” “那好吧。”洛克点头同意了。 “这把枪你先收着,必要时说不定还能救你一命呢。” “那我就勉为其难收下了。” 洛克虽然嘴里是这样说的,其实心里高兴的不得了,他接过枪,一按枪托,“啪”的一声,枪变成了手机。洛克把手机揣进了怀里。 “这就对了嘛。”费尔.楠柯很高兴,“走,饮酒去。这次我请你喝中华古国的‘剑南春’。据说,饮了‘剑南春’就相当于给肚子里灌进了墨水。轻则能出口成章,重则能吟诗作赋。” “哈哈哈,黑帮老大居然要学才子吟诗作赋了,你是要集野蛮和风雅于一身吗?你......你也太搞笑了吧!”洛克忍不住大笑起来。 第一百六十八章 中了邪的鱼雷 一行人坐在餐厅里用餐。杜洛.佩雷斯拎来一瓶酒。大红的瓶身上有三个遒劲的方块字“剑南春”。整瓶酒给人一种充满喜气的感觉。 酒一倾泄进杯子,餐厅里立刻充溢着一股独特的浓香之气。 绮儿轻轻地抿了一口,说道:“甘润飘逸、陈香幽雅,这酒的香气真的与众不同呢!” “哦?是吗?”叶枫端着酒杯疑惑地望着绮儿。 “还有绵甜爽净,回味悠长。”洛克呷了一口,微笑着说道。 “呵呵呵,我又多了一个知音呢!想不到琦儿妹妹对美酒也颇有研究。”费尔.楠柯笑道。 其实,费尔.楠柯又怎么会知道呢,绮儿可是哈比星球的特级调酒师。只不过哈比星球的酒都是果味酒,和地球上的酒是不一样的。 费尔.楠柯眉飞色舞起来:“那么,叶枫你呢?尝尝看,或许你能品出此酒的更为独特之处。” “不,我没饮过白酒,更不会品酒。”叶枫犹豫着。 “尝一尝看嘛!” “是男人哪有不饮酒的?” …… 大家怂恿着。 “枫哥哥身体有伤,不过饮一点点不会有问题的。尝一尝吧,这种酒真的很不一样。”绮儿说道。 叶枫只得浅浅地抿了一小口。 “咳咳!这么辣呀!”浓烈的酒味呛得叶枫眼睛里泛出了泪花。 “哈哈哈……”众人大笑起来。 站立在不远处的六个保镖在心里鄙视着叶枫:跟个娘儿们似的,哪还像个男人? 叶枫的脸红了。 洛克突然想起了雪烈,那个异世界里与自己一起远征雅利安的黑发少年。他的酒量那么大,也不知道他喜不喜欢饮东方美酒。唉,自己太对不起他了。也不知道在这个世界里还能不能和他相遇…… “你们只说对了一半,这种酒更为独特之处在于甘冽纯正,酒性烈,饮了会上头,酒量不够的饮了会醉的。嗨,你又在想什么?”费尔.楠柯发现洛克的魂又离体了。 “呃,我在想……这么罕见的酒你也能弄来,你可真有本事!” “不是我有本事,而是我知名度高嘛。”费尔.楠柯嘻笑着,“是汤姆.比尔查从一个东方毒枭手里弄来的,他知道我喜欢收藏名酒就送给了我。” “楠柯哥哥,还要多久能到达佛罗里达州啊?”绮儿突然问道。 费尔.楠柯迟疑了一下,说道:“噢,不好意思。琦儿妹妹,忘记告诉你们了,我们不能去佛罗里达州了。” “为什么?”绮儿奇怪地问道。 “是啊,为什么?我父母听说我们要回去,都请了假,而且已经准备好了房间。”紫水晶般的眸子里掠过一丝阴影,叶枫有些不悦。 “我打算送你们去‘飞鲸帮’总部。你们也看到了,从昨天到现在,你们已经遭遇两次袭击。接下来还会遭遇到什么样的不测,谁也不知道。我决定送你们去百慕大群岛,只有那里最安全。你们放心,我会着手调查,只有查出幕后真凶,消灭威胁你们的安全隐患,你们才会最终安全,到那时我再送你们回去。我的总部可是一个世外桃源呢,你们一定会吃惊的。” “这……” 绮儿和叶枫交换了一下眼色。叶枫露出了为难的神情。 “听帮主安排吧,袭击你们的人背景相当复杂。你可以打电话告诉你的父母暂时不回去了,让他们放心就是。”洛克说道。 两个年轻人又对望了一眼。绮儿说道:“那好吧,只是我们要给楠柯哥哥添麻烦了。” 费尔.楠柯一摆手,说道:“无须客套,大家都是自己人。” “那么,本杰明同学,你也和我们一起去吗?”绮儿问洛克。 “我……”洛克望向费尔.楠柯。 “楠柯哥哥,本杰明同学还没有大学毕业,你就不要勉强他入帮会了。”绮儿想起洛克曾经说过被费尔.楠柯囚禁的事儿来。 “嘿嘿”费尔.楠柯尴尬地笑了笑,“我是强迫过他,不过现在不会了,以后更不会。” “太好了!”绮儿的俏脸上显露出惊喜的神色。 由于担心再次遇袭,费尔.楠柯和洛克以及杜洛.佩雷斯都没敢多饮,那瓶“剑南春”还剩下一大半,费尔.楠柯赏给了保镖。那六个人乐坏了,他们一口气给喝了个精光。 大家用过餐便各自回卧房休息。午后,“楠柯号”调转方向,向南驶去。 两个多小时后,洛克醒了。他感觉精神特别好,便悄悄起身来到甲板上。蔚蓝色的海面上行驶着几艘油轮,旁边还有巨型军舰。想来是某个国家船队的护卫舰吧。洛克也没在意,他继续站在甲板上欣赏海景。一个不经意的回眸,洛克瞥见了军舰上悬挂的一面国旗,不知道是哪个国家的。洛克在大脑中搜索着答案,一面面的旗帜在脑海里飞快地掠过。噢,是英国的国旗。洛克明白了,这是一艘英国的军舰。 第105节 不久,军舰越来越近,舰艇上的信号兵在冲“楠柯号”打旗语。洛克看不懂,他刚想转身去找费尔.楠柯,却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费尔.楠柯已经站在了自己的身后。费尔.楠柯正举着望远镜在观察那艘军舰。 “他们什么意思啊?”洛克问道。 “让我停船接受检查。哼!又是英国佬,他以为这里是爱尔兰吗?这片海域可是我的地盘,我没把他们赶出去,已经是给他们很大的面子了。” “吃吃吃……”洛克掩着嘴巴笑了起来,“我真怀疑你,你该不是波塞冬转世吧?哪儿都成了你的地盘,这里不是公海吗?” “正因为是公海,英国佬才更加肆无忌惮。我不给他点儿颜色看看,他就根本不会把我放在眼里。” “别别别”洛克急忙阻止,“千万不要和他们冲突,船上有绮儿和叶枫呢,万一伤到他们怎么办?” “正因为他们在船上就更不能让他们检查,我怀疑英国佬就是冲叶枫来的。” “什么?”洛克瞪大了眼睛,“不会吧,英国人和日本人都冲叶枫来?难道他们穷疯了,都抢那十万美金?” “这已经不是十万美金那么简单了,我怀疑叶枫的身上可能藏有什么秘密,想杀他的人或许并不是真的要杀他,只是想劫持他,为了得到什么秘密。” “叶枫的身上有秘密?不会吧,难道他的身上有藏宝图?”洛克差一点儿没笑出声来。 “谁知道呢。” “现在你打算怎么办?难道开火?你就不怕引起国际纠纷?” “那又能怎么办?难道逃跑?”费尔.楠柯的眼睛一亮,“对呀,我们为什么不逃跑呢,想我费尔.楠柯一直以来都是勇往直前,还从来就没有逃跑过,今天就当一回逃兵吧。”琥珀色的眸子里闪烁着兴奋的光芒。 “你,该不是在打什么坏主意吧?”洛克疑惑地望向费尔.楠柯,凭他对费尔.楠柯的了解,他才不相信费尔.楠柯会当逃兵。 费尔.楠柯揿动了手机的按键,就是能变成枪的那部手机。 “楠柯号”根本没理英国佬的那一套。它调转了方向,就跟闲庭信步的少女一样,以极其优雅的姿态缓缓往东行去。 “shirt!”站在英国舰上的指挥官失去了绅士风度,极其野蛮地咒骂了一句,“胆敢藐视大英帝国舰队?fire!” 英国佬发射了鱼雷。“哗”,一股白浪由远而近疾速驰来。站在甲板上的洛克看得清清楚楚,那枚位于吃水线以下的鱼雷奔着他的脚底来了。 “死定了!我们死定了!”洛克尖叫起来,“有你这么逃跑的吗?要跑也得跑快点啊,怎么跟摇舢板似的?” 费尔.楠柯依然举着望远镜,他的嘴角挂着一抹残酷的笑意。 “急什么,等着看好戏吧!”庸懒的语气显得极其云淡风轻。洛克还以为自己听错了,他继续紧张地注视着海面。 就在那枚鱼雷距离“楠柯号”还有十几英尺远的时候,奇迹出现了,鱼雷停止了前进,就像遇到了结界一样,它先是弹跳起来,然后以一个不可思议的角度回落。弹头后转,“哧哧哧”,鱼雷就像中了邪似的,弹跳着往回射去。 “oh,my.god!” 英国佬已经是第二次喊上帝了。军舰上乱成了一团。水兵们尖叫着争相逃命,有些水兵纷纷跳海。那名指挥官抓着对讲机急令舰长转舵。舰长却说所有的仪器都失灵了。无奈,指挥官只得抱着头缩成一团。 “轰”,鱼雷在军舰的边缘处爆炸了。军舰猛地震颤着,跟着,船体摇晃起来。由于军舰很庞大,再加上鱼雷是一路弹跳着回射的,虽然爆炸了,所造成的杀伤力并不是很大,军舰并没有受到致命的伤害,但是,那名指挥官几乎被吓破了胆。他两手颤抖着,抓住对讲机请求兄弟单位支援。 “楠柯号”继续若无其事地向前驶去。 好半天,洛克才回过神来,遂惊恐地问道:“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直到此时,洛克还不相信自己所看到的。 “这个嘛……‘楠柯号’装有磁干扰系统,‘磁干扰射线’探测到来袭的目标后会破坏它原有的性能,并且改变它运行的轨迹。同时,探测到障碍物后,它也会在船体的周围自动形成磁防护屏障,这也是‘楠柯号’之所以行驶在暗礁丛中而不会触礁的原因。” “呃,这么复杂。”洛克听得似懂非懂。 “其实,我也不是很明白,我只是听幽灵说过而已。” 又是幽灵,幽灵一定拥有比地球人高度发达的文明。他究竟是来自哪个星球上的人类呢?洛克的心里打下了大大的问号,同时,他也有一种心理,他迫切希望能够见到幽灵。 第一百六十九章 异度空间 傍晚,“楠柯号”驶进一片海域。天空铺满了如同锦缎一样的云霞。霞光投射在辽阔的海面上就像溶入的水彩。海风吹过,水面上漾着一朵朵浪花,它们呈现出异常瑰丽的橘红色。这样的天空与这样的海水相连,一时让人很难分得清哪里是水哪里是天了。 叶枫牵着绮儿的手走了出来,两个年轻人和洛克打了招呼,便相拥着一起欣赏海景。 海风吹拂起了一头金发,还有那一袭黑色的袍子。洛克倚在桅杆前,凝视着前方。一座庞大的岛屿出现在了视野里,隐隐约约的能看到岛上巍峨的建筑,还有繁茂的植物。 “这片海域居然没有鱼虾的腥咸味道,反而会有花香?”洛克翕动了几下鼻子,他感觉很奇怪。 “上了岛你自然就会明白。”费尔.楠柯微笑着说道。 就在“楠柯号”即将抵达海岛的时候,海浪从四面八方朝船扑来,看不到水平线,也看不到岛屿,船的四面都是浓浓的大雾。 “快离开甲板!”洛克感觉到了不对劲儿,他怕有人突然袭击。洛克一边嘶吼着,一边一手一个,紧紧地拉着叶枫和绮儿。 “楠柯号”陷入一个巨大的涡流之中,它就像一片叶子一样,急速地在海水里打着转。 “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洛克看着涌上来的滔天巨浪,吓得脸都白了。 “幽灵阻止我靠岸,他是要见我。”费尔.楠柯蹙紧了眉头 “幽灵要见你?”洛克一阵狂喜,他早就想见“幽灵”。 “幽灵轻易不会见我,如果他要见我就一定有不寻常的事情发生。”琥珀色的眸子里闪过一抹不易察觉的忧郁。 “你在担心什么?”红色的瞳孔已经捕捉到了费尔.楠柯眼睛里的变化。 “没什么啦,大家要小心。”费尔.楠柯避开那两道质疑的目光。 他有心事。唉,谁的心里不隐藏一点秘密呢,我又何必追根问底?洛克在心里叹息一声。 雾气越来越浓。突然,前方出现了一艘船。船体相当庞大,足足有五六层楼那么高。它的颜色是银灰色的。它朝“楠柯号”驶来,速度相当快,只一眨眼的功夫便到了眼前。洛克张大眼睛瞪视着,总算见到了传说中的“幽灵船”,洛克很激动,他想看看究竟是什么人在驾驶“幽灵船”。 “幽灵船”在“楠柯号”的前方停了下来,从船顶垂下一个梯级,并且一直延伸到“楠柯号”的甲板上。 “嗡嗡嗡”,费尔.楠柯的手机发出了颤音,他急忙抓起手机接听电话。 然后,费尔.楠柯对杜洛.佩雷斯说道:“老二,你把‘楠柯号’开去总部,我要去见幽灵。”费尔.楠柯又转向洛克等人,说道,“幽灵要见琦儿妹妹。” “幽灵?幽灵是谁?他为什么要见我?”绮儿万分惊惧。 费尔.楠柯摇了摇头,说道:“虽然我也不知道幽灵是什么人,但他不是坏人。你放心,我们陪你一起去,不会有事的。” “上去吧,有帮主呢,不用怕。”洛克安慰绮儿。绮儿拉了拉叶枫的衣袖,两个人交换了一下眼色。叶枫犹豫一下儿,便点点头。费尔.楠柯在前,三个年轻人在后,他们上了“幽灵船”。 船里面没有人。 叶枫的心里忐忑不安起来,他感到很恐惧。他在想:难道是传说中的“幽灵船”?船上会不会有骷髅兵和杀人不眨眼的恶灵?绮儿的表哥——费尔.楠柯,他究竟是什么人?叶枫的心怦怦怦地跳着,他紧紧地揽着绮儿的腰,紧张得直冒汗。 “幽灵船”没入水里,它变形成一艘潜水艇,然后向涡流驶去。 涡流急速地旋转着。“幽灵潜艇”驶进了涡流。眼前突然一亮,就像出现了一条阳光大道一样,“幽灵潜艇”又开始变形,它变成一架碟形飞行器,朝着光亮驶去了。 “舱”内华光闪烁,随着上升的弦窗,突然出现了大幅的水晶屏幕。 绮儿突然笑了,她明白了,自己是坐到了太空船里。 洛克看着周围的环境,他突然有一种很熟悉的感觉。噢,想起来了,这里就像“磁悬浮空中战车”的内部,难道“幽灵”就是米勒?说不清是激动、喜悦,还是紧张,洛克的心怦怦怦地狂跳起来,一种莫名的情绪迅速地占据了头脑。洛克想起了与血族亲王的那一战,那一次,米勒流了很多血,之后就莫名其妙地失踪了。他为什么会变成“幽灵”?想着想着,洛克的心再也难以平静下来。 穿过光的通道以后,透过弦窗,他们看到了绿意盎然的山谷,山谷中有小溪流过,左边的山坡上分布着茂密的森林。 “天哪!”一行人除了绮儿和费尔.楠柯都惊叫起来。费尔.楠柯不感觉奇怪是因为他在这里住过五年。那时他还小,不太懂得,以为这个世界是在海底。绮儿没有吃惊是因为她知道,飞行器经由时空遂道进入了另外一个宇宙空间。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地心世界?叶枫的心里异常惊讶。 天空中悬挂着一枚太阳,这枚太阳比地球上的太阳略小,是白色的,它散发着雪亮的光晕。飞行器开始下降。他们看得越来越清晰了。转过山谷,他们看到了青苔或稠密的青草覆盖着的地面。他们还看见了似乎是大象的动物。飞行器继续下降,叶枫也更加吃惊,他从望远镜中看见了地球上本已经绝种的猛犸、剑齿虎等生物。大家又看到绿色的起伏山丘。渐渐的,地面更趋于平坦,开始出现了城市。这座城市闪闪发光,有规律地向天空中发出彩虹般的色彩。 呃,这座城市好美!它看起来就像亚特兰蒂斯,但又不一样。洛克在心里赞叹着。 飞行器放下支架。它降落在一处类似于飞机跑道的巨大场地。跟着,出现了一队卫兵,他们“铿铿铿”地向飞行器走来。 “他们就是骷髅兵?”洛克差一点儿笑出声来。 费尔.楠柯的脸红了,他不好意思地呢嚅着:“那时候我刚十岁,我也不知道他们是什么东西,就以为是骷髅兵。” 其实,这些卫兵是智能机械人,他们的外形看起来就像人类的骨骼一样。机械人引领着他们登上了没有轮子的平台车,急速地奔向城市。城市似乎是用水晶修筑而成的,城墙闪烁着雪亮的光芒。随后,他们走进一栋高大的建筑物里。机械人侍者为他们送上来风味绝佳的热饮料。 10分钟后,机械人头领引领他们进入一架升降机,向下运行数分钟,后来,升降机的门朝上无声地开启,他们走过充满玫瑰红色的走廊,光线似乎是从墙壁上放射出来的。 绮儿突然挣脱叶枫的手臂向一扇巨大的门奔去,她一边奔跑,一边呼喊:“哥哥!哥哥……” 难道米勒在这里?洛克拔足追去。一行人撇下机械人头领向那扇巨门奔去。 雕刻有奇特字符的大门无声地开启了。一行人走进门里都惊呆了。这是一个广阔的地下空间,里面栖着数不清的碟形飞行器,它们中只有极少数的飞行器发出光芒,大部分都悄无声息地栖落在场地中。这是一个飞碟基地。许许多多的机械人在忙碌个不停。 一个浑身散发着一圈淡淡光晕的“人”向大家走来。随着此“人”的走近,空气里的温度骤然降了下来。 米勒,他真的是米勒!洛克的心激动万分。 “哥哥!哥哥!是你吗?”绮儿扑过去,抓住那个“人”的手臂,但是,绮儿却扑了一个空,差一点儿跌倒,她什么都没有抓住。 “哥哥!哥哥!为什么你会变成这个样子?”绮儿惊恐地喃喃着。 叶枫已经呆若木鸡,虽然他早已经猜到这是一处外星人的基地,但是,他没有想到安琦竟然不是地球人。现在,叶枫也已经猜到了,安琦之所以失忆是因为她已经不是从前的那个安琦了,她被外星人附了体。 “你……你真的是米勒吗?”洛克颤声问道,“你……你怎么变成了幽灵?” “你们不要惊讶,我带你们去一个地方,然后我会告诉你们的。”米勒引领着大家走进升降机。升降机开始向下运行。数分钟后,他们穿过玫瑰色的走廊,进入一间大厅。墙壁上、天花板上放射出柔和的光晕。 大家看到一个巨大的水晶棺。 米勒说道:“其实我是修罗,那里面才是真正的米勒。” “哥哥!”绮儿扑到水晶棺上放声大哭。躺在水晶棺里的米勒比现代人的身形要高大得多,起码在三米以上,他依然身披雪色的长髦,并且紧瞌眼帘,长长的睫毛覆盖着眼睑,就像睡着了一样。他的胸前一片殷红,虽然那些血液早已经凝固了,但是依然红得刺目。 “哥哥死了!哥哥已经死了是吗?你告诉我,哥哥是怎么死的?是谁害死了哥哥?呜呜呜…...”绮儿放声大哭。 “米勒!你……你怎么能……”眼泪顺着洛克的脸颊啪嗒啪嗒地滚落下来,“你说过,你找了我一万年,可是,我还不知道那一万年你是怎么过来的。你怎么就……”洛克哽咽着说不出话来。 “你……本杰明同学,难道你就是魔王子——洛克哥哥?”绮儿抬起迷朦的泪眼,惊讶地望向洛克。 洛克见隐瞒不住了,便用力地点点头。 “难道你也转世了?为什么塔那托斯失去了记忆,你却没有?” “因为塔那托斯的本身是精灵,他死后又转世了,就是现在的叶枫。而我并没有死,我是从异世界里穿越回来的。” “可是,你的头发,你的角,你还能变回魔王子吗?”绮儿淌满泪水的脸庞上满是期待。 洛克摇了摇头,说道:“在异世界里我曾经是魔王子,同时也是死神。可是,我在穿越时空的时候失去神力,现在已经变回了一个普通人。” 原来,本杰明同学的确就是我要找的洛克哥哥,我们本来近在咫尺,却最终失之交臂。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绮儿呆住了。幽深的黑瞳里,泪如泉水般向外涌出。 什么,我是精灵的转世?叶枫兀自呆楞着,他怎么也不愿意相信。 “绮儿,你不要难过。我会告诉你原因的。大家坐下来吧。”已经化身成一团光影的米勒说道。 第106节 “坐吧,故事可能会很长,大家站着会累的。”在费尔.楠柯的劝说下,一行人在水晶棺前的坐椅上坐了下来。 第一百七十章 舍我其谁 米勒说道:“那一日,当洛克化身成魔羯战神与骨龙神兽大战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绮儿口中所说的魔王子就是我要找的金甲武官。绮儿被塞亚杀死后,我原本想送她回哈比星球,因为哈比星球的克隆技术能够令绮儿复活。但是,就在我刚刚启动时空之匙的时候,维尔扑过来把我撞倒了,结果绮儿不见了。接着,我的心脏被剑给刺中了。剧烈的痛楚令我的手颤抖起来,结果,时空之匙的指针偏离方向,它指向了十万年后。 当时,时空之门已经开启,维尔来抢夺我手中的时空之匙,血猎欲置我于死地。我们三个在时空遂道里厮杀起来。之后,血猎又和维尔厮杀起来,再后来,他们不见了。我冲出时空遂道向海洋里坠落。是‘幽灵潜艇’救了我。我被‘幽灵潜艇’送到这里。这里是四度空间,是远古时代矛迪克星人建造的一个基地。它的年代相当久远,至少有三百万年了。矛迪克星人早已经回大本营去了,他们只留下一批智能机械人看守这里。 于是,我留在了这里。本来,我中过血毒,拥有了不死之身,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的伤口没有愈合,反而越来越严重。后来,我的灵魂能量体逸出米勒的身体。我知道,米勒已经死了。我让机械人把我的身体封在水晶棺里。我想,如果有一天洛克能够来到这里,他的魔力还能令我的身体复原。我一直在用心灵感应与绮儿和洛克联系,但是,始终没有得到回应。我留在这里等你们,已经等了三千五百年。 当你们出现在那片海域的时候,我感应到了绮儿和洛克的存在。我发出了讯息,可是,你们没有回应。于是,我只好派出‘幽灵潜艇’去接你们。 本来,我也应该回哈比星球,接受新的身体,以便获取重生。但是,我不能回去,我害死了绮儿,我没有脸面去见父王母后和卡谬哥哥。我也答应过洛克,用‘磁悬浮空中战车’交换血玉,可是,我食言了。为了实现对洛克的承诺,我决定留在地球。我要在矛迪克星人留下的基地上制造‘磁悬浮空中战车’。 同时,我也在寻找适合我的身体。后来,‘幽灵潜艇’带回来一个孩子,也就是费尔.楠柯。当时,他刚刚死去。他的身体很适合我。于是,我的灵魂能量体便附在了他的身上。但是,他的身体里有一种能量,那种能量在排斥我(费尔.楠柯五岁起就练‘清净门’的内功)。我的灵魂能量体勉强附上去,却出现了副作用,我又逸出他的身体。我发现费尔.楠柯复活了,可是,我的灵魂能量缺失一部分,它们留在了费尔.楠柯的身体里。我已经不完整了。我不能见阳光,否则我就会消散。我也无法回哈比星球,因为我的能量不够……” “哥哥!”绮儿大叫一声,眼泪流得更凶了,“难道你只能留在这里,永远跟这些机械在一起吗?不,绮儿要米勒哥哥,米勒哥哥不会死的。如果米勒哥哥死了,父王和母后,还有卡谬哥哥,他们会很伤心,很难过。绮儿会更难过。呜呜呜……”绮儿放声恸哭。她的泪水打湿了叶枫的肩膀。 “安琦,安琦……”叶枫喃喃着,他觉得自己是身在梦中,除了身边的女孩是真实的,仿佛其它的一切都是虚幻的。因为叶枫是一个生长在21世纪并且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年轻人,米勒的话对他来说一时还很难接受。他只是紧紧地搂着绮儿,生怕绮儿会离开他。 “原来是这样,难怪我总觉得费尔.楠柯就是你。你没有食言。你也不必再为我制造什么‘磁悬浮空中战车’,我早已经不需要了。”洛克已经泪流满面,“我想,当初我为你解‘蚀心花’的花毒时把血毒也解了。再有可能就是刺向你的那把剑是神器,所以你才会死。可是,现在的我已经失去神力,我甚至连一个普通的人类都不如。” 我之所以能够复活,是因为“幽灵”把灵魂分给了我。难怪我总觉得好像见过洛克,无论他怎么惹恼我,我都不忍心痛下杀手。他们之间居然有那么深的渊源。看来,这里只有我一个人是多余的。费尔.楠柯突然感觉很失落。他又望向绮儿,绮儿哭得极其伤心。费尔.楠柯心痛起来。你也应该是我的妹妹吧,或许我不应该爱你,但是,我又怎么忍心看你如此伤心呢! “哥哥,我带你回哈比星球吧,卡谬哥哥一定有办法令你获得新生的。”绮儿抬起迷朦的泪眼说道。 米勒摇了摇头,说道:“时空之匙已经被我遗失了,你是无法回哈比星球的。” “我可以死啊,我摆脱现在的身体化身成能量体,你可以借助我的能量回到哈比星球。” “不,安琦,你不能死!”紫水晶般的眸子里充斥着恐惧。叶枫吓坏了,他紧紧地抱住绮儿。虽然现在叶枫已经知道绮儿不是从前的安琦了,但是,对安琦的爱意从小就深种在心里,他宁可把绮儿错认成安琦。 “不,你放开我,你放开我!”绮儿的情绪紊乱了,她挥舞着粉拳不停地敲打叶枫。 “绮儿,你冷静一点,有办法的,一定会有办法的。”洛克急忙安慰绮儿,他很怕女孩会做出傻事来。 “我想,既然我的身体里有你的灵魂,那我把它还给你不就行了吗?”费尔.楠柯说道。 “你怎么还?你会死的!”洛克大声嚷起来。因为洛克当过死神,他再清楚不过了,灵魂要想逸出身体,只有死去才能摆脱身体的束缚。 “不,我不能这么自私。”米勒摇了摇头,“对不起,为了制造‘磁悬浮空中战车’,一直以来我都是在利用你。” “不,也不能算是利用,帮你,我是心甘情愿的。如果没有你,我也早已经死了。其实,现在的我已经不是我了,我也可以算作是你,不是吗?”费尔.楠柯淡淡一笑,“琦儿,我也算是你的哥哥了,虽然我不能爱你,但是,我可以用另外一种方式表达对你的爱。” “不,你不要做傻事!”洛克惊呼一声,他已经猜到费尔.楠柯要做什么了。 费尔.楠柯望向洛克,琥珀色的眸子里闪过一抹痛楚。唇角上扬,俊美的脸庞上显露出一个凄凉的笑意。 “人生得一知己足已!如果有来生,希望再与你一起畅饮美酒。”话音未落,手腕一翻,华光闪烁,费尔.楠柯的手中出现了一把金刀。金刀迅疾如闪电般向费尔.楠柯的胸口刺去。 “楠柯哥哥!”绮儿惊叫一声。 叶枫猛然欺身上前,劈手来夺那把金刀。费尔.楠柯是练过“清净门”功夫的,他的动作迅猛,力道相当大,叶枫没有夺下金刀。而米勒亦抬起手掌向金刀扫去。虽然他化身成了能量体,但是,他的灵魂曾经在万年玄冰里淬过,因此,他是一个能散发极度寒气的光影。虽然米勒的能量体很微弱,速度却出奇的快。一道裹挟着寒气的金光扫中了金刀,金刀偏离方向,它刺中了费尔.楠柯胸口上的那朵曼殊莎华。从雪白的花瓣里迸射出来万道金光。 “铛啷”一声,金刀掉在地板上。跟着,“扑通”,从费尔.楠柯的胸口跌出来一个人,不,确切的说是从花蕊里跌出来一个人。 那个人披着一袭黑色的袍子,脸上罩着银色的面具。 “冥王!”洛克和绮儿几乎同时大叫起来。 一行人就跟傻了似的,瞪大了圆睁的眼睛。费尔.楠柯更是目瞪口呆,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的胸口居然会“住”着一个人。 冥王从地板上爬身起来,他的声音极其威严而又具有磁性:“你们让本王好找!” “你……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你竟然从楠柯哥哥的胸口跌出来!”绮儿尖声嚷着。即便是身处未来世界,绮儿也仍然对冥王心存芥蒂。 “属下见过冥王!”洛克急忙施礼,然后对绮儿说道,“这才是真正的冥王,从前在不夜城里的那个冥王是我假冒的。” “天哪!怎么会有这样的事?”绮儿先是万分惊讶,继而,她醒悟过来。绮儿猛地扑过来,举起粉拳用力地捶打洛克,“为什么?为什么你要假冒冥王?为什么你不告诉我你就是魔王子?你明明知道我在找你,你却不肯告诉我。为什么?这到底是为什么?呜呜呜……” “我……对不起,我是不得已的,真的,我是不得已的……”洛克喃喃着,曾经有那么一瞬间,他很想拥抱绮儿。可是,洛克想到了自己的使命,或许自己会死在这个世界里,在这个世界里自己仍然给不了绮儿幸福。洛克又想到了叶枫,叶枫的上一世,作为精灵族皇子的科隆,他是那么喜欢绮儿,他们在一起一定会很幸福的,我又何必破坏他们呢?洛克也不躲闪,更不去解释,就任凭绮儿的粉拳如同雨点般砸落下来。 叶枫呆呆地站在那里,痴痴地看着如同疯狂了一样的绮儿,他就跟傻了一样,已经搞不清楚眼前的状况了。他只是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问自己:安琦还会喜欢我吗?安琦还会记得她有一个枫哥哥吗? 大家看着绮儿也不去劝阻,大家都在想:让她发泄吧,只有发泄过了,她的心里才会舒服。终于,发泄完了,也哭累了,绮儿抽抽噎噎着坐下来,垂着头,揉/搓红肿的眼睛。 “傻丫头,你……这又是何必呢?”叶枫心疼绮儿,他把绮儿拉进自己的怀里,轻轻地为绮儿拭去眼角的泪珠。 冥王在上首的位置坐了下来,他的声音不疾不徐,温润而又极具磁性:“是这么,这么一回事……” 原来,冥王在用神力相助洛克去未来世界的时候,他不放心,他怕洛克一个人斗不过神祗。于是,冥王便紧随在洛克的身后进入时空遂道。冥河河神曼殊莎华化身成流光转动的花朵,护送冥王。由于法厄同擅自驾驶太阳车导致太阳风暴爆发,时空遂道严重扭曲。冥王与曼殊莎华被吸进宇宙黑洞。为了让冥王免受伤害,曼殊莎华用神力把冥王封印在了花蕊里。 宇宙黑洞位于另一个时间位面,在那里面,时间是静止的。曼殊莎华在黑洞里苦苦地挣扎,在灵力耗尽之前,她终于摆脱了黑洞,又经由时空遂道进入四度空间。当时,米勒的灵魂能量体正准备附身在费尔.楠柯的身体上,米勒灵魂的能量异常强大,它把曼殊莎华吸附了进去。于是,曼殊莎华连同冥王一起被留在费尔.楠柯的身体里。 第一百七十一章 合二为一 “如果不是你刺出这一刀,本王还昏睡在花蕊里,不过呢,你想寻死还得经过本王的同意。”冥王甚是得意。因为所有在场的人都不及他的官位大,他是冥界的主宰,即便谁想寻死也要征得他的同意才行。 事情太出乎意料了,大家呆怔半天。 “那么大人,你一定有办法令米勒复活吧?”洛克最先回过神来,他把求助的目光投向冥王。 “唉,情况有些不妙啊!”冥王叹了一口气,“冥王神戒遗失在十万年前,本王都不知道自己昏睡了多少年,还有没有神力本王也不知道。” “啊?不会吧!”洛克傻眼了。 “试试看吧,你过来!”冥王招了招手。 洛克很是不解,心想:冥王拿我试什么呢? “瞧瞧你这张脸,怎么弄成这样,以后还怎么充当死神?”说着,冥王伸出手掌开始聚气凝神。一片柔和的光芒笼罩了洛克的脸庞。那条蜈蚣一样的疤痕一点点淡化,然后就不见了。洛克的脸庞又恢复了光洁红润的样子。 “嗯,看来本王的神力并没有消失。”冥王很满意。 叶枫望向洛克,突然说道:“安琦,你不觉得他很像一个人吗?” “哦?像谁啊?”绮儿疑惑地说道,继而她恍然大悟,“是啊是啊,洛克哥哥看起来很像你的同学威廉.詹姆斯。” “天啊,他们简直就像是双胞胎!”叶枫惊呼。 “哦?我很像一个人是吗?”洛克笑了笑,却笑得很苦涩,“在异世界里我是有一个孪生哥哥,可是,他……”洛克哽咽着说不下去了,他又想起了那双金色的眼睛,那双如同破碎了的星辰般的眼睛。 “算了,想那么多干什么?长得像的人多了。”费尔.楠柯拍了拍洛克的肩膀安慰道。 冥王看了看费尔.楠柯,又瞧瞧化成光影的米勒,然后说道:“你们两个究竟想变成谁?” “这……” “我……” 费尔.楠柯和米勒都犹豫了。 “你们商量一下吧,你们有两个选择:要么米勒复活,费尔.楠柯身死。要么就保持现在这个样子。” “这……这也太残忍了吧!就不能让他们都复活吗?”洛克的眉毛皱成一团。 与费尔.楠柯相处的一段日子里,洛克感受到了许久都不曾有过的快意。特别是两个人在一起饮酒畅聊的日子,好开心,好充实,如果说费尔.楠柯突然一下子消失了,他觉得很不习惯,甚至有一种感觉,好像自己都不完整了。如果让米勒保持“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洛克更不忍心,因为米勒也是修罗,那个曾经弹凤尾琴和自己一起畅饮葡萄酒的修罗,那个曾经……想着想着,泪水再也抑止不住了,就如同小河一样肆意地漫流。洛克急忙转身悄悄擦拭眼泪。 “难道就没有更好的办法了吗?你是冥王耶,你不是神吗?”绮儿尖叫起来。 冥王耸耸肩膀,说道:“本王也没有办法。费尔.楠柯早在十年前就已经溺水而亡,他的灵魂也已经分裂,只有一小部分尚留在费尔.楠柯的身体里,其它的部分应该安息在冥界的爱丽舍乐园了。” 洛克说道:“不如去冥界把他的亡魂找来?” “本王回不去了,冥王神戒已经遗失在十万年前的冥界。就算有冥王神戒在手,本王也做不到。据说,现在的冥界之王还是本王,本王不能和自己在同一个时空见面,否则本王也会消失。” 绮儿和洛克对望了一眼,他们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其实我早已经死了不是吗?你不用为难,大家都不要再纠结了。把米勒的灵魂从我身体分离出来,让米勒复活吧,安琦不能没有哥哥。”琥珀色的眸子里有泪光在闪烁。 “楠柯哥哥!”绮儿垂下眼眸。她不敢看那对眸子,那对琥珀色的眸子里蕴藏着一种无法诉说的情愫。那种有疼惜也有怜爱的目光,让绮儿的心会不由自主的疼痛起来。 “可是,如果你死了,‘飞鲸帮’怎么办?追杀叶枫的幕后凶手还没有查出来,安氏船务集团公司军火走私案也没有调查清楚,潘娜雅和潘瑞斯是否拥有神力我们还不知道……”洛克忽然住了嘴,他尴尬地望向米勒,他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很怕费尔.楠柯会死。可是,似乎费尔.楠柯不死,米勒就无法复活。 冥王想了想,说道:“不如这样吧,本王把米勒的灵魂置入费尔.楠柯的身体。这样,费尔.楠柯就拥有和米勒一样的寿命。六百多年后,费尔.楠柯的身体就会老化,米勒的灵魂将会再次逸出他的身体,那时候米勒可以再做选择,要么回哈比星球,要么继续当回米勒。暂时,不如就冒充一回费尔.楠柯吧,毕竟,费尔.楠柯在当今人类的社会中有着重要的影响力。” “可是……”米勒还想再说什么。 绮儿已经嚷嚷起来:“这个主意也不错,反正都是哥哥,只不过换了一副容貌而已嘛。” “我看,也只能这样了。”洛克也表示赞同。 于是,冥王施展神力,在光影的驱动下,拥有着光影身躯的米勒没入了费尔.楠柯的身体。当费尔.楠柯重新张开眼睛的时候,琥珀色的眸子变成了暗金色。 “太好了,哥哥又复活了!”绮儿万分惊喜。那张还挂有泪珠的娇俏脸庞终于绽开了笑容。 “我们应该叫你米勒亲王,还是楠柯帮主呢?”洛克戏谑道。 “叫我费尔.楠柯吧,还有,你们要替我保守这个秘密,不能让‘飞鲸帮’组织成员知道我的真实身份。噢,不,叫我米勒吧,米迦,米迦他怎么样了?洛克,你告诉我,绮儿她为什么不见了?我说过要带她回哈比星球的,只有哈比星球的克隆技术才能令她复活。杜洛.佩雷斯,杜洛.佩雷斯在哪里?有没有找到潘娜雅和潘瑞斯……”此时的费尔.楠柯瞳孔不停地变幻着颜色,一会儿是暗金色,一会是琥珀色,讲起话来也是乱七八糟。 一行人犹如泥塑一样,呆若木鸡。 洛克疑惑地望向冥王,说道:“大人,怎么会这样?” “呃,想来是本王的神力受损,米勒的灵魂没有正确归位,所以,他……他的意识有些混乱。” “啊?不会吧。有什么办法能让他恢复正常呢?”洛克惊讶不已。 “杀死他,再重置灵魂,让他变回米勒。不过,即使他变回米勒,本王也不敢保证米勒会不会正常。” “啊!”洛克惊叫一声。 “天哪,怎么会这样?都怪你!都怪你!”绮儿抡起粉拳捶打冥王。 “你这丫头,怎么如此不讲理?”冥王皱起眉头。 洛克急忙把绮儿拉到一边,说道:“不能怪冥王的。” 洛克猜测,那张覆盖在面具下的脸庞可能已经变成了青色,他怕绮儿惹恼了冥王。这可是真正的冥王,掌管冥界的王者,他的威仪是不容触犯与亵渎的。 “哼!”绮儿气得直跺脚,她嘟起小巧的嘴巴,又抹开了眼泪。叶枫只好哄着绮儿,低声地劝慰她。 第107节 “你们跟在他的身边时时提醒他,或许慢慢他就清醒了。”冥王说道。 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个个面面相觑。事情似乎很棘手。 于是,大家只得轮留守在费尔.楠柯的身边,时不时地提醒他自己是什么身份。这让时而清醒过来的费尔.楠柯万分尴尬。 “洛克,现在的情况很糟糕,没有了冥王神戒,我们回不到十八世纪,如果宙斯派出的神祗早于我们到了十八世纪,那个伟大的人类,呃,也就是你的先祖可能会被杀。”冥王甚为担忧。 洛克说道:“大人不必担心,我已经知道了,宙斯派出来的神祗是雅典娜和阿瑞斯……” “他们两个?”冥王万分惊讶,“那雅典雅是何等的骁勇,阿瑞斯更是无比的强悍。本王的神力已经受损,本王是斗不过他们了。”冥王垂下头,就跟斗败的公鸡一样。 洛克说道:“据我所知,雅典娜和阿瑞斯的神识已经附在了潘娜雅和潘瑞斯的身上,潘娜雅竟然去追求黑帮头子卡洛.丹,因此我猜想,他们应该也失去了神力。” “什么?潘娜雅和潘瑞斯是神祗?”叶枫惊骇莫名。 绮儿安慰叶枫道:“枫哥哥,这没什么奇怪的,其实我早已经猜到了。否则,我们又怎么能那么轻易地就把你从警署里救出来呢?” 洛克说道:“我已经见过他们的相片了,他们的面貌与两位战神一模一样。而且,听楠柯帮主说这姐弟俩异常骁勇善战,应该不会错了。噢,对了,网上疯传是他们姐弟俩把叶枫从警署里救出来的。那么,绮儿你也参与其中了吧?你们有没有发现他们姐弟俩有什么不寻常之处?” “不寻常之处?”绮儿和叶枫对视一眼,突然说道,“噢,我想起来了,他们的确与众不同。” 于是,绮儿便把潘娜雅两姐弟遭遇车祸,以及能穿墙越室的事儿说了一遍。 冥王说道:“看来他们只是失去了记忆,我们应该及早动手,一旦宙斯传来神喻唤醒他们的神识,我们就更没有胜算了。那么,两个战神究竟在什么地方,有他们的消息吗?” “有。”费尔.楠柯说道,“‘飞鲸帮’的弟兄传来讯息说,他们姐弟俩被方氏船务集团公司的油轮给救走了。方氏船务集团公司的总裁方正太是一个求贤若渴的人,我估计那两姐弟被他收在了麾下。” 不会吧?叶枫摇了摇头。他很了解方正太,方正太的确是一个求贤若渴的人,但是,方正太与潘氏姐弟的关系叶枫也再清楚不过了,他们从小到大就像是一对冤家。不过,时值今日,大家都已经长大,再也不是懵懂的孩童了,或许那姐弟俩改变了对方正太的看法也说不定。 洛克喜出望外,一方面是因为有了潘娜雅两姐弟的消息,另一方面是他听费尔.楠柯说话的思路很清晰,这就说明费尔.楠柯的状况不是很糟糕,起码在关键的时候他是清醒的。 第一百七十二章 恶搞冥王(上) 叶枫说道:“我和方正太很熟,不如我去找方正太吧,让他把潘娜雅两姐弟交出来。但是,你们不要伤害两姐弟,如果没有他们我早就死在警署了。” “不行,绝对不行!”费尔.楠柯嚷嚷着,“我们还没有查出陷害你的幕后真凶,你现在的处境仍然很危险。不,你们休想带走米迦!要想伤害米迦,除非踏过我的尸体……” “唉,可怜的哥哥!”绮儿叹息一声。她急忙打断费尔.楠柯,柔声道,“没有人会伤害米迦哥哥,米迦哥哥就在这里,他不是很好吗?你快看哪。”说着,绮儿拉了拉洛克的衣袖,又朝洛克使了一个眼色。洛克明白了,绮儿是想让自己冒充米迦。看来,米迦在米勒的心里占有太重的分量,以致于在他思绪紊乱的时候,心里牵挂的仍然是米迦。 洛克只好对费尔.楠柯说道:“哥哥,我在这里呢,我很好,有你保护我,就没有人敢伤害我。” “你是米迦,太好了,原来你没有死!”费尔.楠柯紧紧地拥住洛克,清亮亮的泪水溢出了眼眶,“米迦,不,你是洛克,亚特兰蒂斯的金甲武官,你知道吗?我找了你一万年,我知道的,你懂我,就像我懂你一样。雪烈,雪烈,对不起,是我骗了你,你杀了我吧!凤尾琴呢?我唱凤琴鸟之歌给你听好吗?你说你听出了我琴声里的寂寞,你还说你看到了我眼中的寂寞。火!火!啊,不,求求你,都是我的错,要罚,你就罚我一个人吧!我愿意替他承受火刑……” “嘭”,一声闷响之后,语无伦次的话语嘎然而止。把费尔.楠柯揍晕过去的是冥王。 唉!原来你把米迦当成了我。想不到,亚特兰蒂斯的那些往事居然一直在困扰着你,雪烈已经刺杀了你,你又误杀了枭,你们之间已经不再相欠,你又何必耿耿于怀呢!洛克在心里直叹气。 “你为什么要伤害楠柯哥哥?阿呜!”绮儿扑上来,张开贝齿朝冥王肤白如雪的手腕咬去。 “啊!”冥王惊叫一声。金色的血液从一排清晰的齿痕里涌了出来。冥王皱了皱眉,说道:“绮儿,其实本王也曾经是你的哥哥,十万年前……” “是啊,绮儿,修罗第一次身死,他的灵魂附上了冥王的身体。那时候他是亚特兰蒂斯的女王,而我是魔族的王子,我化身成人类,被修罗封为亚特兰蒂斯的金甲武官。那时候的我就是现在这个样子。”洛克望向冥王,说道,“不如你摘下面具吧?也好便于在人类社会行走。” “摘下面具?”冥王犹豫了一下,说道,“也好。” 冥王摘下了面具。一个绝色美少年出现在大家的面前。 “哥哥!”绮儿喃喃着,“太像了,你简直长得和修罗哥哥一模一样,只是,眼睛,你们的眼睛不一样,修罗哥哥的眼睛是黑色的。还有头发,修罗哥哥的头发是短的。”绮儿望向冥王,小声地呢嚅着,“对不起,我不该把你咬伤。你不是还有神力吗?你都为洛克哥哥除去了伤疤,你也应该能医好自己的。” “不,本王要留着这个伤疤。只有这样,你才会记得本王。”极具磁性的声音充满了魅惑。 “你……”绮儿的脸红了,她已经感觉到了,冥王望向自己的眼神里有一种异样的色彩。 叶枫的心突然疼痛起来。在这个突然出现的冥王面前,特别是摘下面具的冥王面前,叶枫自惭形秽起来,他有一种感觉,他觉得自己配不上绮儿,他甚至觉得绮儿和冥王才是真正的一对。 费尔.楠柯还处于昏迷中。机械人头领送来了精美的食品和风味绝佳的热饮料。大家围坐在水晶台旁,一边品尝美味,一边讲述各自的遭遇。洛克把自己回来的目的,还有在异世界中的奇特经历,原原本本地讲述了一遍。只是,他略去了与几个女孩之间的情感纠葛那部分,这种事情自然是不能说的,说出来大家都会很尴尬。 “难怪我会梦到你,也难怪花儿一见到我就会开放,原来我是曼陀罗花精。”叶枫相信了,“可是,我的妹妹和大哥,他们又在哪里?” “若茜,枭……”洛克摇了摇头,继而,心又疼痛起来。洛克想起了异世界里惨死的若茜和枭,而枭就是血猎。可是,血猎于三年前被自己失手杀死了。洛克垂下头,他的心里异常难过。 “该出现的时候,他们自然会出现。吃,你们怎么不吃啊?”冥王说道。他又叉起一块甜点,极其斯文地咀嚼着,一边咀嚼,还一边直点头,“嗯,人类世界中的食物比起冥界来要好吃得多了。本王就留在这里,不回去了。” “没有吧?”洛克听到冥王的话,抬起头来,他甚是惊讶,“这几样食物就把你给收买了?要知道,冥界如果没有你,那可会大乱的。大人你可别忘了,你安安稳稳地睡在曼殊莎华里时,复仇三女神携款私逃,休谱诺斯和三大判官偷了你的压箱底钱跑到凡间私建城邦,爱丽舍乐园更是饿鬼遍地,害得我不得不冒充你,替你到处辑拿鬼灵。天哪!那可真不是神干的活儿……”洛克絮絮叨叨地发着牢骚。 “是哦,本王怎么把这么重要的事儿给忘记了呢?”冥王把手里的刀叉一丢,一挺身,站了起来,“走,回冥界!” “哎呀我的大人,你怎么回去?你已经没有了冥王神戒,我也没有时空之匙。你还能召来神马不?”洛克奇怪地看着冥王,他觉得冥王有些反常。 “是哦,本王怎么把这么重要的事儿给忘记了呢?”冥王一拍脑袋,继而,他大惊失色,“糟了!本王的神力在迅速流失,本王好像得了健忘症。一定是方才,本王在给你医治伤疤和为米勒重置灵魂的时候耗尽了神力。本王不能留在这里,本王必须得早点儿离开凡间。” 冥王一扭头,瞥见了还躺在地板上的费尔.楠柯。 “醒醒,快带本王去找战神!”“嘭”,冥王照着费尔.楠柯的太阳穴又揍出一拳。 绮儿皱了皱眉,心想:这个冥王,好暴力,怎么那么喜欢打人啊。 “哎哟,好痛!”费尔.楠柯呻吟一声,醒转过来。 绮儿惊喜地奔过去,拉着费尔.楠柯的手,问道:“哥哥,你感觉怎么样?” “你还知道我是谁吗?”洛克问道,他在试探费尔.楠柯,想知道费尔.楠柯是不是清醒的。 “你们,干嘛用那么奇怪的眼神看着我,我有什么不对劲儿吗?”费尔.楠柯一边揉着太阳穴,一边站了起来,“你不是冥王吗?你不是洛克吗?还有你,绮儿、叶枫。”费尔.楠柯的眼神特别明亮、澄澈,呈现出晶莹如琉璃般的琥珀色。 洛克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说道:“应该恢复正常了。” “那得要感谢本王啊!”冥王举起拳头,“如果不是本王揍了他两拳,他的灵魂能正确归位吗?”冥王甚是得意。 费尔.楠柯咧了咧嘴,说道:“你也忒狠了吧,我说怎么这么疼,原来是你打的。” 为了阻止战神,早日让冥王回到冥界,大家经过研究决定采取费尔.楠柯的建议:把潘娜雅两姐弟抓住,囚禁起来,然后想办法找到时空之匙,将他们押回十万年前。 绮儿提议,让洛克和冥王化妆成保镖跟在费尔.楠柯的身边当小弟,这让冥王感觉很是不爽。自己乃一介冥王,怎么能给人类当手下?冥王越想越憋屈。 洛克便开导冥王:“大人,你想啊,十万年前,我是魔王子的时候,还给那个假女王当属下呢,男子汉大丈夫嘛,能伸能屈,为了早日回到冥界,这点儿委屈算什么。” 冥王想了想,觉得有道理,也就不再纠结了。 由于冥王的头发太长了,容貌又实在是“美若天仙”,往哪儿一站都是焦点,这要是被美女们看到了还不得被撕成碎片啊。于是,费尔.楠柯让机械人头领取来剪刀,要给冥王和洛克剪头发。 冥王一口拒绝了,没有长发会被神祗们当怪物一样耻笑的。洛克又开始了“循循善诱”的劝导:“大人,等回到冥界,你恢复了神力自然会变回去的嘛。” 冥王一想也是,于是便同意了。费尔.楠柯亲自操起剪刀,他把冥王的头发剪得一边长,一边短。他心里恼火冥王,因为冥王揍了他两拳,害得他现在头还晕。他是在报复冥王。 冥王看着镜子中自己怪异的发型,奇怪地问道:“怎么,本王的头发好像和你们的不一样啊?” “呵呵”费尔.楠柯诡异地一笑,“这是最近新流行的发式,叫‘长短不一式’,女人最喜欢这种发型的男人了。” “真的?”冥王狐疑地看了费尔.楠柯一眼,又望向洛克,“那他的发型叫什么式?”冥王发现自己的发型和洛克的不一样。 “他的啊,叫‘什么都不是’,因为太平常了嘛,跟大家的都一样。只有你的不同,因为你是冥王嘛。”费尔.楠柯笑得极其奸诈。 “噢,原来是这样。”冥王相信了。 大家看着冥王怪异的发型都在心里偷着笑。洛克心里很清楚费尔.楠柯的用意,但是,他又不敢揭穿,冥王要是发起火来,那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头发理好了。费尔.楠柯又说道:“你不能叫冥王的,在地球上,只有国家元首才能称王。以后你就是我的属下,通常我叫他们都是直呼其名。因为你是最后一个入帮会的,只能排在小字辈,你说我叫你什么好呢?小哈,小迪,还是小斯?” 冥王皱了皱眉,不悦道:“本王唤地狱犬萨贝拉斯的时候会经常叫它小萨,本王怎么觉得这种称呼像是在叫小狗一样啊?” “哈哈哈……” “咯咯咯……” 大家再也忍俊不住,捧腹大笑起来。 “原来你耍本王!”冥王生气了,霍地站起身来,怒吼一声,“你可以直呼本王的名字——哈迪斯!” 冥王发怒了,吓得大家急忙捂住嘴巴,不敢笑了。 费尔.楠柯撇了撇嘴,心想:我的地界我作主,你想怎样可由不得你。费尔.楠柯又取出两副宽大的墨镜,和两枚镶嵌着“钻石”的戒指,让冥王和洛克戴上。 “为虾米要戴这个东东啊?它比本王的冥王神戒要小得多,而且又难看。”冥王唠唠叨叨着。 费尔.楠柯说道:“它小,是因为你是小字辈嘛。虽然我的这枚很大,但是,它们的功能是一样的。‘飞鲸帮’组织的每一个成员都要佩戴它。它实际上是一个‘定位器’,你只有戴上它,我才能知道你所处的位置。在你遇到危险的时候,我才能更迅速地找到你,并且保护你。” “原来是这样,当个凡人可真麻烦。”冥王不满地嘟囔着,“那又为虾米要戴黑呼呼的镜子啊?” 费尔.楠柯说道:“你不知道的,现如今地球上的女孩子花痴得很哟,我可是为了你好。你不戴也行,如果被女人绑架了我可救不了你。” “女人有这么厉害?”冥王一脸狐疑的神色。 “有,当然有。”费尔.楠柯肯定地说道,他又望向叶枫,“叶枫,你是华人,华语歌曲里不是有一首歌嘛,叫什么来着?噢,我想起来了,叫‘女人和老虎’。” “不,那首歌叫‘女人是老虎’”叶枫纠正道,“意思是说,女人很凶,就像老虎。” “哎哟!”叶枫刚说完,就痛得叫起来。绮儿扭疼了他的耳朵。 “枫哥哥,如此说来,我也是老虎了?” “不不不,安琦是母老虎。不不不,不是的,我是说安琦是温柔的小老虎。哎哟,安琦快放手,好疼!”叶枫痛得要流泪了。 “你们看见了吧,敢说女人是老虎,这就是下场!”绮儿故作恶狠狠地说道。 “呃,那本王可得小心了。”冥王相信了。 费尔.楠柯笑道:“你呀,要特别小心美女,越是容貌美的女人越凶,比如绮儿。” “哎呀,哥哥!”绮儿瞪了费尔.楠柯一眼。 费尔.楠柯朝绮儿使了一个眼色,继续说道:“叶枫,华语中不是有一个词语嘛,叫什么‘最毒女孩心’。所以啊,你最好离绮儿远一点儿,当心哪天你被她给害了。” 叶枫差一点儿笑出声来,他纠正道:“是‘最毒妇人心’。” 费尔.楠柯偷偷瞟了冥王一眼,说道:“意思都一样的啦,就是告诉你不要接近女人。” 冥王想了想,说道:“嗯,你说得有道理,越是漂亮的女人心肠越狠毒。”因为冥王想到了赫拉,他被赫拉害得可够惨的。谁让自己意乱情迷呢?不过,人间的女子应该和神祗是不一样的。冥王又把火辣辣的目光投向绮儿。 “唉,狼多肉少啊!”费尔.楠柯叹息一声,他望向洛克,并且做了一个无可奈何的表情。他是在告诉洛克:你少了我这个情敌,又多了一个情敌。 洛克又怎能不明白费尔.楠柯的意思呢,他只是苦笑着摇摇头,心想:绮儿是一个具有独特气质和魅力的女孩,或许是她不同于地球人,因此更容易吸引男人的眼球吧。唉,冥王呀,冥王,你让我拿你怎么办才好呢? 第108节 第一百七十三 恶搞冥王(下) 大家决定马上起程,离开异度空间去找方正太要人。本来,费尔.楠柯打算把叶枫和绮儿留在这里,因为这里人类无法到达,是再安全不过了。但是,叶枫坚持要和大家在一起,他也很想回到地面世界,想了解有关安氏船务集团公司的状况。毕竟,那是一份庞大的产业,它是安启明创下的基业,不能让它毁在自己的手里。 大家商量了一阵儿,觉得也应该带上叶枫,虽然叶枫随时面临生命威胁,但是,既然对方的目标是叶枫,叶枫也就好比是诱饵。费尔.楠柯决定利用叶枫,引诱敌人上当,然后再顺藤摸瓜揪出幕后真凶。 机械人又忙碌开了。一部分机械人开动类似于吊车一样的机械,把涂有迷彩的军用直升机、类似于坦克的水陆两栖战车,大型军舰等往无比庞大的碟形飞行器里面装。还有一部分机械人扛来一箱又一箱的军火,小到手枪、步枪、冲锋枪,大到重机枪、火箭筒、鱼雷……都是地面上常用的各种武器,而且,上面居然还标有“美国”、“德国”、“瑞士”、“挪威”等国家的商标徽识,出厂日期和型号等等。 大家甚是惊讶。 费尔.楠柯解释道:“这些都是用制造‘磁悬浮空中战车’剩下的角料制成的。它们都是货真价实的商品,比地面上厂家制造的要精良得多。我用它们去换取地球上的稀有金属,以便制造‘磁悬浮空中战车’。我答应过卡洛.丹要送一批装备给他,它们也在其中。不过,通常我不会来这里取货,是‘无人驾驶磁悬浮空中战车’直接将它们送到我的总部。” 原来是这样。大家明白了。 一批机械人,还有装卸机械,也随同洛克等人一起进入“无人驾驶磁悬浮空中战车”,因为它们负责卸货。无比庞大的飞行器经由时空遂道进入海洋,又从海水涡流里出来,直到降落在百慕大群岛,“飞鲸帮”的总部。 “这里真是人间仙境呢!”大家一边走,一边欣赏风景,并且赞不绝口。 从岛上向远处望去,水面上雾气腾腾、云蒸霞蔚,给人的感觉如入幻境。 天空呈现出玫瑰红一样的颜色。空气极度清新,而且温度也是不冷不热,给人一种很舒适的感觉。 岛屿上有大理石铺成的场地,主要是供飞行器着陆用的,上面栖有军用直升机,大型货车等。此外,还有无比巍峨庞大的建筑群,它们的屋顶是圆形的,建筑风格就像从前的亚特兰蒂斯。 岛上有许多不知名的热带植物,以及飞禽和异兽。最引人注目的是遍地盛开的蔷薇花丛,它们就像一幅锦缎,不,更像一片彩色的海洋。蔷薇花有红、黄、粉、蓝等颜色,花朵不仅大,而且香味也特别浓郁。 “如果本王不是冥王,本王就留在这里,这里简直比天界还要美上一百倍。”冥王赞不绝口,他又不想走了。 “哥哥,那是什么鸟?它的翅膀好美,嘴巴好长,我怎么从来都没有见过呀?”绮儿甚是惊讶。她看到了许多色彩艳丽的“鸟”在花丛里翩翩起舞。 “这不是鸟,地球人把它们叫做蝴蝶。但是,它又与蝴蝶不一样,由于长得既像鸟又像蝴蝶,因此,我叫它蝶鸟。” “蝶鸟?好奇怪的名字啊,本王要把它们捉回冥界,当宠物养着。”冥王说道。 “不会吧?”洛克哭笑不得,他觉得冥王无论是讲话还是行事越来越怪异。想来是神力受损所致吧,洛克不免担心起来。 这一方洞天简直如同仙境,为什么我从来都没听说过地球上还存在着这样的一座岛屿呢?而且还是在百慕大。传说,百慕大时常有神秘的失踪和死亡事件发生,难道与米勒有关?于是,洛克把心中的疑问讲了出来。大家都竖起耳朵听着。 费尔.楠柯说道:“绮儿,你还记得磁欧石吗?” “当然记得了,磁欧石不是被哥哥遗失了吗?” “是啊,当初我在护送磁欧石去大角星的途中看到了地球,为了离开哈比星球,我打算把飞船降落在地球上。谁知,飞船坠毁了,我的灵魂能量体穿越到一万年前,而磁欧石却穿越到了三百万年前。” “什么?竟然会有这样的事儿?”绮儿无比惊讶,“难怪哥哥你一直都没有找到它。可是,它究竟在哪里呢?没有了磁欧石哥哥很难向国会交待的。” “它就在我们的脚下。” 什么?在我们脚下?大家都低头看向地面。 “不错,这座岛屿的本身就是磁欧石。岛屿上的建筑是从前的矛迪克星人建造的,这里实际上也是矛迪克星人的一个基地。我是从矛迪克星人留下来的资料里面查到的。至于磁欧石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我也不知道,即便我们有着比地球人高出上千年的科技,对于有些现象我们也无从知晓。由于磁欧石本身具有无比巨大的能量,它能够随意开启时间位面,任何靠近它的物体都会被扯进不同的时间位面,在那些时间位面里,物体可能会处于现在、过去,或者未来。有些时间位面会比地球上的时间快得多,而有的则要慢得多,还有的时间位面是静止的。这就是地球上的船只或者飞机在百慕大失踪的原因。” “难道我们现在所处的时间位面是静止的?”叶枫很惊讶。 “是的,我们现在处于与地球时间不同的位面,也可以说我们是身处在另外一个时空。这里的时间过得很慢,几乎是静止的。” 叶枫看向自己的手腕,瑞士手表的指针不知道什么时候停止了。叶枫不得不相信了。 绮儿小心翼翼地问道:“那么哥哥,你不打算把磁欧石还给大角星人了吗?如果大角星人没有了磁欧石,会不会,会不会入侵我们哈比星球?” “咕噜”,费尔.楠柯艰难地吞下一口口水,眼神也骤然黯淡下来,“我当然知道遗失磁欧石可能会造成的后果,因此,我一直为寻找磁欧石疲于奔命。但是现在,磁欧石已经成为地球的一部分,它所释放的能量改变了地球原有的性质。如果我们把磁欧石强行运走,地球的磁场就会紊乱,这将会给地球上的生命带来毁灭性的灾难。因此,我不打算运走磁欧石。” 会有这种事?大家听得目瞪口呆。 “可是,哈比星族的律法……”绮儿望向哥哥,美丽的大眼睛里是深深的疼惜。 费尔.楠柯笑了笑,说道:“祸是我闯下的,后果自然要由我来承担。绮儿不用担心,任何惩罚哥哥都扛得住。” “你……”洛克想到了被冥王封印在玄冰阵中的那个灵魂,也想到了承受万年血毒噬心之痛的米勒,他们都是同一个灵魂。耳边仿佛响起一声声凄厉的惨叫,洛克的心一下子缩成了一团。 “好了,不要想了,他们找不到地球上来的。快看,那里的湖水,我敢说,你们肯定没有看到过。”费尔.楠柯怕绮儿伤感,他急忙转移了话题。 顺着费尔.楠柯的手指看去,大家看到了一片湖泊,湖水呈现出玫瑰红一样的颜色。 “这又是为虾米呢?”冥王奇怪地问道。 “因为湖水里生存着一种微生物,那种生物的身体会发出玫瑰色的荧光。我们经常用湖水洗澡,用这种水洗过的身体会散发出蔷薇花一样的香味……”费尔.楠柯解释道。 “扑通”,费尔.楠柯的话还没说完,一个人影跃进了湖里。大家环顾左右,发现少了一个人。 “冥王!”大家惊讶不已。 “救……救命!”冥王胡乱地摇着两手,他的头已经没入水里,只露出头发一边长一边短的头顶。 一道白色的闪电掠过湖面。费尔.楠柯飞身跃起,凌空扑下,他抓住冥王的一只手,然后用力一提,足尖在水面轻轻点过,连续几个起落。就听“砰”的一声巨响,冥王跌到了大理石路面上,摔得他直翻白眼。 “你……你想害死本王?” “明明是你自己想寻死嘛,怎么能怪我?”费尔.楠柯大声嚷嚷着,“你知不知道你在做什么?愚蠢!我的话还没说完呢,湖水里有食人鱼,我们的洗澡水是经由管道接到浴室里去的。” 大家一看,发现冥王极其狼狈。他的袍子上都是被尖牙利齿咬过的痕迹,但是,袍子却没有破烂,想来是质料绝佳。 冥王急忙摸向自己的脸庞,光溜溜,滑滑的。还好,自己的脸没有被咬到,否则绮儿更不会看自己了。冥王放心了。 “我没骗你吧,如果不是我功夫好,力气大,你早被食人鱼撕成了碎片。”费尔.楠柯瞪视着冥王。 “吓煞本王!”冥王后怕不已。 洛克急忙扶起冥王,说道:“现代的凡间跟十万年前的凡间不一样了,跟冥界比更是天差地别,你以后无论做什么都要小心,千万不能冲动。这个世界有太多你不懂的事物,不明白的就要多问。” 冥王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白,他尴尬不已。心想:这是一个什么世界嘛,怪异,诸多怪异,还是及早离开为妙。不过,本王要回去冥界时,得想个办法把绮儿也带走,封绮儿做冥后。冥王凝视着手腕上的一排齿痕,心里打起了邪恶的主意。 一行人走进寓所。费尔.楠柯取出一把看起来就像是打火机的东西。 “送给你,用来防身吧。”他把那东西交给了冥王。 冥王把“打火机”拿在手里颠过来倒过去的看了半天,又搞不清楚状况了。 “这是虾米东东啊?本王怎么从来没见过。”冥王把孔洞对准了自己。 “小心!”洛克惊呼一声,劈手就来夺。也不知道两个人中的谁按中了什么,就听“叭”的一声脆响,从“打火机”的孔洞里射出来一束黑色的光线。它射中了冥王的脸。冥王立刻浑身抽搐起来。“砰”的一声,冥王摔倒在地板上,“晕”过去了。 “你怎么样?天啊,你的脸,你的头发!”洛克惊叫起来。 大家往地板上一瞧,发现冥王的头发都焦了,脸上黑呼呼的,就跟个大花猫似的。 “哈哈哈……”费尔.楠柯暴笑起来。 “你不能这样对待他,他可是冥王。如果他知道你整他,他会报复你的,他可能会把你抓到冥界,把你投进地狱。你听到没有?”洛克大吼着。 “你好像很在乎他,是吗?”费尔.楠柯斜睨了洛克一眼,继而凶巴巴地嚷道,“即便进地狱又能怎么样?玄冰阵中三天三夜的痛苦我都挺过来了,一万年的血毒噬心,我也熬过来了。我还怕下地狱吗?你最好把我捉去地狱,这样我就可以天天看到你,不用再到处寻你了。” “你……米勒——你怎么能这样?”洛克气得脸都青了。 “原来你还记得我叫米勒呀,看在你还记得我的份上,我就暂且饶过他。”精致的脸孔上绽开一丝诡异的笑容,费尔.楠柯颇为得意。 叶枫和绮儿目瞪口呆。两个年轻人以为费尔.楠柯又犯迷糊了。只有洛克心里明白,费尔.楠柯很清醒,他是在报复冥王,他还在气冥王把他封印在玄冰阵中那件事,同时他也在怪自己,怪自己忽略了他的感受。 “对不起!我知道你受了很多苦,可是,如果你有气可以撒在我的身上,不要拿他出气好吗?毕竟从前的他也是你。” “也是,我干嘛要和自己过不去呢?”费尔.楠柯一把揪起冥王,“啪啪”扇了冥王两个嘴巴,“醒醒啦,装什么装,准备去见老大们了。” 冥王只好张开眼睛,他的周身麻弊了,根本动弹不了,但是,他什么都听到了。唉,想不到,自己一介冥王居然跑到凡间给人类当出气筒,这要是被神祗们知道了还不得笑掉大牙?诲气,真是诲气!冥王在心里叫苦不迭。 费尔.楠柯又把“打火机”的孔洞对准了冥王。吓得冥王猛地闭上眼睛。 “你……唉!”洛克长叹一声,心想:你拿冥王出气是为了和我讴气呀,你这又是何必呢!洛克以为费尔.楠柯还要修理冥王。 费尔.楠柯瞟了洛克一眼,说道:“放心了,他是你的上司嘛,我不会毁他的容,他的脸这么漂亮最适合勾引美女,说不定什么时候我们会用得上美男计。”说着,费尔.楠柯往“打火机”上一按,“叭”,又是一声脆响,从枪口里射出来一束白色的光线。光线射在冥王的身体上。冥王的脸庞和头发又恢复了原状,周身麻弊的症状也消失了。 “神奇,简直太神奇了!”听到洛克的嚷叫声,冥王这才张开眼睛。 “看着,学一学怎么用,很简单的。”费尔.楠柯一边演示,一边说道,“不要以为这是人类吸烟用的火机,它也是一种电磁枪,只不过这种枪并不能伤人性命。使用时只需按下这枚黑色按键,它就会发射正磁射线。如果人体中了此射线就会全身麻弊动弹不了。按下白色按键,它就会发射负磁射线。已经中了正磁射线的人体再被负磁射线击中,麻弊症状就会解除。” 说完之后,费尔.楠柯又把电磁枪塞进冥王的手里。冥王的手抖了几抖,给人的感觉就像他手里捏着一个烫山芋似的。冥王被吓怕了。 “这把给绮儿,女孩子用来对付色狼最有效了。”费尔.楠柯又塞给绮儿一把。 “那我呢?我也要一把。我失去了神力,我要用来对付女色狼。”洛克嘻笑着。 费尔.楠柯狠狠地瞪了洛克一眼,说道:“你的那把还在生产线上。” 嘿,这人真够小心眼儿的。洛克知道,费尔.楠柯还在生自己的气。算了,我还有一把会变成手机的“吸血枪”呢,又是镀金镶钻的,比这种电磁枪不知道要好上多少倍呢。洛克在心里偷笑着。 其实,费尔.楠柯说的是实话,这种枪他手中也的确就只有两把,是他新近研制出来的,还没有正式投入生产。他之所以送给冥王,一方面是想验证一下枪的效果,另一方面他确实是要送给冥王防身的。谁知冥王居然那么笨,而洛克偏又爱管闲事,如果他不来抢夺,枪也不一定会响。费尔.楠柯见洛克过于关心冥王,忽略了他,所以,他心里有气。 费尔.楠柯吩咐属下送来几件外套、内衣,还有锃亮的皮靴。两个仆人为洛克和冥王打扮起来。洛克和冥王都穿上白色的内衣,黑色的西裤,打着红色的领带,披着黑色的优质皮风衣,戴着宽边墨镜。他们把各自的枪都插在腰间的枪套里。 冥王往镜子前一站,大叫一声:“天哪,本王怎么这个样子?怪异,简直太怪异了!” “没事儿,你很快就会适应的。因为这是在凡间嘛,而且是现代的凡间。”洛克急忙安慰冥王。 “我说小哈,啊不,哈迪斯,你不能再称自己‘本王’,会暴露你的身份,那样会很糟糕,你只能称‘本人’、‘我’。”费尔.楠柯纠正道。 “你让本王称你为‘我’?可你并不是本王啊。”冥王指了指费尔.楠柯,又指向自己的鼻子,一脸白痴一样的表情。 费尔.楠柯真想踹他一脚,心想:如果你不是冥王,我非打得你满地找牙不可。 真是个麻烦事儿!洛克在心里叫苦不迭。他只好反复地解释,解释了若干遍,冥王总算搞清楚了“我”、“本人”和“本王”的区别。 演练了若干遍,确定没事后,费尔.楠柯把新加入帮会的“两个小弟”介绍给了一干属下。 当“飞鲸帮”的组织成员看到帮主带回来的这几个人,特别是看到冥王的发型时,都差一点儿笑出声来。 那些彪形大汉看到了绮儿,他们都在心里发出了惊叹:帮主又有了一位新夫人,这位新夫人简直美若天人,比黑白二夫人要美上一百倍!他们以为绮儿是费尔.楠柯的相好。当费尔.楠柯说绮儿是自己的妹妹时,某些人的眼睛里立刻射出了狼一样的光芒,那些光芒里带着颜色。 费尔.楠柯坐在上首,目光往下一扫。那些彪形大汉立刻双腿打起颤来,他们发现帮主的眼神与以往大为不同。那种眼神不仅异常澄澈和明亮,而且极其冷漠,就像冰一样戳得你脊柱直发凉。还有就是,帮主讲话的语气也变了,再也不是那种慵懒的语气了,而是充满了威严与震慑的力量。那些如狼似虎的壮汉立刻变成了温顺的绵羊,没有人再敢打绮儿的主意了。 费尔.楠柯同属下简单地交待了一些事宜,便以出席xx总统的宴会为由,带着三个俊男和一个美女,还有那两个美洲印第安人离开了。 费尔.楠柯离开之前交待杜洛.佩雷斯,让他负责把卡洛.丹需要的装备送过去。 第一百七十四章 怪事儿(上) 一架小型的碟形飞行器从海岛上起飞,迎着玫瑰色的晚霞,缓缓地升到空中。 叶枫看了看腕上的手表,指针又恢复了正常,他吃惊地发现,手表上的日期已经变成了十天后,也就是说,他们在异度空间呆的那一段时间,地球上已经过去了十几天。 第109节 两个印第安人一言不发,正襟危坐。自从上次被费尔.楠柯金刀划脸之后,这对双胞胎兄弟就再也不敢小瞧洛克了。虽然他们不知道洛克的真实身份,甚至也鄙视过洛克,但是,他们见帮主和洛克称兄道弟,因此,即便他们心里对洛克不满意,也不敢表露出来。 冥王看到了坐在身旁的两个印第安人。他们的发型也很奇特,居然跟大家都不一样,这又是什么式呢?冥王在心里嘀咕着。禁不住好奇心的驱使,冥王伸出手去摸印第安人的小辫子。两个印第人一闪身,冥王扑了个空。 冥王只好转向费尔.楠柯,问道:“他们的发型是什么式?看起来似乎比本人的发式要好看得多,本人也要那种发式。” “你就等着吧,等头发长出来再说。”费尔.楠柯在心里偷笑着:哼,你就等着瞧吧,敢打绮儿的主意?我会让你好看。 冥王摸了摸自己一边长一边短的头发开始后悔了,心想:留长一点儿就好了。 绮儿看着冥王滑稽的样子忍不住掩着嘴巴偷偷地笑,她怕笑出声,于是,只得把脸庞倚在叶枫的肩膀上。叶枫就势揽住绮儿的腰。两个人又戚戚我我起来。 冥王看见两个正在亲热的小情人,心里感觉很是不爽。冥王只得扭转头装做没看见的样子。 “喂,谁摸本王,噢,不,是谁在摸本人的头啊?”冥王霍地一下站起来,转过头四处寻找肇事者。他把目光锁定了两个印第安人。 “是不是你们两个摸了本......人的头啊?本人最忌讳的就是被摸头了。”冥王很不满意。 两个印第安人互相对视一眼,皱了皱眉,满脸都是厌恶的表情。其实是嫉妒,谁让冥王太帅了呢。 两个印第安人在心里抱怨着:哼,既然忌讳别人摸自己的头,还要去摸人家的头,简直是个怪胎! “喂,本人在问你们呢,为虾米不回答?”冥王见两个印第安人对自己不理不睬,他很是气恼,心想:本王并没有摸到你们的头发,你们却拍中了本王的头,这可不公平。 大家都看向冥王,就跟看着怪物一样。 由于有印第安人在场,洛克现在也不敢直呼冥王了,他想了想,只得硬着头皮说道:“那个,哈......迪斯大人,没有人敢摸你的头,你坐下好不好?” “怎么会?不是摸哦,是拍的,很痛的。”冥王摆出一副很委屈的样子来。 洛克摇了摇头,在心里叹息一声:唉,冥王行事越来越怪异,但愿他不要出什么状况才好。 费尔.楠柯抬眼看了看,没出声,他在摆弄商务手机,与“飞鲸帮”在东南亚分部的负责人刑伟联系。他通知刑伟,让刑伟开车到港口等候。 “真是怪事儿!”冥王自言自语着。他刚往下坐,呼地又站了起来,“谁坐了我的位置?”冥王瞪着惊惧的眼睛扫视了一遍周围。 大家又把目光集中在冥王的身上。 绮儿在想:这个冥王怎么回事儿?似乎有点儿神经质。 “我说小哈,呃,哈迪斯,你不要一惊一诈的好不?大家会被你吓出心脏病的。”费尔.楠柯不满地瞪了冥王一眼。 “本人不坐这里了,本人要坐在绮儿妹妹身边。”说着,冥王向前面走来。 绮儿的左侧是叶枫,右侧是洛克,前面是费尔.楠柯,后面是两个印第安人和冥王。除此之外,没有位置了。其实,每一个位置都很宽大的,几乎能坐下两个人,冥王没有理由换位置的。 大家投向冥王的目光里都显露出了鄙夷的神色。某些人在心里想:哼,装什么装,不就是想占安琦小姐的便宜嘛,直说不就得了吗?干嘛一惊一诈的,非得找几个借口出来。 洛克一见冥王要抢他的位置,急忙向外移动身子,嘴巴里嚷嚷着:“仅此一位,坐不下,坐不下的。” “你……”冥王把嘴巴附在洛克的耳边,威胁道,“洛克,你应该还记得吧?本人可是冥王,如果你惹本王不高兴了,本王就把你……” “唉,官大一级压死人哦!谁让你是我的上司呢。”洛克连头都没抬,“那么,就请哈迪斯大人坐吧。” 冥王皱了皱眉,怒道:“你不让开,本人坐哪里?” “坐我的大腿上啊。” “哈哈哈......” “咯咯咯......” 大家暴笑起来。就连两个印第安人都捂住了嘴巴,如果费尔.楠柯不在场,他们早已经笑出声了。 “你......”冥王气得怒目圆睁,心想:好你个洛克,回到自己世界了,就不把本王放在眼里了是吧?你等着瞧。 冥王瞥见洛克在捣鼓一个东西。(那把能变形成枪的手机。) “这又是虾米东东?给本人看看。”冥王的好奇心又来了,他伸手就来夺洛克的手机。 洛克正在用手机上网,他试图和从前的同学取得联系。自己失踪了三年,也不知道博客还能不能进去。 冥王看到了几个美女,他大叫一声:“哇!美人儿为虾米都不穿衣服呀?” 洛克的脸刷的一下红了。那些不堪入目的网页都是自动跳出来的,并不是他有意打开的。洛克急忙用手指点向那些网页,企图把它们都关掉。 “给本人看看,快给本人看看,美人儿的胸脯好大呀,本人要摸一摸。”冥王吵吵嚷嚷着,他的眼神已经冒出色彩来,就差没流鼻血了。 费尔.楠柯捂着嘴巴吃吃地笑起来。所有的人都看向洛克和冥王。窘得洛克直想找个地缝钻进去。绮儿也听到了冥王的叫嚷,她羞红了脸,垂下头看着自己的脚尖儿。绮儿在心里直抱怨:他们在看什么?又再浏览黄色网页吗?哎呀,枫哥哥一定也听到了,真是羞死人了! 两个印第安人对视一眼,撇了撇嘴,他们在心里直嘲笑冥王:哼,长得跟个少爷似的,没想到是一个土包子,居然连手机都没见过。 就在冥王跟洛克两个人拉拉扯扯争抢手机的时候,一只手,不,不是手,是一只像手一样的金属爪“倏”的一下搭上了手机,“咔”,爪一合,“嗖”的一声,手机不见了。 两个人急忙抬起头来,这才发现,手机在费尔.楠柯的手里。费尔.楠柯笑涔涔地说道:“上班时间不许玩手机。没收!” “你……” “喂,我的枪……” 冥王的好奇心没得到满足,很不高兴地剜了费尔.楠柯一眼。洛克的枪被没收了,感觉很不爽,他又把白眼回敬给了冥王。 “我怎么了?我可是你们的上司。”费尔.楠柯得意洋洋起来。他站起身,把手机揣进自己的腰里,“叭”,打了一个响指,潇洒地一甩头发,说道,“走咯!” 原来,飞行器已经飞临了n市。 冥王怏怏不乐地跟着一行人向门口走去。他一边走,一边在心里恨恨地想着:早知道你处处跟本王作对,真应该把你困在玄冰阵里,困上个一百年,不,一千年,一万年! 由于心里不痛快,再加上一边走,一边想事情,冥王落在了后面。当冥王迈开腿,打算沿着梯级向下走的时候,后背不知道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他一个趔趄没站稳,身体向前扑去。前面还有一排人呢,于是“骨碌碌……”“嘭嘭……”,响起一阵怪声,一行人沿着梯级滚了下去。费尔.楠柯是走在最前面的一个,他是会功夫的,而且功夫相当不一般。他感觉到身后的异常,就迅速地飞身跃起,同时一转身,白色的风衣旋转了起来。费尔.楠柯伸手揽住了绮儿的纤腰。他怕妹妹受伤。其他人,他才懒得理呢。 而叶枫本身就具备了异能,他的反应也相当迅速,叶枫的身体向上纵起,同时,他的手还拉着绮儿的手。但是,叶枫是向左边纵起的,而费尔.楠柯是朝右边跃出的。于是,半空中出现了滑稽的一幕:两个男人同时拉扯一个女孩,好像他们在展开争夺战一样。 “唉呀,疼!”绮儿叫出了声。 两个男人对视一眼,费尔.楠柯急忙松开手。绮儿被叶枫拉进怀里,然后安安稳稳地站到了地面上。 那两个印第安人都会功夫,自然也不会差到哪里去,两兄弟猛地闪身,往两旁跃出,他们跌到地面上后一个鲤鱼打挺站身起来,脑后的一串串小辫子连同辫子上的羽毛,还在大家的眼前荡起一个优美的弧度。其中的一个印第安人手上还提着一只皮箱,那只皮箱连地面都没沾到。 在突发的状况面前,大家似乎都平安无事。“哇呀!”“嘭”,地面一阵颤抖,大家还没来及庆幸呢,两个人以极其惨不忍睹的面目闪亮登场。 胸口一阵剧痛,洛克差一点儿晕过去。怎么感觉脸上也火辣辣的痛,该不是又被毁容了吧?洛克努力睁大直冒金星的眼睛,他惊愕地发现自己的脸蛋吻向了冥王的皮鞋。 “哇呀呀,呸!”洛克使出浑身的力气,一挺身子,“嘭”的一声巨响,总算掀翻了压在身上的大块头。 “洛克哥哥,你怎么样?没事儿吧?”绮儿关切的眼神落在洛克的脸上。 “噢,我没事儿。”洛克嘴上是这样说着,心里却叫苦连天:这可是在绮儿的面前呀,自己一个大帅哥居然搞得如此狼狈,真是丢人哦! “唉,造孽呀!我怎么会收下你们做小弟呢?”费尔.楠柯半是挖苦,半是自嘲。这要是被刑伟看见,指不定会惹出什么样的谣言来。费尔.楠柯颇感头疼。 第一百七十五章 怪事儿(中) “绮儿妹妹,本人受伤了耶,怎么就不关心一下本人?这可不公平啊!”冥王的表情就像受尽委屈的小媳妇。 绮儿急忙扭转头,装作什么都没听见。 “你……明明是我成了你的垫背,你怎么会受伤?”洛克痛得龇牙咧嘴。 费尔.楠柯使了一个眼色。两个印第安人极不情愿地走上前去,搀起了地上的两个倒霉蛋。 洛克拍拍风衣,甩了甩头发,他发现自己跌在了海滩上,身上沾着许多细小的沙尘。洛克抬头向上看去,他吃了一惊:“天哪,这么高!”原来,飞行器并没有着陆,它是悬浮在半空中的。 费尔.楠柯听见洛克的叫嚷也抬起了头,然后他一脸的惊讶。咦,怎么回事?既然人都出来了,“磁悬浮空中战车”的门怎么还开着?因为飞行器是全自动的,也是无须人驾驶的。如果人全部离开后,梯级会自动收进舱里,舱门也会自动关闭。可是现在,它是敞开着。真是怪事儿!还有刚才,那个笨蛋冥王,他是怎么走路的?居然滚了下来。难道是传感器失灵了? “你们等等,我上去看看。” 费尔.楠柯一纵身,跃到飞行器的门口,探头向里面张望。能源系统是开启的,水晶屏幕上闪烁的各种数据显示一切正常。 费尔.楠柯摇了摇头。他把右手食指按上门后的“电磁传感器”,传感器接收到了指令,梯级开始缓缓地上升。费尔.楠柯纵下地面后,舱门便关上了。 飞行器悄无声息地升入空中不见了。 “哥哥,有什么不对劲儿吗?”绮儿发现费尔.楠柯一脸凝重的表情。 “没有,没什么,可能是磁场处于弱信号状态吧。” 一行人沿着海滩向港口行去。 叶枫看向腕上的手表,现在的时间是晚上八点多钟。 冥王看到了高楼大厦,还有夜幕下闪烁的霓虹灯,它们构成了一座奇特的大都市。 这里看起来就像从前的亚特兰蒂斯,但是,又有很大的不同。那些建筑物太高大了,它们会不会触及到云朵,还有奥林匹亚神殿?冥王突然担心起来。然后,冥王看到了纵横交错的道路,那些道路上奔跑的怪物跟蚂蚁一样多。那又是一些虾米东东呢?冥王的脑子里又蹦出来一串串的问号。 “在想什么?走啦!”洛克拉了冥王一把,冥王这才如梦初醒般迈开修长的双腿,跟着大家向前走去。 “这就是e国?”洛克一边走,一边问。 “不错,这就是e国m省n市,东南亚最重要的港口城市。”费尔.楠柯指着前方的港口说道。 “不错,这里是e国最大的集装箱港口,也是世界航运的咽喉。在不久的将来,还会发展成为东南亚地区规模最大、集装箱运量最高的集装箱运输和中转枢纽港口。”叶枫接着说道。 “呵,你知道的可真多。” “我和安琦都是在这座城市里出生的,而且,我也是专门从事航运工作的,对于这方面的信息自然要了如指掌。”说着,叶枫的眼神黯淡下来,他又想到了儿时的玩伴安琦,虽然安琦就在自己的身边,但她已经不是从前的那个女孩了。 “枫哥哥,你在想念安琦是吗?如果你不介意,不如就把我当成安琦吧。”绮儿已经猜出了叶枫的心思。 紫水晶般的眸子里充溢着浓浓的情意,叶枫揽住绮儿的纤腰,柔声道:“傻丫头,看你想到哪里去了,你就是我的安琦,不管安琦来自哪里,安琦永远都是枫哥哥心目中的安琦。” 一个火热的吻印上美人如花般娇艳的芳唇。 “咕噜”,有人的喉咙里响了一声,被吞进喉咙里的是由醋意酝酿而成的酸水。两个印第安人把眼睛望向天空,装做什么都没看见。偏偏有人不合时宜地嚷嚷起来:“你本来是绮儿公主的,叫什么安琦呀,不如我叫你绮儿妹妹或者绮儿公主吧?”冥王涎着脸,挨近绮儿身边。 “你……”绮儿羞红了脸,“不要叫我公主,还是叫我安琦吧,免得被人识破身份,那样会很麻烦的。” 没见过这么不识趣的人,难道神祗都这样吗?叶枫的脸色青一阵,白一阵的。 “嘀嘀”,前方传来了鸣笛声。大家抬眼望去。 远远的,一辆银色的轿车驶了过来,它在费尔.楠柯的身边停了下来。三个身材挺拔的男子走出了车子。 “属下见过董事长!”三个男子朝费尔.楠柯鞠了一躬。其中的两个男子去开车门。这是一辆“劳斯莱斯”,幻影加长版,它的一面拥有四扇车门。 冥王的注意力又集中在了“怪物”的身上。 “哦,它会发光耶!这又是虾米……”东东两个字还没出口,“嘭”,太阳穴上捱了一记重拳。冥王被费尔.楠柯揍晕了。 “你……为什么出手这么重?”洛克皱了皱眉,压低声音,说道,“你明明知道的,他来自异世界,他对这个世界中的许多事物都一无所知。你这样对待他很不公平。” 第110节 “谁让他话太多了呢,不让他休息休息搞不好会整出什么事来。”说着,费尔.楠柯拎起冥王,就跟捉只小鸡似的。他还小声地嘀咕了一句,“我让你再纠缠绮儿!”“砰”,倒霉的冥王被摔进了车厢。 虽然费尔.楠柯嘀咕的声音很小,但是,洛克已经听到了。他只能在心里叹气:唉,可怜的冥王,你落到“暴力男”的手里,注定是要吃苦头的。 来接费尔.楠柯的三个人中,为首的就是刑伟。 刑伟是华人,他是四大天王中的老三,也是“飞鲸帮”在东南亚分部的负责人。费尔.楠柯带来的一行人中,只有冥王和洛克他没见过。看着费尔.楠柯的举动,刑伟深感意外。 看他们的装扮应该也是帮中的弟兄,再看他们手指上佩戴的戒指应该是帮中地位最低的小字辈。可是,看此人(洛克)对帮主的态度,好像根本就没把帮主放在眼里,而帮主对他又似乎特别客气,他究竟是什么人?刑伟感到很惊讶。同时,他也深知费尔.楠柯的秉性。帮主行事一向让人难以捉摸,今天,他没带“黑白二夫人”来,竟然带回了两个美男子,难不成是吃腻了“鱼虾”,也想换换口味?刑伟胡思乱想着。 一行人坐进了“劳斯莱斯”。刑伟开车,费尔.楠柯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刑伟也是习武之人,当费尔.楠柯一坐下的时候,他立刻感觉到了一阵寒意。奇怪,现在明明是盛夏,为什么帮主的身体会散发出寒气?也不知道帮主又在修习什么功夫。刑伟在心里嘀咕着,他也没再多想,便专心开他的车。渐渐的,寒意越来越重,刑伟有点儿受不住了,因为车厢里本就开着空调呢。刑伟扭头看向自己的两个保镖。身穿黑西装的那两个人已经打起了哆嗦。刑伟只好关掉空调。可是,车厢内依然奇寒无比。 呵,帮主就像是天然空调啊!刑伟在心里发出了惊叹。其实,刑伟之所以受不了费尔.楠柯身上的寒气,一方面是因为他身处的环境是热带,另一方面是因为他和“变异”后的费尔.楠柯第一次近距离接触,他还不适应。 “劳斯莱斯”沿着港口宽阔的水泥马路向市内驶去。 洛克问费尔.楠柯:“方正太在哪里?你打算怎么向他要人?” “不急,我们先找个地方安顿好绮儿和叶枫。你放心,飞鲸帮的弟兄都安排好了。你的眼神和听力特别敏锐,你要盯紧叶枫,叶枫是敌人重点袭击的对象。当然了,也有可能是绮儿,我们务必要保护好他们两个。” “可是,我的枪…..”洛克呢嚅着,心想:你没收了我的枪,我连自己的小命都保不住,我怎么照顾别人? “给你。”费尔.楠柯又把变形手机塞给洛克。 不久,“劳斯莱斯”停了下来。 “从现在开始,你们就是老板和夫人,我们是保镖。为了不引起警方的注意,你们最好表现得亲密一点儿,就像小夫妻一样。”费尔.楠柯说道。 啊?要像夫妻一样。绮儿羞红了脸。 “噢,还有,戴上这个。”说着,费尔.楠柯递给叶枫一副墨镜,递给绮儿一顶缀有黑色花朵的蕾丝花边女士礼帽。 费尔.楠柯扇了冥王两个嘴巴,冥王迷迷糊糊地醒转过来,他被费尔.楠柯给拖下了车。一行人步下了“劳斯莱斯”。 叶枫揽着绮儿的腰,跟着那两名组织成员向前走去,他们看起来就像是一对出门度蜜月的小夫妻,而跟在身后的一帮人就像是他们的保镖。事实上,他们也的确就是保镖。 这是一座现代化的大都市,到处是摩天大楼,豪华商场,时尚的小区,宽阔的马路,还有成阴的绿树。 啧啧啧,这座城市的绿化工作可真到位!洛克在心里赞叹着。 冥王更是目不暇接,他就跟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似的,瞧得眼睛都花了。 一行人前呼后拥,走进了“蓝威卡幻世纪酒楼”。这是一家七星级酒店。 刑伟把“劳斯莱斯”开进停车场,锁好车后,他转身朝门口走来。就在刑伟转过身去的时候,有一扇“劳斯莱斯”的车门开了,然后就是“嘭”的一声,车门又关上了。 刑伟听到身后传来异响,他猛地转身,四周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这是停车场里单独的一间库房,是专门为世界知名人士提供停车的场所。 难道是我听错了?刑伟站立片刻,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怪事儿!刑伟摇了摇头,他走出车库,取出房卡在库房的门上一刷,库门就锁上了。 第一百七十六章 怪事儿(下) “蓝威卡幻世纪酒楼”座落在n市的市中心。它不仅为客人提供豪华和优雅的住宿环境,而且还拥有一流的餐饮和娱乐设施。这栋酒楼一共有48层。 一行人乘坐电梯直达第39层。这一层共有40个房间,月租金是六万美元,已经被刑伟包了下来。 这一层有迷你酒吧,它为客人提供茶、咖啡……各种饮品。有专门的餐厅,24小时提供来自世界各地的精致美食。服务员来自不同的国家,他们要么是漂亮的小姐,要么是英俊的帅哥。除了英语和e国语言之外,他们还要会讲三种东南亚国家的语言。他们举手投足间都面含微笑,显得彬彬有礼。 叶枫和绮儿的房间居于整个楼层的中央部位,他们的左边是费尔.楠柯的房间,右边是洛克和冥王,斜对面是印第安两兄弟,两兄弟的旁边就是刑伟还有那两个手下的房间。其它的就是空的了。费尔.楠柯没有让刑伟带太多人来,他怕会引起警方的注意。 一行人进餐完毕便回到各自的房间忙碌起来,有上网、看电视的,也有洗漱准备就寝的。 绮儿红着脸对费尔.楠柯说道:“哥哥,我要自己睡一个房间,和叶枫……会被人说闲话的。” 费尔.楠柯拍了拍绮儿的小脸蛋,说道:“傻丫头,你们现在扮的是夫妻,如果分开住会被怀疑。一旦警方来查房,你们两个就那个,那个啥,这样他们就没办法了。” “哎呀,哥哥!羞死人了。”绮儿捂着俏脸跑进了房间。 其实,费尔.楠柯是骗绮儿的。这样的一栋豪华酒楼,入住的都是世界知名人士,以及超级富豪,除非发生凶杀,警方是不会来这里找诲气的。费尔.楠柯这样安排,一方面是为了成全绮儿和叶枫,让他们在一起互相有个照应,另一方面是他讨厌冥王,他不想给冥王接近绮儿的机会。 叶枫正站在观景台俯瞰城市。他见绮儿进入房间,就揽着绮儿的肩膀,指着前方说道:“站在这里,视野比坐在直升机里还要棒。你看,那是王宫,那里是首相府,那里是国家公园。你再看,那里的海滩和岛屿,还有热带雨林,它们就像田园诗一样瑰丽和神奇。” “是啊,这里的确很美,但是,它再美也不是我的家。我好久没有回家了。我好想念父王和母后,还有卡谬哥哥。”一提到家,绮儿的眼圈就红了。 叶枫把绮儿拥在怀里,紫水晶般的眸子深深地凝视着黑色的瞳孔。 “安琦,不要离开我好吗?我会给你一个家。它或许没有这里高,也没有这里美,但是,它会是最温暖的。它的门永远都向你敞开着,而且,只为你一个人敞开。” “枫哥哥,谢谢你!”绮儿的眼神黯淡下来,她伏在叶枫的肩膀上低声啜泣起来。唉!上一世是我欠了你,这一世我会尽量补偿你。绮儿在心里长叹一声。 “那么,枫哥哥先看一会电视好吗?安琦要去洗个澡。”绮儿的脸红了。 “安琦累了吧,那好啊,洗完澡就早点休息。” 绮儿走进浴室。叶枫坐到沙发上,打开了电视。 这一层的每一个房间都极尽奢华。房间里铺着波斯地毯,摆放着精致的家具,镜子是丰富多彩的印度风格。特大号床上摆放着柔软的枕头,铺着羽绒被和细麻布。墙壁上镶嵌着古典风格的壁画,屋顶装饰有闪烁华光的吊灯。有大型电视屏幕,与有线电视和卫星电视频道,视频和室内电影和游戏,还有西班牙大理石的宏伟浴室。 费尔.楠柯洗漱完毕,换了一件暗红色带条纹的内衣。他坐在沙发上看了一会儿电视,然后起身披上风衣,来到两个印第安人房间,交待两兄弟:“你们两个赶快休息,好好睡一觉。十二点钟后你们值夜,你们两个要给我打起十倍的精神来,务必要保护好绮儿和叶枫。有什么风吹草动要马上向我报告。” “是,头儿!”两个印第安人开始忙着洗漱就寝。 费尔.楠柯又来到洛克和冥王的房间。他的戒指一靠近门锁,门就自动开了。费尔.楠柯发现那两颗脑袋正挤在电脑屏幕前。 “你们在干什么?为什么不洗漱换装?” 洛克说道:“我在教冥王上网打游戏和聊天。” “你可别把他给教坏了。记住,不要太沉迷网络,要时刻提高警惕。我有一种预感,躲在幕后的黑手随时都会伸向绮儿和叶枫。” 洛克嘻笑道:“我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这样你总该放心了吧?” “真拿你没办法。”费尔.楠柯白了洛克一眼,他又来到刑伟的房间。此时,刑伟已经来到了楼上,他正在吩咐自己的两个手下,交待他们要守住楼梯口,不许陌生人接近。 “老三,辛苦你了!”费尔.楠柯拍了拍刑伟的肩膀,说道,“你可能不了解,这几个年轻人的手里掌握有安氏船务集团公司军火走私一案的证据,他们的安全尤其重要,你务必要保护好他们。安叔叔多年来一直在暗中扶持我们‘飞鲸帮’,我们欠他的太多,这个人情我们一定要还。因此,安琦小姐绝对不能有危险,否则我们对不起安叔叔。” 哦,原来是这样,是我想多了。刑伟面色微红,急忙说道:“刑伟的命是帮主救下的,刑伟愿意为帮主赴汤蹈火。请帮主放心,这栋酒楼每一层都有我们的暗哨。一旦有情况,随时会有帮中的弟兄接应。” “好,那我就放心了。东南亚这边的情况怎么样?” “除了有人悬赏十万美金要取叶枫性命之外,没有别的情况。倒是美洲方面出了一点儿状况。” “怎么,杜洛.佩雷斯出事儿了?” “不,不是。几天前我接到线报,据底下的弟兄讲,说‘山口组’在美洲的组长星野千树于半个月前暴毙。” “哦?有这样的事儿?”费尔.楠柯甚是惊讶,继而他明白了,在异度空间和总部里停留的那一段时间感觉上也就一两个小时,实际上地面时间已经过去了十几天。而自己不在地面的这十几天里,可能会发生很多意想不到的事。 “老二没有向你汇报吗?” “没有,杜洛.佩雷斯送货去了,想必他还不知道。我正要找星野千树,他怎么突然就死了呢?” “可能是被仇家暗杀了吧。头儿,你一定要小心,最近黑白两道都不太平。” “你放心,还没有人敢找我的诲气。” 费尔.楠柯回到自己的房间,从冰柜里取出一瓶红酒,独自坐在沙发上饮了起来。突然,好像想起了什么,费尔.楠柯取出自己的手机,揿亮了上面的一个按键,手机的屏幕暴发出数道红色的光线。费尔.楠柯拿着手机在房间里扫瞄起来。他是在查探有无摄像头和窃听器之类的东西。那些光线又长又亮,扫瞄的范围也很大。不久,整个房间被扫瞄了一遍,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状况。费尔.楠柯放心了。 费尔.楠柯又坐回沙发上,一边饮酒,一边开启了监控系统。从手机的屏幕上,费尔.楠柯能看到某些房间的状况。那么,秘密在哪里呢?就在每一个人的手指上——那枚雪亮的戒指里。戒指上镶嵌着一枚磁欧石。磁欧石所散发出来的能量信号能被变形手机接收到,并且转化成图像显示在屏幕上。但是,并不是每一个戴着戒指的人的状况都能被费尔.楠柯接收到。因为磁欧石的能量有限,费尔.楠柯只能接收到方圆三英里以内的信号,超过这个范围他就无能为力了。比如现在,远在美洲的杜洛.佩雷斯,除非用手机联系,否则费尔.楠柯也不知道他们的位置和状况。 费尔.楠柯先看到了两个印第安人。两兄弟已经熄灯睡觉了。呵,他们不亏是我的心腹保镖,真够听话的。费尔.楠柯很满意。 那两个印第安人还不满20岁,十年前,费尔.楠柯带领“飞鲸帮”组织成员袭击了一艘由美洲开往欧洲的货轮。在那艘货轮上藏匿着一批年幼的奴隶,他们来自世界各地,有自小被拐卖的,也有家里穷养不起被父母卖掉的......那些利欲熏心的私人企业主把奴隶买来,打算把孩子们偷运到欧洲,企图让他们在自己的地下工厂里做童工。费尔.楠柯救了那批孩子,并且派人送他们回国。两个印第安人本来就是孤儿,他们见费尔.楠柯只比自己大几岁,却是统领上千号人的帮主,他们崇拜得要命,非要留在“飞鲸帮”。于是,费尔.楠柯把两兄弟留在自己的身边,并且还给他们起了名字,老大叫蝎子,老二叫蜈蚣。费尔.楠柯还教他们功夫,以及各种枪械的使用。最终,费尔.楠柯把两兄弟调教成了顶尖杀手,并且让他们跟在自己的身边做保镖。 费尔.楠柯切换了画面,又看向洛克的房间,他忍不住皱了皱眉,那两个家伙居然还在玩电脑。费尔.楠柯把图像放大,他看得更加清楚,一瞬间,身体的某个部位起了变化,跟着,脸就像火烧一样滚烫起来。原来,那两个家伙在和美女视频。 屏幕上的“狐狸精”超极风骚,一边抛着媚眼,一边在脱衣服。那两个雪白的馒头一颤一颤的,噢,不,是雪梨,不不不,准确地说是两座即将喷发的火山。那两个家伙呢,眼睛正直勾勾地盯着“馒头”看,鼻血,呃,他们的鼻血都流到了下巴上。看情形,如果是真的美女他们就会扑上去给人家撕个精光。 难道没见过美女吗?难道所谓的神祗都是这个样子?费尔.楠柯相当生气。哼,你们两个越学越坏,竟然敢藐视我的命令,我让你们好看!“啪”,费尔.楠柯揿亮了手机铵键,他开启了“磁干扰系统”。 那两个正跟美女视频的家伙立刻从“线上”掉下来。电脑蓝屏,什么都看不到了。洛克站起身来,甩掉身上的风衣。看样子他是准备洗漱去了。冥王呢,居然还傻傻地盯着屏幕看,估计是没看过瘾,在等着奇迹出现呢。 色狼,色狼,天字一号大色狼!费尔.楠柯在心里狠狠地咒骂着。他又把画面切换到叶枫的房间。那么,叶枫和绮儿又没有加入“飞鲸帮”,他们的手上并没有戴戒指,费尔.楠柯为什么也能看到他们呢?秘密就在叶枫的墨镜和绮儿的“电磁枪”上,那上面都镶嵌有磁欧石。 费尔.楠柯看到两个年轻人坐在沙发上,他们都换上了睡衣,看样子已经洗漱完毕了。叶枫正拥着绮儿,两个人应该是在看电视。由于费尔.楠柯开启了“磁干扰系统”,整栋酒楼里的电脑和电视的信号都中断了。现在,酒楼的部门经理正焦头烂额呢,他接到许多客人的投拆电话。 “怎么可能呢?怎么可能呢?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种状况啊!”部门经理一边嚷嚷着,一边忙着拨打电视公司和网络公司的电话。 叶枫关闭了电视。两个年轻人拥抱着热吻起来。我这是干什么?偷窥吗?费尔.楠柯的脸又发起烧来。他正想切换画面看向刑伟的房间,突然,费尔.楠柯整个人如同石化一样僵住了。 费尔.楠柯看到了叶枫身后的那张桌子,那是一张精美的紫檀木圆桌,桌子上摆放着饮料、果品和其它一些食物。想来是先前两个年轻人一边看电视,一边在吃零食。令费尔.楠柯吃惊的既不是桌子有多么精美,也不是桌子上的食物有多么的高档,他所惊讶的是,有一杯饮料和一盘食物居然悬浮在空中,并且那杯饮料和盘子里的食物还在一上一下地运动着。费尔.楠柯以为自己看花了眼,他又把画面放大。“呼”的一声,影像突出屏幕,是一个虚拟的光影画面。这回费尔.楠柯看得更清楚了,那是一杯芒果汁,和一盘草莓果,此时,杯子和盘子里的食物确实是在运动,并且还在减少,给人的感觉就像是有一个人在一边吃东西,一边喝饮料一样。 “刷刷刷”,冰冷的汗水从费尔.楠柯的额头上滚落下来,他一个箭步冲出房门,一头撞开叶枫房间的门。“啊”的一声惊叫,正在热吻的两个年轻人被突然闯进来的费尔.楠柯吓得半死。两个年轻人立刻停止亲密的动作,呆若木鸡般地瞪视着费尔.楠柯。 “sorry,sorry,你们继续,你们继续。”费尔.楠柯根本没看两个年轻人,“啪”的一声,他揿下手机按键。他把光线对准那张桌子开始扫瞄起来。绮儿和叶枫看着费尔.楠柯的举动皆是一脸的诧异惊容。 哥哥行事好古怪,就跟那个冥王似的,简直是神经质。绮儿很不理解,于是嗔怪道:“哥哥,为什么不敲门?究竟出了什么事儿?” 费尔.楠柯一摆手,示意绮儿不要出声。两个年轻人面面相觑,只得坐在沙发上呆呆地看着费尔.楠柯。 “真是怪事儿!”费尔.楠柯自言自语着。他扫瞄了整个房间也没发现什么,然后,他走进卫生间,就连抽水马桶也被他扫瞄了一遍,甚至连门后,以及摆放洗漱用具的橱柜也没放过。但是,还是什么都没有发现。 费尔.楠柯只得退出卫生间。 “哥哥,你在找什么?”绮儿感觉费尔.楠柯就像丢了什么重要的东西似的。 “哦,对不起。sorry!我……在查探,看看房间里有没有被装上摄像头和窃听器。” “那你找到了吗?” “没有,这里的安全措施很到位。不好意思,你们继续。”费尔.楠柯脸色绯红,他只得退出叶枫的房间。 第一百七十七章 女子杀手 费尔.楠柯回到自己的房间,继续盯着手机屏幕,密切地注视着叶枫的房间。特别是那张桌子。奇怪的是,先前的那一幕再也没有出现。费尔.楠柯看到两个年轻人似乎在说什么,估计是在责怪自己的突然闯入。然后,费尔.楠柯看到叶枫拥着绮儿躺到了床上。他们要干什么?脸上一阵燥热,费尔.楠柯想切换画面,又担心两个年轻人的安全,无奈,他只得垂下头一两秒,然后再抬起头偷瞄一眼。现在的费尔.楠柯感觉自己跟作贼似的,无比尴尬。 令费尔.楠柯更为奇怪的是,两个年轻人并没有做“该做的动作”。他们就那样相互偎依着睡着了。 拥着心仪的美人儿居然没有“动作”,呵,叶枫果然是一个正人君子呢。费尔.楠柯感慨不已。他继续紧盯着房间。房间里的灯虽然关掉了,但是,墙壁里面还镶嵌着壁灯,它们闪烁着微弱的幽蓝色的光,身处在这样的环境里有如在童话世界中一样,而相拥着睡在床上的两个年轻人就像是童话中的王子和公主。 费尔.楠柯一边盯着手机屏幕看,一边在心里揣测:那会是什么?为什么我的“磁外线扫瞄系统”没有扫瞄出来?“他”究竟是身怀异能的人类,还是……难道是大角星人发现我,找到地球上来了? 第111节 费尔.楠柯紧张起来。他不是担心大角星人能把自己怎么样,他担心的是大角星人会一时冲动把磁欧石给运走。因为费尔.楠柯知道,许多地外星球上的人类都掌握了相当高超的科技,他们能够把自己隐形起来。 费尔.楠柯盘膝坐了下来,他把左手横在胸前,手指上那枚硕大的“磁欧石”抵住了他的胸口。费尔.楠柯闭上眼睛,聚气凝神。渐渐的,胸前那枚“磁欧石”越来越亮。他是在用心灵感应向大角星人传递信息:大角星人吗?我是你的宇宙兄弟,你在哪里?如果你听到了,请回答。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就在费尔.楠柯刚刚感应到某种微弱信息的时候,“呯”“啪啪啪”,走廊里响起轻微的枪声和急促的脚步声。费尔.楠柯猛地睁开眼睛,他瞥见手机屏幕上,叶枫的床前站着一个黑衣人。 “呼”,费尔.楠柯翻身跃起,以极其快速而准确的动作抓起变形手机,“啪”,再一揿按键,手机变成了手枪。与此同时,他一拧身,扑向门口,再闪身向右。叶枫房间的门是关着的。费尔.楠柯一靠近,门就开了,同时他也撞了进去。费尔.楠柯把枪口对准了黑衣人。这一系列动作几乎是在一两秒钟内完成的。 “砰”,一股强劲的力道把黑衣人撞飞起来。黑衣人连续几个后空翻又稳稳地站在了地板上。费尔.楠柯怔了一怔,因为他还没有动手呢,更没有开枪。是谁抢在自己的前面出手的?难道是叶枫?费尔.楠柯望向床铺。借着幽蓝色的灯光,费尔.楠柯看到了相偎在一起的两个年轻人,他们还在睡着。 与此同时,刑伟还有两个印第安人扑进门来。他们发现闪身进楼道的黑衣人,便追了过来。他们一边追,一边开枪,但是,并没有击中。紧接着,洛克和冥王也撞了进来。他们是听到了枪声。 “出了什么事儿?” “好像有枪声。” 冥王和洛克揉着惺松的睡眼问道。他们还穿着睡衣。 “呼”,蝎子向上纵身,猛然出掌,他的这一掌砍向黑衣人的脖颈。蜈蚣也已经扑身上来,他抬脚踹向黑衣人的胸口。“呯呯嘭嘭”,两个印第安人施展出“清净门”的功夫,一个抡拳,一个飞脚。他们缠住了黑衣人。黑衣人的身形异常灵活,轻而易举地就避开了印第安人的攻击。费尔.楠柯注视着黑衣人。黑衣人的身材凹凸有致,曲线玲珑,应该是一个女人。难道是潘娜雅? “不要伤害她,留活口!”费尔.楠柯对两个印第安人喊道。 两个印第安人听到帮主的命令,手下的力道就弱了下来,他们这一留情不要紧,自己可就倒霉了。一百八十度,黑衣人抬起腿,几乎是三百六十度的大回旋,美腿落下。“啪”的一声脆响,那条美腿砸向其中一个印第安人的胸口。 “啊!”一声惨叫,印第安人中的老二扑倒在地上。 “蜈蚣!”蝎子惊呼一声,他也不管什么活口不活口了,一抬手,蝎子将手中的hkp7m13对准了黑衣人,“呯呯呯”,一梭子枪弹全都射进黑衣人的身体。奇怪的是,黑衣人的身体只是摇晃了几下,她又继续飞腿踹向印第安人老大。 “快闪开!”费尔.楠柯大吼一声,飞身上前,他一把拉过蝎子,同时飞起一脚踹向黑衣人。白色风衣旋转了半圈,两只皮鞋在半空中“热吻”,一只是银色的男士皮鞋,圆头的,一只是黑色的半高跟女士皮鞋,尖头的。两只鞋刚一接触就立刻分开了,只是一瞬间的动作。 “砰”的一声巨响,费尔.楠柯被踹出去足足有十米远,他跌在了墙角,头撞上了精致的家具,一阵头晕目眩,有血液从额头上涌了出来,几乎模糊了视线。费尔.楠柯抹了一把已经流到眼睛上的血液,他瞥见了逼向洛克的黑衣人。费尔.楠柯举起“高能电磁枪”。“咝”,一道雪亮的光束射出去,它射中了黑衣人的胸口。 黑衣人的身子一晃,她用手捂住胸口,然后一个转身,平地跃起,“哗”,窗玻璃被撞得粉碎。黑衣人从窗口纵了出去。 “给我追!”刑伟吩咐自己的两个保镖。同时,他也向守在楼下的暗哨下达了追击的命令。 “不用追,她死定了。”费尔.楠柯摆了摆手,他以为自己的“高能电磁枪”把女杀手的血液吸光了,即使女杀手逃下楼去也只能是一具倒下去的干尸。 “你怎么样?”洛克急忙奔过来。 “哇,你飞出去的样子好帅耶,就像一朵盛开的曼殊莎华。”冥王一脸陶醉的样子。 “你……”费尔.楠柯气得说不出话来。他真想冲上去扇冥王一个嘴巴。但是,他现在受伤了,而且似乎伤得不轻。 洛克把费尔.楠柯扶了起来,同时,他用眼神示意冥王:你就不能少说两句? “蜈蚣!蜈蚣!你怎么样?”费尔.楠柯心疼自己的属下。这两兄弟十多年来陪自己出生入死,还从来没受过这么严重的伤。想不到黑衣女子的功夫竟然这么厉害。但是,“高能电磁枪”射中了她,估计这会儿已经变成了木乃伊。 “帮主,蜈蚣的肋骨断了,血也止不住,估计要不行了。”蝎子的语气里带着哭腔。 “刑伟……”费尔.楠柯正打算下命令。刑伟已经指挥着后进来的帮内弟兄,还有医护人员抬起蜈蚣向外奔去。不亏是我的得力干将,办事效率就是高!费尔.楠柯很满意。 “头儿,你怎么样?要不要去医院检查一下。”刑伟关切地问道。 “我没事儿,只是受了一点儿皮外伤。”费尔.楠柯在沙发上坐了下来。他闭目运气调息,为自己疗伤。 “绮儿妹妹,你醒醒啊,你怎么能和他一起睡呢?”冥王发现了床上相偎在一起的两个人。他的心里又不爽了。 费尔.楠柯挥了挥手,说道:“去看看,他们怎么回事,这么大的动静,没有理由不醒啊。” 两个男人都向床前挤了过来。 “为什么呢?” “就是哦,他们居然还在睡着。” 洛克和冥王大呼小叫。两个年轻人还是没有醒转。 蝎子正在用棉签和酒精清理费尔.楠柯额头上的血迹。费尔.楠柯猛地张开眼睛,推开蝎子站了起来。费尔.楠柯向睡床走来,俯身探探两个人的鼻息。 “他们应该是被迷药之类的东西给迷倒了。看来,黑衣人并不是想杀害他们,她把叶枫和绮儿迷倒,目的只是想把叶枫,或者是绮儿劫走。她究竟是什么人呢?你们觉得,她会不会是潘娜雅?”费尔.楠柯提出了疑问。 “潘娜雅?应该不会吧。如果是潘娜雅,那么,潘瑞斯呢?再说了,如果是潘娜雅,凭着她跟叶枫和绮儿的熟悉度,她完全可以把他们叫醒,又何必把他们弄晕呢?”洛克不解地问道。 “我觉得应该是潘娜雅。”费尔.楠柯依然坚持自己的观点,“方才我和她交手时,已经感觉到了,她的力量相当大,她那一脚的力量足以踹倒一头大象,否则蜈蚣不会伤得那么重。” “啊!太夸张了吧?”洛克和冥王,连同刑伟在内都张大了嘴巴。如果一个人,而且还是一个女人,她能一脚把大象给踹倒了,那她还是人吗? 洛克垂下头不语了,他觉得费尔.楠柯的推测很有道理。潘娜雅就是雅典娜,她是战神,她的力量大也很正常,因为她的神力并没有完全消失。 “老三,多派出去一些人手,密切注意方正太身边的女人,看看那对姐弟还在不在。” “是,头儿。”刑伟一边应着,一边接听手机。然后,他把嘴巴附在费尔.楠柯的耳朵上嘀咕了一阵子。 费尔.楠柯的神色异常凝重,他略一沉吟,然后说道:“你去,用我的专机护送蜈蚣去美国治疗。” “可是,头儿,你……”刑伟不放心。 费尔.楠柯摆摆手,说道:“去吧,我没事。” 刑伟踌躇了一下,然后带着两个保镖出去了。 “你放心,蜈蚣不会有生命危险。”费尔.楠柯安慰蝎子。 “谢帮主!”蝎子感动得差一点儿落泪。 “走,我们去希腊。”费尔.楠柯站了起来。 “为什么要去希腊?你不打算见方正太吗?”洛克奇怪地问道。 “也不知道‘飞鲸帮’的眼线都是干什么吃的,那个潘娜雅根本不在n市,她今天中午就已经乘飞机去希腊,追卡洛.丹去了。‘飞鲸帮’的弟兄越来越不象话,等我办完这件事,我一定要好好整治整治‘纪律’。” “我们现在就走吗?可是叶枫和绮儿……” “抬也要把他们抬走。快去收拾衣物,跟我去顶层,警方已经奔这儿来了。” 大家急忙收拾东西准备跑路。 第一百七十八章 消失的房客 洛克和冥王急急忙忙跑回房间,开始换装,匆忙中,两个人穿错了鞋子。由于冥王的身材异常高大,鞋子也要大得多,结果,洛克穿在脚上鞋子里还有许多空气,这就使得洛克走起路来感觉脚上就像是趿着一对小船。 而冥王呢,穿着一对小鞋子特别挤脚,这就使得他走起路来跟个裹脚的小媳妇似的。两个人都害怕赶不上“大部队”,也没来得及换。因为这种鞋子又像靴子,带绑带的。鞋带已经绑上了,再解开也费时间。 洛克和冥王冲进叶枫的房间。 “哗”,费尔.楠柯把一杯冷水泼到叶枫的脸上,叶枫打了一个激灵醒转过来。 洛克也学着费尔.楠柯的样子往绮儿的脸上泼了一些冷水。“啊嚏”,绮儿打了一个喷嚏醒转过来。水太凉了。 “怎么回事儿?” “出了什么事儿?” 两个年轻人看到了地板,地板上乱糟糟的,并且还有打斗过的痕迹。 “快,披上衣服,先出去再说。”费尔.楠柯一挥手,蝎子帮两个年轻人披上外套。蝎子扶着叶枫,洛克抱着绮儿。 “放我下来,我可以自己走的。”绮儿见自己在洛克的怀里,她羞红了脸,挣扎着要下来。这要是让枫哥哥看到了多不好意思啊。 洛克只得放下绮儿扶着她向前走。 “本人要抱绮儿妹妹。”冥王嚷嚷起来。 “你,拿他们的衣物。”费尔.楠柯一瞪眼,吓得冥王一缩脖子。他被打怕了。 满是怨念的眼神狠狠地剜着费尔.楠柯。冥王捧着一大堆衣物,跟着大家一瘸一拐地向门外走,刚走了两步,绮儿的帽子掉了,他又弯下腰,去拾绮儿的帽子。 “我说小哈,哈迪斯,你怎么这么笨啊,你就不能把它们装到提箱里?”费尔.楠柯相当生气。 蝎子甩过来一只皮箱。冥王急忙把衣物揉成一团,塞进皮箱。大家跟在费尔.楠柯的后面向电梯走去。 皮箱相当大,也很沉重。里面塞的不仅是一团衣物,几把“krisssuperv(瑞士短剑冲锋枪)”、“hkp7m13”(消音手枪),以及若干子弹,它的夹层里还有各种银行卡,以及五十万美元的现金。由于冥王穿了一对小鞋子,再加上还提着一个皮箱。结果,冥王又落在后面了。他一边哈欠连天,一边抱怨着:“为虾米总跟逃难似的,连个觉也不让人睡好。哎呀,谁撞了本人?”冥王猛地回转身。身后一个人都没有。 “哇呀,有鬼!”冥王惊叫一声,一瘸一拐地追上前去。他跑起来的样子就像竞走,看起来相当滑稽。前面的人已经拐过楼梯,就要到达电梯门口了。突然,一股强力从背后推来,这股力量推着冥王疾速地向前奔去。 “有鬼呀,它在推我!”冥王喊叫得更大声了。 洛克听到冥王的叫喊,立刻回过头来,他看见冥王跟一阵旋风似的袭卷过来。 “嚷什么?你还怕别人听不到吗?”费尔.楠柯阴沉着脸。 “有......有鬼!”冥王的脸色极其惨白,他似乎被吓得不轻。 费尔.楠柯正要迈出的脚步顿了一顿。然后,他猛地转身,同时揿下了手机上的按键。“刷”,数道红色的光线扫过冥王,一直扫遍整个楼道。什么都没有。 洛克把嘴巴附在冥王的耳朵上,低声说道:“你是冥王耶,只有鬼怕你,难道你还怕鬼?” “吓死本人了,吓死本人了!”冥王一边拍着自己的胸口,一边点头,“是哦是哦,本人怎么把这么重要的事儿给忘了呢?” “哥哥,有什么不对劲儿吗?”绮儿问道。她很担心,同时她也不明白,她不知道哥哥究竟在找什么。 “没,没什么,我们走吧。” 一行人走进了电梯。费尔.楠柯是最后一个进入电梯的,电梯的门关上之前,他又向外面看了一眼,外面依然一个人影都没有。 电梯里面比较宽敞,起码能站得下十几个人。他们六个人站在电梯里,周围还显得很空旷。电梯迅速向顶层升去。就在电梯向上升的时候,在他们的对面,另外一部电梯正从一楼向上升。那部电梯里有一个身穿白色西装的人,他戴着白色礼帽。那人的身边站着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子,男子身穿黑色西装,脸上戴着一副宽大的金边墨镜。 费尔.楠柯把大家带到了顶层,顶层通向楼顶的尽头处是一扇巨大的铁门。费尔.楠柯一靠近门口,门就自动开了。一行人上到了楼顶。楼顶相当宽阔,就跟大型足球场一样。头顶就是星星,一抬头,仿佛伸手就能摘到一样。 叶枫看了看腕上的手表,现在的时间是午夜十二点三十五分。费尔.楠柯朝手机上捣鼓了几下,一架碟形飞行器悄无声息地栖在了头顶。大家沿着梯级进入到飞行器里。很快,飞行器升向了空中。它先是闪烁了几下,然后就“倏”的一声不见了。 当方正太和保镖到达39楼的时候,看到了站在楼道里的酒楼部门经理,以及一些客服人员。 “董事长,您看……”部门经理一脸的诚惶诚恐。这是他当上部门经理以来最倒霉的一天。先是酒楼里的电脑和电视信号中断,他接到了数不清的投拆电话,好不容易歇一口气吧,又接到服务台小姐的电话,说39楼出了状况。当无比疲惫的部门经理看到被抬上红十字救护车的伤员时,他暗叫一声:“坏了,出大事了!”他急忙报了警。然后,他又拨通了方正太的电话。因为方正太是“蓝威卡幻世纪酒楼”的老板。其实,在部门经理还没有拨方正太电话的时候,方正太已经朝“蓝威卡幻世纪酒楼”赶来。 方正太并没有责备部门经理,而是走进事发现场。他看到了窗子,那是一整扇的落地窗,是用成块的玻璃钢制成的,它的硬度仅次于金钢石。是什么力量会令钢化玻璃跌得粉碎呢?方正太蹲下身子,仔细查看起来。他看到了地板上的血迹。他沿着血迹搜索起来,然后,看到了跌倒在墙角的紫檀木桌子,在靠近桌子腿的地方有东西在闪烁。方正太把那东西拾了起来。它呈十字花形,是某种金属制成的,它看起来就像某种暗器。 方正太把那东西放进自己的口袋里。他刚站起身来,“铿铿铿”,响起了脚步声。一批军警开了进来。领头的是n市警署的探长,他叫李斯特。 方正太和李斯特很熟。两个人互相打了招呼就一起查看起来。负责刑侦的警员以及法医开始提取脚印、指纹、血液样本等等。 “这间客房住的应该不只一个人,他们是一些什么人?都哪里去了?”李斯特询问部门经理。 “我这就去查。”部门经理一边揩额上的冷汗,一边拨打服务总台的电话。他让总台的服务员查询住在39楼的客人名单。很快,服务总台打来电话,说查不到,因为电脑里的数据全部丢失了。 “什么?查不到,你们是干什么的?”方正太终于发火了,“想,用脑袋想,就是想也要给我想出来!” “方老板,你不用急,这事交给我们警方来处理吧。” 第112节 “那就有劳李探长了。”方正太与李斯特握了握手,然后和保镖以及部门经理向电梯口处走去。 方正太一边走,一边问部门经理:“今晚客人很多吗?” “嗯,多。”部门经理回想了一下,说道,“由于‘新时代时装艺术节’即将在我市举办,来自世界各地的知名人士很多。十二点之前,我查询过电脑,今晚入住酒店的客人已经超过一千人。我们的资料数据全部储存在电脑里,这,这数据一丢失,麻烦可就大了。”部门经理早已经冷汗涔涔了。 “你不必担心,入住的客人是会退房的。对了,马上让人查询‘预付押金’发票,只要查发票就能查出住在39楼客人的名单。” “是,属下办事不力,属下太着急了,怎么就没有想到呢。”部门经理急忙拨打服务总台的电话。 “那么,今晚出事之前有没有发生什么异常状况?”方正太继续问部门经理。 “有。十二点钟左右,我接到了投拆电话,客人说电脑和电视信号中断,当时,我一边接听电话,一边拨电视和电脑公司的电话,对方说整个n市的电视信号都很好,网络也很畅通。我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只有我们这栋酒楼会出现这种情况。我想,服务总台的电脑数据丢失也是和网络信号突然中断有关。” “好了,我知道了。你去忙吧,明天请装修公司把39楼损毁的东西修好。还有,我在董事长办公室等你电话,查到了就向我报告。” “是,董事长。”部门经理应声下去了。 方正太和保镖去了三楼,他的董事长办公室。方正太一边翻阅财务报表,一边思索:究竟是什么人会有那么大的力量呢?然后,方正太取出衣袋里的那枚金属片。 方正太转动着金属片,说道:“塞维,你有没有见过这个东西?” 保镖接过金属片,看了看,说道:“没见过,这东西看起来就像某种暗器。” “嗯,我觉得它也像是一种暗器,应该是会功夫的人使用的。”方正太一边说,一边开启办公桌上的商务电脑,他想去百度搜索一下图片,看能不能查到什么线索。当方正太打开电脑时,他大吃一惊,电脑蓝屏,已经完全瘫痪,所有的资料全都消失了。 “塞维,马上联系威廉.詹姆斯,务必把他给我请来。否则我们的损失可就大了!”方正太命令保镖。 保镖迟疑了一下,说道:“就那个时装设计师吗?” “不错,他不仅是时装设计师,更是电脑专家。” 塞维拨打了一阵儿电话,然后说道:“董事长,他的助理说,他已经去了希腊。” “什么?威廉.詹姆斯去了希腊。”方正太的脸色变得难看起来。 “董事长,不如我……” 就在这时候,办公桌上的电话响了起来。方正太开始接听电话,是那个部门经理。他告诉方正太,服务总台已经查出来了,今晚39楼被一个叫刑伟的先生给包下来了。他已经支付了一个月的租金。 一个月的租金,6万美元,那可不是一个小数目。难道是费尔.楠柯来了?方正太和刑伟打过交道。他也知道刑伟是“飞鲸帮”四大天王中的老三。 “再查,看刑伟有没有退房。”方正太放下电话,对保镖说道,“塞维,速派人去全市各大医院查找从我们酒楼抬出去的伤员。” “是,董事长。”叫塞维的保镖一边应着,一边拨打电话。 方正太以为费尔.楠柯遭遇了暗杀。因为最近整个黑白两道都不太平,先是“橡胶大王”的船队被查出藏匿有军火,接着传出有人悬赏十万美金要取叶枫的性命,然后就是“山口组”在美洲的组长星野千树遭到暗杀,再后来就是美国的“黑手党”头子汤姆.希尔斯遇刺身亡。下一个,下一个出事儿的难道是军火商费尔.楠柯?方正太眉头紧锁。虽然他是一个正经的商人,但是,他的交际也是相当广泛的,对于黑白两道的状况他一向了若指掌。 不久,部门经理传来话说,39楼的客人并没有退房。6万美元的租金已经于昨天下午打入“正太银行”方氏财务公司帐号。 怎么会这样?如果出事后他们要走,也应该退房啊,那么人呢?他们人都哪里去了?看客房内的情形,客人走得很匆忙,并没有要回转的意思啊。方正太颇感头疼。 正当方正太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李斯特打来电话说,在客人入住的房间发现两条红色的领带(由于洛克和冥王匆忙之间换的装,他们忘记了打领带,再说,冥王他根本就不会打领带。)经堪察发现,39楼一共出现15名房客,两女13男,估计他们是一伙的。警方提取到了女杀手的脚印,他们认为女杀手也是房客。警方调查后得出的结论是:这些房客应该是在某件事情上产生了分歧,他们先是争执,继而打斗。 方正太觉得警方的结论过于笼统,有草率之嫌。他也知道,警方对于无法侦破的案件,总是想方设法搪塞,以便早早结案。 这件事情太蹊跷了!方正太闭目思索起来。他的眼前闪现出一个小巧的身影,耳边响起一个脆声声的童音:“坏蛋,走开!不许欺负枫哥哥!”跟着,一个粉红色的东西砸了过来。 方正太猛地张开眼睛,说道:“塞维,叶枫和安琦有消息了吗?” “还没有。”塞维应道,他看了方正太一眼,犹豫一下,说道,“董事长,电脑的事儿……” “哦,对了。你马上乘飞机去希腊,务必要找到威廉.詹姆斯。什么时装艺术节、展销会的,让他取消,损失多少我们加倍赔偿。” “是,董事长。”塞维转身向外走去。 “等等,还是我亲自去一趟吧,威廉.詹姆斯年少轻狂,没有哪个人能入他的法眼,我估计你去了只会吃闭门羹。” “他要是不肯来,我绑也要把他绑来。” “不不不”方正太一摆手,“有些人吃软不吃硬,对待这种人你要摸清他的脾气才好办事。再说,威廉.詹姆斯是叶枫的同学,说不定他知道叶枫和安琦的下落。我还是亲自去一趟比较好。” “是,董事长。” 方正太站起身,走了两步又折返到办公桌前,他把手提电脑提在手上,然后和保镖一起离开了“蓝威卡幻世纪酒楼”。 第一百七十九章 星野组 在回寓所的路上,塞维接到底下人的报告,说是本市各大医院并没有收到来自“蓝威卡幻世纪酒楼”的伤员。 方正太心里暗自揣测:看来是费尔.楠柯应该不会错了,他的手下高手如云,或许他并没有受伤,而是搭乘私人飞机走了。不管怎么说,他留在这里的6万美金得想办法还给他才是。 不占便宜,不欠人情,不被人左右。这是方正太做人一贯坚持的原则。 “塞维,你留在蓝威卡,如果刑伟来了,就替我开张6万美金的支票给他。” “可是,酒楼的损失……” “这点儿损失算什么?能交上费尔.楠柯这样的朋友,胜过赚了60万美金。” 塞维垂头不语了。少倾,他又抬起头,说道,“那么,让美姬子陪你去吧。你一个人去我不放心。” “美姬子?你还是多陪陪她吧。放心,不是还有比利和沃特吗?” “可是,董事长……” 方正太一摆手,打断塞维,说道:“他们的功夫是不及你,但是,我是做正当生意的,又没和谁结过仇,你放心,不会有事的。” 三十分钟后,方正太带着两个保镖坐上了飞往欧洲的飞机。塞维目送着方正太的背影,直到飞机消失在天的尽头。 当塞维回到自己寓所的时候,看到了滚倒在地板上的美姬子。 “啪”,塞维把那枚“苦无”丢到美姬子的面前。 “你手下的人都是废物吗?” “我……我……”美姬子艰难地喘息着。 “怎么,连你也失手了?”冰冷而又狠戾的口吻令美姬子激灵灵打了个寒颤。 “我……受……”美姬子话还没说完就昏死过去。 “你也会受伤?”塞维看向倒在地上的美女。 美姬子的胸口处有一个血洞,有一股无形的力量正在把美姬子的血液从身体里向外扯出。那种速度快到了极至,似乎用不上一秒钟美姬子身体里的血液就会全部流失掉。 塞维急忙伸出手掌,他的右掌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从掌心里迸射出无数个红色的印符文,他一边念动咒语,一边驱动那些印符文,它们呈十字花形旋转着向美姬子的胸口迫近,这又是一股无形的力量。两种力相互较量,渐渐地,红色的光芒越迫越近,汹涌而出的血液被逼回美姬子的体内。 血洞消失了。美姬子呻吟一声,醒转过来。 “是什么人伤的你?”同样冰冷的口吻没有一丝热度。 “我……不知道。他们似乎早有妨备,先是躲在暗中的人偷袭了我,然后就是他们的枪射中了我。当我从39楼跳下来以来,又被一个黑衣人追赶。” “什么?居然有这种事?是不是你暴露了?” “没……应该没有。虽然黑衣人的速度也很快,但还是被我甩掉了。” 塞维的脸色异常难看,他略一沉吟,说道:“普通的枪支是伤害不了你的。难道会是他?” “他是谁?”抬起苍白的脸,美姬子疑惑地问道。 “你不需要知道他是谁。他可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既然有他在,要想接近叶枫就更难了。给我联络dlp,我需要知道叶枫的去向。” “是!”美姬子应道。 “还有,去找艾伦,你们联手,务必要把叶枫和安琦抓到。但是,你们不要伤害叶枫,更不许伤害安琦,我要活口。如果谁胆敢伤害安琦,我会立刻让他从这个世界消失。你们行动要小心,尽量避开那个人,如果我不在,受了伤没人救得了你。” 塞维转身向门口走去。 “你……可不可以留下来?”美姬子可怜兮兮地乞求,“一晚,就一晚!” “你认为有必要吗?我只对人类女子感兴趣,而你,已经不是人类。” 冷漠的声音有如骄阳下突降的一场冰雨,将原本燃烧起来的欲望之火一下子扑灭了。 “沙沙沙”,轻微的足音消失在了门外。原本已经坐起来的身子颓然地倒在地板上。 难道你爱的是安琦吗?为什么你们都爱那个女人?我究竟哪里不如她?为什么?为什么没有人爱我?也不知道是委屈还是悔恨,大滴大滴的泪水从隐隐泛着红光的眸子里涌了出来。 三年前,星野千树带着美姬子来东南亚考察,他们入住在“蓝威卡幻世纪酒楼”,当时,方正太刚刚接手这家酒楼,他来酒楼巡视工作。美姬子与方正太在酒楼的过道里不期而遇。那张温柔而又坚毅的脸孔,那对细长的眼睛,那种王者般的强势和霸气,一瞬间征服了美姬子的芳心。美姬子不可救药地爱上了方正太。之后,美姬子留在东南亚,千万百计地接近方正太,并且向方正太展开了热烈的追求。 那年,美姬子已经32岁了,整整比方正太大了十岁。她交过的男朋友足足有一个连。但是,直到现在她还是孤家寡人一个。倒不是因为她长相不够美,而是她太过于挑剔,那些本国的男孩子根本就入不了她的法眼。她不是嫌他们长相不够英俊,就是嫌他们缺少男子汉气概。 虽然美姬子看上去仍然像少女一样年轻美丽,但是,方正太还是拒绝了她。因为方正太是一个比较传统的人,他不能接受比自己年长十岁的女子,更何况美姬子还是异邦女子,他的家族也不允许。另一方面是因为方正太已经心有所属,他的心早已经给了那个在放学的路上,为了维护“花王子”而举着书包追打他的小女孩。 经过一年多的苦苦追求,历经无数次的失败之后,美姬子终于心灰意冷。她使出了最后一着,攀上了“蓝威卡幻世纪酒楼”,威胁方正太娶她,否则她就从他的酒楼跳下去。 方正太坐在直升机里一边向美姬子喊话,一边暗示自己的保镖,那个有着暗金色头发的男子,塞维。 就在美姬子准备扑向水泥地面的时候,一双冰冷的手环住了她的腰。紧跟着,一个略微沙哑却异常魅惑的声音响了起来:“姬子小姐不仅天生丽质,而且气质绝佳,你的美貌根本无人能比。如此美丽的妙人儿如果变成一具血淋淋的尸体,岂不是太可惜了!不如,你跟了我吧?” “你……你是谁?”美姬子惊骇莫名。她感觉贴近自己面颊的就像是一块冰,就连呼出的气体仿佛都要被冻结了。颈窝一阵发凉,美姬子以为自己遇到了鬼魂。 “啊!”美姬子惨叫一声,拼尽全身之力想挣脱那双手。那双手的力量说不出有多么的强大,纵使美姬子是柔道与剑道都已经达到七段的高手,也丝毫挣脱不开。 “不不不,我只爱正太君,除了正太君我不会再爱任何一个男子!”美姬子狂乱地嚷叫着。 “看着我!”那双冰冷的手把美人强行扯进怀里。同样冰冷的没有一丝热度的唇间飘出了相当温柔的声音,“这个世界上好男人有很多,你又何必非得吊死在一棵树上呢?在我的眼里,方正太不过就是一个小男孩而已,他不适合你。而我,我已经有多少岁了就连我自己都不记得了。虽然我很老了,但是,如果你跟了我,我会让你拥有永恒的青春和不死之身。” “你……你是……”或许是男子充满魅惑的话打动了美姬子的心,亦或许是贪恋纷纷攘攘的世俗红尘。美姬子打消了跳楼的念头,抬头看向男子的脸。 男子除下了脸上的金边墨镜,笑涔涔地看着美人儿。这张脸庞俊美绝伦,皮肤异常细腻白皙。那对红色的瞳孔热情洋溢,就像是镶嵌在一块白璧上的两颗红色琉璃。 哇!美姬子在心里惊呼一声。她的心狂跳不已,方正太的脸庞在她的眼前迅速淡化,取而代之的是另外一张面孔。这张面孔极其年轻,而又轮廓分明,有秀挺的鼻梁,宽阔的额头,浓密的睫毛,剑一样的眉。他的眼睛,他的眼睛居然是红色的。这张脸孔简直就像希腊神话中的天神。 人是冷的,笑却是暖的。只一瞬间,美姬子的理智就淹没在那片赤热的海洋里。原本冰封的心在男子的笑容里解冻了。 “复活的天神!复活的天神!”美姬子喃喃着。一刹那间,呼吸一窒,跟着眼神一阵迷离,美姬子忍不住吻向那两片火一样红,却又像冰一样冷的唇。 就在美姬子意乱情迷的时候,男子拥着美人一阵风似的卷进一个房间。他们滚倒在铺着波斯地毯的地板上。 “我许下的诺言就一定会兑现。姬子小姐,你忍耐一下,可能会有一点儿疼,但是,更多的则是美妙与愉悦。我相信,你一定会喜欢的。”男子温柔地低语着。他把唇吻向美人肤白如雪的脖颈。突然,红色的瞳孔精光暴射,嘴角的两颗牙齿急剧抽长,它们以闪电般的速度刺入美姬子的脖颈。 “啊……唔!”美姬子先是皱了皱眉,很快,身体颤栗起来,痛苦与愉悦交织在一起,一波又一波的快感袭卷着全身,“啊……啊……唔…唔…”美姬子忍不住呻吟起来。 当方正太看到塞维和美姬子从楼顶消失后,总算松了一口气,但是,他还不放心。他怕塞维一冲动再把美姬子给杀掉了,美姬子的爹可是“山口组”的组长,如果他的女儿在自己的地盘出了事儿,自己还能有好日子过?于是,方正太从直升机里走了出来。 当方正太走进走廊的时候,听到了女子的呻吟声。 第113节 呵,想不到塞维还有如此本事,居然把美姬子给搞定了。终于甩掉了这个大麻烦,方正太很高兴,他的脚步顿了一顿,便没再停留。方正太乘电梯下去三楼,他的董事长办公室,他打算在那里等他的保镖,他不想搅了两个人的好事。其实,方正太又哪里知道呢,他的保镖塞维也就是维尔,闯进二十一世纪的血族亲王,他正在对美姬子实施“初拥”仪式。 半个小时后,维尔拥着美姬子走出了房间。此后,美姬子再也不去纠缠方正太,她成了维尔的情人。两个人出双入对,戚戚我我,似乎很恩爱。 美姬子是星野千树的独生女儿。而星野千树已经于半个月前死在曼哈顿的私人别墅里。星野千树死后,美姬子接任“山口组”在美洲的“星野组”组长一职。而美姬子早已经投入维尔的怀抱,实际上,美姬子“星野组”组长一职只不过是一个虚名。目前,真正掌控“星野组”的实际上是维尔。 虽然“星野组”只有几百号人,但是,他们的祖辈多是日本幕府时代,星野家的家臣。他们也是日本忍者羽黑流派的后世传人。即便是在广泛使用枪械的今天,他们之中的某些人依然还掌握着制造暗器,与独特的杀人及跟踪技巧。可以说,他们是被失落在现代的忍者,更是武者中的精英。只可惜,他们时运不济,遇上了费尔.楠柯。于是,当他们从潜水艇里钻出海面,又潜进“楠柯号”,企图袭击叶枫和绮儿的时候,便遭到了无情的击杀,最终落得了葬身鱼腹的下场。 第一百八十章 寻找神器 “快点儿,换呀!”坐在飞行器里的冥王推了推洛克。狭窄的鞋子挤得冥王脚指痛了起来,他终于嚷叫出声。 “我正奇怪呢,为什么总也走不快,原来是穿错了。换,换,快换!”洛克急忙解鞋带,两个人换回了鞋子。 “我说你们两个嘁嘁咕咕的在干什么?就不能安静一会儿?”费尔.楠柯不满地白了两个人一眼。他现在很恼火。蜈蚣重伤,潘娜雅又不见人影儿,而重伤蜈蚣的杀手…… “那个女杀手根本就不是潘娜雅!”费尔.楠柯惊叫一声。 “当然不可能是潘娜雅,你不是说潘娜雅中午才去的希腊吗?”洛克说道。 “如果不是潘娜雅那会是谁?我还从来没遇到过功夫如此厉害的女子。” 冥王已经绑完了鞋带,他抬起头来,说道:“难道宙斯又派出了神祗?两个战神就够本……人受的了,再来一个,天哪,本人命不久矣!” “是啊,那会是谁呢?如果是神祗,你觉得‘高能电磁枪’能杀死她吗?”洛克问道。 费尔.楠柯摇了摇头,说道:“我也不敢确定,宇宙中有太多的生命形式,他们有些是根本杀不死的。所以,我怀疑……” “哥哥,你怀疑大角星人来到了地球吗?”绮儿惊讶地问道。 “不,不不不,不会是大角星人。大角星人也是血肉之躯,他们不可能逃得过我的‘高能电磁枪’。再说,如果是大角星人,我不可能感应不到。” “怎么,女杀手没有死吗?我明明看见你射中了她耶!”洛克奇怪地问道。 “我的确是射中了她,但是,她也的确没有死。守在楼下的弟兄看到了,她跃起来的高度达30几英尺,她奔跑的时候时速超过了300英里,比地球上最快的跑车都要快。这样的奔跑速度绝不是地球上的人类所能够做到的。” “这么说,只能是神祗了。”洛克略一沉吟,“可是,神祗的目标为什么会是叶枫?” “是啊,叶枫,你身上有没有藏宝图之类的?”琥珀色的眸子望向叶枫。 “开什么玩笑?”叶枫一脸错愕,“我身上除了一块手表,其它都是你‘飞鲸帮’的东西,哪里会有什么藏宝图?” “这就奇怪了。”费尔.楠柯摇了摇头。他正思索着,突然,手机上信号闪烁。费尔.楠柯接起了电话。之后,他眉头紧锁,面色异常凝重。 “头儿,出了什么事儿?”蝎子不无担忧地问道。他以为是蜈蚣死了。 “是杜洛.佩雷斯,他说汤姆.希尔斯被暗杀,汤姆.比尔查正在到处追杀卡洛.丹。” “难道是卡洛.丹杀的希尔斯?这……不太可能吧?”蝎子满脸都是不相信的神情,“希尔斯的手下遍布全世界,卡洛.丹敢触希尔斯这个霉头,他活腻了?” “谁知道呢?应该是风流惹的祸吧,谁让他什么人都敢上呢。最近实属多事之秋啊,先是安叔叔的船队被查出藏匿有军火,接着传出有人悬赏十万美金要取叶枫的性命,然后就是‘山口组’在美洲的组长星野千树横死在曼哈顿自己的别墅里,现在竟然连美国的‘黑手党’头子汤姆.希尔斯也被刺杀。” “头儿,我很担心,会不会有人找你的诲气?”蝎子不无担忧地说道。 “找我的诲气?” “是啊,你有没有想过,或许那个女子杀手是冲你来的?”正垂头不语的洛克听到了费尔.楠柯和蝎子的对话。 “女子杀手,冲我来的?”费尔.楠柯迟疑了一下,说道,“通常冲我来的都是联邦调查局的探员。呵呵,谁让我的名气大呢,有人想把我拉下来也有可能,只不过目前还没有哪股势力能与我的‘飞鲸帮’抗衡。” “头儿,听说希腊有一个新近崛起的组织叫‘血狼社’。据底下的弟兄们讲,他们是一个暗杀集团,你说横死的黑道老大会不会和他们有关?”蝎子说道。 “血狼社?嗯,有可能。听闻他们的社长就是一个女人。一直以来,我都没把民间的小股势力放在眼里。等有了空闲我再去拜会拜会这个不一般的女人,说不定踹我一脚的就是她。” 看来,拯救先祖势必会困难重重。洛克和冥王相互对视一眼,都垂头不语了。他们现在很苦恼,因为他们都失去了神力,不知道如何才能与神祗相抗。 费尔.楠柯看向两个垂头丧气的家伙,轻笑了一声,安慰道:“即便我们打不过她,也不要灰心,如果我们找到‘时空之匙’,就能够把你的先祖保护起来,比如送到四度空间。这样神祗就找不到他了。” “是哦,这也算是个不错的办法。有了‘时空之匙’就能够把先祖送到任何一个星球,或者空间。”洛克表示赞成,“可是,你的‘时空之匙’究竟哪里去了?” “不知道。”费尔.楠柯蹙起了眉头,“当初,维尔来抢夺‘时空之匙’的时候,我被血猎的剑重伤,之后,‘时空之匙’就不见了。” “你觉得,‘时空之匙’有没有可能被维尔夺了去?”洛克问道。 “我昏迷的时候,似乎感觉有人从我的手中拿走了东西,但是,我不确定那个人就是维尔,或许是血猎也说不定。” 洛克的眼神立刻黯淡下来,他想到了枭,枭的灵魂附在了血猎的身上,可是,他竟然死在自己的手里。洛克喃喃着,“血猎,噢,不,他就是枭,也是你的的银甲武官——雪烈,他已经死了。三年前我去雅典读大学的时候,曾经遇到过他。他在追杀你,他把我当成了你,结果被我失手误杀了。当时,我以为自己遇到了鬼,因为他消失了。原来,他已经死了。对不起,雪烈,都是我的错,如果当初……”心里一阵酸楚,眉睫沾染上了细若无痕般的泪珠。洛克又流泪了。 “事情都过去了,你就不要再想了。这一段夙缘已经了了。”费尔.楠柯安慰洛克。其实,他的心里也很不好受,毕竟,是他利用雪烈,欺骗了雪烈的感情。 “我想,‘时空之匙’很可能在维尔的手中。还有,那把刺死我的剑应该是神器,对,就是当初我在地下城拾到的那把。” “夭?”洛克瞪大了充溢着泪水的眼睛,继而他大叫一声,“我想起来了,三年前,血猎刺向我的那柄剑,它的剑柄上有一颗绿色的宝石。没错,是‘夭’。那把剑是我点化成的,它是乌伏王——猊的遗物,它是能够杀死神祗的。” 费尔.楠柯说道:“我想,我们应该找到‘夭’,有了‘夭’,我们就能够战胜神祗。还有,我们也要找到维尔,或许‘时空之匙’就在他的手中。” “唉,人类世界这么大,本人又失去神力,去哪里找呢?”冥王长叹一声。 费尔.楠柯的眼睛一亮,突然说道:“去雅典,你遇到血猎的地方。那把剑很可能还在那里。” “我当时很害怕,以为遇到了鬼,就急匆匆地回寓所了,我并没有注意看那把剑是不是还在。可是,已经过去三年了,不知道那个地方会变成什么样子。”洛克觉得要想去三年前的地方找一样东西,简直比大海捞针还要难。 “你不要忘了,我‘飞鲸帮’的弟兄遍布全世界,我在各个行业都有熟识的人,我就不相信找不到一把剑。”费尔.楠柯显得信心十足。 “好,那就去雅典吧。再说,我们也要找潘娜雅不是。”洛克的心一下子又明朗起来。 二十分钟后,飞行器悬浮在雅典的利卡维托斯山顶。叶枫看了看腕上的手表,现在的时间是早晨6点13分。透过弦窗向外面看去,天色还黑着呢。 “大家再睡几个小时吧,我也困了。”费尔.楠柯开启了隐形系统。飞行器隐藏在一片碟形的云雾里。大家走进“休息仓”各自休息。 三个小时后,天亮了起来。一行人沿着梯级走出舱门。 现在的典雅正处于冬季,一眼望去,到处是苍黄古旧的气息,这让从小生长在东南亚的叶枫感觉有些不适应。 费尔.楠柯说道:“雅典其实是一座美丽的城市,虽然它鲜有摩天大楼,但是,这种古朴婉约的气息会让你回归本真,找回自我。我敢说,当你再次回到东南亚的时候,你会对那种充斥着钢筋混凝土的气味感到厌倦。走吧,该去找我们需要的东西了。” 一行人走下飞行器。冥王一甩手,把提箱丢给了蝎子,他可不想再提那箱死沉死沉的东西了。 洛克根据回忆辨别了一下方向,然后领着大伙朝山腰走去。洛克想起了那座废弃的神庙,那个倒在祭台上的少年,还有那片殷红的血色。眼前闪现出那双绝望而又充满恨意的眼睛,耳边又响起那个充满怨毒的声音“你们,你们都是骗子,我恨你们!如果,如果下次让我再遇见你,我一定会杀了你!” 心一阵剧烈地抽搐,洛克痛苦地闭上眼睛。他在心里说道:雪烈,我们做了两世的兄弟,可是到了最后,终究还是我害了你,是我对不起你。念在你我曾经结义的份上,你就给我一点启示吧,“夭”究竟在哪里? “难道是这里吗?”费尔.楠柯见洛克的脚迈上了石阶。眼前是一座废弃的神庙。 洛克猛地抬起头来。他看到自己站在一个院子里,不,确切的说是一座神庙。神庙的样子看起来好像有些年头了,它的一部分有些坍塌了。位于中央的地方是古老的殿堂,几根支撑着屋顶的石柱上雕刻着怪异的花纹和图案。洛克看到了摆放在门前的古旧石台。这些场景看起来是那么的熟悉。 “没错,是这里,就是这里。”洛克异常惊讶,“我明明记得血猎消失以后,这座神庙也跟着消失了。我还看到周围突兀的怪石和丛生的荒草。奇怪,简直太奇怪了!” “其实,一点儿都不奇怪。”费尔.楠柯说道,“当时,你是处于两个时空相互交叉的点上,也就是说你的世界和血猎所处的世界重合了,所以,他看到了你,你也看到了他。只不过,时空重合的时间很短,当两个时空分离之后,你留在一个时空,血猎则留在另外一个时空。” “血猎,哦,不,他是雪烈,他也是枭。枭死了,他一定是死了。我们是结过义的兄弟,我发过誓的,要用生命守护他。可是,我却杀死了他,亲手杀死了他!”洛克的语气异常凄凉。 “你只看到剑刺中了他,但是,你并没有看到他已经死了,这些都是你的想象,你所看到的只不过是一种幻象。” “我看到他拔出了剑,还有汹涌而出的鲜血。那么红,那么红……” “不,那不是真的。”费尔.楠柯扳着洛克的肩膀猛烈地摇晃着,“事情都已经过去了,我都已经不去想了。你为什么还要想呢?越想你就会越痛苦。” “噗通”,洛克在石台前跪了下来,“雪烈,雪烈,你原谅我吧!如果你真的活着,你就回来见一见我好吗?是我亏欠了你,我欠你的太多,我的命就在这里,如果你想要,你随时都可以拿去……” “你,给我醒醒!”费尔.楠柯揪起洛克,“啪”,一巴掌扇了过去。洛克的口鼻立刻流出血来。这一巴掌是够重的。 “哥哥!”绮儿嗔怪道,“洛克哥哥只是一时迷失心智,你不要那么暴力好不好?” “我觉得这个地方有点儿不对劲儿,感觉瘆得慌,我们还是早点儿离开这儿吧。”蝎子是印第安人,他比较相信巫术之类的。他觉得这个地方有邪气。 “不能急着离开。大家找找看吧,看能不能找到那把剑。”费尔.楠柯吩咐道。 大家仔细地查找起来。洛克捱了一巴掌后,也已经清醒过来,他和大家一起在附近寻找起来。这附近的荒草有半人高,破败的墙体外面有一条小径通向山下。 大家找了半天,就连石头缝里都查看过了,但是,什么都没有找到。 “已经过去三年了,或许‘夭’已经被人给拾走了吧?”洛克并没有感觉很失望,因为他本来也没抱什么希望的。 “嗯,也有可能。”费尔.楠柯想了想,说道,“说不定它已经流落到了民间。不如,我们去monastraraki(蒙纳斯提拉)广场看一看吧,据说那里有一个旧货市场。‘夭’是一柄古剑,上面的宝石又很值钱,对于现代人,特别是那些古董爱好者们来说,会有很大的吸引力。” “也好,我们顺便找点儿东西吃,安琦应该饿了吧?”叶枫温柔的目光又落在绮儿的俏脸上。 “是哦,本人饿得已经两眼昏花,几乎前胸贴后背了。本人从来没有尝试过捱饿的滋味,原来,饿肚子真的很不好受。”冥王絮絮叨叨着。 唉!洛克在心里叹了一声:你是掌管冥界的王,如果不是失去神力,你又怎么能有机会体验到凡人的苦处呢? 第一百八十一章 血猎 费尔.楠柯带领着一行人,朝山下走去。 他们走后不久,那座神庙消失了。怪石突兀,荒草丛生的山坡上出现了一个少年。少年身着黑色皮衣皮裤,足蹬黑色皮靴。他有一头黑色的短发,脸颊两旁有一对尖尖的耳朵,两只手上都有金属的护套,每只护套上都有一条金色的链子。它们就像戒指和手链一样,绕过中指,环在他的手腕上。少年对着那个有着一头金发的背影幽幽地叹了一声:“唉,想不到你竟然还记得我。其实,只有我欠你的,你又何曾欠过我什么。” “怎么,你终于肯放下昔日的仇怨了?不打算和你的义兄相认吗?”一个身材高大却很窈窕的女子从树林里闪身出来。女子穿着一袭黑衣,头上戴着一顶华贵的帽子,从帽子上垂下来的黑色面纱遮住了她的脸庞。 “爱上一个不该爱的人本来是我的错,又能怪谁呢?我们结过义,也一起出生入死过,我还怎么能恨得起来?只是……我现在还不想见他。” “你能放下再好不过了。他在寻找‘夭’,或许他有什么难处,你不打算把‘夭’送给他吗?” “‘夭’是先祖的遗物,也是老族长留给我的唯一东西,更是对付血族的神器,我不会把它送给任何人。不过,借给他用用倒也无妨。” “那么,我们的那笔生意怎么办?定金已经收了,可是生意却没做成。” “为什么?失手了?” “不,是我晚到一步,目标已经先我一步离开了。” “那就继续追踪。受人钱财,就得替人消灾。” “可是,如果是我的族人呢?我怎么可能杀死自己的族人。” “怎么可能?你的族人不都在你身边吗?” “我也不确定,我只是有一种感觉。或许是幸存的族人找到这里来了。” “随你吧,如果你不想做就把佣金退回去。不过,如果这笔生意做不成,我们的声誉就会受损。” 第114节 “是,我明白了。”黑衣女子只一晃身形,便消失在树林里。 少年站在原地踌躇了一下,然后迈步向前,朝着洛克他们消失的方向走去。 正如费尔.楠柯所说的那样,血猎并没有死。那一日,枭被米勒误杀以后,枭的尸身被古龙吞吃掉了,枭的灵魂附上了血猎的身体。被枭的灵魂附体之后,血猎拥有了枭以及雪烈的一部分记忆。血猎为了复仇,举剑刺向米勒。之后,血猎和维尔,还有米勒,一起进入了时空遂道。三个人在时空遂道里展开一场大战,米勒受伤晕死过去,手中的“时空之匙”脱手向下坠落。维尔和血猎一起抢夺“时空之匙”。 一对死敌在时空遂道里厮杀起来。维尔失去了“邪灵血剑”,而血猎的手里还持着一柄神器“夭”。 维尔徒手根本招架不住血猎的攻击,他只得依靠血族强大的力量和迅疾的速度与血猎周旋。最终,“时空之匙”被血猎夺了去。在魔力与妖力的强烈冲击下,时空遂道严重扭曲。维尔冲出时空遂道以后,跌在了高速公路上。当时,一辆豪华汽车朝维尔撞了过来。司机想刹车已经来不及了,就在汽车的主人以为自己要吃上人命官司的时候,维尔左手推出,生生把冲向自己的“金属怪物”给挡住了。 车主人一见维尔不但没有死,反而只用一只手就把自己的座驾给挡了下来,他甚是惊讶。于是,就把维尔留在自己的身边。他发现维尔有一对红色的眼睛,为了使维尔不至于被当成怪物,他让维尔戴上墨镜。从此,维尔跟着他的老板出入人类上流社会,享尽了荣华富贵。但是,他仍然只饮血液,因为他是血族。 比起维尔来,血猎可就要诲气得多。他冲出时空遂道以后,先是闯进了某一时期地球上的人类世界,他遇到了史前土著人。那些土著人过着茹毛饮血的生活。他们蓬头垢面,周身几乎赤裸。由于那个时候太阳正处于地球的近距离轨道上,天气异常炎热,草木干枯、河水枯竭,大地几乎被烤得燃烧起来。那些土著人陷入食物短缺的困境,正在他们准备将自己的子女也吞吃掉的时候,看到了跌坐在眼前的血猎。 他应该是猎物。土著人头领盯着血猎看了一会儿,然后,喉咙里暴发出一声震耳欲聋般的嘶吼。 许多双眼睛里闪烁出兽性的光芒。“吼吼吼”,那些土著人声若惊雷,他们持着呈镰状弯曲的骨制刀具,疯狂地扑上来就要“抢割”眼前的“肥肉”。吓得血猎一挺身跃了起来,他跳上巨石,攀着枝条,又纵上峭壁。他的身手异常敏捷,比最灵活的猿猴都要迅疾。 那些土著人抬头望着峭壁上的身影,忽然倒身下拜。因为那时候地球上还没有火,夜晚的黑暗令土著人十分畏惧,他们崇拜太阳,把太阳当成了“光明神”,他们畏惧黑夜,把黑夜当成了“暗黑神”。他们认为这两个神明经常打架,如果光明神把暗黑神给打败了,暗黑神就会倒下去,而这一天眼睛里就会看到所有的东西,人们称之为“光明日”,即白昼。当暗黑神打赢光明神的时候,黑夜就降临,人们什么都看不到了,因此,人们称之为“暗黑日”,即夜晚。土著人把血猎当成现身出来的“暗黑神”,因为血猎周身上下的穿着都是黑色。 血猎看着那些土著人的举动,感觉很奇怪,他的心还怦怦怦地跳着呢。他觉得那些土著人跟本就不是人,而是野兽,他才懒得理呢,他只想离开这里,他要追杀米勒和维尔,他要为自己、若茜,还有科隆报仇。 血猎抬头看了看灼热的太阳,心想:这是什么鬼地方?再呆下去还不得把自己给烤熟了?不行,得换个地方。 血猎坐在一棵枯树上思索起来,他想到了出现在米勒手中的发光东西,它还藏在自己的怀里。血猎把“时空之匙”拿在手上翻过来倒过去地看。 奇怪,它为什么不发光了呢?血猎看到花瓣形的金属上面有一颗雪亮的石头。就是这颗石头爆发出的光芒令自己来到了这个地方。血猎想到了在“水晶宫”里消失的洛克,当时米勒对自己说,那叫“时空转移”。 看来我也被转移了。既然这个东西能把我转移到这里来,或许也能把我转移到别的地方去。血猎动起了脑筋。血猎看到那颗石头与金属的花瓣之间有一段距离,它的上面分布着一些银色的线条,它们很像从前在亚特兰蒂斯看到的用来指示时间的金属盘。 血猎试着触摸那颗石头。终于,石头转动起来,随着石头的旋转,那些银色的线条移动起来。当石头停下来的时候,其中最长也是颜色最深的那条银线停在了一串数字上。 “呼”,一片雪亮的光芒迎头罩下。 “亮了,它又亮了!”血猎惊喜地喊叫起来。然后“霍”的一声,血猎不见了,他又进入了时空遂道。血猎在闪烁着光芒的时空遂道里疾速地向前穿行。 看来,可以离开这个鬼地方了。血猎高兴坏了。可是,那些土著人却哭天抹泪起来,他们看见了被光芒笼罩后又不见了的暗黑神。他们呜哩哇啦地乱叫着,他们是在责怪他们的头领。如果不是头领下令攻击暗黑神,暗黑神又怎么会离开我们呢?如果暗黑神留下来,大地上就不会被光明神烤得要冒出烟来。 “吼吼吼”,土著人举着镰状的骨刀,迈着有力的步子向他们的头领逼去。 “啊啊啊!”数声惨叫之后,血光四射,那名土著头领被他的族人给肢解成了若干块。土著人拿着自己得到的“食品”,“嘎吱吱”生吞起来,他们嚼得相当有滋味,嘴角还直往外冒血。那场面如果被来自文明社会中的人类看到,起码得有三天吃不下饭去,光呕也呕得你半死去。 当血猎冲出时空遂道的时候,又一次傻眼了。他发现自己跌落在一片被冰与雪覆盖的荒野之中。 这是一处战场。覆盖着荒草的冰原上有许许多多类人的残肢断臂,它们混杂着金属的器械,还有扯碎的类似于旗帜一样的东西。一眼望去,到处都是淋漓的血色。但是,那些血液的颜色却是蓝色的。 天空是浅灰的颜色,高高地悬挂着一颗球体。说它是太阳吧,它又不像,因为它的颜色是青白色。一群长相极其恐怖的小兽蹲在一个金属的怪物上,正伸着脖子,啾啾地鸣叫。它们的身体呈粉红色,屁股后面拖着一条长长的尾巴,背上生有一对粉色的翅膀,它们的脸像狐狸,四肢又像老虎。它们生有像鸟喙一样长而尖的嘴。它们的眼睛盯着横在冰原上的死尸,看样子在等待啄食。 血猎摸了摸胸口,心还在狂跳不已。他瞪着眼睛扫视着周围。 很显然,这里刚经过一场惨烈的激战。附近有十几个伤兵,他们东倒西歪地躺着,或者背靠背倚坐着,他们一脸惊惧地瞪视着血猎。有的士兵还摸索着拿起手中的金属器械。他们也不知道这个从天而降的少年是敌人还是友军。看此人的穿着又不像是友军,因此,那些士兵都很紧张。 其实,血猎比他们更紧张。因为这些人类根本不同于血猎所看到过的人类。他们的身形很高大,头发和皮肤是蓝色的,眼睛是紫红色的。他们的手中都拿着金属器械。 “呀,他们是人还是妖怪?”血猎惊叫一声,其实,原本他也是妖怪,只不过受到惊吓,一时间忘记了。 抬头看看天上的“太阳”,又瞅瞅周边的环境。得,明白了。看来又转移到一个古怪的地方了。这里应该不是什么好地方,我跟他们的长相差别太大,他们该不会又要把我吃掉吧?我还是赶快溜走才好。血猎在心里嘀咕着。他打算去转动“时空之匙”上的石头。 第一百八十二章 血月 血猎正打算启动“时空之匙”,逃离这一是非之地。突然,一个女子扑了上来。她抓着血猎的手臂,急切地恳求道:“求求你,救救我吧!” 血猎抬头一看,见是一个极其美丽的女子,她身材高挑,曲线玲珑,模样长得很像人类。女子的皮肤和头发都是蓝色的,眸子也是紫红色的。她的眼睛大而明亮,眉毛细长并且连在一起直飞入发鬓里。她穿着一袭华丽的披袍,上面装饰有闪烁光芒的金属圆片。她的鬓发已经散乱了,额前一缕头发还沾着蓝色的血液。 “你……你是什么人?这又是哪里?”血猎吓了一跳,他急忙把“时空之匙”揣进怀里。 “你不要怕,这个星球叫大角星。我的名字叫缇露萨卡迪拉库西美斯,我是星王。那些受伤的人是我的兵士。” “什么提,什么鲁……丝?你的名字也太长了!”血猎皱了皱眉,心想:女人真是麻烦。 缇露萨卡迪拉库西美斯急忙解释道:“这是我们大角星族的语言,如果用你的语言来解释,我的名字应该叫血月。” “呵,我叫血猎,你叫血月,巧了,我们的名字中都有一个血字,不过,我生来就是猎杀血族的,不如这样吧,你以后就随我一起猎杀血族吧,我要把所有的血族都剿杀殆尽!”血猎咬牙切齿着,他又想起了被暗夜亲王们害死的父亲。 血月急忙点头,说道:“我听你的,你救救我和我的士兵吧!”血月一脸的惊惧,她用手指着远处说到,“你看到那些小绿人了吗?他们是矛迪克星人,他们在入侵我的星球。还有库库底米拉咕,就是那种飞行兽,用你们的语言解释应该叫吸髓鬼狐。吸髓鬼狐是我们大角星人的天敌,专门吸食我们的脑髓。” 顺着血月的手指看去,血猎惊出了一身冷汗。无数的小怪物手持金属器械,驱赶着那种像狐狸一样的飞行兽正在向这里逼近。他们应该也是人类,只不过个子比较矮小。他们的身高在三尺左右,皮肤是绿色的,眼睛是灰色的。他们的手臂很长,两条腿比较短,他们的头颅比普通人要大得多。 血猎又惊出了一身冷汗,心想:诲气,诲气,真是诲气!还是跑路为妙。 血猎看了一眼女子,又瞧了瞧那十几个伤兵,他们都很年轻,眼睛里满是恐惧与乞求之色。看来,他们的遭遇是蛮惨的,如果不快点逃离这里,还不得被那些小怪物给撕碎了啊。 “好吧,遇上我是你的运气,谁让我捡到了宝贝呢,那你得跟紧了哦。”血猎急忙取出“时空之匙”。 “哇,时空之匙!你竟然有这种东西,这下好了,我们有救了!”血月一挥手,那十几名伤兵挣扎着走了过来。血猎一边操作“时空之匙”,一边在心里祈祷:神哦,千万保佑我,转移到一个好地方吧。 在一片雪亮的光芒笼罩下,血猎拉着美人的手滑进了时空遂道。随他们一起进入时空遂道的还有那十几个伤兵。 当血猎从时空遂道里跌到地面上时,又一次傻眼了。他来到了二次世界大战时候的欧洲战场。 此时,艾森豪威尔和蒙哥马利正在指挥诺曼底登陆。大批的盟军战士从运输舰上下来,然后整装,疾速地向战场上推进。“嗡嗡嗡”,头顶上的战斗机群黑压压的一片,起码有上万架,它们在空降伞兵。 “轰”,一声剧响,一颗炸弹在他们的附近炸响。盟军士兵发现了身穿怪异服装的人群,他们以为是德国人的奸细,于是发射了炮弹。有几个原本就受了伤的大角星人被气浪送上了天空。天空中仿佛下起一场蓝色的雨,那种雨散发的是一种清甜的味道,就像是某种植物的香气。血猎突然嗅到了熟悉的气味,但是,他已经来不及去想了。他现在要做的就是逃命。因为有一大帮手持枪械的盟军战士正在向他们开来。 “倒霉倒霉!难道我就跟战场有缘吗?在旭日帝国当护国将军的时候总打仗来着,现在小爷我累了,不想再打了。神哦,保佑我吧……”血猎絮絮叨叨着。他正想/操作“时空之匙”,血月急忙说道:“将军,还是让我来吧,我懂得如何操作。” “也好,或许你的手气比我好。希望能够转移到一个没有战争的地方吧。”血猎把“时空之匙”递给血月。 当一干人等再一次穿过时空遂道的时候,他们发现自己跌在海边的沙滩上。三面环山,一面傍海,这里是两千年前的希腊。他们已经来到了爱琴海的海岸上,只不过他们不知道而已。 血猎看到了在海上飘荡的渔船,周边还有一些建筑物……血猎贪婪地吮吸着空气中的味道。 “嗯,这里很像我的家乡东土大陆。看样子这里没有战争。我们就留在这里吧,不走了。我小时候可是以狩猎为生的,所谓靠山吃山,靠海吃海。有了大海我们就不会被饿死了。” 血月扫视一眼周遭陌生的环境,点点头,说道:“嗯,也好,我们听将军安排,就留在这里吧。” 血猎站起身,把周围扫视了一遍。他发现背后不远处有一座大山,山腰上隐隐隐约约的似乎有一座城堡,或许是什么神庙。 “走吧,我们上山,先找个落脚的地方,慢慢再想办法,你的这些伤兵也需要救治。” 血猎拉着血月的手,仅剩下的八个伤兵互相搀扶着跟在他们身后。一行人向山上走去。 此后,血猎与幸存的大角星人栖身在了神庙里。在与血月的谈话中,血猎了解了大角星和大角星人。 大角星位于银河系以外,第六宇宙的边缘。大角星人生性善良,总是无私地帮助宇宙兄弟。为了帮助宇宙兄弟建立水晶能源系统,大角星人把能量源“磁欧石”先是借给了天狼星人,然后又借给了昴星人,之后又借给了天龙星人……就这样,借来借去,借出事儿了。当“磁欧石”被哈比星人借去之后,就再也没还回来。大角星王派出使者前去查探,使者回来报告说,“磁欧石”在运回大角星的途中连同哈比星族的王子一起神秘失踪。后来,为了寻找“磁欧石”,大角星王把自己的得力干将都派往了宇宙深处。 此后不久,矛迪克星人也来借“磁欧石”。矛迪克星人素来以野蛮著称。他们不相信“磁欧石”已经遗失,便强行抢掠了大角星的水晶卫星,致使大角星冰河世纪来临,许多大角星人失去食物被冻饿而死。 为了发泄不满,矛迪克星人入侵大角星。他们不仅杀死星王卫队的全体官兵,连女王也要抢掠走。就在女王即将遭受劫难的时候,血猎从天而降。 “哦,原来是这样。你们的遭遇也真是够惨的。”血猎很“同情”大角星人的遭遇。但是,大角星人的食物是一种蓝色的并且开花的水草,这种草地球上根本没有。血猎愁坏了。实在没辙了,血猎就在海藻里混上千屈菜、梭鱼草、绿萝、荇菜等等,凡是水生的植物,杂其杂八五颜六色的东东,他弄了一大堆给大角星人吃。在大角星人疑惑的目光里,血猎拈了一根荇菜,一边咀嚼,一边夸张地嚷嚷着:“好吃好吃,我这辈子还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食物呢。”其实,他都想吐了。 大角星人生性善良,最容易骗了。他们见血猎吃得很香,也跟着吃起来。 “好吃,真的很好吃耶!”血月一边吃,一边赞不绝口,“想不到这个星球上的食物居然这么好吃。我们就留在这里吧,不走了。” 我靠,真是一帮怪物!血猎在心里暗暗叫苦。他本以为大角星人吃下去可能会被毒死的,这样自己就少了许多累赘。谁知,他们不但没有被毒死,就连身体上的伤都好了。血猎连连称奇。大角星人千恩万谢,血猎差一点儿掉泪。他本来是想害死人家的,不曾想阴错阳差救活了他们,人家把他当成了救命的恩人。 大角星人对血猎甚是崇拜,一致推举血猎为头领。就连血月都甘愿当他的下属。无奈,血猎只得接了这个差事。为了养活自己还有这一帮属下,血猎租船打鱼靠卖鱼为生。他们在海边生活了几百年,在此期间,血猎暗中查访米勒和维尔的下落,但是,一点儿线索都没有。 不久,马其顿国王腓力二世遇刺身亡,他的儿子亚历山大继承其父亲王位。亚历山大镇压了底比斯的反抗,统治了希腊。但是,各个城邦之间频频暴发战争,人民的生活陷入极端穷苦的境地,希腊陷入了战乱时期。 生意越来越难做。为了活命,血猎又带着大角星人开始了“逃亡”。这一次他们回到了两千年后的希腊。他们又看到了曾经栖身过的神庙。由于惨遭战争的蹂躏,神庙早已经破败不堪。不过,还能勉强容身。 当血猎又想换地方的时候,他看到了高耸的建筑物,宽阔的街道,还有漂亮的码头,以及奔跑的“金属怪物”。原来,时间的流逝可以让许多东西发生变化。既然跑了几回都没离开希腊,看来自己是跟此地有缘,血猎决定留下来。 第一百八十三章 山不转水转 由于长时间吃地球上的水草,摄入了过多的铁元素,再加上气候和环境的影响,大角星人的身体发生了变化。他们血液里的蓝细胞开始减少,红细胞逐渐增多,皮肤的颜色也由深变浅,他们的外貌更加接近地球人。而且,他们的食物也由最初的单一性变得多样化,虽然他们不能吃肉类食物,但是他们已经能吃蔬菜和水果。 于是,血猎带领大角星人走出破败的神庙,进入市区,开始适应人类社会的生活。 大角星人不仅具有某些特异能力,而且擅长奔跑和跳跃,血猎根本不用教他们什么,他们就像是天生的搏斗高手。正当血猎为大伙的生存发愁时,他听到了考古博物馆向社会招收保安的消息。思来想去,血猎决定把他们送去应聘保安。但是,血猎又担心人类会发现他们的真实身份,于是,他决定先去考古博物馆考察一番。 要想在世界最著名的博物馆当保安,那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光查户籍就要查到你的祖宗十八代去,而这些来自地球以外的大角星人根本没有户籍。 就在血猎游荡在大街上,感觉束手无策的时候,一伙偷儿抢/劫了一家店铺,他们被警察追得满大街跑。血猎受到了启发,心想:既然博物馆里有那么多值钱的东西,不如我偷出一两件卖了,问题不就解决了吗? 就在血猎潜入考古博物馆准备作案的时候,看到了夹在游客中欣赏展品的洛克,也嗅到了来自洛克身上的味道。那种味道他很熟悉,那是血族的味道。其实是魔族的味道,因为洛克是魔王子的化身,而血族本来就是魔族。一刹那间,潜藏在记忆里的某些片断,还有支离破碎的画面,就像放电影一样在脑海里闪现出来。 你就是亚特兰蒂斯的金甲武官,你的身上有血族的味道,你必定也是那个暗夜亲王。是你骗了我,还有那个假女王修罗,你们统统都得死!一刹那间,复仇的火焰腾腾地燃烧起来。 血猎跟着洛克一直追踪到神庙里。当洛克和血猎交上手时,血猎的步步紧逼惹恼了洛克。洛克发怒后,红瞳暴张,血猎又把洛克误认成了米勒。最终,惨剧发生了。血猎被自己的“夭”刺中,就像从前米勒误杀枭那样,洛克又误杀了血猎。 血猎临死前,在他的灵魂即将逸出身体时,记忆的闸门完全开启了。血猎知道自己就是雪烈,也是枭,他也知道,洛克就是从前把自己从雄狮的利齿下救出来,又和自己远征雅利安的金甲武官,同时,他也是自己的结义大哥魔王子,可是,他却为了那个假女王而把剑刺向曾经一起出生入死的兄弟。 即便追踪了几百年又能怎么样?自己连米勒和维尔的影子都没有见到,居然死在结义大哥的手里。血猎倍感伤心和绝望,他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气,把“夭”从自己的胸口拔了出来。就在这时候,外出归来的血月发现了正从胸口向外拔剑的血猎。为了挽救血猎,血月急忙操作“时空之匙”,她把时间倒回血猎去考古博物馆之前。血月用一把与“夭”相类似的普通剑把“夭”调了包。于是,血猎侥幸逃过一劫。 我明明已经死了,为什么又复活了?当血猎睁开眼睛的时候,看到血月正在为他疗伤。血月的手掌心暴出了一片雪亮的光芒,在那片光芒的作用下,胸口的血液止住了,疼痛也在减轻。血猎看着血月为自己所做的一切,眼睛潮湿了。 “大哥,如果我受伤了,你也会为我疗伤吗?” “不,你不需要疗伤,因为我不会让你受伤!” 耳边响起了两个声音,它们很遥远,因为在十万年之前,它们又很近,因为太清晰,好像就在耳边。血猎闭上眼睛,有一滴清亮亮的液体从眼角滑落下来。 “唉,你这又是何必呢!”血月轻叹一声。 伤好之后,血猎就常常一个人行至山下,站在那片树林边,独自想着心事。 那一夜,月亮爬上了树梢,夜空中点点的星光就像栖落在黑幕上的荧火虫。血猎又想起了洛克曾经吟诵过的诗句“月明星稀,棋布星罗,那满天的星子倒映在眸中,是只有你才读得懂的寂寞…………” “其实,你读懂的是他的寂寞。而我呢,我的寂寞你却从来没有读过。因为从前有你,那时候我不知道什么叫寂寞,可是现在,没有了你,我很寂寞,真的很寂寞!”血猎喃喃着,“为什么?为什么你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难道只是为了替他报仇,还上我曾经刺向他的那一剑?为什么?难道只有我继续追杀你,你才会出现吗?”血猎突然对着树林大吼起来,“你在哪里?为什么不出来见我?是不是你觉得对不起我,所以不敢见我?” 看着血猎痛苦无助的样子,血月就忍不住会心疼。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一种说不出的情愫在心底悄然滋长。血月爱上了血猎。 为了帮助血猎解开心结,血月回到十万年前,她目睹了雪烈在斗兽场所遭受的种种非人待遇。其实,有好几次雪烈应该死掉的,都是血月利用自己的异能把他救活了。血月了解到几个年轻人之间的情感纠葛,也目睹了亚特兰蒂斯的陷落,以及后来暗夜城堡之中的大决战。 血月的内心异常纠结,她也想过要阻止那些悲惨事情的发生,但是,事情已经发生了,而且还牵扯到天琴星人、昴星人、哈比星人、以及地球人等等。太多太多的人和事交织在一起,如果刻意改变它,将会打破宇宙的秩序,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思来想去,血月打消了这个念头。 当血猎一个人呆呆地坐在山顶想心事的时候,血月就坐在他旁边,给他讲从前的那些往事,耐心地开导他。一开始,血猎总是阴沉着脸,时而还会怒吼一声:“你又不是男人,你怎么会明白?”每每这时,血月便适时而止,悄悄地和八个族人退了出去。 第115节 后来,血月再讲述那些往事的时候,血猎不再怒吼了。他只是默默地听着,一句话也不说,听完以后就起身朝山下走去。依然跟个雕像似的站在那片树林前想心事。 为了避免睹物伤情,在血月的劝说下,他们离开那座山,混进人类社会。那八个大角星人去超市当了保安,血月当起了收银员。大角星人还隐隐泛着蓝光的头发显得特别时髦,人家都以为是染的,于是,很多小青年开始效仿。曾经有一段时间,希腊的街头巷尾都是蓝发少年。 而血猎呢,经常在夜晚出动,他的目标是维尔。 就在洛克失踪一年后的一天晚上,血猎凭借手中的“夭”救了一个人。当时血猎并不知道,他救下的人就是e国南方省黑社会头子卡洛.丹。 卡洛.丹是出了名的花花公子,在黑白两道上人尽皆知。什么样的女人他都敢上。无论是走在街上的少妇,在校的女学生,还是买菜的大姐,即便是刚走进教堂的新娘,只要被他看上,没有能逃出他手掌心的。那么这一次,卡洛.丹为什么会被追杀?因为他上了美国黑手党头子汤姆.希尔斯的情妇,世界名模,一个有着棕色卷发的混血美女。 老汤姆气得快发疯了。他接连派出几批杀手,满世界追杀卡洛.丹。 从此,卡洛.丹厄运连连。他住的酒店会突然起火,他坐的汽车会突然抛锚,他的寓所会突然爆炸……但是,那时候有潘娜雅在身边,并且还时不时地有潘瑞斯出现,有了那对姐弟,卡洛.丹每一次遭遇的劫难居然都化险为夷。 后来,潘娜雅爱上了卡洛.丹。这个女人可真麻烦,就像一朵带刺的玫瑰。不让自己上吧,还总腻在自己身边,凡是自己身边的女人都被她赶走了。她简直比母老虎的婆婆还凶。卡洛.丹受不了了,他找了个机会,甩掉潘娜雅只身跑到希腊。他连个保镖都没带,因为他总感觉潘娜雅把自己的保镖都收买了,要不为什么自己刚到一个地儿,屁股还没坐稳呢,她就追来了?这一次我谁都不告诉。 正因为卡洛.丹秘密“出逃”,谁都没告诉,结果,他又被老汤姆派出的杀手给盯上了。正在卡洛.丹当街鼠窜,接受枪弹洗礼,即将一命呜呼的时候,血猎出现了。 也是卡洛.丹命不该绝。在他入住的酒店旁边就是一家超市,由于那天是假日,超市的人特别多,都晚上十一时了血月还没有下班,血猎不放心,便出来接血月。当血猎穿过小巷,拐进街道的时候,看见十几个大汉在追杀一个男子。血猎抽出“夭”,平地跃起数丈,凌空扑下。血猎把剑刺进一个持枪大汉的身体里,大汉惨叫一声,立刻毙命,化成一阵烟雾消失了,就连尸体都没有留下。那帮杀手以为遇到了鬼怪,都吓跑了。 卡洛.丹感激涕零,一下子就塞给血猎一万欧元。卡洛.丹决定雇佣血猎做临时保镖。血猎同意了。自从雇佣了血猎之后,凡是企图袭击卡洛.丹的杀手都被血猎给打发了。没有杀手跟踪,也没有潘娜雅的骚扰,卡洛.丹很是潇洒,他过了一段相当逍遥的快活日子。只可惜好景不长,潘娜雅不知道从哪里获悉卡洛.丹在希腊会情妇的消息,就又追到了希腊。卡洛.丹本想雇佣血猎做他的终身保镖,但是,血猎拒绝了,因为他不放心血月,还有那八个大角星人。 无奈,卡洛.丹只得又逃回东南亚。于是,便有了卡洛.丹被迫写检讨的一段笑话。而血猎呢,他从这次的经历中受到了启发,他决定成立一个组织,类似于中国古时候的镖局吧。只不过,他保的是人,而不是镖银。 血猎把他的组织命名为“血狼社”,由血月当社长,那八个大角星人当社员。他们专门从事保护私企老板、世界富豪,以及国际要人的职业,并从中收取佣金。同时,他们也替黑社会头目暗杀仇家,谁给的钱多,他就为谁服务。 最初的时候,血月和八个大角星人都不愿意当杀手。因为他们的本性太善良,不忍心伤人性命。于是,血猎就“循循善诱”地开导他们,说什么,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星球,你不杀人家,人家就会杀你;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为了生存首先要学会自保等等。为了帮大角星人克服杀人时的恐惧心理,血猎还亲自示范,他当着大角星人的面把一个“小孩子”(其实是一只猴子)给杀死了。 久而久之,在血猎的调教下,大角星人善良的天性逐渐泯灭了,他们对于杀人害命的行为也已经习以为常。其实,他们杀人并不会见血,因为他们本身具备异能,掌心能发射光束,那种光束类似于强电流,人类身体若被击中就跟触电一样,会留下被烧灼过的痕迹,并且一瞬间就会死亡。为了不被人类识破,血猎给大角星人配备了枪支,并且规定,不到万不得已,不许使用异能。 当然了,杀人害命这种事情血猎是不会亲自出马的,他让血月领着她的族人去干,他坐在幕后当老板,只管收钱。因为血猎的目标还是维尔,他有一种感觉,维尔也应该在这个世界里。 两年后的今天,血猎再也不用为生计发愁了。因为“血狼社”已经相当有名气,他们每接一宗生意,就会有一笔可观的收入。虽然大家都是扛着棺材行走,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哪个人失过手,因为大角星人拥有特异能力,即使受伤了,只要不伤到大脑,他们就能把自己医好。 第一百八十四章 调酒 冬天的雅典城行人不算多,很多街道都略显冷清。此时,不少名胜古迹已经关门,但是,就算隔着栅栏看那阳光下低垂中的重重古迹残垣,一样会让人的心灵产生震撼。 望眼望去,到处都是石板路,清朗的日光投射在石板路上,反射令人心醉的美丽光芒。从街边院墙里伸出来的火红花枝,高耸入云的杉树,它们所呈现给人类的是一种孤高、清傲的美感。 “这里好熟悉,有一种回到家的感觉。”冥王说道。 “是啊,这里很像十万年前的凡间。特别像尤卡坦。”洛克说道。他又想起了那条古旧的街道,那些从墙里探出的花枝,还有被风吹起来的冰蓝色的一角。洛克望向费尔.楠柯,费尔.楠柯也在看着洛克。 “那时候我就藏身在树林里,看着你们一路欢笑着走过石桥,那时候我好羡慕你们。其实,一个人并不孤单,想念一个人才孤单,所以……”费尔.楠柯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他和洛克想到了一起。 或许这就是心有灵犀吧!虽然失落了爱情,但是,我却获取了友谊,看来,苍天对我已经是不薄了。洛克把目光投向远处,那里有一座残破的神庙,支撑着顽强生命的是那个不朽的身躯——一些相当高大和粗壮的柱子。 “一看那些神庙就知道了,这是一个饱经劫难的国家,即使是到了现代,它的身上还残存着战火的气息。它就像是一个饱经风霜和深受创伤的老人。”叶枫揽着绮儿的纤腰,指着远方的帕特农神庙说道。 唉,只要有人类的地方就有战争,即使是号称“和平之星”的哈比星球,也没有谁敢保证不会发生战争。费尔.楠柯在心里叹息一声,其实,内心里他还是很担心的。是他的冲动导致了“磁欧石”的遗失,这件事会不会给哈比星球,乃至整个宇宙带来厄运他也不知道,他的心里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但是,他又不敢说出来,他怕绮儿担心。 费尔.楠柯把大家领进一家烤肉店。这家烤肉店虽然只有两层楼,但是,看起来很大,也很气派。费尔.楠柯点了一桌子希腊风味的特色菜。 “哇!这是些虾米东东?看上去似乎很好吃耶!”冥王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但是,大家都没有动手,他也不好意思先吃。 “大家吃吧,这是烤鸡肉,这是芝士肉酱烤土豆……”费尔.楠柯一边向大家介绍菜肴,一边率先动起手来。因为他是头儿,他不先动口谁敢吃啊。 “好吃好吃,真好吃!” …… 大家一边吃,一边赞不绝口。其实,这些菜肴很一般,就拿芝士肉酱烤土豆来说吧,吃上第一口很香,吃多就很腻。烤鸡肉更是一般般。大家都说好吃,一方面是因为太饿了,另一方面是因为没有吃过这种风味的食品。 不久,服务员拿了啤酒上来。 “这是本地啤酒,尝尝看,不知道你们喜不喜欢。”费尔.楠柯点了十几瓶啤酒。 蝎子站起身来,用手掌一拍瓶子底儿,“叭”的一声脆响,瓶盖儿飞起来,然后落到了桌面上。蝎子挨个儿给大家倒酒。当一瓶酒倒完之后,在开第二瓶的时候,那个飞起来的瓶盖又不偏不倚地落到了第一个瓶盖上。 “哇,技术真高超!”洛克忍不住赞道。 冥王撇了撇嘴,嘀咕道:“如果本人没有失去神力,本人会让倒出来的酒再流回瓶子里。” “嘘!”洛克瞄了一眼周围的食客,然后把嘴巴附在冥王的耳朵上说道,“这里是凡间,不要提你的神力,会暴露你自己的,到那时我可救不了你。” “噢,本……人记住了。”冥王偷眼看向费尔.楠柯,费尔.楠柯好像没有听到。冥王舒了一口气,他是怕极了费尔.楠柯。 每个人的杯子里都盛满了黄色的液体,上面还浮着泡沫,一股怪异的气味钻进了鼻孔。 冥王皱了皱眉,他没饮过啤酒,这种味道他很不喜欢。 “这也是酒?”绮儿疑惑地问道。绮儿也没喝过。 “对,这种酒叫啤酒。尝尝看,我是很喜欢饮的。从前,安琦也喜欢饮啤酒的。”叶枫说道。 绮儿浅啜了一小口,然后秀眉皱得跟疙瘩似的。这种味道她很不喜欢。 叶枫看出来了,于是说道:“如果安琦不喜欢饮啤酒,就饮咖啡或者牛奶吧。” 费尔.楠柯笑道:“绮儿最擅长的是调酒,如果你把啤酒也能调成果味酒,说不定会有一种新型酒诞生呢。” 黑葡萄般的大眼睛骤然一亮,绮儿取过菜谱扫视一眼,然后对服务员说道:“来半杯牛奶,10粒咖啡豆,一块冰,50克冰糖。” 女服务员用狐疑的目光扫视一眼这桌子怪异的家伙,然后说道:“您稍等。” 不久,服务员把绮儿要的东西都端来了。 绮儿把咖啡豆放进费尔.楠柯的掌心,调皮地一笑,说道:“这些交给哥哥。” 费尔.楠柯一握拳,再张开手掌时,掌心里没有了咖啡豆,它们都变成了粉末。 绮儿把咖啡粉,以及冰块和冰糖什么的都放进了牛奶里。她把杯子摇了几摇,待那些粉末融合后,又把这杯东西倒进装有半杯啤酒的杯子里。 “啊?”洛克和叶枫对视一眼,两个皆是一脸的诧异惊容。他们看着那杯土黄色的,杂七杂八的东西,几乎异口同声地说道:“这也叫酒?” “没错!”绮儿不无得意地说道,“名字我都想好了,就叫咖啤。” “咦?这名字也太怪了。” “不知道会是什么味道哦?” …… 大家嘁嘁咕咕地议论开了。 “谁想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呢?”细长致密得犹如齿梳般的睫毛颤动着,绮儿一边微笑着,一边用黑色的大眼睛扫视着一桌子的男人。洛克看到绮儿的眼睛里闪过一抹狡黠的神色。洛克只是微笑着,并不言语。 “本人先尝一尝,绮儿妹妹调的酒一定比冥酒还好喝。”说着,冥王把杯子抢过去,“咕嘟”就是一大口。 “怎么样啊?是不是很好喝?” “味道一定很独特吧?” …… 十几道贼亮的目光射向冥王。 一股怪异的气味从喉咙里涌了上来,然后又从鼻孔里钻出去。“呃”,冥王打了一个嗝,跟着嘴巴咧得跟苦瓜似的。 “好喝,绮儿妹妹调的酒当然好喝了,堪比琼浆玉液。”冥王忙不迭地说,其实他都想吐了。 “哈哈哈……”大家暴笑起来。 “你……你这人怎么这么虚啊?不好喝就是不好喝嘛,为什么要勉强自己,欺骗大家呢。”费尔.楠柯笑得肚子都痛了。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大家从冥王的表情里早就看出来了。俊脸羞得通红,冥王尴尬不已。 大家的笑声引来了许多目光。一个正坐在窗前看报纸的年轻人把头扭转过来,看向发出笑声的这一桌子人。年轻人穿着一套黑色西装,打着一条银灰色的领带。他有着略弯如鹰勾一样性感十足的鼻子,鼻梁上架着一副墨镜。他还有一头棕黄色的短发。这人是一个英国人。 “大家似乎都不太喜欢饮啤酒,其实我也不喜欢。如果不喜欢饮,就不要勉强自己。叶枫和洛克似乎喜欢,那你们两个饮一些吧。等有机会我们再去尝一尝希腊的特产茴香酒,还有希腊人在作坊里自酿的葡萄酒。希腊酿葡萄酒的历史非常悠久,实际上葡萄酒就是起源于希腊。但是希腊并没有什么有名的葡萄酒品牌。”一说起酒,费尔.楠柯就侃侃而谈。大家都投去了钦佩的目光。 叶枫和洛克碰了两杯便不再饮了。其实,洛克也不喜欢饮啤酒,他勉强饮了两杯是为了陪叶枫。而叶枫本来就不喜欢饮酒,即便是啤酒他连一瓶都饮不完。蝎子自小跟着费尔.楠柯,包括蜈蚣在内,两兄弟陪费尔.楠柯走南闯北,费尔.楠柯喝什么,他们几乎就喝什么,因此,蝎子也不习惯饮啤酒。于是,那十几瓶啤酒全浪费了。费尔.楠柯又点了几瓶牛奶和果味饮品。 大家吃饱喝足,休息够了之后,费尔.楠柯说道:“我们去monastraraki(蒙纳斯提拉)广场,逛一下旧货市场吧,那里有来自世界各地民间的古董以及艺术品。在那里或许就有我们要找的东西。” 蝎子留在后面结帐,他丢给柜台一大叠美元。大家簇拥着绮儿和叶枫向蒙纳斯提拉广场走去。他们出去不久,靠窗坐着的英国人站起身走向柜台,也付了账,然后走出门口。 英国人刚走出门口。楼上走下来一个身材窈窕的女子。她披着黑色的狐裘披肩,头上戴着黑色的女士帽,从帽子上垂下的面纱遮住了她的脸庞。女子戴着一副黑色蕾丝花边手套,手上提着精致的女士手袋。女子来到柜台前结帐,跟在英国人的身后向门外走去。 在英国人和黑衣女子迈出门槛不久,又有八个年轻人向门口走去。他们都戴着墨镜,并且穿着青一色的黑色皮质短装。 “给,付账。”领头的年轻人丢给柜台一大叠欧元之后向门口走去。 “先生,你们的菜……”柜台后的收银小姐很是不解,她摇了摇头,自言自语地说道,“真是奇怪,现在是冬天,又是旅游淡季,为什么客人都戴墨镜?难道是来看时装展销的?竟然还有买了单不吃饭的,真是太奇怪了!” 收银小姐开始数柜台上的那一堆钞票。 “哇,这么多!天哪,今天怎么回事?”收银小姐急忙起身追了出去,“先生……您给多了!”服务员一边追,一边喊。当服务员步下台阶的时候,驶过来一辆汽车,那辆汽车挡住了她的视线。 “唉,先收着吧,或许想起来他们会回来要的。”服务员叹了一口气,她回转到店里,把多余的美钞和欧元抽取出来,放在柜台的另一个抽屉里。然后,她写了一张字条:在本店付多一万美钞和八千欧元的客人请到柜台前领取您的现金。服务员把字条贴在柜台的醒目处。 脚踏实地,本分做人,这就是希腊人,他们纯真善良而又朴实无华,就像屹立在山巅的古老建筑一样,即使历经摧残,也始终岿然不倒。这实际上也是一种精神,希腊人的民族精神。 第一百八十五章 阳光下的古市场 从syntagma(锡塔玛)的方向过来,顺着metropolitanstreet(大都会街)一直走,经过一间大教堂,来到一个铺着抛光大理石的广场。这里是monastraraki(蒙纳斯提拉)旧货市场的开头。 费尔.楠柯在前,蝎子在后,大家簇拥着绮儿、叶枫,还有洛克和冥王向市场里走去。 蒙纳斯提拉是雅典最热闹的一个市场。今天又刚好是休息日,幸好大家来得早,如果再迟来几个小时,那时候人更多,估计走路都困难。因为小巷很窄,街道也不宽。但是,它们都铺着青石板,干净而整洁。 你不要小看这些七折八弯的小巷,似乎世间所有的东西都集中到了这里。从古董到旧报纸,从纳粹制服到米老鼠钟表,甚至是老式的罗马头盔也能在这里看到。 这里的东西物美价廉,大家惊叹不已。特别是冥王,他从来都不知道人类世界会有这么丰富的东西,他的眼睛早已经看不过来了。洛克不得不紧紧拉着冥王的手,时不时地提醒他:“走啦走啦,再不走你会迷路的。” 一路走下去,大家看到许多奇巧怪异的东西。他们甚至看到有的卖主直接用面包车箱当货摊。很多东西疑是古董,说疑,是因为分不清是老物件还是新仿制的。 “大家喜欢什么尽管要,只要你拿得动,我可不会帮你们拿东西。蝎子,记得付账。”费尔.楠柯也被那些不知真假的古董还有极具特色的小玩意给吸引了。 让你难以抗拒,忍不住想要购买,这正是蒙纳斯提拉最大的魅力。 第116节 街道很长,小巷也是七折八弯。走在这里的不仅是雅典的当地人,还有来自亚洲的黄色人种和非洲人。 在一间珠宝店和家具店之间的松木橱柜上堆满了陶瓷、大理石制品、赤土陶器,各种铜制、银制的盘子,老式吊灯以及留声机……终于,大家看到了堆在地上的各式各样的古剑、头盔、锁子甲、盾牌、利斧以及火枪等等杂七杂八的东西。 费尔.楠柯在这间店铺前停了下来。卖主是一个颇世故和圆滑的年轻人。他见客人对古剑感兴趣,立刻热情地介绍:“这把,您看这把,这是古埃及法老卡夫勒使用过的黄金剑;这把宝剑杀敌无数,它伴随恺撒大帝60年,号称‘拔剑定见血,出鞘必夺魂’;这把,您再看这把青铜宝剑,它在地下埋藏5000多年后,剑身依然闪烁着炫目的青光,寒气逼人,不见一丝锈迹,它就是上古中华越王宝剑;这把,还有这把,这把是拿破仑的钻石剑……喂,您怎么走了呢?您还没开价呢,很便宜的,一把只要十欧元。” 在卖主的唉叹声中,大家说说笑笑着向前走去。 “真是坑兄啊,以为我们不懂历史吗?”洛克笑得前仰后合。 “就是哦,恺撒大帝死时享年58岁,他竟然说那把剑伴随恺撒大帝60年。晕倒哦,难道恺撒在娘胎里就开始舞剑?”即便是性格稍有些内向的叶枫也已经笑得肚子都痛了。 “而且还在娘胎里舞了两年,不把他娘痛死才怪呢。”绮儿笑得几乎岔了气。 “荒谬荒谬,简直太荒谬了!”费尔.楠柯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你们知道吗?拿破仑的那把钻石剑在巴黎拍卖了640万美元,被汤姆.比尔查的姨妈竞拍了去。哦,对了,听汤姆.比尔查说,她姨妈是拿破仑的后裔。哈哈哈……” 一帮年轻人一路大笑着向前走去,他们的笑声吸引了不少路人和商贩子。人们朝这些俊男靓女投去惊讶和艳羡的眼光。 “拿破仑的钻石剑可不是什么吉祥之物,据说镶嵌在剑柄上的那枚钻石相当邪气。”叶枫说道。 “为什么呀?那你就给大家讲一讲吧!”绮儿好奇地问道。 “据资料上记载,1701年,在一个开采矿区里,先是印度一名奴隶杀死三个发现钻石的奴隶,割开自已的腿,把钻石藏在伤口里,逃出矿区。托一名水手企图卖掉钻石时,奴隶被杀害,水手又被其他的水手杀害,船长又把藏有钻石的水手杀害。后来船长死于非命,钻石落到一个商人手中,商人又死于非命,之后又落于一个将军手里……待这枚钻石辗转到拿破仑手上,并将它镶在至高无上权力的宝剑上时,这块钻石先后夺去了几十条人命。拿破仑本人也没能逃脫厄运,最后兵败滑铁卢,被逐流放荒岛。” “太血腥,太残忍了!”绮儿听得直诈舌,她感觉怕怕的。 “最眩目耀眼的,往往是一朵绽开血腥中的罂粟花。”费尔.楠柯总结到。 “经典啊,太精辟了!”洛克忍不住翘起大拇指赞道。 “什么呀,网络上看到的,你以为是我说的?”唇角勾起一个弧度,费尔.楠柯的脸上绽开一个顽皮的笑容。 “那汤姆.比尔查的姨妈有没有遭遇厄运呢?”洛克好奇地问道。 “有,当然有了。不久前,杜洛.佩雷斯传来话说汤姆.希尔斯遇刺身亡。” “汤姆.希尔斯跟姨妈有什么关系啊?”冥王终于从那些眼花缭乱的商品里收回目光。 “有关系,当然有关系了。因为汤姆.比尔查的姨妈就是老汤姆的情人。她守了寡,难道不是遭遇了厄运吗?哈哈哈……”费尔.楠柯又大笑起来。 蝎子苦笑着摇了摇头,他觉得帮主越来越不像帮主了,简直就像一个孩子。此时的蝎子既是保镖,账房先生,又是保姆。他的头上戴着一顶古罗马战士的头盔,那是叶枫要的;肩上挂着一把小巧的金弓,据说是爱神丘比特的,那是冥王要的;左手捏着一柄铜镜,据说是中国古代宫廷皇后使用过的,那是绮儿要的;背上扛着一部吉它,据说是麦克尔.杰克逊弹奏过的,那是洛克要的。蝎子的右手还提着那只皮箱,里面是大家此次出行的全部家当。 蝎子一步三晃,眼睛还得死盯着走在前面的一行人,他还要保护他们。唉,当保镖累啊!蝎子在心里叹着气。 走了一条又一条街也没见到“夭”,大家累了便坐进街道边的咖啡屋里喝咖啡,吃点心。 洛克看到靠近街道的窗前坐着一个看报的年轻人。洛克起身走过去,说道:“你好,能借份报纸看看吗?” 年轻人并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然后将手中的报纸抽取几份递到洛克的手中。 “thanks!”洛克接过了报纸。洛克是站着的,从上向下俯视,他看到了年轻人的脸庞。这是一个英国人。他有着一头棕黄色短发和略弯如鹰勾一样性感十足的鼻子。洛克不禁多看了两眼,但是,英国人戴着墨镜,洛克看不到他的眼睛。 大家一边喝咖啡,一边吃点心,顺带阅读报纸。洛克一边看报纸,一边和叶枫、绮儿天南海北地聊着天儿。冥王看到了堆在柜台上的杂志,他捧过来一大堆,坐下来翻阅。冥王看到了“花花公子”杂志,封面上都是几乎赤裸着的漂亮女郎,只看了一眼,他的眼睛就放出光来。 “少儿不宜。”费尔.楠柯一把夺下“花花公子”,把它甩到了柜台后。 “你……真霸道!”冥王用满含怨念的眼神瞪着费尔.楠柯。打又打不过,抢又抢不来,无奈,冥王只得皱着眉,一边喝苦涩的咖啡,一边无聊地盯着大街。 “是真的哦!‘美国黑手党头子汤姆.希尔斯遇刺身亡,祸起风流卡洛.丹被怀疑遭小汤姆追杀。’”洛克看到了报纸上的头条新闻。 “快,给我看看!”费尔.楠柯抢过洛克手中的报纸,“怎么样,被我猜中了吧?卡洛.丹一向色胆包天,一年前,他上了超级名模欧也.芙洛妮,已经被汤姆.希尔斯追得到处鼠窜。现在汤姆.希尔斯死了,自然会怀疑到他的头上。唉,没准儿这会儿他正四处找我呢,以往,他惹了一身骚总是找我和稀泥。这次恐怕又得拖我下水。不过,凭我对他的了解,他应该没有这个胆量,杀死汤姆.希尔斯的应该另有其人。” 虽然费尔.楠柯讲话的声音并不算大,但是,坐在窗前的那个英国人听到了,他的两只拿着报纸的手抖动了一下。 “那么,是谁这么大胆,敢在老虎嘴里拔牙呢?”洛克问道。 费尔.楠柯把目光转向叶枫,说道:“我怀疑行刺汤姆.希尔斯,暗杀星野千树,以及追杀叶枫的可能是同一个人,或者是同一个团伙的人。” 洛克想到了“楠柯号”。在“楠椅号”里,叶枫和绮儿曾经被“山口组”袭击。 “难道是山口组?窝里斗?”洛克问道。 费尔.楠柯压低嗓音,说道:“我接到的消息是,山口组在美洲的分部星野组组长已经由星野千树的女儿美姬子接任。据说,这个美姬子是柔道和剑道都已经达到七段的高手。我还听说,美姬子经常出入蓝威卡幻世纪酒楼。” 费尔.楠柯的话本来已经很小声了,他几乎是在和洛克咬耳朵。但是,坐在窗前的那个英国人拿着报纸的手又抖动了一下。 “你怀疑是美姬子干的?”洛克说道。 “嗯,极有可能。”费尔.楠柯说道,“你还记得中了我一枪的女杀手吗?现在我怀疑她就是美姬子。” “怎么可能?就算她是柔道和剑道高手,她又怎么会有那么大的力量?还有,你不是说她奔跑的速度快过了任何一辆跑车吗?” “这也是我所不明白的地方。不过,我有一种感觉,我们离答案已经不远了。” “可是,‘夭’我们还没有找到。” “不急,再等等,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两个人停止了交谈。洛克想休息了,他站起身要去还报纸,不知道什么时候那个英国人已经走了。 洛克把报纸放到了柜台上。大家吃喝完毕就躺在休息室休息。好在现在是旅游淡季,人不多,大家都有位置,足够他们休息。 当走出蒙纳斯提拉旧物市场来到广场上的时候,夜幕已经降临了。 第一百八十六章 时尚男孩 蒙纳斯提拉广场上聚集了许多人,也不知道都在瞧什么热闹。 “哥哥,那边好多人,去看看好不好?”经过长达两个小时的休息,绮儿的劲儿头又上来了,显然,她玩得还没尽兴。 “奇怪,这种季节应该不会有许多人的。走,过去看看。” 想必小丫头对地球上的事物充满好奇,费尔.楠柯不忍心拒绝绮儿,再说,他也难得有时间出来一趟。于是,费尔.楠柯带领大家穿过人流,朝广场走去。 广场靠近围墙的地方搭建起一个t型台,上面铺着火红的地毯。t型台高度有一米多,长向至少有二十几米。墙壁上挂着红色的幕布,上面用希腊语写着一串流畅的金色字符“威廉—詹姆斯品牌系列时装展”,旁边用夸张的线条勾勒出身穿不同款式时装的男女形象。各种颜色的闪光灯打在t形台上闪烁着梦幻般的色彩。 t型台上站着一些时髦的男女。 一名男子拿着麦克风在讲话:“……时装公司在希腊举办品牌时装展销会的最后一天。明天,我们将回东南亚参加为期一周的新时代时装艺术节。现在,有请著名时装设计师——威廉.詹姆斯。” “哗”,掌声如潮。一个身穿黑色礼服,胸前戴着一枚别致胸针的金发男子走上台来。 “詹姆斯,詹姆斯……快看哪,是我的大学同学威廉.詹姆斯。”叶枫拉着绮儿用力往前挤,他一边兴奋地嚷嚷着,一边用力地朝詹姆斯挥手。 “快,跟上,务必保护好他们。”费尔.楠柯和蝎子紧跟在叶枫、绮儿的身后向前挤去。人很多,蝎子手上和身上有太多东西,走起路来有些吃力,他运起周身的力量,“杀”出一条“血路”跟了上去。洛克拉紧了冥王的手。因为人太多,他怕把冥王给弄丢了。 “先生们,女士们,大家晚上好!由于明天要赶回东南亚参加新时代时装艺术节,原定于明天晚上召开的时装展销会闭幕式只好提前举行。威廉在此向大家致歉!”詹姆斯鞠了一躬,接着说道,“威廉再一次感谢希腊政府,感谢希腊民众,感谢各界人士!感谢你们对威廉—詹姆斯品牌系列时装的支持。作为回馈,我本人将本次时装义卖所得收入的90%,四千七百五十万欧元全部捐赠给希腊人民。” 人群沸腾了。“哗”,詹姆斯又迎来了如同潮水般的掌声。 “威廉—詹姆斯品牌系列时装展销会闭幕式,现在开始!有请我们的fahiongirls(时尚女孩)!”随着主持人的激情吆喝,人群安静下来。 幕布拉开,音乐也奏响了。十几名身材火暴的美女踩着猫步,迈着修长的美腿走了出来。她们穿着颜色各异的同一款时装。她们的身高在178cm以上,似乎都是专业模特。 威廉.詹姆斯拿着话筒,一边朝人群挥手致意,一边做着解说:“女士们,先生们,这一款时装是威廉专门为女性设计的,旨在凸显女性身段的婀娜多姿。我运用精巧的肩线凸显女性丰润的胸部外型,紧缩腰部线条并在臀部加垫,使得女性的迷人曲线毫无保留地展现在世人面前。目前,这一款时装已经全部卖出,所得收入是三百二十万欧元。” “哗”,又是一阵热烈的掌声。 哇!人间的女子就是美耶!个个都是那么漂亮,堪比阿弗洛狄忒,赛过阿尔忒弥斯。本王要把她们带回冥界册封冥王妃。色迷迷的眼睛盯上了那群美女。 “走啦!”洛克猛地一拉,把冥王拖到了台前。因为费尔.楠柯和蝎子已经“杀”出了一条“血路”。洛克看到了和自己长得几乎一模一样的威廉.詹姆斯。为什么会有一种特别亲切的感觉?他应该就是转世的米迦哥哥吧。洛克想到了暗夜城堡,想到了那个在床上躺了两百多年的暗夜亲王——自己的亲哥哥,是自己亲手把他打入了万劫之地。一霎那间,情感的大堤坍塌了,泪如潮水般汹涌而出。好在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在t型台上,并没有人注意到洛克。 绮儿和叶枫也站到了台前。舞台不是很高,高出地面也就在一米五左右。一抬腿就可以迈上去。但是,叶枫并没有这么做。虽然他很激动,也很兴奋,但是,在全球举办“威廉—詹姆斯品牌系列时装展”一直都是威廉.詹姆斯的梦想。现在,詹姆斯已经迈出了关键的一步,离成功或许仅有几步之遥了。做为詹姆斯的铁哥们儿,叶枫自然懂得该怎么控制自己的情绪。他只是用力地鼓掌,他觉得自己的掌声还不够足以表达对哥们儿的支持,就拖起绮儿的手,让绮儿用力鼓掌,绮儿的玉手都拍红了。两个年轻人一边鼓掌,一边低声议论着。叶枫是在向绮儿讲述威廉.詹姆斯设计时装的天赋,以及创业的经历。 费尔.楠柯把嘴巴附在蝎子的耳朵上,说道:“蝎子,我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你可得盯紧了,越是人多的地方越容易给杀手造成可趁之机。” “头儿,要不我们离开这里吧?” “不,这也是引蛇出洞的一个好机会。我看着他们两个,你盯着周围。” 费尔.楠柯又拉过洛克,耳语道:“留点儿神,看好你的上司,人丢了我可不负责。” 洛克点了点头。 美女们在台前走了几圈,摆了几个pose,又迈着猫步走回幕后。 主持人又拿起话筒,微笑着说道:“感谢fahiongirls的精彩表演。下面,有请我们的fahionboys!(时尚男孩)大家欢迎!” “哗”,一阵掌声过后,走上来十个男子。他们体型匀称,容貌俊朗,个头也一样高,特别是他们的发型,相当时髦,有卷曲的,有直的,也有长到披上肩头的,有绑着马尾巴的。他们穿的是牛仔系列时装,只是颜色和款式各不相同,他们都很年轻,似乎是十八九岁的样子。 “哇!”人群中暴发出一阵惊叹声,有些白人女子尖叫着,一边抛媚眼,一边飞吻。 洛克把嘴巴附在冥王的耳朵上,笑道:“大人,如果你上去走一圈儿,那些女人会激动得晕过去。” “本人有那么大的魅力?本人不信。”冥王晃了晃脑袋,他一点儿信心都没有,虽然他对自己的这副面孔还算满意。但是,这头顶上长短不一的头发实在是与众不同,跑到上面去还不得被人当成怪物。冥王偷偷地剜了费尔.楠柯一眼,他终于觉察了费尔.楠柯的“险恶用心”。 威廉.詹姆斯微笑着向男孩们致意,并且做了解说:“他们是希腊本土的男孩,他们自愿为本次展销会闭幕式做表演。威廉再一次感谢希腊人民的大力支持。” 男孩们依次走到詹姆斯的面前,并且还摆了一个pose,每走过来一个男孩,詹姆斯就做一次解说:“这是本公司推出的最新牛仔系列。这种时装款式风格揉合外刚内柔的线条,全新的剪裁和独特的拼接以及前卫的设计,以个性、时尚、激情、冷峻硬朗而低调内敛的气质,能恰到好处地体现出现代人注重个性、追求自然的审美趋向;这一款时装所体现的是美国西部牛仔的狂野和美式性感,同时揉和欧洲的浪漫气息;这一款,我注重的是在细节处体现精致、前卫的设计与特色面料运用,由于它舒适、自然、和冒险的粗犷感,它更能体现男性刚强的一面……总的来说,威廉——詹姆斯最新牛仔系列是适合年轻男子穿着的时尚款式。它的价格也相当实惠,一套仅售两百美元。这一款式时装义卖所得收入是四百五十二万欧元,目前还剩有十五套,如果哪位男士想要购买,请到后台与工作人员联系。感谢fahionboys的精彩表演。男孩子们,跳起来吧!舞起来吧!” 话音一落,音乐声响了起来,十个男孩扭动腰肢跳起劲爆的舞蹈。人群又暴发出掌声和尖叫声。这时,从幕布后走出来七名女子,她们盘着精致的发型,披着黑色低胸的狐裘披肩,她们的手上还挎着同一色调的精致女包。女子们来到台前摆起了pose,超短的优质毛裙使修长的美腿暴落在了人们的眼睛里。 冥王睁大了眼睛盯着美女的腿。她们的皮肤好白哦,也不知道摸上去会是什么感觉。冥王这儿正想入非非呢,耳朵里猛地听见一声大叫:“闪开!”然后就是“呯”的一声。与此同时,费尔.楠柯的右侧衣袖中滑出一道金芒,腰身一旋,白莲绽放,金光随之破空而去。“铛”的一声,火花四射,金刀和子弹撞到一起,子弹飞了出去,不知道钻进哪一个倒霉家伙的身体。而金刀则又盘旋着飞回主人的手里。 “噗通”,一个人倒在舞台上,是跳劲暴舞蹈的一个“时尚男孩”。 “天啊,杀人啦!”不知道谁喊了一嗓子。音乐声戛然而止。男孩们和美女们向后台逃去,人群如退潮的洪水一样向外涌。这里本来就是一个露天广场,人们都是来围观的,周围也没有什么东西阻挡。忽啦一下子,人全都跑光了。 第一百八十七章 审问杀手 “想必你就是费尔.楠柯吧?修罗血刃果然名不虚传。领教了!”一个略显揶揄的男子声音传来。 “呼”,从台上扑下来一个人。此人身穿极其时髦的牛仔服,是隐藏在“时尚男孩”中的杀手。他的手里握着一把装有消音器,俄罗斯造的乌吉尔扎9mm自动手枪。 费尔.楠柯并没有使用“高能电磁枪”,因为他担心突然出现的一具“木乃伊”会给人们造成恐慌,同时,他也想活捉这名杀手。就在杀手扑上来的一瞬间,费尔.楠柯有力的手掌已经狠命地劈向杀手拿枪的右手腕。全身的暴发力都运到了手掌上,这一击毫不留情。杀手的手腕顿时开裂,骨头戳穿了皮肤和肌肉,他的嘴里发出一声哀号,握在右手的手枪飞出了手掌心。 杀手并没有罢休的意思,他怪叫一声扑向t型台,伸出左手去拾掉在t型台上的手枪。杀手的动作被洛克看在了眼里,而手枪又刚好就在洛克的脚边。洛克飞起一脚,那把手枪被洛克给踢飞了。与此同时,“阴阳绝命腿”也已经踹出。杀手的背部遭受重击,他踉跄了两步之后,“砰”的一声跌倒在t型台上。蝎子一个后空翻纵上t型台,一把揪起杀手,反剪了他的胳膊。 “头儿,警察来了!”方才一阵大乱,除了手中的皮箱,其它累赘的东西都被蝎子给丢了。其实他也知道,那些东西十有八九是仿制品,大家买来只是因为一时兴起。现在突然出现杀手,作为一个保镖,蝎子当然知道自己的职责。因此,除了皮箱,其它东西都飞进了人群,也不知道被哪些运气好的人给拾了去。 “呼”,夹带着劲风的拳头砸中了太阳穴,杀手被费尔.楠柯揍晕了。 第117节 “看好他,千万别让他跑了。”费尔.楠柯纵上t型台,他看到叶枫、绮儿,还有洛克和冥王,他们正围在威廉.詹姆斯的身旁。那名被误伤的“时尚男孩”已经被工作人员抬下去抢救了。 不远处的街角站着一男一女两个人。女人说道:“老板吩咐,让你协助我捉住那两个人,我们不如趁现在动手?” “不,有人抢在我们前头动了手,我们还不知道来人是哪个山头的。还有,他们已经怀疑到你的身上,你以后行事务必要小心,一旦我们暴露,牵连到老板,你我必死无疑。” “那怎么办?” “我继续跟着他们,相机而动。必要的时候我会和你取得联系。” 一男一女两个人分开后,往两个不同的方向去了。他们的秘谈被隐藏在角落里的一个黑衣少年听到了。足尖轻点,少年飞身跃上街道旁边的屋顶。这些房屋有的是民房,有的是商铺。它们有的是后建的水泥屋顶的楼房,也有古老的土黄色的弧形屋顶,那上面的瓦片已经有些年头了,似乎一碰触到它们就会松动和碎裂。但是,少年的足音轻灵得犹如猫步,那双系满绑带的高统皮鞋在它们上面踩过,不要说一块屋瓦,就连一片树叶都没有踩坏。少年跟上了走在石板路上的那名男子。 “快,跟我走,警察来了!”费尔.楠柯来到绮儿身旁,他看到了威廉.詹姆斯。威廉.詹姆斯和叶枫时不时相互击掌,然后又拥抱在一起,他们太激动了。那个和洛克有着一样脸孔的年轻人,他有一头直垂到肩膀的金发。费尔.楠柯怔了怔,他想到了米迦。但是,时间紧迫,警车的鸣笛声已经越来越近。不容再想,费尔.楠柯“连推带搡”,强行拉住叶枫,带着大家就要离开。 “等一等,我这里有车,我送你们。”威廉.詹姆斯叫住了费尔.楠柯。 费尔.楠柯看到一双满含热情的眼睛,它们是金色的。 “是啊,威廉对这里很熟,不如我们先去他的寓所避一避。”叶枫说道。 “也好。”费尔.楠柯答应了。事情发生得太突然,他还没来得及通知“飞鲸帮”在希腊的组织成员。 大家坐进贴满时装海报的宣传车里。蝎子也已经把杀手拖上了车。杀手还没有醒转。 宣传车驶到了卫城宾馆。因为威廉.詹姆斯下榻在卫城宾馆。詹姆斯与助理通了电话,简单地交待了一些事宜后就带着大家去了餐厅。他请大家吃希腊沙拉、羊乳酪、烤鱿鱼、地中海风味海鲜…… 餐毕,绮儿坐在客厅里看希腊字幕、华语版电影《大笑江湖》,客厅里不时传出绮儿的暴笑声。冥王则在摆弄电脑,他现在又迷上了网络游戏,正在玩希腊版“植物大战僵尸”。 威廉.詹姆斯和叶枫在阳台上聊天。 “太美了!”叶枫忍不住赞道,“夜幕中的卫城美不胜收,简直就像是天空之城。” “那是,我对希腊有一种说不出的情愫,因此,我把威廉.詹姆斯品牌时装系列展的第一站设在了希腊。如果不是为了收回成本,我会把时装义卖所得收入全部捐赠给希腊人民。在我的眼里,那些古朴无华的建筑,还有矗立在废墟里的残垣,它们都是活的,是有生命的。它们就像血脉一样,盘结在我的灵魂深处,是激发我灵感的源泉,我甚至有一种想把一切都献给这里的冲动……”金色的瞳孔里洋溢着无限的热忱,那是一种爱,一种对天地间万物的博大的爱。 叶枫和威廉.詹姆斯热切地交谈着。 他跟从前一样,仍然那么善良,即便是重生为一个普通的人类,他骨子里的秉性还是没有改变。费尔.楠柯凝视着威廉.詹姆斯,然后又转向洛克,洛克点了点头。两个人一致认为威廉.詹姆斯就是转世的米迦。 “你那案子有眉目了吗?你知不知道,你被警方带走之后,我都担心死了。后来,听说你被潘娜雅给劫走了,还有,现在网络上疯传,说你跟潘娜雅有一腿,到底是不是真的?” “什么,我跟潘娜雅?”叶枫皱起了眉头,“舆乱也太不负责任了,怎么能乱发表言论呢?” 詹姆斯小声说道:“我都看到了你跟潘娜雅接吻的照片,为了那个疯女人背叛安琦,值得吗?” “威廉……”紫水晶般的眸子里闪过一丝痛楚的神色,“叶枫是什么样的人你还不了解吗?潘娜雅救我是不假,当时安琦也在场的,还有潘瑞斯。之后,我们逃进大西洋,又被军舰袭击。再后来,潘娜雅两姐弟堕海,听说他们被方正太的油轮给救走了。我一直都和安琦在一起,还屡屡遭到追杀。什么时候又吻过潘娜雅?究竟是什么人陷害我,如果被我查出来,我饶不了他!”叶枫的情绪很激动,原本白皙的脸庞因为愤怒而涨得通红。 “瞧你,激动什么?”詹姆斯狡猾地一笑,“我是在试探你,如果你另有所爱,我可就要追求安琦了。看来,你对安琦还相当死心塌地呢,我是没戏咯!” “你小子!又来了,你就不能正经一点儿?”詹姆斯的头被叶枫敲了一记。威廉.詹姆斯就是这样一副性格,有时候像一个悲天悯人的大善人,而有些时候则又像嘻皮士。 “好,说正经的。rose正在着手调查你的案子,也不知道进展得怎么样了……” “rose?你的表妹。她调查我的案子?”叶枫疑惑地望着詹姆斯。他想起了那个漂亮的东方女孩,在那只粉嫩的小拳头面前,自己的拳头竟然不能前进分毫。 “她的身份我也是最近才知道。” “她是警察?” 詹姆斯点了点头,说道:“她不仅是警察,而且还是不一般的警察,她是国际刑警。” “什么?国际刑警?”叶枫相当惊讶。 “嘘!”詹姆斯压低声音,用眼神示意叶枫,“rose大学毕业后就被秘密选拔进了国际刑警组织。曾经在炎热的非洲和冰天雪地的阿拉斯加接受为期一年的秘密训练。她这次回国出任务就是负责调查安氏船务集团公司军火走私一案。” “原来是这样,我什么时候能见到她?”叶枫的眼睛闪亮起来,他多希望能早一点儿查出幕后真凶,好结束这种逃亡的生活啊。 “谁知道呢,有时候许久都不见她,有时候她又会突然出现在你的面前,真是神龙只见脑袋不见尾巴的。” 叶枫笑道:“是神龙见首不见尾。” “呵呵,就是这个意思啦。”詹姆斯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他喜欢讲中文,但是讲得又不好。 洛克陪同费尔.楠柯,看他在隔壁房间里审问那名杀手。杀手相当年轻,看样子也就十八九岁,是一个十分英俊的男孩子。鼻梁挺直,皮肤白皙,他还有一头棕黄色卷曲的短发。男孩已经被蝎子用冷水给泼醒了,他的嘴角还在往外涌血,碎裂的手腕上鲜血淋漓。由于断骨的疼痛,男孩的嘴唇哆嗦着。 “说,你为什么要袭击我?是谁雇佣你的?你说了我马上叫救护车。”费尔.楠柯斜倚在沙发上,手还在把玩着他的金刀。 “fuck.you!说了还不如死了好。”男孩用左手的手背擦了擦还在向嘴角外涌的血。他的眼睛是湖蓝色的,眼神相当倔强。 “shit!”蝎子咒骂着冲上去,“嘭嘭嘭”,接连三拳击在男孩的腹部。男孩痛苦地蹲下身去,血液又一次涌出了嘴角。 “再不说我就掐死你!”蝎子揪着男孩的衣领,把他提了起来。 湖蓝色的眼睛投向天花板,男孩根本没把蝎子放在眼里。 “胎毛还没褪尽呢,就想死了?好哇,那我就成全你。”手腕一抖,金刀递出,身形迅疾如风,刀尖直抵男孩的咽喉。 “你杀呀!”男孩的态度相当傲慢。 “我当然要杀了你。但是,你想痛痛快快地一死了之那你可就大错特错了。我要慢慢地折磨你,直到一滴血都不剩。”琥珀色的眸子里闪现出阴狠的神色。费尔.楠柯举起金刀…… 第一百八十八章 美女警官 洛克紧张地注视着费尔.楠柯,心想:他或许是一时糊涂被坏人利用了。我该怎么办?应不应该替他求情?洛克纠结着。天性使然,他不忍心看男孩被残忍地折磨。 金刀沿着男孩的喉咙向下滑去。 “你说不说?哼,再不说我割断你的喉咙,要不就剁下你那宝贝玩艺儿。”费尔.楠柯用金刀挑开了牛仔裤的拉链。这条牛仔裤相当漂亮,不仅面料优质,就连裤袋上的钮扣和垂下的链子都是镀金镶钻的。 天,他真的下得去手吗?也太狠毒了吧!洛克用手捂住眼睛,不敢再看下去了。 “你要干什么?”湖蓝色的眼睛里闪现出惊恐的神色。很显然,男孩只是初出茅庐,他还没有遇到过这种阵势。费尔.楠柯是谁呀?“飞鲸帮”老大,他的狠辣可是出了名的,就连黑手党头子汤姆.希尔斯也要畏惧他几分。 “我要干什么,你难道不知道吗?”嘴角扯起一个弧度,那是一个极其冷酷的笑意,“我想,你应该还没有上过女人吧?年纪轻轻的就这样废了实在是可惜啊!再说了,你落到了我的手里,即便你活着出去,你的组织也一定会干掉你。聪明的话,还是说了吧。”费尔.楠柯的语气慵懒而舒缓,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在和人聊天一样。 “我是不会说的。你想怎样,就怎样。”牙关紧紧地咬着,嘴唇抿了抿,男孩闭上眼睛,把头扭向一边,他把费尔.楠柯当成了空气。 “你可真是够顽固的。”琥珀色的眸子里闪现出一抹嘲讽的神色,费尔.楠柯看向洛克,这个男孩的个性太像洛克了。费尔.楠柯发现洛克也闭着眼睛。呵,你们倒还真像一对兄弟呢。 “我就不信收拾不了你!”慵懒的语气突然变得残忍而狠戾。费尔.楠柯收回目光,举起了金刀。 “阴狠狡诈、冷血凶残,不亏是鼎鼎大名的军火贩子,飞鲸帮帮主。身高1.89米,喜穿白色风衣,最擅长使用双枪,最拿手暗器修罗血刃,最常用兵器无影鬼索,最霸道腿功阴阳绝命腿,最喜饮紫红色葡萄酒,最常接近女性黑白双煞(疑是性伴侣),江湖人称冷血修罗。费尔.楠柯,难道威胁恐吓是你惯用的伎俩吗?敢不敢和我单挑?”一个异常清脆悦耳的声音连珠炮似的响了起来。 费尔.楠柯一抬头,看见阳台上站着一个女子。 想不到他还有那么多秘密,呵,他可真是不简单!是谁这么了解他呢?洛克无比惊讶。同时,听到声音他也张开了眼睛。 当洛克睁开眼睛的时候,看见了推门而入的女子。一位东方丽人。 女子身高在1.8米左右,脑后梳着一条马尾巴,咖啡色韩式套裙外披着一袭黑色风衣,修长的美腿上裹着黑色网状丝袜,足蹬一双长得几乎到了膝盖的高筒皮靴。白皙的瓜子脸上有一对碧绿的大眼睛,粉嫩的嘴唇仿佛能掐出水来。这是一位气质高雅的清纯美女。天啊,难道是若茜?洛克差一点儿惊呼出声。因为该女子和异世界中的精灵族公主长得几乎一模一样,只不过她的头发是黑色的。 “呵呵,你还真是了解我,如果没有这些祥细的佐证,我还以为你是在说大灰狼呢。”费尔.楠柯嘻笑着。他把金刀收了起来。 “哼,世界罪犯光荣榜里你荣登榜首,谁人不知,谁人不晓啊?你的资料我早就烂熟于胸。”嘴角上扬,白皙的俏脸上显露出一个鄙夷的笑容。女孩一边不客气地回敬着费尔.楠柯,一边走向男孩。 “john,你怎么会在这里?为什么擅自行动?看你,又受伤了。现在感觉怎么样?”女孩关切的目光落在男孩的身上。当看到男孩被挑开的裤子拉链时,两朵红云飞上女孩的面颊。 “都说费尔.楠柯卑鄙下流又无耻,果不其然。”女孩撇了撇嘴,满脸都是嘲讽的神色。 “没错。”费尔.楠柯一挑眉,“对待男人我是很卑鄙,下流无耻嘛,是专门对付女人的。噢,对了,你们的情报有误,有一点需要更正一下,黑白双煞是我的保镖,而非性伴侣。乞今为止我还没上过女人,强调一点,没上过女人不是因为我性无能,而是因为我床上的功夫太过于强悍。不过,对付像你这样的美女,我会考虑温柔一些,并且尽可能地满足你。你要不要尝试一下?” “你……流氓,变态!”女孩气得眼睛里泛出了泪花。“哗”,她一抖手腕,从腰里抽出一条银光闪闪的手铐,“你信不信,我能把你锁进监狱去。” “别别别,大家都是朋友。”眼看大战即将暴发,洛克急忙拦在两个人的面前,责怪费尔.楠柯,“唉,你的嘴巴也真够恶毒的。” “怎么,你认识她?”费尔.楠柯疑惑地望向洛克。 “早就认识,十万年前的一万年前,难道你忘记了?她就是雪碧,也叫若茜”。”洛克压低声音,并且朝费尔.楠柯使眼色。 “十万年前的一万年前?哦,有点儿印象。”费尔.楠柯想起来了,雪烈的妹妹,那个叫雪碧的女孩,自己曾经想把她指婚给洛克的。 “又是你转世的朋友?”费尔.楠柯瞄了女孩一眼,嘀咕了一句,“联邦调查局的哦,我的敌人,你的朋友,够厉害。” 女孩怒道:“我是联邦调查局的不假,你臭名远扬也是真的,我们并没惹你,你为什么抓了我的搭档?手段还如此卑劣。”气恨加羞愤,女孩的脸涨得通红。 “有木有天理,有木有天理啊?”费尔.楠柯嚷嚷着,“我在台下看时装秀,你的什么狗屁搭档居然打我的黑枪,这不是厕所里点火——找死(着屎)吗?” “对待你这号人,还用讲什么天理?如果不是仗着xx当局给你撑腰,你能横行到现在?换作我早把你送上了国际法庭!” …… 女孩也不甘示弱,两个吹胡子瞪眼,打起了嘴仗。 “怎么回事儿?” “出了什么事儿?” …… 这面的动静惊动了隔壁,除了沉湎游戏中的冥王,威廉.詹姆斯和叶枫还有绮儿都跑了过来。 “rose,你来了,太好了!误会,误会,大家都是朋友。”詹姆斯急忙介绍,“rose是我的表妹,国际刑警,联邦调查局探员。她出任务是调查安氏船务集团公司军火走私案的,不是针对你们的。” 詹姆斯急忙打圆场。在和叶枫的谈话中,詹姆斯已经知道了费尔.楠柯和蝎子等人的身份。 在大家的劝说下,两个即将动武的家伙总算冷静下来。詹姆斯也已经打电话给自己的助理,不久,救护车到了,医护人员把john送去了医院。 在大家的调停下,战火熄灭了。大家坐在沙发上听rose讲述安氏船务集团公司军火走私案的调查和进展情况。 rose饮了一口热奶,清了清嗓子,然后用清脆如银铃般的嗓音娓娓地说道:“我和john是icpo(国际刑警)组织成员,同时也是fbi(美国联邦调查局)探员。一年前,我们被上峰委以重任,派往南部非洲,调查某国总统神秘失踪事件……” “怎么,有总统神秘失踪吗?蝎子,你听说了吗?”费尔.楠柯问蝎子。费尔.楠柯和许多个国家领导人都有交往,他还没听说哪个国家的总统失踪过。 “没,没有啊。”蝎子摇了摇头。 “某国总统失踪跟安氏船务集团公司军火走私案有什么关系呢?”洛克问道。 “大家先不要发表言论,听rose讲,我想,总统失踪事件一定和枫哥哥的案子有关。”绮儿说道。 “嗯,安琦小姐很聪明,是有一些关系。”rose看了漂亮的绮儿一眼,又接着说道,“我们抵达该国。在组织的安排下,作为外交使团的随团记者,我采访了该国的首相、总理大臣、国防总部长等高官,还有总统的贴身保镖,以及总统夫人和女儿。我们花重金买通总统的保镖,在金钱的诱使下,保镖向我们透露了有关总统的私人生活及社交活动。 一年前,保镖随同总统前往危地马拉进行国事访问,在出席国宴的酒会上,总统遇见了一个女子。据保镖说,那个女子相当漂亮,她的眼睛能放出电光,具有勾魂摄魄的能力……” “太夸张了吧,只有安琦才是最漂亮的女子,即便她是妖精,也不会抵过安琦的一个小指头。”骨节分明的修长手指穿过丝丝缕缕的乌发,叶枫脉脉含情的眼睛始终不离佳人左右。 “哎呀,枫哥哥不要打断人家啦!”绮儿嗔怪道。 大家望向绮儿和叶枫,那一道道目光里有羡慕也有酸溜溜的醋意。 他们真像金童玉女呢,不过,听闻叶枫和黑社会头子卡洛.丹的情人也有一腿呢,不知道这个小丫头知不知道,该不会又是被“花王子”的外表给迷惑了吧。rose在心里嘀咕着。她见大家又把目光投在自己的身上,便接着说道:“总统十分倾心那位美人,他们双宿双飞,一边环球旅游,一边渡起了‘蜜月’。后来,该国发生骚乱,总统还沉浸在温柔乡里……” 第118节 “还用说吗?总统失踪必然又是去会美人了。谁不知道漂亮的女人都是毒药啊。”威廉.詹姆斯忍不住插嘴道。 “你知道个头啊?那叫红颜祸水。”叶枫又敲了哥们儿一记,“别打岔儿,听rose讲。” 第一百八十九章 给我闭嘴 rose白了表哥一眼,又接着说道:“总统夫人,首相,和部长等人都慌了神儿。他们找了许久也没有找到总统,举国上下惊慌失措,大家急得焦头烂额。无奈,首相报了案。总统失踪事件惊动了联和国。那时,我和john结束了首次受训。组织派我们前往南部非洲调查。我们刚刚抵达该国,失踪了近半年的总统又神秘地回国了。于是,我们的调查还没有展开就结束了……” “哈哈哈……”洛克忍不住大笑起来,“那你们不是白跑一趟吗?总统压根就没有失踪,该事件也和安氏船务集团公司军火走私案扯不到一块儿去,这都是哪跟哪儿呀?明明是八杆子都打不到嘛。” “shutup!”rose怒吼一声,白皙的小脸已经涨得通红。那是气的。 哇!女人是老虎真的一点儿都不假。不过,漂亮的女人却例外,因为生起气来的样子既可爱又好看。费尔.楠柯用颇具玩味的眼神盯着美女警官看。 大家一看美女警官生气了,吓得不敢再出声了。 rose冷冷地扫视了一遍“现场”,碧绿的大眼睛把那些多嘴的家伙剜得直冒冷汗。 rose饮完一杯热奶,接着说道:“总统是回来了,也没有再失踪。但是,我们却从总统的夫人和女儿口中得到了重要的线索……” “洛克,洛克,僵尸打不得了,网络中断了,快帮本人看看。”rose正讲到紧要关头呢,被突然闯进来的冥王给打断了。 唉,真是坏事的家伙!大家在心里抱怨着。 “一帮乌合之众,连最起码的文明礼貌都不懂,你给我趴下吧!”rose火冒三丈。她抬起修长的美腿,照着冥王的腿弯踹了上去。 “噗通”“哎哟”,冥王惨叫一声晕了过去。他的额头撞到了墙角。 洛克急忙站起身,把冥王拖起来,扶到了沙发上。洛克在心里直嘀咕:你说你,早不出来晚不出来,干嘛非得在这种时候跑出来。 小哈惨咯,遇到当刑警的美女,准备有好戏看了。费尔.楠柯在心里偷笑着。 rose瞪了一眼晕倒在沙发上的冥王,又接着说道:“在和总统夫人以及总统的女儿聊天时,她们向我讲述了一件怪事儿。她们说,自从总统从美洲回来后就得了一种怪病……” “不用说都知道,自然是性病,谁让她乱搞女人,自作自受。”蝎子忍不住发表言论。 “给我闭嘴!你不说话难道别人会当你是哑巴?!”又是一声惊天怒吼。把蝎子吓得一愣一愣的。 “走了,安琦小姐,我讲给你一个人听好了。这里的男人都是长嘴巴的乌鸦,没脑子的八哥。”rose气呼呼地站了起来,她拉着绮儿的手转身就要走。其实,rose是想说“这里的男人都是长嘴巴的八哥,没脑子的乌鸦。”她是被气得说走了嘴。 “别别别,警官大人,我错了,您可千万别走!”蝎子吓坏了,因为他看到费尔.楠柯在瞪他。 费尔.楠柯站起身,说道:“这样吧,为了给警官大人陪礼道歉,我请客,我请大家喝产自本地的天然葡萄酒。我们一边饮酒,一边再听警官大人讲,好不好?” “好!” “那当然好了!” …… 大家一致赞成。 “警官大人,卖个面子给我吧?”费尔.楠柯微笑着。 粉红的小嘴巴一嘟,rose一扭头,没理费尔.楠柯。她还在气头上呢。 呵,这个小丫头,软硬不吃啊。费尔.楠柯依然面带微笑,说道:“如果你们破了安氏船务集团公司军火走私案,不用你们抓我,我自己走进联邦调查局的监狱里去。” “废话!说了还不跟没说一样?”rose把眼睛一瞪,“我前头刚把你送进监狱,后头就来人把你领出去。我才没那么傻呢。”rose根本不买费尔.楠柯的帐。 “表妹,大家都是朋友啦,不要闹得太僵好不好?给表哥一个面子吧!”威廉.詹姆斯急忙打圆场。 “是啊,如果不是楠柯帮主,我叶枫就算有十条性命都不够丢的。rose小姐,给叶枫一个面子,赏脸去喝一杯吧!” “对了,我就要讲到叶枫被追杀这件事了。” “那你快讲啊!”大家肯求着。 rose把眼睛一翻,说道:“本小姐暂时没兴趣讲,本小姐要先饮酒。” “好,那就去饮酒。” “饮酒去咯!” 大家纷纷站起来,准备往外走。 威廉.詹姆斯说道:“sorry,你们去饮吧,我不能陪你们了。公司明天要回东南亚参加为期一周的新时代时装艺术节,我要去做一些准备工作,还要去看那个受伤的时尚男孩。让叶枫和安琦陪你们吧。” 费尔.楠柯说道:“也好,那你先忙。” “喂,你们要干什么去?不能丢下本人呀!”冥王刚好醒了过来。 “走了,去饮酒。”洛克拖起冥王。 大家知道詹姆斯很忙,也就没有勉强他。一行人簇拥着美女警官,走出了卫城宾馆。 冥王一边走,一边用火星直窜的眼睛审视着美女警官。这个女子也很美,但比起绮儿妹妹还要逊色一些。嗯,本王也要把她带回冥界,册封冥王妃。人间处处有小草,美女越多才越好。哈哈哈!冥王美滋滋地想着。他把与美女聊天时学到的诗词都用上了,只因他失去神力,导致神识混乱,结果歪诗诞生了。 冬天的夜晚有些寒冷,好在大家都是年轻人,穿着也并不单薄。但是,rose却躲到了一边儿,离费尔.楠柯远远的,因为费尔.楠柯身上散发的寒气让她感觉到了寒冷。 不亏是“冷血修罗”,难道他的血液真是冷的吗?看来组织所掌握的材料也不够祥尽。这个黑帮头子竟然冷得像一块冰,不过,人长得倒是很英俊,只是嘴巴实在是太恶毒。哼!既然你要装大头,我非得好好宰你一顿不可……rose在心里恨恨地想着。想着想着,两朵红云飞上了脸颊,那是玫瑰花一样的粉红色。 月亮也已经升到了空中,清冷的月光洒在大理石的地面上,青石板路上,还有散发着古旧气息的墙壁上,反射出令人心醉的光芒。 今天是休息日,虽然已经是晚上十点多钟了,但是街道上还有不少行人。他们在进行各种娱乐和休闲。 欧洲人很懂得如何打发时间和享受生活。人们或三三两两地在月光下漫步,或携妻带子逛夜市、品尝美食…… 穿过市区,沿着街道向前走去。夜晚的空气里弥漫着各种风味小吃的香气,还有来自爱琴海的带有腥咸味道的海风气息。大家一边走,一边品尝美食。拐过街角,踩着石板路,走进幽深的小巷。大家闻到了浓郁的酒香。 “呵,好醇厚绵长的味道,一定是上好的葡萄酒。”绮儿眨了眨眼睛,俏皮地一笑,“哥哥,我们去尝一尝吧,想来这里就有本地的葡萄酒了。” “没错。为了给rose小姐道歉,我请大家喝个尽兴。”费尔.楠柯微笑着。 “酒香不怕巷子深。遇到你们这些酒虫,估计店老板又可以大赚一笔了。”叶枫打趣道。 大家说说笑笑着走进了一间酿酒的手工作坊。他们看到许多工人正在作坊里面忙忙碌碌着。 主人面相慈祥,一看就是敦厚和蔼之人。浓眉大眼,宽阔额头,主人是一位黑头发的中年男子。主人见来了一大帮衣着和相貌不俗的客人,立刻乐开了花,就急忙吩咐工人擦桌子,抬椅子,并且热情地召呼大家。 虽然这间酿酒的作坊不是很大,但是,从地面到屋顶都摆满了酒桶。 这里可真有趣!紫水晶般的眸子里充溢着好奇,叶枫盯着那些圆滚滚的东西看。 两个美女也东张西望着。从异世界里穿越来的冥王更是连见都没有见过,他走到那些酒桶前,伸出手好奇地摸着。 主人从里间捧出杯子,逐个地把它们摆到客人面前。杯子不多不少,刚好是七个。 “贵客,想来你们是来自大都市,不习惯我这种小地方,招待不周,见谅见谅!”主人用希腊语一个劲儿地说着客套话。 费尔.楠柯一摆手,说道:“老板无须客气,我们是特意来饮天然葡萄酒的,你就把作坊里最好的葡萄酒拿来吧。”费尔.楠柯朝蝎子使了一个眼色,蝎子立刻甩出一沓美钞。 “好好好,客人尽管放心,如果您觉得不满意,我是不会收您一个子儿的。” 主人从里间捧出一个红色的酒桶,并且还拿出一柄同样是红色的木勺。酒桶上有一个木制的圆盖,主人刚一掀开盖子,一股喷鼻的酒香冲天而起。 “哇!”大家惊叹不已。 就连几乎尝遍人间美酒的费尔.楠柯也忍不住赞叹起来:“如此纯正甘冽的好酒世间少有!” 主人亲自用勺子往大家杯子里盛酒。 “咦,这种杯子居然是木制的?” “是哦,它的颜色好漂亮啊!” …… 大家发现每一个木制的杯子都有四只脚和一个弧形的把手,它们相当玲珑和奇巧,不仅呈现出晶莹如琉璃般的血红色,而且上面还雕刻有古老的类似于文字一样的花纹。大家都很惊讶,因为以往饮酒,大家用的都是金银、水晶,或者琉璃之类的杯子,还没有人用木制的杯子饮过酒。 第一百九十章 龙涎 主人微笑着解释道:“这种杯子是用龙涎木制成的,它有一种天然的香味,再倒入葡萄酒,酒会渗透进木头的纹理,与龙涎混合在一起,便散发出了独特的芬芳。” “哦?还有这种说法吗?”纵然是对酒文化颇有研究的费尔.楠柯也愕然了,他没听说过。 “龙涎木,你们听说过吗?”费尔.楠柯问大家。 大家都摇头。 “那么,龙涎又是什么东西?”费尔.楠柯继续刨根问底。 主人一边给大家盛酒,一边说道:“说起龙涎木来还有一个优美的传说。据说,上古中华大地上有一种叫龙的生物,龙栖身在湖泊里,它若腾空飞升,就能把江河湖海里的水带入天空,于是,人间便有了降雨。 龙的周身都是宝,特别是它的涎液,据说龙的涎液有异香,不仅能解百毒,服了还能延年益寿。一些贪婪的人类为了获得龙涎,便千方百计地想杀死龙。后来,龙爱上一位美丽的人类女子。它便常常化身成美男子与心爱的女孩幽会。终于有一天,龙的行踪被人类发现了。人类威逼女孩,让女孩说出龙的藏身地点,女孩誓死不从。后来,残忍的人类就把女孩给吊死在一棵树上。 夜晚,龙来到女孩的身边,为了救活心爱的女孩,龙把涎全部吐了出来。没有了涎,龙是活不下去的。当复活的女孩看到已经死去的龙时,她抱着龙的尸身伤心地哭泣,她的眼泪哭干了,从眼睛里流出血液。她的血液把那棵树都染红了。后来,绝望的女孩抱着龙一起沉入了湖泊。 有一天,一个过路的商人经过那棵树。他发现了血红色并且散发着异香的树,因为龙的涎液和女孩的血液都滴到了那棵树上。 那个人把树砍下来,带回了家。那人是一个农场主,他种有大片的葡萄。他的家里有一个长工,是一个能工巧匠,擅长制作木器。征得农场主的同意之后,那个长工把木头做成了一个桶,余下的边边角角又被制成了七个杯子。有一年,葡萄大丰收,太多的葡萄没有地方装了。于是,农场主把闲置在角落里的木桶拿来装葡萄。谁知道,这一桶葡萄被遗忘了。不知道过了多少年,也不知道是农场主的第几代子孙,他发现了密封的木桶,就把桶打开了。 当木桶被打开以后,馥郁的芳香冲天而起,方圆几千里都能闻到,而且香味飘在空中久久都没有散去。原来,那一桶葡萄已经融为液体。农场主的子孙品尝了液体,他发现这种液体特别好喝,而且还有葡萄的味道。此后,他专门用木桶来储藏葡萄。渐渐的,经过加工和改良,他终于酿出了一种极品葡萄酒,他给这种酒起了一个名字,叫龙涎酒。这个人就是我的先祖,一个来自东方的酿酒人,他的名字叫龙涎。” “哇,好凄美的故事!” “好感人的爱情!” “龙涎酒真是极品!” “你的先祖真了不起,你一定就是龙的传人了?” …… 大家一边饮美酒,一边议论纷纷,有感喟主人公遭遇的,有赞美爱情忠贞的…… 叶枫陷入了沉思。他是华人,他当然也听过龙的故事。他更知道华夏人自古以来就被称为龙的传人。不过,“龙涎木”和“龙涎酒”的故事他却没有听说过,而且故事还是出自一个希腊人的口中。叶枫怀疑故事的真实性。一个故事经由几个人之口传出去,当传到最后一个人的耳朵里时,就已经面目全非了。传说嘛,想来是以讹传讹。 费尔.楠柯竖起大拇指,说道:“我生凭最佩服的就是酿酒人,你的先祖了不起,你能让陌生人品到这种极品美酒,你更了不起!” “贵客过奖了。”主人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他热情地为大家斟酒。大家一边赞不绝口,一边频频碰杯。不久,一桶“龙涎酒”见底了。 第119节 主人说道:“纵然是美酒也得有人品,懂得品才行。我这巷子深,向来鲜有人光顾,贵客能品出我这酒的与众不同想来也是有缘人。看得起我,就收下这套杯子吧!” “什么?你要把杯子送给我?”琥珀色的眸子先是闪过一丝欣喜,继而是惊讶。费尔.楠柯以为自己听错了。 “不错。”主人点了点头。 “那可太感谢您了!”费尔.楠柯欢喜得不得了,他给蝎子使了一个眼色,蝎子又甩出一大叠美钞。 “贵客,这可就是你的不对了。”主人沉下脸来,“我这杯子只赠有缘人,而非卖品。如果贵客看不起我这物件,我还不如不送。” “这……”费尔.楠柯的脸红了,他异常尴尬。 叶枫急忙站起身,把那一叠美钞塞回给蝎子,然后对费尔.楠柯说道:“我们华语中有一句古话叫‘好酒敬知己,宝剑赠英雄。’老板看得起你,是把你当成了知己,你拿出钱来这算是怎么回事儿啊?” “哎呀老板,他有的是钱,这点儿钱算什么?您还是收下吧。”rose一见老板不肯收钱,她急了,因为她想狠狠地宰费尔.楠柯一把。 “哦,是啊是啊,的确是我的不对了。”听了叶枫的话,费尔.楠柯恍然大悟,他急忙起身鞠躬。 “你……小气鬼!”rose气得直跺脚。 “使不得,使不得,贵客看得起我这作坊,常来饮酒也就是了。”主人急忙还礼。 “那是那是,日后一定会常来叨扰的。”费尔.楠柯连声道谢。 大家饮得尽兴以后,那一套血色玲珑的杯子被蝎子收入了提箱。费尔.楠柯再三感谢了主人,一行人又簇拥着绮儿和叶枫离开了酿酒作坊。大家一边走,还一边兴奋地议论着,有赞美酒香的,有称赞主人盛情的,也有感喟故事动人的……大家竟然把要听rose讲安氏船务集团公司军火走私案的事给忘记了。 走了一段路后,冥王突然说道:“这么好喝的酒,我们为什么不带上一些呢?” “是啊,我怎么就没想到呢,这可是我这辈子饮过的最好的酒了。”冥王的话提醒了费尔.楠柯。 “哪有了,已经被你们这些馋猫饮光了。”rose不满地说道。 “应该还有,我们这几个人哪能这么快就饮完一桶呢,再说了,这么名贵的酒,难道主人就不会留下一些自己饮吗?走,我们去要一瓶来。”洛克说道。 “这……好吗?”费尔.楠柯犹豫了。 “你们……也真太贪心了!”rose抛给几个男人一个大大的白眼儿。 “走吧走吧,去看看,应该还有的。”洛克一个劲儿地怂恿。 “也好。你们等等,蝎子,保护好他们,我去要一瓶来。走!”费尔.楠柯拉着洛克,两个人又往回走。 “老板,你的龙涎酒应该还有吧,能不能再给我们装一瓶儿?”一进酿酒作坊的门,洛克就朝里面喊起来。 “贵客,请问您是买酒的吗?”一个穿粗布衣衫的老人迎了出来,他的头发是黑色卷曲的。 “老板呢?”费尔.楠柯问老人,“不知道你们这儿还有没有龙涎酒?就是我们刚才喝过的那种龙涎酒。”说着,费尔.楠柯四处瞄了起来。这间作坊里只有老人和一个工人。 难道走错了?费尔.楠柯望向洛克,洛克望向费尔.楠柯。两个人面面相觑。然后,他们看到了放在门口的桌子,那张红木的桌子,方才大家就是坐在那里饮酒的。只是,这张桌子的颜色暗淡许多,似乎有些年头了。 老人说道:“我就是这里的老板,我这间作坊叫龙涎酒坊。但是,龙涎酒早已经失传,到我这一代再也酿不出龙涎酒了,你看,我这作坊都要倒闭了。” “怎么会?”费尔.楠柯瞪大了眼睛。 洛克拉了拉费尔.楠柯的衣袖,指着墙壁说道:“你看,那是什么?” 费尔.楠柯抬眼望去,这一望惊得他出了一身冷汗。你道他看到了什么?墙壁上挂着一幅画像。看年代,画像似乎已经有些年头了,画框的边缘已经磨损,纸张也早已经泛黄了。但是,还能看清楚画像上的人。画像上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方才招待他们饮酒的那位主人。浓眉大眼,慈眉善目的中年人。 “刷刷刷”,冷汗顺着费尔.楠柯的额头直往下流,纵然他是哈比星人也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老人顺着两位客人的目光看到了那张画像,他叹了一口气,说道:“他是我的先祖龙涎,由于他酿的龙涎酒太过于好喝,最终,龙涎酒被选作宫廷的御用圣酒,供皇族们饮用。但是,龙涎木桶只有一个,而且,酿制龙涎酒又需要很长的时间。先祖酿不出足够的龙涎酒,也就无法满足皇室的需求,结果,惹恼了当权者。龙涎的族人几乎全被枉杀,只剩下我这一个后人。从此,这世上再也没有了龙涎酒。” 费尔.楠柯和洛克目瞪口呆。洛克咂了咂舌,费尔.楠柯舔了舔嘴唇,“龙涎酒”的余香还在舌尖上萦绕。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两个人对望了一眼,然后一起冲着画像鞠了一躬。 “还记得你刚才说过的话吗?”洛克问费尔.楠柯。 “当然记得。”费尔.楠柯对老人说道,“你这儿不是有葡萄酒吗?给我来一瓶。” 老人一摆手,工人走进里间,提了一大瓶紫红色的液体出来。 “就这一瓶了,卖完这一瓶,我这作坊就关门了。”老人黯然说道。 “别别别,你先别急着关门。我要先尝一尝你这酒,说不定就是龙涎酒的味道。”费尔.楠柯一掌拍向瓶子底儿,“叭”的一声脆响,瓶塞飞走了。 “咕嘟咕嘟……”,费尔.楠柯提着酒瓶子就往喉咙里灌,整整饮了大半瓶下去,然后他一抹嘴唇,竖起大拇指说道:“好酒哇,好酒!这就是龙涎酒,真正的龙涎酒,你怎么会说失传了呢?蝎子,蝎子……”费尔.楠柯四处寻找蝎子。 “你饮多了,蝎子不在这里。”洛克嗔怪道。他发现费尔.楠柯的脸色已经绯红一片了。 “对了,老板,是这样,你这作坊不能关,因为你的酒太好喝了。你这间作坊的酒我全包了。你能酿出多少,我就要多少,给,这是我的名片。” “啪”,费尔.楠柯甩出一张精致的卡片。卡片上印着一串英文:米尔西斯航空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费尔.楠柯。上面还有一串数字,那是公司的几个电话号码。 “什么时候酿好了,就打这个电话,找我费尔.楠柯。” “谢谢贵客,谢谢贵客!龙涎酒坊有救了,龙涎酒坊有救了!”老人喜极而泣。 “噗通”,老人跪在画像前,一边磕头,一边喃喃着,“先祖保佑,先祖保佑,龙涎酒坊的牌子终于又可以挂上去了。” 脚步略显踉跄,费尔.楠柯有些醉意朦胧,他一手提着酒瓶子,一手揽着洛克的肩膀,两个人向门外走去。 洛克扭过头向墙壁上的画像看了一眼,画像上的人在冲洛克笑。天哪!怎么回事儿?洛克猛地转回头,跟着,心怦怦怦地跳了起来。 “你紧张什么,你不是死神吗?”费尔.楠柯已经听到了洛克的心跳。 “你说这到底是为什么?难道先前我们身处幻境?可是,我明明饮了酒,即便是现在嘴唇里仍然有余香绕舌。” 费尔.楠柯笑道:“是不是幻境,去看看蝎子手中的箱子不就明白了?我敢说,那七个杯子肯定一个不少的躺在里面呢。” “你就这么肯定?”洛克不解地望向费尔.楠柯。 “方才我也没反应过来,以为是见到了鬼魂儿。现在我明白了,当我们走到那间酒坊的时候,时空遂道打开了,我们被瞬间转移,回到了过去。” “时空遂道打开了?”洛克突然停下脚步,“时空遂道为什么会打开?瞬间转移又是怎么回事儿?” “难道是时空之匙?坏了,要出大事儿了!”费尔.楠柯一拍大腿,跟着,酒也醒了。 “难道是维尔?”洛克大惊失色。 “快走!”费尔.楠柯一手提着酒瓶子,一手拖着洛克飞奔。 费尔.楠柯一边飞奔,一边解释:“时空之匙不仅能打开时空遂道,还有瞬间转移的功能。也就是说一个物体在极短的时间内从一个地方到达另外一个地方,这个地方离原地可能会很远,当然了,也可能还处于原地。你还记得水下磁悬浮空中战车吗?当年我用飞龙战车载着你和枭去海底给飞龙战车补充能源的时候,你失踪了。你之所以失踪是因为磁欧石的能量激活了水晶能源系统,在那种情况下,你们处于能量波动范围内,于是被瞬间转移了。只不过你被转移到了别处,而枭则留在了原地。” “原来是这样,我明白了。”洛克想起来了,那一次的“转移”,自己被宙斯的“雷霆之怒”击中,还差一点死掉。 第一百九十一章 风籁 当他们跑了一段路之后看到了蝎子。蝎子面朝下倒在石板路上,他的后背中了枪。就着明亮的路灯,他们看到石板路上有许多凌乱的并且沾有血迹的脚印,两旁的墙壁上也有飞溅的血液,特别是路的中间,有一行血液十分浓稠。很显然,这里曾经有多人参与打斗,蝎子似乎努力地爬过一段路。他手中提的皮箱也已经不见了。 “蝎子!”费尔.楠柯惊呼,与此同时,“啪”的一声脆响,手中的酒瓶子飞了出去。那瓶葡萄酒跌在石板路上,摔得粉碎。 “都怪我,都是我不好,我太大意了!”费尔.楠柯痛悔不已。他把蝎子抱在怀里,用手探了探鼻息,又摸了摸胸口,蝎子的胸口还有一丝热气。蝎子的头部没有中枪,但是,却受到外力的重创,额角已经破裂,流了很多鲜血。血液把费尔.楠柯的前胸染红了一片。 “糟糕!”洛克环顾了一下四周,大叫一声,“绮儿、叶枫、冥王,还有rose都不见了。” 费尔.楠柯腾地一下站了起来。他的脸色阴沉得可怕,琥珀色的眸光就像两把寒光闪闪的利刃,仿佛能把人杀死。他掏出手机向“飞鲸帮”的组织成员下达了命令。然后,他开启了变形手机的监控系统。 “他们没有受伤。”费尔.楠柯舒了一口气,脸色也缓和了许多,“但是很奇怪,他们并不在一起。” “你怎么知道?”洛克很惊讶,他发现费尔.楠柯在盯着手机看。他也把头凑过去。洛克看到了叶枫、绮儿和冥王,但是,他没有看到rose。 “把你的手机打开,你也会看到。”费尔.楠柯一边说,一边演示给洛克看,“按这个键进行切换,你看,叶枫是在一辆车里,绮儿在另外一辆车里,奇怪,他们竟然不在同一辆车里。你看到他们旁边的那个人了吗?shit!只能看到侧面,如果能看到脸就好了,我或许会知道那人是谁。”费尔.楠柯咒骂着。 洛克先是看到了叶枫,叶枫还戴着墨镜。然后,洛克又看到了绮儿,他们都好端端地坐在座椅上。虽然绮儿没戴墨镜,但是,从绮儿的脸庞上也看不出任何表情。然后,费尔.楠柯又切换了画面。 洛克看到了冥王。冥王也是在一辆车里,他被反剪着双手,嘴巴里还被塞进了东西,看样子像是布团,或许是臭袜子吧。水蓝色的眸子里充斥着恐惧,冥王似乎很害怕。然后,洛克看到了一个男子。随着画面的放大,洛克看得更清楚了。那是一个有着一头棕色头发的白人男子。他的脸部轮廓有些粗犷,但还算英俊,特别是笔直的鼻梁和飞扬跋扈的眉毛,它们彰显着主人的顽固和霸道。此时,白人男子淫笑着,他正用手抚摸冥王的脸。冥王试图往后躲,可是,他的身后就是靠背,根本无处可躲。 “这人是谁?他要干什么?他不能这样对冥王的。”洛克急了。 “他就是汤姆.比尔查。”费尔.楠柯的语气很平淡,一副漠不关己的样子。 “就是男女通吃的那个家秋?”一起饮酒的日子里,洛克听费尔.楠柯讲过,他对汤姆.比尔查的劣行也知道不少。 “天哪,冥王是冥界的主宰,一旦他被羞辱,宙斯怪罪下来,人类会遭受灭顶之灾的。你快救救他吧!”洛克恳求费尔.楠柯。 “他也真是够倒霉的。不过你放心,没人敢把他怎么样。谁让我借用过他的身体呢,侮辱他不就等于羞辱我?我只是奇怪,他们都集中到希腊来到底要干什么?” 洛克根本没听进费尔.楠柯的话,他只是一边注视着画面,一边焦急地嚷嚷着:“你快看哪!”因为他看见汤姆.比尔查抡起巴掌在扇冥王的脸,想必是冥王的“回避”惹恼了比尔查。 “好吧,看在你的面子上,我就救他一回。我就知道,有他的地方准没好事儿,真是‘红颜祸水’!”后面的一句费尔.楠柯咕哝得很小声。但是,洛克已经听到了。洛克差一点儿笑出声,心想:原来你是在嫉妒,冥王啊,冥王,都是你的脸,谁让你美若天仙,惹祸上身了不是! 费尔.楠柯的脸色变了变,他白了洛克一眼。然后又嘻笑着拨通了汤姆.比尔查的电话。 “比尔吗?我是楠柯,手下留情哦,被你扇了一巴掌的那个小白脸刚刚被我睡过,怎么,你也对他感兴趣?如果你喜欢,我就把他送给你。但是,你得善待他,他要是伤着了,我会心疼的。” “你……你怎么能这样说话?”洛克气坏了,“你就不能让他把冥王给放了吗?” 正打算有进一步动作的汤姆.比尔查突然接到了费尔.楠柯的电话,当他听到“被你扇了一巴掌的那个小白脸”时,汤姆.比尔查吓坏了。心想:天哪,他怎么知道我扇了小白脸一巴掌,难道我的车里有摄像头? “找,快找,看看车里有没有被装上窃听器和摄像头。”汤姆.比尔查慌了,他命令保镖停下车,一帮人开始在车里东翻西翻地寻找起来。 “怎么样,看见了吧?”费尔.楠柯颇为得意,“你急什么?只要是我的人,还没有哪个有胆量动。”费尔.楠柯嘻笑着。 “哼!”洛克异常恼怒,他冷哼一声,顺带狠狠地剜了费尔.楠柯一眼。 汤姆.比尔查把车里翻了个底朝天,结果什么都没有找到。他只得讪笑着,说道:“楠柯老弟,你真是神龙,首尾都不见啊。” 费尔.楠柯说道:“说吧,你在哪儿?我让老四去领人。我下塌在卫城宾馆,有兴趣的话就过来饮一杯。” “好,我在帕特农神庙附近。我暂时脱不开身,等收拾了卡洛.丹我再去叨扰。” “喂……”费尔.楠柯一听到卡洛.丹,他本想再说什么,汤姆.比尔查已经挂了电话。 “shit!”费尔.楠柯咒骂一声。他刚想再拨电话,“嘀嘀”,响起了汽车的鸣笛声。 洛克打眼望去,好家伙,冲在前面的一辆居然是mazdafurai(马自达风籁),银灰色。它有着宛如战斗机一般的尖式挡风玻璃和流系列的特色车身。整部车的设计都呈现着汽车美学的巅峰。这一款车据说还没有上市。估计又是从人家档案柜里窃来的图纸。 mazdafurai的后面是一辆号称“世界越野之王”的hummerh1(悍马h1),还有一辆红十字救护车。医护人员把蝎子抬上了救护车。从“悍马h1”上跳下来十几个全副武装的军人,他们分列在道路两旁。为首的那名军官疾步走到费尔.楠柯面前,“啪”,敬了一个军礼,说道:“对不起,属下来迟,让董事长受惊了。” 呵,大官!洛克瞄了军官一眼,他看到军官的肩章上有四颗星,估计至少是将级军官。 费尔.楠柯一摆手,说道:“老四,去帕特农神庙,从汤姆.比尔查手里给我接一个帮中的弟兄回来。” “是!”埃迪普斯一挥手,和那十几个军人上了“悍马h1”。 “悍马h1”掉转头,就跟一头发飙的公牛一样,呼啸着往帕特农神庙的方向去了。 埃迪普斯,四大天王中最小的一个,欧洲某国军方将领,“飞鲸帮”在欧洲分部的负责人。 费尔.楠柯和洛克坐进“马自达风籁”。当费尔.楠柯开启磁监控系统,企图查看绮儿去向的时候,屏幕上一片空白。 第120节 “糟了,绮儿离我们太远。我收不到磁欧石上的信号。”费尔.楠柯又切换画面查看叶枫的去向,屏幕上也是一片空白。 “都是那个倒霉的冥王,他可真碍事儿。”费尔.楠柯极其不满意。 “怎么办,他们会不会有危险?”洛克担心绮儿和叶枫的安危。 “谁知道呢,我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可能要出大事儿。” “啊!”洛克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儿,“你这玩意儿能不能指示方向?”洛克还抱着一线希望,因为是坐在“马自达风籁”里。目前,“马自达风籁”是世界上速度最快的跑车。而他们坐的这辆是米勒组织机械人在矛迪克星人基地里生产的,它的时速达376.2英里。不管叶枫离这儿有多远,只要是在地面上,并且知道方向,没有追不上的。 “当然,叶枫乘坐的车往机场方向去了,绮儿乘坐的车往卫城宾馆的方向去了。问题是我们应该先追谁?” “这……”洛克犹豫了。如果追绮儿,那么叶枫就危险了,因为有人悬赏取叶枫的性命。如果为了追叶枫而忽略绮儿,万一绮儿遇害怎么办? 洛克犹豫片刻,说道:“或许是绮儿和大家失散后,自己打车回宾馆了。威廉.詹姆斯不是还在宾馆吗?” “嗯,有道理。系好安全带,我们去机场。” 抬起琥珀色的眸子,扫视一眼血迹斑斑的路面,不薄不厚的唇里吐出了几个字:“雅典机场,追!” “呼”,车轮卷起一阵风,夜晚的街道上就跟划过了一道闪电似的。“马自达风籁”不见了。 第一百九十二章 胡闹 “马自达风籁”风驰电掣,接连超过几辆小车后,直往机场冲去。那些小车的主人连声惊呼:“天哪!有这么快的车吗?简直就像飞一样。” 不久,费尔.楠柯从手机屏幕上看到了叶枫。叶枫被几个身穿黑色西装的男子“押”上了飞机。 “shit!这么晚了还有航班吗?”费尔.楠柯咒骂了一句。 “他们是一些什么人?会不会是悬赏十万美金要取叶枫性命的人?”洛克紧张起来。 “谁知道呢,或许是警方的人也说不定。”费尔.楠柯安慰洛克,其实他的心里早已经是七上八下了。 当“马自达风籁”冲进机场候机大厅外面的车道上时,飞机已经起飞了。 “唉,还是晚了一步。”洛克叹了一口气。 “没关系,我还有磁悬浮空中战车,我就不信追不上一架飞机。”费尔.楠柯依然云淡风轻。 “是哦,我怎么把你的飞行器给忘记了呢。现在我们怎么办?是去追叶枫,还是回宾馆?” “先回宾馆接绮儿,还有你的上司。” “马自达风籁”调转方向,又一阵风似的往卫城宾馆的方向驰去。费尔.楠柯一边开车,一边用手机上网,他在查询今晚从雅典起飞的航班是往哪个方向去的。航班时刻表显示,今晚起飞的航班,终点站是东南亚e国m省n市。 叶枫应该不会有生命危险,他极可能是被警方给带走了。费尔.楠柯稍稍放了心。 在回宾馆的路上,迎面驶来一辆红色的ferrari(法拉利),后面紧跟着一辆黑色的maserati(玛莎拉蒂)。那辆“法拉利”横冲直撞,跟瞎了眼睛似的,直朝“马自达风籁”撞来。“玛莎拉蒂”也是狼突豘奔。很显然,它们在追逐。 “shit!”琥珀色的眸子里笼罩着阴霾,费尔.楠柯又咒骂起来,“跑到公路上来赛车,活腻了吧你?活该你遇上我,看我不撞死你!” 伤了蝎子,又弄丢了叶枫,费尔.楠柯的心情很糟糕。左手一打方向盘,右手摇下车窗,跟着,袖中滑出一道金芒。费尔.楠柯一甩手,金刀尖啸着飞了出去,它在外面盘旋一圈后,又飞回费尔.楠柯的手里。 “扑哧”一声,“法拉利”的一个轮胎暴了。“嘀嘀”两声鸣笛,“法拉利”向前爬了几步,“哐”的一声闷响后趴在了路中央。 紧随在后面的“玛莎拉蒂”也已经冲了过来。“突突突”,一阵密集的子弹射到“马自达风籁”的挡风玻璃上。 “fuck.you!”费尔.楠柯火了。手打方向盘,脚上猛踩油门,“马自达风籁”在原地滴溜溜打了一个转,跟着,就像一条银灰色的巨鲨一样腾空而起,吓得洛克大叫一声猛地闭上了眼睛。这万一撞上去还不得爆炸啊。 “轰”的一声巨响,“马自达风籁”撞上了“玛莎拉蒂”。“玛莎拉蒂”被撞得接连翻了几个筋斗之后,四“脚”朝天,也趴在了公路上。 当费尔.楠柯怒气冲冲地走出“马自达风籁”的时候,看到了从“法拉利”里钻出来的卡洛.丹,还有从“玛莎拉蒂”里爬出来的汤姆.比尔查,以及他们的保镖。 额头爬上三道黑线,费尔.楠柯厉声质问:“你们干的好事!为什么朝我的车射击?” “怎么会是你?”汤姆.比尔查一脸错愕,继而他大叫一声,“那要问卡洛.丹啦,他为什么要刺杀我父亲?今天我非杀了他不可!” “哗啦”一声,汤姆.比尔查拉动枪栓,把手中的冲锋枪指向了卡洛.丹。吓得卡洛.丹急忙躲在费尔.楠柯的身后。 “我什么时候杀害你父亲了?天大的冤枉啊!楠柯老弟,你快给评评理。”卡洛.丹嚷嚷着。见到费尔.楠柯,他就像落水的蚂蚁抓到了救命的稻草。 “叶枫的事已经够我烦的了,我可没闲功夫给你们评理。我还要救人,你们的事你们自己解决。” 这两个家伙不是外人,不仅不是外人,而且还相当熟。费尔.楠柯曾经和他们称兄道弟,一起切磋过“业务”,也一个酒桌上饮过酒。 遇上这两个活宝,真是诲气!费尔.楠柯在心里咒骂着,他相当生气,转身就要上车走人。 “别别别,楠柯老弟,你不能走,你走我就死定了。”卡洛.丹抓住费尔.楠柯的衣袖,肯求道,“楠柯老弟,你先别走,你听我解释。我承认,是我的错,我他妈的不是人,是我放出风去说有人悬赏十万美金要取叶枫的性命,可我没杀过叶枫,更没杀希尔斯呀,我……” “什么?你再说一遍!”费尔.楠柯把已经跨上车的一只脚又收了回来。 “楠柯老弟,我们是那么多年的兄弟了,我这人你还不了解吗?我他妈的纯粹是犯贱,还不都是因为潘娜雅那个贱女人……”卡洛.丹一脸的苦瓜相。 “你说谁是贱女人?你的良心都让狗吃了?要不是我姐姐,你都不知道死过多少回了。”冲卡洛.丹举起拳头直瞪眼睛的是站在汤姆.比尔查身边的潘瑞斯。 洛克听见声音,偷眼一瞧,心咯噔了一下子,没错,他就是战神阿瑞斯,就连耳朵上佩戴的那枚银扣也是一样的。原来他还在二十一世纪,也不知道他会不会认出我,噢,应该不会,我现在的这副样子并不是死神塔那托斯。洛克先是很担心,继而他放心了。可是,怎样才能把潘瑞斯给抓住呢?洛克看到汤姆.比尔查身边站着几名彪形大汉,他们个个如狼似虎,而且人人手持冲锋枪,一看就知道他们都不是吃素的。洛克又瞄了一眼费尔.楠柯,此时的费尔.楠柯正在气头上。唉,算了,等先救回叶枫再说吧。洛克打消了抓捕潘瑞斯的念头。 “不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卡洛.丹连连摇手,“我的意思是说,犯贱的是我。从前潘娜雅缠着我的时候,我的确很烦,但是自从她跟叶枫跑了之后,我发现我很想她,真的很想,后来我才知道,其实我是爱她的。我派人去找她,谁知她失踪了,之后听说她上了叶枫的贼船,而且我还看到潘娜雅跟叶枫那小子接……接吻的照片。我他妈的心里更不舒服了,我就放出风去说有人悬赏十万美金要取叶枫的性命。我是想吓唬潘娜雅的,想让她离开叶枫那小子,回到我身边来……” “you……”琥珀色的眸子弥漫上了冰冷的肃杀之气。费尔.楠柯用手指着卡洛.丹的头,气得嘴唇都哆嗦起来,“行啊,你可真会胡闹!你知不知道?叶枫已经被人追杀,并且从东南亚一直追到北美,直至希腊,现在叶枫被抓上了飞机。如果叶枫出了事儿,我跟你没完!” “叶枫……叶枫真的被追杀了?”卡洛.丹吓得脸都白了。 “他连我的小姨妈都敢上,又怎么会专情潘娜雅一个人?楠柯老弟,他的鬼话你也相信?”汤姆.比尔查一脸疑惑的神情,他也用手指着卡洛.丹怒声质问,“是不是你派人追杀橡胶大王女婿的?我告诉你,安琦小姐是瑞斯的女朋友,你敢上我兄弟的女人,我立刻把你废在这儿!” 绮儿怎么又成潘瑞斯的女朋友了?洛克听得目瞪口呆,继而他明白了,一定是网民大放厥词,把叶枫和潘娜雅的事儿越描越黑。至于潘瑞斯爱上绮儿,也有可能,唉,谁让绮儿是风华绝代的佳人呢,她的美貌引起男人的垂涎,也是情理当中。 “楠柯老弟,比尔老兄,我说的句句都是真的。风是我放出去的没错,可我真的没派人追杀过叶枫,想必是以讹传讹,有人听到了,就信以为真。我发誓,我要是骗了你们让我遭天打雷劈,不得好死!”卡洛.丹指天跪地,赌咒发誓。 费尔.楠柯狠狠地瞪了卡洛.丹一眼,就差没冲上去给他俩耳光了。汤姆.比尔查和费尔.楠柯对视了一眼。汤姆.比尔查没出声。费尔.楠柯说道:“以我对他的了解,他应该没这个胆,现在我怀疑你父亲和星野千树的死以及叶枫被追杀可能跟山口组有关。” “什么,难道是日本人干的?”汤姆.比尔查露出了难以置信的神情,“窝里斗?” 费尔.楠柯便把“楠柯号”在海上遭遇“山口组”的事儿说了一遍。 “嗯,事情的确不简单。”汤姆.比尔查略一沉吟,说道,“老弟你一向聪明绝顶,我唯你马首是瞻,说吧,有用到我们黑手党的地方尽管开口。只要能为父亲报仇,哪怕是上刀山……” “用到你们的时候我自然不会客气,现在的问题是我要赶时间救人。看在大家都是兄弟的份上,放他一马吧,我敢保证,绝不是他干的。不过你也要小心,千万不要掉以轻心,他们的下一个目标有可能是你我中的任何一个。”费尔.楠柯一摆手,他可不想听汤姆.比尔查啰嗦。 汤姆.比尔查点了点头,又和费尔.楠柯握握手,他瞥了洛克一眼,突然嘻笑道:“楠柯老弟换口味了?怎么你手下都是漂亮小弟,哪儿搞来的?送给我一个行不?” “那你就等着吧,等我玩腻了再送给你,只要你不嫌弃二手货。” “哈哈哈……” 两个黑道枭雄大笑着挥手告别。气得洛克差一点儿没晕过去。 “玛莎拉蒂”已经被保镖们给翻过来了,汤姆.比尔查临上车前还回瞪了卡洛.丹一眼。 卡洛.丹朝着潘瑞斯的背影喊了一嗓子:“瑞斯,见到你姐姐告诉她,我很想她,希望她回到我身边来。” “哼,你又不是我姐夫,等你娶了她再说吧。”潘瑞斯回转身,朝卡洛.丹晃了晃那对铁锤一样的拳头。吓得卡洛.丹不敢作声了。 “这世道可真是变了哈,连花心大少都变成痴情种了。”费尔.楠柯对卡洛.丹的变化深感意外。 “要不怎么说我犯贱呢,其实男人都这样儿,犯贱是因为遇上了真正心动的女人。”卡洛.丹讪笑着。 “得得得,犯贱的只有你一个,别把我也扯进去。”费尔.楠柯瞪了卡洛.丹一眼,“赶快找你的潘娜雅去吧,我还有要事去办。噢,对了,如果你要娶她,带她来见我,过不了我这关,我可不承认她这个大嫂。”费尔.楠柯坐进了“马自达风籁”。 “那是那是。楠柯老弟,你又救了我一命,我要好好感谢你,不如赏个脸去喝一杯吧?”卡洛.丹还缠着费尔.楠柯不放,他是担心汤姆.比尔查反悔。 “放心吧,比尔已经答应放过你,自然不会再找你麻烦。” “嗖”的一声,“马自达风籁”就像离弦的箭一样疾射出去。惊得卡洛.丹眼珠子差一点儿掉出眼眶来。 第一百九十三章 情有独钟 当费尔.楠柯和洛克赶回卫城宾馆的时候,看到了坐在客厅里的几个人。除了绮儿、威廉.詹姆斯、冥王和埃迪普斯之外,少了rose,多了一个男子。男子身穿白色西装,头戴一顶白色礼帽,颈上打着一条暗红色的领带。 男子一看到费尔.楠柯就站了起来。他的个子很高大,比费尔.楠柯高出了一头。棱角分明的脸孔上有一对细长的眼睛。这对眼睛寒芒内敛,深不可测,并且是黑色的,就像两口千年的古潭。 男子伸出右手,说道:“想必阁下就是飞鲸帮帮主费尔.楠柯吧?久仰久仰,帮主的大名如雷贯耳,在下一直想结交阁下,苦于无缘相见。今日有缘一睹帮主真容,实属三生有幸!”。 “你是……”费尔.楠柯觉得此人有点儿面熟,心念电转,大脑在记忆的海洋里飞快地搜索着这张面孔……奇怪,思绪怎么越飘越远?正疑惑间,绮儿开口了。 “哥哥,他是方正太方董事长,是他救了我。” “哦,我说怎么感觉有些面熟,原来是正太实业集团的老总。失敬,失敬!”费尔.楠柯伸出手去,说道,“你好,很高兴认识你。” 两只手握在一起。一股冰冷的寒气钻进掌心,只一瞬间就传遍了四肢百骸。方正太怔了怔,心想:他的手好凉,就像塞维,不,他比塞维还要冷。看来,“冷血修罗”这一雅号对他来说还真就是名副其实。 两个人寒喧一阵儿后在沙发上坐了下来。大家一边喝咖啡,一边聊天儿。 原来,方正太是搭乘凌晨的航班赶往欧洲来的。中途,他在迪拜转机的时候遇到了一位大学同学,而且还是一位女同学,曾经暗恋过方正太的。那位美女同学纠缠了他好久,害得他差一点儿误了航班。当方正太赶到希腊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 就在方正太和两个保镖刚下飞机的时候,冒充“时尚男孩”的联邦探员john偷袭了费尔.楠柯。 john的突然出现导致现场大乱,人都跑光了,结果,威廉.詹姆斯的时装闭幕式流产。詹姆斯一走,威廉.詹姆斯时尚时装公司的职员们慌忙收拾东西,组织“时尚男孩”和“时尚女孩”们撤了。当方正太赶到蒙纳斯提拉广场的时候,连威廉.詹姆斯的影子都没看到。 之后,方正太和两个保镖办理了住宿手续。巧的是,他们住的也是卫城宾馆。 两个保镖沃特和比利是第一次来希腊,他们很想出去看一看夜景,但是又不敢离开方正太,他们害怕董事长遭遇不测。方正太看出了保镖的心思,于是说道:“你们陪我出去逛逛吧,顺便查访威廉.詹姆斯的下落,说不定还能碰到他。” 两个保镖很高兴,他们陪着方正太逛街去了。其实,方正太住的地方离威廉.詹姆斯并不远,就隔着两层楼。方正太和保镖离开的时间与费尔.楠柯他们出去饮酒的时间,前后也就相差半个小时左右。 方正太和保镖一边欣赏夜景,一边谈论威廉.詹姆斯,他们试图推测出威廉.詹姆斯可能下榻的地方。他们走到餐饮店时,吃了一餐地中海风味海鲜,路过咖啡店时,又进去喝了一些咖啡。当他们走出咖啡店不久,突然听到身后响起急促的汽车鸣笛声,一辆红色的“法拉利”撞了过来。两个保镖推开了方正太,凭他们的身手本来是可以幸免于难的,谁知,刚躲过“法拉利”,后面又冲上来一辆黑色的“玛莎拉蒂”。眼看“玛莎拉蒂”就要撞上了一个女孩,方正太不顾危险去救女孩,两个保镖为了救方正太,结果一个被“玛莎拉蒂”碾在了车轮下,一个被“玛莎拉蒂”撞得飞了出去。 当方正太看清女孩的脸时,大吃一惊,这个女孩竟然就是安琦。方正太报了警,警察叫来了救护车。结果,比利被送去了太平间,已经残废的沃特被送进了医院。而方正太和绮儿则坐进警车。是警车护送他们回到卫城宾馆的。 shit!费尔.楠柯在心里咒骂了一句。不用说了,闯祸的自然就是那两个活宝。你们两个玩猫捉老鼠的游戏不要紧,要紧的是差一点儿就要了绮儿的命,你们等着,等有时间了看我怎么收拾你们。费尔.楠柯一边在心里咒骂卡洛.丹和汤姆.比尔查,脸上一边陪着笑,嘴巴里还忙不迭地向方正太致谢。 大家又聊了一会儿,看看时间不早了,方正太准备告辞。他提出了让威廉.詹姆斯回东南亚帮忙排除“蓝威卡幻世纪酒楼”电脑故障的事儿。詹姆斯答应了,因为他明天就要回东南亚,也刚好是去e国m省n市。 方正太取出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 “这是我的商务办公电脑,里面的数据已经全部丢失,它储存了我公司所有客户以及运营方面的信息,詹姆斯先生是这方面的天才,一定能帮正太这个忙,因此我把它带来了。” “哦?威廉不才,承蒙方老板看得起,威廉尽力就是。”说着,詹姆斯接过手提电脑,接通电源,然后开启了电脑。 “方董事长,你的电脑没有任何故障,一切正常。”詹姆斯说道。 第121节 “什么?一切正常,不会吧?”方正太很惊讶,他怎么也不相信自己的电脑还正常。因为在从“蓝威卡幻世纪酒楼”回寓所的路上他开启过电脑,在上飞机前他也试过,那时候电脑都是蓝屏。 包括埃迪普斯在内,大家都把头探过来,往电脑屏幕上瞧。这一瞧不要紧,大家一脸的诧异惊容。 冥王首先嚷嚷起来:“美人好漂亮啊,本人怎么感觉很面熟,好像在哪儿见过耶!” 绮儿的脸刷的红了。方正太更是无比尴尬。 电脑的桌面上是一幅美人侧身图,美人不是别人,正是绮儿。绮儿盘着高高的发髻,披着紫红色的披袍,她站在圆形的水池旁边扭头在看一棵树,那棵树的树上开满了雪白的朱瑾花。 这副图是方正太在安家举办的舞会上用手机偷拍的,那时候舞会还没有开始。 有人的心里涌起了醋意,空气里充溢了酸溜溜的味道。 “噢,本人想起来了,这不是绮儿妹妹吗?你的电脑里怎么会有绮儿妹妹?本人知道了,你一定也爱上绮儿妹妹了。”冥王又不合时宜地大声嚷嚷起来。 脸上火辣辣的烫,方正太感觉自己就像被剥光了一样,完全暴露在众人的眼睛里,他窘得恨不能找个地缝钻进去。 “嘘!安静。”洛克捅了捅冥王,又使了一个眼色。 “喔,正常正常,没什么大不了的。安琦这么漂亮当然是人见人爱了,华语中不是有一句话叫什么‘窈窕美女大家求’嘛!叶枫,叶枫,你说是不是?”詹姆斯急忙打圆场,他扭头四处寻找叶枫,这才发现叶枫不在。 “叶枫呢?叶枫哪里去了?还有rose和蝎子,你们不是一起出去的吗?”威廉.詹姆斯大呼小叫。 “蝎子死了,枫哥哥被一个女人抓上了车。”绮儿的眼神黯淡下来。 “什么,叶枫被女人抓走了?他不是被男人带走的吗?”费尔.楠柯惊讶地问道。 洛克也是一脸的迷惑,因为他记得清清楚楚,他从费尔.楠柯的手机屏幕上看到,叶枫被四个身穿黑色西装的男子带上了飞机。叶枫的身边并没有出现女人。 “本人也看到了哦,叶枫是被四个男子塞进怪物里了。”说话的是冥王。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大家面面相觑。 费尔.楠柯说道:“绮儿,你先说。” 方正太一见人家有事儿要谈,正是离开的好机会,于是,红着脸说道:“既然你们有要事谈,正太就先告辞了。对不起了楠柯帮主,蓝威卡幻世纪酒楼没有招待好你,还让你受了惊,正太给你赔不是了。改天正太在蓝威卡幻世纪酒楼为大家接风。” “方董事长太客气了。楠柯何德何能,下次前往东南亚,定会再去叨扰。恕不远送!” 方正太与几个男人握了手,然后提着手提电脑匆匆地告辞了。他几乎是逃下楼去的,连看都不敢看绮儿了。 方正太晕菜了。他一边走,还一边在纳闷:都传闻威廉.詹姆斯是天才,还真就不一般,怎么电脑一到他手里就正常了,在我手里反而就瘫痪了?方正太回到自己房间,接通了电源,他又开启了电脑。他是想试一试,看看电脑是不是还正常。 没错,电脑很正常。不仅桌面的美人图在,隐藏在硬盘中的文件,还有加密文件中的数据也都在。 其实,方正太的电脑故障并不是威廉.詹姆斯给排除的,而是费尔.楠柯。当费尔.楠柯听方正太说出“蓝威卡幻世纪酒楼”电脑出故障的事儿时,他就明白了,是自己开启“磁干扰系统”干扰电视信号时导致电脑故障的。费尔.楠柯没出声,他偷偷地开启了“磁能源恢复系统”,当时,他手指上的“磁欧石”发射出了光芒,只不过大家的视线都被电脑桌面的美人图给吸引过去,没有人注意到罢了。 第一百九十四章 迷雾重重(上) 看到自己的商务电脑一切正常,方正太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他先是凝视着电脑桌面上的美人图出神,继而又陷入了沉思:安琦小姐是安启明的独生女儿,她怎么会有了一个哥哥?难道安启明在外面有了私生子?安琦的哥哥竟然就是“飞鲸帮”的帮主,世界头号军火商。我明白了,难怪安氏船务集团公司的货轮没有遭遇过抢/劫,原来他们之间还有这么一层关系。而那几个相貌非凡的男子似乎都对安琦小姐情有独钟…… 一股酸溜溜的味道从心底涌上来,那双细长的眼睛里闪过了两道寒芒。 方正太前脚刚迈出门坎,背后就响起纷纷的议论声。当然了,方正太几乎是跑步冲下楼梯的,他自然不会听到。 “方正太竟然爱上了安琦!天哪,安琦,你可千万别糊涂!虽然方正太很有钱,但是叶枫从三岁起就爱上了你,你们两个可是青梅和竹马,一小就无猜呀。”首先嚷嚷的是威廉.詹姆斯。 “威廉……”绮儿嗔怪一声,秀眉也紧蹙起来。 “三岁还穿开档裤呢,就开始恋爱了?这也太早熟了吧,是不是进口奶粉吃多了?据说某些国家生产的奶粉是含有激素的。”洛克一脸的坏笑。 “人家那叫娃娃亲,不对,是叫指腹为婚。就是,就是……”威廉.詹姆斯吞吞吐吐着,说不出来了。 埃迪普斯捂着嘴巴,差一点儿没笑出声来。 “你们……”绮儿一见洛克和詹姆斯一唱一和地取笑叶枫和安琦,她生气了,“哥哥,他们欺负我!”绮儿嘟起嘴巴,眼圈也红了,眼泪差一点儿掉出来。 “绮儿妹妹你不要难过,叶枫不见了还有本人呢,本人陪你好吗?”冥王挨近绮儿。 “都给我闭嘴!”费尔.楠柯火了,“叶枫已经失踪了,还有心情说笑。绮儿你先说,我和洛克离开后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绮儿瞪了那两个“肇事者”一眼,说道:“你们走后不久,出现了八个男子,他们持枪向我们射击。我和小哈卧倒在地上,我看到蝎子、rose、枫哥哥同持枪男子打了起来。后来蝎子中枪倒下了。枫哥哥让我和小哈去找你们。小哈拉着我往卖酒作坊跑去。奇怪的是,我们跑了很远也找不到那间作坊。你们连同那间作坊就像从空气里消失了一样。然后,我们又往回跑。突然间,一男一女两个黑衣人拦住我们的去路。我急忙拉着小哈拐进一条街道,我看到枫哥哥被一个黑衣女子带上了车,我去追枫哥哥。这时,一辆黑色的汽车突然向我冲来。是方正太把我……把我拉了过去。”说到这儿,绮儿的脸红了,因为当时方正太把她拉进了怀里。 “然后方正太就把你送回了宾馆?” “嗯。”绮儿点了点头。 费尔.楠柯思索了片刻,然后说道:“小哈,你说,你是怎么上了汤姆.比尔查的车?” 冥王白了费尔.楠柯一眼,没作声,因为他不高兴费尔.楠柯叫他小哈。洛克捅了捅冥王,冥王只好开口说道:“绮儿妹妹丢下本人去追叶枫,本人就去追绮儿妹妹。突然,从屋顶扑下来一个人,他向本人抓来,本人看到了他的手,他的手长着尖利的指甲,还闪着光。本人吓得要命,就拼命地跑,拼命地跑。这时,一个黑色的大怪物飞了过来。本人跌倒了。从大怪物里伸出一只手,那只手把本人拉进了怪物里。之后,本人从怪物里看到叶枫被四个男子塞进另外一个怪物里……” “什么怪物怪物的,叫汽车,是一种交通工具。”费尔.楠柯瞪了冥王一眼,然后说道,“你们听明白了吗?我怎么感觉乱乱的。” 洛克摇了摇头,他听得一头雾水。 威廉.詹姆斯说道:“八男加一男一女,再加一女,再加一男,再加四男,一共是两女,十四男。” “你以为哥不会算数啊。”费尔.楠柯皱了皱眉,说道,“带走叶枫的四个男子也有可能就是八个男子中的四个。我只是奇怪,为什么小哈和绮儿都看到了叶枫,一个叶枫是被女人带上车,另一个叶枫是被四个男子带上车。而我也看到了叶枫,当然了,我看到叶枫是在你们看到叶枫之后,我看到叶枫时,他已经被带上了飞机。” “枫哥哥被带上了飞机?难道他被警方给抓住了?哥哥,你快想办法,救救枫哥哥呀!”绮儿急得快要哭出来了。 费尔.楠柯急忙安慰绮儿道:“你放心,叶枫落入警方手里是不会有生命危险的。事实上也根本没有人悬赏要叶枫的命。” “没有人要叶枫的命?” “为什么满世界都在疯传?” “听说赏金都提高到了二十万。” ...... 大家惊讶不已。 “那为什么枫哥哥屡屡遭到追杀?”绮儿疑惑地问道。 费尔.楠柯把卡洛.丹编造传播谣言的事儿简单地说了一遍。当然了,他没有说关于叶枫和潘娜雅的谣言,他怕绮儿听了再误会叶枫。 “不对。”绮儿摇了摇头,说道,“卡洛.丹造谣应该是在我们劫走枫哥哥之后。娜雅姐姐告诉过我,在警署的时候,领头的军警曾经想谋害枫哥哥,如果不是娜雅和瑞斯及时赶到,枫哥哥很可能会遭遇不测。当时,我和娜雅姐姐怀疑军警已经被人收买。” “哦?有这样的事儿?”费尔.楠柯陷入了沉思。 洛克突然说道:“你们说,会不会有两个叶枫?” “有两个叶枫?怎么可能?”威廉.詹姆斯瞪视着洛克,“我和叶枫同窗四载,还从来没听说过他有孪生兄弟。倒是你和我,我们好像是孪生兄弟呢。” 我们本来就是孪生兄弟嘛,只不过你不知道而已。洛克在心里嘀咕着。 绮儿说道:“或许有人假冒枫哥哥。” 费尔.楠柯沉默了片刻,他凝视着手指上的戒指出了一会儿神,然后说道:“不管有几个叶枫,哪一个叶枫都不能出事儿。” 费尔.楠柯掏出手机,拨通了刑伟的电话。 “老三,有一架航班已经从希腊起飞,正往东南亚方向飞去,终点站是e国m省n市。叶枫就在飞机上,挟持他的是四名男子,估计是警方人员。你给我盯紧了,不到万不得已不要惊动对方。还有,蝎子受伤了,正在抢救中。蜈蚣怎么样?” 刑伟回话说,虽然蜈蚣已经抢救过来,但是需要住院半年。 唉,这对兄弟竟然都受了伤,都是我太大意了。费尔.楠柯感觉有些对不住两兄弟。 费尔.楠柯转向埃迪普斯,说道:“老四,你一直在欧洲,对于血狼社这个组织你了解多少?” 埃迪普斯说道:“血狼社的崛起虽然只有一两年,但是声名远扬,而且声誉一向很好。上半年,xx国首相访问沙特阿拉伯的时候,还请了血狼社的两名社员当随行保镖。当时,作为卫队长官我也去了。” “他们的组织在什么地方?有多少人?你有打探过没有?” 埃迪普斯摇摇头,说道:“我们飞鲸帮跟血狼社一向井水不范河水。据底下的弟兄们讲,血狼社的总部设在利卡维托斯山附近,他们的社长是个女人。至于有多少人就不清楚了,他们一向神出鬼没。” “他们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呢?”费尔.楠柯自言自语着。 洛克笑道:“还不是两条腿支着一个肚子?反正不会有三只眼睛。” 埃迪普斯说道:“虽然他们没有三只眼睛,但是,我总感觉他们与我们不同。” “哦?有什么不同?你说说看。”费尔.楠柯来了兴致。 埃迪普斯想了想,然后说道:“我曾经和他们同桌用餐,他们都是男人,既高大、年轻,又帅气。但是,他们不吃肉类,只吃蔬菜和水果。” “素食主义者罢了,有什么奇怪的?某些信奉宗教的民族是不吃肉食的。比如佛教信徒。”威廉.詹姆斯说道。 “年轻,帅气?和咱们这位小弟比怎么样?”费尔.楠柯朝冥王呶了呶嘴。 埃迪普斯摇摇头,说道:“不一样,感觉就是不一样,那是两种不同的气质。至于究竟是哪里不同我一时还真想不起来。” 费尔.楠柯思索了片刻,然后说道:“今天就先这样吧,太晚了,大家也都累了需要休息。老四,你着手下弟兄去血狼社投上贴子,明天我要去拜访一下他们的社长。” “是,头儿。”埃迪普斯转身向外走去。 “老四,等等。” 埃迪普斯又回转来,说道:“头儿,还有什么吩咐?” 费尔.楠柯把嘴巴附在埃迪普斯的耳朵上,两个人嘀咕了一阵子。埃迪普斯点点头出去了。 大家各自洗漱休息。 “哥哥,你说枫哥哥会不会有事啊?”绮儿依然很担心。 “傻丫头,好好睡吧。哥哥保证,你的枫哥哥不会有事。” 费尔.楠柯把大家支走,只把洛克留了下来。 第一百九十五章 迷雾重重(下) 洛克不解地问道:“你明明知道往东南亚方向去的才是真正的叶枫,我们为什么不去东南亚而是去血狼社?” “你还真就是聪明。”费尔.楠柯赞许地点点头,“走上飞机的的确就是叶枫,叶枫的案子迟早是要结的,或许警方带他回去只是为了结案。你放心,有刑伟在,叶枫不会有危险。” “不是我聪明,叶枫能被你追踪到自然是因为他身上也有所谓的‘定位器’。”洛克狡猾的一笑,然后抬起自己的手指瞅了瞅那枚戒指,“你该不会也偷窥到我了吧?” “嗤!”费尔.楠柯撇了撇嘴,“我偷窥你们,绝对是为了你们好。现在我可以告诉你,你也可以偷窥到我,用你的变形手机呀。随便你怎么看。早在十万年前的一万年前,我就已经把心和肺掏给了你,难道你对我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吗?”费尔.楠柯以为洛克在怀疑他。 第122节 洛克摇了摇头,说道:“我不是对你不放心,我只是觉得你有事情瞒着我。如果你真的当我是兄弟,就说出来,即便我帮不了你,我也可以分担你的忧虑。” 琥珀色的眸子里闪过一丝忧郁,费尔.楠柯沉默片刻,然后说道:“我的确瞒着你一件事。不过,这件事说来话长。你还记得在磁悬浮空中战车里冥王怪异的表现吗?” “他只不过是喜欢上了绮儿,要和我换位置罢了,有什么不对劲儿吗?”洛克不解地问道。 “不,不只是这些。还有,我们离开蓝威卡幻世纪酒楼的时候,在楼道里,冥王曾经喊过‘有鬼啊,他在推我。’你还记得吗?” “当然,他失去了神力嘛,神识,呃,他的神识可能有些混乱。” “不,冥王他很正常。”费尔.楠柯摇了摇头,然后,他把在“偷窥”绮儿和叶枫时看到的怪异现象说了一遍。 “什么,竟然有这样的事儿?你为什么不早说?”洛克吃惊不小。 “嘘!小点儿声。”费尔.楠柯压低声音说道,“我不想让大家担心,尤其是绮儿。” “那会是什么?是神祗吗?难道潘娜雅和潘瑞斯恢复了神力,他们一直跟着我们?”洛克的脸色已经一片煞白。 “不会是那姐弟俩。你也看到了,潘瑞斯跟在汤姆.比尔查身边。也不可能是潘娜雅,即使是半个人类,只要他具备实质的身体,我的磁能源扫描系统就能扫瞄得到。关键是我什么都没有扫瞄到。我怀疑是有‘隐形人’跟上了我们。” “隐形人?”洛克惊讶得张大了嘴巴。 “是的。当我发现黑衣人站在叶枫床前的时候,我就迅速冲进叶枫的房间,我还没有动手,黑衣人就已经被重力击飞出去,我以为是叶枫出的手,可是,那时叶枫还在睡着。当时给我的感觉诡异极了,那就是屋子里还有一个人。后来,我们去寻找神器,我就把‘此人’给忽略了。现在多出了一个叶枫,因此我想到了这些。” “什么人会隐形呢?难道是维尔?维尔曾经是魔族,他移动的速度极快,跟隐形也没什么区别。” “不会是维尔,如果是维尔大家还能有命?我觉得应该是来自外星球的某种人类。他们中有些人类掌握了较高的科技,是能够把自己隐形起来的。还有,在蓝威卡幻世纪酒楼,我曾试着用心灵感应与他们联系,我也曾经接收到微弱的信号。但是,那种信号极其微弱,我觉得他们离我应该很遥远,至少在太阳系以外。但是,现在多出了一个叶枫,因此,我怀疑是外星人类,是那种既掌握了隐形技术又能进行细胞重组的某种外星人类,是他幻化成了叶枫。” “细胞重组,细胞重组……”洛克自言自语着,“这个词语怎么感觉很熟悉,我一定在哪里听过”。想着想着,洛克猛地一拍脑袋,恍然大悟,“我想起来了,是蜥蜴人,一定是蜥蜴人!对不起,我也隐瞒了你一件事儿。”洛克的脸红了,他便把遭遇蜥蜴人的事说了一遍。 费尔.楠柯听了洛克的述说后点了点头,说道:“嗯,极有可能是蜥蜴人。只要它不是冲磁欧石来的,我就不用担心了。不过,蜥蜴人骗了你,它向你隐瞒了细胞重组和隐身的能力。看来,它也不是什么善良之辈。” “不会的。”洛克摇了摇头,“即便它骗我也一定是有苦衷的。”洛克想到了蜥蜴人为自己寻找食物,想到了那三根黑黑的手指里捏着的吱哇乱叫的水鼠,也想到了蜥蜴人曾经冒着大雨送自己去人类的港口…… “不会的,蜥蜴人不会骗我的。”洛克喃喃着,“它好可怜!它还救过叶枫。在美洲,你的分部,杜洛.佩雷斯那里,是它杀死了企图枪杀叶枫的杀手。” “哦?有这事儿?”费尔.楠柯很吃惊。 洛克的脸又红了,呢嚅道:“当时我又不知道你就是米勒,所以没有告诉你。” “看来,它应该不是我们的敌人。不过,既然它的目的是回天龙座大本营,那么,它一定是冲时空之匙去的。难道时空之匙在黑衣女子的手里?” 洛克点了点头,说道:“黑衣女子极有可能就是血族,她应该是被维尔实施了初拥仪式的人类。可是,维尔究竟藏身在哪里呢?他不现身,我们去哪里找他?” “我认为,维尔极有可能藏身在曼哈顿的星野组。而黑衣女子也极有可能就是星野美姬子。你不要忘了,在‘楠柯号’上袭击叶枫和绮儿的是日本人,当时我就怀疑是星野千树指使的。既然星野千树死了,那么,星野组很可能已经被维尔掌控。当然了,这些都是我的推测。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维尔已经掌握了我们的行踪。他用时空之匙开启时空遂道,目的是为了把我引开,以便对叶枫和绮儿下手。我现在怀疑维尔的目的是针对你。” “针对我?”洛克甚是惊讶。 “你不要忘了,十万年前,是你杀死了他的兄弟,还有丽莎……”一提到丽莎,洛克和费尔.楠柯都垂下了头。他们想到了惨死在他们手中的血族美女,那个他们都曾经为之心动过的女孩。她被冰封在血花飞溅的琥珀里,最终含恨而去。两个人对视一眼,陷入了沉默。 往事不堪回首,而不堪回首的往事又常常于不经意间爬上眉头,继而又触痛了心底最柔软的一处。 “唉!”费尔.楠柯打破了沉寂,却是一声叹息,“冤冤相报何时了?维尔把目标指向叶枫或许是为了向你我复仇。我想,他还没有认出你,更不会认出我,因为你我的容貌与从前大不相同。但是,他认出了叶枫、绮儿,还有冥王,因为他们的容貌没有变。还有,你第一次出现在暗夜城堡的时候,幻化的是冥王的样子,因此,维尔把冥王误认成了你。所以我推测,冥王极有可能是维尔真正的目标……” 啊!不会吧?那冥王不就惨了。洛克在心里惊叫一声。上一世,我幻化成冥王的样子是为了帮助冥王。想不到,那一世的孽债会延续到今生,以致于给冥王带来厄运。洛克的心一下子沉了下去。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冥王所说的那个从屋顶扑下来的人,应该就是维尔。至于绮儿和冥王能够得以脱险,呵呵,看来我应该感谢汤姆.比尔查,如果不是他满世界里追着卡洛.丹跑,误打误撞,把绮儿撞进方正太的怀里,并且又顺手牵羊把冥王拐上车,说不定绮儿和冥王也已经落入维尔的手里。” “嗯,你分析的很有道理。”洛克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点点头,表示赞成,“这么说,即便叶枫落入维尔的手里,也应该不会有危险,他擒住叶枫只是为了逼我或者冥王现身。” “不错。所以,叶枫被带上飞机我并不担心。” “既然维尔的目标是我,我看,不如把我作为诱饵抛出去,这样也可以免除叶枫和冥王的厄运。” “不。”费尔.楠柯摇了摇头,“这样做太冒险,你已经失去神力,如果落入维尔的手里就只有死路一条。” “我有高能电磁枪呢,怕什么?”洛克不以为然。 “高能电磁枪未必能对付得了血族。十万年前,我中过血毒,血毒能够随心所欲地控制血液流向,这一点我再清楚不过了。” “血毒控制血液流向,你什么意思?”洛克没听懂。 “我的意思是说,血族对血液的操控能力已经到了随心所欲的地步。你还记得邪灵血剑吗?” 洛克点了点头,他怎能不记得?那四把“邪灵血剑”的威力,就连“地狱冥火”都克制不了。 “当初我中了血毒之后,实际上已经变身成血族。对于血液的操控和运用我再熟悉不过了,因此,才研制出高能电磁枪。但是,现在我的身体是人类,已经不是血族,无法再操控血液。” “唉,既要对付维尔,还要拯救先祖,我们两个又失去神力,如同废人。怎么办呢?”洛克愁苦不已。 “呵呵,车到山前必有路。”费尔.楠柯安慰洛克,“你放心,潘娜雅迟早会回到卡洛.丹身边,而潘瑞斯和汤姆.比尔查又称兄道弟。凭我和那对活宝的交情,轻而易举就能搞掂。我们现在最重要的是解决维尔,夺下时空之匙。我已经想到了一个好办法……” 第一百九十六章 捉弄女警官 洛克听费尔.楠柯说想到了一个好办法,他先是一愣,继而悬着的心放下了一半,他想起费尔.楠柯是半个外星人来。他那么聪明,想必他的主意应该是不错的。 “说吧,别卖关子了。”洛克的急性子又上来了。 费尔.楠柯神秘兮兮地说道:“我想到了一个好办法,我要用美男计。” “什么,美男计?不会吧?”洛克咧了咧嘴,又摸摸自己的脸蛋,“你可别打我的主意哦,我的五官勉强还算端正,如果硬给我塞进‘美男’的队伍里实在是太过牵强。我觉得你才更适合当主角。” “嗤!”费尔.楠柯撇了撇嘴,“我当主角,谁当导演啊?这个主角不是你,更不会是我,而是你的上司——小哈。你不觉得小哈太过于‘美若天仙’吗?让他去勾引血狼社社长,再合适不过了。我要借助血狼社的力量逼维尔现身,同时利用血狼社去对付星野组。再说了,即便小哈给我演砸了,我还有美钞和欧元呢,有了钱还怕办不成事儿吗?行了,先睡觉。明天去血狼社会佳人。”费尔.楠柯站了起来。 “哟,你还真是诡计多端!遗憾的是,事情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你想睡觉?估计从今以后你们没有安稳觉可睡了。”一个奚落的声音响了起来。 两个人抬头看去,瞥见阳台上站着一个人影,而且还是一个相当窈窕的身影。 那是一个曲线玲珑的身影,真是该凸的地方凸,该凹进去的凹,看起来相当养眼。不用说了,自然是一个女子。 费尔.楠柯朝洛克眨了眨眼睛,率先开口,说道:“有门不走,爬窗是猴子。” “而且还是一只母猴子。”洛克嘻笑着。 “你们两个……真是太过分了!我可是来帮你们的,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走了。以后你们就是用八台大轿来抬我,我也不会再来了。”女孩气得一转身就欲纵下楼去。 “既然来了,何必急着走呢?”略显慵懒的话音未落,“嗖”“啪”,一道光影闪过。一根顶端长有“爪”的金属索链撞开阳台上的门,“咔”地一下钳住了女孩的足踝。 “啊!”女孩惊叫一声,还没等她纵身起来,那根索链已经“呼”的一声把她拖进了房间。 一只白皙的手迅疾如闪电般探出,握住了女孩的足踝,跟着用力一扯,女孩的美腿被拖了起来。“呼”,两条裹着黑色丝袜的大腿一下子跨到费尔.楠柯的腰上。女孩的下巴抵在了费尔.楠柯的眉睫上。 “流氓!无耻!下流胚!”女孩的俏脸涨得通红,她抡起粉拳,“呯呯嘭嘭”照着费尔.楠柯的鼻子、眼睛就是一通乱捣。偏头、侧脸、俯首、转颈……费尔.楠柯轻而易举地躲过了雨点般的攻击。琥珀色的眸子里浮现出几分戏谑的笑意。 “啧啧啧,还没过门呢,就打起老公来,你也太野蛮了。这种老婆我可不敢娶。洛克,给你了。”费尔.楠柯一旋身,跟着一掌推出,“砰”的一声,女孩跌了出去。鼻尖碰上鼻尖,碧绿色的大眼睛对上血红色的瞳孔。四片嘴唇贴在了一起。被女孩芬芳的体香萦绕着,一种飘飘欲仙的感觉从心底升腾起来,洛克的大脑一片空白。 “啊!”女孩惊叫一声,跟着“啪”的一声脆响。洛克一下子清醒过来。这一巴掌,力道够大、够狠,一阵火辣辣的痛,洛克的脸颊立刻红肿起来。 女孩从洛克的怀里翻身起来,跳到地板上。 “费尔.楠柯,我饶不了你!”女孩又惊又怒,已经气得泪眼汪汪,两腮鼓鼓。她飞起一脚,朝费尔.楠柯的面颊踹了过来。费尔.楠柯一闪身,躲了过去。女孩一下子羞得面红耳赤,她发现自己脚上的靴子不见了,只剩下穿着黑色丝袜的脚,高高地抬在半空。 女孩只好气呼呼地放腿下来,一跳一跳地去找那只靴子。洛克一手捂着脸颊,一手递靴子过来。 “误会,误会。原来是rose小姐,咱们以为是杀手呢。多有得罪,多有得罪!洛克给你赔个不是。来,喝杯热奶暖暖身子,消消气。”洛克一边殷勤地给美人倒热奶、陪笑脸,一边死瞪着费尔.楠柯。 “误会误会,的确是误会。原来是美女警官驾到,有失远迎,失敬,失敬!”费尔.楠柯嘻笑着,他又坐回到沙发里,并且用戏谑的眼神瞟着美女。 是误会吗?当然不是。费尔.楠柯是故意的,他就是想整整美女警官。以往有不少联邦探员渗透进他的组织,他手下的弟兄也有很多落入警方手里,蹲进了大狱。哼,你们可没少给我添麻烦,既然你自己找上门来,我自然要好好“服侍”你。费尔.楠柯在心里坏笑着。 其实,打从rose一出现,费尔.楠柯就存有这种心理,只不过先前有威廉.詹姆斯在,他不好发难。现在有了这么好的机会可以报复一下下,他能错过吗? rose捧着热奶坐在沙发里垂头不语了。她偷偷地瞟了洛克一眼,心想:奇怪,他的怀里怎么会有一种很好闻的味道?那种味道感觉很熟悉,好像在哪里闻到过。想着想着,rose的脸又红了。 “有道是无事不登三宝殿。说吧,美女警官,有什么新发现?向本帮主汇报汇报。”费尔.楠柯戏谑道。 “哼!”rose用愤懑的眼神狠狠地瞪视着费尔.楠柯,“如果不是上峰的命令,我才懒得管闲事呢。” 哼,你的上峰,你的上峰还不得听我的。费尔.楠柯在心里哼了一声。 “是啊,rose小姐,听安琦说,我们离开后你们遇到了杀手,怎么样?没有受伤吧?我们很担心的。”洛克急忙堆笑。 “几个毛头小子又算得上什么?如果不是突然出现的黑衣女子扰乱了我的视线,叶枫也就不会被抓走。” “你去追踪黑衣女子了?有什么发现吗?”费尔.楠柯问道。 “不错。我以为黑衣女子就是与非洲某国总统有过亲密接触的那名神秘女子,于是就追她去了。我追出雅典市区也没追上,她驾驶一辆威龙ss溜了。等我回来找你们的时候,现场已经被警方封锁。于是,我就回来了。” “怎么,不是黑衣女子把叶枫带上车的吗?”费尔.楠柯眉头紧蹙。 “没有。我怀疑黑衣女子与那些毛头小子是一伙的,她的出现只是为了引开我。我怀疑叶枫已经落入那些毛头小子的手里。” 费尔.楠柯和洛克对视了一眼。他们都在想:难道真如威廉.詹姆斯说的那样,有两个黑衣女子?两个人沉默了半晌,没作声。事情似乎变得复杂起来。 “对了,rose小姐,不如你再讲讲非洲某国总统神秘失踪的事儿吧,你不是说这件事也与安氏船务集团公司军火走私案有关吗?你还没讲完呢,你接着讲啊。洗耳恭听,洗耳恭听。”洛克讪笑着。 “讲吧,美女警官,本帮主也想听一听。”费尔.楠柯说道。 “你们……哼!”一提到总统失踪事件,rose就气不打一处来,她又想起了那些多嘴巴的八哥。 洛克朝费尔.楠柯使了个眼色,他是在告诉费尔.楠柯:美女警官可能掌握了某些重要的信息,想办法套出来一些啊。 费尔.楠柯换了一副笑脸上去,说道:“本人一向对fbi和icpo没什么好感,不过呢,rose警官却是个例外。rose警官不仅人长得漂亮,身手一流,而且冰雪聪明。本人是大大的佩服啊!我想,只要rose警官一出马,不管是多么重大的案子也是人到即破。”费尔.楠柯拍起了马屁。 女人都喜欢听好话,特别是有人赞美自己容貌的时候,美女警官也不例外。果真,rose听到费尔.楠柯的“一番表白”后,脸色缓和了不少。 洛克继续使眼色。 费尔.楠柯接着说道:“你的表哥威廉.詹姆斯是叶枫的同学、铁哥们儿,而叶枫又是我的妹夫。现如今叶枫被抓,作为詹姆斯的表妹,rose警官,你也不会袖手旁观的吧?” “那当然了,更何况还有上峰的命令呢。”rose终于出声了。 “那么,就请rose警官谈谈案情的进展情况吧,如有用到我费尔.楠柯的地方尽管开口。要人我有人,要钱更是数不胜数。”费尔.楠柯拍着胸脯说道。 哼,还军事顾问呢,要我说就是一个奸商。rose撇了撇嘴,脸上显露出鄙夷的神色。 终于,热奶饮完了,气也消得差不多了。rose开始讲述她在调查非洲某国总统神秘失踪案时的遭遇。 rose用甜而清脆的声音娓娓地述说道:“在和总统夫人以及总统女儿聊天时,她们向我讲述了一件怪事儿。她们说,自从总统从美洲回来后就得了一种怪病。总统不吃饭也不饮酒,总是以种种借口搪塞和推掉各种应酬,实在推不掉的,他就让夫人和女儿甚至保镖顶替。有一次,总统夫人去书房,看到总统在饮红色的液体。总统夫人感觉很奇怪,不知道自己的丈夫背着大家在饮什么。在总统离去之后,总统夫人把那只杯子拿去给她当医生的朋友。医生化验后说,杯子里装过血液……” 总统饮血液!费尔.楠柯和洛克对视了一眼,目光中皆显露出震惊之色。两个人只是交换了一下眼神,便没再言语。他们心里很清楚,饮血液的十有八九是血族了。也就是说,这位某国的总统已经被血族实施了“初拥”仪式。 “怎么,你们有什么话想说吗?”rose察觉了两个人的神色变化。 费尔.楠柯摇摇头,说道:“没什么,你继续。”他不敢再打断美女警官的讲话,怕惹恼了美女再失去线索。同时,他也不敢说出这个世界存在血族,因为一旦传出去必然会引起人类世界的恐慌。 第123节 第一百九十七章 拨开迷雾 rose狐疑地看了两个人一眼,又接着说道:“总统夫人很吃惊,她暗地里找总统的随行人员谈话,又花重金买通总统保镖。最后,总统夫人总算从保镖的嘴巴里套出了总统在美洲接触到一个神秘女子的事件。总统夫人把这件事告诉给她的弟弟,在联邦调查局任司法部长的里察德.雷。而里察德.雷就是我的上司。在上司的授意下,我和搭档john前往美洲调查神秘女子的身份。我们用了大半年的时间进行追踪和查访,依然一无所获。无奈,我只得前往东南亚求助表哥——威廉.詹姆斯,因为他是电脑专家。 我和john下榻在蓝威卡幻世纪酒楼。之后我去找表哥。 在我刚到表哥家那天,刚好赶上安琦小姐家里举办舞会。禁不住表哥的怂恿,我把john一个人留在蓝威卡幻世纪酒楼。在安家的舞会上,叶枫因涉嫌走私军火被警方逮捕。表哥和叶枫是大学同学,他们两个人的关系相当好,表哥认定叶枫是被人陷害,便请求我帮忙调查安氏船务集团公司军火走私案。本来,这个案子不归我们管,但是,表哥以不帮忙相威胁。于是,我只好答应表哥,帮忙调查叶枫的案子。 作为交换条件,表哥为我们破解总统的电脑密码,最终侵入了资料库。我们窃取了一些绝密文件和资料。我们看到了总统与神秘女子亲密接触的照片,但是,我们无法判断女子的容貌,因为每一张照片中的女子都戴着黑色面纱。同时,我们还获取了总统,以及军方某些高官伙同黑道人物走私军火的材料和证据,于是,我们把目标锁定了你,费尔.楠柯……” “啊!我?”费尔.楠柯甚是惊讶,“我出售军火可都是光明正大。我的货不仅有外贸部授权签发的许可证,还有海关签发的免缴关税证明等等。我的军火无论是跨洋出海,还是飞越领空,可从来没少过哪样手续。怎么能叫走私呢?” “你先听我说完,急什么?”rose白了费尔.楠柯一眼,“最初的时候,我们的确把目标锁定了你。谁让你是世界头号军火商呢?因为有证据显示,流入南部非洲的那批军火被藏匿在几艘装载汽车的货轮里,而且是来自美洲。随着调查的深入,我们发现与南部非洲某国军方来往的接头人竟然就是那个神秘女子。就在我们由调查神秘女子事件转入到调查总统走私军火案上时,我们接到了上峰的命令。上峰让我们停止对总统的‘骚扰’,让我们转而调查安氏船务集团公司军火走私案。于是,我和john再次来到东南亚,并且入住在蓝威卡幻世纪酒楼。 我们在酒楼住了一个多月,从安氏船务集团公司的总经理到普通员工,我们一个都没放过,逐一进行了排查。之后,我们把目标锁定在一个叫艾伦的英国人身上……” “英国人?”费尔.楠柯和洛克又对视了一眼,两个人的脸上显露出了疑惑的神情。曾经有那么一瞬间,他们似乎想到了什么,但是,就像突然绽放的火花一样,在脑海里一闪又消逝了。 “不错,我们通过调查发现,艾伦是一名主管,主要负责安氏船务集团公司集装箱船舶货柜的调度。但是,他却经常入住蓝威卡幻世纪酒楼。要知道,出入蓝威卡幻世纪酒楼的可不是一般人物,他要么是富绅商贾,要么就是世界知名人士。而艾伦只不过是一个部门主管,毕业没多久的留学生,他哪里来的那么多钱?我们转而调查艾伦的家世,我们发现他的身世很一般,除了有一个在英国海军任高官的舅舅之外,再也没有什么显赫的背景……” 英国海军,舅舅……费尔.楠柯和洛克又对视一眼,方才一闪即逝的灵感火花被他们捕捉到了。两个人点点头,明白了,难怪横插一杠的总是英国佬的军舰,原来是有人打报告。可是,消息又是谁泄露出去的呢?两个人对望一眼,又都摇摇头。 “你们好奇怪,简直就像一个人,连动作都是一样的。有话就直说嘛,打什么哑迷?”rose不满意了。 “哦,那个,没什么,我们两个是心有灵犀。难道是艾伦陷害叶枫?他为什么要这么做?”费尔.楠柯说道。 什么心有灵犀啊,又不是双胞胎,一定是有什么事情瞒着我。rose在心里嘀咕了一句,又接着说道:“我们发现艾伦与方氏船务集团公司的一名人事部女经理打得火热。再调查下去我们发现,方氏船务集团公司的负责人是方正太,同时,他也是蓝威卡幻世纪酒楼的老板。因此,我们怀疑是方正太设计,并指使艾伦将军火藏入叶枫船队的集装箱船舶,目的是为了陷害叶枫,以此打压同行……” “不会吧?”费尔.楠柯和洛克又对视一眼,皆是一脸的惊讶。因为方正太刚刚离去不久,在与方正太短暂的接触中,他们都有一种感觉,方正太是很正人君子的那种人,应该不会在背后玩阴的、耍手段。 rose说道:“方正太在商界的口碑固然很好,但是,同行是冤家,这个谁都懂。还有,我们通过威廉表哥又从方正太的电脑里窃取到了安琦小姐的照片。” “安琦的照片?”费尔.楠柯和洛克对望一眼,笑了笑,因为不久前他们刚看过电脑桌面的美人图,还有方正太的大红脸。同时,他们也明白了,难怪威廉.詹姆斯看到绮儿的相片没有反应,原来他一早已经看过了。 费尔.楠柯疑惑道:“安琦的相片又能说明什么呢?” “说明什么?”rose一瞪眼,怒道,“你没谈过恋爱吗?连这点都不懂。方正太和叶枫都深爱着安琦,安琦被叶枫追到了手,你以为方正太能善罢干休吗?所以,我们的结论是:这起案件完全是由争风吃醋引发,进而设计陷害、直至雇凶谋杀,以此打压报复同行……” “不会吧?”两个男人面面相觑。 费尔.楠柯说道:“你们就这样结案了?这也未免太笼统了吧?” “你听我说完哪。”rose又瞪了费尔.楠柯一眼,“就在我们打算逮捕艾伦的时候,我的搭档john失踪了。我看到他留下的暗号,他说在欧洲的兄弟单位发现了神秘女子,john让我继续监视艾伦,他赶去了欧洲。当我准备逮捕艾伦的时候,发现了闪身进楼道的黑衣人,我以为黑衣人是方正太派来的,企图杀艾伦灭口。我跟着黑衣人。我发现黑衣人不用借助任何工具就能跃上十几层楼,速度也是出奇的快,我没有追上。我以为艾伦被杀。当我撞进艾伦房间的时候,那名人事部经理说,艾伦去了希腊。 我审问了女经理。在我的逼问下,女经理交待:是一男一女两个蒙面人威逼她,让她勾引艾伦。艾伦被女经理勾上床后,他们拿出艾伦和女经理在床上做好事时的照片,威胁艾伦替他们做事。艾伦被迫答应了。 之后,我从艾伦的房间搜出一部手提商务电脑,还有许多货款票据,以及大面额的支票,各种银行卡等等。就在我走出酒楼,准备去机场追艾伦的时候,看到了从酒楼上纵身下来的黑衣人,应该就是先前的那名黑衣人,看样子她是个女子,而且好像受了伤。我跟踪黑衣女子,谁知,她奔跑的速度太快了,简直就像一阵风,我没追上。之后,我把那部手提电脑以及票据等都寄给了总部。我相信,这些证据足以证明叶枫是被冤枉的。然后我就去希腊找艾伦……” 黑衣女子根本就不是人,她要么是血族,要么就是神祗,你一个凡人又怎么能追得上呢?费尔.楠柯和洛克交换了一下眼神,没出声,他们不想说出来是担心传出去会引起人类的恐慌。可是,那一男一女又是什么人呢?这两起事件中的女子会不会是同一个人?费尔.楠柯和洛克对视一眼,两个先点点头,又摇摇头。他们也怀疑方正太,但又不敢确定。 “我没找到艾伦,就去找表哥,谁知,我刚翻进阳台,就看见你在折磨john。我想,john一定获取了某些重要的情报。可是,你却把他打成重伤,害得他住进医院,也不知道他的手臂还能不能复原。他那么年轻,当国际刑警一直是他的志向,你……”rose狠狠地剜了费尔.楠柯一眼。 “嘿嘿,我又不知道他是你的搭档,可是他也不该贸然向我出手,我以为他是冲叶枫来的,所以就没留情。”费尔.楠柯陪着笑脸。 “谁让你的‘修罗血刃’号称天下无敌呢?john是不相信,他是在试探你的功夫。谁知,你竟然对他下毒手。” “对不起了,我给美女警官赔个不是。”费尔.楠柯讪笑着。 “跟我道歉有什么用?去医院,亲自向john道歉。”rose不依不饶。 我?给一个小小的联邦探员道歉,这要是传出去不得被人笑掉大牙,我这帮主的位置还怎么能坐得住,谁服我呀? 琥珀色的眼珠转了几转,费尔.楠柯说道:“让我道歉的事儿还是免了吧,不过我保证,如果john的手臂废了,我就当着他的面砍下我的右手臂,算作赔礼道歉,你看怎么样?” 这人……打算当独臂大侠吗?洛克皱了皱眉,心想:砍下自己的手臂,这也太恐怖了吧,黑帮老大都是这样的吗?对别人狠,对自己竟然也是这么狠。 “这可是你说的,你不能反悔。洛克,你是证人哦。”rose瞟了洛克一眼,狡猾地一笑,心想:费尔.楠柯,你的手臂砍定了。哼,敢对本小姐不敬,我会让你付出血的代价!john,这口气我一定要替你出了。rose觉得自己已经胜券在握,因为她看到john的腕骨都碎裂了,要想让john的手臂恢复原状,即便是华陀在世也绝无可能。 费尔.楠柯嘻笑着,说道:“你以为我这个帮主的名头只是个摆设吗?想我费尔.楠柯向来一言九鼎,哪个不敬,哪个不服啊?” 你就吹吧!rose在心里鄙视着费尔.楠柯。哼,撞到本小姐手里,你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 “不如我们现在就去看看john吧,顺便了解一下情况。”洛克的急性子又上来了。他想知道神秘女子的来历,他怀疑神秘女子要么是潘娜雅,要么是血狼社社长,要么就是来自异世界中的神祗,同时,她也极有可能是血族的一员。 费尔.楠柯说道:“急什么?明天吧,太晚了,说不定john还在手术当中。” “你是舍不得砍自己的手臂吧?”rose用讥讽的眼神扫视着费尔.楠柯。 “哈哈哈……”费尔.楠柯大笑着,“美女警官,你的激将法对本帮主不起丝毫作用。如果连这点儿定力都没有,还能统领‘飞鲸帮’吗?你未免也太小瞧我了。” rose的脸色变了变,心想:这个黑帮头子的确不简单,他怎么一下子就猜中了我的心思。 “好,就让它暂且在你身上多呆一个晚上。明天,我要亲眼看见它落地。”美女警官一副稳操胜券的样子,“走了。bye,两位帅哥!”话音未落,风声骤起,衣袂翩跹,一起一落间,身影犹如冲天的飞燕。rose纵出了阳台。 “嘿,怎么说走就走了,我的飞吻还没送出去呢。”“叭”的一声脆响,费尔.楠柯朝rose的背影飞了一吻。 “还飞吻呢,我看吻还没飞出去,你的手臂先飞出去了。”洛克酸溜溜地说道。 “怎么,爱上她了?”费尔.楠柯戏谑道,“别跟我抢喔!十万年前我曾经把她赐婚给你,结果你不要,现在,她归我了。” “去去去,谁跟你抢。”洛克斜睨了费尔.楠柯一眼,然后“噗通”一声把自己放倒在沙发上。费尔.楠柯一看手机,都已经是凌晨三点钟了。 “呃,好困。边上点儿,当心挤到我。”“噗通”,费尔.楠柯也倒了下去。两个挤在沙发上睡着了。 第一百九十八章 军事顾问 当美姬子赶回寓所的时候,见到了维尔。维尔正坐在客厅的电脑屏幕前玩“反恐精英”。 维尔连头都没抬一下,只是冷冷地说道:“怎么就你一个人?艾伦呢?我不是让你们联手把安琦和叶枫‘请’来吗?为什么叶枫会出现在法庭上?而且还被当庭释放?” “我……”美姬子的眼睛里充溢着恐惧,她垂下头,呢嚅着,“我们抓住了很好的机会,本来就要抓住他们了。可是,方董事长突然出现,并且抱住了安琦。还有,突然撞出来两辆汽车,跟着出现两个叶枫,一些男子和一个女人,他们持枪射击,也在抢叶枫。我和艾伦各抓住一个叶枫。突然从屋顶上扑下来一个人,他手中的剑刺向了艾伦。结果……结果艾伦消失了,他变成粉末消失了。然后,那人又持剑向我扑来,吓得我转身就逃。你不是说我们不会死吗?艾伦是不是已经死了?” “有这样的事?”维尔停止手中的游戏,抬起头来,淡淡地说道,“你不必担心,虽然我们的克星出现了,但是,只要有叶枫在手里,他就得乖乖听我的。至于两个叶枫嘛,应该是他们耍的一个手段,目的是为了混淆你们的视线。既然叶枫都出庭了,那么,出现在东南亚的这个叶枫肯定就是真的。所以,接下来你的任务就是先把叶枫给我‘请’到这儿来。记住,只许成功,不许失败!至于安琦嘛,我自有打算。我警告你,不要妄想在她的身上动心思。你听明白了没有?” “是!”美姬子应声退了出去。几次偷袭安琦和叶枫都没有成功不说,还害得“星野组”损兵折将。美姬子现在是又惊又怒,她的心里正在酝酿一个险恶的计谋。 血猎,你终于出现了。好,很好!是该算总帐的时候了。即便我斗不过你,我也要让你的亲人,你的朋友,以及你身边所有的人给我的兄弟姐妹偿命! 血红色的眸子里浮现出阴翳之色,冰冷的眼神有如兽类的妖瞳,充斥着邪异和死亡的气息。 阳光永远就是阳光,温暖而又明亮,即便是在某些照射不到的角落里也一样流动着暖意。 维尔从电脑屏幕前站起身,踱到窗口,拉开窗帘。维尔倚在窗前,向外俯视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和纵横交错的高速公路。正午的阳光有些灼热,光线洒在维尔宽阔而又光洁的额上,闪现出金色的光亮。维尔闭上眼睛,感受着日光所带来的舒适与温暖。这种阔别已久的感觉竟然是如此美妙! 一万多年了,一万多年暗无天日的时光总算熬了过去。在十万年后的未来世界,女神的诅咒奇迹般地消失,现在的维尔已经不怕阳光了,他不仅不再害怕阳光,也不会再化身成魔兽,他已经彻底拥有了类人形体。 正午的阳光洒到了阳台上,空气里依然清冷。卫城宾馆里,洛克窝在沙发上睡得正香,他的身上还覆盖着一张毛毯。 “嘭嘭嘭”,先是传来一阵急促的砸门声,然后就是“咣”的一声巨响,跟着是一声惊天怒吼:“你们两个该不是睡死了?快醒醒,出大事了!” rose一脚踹开房门,疯疯火火地闯了进来,跟在她后面的还有威廉.詹姆斯。 “出什么事儿了?”洛克迷迷糊糊地坐起来。他向窗外看了看,阳光都照到屁股了。 洛克揉了揉惺忪的睡眼,说道:“楠柯帮主呢?”一扭头,他瞥见了滑落到地板上的毛毯。一瞬间,心底涌上来一股暖意。洛克俯下身,拾起毛毯,定定地看着毛毯出神。 “我在这儿呢。”费尔.楠柯从浴室里走出来。他刚洗漱完毕,头发湿漉漉的,身上还披着浴巾。昨晚,由于太疲倦,睡得又很迟,两个人都没来得及洗漱,谁知,一觉睡下去就睡到了中午。费尔.楠柯的风衣沾染上了血迹,也已经被他丢了。他得等埃迪普斯派人送衣物过来。现在,他的身上除了一块浴巾之外,不着寸缕。 费尔.楠柯一见美女警官踹门进来,也不回避,竟然笑涔涔道:“美女警官是要欣赏裸男吗?如果你想看,我很愿意为你‘献身’。”说着,就去扯腰间的那条毛巾。 “你……”rose羞红了脸,她急忙转过身,“你们动作快点儿,我去外面等你们。”说着,飞也似地逃出门去。 “哈哈哈……”费尔.楠柯指着rose的背影大笑起来,“我就知道她不敢看。我本来是吓唬她的,谁知她竟然当真了。哼,天底下哪有免费的午餐,要想欣赏本人的健美身材,是需要付出代价的哦!”嘴角勾起一个弧度,那是一个邪魅加嘲讽的笑意。 洛克从费尔.楠柯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想当初,身为魔王子的我不也是这副德性吗?我不仅调戏过美女,还戏弄过帅哥。洛克苦笑着摇了摇头,他在心里叹了一声:唉,看来他是对rose动了情,想不到调戏起美女来,他比地球人还要更胜一畴。 费尔.楠柯一边用毛巾擦拭头发上的水珠,一边照镜子,嘴巴里还哼唱着“泰坦尼克号”的主题曲。 “出大事了,真的出大事了!”威廉.詹姆斯急得直跺脚,忍不住冲费尔.楠柯嚷嚷起来。 “你的心情似乎很好喔!”洛克一边看着变形手机屏幕,一边望向费尔.楠柯,“如果这个时候有人偷袭,你该不会是赤身裸体跟人对打吧?” “赤身裸体又怎么了?即便哥不着寸缕,也照样以一当十。”费尔.楠柯相当淡定,就跟没事人似的。他瞧了瞧詹姆斯,说道:“稍安勿躁,稍安勿躁,不就是少了几个人嘛,嚷嚷什么?” “什么,你已经知道了?”詹姆斯甚是惊讶。 “如果我没猜错,绮儿和小哈都失踪了对吧?” “那你还不快想办法?”詹姆斯快要抓狂了。 “有我在,你担心什么?放心吧,他们不会有事的。”费尔.楠柯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可是,叶枫还有安琦……”詹姆斯不放心,他也不知道费尔.楠柯的葫芦里究竟卖的是什么药。 略显慵懒的语气缓缓地响起:“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安叔叔来电话了。叶枫是被警方带去出庭了,安氏船务集团公司军火走私案告破,警方已经撤销了对叶枫等人的通辑。” “真的?太好了!我回东南亚又可以见到叶枫了。”詹姆斯高兴地跳了起来,继而,他的神色又黯淡下来,“可是安琦……” “你就放心吧,我是安琦的表哥,我只会把她保护得更好,绝不会让她出危险的。你不是要回东南亚参加时装艺术节吗?再说了,你答应方正太要帮他维修电脑的,去准备吧,这里的一切有我呢。” “是啊,有楠柯帮主在,你就不用担心了。去忙你的事情吧。”洛克说道。 詹姆斯犹豫了一下,然后说道:“那就拜托你了。”詹姆斯出到门口外面和rose说了几句话,就离开了。 不久,埃迪普斯派人送来了衣物。洛克也洗漱换了装。这次,两个人穿的都是军装,肩膀上还扛着肩章,分别是“中将”和“上校”军衔。 “哟,黑帮头子兼职军事顾问?以往我还不相信,想不到换了一身装束还真有几分像。”当费尔.楠柯和洛克走出门口的时候,rose讥诮的目光落在他们笔挺的军装上。 “在黑道上混饭吃,没几个像样的招牌怎么行?不过呢,名头不在于多少,而在于响不响亮。”费尔.楠柯振振有词。 “得了吧,收起你的那些名堂。安琦小姐和你的那个小弟失踪了,难道你一点儿都不着急?” “急,我怎么不急,我比你还急。只不过咱们有言在先,先去看你的搭档,免得你又以为我费尔.楠柯不守信用。” “好吧,这可是你说的,你别后悔。”rose很高兴,她觉得一雪前耻的机会到了。 几个人出到宾馆门口。埃迪普斯已经驾驶着一辆军用“悍马h1”等在那里了。四名身穿军装,手持冲锋枪的士官站在车旁,其中的两名打开了车门,一行人坐进“悍马h1”直奔医院。 rose一见两个人眉飞色舞的样子甚是惊讶,于是说道:“叶枫的冤屈得雪了,就把你们高兴成那样儿?你就不担心你的手臂吗?它可就要落地了哦!” “一条手臂算什么?我的命都是你的。如果需要,我会为你去死。”费尔.楠柯嘻笑着。 “你……烂命一条,谁稀罕要啊。”虽然rose嘴上是这样说的,心里却有一种甜蜜蜜的感觉升腾起来。她又想起了踹门而入时看到的那幅“活色生香”的美男出浴图,一朵红云飞上面颊,rose垂头不语了。 洛克瞥了一眼女孩娇羞的脸庞,又望望溢满柔情的琥珀色眸子,他突然觉得心里空落落的。也好,上一世我欠你的,这一世就让他替我补偿你吧。绮儿、若茜,你们都找到了好的归宿,我祝福你们。想着想着,洛克万分难过,眼神不知不觉间黯淡下来。 第124节 “怎么了?在想什么?”费尔.楠柯发现洛克又伤感了,忍不住问道。 “呵呵,没……没什么。”洛克勉强笑了笑,打趣道,“恋爱中的人就是不一样啊,原本灰色的天空在他的眼睛里都是蓝色的。” “有这么神奇?”费尔.楠柯奇怪地问道。 “神不神奇,问你自己啊。” 原本澄澈如蜜色琉璃般的眸子突然笼罩上一层阴霾。淡漠的眸光越过车窗,仿佛穿透了云层,直抵九重天外。 费尔.楠柯尴尬地笑笑,心想:天空在你的眼睛里是灰色的,可你却不知道,整个宇宙在我的眼睛里都是灰色的。 rose听了两个男人的对话,脸色更红了。 当他们走下车,进入医院的时候,看见许多医护人员跑向住院部三楼。 “头儿,好像出事儿了!”埃迪普斯紧张地说道。 “快,上去看看!”费尔.楠柯在前,埃迪普斯紧随其后,一行人跟着医护人员向三楼奔去。 医护人员和病人看到来了“大官”,都自动闪开一条路。当他们冲进病房的时候一下子呆住了。john仰面躺在病床上,胸口插着一把匕首。他的双手握着匕首的柄,眸子半张着。这双曾经幽蓝得如同湖水般的眸子,此刻已经变成了灰白色。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一个小时前我来看过john的,那时他还在笑,他还说……”rose惊恐地喃喃着。 在靠近床头的墙边上,大家看到了一张橱柜。那张橱柜上摆放着一篮子水果,还有鲜花和一些食品。 费尔.楠柯扫视了一眼鲜花。那是一束金黄色的康乃馨,它被插在一个古色古香的瓷瓶里,花香馥郁,颜色新鲜,看样子买来还没有多久。没错,应该是rose送给john的。可是john…… 第一百九十九章 一张信笺 院长和费尔.楠柯握了握手,慌里慌张地说道:“我是院长。您来得正好,这位病人是昨夜才入住本院的,我们的医生已经连夜为他做了手术,他伤得很严重,手臂保不住了,需要做截肢手术。我们就等家属来签字了。不久前护士小姐给他打针时,发现他死了。”院长一看这几个肩膀上扛着肩章的“大官”,就知道来者不是寻常人物。 费尔.楠柯掏出自己的证件,说道:“我是xx军事顾问,请封锁现场,不许外人进入,这里的事情就交由我们处理。” 院长挥了挥手,把挤在门口探头探脑的医护人员,以及徘徊在附近的病人都打发走了。 “john,对不起,我来晚了!”rose低低地呼唤着,“你怎么这么傻,你还这么年轻,不就是废了一条手臂吗?你还有左手啊,你可以用左手打枪的。都怪我,是我太粗心了,我应该留下来陪你的。” “啪嗒”,清亮亮的泪珠从娇俏的脸庞上滚落下来。rose低声哭泣起来。 “不会吧?”洛克很惊讶。 “不至于吧?”费尔.楠柯瞪着难以置信的眼睛,结结巴巴地道,“他……他自杀了?就因为废了一只手?少了一条手臂还可以当独臂大侠嘛。” “你……都是你,是你害死了john!” “刷”,rose拔出掖在靴子里的匕首,一下子横在费尔.楠柯的脖颈上。美女警官的眼睛里喷射着怒火,“我要你给john偿命!” “哗啦”,埃迪普斯把军用手枪指向rose,“你敢动帮主一根汗毛,我立刻暴了你的头!” 费尔.楠柯朝埃迪普斯摆摆手,示意他放下枪。 “哼!”咖啡色的眸子里闪过一丝愠怒之色,埃迪普斯冷哼一声,这才极不情愿地放下手中的枪。 费尔.楠柯扫视了死者一眼,他的目光在john的胸口处停留了一瞬。琥珀色的眸子里闪过一丝冰冷的神色,费尔.楠柯冷冷地说道:“你杀吧,我说过,我的命都是你的,既然你想要就拿去好了。不过我敢保证,杀了我,你肯定会后悔的!” “本小姐后悔的是没有早一点儿把你就地正/法!”美女警官咬牙切齿,碧绿色的眸子里充斥着滔天的恨意。 “别别别,你们冷静一点,冷静一点好不好?”洛克急得不得了,“john怎么可能自杀呢?他一定是被谋杀的。rose小姐,你是警官,你好好看看,找找线索嘛,怎么能一口咬定他是自杀呢?” “你们没长眼睛吗?难道没看到吗?插在john胸口上的那把匕首跟我手中的这把一模一样,那是john的匕首,是组织统一配备给我们的警用匕首,上面有icpo的徽识标志。如果不是你羞辱伤害他,导致他残疾,他又怎么会想不开?”碧绿色的大眼睛里噙着泪花,美女警官厉声斥责。 “这……这这这……”美女警官的理由似乎很充分,洛克不知道怎么反驳了。他又急又气,已经满头大汗了。急,是因为他担心美女警官的匕首会划拉下去,因此他急着找,希望找出什么证据来能证明john不是自杀的。气,是因为他看到费尔.楠柯一副“舍身取义”,情愿牡丹花下死的表情。洛克团团乱转着。“叮”,脚下传来一声异响。 “这是什么?”洛克一低头,发现脚底踩中了一块闪光的金属片。洛克把金属片拾起来,举到美女警官的眼前,“这不是藏在‘夺魂枪弩’中的暗器吗?叫……叫什么来着?”洛克拍着脑袋,狠命地想着。 费尔.楠柯瞥了那东西一眼,冷冷地说道:“叫苦无。” “给我看看。”rose收起匕首,把“苦无”接过来,狠狠地瞪了费尔.楠柯一眼。 “这东西应该是一种暗器,你怎么知道它叫苦无?”rose疑惑地望向费尔.楠柯。 “不相信去百度搜索啊,真是,头发长见识短!”费尔.楠柯没好气地嘀咕了一句。被国际刑警,而且还是一名女刑警把刀子架到脖子上,他觉得很丢脸。 “你……哼!”rose很生气,她举起金属片就要摔到地板上。从天窗外射进来的阳光照到了金属片上。 “咦?这上面好像有血迹。”rose瞪大眼睛,把金属片靠近了一些,她看得更清楚了,呈十字花形的尖角上的确有几点暗红色的血迹,“这东西会是什么人的呢?” 费尔.楠柯瞟了美女警官一眼没出声,因为他很恼火。 “你们快过来看。”洛克突然大叫一声。 大家闻声都往病床前挤。 洛克兴奋地嚷嚷着:“你们看,john的左手和右手。他的左手有伤,应该是被苦无划伤的。你们再看这把匕首,除了外面的柄,几乎全部没进了胸口。你们再看他的右手,他的右手已经被医生包扎过了,而且院长还说,他的手臂保不住了,需要截肢。这样的一双手,怎么能握得住匕首?又怎么会有那么大的力量把匕首刺进自己的胸口?而且还刺得那么深。” 埃迪普斯向洛克投去赞许的目光,说道:“不错。以我的经验来看,这枚暗器应该是从天窗射进来的。john是国际刑警,以他的身手应该是能躲过去的。想必他受了伤,行动不方便,他是想接住暗器,可能是伤口疼痛或者是不习惯左手接暗器,因此没接住,暗器划伤了他的手。杀手见暗器没有杀死目标,便破窗而入,用john的匕首杀死了他,然后把他的双手放上去,给人造成一种自杀的假象。只是,他不知道john的右手臂已经残废,便留下了破绽。” 破窗而入?几双眼睛对视了一下,大家都抬头看向窗户,然后有点头的,也有摇头的。 洛克说道:“应该不是从窗户进来的。你们看,窗户是从里面插上的。再说了,杀手谋杀了john之后纵出窗子,他不可能再反插窗户,除非他是从门口出去的,再或者是医护人员发现敞开的窗子,便把窗户插上了。” “不,你们的推断有太多疑点。”rose摇了摇头,“john的双手都能接取暗器,即便是因为受伤行动迟缓没能接住暗器,同时也说明他发现了杀手。可是这里并没有搏斗过的痕迹,而且john死得很安祥。这就说明,他是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刺杀的。” “不错,他应该是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刺杀的。”费尔.楠柯抬手指向john的胸口,“你们看,从胸口的血液流量,还有血液的凝固程度来看,john死亡的时间应该不会超过一个小时。杀手很可能是化妆成医护人员混进来,以给john打针换药等为由,趁john不注意,把匕首刺进他的胸口。” “对啊,赶快封锁医院,搜查医护人员不就得了吗?”洛克一副恍然大悟状。 “嗯,这个理由还说得过去。可是都已经这么久了,杀手早已经逃之夭夭,你以为他会呆在这里等你束手就擒吗?唉!”rose长叹一声。 这一声哀叹含伤带怨,听得费尔.楠柯心一颤。 john,对不起,是我害的你。你放心,我一定会抓住凶手,把他碎身万段。我欠你一条手臂,也欠了你一条命,但是,我现在还不能把它还给你,我要留着这条命替你讨还血债。你安息吧!愿你的灵魂早日升入天堂。费尔.楠柯伸手欲为john合上半开的眼帘。 “咦,这是什么?”费尔.楠柯发现john的衬衣口袋里有东西,是纸质东西的一角。他把那东西抽取出来,并且展开了。是一张精致的信笺。费尔.楠柯迅速扫了一眼,上面用英文写着几行字: 1月1日2011年 亲爱的rose, 如果有一天我死去了,我希望你能看到这张信笺。你总是让我叫你姐姐,你知道吗?我不愿意这样叫,真的一点都不愿意。我只想叫你亲爱的rose。你知道吗?亲爱的rose,在阿拉斯加受训期间,有许多次我都想当逃兵,想逃离那片魔鬼一样的地域。但是,我看到了你,一个女孩子都能接受魔鬼式的训练,为什么我就不能?于是,我咬着牙坚持下来。 亲爱的rose,你知道吗?我留在icpo是因为我爱上了你。 亲爱的rose,如果有一天我死了,我希望能死在你的怀里,我希望我的手能被你握在掌心。喔,亲爱的,请不要合上我的双眼,我要在天堂里看着你…… 永远爱你的, john 知道吗?亲爱的rose,我之所以选择在这一天写这张信笺是因为我要爱你一生一世。 “给我看看。”还有一行字没扫瞄到,信笺被rose夺了去。 “dear……”rose以为是john搜集到的情报,当她发现是john写给自己的留言时,急忙住了嘴。看着看着,rose的眼圈红了。 “傻弟弟,是姐姐对不起你,姐姐没有照顾好你。呜呜呜……”rose扑倒在病床上,把john的那只伤残的手攥进掌心,拥着他失声恸哭。 “我他妈的不是个男人!”“嘭”,费尔.楠柯一拳击在了墙壁上。 洛克的心也跟着一颤,他看到有红色的液体正从费尔.楠柯的手背上流下来。 “头儿,我们先出去吧?”埃迪普斯看出了一点儿苗头,他担心费尔.楠柯会一冲动再真的把手臂砍下来。 洛克急忙说道:“走吧,让他们单独呆一会儿。” “走了走了!”埃迪普斯一挥手,站在门外和守在楼梯口的持枪士官跟上前来。大家簇拥着费尔.楠柯,出了住院部,往门口走去。 费尔.楠柯阴沉着脸。他一边走,一边拨打杜洛.佩雷斯的手机:“老二,你马上去曼哈顿,把星野组给我连窝端了。手脚干净点儿,务必要做到鸡犬不留!” 第二百章 冰释前嫌 端了“星野组”?哦,我想起来了,“苦无”还有“夺魂枪弩”是“现代忍者”使用的武器。那么,现在可以肯定,john是死在日本人手里的。可是,你为什么不告诉rose是日本人干的呢?糟了!洛克在心里惊叫一声,如果星野美姬子是血族,万一她再和维尔联手,不要说一个杜洛.佩雷斯,就是十个杜洛.佩雷斯也不是对手啊!这家伙是不是昏了头?怎么办呢?我要不要提醒他?洛克瞄了一眼费尔.楠柯。只见那张原本阳光的脸庞上布满了乌云,好像倾刻间就会突降暴雨一样。那对琥珀色的眸子里腾腾地燃烧着烈焰。一阵冰冷的肃杀之气弥漫在了空气里。洛克打了一个寒颤,没敢出声。 费尔.楠柯一坐进军用悍马就把埃迪普斯赶下了正驾驶的位置。左手一打方向盘,“呼……”军用悍马猛地窜了出去。洛克的屁股还没坐稳呢,“砰”,一个趔趄跌出去,额头撞上了车门。 洛克摇摇晃晃地直起身来,感觉额头火辣辣的痛,他用手一摸,肿起来一个包。洛克望向埃迪普斯,埃迪普斯摇摇头没出声儿,因为他知道帮主心里不痛快,他可不敢触霉头。 洛克慌手慌脚地系上安全带。军用悍马横冲直撞,就跟发怒的公牛一样窜上高速公路,一路狂飙,直往郊区冲去。 我的哥哟,你心里不痛快,也不能拿我的小命开玩笑吧?我的使命还没完成呢,难不成就搁在这儿了?洛克在心里叫苦不迭。他又瞧了瞧埃迪普斯,埃迪普斯和那几名士官相当淡定,一副见惯不怪的样子。 好在费尔.楠柯的驾车技术超一流,有好几次看上去军用悍马似乎就要撞上其它小车,或者障碍物了,却都在即将相撞的一瞬间避了开去。 唉!洛克在心里叹了一声。其实洛克心里很明白,费尔.楠柯发飙不是因为气恨“星野组”或者维尔,他是在生他自己的气,他现在是又痛又悔。可惜,这个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可吃,如果……如果时光能够倒流…… “喂,停车停车,倒流,时光倒流……”由于激动加兴奋,洛克几乎语无伦次起来,“如果时光倒流,如果有了时空之匙,我们就可以回到案发之前,也就能够知道杀死john的凶手是谁,并且及时阻止,这样john就不会死了!” “哐”的一声,军用悍马在冲上山坡之前停了下来。费尔.楠柯一脚踹开车门。洛克以为自己提出了一个极好的建议,不曾想,费尔.楠柯的脸更黑了,他一边挥舞着手臂,一边大声嚷嚷着:“如果如果,如果有如果,现在的一切还会发生吗?你以为时空之匙是万能的?如果时空之匙是万能的,当初我从湖水里走上岸的时候就应该遇上你。如果我能遇上你,阻止你进入亚特兰蒂斯,那么亚特兰蒂斯也就不会覆灭。你知不知道?如果你没有出现,今天的一切都将不会发生!” 洛克被费尔.楠柯连珠炮般的狂轰乱炸给搞得晕头转向,他愣怔了一下,突然想起来了,在前往东土大陆求取骨龙的路上,自己曾经在一片湖泊里洗过澡,那时从湖水里钻出一个冰冷的庞然大物。从庞然大物上跳下来一个白衣人,当时自己还以为是宙斯派来追杀自己的神祗。 原来那个庞然大物就是飞龙战车,那个白衣人就是米勒。一霎那间,洛克的目光呆滞起来,他喃喃着:“你说得对,我的确不应该和你相遇。如果这个世界上没有我,亚特兰蒂斯就不会陷落,你也不会中血毒,绮儿、若茜、枭、科隆、丽莎,还有米迦他们就都不会死。哈哈哈……哈哈哈!”洛克狂笑起来,“血猎,噢,不,你是枭。枭,大哥对不起你,是大哥害死了你,你一个人在冥界一定很寂寞。你等等,大哥去陪你了。大哥现在就去陪你。”惨白的脸上挂着凄厉的笑,洛克掏出了“变形手机”,一揿按键,“啪”的一声,手机变成了手枪。血红色的眸子里闪烁着莹莹的泪光。洛克用枪指着自己的胸口,一步一步向后退去。 埃迪普斯和那四名士官目瞪口呆。山上的风很大,他们虽然没听清两位“长官”讲什么,但是,他们看出来了,两位“长官”情绪失控,似乎精神都有些失常。那位“小长官”好像要自杀。 埃迪普斯默默地看着自己的老大,他很纳闷:头儿这是怎么了?还从来没见他如此情绪化过。难道是为了那个女刑警在争风吃醋?嗤,漂亮的女人都是祸水还真就一点儿不假。 “shit!”费尔.楠柯猛地醒悟过来,大声吼道,“哪里有他妈的那么多如果,我他妈的一定是中邪了!sorry!srorry!洛克,对不起,不是你想的那样,我……我不是针对你……”费尔.楠柯语无伦次起来,他一边朝洛克走来,一边急切地解释,“你……你不要做傻事。你听我说,我真的不是针对你,我他妈的是气糊涂了。你把枪给我,你快把枪给我!你说过的,如果有来生要和我做一回真正的兄弟。我好不容易才等到今生,现在我们是兄弟了,真正的兄弟,你不能抛下我一个人就走。” “你不要过来,你再过来我就开枪了!”洛克已经心灰意冷。他也知道费尔.楠柯不是有心的,但是,费尔.楠柯的话的确是对的。就是因为自己的出现,才会令所有的事情变得糟糕。如果自己消失了,说不定一切问题就都解决了。 “死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大哥怎么如此小孩子气?”一个奚落的,略带磁性的声音响了起来。 “这声音……感觉好熟悉。谁?你是谁?”洛克抬起迷朦的泪眼,循声四处张望。“嗖”“咔”,一道光影闪过。费尔.楠柯趁洛克注意力分散之际,释放了“无影鬼索”。洛克手里的“高能电磁枪”被“没收”了。 树林里转出一个男子来,他的身后还跟着一个黑衣女子。男子极其年轻,黑色眼睛,黑色短发,他的耳朵,呃,他的耳朵是尖尖的。 “你……你是枭,你没有死?”洛克万分惊讶。 “大哥!我是血猎,也是枭。”血猎走上前来,拥抱了洛克,“我们已经有许久没见面了,可以说是三年,也可以说是几百年,甚至是十万年。想不到一见面就看见你寻死觅活,这可不像从前的你。” 第125节 “我……”洛克羞红了脸。 费尔.楠柯一脸的愕然。虽然他说过血猎不会死,但那也只是他的猜测,目的只是为了安慰洛克。当血猎真的出现在面前,他一时还难以相信。 血猎朝费尔.楠柯走来。费尔.楠柯有些紧张,同时也很尴尬。他紧张是因为他也不知道血猎是否会向自己复仇。他尴尬是因为自己曾经冒充女王欺骗了雪烈的感情。 “你们的话我都听到了。你好!”血猎伸出手,“我是应该叫你米勒亲王呢,还是叫你修罗女王?” “我……”费尔.楠柯握住血猎的手,他尴尬不已,俊脸已经涨得通红。 “我叫他楠柯,不如你也这样叫吧。”洛克说道。 “楠哥!”血猎把“楠柯”听成了“楠哥”。 “血猎!” 穿过千载岁华,跨越万年时光,两个曾经刀剑相向的人拥抱在一起。 “好,太好了,我又多了一个兄弟!”琥珀色的眸子里浮上了星子,费尔.楠柯差一点儿落泪。血猎能够放下仇恨,太出乎他的意料。费尔.楠柯激动不已。 “这位是?”费尔.楠柯看到了出现在血猎身后的女子。 女子身材很高大,几乎有2米,身穿黑色长皮毛大衣,手上戴着同样黑色的皮质手套,手里还提着一个精致的蛇皮手袋。只是,无法窥见她的容貌,因为她的头上戴着一顶华贵的帽子,从帽子上垂下来的黑色面纱遮挡住了她的脸庞。 “你好,我叫血月。我们有见过面吗?”女子微微颔首。她的声音极细,而又温柔动听。 费尔.楠柯愣怔了一下,心想:她为什么要戴面纱?是面容有缺陷还是……莫非她就是出现在“蓝威卡幻世纪酒楼”的女子杀手?她这样问是不是在试探我?很快,费尔.楠柯又否定了自己的想法,因为该女子的身材比女子杀手要高大得多。 “我想,我们应该没有见过面吧。你好,本人费尔.楠柯,很高兴认识你。”费尔.楠柯微笑着颔首,算作回礼。 “你就是‘飞鲸帮’帮主,xx国高级军事顾问?久仰!你的属下一早投过贴子了,你不是约我黄昏见面吗?呵呵,怎么,等不及了?”血月轻笑一声。 “你……真想不到,你就是血狼社社长!”费尔.楠柯颇为惊讶。 “我是社长不假,老板却是他。”血月指向血猎。 血猎说道:“我创建血狼社也是迫不得已,为了生存嘛。噢,对了,你们要找的东西都在我这里,我也知道你们遇到了一些问题,不如到血狼社小聚一下,我会一一为你们解答。” “哦?那好啊!” “太好了!” 费尔.楠柯和洛克对视一眼,两个人都笑了。原来“时空之匙”和“夭”都在血猎的手里。 随着血猎的突然出现,仿佛挡在眼前的迷雾就要散去了一样,洛克感觉心里轻松下来。 第二百零一章 血狼社 “老四,我要去血狼社会见客人。这样吧,你先驾车回军营。务必要给我看好那两个人,他们千万不能出事。” “是,头儿!属下定当竭尽全力。” 埃迪普斯上了军用悍马,和那四名持枪士官回转军营去了。因为军营里还有两个“重点保护对象”。谁呀?他们就是绮儿和冥王。由于屡次遇险,费尔.楠柯疑心大家的行踪已经被“星野组”所掌握。他担心绮儿和冥王的安危。于是,昨天夜里,他让埃迪普斯给绮儿和冥王换了军装。绮儿和冥王被埃迪普斯编进士官行列里,给带去了军营。 当威廉.詹姆斯准备回东南亚时,他来向大家辞行。詹姆斯发现安琦和小哈的衣物等东西还在房间里,人却不见了,他以为安琦又出事了,于是就来敲费尔.楠柯卧室的门。当时,费尔.楠柯正在浴室里洗浴,他没听见敲门声。而洛克睡得又太沉,也没听到。无奈,威廉.詹姆斯又打电话喊来rose,rose从医院赶回卫城宾馆,她担心安琦的安危,一着急,就飞起一脚把门给踹开了。于是,rose看见了“一朵出水芙蓉”——几乎全裸的费尔.楠柯。 由于埃迪普斯一早就来卫城宾馆门外等候帮主“接见”,他忘记交待属下如何照顾两位“新人”。现在,绮儿和冥王被当作新兵,给编进了新兵队伍里,正在接受军事训练呢。 “卧倒,起立,起立,卧倒……左转,右转,右转,左转……”在手持电棍教官的严格训练下,晕头转向的绮儿被训得香汗淋漓,头晕目眩的冥王被累得气喘吁吁。 真衰哦!这是本王游历人间最悲惨的一次遭遇。可恶的洛克,黑心的费尔.楠柯,等本王恢复了神力,看本王怎么收拾你们!本王要把你们投进地狱,放在冥火上制成人肉烧烤,不,那样太便宜你们了。本王要把你们放在油锅里炸成鱿鱼,然后吞到肚子里……冥王恨恨地想着。但是,不管怎么想,他都觉得对他们的惩罚太轻,都不足以发泄他胸中的愤懑。因为他是冥王,从来都是一神(宙斯)之下,万神之上,哪里受过这种“惨厉”的折磨呢? 绮儿也在心里愤愤不平着:哥哥这是干什么去了?把绮儿给忘记了吗?竟然让绮儿在这里受苦。如果枫哥哥在就好了,枫哥哥永远都不会让绮儿受苦的。想着想着,绮儿眼泪汪汪,越发思念起叶枫来。 利卡维托斯山是雅典最大的一座山。“血狼社”就座落在山腰处,依山势而建。从外表上看它就像是一座教堂。 上山的路是一阶一阶的石板梯级。石阶两旁还有葡萄架和青翠的松树。从架上垂下来的葡萄藤已经干枯了,那些萎缩的叶子却还固执地紧贴在藤蔓上。只有那片青翠于萧索之中为苍凉的冬凭添了许多暖意。 正午的阳光照耀着山腰的那栋建筑物,使白色的墙壁反射着美丽的金色。大家举目远眺,先后看到了爱琴海和卫城,以及皮瑞斯港。 “这里不错哦,好地方!” “你可真有眼光,竟然会选择在这里落脚。” 洛克和费尔.楠柯赞叹不已。 “我之所以选择在这里居住,是因为这里有一种熟悉的气息,我觉得这里就像从前的尤卡坦和波克斯,谁让我是一个喜欢怀旧的人呢!”黑幽幽的眸子黯了一黯。 洛克看到了,那双大眼睛里满含着一种爱恨难酬,而又无限怅惘的落莫之意。费尔.楠柯面色微红,一提到从前,他多少还是有些尴尬。 “血猎,从前你的酒量相当大,我还从来都没有拼过你,楠柯的酒量也不错哦,我觉得你们两个有得一拼,不知你这里有什么好酒,拿出来给大家尝一尝吧?”为了打破尴尬,洛克急忙转移话题。 “酒量?呵呵,我的酒量只会递增,绝不会减少。”一提到酒,血猎的眸子又闪亮起来,“你还别说,血狼社真就珍藏了一种好酒,你们来得正好,可以尝一尝了。血月,你先去准备一些饮食,再去库房把那桶陈年老酒取来。” “是,属下这就去办。”血月应声离开了。 “哦?你这里还有陈年老酒,不知陈到多少年?我的总部珍藏一瓶八百年前的葡萄酒,据说也产自希腊。我还没舍得饮呢。”费尔.楠柯打趣道。 “原来你还藏有八百年的老酒,小气!”洛克撇了撇嘴,又回敬费尔.楠柯一个白眼。因为他去过“飞鲸帮”的总部了,也没见费尔.楠柯拿出陈年老酒来。 费尔.楠柯急忙辩解:“不是我小气哦,当时你们不是急着找潘娜雅和潘瑞斯嘛,结果被我忘记了。如果你们再多停留一阵儿,说不定我就想起来了。” “八百年的陈酒算什么,我这桶酒可是产自两千年前。”血猎微笑着说道。 “两千年前?”洛克惊得直咂舌。 费尔.楠柯苦笑着摇了摇头,他不是不相信,而是太相信了。因为血猎的手里有“时空之匙”嘛,不要说两千年前,即便是两万年前,二十万年前的美酒,只要他想饮,随时都可以穿越时空拎回来享用。 大家朝建筑物走去。建筑物的周围是一圈有两米高的铁栅栏。进了门里,院子相当宽阔,并且还种植有苍翠的松树,以及葡萄藤。只是由于季节的原因,那些葡萄藤也是干枯的。 院子的左侧依山势向上凸起,在那里有一个咖啡厅。厅里坐着几个年轻人,他们一边饮冰咖啡,一边在看报,还有的在玩电子游戏和看电视。 “这是我的属下,他们分别叫赫克特o、赫克特t……赫克特e。赫克特f和赫克特x出任务去了还没回来。”血猎在介绍“血狼社”的社员。 他们的名字好奇怪。洛克在心里嘀咕着。 费尔.楠柯抬眼望去,看见厅里坐着六名年轻的男子。六名男子见有客人进来,立刻站起身。他们的身材很高大,都超过了两米。他们同时伸出双手,说道:“你们好!” 洛克看着这些年轻的男子,感觉有点儿怪怪的。他也有一些慌乱,因为他没见过这种礼节。 费尔.楠柯则大吃一惊,这种礼节他很熟悉,是星际间通用的一种礼节。当两个来自不同星籍的人见面时,会同时伸出双手,手心要朝上。这是为了向对方表明:我的手中没持有武器,我是为和平而来,我们可以做朋友。六名男子的手心都朝上。他们不是地球上的人类,他们是…… “跟你们说过多少次了,怎么还改不了?”血猎责怪道,“唉,这也怪不得你们,毕竟我是第一次带客人来。” 六名男子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他们放下双手,齐齐弯腰鞠了一躬。 费尔.楠柯和洛克行了个军礼,因为他们现在是军中“大官”,一个是“中将”,一个是“上校”。 费尔.楠柯扫视了这些男子一眼,他记得埃迪普斯说过,“血狼社”的社员与众不同。他发现他们的确有些与众不同,他们的头发隐约闪着蓝色,他们的眼睛,那些瞳孔隐隐闪着红色。他们的身上残留有大角星人的特征,难道他们是大角星人?那么血月,难道她是缇露萨卡迪拉库西美斯?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出现在地球上,难道是为了寻找“磁欧石”?我得想办法让她摘下面纱,确认一下才是。费尔.楠柯的心急剧地跳起来,他从来都没有这么紧张过。 血猎带着洛克和费尔.楠柯走进建筑物。 大厅里弥漫着浓郁的花香。有室内游泳池,在游泳池的旁边摆放着鲜花,虽然叫不上来名字,却都热烈地开放着。上到三楼,他们在客厅里坐了下来。 客厅宽大明亮。坐在沙发上向窗外望,就能看到爱琴海。 不久,血月回来了,她的手里捧着一个红色的酒桶,身边还跟着一名男子。男子不是别人,正是失踪了的叶枫。叶枫没戴墨镜,已经换了一身衣服,是一套黑色皮质衣裤,衣服裤子似乎都有点儿长。这套衣服应该是六名男子中某一位的。费尔.楠柯和洛克对视一眼,都摇了摇头,他们觉得这个叶枫是假的,应该是蜥蜴人冒充的。 “呵呵,我是被‘绑架’来的。你们怎么穿上了军装啊?哇,中将和上校,官还不小喔!”叶枫打趣道。 “噢,我是xx军事顾问嘛,自然要有一套军中行头了。”费尔.楠柯说道。 “对了,安琦呢?你们有没有见到安绮?昨晚有人袭击,我和大家失散了,后来被大哥带到这里,安琦她……”紫水晶般的眸子里闪过了复杂的神色,那是焦虑、担忧还有失望。 费尔.楠柯和洛克又对视了一眼,他们觉得这个叶枫应该就是真正的叶枫。两个人有些糊涂了。 费尔.楠柯说道:“你放心,安琦她安全地回到了卫城宾馆。倒是你,你的案子已经结了,你已经被当庭释放。” “哦,我知道了。我刚刚看过电视,不知道是谁冒充我出的庭,我真应该好好感谢他。” 洛克急忙说道:“好人有好报嘛,说不定是安叔叔为你找了个替身代你出的庭。”其实洛克是在敷衍。因为他明明从手机屏幕上看到了走上飞机的叶枫,而那架飞机又是从雅典起飞的。难道安启明特意跑到希腊来找个叶枫的替身回去?这也太不现实了。 蜥蜴人,是你假冒叶枫吗?请你告诉我好吗?洛克用心灵对话的方式同蜥蜴人交谈。但是,眼前的“蜥蜴人”并没有回应。难道这个叶枫不是蜥蜴人幻化的? 第二百零二章 又现疑云 洛克用心灵对话的方式向蜥蜴人发出询问,好半天也没有收到任何信息,他只好作罢。 “大家坐吧,先不急。品尝一下血月的手艺,还有我这里的美酒,然后我再讲给你们听。”血猎说道。 血月端来蔬菜沙拉、烤土豆番薯米饭,还有酥皮卷,以及烤鱼和肉串等等。 “呵,真丰盛!比我想象中的还要美味。”费尔.楠柯一边吃,一边赞不绝口。 “很有家的感觉哦!你们简直就像一家人。”洛克朝血猎挤了挤眼睛,说道,“血月社长也坐下来一起吃吧!” “你们不知道,他们只会做,不会吃,因为……呃,他们不喜欢吃肉食。”血猎说道。 “那就吃蔬菜沙拉嘛。”洛克招呼血月。 “我已经吃过了,我还是为你们斟酒吧!”血月为大家摆上酒杯。四个红色的杯子,它们是木制的,每一个杯子都有四只脚和一个弧形的把手,它们相当玲珑和奇巧,不仅呈现出晶莹如琉璃般的血红色,而且上面还雕刻有古老的类似于文字一样的花纹。 “龙涎酒杯!怎么会在你这里?”洛克异常惊讶。 费尔.楠柯扫视一眼那桶酒,还有那几个杯子。既然“龙涎酒杯”出现在这里,就说明蝎子手中的提箱也在这里,难道是血猎唆使他的属下杀害蝎子,并夺下提箱?费尔.楠柯感觉心里很不是滋味。他又看向自己的戒指,戒指还是一如往常一样,并没有放射出光芒,也没有发出颤音。看情形,“时空之匙”应该就在这里。想必“时空之匙”被藏得很隐秘,能量没有外泄,因此,“磁欧石”没有感应到。 血猎笑道:“这些杯子的确就是龙涎酒杯。大哥就没有想到叶枫是被我‘劫持’的吗?” 洛克的脸红了,呢嚅道:“我以为你已经死了,也就没想到时空之匙会在你手里,更没有想到叶枫也会在你这里。” 血月为大家斟满了杯子。 “这酒是龙涎酒!”洛克翕动了一下鼻子,他不用尝,光是嗅就嗅出来了。因为“龙涎酒”不同于任何一种酒,它虽然也有葡萄的味道,但是,这种味道异常芬芳。 费尔.楠柯没出声,蝎子还在抢救中,也不知道有没有生还的希望,他心里不痛快,只是低着头喝闷酒。原本风味独特的“龙涎酒”滑进费尔.楠柯的喉咙里,愣是没被他品出味道来。 血猎说道:“不错,这桶酒的确就是龙涎酒,叶枫也的确是真正的叶枫,他身上有花香的味道。这个你们无须怀疑。” “哦?愿闻其祥。”费尔.楠柯抬起头来,他很惊讶。他看了洛克一眼,洛克也是一脸的迷惑。想不到两个人竟然都猜错了。 血猎饮了一口“龙涎酒”,说道:“这件事说来话长。我几经辗转来到这里,虽然失去变身成乌伏王的能力,但是我的妖力并没有消失。呵呵,现在我应该只能算是个半妖吧。当你们一进入利卡维托斯山,我就嗅到了熟悉的味道。嗯,那是血族的味道。我以为是维尔来了。我看见了义兄——洛克。我不知道他还记不记得我。于是,我启用时空之匙,利用它的‘瞬间转移’功能把神庙移了出来。原来大哥并没有忘记我……” 第126节 洛克略显尴尬,他当然知道是怎么回事,因为三年前初次遇到血猎的时候,他还没有穿越到十万年前的异世界,自然就不会拥有关于血猎的记忆。 “我发现大哥你在寻找‘夭’,‘夭’是对付血族的神器,我以为你发现了维尔,于是,便跟着你们下了山……” “你一直在跟踪我们?”费尔.楠柯很惊讶,心想:凭我的功夫如果有人跟踪,不至于没发现啊。 血猎笑了笑,说道:“因为我是半妖嘛。你们在地面上行走的时候,我可是在屋顶上的哦……” “原来是这样,那你接着说。”费尔.楠柯明白了,因为他知道,“妖”也是一种生命形式,他们拥有某些特殊的能力,能够在一瞬间移动很远的位置,速度迅疾得就像一缕风。 血猎接着说道:“跟踪你们的还不只我一个……” “啊!还有谁?”洛克万分惊讶。 费尔.楠柯说道:“如果我没猜错,应该是‘隐形人’吧?” “什么隐形人?”血猎一脸的迷惑。 “呵呵,我只是随便说说。”费尔.楠柯干笑两声,“你继续,我们又被谁跟踪了?”唉!费尔.楠柯在心里叹息一声:即便血猎是妖族又能怎样,凭他的本事应该也看不出“隐形人”的。 他一定是对我有所隐瞒,他还在怀疑我,对我缺乏信任。黝黑的眸子里闪过一抹痛楚的神色,血猎看了费尔.楠柯一眼,继续说道:“当你们去蒙纳斯提拉广场寻找‘夭’的时候,你们又被血族跟踪了……” “什么,我们被血族跟踪?”费尔.楠柯异常惊讶,洛克更是万分惊骇。费尔.楠柯暗想:看来我的这身功夫只能用于对付普通的人类,在其他生命形式面前估计是一点效用都没有了。 “是的。在那间咖啡店里,我嗅到了血族的味道。我推测血族要袭击的目标是叶枫,因为叶枫是我的弟弟,也就是转世的科隆。他应该是受维尔的唆使,目的嘛,自然是为了向我复仇……” “嗯,你的推测很有道理。”费尔.楠柯先是表示赞同,继而又摇了摇头,“难道维尔不会向洛克复仇吗?毕竟,是洛克杀死了塞亚、杰斯还有伦萨和……” “不,不会。”血猎摇了摇头,“维尔应该不会认出洛克来,因为洛克的容貌和威廉.赡姆斯一样,而威廉.赡姆斯就是转世的米迦。从前在暗夜城堡的时候,维尔和米迦称兄道弟,关系一向很好。如果不是被塞亚威逼,他也不至于跟你反目……” “那么,另外一个叶枫又是怎么回事?还有,我的保镖蝎子是怎么死的?你……有没有看到?我的提箱里还有许多证件,它应该在你这儿吧?”费尔.楠柯还纠结在蝎子这件事上。 “另外一个叶枫?怎么,还有一个叶枫吗?”血猎瞪大了眼睛,“你刚才说有隐形人,难道真的有隐形人?是他幻化成了叶枫?” 洛克看了费尔.楠柯一眼,费尔.楠柯点了点头。洛克便把存在蜥蜴人,并且怀疑蜥蜴人就是隐形人的事说了一遍。 血猎摇了摇头,说道:“我在电视和网络上曾经看到过有关喜玛朗雅山雪人和北美大脚怪的传说,或许他们是妖族和魔族的后裔吧。至于蜥蜴人嘛,没听说过。” 叶枫说道:“哪有那么玄乎?应该是安叔叔安排人替我出庭,安叔叔为了帮我洗脱罪名,可花费了不少心血呢。” 洛克和费尔.楠柯对视一眼没再出声。因为看到蜥蜴人的只有洛克一人,发现有“隐形人”的只有费尔.楠柯一个,现在蜥蜴人又没有出现,“隐形人”似乎也没有了踪迹,他们根本无法证明它或“他”的存在。 血猎吩咐血月道:“你去,把箱子拿来。” 当提箱取出来时,费尔.楠柯看到了被利刃砍烂的密码锁。想必是“夭”干的好事了,哼,你的匪气还真就是没改,连我的箱子都敢撬。费尔.楠柯有些不悦。 血猎拿起杯子嗅了嗅,然后不好意思地笑笑,说道:“当时我并不知道你就是米勒,我只知道你是‘飞鲸帮’帮主,世界头号军火商。我知道杯子就在你的箱子里,我只取出了这些杯子,其它东西我没有动过。我想试试这些杯子,想知道用这种杯子饮‘龙涎酒’味道究竟有什么不同。至于这箱子嘛,我不是从你的保镖手里抢的,而是从血族女子手里夺来的。 当你们走进龙涎酒巷的时候,我发现了跟踪你们的血族男女。实际上,这条巷子里只有一间即将倒闭的酒坊。我想让你们尝一尝真正的龙涎酒。于是,我开启了时空之匙,把你们转移到两千年前。当你们从龙涎酒坊出来的时候,我把那桶酒偷了出来。就是现在的这桶。因为酒实在太香了,我也想尝一尝嘛,谁知被你们给饮完了。幸好龙涎酒被馋嘴的工人给藏起半桶,我嗅到了味道,就把那半桶偷出来,倒进了这个桶……”说到这里,血猎调皮地笑了笑。洛克的眼前甚至都浮现出那个躲在屋顶的人,一副垂涎三尺的模样。 费尔.楠柯在心里嘀咕了一句:我也奇怪着呢,就凭我们几个人怎么可能会饮完那桶酒呢?原来被工人藏起半桶。 “只可惜,龙涎酒杯被老板送给了你。没有了杯子,酒味可会大大下降的。 我把你们转移出来后,就躲在角落里饮龙涎酒,绵醇的酒香实在是太诱人了,对于我这样嗜酒如命的人来说,如果不尝上一尝,那比杀了我都要难受。我正品尝美酒呢,突然发现你们往回赶来。我不知道你们要干什么,我担心你们的离开会给血族造成可趁之机。因此,我停止饮酒,急忙纵上屋顶朝前赶去。等我赶到巷子里的时候,看到我的属下和你的保镖交上了手……”说到这儿,血猎把脸一沉,“血月,你说,怎么回事儿?你和你的族人为什么袭击我的弟弟?” 第二百零三章 意料之外 在血猎的逼视下,血月吓坏了。她急忙解释道:“不是的啦,是这样的。当时我们在追踪一男一女两名血族杀手。当我们追到一条巷子里的时候,意外地发现叶枫的身边有两名女子,其中的一名女子是我的雇主要我暗杀的对象。你说过的,收了人家的佣金就要替人家消灾,否则血狼社的声誉就会受损。于是,我向女子开了枪,谁知我的族人,他们误以为大家都是要暗杀的目标,于是就都开了枪。对不起,你的保镖就是在那种混乱的情况下中弹的。不过,他中的未必就是我们的枪弹,也有可能是血族男女开的枪。之后,我们被突然撞出来的两辆汽车冲散了。不好意思,为了抢,噢,不,为了救叶枫,我们没有顾及其他,我只看见一名女子拉着她的同伴跑上了街道。” 天哪!洛克在心里惊叫一声,血月所说的暗杀目标应该就是rose了。于是,洛克嚷嚷起来:“乱了乱了,全乱套了。血猎,你知不知道,那名女子叫rose,是一名国际刑警,也是你的妹妹,转世的若茜。” “什么,会有这样的事儿?我妹妹她……她有没有受伤?”血猎猛地站起身来,怒视着血月,吓得血月颤抖起来,急忙说道:“她……她应该没有受伤,我看到她去追血族女子了。” “坐坐坐。”费尔.楠柯一摆手,示意血猎坐下,“你别急,rose没事。她正在医院里陪他的搭档,同样是国际刑警的john。我有一个问题想问。今天上午,也就是不久前,发生在xx医院里的一起谋杀案跟你们有没有关系?死者就是rose的搭档,他的名字叫john,是一个有着棕黄色卷发,湖蓝色眼睛的男孩。”费尔.楠柯怀疑john的死亡和血月有关。 “我……是我。”血月垂下头,小声呢嚅着,“几天前,我的雇主发来两张相片,让我刺杀一男一女。雇主发信息说,他们入住在东南亚e国m省n市的蓝威卡幻世纪酒楼……” “什么?john是你杀害的!”费尔.楠柯霍地站起身来。“嘭”,他一拳砸在桌面上,震得桌面上的杯盘差一点儿飞起来。 “我……我不知道他们是国际刑警。”血月被吓得花枝乱颤,心想:为什么地球上的男人容易情绪化呢? “缇露萨卡迪拉库西美斯,我真怀疑你,你是不是傻瓜?你在刺杀之前就不能先确定一下目标的身份吗?”费尔.楠柯又惊又怒,他脱口而出,叫出了血月的名字。 “你……你到底是谁?你怎么会大角星语?”血月吓坏了。 “摘去你的面纱吧,在我面前你还是不要装了。哼,我小时候还被你的属下给抱上床,差一点儿成了你的夫君呢。”费尔.楠柯冷笑一声。 “你……你是卡谬!”血月猛地掀开面纱。大家看到了一个美女。她的容貌很美,简直就像一朵水仙花。她的眼睛细长,可以称之为单凤眼。她的眉毛很特别,是连在一起的,并且斜飞进双鬓,那是大角星王的特征。 “傻瓜,你被我的父王给骗了。”嘴角扯起一个弧度,那是一个嘲讽的笑意,“卡谬是我的哥哥,我是修罗。” “啊!”血月惊叫一声,差一点儿昏厥过去。 费尔.楠柯曾经见过大角星王。那还是在哈比星球的时候,为了庆祝绮儿公主的诞生,哈比星王举办盛大的庆祝大典。在那次大典上,有来自一百多个星球,具有一百多个星籍国家的王族及星际使者出席宴会。当然了,也包括大角星王。那一年,修罗五十岁,卡谬一百岁。 在那场宴会上。大角星王爱上了英俊潇洒的卡谬。但是,卡谬钟情的却是天狼星族的公主。哈比星王为了借得“磁欧石”,遂答应与大角星族联姻,决定把卡谬王子“嫁”过去。谁知,在大角星王来“迎娶”卡谬的时候,卡谬却携同天狼星族公主私奔了。老大逃了,只剩下老二。婚约已经签定,又不能反悔。无奈,哈比星王只得把二王子修罗塞进了“花轿”。 虽然那时候的修罗已经五十岁了,但是,在哈比星球上还是一个孩子,因为哈比星人的平均寿命是六百岁。 修罗美滋滋地坐进了“花轿”,其实是一艘太空船。他以为是去做星际旅游呢,实际上他被他老爹给卖了。 当大角星王和夫君入洞房的时候,才发现新郎被调了包,“嫁”给自己的竟然是个孩子。 大角星王又把修罗“押”送回哈比星球,并且指名道姓,非要“娶”卡谬不可。哈比星王一口咬定二王子叫卡谬,大王子叫修罗,还一个劲儿地给大角星王灌迷魂汤,说什么,先把“磁欧石”借给我们吧,等二王子长大后再将其“嫁”去大角星,也顺便还回“磁欧石”。大角星人天性善良,极易哄骗,星王也不例外。大角星王以为是自己记错了,于是只好打道回府。 哈比星王骗来了“磁欧石”,在天狼星人的帮助下,于哈比星球上建立起水晶能源系统。五十年后,修罗王子长大成人,哈比星王正愁无法兑现诺言呢,刚好修罗因秘密研制武器被国会发现了。哈比星王便以让修罗戴罪立功为由,派其出使大角星送回“磁欧石”。其实,哈比星王的真正目的是送修罗去跟大角星王完婚。修罗已经是第二次被他老爹给卖了,只不过他自己不知道而已。 原来血月是大角星人,洛克听明白了。 “大家坐,别激动。我想,血月这么做也是有苦衷的。”洛克急忙打圆场。如果john是死在血月手里的,可是那枚“苦无”又是哪里来的呢?洛克有点儿想不通了。 “这事儿还得怪我。”血猎说道,“血月和她的族人的确是大角星人,是我闯进大角星的时候看他们太可怜,才把他们带来地球的。都怪我只为血狼社的声誉着想,从来没去关心过他们刺杀的都是些什么人。结果差一点儿害死了自己的妹妹,你们要怪就怪我吧。” 在大家的劝说下,费尔.楠柯终于冷静下来。 “大角星出了什么事儿?你一个星王不管好自己的子民,跑到地球来干什么?”费尔.楠柯没好气地说道。 于是,血月把“磁欧石”遗失,导致大角星发生变故的事儿说了一遍。 原来这一切都是我一时冲动造成的。想不到,我的猜测这么快就变成了现实。我弄丢一块石头,就给一个星球带来了灾难,不,不只一个星球,这块石头是宇宙能量源,而大角星球的灾变就是一个导火索,极有可能会由此引发一场星际大战,这个罪责岂止是一个滔天就能形容得了的?即便我死上个十万次,一百万次,也不足以弥补我所犯下的错误。琥珀色的眸子里蒙上了一层阴影,费尔.楠柯的心蓦地沉了下去。 洛克看到费尔.楠柯的脸色变化不定,知道情况变得严重了,于是说道:“既然大角星上发生变故,那么,哈比星球也可能会出事,如果你担心你的家人,不如就回哈比星球看一看吧。血猎,时空之匙不是在你这里吗?还给他吧!” “是哦,这东西本来就是你的。我现在落脚在这里,觉得这里挺好的,也不想换地方了。呶,给你。”说着,血猎朝怀里摸去。血猎摸了半天,眉头越皱越紧,然后他大吃一惊,“糟了,时空之匙不见了!” “不会吧?”洛克一脸难以置信的神情。 费尔.楠柯皱了皱眉,冷冷地说道:“丢了是吗?无所谓。即便没有时空之匙在手,我也一样能够回到哈比星球,不就是一副躯壳吗?我可以抛弃不要。” “不可以!”洛克大叫一声,他明白费尔.楠柯的意思,费尔.楠柯是说,如果没有“时空之匙”还可以自杀,只要摆脱身体束缚,就能够以灵魂能量体的状态穿越时空回到哈比星球。 “你好好想想,说不定你记错了,是不是放到其它地方了?”洛克又把怀疑的目光投向血猎。 现在不只是费尔.楠柯,就连洛克都在怀疑,他们怀疑血猎说谎,不肯还回“时空之匙”。毕竟,血猎不只是枭,还是雪烈,他对于那个金甲武官,还有假女王,以及米勒亲王的仇恨是否真的能够放下,还值得怀疑。 “是啊,大哥,你先别急,再好好找一找。很多时候明明近在咫尺的东西,因为着急反而更找不到。”叶枫说道。 “你们,为什么用那种眼神看着我?我一直把它揣在怀里的,它真的不见了。血月,血月!你有没有拿过?”血猎急躁地嚷嚷着。 “老板,没有你的允许,我怎么敢拿呢?我需要的时候都是向你借的。而且,我每次借时空之匙的时候都要写借条的。”说着,血月就去翻手袋,她是在找借条。 “你看,这些是借条。这是最后一张,已经是一年前的了。再说,时空之匙一直被你揣在怀里。我……我一走近你,你就发觉了,我又怎么能拿得到呢?”血月扬了扬手中的借条。 “他们八个呢?把他们八个给我叫进来!我要挨个搜身!”血猎怒喝一声。 “是!不过现在只有六个在社里。”血月应声急忙转身出去了。 费尔.楠柯冷冷地扫视着血猎,没再出声。 第二百零四章 打架 在费尔.楠柯冰冷的目光注视下,血猎差一点儿崩溃。他生凭最怕的就是不被人信任。 “大哥,你一定要相信我!”血猎把求助的目光投在洛克的脸庞上,他从洛克的神色中看到了怀疑。然后他又转向费尔.楠柯,“楠哥,我真的没有骗你,昨天晚上它还在,我开启了‘瞬间转移’功能,请你们去龙涎酒坊的。你看,龙涎酒桶和龙涎酒杯还在这里,它们就是证据。”血猎急切地辩解着。然后他颓然地坐了下来,双手插进头发里,狠命地抓着头发,喃喃着,“我早已经不再怨恨你们了,我也真的没有骗你们。为什么你们就不相信我?我要证明给你们看,我现在就证明给你们看!” “豁”的一声,血猎站起身来。“刷”,他抽出挂在腰间的神器——“夭”,抬手就向自己的脖子抹去。 “住手啊老板!” “不要啊将军!” 已经被血月叫进门来的六个大角星人,包话血月在内都惊叫一声,呆立在了门口。 “嗖”“咔”,一道光影闪过。“无影鬼索”破空而出。然后,“夭”就落在了费尔.楠柯的手里。 洛克揩了揩额头上的冷汗,说道:“大家冷静一下。坐坐,都坐下来,好好想一想。我想,时空之匙可能被什么人偷走了,或许遗失在什么地方,说不定掉在龙涎酒坊,或者与血族打斗的那条巷子里。”洛克一边胡乱猜测着,一边用眼神示意费尔.楠柯。 费尔.楠柯坐了下来。他把“夭”拿在手里,抚摸着剑柄,又翻转着剑身看了看,说道:“相隔十万年,感觉好亲切。我都换了三个身体,它还是一点儿也没变,好剑,果然是一柄上古神器!它也的确就是当初我在地下城拾到的那把。” “真的吗?给我看看。”洛克把“夭”接了过来。他担心费尔.楠柯会做傻事。 “夭”的周身散发着一圈淡淡的光晕,那种光晕若有似无,给人的感觉很柔和,那是从前被自己注入的神祗气息。它看起来丝毫不像是用来杀人的利器,既然它应时而生,想必也是天意。 洛克盯着费尔.楠柯看了看,又白了血猎一眼,说道:“你怎么说我来着?死是解决不了问题的。难道忘了?我看你们都有问题,是在逃避责任!” “我想,我们应该好好研究一下,想想问题究竟出在哪儿。华语中有一句老话叫‘三个臭皮匠顶一个诸葛亮’。大家一起想办法,问题总会解决的。况且这里又不只有地球人,还有一个半妖,一个失去神力的死神和半个外星人呢。”叶枫打趣道。他现在有一种感觉,他觉得大家过于感情用事,不够理智,以至于行为过激。 血猎坐了下来。 叶枫说道:“昨晚出现两个杀手,说不定时空之匙被那一男一女给顺手牵羊,牵了去。” 血猎说道:“不可能。男子已经被我杀死了。只有女子……” “这样猜测是没有用的。”费尔.楠柯终于冷静下来,他一摆手打断血猎的话,“暂且先不考虑时空之匙的事儿。让我想一想。” 费尔.楠柯闭目沉思起来。有些事情他不能说出来,因为他不确定坐在身边的叶枫是否就是真正的叶枫。费尔.楠柯整理了一下思路之后,开始从头回顾。整个事件的起因是由安氏船务集团公司军火走私案开始,目前除了军方、某些国家的地方组织、游击队,只有“山口组”和“黑手党”需要大量的轻型武器。而那么大数额的轻型武器也只有我的“飞鲸帮”才能提供得起。以往“山口组”和“黑手党”所需要的军火都是我提供的,他们都是经由星野千树,还有汤姆.希尔斯与我取得联系。现在他们都死了,这个幕后黑手难道是冲我来的?目的是要断了我的财路?还是打算把我取而代之? 费尔.楠柯猛地张开眼睛,转向血月,说道:“我再问你,远在美洲的星野组组长星野千树,还有美国黑手党头子汤姆.希尔斯,是不是也被你们血狼社刺杀的?” “没,没有。他们的死与我们无关。”血月急忙否认。 第127节 费尔.楠柯又说道:“我听rose说过,他们入住蓝威卡幻世纪酒楼是为了调查军火走私案。这起军火走私不仅涉及安氏船务集团公司,还涉及到非洲某国军方。既然你的雇主让你刺杀这两名国际刑警,那么也就说明,你的这位雇主很可能就是这两起军火走私案的幕后指使者。那个英国人艾伦……” “叫艾伦的英国人已经死了,就是昨晚袭击叶枫的血族男子。”血猎说道,“当时,我把‘夭’刺向他,我听到黑衣女子大叫一声‘艾伦小心!’刺死了艾伦后,我去追黑衣女子,她举起手里的提箱向我砸来。嘿嘿,确切的说,你的提箱是我捡来的。” 费尔.楠柯皱了皱眉,说道:“既然艾伦已经死了,那么,现在只有找到黑衣女子才能找出维尔,我怀疑……” “你怀疑维尔是幕后指使者?他为什么要这么做?”洛克惊叫一声。 费尔.楠柯说道:“不只有维尔,还有方正太。因为rose说过,艾伦与方氏船务集团公司人事部女经理有染。我估计整件事与方正太脱不了关系。” 叶枫垂下头,心想:我早应该想到的,如果不是有人做内应,并且从中做手脚,军火又怎么会出现在我的船队里?都是我太大意了。可是,方正太为什么要这么做?他是要毁了我,霸占安琦吗? “我明白了。”洛克一副恍然大悟状,“方正太的手提电脑根本没有出故障,这一切都是他自己导演的。他之所以送绮儿回来,目的是为了探听我们的底细。” “怎么回事?安琦跟方正太在一起吗?方正太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叶枫的脸色很不好看。 费尔.楠柯瞪了洛克一眼,他在心里直埋怨洛克:真是!哪壶不开你提哪壶。方正太的电脑当然有故障,是被我搞毁的,也是我弄好的,只不过你不知道罢了。 “绮儿并没有和方正太在一起,她是和小哈……”话还没说完,费尔.楠柯又急忙住了嘴。因为他发觉自己提的这“一壶”也不“开”。 “什么?安琦跟那个大色狼在一起?不行,我要去找安琦!”叶枫的脸色更难看了,他霍地一下站了起来。 费尔.楠柯暗叫一声:糟糕,我怎么提起这茬呢?他只好跟着站起来,说道:“这样吧,时间也不早了,我看我们就告辞了。血猎,把你的手机号码告诉我,我会随时与你保持联系。” 血猎说出了一串数字。然后说道:“如果你们发现维尔和血族的踪迹请及时告诉我。还有,大角星人的身份,希望你能替他们保密。” “这个自然。”费尔.楠柯向大家敬了军礼,然后拎起提箱。叶枫拥抱了血猎,又向那些大角星人挥了挥手。 洛克把“夭”递回给血猎,说道:“时空之匙很关键,如果落到不该持有人的手里,整个人类历史都会改变,希望你慎重考虑,什么时候找到了就告诉我一声。我的手机号是001-ααt-110-φφw。还有,‘夭’……” 血猎怔了怔,茫然道:“血猎不会骗大哥,大哥为什么要骗血猎?” 洛克笑了笑,然后扬了扬手中的变形手机。 “铃铃铃”,口袋里的手机响了起来。血猎拿出手机一看,大吃一惊,来电显示着一串数字果然是:001-ααt-110-φφw。 血猎苦笑着摇了摇头,心想:看来又是那个假女王送的,这种手机号码根本就不是地球上的嘛。 “至于‘夭’嘛……大哥你来希腊不就是为了寻找它吗?拿去用吧,大哥已经失去神力,刚好用来防身。”血猎没有接“夭”。 洛克想了想,说道:“好吧,那就多谢了哦!等我完成使命后,再还给你。” 临下山前,血猎又说道:“要不要我派人送你们?” 费尔.楠柯摇摇头,挥了挥手。三个人沿着石级向山下走去。 待那三个身影消失后,血月问血猎:“将军,时空之匙真的丢失了吗?”没有外人的时候,血月就称血猎为将军。 “唉!”血猎长叹一声,“时空之匙的确不见了。我很奇怪,究竟是什么人能从我的怀里取走时空之匙呢?如果有人靠近我,我应该能感觉得到呀!除非……说,是不是你趁我睡熟时,从我怀里摸走的。”血猎把脸一沉。 “血月不敢!”血月吓得脸都白了。 “那我可要搜了!” “啊!不,将军饶命!” “砰”“啊……啊……唔……唔……” 坐在咖啡厅里的几个大角星人侧起耳朵听了一阵儿,然后摇了摇头,又开始各忙各的。其中一个大角星人叹了口气,说道:“唉,真搞不懂,为什么他们每天都要打架?好在客人走了,否则说不定人家会冲上去拉架。” 另一个大角星人说道:“即便客人在又能怎么样?谁敢上去拉架?难道你不记得了?我们第一次去拉架的时候,砸向我们的是床单、枕头、被子……还有将军的短裤。好在它们都是软的,如果砸出来的是将军的宝剑和铠甲,说不定我们的头早都破了。” 第二百零五章 两个电话 三个人出了“血狼社”,沿着蜿蜒向下的石板梯级朝山下走去。 午后的阳光明亮而又温暖,日光影射在石板梯级上反射出青白的亮色。冬的萧索与苍凉仿佛于一瞬间隐去了一样,就连那些趴在葡萄藤上的枯叶也好像显现出了生机。 叶枫一边走,一边说道:“这里真是一个好地方,到处充满了自然而又神圣的气息。楠哥说得没错,再次回到东南亚,我可能会对钢筋混凝土的味道感到厌倦。” “是啊,这里的确与众不同。等完成拯救先祖的任务后,我就留在希腊。”洛克附合道。随即,他像想起什么似的,突然说道,“你们说,时空之匙会不会被潘娜雅偷了去?” “怎么可能?”费尔.楠柯停下脚步,疑惑道,“潘娜雅又没有出现过。” “昨晚的血族女子会不会是潘娜雅?潘娜雅会不会已经被维尔‘初拥’了?”洛克还在揣测。 “你不是说潘娜雅是战神吗?维尔他敢‘初拥’神祗吗?” “这个嘛,不敢说。毕竟,潘娜雅失去记忆和部分神力,目前,她也只能算是半个神祗。” “等等,我问一下卡洛.丹,看他找到潘娜雅没有。”费尔.楠柯取出手机。还没等他拨通呢,手机响了,他便接听起电话来。 “嘿,我说卡洛.丹,正想找你呢,你就来电话了。说吧,什么事儿?” 正在某宾馆里被罚跪的卡洛.丹一脸的苦瓜相。 “楠柯老弟,你说哥怎么这么命苦呢,哥满世界里找潘娜雅的时候怎么都找不见,哥一跟相好的办事时,她就突然冒了出来……哎哟!哎哟……”费尔.楠柯听到卡洛.丹惨叫连连,估计又被暴力女神扇耳光了。实际上,潘娜雅正在扭卡洛.丹的耳朵。 “我还以为你是痴情种呢,原来是狗改不了吃屎,你这就叫活该!”费尔.楠柯一脸愤恨的表情。 “楠柯老弟,你娶过夫人没有?这,这要是娶了夫人还有没有自由?听闻你有黑白二夫人常侍左右,你们办事儿时,是轮流来,还是一起上?……哎哟!哎哟……” “我说你这人怎么回事儿,你到底想说什么?我什么时候娶过夫人?再说了,黑白双煞是我的保镖,什么时候成了我的夫人?你还真就改不了爱造谣的毛病。有话快说,有屁快放,否则我挂了!”费尔.楠柯很是恼怒。 “别别别,楠柯老弟,你先别挂电话。哥现在有一肚子的委屈没处诉啊,哥就要娶亲了。哥得娶了潘娜雅,否则……否则哥就变太监了。楠柯老弟,哥惨咯,哥就要告别单身生活了,哥以后再也过不了光棍节了,哥……哎哟!哎哟……” 费尔.楠柯闻听差一点儿没笑出声来,他用手掩着嘴巴,说道:“那我可要恭喜你了。你替我问候嫂夫人。噢,对了,嫂夫人是什么时候回到你身边的?昨晚你们有没有办事啊?” “她刚进来还不到五分钟,亚洛蒂还没穿完衣服就被她给踹出了门儿。哥哪和她办过事啊,她从来都没让哥上过。她说要把第一次留在新婚之夜。哥真是太感动了,现如今哪还有这么清纯漂亮的女孩呢。噢,对了,婚礼定在……” “啪”,费尔.楠柯挂了电话,恨恨地道:“婆婆妈妈,一定是被暴力女扇昏了头!你结婚,难道只告诉我一个人?你就不发请谏吗?如果那时我还在地球上,我不把你的洞房掀翻去才怪!” “怎么,潘娜雅要结婚了?这……不可能吧?”洛克一脸的诧异惊容。 费尔.楠柯冷笑一声,说道:“有什么不可能,她已经失去了记忆,不知道自己是神祗呗。” “那么,有什么收获吗?” “不好说。听卡洛.丹的意思潘娜雅一直跟着他。要我说逃走的血族女子一定就是星野美姬子,她一定是受维尔的唆使才偷走时空之匙的。不知道维尔还有一些什么预谋。不过,现在我想通了,维尔朝叶枫下手是冲血猎去的。” 费尔.楠柯正想收起手机,音乐又响起来了,他只得继续接听电话:“我说你有完没完……噢,sorry,sorry,对不起了安叔叔,我以为是手下的小弟。没有没有,您这么客气不是见外了吗?这是我应该做的。什么?送琦儿妹妹回东南亚完婚……”费尔.楠柯瞟了一眼目瞪口呆的叶枫,又继续说道,“好哇好哇,那可是太好不过了。安叔叔尽管放心,楠柯向您保证,一定把琦儿妹妹安全送到。什么?11日?好,一定按时送到。”费尔.楠柯挂了电话。 “安琦要跟谁完婚?安叔叔为什么不告诉我?你给我手机用用,我要问安叔叔。”叶枫几乎抓狂了,他劈手就来夺费尔.楠柯的手机。 费尔.楠柯一闪身躲了过去。叶枫一个趔趄,差一点儿跌倒。幸好洛克手疾眼快,他把叶枫扶住了。 费尔.楠柯看了叶枫一眼,心里掠过一丝怪异的感觉,但是,他又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 “我的手机别人用不了,它只认我。你别激动,安叔叔说了,你的案子已经结了,你已经被无罪释放。他很高兴。他说你们经历一场大难之后,一定有后福。为了喜上加喜,因此要给你们举行婚礼。”费尔.楠柯收起了手机。 “可是,安叔叔应该告诉我一声的呀,他应该先打电话给我的呀?”叶枫自言自语着。紫水晶般的眸子一片灰暗,叶枫的目光呆滞起来。 “不要胡思乱想了,安叔叔是让我护送你们回东南亚的。”费尔.楠柯安慰叶枫。 其实,费尔.楠柯的心已经乱了。洛克从费尔.楠柯闪烁的目光里看出了蹊跷。事情绝不像他说的那样,他一定是有所隐瞒。洛克颇含深意地望了费尔.楠柯一眼,便没再出声。 三个人下到了山脚。埃迪普斯已经驾驶着军用悍马等在那里了。大家坐进军用悍马里直奔卫城宾馆而去。 一路无话,大家都在想着各自的心事。 一种莫名的惆怅感从心底涌了上来,洛克在心里默默地说道:绮儿,你很快就能够披上嫁衣了,披上嫁衣的你一定是天底下最美丽的新娘。绮儿终于找到了幸福,洛克哥哥祝福你,不管是身在凡间,还是身在冥界,洛克哥哥都会祝福你,永远地祝福你。想着想着,鼻子酸酸的,洛克差一点儿流泪。 费尔.楠柯瞟了一眼叶枫。叶枫正扭头望着窗外。这个曾经被誉为“花王子”的英俊男孩已经完全没有了往昔的神采。他正呆呆地出神,人也显得有些憔悴。清晰的面部轮廓上,尖削的下巴落在了费尔.楠柯的眼睛里。他似乎满腹心事,人也好像清减了许多,他究竟在担心什么?费尔.楠柯心生疑云,他靠在靠背上,闭目沉思起来。 此时的费尔.楠柯,心里就跟揣着十五只兔子一样,已经是七上八下了。他也不知道未来的东南亚之行是祸还是福,因为他骗了叶枫。方才安启明在电话中是这样说的“楠儿,安琦一定给你添了不少麻烦吧?现在还要麻烦你一件事儿,叶枫的案子结了,他的父母也已经从美国来了。我们双方家长经过商量后决定为叶枫和安琦举行婚礼。叶枫也已经同意了。噢,对了,他们的婚礼定在11月11日,时间有些仓促,因此,还要麻烦你尽快将安琦送回东南亚。” “叶枫也已经同意了,叶枫也已经同意了……”费尔.楠柯的耳朵里不停地响着这句话。这句话震得他头皮直发麻。因为坐在身边的这个叶枫并不知道要举行婚礼这件事儿,他又是怎么同意的呢?那么,能够解释这句话的理由只有一个,那就是,的确存在另外一个叶枫。而这个叶枫不仅与安启明见了面,还与叶枫的父母见了面。 费尔.楠柯又看向叶枫。这个曾经像紫水晶一样的男孩,此刻就像遭遇了霜打的茄子一样,已经一厥不振。凭着费尔.楠柯对叶枫的了解,以及他的眼睛里所观察到的,他能够确定叶枫对绮儿的感情绝对是真的。而眼前的这个叶枫,也似乎就是真正的叶枫。可是,如果这个叶枫是真的,那么,另一个叶枫就是假的。假到连自己的父母都分辨不出,他会不会是克隆人?而这个克隆人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呢?他会不会就是那个“隐形人”?还有洛克所说的蜥蜴人,会不会是它变身重组的? 费尔.楠柯的心就跟长满了野草似的,他迫切地想知道答案。同时,他也希望能够尽快地找到“时空之匙”,他想回哈比星球。他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他总觉得哈比星球可能会出事。因为“磁欧石”是在自己手里丢失的,而矛迪克星人是奔“磁欧石”来的,他们找不到“磁欧石”,自然会找到自己头上来,找不到自己,就很可能兴师哈比星球。 第二百零六章 拒婚 矛迪克星人不仅野蛮,而且素以武力强大著称。从他们留在异度空间的地下基地来看,早在远古时代,他们就有称霸宇宙的野心。他们在地球上建立基地,是打算把地球作为入侵太阳系的一个起点,或者是宇宙中的一个中转站。而哈比星球一向以和平著称,根本没有什么武力可以防御。一旦矛迪克星人入侵,就只能拱手相让。到那时,父王母后,卡谬哥哥,以及自己的族人将会遭受什么样的待遇,真的难以想象。他们可能被关进牢狱,沦为奴隶,也可能被逐出哈比星球,甚至丧命。 还有,哈比星人的生命之源——“转基因再生克隆基地”一旦被毁,哈比星人在死后就没有了重生的可能。那么,整个哈比星族就有亡族的危险…… 想着想着,费尔.楠柯的眉头越蹙越紧。 袖子里滑出一道金芒。费尔.楠柯凝视着“修罗血刃”定定地出神。他也想过摆脱目前的身体,让自己以灵魂能量体的状态回到哈比星球,但是,这也只能是下下策,不到万不得已是不能使用此方法的。因为灵魂能量体再强大,它也强不过时刻涌动在宇宙中的“无形能量波”。一旦灵魂能量体在穿越的过程中遇到突发状况,就会出现两种可能,灵魂能量体要么被其它能量所吞噬,要么被其它能量摧毁。而这两种可能所造成的后果就是灵魂能量体彻底消失,自己将不复存在。再有,就算自己的灵魂能量体侥幸回到哈比星球,万一“转基因再生克隆基地”被毁,没有了本身,自己也一样不能重生。 唯今之际,只有找到“时空之匙”,打开“时空之门”,按照常规程序进行时空穿越才是最安全有效的。我应该见一见另外一个叶枫,说不定“时空之匙”就在他的手里。一直没见刑伟打电话过来,那就说明让他办的事儿一切顺利。等有了机会,我应该向刑伟询问一下有关另一个叶枫的情况。 金芒一闪,“修罗血刃”又被费尔.楠柯收了起来。 不久,军用悍马驶到了卫城宾馆。一进入客厅,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两具惨不忍睹的“尸体”。 绮儿和冥王,一个蜷缩在沙发里,一个瘫倒在地板上。两个人的身上都穿着军装。埃迪普斯把他们从军营里“营救”出来后,先送进卫城宾馆,然后去接费尔.楠柯。 帮主让我保护好这两个人,这下倒好,两个弱不禁风的家伙差一点儿被号称“活阎王”的士官教练给训残了。回到宾馆都半个多小时了,竟然还没缓过劲儿来,万一帮主怪罪下来……埃迪普斯一见这两个家伙有气进没气出的样子,心里惴惴不安起来。 叶枫一跨进门儿,就见到了窝在沙发里的绮儿,他还以为自己认错人了。 “安琦,是你吗?你怎么穿成这样?”叶枫惊喜地奔过来。一见到绮儿,他的忧虑就一扫而空。 “枫……哥哥,你总算回来了,我还以为你被警方给带走了呢,我都要担心死了。幸好你回来了,快,帮我捶捶背,不,还是揉揉肩吧,哎哟,我周身又酸又痛。”绮儿挣扎着坐了起来。 “你……你们,你们才回来,你们再不回来,本……人就得死在那个鬼军营了。”冥王龇牙咧嘴地爬了起来,“洛克,你过来,本……人可是你的上司,给本人按摩按摩,本人的腿都要断了。那个拿棍子的家伙真可恶,他总是用棍子戳本人的头。” 洛克明白了,原来他们两个参加军训去了。 “帮主,我……”埃迪普斯呢嚅着,他想解释,却又不敢说,因为他觉得是自己疏忽了,没有尽到责任。 费尔.楠柯一摆手,说道:“坐吧。这不怪你,你做得很好,你越是把他们当菩萨供着,越容易引起别人的怀疑。你把他们藏进士兵队伍里,反而更安全。” 费尔.楠柯见洛克真的走过去给冥王按摩,他把脸一沉,说道:“我说小哈,你浑身都是汗臭,怎么不去沐浴?去,洗个澡,换身衣服。你要是真的需要按摩,本帮主就亲自为你按摩,本帮主会侍候得你爽爽的。但是……”费尔.楠柯故意瞪起眼睛,凶巴巴地嚷着,“本帮主要先把你剥光!” “去去去,本人这就去,不劳帮主大驾。”冥王吓坏了。满含怨念的眼神狠狠地剜着费尔.楠柯。冥王只得挪动犹如被灌了铅的双腿,一步三晃地往浴室去了。 埃迪普斯有点儿不明白了。他在心里嘀咕着:这两个小弟除了容貌出众以外,实在看不出有什么本事,帮主似乎对他们另眼相看。他们究竟是些什么人呢? 第128节 “老四,加强戒备。我们暂时哪里也不去了,先在这里住一晚,好好休息一下,明天我们就出发去东南亚e国m省n市。麻烦你去准备准备,先订机票。这样吧,把头等舱包了。然后再给大伙弄几套象样的行头来。” “是,属下这就去办。不过,不知安琦小姐喜欢……” “随便一点就好,你看着办吧。” “是。”埃迪普斯应声出去了。 “为什么要乘飞机?乘你的‘磁悬浮空中战车’不是更快吗?”洛克不解地问道。 费尔.楠柯压低声音,说道:“埃迪普斯是军方的人,他的手下耳目众多。为了不引起军方的怀疑,同时,也是为了避免给安叔叔添麻烦,我们行事一定要低调。还有……”费尔.楠柯瞟了一眼叶枫,“因此,我们还是乘飞机比较好。反正时间赶得及。” “嗯,你的话很有道理。”洛克表示赞成。他知道,费尔.楠柯还在怀疑叶枫。 绮儿趴在沙发上让叶枫给按摩。骨节分明的修长手指撩起美人的长发,然后抚上了香肩。叶枫轻轻地揉捏着绮儿的肩膀。 “唔,好舒服。”绮儿呻吟一声,说道,“枫哥哥真适合当按摩师呢,如果枫哥哥每天都能为绮儿按摩该多好啊!” 手下一滞,叶枫突然停止了按摩的动作。绮儿一翻身,坐了起来,说道:“枫哥哥,你怎么了?你好像有心事?” “没,没什么。安琦躺好了,枫哥哥才刚开始呢。”紫水晶般的眸子里闪烁了一下,虽然只是一瞬间的变化,但是,犀利的琥珀色瞳孔也已经捕捉到了。只是,绮儿什么都没有看到。她躺了下来,趴在柔软的皮质沙发上,就像一头温顺的小绵羊似的,就等着叶枫为她揉捏又酸又痛的肩膀了。 费尔.楠柯看了两个年轻人一眼,说道:“绮儿,有一件事我得告诉你,不久前,安叔叔来电话了,他要我送你回东南亚完婚……” “等等,哥哥在说什么?哥哥能不能再说一遍?”绮儿摆了摆手,她以为自己听错了。叶枫停止了按摩的动作。 “呃,安叔叔来过电话了,让我护送你和叶枫回东南亚完婚。” “呼”的一声,绮儿翻身坐了起来。俏脸上飞起一片红云,绮儿偷瞄了叶枫一眼,慌忙垂下头,呢喃道:“dad为什么突然让我们完婚呢?可是,我,我还没有读完大学呢。” 叶枫一下子抓住绮儿的手,不知道是因为激动还是紧张,他的声音里都有了颤音:“安琦,你……你不能答应。” “为什么?”绮儿瞪大了眼睛,“枫哥哥不是说过要安琦做你的新娘吗?难道枫哥哥不喜欢安琦了吗?” “不,不是。我的意思是说,我们还太年轻,有许多东西要学,对了,刚刚你不是说过了吗?你还没有读完大学,你应该先完成学业。” “枫哥哥真是这样想的吗?”绮儿疑惑地望着叶枫。 “嗯!”叶枫用力地点头。 “叶枫,我们爬了山,也走了很远的山路,我想,你是太累了,先去洗个澡,好好休息一下。绮儿,你也去洗个澡吧,光按摩是没有用的,洗过澡,你的周身才会舒畅起来。”费尔.楠柯说道。 “嗯,哥哥说的是。”叶枫在前,绮儿在后,两个年轻人一先一后离开了客厅。洛克定定地看着他们的背影出神,待他回过神来时,发现费尔.楠柯也在盯着门口看。 客厅里就剩下洛克和费尔.楠柯两个人。 洛克说道:“现在没人了,说吧,你到底隐瞒了大家什么?” 费尔.楠柯把安启明在电话里讲过的话重复了一遍,他又重点强调了一遍“叶枫已经答应”了这一句。然后,费尔.楠柯说道:“你发现问题了没有?” “叶枫好像根本就不想答应,你没听他刚才说吗?他是在拒绝,他不想娶绮儿,难道他反悔了?奇怪,我总觉得从血狼社出来后,叶枫整个人都好像变了。”洛克蹙紧眉头。 “真笨!”费尔.楠柯瞪了洛克一眼,“表面上看叶枫是在拒绝,实际上他是在担心。不过有一点你猜对了,叶枫的确变了。” “担心?他是担心另外一个叶枫代他娶了绮儿?” “不错。”费尔.楠柯肯定地点了点头。 第二百零七章 恋爱了吗 费尔.楠柯接着说道:“叶枫之所以拒绝,是因为她怕绮儿会嫁错人。还有,你发现这个叶枫跟从前的叶枫有什么不同了吗?” “有什么不同?”洛克用肘撑着下巴思索了片刻,然后说道,“我只是觉得他好像有心事,似乎很忧愁,而且,方才他出去的时候没有拉绮儿的手,以往他可总是腻在绮儿身边的。” “你只说对了一部分,的确是这样,从前的叶枫,只要是和绮儿在一起,他就是一副很开心,很愉快的样子。那时候我常常想:爱情的力量就是大啊,在他们的眼睛里仿佛没有忧愁这两个字……” “呵呵,好像也不见你忧愁嘛,是不是也恋爱了?”洛克戏谑道。 “什么呀,我恋上谁了?”费尔.楠柯白了洛克一眼,“rose已经去了美国,把john的骨灰送回他的家乡了。也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再见到她。虽然john不是我杀死的,但是,他的死于我却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费尔.楠柯的眼神黯淡下来。 我就说嘛,明明是恋爱了,还不承认,但愿你不是剃头的挑子——一头热才好。洛克在心里嘀咕着。他见费尔.楠柯还在自责,于是安慰道:“事情的结果出乎我们的意料,这不能怪你,你也不要过于自责。” 费尔.楠柯不作声了。两个人都沉默下来。 沉默了半晌,费尔.楠柯突然说道:“洛克,刚才你也在看叶枫,你有没有发现叶枫的身体有什么不同?” “叶枫的身体?”洛克愣怔一下之后,摇了摇头,“没有,没有什么不同啊?就是,他穿的衣服不合身,感觉怪怪的。” “不,我说的不是这个。你在盯着他们看的时候,注意力主要集中在绮儿的身上,你根本没有看叶枫……” “我……”洛克的脸红了,因为被费尔.楠柯猜中了。 “怎么,绮儿都要成为别人的新娘了,还在惦记她?谁让你不早一点儿出现?”费尔.楠柯嗔怪道。 “我……”心里一阵刺痛,洛克垂下头,眼泪又差一点儿掉下来。虽然他在心里祝福过绮儿,但是,看到叶枫和绮儿亲密的样子,他的也里也不好受,特别是一听说绮儿就要成为别人的新娘了,他一时又难以接受,心里不免一阵伤感。 “算了,不要想那么多了。安家已经在筹备婚礼,五天后就要举行结婚大典。我的任务就是把绮儿安全地送到安叔叔家。” “可是,出现了两个叶枫,总不能让绮儿嫁给假冒的叶枫吧?究竟哪一个才是真的呢?”沉默了半晌,洛克终于稳定了自己的情绪,又抬起头来。 “我们没有见到另外一个叶枫,又如何区分呢?不过,我觉得这个叶枫有点儿问题。方才叶枫出去的时候,我发现他的脚步有些踉跄。” “脚步踉跄?不会吧?我怎么没看出来?”洛克一脸难以置信的样子。 费尔.楠柯白了洛克一眼,说道:“都说了,你一直盯着绮儿看,当然没有注意。” “难道他病了?”洛克不解地问道。 “所以我才让他去休息的嘛,不过,我看不像。至于是不是真的病了、累了,那就得看明天了,如果明天仍然这样的话,就说明这个叶枫有问题。” “竟然有这样的事儿?”洛克诧异莫名,“可是,血猎说过的,‘……叶枫也的确是真正的叶枫,他的身上有花香的味道。这个你们无须怀疑。’” “血猎怎么就能确定这个叶枫就是真正的叶枫?我怀疑这个叶枫是大角星人冒充的。虽然大角星人在地球上已经生活了许多年,但是,他们还保留哪些特异能力就连我也不清楚。大角星人冒充叶枫或许只是为了接近我,目的嘛,自然是为了打探磁欧石的下落。” “你还在怀疑血猎?”洛克有些恼怒,“虽然他是个半妖,但是,从前在亚特兰蒂斯的时候,他对你可是忠心耿耿。再从前的从前,那时候他以狩猎为生,他的家族都生有特殊的鼻子,能嗅出几里地以外的味道。血猎不是说了吗?他嗅出叶枫身上有花香的味道。我也嗅出来了呀,虽然味道淡了些,但是,那绝对是曼陀罗花的香,那种味道我再熟悉不过了……”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洛克越说越激动,他又想起了为救自己惨死的曼陀罗花精。 费尔.楠柯摆摆手,说道:“你不要激动,对于时空之匙这件事我没有怀疑血猎,其实我早就应该想到的,时空之匙根本不在血狼社。你看你的戒指,它是一颗磁欧石,如果时空之匙在血狼社,你我一走进血狼社,我们的戒指就会感应得到,你的戒指会发亮,我的戒指不仅会发亮,而且还能发出颤音。可是,我们的戒指没有任何反应。当时,我以为是血猎把时空之匙藏得太隐秘,以致于能量被阻隔。 至于两个叶枫这件事儿,在真相还没有查清之前,谁都有被怀疑的可能。你还记不记得?在血狼社的时候,当血猎发现时空之匙不见的时候,曾经说过‘他们八个呢?把他们八个给我叫进来!我要挨个搜身!’听到没有?除了血月还有八个大角星人,而我们见到的只有六个,那么,另外的两个呢?他们哪里去了?” 洛克点点头,然后倒在沙发上不语了,他觉得费尔.楠柯的话很有道理。两个人默不作声,都陷入了沉思。 半晌,洛克叹了一声:“唉!你真的打算让绮儿嫁给叶枫吗?即便绮儿嫁给真正的叶枫,你真的愿意让她生活在地球上吗?” “不错。绮儿嫁给叶枫就能获得幸福。她留在地球上比回去哈比星球要安全得多。如果一百年后叶枫不在了,而我还没有回来,你就替我照顾绮儿。” “什么呀,竟然说这种话?难道回一趟哈比星球要一百年吗?” “你不知道,哈比星球上的一天,就是地球上的一千年。如果星际间爆发战争,还不知道多久才能平息。就拿第一次星际大战来说吧,虽然那一场战争发生在银河系以外,并且只有五十几个星球参战,但是,整整打了127天。那127天相当于地球上十几万年的时间,你说久不久呢?” “原来是这样。”洛克的心一下子沉了下去。 “其实冥王说错了,他说我有六百年的寿命,他说的是地球时间。在哈比星球上我是能活到六百岁,可是到了地球上,我的实际寿命将是60万年。即便是被杀死,身体毁掉了,我的灵魂能量体还会再找一副身体,继续活下去,你说,这跟永生又有什么区别呢?因此,许多地外生命来到地球,就被地球人当作神一样崇拜,就是这个道理。宙斯也好,冥王也罢,即便是你也一样,你们所处的异世界实际上是另一个星球,另外一个宇宙空间。你们都是来自地球以外的人类。” 蜥蜴人也曾经这样说过。唉,可惜我联络不到它,也不知道它现在怎么样了。我答应过它,要帮助它回到天龙星座的,看来我又要食言了。洛克在心里直叹气。 聊着聊着,一阵倦意感袭来。洛克只觉得头越来越沉重。 眼前雾气濛濛,视线越来越模糊。我这是在哪里?洛克抬起头时,看到了天空,一片灰蒙蒙的天空。难道我回到了冥界? “冥王,冥王你在哪里?”洛克呼喊着。周围安静极了,静得都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休普诺斯、米诺斯、拉达曼提斯、埃阿科斯,你们都在哪里?”洛克以为来到了冥界的真理田园。 走啊走,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周围仍然是静悄悄的。那种死一般的沉寂让洛克感觉自己就像被与世隔绝了一样。 洛克突然想到了费尔.楠柯、叶枫、血猎,还有绮儿。 “你们都在哪里?难道又抛弃我了吗?不,你们不要走,你们等等我!”洛克急了,他一边呼喊,一边向前奔跑,突然一脚踏空了,感觉自己就像从云端掉下来一样。洛克低头一看,脚下灰蒙蒙的,那是一个深渊。一个巨大的,犹如有了生命的深渊。它看起来就像一个正在蠕动的虫,它在自己的脚下不停地扭曲,变幻着形状,那种扑面而来的阴森寒气,冷得牙齿都打起颤来。洛克感觉浑身的汗毛都已经一根根地竖立起来。 “啊!救命呀!”洛克大叫一声醒了过来。他环顾了一下四周,发现自己还在宾馆的客厅里,可是,客厅里一个人都没有,不知道什么时候费尔.楠柯已经出去了。 洛克抹了一把额头上的冷汗。他明白了,原来是做了一个恶梦。 抬眼看了看窗外,不知道什么时候幕色已经降临了。天,我睡了这么久吗?他们人都哪儿去了?洛克走出客厅,来到走廊。隔壁传来讲话的声音。那是叶枫的房间。房门是虚掩着的。洛克推开门,走了进去。 “哦,你醒了。”费尔.楠柯见洛克走了进来,轻声道,“我见你睡着了,就没打扰你。” 洛克看见冥王和绮儿也都在房间里,包括费尔.楠柯在内,大家都围坐在叶枫的床前。叶枫好像是在睡着。 “出什么事儿了?叶枫他怎么样?”洛克不解地问道。 “小哈,你和绮儿在这里守着,一旦有什么状况就马上告诉我。”费尔.楠柯叮嘱绮儿和冥王。然后他站起身,拉着洛克来到客厅。 第二百零八章 兄弟同心 费尔.楠柯和洛克回到客厅。 “叶枫的情况很糟糕!”费尔.楠柯不无忧虑地说道,“我只告诉你一个人听,是不想让绮儿知道,如果她知道了会很担心……” “出什么事儿了?”洛克紧张起来。 费尔.楠柯说道:“不久前,也就是你睡下之后,我接到了安叔叔的电话,他说,叶枫失踪了。” “叶枫失踪了?另一个叶枫?”洛克奇怪地问道。 “是的。安叔叔说,叶枫从法庭出来后,在保镖的护送下回到安家和他的父母一起吃了午餐。餐后,叶枫去了花园,他说要去看那树朱瑾花,他想看看花开了没有。谁知,此后叶枫就一直没有再出现。手机也联络不到,问保镖和佣人,以及门卫,都说没有人看到叶枫出去过。叶枫就像消失在了空气里一样……” “另一个叶枫消失了……” 听了费尔.楠柯的叙述,洛克陷入了沉思。其实,洛克很想说,那不刚好吗,这里还有一个叶枫。但是,洛克没敢说出口,因为他也不知道这个叶枫是不是真正的叶枫。 费尔.楠柯说道:“接了安叔叔的电话之后,我马上打电话问刑伟。刑伟说,他和‘飞鲸帮’的弟兄一路暗中保护叶枫,直到叶枫走出法庭被安叔叔带去安家,他们才撤走。刑伟也不知道叶枫失踪之事。另一个叶枫失踪了,这一个叶枫却病倒了……” “叶枫病倒了?这也太突然了。他好不容易熬到案子告破,怎么就……” “这也是我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我问过安叔叔了,安叔叔说,叶枫从小到大都没有患过疾病。而且,叶枫的病实在古怪。你还记得十万年前吗?在那片湖泊边上的麦田里,我去寻你的时候被吸血兽攻击那件事。”费尔.楠柯望向洛克。 “记得,当然记得。那时你的样子好恐怖,我记得你的长发都被扯下了一大缕,衬衣都破烂了,胸口也被你抓得……” “叶枫现在的情形就类似于我当初的样子。” “啊?!”洛克瞪大了惊惧的眼睛,“难道,难道叶枫中了血毒?” 第129节 费尔.楠柯摇了摇头,叹道:“唉,我也不确定。我只是感觉有些像而已,但是,看起来又似乎没有那么严重。怎么说呢?刚才叶枫犯病的样子就像吸毒者犯了毒瘾一样,他似乎很痛苦,就像在经受什么折磨一样。所以,我很担心,绮儿嫁给这样的叶枫,她的幸福是什么样子,我一点儿信心都没有了。” “那么,你打算怎么办?”洛克紧张地望着费尔.楠柯。现在,他和冥王都失去了神力,他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费尔.楠柯的身上。在他的眼里,费尔.楠柯就是大家的主心骨。 费尔.楠柯略一沉吟,说道:“我想把血猎找来,再和他谈谈,同时,我也希望血猎能与我们一起护送叶枫去东南亚。毕竟,叶枫是他的弟弟,作为哥哥,弟弟的婚礼怎么能缺席呢?” “嗯,有道理。我们大家可以一起想办法,叶枫不是说过吗?‘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洛克一下子开心起来。因为他知道,血猎是个半妖,又是血族的克星。如果有他在,大家不知道该有多安全。 费尔.楠柯拨通了血猎的电话。血猎一听说叶枫准备结婚了,他开心的不得了,就很爽快的答应了。 不久,血猎携同血月还有六个大角星人都来了。当他们出现在门口时,费尔.楠柯很吃惊。他发现他们都穿着时髦的礼服,每个人手中都提着提箱,简直就像旅游观光团一样。血月还戴着缀有面纱的帽子,血猎也戴上了男士礼帽。因为他们两个实在与众不同,一个是眉毛太长,一个是耳朵太尖。 “呵呵,这送亲的队伍可真壮观啊,就跟嫁女儿似的。”费尔.楠柯忍不住打趣道。 “你是嫁妹妹,他是嫁弟弟。”洛克也开起了玩笑。大家寒喧了一阵儿,费尔.楠柯便唤来服务员给大家安排房间休息。 费尔.楠柯问血猎:“不知道你们都有护照没有?” “这个你放心,早在一年前,我们就已经入了希腊籍,我们都持有出国护照。” “好,这我就放心了。” 人都散去后,费尔.楠柯和洛克,还有血猎坐在了客厅里。 费尔.楠柯向血猎询问了叶枫被带去“血狼社”后的一些情况。 血猎说道:“一开始,叶枫很害怕我,因为科隆转世成叶枫后失去了前世的记忆。他并不认识我,而是把我当成了妖怪。后来,我讲了十万年前发生在我们之间的一些事情。他说,他也听洛克讲过一些,因此,他相信了,也就没有再害怕。只是,他担心安琦小姐的安危,要回卫城宾馆。我劝他说,时间太晚了,等明天再送他回去。 今天上午,当我要送叶枫回宾馆时,发现他的身体很虚弱,他走了一小段路后,忽然说头晕。我就送他回血狼社休息。直到中午,叶枫的情况仍然没见好转。我以为叶枫生病了,就打算出去找车送他去医院。当我走进车库的时候,发现车都不见了。我就问我的属下,原来,有三辆车被大角星人开出去了。还有一辆被血月开出去了。也就是血月去医院刺杀国际刑警时开出去的那一辆。我拨打血月的手机,她没有接,我就想下山找一辆出租车。我在下山的路上遇到了血月,我们正想回转山上的时候,看见你们两个在‘争吵’。于是,我和血月就跟了上去。” “原来是这样。”费尔.楠柯点了点头,沉吟了半晌说道,“叶枫的确是病了。在我们去龙涎酒坊之前,他还好好的。出了龙涎酒坊之后,也就是和你的属下大角星人,以及血族交手的那段时间里,他‘病了’。你有没有看到,叶枫是否被血族伤到过?” “没,没看到。当我在屋顶上跑过的时候,我看到血族女子把枪口对准了冥王。我本来是要救冥王的,谁知,冥王到处乱跑,你别说,他跑得还挺快。就在我要抓住冥王的时候,突然撞出来的汽车挡住了我的视线,我没看到冥王,却看到血族在围攻叶枫,我就没管冥王,转而去对付血族。是血月把叶枫带上车的。叶枫刚到血狼社的时候,除了有些恐惧之外,也不见有什么不对劲儿。” “噢,是这样的。血猎,现在的情况有些不妙。安琦的父亲打电话来说,叶枫失踪了。也就是另外的那个,在东南亚替叶枫出庭的那个叶枫失踪了。我觉得叶枫‘生病’可能跟另外一个叶枫有关。 据我个人猜测,另外一个叶枫和这个叶枫应该是双生兄弟。我对地球上的生命形式不是很了解。就我目前所掌握的资料来看,地球人的双生子中,他们在行为和情绪上存在着某种一致性。这个你们应该懂得,也就是说,如果双生子中的一人情绪低落或者高昂,另一个人很快就受到对方情绪的感染。如果双生子中的一人遭遇了不测,或者说是肉体上受到伤害,另一个人很快就能感应得到,那么他也会不舒服。但是,这种情绪感染又不同于我们地外星人之间的那种交流方式‘心灵感应’。其实,我们所说的‘心灵感应’并非是用心,而是灵魂能量体经由大脑发射出来的一种能量波,我们彼此接收到后就能明晓对方的心意。但是,使用一次‘心灵感应’是要耗费很多能量的,即地球人所说的‘心力’。 现在叶枫‘生病’了,我怀疑是他的双生兄弟遭遇了不测,比如流血、受伤等等。” 洛克说道:“可是,威廉.詹姆斯说过,叶枫是独生子的。” 血猎说道:“是不是独生子只有当父母的知道,别人又怎么会知道呢?说不定另一个叶枫一出生就被送人了。” “嗯,也有可能。”洛克无语了。 费尔.楠柯说道:“我们暂且当他是双生子之一吧。血猎,我请你们来的另外一个目的是为了对付维尔。我有一种感觉,维尔可能藏身在蓝威卡幻世纪酒楼。” “哦?你怎么知道?”血猎很惊讶。 费尔.楠柯说道:“我也只是猜测。因为杜洛.佩雷斯已经捣毁了星野组的老巢。并且轻而易举地就把那些所谓的‘忍者’剿杀殆尽。其中并没有血族成员,否则他也不可能轻易得手。” “是这样。”血猎蹙紧眉头。 “不错。目前这个世界上血族的人数究竟有多少,我们一无所知。因此,我叫你来,不光是为了参加叶枫和安琦的婚礼,而是要你协助我灭了血族。洛克,把‘夭’还给血猎,你已经失去神力,万一‘夭’被血族夺了去,我们就没有胜算了。” “好。”洛克爽快地答应着,他把“夭”还给了血猎。 “让我们同心协力把血族铲除吧!” 三双不同颜色的眼睛闪烁着坚定的目光,三双有力的臂膀紧紧地拥在一起。 第二百零九章 自私的爱情 第二天早晨,埃迪普斯带着十几名士官,走进卫城宾馆。他为大家带来几种不同款式的服装,整整有几大箱。另外还有鞋子和提箱。 “哇,这么多!”洛克惊叹不已。 费尔.楠柯拎起一件白色的风衣看了看,奇怪道:“咦?面料真不错,触感也相当舒服。不过,这是什么品牌?不是我常穿的burberry(博柏利)或者aquascutum(雅格狮丹)。” 埃迪普斯说道:“衣物是威廉.詹姆斯留下的,鞋子和提箱是属下差人去采购的。威廉.詹姆斯有一封信让属下转交给帮主。”说着,埃迪普斯从军装口袋里掏出一封信。 费尔.楠柯把信纸展开了。 “写了些什么啊?”洛克也把脑袋凑过来看。 他们看到了用英文写的几行字: 11月6日2011年 亲爱的楠哥, 这样称呼你,似乎有些冒昧。不知道为什么,打从第一眼见到你,就感觉特别亲切,好像很久以前我们就已经认识了一样。所以,冒昧地叫你一声楠哥,希望你不要介意。 虽然与你相处的时间很短暂,但是,我知道楠哥是一个相当了不起的人,你不仅是一名成功的商人,一个有威望的帮主,更是一个救世的侠客,你有爱心,也有责任感。安琦就拜托你照顾了。希望不久的将来再与你还有你的朋友们相见,那时,威廉要好好敬楠哥一杯。 这些都是威廉亲自设计的服装款式,送给你和你的朋友们,希望你们能够喜欢。虽然目前它们还不是世界知名品牌,但是威廉相信,威廉.詹姆斯这一品牌系列时装很快就会冲出东南亚,并且走向全世界。就此别过! 敬启, 威廉 “呵呵呵”,洛克忍不住笑起来,“楠哥,楠哥,叫得可真亲切,不如我也叫你楠哥吧?” “随便你咯。”费尔.楠柯的眼睛有些潮湿。他在心里叹了一声:唉,想必你的记忆里还残存有前世的某些片断吧,能叫我一声哥哥也不枉你我兄弟一场。 洛克继续打趣道:“詹姆斯把你当成了救世的侠客,看来他很痴迷东方武侠剧,这一点也很像我呢。” “这就更说明你们是孪生兄弟嘛。”费尔.楠柯把信笺折起来,揣进了衬衣口袋里,“洛克,去把大家喊来,让他们试穿服装,免得临出发时手忙脚乱。试好就拿到各自的房间里。” “okay!谨遵楠哥命令。”洛克做了个鬼脸后,欢快地跑了出去。 埃迪普斯说道:“对不起帮主,雅典的飞机头等舱我们是包下了,但是,在迪拜转机的时候,头等舱机票已经全部售出,属下只好包下了商务舱……” “哦,没关系,商务舱也不错,只要能按时到达东南亚就行。” “这些是机票。不知道帮主需不需要属下同行,如果需要,属下就打个报告上去,以便请个假。” 费尔.楠柯接过机票,说道:“老四,辛苦你了,你军务繁忙,就不用你陪同了,再说,东南亚那边还有老三呢。只是,咱们兄弟也好久没有聚在一起了。这样吧,本月11日是安叔叔为安琦小姐举办婚礼的好日子,如果你能抽出时间,就去一趟东南亚。一来是给安叔叔捧个场、添点儿人气,二来咱们兄弟也顺便聚一聚。还有,你差几个靠得住的弟兄过来,用两部车送我们去机场也就行了。好,你去忙吧。” “是,请帮主放心,属下一定按时赶到。可是,又没有保镖在帮主身边,属下担心帮主的安全。噢,对了,蝎子已经脱离生命危险,但还需要住院一段时间。” “这个嘛,你不用担心。我请来了血狼社的社员,有八个呢,有他们当保镖不会有事的。至于蝎子,你就留几个人手照顾他,等他伤好后送他去美洲老二那里。” “是。”埃迪普斯应声退了出去。 很快,洛克把大家都唤来了。 “叶枫,你感觉怎么样?”费尔.楠柯关切地问道。 “哦,没事。我好多了。”叶枫看起来的确很精神。费尔.楠柯又把目光投向绮儿。 绮儿说道:“哥哥放心,绮儿一直守在枫哥哥身边。枫哥哥他感觉很好。” “那好,既然大家都在场,我就宣布三件事。第一,今晚我们要搭乘21:00的航班飞往东南亚,中途我们要在拜迪转机,大家一定要服从我的安排,不要惹出乱子来。第二,这里有一些服装,是威廉.詹姆斯送给大家的,每人至少要选择两套合身的。如果你怕冷,就选一套冬装,但是,夏装一定要选,因为东南亚的天气比较炎热。当然了,如果你不喜欢也可以不要,回东南亚可以再买。但是我想,这些衣物都是威廉.詹姆斯的心血,如果大家不要恐怕会辜负他的一片心意。今晚登机前,大家要沐浴换装。多选出来的服装就放入各自的提箱,由血狼社的社员帮大家提着。第三,我们都知道这个世界存在有血族,为了不引起人类社会的恐慌,就请大家务必要保守这个秘密。好了,自己选服装吧。” “血猎哥哥也来了吗?”紫水晶般的眸子里闪过了惊喜的神色。 “是啊,你举行婚礼,他一个做大哥的哪有不参加的道理?”费尔.楠柯望向叶枫。 “可是……”叶枫的眼神又黯淡下来。 “你听我说。”费尔.楠柯见大家都在挑选服装,就把叶枫拉到窗前,低声说道,“你放心。安叔叔来电话说,远在东南亚的那个叶枫午后就失踪了,到现在还没有找到。这正是你回去的好机会。你就放心吧,有我在,我是不会让绮儿嫁错人的。” “真的?”紫水晶般的眸子重新又焕发出了光彩。 “当然是真的,谁不知道我费尔.楠柯向来一言九鼎?我的话要是不真,还怎么服众啊。”费尔.楠柯拍着胸脯保证。其实,他也只是在安慰叶枫,他是不忍心看到叶枫伤心失落的样子。 叶枫选了两套西装,一套是黑色带银色条纹的,一套是墨绿色带红色条纹的,叶枫还真就选对了,因为这两套的确就是威廉.詹姆斯为叶枫准备的。两个人同窗四载,自然明白各自的喜好。 “绮儿妹妹,你穿什么都漂亮,这件毛毛的长裙子,还有这件短短的外套都适合你。”冥王捞起一条裙子和一件狐裘披肩往绮儿身上比量着。 “我说小哈,你过来一下,我有些事情要跟你谈。”费尔.楠柯朝冥王招了招手。 冥王放下手里的衣物走向费尔.楠柯。听“小哈”听久了,冥王也已经习惯了,如果没有人提醒他,他都不记得自己是冥王了,还真就以为自己是小哈呢。 费尔.楠柯把冥王领到自己的房间,关上门,然后严肃地说道:“小哈,你应该还记得你是冥王吧?” “哦?”冥王怔了怔,然后点点头,“是哦,本王是冥王,本王还没有忘记自己的身份。” “那就好。冥王,你听好了,你是冥界的主宰,你迟早是要回冥界,回到你的世界过属于你的生活。我知道,你爱上了绮儿,爱上一个人没有错,错就错在你不该爱上她。从前,在我还不知道自己是米勒的时候,我也是爱绮儿的,现在她是我的妹妹,我不能爱她了,但是,我要为她找到幸福。你知道幸福是什么吗?” 冥王困惑地摇了摇头。 “幸福就是开心,就是快乐。绮儿的幸福就是叶枫。因为她爱的是叶枫,只有和叶枫在一起她才快乐,和你在一起她会很不高兴。 得不到自己所爱的人是很痛苦的一件事,我也失去过,我能够体会到,所以,我理解你。但是你要明白,如果你带走了绮儿,就意味着绮儿已经死了,她就得告别太阳、星星、月亮,还有亲人,和你生活在充满黑暗的幽冥世界里,那样她会很痛苦,你明白吗?” 水蓝色的眸子里一片茫然,冥王又困惑地摇摇头,然后喃喃着:“本王会用神力造出一个有太阳、星星、月亮和森林的世界。本王早已经想好了,本王要把它命名为‘雪月森林’。在那个世界里,只有本王和自己的王后。本王要和王后一起看月光下飞舞在森林上空的雪花。” 费尔.楠柯狠狠心,继续说道:“是的,那个世界属于你和你的王后,但是,你的王后不会是绮儿。你应该明白,绮儿是叶枫的爱人。她也只能爱叶枫一个人,她不可能会把爱分给你,因为爱情是自私的,这个你明白吗?” “爱情是自私的!本王明白,本王怎么能不明白。”水蓝色的眸子一下子黯淡下来。冥王想到了赫拉。原来赫拉爱的是宙斯,她从来都没有爱过本王,她不肯把爱分给本王,因为爱情是自私的。 “冥王,你会找到爱你的人,但是,那个人应该是神祗,她不会是人类。我可以明白地告诉你,爱一个人不一定非要占有她,只要她快乐,只要她幸福,那么,你也就快乐,你也就会幸福。你明白吗?” “嗯,本王明白了。”冥王点点头,“本王知道,绮儿妹妹就要嫁给叶枫做他的新娘了,你是怕本王会捣乱。如果你不放心,就把本王一个人留在这里好了。” “啪嗒,啪嗒……”晶莹的泪珠从水蓝色的眸子里滚了出来。 第二百一十章 伟大的先知 看到冥王伤心的样子,费尔.楠柯心里也很不好受,于是只得安慰冥王。 “你是冥界的王,一个世界中的主宰,怎么能说掉泪就掉泪呢?你放心,我不会丢下你不管的。绮儿的婚礼你也要参加的,你要把最好的祝福送给她。还有,你应该看一看人类世界是如何举办婚礼的,等将来回到冥界,你娶王后的时候也可以借鉴嘛。” “嗯。”冥王抹了一把眼泪,用力地点了点头。 “好了,去挑选衣物吧。绮儿的婚礼上,我们一定要穿着得体一些,不要被人类耻笑哦。” 冥王垂着头,跟在费尔.楠柯的身后向门外走去。费尔.楠柯一推门,“扑通通”跌倒了一大堆。 第130节 “你们,怎么躲在这里偷听?”费尔.楠柯佯装怒道。 “没,没有。”洛克嘻笑着,“我们肚子饿了,来问问你,要不要去开餐?” “选好衣服再去。” “我们都选好了。”绮儿低声说道,她的俏脸已经绯红一片了。 先前,洛克躲在门外偷听时被绮儿看到了。绮儿把叶枫拉出来,三个人一起躲在门后。费尔.楠柯和冥王的谈话几乎都被他们偷听到了。费尔.楠柯是练过内功的,门外躲着人呢,他不可能不知道,就凭脚步声,他也听得出来是那三个家伙。他是故意装作不知道。 费尔.楠柯望着那些衣物出了一会儿神,他想起了蝎子和蜈蚣。从前有那两兄弟在身边的时候,什么都不需要自己动手,他们知道自己帮主的喜好,也能为自己的帮主分忧,做事也时常会想在前头。 “唉!”费尔.楠柯叹了一声。没有了那两兄弟,他感觉如同被砍掉了臂膀一样。 “怎么,发愁了?”洛克拎起先前的那件白色风衣,说道,“它很适合你哦,你不是喜欢白色吗?不知道合不合身呢。” 洛克拿着风衣,一边在费尔.楠柯的身上比量着,一边说道:“在想蝎子和蜈蚣是吗?他们不是已经脱离危险了吗?” “嗯,他们已经没事了。” 洛克的话令费尔.楠柯心头一热。虽然没有了印第安两兄弟,但是还有洛克。洛克能和他想到一块儿去,这让费尔.楠柯宽心不少。 “叫上血猎和大角星人,一起去用餐吧。大家应该饿了。” “那就快走吧,其实我早都饿了。” 洛克丢下那件风衣。两个人转身向外走去。 大家坐在餐厅里开始用餐。一下子多了血猎和血月,还有六个大角星人,餐厅里一下子热闹起来。大家一边吃东西,一边低声地交谈。洛克看着大角星人,他发现他们的确在吃色拉和蔬菜之类的,鱼类和肉类的食物,他们一口都不动。 冥王看着一桌子食物呆呆地出神。 “怎么了?离上飞机还有很长一段时间,不吃东西你会饿肚子的。”洛克捅了捅冥王。 “唉,本人没胃口。”冥王叹了口气。长而浓密的睫毛覆盖上了眼眸,冥王垂下头,用肘支着下巴,继续想他的心事。 洛克把嘴巴附在冥王的耳朵边上,低声说道:“楠哥说得没错,你也会娶亲,但是,你的冥后不是人间女子,她是一位女神,她的名字叫帕尔塞福涅。” 冥王抬起头来,水蓝色的眸子张得大大的。冥王奇怪地问道:“你怎么会知道本王的冥后是谁?难道你会预言?” “嘘,小点声。”洛克压低声音,“我没有预言的能力,作出此预言的是一位伟大的先知,他的名字叫荷马。” “噢,是这样。”冥王半信半疑,“那么,本王的冥后漂亮吗?有绮儿妹妹漂亮吗?” “当然了,她比绮儿要漂亮一百倍,因为她是青春女神嘛。不过,从十万年前算起,她还没出生呢,所以,你还要等上个几千年。” “什么,本王的冥后还没出生?”冥王很惊讶。 洛克继续瞎掰扯:“是哦,我再透露一点儿信息给你,帕尔塞福涅的美貌和清纯无人能比,但是,她有一个视她如掌上明珠的母亲,在我们人类世界被称为‘母老虎’的那一类女人。她就是司职四季的女神,她会阻止你和帕尔塞福涅相见。” “什么?竟然有这样的事儿?敢破坏本王的姻缘,本王饶不了她!”冥王抓起一块糕点,塞进嘴巴里,然后恨恨地说道,“本王就是抢,也要把她抢到手!”冥王说的最后这一句是很大声的,给人的感觉好像他很义愤填膺似的。 大家目瞪口呆,叶枫更是吓得脸都白了。费尔.楠柯皱了皱眉,他以为冥王还没有醒悟,是要抢绮儿呢。绮儿则是一脸的尴尬,心想:冥王是要破坏我和枫哥哥的婚礼吗? 洛克瞧了瞧费尔.楠柯的脸色,又扫了一眼大家,他急忙举起左手的刀子,解释道:“小哈他,他抢我的鱿鱼。” “谁抢你的鱿鱼了?本人最爱吃的是糕点。”冥王不满地白了洛克一眼。“叭唧”,一块糕点又被他吞进了肚子里。 这人,我是在帮他,他怎么就一点儿也不明白呢?洛克在心里抱怨着。洛克只好垂下头,不作声了。他左手持刀,右手执叉,一边啃鱿鱼,一边嚼鸡腿。 费尔.楠柯苦笑着摇了摇头,心想:你的口味还真就是特殊,两样一起吃,搞不懂你能吃出什么味道来。 临出门前,大家又是一阵手忙脚乱。男士们换上了“圣罗兰”或者是“费拉格慕”品牌的皮鞋。绮儿穿不惯高跟鞋,只好选了一对鞋跟稍矮一点儿的“达芙妮”女式短靴。 洛克和冥王都穿着黑色西装,他们还要扮演保镖的角色。洛克换好衣服后还要帮冥王打领带。 “大家动作迅速一点儿,血猎他们早已经等在外面了。”费尔.楠柯催促道。他已经换好了衣服,上身着暗红色条纹衬衣,下身着白色西裤,衬衣外面罩着白色风衣,足蹬一双韩版银色皮鞋。 客厅里喧哗了一阵儿后,该戴帽子的戴上了帽子,该戴墨镜的也戴上了墨镜。终于可以出门了,大家簇拥着绮儿和叶枫向门外走去。两辆军用悍马早已经等在宾馆门口了。 “马自达风籁”驶出了车库。 “哇,好车好车!坐进这种车里的感觉应该像飞一样吧?”血猎看到了“马自达风籁”。那种宛如战斗机一样的尖式挡风玻璃和流系列的特色车身,让血猎羡慕不已。 费尔.楠柯笑道:“想体验一下,坐进去不就得了?我敢说,目前这一款车还没有上市。我的这一辆是第一个驶上高速公路的。如果你喜欢,我就送一辆给你。” “呵,你说得可真轻巧,好像这不是辆车而是玩具一样。”血猎不相信。 洛克笑道:“既然有人送,你笑纳就是了。你不记得了吗?从前他可是造磁悬浮空中战车的,天上飞的他都造得出来,更何况这是地上跑的呢!” “是哦,我怎么没想到呢。”血猎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血月和六个大角星人分别坐进两辆军用悍马。 费尔.楠柯驾车,洛克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叶枫拥着绮儿,血猎挨着冥王。六个人坐在“马自达风籁”里,位置刚好,不多不少。 街道两旁的树木还有建筑物迅速地向后退去。透过车窗,大家默默地目送渐渐远去的“天空之城”。 雅典并没有因为客人的离去变得沉寂,夜晚的街道上仍然人来人往,车辆也是川流不息。人们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散发着古典气息的卫城也依旧灯火辉煌。 “马自达风籁”在前,军用悍马在后,三辆车驶出市区,往雅典国际机场的方向驶去。 不久,“马自达风籁”和军用悍马驶进机场外围,停在了车道上。 “这是什么车型?天哪,是mazdafurai!超级跑车哦,太漂亮了!” …… 行人和游客都停下脚步观看,并且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大家下了车,几乎每个大角星人的手里都提着两只提箱。 “哇!这都是些什么人啊?” “是明星拍戏,还是公主出巡?” “是哦,应该是哪国的王子吧,那些帅哥好酷哦!” …… 候机厅里的旅客们伸着脖子,有看帅哥美女的,也有看停车道上“马自达风籁”的。 “哇!mazdafurai终于上市了耶,回去我也买一辆。” …… 人们看到了从车里走下的武装人员(埃迪普斯派来护送费尔.楠柯的几名士官),还有一大帮俊男靓女。 绮儿披着白色狐裘披肩,内着缀有金线的黑色韩版羊毛衫,腿上裹着黑色袜裤,下身配黑色皮质短裙,足蹬半高跟女式短靴。血月着一套长及膝盖的獭兔毛皮草外套,颈上系着缀有彩色花朵的丝巾,腿上裹着咖啡色袜裤,足蹬高统女士皮靴。她们的手上都提着精致的女士手袋。 男人们都把色迷迷的目光投在了绮儿和血月的身上。但是,他们看不到美女的面孔,因为两个美女都戴着华贵的女士帽,从帽子上垂下来的黑色面纱遮挡住了她们的脸庞。 女人们多数把目光投在了大角星人的身上。大角星人都穿着“威廉.詹姆斯”品牌系列牛仔服,他们既高大又年轻,再加上那身牛仔服,这就使得他们显得更加朝气蓬勃。女人们就跟花痴一样盯着他们看。 那些火辣辣的目光有嫉妒,也有艳羡,当然了,也有一部分人是发自内心的赞美。 大家走进安检大厅。血猎浑身紧张起来,他是第一次搭飞机,他不知道还要安检,他的行李箱里藏有宝剑“夭”,还有一批枪械。血猎只得把求助的目光投向费尔.楠柯。 费尔.楠柯伸出食指朝血猎晃了晃,他是暗示血猎不用担心。因为费尔.楠柯将洛克的那把“高能电磁枪”放在了提箱里。现在,他开启了变形手机的“磁防护系统”,经由“磁欧石”释放出的能量形成了一个能量网,这种无形的能量网笼罩了他们的行李箱,就如同设了结界一样。在安全检查仪器的“窥视”下,这批行李箱顺利地过了安检。 血猎抹了一把额头上的冷汗,这才想起来费尔.楠柯是哈比星人。队伍中有外星人呢,我瞎担心什么。血猎悬在半空的心放了下来。 第二百一十一章 候机风波 大家坐进头等舱候机室,等候登机。这里有舒适的沙发,有大屏幕的电视,也有漂亮的服务小姐端茶、送水、递杂志、热毛巾……头等舱旅客可以享受由服务员引导优先登机的待遇,不必和经济舱旅客一起排队。 “你们去那边儿守着,还有你们,你们去那边儿,不许任何人进来。特别是那个迪拉.索默,如果他走到这里,务必把他给我挡在门外!” “是,殿下!” 门口处响起一男一女两个声音。女声虽然不怒自威,却也十分悦耳动听。他们讲的是北欧某国语言。 大家抬起头,看到门外站着一些人。费尔.楠柯循声望去,看见走进门来的一个女孩。女孩身高在1.80米左右,鼻梁上架着一副玫红色的墨镜。她有一头棕黄色略卷的披肩发,身穿一套相当时髦的皮质套裙,修长的美腿上裹着深紫色袜裤,足蹬棕黄色鹿皮短靴。一看就是北欧混血美女。她的身后还跟着几个身材高大的男子,他们脸型粗犷,鼻梁高耸,是北欧人。 女孩看到了候机室里的十几个人,她皱了皱眉,声音里明显很不悦:“怎么回事?索默不是说已经包下了头等舱吗?为什么这里会有许多人?” “殿下稍等,伯特这就去问。”叫伯特的男子转身向外疾步行去。 女孩摘下墨镜,就跟高傲的天鹅似的。她冷冷地扫视了一眼大厅,甩了甩棕黄色的长发,然后又戴上了墨镜。 坐在女孩对面的洛克看清楚了女孩的脸。女孩很年轻,也很漂亮,看样子也就十八九岁的样子。她的皮肤白皙,瞳孔是湖蓝色的,眼睛大而明亮,并且是双眼皮,鼻梁高耸,嘴唇略厚。整个人看起来既性感,又充满了野性的美。 看杂志的不再看杂志,看电视的也不看电视了,大家都停止了手上的“工作”。就连一向“不食人间烟火”的大角星人也都抬起头来,好奇地盯着突然闯进来的美女看。 “殿下,王储到了,要不要叫他进来?”那个叫伯特的男子小心翼翼地说道。 “叫他进来。”女孩用愠怒的声音说道。 琥珀色的眸子里闪过一抹异样的神采,修长的指尖划过嘴唇。费尔.楠柯没出声,只是饶有兴趣地盯着美女看。从他们的对话中,费尔.楠柯也已经知道了个大概。女孩应该是北欧某个国家的公主。 门外走进来一个高大挺拔的男子。男子外形相当英俊。一头微卷的金发不是很长,但也几乎垂到了肩膀上。略显粗犷的脸庞上有挺直的鼻梁,深陷的眼窝。那对眼窝里隐藏着一对深棕色的瞳孔。他的眼神明亮、深遂,只是,包含着几丝忧郁。 “索默,这是怎么回事?”女孩厉声质问。 “凯丝琳,你,你听我解释。”男子扫视了一眼候机室,皱了皱眉,然后沉下脸来,说道:“伯特,把登机卡和机票拿来给我过目。” “是,王储殿下。”叫伯特的男子从皮夹里取出登机卡和一些机票。 男子看了一会儿,自言自语地说道:“没错呀,是头等舱的机票。”男子扬起眉,用醇厚的男声说道,“请问,你们当中谁是负责人?” 费尔.楠柯站起身,走上前去,“叭”的一声,打了个响指,说道:“我就是。” 没有蝎子在身边,这些琐碎也得要自己处理,真是麻烦。费尔.楠柯在心里抱怨着。以往出门,有了印第安两兄弟,他跟本什么都不用过问,好嘛,现在蝎子和蜈蚣都住了院,他这个帮主倒成了带队的队长。 “请出示你们的机票。”男子说道。 费尔.楠柯一扬手,刷的一声,手里垂下一联机票。 “睁大点儿眼睛,看清楚了,这趟航班的头等舱已经被我包下了。”庸懒而舒缓的声音不疾不徐。 “你是什么人?竟敢这样和王储说话,活得不耐烦了吧?”那个叫伯特的男子冲上前来,照着费尔.楠柯的鼻子就是一拳。 “哼,在我面前撒野,你还没有资格!”话音未落,就见银光一闪,那只佩戴着雪亮戒指的左手已经迅疾如风般探出,一下子抓住了袭来的拳头。周身的力量都运在了手腕上,只一拗,就听“喀喀喀”几声脆响,伯特就跟杀猪一样嚎叫了起来,他的右手五根指骨被生生折断。 跟在索默身后的六七个保镖冲了进来,他们拉开架式就要动武。血猎做了个手势,六个大角星人悄无声息地包围上去。索默一摆手,制止了自己的保镖。看来这位王储相当有休养。费尔.楠柯对索默产生了好感。 候机室里发生的风波也已经被监控录像捕捉到了。“铿铿铿”,响起了脚步声,机场的武装军警和保安人员开了进来。手持枪械的军警把两伙即将动武的家伙隔离开来。 机场负责人查看了双方的证件,看着看着,冷汗顺着他的额头流了下来。因为两伙人他都得罪不起。一个是某国高级军事顾问兼航空公司总裁。另一个嘛,好家伙,是北欧某国的王室成员。 第131节 机场负责人又查看了双方的登机卡和机票,要命的是,他们的登机卡和机票都是同号。 “电脑故障,一定是电脑出了故障,才会出现同号现象。”机场负责人一边擦汗,一边解释,“王储殿下,总裁先生,由于我们工作上的失误给你们造成了不便,我谨代表机场全体工作人员,向你们致歉。” 说着,机场负责人朝迪拉.索默鞠了一躬,又朝费尔.楠柯鞠了一躬。然后,他转向费尔.楠柯,肯求道:“总裁先生,既然头等舱被你们双方都包下了,看来你们大家有缘。不如这样吧,我们退回全部票款,让你们免费乘坐。既然能坐得下,你们就将就一下吧,我只希望你们双方不要再发生冲突,以和为贵,以和为贵!本人代表机场全体工作人员再一次向你们表示歉意。”负责人又分别朝迪拉.索默和费尔.楠柯鞠了一躬。 费尔.楠柯看向迪拉.索默,迪拉.索默看向凯丝琳。迪拉.索默是在征求凯丝琳公主的意见。 凯丝琳说道:“既然这样,那就算了。再纠缠下去,有损我们王室尊严。” 机场负责人一见问题解决了,立刻一挥手,武装军警和保安都撤了出去。 凯丝琳转向迪拉.索默,冷冷地说道:“你也走吧。” “凯丝琳,你第一次去东南亚,听说有些国家治安不是很好,我不放心,让我陪你一起去好吗?”迪拉.索默肯求着。那对深棕色的瞳孔越发的忧郁起来。 “我不是还有保镖吗?”凯丝琳显得有些不耐烦。 看来这位王储是喜欢上了叫凯丝琳的公主,而凯丝琳公主对这位王储似乎并不感冒。费尔.楠柯对这位“忧郁王子”颇有好感,他便拉住迪拉.索默,说道:“你好,我叫费尔.楠柯,过去饮一杯怎么样?” 迪拉.索默犹豫了一下,点了点头。凯丝琳有些恼怒,她横了费尔.楠柯一眼,便在另一端坐了下来。 费尔.楠柯把大家一一介绍给迪拉.索默,当然了,他也只是说名字而已。然后,几个男人一边饮鸡尾酒,一边攀谈起来。 迪拉.索默话不多,性格似乎有些内向,给人的感觉就像患有忧郁症一样。这样一位年轻而又帅气的储君,眼神却是那么忧郁,他的身上一定有不寻常的故事。大家一边饮酒,一边暗自揣测。 包括洛克、血猎,甚至是冥王,大家都对这位王储产生了兴趣。大家先是谈政治,然后聊职业,再就是谈马术和曲棍球等等各自的兴趣爱好,最后又谈到感情问题。一说到感情问题,迪拉.索默的眼神就又黯淡下来。 费尔.楠柯正想开导迪拉.索默一番,扩音器里传出了悦耳的声音,工作人员敦促旅客准备登机。有服务员来到候机室引导大家登机。大家和迪拉.索默握手告别。 费尔.楠柯说道:“我们也是去东南亚,大家刚好同路,不如你跟我们一起去吧?” “可是……”迪拉.索默望了望凯丝琳。 凯丝琳连头都没回一下,她已经在保镖的簇拥下向登机口走去了。 深棕色的眸子立刻变成一片死灰。 费尔.楠柯于心不忍,心想:他们应该是恋人吧,或许是因为什么事情闹别扭了。费尔.楠柯便安慰迪拉.索默:“你放心,我们同路,如果你不方便随行的话,我会帮忙照顾一下下。其实,你不必担心的,东南亚的局势很稳定,再说,她也带着保镖呢。” “那好吧,麻烦你多费心,帮忙照应一下。”迪拉.索默与费尔.楠柯握了握手,然后走出了候机室。在迈出门口的时候,迪拉.索默又收住脚步,朝凯丝琳的背影深情地望了一眼。 唉,又是一个相思病患者,感情这玩意儿,说不清,道不明,还真就让人琢磨不透!费尔.楠柯在心里叹息一声。 第二百一十二章 因缘巧合 在服务员的引导下,大家坐进了头等舱。头等舱的服务最为细致,提供的餐饮也很精致,而且都是免费的。这里的个人空间更加私密、座位也更加舒适,可以平躺,坐卧等。此外,个人娱乐设备等的配备也更全面,不仅有电源插头,还有usb接口。 大家有阅读杂志、看电视的,有打牌、聊天、玩电子游戏的,也有躺下来休息的。费尔.楠柯和洛克还有血猎低声交谈着,他们在讨论对付维尔和血族的方法,以及如何应付突然发生的变故等等。因为刑伟传来信息说,星野美姬子藏身在“蓝威卡幻世纪酒楼”。他们怀疑“蓝威卡幻世纪酒楼”已经成为血族藏身的巢穴。 用餐的时间到了,漂亮的空中小姐送来了饮料。有冰咖啡、茶、牛奶、冰镇白葡萄酒什么的,当然了,都是免费的。正餐前还有甜点水果之类的。吃完了这些之后,会有正餐。正餐主要是奶酪、色拉、烤肉卷、皮塔饼等,它们美味而又精致。 冥王戴着耳麦,一边嚼零食,一边玩电子游戏。优美的音乐、舒适的环境,再加上精致的美食,他很快就忘记了“失恋”所带来的烦恼。 在飞机上的六个多小时,大家除了吃喝睡就是玩,一个个过得相当惬意。特别是冥王。冥王恋上了屁股底下的航空沙发。这种沙发无论是躺着还是坐着,都相当舒适,比他在冥界坐的冥王神座要舒服上一倍百。冥王时常想:这种叫“飞鸡”的玩意儿真不错,等本王回到冥界,也要开办一个航空公司,本王要亲自驾驶“飞鸡”去奥林匹亚神殿参加天神例会,本王要让那些自以为是的神祗们羡慕死! 凌晨3点钟左右,飞机飞临阿拉伯半岛。此时,天色微明。坐在窗口的洛克兴奋地直嚷嚷:“哇,好大的一棵树!它看起来就像是一棵漂浮在海面上的棕榈树!” “大哥的神眼不错哦!”血猎也看到了漂浮在海面上的“棕榈树”。 费尔.楠柯笑着解释道:“这是迪拜的棕榈岛,它看起来就像棕榈树。现在天色微明,如果天亮以后你会看得更清楚。它是由300个岛屿勾勒的一幅世界地图。它的上面有法国、美国的俄亥俄州,还有洛克的家乡佛罗里达州,就连冰雪覆盖的南极洲也被纳入迪拜的炎炎烈日之下。 迪拜的棕榈岛是世界上最大的人工岛。它由朱美拉棕榈岛、阿里山棕榈岛、代拉棕榈岛和世界岛等4个岛屿群组成。其中的朱美拉棕榈岛是第一个被开发的,岛屿建设已于2006年竣工,它也是规模最庞大的,如果我们坐在‘磁悬浮空中战车’里,从太空俯视地球,也一样能看得到。 棕榈岛这项工程耗资140亿美元,被誉为‘世界第八大奇迹’。遗憾的是,到目前为止,整座岛屿工程还没有完全竣工。” “哇,人类真了不起!”血猎惊叹不已。 “地球人的科技与几千年前相比是进步了许多,但是,比起地外星人来,简直太小儿科了,根本不值得一提。当然了,我绝对没有贬损地球人的意思。”费尔.楠柯的脸红了,因为他想到了自己,他自己也只能算是半个外星人。 洛克看了血猎一眼,两个人笑了笑。因为他们心里很清楚,他们原本也不是真正的人类。 琥珀色的眸子望着窗外,费尔.楠柯幽幽地说道:“我有半年没来阿联酋了,我也应该去一趟阿布扎比,拜访一下我的义兄。” “你的义兄,他是谁啊?怎么没听你说起过。”洛克好奇地问道。 “你还记得被你打翻在地上的那瓶‘伏特加’吗?就是他送给我的,他是阿联酋的一位王储。” 洛克的脸红了,他想起被费尔.楠柯囚禁在美洲的那个大半天,自己曾经和费尔.楠柯死杠,那天的一时冲动,自己差一点儿刎颈自尽。 费尔.楠柯笑了笑,指着窗外说道:“你们看,那是哈利法塔。这是地球上迄今为止最高的建筑,它有160层,我曾经站在第123层的观景台俯瞰整个迪拜市。那种感觉与坐在磁悬浮空中战车里俯视地球没什么两样。不过,这座塔也实在是太高了。它的总高度是828米。其实,在地球上建这么高的建筑是很危险的,它极易引起来自外太空人类的注意。”费尔.楠柯的眼神黯了黯,他又想起了野蛮的矛迪克星人。 血猎却不这样认为。因为他并不了解费尔.楠柯的真实想法,他觉得费尔.楠柯的担心是多余的。他只是顺着费尔.楠柯的手指兴致勃勃地看着。 洛克却听明白了费尔.楠柯话中的含义,他从那对琥珀色的眸子里看到了一闪即逝的忧郁。 不久,飞机开始下降。 “那应该是burjalarab(帆船酒店)了吧?”洛克兴奋地指点着。 血猎看到了高高耸立着的巨大帆船。 “哇!这样的酒店造型可真独特!”血猎感慨不已。他是第一次看到。 “不错。”费尔.楠柯点点头,“它的确很奇特,也很出名。来一趟迪拜不入住burjalarab,实在有些可惜。由于时间的关系,我们不能在迪拜多做停留。否则我真想带大家住进去,再顺便好好玩一玩。要知道,迪拜号称‘沙漠中的绿洲’。这个国家与希腊,还有东南亚的e国有很大的不同。” 20分钟后,飞机降落在迪拜国际机场。在服务小姐的引导下,大家步下飞机,乘电梯到达商务舱候机楼。这里为旅客提供舒适豪华的五星级服务。大家坐在候机楼里等候再次登机,一架飞往东南亚e国m省n市的航班,起飞时间是4:05分。离登机还有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大家坐在舒适的沙发上,可以饮果汁、红酒、啤酒,喝咖啡,吃西式点心,或者聊天,当然了,也可以四处逛逛。 “哥哥,我想买一些女士用品。”说着,两朵红云飞上了绮儿的脸颊。 “哦?喔!”费尔.楠柯明白了,他点点头,叮嘱道,“去吧,让血月陪着你。但是要跟紧她,千万别走散了。” “好的。”绮儿挽着血月的胳膊向前走去。 叶枫犹豫了一下,他不放心绮儿,他本想跟上去的,可一想自己一个大男人,跟着女人去买女士用品算是怎么回事啊?万一再看到小裤裤、小纹胸之类的,那该多难为情。叶枫的脸红了,他既担忧又害羞,只能望着绮儿的背影焦急不已。 “放心吧,她不会有事的。你看那边儿。”费尔.楠柯朝两位女士的背影呶呶嘴。 叶枫看到了那六个大角星人。他们跟在两位女士的身后,朝女士用品专卖店走去。 叶枫目瞪口呆,心想:他们也是男人,难道他们就不怕难为情吗?其实,叶枫并不了解大角星人。在大角星人的眼里,人类就是人类,一种稍微有些智慧的生物罢了。他们不会依照性别去区分人类,也更不会懂得人类之间的性/行为,当然了,他们也会对某些特异的人类,比如容貌出众的,或者异于常人的……产生好奇,但不会对其产生好感,因为他们是利用转基因生物技术克隆出来的无性人,他们只知道服从命令,保护和效忠自己的星王。 血月当然也知道自己的属下都是些什么人,因此,她只是让大角星人在女士用品专卖店外面等候。现在,大角星人坐在女士用品专卖店对面的一间咖啡厅里。他们一边饮冰咖啡,一边透过玻璃橱窗,好奇地看着花花绿绿的女士用品。 当绮儿和血月转出女士用品专卖店的时候,时间已经过去了半个小时。 “嗨!该走了。”在经过咖啡厅门口的时候,血月朝大角星人们招手。 “你们快来呀,帮我提东西,我都拿不动了。”绮儿的手里提着大包小包的女士用品。她喊那些大角星人。 “安琦,为什么不让我帮你呢?” 身后响起一个温润的男声。这个声音感觉有些熟悉,是谁呢?绮儿一扭头,两道灼热的目光射了过来。绮儿的脸腾地一下红了。她想起了电脑桌面上的那幅美人图——自己的相片。绮儿有些慌乱,不觉间有些口吃起来:“方……方董事长,怎么会是你呀?” “这位是?” 方正太身边的女孩皱起了眉头。绮儿一看,认识,这位小姐不是别人,正是在雅典机场候机室里和哥哥“抢”头等舱的那位北欧小姐。 “我不是刚刚告诉过你吗?她就是我的女朋友呀,她的名字叫安琦。”方正太揽着绮儿的肩膀,伸手接过了绮儿手里的东西。 我什么时候成了他的女朋友?绮儿羞红了脸。她想挣脱方正太的胳膊,但是,方正太的手臂太有力了,绮儿没有挣脱开。 “对了,安琦,我来介绍一下。这位小姐叫凯丝琳,她是我的大学同学。” 原来她叫凯丝琳,想必她是一位公主吧,在雅典的候机厅里好像听到有人称她为“殿下”。绮儿一边思忖,一边仔细地打量着眼前的女子。 第二百一十三章 心有所属 凯丝琳没有戴墨镜,并且已经换了一身装束。她的头上戴着一顶淡紫色毛线礼帽,上面歪系着一个黑色的蝴蝶结。颈上戴着一串造型奇特的珍珠项链。上身穿着一件白色上衣,外面围着一件黑色针织镂空披肩,下身穿着镂空蕾丝针织及膝裙,腿上裹着淡紫色袜裤,脚上蹬着一双白色高跟鞋。她的手里还提着一款相当时尚的女士手袋。这身搭配使原本就青春靓丽的凯丝琳更突显出了少女的可爱。 比起绮儿来,凯丝琳的身材要高大丰满得多,皮肤又白又细腻,一看就是养尊处优的贵族少女。特别是胸前那两座傲人的双峰,它们看起来也要比普通女孩庞大得多。 我也是公主的,为什么在她的面前会有一种自卑的感觉呢?绮儿有些不知所措。 “凯丝琳,不好意思,我要赶回e国参加一个朋友的婚礼,因此,不能陪你游览迪拜了。见谅!”方正太很绅士地朝凯丝琳鞠了一躬,然后拥着绮儿离开了。 “唉!我一个储君难道就不如一个普通的女子吗?”凯丝琳望着方正太匆匆离去的方向,幽幽地叹了一声。 一个身穿灰色西装的高大男子犹豫了一下,然后疾步走到凯丝琳的身边,说道:“殿下,我们……还要不要去东南亚?” “他已经心有所属,我还去干什么?” “那么,我们……要不要回国?” “不,去迪拜王宫,找我的表哥。我已经很久没和表哥一起赛马了。” “可是……索默王储……” “不许提他!”凯丝琳恼怒地瞪了保镖一眼,吓得那个保镖再也不敢出声了。他一挥手,躲在附近的其他几名保镖现身出来,他们簇拥着凯丝琳走出了候机楼。 血月带领大角星人跟着方正太和绮儿,虽然血月没有见过方正太,但是,她见绮儿和方正太似乎很熟,也就没有阻拦。他们拐过珠宝店,乘电梯下到候机厅的时候,迎面走来了费尔.楠柯和叶枫。原来,叶枫见绮儿出去半个多小时也没回来,他担心绮儿的安危。费尔.楠柯便陪同叶枫出来找绮儿。 叶枫见方正太揽着绮儿的肩膀,他一下子怔住了。紫水晶般的眸子里闪过一抹复杂的情绪,心里一阵刺痛,叶枫颤声道:“安琦,你去了哪里?害得我好担心。” “枫哥哥……我……”绮儿红着脸想解释,一时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方正太也很尴尬,他慌忙放开绮儿,伸出手说道:“你好,叶枫,听说你的案子结了,恭喜你!” “方老板,你好。”叶枫与方正太握了手。虽然叶枫心里很不痛快,但是,这是公众场合,即便是心里很不舒服,他也必须得装出一副很绅士的样子来。 “你好,楠柯先生。”方正太又与费尔.楠柯握了手。 “真是巧啊,方老板,我们大家还真就是有缘。上一次你救了我妹妹,我还没有好好感谢你呢,走,我们去饮一杯吧!” 费尔.楠柯拉了叶枫一把,三个男人走进旁边的酒吧,坐下来饮鸡尾酒。 “方老板,听楠哥说,你救过安琦,为了表示谢意,叶枫敬你一杯,先干为敬。”叶枫端起一杯鸡尾酒,咕嘟嘟几下就灌进了喉咙。 “叶枫,我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我还是你们的学长,不如,你就叫我正太吧,呵呵,流氓太也行。我记得,我这个‘雅号’还是安琦给起的呢。”方正太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流氓太?”叶枫怔了怔,随即大笑起来,“哈哈哈,方正太还是流氓太,可是,叶枫已经不是花王子了,曾经的花王子已经被污水给泼脏了。他配不上安琦,他不配娶安琦!”紫水晶般的眸子里闪过一丝痛楚的神色。叶枫又端起酒杯。 第132节 “来,正太学长,叶枫再敬你一杯。”“咕嘟嘟”又有一杯鸡尾酒流进了叶枫的喉咙。 “叶枫,你……你听我解释……”方正太万分尴尬,他把求助的目光投向费尔.楠柯。 “你什么都不要说了。”叶枫一摆手,打断了方正太的话,“我知道,你一直都暗恋安琦,如果你能给安琦幸福,我不介意退出。来,正太学长,为了安琦的幸福,我们干了这杯。” “咕嘟嘟”,叶枫又灌了一杯酒下去。三杯酒倾泄进了胃里,叶枫原本白皙的面孔已经一片绯红。 “我……这……”方正太无比尴尬,已经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叶枫,你不能再饮了,你已经醉了。”费尔.楠柯夺下叶枫手中的杯子。 “给我酒,我要喝,我要喝酒。谁说我醉了?我没醉!安琦就要嫁人了,可是,她嫁的不是我,不是我!他是谁?他到底是谁?你们告诉我!”紫水晶般的眸子里氤氲着朦胧的雾气。叶枫扫视一眼桌面,又捞起方正太面前的杯子。 “咕嘟嘟”“砰”,第四杯酒流进喉咙之后,叶枫扑倒在了桌面上。叶枫本来就饮不了酒,再加上心情不好,几杯酒下去已经烂醉如泥。 “方老板,你别介意。他喝多了,这不,都醉话连篇了。”费尔.楠柯瞥了一眼叶枫,说道,“算了,让他休息一下吧。来,我们干一杯。”费尔.楠柯举起杯子,和方正太碰了一杯。 方正太的神色缓和了许多,但是,多少还有些尴尬。他看了叶枫一眼,然后说道:“叶枫应该是误会我了,我希望楠柯先生能代我向叶枫做一番解释。” “哦?我想,方老板一定有什么难言之隐,如果信得过楠柯,就请讲出来。楠柯尽力就是。” “正太谢过楠柯先生。”方正太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道,“正太并非有意冒犯令妹,正太出此下策实属无奈。正太在迪拜转机,本来是要回东南亚的。不曾想,在候机厅里遇到了我的大学同学,噢,是一个女同学……”说到这儿,方正太的脸红了,“她叫凯丝琳……” “凯丝琳?一位北欧女孩吗?”费尔.楠柯想起和自己“抢”头等舱的“高傲天鹅”来。 “是的,怎么,楠柯先生认识她吗?” “不,也是刚认识不久,在雅典的时候她也坐在头等舱。她说她要去东南亚。” “唉!”方正太叹了一口气,“她去雅典是为了找我,她去东南亚,应该也是为了我。” “哦?她爱上你了?方老板艳福不浅哪!”费尔.楠柯笑道,“她可不是个普通的女孩,如果我没猜错,她应该是北欧某国的一位公主吧?” 方正太垂下眼眸,盯着手中的杯子,说道:“是的,她不仅是公主,还是一名王储。呵,未来的女王呢。我们是在圣安德鲁斯大学认识的。那时候,我是校高尔夫球俱乐部部长,凯丝琳是俱乐部的一名会员,同时,她也是校花。她追求我,一直到大学毕业。可是,我……我对她没有感觉。 大学毕业后,她回到北欧,主要从事政治外交等方面的工作。而我则回到东南亚,接管家族企业。我本以为不会再和她有任何瓜葛,可是,一年前,她拒绝了索默。噢,对了,迪拉.索默也是一位王储,同时,他也是我的大学同学。他们两个国家由于政治上的某些原因,需要通过联姻来解决。索默也一直暗恋着凯丝琳,据说,他们还有血缘上的关系,应该是表兄妹吧。 可是,凯丝琳为了我,拒绝与xx国联姻,她甚至扬言要和我私……私奔……”方正太的脸越发红了。 我明白了。原来,凯丝琳钟情方正太,而方正太却倾心于安琦。难怪索默王储的眼神那么忧郁,原来,他知道自己所爱的女孩心里装的是别人。唉,感情这东西,不清楚方向,不知道对错,越是追求,反而越得不到,这到底是为什么呢?费尔.楠柯困惑了,他不禁同情起迪拉.索默来。 “奇怪的是,我越是躲着她,就越是遇见她。这不,我正准备转机呢,她又出现了。好在遇到了安琦小姐,情急之下,我就说安琦是我的女朋友。我这样做绝没有冒犯令妹之意,而是为了让凯丝琳死心,不曾想,又让叶枫误会了。我承认,我是一直暗恋着安琦,但是,我已经收到安家的请谏,安琦就要嫁给叶枫了。有道是‘朋友妻不可戏’,正太虽不敢妄称正人君子,却也绝不会做横刀夺爱之事。正太唯有祝福安琦和叶枫。正太的这一番话是发自肺腑的,因此,还烦劳楠柯先生代我向叶枫解释。” “喔,这或许就是缘分吧,方老板为什么一定要逃避呢?你何不尝试着去接受?虽然我与凯丝琳只有一面之缘,但是,就我个人来看,她是个很不错的女孩。” “楠柯先生有所不知,正太已经……已经心有所属。”说着,方正太的脸又红了。 “噢,也是,感情这东西是勉强不得的。楠柯明白了。那么,就请方老板放心吧,楠柯一定尽力。叶枫也不是不明事理之人,我想,他一定会理解的。” 看看时间差不多了,费尔.楠柯站起身来,说道:“今日有幸得以聆听方老板的心声,楠柯受宠若惊。时间准备到了,我们也刚好同路。楠柯已经包下了商务舱,咱们商务舱内再聊。” “那好,咱们飞机上见。” 两个人握了握手,互相道别。费尔.楠柯搀起了叶枫。 4:05分,飞往东南亚的航班起飞了。 这是一架大型客机,它的头等舱在商务舱的前面,由于那位北欧的公主没有登机,现在,头等舱是空的。 商务舱关上门后就与经济舱完全隔离。舱内大约有两百多个座椅,每排为六座,分为三组,每组各两个航空沙发椅,走道两边各两个沙发椅。商务舱的航空沙发椅也比较宽大和舒适,靠背也可以放平睡觉,而且还带有按摩功能。也同样有空乘人员递茶倒水等,应该说,商务舱的服务和设施也是一流的,但是,比起头等舱来,商务舱的个人空间私密性要差得多,大家只要直起身,随意瞟几眼就能够相互看得到。 由于费尔.楠柯包下了整个商务舱,现在,偌大个空间里就他们十几个人。 第二百一十四章 促膝长谈 叶枫平躺在航空沙发上,他还没有醒来。绮儿坐在叶枫的身边,深情地凝视着他。叶枫的脸庞还有些许微红的颜色。机舱里充溢着混合着花香的淡淡的酒味,嗅起来让人有种微醺的感觉。 他不善于玩弄心机,也不会隐藏自己的真情实感。但是,他又不会亲口对你说“我爱你”。他只会用溢满柔情的眸子,和细腻的肢体语言来表达浓浓的爱意。唉,这个水晶一样的男孩,真的就像一块透明的水晶,他很纯粹,却也脆弱,一个不小心就可能会破碎。绮儿不由得疼惜起来。她抬起纤细的手指,抚上男孩的眉睫。指尖顺着眉睫下滑,直至抚上男孩的唇。 绮儿的目光定格在男孩的唇上。清晰的唇线勾勒出了完美的轮廓,这两瓣红唇性感而迷人,它们曾经轻柔而舒缓地吻上自己的唇,那种芬芳的气味萦绕在舌尖,那种如同梦幻般的感觉令自己那么迷醉过。 枫哥哥,绮儿要代替安琦成为你的新娘,绮儿要留在地球上陪你度过一百年的时光。 绮儿捉起叶枫的左手,把那只手贴在自己的脸颊,深情地凝望着那两瓣红唇,她刚想俯首吻下去,突然感觉有一道灼热的目光射了过来。绮儿一抬头,瞥见了正向这边儿走来的方正太。四目相对,尴尬异常,心里的秘密仿佛被窥见了一样,俏脸刷的一下红了,绮儿慌忙放下叶枫的手。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绮儿把目光投向电视屏幕。 冥王和大角星人们挤在一处,他们在欣赏美国大片《众神之战》。冥王很恼火,他一边看着电影,一边在心里埋怨:人类的想象力也忒差劲儿了,竟然把本王这样的超级帅哥想象成又老又丑的样子,而且还总是败在一个半神人的手里。哼,好在宙斯的样子也是胡子拉碴、老气横秋的,比起“本王”来也好看不到哪里去。 冥王被剧情感染着,时而摩拳擦掌、精神振奋,时而情绪低落、郁郁寡欢。电影里虚设的某些场景与冥界中的真实环境很相似,冥王时不时地就把现实与虚幻混淆了。 洛克和血猎在低声地交谈,他们在讲述别后发生在各自身上的故事。 费尔.楠柯在摆弄他的商务手机。“飞鲸帮”的“天王”和“金刚”们在公司业务、帮会发展等等一些事情上会时不时地向费尔.楠柯请示,费尔.楠柯要给予批复,偶而他也会陷入沉思,只是,没有人知道他想的是什么。 方正太走到大家的座位旁,向大家打了招呼。 “楠柯先生,打扰一下,正太想请你喝一杯,不知道你有没有时间?”方正太微笑着做出了邀请。 “哦?好啊!”费尔.楠柯收起手机站了起来。两个人来到前方靠近窗口的位置。他们坐下来开始饮红酒。 “楠柯先生,你我颇为投缘。说真的,打从第一眼见到你,我就有一种感觉,好像许久以前我们就已经认识了一样。” 威廉.詹姆斯也这样说过。詹姆斯这样说,是因为他是转世的米迦,他的记忆里还残存有前世的某些片断。可是,方正太这样说又是什么意思呢?如果他也是我转世的朋友,为什么我会一点儿印象都没有?想必他是在和我套近乎吧。 费尔.楠柯笑了笑,说道:“楠柯很荣幸,楠柯也很想与方老板做一次促膝长谈。” “正太正有此意。来,我们先干一杯。”方正太端起酒杯。 “砰”两个人碰了一杯。 方正太朝绮儿所在的方向瞟了一眼,然后说道:“冒昧地问一下,安琦小姐与楠柯帮主可是亲兄妹?正太与安琦小姐从小一起长大,还从来没听说过安琦有一个哥哥呢。”方正太是想探知眼前的“飞鲸帮”帮主与安启明之间会有什么样的关系。 我们当然是亲兄妹了,我们是哈比星球的王室成员。但是,我又怎么可能告诉你呢。费尔.楠柯只好编瞎话。 “哦,是这样。我的祖上是海盗出身,我嘛,自然也是以海盗起家……”费尔.楠柯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心想:在这种人物面前说谎,就要真假掺半,并且还要说得有水平,如此才能使谎言变成真话。因为“飞鲸帮”的前身是海盗集团,只要是在江湖上行走,就没有不知道的,你就是想瞒也瞒不了。 费尔.楠柯继续说道:“我两岁那年,母亲被英国海军枪杀,我随父亲在海上飘泊。十岁那年,父亲又被东南亚海军所害。之后,我到处流浪,十五岁那年,我重整父亲的旧部,竖起了‘飞鲸帮’的大旗,继续在海上讨生活。 三年前,为了收编索马里海盗,我带领四大天王在马六甲一带袭击了索马里海盗。当时,由于帮内出现叛徒,计划泄露,联邦调查局打探到了我的行踪。结果,我的船队遭到来自东南亚海军,还有国际刑警的双重阻击。在四大天王的掩护下,我跳海逃生。 我很幸运,跳海后没有喂鲨鱼,而是被水手救上一艘装载橡胶的货轮。在货轮上,我见到了‘橡胶大王’安启明,我称他为安叔叔。呵呵,我和安叔叔也很投缘。他了解我的情况后劝我做生意。我觉得安叔叔的话很有道理,当海盗嘛,干的毕竟是杀人越货的营生,脑袋随时都会搬家。 于是,我听从安叔叔的建议,成立了航空与航运公司,当然了,安叔叔也帮了我很大的忙。安叔叔只有安琦一个女儿,他也很宠我,便收我为义子。安琦是个好女孩,更是绝代佳人,说真的,我爱过安琦,也曾经幻想过要娶安琦。但是,安琦爱的是叶枫,他们的感情有十几年了,早已经根深蒂固。我也知道,我这双手沾满了血腥,我配不上安琦。呵呵,再说了,他们两小无猜,我这要是横插一脚也不道德嘛……” 方正太的脸又红了。方正太是什么人物啊?正太实业集团公司董事长。能坐上董事长的位置当然不会是傻瓜,他已经听出来了,费尔.楠柯是在暗示自己不要破坏叶枫和安琦的感情。 “楠柯帮主真乃性情中人,正太佩服!只是帮主命运多舛,听来实在是令人心酸。楠柯帮主能够取得今天这样骄人的成绩,也着实不易。正太生凭最佩服的就是像楠柯帮主这样的人。真乃枭雄也!实在是令正太佩服!来,我们再干一杯。” “砰”两个人又碰了一杯。 “唉!”方正太放下杯子,叹息一声,“与楠柯帮主相比,正太实在是汗颜。” “此话怎讲?楠柯不才,却也知道,方老板旗下产业已近百亿,成绩也是不错的嘛!” 方正太苦笑了一下,说道:“我那算什么成绩呀?正太实业集团的产业都是我的父辈们创下的,我就是一个继承者罢了。我们家族到了我这一代,就我一个男丁,我不想继承都不行。我最大的爱好是摄影,我一直想当一名摄影师。在读中学的时候,我就曾经偷拍了安琦的照片……”说到这儿,方正太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不怕你笑话,我爱安琦,真的,说不出来有多么的爱,可是安琦不知道。在她的眼睛里,我就是流氓、坏蛋。小时候,我经常欺侮叶枫和安琦。我曾把安琦的小辫子绑在椅子上,把癞蛤蟆丢进叶枫的饭盒里,那是因为她对叶枫比对我好,我嫉妒。安琦越是对叶枫好,我就越是捉弄她,久而久之,她对我越来越反感,直至在她的眼睛里我变成了流氓太……” 费尔.楠柯望向方正太,他发现那对细长的,黑幽幽的眼睛里有星光在闪烁。不,应该是泪花。费尔.楠柯又想到了迪拉.索默。唉,不要说什么王储、公主、商业大享了,即便是普通百姓也都难逃情之一字的羁绊。真是造化弄人哦!心里涌起一阵莫名的感动,费尔.楠柯不禁同情起方正太来。 “随着年龄的增长,大家都不再是懵懂的孩童了,他们对我的成见减少了,就连流氓太的‘雅号’也消失了。”闪烁着星光的眼睛黯淡下来,方正太苦涩地笑了笑,“我珍藏了许多安琦的绝版照片。其中,有安琦读初中时,代表‘启明’中学参加演讲比赛的照片;也有在庆祝校庆的舞台上表演舞蹈的照片,以及在歌剧院为外宾表演话剧时的剧照。当然了,还有她和叶枫跳舞的照片,有时,我看着它们,就会觉得她和叶枫的确很相配。我也知道,我不应该再想安琦,可是,我控制不了自己……” “我能够理解,你的这种感触我也深有体会。”费尔.楠柯发觉方正太的情绪有些激动,于是便安慰他。 “不好意思,我……”方正太发觉自己有些失态,他稳定了一下自己的情绪,又接着说道,“我一直在幻想,幻想着有一天能牵着安琦的手去中国。噢,对了,那是我外祖父的国家。我好想和安琦一起去一个叫敦煌的城市,那里有著名的丝绸之路,神秘的莫高窟,我想和安琦一起拍飞天壁画。我也好想和安琦一起去看北国的雪,据说,中国北方的雪花很大。我记得有一句诗是这样说的‘燕山雪花大如席。’呵呵,中国北方的雪花真的有竹席那样大吗?我一直很好奇,也一直想把它拍下来。我也想学艺术,也喜欢考古学。可是,我的家族反对我当摄影师,更不要说考古了。最后,他们把我送去了圣安德鲁斯大学,让我学习经济学和企业管理学。我的人生根本不能由我自己作主,从我一出生就已经被安排好了,我要接受最好的教育,然后接管家族的事业,再然后为了家族的利益必须和某某政府高官或者财团董事的千金结婚生子。我不能做自己想做的事,也不能爱自己所爱的人,你说,我这样的人生是不是很悲哀?” 幽深得犹如一方古潭的眸子凝视着琥珀色的瞳孔,有一滴泪缓缓地从眼角滑落下来。方正太凝视着费尔.楠柯,那一刻,他没有掩饰自己的孤独和无助,他把自己最脆弱的一面毫不保留地呈现在了一个黑帮老大的面前。 第二百一十五章 舱内遇刺 方正太是一个集团公司的董事长,一个从小就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富家子弟。他的人生一帆风顺,根本没有经历过坎坷的际遇,想不到,在他风光的背后竟然也有让人心酸的故事。他活得一点儿都不快乐,他也很寂寞。他向我讲述这些,是把我当成了可以倾诉的朋友,将心比心,我应不应该告诉他我的真实身份?费尔.楠柯犹疑了。 “楠柯帮主,或许你会笑话我,会以为我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可是你不知道,我是被强行推上云端。在世人的眼睛里,我高高在上,看上去似乎很风光,当我往下看的时候,脚下却是无尽的深渊,从深渊里冒出来的寒气让我的心都结成了冰。那种孤独和寂廖的感觉没有人能够体会。” 方正太看向洛克、血猎,还有冥王和大角星人,然后说道,“正太能看得出来,楠柯帮主的修为和人格魅力无人企及,你不仅有誓死追随的帮众,还有这样一批肝胆相照的朋友。正太真的好羡慕。你不知道,我所生活的空间处处是家族安插的眼线,那种被监管的生活,就像是箍在颈上的绳索,时刻让我感到窒息。” 费尔.楠柯端起杯子,说道:“虽然楠柯没有被人管束过,但是,楠柯能够想象得出来。楠柯一向狂放不羁,也过惯了闲云野鹤的生活,如果生命的方向被刻意扭转,并且要按照事先画好的轨迹运行,楠柯会挣个鱼死网破。楠柯很同情方老板的遭遇,只是,楠柯苦于无法为方老板分担,如果方老板不嫌弃楠柯吃的是黑道上的这碗饭,不如你我兄弟相称吧?” 黝黑如墨玉般的瞳孔骤然一亮,方正太不禁喜出望外:“太好了,正太求之不得!正太虚龄二十二岁,应该是长于帮主,不如我就称帮主你……” “年长我的朋友都称我楠柯老弟,不如义兄你也这样叫我好了。”费尔.楠柯端起酒杯,说道,“正太兄,楠柯敬你一杯。” “正太敬楠柯老弟!” “砰”两个人又碰了一杯。 “等回到东南亚,正太就在蓝威卡幻世纪酒楼为你和你的朋友们接风。上一次你去我的酒楼,我们错过了会面,真是太可惜了。我听说你们遭到杀手的追杀,而且还伤了一个兄弟。正太感觉很对不起你。n市的警司也真是太草包了,竟然就马马虎虎地结了案。正太很费解,不知道是什么人力量那么大,竟然将酒楼的刚化玻璃都撞碎了。正太真的很担心,却不知道杀手为什么要追杀你们。噢,对了,正太曾经在事发现场拾到过一枚金属片,它看起来就像是一枚暗器。不知道楠柯老弟你见过没有。”说着,方正太就去摸西装的口袋。他摸了一会儿,什么都没摸出来。方正太想了想,然后抱歉地笑笑,说道,“不好意思,好像被我落在了办公室里。” 费尔.楠柯听到方正太提到“蓝威卡幻世纪酒楼”,心里不禁一动:表面上看方正太似乎是一个正人君子,但不知道陷害并且追杀叶枫,以及暗杀国际刑警这几件事是否和他有关。至于金属片嘛,应该是被我遗失的那枚“苦无”。都说地球人的心难测,他和我促膝交谈,或许只是想套出一些有价值的情报来。不如我也试一试,看能不能从他的嘴里探听到一些消息。 “唉,我也不知道是什么人在追杀叶枫。我没有查出丝毫线索。由于叶枫频频遭到追杀,就连安琦也差一点儿遇害……”费尔.楠柯假装叹了一声。 “怎么,安琦也遇到危险了吗?”方正太紧张起来。 看来他对安琦的爱意只怕更甚过叶枫。呵呵,我们哈比星族的女人就这么受地球人青睐吗?如果哈比星族的女人嫁不出去,我就把她们空投到地球来。估计地球上的男子会抢着把她们当老婆。费尔.楠柯在心里苦笑着。 “你不必紧张,我们曾经在海上遭遇山口组袭击,幸好被我及时发现,叶枫和安琦才侥幸逃过一劫。” “山口组?难道是她?她为什么要这么做?”方正太皱起眉头。 “她是谁?难道正太兄有线索?”直觉告诉费尔.楠柯,方正太知道“她”是谁?而且方正太和这个“她”应该很熟。 “她是……” “两位先生,用餐的时间准备到了。请问,是先用点儿咖啡、茶,还是牛奶呢?”还没等方正太说完,两位空乘服务员端来了各种饮品。 “噢,来一杯咖啡吧!”方正太接过一杯咖啡,微笑着说道,“楠柯老弟,你呢?喜欢饮什么?” “我嘛,也来杯咖啡好了。”费尔.楠柯伸手去接另一杯咖啡。 “是蓝山哦!这种咖啡很独特,咖啡因的含量很低,很适合现代人饮用。纯牙买加蓝山咖啡将咖啡中独特的酸、苦、甘、醇等味道完美地融合在一起,形成强烈诱人的优雅气息,是其它咖啡望尘莫及的。对于这一品牌咖啡,正太甚是钟情。不知楠柯老弟是否也有同感呢?” “哦?正太兄是e国人,想不到对咖啡文化倒是颇有研究。我嘛就不同,虽然我也饮咖啡,但是,相比之下我对酒文化更感兴趣。我的寓所珍藏有许多顶极名酒,倘若日后有了机会,楠柯一定请正太兄……”一说到酒,费尔.楠柯的眼睛闪亮起来。 第133节 “不知两位先生有没有听说过,由于蓝山咖啡集中所有好咖啡的优点于一身,它还有‘咖啡美人’的称号。事实上,这也的确是产自牙买加的纯蓝山咖啡。”一位空乘微笑着打断了费尔.楠柯的话。 “呵,想不到你对咖啡的了解竟然也是如此之深。我不尝一尝,反倒辜负了你们一片好意呢。”费尔.楠柯看了空乘一眼,这是一个黑色卷发,棕色眼睛的年轻男子。费尔.楠柯呷了一口咖啡,赞许地点点头,“嗯,味道的确与众不同。” “那就再来一杯吧!”男空乘又端起一杯咖啡。 “噢,谢谢!”费尔.楠柯侧转身,他想把台面上的酒杯移动一下位置,以便腾出地方来放咖啡。就在费尔.楠柯侧转身的一刹那,一道寒光闪闪的利刃穿过杯底,一下子刺进了费尔.楠柯的胸口。 “小心!”方正太惊呼一声,与此同时,他抬起手臂,挥拳朝另一个端着杯子的空乘服务员的手砸去。因为在那只端着托盘的手中也同样有一把闪着寒光的利刃,它也朝费尔.楠柯刺来。 “铛”“哗啦”几声,一把匕首连同几只酒杯,还有托盘,都跌到了地板上。响声虽然不小,但是,并没有惊动大角星人,一方面是由于航空沙发很高大,坐下去就很难看到人。另一方面是由于大角星人所处的位置离费尔.楠柯比较远,此刻,他们正在和冥王看电影,并且时不时地因故事中的某些情节发生激烈的争吵。 血猎嗅到了芬芳的血液气味,他飞身跃起,足尖一点,轻灵如飞燕般的身形跃过航空沙发,几个起落之后,凌空扑下。血猎飞起一脚踹向企图再次将匕首刺向费尔.楠柯的一名空乘,同时,他的右手掌从袖子里探了出来。这是一只戴有金属护套的手,它看起来就像一只兽类的爪。“刷”,五指张开,劈面抓去,带有锐利爪尖的金属手指抓上了另一名空乘的脸。这一连串的动作,一气呵成。 “嘭”,一名空乘飞跌出去。与此同时,“哇”的一声惨叫,另一名空乘跌倒在地板上,用手捂着脸,不停地翻滚着。他半边脸上的皮肤被扯去了,一颗眼珠子被生生从眼眶里扯了出来。那颗眼珠子在血糊糊的面孔上耷拉着,只要看上一眼,就会令人周身生满鸡皮疙瘩,真是要多恐怖就有多恐怖。 血猎飞身出去的时候,洛克也嗅到了血液的气味,他感觉到了异常,就猛地直起身来,同时,他也听到了惨叫之声。洛克朝声音发出的地方狂奔。 当洛克跌跌撞撞地奔至窗口的时候,看见鲜血正从费尔.楠柯的嘴巴里和胸口处汩汩地向外涌。雪白的风衣已经被染红了一大片。费尔.楠柯跌坐在航空沙发上,脸色煞白,意识已经处于朦胧状态。杀手是在他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出的手,这一刺又快,又准,又狠。匕首在刺进费尔.楠柯的身体后,又立刻被拔了出来。此时,费尔.楠柯的心脉已经断了,血液就像泉水一样向外涌。 方正太呆住了。虽然他也是久经沙场,但是,作为一名商业大亨,他打的几乎都是没有硝烟的口水仗,这种真实的血腥场面他还没有经历过。不要说正如泉水般涌进眼帘的鲜血了,单是那颗在眼前直晃荡的血淋淋的眼珠子,就让方正太毛骨悚然起来。 看来,江湖传言并非空穴来风,费尔.楠柯确非等闲之人,他的手下果真是能人辈出。方正太很吃惊,他惊讶于血猎的身手。同时,方正太也在自责,他在想:如果不是我的话题令他分心,凭他的身手,又怎能躲不过杀手的偷袭呢? 方正太僵立在那里。面对血淋淋的场面,曾经在商场中叱咤风云的他手足无措起来。 第二百一十六章 鬼面劫匪 遭受重创的费尔.楠柯已然昏迷过去。 “来人哪!医生,医生,救命呀!”洛克吓毛了。他一边呼喊,一边慌手慌脚地扯出纸巾,为费尔.楠柯擦拭从嘴角涌出的血液。 尖厉的带有颤音的呼救声惊醒了血月,也惊动了正在争吵的大角星人。大角星人纷纷纵身起来,他们的速度相当快,几个晃身就到了洛克的跟前。冥王茫然地直起身,傻傻地看着众人,他还沉浸在电影剧情里。 “快闪开!让我看看。”血月赶了过来。血月推开洛克,她集中心念,转动手掌,手心里暴出一个雪亮的光团,光团覆盖了费尔.楠柯的胸口。 “都不许动,否则我杀了他!”正当大家手忙脚乱的时候,一个低沉而冰冷的声音响了起来。 十几个手持枪械的人闯了进来,他们身穿空乘制服,头戴黑色的鬼脸面具。洛克抬头望去,他发现与头等舱相隔的一道门打开了。门口处站着几个手持枪械的鬼面人。 坏了,遇上劫机犯了。方正太率先反应过来。他低声说道:“应该是劫机的,我估计他们是冲钱来的,为了避免发生流血事件,大家先不要妄动”。 一个手持冲锋枪,戴着红色鬼脸面具的人拖着冥王,来到大家面前。 糟糕!拿谁当人质不好,怎么偏偏逮住了手无缚鸡之力的冥王。洛克在心里叫苦不迭。 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在费尔.楠柯的身上。除了洛克,没有人理会鬼面人,更没有人关注冥王。大角星人还在生气,因为他们刚刚和冥王争吵过。血月仍然在利用异能为费尔.楠柯疗伤。渐渐的,血液停止了向外奔涌。 洛克万分焦急。他担心冥王,更担心费尔.楠柯。可是,他失去了神力,什么都做不了,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心里干着急。 “丫头,我的话你没听到吗?”鬼面人头领很恼怒。 “哗啦”,一个鬼面人听到头领不高兴了,迅速拉动枪拴,把枪口对准了血月。大家都为血月捏了一把汗。特别是六个大角星人,他们的手掌心都聚起了光团,谁敢对他们的星王不利,他们就会要谁的命。 “哼,别影响我做事!”血月娇叱一声。她一抬左手,“刷”,一道雪亮的光束自掌心射出,光束正中鬼面人的眉心,一股烤肉一样的气味飘了出来,鬼面人的眉心就跟烧焦了一样,他连一声惨叫都没来得及,就仰面倒下去,死了。 此女子的功夫着实了得!看来,他们应该就是我要找的人了。鬼面人吃惊不小。 “大哥,我要给兄弟报仇。”又有一个不知死活的鬼面人抬起枪口,就要扣动板机。 “不要冲动。”鬼面人头领拦住那人。他用枪指着冥王的头,厉声说道:“把我们老板交出来,否则我就杀了他。” “别别别,别杀本人啊,凡间有太多好玩的东西了,本人还不想回去呀!”冥王吓坏了,猛地闭上眼睛。 方正太看看洛克,又瞧瞧血猎,他放眼四周,这一帮人中除了自己是老板外,好像还没有谁是老板。 方正太说道:“我是正太实业集团公司董事长,我叫方正太,请问你是不是找我?” “你就是方正太?” “哗啦”,鬼面人一拉枪栓,沉声道:“是不是你派人追杀我们少爷的。说,你到底把我家少爷怎么样了?” 方正太有些哭笑不得了,只好说道:“这位大哥,你一会儿向我要你的老板,一会儿又朝我要你家少爷。请问,你家老板和少爷都叫什么名字,如果我看见了就告诉你。” “头儿,头儿,我们找到少爷了!”一个鬼面人提着枪,兴冲冲地跑了过来。 “在哪儿?少爷果然在这儿?看好他们,快带我去看看。” “扑通”,鬼面人头领把冥王丢到地板上,然后跟着那个人朝后面奔去。 两个鬼面人奔到绮儿面前的时候,绮儿刚好迷迷糊糊地醒来。由于睡前她在看电视,电视忘记关了,电视的声音很大,外面虽然乱作一团,绮儿却没有听到。叶枫呢,更是醉得一塌糊涂,也没有醒来。当绮儿睁开眼睛的时候,映入她眼帘的是一黑一红两张狰狞的大鬼脸。 “啊!”绮儿惊叫一声晕了过去。 “安琦小姐,安琦小姐,你醒醒呀!枫少爷,枫少爷,你们这是怎么了?”两个鬼面人慌了,他们慌手慌脚地扯去脸上的面具。 “走,过去看看。” 洛克已经听到鬼面人呼唤安琦和叶枫的声音了。他在想:来人应该是叶枫的熟人,想来是误会了。 “站好了,不许动!”响起哗啦声一片,其他鬼面人拉动了枪栓。 “别别别,当心走火。你们家少爷是叶枫,我们都是叶枫的朋友。”洛克急忙解释。 鬼面人没有理会洛克的话,他们仍然端着冲锋枪威胁众人。洛克耸了耸肩,心想:遇到胡搅蛮缠的,你就是有理也说不清。 血猎没有做任何动作,因为他没有嗅出杀气,虽然这些人持枪威胁大家,但是,并没有伤害大家的意思。因此,他的注意力也放在了费尔.楠柯的身上,他是在担心费尔.楠柯的伤势。 此时,费尔.楠柯已经醒转过来,当他看到周围站满了荷枪实弹的鬼面人时,心里咯噔了一下子:完了,这回算是撞到枪口上了,死了我一个倒不要紧,害得大家都给我垫背,这也太冤了!费尔.楠柯以为是遇到山口组来向他复仇。 在鬼面人的千呼万唤下,绮儿终于醒转过来。当绮儿看到一张粗犷的面孔,和一双布满焦虑的眼睛时,惊喜地叫了起来:“怒大哥,怎么会是你?坐,快坐呀!” 怒水蛟并没有坐下来,而是急切地问道:“安琦小姐,枫少爷,他,他怎么样了?” “枫哥哥他很好,他只是饮多酒睡着了。”绮儿见怒水蛟穿的是空乘制服,手里却提着冲锋枪,遂奇怪地问道,“怒大哥,你怎么穿成这样?” “绮儿,你怒大哥差一点儿把你哥哥给杀死,快让他放了我们。”洛克喊道。 绮儿这边儿正和怒水蛟唠得欢,殊不知前头靠窗的地方还剑拔弩张呢。绮儿站起身,然后她目瞪口呆,她看见许多身穿空乘制服,手持冲锋枪的鬼面人把大家包围了。 “怒大哥,他们都是我的朋友,那个穿白色风衣的是我哥哥,噢,不,他是我表哥,他叫费尔.楠柯。” “什么?总瓢把子也在这里?坏了,出大事儿了!”额头上渗出了冷汗,怒水蛟慌忙说道,“安琦小姐放心,我不会为难你的朋友,我这就去看看。” 怒水蛟勿勿奔前头来了,他看到了受伤的年轻人。年轻人的脸色一片惨白,他歪倒在航空沙发上,正用手捂着胸口。胸前一片血渍已经干涸了,就像被高温烤过了一样。但是,从那一大片印迹上可以看出来,年轻人流了很多血。 这张苍白而又英俊的面孔酷似当年的老帮主,他应该就是总瓢把子了。 “噗通”一声,怒水蛟跪了下去。 “总瓢把子,属下该死,属下没长眼睛,属下不知道你在飞机上。我……我这都干了些什么?我怎么对得起死去的老帮主啊!我……”怒水蛟痛悔不已,他倒转枪口,意欲自戕。 “刷”,闪过一道寒光。血猎的金属爪从袖子里探出,迅疾似电,一下子抓走了冲锋枪。 费尔.楠柯摆了摆手,嘴唇翕动了几下,艰难地吐出几个字:“怒叔叔,你不必自责,请……起吧。” “是!”怒水蛟含泪站了起来。 怒水蛟做了一个手势,鬼面人都摘下了面具。原来,他们是“枫琦号”上幸存的武装护卫。 “你们都去门口守着,二副,你带人去过道里看看。”怒水蛟吩咐手下。那些武装护卫执行各自的任务去了。 费尔.楠柯看到了方正太的手。方正太的右手背上有一道刀伤,那是他挥拳阻挡刺向费尔.楠柯的匕首时,被利刃划伤的。 “正……太兄,谢谢……你出手相救,你的手……” 方正太看向自己的手,他这才感觉到了疼痛。 “噢,我没事,一点儿皮外伤而已。倒是你,你流了那么多血,现在感觉怎么样?” “我……没事,死不了。楠柯……要处……理一些家务事,下次再与兄长畅谈,楠柯还有……” “正太明白,你就不要多说了,先去吧。”方正太急忙打断费尔.楠柯的话。 两个大角星人抬着费尔.楠柯向后面走来。冥王也已经从地板上爬身起来,惊魂未定的他跑回沙发上。“咕嘟嘟”,他一口气干完了一杯红酒,他是在为自己压惊。 大家又坐回了原来的位置。 “哥哥,出什么事儿了?”绮儿吓了一跳。她发现费尔.楠柯的胸口有一大片血渍。 此时的费尔.楠柯就跟得了一场大病一样,不仅面色苍白,就连眸子也失去了神采。由于失血过多,费尔.楠柯看起来很虚弱。虽然他的心脉已经被血月给接通了,伤口也不再流血,但是,也不是一下子就能好起来的,还需要治疗和休养。 “我……没事。安琦,叫怒……叔叔,你不能叫他哥哥的。” “安琦见过怒叔叔。”绮儿急忙朝怒水蛟鞠了一躬。 “安琦小姐,使不得,这可使不得呀!”怒水蛟急忙摆手。 第二百一十七章 劫机前后 那么,怒水蛟和费尔.楠柯又是什么关系呢?前面已经说过了,怒水蛟是十年前安启明脱离“飞鲸帮”时,从“飞鲸帮”带出来的。虽然怒水蛟并没有和两位前任帮主结拜过,但是,怒水蛟深得两位帮主的器重,在老一辈帮众的眼里,怒水蛟坐的相当于是“飞鲸帮”的第三把交椅。实际上,怒水蛟与安启明、浪云飞是平辈,因此,费尔.楠柯才称怒水蛟为叔叔的。明里,怒水蛟是安启明的保镖,安氏船务集团公司船队的武装护卫,暗里,他还是“飞鲸帮”重要的组织成员,他的另一个身份鲜有人知,事实上,他是“四大天王”之首,江湖人称“鬼面蛟”。费尔.楠柯把怒水蛟留在安启明身边,目的是为了让其保护安启明的,因为怒水蛟是浪云飞的老部下,也是费尔.楠柯最值得任任的人。 虽然怒水蛟只有三十五岁,但是,他的资格很老,在“飞鲸帮”中的地位也是无人能及,即便是杜洛.佩雷斯见了他也要叫一声叔叔的。当然了,杜洛.佩雷斯、刑伟,还有埃迪普斯,他们几个出道很晚,他们并不知道怒水蛟的存在。他们号称“四大天王”,却从来只有三个人,而“四大天王”之首一直虚位以待,这是因为费尔.楠柯把它留给了怒水蛟。一直以来,江湖上都以为费尔.楠柯既是“飞鲸帮”帮主,又是“四大天王”之首。 费尔.楠柯示意怒水蛟坐下讲话。于是,怒水蛟坐了下来,开始讲述“劫机”事件的前后经过。 原来,在“枫琦号”遭遇军舰袭击,被鱼雷击中即将下沉的时候,怒水蛟让叶枫和安琦,以及潘氏姐弟乘救生艇逃生。当时,四个年轻人乘坐的救生艇被军舰上的火炮给炸毁了,怒水蛟以为叶枫和安琦都死了。他扛起火箭筒猛烈还击。怒水蛟的行为惹恼了军舰上的“指挥官”。“指挥官”命令发射鱼雷。结果,“枫琦号”遭受重创,不久就沉没了。怒水蛟则被气浪掀进了海里。 怒水蛟的出身不祥。他是安启明出海时,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从海里捞起来的,那年,安启明二十一岁,怒水蛟也就六七岁的样子。怒水蛟不仅臂力过人,还有一身罕见的水里功夫,他能站在浪峰上,也能驱使和呼唤鱼群,他从水里跃出来的动作就跟腾空而起的蛟龙一样,因此,安启明给他起了“怒水蛟”这个名字。 由于怒水蛟深谙水性,安启明把他带在了身边。他跟着安启明和浪云飞纵横在各大海洋上,在收服大大小小海盗组织,以及实施海上抢/劫等各类行动中,怒水蛟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这一次,怒水蛟的水下功夫也发挥了相当大的作用。他落水后跟在了军舰的后面。因为枫少爷和安琦小姐都“死”了,他辜负了安启明的期望,他觉得对不起安启明,他要为枫少爷和安琦小姐报仇。 怒水蛟跟着军舰,直到军舰驶进了加勒比海。军舰与一艘货轮进行了“换防”。从货轮上开出一批英国海军,他们接管了军舰。而军舰上的海军则接手了货轮。 从军舰上下来的海军上了货轮之后,换装成了水手。之后,货轮与军舰分道扬镳,往两个不同的方向驶去。怒水蛟很奇怪,他觉得这艘货轮有问题。于是,怒水蛟悄悄潜进货轮,干死一名水手,换上水手服装,潜伏进水手的队伍里。 怒水蛟发现货轮上除了e国水手之外,还有一名英国人。英国人坐在船舱里,一边饮咖啡,一边在拨打手机。至于英国人讲的是什么,怒水蛟没有听到,他不敢靠得太近,怕被发现。 怒水蛟一直潜伏在货轮里,直到傍晚的时候,货轮驶进了e国m省n市的港口。怒水蛟对这个港口再熟悉不过了,因为由他护卫的船队经常出入这个港口。 第134节 水手们,还有港口的装卸工人们开始卸货。 怒水蛟跟着一起卸货。他看到了停在港口的一支船队,那只船队很庞大,起码有八九艘,每艘都在十万吨位以上。那只船队悬挂着巴拿马国旗。哟,这支船队怎么这么眼熟啊?再仔细一看,船头的金属外壳上刻有“ahnshi……”的字母。难怪我觉得眼熟,这不是安氏船务集团公司的货轮吗?听枫少爷说,安氏船务集团公司的船队被英国海军给扣押了,据说船上私藏有军火,船队怎么会在这里?我倒要看看,是什么人把枫少爷的船队给拐到这儿来了。 怒水蛟不动声色,他一边卸货,一边密切地注视着周围的动向。 终于,怒水蛟看出了问题。他发现从船队上卸下的集装箱货柜被运进库房,过了一段时间后,又被运上了货船。 这里边一定有猫腻,我应该仔细查探查探。几个小时之后,终于折腾完毕。人群渐渐散去了。趁着黑夜,怒水蛟撬开库门,潜进了仓库。这是一个大型的货柜仓库,里面装满了各种型号的货柜。怒水蛟看到了货柜上的标签,标签上注明的货物是橡胶。不是说藏有军火吗?不如我撬开来看一看。怒水蛟撬开货柜查看起来,他看到了一整箱的橡胶。奇怪?怎么没有军火呢?既然没有军火,又为什么逮捕枫少爷?怒水蛟有些摸不着头脑了,他接连开了几箱,发现都是橡胶。 怒水蛟从仓库里出来后,看到先前又被装满集中箱的那艘货轮驶出了港口。咦?这么晚了,这艘货轮是要去哪里呢?会不会是运出去的军火?怒水蛟心里起疑,他潜进水里,跟上了货轮。 当怒水蛟企图潜进货轮的时候,发现货轮上戒备森严,不仅有大批的武装护卫,而且还配有火炮和鱼雷装置。这不是纯货轮,而是一艘被改装的军舰。那些武装护卫也不全是e国人,他们中有非洲人、美洲人,还有欧洲人。 这种场景让怒水蛟心生疑惑,他觉得这艘“货船”,还有货船上的武装护卫,他们很像“飞鲸帮”的船只和帮里的弟兄。虽然怒水蛟离开帮会有十多年了,也几乎不和“飞鲸帮”的帮众来往,但是,由他护卫的船舶往来于世界各地,也时常会与“飞鲸帮”的船只擦身而过。每每这时,熟识“飞鲸帮”的弟兄就会指着那些船只告诉怒水蛟:“蛟爷,那是我们‘飞鲸帮’的货轮。” 怒水蛟知道“飞鲸帮”现任帮主叫费尔.楠柯,也知道费尔.楠柯是老帮主浪云飞的独子,但是,他一直奔波于货轮上,忙于帮安启明打点生意,很多时候他都错过了与费尔.楠柯的会面。他也只是从安启明、手下弟兄,以及来自江湖的传言中,闻听过费尔.楠柯的“事迹”和帮会中的一些情况。 怒水蛟听说费尔.楠柯收服索马里和加勒比海盗之后,统一大西洋,最终成立了航空与船运公司,并且当上了董事长、军事顾问之类的,他很高兴。他曾经在浪云飞的灵位前流着泪说道:“老帮主,楠柯的本事大着呢,你应该为他感到自豪。‘飞鲸帮’在楠柯的手上不仅得以发扬光大,还被引上了正途,你可以放心地睡了。” 怒水蛟继续跟着货轮。天明以后,货轮驶出了马六甲海峡,一路往西,最后驶进了阿拉伯半岛。 那么,如此远的海上旅途,怒水蛟就不饿,不累吗?当然会。饿了,他就抓起鱼虾填进肚子里。倦了,他就释放出金属手套中的金属丝,他把它们勾在船底,让船拖着他行走。 怒水蛟在水里整整泡了七八天。 一天中午,货轮驶进xx国港口,怒水蛟看到了从货轮里走出来的英国人,还有西班牙人。之后,又出现了七八辆军用运输车,从军用运输车上下来的士兵把船上的货箱搬上了运输车。 怒水蛟趁众人忙着装卸货物之际,偷偷潜进货轮。他撬开货柜,发现了成箱的军火。 我明白了,他们把藏在安氏船务集团公司船队里的军火又转移出来,看情形是卖给了阿联酋某国军方。 难道是总瓢把子指使手下人干的?他为什么要陷害枫少爷?怒水蛟又疑惑了。继而,他否定了这一想法。因为他知道,安启明当费尔.楠柯就像自己的儿子,而费尔.楠柯对安启明也是相当敬重。他觉得费尔.楠柯身体里流的是老帮主的血液,既然是老帮主的骨血,那么,他也必定继承了老帮主的为人和行事风格。在世人的眼睛里(除了警方),总瓢把子的名声一向很好。 莫非他爱上了安琦小姐?为了横刀夺爱才陷害枫少爷?不不不,不可能。怒水蛟又摇了摇头。听二当家的说,总瓢把子经常往来于欧美等地,他很少去东南亚,他已经有三年没来过安家了,又怎么可能爱上安琦小姐呢?一定是帮里出了问题,是底下弟兄背着他干的。总瓢把子,这次我就是拼了这条命,也要探出个究竟来。怒水蛟怀疑“飞鲸帮”里出现了叛徒。 第二百一十八章 二度昏迷 不久,货物装卸完毕,英国人和西班牙人上了一辆军用悍马。军用悍马往城里驶去。怒水蛟干死一名出来解手的船员,换上船员的水手服潜进货轮。他发现货舱里有几名小头目,他们正在赌钱、饮酒和猜码。怒水蛟凑上去,凭着精湛的赌术还有丰富的人生阅历,他把小头目们灌得晕呼呼、哄得团团转。 在怒水蛟的套问下,他从小头目们的嘴里获知了一些信息。这艘货轮属于阿联酋某国一家名叫“库铎.米诺斯威尔”的船务运输公司,货轮上的水手只有少部分是该公司的船员,其他的都是英国人带来的。 怒水蛟犯迷糊了。他想查探船只的来源,也想打探英国佬和西班牙人的来历。但是,现在只有他一个人,又无法分身。于是,怒水蛟打电话向安启明求助。也就在这时,从“枫琦号”上落水,并且幸免于难的武装护卫回到了安氏船务集团公司。安启明听说怒水蛟还活着,他很高兴。在安启明的资助下,幸存的十七名武装护卫连夜搭飞机奔阿连酋来了。 怒水蛟与自己的弟兄接上头后,布置了任务。他命令副统领带两名弟兄去“库铎.米诺斯威尔”船务公司,查探货轮的来源。他自己则与其他船员守在码头,监视着装有橡胶的仓库。一帮人守了几天几夜也不见有动静。坏了,我这不是傻吗?人家干嘛要坐船,难道就不能搭飞机吗? 待怒水蛟反应过来,赶到某军驻地的时候,英国人和西班牙人早已经不见了踪影。怒水蛟懊恼不已。之后,通过手下弟兄,他联系上了“飞鲸帮”在阿联酋的分部负责人,一位名叫萨利赫的阿拉伯人,他是“八大金刚”中的老五,今年四十二岁,他也是浪云飞的老部下,怒水蛟和萨利赫也算是老相识了。 怒水蛟在萨利赫的寓所稍做停留,他和萨利赫谈起军部还有“库铎.米诺斯威尔”船务公司。怒水蛟从萨利赫的口中得知,“库铎.米诺斯威尔”船务公司是“飞鲸帮”的客户之一,“飞鲸帮”各个堂口的堂主经常将船舶租给其它公司,委托其运送货物,据说是帮主的授意,目的是为了不给联邦调查局抓到把柄。不过,至于是哪位堂主与“库铎.米诺斯威尔”船务公司有业务上的来往就不得而知了。 就在怒水蛟与萨利赫叙旧的时候,那名副统领传回了消息,说“库铎.米诺斯威尔”船务公司的那艘货轮,来自东南亚e国m省n市,是一个叫沈昊辰的人租给他们的。 “沈昊辰是什么人?你知道吗?”怒水蛟问萨利赫。 “这个人我听说过,是三堂主身边的人。” 怒水蛟吃了一惊。心想:既然是刑伟身边的人,看来此事定和刑伟脱不了关系。不过,刑伟是总瓢把子相当器重的人,他怎么会背着总瓢把子做出这种事?怒水蛟怀疑事情的真实性。 “唉,人心隔肚皮啊!”萨利赫叹道,“你越是信任的人,往往越容易背叛你。想当年,浪老帮主惨死,还不是因为帮中兄弟告密?” 怒水蛟觉得萨利赫的话很有道理,他打算速回东南亚向刑伟兴师问罪。就在他刚刚起身准备离开的时候,萨利赫的手下进来通报说,有人发现了枫少爷和安琦小姐。 “什么?他们没有死?”怒水蛟喜出望外。其实,早在一周前安启明就已经获悉安琦和叶枫在北美获救的消息。当安启明接到怒水蛟求助电话的时候,安启明正在召开董事会,他没有来得及告诉怒水蛟。 “他们在哪儿?快告诉我,我马上去接他们!”怒水蛟恨不得马上见到安琦和叶枫。 来人说,据传言,枫少爷和安琦小姐在迪拜机场,正被一伙身份不明的人胁持。 “枫少爷被胁持?谁会这么大胆?老五,你看怎么办?枫少爷和安琦小姐是在我手里丢的,这要是再出什么事儿,我还有什么脸面去见二当家的?”怒水蛟焦躁不已。 “蛟老弟,外面疯传有人悬赏十万美金要取枫少爷的性命,你说会不会是……” “哎呀,我怎么就没想到呢?我这就去机场。”怒水蛟火急火燎地站起身来。 “蛟老弟,我这儿有人有枪,要不要我加派人手?” “不必麻烦萨大哥,我带人来了。只要萨大哥派车辆还有向导,送我去机场也就行了。” 在萨利赫的安排下,怒水蛟带人奔机场来了。怒水蛟和一干手下化妆成机组人员,把武器藏进食品货柜里。先前报信的喽罗说,有人看见安琦小姐和枫少爷被胁持上了飞往东南亚e国m省n市的航班。怒水蛟带人混进了备餐厨房。飞机起飞后,他先带人封锁了各个机舱出口,然后直奔驾驶室。控制了飞机后,他带人先是闯进了头等舱,他发现头等舱空无一人,然后,他又奔商务舱来了。 听完怒水蛟的叙述,紧咬的双唇猛然张开,“噗”,一口鲜血喷射出来,原本虚弱的身体软软地倒了下去。 “哥哥!哥哥!” “血月!快施救!” …… 各种呼声、惊叫声,响成一片。 方正太一直坐在靠窗的位置,虽然离人群较远,但他的目光始终关注着费尔.楠柯。当他看到那个穿着白色风衣的身躯摇摇欲坠的时候,他也站起身奔了过来。 “他是气血攻心,真是,这么激动干什么?”血月咕哝了一句,她急忙施展异能术,开始抢救。 “他失血过多,需要补充血液,你们谁能献出点儿血液来?”血月说道。 “抽我的。” “应该抽我的。” 怒水蛟和方正太都撸胳膊挽袖子起来。怒水蛟认为都是自己的错,他心里正极度愧疚呢,他觉得只有为总瓢把子做点儿什么,方能心安。方正太也心生愧疚,他总觉得费尔.楠柯重伤,自己也负有一定的责任。 “要不要验血啊?会不会引起凝集反应?”洛克有些担心 “谁知道呢?试试看吧。我尽力就是,你们退后!”血月命令道。 大家退后了一步。 血月瞧了瞧争着献血的两个人,然后对怒水蛟说道:“你先来吧。”血月看出来了,方正太是很高大,但是,他的体质要弱得多,远没有怒水蛟结实。 血月施展异能术,从她的掌心幻化出一柄由光影形成的手术刀。手术刀划开怒水蛟手臂上的静脉。之后,光影手术刀开始变形,变成了同样由光影形成的管道。管道连接着怒水蛟的手臂和费尔.楠柯的胸口。怒水蛟的血液沿着管道向费尔.楠柯的胸口流去。 怎么,世上还有这种输血方法吗?“飞鲸帮”果真是藏龙卧虎之地啊!方正太唏嘘不已。 在十几双眼睛的注视下,怪事儿出现了,怒水蛟的血液被一股力量逼了回来。血月勉力驱动那股血液,直到额头渗出了汗珠,血液也没能前进半步。血液流不进去。 “他们的血液互相排斥,不行,得换一个人。”血月擦了擦额头上的汗说道。 “还是抽我的血吧。”绮儿说道,“我们是兄妹,应该行的。”绮儿卷起衣袖,露出了一截状如玉藕般的手臂。 “不,还是试试我的吧,再说,你们又不是亲兄妹。” “刷”,方正太举起一块酒杯的碎片,划向自己的手臂。鲜红的血液立刻涌了出来。方正太抢先放了自己的血,因为他疼惜安琦,他不忍心看着心上人的手臂被划出血淋淋的伤痕。 绮儿冰雪聪明,方正太对她的心意,她又怎么会觉察不出呢? 你是不希望我受伤,唉,你想试就试吧。在你的眼睛里,楠柯哥哥是我的表兄,其实你不知道,我们原本就是真正的兄妹。绮儿垂下头,默默地看着方正太正在流血的手臂,看着看着,心隐隐地痛并且沉重起来。原来,被爱的感觉是不一样的,被一个人爱是一种幸福,被两个人甚至两个以上的人爱是一种负累。 方正太流露的爱意给绮儿造成了一种威压, 血月瞧了方正太一眼,说道:“好吧,那就试试看。” 血月继续施展异能术。令大家奇怪的是,方正太的血液竟然一路畅通无阻,极其顺利地流进了费尔.楠柯的身体。 “你们好奇怪!”血月看了看方正太,又瞧了瞧怒水蛟,不解地摇摇头。她也不明白,为什么费尔.楠柯的身体只接受方正太的血液,却拒绝接受怒水蛟的血液。 唉,或许因为我是低等种族的缘故吧!怒水蛟在心里叹息一声,没能为总瓢把子献上自己的血液,他感觉很自卑,也很失落。 经过长达十分钟的输血,费尔.楠柯的面色没有先前那么苍白,他也终于醒转过来。 “吓死我了!”洛克拍着胸脯后怕不已。 费尔.楠柯看着大家一脸关切和焦急的神情,勉强笑了笑,说道:“放心,我死不了!” 当费尔.楠柯看到方正太的血液正流进自己身体的时候,他突然好感动,同时,他也深感愧疚。他在心里对方正太说道:对不起,正太兄,你冒着生命危险,两次救我于危难,而我却欺骗你、不信任你,我这不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吗? 第二百一十九章 线索中断 一直紧绷的警惕性神经正在一点点儿地松懈。费尔.楠柯对方正太的好感又增进一步。 终于,血液输完了。在洛克和血猎的搀扶下,费尔.楠柯坐了起来。 琥珀色的眸子里闪过一丝阴狠之色,费尔.楠柯寒声道:“血猎,去把那两个冒充空乘的杀手给我带过来,我要亲自审问。” “总瓢把子,你先歇着,这事儿还是由我来吧。”怒水蛟担心费尔.楠柯的身体。 费尔.楠柯做个手势,阻止了怒水蛟。他不相信刑伟会背叛自己,因为刑伟是“四大天王”之一,他觉得“四大天王”中无论是谁都没有理由背叛自己,自己吃干的,从来都没有让他们喝过稀的,自己当他们就像亲兄弟。况且,刑伟还是自己相当器重的人。费尔.楠柯死都不相信刑伟会背着自己勾结艾伦陷害叶枫,进而又对自己下手。难道刑伟觊觎帮主的位置?应该不会啊,提拔他当“四大天王”的时候,他还一再推辞。 因此,费尔.楠柯要提审杀手,他是想亲耳听到杀手说出幕后的指使者。同时,他也希望能排除对刑伟的怀疑。 “楠哥,他们死了。” “扑通”,血猎把两具尸体丢了过来。大家定睛一看,两个空乘都是男的。一个胸口上插着一柄匕首,一个喉管已经被利刃割断。那颗耷拉在血糊糊面孔上的眼珠子令大家毛骨悚然。 “shit!”费尔.楠柯咒骂了一句。原来,费尔.楠柯晕过去的时候,现场一片混乱,大家都把注意力集中在费尔.楠柯的身上。两个杀手自知没有活路,便趁着没人注意的时候自尽了。 “怒叔叔,他们可是你的手下?” 怒水蛟走上前去看了看,然后踢了尸体一脚,说道:“没见过,这两个人不是我带来的。” “怒叔叔,你不必再自责,这两名杀手早在你进入商务舱之前,应该就已经潜伏进来了。血猎,这两具尸体就交给你处理,务必要做到不留痕迹。” 血猎笑了笑,说道:“请楠哥放心,毁尸灭迹嘛,我最在行。”血猎一挥手,一个大角星人提来了皮箱。血猎打开皮箱,把“夭”取了出来。 天哪!他们竟然把凶器带上了飞机,真不晓得他们是怎样过的安检。方正太又一次震惊了。 血猎用“夭”在每一具尸体上各戳了一剑下去。在大家惊讶的目光注视下,那两具尸体变成粉末消失了。 哇,神剑!方正太惊叹不已。其实,“夭”原本就是神器,只不过方正太不知道而已。 费尔.楠柯转向怒水蛟,说道:“怒叔叔,麻烦你释放机组人员。洛克,去我的提箱取出三十万美金交给机组负责人。投上我的名片,让他把这起‘劫机’事件压下去,算作是对这场误会的赔偿。” 第135节 怒水蛟急忙说道:“祸是属下闯的,属下一人做事一人当,就不劳总瓢把子费心了。只要总瓢把子没事儿,就算是要了属下的命,属下也心甘情愿。” “不!”费尔.楠柯摇摇头,“如果怒叔叔还当楠柯是总瓢把子,就听楠柯的。” “这……是,属下遵命!”怒水蛟犹豫了一下,遂迅速应道。因为他知道,自己不能抗命,如果违抗费尔.楠柯的命令,就意味着自己不承认他这个帮主,这在黑帮中是最为忌讳的。 洛克提着皮箱和怒水蛟穿过头等舱,朝驾驶室走去。 费尔.楠柯倚靠在航空沙发上,他见大家都站着,于是摸出手机看了看,然后说道:“你们大家都坐吧,休息一下,吃点儿东西,再过两个小时终点站就到了。我也有些累了,我想睡一会儿。” “楠哥,你感觉怎么样?”血猎还是不放心。 “我没事儿,真的没事儿,就是感觉困倦。”费尔.楠柯朝大家摆了摆手,遂瞌上了眼帘。大家先后离开了,开始各忙各的。 方正太犹豫了一下,然后说道:“楠柯老弟,你要多休息。正太就不打扰了,正太先告辞了。” 听到方正太的声音,费尔.楠柯复张开眼睛,笑了笑,说道:“哦,正太兄,坐。你还没有说那个‘她’是谁?万一楠柯一下子睡过去了,即便是走在幽冥鬼途,也会心存遗憾。” “你不会有事的,一定不会有事的。你有这么多奇人异士相帮,这不,已经化险为夷了。”说着,方正太在费尔.楠柯的身边坐下来。 费尔.楠柯歉意地笑了笑,说道:“楠柯有伤在身,否则楠柯会陪正太兄大醉一场。” “等你伤好之后,咱们蓝威卡幻世纪酒楼,不醉不归。” “好,不醉不归。那么,请正太兄告诉楠柯,那个‘她’是不是星野美姬子?正太兄是否与她熟识?” 方正太愣怔了一下,他没想到费尔.楠柯居然猜中了。于是,方正太说道:“不错,我怀疑是美姬子。美姬子很可能是因为被我拒绝才心生歹念,企图暗害安琦的。” “正太兄拒绝了她?如果方便讲的话,楠柯很愿意当一名听众。” “说来话长……”方正太脸红了。虽然美姬子追求他这件事一直令他很尴尬,但是,对于费尔.楠柯,他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他也不介意把这一段“罗曼史”与费尔.楠柯分享。于是,方正太便把三年前美姬子追求自己的事儿讲了一遍。 “正太兄果然倍受女孩青睐呢!想我费尔.楠柯也是玉树临风,怎么就没有女孩子喜欢呢?噢,想来我吃的是黑道上的这碗饭,从来都是把脑袋掖在裤腰带上,女孩子跟了我没有安全感吧!”听了方正太的叙述,费尔.楠柯自嘲地一笑。 “哪里,楠柯老弟说笑了。正太何德何能,徒有其表罢了。” “如此说来,美姬子的确值得怀疑。她发现你爱的是安琦,因为得不到你的心,于是心生妒意,便要暗害安琦,以此发泄自己的恨怨与不满。” “我也是这样想的。不过……”方正太欲言又止。 “不过什么?正太兄有话不妨直言,楠柯并非喜嚼舌根之人。” “不,楠柯老弟不要误会。正太觉得又不太可能。虽然我拒绝了美姬子,但是,美姬子已经跟了塞维,他们看起来很恩爱。所以,我又不是很确定。” “塞维?塞维是谁?” “噢,他是我的保镖。是他把准备跳楼的美姬子给救下来的。之后,美姬子就跟了塞维。他们一直充当我的保镖。” “哦,原来是这样。能充当正太兄的保镖,那么,他们一定很有本事吧?” “这个……”方正太犹豫着,欲言又止。 费尔.楠柯微笑着说道:“正太兄不必介意,楠柯只是随便问问,如果不方便,正太兄就无须讲出来。”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方正太急忙说道,“虽然塞维异于常人,但是,与楠柯老弟的属下相比,简直差得太远了。楠柯老弟的属下多奇人异士,正太真是羡慕啊!” 费尔.楠柯笑道:“正太兄不必紧张。楠柯只是好奇罢了,并没有挖墙脚之意。” “我……”方正太呢嚅着,略显尴尬。心想:他可真不简单,怎么一下子就猜中了我心中所想? 其实,方正太又怎么会知道?他旁边的这位可是半个外星人呢。 方正太咬咬嘴唇,狠狠心,说道:“楠柯老弟在黑道上行走,难免经常涉险,如果不嫌弃塞维,正太就把塞维介绍给楠柯老弟。楠柯老弟的大名,他仰慕已久,如果不是因为蓝威卡有些事情要他处理,这次我就把他带来了。” “不不不。”费尔.楠柯一摆手,“楠柯绝无横刀夺爱之意。” “呵呵,楠哥,你还没有休息啊?” “是啊,总瓢把子,你伤得很重,应该多休息。” 已经处理完“劫机”事件的洛克和怒水蛟回来了。 “噢,我没事儿,我在和正太兄聊天呢。事情处理得怎么样?” “一切顺利,他们已经答应私了。但是,他们坚决不收这些美金。他们还说,能为顾问先生服务是他们的荣幸。呵呵,楠哥的面子可真大呀!”洛克嘻笑着把提箱放回了货架上。 “楠柯老弟,正太已经叨扰许久,就不影响你休息了。你受了伤,也需要好好休养。咱们回头见。”方正太站起身来,提出告辞。 “那么好吧,回头见。”费尔.楠柯与方正太握了握手。方正太出了商务舱,往豪华经济舱走去。他的行李还在原来的位置上。 “呵呵,你们聊得可真欢,怎么就不为自己的健康着想啊?”洛克嗔怪道。 “虽然可能会损失一点儿健康,但是,我却有了很大的收获。” “说来听听。”洛克来了兴趣。他又在方正太坐过的地方坐了下去。 “我……”费尔.楠柯还想再说下去,却皱起眉头,并用手按压胸口。 “怎么了?不舒服吗?那就不要说了,快休息吧。”洛克站起身,顺手把毛毯盖在了费尔.楠柯的身上。 “也好,可能是先前说话太多。我的确感觉好累。”费尔.楠柯感激地看了洛克一眼,然后瞌上眼帘。很快,眼前一片朦胧。 第二百二十章 楠柯一梦 朦胧中,费尔.楠柯看见了父王和母后。父王用手指着他的头,厉声斥责:“修罗,你看你干的好事,你遗失了磁欧石,致使大角星族惨遭灭族之灾。现如今,矛迪克星人大举压境,我们哈比星族就要因为你而受到牵连。你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星际律法第一千条第五百六十八款。为了平息战火,国会已经对此作出批示,如果交不出磁欧石,就只好把你交由星际联盟处理。” “父王,对不起!都是我的错!”“扑通”,费尔.楠柯跪了下去。 然后,费尔.楠柯又看到父王用手指着自己,哭诉:“为了找你,你哥哥已经失踪了。你,你怎么就这么不争气!你已经被国会除去哈比星籍,从现在起,你不再是我的王儿,我没有你这个儿子!” “你怎么这么狠心啊,王儿,我的王儿!”费尔.楠柯看到母后嘶声哭喊着,“卡谬已经不在了,你还要把修罗送进虎口,你,你……” “母后!母后!”费尔.楠柯看见母后晕倒了,他用膝盖跪着向前。但是,他没有来到母后身边,他越是向前,好像母后离他就越远。费尔.楠柯索性站起身,发足狂奔。他一边奔跑,一边呼喊,“母后!母后!” 跑着跑着,费尔.楠柯突然站住了。他看到了一个灰蒙蒙的世界,在整个世界当中,唯一的亮色就是一根根纵横交错着,并且闪烁寒光的金属索链。 这是什么地方?我怎么会在这里?费尔.楠柯疑惑了。然后,他一转身,看见了自己的背后,背后是一棵是树非树的东西,它同样也是灰蒙蒙的颜色。说它是树,是因为有纵横交错的枝干,说它不是树,是因为没有叶子,整棵树都光秃秃的。 灰蒙蒙的颜色越来越浓,就像雾一样笼罩了整个空间。那棵树开始模糊起来。周围的寒意骤然加剧。突然,雾气散开了,“咔咔咔”一阵暴响,无数根顶端带有倒刺的金属索链从四面八方破空而来。然后,费尔.楠柯看见自己被绑在那棵灰蒙蒙的树上,自己的周身都被金属索链给穿透了。身体一阵颤栗,费尔.楠柯感觉自己的皮肤被割裂了,那些金属倒刺把血管撕破了,自己的血液正被一股外力强行扯出体外。 金色,金色的血液汹涌而出。涌进眼帘的是一片炫目的金色。 “为什么?为什么我的血液会是金色?”费尔.楠柯喃喃着。然后,他听到了惨厉的嚎叫声。那种凄厉无比的惨叫声敲击着自己的心坎,不仅让自己毛骨悚然,就连心脏也仿佛被洞穿了一样。那是自己的嚎叫声。自己的灵魂正在承受着“噬魂”的刑罚,那种痛苦就像当初被冥王困在玄冰阵中一样。只不过,冥王有着悲天悯人的胸怀,他对自己的惩罚只有三天。而这一次,自己受到的惩罚将是永久的。除非交出磁欧石,否则就意味着自己永远生不如死。 “磁欧石,磁欧石,为什么总是磁欧石,你就像魔咒一样缠上了我,害得我生不如死,我要把你交出去,以救赎我的罪孽。交出去,交出去,我要把你交出去……” “醒醒,你快醒醒!你要把什么交出去啊?是不是做恶梦了?”在洛克猛烈地摇晃下,费尔.楠柯醒了过来。 “怦怦怦”,心脏剧烈地跳动着。费尔.楠柯用手一摸额头,全是冷冰冰的汗水。原来是个梦,可是,这个梦感觉好真实,即便是醒来,周身都还在疼痛,仿佛自己真的被万箭穿透过一样。 “来,我帮你擦擦,看,你出了这么多汗!”洛克用纸巾拭去费尔.楠柯额上的汗水。 费尔.楠柯看见大家都站在自己身边,大角星人的手里都提着提箱,他揉了揉眼睛,说道:“怎么,飞机降落了吗?” 血猎说道:“是的,我们就要下飞机了。让他们抬着你吧,你太虚弱了,应该走不了路的。” “让我试试看。”说着,费尔.楠柯坐了起来,他可不想被当成病号。他刚想迈步下来,胸口上又是一阵剧痛。 “总瓢把子,你就不要勉强自己了。你们,过来!”怒水蛟一招手,两个大个子抬着担架过来了。大家七手八脚把费尔.楠柯抬上了担架。 就在费尔.楠柯从睡梦中惊醒过来的时候,绮儿把叶枫唤醒了。睡了好几个小时,叶枫也已经清醒过来。 当叶枫看到费尔.楠柯被抬上担架时,他大吃一惊,想不到自己醉酒的这段时间里竟然发生了这么多事。同时,他也看到了怒水蛟,叶枫急忙和怒水蛟打了招呼。 现在的时间是午后两点多钟。大家提箱的提箱,拎包的拎包,抬担架的抬担架。当然了,有大角星人,还有“枫琦号”上的武装护卫,绮儿和血月采购的大堆女士用品都不用自己提着了。 在空乘服务小姐的引导下,大家优先走出商务舱,下了飞机。大家簇拥在费尔.楠柯的身边,走出机场大厅。在机场外面的停车道上,早就停着一排豪华轿车了。那是安启明,还有刑伟派来接安琦和费尔.楠柯的。 大家来到车子旁边。当刑伟看到被抬出来的费尔.楠柯时,大吃一惊。 “头儿,出什么事儿了?你这是病了,还是受伤了?”刑伟很惊讶。因为几个小时前,他还接到过费尔.楠柯的电话。那时费尔.楠柯是在迪拜机场,是费尔.楠柯吩咐刑伟开车到机场来接机的。 现在,费尔.楠柯面临两种选择:要么去安家,要么去刑伟那里,“飞鲸帮”在东南亚的分部——“半月堂”。刑伟是“半月堂”的堂主。以往费尔.楠柯来东南亚,通常是在“半月堂”小住的,他让刑伟来接机,本来也是打算去“半月堂”的。当费尔.楠柯听怒水蛟讲述自己的遭遇后,费尔.楠柯对刑伟产生了怀疑。因此,费尔.楠柯说道:“我在飞机上被冒充空乘的杀手重伤,我打算去安叔叔家养伤,暂时就不去半月堂了。” “什么?被杀手重伤?”刑伟以为自己听错了,复追问道,“那么,有没有抓到杀手?” 费尔.楠柯淡淡地说道:“你放心,我还没有审问,杀手就已经自尽了。” “这……”刑伟尴尬不已。他又不是傻瓜,他从费尔.楠柯的那句“你放心”里听出了问题。这句话的弦外之音是在说“你放心,杀手没有供出你。” 帮主是在怀疑我。天哪!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究竟做错了什么?刑伟晕菜了。他只好说道:“头儿,要不要去医院?我多加派些人手。” 费尔.楠柯摆摆手,说道:“不必了。安叔叔家有特级医师,我暂时住在安家。还有,你看到这些人了吗?”费尔.楠柯指着血猎、血月和大角星人,说道,“他们都是我的保镖。用你的车把他们护送至安家。” 一种被冷落和遭怀疑的感觉袭上心头,刑伟万分尴尬,他垂下头,低声道:“属下谨遵帮主吩咐。” 费尔.楠柯被大家扶进安家的小车。在费尔.楠柯坐进车里的时候,从车窗里向外望,他看到了方正太的背影,以及走在方正太身边的一男一女。 嘴角勾起一个弧度,那是一抹不易察觉的笑容。看来我的推断应该不会错了,那一男一女就是星野美姬子和维尔。从美洲到东南亚,从东南亚到欧洲,从欧洲又到东南亚,一路pk,输赢各半。虽然真正的较量尚未开始,但是,胜负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必须得拿回“时空之匙”。琥珀色的眸光闪过一道阴影,随即又恢复了澄澈。 当安启明、伊琳娜,以及叶书槐、薛紫荆(叶枫的父母亲)两对夫妇看到叶枫拥着绮儿,被一大帮人前呼后拥着走进来时,他们高兴坏了。 绮儿忙着向父母介绍新朋友。大家一一见礼,互相做了介绍。绮儿没见过叶枫的父母,却看过他们的相片,因此,她迅速地向那对夫妇施礼,并且甜甜地叫上一声“伯父伯母好!” “好,好!真是女大十八变哪,小时候的调皮蛋竟然出落得犹如仙女一样。” “我们叶家能娶到安琦这么好的儿媳妇真是天大的造化啊!” 两夫妇拉着绮儿的手嘘寒问暖,赞不绝口。羞得绮儿原本就粉嫩的脸蛋更显红扑扑了。 “楠儿,怎么,你病了吗?”安启明见费尔.楠柯被大家搀下车,很是惊讶。 费尔.楠柯笑了笑,说道:“只是受了一点儿皮外伤,不碍事,不碍事的……” “什么不碍事?他差一点儿连命都丢了,要不是……”冥王的长嘴巴又跑到了前面。洛克急忙捅了捅冥王,示意冥王不要乱讲话。 安启明扫视了一眼这群年轻人,他发现他们都很特别,但是,他还没有时间仔细打量。安启明转向费尔.楠柯,快步走上前来。安启明来到费尔.楠柯面前时突然怔了一怔,心想:今天的气温有二十几度,为什么楠儿的身上会散发出寒气? 安启明拉住费尔.楠柯的手,一股寒气钻进掌心,一瞬间传遍了四肢百骸。安启明吃了一惊,疑惑道:“楠儿,莫非你中了传说之中的‘冰蚕蛊毒’?是什么人这么歹毒,竟然对你下此毒手?” “没,没有。”费尔.楠柯急忙安慰安启明,“安叔叔您别担心,去年冬天我去阿拉斯加滑雪,不幸的是遇到了雪崩,我被埋在冰雪下冻了三天三夜。幸运的是我练过‘清净门’的内功,我用内力抵御寒气,最后功力突破了第十层,竟然冲破冰面出来了。之后,我的身体就会散发寒气了。嘿嘿,您说,我这不是因祸得福嘛。” “真的?想不到楠儿有如此天赋和造化,从前你爹的功夫在江湖上已经是数一数二的了,却也没有突破过第八层。好,好啊,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想来为了叶枫和安琦,你一定费了不少心,受了伤可千万不要瞒着叔叔。来人!” “老爷,您有什么吩咐。”一个穿着西装的中年男子应道。 “安福,马上去请李医师给楠儿诊治。” “是,老爷。”叫安福的男子疾步离去了。 第136节 费尔.楠柯的一番鬼话,安启明居然相信了。因为从前的安启明只会一些花拳秀腿,他最擅长的是使用枪械,不管什么枪他都会用,而且枪法还极准。至于什么内气功之类的,他也只是见浪云飞练过,他自己却是一窍不通。 第二百二十一章 猝不及防 为了不让安启明担心,费尔.楠柯撒了个弥天大谎。呵,真想不道,你撒谎的水平比我还高明呢。洛克在心里偷笑。 费尔.楠柯说道:“安叔叔,他们都是我新近结识的朋友,是来参加安琦婚礼的,您看,这么多人,不知道您府上方不方便?” 安启明用手指着周围,说道:“你看,这几千平米的宅子是n市最大的府邸了,你还怕安叔叔家住不下吗?不要说十几二十人,就是把你的总部搬来也住得下。来来来,大家里边儿请。”安启明热情地招呼大家。 大家把费尔.楠柯扶进客房。不久,又有仆人进来侍候费尔.楠柯洗漱换装。 安家共有五十几名仆人。在仆人们的侍候下,大家都洗漱换了装,在各自的房间休息。 现在的安氏府邸热闹极了,简直就像旅馆,安启明两夫妇高兴坏了。他们最怕家里冷清,特别是三年前安琦因飞机失事变成植物人,那时候,除了叶枫常往安家跑,几乎没有年轻人光顾安家。现在家里一下子来了这么多年轻人,他们能不高兴吗? 在叶书槐两夫妇的房间里,两夫妇看着爱子,眼泪落了下来。 “枫儿,你出去已经一天一夜了,突然出去怎么也不告诉父母一声,害得我们好担心。”父亲深沉的目光里装满了慈祥的父爱。 “我……”叶枫愣怔了一下,突然醒悟过来。于是说道:“我急着见安琦嘛,就悄悄地跑去接她了。对不起,父亲、母亲,让你们担心了。” 看来,另一个叶枫的确是失踪了。他究竟是谁?不知道是不是安叔叔帮我找的替身,等有了机会我得问一问安叔叔。叶枫的心里仍然惴惴不安。他是在担心,他担心另一个叶枫会突然出现,并且将安琦从自己的身边抢走。 爱怜和疼惜的目光落在叶枫的脸庞上。薛紫荆伸出手,抚上爱子的脸颊,说道:“你看你,又清减了!在外头吃了许多苦吧?” 叶枫急忙安慰父母道:“枫儿没吃什么苦,只是一路风尘,舟车劳顿,有些疲倦罢了。我的朋友受伤了,我要去看望朋友。你们已经十年没有来安叔叔家了,休息一下,再四处逛逛吧。傍晚我再来陪你们。” 薛紫荆微笑着嗔怪道:“这孩子,心里全装着安琦,你不是已经陪我们逛过了吗?这么快就忘了?” “噢,是啊是啊,我怎么忘了呢,我是见到安琦一高兴就不记得了。”叶枫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心想:我哪里陪过你们啊,陪你们的另有其人,天啊,究竟是谁?竟然连我的亲生父母都分辨不出。 叶枫犹豫了一下,说道:“那我出去了哦。” “好,你去吧。要注意自己的身体。”叶书槐很清楚自己儿子的个性,不管什么时候儿子都把别人看得比自己重要。 “好好休息两天吧,婚礼上的一些事宜已经筹备得差不多了。结婚礼服还有戒指你们得自己选。”薛紫荆朝着即将走出门口的爱子说道。 “知道了。”叶枫回过头,对父母报以一个灿烂的笑容。 “这孩子,一准儿又是去找安琦了。”做母亲的没有比谁更了解自己的儿子了。 叶书槐揽着妻子的肩膀,说道:“枫儿的冤屈得雪,两个孩子即将成婚,我们安叶两家终于可以结为亲家了,真是双喜临门呢!” “是啊,等两个孩子完婚后,就让他们随我们定居在美国吧?” “别胡说!”叶书槐嗔怪道,“枫儿的事业在这里,启明当枫儿就像亲儿子,我们怎么能这么做呢!” 薛紫荆的脸红了,呢嚅道:“我是太想念枫儿了嘛,你也知道,我们工作那么忙,一年到头儿几乎没有时间回来。” “想他们时打一个电话过来,让他们飞过去不就得了吗?你看你,净瞎操心。走吧,去看看,枫儿带回来许多新朋友,我还没有仔细看过呢。” “好,就听你一回。”薛紫荆微笑着点点头。 洛克和血猎、冥王,以及大角星人在花园里戏耍。大家看着偌大的花园和豪宅,都感觉很新鲜。尤其是冥王,他看到了矗立在草坪上的金属框架,以及从高高的框架上面垂下的钢索和拴在下方的座椅。 “这是虾米东东?好奇怪呀!能坐吗?”冥王小心翼翼地坐了上去。他的屁股刚擦着座椅,还没坐稳呢,一个大角星人突然在背后推了他一把。秋千立刻荡起来老高。冥王的手还没来得及握住钢索呢。于是,“惨剧”发生了。就听“呀”的一声怪叫,冥王从半空中跌将出去。洛克正背对着大家,他在教血猎打高尔夫球。“轰”的一声,洛克猝不及防,被倒霉的冥王撞了个正着。“咚”,冥王的下巴吻上洛克的后脑勺。下冲的力量,再加上冥王又是个大块头,洛克当场被砸晕过去。而冥王亦咬伤了自己的舌头。 “赫克特e!”血月恼怒地瞪了排行老幺的大角星人一眼。 “社长,不怪我的哦,是他太笨。”赫克特e急忙说道。 “还狡辩,你以为我没看到吗?”血月很生气。 血猎朝赫克特e晃了晃拳头。吓得赫克特e不敢出声了。 “你……你是在伺机报复,本……人饶不了你!”冥王从洛克背上爬身起来,指着赫克特e的鼻子,怒视着。冥王根本不笨,他已经猜出来了,大角星人是在故意整他,因为在看《众神之战》电影时,他们在宙斯与哈迪斯谁帅这一问题上激烈地争吵过。争了半天也争不出一个结果,大家只好请血月当裁判。由于血月投了哈迪斯一票,结果赫克特e输了。赫克特e被冥王罚饮酒,当场呕吐出丑,他气恼冥王,于是便伺机报复。 血月转动手掌,掌心凝聚出一个雪亮的光团,光团覆盖了洛克的眉心。血月的这一动作,刚好被走出来看热闹的叶书槐两夫妇看到了。两夫妇都是从事医学研究工作的。两夫妇对视了一眼,立刻心生疑虑。 叶书槐说道:“那个女孩手里拿着什么仪器?难道是激光治疗仪吗?” “可能吧,或许女孩也是学医的。” 两夫妇站在小径上朝草坪这边观望。很快,洛克醒了过来。幸好洛克倒下去的地方是个斜坡,他的脸孔探出了地面,否则鼻子非撞扁不可。 “你们……你们,你们是想害死我啊?”腰和背火辣辣的痛,洛克的眼泪差一点儿流出来。 “大哥,我陪你去看医生。血月,你给我好好教训教训他!”血猎狠狠地瞪了赫克特e一眼,然后搀着洛克走出了花园。走到小径上时,两个人看到了叶书槐两夫妇,遂向两夫妇打了招呼。 “紫荆,那个孩子好奇怪。”叶书槐朝血猎的背影看了一眼,说道,“这么热的天气,他为什么要戴那么厚的帽子呢?” “耍酷呗,现在的年轻人都追求时尚。你看他们,他们才奇怪呢!”薛紫荆朝草坪的方向呶了呶嘴。 顺着妻子的目光,叶书槐看到了秋千架。秋千架上有三个年轻人,是两个男孩和一个女孩。女孩坐着,两个男孩倒立着,他们的一条腿缠绕在钢索上,另一只脚蹬在金属框架上,每个男孩各伸出一只手,拉着女孩的手。两个男孩同时用力,秋千被荡起老高。他们就像表演杂技一样。 然后,两夫妇又看到一个男孩,即赫克特e。赫克特e正趴在秋千架前不远处做俯卧撑呢。血月坐在秋千架上,一边娇笑着,一边数数,“……三十一、三十二……不做到一千个,你就别想起来。” “哇,那个女孩好凶,罚男孩做一千个俯卧撑,还不把男孩累坏了?”两夫妇颇同情赫克特e。其实,两夫妇又哪里知道呢?那六个大角星人是转基因生物克隆人,他们根本不会疲倦,你就是让他做一万个俯卧撑也是白做。血月这样惩罚赫克特e,目的是不想让他参与荡秋千的游戏。 “年轻就是好哇!紫荆,你看,孩子们玩得多开心啊!一眨眼枫儿就要成婚了,我们哪,老咯,跟不上时代潮流了!”叶书槐对年轻人们报以一个理解和宽容的笑。 两夫妇又看到了另外三个男孩。三个大角星人在“打”高尔夫球。其实,他们根本不是在打球,而是在踢球,因为他们把高尔夫球当作毽子来踢了。 “这些孩子,是够奇怪的!也不知道他们从事的是什么职业。不过,他们很有气质,而且相貌不凡。对了,紫荆,你不是有个外甥女吗?不如我们做个红娘,从这些男孩子中选一个吧!” “净瞎说。”薛紫荆白了丈夫一眼,嗔怪道,“你想做红娘也要先了解一下男方的家世和背景吧?万一他有什么前科之类的岂不葬送了外甥女的幸福?” “呵呵,是啊,我怎么就没想到呢。先不管这些,等办完枫儿的婚事再说。”叶书槐急忙陪笑脸儿。他有妻管严。 第二百二十二章 疑生翅膀 血猎搀着洛克去找医生。两个人路过费尔.楠柯的房间,看到医生正在给费尔.楠柯敷药。 费尔.楠柯见洛克一瘸一拐地走进来,皱了皱眉,问道:“谁又把你弄伤了?” 血猎的脸红了,说道:“是我的属下戏弄冥……” 洛克急忙接过话头,说道:“是我运气不好嘛,又当了一回小哈的垫背。哎哟,疼!医生,快帮我看看!” 血猎扶着洛克,让洛克躺在了沙发上。血猎掀起洛克的衬衣,想看看他伤得怎么样。咦?这是什么?血猎在心里惊叫一声,他慌忙把衬衣放下来。 费尔.楠柯瞥见了血猎的动作,他感觉很奇怪,于是问道:“他伤得怎么样?该不是伤到骨头了吧?” “没,没有,只是擦破了一点点儿皮肤而已。”血猎急忙说道。 “没有吧,我怎么感觉很痛啊,好像骨头都断裂了一样。”洛克一边皱着眉头,一边龇牙咧嘴。 “年轻人,受伤了就要及时医治,迟了留下病根可就麻烦了。你们这么年轻,生活的道路还长着呢。来,让跛子看看。”说着,李医生一瘸一拐地挪过来,就要动手掀洛克的衬衣,他是想给洛克诊治。 洛克看到迎面走来的老头儿,也看到了伸向自己的手,这只手瘦弱得跟枯柴一样,不仅脏兮兮的,指甲还很长,里面塞满了污秽。 胃里一阵翻涌,洛克差一点儿没吐出来。安叔叔家怎么会有这样一位医生呢?洛克不免心生厌恶。他忍着如刀割一样的疼痛,把身子向后缩了缩。因为这个李医生不仅卫生状况欠佳,而且满嘴黄牙、胡子拉茬,还跛足,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一个“猥琐男”。洛克害怕那双脏兮兮的手触上自己的皮肤。 血猎急忙挡在李医生面前,说道:“没事,真的没事,您给留点儿药水儿,我帮他涂擦涂擦也就行了。”说着话的同时,血猎施展出妖力,那是一个人类肉眼所看不到的超强能量场,这股妖气犹如结界一样阻住了李医生的动作。 洛克很感动,心想:血猎一定是猜出了我的心思,他也讨厌这个脏兮兮的老头儿。 李医生眨了眨一对小眼睛,恍然大悟。原来这两个年轻人是嫌我脏,哼,你们看不起我,我还不给你看了呢。 “呶,这是创口贴,这是擦伤药,你们自己看着办吧。年轻人,好自为之。”自称跛子的李医生把一堆药瓶、纱布、棉签之类的东西丢到桌子上,又一瘸一拐地转回去,收拾好自己的药箱。 “赛华佗,你别走啊,你给他看看,他一定伤得不轻。”费尔.楠柯叫住李医生。 什么?他叫赛华佗?就这么一个邋里邋遢的老头,竟然叫赛华陀,简直笑死人了。洛克在心里嘲笑着。洛克学过世界历史学,他知道,华陀是中国东汉末年著名医学家。 赛化佗把药箱提到手里,又转向费尔.楠柯,说道:“柯少爷,你只是受了一点儿皮外伤,敷了我的药很快就会好起来。记住,洗澡的时候不要沾到水,明天的这个时候就可以除去药贴子了。跛子敢保证,你的皮肤上不会留下丝毫疤痕,也不会影响你跟女娃亲热。”说着,老头儿还诡异地笑了。 猥琐男哦!洛克听得生出了一层鸡皮疙瘩。还“赛华佗”呢?楠哥明明身受重伤,差一点儿都死掉了,竟然说人家只受了一点儿皮外伤,有你这么忽悠的吗?洛克在心里忿忿不平着。 “哎哟!”背上的剧痛一阵紧似一阵,洛克忍不住呻吟起来。 “赛华佗!赛华佗!请留步。”费尔.楠柯又喊起来。 “少爷保重!”李医生朝费尔.楠柯抱了抱拳,一跛一跛地出去了。对于洛克的呻吟,他连理都没懂,权当作没听见。 “究竟怎么回事?”费尔.楠柯发怒了,“明明受伤了,为什么不让医生看?” “他......太脏了,哪有这么脏的医生啊?据我所知,医生都是有洁癖的。”洛克小声咕哝着。 “我看你才有洁癖呢。”费尔.楠柯颇为恼怒,“唉,你们根本不了解他……”费尔.楠柯叹了一声,语气也舒缓下来,“听安叔叔说,赛华佗是一名华人。他的身世很凄惨。由于天生残疾,遭致父母厌恶,他被父母抛弃在深山,差一点儿冻饿而死。是一名上山采药的药师救了他。那名药师不仅把他养大,还教了他一身医术。 后来,药师死了,他便继承药师的衣钵,开始悬壶济世。他没有名字,人们只知道他姓李,人们见他跛了一只脚就都叫他跛子李。跛子李不仅医术高超,而且为人正直善良。他自己生活清苦,却常常周济贫苦百姓。对于那些穷得看不起病的穷人,他从来都不收一分钱。 有一年,他的家乡遭遇了灾荒,他便偷渡到了南洋,落脚在一个镇子上。他在镇子上开了一家小诊所,专门给穷苦人看病。有一次,我父亲的船队被马来西亚海军围剿。在那场激战的海战中,父亲受了严重的枪伤。父亲避难在那个镇子上。安叔叔四处求医。医生们听说我父亲是海盗,都拒绝给他治疗。 为了救我父亲,安叔叔绑了所有医生的家属,以此相威胁。那些医生被迫给父亲诊治。但是,由于耽搁了时间,父亲已经生命垂危。就在大家以为父亲就要死了的时候,跛子李自告奋勇,要为父亲诊治。他只用了一副汤药,就把濒临死亡的父亲给救活了。 打从那个时候起,跛子李便获得了‘赛华佗’这个称号。父亲一直想拉赛华佗入伙‘飞鲸帮’,但是,赛华佗拒绝了,他坚持留在镇子上给穷人看病。父亲‘四顾茅庐’都没能请得动他。后来,那一带刮台发,又突然暴发海啸,镇子一夜之间淹没在了海水里,整个镇子上的人几乎全部遇难。父亲以为赛华佗也死了,正当他万分难过的时候,怒水蛟叔叔带回了赛华佗。之后,赛华佗就留在了‘飞鲸帮’。父亲死后,安叔叔解散了‘飞鲸帮’。赛华佗就随安叔叔来到n市。 虽然赛华佗脾气古怪,形象欠佳,但是,‘飞鲸帮’弟兄没有不尊重他的。他的年纪比我父亲都大,论辈分,我是应该叫他一声伯伯的。可是,他从来都不让我这样叫他。他说那样会乱了‘纲常’。我一直不明白,地球人为什么把‘纲常’看得那么重。” “不是地球人把‘纲常’看得重,而是某些国家的某些民族把它看得很重。哎哟,受不了了,我的背,越来越痛,血猎,你快看看,怎么回事啊?是不是骨头断了?”洛克痛得冷汗直流。 “真搞不懂你,明明伤得不轻,又不让医生诊治。让我看看。”说着,费尔.楠柯翻身坐了起来,“嘿,赛华佗就是赛华佗,刚贴上药贴子就不痛了。”费尔.楠柯瞅了瞅胸前被包扎得跟个蝴蝶结似的伤口,他很高兴,于是,趿着一双拖鞋走了过来。 “嘘!小点儿声。”血猎神秘兮兮地竖起手指,做了个手势。他又急忙跃到门口,伸出头探头探脑了一阵儿,然后迅速地关上门,又转身纵回到洛克的身边。 “血猎,你也真是的!为什么阻止医生给他治疗?”费尔.楠柯很是不解。 “你看,敢让医生看吗?”说着,血猎掀开洛克的衬衣。 “天哪!这是什么?”费尔.楠柯倒抽了一口凉气。 “怎么,我的背上长出花朵了吗?就把你们吓成那样?”洛克扭头看来,他发现费尔.楠柯的脸色已经一片煞白。 “花朵倒是没长出来,不过可能会生出翅膀。”血猎说道。 “不会吧?”洛克惊骇不已,“这可是21世纪,我要是长出翅膀来,不吓死人才怪呢。” “是真的。”费尔.楠柯稳了稳心神,说道,“你的两侧肩胛骨下方各有一道裂缝,它们呈褐色。但是,没有血液流出来。你别动,我摸摸,我摸摸看,是什么感觉。”费尔.楠柯伸出手,小心翼翼地抚上那两条裂缝,问道,“还疼吗?” 第137节 “嗯,感觉好多了,好像不疼了。”洛克抹了一把额上的汗水,“暂时是不疼了。那你倒说说看,感觉到了什么?” “裂缝里,好像,好像有毛绒绒的东西。” 难道真的要长翅膀出来了?能长出翅膀倒是一件好事,怕只怕它只会长出来,不会收回去,那样我岂不成了鸟人?洛克在心里嘀咕着,他现在是又惊又怕。 “我也摸摸看。”血猎一弹指尖,金属护套褪出手背,一只白皙的手探了出来。 两只手在洛克的背上正摸来摸去呢。 “砰砰砰”,传来了砸门声。 “开门,开门呀,洛克到底怎么样了?都这么久了,你们怎么还不出来?”冥王在外面大呼小叫。 两个人急忙把手缩了回来。费尔.楠柯放下洛克的衬衫,血猎去开门。 满头大汗的冥王踉踉跄跄地撞了进来。 费尔.楠柯皱了皱眉,说道:“小哈,你干什么去了?” “本……本人在和赫克特e赛跑,本人跑了十次,结……结果输了十次。”冥王上气不接下气地说。 “愚蠢!你又没有恢复神力,怎么会跑过他们。”费尔.楠柯瞪了冥王一眼,问道,“小哈,我问你,你的身体有没有什么变化?” “变化?”冥王一脸白痴一样的表情,继而他恍然大悟,“有啊有啊,就是越跑越没力气。” “你……”费尔.楠柯气得真想踹冥王一脚。 第二百二十三章 最后的缘分 看着冥王那副白痴一样的表情,费尔.楠柯很生气。 “你们两个,过来!”费尔.楠柯勉强压住火气,他把血猎和冥王叫到身边。三颗脑袋凑在了一起。 “小哈,难道你的神力就一点儿都没有恢复吗?”费尔.楠柯问冥王。 “没,没有。”冥王直晃脑袋,“如果本王恢复神力,就不会输给赫克特e了。” “真是奇怪!”费尔.楠柯掀开洛克的衬衣,“你们看,洛克的翅膀仿佛要生出来一样,我有一种感觉,洛克的神力正在恢复。” “是哦,这的确是个好现象。”冥王把手抚上洛克的背,“这里的确是翅膀生出来的地方。从前,无论是身为死神,还是身为魔王,洛克都有一对翅膀。本王也有的啊,你们快看看,看本王的翅膀有没有生出来。”说着,冥王转过身,背对大家。 “你有疼痛的感觉吗?”洛克皱着眉说道。 “本王是神祗哦,用到翅膀的时候它就会自己长出来。怎么会疼痛呢?”冥王一脸困惑的神情。 “是啊,我差一点儿忘记了。当我是魔王子的时候,我一出生就发现自己有翅膀的,并不是后长出来的,难道……” “难道什么?”费尔.楠柯疑惑地望着洛克。 “你快说啊?”冥王又转回身来,催促洛克。 眼神黯了黯,洛克垂下头,说道:“我未必是在长翅膀,可能是旧伤复发了。” “什么?大哥有旧伤吗?”血猎很惊讶。 费尔.楠柯和冥王也是一脸的迷惑不解。 “这事说来话长。十万年前的一万年前……”洛克讲起从前与海王子海洛克斯之间的那场对决,那一战导致他身受重伤,之后,翅膀的根部中了雪烈一拳,及至梯林斯城被生化兽围攻,翅膀又被撕下一片。 “大哥,对不起,我那时候太糊涂,也很冲动。”血猎的脸红了。 想不到,你为我远征雅利安,几经生死,即使身受重伤还要赶回来见我一面,而我竟然狠心赶你走。可是,你知道吗?我赶你走是因为不想让你陪我一起死。只是,我没有想到,你终究还是……“今生,你可以弃我而去,但是,我绝不会抛下你!来生吧,如果有来生,就让我们做一回真正的兄弟!”耳边仿佛又想起了那个凄绝的声音。心里一热,鼻子也发酸了,费尔.楠柯差一点落泪。 洛克笑笑道:“也不能怪你的,翅膀根部生来就是我身体上最脆弱的地方。我想,先前冥王撞倒我的时候一定是砸中了那地方,致使骨头断裂了吧。” 费尔.楠柯稳定一下自己的情绪,摇摇头,说道:“我看不像。”他又伸出手去摸索着两道裂痕,说道,“如果是骨头断了,就会流血的。现在不但一点血都没有流,反而有一种毛绒绒的感觉,不是翅膀又会是什么?” “是哦,真诡异!”冥王直咂舌。 血猎也是一脸的诧异惊容。 “怎么办?要不,我把赛华佗请来,让他给你看看?”费尔.楠柯说道。 “不不不。”洛克直摇头,“我们这些人本来就异于常人,如果被发现不是人类,麻烦可就大了。这么一点儿疼痛算什么?想当初,我在比蒙的肚子里,亲眼看着自己的肌肉和骨骼被焚化掉……唉,那种恐怖和痛苦的感觉,不要说是魔族,就是神族都难以承受,我不也咬着牙关挺过来了?” “对不起!”冥王垂下头,说道,“比蒙腹中的三天三夜,是本王在用冥火‘焚炼’你,那些黑色的火焰就是本王释放的‘地狱冥火’。因为你荼毒了生灵,要承担自己所犯下的罪责。如果本王不这样做,宙斯就会用‘雷霆之怒’把你的魔识击碎。那样的话,你就永远没有重生的可能了。希望你不要怪本王,本王这样做也是给你一个重生的机会。好在你熬过来了。” “那么我呢?”费尔.楠柯说道,“你把我封印在玄冰阵里,也是为了让我重生吗?” “不错,如果本王不把你封印起来,宙斯也一样会把你的‘灵魂能量体’毁灭掉。你所承受的痛苦抵消你所犯下的罪责,他就无话可说了。” 可是,我犯下的罪责远不只这些。费尔.楠柯垂下头,他又想起被矛迪克星人毁掉的大角星来。 “唉!”冥王叹了一声,说道,“在本王还具备神力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我们大家只有三世的缘分,这已经是最后一世了,所以,不管大家能在一起多久,都应该好好珍惜。” 三个男人互相对视一眼,都垂头不语了。他们从对方的眸子里看到了真挚、忠诚、眷恋,还有…… 就在房间里的几个男人伤感的时候,“笃笃笃”,传来了敲门声。 “哥哥,你怎么样了?我能进来吗?”是绮儿看哥哥来了。 血猎急忙飞身过去,打开房门。 “哟,开会呢?难怪找不到你们,竟然都集中到了这儿。”绮儿拉着叶枫出现在门口。 “对不起楠哥,现在才来看你。先前,安叔叔找我去谈筹备婚礼的有关事宜。你的伤怎么样了?为什么站在地板上?” “是啊,哥哥,躺回去,快躺回去!”绮儿拉着费尔.楠柯的手,把费尔.楠柯拖到了床前。 “我没事儿,有赛华佗在,我想有事儿都没事儿了。”费尔.楠柯嘻笑着。 “哥哥!”绮儿嗔怪道,“不许贫嘴!你是病人,是病人就得好好休息,不许下地走动,快上床!”绮儿命令道。 费尔.楠柯只好躺到床上。绮儿把毛巾被拉上来,覆盖住费尔.楠柯的胸口。 “有个妹妹可真好,可惜呀,我这貌美如花的妹妹就要嫁人了,以后我再也不能享受妹妹无微不至的关心了。”费尔.楠柯故意酸溜溜地说道。 “哎呀,哥哥真贪心!你有嫂子照顾还不满足啊?”黑葡萄般的大眼睛忽闪着,绮儿纤细的玉指刮上费尔.楠柯的鼻梁。 “嫂子,你哪来的嫂子?我岳母还没把她生出来呢。唉,你哥哥我命犯天煞孤星,注定一生要孤苦伶仃。”琥珀色的眸子黯淡下来。 纤巧的玉指在高耸的鼻梁上狠狠地掐了一把,绮儿嗔怪道:“胡说什么呢!告诉你一个好消息,rose姐姐就要回来了,她说一定会来参加我的婚礼。怎么,有rose嫂嫂侍候你,你还不满意啊?” “真的吗?rose什么时候回来?”琥珀色的眸子立刻一片闪亮,费尔.楠柯差一点儿从床上跳起来。 “怎么样,被我猜中了吧?我就知道哥哥会爱上rose姐姐的。枫哥哥,你输了吧!”绮儿调皮地冲叶枫眨眨眼睛。 “噢,我明白了,你们两个竟然拿我打赌,真是,胆子越来越大了!你们的眼里还有我这个哥哥吗?” …… 两兄妹你一句,我一句地调侃着。 叶枫苦笑着摇摇头,他不相信费尔.楠柯会爱上rose。一个是黑帮老大,一个是国际刑警,处于敌对立场的两个人相爱,不用脑袋想都知道结果是什么。 叶枫坐在沙发上,问洛克:“我见过李医师了,他说你伤得很重,却拒绝让他治疗。为什么呢?” 洛克急忙坐了起来,指指血猎,又指指冥王,说道:“谁说我受伤了?你看见了?你也看见了吗?不就是给小哈当了回垫背嘛,我这又不是第一次了。他是我的上司嘛,命中注定的,应该的,应该的!” “你们怎么回事儿?都会贫嘴了?”绮儿听到又不满意了。 血猎急忙说道:“大哥他没事儿,真的没事儿,我已经看过了,就是皮肤有一点点儿瘀青,已经擦拭过药水了。” “骗谁呀?”绮儿冰雪聪明,她白了血猎一眼,又朝那张桌子呶呶嘴,“药瓶还没开封呢,就擦拭过了?” 血猎一见“阴谋”败露,立刻窘得面色绯红。 冥王急忙接口道:“本人也看过了,皮肤有一点点儿瘀青,不碍事的,真的不碍事儿。绮儿妹妹,你想啊,为了一点点儿小伤,就打开一瓶药水,再用掉一根棉签,外加一个创可贴,那不是浪费吗?” 吆呵!小哈越来越会说人话了,难道神力也在恢复吗?费尔.楠柯已经不知道是惊喜还是担忧了。他惊喜的是冥王和洛克可能会恢复神力,他担忧的是一旦他们恢复神力,捉了两个战神后回到十万年前,那时候也是大家分别的时候。费尔.楠柯不免又是一阵伤感。 浪费?叶枫苦笑了一下,心想:他们是半神和半妖,不给医生治疗是怕泄露身份,他们应该能给自己疗伤的吧。 “哼,你们竟然沆韰一气!”绮儿剜了几个男人一眼,“算了,没事最好。大家准备准备吧,晚餐时间就要到了,等一下王妈会来叫大家。哥哥,你虽然有伤在身,但是也要去的哦。今晚的晚宴有很多重要人物出席,你们一定会大吃一惊的。”绮儿故作神秘状。 “哦?真的!是谁呀?”费尔.楠柯来了兴致,他猛地掀去毛巾被,坐了起来。 “不告诉你,你去了就会知道。不过呢,由于你有伤在身,不能吃鱼、虾、蟹,还有……” “行了,我知道了。你不是让我去用餐,你是让我去看你们用餐的,拜托,我的好妹妹,你不能让哥哥看着大家吃,只流口水吧?” “你可以吃水果、喝牛奶的呀,但是,绝对不能饮酒。”绮儿沉下脸来。 “我还是饿死算了!” “砰”,费尔.楠柯把自己放倒在床上。 “哈哈哈……”大家忍不住暴笑起来。曾经高高在上的黑帮老大竟然被自己的妹妹整得半死不活,大家都开心不已。洛克咧了咧嘴,做了个笑的动作,却怎么都没有笑出来,因为背部又传来一阵撕心裂肺般的疼痛。 第二百二十四章 摸上瘾了 背上的疼痛令洛克感觉有些吃不消了。 “血猎,快,摸摸我的背!”洛克低声呼唤血猎。 血猎把手悄悄地探进洛克的衬衣,轻抚上那两道裂痕,他感觉到了异样。裂痕里面有东西在蠕动。血猎吃了一惊,他的手有些颤抖,他觉得那两道裂痕里面有活物。血猎战战兢兢地把裂痕摸了一遍之后,蠕动的感觉消失了。同时,洛克也不疼了。但是,血猎的动作被某些群众雪亮的眼睛看到了。 绮儿尖声嚷叫起来:“你们两个在干什么?血猎,你为什么摸洛克哥哥的背?” “我……”血猎的脸刷地一下红了,他尴尬不已,一时又不知道怎么回答。 “噢,虱子,他们在抓虱子。”冥王又迅速地做出了反应。 小哈,我真是越来越佩服你了!费尔.楠柯在心里偷笑着。 洛克恼怒地瞪了冥王一眼,心想:冥王啊,冥王,你反应的是够快,可你这主意也太损了些,你让我这个帅哥的脸面往哪儿搁呀?天哪,还是在绮儿的面前!洛克羞得无地自容,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狮子?什么狮子?洛克哥哥的背上怎么会有狮子?又在骗人!”绮儿的俏脸上显出愠怒之色。 “呃,本王没有骗绮儿妹妹。虱子是一种小动物。‘百度’说,虱子是寄生在人类身体上,专门吸食人类血液的一种小动物。”冥王故作夸张状,并且还用手比划了一下大小。 第138节 “天哪!快去找李医师拿药来吧。枫哥哥,我们走!”绮儿尖叫一声,拉起叶枫的手,飞也似地逃出门去。 “鬼丫头真难缠,终于上当了吧!哈哈哈……”费尔.楠柯大笑起来。 血猎一听“虱子”两个字也吓得不得了,难道大哥的背上会生出虱子精来,要不,为什么有东西在裂痕里面蠕动? “呼”的一声,血猎掀开洛克的衬衣。他是想察看一下有无异常,但是,除了那两道褐色的裂痕之外,什么都没有。 “拜托了兄弟,哥现在不疼了,难道你摸上瘾了?”洛克被血猎的动作吓了一跳。 “我是看有没有虱子。”血猎胡诌了一句,他没敢说实话,他怕吓着大家。 “你才有虱子呢!”洛克翻身坐起来,瞪了血猎一眼,又狠狠地剜着冥王,“哈迪斯大人,拜托你给属下留点儿面子好不好?” “本……本王可是在帮你啊,真是好心不得好报!走了,去玩了,本王还要和赫克特e进行第十一次赛跑,本王就不信跑不过他。”冥王一副志在必赢的样子,他转身想出去。 “等等,小哈,别本王本王的,你不知道舆论的力量有多大,如果泄露你的身份,大家都得遭殃。你要明白,这里是凡间,而不是你的冥界。我们现在是在安叔叔家,安叔叔可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你得安静点儿,别玩出事儿来。时间也不早了,回你的房间去吧,沐浴后换装。今晚的宴会将有很多人参加,你们暂且充当我的保镖,既不能给我丢脸,也不能给安叔叔添乱。明白吗?” “嗯,本……人明白了。”冥王点头答应了。 “还有……”费尔.楠柯补充道,“今天的晚宴上把你们的墨镜都戴上,尽量不要和女人搭讪。” “知道了,女人是老虎嘛。”冥王咕哝了一句。 嘿,小哈的记性还不错,看来,恢复神力有望了。费尔.楠柯悬着的心放下了一半。 洛克说道:“我们是去用餐,如果戴着墨镜不太好吧?我们越是神秘兮兮的,就越容易引起人家的注意。还有,戴着墨镜用餐,会显得我们没有礼貌。不是吗?” 费尔.楠柯想了想,说道:“不错,洛克的话很有道理。今晚去用餐,大家就不必戴墨镜了,随便一点就好。” “可是,你的伤……真的不要紧吗?”洛克有些不放心。 “放心吧,我真的没事。”费尔.楠柯笑道,“我已经试过了,我的内力运行丝毫不受影响,你说我还有事吗?要不,我踹你一招阴阳绝命腿试试?” “得得得,我信了行不?别说捱上一腿,就是沾到你的一个脚趾头,我的小命都得玩完。”洛克咧咧嘴。 “那就走吧。”费尔.楠柯挥挥手。 “回头见!” “楠哥保重!” 洛克的手臂搭上血猎的肩膀,血猎的手拉着冥王的袖子,三个人勾肩搭背,走回各自的房间。 于是,大家忙碌起来,洗澡的洗澡,换装的换装。傍晚,当大家碰面的时候,发现一个个都“光彩照人”。 血猎没戴帽子,却戴了一个略长的假发套,长出来的头发刚好把尖耳朵遮蔽住。 “行啊,你的小聪明不减当年!”费尔.楠柯打趣道。 “哪有啊,是安琦小姐的主意。”血猎的脸红了。 “安琦?噢,我这个妹妹可是出了名的鬼机灵。你别见外,有什么需要尽管找她。” 费尔.楠柯又看到了大角星王。血月披着长发,额前佩戴一串红绿相间的玉石串饰,它们呈半月形,刚好把血月的长眉毛覆盖住。 “嗯,不错,更像星王了。”费尔.楠柯很满意。 当费尔.楠柯见到冥王的时候,吃了一惊。冥王上身穿着缀有银色丝线的三色格子衬衫,下身着黑色西裤,颈上系着一条红艳艳的领带,外罩一件黑色长风衣,风衣的右侧领口上还别着一支精致的花形钻饰。这套服装是威廉.詹姆斯赠送的“威廉.詹姆斯”品牌系列时装中的一套。这套服装穿在冥王的身上不仅时尚,而且相当合身。 冥王那头长短不一的头发已经被修剪过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款极其时髦的发式。不仅烫了卷儿,呈烟花爆炸式,还喷了摩丝、啫喱水,打了发蜡。那一头乌发,不仅亮色逼人,而且香气四溢。 冥王本来就高大,他高出大家一个头。现在的冥王,周身都散发出一种前所未有的气质。他往那儿一站,犹如鹤立鸡群,给大家的感觉就是:颇具明星范。 我晕,你就不能低调一点儿?抢了本帮主的风头倒不要紧,要紧的是,这万一被女色狼给瞧上,还不得绑了去? 费尔.楠柯又转向洛克,洛克也是和冥王一样的穿着。洛克的发型也修饰过了,是韩式文理烫发型,既蓬松有型,又新潮前卫。此时的洛克,整个人都呈现出宫廷王子般的优雅气质。 费尔.楠柯怔了怔,他从洛克的身上又看到了亚特兰蒂斯金甲武官的影子。唉!诸多繁华逝水,怎忍回首往事?费尔.楠柯在心里叹了一声。琥珀色眸子里一闪而过的忧郁没能逃过那对红色的瞳孔。 “怎么,有心事?”洛克问道。 “没有。”费尔.楠柯摇摇头,笑道,“你们两个的形象也太扎眼了,给人的感觉简直就像是去相亲。” “你不是说,不能给你丢脸吗?怎么样,还凑合吧?”洛克打趣道。 “嗯,不错。但愿不要引起花痴少女的注意才好。对了,你的背……感觉怎么样,还疼吗?” 洛克摇摇头,说道:“感觉很好,没再疼过。” “这个给你们防身,看好你的上司,你们的形象太与众不同,当心被女色狼给绑了票。” “嘿嘿,谢谢楠哥。”洛克嘻笑着把“变形手机”接了过去。这把“变形手机”原本就是洛克的那把,在雅典上飞机前,为了过安检,它被费尔.楠柯放进了行李箱。 费尔.楠柯又交待血猎,让血猎叮嘱血月和大角星人,务必提高警惕,以防血族偷袭。 在王妈的引领下,大家穿过几栋别墅,绕过草坪,走过几道长廊,来到餐厅。 餐厅既宽敞又气派。白色浮雕的天花板上悬挂着巨大的水晶吊灯,它们都是用纯金和白银制做的,地面铺着彩色的地毯。带有红白两色纹理的玉石餐桌长达十几米,上面摆满了各种果品、水酒和饮料。在佣人的指引下,大家都入了坐。 费尔.楠柯一行人在下首左侧的位置坐了下来。他们刚坐定,陆陆续续地来了许多人,除了几个中年男女之外,绝大多数是少男少女。那几个中年男女和安启明以及叶书槐两夫妇坐在了上首。少男少女们则在餐桌的右侧坐了下来,他们是安琦和叶枫的同学,以及表兄弟姐妹。 “hello!” “hello!” “大家好!” …… 穿着新潮的少男少女中有中国人、英国人,还有美国人。一大帮年轻人互相介绍后,便纷纷入座。一道道火辣辣的目光在洛克和冥王的脸庞上扫来扫去。 女孩子们低声惊叹:“哇,酷哦!他们是谁啊?该不是王子吧?” “应该是明星吧!” …… 少男少女们低声猜测和议论着。 一个佣人走到费尔.楠柯身边,说道:“先生,老爷让您过去一下。” 费尔.楠柯一抬头,看见上首的几个中年人都在向自己望来。费尔.楠柯便起身朝前头走来。 “楠儿,过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的老朋友潘向天,他和你的父亲同龄,你应该叫伯父的。” “伯父好!”费尔.楠柯朝潘向天鞠了一躬。 “好,好啊!听你安叔叔说,你受伤了,要紧吗?”潘向天关切地问道。 费尔.楠柯微笑着,说道:“谢谢伯父关心!一点儿皮外伤,不碍事的,已经好得差不多了。” 慈爱的目光打量了费尔.楠柯半天。潘向天拉起费尔.楠柯的手,突然愣怔了一下,然后说道:“你的手好凉,看来伤得不轻,一定要看医生,切不可大意。” “已经看过医生了,并无大碍,伯父放心就是。”对于自己奇寒的体质,费尔.楠柯也很头疼,但又无可奈何。 “听你安叔叔说,你创建了航空和船运公司。年轻人有气魄,了不起!”潘向天竖起大拇指。 “楠柯不才,还请前辈们多多指点。”费尔.楠柯略显尴尬,心想:潘伯伯可能还不知道我是黑帮头子吧。 其实,潘向天是知道的。潘向天与安启明是十几年的老朋友了,两个人几乎无所不谈。潘向天是知名学者,也是政府官员,他对黑帮组织存有很大的偏见,他总觉得在黑道上混的都不是好人。因此,他一再叮嘱安启明,希望其不要与黑道人物有所牵连,他是担心安启明再走回老路。 今天,当潘向天亲眼见到费尔.楠柯时,他的思想开始动摇了。这个年轻人,不仅相貌非凡,而且周身都散发出一种领袖般的气质,这应该是一个很有作为的年轻人。潘向天对费尔.楠柯产生了好感。 第二百二十五章 夜宴 潘向天环顾了一下四周,叹息一声:“唉,我那两个不肖子,不知道又跑哪儿去了。如果娜雅能有像楠儿这样的男朋友该多好啊,我就省了很多心。” 费尔.楠柯的脸红了,心想:娜雅?难道他是潘娜雅的父亲?额滴神啊,你家小姐就要嫁给卡洛.丹了,你这个当父亲的竟然不知道吗? “来,楠儿,安叔叔敬你一杯。为了安琦和叶枫,你不仅劳心费神,还受了伤。”安启明端起酒杯。 “启明,楠儿有伤在身,你就不要勉强他了。”潘向天举起酒杯,说道,“楠儿,潘伯伯替你饮了这杯酒。伯伯还希望你拉瑞斯一把,听说我那不肖子和黑手党混在一起。唉,潘家祖宗的脸面都让他给丢尽了。”潘向天长叹一声,把杯中的红酒一饮而尽。 “请伯父放心,楠柯会尽力的。”费尔.楠柯已经觉察出来了,潘向天对自己的儿女很头疼,那是一种恨铁不成钢的痛心。唉,你那对宝贝儿女是转世的战神,他们的本事可大着呢,又怎么能接受世俗的约束呢?费尔.楠柯在心里直叹气,他看着这个可怜的父亲,一股同情感油然而生。 安启明说道:“是啊,楠儿,你身体有伤,就不要饮酒了。去吧,去陪你的朋友吧!年轻人多结交朋友总是有好处的。” “叔叔、伯父,慢用,楠柯失陪了!”费尔.楠柯微笑着鞠了一躬,便回转到年轻人行列中来。 “老潘,跟你说过多少回了,儿孙自有儿孙福,你操那么多心干什么?来来来,饮酒。”安启明安慰潘向天。 潘向天尴尬地笑了笑,说道:“那两个不肖子,已经是第二次迟到了。” 安启明拍拍老友的肩膀,安慰道:“你的心情我能理解。再等等嘛,说不定他们正往这儿赶来。” 不久,菜上来了。一大桌子的美味佳肴,大部分是西餐。很显然,主人是为了照顾这些年轻人。 大家一边饮红酒,一边聊起天儿来。年轻人嘛,在一起总有聊不完的话题。 “安琦,怎么会有这么多帅锅?我还没有男朋友呢,介绍一个给我吧?”和绮儿窃窃私语的是安琦的闺密——中国女孩李云湄。 “怎么,一见钟情了?你别看他们外表长得像个人似的,他们一个个心狠心辣,杀人不眨眼的。”绮儿故意吓唬李云湄。她听叶枫讲过,李云湄可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花痴。 “不会吧?”李云湄疑惑地看了绮儿一眼,说道,“安大小姐,你该不是在骗我吧?你有了叶枫,你是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我可还是女光棍一个呢!说,到底帮不帮忙?”说着,李云湄就去搔绮儿的胳肢窝。 “咯咯咯”绮儿笑个不停,“饶命,饶命,我帮,我帮还不行吗?”绮儿笑得几乎岔了气。 绮儿悄悄地指着费尔.楠柯,说道:“那个穿白色风衣的是我表哥,你不要打他的主意哦,他已经有女朋友了。那两个穿黑色风衣的嘛,长相还过得去,他们是表哥的保镖。绰号冥王和死神。知道为什么叫冥王和死神吗?因为他们很容易翻脸,他们要是生气,一掌下去,拍死一个人就像拍死一只蚊子。” “真的?”李云湄半信半疑。 “当然是真的。”绮儿肯定地点点头,“你不觉得他们杀气腾腾吗?” “有吗?”李云湄疑惑地看向冥王。冥王也刚好向对面望来。水蓝色的眸子与黑色瞳孔相撞。两道如同冰箭一样的寒芒直射过来。女孩纤细的身子不由地一颤,“怦怦怦”,心也跟着跳了起来。李云湄垂下头,低声道,“他的目光冷冰冰的,真的好像能杀死人。天哪,他是不是听到我们在谈论他?” “嗯,有可能。都跟你说了,你不相信。实话告诉你吧,他们都是职业杀手。” “啊!”李云湄低呼一声,心跳骤然加剧。这么酷的帅锅竟然会是杀手,我还以为像叶枫一样,即便不是王子也是总裁呢。李云湄在心里嘀咕着。虽然心里怕怕的,但是,实在禁不住“美色”的诱惑。李云湄又把目光投向六个大角星人。 “他们呢,也是杀手吗?我怎么觉得不像。”李云湄还不死心。 比起冥王和洛克来,大角星人是逊色了一些,但是,他们身材健美、挺拔,脸孔棱角分明,眼睛炯炯有神,周身上下都散发着勃勃的生机。那种地外星人所具有的特殊气质,对于地球上的少女来说很有吸引力。 “他们哪,也是表哥带来的保镖。至于是不是杀手,我不太了解。” “你的表哥是做什么的啊?他为什么找杀手当保镖?” “表哥是米尔西斯航空公司董事长。至于他为什么找杀手当保镖,谁知道呢,或许是因为他们功夫高吧。行了,别犯花痴了,饮酒啊,如果你急着嫁人,不如我就把方正太方董事长介绍给你吧?方董事长也很不错呀。他可是正太实业集团的老总,资产上百亿,你要是嫁给他呀,立马就成富婆了。” 第139节 “说什么呢?”李云湄白了绮儿一眼,“姐是好色,但绝不贪财。这你是知道的呀?姐要是慕财而来,也就不会孤苦伶仃到现在。姐嫁谁也不会嫁给流氓太,那个流氓太不是还打过你的主意吗?怎么,知道你就要嫁给叶枫了,没有再来纠缠你吧?” “不要一口一个流氓太,这么难听!方董事长人很不错的,不仅长得高大帅气,而且还……” “没有吧,我的安大小姐,就要结婚了,是不是高兴得昏头了?是你自己告诉我的,流氓太这个绰号是你给起的呀!”李云湄撇了撇嘴。 “我……有吗?”绮儿目瞪口呆,心想:天哪,为了救我,方董事长不顾自身安危,我竟然给他起过这么难听的绰号。绮儿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白起来。 “行了,饮酒!自从你苏醒过来后,我就感觉你不对劲儿,该不是失忆了吧?叶枫对你可是痴情得很,你可千万不要做对不起他的事儿。” “说什么呢?”绮儿白了李云湄一眼,“饮酒!” 两个女孩子不再说话,各自举酒杯,饮起酒来。 晚宴已经进行到了一多半,风风火火地闯进来两个人。 “dad!” “安叔叔对不起!我们又来晚了!” 众人抬头一看,来了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洛克循声望去,吃了一惊。来者不是别人,正是潘瑞斯和潘娜雅。 洛克朝冥王使了个眼色,低声说道:“瞧见没有?那两个人,是雅典娜和阿瑞斯。” 水蓝色的眸子在两个年轻男女的身上停了一瞬,随即收了回来。冥王说道:“没错,是他们。不知道他们能不能认出本人,早知道他们会来,本人戴墨镜好了。” 洛克安慰冥王道:“你担心什么?长相类似的人多了。反正你失去了神力,只要你把自己当成凡人不就得了吗?淡定,淡定!”洛克嘴上是这样说,其实,心里还是蛮紧张的。 潘向天很不悦,但又不好发作,于是,只得朝一对儿女摆摆手。潘娜雅和潘瑞斯走到下首右侧的空位上坐了下来。他们两个刚好坐在洛克和冥王的对面。 潘瑞斯朝费尔.楠柯挥挥手,算是打招呼。潘瑞斯经常跟汤姆.比尔查混在一起,他自然也熟悉费尔.楠柯。潘娜雅却没有真正见过费尔.楠柯,她只是听卡洛.丹、潘瑞斯,以及黑道上的朋友说起过,还有就是在国际刑警发布的通缉令上,她曾经见过费尔.楠柯的照片,但是,那些照片并不清楚。 潘娜雅看到对面坐着两个帅哥,她看了冥王半晌,然后举起酒杯,说道:“帅锅,你叫什么名字?我们是不是在哪儿见过?怎么感觉很眼熟?” 洛克抢着答道:“他叫小哈,你肯定没见过。” “小哈?咯咯咯……”潘娜雅捂着嘴巴笑了起来,“人我应该是没见过,名字倒是听说过。因为我养的宠物狗名字就叫小哈。” “你……”冥王气得面孔变成了猪肝色,但是,他又不好发作,遂举起酒杯,猛地灌了几口酒下去。冥王勉强压制住了心中的怒火。 洛克瞧了瞧冥王的脸色,他发觉冥王与以往大不相同。特别是眼神。以往那对水蓝色的眸子总是色迷迷地在美女们身上扫来扫去。可是现在,那对水蓝色的眸子既冷漠又犀利,它们把射过来的一道道火辣辣目光都逼了回去。 现在的冥王,周身都在散发着凛然的森气,那是一种只有冥界主宰才具备的强悍气势。楠哥说得没错,冥王的神力正在恢复。想来他的那一跤没有白跌,神识归位了。洛克心中暗喜。 绮儿来到潘娜雅身边,频频向姐弟俩敬酒。 “娜雅姐姐,瑞斯哥哥,多亏你们帮忙救了枫哥哥,来,安琦敬你们一杯。” 绮儿与两姐弟碰起杯来。 洛克转向费尔.楠柯。四目相对,眼波暗涌,费尔.楠柯摇了摇头,他是在告诉洛克,现在抓捕他们还不是时候。 洛克举起酒杯,隔着空气,与两位转世的战神干了一杯。洛克一边饮酒,一边想:现在我们同一个酒桌上饮酒,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要刀剑相向了。 由于费尔.楠柯有伤在身,大家都没有勉强他,他也只是象征性地饮了一些红酒。 酒至微醺,费尔.楠柯突然发觉席中少了一个人。 “叶枫呢,叶枫哪里去了?”费尔.楠柯低声询问。 “方才还见他在饮酒,怎么一下子不见了?哦,或许是去洗手间了吧?”洛克应到。 不久,面色微红的绮儿端着酒杯过来了。 “哥哥,枫哥哥哪里去了?你有见到他吗?dad让他过去一下。” 费尔.楠柯看了看变形手机,已经过去十分钟了,叶枫还没有出现。 “你不用担心,去陪你的朋友吧,我出去看看。”费尔.楠柯安慰绮儿。 “对不起,失陪一下!”费尔.楠柯站起身来,拉拉洛克的衣袖,低声道,“走,跟我出去看看。” 第二百二十六章 惊现血族 费尔.楠柯和洛克走出餐厅。在走廊上,迎面走来两个手端水果拼盘的佣人。费尔.楠柯问佣人:“请问,你们有没有看见叶枫?噢,就是枫少爷,安琦小姐的男朋友。” 其中的一个佣人说道:“枫少爷往花园的方向去了。” 这么晚了,他去花园干什么?他应该和绮儿在一起的啊。费尔.楠柯心生疑虑。他拉着洛克,两个人三步并作两步往花园冲去。 月色朦胧,暖风微醺,草木青翠,花影叠重。在路过圆形水池的时候,他们看到了一个欣长的身影。那个身影站在朱瑾树下,赫然就是叶枫。 “叶……” “嘘!”费尔.楠柯做个手势,打断了洛克。 两个人轻轻走上前去,他们的皮鞋踩碎了散落一地的花瓣。 “呵呵,今晚的夜色不错哦!”费尔.楠柯打趣道,“怎么,不打算陪安琦了吗?她正在到处找你呢。” “你们说,我是叶枫吗?我怎么觉得我不是叶枫。”叶枫转过身来,紫水晶般的眸子里闪起一片亮色。叶枫哭泣过。 费尔.楠柯很惊讶:“你不是叶枫又会是谁?是不是酒饮多了,怎么突然冒出这种想法来?” “这叫婚前综合症,是既高兴又紧张的一种表现。没什么大不了的,结了婚就会好的。”洛克安慰叶枫。 “经验之谈吗?好像你结过婚似的。”费尔.楠柯白了洛克一眼。 洛克的脸红了,呢嚅道:“我……我是瞎猜的。” “我没饮多,我只饮了一杯红酒。其它都是安琦替我饮的。真的,我觉得我已经不是叶枫了。”叶枫的语气很是忧伤。 曾经灿烂如阳光的笑容不见了,英俊的脸孔上满布着忧郁。紫水晶般的眸子凝望着面前的朱瑾树。叶枫无限伤感地呢喃着:“以往,只要我走到朱瑾树下,满树的朱瑾花都会开放。可是现在,无论我离它有多么近,它都没有再开放。我已经不是花王子了,我不配娶安琦。” “叶枫!你不该有这种想法。”费尔.楠柯安慰道,“或许是因为你生病了,你的灵力削弱了,所以朱瑾花才没有开放。” 洛克指着满地的花瓣,说道:“你看,朱瑾花落了一地,花瓣还没有完全枯萎。它们刚凋落不久,这就说明朱瑾花已经开过了,怎么还能再开放呢?” “不,不是这样的。”叶枫摇摇头,“从前,不管任何时候,只要我走到树下,朱瑾花都会开放。即便是刚刚开过,它们也会微笑着向我致意。我问过王妈了,王妈说,我被警方带走以后,朱瑾树就没有再开过花。她说,昨天中午,‘我’回来的时候,朱瑾树开花了,昨天下午,‘我’失踪后,朱瑾花又落了。还有,我向安叔叔的贴身保镖打探过口风,保镖说,安叔叔并没有找人替我出庭。所以,我认为替我出庭的那个叶枫才是真正的叶枫,他夺去了我的花王子称号,他也一定会把安琦娶走。怎么办?我该怎么办?如果没有了安琦,我不如死了的好。” 叶枫的一番话令费尔.楠柯和洛克大吃一惊。 费尔.楠柯见叶枫的情绪很不稳定,便安慰道:“你放心,安琦是我的妹妹,我怎么会让她嫁给假冒的叶枫呢?你不要胡思乱想,快回去安琦身边。我以‘飞鲸帮’帮主的名义向你保证:这件事情我会把它查个水落石出,我也会还你花王子的身份。okay?” “真的吗?”紫水晶般的眸子里闪过一丝疑惑。 “楠哥什么时候骗过你?” “是啊,楠哥从来都不会让我们失望。他说过的话就一定能够做到,要不,怎么能成为统领‘飞鲸帮’的帮主呢?”洛克说道。 “可是,你的伤?”叶枫还不放心。 “不碍事。你看,我的身体棒着呢!”说着,费尔.楠柯还用拳头敲敲自己的胸口,“好了,回去吧。” 三个年轻人回转身,往餐厅的方向走去。就在他们转过身的一刹那。“呼”,洛克听到了衣袂的飘忽声,那种声音极其轻微。 脚步顿了一顿,洛克拉拉费尔.楠柯的衣袖,低声说道:“好像有人跟踪我们。” 费尔.楠柯朗声道:“东南亚的气候与欧洲就是不同啊,因为e国处于热带嘛,所以,即便是冬季也会温暖如春,只是,这个季节比较多雨。好在今晚夜色清朗,实在是个好兆头。我相信,安琦和叶枫婚礼那天也会艳阳高照。走吧,大家都在等我们呢。”费尔.楠柯把手臂搭上洛克的肩膀。 难道楠哥没有听到吗?洛克感觉很奇怪,他又凝神细听,周围除了夜虫的啁啾和风拂过树叶的轻微声响之外,再没有其它声音了。难道是我听错了?洛克摇了摇头,便没再出声。三个年轻人勾肩搭背,往餐厅走去。 餐厅里觥筹交错,热闹非凡。一些年轻人已经醉意朦胧,他们端着酒杯,一边饮酒,一边舞蹈。有些女孩子拥着大角星人跳起了贴面舞,她们暗送秋波,频频献上自己的香吻。大角星人太高大了,即使女孩们翘着脚尖,嘴唇也只能勉强亲吻到大角星人的脖颈。更为遗憾的是,不管女孩们怎么挑逗,大角星人都跟木头疙瘩似的毫无反应,他们只是对舞蹈有兴趣,对于女孩子的亲昵接触,他们一点儿感觉都没有。 当酒宴结束的时候,将近午夜了。少男少女们和大家挥手告别,然后坐进各自的小车。临上车前,少女们恋恋不舍的目光又在冥王和洛克的脸庞上逡巡了一阵儿。有大胆的女孩冲着冥王和洛克飞吻起来。遗憾的是,冥王没有做出任何反应,整个人冷漠得就像一块冰。洛克呢,更是心事重重,连瞧都没瞧那些女孩。 唉,那两位帅锅是冰雕的还是雪凿的?本小姐要学历有学历,要容貌有容貌,身材更是魔鬼级的,他们怎么就不对本小姐感冒呢?噢,我明白了,他们要么是有生理缺陷,要么就是有断袖之癖。李云湄得出了貌似很合理的结论。 应酬了一个晚上,大家都很累了。特别是绮儿,饮了不少酒,出了餐厅后就去卧室洗漱,然后睡下了。 大家互道晚安,纷纷回房间休息。费尔.楠柯担心叶枫,便和一个大角星人换了房间。现在,费尔.楠柯的房间与叶枫在同一个楼层。而且,就在斜对面。这一层不仅有洛克、冥王,还有血猎。血月和六个大角星人的房间在楼下那层。 费尔.楠柯把血猎叫过来,说道:“我出去办点儿事,这些人的安全就交给你了。你要特别关注叶枫,他的安全尤为重要。” “楠哥,有什么不妥吗?”血猎疑惑地问道。 “叶枫的情绪很不稳定,他在怀疑他花王子的身份,我担心他会想不开。所以,你要警惕一些。” 血猎点了点头,说道:“可是,这么晚了,你一个人出去,我怎么放心呢?况且你还有伤在身。” “我是去会一个朋友。放心吧,我的伤已经好了。这里的一切就交给你了。”费尔.楠柯重重地握了一下血猎的手,然后转过身,急匆匆地步下楼梯。 足音渐远,那袭白色的风衣转瞬之间消失不见。血猎不免忧心忡忡起来。他回到卧室,也没敢上床休息,而是坐在沙发上看起了午夜新闻。 洛克洗漱完毕,正打算上床休息,他忽然觉得有些心神不宁。方才在花园里,我明明听到有人从附近跑过的声音,楠哥是会功夫的人,为什么他没有听见?不不不,他一定也听见了,他故意岔开话题,是不想打草惊蛇。是这样的,一定是这样的。洛克猛然醒悟过来,暗叫一声:不好,该不会是维尔溜进来了吧?洛克越想越觉得不妥,他起身冲出了房间。 血猎正在看电视,他刚看了不到十分钟,“笃笃笃”,传来了敲门声。 “大哥,你怎么还没有休息?”血猎开门时见到了一脸慌张神色的洛克。血猎把洛克让进房间里。 “我去找楠哥,发现他不在房间。你看见了没有?他去哪里了?” “大哥不必紧张。我见过楠哥了,他说要去会一个朋友,他已经出去了。” “什么?这么晚了,去会朋友?”洛克一脸的诧异惊容。继而,洛克摇了摇头,“不不不,他不是去会什么朋友,他应该是去追踪神秘人了。” “什么,神秘人?”血猎很惊讶。 洛克便把先前出去找叶枫时发现的异常情况说给血猎听了。 血猎略一沉吟,说道:“楠哥一定是发现了什么,他不说给我们知道是怕我们担心,还有,他是不希望我们跟他一起涉险。这样吧,大哥你留在这里熬一会夜,盯紧叶枫。我出去看看,楠哥有伤在身,实在让人放心不下。” “好,你放心去吧。”洛克用力地点点头。 洛克出门后,便敲响了叶枫房间的门,他是担心叶枫想不开。洛克拉着叶枫坐在沙发上,给他讲自己在亚特兰蒂斯的那些往事,以及发生在神界、冥界之间的一些事情。 血猎打开随身携带的皮箱,他把‘夭’取出来挂在腰上,然后一飘身,纵下楼来。血猎闪身进了血月的房间。 “谁?”血月惊恐地瞪大了眼睛。 “傻瓜,是我!跟了我几百年还不熟悉我的味道吗?”血猎放开捂住血月嘴巴的手。 血月红着脸,说道:“将军有所不知,我们大角星人生来就对嗅觉反应迟钝。” “好了,我知道了。”血猎一摆手,说道,“今晚有人闯进府邸,我怀疑是血族。从现在开始,你就不要睡了。你去把他们六个唤来,一起值夜。” “将军这是要出去吗?” “是的。所以,这里就交给你了。记住,叶枫和安琦的安危尤其重要,你给我交待那些小子,让他们务必上点儿心。” 第140节 “是,属下遵命!还请将军务必小心!” 望着那个闪出门去的背影,细长的丹凤眼里闪过一抹担忧的神色。血月起身穿好了衣服。 “沙沙沙”,足尖轻点过沾有夜露的草叶,“呼呼呼”,飘飞的衣袂擦着树梢掠过。几个起落纵跳,血猎飞身进了花园。 血猎翕动了几下鼻子,他嗅到了几种混合着花香的人体味道。不好,此地果真有血族出没!血猎在心里惊叫一声。难道楠哥一个人追踪血族去了?他也太轻敌了,他不知道血族的力量有多么强大。 血猎辨别了一下方向后,就沿着血族的气味追踪下去。 第二百二十七章 半月堂 走进花园之后,费尔.楠柯把风衣脱了下来,他把风衣翻转,反穿在身上。现在,他的白色风衣变成了黑色。费尔.楠柯运起轻功,一路疾行,他来到高速公路,拦下了一辆出租车。 “先生,请问您要去哪里?”开出租车的是一位有着黑色头发的中年男子,看年龄似乎也就在三十岁左右。 “噢,请等等!我先看一下。”费尔.楠柯开启了变形手机的“磁监控系统”。 从手机屏幕上,费尔.楠柯看到了一个黑衣人。黑衣人在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上纵跳如飞,时而像巨鸟,时而又像灵猿,速度快得简直不可思议。这人的轻功很不一般,他的功力也不会在我之下,可是,我“飞鲸帮”的弟兄中没有哪一个功夫能及得上我的一半。难道此人是血族?他怎么会佩戴有磁欧石戒指?费尔.楠柯一边思索,一边飞快地操纵按键。 先前在花园里,当洛克说出有人跟踪那句话时,费尔.楠柯也已经听到了声音,同时,他发现手指上的磁欧石戒指亮度在增强,这就说明此人的身上也携带有磁欧石戒指。费尔.楠柯暗想:如果此人是“飞鲸帮”的弟兄,他应该来向我报到,他不但不现身,反而有意在躲避我,好像不敢见我一样,此人一定图谋不轨。因此,费尔.楠柯故意岔开话题,装作不知道。他一边走,一边开启变形手机的“磁监控系统”。费尔.楠柯发现黑衣人在安氏府邸窜来窜去,并且鬼鬼祟祟的,就像在寻找什么东西一样。 直到宴会散了,从餐厅里涌出来许多人。黑衣人才纵上屋顶,溜之大吉。费尔.楠柯简单地交待血猎几句后,就急急忙忙地出来了,他要追踪并且调查黑衣人的身份及去向。 司机扭过头,疑惑地看了一眼坐在后面的年轻人。年轻人正垂头摆弄手机。他的肤色很白,鼻梁很高,却有一头时髦的黑色卷发。这应该是一个欧亚混血的年轻人,想必他是第一次来e国,还不熟悉地形,正在查找地图吧。于是,司机耐心地等待着。 很快,费尔.楠柯开口道:“麻烦你送我去太子桥。” “什么?太子桥?不不不,我不去!”司机瞪着惊恐的眼睛,颤声道,“对不起,先生,您还是下车吧。除了太子桥,任何一个地方我都可以送您去。” “为什么?”费尔.楠柯很惊讶。 “先生,您是外宾吧。您有所不知,太子桥附近闹鬼,据说有吸血鬼出没,已经有多人遇害了。” “太子桥,有吸血鬼出没?不会吧?我天天看新闻,怎么没听到过?”费尔.楠柯很惊讶,因为他天天上网看n市新闻,电视台并没有播放有关此类的新闻。 “真的有哇!这种新闻不会报导的,通常都被政府给压下来,因为政府怕传出去会引起市民恐慌。”司机一副惊惶失措的样子。 费尔.楠柯奇怪道:“那你又是怎么知道的?” “我有一个表哥,他是n市警署的一名警司,是他告诉我的。” “噢,原来是这样。”费尔.楠柯安慰司机,“你不用怕,也不必驶进去,你只要送我到桥头就可以了。车费我给你加十倍。”说着,费尔.楠柯甩出一沓美钞。 “这……”司机犹豫了,他胆子小,不敢把车开去太子桥。但是,他又禁不住金钱的诱惑。司机数了数这一沓美钞,整整有三千五百美元。够自己及家人一年的花销了,嗯,看来这个年轻人是有钱人家的公子,既然人家公子都不怕死,我怕什么?为了一家人的生活,值得冒险一试。司机点点头,答应了。 难道有血族伤人性命?维尔,你也太嚣张了吧,你就不怕遭报应吗?费尔.楠柯坐在出租车里,心片刻都没有平静过。 从出租车下来后,施展出“清净门”的轻功,费尔.楠柯纵上楼顶。由于有伤在身,他不能连续施展轻功,否则内力受损,伤势也会加重。费尔.楠柯释放了“无影鬼索”。 费尔.楠柯的右手腕上套着一件饰品,它的外形看起来就像女性佩戴的手镯,平时,它被风衣的袖子掩盖着。其实,它是一个精密的金属仪器,仪器里面储存着一种金属,它的颜色是金色的,这种金属叫“欧立哈坎”。借助磁欧石的能量,“欧立哈坎”不仅能变形,而且强度和韧性会增强。 费尔.楠柯的灵魂能量体经由大脑会发射出能量波,在能量波的驱动下,“欧立哈坎”会随着费尔.楠柯的思想变幻形状,有时候,它会形成一把刀的形状,即“修罗血刃”,有时候它会形成链条状,即“无影鬼索”。 “无影鬼索”的顶端有一个爪,它可以自由开合,并且任意变幻形状和大小。借助“无影鬼索”和轻功,费尔.楠柯轻而易举地攀上临近一栋楼的楼顶。“刷刷刷”,他在楼宇之间纵跳穿梭,如履平地。那速度,相当快,即便是被眼神好的人看见,也会以为是一只出巢的夜枭。 费尔.楠柯抄近路往“半月堂”赶去,因为黑衣人是在太子桥附近消失的,而“飞鲸帮”在东南亚的分部“半月堂”就设在太子桥附近。难道有血族渗透进了“半月堂”?费尔.楠柯又想起萨利赫的话来“你越是信任的人,往往越容易背叛你。想当年,浪老帮主惨死,还不是因为帮中兄弟告密?”难道是刑伟勾结血族意欲将我从帮主的位置上拉下来?刑伟呀刑伟,你辜负了我对你的信任和器重,你真是太让我失望了!琥珀色的眸子里闪过一抹痛楚的神色。 不久,费尔.楠柯来到了“半月堂”,他站在楼顶四处张望。这是一个由一些楼宇组成的建筑群。最前面的那一栋是办公楼,有七十几层,上面用e国文字书写着四个烫金字符“广宇大厦”。现在,办公楼的灯还亮着,想必是有员工还在加夜班。 刑伟的公开身份是n市海事局的一名高级官员,同时,他又是一名房地产开发商。 对于刑伟的办事能力,费尔.楠柯一向是大为赞赏的。四大天王中,尤其以刑伟的业绩最为突出。在整个“飞鲸帮”中,“半月堂”所创下的利润几乎占据了50%。唉,我有三年没来“半月堂”了,想不到,“半月堂”在刑伟的操持下不仅业绩突飞猛进,而且规模也日益庞大。可是,他为什么要背叛我?难道真的如古语中说的那样“人心不足蛇吞象”吗? 费尔.楠柯的心里很不是滋味。他在楼顶的隔热层里坐了下来,然后开启了变形手机的“磁监控系统”。但是,他没有看到刑伟。奇怪,这么晚了他竟然不在“半月堂”,他究竟去了哪里? 整整过去了半个小时,手机屏幕上还是一片空白,周围也没有什么动静。费尔.楠柯感觉有些倦怠,心想:我是不是得了疑心症?他看了看时间,再过五分钟就是凌晨了。费尔.楠柯正打算关闭“磁监控系统”,小睡一会儿,突然瞥见屏幕上出现几个人影。费尔.楠柯把图像放大后,看见了刑伟。 刑伟坐在一辆车里,应该是那辆劳斯莱斯。刑伟的身边有一个年轻的男子,不,应该是两个男子,因为另一个看不到全貌,只能看到一个侧脸。费尔.楠柯注视着手机屏幕。十分钟后,刑伟在两个男子的搀扶下由正门进来了。为了看得更清楚一些,费尔.楠柯从楼顶悄悄溜下来,躲在一楼的阴影里,向外窥视。 刑伟的脚步有些踉跄,他一边摇晃着,一边嚷嚷:“你们放开我,我没醉,谁说我醉了?” 原来刑伟去饮酒了。费尔.楠柯不动声色地观察着。 “堂主,你这又是何必呢?就算你心里不痛快,也不能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啊?”一名男子说道。 “是啊,堂主有胃病,今晚又饮了两瓶‘人头马’,我真担心堂主会胃出血。”另一名男子说道。 呵,两瓶“人头马”,想不到刑伟的酒量就像他的业绩一样突飞猛进!费尔.楠柯在心里嘀咕着。他瞧了瞧那两名男子,这两个人他见过,就是上次他来东南亚时,被刑伟带在身边的那两个贴身保镖。他们都很年轻,看样子也就二十岁左右。 “你们,给我走开!让我醉死在这里好了!”刑伟推开两个保镖,踉跄几步,“砰”的一声,倒在亭子的台阶上。 “堂主,这么晚了,让属下扶你回房间休息吧,你躺在这里会着凉的。”其中的一个保镖一边说着,一边就要扶刑伟起来。 “你,走开!”刑伟一掌推出,“轰”的一声,那个保镖跌了出去。 “昊辰,你去,把我的剑拿来!”刑伟命令另一个保镖。 “堂……堂主,这么晚了,你……你要剑干什么?”那个身材挺拔的年轻男子结结巴巴地说道。 原来他就是沈昊辰。既然是他把“飞鲸帮”的船舶租给了库铎.米诺斯威尔船务公司,想来定是刑伟的授意。刑伟,我把你当成亲兄弟一样看待,我自认为没有什么地方对不起你,可是,你竟然背着我勾结英国人,这究竟是为了什么? 琥珀色的眸子里闪过一道杀气,跟着,一道金芒滑出了袖子,费尔.楠柯攥紧了“修罗血刃”。他很恼怒,甚至有一种想立刻将刑伟毙于掌下的冲动,但是,他还是忍住了。毕竟,刑伟是四大天王之一,也是费尔.楠柯一手提拔起来的,在没有找出确凿的证据之前,他还不能定刑伟的罪。 “本堂主这里是很不痛快。”刑伟用手指敲击自己的胸口,怒视着两个保镖,“但是,本堂主还没有脆弱到要自杀的地步。去,把剑给我拿来!我要练剑,不可以吗?” 在刑伟的怒视下,沈昊辰拉起另一名保镖,两个人跌跌撞撞地走出亭子,朝费尔.楠柯所在的这栋楼奔来。 “堂主这是怎么了?昊辰,堂主最器重的是你,你也最了解堂主,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会让堂主心性大变。” 两个保镖一边走,一边低声议论着。 “唉,还不是因为帮主的事。” 费尔.楠柯听到两个保镖提到自己,心里很是诧异。他凝神细听,生怕漏过一个字。 “帮主?是哦,听说帮主来到了n市,自从上次见了帮主一面之后,我就再也没见过他。听说帮主的‘修罗血刃’百发百中,还有‘阴阳绝命腿’更是天下无敌。可惜呀,咱们这帮虾兵蟹将福浅命薄,无缘一睹帮主的神技。” “我跟你说啊,你千万不要跟别人说。”沈昊辰拉着另一个保镖,两个人躲在楼道里窃窃私语起来。 第二百二十八章 醉剑 “前天堂主不就下达命令了吗?让我们把半月堂张红挂彩,说是帮主今天到n市,并且会驾临我们半月堂。弟兄们听说帮主即将驾临,都高兴坏了,这不,一大早就做好了各项准备。谁知……唉!”沈昊辰叹了一口气。 “噢,我明白了。”另一个保镖说道,“原来,堂主心里不痛快是因为帮主没有驾临。听说帮主都三年没来了,他来n市应该到我们半月堂的呀。” “你懂什么?听底下弟兄们讲,帮主不来我们半月堂,是因为对三堂主失去了信任。喂,告诉你,你可千万不要跟别人说。” “说呀,真磨叽!” “你还记不记得上次帮主来n市入住蓝威卡幻世纪酒楼的事儿?” “记得,当然记得了。我们不是一起追踪过黑衣人吗?可惜的是,我们功夫太差,根本没追上,否则我们一定会立大功的。” “立什么大功啊,净做白日梦!我想,都是因为我们办事不力,才害得帮主匆匆离去。还有,你们根本不知道,自从蓝威卡幻世纪酒楼帮主遇刺一事发生后,堂主就没有睡过一晚上的安稳觉。为了捉拿刺客,堂主马不停蹄,几乎把n市翻了个底朝天,在胃病复发的时候他都没去看医生,差一点儿造成胃出血。好在他的辛苦没有白费,现在终于有了眉目。” “怎么,有线索了?” “嘘,这是帮中机密,就连我也不知道。唉,堂主如此尽心尽力,可是帮主却不信任他。否则,帮主驾临n市,又怎么会不来我们半月堂呢?唉,谁让我们半月堂是后娘养的孩子呢?不过,你还别说,自从第一眼见到帮主,我就折服了。帮主不仅人长得英俊潇洒,而且……” “昊辰,怎么去了这么久?我的剑呢?”亭子里传来不耐烦的喊声。 “嘘!”沈昊辰做了个手势,“你去照看一下堂主,我去取剑来。” 听了两个保镖的议论,费尔.楠柯的内心犹如翻江倒海一般沸腾起来。想不到“半月堂”的弟兄们对我的评价竟然这么高,而我竟然怀疑刑伟。看来“半月堂”我来的是太少了,对他们一干弟兄我关照的也不够多。可是,怒叔叔他不会骗我的呀,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到底是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难道有人假沈昊辰之手,将陷害叶枫之事又栽赃给了刑伟?嗯,极有可能。是谁?究竟是谁竟然如此大胆?如果被我查出来,我绝饶不了他! 两排洁白如玉的贝齿紧紧地咬着,琥珀色的眸子里闪过森冷如刀锋般的寒色。 刑伟翻身起来,踉跄一步,伸手接过沈昊辰递过来的剑。“呼”的一声,刑伟纵出了亭子。他甩掉身上的西装,只穿了一件白衬衫。 “刷刷刷”,刑伟将手里的剑舞成了一片光影。此时,刑伟整个人都被笼罩在了剑光里。只见他步走八卦,身若杨柳,闪展腾挪间如癫如狂。步法踉踉跄跄,身法东倒西歪,剑法穿挂云扫,劈抹撩刺。剑随人动,人随剑走,缓急相兼,变幻莫测。当真是令人眼花缭乱,赏心悦目。 “好,太好了!” “想不到堂主在醉酒的情况下也能把剑舞得这么好!” 两个保镖一边鼓掌,一边喝彩。 “你懂什么?这叫醉剑。”沈昊辰白了伙伴一眼,“有一次堂主饮酒后给我们表演过的,那时候你还没入帮会呢。听说,堂主曾就读于武当紫霄宫道教武术院。” “哇!堂主真了不起。” “谁让你见识短呢。看,快看哪,好,好剑法!如此精妙的剑法已经到了出神入化的境地,我估计堂主的功夫与咱们帮主不相上下呢!” 费尔.楠柯看得呆了,虽然他也知道刑伟会功夫,但是,他没有想到刑伟竟然师承武当门派。刑伟性格内敛,不喜出风头,不擅长玩弄心机,也从不在别人面前炫耀自己的功夫,也正因为如此,他在弟兄们眼中的威望与日俱增。如果说他要背叛我,似乎也有可能……费尔.楠柯胡乱猜测着。 就在刑伟舞完最后一招,准备收住剑势的时候,“哇”,一口鲜血喷射出来,刑伟一个踉跄跌倒在地上,跟着,人也晕过去了。 “堂主!” “堂主!你怎么样了?” 两个保镖惊呼一声,急忙抢上前来。浓稠的血液正从刑伟的嘴巴里向外涌。两个保镖吓坏了。 “快,叫救护车!” “用我们的车送堂主去医院。” 两个保镖慌了神。沈昊辰摸索着周身的口袋寻找手机,他是想拨打电话。 “笨!半月堂不是有自己的医院吗?”费尔.楠柯纵身出来,突伸手指,“咔咔”两下,封住了刑伟的穴道。血液停止了向外奔涌。 “帮……帮主,怎么会是你?”两个保镖见到身着黑色风衣的费尔.楠柯,立刻目瞪口呆。 “还傻站着干什么?送三堂主去医院!” “是,是,属下遵命!”两个保镖抬起刑伟急急忙忙奔后面去了。其实,“半月堂”的医院很近,就在广宇大厦的后面。 值夜的医生和护士们齐齐上阵。一番折腾之后,刑伟总算醒了过来。 当刑伟看见费尔.楠柯的时候不仅万分惊讶,就连酒也醒了大半。他刚想说什么,费尔.楠柯做了个手势阻止了他。 第141节 “我知道你要说什么。你放心,我的伤已经好了。倒是你,你有病在身,需要休养。你也真是的,即便是心里不痛快也不应该糟蹋自己的身体呀。这样吧,时间太晚了,我也不走了,我就在这里陪着你。明天,明天你必须给我好起来!现在,睡觉,我都要困死了。你们两个,去门口守着,如果再有刺客混进来,不小心掉了脑袋,可就没有机会看到我的‘阴阳绝命腿’了。” “是,是,属下遵命!”两个保镖对视一眼,欢欢喜喜地出去了。 费尔.楠柯在靠近窗户的病床上躺了下来,他不敢离刑伟太近,他担心自己身体散发的寒气会加重刑伟的病情。很快,费尔.楠柯睡着了。 刑伟的脸红了,心想:原来帮主还是信任我的。刑伟看着熟睡的费尔.楠柯,心里一热,鼻子也酸酸的了。这个来自中国湖北省的硬汉,第一次流泪了。 费尔.楠柯是被变形手机的音乐声吵醒的,他伸了个懒腰,看了看刑伟,笑道:“很久都不曾睡得这么踏实了。” 刑伟的心里又是一阵感动。他已经听出来了,帮主说睡得踏实,就说明帮主对自己极为信任。 费尔.楠柯一边接听电话,一边朝刑伟打手势。刑伟正在输液,他想向帮主行礼问候,费尔.楠柯不希望他有所动作,便阻止了他。 电话是洛克打来的。洛克在电话那头儿说道:“楠哥,你在哪里?你的伤势怎么样了?有没有遇到危险?” “噢,我很好,我的伤已经好了,我也没遇到任何危险。我在‘飞鲸帮’分部,有一些事情需要处理,我暂时还不能回去。叶枫和安琦怎么样?有没有发生什么情况?” “他们都很好,他们准备逛街去了,听说是去订购婚戒和结婚礼服。” “你替我交待血猎,让他务必跟紧他们,千万不能再出状况。” “啊!血猎?”洛克大吃一惊,“血猎一夜没回来,他……他昨晚去追你了。难道他没和你在一起吗?” 费尔.楠柯皱了皱眉,说道:“我跟本没见过血猎,谁知道他干什么去了。你没打他的手机吗?” “他的手机一直关机。” 费尔.楠柯拨了几次血猎的手机号码,果然是关机。这小子究竟干什么去了?把我的话当耳旁风了吗?费尔.楠柯有些不悦。 “这样吧,让血月和她的属下陪他们去好了。对了,你也跟去吧,万一有什么状况及时通知我。” “okay!”洛克挂了电话。 刑伟一脸抱歉的神色:“对不起,头儿,你不用管我,我这是老毛病了,很快就能出院的。你有事就先忙去吧,千万不要为了属下耽搁正事儿。”刑伟觉得是自己拖累了费尔.楠柯,他感觉心里过意不去。 “老三,这是什么话?你不用担心,一点儿小事情而已,他们会处理好的。” 费尔.楠柯看了看手机屏幕,已经是11月8日的上午了。现在的时间是8点25分。费尔.楠柯坐在沙发上和刑伟聊了起来。他们从“半月堂”的各项业务运营状况一直聊到人事部门的管理。从与刑伟的交谈中,费尔.楠柯了解到“半月堂”的业绩又创新高。费尔.楠柯很高兴,他把刑伟大大表扬了一番。末了,费尔.楠柯决定在“太子府”设宴,犒赏“半月堂”组织成员。 刑伟激动得热泪盈眶。因为刑伟知道,虽然帮主当自己就像是亲兄弟,但是,帮主经常活跃在欧美等地,他与二哥杜洛.佩雷斯,四弟埃迪普斯走得最近,东南亚他是很少来的。有时,刑伟常常觉得在整个“飞鲸帮”中,自己的“半月堂”就像是后娘养的孩子。想不到,帮主会犒赏“半月堂”的弟兄,这让刑伟万分感动。他开始后悔起来,心想:如果不是昨夜多饮了一瓶“人头马”,也不至于会犯胃病。 第二百二十九章 惊魂一刻 不久,医生进来换药,又给刑伟挂上了一瓶药水。费尔.楠柯在走廊外拉住医生,低声说道:“三堂主的病情怎么样?你要实话实话,千万不能瞒着我。如果你们无能为力,本帮主就送他去美国治疗。” 医生怔了怔,暗想:想不到传言都是真的,帮主果真年轻俊逸、气质非凡。 医生说道:“请帮主放心,虽然陆某不才,但也是n市数一数二的名医。三堂主曾经救陆某于危难,陆某不会拿三堂主的性命开玩笑。三堂主原本就有胃病,本应戒酒。从前,他有轻度抑郁症。此次犯病,一是因为饮酒过量,二是因为胸中块垒郁积,未能及时疏导,结果气血失调,导致吐血。虽然三堂主不会有生命危险,但是,他不宜过度操劳。”医生转身欲离开时,又补充道,“输完这一瓶营养液,三堂主就可以出院了。不过,身为‘飞鲸帮’的一份子,陆某有义务提醒帮主,希望帮主你体恤一下下属,听说你都三年没有来过半月堂了。” “喀喀喀”,清脆的足音远去了。身穿白大卦的陆医生消失在楼道的拐角处。 嘿,当医生的都这么牛叉吗?敢教训起我来了!费尔.楠柯很不悦,也有些恼火。不过,很快,他的脸红了,因为他觉得陆医生的话并没有错。对于“半月堂”的一干弟兄,自己实在是有愧于他们,不要说三年都没来了,有时,自己还真就当“半月堂”不存在一样。 费尔.楠柯想到了自己的父亲浪云飞。“半月堂”的前身是“飞鲸帮”的总部,十年前自己一意孤行把总部迁去了“百慕大”。当时,帮中的一部分人坚决不同意,因为他们是父亲的老部下,东南亚是他们的根,他们不愿意离开自己的故土。之后,自己就渐渐疏远了“半月堂”。自从刑伟当了“半月堂”堂主之后,不仅把“半月堂”的势力范围扩大了几十倍,而且各项业务均发展得有声有色,这才重新引起自己的重视。 唉,我这个当帮主的是偏心了些。费尔.楠柯在心里叹息一声。一扭头,他发现沈昊辰和另一个保镖还守在门口。他们守了一夜,眼圈都黑了。为了抵抗困倦,他们每个人手里都端着一杯浓咖啡。 心里一热,鼻子发酸了。费尔.楠柯朝两个保镖招了招手,示意他们在门外的沙发坐下。两个保镖见帮主让自己坐,倍感受宠若惊。 “我知道,你叫沈昊辰。那么你呢?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费尔.楠柯问另一个保镖。 “报告帮主,属下的名字叫南宫映雪。”年轻的保镖兴奋得两个眼睛直放光。 “映雪?”费尔.楠柯差一点儿笑出声来。心想:这人的名字好奇怪,听起来怎么像个女孩子。 沈昊辰抢着说道:“我们都是中国人。他是我的表弟,只因南宫世家历代多男少女,而我的舅父又喜爱女孩,于是便给他起了个女孩的名字。舅父是希望他能给南宫家族带个妹妹出来。” “呵,还有这种说法呢!”费尔.楠柯来了兴致,“听闻,中华古国历来都有重男轻女的思想,怎么,现在变了,重女轻男?” “那倒不是,帮主有所不知,我们华语中有一句话叫‘儿女满堂’,意思是说有了儿子还应该有女儿,只有儿女双全,才会幸福无边。”沈昊辰眨着灵动的大眼睛说道。 嗯,这个小伙子不错,很有灵气。费尔.楠柯对沈昊辰颇有好感。 “噢,原来是这样,我明白了。我有几句话要问你们,你们要据实回答,倘若有所隐瞒,我可要按照帮规对你们施以处罚。”费尔.楠柯沉下脸来。 “请帮主尽管问,属下不敢隐瞒。”两个年轻人诚惶诚恐。 “告诉我,身为保镖的职责是什么?” 两个年轻人怔了一怔,南宫映雪率先反应过来。小伙子朗声答道:“保护被保护对象不受非法伤害,并且在被保护期间有义务考虑到被保护人考虑不到的安全问题,在有必要的情况下,保镖会限制被保护人的部分行为。” “吆呵!简直跟背书似的。”费尔.楠柯的脸色缓和下来,“你是学什么专业的?” “报告帮主,属下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南宫映雪回答得相当响亮。 “学法律的,你该不是卧底的警方探子吧?” “啪”的一声,眼前一花,待南宫映雪看清楚时,赫然发现一把枪指向了自己的额头。我的妈呀,这下死定了!南宫映雪吓得猛地闭上眼睛。 “帮……帮主,映雪他真的毕业于法律学院,他……他不是卧底,他负责处理公司业务纠纷。如果你认为毕业于法律学院就是卧底,那我……我岂不更是卧底了,我曾经报考过武装警察学院,只因视力不过关,才被淘汰的。我……我负责……”沈昊辰一边擦着额头上的冷汗,一边替表弟辩解。他突然感觉从琥珀色眸子里射向自己的目光,冰冷得就像两把利剑,仿佛把自己穿了个透心凉。沈昊辰吓得不敢出声了。 “哈哈哈”,费尔.楠柯突然朗声大笑,“你们两个的背景可真复杂,三堂主没有调查清楚就拉你们入了伙,这是他失职,跟你们没关系,我会追究他的责任。” “啪”的一声,手枪不见了。惊魂未定的两个年轻人急忙起身鞠躬。 沈昊辰抢着说道:“帮主,要责罚你就责罚我吧,不关三堂主的事啊。属下的背景一点儿都不复杂,我家祖孙三代都是贫苦农民。那年,我高考,报考武装警察学院落榜之后,心灰意冷,我跟随一个远房表亲学做生意,谁知我被骗到东南亚,身无分文的我被迫在码头当搬运工。是三堂主收留了我。三堂主重情重义,属下钦佩三堂主的为人,才自愿加入帮会的。最初的时候,三堂主拒绝了我。是属下磨叽了七天七夜,三堂主才答应让我入帮会的。帮主,你要罚就罚我吧,都是我一个人的错。如果你认为属下不够资格成为组织的一名成员,你可以将属下除名,但千万不要为难三堂主。三堂主他,他有病在身又……”小伙子哽咽着说不下去了。 琥珀色的眼珠转了转,费尔.楠柯把脸一沉,寒声道:“既然你们很清楚身为保镖的职责,那么,沈昊辰,你给我说清楚,昨晚你们究竟去了哪里?去了多久?竟然敢擅离职守,导致三堂主重病,你们还记不记得我‘飞鲸帮’的帮规了?给我说!” “报告帮主,我们并没有擅离职守。”沈昊辰把胸膛一挺,“我们很清楚自己的职责。昨晚,我们一直陪在三堂主身边。三堂主说要等帮主到来,直到晚上十点钟也没见帮主你到来。三堂主心情不好,便要出去饮酒,我们就陪三堂主去了酒吧。我们一边饮酒一边k歌,一直饮到将近凌晨。三堂主他,他饮了两瓶‘人头马’。属下担心三堂主犯胃病,就强行把三堂主拖了回来。” 琥珀色的眸子里闪过一丝阴谋得逞般的笑意。噢,原来是这样。这么说,黑衣人肯定不是刑伟,倒很可能是血族。可是,血族为什么会佩戴有磁欧石戒指?难道有血族混进了“半月堂”? 费尔.楠柯换上一副笑脸,说道:“作为保镖,你们已经尽力了,对于你们的失职,本帮主就不追究了。我看你们也辛苦了,这样吧,现在你们的堂主病了,估计午后才能出院。我决定今晚七时在太子府宴请半月堂的弟兄们。你们不是很想见识我的‘阴阳绝命腿’吗?本帮主就满足你们这个心愿。换两个可靠的弟兄过来,你们两个去休息一下,然后去张罗晚上的宴会。记住,要准备足够的‘人头马’,半月堂的每个弟兄都要饮上三大碗。okay?” 两个年轻人怔了怔,忽然明白了,原来帮主是考查我们哪。 “okay!” “let's.go!” 两个年轻人开心得不得了。他们朝费尔.楠柯鞠了一躬,就兴高采烈地跑出去了。 不久,来了两个年龄稍长一点儿的男性组织成员,他们为费尔.楠柯送来了精致的美食。之后,他们代替沈昊辰和南宫映雪守在了病房的门口。 费尔.楠柯一边吃着食物,一边想:这个沈昊辰,当真机灵得很,想不到他采办的食物也很合我的胃口。我是不是应该把他带在身边?算了,“半月堂”本就缺少年轻人,我还是不要挖墙脚了。 费尔.楠柯的到来令刑伟的心情骤然好转起来。午后,刑伟出院了。输了几瓶营养液,再加上心情好转,刑伟看起来神采奕奕。沈昊辰和南宫映雪也赶来了。补了两三个小时的觉后,两个年轻人的精神越发充沛起来。 “属下见过帮主、三堂主。”两个年轻人急忙鞠躬。 “大家都是自己人,无须客套。”费尔.楠柯一摆手,阻止了两个年轻人。 在四个保镖的簇拥下,费尔.楠柯和刑伟走向劳斯莱斯。 第二百三十章 属下很正常 费尔.楠柯一坐进劳斯莱斯,车厢里的温度骤然降了下来。保镖们冷得直打哆嗦,他们在想:帮主绰号“冷血修罗”,天呐,传闻果然是真的! 手握方向盘的一名保镖更是冷得双手发抖,他连方向盘都握不住了。费尔.楠柯看了一眼刑伟,刑伟的头上冒出了白色的气体,他是在用内力抵抗寒气。由于大病初愈,勉强运行内力,显得很吃力,刑伟的脸色发青,嘴唇也已经发紫。 唉,我这还是人吗?费尔.楠柯在心里叹了一声。他担心自己身上的寒气会把刑伟冻伤,便要求驾车。费尔.楠柯把空调的温度调高了。现在,车厢里的温度是40摄氏度。很快,大家不觉得冷了。 劳斯莱斯沿着宽阔的花岗石道路缓缓地行驶着。费尔.楠柯一边驾车,一边和刑伟聊天。 “老三,昊辰和映雪都不错哦,你可真有眼光!可惜,蝎子和蜈蚣都受伤住了院,如果他们也在这里,这几个年轻人一定会很合得来。” 沈昊辰和南宫映雪听到帮主夸赞自己,他们是既高兴又害羞,已经把先前的惊魂一刻抛到了九霄云外。 “哦?头儿都知道他们的名字了!”刑伟很惊讶。 费尔.楠柯笑道:“嘿嘿,我不仅知道他们的名字,还知道他们是表兄弟。” “头儿,既然蝎子和蜈蚣受伤了,不如你把他们两个带在身边吧?你身边没个称心的帮手,实在让人担忧。” 哇,堂主让我们给帮主当保镖。沈昊辰和南宫映雪对视一眼,两个年轻人面露喜色,但也只是一瞬间的变化,他们忽而忧愁起来,因为他们不想离开“半月堂”。沈昊辰更不愿意离开刑伟,他跟在刑伟身边已经有五年多了。 费尔.楠柯从中央后视镜里看到了两个年轻人神色的变化,他笑了笑,摇头道:“我并不缺保镖。再说,他们是华人,跟着我也未必会习惯。老三,我昨夜突然造访半月堂并不是对你不放心,而是有原因的。但是,现在我还不能告诉你,希望你能理解我的苦衷。” 噢,帮主是担心我们不习惯。是哦,我们可不愿意跟那些大鼻子洋人在一起。沈昊辰和南宫映雪又对视一眼,他们放心了。 刑伟说道:“请头儿放心,属下能够理解。” “老三,我问过医生了,你的身体状况欠佳,不宜饮酒和过度操劳。我记得你们华语中有一句话叫‘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还有什么‘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要知道,业务再忙,工作再重,也没有健康重要。” “属下谢过帮主。刑伟是练家子出身,身体棒着呢!”怕费尔.楠柯不相信,刑伟还拍了拍自己的胸脯,“帮主要是不相信,刑伟来个‘胸口碎石’怎么样?” “行了行了!我怕你了,我信了行不?”费尔.楠柯苦笑着摇摇头,心想:吃苦耐劳,坚忍不拔,这是华人的优秀品质。看来,我并没有看错人,也实在不应该怀疑你。 “还有,老三……”费尔.楠柯迟疑了一下,欲言又止。 “帮主有事儿尽管吩咐,属下定当竭尽全力。” “不不不,没别的事儿。我听医生说,你患有抑郁症。为什么?你是一个大男人,会有什么想不开的?” “我……”刑伟的脸“刷”的一下红了。心想:是啊,我一个大男人,我有什么想不开的?难道是我昨晚醉酒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刑伟尴尬不已。 费尔.楠柯并没有注意到刑伟的窘态,依然自顾自地说着:“老三,我承认,对于半月堂,我关注的是太少了,但是,我真的不希望你会因此而挂怀。你今年有28岁了吧,不要总是忙于事业,你该成家了,也需要有个女人照顾。我听说你一向不喜接近女色,为什么?如果是身体的原因,我就送你去美国治疗……” “不不不……”刑伟大惊失色,已经有细密的汗珠从宽阔的额头渗出来了。刑伟呢嚅着,“多谢帮主关心,属下……属下很正常,属下……属下不需要治疗。” 费尔.楠柯瞄了一眼中央后视镜,他看到了刑伟一脸的窘相与惊恐之色。 “哈哈哈!”费尔.楠柯大笑起来。 沈昊辰和南宫映雪痴痴地盯着费尔.楠柯的背影看,他们看到费尔.楠柯只用左手驾车,他们觉得帮主不仅驾车的技术一流,就连笑声也超好听。两个年轻人既钦佩又仰慕。 “既然你很正常,本帮主就当一回红娘,我给你介绍一位阿联酋的公主怎么样?” “不不不!”刑伟颤声道,“属下,属下多谢帮主,属下乃一介武夫,人家公主可是金枝玉叶,属下,属下高攀不上。”刑伟已经汗流浃背。 第142节 “我说你们华人怎么回事儿?为什么总把门第看得那么重要?你不知道吗?文莱和瑞典的公主都下嫁给了平民。我的三堂主不仅仪表堂堂,更是商业大享兼政府要员,配一位公主简直是绰绰有余,有什么高攀不上的?” “帮主,你不知道,三堂主他有心上人了。”坐在身后的沈昊辰探头过来,在费尔.楠柯耳边低语了一句。 “哦?敢问三堂主爱上了哪家的千金呢?”费尔.楠柯瞥了刑伟一眼,他发现刑伟的面色更红了,他只当刑伟是害羞了,遂继续说道,“不要再拖了,马上娶过来。两天后是安琦和叶枫大婚的日子,不如凑凑热闹,你们两对新人一起把婚礼办了吧!” “我……”嘴唇翕动了几下,愣是没说出下文来。刑伟尴尬不已。他想拒绝,但又不敢拒绝,因为这是帮主的命令。 “帮主有所不知,三堂主倾心的就是安……” “昊辰,不许胡说!”刑伟怒喝一声。沈昊辰吓得赶忙闭了嘴。 费尔.楠柯怔了怔。噢,我明白了,刑伟爱的是安琦。我晕,我这个妹妹就这么受地球人青睐吗?唉,父王、母后,你们就不能给点儿力吗?多给我生一些妹妹出来呀,就这么一个怎么够分! 一双碧绿的溢满泪水的大眼睛,还有气鼓鼓的两腮,在眼前直晃动。费尔.楠柯想到了rose。唉,是我害了john,也不知道rose会不会原谅我。费尔.楠柯扭转头,冲刑伟报以一个理解的微笑,然后说道:“虽然这个世界上好女人有很多,但是,真正令一个男子所钟情的却只有一个。” 谁说帮主是杀人不眨眼的恶魔?想来传说也不全是真的。虽然帮主的年纪很轻,但是,他平易近人,他看起来就像是我们的兄长。费尔.楠柯在南宫映雪心目中的形象相当高大和美好。他忍不住插嘴道:“帮主,你也有钟情的女子吧?要我说,这个世界上没有哪个女子能配得上帮主。” “你们两个越来越不像话,怎么能这样跟帮主说话?还懂不懂规矩?”刑伟斥责自己的保镖。刑伟很了解自己的上司,虽然费尔.楠柯看起来很温和,但是,他随时都会翻脸不认人。刑伟担心两个保镖无知,会惹祸上身。 “大家都是自己人,但说无妨。”费尔.楠柯摆摆手,微笑着说道,“我也是一个正常的男人,当然也有倾心的女子。从前,我暗恋着一个女孩,后来,我发现女孩竟然是我的亲妹妹。当我知道这件事后,不但没有不开心,反而释然了。不久,我‘移情别恋’,爱上了我的仇人……” “哇!帮主爱上了仇人,那会是什么样的结果呢?” “会不会很杯具啊?” 沈昊辰和南宫映雪惊叹不已。两个小伙子快言快语,忍不住又插起嘴来。 刑伟扭过头,狠狠地瞪了两个保镖一眼,他是在警告两个年轻人:再多嘴,我割了你们的舌头!吓得两个小伙子一缩脖子,不敢出声了。 费尔.楠柯耸了耸肩,笑道:“爱上仇人还不算杯具,杯具的是互为刎颈之交的两个男人同时爱上了一个女子……” 啊!这也忒杯具了。两个好朋友同时爱上一个人,他们会不会刀剑相向,争个你死我活呢?沈昊辰和南宫映雪一边惊叹不已,一边在心里暗自揣测。 “老三,你还记得五年前吗?你们三个随我一起前往非洲,运送一批装备。那天夜里,狂风大作,之后突降暴雨。为了减轻船的重量,我命令弟兄们将价值几百万美元的货物抛进海里。由于货轮变轻了,我们才得以逃生。其实,感情也一样,你越是放在心里,它就越压得你喘不过气来,莫若放手,给自己一个重新选择的机会。因为我相信缘份。我个人以为:是我的,她想逃也逃不了;不是我的,我去求也求不来。” “哇,好深奥的道理!帮主简直就是哲学家,他把感情问题看得真透彻!” “帮主宰相肚里能撑船!”两个保镖窃窃私语着。 刑伟面色微红,他既感动又羞涩。原来,帮主不回避自己的感情问题,目的是为了开导我。那我又何必执着于此呢?想着想着,刑伟的心情豁然开朗起来。 第二百三十一章 太子府 劳斯莱斯在半月湾的堤岸旁停了下来。 “你们把车开进去,我有一些事情要和三堂主谈。”费尔.楠柯把保镖们打发走了。 半月湾是太子桥的中心地段,是一个呈半月形的人工湖泊。湖泊的对面是一片热带雨林,还有国家公园。“半月堂”也是因半月湾而得名。 费尔.楠柯和刑伟坐在花岗石的堤岸上。他们的背后是一栋气势恢宏的西班牙风格建筑。这栋建筑是当年浪云飞为夫人——西班牙海盗女王费尔.米歇建的。浪云飞希望费尔.米歇给自己生个儿子,这样,自己偌大的产业,还有一身功夫就后继有人了。因此,浪云飞把这栋建筑起了个很贵气的名字,叫“太子府”。费尔.米歇还真就不负众望,她给浪云飞生了一个有着一对琥珀色瞳孔的亚欧混血男孩。 费尔.米歇天生就是当海盗的命,她是在船上生下的费尔.楠柯,那时,太子府正在施工。直到两年后,费尔.楠柯两岁了,太子府也已经装修完毕,可是,费尔.米歇却死在英国海军的手里。至始至终,费尔.米歇都没能入住太子府。之后,太子府成了“半月堂”的议事机构,也是“半月堂”的核心。在太子府的祠堂里供奉着浪云飞,以及死去的老一辈“飞鲸帮”组织成员的灵位。 费尔.楠柯和刑伟又聊了起来。 “老三,‘飞鲸帮’能有今天,你功不可没。不仅半月堂要仰仗你,整个‘飞鲸帮’也要仰仗你。如果我先你一步离开这个世界……” “不,头儿……你不要说了。”刑伟吓了一跳,他的心怦怦怦地跳了起来,他感觉帮主就像在跟自己交待后事一样,“帮主年轻有为,帮主洪福齐天,帮主……帮主怎么会有事呢!”刑伟很尴尬,他也知道自己说得很夸张,但他又不知道应该怎样表达。 没有谁能够洪福齐天,即便是神也有失去神力的时候,更何况像我这样一个身负罪孽的地外星人呢?我随时都有可能死无葬身之地,只不过没有人知道罢了。费尔.楠柯在心里苦笑着。 见刑伟一脸的紧张神色,费尔.楠柯笑道:“老美很给我面子,在联邦调查局的黑名单里,我可是排在第二位的。近些年来,虽然我们已经不再从事海上打劫的营生,但是,我们的名字并没有从黑名单上撤下来。你也知道的,我们过的都是刀口上舔血的生活,干我们这一行的随时都会丧命。 昨天下午,我从飞机上被抬下来时,曾经对你说过的,我被冒充空乘的杀手重伤。那是在从迪拜往n市来的航班里,我差一点儿被刺死。我之所以能活着来你的半月堂,不是因为我命大,而是因为我遇到了贵人,如果不是贵人相救,恐怕你我今生已经无缘再见了。” “什么?竟然有这样的事儿?”刑伟万分惊讶。昨天下午,他只看见费尔.楠柯被抬下飞机,至于费尔.楠是何时何地如何受的伤,刑伟不是很清楚。因为当时刑伟还是被怀疑的对象,费尔.楠柯并没有把事情的经过全部告诉刑伟,因此,刑伟只知道个大概。 “我下飞机的时候你也看到了,那时候我还是个半死人,如果不是因为赛华佗的药灵,我也不可能赶到你这儿来。” “究竟是什么人对帮主下的手?”刑伟一脸的迷惑。 费尔.楠柯摇了摇头,说道:“杀手在重伤我之后自尽了。现在我是一点儿线索都没有。不过,据我推测,杀手要么是联邦探员,要么就是其它势力,也或许是我们组织内部成员。” 刑伟皱了皱眉,说道:“难道我们‘飞鲸帮’出了叛徒?” “嗯,极有可能。这也是我之前对你冷淡的原因。要知道,星野千树和汤姆.西尔斯是我们‘飞鲸帮’的两大重要客户。可是,他们先后被暗杀,现在,杀手又奔我来了,很显然,幕后的指使者是同一个人,或者是同一股势力。至于他们的目的是什么,截至目前,我还不能确定。” “头儿,这个你交给属下去办。刑伟向你保证,如果查不出真凶,刑伟提头见你!” “不不不”费尔.楠柯一摆手,“不可意气用事。即便你不去查,真相也会有大白的那一天,只是,我不知道我还能不能等到那一天。”琥珀色的眸子黯了一黯。 “头儿……”刑伟刚想说什么,突然响起了手机的音乐声。 “我先接个电话。”费尔.楠柯掏出了变形手机。 是另一部变形手机的号码。费尔.楠柯有些紧张,他见是洛克打来的,他担心叶枫和安琦会出事。 洛克在电话中说,大家都很好,让费尔.楠柯放心。末了,洛克又说收到两份请谏。一份是卡洛.丹派人送来的婚宴请谏,另一份是方正太派人送来的宴客请谏。 费尔.楠柯询问了一下时间。还好,两次宴会的时间并不与今晚冲突。只是,卡洛.丹的婚礼居然和叶枫的是同一天。shit!非得赶在同一天举办婚礼,你个卡洛.丹,跟着凑什么热闹?费尔.楠柯在心里咒骂了一句。 接听完电话,费尔.楠柯看了看时间,离晚宴的时间还有一个多小时,两个人又聊了起来。 费尔.楠柯想起来时路上,出租车司机说太子桥附近有吸血鬼戕害人命的事来。于是,费尔.楠柯问刑伟:“老三,我听说你这太子桥附近闹鬼,是不是真的?” “闹鬼?”刑伟很惊讶,继而恍然大悟,“头儿,莫要相信市井传言。是这么一回事儿。半个月前,从外地逃窜过来一伙持枪歹徒,他们盘踞在太子桥附近的一家旅馆。一天夜里,他们跟上了谈恋爱的一对男女。当他们企图实施抢/劫的时候,发现女孩长得很漂亮,歹徒意欲对女孩实施强/奸,女孩的男友吓得落荒而逃。就在女孩惨遭蹂躏的时候,副帮主阮士基路过。为了救女孩,阮副帮主和那伙歹徒搏斗。当时我在外地开会,没有赶回来。昊辰和映雪也不在n市。是阮副帮主的堂弟狄威龙率弟兄们赶去支援的,不幸的是,当狄威龙赶到的时候,阮副帮主已经身中数枪,后经抢救无效身亡。阮副帮主过世之后,我就让狄威龙代理副帮主一职。 那个惨遭蹂躏的女孩虽然获救,但是,男友抛弃了她,听说,女孩由于羞愤,自杀了。此后的半个月内,接连有男子被杀。先是那伙歹徒,然后是女孩的男友,之后是背叛女方的某些男子。于是,人们纷纷传言说是女孩的鬼魂找负心的男子报仇来了。 我曾经联系过李警司,询问警方调查的情况。李警司说,死者均是被利刃割断喉咙致死的。但是,警方一直没有抓获杀人凶手,于是,人们便传言说是女鬼杀人。我想,那个女孩应该没有死,她杀人是因为存在心理障碍,蓄意报复吧。为此,我曾经在太子桥上守了三天三夜,可是,女孩并没有再出现过。” 听了刑伟的话,费尔.楠柯陷入沉思:刑伟一定是被李警司骗了,警方一定是有所隐瞒。警方宁可让人们相信这个世界上有鬼,也不愿意让人们知道这个世界上存在吸血鬼,因为比起女鬼来,吸血鬼要更可怕得多。难道那个自杀的女孩变成了血族?或许黑衣人就是那个女孩,嗯,极有可能。阮副帮主的手指上佩戴有磁欧石戒指,或许在同歹徒搏斗时戒指不慎遗失,进而被女孩拾了去。 于是,费尔.楠柯问道:“那么,阮副帮主的那枚戒指还在不在?那枚戒指虽然不值什么钱,却是我们‘飞鲸帮’组织成员身份的象征。” “这个嘛……”刑伟想了想,然后说道,“在为阮副帮主送行的那天,属下曾经想取下那枚戒指。当我打算取的时候,发现戒指不见了。属下也询问过狄威龙,狄威龙说没有注意到,或许戒指遗失了吧。” 看来我的推测并没有错。可是,那个女孩为什么要溜进安氏府邸?她有什么目的?难道是受维尔的唆使,意欲对叶枫下手?不行,我得尽快办完事,早些离开这里。 “老三,你肩膀上的担子也不轻啊,今后‘飞鲸帮’就全靠你了。” “全靠帮主提携!”刑伟诚惶诚恐,他有点儿不明白,不知道帮主为什么说些莫名其妙的话。 如同镶了金边的红日正在缓缓地滑落,把一片橘红洒在了雨林上空,还有波光粼粼的湖面上,就连花岗石的堤岸也被镀上了一层金色。一棵棵高大的椰子树静默于堤岸旁,它们的剪影倒映在了湖面,而那轮红日则刚好栖在一株椰子树的树梢上。 “半月湾,呵,好名字,它可真美!这么美的景色可是难得一见,我要把它拍下来,将来想起这里时,我会把它们调出来看一看。” 说着,费尔.楠柯站起身来,举起变形手机,拍了几张图片,拍完了湖面,费尔.楠柯又转过身,拍太子府。 太子府的外形看起来就像是一座古堡,虽然墙壁有些古旧,但是,占地面积很大,也相当巍峨和壮观。 沈昊辰和南宫映雪并没有离开,两个年轻人站在太子府的大门外向这边眺望,他们并没有忘记作为保镖的职责。两个小伙子的身影留在了费尔.楠柯的手机里。 刑伟看着费尔.楠柯的举动没出声,他觉得今天的帮主有些怪怪的。 第二百三十二章 失踪的“海王号” 费尔.楠柯看看时间,离晚宴的时间还有半个多钟头。他又坐了下来。 “沈昊辰,嗯,沈昊辰…..”费尔.楠柯看着手机屏幕,凝视着图片里的年轻人,突然说道,“老三,沈昊辰除了充当你的保镖之外,他还负责半月堂的哪些业务?” 刑伟见费尔.楠柯对沈昊辰感兴趣,他以为帮主又想把沈昊辰要过去充当保镖。于是,刑伟说道:“头儿尽管放心,昊辰绝对可靠。虽然他的年纪轻了点儿,经事少了些,但是,他的办事能力很强。他的家乡在中国的河北省沧州市,沧州在我们中国号称武术之乡。昊辰天资聪颖,也曾经得过高人指点,他的功夫在我们半月堂的年轻一辈中也是数一数二的。同时,他又精通外语,能讲七八个国家的语言。我觉得让他呆在我身边简直就是浪费人才,不如……” 费尔.楠柯摆摆手,笑道:“老三,你误会了,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知道,半月堂的弟兄多数是我父亲的老部下,他们的思想比较保守,你也该为半月堂注入新鲜的血液了,因此,你比我更需要像沈昊辰这样的年轻人。我是在想,既然沈昊辰有如此能力,你应该会对他委以重任吧?” “那当然了。”剑眉一挑,刑伟不无骄傲地说道,“作为伯乐的我总不能让一匹千里马老死在马厩里吧?我见昊辰外语说得特别好,就把他安排在港口,主要负责我们‘飞鲸帮’各个堂口之间船舶及货物的调度和周转。头儿你是知道的,除了汉语、英语和e国语言,对于其它国家的语言我是一窍不通啊。而往来东南亚的其它堂口中的弟兄哪个国家的人都有,因此,昊辰也兼当我的翻译。尽管昊辰的工作量大了些,可他从来没辜负我的期望,他一直干得很出色。只是……”刑伟皱了皱眉,迟疑一下,欲言又止。 “只是什么?”费尔.楠柯见刑伟似乎想说什么,又好像有难言之隐,便说道,“年轻人嘛,思想不够成熟,办事难免会出差池。你但说无妨,我不追究就是。” 费尔.楠柯的这句话无疑就是特赦令,刑伟放心了,继续说道:“昊辰跟了我五年多,还从没出现过这么严重的工作失误。噢,是这样的,上个月中旬,我们有一艘装载矿泉水的货轮在前往阿联酋的途中失踪了……” “货轮失踪了?”费尔.楠柯皱了皱眉,他用手撑着下巴陷入了沉思。 刑伟一见帮主的神色不对,遂急忙说道:“其实也不能全怪昊辰的,这件事很蹊跷。” “很蹊跷,为什么?那你接着说。” 刑伟镇定了一下心神,又接着说道:“我们以为货轮中途遇上了海啸、台风,或者出了什么故障而不慎沉入海里。为此,昊辰亲自去了一趟阿联酋,他代表我向库铎.米诺斯威尔船务公司负责人致歉……” “库铎.米诺斯威尔船务公司?等等。”费尔.楠柯做了个手势,打断了刑伟的话,“这艘货轮究竟是我们‘飞鲸帮’的,还是库铎.米诺斯威尔船务公司的?” “这艘货轮当然是我们的。头儿,你还记得吗?五年前,我们在与东南亚海军交战的时候,夺下了一艘银灰色的军舰。你很喜欢那艘军舰,就给它取了个名字叫‘海王号’。后来,你又让弟兄们把海王号改装成货轮,并且把它送给了我……” 费尔.楠柯点点头,说道:“不错,那是在你二十三岁生日那天我做出的决定。这么说,海王号失踪了?那真是太可惜了!”费尔.楠柯装出一副很惋惜的样子来。其实,不要说少了一艘货轮,就算是少了一架飞机,他也不会心疼,因为“飞鲸帮”的资产已经超过了千亿,一艘货轮所占的比例还不到九牛中的一毛。不过,如果少了一辆“磁悬浮空中战车”他倒真的会心疼,因为那玩意儿是用稀有金属制成的,不仅造价昂贵,而且制造的过程也相当繁琐。 刑伟摇摇头,说道:“我们也以为海王号失踪了,所以昊辰才去阿联酋致歉的。因为库铎.米诺斯威尔船务公司是我们的老客户了。从前,我们经常把海王号出租给库铎.米诺斯威尔船务公司,并且以库铎.米诺斯威尔船务公司的名义向其它国家运载货物。长久以来,海王号一直挂在库铎.米诺斯威尔船务公司的名下。这次,海王号失踪了,为了不影响与库铎.米诺斯威尔船务公司的合作关系,我们主动承担了全部损失。对不起头儿,这一次的损失达七千八百万美元。属下没有及时向你汇报有两个原因,一是当时发生安氏船务集团公司军火走私一案,你正在为叶枫的事而奔波,属下不希望给头儿增添烦恼。二是……属下有护短之嫌,因为负责人是昊辰,属下担心此次事件会影响他的前程,所以就隐瞒下来。” 刑伟瞧了瞧费尔.楠柯的脸色,他的心里有些惴惴不安。 费尔.楠柯笑道:“你的半月堂每年为我们‘飞鲸帮’创下几十个亿,损失个几千万又算得了什么?” “嘿嘿”刑伟忽然笑道,“事实上,海王号并没有失踪……” “噢?难道它又回来了?”费尔.楠柯很惊讶。 “不错。”刑伟点了点头,说道,“几天前,库铎.米诺斯威尔船务公司的负责人打来电话说,满载矿泉水的海王号出现在他们的港口……” “竟然有这样的事儿?”费尔.楠柯一脸的诧异惊容,“难道是外星人给送回来的?” 刑伟笑道:“呵呵,对方也是这样认为的。因为货柜好好的,不仅一个都没少,就连封签都没有拆过。只是,随同海王号一起出海的近百名船员都不见了。就像传说中的‘失踪与再现之迷’一样,海王号消失了十几天,之后又突然出现了。” “这个世界无奇不有,或许海王号真的是被地外星人给借去了吧。只是,可惜了我们那一干兄弟。”费尔.楠柯胡乱搪塞着,其实他已经心如明镜:近百名船员应该是被杀死之后,喂了鲨鱼。哼,好一个借刀杀人之计,当真是够歹毒,也够阴狠。方正太,我可真要佩服你了!你在本帮主面前先是装尽可怜,然后又上演苦肉计,你是要博取本帮主的信任和同情之心吗?那你可大错特错了,想我“冷血修罗”这一江湖绰号可不是凭空生出的。哼,你有多少阴谋诡计尽管使出来,我倒要看看你还能玩出什么花样! 琥珀色的眸子里漾起了涟漪,那是一丝阴冷的笑意。只一瞬间,那对眼眸便恢复了澄澈,通透得就如同蜜色的琉璃。 费尔.楠柯站起身来,望向对岸。残阳如血,朦胧的夜色缓缓地笼罩了整个湖面,天边只剩下一道晚霞。天色渐渐暗了。 费尔.楠柯扭转头,看到了太子府门外的两个年轻人。沈昊辰和南宫映雪急得直搓手,他们在门外转来转去。因为宴会即将开始了,他们见帮主和堂主还在谈话,也不敢走上前来,只能在那里干着急。 “走吧,时间到了。”费尔.楠柯拉起刑伟,一边走,一边说道,“你大病初愈,可不能再饮酒了。今晚,本帮主要一个人上阵,本帮主要陪半月堂的弟兄们大醉一场。” 第143节 刑伟苦笑着摇了摇头,心想:帮主的心性变了,不仅脾气变好了,戾气也消失了。他还是那个动不动就把人拖出去喂狼狗的“飞鲸帮”帮主吗?他看起来根本不像帮主,反倒更像一个商人、企业家。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帮主的性情发生变化了呢?刑伟百思不得其解。 沈昊辰和南宫映雪见两个当家的走过来了,遂急忙迎上前。 “弟兄们都候在祠堂了,就等帮主和三堂主移步。” “是啊,我们已经准备好了一切。” 两个年轻人兴奋地嚷嚷着。 “你们高兴,本帮主更高兴。好,不亏是我‘飞鲸帮’的弟兄。我应该感谢三堂主,都是我的三堂主教导有方啊!”费尔.楠柯向刑伟投去赞许的目光。 刑伟羞涩地一笑:“哪里,是他们爱耍小聪明罢了。” 在两个年轻人的簇拥下,费尔.楠柯和刑伟向“忠义祠”走去。 “属下参见帮主、三堂主!”两百多名帮众已经候在祠堂里了,他们一齐高呼,并且弯腰鞠躬。其实,这两百多人都是“半月堂”的高层头目,他们的身份多数是经理、部门主管之类的。如果算上底层跑腿、打杂的,“半月堂”起码有两万人。 从前,浪云飞在世的时候,都是按照旧时江湖上的规矩行事。如果“飞鲸帮”的主脑莅临,帮众们是要行叩拜大礼的,因为“半月堂”中的弟兄多数是华人。费尔.楠柯接任帮主之后,发现整个“飞鲸帮”中自己的年纪最小,让那些叔伯级的长辈给自己行叩拜大礼,实在是折煞自己。因此,费尔.楠柯把叩拜礼改成了鞠躬礼。为了这么一件小事,还引起了不小的风波。因为帮中一些老人很讲究这个尊与卑的问题,他们愣是不同意,他们的理由是“规矩就是规矩,怎么能随便更改呢?在我们中国,哪怕他是个孩子,只要他当了皇帝,做臣子的就要给他行叩拜之礼。” 为此,费尔.楠柯挖空心思想办法,最后,他想到了学习中国文化。好在费尔.楠柯被米勒的灵魂能量体附过身,他的身体又吸收了曼殊莎华的一部分灵气,因此,他的头脑相当聪慧。他把中国上下五千年的文化匢囵吞枣一样塞到了脑子里。 费尔.楠柯举了许多例子,终于,他用一句话打消了老古董们行叩拜之礼的想法。那么,是哪一句话呢?其实,简单得不能再简单了,就是“男儿膝下有黄金,只能跪天跪地跪父母。” 基于这件事,费尔.楠柯觉得自己与那些思想保守的老古董们缺乏共同语言,也就在那时候,“飞鲸帮”又遭到了东南亚海军的偷袭。费尔.楠柯觉得“飞鲸帮”在东南亚活跃得太久,行事规律已经被东南亚海军所掌握。于是,他便将总部迁去美州,后来又搬到百慕大群岛。 第二百三十三章 有谁不服 在给自己行鞠躬之礼的帮众面前,费尔.楠柯微微颔首,算作回礼。然后,大家在水盆子里净了手,拈起一柱香。费尔.楠柯在中间,刑伟在左,副堂主在右。三个人冲着祠堂上的关公像鞠躬,嘴巴里念叨一些祈求关老爷保佑之类的词语,然后上香。拜完了关老爷,又拜浪云飞,以及老一辈已故帮众的灵位,说一些悼念亡人之词。 主脑们上完香后,下面的小头目们也轮流净手和上香。 祭拜完毕之后,大家回到议事厅。主脑们坐在上首,帮众们坐在两旁,酒菜上来了。大家纷纷端起海碗。 费尔.楠柯端起一个大海碗说道:“兄弟们,对不住了!我这个当帮主的愧对半月堂,愧对众位兄弟。今晚,我看到一些陌生面孔,你们当中应该有新加入帮会的吧?我不管你是‘飞鲸帮’的老哥,还是后入伙的小弟,只要你入了我‘飞鲸帮’,就是我‘飞鲸帮’的人。从今以后,有本帮主吃的,就绝不会少了弟兄们的!” “生是‘飞鲸帮’的人,死是‘飞鲸帮’的鬼!”大家齐声高呼。 “三年了,本帮主都三年没来半月堂了,是帮主我怠慢了半月堂的各位兄弟。对不起了兄弟们,帮主我自罚一碗!”说着,一仰脖,咕嘟嘟,一大海碗的“人头马”全都灌进了费尔.楠柯的喉咙。 “帮主好酒量!” “我们敬帮主!” …… 底下的帮众们纷纷举起海碗,一饮而尽。 费尔.楠柯手端大海碗从上首走下来。他来到帮众的面前,向帮众们敬酒,他和每一个帮众都碰一下“杯”,然后拍拍人家的肩膀,夸赞两句,或者说一句“兄弟辛苦了”之类的话。费尔.楠柯转了一大圈,他亲眼看着每一个帮众把一大海碗的“人头马”灌进喉咙里。那些帮众还以为帮主亲自和自己碰“杯”是帮主看得起自己,是一种无上的荣幸,其实,他们根本不知道费尔.楠柯心里打的是什么主意。 看着两百多名帮众饮完了几十箱“人头马”,费尔.楠柯又坐在了上首的位置,他对刑伟说道:“老三,弟兄们都到场了没有?有没有落下的?告诉弟兄们不用加班,都来饮酒。” 刑伟说道:“凡是留在n市的都已经来了,只有少数出差在外的人没有来。” “噢,原来是这样。那好,大家继续饮酒。”费尔.楠柯又端起海碗和帮众们连干了三大碗。 看来,“半月堂”中并没有血族成员,想必我先前的推测应该不会错了。费尔.楠柯很高兴,于是说道:“弟兄们,大家辛苦了。无论局势多么艰难,即便是在东南亚面临经济危机和金融风暴的时候,你们半月堂不仅给我挺了过去,而且还创造了不斐的成绩。半月堂能有今天,一方面得益于三堂主领导有方,另一方面也与众位兄弟的辛苦和努力分不开。因此,我决定,从总部拨出五亿美金,作为送给半月堂弟兄们的赏金,用以发放福利和提高员工们的待遇,具体怎么用,由你们自己说了算。” “哦也!帮主万岁!万岁!万岁……”大家高举酒碗,纵情欢呼。 酒过三巡,人人半醉。副堂主狄威龙甩掉上衣,光着膀子,蹦到厅子中央。他双手抱拳,声如洪钟:“属下狄威龙见过帮主。属下闻听帮主功夫了得,还请帮主赐教一二!” “这小子,又要耍酒疯吗?敢挑战帮主?” “就是,他不想活了?” “听说帮主武功盖世,咱们也可趁机开开眼了。” “请帮主!请帮主!” …… 两旁的帮众们有高举手臂的,也有敲响酒碗的,大家齐声呐喊。尤其是沈昊辰和南宫映雪,两个小伙子喊得最起劲儿,他们的心痒痒的,早就想见识帮主的神技了。 这就是东方人,他们正直、善良、忠义、勇敢,他们不善于隐藏自己的真情实感,喜就是喜,怒就是怒,从他们的面孔上往往能看出整个人的内心世界。 心潮一阵澎湃,费尔.楠柯激动不已,他往下一瞧,嘿,想不到我的“飞鲸帮”还有此等人物呢。 但见下边站着的这位,身高八尺,浓眉豹眼,一张国字脸上写满了正气。那副威风凛凛的样子让费尔.楠柯想到了一个人,谁呀,阿诺.斯瓦辛格。只不过,眼前的这位是东方人。想必他觉得我太年轻,应该没什么本事,心里不服。那好,我就露一手让你们瞧瞧,看有谁还敢不服。 费尔.楠柯起身一揖,说道:“好哇,那帮主我就献丑了。” 话音未落,大家突觉眼前一花,然后就看到了一朵犹如从天而降的白色莲花,费尔.楠柯已经站在了狄威龙的面前。 “哇,好美!” “帮主就像神仙!” 大家惊叹不已。 费尔.楠柯瞟了一眼狄威龙,好家伙,这身腱子肉够饱满的,当真是一员猛将。 “副堂主,请先出招吧。”剑眉微挑,双拳紧握,“咔咔咔”,骨节一阵暴响,费尔.楠柯将周身的力量都集中到双腿上。 狄威龙进“半月堂”还不到两年,他根本没见过费尔.楠柯。他想象中的帮主身高丈八、满面虬髯,即便不似张飞也应该像关羽。可突然冒出来的这个年轻人,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怎么看都是个书生,这可跟自己想象中的帮主形象大相径庭,还说最擅长的功夫是号称天下无敌的“阴阳绝命腿”,鬼才相信呢!狄威龙满脸都是怀疑的神情,再加上多饮了几碗酒,于是,借着酒劲儿,他跳出来了。 小白脸,该不是凭着你老爹浪云飞的名头混上帮主之位的吧,今天,爷爷我就让你尝尝狄家“夺命拳”的滋味。 “那帮主可要小心,属下出招了。”狄威龙暗自得意。 硕大的身躯向前一跃,“呼”,风雷滚滚,犹如铁锤般的拳头直朝费尔.楠柯面门捣来。狄威龙来势汹汹,犹如下山的猛虎。 这家伙就晓得用蛮力。费尔.楠柯微微一笑,他轻轻仰面躲过了一击,与此同时,身体鱼跃前倾,再凌空后翻,一招“霹雳倒踢腿”,“啪啪”两声脆响,鞋跟踢中了狄威龙的下巴。 “蹬蹬蹬”,狄威龙倒退出去好几步,差点儿一屁股坐到地板上。 “哇,好精彩!” “帮主好腿功!” “是阴阳绝命腿吧?” …… 大家伙一边议论,一边鼓掌。 狄威龙面色绯红,心想,咱是副堂主,可不能在弟兄们面前掉份子,这一招都没接下呢,以后还怎么混。小白脸,爷爷再让你尝尝捱压的滋味。 壮硕如牛般的身躯一晃,就像一堵墙,直朝费尔.楠柯的身上压来。狄威龙又使出了一招“饿虎扑食”,他在想:小白脸这副弱身子骨,一定会怕我这大块头撞到,他一定会闪,他若闪身,我就先来一个扫堂腿,把他扫倒,然后再一招“夺命拳”砸他的鼻梁,我不让他血溅当场才怪。 瞧狄威龙的架式,费尔.楠柯就已经猜出了他的心思。哼,大块头,即便你再学十年也未必能打倒我。琥珀色的眸子里闪过一丝轻蔑的笑意。 “嘭嘭嘭……”就在狄威龙撞过来的一瞬间,“阴阳绝命腿”已经踹出。那么,为什么叫“阴阳绝命腿”呢?因为阴属柔,阳属刚,刚柔互补,虚实交替,让你分不清哪一腿是虚踹,哪一腿是实踢。实招踹出去的一腿,那种力道能把水泥墙壁踹出一个窟窿来,更不要说是人的血肉之躯了。人体若被踹中,不是筋断就是骨折,哪还有几分活命的机会?再有,“阴阳绝命腿”踹出去,看上去是一腿,其实已经不是一腿了,而是连续的几腿,这实际上应该叫连环腿。如果中了阴阳连环腿,再大的命都得玩完,因此才叫绝命腿。 由于费尔.楠柯只是表演而已,他的对手是自己的属下,而不是敌人,因此,他只是做做样子罢了,他用的都是虚招。 大家瞪大了眼睛,他们看到帮主踹向发达腱子肉的一腿,突然变幻成了无数条腿,那是因为费尔.楠柯的动作太快,大家看到更多的则是腿的影像。 而狄威龙更是连招架之力都没有,他只觉得伴随着漫天的寒意,一股威力无匹的强劲风暴从四面八方向自己迫来,自己仿佛被置身于飓风的风口中,于一瞬间便被淹没在了风暴里。狄威龙紧咬牙关,站立着,心想:我就是拼了命也不能让自己的身躯倒下去,命咱可以不要,这人咱却丢不起。 大家以为副堂主即便不死也得残废呢,于是,都为狄威龙捏着一把汗。 出腿与收腿的时间,前后相隔也就几秒钟而已,费尔.楠柯泰然自若地站在厅子中央,笑涔涔地看着狄威龙。大家一瞧狄威龙,那一身发达的腱子肉上满是鞋印。 “哈哈哈”,大家哄堂大笑。 沈昊辰和南宫映雪更是兴奋得不得了,他们把手都拍红了。终于能够一睹帮主的神技,两个年轻人高兴坏了,他们钦慕不已,在他们的心里,已经把费尔.楠柯当作神人一样来崇拜。 “帮主神功盖世,属下服了,彻底服了。”狄威龙红着脸朝费尔.楠柯鞠了一躬,就匆匆进洗手间去了。他一边冲洗身体,一边想:我明明感受到了迫过来的力道,那种强势根本无人能够抵挡,而我竟然毫发未伤,小白脸能把力道把握得如此恰到好处,功夫当真了不得!也难怪他受弟兄们拥护,不亏是浪云飞的后人。狄威龙佩服得五体投地。 “哗哗哗”,大家猛地鼓掌。 沈昊辰和南宫映雪互相对视了一眼,他们感觉没看过瘾,因为他们只觉得眼睛一花,然后就看到了副堂主满胸脯都是鞋印。如果就这样让帮主走了,也未免太遗憾了。于是,两个小伙子一起振臂高呼:“修罗血刃!修罗血刃……” 大家跟着一齐高呼,海碗被敲得震天响。 噢,想来他们是觉得不过瘾,还想见识一下我的飞刀。也罢,就让他们开开眼吧。 费尔.楠柯做个手势,阻止了大家的喧哗。他抬头看了看天花板。由于几天前大家就知道帮主即将驾临n市的消息了,并且以为帮主会来太子府,因此,太子府早就被张红挂彩。现在,天花板上悬挂着丝绸做的红灯,彩色的气球,以及一串串的花饰。它们杂乱无章,纵横交错着。这是因为“半月堂”除了厨房里的洗碗工和端菜的是女人外,其他的都是男人,很显然,这些东西的挂法都出自粗手粗脚的大老爷儿们之手。费尔.楠柯深受感动。 眸光一敛,眼睫低垂,费尔.楠柯一旋身,雪白的风衣飞舞起来,一道金芒滑出衣袖,“咻咻咻”,尖锐的气流划破了周围的寂静。 “啪啪啪……”一阵异响,一个个红灯从天花板上坠落下来,它们排列在费尔.楠柯的周围,形成了一个大大的心形图案。 “哇!太精彩了!” “修罗血刃果然名不虚传!” …… 大家欢呼起来,“哗哗哗”的掌声如同潮水一般经久不息。 “还有谁不服,尽管站出来,请帮主再给他的胸脯盖几个大印,或者刺上一个心字?”刑伟微笑着问自己的属下。 “属下不敢,帮主神功盖世,属下定当唯帮主马首示瞻,绝无二心!”大家齐声应道。 “弟兄们,见笑了。”费尔.楠柯抱了抱拳,朗声道,“今晚,我不仅看到了刑堂主的忠心,也看到了弟兄们的诚心,而我要送给大家的是一颗真心。今后,半月堂要仰仗你们,‘飞鲸帮’更要仰仗你们,帮主我谢谢大家了!希望大家戮力同心、精诚合作,为我们‘飞鲸帮’共谋发展、再创辉煌!” “属下绝不辜负帮主厚望!” 大家激动不已,一起高呼着,又纷纷端起了海碗。费尔.楠柯又和帮众们干了一碗酒。 步出太子府的时候,已经是九点多钟了。刑伟要留费尔.楠柯住在太子府,费尔.楠柯坚持要回安家,他不放心叶枫等人。刑伟一见留不住,便让南宫映雪开车,他和沈昊辰、狄威龙一起护送费尔.楠柯。 第二百三十四章 男试婚纱 今天是大年初一,羽飞给亲们拜年了:祝大家节日快乐,福禄安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特别感谢枭狼一号、刃我行、梅弄影、兔丝dd娃哈、放火在草上等几位亲送的红包。羽飞很愧疚,感觉对不起大家,于匆忙之中码了一章,现上传给亲们,可能有错漏,恳请亲的谅解。 ﹀﹀﹀﹀﹀﹀﹀﹀﹀﹀﹀﹀﹀﹀﹀﹀﹀﹀﹀﹀﹀﹀﹀﹀﹀﹀﹀ 坐进劳斯莱斯不久,费尔.楠柯就瞌上了眼帘,他靠在靠背上睡着了。此番“半月堂”之行,不仅排除了对刑伟的怀疑,还见证了“半月堂”弟兄们对自己的真心拥护,费尔.楠柯的心情特别好,他饮了许多酒,起码饮了有三四瓶的“人头马”,好在中途他去卫生间时用内力将酒逼出去了一部分,否则早就不醒人事了。 第144节 当劳斯莱斯驶进安家府邸的时候,费尔.楠柯还没有醒转。沈昊辰和南宫映雪只好把费尔.楠柯抬了进去。 “天哪,浑身的酒气!”洛克惊叫一声,“你的伤还没好呢,怎么可以饮这么多酒?” 在一片大呼小叫之声里,费尔.楠柯仍然没有醒来,他睡得相当沉。 直到费尔.楠柯被抬进房间,刑伟才回转“半月堂”。刑伟还不放心,临回“半月堂”前,他又交待了沈昊辰几句,之后,他把沈昊辰和南宫映雪留了下来。 洛克看着醉得一塌糊涂的费尔.楠柯愁苦不已。费尔.楠柯离开的这段时间,虽然大家平安无事,但是,血猎一直不见踪影。洛克很担心,他不停地拨打手机,可是,血猎的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洛克不免焦躁起来。 “血月社长,你觉得血猎会去哪里呢?他会不会有危险?”洛克觉得血月跟随血猎的时间最长,应该比较了解。 血月摇摇头,叹道:“唉,老板做事特立独行。他经常不声不响地就离开,而且一走就是好几天。不过,昨晚他离开之前曾经跟我说过,他说有人闯进府邸,他怀疑是血族。我想,老板或许发现血族,追踪去了。因为他说过,他生来就是猎杀血族的。” 糟糕!洛克在心里惊叫一声,难道昨夜出现的那个神秘人会是血族?不错,应该是血族。血猎一定是嗅出了味道,所以才追踪去了,好在血猎是妖族,他又有神器在手,应该不会有危险的。 洛克稍稍放了心。他又看向费尔.楠柯:浓密的睫毛覆盖着眼睑,微微上扬的嘴角挂着孩子般的微笑,这家伙呼吸均匀,睡得很是香甜,想来是做好梦了。你倒睡得安稳,你却不知道我有多担心,好在你平安地回来了。费尔.楠柯的回转令洛克悬着的心放下了一半,但是,他还是忍不住在心里小小地抱怨了一下。 “血月,一定要加强戒备,麻烦你和你的族人提高警惕。我估计今夜血族会再次潜入府邸,他们的目标极有可能是叶枫。”洛克见费尔.楠柯睡着,只好代替他发号施令。 “好,我这就去。”血月急匆匆地出去了。 洛克捏着变形手机,走出费尔.楠柯的房间,他想去看看叶枫。洛克刚迈出门口,一抬头,瞥见门外站着两个年轻的东方人。 “你们是……”洛克觉得这两个人有点儿面熟,但一时又没想起来在哪儿见过。 “你好,我叫沈昊辰,他叫南宫映雪,是刑堂主让我们留下来照顾董事长的。”沈昊辰急忙答道。 出了“半月堂”,凡是在“飞鲸帮”以外的其它场所,任何一名组织成员都得称费尔.楠柯为董事长,目的嘛,自然是为了掩护其真实身份。只不过某些人比较特殊,比如四大天王,以及费尔.楠柯的贴身保镖,他们习惯称费尔.楠柯为“头儿”。 哦,原来他们是跟在刑伟身边的保镖。 “你们好,我叫本杰明.洛克,你们可以叫我洛克。”洛克和两个年轻人握了手。虽然洛克不记得沈昊辰,但是,沈昊辰对洛克的印象却很深刻。上次和刑伟一起去港口接费尔.楠柯的时候,沈昊辰就记住了这位金发帅哥,还有那个头发一边长一边短的冥王。这两个小弟个头虽大,年龄似乎都还小,却被帮主带在身边,他们可真是幸运呢!当时,沈昊辰还羡慕了半天。 “那就麻烦你们先守在这里,不许陌生人接近,如果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刻向我报告。噢,对了,我的手机号码是001-ααt-110-φφw。”洛克向两个年轻人发号施令。 沈昊辰和南宫映雪互相对视一眼,立刻呆若木鸡。沈昊辰心想:天哪,这个长相酷似明星的帅哥究竟是什么人,他怎么会有这么怪异的手机号码? 洛克瞧瞧两个呆愣愣的年轻人,立刻明白了。洛克歉意地笑笑,说道:“我的手机是最新研制的,目前还没有上市,它的号码是特殊了点儿,这样吧,把你们的号码告诉我,我拨过去,你们存起来就是了。” 两个年轻人回过神来,沈昊辰急忙说出两串数字。洛克把两个号码拨了过去。两个年轻人见自己的手机来电显示着果然是一串怪异的数字,他们不得不相信了。 当洛克走到叶枫房间时,听到绮儿的房间里传出一阵喧哗声,听声音似乎有不少人。洛克估计叶枫也应该在绮儿房间,他见房门是虚掩着的,也没敲门,抬腿就迈了进去。 “哈哈哈……” “咯咯咯……” 伴随着男子们爽朗的大笑,还有如银铃般悦耳的女子笑声。映入洛克眼帘的一幕极期惨不忍睹。绮儿的房间里乱糟糟的,各种男式西装、礼服,女式婚纱、套裙等被丢得到处都是。 冥王穿着一袭雪白的婚纱,头戴花饰,挺着高耸的胸脯,踩着猫步,扭着腰肢,一步三晃。水蓝色的眸子里秋波荡漾,冥王一边抛媚眼,一边学着绮儿的腔调儿,阴阳怪气地说道:“枫哥哥,你愿意娶我吗?” “哈哈哈……”大笑着的是大角星人们。同样惨不忍睹的是,大角星人居然也穿着婚纱,只是,他们个头太高,婚纱被他们穿在身上紧巴巴的,就跟超短裙似的,要多怪异就有多怪异。大角星人们还互相往脸蛋上涂着胭脂、水粉什么的,他们的嘴唇红艳艳的,脸蛋儿要么是红扑扑,要么就跟掉进面缸似的一片惨白。 而正在大笑着的女孩不是别人,竟然是rose。 洛克气得嘴唇直哆嗦,他用手指着冥王的头,大吼一声:“哈迪斯,你闹够了没有?你看看你,你都成了什么样子,你……你还像……本人的上司吗?”洛克本来是想说“你还像冥王吗”,因为有rose在场,他没敢说出口。 冥王扭到洛克面前,摆了一个pose,嗲声嗲气地说道:“你不是说了吗?本……人也会娶亲的。还有,楠哥说了,让本人借鉴一下,等本人娶亲时,也要穿这个。” “你……”洛克气得说不出话来。 “哈哈哈……”大角星人们又是一阵暴笑。 rose见洛克生气了,这才拿开捂着手的嘴巴,笑道:“你生什么气呀,你看他们的样子,多可爱呀!咯咯咯……”rose又笑了起来。 “真拿你们没办法!”洛克狠狠地瞪了冥王一眼。就在洛克不知道如何收拾眼前局面的时候,血月闯了进来。 “你们怎么会在这里?害得我找了半天,真是越来越不像话,看看你们那副样子,人不人鬼不鬼的,都给我出去,值夜!”血月厉声喝道。 “是,属下遵命!”大角星人们一见到星王,立刻俯首听命。他们慌忙扯去身上的礼服。有一个大角星人怎么脱都脱不下,他一着急,“哧啦”一声,把婚纱给撕烂了。 “等老板回来,看他怎么收拾你们!”血月狠狠地瞪视着那个大角星人。 大角星人们抓起婚纱,胡乱擦试着面孔和嘴唇,然后就把婚纱揉成一团,跟抹布似的踩在脚下。他们跌跌撞撞地夺门而去,走在最后面的一个大角星人一个踉跄差一点儿跌倒。洛克一看,是赫克特e,这家伙的脚上竟然踩着一双高跟鞋。 血月抬起穿着高跟皮靴的脚,照着赫克特e的屁股踹了过去,“砰”“哎哟!”赫克特e假装惨叫一声,连滚带爬地逃出门去。 洛克颓然地坐在沙发上,看着一片狼藉的卧室,简直哭笑不得。 大角星人一走,冥王也没了兴致。他扯掉婚纱,取出藏在胸前的两团头纱,他把它们揉吧揉吧都丢到了地板上。 “好玩,太好玩了,人间的事物可真有趣!”冥王闹腾够了,觉得过瘾了,也一屁股坐到了沙发上。 洛克狠狠地剜了一眼冥王,然后望向美女警官,说道:“rose小姐,你是什么时候回来的?” “哦,我刚到不久。”rose在洛克的身边坐下来,碧绿的大眼睛里含着笑,“这些毛头小子竟然就是血狼社的社员,呵,真想不到呢,你们竟然把血狼社都搞拈了。说吧,那个冷血的军事顾问哪里去了?怎么没和你在一起啊?之前,你们可好得就跟穿一条裤子似的。” 原来,你惦记的是他。想不到,转世的若茜也会弃我而去,或许命中注定,我将是孤家寡人一个。洛克突然感觉很失落。 洛克垂下头,黯然道:“楠哥饮过量了,正睡着呢。你要不要过去看看他?” “哼,谁要去看他?我才不去呢!”粉嫩的小嘴巴嘟了起来,rose把头扭向一边。 明明喜欢上了楠哥,还偏不承认。洛克在心里嘀咕着,他从rose的语气中就已经听出来了,小丫头欢喜着呢。 “现在怎么办?卧室搞得一片狼藉。哈迪斯,都怪你!”洛克很生气,他正有火没处发泄呢,便把火气撒在了冥王的身上。 “关本人什么事啊!”冥王撅起了嘴巴,“是rose小姐让本人试穿的嘛。” “什么?rose,你怎么能……”洛克很惊讶,他本想说“你怎么能助纣为虐呢”,他没敢说出口。洛克怕惹恼了rose,他还记得上次美女警官发怒时的样子,这万一惹火了美女,自己捱一顿胖揍可就亏大了。 “哦,的确是我让他们试穿的。这批礼服是威廉表哥让我带来的,表哥是要把它们送给叶枫和安琦的,谁知我来迟了,叶枫和安琦已经订好了礼服。既然送来了,我可不想再拿回去,刚好,那些毛头小子路过,我就让他们试穿了。谁知,他们竟然对婚纱感兴趣。唉,可惜威廉表哥的一番心血了。”rose叹了一口气。 好好的东西竟然都被糟蹋了,洛克见那些礼服都是极其好的料子,他心疼不已。 “噢,对了,叶枫和安琦呢?你有没有见到他们?”洛克突然紧张起来。 “他们哪,正在和他们的父母商议婚礼的事宜。你就不用担心了。倒是这里,怎么办呢?安琦见了,还不得以为遭强盗洗劫。”rose皱了皱眉。 “唉!”洛克叹息一声,无奈地说道,“动手吧,警官小姐。” “什么?让我收拾?”rose瞪大了眼睛,“本小姐可从来没做过家务的。” “那是因为你没嫁人,如果嫁了楠哥,难道让他做家务?”洛克不客气地回敬道。 “哼!谁要嫁给他啦。”rose白了洛克一眼,手里却开始了动作。 嘿,她还真就收拾起来。女人哪,都是口是心非的动物。洛克在心里嘀咕着。他从rose美滋滋的表情里已经看出来了。 “哈迪斯,这里也有你的‘功劳’,过来,一起收拾!”洛克命令道。 冥王没出声。洛克一扭头,这才发现冥王已经扭着屁股,晃出门去了。唉,诲气!洛克在心里叹了一声,他只得弯下腰,和rose一起收拾满地的狼藉。 洛克一边收拾,一边暗想:还以为冥王能恢复神力呢,看情形,他还是老样子嘛,而我的背一直没再疼痛,看样子翅膀也长不出来了。洛克灰心不已。 第二百三十五章 爱在心底口难开 红包已超50个,红票也在增长中,感谢亲们支持,更一章,酬谢之。 羽飞敬上! ﹀﹀﹀﹀﹀﹀﹀﹀﹀﹀﹀﹀﹀﹀﹀﹀﹀﹀﹀﹀﹀﹀﹀﹀﹀﹀﹀﹀﹀﹀﹀﹀﹀ 方正太坐在董事长办公室里,深遂而冷峻的目光正凝视着手上的大红请谏,这是两天前安家送来的叶枫和安琦婚宴的请谏。骨节分明的修长手指抚上封面那两个相互亲吻的小人。 方正太喃喃着:“安琦,你是我的,你只能是我的,你怎么能够嫁给别人呢?你知不知道,我原本在十年前就应该死了,我之所以坚持活到现在,就是为了等你长大。可是……” 眸子里闪过一丝痛楚,有清亮亮的液体滑落下来,“啪嗒啪嗒”地滴在请谏上,打湿了封面上的两个小人。眼前一片朦胧,方正太看到了一个孩子,一个穿着白色短袖,黑色吊带裤的男孩。那是他自己。那一年,方正太11岁,安琦和叶枫分别9岁。三个孩子就读于一所六年制私立英文小学。 那一天,潘娜雅和潘瑞斯两姐弟随父亲去希腊探亲。 没有那两个强悍的姐弟在安琦和叶枫身边,方正太便肆无忌惮起来。那天,放晚学的时候,正读四年级的安琦和叶枫牵着手走在林荫小路上。方正太突然从草丛里跳出来。他双手掐着腰,站在路中央,大叫一声:“要想从此过,留下安琦小姐!” “流氓太,你想干什么?”叶枫急忙把安琦护在身后。 “哈哈哈……”方正太大笑着,“姓叶的小子,就你,还想当护花使者吗?小的们,给我上!”方正太一招手,从草丛里窜出来两个男孩,他们都是方正太的打手,实际上是方正太的堂兄弟。那两个男孩既高大又威猛,他们在读中学一年级,而方正太在读小学六年级。三个男孩把安琦和叶枫包围在了中央。 安琦把肩膀上的书包扯下来,猛地砸向方正太,嘴里大喊一声:“枫哥哥,快跑!”然后就拉着叶枫的手往草丛里跑去。 “给我追!哈哈哈,这回叶枫那小子插翅也难逃了。”方正太得意洋洋起来,他先前就躲在草丛里,他知道,草丛后面是一条小河,根本就无路可走。叶枫跑进去,还不是死路一条?这次,没有了潘娜雅和潘瑞斯,看谁还袒护你?哼,我非让你跪下来向我求饶不可。方正太一挥手,三个大男孩悄无声息地跟了进去。 果然,叶枫拉着安琦的手,正惊惶失措地在小河边上徘徊。前有小河挡道,后有追兵似虎狼。两个小家伙吓坏了,他们就跟受惊的兔子一样,瑟瑟发抖。 “嘿嘿嘿”,方正太奸诈地笑着,一步一步地逼上前去,“姓叶的,我不许你纠缠安琦小姐,今天,只要你答应离开安琦小姐,我就放过你。否则,你就得跪下来向我磕头求饶。” “谁说我纠缠安琦小姐啦?明明是你纠缠安琦的嘛。安琦很讨厌你,我也讨厌你,你知不知道?”尽管心里很害怕,叶枫还是大声地抗议着。 “哼,竟敢这样跟本少爷讲话。你们两个,给我打!”方正太冷哼一声,他把脸一沉。两个小打手向叶枫逼去。 “枫哥哥,怎么办哪?”安琦急得哭了。 “安琦不怕,枫哥哥会保护安琦的。”说着,叶枫用小手擦去安琦脸蛋上的泪花。 叶枫的动作更惹恼了方正太,他飞起一脚踹向叶枫的腿弯…… 方正太是方家的独子,自小专横跋扈,也是出了名的“问题少年”。虽然方正太个头很大,但是,他从小身子骨就弱,为了让孙子能有个好身体,以便将来继承家业,方老爷子请了个武师兼教练在家里,让武师教孙子学习跆拳道、武术操、游泳之类的。遗憾的是,方正太相当顽劣,不但经常旷课,还整天游荡于街头巷尾,学习拳道更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结果,很快就把武师给气走了。即便如此,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日子里,生来悟性极高的方正太还是学会了一些三脚猫的功夫,但是,他却没有学会游泳。 因此,当比叶枫高出一个头的方正太一脚踹向叶枫的时候,刚刚9岁的叶枫哪能受得了,他也不知道闪避,只是紧紧地护着安琦。由于两个孩子都站在河边上,于是,惨剧发生了。叶枫被方正太踹进了河里,安琦还紧紧地拉着叶枫的手,结果,两个孩子都落水了。 小河虽然不宽,但是水很深,水流也很湍急,而且这里还是下游,更要命的是,这条小河连接着一片湖泊,湖泊的另一边是入海的海口。当方正太看着安琦和叶枫顺着水流向下游漂去的时候,他吓懵了。 “堂弟,出人命了,我们快跑吧!”那两个助纣为虐的男孩吓坏了,转身就想逃。一句话惊醒了方正太。 “都是你们两个出的馊主意!”方正太狠狠地瞪了两个男孩一眼,他甩去书包,踢掉脚上的运动鞋,一头扑进河里。他要去救安琦。 “堂弟,你不会游泳的呀!”那两个男孩惊呼一声,然后互相对视一眼便作鸟兽散。他们估计方正太得被水淹死,他们害怕被大人知道了捱打,因此,偷偷地逃跑了。 方正太在水里扑腾了半天,他一忽模仿儿狗刨,一会儿又效法蛙泳,由于他只记住了教练教的动作名称,并没有学会动作的要领,更没有实地训练过。方正太开始后悔没有好好学游泳了。很快,方正太发现自己在急流里快速地向下游漂去,他的眼睛里看到了安琦和叶枫,是两个白色的小点。那天,孩子们都穿着校服,女孩是白色短袖,花格子短裙,男孩是白色短袖,黑色吊带裤。 安琦,对不起,都是我害了你!方正太后悔不已,他以为大家必死无疑。就在三个孩子被急流冲进一片湖泊的时候,眼前突然暴发出一片红光,方正太看到湖边有一棵高大的朱瑾树,那一树朱瑾花火红火红的,它们纷纷扬扬地飘落下来。然后,方正太看见安琦和叶枫被那些花瓣托了起来,他们在花朵形成的“浮萍”上向岸边漂去。 方正太目瞪口呆,禁不住喃喃着:“都说叶枫是花妖转世,原来是真的。安琦小姐,对不起,我错了!”方正太又是自责,又是悔恨。他扑腾了一阵儿,力气也没了,冰冷的河水涌进了鼻孔和喉咙,紧接着,身子越来越沉重。我是不是就要死了?方正太努力睁大眼睛,他看到了水里漂浮的水草,四处游弋的小鱼……自己正在向湖底沉去。 很快,眼前一片朦胧。方正太在心里说道:父亲,对不起,正太不配当你的儿子。祖父,正太也不配当你的孙儿,正太让你们失望了。就在方正太以为自己要死了的时候,突觉眼前一亮,一个耀眼的光团从水底升了上来,那东西呼的一声撞上了他的身体。 “啊!”方正太大叫一声,剧烈的痛楚之下,不知道哪里来的力量,他猛地向上窜去,竟然一下子冲出了湖面。 方正太的吊带裤救了他一命,他被挂在朱瑾树的树杈上了。而叶枫和安琦刚好到了岸上,两个孩子商量了一阵儿,然后开始行动起来。他们七手八脚,费了好大的劲儿才将昏死过去的方正太从树上弄下来。 第145节 叶枫和安琦一直守着方正太。直到晚上天黑之后,方、叶、安三家大人才发现不见了孩子,在大人们的“拷问”下,那两个逃回去的男孩交待了事情的经过。三家大人都以为孩子们已经遇难,吓得不得了,一个个哭天抹泪。方老爷子更是火急火燎,他带着家仆和保镖们沿着河岸一路搜索。终于,人们在朱瑾树下找到了冻得瑟瑟发抖的叶枫和安琦,还有昏迷不醒的方正太。 方正太被带回方家后,一直昏迷不醒,并且高烧不退。方家上上下下急得跟热锅上蚂蚁似的。方老爷子哭昏过去好几次,为此,他不惜花费重金,请了许多名医,江湖术士之类的,一边中西医混治,一边为其“招魂”。最后,还是叶枫的父母把方正太给救醒过来。 方正太是活过来了,可是,他却失忆了,也不知道是高烧烧坏了头脑,还是其它的什么原因,方正太只记得安琦、叶枫和潘氏姐弟。为此,方老爷子花费了很大一番功夫,才让方正太适应了“新的环境”。 好在方正太并没有像人们想象的那样会变成白痴,他不但没有痴傻,反而异常聪颖。方老爷子大大地放心了,从些以后,他夜夜给祖宗烧香,他一边烧香,嘴巴里一边念叨着:“孙儿因祸得福,多亏各位祖宗保佑。方家就这么一根独苗,列祖列宗一定要保佑他呀!” 经此大劫之后,方正太就像变了个人一样。实际上他也的确是变了,只不过别人不知道而已,他自己很清楚,如果不是叶枫和安琦,自己应该已经死了。这件事在方正太的心里留下了阴影,他总觉得对不起安琦,更对不起叶枫。此后,方正太变得孤傲冷漠,他再也不去骚扰安琦和叶枫了,每每看见安琦和叶枫,他也只是冷冷地从他们面前走过,就像他们从来都不曾相识一样。 第二百三十六章 情何以堪 亲,不必再破费了。56个小红包,6个富贵大红包,刚好是五福临门,六六大顺,很吉祥的数字。羽飞叩谢! ﹀﹀﹀﹀﹀﹀﹀﹀﹀﹀﹀﹀﹀﹀﹀﹀﹀﹀﹀﹀﹀﹀﹀﹀﹀﹀﹀﹀﹀﹀﹀﹀﹀﹀﹀ 三个孩子堕水这件事也同样给叶枫和安琦的心灵留下了阴影,两个孩子相约,谁也不许在别人面前提起此事。 方正太的那两个堂兄弟,由于有“教唆使坏”之嫌,便被方老爷子给遣送回乡下了。方老爷子就这么一个孙子,此次事件对他的打击自然也不小。方老爷子担心孙子再出事儿,就请了两个保镖,让他们几乎24小时不离左右地跟在方正太屁股后面,谁让他就这么一个宝贝孙子呢。 终于,在“老母鸡翅膀”的护佑下,方正太长大成人,大学毕业,并且顺利地接管了家族企业。现在,方老爷子的桌面上堆着一大堆美女照片,他正忙着为方正太选择女朋友。女方的条件是,文化素质高、容貌漂亮,最重要的是还得门当户对,唯有这样才能配得上他的宝贝孙儿。 等我抱上了曾孙儿,我就可以坐在太师椅上晒日光浴了。方老爷子美滋滋地想着,可是,他却不知道他的宝贝孙子每天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 自从那场劫难过后,方正太落下了病根,他得了心痛病。叶枫和安琦被踹下水去的那一幕时常在他的脑海里闪现,只要一想到这件事,他的心痛就会加剧。剧烈的痛楚常常令他坐卧不宁,他甚至都有过轻生的念头。但是,一看到头发花白的祖父,还有父辈们期盼的目光,他就只得打消这种念头。每当心痛的时候,他就拼命地想象安琦的样子,只要一想到安琦的笑脸,心痛就会减轻。他常常幻想身穿白色婚纱的安琦,就跟天使一样偎依在自己身边,并且开心地朝自己微笑,那就意味着安琦原谅了自己。每每这个时候,心痛的症状就会消失。方正太不只一次地对幻境里的安琦说:“安琦,你快些长大吧,我一定要把你娶回来,你只有在我身边,我才有活下去的勇气。”为了这么一个愿望,方正太忍受着心痛的毛病,整整忍了11年。 可是现在,你却要嫁给叶枫了,安琦,你让我情何以堪……想着想着,眉毛皱成一团,心口又痛了起来。 是不是大限将到?为什么这些日子以来心痛的毛病越来越频繁?方正太用手按压胸口,疼痛还在加剧,他咬咬牙,伏下身子,趴在了办公台上。 胸腔里就像有万千蚁虫在啮咬,又像有一把刀子在搅动,心仿佛被割成一片一片,进而又被揉/搓得粉碎。方正太痛得大汗淋漓,紧压胸口的指节因为用力而微微泛着白色,他感觉自己的胸腔就要爆炸了一样,他努力地想象安琦的样子,女孩的轮廓越来越清晰,可是,疼痛不但没有减轻,反而还在加剧。 “安琦,你就要成为叶枫的新娘子了,你不肯再帮我了,你就真的这么狠心吗?”方正太喃喃着。漆黑得犹如墨玉般的眸子透射出了悲哀与绝望。“呼”的一声,方正太拉开办公桌的抽屉,里面有一把意大利伯莱塔92f手枪。 方正太抓起手枪,拉开了保险,他把枪口对准自己的太阳穴。双眼一闭,方正太扣动了扳机。“呯”,一声闷响之后,方正太发现自己还活着,他很惊讶,抽出弹匣一看,里面是空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枪弹被人给卸了去。 奇怪,弹匣里明明是装满了枪弹的,为什么会空了?难道是我记错了?还是老天垂怜我,不肯让我死?方正太看着手中的枪,感觉很是费解。也就在这时,胸口的痛楚骤然消失了。 “笃笃笃”,传来了敲门声。方正太急忙把手枪放回了抽屉。 “董事长,我能进来吗?” 门外响起一个略微有些沙哑的声音。 “喔,塞维,进来吧!” 方正太于办公桌前正襟危坐,漆黑的眼波里闪过一道寒芒,他的眸光又恢复了以往的深遂和冷峻。 维尔推门走了进来。他行至方正太的面前,把一个包装精美的盒子放在办公桌上,说道:“董事长,今天上午我已经将请谏送了过去,只是,我没有见到安琦小姐。因为你说过,让我亲手把它交到安琦小姐手里,于是,我又把它带了回来。我想,还是由董事长你亲自交给安琦小姐会比较好。” “哦,也是,那辛苦你了。你去忙吧。”方正太点点头,然后就看着桌面上的盒子定定地出神。 维尔瞥了一眼桌面,他看到了婚宴请谏上被打湿并且有些模糊的两个小人。维尔又瞧了一眼方正太,他发现方正太的额头上有豆粒一样大的汗珠。 董事长这是怎么了?他常常把自己关在办公室里,究竟是为什么?难道是为了安琦?哼,痴情的小男孩,你最好对那个丫头死心,她只不过是我手中的一枚棋子,是留还是弃,那得要看我心情好不好。维尔在心里冷哼一声,嘴里却说道:“是,请董事长保重,塞维这就出去。” 维尔转身向外走去。一种不安的情绪在心头漫延开来,在即将迈出门口的一刹那,维尔突然回过头来,朝四下里张望了一回。 “董事长……”维尔欲言又止。 “怎么,还有事儿吗?但说无妨。”抬起漆黑的眼眸,方正太望向门口。 “噢,没什么。”维尔犹豫了一下,说道,“请董事长注意安全,如果您有需要尽管吩咐,塞维就在隔壁。” “我没事,我很好。你放心吧。” 待维尔走出门后,方正太靠在转椅上闭目沉思起来。过了片刻,他张开眼睛,把桌面上的盒子抓起来放进抽屉,然后起身向外走去。现在,那个精美的盒子与那把手枪躺在了一起。 “砰”的一声,方正太走出办公室之后,门被关上了。从办公台的下面伸出来一只白皙的手,那只手迅速地拉开抽屉,把那个精美的盒子给拿走了。 维尔走进自己的办公室,他来到窗前,拉开窗帘向外俯视。这是一座繁华的都市。夜幕下的城市,灯火远远璀璨过了星光。可是,这里的位置太矮了,又怎么能够俯视苍生?人类,弱小的生命,你们只配充当我的食物,又有什么资格主宰这个世界? 维尔摘下墨镜,那双充斥着恨意的血瞳闪现出有如兽类一样的妖冶之光。 “沙沙沙”,轻微得犹如猫步一样的足音逼了过来。 “以后进出我的办公室要敲门,不要鬼鬼祟祟的,以免引起别人的怀疑。” “是!”美姬子垂下头。 “让你办的事情怎么样了?” “我……”美丽的眼睛里满布着惊恐,美姬子慌忙说道,“艾米丽并没有向我复命,我……我联系不上她。” “啪”,一个耳光,清脆而又响亮。美姬子捂着脸颊,跌倒在地板上。“啪嗒啪嗒”,清亮亮的液体从隐约泛着红光的眸子里流淌下来。美姬子感觉万分委屈,自己究竟捱过维尔多少个耳光,她已经记不清了。 “你又背着我初拥人类,你为什么要这么做?”维尔大发雷霆。 “星野组被摧毁,艾伦又死了,我们的人手一直紧缺。我……我都是为了帮助你。”美姬子辩解着。 维尔一把抓住美姬子的长发,把她从地板上拖了起来。血瞳里充斥着滔天的杀气,维尔厉声道:“你之所以联系不上她,是因为你的读心术失灵了!你知不知道,你不是血统纯正的血族,你每初拥一个人类,就会削弱自己的灵力,而我亦会受到影响!”“砰”,维尔一甩手,把美姬子摔到地板上。 维尔很恼火,他发现十万年后的未来世界,女神的诅咒消失了,自己的灵力也在减弱。原先,在十万年前的异世界里,自己和其他四位亲王兄妹之间能够利用读心术读取对方的思想。可是现在,自己想读出美姬子的思想,却也只能读个大概,并不能读出全部。 维尔发现美姬子在外面“初拥”人类,她每“初拥”一个人类,就把灵力度给新生血族一部分,长此下去,自己的灵力很可能会完全消失。 “愚蠢!”维尔恨恨地咒骂了一句,“从现在开始,你不能再初拥任何一个人类,如果被我知道,我必杀你!” 殷红如血的瞳孔里弥漫着冰冷的肃杀之气。维尔的目光令美姬子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 “是,属下遵命!”美姬子从地板上挣扎起来,颤声道,“老板还有什么吩咐?属下必定按照老板的指示去做。” “艾米丽不见了踪影,很可能已经被警方俘获,甚至被杀。今天上午,我去了一趟安氏府邸。听说那个军事顾问不在安家,我估计他是去了半月堂。我怀疑我们的用心已经被对方识破,如果刑伟重新获取信任,dlp的身份就有可能会暴露,一旦dlp暴露,我们先前所做的一切努力都是徒劳。还有,叶枫和安琦去订购婚纱了,究竟有几个叶枫?你是不是随便找了个人类易容成叶枫的样子,企图瞒天过海?说!” 冰冷而又狠戾的声音恍若来自地狱,美姬子不由得一阵脊柱发凉。 “不,不是的,属下不敢!”美姬子吓得花容失色,“叶枫的确是我从安家劫来的,我看到他拥抱了他的父母,也听到了他和他父母的交谈。正因为听说又有一个叶枫回来了,我才让艾米丽去安府打探的,谁知,她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不过,您放心,我们手中真的有一个叶枫,您要是不相信,属下可以带您去看,叶枫现在还在地下室里。” “哦?那你带我去看看,你最好祈祷叶枫没有逃出去。”血瞳里闪烁着寒芒,维尔的语气冷得就像是冰。 美姬子战战兢兢地走在前面,两个人乘坐电梯来到了地下室。 第二百三十七章 地下室里的阴谋 感谢亲们支持!路过的亲,如果你喜欢本书,欢迎留言进行批评和指正。注册帐号是免费的,一分钟就可以搞定。 ﹀﹀﹀﹀﹀﹀﹀﹀﹀﹀﹀﹀﹀﹀﹀﹀﹀﹀﹀﹀﹀﹀﹀﹀﹀﹀﹀﹀﹀﹀﹀﹀﹀﹀﹀ “蓝威卡幻世纪酒楼”是n市最豪华的一栋酒楼,即便是地下室也装修得犹如五星级酒店。 沿着蜿蜒向下的台阶,走到一扇朱红色的大门前。美姬子运起灵力,只伸手一拉,装有密码锁匙的防盗门就开了。 这间地下室相当宽大。天棚是洁白的浮雕,从上面垂下来的水晶吊灯就像一朵盛开的朱瑾花。地面铺着红木地板,墙壁是用玻璃纤维壁布装饰的,上面是印着花的图案。地板上、角落里,到处堆放着装修大楼后剩余的物件。它们中有具有异国情调的装饰画,还有欧式沙发、波斯地毯、亚洲的红木家具,以及古董玉器等杂七杂八的东西。在忽明忽暗的灯光影射下,它们呈现出梦幻般迷离的色彩。 “啧啧啧!”维尔惊叹不已。心想:呵,那个痴情的小男孩也真是够奢侈的,就连地下室也建造得如此奢华。 美姬子在一堵墙前停了下来,她转动手掌,掌心里出现了红色的漩涡一样的光圈,光圈就像水波一样朝周围扩散。 “刷”的一声,红色光圈还没有覆上墙壁就突然消失了。美姬子很惊讶:“两天前我还进来过,为什么?为什么现在不行了?” “哼!”维尔冷哼一声,“因为你背着我在外面初拥人类,从而导致灵力削弱了。” “我……没,没有,没有老板的吩咐,属下不敢。”美姬子慌忙垂下头,声音小得就像蚊子哼唧。 维尔瞪了美姬子一眼,便没再理她。维尔施展灵力,当红色的光圈覆盖墙壁之后,一条红色的通道出现了。穿过通道是一间密室,同样奢华无比,只不过要小一些。 维尔看到了一个年轻人,他正躺在一张沙发上。 年轻人见有人走进来,遂翻身坐起来,问道:“你们到底是谁?为什么要把我关在这儿?你们快放我出去,我要见安琦。” 维尔打量着眼前的年轻人。年轻人穿着一套墨绿色带条纹的西装,白色的衬衫领口处打着一条藕荷色并且缀有花朵的领带。身材欣长,容貌俊美,特别是那对眼睛,瞳孔是紫色的,并且异常明亮,通透得就像水晶。没错,他就是十万年前化身成塔那托斯的那个精灵,乌伏王——枭的弟弟。 哼,害死了丽莎,你也有份儿!维尔在心里冷哼一声,然后淡淡地说道:“你没有必要知道我是谁,我知道你是叶枫就足够了。” “放我出去,你们快放我出去,我要见安琦,两天后是我和安琦的婚礼,你们不能把我关在这儿!”叶枫嚷叫着,他猛地扑了过来,“嗷”的一声,一口咬向维尔的手腕。 维尔看着鲜血淋漓的手腕,皱了皱眉。 “你初拥了叶枫,你好大的胆子!”维尔怒视着美姬子,然后突然抬起手臂,“啪啪”两声脆响,美姬子的俏脸印上了两个掌印。不过,那两片红色的掌印很快就消失不见了。 “我知道,你们爱的是安琦,你们都爱安琦。那个臭女人,她究竟哪里比我好,为什么你们都爱她?你们不让我活得开心,我也不会让她好过!”隐约闪现着红光的眸子充斥着愤怒,美姬子瞪视着维尔,“你最好杀了我,我宁可死也不想这样痛苦地活着。” “你……”维尔抬起手臂,掌心里聚起一片红光,有金红色的十字花形印符文在他的掌心里浮动。维尔咬咬牙,又将手掌握成拳。他没有出手,因为美姬子还有利用价值,他现在还不能杀她。维尔攥紧拳头,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给我出去!没有我的命令,不许擅自行动!” “哼!”美姬子一跺脚,捂着面孔,恨恨地转身,然后猛地冲出地下室。 “为什么?为什么你们都在打安琦的主意?”叶枫瞪视着维尔。 维尔转过身,换上一副笑脸,说道:“那个女人,她疯了,你不要相信她的话。我知道,你要娶安琦小姐,我不管你是叶枫的胞兄,还是胞弟,只要你听我的,我就会让你如愿以偿。” “你,你在说什么?”紫水晶般的眸子里充斥着惊疑和恐惧,叶枫颤声嚷着,“我不是叶枫的胞兄,更不是叶枫的胞弟,我就是我,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姓叶单字枫。因为母亲说过,我出生那天,满天的枫叶都在飞舞,所以她才给我起了叶枫这个名字。” 殷红如血的瞳孔里闪烁起一片妖冶之光,维尔微笑着逼上前来,说道:“好好好,你就是叶枫,那最好不过了。但是,现在我告诉你,有两个叶枫,另一个叶枫要把你的安琦小姐给抢了去,你打算怎么办?” “不,不可以,谁也不能夺走我的安琦。我爱安琦,从小就爱,即便是在安琦变成植物人时,我也发誓要娶她。安琦也答应了要做我的新娘,她不可以嫁给别人,不可以!”叶枫喃喃着。 “你很想娶安琦是吗?那么,你就照我说的去办,我保证你如愿所偿。”维尔将嘴巴附在叶枫的耳朵上。 紫水晶般的眸子越张越大,叶枫惊恐地摇头:“不可以,我不能这么做,我……” “叶枫!”维尔怒喝一声,随即一把揪住叶枫的衣领,“你现在是我的阶下囚,你答应也得答应,不答应也得答应!否则,你见到的安琦小姐只会是一具尸体!” 眸子里的神采一点点儿黯淡下去,叶枫喃喃着:“我……求求你,你可以杀了我,但是,求你千万不要伤害安琦。” “桀桀桀”,维尔怪笑着,“那么就请枫少爷答应了吧,否则,即便你做了鬼,看到安琦和别人亲热你也不会安心的吧。如果你娶了安琦,大可以远走高飞,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去过属于你们的世外桃源生活。这里的一切,哪怕是灰飞烟灭都与你无关。” 叶枫垂下头,颓然地坐到地板上,喃喃着:“你让我想想,我要好好想一想。” “那你可要想好了。最好在明晚到来之前,最迟不能超过两天,也就是安琦和叶枫大婚之前,你必须想好。想通之后,就用它划破你的手腕,我自然会来找你。” “啪”的一声脆响,一个呈十字花形的金属片被丢到叶枫的面前。维尔转身走出地下室。 第146节 这是什么?叶枫把金属片捏在手指上。在忽明忽暗的灯光下,金属片锋利的尖角闪烁着诡异的寒芒。哦,我想起来了,在“楠柯号”上,它们曾经满天飞,还差一点儿射中我和安琦,听楠哥说,它叫“苦无”,是日本忍者使用的暗器。这个人,他为什么让我用它划破手腕?他是要我自尽吗?紫水晶般的眸子里闪过一丝痛楚和绝望。 “安琦,你是枫哥哥的挚爱,枫哥哥的心早已经给了你,即便是死又能怎样?只要有爱,不管相距多么遥远,我们的心都会在一起。枫哥哥不怕死,枫哥哥只希望死前能再见你一面,看来,枫哥哥的愿望是无法实现了!”叶枫自言自语着。 紫水晶般的眸子扫视了一遍周围。这是一间华丽的屋子,确切的说,应该是一个精美的笼子,而自己就是一只陷身牢笼的燕雀,正被人肆意地玩弄于股掌之间。 一种前所未有的屈辱感涌上心头。叶枫举起金属片,把它划向左手腕。冰冷而又锐利的尖角一下子刺进了雪白的皮肤,伴随着芬芳的气味,一串鲜红的血珠渗了出来。左手腕抖动一下,叶枫感觉到一阵痛楚,但是,这样的疼痛远没有失去自由和遭受屈辱更让他痛苦。叶枫闭上眼睛,再次用力,将金属片猛地向血管划去。一股热流涌了出来,痛感也在迅速加剧,血液的流失,让他感觉到了一阵冰冷。与此同时,安氏府邸的客厅里,正在和父母,以及安启明夫妇谈论婚娶事宜的叶枫“唔”地呻吟一声。 看着爱子紧蹙的眉头,薛紫荆心疼不已,于是说道:“枫儿,你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是不是这两天太累了?我看这样吧,明天我们再谈。你和安琦逛了一天,也累了,不如早点儿休息吧!” “是啊,还有两天时间,大可不必着急。”安启明说道。 “也好,安琦的确累了,那么,伯父伯母,爸爸妈妈晚安!”绮儿站起身来。 大家互道晚安。叶枫拥着绮儿离开了客厅。 翩跹如蝶翼般的睫毛忽闪着,绮儿抬起黑葡萄般的大眼睛,望向叶枫,关切地问道:“枫哥哥,你哪里不舒服?现在感觉怎么样?” 叶枫活动了一下自己的左手腕,摇摇头,说道:“安琦不必担心,我想,可能是今天逛街的时候不小心把手腕扭伤了吧,不过现在没事了,一点儿都不痛了。” 真奇怪!再有两天就是庆典的日子,希望枫哥哥的病不要发作才好。绮儿在心里嘀咕着,她想起在卫城宾馆时,叶枫犯病的那件事儿来。 正在地下室里割腕的叶枫万分惊讶,随着痛苦的减轻,他看到手腕上涌出的血液已经消失于无形,自己的伤口正迅速地愈合,皮肤又恢复了原状。 “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叶枫惊恐地喃喃着。 “傻瓜,因为你已经变身成了血族。”维尔突然出现在叶枫的面前。 “啊!”叶枫惊叫一声。“啪”,手中的金属片掉到了地板上。 “怎么,想寻死?没有我的允许你是死不了的。你现在已经拥有了不死之身,还有不老的青春,你可以和安琦小姐厮守终生了。哈哈哈……”维尔大笑起来。 “为什么,你为什么要这么做?我宁可老死,也不想变成吸血鬼,我不想!”叶枫愤怒了,他抡起拳头,照着维尔的太阳穴砸了过去。 维尔迅速闪身,随即张开手掌,一下子握住了叶枫的拳头。 “怎么,还没想通?可怜的男孩儿,如果你再冥顽不灵,安琦小姐可就被抱上别人的床了。嘿嘿嘿……”维尔怪笑着。 “你……”紫水晶般的眸子里闪过一抹复杂的神色。叶枫咬咬牙,缓缓地说道:“只要你放过我和安琦,我……就答应你。” “那当然,我是血族亲王,说出的话自然一言九鼎。哝,这个给你,记住,一切按照计划行事。” “啪”的一声,维尔将一把匕首丢到叶枫面前。 这把匕首通体殷红似血,它的周身笼罩着一层猩红色的光晕。尤其是它的柄,相当怪异,那上面有一圈一圈金红色的印符文,它们就像有生命一样,仿佛随时都会飞起来。 “这是什么?”叶枫奇怪地问道。 血瞳里闪过一丝阴冷的神色,维尔淡淡地说道:“它叫血符刃,它能够帮你达成心愿。” 双手颤抖着,叶枫俯下身,拾起那把匕首。 第二百三十八章 霉在浴缸里 第二天早晨,当费尔.楠柯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日上三竿了。他看了看手机,现在的时间是11月9日上午9:37分。 “喔,好舒服!”费尔.楠柯打了个呵欠,伸了伸懒腰,又用拇指按压了一下太阳穴,他感觉头有些晕。一低头,他发现自己的胸膛上躺着一个枕头,一个紫红色细碎天鹅绒制的枕头。 费尔.楠柯怔了怔,心想:我明明记得是抱着个美女的,怎么变成了枕头?他揉揉眼睛,摇摇头,一翻身,坐了起来,再瞧瞧自己,这才发现,自己“全身披挂”(脚上还穿着袜子),正坐在一张及其豪华的大床上。 费尔.楠柯瞄了瞄这张床。这是一张欧式古典风格雕花大床,采用精细的人工雕刻,高档进口的金、银箔饰面,既高贵时尚,又华美优雅。床罩和被子上都是紫红色的烫染印花,不仅图案逼真,而且面料也相当优质,手指摸上去的触感十分舒适。 “唉,我还没有沐浴呢,就一身酒气的睡在这里,真是可惜了这张床!”费尔.楠柯叹了一声。一抬头,他看到了缀有彩色流苏的紫红色锦帐,它们从屋顶一直垂到地板上。再向远处看,他又看到了雪白的浮雕天花板,还有从天花板上垂下来的呈树枝状的水晶吊灯,以及镶嵌着金、银箔饰面的雕花藤椅。 我这是在哪里?这里的环境好熟悉,就像从前的亚特兰蒂斯,难道我又回到了十万年前,波塞迪亚的寝宫?费尔.楠柯很惊讶。他跳到地板上,踩着五彩缤纷的地毯转了一圈,然后,他看到了墙壁上的一幅蒙娜丽莎画像。 哦,明白了,原来,这里是安氏府邸。我不是在“半月堂”吗?我是什么时候回来的?费尔.楠柯想了想,这才忆起昨夜发生的事情。想来我饮酒过量,是被刑伟给送回来的。 费尔.楠柯俯下头,嗅了嗅自己的衣襟,隐约还有一股酒味。一定是昨夜饮多酒了。费尔.楠柯把手机塞进被子底下,就急忙跑去卫生间解手,顺便又溜进浴室,躺进按摩浴缸里泡了起来。 米黄色西班牙大理石的浴室相当气派。浴缸也很大,跟个小游泳池似的,起码能容得下七八个大人,它是用整块的白玉雕刻而成,呈盛开的莲花状,不仅贵气,而且美观。 “呵,跛子李真不亏赛华陀这个称号!”费尔.楠柯抚摸着自己的皮肤,忍不住赞道。 正如跛子李说的那样,费尔.楠柯被匕首刺伤的胸口不但没留下疤痕,皮肤反而光滑无比。只是,从前隐藏于胸口的那朵曼殊莎华不见了,想必它回到冥王的身体上去了,物归原主也好,它本来就不属于我。不过呢,换了三个身体,虽然一个比一个强壮,但是一个比一个矮。费尔.楠柯对自己的身高很是怨念。看着清水中自己的躯体,费尔.楠柯不免心生妒意。他想到了冥王,他的三个身体中,只有冥王的那个身体是最完美无瑕的。 费尔.楠柯之所以有这种心理,是因为他忘记了这是在未来。现代人平均身高在1.78米左右,费尔.楠柯的身高是1.89米,这在现代社会也不算矮了。而十万年前的亚特兰蒂斯,昴星人和哈比星人平均身高都在3.00米以上,现代人又怎么能和那时候的人类相比呢? 泡着泡着,头也不晕了,费尔.楠柯很高兴,他一边舒舒服服地享受着新型浴缸的自动按摩功能,一边哼唱着歌曲:“每一夜梦里见到你/感觉你我知道你没有远离/穿越千里万里来到我的身边/告诉我你没有远去/不论咫尺天涯我深信这颗心有不移/你再次打开我的心扉珍藏在我的心底/我心又想很想你……”低沉而迷人的声音萦绕在空旷的大理石浴室内,久久都没有散去。 “哼,不是说受伤了吗?人呢?该不是怕我向他讨还血债,吓得躲起来不敢见我吧?”当满含怨念的眼神瞥见床上空无一人的时候,rose一屁股坐在了沙发上。 “就是哦,人呢?门外那两个保镖不是说没看见他出去吗?”水蓝色的眸子里充斥着惊讶,冥王东张西望着。 “奇怪,我好像听到房间里有声音的啊。天哪,该不是有杀手闯进来把楠哥杀害了吧?”洛克大叫一声。 “看看,快看看,有没有人从窗户进来?”rose一个箭步冲到窗户前。她拉开窗帘,瞧了瞧,奇怪道,“没有啊,窗户关得好好的,窗帘都没拉开过呀。” “找一找,快,找找,这么大个卧室,说不定楠哥躲在哪个角落里窥视我们呢!”洛克说道,因为他知道费尔.楠柯的手里有变形手机,变形手机的监控系统能窥视到某些人们。 三个人开始东翻西翻,寻找起来。 费尔.楠柯侧起耳朵。他听到房间里传出喧哗声,一抬头,瞥见浴室的门半开着,他立刻紧张起来,心想:坏了,这是在安叔叔家,我怎么忘记关门了。因为从前他沐浴的时候,都是蝎子或者蜈蚣侍候着,那俩双胞胎,一个在门外把风,一个给他放水、洒蔷薇花瓣,同时还要给他洗头,末了还要为他更衣、系腰带等。那阵仗,就跟中国古时候太监侍候皇帝似的。因此,费尔.楠柯沐浴的时候是从来不关门的,一来是为了方便那两兄弟进出,二来是一旦有什么风吹草动,也方便他跑路。 伴随着越来越近的足音,还有清脆如银铃般的女声。眼看就要春光大泄了,费尔.楠柯紧张得直冒汗。他瞄了一眼空旷的大理石浴室,根本无处可躲。看着清亮亮的水里自己线条优美的躯体,突然灵机一动,费尔.楠柯抓起浴缸边上那一大瓶“啤酒花沐浴露”,他把瓶塞一拔,“呼呼呼”,满满的一大瓶沐浴露全被他倒进了浴缸里。他轻轻地用手一搅和,一大堆的泡沫浮了上来,堆满并且溢出了浴缸。 洁白并且芳香四溢的泡沫把费尔.楠柯埋在了水里。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费尔.楠柯闭上眼睛在心里祈祷:神啊,保佑本帮主,千万别让人进来,尤其是那个美女警官。 “楠哥,楠哥,你在里面吗?”浴室的门被完全推开了。是洛克探头探脑着跨步进来了。 费尔.楠柯在心里嘀咕着:出去,出去,赶快给我出去!他以为只要自己不出声,洛克就不会发现自己,他却忘记了堆满浴缸的泡沫。恰恰是那些泡沫出卖了他。 洛克一看见流淌在地板上的泡沫,就已经猜出费尔.楠柯是在浴缸里了。 “楠哥!”洛克喊了一声,没听见费尔.楠柯回应。坏了!楠哥是不是饮酒过量,晕倒在浴缸里了?洛克疾步走来,他一边走,还一边呼喊,“楠哥,你怎么样了?” 急切的呼声惊动了卧室里面的人们。rose最先奔了过来,然后就是冥王。恰在此时,大角星人们从外面蜂拥而入。他们吵吵嚷嚷着: “哈迪斯呢?听说小哈跑过了赫克特e,我不相信!” “我也不相信,我要和小哈赛一场!” “就是,谁不知道我们是越野冠军哪!” …… 大角星人们瞥见了冥王的背影,他们向前纵身,一起扑向冥王,他们要抓冥王出去比赛。最气忿的当数赫克特e了,被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哈跑到自己前头去了,赫克特e觉得很丢脸。因此,赫克特e抢先出手,他一个饿虎扑食,朝冥王扑去。此时,冥王跟着rose,已经迈进了浴室的门。 于是,很不幸,“动车追尾事故”发生了。“咕碌碌,嘭嘭嘭……”响起一连串的怪声。rose听到异响,猛地转身,“砰”,她撞上了冥王,由于冥王块头太大,结果,rose被撞得飞了起来。已经走到浴缸边上的洛克猝不及防,又被rose撞了个正着,“哗啦”一声,洛克一头栽进浴缸里,溅起来的泡沫飞到了天花板上。 “乒乒乓乓”跌进来一大堆人。冥王被大角星人们压在了身下。 “抓住了!抓住了!谁说小哈跑得快,跑得快能被我抓住吗?”赫克特e拉着冥王的一条腿,兴奋地嚷嚷着。 浴缸里,本想躲过劫难的费尔.楠柯相当郁闷,他的胸脯被洛克的脑袋砸了个正着,疼得他直咧嘴,又不敢出声。而洛克呢,面朝下,整张脸没进了水里。虽然水面上堆满了泡沫,但是,水里却很清澈,再加上洛克本来眼神就出奇的好,他看见了隐藏在清水下平直的锁骨,自己的嘴巴正吻上一片纹理分明的胸肌。 天哪,是楠哥!洛克在心里惊叫一声,他万分窘迫。“哗”,洛克猛地抬起头,他看到了费尔.楠柯铁青的脸,还有那对喷着火的眸子。就在洛克抬起头的一刹那,“扑通”,rose的屁股又落水了,美女警官丰满的翘臀不偏不倚,刚好砸中洛克的后背。背上本来就有两道裂痕,这一砸简直要了洛克的命。 “哎呀!”洛克痛得大叫一声,一下子趴进水里,脑袋再次砸向费尔.楠柯的胸脯,然后就再也没抬起来。洛克晕过去了。 费尔.楠柯痛得直皱眉,他咬着牙在心里恨恨地咒骂着:shit!本帮主今天真是霉透了,不只是霉到家,而是霉在浴缸里了! 第二百三十九章 夺吻大战 被冥王撞得跌进浴缸里,rose惊恐不已。她还没搞清楚眼前的状况呢,就发现自己已经成了落汤鸡。 飞起来一大堆雪白的泡沫,它们一部分冉冉向上飞升,一部分蒙住了rose的眼睛。视线突然被阻挡,美女一阵慌张,她抬起一只手去抹眼睛上的泡沫,另一只手在水底胡乱地东摸西抓,想寻找支撑点以便站起身来。 一个软软的、毛茸茸的东西被抓进掌心。一霎那间,脑海里突然跳出了一条毛虫,它蠕动着,并且朝美女张牙舞爪。 “天哪,什么东西?”rose惊叫一声,遂猛地松开手。 rose是国际刑警,练家子出身,虽然她的手生得既小巧又秀气,但是力道相当大。就听“哇!”的一声大叫,跟着,泡沫飞得满浴室都是。身体上最敏感的部位吃痛,费尔.楠柯受不住,终于腾空而起,他施展轻功,在半空中旋转着身子,直奔衣架的位置扑去。他是想把衣服穿在身上,起码能遮一下羞。rose正张着两手,抹掉满脸的泡沫,她听到男子的惨叫声,同时也看见了在一大片飞升的泡沫中光着身子腾空而起的费尔.楠柯。 “啊!”rose惊叫一声,遂急忙用手捂住双眼,颤声嚷着,“我没看见,我什么都没看见!” shit!本帮主的一世英名全毁在今天了!费尔.楠柯别提多郁闷了,他在半空中探手去抓自己的衣裤,这才发现,不只是衬衫和短裤,就连风衣和西裤都被大角星人们给踩在了脚底下。 “你们……哼!”费尔.楠柯怒喝一声,他也顾不上羞涩了,猛地一纵身,窜出浴室。房门大敞四开着,他也来不及去关,更不知道门外有没有人,遂一闪身,跃上床,随手拉上了锦帐。 双腿之间火辣辣的痛,费尔.楠柯低头一瞧,发现两个宝贝蛋上有几道红色的凛子,由于大堆的泡沫遮挡着,他也不知道是洛克“临死”前抓的,还是美女警官抓的,看情形应该是被指甲划伤的,想来,十有八九是美女警官干的。我晕,这可是哥的命/根子,你就不能手下留情吗?费尔.楠柯越想越憋屈,他抓起毛巾被,胡乱擦试几下头发和身体就钻进了被子。他在心里恨恨地道:我装死,我要吓死你们! 大角星人们慌里慌张地爬身起来,他们只听到一声怒喝,然后就看到一个人影一闪而过,他们也不知道出来的是谁。当他们看到浑身湿漉漉的美女警官从浴缸里迈步出来,这才知道闯了祸。 这要是被社长知道了,不得被骂死,说不定还被关禁闭,几天都不得玩。赫克特e在心里叫苦不迭,他朝兄长们使了个眼色,“忽啦”一声,大角星人全都跑路了。 冥王被大角星人们压得几乎断了气,他刚抬起头,就看到了指向自己的玉指。 “小哈!你,你为什么要撞我?”rose气得花枝乱颤,她怒冲冲地逼近冥王。 “不……不是本人呀,是他们…..”冥王一回头,这才发现真正的罪魁祸首都没影了。 “哎呀,哎呀!疼,轻点儿,轻点儿,美女警官手下留情!”冥王被rose给拖了起来,耳朵也被揪得生疼,痛得他差一点儿流出眼泪来。 rose揪着冥王,就要走出浴室了。冥王突然瞥见了伸在浴缸外面的一只脚。 “有人,那里还有人。”冥王用手指着浴缸。 rose一回头,这才想起来,先前洛克是走在自己前面的。 糟糕,出事了!rose暗叫一声。她急忙放开冥王,返身走向浴缸。 rose和冥王一起用力,把已经昏死过去的洛克从浴缸里拖了出来,两个人用毛巾草草地抹了几下洛克的身体,勉强擦去了泡沫。洛克被抬进房间,放在沙发上。 “洛克,洛克!” “醒醒啊,你快醒醒!” 冥王和rose大呼小叫。躺在床上装死的费尔.楠柯侧着耳朵倾听起来,心想:洛克一定是昏迷了,我就装做不知道,我倒要看看你们怎么救人。 “怎么办哪?他是被水淹到了吧?”冥王苦着脸说。 第147节 rose白了冥王一眼,心里恨恨地道:长得这么帅气,原来是个绣花枕头,连闪都不会闪。 眼角的余光瞥见了被锦帐遮得严严实实的床,脑海里突然闪现出腾空而起的光溜溜身体,还有一闪即逝的毛茸茸东西。“刷”,rose的脸变成了一块大红布。她窘在那里,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怎么办哪?美女警官,你倒是想想办法呀?”冥王催促道。 rose猛地回过神来,于是,没好气地说道:“谁让你那么笨!问我怎么办,快施救啊!” “怎么救啊?本……人又不是医生。”冥王感觉很委屈。 “笨,没读过大学吗?心肺复苏啊!”rose瞪了冥王一眼。 躲在被子里的费尔.楠柯差一点儿笑出声来,心想:哼,他要是读过大学,才怪呢!看来,这回又有好戏看了。 “大雪?新废父书?”脑子里闪过一连串的字符,冥王晃了晃脑袋,显露出一副白痴一样的表情。 “什么都不会,偏偏长了一张万人迷的脸!”rose撇了撇嘴,满脸都是嫉妒加鄙视的神情,“如果你不希望他死,就照着我说的做。” “噢,本人听警官的。”冥王点头答应了。 娇美的脸庞上显露出一个诡异的笑容,美女警官说道:“屈膝跪地于病人大腿两旁,把双手分别放于第六七对肋骨处,大拇指向内,靠近胸骨下端,其余四指向外,放于胸廓肋骨之上,俯身向前,慢慢用力向下压缩,用力的方向是向下、稍向前推压。当救护人的肩膀与病人肩膀将成一直线时,不再用力。在这个向下、向前推压的过程中,即将肺内的空气压出,形成呼气。然后慢慢放松回身,使外界空气进入肺内,形成吸气。按上述动作,反复有节律地进行,每分钟14--16次。” rose就跟背书似的,一口气讲了一大堆,实际上她也的确是在背书,这是急救常识,也是课本中要求背诵的一段内容。 冥王听得似懂非懂,他又不敢问,于是,只得跪在地板上,开始在洛克的胸脯上摸索,笨手笨脚地摸索了半天,终于摸到了几根肋骨,他便用力按压洛克的肋骨。捣鼓了一阵儿,仍然不见洛克醒转。冥王只得把求助的目光投向rose。 “此种方法无效,改换人工呼吸。”rose板着脸,说道,“深吸一口气,把你的嘴对着他的嘴,将气吹入,同时用一手捏住他的鼻孔,然后嘴离开,将捏住的鼻孔放开,并用一手压其胸部,以帮助呼气。这样反复进行,每分钟进行14--16次。” “这……”冥王瞅瞅洛克,又瞧瞧rose,立即面露为难之色,“本人的嘴对着他的嘴?本人只看到过叶枫的嘴对着绮儿妹妹的嘴,那叫接吻。本人不干,本人的初吻要留给最爱的人。”冥王拒绝施救,并且站起身来。 “好啊,那他死了可不关我的事,是你见死不救。我要走了,我得去洗澡换衣服。”唇角上扬,柳眉微蹙,rose一转身,就要走人。 “不要哦!”冥王拉住美女的袖子,恳求道,“美女警官,你救不好吗?你是女人哦,本人,本人一个大男人,怎么能……能吻他呢?” 费尔.楠柯听到冥王把球又踢回给美女警官,他强忍着没让自己笑出声来。 “这是救人,跟吻有什么关系?你别想得那么复杂好不好?你不想救就算了,我可要走了。”碧绿色的大眼睛一翻,rose摆脱冥王的手,作势就要离开。 “不要啊,美女警官,你……你得教本人怎么做啊!”冥王挡在rose面前。 “那就按照我刚才说的去做。”rose把脸一沉。 “好吧。”满含怨念的眼神剜了美女一眼,冥王万分委屈地跪下来,猛吸一口气,然后闭着眼睛将嘴巴凑近洛克。 恰在此时,经过先前的一番“折磨”,洛克的意识恢复过来。带有芬芳味道的灼热气息扑面而来,跟着,一条滑溜溜的东西闯进了嘴巴里。洛克吓了一跳,遂猛地张开眼睛。洛克看到冥王的脸正贴在自己的面孔上。 “啊!”洛克惊叫一声,双手猛地推出,一下子把冥王推得跌倒在地板上,“你,你要干什么?天哪,我的初吻,本来是留给绮儿的,竟然被你给夺了去,你还给我,你还给我!” 洛克跳身起来,揪着冥王的衣领,挥舞拳头朝冥王的脸砸了过去。 冥王也不甘示弱,仗着人高马大,他举起右臂一挡,顺势一个翻身,骑在洛克的身上。 “你……不讲理!本人是为了救你才这么做的,不信你问美女警官。本人的初吻也是留给绮儿妹妹的,竟然莫名其妙地给了你,本人亏大了!” 冥王本来就憋了一肚子的委屈,洛克砸下来的拳头无疑就是火上浇油。冥王终于发威了。他一边怒吼着,一边抡起了拳头,也不管是头脸还是胸腹,对着洛克就是一顿狂扁。 乒乒乓乓,两个人拳打脚踢起来。 “咯咯咯……好玩,好玩,太好玩了!”碧绿色的眸子里显现出阴谋得逞似的笑意,两弯黛眉随即弯成了月牙状。rose拍手大笑着扬长而去。 第二百四十章 被美女耍了 听到美女警官的笑声远去了,费尔.楠柯这才从锦帐里探出头来。 这一探头,费尔.楠柯吃了一惊,他看到了地板,地板上原本色彩鲜艳的波斯地毯被踩得脏兮兮的,上面不仅有许多杂乱的大脚印,还有泥土、树叶和草屑之类的。shit!费尔.楠柯在心里咒骂着:这些大角星人也太顽劣了,一定是血猎疏于管制,如果是我的属下,我不剁去他们的脚才怪! 再一抬头,费尔.楠柯看到了冥王和洛克。那两个家伙,一个横眉立目,一个杀气腾腾,一个举着拳头,一个揪着人家的衣领。两个正滚在一起,就跟两只掐架的公鸡一样。 “还不住手!你们两个笨蛋被美女警官给耍了!”费尔.楠柯怒喝一声。 冥王收起举在半空的拳头,洛克放开揪着的衣领,两个傻瞪了半天,这才醒悟过来。二人慌忙从地板上爬身起来,一先一后,奔床头来了。 “楠哥,你没事儿吧?”洛克关切地问道。 费尔.楠柯一瞧,这俩家伙与前晚简直判若两人,冥王不像冥王,死神也不像死神了,活脱脱就是两个市井无赖。他们不仅鼻青眼肿,而且都挂了彩。冥王原本漂亮的发型变成了鸡窝状,洛克的金发贴在头皮上,并且还在滴水。尽管这场火拼很“惨烈”,他们的风衣和西裤却连个褶皱都没有,足见料子的优质。 费尔.楠柯很恼火,遂没好气地说道:“有事儿,当然有事儿,本帮主都要饿死了!” 由于昨晚饮酒时并没有吃什么东西,现在的费尔.楠柯,肚子里早就唱空城计了,因此,他不想装死了,于是,就命令道:“小哈,去,给我拿衣服来,我肚子饿了,得去用餐!不,我还是先去冲洗一下,浑身粘粘的,难受死了!” 费尔.楠柯发现洛克浑身湿漉漉的,想必他被砸得不轻。费尔.楠柯突然想起洛克背上的裂痕来,于是问道:“你的背还痛吗?” 洛克摇头道:“不痛,一点儿都不痛。” “真的?让我看看。”费尔.楠柯不相信,他掀开洛克的衬衣摸了摸。令费尔.楠柯惊讶的是,洛克背上的两道裂痕消失了,不仅一点儿痕迹都没留下,就连皮肤也是光滑无比。 “奇怪奇怪,太奇怪了!”冥王看到了,也是一脸的诧异惊容。 费尔.楠柯不解地摇摇头,说道:“原本以为你能恢复神力,看来,我的感觉一点儿都不灵。不过,不疼就好,毕竟这是在未来世界,如果长出翅膀也未必是件好事。” 费尔.楠柯放下洛克的衬衣,说道:“你们两个,给我转过身去,闭上眼睛,等我冲洗完,你们也要去冲洗。这是在安叔叔家,你们这副样子出门,会把我的老脸给丢尽的!” 不会吧,大家都是男人。洛克和冥王面面相觑。让我们转过身,还要闭上眼睛,楠哥一定是被吓到了。洛克在心里嘀咕着。琥珀色的眸子散发出来的寒芒直透心扉,洛克和冥王对视一眼,遂猛地转身,很听话的闭上眼睛。 冲洗完身体之后,费尔.楠柯又钻进了被子里。当冥王从衣橱里拖出一大堆衣物的时候,他不知道拿哪件了。 “小哈,你能不能快点儿?”费尔.楠柯不耐烦地催促着。 “来了来了。”冥王一边应着,一边抱起一大堆衣物走来。 看着一大堆的男女混合衣物,费尔.楠柯相当生气,他指着冥王的头,大吼一声:“小哈,你的神力到底恢复了没有?为什么你能跑过赫克特e?”费尔.楠柯想起大角星人闯进浴室的一幕,他在浴缸里听到赫克特e的话了。 “本人……本人并没有恢复神力。”冥王的表情很是受伤。 “那他们为什么说你赢了?”费尔.楠柯余怒未消。 “本人作弊。”冥王小声地嘟囔着。 “作弊?”费尔.楠柯撇了撇嘴,“就你那脑袋瓜,还会作弊?”费尔.楠柯不相信,失去神力的冥王在他的眼睛里,比笨蛋还要笨蛋。 “是绮儿妹妹咯。”冥王道出了“幕后真凶”。 “什么,绮儿?”费尔.楠柯很惊讶,同时,他也很好奇,他一边穿衣裤,一边问道,“绮儿是怎么帮你获胜的?” 冥王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神情:“为了让本人获胜,绮儿妹妹送给本人一双鞋子,呶,就是这双。”说着,冥王抬起脚。 “脱下来,脱下来让我看看。”洛克刚好从浴室里走出来,他把皮鞋拿在手上,仔细地查看起來。 这双皮鞋是黑色的,鞋面锃亮,单看表面,它与普通鞋子没什么两样,一看鞋底就发现了它的特别之处。每只鞋的鞋底上都有一个凹槽,槽里有一排闪亮的金属。洛克看到鞋后跟处有一个凸出物,他用拇指一按,“呼”的一声,喷出来一股灼热的气流,与此同时,一排金属轮子弹了出来,它们飞快地转动着。 “噢,我明白了,这是一双特制的溜冰鞋。不用说了,冥王之所以能赢,全在鞋子上。想来,赫克特e的鞋子也被做了手脚。”洛克估计赫克特e的鞋子也被改装过了,否则,就凭大角星人的身手,即便是冥王靠这双特殊的鞋子也很难取胜。 “绮儿,那个鬼丫头,心眼多着呢!”费尔.楠柯半是嗔怪,半是赞扬,对于妹妹的智慧,他一向是甘拜下风的。 午后,费尔.楠柯坐在客厅窗前,他一边饮咖啡,一边看着手上的请谏出神。方正太邀请他,以及叶枫等人去“蓝威卡幻世纪酒楼”赴宴。 血猎已经失踪两天了,他的手机一直关机,也不知道出了什么状况。费尔.楠柯的心一直悬在半空。种种迹象表明,方正太就是安氏船务集团公司军火走私案的幕后黑手。因此,他总觉得这张请谏是一个陷阱。 方正太邀请大家赴宴,是不是打算来个一网打尽?他极有可能在宴会上设伏,而我的四大天王明天才能赶到。费尔.楠柯蹙紧眉头。他担心方正太控制着血族,而血猎又失了踪,一旦血族群起攻之,单凭两把“高能电磁枪”自己根本对付不了。 维尔应该不知道我就是米勒,不如我只身赴宴,试探一下方正太和维尔。如果“时空之匙”在他们手上,我顺便把“时空之匙”夺回来。想到这儿,费尔.楠柯稍稍放了心。他啜了一口咖啡,抬眼向窗外望去。 花园里,绮儿和叶枫正在拍婚纱照,他们被一些少男少女还有几个摄影师包围着。草坪上并排卧着大角星人,他们正在做俯卧撑。费尔.楠柯苦笑着摇摇头,大角星人太顽劣了,想必是勇闯浴室的阴谋败露,被血月惩罚。费尔.楠柯注视着大角星人们,看着看着,琥珀色的眸子越张越大。费尔.楠柯放下手中的杯子,颤声道:“洛克,你过来,你快过来!” “怎么了,楠哥?”洛克拿着变形手机,正坐在沙发上玩电子游戏呢。 洛克移步到窗前。 费尔.楠柯用手指着窗外说道:“你看到了吗?大角星人……” “多了两个是吗?”洛克微微一笑,“他们是赫克特f和赫克特x。” “你怎么知道?”费尔.楠柯甚是惊讶。 洛克在费尔.楠柯的对面坐下来,说道:“楠哥你忘记了吗?你是前天晚上离开的,昨晚回来就一直睡着,他们两个是昨天上午赶来的。听血月说,他们完成了保护某位国际要人的任务,是回来复命的。当然了,大角星人都在这里,他们自然也是来凑热闹的。” “噢,原来是这样。”费尔.楠柯盯着大角星人看了一会儿,遂低头陷入沉思。他忽然抬起头来,说道,“这么说,我先前的推断是错误的,另一个叶枫根本不是大角星人冒充的,看来,他极有可能是蜥蜴人通过细胞重组幻化成的。” “我试试看,看能不能联系上蜥蜴人。”说着,洛克闭上眼睛,他是想通过心灵对话的方式和蜥蜴人交流。 “来,我们一起试试。”费尔.楠柯抓住洛克的左手,在他们的左手食指上都有一枚磁欧石戒指。两个人都闭上眼睛,集中精神,在心里说道:蜥蜴人,你在哪里?如果听到了,请回话。我们会帮助你回到天龙座大本营。 一大一小两枚磁欧石戒指越来越亮。“砰”的一声闷响,当紧握着自己的手突然松开时,洛克吓了一大跳,他猛地张开眼睛,发现费尔.楠柯晕倒在台面上。 “楠哥,楠哥!你怎么样?”洛克吓坏了,他猛地摇晃费尔.楠柯的肩膀。 “我……没事儿。可能是因为受过伤的缘故,导致能量波不够。”费尔.楠柯晃晃晕呼呼的脑袋。就在费尔.楠柯抬起头的一瞬间,洛克突然大叫一声,“天哪,怎么回事!” “干什么大惊小怪的?”费尔.楠柯不解地望着洛克。 洛克的眸子里充斥着惊惧。他结结巴巴地说道:“我……我看见了……我看见了两个你!” 第二百四十一章 真的放下了? “不会吧?”费尔.楠柯的脸上显露出难以置信的神情,“我知道,如果我集中精神,我的大脑会发射出能量波,同时,在我的灵魂能量体的作用下,磁欧石会发光,一定是磁欧石的光芒射向你的眼睛,导致你看花了眼。” “我……看花了眼?”洛克揉了揉眼睛,眼睛有些刺痛,感觉是不太舒服,他又望了望费尔.楠柯,的确只有一个费尔.楠柯。 “或许真的是我看花了眼。唉,蜥蜴人又没有回话,也不知道它在哪里。”洛克叹了一声。 “是啊,这个问题很棘手。我答应叶枫还他花王子的身份,可是现在我却一点头绪都没有。” 在两个叶枫这件事上,费尔.楠柯一直感到很头疼。他用拇指按压两个太阳穴,并且闭目沉思起来。 洛克的目光落在桌面的朱红色请谏上,他把请谏打开,看了看,说道:“楠哥,方正太邀请我们去赴宴,你说,这会不会是他的圈套?” “我也怀疑这是个阴谋,因此,我打算一个人去赴宴。你们留在这里,保护好叶枫和绮儿。” “不行!”洛克呼的一下站了起来,“两天前你刚刚遇刺,还有,你说蓝威卡幻世纪酒楼可能是血族的巢穴,血猎又不在,万一你遇到维尔……” 琥珀色的眸子猛然张开,费尔.楠柯摆摆手,说道:“你不用紧张,与维尔一战是迟早的事,但是我可以保证,绝不会是今晚。我知道,今晚可能会遇见维尔,但是你不要忘了,我已经不是米勒了,他未必会认出我。再有就是,在这个国家里,我不仅是一个有身份的人,还是外宾,在某些方面我享有特权,维尔也好,方正太也罢,他们不敢把我怎么样。” 第148节 洛克又坐了下来,他觉得费尔.楠柯的话有道理,但他仍然感觉有些不妥。洛克又瞅了瞅请谏,在请谏的日期下面写着一行隽秀而刚毅的英文:如果你和你的朋友都能出席,正太将不胜荣幸! 洛克说道:“方正太并不是请你一个人,他是希望我们都能参加。” “是啊,我一个人去的确不太好,好像我对他有所提防一样。我看,不如这样吧,留下血月和四个大角星人,由他们保护叶枫、绮儿和冥王。你当他们的代表,和我,外加四个大角星人,我们六人去赴宴。” “嗯,这还差不多。”洛克总算露出笑脸来。 “你担心我会死,是吗?即便我死也拉上你垫背,这样你总该放心了吧?” “嘭”,费尔.楠柯突然出手,一拳击向洛克的胸腹。 “哎哟!”洛克皱了皱眉,将腰弓成了虾米状,“出手这么狠,你……你把我打死了谁给你垫背?” 眉间挂着一抹自得的笑意,费尔.楠柯低声说道:“行了,别装了,我这一拳叫‘隔空不沾手’。知道什么叫隔空不沾手吗?就是隔着空气打人。我的拳头根本没有碰到你,而你之所以感到疼痛,是因为气流的声音引发了你内心的恐惧。这实际上是一种心理作用。” “哦?真的?有这么神奇?”洛克不相信,他直起腰来,拍拍自己的胸口,果真一点儿疼痛的感觉都没有了。 可是,我刚才明明感觉到了剧烈的痛楚。洛克苦笑着摇摇头,虽然和费尔.楠柯在一起很久了,但是,对于眼前这个掌握了内气功的半个地外星人,他也不是完全的了解。 “走,出去看看,真不知道血月这个星王是怎么当的。”费尔.楠柯发现已经过去半个多小时了,那八个大角星人还在做俯卧撑呢。 当洛克和费尔.楠柯走出门口的时候,看到门外一左一右站着两个人。 “董事长好!”沈昊辰和南宫映雪齐齐弯腰冲费尔.楠柯鞠了一躬。 “你们两个怎么会在这里?”费尔.楠柯很惊讶。 其实,费尔.楠柯没见到沈昊辰和南宫映雪是因为中午他出去用餐的时候,沈昊辰和南宫映雪刚好去解手,而费尔.楠柯用完餐回来的时候,两个年轻人又被唤去用餐,因此,费尔.楠柯并没有见到他们。 沈昊辰看了看南宫映雪,低声道:“是三堂主……”说完之后,年轻人的脸红了。费尔.楠柯再一看南宫映雪,南宫映雪也是一脸的不自然。 费尔.楠柯猛然醒悟过来:他们是昨天晚上送我回来的,他们一直在这里,也必定站在门外。天哪!今天上午从浴缸里出来的时候就看见门开着,想必发生的一切都被他们看在眼里,这叫本帮主以后怎么做人啊!费尔.楠柯尴尬不已,脸上不免一阵红,一阵白起来,进而一想:我是统领近十万人的一帮之主,怎么能在属下面前失态呢?于是,费尔.楠柯挺直腰板,把眸光一敛,装做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沉声道:“现在没你们的事了,你们可以回去复命了。” “这……”沈昊辰和南宫映雪对视一眼,两个人面露为难之色。因为刑伟临走前交待过:“帮主要是有什么闪失,你们两个就得提头见我!” 两个年轻人不敢离开。 一看小伙子们的脸色,费尔.楠柯就已经猜出来了,于是说道:“我知道,没有刑伟的命令你们不敢离开。但是,你们要搞清楚,刑伟也要听我的命令,因此,你们更得听我的。不是吗?” 虽然这几句话说得云淡风轻,但是,份量极重。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帮主的命令自然大过堂主的命令。 “是,属下遵命!”沈昊辰把一副车钥匙递给费尔.楠柯,说道,“这个是三堂主让属下转交给您的。” 费尔.楠柯把钥匙接过来瞧了瞧,这是一把“迈巴赫zeppelin”的钥匙,它相当精致,黑色的皮质护套两头是银质的柄,上面绑着缀有红色流苏的绳结,绳结上挂着一块玲珑剔透的玉石雕像。雕像是一个男性,手上青龙偃月刀,胯下追风赤兔马,不用说了,自然是关老爷。 心里涌起一阵莫名的感动,眼睛也有些潮湿。费尔.楠柯在心里赞道:刑伟不亏是我的心腹爱将,做事情总是考虑得极为周全。 费尔.楠柯微微一笑,说道:“好了,代我谢过三堂主。你们忙去吧。” “董事长保重,属下告退!”两个年轻人对视一眼,遂朝费尔.楠柯鞠了一躬,然后转身向外走去。 南宫映雪一边走,一边低声说道:“我们真的就这样走了吗?堂主知道会不会责罚我们?” “真笨!我们……” 两个年轻人嘁嘁咕咕地走远了。费尔.楠柯又浑身不爽起来,他总觉得那两个年轻人是在议论自己。 洛克瞧了瞧那副阴沉不定的面孔,还有窘迫的眸子,又想到了隐藏在清水下面的那副身躯,他多多少少有点儿明白了,于是说道:“走吧,想那么多干什么?他们也是你的属下,应该不会乱嚼舌根的。” 日光黯淡,天色微沉,空气也有些许沉闷,似乎要下雨了。尽管老天爷很不给面子,但是,丝毫没有影响到年轻人的兴致。 绮儿和叶枫已经拍完了婚纱照。绮儿身着一袭洁白的蕾丝刺绣花纹图案婚纱,上半身的收腰设计衬托出盈盈一握的小蛮腰,这一套服饰穿在绮儿身上,使原本就天生丽质的绮儿更显妩媚动人。叶枫着一身优雅的西式礼服也是纯洁的白色。这两套结婚礼服是威廉.詹姆斯派助理送过来的,他是连夜加班设计,终于在今天上午完工了。先前他让rose送来的那一大堆结婚礼服,没有一件是他完全满意的。那些礼服被大角星人们糟蹋得几乎都报废了,rose也没敢告诉表哥。好在这一套礼服送来得相当及时,也刚好被叶枫收到。叶枫感激哥们对自己的一片心意,于是,就穿在身上了。 “真是一对名副其实的白雪公主和白马王子耶!” “小姐就要当新娘子了,真是太漂亮、太幸福了!” “枫少爷也是超帅气哦!” …… 安家上上下下,包括保镖、仆人们在内,大家都驻足在附近观望。 叶枫拥着绮儿正坐在秋千架上荡秋千。滚烫的红唇轻吻着美人儿的玉颈,紫水晶般的眸子里满溢着浓浓的情意,叶枫如同梦呓般喃喃着:“安琦,真想就这样拥着你,生生世世,永永远远,直到地老天荒!” “枫哥哥!”绮儿羞红了脸,遂在叶枫耳边轻语道,“我心似君心,定不负相思意!” “安琦,谢谢你!”紫水晶般的眸子里氤氲着雾气,叶枫把怀中的美人儿拥得更紧了。 长长的雪色裙摆、还有脑后飘曳的头纱随着钢索的摆动冉冉飘飞。绮儿好迷人,就像飘然世外的仙子,简直美得不可方物!洛克在心里由衷地感叹着,他忍不住举起变形手机,把一对璧人拍了下来。 一天一地一对影,一生一世一双人。什么是幸福?这就是幸福!此刻,看到绮儿和叶枫亲昵的样子,洛克不但不觉得失落,心里反而舒畅无比。 费尔.楠柯瞧见洛克的动作和脸色,遂揶揄道:“你很大度嘛,真的放下了?” 洛克耸耸肩,扬眉道:“不放下又能怎样?不是我的,我就是求也求不来。” “哦,想起来了,神祗的境界。”费尔.楠柯会心地一笑。 第二百四十二章 不许议论我 两个人犹如信步闲庭一般,悠然地走向小径。 一阵风拂过,有花草的幽香钻进了鼻孔。虽然现在已经是十一月份了,但是,东南亚的气候依然温暖如春。 花园里的花儿们异彩纷呈:三角梅绯红如霞,就像羞涩的小姑娘,它们躲在绿叶丛中,探着小巧的脑袋好奇地窥视着人类世界;蜘蛛兰纯白似雪、不染纤尘,它们细长卷曲的花瓣就像蜘蛛的脚;紫薇花眨着俏皮的眼睛,就像悬挂在枝头的风铃……一团团、一簇簇,它们摇曳着优雅的身姿,散发着迷人的香气,不仅开得热烈而且招摇。总之,不是一个争奇斗艳就能够形容的。 它们可真美!洛克在心里由衷地感叹着。只是,那棵朱瑾树并没有开花,仍然是一身的苍翠。它独自占据一方天地,默默地注视着眼前的一切。 当洛克和费尔.楠柯走到圆形水池旁边时,那些倚在石雕旁、坐在亭子里的保镖和少男少女都扭转头,朝两个人望来,他们有掩着嘴巴笑的,也有小声议论的。 费尔.楠柯如芒在背,心想:他们是不是在议论我啊?是不是上午的糗事传进他们的耳朵里了?真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费尔.楠柯很是郁闷,感觉浑身都不自在。 两个人迈步到小径上时,看到了在秋千架前做俯卧撑的大角星人。大角星人们的动作不仅整齐一致,而且相当到位,简直就像一个人做的。只不过有点儿怪异,人数不是八个,而是九个,因为多了个冥王。 血月站在大角星人们面前,手里还捏着一根皮鞭,“啪啪啪……”,血月一边挨着个儿抽打大角星人,一边数数:“6006、6007……” 洛克一瞧,冥王也趴在里面呢,他很奇怪,心想:冥王又犯了什么事儿?竟然也被惩罚。 绮儿的俏脸偎在叶枫的胸前,她一边娇笑着,一边拍手:“小哈加油!小哈坚持住!” 听到绮儿的声音,冥王就跟打了兴奋剂一样,猛地抬起头,遗憾的是,他只是撅了撅屁股,就又跟泄气的皮球一样趴在地上。 在冥王抬起头的时候,从眼皮上耷拉下的一条创可贴落进洛克的眼帘,洛克想起上午“毒打”冥王时,自己的拳头曾经击中了他的眼睛。洛克不禁后怕起来,心想:我怎么能这么冲动呢,万一冥王记仇,他恢复神力后不得把我往死里整啊。 费尔.楠柯看到冥王滑稽的样子,他想笑却笑不出来。 “血月!”费尔.楠柯把血月叫了过来,寒声道,“你这个社长是怎么当的?有这么管教下属的吗?你知不知道,附近的人类都在看着呢,再让他们做下去,会泄露你们的身份。” “为什么?”细长的丹凤眼里闪过一丝疑惑。 费尔.楠柯压低声音,说道:“据地球上史料记载,人类做俯卧撑的最高记录是每小时5000个,你的属下半个多小时就做了6000多个,一个小时下去,还不得做一万多?” “对呀,没错,我就是罚他们做一万个。”细长的丹凤眼眯了起来,血月很佩服费尔.楠柯的聪明劲儿。 费尔.楠柯瞪了血月一眼,怒道:“你傻呀,还不明白吗?能做一万个俯卧撑还是地球人吗?地球人会当你们是异种。你不要小瞧地球人,他们的智慧往往会超出你的想象。” “停!”血月终于反应过来,遂娇斥一声,“都给我回房间,用餐前不许跨出房门半步!”。 大角星人们听到星王命令,“刷”,齐齐站了起来,然后“忽啦”一声都没影了。 草坪上就剩下一个冥王,跟一摊烂泥一样趴在那里。 洛克把冥王拖起来,问道:“你犯什么事儿了?” 冥王喘息了半天,没说出一句话来,他做了还不到50个俯卧撑就累得坚持不住了。缓缓抬起手臂,冥王指了指自己的鞋子。 洛克这才发现冥王的脚上少了一只鞋子。噢,明白了,想来是作弊的事儿被大角星人们发现了,才被拉来垫背的。 洛克苦笑着摇摇头,他朝周围扫视了一遍,还好,摄影师们都离开了,附近除了身穿黑色西装的保镖,就只有几个少男少女。洛克没见到安启明和叶书槐,也没见到伊琳娜和薛紫荆,实际上也的确很幸运,那两对夫妇不在府邸,他们出去会朋友了。 绮儿和叶枫停止了荡秋千,两个人来到冥王身边。 “小哈,对不起哦,都是我的主意,害得你被赫克特e拖下水。” “不关……绮儿妹妹的事,都是赫克特e,他……处处跟本人作对。”一听到绮儿的声音,冥王又来了精神。 “行了,别丢人现眼了,万一被叔伯们看见,我这老脸还往哪儿搁?走了走了!”费尔.楠柯很恼火。 “安琦、叶枫,这套礼服太漂亮了!的确很适合你们。”一个如银铃般悦耳的女声传来。 费尔.楠柯一抬头,看见迎面走来一个时髦的女孩。女孩不是别人,正是美女警官rose。费尔.楠柯急忙转过身去,装做没看见。 “哇!是rose姐姐呀,终于见到你了,真是太好了!”绮儿飞快地迎上前去,拥抱了rose,“rose姐姐,听说你来过两次了,真抱歉,我和枫哥哥一直忙着挑选礼服和戒指,都没有时间去看你,让你白跑了两趟。” 两个女孩子热切地聊着天。 “你们两个挡着我,走快点儿,千万别让美女警官看见我!”费尔.楠柯压低声音。 “为什么?”洛克一脸疑惑的神情。 “少废话,让你走你就走。快呀,磨蹭什么!”费尔.楠柯催促着。 哦,想起来了。楠哥还欠美女警官一条手臂呢,想来是怕rose讨还“血债”。洛克可不希望费尔.楠柯变成独臂大侠,于是便“助纣为虐”,他紧靠着冥王,把手搭在冥王的肩膀上,两个人用身体组成一张盾牌,企图掩护费尔.楠柯“撤退”。费尔.楠柯弓着腰,躲在洛克和冥王的身后。他现在很后悔,后悔把沈昊辰和南宫映雪赶走,如果再多出两张人肉盾牌,他才觉得有安全感。三个人怪异的举动引起了看热闹人们的注意。 “他们在干什么?” “是哦,听说有人看见……” 嘁嘁咕咕的声音越来越小。 天哪,是不是我光着身子的时候被他们看见了。脸上一阵滚烫,仿佛有一股火苗在窜动。费尔.楠柯万分窘迫,他只想赶快逃离此地。 “哥哥!你在做什么?为什么要躲起来?”费尔.楠柯的举动也没能逃过绮儿的眼睛,绮儿大叫一声,拦住三个人的去路,“你不是喜欢rose姐姐吗?快,去见见面,rose姐姐可难得有时间来一趟。”绮儿拉着费尔.楠柯的手臂,硬是把他拖到了rose面前。 “rose姐姐,哥哥就交给你了。你一定要把他搞定哦,否则,我可就没有嫂嫂了。咯咯咯……”绮儿娇笑着,拉着叶枫跑远了。 费尔.楠柯的脸上火烧火燎的烫。其实是一种心理作用,由于他的灵魂能量体在万年玄冰中淬过,因此,体质奇寒,也根本不会产生热度,即便流汗也是冷的。 费尔.楠柯连看都不敢看美女警官,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他慌忙把目光投向天空,说道:“呵呵,要下雨了啊,美女警官在哪里下榻?要不要本顾问送你回去?” 娇美的脸庞染上一层红晕,纤长的睫毛覆盖了碧绿色的眸子,粉嫩的嘴唇翕动了两下,吐出一句话,似嗔似怨:“言不由衷,你明明是在躲着我嘛!怎么,怕我砍你的手臂?” “噢,不好意思,想起来了,本帮主不仅欠你一条手臂,还欠你一条人命。来吧,是先砍手臂,还是先取性命,随你。” 收回投向天空的目光,琥珀色的眸了里含着戏谑的笑意。费尔.楠柯又恢复了洒脱不羁的神情。他把右臂伸了出来,其实,这只是一个随意的动作,不巧的是,骨节分明的修长手指触到了美女警官高耸的胸脯。 像电流一样酥麻的感觉一瞬间传遍四肢百骸,脸上又窜起了火苗,费尔.楠柯尴尬不已,遂猛地垂下手臂,心想:美女警官该不会把我当成色狼吧。 第149节 “你……”女孩向后退出一步,俏脸更红了,就像一朵盛开的红梅,妩媚而娇艳,“谁让你还了?你先欠着吧!需要的时候,我自会来取。”rose一转身,飞也似地离去了。 费尔.楠柯怔在当场,他还没回过神来,指尖上的异样感觉温暖又舒适,让他有一种想要抚摸下去的冲动。 “你们两个,怪怪的!既然喜欢她,为什么还让她走?你应该去把她追回来。”从费尔.楠柯和rose的神态中,洛克就看出了蹊跷,但是,他又不知道问题出在哪儿。 冥王拉拉洛克的衣袖,把嘴巴附在洛克的耳朵边上。还没等冥王开口呢,费尔.楠柯已经回过神儿来,他把眼睛一瞪,厉声喝道:“你们两个,不许议论我!” “没,没有。”冥王觉得很委屈,遂嚷道,“本人是想告诉洛克,今天上午,美女警官跌进浴缸里,她一定是看到你在洗澡,害羞了,所以……” “小哈,你给我闭嘴!”额头爬上三道黑线,费尔.楠柯怒吼一声,抬脚踹向冥王的屁股。吓得冥王连滚带爬地跑远了。 哦,我明白了!原来,把我撞进浴缸里的是rose。洛克恍然大悟。 第二百四十三章 莫名车祸 傍晚,一辆黑色的“迈巴赫zeppelin(德语中的本意是“飞艇”或“飞船”。)”和一辆银灰色的“奥迪r8”驶出了安氏府邸。 这辆新款“迈巴赫zeppelin”是加长版,车身长7.2米,是刑伟叫属下送来的。刑伟以为,帮主是一个有身份的人,他驾临n市,进出安家,没有一辆像样的座驾怎么行。因此,一大早,他就遣人把“迈巴赫zeppelin”开进安氏府邸。 “迈巴赫zeppelin”是正宗的德国造,是最新款防弹版的迈巴赫车型,全球只有一百辆,并且限量定做。它的价格为三百多万欧元,是刑伟以费尔.楠柯的名义购进“半月堂”的,也是刑伟委托汽车制造商为费尔.楠柯量身定做的。 车门是用防弹装甲制成的。车内采用柔软的天然皮革制品,辅以高雅的细木家具和精美的薄木作为装饰,尤其是采用珍稀石材作为内饰配件的原材料,它所采用的印度星河花岗岩呈深黑色,这种天然发亮的长石和周围隐约闪烁的三维水晶相映衬,装饰效果非常奇特。车内还配备有智控香水系统,这款香氛装置还可以自动休眠并在一定时间后重新激活,以保证车主人一直能感受到香气氛围。它所释放出的香味是蔷薇花的香,因为这是费尔.楠柯最喜欢的一种香味。 此外,该车还配备有智能空调装置,能够自动调节车厢内温度,以及带有独立压缩机的智能化冰箱,可以稳当地放下酒杯、水杯和香槟酒瓶。 这一款“迈马赫zeppelin”相当大气和奢华。整个车厢内部看起来就像飞机的头等舱,坐进柔软舒适的宽大座椅中,被惬意与温馨,典雅与华贵的氛围萦绕着,让你有一种顿时回到家中的感觉。 此时,坐在“迈巴赫zeppelin”里面的四个大角星人相当兴奋,因为这么豪华的私家车他们还是第一次乘坐。 那么,费尔.楠柯为什么没有乘坐“迈巴赫zeppelin”呢?一方面是因为他不喜欢黑色座驾(刑伟为其预订的时候,忽视了车身颜色。),另一方面是因为这种车他坐得多了,他见大角星人很好奇,便让他们坐进去体验。而安家的车库里,十几辆小车,除了安琦的“奥迪r8”是银灰色之外,再也没有银灰色的。 费尔.楠柯之所以喜欢银灰色座驾,是因为从前他身为哈比星族王子的时候,乘坐的都是太空船。太空船的外壳是一种银灰色的稀有金属,叫“纳米西斯”,那种银中带灰的亮色是费尔.楠柯极为钟情的一种颜色。 赫克特e一边驾车,一边往嘴巴里丢着进口食品——“美好时光海苔”,他还时不时地嚷嚷着:“老板不在身边就是好啊,哥几个儿跟着新老板不仅有好吃好玩的,还能大开眼界。” “嗤!”眼睛里闪过一抹嘲讽的神色,排行老大的赫克特o撇了撇嘴,“老幺,你不要忘了,是老板救了我们。虽然老板严厉了点儿,但是,如果没有老板,我们早就成为库库底米拉咕(吸髓鬼狐)的食物了。现在老板不在,你要规矩一点儿,以免有损我们血狼社的声誉。” “大哥说的是。”排行老三的赫克特t说道,“无论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要忘记自己的身份。” “要知道,我们是唯一幸存的星王卫队队员,保护星王是我们的职责,离开星王去保护别人本来就已经是失职了,你倒好,只知道贪恋玩乐。唉,想当初我们星王卫队全体官兵五百人,现如今就剩下我们八个。惨呐!”摇头直叹气的是赫克特s,他排行老二。 “你们,真是!”赫克特e摇了摇头,不解地道,“那都是几百年前的事儿了,还想它干什么?再说了,我们现在不是挺好的吗?说真的,这个叫地球的星球可真不错,虽然人类弱智了点儿,但是,总好过大角星。” “好过大角星?”赫克特o瞪了老幺一眼,“地球再好,终究不是由我们星王统治,我还是希望回大本营。再说了,弱智人类的所作所为实在让人难以理解,他们把地面上的物种灭绝,把地球内部掏空,往太空中排放污气……” “大哥,你操那么多心干什么?”赫克特e说道,“你们又不是不知道,以我们的力量根本对付不了矛迪克星人,我估计现在的大角星已经沦为矛迪克星人的殖民地了。即便他们控制了大角星又能怎样?没有了磁欧石,水晶卫星迟早也会因为能量枯竭而坠毁,到那时,大角星也一样会迎来冰河世纪,我们也同样会面临生命威胁。好在我们跟着星王,来到地球,总算保全了小命。我是不会想那么多的,况且,现在的生活实在是太有趣了,那个小哈,嗯,哈迪斯可真有趣,他比弱智的地球人不知还要弱智上多少倍,我估计他现在正到处找他的鞋子呢。”赫克特e眉飞色舞,噼哩叭啦的说个不停,“小哈就是找死也找不到,你们也肯定不会猜到,你们看,他的一只鞋子在我的脚上。哈哈哈……”说着,他还大笑着抬起自己的脚给几位兄长看。 虽然驾驶室与车厢用玻璃墙隔开,但是,三个大角星人还是看到了,赫克特e的脚上果真穿着两只不一样的鞋子。三个大角星人对视一眼,都摇摇头,他们深知,这个最小的弟弟相当顽劣,也不知道他的基因发生了什么变异,反正不同于大家。 “迈巴赫zeppelin”在前,“奥迪r8”在后,两辆车相距大概有六七米左右的距离,它们一前一后,沿着高速公路,先是钻进桥洞,然后驶上天桥,直朝“蓝威卡幻世纪酒楼”而去。 “楠哥,我真担心会遇到维尔,我怕他会认出我。”眼皮突突突地跳个不停,洛克忽然感觉很不安。 “有我呢,你紧张什么?以不变应万变嘛。我有一种感觉,我觉得血猎很可能是藏身在蓝威卡幻世纪酒楼,说不定他正等着我们去呢。”费尔.楠柯一脸的自信。 眼神骤然黯了下来,洛克苦笑着,说道:“楠哥你的感觉一向不准的哦。” 费尔.楠柯瞅了瞅洛克,笑道:“即便血猎不在,你也无须担心,你戴着墨镜呢,你只要与大角星人站在一处,充当我的保镖也就行了。再说了,你和威廉.詹姆斯长得及其相像,实在不行就冒充一下詹姆斯。” “是哦,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洛克放心了。 为了不至于使空气沉闷,也是为了放松一下心情,费尔.楠柯打开了音响。琥珀色的眼睛眯了起来,费尔.楠柯一边驾车,一边陷入沉思。 伴随着优美的古典音乐,一个轻柔、舒缓,而又异常忧伤的女声在寂静的空间里流淌。这首曲子竟然是从前绮儿弹唱的那首《隔世之约》(呵呵,从前无名,暂且就把它叫《隔世之约》吧)。 当听到“……为赴一场隔世之约,你苦于幽冥,往来忘川河畔;我痛在红尘,误入茫茫阡陌。吟雪台前,落花亭外,那一宵殇花粉落如雨;那一夜琵琶恍如天籁;那一重水烟将你我隔在了千年之外!”时,洛克的心抽痛起来。 那时候,为了拯救地面世界,为了抓捕逃入阳间的亡灵,自己的确是“苦于幽冥,往来忘川河畔。”这首歌是绮儿为我写的,不,不是,她是写给身为魔王子的洛克,而不是身为死神或者是凡人的洛克。胸中先是涌起一股激动的浪潮,继儿,心又迅猛地跌入波谷,起起伏伏间,徒增无限怅惘和失落。想着想着,眼泪再也止不住地夺眶而出。 当费尔.楠柯醒悟过来时,遂猛地关掉音响。 费尔.楠柯尴尬地笑了笑,心想:绮儿愿意嫁给叶枫,或许只是为了偿还上一世亏欠科隆的情,而内心里,她应该还是忘不了那个金角赤发的魔王子,否则,她也不会把这首歌曲录制下来。由此可见,绮儿对洛克的感情并没有完全放下。可是,洛克,你还能变回魔王子吗?虽然上一世我很希望你们能够在一起,但是,明明近在咫尺,却又生生错失交臂,能怪谁呢?怪只怪苍天无眼,刻意弄人! 费尔.楠柯瞥了洛克一眼,他见洛克垂着头,悄悄地抹眼泪,正打算安慰洛克几句呢,“轰轰轰……”剧烈的声响传来,眼前一片红光。费尔.楠柯的第一个反应就是猛地踩刹车,同时急打方向盘。因为这是在国道上,“奥迪r8”后面还有一大串小车,费尔.楠柯这样做是为了避免突然刹车造成与后面车辆相撞。 当震耳欲聋的声音响起时,洛克猛地抬起头,他看到了前面的“迈巴赫zeppelin”。就像是凭空伸出来的一只巨手一样,“迈巴赫zeppelin”被猛地抛向空中,在一片火光之中,裂成了无数块碎片。灼热的气浪扑面而来,数不清的碎块噼哩叭啦,纷纷砸向“奥迪r8”。 爆炸造成的巨大冲击力将“奥迪r8”掀了起来,随之飞向半空,它在半空中翻滚着,猛地砸向后面的小车。费尔.楠柯一把抓起洛克,同时,右腿踹向车门,车门整个被他踹飞出去。费尔.楠柯拉着洛克的胳膊纵了出去,接连几个起落纵跳,费尔.楠柯稳稳地站在了天桥上。洛克则踉跄几步,撞到了护栏上。 “轰”,身后传来一声巨响,“奥迪r8”爆炸了。 第二百四十四章 伴君如伴虎 “呯呯嘭嘭”,一连串的小车撞在一起,有的车头被撞扁,有的车盖被掀飞,有的车身被砸塌,“呼”,还有几辆小车冒着浓烟,并窜出了火舌,吓得那些车主连滚带爬地钻出车门,他们弃车而逃。他们是担心小车会爆炸。 天桥上一片混乱,车主们一个个惊惶失措,有些人议论纷纷,大家以为遭遇恐怖分子袭击。 “呜呜呜”,警车发出凄厉的长鸣,出了如此严重的车祸,警方自然会在第一时间赶到。 洛克抬起晕呼呼的脑袋,惊讶地嚷道:“天哪,怎么会撞车?你的车技不是很高超吗?”洛克以为是费尔.楠柯失手撞上别的小车,导致出了车祸。 “嘘!先不要说话。跟我走!”费尔.楠柯低喝一声,拖起洛克就走。 洛克一抬脚,“扑通”一声,又是一个趔趄,他差一点儿跌倒在地。 “咦,这是什么?”洛克俯身拾起来一看,是一只皮鞋。这只鞋子怎么这么面熟啊?洛克把鞋子翻过来一看,鞋底凹槽里面有闪亮的金属。洛克大吃一惊,“冥……冥王的鞋子!” 洛克一扭头,看见了由远及近的警车,还有乱糟糟的人群,以及呼呼燃烧的小车。 “难道冥王追我们来了?他……他该不会已经死了吧?”洛克的话音里带着哭腔。 “不可能。快走!”费尔.楠柯拖着洛克向前疾走。 “难道我们还要去赴宴吗?”洛克发现自己很狼狈,不仅西裤的膝盖处破了一个洞,手里还提着一只鞋子。 “当然去。想我费尔.楠柯什么时候失信过?” “可是……”洛克回头望了一眼冲天的火光,又嚷叫起来,“楠哥,你快看,那是什么?” 脚步一顿,费尔.楠柯停了下来。他回头一看,只见一辆黑色的小车就跟没头的苍蝇一样,横冲直撞,它挤出塞成一堆的小车后,又超过几辆警车,直往天桥这边冲来。这是一辆“保时捷”。 车窗摇下,紧跟着,车门开了。一个人探头出来喊道:“董事长,快上车!” “沈昊辰!”费尔.楠柯颇为惊讶。来不及多想,也没等车停,费尔.楠柯拉着洛克的手,飞身跃进了“保时捷”。 “砰”,车门关上了。洛克的手里还提着一只皮鞋,特大号的鞋子并没有完全进入车厢,鞋尖部分被夹在了车门外。费尔.楠柯的力量很大,惯性导致洛克跌出去,头撞在了座椅上,好在洛克并没有晕过去。 揉揉生疼的脑袋瓜子,又瞧了瞧手中的鞋子。鞋子已经被扯烂了。洛克的鼻子发酸了。冥王,你可千万不要死啊,你还没有助我完成拯救先祖的使命,怎么就忍心丢下我一个人回去了?洛克越想越难过,他把那只烂鞋子抱在怀里,低声地啜泣起来。 南宫映雪扭头看了一眼洛克,他感觉很奇怪,心想:这位小弟一定没经历过什么世面,该不是吓傻了吧?竟然抱着一只烂鞋子哭泣。 费尔.楠柯用手指按着太阳穴,方才逃命的时候,他的头被飞起来的金属片给击中了,他感觉不舒服。 “董事长,您流血了!”南宫映雪惊叫一声。 费尔.楠柯忍着疼痛,厉声道:“流点儿血算什么?你们两个竟然会出现在这里,为什么不服从命令?” “董……董事长……”沈昊辰结结巴巴地说道,“属下见您离开安氏府邸,不……不放心,所以……” “你们敢跟踪我?”琥珀色的眸光犹如一把冰剑直扎向沈昊辰。 脊柱一阵发凉,沈昊辰慌忙说道:“不不不,属下绝不敢跟踪您,是……是三堂主,三堂主交待,让我们俩暗中保护您,我们不敢擅自离开。”沈昊辰一边驾车,一边擦拭额头上的冷汗。 难怪堂主说帮主喜怒无常,他真的很容易翻脸不认人,我们明明是好心嘛。沈昊辰的心里怦怦怦地直打鼓。 “哈哈哈……”费尔.楠柯突然朗声大笑,“跟得好!本帮主的保镖都被炸死了,刚好由你们替补。但是,你们要想好了,跟着我随时会掉脑袋的,难道你们就不怕被炸成灰吗?” 两个年轻人一挺胸膛,齐声道:“属下不怕,属下愿为帮主赴汤蹈火!” “好一个赴汤蹈火!本帮主批准了,从现在开始,你们就是我的保镖。目标,蓝威卡幻世纪酒楼,同赴鸿门宴!” “鸿门宴?” “耶!” 热血一阵澎湃,两个小伙子交换一下眼神,不由得都攥紧了拳头。 费尔.楠柯见洛克还痴痴地捧着那只烂鞋子,便一把夺过来,丢进角落,说道:“死的不是小哈,是赫克特e。” “什么?赫克特e死了?”洛克呆愣了半晌,忽然醒悟过来,“是啊,坐进迈巴赫里的是他们四个,难道他们都死了?” 费尔.楠柯沉痛地点点头,说道:“我对不起血猎,更对不起血月,害得她又少了四个属下。” 洛克突然瞪大了惊恐的眼睛:“天哪,幸好我没坐进迈巴赫,你不让我乘坐迈巴赫,难道已经猜出来它会爆炸吗?” “不!”费尔.楠柯摇摇头,说道,“如果我知道迈巴赫被动了手脚,我宁可一个人坐进去,也不会让你们坐进去。” “我……”洛克的脸红了,心想:我怎么能胡乱说话呢,楠哥他当然不会是那种人。 “我这样安排是为了满足他们的好奇心。我不让你乘坐迈巴赫是想和你聊天,所幸你我命大,逃过一劫。看来,你真是上帝派来救我的。” “嗤!”洛克撇了撇嘴,“都这种时候了还有心情说笑,赶快想一想,究竟是什么人在迈巴赫上动了手脚。迈巴赫不是和奥迪r8在一起的吗?它们可都是在安叔叔家的车库里。天哪!”洛克惊叫一声,“该不会每一部车都被动了手脚吧?” “你紧张什么?”费尔.楠柯斜睨了洛克一眼,“有人要取我的性命,自然是冲我来的,当然也只会对我的车动手脚。” “究竟是什么人这么大胆?难道是把定时炸弹安在了迈巴赫上?”洛克揣测着。 “嗯,情况有些不妙。”费尔.楠柯蹙紧了眉头,他用手撑着下巴,想了想,说道,“能令防弹性能极好的迈巴赫炸成碎片,此种手段不仅毒辣阴狠,而且相当专业。我怀疑是联邦特工干的。” “什么?联邦特工?”洛克瞪大了惊骇的眼睛,“这也太狠毒了吧!他们就真的很希望你死吗?” “希望我死的人多了。我的仇家遍布全世界,当然了,最大的仇家当属国际刑警与联邦特工。以往死在我手里的联邦特工和国际刑警不计其数,如果不把我绳/之以法,他们会觉得很没面子。半年前,基地组织头目被击毙,里察德.雷因‘剿匪有功’又被调回联邦调查局任司法部长,他可是我最大的仇家。我想,不只是这一次的车祸,包括在飞机上的遇刺,很可能都是里察德.雷指使的。” “里察德.雷……里察德.雷,这个名字感觉很熟悉,好像在哪里听过。”洛克喃喃着。 “你当然听过,是rose讲的嘛,他可是rose的上司。” “哦,我想起来了,在卫城宾馆,没错,是rose讲过。可是,你看起来并不像坏人嘛!”虽然洛克很担心,也很惊讶,但他还不忘戏谑一句。 “呵呵,我不像坏人吗?”嘴角上扬,扯起一个弧度,那是一丝凄苦的笑意,“当初在北美的时候,你可认定我是坏人的,死也不肯加入我的组织。如果不是我有耐心……” 第150节 洛克很尴尬,呢嚅道:“那时候我又不知道你就是……”洛克本来是想说“那时候我又不知道你就是米勒”的,他看到了坐在前面的沈昊辰和南宫映雪,遂急忙转移话题,“你不是有磁能源扫描系统吗?为什么没有觉察?” “是我太轻敌了,也是我太过于自信。我以为‘飞鲸帮’向商业化转型,直至与白道接轨,就能够走出国际刑警与联邦调查局的视线。想不到,他们依然不肯放过我。” “可是,联邦特工又是怎么做到的呢?” “我认为有两种可能:一种可能就是,迈巴赫在驶进安叔叔家前就被安置了炸弹,另一种可能则是在车库里被动的手脚。” 听到费尔.楠柯和洛克的议论,沈昊辰和南宫映雪只觉得颈窝发凉,“呼呼呼”,身上冷汗直冒。因为“迈巴赫zeppelin”是刑伟派副堂主狄威龙送过来的。如果“迈巴赫zeppelin”在驶进车库之前就被安置了炸弹,那么,不仅狄威龙,我们两兄弟,整个“半月堂”的弟兄,甚至包括三堂主在内都有被怀疑的可能。两个年轻人的心怦怦地跳着,他们已经心乱如麻。 费尔.楠柯看着两个如坐针毡一样的年轻人,突然笑道:“你们不必担心,昨晚我就已经见证了半月堂弟兄们的忠心,因此,你们大可以放心。” “我们……”两个年轻人脸红心跳,对于费尔.楠柯的这一番话,他们已经不知道是紧张、担忧,还是激动了。因为刑伟临走前曾经叮嘱过沈昊辰和南宫映雪:“你们别看帮主很年轻,他的心思相当缜密。虽然我跟了他将近十年,但是我仍然不是很了解他。因此,你们两个无论说话还是做事都要万分小心。你们都是高才生,更应该明白‘伴君如伴虎’的道理。” 第二百四十五章 同是天涯沦落人(上) “伴君如伴虎,伴君如伴虎……”刑伟的话在耳边回响,震得沈昊辰头皮直发麻。现在,对于费尔.楠柯和洛克的议论,沈昊辰也不敢插嘴,他只是朝南宫映雪施了个眼色,便小心翼翼地驾车。此时的沈昊辰,用“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来形容一点儿都不夸张,他是被吓怕了,他担心费尔.楠柯在自己的手上出事儿。一旦帮主在自己的手上出事儿,不仅有负三堂主的重托,也会令其它堂口的弟兄们耻笑,更重要的是,还会影响到三堂主的声誉,以及“半月堂”在“飞鲸帮”中的地位。 当费尔.楠柯和洛克、沈昊辰,还有南宫映雪步入“蓝威卡幻世纪酒楼”的时候,发现酒楼里熙熙攘攘,进出的客人很多。原来,这几天正是“新时代时装艺术节”召开的高峰期,入住酒楼的多数是世界知名人士,他们有来自文艺届、时装届、商届的名人和大亨,也有来自其它国家的政届要员。同时,由于叶枫和安琦大婚在即,也有不少人是赶来参加“橡胶大王”掌上明珠婚礼的,这些人多数是安启明的朋友,以及有生意上来往的客户。此时,“蓝威卡幻世纪酒楼”几乎暴满。 费尔.楠柯投上自己的名片,早已经守候在服务总台的部门经理接过名片,仔细地看了看,然后又上上下下地打量几个人一遍,这才说道:“顾问先生,董事长有请,请随我来!” 在部门经理的引导下,一行人乘坐电梯来到28楼,贵宾包厢。 部门经理说道:“顾问先生,方董事长正在赶来的路上。他遭遇车祸,恐怕要迟些时候才到,请您耐心等候。” “哦?遭遇车祸?”费尔.楠柯先是很惊讶,进而,他明白了,心想:原来方正太也在天桥上。于是,费尔.楠柯问道,“不知道方董事长情况怎么样,会不会有危险?” 部门经理说道:“请顾问先生放心,方董事长说,他没有受伤,但是,警方封锁了天桥,同时,由于董事长的座驾损毁,他的司机正驾车赶去接应。董事长吩咐,让我接待您和您的朋友,因此,我肯请您一定要耐心等待,如有什么需求尽管吩咐,我会一一照办。” 哦,原来是这样。费尔.楠柯说道:“你放心吧,我会等下去的。我也知道,今日你们酒楼业务很忙,那你先忙去吧。” 费尔.楠柯把部门经理打发走了。 “你们两个在门口守着,洛克,你跟我进去。” 费尔.楠柯让沈昊辰和南宫映雪守在包厢门口,他和洛克走进豪华包厢。 当洛克瞥见镜子里自己的模样时,吓了一跳。 “天哪!我就是这样走进酒楼的?” “不是这样会是什么样?”嘴角上扬,扯起一个弧度,那是一个无可奈何的笑容。 “难怪人们看我的眼神很怪异,你也不提醒我。难道不怕我给你丢脸?”洛克嗔怪道。 “我的脸早已经被我自己给丢尽了,你是当保镖的,担心什么?”费尔.楠柯戏谑道。 洛克仔细一瞧,发现费尔.楠柯也比自己好不到哪里去。此时,在明亮的灯光下,洛克看得极为清楚,费尔.楠柯的头发上沾着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灰烬,精致的面孔上也有类似于木屑一样的东西,特别是挺拔的鼻梁,上面粘着一块不知道是什么材质的碎片,还有,他那身原本洁白如雪的风衣也蒙上了一层灰尘。 “哈哈哈……”洛克暴笑起来,虽然他的西裤破了一个洞,但是,费尔.楠柯左手臂上的衣袖也扯下了一圈,现在,那脱离衣袖的一圈正耷拉在费尔.楠柯的手腕上。此时的费尔.楠柯,给洛克造成一种感觉,那就是——相当滑稽。 “我明白了,难怪部门经理打量了你半天,就你……咯咯咯,就你现在的样子哪像顾问先生。楠哥是名人,这回可糗大了!没有被狗仔队偷拍到吧?咯咯咯……”洛克捂着嘴巴笑个不停。 “哼,偷拍我?我敢说,没有我的允许,还没谁有这个胆量。”费尔.楠柯瞪起眼睛,又朝洛克晃了晃拳头,威胁道,“不许笑,再笑,我就……”他的拳头逼近洛克的面颊,却突然改变方向,骚向洛克的胳肢窝。 “呵呵呵……”洛克笑得肚子都痛了,他差一点儿没岔气,“楠哥,顾问先生,饶命,不笑了,我再也不敢了,顾问先生饶命!”洛克只好求饶。终于,费尔.楠柯停止了对洛克“用刑”。 直起腰,洛克扫视了一遍无比奢华的包厢,说道:“我们就这样坐在这里?这也太不协调了嘛!即便不被方正太笑话,这万一被服务小姐看到也丢人哪。” 费尔.楠柯瞧了瞧周围,说道:“也是,那就收拾收拾吧。” 费尔.楠柯把风衣脱下来,折叠几下,放在沙发上。现在,费尔.楠柯的上身穿着一件黑红相间、晶织纯棉法式长袖衬衫,这件衬衫再配上白色西裤,使费尔.楠柯看起来相当有风度。 洛克不禁有些嫉妒,撇撇嘴,说道:“你的容易哦,脱下来就完事儿。我呢,难不成要脱了裤子?” 琥珀色的眸子里闪过一抹戏谑的神色,费尔.楠柯轻笑一声,说道:“如果你愿意,也未尝不可。” “我……”洛克发觉自己失言,立刻窘得面色绯红。 洛克不敢出声了,他走进洗手间,把大花猫一样的脸洗了洗,然后把乱成鸡窝一样的头发冲洗了一遍。 “唉,今天真不顺,帅哥变衰哥。”洛克絮絮叨叨地抱怨着,“可惜了我的发型。” “同是天涯沦落人嘛,你看,我也没好到哪儿去。来吧,我帮你吹吹。”费尔.楠柯闪身进来,拿起吹风筒,呼呼呼地帮洛克吹起头发来。 “算了算了,你才是主角,还是由我来吧!”洛克夺下吹风筒,拧开了喷头,他帮费尔.楠柯洗起头发来。 两个人正东搞西搞呢,外面响起了一个温润的男声:“楠柯老弟,你在吗?” “鸿门宴开始了吗?”洛克调皮地眨眨眼睛。 “嘘!方正太来了。”费尔.楠柯做了个手势。 洛克急忙从衣袋里取出墨镜,架在脸上。两个人也顾不上再吹头发,拿毛巾胡乱擦了擦头发,互相扯扯衣襟,然后挺起胸膛迈步走出洗手间。 “正太兄,几日不见,一向可好?”费尔.楠柯与方正太握了手。 “不好意思!正太遭遇车祸来迟了,你们……这是?”方正太发现费尔.楠柯的头发还在滴水,并且额角上还有伤口,再一看洛克,他看到了洛克西裤上的洞。 细长的眼睛里闪过一抹担忧的神色,方正太关切地问道,“你们也遭遇了车祸?伤到没有?” “呵呵,是啊。”费尔.楠柯打趣道,“同是天涯沦落人嘛!不过没关系,正太兄不必担心,楠柯并没有受伤。倒是兄长你,你的手……”费尔.楠柯发现方正太的右手背在流血。 “哦,没事儿,我也遇到车祸,一点擦伤而已。” 想来上次在机舱里他替我挡了那一刀,是刀伤复发了。一种莫名的情绪从心底涌上来,费尔.楠柯很纠结,原本他怀疑这一切是方正太在演戏,但是现在,他又不敢确定了。 方正太在费尔.楠柯旁边坐了下来。洛克摆出保镖的姿态,他昂首挺胸,站在费尔.楠柯的身后,并且叉开两腿,将双手插进衣兜,好像随时都会掏出手枪一样。 方正太扫视了一下周围。电视里播放着mv,却没有声音。餐桌上摆放了鲜花、精美的小吃、香槟酒、果品等,只是,连自己在内,包厢里却只有三个人。偌大的空间里只有三个人,空气显得很沉闷,也很冷清。 唉,看来,他们终究是不肯原谅我了!眸子里闪过一抹失望的神色,方正太在心里叹息一声。 方正太启开一瓶香槟,一种混合着水果清香的酒味飘散在了空气里。呵,好香!洛克看着餐桌上诱人的液体,差一点儿流出口水来。 方正太为费尔.楠柯斟了一杯酒,说道:“楠柯老弟,我对酒文化知之甚少,也不知道这一款香槟适不适合你,尝尝看吧!” “正太兄太客气了!”费尔.楠柯接过杯子。方正太又为自己斟了一杯。 透明的水晶杯里盛满了淡金色的液体。费尔.楠柯呷了一口,忍不住赞道:“嗯,口感圆润,丰富纯厚,拥有浓郁的成熟水果香气,的确是好酒!如果我没猜错,应该是由产自法国勃根第的霞多丽酿制的干白葡萄酒。” “哦?楠柯老弟好眼力!”细长的眼睛里闪过一抹惊喜的神色,方正太举起杯子,说道,“来,我们干一杯。” “砰”,费尔.楠柯和方正太碰了一杯,各自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两个人一边饮酒,一边聊天。 不久,几个穿着西式礼服的漂亮小姐进来了,她们送上来满满一大桌子的菜。整整有二十道,都是具有世界各国风味的经典美食。 费尔.楠柯很尴尬,心想:看来,方正太没有想到我会只身来赴宴。 第二百四十六章 同是天涯沦落人(下) 费尔.楠柯抱歉地笑了笑,说道:“不好意思,让正太兄破费了。本来,安琦和叶枫就要上车了,谁知,她的一位远在澳大利亚的姨妈来了,那位姨妈已经十年没有见到安琦,她拖住安琦和叶枫,叙起了家常,我不好意思打扰,又怕错过时间让正太兄久等,因此,只带四位朋友来了。谁知,路上突发车祸,不仅座驾被轰上天,就连四位朋友也被炸死了。” “什么,竟然有这样的事?”方正太无比惊讶,“正太和李警司交谈过,听李警司说,警方在车祸现场发现半块有zeppelin标志的金属片。据正太所知,迈巴赫zeppelin这一车型全世界只有一百辆,并且限量订做。难道那辆zeppelin是楠柯老弟的座驾?” “不错。”费尔.楠柯点点头,“本来,应该被送上西天的是我。谁知,临出门时,我突然改变主意,坐进安琦的奥迪r8。幸好安琦和叶枫没有来,否则,后果将不堪设想。” 方正太一边擦拭额头上的冷汗,一边喃喃着:“你的朋友太不幸了,正太深感愧疚,如果不是正太相邀,他们又怎么会遭此劫难?幸好楠柯老弟平安无事,否则,正太万死亦难赎其罪!” 费尔.楠柯一摆手,说道:“正太兄言重了,类似的遭遇楠柯经历得多了。毕竟,楠柯吃的是黑道上的这碗饭,得罪的人多,仇家自然也多。” 方正太端起酒杯,说道:“楠柯老弟屡屡遇险,又数次化险为夷,当真是洪福齐天呢!来,正太再敬老弟一杯,算是为老弟压惊。” “谢正太兄!” “砰”,两个人又碰了一杯,然后一饮而尽。 “好在安琦的姨妈来得是时候,也幸好安琦和叶枫没有来,否则,正太更对不起他们了。” 安琦哪有什么远在澳大利亚的姨妈,他那是在忽悠你。洛克在心里偷笑着。 琥珀色眸子凝视着漆黑如墨玉般的瞳孔,费尔.楠柯幽幽地说道:“正太兄何出此言?爱上一个人并没有错。” 方正太尴尬地笑了笑,说道:“楠柯老弟有所不知,对于安琦和叶枫,正太实在是深感愧疚。这事说来话长,还要追溯到十年以前……” 方正太把儿时将叶枫和安琦踹下水的事儿说了一遍。末了,方正太自嘲地笑笑,说道:“有道是‘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这不,我也为此付出了代价。” 方正太并没有说出落下心痛病的事儿,而费尔.楠柯则以为方正太所说的“代价”是相思之苦。 费尔.楠柯轻笑道:“哦,原来是这样。正太兄大可不必放在心上,谁都有糊涂过的时候,况且那是儿时,估计他们早都忘了。小时候,我也是很顽皮的,记得绮儿出生的时候,我刚好五十……” 洛克一听,费尔.楠柯要说漏嘴了,遂急忙抬脚。坚硬的鞋头踹中了费尔.楠柯的小腿肚子。 费尔.楠柯痛得直皱眉,他猛然醒悟过来,当他看到方正太一脸惊讶的神色时,遂急忙说道:“我刚好五十天,呵呵,我比安琦大……五十天。” 费尔.楠柯尴尬不已。他本来是要说“我刚好五十岁,我还捏过绮儿的脸蛋,把她捏哭过。”被洛克踹一脚他才反应过来,进而一想:现在的安琦比我小得多,五十天也不对呀。费尔.楠柯急忙晃晃脑袋,猛眨了两下眼睛,改口道,“应该是……我刚好五百天。” 费尔.楠柯不好意思地笑笑,说道:“让正太兄见笑了,今天中午和昨天晚上,我一直都在饮酒,想来是饮多了,醉话连篇。见笑,见笑!”说着,费尔.楠柯为自己斟了一杯酒,咕嘟嘟几口下去,杯子见底了。他是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 方正太宽容地一笑,说道:“正太已经想到了,连日来,安家府邸门庭若市,想必楠柯老弟多于应酬。今晚能请到老弟,正太倍感荣幸。毕竟,酒饮多了伤身。我看,不如吃些菜肴吧,我们一边吃,一边聊。” “也好。”费尔.楠柯就坡下驴,遂放下手中的杯子。 方正太看向洛克,微笑着说道:“这位小兄弟也坐吧,一起吃。哦,对了,门口的那两位兄弟也让他们进来一起吃吧,这些本来就是为你们大家预备的。” “这……”费尔.楠柯面露为难之色。 “老弟尽管放心。连日来,有不少国际知名人士下榻蓝威卡,为此,我加强了酒楼的安全防卫措施,我已经把n市的武装特警支队调来酒楼。” “武装特警?呵呵,正太兄当真是交际广泛,本事了得哦。虽然楠柯一向和军方有交往,但是,警方,呃,警方……” 方正太笑道:“正太是生意人,自然需要警方庇护。楠柯老弟大可放心,虽然你我是最近才相识,但是,正太仰慕老弟已久。正太的为人,相信楠柯老弟你一定是了解的。” 费尔.楠柯尴尬地笑了笑,说道:“正太兄不要误会,楠柯并非是怀疑兄长的为人,楠柯对于警方这个字眼实在是太敏感,因为我走的是黑道嘛。来来来,大家吃菜,否则岂不是辜负了正太兄的一番美意。” 费尔.楠柯朝洛克摆摆手,说道:“你去,把他们两个叫进来,一起吃。” 洛克出到门外,把沈昊辰和南宫映雪唤了进来。大家一边举杯,一边品尝美食。费尔.楠柯刚吃了一口菜,商务手机的音乐响了起来。 “不好意思,先接个电话。”费尔.楠柯放下手中的刀叉,走到窗前接听电话。 第151节 电话是刑伟打来的。刑伟讲话的语气都带着颤音:“头儿,你……怎么样?伤到没有?你可千万不能有事啊!我……” 费尔.楠柯急忙安慰刑伟道:“老三,我还活着,什么事儿都没有……” “方才我看了新闻,n市天桥上发生一起特大爆炸案。警方说被炸毁的是迈巴赫和奥迪r8,属下……属下记得你说过今晚要去蓝威卡赴宴。属下以为……” “被炸死的是四个保镖。你不必紧张,我相信你。听沈昊辰说,迈巴赫是你一大早遣狄威龙送来的。迈巴赫在安叔叔家的车库里停放一整天,安家人多眼杂,很可能是有仇家混进来在迈巴赫上安装了定时炸弹。你放心,我很好,我在和方董事长叙旧……” 费尔.楠柯挂了电话,回到餐桌前嗔怪沈昊辰:“昊辰,为什么不告诉刑堂主,你不知道刑堂主会很担心吗?” 一对黑眼珠转了转,沈昊辰急忙应道:“对不起,董事长!刑堂主交待,没事儿不准给他打电话,如果属下给他打电话就说明您有事儿。您若是出事儿,刑堂主不仅会失眠,病情还会加重。” “你呀你,油嘴滑舌!算了,吃菜吃菜!”对于沈昊辰的机灵劲儿,费尔.楠柯很是佩服。 刚吃了两口菜,手机又响了,费尔.楠柯也懒得起身了,他左手拿刀叉,右手接听电话。 这次,电话是安启明打来的。安启明也看到了电视录像,他听说傍晚的时候,费尔.楠柯带着人驾车出去了,他以为费尔.楠柯出事儿了,遂打电话询问。 “谢谢安叔叔,楠柯一切都好……”接完安启明的电话,费尔.楠柯又看到了来电显示,是埃迪普斯打来的。费尔.楠柯把电话拨了过去,埃迪普斯说已经向上峰请了假,明天午后赶到东南亚,末了,埃迪普斯还说,蝎子的伤好了,已经出院,他本打算送蝎子去美洲,蝎子坚持要来东南亚。 “那你就把他带来吧。我知道,他离不开我。”费尔.楠柯说道。其实,他也很想念印第安两兄弟。只是,蜈蚣还在美国,估计没有半年他是出不了院的。 费尔.楠柯刚放下手机,音乐声又响起来了,这次打来的是杜洛.佩雷斯,他说明天傍晚能赶到东南亚。 “不好意思!”费尔.楠柯抱歉地笑笑,“安琦大婚,我把三大天王都喊了来,给安叔叔捧个场,添些人气儿。” “那是,那是,应该的。你是安琦的义兄嘛。”方正太笑了笑,但是,笑得很勉强,也很不自然。 吃着吃着,聊着聊着,不知不觉间已经过去两个多小时了,看看晚宴接近尾声,维尔并没有出现。费尔.楠柯瞅了瞅洛克,洛克瞧了瞧费尔.楠柯。 费尔.楠柯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道:“正太兄,怎么没见你的保镖啊?是不是蓝威卡人手不够,都端盘子去了?” “哦,对不起,让老弟见笑了!正太真是健忘,正太说过要介绍塞维给你认识的。不巧的是,塞维出差,去了南非,他明天才能回来。” “哦,原来是这样。不急不急,我打算在n市再盘桓几日,我想,回美洲之前,应该有缘一睹塞维真颜的吧?” “呵呵,老弟说笑了,塞维之所以戴墨镜,是因为他有一对红色的瞳孔,我怕他吓着别人,所以才不敢让他以真面目示人。” “红色瞳孔?” “有红色瞳孔的人吗?” 沈昊辰和南宫映雪抬起头来,一脸的惊讶。 洛克急忙把墨镜扶了扶,心想:听他们的口气,好像红色瞳孔的人都不是人一样。我的瞳孔也是红色的,好在我能敛住眸光,否则,说不定早被当成怪物看待了。看来,沦落到未来世界中的维尔,日子也不会好过到哪里去。 洛克突然同情起维尔来。 第二百四十七章 残忍的上帝 “哦,我想起来了。”南宫映雪一副恍然大悟状,“我看过一部电影,片名叫《暮光之城》,讲的是吸血鬼爱上人类女孩的故事。电影里的吸血鬼在吸血前瞳孔会变红,表哥,你说……” “说什么说?净瞎掰扯!忘记堂主是怎么交待的了?”沈昊辰压低声音,并捅了捅南宫映雪。南宫映雪急忙闭了嘴。 费尔.楠柯笑了笑,说道:“某些人生来就有异于常人的瞳孔,这并不奇怪,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嘛。就拿我来说吧,我的瞳孔是琥珀色,就像这葡萄酒;叶枫的瞳孔是紫色,就像紫水晶;rose的瞳孔是碧绿色,就像翡翠石;正太兄,正太兄你的瞳孔是黑色,就像,就像……”琥珀色的眸子迷离起来,费尔.楠柯突然说道,“正太兄的眸光很熟悉,楠柯总觉得好像很久以前就见过。” “哦?”幽深得犹如一方古潭的眸子骤然一亮,方正太惊讶道,“正太也是这样认为,正太总觉得很久以前我们就已经认识了。” 洛克说道:“或许你们梦见过对方吧。” “梦?不不不。”费尔.楠柯摇摇头,说道,“是真真实实的见过,就在不久前。哦,我想起来了。” 琥珀色的眸子闪亮起来。大家都把目光集中在费尔.楠柯的脸上。 费尔.楠柯说道:“正太兄的眸光与安琦妹妹一样,都是如同墨玉一般的颜色。” “嗨!” “唉!” 响起一片失望之音。 洛克嗔怪道:“楠哥是不是真的饮多了?安琦和方老板都是e国人,眸子自然是一样的颜色咯。” “哦?是吗?我怎么就没想到。”费尔.楠柯抓了抓头皮,尴尬地笑笑,“我今天好像有点儿不对劲儿,可能是饮多了,酒到现在还没醒。” 费尔.楠柯看了看手机,现在的时间是晚上22:15分,看看大家吃得也差不多了,费尔.楠柯站起来说道:“正太兄,时间不早了,明天三大天王来n市,他们也一定会把我往死里灌,我想,我还是告辞了。感谢正太兄的盛情,咱们来日方长!” “既然这样,老弟就早点儿休息吧。正太不勉强了,正太送你们。”说着,方正太站起来,与费尔.楠柯握了握手。 沈昊辰抓起费尔.楠柯的风衣。 一行人乘坐电梯往楼下来了。在电梯到达三楼的时候,方正太停下来,说道:“请稍等,正太有一件礼物是送给叶枫和安琦的,麻烦楠柯老弟代为转交。” “哦?好的,举手之劳。” 一行人站在三楼的楼道里等候方正太。洛克暗想:绮儿就要当新娘子了,连方正太都要送礼物给她,我应该送份什么礼物给她呢?正想着呢,方正太已经从办公室里出来了。 方正太把一个包装精美的盒子交到费尔.楠柯的手里,说道:“虽然安琦很讨厌我,但是,我们从小一起长大,于情于礼,我都要祝福她的。我以为安琦今晚会来,也本打算亲自把它交到安琦手里,看来,现在只能麻烦楠柯老弟了。哦,对了,交给叶枫也可以,都一样的。” “正太兄无须客气,举手之劳嘛。”费尔.楠柯刚转身,忽又说道,“哦,对了,差点儿忘记一件事儿,明天我的三大天王抵达n市,他们也想入住蓝威卡,不知正太兄你这里还有没有房间?” “有,当然有。老弟尽管放心,都是总统套房。不如老弟你也留下吧?我想,安家现在一定有很多人,你入住安家也不一定方便。” “这……”费尔.楠柯迟疑了一下,说道,“明天吧,明天我再来。今晚发生车祸,安叔叔还有安琦他们见不到我一定会很担心。” “哦,也好。” 方正太又走进电梯,他是想送费尔.楠柯下楼。 “正太兄,请留步,我不搭电梯了,反正只有两层,我步行下去。或许是酒劲儿上来了,乘电梯令我头晕。” “好吧,老弟慢走,明天我们再见。” 方正太走出电梯,又和费尔.楠柯握了握手,直到费尔.楠柯等人的身影消失在楼道的拐角处,他才走回办公室。一走进办公室,方正太就扑倒在办公台上,方才在酒桌上他的心就痛起来,只是,为了不被费尔.楠柯瞧出来,他偷偷地吃了止痛片,然后硬是咬牙挺了过来。现在,牙齿几乎被他咬碎了。 “安琦,再过一天你就是叶枫的新娘子了,我送给你的礼物你或许会不屑一顾,但是,我真的希望你能把它戴在手指上。我本打算亲眼看着你步入教堂,亲眼看见叶枫为你戴上戒指,亲眼看见你原谅我的微笑。可是,我看不到,也承受不了了。” 疼痛犹如刀剜斧锯,一阵紧似一阵,意识朦胧起来。方正太看到了自己的心,滴血的心已经支离破碎,仿佛就要化成飞灰随风飘散了一样。方正太崩溃了。 颤抖的双手拉开抽屉。方正太抓起那把意大利伯莱塔92f手枪,抽出弹匣一看,里面装着满满的枪弹,一共15发。 “哈哈哈……哈哈哈!”方正太大笑起来,“塞维,我知道,你担心我想不开,所以把枪弹藏起来,可是,你知道吗?就像文件有备份一样,我的枪弹也是有备份的。当你从南非回来的时候,一定会看到一具尸体,一具冰冷的尸体。哈哈哈……哈哈哈!”凄厉的笑声在空旷的办公室里回荡着。 方正太把弹匣装进手枪,然后拉开了保险,他把枪口指向自己的太阳穴。双眼一闭,就听“呯”“啪”两声。 当方正太睁开眼睛时,赫然发现自己还活着。面前的墙壁上竟然有一个弹孔,手枪,呃,手枪竟然掉到了办公桌的台面上。 “为什么会这样?难道我连把手枪都拿不稳了?”方正太很惊讶。他拾起手枪,重新抬起枪口,再次把枪口指向太阳穴。“呯”“啪”,同样的两个声音之后,面前的墙壁又多了一个弹孔。方正太发现自己仍然活着,而手枪则又掉到了办公桌上。 “真是见鬼了,明年的今天就是我的祭日,今天,我非死掉不可!”倔脾气上来了。方正太再次拾起手枪,这次,他把枪口对准了胸口。方正太闭上眼睛,心想:我就不信你还射进墙壁。 “呯”“啪”两声,同样的声音响了三遍。当方正太睁开眼睛时,发现自己依然活着,面前,面前的墙壁上又多了一个弹孔。 “见鬼了,一定是见鬼了!上帝啊,既然你不让我死,为什么还要这样折磨我?”方正太抓狂了,他怒吼一声,猛地抓起桌面上的手枪,狠狠地掷了出去。 伯莱塔92f手枪在空气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然后落进一只白皙的手里。 “乒乒乓乓,哗啦!”办公桌上的一堆文件,还有笔记本电脑都被方正太扫到了地板上。 “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黝黑的眸子里透射出悲苦和无助,方正太颓然地坐了下来。他惊讶地发现,疼痛不知何时消失了。 “上帝呀,你不希望我死,是想让我亲眼看着安琦被叶枫抱上花车吗?你好残忍!也罢,我就暂且苟活几日。”合上漆黑得犹如墨玉般的眸子,两行清泪自方正太的眼角滑落下来。 当费尔.楠柯和洛克等人来到一楼,即将步入正门大厅的时候,洛克突然大叫一声:“等一等!” “出了什么事儿?干嘛一惊一诈的?”正在思考问题的费尔.楠柯被吓了一跳。 “楠哥,你快看!”洛克指了指费尔.楠柯的手。 大家低头一看,费尔.楠柯的左手,那枚雪亮的磁欧石戒指在发光。 “我的也在发光。” “是啊,我的也是。” 沈昊辰和南宫映雪低声嚷叫着,他们看到自己左手食指上的“钻石”戒指一闪一闪的。 “嘘!别出声。”费尔.楠柯做个手势,阻止了那两个年轻人。 费尔.楠柯望向自己的手指,由一整块磁欧石雕刻而成的戒指,呈多面体形,它所释放的能量涵盖了三里地的范围。它之所以发亮,是因为这附近也有佩戴磁欧石戒指的人。 费尔.楠柯说道:“没什么大惊小怪的。蓝威卡幻世纪酒楼是n市最著名的一家酒楼,有我们的弟兄光顾酒楼也不奇怪。走吧,再不回去大家会担心的。” 半个小时之后,“保时捷”驶进了安家府邸。安启明和叶书槐两对夫妇,绮儿、叶枫、冥王,以及血月还有四个大角星人,早已经守候在车库旁边了。就连跛子李也踮着脚,翘首望着。 当大家看到费尔.楠柯和洛克,以及沈昊辰、南宫映雪走出“保时捷”的时候,先是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然后又紧张起来。因为傍晚驶出车库的是“迈巴赫”和“奥迪r8”,现在回来的却是一辆“保时捷”,同时,又少了四个年轻人。 看过车祸录像的人明白了,于是,大家纷纷安慰血月和四个大角星人。 “总瓢把子,你……”怒水蛟抓着费尔.楠柯的手臂,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一遍,哽咽着说不出话来。 “怒叔叔,您终于回来了,太好了!”费尔.楠柯拥抱了怒水蛟,并安慰道,“怒叔叔不必担心,楠柯没事儿,您看,我这不是好好的吗?”看着那张布满关切和焦虑的面孔,心里不由的一热,费尔.楠柯差一点儿落泪。 “没事儿就好,没事儿就好!总瓢把子,你……先歇着,我……巡夜去了。”怒水蛟急忙转身,匆匆离去,他不敢停留,再多呆一秒钟,他怕会控制不住自己的眼泪。 第二百四十八章 人死不能复生 绮儿扑过来,一头钻进费尔.楠柯的怀里,仰起粉嫩的俏脸,黑葡萄般的大眼睛忽闪着:“好可怕的车祸!当我看到录像的时候吓坏了,我以为再也见不到哥哥了,幸好哥哥没事。” 玉白的手指捏捏绮儿的脸蛋,费尔.楠柯柔声说道:“放心吧,哥哥福大命大,死不了的。” “咳咳!”薛紫荆和丈夫对视一眼,遂假装咳嗽两声,说道,“安琦啊,后天你就是枫儿的新娘子了,今天忙了一天,一定是太累了,不如早点儿休息吧。” “哦,伯母说的是!”绮儿的脸红了。绮儿冰雪聪明,当然明白薛紫荆话中的含义,薛紫荆是在告诫自己:后天你就是叶家的媳妇了,要注意自己的言行。 唉,你又不知道,我们原本就是亲兄妹,我们小时候更亲昵的。绮儿在心里叹着气。 叶枫把绮儿揽进怀里,紫水晶般的眸子深情款款地凝视着那对黑瞳。 虽然已经无数次地看见过两个人浓情蜜意的样子,也曾经以为自己真的放下了,但是,一想到自己深爱的佳人即将成为别人的妻子,洛克就不免肠胃一阵痉挛,心也于一瞬间跌到了谷底。他悄悄转身,让自己离他们的距离远一些,他怕听到两个人的情话,他怕那些话会令自己疯掉。即便如此,听力极其敏锐的洛克还是听到了他们的悄悄话。 第152节 “安琦别介意,母亲是华人,她的思想比较保守,同时也是因为她不了解情况。”叶枫歉意地笑笑。 翩跹如蝶翼的睫毛忽闪几下,绮儿调皮地一笑,说道:“那以后安琦只允许枫哥哥捏脸蛋好不好?” “好啊!”说着,叶枫真的朝绮儿的脸蛋捏了一把,“安琦的脸蛋肉呼呼的,摸上去好舒服,难怪楠哥那么喜欢捏。枫哥哥也喜欢捏,以后每天都要捏一次。” “枫哥哥坏死了!安琦不理你了!”红嘟嘟的嘴唇撅起来,绮儿佯装生气了。 “傻丫头,生什么气?安琦一生气就不好看了。来,让枫哥哥吻一个。”叶枫俯下头,将一个香甜的吻印在绮儿的脸颊上。 “吻这里,吻这里,还有这里……”调皮劲儿上来了,绮儿的纤指忽而指向额头,忽而又指向鼻子、眼睛和眉毛。 叶枫把嘴巴附在绮儿的耳朵上,温柔地说道:“这里人太多了,安琦不怕难为情吗?不如我们回房间,关上门,枫哥哥要把安琦吻个遍,连根毫毛都不放过。” “哎呀,羞死人,枫哥哥坏死了!”绮儿捂着跟桃花一样红艳艳的脸,飞也似地跑远了。 “呼呼呼”,洛克感觉脸上有火苗在窜动。唉,你们怎么能如此漠视哥的存在!望着那个远去的纤细身影,空落落的心发出一声沉重的哀叹。 直到此时,洛克才发觉,十万年前的一万年前就被自己深埋心底的那枚种子早已经生根发芽,并且疯长成了一棵参天大树,现如今要想把它连根拔去,那该有多么的难! 紫水晶般的眸子溢满了笑意。叶枫对父母说道:“夜深了,你们也回去吧,我要和朋友们聊聊天。” “嗯,记得不要聊太晚,就要当新郎官了,当心熬坏皮肤。”薛紫荆心疼儿子。 “你就别操心了,一个男孩子,怎么会熬坏皮肤?我们走吧!”叶书槐拉着妻子的手,和安启明两夫妇一起向宅子里走去。 “赫克特e,赫克特e!”冥王把头探进“保时捷”里,他发现车厢里并没有人,遂奇怪地问道,“赫克特e哪里去了?他不是跟你们一起出去的吗?” 冥王发现了跌在角落里的一只皮鞋。冥王把皮鞋拿出来,兴奋地嚷嚷着:“这是本人的那只鞋子哦,怎么会烂成这样?又怎么会在你们的车子里?” 洛克把嘴巴附在冥王的耳朵上,低声说道:“别闹了,快把它丢了。赫克特e已经死了。” “什么?赫克特e死了?”冥王怔了怔,“本人明白了,难怪找了许久都不见鞋子,他穿走了本人的鞋子,他……他再也不会陪本人赛跑了。本人再也没有机会赢他了,本人是想光明正大地赢他一次的。” “啪嗒,啪嗒”两滴清亮亮的液体从水蓝色的眸子里流淌出来。冥王抱紧了那只烂鞋子。看着冥王伤感的样子,洛克的鼻子也发酸了。 “血月,血猎还没有回来吗?”费尔.楠柯走向血月。 血月疲惫地摇了摇头。四个大角星人没说话,都定定地站在血月身边。 “对不起!”费尔.楠柯拍拍大角星人们的肩头,沉痛地说道,“你们的兄弟回不来了,他们……”费尔.楠柯吸了吸鼻子,愣是把即将涌出眼角的泪水收了回去。 “你们去吧!记住自己的职责,好好值夜。”血月挥挥手,四个大角星人隐没在了黑暗里。 “对不起,你又少了四个族人。唉,都是我,是我害得你们无家可归!”费尔.楠柯觉得最对不起的人就是血月。 “没关系,这是他们的职责,即便身死,只要能保全客户就是他们的荣耀。哦,对了,你的怒水蛟叔叔回来了,他带人来负责府邸的警戒工作。我……我有些累了,我去休息了。” 血月转身离去了。洛克看到血月一边走,一边在擦眼泪。 琥珀色的眸子里突然闪过一道凛然的寒光,费尔.楠柯攥紧了拳头,他在心里说道:对不起,血月!我们哈比星人亏欠了你。如果我能活着离开地球,我定要灭掉矛迪克星人,替你夺回大角星!” 洛克扯了扯冥王的衣角,说道:“走吧,该休息了。人死不能复生,请大人节哀!” “是啊,楠哥,你也累了一天,不如你们早些休息吧。怒叔叔已经回来了,有怒叔叔在,你就不用担心了。”叶枫说道。 “哦,对了叶枫,去我房间一趟,有件事得和你聊一下。”费尔.楠柯朝洛克和冥王挥挥手,“你们两个去洗漱休息。小哈,如果你舍不得那只鞋子就拿回去,将来带回家留作纪念吧。” 冥王还真就抱着鞋子走了。费尔.楠柯苦笑着摇了摇头,心想:这对冤家,竟然打出感情来了。 费尔.楠柯见沈昊辰和南宫映雪还站在附近,遂朝他们摆摆手,说道:“你们两个也跟他们去吧,有什么需要只管找安琦。” “是,属下遵命!”两个小伙子朝费尔.楠柯鞠了一躬,然后跟着洛克去了。 “楠哥,你有什么话尽管说,不管什么样的打击叶枫都能承受。”在费尔.楠柯的房间里,叶枫说出了一直想说的话,他以为费尔.楠柯找到了另外一个叶枫。 费尔.楠柯笑了笑,安慰道:“你不必担心,我答应你的事情就一定能做到。我找你来是因为有样东西要送给你。” 费尔.楠柯取出一个包装精美的盒子。 叶枫疑惑道:“这是什么?楠哥送给我的礼物?” “不”费尔.楠柯摇了摇头,说道,“你一定想不到,这是方正太让我转交给你的。他说是送给你和安琦的。” “为什么?他为什么要送礼物给我们?”叶枫很惊讶。 “你听我说。”费尔.楠柯把叶枫按在沙发上,“我和方正太有过两次深入的交谈,我了解,方正太他患有心病……” “心病?不,应该是相思病。”叶枫的情绪很激动,他又站了起来,说道,“我知道,打从小时候起,他就喜欢安琦,他一直都没有放弃对安琦的感情。” “别紧张,你听我说。”手臂上用力,费尔.楠柯又把叶枫按回沙发里,“我能够感觉得出,方正太是一个很能容忍的人,他的心灵正承受着双重的痛苦。或许他没有放下对安琦的感情,但是,他对你们的祝福是真心的。你为什么不打开盒子看一看呢?” 叶枫想了想,说道:“叶枫相信楠哥。叶枫听楠哥的。” 除去包装,叶枫看到了一个饰有金银,并且镶嵌珠宝玉石的盒子。盒子小巧玲珑,并且古香古色,上面还雕刻有精美的花纹图案。盒子打开之后,里面是一张精美的信笺。 “呵,用这么昂贵的盒子装一张字条,方正太也真是够怪异的。”叶枫感觉很不理解。他把信笺拿出来,然后看到了两枚戒指。 “呀,它们好美!”叶枫忍不住赞叹,“我和安琦几乎跑遍了n市的珠宝店,都没有找到理想的戒指。它们太神奇了,简直就是为我们精心打造的。” 费尔.楠柯看到两枚钻石戒指,一大一小,纯净透明,带有淡蓝色调。它们的形状是盛开的朱瑾花。 “啧啧啧,当真是极品钻石。我相信,此种款式的戒指整个地球独一无二。戴上吧,试试看,不知道合不合适。”费尔.楠柯说道。 叶枫拈起那枚大的戒指,把它套在左手的无名指上。 “哇,刚好合适!”叶枫惊喜不已。 “放心吧,安琦的这枚也一定合适。我想,这是方正太特意为你们订做的。念在他一片诚心的份上,原谅他吧!” “原谅他?”叶枫很惊讶,“他爱安琦,说明爱琦太有魅力了,这又有什么错啊?” “看看信笺吧!如果我没猜错,应该是一份检讨书。”费尔.楠柯微笑着说道。 “检讨书?”叶枫惊讶不已,遂急忙展开信笺。他看到了几行用钢笔书写的汉字,是相当漂亮的行楷,字数并不多,但是,每个字都力透纸背,不仅彰显着霸气,更有一种王者般的风范。 第二百四十九章 山雨欲来 方正太的父亲是e国人,母亲是中国人,他也只能算是半个华人,大家从小就读英文学校,想不到他的汉字写得比我还好!叶枫羡慕不已,他自叹不如。 叶枫迅速地阅读起来。 叶枫: 对不起!这封信迟到了,它本该在十年前就寄出的,可是却被我推迟了一年又一年。 你还记得吗?那一年我把你和安琦踹下水,而你和安琦又救了我。这件事一直压在我的心头,让我痛苦了十年。我不期望能得到你的谅解,我只希望你好好照顾安琦,一心一意地对待安琦。即便正太身处另外一个世界,也会深深地为你们祝福。 这对戒指是正太为你和安琦定做的,希望你能亲自把它戴在安琦的手上。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希望你能做到。 方正太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短短的几句话中饱含着无比真挚的情感,却又透射出一丝悲凉与凄切之意。紫水晶般的眸子里闪烁起一片星光,叶枫差一点儿落泪。 “其实,我和安琦早已经忘记了,你又何必耿耿于怀呢?”叶枫转向费尔.楠柯,说道,“楠哥,我怎么感觉自己是第三者,好像是我破坏了他们的感情一样。” “怎么又来了?不许胡说!”费尔.楠柯嗔怪道,“你已经原谅了他,他自然不再纠结,你们之间的恩怨到此一笔勾销。安心做你的新郎官!” “嗯!”叶枫用力地点了点头,“请楠哥转告方正太,叶枫是吃过醋,但是,叶枫从来都没有恨过他。” “你放心,我一定会转达。回去吧,好好休息!”费尔.楠柯挥挥手。 叶枫收好戒指,道了一声晚安就出去了。 一夜平安无事。 第二天上午,安氏府邸热闹非凡,安启明、叶书槐两夫妇的亲戚、朋友,安琦和叶枫的七大姑八大姨什么的都陆续赶来了。现在的安家,用一个“门庭若市”来形容是远远不够的。安启明和叶书槐两夫妇忙着接待客人,自然无暇关注这些年轻人。 费尔.楠柯起身后来到阳台上,他看了看手机,现在的时间是11月10日上午8:36分,再有五个多小时蝎子就到了。他向远处眺望了一阵儿。 空气里混合着花草的清香。偶尔还会有一丝风从面颊拂过,虽然有些微凉,却也十分舒爽。 今天的天气仍然不见好转,虽然没有下雨,但是空气很沉闷。天空中笼罩着一层层阴霾,那种灰蒙蒙的颜色,只看上一眼,就让人立刻心生压抑感。 唉,情况可真是不妙!最好不要下雨,尤其是明天,能让绮儿和叶枫顺利完婚,我也算是了了一桩心事。费尔.楠柯在心里叹息一声。他闭目沉思了一会儿,然后拨通了卡洛.丹的电话。 放下手机,费尔.楠柯扫视一眼周围,庭院里,甬道上,人来人往。礼仪公司的工作人员们都在忙着布置现场,花园已经被装饰得五彩缤纷,就连朱瑾树都被挂满了气球和彩带。到处呈现出一片喜气洋洋。只是,老天爷很不给力,依然阴沉着脸。 费尔.楠柯看到了安琦和叶枫,他们在和一群少男少女聊天。他们应该是安琦和叶枫的同学吧,也不知道威廉.詹姆斯有没有空闲,一直没见他来过,还有rose…… 一想到rose,费尔.楠柯的脸红了,心里就像有只小鹿乱撞一样“噗通噗通”地响个不停。难道真的如同洛克说的那样,我也恋爱了?“冷血修罗”恋爱了,并且还爱上自己的死对头。费尔.楠柯苦涩地笑笑,心想:我是一个“罪恶滔天”的黑帮头子,任何一个警方中人把我揖捕到手都是奇功一件。那个女孩,如出水莲一样纯洁、似玫瑰花一样娇艳的女孩,她真的只是为参加安琦的婚礼而来吗?琥珀色的眸子里掠过一道阴影。费尔.楠柯垂头陷入沉思。思索了一阵儿之后,他拨通了汤姆.比尔查的电话。和汤姆.比尔查通完话,放下手机,想了想,他又开始拨打刑伟的电话。 “笃笃笃”,费尔.楠柯刚接通电话,传来了敲门声。 “老三,等候我的消息,我发短信给你。” 匆忙收起手机,费尔.楠柯来到门外。他看到了沈昊辰和南宫映雪,以及安家的佣人——王妈。两个小伙子并没有离开,他们深知自己作为保镖的职责,因此,昨夜他们轮流守候在门口。 “董事长,您还没用早餐呢?”沈昊辰说道。 “几位先生,请随我来!”说话的是王妈。 在王妈的引导下,几个人步入餐厅吃早点。费尔.楠柯扫视一眼餐厅,他没见到洛克和冥王,以及大角星人。 “董事长,他们都用过了,就我们几个没有吃。”南宫映雪小心翼翼地说道。 想来是昨晚饮多酒,睡得太沉,竟然没有听到“报时器”的语音提示。饮了一杯牛奶,又吃了几片三明治,就算用过早餐了。对于吃早餐,费尔.楠柯一向很马虎,他已经习惯了。 草草地吃了早点之后,费尔.楠柯给刑伟发了一条短信。当刑伟看了短信之后,脸色变了变,然后就迅速地把短信删除了。 费尔.楠柯坐在餐桌前,瞅着两个狼吞虎咽的年轻人发呆。当南宫映雪突然抬头,看到射向自己的琥珀色眸光时,他窘迫不已。南宫映雪一边用纸巾揩去腮边的奶酪和果酱,一边结结巴巴地说道:“董……董事长,属下的吃相是不是很不雅观?” “董事长,您……用过了?怎么这么快?”沈昊辰早都饿得两眼发绿,因为昨晚他就没吃饱,方才他只顾吃了,根本没注意到费尔.楠柯是不是吃过。 “哈哈哈……”费尔.楠柯突然朗声大笑,“以后用餐不必等我。”说罢,起身向外走去。 两个年轻人先是面面相觑,然后“啪”的一声,各自丢下手中的刀叉,抓起纸巾胡乱抹了几下嘴巴,也跟着向外走去。 费尔.楠柯来到花园。冥王正坐在秋千架上,垂着脑袋,耷拉着两条长腿,悠悠地晃荡着,一副百无聊赖的样子。洛克坐在冥王对面的草坪上。四个大角星人则坐在凉亭里,一下子少了四个兄弟,他们的心情也不好,一个个变得很安静。 费尔.楠柯在洛克的身边坐下来,洛克正在拨血猎手机的号码。 “别浪费时间了,血猎是不会出现的。” “为什么?”抬起惊讶的眼眸,洛克望向费尔.楠柯。 第153节 “他的目标是维尔。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血猎是追踪维尔去了。” “嗯,楠哥的话很有道理,难怪他的手机总是关机。”洛克停止拨号,叹了一声,“唉,他们是一万多年的冤家,难道要生生世世纠缠下去吗?” 琥珀色的眸子望向天空,费尔.楠柯幽幽地说道:“山雨欲来风满楼!我想,这段恩怨很快就会了结。” “楠哥,你好像有心事,在担心什么?”洛克的心不由地一紧。 费尔.楠柯并没有回答洛克的问话,而是抬手指着天边的乌云,说道:“看到没有?宙斯要发怒了。他所在的空间一定发生了什么变故,所以才会影响到我们这个空间。” 顺着费尔.楠柯的手指看去,洛克看到了涌动的乌云,它们就像集会一样在往一起聚拢。 洛克有心要缓解令人压抑的气氛,遂调侃道:“想必宙斯发觉雅典娜要嫁人,生气了吧。” 琥珀色的眸子徒然一亮,费尔.楠柯说道:“要不怎么说你是我的知音呢,你还真就跟我想到了一起!我想,我应该阻止卡洛.丹的婚礼,如果把卡洛.丹和潘娜雅的婚礼搅黄,宙斯的火气就会消,那样的话自然就不会影响到我们这个空间。天气变好了,大家的心情都好,那么,叶枫和安琦的婚礼也应该会顺利进行。” “这……好吗?华语中有一句话说‘宁拆十座宙,不毁一桩婚。’你这是棒打鸳鸯。”洛克对费尔.楠柯的提议持怀疑态度。 “嗤!棒打鸳鸯?他们也叫鸳鸯?你不要忘了,你说潘娜雅是雅典娜,转世的战神、处女神,我这样做可是在拯救女神,更是在拯救地球。” “呵,你可真伟大!”眼睛里闪过一抹戏谑的神色,洛克望向费尔.楠柯,“那么,你打算怎么办?知道卡洛.丹结婚的可不只你一个人,人家请谏都发出去了。” “请谏发了又怎样?只要没进教堂,没上婚床,我就有办法。我要……”琥珀色的眸子里闪过一丝狡猾的笑意,费尔.楠柯把嘴巴附在洛克的耳朵上。 “这……能行吗?”洛克一脸疑惑的神情。 “只要你们配合,哪有不行的?” “我总感觉这主意好像馊了点儿?” “这是什么话?”费尔.楠柯皱了皱眉,“楠哥的话你都不相信了吗?” “不,我不是不相信,我只是觉得对冥王来说太不公平,毕竟,他失去神力,他连保护自己的能力都没有。万一……”洛克望向秋千架上的冥王,眼睛里闪过一抹担忧的神色。 第二百五十章 统统送给我 灿若琉璃的眼眸中闪过一抹狡黠的神色,费尔.楠柯神秘地笑笑,说道:“舍不得孩子套不来狼嘛!况且,这也是捉拿潘娜雅的最佳时机,难道你想错过吗?你只管把心放在肚子里,有我呢。” “好吧,就依你。”虽然洛克总感觉费尔.楠柯的计划不妥,但是,他也说不出哪儿不对劲儿,遂点头答应了。 “小哈,你过来!”费尔.楠柯朝冥王招手。 冥王从秋千架上跳下来,晃晃悠悠地走到费尔.楠柯面前。“噗通”,他一屁股坐了下来。 费尔.楠柯笑道:“一个大清早的,为什么无精打采?安琦亏待你了?没给你吃饱,还是没给你穿暖?” “哪有啊,绮儿妹妹把本人当贵宾一样。”冥王将两肘拄在膝盖上,用双手撑着下巴,水蓝色的眸子就跟即将干涸的水井一样死气沉沉。 洛克说道:“又在想念赫克特e?自从赫克特e死了之后,你就跟变了个人儿似的。” “就是嘛,赫克特e死了,没人跟本人玩儿,实在是太闷了!”眉头紧蹙、俊脸凝霜,浓密的睫毛覆盖了眼眸。冥王垂头盯着自己的脚尖。 “小哈,你听我说。”费尔.楠柯拍拍冥王的肩膀,微笑着说道,“在人类世界里,婚礼是人的一生中最重要的一件大事。明天就是安琦和叶枫大婚的日子,这样的机会可是很少有的哦!你不想体验一下吗?” “他已经体验过了。”洛克小声咕哝一句。 “此话怎讲?”费尔.楠柯很惊讶。 洛克把冥王和大角星人们偷穿婚纱的事儿说了一遍。 “哈哈哈……”费尔.楠柯朗声大笑,“大角星人实在是太顽劣了!如果我没猜错,一定是赫克特e出的主意。听血月说,赫克特e在复制的过程中基因发生变异,就像人类的多动症一样,他比任何一个大角星人都要活跃。” “可是他已经死了。”冥王依然垂着头,他还没有从悲伤中走出来。 “你不用难过,如果能够回到哈比星球,我再为你制造一个赫克特e出来。” “真的?”冥王惊喜地抬起头来,水蓝色的眸子也终于恢复了神采。 “当然!不要忘了,我原本是哈比星族王子,同时也是哈比星球上最优秀的科研专家。” “最英俊的王子、最优秀的专家,沦落到地球上竟然变成令联邦调查局最头疼的黑帮头子。哈哈哈……”洛克大笑起来。 “要不怎么说天意弄人呢!”费尔.楠柯面色绯红,“好了好了,言归正传。小哈,你又不是女人,光穿婚纱是没有用的,明天,你要穿上新郎的礼服,体验一下当新郎的感觉。等到将来你娶王后的时候就不会紧张了。” “哦?好啊好啊!上次试穿新娘婚纱的时候,还没有来得及试穿新郎礼服呢,血月社长就闯了进来。本人听楠哥的,也体验一下当新郎的感觉。”水蓝色的眸子闪亮起来,冥王美得不得了,心想:本王要是穿上新郎礼服,一定比叶枫还要帅,说不定人家会以为本王就是新郎呢! 费尔.楠柯一瞧冥王喜滋滋的神色,就知道计划已经成功了一半。 “小哈,当新郎可是要承担风险的。” “为什么?”冥王感觉很奇怪,“不是有很多保镖吗?怎么会有危险?” “呃,是这样的。”费尔.楠柯略一沉吟,说道,“你不了解,人类,特别是人类中的女子,她们尤其喜欢像你这样的帅哥,她们或许会把你抢了去,逼迫你跟她们成亲。” “啊!不会吧?”冥王大惊失色,“本人只会和冥后成亲,伟大的先知荷马说,本人的冥后是女神,她的名字叫……叫……” “叫珀尔塞福涅。”洛克提醒冥王。 “对,就是叫这个名字。”冥王肯定地点了点头。 “没错,先知的话肯定是对的,所以,你不能被人类女子抢了去。还记得我送给你的电磁枪吗?它还在不在?”费尔.楠柯一边说,一边朝洛克挤了挤眼睛,并且悄悄地竖起大拇指。他已经猜出来了,是洛克忽悠冥王。 “电磁枪?”冥王想了想,然后把手伸进风衣口袋里,摸索了半天,才掏出一个类似于打火机一样的东西,“楠哥送给本人防身的,本人一直把它带在身边。” 费尔.楠柯一击掌,兴奋地说道:“没错,就是它,你要用它来防身,只要有了它,没人敢伤害你。记住,今晚我派人给你送新郎礼服,明天你一定要把新郎礼服穿在身上,并且带上电磁枪。如果哪个女子敢对你不敬,你就用电磁枪把她放倒,然后……”嘴角上扬,眉毛弯成月牙状,费尔.楠柯邪魅地一笑,“你想怎样就怎样。” 水蓝色的眸子里闪过一丝迷惑的神色,冥王望向费尔.楠柯,嘴唇翕动了半天,才吐出几个字:“本人想把她送给楠哥,楠哥还没有女朋友呢!” “你……”费尔.楠柯气得说不出话来,心想:一定是浴室里的那一跤又把他摔傻了,竟然连风情都不解。 “对对对,没错儿。”洛克急忙嚷道,“送给楠哥,或者送给我也行,我也没有女朋友呢。” “你……添什么乱?”费尔.楠柯恼怒地瞪了洛克一眼。 洛克把嘴巴附在费尔.楠柯的耳朵上,低声说道:“如果冥王把潘娜雅放倒了……” “嗯,说得也是,那就这么办了。”琥珀色的眼珠转了几转,费尔.楠柯压低声音说道,“小哈,记住,不管你放倒谁,统统要送给我。” “好啊好啊,本人记住了。”冥王开心不已,就好像自己真的成了新郎官一样。 午后,乌云没有先前那么浓厚了,空气却愈加的沉闷。几个人午睡后正在客厅里聊天,费尔.楠柯的手机响起了音乐声。 接完电话,费尔.楠柯兴奋地嚷着:“知道谁来了吗?你们一定想不到。” 冥王晃了晃脑袋,表示不知道。 洛克眨眨眼睛,说道:“那还用说嘛,自然是蝎子了。” “没错。跟我去蓝威卡,埃迪普斯已经到了。”费尔.楠柯一边往身上披风衣,一边戏谑道,“小哈,要不要去玩儿?看你一个人闷闷不乐的样子,楠哥心疼得很。” 冥王撇了撇嘴,咕哝了一句:“本人还没体验当新郎的感觉呢,可不想被炸成灰。” “哟呵,小哈可真聪明!”费尔.楠柯夸赞道,“放心吧,我自有办法。” 洛克拉起冥王,说道:“走吧,哈迪斯大人,昨晚我可饮到了最好喝的香槟酒,难道你不想尝一尝吗?” “最好喝的香槟酒?有龙涎酒好喝吗?”冥王似乎动心了。 “呃!这个嘛……”洛克瞅了瞅费尔.楠柯的脸色。 俊逸的面孔抽动了一下,费尔.楠柯又想到了发生在酒巷子里的血案。自从那件事之后,血猎遗失了“时空之匙”,同时,凭空多出了一个叶枫。而现在,“时空之匙”还不知道在哪里,那个叶枫也消失得无影无踪。他消失了倒好,怕只怕明天的结婚大典上再突然冒出来,那样的话麻烦可就大了。如果突然又出现一个叶枫,一方面,自己无法向现在这个叶枫交待;另一方面,那个叶枫带来的是福是祸还无法预测。 洛克一看费尔.楠柯变幻不定的脸色,就已经猜出了一二,遂小心翼翼地问道:“楠哥……” 费尔.楠柯一摆手,阻止了洛克:“龙涎酒固然好喝,但是每一种酒的味道都各有特色。你好不容易来到未来世界,如果不尝一尝,岂不是枉来一趟?” 洛克一见费尔.楠柯不想提及另一个叶枫的事儿,也就只好闭了嘴。 “那好吧!”冥王答应了。其实,他的心早痒痒了,只不过他还记得自己是冥王,想摆摆架子而已。 费尔.楠柯拨通血月的手机,简单地交待了几句之后就向“保时捷”走去。 当三个人走到“保时捷”旁边的时候,看见了沈昊辰和南宫映雪。两个年轻人,一个在车里,一个在车底,正爬上爬下、东翻西找。 “你们两个在干什么?”洛克很惊讶。 “不用找了,根本不会有炸弹。”费尔.楠柯倚在车门上笑涔涔地说道。 沈昊辰从车底探出头来,惊讶地问道:“董事长,您怎么知道不会有炸弹?” 噢,原来他们在找定时炸弹。洛克很佩服两个年轻人的敬业精神。 费尔.楠柯说道:“想置我于死地的人一次没有得手,当然会来第二次,甚至第三次,但是,他一定想到我们会有所防备,因此,相同的方法他不可能再用一次。” 沈昊辰从车底钻出来,拍拍西装上的灰尘,说道:“董事长的话固然有道理,但是,如果不察看一下总是让人难以放心。” “你们辛苦了!”费尔.楠柯很感动,他拍拍小伙子的肩膀,说道,“即便是真的被安装了炸弹,就算你找到天黑,也未必能找得到。据我所知,有一种定时引爆装置比豆粒还要小,爆炸的威力却相当大,能把一栋大楼送上天去。你说,你怎么能找得到?” “这……”沈昊辰呆立当场,一脸的尴尬,心想:是哦,我怎么就没想到呢。 第二百五十一章 失落的梦 “我敢保证,这辆车很安全。放心吧,上车!”说着,费尔.楠柯拉开车门,坐在正驾驶的位置上。 “董事长,怎么能让您驾车呢?” “还是由属下驾车吧?” 沈昊辰和南宫映雪抢着要驾车。 光洁圆润的指腹摩挲着方向盘皮质的表面,有一种柔软而舒适的感觉侵入指尖。骨节分明的修长手指在上面敲了敲,然后握住了方向盘。右手又拍拍身边的座椅,费尔.楠柯不无遗憾地说道:“行了,知道你们是为我的安全着想,不过呢,本帮主还真就是喜欢驾车,喜欢体验那种飞一样的感觉。只不过这辆保时捷的性能差得多,远不如我的马自达风籁。” “那是,属下的车怎么能和董事长的座驾相比呢!听三堂主说,您的马自达风籁速度超过了当今世界上最快的跑车,而且外形相当彪悍,就像……就像战斗机。”沈昊辰挠了挠头皮,腼腆地一笑。 “像战斗机?那它会飞吗?”南宫映雪一脸的好奇。 “你哪儿来的那么多废话?会飞就不是车了,那叫飞机。”沈昊辰瞪了南宫映雪一眼。 彪悍?听了沈昊辰的话,费尔.楠柯微笑着不语,心想:如果你看见它变形成一辆“磁悬浮空中战车”,就知道它不只是彪悍了。 大家纷纷上车。洛克和冥王坐在前排,沈昊辰和南宫映雪坐在后排。这是一辆双门四座跑车。 第154节 “绑好你们的安全带,一起来体验飞一样的感觉吧!”略显慵懒的话音刚落地,方向盘就已经被玉白的手指轻轻带过。“呼”的一声,“保时捷”腾空而起,它擦着刚驶进车库大门的两辆小车的头顶飞了过去。几个目瞪口呆的少男少女从车里出来,半天没回过神。 柳眉倒竖、杏眼圆睁,李云湄率先反应过来。一甩披肩秀发,李云湄扭头瞪着已经窜上公路的“保时捷”咒骂了一句:“哪个不长眼睛的,有这么开车的吗?以为这是在赛场做表演吗?如果刮伤了本小姐的座驾,我让你好看!哼!” 坐在“保时捷”里的几个年轻人哪有谁来得及绑安全带?突然的惯性带动着大家的身体向前倾去,“呼”,屁股都离开了座椅,“砰”,当屁股重新落座的时候,大家都感觉到了一阵头晕目眩。最惨的要数冥王了,他本来就没坐过几次车,此刻就像坐在摩天轮和过山车里一样。当然了,冥王并没有真正坐过摩天轮或者是过山车,但是,他在玩3d游戏的时候却感受过。 此时的冥王,不仅眼前金星乱冒,就连五脏六腑都跟着翻腾起来。冥王差一点儿呕吐。他用双手捂着嘴巴,伏下身子,趴倒在洛克的腿上。冥王在心里直抱怨:叫气车的东东远不如叫飞鸡的东东,甚至都不如本王的马车好坐。 费尔.楠柯看着脸色一片惨白的几个年轻人,嘴角显露出一丝促狭的笑容。 帮主可真擅长搞突然袭击,呆在他身边,还真得时时提高“警惕”才行。沈昊辰在心里嘀咕着。 当费尔.楠柯一行人到达“蓝威卡幻世纪酒楼”的时候,刚迈近酒楼大厅,一个人影飞扑过来。 “头儿,你怎么样?听说你屡次遇险,属下担心死了!” “蝎子!”费尔.楠柯激动不已,双手用力按向蝎子的肩头,“我没事儿,一切都好。倒是你,怎么样?伤这么快就好了?” 蝎子用拳头把胸口敲击得嘭嘭直响:“属下皮糙肉厚,这点儿伤根本算不了什么。” 费尔.楠柯扫视了一眼大厅,今天酒楼里的人比昨天还要多。一些不同肤色的异国美女停下脚步,把直放电光的眸子投在了几个人的身上。好在大家都戴着墨镜,否则,美女们可能会跟不粘胶一样粘上身来。 “走吧,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埃迪普斯呢?”费尔.楠柯压低了嗓音。 “哦,四堂主在楼上。我们已经办理好了住宿手续。” “走吧,上去!” 大家跟着蝎子搭上电梯,直奔36楼。这一层的房间都是总统套房,是方正太特意为他们留出来的,因为昨晚费尔.楠柯已经同他打过招呼了。 埃迪普斯正坐在沙发上擦拭他的hkmp59mm口径冲锋枪。这种冲锋枪原本是美国海豹突击队的专用冲锋枪,它的弹匣容弹量是30发。而埃迪普斯手中的这把是费尔.楠柯为四大天王定做的,它已经被身为“幽灵”的米勒改造过了。它的枪托虽然厚了一点儿,但是,弹匣容弹量却增加到了50发。只不过,四大天王中只有埃迪普斯随身携带着hkmp59mm口径冲锋枪,因为他是军人,而且又在一个局势动荡的国家身居要职,他随时会遭到恐怖分子的袭击。 埃迪普斯一见到费尔.楠柯,遂起身敬了个军礼,说道:“属下见过帮主!” 费尔.楠柯把埃迪普斯打量了一遍,摆摆手说道:“老四,你穿着西装呢,军礼就免了吧!” 埃迪普斯鞠了一躬,尴尬地笑了笑,说道:“属下从军已经七载有余,这都习惯了。这身西装穿在身上,就跟绑了副枷锁一样,浑身都不自在。” “试着多穿穿,穿多了你自然会习惯的。” 大家见过礼后,便在沙发上坐了下来。蝎子跑前跑后地为大家倒咖啡。由于冥王晕车,他感觉很不舒服,只是摆摆手,就歪倒在沙发上。 沈昊辰和南宫映雪已经见过蝎子了,但是,并没有见过埃迪普斯,他们只是听刑伟说过,埃迪普斯在军方任职,负责“飞鲸帮”在欧洲方面的业务。 帮主可真有本事,他把三堂主挂职在海事厅,把四堂主藏进军方,不知道二堂主在什么部门任职,他会不会在警方做高官?沈昊辰一边在心里思忖,一边打量着埃迪普斯:黑色略卷的头发,咖啡色的眼睛,高耸的鼻梁,白色的皮肤。他应该是个希腊人。虽然从外表上看,四堂主容貌不算出众,但是,他相当有气质。特别是坚毅的眼神,挺拔的身躯,严整的着装,还有那手标准的军礼,那是军旅生涯的磨砺锻炼出来的一种气质,铁血军人的气质。唉,我曾经那么向往当一名特种兵,或者是武装警察,想不到,现如今竟然混迹在黑社会,真是天大的讽刺。如果爸爸妈妈知道了,不知道该有多伤心。 “孩子,我们沈家到了你这一代,就你这么一根独苗。我们苦点儿累点儿不要紧,就盼望着你能有出息,长大了好光宗耀祖。可你……非要报考什么警察学校,那可太危险了!万一将来你有个三长两短,你让我们怎么办哪!呜呜呜……” “孩子他妈,这就是你的不对了。哪个当警察的没有父母?哪个当父母的不心疼自己的孩子?好男儿志在四方,昊辰他有这个志向,是好事儿,我们应该支持他。” “沈昊辰,你可想好了!一旦你加入‘飞鲸帮’,终生都是‘飞鲸帮’的人,如果你反悔,或者叛出组织,即便我不杀你,任何一名组织成员都有权处死你。” 母亲的反对,父亲的支持,还有刑伟的劝诫,三种声音在耳边持续地响了起来。 沈昊辰看着左手食指上的“钻戒”,心里突然涌起一阵莫名的感动。最初的时候,他以为“飞鲸帮”也像黑社会组织一样,每个人的肩膀或者手臂上都会被刺上刺青,此后,便是永远也抹不掉的烙印,这虽然说不上耻辱,但也绝不能算作光荣。他原本以为,这辈子再也无颜回乡,面见父母乡亲。想不到的是,当自己下定决心点头之后,三堂主竟然送给自己一枚戒指,并且说:“戴上它,永远不许摘下来,它是你作为组织一名成员的身份象征。” 原来,加入“飞鲸帮”竟然这么简单!那一刻,沈昊辰感动得差一点儿落泪,他甚至想:等我攒够了钱,我再去考大学,即便戴着戒指读大学又能怎么样?这也不算背叛组织吧?虽然想是这样想,但是,跟在刑伟的身边久了,被刑伟的人格魅力感染着,最终他不想离开了,也打消了继续读大学的想法。其实,读不读大学也无所谓了,小伙子天赋异禀,生来就精通多国语言,再加上近几年来为了拓展公司业务,他也参加过不少相关培训,现在无论干什么工作他都得心应手。 如今的沈昊辰已经是“半月堂”领导阶层中举足轻重的人物,他不仅是刑伟身边的红人,还身兼多职。他的手下有几百号人,进进出出不但驾驶豪华轿车,而且时常被人前呼后拥着,但是,他的心里空落落的,总感觉好像少了点儿什么。当今天,那个标准的军礼,那条手臂划过的优美弧线落进眼帘的时候,沈昊辰忽然惊觉,原来,自己失落了一样东西,那是一个梦,一个年少时就做过的军旅之梦。 “昊辰,发什么呆?陪陪大家,你们都是年轻人,应该有共同语言的。”费尔.楠柯发现沈昊辰怔怔地盯着埃迪普斯看,他也不知道小伙子在想什么。 “呃,我……”沈昊辰一瞧,见大家都坐在沙发上了,就自己一个人站在客厅中央。沈昊辰万分尴尬,他急忙走过去,也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第二百五十二章 我命由我不由天 蝎子把一杯咖啡递到沈昊辰的手上,用美语说道:“喜欢咖啡吗?听说你们中国人喜欢饮茶,如果不喜欢,我就换茶给你。不知道你喜欢饮哪一种茶?是龙井、碧螺春,还是铁观音?” 沈昊辰惊讶地望向蝎子,上一次去港口接费尔.楠柯的时候,他是见过蝎子和蜈蚣,但是,当时他只注意观察冥王和洛克了,并没有在意蝎子和蜈蚣,那时,他隐约记得帮主身边有两个印第安人,留给他印象再深一点儿的就是那满头的小辫子,和绑在辫子上的彩色羽毛,除此之外便没有其它印象了。再后来,帮主遇刺,突然发生变故,他和南宫映雪去追杀手了。等他们返回来后,人去楼空,蜈蚣也已经被送上了飞机。 沈昊辰惊讶于印第安人的“知书达礼”,因为据外界传闻,帮主的保镖一向牛b哄哄,根本不把各个堂口的兄弟放在眼里,尤其歧视“半月堂”的弟兄。真想不到,帮主的魅力都感染到了他身边的人。沈昊辰越发钦慕费尔.楠柯。 沈昊辰接过咖啡,用美语说道:“谢谢!我也喜欢饮咖啡。” 沈昊辰仔细地打量起蝎子来,他发现蝎子有一张稍显尖窄的脸,左边脸颊上有一道疤痕,想必是受过伤。(其实,传闻并没有错,印第安两兄弟原本十分嚣张,只因在美洲的时候,他们出言不逊伤害洛克,为了维护洛克,费尔.楠柯才用金刀划伤两兄弟的脸。也正是因为受此教训,印第安两兄弟才变得彬彬有礼起来。)他的眉骨比颧骨更突出,大眼睛是黑色的,并且是双眼皮。他的皮肤是黄色的,头发是黑色的,没有绑辫子,只是随意的披散在肩膀上。他看起来有些像蒙古人。 蝎子被沈昊辰盯得不好意思了,遂红着脸坐到沙发上,垂下头饮咖啡。费尔.楠柯和埃迪普斯在低声交谈。几个年轻人一边饮咖啡,一边聊天。 沈昊辰和南宫映雪饮完咖啡之后互相交换了一下眼神,两个人悄悄地走到走廊,他们要巡视一下楼层。蝎子见两个年轻人离开了,他也跟着出去了。 洛克瞥了一眼冥王。冥王背靠沙发,睡得正香。自从回到21世纪,洛克几乎没有正眼看过冥王。鬼使神差的,洛克伸出手,除去冥王脸上的墨镜。 长而浓密的睫毛轻微地颤动着,一呼一吸之间“吐气如兰”,虽然他不是女子,却生就了一副妖孽一样的容貌。这张足以颠倒众生的面孔,即使历经千载万世也不会改变,因为他的主人是神,主宰幽冥鬼域的王者——我的上司。可是,这三千多年来,我似乎从来没有当他是上司,我究竟把他当成了谁?那个曾经以性命相托的“女王”,还是那个中了血毒的驭龙少年? 洛克苦涩地笑了笑,他拿起墨镜,正打算为冥王戴上,忽然感觉颈窝一阵发凉。扭转头,“啊!”洛克惊叫一声,红色瞳孔对上了琥珀色的眸子,不知道什么时候,费尔.楠柯走了过来。 眉睫颤动了一下,眼帘并没有张开,冥王依然睡着,那模样像极了一个孩子——一个睡在母亲臂弯里的孩子。 唇角上扬,扯起一个弧度,那是一个戏谑的笑。费尔.楠柯两手撑着沙发将洛克困在中间,揶揄道:“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在想,如果小哈是个女人,你一定会娶了她,是不是?” “你……在胡说什么?”洛克瞪视着费尔.楠柯,又迅速地瞟了一眼埃迪普斯。埃迪普斯正悠闲地吹着口哨,那副表情,就跟看街霸调戏小媳妇一样。 “走开啦!”洛克尴尬不已。他挥起右拳砸向那张可恶的脸。 头轻轻一偏,费尔.楠柯躲过袭来的拳头,左手一探,迅疾似电,一下子握住了洛克的手腕。腕骨一阵刺痛,那种力道好像要把自己攥碎了一样。洛克痛得眼睛里泛起了泪花。 琥珀色的眸子含怒,费尔.楠柯浑身爆发出可怕的戾气,那种冷厉从内向外透出。 “如果现在给你两种选择:跟着我一起拼命,或陪着他去送死,你会选择哪一个?” 犹如平地响起的一声惊雷,洛克不由地打了一个寒战,他实在想不通,眼前的这个家伙又哪根神经不对劲儿,突然发起疯来。进而一想,洛克明白了,一定是自己方才盯着冥王脸庞看时的“花痴”状惹起了这家伙的嫉妒。 “放手!你弄疼我了!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难道你不记得了?大家已经是最后的缘分了,我们迟早都是要离开的!”洛克觉得万分委屈,他强忍着没让眼泪掉下来。 下巴上扬,俊美的脸庞就像覆盖着一层寒冰。“哼!”费尔.楠柯冷哼一声,一字一顿地说道,“什么最后的缘分?我命由我,不由天!” 放开洛克的手,直起身,费尔.楠柯向门外走去,在迈出门口之前,脚步顿了顿,他又冷冷地丢出一句:“你们留在这儿等杜洛.佩雷斯,我要去见汤姆.比尔查。” “喀喀喀”,清脆的足音远去了,那一袭白色的风衣也消失在了门外。狠狠地瞪视着肇事者离去的方向,洛克揉捏着酸痛的腕骨,呆怔了半晌,愣是没回过神儿来。 “人呢?刚才本人好像听见你和楠哥在吵架。”冥王揉揉惺松的睡眼说道。 “他……唉,谁知道呢,我是越来越不明白他了。”洛克回过神来,无奈地叹了一口气。对于费尔.楠柯态度的突然变化,洛克觉得无所适从,甚至难以琢磨。 瞟了一眼两个年轻人,埃迪普斯一边擦拭他的hkmp59mm口径冲锋枪,一边轻笑道:“这才是真正的‘飞鲸帮’帮主,从前他一直都是这样。自从你们出现之后,帮主就像变了个人儿似的,好在他又恢复了先前的本色。感谢你们咯,小兄弟,你们最好多刺激刺激他,让他始终记得自己的身份,毕竟,他是雄踞海上的霸主,而不只是一个商人。” 刺激他?我哪儿敢呢,看他刚才的那副德性,好像要把我生吞活剥了一样。脊柱莫名的一阵发凉,洛克看了一眼冥王,冥王一脸的迷惑不解。唉,也不知道冥王什么时候才能恢复神力。洛克的心发出一声沉重的叹息。 怕冥王无聊,也是为了排解苦闷,洛克开启变形手机,调出一款3d版东方仙侠游戏《轩辕剑》。洛克教冥王打游戏。两个人把头挤在一处,劈哩啪啦地大战起来。很快,冥王上瘾了,他被游戏里“真实”的画面,精彩的故事情节……给吸引了。 客厅里不时传出两个人的争吵声和欢笑声。 唉,还是俩孩子!也不知道帮主把他们带在身边做什么,难道也在效仿汤姆.比尔查?这些年轻人!埃迪普斯苦笑着摇摇头。 ﹀﹀﹀﹀﹀﹀﹀﹀﹀﹀﹀﹀﹀﹀﹀﹀﹀﹀﹀﹀﹀﹀﹀﹀﹀﹀﹀﹀﹀﹀﹀﹀﹀﹀﹀﹀﹀﹀﹀﹀应酬了一个上午,再加上中午饮了不少红酒,威廉.詹姆斯睡过了头。他起身后,踱到阳台,伸伸手臂、扭扭腰肢,活动一下手脚,一低头,他看到了腕上的手表。 “糟糕,要迟到了!”詹姆斯大叫一声。 下午要参加一个重要的洽谈会。此次的“新时代时装艺术节”上,“威廉.詹姆斯”品牌系列时装因其款式各异,再加上全新的裁剪、独特的搭配,以及前卫的设计而吸引了无数的眼球。一些时装界的大亨甚至打赌说:“我敢说,这种款式时装很快就会风靡东南亚,进驻欧美市场,进而引领全球时装潮流。遗憾的是,现如今还没有缔造品牌……” 詹姆斯要参加的这个会议,就是为自己设计的时装注册品牌。 急急忙忙地洗漱完毕,詹姆斯来到衣柜前,翻箱倒柜了一会儿,他扯出一条领带,一边系领带,一边走到办公桌前,他打算取公文包。 詹姆斯扫视一眼电脑。电脑屏幕上“刷刷刷”地闪烁跳跃着几行英文字符。他也没来得及看下去,因为已经没有时间了,午后的这个洽谈会事关重大,一旦“威廉.詹姆斯”品牌注册成功,就意味着这个世界上新诞生了一个时装品牌。只要这个品牌获得与会时装界泰斗们的认可,“威廉.詹姆斯”品牌系列时装就有希望冲出东南亚,进而走向全世界。 打完领带,套上西装,詹姆斯拎起公文包,他把公文包夹在腋窝下,一边系西装扣子,一边急冲冲地奔下楼梯。在走廊里,他差点儿和一个人撞了个满怀。 “威廉表哥,你这么急匆匆地出去,是在忙什么呀?” 一股玫瑰花一样的香气迎面扑来,吸入肺腑就连周身都舒畅起来,不用看就知道来人是谁了。 詹姆斯吸了吸鼻子,说道:“哦,是rose呀,表哥没有时间陪你了,我有一个重要的会议要参加。你去找安琦吧,如果见到叶枫就说,哥们儿对不住了,明天的婚礼一定准时赶到。” 经过美女表妹身边时,詹姆斯也没有停下来,在即将拐过楼梯的时候,他才将脚步顿了顿,扭头喊了一句:“今天早晨我截获了一封绝密邮函,我已经把它破译出来了,你帮我看一下电脑,到底是什么内容。” “这人,总是这么忙,知道自己的哥们儿即将大婚也不去看一下,还整天设计时装呀,破译密码的!”望着那个已经钻进“宝马”中的身影,rose不满地嘀咕了一句。 第二百五十三章 被截获的密函 当rose走进威廉.詹姆斯卧室的时候,忍不住皱了皱眉。美女警官看见了掉在地板上的书刊、报纸和杂志,以及两双脏袜子和几条新领带,堆在沙发上的一堆脏衣服,还有床上被揉得跟麻花似的被子。 “唉,单身汉的生活就是这样,总是乱糟糟的。”rose叹了一口气,遂弯下腰拾起地板上的杂物,然后又走到床边,帮表哥叠被子。 rose一边收拾床铺,一边发着牢骚:“难道男人都是这样吗?把自己的家搞得跟个猪窝似的。” 他应该不会这样吧?他总是穿着洁白胜雪的风衣,也一定很爱整洁。可是……目光渐渐呆滞,手里的动作也迟缓下来,不知不觉间,一抹嫣红在女孩的脸庞上晕开。 唉,老天爷为什么让你我处于敌对的立场呢?如果知道今天会遇见你,当初我就不加入fbi了。一阵失神之后,美女警官在心里叹息一声。收拾完床铺,rose又抱起沙发上那堆脏衣服,她是想帮表哥洗衣服。 “真是个长不大的孩子,等你长大了给我娶个表嫂,我就不用捱累了……”rose絮絮叨叨着。她知道,威廉.詹姆斯刚17岁,他实际上是自己的表弟,可就因为个头比自己高,偏偏让已经20岁的自己称他为表哥。 rose走进书房,打算穿过书房去卫生间洗衣服。rose看到了同样杂乱不堪的书房。 “唉,还是先帮表哥收拾一下书房吧!”rose叹了口气。她把一堆脏衣服放在椅子上,开始整理书房。捡起跌落在地板上的书刊、报纸和杂志,又开始整理堆满设计图纸,以及书籍和文件的办公桌。一抬头,rose看到了笔记本电脑,电脑屏幕上“刷刷刷”地跳跃着几行英文字符:美国联邦调查局总署第三号密令…… 看着看着,“嗡”的一声,脑袋里一阵轰鸣,头一下子胀大起来。rose的脸色一片惨白。她呆立在办公桌前。“哗啦”,已经整理好的一堆图纸、文件……从女孩手里纷纷跌落下来。下一秒钟,玉手探出,十根葱白一样的纤指扑上键盘,噼哩叭啦地操作起来。她是想删除文件,但是,没有执行密码她操作不了。正当rose手足无措的时候,“嗡嗡嗡”,腰里的手机响起震动。rose急忙打开手机,是一条短信:紧急命令,十分钟,老地方,迅速集合! 女孩扭头看了一眼电脑屏幕,那几行字符还在闪烁跳跃着。唉,算了,不理它了,等表哥回来时,一切应该已经结束了。 “嗖”,足尖点地,衣袂翩飞,rose纵身起来扑向门口。“唏哩哗啦”“呯嘭”,一阵响声,美女的胳膊肘扫中了书架。刚刚收拾起来的书刊、报纸和杂志又躺满了地板。 唉,明明赚了很多钱吧,偏住这么狭窄的小屋,表哥可真是够怪僻的!rose在心里叹着气。时间紧迫,她也顾不了那么多了,冲向阳台后,一撩修长美腿,女孩直接从五楼跃了出去。 “菲亚特500”卷起一阵旋风,绝尘远去。rose驾着自己的爱车离开了威廉.詹姆斯的寓所。 詹姆斯看着眼前闪烁的红灯焦虑不已,他的视野所触及的范围内都是密密麻麻的小车。他一边注视着塞成一堆的小车,一边给女助理打电话:“miss李,我可能会迟到,你马上赶到会场,想方设法帮我拖延一下时间!” 这个国家,发展得也太迅速了,小车多得简直就像蚂蚁!詹姆斯在心里抱怨着。 终于,前方的红灯闪烁了一下,还没等它变绿,“宝马”就已经撒开四“蹄”窜了出去。詹姆斯频频按响鸣笛,他只恨自己驾驶的不是警车,或者红十字救护车。 第155节 “嘭!”银色“宝马”的车头吻上一辆庞然大物的屁股。这是一辆黑色加长版“凯迪拉克”。 詹姆斯目测了一下车身的长度,起码有十米。 “嘀嘀……!” “凯迪拉克”发出两声警告之音。之后,也不管身后成串的小车,还有频频响个不停的鸣笛声,“凯迪拉克”仿佛示威一样,调整车头,扭转屁股,呈45度角半倾斜着。它横在了“宝马”前。 “凯迪拉克”的主人似乎并不急于赶时间,它竟然懒洋洋地停了下来。这不是明摆着吗?“凯迪拉克”跟自己的“宝马”耗上了! “shit!shit!shit!shit……”詹姆斯咒骂个不停。 詹姆斯急得快发疯了。这要是在平时,他早一个电话打去警署,让李斯特带人来把车主人给抓了,因为詹姆斯的父亲是e国首相,他可是首相的公子,谁见了都要礼让三分的。只不过,詹姆斯行事一向很低调,他很少在外人面前公开自己的身份,更不会依仗父亲的权势“欺凌弱小”。 今天这麻烦算是惹下了!都怪自己,如果中午少饮些酒,又哪能遇上这种事儿?詹姆斯在心里叫苦不迭。 此时的詹姆斯急得已经像热锅上的蚂蚁,他只得走出车来,他希望车主人能行行好,快点儿把车开走。詹姆斯走上前去,挥舞着手臂,频频打着手势,见对方没反应,他只好敲了敲车窗。车窗缓缓地降下,露出来一条缝隙,响起一个低沉而冷厉的声音:“年轻人,这么急着开车,赶着去投胎吗?”说话的人讲一口标准的美语。 冰冷的声音仿佛来自地狱。詹姆斯不觉打了个冷颤,周身泛起一层粟粒。能坐在这种车型里的人应该不是寻常之人,该不会是xxx总统出行?它看起来很像“陆军一号”,不,它比“陆军一号”还要长。看来,惹上了不是善茬儿的主儿。詹姆斯的心里越发惴惴不安。 哼,即便你是总统又能怎样?总统更应该体恤民众,而不应该挡在人家面前,阻住人家的去路。詹姆斯还从来就没有服过谁,更没有向谁低过头。只是,出于礼貌,他还是很客气地向人家道歉:“sorry,sorry!对不起了先生,我赶时间,我要去参加时装洽谈会。这个会议关系到我的时装能否注册品牌。麻烦你让让路好不好?如果撞坏了你的车,我赔偿,说吧,要美元还是欧元?无论多少我都给,只要你让路。” “嘿嘿嘿,口气还挺硬!你以为你是谁,johngalliano(约翰.加利亚诺,英国人,著名时装设计师)?还是jeanpaulgaultier(让.保罗.戈尔蒂埃,法国著名时装设计师)?”伴随着几声冷笑,车窗又摇下了一部分。 詹姆斯吃了一惊,心想:这人可真不一般,他竟然也知晓世界著名时装设计师,难道他是时装界的大亨? 詹姆斯瞥了一眼车厢,他看见了车厢里的一些人,他们都是戴着墨镜,身着黑衣的大汉,从侧面看,他看到了几个人高耸的鼻梁。他们不是e国人。 心里蓦地一沉,詹姆斯从这些人的身上嗅到了危险的味道,他们给人的感觉就像是黑道上的杀手。詹姆斯突然想到了费尔.楠柯。虽然楠哥是黑帮领袖,但是,接近他时,让人感觉到的是于冰冷气息中透射出的温暖,这些人跟楠哥不一样,他们的周身都在散发着凛然的森气。 这些人得罪不起。唉,怪只怪自己睡过了头,结果撞上霉运。听天由命吧!詹姆斯不敢言语了,遂摆出一副任人宰割状来。 出乎意料的,那个声音竟然不急不徐地说道:“年轻人,你是一名时装设计师吧?要想成就一番大事业可不能毛手毛脚的,要有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气度才行。” 言毕,车窗缓缓地升了上去。“凯迪拉克”扭转车头,错到一边,让出一条路来。 天哪,那人可真不简单!他竟然看得出我是时装设计师!威廉.詹姆斯惊讶不已。其实,原本就是詹姆斯自己告诉人家的,只因他太过于心急,专注于赶时间,而根本没有注意到自己都说了些什么。 詹姆斯急忙钻进“宝马”。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詹姆斯一边驾车,一边想:他们究竟是什么人?来n市干什么?看他们的样子也不像是参加时装艺术节的,难道是来参加叶枫和安琦婚礼的?似乎也不像。唉,谁知道呢,或许是路过吧。 收起杂乱的思绪,稳了稳心神,再看前方,密如蝼蚁的小车已经没有了踪影,路面宽阔无比。心里徒然一阵兴奋,詹姆斯猛踩几下油门。车轮卷起一股旋风,直朝“新时代时装艺术节”主会场冲去。 “蓝威卡幻世纪”酒楼里,洛克和冥王玩“轩辕剑”玩得正欢呢,心里突然响起一个声音:天琴星人,你在哪里?你能听到我的声音吗? “谁?谁是天琴星人?”洛克猛地抬起头来,他环顾了一下客厅,不知道什么时候埃迪普斯已经出去了。冥王没有听见洛克的话,他还在兴奋地操纵着按键,对于这一款游戏他已经玩得很熟练了。 是我,我是爬行族——蜥蜴人。 什么,蜥蜴人?洛克惊讶地瞪大眼睛,下一秒钟,屁股猛地从沙发上弹跳起来。洛克兴奋地在地板上踱来踱去。蜥蜴人终于有了回应,这可真是太好了!洛克很想把这个消息告诉给费尔.楠柯,可是,一想到先前那家伙对自己的态度,洛克就很生气。还是先不告诉他了,说不定他正跟哪个美女爽呢。 洛克稳定了一下情绪,重新坐回沙发上。他闭上眼睛,集中精神,用心灵和蜥蜴人对话。 你在哪里?为什么许久都没有你的消息? 我在一艘船上,正在向你靠近。上次在美洲救过叶枫之后,我一直藏在棕桐树上。后来肚子饿了,我溜进厨房找食物,被人类发现,遭到攻击,我中了枪。我看到你乘坐的运输车往港口驶去,我想跟你去,可是我的伤口在流血,我没有力量,我追不上你。我回到岩洞里养伤,过了很久我的伤才好。我又回到港口,刚好看到那些人类乘船离开,我就潜进轮船。 原来是这样。那么,你一定要隐藏好,千万不要轻易露面,等有了机会我再去找你。我这里是现代化的大都市,人类非常多,不比美洲的红树林,如果你被人类发现,那样会很麻烦。 第二百五十四章 泼你没商量 与蜥蜴人的对话结束后,当洛克张开眼睛时,刚好看见费尔.楠柯步进门来。他的身后跟着蝎子。洁白胜雪的风衣款款摆动,随着身体的移近,一股悠然的酒香飘进了鼻孔。 这家伙可没少饮!洛克瞥了一眼费尔.楠柯,那张精致的面孔上春风无限,当真就像刚刚爽过一样。洛克撇撇嘴,扭过头去,就当什么都没看见一样,他假装欣赏窗外风景。 窗外华灯初上,原来,不知不觉间夜幕已经降临了。唉,也不知道还能不能恢复神力,好怀念在冥界的那些日子,虽然那片永夜的天空之下没有人间的万树千花,没有林立的高楼大厦和喧嚣的车水马龙,却有休谱诺斯,那个掌管人类梦境,时常喜欢恶作剧的哥哥,还有铁面无私的三大判官,以及长相奇丑的复仇三女神,大家在一起赌钱,玩摇滚……日子过得也挺开心。只是,不知道现在的冥界会是什么样子,没有了冥王和死神,他们会不会再次叛逃人间? 我还真是够古怪的,在冥界的时候想着回来,回来了吧又想着回去。洛克苦涩地笑了笑,扭头瞅了一眼冥王,冥王对凡间的事物依然无比留恋,估计强行拖他回去,他都不愿意回去。眸子里闪过一抹忧郁。“唉!”洛克沉重地叹息一声。 “这是怎么了?才几个小时不见就跟变了个人儿似的。”琥珀色的眸子里闪过一抹戏谑的笑意,费尔.楠柯把一杯香槟酒递了过来,“来吧,干一杯!” 洛克收回目光,恼怒地瞪了费尔.楠柯一眼,他接过杯子,也不吭声,一仰脖,“咕嘟嘟”一饮而尽。 “呵,使起性子来,怎么跟个女孩子似的。”费尔.楠柯呷了一口香槟,又瞟了一眼冥王,他已经明白洛克生气的原因了。 “你有心事,在想什么?不打算告诉我吗?”两条长腿叠在一起,费尔.楠柯斜倚在沙发上,悠闲地呷着美酒,一脸促狭地望向对面的人。 洛克怔了怔,自从美洲第一次与费尔.楠柯相遇,之后就一直没再见他有过这种慵懒的神态。 “你的心情似乎很不错哦,爽过了?是哪位美女能入得你的法眼?该不是……”洛克突然脸红了,他想到了rose。 脸孔上绽开一个揶揄的笑容,费尔.楠柯把鼻孔凑近酒杯,夸张地翕动了几下,说道:“我说怎么一踏进门就闻到一股酸味,原来有人吃醋了。哈哈哈……” “谁,谁吃醋了?”冥王听见笑声,终于从游戏当中回归现实。 “反正不是你。”手掌探出,迅疾似电,冥王刚抬起的头又被费尔.楠柯给重重地按了下去。 “哎呀,疼!”满含怨念的眼神狠狠地剜着费尔.楠柯。冥王抱起变形手机,移远了身子,他被欺负怕了。 这人又犯毛病了!洛克在心里嘀咕一声。他放下手中的杯子,朝蝎子所在的方向呶呶嘴,又对费尔.楠柯使了个眼色。 费尔.楠柯明白了,洛克有话要和自己说,遂找了个借口,把蝎子支走了。 “先陪我干了这杯,和比尔查饮酒一点儿劲都没有,还没尽兴呢,他就急着泡妞去了。”剑眉轻挑,唇角上扬,玉白的手指擎着高脚杯,稍显酡红的脸庞上漾出一丝戏谑的笑意。那对琥珀色的眸子已经呈现出迷离之态。 “还没尽兴?鬼才相信!我看你是饮多了,醉话连篇,该不是被汤姆.比尔查给灌糊涂了吧?”洛克怒道。 “比尔……他喜欢上了小哈,他让我把小哈借给他用一天……” “什么?那个混蛋,他敢打冥王的主意!他……他活腻了吧!那你……你答应了他?”洛克气冲斗牛。他霍地一下站了起来,把酒杯对准了费尔.楠柯的脸,如果费尔.楠柯说出不顺耳的话,他会立刻把酒泼上去。 “瞧把你紧张的!”琥珀色的眸子里漾起一圈涟漪,那是一丝狡猾的笑意,“我早就说过了,小哈是我的人,我的人能随便借吗?但是,我和比尔有个交易,为了这笔交易,我就跟比尔赌了一把……” “什么?你拿冥王当赌注!” 洛克原本心里就不痛快,他终于忍不住暴发了,“哗”,一杯夹带着冰块的香槟毫不客气地倾泄在费尔.楠柯的脸上。 “啧啧啧!跟了我这么久,急躁的脾气还是一点儿都没有改变。”费尔.楠柯竟然没生气,依然笑意涔涔。右手抹去脸上的酒水,左手擎着几乎满着的高脚杯。费尔.楠柯幽幽地叹了一声,“唉,不喜欢看世人投来的仰视眼光,却偏偏喜欢被你踩在脚下的感觉,我也真是够下贱的。敢用酒水泼我,在这个世界上你是第一个,当然了,也是最后一个。好在我的狼狈相没有被其他属下看到,否则我这个当帮主的颜面尽失。” 将杯子里的香槟一饮而尽,潇洒地一甩头发,费尔.楠柯坐正了身子,收起笑容,摆出一副严肃的面孔来:“本杰明.洛克,拜托你给本帮主留点儿面子好不好?坐下!看来我还真不能惹你生气,你若是生气,你我不但心无灵犀,反而频生误会。” “心无灵犀?频生误会!”洛克苦涩地一笑,遂坐了下来,面上依然闷闷不乐。 “比尔查是来参加卡洛.丹和潘娜雅婚礼的,我去见比尔查,是请求他援手……” “请他援手?为什么?”洛克很惊讶。 “我安插在联邦调查局中的眼线密报说,联邦特工组已经出动,只不过没有明确的目标方向,我怀疑他们是冲我来的。他们很可能已经到了。昨晚的那起车祸应该就是他们干的,只是,如果他们知道我并没有死,很可能会发动突袭。而我的四大天王几乎都齐聚在这里,万一失手,被一窝端了,那岂不是很糟糕。因此,我去找比尔查。谁知,那家伙对冥王念念不忘,仗着跟我有些交情,竟然摆起谱来。你也知道的,比尔查既爱嫖,又喜赌。为了助小哈逃过此劫,也为了求得他的援手,于是,我就跟他赌了一把……” “呵呵,难怪你满面春风,以为你找美女爽去了,原来是赢了汤姆.比尔查。”洛克忽然笑了。 “要不怎么说你是我的知音呢!” 放下手中的杯子,费尔.楠柯突然使出一招“隔空不沾手”,“嘭”的一拳往洛克胸口“砸”下。 “哎哟!”洛克捂着胸口,假装呻吟起来。 “说吧,究竟有什么事瞒着我。”费尔.楠柯终于想到了正事儿。 还没等洛克开口呢,“笃笃笃”,响起了敲门声。 “稍后我再告诉你。”唉!真该早点儿告诉他,都怪我!洛克一边在心里自责着,一边儿去开门。 蝎子把杜洛.佩雷斯带进来了。杜洛.佩雷斯的身后还跟着一黑一白两个身材火爆的美女。不用说,自然是“黑白二夫人”了。她们穿着低胸、紧身的皮质套装,外罩皮质长风衣,那几座若隐若现的小山特别惹火。洛克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把视线从两个美女的身上移开。洛克开始打量杜洛.佩雷斯。 杜洛.佩雷斯上身穿着一件白色晶织纯棉法式衬衫,打着一条蓝色条纹领带,外罩一件黑色皮质长风衣,下身穿黑色西裤,足蹬黑色战地靴。手上戴着只露出手指的黑色皮质手套。 杜洛.佩雷斯的身材不仅高大,而且威猛。他有一头棕色略卷的短发。原本他是戴着墨镜的,一进门他就把墨镜摘下来,插进风衣口袋里。这就使得洛克得以看清楚杜洛.佩雷斯的容貌。 杜洛.佩雷斯看起来比刑伟要年轻一些,应该二十五六岁的样子。他的皮肤很白,鼻子大且挺拔。眼窝深陷,眼睛大而明亮。他的眸子是黑色的,冷峻并且异常深遂,就像两口寒潭。整个人看起来虽然不是很英俊,但是,非常霸气、有型。 虽然在美洲的时候,洛克就已经见过杜洛.佩雷斯了,但那时候洛克初来乍到,在形象彪悍得如同杀手一样的“飞鲸帮”组织成员面前,他也不敢太“放肆”。现在,洛克把杜洛.佩雷斯仔细地打量了一遍,他发现杜洛.佩雷斯是西班牙人,他也记得在美洲的时候,听到杜洛.佩雷斯讲的是西班牙语,而此刻的杜洛.佩雷斯讲的竟然是一口流利的e国语言。 “老二,你想的可真周到,是担心我没有美女陪着,会憋出病来。是吗?”琥珀色的眸子在两位美女的身上一扫而过。 费尔.楠柯与四大天王之间不仅仅是上下级的关系,更多的时候,他当他们就像朋友和兄弟,他总是尽可能地做到平易近人,因为他要倚仗他们为自己打天下,这是他笼络人心的一个方法。尽管如此,规矩还是规矩,杜洛.佩雷斯见了费尔.楠柯也要躬身施礼的。 杜洛.佩雷斯面色微红,他急忙施礼,说道:“帮主俊逸绝伦,身边自然少不了佳人相伴。只是,属下闻听蝎子和蜈蚣都受伤住了院,属下担心帮主身边没有个知冷知热的,因此把她们带来了。毕竟,她们是女人,心思……心思总会细一些。” 第二百五十五章 傻得够可以 杜洛.佩雷斯瞟了一眼蝎子。蝎子似乎没在意,他在忙着为大家倒咖啡。 “哈哈哈,要不怎么说你想得周到呢。大家坐,无须见外。”费尔.楠柯一摆手,示意大家坐下。 “黑白二夫人”面无表情,她们也没有坐,而是站在沙发后面,费尔.楠柯的身后,就像在美洲时一样。 这两个女人可真奇怪,如果沙发是紧靠着墙壁放置,难道她们也要站到墙上去?洛克感觉很好笑。 “这位是……”杜洛.佩雷斯看见了窝在沙发里玩游戏的冥王。冥王没戴墨镜,他嫌玩游戏碍眼。杜洛.佩雷斯见过洛克,却没见过冥王。杜洛.佩雷斯有些不悦,因为冥王没有向他施礼。 “新入伙的小弟,他叫哈迪斯。你别介意,他的耳朵有点儿背,人有点儿傻,眼睛又近视。”费尔.楠柯说道。 冥王哪有那么不堪,天哪,幸好冥王没听到,如果冥王听见了,记在心里,一旦他恢复神力,不把你往死里整才怪!洛克替费尔.楠柯捏着一把汗。费尔.楠柯却是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 两道冷峻的目光在冥王的脸庞上逡巡了一阵儿,杜洛.佩雷斯暗想:这么英俊的年轻人,竟然傻,那你要他来做什么?呵,难不成也学起汤姆.比尔查来,男女通吃?嘴角上扬,扯起一个弧度,那是一个怪异的笑容。 看到杜洛.佩雷斯的笑容,洛克周身泛起一层粟粒,他想到了卡洛.丹,第一次见到卡洛.丹的时候,卡洛.丹也是这样笑过。 杜洛.佩雷斯眯缝着眼睛,自言自语道:“哈迪斯,哈迪斯,这个名字……感觉好熟悉,好像在哪儿听过。” 洛克突然想起在美洲的时候,于那辆会走路的越野车里,杜洛.佩雷斯曾经“盘问”过自己的身世。这个西班牙人是个电影迷,他一定是看过《众神之战》。 洛克担心杜洛.佩雷斯询问冥王,冥王笨笨的,万一再泄露身份就麻烦了。 洛克急忙说道:“报告二堂主,他的名字与《众神之战》中的冥王同名,因为我们都是小字辈,你可以叫他小哈。” “哦,原来是这样,难怪我总觉得似曾听过。小哈,嗯,这个名字,有意思。”杜洛.佩雷斯一边饮咖啡,一边饶有兴趣地盯着冥王看。 此人也实在太年轻了点儿,就像一个没长成的少年,他应该不会超过18岁。想我杜洛.佩雷斯向来左拥右抱,也见过美女无数,想不到这个少年的姿色竟然盖过了人世间最美的女子,也难怪帮主会把他带在身边。如此完美的体型再加上精致的五官,哪怕只是看着也是一种享受……杜洛.佩雷斯禁不住想入非非。 妖孽,妖孽,简直就是妖孽!费尔.楠柯见杜洛.佩雷斯投向冥王的目光颇具玩味,且含有异样的色彩,他浑身不自在起来。因为从前身为哈比星族王子的时候,修罗的容貌与冥王极其相像,而且他的灵魂能量体又附过冥王的身。现在,杜洛.佩雷斯看向冥王的眼神给费尔.楠柯造成一种错觉,就好像杜洛.佩雷斯不是在看冥王,而是在看他一样。 第156节 冥王惨了,不是女人吧,偏生了这么一副倾国倾城之貌,不但引起汤姆.比尔查的垂涎,又被杜洛.佩雷斯觊觎。洛克也瞧出了苗头,不免心生忐忑。 “咳咳!”费尔.楠柯清了清嗓子,说道,“洛克,你带小哈出去,找沈昊辰和南宫映雪,让他们送你俩回安家,我有一些事情处理,暂时不能回去。” “是,属下遵命!”洛克应声站了起来,他巴不得早点儿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走了走了,回安叔叔家。别玩了,把手机还给我!”洛克拖起冥王。 正玩得兴致盎然的冥王被夺去了手机,他万分气恼,忍不住大声吼道:“还给本王!” “小哈!”费尔.楠柯把脸一沉,随之扬起了手掌。 “走,走,本人这就走。”冥王以为费尔.楠柯要打他,吓得他一缩脖子,赶忙跟着洛克的脚步向外走。 “哈哈哈!”杜洛.佩雷斯忍不住大笑起来,“这位小兄弟傻得够可以,竟然自称本王,他还真当自己是冥王了。” “可不是。”费尔.楠柯附和一声,随即转移话题,说道,“老二,你带了多少人过来?” “六个。除了黑白双煞,还有四尾蛇(杜洛.佩雷斯的四个贴身保镖,两个白种人,绰号分别是眼镜蛇和响尾蛇,一个非洲人,绰号黑曼巴,一个黄种人,绰号竹叶青)。” “好!兵不在多而在于精。” “怎么?有情况?”杜洛.佩雷斯诧异地问道。 “不错。我接到线报,联邦特工组已经出动,我估计他们是冲这儿来的。也不知道我们四大天王来n市的消息是被谁泄露出去的。” 眼睛里闪过一抹惊讶的神色,杜洛.佩雷斯疑惑道:“消息可靠吗?属下三天前参加过调查部的秘密会议,这次会议的内容是围剿基地组织余孽,需要动用军方力量,特工组并没有接到行动命令,头儿又是从哪儿得来的消息?” 费尔.楠柯略一沉吟,说道:“或许命令是最近才发出,也或许你的身份已经暴露,引起上面的怀疑,从今儿个起,你行事要处处小心,一旦发现苗头不对,就马上递交辞呈上去。至于这个消息嘛,我是从icpo内部得到的。” “呵呵,头儿不必担心,属下自有分寸。”杜洛.佩雷斯笑道,“头儿想的就是周到,属下实在是佩服!你把老三安排在海事厅,把老四安排在军部,让我打进联邦调查局,如果我没猜错,潜伏进国际刑警总部的应该是我们的大哥吧,这位大哥属下是否见过?难道是刚才出去的那位帅哥?” “不不不!”费尔.楠柯摇摇头,说道,“你们的大哥确有其人,不过,不是洛克。你也不必猜测,该出现的时候他自然会出现。至于这个小哈嘛,是一位朋友托我代为照管的,他不仅智商低,而且不懂功夫。但是,他的身份比较特殊,我们要保护好他,不要让他受到伤害。” “哦,原来是这样。”杜洛.佩雷斯沉默片刻,说道,“联邦特工组一直都是我们最大的障碍,既然他们来了,不如趁老三老四都在,大家联手把他们干掉。” “我们与联邦调查局的梁子早在十年前就已经结下了,这么多年来,为对付我们组织,联邦特工组损兵折将,里察德.雷对我更是恨之入骨。现在我们在明处,他们在暗处,因此,我们行事要处处小心,尽量不要招惹他们,能躲得过就躲。明天是安琦大婚的日子,我真不希望双手沾染上血腥。” “是,属下遵命!”犹豫了一下,杜洛.佩雷斯又说道,“属下已经有三年没见过老三了,趁老四也在这儿,不如大家聚一聚?” “不错,大家已经有三年没见面了,是该好好聚一聚,我召你们来原本就有这个打算。老三老四都在,大家就等你了。带上你的人,跟我走。”费尔.楠柯站起身来。 蝎子在前,费尔.楠柯和杜洛.佩雷斯居中,黑白双煞紧随其后。大家出到门外,又有四个脸戴墨镜,身着黑色风衣的大汉跟了上来,他们是四尾蛇。一行人来到楼上,汤姆.比尔查下榻的地方——37楼。 四尾蛇分散开来,在楼道和电梯附近巡视,黑白双煞守在门口,蝎子则在前头带路。 刚刚在床上奋战过美女的汤姆.比尔查就跟打了鸡血一样,不仅面色红润,就连那头棕黄色的卷发也越发闪亮起来。他正吆喝着和埃迪普斯掷骰子。 在汤姆.比尔查身侧站着两个男性白种人。他们脸戴宽边墨镜,身穿黑色西装,胸前佩戴水晶之星徽章,两个人手中都端着巴雷特m82a1大口径狙击步枪,这两个人是黑手党中最具实力的杀手。 汤姆.比尔查的身边还有两名穿着暴露的e国美女,她们一个站在比尔查身后给他捶肩,一个跪在地板上给他揉捏大腿。 此外,还有一个英俊的e国男子,他是酒楼的服务生,他负责给客人们斟酒。汤姆.比尔查时不时地揽过美人儿的玉颈,不是在美女滑如凝脂的脸颊上“吧唧”来一口,就是往人家高耸的胸脯捏上几把。 当服务生走到比尔查面前,弯下腰为他斟酒时,比尔查淫笑几声,突然抓住服务生的手抚摸起来。被一只手背上有疤痕,并且长毛的大手抚摸,周身立刻泛起一层粟粒,服务生身子抖了抖,眉头也皱了起来。不过也只是一瞬间的反应,很快,服务生淡定下来,因为这样的客人他也没少见过,更何况部门经理交待过,这间套房里的外宾得罪不起。好在这位有特殊嗜好的客人除了摸自己的手,再没有其他的举动,这让服务生放心不少,渐渐的,他的眉头也舒展开来。 那么,潘瑞斯为什么不在场呢,因为明天是潘娜雅的婚礼,他隐瞒了姐姐与卡洛.丹交往这件事儿。但是,纸是包不住火的,况且卡洛.丹与叶枫的婚礼是同一天。此时,潘向天正黑着脸把姐弟俩往死里剋,他死活不同意这桩婚事。为了征得父亲同意,无奈,潘娜雅把水果刀横在脖颈上,以死相胁。迫于女儿的“淫威”,潘向天不得不挥挥手,叹道:“唉,造孽呀!我怎么会生出你们这样的不肖子,潘家祖宗的脸面都被你们给丢尽了!也罢,你愿意嫁谁嫁谁,就当我没生过你这个闺女。” 第二百五十六章 无福消受美女 一见费尔.楠柯走进来,汤姆.比尔查立刻坐正身子,一脸的讪笑:“楠柯老弟,坐坐坐,咱们再来赌一把。” 先前,汤姆.比尔查和费尔.楠柯赌了十场,结果被费尔.楠柯赢了十场,汤姆.比尔查不服气,他还想继续赌,以便把失去的面子扳回来。 费尔.楠柯刚坐下,汤姆.比尔查就把给自己揉腿的美女拉起来,一掌推进费尔.楠柯的怀里。 浓密的刀眉上扬,嘴角挑起一丝淫邪的笑意,汤姆.比尔查朝费尔.楠柯挤挤眼睛,促狭道:“刚来的,没开/苞的女学生,送给楠柯老弟了,尝尝看,应该不比你的小弟差。” 如果只是汤姆.比尔查一个人,费尔.楠柯倒也不会介意,但是现在,三大天王都在场,在自己的属下面前被揶揄,好像自己是个双性恋一样。费尔.楠柯的脸上有点儿挂不住了,他无比尴尬,胸中不由得腾起一股火来。 “帅哥好酷啊!人家就喜欢你这样的!”美女嗲声嗲气,抛了一个媚眼,顺势坐在费尔.楠柯的大腿上,她抬起涂成彩色指甲的手,抚摸费尔.楠柯的脸庞。 “啊!帅哥的脸好凉!人家的手都要冻僵了!不,他周身都是冷的,就像一块冰!”美人儿惊呼一声,跟着就像火烧了屁股一样弹跳起来。美女从费尔.楠柯的怀里滑出去,躲在汤姆.比尔查身后,一脸惊惧地瞪视着费尔.楠柯,就跟看见了鬼怪似的。 由于心里还惦记着冥王,没能得手,汤姆.比尔查很不痛快,他瞟了一眼费尔.楠柯,见费尔.楠柯一脸尴尬之色,以为戳到费尔.楠柯的痛处,于是嚣张起来,他故意尖着嗓子,说道:“baby,你懂什么?这位帅哥绰号叫冷血修罗,他的血是冷的,当然会把你冻僵。看来,他无福消受美女,不如你就坐在哥哥我的腿上吧,让哥哥给你暖暖。”说着,他一把将美女拉进怀里,并且对着美人儿水嫩的脸蛋“吧唧”亲了一口。 琥珀色的眸子里闪过一丝愠怒之色,不过也只是一瞬间的变化,很快,费尔.楠柯恢复了常态。对于汤姆.比尔查的冷嘲热讽,费尔.楠柯也已经习以为常,两个人打了将近十年的交道,他也知道,汤姆.比尔查和卡洛.丹几乎一个德行,只不过卡洛.丹光玩女人,汤姆.比尔查却男女通吃。 说起汤姆.比尔查来,还得从他的老子汤姆.西尔斯说起。汤姆.西尔斯出生在意大利西西里岛小城莱尔卡拉弗里迪。10岁那年,他随家人移民到美国。18岁时,西尔斯和一帮弟兄投在纽约最大的黑手党家族甘比诺家族门下,后受约翰?高蒂指使,成功暗杀保罗?卡斯特里亚诺。约翰?高蒂成功夺权后,扶持汤姆.西尔斯,使其当上甘比诺家族的二把手。1992年,约翰?高蒂被捕入狱,之后,汤姆.西尔斯成了甘比诺家族的掌门人。 近年来,由于美国警方加大了对黑手党打击的力度,一宗接一宗的起诉、审讯使黑手党遭到了严重破坏,甘比诺、吉诺维斯、卢凯塞、科洛博和波纳诺五大家族已难现旧日“辉煌”。汤姆.西尔斯更是躲在夹缝里求生存,如果不是傍上“飞鲸帮”这棵大树,他早就呆在监狱里苦度春秋了。 说起汤姆.比尔查和费尔.楠柯的关系,那还得追溯到八年前。那一年,费尔.楠柯17岁。 实际上,费尔.楠柯的地球年龄已经是25岁了,由于15年前他曾被米勒的灵魂能量体附过身,因此,他的身体充满青春和活力,他看起来就像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太过于年轻的面孔使他想装老都难。当他遇到方正太的时候,明明方正太比他年龄还要小,但是,方正太不仅个头高大,而且人看起来也相当成熟和老练,因此,他自愿当起人家的小弟来。另外,他当久了老大,也总想当回小弟,想体验一下被兄长们罩着时的“幸福”感觉。 17岁的时候,费尔.楠柯还在使用他的本名浪楠柯。那一年春天,在埃迪普斯的陪同下,他前往美洲,为汤姆.西尔斯运送一批武器装备。这也是浪楠柯首次与汤姆.西尔斯接触,那时候,他并不知道汤姆.西尔斯是黑手党头子,他只知道,他要面见的神秘人会带给他几千万美金的收入,另外,还附带赠送给他一万吨的稀有金属。为了表示诚意,他决定亲自前往。 在曼哈顿,汤姆.西尔斯的私人府邸,汤姆.比尔查第一次见到浪楠柯。当身穿银色西装的浪楠柯除下墨镜时,立刻惊艳全场。将近1.80米的个头(那时候还在长身体,比现在的身高矮一些),身材矫健而挺拔,一头略卷的黑发犹如墨玉一样堆积在头顶,鼻子又高又挺,一对琥珀色的眸子寒芒直射。唇角自然上翘,不怒自威,却勾出一抹不知是嘲弄还是微笑的神情。 “你好,本人浪楠柯。”浪楠柯略一躬身,极其优雅地伸出右手,他是想和汤姆.比尔查握手。 一股淡雅的香气迎面扑来,像是草叶的清香,又像是花朵的芬芳。映入眼帘的是一张极其年轻而又俊逸绝伦的面孔,而且,近在咫尺。 天哪,男人也会生得这么俊俏吗?浑身上下还散发出一种诱人的芳香。比尔查突觉一阵眩晕,心也跟着怦怦怦地跳个不停。他看向伸过来的那只手。五指修剪得整整齐齐,指尖略呈玫红色,骨节分明,皮肤透明一样的白,能清楚地看到青色的血管。呼吸一窒,比尔查握住那只手,半天没松开。 “咳咳”,西尔斯咳嗽了两声,“比尔,不得无礼!这就是新近崛起的海上霸主,‘飞鲸帮’帮主——浪楠柯。楠柯帮主比你还要小6岁,你是兄长,应该多向他请教才是。” “是,父亲大人。”比尔查面色微红,遂迅速放开那只手。 “飞鲸帮”在消失了七年之后又突然崛起,而且帮主竟然是一个十几岁的美少年,即使是身为黑手党头子的西尔斯也不禁对浪楠柯刮目相看。大家见了面之后开始谈生意,生意谈妥了就是拉关系套近乎,为了帮会的发展,也为了今后彼此能够长期合作嘛。之后,自然就是好酒好菜,外加美女侍候着。 餐毕,浪楠柯被一帮保镖簇拥着走进舞厅。像这样一个魅力四射的亚欧混血美少年,自然也吸引了无数美女的眼球。 “oh,my.god!” 优雅而矫健的身姿,俊逸绝伦的面孔,不仅引发一片尖叫声,也抢走无数的回头率。胃里涌起一股酸水,比尔查不禁心生醋意。 舞女们争抢着和浪楠柯跳舞,她们中有金发、棕发女郎,还有黑人小姐。舞女们极尽挑逗之能事,狐媚眼、酥白胸、紧翘臀、劈美腿……美女们使出浑身解数想讨美少年的欢心。浪楠柯的反应很是冷淡,倒不是他坐怀不乱,而是这些风月场中的庸脂俗粉根本就勾不起他的性趣。 终于,厌倦了美女身上的香水味,和被搂抱得几乎窒息的感觉,浪楠柯坐回沙发上,垂下眼眸,开始一口一口地抿着红酒。 怀里搂着金发美女,飞扬跋扈的眼神却在少年俊美的脸庞上扫来扫去。“咕噜”,比尔查吞了一口唾涎下去,他突然对紧贴在胸前的美女失去了感觉。 “陪本少爷干一杯怎么样?”比尔查举起手中的高脚杯,语气中带着一丝轻佻。 眉头皱了皱,浪楠柯很不悦,他只是稍微抬起手臂算是回应,因为他压根就没瞧得起这位大少爷,况且比尔查的语气听起来很不恭敬。 哼,还挺傲气!刀眉扬了扬,比尔查在心里哼了一声。人家不配合,无奈,比尔查伸长了胳膊,总算“砰”的一声和浪楠柯碰上一杯。 饮完杯中的红酒,舌尖舔了舔越发焦渴的唇,灼热的眸子从少年的脸庞下移,放肆地扫视着那段雪白的颈。这片皮肤光洁如玉、细白若瓷,它被暗红色衬衫的衣领半掩着,在柔和的灯光烘托下,越发的魅惑动人。 放下已经空了的酒杯,又端起一杯红酒,轻佻的眼神再次瞟向浪楠柯。 舒缓的轻音乐奏响,舞厅里的光线越发暗淡起来,觥筹交错声里,伴随着肉麻的低吟,某些男女做起不堪入目的动作,空气中充斥着各种暧昧的味道。 一抹柔和的灯光打在美少年的脸上,清秀端庄的面孔被笼罩了一层金色,而于这层金色之中向外透射出的却是一种凛然的冰戾气质。此时的浪楠柯就像神祗一样,仿佛周身都在散发光辉。 深棕色的眸子灼灼地盯着浪楠柯,就像两团燃烧的火焰。呷了一口放有冰块的红酒,清凉甘醇的液体滑进胃里,暂时缓解了周身的赤热,但是,嘴唇依然焦渴。 深吸一口气,平复了一下躁动的情绪,目光里带着一丝虔诚与探询,就像欣赏一件珍贵的艺术品一样,比尔查看向美少年的右手。 这只手不久前还被自己握过,它肤如凝脂,柔弱无骨,摸上去虽然有些冰冷,却极其温润,就像握着一块绝佳的美玉,先凉后暖,那种感觉,简直美妙极了! 现在,那只手正把玩着高脚杯。高脚杯已经空了,它在少年的手中,时而被少年握在掌心,时而在三根玉白的手指上飞快地旋转。 此时的浪楠柯正凝视着旋转的高脚杯,飘忽的眼神透着一丝迷惘,既像是陷入沉思,又像是在回忆久远的过去。 第二百五十七章 本少爷吃定你了 就这样的一个侧影,令比尔查的心猛地一阵悸动,再次舔了舔焦渴的唇。“啪”,比尔查甩出一沓美钞,随即推开怀中的金发美女。 美女把钞票抓进手里,朝比尔查抛了一个媚眼,嗲声嗲气地说了一句:“谢了比尔少爷,您玩好。”美女扭着丰硕的臀,走人了。 将身子向前移了移,那种处子的芳香,甜甜的带着醇酒的味道,青涩的,带着花的香味,直往鼻孔里钻,渗入到每一个毛孔就像催情的药物一样,刺激得比尔查周身血液沸腾起来。又是一阵眩晕,终于hold不住,比尔查猛地握住那只正在把玩高脚杯的手,呼吸也跟着急促起来:“我……我想……我是喜欢上了你。” 比尔查的“告白”令浪楠柯吃了一惊,他吃惊是因为这种告白出自男人之口,如果是女子,他倒不会惊讶,因为追求他的女子多了。但是,男子“追求”他,还是第一次。 很快,浪楠柯镇定下来。由于组建“飞鲸帮”还不到两年,一切都刚起步,倘若能与黑手党建立友好关系,无论对自己,还是对“飞鲸帮”未来的发展都将大有好处,因此,浪楠柯还不想得罪比尔查,但是,他又不甘心被男人吃豆腐。 剑眉轻扬,唇角扯起一个弧度,浪楠柯微微一笑。这一笑惹得比尔查心里又是一阵鹿撞,他不禁脱口而出:“身为男子竟然生得眉目如画,当真令全天下的女子黯然失色呢!” shit!我又不是女人,竟然拿我和女人比较,当真是活得不耐烦了!浪楠柯在心里咒骂一句,口中却缓缓地说道:“虽然本帮主对这些庸脂俗粉不感兴趣,但并不代表本帮主有特殊嗜好。” 充满磁性的声音不卑不亢,听起来似乎云淡风轻,却又极具穿透力。比尔查的心不由得一颤。但是,“佳人”就在身边,不一亲芳泽就放手,恐怕此后的日子里自己将寝食难安。 手上用力,比尔查握紧了那只玉手。深棕色的眸子里充斥着桀骜和不羁,比尔查凝视着浪楠柯,摆出一副得不到“佳人”,誓不罢休的神情。 见比尔查一脸轻佻之色,且没有罢手的意思,浪楠柯的胸中立刻腾起一股火气。 shit!昨天看见桃花,今天就撞上“桃花运”了,真够霉的!浪楠柯在心里咒骂着的同时,手腕一用力,“嘎嘣”一声脆响,高脚杯碎了,尖利的玻璃碎片立刻刺破了他的手掌。腥甜的味道里混合着芬芳的气息,热流涌了出来。 异常芬芳的血液气味令比尔查徒然一阵兴奋,他把那只手握得更紧了。 嘴角勾起一个弧度,那是一抹嘲讽加冷酷的笑意。浪楠柯一运力,尖利的玻璃碎片穿透他的手背,直刺比尔查的掌心。 能坐上“飞鲸帮”帮主的位置,能顶住来自国际刑警与联邦特工,还有东南亚海军的多重打击,浪楠柯靠的就是一个字“狠”,对敌人狠,对自己更狠。 浪楠柯将嘴巴凑到比尔查耳边,揶揄道:“怎么样,比尔少爷,是不是很爽啊?” 这一年,比尔查23岁。虽然来自掌心的刺痛令意乱情迷的比尔查清醒了许多,但是,仗着自己是甘比诺家族的大少爷,再加上年轻气盛和专横跋扈的性格,他岂能让即将入怀的“佳人”跑脱? 心一横,比尔查攥紧了那只手,他腆着脸,轻薄地一笑:“爽,能握着佳人的手,当然爽了!” shit!我就不信摆不平你!本帮主今天就让你爽个够!心里咒骂着的同时,附在人家耳边的嘴巴却吐气如兰:“比尔少爷,本帮主可是块硬骨头,还没等啃到嘴,恐怕你的牙齿已经嘣落了!” 磁性而略显慵懒的声音充满魅惑。这更坚定了比尔查要将“美人”拥入怀中的决心。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嘛!今天,本少爷吃定你了!”刀眉上扬,唇角勾起一抹邪恶的笑意,比尔查挑衅似的与浪楠柯对视着。 琥珀色的眸光在暗淡的灯光下流转,越发显得“妩媚”动人。深棕色的瞳孔逐渐变得迷离起来,比尔查看得痴了。 第157节 两个人不再说话,都在较劲。浪楠柯练的是“清净门”的内功,若说比力道,比尔查根本不是他的对手,他也完全可以用一招“阴阳绝命腿”把比尔查踹飞出去。但是,浪楠柯不想这么做,他要从心理上去震慑和挫败比尔查,只有做到让比尔查心服口服,他才不敢在自己面前造次。 于是,持久战开始了。由于浪楠柯的手是被握着,而玻璃杯的碎片又在他的掌心,实际上,最吃亏的当属浪楠柯了,因为越是用力,他就越痛苦。随着双方的用力,鲜血越流越多,那块玻璃碎片穿透浪楠柯的手掌,从比尔查的手背钻了出来。洒落的一蓬血珠在幽暗的灯光下闪烁着妖冶的红。 血液顺着两个人的手背和手心向下流淌。流过手腕,滑下手臂,染红了他们的衣袖。 俊美无瑕的脸孔满布着揶揄,张扬跋扈的面庞堆砌着轻佻,两个人依然面带微笑,谁也不肯先松手,因为谁先松手就意味着谁输了。不久,又有一块尖锐且锋利的玻璃碎片穿透了两个人的手掌。 渐渐的,比尔查觉得自己握的不是一只手,而是一块冰,并且,那种冰冷正在向自己周身漫延。疼痛的加剧,再加上血液的流失,比尔查面色苍白,手也颤抖起来,并且已经冷汗淋漓。 看着少年嘴角噙着的悠然笑意,那一刻,比尔查知道,自己完了,自己已经被眼前的少年给彻底征服了。但是,征服自己的究竟是什么?是这张人神共愤的面孔吗?好像是,又好像不全是。 再看向两个人的手,那只原本修长漂亮的手因为自己的逼迫而变得鲜血淋漓,比尔查心疼不已,他率先松开手,他也不得不松手,因为他痛得hold不住了。 “我认输。但是,我认输并不等于我的耐力不及你,我是心疼你的手,这么漂亮的手如果残废了该多可惜!”说着,比尔查还抬起那只受伤的手,朝浪楠柯做了一个飞吻的动作,鲜血都染红了他的嘴巴。 “擦干你的嘴,否则人家看见会以为你刚啃过死孩子。”浪楠柯戏谑了一句。 正是凭着如此强悍的修为和人格魅力,浪楠柯依次征服了汤姆.比尔查、卡洛.丹、星野千树等黑帮头目,从而奠定了他在黑社会中的地位。 在与浪楠柯对峙的这场游戏中,比尔查的手差一点残废,好在医治及时,没落下什么后遗症,只留下了几个伤疤,因为他是实实在在的人类。而浪楠柯却不同,他被米勒的灵魂能量体附过身,再加上他练的是“清净门”的内功,身体里又“住着”曼殊莎华,在曼殊莎华灵力的作用下,他的伤很快就好了,并且没有留下丝毫的疤痕。 此后,浪楠柯再也不用三根手指旋转酒杯,他不做这个动作是因为那段经历对他而言是一种“屈辱”,他不愿意想起。 至此,对于浪楠柯,比尔查不敢再存不敬之心。但是,自从见过浪楠柯之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比尔查陷入对浪楠柯“刻骨的相思”中而不能自拔。他常常凝视着手上的疤痕,回忆舞厅里两个人较劲的场景,有时候他很恼火自己:如果本少爷hold住了,或许……呸呸呸,想着想着,他又痛恨起自己来:像楠柯老弟这样神祗似的人物,又怎么能亵玩呢。想得发疯时,他就打电话向浪楠柯倾诉“相思之苦”,见浪楠柯不接电话,他就找借口以洽谈生意、介绍客户、开发项目、寻求合作等等为由,亲自前往东南亚求见“佳人”。 为了讨好“佳人”,在“飞鲸帮”遭到国际刑警和东南亚海军围剿时,比尔查还伙同其他没落的黑手党家族上演了几场“英雄救美”的烂桥段。 对于比尔查的用心,浪楠柯自然再清楚不过,但他既不去点破,也不给比尔查可以揩到油的机会。就这样,两个人越混越熟,最后称兄道弟起来。再后来,在酒桌上,比尔查又结识了卡洛.丹。一次醉酒之后,他不小心将自己的“心声”吐露给卡洛.丹,结果被卡洛.丹给狠狠地嘲笑了一回。在卡洛.丹的影响下,比尔查渐渐变得正常起来,但是,一遇到相貌非凡的男子他还不免会心动,并且总是想方设法将其搞到手,久而久之,他成了双性恋。只是,对于喜欢的男子,他也只是抚摸人家的手或脸,并不会再有出格的举动,因为浪楠柯的形象在他的心里生了根,他已经把浪楠柯当作“梦中情人”,甚至神祗一样来顶礼膜拜,对男子做出格的事,他觉得是对自己偶像的亵渎。 但是,比尔查的名声实在太坏,什么抢/劫、赌博、焚烧、械斗、绑架、强/奸、枪杀……凡是世间有的犯罪事件他几乎都参与过,用一个臭名昭著来形容他一点儿都不过分。因此,传来传去,对男子的好感就变成了男女通吃的变态,在世人的眼睛里,比尔查已经成了恶魔一样的人物。 对于浪楠柯而言,在与比尔查交往的过程中,他不仅赚得了大量的金钱,结交了无数的朋友,扩充了势力,更巩固了他的海上霸主地位。由于浪楠柯跟比尔查走得太近,结果应了那句老话“近墨者黑”,他被联邦调查局冠以“阴险狡诈、冷血凶残、卑鄙无耻……”之类的“雅号”,进而,与西尔斯一起被列进世界“十大罪犯清单”,并且位居榜首。 事实上,“飞鲸帮”是一个比较侠义的组织,比起“黑手党”来要好得多,把“飞鲸帮”放在犯罪集团里,并且与“黑手党”和“三口组”一起排队,实在是有点儿冤。但是没办法,他们干的“事业”确实触犯了法律,最终令自己成为国际刑警和联邦调查局的死敌,也是在所难免。 第二百五十八章 神秘的摄制组 此刻,对于汤姆.比尔查的冷嘲热讽,费尔.楠柯既没反驳,也没做任何动作,这让埃迪普斯深感意外。他瞧了瞧比尔查,又看看自己的头儿,他更加佩服起费尔.楠柯来,因为他发现帮主的忍耐力已经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这要是在从前,说不定帮主立刻扔出飞刀,把比尔查划成大花脸。唉,真是“红颜祸水”啊!想必头儿堕入情网,不是被美女警官给迷惑了,就是被那两个少年(洛克和冥王)给乱了心性。埃迪普斯在心里直叹气。 刑伟坐在沙发上,手持奥地利格洛克17型手枪,正一粒一粒的往弹匣里装子弹。对于汤姆.比尔查的话,刑伟权当作是放屁,他一向对汤姆.比尔查没什么好感,只是看在费尔.楠柯的面子上,他才称汤姆.比尔查为老兄的(汤姆.比尔查31岁)。 刑伟见杜洛.佩雷斯进来了,遂站起身和杜洛.佩雷斯握手。杜洛.佩雷斯则来了个热烈的拥抱,之后,杜洛.佩雷斯拥抱了埃迪普斯,因为三年没见面了嘛,表示一下亲热。大家寒喧了一阵儿之后就都加入了掷骰子战团。很快,大家战得热火朝天,吆五喝六之声响成一片。 沈昊辰和南宫映雪巡视完整栋大楼之后,回到36楼,两个人刚迈上楼来,恰好看到费尔.楠柯被保镖们簇拥着向楼上走去,抬手看了看腕上的手表,此时,指针指向21:30分。两个年轻人交换了一下眼神,正欲跟上去,却被洛克给叫住了。洛克转达了费尔.楠柯的命令。沈昊辰抬头看了看费尔.楠柯的背影,犹豫了一下,然后说道:“好吧。” 几个年轻人进入电梯。冥王一直扳着洛克的胳膊,试图抢回变形手机,因为他还没玩过瘾呢。洛克只好哄冥王:“别闹了,回到安叔叔家给你玩个够。” 冥王和洛克拉拉扯扯。电梯下到15层的时候停了片刻,进来几个异国男女,他们看着两个拉拉扯扯的年轻人,忍不住捂着嘴巴偷偷的笑。洛克尴尬不已。不久,电梯下到了一楼。 在即将步入前厅门口的时候,洛克突然发现手指上的戒指又闪亮起来,他扭头看向沈昊辰和南宫映雪,他想瞧瞧两个年轻人的戒指是不是也在闪亮。就在洛克分神的当儿,冥王一把夺下变形手机,抱着手机就往外冲去。 “这人,怎么回事儿!”洛克急了,撒腿就追。两个人一前一后闯进前厅。 “砰,骨碌碌!” “哎哟!” “这人谁呀?” “怎么回事?” …… 洛克看见冥王惨叫着仰面摔倒在地。变形手机跌在十几双穿着同样靴子的脚旁。 他们都是些什么人?心里徒然生出一种怪异的感觉,洛克没来得及去捡变形手机,更顾不上去扶冥王,他打量起这十几个人来。这些人中有男有女,他们都穿着黑色的长风衣,与自己这身风衣不同的是,他们的风衣都是皮质的,有高高的衣领,它们竖立着,几乎遮挡了主人的半边儿脸。这些人都戴着墨镜,每个人手里都提着旅行袋儿,有的肩膀上还扛着摄像机、录音器等摄影器材。从发色和肤色上看,他们中有棕发、金发白种人,黑发黄种人,也有光头黑人,他们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摄制组,又像是一个旅游团,又似乎都不像。 洛克翕动了几下鼻子,他嗅到了一丝凛然的森气。 冥王的墨镜也脱落了,他惊恐地瞪视着眼前的黑衣大汉,因为是他慌不择路,撞到了人家。 “又是一个毛躁的小男孩!”随着一个低沉冷厉的声音响起,从黑衣大汉中转出一个身穿灰色西装的人,他俯下身,拾起变形手机瞅了瞅。 变形手机的屏幕大约在4到5英寸之间,它的外壳闪烁着金色的光泽,由于洛克关闭了“磁能源系统”,现在屏幕上一片黑暗,但是,洛克没有来得及扣上盖子。 它看起来就像一部微型的手提电脑,键盘(准确的说是操控台)上分布着一些功能键,它们是一颗颗闪亮的宝石,这些宝石颜色各异。 那人看了半天,又伸手敲击了一阵儿,见没什么反应,他直起身,自言自语道:“这么多宝石,应该很珍贵。”他又转向身边的那些人,问道,“你们谁见过这东西?” “没见过。” “像手机。” “我觉得是电脑。” …… 黑衣大汉们低声议论着。他们讲的是美语。 那人蹲下身子,伸手去拉冥王。冥王惊恐地缩了缩身子。 “好帅气的男孩!”那人称赞一声,语气也舒缓下来,“孩子,你别怕,我问你,这东西是你的吗?” “谁是孩子,本人……” 洛克急得不得了,他怕冥王说漏嘴,遂一个箭步冲上前去,一把夺下变形手机,说道:“它是我的,一部游戏机而已。” 洛克把冥王从地板上拖起来,瞪了冥王一眼,恨恨地道:“都是你,抢什么抢,摔坏了找你算账!” “算了算了,没事了。年轻人,火气可不能这么大。我们走!”那人瞅了洛克一眼,然后一挥手,那帮男女簇拥着他向里走去了。 洛克扭头看去,没见到沈昊辰和南宫映雪。大厅里的客人有男有女,并且大多数是欧洲人,他们指指点点着,也有捂着嘴巴笑的。那些讥诮的目光有如芒刺在背,洛克尴尬不已。他急忙为冥王戴上墨镜,又扯了扯他的衣襟,然后拉着冥王走到外面等沈昊辰和南宫映雪。 夜有些深了。城市的灯火依然辉煌,到处是闪烁的霓虹灯。天空中看不到一丝星光,只有堆积的乌云,就像汹涌的暗潮一样,仿佛随时都会涌上来把这一片辉煌吞没。唉,看来明天的天气也未必会有所好转。洛克在心里叹着气。他拉着冥王向前走了几步,出到了外面,忽然感觉脸上凉丝丝的,原来,下雨了。 洛克扭头向身后望去,无比奢华的大厅内,那些异国男女正坐在璀灿的灯光下,他们一边打牌,一边聊天。服务总台前人来人往,刚有一批客人退房,很快又有一批新的客人入住。 酒楼的生意可真好,方正太的确是精于此道,只是,他那张企业家的面孔后究竟隐藏着一副什么样的嘴脸,他和维尔到底是不是沆韰一气?洛克胡乱猜测着。等了半天,终于,洛克看到了沈昊辰和南宫映雪,两个年轻人一边走,一边似乎在议论着什么。 洛克开启了变形手机,他钦动按键,想看一看现在是什么时间。令洛克惊讶的是,变形手机的屏幕上出现了一幅诡异的画面:一道蜿蜒盘旋的楼梯上移动着一些人影。 “快看,这是什么?”洛克失声叫了起来。 “什么东东呀?”冥王把头凑了过来,嘀咕道,“图像太小了,看不清楚。” 洛克继续操纵按键,画面一下子变小,更看不清楚了。 “反转,反转!”冥王嚷嚷着,他的好奇心又上来了。 洛克继续捣鼓,画面渐渐的放大了。 “你们两个在看什么?” 沈昊辰和南宫映雪疾步走了过来,他们也把头凑上前去。 “可能是开启了电影频道,正在放映电影吧。”洛克漫不经心地答道。 随着画面的放大,沈昊辰的眼睛也越瞪越大,他突然低呼一声:“不好,要出事!映雪,快,抄家伙!” 两个年轻人飞奔起来,往车库的方向跑去了。 “喂,你们干什么去?不送我们回安叔叔家吗?”洛克嚷叫着。等他抬起头时,发现两个年轻人已经没了踪影。 “真是,难道让我们步行回去?”洛克很恼火,他索性拉着冥王一屁股坐在了台阶上。 “两位客人为什么坐在这里?去正厅坐不好吗?难道蓝威卡的员工怠慢了你们?”响起一个温润的男声。 洛克一抬头,见是方正太。 洛克急忙摘下墨镜,说道:“哦,方老板,你好!你的员工们都很热情,并没有怠慢我们。我们是在等人。”洛克站起身,和方正太握了手。 “原来是你们!你们一定是在等楠柯老弟吧,先去正厅坐一下,不要淋到雨。见了楠柯老弟跟他说一声,正太很抱歉,正太有琐事缠身,无法前往探视。”方正太握了握洛克的手,便迈步上了台阶。 望着匆匆闪进大厅的背影,洛克怔了怔,心想:真奇怪,这些人都是怎么了!洛克感觉怪怪的,他又坐了下来。冥王探着头,等着看电影。洛克又捣鼓了一阵儿,屏幕上的画面变得更大了,“呼”的一声,影像突出了屏幕,是一个虚拟的光影画面。 人影看得更清楚了,是一些头戴钢盔,手持枪械的士兵,他们背上背着行军装备,正摸索着进入一段楼梯。 “这是上演恐怖分子的电影,应该是武装军警在解救人质,很好看的,比什么《众神之战》要好看多了,我很喜欢的。”洛克一边说,一边指指点点着给冥王看。 第二百五十九章 救场子如救火(一) 两颗脑袋挤在一处,洛克和冥王坐在“蓝威卡幻世纪酒楼”的台阶上看“电影”。 楼宇的屋檐下悬挂着水晶吊灯,璀灿的灯光打在两个年轻人的身上。他们不仅穿着前卫,发型也相当时髦。洛克原本就是金色的头发在灯光的照耀下更加闪亮起来,冥王的黑发也闪耀着有如乌金一样的光泽。这两个少年应该是豪门的公子,他们怎么会坐在这里?来来往往的客人都投来诧异的目光。洛克和冥王却浑然不觉,他们被画面给吸引了。 两个年轻人看到那些士兵和一些黑衣人打斗起来。黑衣人似乎很勇敢,其中的一个手持长管枪,一枪就把士兵的头盔连同头盖给掀翻了,鲜血飙射到了墙壁上。 又有一个黑衣人,他抬脚就是几记重踹,士兵们像被狂风扫中的落叶,纷纷飞跌出去,他们的身体撞到墙壁上软瘫下来,头盔也掉在了地上。跟着,闪电般侧击,黑衣人的拳头又砸向旁边几名士兵的脸颊,那些士兵立刻满脸开花,鲜血如一蓬雨洒落下来。洛克摸了摸自己的脸,他感觉那些鲜血就像溅到自己脸上一样,不仅有温热的感觉,似乎有腥咸的味道。 “哇,真神奇!楠哥就是厉害,竟然造出这么先进的手机!精彩,太精彩了!就跟看《黑客帝国》似的,不,比《黑客帝国》还好看,简直如同身临其境!只是,为什么没有声音呢?好奇怪!”洛克感觉很不解,他又向手机的侧面摸去,他是想调声音。终于,隐隐约约地听到了枪声。洛克不免一阵欣喜。 “好像有女人哦!人类女子也这么能打吗?简直比雅典娜还要勇猛!”冥王晃着脑袋,疑惑地说道。 洛克一瞧,楼道里涌进越来越多的士兵,有两个女子冲了出来,她们纵身跃起,身上的风衣飞舞起来,露出了紧身套装。黑发美女抬脚踹向一名士兵的裆部,那名士兵的身体立刻弓成了虾米状,紧接着又一拳砸向身后企图偷袭她的另一名士兵,那名士兵被一拳击中眼睛,双手捂着面孔倒了下去。金发美女频频踢翻涌上来的士兵,同时,她的手也在动作着,她从身上摸出几块物件,就跟变戏法似的三下两下就组装成一把冲锋枪,那一套/动作相当熟练,连同装上弹匣在内,也就一两秒钟的时间。美女端着冲锋枪就是一阵扫射。一批士兵倒下去,又有一批士兵拥上来。 真是够惨烈的!恐怖分子也太强悍了,那些军警难道是纸老虎吗?如此不堪一击!洛克在心里发表着议论。 水蓝色的眸子直勾勾地盯着画面看,冥王吞了一口口水,说道:“这个女人的胸脯好大,好白呀!就像雪梨。” “哈迪斯大人,你是不是肚子饿了,想吃奶呀!”洛克嘲笑起冥王来。 “黑的也有,你快看哪,就像,就像……”冥王不知道用什么词语来形容了。 洛克只得把目光从士兵身上收回来,转而看向美女。洛克看到了背对背的两个美女。刚好此时美女转身,胸脯落进两个人的眼帘:两条沟壑,一条白皙似雪,一条黝黑如墨,它们的两旁是若隐若现的小山。小山剧烈地起伏着,似乎就要将紧裹的皮衣撑破了。 “等等,我怎么觉得这两个女人有些面熟啊!”洛克瞪着眼睛瞅美女,他看到了她们金色的卷发和黑色的直发,还有黑白分明的两种肤色。 “是黑白二夫人!”洛克猛然醒悟过来,“我开启了磁监控系统。糟糕,出事儿了!”猛地敲击着按键,洛克慌手慌脚地关闭手机,他一手抓着变形手机,一手拖起冥王就向大厅冲去。 就在洛克和冥王冲向电梯的时候,沈昊辰和南宫映雪也已经闯了进来。两个年轻人每人手里提着一个旅行袋。 第158节 “快,上去,36楼!”洛克嚷嚷着。 “啪啪啪”,沈昊辰钦着电梯门的按键,奇怪的是,电梯上面的数字闪光灯一直在“3”上闪烁着,电梯门怎么都打不开。突然,“刷”的一闪,就连那个“3”字也熄灭了。 “难道出故障了?怎么办呢?楠哥会不会有危险?”洛克急得不得了,他“啪啪啪”地钦着按键,电梯就跟死了一样,一点儿反应都没有。 “董事长他们处境十分危险,一定是有人故意锁了电梯。快,我们走楼梯!”“嗖嗖”两声,沈昊辰和南宫映雪向楼上窜去。 “走楼梯?三十几层!你想把哥累死呀?” 洛克很怕爬楼梯,他侧耳倾听了一阵儿,隐约能听到杂乱的脚步声,还有人们的尖叫声。抬头向上看去,洛克看到盘旋的楼道里有火光闪烁。一定是蝎子他们和军警交上火了。来不及再想,洛克拖着冥王向上飞奔。当窜到三楼的时候,洛克看到匆匆走出来的方正太和几名手持枪械的武装军警。 糟糕!洛克在心里惊叫一声:一定是方正太勾结警方欲将楠哥和三大天王擒了,这可如何是好?一刹那间,方正太在洛克心目中的形象一下子变得丑陋不堪。洛克万分鄙视方正太,他假装没看见,拖着冥王就走。 “小兄弟,等一等!”方正太疾步走上前来,一把拉住洛克。 “你走开,我赶时间!”洛克猛地甩脱方正太的手,凶巴巴地嚷着,“你真卑鄙,我们看错了你!” “不,不是这样的,是误会,你们听我解释。”方正太急切地说道,“都怪我没有来得及通知客人,我刚接到市政府的通知,是xxx剧组在拍摄一组枪战镜头,他们要借用蓝威卡作为场地。时间不会太长,顶多半个小时。” “哼,谁相信!”洛克从鼻子里哼了一声,遂拉着冥王继续往楼上奔去。在奔到十几楼的时候,两个人累得脚发软了,不得不坐下来喘粗气。 就在洛克和冥王瘫倒在楼梯上,气喘吁吁时,他们看到墙壁上的闭录电视里出现了一个人,是方正太,他正在讲话:“所有下榻蓝威卡的客人请注意了,现在播颂一则消息:由于xxx剧组临时借用本酒楼拍摄一组枪战镜头,酒楼将封闭半小时,电梯也暂停使用。请外出归来的客人先在正厅休息,即将出行的客人,请您回到房间,不要在楼道里逗留,以免发生伤害事故。对于给您造成的不便和惊吓,本董事长谨代表酒楼全体员工向您致以最诚挚的歉意!” 难道真的是拍电影?洛克疑惑了。 “起……起来,即便我们失去神力,帮不了楠哥,我也要看到楠哥。只有看着楠哥安全了,我才会放心。”洛克死命拉冥王的手,想把他从地板上拖起来。 “不……不行了,本人要累死了!”冥王晃着脑袋,“你……没……听……方老板说吗?拍电影……是……假……假的。” 洛克摇摇头,喘息了一阵儿,说道:“不……可能,一定是……警方耍的一个手段,企图……混淆视听。你想啊……变形手机磁监控系统里出现的……女子是黑白二夫人,黑衣人……应该是四大天王身边的保镖,如果是拍电影,他们又……又怎么会成为演……演员?” “有……有道理,可是……本……人实在走不动了,本人要休……休息……”冥王就跟游上陆地的金鱼一样,大口地喘着粗气,就差没翻白眼儿了。 洛克一看实在拉不动,只好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说道:“你……呆在这儿等我,千万不要到处乱跑,我……一个人上去。”深吸两口气,挪动犹如灌了铅的双腿,洛克扶着护栏,蹒跚着向楼上攀爬。 方正太讲完话,刚从办公台前转过身来,“嘭”的一声,办公室的门被撞开了。 “方董事长……” “你是……”方正太看着冒然闯进来的年轻人先是犹豫了一下,继而眸子一亮,“哦,你好!你是威廉.詹姆斯吧,你修好了酒楼的电脑系统,我还没有好好感谢你呢,来,坐。”方正太与詹姆斯握了手,先前他以为是洛克,当他看到年轻人披着垂到肩膀上的金发时,才明白来人是詹姆斯。 威廉.詹姆斯满面焦虑,他瞅了瞅两名持枪的军警,摇摇头,说道:“不必了。我有急事要和方老板单独谈”。 方正太挥挥手,说道:“杰瑞,先带你的人出去,我和客人有事要谈。” 为首的那名军警朝方正太敬了一个军礼,然后带着人出去了。 “方董事长,听叶枫说你是楠哥的义兄,快帮帮他,出事了!” “你说的可是楠柯老弟?他会出什么事儿?”方正太一脸的迷惑。 詹姆斯把嘴巴附在方正太的耳朵上嘀咕了一阵子。 “啊!竟然有这样的事儿?”方正太先是大惊失色,继而眸光一敛,很快恢复了常态,“你不用着急,我表哥就在外面,我让他带人上去支援。” “谢谢你,方董事长!”詹姆斯与方正太匆忙握握手,然后一个转身就冲出了董事长办公室。 第二百六十章 救场子如救火(二) 午后的时装洽谈会上,“威廉.詹姆斯”品牌系列时装很轻易地被通过,终于为自己设计的时装注册了品牌,威廉.詹姆斯开心得不得了,他先把好消息告诉给父母,又告诉给铁哥们儿叶枫,然后他想到了表妹rose。当威廉.詹姆斯拨打rose手机时,一直盲音。想来表妹一定又出任务去了,算了,先回家洗个热水澡,好好休息一下,再去看看叶枫和安琦。 当威廉.詹姆斯回到寓所时,发现书房一片狼藉,他以为遭窃贼洗劫,当他看到被整理过的床铺和敞开的阳台门时,遂拍了拍脑门自语道:“想起来了,rose来过,一定是表妹帮我整理的。呵呵,咱们可真是名副其实的兄妹,我就不会收拾房间,想不到你一个女孩子比表哥还邋遢,将来可怎么嫁人哦!” 对于这个不擅长持家,偶尔还会来点儿恶作剧的表妹,威廉.詹姆斯也深感头疼。 放下公文包,嘴里哼着调子已经跑到太平洋去的“倾国倾城”,詹姆斯脱去西装,除去脖子上的领带,从冰箱里取出一瓶香槟,坐在办公桌前饮起酒来。目光扫过电脑屏幕,詹姆斯突然想起截获的那封绝密邮函。他伸手敲击了几下按键,一串英文字符闪烁着跳跃出来: 十一月十日二零一一年 美国联邦调查局总署第3号密令: 目标齐聚东南亚,地点,e国m省n市蓝威卡幻世纪酒楼,现命令特工组与“非洲之星”通力合作,于10日晚22时统一行动,务必于半小时内将目标全歼之。 犯罪调查部 “咝!”威廉.詹姆斯倒抽了一口凉气,他也没心情哼小曲了,遂急忙放下酒杯,盯着屏幕上的字符,心里犯起了嘀咕:是什么人物齐聚蓝威卡,竟然惊动了联邦调查局?脑筋飞速地运转着,威廉.詹姆斯首先想到此次时装艺术节,与会者大都是来自商界的大亨、时装界泰斗,他们都下榻在蓝威卡,目标或许会在其中,可是又不像,毕竟,他们都是名人、公众人物,怎么会被联邦调查局列入暗杀目标呢? 闭目凝思了一阵儿,心念电转,之后,威廉.詹姆斯侵入“蓝威卡幻世纪酒楼”的电脑主控中心,董事长办公室电脑的信息库,他从方正太的电脑里调出了今晚入住“蓝威卡幻世纪酒楼”客人的名单。 近万人的名单刷刷刷地涌上屏幕,威廉.詹姆斯几乎一目百行地浏览着,他们中有电影明星、政府高官、外国使臣、商界大亨……其中有威廉.詹姆斯熟悉的,也有他根本没听说过的。既然目标是联邦调查局锁定的,他自然不会公开露面,暴露真实姓名,我还不如直接侵入联邦调查局的信息库看一看。 想到这儿,威廉.詹姆斯又侵入联邦调查局档案信息库,仅仅花了十分钟的时间,他就破译了密码,调出一份绝密档案。档案的上方是一行蝌蚪一样大的印刷体英文“帝国之中的帝国,霸权之上的霸权”,再往下是一个黑色的矩形框,框里圈着三个大大的字母“fbi”,接下来又是一行印刷体英文“thedossieroffbi”,在这一行英文的下方是联邦调查局的局徽标志。 威廉.詹姆斯迅速地翻阅着,终于,他看到了一份名册——“十大通缉要犯清单”。他浏览下去,先看到了一张彩色照片。这是一个有着一头棕黄色头发的白种人,下巴上留有浓密的短须,面部有些发福,看年纪大约在五十岁左右。照片下方是一行英文“美国黑手党头子汤姆.希尔斯”,这张照片已经被打上一个鲜红的“x”。接下来的一张照片也是彩色的,是一个擎着高脚杯的半身侧影,看面貌轮廓应该是个男子,但是有些模糊,一看就知道是拍摄者于匆忙之间偷拍的,而且还是拍于夜幕之下。再往下看,威廉.詹姆斯看到了一行英文,“飞鲸帮组织头目浪楠柯”。 “天呐,是楠哥,一定是楠哥!”威廉.詹姆斯忍不住惊呼出声,他的心禁不住怦怦怦地狂跳起来,好在这张照片上没有鲜红的“x”,这就说明楠哥还活着。勉力抑止住狂跳不已的心,威廉.詹姆斯又迅速地看下去。他看到一个有些秃顶的东方人,上嘴唇处留有一撮仁丹胡,下方的一行英文是“日本三口组组长星野千树”,这张照片同样被打上一个鲜红的“x”。还有一个年轻的白人男子,有着一张飞扬跋扈面孔的“美国黑手党二代汤姆.比尔查”;一个有着红棕色卷发的白种人“e国南方省黑社会头子卡洛.丹”……后面还有几个,威廉.詹姆斯没有再看下去。他急忙摸出手机,打给叶枫,向叶枫询问费尔.楠柯的去向。 由于费尔.楠柯离开安家时并没有见到叶枫,叶枫从血月嘴里得知,午后,费尔.楠柯带着冥王和洛克,还有两个保镖去了“蓝威卡幻世纪酒楼”。 没错,密令上所说的目标一定就是楠哥。收起手机,威廉.詹姆斯坐在电脑前沉思起来:rose表妹一定是看到了这封密函,她急匆匆地出去,也一定是接到了组织的命令,她一定是刺杀楠哥去了。怎么办?我要不要告诉楠哥,如果我通知了楠哥,表妹失手,这就等于我是在和表妹为敌。父亲是首相,如果我和黑帮头目来往,传出去会不会影响他的仕途? 威廉.詹姆斯的内心剧烈挣扎着,他不停地看着手表,时间每流逝一秒钟,他的心就缩紧一次。楠哥是黑帮头子不错,但他也是福特基金会的股东,他每年都向非洲捐赠数亿美元的善款,他有爱心、有责任感,他不仅是一名成功的商人,一个有威望的帮主,更是一位救世的侠客……不,我不能让他遭受联邦特工的毒手! 威廉.詹姆斯一会儿站起来,一会儿又坐下去。终于,在手表上的指针指向21:40分的时候,他再也忍受不住煎熬了,他抓起手机拨给叶枫,他要询问费尔.楠柯的手机号码。但是,拨了足足有五分钟也不见叶枫接电话。威廉.詹姆斯急了,他拉开抽屉,从里面摸出两把mk23,他把它们插在腰间,然后披上西装,就飞也似地奔到楼下。威廉.詹姆斯发动“宝马”,直接往“蓝威卡幻世纪酒楼”飙去。 当威廉.詹姆斯冲进“蓝威卡幻世纪酒楼”的时候,已经是22:08分了,他发现电梯被锁就知道联邦特工组已经行动了,当他冲上三楼的时候,听到了方正太在电视中的讲话,他便闯进董事长办公室。 威廉.詹姆斯冲出门后,方正太急忙来到门外,他拉过自己的表哥,n市武装特警支队队长——杰瑞.哈森,并且在其耳旁嘀咕了一阵子。 杰瑞.哈森一边向楼上飞奔,一边拿起对讲机向自己的部下传达命令:“紧急命令,紧急命令,有大批身份不明的武装人员以拍摄电影为由闯进酒楼,意欲绑架外宾。特警支队全体队员紧急集合,火速增援36楼。行动!” “嗖嗖嗖”,特警队员们从各个隐蔽角落里闪身出来,他们发现电梯失灵,就分成几股沿着各个楼道向上急行军,纷纷扑向36楼。 眉头紧蹙,方正太在走廊里踱了几个来回,沉思了一会儿,他开始拨打塞维的电话。塞维的手机关机。 奇怪,塞维应该回来了,为什么不见他向我汇报?哦,或许正和美姬子亲热呢,小别胜新婚嘛!方正太只好返回办公室。他刚坐定,“笃笃笃”,传来急促的敲门声。是酒楼的部门经理。部门经理满头大汗,一脸的焦虑神色。 还没等方正太开口,部门经理先嚷嚷起来:“董事长,我们从录像里看到,摄制组的演员们破坏了楼道里的地毯、壁灯,天花板上的吊灯,还有墙壁……” 方正太摆摆手,说道:“拍电影嘛,哪有不损坏东西的?你不必担心,他们承诺给我们赔偿,即便是酒楼倒塌了,他们也会出资为我们新建一个。好了,你忙去吧。” “这……属下明白了。”部门经理呐呐地转身,退了出去。 部门经理一边走,一边想:重建一个?天呐,哪有那么容易,想当初方老爷子耗资几十亿,历时三年半才建成的蓝威卡,说倒就……部门经理急忙捂住自己的嘴巴。呸呸呸,我这乌鸦嘴!他不敢想下去了,因为他知道,万一蓝威卡真的倒塌了,自己就得失业。 洛克跌跌撞撞地爬着楼梯,刚爬了不几层,“嘭”,他被一个特警队员给撞倒了。“骨碌碌”,洛克顺着台阶滚了下去,后上来的一名特警队员急忙拉起洛克说了句:“对不起先生,这里很危险,请您赶快回房间。” 洛克拉着特警队员持枪的手,耍起了泼皮:“我是外宾哦,你得送我回房间。” “这……”特警队员面露为难之色,“对不起先生,我们有任务,要赶去救人,麻烦您自己回去好吗?”说着,他欲摆脱洛克的手。 第二百六十一章 救场子如救火(三) 去救人,不是去抓人的吗?洛克心生疑惑,他死拉着人家的手不放:“电梯锁了,我住在36楼,我的脚又扭伤了,你让我怎么回房间?我可是外宾哦,你不能见死不救。” “先生住在36楼?难道队长让我们解救的外宾就是您?请问先生,您还有同伴吗?是谁要绑架您?” “杰克,你在磨蹭什么?你不知道救场子如救火吗?”杰瑞.哈森赶了上来,他见自己的队员跟外宾拉拉扯扯,他很生气。 “报告队长,这位先生说他是36楼的客人。” “36楼的客人?难道您就是顾问先生?您好,我是n市特警支队队长,我叫杰瑞.哈森。请问,是什么人企图绑架您?您是否还有其他的同伴?”杰瑞.哈森见洛克穿着时尚,外表风度翩翩,他以为是方正太让他解救的军事顾问。 眼珠转了转,洛克急忙抓住杰瑞.哈森的手,说道,“你是来救我们的?那可太好了!我不是顾问先生,我是顾问先生的随行翻译,顾问先生和他的保镖还在36楼,他们被暴徒包围了,你们快去救他!”洛克编起了瞎话。 “是!能够为顾问先生服务,我和我的队员深感荣幸!”“啪”的一声,杰瑞.哈森双脚并拢,向洛克敬了个军礼。 就在他们停下来说话的当儿,又有一股小分队的队员冲了上来。 “那就辛苦你们了,我代表顾问先生谢谢你和你的队员。”洛克和杰瑞.哈森握了手。 杰瑞.哈森做了个手势,带领队员迅速奔上楼去。 歇息了两分钟,洛克有了力气,他又开始向上攀登。刚爬上一层,“嘭”,后面又冲上來一个人,一下子把洛克撞翻在地,“骨碌碌”,洛克沿着台阶向下滚去,幸好有了方才滚楼梯的经验,洛克及时地抓住护栏,才没让自己滚到底下去。 “你……谁呀?……”洛克本想骂“没长眼睛吗?”可是,他连骂人的心情都没有了。这越是着急吧,就越寸步难移,真是倒霉透了!洛克在心里抱怨着。 “sorry,sorry!对不起了,我有急事儿!”肇事者急忙伸手拉起洛克。一缕金色的长发落进洛克的眼帘。一抬头,瞥见一张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脸。洛克万分惊讶:“威兼.詹姆斯!怎么会是你?” “洛克,你怎么会在这儿?”威兼.詹姆斯看清了洛克的脸,他惊喜地喊出声来,继而他又压低了声音,“出事儿了,出大事儿了!楠哥,快,救楠哥!”詹姆斯把一支mk23塞进洛克的手里,又接着说道,“联邦特工组潜进了蓝威卡,他们要刺杀楠哥。他们很可能已经行动了。” “真的?你怎么知道?”洛克很惊讶。 “当然是真的,我截获了联邦调查局的密函,密函上说……” “呀!”还没等詹姆斯说完,洛克已经反应过来,他怪叫一声,抬脚向上迈去。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量,速度突然提升,脚下就跟踩着一阵风似的。“呼呼呼”,洛克超过那些特警队员,一眨眼就窜到了三十几楼。楼上响起激烈的枪声和打斗声,听声音人数相当多,简直就像走进了战场。 洛克看到了沈昊辰和南宫映雪。 “嘘,别出声,有埋伏。”沈昊辰做了个手势,洛克急忙伏下身子。 沈昊辰压低了嗓音,说道:“前面有机枪手。” 机枪手?天哪,他们是真的要把楠哥置于死地呀!眸子里闪过一抹焦虑的神色,洛克捏紧了变形手机。 “别急,我们先把机枪手解决掉,再想办法把董事长他们接下来。董事长和几位堂主现在被前后夹击。”沈昊辰相当沉着。 “前后夹击?不会的。”洛克摇了摇头,“后面上来的是n市武装特警支队,他们是奉命保护顾问先生的。不要忘了,楠哥还有一个身份,他是xxx军事顾问。” “我当然知道,帮主不仅是董事长,还是军事顾问。问题是,袭击他们的不只是联邦特工组,还有雇佣兵。” “什么,雇佣兵?”洛克瞪大了难以置信的眼睛。 “不错,从他们的装备上看是南非来的雇佣兵,我没有与他们正面接触过,不知道他们隶属‘非洲之星’、‘日落’,还是‘乞力马扎罗之风’,如果来的是‘非洲之星’那将会很麻烦,他们素有‘影子杀手’之称……” “影子杀手!你怎么懂得那么多?”洛克很惊讶,他不禁仔细打量起沈昊辰来。小伙子身高在1.80米左右,身材略显瘦削,两道浓眉似剑,一双黑眼睛炯炯有神,只是鼻梁有点儿塌。小伙子持枪的身姿很英武,一副气定神闲的姿态使他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指挥官。洛克不由心生敬佩。 “呵呵”,小伙子腼腆地一笑,说道,“我有一个当特警的表哥,前不久,他在利比亚维和部队里执勤的时候曾经与他们交过火。听表哥说,他们一个兵团有1500人,他们虽然不是正规军人,却个个骁勇善战。在人们眼里,他们被称为刽子手、罪恶帮凶,以为他们加入佣兵组织目的只是为了金钱。其实不然,他们大都是退役的军人或警察,有的是为了生计而加入雇佣兵,有的却是难耐退役后失去英雄光环的感觉,他们出生入死是想在战斗中重拾信心和满足感。在我看来,他们都是不畏死神的战士,我很佩服。说真的,如果不是遇到三堂主,如果没有加入‘飞鲸帮’,我很可能会加入外籍兵团。” 哦,原来是这样,沈昊辰向往的是军旅生活,只是天意弄人,竟然让他误入黑帮。洛克听明白了。他挠了挠头皮,抬头向上看去,不解地问道:“可是,那么多人,他们又是怎么混进蓝威卡的呢?”洛克想起从变形手机屏幕上看到的那些士兵来。 第159节 “他们有良好的空中保护和装甲部队。如果我没猜错,他们是乘坐武装直升机从楼顶摸上来的,只是不知道这次来了多少人。而我们在正厅遇到的那个摄制组应该就是联邦特工组。” 他们就是联邦特工!难怪经过他们身边时我感觉到了危险,而那个穿西装的,应该就是他们的头儿吧。洛克的心怦怦怦地狂跳起来,他后怕不已。 “联邦特工又怎么会和雇佣兵搅和在一起呢?”南宫映雪轻轻移步过来,低声问道。 “南非的雇佣兵公司‘eo’是目前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私营武装,像这一类的私人军事公司大多与五角大楼关系密切。他们配合联邦特工搞海外军事活动肯定也是有关当局的授意。联邦调查局这回下了血本,竟然联合雇佣兵,看来,铁定心是要把我们来个一网打尽。也不知道是谁泄露了董事长的行踪……” 洛克的心咯噔了一下子,他想到了rose。难道是rose出卖了楠哥?即便她爱上楠哥又能怎样,抓捕世界头号罪犯是她的职责,一旦她接到组织命令……洛克不敢想下去了。 “如果有n市武装特警支援倒是一件好事,怕只怕他们识破董事长的身份后再倒向联邦特工,到那时候我们腹背受敌,后果可就难以想象了。如果半月堂的弟兄赶来支援就好了,可是直到现在也不见堂主下令。我真的很费解……谁?”沈昊辰突然转身,把枪口对准了楼梯口。 “啪啪啪”,楼下响起轻微而又急促的脚步声。 “是我,威廉.詹姆斯,我是来帮忙的。洛克,真想不到,你的速度比我还快!” 此时的威廉.詹姆斯脸不红、气不喘,爬了三十几层的楼梯竟然丝毫不见疲累。 “我……速度比你还快?”洛克很惊讶,他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跑到威廉.詹姆斯前面来的,“呵呵,你也很快呀!”洛克尴尬地笑了笑,他朝詹姆斯身后望望,没见到那些特警,想必他们从其它的楼道上去了。 “我是大学里的校田径队冠军,同时也是射击冠军。”金色的眸子里盛着满满的骄傲和自信。詹姆斯潇洒地一甩金发,他将右手插进衣袋,左手往腰里摸去。伴随着一道艳丽的弧度划过,一把mk23弹了出来,与此同时,右手从衣袋里探出,待mk23落入左手掌,右手掌也已经张开,“咔咔咔”,也就一两秒钟的时间,十几发枪弹被装进弹匣并且推上了膛。整个过程如同行云流水。洛克看得呆了,他羡慕不已。南宫映雪则竖起大拇指。 “嗯,不错!”沈昊辰赞许地点点头,他望望洛克,又瞧瞧威廉.詹姆斯,心想:叫洛克的少年该不会是首相的私生子吧,这两个人长得竟然如此相像,简直就像一对双胞胎。 收起杂乱的思绪,沈昊辰低声说道:“既然都是自己人,跟着我,看我的手势,能不能杀出一条血路在此一举。行动!”沈昊辰做了个手势。几个人贴着护栏,躬着身,悄无声息地向楼上挺进。 豁出去了,谁敢阻拦我,就让他变成木乃伊。洛克钦动变形手机按键,轻微的“咔咔咔”声响起,华光闪烁,“操控台”上的各色宝石迅速移动起来,待它们静止下来,一把就像被镀了黄金的手枪形成了,而且,枪身上还镶嵌着各色宝石。这是自打变形手机到了洛克手中,第一次变形成枪。也来不及再欣赏它精致的外观了,洛克咬咬牙,双手持枪,跟了上去。 刚拐过墙角,洛克看到楼梯上横七竖八地躺倒着几具尸体,他们中有穿黑色西装的白种人,也有穿黑色风衣的黄种人,看样子应该是两伙人。他们的身体被枪弹射成了筛子,血水顺着楼梯往下淌,弄脏了铺在楼道里的地毯。 好血腥!洛克的心忍不住一阵颤栗。他稳定了一下情绪,悄悄抬起头,往上瞄了一眼,果然,在35楼的拐角处有两个黑衣大汉,他们正架着两挺机枪虎视眈眈地守着楼梯口。他们背对背错开,一个把枪口对着楼下,一个把枪口指向楼上。 第二百六十二章 救场子如救火(四) 洛克紧跟在威廉.詹姆斯的身后,小心翼翼地绕过那些尸体。 洛克心里着急,他想一下子解决掉机枪手以便冲上楼去。洛克抬起手臂,将变形手机的枪口对准了其中一个大汉的眉心。 “哒哒哒……”“呯嘭”,机枪轰鸣,子弹雨点一样倾泄下来,打在金箔雕花的护栏上闪耀起一串串的火花。 沈昊辰一摆手,大家急忙侧身,紧贴着墙壁。 我这还没开枪呢,竟然被发现了。洛克懊恼不已。其实洛克并不知道,是变形手机上的宝石发出的闪光,导致他们被发现了。 “有人摸上来,干掉他们!” “嘿嘿嘿,想从老子面前通过,除非他是一具死尸。” “屁话,死尸还能通过吗?死尸通过你的面前,你也是具死尸了。” 前方响起两个粗鲁的声音,两个机枪手用美语互相讥诮起来。 愚蠢,你们死定了!沈昊辰在心里藐视两个脑残的家伙,他对南宫映雪做了个手势。南宫映雪拉开旅行袋,从袋子里摸出来一颗进攻型手雷,轻轻一拉环,抬手一抛,一道美丽的弧线划过头顶。 “轰”“哗啦啦”,脚下一阵颤动。爆炸声响过之后,腾起一片烟雾,飞起来一堆水泥碎块噼哩叭啦的砸将过来。几个年轻人急忙用手抱住头趴在地板上。 机枪哑巴了,伴随着浓烈的火药味儿,还有一股血腥味儿。 耶,成功了!小伙子们交换了一下眼神儿,遂悄悄地爬身起来,向上摸去。 楼梯口被炸出了一个大窟窿,鲜艳的波斯地毯就跟一张被硫酸灼烂的面孔一样惨不忍睹,金箔雕花的护栏也被炸断了一截,两挺m134型速射机枪,一挺被炸成两截,一挺不知飞哪去了。 真是造孽呀!在这么豪华的酒楼开战,也不知道方正太见了会作何感想。洛克心疼这些东西。 沈昊辰踢了一脚烂机枪,忍不住咒骂了一句:“他妈的,真狠!这东西原本又叫六管机炮,是装在直升机上对步兵进行扫射用的,竟然被架进了酒楼,当真是给咱董事长面子。” 洛克看见了断成两截还相当霸气的机枪,他紧张得直冒汗。 再向上走,他们看到了倒在血泊中的两个黑衣大汉。其中的一个被炸飞了脑袋,他的两只手鲜血淋漓,并且还抖抖擞擞地摸索着,也不知道是要找自己的脑袋,还是找机枪,看得洛克周身泛起了粟粒。另一个大汉被炸没了下半身,从胸腔子里喷出的血液流淌了一地,就连金箔护栏和印花墙壁上也是斑驳的血迹。大家从那颗血糊糊的脑袋上看出来了,被炸成两段的家伙是一个光头黑人。这个光头黑人洛克依稀还有点儿印象,的确就是在正厅里遇到的那伙人中的一个。毋庸置疑,他们就是冒充摄制组人员潜进蓝威卡的联邦特工。 看着如此血腥的场面,洛克的心又是一阵颤栗,原本他的心地很善良,但是现在为了救费尔.楠柯,也顾不了许多了。大家持枪冲上35楼。 突然响起的爆炸声惊动了楼上的人。 “不好,约瑟夫和丹尼弗出事了!有人抢上楼来,快,干掉他们!”伴随着吆喝,响起杂乱的脚步声。 “嗖嗖嗖”,子弹尖啸着,劈头盖脸地落将下来。洛克和威廉.詹姆斯只好卧倒在地。 沈昊辰和南宫映雪紧贴着两侧的墙壁射击。沈昊辰一边射击,一边低声说道:“我们在下方,形势对我们很不利,大家注意保护自己。” 三个黑衣大汉呈三角队形逼了过来,他们的手里都持有美式冲锋枪——ump45。虽然离得较远,但是透过护栏,洛克不但看到了喷着火舌的枪口,还看到了枪托向右折叠后,从枪托孔中抛出的弹壳,它们哗哗哗地倾泄在地板上。洛克还看到黑衣人一边走,一边用单手在换弹匣。 这可不是在看电影,或者玩游戏,他们可是真正的联邦特工,实实在在的执法人员。洛克紧张得连大气都不敢出,就连紧握枪支的手心都沁出了汗水。 见洛克一脸的紧张神色,沈昊辰安慰道:“嘘!不用怕。我们两个两边,你们两个中间。”沈昊辰做了个手势。大家停止射击,悄无声息地躲进角落。 射出几梭子枪弹后,突然没声了,三个黑衣人交换了一下眼色。其中一个人用美语说道:“应该死了吧,过去看看。” 脚步声越来越近,就在黑衣人即将走到楼梯口的时候,沈昊辰冲大家使了个眼色,又朝南宫映雪做了个手势,两个年轻人同时向上跃起,足尖点过护栏,飞身扑向两边的黑衣人。 与此同时,洛克和威廉.詹姆斯迅速直起身,将枪口对准中间的那个黑衣人。 “呯”,詹姆斯一枪击中黑衣人的头,子弹带起一蓬血雨从脑后穿出。黑衣人晃了几晃,仰面向后倒去,手中的ump45划出一道闪亮的弧度,“哒哒哒”枪弹一阵乱飞,有的射向天花板,有的射向墙壁,有的则擦着洛克的头皮飞了过去,吓得洛克急忙卧倒在地。 “你真行!”对于詹姆斯的射击精确度,洛克羡慕不已,他忍不住冲詹姆斯竖起大拇指。 “小意思!”威廉.詹姆斯潇洒地甩了甩满头金发。 沈昊辰和南宫映雪正和两个大汉近身肉搏。两个大汉一个是棕红色头发的白种人,一个是黑色卷发的黑人。他们孔武有力。此时,白种人将南宫映雪踹倒在地,他向前纵身跃起,坚如硬铁的右肘从半空落下,直砸南宫映雪的胸口。洛克一抬头,看见鲜血从南宫映雪的嘴角涌了出来。 来不及多想,洛克抬起右手,抠动扳机,将余下的子弹全送进白种人的后心。连一声惨叫都没来得及,白种人“噗通”一声栽倒在地。南宫映雪推开压着自己胸膛的死人,咬着牙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白种人的肘击伤及到南宫映雪的肺部。 那个黑人叫史帝夫,是联邦特工组的副组长。眼见两个同伴惨死,他戾气大发,把怨愤都撒在沈昊辰的身上。他抬起穿着战地靴的脚狠狠地踹向沈昊辰的小腹,同时用手中的枪托猛砸沈昊辰的头。 头猛然一偏,避开砸来的枪托,身体迅速倒地,几乎紧贴地面,沈昊辰左手拄地,单手撑起全身的重量,右手捉起踹来的那只脚,猛地向前一拉。这样的怪招令史帝夫猝不及防,他收势不住,身体砸向沈昊辰。沈昊辰滚身避开,右手抽出腰间的短刀,身体突然侧翻向上腾起180度,“轰”的一声,史帝夫劈腿坐在地上,与此同时,沈昊辰也已经翻至史帝夫身后。“刷”,雪亮的短刀划出一抹亮丽的弧度,迅疾似电,直刎向史帝夫的脖子。 “噗!”一条红色的血线喷射出来,足足有两米远。连一声呻吟都没来得及,史帝夫重重地倒了下去。沈昊辰的这一套/动作完成时间也就是几秒钟,洛克看得呆了,半天没回过神来。 “嫖凉(漂亮)!皮(比)看《生化危机》还轻菜(精彩)!东方功夫就是与从(众)噗通(不同)!”威廉.詹姆斯用蹩脚的中文赞道,并忍不住轻轻鼓起掌来。 詹姆斯的几句蹩脚中文引得沈昊辰直想笑,但他又笑不出来,因为南宫映雪受伤了。将已经沾染血液的短刀在死人的衣服上擦了擦,沈昊辰把刀子收起来,朝詹姆斯摆摆手,就急忙跑去扶摇摇欲坠的南宫映雪。 “映雪,你怎么样?” “我……没事,快,救……董事长……”南宫映雪面色惨白,他推开沈昊辰的手,揩去嘴角的血液,硬是咬牙坚持着没让自己倒下。 眼睛里闪过一抹担忧的神色,从南宫映雪的表情里,沈昊辰就已经看出来了,南宫映雪伤的不轻,但是,职责所在,就算自己死,也不能让帮主和堂主出事。 “麻烦你照顾一下映雪。”沈昊辰将求助的目光投向洛克。 “okay,没问题。”洛克应道。 “给,你拿着!”沈昊辰丢给威廉.詹姆斯一个旅行袋。他又打开自己的那一个,清点了一下装备。 往腰间插了两把hkp7型手枪,往胸前挂了一串“铁西瓜”,然后又摸出几块类似金属一样的东西,双手一起动作,三下两下就组装成一把hkmp59mm口径冲锋枪,连同装上弹匣在内,也就一两秒钟的时间。沈昊辰端起hkmp5,低喝一声:“走,上去!” 沈昊辰率先冲上36楼。洛克把变形手机恢复原状,揣进内衣口袋里,他觉得变形手机太珍贵了,应该用在刀刃上,况且他现在得扶着南宫映雪,无法双手持枪。 奔上楼梯之后,放眼一看,满地都是尸体。墙壁更是惨不忍赌。楼道里本来都铺着彩色的地毯,现在已经被子弹穿得千疮百孔。地板上除了一些黑衣人,绝大部分是身穿暗色迷彩服的雇佣兵,他们的尸体堆积在一起,几乎铺满了整个楼道。蝎子、黑白双煞、四尾蛇,以及身穿黑色西装和风衣的彪形大汉都被雇佣兵们给包围了,在与雇佣兵搏斗的过程中,他们的动作明显慢了许多,看样子似乎都受了伤。 蝎子本来就有伤,估计并没有完全好,他的脸色发青,周身是血,也不知道是自己的还是雇佣兵的。蝎子的身体在轻微地颤抖着。 第二百六十三章 被包围了 “轰轰轰”,响起一连串的爆炸声,扔出手雷的是沈昊辰和威廉.詹姆斯。沈昊辰一边扔手雷一边对着威廉.詹姆斯喊:“拉环,先拉环再扔!” 威廉.詹姆斯一拍大腿:“oh,my.god!难怪我扔出去的都变成哑巴,原来忘记拉环了。”因为他太着急,等他再去摸手雷的时候,发现手雷一个都没有了。 “嗨,真糟糕,被我一下子扔光了。”威廉.詹姆斯耸耸肩,自嘲地一笑。无奈,他只好也组装了一把hkmp5。 四尾蛇看见滚到自己脚下的“铁西瓜”,他们吓坏了,遂跃起身躲避,身体于一瞬间产生的暴发力令他们的动作快了起来,扑上来的雇佣兵被他们击中后一个个飞跌出去,惨叫声、哀嚎声,混合在枪声里响成一片。同时,由于“铁西瓜”纷纷砸将下来,雇佣兵们也被吓得四下里散去,被包围的人们得以抽身出来。蝎子和黑白双煞动作慢得多,他们以为必死无疑,当他们发现手雷没有爆炸,遂拾起来拉环后扔向雇佣兵。 “轰轰轰”,又是一连串的巨响,一些雇佣兵被炸得血肉横飞,就连天花板上的水晶吊灯都被震破,跌将下来,成了一地碎片。 唉,这么豪华的酒楼竟然变成屠杀的战场,造成的损失该有多大呀!也不知道那个所谓的摄制组会不会给方正太赔偿。 “你在想什么?小心后面!”耳边突然传来威廉.詹姆斯的吼声。“嗖”,一颗子弹擦着洛克的耳朵飞了过去。一股热流涌了出来。洛克用手一摸,是血,吓得他出了一身冷汗。洛克急忙举起手中的mk23,频频抠动扳机,可是,并没有子弹射出来,原来,15发子弹早已经打光了。 “还以为像演电影似的子弹怎么打都打不完,想不到一梭子枪弹没到几秒钟就打光了。”洛克极其不满地抱怨着。 “你呀,都这种时候了精神还留号。演电影纯粹是为了满足观众感官刺激,那是忽悠人。给,接着!”威廉.詹姆斯扔过来几个弹匣。 洛克把多余的塞进衣袋里。看着洛克笨手笨脚装弹匣的样子,威廉.詹姆斯笑了笑,说道:“给,这个更好用。”说着,一扬手,扔过来一把hkmp5。 “嘿,这个好!谢啦!”洛克开心得不得了,他把mk23插在腰间,开始摆弄hkmp5。 “不要浪费啊,一梭子只有30发。”詹姆斯微笑着。 “30发?摞倒30个没问题!”洛克夸张地说道。 又有雇佣兵从上面的楼道涌了出来。几个年轻人一边持枪扫射,一边护着蝎子等人向后退,因为他们的子弹早都打光了。而此时的沈昊辰又没有手雷了。如果早知道有这么多雇佣兵,我就多带一些手雷好了。沈昊辰后悔不迭。 就在大家的子弹即将打光的时候,杰瑞.哈森带着他的特警支队从另外几个楼道冲上来,他们之中还夹杂着身穿黑色西装、风衣的白种人和黄种人。 原来,杰瑞.哈森的小分队在奔赴36楼的途中遇到汤姆.比尔查的保镖,还有刑伟带来的“半月堂”的弟兄,他们原本被安插在各个楼层,为的是应付突然发生的状况。他们听到枪声都赶去“救场子”,于是,与特警支队产生了误会,双方激战了十几分钟,直到方正太从监控录像里发觉了不对劲儿,打电话给杰瑞.哈森,大家这才停火,汇集在一起向楼上冲去。 特警队员手中的警用冲锋枪发挥了巨大的威力。在三股火力的支援下,雇佣兵顶不住了,他们纷纷倒地,没有倒下的则迅速向楼上撤退。 蝎子看到了沈昊辰和洛克等人,惨白的脸上绽开一个疲惫的笑容,蝎子抬手指了指楼上,话还没说出口来,人就晕过去了。 “照顾好他们。你们,给我追!”沈昊辰示意黑白双煞照顾蝎子和南宫映雪,他又朝杰瑞.哈森做了个手势,杰瑞.哈森和他的特警队员分成两股从其它楼梯上去了。比尔查的保镖们奔另一个楼梯去了。沈昊辰则带领四尾蛇、洛克、威廉.詹姆斯和“半月堂”的弟兄继续沿着主楼道追击雇佣兵。大家来到37楼。 在跑过37楼的拐角,经过电梯门的时候,电梯门突然开了。 “小心!”威廉.詹姆斯惊呼一声,“嘭”,一股大力撞得洛克踉跄几步跌了出去。“唔”,身后传来一声低吟,洛克扭头一看,见威廉.詹姆斯单膝跪在地板上,垂下来的金色长发掩住了他的脸庞。 “你受伤了!”洛克回转身,扑向威廉.詹姆斯。 hkmp5已经跌在了地板上。威廉.詹姆斯用左手捂着右手臂,鲜红的血液正从指缝间向外涌出。金色的眉睫颤动着,詹姆斯紧咬着双唇,没有让眼泪流出来。他是首相的公子,从小养尊处优,不要说受到什么伤害,就连皮都没擦伤过,现在,竟然为了一个只见过一两次面的人而拼命,究竟是什么原因就连詹姆斯自己都不知道。詹姆斯勉强笑了笑,说道:“没关系,一点儿皮外伤。” 谢谢你,哥哥,如果不是你救我,恐怕我已经横尸当场。眸子里泛出泪花,不顾追着屁股跑的子弹,洛克跪了下来,他撕下一片衣襟为詹姆斯包扎起来。当洛克搀起詹姆斯的时候,响起一个低沉的声音:“放下武器,你们被包围了!” 第160节 洛克抬起头来,他很惊讶,因为讲话的雇佣兵说的是e国语言。沈昊辰说是南非来的雇佣兵,这个人怎么讲e国语言?一种怪异的感觉袭上心头。洛克扫视一眼周围,看到整个楼道里全是雇佣兵,死的不算,光是活着的起码就有一两百人,自己和詹姆斯正被雇佣兵的枪指着头。洛克打量着面前的几个士兵,他们身穿灰色迷彩服,外罩防弹背心,头顶防弹头盔,脸戴黑色面罩,脚蹬战地靴。虽然看不出是哪国人,但是,他们一个个威武雄壮,并且杀气腾腾。 心猛地一沉:唉,这回惨了!一定是楠哥太大意,如果他落入联邦特工手里,也不知道还有没有生还的可能。洛克在心里叹息一声。枪支被缴,洛克只得扶着詹姆斯,无奈地站在一边儿,听凭人家发落。 枪声已经停止了,沈昊辰以及四尾蛇等人都被冲锋枪指着头,就连随后赶来的黑白双煞、蝎子和南宫映雪也被控制了。杰瑞.哈森的特警队员,还有比尔查的保镖,以及“半月堂”的弟兄,正持枪与雇佣兵对峙。 正在几伙人相持不下的时候,两个黑衣大汉走过来,“啪”的一声,他们亮出自己的证件。其中的一个白种人用e国语言沉声命令:“联邦特工组在此公干,请不相干的人撤离此地!” “联邦特工?”特警队员们看着两个高大的白种人皆露出一脸的惊讶之色。 “这……”看着人家证件上醒目的fbi字母,还有fbi的徽识,杰瑞.哈森目瞪口呆,他已经糊涂了,他不知道身为蓝威卡董事长的表弟让自己救援的到底是军事顾问,还是联邦特工了。这趟混水蹚的,真是莫名其妙!杰瑞.哈森有些恼火,因为先前的混战导致十几名特警队员受伤。是把事情搞清楚再走,还是不明不白地就撤退?正在杰瑞.哈森筹躇的时候,腰间的对讲机响了。 杰瑞.哈森朝两名联邦特工敬了个军礼,说道:“抱歉,先接个电话。” 收起对讲机,杰瑞.哈森朝两名联邦特工敬了个军礼,说道:“对不起,是个误会!既然你们有公干,我们就不打扰了。” 抱歉地看了洛克等人一眼,杰瑞.哈森朝自己的队员一挥手,说道:“兄弟们,收队!” “喂,你们不能走啊,顾问先生还在里面!”洛克急了。 “对不起,我们接到上峰的命令,我们必须马上撤出酒楼。” 杰瑞.哈森带着自己的队员撤了。洛克的心一下子跌进了谷底。 “啪”,扔掉手中的hkmp5,沈昊辰把头颅高高昂起。几个年轻人挺起胸膛,目不斜视,摆出一副要杀要剐,悉听尊便的姿态来。 比尔查的保镖,还有“半月堂”的弟兄,继续持枪与雇佣兵对峙。洛克等人被联邦特工“请进”客厅。 “啪啪啪”,响起清脆的掌声。一个身材高大的白种人一边鼓掌,一边走了出来,他穿着一套灰色西装。没错,就是他,在酒楼正厅拾起变形手机的那个人。洛克紧张地注视着来人。 “雷,看来,这一局我赢了!”一个慵懒而又略含得意的声音传来。这声音洛克再熟悉不过了,他紧张而又诧异地望向声音的来源。 “刷”,被俘的人们也都朝声音发出的方向望去。 大家看到费尔.楠柯正叠着双腿斜倚在沙发上,左手擎着一个高脚杯,杯子里还有一少半的红酒。眸子,那对琥珀色的眸子深遂而冷冽。嘴角,他的嘴角竟然还挂着一丝悠然的笑意,看起来既像嘲讽又像似赞扬。在他的身边有一名黑衣大汉,正用长管手枪顶着他的头。 被人用手枪指着头,竟然还能笑得出来,楠哥,你以为这是在拍电影吗?他们可都是名副其实的联邦特工!洛克在心里叫苦不迭。 大家又看到了刑伟和埃迪普斯,他们也同样被黑衣大汉用枪顶着头。 “堂主!” “董事长!” “天哪,究竟出了什么事?” “怎么会这样?” 几种声音,不同的国家语言,相互夹杂着响成一片。神色迥异的各色目光齐齐射向地板。 第二百六十四章 里察德.雷 四尾蛇和黑白双煞的呼声最为凄切,他们挣扎着就要扑上前去,却被联邦特工死死地架住。因为他们看到了杜洛.佩雷斯。杜洛.佩雷斯倒在地板上,颈上的一道血痕极为刺目,鲜红的血液兀自汩汩流淌,已然没有了生命的气息。 “帮主!二堂主是怎么死的?您要给二堂主报仇啊!”眼镜蛇红着眼睛,嘶声吼叫。 眼镜蛇是四尾蛇中的老大,他跟随杜洛.佩雷斯的时间最长,也最受杜洛.佩雷斯器重。 费尔.楠柯垂下眼眸,并没有说话。 眸子里仿佛喷着火,眼镜蛇又对着刑伟吼叫:“三堂主,是你吗?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因为眼镜蛇看到杜洛.佩雷斯的身边跌落着一把刀子。这是一把相当精致的匕首。刀身略弯,刀柄顶端和靠近刀背的部位缭绕着云形花纹,刀柄是翡翠的,上面还镶嵌着一颗红宝石。这把匕首来自中华古国,凡是“飞鲸帮”的弟兄几乎没有不知道的,它是刑伟的。此时,不仅闪烁寒芒的锋刃上沾染了大片血迹,就连翡翠的刀柄上都是。这一片血色红得也是极为刺目。 刑伟的匕首怎么会在二堂主身边?难道是他杀死了二堂主?眼镜蛇咆哮如雷:“你们也是兄弟呀,为什么要对二堂主下毒手?” 眼底闪过一抹复杂的神色,刑伟也没说话,只是避开眼镜蛇的目光,满含深意地望了一眼沈昊辰。 沈昊辰早已经目瞪口呆,纵然他的脑瓜再灵光,也想不到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他只是后悔,后悔出门前没有多带一些武器来,以致于无法为帮主和堂主们解围。 那么,在沈昊辰和洛克这些年轻人赶来救场子的这段时间里,这间总统套房里究竟发生了什么?而汤姆.比尔查又为什么不在场? 【这一部分插叙内容篇幅比较长,但是很精彩,希望亲们耐心看下去。】 之前,几个黑帮老大窝在一起掷骰子。21:40分的时候,汤姆.比尔查接到卡洛.丹的电话,卡洛.丹就要当新郎官了,他兴奋得不得了,非要请比尔查饮酒,还说得到一位倾国倾城的美人儿,打算送给比尔查。比尔查和四大天王赌得正兴起,他根本不想挪窝,是费尔.楠柯连威逼带恐吓,外加怂恿,强行把他赶走的。 22:00左右,十几个扛着摄影器材的人奔36楼来了,正在楼道里巡视的四尾蛇拦住了这伙人的去路。领头的人出示了一大堆证件,有好莱坞电影公司xx制作组xxx知名导演的名片,也有n市xxx政府部门的介绍信,还有酒楼董事长方正太的签字证明等等。 眼镜蛇把这一异常情况报告给杜洛.佩雷斯,杜洛.佩雷斯又请示了费尔.楠柯。费尔.楠柯只是摆摆手,淡淡地说道:“既然方董事长都同意了,那我们又为什么要干涉?” 于是,按照杜洛.佩雷斯的授意,四尾蛇放行,任由摄制组的工作人员在楼道里捣鼓。当大批的雇佣兵从楼上涌下来朝四尾蛇射击时,响尾蛇还傻傻地对领头的那人说:“xxx导演,这是让我们当群众演员吗?” 胳膊上中了一弹的竹叶青大吼一声:“你他妈的脑残吗?我这都挂彩了。一定是中计了!快,干掉他们,千万不能让他们伤害到几位当家的!” 等眼镜蛇反应过来,他也被一颗子弹击中了。当枪声响起来时,隐藏在楼层的“半月堂”弟兄,还有比尔查的保镖也冲了出来,他们和四尾蛇一起向雇佣兵开火。此时,摄制组的人都不见了,有两个黑衣壮汉奔楼下去了,他们就是约瑟夫和丹尼弗,他们的任务是在主楼道的楼梯口设伏,用机枪阻击前来增援的黑帮组织成员。其他人都奔楼上去了,他们的目标是四大天王和汤姆.比尔查。在37楼,他们遭到黑白双煞和蝎子,以及隐藏在这层楼的保镖们的拦截。 当里察德.雷发现雇佣兵们简直不堪一击时,他很恼火,心想:还号称“影子杀手”呢,这明明就是一帮酒囊饭袋嘛,早知道雇佣兵如此废材,我就把“海豹突击队”征调过来好了。只是,“海豹突击队”隶属海军,自己这点儿权力又哪能调得动他们,再说了,利用特种部队来对付几个黑帮头子也未免太大材小用,成功了倒好说,这万一再搞砸了,如果传到老头子们的耳朵里,说不定又被连降三级。 无奈,里察德只得把副组长史蒂夫和另外两名特工留下来,他带领其他特工直奔汤姆.比尔查的房间而来,并且一脚就踹开了房门(其实,房门原本就是虚掩着),他要把黑手党头子连同飞鲸帮组织头目给一锅烩了。 难道走漏了风声?当里察德把四大天王堵在房间里时,他愣怔了一下,因为他没看到汤姆.比尔查。 “身为联邦调查局司法部部长,雷,你这是知法犯法!你就不怕我告你擅弄职权,强行闯入私人领地,惊扰顾问先生休息吗?”磁性而稍显慵懒的声音里满含着讥讽与不屑,眸子仍然低垂着,费尔.楠柯连头都没抬一下。 里察德很惊讶,他打量着眼前的四个人,那个东方人是刑伟,希腊人是埃迪普斯,西班牙人是杜洛.佩雷斯,这三个人他很熟悉,因为他们曾经是他的阶下囚。而那个讲话的白衣人,欧亚混血的杂种,定然就是四大天王之首——浪楠柯了,自己跟他打了将近十年的交道,想不到他竟然是一个年轻得很过份的男人。看着年轻俊美得犹如希腊神话中天神的费尔.楠柯,里察德不禁妒火中烧,同时,他也万分恼怒,他怎么都没有想到,和自己较量了近十年的“飞鲸帮”组织头目竟然是一个乳臭未干的年轻人。 此时,年轻人的态度和讲话的语气相当傲慢,仿佛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一样。 眸子里杀机弥漫。胸腔里的怒气如同波涛一样汹涌,却找不到渲泄的出口,冲撞得额角青筋突突突地直跳。面颊因为暴怒顿时泛起一片潮红,就连眼珠子都红了起来。这是里察德身为fbi以来最不冷静的一次。 尤其是费尔.楠柯的那句话“身为联邦调查局司法部部长,雷,你这是知法犯法!你就不怕我告你擅弄职权,强行闯入私人领地,惊扰顾问先生休息吗?”语气中饱含着的轻蔑和讥讽,刺激得里察德肠胃一阵痉挛。 “部长部长”的声音在耳边回响,听起来怎么都像是“不长”。心肝被扯得生疼,里察德原本就阴沉的脸也越发铁青。 自打成功刺杀“基地”组织头目xxx之后,自己又被重新委任助理局长,可这家伙偏偏说自己是“司法部部长”,明摆着是故意当着属下们的面揭自己的短儿。 对于里察德来说,费尔.楠柯就是他的恶梦。因为费尔.楠柯害得他屡次从助理局长的位置跌下来。这让里察德的老脸很是挂不住,他在地板上踱了几个来回,勉强抑制住胸中的怒火。 里察德摘下墨镜,在沙发上坐了下来,端起茶几上的红酒,他一口气干完,总算平复了暴怒的情绪。 里察德.雷今年42岁。他身材高大、魁梧,两只眼睛呈幽蓝色,且异常明亮。他的头发是棕黄色且卷曲的。他的鼻子有些特别,不仅鼻梁高耸,而且弯如鹰勾。他的唇角还有一颗暗红色的痣。 里察德.雷出生在俄亥俄洲,是地地道道的美利坚合众国公民,曾经就读于弗吉尼亚州匡蒂科fbi国家学院,主修犯罪心理学、医学、化学、推理学、刑侦科学等等。他精通阿拉伯文、英文、法文和西班牙文。但平时他讲的是美语。20岁那年,里察德大学毕业,留校任教。他觉得当一名教官远不如当一名联邦特工来得刺激。23岁那年,里察德调入联邦调查局,成为一名联邦特工。25岁那年,他被任命为联邦调查局特工组组长。在与各类犯罪组织和集团斗争的过程中,里察德屡建奇功。五年间,他带领特工组并联合国际刑警,先后扳倒了黑手党五大家族,之后,他带领特工组又联合东南亚海军与英国海军,对“飞鲸帮”进行多次围剿。 为了彻底剿灭“飞鲸帮”,里察德曾经派遣优秀联邦特工打入“飞鲸帮”组织内部,在卧底特工的协助下,终于将浪云飞击毙,最终摧毁了“飞鲸帮”。由于功勋卓著,里察德获得升迁,他先后被提拔任命为联邦调查局罪犯司法信息服务部部长,联邦调查局犯罪调查部助理局长。同时,他又是弗吉尼亚州匡蒂科fbi国家学院校外辅导员兼名誉院长。就任助理局长那年,里察德32岁。 其实,rose口中的“司法部长”是联邦特工们对里察德的戏称。而费尔.楠柯口中的“司法部部长”则是对里察德的蔑称。里察德手下的工作人员,包括他所管辖的特工组在内,大家都直呼其“司法部长”,或者“调查局长”。对于这样的称呼,里察德很是受用。头顶如此“炫目”的光环,即便是走进司法部,面对真正的司法部长,里察德也丝毫不会觉得自己的职位比人家低。 第二百六十五章 鲨口脱险(上) 由自己一手策划并指挥,最终摧毁了横行海洋近二十年的海盗集团,一直以来,这是里察德最引以为傲的事情。里察德曾经口出狂言:“即便黑手党与飞鲸帮这两大犯罪集团重新崛起,我也照样能把它们扳倒了!” 令里察德没有想到的是,在“飞鲸帮”垮台五年后,又有一个号称“飞鲸帮”的海盗集团在各大海洋上横行。起初,里察德并没有在意,他以为只是小股的“飞鲸帮”组织余孽,直到一年后,当他听说领头的是浪云飞的后人时,这才重视起来。 最初的几年,在与“飞鲸帮”不断“摩擦”的日子里,里察德是取得了一些战果,因为那时候浪楠柯刚出道不久,还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少年,在与“老奸巨滑”的里察德周旋的过程中,显得稚嫩许多,因为经验的不足,再加上年少气盛,浪楠柯也没少吃亏。他的运载武器装备的货船只要一出现在公海,要么遭遇海岸警备队的偷袭,要么遭到来自水下潜水艇的攻击,要么就是被来自空中的武装直升机扫射……有时,它们就像事先约好了一样,会同时冒出来朝他的货船开火。而浪楠柯本人也时常遭遇刺杀,甚至有一次他被联邦特工堵在被窝里,但是,凭着精湛的枪法,还有那身“清净门”的功夫,再加上蝎子、蜈蚣等一批死士的拼命保护,他都逃过了劫难。 随着时间的推移,“飞鲸帮”越来越不好对付,因为它的当家人再也不是初出茅庐的少年,而是迅速升级成为颇有远见,而又极其炙手的狠辣角色。为了壮大势力,浪楠柯只身挑战各大海盗集团头目,在收服马六甲海盗后,他又迅速出击,进军索马里和加勒比海。最终,他将大大小小的海盗集团都收入到自己的麾下。五年后,“飞鲸帮”组织成员已经达五万人,并且正在向世界各地分流,组建分部。 在一次实施海上抢/劫的行动中,“飞鲸帮”劫掠了一艘驶往东欧的油轮。经过一场激烈的海战,“飞鲸帮”不仅夺下油轮,还抢了护航的军舰,并且扣押了军舰上的最高军事长官——欧洲某国海军上将,利用这位海军上将,浪楠柯为“飞鲸帮”换来一大笔的赎金。最终,“飞鲸帮”的猖獗惊动了五角大楼。有关当局震怒了,里察德因“轻视犯罪集团,导致犯罪分子日益猖獗……”被冠以渎职罪遭到起诉,虽然最后他打赢了这场官司,但被降了职,改任罪犯司法信息服务部部长。这起“莫须有”的罪名令里察德恼羞成怒。 经过周密的布署和祥细的策划后,里察德联合军方,又派出联邦特工组,让其协助国际刑警偷袭“飞鲸帮”在东南亚的总部,同时,又将菲律宾与马来西亚联合海岸警备队分成两股,一起围剿“飞鲸帮”。 这一年,浪楠柯20岁,刚过完生日不久。 一天夜里,联邦特工组与国际刑警偷袭“太子府”,与此同时,菲律宾与马来西亚联合海岸警备队炮轰“飞鲸帮”在马六甲和加勒比海的船队。虽然在东南亚的部分船队遭受了重创,但是,美洲的那一部分船队却毫发未伤,而海岸警备队却损失惨重,不仅巡洋舰被夺去,就连警备队员也无一生还,当时,负责指挥击溃海岸警备队的就是西班牙人杜洛.佩雷斯。 这时候,四大天王已经聚齐,八大金刚还差三个。除了在北美的杜洛.佩雷斯,埃迪普斯和刑伟都在“太子府”,包括浪楠柯在内,三个人都被联邦特工组与国际刑警围困在太子桥地段。 浪楠柯一边开枪射击,一边拨打电话,请求援助。为了掩护帮主和堂主们突围,“飞鲸帮”组织成员有的身捆炸弹冲向国际刑警,有的开着载有烈性炸药的货车冲向联邦特工,他们硬是用自己的血肉之躯为帮主和堂主们打开了一条逃生之路。 天亮后,浪楠柯、刑伟,还有埃迪普斯,三个人在保镖们的掩护下登上轮船,逃往北美,企图和杜洛.佩雷斯会合。途中,他们的轮船刚驶进大西洋就遭遇了军舰拦截和水下潜水艇的攻击。很不幸,轮船爆炸了,并且开始下沉。大家只得跳海逃生。刑伟和埃迪普斯失踪。虽然有蝎子和蜈蚣拼死保护,但是,浪楠柯还是中了枪,而且还不只一枪,他的左臂和左肩头各中一枪。 三个人堕海后,被军舰与潜水艇包围。当数不清的枪支指向他们的脑袋时,浪楠柯原本以为大家会被“就地正/法”,然后,自己的尸体在向海底沉去的时候,突然被冲上来的巨鲨一口给吞进肚子里。他的耳朵里甚至听到了“喀嚓喀嚓”的声音,那是鲨鱼在咀嚼自己的骨头。想到即将到来的一幕,浪楠柯几乎崩溃,就在他绝望得几欲自杀时,海面突然涌起一片大雾,那种灰蒙蒙的颜色一瞬间昏暗了天地。 难道是“幽灵”搭救我来了?浪楠柯万分惊喜,他紧紧地抓着蝎子和蜈蚣的手臂,等待着援军的到来。而蝎子和蜈蚣也受了不同程度的枪伤,两兄弟护卫着浪楠柯,咬牙坚持着。他们在海水里足足泡了一个多时辰,直到大雾散去了,也没见到“幽灵船”,而军舰和潜水艇亦不知去向。身体本来就有伤,连冻带饿,三个人几欲昏厥。就在大家以为没有生还希望的时候,头顶传来直升机的轰鸣声。 汤姆.比尔查接到“飞鲸帮”遇袭的消息后,连夜乘直升机赶来救场子。他从望远镜里看到了成群的鲨鱼,顺着鲨鱼的游向,他看到了漂浮在海面的三个人:两个黑衣人和一个白衣人。 “是楠柯老弟,一定是楠柯老弟!” 当看到成群的鲨鱼向浪楠柯等人冲去的时候,比尔查急得满头大汗,他生怕自己的“梦中情人”成了鲨鱼的腹中餐。 “快,快放缆索下去!如果我的楠柯老弟被鲨鱼吃掉了,我就把你们都推下去给他陪葬!”比尔查惊慌失措地嚷叫着。 保镖们吓坏了,都迅速行动起来。好在驾驶员的技术也相当过硬,他把直升机刚好停在浪楠柯的头顶。 忍着伤痛的身体,印第安两兄弟一起动手,三下五除二,他们用缆索缚住浪楠柯的腰。不久,缆索冉冉上升,浪楠柯被吊了上去。就在缆索又向下放的时候,两兄弟看见了远处黑压压的一片,有乌云一样的东西在向他们逼近。同时,他们也感觉到了海水的涌动。 “不好,是鲨鱼群!弟弟,你先上!”蝎子大声吼道。 “不,哥哥,你先上!” 两兄弟推让起来。 看着越来越近的鲨鱼群,浪楠柯吓了一跳,他厉声喝道:“少废话,听我命令,蝎子在前,蜈蚣在后,快!” 两兄弟对望了一眼,谁也不肯先上,他们都把生的希望留给了对方。 “shit!”浪楠柯咒骂着,“你们竟敢不听我的命令,那我就跳下去和你们一起死!” 浪楠柯一向说一不二,两兄弟也深谙他的秉性,他们吓得脸都白了,遂拼力向上一跃,同时伸手抓住了尚在半空中的缆索。 “不就俩保镖吗,楠柯老弟,你至于吗?这……这万一把飞机拉进海里去……” 机身突然摇晃起来,比尔查吓得脸色大变。由于是来救场子的,比尔查多带了几个人手,他只想到浪楠柯一个人,根本没想到浪楠柯身边的人,因此,直升机中的位置只空出一个。再搭两个那就是超载了,况且,现在一下子吊上来两个人,直升机明显得是很吃力。 浪楠柯把眼睛一瞪,厉声道:“你哪来那么多废话?大不了大家一起死!还不过来搭把手?” 等不及自动起吊,浪楠柯伸出右手抓住揽索向上拉,由于左臂受伤,他的额头早已经是冷汗涔涔,否则,若在平时,拉两个人上直升机对他来说根本就是小菜一碟。 比尔查不敢出声了,只好硬着头皮,探手臂出来一起拉缆索。比尔查的保镖们拥上前来,分别环着两个人的腰,于是,滑稽的一幕出现了,大家就跟拔河似的连成一串。由于都害怕葬身鲨鱼腹,保镖们将吃奶的力气都用上了。 第161节 就在印第安两兄弟由水面向上升的时候,伴随着浓烈的腥膻味,鲨鱼群冲了上来,它们嗅到了血液的气味,不仅速度变快,性情也变得更加残暴起来。 看到即将到口的美味不翼而飞,鲨鱼群骚动起来。它们开始互相攻击,用利齿撕咬,用尾鳍猛击同类的身体或抽打头部。海水被鲨鱼群搅得就跟沸腾了一样,海浪翻滚着,飞溅起来的海水打湿了两兄弟的衣裤。 一条大白鲨猛地腾空跃起,张开血盆大口朝两兄弟咬来。由于蜈蚣受的伤重一些,他向上跃起时没有蝎子高,蜈蚣的腿垂下来的部分自然也就长。 浪楠柯看在眼睛里的画面是:蜈蚣的一条腿落在巨鲨的血盆大口里,耳边仿佛响起“喀嚓”之声,还有蜈蚣的惨叫,跟着,一条血淋淋的断腿出现在视野里。 第二百六十六章 鲨口脱险(下) 突然忘记了身体的伤痛,左手迅速探出,双肩一沉,运力至双臂,浪楠柯咬紧牙关,拼力将缆索拉向自己的怀里。 “噗通”一声,浪楠柯在用尽全力后晕倒过去,而此时蝎子和蜈蚣已经被拉到了舱门口。保镖们七手八脚将印第安两兄弟拖进机舱内。再迟一秒钟,蜈蚣的脚很可能就成了鲨鱼的美味。舱内的每个人都惊出了一身冷汗。 事后,当浪楠柯醒来的第一句话就是:“腿……腿……蜈蚣……你的腿……” “头儿,属下的腿还在……” “多亏了头儿,否则……” 两兄弟哽咽着说不出话来。 比尔查的保镖们看在眼里,是既钦佩又羡慕。作为老大,不顾自己的安危,拼死也要救自己的属下,那是把属下当成自己的亲兄弟来看待了,像这样有着一副侠义心肠的老大,即便是打着灯笼都难找啊!比尔查的保镖们很欣赏浪楠柯的为人,他们尤其羡慕印第安两兄弟,竟然跟了这么好的一个老大。 对于浪楠柯的做法,比尔查很不理解。多年以后,他曾经在酒桌上问过浪楠柯:“你为什么把保镖的命看得那么重?他们跟了你,不就已经把命卖给你了吗?为了两个保镖差一点儿丢掉自己的性命,你认为值得吗?” 浪楠柯说道:“当然值得。他们把性命交到我的手里,是因为他们信任我,认为我是一个值得以性命相托的人。试想一下,作为一个组织的老大,如果你连属下的命都保不住,你还配当他们的老大吗?你分给他们金钱,送给他们美女,他们就肯为你挡子弹吗?我敢说,绝对不会。再多的美女和金钱也得要有命来享用才行。你给他们的只会让他们更加惜命如金,而这个世界上不只有金钱,还有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那就是真心。华语中有一句话说得好,‘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他们拥护我,我真心待他们,他们又怎么不回报我以忠心?” 浪楠柯的一番话令比尔查羞得面红耳赤。比起楠柯老弟来,我是大大的不如啊!比尔查感慨不已,他也深受启发。此后,比尔查也效法浪楠柯,渐渐的,他得到了更多党徒的拥护,在黑手党中的威望也与日俱增。 浪楠柯留在曼哈顿,在比尔查的寓所内养伤。侥幸的是,子弹只伤及了皮肉,并没有伤到骨头。 在北美的杜洛.佩雷斯也带手下人赶来救援,途中,他的轮船也遭到水下潜水艇的攻击。之后,杜洛.佩雷斯与刑伟,还有埃迪普斯,三个人在联邦调查局的监狱里见了面。为了获取更多有关“飞鲸帮”组织头目的信息,联邦特工们采取非常手段对三大天王进行审讯。手段真是无奇不有,除了用水刑(就是让人躺下来往其头部冲水)之外,什么裸体罚冻(就是让他们把衣服脱光,长时间站立挨冻)、打耳光、抽打腹部更是家常便饭。再后来,三大天王连续8天被吊在铁链上,他们既不能站又不能坐,更无法睡觉,也根本不知道是白天还是夜晚。 凡是能想得到的逼供手段都用上了,里察德所得到的信息无外乎以下几句话:年轻英俊,风流倜傥,武功盖世,枪法卓绝……为此,里察德让曾经与浪楠柯打过照面(实际上距离还很远,根本看不清。)的特工组成员结合三大天王的供词,利用电脑绘制出了浪楠柯的头像,但是,电脑绘出的图像与浪楠柯本人相差甚远。 这次突袭“飞鲸帮”,除了组织头目在逃,三大天王及五大金刚悉数落网,里察德取得了相当不错的战绩,他被有关当局表扬后官复原职,又当回助理局长。 浪楠柯在曼哈顿住了三天,他一边养伤,一边暗中打探“飞鲸帮”的情况和天王、金刚们的下落。这时候的浪楠柯已经被全球通揖。终于,在比尔查还有星野千树的帮助下,浪楠柯获知了三大天王和五大金刚被联邦特工俘获的消息。 为了搭救被俘的属下,浪楠柯回到异度空间,请求身为“幽灵”的米勒帮忙。米勒送给浪楠柯“磁遥感定位器”(磁欧石戒指)、变形手机、“麻痹神经弹”(乒乓球大小,上面有拉环,类似于微型手雷。只要拉环,里面的有毒气体就会释放出来,漫延进空气如果被人类吸进肺里,周身会陷入短暂的麻痹状态,只有意识是清醒的。它实际上就是火机式电磁枪的原型)。此外,还有一辆小型“磁悬浮空中战车”。 驾驶着由“磁悬浮空中战车”变形而成的军用悍马,浪楠柯载了一车进攻型手雷。他头戴防毒面具,怀揣“麻痹神经弹”,手持瑞士sauerssg3000(一种狙击步枪),只身闯进联邦调查局,这可不是吹的,而是实实在在的事实。 当军用悍马一路狂飙,直闯联邦监狱的时候,里察德傻眼了,他能不傻眼吗?一辆看起来极其普通的悍马,就像是由威震天变形成的一样,就连m1940mm榴弹发射器和at-4反坦克火箭射在它的身上也只是闪烁起一片火花,更不要说加特林六管机炮了,它们射在军用悍马的车身上,就像给它挠痒痒一样。那一刻,里察德就跟傻了一样,他站在办公楼的窗前,举着望远镜,看着跟疯牛一样狂飙的军用悍马,口中喃喃着:“那不是悍马,那一定是怪物!” 伴随着剧烈的爆炸声,在场的联邦特工还有工作人员不是血肉横飞,就是成片的滚倒在地,狱警们更是全部“惨死”。就这样,在里察德的眼皮子底下,浪楠柯劫走了三大天王和五大金刚。 当军用悍马冲出大门去的那一刻起,里察德就知道,自己遇到对手了,而且还是相当强大的对手。他猜想奔刑伟等人来的肯定就是四大天王之首,飞鲸帮组织头目——浪楠柯。 浪楠柯,我就不相信我逮不住你!迟早有一天,我要让你落入我的圈套,我不仅要让你输得心服口服,还要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嗄吱吱”,银牙作响,里察德的眼睛里喷射着怒火,他对着绝尘远去的军用悍马捏紧了拳头。 由于里察德“剿匪”不力,结果导致联邦调查局险些被炸毁,有关当局很是不满,之后,里察德被连降三级,由助理局长直接贬成联邦特工。 在此后的日子里,里察德.雷苦心孤诣,为了扳倒费尔.楠柯,真可谓是煞费苦心。他先后派遣数十名优秀特工,分别从各个堂口入手,依次打进“飞鲸帮”组织内部,却极少有成功的,他派进去的人有的不出一天,最长的也没超过三天,就莫名其妙地被做掉了。后来,他又打起汤姆.西尔斯和星野千树的主意,企图挑拨离间,事实上却恰好相反,他不但没成功,反而促成三个黑帮更紧密的联手。从那以后,里察德对费尔.楠柯由痛恨转为敬佩,因为与他作对的黑帮头子极少有能逃出过他手掌心的。 时间飞速流逝,弹指一挥间,人类进入21世纪。21世纪全球反恐进入新阶段,新崛起的恐怖组织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更吸引了有关当局的目光。“黑手党”和“飞鲸帮”被从犯罪榜首撤了下来,取而代之的是“基地”组织。里察德被调去中央情报局,转而对付“基地”组织。 这时候的“飞鲸帮”总部已经被费尔.楠柯迁到了百慕大,同时,在安启明的说服与感召下,费尔.楠柯决定从商。“飞鲸帮”逐渐向商业化转型,渐渐淡出联邦调查局的视野。直到半年前,里察德.雷又被调回联邦调查局任助理局长,这时候的费尔.楠柯早已经是航空与航运公司董事长兼xxx军事顾问了。但是,里察德咽不下这口气。在与“飞鲸帮”不断“切磋”的这些年里,自己损兵折将,而费尔.楠柯却一直逍遥法外。另外,里察德始终未曾与费尔.楠柯正面交过锋,自然也就无缘一睹其真面目,而费尔.楠柯对里察德却了若指掌。 有一次,在去东欧会晤某国元首的时候,在飞机即将着陆前,里察德收到了一条短信:亲爱的雷,不用照了,再照你脸上的皱纹也不会减少,你总是煞费苦心地想办法对付我,不仅皱纹增多了,就连白发也长出来了,我都看得一清二楚,你的后脑勺至少有十根白发。哈哈哈…… 里察德差一点儿没气晕过去,因为他的确是在照镜子,他不仅在照镜子,还试图拔掉头顶又增多的白发。他一边照,一边想:我刚三十出头(实际上已经37了),怎么突然间生出这么多白发?他正感叹岁月不饶人呢,就收到了这样的一条短信。里察德的肺险些被气炸了,没等飞机降落,他就亲自指挥随行人员东翻西翻,寻找诸如针孔摄像头、窃听器之类的东西。飞机差一点儿被他掀翻了,仍旧一无所获。 第二百六十七章 仇人相见 在近五年的时间里,诸如此类的“骚扰”短信,里察德一共收到不下十条。每当短信出现,他着手下查询短信来源的时候,又总是查不到出处。每每想起这件事,里察德就如哽在喉。 在会晤某国元首的酒会上,费尔.楠柯还隔着空气与里察德碰过杯,而里察德亦举杯微笑着颔首,他只道对面的一些年轻人是尊贵的皇戚或者王储,又哪里会想到其中也有自己的死敌。 那么,费尔.楠柯为什么会对里察德的行踪了如指掌?秘密就在里察德随身佩带的一把瑞士西格绍尔p2269mm手枪上。这把手枪是费尔.楠柯借他的义兄,那位阿联酋王储之手“赠送”给里察德的。这把手枪来自异度空间,矛迪克星人基地,是身为“幽灵”的米勒指挥机械人制造的。它的枪柄上镶嵌着一颗极其名贵的“钻石”,实际上是一颗磁欧石。凭借这颗磁欧石,还有手中的变形手机,费尔.楠柯把里察德看了个一清二楚。当然了,前提是里察德必须出现在距离费尔.楠柯三里地范围内。 对于里察德来说,被自己所不了解的对手玩弄于股掌间是身为fbi最大的遗憾与耻辱。因为他还记得自己的狂言:即便“黑手党”与“飞鲸帮”这两大犯罪集团重新崛起,我也照样能把它们扳倒了!因此,即便“飞鲸帮”走向白道,转轨成商业化集团,他也绝不会放过它的组织头目,否则,他也就不是里察德了。 现在,终于和自己的死敌面对面了,里察德先是怒火万丈,很快,他冷静下来。 几名联邦特工把从四大天王身上收缴的武器都堆放在里察德的脚下,它们中有埃迪普斯的hkmp59mm口径冲锋枪、一把3棱军刺、一支美国鲁格p85式手枪、一个军表;刑伟的一支奥地利格洛克17型手枪、三把飞镖、一柄匕首;杜洛.佩雷斯的krisssuperv(瑞士短剑冲锋枪)、一支美国柯尔特m2000型手枪、一把strider(美国斯特赖德战斗刀)。此外,还有他们的手机。 哼,不亏是军火贩子,为自己的娄罗配备的竟然都是世界名枪。里察德不免心生嫉妒。扫视一眼脚下的这堆东西,里察德皱了皱眉,不悦道:“还有两样呢?” “局长,他身上并没有那两样东西。”一名联邦特工说道。 “没有?怎么可能?听说‘修罗血刃’和‘无影鬼索’是他最擅长使用的兵器,一听名字就知道不是好东西,我倒要看看,它们究竟是些什么玩意儿。给我搜,继续搜!”里察德黑下脸来。 “是!”那名联邦特工应声又来到费尔.楠柯身边,厉声道,“站好,举起手来!” 费尔.楠柯很听话地站起身,并高举双手。那人从费尔.楠柯腰侧一直捏到肩头,又喊道:“转过身去!”费尔.楠柯都一一照做。几乎摸遍了全身,就连脚上的银色皮鞋也被查看过,但是,除了两部手机仍然一无所获。无奈,那名特工只得把两部手机收缴,交到里察德手里。 里察德一瞧,一把是普通的商务手机,掀盖的,外形类似于iphone4,但又不一样,究竟哪里不一样,里察德瞧了半天却没瞧出来。然后,他又拿起另外一部手机。只看了一眼,里察德就怔住了,这部手机他见过。不久前,在一楼的大厅里,它曾跌到自己的脚前,最后又被一个金发少年给夺走了。这两部手机一模一样。 那两个年轻人跟这个黑帮头子会是什么关系呢?看他们的样子也不像是黑帮中人。里察德略一沉吟,便把两部手机放在了茶几上。他把目光投到堆在地上的那些武器上面。 “嘿嘿嘿!”里察德冷笑几声,拿起刑伟的匕首看了看,忍不住赞道,“好东西,好东西啊!黄金的鞘,翡翠的柄,还镶嵌着红宝石,名贵是名贵了些,但不知道锋不锋利。”说着,他把匕首从鞘里抽了出来。一道寒芒乍现,晃得里察德眯缝了眼睛。他又忍不住赞道,“好东西啊,好东西!” 里察德持着匕首走向费尔.楠柯。“刷”,他把匕首横在了那段雪白的脖颈上。 三哥的刀子竟然横在帮主的脖子上!埃迪普斯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儿。他瞧了瞧刑伟和杜洛.佩雷斯,见那两个人面无表情,他不免忧心忡忡起来:你们到底在想些什么?难道眼睁睁地看着帮主被杀吗? 冰冷的刀刃紧贴着自己的皮肤,费尔.楠柯不但连眉头都没皱一下,还笑意涔涔。 “浪楠柯,噢,不,费尔.楠柯,董事长兼顾问阁下,你的‘修罗血刃’呢?你的‘无影鬼索’呢?难道传闻都是假的?还是你根本就是个冒牌货!我真不敢相信,能从我的重重围捕中逃离生天,能驾驶军用悍马炸了联邦监狱的人,竟然会是一个胎毛尚未褪尽的娃娃,啧啧啧,我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标准的美语半是讥讽半是揶揄。狂傲的眼神扫视着费尔.楠柯,就像是在看砧板上的鱼肉、待宰的羔羊。 唇角勾起一抹嘲弄的笑意,抬起眸子,慵懒而磁性的声音不紧不慢地说道:“雷,你我打了将近十年的交道,也可以说是老朋友了,想不到,你还是一点儿都不了解我。华语中有一句古话叫‘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你连自己的对手都不了解,又怎能不失败呢?你不仅不了解我,甚至连我的容貌都没有见过,你不觉得很悲哀吗?而我,我不但对你知根知底,就连你喜欢穿什么颜色的内裤,喜欢上什么样的女人都一清二楚。你说,你又如何胜得了我?哦,对了,需要补充一下,鼎鼎大名的联邦调查局罪犯司法信息服务部‘不’长,里察德.雷阁下有一个特殊嗜好,他专门喜欢勾引有夫之妇。哈哈哈……”费尔.楠柯朗声大笑。 嘴角抽动了几下,埃迪普斯想笑却没笑出来,他的心里早已经是七上八下了,他也不知道费尔.楠柯的葫芦里究竟卖的是什么药。明明大家可以从窗户逃生,帮主却非要留在这里坐以待毙,就这样,连一个枪子儿都没放,就被人家全部缴了械。现在,面对如此险恶的形势,帮主居然还有心情说笑。唉,我真是越来越不明白你了!埃迪普斯在心里哀叹着,他仿佛看到了死神在向自己微笑。 刑伟面若止水,始终未发一言。杜洛.佩雷斯默然不语,也只是冷冷地注视着事态的发展。 联邦特工们都在心里偷笑着,他们当然清楚里察德的为人。只不过,他们不知道自己的上司为什么突然对这个黑帮头子这么有耐心,从前他可是恨得牙根直痒痒,恨不得食其肉、寝其皮。算了,管那么多干什么,有好戏上演,自己当观众就是了。 “你……”面色骤然一红,里察德的老脸有些挂不住了,“哼!”眼睛里闪过一丝阴鸷,里察德冷哼一声,“你的确很有本事,我还真就低估了你。我承认,从前我对你几乎一无所知,但是现在不同了。我不但揭开了你的真面目,还砍去了你的臂膀,现在的你也不过是暮秋的蝗虫,我让你多蹦跶了几天是因为不想让你死的太早。如果你死了,在这个世界上我就没有对手了,那样我会很寂寞的。” 剑眉微挑,费尔.楠柯淡淡一笑,说道:“这么说,星野千树和汤姆.西尔斯是死在你的手里了?” “桀桀桀”里察德笑得很残忍,“星野千树和汤姆.西尔斯并不是死在联邦特工手里,我只是用了一个小小的计策,有人就自愿充当杀手,替我除去了那两个祸害。哈哈哈……”里察德狂笑起来,随之恶狠狠地说道,“你肯定也想不到,你之所以被我堵在这个房间里,是因为你中了我的圈套。我曾经发过誓:迟早有一天,我要让你落入我的圈套,我不仅要让你输得心服口服,还要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说着,里察德把匕首竖立起来,刀尖朝上,贴着费尔.楠柯的面庞。刀刃闪着寒光,顺着肤白若雪的脸颊下滑。 “啧啧啧,这么漂亮的脸蛋如果划出花来,一定会更好看!” “住手!里察德,你个混蛋!不许你侮辱……董事长!”埃迪普斯终于忍不住喊叫起来,他挣扎着想要冲上来,却被两名联邦特工死死地按在沙发上。 “哟,还真有对你死心塌地的!”阴恻恻地一笑,里察德指指周围,不无得意地说道,“费尔.楠柯,你可看清楚了?他们全都是我的人。你已经成了瓮中之鳖,这回就算你插上翅膀也难逃出我的掌心儿。说吧,想怎么个死法?” 嘴角勾起一抹轻蔑的笑意,费尔.楠柯冷哼一声:“雷,我真为你感到悲哀,这么多年了,你依然如此自负。你就那么肯定我会输吗?” “怎么,你还不服是吗?”眼睛里的阴鸷越发浓郁,里察德用匕首拍了拍费尔.楠柯滑如凝脂的脸,讥讽道,“顾问先生,你是不见棺材不落泪呀!好,那我就让你输得心服口服!” 第二百六十八章 华丽的棋局(上) 寒芒闪过,匕首从费尔.楠柯的脸颊滑落下来。手腕一抖,里察德把匕首挽了一个花儿,一下子指向杜洛.佩雷斯。 “dlp,你来说!” “组长,你……”杜洛.佩雷斯大惊失色。 “二哥,你……” 咖啡色的眸子里闪过一抹惊骇和痛楚,埃迪普斯挣扎着想要站起来,却被一名联邦特工一枪托砸中胸腹。埃迪普斯痛苦得弓起腰,咬咬牙,他又倔强地挺直了腰板。忍受着如同刀绞般的腹痛,这个有着七八年军旅生涯的硬汉看看自己的老大,又望望自己的二哥,他的眼神里有悲哀、有愤怒,也有痛楚。 眼睛里闪过一丝惊讶的神色,不过也只是一瞬间的变化,很快,刑伟又恢复一脸的淡然。 “老四,稍安勿躁。”费尔.楠柯做个手势,阻止了埃迪普斯。他转向杜洛.佩雷斯,淡淡一笑,说道,“老二,哦,不,dlp——4号联邦特工,请开尊口,我费尔.楠柯洗耳恭听。” “组长,你……你怎么可以言而无信?你说过的,永远不会揭穿我!”杜洛.佩雷斯用西班牙语厉声诘问。尽管杜洛.佩雷斯勉力压抑自己的情绪,但是,屋子里的人还是听出来了,他的嗓音在颤抖。 “并非我言而无信,是顾问先生不服,那我们就让他心服口服好了。说吧,把我们的计划全部告诉他。这三个人已经是砧板上的肉了,你还担心什么?待他们伏法之后,你就可以恢复身份了。” 说着,里察德在费尔.楠柯的对面坐了下来,他用匕首指着面前的沙发说道,“坐吧,顾问先生,我不会让你死得不明不白。4号,你可以开始了。” 两个死敌面对面坐了下来。里察德跷着二郎腿。费尔.楠柯斜倚在沙发上,叠着双腿,一副慵懒的神态。两把手枪一左一右,依然指着费尔.楠柯的头。 手中端着红酒,隔着空气与里察德碰了一杯,费尔.楠柯就跟没事儿人一样,笑意涔涔。如果不是对方持枪威胁,在外人看来还以为他们是正在叙旧的老朋友呢。 杜洛.佩雷斯恼怒地瞪了里察德一眼,紧咬着嘴唇,并不说话。 浅啜一口红酒,抬起低垂的眼眸,费尔.楠柯缓缓说道:“老二,我真的不愿意相信这是事实,不过看情形事实已经摆在眼前。既然你难以启齿,不如我就替你说了吧。” “头儿,你……你都知道了些什么?”杜洛.佩雷斯猛地抬起头,随之瞪大了惊骇的眼睛。 “不要叫我头儿!你早已经不是我的属下,不是吗?”嘴角勾起一抹冷酷的笑意,琥珀色的眸子射向杜洛.佩雷斯。阴鸷而冰戾的眼神令人不敢逼视。脊柱一阵发凉,杜洛.佩雷斯慌忙垂下头。 众人把目光投向费尔.楠柯,只等他开口了。就在这时,大家看到几乎盛满了红酒的高脚杯突然在费尔.楠柯的手指上旋转起来,并且还是在三根手指上旋转。 “哇!”人们发出一阵惊叹。除了仍然低垂着头的杜洛.佩雷斯,其他人都屏住呼吸,瞪大眼睛看着那个杯子,它足足转了有七八圈。然后就听“噌”的一声,高脚杯从那三根玉白的手指上疾射出去,稳稳地落在里察德面前的茶几上,就连一滴酒都没有溅出来。 想不到帮主还有这一手,竟然连我们都瞒着。刑伟和埃迪普斯对视一眼,他们深感惊讶。 “呵呵呵,好功夫,你的确配当我的对手!”“铛铛铛”,里察德用匕首敲击着手上的高脚杯,算是在鼓掌。 “过奖,过奖!”费尔.楠柯一抱拳,灿然一笑,“与部长阁下的手段相比,我费尔.楠柯可是差得远儿了。刑伟,你听听,这外边儿也真够热闹的,什么ump45、hkmp5、mk23,都聚齐了。啧啧啧,这枪声,就跟你们国家过春节放鞭炮似的!” 第162节 刑伟只是微微一笑,并没有出声。里察德则一副洋洋自得的神态,因为从枪声的密集程度来看,当然是自己请来的“非洲之星”。他估计“飞鲸帮”组织成员很快就都血溅当场,而屋子内的这几个头目理所当然就成了任自己宰割的羔羊。 “哦,对了,镇守在主楼道的入口,还有两挺m134型速射机枪。”费尔.楠柯补充道。 “不亏是军火贩子,我可真是越来越佩服你了!” “雷,你可真瞧得起我。如果我没猜错,你应该是把某国的军队都给开来了吧?” “啧啧啧,我几乎想改变主意了,要不要将你就地正/法,我得考虑考虑。如果杀死你,我还真有些舍不得。” 满布阴鸷的眸子闪过一丝赞许的神色,里察德左手擎着高酒杯,不紧不慢地饮着红酒,右手则把玩着刑伟的匕首。匕首在他的右指缝中穿梭,就像一只流光溢彩的蝴蝶。 刑伟和埃迪普斯又对视一眼,皆是一脸鄙夷的神色。这种把戏你也拿得出手?在我的家乡,就连三岁的娃子都会耍。刑伟打心眼里鄙视里察德。 费尔.楠柯再次抱拳,扬眉道:“承蒙错爱。但是,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如果,有的只是事实。事实就是:你是我的敌人,注定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不不不”里察德摇头道,“凡事都有可能。如果你也是fbi或者icpo就好了,我想,我们一定是最契合的搭档。” “嗤”费尔.楠柯嗤笑一声,“雷,我看还是算了吧,你就别给我戴高帽子了。咱们言归正传,早点儿收起你的圈套,免得影响了蓝威卡的生意。”费尔.楠柯坐正了身子,侃侃而谈,“代号为dlp的4号特工,即我家老二杜洛.佩雷斯,他原本是我于五年前安插进联邦调查局犯罪调查部的眼线,一直以来,他都做得‘很好’,他向我提供的情报虚中有实,真中带假,曾经害得飞鲸帮船队被炸;害得我被困太子府;害得我被堵进被窝;更害得老三、老四和五大金刚被俘。老二,我没有说错吧?”语气顿了一顿,闪烁寒星的眸子直射向杜洛.佩雷斯。 身体猛地颤栗了一下,杜洛.佩雷斯把头垂得更低了。 “如果我没猜错,在从美洲到东南亚,从东南亚到欧洲,从欧洲又到东南亚,这一路上,我的行踪都是你泄露的吧?” 牙齿将嘴唇都咬出了血痕。杜洛.佩雷斯仍然没说话,只是垂头,绞着双手。 咖啡色的眸子里含着怒气,埃迪普斯颤声道:“二哥,你怎么能……你怎么能这么做呢?帮主他对你,对我们兄弟可不薄哇!唉,都怪兄弟们眼拙,看错了你!” 长叹一声,埃迪普斯将头扭过一边去。自己极为敬重的二哥竟然是联邦调查局的密探,这大大超出了埃迪普斯的意料,现在他连看都不愿意看那人一眼。 没有任何措辞,杜洛.佩雷斯仍然垂着头。 “没错,都是dlp向我做的汇报。”里察德一边把玩着匕首,一边洋洋自得地瞟着费尔.楠柯。 “那么,在迪拜往n市来的航班里,刺杀我的两名空乘,应该是你指使的吧?”琥珀色的眸光转向里察德。 “不。那两名空乘是我的7号和8号特工,他们未经我的允许就擅自行动,是因为你害死了6号,他们是私自向你复仇,并非我的授意。既然你能活到现在,而我的7号和8号又失了踪,想来他们已经殉职。你又欠了我两条血债!” 幽蓝色的眸子里闪过一丝阴狠的神色,里察德将手腕一抖,“叮”的一声,那把匕首扎进紫檀木的茶几上。“嗡嗡嗡”,闪烁着红宝石之光的翡翠刀柄震颤了几声。 费尔.楠柯淡淡一笑,戏谑道:“没错,你的7号和8号是殉职了,而我也差一点儿牺牲了呢,谁让我命大,他们福薄呢。但是,你的6号并非死于我的手里,若是硬要我背上这口黑锅,那我岂不是很冤?雷,如果我没猜错,雇佣血狼社企图杀害5号和6号的幕后黑手应该是你吧?他们可是你的组员,你也真忍心下得了手!” “真的吗?” “有这事儿?” “不会吧?” 联邦特工们窃窃私语着。 费尔.楠柯瞟了一眼门口,左侧站着的是一位身材窈窕的女特工。听到费尔.楠柯的话,女特工持枪的手微微颤抖起来。 “哈哈哈”里察德突然大笑起来,“你还真是聪明!是,的确是我雇佣血狼社社员暗杀5号和6号的,因为他们也是整个棋局当中的两枚棋子。他们是我的属下,能够成为我设下棋局中的卒子,助我实施计划,那是他们的荣幸。” 费尔.楠柯撇了撇嘴,讥讽道:“啧啧啧,用别人的牺牲换取自己头上的光环,雷,我有点儿鄙视你了,你这样做未免也太不地道了吧?” “你这是什么话?铲除一切犯罪分子是每一位身为fbi组织成员的职责,而并不是我一个人的事儿。我是一名指挥者,我有权利分配成员的任务。”里察德颇为恼怒。 “好好好,我是犯罪分子,我就等着让你铲除。你先给我两分钟时间,我有话要问你的4号。” 瞟了一眼杜洛.佩雷斯,费尔.楠柯叹了一口气,幽幽地说道:“老二,勾结艾伦,陷害刑伟,定然也是你做的吧?” 双手只是用力地绞着,杜洛.佩雷斯仍然没有开口。 第二百六十九章 华丽的棋局(下) “nonono,你又错了!”抬起食指晃了晃,里察德不无得意地说道,“陷害刑伟一事是我的授意。因为我知道,你太狡猾。为了转移你的视线,我利用艾伦,让其将被英国海军扣押的军火又藏进半月堂的货船,转而卖给阿联酋。目的嘛,自然是为了嫁祸给刑伟,你怀疑到刑伟的头上,自然就保住了dlp。我这样做,不但保住了4号,离间了你和刑伟的关系,挫伤了半月堂的锐气,还帮艾伦赚了接近一亿元的美金,从此让艾伦对我俯首贴耳、惟命是从,真可谓是一石四鸟。哈哈哈……”里察德放肆地大笑着。 “这么说,你也欠我人命呢,且不只是一两条,而是一百多条。以我‘海王号’上的全体船员,我那百十号弟兄的命抵你几十名联邦特工的命,你是赚了,而且还是大赚特赚!”费尔.楠柯淡淡的说道。其实他的心里早已经是怒潮汹涌,只不过他勉力控制自己的情绪,尽量保持面色平静。 刑伟先是很诧异,继而,心中也是怒气升腾。一直以来,他都以为“海王号”的凭空消失和突然出现,是应了传说中的失踪和再现之迷,想不到竟然会是里察德.雷耍的阴谋诡计。你害得我“半月堂”不仅损失几千万美金,还差一点儿毁了声誉,最重要的是我那百十号弟兄的性命……“嘎吱吱”,骨节暴响,刑伟再也淡定不下去了。 费尔.楠柯朝刑伟一摆手,说道:“事情远不只这么简单,我们还是耐心地听一听部长阁下的措词吧。我想,部长阁下也很乐意向我们展示他精心布下的棋局。” “不过嘛,这事说来话长,还要从安氏船务集团公司军火走私案说起。其实,从一开始你就已经钻进我设下的圈套,我不妨全告诉你。”里察德越发得意起来,“是我买通艾伦,也是我指示dlp将你在北美的军火运至东南亚,由艾伦设法将其隐藏进安氏船务集团公司运载橡胶的船队。十年前,在围剿‘飞鲸帮’的时候,虽然你的父亲浪云飞落网,但是却漏掉了一条大鱼,我怀疑橡胶大王安启明就是那条漏网之鱼,浪云飞的结拜兄弟——安奇铭。同时,也是为了证明安启明与你的‘飞鲸帮’有染,因此,我才设计陷害叶枫的,目的嘛,自然是为了揪出你和安启明……” 灿若琉璃的眸子里闪过一丝凛然,费尔.楠柯攥紧了拳头,心想:一开始我的猜测是对的,这只黑手果然是冲安叔叔和我来的,只是我没有想到,这起事件的幕后操纵者竟然会是里察德。心里怒涛汹涌,面上却依然静若止水,费尔.楠柯摆出一副波澜不惊的样子,继续倾听。 “想不到,你果然中计。你不仅指使卡洛.丹将叶枫从警署里救出去,还将他庇护起来。这就更加让我确信安启明就是安奇铭,而你就是浪楠柯。只是我没有想到,安启明的本事也的确了得,他竟然与我的上峰关系匪浅,为了搭救他的准女婿叶枫,他请求我的上峰,要求出动联邦探员协助警方调查安氏船务集团公司军火走私一案。由于有上峰的命令,我不得不将5号和6号特工派出,前去协助警方调查安氏船务集团公司军火走私案。 安启明从中插的一杠打乱了我的计划。就在这时,我安插进安家的眼线向我汇报说,发现正太实业集团的老总与叶枫和安家小姐的三角恋情。利用这段三角恋情,我将5号和6号特工的视线转移到方正太的身上,为了让你相信方正太就是这起军火走私案的幕后真凶,我又设计将艾伦攥进掌心。之后,我将艾伦抛出去,转移了5号和6号的视线。想不到,6号的工作能力相当出色,他不仅查到艾伦的身上,而且还查到非洲某国总统的身上。他打乱了整个棋局,几乎导致dlp的身份暴露。 为了免除对总统的‘骚扰’,为了保住dlp,同时,也是为了让你更加确信方正太就是所有事件的幕后指使者,我雇佣血狼社社员刺杀6号,目的嘛,是为了制造一场杀人灭口的假象。不巧的是,当血狼社社员赶到东南亚的时候,6号已经去了欧洲。 不久,我收到艾伦和6号先后遇刺的消息,同时,安家传来消息说,如果叶枫的冤屈得雪,安启明就要为叶枫和安家小姐举行婚礼。真是天助我也!我决定将计就计。我派了四名特工前往希腊寻找叶枫,因为我要为叶枫洗脱罪名,只有还叶枫的清白,才能促成叶枫和安家小姐的婚礼。当然了,我可不是什么红娘或者月老,安家小姐嫁给谁也跟我没关系,我的最终目的嘛,自然是为了诱捕你们三大天王。想不到,你还真就一步一步地走进我的圈套,最终被我堵在蓝威卡——这间总统套房里。 之前,4号向我汇报说,汤姆.比尔查也在这里,我本来是想把你们这些黑帮头子给一锅烩了,然后做成香喷喷的鱼汤,谁知,泥鳅跑掉了。不过嘛,我并不在意,一条小小的泥鳅又能掀起什么大浪?最重要的是我逮到了三条大鱼,这也是不小的收获嘛!哈哈哈……”里察德得意忘形地狂笑起来。 “哈哈哈……”费尔.楠柯亦朗声大笑,“好周密的计划,好华丽的棋局!我承认,我是落进了你的圈套,但是,你一定想不到,我落进你的圈套是心甘情愿的。” 狂笑声嘎然而止,里察德以为自己听错了,他瞪大惊骇的眼睛,颤声道:“什么?你心甘情愿落入我的圈套?为什么?” 所有的联邦特工都竖起耳朵听着,两大高手互相过招,不仅悬念迭起,而且精彩绝伦,引人入胜,他们也乐得欣赏。 费尔.楠柯诡异地一笑,说道:“为什么?无须我说明,该你知道的时候你自然会知道。不过,有两点需要更正一下。第一:你也不是不知道,将叶枫从n市警署劫持出来的是潘娜雅和潘瑞斯两姐弟,虽然我与卡洛.丹交好,但是,我没有指使卡洛.丹做过什么。那两姐弟自幼好打抱不平,更生就一副侠义心肠,他们是相信叶枫的为人,因此才出手相救的……” “哦?有这样的事儿?”里察德很惊讶。 费尔.楠柯讥讽道:“所谓身正不怕影子斜嘛,你以为你陷害叶枫就会让所有人相信吗?” 里察德呆愣了半天,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第二:你对你的组员隐瞒了一件事,不只是你的6号工作能力出色,你的5号工作能力也相当出色,是他们两个人联手查到艾伦和非洲某国总统的身上。你雇佣血狼社社员刺杀5号和6号也并非是为了保住dlp,你是担心他们追查下去最终会牵出幕后丑闻,有关非洲某国总统伙同军方高官走私军火一事。所以,你企图杀了他们灭口。由于我伤了6号的手臂,结果6号住进医院,最终导致6号被刺杀,对此,我深表遗憾和自责。而5号则侥幸逃过一劫。你对5号隐瞒了这些,难道不是因为她还有利用价值吗?哼!”费尔.楠柯冷哼一声,“你利用5号对我的好感企图将我刺杀。如果我没猜错,将定时炸弹安置进迈巴赫zeppelin的应该就是5号吧?能将防弹性能极好的zeppelin炸成碎片,如此专业的手段,不是联邦特工干的又会是谁?雷,你敢说昨晚天桥上的那起爆炸事故跟你无关吗?” “你……你怎么会知道这些?”里察德被费尔.楠柯的话呛得张口结舌,面色也已经煞白得不见丝毫血色。 在场的联邦特工都怔住了,因为大家都知道里察德有一个当总统的姐夫。一向秉公执法的局长竟然徇起私情,并且还利用职权公报私仇。联邦特工们深感意外。 费尔.楠柯又瞟了一眼门口。此时的rose,贝齿几乎将樱红的唇咬破了。不仅是持枪的手,就连肩膀都颤抖起来,她的面色早已经一片惨白,只不过由于戴着墨镜,没有人能看到她脸上的表情。 眼前一阵眩晕,rose差一点儿跌倒,左手紧抓着冲锋枪,右手扶着门框,女孩颤抖的娇躯倚在了墙壁上。泪水顺着脸颊扑簌簌地流淌下来,眼前一片朦胧。女孩耳边又响起史密斯夫妇悲痛欲绝的声音:“john,我可怜的孩子!还有三天就是你十八岁的生日,生日party我们都为你准备好了。还有今年的圣诞节,你说要将那个叫rose的中国女孩带回来给我们看。你还没有兑现你的诺言,你怎么能……你怎么能……就这样走了呢?呜呜呜……” 怀里抱着john的骨灰盒,史密斯夫妇哭得死去活来。看着那对伤心欲绝的夫妇,心里一阵酸楚,大滴大滴的眼泪从碧绿色的眸子里涌了出来。 rose握紧了拳头,她在心里暗暗发誓:john,就算是拼了性命,姐姐也要查出杀害你的凶手。姐姐一定要将他碎尸万断! 当rose把john的死亡音讯报告给里察德的时候。里察德无比痛惜地说道:“你们是我最得意的学生,john是你们这批学员中年纪最小的一个,他殉职,这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你也不用太难过,既然身为fbi,就要随时做好牺牲的准备。”略一沉吟,里察德又说道,“你是john的搭档,john究竟是被谁所害,你就没有查到一点儿线索吗?” “有一点儿眉目,但是我又不确定。”rose迟疑了一下,然后从衣袋里取出一块金属片,说道,“这是我在医院找到的,据我推测,当时,john适图接住它,由于john的手臂残废了,他没有接住,这东西划破了他的手指。后来,我去网络上搜索,原来这东西是一种暗器,它叫苦无,是日本古代忍者使用的暗器。因此,我怀疑john的死亡跟日本人有关。” 第二百七十章 爱恨难酬 “日本人……”眸子里闪过一丝复杂的神色,里察德思索了一阵儿,说道,“潜伏在黑帮的卧底探员曾经向我汇报说,盘踞在曼哈顿的三口组负责人星野千树,他的手下就养着一批现代忍者……” “可是,星野千树不是已经死了吗?再者,我们从没惹过日本人,现代忍者又怎么会找到john的头上来?”抬起碧绿色的眼眸,rose惊讶地问道。 “你别急,先听我说,你们是没招惹到星野千树,但是,你们却触怒了另外一个人。星野千树跟军火商费尔.楠柯一向交往甚密。我们的卧底探员曾经向我汇报说,星野组已经完全被费尔.楠柯所掌握,由此可以断定,这批现代忍者必定也已经效命于费尔.楠柯。还有,卧底探员查到重要线索,运往非洲的那批军火的确是来自美洲加勒比海域,包括安氏船务集团公司走私的军火在内,这两批军火都来自美洲。 卧底探员汇报说,三年前,费尔.楠柯曾经往东南亚探视安家小姐。之后,费尔.楠柯爱上了那位小姐,他本欲向安家提亲,不料,安家小姐遭遇飞机失事,变成了植物人。三年后的今天,安家小姐已经苏醒过来,并且和叶枫订了婚。无疑,安氏船务集团公司军火走私案的起因,是费尔.楠柯觊觎安家小姐的美貌,他陷害叶枫,籍此达到霸占美人的目的。john一定是查到了费尔.楠柯的头上,所以才遭至灭口……” 难怪我总感觉他和安琦的关系很不一般,原来他爱的是安琦。一股酸溜溜的味道从心底涌了上来。rose垂下眼眸。 “卧底探员还向我汇报说,费尔.楠柯正在安氏府邸,而你和安家小姐又比较熟,现在正是接近费尔.楠柯的最好时机。对于女人,特别是像你这么漂亮的女人,他一定会疏于防范。你瞅准机会把他刺杀了,也好为john报仇。” “怎么可能?如果他要将john灭口,也应该连我一起杀了……”rose喃喃着,娇美的脸庞先是一片惨白,继而飞起两道红霞。 “据传闻,费尔.楠柯相当年轻英俊。他不仅风流倜傥,而且处处留情。听说,他专门喜欢引诱像你这样年轻漂亮而又涉世未深的少女。”里察德瞟了女孩一眼,语气中颇有几分不屑。 脸颊越发的红艳,rose垂下头,说道:“可是……我总感觉他不像是那种人。” “rose,难道你见过费尔.楠柯?”阴森而冷冽的声音里含着愠怒。 “不,没……没有,我并没有见过那人,我只是猜测。”rose慌忙摇头。 幽蓝深遂的眸子里闪过一抹不易觉察的神色。“唉!”里察德叹了一声,“史密斯夫妇就john这么一个独子,你也看到了,john殉职之后,他的父母有多伤心。我也知道,john一直深爱着你,如果你还念着他对你的一片心意,难道不应该为他报仇吗?” “我……”紧咬着的樱唇翕动了几下,rose猛地抬起头来,说道,“费尔.楠柯的功夫相当高超,不要说‘修罗血刃’,单是‘无影鬼索’我都对付不了,我又怎么能够杀死他?” “嘿嘿嘿”里察德阴恻恻地一笑,“不要忘了,你是一名联邦特工,不一定非得和他交手,你能随便进出安家,还怕没有机会送他下地狱吗?像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何须动武?只要抛一个媚眼就能把男人给杀死了。你大可以……哈哈哈……”里察德大笑起来。 “老师……我……”娇美的脸庞绯红成一朵怒放的桃花,女孩羞涩地垂下头。 眼角闪过一丝狡猾的笑意,里察德拉起女孩的手,说道:“我知道,你们中国女孩思想比较保守,这种方法不适合你。还是用这个吧,既方便又快捷,而且不会给警方留下丝毫线索。”说着,里察德将一枚豆粒大小的定时引爆装置放进rose的掌心,“去吧,john在天堂里看着你。如果你不为他复仇,他在天堂里也不会快乐。” 当“菲亚特500”驶进安家车库的时候,坐在小车里,rose闭上眼睛,着实痛苦了良久。她的脑海里总是交替闪现着两张年轻的面孔:一张脸庞稚气未脱,上面有一对幽蓝得如同湖水般的眸子,它们时常深情地凝视着自己,而自己却又常常装做什么都没有看见;另一张面孔,四分张狂,三分不羁,两分冷厉,还有一分……魅惑,它的上面也有一对眸子,它们通透得就像蜜色的琉璃。 “亲爱的rose,你知道吗?我留在icpo是因为我爱上了你。亲爱的rose,如果有一天我死了,我希望能死在你的怀里,我希望我的手能被你握在掌心。哦,亲爱的,请不要合上我的双眼,我要在天堂里看着你……”男孩的声音就像拂过耳边的春风,温柔而多情。 “美女警官是要欣赏裸男吗?如果你想看,我很愿意为你‘献身’。”当那人嘻笑着去扯腰间毛巾的时候,自己曾经以为他是流氓。“一条手臂算什么?我的命都是你的。如果需要,我会为你去死。”同样嘻笑的声音,再次听起来心里却涌起一股甜蜜。“噢,不好意思,想起来了,本帮主不仅欠你一条手臂,还欠你一条人命。来吧,是先砍手臂,还是先取性命,随你!” …… 那张精致的面孔,那抹邪魅的笑意,就像一道魔咒紧紧地攫住了女孩的心。纤长的玉指探进衣袋,那枚定时引爆装置被rose从衣袋里取出,又放回进去,放回进去,又被取出…… 瞥了一眼门外,天色越发明亮,进出安氏府邸的人也渐渐多了起来,倘若再不行动,待那人醒来…… 女孩痛苦地再次闭上眼睛。眼前呈现出一幅萧索的画面:细雨斜织的墓地,雨中瑟缩的雏菊,打着雨伞互相搀扶的几道身影,墓碑上的黑白照片,照片中的男孩……唇角微微上勾,那是一丝宠溺的微笑,而只有当面对自己的时候,那张稚气的脸庞上才会有这样的微笑。 “呜呜呜……”史密斯夫妇刻意压低的呜咽之声仿佛就在耳边。 女孩猛地张开眼睛。心一横,rose走出“菲亚特500”。她把一枚豆粒一样大小的定时引爆装置嵌进“迈巴赫zeppelin”的车厢底部。 唉,就这样吧!如果你死了,我也会追随你而去。女孩在心里叹息一声,然后转身。rose微笑着走出车库,迎向那个躲在两个少年身后,企图逃避自己的家伙。 晚上,当从电视里看到飞上半空并且裂成碎片的“迈巴赫zeppelin”时,rose悲痛欲绝。她取出随身携带的手枪,一把俄罗斯造的乌吉尔扎9mm自动手枪,这把手枪与john的那把原本是一对,是rose20岁生日时,john送给她的,只是,john的那把遗失在了希腊。 “john,姐姐终于替你报了仇,你可以在天堂快乐地生活了。”女孩喃喃着,早已经泪流满面,“对不起,真的很对不起……我是迫不得已的!即便你被打进十八层地狱,我也会去陪你。”玉手颤抖着,rose把手枪举起来,指向自己的太阳穴,那一刻,她的脑海里闪现的是一袭洁白胜雪的风衣。 “啪”的一声。跟着是一声怒喝:“表妹,你疯了吗?为什么要做傻事?” 今晚,威廉.詹姆斯约见了朋友,他本来是去赴饭局,途中,他返回寓所取遗忘在办公台上的文件夹。当詹姆斯经过客厅时,听到了女孩低低的哭泣声。 第163节 这丫头,从安家回来后就一直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会出什么事儿吧?心里一阵忐忑,威廉.詹姆斯推开了rose房间的门。当看到表妹把手枪举起来指向脑袋时,詹姆斯吓蒙了,来不及多想,他把手中的文件夹抛了出去。好在詹姆斯是大学里的射击冠军,也练过花拳秀腿,甩过飞镖什么的。你别说,他还真就没白练,文件夹极其准确地击中了女孩持枪的手。手枪掉到了地板上。 “我……没……没有,我……”女孩抬起迷朦的泪眼,显得惊惶失措。 “……一辆有zeppelin标志的豪华轿车被炸成碎片,还有一辆奥迪r8也已经面目全非,警方怀疑是遭遇恐怖分子袭击。目前发现有十几名车主受伤,至于有无人员死亡,还不确定,警方正在调查中……”朝声音发出的方向望去,威廉.詹姆斯看到了电视中正播放的录像,记者正在解说,警方正在处理事故现场。 “奥迪r8?安琦的座驾不就是奥迪r8吗?至于zeppelin,听说全世界限量生产,这么豪华的私家车也只有安叔叔……难道叶枫和安琦……”威廉.詹姆斯惊得出了一身冷汗,“表妹,你做傻事难道是因为叶枫?你爱上叶枫了?可是……安琦和叶枫……” rose急忙摇头,却止不住泪珠滚滚。 詹姆斯想了想,突然恍然大悟:“你爱上楠哥了!” 女孩既没点头,也没否认,面颊上却飞起两片红云。 詹姆斯明白了,遂嚷道:“你别着急,我打电话问问。” 詹姆斯急忙拨打叶枫的手机。此时,安启明正在联系费尔.楠柯,由于费尔.楠柯在和刑伟通话,手机占线,安启明没有拨通,叶枫和安琦一边看电视录像,一边焦急地等候消息。终于,安启明拨通了费尔.楠柯的电话。当得知费尔.楠柯平安无事时,rose扑倒在床上放声痛哭。那一刻,女孩的心里百味杂陈,她已经不知道是高兴还是难过了。对不起john,真的很对不起!姐姐已经尽力了,既然他屡次逃脱死神之手,也只能说他福大命大。请你不要怪姐姐,愿你的灵魂早日安息! “oh,my.god!”看着哭得花枝乱颤的表妹,威廉.詹姆斯不知所措起来,他只是用手在胸前猛地划着十字,口中喃喃不止,“天之父,神之子,保佑他们吧!……” 第二百七十一章 为什么背叛我 想不到,这一切竟然是一个阴谋,而且策划者竟然就是自己的顶头上司——自己极为敬重的老师。两行晶莹的泪珠自苍白的脸庞上滑落。失去血色的嘴唇哆嗦着,女孩颤抖的手指勾向板机…… “哒哒哒……”一阵轰鸣,一梭子枪弹全射进了墙壁。“啪”的一声,女孩丢下手中的冲锋枪,抱着头尖叫起来:“为什么?你为什么要这么做?john一直把你当成英雄,学习的楷模,枉我们把你当成是最敬爱的老师,我们看错了你!啊……!”rose尖叫着,突然纵身起来,连续几个起落,“砰”,女孩撞开观景台上的门,直往楼下扑去。 37楼啊,跌下去还不得粉身碎骨?那些彪形大汉们就跟傻了一样,呆怔当场,当他们醒悟过来,企图拦阻的时候哪还来得及,一阵斜风夹着细雨从敞开的门口扑入,风有些许暖,雨也不凉。客厅里的人们却激灵灵打起冷颤。 里察德目瞪口呆。rose和john是他一手栽培起来的。虽然两个人太年轻,但是他们的资质相当高,只要好好调教,定然能够成为效命于自己的马前卒子。想不到……嘴角抽动了几下,幽蓝色的眸子愈发阴鸷。 琥珀色的眼睛里闪过一抹疼惜。抬起眸子,瞥了一眼窗外,城市的灯火依然辉煌。雨幕下的都市被绮丽的灯光笼罩上一层昏黄的色彩,显得朦胧而又神秘。 收回目光,费尔.楠柯又转向里察德,幽幽地说道:“当然了,你可能已经猜到我不会死,或许你也并非是真的要我死,你只是想继续摆你的棋局,目的嘛,自然是为了嫁祸方正太,以便让我确信方正太就是始作俑者,同时你好置身事外,洗脱自己的嫌疑。雷,你这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原本我已经怀疑到方正太的头上,这起爆炸事故的发生反而让我排除了对方正太的怀疑。看来,我应该恭喜你呢,你的棋局实在是华丽!但是,很遗憾,再华丽的棋局也只是中看不中用。这不,你的棋子还没全上桌呢,就又少了一枚,而我,也已经将你的棋盘彻底掀翻。哈哈……哈哈哈!”费尔.楠柯朗声大笑。 “你……你怎么全都知道?是谁,究竟是谁告诉你的?”里察德惊骇莫名,面色已经由灰白转为铁青。 玉白的手指点点自己的脑袋,费尔.楠柯戏谑道:“雷,没有人告诉我,是我自己推断出来的。而我知道的可不只是这些。我很佩服你,你看看你,为了设计这场棋局,绞尽脑汁,搞得自己频添白发不说,连头顶都要秃了。啧啧啧,我真的很同情你!……” “你……你……你……”嘴唇哆嗦着,里察德气得说不出话来。 “虽然最初我没有想到是你设的局,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你的破绽露出来的也就越多。原本整个事件当中还有两个重要的人物隐藏在你的身后,如果我没有猜错,他们应该是一男一女,你在这里捕我这只蝉,就不怕那两只黄雀在后将你一口吞吃掉吗?” “你……这你又是怎么知道的?”里察德大惊失色。 剑眉轻扬,唇角勾起一抹悠然的笑意,费尔.楠柯讥讽道:“这也是我推断出来的。你本来是想利用那对男女陷害叶枫,进而引我现身,但是,你没有想到,那对男女却另有目的,他们针对的是叶枫和安家小姐,而并非针对我。你想促成叶枫和安家小姐的婚礼,他们却企图破坏这场婚礼……” 里察德大声嚷道:“我出巨资与他们达成协议只是让他们助我实施这个计划。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 “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你去问他们呀,我怎么会知道。我倒要奉劝你,离他们远一点儿,否则你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 “威言耸听!”里察德耸耸肩,摆出一副不以为然的姿态来,“本人是美国联邦调查局犯罪调查部助理局长,同时,也是联邦特工组组长,就凭那一男一女?我不相信他们能把我怎么样。” “是不是威言耸听,事实会证明一切……” 脸色已经形同猪肝,里察德勃然怒道:“你这是挑拨离间!” “挑拨离间?呵呵呵,我可没这兴趣。”费尔.楠柯冷笑,“我不但知道那一男一女的真实身份,而且我还知道,你是被他们给利用了。虽然你利用他们或者是艾伦,杀死星野千树和汤姆.西尔斯,但是你却不知道,此刻他们正坐在监视器前等着看你我两败俱伤,然后坐收渔翁之利。” “哈哈哈……”里察德突然大笑起来,“费尔.楠柯,我真是越来越佩服你了,你的想象力也太丰富了吧!美姬子和塞维,那一男一女不过是方正太的私人保镖嘛,他们的底细早被我摸了个一清二楚,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你不相信就算了。”眸光一敛,费尔.楠柯不再理睬里察德,他将身体斜倚在沙发上,叠起双腿,又恢复了慵懒的神态。 看着曾经和自己并肩战斗,一起出生入死的兄弟,心里莫名的一阵揪痛。费尔.楠柯想到了十万年前的亚特兰蒂斯,想到了侍卫长,也想到了暗夜亲王。他在心里苦笑着:为什么我越是相信的人反而越要背叛我?即使历经三世的轮回依然没有逃脱既定的命运,难道这就是劫数? “唉!”幽幽地叹息一声,磁性而慵懒的声音似嗔似怨,“老二,我自认为没有什么地方对不起你,可是你……为什么要背叛我?” “不,我没有……我没有背叛你。”紧咬的嘴唇终于张开,一直低垂的头猛地抬起来,漆黑的眸子里闪过一抹难以名状的痛楚。杜洛.佩雷斯颤声道,“我……我原本就是fbi,在读大学的时候我就加入了fbi。为了对付你,组长派我打进飞鲸帮组织内部。”双手插进头发,用力地揪扯着,杜洛.佩雷斯喃喃着,“最初,我把组长当成了楷模,我也曾经立誓:要像组长那样建立丰功伟业,努力铲除一切犯罪分子。 当我越接近你时,我就越发现,你并不像档案中所描述的那样。你是黑帮头目没错,但是,你为人坦荡、侠义、善良,同时又兼具冷酷无情,骄傲和自负。其实,有很多次机会我都能够除掉你,可是,我……我没有那么做,我下不了手,因为我崇拜你。你给了我金钱,也给了我美女、权利和地位,但是,那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给了我一处用武之地。 一直以来,你对我的倚重和信任让我深受感动。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发现我已经融入进你的组织,我常常强迫自己忘掉fbi这个身份。直到三年前,当组长被调入中央情报局,转而去对付基地组织的时候,我以为你能够就此摆脱联邦调查局的盯梢,我也能够成为一名真正的飞鲸帮组织成员。可是,半年前……” “4号!”里察德粗暴地打断杜洛.佩雷斯,“你糊涂了吗?他是黑帮组织头目,是犯罪分子,我们的敌人。难道你不记得了吗?你的搭档——3号探员就是死在他的手里。据我所知,杰西卡.努依死得相当惨,他被费尔.楠柯剔得只剩下骨头,不仅他的肉被喂了狼狗,就连骨头都被挫成了灰!” 琥珀色的眸子里闪过一抹狠戾,费尔.楠柯寒声道,“你的3号特工死有余辜!他不仅卧底在飞鲸帮,还企图用诡计离间我和三大天王的关系,很不幸,他的阴谋被我识破了。对于出卖我的人,我从来都不会留他全尸,我剔他的肉那是便宜了他!” “我……”黝黑的眸子里闪过一抹复杂的神色,银牙咬了咬,迎上里察德冷锐的目光,杜洛.佩雷斯一字一顿地说道,“我……当……然……记……得。” 杜洛.佩雷斯又怎么能够不记得,虽然他努力强迫自己忘记那个夜晚,但是,那个夜晚,那轮昏黄的满月,那副血淋淋的骸骨,还有那些狂吠的狼犬,它们就像一道死亡符咒一样深深地镌刻进他的脑海里。他越是想忘记,那些嘶声裂肺的惨叫声就越是钻进耳朵,尖锐得仿佛要生生将耳膜给撕破。而且,那晚持刀行刑的竟然就是自己。当时,杜洛.佩雷斯甚至在想:帮主是不是已经怀疑到我?要不为什么让我执刀?他一定是在考验我。 “4号,你要记住,浪楠柯是一个极其狡猾而又难缠的对手,为了取得他的信任,无论任何时候你都要设法保全你自己,哪怕是对自己最亲近的人也要痛下杀手。这不仅是身为黑帮组织成员需要做到的,同样也是身为fbi必须要做到的。” 当里察德.雷的话又在耳边响起的时候,几乎就要脱离手掌而跌落于地的刀子又被握紧了。杜洛.佩雷斯不得不硬着头皮举起手中的屠刀。每割完一片杰西卡的肉下来,眼前都是一片朦胧,但是,他不敢流泪,一次又一次,他强迫自己把涌向眼角的泪水又吞咽回肚子里。 第二百七十二章 裂杯绝交 呼吸已经无法顺畅。那副血淋淋并颤栗的身体揪扯着杜洛.佩雷斯的心,不仅五脏六腑疼痛起来,就连手也跟着抖个不停。他甚至有一种错觉,受刑的不是杰西卡.努依,而是他自己。 杜洛.佩雷斯在心里默默地说道:对不起,杰西卡!你知道的,我不想这么做,真的不想!但是,为了完成我们的使命,我不得不这么做,我求你一定要原谅我,如果你不原谅我,我都不会原谅我自己。 这种惨厉的场景,还有内心的折磨,差一点儿让杜洛.佩雷斯疯掉。他更不敢看杰西卡.努依的眼睛。那双橙色的眼睛是那么的孤苦和无助,那片橙色的湖水里蕴满了悲伤和乞求。他是在乞求我给他致命的一刀,让他速死,以便早些结束痛苦。可是,无数双监督的眼睛在注视着我,我又怎么能够手下留情? 于是,那个夜晚,那轮昏黄的月亮,那副血淋淋的骸骨,成了杜洛.佩雷斯永远挥之不去的恶梦。 “4号,你在想什么?”里察德发现杜洛.佩雷斯神思恍惚,他厉声喝道,“仇人就在眼前,如果你不为杰西卡报仇,他死都不会瞑目。你要知道,杰西卡.努依可是跟你合作了三年的搭档。” 幽蓝色的眸子里闪过一丝阴鸷,铁青的面孔也越发狰狞,就连嘴角那颗暗红色的痣仿佛都滴出血来。“刷”的一声,里察德拔出茶几上的匕首,恶狠狠地说道:“杀了费尔.楠柯!就用它,刑伟的刀子!” 里察德将匕首塞进杜洛.佩雷斯的手中,又转向费尔.楠柯。扭曲的面孔上绽开了一个阴恻恻的笑容。 “现在我改变主意了,我觉得只有你死了,我才能睡得安稳,因为你活着我就恶梦不断。我想,你应该感谢我,因为我没有让你死在雇佣兵的乱枪之下,而是给你留了一个全尸。我也会让4号给你一个痛快,毕竟我是一名执法人员,而不是杀手,我会遵守法律,不去虐待罪犯……” “这么说,我可真的要感谢你咯!”剑眉微挑,唇角勾起一个弧度,那是一丝邪魅的笑意。 “我还没说完呢,我说完之后,相信你会更加感激我。”里察德得意洋洋地续道,“而你,在你死后,我会将你隆重下葬,因为你是唯一一个令我连降三级的对手,也是我生凭最钦佩的敌人。怎么说呢,我们既是敌人又是朋友,我对你真是既恨又爱,不过呢,恨要远远多于爱,所以,你必须得死。并且,我还会在你的墓碑上刻字如下:世界头号罪犯,飞鲸帮组织头目——费尔.楠柯,于2011年11月10日晚被美国联邦调查局特工组就地正/法。现立碑与此,谨供其后世子孙瞻仰。” “哈哈哈……”费尔.楠柯终于忍俊不禁,朗声大笑,抱了抱拳,说道,“承蒙错爱,承蒙错爱!雷,你可真幽默,你这招也够阴损的!但是你想过没有,你根本就没给我成家的机会,我又哪里来的后世子孙?看来,你的盛情注定要被我辜负了。哈哈哈……” 手持枪械的联邦特工们一边在心里暴笑如雷,一边抱怨着:组长今天怎么话痨呀,即便你不担心夜长梦多,总应该体谅一下我们这些当下属的吧,我们可一直举着枪呢,这胳膊都酸麻了。 一看到费尔.楠柯的笑容,周身就泛起一层粟粒,里察德恼羞成怒。他朝杜洛.佩雷斯厉喝一声:“4号,还不动手?难道要我教你吗?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把这张该死的脸给我剔了!我要用他脸上的肉当夹心,做人肉汉堡!”撕开伪装的面纱,里察德终于凶相毕露。 若比狠道,组长和这个黑帮头子也不相上下。不过,那么美的一张脸倘若被割一刀下去实在是可惜了,看来,组长十有八九是嫉妒。只是,不知道4号他下不下得去手,想来4号之所以倒向黑帮头子,一定是收取了不少好处,拿人家的手软嘛。有几名联邦特工在心里犯起了嘀咕。 琥珀色的眸子里漾起一丝不易察觉的涟漪。费尔.楠柯没说话,而是探出左手,端起茶几上的红酒,悠然地呷了一口。 嘴角勾起一抹狰狞的笑意,里察德端起酒杯,说道:“来吧,再干最后一杯,算是为你送行。毕竟我们较量了将近十年,的确也应该算是老朋友了。”说着,抬手,举杯,“砰”的一声,里察德和费尔.楠柯碰了一杯。 “多谢部长阁下,你可真是给足了我面子。”费尔.楠柯也没客气,他举杯将红酒一饮而尽,饮完杯中的红酒,手腕一运力,“嘎嘣”一声脆响,杯子碎了。 “老二,华语中有一句老话叫‘割袍断义’,今天,我‘裂杯绝交’,你我兄弟情谊到——此——为——止!”冷厉的声音一字一顿,犹如一把利刃,直戳向杜洛.佩雷斯的心坎。 手掌张开,“哗啦啦”,闪亮的水晶碎片滑落下来,跌成一地破碎的星辰。在那些亮晶晶的星星上面绽开了一朵朵妖艳的红梅,它们散发出诱人的气味。只不过那不是梅花的香味,而是蔷薇的芬芳。 空气于一瞬间仿佛被冻结了一样,人们呼吸一窒,目光不约而同地转向那只手掌。费尔.楠柯的手掌在滴血,其实,又何止是手掌,他的心早已经鲜血淋漓。 紧握刀子的手颤抖着,心也跟着四分五裂。杜洛.佩雷斯站起身,看向刑伟和埃迪普斯。 埃迪普斯颤声嚷着:“二哥,你……你不要听里察德的,他是个疯子、狂人!你不能……你不能对帮主下毒手。我们发过誓的‘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你不能背弃自己的誓言!” “唉!”杜洛.佩雷斯叹了口气,苦笑着摇摇头,用希腊语说道,“老四,你我相识七载有余,但是,你一点儿都不了解我。你不是我,你根本体会不到,拥有这样尴尬的身份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 杜洛.佩雷斯望望刑伟,刑伟依然面沉似水,投向自己的两道目光也是不冷不热。杜洛.佩雷斯用e国语言说道:“老三,除了帮主,我最佩服的人就是你。可是你又了解我多少呢?我的苦只有我自己知道,你们根本无法体会。” 刑伟淡淡地说道:“我是不了解你,但是我知道,你不会对帮主下手。” “哈哈哈……”杜洛.佩雷斯突然大笑起来,“老三,哥几个当中只有你最了解我,真是难得呀!” 黝黑的眸子里泛起一片亮色,吸了吸鼻子,杜洛.佩雷斯将闪着寒光的匕首举了起来,声音有些暗哑地说道:“头儿,虽然你已经不把我当成是兄弟,但我仍当你是帮主。你知道你有多残忍吗?是你逼着我拿起屠刀,迫使我不得不亲手杀死自己的搭档。虽然我很想恨你,但是我恨不起来,真的恨不起来,我只是恨我自己,我恨我自己没有早一点遇上你。对不起,头儿,我辜负了你的信任。请多保重!属下先走一步了。” “住手!” “二哥……!” 刑伟和埃迪普斯失声喊到。但是,迟了,一道雪亮的弧度划过之后,一蓬鲜红的血雨洒落。“噗通”,一道身影缓缓倒了下去。 若相惜莫道无情,叹此生难为宿命! 琥珀色的眸子里闪过一抹痛楚,费尔.楠柯幽幽地叹了一声:“唉,我并没有责怪你,你这又是何必呢!” 本来,以费尔.楠柯的身手是能够阻止的,但是他没有这么做,因为他与杜洛.佩雷斯相识七载有余,二人在一起出生入死的时间也是最长,对于杜洛.佩雷斯的个性他也颇为了解,他知道,里察德当面揭穿杜洛.佩雷斯的身份就已经将杜洛.佩雷斯置于两难的境地。处于这样尴尬的境地,对于杜洛.佩雷斯来说的确是生不如死,与其说杜洛.佩雷斯是自杀,倒不如说是被里察德给逼迫而死。 哼!嘴角抽动一下,琥珀色的眸子里闪过一抹轻蔑的神色。费尔.楠柯在心里冷哼一声:原本我并没有怀疑到杜洛.佩雷斯的身上,你竟然自暴底牌。里察德,就凭你长的这颗猪头,还想赢我吗?与我斗,即便你多生出一百个心眼也不够! “4号,你太让我失望了!”杜洛.佩雷斯突然自戕,这是里察德所始料不及的。自己辛辛苦苦培养起来的特工,在黑帮组织潜伏了七八年,末了,竟然倒向黑帮头子。里察德觉得很没面子,心里大大地不爽起来。 幽暗的眸子里先是涌起一抹怨毒,继而闪过一道狡诈之色,里察德冷笑道:“嘿嘿嘿,顾问先生,你应该想不到吧?你最倚重的天王竟然是我埋在你身边的炸弹,并且一埋就是七八年。虽然这枚炸弹自己引爆了,这对于我来说的确是一个不小的损失,但是,至少说明你的组织成员并非完全效命于你,而你的眼睛也不是雪亮的。”说着,面上还流露出得意之色。 第二百七十三章 共患难几经生死 里察德伸出手指,依次指向刑伟和埃迪普斯,说道:“刑伟、埃迪普斯,你的这两位天王曾经被icpo俘虏过,也曾经在联邦监狱里享受过特殊待遇,你能保证他们没有二心吗?哼,说不定他们当中就有icpo的卧底。难道你不也应该将他揪出来,一网打尽吗?” 愤怒的眼神齐齐射向里察德,刑伟和埃迪普斯闻听气恼不已。 “哈哈哈……”费尔.楠柯纵声大笑。 刑伟的心不由地一颤,他听出来了,这笑声中饱含着无限的酸楚和凄凉。刑伟望向杜洛.佩雷斯,那道殷红的血线刺得他眼睛生疼。二哥,你走好。虽然我曾经怀疑过你,但我怎么都没有想到你会是联邦特工,想我们兄弟一场,历经无数劫难,一起出生入死,也一起共享富贵,现如今你竟然自绝于此,先我们一步而去,当真是伤了帮主的心,伤了咱们兄弟的情义。我知道,你心里还挂着一干弟兄,如果你在天有灵,就保佑我们兄弟,助帮主脱困。 “雷,你还妄想挑拨离间吗?真是幼稚!”眸子里闪过一丝凛然,玉白的手指指向地板上的那道身影,讥讽道,“不只是4号,还有5号和6号,你把自己的属下当成布局的棋子、作战的工具,你踏着他们的尸骨走向辉煌的顶端,你何曾关心过他们的感受?华语中有一句话说得好‘得人心者得天下。’你已经失去人心,你还敢说我输定了!嗤!”费尔.楠柯嗤笑出声,“你的人用枪指着我的头有二十几分钟了吧,我估计他们的手已经累了。我看这样吧,不如我们来打个赌。你说周围都是你的人,那么我就跟你赌一把,十分钟之内,如果有我的人闯上楼来,你就输了。你觉得怎么样?” “啪啪啪”,里察德击了三下掌,阴恻恻地一笑,“好,这可是你说的。如果你赢了,我就放你走,从此以后,咱们大路朝天,各走一边。可是,如果你输了呢?” “要杀要剐,悉听尊便。”一字一顿,铿镪有力,掷地有声,费尔.楠柯摆出一副大义凛然之态,当真是豪气干云、视死如归。 第164节 “我真是越来越钦佩你了!”眼睛里闪过一抹狡黠,里察德竖起大拇指,说道,“好,一言为定。” “啪”,两个死敌互相击了一下掌。 里察德朝手下特工一摆手,说道:“13、14和15号留下,其他人去外面,如果谁有本事闯上来,就给我带进来,记住,要留活口。” “是!”七名大汉应声持枪出去了。现在,除了已经死去的杜洛.佩雷斯,房间里还有七个人,刑伟、埃迪普斯、费尔.楠柯、里察德和三名特工。刑伟和埃迪普斯虽然已经脱离联邦特工的控制,但他们的身后站着持枪的13和14号,而15号则站在费尔.楠柯的身侧。 端起茶几上的酒杯,里察德瞟向费尔.楠柯,说道:“顾问先生,再干一杯怎么样?毕竟你我能面对面坐在一起也不容易。” 费尔.楠柯没说话,却也端起了杯子。 “砰”,两个人又碰了一杯。 埃迪普斯看向自己的老大,他是希望能从费尔.楠柯的眼神儿里得到暗示。因为现在大家人数几乎相当,即便手中没有武器,实力有些悬殊,但是,我们两兄弟可以为你挡子弹,你也完全可以凭着精湛的东方功夫摆脱里察德的控制。 唉!埃迪普斯在心里沉重地叹息一声。因为他发现费尔.楠柯垂着眸子,似乎在想心事。 里察德转身去冰箱里提出两瓶香槟,他又为自己斟满了杯子,坐回沙发,一抬眸子,他发现费尔.楠柯只是端着杯子并没有饮,而是望着4号的尸体出神。哼,费尔.楠柯,你一定想不到,我把具有“影子杀手”之称的“非洲之星”给调遣了来,虽然他们之中不乏酒囊饭袋,但是,凭着每人手中的英格莱姆冲锋枪和麦克米兰tac-50狙击步枪,还有我特工组的两挺m134型速射机枪,即便你把“半月堂”的人马全部调来酒楼,也必定会亡于我的枪口之下。哈哈哈……里察德在心里得意地大笑着。 费尔.楠柯望着地板上的那道身影出神。那条殷红的血线扑进眼帘,是如此的触目惊心。鼻子酸酸的,眼前也渐渐朦胧,思绪悠悠飘向七年前。 海风呜咽,涛声如泣。一轮苍凉浑圆的太阳绥绥滑落。 随着暮色的降临,乌云也越积越厚,直至汇集成黑压压的一片。一阵阵雷鸣由远而近。渐渐的,风越刮越猛,海水一浪高过一浪,原本还算宁静的海面就像突发哮喘的病人,剧烈地喘息起来。 “咔嚓”,一道闪电自云的缝隙间乍现,就像一道雪亮的利刃,一下子撕破了黑暗的夜幕。短暂的亮光一闪即逝,随之,脚下的船舶摇晃起来。而那个立于船头的矫健身影却连动都没有动一下。海风将满头黑发吹得凌乱,那一袭敞开的银色衣衫也如同旗帜一样飒飒有声。 他就像一只洁白的鸥鸟,他原本应该翱翔在天际,却被命运拴住,以致于不得不打拼在海洋。刑伟望着浪楠柯的背影出了一会儿神,然后抬起眸子,眺望远方。暮色已经越发昏暗,天边的乌云稠如浓墨。暴风雨似乎就要来临了。刑伟不免忧心忡忡。回头看了一眼身后,那两艘货轮在浪滔里颠簸,不亚于两片挣扎于急流中的枯叶。 唉!看来天气预报也不够准确。刑伟在心里叹了一声。 紧走几步,来到浪楠柯身边,刑伟不无忧虑地说道:“头儿,这天气……变化也太快了,你一直站在这里,我担心……” “是啊,头儿,看样子要下雨了,你快回船舱里避一避吧!”汹涌的浪涛还有阵阵的雷鸣令埃迪普斯心惊不已。 “无须为我担心。交待弟兄们,务必要提高警惕。我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可能会有麻烦。”浪楠柯举着望远镜,一边观察海面,一边说道。 那一年,浪楠柯18岁。那一天,浪楠柯和刑伟、埃迪普斯,还有三名金刚押送三艘货轮,为处于战乱之中的非洲某国运送一批武器装备。 三艘货轮,每艘的载重量都在三四万吨左右。货轮从东南亚e国m省n市的港口出发,在海上航行了二十几个小时,天气一直都很晴朗。傍晚,当货轮经由马六甲海峡驶入印度洋的时候,天气突然变得恶劣起来。 伴随着刺耳的轰鸣,海浪越发汹涌,脚下的船舶也摇晃得越发猛烈。那个挺拔的身影仍然倔强地站在船头,始终如磐石一样岿然屹立。 刑伟和埃迪普斯互相交换了一下眼神儿后,便取出对讲机向手下兄弟下达命令。 渐渐的,下起了雨,开始是一滴一滴,很快,雨点如同豆粒一样迎头砸下,打在金属的甲板上噼啪作响。 刑伟和埃迪普斯手忙脚乱,他们急忙跑进船舱取出雨披,奔上前,为浪楠柯披在身上。 “头儿,进船舱吧!”埃迪普斯再次请求。 浪楠柯正欲收起望远镜回舱,突然发现前方有光亮闪烁。那会是什么?难道是出海的渔船?这么大的风浪,渔民一定很危险。虽然浪楠柯身为混血儿,骨子里却秉承了父亲的侠义心肠。浪楠柯又举着望远镜观察起来。不久,随着光亮的增强,视野里出现了一艘庞大的轮船。调整一下焦距,看得更清楚了,这是一艘军舰,桅杆上并没有挂国旗,也不知道是哪个国家的。 “前方有军舰,命令船长,左转舵,避开对方。”浪楠柯对刑伟说道。 “头儿,风很大,应该是过路的偏离航向了吧。”埃迪普斯也举着望远镜观察。 “不管它是哪儿来的,我们小心些总是有好处的。” “是……”还没等埃迪普斯把话讲完呢,“哒哒哒……”“轰”,猩红的火舌窜进黑暗,枪弹夹杂着雨点儿一齐扑了过来。 对方不仅架起机枪,还用火炮猛烈地轰击货船。虽然军舰只有一艘,但是船体庞大,吨位起码在六七万左右,而且火力相当密集,就像一张网一样,把前路封得死死的。 “shit!”浪楠柯咒骂着,“难道我的脸上写有海盗或者是劫匪两个字吗?怎么偏偏攻击我?” 埃迪普斯有些紧张,他环顾了一下周围,说道:“头儿,看情形他们早已经守候在这里了。对方火力太猛,我们怎么办?” “我带几个身手好的弟兄摸上去,想办法控制军舰。”刑伟说道。 “不行,太危险。如果天气好,趁着夜色或许可行。但是现在……”浪滔咆哮,惊雷滚滚,面对愤怒的大自然,浪楠柯第一次感到人类力量的渺小。 如果货轮能够潜水就好了,倘若有机会见到“幽灵”,让他给我造一艘会潜水的货轮。心里正想着呢,耳中突然听到刑伟大叫一声:“头儿,小心!” “嘭”,刑伟将浪楠柯扑倒在甲板上,一颗流弹击中了刑伟的背部,紧跟着“轰”,一枚鱼雷击中船头,甲板断裂了,汹涌的海水涌上来,刑伟的身子摇晃了一下,一头坠入海中。 “刑伟!” “大哥!” 甲板上的两人惊呼一声。 “头儿,不如我们弃船,乘救生艇逃生?”埃迪普斯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焦急地说道。 第二百七十四章 一朝变恨曾相识 这么恶劣的天气,即便乘坐救生艇又能有几分生还的希望?……唉,出师不利,真是够霉的,下次出海一定要看过日子才行,只是,不知道还有没有下一次。浪楠柯在心里叹息着。这是自他重建“飞鲸帮”以来,第一次遭遇军舰攻击。 连货轮带装备价值三四亿,就这么抛弃了?心里隐隐作痛起来。看着涌至膝盖的海水,樱红的嘴唇抿了抿,浪楠柯只得点头。 早有船员放下了救生艇。当浪楠柯、埃迪普斯,还有十几名船员跳上救生艇时,还没待驶出去,“咔嚓”,又一道闪电划过天空,就着明亮的光影,埃迪普斯瞥见水中疾射过来的暗影,那是一枚鱼雷。 “头儿,快跳水!”埃迪普斯拉起浪楠柯的手飞身跃起。在下跳的过程中,一颗流弹击中费尔.楠柯的左肩。“噗通”“轰”“哗”,当两个人跃进水里时,身后传来一声巨响,跟着涌起一阵浪涛,一股巨大的水柱冲天而起。救生艇爆炸了。忍着身体上的剧痛,浪楠柯回首瞧了一眼自己的货轮,方才还立身的货轮也被鱼雷击中,“轰”的一声炸响,火光映红了海面,由船体上飞起来的金属碎块又击中了浪楠柯的额角。眼前一阵金星乱冒,耳朵里也是嗡嗡的轰鸣。浪楠柯晕了过去。 “醒醒,快醒醒!”耳边响起一阵急促的呼声。勉力张开沉重的眼皮。一个略显粗犷的脸庞逐渐清晰起来。 “你是……”费尔.楠柯看到一个陌生的少年。鼻梁高耸,皮肤白皙,少年是白种人。他有一头棕色的卷发。 “太好了,你终于醒了!”黑亮的眼睛里盛满了关切之情。见浪楠柯醒来,少年迫不及待地介绍自己,“你好,我叫杜洛.佩雷斯,西班牙人。我……” 躺在海边一艘破旧的渔船里,沐浴着满天星光,浪楠柯瞌上眼帘,静静地听少年讲述自己的遭遇。 少年的身世也很凄惨,出生没多久母亲就跟一名富商跑了。父亲常年在外谋生,从来都没有回过家。他自幼跟随祖父一起生活。直到三年前祖父病逝才告知他的身世。原来,少年的父亲是一名海盗,曾经追随过西班牙海盗女王费尔.米歇。16年前的那场海战,少年的父亲与海盗女王一同死在英国海军的枪口之下。 为了照顾多病的祖父,少年摇着一条破渔船,以打鱼为生。直到祖父病逝,少年便孤零零一个人在海上漂泊。 原来,他和我同龄,遭遇竟然也如此相似。费尔.楠柯对少年产生了同情。 “你知道吗?我最崇拜海盗女王了。”蓄满灵气的大眼睛里闪着兴奋的光芒,少年兀自喋喋不休,“听说海盗女王比男人还要彪悍,她左手驾驶摩托艇,右手开枪,硬是将数倍于己的英国海军揍得七零八落。我还听说,她能一口气饮三大碗朗姆酒……” “呵呵呵……”浪楠柯终于忍不住笑出声来,只是,笑得很苦涩。关于海盗女王的传闻江湖上有很多种版本,他听得自然也不少,“太子府”自己的卧室里就挂着一张母亲的照片。母亲有一头棕色卷发,身材相当窈窕,不仅人长得漂亮,气质更是迷人,这与“彪悍”一词根本就挂不上边儿嘛。只是,母亲离世太早,有关她的传闻自己也是从帮中老一辈人口中听来的。 “你笑什么嘛?”少年不满地白了浪楠柯一眼,“你不要不相信喔,是真的。听说,她的手下有近千名男子,而且个个都是壮汉,他们对海盗女王唯命是从。想来海盗女王的功夫和智慧一定无人企及。唉,如果我早出生几十年就好了,那样的话我就可以投在海盗女王的门下。我也曾经那么向往当一名海盗,可是,我摇着这条破渔船在海上荡游了许久。你看,我的手,都是摇橹摇的。”说着,少年将双手伸到浪楠柯面前。 张开眸子时,映入眼帘的是一双男子的手。没错,这是一双年轻人的手,原本它应该是白皙嫩滑的,由于风吹日晒,它看起来不仅粗糙而且黝黑,特别是掌心,结了一层厚厚的硬茧。 “你我同龄,想不到你受得苦却比我多得多。”琥珀色的眸子里闪过一抹疼惜之色。 “唉!”少年叹息一声,收回自己的双手,说道,“一看你的穿着我就知道,你是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儿,而我是穷人,怎么能和你比呢。为了寻找海盗,我在海上游荡,整整过去三年,却从来没有被海盗打劫过,或许是我太穷了吧,连海盗都不屑理我。” 原本闪亮的眼眸骤然暗了下来,少年瑟缩着肩膀,把头埋入臂弯。 夜已经深了,虽然夜色清朗,但是海风很大,也很凉。琥珀色的眸光仔细地打量着少年:一件破旧的牛仔短袖裹着上半身,肩头处还有一个破洞,它被海风掀了起来,忽啦啦直响,就像一面小小的旗帜。一条同样破旧的牛仔短裤勉强遮挡住下半身,脚上的牛皮靴子磨损得早已经失去了原有的颜色。 凉意十足的海风继续肆虐着,少年单薄的身体瑟缩得更加厉害了。用肘撑起上半身,浪楠柯坐了起来,他看到自己胸膛上覆着一件长衫,不仅陈旧,上面还打着一块补丁。眼眶一热,鼻子酸酸的,浪楠柯差一点儿落泪。 “你好,我叫浪楠柯。谢谢你救了我!”浪楠柯无比感动,他与少年握了手。 天亮后,浪楠柯被几个土著人抬进渔村,这里是非洲南部的一处海岸。浪楠柯躲在渔村里养伤。少年不仅照顾他,还请来当地的土著医生为他治伤。 在渔村里呆了半个多月,巧的是,埃迪普斯落水后,被村子里出海捕鱼的渔民给救了回来。刑伟嘛,自然也是福大命大,他被一艘油轮救起,先一步回到东南亚。 之后,费尔.楠柯把杜洛.佩雷斯带回东南亚。顺理成章的,杜洛.佩雷斯加入了“飞鲸帮”。费尔.楠柯不仅教他搏击术,还教他双手打枪。年轻人相当聪慧,只要费尔.楠柯稍加指点,他便可领悟。在使用枪械方面,杜洛.佩雷斯尤其精于左手打枪,这一点很像费尔.楠柯。 渐渐的,年轻人卓越的指挥和领导才能也显露出来。杜洛.佩雷斯越来越受费尔.楠柯器重。在此后的六七年间,二人相互扶持,杜洛.佩雷斯不仅屡次救费尔.楠柯脱困,也没少为费尔.楠柯挡子弹。在患难与共的日子里,两个人结下了深厚的情谊。当费尔.楠柯任命四大天王的时候,他起了私心,将杜洛.佩雷斯排在了前头。实际上,论功夫,刑伟更胜过杜洛.佩雷斯,论资历,刑伟也远高于杜洛.佩雷斯,但是,就是因为两个人之间有过这么一段渊源,于是,杜洛.佩雷斯被排在前头,成了四大天王中的老二,除去怒水蛟不算,他实际上就是老大。对此,刑伟并不计较,他本来就是淡泊名利的那种人。刑伟以为,费尔.楠柯做出这样的安排自然有他的道理。于是,刑伟心甘情愿地站在老三的位置上,称比自己小三岁的杜洛.佩雷斯为二哥。 “顾问先生,还真有不怕死的。一起看看吧,看看究竟是谁这么有本事闯得上楼来。”得意洋洋的话音突然响起,费尔.楠柯猛地惊觉,遂收起缥缈的思绪,回归到现实。 想不到,当初你我的相遇竟然会是一个精心设计的骗局,什么从小就没了爹娘,什么最崇拜的人是海盗女王……原来这一切都是你为了接近我而编出来的谎言。 共患难几经生死,一朝变恨曾相识! 凝视着那道殷红的血线,一时间,胸中百味杂陈。受伤的心一边滴血,一边流泪。费尔.楠柯在心里轻叹一声:唉,我知道,你是身不由己,因此,我不怪你,真的不怪你! 吸了吸鼻子,将目光从那片殷红中收回,眸光一敛,精致的脸庞绽开了一丝不易觉察的笑容,费尔.楠柯又恢复了慵懒而又自信的神态。凝神一听,枪声已经停止了,楼道里响起踢沓沓的脚步声。 胜负即将揭晓。 俘虏们被联邦特工推推搡搡着“请”了进来。擎起茶几上的高脚杯,倚在沙发上,悠然地呷了一口,费尔.楠柯笑意涔涔:“雷,看来这一局我赢了!” “嘿嘿嘿,那可不见得。”里察德诡异地一笑。 看着自己的帮主和堂主被人用枪指着头,小伙子们胸中怒火翻腾,血气直往头上涌。 “董事长!”“堂主!”“头儿!”“楠哥!” …… 各种呼声不断。沈昊辰和南宫映雪,还有蝎子等人挣扎着,他们试图摆脱对方的控制,以便冲上去救自己的帮主和堂主。但是,他们被联邦特工给死死地摁在地板上。 洛克没有动,他知道,任何反抗都是徒劳。 洛克瞥了一眼地板上的那道身影,不免心生疑惑:杜洛.佩雷斯为什么会死?抬起眸子扫视了一眼周围,偌大而又华丽的客厅里杀气重重,手持枪械的黑衣大汉们威胁着众人,可是,这些黑衣人里并没有那个袅娜的身影。我明明记得走进正厅的那个摄制组中有个女人的,难道……看到观景台上敞开的门,洛克的心蓦地一沉。 第二百七十五章 挖墙脚 面对眼镜蛇的“质问”,刑伟没出声,埃迪普斯也是保持着沉默。 眼镜蛇只得将询问的目光再次投向费尔.楠柯:“帮……帮主,您……要给二堂主报仇啊!”眼镜蛇的声音越来越小。因为他看到那把刀子就在杜洛.佩雷斯的左手边,他知道,自己的堂主不仅擅长左手打枪,也习惯于左手用刀,而且堂主的手掌上也有大片的血液,这就意味着堂主极有可能是自杀。 “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堂主……你……”眼镜蛇喃喃着,将头垂了下去。 费尔.楠柯朝自己的属下摆摆手,他坐直了身子,头顶的那把长枪亦不离左右,始终指向他的额角。 里察德一边鼓掌,一边说道:“好,好哇!看来对你忠心的大有人在呀!顾问先生,我很想考验一下,看他们对你的忠诚度究竟有多少。不如你我再来赌一把,你觉得怎么样啊?” 潇洒地一甩头发,费尔.楠柯笑道:“我以为只有比尔查嗜赌,想不到部长阁下也有如此‘雅好’。既然如此,你请便,反正夜还长着呢,刚好打发无聊的时间。” 一听到“比尔查”几个字,面上迅速笼罩了一层寒霜。里察德在心里冷哼:小汤姆,你溜得够快,没让我逮住你,算你运气好。迟早有一天,你也会像你的老子一样死在我里察德的手段之下。 幽蓝色的眸子里闪过一抹狡诈的笑意,里察德扫视着面前的俘虏。那个最嚣张的西班牙人(眼镜蛇),他倒忠心于4号,看样子不太容易对付。那个黑炭头(黑曼巴)瘦得跟个竹杆似的,对自己也是一脸的仇视。那个黄种人(竹叶青)倒像是中国人,中国人骨头硬,最不好对付……里察德最先看向四尾蛇,他发现他们年龄明显长于其他人,看样子江湖经验应该比较丰富。 第165节 目光又转向那几个年轻人。里察德走到洛克和威廉.詹姆斯面前,先是怔了怔,因为他发现两个年轻人长相极其相似,只是头发长短不一样。很快,里察德认出了威廉.詹姆斯。 “嘿嘿嘿”里察德奸诈地一笑,沉声道,“年轻人,我们又见面了。” “你……你是……”这声音冷厉、低沉,感觉好熟悉,难道……他就是坐在“凯迪拉克”里的那个人?威廉.詹姆斯惊讶地望向里察德。 里察德点点头,说道:“你好,年轻人,我们不是见过面了吗?可以说我们已经是老朋友了。来,握个手吧!”说着,里察德伸出右手。 所有人的眼睛都望向詹姆斯,每一双眸子里都充斥着不同的神色,有嫉妒、有憎恨、有不解、有怀疑…… 洛克很惊讶,心想:詹姆斯和这人有什么关系?他们怎么会见过面? 金色的眉睫颤动了一下,詹姆斯放下捂住右臂的手,大家看到被白色衣襟包扎的地方有血液渗出。 被俘的人们投向威廉.詹姆斯的目光由疑惑变成了鄙视和愤怒。刑伟不动声色地注视着这一幕,对于威廉.詹姆斯的身份,刑伟很清楚,詹姆斯是首相的公子,他若见过里察德也并不奇怪。 詹姆斯并没有伸出手,而是说道:“你就是fbi吧,你为什么要联合‘非洲之星’刺杀楠哥?楠哥他是好人,他还……” “你……你怎么会知道这些?”里察德大惊失色,伸出去的手也僵在了空气中。 琥珀色的眸子里闪过一丝讥讽的笑意,费尔.楠柯没出声,只是悠然地呷着香槟。因为他知道,威廉.詹姆斯是电脑高手,对于一个顶尖的电脑高手来说,利用某些手段通过互联网侵入联邦调查局信息库根本就是小菜一碟。 “非洲之星”?洛克望向沈昊辰。沈昊辰点点头。这些雇佣兵竟然就是“影子杀手”!洛克越发紧张,鼻尖都渗出冷汗来。可是,威廉.詹姆斯又是怎么知道的呢?哦,想起来了,他说截获了联邦调查局的密函。洛克对詹姆斯更加刮目相看起来,心想:转世成人类的哥哥比我可强多了!唉,失去神力的我也没帮上什么忙,反倒受制于人类,跟个废人好像也没有什么区别。洛克惆怅不已。 四尾蛇和蝎子等人面面相觑。他们在江湖上摸爬滚打了十几年,足迹几乎遍布全世界,对于“非洲之星”这个名号他们并不陌生。“非洲之星”素来以行动迅速、出手狠绝而闻名,因此被称为“影子杀手”。可是,以他们的身手怎么会如此不济?他们只不过是仗着人多,还有手中的武器才占了上风,如果不是因为我们“弹尽援绝”,也不至于落入联邦特工手中。 抿了抿嘴唇,詹姆斯垂下头不再说话。他心里很后悔,后悔自己多嘴,他担心自己侵入联邦调查局信息库这件事一旦被公诸于世,不仅会给自己,还会给身为首相的父亲造成莫大的困扰。 见威廉.詹姆斯既不和自己握手,也不言不语,里察德万分尴尬,心想:年纪不大吧,真是够傲气,连我这个调查局长的面子都不给。 幽蓝色的眼珠转了转,里察德收回伸出去的手臂,又坐回沙发。端起茶几上的香槟,里察德隔着空气和费尔.楠柯碰了一杯,然后一饮而尽。放下手中的杯子,里察德翘起二郎腿将双臂抱于胸前,斜睨了费尔.楠柯一眼,说道:“现在的年轻人真是不简单哪!” “那是,他们都是天才!”费尔.楠柯漫不经心地答道。 “天才?”嘴角勾起一丝不易觉察的笑容,里察德扫视了一眼年轻的俘虏们,然后又把目光定格在威廉.詹姆斯的脸庞上。 “年轻人,如果我没猜错,你的时装品牌应该是注册成功了。像你这样才华横溢的年轻人,肯定会前途无量。想不到,你竟然会跟犯罪分子搅和在一起,啧啧啧,原本大好的前途就要毁了,当真是可惜了!” 父亲是首相,而我的时装又刚刚注册品牌,后天还要接受记者专访,现在竟然出现在这里,的确很不合时宜,如果被“狗仔队”偷拍到,那将会很麻烦。威廉.詹姆斯尴尬不已,头垂得也越发低了。 幽蓝色的眼珠转了转,里察德继续说道:“年轻人,苦海无边,回头是岸,现在醒悟还为时不晚。看得出来,你是一个事业心很强的年轻人,你希望自己有所作为,也很想出人头地。我与约翰.加利亚诺是好友,和让.保罗.戈尔蒂埃是至交,我看这样吧,不如我介绍你去法国发展,相信你一定会成为世界顶尖级时装设计师。” 洛克捅了捅詹姆斯,他已经觉察出里察德的险恶用心了,他担心詹姆斯会中计。 嘴唇抿了抿,就像突然下定决心一样,威廉.詹姆斯猛地抬起头来,金色的眸子直视着里察德。 “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不要忘了,我还撞了你的凯迪拉克。” “因为我欣赏你。既然你能获知我发布的密令,想来你在某些方面定然有过人的天赋。” “不,你过奖了。我只不过是一名时装设计师,除了玩电子游戏和破译密码之外,我……”詹姆斯急忙住了口,面色窘得绯红,他突然醒悟过来,里察德这是变着法在套问自己得知密令的原因。 幽蓝色的眸子里闪过一丝阴谋得逞似的笑意:“年轻人,你真是个天才!如此才华倘若被埋没了实在是可惜。怎么样,加入fbi吧?我的组织正缺少像你这样的人才。只要你点头,我马上签署任命书。” 嗤!里察德,你这是在挖墙脚吗?嘴角勾起一个弧度,那是一个嘲讽的笑意。费尔.楠柯在心里鄙视里察德。 詹姆斯先是怔了怔,然后迟疑了一下。 这个年轻人有雄心、有抱负,而且事业刚刚起步。但是,即便他是一颗最华美的珍珠,也得有慧眼识才行,如果被埋没于山村乡野,充其量只是一颗漂亮的石头,而无法呈现其应有的价值。里察德以为在这个年轻人的身上找到了突破口,于是,不免得意起来。 出乎意料的是,詹姆斯竟然摇摇头,说道:“为了赶时间参加时装洽谈会,我的车撞了你的凯迪拉克,对此,我深表歉意。你没有追究,我也很感谢。但是,我不会借助任何人或者任何力量作为迈向成功的台阶,我自己的路我知道该怎么走。” 想不到这个少年如此高傲,竟然也会倒向黑帮头子。里察德有些不悦,但他仍装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说道:“既然这样,我也不勉强你,只是太让人遗憾了!” 里察德又转向洛克:“年轻人,你们是孪生兄弟吧?哦,对了,还有一位黑发帅哥呢,他不是跟你在一起吗?看样子你们是学生,跟着行将就木的黑帮头子哪里会有什么前途,马上出去,只要离开这些人,我就不追究你们法律责任,否则我以‘阻碍执法罪’将你们告上法庭,那样的话,你们的下半生将会是在联邦监狱里度过。啧啧啧,大好的青春年华如此虚度,当真是可惜了呀!” 洛克突然想起冥王来,时间过去这么久了,也不知道冥王会不会遇到危险,这可是在蓝威卡,万一维尔出现……洛克的脸色变了变,不免心生忐忑。 第二百七十六章 愿赌服输 “哈哈哈!”费尔.楠柯朗声大笑,“雷,你这是恐吓吗?可惜你找错了目标。” “那可不见得。”里察德并不死心,继续游说,“怎么样?年轻人,想通了没有?离开这儿吧!人活着就是为了追求快乐和自由。看得出来,你我是同胞,是真真正正生活在自由国度的居民……” “部长大人。”洛克打断里察德,“你我是同胞没错。可楠哥也是入了美国籍的,难道他就不是你的同胞?楠哥曾经是海盗也没错,可是现在,他的组织已经转轨成商业化集团,他的组织成员也已经不再干违法乱纪的事情,而是在做正当的生意,你又何必揪着人家的过去不放呢?华语中有一句古话说得好‘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楠哥他从前是错了,但他现在已经走上白道,你为什么不给他一个改正的机会,而非要置他于死地呢?显而易见,你这是公报私仇!” 洛克毫不客气,几乎一针见血,直戳里察德的软肋。 “你……”面孔胀成了猪肝色,里察德尴尬不已,同时他又万分气恼,心想:这些年轻人竟然同他沆瀣一气,这个黑帮头子怎么会有如此大的魅力?嫉妒加愤懑,里察德气得差一点儿吐血。但他又不甘心一无所获。闪着阴鸷的眸光又转向沈昊辰和南宫映雪,一看两个年轻人的肤色和神色,里察德就知道没戏了。这两个是血统纯正的中国人,而中国人执念于“忠”“义”二字,你就算是砍了他的脑袋,也挖不掉刻进他骨子里的东西。 费尔.楠柯轻笑道:“雷,时间差不多了,蓝威卡还要做生意,你的棋局也该收场了。你看,这善后的事情由谁来处理呢?是你手下的15名特工?哦,不不不,不是15名,跑了1个,死了几个,连同你在内应该不到10名。让部长阁下抬死尸,涮楼道,洗地毯,我也于心不忍,再说了,倘若传出去也不好听,不仅会给fbi抹黑,也会令你那位当总统的姐夫很没面子。我看不如这样吧,就让我‘半月堂’的弟兄来善后。我得回安氏府邸,明天安家小姐大婚,我这个证婚人是不能缺席的。”说着,将杯子里的香槟举到唇边一饮而尽,然后将杯子重重地搁在茶几上。费尔.楠柯站起身来。 “你……你你你……”里察德气得嘴唇直哆嗦,他用手指着费尔.楠柯的头,咆哮如雷,“费尔.楠柯,你以为你还能跨出这间屋子吗?” 抬起手掌,轻轻拨开指着额角的长枪,费尔.楠柯笑道:“有道是愿赌服输。部长阁下这是要反悔吗?” “哈哈哈!”里察德仰首大笑,“好一个愿赌服输!你以为我是罗宾汉,或者蜘蛛侠?我可是实实在在的执法人员,在我的人生字典里没有输赢,只有法律二字。来人!把这些不识实务的家伙给我押走,全部投进联邦监狱!” “是!”七八名联邦特工应声架起地板上的俘虏,推推搡搡着向门外走去。 “董事长!”“头儿!”“里察德,你个混蛋,你敢对帮主下手,一定会下地狱的。” …… 响起各种呼声。大家拼命挣扎,却无济于事。联邦特工们就像拖死狗似的把俘虏们给拖到了门外。 洛克扭头瞧了一眼费尔.楠柯。他发现费尔.楠柯竟然跟没事儿人一样,一脸笑意涔涔,那是胜利者的微笑。看到费尔.楠柯的笑容,一直悬着的心突然放了下来。洛克不再反抗,任由联邦特工粗鲁地把自己拖起来。 琥珀色的眸子里闪过一抹戏谑的笑意,费尔.楠柯幽幽地说道:“世界头号罪犯,飞鲸帮组织头目,xxx军事顾问,他罪大恶极,是不是很该死呢?部长阁下,你是打算把他就地正/法,还是也投入联邦监狱?” “把他……”“给我就地正/法”几个字还没出口呢,门口响起喧哗声,已经架着俘虏出去的特工们又拖着俘虏退了回来。 “怎么回事?”里察德恼怒不已。 “报告局长,我们被包围了。”一名特工慌忙说道。 “什么?我们被包围了?开什么玩笑!”里察德一脸难以置信的神色。他扭转头看向费尔.楠柯,见费尔.楠柯一脸得意洋洋的神色,里察德心里咯噔了一下子。手持瑞士西格绍尔p2269mm手枪,里察德疾步迈向门口。 “哈哈哈!”响起一阵粗犷的笑声,跟着,两把巴雷特m82a1大口径狙击步枪举到了眼前,两名胸前佩戴水晶之星的黑衣人逼了进来。他们的身后跟着汤姆.比尔查和冥王。 想来是比尔查路遇冥王,就把他给带上来了。见冥王一脸好奇和瞧热闹般的神色,洛克放心了。 比尔查一边大笑着,一边挖苦道:“听说部长阁下驾到,有失远迎,失敬失敬!我这里也没什么好招待的,这两个家伙也不过是为了装点门面,又怎么能和你的m134型速射机枪相比呢。啧啧啧,只是可惜了你那俩家伙,一挺被炸成两截,一挺飞到了楼下。好在有一挺摔在我的脚旁,恰好被我拾到。呶,还给你。”说着,一抬手。“啪,唏哩哗啦”一挺m134七零八落地粉身碎骨在里察德面前。 丝毫不理会里察德铁青的面孔,比尔查走到费尔.楠柯面前,怒道:“楠柯老弟,你让卡洛.丹把我诳走,只身一个人留下来演独角戏,你这也太不地道了嘛!是怕我抢了你的风头儿?” 对于比尔查的突然回转,费尔.楠柯很是诧异,原本,他让卡洛.丹把比尔查诳走,是不想让他陪着自己一起涉险,毕竟,比尔查也是里察德要刺杀的目标。以往为了救自己,比尔查也是历经无数生死的,对于比尔查,费尔.楠柯内心里是有愧疚感的。想不到,关键时候他又“救了一回场子”。 “抢你的风头儿?哈哈哈!”费尔.楠柯朗声大笑,“比尔,即便你留下来还不是跟大家一样?其实我也是跑龙套的,只有我们尊敬的部长阁下才是真正的主角。” “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非洲之星’呢?难道‘影子杀手’只是个传说,或者神话?”里察德抓着自己的头发喃喃着,他觉得自己要疯掉了。 琥珀色的眸子里闪过一抹戏谑的神色,磁性而慵懒的声音缓缓响起:“部长阁下,难道你还不明白吗?这栋酒楼里根本就没有什么‘非洲之星’,又何来的‘影子杀手’?” “你说什么?”里察德惊骇莫名,他以为自己听错了,“怎么可能?我明明看见他们从直升机上下来,又进入酒楼。” 费尔.楠柯冷笑一声:“你的‘非洲之星’在飞临印度洋上空的时候就被我的‘楠柯号’给击落了。三百名佣兵全部葬身鱼腹,虽然这么做我很不忍心,但是,这都是你逼我的!至于外面的雇佣兵嘛,你不妨睁大眼睛好好看看,看看他们究竟是谁!” “嗡!”头猛地一下子胀大了,“我不相信!我不相信!”里察德嘶吼两声,然后猛地转身,一个箭步跨到门外。这一看不要紧,里察德立即傻掉了。原本持枪与黑帮组织成员对峙的雇佣兵竟然和黑帮成员站到了一起,他们把枪口都指向自己的特工。 更让里察德惊讶的是,原本躺倒在楼道里的死尸们竟然爬了起来,并且正在向这边汇集,他们手中的枪口也都指向自己的特工。 一名雇佣兵头头用冲锋枪指着里察德的头,把里察德给逼进门来。 “奶奶个x的!”雇佣兵头头破口大骂,“敢和我们帮主过不去,你这是厕所里点火——着屎(找死)!” “你……你是半月堂的人?”里察德大惊失色,因为他听出来了,这人讲的是汉语——他是华人。 “对头。老子行不更名,坐不改姓,乃半月堂副堂主,狄威龙是也!”除去头盔和面罩,一张充满正气的国字脸呈现在众人面前。 由于经常跟在沈昊辰身边跑腿,狄威龙不仅听得懂也会讲一些外语。是以,他听懂了里察德的话。 “蹬蹬蹬”,里察德倒退好几步,差点儿一屁股坐到地板上。直到这时,他才完全明白,自己已经于不知不觉间堕入了费尔.楠柯的圈套。 完蛋了,这盘棋算是输了,不仅赔了家底,也输了面子。向“eo”公司借来的三百名佣兵竟然全部葬身海底,这……这让我如何向姐姐、姐夫交待?这要是传进老头子们的耳朵里,不要说被连降三级,说不定还会被起诉,就连姐姐和姐夫都可能因此受到牵连。自己苦心孤诣,煎熬了七八年,终于布下了这个棋局,想不到,到头来还是输了,不仅输得莫名其妙,而且输得相当彻底。 幽蓝色的眸子霎那间一片死灰。 “原来,这个世界上不只有法律二字。我承认,我输了。可是我为什么会输,没有理由的啊?”里察德喃喃着,然后他一抬头,发现周围都是投向自己的目光,那些目光里满含着鄙夷和嘲笑。 第二百七十七章 属下知错 里察德扫视一眼杜洛.佩雷斯的尸体,又看看自己的组员,惨白的面孔上勉强挤出一丝凄楚的笑意:“浪楠柯,你赢了。你是我生凭遇见的唯一一个将我逼上绝路的对手,说句心里话,我恨你,但我更欣赏你。虽然我输了,而且输得很惨,但是我输得心服口服。我可以死,我只希望你能放过他们,他们都是我从弗吉尼亚州匡蒂科fbi国家学院精心选拔的人才,留下他们的命,他们还要维护世界和平。”说完这些话,抬起手臂,里察德将西格绍尔指向自己的太阳穴。 “呯”,一声闷响之后,里察德倒了下去。曾经声名显赫一时的“司法部长”就这样魂飞烟灭,往天堂里报到去了。 南宫映雪身受重伤,他一直在为帮主堂主们捏着一把汗,他尤其担心的是费尔.楠柯的安危,是以,他咬牙硬挺着。当里察德倒下去的时候,一直紧绷的神经松驰下来,眼前突然一片漆黑,南宫映雪晕死过去。 联邦特工们目瞪口呆。这是他们跟随里察德出任务以来最不可思议的一次。因为有几名特工单是举着枪就举了几十分钟,举到手臂发酸发胀,竟然连枪子儿都没放一个。唉,组长也太轻敌、太自负了!如果他早点儿下令,大家一枪嘣了这几个黑帮头子,何至于落得个饮弹自尽的下场!联邦特工们惋惜不已。不过也仅仅只是惋惜而已,对于里察德的死,他们并不觉得伤感,因为他们中有不少人钟情于5号,害死6号,又逼得5号跳楼,跟着这样的长官,真是够让人心寒的。 琥珀色的眸子里闪过一道寒芒,冰戾的眼神从联邦特工们脸上一一扫过。费尔.楠柯一字一顿地说道:“看到没有?敢和我作对,这就是下场!”停顿了一下,语气稍稍舒缓,“你们也听到了,部长阁下求我放过你们,我嘛,也并非是嗜杀的魔头。但是我警告你们,倘若有谁敢打着为里察德.雷或者某某人复仇的口号找我飞鲸帮的麻烦,我绝不会放过他!我不仅会杀了他,还会灭了他满门。你们听到没有?” 冷冽的口吻,冰戾的眼神,联邦特工们听在耳中,看在眼里,只觉得脊柱一阵发凉,不由得都垂下眼眸,异口同声地答道:“听到了!” 一名特工小心翼翼地问道:“我们局长……” 费尔.楠柯寒声道:“哪来的哪去!” 几名特工拥上前来,两个人去抬里察德,两个人去抬杜洛.佩雷斯。 “放下!”费尔.楠柯厉声喝道,“他是我飞鲸帮的人,不劳你们费心!” “是!”那两名特工慌忙放下杜洛.佩雷斯。 先前砸了埃迪普斯一枪托的那名特工更是吓得冷汗直流,他没想到形势会急剧逆转,他是担心埃迪普斯会报复他。他瞥了埃迪普斯一眼,见埃迪普斯并没有仇视自己的意思,只是盯着4号的尸体出神,他稍稍放了心,遂迅速弯下腰,和自己的同伴抬起里察德的尸体奔出门去。 狄威龙早已经守候在门外了,他就等着善后呢。狄威龙一挥手,两名“半月堂”的弟兄抬着担架过来了。死尸被迅速包裹起来,然后放在了担架上。 “嘭”,维尔一拳击在面前的办公台上。连里察德.雷都败在你的手里,费尔.楠柯,我还真就小看了你!看着被抬走的尸体,一直坐在监控录像前等着看好戏的维尔无比失望和愤怒。 脱离联邦特工们的控制,四尾蛇愣怔了半天,现在他们终于反应过来。 第166节 “二堂主!”四尾蛇齐齐扑倒,跪在了地板上。黑白双煞低声啜泣起来,原本她们是费尔.楠柯在美洲时的保镖,同时也是杜洛.佩雷斯的情妇。现在杜洛.佩雷斯死了,她们感觉就像失去了依靠一样,心中不免十分难过。 “二堂主,你为什么要撇下我们兄弟?你……你太自私了!你一个人走去天堂,难道就不怕寂寞吗?眼镜……眼镜陪你来了!”悲伤过度的眼镜蛇举起手枪,将枪口指向太阳穴。 shit!瞥见眼镜蛇的动作,费尔.楠柯在心里咒骂了一句。与此同时,“嗖”的一声,一道金芒乍现,“无影鬼索”如破空的闪电疾射出去。“啪”的一声,眼镜蛇闭上眼睛,他以为自己死了,却不知道手枪已经落入费尔.楠柯的手中。 “愚蠢!”费尔.楠柯厉声喝道,“二堂主过世你就要追随他而去,如果本帮主死了,难道要整个飞鲸帮弟兄都为我陪葬吗?” 冰冷而狠戾的声音透着寒气,眼镜蛇激灵灵打了个冷颤,他睁开眼睛时发现自己的手枪竟然在帮主的手上。眼镜蛇先是很惊讶,继而他明白了:既然帮主能将我从枪口下救出,也应该能把二堂主从刀口下救出,帮主没有救二堂主,想来二堂主一定是做了对不起帮主的事儿。眼镜蛇垂下头,低声道:“属下知错!” 费尔.楠柯一摆手,沉声道:“你们都起来吧!” “是!”四尾蛇应声站了起来。 扫视了一眼地板上的那道身影,眸子里闪过一抹痛楚的神色,费尔.楠柯转向刑伟:“老三,着手下弟兄将二堂主送回半月堂,按照飞鲸帮的规矩……厚葬,灵位照设!” “是,属下遵命!”刑伟应道。 当刑伟走向杜洛.佩雷斯,打算拾取自己的匕首时,一俯身,那道殷红的血线又映进眼帘,心一下子缩成了一团。刑伟想起当初四大天王结拜的一幕,自己的匕首曾经划破大家的指腹,大家一起饮过含有兄弟血液的血酒,本以为从此可以同生死、共富贵。想不到……鼻子一酸,刑伟差一点儿落泪。拾起自己的匕首,刑伟又脱去杜洛.佩雷斯手指上的戒指,这枚戒指已经被鲜血染红了。 狄威龙指挥手下弟兄,将死去的杜洛.佩雷斯和因受伤已经昏迷的南宫映雪抬了出去。 刑伟将嘴巴附在狄威龙耳边交待了几句,狄威龙点点头,迅速出到外面。 “吁!”一直坐在监控录像前的方正太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垂眸看了一眼手上一亿美金的支票,嘴角勾起一抹苦涩的笑意,方正太摇头自语道:“原本以为是演戏,想不到你们竟然动真格的,啧啧啧,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哪,我的楠柯老弟还真就不是一般人物!”抬首再看向屏幕,一名“士兵”正指挥其他“士兵”抬尸体、清理楼道……他们有条不紊地动作着,并且相当迅速。 黝黑如墨玉般的瞳眸里闪过一丝慧黠。方正太抓起面前的电话机,拨通了部门经理的电话。他是让部门经理开通一部电梯,以方便人家运送伤员和尸体。 “沈昊辰!沈昊辰!”费尔.楠柯连喊两声,竟然无人应。琥珀色的眸子含怒,俊美的脸庞也凝上了一层寒霜。 “楠哥喊你呢。”洛克扯扯沈昊辰的衣袖,威廉.詹姆斯捅捅沈昊辰的腰。 “啊?我……董事长是在叫我吗?”一直垂着的头猛然抬起来,一对乌黑的眸子闪现出迷茫之色。 “沈昊辰,你在想什么?”冰冷的声音再次响起,震得大家头皮一阵发麻。 “我……”嘴唇翕动了几下,目光突然呆滞起来,沈昊辰呢喃着,“我……我在计算,我用两把hkp7射杀了58名雇佣兵,用一把hkmp5射杀了115名雇佣兵,手雷,我用手雷炸死了几十名雇佣兵。我一共杀死了两百多名雇佣兵。他们明明是雇佣兵的,号称‘影子杀手’的‘非洲之星’,可是他们怎么会变成半月堂的弟兄?威廉,你说过的,他们是‘非洲之星’,你可以证明,我杀死的都是‘非洲之星’,你告诉我,他们怎么变成了半月堂的弟兄,你快告诉我呀?”黝黑的眸子里浮起一片闪亮的星子,沈昊辰突然抓起威廉.詹姆斯的手臂,猛烈地摇晃起来。 “我……哎哟!”威廉.詹姆斯痛得叫出声来,沈昊辰强有力的手抓中了他的伤口。 听了沈昊辰的话,洛克也猛然醒悟过来。难怪楠哥一副成竹在胸的样子,原来他一早就设计好了,他是故意诳里察德掉进陷阱,可是,我也射杀了许多“雇佣兵”啊,1、2、3、4……洛克也在心里数了起来,数着数着,他的脸色一片惨白。 “沈昊辰!”费尔.楠柯厉喝一声。可是,沈昊辰就像没听到一样,仍然猛烈地摇晃威廉.詹姆斯的手臂,同时,嘴巴里还含混不清的说着什么。 看到费尔.楠柯一脸的怒气,刑伟的心惴惴不安起来。他小心翼翼地说道:“头儿,昊辰受了刺激,可能是迷失了心智。” 啪的一声脆响,费尔.楠柯抬起手臂,照着沈昊辰的脸庞就是一个耳朵。 激灵灵打了个冷颤,小伙子回过魂来。捂着火辣辣的脸庞,抬起漆黑的眼眸,沈昊辰惊讶地望向费尔.楠柯。 “沈昊辰,我让你送洛克和小哈回安家,你为什么不服从命令?你知不知道,你已经是第二次违抗我的命令!”浑身暴发出可怕的戾气,此时的费尔.楠柯看起来就像是一头要吃人的猛兽。 第二百七十八章 属下有罪 看着暴怒如雄狮一样的费尔.楠柯,比尔查也吓了一跳,心里不免惴惴:我提前返回来,这到底是对还是不对? 沈昊辰被轰得一愣一愣的,他不明白自己犯了什么错。 “头儿,他们是赶来救场子的,想来也是一片好心,忠心可鉴。年轻人嘛,一腔热血。再说了,你也没把计划告诉给我们呀,我的心也是一直提在嗓子眼儿。”看到费尔.楠柯发怒,埃迪普斯冒着被杀头的危险,忍不住帮年轻人说起话来。 刑伟没有出声,因为沈昊辰是自己的属下,他不敢徇私情。 脸色稍稍缓和了一些,费尔.楠柯正待开口,狄威龙迈进门来:“报告帮主,伤亡人数已经统计出来。联邦特工死亡5人;黑手党死亡6人,伤14人;半月堂死亡57人,伤96人。可是帮主,三堂主说是拍戏,为什么……” “行了,我知道了。”听了狄威龙的汇报,费尔.楠柯的脸色缓和了不少,他一摆手打断狄威龙,“受伤的弟兄务必要好好救治,已经过世的弟兄按老规矩发放抚恤金,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发十倍。” “是!”一看帮主的脸色,狄威龙不敢说话了,遂一躬身急忙退了出去。 死亡57人,不是两百多人吗?沈昊辰瞠目结舌。他先是很惊讶,继而心里万分难过。这可都是自己的弟兄,其中定然也有曾经簇拥自己一起k歌、饮酒的兄弟。 听了伤亡人数统计,洛克的心一阵揪痛:天哪,死这么多人,一定也有不少被我射杀的。 “哈哈哈!”看着几个诚惶诚恐,就跟做错事孩子一样的年轻人,费尔.楠柯突然朗声大笑。 这人,简直就是六月的天,说变脸就变脸。不只是洛克,包括比尔查在内都在心里嘀咕起来。 “沈昊辰,你一定很奇怪这个数字吧?告诉你,你的计算有误,这57个数字也并非全是你的‘功劳’。他们中有一部分人是死在蝎子和四尾蛇等人手里,当然了,也有一部分是死在你的手雷之下。我说沈昊辰,本帮主就不明白了,你怎么会把手雷也带了来?枉你一向聪慧,你不知道在酒楼里扔手雷是很威险的事吗?这不仅会伤及到无辜,而且极有可能导致重大安全事故。万一酒楼倒塌,即便把你们半月堂全赔进去也赔不起!” “呼呼呼”,周身冷汗直冒。小伙子后怕不已,心想:是哦,下榻酒楼的都是世界知名人士,我怎么就没想到呢?幸好我只带了6颗手雷。 小伙子先是呆愣了一下,随即说道:“自从上次迈巴赫被炸之后,属下一直担心董事长的安危,因此就备了些武器在车里。它们中有hkp7型手枪,hkmp59mm口径冲锋枪,当然了,还有……手雷。”面上突然一红,漆黑的眼眸也突然黯淡下来。想到由于自己“大开杀戒”而导致死伤许多弟兄,沈昊辰垂头不语了。 “虽然你们违抗我的命令,但是念在你们一片忠心的份上,本帮主就不追究了。我不但不追究,还要表扬你们。本来,我还担心老奸巨滑的里察德会看出破绽,你们这一闹腾,反而让这场戏演得更为真实。沈昊辰,听命!” “是!”闻听帮主下令,沈昊辰先是一阵慌乱,随即挺直腰板,将双脚并拢。 “四尾蛇、黑白双煞,听命!” “是!”四尾蛇和黑白双煞也应声站了出来。 “本帮主现任命沈昊辰为飞鲸帮在美洲分部的负责人,接替杜洛.佩雷斯的位置出任二堂主一职。从现在起,你们六人就充当他的保镖。” “是!属下遵命!”四尾蛇和黑白双煞齐声应道。 “我……这……不,属下有罪,属下不配出任二堂主一职,还请帮主另选贤能。”看了一眼刑伟和埃迪普斯,沈昊辰突然脸红了。 “啪”,费尔.楠柯一拍桌子,勃然大怒,“沈昊辰,你是吃了熊心还是豹子胆?竟敢屡次违抗我的命令,你的眼睛里还有没有我这个帮主?” 小伙子面无惧色,他把胸膛一挺,分辩道:“不是我抗命,而是因为我的年龄小,我刚22岁,怎么能排在两位堂主的前面呢?” 原来是这样。阴云密布的面孔又雾散云开。“咳咳”费尔.楠柯清了清嗓子,说道,“本帮主明白了,也记起来了,你是华人,你们华人有太多的规矩。既然这样我就重新任命,从今天起,撤销四大天王名号,只保留堂主之位,刑伟为大,仍主管半月堂,埃迪普斯居中,仍留在欧洲,你,沈昊辰老幺,三天后给我搬到美洲去!” “是!属下遵命!”小伙子响亮地答道。 面上露出赞许的神色,刑伟走过来,拍拍沈昊辰的肩膀,说道:“有些莽撞,但终究没让我失望。好好干!”说着,抓起沈昊辰的手,刑伟将那枚已经拭去血迹的戒指放进小伙子的掌心。 “堂主……我……”想到三天后就要离开“半月堂”,远赴美洲上任,沈昊辰哽咽着说不出话来。 仿佛卸去了身上的重担一样,心里一下子轻松了许多,费尔.楠柯站起身来,朗声道:“把你们的一身血气给我收拾了,然后去餐厅,咱们饮酒庆祝一番,本帮主这都快要饿死了!” “wow!” 一听费尔.楠柯说饮酒庆祝,小伙子们欢呼不已。大家的肚子早都唱起了空城计。原来,自从中午用过餐之后,大家就一直没吃过什么东西,再加上突发枪战,一个个拼老命死扛,现在突然发觉前胸已经贴到后背上了。 费尔.楠柯的话刚说完,忽啦一下子,人散去了大半,干嘛去啊?抢浴室的抢浴室,占茅坑的占茅坑。好在这是总统套房,里面有两间桑拿蒸气浴室,三个卫生间。黑白双煞占了一间浴室。另外一间被男士们给占满了,反正大家都是男人,不怕被看个一清二楚。 原本以为自己射杀的是雇佣兵,想不到竟然会是自己的同胞。脸上的神色变幻不定,心里也是一阵阵的揪痛。威廉.詹姆斯惴惴不安起来。他坐在沙发上,垂着头,默然不语。 费尔.楠柯走向威廉.詹姆斯,捉起那只受伤的手臂,一脸歉意地说道:“伤得怎么样?” 威廉.詹姆斯摇摇头,低声道:“不要紧,应该没伤到骨头。” “没伤到骨头最好,但是,不看过医生总让人难以放心。这样吧,用过餐后和我一起去安叔叔家,让赛华佗帮你诊治。” “这……”威廉.詹姆斯踌躇起来。 “这什么这,明天是安琦和叶枫大婚的日子,难道你不想去吗?” “想,当然想,本来今晚我就打算去的,谁知……”金色的眸子先是闪亮起来,随之又迅速黯淡下去。 拍拍年轻人的肩膀,费尔.楠柯柔声道:“米……哦,不,詹姆斯,我很感谢你为我做的一切,我也知道你是个大善人。放心吧,我会处理好一切,你就不要多想了。” 几句温馨的话令原本沉重的心一下子轻松了不少。小伙子一甩金发,扬声道:“好,威廉听楠哥的。” 比尔查从沙发上直起身,说道:“我的任务完成了,我也该回去了……” “怎么,不打算陪我醉一场?干掉里察德不仅除去了我的心腹大患,也为你父亲报了仇,更为你搬走了绊脚石。难道不应该庆祝一下吗?”费尔.楠柯戏谑道。 比尔查怔了怔,说道:“原来我父亲死于联邦特工之手,我怎么就没想到呢?” “岂止是你没想到,我也是最近才想到。” 深棕色的眸子里闪过一丝狠戾的神色,“哼!”比尔查怒哼一声,“早知道是里察德干的好事,我就再给他的尸体多补上几枪。” 费尔.楠柯笑道:“算了吧,人都已经死了,你就是补他十枪,他也不会觉得疼痛,你反而还浪费了子弹,这不值。走吧,饮酒去!” “不了,在卡洛.丹那儿已经饮过不少。再说,有美人儿有帅哥陪着你呢,哪还轮得到我?”比尔查酸溜溜地说道。 “你这是借口!”费尔.楠柯佯装发怒,“是不是后院儿失火了?需要我帮忙吗?” “老弟就是聪明。”比尔查面上一红,“不劳老弟大驾,一点儿小事而已,曼哈顿那边儿,有点儿急,因此我得赶回去。” “既然这样那我就不勉强你。哦,对了,你的那些弟兄,伤亡的20人,我会交待刑伟把怃恤金打到你的瑞士银行帐号。五千万,你看够了没有?” 比尔查把眼睛一翻,怒道:“你这是看不起我!我们甘比诺是不比从前,但这区区五千万我还是出得起的。再说了,不就几条烂命吗?哪值那么多钱!” “好好好!”见比尔查发怒,费尔.楠柯笑道,“那你就自己善后吧。但是,千万不要吝啬哦,一条人命没了,不要说一两百万,就是一个亿也换不回来。” 第二百七十九章 如果有来生 “那是。”比尔查面色微红,“放心吧,我自会处理。只是……你的这位小弟……”深棕色的眸子里闪过一抹异样的色彩,比尔查恋恋不舍地扫视了一眼冥王。 “就你那点儿心思我还不懂吗?”费尔.楠柯嗔怪一声,随即命令道,“小哈,过来!” 冥王不知所以,懵懵懂懂地走了过来。琥珀色的眸子里闪过一丝狡猾的笑意,费尔.楠柯拉过冥王的手说道:“小哈,比尔老兄已经救过你两次了,不管怎么说你都得报答他一次。” “报答他,怎么报答?”水蓝色的眸子里闪过一抹惊恐的神色,冥王立刻警惕起来。他又想起在希腊的时候,于那辆汽车里,这个高大威猛的家伙不仅把自己捆绑起来,还对自己动手动脚,貌似很不恭敬。哼!冥王在心里冷哼一声:如果不是因为本王的手脚被捆绑着,本王早就用“电磁枪”把你放倒了。 小哈的心眼也不少嘛!一看到冥王紧张的神色,费尔.楠柯就已经猜出了几分。 费尔.楠柯诡异地一笑,说道:“小哈,你不必紧张。人类,哦,不,做为一个人,尤其是对于挽救过自己生命的恩人,总是要感谢的,这是礼貌问题。来,握握手吧!”说着,费尔.楠柯将冥王的手放进比尔查的掌心。 冥王瑟缩了一下身子,却也没再拒绝。只是他有些害怕,不由得垂下了眼眸。深棕色的瞳孔凝视着放在自己掌心里的这只手。这只手是温热的,不仅白皙修长,也相当漂亮,只是稍大。因为冥王个头高。 比尔查翕动了几下鼻子,他是在感受冥王的气息。嗯,这种味道……香,但是,这种味道很陌生。眸子里闪过一抹失望的神色,比尔查轻握了一下冥王的手,随之迅速地放开了。 “知我者,楠柯老弟也!”比尔查苦涩地笑了笑。他知道,这个叫小哈的少年实属罕见,不仅拥有无与伦比的相貌和身材,还有一副迷人的声线,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但是,他们的气质不同,他不及楠柯老弟,至于哪里不及,比尔查一时又想不起来。 “多保重!后会有期!go!”扭转头,朝自己的保镖一挥手,比尔查大步向前迈去。 琥珀色的眸子有些湿润。在那个高大的身影即将迈出门口去的一刹那,费尔.楠柯突然喊了一声:“比尔!” 第167节 脚步一顿,比尔查停在门口。他刚回过身来,一股冷香扑面而来,甜甜的带着醇酒的味道,青涩的,带着花的香味,这种味道他再熟悉不过了。 “比尔,我的好兄弟,谢谢你!”张开双臂,费尔.楠柯拥抱了比尔查。 对于费尔.楠柯的突然动作,比尔查很惊讶,两个人交往了八年,除了握过两次手之外,再也没有过任何“亲密”的接触。他曾经那么迫切地想要将这个身体拥进怀里,而当这个身体真的如此贴近自己时,他一时竟然没有反应过来,还以为自己是在做梦,直到真实地感觉到来自怀中人身上冰冷的温度,他才如梦初醒。 “楠柯老弟,你……你这是怎么了?”比尔查不知所措起来。 将嘴巴附在比尔查耳边,费尔.楠柯低声说道:“比尔,如果有来生,希望你还是你,而我……我不介意生为一名女子,但是,你得为我守身如玉,你知不知道,你纵欲过度,那样会减少你的寿命。” 面颊突然一片绯红,跟着,心噗通噗通地狂跳起来,眼前也是一阵眩晕,比尔查差一点儿昏厥。左手臂揽着怀中的人,右手指狠狠地掐着自己的太阳穴,比尔查努力使自己保持着头脑清醒。 “谢谢,谢谢你!好兄弟,我明白了!” 嘴角勾起一抹苦涩的笑意,拍了拍费尔.楠柯的背,轻轻将怀中的人推出。“唉!”比尔查叹息一声,“来生,来生是什么样子谁又知道呢?保重!”一转身,比尔查迈步到门外,匆匆远去了。只是没有人知道,他一边走,一边在流泪。 比尔,保重!你我此番一别,或许终生不见。望你安好!琥珀色的眸子越发湿润起来。 费尔.楠柯目送着那个高大的背影,直到消失在楼道的拐角处再也看不见。 回转身,见满屋子的人都用异样的眼神瞅着自己,面上一阵火烧火燎,费尔.楠柯尴尬不已,不禁万分恼怒:“这么快就完事了?那还愣着干什么?走啦!” 如果费尔.楠柯拥抱的是刑伟,或者埃迪普斯,倒不会惹出什么非议,因为拥抱是欧美等国的一种常见礼节,关键是,他拥抱的不是正常人,而是一个“男女通吃”的“变态”。大家不禁浮想联翩。一看到费尔.楠柯阴沉着的面孔,某些一脸坏笑的家伙不敢“放肆”了,遂急忙摆出一副严肃的神情。 “走啦,走啦!”大伙低声催促,各自捡拾起自己的东西,收拾停当了,便簇拥着费尔.楠柯向餐厅走去。 餐厅就在左边,85英寸等离子电视上正在播放欧州杯足球赛,西班牙vs法国。 新鲜花束,时令水果,各种名酒、精致的美食,这一切为客人营造了一个舒适惬意的用餐氛围。 大家入座后,很绅士地从餐桌上拿起餐巾,先对折,再将褶线朝向自己,摊在腿上。还没等费尔.楠柯发话,叮叮铛铛,冥王操起刀叉就是一阵风卷残云,他早已经饿得两眼发绿,哪还顾得上什么形象,更不会等费尔.楠柯发话。 嗤!这么英俊的帅哥居然不懂礼节,啧啧啧,竟然跟在帮主身边,真是,把帮主的脸面都丢尽了。某些人在心里嗤笑着,投向冥王的目光有鄙夷,也有嘲讽,当然了,更多的则是嫉妒。 费尔.楠柯并没在意,只是宽容地笑了笑。 舞动着手中的刀叉,洛克只是机械地往嘴巴里塞食物。其实,原本他已经很饿了,但是,太多的疑问将他的心塞得满满的。餐厅里萦绕着醉人的酒香,一大桌子的佳肴色香味俱全,这一切竟然勾不起他半点儿的食欲。 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这家伙到底在想些什么?费尔.楠柯疑惑地瞟了一眼洛克。 大家一边饮酒,一边品尝美食,还一边欣赏精彩的足球赛。 黑白双煞显得很拘谨,因为她们第一次和帮主堂主们同桌用餐,再加上她们又是女性,是以,两个人也不作声,只是垂着头,极其优雅地吃着食物。 “耶!又进一球!”看到自己的国家队领先于法国,眼镜蛇暂时忘掉了悲伤,他忍不住欢呼起来。沈昊辰和威廉.詹姆斯,还有蝎子也是足球迷,看着看着,年轻人们激动不已,他们时不时地停止用餐将刀叉举在手里雀跃不已。 看着年轻人们兴奋的样子,费尔.楠柯摇摇头,如果换作从前,他或许也会欢呼,但是现在不同了,他被米勒的灵魂能量体附身,已经是半个外星人,对于地球人的某些做法,他还不能够完全理解,他觉得一大帮人哄抢一个球,这样疯狂的举动,很令人不可思议。 摸起变形手机看了一下时间,再有15分钟就是23点了,明天是叶枫和安琦大婚的日子,不能让大家饮多了。费尔.楠柯正待开口,突然听见小伙子们唉声叹气起来,原来,足球赛已经进入白热化阶段,胜负即将见分晓,谁知,电视里竟然插播起新闻来。 “最讨厌插播新闻!” “还有广告!” …… 小伙子们忿忿不平着。 听到大家的抱怨,洛克抬起眸子瞥了一眼电视,一看电视中的画面,洛克惊讶不已。 “蝎子,把声音调大一点儿!”费尔.楠柯瞥见隐约闪烁红光的眸子里有异样的色彩,遂命令手持遥控器的蝎子。 “是!”蝎子应声将电视音量调大了。 “……据目击者声称:这对中年夫妇来自北美,均是外宾。他们曾经游览过国家公园及热带雨林。傍晚他们回到宾馆休息,当客服人员为这对夫妇送晚餐时,发现两夫妇已经惨死。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奔赴现场并深入调查。凶手极其残忍,杀人手段可怖,有证据显示,凶手极有可能是精神病患者或变态狂。政府提醒广大市民,外出不要独行,同时需提高警惕,如有人发现线索要立即报案。” 大家只瞥见血淋淋的尸体,还有蹲在尸体身旁的警方人员,画面一闪而过,然后就是手持话筒的记者在向市民报导。 “怎么,发生凶杀案了?” “这种事情多了!” “他妈的,哪天不死人?有什么大惊小怪的,竟然扰了老子的雅兴!” 小伙子们交头接耳地抱怨着。 “夜深了,大家吃快点儿,明天你们还要充当送亲队伍,可不能饮多了。”一听帮主发话,原本想痛饮一番的埃迪普斯赶忙放下杯子,开始往嘴巴里填食物。 刑伟瞪了沈昊辰一眼,小伙子不敢出声了,急忙垂下头咀嚼食物,因为爆粗口的就是他。 费尔.楠柯朝洛克使了个眼色,洛克站起身,说道:“大家慢用,我去趟洗手间。” 洛克起身朝洗手间走去。洛克刚起身,费尔.楠柯也站了起来,说道:“我有些内急,你们先用。”说着,也紧随洛克一起向里走去。 第二百八十章 如此,我便放心了 这两个人怪怪的,去洗手间也要一起去吗?一行人将目光齐刷刷射向费尔.楠柯。感觉到身后的异样,费尔.楠柯也没停留,依旧跟着洛克的脚步疾走。 帮主一定有事瞒着大家。看着闪身进同一个洗手间的两个身影,刑伟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疑惑。 这是一面印度风格的镜子,足足有一人高,边框装饰着金银,不仅华美,而且相当有特色,它呈心形。它的左右两侧雕刻着身穿金色纱丽的印度女子,人物形态栩栩如生,就像中国古代壁画中的飞天,她们各伸出一只手,两只手呈合什状,刚好覆在尖角的顶端。 费尔.楠柯一边照镜子梳理自己的发型,一边说道:“你看到了什么?” “怎么,你没有看到吗?”洛克很惊讶。 “我看到了还用问你吗?”斜睨了一眼洛克,费尔.楠柯不满地嘀咕道,“看你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害得我也没心情吃饭了。说吧,有什么发现?” 洛克这才想起来,自己的确有事情要告诉他。 “蜥蜴人出现了……” “什么?蜥蜴人?”费尔.楠柯很惊讶,他以为自己听错了。“咕噜”,艰难地吞了一口口水下去,费尔.楠柯说道,“你把话说清楚一点儿,到底是蜥蜴人还是叶……枫?” “不是叶枫,是蜥蜴人。”洛克肯定地说道。 “这么说……刚才的新闻,那对夫妇……” “不错。”洛克点点头,“虽然镜头从两夫妇的尸体上一扫而过,但我还是看到了,两具尸体的胸口上都有一个比拳头还大的洞。” “砰”,费尔.楠柯一拳砸在洗手池上,“它为什么要这么做?” “它……”洛克踌躇了一下,“或许是肚子饿了吧?” “shit!”费尔.楠柯咒骂了一句,“就算是肚子饿了也不应该随意戕害人命啊!” “我想一定是有原因的,我记得上次在美洲的时候,哦,也就是你的分部,当时杀手企图枪杀叶枫,蜥蜴人为了救叶枫才袭击杀手的。后来我叮嘱它保护叶枫,它答应了,而且它也说过,它不会轻易伤害人命。” “你就那么相信它?”琥珀色的眸子里闪过一丝疑惑。 “嗯。”洛克肯定地点点头。 “那么,它究竟是不是另一个叶枫?” “我想应该不是。今天午后它曾经联系过我,它说上次在北美的时候,为了寻找食物溜进厨房,结果遭到人类攻击,受了枪伤,它一直呆在岩洞里养伤,否则它就跟着我来了。它之所以出现在这座城市,是因为它上了一艘轮船。如果我没猜错,它是跟着那对北美来的夫妇一起上的船,也有可能……” “洛克,这么重要的事情你为什么不早一点儿告诉我?”费尔.楠柯颇为恼怒。 “我……”洛克分辩道,“不是我不告诉你,当我第一次想告诉你的时候,我以为你在和美女爽。第二次,呃,第二次,还没等我告诉你,蝎子就把杜洛.佩雷斯带进来了。哦,对了,蜴蜥人很可能是跟着杜洛.佩雷斯来的。难道你不记得了吗?杜洛.佩雷斯进来前,是我去开的门,当时我还说过‘稍后再告诉你’,谁知,你让沈昊辰和南宫映雪送我们回安叔叔家,于是,就把这事儿给搁下了。再后来,联邦特工潜进蓝威卡,大家为了救你疲于奔命,我便全忘了,如果不是方才看到新闻,我也不一定会想起来。” “想起来了,在那之前,你还泼我一脸的酒水呢!” “你该不会记仇吧?”洛克警惕地后退一步,他害怕费尔.楠柯的“隔空不沾手”,这玩意儿虽然没沾过自己的身,但是那种感觉又的确令自己很痛苦。 “哥是那样的人吗?”剑眉微挑,费尔.楠柯耸耸肩膀,说道,“这样说来,另外一个叶枫根本就不是蜥蜴人幻化的。想不到,我的判断又一次失误。” “不错,我也是这么想的。”洛克点点头,“难道……” “难道是维尔使的阴谋诡计?” “嗯,极有可能。”洛克又点头。 “马上走,回安叔叔家!”丢下手中的梳子,费尔.楠柯转身就欲出去。 “等一等!”洛克扯住费尔.楠柯的衣袖,“我们要不要见一下蜥蜴人?或许我们应该提供食物给它,免得它再杀害人类。如果能找到‘时空之匙’,不如就先送它回大本营吧,它也挺可怜的。” “又是一个大善人,你们哪,还真就是亲兄弟!”转过身来,玉白的手指敲敲洛克的额头,“放心吧,这件事包在我身上。只是……”瞅了一眼手上的戒指,费尔.楠柯叹了一声,“唉,我一直接收不到‘时空之匙’的信号,它是不是在维尔手中,我又不敢确定。” “或许被藏得很隐秘,能量没有外泄吧。” “算了,不想了,先回安叔叔家,不看看叶枫和安琦我总觉得不放心,等抽空儿再联系蜥蜴人。走吧,在这种地方呆太久会被怀疑的。” “呵呵呵!”洛克忍不住掩着嘴巴偷笑。 “笑什么笑!”费尔.楠柯沉下脸来,“其实比尔不像你们想的那样,你们听来的都是道听途说,没有多少是真的。” “哈哈哈……”洛克笑得更欢了,“你……你这是不打自招,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我不只是看到了,还听到了你跟人家说的悄悄话。要不要我讲出来给大家听啊?哈哈哈……” “你……敢!”眸子含怒,银牙紧咬,费尔.楠柯举起了拳头。 “哈哈哈……”生怕气势汹汹的家伙落下拳头,洛克欢笑着,一头冲出门去。 两个人一前一后追逐着,从洗手间里跑了出来。 正在餐厅用餐的人们跌碎了一地眼镜。 由于明天是安琦和叶枫大婚的日子,费尔.楠柯只饮了一两杯而已,保镖们都受了伤,大家也只是象征性地饮了一点。 当费尔.楠柯被众人簇拥着穿过走廊时,他看到了被枪弹射得千疮百孔的墙壁,那些原本漂亮的印花壁纸上飞溅了许多血液,虽然被擦试过,但是还能看出暗红的印迹。楼道里的波斯地毯已经被撤走,地板也已经被清洗过了,但是,玫红色的西班牙大理石上也是被枪弹灼伤的痕迹。一抬头,他又看见了天花板上破碎的吊灯。远处,有工作人员正连夜加班安装新吊灯、粉饰墙壁…… 方正太也真是敬业,竟然连夜赶工。也是,这么豪华的酒楼,下榻的都是国际知名人士,如今惨不忍睹,恐怕会影响到酒楼的人气。 脚步顿了一顿,费尔.楠柯停下来,说道:“我们走楼梯,我想看一看酒楼遭受的损失怎么样。虽然事情不是我们引起的,但是我们脱不了干系。” “是!”大家齐声应道。 又要走楼梯,洛克咧了咧嘴。他又想起爬楼梯的事来,爬了十几层,差一点儿把自己累死,好在后来突然冲上三十几层,想来自己的神力一瞬间突然暴发了。 “走啦,想什么呢?”冥王推了推洛克,“现在是下楼梯,又不是让你爬,再说了,呃!……”冥王打了一个饱嗝,“本人现在吃得饱饱的,有的是力气,还怕走楼梯吗?” 也是。洛克抬腿跟上前去。 沿着盘旋的楼道,大家就跟观光团似的,一边走,一边看。 当走到35楼拐角的时候,费尔.楠柯看到了楼梯入口处,同样是由玫红色大理石砌成的台阶,上面遍及密密麻麻的灼痕。而自己的脚前则是一个三尺见方的窟窿,整个地板被洞穿了,这块地方要恢复原样可不是一会半会就能搞掂的。 瞟了一眼沈昊辰,见小伙子面露尴尬之色,费尔.楠柯微微一笑,说道:“如果我没猜错,两挺m134型速射机枪就是在这儿‘阵亡’的吧?沈昊辰,你的投弹技术很过硬嘛,不去参军真是可惜了呀!” 沈昊辰越发尴尬,抓抓头皮,呢嚅道:“属下……只是发号施令,至于……至于手雷嘛,是映雪扔出去的。” 第168节 “哈哈哈!”费尔.楠柯朗声大笑,“看来我真的没有看错人,你的确很有领导才能。” 小伙子羞红了脸,垂下头,说道:“属下惭愧。” 费尔.楠柯扫视一眼两边的护栏,又看到了饰有金箔的雕花护栏。护栏已经断掉了一大截。 颇含深意地望了沈昊辰一眼,费尔.楠柯自言自语道:“想来那五名联邦特工定然是‘殉职’在这里了。沈昊辰,你的手段也够狠辣,比起本帮主来只怕有过之而无不及。如此,我便放心了!” “这……”“刷刷刷”,沈昊辰冷汗直流,因为他实在听不出来帮主的这句话究竟是在表扬自己,还是在责备自己。尤其是那句“如此,我便放心了!”帮主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小伙子忧心忡忡起来。刑伟没出声,但却笑了。 “老三,哦,不,老大。呵呵呵……”费尔.楠柯又笑起来,“我还真不习惯这样称呼你,干脆,我就直呼你的名字吧。”眸光一敛,收起笑容,费尔.楠柯正色道,“刑伟,是这样,为了救场子,这些年轻人可闯了不小的祸。先从你的半月堂支付两亿美金,做为给蓝威卡的赔偿。” “是,属下遵命!”刑伟应道。 第二百八十一章 鬼,有鬼! “楠柯老弟实在过于慷慨!正太这里先谢过。只是,正太向来不喜欠人情。”前方响起一个温润而又异常坚定的声音。 大伙一抬头,发现方正太在部门经理的陪同下走了上来。方正太是来巡视酒楼的,他也是想察看一下损失情况。 “正太兄!”费尔.楠柯迎上前去,一脸歉意地说道,“你的酒楼惨不忍睹,都是楠柯一手造成的,楠柯心里有愧。倘若你不接受我的心意,我会吃不下睡不着的。” 两个人握握手,寒喧了一阵儿。最后,为了不让费尔.楠柯心怀负疚感,方正太答应收取一亿美金。 将费尔.楠柯等人送出酒楼之后,方正太返回三楼。对于酒楼的损失情况,方正太已经了然于胸,是以,他打算回办公室先浏览一下近期的财务报表,然后拟定方案,着手实施酒楼的维修事宜。 方正太有个习惯,他去办公室,喜欢走楼梯,因为只在三楼嘛,又不高,就当做是锻炼身体了。由于部门经理组织员工连夜抢修,因此,除了电梯保持通畅之外,楼道里的大部分灯都熄灭了。只有楼梯转角处的壁灯是亮的。 三楼并没有客房,都是办公场所,除了董事长办公室,还有财务部、人事部、公关部等等。 早已经过了下班时间,大多数职员都休息了,只有财务部还亮着灯。部门经理和某些主管们还在加班。在董事长办公室与财务部之间是公关部。 楼道里有些昏暗,当方正太走过公关部的时候,门一下子开了,从里面迈出来一条裹着肉色丝袜的修长美腿。 这是一位漂亮的小姐,从棕色的卷发,高耸的鼻梁,还有深陷的眼窝可以看出来,她是一位混血美女。美女是公关部的经理,英文名字叫anna(安娜)。 安娜刚迈出一只脚,猛然见到一个高大的男子,她吓了一跳。楼道里的光线比较暗,再加上她又近视,她刚想喊叫,忽然住了口,噢,原来是董事长。因为经常见面,安娜对方正太的身影还是很熟悉的。 安娜很尴尬,因为她的手里拿着一包卫生巾,由于只顾着工作,来了例假她也没注意。女孩羞红了脸,她急忙把手藏在身后,朝方正太鞠了一躬,说道:“董事长好!这么晚了,您还不休息吗?” “哦,是安小姐。我有些事情需要处理。你一个女孩子不要加班太晚,工作是做不完的,该休息的时候就得休息。女孩子熬夜对健康很不利。” “谢谢董事长关心。我的工作就要做完了。”女孩面色越发红了,心也跟着扑通扑通地跳个不停。 安娜来“蓝威幻世纪酒楼”工作还不到一年,第一眼见到方正太,她就被方正太英俊的外表、冷冽的气质,还有翩翩的风度给折服了。安娜爱上了方正太,但是,她只能在心里偷偷地暗恋着,因为她只是个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而且,她还听闻方老太爷为孙子择偶的条件相当苛刻,女孩不仅要有天使的面孔、魔鬼的身材,高素质高学历,还要门当户对,而自己出身寒微,怎么能配得上董事长呢!安娜很是自卑。 此时,突然听到方正太满含关切的话语,安娜惊喜不已,心也如同鹿撞。 “董……”安娜本想也说几句关切的话,再汇报一下自己的工作成绩,以期望引起方正太的注意,不曾想,方正太已经往办公室的方向走去了。 安娜无比失望。听说董事长原本有一个青梅竹马的女朋友,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那个女孩却投入了别人的怀抱,他一定很难过吧。唉!安娜在心里叹息一声。收起落寞的情怀,安娜转身向洗手间走去。 方正太坐在办公台前,拿起财务报表,浏览了一遍,然后拿起签字笔,开始签字,他刚签完第一页,正待翻下一页的时候。 “啊!”女孩凄厉的尖叫划破了夜晚的静寂。方正太猛地从办公台前站起身来,“哧啦”一声,由于用力太猛,十几页的报表竟然被撕烂了。 “糟糕!”方正太暗叫一声,也来不及再考虑报表的事,他抬腿就向外奔去。就在方正太转身的时候,他的手臂又扫中了手提电脑,眼看着电脑就要跌在地板上了,一只白皙的手突然探出,将电脑稳稳接住,并轻轻地放在了台面上。然后,那只手在纸面上一拂,几乎被扯断的一整份报表立刻完好如初。 “呼”,伴随着衣袂的飘呼声,“刷”,一道黑影掠向门外。 正在加夜班的经理和主管们也都推门出来,朝声音发出的方向跑去。 就在方正太即将奔到女士洗手间门口的时候,“砰”的一声巨响,门被重重地撞开,一个高大的身影纵了出来。 “什么人?站住!”方正太大吼一声,他急忙去摸衣袋,这才想起来,那把意大利伯莱塔92f手枪还在自己的办公室里。方正太起身朝黑影的方向追去。黑影的速度相当快,只一闪身就不见了。方正太奔到楼梯口朝上看看,又往下瞅瞅,他也不知道黑影是奔楼上去了,还是往下跑了。 部门经理和几位主管赶了过来。部门经理惴惴不安地问道:“董事长,出什么事儿了?” 来的这几个人都是男子。 “走,随我去看看,安娜可能出事儿了。”方正太折返回来,站在了洗手间的门外。 “你们进去看看!” “是!”几个男人应声闯了进去。 卫生间的灯熄灭了。几个男人有的去掏口袋,有的往腰里摸,他们是在找手机或者打火机,“擦”,有人打着了火机,借着火机和几部手机的光亮,他们看到了倒在洗手池前的安娜。 “是安娜!” “她晕倒了!” “快,抬出来!”方正太命令道。 安娜被抬进卫生室急救。医护人员抢救了十几分钟,女孩才醒转过来。 女孩醒来后脸色煞白,并且周身都在发抖,嘴里还含糊不清地说着:“鬼,鬼,有鬼!妖怪!好可怕的妖怪!” 看样子她是被吓着了。可是,酒楼从开张到现在已经历时三年,还从来没发生过这种事。那个黑影究竟是谁?难道有客人觊觎安娜的美貌,意欲图谋不轨?不太可能呀,这条楼道再往里通向的是后勤部,平时并没有客人出入,除非那人往楼下去了。 “拨去服务总台,询问一下,看有没有可疑的人员出去。”方正太命令道。 “是!”部门经理应声开始拨打电话。 放下手机,部门经理一脸的惶恐:“报告董事长,服务总台说,并没有客人出去。” 听董事长的意思,好像是有男人闯进女士洗手间。众所周知,安娜不仅工作出色,美貌也是绝顶,该不是引起某些变态客人的注意吧?部门经理越发惶惑不安。 真是奇怪!方正太一脸的迷惑。 “你再随我去洗手间看看!”方正太一边走,一边狠狠地剋着部门经理,“你这个部门经理是怎么当的?留一个女孩子加夜班,多危险!” “不不不,属下没有,属下从来没有强留女孩子加班。”部门经理吓得冷汗涔涔,他抹了一把额角的汗水,继续说道,“安娜的个性很要强,每天的工作她都必须做完才肯离开。是以,她的业绩最为出色。” 方正太狠狠地瞪了一眼部门经理,说道:“即便如此你也不应该关闭楼道里的灯啊,竟然连洗手间的灯都关了。” “是是是,是属下的错。属下只想着抢修酒楼了,没有想到……” 方正太一挥手,打断了部门经理:“我知道,你是一位认真又负责任的好经理,但是,凡事要考虑周全一点儿,我们宁可少赚钱,甚至可以不赚钱,也要保证客人和员工的生命安全。” “是,是,属下明白!” 部门经理掏出手机,急忙向维修人员下达停止抢修的命令,并且恢复了供电。 在部门经理的陪同下,方正太走进女士洗手间。 洗手间也相当奢华,其装饰风格亦无多大差别,在几面同样是印度风格的梳妆镜前,有几个洗手池,其中的一个水龙头还开着。安娜应该是在洗手的时候突然看到了什么,由于惊吓,她晕倒了,结果没有关水龙头。 方正太走上前去,关了水龙头。一抬头,从镜子里他看到了身后的墙壁,月白色的大理石墙壁上有一片暗色的印迹。方正太急忙转身,他突然顿住,脚下好像踩中了一个东西。他刚抬起脚,部门经理已经抢先拾了起来。他把那东西递到方正太面前。 “董事长,这是安娜的包。”部门经理说道。 “先收好!” 方正太走向墙壁,就着明亮的灯光,他看到墙壁上有一个模糊的印迹。部门经理也凑了过来。 “咦,怎么会这么脏?对不起董事长,一定是保洁员的工作没有做好,我这就打电话给负责人。”部门经理打算拨号。 方正太一摆手,说道:“这跟保洁员没有关系,你看,这片印迹是湿的,这就说明它印上去还不久。” “董事长就是细心,属下竟然没看出来。”部门经理脸红了。 第二百八十二章 我是个例外 “你觉得这会是什么?”方正太指着墙上的那片印迹说道。 部门经理想了想,然后把自己的手掌贴近墙壁,与那片印迹比较起来。 迟疑了一下,部门经理说道:“我觉得这是个手印,可是它又太大了。董事长您看,我的手掌已经够大的,它竟然比我的手还要大出两圈去。” “手印?有这样的手印吗?”方正太一脸的疑惑,他怎么看都觉得不像。那个黑影究竟是什么人?从后面看,他相当强壮,而且比我还要高出一个头去。 方正太垂头沉思了一会儿,然后猛地抬起头说道:“吩咐保安人员,严密搜索各个楼层,包括观景台,还有后勤部。如果发现有异常情况要立即向我报告。注意,千万不要惊动客人。” “是!”部门经理应声急匆匆地赶去办公室。 方正太回转到办公室,他又在办公台前坐了下来。目光扫视了一遍台面。方正太突然怔住了。笔记本电脑原本是摆在办公台中间的,现在竟然移到了左边。 不好!有人进入了我的办公室,难道是混进来了商业间谍,企图窃取资料?方正太突然一阵紧张。因为最近正太实业集团搞开发项目,有好几家著名财团参与竞标。方正太站起身,急忙移过电脑,他打算开启电脑看一看。 就在方正太搬过电脑的时候,他惊讶地张大了嘴巴。他看到了那份财务报表,原本撕得几乎断掉的报表竟然完好如初地搁在台面上。 方正太以为自己看错了,他抓起报表,揉揉眼睛,又从前往后翻阅了一遍。没错,就是这份报表,第一页上还有自己的签名,虽然墨水已经干了,但是墨迹尤新,一看就是刚签上去不久。 “鬼,鬼,有鬼!妖怪!好可怕的妖怪!”安娜惊恐的呢喃声在耳边响了起来。难道蓝威卡真的闹鬼了?方正太突然想起前两日自己屡次开枪自杀都没有成功的事儿来。有古怪,一定有古怪! “刷刷刷”,冷汗顺着额头直往下流淌,“砰”,方正太坐了下来,他猛地拉开办公台下的抽屉,赫然发现,那把意大利伯莱塔92f手枪竟然躺在里面。我明明记得它被我丢出去了,怎么又回来了?方正太彻底晕菜了。手腕颤抖着,他取出弹匣一看,里面是空的。 塞维,一定是塞维!他是担心我想不开,才取走了弹匣。原本他就有超越凡人的力量,他或许也有其他方面的异能。方正太突然一阵激动,他急忙取出手机拨打塞维的电话。他想证实一下自己的推断。 “塞维,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是不是有事要找我?” “哈欠!”电话里传来哈欠连天的声音,“哦,好困!董事长啊,有什么事吗?我刚下飞机,太困了,我在等美姬子来接我,谁知竟然在候机室睡着了。” “哦,没有,没什么事。我就是担心你,你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竟然不是塞维!方正太突然感觉很失落。收起手机,扫视了一眼台面,目光落在那叠财务报表上,财务总监还在等他的签字。方正太拿起报表,心想:是人也好,是鬼也罢,至少他(它)对我并无恶意。想了想,方正太又拿起签字笔,逐页地签上自己的名字。黝黑而深遂的眸光迅速地扫视了一遍偌大的办公室:柔和的灯光,幽雅的窗帘,欧式风格的家俱,角落里散发着清香的花花草草,半敞的落地窗外吹来大自然的风,……这一切营造了舒适的办公环境。 将财务报表收起来,方正太又打开抽屉,取出伯莱塔,然后匆匆走出办公室。原本他是打算在办公室过夜的,现在,他不敢了。发生一连串的诡异事件,使原本宽大舒爽的办公室徒增阴森的感觉。驾驶着“兰博基尼”,方正太返回位于郊区的别墅。 在路上,方正太接到了部门经理的电话。部门经理说,后勤部传来消息说,傍晚时刚运进蓝威卡的一批兔子不见了,此外没发现异常情况。 兔子不见了?方正太苦笑了一下,这只鬼不仅偷兔子,还要偷人。方正太不禁有些恼怒,于是吩咐部门经理:“着后勤部长全力搜索,务必要把失踪的兔子给我找回来!” 找回失踪的兔子?几只兔子值几个钱?董事长是在迁怒我办事不利。唉,最近的蓝威卡总是发生奇怪的事儿,还偏偏都让我遇上了,真是够倒霉的!部门经理心里惴惴。他迅速拨打电话,向后勤部长转达了方正太的命令。 后勤部长正跟老婆滚大床呢,他一接到部门经理的电话,原本高昂的小弟弟立刻疲软下来。 “我的少爷哦,你让咱家去哪里找失踪的兔子?或许是在运送的路上跌出去一笼,也或许是员工粗心大意,统计错了数字也说不定啊!” 后勤部长急得满头大汗,他翻身就想下床。因为经理特意交待,是董事长亲自吩咐的。 第169节 女人从背后一把将他抱住,怒道:“老娘还没尽兴呢,你就想走?” “哎哟,我的姑奶奶!你没听见吗?经理打电话来了,让我把失踪的兔子找回来。我得去找兔子啊,要不我这饭碗可就保不住了!” 后勤部长急忙去掰女人的手。 “笨!”女人嗔怪一声,“你这官儿越当越大,脑子怎么反倒越来越笨?你打发人随便买一笼不就得了。难道谁还记得丢失的兔子长什么样儿?” “是哦,我怎么就没想到。嘿嘿嘿,还是老婆大人聪明!”后勤部长一下子笑逐颜开,原本耷拉着脑袋的小弟弟也猛然昂起头来。 …… 出了“蓝威卡幻世纪酒楼”,临走前,费尔.楠柯又与刑伟咬了一阵耳朵。 既然已经助帮主实施了计划,那我还留在这里做什么?他们都是年轻人,而我是一名军人,和他们在一起总显得格格不入,不如我回希腊去吧。杜洛.佩雷斯的死令埃迪普斯深受打击,再加上他原本就公务繁忙,于是就提出告辞。 “老四,辛苦你了。既然你公务繁忙,那我就不勉强你。保重,咱们后会有期!”费尔.楠柯抱了抱拳。 “四弟,你好不容易来一趟,为什么急着走呢?不如去半月堂小住几日,你我已经许久没有切磋过枪法了。”刑伟再三挽留。 埃迪普斯抱歉地说道:“三哥,不是我不想留下,最近边境地区反生骚乱,随时可能暴发战争,我这心里实在……” “既然如此刑伟就不再勉强,我派人送你吧。昊辰!”刑伟意欲让沈昊辰护送埃迪普斯。 “三哥,昊辰都已经是堂主了。” “是啊,我怎么忘记了。”刑伟很尴尬,不觉间面色已经微红。 沈昊辰急忙说道:“要什么紧,我这不还没上任嘛,我愿意护送二哥。” 埃迪普斯摆摆手,说道:“我现在是便装,谁也不知道我的身份,你们就不用担心了。”埃迪普斯婉言拒绝了。 “你们两个,护送二堂主去欧洲,之后去美洲等候三堂主。”费尔.楠柯命令两个美女。 “是!” 黑白双煞齐声应道。 “属下谢过帮主!”埃迪普斯朝费尔.楠柯鞠了一躬,又和刑伟握握手,之后,他带着黑白双煞走了。 费尔.楠柯带着洛克、冥王、威廉.詹姆斯,还有蝎子,返回安氏府邸。 至于四尾蛇嘛,自然是跟着沈昊辰和刑伟去了。 当费尔.楠柯等人回到安氏府邸的时候,绮儿已经睡下了。原本,绮儿要等哥哥回来,由于明天要当新娘子,伊琳娜叮嘱女儿:“一定要早些睡,不能熬夜,否则熬成熊猫眼就不漂亮了。” 无奈,绮儿只得提前睡下。 费尔.楠柯与安启明两夫妇打过招呼之后,又安排好冥王和威廉.詹姆斯,然后他唤来血月,问道:“怎么样?我离开的这段时间没出什么状况吧?” 血月摇摇头,说道:“没有,一切正常。只是……叶枫离开了。” “叶枫离开了?为什么?”费尔.楠柯瞪大了眼睛。 “你不用紧张。”血月说道,“叶枫陪同他的父母回寓所去了。因为明天他是新郎嘛。听说这是地球上某些民族的一种习俗,新郎和新娘成婚前的一晚是不能见面的。” “这个我懂。那么,叶枫是什么时候离开的?你有没有派人保护他?”费尔.楠柯仍然很紧张。 血月轻笑道:“放心吧,叶枫是日落前离开的。我不仅派了两个族人过去,你的怒水蛟叔叔也带了人去。” “既然这样,也好。辛苦你了,你去休息吧!”一听说怒水蛟随叶枫去了,费尔.楠柯悬着的心放下了一大半。 血月转身正欲离去,突然回头问道:“你们有见过血猎吗?他已经失踪三天了,我……我有些不放心。” “哦,放心吧,血猎他很好。他说,他办完事就会回来。” “真的吗?”细长的丹凤眼里闪过一丝疑惑的神色。 “当然是真的,虽然我们哈比星人擅长说谎,但我是个例外。” 第二百八十三章 它好可怜 血月面色绯红,她又想起被自己抱上婚床的那个男孩来,如今男孩就在自己的眼前,而且还出落得相当英俊。 “好,就相信你一回。”捂着发烫的面孔,血月跑远了。 “你是个例外?嗤,谁相信啊!据我所知,某人不仅擅长东方功夫,更擅长撒弥天大谎。” 饱含嘲弄的声音缓缓响起。回转身,见洛克一脸坏笑的看向自己,费尔.楠柯不禁有些尴尬。 “又找打是不?”晃晃拳头,费尔.楠柯佯装发怒。 洛克急忙用手抱住头,说道:“属下知错,属下知错了行不!你赶快告诉我,血猎究竟怎么样了?难道你知晓他的去向?” “当然!走吧,我们出去聊聊,我就知道,你一定有满肚子的疑问。”放下拳头,费尔.楠柯将手臂搭上洛克的肩膀。 雨已经停了。天边仍然堆积着乌云。那些云层重重叠叠,却没有先前那么浓厚了。夜风裹挟着沁人的花香拂过脸庞,有些许的微凉,却也无比舒爽惬意。 两个人勾肩搭背,慢步进花园,坐在了亭子里。 灿若琉璃的眸子里溢满了笑意:“知道里察德为什么会输吗?……”费尔.楠柯故意卖起关子。 “里察德输不输跟血猎又有什么关系?说呀,你快说呀!”洛克的急性子又上来了。 “咳咳!”费尔.楠柯清了清嗓子,“你还记不记得,昨晚我们去蓝威卡赴宴的时候,没有见到维尔,方正太说维尔出差去了南非……” “哦,我明白了。”洛克一副恍然大悟状,“维尔是受里察德指使,才搬来的雇佣兵。” “跨国出兵,你以为那么容易?不仅要有冠冕堂皇的理由,而且单是申请到有关当局的批准就需要十天半月的时间,以里察德的个性,他又怎么会错过这次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他不会等,更不会去惊动有关当局。因此我认为,这其中起关键作用的应该是美姬子,至于维尔嘛,应该是陪同美姬子随行。你不要忘了,美姬子与非洲某国总统,即里察德的姐夫关系密切。应该是美姬子说服了那位总统,总统先生利用私人关系将‘非洲之星’请出山。只是,里察德死都不会想到,他的命令,即被威廉.詹姆斯截获的邮函,还没等发出,就已经被我接收到了。” “人家的命令你怎么会接收到?”继而,眼睛一亮,洛克恍然大悟,“哦,我明白了!是血猎……” “不错。”费尔.楠柯点点头,“血猎的短信是昨夜发来的,今天早晨起床后我才看到。对策嘛,我也是在接到血猎的短信后突然想出来的,时间实在有些仓促,好在刑伟办事效率高,半月堂的弟兄演技又妙。于是,里察德只有死翘翘了。”费尔.楠柯不禁有些得意洋洋。 “血猎果然藏身在蓝威卡,那他什么时候回来,我……想他。” 拍拍洛克的肩膀,费尔.楠柯安慰道:“放心吧,血猎不会有事的,他在监视维尔和美姬子。有他在,我放心了许多。唉,一万年沧海桑田,瞬息之间风云变幻!” “怎么了,又突发感慨?” “我在想,你和血猎仍然像从前一样对我,我真的好感动。只是,杜洛.佩雷斯的死实在令我伤心。” “想那么多干什么?你看。”洛克抬手指了指云层,“月亮出来了,明天一定是个好天气。” 抬起眼眸望向天空,原本浓黑的乌云正在淡去,一轮青白色的月亮披着朦胧的面纱,就像轻移莲步的女子,正姗姗而来。 “明天应该是个好日子。” “明天定是一个艳阳天。呵呵,回去睡吧,明天精精神神的,开始实施我们的下一个计划。”费尔.楠柯率先站起身来。 两个人从阴影里转了出来。洛克的手臂搭上费尔.楠柯的肩膀,就在他们迈步准备向宅子里走去的时候。“呼”,伴随着一股冷森的寒气,斜刺里,一个巨大的黑影撞了过来。 “闪开!”费尔.楠柯低喝一声,他一掌推开洛克,跟着向上纵身,平地跃起数丈高。洁白胜雪的风衣飞扬起来,就像一朵盛放的白莲,旋转着升到半空。 “噗通”一声,黑影扑了个空,一头栽倒在地。 “呼啦啦”,莲花旋转着,悠然落下。 “什么人?”费尔.楠柯厉声质问。 洛克爬身起来,他看到了闪烁着绿色光亮的鳞甲,还有一颗呈三角形的头颅。 “嘘!”洛克急忙用眼神示意费尔.楠柯,“是蜥蜴人。” “shit,它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会吓死人的!” 就着微亮的月光,费尔.楠柯看见了一条长而粗壮的尾巴,它的末端看起来就像针筒一样。这条尾巴上覆盖着厚重的鳞甲,它们呈暗绿色。 “嘘……!”洛克不停地打手势,“楠哥,小点声。它一定有事找我们。” 两个人小心翼翼地走上前去。蜥蜴人趴倒在草地上,并没有爬身起来。 我是天琴星人,你为什么不说话?洛克用心灵跟蜥蜴人对话。 我……受伤了。好半天,蜥蜴人才有了回应。 洛克和费尔.楠柯对视一眼,然后小心翼翼地俯下身。他们看到蜥蜴人的右侧肩头剥落了一块皮肤,就像是被什么东西给生生撕去了一样,正往外流淌血水。此时的蜥蜴人用左手捂着胸口,暗红色粘稠的液体正从三根又黑又粗的手指缝里流出。 “它伤得很重!”费尔.楠柯低声惊呼。 “怎么办?”洛克焦急地望向费尔.楠柯,“它好可怜,一定要救救它!” “怎么救?我们又不能送它去医院。它这个样子会吓死人的!” “我想起来了……”洛克眼睛一亮。 “嘘!”费尔.楠柯朝洛克使了一个眼色,然后问蜥蜴人:我是哈比星人,告诉我,你能进行细胞重组吗?如果你变成人类的样子,我就送你去医院,并且,我还会送你回天龙座大本营。 洛克心痛起来,他担心蜥蜴人的伤势,但他只能干着急,却又不敢插嘴,他知道,费尔.楠柯是在套问蜥蜴人是否会变身,他还在怀疑蜥蜴人是另外一个叶枫。 像蛇一样的片状瞳仁转了转,沉重地喘息两声,“嘶嘶”,蜥蜴人从喉咙里发出怪声,并吐出血红色的带有分叉的舌头。 三百万年前我还能够进行细胞重组,随着地球环境的变迁,我已经失去这种能力了,而且……我的体形也在变小…… 算了,你别说了。费尔.楠柯打断蜥蜴人,他掏出手机,拨通了血月的电话。 “急事!速来花园凉亭,不要惊动任何人!” 这人,怎么回事?有急事也不早说!我这刚沐浴完。血月穿着睡衣,正准备就寝呢。听见费尔.楠柯的口气很急,她以为出了什么事,也没来得急换衣服,只披了一件长外套,就急匆匆地出来了。 当血月看到蜥蜴人时,吓了一跳,很快,她镇定下来,因为原本她就来自外太空,她见过的生命形式也多种多样,如果是在大角星,她倒不会奇怪,但是,这是在地球,突然看到来自外星球的史前物种,她还免不了会吃惊。 血月二话没说,开始施展异能术。她集中精神,渐渐的,从掌心里暴出一个雪亮的光团,光团覆盖了蜥蜴人的胸口。 好在夜已经很深了,安家上下为两个年轻人的婚礼筹备工作忙了一整天,人们万分疲倦,都早早睡下了,除了甬道上走动的保镖,偌大个花园就他们几个人。没有外力因素干扰,血月的施救过程进展很顺利,随着手掌的转动和光团的凝聚,几十粒枪弹被慢慢地吸了出来。 稍作休息之后,血月又将手掌覆上了蜥蜴人的肩膀。 费尔.楠柯捏起一粒枪弹看了看,这是一颗9毫米巴拉贝姆弹,30粒连发,全射进蜥蜴人的胸腔,应该是hkmp5冲锋枪射的。想来这个倒霉的家伙是遇上沈昊辰等人了。费尔.楠柯正凝神思索呢,“嘀嘀”,手机上有短信发来。他摸出手机一看,是沈昊辰发来的:董事长,我们下车的时候被野兽袭击,估计是从动物园跑出来的。我射/了它一梭子,好像没打中,它朝你们的方向逃去,您一定要小心了。 呵呵,被野兽袭击,你差一点儿要了人家的命,竟然还说没打中。这个沈昊辰,当真不简单!费尔.楠柯很满意,他给沈昊辰回了一条短信,大致内容就是让他们大家放心。 看看血液不流了,洛克也放心了,他看看费尔.楠柯,费尔.楠柯正望向他。两个人犯难了。这么个长相怪异的家伙,又受伤了,如果个头小一点儿,还可以当宠物养着,这么大个块头,可怎么安置呢? “既然血猎没回来,不如就把它藏在血猎的房间吧!我有血猎房间的钥匙。”血月说道。 “这……好吗?安叔叔家人多眼杂,万一再被人发现了呢?”洛克对血月的建议表示怀疑。 第170节 第二百八十四章 差点儿要了我的命 “不会的,别人是不会随便进出我们房间的。”血月的善良劲儿又上来了。 费尔.楠柯略一沉吟,说道:“也好,那就让它先住一晚吧,等我去向赛华佗讨些药来,先治好它的伤再说。” 蜥蜴人,你感觉怎么样?你能站起来吗?洛克问道。 没问题,只是胸口还很痛。谢谢你们,天琴星人、哈比星人,还有大角星人。 “呵,它知道的可真不少!”费尔.楠柯很惊讶。 “三百万年前它就已经存在了,知道的自然不会少咯!”洛克说道,“可是,有保镖在巡视,我们怎样才能将它带进房间?” 扫视了一眼甬路,费尔.楠柯说道:“这还不容易,我去把保镖引开。你们两个把它带进去。” “好。那你小心了!”洛克点头答应了。 “放心吧,绝对没问题!” 话音刚落,“呼呼”,衣袂飘飞,费尔.楠柯施展轻功,几个起落间,纵上楼顶。 “啪”,费尔.楠柯朝保镖们脚下丢了一块石头。 “谁?”保镖们厉声质问。 “咝”,伴随着极其细微的尖啸,“无影鬼索”破空而出,就像一道金色的闪电,“唰”的一声,它缠上一名保镖的小腿。玉白的手指轻轻一勾,“噗通”,“哎哟”,那名保镖惨叫一声,仰面跌倒在地,他的后脑勺磕在大理石的地面上,差一点儿没晕过去。 “什么人?” “出来!再不出来就开枪了!” 保镖们低声喝问,“哗啦”,他们将子弹推上了膛。 “嗖”,一飞身,借助“无影鬼索”,费尔.楠柯从楼顶纵身跃向朱槿树。 保镖们发现一道白色的人影从眼前掠过,遂低声嚷叫:“不好,有刺客,快追!”三名保镖朝费尔.楠柯的背影追了过去。又有两名保镖从阴影里转出来,朝甬路上疾步走来。他们原本是守在宅子门口的,听说有刺客,他们也跟了过去。 血月一招手,蜥蜴人爬起身,跟了上来。月亮已经从云层里钻了出来。光洁的大理石路面上映出了他们清晰的影子。两个人形,外加一个兽影,特别是尖角形的脑袋和那条怪异的尾巴,洛克看得心里直发怵,他突然停下脚步,三下两下脱下自己的风衣。洛克用自己的风衣遮挡了蜥蜴人的上半身。然后说道:能不能把你的尾巴收起来一点儿? 好的。蜥蜴人应道。它用一只手提着尾巴,令尾巴紧贴着身体。 总算像点儿人样了。洛克紧张的心情稍稍放缓了一些。 蜥蜴人跟着血月迈过小径朝宅子走去。洛克一边走,一边东张西望,就跟做贼似的,生怕被什么人给瞧见。 好在保镖们被费尔.楠柯引离了门口,洛克和蜥蜴人得以闪身进去。穿过几道走廊,蹑手蹑脚地走上楼梯,血月打开房门,将蜥蜴人送进血猎的房间。 “血月,辛苦你了!你先去休息吧,这里有我呢。”洛克把血月打发走了。 洛克坐在沙发上,一边等费尔.楠柯,一边和蜥蜴人进行心灵对话。 你为什么要杀害那对美洲来的夫妇?你说过的,你不会无缘无故伤人。 他们不是真正的夫妇。他们的所作所为违背了人类道德,我认为他们不配存活在这个世界上,所以我就杀死了他们。 洛克很惊讶。你的话太深奥了,我不理解,他们究竟做了什么?你能不能说得明白一点儿? 是这样的。那个女人有一个深爱她的丈夫,她的丈夫有一座庞大的庄园,也有豪华的海滨别墅,她的丈夫给了她所想要的一切,但是她还不满足,她嫌她的丈夫年纪太老,于是,背着丈夫和年轻的情人偷偷地幽会。为了达到与情人长期在一起的目的,这个女人与情人合谋害死了她的丈夫。我亲眼看见他们把男人杀死后,给抛进了大海。我很气愤,那时候,我就想把他们杀死,但是,那个男人手里有枪,他很警觉,我下不了手。后来,他们乘轮船离开庄园,我就跟上了他们。我发现,那个年轻的男子并不爱那个女人,他骗取女人的感情只是为了霸占她的财产。于是,我跟踪他们。当他们在宾馆里睡觉的时候,我趁他们放松警惕的时候就把他们杀死,然后吃掉了他们的心脏。 原来是这样。可是,你无权决定他们的生死。你知道吗?地球人有地球人的行为规范和准则,那叫“法律”。他们或许该死,但是不能由你或者任何一个人来决定,他们要接受法律的审判,然后会被处罚。在人类世界里,有专门处理这类事务的机构,它叫“警方”。你明白吗? 金色的,像蛇一样的片状瞳仁转了转,蜥蜴人偏着头,看了看洛克,说道:我明白了,你的意思是说,人类做了错事,由人类去惩罚,不需要我帮忙,是吗? 洛克想了想说道:就算是吧,总之,你不要伤害人类就是了,人类的生命只有一次,而且很短暂,他们能够生存在这个世界上也是很不容易的。你明白吗? 嗯,我明白了。蜥蜴人点头。 还有……还没等洛克再说下去,费尔.楠柯闪身进来,他的手里拎着大包小包的东西。一进门他就嚷嚷:“天哪,差点儿要了我的命!” “出什么事儿了?”洛克很惊讶,他急忙倒了一杯咖啡给费尔.楠柯。 费尔.楠柯一边饮咖啡,一边讲述自己的遭遇。 引开保镖后,费尔.楠柯转去赛华佗的房间。赛华佗为威廉.詹姆斯处理好伤口后,回转了来,他刚放下药箱。“笃笃笃”,传来了敲门声。 “都这么晚了,还让不让人休息了,明天是小姐大婚的日子,我这老头子可是要饮喜酒的。”赛华佗一边唠叨,一边挪着跛腿,一瘸一拐地去开门。 “嘘!是我。”费尔.楠柯已经听到赛华佗的唠叨了,门刚开一条缝,他便一运力,闪身挤进门来。 “柯少爷,怎么会是你?”赛华佗很惊讶。 “想您了嘛,我这是来看您老人家来了。”费尔.楠柯嘻笑着。 赛华佗故意黑下脸来,沉声道:“油嘴滑舌,一点儿都不像老帮主。说吧,是不是有求于我啊?” “嘿嘿嘿”费尔.楠柯抓抓头皮,嘻笑道,“您老人家不只是赛华佗,简直就是赛神仙,我这还没说出口呢,您就算出来了!” “好啦!”赛华佗一摆手,“你就别给我这糟老头子戴高帽了,是不是又给我送病人来了?你们这些年轻人,玩那么多枪干什么?现如今这世道,变了,已经不比从前了。” “那是那是,您老人家教育的是。”说着,费尔.楠柯伸出手去,“麻烦您老人家给我几副药贴子吧,要治枪伤的。” 赛华佗把眼睛一瞪:“中了枪是要取子弹的,光用药贴子怎么行?把病人送过来,我得亲自看看。” “这不,夜已经深了,您也要休息,楠柯怎么好意思再麻烦您呢。子弹我已经帮它取出来了,您只给我药贴子就行了。您还别说,您那药贴子简直太灵了,上次我受伤,就贴了一贴,我的刀伤全好了,这不,一丁点儿疤痕都没留下,不信,您看。”说着,费尔.楠柯就动手去解风衣的钮扣。 两只小眼睛一瞪,又大了不少,赛华佗嚷嚷着:“什么?你帮病人取子弹?又像你爹一样。想当年,你爹在遇到我之前,原本他伤得不是很严重,就因为他自己用刀子把子弹挖出来,结果造成大面积感染,几乎死于非命。幸亏我……” 一听赛华佗提起从前,费尔.楠柯就怕了,他怕老头子一扯就扯上一两个小时,那自己就别想睡觉了,更不用说讨什么药贴子了。 “赛华佗,老神仙,李伯伯!求求您,快给我吧!晚了可会出人命的!”费尔.楠柯也不解钮扣了,而是抓着赛华佗的手臂用力摇晃起来。 “停停停,你再摇,我这把老骨头都得散了架去。好啦,那就走吧,我跟你去!我就知道,一定是很重要的人,也一定伤得很重,否则……”一对小眼睛眨了眨,赛华佗又继续说道,“还用得着少爷亲自出马?你打发个人来不就行了。你别看我腿脚不利索,我的医术可顶呱呱。只要他还有半口气在,我也能把他从阎王爷手里抢回来!”说着,赛华佗拎起药箱就要出门。 琥珀色的眼珠急速地转了转:“哎呀,李伯伯,所有人都知道,您的医术是天底下最棒的,但是您去不得的,那地方太远了,在海边呢!” “海边?你不是有轿子吗?叫……叫马拉力,还是保湿捷啦,嘿嘿,跛子没读过书,就会看药方。”赛华佗一咧嘴巴,露出满口黄牙。 天呐,你还是杀了我吧!费尔.楠柯在心里叫苦不迭。他耐着性子,继续温声软语:“李伯伯,您是知道的,我和安琦的车都被仇家给炸毁了,如果再把安叔叔的车也给毁掉,我还能在这里住下去吗?您放心好了,我跑得快,也可以施展轻功,到了公路,我还可以搭德士,用不了十分钟,我就能把人救活了。但是,您得给我药贴子啊!” 第二百八十五章 得了疑心症 枯瘦如干柴一样的手指捻了捻下巴上的一撮小胡须,那对小眼珠连续转了几转,赛华佗终于点头,说道:“嗯,听怒水蛟说,你的本领比老帮主可要高得多了,就连子弹都追不上你。”说着,赛华佗放下药箱,从里面取出一个盒子,“给,拿去吧,记住……” “多谢李伯伯!楠柯告辞,bye!” 哪里还等得赛华佗说完,费尔.楠柯接过盒子,一纵身,“呼”,如同一只雪白的大鸟“飞”出门去。 “唉,这孩子!哪样都好,就是性子太急!可惜你爹去得早,他看不到,看不到啊!呜呜呜……”赛华佗低声啜泣起来,他又想到从前,想到浪云飞为请自己出山,不惜“四顾茅庐”的事来。 费尔.楠柯从楼上下来的时候嗅到了丝丝缕缕的香味。哦,想起来了,楼道左边就是餐厅,我应该拿些食物过去,免得蜥蜴人肚子饿了伤人。一闪身,费尔.楠柯来到餐厅门口。他没敢开灯,就悄悄推门进去。 巨大的冰柜里面雾气缭绕,什么天上飞的,地上走的,水里游的,应有尽有。也不知道那怪物喜欢吃什么,既然它吃人心,估计是吃荤的。 不管它是鸡鸭鱼肉猫狗猪,也不管它是生还是熟,费尔.楠柯每样捡了一块,统统塞进包装袋里。 唉,想我哈比星族的王子,优秀的科研专家,沦落到地球,竟然干起偷鸡摸狗的勾当,这要是被族人知道,真给父王母后丢脸。费尔.楠柯一边在心里叹气,一边自我安慰:我这也是做好事,应该不算偷窃。 提着大包小包,费尔.楠柯回转到血猎的房间。 “原来是这样。赛华佗也太敬业了嘛!哈哈哈……”听了费尔.楠柯的讲述,洛克忍不住大笑起来。 “就是咯,有他在啊,谁受了伤我都不会再担心。”说着,费尔.楠柯放下手中的大包小包。他又摘下墨镜,随手搁在酒柜上,然后取出药盒,将一副药贴子贴在蜥蜴人的胸口上。 谢谢你,哈比星人!看到费尔.楠柯为自己所做的一切,蜥蜴人很感动,那两只红灯笼一样的眼睛里泛起一片亮色。 同是地球沦落人嘛!费尔.楠柯戏谑道,他又警告蜥蜴人:你就躲在这里,哪都不要去。食物嘛,我给你拿来了,呶,这些都是。说着,费尔.楠柯把包装袋都举到蜥蜴人眼前:以后就吃这些,不许再伤害人类,吃不完的我帮你放在冰箱里。全部吃完了就告诉我和洛克,我们会为你送来。 这……金色的片状瞳仁转了几转。蜥蜴人说道:好吧,我听你的,感谢你为我做的一切,如果能送我回到天龙座大本营,我会好好感谢你的。 日后再说,日后再说,你就好好养伤吧,有什么需要就告诉我或者洛克,我们会尽量满足你,只要你不伤害人类。 嗯!蜥蜴人点头答应了。 两个人出了蜥蜴人的房间。费尔.楠柯一看手机,已经是午夜12点多了。 “去睡吧,记住,明早7点钟起床,一切按照计划行事。”费尔.楠柯叮嘱洛克。 “okay,坚决完成任务!”洛克打了个响指。两个人互道晚安,各自回房间休息。 一回到自己房间,费尔.楠柯就坐在沙发上开启了变形手机的“磁监控系统”。 费尔.楠柯一边饮咖啡,一边盯着变形手机的屏幕看。蜥蜴人原本是躺倒在沙发上的,这会儿它坐在沙发上,转动着一对红眼睛盯着胸前的药贴子看。那条怪异的尾巴还很不老实地在靠背上扫来扫去。 或许是肚子饿了,蜥蜴人从沙发上直起身来,走到茶几前。茶几上放着一个包装袋,是费尔.楠柯留出来的一包。两只手一起动作,六根又黑又粗的手指很麻利地解开了包装袋。由于房间里开着空调,温度一直在20摄氏度左右,而食物却是冰冻的,当包装袋一打开,冰冻的肉块暴露在空气里,立刻有水汽升腾起来。 蜥蜴人偏着尖脑袋好奇地瞪视着那块冻肉,瞅了半天,然后捏起一块来,凑近眼睛继续瞪视着,跟着又翕动了几下鼻子,它似乎在嗅食物的味道。终于,蜥蜴人将肉块丢进阔嘴里咀嚼起来。但是,看它的神情,就像是在嚼苦瓜一样。哦,想来它不喜欢吃冰冻的食物,它应该只喜欢吃新鲜的肉类。真是个麻烦!费尔.楠柯在心里抱怨着。 费尔.楠柯继续监视着。 勉强吞咽下去一块冻肉,蜥蜴人又走到饮水机前,接了一杯白开水。它喝起水来。看着蜥蜴人娴熟的动作,费尔.楠柯惊讶不已,心想:如果不是长相怪异,它跟人类也没有什么区别嘛! 饮完水后,蜥蜴人离开客厅,探头探脑着走进洗手间。 蜥蜴人的位置起了变化,为了做到全方位跟踪监视,费尔.楠柯调整变形手机,他把画面调了出来,“呼”,一个虚拟的光影画面突出了手机屏幕。 蜥蜴人在洗手间里扫视了一遍,它拿起牙膏,把一大盒的牙膏全都挤出来塞进嘴巴,然后偏着脑袋瞪视着牙刷,可能是觉得牙刷太小,没法用,它又接了一大杯水,倒进嘴巴呼噜呼噜地漱起口来。费尔.楠柯差一点儿没笑出声来,心想:它倒是懂得讲卫生,估计也是跟人类学来的。 “刷”完牙了,蜥蜴人又走进浴室,它坐进浴缸,一边熟练地开启水龙头,一边将洗发水、沐浴露什么的统统倒了出来。蜥蜴人泡起澡来,它把自己的一身“铠甲”洗刷得锃亮,几乎都放出光来。 oh,my.god!费尔.楠柯在心里惊呼一声,它连这都学会了!哎呀,赛华佗说过的,药贴子不能沾水的。费尔.楠柯突然想起赛华佗曾经交待过自己。算了,管它呢,顶多也就是失去点儿药效。 蜥蜴人泡了足足有二十分钟,终于,在费尔.楠柯盯得哈欠连天,眼睛发痛的时候,蜥蜴人从浴缸里出来了,它扯起最大的那条浴巾把周身擦了一遍,之后,蜥蜴人趿着拖鞋走到床前,它倒在了饰有金箔的豪华大床上,那本是血猎睡觉的地方。蜥蜴人瞌上眼帘,睡着了。 shit!我是不是得了疑心症?费尔.楠柯怀疑起自己来,揉了揉酸痛的眼睛,他关闭“磁监控系统”,然后站起身走进浴室,开始洗漱。 临睡前,费尔.楠柯将变形手机的“语音提示”声音调高,时间调到“7:00”。明天早晨,他要在30分钟内洗漱换装完毕,并且还要吃完早点。 第二天早晨,当大家出现在餐厅里的时候都惊讶不已。大家看到了冥王。为了让自己看起来更加像新郎,冥王早早就起了床,他请安家的化妆师为自己设计了相当时髦的发型,是韩式超酷炫烫染发式,并且还染成了棕红色。此时的冥王,脚蹬一双银色皮鞋,身穿一套纯白色西式礼服,礼服的款式与新郎的装束相差无几,如果胸前再插上新郎佩戴的花饰,保不准会被误认为新郎。 原本就拥有了一副人神共愤的面孔,再加上这身打扮,冥王看起来不仅阳光帅气,而且“野性”十足,他把在场的所有男士都比了下去。 oh,my.god!人们惊叹不已。射向冥王的目光也“五颜六色”,其中有欣赏、有羡慕……当然了,也有嫉妒。 第171节 费尔.楠柯只是微微一笑,和大家打过招呼后,便坐下来安静地吃早餐。 八点整,大家都集中到宅子前。 虽然已经进入冬季,但是,东南亚依然温暖如春,而且,老天爷也很给面子,原本昨夜还下着雨呢,今早竟然晴朗起来。 空气里含着花草的清香,有些湿润,却异常清新。天边还隐约看到了霞光,太阳似乎就要跳出云层了。 “小姐命真好!” “谁说不是呢,持续阴了两天,今天竟然晴朗起来。” …… 大家心情都很好。佣人们驻足在附近一边观望,一边低声议论。 大理石的路面上铺着红色的天鹅绒地毯,它被从正厅门口一直铺到大门外,直到与公路相接。身穿一袭洁白婚纱的绮儿在女伴的搀扶下,走下楼梯。绮儿踩着一双银色的半高跟皮鞋,她仍然穿不惯太高跟的鞋子,这就使得婚纱的裙摆看起来稍稍有点儿长。 “看,那是我设计的婚纱,怎么样?够漂亮吧!”威廉.詹姆斯对自己的设计很满意,他忍不住向大家介绍起自己的得意之作来。 “嗯,不错,绮儿穿在身上更凭添了高贵与美丽。”洛克赞道。 “穿着这么漂亮的衣裙,绮儿妹妹简直就像王后。”水蓝色的眸子里闪过一抹异样的色彩,冥王抬起手臂,看向手腕,他的左手腕上有一排清晰的齿痕,那是与绮儿初次见面时被绮儿咬的。 唉!绮儿妹妹就要成为花王子的新娘,她不可能成为本王的王后了。冥王在心里长叹一声,眸子也随即黯淡下来。 “只是长了点儿!”威廉.詹姆斯自言自语着,随着绮儿的走近,他看到了隐藏在婚纱里的那对鞋子。奇怪,安琦为什么不穿高一点的鞋子呢,鞋跟如果再高出半寸,婚纱就不会显得长了。詹姆斯终于发现了婚纱长出的原因。唉,美中不足!詹姆斯不禁有些失落。 第二百八十六章 两种不同的天气 作为送亲队伍中的一员,大家都很兴奋。数十道灼热的目光始终追随着绮儿的身影。男士们嫉妒叶枫嫉妒得要命。 女孩们将目光锁定在这些帅哥的身上,李云湄自然也在其中。呵,这两位杀手帅哥还在啊!看到洛克和冥王,李云湄不禁喜上眉头。嗯,有门儿,这两位帅哥似乎不像上次那样冷漠,等有了机会,我得试一试,说不定能傍上一个。 大家驻足在宅子前静静地等候。大约十分钟后,十几辆黑色加长版“凯迪拉克”驶了进来。这些车辆的车头都被装饰了各种鲜花,车身还贴着金灿灿的“喜”字,它们是为送亲的宾客准备的。 这场婚礼也够奢华的,想来也必定会引人瞩目,只是……唉,绮儿重生为橡胶大王的女儿,也不知道是祸是福,但愿我的担心是多余的。洛克在心里叹息一声。 又等了十多分钟,大家不免有些焦躁。 有人开始低声议论:“怎么,枫少爷还没有到吗?这万一误了吉时……” “就你舌头长,胡说什么?当心被总管知道责罚!” 低声议论的仍然是安家的佣人。 费尔.楠柯取出变形手机看了看,还有五分钟就8:30分了,10:00钟新郎新娘要准时在教堂举行婚礼仪式,而从此处去教堂起码需要40分钟的时间,万一路上遇到塞车,可能会延长到一个小时。抬起眸子看了一眼绮儿,绮儿正和女伴们说笑。粉嫩的俏脸上染了一层红晕,小丫头就要嫁人了估计是害羞呢。 费尔.楠柯走向安启明,他想询问一下叶枫的情况。安正明正在接听电话。 安启明接完电话后,安慰大家:“大家稍等,新郎已经出发了,再有十分钟应该就到了。” 大家只好坐下来等候,于是,玩手机的玩手机,聊天的聊天。 蝎子一直陪在费尔.楠柯身边,密切地注视着周围的动向。 “事情办得怎么样?”费尔.楠柯坐在角落里,拨打刑伟的电话。 “头儿尽管放心,我们都准备好了,并且已经出发了。” “好,一切按计划行事。”收起手机,费尔.楠柯交待血月几句,然后,又把洛克拉到一边,低声道,“卡洛.丹的车队已经出发了,我们不能再等了,你和冥王、血月,还有两个大角星人,你们先出去,到公路左侧前方50米处等候沈昊辰,他会来接你们。记住,一切按计划行事。能不能抓住潘娜雅和潘瑞斯在此一举。” “可是,绮儿……”瞧了一眼那个袅娜的身影,洛克面露担忧之色。 费尔.楠柯将双手用力按向洛克肩头,说道:“放心吧,有我和蝎子在,绮儿不会有危险,倒是你们,一定要小心了!” “好,楠哥保重!” 洛克拉起冥王向外走去,在经过血月身边的时候,洛克朝血月使了个眼色,血月立刻会意,她又朝两名族人做了个手势,两个大角星人跟上血月,一行人疾步向门口走去。 看着离去的几位帅哥,美女们的脸上显露出失望的神色,尤其是李云湄。唉!美女在心里叹了一声:难道本小姐生来就跟帅哥无缘吗?真是天妒红颜哪! “楠儿,你的朋友为什么离去?不打算陪安琦了吗?”当安启明看到离去的几个年轻人时,他很惊讶。 “哦,安叔叔,是这样的,今天是个吉祥的日子,举行婚礼的新人可能会能多,我担心等一下会塞车,因此,楠柯让他们去接应叶枫。不知楠柯这样安排是否有欠妥当?” “不不不,楠儿想的就是周到,是应该去接应一下,只是,麻烦了你的朋友。” “安叔叔不必客气,这是他们应该做的。” 费尔.楠柯编了个瞎话,总算搪塞过去。很快,8:40分了,新郎的车还没有到,大家又不免议论起来。 “叶枫应该到了呀,为什么还不见人?”抬起秀气的眉眼,李云湄扫视了一眼大门。 “就是啊,该不是路上塞车了吧?安琦你别急,反正叶枫已经是你的了,还跑了他不成?吃吃吃……”说话的女伴掩着嘴巴笑起来。 “我才不急呢。”绮儿羞红了脸。 …… 看了看腕上的手表,安启明也焦急起来。他又拨打叶枫的电话,奇怪的是,拨了半天,叶枫的手机竟然盲音。怎么会这样?安启明不免心生忐忑。回头瞧了一眼女儿,见女儿还在和同伴聊天,安启明擦擦额上的汗水,又开始拨打怒水蛟的电话。怒水蛟的手机也是盲音。怎么回事?枫儿的寓所离此处并不远,也就几公里的路程。抬头望望天空,天气逐渐明朗,奇怪,为什么他们的手机都没有信号?正在安启明焦虑不已的时候。手机响起音乐声,是叶枫打来的。 叶枫在电话中说:“不好意思安叔叔,由于今天早晨有大雾,能见度很低,前方出现车祸,因此可能要迟到。” “哦,原来是这样。那你可要小心了,记得叮嘱司机,务必要注意安全,宁可误了时间,也不能出危险。” “谢谢安叔叔,让安琦放心,我会及时赶到的。” “吁”放下手机,安启明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他现在也不管什么吉时不吉时了,他只希望两个年轻人能平平安安地到达教堂,并且举行完婚礼仪式。 “安叔叔,有什么需要楠柯帮忙的吗?” “哦,没有,枫儿说由于起雾,能见度低,他可能会迟些时候才到。” “起雾?”抬头瞅了瞅天空,费尔.楠柯立即心生疑惑:昨天的天气预报并没有说今天会有雾,再说,今天早上的天气也根本没有雾,同一座城市,同一片天空,怎么会有两种不同的天气? 就在费尔.楠柯凝神思索的时候,“嘀嘀”,传来汽车的鸣笛声。一辆加长版的“凯迪拉克”驶进门来,它的车身足足有十米长,呈银灰色,车头处装饰着大大的心型图案,它们是用新鲜的红玫瑰拼成的,在玫瑰花的中心处站着两个相护拥吻的人偶,它们穿着新郎新娘的礼服。 “哗”,人们开始鼓掌。 “枫少爷到了!” “哇,好美的花车!” “小姐太幸福了!” …… 人们又开始议论起来。 身着西式礼服的叶枫在怒水蛟和两名大角星人的陪同下跨出车门来。 “不好意思,对不起大家了,由于路上发生车祸,导致叶枫来迟,抱歉抱歉!”叶枫一边道着歉,一边向绮儿走去。 “枫,当新郎官就不记得哥们儿了?真是,重色轻友!”威廉.詹姆斯嗔怪道。 脚步一顿,叶枫停下来,一转身他看到了詹姆斯。 “威廉!你怎么才来?!”叶枫惊喜地扑过来,拥抱了詹姆斯。 “轻点儿,轻点儿,你的力气好大,我……咝!”詹姆斯倒抽了一口凉气。他的右手臂中过弹,还没痊愈,被叶枫用力一箍,痛得他直咧嘴。 “怎么,你受伤了?”叶枫很惊讶,遂急忙放开詹姆斯。 “一点儿皮外伤,不要紧的。” “你呀,怎么……”叶枫还想继续说下去,却被费尔.楠柯给打断了,“叶枫,你是新郎,时间到了,再不出发会误了时辰。” “哦,是呀,不好意思楠哥,我这一高兴,就差一点儿忘了自己的身份。”叶枫抱歉地笑笑,然后朝威廉.詹姆斯一挥手,“咱们过后再叙。” 叶枫和安启明打过招呼后,走向绮儿。现在,他得把绮儿抱进花车。 就在叶枫揽过绮儿的腰,打算把绮儿抱起来时,身体突然摇晃了一下,叶枫用拇指按压住额角。 “安琦,我的头好晕!” “枫哥哥,你怎么样?”绮儿惊呼一声。 眼看叶枫就要晕倒了,费尔.楠柯看在眼里,遂一闪身来到叶枫身边,左手迅速探出,扶住叶枫的腰。 一股浓郁的香味钻进鼻孔,费尔.楠柯怔了怔,疑惑道:“怎么,不舒服吗?” “谢谢楠哥,我没事,只是头晕,或许是昨晚没睡好吧。” “枫,既然你不舒服,不如我帮你抱安琦吧!”眼见哥们摇摇欲坠,威廉.詹姆斯一个箭步冲了过来。 “不,还是我来吧!照顾好他。”左手顺势一带,叶枫被推入威廉.詹姆斯的怀里,詹姆斯只好扶住叶枫。也不管三七二十一,费尔.楠柯抱起绮儿,大步迈向花车。 绮儿,或许过不了多久哥哥就得离开你,离开之前,哥哥要再抱你一次。而此后的一百年将由叶枫来照顾你。 哥哥好奇怪!他的心怎么跳得这么快呀!抬起粉嫩的俏脸,绮儿疑惑地望向那双眸子。琥珀色的眸子里隐含着一丝哀伤,而更多呈现出的则是茫然与萧索之态。 唉,哥哥一定是在想父王母后,还有卡谬哥哥,如果他们知道我留在地球,并且出嫁给地球上的人类,也不知道他们会不会高兴。心里一阵伤感,眼前也一片朦胧。绮儿扭转脸庞,将头靠在费尔.楠柯的怀里,她怕别人看到自己的眼泪。 “天哪,他怎么抱起了小姐?” “是啊,应该由新郎抱新娘子的!” “听说……” …… 人们又开始议论起来。 第二百八十七章 花车抢道 对于身后的各种议论,费尔.楠柯权当作没听见,他依然抱着绮儿,直到迈进车门才将绮儿轻轻放下,然后俯下头,吻去女孩眼角的泪花。 “傻丫头,哭什么哭?如果父王母后知道你嫁人了,并且还是被我抱上花车,他们一定会很高兴的。” “真的吗?”抬起迷朦的泪眼,绮儿望向哥哥。 第172节 “哥哥可以负尽天下人,但绝不会负了唯一的妹妹!”凝望着黑葡萄般的大眼睛,费尔.楠柯极其认真的说,并且还抬起玉白的手指,捏了一下绮儿粉嫩的脸蛋。 “哎呀,疼!”绮儿娇嗔一声,遂破涕为笑。 随后赶到的威廉.詹姆斯看到了这一幕,尴尬不已,心想:楠哥该不会也喜欢上安琦了吧,可是,当着叶枫的面,这也太那个了吧!抬起眼眸瞧瞧自己的铁哥们儿,詹姆斯发现叶枫不仅相当淡定,而且笑意涔涔。 oh,my.god!谁说爱情是自私的?我看不见得!詹姆斯惊讶不已。 怎么又是他!当薛紫荆看到绮儿被费尔.楠柯抱上花车时,立刻心生不悦:安琦和她的表哥到底是什么关系?他怎么会抱安琦上车?听说此人混迹在黑社会,该不是……想着想着,薛紫荆周身泛起一层粟粒,脚步也不由得慢了下来。薛紫荆上的是后面送亲的花车,而不是这对新人的花车,因此,那两兄妹“戚戚我我”的样子没被她看到,否则还不定误会成什么样子。 一对新人上了花车之后,又上来两对少男少女,他们是绮儿和叶枫的同学,此外就是威廉.詹姆斯、费尔.楠柯、蝎子、怒水蛟,还有两个大角星人。这辆车一共坐了12个人,怒水蛟既是保镖又是司机。 终于,花车缓缓地驶出门去。它的后面跟着那十辆“凯迪拉克”组成的送亲车队。 费尔.楠柯坐在叶枫的身后,盯着叶枫的背影出神,他突然想起在卫城宾馆时叶枫犯病的事儿来,今天的叶枫似乎有些不对劲儿,难道会和另一个叶枫有关?心里突然一阵忐忑,费尔.楠柯立刻警惕起来,他把每一根神经都绷得紧紧的。 绮儿将头靠在叶枫的肩膀上,低声说道:“枫哥哥,你不用洒香水的,我更喜欢你身上那种淡淡的花香,现在的你好香啊,我都要醉了……” “没有啊,枫哥哥又不是女孩子,怎么会洒香水呢!” “可是,好香,真的好香!”绮儿喃喃着。渐渐的,女孩的声音越来越小,她靠在叶枫的胸前,似乎睡着了。 费尔.楠柯翕动了几下鼻子,然后朝周围扫视了一眼,车厢里摆放着玫瑰花束,玫瑰花篮,它们都是火红色的,并且极其鲜艳,甚至能看到花瓣和叶片上滴着的露水,很显然,它们是刚摘下来不久。 如果血猎在就好了,他的鼻子最灵,或许能嗅出什么异味来。唉,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费尔.楠柯在心里叹了一声。 在去往圣玛丽教堂的路上要经过一个十字路口。就在叶枫的花车到达十字路口时,红灯亮了起来,司机只好刹车,将花车停下来。大约过了两分钟,红灯一闪,绿灯亮了,就在花车刚刚启动的时候,从左右两边路口突然窜出两辆花车来,它们都是黑色,车头都贴着大大的“喜”字,装饰得也都非常华丽。这两辆花车似乎都在赶时间,它们几乎是同时闯出,并且挤进车道。原本宽敞的道路一下子拥挤不堪。更要命的是,这两辆花车的屁股后面也跟着一长窜的送亲车队,并且也都是一色黑的加长版“凯迪拉克”。 两辆黑色的花车都向前猛冲,“嘭”的一声巨响,它们撞在一起,叶枫的花车也被撞得一阵摇晃。眼看花篮就要倾倒,费尔.楠柯急忙起身,迅速探出左手将花篮扶正。剧烈的颠簸令绮儿清醒过来。 “还没到教堂吗?”张开黝黑的眸子,绮儿奇怪地问道。 “好像有麻烦了!大家坐好,我出去看一下。”没等叶枫开口,更没等车停,费尔.楠柯探手拉开车门,人影一闪,衣袂飘飞,“呼”的一声,“一只雪白的大鸟”飞了出去。 “头儿!” “哥哥!” 看到费尔.楠柯纵出车门,蝎子和绮儿几乎同时惊呼出声。 “安琦不用担心,以楠哥的身手应该不会有事的。”叶枫揽过绮儿的肩膀,俯下头,将一个甜蜜的香吻印在女孩的脸颊上。 “枫哥哥,不要啊,会被同学们笑话的。”两朵绯红的云霞飞上女孩的脸庞。 “傻瓜!安琦已经是枫哥哥的新娘了,还担心什么?”说着,叶枫将绮儿拥得更紧了。坐在后面的少男少女羞涩地垂下头,他们羡慕得要命。 足尖点过隔离栏,向上纵身,“嗖”的一声,就像一只异常敏捷的灵猿,费尔.楠柯跃上车顶。踩着花车,连续几个侧空翻,再一个漂亮的鸿鹄冲天式,费尔.楠柯纵上前头那辆花车的车顶。“嗖”,速度迅捷得如同猎豹,只一眨眼的功夫,一朵白色莲花从天而降。“呼”,扬起的衣袂冉冉落下,费尔.楠柯出现在路面上,潇洒地一甩头发,他将双臂抱在胸前,微笑着面对即将撞向自己的花车。 当卡洛.丹看到费尔.楠柯站在路中央时万分惊讶。 “停车,快停车!”卡洛.丹急忙喊叫。 司机慌忙踩刹车。花车在距离费尔.楠柯不到一英尺的位置处停了下来。 抹了一把额头上的冷汗,卡洛.丹急忙步下花车。 “楠柯老弟,你这是要吓死丹大哥吗?有什么事你交待我一声就是了,这万一撞上你……” 费尔.楠柯一摆手,打断了卡洛.丹,左手探出,他一下子扣住卡洛.丹的肩膀,右手扯了扯卡洛.丹的银白色衣襟,又抚抚蓝色斜纹领带,赞道:“啧啧啧,这身礼服可真漂亮!丹大哥终于当上新郎官了哈,恭喜你咯!今天可真是个好日子,你和叶枫的婚礼竟然都赶在了同一天。丹大哥你是知道的,安琦是我的表妹,而我就坐在他们的花车里,我说你抢什么道?你能不能先等等,等我表妹的花车过去你再走,这点儿面子应该给我的吧?!”一改往日言简意赅的作风,费尔.楠柯啰嗦了一大堆。 “给给给,当然给!如果知道楠柯老弟坐在后面那辆花车里,我早就退避三舍了。嘿嘿嘿!赏给丹大哥一个面子,捧个场吧!”干笑几声,卡洛.丹再也笑不出来了,他的肩膀被费尔.楠柯扣得生疼。 精致的脸庞上绽开了一抹坏笑,费尔.楠柯戏谑道:“晚上,晚上吧。晚上我带上弟兄们去闹洞房,你可要有个心理准备。如果弟兄们把你灌倒,上不了婚床,你可不要怪我呀!” “如此,多谢老弟!” “告辞,咱们晚上见!” 肩膀上的力道突然卸了去,待卡洛.丹一回头,发现费尔.楠柯已经不见了。 “出手这么重,竟然全不顾念兄弟之情。”揉了揉酸痛的肩膀,卡洛.丹抱怨不已,一抬头,他发现自己走到了车门口。扫视了一眼花车,卡洛.丹迟疑了一下,就在他犹豫的当儿,车门突然敞开,一股力量迫向肩头,他被一双强有力的手给拖进了车内。 “你们……”“要干什么”几个字还没出口,“嘭”,额角捱了一记重拳。“噗通”一声,卡洛.丹一头栽倒在地,昏过去了。 “把他绑起来!”沈昊辰命令道。 “是!”四尾蛇拥上前来,他们七手八脚把卡洛.丹捆了个结结实实,然后交给了刑伟。 “走,我们上车!”洛克拉着冥王的手,沈昊辰和四尾蛇护卫着他们二人向前疾步走去。一行人上了最前面的那辆花车。 透过面纱,潘娜雅见卡洛.丹垂头丧气地上了车,遂责怪道:“都说了,后面那辆车里可能坐的是安琦和叶枫,你偏不相信,怎么,被人家扁了一顿你才相信?还是等一等吧,让他们先过去,什么吉时不吉时的,本小姐从来不信那一套。” “是啊,姐夫,姐姐一向视某些风俗为陈规陋习,我们就等一等吧,既然柯老大亲自下了车,你总得给他面子才是。”坐在潘娜雅身后的潘瑞斯也开口说道。 卡洛.丹也不说话,只是嗯啊的点头。 潘瑞斯扫视了一眼卡洛.丹,他见卡洛.丹的身旁跟着六个面戴墨镜的男人,潘瑞斯立刻变了脸色。姐夫明明一个人下的车,怎么会跟上来一帮人?再向卡洛.丹看去,潘瑞斯在心里惊叫一声:不好,这些人有问题! “姐姐,小心!”潘瑞斯惊呼一声,猛地抬起双手,将藏在座位下的ump45举了起来。“呼”,潘瑞斯抡起枪托照着卡洛.丹的后脑勺砸去。因为卡洛.丹一直坐在他的右前方,他很熟悉卡洛.丹的背影和发型。虽然坐在姐姐旁边的这人有着和姐夫一样的发色,但是,姐夫的肩背要比此人宽大得多。很明显,此人是冒充的。 第二百八十八章 近墨者黑 不亏是转世的战神,眼神够犀利!听到潘瑞斯的吼声,洛克迅速将mk23顶上司机的腰。 “不许动!”洛克低喝一声。 正打算发动汽车的司机突然感觉到腰上被顶了个硬邦邦的家伙,他猜想可能是手枪。司机以为遇到了劫匪,吓得他连大气都不敢出。 “开车!开慢点儿,绝不能超过前面那辆花车!”洛克低声命令。 “是,是!”擦拭了一下额头上的冷汗,司机一边应着,一边缓缓地启动了车子。 “先生,我们这是要去哪儿呀?”司机小心翼翼地问道。 “圣保罗教堂。”洛克沉声道。 “圣保罗教堂,不是圣玛丽教堂吗?”司机很惊讶。 洛克把枪用力一/顶,厉声道:“少废话,听命令!” “是是是!”司机吓得脸都变白了。 当看到潘瑞斯抡起枪托砸向卡洛.丹时,沈昊辰一闪身,快得形同鬼魅,他越过宽大的沙发座椅,同时左手探出,一把将冒充卡洛.丹的冥王扯离座位,与此同时,右手变掌当头劈下。“啪”的一声脆响,ump45断为两截。 “出什么事了?”潘娜雅迅速掀开覆盖了脸庞的面纱,她看到“卡洛.丹”跌在过道上,正诧异间,灰色的瞳孔对上一双充斥着惊恐的眸子,这对眸子是水蓝色的。 “咦?卡洛.丹呢?你是……” 由于沈昊辰将冥王扯出座位时胳膊肘扫中了冥王的脸,架在冥王鼻梁上的墨镜跌落到了地板上,潘娜雅看清楚了冥王的面孔。这个人是谁?怎么感觉好熟悉,好像在哪儿见过。潘娜雅一时间失了神儿,她只是定定地看着冥王。冥王以为潘娜雅认出自己来,于是急忙从衣袋里摸出“电磁枪”,将“枪口”对准潘娜雅,“叭”的一声脆响,他按下了黑色按键。“刷”,一道黑色的光束射向潘娜雅的脸庞。 “噗通”,还没等潘娜雅反应过来,就全身抽搐着倒了下去,“呼”,头顶冒出一股青烟,原本漂亮时髦的新娘发型就像被烤焦了一样,立刻变成了刺猬状。 “耶,成功了,成功了!”一见潘娜雅被放倒了,冥王忍不住兴奋地喊叫起来。他瞅着新娘子花里胡哨的脸,咯咯地笑着,然后他坐到潘娜雅身边,扯着潘娜雅的头发,冷哼一声,“哼,雅典娜,你养的小狗叫小哈,本人也要养一只小狗,本人要叫它小雅、小典,不,还是叫小娜好听。”冥王得意洋洋地说道。 潘娜雅瘫软在沙发椅上,虽然她动弹不了,但意识是清醒的,她也听了个一清二楚。哦,我想起来了,在安琦从希腊回来的那天晚上,于安家的酒会上,我曾经戏弄过这个叫小哈的帅哥,原来他纠集这帮人是为了报复我。就因为我的一句戏言,竟然耽搁了本小姐的婚姻大事,天哪,早知如此我就装哑巴好了。 耳边响起窸窸窣窣的声音,潘娜雅看到一只修长白皙的手正在扯自己的头发,跟着,一张美奂绝伦的面孔映入眼帘,这张脸上还满布着邪恶的笑容。 坏蛋,你给我走开!哎呀,本小姐的头发怎么变成这个样子?天哪,本小姐煎熬了两个多小时才弄完的发型就这么给毁了。啊!哈迪斯,本小姐跟你没完!咦?哈迪斯是谁?应该是某个人的名字吧,怎么感觉很熟悉,好像在哪里听到过。潘娜雅努力想着,任她想破脑袋却怎么都想不起来。 瑞斯,姐姐的终身大事可就拜托你了,你得把这些混混给我踹下车去。看着冥王一副“邪恶”而又得意洋洋的样子,潘娜雅焦虑不已,她不停地在心里嘀咕着,一方面她不知道卡洛.丹出了什么状况,另一方面她怕弟弟应付不来。但是,她也只能在心里干着急,因为她根本说不出话来。 由于是前往教堂行结婚大礼,卡洛.丹只带了两个保镖,而且他们还是坐在车尾,坐在中间地段的都是潘氏姐弟的同学和朋友,突然发生的变故吓得年轻人们瑟缩成一团。 两名身穿黑衣的保镖持枪奔了过来,还没等他们近前,就被黑曼巴与竹叶青给拦住了。“呯呯嘭嘭”,四个人干了起来。四尾蛇都是训练有素的杀手级人物,那两个保镖又怎么会是他们的对手?交手还没到一分钟,就听“哎哟哎哟”两声惨叫,一名保镖被黑曼巴给反剪双手按在了沙发椅上,另一个则被竹叶青一脚踏中脊背,怎么爬都爬不起来。无奈,两名保镖只好弃枪投降。 “什么人?好大的胆子!”见姐姐突然倒下,并且面目全非,潘瑞斯大怒。“啪”,他扔下手中的烂枪,“呼”的一声跳身起来,抡起铁锺一样的拳头朝沈昊辰鼻梁砸来。 小伙子一晃身,迎向袭来的拳头,左手扣住潘瑞斯的手腕,右手抓住潘瑞斯的拳头,用力一拗,跟着肩头向上一顶,直撞向潘瑞斯的下巴。 就听“哇呀!”一声惨叫,潘瑞斯被撞得飞了出去,头撞到车顶,人落下时,一屁股跌进了座椅。鲜红的血液蜿蜒成小溪,从潘瑞斯的嘴角和额头汩汩地涌出来。 呵,真看不出,沈昊辰看似瘦弱,力气竟然这么大。洛克惊讶不已。 潘瑞斯的右手腕脱臼了,痛得他龇牙咧嘴。晃晃晕呼呼的脑袋,潘瑞斯正想爬起身来,眼镜蛇和响尾蛇已经欺身过来,两个人一左一右扭住了他的胳膊。 沈昊辰甩甩右手掌,斜睨了一眼潘瑞斯,讥笑道:“嘿嘿,其实你完全可以用枪顶住小哈的头,这样受制的将是我们,而你竟然笨到用枪托砸他,害得我砍伤了手掌。啧啧啧,想不到你跟了比尔查那么久,竟然没学聪明,反而越来越笨。” “你……你究竟是谁?”潘瑞斯气得说不出话来。 “你或许不知道我,但我却认识你。”剑眉上扬,唇角勾起一抹轻蔑的笑意,沈昊辰一摆手,大家都坐了下来。 “你们不必害怕,我不会把你们怎么样。”沈昊辰转向那些年轻人,笑嘻嘻地说道,“潘小姐原本是我的女朋友,我们从小青梅竹马,是卡洛.丹仗势欺人,凭着手底下的几条破枪,竟然使出卑鄙手段,不但将潘小姐抢了去,还逼迫她成亲。士可忍,孰不可忍!”说着,沈昊辰还夸张地扬起拳头,并且做了个极其凶狠的表情。 这人,撒谎都不带脸红的,真是近墨者黑哟!想来是被楠哥给带坏了。洛克差一点儿没笑出声来。 “有这事儿吗?” “没听说过啊!” “听说一直以来都是娜雅在追求卡洛.丹的。” …… 少男少女们交头接耳。 谁跟你青梅竹马?胡说八道,简直是胡说八道!潘娜雅恨得牙根直痒痒,她真想立刻跳起来,一枪嘣了这个满嘴跑火车的家伙。 见大家半信半疑,沈昊辰越发得意起来,他把手一挥,欢声嚷道:“圣玛丽大教堂,成亲去咯!”看他那副神情,好像新郎官就应该是他一样。 “谁跟谁呀?” “就是哦,卡洛.丹不见了,娜雅一个人去教堂干什么?难道……” “不明白。” …… 少男少女们瞪视着沈昊辰。沈昊辰故意气他们,他装作很痞的样子,斜倚在宽大的沙发椅上,将双腿叠起来,一边打着口哨,一边放肆地扫视着这些年轻人。虽然沈昊辰戴着墨镜,但是大家都能感觉得到,那双隐藏在墨镜后面的眼睛不仅贼亮贼亮的,而且还射出色迷迷的光。 流氓,无赖,痞子……!少男少女们回敬给沈昊辰一个个白眼,便不再作声,他们只当是遇见一伙从疯人院里跑出来的精神病患者。 他真的很像楠哥,不只是动作,就连讲话的口气,行事的风格与楠哥也颇为神似。如果楠哥离开地球,他会把帮主之位传给谁呢?是埃迪普斯、刑伟,还是沈昊辰,嗯,极有可能是沈昊辰。洛克胡思乱想着。 两黑一白,三辆装饰华丽的新人花车缓缓驶上高速公路,它们的后面跟着一长串的送亲车辆,足足有一百多辆,它们都是一色黑的加长版“卡迪拉克”。 送亲的车队跟着三辆花车,浩浩荡荡地奔赴圣玛丽大教堂。那场面,相当壮观。 路上的车辆都自动回避,因为人们都知道今天是橡胶大王女儿的婚礼。只不过人们很奇怪,他们看到三辆新人花车,却不知道哪辆花车里坐的是橡胶大王的掌上明珠。 第173节 当三辆花车驶向一个岔路口的时候,两辆黑色花车与银灰色的花车分道扬镳,它们一前一后往另外一条路上驶去。坐在车子里的某些人们糊涂了,不是去圣玛丽教堂吗?怎么方向不对啊?进而一想,或许是自己听错了吧,跟着新人的花车总该不会错,因为司机认识路啊。 于是,卡洛.丹的送亲队伍跟着两辆黑色花车驶上另外一条道路。大家懵懵懂懂继续前行。 卡洛.丹还在昏迷当中,刑伟把他的送亲车队引向几百公里以外的圣保罗教堂,兜了一个大圈子后,他甩掉车队,把卡洛.丹挟持到了“半月堂”。 第二百八十九章 我挟持你做什么? 卡洛.丹做梦都没有想到,搅黄自己婚礼的竟然会是费尔.楠柯,只是,当他明白这一切的时候,该发生的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也发生了。 沈昊辰等人将潘氏姐弟制服后,也跟在刑伟的后面往圣保罗教堂驶去,半路上他甩掉后面的车队,绕道去了圣玛丽大教堂。 叶枫做了一个奇怪的梦。在梦里,他看见自己变身成一个不满周岁的娃娃,背上还生有一对翅膀,并且会飞,自己跟在一个身披银甲的将军身边。然后,他听到野兽的嘶吼,还看到一头威猛无匹的怪兽。怪兽瞪着血红的眼睛,扬起尖锐的利爪企图从背后偷袭那位将军。 金发飞扬,银剑沥血。矫健的身影闪展腾挪间纵跳如飞。将军还在和野兽搏杀,对于身后存在的危险,他一点都没有发觉。 将军小心,你的身后!拼命张口,想告诉将军面临的危险,无论怎么用力却都发不出声音。绝不能让它伤害到将军,绝不能!张开翅膀奋力向上飞去,只想为将军挡下那只利爪。 “嗡”,头脑一阵轰鸣,眼前金星乱冒,身体仿佛被撕裂一样,痛,周身都在疼痛!身体好沉重,我看不清你,你的身影越来越淡,血,好多血,那么红,那么红…… 我这是在哪里?我已经死了吗?咝,头好痛!艰难地张开眼睛,像突然间想起了什么似的,紫水晶般的眸子里盛满了不安与惊恐,叶枫大声嚷嚷着:“现在是什么时间?安琦,你等着,枫哥哥马上就到。怒叔叔,开快点儿,开快点儿!”四下里一张望,叶枫赫然发现,自己正坐在一辆陌生的汽车里。 “为什么?我为什么会在你的车里?”当看到身边坐着的是方正太时,叶枫要抓狂了。他抬起手臂,看向腕上的手表。瑞士金表的指针已经指向9:50分,也就是说,再过十分钟就是婚礼的仪式,新郎新娘要听牧师宣读誓言,互戴戒指…… “你要把我带去哪里?我知道,你爱安琦,你想把她从我身边夺走,所以你挟持我,企图阻止我和安琦的婚礼,是不是?是不是?”叶枫一边怒吼,一边猛烈地摇晃方正太的手臂。见方正太不言语,叶枫的火气一下子窜上头顶,他举起拳头,照着方正太的面颊砸过去。 叶枫的拳头还没有挨近方正太,就被一只手给捉住了。这只手是冰冷的,它的主人头发是暗金色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金边墨镜,虽然看不到表情,但是周身都在散发着一种冷冰的气息。 “叶枫,即便你是安氏船务集团公司总裁也不可以对我的老板无礼。” 这个声音略微有些沙哑,却极其凌厉,更不带一丝温度。 “你是谁?”叶枫惊讶地问道。 “塞维,住手!”方正太终于出声了。 “是,老板!”塞维应声放开叶枫的手。 “叶枫,请你理智一点儿,其实……” “理智?呵,你让我怎么理智?”叶枫凄然一笑,他将手腕凑到方正太的眼睛前,指着手表的指针,厉声嚷道,“还有不到10分钟仪式就要开始了,你挟持我算是怎么回事?” “你误会了……” “误会?我明明是坐在迎娶安琦的花车里,现在竟然莫名其妙地坐进你的车,你还说这是误会?” “叶枫!”一声厉喝之后,“啪”,方正太把一支意大利伯莱塔92f手枪拍到面前的折叠案上,冷冷地说道,“如果你认为是我挟持了你,那好,你就用这支枪杀了我,我已经试过若干次了,竟然都没有死成,我希望你能让我如愿。”说着,方正太往后一靠,闭起双眼。 叶枫愣怔了一下,不解地道:“你这是什么意思?我不会傻到失去理智,甘当杀人犯。” “好!”方正太猛地张开眼睛,“既然你承认自己还有理智,那么就请你听我把话讲完!”方正太颇为恼怒,“叶枫,叶大少爷,请你听清楚了:没错,我是爱安琦,但我只希望她幸福,我从来都没有想过要将她从你的手里夺走。我原本是要赶去蓝威卡处理一些事务,谁知在路上遇见你,你的花车遭遇车祸,坠下天桥,已经被警方拖走。你如果不相信,可以打电话到警署向李斯特求证,我亲眼看见李斯特在现场指挥。而你,你不仅受伤,也已经昏迷不醒,是塞维,我的保镖,是他把你救上我的车。你居然说我挟持你,我挟持你做什么?你不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好不好?”方正太几乎是在怒吼了。 “我……”叶枫面色微红,他张了张口,却不知道说什么好。但直觉告诉他,方正太并没有欺骗自己。 见叶枫一脸尴尬的神色,方正太这才放缓语气,说道:“我原本打算送你去医院,但又怕耽搁时间,因此草草处理了一下你的伤口。现在我们是在去圣玛丽教堂的路上。如果你还不相信,你自己看导航,还有,你也可以看看你现在的样子。” 说着,方正太从塞维手中接过一面镜子。叶枫尴尬不已,愣怔了一下,他接过镜子一看,自己的额头被缠上了一圈纱布,纱布上还有血液渗出,再向下看,他看到自己穿着威廉.詹姆斯赠送的礼服。原本洁白似雪的礼服上沾染了斑斑点点的血迹。 叶枫向右侧胸口摸去。胸口处原本佩戴着一枚钻饰,那上面有一朵红宝石雕刻的玫瑰花,从叶片里垂下一条绸带,绸带上有两个烫金的汉字“新郎”。现在,那枚钻饰不见了。难道它掉下了天桥?也难怪我觉得浑身都不舒服,想来是我在从天桥折返寓所取戒指的时候遭遇了车祸,可是,为什么我一点儿印象都没有?叶枫疑惑地望向方正太,见方正太一脸严肃的神情,又想到方正太写给自己的那张字条,叶枫相信了,心想:应该是我想多了。 叶枫的脸红了,嘴唇翕动几下,呢嚅道:“不好意思,是我误会你了。叶枫谢过学长。” 方正太摆摆手,说道:“你不必谢我,你应该感谢安琦,我这么做都是为了安琦。我之所以放弃对安琦的感情,就是希望你照顾她一辈子。难道你没有收到我送给你们的礼物吗?” “收到了,是楠哥亲自交给我的。谢谢你!”叶枫的脸更红了,“不好意思,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你的确是正人君子,叶枫很佩服你。如果……如果叶枫不在了,麻烦你替我照顾安琦。” “你在胡说什么?”方正太厉声斥道,“都这种时候了,还想推卸责任吗?”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 还没等叶枫说完,方正太一摆手,说道:“什么都不必说了,去吧,如果能亲眼看着你把戒指戴在安琦的手上,我也就放心了。” “兰博基尼”停了下来。 广场两旁的车道几乎被占满了,都是一色黑的加长版“凯迪拉克”。在那些黑色的“凯迪拉克”前停着两辆装饰华丽的花车,它们停靠在教堂门口的两侧,左边是黑色,右边是银灰色。在车道的两旁,种植着高大的棕榈树,在这些棕榈树中,间或生长着一些不知名的树木,它们枝繁叶茂,树干也相当粗壮,一看就知道是有些年头了。再往前,就是圣玛丽大教堂。这座教堂是典型的哥特式建筑风格。教堂顶部尖塔林立,远远望去如一座巍峨的石林,直刺天宇。 “怎么,安琦已经到教堂了吗?”叶枫惊讶地望向方正太。 方正太没说话,只是用力地点点头。 “奇怪,安琦应该等我的呀,还有……”叶枫惴惴地站起身来。 “还有什么?你这个当新郎的再不出现可是会误了吉时的。”冰冷的声音又响起来,是那个叫塞维的保镖。 叶枫抬起手臂看向腕上的手表,已经是10:02分了。 糟糕,迟到了!安琦一定很着急的。一抬腿,叶枫迈出车厢,然后一个转身,疾速往教堂奔去。我的样子这么难看,怎么能见安琦呢?叶枫一边奔跑,一边伸手扯去缠住额头的纱布。 “老板,我们……” “走吧,进去看看,即便没有遇见叶枫,我也一样会来的。”方正太迈出车门,在塞维的陪同下,他也朝教堂走去。 就在方正太和塞维向教堂走去的时候,从远处驶来一辆“菲亚特500”。 “菲亚特500”停在广场边上。车门打开了,从里面出来一位身材窈窕的女孩。 女孩抬起手腕看了看表,秀眉微蹙,女孩轻叹一声:“唉!要不要进去看看呢?” “当然要进去。你的哥哥正在举行结婚仪式,你是他深爱的妹妹,怎么能够缺席呢?”身后响起一个略带磁性的声音。 “你是谁?”“哗啦”,伴随着一声娇斥,女孩猛地转身,并迅速拔枪,将子弹推上膛。 一把俄罗斯造的乌吉尔扎9mm自动手枪指向来人的头。 来人是一个极其年轻的男子。他穿着一套黑色的皮质衣裤,手上戴着金属的护套。脸上的皮肤光洁而白嫩,浓密的眉毛,大大的眼睛,黑漆漆的眸子,不高不矮的鼻梁。他的头发是黑色的,只是稍长,几乎垂到肩膀上。 他应该是东方人,却不知道是不是我的同胞。女孩疑惑了。 第二百九十章 两个新郎(上) 见女孩一脸疑惑的神情,少年又开口说道:“rose,我也是你的哥哥,我来自十万年前……” “胡说八道!你是看穿越小说看多了吧!”碧绿色的眸子含怒,“呯”,rose扣动了板机。 “嗖”,一颗子弹疾射出去。眼看着枪弹就要射中了来人,却像遇到一堵隐形的墙壁一样,“扑”的发出一声闷响,然后就跌到了地面上。 “你……你究竟是什么人?”碧绿色的眸子张得大大的,rose惊恐不已。 血猎朝前迈了一步,俯身拾起那枚枪弹,说道:“你看,子弹根本射不中我,因为我不是人类。而你,你能从37楼跃下并且毫发未伤,这说明你也不全是人类,至少你身怀异能。” “你……你怎么知道?”女孩瞪视着血猎,就跟看到鬼怪一样,越发的惊惧。 “这个嘛说来话长,以后我再告诉你。现在你只要知道我是你的大哥就行了。哦,自我介绍一下:我叫血猎,叶枫是你的二哥,上一世他的名字叫科隆。” “上一世?科隆,我的二哥,怎么可能?”rose撇撇嘴,“人死归于尘土,不过徒留朽骨一堆,灰烬一撮罢了,哪里会有什么上一世?” “你还不相信?好,我再证明给你看。”说着,血猎扯下假发套,用手一摇,“呼”的一声,发套变成粉末飞散了。 “天哪,你真的不是人类!”rose惊叫一声,因为她看到血猎的两颊旁竖立着尖尖的耳朵。 “嘘!小点儿声。”血猎做了个手势。 瞥了一眼已经走到教堂门口的两个人影,血猎说道:“走吧,迟了你可能再也见不到你二哥了。”不由分说,血猎抓起女孩的手向上一纵身,“呼”的一声,就像两只冲天的鹞鹰,两个人“飞”上了教堂的楼顶。 “天哪,你还会飞!”rose既惊讶,又羡慕。 “其实这不是人类口中所说的‘飞翔’,更不是东方功夫中的‘轻功’,这是一种幻术,叫‘驭风术’。原本你也会的,只是这一世你转生成人类,便失去这种能力。” “真的吗?”碧绿色的大眼睛里满含着疑惑。 “当然是真的,等有了机会我再告诉你。嘘,别出声,我们下去看看。” 紧抓着女孩的手,血猎从楼顶飘身下来。 当叶枫冲到教堂门口时,被守门人给拦了下来。 “先生,这里正在举行新婚仪式,您不能进去!” 守门的是一个上了年纪的老者,穿着很朴素,头发也已经花白了,他是一个e国人。 “快让我进去!”不顾守门人的拦阻,叶枫就要硬闯。 “对不起先生,请您出示请谏,没有请谏您不能进去。”守门人言辞恳切,却又严厉得不容拒绝。 “你……难道你看不见吗?我是新郎!”紫水晶般的眸子张得大大的,拳头也握紧了,叶枫发怒了。如果不是看在守门人年纪大的份上,他早一拳揍出去了。 “新郎?”守门人疑惑地打量着眼前的年轻人。 “给,这是我们的请谏,他与我是一道的。”随后走来的方正太递上请谏。担心守门人再阻挠,方正太又递上自己的名片。 “这……”看了一眼方正太,再瞧向叶枫,守门人犹豫了。他也看出来了,这个自称是新郎的年轻人虽然形象欠佳,但贵气逼人,想来身份非同一般,只是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把自己搞成这个样子。踌躇了片刻,瞅瞅手上的名片,又抬眼看了看方正太,守门人一挥手,说道:“进去吧。” 圣玛丽大教堂里,牧师正在宣读誓词: “……安琦小姐,你是否愿意嫁给叶枫为妻,按照圣经的教训与他同住,在神面前和他结为一体,爱他、安慰他、尊重他、保护他,像你爱自己一样。不论他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於他,直到离开世界?” 翩跹如蝶翼的睫毛忽闪着,绮儿羞涩地望向叶枫,轻启朱唇,说道:“我……” “安琦,你不能答应他!”一声凄厉的惨呼响彻了整个教堂。 当人们抬起眼眸朝声音发出的方向望去时,“天哪!”先是响起一阵惊呼,之后,教堂里安静下来,静得仿佛能听到人们的心跳声。 当看到绮儿身边站着一个身穿礼服、举止优雅的叶枫时,方正太无比惊讶,他揉揉眼睛,扭头问自己的保镖:“塞维,我看到两个叶枫,难道是我的眼睛花了?” 塞维淡淡地说道:“董事长,你的眼睛并没有花,的确是有两个叶枫。” 方正太呆呆地看着两个叶枫出神,他都不记得坐下来。 “枫……枫哥哥……”看看自己身边的叶枫,再望望站在台阶下的叶枫,绮儿立刻呆若木鸡。 “你……你们……”看着两个长得一模一样的新郎,牧师的嘴巴翕动了几下再也说不出话来。 第174节 “楠哥……他……他出现了……他终于出现了……”不知道是因为紧张还是激动,洛克竟然口吃起来。 费尔.楠柯一摆手,低声说道:“你紧张什么?敌不动我不动,敌欲动我先动。” “嗯……明白。”见费尔.楠柯的脸上是一副波澜不惊的神情,洛克只得将已经离开座位的屁股重新落座。 “怎么回事?” “是双胞胎吗?” “究竟哪一个才是新郎官?” …… 经过短暂的沉寂后,人们交头接耳,嗡嗡嗡地议论开来。 安启明和伊琳娜疑惑地望向叶书槐两夫妇。薛紫荆张着大大的嘴巴,叶书槐瞪着圆溜溜的眼睛。当看到亲家投来质疑的目光时,叶书槐率先反应过来。 “紫荆,紫荆……”伸手拍拍妻子的手背,抬头看着两个叶枫,叶书槐喃喃着,“我们有两个孩儿吗?” “什么?两个孩儿?”薛紫荆回过神来,立即柳眉倒竖,怒视着叶书槐,“应该问你自己,怎么问起我来?不是你为我接生的吗?”薛紫荆怀疑丈夫对自己不忠。 叶书槐急忙赔笑脸,说道:“紫荆你是知道的,我们叶家的子孙生来都是痴情种。我姐姐为了追求姐夫,跑去北欧当了农妇;我哥哥为了娶到嫂子,宁可抛却少爷身份去山沟里教书;我对你就像枫儿对安琦一样,为了你,我不也是背井离乡,随你去了美国?”抓抓头皮,见妻子仍然不给自己好脸色,叶书槐叹了一声,“唉!紫荆,你要相信我,就像我相信你一样。我当然也记得,你只生了一个孩儿。记得枫儿出生的时候,除了瞳孔是紫色,头发是粟色,其它地方都是白色。他的皮肤白得透明,就像一团雪,不不不,更像一块水晶。哦,对了,当时天生异象,不仅花园里凋谢的花都开放了,而且天空中飘满了火红火红的枫叶,你说我们的孩儿一定是乘坐枫叶飞来的花王子。因此……” “天哪!”薛紫荆惊叫一声晕了过去。 坐在台下的亲属们乱成一团,大家有嘘长问短的,有帮忙掐虎口和人中的,也有拨打急救电话的。一见亲家母晕倒,安启明两夫妇也急忙起身奔了过去。 当看到又冒出来一个叶枫时,台上的叶枫立刻紧张起来,他一把将绮儿拉过来,护在身后,厉声说道:“你是谁?为什么要冒充我?” 原本站在台下的叶枫立刻跳到台上,大声嚷着:“你胡说!我才是叶枫,你有什么证据能证明你就是叶枫?” 两个叶枫开始唇枪舌战,都说自己是叶枫。 费尔.楠柯坐在安启明的身后,也就是第二排,是以,他看得很清楚。坐在这个角度,他只能看到这个叶枫的侧面,他发现叶枫的身体在微微颤抖,往下看,他看到洁白的西裤上有斑斑点点的血迹,继续向下,他看到裤管里有血液流出,已经滴到了银色的鞋面上。他受伤了,似乎伤得不轻,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他受伤?又哪一个才是真正的叶枫呢?琥珀色的眼睛眯了起来,右手托着下巴,左手手指轻轻地叩击着台面,费尔.楠柯陷入了沉思。 “詹姆斯,你和叶枫是同学,你们同窗四载,你总该能认出哪个是真正的叶枫吧?”洛克捅捅身旁的威廉.詹姆斯。 “啊?……唉!”原本瞪着眼睛,大开着嘴巴的威廉.詹姆斯听到洛克的问话,这才恢复常态,叹了一口气,说道,“我和叶枫的确是最铁的哥们儿,但是,大学期间我就已经有了自己的工作室,我一直住在校外,我们也都忙于各自的学业和事业,只有在某些重要的日子我们才会见面。现在,这两个叶枫站在一起,你们看,他们不仅容貌一样,穿着一样,就连高矮胖瘦都一样,我又怎么知道哪一个才是安琦的夫君?天哪!”詹姆斯惊叫一声,“枫的礼服是我那晚加班赶制的,我原本以为它是独一无二的,想不到有人竟然会设计出一模一样的礼服!一定是我的设计图纸被窃了,一定是这样的!”詹姆斯就跟失了魂一样,目光突然呆滞起来。 看了一眼几乎长得一模一样的洛克和威廉.詹姆斯,沈昊辰撇撇嘴,嘀咕了一句:“原本我还以为有两个首相公子呢,现在又有了两个叫叶枫的少爷,嗤,怪事越来越多!” 看看詹姆斯,又瞧瞧自己,洛克想笑却笑不出来,他只是在想:出现两个叶枫绝不会是巧合,一定是维尔或者方正太耍的阴谋诡计,他们企图破坏这场婚礼,也不知道楠哥有什么对策。抬起眼眸望向费尔.楠柯,见费尔.楠柯陷入沉思状,洛克不好去打扰,他只得把目光投向台上的两个叶枫。 第二百九十一章 两个新郎(下) 看着两个争吵中的叶枫,绮儿先是一片茫然,继而,黝黑如墨玉般的瞳孔骤然一亮,绮儿说道:“你们不要争吵了,我有办法能证明哪一个是我的枫哥哥。” 听到绮儿的话,两个叶枫立即停止争吵,都望向绮儿。此时,薛紫荆已经醒转过来,她也听到了绮儿的话。 薛紫荆颤微微地站起来,说道:“枫儿是我生的,难道我还分辨不出哪个是自己的儿子吗?” “伯母……我……”绮儿脸红了,心想:伯母似乎对我有想法,唉,且让伯母试一试吧,毕竟她是枫哥哥的母亲,哪有母亲认不出自己儿子的。 在叶书槐、安启明,还有伊琳娜的搀扶下,薛紫荆走上台来。 “母亲!”两个叶枫走上前去,一边一个,搀扶薛紫荆。薛紫荆站在两个叶枫中间,她拉过这个瞅瞅,又拖过那个看看。 “天哪,枫儿,你怎么受伤了?痛不痛啊?”见其中的一个叶枫额头上有伤,并且还在流血,薛紫荆立即心疼起来,她取出丝帕,抬起手臂就要擦试那片血渍。 “母亲,我今天一直都好好的,怎么会受伤呢?”另一个叶枫拉住薛紫荆的手臂说道。 “是啊,我是看着你从花车里走进教堂的,你又怎么会受伤呢!”已经抬起来的手臂又垂了下来。 “母亲,难道您忘记了,我的车驶上天桥时,又折返回去,因为我把戒指落在了寓所,我是回去取戒指的,当时您还打电话问我为什么折返,我不是告诉过您了吗?还有……” “是啊,是有这么一回事儿。可是……”望望另一个叶枫,薛紫荆糊涂了。 “母亲,我的花车坠下天桥,已经被警方拖走了。您要是不相信,打电话去警署问过李斯特。” “有这事儿?”薛紫荆一脸惊讶与质疑的神情,她看看自己的丈夫,又望望亲家。 “我问问看。”安启明拨通了警署的电话。 收起手机,安启明点点头,说道:“确有此事,李探长还说花车已经报废了,好在没有人员伤亡。” “怎么会这样?”薛紫荆一个头两个大了。看看这个,瞧瞧那个,薛紫荆心疼不已,她又取出丝帕为叶枫擦拭额头上的血液。 “母亲,一定是他与李探长串通好了。我的确是返回寓所了,而且我也取回了戒指,不信您看!”说着,另一个叶枫一招手,站在附近的一名男童走过来,把一个精致的盒子递到叶枫手中。 盒子打开了,叶枫从里面取出两枚戒指,两枚呈盛开的朱瑾花状的钻石戒指。 “是啊,的确是这两枚戒指,你给我们看过了的。”叶书槐说道,他也搞不清楚究竟哪个是自己的儿子了。 “是啊,没错,我们也见过了。”伊琳娜说道。 薛紫荆又晕菜了,她疑惑地望了一眼受伤的叶枫。 “母亲,我的车还没有驶下天桥就遭遇车祸,我受了伤,并且昏迷了许久,又怎么来得及取回戒指,一定是他先我一步取走了戒指。” “这……” “是啊,有道理。” “怎么会这样?” …… 双方父母交头接耳,他们也没了主意。 “母亲,除了被关押在警署中枪受过伤之外,从小到大我都没有受过什么严重的伤害,这个你是知道的呀?”另一个叶枫说道。 “是哦,你还说胸口上留下一道疤痕,我原本打算接你去美国治疗的,都是你父亲。书槐他说……”眼睛突然一亮,薛紫荆说道,“快,脱下你们的礼服看一看,胸口上有疤痕的一定就是我的枫儿。” 想到很快就能辨出自己的亲生儿子,薛紫荆激动不已。 两个叶枫对视一眼,皆是一脸的尴尬。他们看看绮儿,又扫视了一眼台下的亲属团,异口同声地说道:“脱就脱!” “楠哥,你在想什么?快看哪,迷底即将揭晓。”洛克扯扯费尔.楠柯的衣袖。 “啊?你说什么?”费尔.楠柯一脸的迷茫。 洛克又重复了一遍。费尔.楠柯举目向台上望去。 两个叶枫已经脱掉礼服,除去领结,开始解衬衫的钮扣。他们赤裸着上身面对大家。 “哇!”教堂里暴发出一片惊呼。 两个年轻人的上身除了胸口的两点樱红,其它地方都是一片雪白,白得呈透明状,几乎能看得清纵横交错的血管。女孩子们在心里嘀咕着:天哪!男孩子的皮肤竟然这么好,比我的还要白。只是,不知道摸上去是什么感觉,会不会很舒服,就像书中描绘的那样“滑如凝脂”?所谓的“凝脂”也不过如此吧……想着想着,某些女孩子的脸红了,她们越发的嫉妒起安琦来。 坐在远处的人们都直起身,伸长了脖子,坐在近排的人们则看了个清清楚楚,两个叶枫的胸脯上根本没有什么疤痕。 “咦?它什么时候消失了?”两个叶枫异口同声地说道,并且皆是一脸的惊讶状。 “哇!”人们又暴发出一阵惊叹。 薛紫荆尴尬不已。原本她以为儿子是自己生的,自己生的儿子自己又怎么会认不出来,但是,现在的情形是她的确分辨不出来。 薛紫荆越发的糊涂了,想了想,她又问了一些问题。比如:你的生日,父母的生日都是什么时间,你的外公外婆祖父母叫什么名字,你的小学初中好友,高中大学时的铁哥儿们都是谁等等。无论薛紫荆问什么,两个叶枫都对答如流。 薛紫荆傻眼了,她只得把求助的目光投向绮儿。那意思分明是在说:老公是你自己的,你看着办吧,挑错了可怪不得我。 “伯母一定是劳累过度,您先休息一下,让安琦试试吧!”绮儿急忙打圆场。 “唉,好吧!”薛紫荆叹了一声,她没辙了,只得又坐回“观众席”。 待两个叶枫穿好礼服,绮儿问道:“枫哥哥,还记得你说过的话吗?” “安琦想问什么尽管问。” “枫哥哥永远不会骗安琦。” 两对紫水晶般的眸子齐齐射向绮儿。 眨了眨黑葡萄般的大眼睛,绮儿说道:“小时候安琦最喜欢雪白色的朱瑾花,安琦说过,长大了要和枫哥哥在朱瑾树下举行婚礼。不知道两位枫哥哥是否还记得?” “枫哥哥当然记得。”两个叶枫异口同声地答道。 “既然这样不如我们去朱瑾树下举行婚礼吧!”绮儿转向牧师,“牧师大人,安琦请求您,希望您允许我们在朱瑾树下完成仪式。” “哦?”牧师愣怔了一下,随即说道,“您是高贵的小姐,最虔诚的信徒,圣明的神是会允许的。” “谢谢您!那么,教堂附近可有朱瑾树?” “有,有,广场旁边就有一株,只是……”牧师的脸上显出为难的神情。 “有什么不方便的吗?牧师大人无须顾忌,只管讲出来。” “不,不是的。”牧师急忙摆手,说道,“那棵朱瑾树有上千年的树龄,也已经许多年没有开过花了,并且,它的花也不是白色,而是红色。” “如此甚好。”绮儿微笑着说道,“那我们就去朱瑾树下举行仪式吧,两位枫哥哥可有异议?” “枫哥哥听安琦的。”一个叶枫说道。 受伤的叶枫踌躇了一下,随之也附和道,“枫哥哥听安琦的。” 原本困惑的眼神骤然一亮,叩击台面的手指也停止了动作。他在顾虑什么?难道他失去了令朱瑾树开花的灵力?难道他就是随我从希腊来到东南亚的那个叶枫? 两个叶枫没有同时回答绮儿的问话,虽然他们的答语前后相隔也就一两秒钟的时间,但是,费尔.楠柯却捕捉到了蛛丝马迹,他觉察出了一个叶枫的异样反应。 “那我们就出发吧!”绮儿莞而一笑。她同时拉起两个叶枫的手,轻移莲步,迈下了台阶。 台下坐着的少女们嫉妒得要命,其中自然有人暗自思忖:两个叶枫长得一模一样,根本无法区分,想必他们一定是双胞胎,这下可好了,天助本小姐,我一定要追到一个! 这个鬼丫头!精致的脸庞上漾出一个浅浅的笑容:“走,跟上他们!”费尔.楠柯低声命令道。大家站起身,混迹在亲友团里,随着众人的脚步一起向外走去。 火红的地毯在脚下延伸,一直铺到大门口,几乎有一百米。在这条通道的两旁站着手持乐器的列兵,他们穿着颜色艳丽的服装,他们是礼仪公司派来演奏结婚进行曲的。可是,仪式还没有举行完毕,人们为什么都向外走?还有新娘子,新娘子竟然牵着两个男孩的手,好像是两个新郎,天哪,他们竟然长得一模一样!某些看清男孩面孔的列兵惊讶不已,心里也颇感费解。他们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他们也很想跟出去看看,但是没有上司的命令,他们只得跟个木偶似的,定定地站着。 洛克刚迈出几步,突然感觉浑身不对劲儿,仿佛背后有一双冰冷的眼神在注视自己一样。洛克猛的一回头,于攒动的人头里,他看到了一个高大的身影。 “楠哥……”洛克拉拉费尔.楠柯的衣袖,低声说道,“我看见了方正太。” “这个一点儿都不奇怪,他是叶枫和安琦儿时的伙伴嘛。” “可是,方正太不也爱安琦吗?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心爱的女孩嫁给别人,难道他就甘心?” 费尔.楠柯侧转身来,用手点指洛克的胸口,说道:“问问你自己啊,如果你都放下了,他又怎么会放不下?” 第175节 第二百九十二章 突发日全食 洛克苦涩地笑笑,其实他心里很明白,自己对绮儿的感情从来都没有放下过,只不过总是强迫自己不去想起罢了。 见洛克一脸的不自然,费尔.楠柯拍拍他的肩膀,笑道:“放心吧,方正太绝不是你想像的那样,我了解他。” 洛克的脸刷的一下红到了脖子根儿上,脚步顿了一顿,复又抬腿向前迈去。身后传来女孩低低的议论声。 “真想不到,花王子居然还有一个兄弟,他们应该是双胞胎。云湄,等一下安琦挑选出她的夫君,还剩下一个,你不是还没有男朋友吗?你得抓紧哦,像你这样的才女很容易变成剩女的。” “嗤!”一甩黑漆漆的披肩长发,李云湄撇撇嘴,说道,“本小姐要学历有学历,要相貌有相貌,身材更是魔鬼级的,还会担心嫁不出去?跟你们说啊,叶枫还真就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他呀,温柔有余,阳刚不足。” “咯咯咯,我们的李大小姐原来是喜欢暴力男呀!” “想死啊?给我小点声儿!”纤细的手指在女伴的胳膊上狠狠地掐了一把。 “哎哟,疼死了!看似很淑女,怎么总动粗啊!”女伴白了李云湄一眼,“那你倒是说说看,喜欢什么类型的?” “是啊,说说吧!快说说!” “你快说嘛!” 女伴们催促着。 “嗯……”黑白分明的眼眸转了几转,纤指抬起,突然指向前方,李云湄压低声音,说道,“看见没有?前面的那个金发男子,他长得太像奥兰多.布卢姆了。你们也是知道的,奥兰多是我的偶像,他可是我的梦中情人耶!” “那你还等什么?快上前去搭个讪。” “今晚请他用餐。” “去跳舞。” “去看电影不是更好吗?影院里的灯一关,我们的李大小姐就可以胡作非为了!咯咯咯……” “去你的!本小姐是那样的人吗?”李云湄低斥一声,随后叹了一口气,“唉,听安琦说那位帅哥是她表哥请来的保镖,安琦还说他们是黑道上的杀手。哦,对了,他还有个绰号叫‘死神’,你听听,光这个绰号就够吓人的。还有啊,那晚的酒会上在金发帅哥的身边还有一位黑发帅哥,天哪,我从来没见过那么帅的男孩子,简直酷毙了!只是他们的眼里根本没有本小姐,哼,我猜呀,他们一定是有断袖之癖。” “真的吗?” “可惜了啊!” “管他呢,去把他抢过来!” “就是就是,我们帮你。” “对,就现在,要来他的手机号码,不停地‘骚扰’他,我就不相信他不会拜倒在我们李大小姐的石榴裙下。” …… 尽管女孩们的声音小得就像蚊子哼哼,还是被洛克一字不落地全听进耳朵里。天哪!她们竟然以为我和冥王那个……那个什么。“呼”,脸上窜起一股火苗,洛克尴尬不已。他又听到女孩轻微的足音正在向自己靠近,天哪,难道真的是来索取我的手机号码吗? 周身运力,往外一挺,洛克挤出人群,疾步向外走去,那模样给人的感觉就是“落荒而逃”。 “哎呀,金发帅哥跑了!” “是不是听到我们在议论他,害羞了?” …… 唉,这些女孩子,也真是够花痴的!费尔.楠柯在心里叹了一声,虽然少女们前面的低语他没听清,但后面的几句话他却听到了,是以,他明白了洛克“逃跑”的原因。 洛克一边“逃”,一边想:幸好冥王被我锁在花车里,否则还不得被这些女孩给绑了去? 洛克是擦着绮儿还有两个叶枫的身“逃”出的教堂。 今天的天气确实好了许多,不仅乌云散尽,就连太阳也露出了笑脸,虽然颜色有些青白,也不算温暖,但总好过细雨霏霏。 一个新娘子牵着两个新郎的手走出了教堂,礼仪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前边忙着铺地毯,他们把地毯一直铺到花车旁边,那株高大的朱瑾树下。随后,手持鲜花的少女们也跟了出来。洛克忽然觉得自己贸然闯到前面,既唐突又没有礼貌,于是,只好闪身到一边儿。 被关在花车里的冥王看到绮儿牵着两个叶枫的手翩翩而来,他惊讶不已,忍不住尖声嚷叫起来:“怎么会有两个叶枫?开门,快开门!本王要出去!”他一着急竟然忘记了说“本人”。四尾蛇听在耳中也没往心里去,只当他是醋意大发,撒起泼来。 “小哈,坐好!又不是你成亲,你凑什么热闹!”眼镜蛇命令道。 “你们……你们敢命令本王,本王会让你们好看!”冥王恶狠狠地瞪视着眼镜蛇,“砰砰砰”,他举起拳头开始敲击车门。 “哈哈哈……”四尾蛇几乎同时暴笑起来。 “老实点儿!坐下!”眼镜蛇厉声喝道,“你不过是靠着这副皮囊才得到帮主的青睐。哼,你以为你是谁呀?国王,还是首相?真是笑死人了!哈哈哈……” “你们……哼!”回敬四尾蛇一个大大的白眼之后,冥王重重地坐回沙发里,他有气没处撒,见潘瑞斯正一脸嘲笑地望着自己,冥王的火气腾地一下窜了上来。他冲上前去,揪住潘瑞斯的衣领。“啪啪”,左右开弓,冥王扇了潘瑞斯两个耳光,一边扇,他还一边恶狠狠地诅咒着,“你最好永远留在凡间,否则本王非把你关进地狱里去不可!你刺本王的那一矛,本王至今还记在心里。” “你这个疯子,胡言乱语些什么?为什么要打我?我什么时候得罪过你?”原本潘瑞斯就受伤了,捱了冥王两巴掌后,脸蛋立刻红肿起来,并且又有血液从嘴角向外涌出,他想擦又擦不得,因为手臂被捆绑着。 潘瑞斯火冒三丈,他跳起脚来,用左侧肩头撞击冥王。“嘭”,冥王被潘瑞斯撞得滚了出去,两个一起跌进过道里。 “你敢对本王无礼?!”冥王发怒了,他一翻身骑在潘瑞斯身上,抬起手臂又要扇潘瑞斯的耳光。 “小哈!你给我住手!真想不到,你疯得还挺厉害!”眼镜蛇使了个眼色,四尾蛇都奔了过来,拉胳膊的拉胳膊,扯大腿的扯大腿。他们把两个火拼的家伙给强行分隔开来。 看着灰头土脸的潘瑞斯,水蓝色的眸子里闪过一丝狡猾的笑意。 “呼”,冥王长长地出了一口恶气,他在心里偷笑着:哈哈哈!阿瑞斯,就算你是宙斯的儿子又能怎样?失去神力的你还不是一样得臣服在本王脚下。哈哈哈…… 狠狠地瞪视着冥王,潘瑞斯在心里咒骂个不停:草泥马,竟然跟老子过不去,难道上辈子欠了你的?哼,不要以为有柯老大罩着,你就可以为所欲为,迟早有一天老子要把这两巴掌连本带利还给你。 “天哪,发生了什么?”不知道是四尾蛇中的谁惊叫了一声。除了动弹不得的潘娜雅,包括潘瑞斯在内,大家都齐齐把头转向车窗。冥王更是冲到窗前,他把鼻子和眼睛都贴在了玻璃上。 在牧师的引领下,绮儿牵着两个叶枫的手走向朱瑾树,就在他们向朱瑾树靠近的时候,原本明亮的天空突然暗了下来,一大片阴影从天边滚滚而来,很快就漫延上了太阳。太阳先是呈半球形,然后变成了月牙状。大地几乎被黑暗完全笼罩了。 牧师抬头望向天空,他一边用手指在胸口划着十字,一边喃喃个不停:“上帝保佑!上帝保佑......” 天哪,是日食!洛克在心里惊叫一声,他回头望向身后,看见沈昊辰等人陪同费尔.楠柯正向门口走来。 费尔.楠柯也发觉了气象的异常,他疾步走向门外,当他迈出门口时,原本呈月牙状的光亮也消失了,黑暗完全笼罩了大地。 周围墨漆漆的一片,礼仪公司的工作人员,还有手持鲜花的少女们惊惶失措,她们见教堂里亮起灯,便纷纷退回教堂。黑暗中,牧师找不到新郎与新娘的踪影,无奈,他只得返回教堂。 shit!这种时候竟然发生日全食,想来一定不是好兆头。费尔.楠柯在心里咒骂了一句。他把沈昊辰唤过来,在其耳边嘱咐了几句。沈昊辰疾速向外奔去。 费尔.楠柯则一纵身,跃到安启明两夫妇身边。 “安叔叔,您不用担心,日食而已。您安顿好客人,务必让客人都在教堂里等候,两个叶枫的事您就交给楠柯吧,楠柯会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 “这……”安启明犹豫了一下,他的心早都乱了,即便是叱咤商场十几年的大享,东南亚著名橡胶大王又能怎样,在突然冒出两个女婿这件事上,他也一样没了主意。而眼下天生异象,也不知道是福是祸,是以,安启明的心里不免惴惴。 安启明望望叶书槐两夫妇。那两夫妇互相交换了一下眼色。 “唉!”薛紫荆叹了一声,点点头,说道,“也好。” 原本薛紫荆对费尔.楠柯颇有成见,因为她发现费尔.楠柯对绮儿的好感非同一般,但是,当两辆花车抢道的时候,她看到费尔.楠柯不顾危险纵上车顶的那一幕。当时她还在想:天哪,只听说安琦的表哥是黑社会的,却不知道他还会“飞”,简直就像武打片中的侠客,如果他和枫儿争安琦,枫儿又怎么会抢得过他? 在往教堂来的这一路上,薛紫荆一直在纠结着,想着想着,到了最后她竟也释然了,因为她看出来了,费尔.楠柯并没有阻止婚礼举行的意思,反而是在极力促成这件事,想来他们之间只是兄妹的关系吧。薛紫荆放心了,是以,她便和丈夫一起协助安启明两夫妇安慰客人,将客人们劝回教堂内。 “蝎子,你给我看住花车里的人!詹姆斯,你要盯紧两个叶枫!......”费尔.楠柯分配了任务。蝎子往花车的方向冲去,威廉.詹姆斯朝朱瑾树所在的方向飞奔。 “洛克,洛克!”费尔.楠柯扭头寻找洛克。洛克竟然不见了踪影。 第二百九十三章 凌空剪刀腿 当天色完全暗下来的时候,绮儿牵着两个叶枫的手走向右侧的朱瑾树,洛克则闪身到了左侧的花车旁,因为他听到车厢里传出“嘭嘭嘭”的砸击声。 出什么事了?该不是冥王被揍了吧?洛克急忙取出车钥匙,利用“远程遥控启动功能”,他启动了引擎,“轰”的一声,引擎启动了,跟着,车灯亮了起来。当洛克走近车门的时候,第一扇车门开了,电动侧踏板伸了出来。洛克的左脚迈了上去,他是想查看一下车内的情况。 由于天色突然黑了下来,四尾蛇不明所以,他们都离开座位,探头向车窗外望,有的已经把眼睛贴在玻璃上了。 跌倒在沙发椅上的潘瑞斯见到车门正在打开,就悄悄向外移动身体。黑曼巴也想凑到窗前去看,他侧着身,撅着屁股,一条长腿都伸到了过道上,刚好阻住潘瑞斯的去路。 潘瑞斯抬起右脚猛地扫向黑曼巴的小腿。黑曼巴猝不及防,“咚”的一声,从沙发上翻过来,仰面摔倒在地板上。黑曼巴抬起的长腿刮中了摆放在搁物架上的玫瑰花篮,“呯”,花篮倾倒,花枝脱出了大半。 “呼”,潘瑞斯越过黑曼巴向门口扑去,他是想逃离这辆车,以便脱离四尾蛇的控制,因此,他在纵起身的时候是运足了十层力量的。潘瑞斯的胳膊肘又扫中了玫瑰花束,很不幸,原本鲜艳欲滴的玫瑰花被摧残得七零八落,有的飘到沙发椅上,有的散落到地板,几枝脱落了花瓣和叶子的花枝扎进潘瑞斯的西装,很凄惨地吊在他的胳膊肘上。而此时,洛克的一只脚已经迈了上来,他也根本没有想到车内会发生如此变故。 “嘭,骨碌碌!”洛克被潘瑞斯撞得跌了出去,接连滚了几滚。洛克滚出去足足有十米远,摔得他不仅眼冒金星,就连口鼻都流出血来。 什么味道?好香!用力眨了眨金星直冒的眼睛,洛克张开眸子时,发现自己的脸上横着一枝玫瑰花。 糟糕,这家伙是要逃跑,千万不能让他得逞!一直紧盯着花车的蝎子发现纵出车门的潘瑞斯,他在心里暗叫一声,跟着身子腾空,向上跃起,“轰”,一记重拳当头砸下。听到来自脑后的风声,潘瑞斯一侧身,竟然很轻松地就躲了过去。 “fuck.you!”蝎子发怒了。“嗖”的一声,他拔出腰间的短刀,“刷刷刷”,劈、刺、撩、砍,蝎子步步紧逼。 潘瑞斯生来就很狂野彪悍,而且力量大得惊人。他一直跟着汤姆.比尔查混,与比尔查的保镖也相当熟识,在与那些保镖们切磋的过程中,潘瑞斯学得了一身好功夫。他尤其擅长“西洋拳术”和“美式踢腿功”。他可以从各种不同的角度踢击,能单脚不落连续踢击,两腿转换象双拳交替,腾空侧踹的本事也非常人能及。只是,他踢腿的幅度不是很大,动作也不算很潇洒。而费尔.楠柯的“阴阳绝命腿”却不同。费尔.楠柯的腿原本就修长,若再大幅度的伸展,高角度的旋转,连贯的踢击,再加上闪电般的速度,看起来不仅潇洒,简直妙不可言,很容易给人造成一种错觉,那就是仿佛在飞一样, 潘瑞斯被缚着双手,他无法施展“西洋拳术”,但是,他的“美式踢腿功”却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发挥。后踢、侧踢、连环踢、凌空倒踢,潘瑞斯就跟一阵旋风似的,不仅攻击迅猛,气势也相当凌厉。尽管蝎子手持短刀,却丝毫没有占到上风,反而被踢得颇显狼狈。有好几次,短刀几乎被潘瑞斯给踢得脱出手去。 一个不小心,蝎子的短刀砍中了潘瑞斯的手腕,巧的是,缚着手腕的绳索居然被砍断了。虽然手腕上鲜血直流,并且钻心般的疼痛,但是,潘瑞斯却喜上眉梢。他急忙甩掉绳索,转身欲逃。 不好!一直在暗中密切戒备的沈昊辰在心里暗叫一声,遂向上纵身,往潘瑞斯的背影追去。一个侧空翻,修长的双腿搭上潘瑞斯的肩头,用力一绞,“哎呀!”潘瑞斯惨叫一声,他被沈昊辰的“凌空剪刀腿”给生生摔翻在地。 虽然脖颈一阵刺痛,但是双腿并无大碍。一个鲤鱼打挺,潘瑞斯又翻身起来,他正想寻找肇事者,还没等他看清楚来人是谁,“砰”,蝎子已经飞起一脚踹向他的腿弯。“扑通”一声,潘瑞斯跪了下去。 蝎子立刻扑上来,反剪了潘瑞斯的双手。 沈昊辰揪着潘瑞斯的衣领,一拳砸向潘瑞斯的小腹。“嘭”“哎哟”,潘瑞斯痛苦地弓着身子,血液又一次从他的嘴角涌了出来。 “你倒是跑呀!再跑,老子把脚筋给你挑断!”沈昊辰恶狠狠地说道。“噌”的一声,他拔出了刀子。 “昊辰,住手!”费尔.楠柯厉喝一声,原本他是要赶去朱瑾树那里,洛克刚好滚过他的眼前,听到异响,一抬头,就着“凯迪拉克”的车灯,他发现沈昊辰企图“行凶”,便闪身过来,阻止了沈昊辰。 “瞧你们都干了些什么?连个人也看不住!”费尔.楠柯厉喝一声,随即沉下脸来。 “不怪他们的,是我,是我开的车门。”扯去脸上的花枝,抹了一把鼻血,揩去嘴角上的血液,洛克摇晃着爬身起来。 “你怎么会在这里?”看到洛克的狼狈相,费尔.楠柯很惊讶。 “对不起堂主,是我们失职。”随后赶来的眼镜蛇和响尾蛇一脸的尴尬,两个人急忙扭住潘瑞斯。 “柯老大?!你……你竟然玩阴的,你真让我失望!比尔会更失望!”潘瑞斯终于明白了,他狠狠地瞪视着费尔.楠柯。 一直以来,费尔.楠柯在黑道上的名声都很好,也极具影响力,几乎没有谁不敬他,潘瑞斯自然也不例外。 “想不到……哼!”潘瑞斯怒哼一声,扭转头去。一刹那间,矗立在心中的大厦一下子崩塌了。潘瑞斯鄙视起费尔.楠柯来。 突然发生的日全食已经令费尔.楠柯心生忐忑,他总感觉似乎有不祥的事情要发生,他尤其担心潘氏姐弟,他怕两位战神会恢复神力。一旦他们神识复苏,即便是有十个自己也不是对手,什么名誉啊,面子的,统统见上帝去吧。为了帮洛克和冥王逮住两位战神,费尔.楠柯也顾不了许多了,他一摆手,寒声道:“沈昊辰,把他给我看好了,如果出了差错……”。 “啊!”一声女孩凄厉的尖叫几乎撕破了耳膜。 第176节 “我唯你是问”几个字还没出口,费尔.楠柯就已经纵身跃起。冥王也早已经冲出车门,某些人急忙朝声音发出的方向狂奔。 还没跨上车的眼镜蛇、响尾蛇,还有蝎子都扭头看去。 就在这时,天空中突然洒下一片雪亮的光芒,几乎笼罩了整个广场。 人们的眼睛刚刚适应了黑暗,突然暴发的强光令大家很不舒服,有些人眼睛发花,有些人干脆闭上了眼睛,然后慢慢睁开方能适应强烈的光线。 双臂猛地一振,潘瑞斯挣脱了眼镜蛇和响尾蛇的控制,右手腕一转,咔的一声,原本脱臼的骨骼归了位。 两尾蛇被女孩的呼声吸引过去,再加上突然暴发强光,他们的眼睛发花,注意力也被分散了,是以,根本没有发觉俘虏的异常。 蝎子的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眼睛突然刺痛,他忍不住抬手揉起眼睛来。 瞅准时机,潘瑞斯抡起铁锺一样的拳头,“砰砰”闪电般侧击,分别砸向眼镜蛇和响尾蛇的额角。两尾蛇就真的像两条蛇一样软软地倒了下去。与此同时,腾空抬脚,狠狠地一记侧踹。一阵头晕目眩,蝎子被踹中头部,也倒了下去。 沈昊辰扭头望向朱瑾树,突然暴发的强烈光线刺激得他张不开眼睛。沈昊辰急忙垂下头,还没等他再次张开眼睛,身后传来几声异响。 沈昊辰猛地回头,他不回头倒好,这一回头刚好迎向潘瑞斯砸来的拳头和飞起来的脚。沈昊辰的额角被潘瑞斯的拳头击中了,同时软胁又捱了一记重踹。 “嘣嘣嘣”,沈昊辰倒退出去好几步,“噗”,一口鲜血激射而出,飞溅到了“凯迪拉克”的车灯上。 胸腔子里一阵绞痛,浑身酸软,仿佛力量都被散尽了一样。这小子的力量大得惊人,如果不是因为自己练过气功,有过十几年的武术功底,恐怕已经当场身亡。沈昊辰惊骇莫名,面色已经形同白纸。 晃晃还在刺痛的颈,甩甩被绑得有些胀痛的胳膊,“喀喀喀”,骨节一阵暴响,幽蓝得如同大海一样的眸子里突然涌起一片杀意。潘瑞斯扬起了拳头。 他是要杀死我吗?咱是中国人,就算死也要死得有骨气。咬紧牙关,忍着钻心的疼痛,沈昊辰挺直了腰板。他扭头再次望向朱瑾树,他是想在临死前再看一眼那个像神祗一样的人物。令沈昊辰无比惊讶的是,强光于一刹那间突然消失,周围又陷入一片黑暗,只有身边的“凯迪拉克”亮着灯。 “董事长……”“你在哪里”几个字还没出口,一股腥甜的气味又涌上了喉咙。眼前完全陷入黑暗。身子晃了几晃,“噗通”一声,沈昊辰栽倒在地。 潘瑞斯见状怔了怔,原本他打算将沈昊辰胖揍一顿,一看这人一点儿都不经打,他只好收起拳头。觉得不解气,他又抬腿踹了沈昊辰几脚。 抬起眼眸望望四周,潘瑞斯忍不住咒骂起来:“草泥马,这是个什么鬼日子,黑灯瞎火的,姐姐也太会选日子了!”潘瑞斯一边发泄着胸中的怒气,一边走向“凯迪拉克”。 第二百九十四章 幽灵车 车门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被锁上了。没有钥匙怎么办呢?也不知道姐姐怎么样了,我得进去看看才行。潘瑞斯走到车窗前,举起拳头就想砸烂车窗。被锁进车厢的黑曼巴和竹叶青吓坏了,他们早已经看见了潘瑞斯对沈昊辰等人“施暴”的过程,见潘瑞斯向车子走来,并举起了拳头,两个人互相使个眼色,立即歪倒在沙发椅上,抑止住呼吸,装起死来。 令人奇怪的是,既没有听到“嘭嘭嘭”的砸击声,也没有听到玻璃碎裂的声音。难道他走了?黑曼巴忍不住直起身来,他想看看潘瑞斯是不是已经走了。 当黑曼巴看到潘瑞斯出现在自己面前,并且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时,他再想装死也来不急了。潘瑞斯已经抡起了拳头。 “噗”的一声,黑曼巴的额角立刻裂开并且涌出血来,不必再费心装死,他已经晕死过去。 “你也装死是吗?不如我也打死你吧。”潘瑞斯又抡拳砸向竹叶青。额头开了朵花出来,“噗通”,竹叶青歪倒在沙发椅上,也昏死过去。 潘瑞斯坐到姐姐身边,看着姐姐凄惨的样子,他心疼不已。 “姐姐,怎么办呢?姐夫失踪了,你这个新娘也当不成了。都是费尔.楠柯,他竟然跟我玩阴的,也不知道咱们姐弟究竟怎么得罪了他。哼,我已经捉了他的手下,我把他们一个个都杀死为你报仇,你觉得怎么样啊?” 傻弟弟,杀人是要坐牢的,你可不能犯糊涂啊!潘娜雅心里着急,但她又说不出话来,只是猛地转动眼珠。 “姐姐,你是中毒了吗?为什么只转眼珠不说话?”潘瑞斯奇怪地问道。 唉!我哪知道那些坏蛋对我做了什么。潘娜雅在心里直叹气。 想了想,潘瑞斯说道:“既然姐姐的眼珠能转,不如我问你,你就用眼珠来回答。如果你同意,就转三下眼珠,如果不同意,就转一下眼珠,好吗?” 瑞斯很聪明嘛!潘娜雅很高兴。 “我杀了他们给你报仇。” 潘娜雅急忙转了一下眼珠。 姐姐不同意,那可怎么办呢?又想了想,潘瑞斯说道:“我去找柯老大要解药,让他为你解毒。” 潘娜雅急忙转了两下眼珠。 “好咧,去找柯老大!” 笨!我是让你去找汤姆.比尔查,既然他跟我们姐弟过不去,你得找比尔查调停,而不应该自投罗网呀!潘娜雅在心里抱怨着,但她说不出话,只能在心里干着急。 潘瑞斯起身欲去驾车,突然瞥见倒在沙发上的两个“死人”。 “哼,我要用你们为姐姐换解药!”潘瑞斯怒哼一声。他扫视了一眼黑曼巴和竹叶青,心想:看样子这两个人只是柯老大的保镖,那个叫昊辰的应该是个大人物,我应该把他弄上来。 潘瑞斯打开车门,下了车。外面仍然漆黑一片,并且静悄悄的,不要说费尔.楠柯了,连个鬼影子都没有。 “真他妈的诲气,狗屁日食来得可真不是时候,这让我上哪儿去找他?”潘瑞斯咒骂个不停。脚下一个趔趄,他差一点儿被绊倒,低头一瞅,是两个白种人。竟然就是扭着自己的那两个家伙。潘瑞斯气不打一处来,他抬脚踹了几记。眼镜蛇和响尾蛇还没有醒来,自然也不知道疼痛。 潘瑞斯骂骂咧咧着站起身来,刚走了没几步,“咚”的一声,额角撞上了车厢,跟着脚下又是一绊,他差点儿一屁股坐到地上。车不是在后面吗?怎么又多出来一辆?仔细一瞅,是银灰色的,哦,我明白了,这应该是叶枫和安琦的那辆花车。低头再看向地面,绊着自己的竟然是蝎子。这不是柯老大的贴身保镖吗?我要是绑了这些人去,非但救不了姐姐,没准会惹上杀身之祸,柯老大的狠毒在江湖上可是人尽皆知。 瞅了瞅两辆花车,潘瑞斯转了转眼珠。一种恶做剧的心理徒然生成。潘瑞斯一弯腰,把眼镜蛇和响尾蛇拖了起来,他抬脚上了银灰色的花车。他本想把手中的两个人也拖上车的,谁知,“噗噗”两声闷响,那两个白种人跌在了地上。 哦,想起来了,我能穿过车厢进来,他们不能。潘瑞斯打开车门,把两尾蛇拖上车,然后又把沈昊辰、蝎子、黑曼巴和竹叶青都拖进花车。为了防止他们醒来逃跑,潘瑞斯扯下安全带,把他们都捆绑在座位上。 潘瑞斯上了姐姐的花车,又坐到潘娜雅身边,说道:“姐姐你真会选日子,竟然发生日食,这狗屁日食还没完没了,到处黑漆漆的一片,连个鬼影子都没有。我看我还是去找比尔大哥吧,他跟柯老大关系最好,只要他出声,柯老大一定会给这个面子的。” 潘娜雅急忙转了三下眼珠,心想:我这个弟弟很聪明嘛!遗憾的是,潘瑞斯并没有看姐姐的眼睛,他起身坐到司机的位置上。没有钥匙怎么启动车子呢?潘瑞斯犯难了。虽然他是赛车高手,但是没有车钥匙他也一样开不走这辆庞然大物。就在潘瑞斯急得抓耳挠腮的时候,“轰”的一声,车子竟然自己启动了。 “哈哈,天助本少爷!”潘瑞斯开心得不得了,“比尔大哥,你等着,我来了!”单手一打方向盘,“呼”的一声,“凯迪拉克”窜进了黑暗。 前照灯很明亮,光线照射的范围内应该看到青金色的大理石路面,但是现在,路面呈现出黑漆漆的颜色,原本广场两旁矗立着高大的树木,现在一棵树都看不到,更看不到广场外面的公路,还有公路上原本川流不息的车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前方仍然是墨漆漆的“夜色”。潘瑞斯有点儿发慌了,他扫视了一眼“gps导航系统”。 “姐姐,gps的信号中断了,我怎么感觉有些不对劲儿,明明过去很长时间了,这条路好像长得没有尽头。日食的时间有这么长吗?” 你问我,我问谁呀?我连动都动不了,没准儿是你惹到了柯老大,被人家报复,人家把屎盘子都扣到我的头上来啦。潘娜雅在心里直抱怨弟弟。 潘瑞斯一边和姐姐说着话,一边低头向腕上的手表看去,这一看不打紧,他大吃一惊,不知道什么时候,指针停止了。 泥马,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太古怪了!潘瑞斯的心里打起鼓来。 ――――――――――――――――――――――――――― 这天上午,大西洋上,一家渔业公司的捕渔船正在海上作业,人们刚撒下网,天色突然暗了下来。大家抬头向天上望去,见到一片阴影覆上了太阳。 “是天狗吃太阳!”不知道谁喊了一句。 “哪有什么天狗?是日食。呀,还是日全食!”另一个人喊道。还没等他的话音落地,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 “听说看见天狗吃太阳会很不吉利,不行,我得回船舱去。”“叭”的一声,那人打着了打火机,摸索着往船舱里走去。 “嗤,这都什么年代了,居然还迷信。” “不理他,没读过书的就是落后!” 几个年纪稍长的蹲在甲板上,点燃了香烟,一边有滋有味地吸着,一边聊着天儿。另外几个小青年则掏出手机,上起网来。 不知过了多久,突然有人喊道:“快看,那是什么?” 顺着喊话人的手指看去,大家看到了一团疾速移动的光亮。 “嗨,真是少见多怪!不就是一艘船吗?”一个小青年埋怨起来,他正在网上泡妞,突然的喊声令他的手腕一抖,他从网上掉了下来。 小青年们开始抱怨个不停,因为他们发现网络中断了。 “不……不……对,那不是船,那是一辆汽车。”先前喊话的人声音都颤抖起来。 “你他妈的……”“眼睛长草了”几个字还没出口,爆粗口的那人霍地一下站了起来。他用手指着前方,颤声嚷着:“真的是一辆汽车,它……它在飞。” 还在吸烟聊天儿的几个人也猛地站起身来。正在抱怨的小青年们亦抬头看去。 闪亮的光线照耀着海水,使海水不仅波光粼粼,还呈现出清亮亮的颜色。在这一片水波之上悬浮着一辆长长的汽车,它的车灯都开着,这就使得它看起来像被一团光亮包裹着。汽车周身呈现出墨玉一样的颜色,车头部分似乎还飘着彩带。 “妈呀,是幽灵车!”不知谁惊叫了一声。 “天哪,它冲我们来了!” 甲板上的人们吓得屁滚尿流,反应快的立刻双手抱头,趴倒在甲板上。几个不知所措的家伙大张着嘴巴,狠瞪眼珠子,并且抖着双腿。 大家以为“幽灵车”会和渔船相撞。突然,天色骤然大亮,“倏”的一声,“幽灵车”一闪,随即消失不见了。 直到躲进船舱的那人上了甲板,朝泥塑一样的人们大吼一声:“都他妈的傻啦?该干活了!” 大家这才反应过来,于是,一边作业,一边切切私语。 “你们说,那东西究竟是什么?” “该不是撞到鬼了吧?” “要我说啊,是阎王爷娶亲,你没见到车头五颜六色吗?” “我操,你家阎王爷真会赶时髦,竟然驾着大奔儿娶老婆。” “时代发展了,阴间也跟着进步嘛!” “瞎扯吧你!” …… 听到众人的议论,先前躲进船舱的那人嘲笑起伙伴来:“怎么样,撞见鬼了吧!我就说嘛,天狗吃太阳准没好事儿,不是死人就是兵乱!” “瘪犊子!滚滚滚,滚犊子!要不是你的乌鸦嘴,老子能尿到裤子里去?” “你活该!谁让你不信我的话!” “去你妈/的,找死!”伴随着一声怒吼,猛爆粗口的家伙抬脚踹去。 “扑通”,那人跌进了海里。待冒出头来时,他的脸上覆着一块东西,他一边挥舞着手往脸上抹,一边嚷嚷着:“什么东西?我看不见了!” 几个人伸着脖子往下看,“噗通通”,他们中有两个人腿一软,一头栽倒在甲板上。 “瞧瞧你们那个熊样,越来越没出息!”爆粗口的家伙抬眼望去,赫然发现,伙伴的脸上贴着一个大大的“喜”字。“噗通”,他也栽倒下去,从此就再也没有醒来。他被吓死了。 第二百九十五章 一棵发光的树 终于,前方隐隐约约地出现了亮光,它们先是星星点点地闪烁着,继而越发的明亮。 “姐姐,终于见到市区了!”潘瑞斯兴奋不已,脚下一踩油门,加大马力向亮光处冲去。 第177节 咦?那片亮光在下方,市区怎么会在我的脚下?难道我是在空中?潘瑞斯惊得出了一身冷汗。正在他考虑是否刹车的时候,车身猛地摇晃起来,仿佛有一股强力在剧烈地撞击“凯迪拉克”。 潘瑞斯感觉自己就像身处在一艘轮船里,而此刻海面正刮着10级以上的飓风,一阵头晕目眩,“砰”的一声,潘瑞斯被抛起来,头撞在了挡风玻璃上,然后又“砰”的一声,重重落下,好在屁股底下是软的,并没感觉到疼痛,但是,额角已经火辣辣的了。 潘瑞斯没有系安全带,一直以来,他都以为自己的驾车技术是超一流的,除非是面前站着交通警察,否则他是不会系安全带的。 泥马,该不是路遇龙卷风被卷上了空中?潘瑞斯再也不敢逞强。揉了揉生疼的脑袋瓜子,他急忙扯过安全带,将自己缚在了座椅上。 “凯迪拉克”上下颠簸,如此反复了数十次。“唏哩哗啦”“呯嘭”,放置在搁物架上的女士包包、花篮、花束什么的,杂七杂八的东西滚得到处都是。终于,车身平稳下来。 潘瑞斯抬起晕呼呼的脑袋看向前方。外面一片雪亮,于耀眼的光芒之中,隐隐约约的,他看到一些模糊的影子。 泥马,这究竟是哪里?就在潘瑞斯懵懵懂懂,不知所已的时候,“砰……”“唏哩哗啦”,“凯迪拉克”的挡风玻璃被撞得粉碎。 “咝咝咝”,伴随着怪异的尖啸声,七八根细长的东西探了进来,它们以闪电般的速度缠上潘瑞斯的身体。“呼”,潘瑞斯被从车厢里拖了出去。 “姐姐,救命呀!”潘瑞斯凄厉的惨叫。很快,呼声远去了。 瑞斯,出了什么事儿?听到弟弟变了音的腔调,潘娜雅吓坏了。她听到了玻璃破碎的声音,也感觉到了危险的迫近。 该不是车子被从桥上推了下去?这些流氓可真够狠毒的!猜测终归是猜测,潘娜雅也很想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但她既动不了,也张不开口,只能死瞪着眼珠子看向车厢顶,只是,现在她连车厢顶都看不到了,因为巨大的颠簸令她从沙发上滚下来,视线被阻挡了。 挡风玻璃碎了,车厢里被强光照射得异常明亮。 潘娜雅惊恐万状,瞪大眼睛,望着头顶。视野里突然出现一个高耸的、弯曲的脖颈,在那条脖颈上有一颗尖角形的头,它左右转动着,并且发出“咝咝”的响声,然后它俯下来,凑近潘娜雅的脸庞。 这是一条蛇或者手臂一样的东西,它有绿色的光溜溜的皮肤,在它的顶端,那个类似于头或者手掌的中心处有一个三角形的眼睛。 啊!潘娜雅惨叫一声昏了过去。“咝咝咝”,响起持续的怪声,更多的蛇形手臂探进头来,它们缠住潘娜雅,“呼”的一声,也把她拖走了。 ~~~~~~~~~~~~~~~~~~~~~~~~~~~ 难道是太阳出来了?当一片光芒照亮大地的时候,安启明紧走几步,来到教堂门口。他探头向外一望,依然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难道是闪电?该不会是要下雨吧? 安启明在教堂门口徘徊了一阵儿,竖起耳朵又听了一回,外面静悄悄的,既没有光亮,也没有声响。安启明不免焦躁起来。他抬起手臂,看看腕上的手表,已经过去五分钟了,太阳还没有出来,外面也一点儿动静都没有。 “水蛟,外面太黑了,我担心会出事,你出去看看。”安启明吩咐怒水蛟。 “是!” 怒水蛟应声迈步出了教堂。四周黑漆漆的一片,什么都看不到,走着走着,耳边突然响起一个声音“到我这里来,我需要你的帮助!”那种声音听起来极其细微,似乎很遥远很遥远。 “总瓢把子,是你吗?”怒水蛟喊道。他停下来,侧着耳朵听了听,又什么都听不到,“安琦小姐,枫少爷,总瓢把子,你们在哪里?”怒水蛟呼喊着。他接连喊了三声都没有人应,周围一片静寂,静得只能听到自己的呼吸声。 由于手中没有照明工具,怒水蛟只得从身上摸出几块东西,咔巴咔巴几声,组装成了一把枪械。这是一把夜视狙击步枪。端着狙击步枪,借助红外线夜视瞄准镜,怒水蛟在黑暗中摸索前行。也不知道走了多久,隐隐约约的,视野里出现了一幢建筑物,在建筑物的旁边有一棵树木,那棵树虽然很模糊,但是很高大,并且还在发光。 怒水蛟加快脚步向建筑物奔去。走着走着,“砰”,后背一阵剧痛,怒水蛟急忙转身,“哗啦”一声,他把子弹推上膛,厉喝一声:“谁?出来!再不出来我就开枪了!” “是我!”响起一个女孩的声音。 “是安琦小姐吗?”怒水蛟惊喜地喊出声来,他看到红外线夜视镜前闪出一个婀娜的身影。 “不,我不是安琦。”女孩揿亮电筒,走近前来。 “你是……rose小姐!”当看到一对碧绿色的大眼睛时,怒水蛟很惊讶,“rose小姐,你快回教堂去吧,外面这么黑,说不定会有危险。” “我是想回教堂,可是我走了许久也没有找到教堂。” “找不到教堂?怎么会,它就在我的前面呀,不信你看。”怒水蛟抬手向前一指。他这一指,赫然发现前方漆黑一片。 “奇怪,它竟然不见了。”怒水蛟一下子怔住了。 “事情有些古怪,我已经转悠了很久,居然没有找到路。”女孩的语气疲惫而无奈。 “有这事儿?”怒水蛟越发惊讶。他抬起手腕看了看,这一看不要紧,他大吃一惊。手表的指针停止不动了。 “奇怪,真是太奇怪了!”怒水蛟喃喃着。 “那么怒叔叔,你又怎么会在这里,你应该呆在安叔叔身边的呀?”rose奇怪地问道。 “哦,我是在寻找安琦小姐和枫少爷,他们出来了很久却不见人,老爷很担心,所以让我出来找一找,怎么,你没看见他们吗?” rose摇了摇头,说道:“我也是在找他们,我有一种感觉,他们就在附近,可是很奇怪,我搜索了许久仍然找不到。他们就像凭空消失了一样。” “我记得广场两边就是车道,车道上停有许多汽车,你有没有看到汽车?” “没,没有。”rose摇摇头,“我隐约觉得好像看到过一棵树。” “一棵树?不就在那儿吗?”怒水蛟抬手指向前方,“咦,它怎么也不见了?刚才我明明看见过的,就在建筑物旁边。”怒水蛟越发的惊讶。 “我也看见过的,那棵树在发光,我就是奔着树去的,谁知撞到了你,这一撞把树也撞没了。”rose蹙紧了眉头。 “不好意思呀,rose小姐,既然这样不如我们一起找找看,黑灯瞎火的,你一个女孩子到处乱跑,万一……” “怒叔叔,你不必担心,当初在阿拉斯加受训的时候,我和搭档失散了,我一个人在冰天雪地里奔波了三天,在那种又冷又危险的严寒地带,我一个女孩子也照样挺了过来。” “呵呵,看得出来,rose小姐不是个普通的女孩呢!”怒水蛟歉意地笑笑。 两个人一边搜索前行,一边聊着天。 原本就直言快语的rose也没隐瞒,几乎竹筒倒豆子,她不仅告诉怒水蛟自己的真实身份,还把费尔.楠柯“逼死”里察德.雷的事儿也说了出来。怒水蛟惊叹不已。真想不到,总瓢把子竟然扳倒了里察德,比起老帮主来,他真的是更胜一畴呢! 抬起眸子望望rose,女孩飒爽的英姿落进眼帘。这么漂亮的小姐竟然是国际刑警,如果不是有着这样特殊的身份,她和总瓢把子倒是很般配的一对呢!正想着,脚下突然踏空,怒水蛟一个趔趄收势不住,一头向下跌去。 “怒叔叔!”rose惊呼一声,遂急忙探手抓向怒水蛟的胳膊,凭空突然生出一股强力,rose被怒水蛟拖着,两个人一齐向下坠落。 “奇怪,我怎么感觉像掉进深渊一样。”rose抓紧怒水蛟的胳膊,惊恐地问道,同时,她的心里也在想:血猎哥哥,还有安琦他们是不是也掉了进去? “难道是传说中的时空隧道?”怒水蛟也是一脸的诧异惊容。 随着下落力道的减轻,脚下踩中了实体。 “怒叔叔,快看那里!”rose惊喜地叫道。 “那棵树又出现了,还有建筑物。”怒水蛟的语气中含着兴奋,“走,过去看看,我总感觉那棵树下有人。” 两个人加快速度向前飞奔。跑着跑着,“砰”“哎哟!”传来女孩的惊叫声。 rose停下脚步,捂住额角。 “谁,出来!再不出来我开枪了!”怒水蛟厉喝一声,随之抬起枪口。虽然看不见黑暗中有什么,但是直觉告诉他,rose又被撞了。 “是我,血月。”一个高大而窈窕的身影转了出来,她身边还站着四个高大的男子。 “你们怎么会在这里?”怒水蛟很惊讶。 “唉!”血月叹了一声,说道,“情形很不妙……” “究竟出了什么事?你慢慢说。”怒水蛟说道。 “是啊,血月姐姐,我一直在安家附近,我看见你和几位帅哥上了一辆花车,想不到竟然会在这里遇见你。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啊?是不是我们已经死了,来到幽冥鬼途……”rose的语气很紧张。 “妹妹,拜托你清醒一点儿好不好?”一个略微磁性的声音响了起来。血猎翻身站了起来。 “将军,你终于醒了,情况怎么样?”血月惊喜地问道。 “嗯,有了一些眉目。” “哥哥!”当看到血猎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时,rose张大了嘴巴,“我是不是在做梦?”女孩用指甲悄悄掐了掐手臂,疼!应该不是做梦。 “你当然不是在做梦。”血猎说道。 “难道你知道失踪的人在哪里?”怒水蛟很惊讶。 “是的。”血猎说道,“我捕捉到了他们的气息,也嗅到了轻微的味道。但是以我一个人的力量根本无法到达那里,因此我才将你们引来。” 第二百九十六章 剑拔弩张 “你为什么抛下我一个人跑到这里来?还说是我的哥哥,我怀疑你是个骗子。”碧绿色的大眼睛里含怒,rose嘟起了嘴巴。 “好妹妹,不要使小性子,我不是故意抛下你不管,我是中计了。唉,我就全告诉你们吧。是这样的rose,先前我们俩藏身在教堂楼顶的时候,不是有黑衣人出现吗?那些黑衣人是血族,哦,对了,人类通常称他们为吸血鬼……” “什么?世界上真的有吸血鬼?”rose尖声嚷叫。 “岂止是有吸血鬼?妖魔神怪也都是存在的,只不过他们都有各自的生存空间。我让血月和他的族人去追踪血族,之后突然出现一个力量无比强大的血族,我担心他图谋不轨,就追了过去。追着追着,他消失了,跟着天色突然黑了下来。正当我想返回教堂的时候,却失足跌到这里来,如果我没猜错,这里应该是另外一个空间。” “不错,不知道什么原因导致日全食,在这种情况下某一处的时空隧道打开了,我们现在进入了一个未知的空间。”血月说道。 “是的,这是一个双重空间,我们处于外围,楠哥他们处于内部,我等你们来就是要借助你们的力量进入内部空间。” 俏脸上显露出疑惑的神情,rose说道:“可是,我们怎么帮助你?” 怒水蛟焦躁不已,忍不住嚷道:“年轻人,需要我们做什么你就尽管开口,我担心再拖下去总瓢把子他们会出事儿。” “好,大家坐下来,看我的动作。” 血猎率先坐了下来。然后是血月和四个大角星人。怒水蛟和rose对视一眼,两人稍一迟疑也坐了下来。 “握住你身旁人的手,心情放松,闭上眼睛,集中精神,看到了没有?那棵树。” “看到了,它好大!” “好漂亮,它在发光!” “树下有人,好像是安琦,我看到了她脑后的头纱!”rose惊叫一声,突然张开眼睛。张开眼睛的rose发现周围仍然是一片黑暗。 “妹妹!”血猎嗔怪道,“闭上眼睛,集中精神,你一张开眼睛,我们的力量就削弱了,大家又看不清了。” “哦,我明白了。”俏脸微红,rose急忙又闭上眼睛。 渐渐的,每个人的头顶都笼罩了一团光晕,而大角星人和血月的手心也在发光,随着亮度的增强,紧闭双眼的人们看得更清楚了。 那是一方黑色的天空,在那片天空下有一棵树,一棵异常高大的树,而且那棵树还在发着红与绿之光。 ~~~~~~~~~~~~~~~~~~~~~~~~~~~ 在黑暗的“夜色”中,朱瑾树的叶子绿得发亮,不错,是在发亮,就像栖落的无数萤火虫,在那些发亮的叶片中缀满了火红的朱瑾花,它们红得鲜艳而夺目。在这棵树的后面还矗立着一栋建筑物。整栋建筑都呈现出黑呼呼的颜色,既看不出造型,也睹不清真容,给人的感觉模模糊糊,亦近亦远。 洛克突觉一阵眩晕,这种场景那么熟悉,一霎那间,精神有些恍惚,他以为回到了十万年前,丛林深处的“帕珀米休斯堡”。他记得很清楚,在那株“遗忘果”树下,有一个身穿彩色衣裙的女孩,她在星光下唱歌舞蹈,他也清清楚楚的记得,那个少年,盘膝坐在树下的少年,他原本是在吹箫,可是现在,他的手里竟然拿着一把刀子,一把殷红如血的刀子。心猛地一跳,洛克顿时清醒过来。周围一片静谧,静得只听见年轻人强有力的心跳声。 “枫!”威廉.詹姆斯的一声惨呼打破了“夜晚”的静寂,他看见一个叶枫将一把刀子刺进另一个叶枫的胸口。原本就沾染了血迹的礼服霎时间晕红一片。 紫水晶般的眸子里先是闪过一丝惊讶,继而被失望与愤怒所代替:“你……你害我……是为了夺走安琦吗?”眸光越过绮儿惊恐的脸庞,望向她身后那人。 “怎么会这样?不是我,真的不是我,叶枫,你要相信我!”方正太急切地解释着,他彻底傻眼了,原本他应该留在教堂里的,由于不放心安琦,他紧跟在费尔.楠柯的身后出来了。 叶枫伸出一只手去,他想再抚摸一下女孩娇美的脸庞,可是,女孩的身影迅速模糊起来。安琦,你在哪里?为什么我的眼睛什么都看不到?这里好冷好黑……疼痛与冰冷的感觉迅速漫延上周身,浓密的睫毛覆盖了眼眸,叶枫缓缓地倒了下去。 “沙沙沙”,就像有风拂过树叶一样,满树的朱瑾花突然飞舞盘旋着飘落下来,它们纷纷扬扬,就跟飞蛾扑火一样,一齐扑向大地。很快,倒在地上的叶枫被花朵给覆盖了。 第178节 这种场景看在眼里相当诡异,人们不知所措,只是惊恐地瞪视着。 “安琦,我已经杀死了他,现在只有一个枫哥哥,你不用再为难了,跟我走吧!我会给你幸福和自由!”叶枫奔过来就欲牵起绮儿的手。 大颗大颗的泪珠从黝黑的眸子里滚落出来。绮儿被眼前的一幕吓坏了,她也没有去牵伸过来的那只手,只是用双手捂着面颊,一步一步向后退:“枫哥哥……不……枫哥哥他……”身子一软,绮儿向后倒去。一双大手扶住了绮儿的腰。 “安琦,你要相信我!我没有害叶枫,我什么都没有做过!我也根本不认识这个叶枫!”也不管女孩听没听见,方正太只是急切地解释着。 “方正太,你真卑鄙!我看错了你!” “哗啦”几声,子弹上膛,洛克将mk23对准了方正太。威廉.詹姆斯则将枪口对准了新郎,虽然他不知道哪个叶枫是真的,但他了解自己的哥儿们,自己的哥们儿生性善良,他怎么会杀人? “楠柯老弟……”看到洛克一脸的愤怒、鄙视与怀疑,方正太只得把求助的目光投向费尔.楠柯。 “洛克,收起你的枪,不许对方老板无礼。我敢保证,此事与方老板无关!”费尔.楠柯一摆手,阻止了洛克。 方正太感激地望了一眼费尔.楠柯,便没再说话,而是伸出手指,捕捉到了一朵朱瑾花。他将朱瑾花插在绮儿的发髻上,然后就垂下眸子,痴痴地凝视着女孩娇美的容颜。 “威廉,你连我都信不过吗?如果你怀疑我,大可以朝我开枪!”见威廉.詹姆斯将枪口对准了自己,紫水晶般的眸子里闪过一丝痛楚的神色。 威廉.詹姆斯和叶枫都是天才少年,两个人都是美国麻省理工大学的优等生。大学四年里,两个人的关系也是最铁,虽然他们见面不多,但总是通过网络或电话进行交流。两个人几乎无话不谈,当然了,有时候他们也会就某一问题产生激烈的争吵,但过后很快又和好如初。是以,威廉.詹姆斯还是很了解叶枫的。 “我……” 手腕抖动一下,枪口垂了下去。詹姆斯已经冷汗涔涔,他的内心在剧烈挣扎着。感情的问题最是莫名其妙,常常会令人失去理智,或许是枫太执着于爱情,担心安琦被抢走,因此才痛下杀手。可是,枫那么胆小,那么善良,他连踩死只蚂蚁都会心痛半天,他怎么可能将刀子刺向“自己”?况且那个“自己”极有可能是他的同胞兄弟。 抹了一把额头上的冷汗,威廉.詹姆斯又抬起枪口。但是,他却无法扣动板机,因为这个叶枫有着和哥们儿一模一样的面孔,他怕自己会将哥们儿误杀。 “方董事长,安琦即将是我的妻子,你这样抱着她有失礼节吧。” 俊脸含霜,丝毫不顾指向自己的枪口,叶枫一个箭步跨了过来。费尔.楠柯一闪身挡在叶枫面前,厉声喝道:“站住!如果我没猜错,你应该是血族吧!”话音未落,“啪”的一声,费尔.楠柯揿下变形手机的按键,“咔咔咔”几声异响,也就一眨眼的功夫,一把超豪华的手枪出现在费尔.楠柯的手里,并且指向叶枫的头。 原本费尔.楠柯在观察两个叶枫,他的眼睛几乎没有离开过那两个身影,由于沈昊辰“持刀行凶”,欲挑断潘瑞斯的脚筋,他一分神,结果一个叶枫就倒进了血泊。当费尔.楠柯瞥见露在花瓣外面的一段刀柄时,脸色立刻一变。这段刀炳相当怪异,它的周围旋转浮动着金红色的印符文,这种印符文是“血符咒”,在十万年前的那场宴会上,他亲眼看到塞亚施展过,它们曾经化身成血色的蝙蝠,并且凶猛地攻击大家。 此刻,那些印符文就像活的一样,它们在吸食朱瑾花的灵气,是以,朱瑾花扑天盖地般投身下来,而树下的人们则全被笼罩在了花雨当中。此情此景美奂绝仑,而场中的气氛却是剑拔弩张。 “正太兄,麻烦你照顾好安琦。蝎子、沈昊辰,送他们回教堂!”费尔.楠柯命令道。 蝎子竟然没有出声,沈昊辰也没有回应。 “没听见我的命令吗?”费尔.楠柯怒道。 瞅了一眼黑呼呼的“夜色”,还有那栋亦远亦近的建筑物,金色的眸子里闪过一丝惊恐的神色。 “楠哥,他们好像不在。”威廉.詹姆斯应道。 “楠哥,如果我没猜错,我们是被困在结界里了。”洛克挨近费尔.楠柯,低声说道。 shit!费尔.楠柯在心里咒骂着。我明白了,蝎子习惯于跟在我身边,他不会离开太远,既然蝎子和沈昊辰都不在,这就说明此刻我与他们身处两个空间,而跟在我身边的这些人极有可能不是人类。方正太,难道方正太也不是人类?费尔.楠柯再一次陷入困惑。 “沙沙沙”,周围响起轻微的脚步声。猛地抬起眼眸,费尔.楠柯厉声道:“维尔,出来吧!你一直躲在黑暗中是不敢面对我吗?如此作为岂不有损暗夜帝国亲王的称号?”费尔.楠柯一边用“高能电磁枪”指着叶枫的头,一边密切注视着周围的动静。 第二百九十七章 上好的甜品 “嘿嘿嘿!米勒亲王,其实我早就怀疑是你,只不过我还没有确凿的证据,想不到你竟然自己承认了。”伴随着冷笑,突然响起一个阴沉、狠厉,而又略微沙哑的声音。 维尔从黑暗中现身出来。在他的身后是一群黑衣人,起码有二三十个。那些人劲装疾服,腰中佩刀,手持弩枪。黑衣人迅速包抄上来,把大家围在当中。 当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时,陷入痴迷状态的方正太猛地抬起头来。 “塞维!你……”方正太万分惊讶,虽然他没听懂两个人的话,但是直觉告诉他,塞维和自己的义弟有过结,而且还不是一般的过结。 维尔冷冷地说道:“方董事长,感谢你收留我,你的情义我会铭记在心。很遗憾地告诉你,我不叫塞维,我的名字叫维尔。这些人都是我的敌人,他们必须得死!我知道,你爱安琦,原本安琦也是要死的,念在你我相识一场,你于我又有恩,我就网开一面,你带她走吧。” “不可以!”叶枫嘶声嚷道,“你答应过我,你说杀死假叶枫就放我和安琦走,让我们远离这个事非之地,去过属于我们的世外桃源生活。你是血族亲王,你怎么可以违背自己的誓言?” “闭嘴!”维尔厉声喝道,“你太幼稚了,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两个叶枫,我也不管有几个叶枫,我只知道杀死丽莎你也有份儿,因此,你也得死!” “你骗我!你骗了我!”紫水晶般的眸子里溢满了泪水,叶枫转向费尔.楠柯,“楠哥,你以飞鲸帮帮主的名义向我保证过,你说会把事情查个水落石出,你还说会还我花王子的身份,难道你也要食言吗?” 维尔和叶枫的对话令费尔.楠柯大吃一惊,没错,自己是说过这样的话,是在安叔叔家的酒会上,在那晚的花园里。 问题出在哪儿,到底出在哪儿?究竟谁才是真正的花王子?难道眼前的这个叶枫才是从希腊随我来东南亚的那个?在卫城宾馆的时候他突然犯病,难道是中了血毒?费尔.楠柯糊涂了,原本他以为这个叶枫是维尔找人冒充的,现在的情形让他又摸不着北了,他只好调转“高能电磁枪”,将枪口指向维尔。 “维尔!”洛克厉声斥道,“米迦收留你三千年,你还不是一样背叛了他,你根本没有资格提‘情义’二字!”洛克万分恼怒,一刹那间,他忘记自己失去神力。“呯”,洛克扣动板机,他只想把这个忘恩负义的魔鬼送进地狱。 猩红如兽类的妖瞳暴发出一片摄人魂魄的寒芒。 “桀桀桀!”维尔怪笑一声,一抬手,他把那颗射向自己的枪弹捏在了指中,只一捻,一堆粉屑从指缝间飞散出去。 我这不是犯傻么?他根本不是人类,普通枪弹又怎么奈何得了他?“啪”,丢下手中的mk23,洛克往腰里摸去,他是在找变形手机。 “想必你就是魔王子了,怎么,你也是穿越过来的?竟然使用起人类的破枪,想来是失去魔力了吧。真是笑死人!”嘴角勾起一抹轻蔑的笑意,维尔厉喝一声,“把他带过来!” 两名黑衣人押着冥王过来了。洛克暗叫一声:糟糕!冥王是怎么溜出来的?一定是我方才开启车门时……洛克后悔不迭。他急忙摸出变形手机,一揿按键,“咔咔咔”,一阵异响,一把华光闪烁的手枪出现在洛克的手里。 当洛克抬起枪口时,立刻呆若木鸡,他连动都不敢动了。维尔已经将刀子横在了冥王的脖颈上。这把刀子竟然与刺死叶枫的那把一模一样,不仅周身殷红如血,就连锋刃上都浮动着金红色的印符文。 “嘿嘿嘿!”维尔冷笑着,“把你们的吸血枪扔过来,否则我就先杀了他。” 瞟了一眼费尔.楠柯,见费尔.楠柯用眼神给了自己暗示,洛克急忙说道:“好,给,我给。你不要乱来啊,他只不过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类,于你也根本没有任何威胁。”洛克小心翼翼地上前一步,“啪”的一声,他丢出自己的“高能电磁枪”。 “啪”,又是一声响,费尔.楠柯也将“高能电磁枪”丢了出去。两名黑衣人一扬手,甩出了“勾抓”。两把“高能电磁枪”被抓起来之后,落入黑衣人手中。 “楠哥,救命!本人还不想回去啊!”就在此时,冥王喊叫起来,他一边嚷叫,一边挣扎。虽然只挣扎了一下,但就这样一个小小的动作,致使锋利的刀刃划破了雪白的肌肤。一条金色的血线呈现出来。 “哎哟,疼!”冥王蹙紧眉头。 异常芬芳的血液味道弥漫开来。维尔突然俯下头,开始舔舐冥王颈上的血液。 “救命!非礼呀!”冥王惊叫一声,眼睛一翻,他昏倒在维尔的怀里。 汗毛一根根竖立起来,所有人的眼珠都停止了转动。在大家看来,维尔已经不是人了,而是一头嗜血的妖兽。 威廉.詹姆斯吓得瑟瑟发抖,不知不觉间,他将枪口调转,指向了维尔。 手指抹向冥王的颈,维尔将沾染上血液的手指放进嘴巴,舔舐干净。 “啧啧啧,真是上好的甜品!不仅美味,颜色也相当诱人!”嘴角勾起一抹满意的笑容,左手持刀,右手突然扳起冥王的头,维尔欲割断冥王的喉咙。 洛克吓得差点儿傻掉了,他的手颤抖着,脚也已经发软。 “塞维,住手!”方正太大吼一声,虽然他也知道自己已经无权命令人家,但潜意识里他还当维尔就是自己的保镖。只是话一出口,方正太又后怕不已。想不到,自己堂堂一介集团公司总裁,竟然跟传说中的“吸血鬼”共处一室,并且一伴就是三年。当方正太突然惊觉时,他吓得出了一身冷汗。 抬起血红的眸子,扫视了一眼方正太。维尔冷冷地说道:“方董事长,你怎么还不走?万一我改变主意,到那时就算是你求我,我都不会再给你机会。” 看了一眼心上人,又望向费尔.楠柯,方正太幽幽地叹了一声:“唉,不管是儿女之情,还是兄弟之谊,于我都是一样重要,我又怎能离开?安琦,不管发生什么我都会陪在你的身边。” 听到方正太的话,原本要冲上去夺下绮儿的叶枫怔了一怔,紧攥着的拳头也松开了。叶枫转过身去,望向朱瑾树下的叶枫。朱瑾花仍然纷纷扬扬地飘洒着,仿佛永远都落不完一样,它们将那具尸体覆盖了个严严实实,并且逐渐堆高,看起来就像一座花坟一样,不仅红得刺目,而且相当诡异。 “我做了什么?我都做了些什么?”叶枫喃喃着。他痛悔不已。 就在维尔抬起眸子的一刹那,“嗖”的一声,一道金色的闪电破空而出。“无影鬼索”搭上了刀柄。脚下扎紧马步,双手紧握,周身运力,费尔.楠柯抓着“鬼索”,他企图夺下维尔手中的刀子。奇怪的是,那把刀就像生了根一样丝毫未动。 抬起殷红如血的眸子,维尔嘲弄道:“米勒亲王,你怎么不施展玄冰术了?想必你也转世成人类,失去了此种能力吧。桀桀桀!”维尔笑得很残忍,轻轻一勾动手指,“咻”的一声,金芒拖曳起一朵雪白的莲花,一股巨大的力量牵引着费尔.楠柯的身体向前飞去。“嘭”,费尔.楠柯撞到了树干上。 “楠哥!”洛克和威廉.詹姆斯,包括叶枫在内,几乎同时惊呼出声。 眼前一阵金星乱冒,剧烈的撞击力令费尔.楠柯差一点儿昏厥。 维尔将手腕一抖,原本浮动在“血符刃”周身的金红色印符文飞了起来,它们附上了“无影鬼索”。金色的索链突然变成了赤红色,“刷”的一声,“无影鬼索”缠上费尔.楠柯的腰,“哗啦啦”响声不绝,“血符刃”旋转着,将“无影鬼索”缠绕起来。一抬手,“呼”的一声,维尔将费尔.楠柯拖到面前。他左手持刀,扣着冥王肩膀,右手锁住费尔.楠柯的喉咙。 努力集中精神,费尔.楠柯想控制自己的“鬼索”,他越是想集中精神,头脑就越发的胀痛,甚至连呼吸都困难起来。他施展内力,欲挣脱这只手,却感觉浑身软绵绵的。为什么我的内力施展不出来?这只手的力量好大,他是要将我扼死吗? 看到这双充满恨意的血瞳,费尔.楠柯生凭第一次感到了恐惧。 维尔阴恻恻地一笑:“米勒亲王,不,修罗王子,十万年前,当我化身成吸血兽的时候,我就已经对你实施了初拥仪式……” 琥珀色的眸子张得大大的,费尔.楠柯瞪视着这对血瞳,他怎么都不愿意相信。 “王子殿下,你很惊讶是吗?”嘴角勾起一个弧度,那是一丝残忍加嘲讽的笑意,“你当然不会想到,在那片麦田里袭击你的人就是我。还有你更想不到的,暗夜帝国真正的亲王——米勒,他的血液也是被我吸食光的。想不到你我如此有缘,你重生之后竟然占据了米勒的身体。啧啧啧,你现在的身体还像从前那样冰冷,味道也是一样的芬芳。想必你的血液也是极其美味,不如……我再将你初拥一次?” 想不到,十万年前令我中了血毒的竟然就是维尔,唉,怪谁呢?能怪米迦吗?他那么善良!要怪只能怪自己,谁让自己瞎了眼,引狼入室呢! 第二百九十八章 让我初拥了你吧 “你……还是杀了我吧,我……宁可……死……也不要……成为……血……族。”琥珀色的眸子黯淡下去,费尔.楠柯合上眼帘。 “桀桀桀!”维尔怪笑一声,“你想死?哪有那么容易!想当初丽莎不惜忍受血毒的折磨,宁愿放弃吸食人类的血液,都是为了你!可是你呢?你又是怎么对待她的?” 维尔怒吼着:“你把全部心思都放在米迦的身上,而根本不想分一点儿给丽莎,你以为我不知道吗?都是因为他!”左掌用力一推,维尔把冥王推向身后的黑衣人,他用刀尖指着洛克,恶狠狠地说道,“你把米迦当成了他,你的金甲武官!”哈哈哈,维尔狂笑着,“可惜他已经失去了魔力,成为一个废物,我看你还怎么护着他!” 是的,我是一个废物,我只会给大家带来厄运。心猛地一阵抽痛,洛克紧咬着嘴唇,垂下头去。 维尔的右手扣得愈发紧致,费尔.楠柯痛得蹙紧眉头,“喀喀喀”,他甚至产生了幻听,感觉自己的喉咙就像被掐断了一样。 维尔瞪视着洛克,又对着费尔.楠柯嘶声吼叫:“你们当着我的面杀死了丽莎,还有塞亚、杰斯和伦萨,现在十二使魔就剩下我一个人,你们知不知道?我有多寂寞,多痛苦!” 左手轻轻一扯,维尔将费尔.楠柯拉到自己面前,两个人几乎是鼻尖碰着鼻尖了。一股冷香钻进鼻孔,甜甜的带着醇酒的味道,青涩的,带着花的香味。维尔翕动了几下鼻子,不知不觉间,垂下了眼眸。 这张精致的脸孔令维尔暴怒的情绪平复下来。看着看着,血红色的眸子迷离起来,维尔一脸陶醉的说道:“喔,好香!米勒亲王,我知道,你当惯了老大,你很想罩着那些人,但是现在你是人类之身,就凭这副孱弱的身体,你怎么保护他们?还是乖乖地让我初拥了你吧,只有成为血族,你才会具备和我一样强大的实力,你也才有资格和我斗!” 瞳孔急剧放大,原本就殷红如血的眸子红得越发妖娆。维尔的嘴角伸出两颗牙齿,并且在迅速抽长。 “啊!”周围响起一片惊呼声。刚刚醒转过来的绮儿瞥见这一幕,身子一软,又倒了下去。 方正太揽着绮儿的纤腰,扭转头,他不敢看即将发生的血腥一幕。虽然只是无意识的一个动作,不巧的是,他的脸庞刚好埋进女孩高耸的两峰之间。女孩异常芬芳的体香钻进鼻孔,侵入五脏六腑,原本异常疼痛的心口竟然不疼了。 抬起眼眸,看向怀中心仪的女孩,方正太的脸上绽开一个满足的笑容。安绮,你就是我的女神!只要能这样拥着你,就算让我立刻死去,我也知足了。 紧攥的双拳握紧,再握紧,紧得仿佛能把自己的骨头捏碎,心口一阵剧烈地抽痛,叶枫脸色惨白,他愣怔在那里,然后慢慢张开两手,因为太过于用力,掌心已经被指甲掐出红色的印记。 叶枫看着自己的手出神。这双手曾经拥抱过安琦,也曾经抚摸过安琦的秀发,可是现在,这双手上沾满了血液,那是另一个叶枫的血液。我已经成为血族,我也是杀人凶手,我不配,我不配再爱安琦。紫水晶般的眸子里浮起一片闪亮的星子,两行泪珠顺着脸颊扑簌簌地滚落下来。 再次紧攥双手,想握住什么,却什么都没有握到。手心是空的,心也是空的,那种空荡荡的感觉好像世间的一切都已经弃自己而去…… ※※※※※※※※※※※※※※※※※※※※※※※※※ 在大角星人和身怀异能的人类相助下,潜伏于血猎体内的妖力释放了出来。血猎的周身被笼罩在能量波中,“夭”也绽放出了异彩。 “准备进入内部空间,听我号令,一二三,起跳!”血猎话音一落,大家同时向上纵身。 第179节 眼前突然绽放出一片红光,“嘭”的一声巨响,大家被弹了回来。 “为什么会这样?”血月很惊讶。 “是啊,从来没遇到过这种情况。” “好像有一堵看不见的墙壁挡在面前。” “真奇怪!” …… 大角星人们低声议论着,他们安然无恙。怒水蛟和rose却受了伤,两个人跌坐在地上半天没爬起来。 “想不到身处未来世界中的维尔,魔力不仅没有消失,反而具备了与神祗同等的能力,他已经在内部空间布下了结界。”血猎的眉毛拧成了疙瘩。 “结界是什么?”rose奇怪地问道。 “所谓的结界就是一种无形的能量波,虽然看不见,摸不着,却又真真实实地存在。”血猎说道。 “怎么办?将军有能力破解吗?”细长的丹凤眼望向血猎,那种眼神满含着温情和担忧。 “如果大哥能恢复神力就好了,可是他生成了凡人,估计现在的处境也很危险。”血猎垂下眼眸。 “我有办法进入内部空间。”黑暗里突然响起一个沉闷的声音。 一股异样的气味钻进鼻孔。不好,是野兽!血猎倏地一下腾起身。“刷”,戴着金属护套的五指猛然张开,向黑暗中闪烁着绿光之处抓去。 “嗞嗞嗞”,金属护套闪烁起一片绿莹莹的火花,血猎的身体猛地一阵抽搐,“啊!”“砰”,血猎惨叫一声,飞跌出去。大家再一看,血猎那只戴着金属护套的手上冒起了一股青烟。 “将军,你怎么样?”血月急忙扶起血猎。 血猎摆摆手,说道:“并无大碍,只是感觉周身酥麻,就像是被电流击中了一样。” “你是谁?出来!” “再不出来我就开枪了!” “哗啦”一声,怒水蛟和rose同时转身,两个人一个抬起枪口,一个将子弹推上膛。 “是我,我没有恶意。我只是想帮助你们。”一个高大且粗壮的身影从黑暗中转了出来。 当一颗尖角形的大脑袋出现在视野里时,大家吓了一跳。尤其是怒水蛟和rose,两个人的心脏于一瞬间突然停止了跳动。他们只是从电视里看到过一些妖魔鬼怪的形象,当真有一个鬼怪一样的家伙出现在面前时,不免倒抽了一口凉气。 血猎跃起身来,意欲再次发动攻击,因为他发现眼前的怪物就是从蓝威卡逃出去的那头野兽,当时自己追踪它时,曾经撕去它肩膀上的一块皮肉,想不到它会出现在这里,竟然还会讲话。 “将军,住手!它真的没有恶意。”血月急忙拦住血猎。 “你认得它?”血猎很惊讶。 “嗯。”血月点点头,说道,“它来自古天龙星座,是爬行族的一个分支,蜥蜴人。” “爬行族?蜥蜴人!” “天龙座?外星人!” 怒水蛟和rose面面相觑。然后慢慢放下高举的枪。 “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血月很惊讶。 “我感应到了异常强大的能量波动,于是就朝这儿来了。” “那你的伤好了吗?” 金色的片状瞳仁转了转,蜥蜴人说道:“那得要感谢哈比星人,他送给我的药物很神奇,我的伤口已经完全愈合了。” “可是,你怎么突然讲起话来?”血月奇怪地问道。因为她记得昨晚在花园里的时候,是通过心灵对话的方式和蜥蜴人进行交流的。 血猎诧异地望了一眼血月,心想:原来它就是蜥蜴人,可是,血月又怎么会认识蜥蜴人呢?哦,想起来了,大哥说过,蜥蜴人是天狼星人制造出来的,而大角星人和天狼星人又交往密切,想必他们早就熟识,只是,这蜥蜴人也太丑了,哪里又像人呢。 蜥蜴人说道:“其实,原本我是会讲话的,当我的同类都死了以后,没有族人和我交流,渐渐的,我的声带退化,发不出声音了。当我遇到天琴星人和哈比星人之后,我想要讲话的愿望很强烈,不知不觉中,我的声带又恢复正常,于是,我便能讲话了。” 原来是这样。血月相信了,因为她知道,某些地外星人是具备特殊能力的。 “好家伙,你真是够丑样的!”看着蜥蜴人周身覆盖的鳞甲,还有怪异的尾巴,血猎忍不住嘲笑起来。 尖角形的大脑袋偏向血猎,金色的片状瞳仁转了转,蜥蜴人不解地说道:“我是爬行族中最英俊的王子,我……” 血猎捂着嘴巴,强忍着没让自己笑出声来,他急忙摆摆手,打断蜥蜴人:“好好好,英俊的王子,那么请你快说说吧,你有什么办法让大家进入内部空间?那个哈比星人可危在旦夕呢!” 蜥蜴人说道:“你的灵魂能量体还没有完全发挥作用,而我的异能也被封闭着,让我们大家再试一次吧!将大家的灵魂能量发挥出来,并且集中到一起就应该能打开封闭的空间。” “好!”听了蜥蜴人的话血猎信心倍增。 “把你的剑拿过来!”蜥蜴人说道。 闪烁着华光的“夭”被放到蜥蜴人的掌心。 “把你们的手掌放上来。”蜥蜴人又说道。 大家依次把手掌放了上去,rose的手掌最小,是以,她把自己的手掌放在了最上面。 “闭上眼睛,集中精神!放松,放松!”蜥蜴人继续说道。 大家又照着做了。感觉上好像过了十分钟的时间,蜥蜴人说道:“可以张开眼睛了。” 当大家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的手掌都变成了透明的颜色,不,不是手掌,而是“夭”,除了剑柄,“夭”周身都变成了透明的颜色,它看起来就像是由水晶铸成的一样。 大家惊讶不已。 “你们是身怀异能的人类,你们的身体内所蕴藏的能量将周围的能量都吸附了过来,这些能量都转移到了这把剑上,而剑气又把它们凝聚成了更强大的力量,应该能够打开内部空间。”说着,蜥蜴人把“夭”递回给血猎。 血猎持剑跃起,向着面前的隐形墙壁劈去。“呼”,“夭”带动起巨大的风声,令两个女子的长发都飘飞起来。 “轰”,眼前突然暴发出一片强光,就像夜空中炸开的璀灿烟花,一种殷红如血的能量团破碎并且散了开去。 “成功了!走!”血猎兴奋不已,手持晶光闪烁的“夭”,血猎带领大家闯进内部空间。 第二百九十九章 恶心的三角眼 身体里就像有万千蚁虫在啮咬,头更是痛得欲裂,就连血管仿佛都被刺穿了一样。啊啊啊!潘瑞斯凄厉的惨叫。但是,他只能在心里叫,因为发不出声音。 潘娜雅已经苏醒过来,她惊讶地发现自己正躺在“床”上,身上穿的婚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套银色的连体服。我这是在哪里?是谁,究竟是谁碰了本小姐的身子?混蛋,流氓,本小姐绝饶不了你!潘娜雅咒骂着,企图挣扎。她不挣扎倒好,这一挣扎,周身都剧痛起来,就像有无数根隐形的钢针,它们猛地往身体里戳,往血液里钻,仿佛细胞都被撕碎了一样。啊啊啊!潘娜雅惨叫着昏了过去。 “咝咝咝”,响起一阵怪声。一个尖细的声音说道:“主人,这两个生物长相很怪异,他们体内潜藏的能量相当强大,看起来很像某种人类,说不定就是您要找的人。” 坐在巨型水晶屏幕前的人抬起头来,当看到容器内剧烈纠缠搏斗的光波时,那人猛地站起身来。 “‘能量抽取器’竟然抽取不到他们的灵魂,想必他们不是普通的生物,停止能量抽取,我倒要看看他们是不是我要找的人类。” “是,主人!”尖细的声音应道。 一阵剧烈的抽痛过后,周身忽然舒爽起来,有种轻飘飘的感觉漫延上四肢。 “唔!”潘娜雅呻吟一声,她感觉到有一只温柔的手正在摩挲自己的脸颊,那种感觉虽然冰冷,却很舒适。潘娜雅张开了眼睛。 “天哪,什么东西?”潘娜雅惊叫一声。她看到了一个三角形的眼睛,好在已经不是第一次看到,似乎有了抵抗力,潘娜雅并没有晕过去,她只是拼命地瑟缩身体,想躲开这个恶心的东西。 “咝咝咝”,三角眼发出怪声,并且邪异地一笑,它用英语说道,“丑陋的公主,你太奇怪了,我真的好讨厌你!” “你竟然会说人话,那为什么不长成人的样子?竟然还说本小姐丑陋,你给我滚开!恶心的东西!”潘娜雅尖声嚷叫。如果不是因为周身都动弹不得,她早一脚踹上去,把那个三角眼踩个稀巴烂。 “咝!”三角眼怪叫一声,将脖颈猛地扬起,就像一条蛇一样,忽地俯冲下来,再次贴向潘娜雅的脸庞,三角形的眼睛中间那条红线还闪了几闪。 天哪!这到底是什么怪物?毛骨一阵悚然,潘娜雅猛地闭上眼睛。 “够了!连人类的语言都讲不清楚,还想调戏人家?给我滚到一边儿去!” “是,主人!”脖颈迅速缩短,三角眼狼狈地“滚”到一边儿,恢复了原状,是一个有着两条腿,八条手臂,一根长脖颈,一个尖角头,一只三角眼的蛇形人。 那人移步到床前,扫视了一眼潘娜雅,又望向潘瑞斯。 “叽哩咕噜”“咝咝咝”,发出两种怪声,是那人在和三角眼交谈。 “嗯,是一男一女,女的漂亮,男的英俊,应该是我们要找的人类。” “主人,主人!”三角眼点头哈腰,急忙凑过来,脖颈猛地伸长,它将眼睛附在那人耳边说道,“既然他们就是哈比星族的王子和公主,那他们一定知道磁欧石的下落。我们已经绑架了他们,不如逼问出磁欧石的下落,一旦磁欧石被我们找到,您就不用再听候别人差遣,说不定还能……” “闭嘴!”那人猛地打断三角眼,厉声说道,“这不叫绑架,叫缉拿!连句人话都不会讲,还不给我滚到一边儿去!” “是是是!”三角眼吓得又缩起脖子,“滚”到了一边儿。 “出了什么事儿?犯得着跟一个奴隶生气吗?”响起一个清脆稚嫩而又颇具嘲弄的声音。 “弟弟,你终于睡醒了,太好了!你快来看,我捉到了两个人类,不知道是不是我们要找的人。” “哦?让我看看。”清脆的声音再次响起。 听到移近的脚步声,潘娜雅慢慢地睁开眼睛,她想活动一下手脚,浑身却软绵绵的,感觉就像被抽空了一样。正诧异间,她看到了两个高大的人。他们一个裹在黑色的铠甲里,一个裹在红色的铠甲里,他们的脸上也罩着同种颜色的面具。这两个人浑身被遮得严严实实,只有隐藏在网状眼罩后面的眼睛闪耀着同一种颜色——金色。 灰色的眸子里闪过一丝疑惑,潘娜雅仔细地打量着面前的人,说道:“你们是铠甲勇士?蜘蛛侠?还是……奥……托……曼?” “不,姐姐,他们应该是变形金刚,我最崇拜威震天了!”潘瑞斯已经醒过来,他兴奋地嚷嚷着,“我们是不是穿越到动漫世界中来了?” “嗤,有这么小的变形金刚吗?他们的个头儿看起来跟我们差不多。”潘娜雅嘲笑弟弟。 “是他们变小了,还是我们变大了?”潘瑞斯一脸的惊讶。 听到两姐弟的议论,两个铠甲人对视一眼,皆是一脸的疑惑。 “木里巴巴,调出他们的档案来看一看,我怎么觉得不像是我们要找的人。” “是,主人!”三角眼应声立刻扬起脖颈,同时,它的手臂也在伸长。那些手臂落在巨型水晶屏幕的操控台上。“噼哩叭啦”,三角眼飞快地操纵着。很快,屏幕上出现了两个人的肖像。 两个铠甲人望向容器里的两个人,又看看水晶屏幕。然后都摇摇头。其中一个叹息一声:“唉,搞错了,他们不是我们要找的人。放了,放了吧,留着他们也没用。” “放了?嘿嘿嘿。”那个清脆的声音诡异地一笑,“哥哥,你有了一个奴隶,而我还没有呢,不如……” 两个铠甲人嘁嘁咕咕了一阵子,然后一起大笑。桀桀桀的怪笑声在广阔的空间里回响,听起来格外瘆得慌。两姐弟听得周身生出了一层粟粒。 再次瞥了一眼自己躺身的“床”,潘娜雅惊出了一身冷汗。她看到自己身处在一个类似于玻璃制成的器皿当中。这哪里是床,明明就是一个容器。天哪,该不会是要拿本小姐做实验吧?潘娜雅朝弟弟使了个眼色,潘瑞斯立即会意,他运起周身力量,猛地向上纵身。“嗞嗞嗞”,容器壁上蓝光闪烁,“啊!”“砰”,潘瑞斯惨叫一声,重重地跌落下来,周身抽搐了几下,头一歪,“死”了。 “瑞斯!”潘娜雅惊呼一声,跟着破口大骂,“你们两个混蛋,到底想做什么?本小姐绝不会放过你们!” “哥哥,他们的态度很不友好,我看,不如动手吧。”那个清脆的,不怀好意的声音又响了起来。 “木里巴巴,启动‘能量抽取器’,把信号调到最大。” “是,主人!” 第180节 “嗞嗞嗞”,响声不断,数道粗大的、幽蓝森森的光线穿过容器壁,射了进来。看着噼叭作响,如同蛇一样在自己头顶闪烁并扭曲纠缠的光线,潘娜雅吓得周身发抖,忍不住颤声嚷道:“你们……你们到底想怎样?” 完全不理会潘娜雅的反应,清脆与浑厚的声音相互交叠,两个铠甲人逐一下着命令。 “剥夺现有视力,提升1000倍!” “速度提升1000倍!” “抗打击力提升1000倍!” “破坏与攻击力提升1000倍!” …… 三角眼的八只手臂同时忙活,它噼哩叭啦地操纵着仪器按键。那些悬在头顶的蓝色光线倏地一声,一齐钻进两姐弟的脑袋里。 “啊!”头顶一阵钻心的疼痛,眼前突然陷入漆黑,潘娜雅惨叫一声昏死过去。已经陷入昏迷状态的潘瑞斯并没有发出声音,但是,他的四肢却在不停地抽搐。 “剥夺记忆组,信息重置!” …… 随着命令的发出,蓝光频繁闪烁,容器开始旋转起来,一串串形状怪异的字符从容器里逸了出来,它们落进铠甲人的眼帘,变成了一幅幅虚拟的光影画面。 “细胞分离……” 浑厚的声音又响了起来。 “等等!”那个清脆的声音急忙叫道,“哥哥,你快看,这些是什么?”红色铠甲人伸出左手,“刷”,从他的掌心射出一束红色的光线,那些光线射在某些画面上,那些画面便定格在他们的眼前。 黑甲人停止下命令,开始欣赏那些画面。画面上呈现出千奇百怪的各色人物和场景。这些画面激起了两兄弟的兴趣。由于画面很多,有些重叠起来,压住半面或一角,为了看得更清楚,铠甲人命令三角眼把从两姐弟头脑中剥离出来的“记忆信息组”收集起来,储存进主控中心,并还原在水晶屏幕上。 “他们叫潘瑞斯和潘娜雅,啧啧啧,他们好奇怪!竟然还在使用最原始的金属枪械。” “就是,我们早在一亿年前就已经不用了。” “还有那几个男人和女人,他们抱在一起做什么?” “那一堆人类,他们面前摆着的是什么?居然还放进嘴巴里?” …… 看到两个主人兴致勃勃地欣赏屏幕上的画面,三角眼停止操作,缩成一团,它累了,准备偷懒一下。 “哥哥,你快看!”红色铠甲人指着一幅画面说道,“那个人,还有那一个,他们很像我们要找的人。” “木里巴巴,把画面放大100倍!”黑色铠甲人突然发出命令。 “是,主人!”原本缩成一团的三角眼闻听主人命令,猛地伸展肢体,并扬起颈来,同时,三角眼中的红线闪亮起来。几条长长的手臂伸到操控台上,又开始了噼哩叭啦的操作。 随着画面的放大,屏幕上的场景越来越清晰。 “没错,就是他们。可是,他们的名字……” “小哈,安琦?” 两个铠甲人面面相觑,几乎异口同声地说道:“可是我们要找的人叫修罗和绮儿。” “主人,主人!”三角眼急忙凑过来,说道,“我想您一定是认错人了,您看,他们长得那么丑陋,怎么可能是王子和公主呢。” “那叫漂亮,漂亮,懂不懂?让你当我的奴隶,真是给我丢脸,还不给我滚!”黑甲人怒喝一声,吓得三角眼急忙缩成一团,滚进角落。 “哥哥,既然你讨厌这个奴隶,不如这两个新进化的奴隶就分一个给你吧。你要男人还是要女人?” “随便!”黑甲人并不在意奴隶是男是女,他又把目光定格在屏幕上,说道,“据传闻,哈比星人是宇宙中最漂亮的人种,弟弟你看,这个叫小哈的男子拥有无与伦比的容貌和身材,比你我还胜一畴,况且他与修罗又极其相像,说不定就是修罗。我看,我们还是把这两个奴隶的‘记忆组’还原吧。既然他们与哈比星人有来往,我们通过他们一定能找到修罗,只要把修罗掌握在我们手里,就一定能探知磁欧石的下落。一旦我们得到磁欧石……桀桀桀!”黑甲人一阵怪笑。 听到黑甲人的笑声,三角眼缩了缩脖子,团得更小了。 第三百章 战斗傀儡 “哥哥,仅凭磁欧石又怎么能够称霸宇宙?那矛迪克星人……” “那种丑陋的侏儒算个什么鸟?等我们找到史前基地,哼,我不但要把矛迪克星人踩在脚下,我还要让整个银河系的生物都匍匐在我的面前,哇哈哈……” “哇哈哈……”两种怪异的笑声响彻了整个空间。 当笑声停止的时候,黑甲人又下达了命令:“木里巴巴,速速将这两个奴隶的‘记忆信息组’还原!” 眼中红线迅速地闪烁了一下,三角眼并没有像以往那样迅速地扬起脖颈,而是小心翼翼地探起头来,缓缓靠近黑甲人,低声说道:“主人,您确定要这么做吗?或许那两个人跟本就不是您要找的人。” “废话少说!执行命令!”黑甲人扬起手掌来,在他的掌心里有红色的光芒在闪烁。 “是是是,我这就去!”三角眼吓坏了,赶忙操作起来。 由于潘娜雅和潘瑞斯处于“细胞分离”状态,他们的五官和肢体不仅错位移动,根本就不成人形,那种场景看在眼里相当诡异。 两个铠甲人移到容器前。 “姐姐,我们是不是在做恶梦?”潘瑞斯扭头问潘娜雅。只不过,他已经没有人头了,更没有嘴巴,但他能看见,能听见,也能发出声音。 “天哪,瑞斯,你怎么变成这个样子?”潘娜雅惊叫一声。 “你不也一样?谁知道变形金刚对我们做了什么。” “我也这样吗?”潘娜雅望向自己。当看到自己呈五颜六色的颗粒状的时候,潘娜雅几乎吓傻了,她惊恐地喃喃着,“本小姐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是恶梦,一定是恶梦。” 看看华光闪烁的广阔空间,潘瑞斯叹了一声:“唉,认命吧!谁知道我们穿越到哪里来了,或许是穿越到了游戏世界也说不定,那样的话,我们就要不停的打怪升级,打怪升级……” “人类,这不是游戏世界,是实实在在的空间。你们正身处在我的太空船里。”黑甲人的口气颇为傲慢,他讲的是英语。 “你还会讲英语?” “他会说地球话!” 两姐弟无比惊讶。当然了,他们没有面孔,是以,无法看到表情。 “你们不用惊奇,我们是外太空人类。现在我有几个问题要问你们,你们要据实回答,如果胆敢隐瞒,我就让你们永远保持在细胞分离状态!”黑甲人的语气阴森而狠戾。 细胞分离?两姐弟又看向自己的身体。哦,我明白了,是遇到外星人被当成实验品给解了体。潘娜雅率先反应过来。 “你问吧。你究竟想知道什么?只要我知道的就都告诉你,但是你得放了我们。”潘娜雅说道。 两个铠甲人对视了一眼,红甲人说道:“只要你告诉我们修罗和绮儿在哪里,我们自然会放掉你们。” “修罗?” “乞儿?” 两姐弟对视一眼,异口同声地说道:“不知道。” “嗯?”覆在面罩后的眼睛里腾起火焰,黑甲人生气了,他怒吼着,“你们两个竟敢欺骗我,那就永远别想恢复人身!” 潘娜雅大声辩解:“我们真的不知道,你就算让我们永远这个样子我们也一样不知道。” “狡猾的人类,还敢狡辩!他们明明和你们在一起,竟然不承认,你们看屏幕!”红甲人抬手指向水晶屏幕。 晶光闪烁的大型屏幕上正在播放“录相”。潘瑞斯看到了“录相”中的自己,那些自己有提枪扫射杀人的,有和“水晶之星”比试拳脚的,有和汤姆.比尔查在一起饮酒的,也有在赛场疯狂飚车的……更有赤身裸体的,那个自己不仅全裸着,而且还在和几个不同肤色的美女同时干那事儿。天哪,变形金刚竟然将我的私生活全部录了像,而且还是在姐姐面前播放,真是羞死人了!潘瑞斯羞得恨不得一头撞死。 潘娜雅也在心里惊叫:羞死人了!竟然是在弟弟的面前。因为她看到录相中的自己赤身裸体,正在和卡洛.丹滚大床。晕倒啊,本小姐只是做过性/梦而已,本小姐还没成完亲呢。天哪,外星人竟然偷走了我的梦!潘娜雅心惊不已。 两姐弟剧烈的情绪波动导致细胞们如同浪涛一样此起彼伏,并不停地变幻着形状。那情形相当怪异和可怖。 “扑通扑通”,听到两姐弟强有力的心跳声,两个铠甲人对视一眼。 红甲人说道:“人类,不要想你们自己的事情,看看这两个人,这两个人就是修罗和绮儿,告诉我,他们究竟在哪里?”原本清脆稚嫩的声音突然变得阴沉而冰冷。 当看到红甲人指向的两个人时,潘娜雅立即惊叫一声:“天哪,他们要找的是安琦吗?” “还有小哈。对,你们要找的人叫小哈,小哈也叫修罗。没错,就是他!”潘瑞斯说道。他在心里冷笑:小哈,你打我的那几巴掌我可还记着呢,这回你惨了!变形金刚找到你的头上,我可以借他们的手报仇了,哈哈哈! “你确定?”黑甲人问道。 “当然确定!”潘瑞斯肯定地说道。 “瑞斯!”潘娜雅急忙叫住弟弟,他担心弟弟乱说话再惹祸上身。 潘瑞斯不知死活地继续说道:“至于乞儿嘛,应该就是安琦了,你没听安叔叔叫安琦‘琦儿’吗?想来是同一个人。” “瑞斯!”潘娜雅急了,心想:父亲和安叔叔是至交好友,即便安琦真的是乞儿,我们也不应该出卖她。 但是,迟了,两个铠甲人已经相信了。 “说吧,他们在哪里,说完之后,我马上将你们还原。”黑甲人说道。 “他们应该在教堂举行婚礼。既然柯老大在,那个叫修罗的也肯定在。”潘瑞斯说道。 “什么是教堂?快说。”黑甲人急道。 嗤,连教堂都不懂!潘娜雅在心里鄙视这两个外星人。 “你不用说具体地点,你只要告诉我们这两个人位于哪个星系的哪个星球,我们自然会找到他们。”红甲人说道。 “星系?” “星球?” 两姐弟又对视一眼,想了想,几乎异口同声地说道:“太阳系,地球。” “太阳系?” “地球?” 两个铠甲人疑惑地对望一眼,然后同时命令道:“木里巴巴,出示星际航向图,看看太阳系和地球在哪里!” 尼马,还外星人呢,竟然不知道太阳系和地球,真他妈的怀疑遇到的是患有精神分裂症的科学狂人。潘瑞斯在心里咒骂着。 “刷”,那些不堪入目的影像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幅巨大的天体图。但又不能称之为图,因为那些天体都是运动的,就像真的一样。 两个铠甲人在屏幕前指指点点,他们一边指点,嘴巴里一边念叨着:“上光标1001.5亿光距,下光标270.8亿光距,右光标1046.7亿光距,里光标9070.3亿光距,外光标125.4亿光距,左光标3150.2亿光距。嗯,找到了,太阳系位于第一宇宙,地球位于三维空间。从武仙座前往地球需要969798991.0099……亿光距,至少要经过十个宇宙振荡……” “哥哥!”红甲人打断黑甲人说道,“我们100年前就已经离开武仙座了,你看我们现在的位置,就在太阳系九大行星之间。地球,那个小行星,传说中三百万年前的史前基地,它,就在我们附近!” “哇!真的呀,我们可真走运!这一次,我们不仅要抓捕到两名逃犯,找到磁欧石,还要找出史前基地。哇哈哈……” “哇哈哈……” 两个铠甲人拥抱在一起,疯狂大笑。 两个疯子!潘娜雅在心里狠狠地咒骂着。 第181节 听到笑声停止,潘娜雅急忙说道:“既然找到了你们想要的东西,快放了我和弟弟!” “放了你们?”黑甲人望向红甲人,“谁说的?你说的吗?” “我是说过,但是还没说完。”红甲人残忍地一笑,“剥夺记忆组,信息重置!” “细胞重组还原!” “战斗傀儡成形!” “强化装备升级!” …… 两个铠甲人突然下达了命令。三角眼闻听急忙伸展头颈和手臂,它手忙脚乱,几乎是手脚并用了。三角眼又开始噼哩叭啦的操作。 “你们两个骗子,本小姐……啊!” “啊!” 伴随着两姐弟凄厉的惨叫,他们先被剥夺了记忆,然后又进行细胞重组。“噼噼叭叭”的响声不绝于耳,在他们的身体成形后,幽蓝森森的光束覆盖上他们的全身,并且穿透他们的身体。 当潘娜雅醒来的时候看见自己周身覆上了金色的甲衣。 “我是谁?我为什么会在这里?”潘娜雅惊恐地喃喃着,然后一纵身,她穿过容器跃至空中,“天哪,我竟然会飞!”潘娜雅万分惊骇。然后,她看到了同样悬浮在空中的潘瑞斯。 “你是谁?”潘娜雅问道。 “我正要问你呢,我是谁?”潘瑞斯一脸的迷茫状。 “哇哈哈……” “哇哈哈……” 两个铠甲人又是一阵怪笑。 “女人,你是我制造的战斗傀儡,我赐你名字叫雅典娜。从现在起我就是你的主人!”红甲人说道。 “男人,你是我制造的战斗傀儡,我赐你名字叫阿瑞斯。从现在起我就是你的主人!”黑甲人说道。 “是,主人!”雅典娜和阿瑞斯齐声应道,并降落在自己主人的身边。 “哥哥,他们还没有武器,要不要赐予他们光与火的力量?”红甲人说道。 “不,任何时候都不能让奴隶拥有与主人同等的能力,否则他们很容易背叛你。但是,你可以赐予他冷冰器。”黑甲人说道。 “好吧。”红甲人对雅典娜说道,“你是女人,需要懂得保护自己,因此我赐你防御之盾。” “你是男人,要知道战斗才是生存的意义,因此我赐你进攻之矛。”黑甲人说道。 “是,主人!”两个傀儡一躬身,齐声应道。在他们直起身来时,每个人手中都出现了各自的兵器,雅典娜手中拎着一面金光闪闪的盾牌。阿瑞斯的手中持着一把金光闪闪的长矛。 看着自己的得意之作,两个铠甲人很满意。 “那我们就去地球吧!” “去会一会号称宇宙第一的美男子。哇哈哈……” “哇哈哈……” 浑厚与清脆的笑声渐渐隐去。 第三百零一章 有种就和我单挑 原来他是恶魔,变态的吸血鬼,不能让他伤害楠哥,绝对不能! “呯”,响起枪声,威廉.詹姆斯扣动了板机。虽然他也知道普通枪弹很可能不会对“吸血鬼”造成伤害,但他看到维尔嘴角伸出尖利的牙齿,还有费尔.楠柯痛苦的表情,他担心维尔会将费尔.楠柯杀死,因此,抱着试试看的心理,他开了枪。 詹姆斯在射出第一颗子弹后,又频频扣动板机,一梭子15发45acp弹连成一条线,直奔维尔的眉心。 前面已经说过了,“初拥”是血族的一种血祭仪式,在这里不再赘述,只是稍作补充。“初拥”的过程就像是人类男女之间的性/爱活动,吸血者与被吸血者会同时感受到美妙与愉悦。对于血族来说,如果遇到他所感兴趣的人类,就像产生爱情一样,他很想将对方占为己有,于是就想把他变成自己的同类,而越是能吸引他的人类,“初拥”的时候他所获得的欢愉也就越强烈。 维尔见有人搅了自己的好事,异常恼怒,随着牙齿的缩短,他抬起头来。精光暴射的血瞳里看到射向自己的一串枪弹,维尔举起“血符刃”一挡,原本游弋于“血符刃”周身的金红色印符文突然汇集到一起,并暴发出一片红光,在红光的中心,旋转着一个类似于十字花形的金色印符文。它突出红光,越转越快,越来越大,强光刺激得人们张不开眼睛。 当红光消失,人们睁开眼睛时,赫然发现那15发枪弹一颗没剩,全被印符文吸住了,随着印符文的缩小,“血符刃”恢复了原状,而那15发枪弹则哗哗哗地倾泄到了地面上。 “米迦亲王,念在你我兄弟一场,我不为难你。倘若你再插手此事,我连你一块儿杀!”维尔寒声道。 “谁?谁是米迦亲王?”威廉.詹姆斯一脸的诧异惊容。 唉!洛克在心里叹了一声。可怜的哥哥,你已经转世成人类,可是维尔仍然不肯放过你。都怪我!是我太执着于仇恨,如果当初放走暗夜亲王,后来的一切就都不会发生了。 抬起头颅,向前迈步。洛克朗声道:“维尔,我知道,你记恨的是我,你不是要给那四位亲王报仇吗?那你就杀死我吧,原本一切皆因我而起,跟别人没有关系,只要你放了他们,我愿意一死。” 血瞳里闪过一丝鄙夷的神色。“嗤”维尔嗤笑一声,“又来了。十万年前你就已经求过我了,现在你又来求我,你以为你是谁?伟大的魔王是吧!哼,你想死?我偏就不让你死!我要让你亲眼看着你的朋友和亲人一个个的死在你面前!” 维尔一挥左手,赤红色的“无影鬼索”就像一条毒蛇,猛地窜了出去,“咔咔咔”,如同晴空响起的一阵霹雳。 洛克的胸口被“无影鬼索”击中,立刻惨不忍睹,不仅时髦的西式礼服破烂了一大片,就连皮肉都翻裂开来。原本雪白的衬衫被染成一片殷红。 剧烈的痛楚令洛克的身体颤抖起来,“噗通”一声,腿一软,洛克扑倒在地,鲜红的血液顺着嘴角汩汩地向外流淌。疼痛的加剧令洛克的身体抖个不停,他咬紧牙关,没让自己喊出声来。抬起头,揩去嘴角的血液,洛克用肘撑着身体,努力向前爬着。 看到与自己一样呈麦色的皮肤被印上一道道血痕,威廉.詹姆斯双手捧着脸颊,跌坐在地上,喃喃着:“不要啊,这……太残忍!”他觉得那几“鞭”不是打在洛克身上,而是打在自己身上,不仅皮肉如刀割,就连心都绞痛起来。 洛克继续向前爬着。 “维尔,你怎么对我都可以,我只求你放过楠哥。十万年前他就中了血毒,他已经承受了一万年的噬心之痛,难道还不够吗?况且他是爱丽莎的。丽莎已经不在了,即便她活着,她也一定不希望你伤害楠哥,你这样做,只会让丽莎更伤心。” 十万年前,难道他们来自十万年前?他们究竟是谁?我究竟和他们有什么关系?我到底是在现实当中,还是在做梦?威廉.詹姆斯陷入震惊与困惑当中。 “你给我闭嘴!你根本没有资格提丽莎!”维尔怒喝一声。“咔”他又甩出了“无影鬼索”。但是这一次“无影鬼索”并没有击中洛克,它被一只戴着金属护套的手给捉住了。 “维尔,对着几个人类滥施淫威,你这算什么本事?有种就和我单挑!”响起一个奚落的略带磁性的声音。这个声音洛克再熟悉不过。 “血猎……你……终于来了!呵呵……咳咳……”只笑了两声,更多的血液从嘴角涌了出来,头猛然低垂下去,洛克趴倒在地,晕过去了。 “照顾好他们!”血猎一挥手,血月和四个大角星人奔了过来,他们的身后跟着怒水蛟和rose。 大家七手八脚扶起洛克,血月利用异能为洛克疗伤,四个大角星人护卫着血月和洛克,密切地戒备着。 周围是一眼望不到边的黑暗,只有朱瑾树的叶片散发着莹莹的绿光。被绿色光芒笼罩的树下,冉冉飘飞着火红的朱瑾花,它们散发着迷人的香气。在纷纷扬扬的花雨中,一袭洁白胜雪的风衣仿佛静止了一样,而裹在风衣里的人则被一个身着黑衣的高大男子搂抱着。在他们的身后,是一座由朱瑾花堆积而成的花冢。 “他们……他们在做什么?……天哪!”rose惊叫一声之后不由得捂住了嘴巴。碧绿色的大眼睛里充斥着惊恐的神色,一刹那间,女孩呆若木鸡,她搞不清楚眼前的状况了,她只觉得这个场景相当诡异,是梦,这一定是个梦!女孩将指甲用力掐向自己的手臂。 咝,好疼!原来不是梦。rose痛得皱了皱眉,先是呆愣了片刻,下一秒钟,她迅速反应过来。抬起手臂,女孩将枪口对准了维尔。 “总瓢把子!”怒水蛟惊呼一声。 看到费尔.楠柯被黑衣人制住,怒水蛟先是万分惊讶,继而恼怒异常,因为那个姿势相当暧昧。什么人?竟敢对总瓢把子如此不敬!抬起狙击步枪,怒水蛟将枪口对准了维尔。 “沙沙沙”,响起轻微的脚步声,黑衣人悄无声息地逼了上来,他们将弩枪对准了rose和怒水蛟。 气氛异常紧张,双方均手持武器对峙着。只是,血猎这一方的人数很少,包括大角星人在内也不及黑衣人的一半。 “桀桀桀”,维尔怪笑着,“血猎,你终于出现了。好,很好!是到该算总帐的时候了。来人,把他给我看好了!” 维尔挥拳朝费尔.楠柯胸口击去。“砰”,费尔.楠柯被一股大力撞击得飞跌出去。站立在维尔身后的黑衣人一拥而上,反剪了费尔.楠柯的双手。 胸口尤如刀割斧锯,又像有一只利爪正在将灵魂剥离身体。喉头一紧,一股香甜的气味涌了上来。“咳咳”,费尔.楠柯咳出两口血液来,痛苦令他的眉头拧成了疙瘩,就连脸庞也已经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 我是不是要死了?我可以回到哈比星球,可以向父王母后,还有族人请罪了。 看着始终高昂在世人面前的头颅猛地垂了下去,rose心疼不已。她调转枪口,将乌吉尔扎对准了那帮黑衣人。 “表妹,你不该来这里,太危险了!”威廉.詹姆斯挨近rose。 “危险?我经历的危险还少吗?不要忘了,我既是fbi又是icpo。倒是你,不好好筹备你的记者发布会,跑到这里来冒什么险?”rose瞪了詹姆斯一眼。 “我是来参加哥们儿婚礼的嘛,只是想不到……唉!”詹姆斯叹息一声,他将嘴巴凑到女孩耳边低声说道,“发生了一件诡异的事,算了,没有时间说这些,如果能活着离开这里,我再告诉你。现在的情形是,这些人很可能不是人类,你不要冒然开枪。” “我知道,传说中的吸血鬼嘛。我也知道,普通的枪弹未必能伤得了他们。但是,我一定要救他!”樱唇紧咬,碧绿色的眸子升腾起迷蒙的水雾。rose突然大声喊道,“费尔.楠柯,你还欠我一条手臂,你说过要还我的,你不能言而无信!你也说过,你的命是我的,你可以为我去死。我不要你死,没有我的允许,你不能死,你不能死!呜呜呜……”情感大堤一瞬间坍塌了,举着枪的手抖个不停,rose哭得花枝乱颤。 费尔.楠柯的意识已经处于朦胧状态,原本他生了求死之心,是以,他并不打算反抗。当耳朵里突然听到那个令自己魂牵梦萦的声音时,他一下子清醒过来。rose还活着!她是爱我的,大家都是爱我的!我是“飞鲸帮”的帮主,我手下有十几万的弟兄;我是浪云飞和海盗女王的儿子,我不能坏了他们的名声;我也是哈比星族的王子,我不能让父王母后失望,更不能被大角星人耻笑…… 第三百零二章 陷身“血符咒” 暗金色的头发被树叶散发出的光芒映射得越发诡异。维尔纵身跃起。“呼”,黑色长衫突然敞开,变成了斗篷。众人看在眼里皆是大惊失色。他们看到了扑向血猎的巨鸟,不,确切的说更像是一只巨型的蝙蝠。 身在半空中的维尔左手在飞速转动,“刷刷刷”,“无影鬼索”拧成了螺旋状,就像一股赤色的龙卷风,它的中心部位是空的。附着在“无影鬼索”外围的金红色印符文上下浮动跳跃,它们把飘飞的朱瑾花冲撞得七零八落。众人惊骇地向后退去,就连大角星人也被维尔凌厉的气势迫得退后几步。 血猎与维尔相隔十几米左右的距离。他的右手还紧抓着“无影鬼索”的一端,这一端带有箭头一样的倒刺,幸好他的手上戴着金属护套,否则这样一抓,没准已经皮开肉绽。 血猎的右手被带有倒刺的链头缠住,一股阴森的寒气当头罩下。血猎陷身进螺旋状的“无影鬼索”当中。 “将军!”看到血猎身处险境,血月惊叫一声,收起了异能术。 好在经过血月的救治,洛克悠悠地醒转过来。一抬头,洛克看到了维尔狰狞的面孔。此时,那张原本英俊的脸庞由于杀机弥漫而扭曲得变了形,维尔看起来就像一头嗜杀的凶兽,他用魔力操纵“无影鬼索”。“无影鬼索”就像一条钢鞭一样猛烈地抽打、撞击着血猎的身体。 血猎被困在“无影鬼索”内部,他施展妖术全力抵抗。魔力与妖力相互撞击,不时发出振聋发馈的轰鸣。涌动的能量波将血猎的皮衣冲撞得鼓胀起来,他的脸孔也成了红色,就连头发都一根根竖立起来,就像一只炸毛的猫。 天哪,维尔的魔力又上升了一个高度!可是我,我失去了神力。血猎,大哥无能,大哥帮不了你,大哥没用! 洛克万分难过,痛苦折磨着他,胸口一阵剧痛,眼前朦胧起来,洛克又晕了过去。 “保护将军!绝不能让将军受到伤害!”血月娇斥一声。听到星王命令,大角星人跨前一步,他们施展异能,掌心里暴发出光束。包括血月在内,一共五双手,十道雪亮的光束从不同的角度射向维尔。 “哼,早死!”维尔怒喝一声,身形一闪,右手扯过斗篷护住身体,与此同时,他驱动“血符咒”,呈十字花形的金红色印符文倏的一声附在他的斗篷上。 “轰”“嘭嘭嘭……”一连串的巨响之后,暴发出一片红光,大角星人们纷纷飞跌出去。 “咳”,血月咳出一口血来,原本为洛克治伤时她就消耗了许多能量,是以,她伤的最重。抬起眼眸,看向还在与维尔苦斗的血猎,“将……”眼前一黑,血月昏倒在地。 “社长!”大角星人们惊呼一声,他们爬身起来将血月围在当中。每个大角星人的嘴角都有血液流出,他们的血液还隐隐呈现出蓝色。他们被自己的异能术反噬。 血猎被“血符咒”困住。 左手施展妖术与魔力对抗,右手抓着索端倒刺,血猎拼死抵抗。“嗡嗡嗡”,“夭”不停地铮鸣,似乎就要脱鞘而出。血猎想拔剑出来,但他不能分神,也腾不出手来。妖力持续地消耗,内部空间越来越狭小,眼看着“无影鬼索”就要将血猎缠绕起来。 持枪对峙的人们都紧张地注视着决斗的两个人,谁也没有注意到,从黑衣人中闪身出一个人来,那人正悄无声息地向方正太移近。而黑衣人亦不知道,在他们的身后正有一双血红的眼睛在盯着他们。 琥珀色的眸子猛然张开,又闭合,费尔.楠柯集中精神,他要夺回“无影鬼索”。 第182节 当费尔.楠柯的头顶笼罩了一团光晕的时候,附在“无影鬼索”上的印符文不安地扭动起来,人们甚至听到“吱吱吱”的尖叫声。 维尔大惊失色,他急忙加大魔力向血猎周身迫去,他企图收拢“无影鬼索”,将血猎捆绑住。“呼”的一声,“无影鬼索”脱离血猎的身体,开始迅速变形变小。原本附着在鬼索外围的印符文就跟受惊的鸟雀一样纷纷逃离,它们飞到维尔的身边,重新附着在“血符刃”上。 “咻”,响起一声尖啸,“无影鬼索”已经化成金刀,奔维尔的眉心戳了过来。维尔愣怔了一下,他不明白这条索链为何会脱离自己的控制,并且还变了形。就在维尔探手即将抓住金刀的一霎那,金刀突然消失不见了。维尔又是一愣。就在这一刹那间,脱离“无影鬼索”束缚的血猎突然旋身跃起,并且抽出了“夭”。“呼”,堆积在血猎脚下的朱瑾花被腾起的双足带动着向上飞升,然后又飘落下来。在零乱的花雨里,晶光闪烁的“夭”直奔维尔的胸口刺去。 黑暗中突然甩出一条粗大的尾巴。“扑扑”,两声,两名正在摆弄“高能电磁枪”的黑衣人被扫倒了。两把“高能电磁枪”脱离他们的手,飞了出去。“嗖”的一声,“无影鬼索”打个结,缠上了它们。一道优美的弧线划过,两把“高能电磁枪”落入到费尔.楠柯的手里。 “嘭嘭嘭”,“阴阳绝命腿”连环踹出,黑衣人原本瞪着眼睛在看维尔和血猎决斗,是以,他们有所松懈,就连扭着费尔.楠柯的手臂也忘记了用力。 “哇呀呀”,惨叫声不绝于耳。黑衣人被踹得东倒西歪,有的头破血流,有的飞跌出去。其实他们都是人类。 两名黑衣人捂着鲜血直流的面孔,爬身起来,摸索着想找回那两把“金枪”。因为枪身上面镶嵌有许多宝石,不仅名贵,而且极其罕见。 “哇!” 一名黑衣人惨叫一声就没音了。蜥蜴人已经一拳洞穿了他的胸口。掏出血淋淋的心脏,一仰头,蜥蜴人把它丢进嘴巴里。“咔吱咔吱”,蜥蜴人嚼得津津有味。跌倒在地的另一名黑衣人一抬头,看见面前站着一个怪物。怪物的一张阔嘴一开一合,嘴角还蜿蜒着两道红赤拉鲜的血线。 “啊!”黑衣人惨叫一声晕了过去。蜥蜴人一弯腰,抓起黑衣人,六根黑呼呼的手指一扯,就将黑衣人撒成了两半。“哗”,天空中下起一阵血雨。 原本馥郁的花香里充斥了浓烈的血腥味。 突然发生异变,惊动了还在观战的人们,周围的黑衣人立刻醒悟过来,他们发射了弩枪。 看到冥王倒在地上,也不知道是死是活,费尔.楠柯揪着冥王的衣领,把他掷了出去。“砰”“哎呀!”原本昏迷的冥王被摔醒了。后脑勺一阵剧痛,他用手一摸,见到一片金色。“是血呀!”冥王惊叫一声,再一抬头,“嗖”“咻咻咻”,许多闪亮的东西尖啸着射了过来。冥王惊吓过度,眼睛一翻,他又晕了过去。 费尔.楠柯纵起身,跃到维尔身后,“啪”的一声,揿下“高能电磁枪”的按键。一道雪亮的光束从背后射入,将维尔的身体洞穿。 “喀嚓嚓”,维尔听到身体里的血管发出断裂的声音,那是它们被刺穿时发出的悲鸣。一俯首,他看到一股无形的力量企图将自己身体里的血液扯出。忍受着剧烈的痛楚,维尔驱动“血符咒”与之相抗。 原本在与血猎决斗时,维尔已经将魔力发挥到了最大限度,是以,他的魔力已经很微弱了。金红色的印符文爆发出光芒,它们集中到创口之上,但已经没有先前那么耀眼。后心的血液不再涌出,但是,前面却没有阻住,“哗”,胸口的血液喷薄而出,泼洒在了“血符刃”上。无比强烈的疼痛感袭卷了全身,血液的流失和痛苦的加剧,使那张原本就狰狞的面孔显得越发可怖。 见费尔.楠柯摆脱黑衣人的控制,并且已经出手,rose惊喜不已,她频频扣动板机,将枪弹射向黑衣人。与此同时,威廉.詹姆斯跳起身,将弹匣装进mk23,和表妹背对背,互相掩护着朝黑衣人射击。怒水蛟想寻找掩体,却发现周围很空旷,根本没有藏身之处,好在他在江湖上摸爬滚打了几十年,也历经了无数枪淋弹雨,比起年轻人来,他的经验自然要丰富得多。怒水蛟时而纵身跃起,时而滚动身子,一边躲避枪弹,一边开枪还击。 “呯呯呯”,响起密集的枪声,伴随着枪声,还有怪异的“咻咻咻”声。满天乱飞的子弹里夹杂着呈十字花形的金属暗器。 苦无!他们是日本人,一定是他们杀死了john!rose愤怒了,她用左手射击,右手换弹匣。频频扣动板机,rose将子弹射进黑衣人的身体。 场面一片混乱,惨叫声、呼号声不绝于耳。 朱瑾花仍然飘飘洒洒着,有更多的花瓣被枪弹与暗器射中,它们破碎着并且四散飞去。空气里的血腥味越发浓烈,已经嗅不出花的香了。 对于混乱的场面,方正太充耳不闻,他只是用身体护着绮儿,紧紧地拥着绮儿,痴痴地凝视着女孩娇美的容颜, 紫水晶般的眸子呈现出迷惘的神色,叶枫呆呆地站立着,仰望满天破碎的花雨。突然响起的枪声将神思拉回到现实,叶枫张大了眸子,他看到两伙人正在械斗。 第三百零三章 同归于尽 威廉,我已经不是人类,你还当我是哥们儿吗?安琦,枫哥哥不配娶你,枫哥哥给不了你幸福。叶枫伤感不已,看了一眼威廉.詹姆斯,又凝望了一会儿还昏迷在方正太怀中的绮儿,原本紧攥的双拳慢慢松开。唉,我的存在就是一个多余,你们才是真正的一对儿!心无奈地发出叹息。定定地站了一会儿,叶枫转身向黑暗中走去。 “枫哥哥!你不爱安琦了吗?”突然醒过来的绮儿看到了离去的叶枫,她惊呼一声,拼命挣脱方正太的手,欲起身追赶叶枫。斜刺里,一把寒光闪闪的利刃穿过飘洒的朱瑾花,割碎了飞舞的花瓣,刺向身穿白色婚纱的绮儿。 “安琦!”方正太惊叫一声,猛地一拉绮儿的手,雪白的婚纱裙旋转起来,就像一朵轻盈的朱瑾花。绮儿扑进方正太的怀里。 叶枫猛地转过身时,一下子惊呆了,他看到一把长刀刺进了方正太的身体。 当绮儿抬起头的时候,看到殷红的血液正从方正太的嘴角向外涌出。绮儿吓坏了,她尖声嚷着:“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方董事长,你怎么啦,你这是怎么啦?”抬起手臂,绮儿用戴着蕾丝手套的手慌乱地擦试那些血液。 黝黑的眸子满含着深深的疼惜与爱恋,颤抖的手指抚上女孩的脸庞:“安……琦,叫……我…………流……氓……太……好……吗?你……知……不……知……道?……我……爱……你,从……小……就……爱……” 绮儿先是慌乱的摇头,然后猛地点头:“我知道,我知道!你不会有事的,你不会有事的!哥哥……”绮儿扭转头,寻找费尔.楠柯的身影。 就在绮儿扭转头的一刹那,黑衣人闪身出来,气急败坏地嚷叫着:“为什么?为什么你们都喜欢这个臭女人?你知不知道,我爱你,我一直都爱着你!可是你竟然为了她连命都不要,好,很好!那我就送你们一起下地狱!” “你,你是谁?”绮儿吓坏了,声音也已经颤抖起来。 黑衣人抽出刀子。鲜血激射,染红了纤尘不染的西装还有洁白似雪的婚纱,丽人的倩影渐渐模糊。 “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勉力吐出这些字,眼前已经完全漆黑。抚摸美人脸庞的手指失去热度,向下滑落。 “刷”,闪着寒光的长刀刺向绮儿。 “够了!”叶枫怒喝一声,欺身上前,扣住了美姬子的手腕,“愚蠢!感情是不能够勉强的!” “哼,你只不过是一个新生的血族,你有什么资格教训我?既然我能初拥你,也随时可以处死你!”红光闪烁的眸子里浮现了一抹杀机,美姬子一挺身,欲挣脱叶枫的手,手腕上就像被压上了千钧之力,她没有挣脱。美姬子大惊失色。 “什么?你初拥了我?”紫水晶般的眸子里闪过一抹惊骇和痛楚。胃里一阵翻涌,叶枫感觉就像吞了一只苍蝇一样。 “卑鄙!无耻!”叶枫又惊又怒,他将扣着美姬子手腕的手往回一带,又一掌拍出。 “砰”的一声,美姬子被一股大力震得飞跌出去。 “方董事长……”绮儿突然惊呼一声。叶枫一抬头,看见一道银色的身影缓缓地倒了下去。 “妖女,受死吧!”叶枫大怒,他跳起身,劈手向美姬子的面孔抓去。 美姬子一闪身,快得形同鬼魅,她躲过了叶枫的攻击。虽然被美姬子“初拥”后叶枫成了血族,他拥有了和血族一样的强大力量,但是,他却没有经历过实战,也不懂得如何掌控自己的力量。是以,叶枫的动作看起来不仅僵硬滞涩,而且根本没有招数可言。 美姬子却不同,她是日本古代忍者“羽黑流派”的后世传人,“星野组”唯一的一名现代女忍者。况且,美姬子在被维尔“初拥”前就已经是柔道和剑道七段的高手。 “呵呵呵!”美姬子冷笑一声,她咬破自己的中指,将一滴血液滴向刀刃,原本雪亮的长刀突然出现一条猩红的亮线。这条亮线迅速向两边扩散,很快,整个刀身变成红通通的了,就像刚刚从火炉里取出来的一样。 叶枫吃了一惊。 “哼,叶枫,你死定了!那个臭女人就要成为寡妇了。”美姬子冷哼一声。“呼”,平地刮起一股劲风,闪烁着红色妖冶之光的长刀向叶枫的脖颈斩去。叶枫急忙闪身躲避。但是,叶枫却不知道,美姬子的这一刀原本是虚张声势,刀子在递出去的半路上突然改变方向,刺向了绮儿。 绮儿正跪坐在地上,她慌手慌脚地撕下婚纱,企图为方正太包扎伤口。就在绮儿用婚纱覆向方正太的胸口时,她突然怔住了。一个雪亮的光团正从方正太的胸口处向外挤出,它一边挤,一边还在变幻着形状,时而呈椭圆状,时而呈人形…… “安琦,小心!”叶枫惊呼一声,猛然纵起身,追向刺去绮儿的刀子,他想夺下那把刀。rose听见声音,抬起枪口朝美姬子射击。美姬子一甩左手,“咻”的一声,一枚“苦无”奔rose的眉心射来。 rose猛地一偏头,纤指抬起,迎向射来的暗器,轻轻一夹,一枚闪亮的十字花形金属片被夹在指逢中。 抬起碧绿的眼眸,望向持刀行凶的那个身影。这个身影好熟悉,似曾在哪里见过?噢,我想起来了,她就是出现在“蓝威卡幻世纪酒楼”的那个黑衣人,她也是我在希腊追踪的那名女子,驾驶着“威龙ss”溜出雅典市区的那个神秘女子——非洲某国总统的情人,难怪总统饮血液,原来他们都是“吸血鬼”。也难怪提到总统时,那两个家伙一副鬼鬼崇崇的神情,原来他们一早就已经知道“吸血鬼”的存在……瞥了一眼昏死在地上的洛克,又望向那一袭雪白的风衣,至此,rose完全明白了。 john,姐姐终于找到了害死你的凶手,姐姐现在就为你报仇,你可以安息了。 碧绿色的眸子含怒,纤长的手指按向大腿两侧的机关,“嘣”的一声,从长靴里弹出几块东西来,两手接住那些东西,交替动作,“咔咔咔”,也就一两秒钟的时间,一把mp5冲锋枪组装完毕并且被装上弹匣。 “哒哒哒……”,mp5愤怒地咆哮着。30发枪弹连成一条线,向美姬子射去。 美姬子没有理会身后的枪弹,她只是专注于刺杀绮儿。当那些枪弹射进美姬子身体的时候,她的身体只是反射性的震动几下而已,甚至连血液都没有流出来。mp5的扫射看起来似乎毫无用处,但是,美姬子的刺杀动作被阻住,以至于速度慢了下来。 刚刚射了维尔一枪的费尔.楠柯听到声音,猛地抬起头,他看到一把殷红如血的长刀,还有冲向绮儿的人影。 手腕一翻,“高能电磁枪”跳起来并调转了枪口,落下来时,按键已经被揿了下去。“咻”,一道雪亮的光束射了出去…… 一对血瞳暴发出妖冶之光,维尔的面孔也越发狰狞。 “结束了!”维尔怒吼一声将“血符刃”刺出。 前有血猎持“夭”来袭,后有费尔.楠柯的“高能电磁枪”射击。这两样东西都会给血族造成致命的伤害,尤其是“夭”,一旦血族被“夭”刺中,身体就会破碎成粉末,化为乌有。现在,闪烁华光的宝剑就在前方,虽然“血符咒”阻住了后心血液的流失,但是,胸前的血液正在疯狂飙射出去。在这种前后夹击的情况下,维尔知道,自己已经陷入了绝境。因为随着血液的流失,他的魔力也在迅速消耗。 嘴角扯起一个怪异的弧度,维尔诡异地笑了:“血猎,你很想我死是吗?那我就满足你!但是,即便我死也会拉上你垫背!” 迎向晶光闪烁的“夭”,维尔递出左手。一道红芒闪过,“血符刃”擦着“夭”身刺向血猎。原本“血符刃”很短,就像人类使用的匕首。但是,吸食了维尔的血液之后,“血符刃”不仅魔力增加,也变长了,它整整长过“夭”两倍,就像一把长剑。 激荡的剑气将飘洒的朱瑾花撞击得粉碎,并且四散飞去。其中的一些破碎花瓣跌落到血猎和维尔的头顶,以及他们的衣衫上。 “噗”,血花四溅,两把剑同时贯穿对方的身体。 “将军!”已经醒转过来的血月看到了这一幕,一声悲呼之后,血月又倒了下去。 “社长!社长……”大角星人们喊叫着,又急忙施救。 看到突然刺进自己身体里的血剑,血猎先是一脸惊讶的神色,继尔,他笑了:“维尔,你我两族之间的恩怨延续了上万年,已经伤及到很多无辜的生命。从十万年前到未来世界,我追踪你已经有几千年了,说真的,我也很疲惫,那就到此为止吧。” 血猎微笑着抽出了“夭”,维尔亦拔出“血符刃”。两个人的身体开始呈现出透明之色。 “血猎!”已经醒转过来的洛克猛地爬起身,踉跄着扑上来。他伸出手想要拉住血猎,却扑了一个空。血猎的身体连同“夭”都已经虚化。 “兄弟姐妹们,我终于为你们报仇了!哈哈哈!”维尔狂笑着,“呼”,他化成黑色的烟雾消失了。 “楠哥,替我照顾血月和她的族人……”随着声音的远去,“呼”,血猎化成金色的粉末,也消失了。 第三百零四章 谁欠我一个吻? 放心吧,我会的。琥珀色的眸子里氤氲了迷蒙的雾气,两行清泪自眼角滑落下来。 洛克伸出手,想接取那些粉末,却只接到了破碎的花瓣。 “血猎,雪烈……”洛克喃喃着,喉头突然哽住,发不出声音,一颗颗晶莹的泪珠沿着脸颊扑簌簌地滚落下来。 “噗通”,洛克跌坐在地上。 美姬子的长刀在距离绮儿不足一英尺的地方顿住,“铛啷”一声,长刀掉在了地上,原本殷红如烙铁的刀身迅速褪色,又闪烁起雪亮的寒芒。 “高能电磁枪”射中了美姬子的右臂,血液正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扯出。左手覆上右臂,美姬子施展魔力,一片红芒笼罩了创口,血液正被美姬子逼回体内。 吸了吸鼻子,拍拍洛克的肩膀,费尔.楠柯手持“高能电磁枪”纵身跃起,他看到了一个黑衣人,同时,他又瞥见怒水蛟等人都滚倒在地上。 “呼”,一朵雪白的莲花腾空而起。费尔.楠柯施展“阴阳绝命腿”在背后偷袭了黑衣人,他踹出的这一腿几乎用了十层的力量。听到来自脑后的风声,美姬子突然向上纵身,速度快得就像闪电,她不但避开费尔.楠柯的袭击,还跃出去几十米远。费尔.楠柯怔了怔,心想:奇怪,我明明射了一枪的,怎么会没射中? “天哪!”就在费尔.楠柯发愣的当儿,突然听到绮儿的惊叫声。费尔.楠柯急忙扭转头,他以为绮儿遇到了危险。就在这一刹那间,美姬子突然扬起手来,一道雪亮的弧度划过黑暗,直向费尔.楠柯的胸口戳来。 “快闪开!”rose惊叫一声,扑身上前。“噗”,长刀从女孩的背后刺入。 “嘶!恶毒的地球人!”蜥蜴人愤怒了,它闪身到美姬子的身后,“砰”,一拳砸进美姬子的后心。一颗血淋淋的心脏被掏了出来。“啪”的一声,血花飞溅,美姬子的心脏在蜥蜴人的三根手指中碎成了肉屑。 胸口赫然出现了一个大洞,鲜血如绝堤的小河一样向外奔流,美姬子万分惊骇,她试图扭过头看清身后偷袭她的人,头刚转了不到30度,“喀嚓”一声脆响,蜥蜴人已经扭断了她的脖颈。 “喀嚓喀嚓”,双手同时绞动,愤怒的蜥蜴人将美姬子撕成了碎片。那些碎肉扭扯纠结着,企图往一处集中,却“呼”的一声化作烟雾消散了。 对于血族来说,断了胳膊或者少了腿脚,它们是能够迅速地生长出来,但是,没有了心脏,也就等于没有了血液,没有了血液,他们就只能死翘翘了。 “表妹!”看到rose的背上插着一把寒光凛凛的长刀,威廉.詹姆斯惊呼一声,跟着眼前一黑,晕倒过去。 “血月!血月!”费尔.楠柯扭转头,嘶声喊叫。 “社长!”“社长!”大角星人们也在嚷叫。 原本血月就受了伤,再加上血猎的死,血月受到了沉重的打击,她已经陷入深度昏迷当中。大角星人们施展异能术企图救治血月,可是,他们掌心里暴出的光团闪烁几下就消失了,因为伤得太重,他们已经无法施展异能。 第183节 长刀几乎将女孩的身体穿透,鲜血正从嘴角汩汩向外流淌。rose的脸色一片惨白。女孩颤抖的身体已经摇摇欲坠。费尔.楠柯飞身上前,一把将女孩拉进怀里。 “rose!你不会有事的,你一定不会有事的!”轻声呼唤着女孩的名字,心已经疼得缩成一团, 女孩仰起脸,睁大眼睛,努力看向那对琥珀色的眸子。 “对……不……起!的……确……是……我……将……定……时……炸……弹……装……进……麦……巴……赫,你……能……原……谅……我……吗?能……吗?” 已经失神的大眼睛里满含着祈求之色。 “我知道,你是迫不得已的,因此我没有怪你,从来没有!”闪亮的泪珠顺着精致的脸庞滚滚而下。费尔.楠柯拥紧女孩的娇躯。 “我……记……得……有……一……个……人……欠……我……一……个……吻,是……你,一……定……是……你,你……给……我……一……个……吻……好……吗?” “好!” 费尔.楠柯俯下头,吻向女孩的唇,他的泪水将女孩的脸庞都打湿了。 “冷……好……冷!你……的……唇……好……冷!不……是……他……你……不……是……” 碧绿色的眸子迅速黯淡下去,纤长的睫毛覆上了眼眸。 “我知道是谁欠你的,请原谅,就让我替他还你吧,我替他还你!我也知道,你是爱我的,你一定是爱我的,否则你也就不会为我挡下这一刀!” 肆意漫流的泪水将女孩嘴角的血液都冲洗掉了。女孩的唇已经失去了热度,费尔.楠柯依然深情地吻着,抱着,抱着,吻着。 “rose,求求你!不要离开我好吗?本帮主从来没求过人,就算我求你了!我求你不要离开我!”费尔.楠柯已经泣不成声。 “若茜!对不起,是我,是我欠你的!我欠你的何止是一个吻,还有两世的情。对不起,真的很对不起!”洛克喃喃着,泪水再也止不住地汹涌而出。双手掩着面孔,洛克跪了下去。 但是,洛克的道歉太迟了,rose已经瞌上眼帘,她永远都听不到了。 左手捂着被“苦无”伤到的肩膀,怒水蛟呆呆地看着费尔.楠柯。他想到了浪云飞,当初西班牙海盗女王费尔.米歇死的时候,浪云飞两次自杀,如果不是怒水蛟和安启明及时阻止,并且苦苦相劝,浪云飞早已经不在人世了。 怒水蛟是第一次看到费尔.楠柯流泪,他的鼻子也发酸了。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总瓢把子也是一个至情至性的人,他真的太像老帮主了! 怒水蛟悄悄地爬身起来,移近费尔.楠柯,他是担心费尔.楠柯想不开。 血月晕倒着,威廉.詹姆斯也晕倒着,大角星人呆呆地看着他们的星王。洛克和绮儿都跪坐在地上,就跟两尊泥塑一样,所不同的是,洛克低垂着头,绮儿则仰望着天空。两朵火红的朱瑾花在绮儿的脸庞上方漫舞,它们既不离去,也不落下。绮儿张着两手,痴痴地盯着朱瑾花,似乎在等它们落入掌心一样,望着望着,黝黑的眸子里泛起一片亮色,两行珠泪又蜿蜒成了小河。蜥蜴人在周围巡视,它时而侧起耳朵倾听,时而歪着脑袋不解地看着这些人类。 时间仿佛静止了,血腥味正一点一点的淡去,只有朱瑾花还在肆意飞扬。叶片散发出的绿光打在人们的身上,衬托得朱瑾花越发明艳,那些火红火红的花朵,有的栖在人们的头发上,有的歇在人们肩膀。当花瓣积得多时,其中的一些就悄无声息地滑落下来,是以,人们的脚下已经铺了厚厚的一层花瓣。 “修罗,不必再纠缠于儿女之情,你已经没有时间了!”一个醇厚而又略显严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这声音似乎在哪里听到过。 “是谁?你是谁?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费尔.楠柯猛地抬起头来,他的脸上全是斑驳的泪痕。 原本静寂的空间突然响起一个陌生的声音,大家都抬起头,惊讶地望去。 费尔.楠柯发现自己的面前站着一个身材高大的人,不,也不全是人,这是一个有着人形的光影。虽然此人是个光影,但是,面孔清晰可见。 “卡谬!是你,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原本满布着悲凄的面孔绽开了一个惊喜的笑容。费尔.楠柯伸出右手,他是想握住卡谬的手,可是,他的手却穿过了光影。 “你……已经死了……”费尔.楠柯突然醒悟过来,一刹那间,悲伤重新覆盖了精致的面孔。费尔.楠柯哽咽着说不出话来。 听到久违的声音,绮儿猛地直起身。 “王兄!王兄!”踩着由朱瑾花铺成的火红地毯,绮儿飞奔过来。 当看到已经化身成光影的卡谬时,绮儿放声痛哭。 他是什么人?好像根本不是人。而安琦小姐竟然叫他王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怒水蛟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 洛克听明白了,来人应该是绮儿和修罗的哥哥,看他的身高,起码在三米以上,应该是哈比星人,只是,他已经化身成了灵魂能量体。 卡谬摆摆手,表情严肃地说道:“还不都是因为你们两个,还有磁欧石,哦,对了,你们离家这么久有没有找到磁欧石?” 抬起满是泪痕的俏脸,绮儿望向费尔.楠柯,欲言又止。费尔.楠柯急忙说道:“没有,磁欧石下落不明。” “真的吗?”卡谬的声音越发严厉,面孔上已经显露出怒色。 费尔.楠柯垂下头,呢嚅道:“是真的。我寻找了许多年,但我仍然没有找到。” 对于这个看起来像严父一样的大哥,费尔.楠柯还是有几分畏惧的。 “哼!”卡谬冷哼一声,“那你们为什么还在地球上逗留?” 绮儿望望费尔.楠柯,费尔.楠柯看看绮儿,两兄妹显得有些不知所措。 瞅瞅费尔.楠柯怀中的美女,又瞧瞧躺倒在地的威廉.詹姆斯等人,还有不远处横着的黑衣人尸体。卡谬的脸色越发难看起来。 “我明白了,你们迷恋上了地球人,因此不打算回去了,是吗?” “不,不是这样的。”费尔.楠柯急忙解释,“我们当然想回去,只是,时空之匙被我不小心遗失了,我们回不去。” “荒谬!”卡谬厉声斥责,“时空之匙明明在绮儿的手里,你竟然说遗失了?你不敢回去,难道是不想承担遗失磁欧石的罪名吗?” “我……”费尔.楠柯被哥哥迫得张口结舌,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哥哥,时空之匙真的找到了。”绮儿举起手中的“时空之匙”。 第三百零五章 天使,还是爱神? 大家都朝绮儿的手上看去。绮儿的手中举着一个奇巧玲珑的怪东西。它是银灰色的,顶端呈椭圆形向外突出,就像一朵花,中间位于花/芯的部位嵌着一颗闪闪发光的石头。在它的下面还有一个呈s状弯曲的柄。 费尔.楠柯惊讶得张大了嘴巴,他看向自己的左手,原本套在食指上的“磁欧石”戒指不见了。难怪我一点儿都没有感应到,真是奇怪,它是什么时候不见的呢?来不及再想戒指的事,费尔.楠柯伸手去接“时空之匙”,由于突然间的惊喜,他忘记了怀里还抱着一个美女,结果,rose差一点儿从他的怀里滚出去。 “绮儿,务必要保管好时空之匙,它可是我们的命/根子。”揽紧rose的腰,费尔.楠柯又转向卡谬,“王兄,请给我一点儿时间,过后我会向你解释。” 卡谬点了点头,但仍然是一脸严肃的神情。 抬起眼眸,望向朱瑾树下的花冢。rose,你就留在这里吧,有你的哥哥陪着你,你应该不会寂寞的。吸了吸鼻子,即将涌出的眼泪硬是被吞回了肚子里。费尔.楠柯扭头对洛克说道:“把大家弄醒,尤其是詹姆斯,他需要向他的表妹告别。” 剑眉微蹙,银牙紧咬,左手扶住女孩,右手小心翼翼地拔出女孩背上的长刀,拇指与食指往一处合,“嘎嘣”一声脆响,长刀断为两截后跌进花海不见了。费尔.楠柯抱着rose走向花冢,把女孩放在叶枫的“坟墓”旁边。 怒水蛟和洛克一起唤詹姆斯,两个人一个按虎口,一个掐人中,捣鼓了半天,詹姆斯终于醒转过来。在蜥蜴人的帮助下,血月也苏醒过来,唯独冥王没有醒,他还四仰八叉,呈大字形躺在花海里。火红的朱瑾花几乎将冥王掩埋了。 洛克急忙奔过去,大声喊着:“喂,醒醒,快醒醒!” 冥王一骨碌,翻身坐了起来,说道:“坏蛋都死了?” “死了,该死的都死了。不......不该死的也死了。”想到血猎和rose,洛克不免一阵伤心,眼泪又差一点儿掉下来。 其实冥王早就醒了,他是在装死,因为失去神力,他怕被抓,只不过时而他会半开着眼睛偷偷地观望。 大家都往朱瑾树下集中。一个转身,洛克看到了方正太。 “天哪,方老板……”洛克惊叫一声,他发现方正太已经死了。 “哥哥,方董事长为了救我,已经……已经……”绮儿哽咽着说不出话来。 当看到被朱瑾花半埋着的方正太时,费尔.楠柯这才想起来,方正太是一直抱着绮儿的,想不到……眼眶一热,鼻子又发酸了。紧走几步,费尔.楠柯来到方正太身边,把他抱了起来。正太兄,对不起,都是我连累了你! 费尔.楠柯把方正太抱到朱瑾树下,将他放在rose的身旁。你们都是我费尔.楠柯的恩人,倘若有来生,再让我报答你们吧!唉,算了,还是不要有来生了!我每重生一次都会连累大家丢掉性命,不如就到此为止吧!但是,我会记住你们的!费尔.楠柯苦涩地笑了笑,却又终没能抑止住夺眶而出的泪水。 悄悄拭去眼角的泪水,稳定一下情绪,费尔.楠柯环顾了一下周围,他正欲叫大家鞠躬悼念亡者,却突然怔住了,他发现叶枫不见了。虽然这个叶枫已经身为血族,但是为了救绮儿,他不惜与维尔反目,想来也是被胁迫的。 “那个叶枫呢?你们有谁见过?难道他也死了?”费尔.楠柯问道。 “枫哥哥……他……他变成天使飞走了。”绮儿垂下头,她又难过起来。 “变成天使?此话怎讲?”费尔.楠柯疑惑地问道。 “是哦是哦,本人也看到了。”冥王一个劲儿地点头。 “你也看到了?”费尔.楠柯更加疑惑,“你都看到了什么?” “本人醒来的时候,看到叶枫跳在空中,他被一束光线射中了……然后……” “高能电磁枪”竟然射中了叶枫,妹妹,对不起,你的幸福被我葬送了!费尔.楠柯又是一阵伤感。 “他就变小了,他变成了一个长着翅膀的男孩子,金色的男孩子,就像……就像丘比特……” “长着翅膀的男孩子?” “天使还是爱神?” “血族死了不是化身成粉末吗?为什么叶枫没有化成粉末,而是变成了天使?” …… 大家七嘴八舌的议论开了。 费尔.楠柯略一沉吟,然后一挥手,打断了大家:“小哈,你接着说。” “他飞走了哦,不过……”冥王抓了抓头皮。 “不过什么?你快说啊!” 十几双眼睛齐刷刷地射向冥王。 “叶枫飞走后,本人好像看到天空中掉下一个东西,但是本人没看清是什么东西,因为有花朵落下来,蒙住了本人的眼睛。” “掉下一个东西?”费尔.楠柯扫视了一眼大家,他是在问:你们有谁看见掉下的东西吗? “掉下的东西就是时空之匙。枫哥哥变成天使飞走之后,时空之匙就出现在我的手里。枫哥哥不爱我了,他不爱我了,他送我时空之匙,就是让我离开他……”柔美的声音无比忧伤,绮儿垂下头,看着手中的“时空之匙”,啪嗒啪嗒,一串泪珠滚落下来,跌到“花/芯”里的那颗磁欧石上,原本就闪亮的石头越发晶莹璀灿。 难道“时空之匙”一直在叶枫的手中?在变身成血族的这个叶枫手中?费尔.楠柯无比惊讶,他迅速地整理了一下思路:“时空之匙”神秘消失之后突然多出一个叶枫,现在两个叶枫都消失了,“时空之匙”又突然再现,它究竟跟这两个叶枫有什么关系?还有那个隐形人,会不会是两个叶枫中的一个? 琥珀色的眸子里充斥着疑惑,费尔.楠柯扫视了一眼大家。 “洛克,你在想什么?”费尔.楠柯发现洛克垂着头,似乎在想心事。 “我想,我或许能解释为什么会有两个叶枫……”洛克抬起头说道。 “快说” “你快说呀?” …… 大家开始催促。 洛克迟疑了一下,说道:“既然你们都知道这个世界上存在有血族,那我就不妨告诉你们,这个世界上还存在着另外一个种族,他们生活在森林里,他们叫精灵……” “难道枫少爷是精灵?”怒水蛟万分惊讶。 “不错。”洛克点点头,然后指着满天的花雨说道,“叶枫素来被称为花王子,我想,他应该有两个本身,用人类的话来说就是灵魂,只不过叶枫很特殊,他一个人拥有两个灵魂。我认为,叶枫的本身应该是一朵并蒂花,因此才会出现两个叶枫。” “两个本身?” 第184节 “并蒂花?” “一个人拥有两个灵魂?” …… 大家面面相觑。怒水蛟更是一脸的惊讶,原本他是不相信人有灵魂的,在遭遇了这一连串的诡异事件后,尤其是当他看到站在费尔.楠柯身边的发光人时,他相信了。现在,他多少有些明白了:总瓢把子、安琦小姐,还有血月等人,原来他们都不是地球上的人类。那我呢,我是不是人类?怒水蛟开始怀疑起自己来。 费尔.楠柯狐疑地望了一眼洛克,他觉得这个解释似乎有些牵强,但是,他又找不出其它的理由来,是以,他不再追问。 拉起绮儿的手,拭去女孩眼角的泪花,费尔.楠柯柔声道:“傻丫头,你不用难过,既然叶枫是精灵,他总归是要回转异世界的。想来你们的缘份已了,那就无须牵挂,不如就随哥哥回去吧!” 绮儿抿着嘴唇,用力地点点头,她在努力控制自己,不想让眼泪流出来。 朱瑾花还在飘洒着,只是没有先前那么多了,而是稀稀落落的。大家跪坐在地上,一边流泪,一边用手捧着花瓣覆上方正太和rose的身体。不久,又多出了两座花冢。面朝三座花冢,费尔.楠柯率先鞠躬,大家也跟着弯腰,三鞠躬,然后又一齐默哀,各自在心里对亡者说着依依惜别的话。 唉,就这样吧!拭去眼角的泪水,费尔.楠柯转向威廉.詹姆斯和怒水蛟,说道:“怒叔叔,詹姆斯,你们也应该知道了,我和安琦都不是地球人,我们来自遥远的外太空。现在我得走了,你们也该回去了……” “噗通”,怒水蛟跪了下去。 “怒叔叔快起来,休要折煞楠柯!”费尔.楠柯急忙搀起怒水蛟。 “总瓢把子,你不能走啊!如果非走不可就让我跟着你吧,你的身边没有个可心的人怎么行,我答应过死去的老帮主要照顾你的,可是你……你非让我留在二当家的身边。”怒水蛟拉着费尔.楠柯的衣袖,情绪很激动。 “怒叔叔,我知道,你关心我,我也知道你是在担心飞鲸帮。放心吧,有刑伟和沈昊辰在,他们会把飞鲸帮发扬光大。现在我要交给你一个任务,你要把詹姆斯安全地送回去。” 其实,费尔.楠柯很想把怒水蛟留下来,但他又不想让怒水蛟跟着自己去冒险,因为他还记得自己做的那个怪异的梦,他估计自己此番回去十有八九是没命了。是以,他委婉地拒绝了。 怒水蛟犹豫了一下,只好点点头,说道:“是,属下遵命!”只是,他的声音已经哽咽了。 詹姆斯没有说话,只是跪坐在表妹的“坟”前,垂着头,悄悄地抹眼泪。 第三百零六章 遭遇ufo 一艘庞大的、呈碟形的太空船悄无声息地穿行在各种天体中,虽然它很庞大,但又极其灵活,它能轻易地躲过慧星的尾巴,突降的流星雨,以及来路不明的太空殒石的碰撞,还有无形的“时间黑洞”的吞噬。不久,一个蓝色的小行星清晰地出现在视野里。 “主人,那就是地球了。”三角眼扬起长颈向下张望。 “减速,寻找安全点着陆!”黑甲人相当激动,他的声音都有些颤抖。 三角眼舞动着八条手臂,又开始忙活起来。 “哥哥,要不要启动隐形装置?万一我们遭到攻击……” “嗤!”黑甲人嗤笑一声,“没必要。弱智的地球人,就凭他们手中的破铜烂铁,休想擦到我们的边儿!” 这一天的地球上,由某国当局组织策划的多国部队军事演习正如火如荼的进行。此时,m国飞行中队官兵驾驶着最新型攻击机f-99“雷电2”,正在30公里以上的高空徘徊,它们在寻找攻击目标。 g国飞行员驾驶着歼—68“火神1”躲在云层里窥视着,企图对m国飞行中队来个突然袭击。 忽然,一片巨大的阴影涌了上来,太阳先是变成一个半球,然后就是月牙状,很快,太阳消失了,原本清朗的白日刹那间一片漆黑。 “什么情况?” “什么情况?” 各国飞行队长向地面指挥部询问,可是,并没有接到任何答复,他们与地面指挥部失去了联系。 怎么办?要不要返航!g国飞行中队队长戴维斯正犹豫间,突然发觉眼前一片雪亮,他看到前方出现一个圆柱状的光的通道,在这条光柱的顶端栖着一个呈碟形的巨大发光体。 天哪,是传说中的ufo,原来ufo是真实存在的!戴维斯兴奋极了,他是ufo迷,也正因为如此,他才报考了飞行学院,他一直期待着有朝一日能与ufo相遇,并且能够一睹外星人的真容,他总觉得传说中的外星人不应该像电影中描述的异形那样丑陋。 我去看看,看看传说中的外星人究竟长得什么样子。激动与兴奋的情绪充塞了头脑,戴维斯驾驶座机往ufo冲去。 g国的飞行员们也看到了发光体,同时,他们也与地面指挥部失去联系,是以,当看见队长的座机往发光体冲去,他们也毫不犹豫地跟了上去。 那是什么?难道是ufo?躲在云层里的m国飞行中队官兵也看到了发光体,还有直奔发光体而去的g国飞行中队。 眼前突然暴发出一片蓝色的光芒,跟着,所有操控系统失灵,机身嗡嗡嗡地震颤着,并发出痛苦的嘶鸣。戴维斯慌了神儿,他急忙改用手动操控,企图“逃跑”,直到这时他才悲哀的发现,不仅所有仪器失灵,就连自己周身都已经动弹不得。 当看到队长的座驾被蓝光吸住,并冉冉上升时,跟在后面的队员吓坏了,他们想要救自己的队长,便急忙发射武器,企图攻击发光体。他们发现,不仅所有的操作仪器失灵,就连自己也陷入麻痹状态。 m国飞行中队队长看到g国的飞行中队联成一串正被吸上发光体。他急忙向队员下达了攻击的命令。“咻咻咻”,响起尖锐的啸声,什么激光制导炸弹、空对空导弹、集束炸弹等等,都往发光体身上招呼。黑色的天幕刹那间被照射得一片雪亮。 他们这里发生激战,早惊动了躲在附近的其它国家的飞行员,看到身处险境的g国飞行中队,大家都捏了一把汗。“咻咻咻,轰轰轰”,凡是处于此空间里的战斗机都赶来,并且开了火,至少有十个国家,超过两百架的战斗机参与了激战。 “主人,我们遭到不明飞行器攻击!”三角眼惊恐地嚷道。 “不就是弱智的地球人嘛,那种玩具式的东西也能称为飞行器?不用担心,即便是高能电磁炮也穿不透……”“轰”,黑甲人话还没说完,脚下突然一阵颤动。 “哥哥,我们被击中了!”红甲人惊慌失措地说道。 “停止能量收集,开启磁防护屏障!”黑甲人不紧不慢地下着命令。 “哥哥,难道你忘记了?由于没有磁欧石,磁能量供应早已经断绝,我们的磁防护系统也早已经关闭。” “那就发射高能电磁炮……”“消灭他们”几个字还没出口,脚下又是一阵剧烈的颤动。 “嗞嗞嗞”,操控台上闪烁起一片亮光,跟着,水晶屏幕突然暗了下来。 “主人,主控系统遭到破坏,无法启动!我们的母船正被来自地球的无比强大的能量吞噬!”三角眼惊恐地嚷叫着,声音越发尖细,就连眼睛里的那条红线也急速地闪烁个不停。 “母船失控,母船失控,请改乘子船逃离,请改乘子船逃离……”自动报警功能还在工作,是以,发出电子语音提示。 “刷”,左右两侧的灯光闪了一闪熄灭了,广阔空间里,原本华光闪烁的各种仪器仪表也骤然间停止工作,周围越发黑暗。 “怎么,连你都没有办法吗?竟然被小小的地球人搞得手足无措。”黑甲人冲上前来,张开手指,一下子掐住了三角眼的脖子,捏得木里巴巴三角眼中的红线粗细不停地变幻。 “哥哥,你杀死他也没用,都是你太大意!”红甲人嗔怪道,“母船已经失控,极有可能坠毁,我们还是乘子船逃吧,逃到地球,找到史前基地,不要说一艘飞船,就是那支舰队都是我们的啦!” “哼!”黑甲人怒哼一声,这才松开手。 三角眼被掐得只有进的气,没有出的气,它哼哼两声就垂下头,软软地瘫了下去。 “你们两个随我上子船!”黑甲人命令两个傀儡。 “是,主人!” 四个人跳进小型飞船。黑甲人回头瞥了一眼角落,他看见了昏死过去的三角眼。 “哼,如果不是因为你还有利用价值,我早就处死你了!”黑甲人的掌心发射出红色光线,光线将三角眼吸离地板,迅速向上飞升,直到进入子船。一行人躲进一艘小型太空船,从紧急出口向外逃窜。 随着外星母船动力系统的关闭,歼—68“火神1”的仪器恢复了正常,g国的飞行员们也开了火。在两百多架战斗机的猛烈围攻下,“轰”的一声巨响,跟着暴发出一片雪亮的光芒,无比庞大的碟形飞行器炸裂,并向地面坠去。爆炸的冲击力和光波扫中了那些战斗机,几十架f-117和数十架歼-31立刻粉身碎骨。其中自然也包括戴维斯,他的座机几乎被吸进外星母船,是以,远处的飞行员看到他的座机几乎在一瞬间就被蒸发掉了,就连灰烬都没有留下。其余的战斗机迅速掉转头,仓惶逃跑。很不幸,爆炸产生的高温还有辐射令其余战斗机燃烧并爆炸,有的甚至于一瞬间就化成了灰烬。 这是人类历史上最惨痛的一次空难事故,但是,有关当局并不知晓,持续了将近八分钟的日食结束后,原本参与军事演习的各国战斗机皆消失得无影无踪,地面指挥部持续联系了一周都毫无音讯,无奈,有关当局只好把此次事件归入“本世纪最神秘的失踪事件”。当然了,这是后话。 ――――――――――――――――――――――――――― 看看洛克,又望望冥王,费尔.楠柯犹豫了,他很舍不得与这两个人分开,尤其是洛克,从十万年前的一万年前,直至未来世界,两个人之间早已经结下了深厚的情谊,如果单纯的说是朋友,或者兄弟关系,似乎又不全是,或许这就是所谓的惺惺相惜吧!眼眶一热,鼻子又发酸了,费尔.楠柯差一点儿落泪。 勉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费尔.楠柯说道:“不如我先送你们两个回去?” 洛克迟疑了一下,说道:“可是,我还没有完成拯救先祖的任务,难道就这样回去了?万一……” “是哦,我怎么把这么重要的事给忘记了呢!”费尔.楠柯猛然醒悟过来,“我还是先送蜥蜴人回大本营吧,之后再送你们回去,反正已经擒住了两位战神,只要将他们押送回去,你们就应该能够恢复神力。” 费尔.楠柯接过绮儿手中的“时空之匙”。 “等等,修罗,我有话要跟你说。”卡谬阻止了费尔.楠柯。 两兄弟远离人群,开始了密切的交谈。 “修罗,你不能送他们回去。”卡谬说道。 “为什么?”费尔.楠柯很惊讶。 “我需要他们。我也看出来了,你的这些朋友都不是普通的地球人,你和他们之间的感情也已经非同一般,我看不如这样吧,把他们都带回哈比星球,说不定能助我们一臂之力……” “不……”抬起眼眸望了望洛克等人,费尔.楠柯立即拒绝了,“我知道,你是想利用他们,但是,我不想让他们陪我一起涉险。” “你听我说。你的祸闯大了!由于你‘拐走’磁欧石,不仅触犯了星际律法,更导致星际间战争的爆发,现在矛迪克星人以此为借口,肆意横行,各处掠夺水晶卫星,越来越多的星球被卷进这场争端,战火已经由第六宇宙烧至银河系。星际联盟对此大为不满,是以,发布了通缉令,不只是你,就连绮儿也已经被通缉。我离开哈比星球之前,矛迪克星人已经大兵压境,威逼父王交出磁欧石,星际联盟更是屡屡向父王施压,而国会的员老多数也已经倾向星际联盟。为了保住我们的族人,在父王的哀求与天狼星人的斡旋之下,我们总算争取到十天的时间。在天狼星人的帮助下,我离开哈比星球前往宇宙中寻找你和绮儿。 谁知,我被星际联盟派出的猎手(即捕快)给盯上了,他们一直追着我不放。我的护卫舰队被击中,卫队长官也已经殉职。当我逃进太阳系的时候,他们发射了一颗攻击卫星,为了掩护我,天狼星人的飞船被击中,从此,我便与天狼星人失去联络,而我的飞船亦遭受重创,最后失去控制,撞向一个蓝色星球……” 第三百零七章 猎手来袭 “难道你的飞船撞上了地球?”费尔.楠柯十分惊讶。 卡谬点了点头,继续说道:“我发现这个星球上有人类居住,为了避免给人类造成伤害,我利用手动驾驶操纵着陆,我将飞船驶向一片丛林,但是,我着陆失败。我的飞船坠毁,炸成了碎片,而我的救生舱在弹出去的时候坠入湖底,我也因此而死掉了。 我一直在寻找适合我的身体,直到十年前方正太落水,我便占据了他的身体。但是,他疯狂地爱上了那个叫安琦的女孩,我越是阻止他,他的爱就越强烈,我不能完全控制他,于是,我就折磨他,我希望他早一点儿死掉,以便完全占据他的身体。现在他是死了,可是他死得太彻底,身体完全毁坏,我不得不逸了出来。” “楠柯帮主,你我颇为投缘。说真的,打从第一眼见到你,我就有一种感觉,好像许久以前我们就已经认识了一样。”温润而醇厚的男声又在耳边响起。原来是卡谬侵入了你的身体。正太兄,对不起,是我害死了你!回首瞥了一眼朱瑾树下的花坟,费尔.楠柯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眼泪了。 “对不起!都是我的错!想不到我的一时冲动不仅连累了族人,更害死了自己的亲哥哥。”原本磁性的声音因为哽咽而变了腔调,“可是王兄,你知道吗?我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我已经死过三次了,每一次重生,我的灵魂和肉体都倍受折磨,这就是报应,报应啊,报应!哈哈哈!”费尔.楠柯突然纵声狂笑。 凄厉的笑声传出去很远,吓得洛克等人浑身汗毛直竖。 “修罗,理智一点儿!”卡谬斥道,“错误已经铸成,后果也已经产生,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如何补救,我们要想办法阻止战火的漫延。” “补救?还有什么办法能够补救?是不是只有我彻底的死掉就能阻止战争?那就把我捆绑起来交给星际联盟好了,反正祸是我闯下的,责任自然应该由我一个人来承担。” “修罗!拜托你冷静一点儿好不好?”卡谬很生气,他几乎是怒吼了,如果他是实体,早就一耳光扇向弟弟了。 “对不起王兄!你不知道,我经历的事情太多太多,我也害死了千千万万的人类,十万年前,我利用火雨,几乎毁灭了这个星球上的全部生命……”琥珀色的眸子里充斥着痛悔和自责。 “十万年前?你什么意思?”卡谬惊讶地望向弟弟。 “怎么说呢。”费尔.楠柯抓抓头皮,“是这样的,这里是未来的地球。按照地球的时间计算,当年我离开哈比星球是在十万年前。” “十万年前,十万年前!”卡谬喃喃着,“既然地球上已经过去了十万年,那么,哈比星球上就已经过去了一百年。呵呵,在这一百年里,不要说有上百次的战争,就是上千次的战争也已经发生了。说不定……说不定我们的父母和族人都已经不在了。” “什么叫生不如死?这就叫生不如死!对于我们哈比星人来说,死亡比活着还要痛苦。我该怎么办?我究竟应该怎么办?”费尔.楠柯喃喃着,琥珀色的眸子迅速黯淡下去。 “两位王兄,你们不必担心与自责,我们不是还有时空之匙吗?如果将时光倒转......”绮儿微笑着走来。绮儿一直坐在朱瑾树下的花冢旁,回想着在地球上的种种经历,独自黯然神伤,当她听见费尔.楠柯的狂笑时吓了一跳,虽然她不知道两位哥哥在谈论什么,但是,凭着哈比星人聪慧的头脑,她已经猜到了一大半。 费尔.楠柯看向手中的“时空之匙”,然后抬起眸子望向洛克等人,说道:“你的意思是,让我把时间倒回十万年前?” “嗯!”绮儿点点头,眼睛里却已经泛起泪花。 “这的确是个好主意!”卡谬惊喜道,“你留在王宫,由我护送磁欧石去大角星,只有这样,磁欧石才不会遗失。” 第185节 “这……能行吗?”紧握“时空之匙”的手有些颤抖,费尔.楠柯一点信心都没有。他又想起十万年前,身为米勒的自己为了阻止与洛克见面而回到亚特兰蒂斯,结果,不该发生的还是发生了。 “试试吧,不试又怎么知道?”卡谬鼓励道。 “一定要试!命运不全是由天定,我想,总有一部分是掌握在我们自己手里,只要我们能抓得住。”擦了擦眼角的泪水,抬起黑亮的眼眸,绮儿坚定地说道。 望望洛克等人,还有朱瑾树下的那几座花冢,琥珀色的眸子湿润起来。如果回到从前,我的记忆里就不会有你,你听不到我唱的凤琴鸟之歌,也看不到我眼中的寂寞,而我,亦不能与你一起畅饮葡萄酒……想着想着,不觉间,泪水打湿了眉睫。 “哥哥,你可以把他们录下来,这样的话,即便回到从前,我们也能看到他们。”绮儿说道。 “的确是个好主意,还是王妹聪明。”费尔.楠柯赞道。溢满泪光的眸子里终于漾出浅浅的笑意。我要记住你,我一定会记住你!取出变形手机,费尔.楠柯把坐在朱瑾树下的洛克和冥王等人录了像,并且拍了照片。 “要不要去向他们道别?”看到两兄妹一副恋恋不舍的样子,卡谬的心软了。 吸了吸鼻子,费尔.楠柯叹息一声:“唉,还是算了吧,越是走近他们,怕是越舍不得离开!” 无比留恋地看了那些人一眼之后,费尔.楠柯决定启动“时空之匙”,他的手指还没有触摸到“花/芯”中的那颗磁欧石,“呼隆隆”,一阵怪异的声音由远而近,“轰”,一个大火球从天而降。 “闪开,快闪开!”费尔.楠柯大声呼喊,同时,他也跃起身来。大家原本就很分散,离费尔.楠柯也比较远,是以,正专注于和怒水蛟聊天的威廉.詹姆斯并没有听到。蜥蜴人感觉到了异常,它跳起身来去推血月和大角星人。 洛克和冥王诧异地抬起头来,伴随着滚滚的热浪,一个巨大的火球奔他们撞来。 身处半空之中的费尔.楠柯犹豫了一下,施展轻功,他跃至威廉.詹姆斯的身后,双臂运力,右手掌猛地推出,他将怒水蛟推出去几十米开外,与此同时左手向里一带,他将威廉.詹姆斯拉进怀里,并疾速向后纵身。 “咔嚓”,恍若凭空响起的炸雷,大火球砸在高大的朱瑾树上。“咔咔咔”,发出一阵暴响,朱瑾树几乎被劈成两半,一半高耸着,一半则倒向洛克和冥王所处的位置。 “快闪开!啊!”洛克惨叫一声,虽然他把冥王推了出去,但是,自己却被树干砸倒了。 “轰”,振聋发聩的爆炸声在身边响起,原本黑暗的周围被照耀得一片雪亮。人们猛然卧倒,并捂着耳朵,闭上眼睛。冥王惊惶失措地抬起头来,他看见坠落在自己面前的是一架飞机的残骸。浓烟滚滚,火舌乱窜,火苗差一点烧到冥王的身上。冥王大惊失色,“蹬蹬蹬”,他倒退出去好几步,“噗通”,一屁股跌坐下来。 “洛克!” “洛克哥哥!” …… 响起各种呼声,惊魂未定的人们回过神来,急忙奔上前去。 “你怎么样?”费尔.楠柯纵身过来。 洛克没有应,他面孔朝下趴在地上,嘴角旁边有一大摊殷红的血液。倾倒并断裂的半边树干砸中洛克的脊背。 “你不会有事的,一定不会有事的!”费尔.楠柯吓坏了,他急忙弯下腰去搬树干,看似普通的树干竟然纹丝不动,他又运起内力,将力量集中到双臂,双颊胀得通红,树干依然未移动分毫。 “帮忙,你们快来帮忙呀!”费尔.楠柯急得要哭了。 “你们去前面,我们在后面。”此时大家一片慌乱,唯有怒水蛟保持着冷静,他一边指挥大家,一边弯下腰去。血月和四个大角星人去到前面,费尔.楠柯在中间,绮儿、威廉.詹姆斯、怒水蛟,以及蜥蜴人在后面。此时,冥王也已经反应过来,他急忙爬起身跑过来帮忙。 “吭唷吭唷!”怒水蛟喊着号子,大家拼命往起抬,树干就跟被焊在地面上一样,无论怎样用力都移动不了分毫。 “救命,楠哥,救命呀!”冥王突然惊慌地喊叫起来。他已经跑到费尔.楠柯的身边了,还没等他弯下腰呢,身子突然动弹不得了。 大家直起身时,发现头顶的天空变成了灰蒙蒙的一片,就像笼罩了一层云雾一样,在那片云雾的中心处有一个红色的漩涡,自漩涡里射出一道红色的光柱,那道光柱正在把冥王吸离地面。此时,冥王的双脚已经离开了地面。 “小哈!”绮儿惊叫一声。 “不好,是猎手!”卡谬低呼一声,“他们找到地球上来了,他们一定是把叫小哈的少年误认成了你,如此甚好,你便可以逃过劫难。” “误认成我?”抬起充斥着焦虑与惊讶的眼眸,再望向上空,费尔.楠柯突然反应过来。他这一错愕的当儿,冥王的身体已经升到了半空。 “哥哥,快救救小哈!”绮儿惊恐地喊叫着。 “哗啦”“哗啦”,再也顾不上搬树干了,威廉.詹姆斯和怒水蛟都把枪弹推上膛,他们抬起枪口指向天空,但是,他们只看见冥王看不到其它东西。 “呯呯呯……”,响起密集的枪声,持枪的人们把枪弹都射进了云层里。 第三百零八章 魂赴幽冥 血月和大角星人对视一眼,他们的掌心里都聚起了光团。他们的伤势还没有完全恢复,是以,那些光团比较微弱。 “咻”,响起尖锐的呼啸,“无影鬼索”破空而出,如同一条金色的蟒蛇,“刷”的一声,它缠上冥王的腰。 “小哈,你坚持住!楠哥不会抛下你不管!” 左手在前抓着“无影鬼索”,右臂猛地缠绕几圈背在身后,脚下扎紧马步,周身运力,费尔.楠柯使出了十层的力量,他要把冥王夺下来。冥王的身体向下移动了一小段距离,又倏的一下向上升去,一股大力牵着费尔.楠柯的身体向上飞升,他的双脚已经离开了地面。 “快,大家一起上!”怒水蛟急了。他纵身过来,猛地抱住了费尔.楠柯的腰。 “呼啦啦”,大家反应过来,都奔上前帮忙。威廉.詹姆斯向上一跃,抓住了“无影鬼索”,几乎和费尔.楠柯面对面了。只是他的右臂有伤,一用力就是钻心的疼,但是,他仍然咬牙坚持着。 蜥蜴人则抱住了怒水蛟的腰。大家就跟拔河似的,用力!用力!!再用力!!!大家把吃奶的力气都用上了。 正所谓人多力量大,终于,“倏”的一声,冥王的身体降了下来,但还在半空。 “哇哈哈!” “哇哈哈!” 天空中响起两种怪异的笑声。 “好玩,好玩,太好玩了!” “号称全宇宙第一美男子的修罗,姿色果然非同凡响!” “听说矛迪克星人最喜欢玩弄美男子,哥哥,我们把他捉回去送给矛迪克星人,定然能够换回十颗水晶卫星!” “哇哈哈!” “哇哈哈!” …… 两种怪异的笑声,两种污秽不堪的语言交替着在周围回响。虽然这两种语言不是地球上的任何一种语言,但是,蜥蜴人、大角星人,还有费尔.楠柯、卡谬和绮儿听懂了,因为其中一种是星际间通用的语言,另一种则是哈比星族的语言。 费尔.楠柯气得脸色铁青。 “放弃吧,你斗不过他们的。”卡谬低声说道。 “不!绝不!即便我死也不能让朋友们受到伤害!” “唉,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受苦的只能是你自己!”卡谬无奈地叹息一声。 “想不到地球人的身体竟然也潜藏着如此强大的能量,只是很遗憾,他们不懂得如何运用。”响起一个浑厚的声音。 “哥哥,你也太心慈手软了,真不配‘猎手’这个称号,还是我来帮你吧!”一个清脆稚嫩的声音讥笑道。 --------------------------- “我这是在哪里?为什么感觉这里很熟悉?”洛克喃喃着,一抬头,他看到了一片灰色的原野,在这片原野之间有一条大河,一条泛着黑色粼光的大河,它正汹涌着向前奔流。 “阿刻戎河!难道我死掉了,已经回归冥界?”洛克万分惊讶。 “金币!听到没有?交上金币来!否则……嘿嘿嘿!” “啊……!” 耳边响起一声怒吼,伴随着阴恻恻的冷笑,还有一声凄厉的惨叫。 朝声音的来源望去,洛克大吃一惊。他看到了渡口,渡口处鬼头攒动,黑压压的鬼魂队伍正排列在那里等着渡河。 在渡口旁边矗立着一座金碧辉煌的楼宇,上面挂着一块金色的牌匾,匾上用冥文镌刻着三个大字“收费亭”,在这三个大字下面刻着一行稍小的字:欲渡此河,需交纳一千金币! 这里什么时候建起了亭子?有这么豪华的亭子吗?渡资,渡资竟然还涨了一千倍!再往下看,洛克更惊讶了。在楼宇前有一个办公大厅。大厅里坐着三个“人”,他们的身边站立着一些手中持枪,身穿黑色西装的“人”,看起来类似于“打手”。 洛克再仔细一看,赫然发现那三个“人”就是三大判官:米诺斯、拉达曼提斯和埃阿科斯。与以往不同的是,他们都蓄着短发,每人胸前挂着一个东西,那东西看起来就像工作证。这三个家伙都穿着笔挺的黑色西装,脚蹬锃亮的皮鞋,颈上系着领带,一副政府官员的装扮。他们怎么穿成这样儿,竟然还把工作地点搬到了第一线?正疑惑间,“啪啪啪……”“哇哇哇……!”伴随着一阵紧似一阵的抽打,响起凄厉的哀嚎声。 “大人,饶命啊!我是个穷鬼,我的股票全被套了,家产也被拍了,老婆跟人跑了,儿子跟人姓了,我被逼得走投无路只好跳楼自尽了……” “闭嘴!”米诺斯立刻打断死魂的话,“我不管你是跳楼也好,抹脖子也罢,不交出一千个金币,休想过河!” “一千金币!” “一千金币!” 拉达曼提斯和埃阿科斯一起厉声附和。 想到先前跌进冥河化成青烟的鬼魂,此鬼浑身一阵颤栗,遂急忙点头哈腰道:“我给,我给,我给还不行吗?”说着,右手抖抖擞擞着向左手指摸去,鬼魂脱下手上的戒指,可怜兮兮地说道,“大人,我只有这个了,这是一枚翡翠扳指,价值一万个金币。” “翡翠?翡翠是什么东西?”米诺斯接过扳指,左看右看起来。 “哎哟喂,我的大人,您连翡翠都不知道啊,这是宝石,很值钱的呀!”鬼魂急切地解释着。 拉达曼提斯和埃阿科斯也把头凑过来,三个人嘁嘁咕咕起来。 “有这样的宝石吗?我看看,听说阳间假货太多,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嗯,成色不错。” “还雕着一条龙。” “应该是来自东方的古文物。收缴入库!”米诺斯吩附冥差。 立刻有冥差奔上前来,把那枚扳指收进锦盒。 “你可以渡河了。下一个!” “报告大人,不是一个,是一大帮。”一个冥差小跑着上前说道。 “嗯?什么叫一大帮?”米诺斯一脸的疑惑。 “带上来!”“带上来!”拉达曼提斯和埃阿科斯齐声吆喝。 “嘀嘀嘀”,前方响起一阵鸣笛声。一大帮鬼魂簇拥着一个年轻的鬼魂走下车来。 三大判官站起身来。他们不仅一脸的惊喜,就连眼睛都放出光来。 “s600普尔曼!” “布加迪威龙!” “英菲尼迪g!” “哈哈哈……” 三大判官大笑了一阵之后,米诺斯把脸一沉,“啪”,他一拍惊堂木,厉吼一声:“把死魂给我带上来!” 一群冥差小跑着奔上前去扭住了十几个鬼魂。 “大胆!敢对本少爷无礼,你们不想活命了?”领头的鬼魂西装革履,派头十足,他这一声厉喝,吓得冥差们抖了几抖。 第186节 “少爷,我们已经死了。”其中的一个鬼魂说道。 “哼!”鬼少爷扫视了一遍周围,随即冷哼一声,“这死跟活好像也没什么区别嘛。” “哟喝,哪里来的野鬼?竟然这么横!”米诺斯很不高兴,他扭转头,吩咐两个助手,“查查看,看此鬼什么身份,生前犯了哪宗罪。” “噼噼叭叭”响起一阵怪声。洛克一瞧,那两大判官竟然在操作电脑。想来这里是十万年后的冥界,想不到冥界也进入了科技时代。洛克甚为惊讶, “此鬼名叫xxx,官二代,高富帅……嗯,他的身份很复杂,父亲不祥,母亲也不祥,应该是非正常渠道出生。” “此鬼生前犯有奸/淫幼女罪,酒后驾车撞死人罪……” 两大判官一边操作电脑一边汇报。 “嗯?此鬼也忒胆大包天了,竟敢无视王法!”米诺斯黑下脸来,“罪不可恕,先开罚单!” “刷刷刷”,打印机里打出一沓票据来。 米诺斯手持票据高声朗诵:“奸/淫幼女罚八亿金币,酒后驾车罚八万金币,撞死人罚八千万金币……合计八亿八千八百八十八万金币。速速交来!” 说着,米诺斯转过头去,与两位助手切切私语:“这回我们发了!” “喂,凭什么罚我那么多?”鬼少爷双手叉腰,一副很不服气的神态。 “啪!”米诺斯一拍惊堂木,“就凭我是冥王!不交出金币就将尔等发配至地狱,永世不得超生!” 米诺斯竟然冒充冥王,洛克先是很惊讶,继尔很气愤。想来冥王不在冥界他们又无法无天起来,我倒要看看,看看你们几个究竟怎样审案。洛克继续不动声色地观察着。 一听说要发配至地狱,鬼少爷害怕了,他扭头朝身后的众鬼魂命令道:“给钱他们,有多少给多少!” 鬼魂们一阵儿忙碌,大家都把私房钱掏了出来。其中的两个鬼魂将收集到的钞票装成满满两大箱,然后递了上来。 “啪”,米诺斯一掌打翻两箱钞票,怒道,“此处不收假钞,只收金币!” “假钞?这明明就是美钞嘛。还有人民币和欧元,你看看,看清楚了,上面还盖着戳呢,是天地通用银行出品。再说了,黄金又不能烧,我哪来的金币?”鬼少爷急忙分辩。 “嘿嘿嘿!”米诺斯一阵冷笑,“这种废纸我的府库多啦。废话少说,交不出金币休想过河!” “休想过河!”“休想过河!”拉达曼提斯和埃阿科斯瞪着眼睛,厉声附和。他们的声音犹如滚过的惊雷,震得鬼魂们头皮一阵发麻。 “大人,让我们过去吧!我们可没犯什么罪!” “噗通通”,除了鬼少爷,其它鬼魂都跪了下去,一齐磕头求饶。 米诺斯扫视了一眼这帮鬼腿子,冷笑一声:“你们有这样一个主子,定然也不会是好奴才,把他们统统押送至地狱。酷刑侍候!” “是!”复仇三女神拥上前来,她们举起腹蛇鞭,狠狠地抽向鬼魂们。 第三百零九章 夺取冥王神戒 “喂,你们怎么不讲理?啊……”鬼少爷还想耍横,腹蛇鞭已经如同冰雹一样倾泄下来。 “哇……”鬼魂们凄厉地惨叫,“大人饶命!大人饶命……” 无论鬼魂们怎样喊叫,迎接他们的都只有越发猛烈的鞭挞。一大帮鬼魂被复仇三女神驱赶着奔赴地狱。 “今天的审判到此为止,下班!咱们去兜风。”米诺斯站起身来。拉达曼提斯和埃阿科斯也起身往外走。 “大人,我都排两天了!” “大人,快让我们渡河吧!” “我好饿啊,我都要饿死了!” “你他妈的不是已经死了吗,还能饿死?” …… 渡口的鬼魂们吵吵嚷嚷,怨声载道。 “呯”,米诺斯朝天空放了一枪,怒吼道:“吵什么吵,吵什么吵?再吵统统将你们推下冥河,永世不得超生!”他这一喊还真管用,鬼魂们立刻安静下来。 乱了,乱了,一切都乱了!也不知道冥王又去了哪里,致使冥界天下大乱。看着混乱的冥界,洛克的心纠结成一团麻。 看到三大判官欲驾车走人,洛克急忙冲上前去,大吼一声:“站住!还没到下班时间,你们怎么可以早退?” “哟呵,又来了一个横的!”米诺斯皱了皱眉,把跨上车的一只脚收了回来。 当三大判官看到洛克的时候,先是怔了怔,他们把洛克打量了一遍,又交头接耳了一阵子。 米诺斯先开口说道:“你叫什么名字?” “我……”洛克打量了一下自己,这才发现自己身上穿着一袭黑色的西式礼服,而且,自己还是金发,自己的这副样子与以往塔那托斯的样子简直天差地别。 “嘿嘿嘿”,洛克立刻赔上笑脸,“这个……冥王大人,我叫洛克,我来找个人,您看能不能耽搁您两分钟时间?我有这个,我把这个给您。”说着,洛克褪下手指上的戒指,那枚磁欧石戒指。 “这是什么?” “没见过。” “它好亮!” 三大判官切切私语着。 “这叫钻石。”洛克瞎蒙,因为他知道,在冥界除了冥币就是金币,根本没有钻石这个字眼。 “小了点儿,但不知道值多少金币。” 看着闪闪发光的戒指,米诺斯心动了。 “它相当名贵,根本无价,是无价之宝。”洛克继续忽悠。 “真的?”米诺斯疑惑地扫视了洛克一眼,随即把戒指接过来,掂了掂,说道,“好重,比本王的冥王神戒还重。冥王神戒本王已经戴了十万年,你还别说,本王真就戴腻了。” 什么?冥王神戒他戴了十万年!这么说冥王离开冥界已经有十万年了,糟糕!洛克在心里惊叫一声。 米诺斯一边说,一边脱下食指上的冥王神戒,他把磁欧石戒指套了上去,点点头,赞道:“嗯,不错,刚好合适,本王还算满意,只是小了点儿。说吧,你要找谁?” 洛克瞄了冥王神戒一眼,说道:“大人,听说冥界有个叫塔那托斯的,不知道他还在不在?” “塔那托斯?”米诺斯眯起眼睛,想了想,说道,“是有这么一个人,十万年前他就失踪了,谁知道哪儿去了,说不定跟冥王过世外桃源生活去了。”最后这一句话米诺斯讲得很小声,但是,洛克还是听到了。我明白了,既然我和冥王都在阳间,冥界自然就不会再有冥王和死神,想来米诺斯冒充冥王也是迫不得已。 “大人,您这冥王神戒我还是第一次看见,能让我也见识见识吗?我就看一眼!就一眼!”洛克请求着。 “好吧,念在你献宝的份上。”见洛克一脸真挚的神情,米诺斯勉强答应了。他张开手掌。 一枚硕大而黝黑的多面体形戒指出现在米诺斯的掌心。不错,的确是冥王神戒,只是它的颜色很黯淡,想来以米诺斯三等神祗的身份无法驾驭这枚神戒,是以,他无法化身成冥王。 眼珠急速地转了转,洛克突然大叫一声:“呀,快看,冥王回来了!” “在哪儿?” “在哪儿?” “恭迎......” 三大判官一齐扭头寻找。趁米诺斯不注意的当儿,洛克猛地抓起冥王神戒,转身就跑。 “原来是个窃贼。”米诺斯发觉上当,他气忿不已,忍不住嘶声吼叫,“给我追!务必抓住小毛贼,抓住后把他喂地狱犬!” 冥差们气势汹汹地追赶起来,他们一边追赶,一边开枪射击。“哒哒哒……”冥河岸上响起密集的枪声,各种枪弹满天飞。 突然,从冥河上空杀出大队的骷髅兵来,它们有挎步枪的,有持大口径狙击步枪的,也有扛火箭筒的……它们来势汹汹,并且对着洛克猛烈地扫射。当然了,这些枪械并非是金属制品,而是同它们一样,都是骨骼的。但是,从骨骼枪械里射出的却是真正的炮弹。 亡灵禁卫军!oh.my.god!洛克吓得魂飞魄散,他紧紧地攥着冥王神戒,拼命地跑,拼命地跑。 “咣”,从火箭筒里射出的炮弹在洛克身边爆炸了。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将洛克的身体掀上半空。 “天哪,救命!”洛克惨叫起来。因为他发现自己正在向冥河里坠落。一旦跌进冥河,自己就将化为青烟,永世不得超生,“冥王!你在哪里?救我!”洛克大声呼喊。 就在洛克即将落水的一刹那,“哗”,突然涌起一股黑色的浪涛,一只硕大的白色花朵冉冉上升,它把洛克给托了起来。 “曼殊莎华!”洛克惊喜不已。 当看到冥河里升起的花朵时,三大判官目瞪口呆,他们急忙下达了停止追杀的命令。他们怀疑洛克就是冥王,因为他们知道,曼殊莎华是冥王本身的守护神。 曼殊莎华将洛克包裹在花/芯里,并迅速向冥水里隐没。洛克在一条黑色的光之通道里急速地向前穿行。 咝!好痛!难道我的脊梁骨断了吗?为什么背上痛得要命? “啊……嗞嗞嗞……”耳畔响起无比凄厉的惨叫声,伴随着惨叫还有一种尖锐的怪异的响声。 洛克猛地张开眼睛,一抬头,他看到了极其诡异的一幕:冥王悬在半空,四肢平伸,就像躺在空气中一样,发出惨叫声的正是冥王。冥王的腰上缚着一根金色的索链,数道红与蓝两种颜色粗大的光线正嘶鸣着猛烈地撞击着冥王的身体。或许是太过于痛苦,冥王惨叫着的同时,四肢还在剧烈地抽搐着。 天哪,那种光线就像是闪电!难道宙斯也来到了现代?洛克震惊不已。晃晃晕呼呼的脑袋,再向下看,洛克看到了索链的下方,接近地面的位置吊着几个人,是费尔.楠柯、威廉.詹姆斯和怒水蛟,他们在往下拉索链,他们的身体已经离开了地面,只有蜥蜴人还在地面上。蜥蜴人周身散发着莹莹的绿色光晕,它还死抱着怒水蛟的腰。 血月和四个大角星人站在地面上,他们的掌心发射出的光束在与红蓝两种光线纠缠,看情形是企图把红蓝光线从冥王身上扯除,但是,他们发射的光束要微弱得多。 冥王的身体在向上升,很显然,地面上的人们抵抗不了来自空中的力量。 冥王,你不能有事,你绝对不能有事!你知不知道,冥界已经大乱,冥界不能没有你!洛克往起爬身,但是,背上仿佛压着千钧之力一样,哪怕只是抬一下头都是一阵钻心的疼痛,眼前一阵发黑,抬起的头又猛地垂了下来。冥王,你必须得回转冥界!咬咬牙,洛克又抬起头来。耳中突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 “猎手,现身吧!他不是你们要找的人,我才是修罗,真正的冷血修罗!你们要对付的人是我,没必要连累无辜的人类。” 猎手?猎手究竟是什么人?洛克瞪大眼睛看去,他看到费尔.楠柯的头顶笼罩着淡淡的光晕。此时,费尔.楠柯的背影刚好落进洛克的眼帘。洛克看到费尔.楠柯的右臂背在身后,缠绕住索链的这端已经有殷红的血液渗出,染红了雪白的衣袖,那些血液正顺着手腕滴滴答答地往下流。 心里先是涌起一阵感动,忽的骤然一紧,跟着,心莫名的疼痛起来。楠哥,洛克没用,竟然帮不了你。洛克万分难过,不觉间,泪水在眼眶里打起转来。 “哇哈哈!” “哇哈哈!” 空中响起两种怪异的笑声。 “众所周知,哈比星人最擅长说谎,难道地球人也学会了?”响起一个浑厚的、嘲弄的声音,这个声音讲的是英语。 洛克努力搜寻声音的来源,却看不到人影,正疑惑间,又响起一个清脆的声音。 “修罗,怎的如此不济?让我们哥俩儿见识一下你的修罗血刃,如此方能信你。” “好!但是你们得放了他!” “放了他?” “放了他?” 两个铠甲人对视一眼,异口同声地说道:“好!” “刷”,他们同时撤去了光束,云层里的红蓝两色漩涡一下子消失,灰蒙蒙的云雾也散去了,一个银灰色的碟形发光体显露出来。一黑一红两个铠甲人现身出来,他们悬浮在空中。 第187节 “吁”,筋疲力尽的大家长出一口气,都放开手,一屁股坐了下来。大角星人们也收起了异能。大家沉重地喘息着,有人抬起头好奇地望向两个铠甲人。 就在红蓝光束回撤的那一瞬间,冥王的身体开始下落,费尔.楠柯收回鬼索,将左手探出,眼看冥王就被他揽进怀里。 “呼”“呼”,凭空出现两道身影,他们迅疾似电,一下子架住冥王的胳膊。 天哪!是潘娜雅和潘瑞斯,他们居然恢复了神力!当看到悬浮在半空中的两个人时,洛克惊讶不已,心也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儿。 “娜雅姐姐,瑞斯哥哥!”绮儿惊叫一声。原本绮儿是要帮忙的,由于她力气小,帮不上忙,卡谬把她护在光影之中。听到绮儿的呼喊,悬浮在空中的两个傀儡对视一眼,皆是一脸的迷惘,之后便没有了反应。 第三百一十章 决战猎手(上) 突然发生的异变令大家震惊不已。原本已经坐下的人们又霍的一声站了起来,大家拉开架式,如临大敌。“咔咔咔”,怒水蛟和威廉.詹姆斯在组装枪械,他们把枪口对准了空中的人。虚弱的大角星人们又开始集中精神,他们掌心的光团更加微弱。 “社长,我们......”大角星人们用悲哀的眼神望着自己的星王。 “唉!”血月疲惫地叹息一声,垂下双手,她已经耗尽了能量。 “卑鄙!”费尔.楠柯十分气愤,怒声道,“原来撒谎的大有人在!猎手,放马过来,让你见识一下本王子真正的手段!” “咻……”,响起一阵呼啸,“咝咝咝”,尖锐的气流激荡/声响彻天空。“无影鬼索”就像一道金色的闪电,不,更像是一条愤怒的巨蟒,它刺破天幕,冲上云层,然后突然从中间分开,形成两个带有倒刺的尖端,就像两支利箭,不,更像是两条蛇信子,它们直往两个铠甲人身上扑去。 “修罗,我来帮你!”卡谬化身成一团光影,把费尔.楠柯护在中间,他将自身的能量度给了弟弟。 蜥蜴人看到了,也奔上前来,把自身的能量度给费尔.楠柯。 “你们,去吧!”血月抬起修长的手指,指了指费尔.楠柯。 “是!”大角星人们齐声应道。 现在,费尔.楠柯分别被金色、绿色和雪色三种光亮包围在中间,只不过这三种光亮由里向外一层比一层微弱。 怒水蛟和威廉.詹姆斯焦急地观望,虽然他们也知道地球上的枪弹可能不会对外星人造成伤害,但是他们仍然举着枪。 “哥哥!”绮儿帮不上忙,却又万分担心,是以,只能惊恐地注视着。 “咻咻咻……”,“无影鬼索”愤怒地铮鸣。两个铠甲人在云层里纵跳如飞,他们在躲避“无影鬼索”的追踪。只是,他们的身形不是很灵活,或许是铠甲阻碍了速度的缘故吧。终于,“嘭”“嘭”,空中响起如同裂帛的声音,两个铠甲人被“无影鬼索”击中,他们的铠甲四分五裂地飞散开去。 “桀桀桀!” “嘿嘿嘿!” 响起两种怪笑声。一个身披黑色披袍的少年悬浮在半空,他的手中持着一柄形状看起来就像火焰似的怪异兵器,另一个少年身披红色披袍,也悬浮在半空,他的手中托着一颗球状物,那东西里面流光转动,外面则闪烁着蓝色的光华。 哇,有这样的外星人吗?威廉.詹姆斯很惊讶。 这两个少年不仅年轻,而且相当英俊。身披黑袍的少年有着一头如火焰一样的红发,它们是卷曲的,并且相当长,就像起伏的波浪一样直垂到腿弯。身披红袍的少年则是一头银色的长发,如同月华般倾泄而下,也是垂到腿弯。 “天哪,他们究竟是什么人?是天神吗?”威廉.詹姆斯喃喃着。 “谁知道呢,或许是有着天使外表的魔鬼吧。”怒水蛟的心里七上八下的,他朝威廉.詹姆斯施个眼色,低声说道,“瞅准机会扫他们几梭子,哪怕转移一下他们的注意力也好。” “嗯。”嘴唇抿了抿,威廉.詹姆斯用力地点了一下头。 “猎手,接招吧!” 借助大家的能量,费尔.楠柯的声音提高了数倍,“咻咻咻”,又是气流激荡的声音,“无影鬼索”调整方向,又朝两个少年身上扑去。只不过它已经不完全是索链了,顶端已经化成两把金色的利刃,它们闪烁着金芒,就像长了眼睛一样在云层里穿梭,追踪着纵跳如飞的两个少年身影,并向他们的要害斩去。 “修罗血刃果然名不虚传!” “只可惜你遇到的是猎手!” 浑厚与清脆的声音同时响起,就在血刃即将触碰到两个少年身体的一刹那间,突然定住了,再也移动不了分毫。从两个少年手中的兵器里又迸射出红与蓝两种光线。两种光线汇集到一起,“嗞嗞嗞”地闪烁着火花,并且顺着血刃扶摇直下。原本金色的血刃变成妖异的红蓝两色。 “放手!快放手!”洛克惊恐地喊叫,因为在他的眼里看到的就是闪电,那道从天而降的闪电正顺着金属的索链快速地逼向地面的人们。但是,洛克的声音很微弱,远在十几米外的人们根本听不到。 “嗞嗞嗞!”“啊!”果然,洛克的话音刚落地,大家就惨叫起来。蓝色与红色的光线突破三重光影,射在人们身上。“嘭嘭嘭”,大角星人们首先飞跌出去,然后是蜥蜴人。蜥蜴人在飞出去的时候尾巴几乎扫中了洛克的脸。接着,“倏”的一声,卡谬弹了出来,他又恢复成人形。 “噗”,一口鲜血激射而出,随着血刃的缩小,光亮的黯淡,“无影鬼索”收缩成手镯状,回到费尔.楠柯的手腕上,费尔.楠柯则扑倒在地。 “哥哥!”绮儿惊叫着飞奔上前。 “总瓢把子!”怒水蛟惊呼一声,“哒哒哒……”他抬起枪口朝天空扫射。“呯呯呯”,几乎是在同时,威廉.詹姆斯也频频扣动了板机。 “可笑的地球人!” “既然想死,我就成全你们!” 两个少年对视一眼,邪恶地一笑,从他们手中怪异的兵器里突出红与蓝两种颜色的光影屏障,就像是盾牌。两面光影盾牌挡住了密集的枪弹,并且将枪弹弹射回去。 “噗通”“噗通”两声闷响,怒水蛟和威廉.詹姆斯中弹倒了下去。 “桀桀桀!” “哈哈哈!” 两个少年大笑着。 “没错,你的确就是修罗。王子殿下,请你跟我们走吧!”红袍少年一脸邪气地说道。 “战斗傀儡,去把王子给我请上来!”黑袍少年命令道。 “是!”两个傀儡应声放开冥王,飞身下来。冥王垂着头,似乎已经昏厥,当两个傀儡放开手的时候,他的身体如同断线的风筝一样直向地面坠落。 “大人!”洛克伸出手臂,他多希望自己能把冥王接住啊,这一抬手的动作,又牵扯到了后背,背上传来一阵钻心的疼痛。洛克猛地闭上眼睛,他不忍目睹冥王的惨状。 “不,你们不能带走我的哥哥!娜雅姐姐,瑞斯哥哥,安琦求你们,放过我的哥哥吧!”绮儿挡在费尔楠.柯面前,苦苦哀求。 大脑里如同放电影一样闪过一些杂乱的画面,两个傀儡对视一眼,异口同声地说道:“我不认识你,快闪开,别影响我执行任务!” 天哪,他们已经变身成战神,再也不是娜雅姐姐和瑞斯哥哥了。绮儿惊恐不已,她扑倒在费尔.楠柯的身上,紧紧抱着哥哥,就是不放手。 “不,你们不能带走哥哥!绝对不能!” 听到女孩近乎绝望的声音,洛克又猛地张开眼睛。绮儿,你还记得洛克哥哥吗?那个令你伤心的,有着一对金角的洛克哥哥。洛克哥哥好没用,竟然帮不了你。吧嗒吧嗒,莹亮的泪珠滑过两腮,跌落下来,融进了泥土。 “把他们都带走!”黑袍少年命令道。 “是!”两个傀儡应声去拉绮儿的手。绮儿拼命挣扎,但是,她的力气那么小,身子那么纤弱,又怎能是两个傀儡的对手?绮儿被雅典娜给强行拖起来。 雅典娜纵身到空中,奔发光体而去。 “你需要我的帮助,你一定很需要我的帮助,就像在十万年前的亚特兰蒂斯!”洛克喃喃着,“你等着,我来了!啊......!” 紧咬的牙关之间突然暴发出一声长啸,“砰”,压在背上的千钧之力卸了去。 “霍”的一声,洛克站了起来,而此时,阿瑞斯已经将费尔.楠柯拖了起来,并且向上纵身。 “放下我的朋友!”洛克怒吼一声,一提气,他拼尽全力向上纵身追去。“哗”,天空中突然下起一场血雨,扎进洛克背上呈倒刺状的树枝迸射出去。疼痛越发剧烈,洛克咬紧牙关一挺身,“扑啦啦”,伴随着满天的血雨,洛克周身暴发出雪亮的光芒,一对黑色的羽翼从他的背上迅速伸展并张开。有如锥心般的疼痛于刹那间突然消失,洛克悬浮在了空中。 一晃身,洛克拦在阿瑞斯面前,厉声喝道:“我再说一遍,放下我的朋友!” 洛克抬起手掌,他的左手掌。这只手掌的掌心里聚起了一个光团。光团中心有一个黑色的亮点。 “天琴星人,此事与你无关,你最好不要插手!”黑袍少年闪身过来,厉声喝道。 “谁说此事与我们无关?这事,本王管定了!”响起一个威严而又极具磁性的声音。这声音洛克再熟悉不过。 “冥王!你......你终于恢复了神力!”洛克激动得声音都颤抖起来,“神戒,我找回了神戒!”洛克急忙张开紧攥的右手。他惊讶地发现,手心里是空的。 “不必找了,神戒在这里。”极具磁性的声音再次响起。 洛克抬起头,他看到冥王被一团柔和的光晕包裹着。那团光晕是金色的,并且呈盛开的花朵状。是曼殊莎华,冥王的守护神!洛克惊喜不已。 冥王悬浮在空中,正缓缓地抬起左手,一颗闪烁着黝黑光华的硕大戒指落进眼帘,它正套在冥王的食指上。 不错,冥王已经恢复了神力,依然是美奂绝伦的脸孔,漆黑如瀑布一般的长发,只不过他没有披黑袍,还是穿着先前那身洁白的西式礼服。 第三百一十一章 决战猎手(下) 洛克看向自己,他很惊讶,自己仍然是一头金色的长发,就像从前在亚特兰蒂斯时那样,再摸摸头顶,没有角,左手,自己的左手里突然握住了一柄银色的镰刀,这是从前自己身为死神时的兵器——“夺命银镰”,再看自己的穿着,是先前的那身黑色西式礼服。呵呵!洛克在心里苦笑:我到底是谁?魔王子吗?不像;死神?也不像。 当看到被华光包裹着的冥王和洛克时,两个少年突然紧张起来。 “你们与我为敌,就是与整个星际联盟为敌!”黑袍少年大声嚷着,但是,他的声音听起来明显的有些底气不足。 “星际联盟?星际联盟是什么东西我不管,我要管的就是你们,把修罗还给我!”水蓝色的眸子里闪过一丝狠戾,就连极具磁性的声音也冰冷得没有一丝温度。此时的冥王面罩寒霜,周身都在暴发着凛然的森气。 “哼!”红袍少年冷哼一声,“有本事你们自己来拿。我们走!”说着,两个少年护着阿瑞斯向飞行器奔去。 “大胆,敢在本王面前放肆!”冥王怒喝一声,“啪”,背上双翼随之张开。“刷”“刷”,一黑一白两道光影尤如闪电一般向前面的三个人追去。 “嗞嗞嗞!”响声不绝,一红一蓝两道光波蜿蜒着窜了过来,就像两条妖冶的美女蛇,它们盘旋着缠上冥王和洛克的身体,企图将两个人缚住。 冥王和洛克对视一眼。 “地狱冥火,燃烧!”两个人齐声呐喊。 “呼”,周身暴发出黑色的光与火的烈焰。“咔咔咔”,缠绕着两人身体的光波就像被烧断了一样,立刻分崩离析。 “嗖”“嗖”,冥王和洛克纵身跃起,身形迅疾似电。飞行器的门口已经打开了,眼见前面的三个人就要闪身进去了。 “想跑?做梦!”冥王愤怒了,他大吼一声,“光之血刃,攻击!” “刷”,自冥王掌心暴发出万道金光。“咻”,于金光里疾射而出一束尤如刀形的光波。那道光波猛地劈向栖在云层上的飞行器。 “轰,哗!”伴随着轰鸣,飞行器四分五裂。 当冥王和洛克追上去的时候,于满天破碎的银灰色金属片里突然出现一面金光闪闪的盾牌,盾牌裹挟着一股劲风,直向洛克的头顶砸来。与此同时,一把闪着寒芒的长矛向冥王的胸口戳去。 洛克一偏头,躲过砸来的盾牌,随即迅速闪身,挥出“夺命银镰”。“刷”,银镰卷起一道寒光,抹向雅典娜的颈。雅典娜猛地侧身低头,银镰没割到她的脖子,却削中了她的肩膀。 “啊!”雅典娜惨叫一声,向下坠落。 当阿瑞斯的长矛袭来时,冥王并没有躲闪,而是探出那只戴有冥王神戒的左手。“轰”,一个巨大的,黑色的光之手臂突出冥王的手向前抓去。金矛刺进冥王的“掌心”,随着“手掌”的推近,金矛越来越短,并迅速化成粉屑,“呼”的一声消失了。 失去兵器的阿瑞斯转身就想逃。 “哪里走!”冥王暴啸一声,黑色的光之手臂迅速伸长,一把将阿瑞斯握在“掌心”。 “哇!”阿瑞斯被抛出去,也惨叫着向下坠落。 第188节 飞行器炸裂所产生的冲击波将费尔.楠柯抛了起来,朦胧中,他看到一个红衣人,那人的手臂上抱着一个女孩,女孩雪白的纱裙还在风中舞动。在那一袭舞动的纱裙上还有一大片殷红,红得刺目,红得耀眼,那是血迹。 “绮儿!”费尔.楠柯惊呼一声,猛地张大双眸,耳边是呼呼的风声,于满天闪亮的金属碎片中,他看到了悬浮在空中的几道身影。自己离那些身影越来越远。我不能死,绝不能就这样死了!“咻”,拼尽全力,费尔.楠柯释放了“无影鬼索”。“无影鬼索”缠绕上朱瑾树的枝干。勉力稳住身形,费尔.楠柯踩在朱瑾树的树梢上。但是,他感觉头昏眼花,周身无力,是以,不得不抓紧树枝。 满天的金属碎片还在向下坠落。拭去嘴角的血液,一抬头,费尔.楠柯看到了被光影包围的四个人。火红、银白、乌黑与金黄,四种不同颜色的长发肆意漫舞,那两个猎手的长袍更是呼呼作响、猎猎有声。 两个神祗与两个猎手对决,他们各自被两个巨大的能量团包裹着,冥王和洛克合力驱动着能量团向前推进。 看到费尔.楠柯,黑袍少年突然扬声道:“修罗,你找天琴星人帮忙算什么本事?咱们的帐不会完,绮儿公主我带走了。记住,我的名字叫墨隐!” “还有我,我的名字叫幽煌,我会好好照顾绮儿公主的!”红袍少年一脸的淫笑。 “哇哈哈!” “哇哈哈!” 伴随着邪异笑声的远去,“倏”的一声,光亮一闪,两个少年消失了。 “你们......哇!”一口鲜血激射而出,眼前已经一片漆黑。“咝”,“无影鬼索”脱离树干迅速回缩到费尔.楠柯的手腕上。身形一晃,费尔.楠柯从树上一头栽落下来,直往地面跌去。 “刷”“刷”,一黑一白两道身影疾射过来。即将倾倒向地面的身体被两双手给扶了起来。 望着两个少年消失的方向,洛克既焦急又气愤,忍不住握紧拳头,恨恨地道:“他们竟然挟持了绮儿!我......” “唉!错是他犯下的,只有他自己去弥补,我们帮不了他。”冥王叹息一声。 “为什么?”洛克很惊讶。 “那两个人来自极其遥远的外太空,与我们也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本王插手这件事已经犯了大忌,是时候放手了,管得太多只会让原有的秩序越发混乱。”见洛克还想再说什么,冥王一摆手,说道,“去把他们救醒,我们的任务已经完成了,需要返回冥界。你不是看到了吗?冥界已经乱成了一锅粥。” “回冥界?这么快呀!”瞥了一眼费尔.楠柯,洛克咧咧嘴巴,一脸的不舍。见冥王一脸坚定的神色,洛克只得点头,极不情愿地说道,“好吧!” 费尔.楠柯已经奄奄一息。冥王幽幽地叹息一声,然后将双掌覆上费尔.楠柯的胸口。 在冥王为费尔.楠柯疗伤的时候,洛克用神力医治好了身受重伤的蜥蜴人、血月和大角星人。当洛克走向怒水蛟和威廉.詹姆斯的时候,他惊讶地瞪大了眼睛。 地上躺着两个怪人。一个怪人身体高大且强壮,两颊旁长着一对鱼鳍状的耳朵,他的身体血肉模糊,几乎被枪弹射成了筛子。另一个怪人体态修长,年轻俊美,他生有一头金发,看面容是威廉.詹姆斯,但是,他的头顶竟然长着一对带叉的金角,这对金角洛克很熟悉,是身为龙族的米迦变回本身时的样子。 “米迦哥哥!”洛克一边施展神力,一边焦急地呼唤。当被枪弹射得惨不忍睹的身体被一团柔和的光芒覆盖之后,原本还在汩汩流淌的血液消失了,伤口也愈合了。 终于,“唔”的一声,米迦呻吟着醒转过来。 “哥哥!”洛克拥着米迦失声痛哭。 “你是谁?”米迦张大眼睛,金色的眸子里盛满了迷茫和困惑。 “我......我是洛克呀,我们是双生兄弟。”洛克惊讶地叫道,“难道你不记得了吗?” “米迦,你是米迦!难道你不记得了吗?我是你的米勒哥哥!”已经醒转过来的费尔.楠柯也扑身过来。两个人拥着“米迦”失声痛哭。 “我想,你们是认错人了。”响起一个极其尖细的声音。 怎么可能?当洛克和费尔.楠柯抬起头时,看到大家都围了上来,他们是冥王、血月、蜥蜴人、大角星人、卡谬,还有长着一对鱼耳的怒水蛟。 一个长有八条手臂的蛇形人走了过来,那只三角形的眼睛中红线闪烁起来,同时响起尖细的声音:“自我介绍一下,我叫玄夜,我......” 还没等蛇形人说完,卡谬大叫一声:“天哪,玄夜,你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唉!”三角眼叹息一声,“为了掩护你出逃,我的飞船被猎手爆掉了,他们将我俘虏,之后将我进行细胞重组,故意将我变成丑陋的样子,他们企图剥夺我的记忆,我识破了他们的阴谋,便将记忆信息组屏敝。我装做失忆的样子,听凭他们差遣。 幸好你们毁掉飞行器,我才得以逃脱,否则我还将是他们的奴隶。至于这两个人嘛,他们都是我们天狼星人制造的物种,也生存在天龙星座,他们是龙族和鱼族。现在,天龙座已经沦为矛迪克星人的领地,龙族和鱼族,还有爬行族,也就是蜥蜴人和蛇形人等等,他们都沦为矛迪克星人的奴隶......” 什么,我的族人也沦为奴隶?红色的眼睛里火苗窜动,蜥蜴人闻听握紧了拳头。 “只有他们的首领得以逃脱,就是这两个人,他们分别是龙族的头领珑珏,鱼族的头领鲲翼。” “米迦叫珑珏!怒叔叔叫鲲翼!这怎么可能?”费尔.楠柯无比惊讶,然后他扭头朝鱼人喊道,“怒叔叔,你真的叫鲲翼吗?” 鱼人摇摇头,然后就是一脸的迷茫之色。 “可是,除了耳朵,你与怒叔叔的容貌完全一样啊!”费尔.楠柯彻底晕菜了。 第三百一十二章 没有不散的筵席 仔细看了看珑珏与鲲翼,玄夜说道:“看情形他们的记忆信息组已经被清除了,我想,应该是矛迪克星人在对他们实施记忆清除的时候发生了异常状况,因此他们才得以逃脱。唉,这下麻烦大了!”玄夜叹息一声。 “究竟有什么麻烦,你快说呀!”卡谬急切地说道。 “猎手夺取了我们天狼星人的最新科技成果,一种收集能量的仪器,我们叫它‘能量抽取器’。利用这种仪器,不仅能将生物的记忆清除,进行细胞重组,还能将生物迅速进化升级成具有强大战斗能力的傀儡。呶,就像他们......”说着,玄夜探出一条手臂指了指昏死在地上的阿瑞斯和雅典娜。 哦,原来是这样,大家明白了。 “麻烦的还不只这些。”玄夜继续说道,“在被猎手俘虏期间,我探听到一些重要情报。猎手借抓捕逃犯为由,企图找到修罗王子,进而找到磁欧石,但是,他们的目的并不全是找磁欧石,他们是借机寻找矛迪克星人遗留在某个星球上的史前基地,那是一支无比庞大的飞行舰队。猎手的真正目的是挑起战火,妄图称霸宇宙,我怀疑他们与矛迪克星人有所勾结。现在,猎手已经发觉史前基地的位置,估计很快就能找到磁欧石,到那时,唉!宇宙中将无片刻安宁。” 大家听了面面相觑,也都唏嘘不已。 “那么,有什么办法能够补救的吗?我不知道我还能做些什么。”琥珀色的眸子黯淡下来。 “王子殿下,既然磁欧石是你弄丢的,你总该知道它的去向吧?况且现在我已经知道了,史前基地就在地球内部的某一空间,我很快就能确定它的位置,只要找到磁欧石,有了能量源,我们就能掌握那支飞行舰队。有了飞行舰队,我们才有能力与猎手相抗衡。一旦这支舰队,还有磁欧石落入猎手和矛迪克星人手里,我们就只有任人宰割的份了。王子殿下,你还在犹豫什么?”见费尔.楠柯沉默不语,三角眼中的红线闪烁起来,那是玄夜内心剧烈的情绪波动。 “可是绮儿,我的王妹,他们挟持了我的王妹,而我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费尔.楠柯垂头看着手中的“时空之匙”,嵌在花/芯里的那颗磁欧石竟然不见了。琥珀色的眸子越发灰暗,费尔.楠柯盯着“时空之匙”发呆。 “猎手的本身是光与火,未必具备人类的情感,他们挟持公主是为了炫耀自己的武力,借以打击你的士气。绮儿是宇宙中最漂亮的女孩,是尊贵的公主殿下,猎手不敢把她怎么样。不过,倘若猎手把绮儿公主送给矛迪克星人就难说了。所以,事不宜迟,还请王子殿下速下决心。”玄夜说道。 “修罗,不必再犹豫了,要想救回我们的王妹,就必须得掌控那支舰队,快告诉我们磁欧石还有史前基地的位置,以玄夜掌握的技术,一定能将磁欧石安全地运出地球。”卡谬说道。 冥王拍拍费尔.楠柯的肩膀,幽幽地说道:“已经发生的事情要想刻意去改变几乎是不可能的。” “楠哥,我记得你说过,时空之匙不是万能的,虽然从前发生很多不愉快的事,令我们失去很多东西,但是失去的同时我们不也得到了吗?而放弃,只有放弃才意味着真正的失去。我记得你还说过‘我命由我不由天’,既然过去无法改变,那你为什么不试着去改变未来?......”眼眶一热,喉头突然哽住,洛克说不下去了。 “以你一个人的力量是斗不过猎手,但是,我们天狼星人会帮助你,一切渴望和平的宇宙兄弟会帮助你。”玄夜说道。 “为了救回公主,为了我那些死去的族人,还有被夺去的家园,我们大角星人都支持你。”血月坚定地说道。 “我也支持你,为了救回公主,也为了让我的族人重获自由。”蜥蜴人举起拳头。 “还有我们,为了解救所有被奴役的人们,我们都愿意听候王子殿下差遣。”珑珏和鲲翼异口同声地说道。 “好!”低垂的头猛然抬了起来。一双双饱含真挚与期翼的眼神令琥珀色的眸子恢复了神采。费尔.楠柯攥紧拳头,扬声道,“从现在起,我不再是费尔.楠柯,而是修罗,哈比星族的罪人,我将以自己的鲜血去洗涮给族人带来的耻辱,也将以自己的鲜血去为所有受到伤害的人讨回公道。” “王子殿下!” “王子殿下!” “誓死追随王子殿下!” 大家热血澎湃,忍不住振臂高呼。 “既然你有这个信心,本王愿助你一臂之力。”极具磁性的声音响了起来。冥王赞许地点点头,并走上前,转动他的手掌。从冥王的掌心里暴发出一片光影,光影迅速凝聚成形,化成一把闪闪发光的利刃。 “光之血刃”,洛克差一点儿惊呼出声。难道冥王是要把“光之血刃”赠给修罗吗?这可是冥界的镇界之宝,最具有威力的神器呀! “修罗血刃!你也有?”修罗很惊讶。 “是,也不全是。”冥王微微一笑,“我的兵器不叫修罗血刃,而叫光之血刃,它被我的血液浸泡了一万年,只有我的神识才能驱动它,它是光明与黑暗,悲闵与杀戮并存的一个矛盾混合体。现在,我把它的力量赐给你,助你完成大业。释放你的血刃吧!”说着,冥王擎起“光之血刃”。修罗的手掌里亦出现一把同样的兵器,只不过“修罗血刃”是金属的实体。 “光之血刃”附身在“修罗血刃”上。然后,血刃在冥王的手掌上方旋转。从冥王的掌心里暴出一个黑色的光团,光团破裂,变成一团黑色的光与火的烈焰。烈焰将血刃包裹起来,并且剧烈地燃烧。 哦,我明白了,冥王用“地狱冥火”淬取修罗的兵器,实际上是将地狱之火赐给了修罗,想来修罗所面临的境遇一定无比险恶。洛克的心一下子悬了起来。 过了片刻,火焰熄灭了。 “现在,我再将‘神识’赐与你,如此你才能控制这柄神器。”说着,冥王驱动血刃,用血刃划破自己的指腹,有一滴金色的血珠渗了出来。冥王将血珠点向修罗的眉心。一个轮廓呈银色,中心闪烁金色的月牙形印记出现在修罗的眉心。 “现在,你拥有本王的神识,米勒的玄冰术,修罗的血刃,你已经是三位一体,你能够用你的意志控制这柄神器,但是,除非是为了救赎,如果单纯的杀戮会令你的力量削弱。这个你明白吗?” “嗯,我明白了,谢过冥王!”修罗点头答应。 “修罗血刃”开始变形,又回缩成手镯状,箍在修罗的右手腕上。 “好了,没有不散的筵席。冥界已经乱成一锅粥,有许多事情等着本王去处理。洛克,我们走!” “啊?就这样走了吗?”洛克一脸的犹豫和不舍。 “当然!你是本王的助手,没有你,本王会被累死烦死,所以你哪都别想去。”冥王“邪恶”地一笑。 “是!”洛克机械地应道。好像这话不是出自他的口,而是出自于这具身体。 洛克,小哈,你们终于恢复神力,也终归要走了。修罗凄然地一笑,不觉间眼睛湿润起来。 “修罗,好兄弟,不管前路多么险阻都要相信你自己,你能行!而且,我,还有冥王,我们都在支持你。”洛克扑身上前。两个人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谢谢你,谢谢你陪我走过的那些时光,有你的日子我从来都没有感到过寂寞,可是现在.....”胸中似有千言万语,喉头却突然哽住。 “虽然我不在你的身边,但是还有珑珏啊,你可以把他当成我。”洛克将嘴巴附在修罗的耳边,低声安慰。 “咳咳,该走了,再不走,一旦两位战神恢复神力,你的先祖就又有麻烦了。”冥王酸溜溜地说道。 “怎么,他们没有恢复神力吗?”抬起盈/满泪光的眼眸,洛克惊讶地问道。 “当然没有,你没听天狼星人说吗?他们现在只是被清除记忆的战斗傀儡。” “好吧!”洛克只得放开修罗,挥挥手,说道,“保重!” “冥王神戒”打开了时空遂道。洛克押着两位战神和冥王一起进入时空遂道。回首望了一眼身后,洛克用力挥挥手,只是,当他回转身时,眼泪已经如同开了闸的洪水倾泄而下。 好兄弟,虽然我们的缘分已了,但是我会记住你们。努力将涌向眼角的泪水吞回到肚子里,吸了吸鼻子,稳定一下自己的情绪,看到周围望向自己的都是坚定而信任的目光,修罗一挥手,朗声道:“我们走!” 在百慕大的一座岛屿,“飞鲸帮”的总部,修罗遣散了所有的属下,将他们赶去北美,然后指挥机器人,利用天狼星人的技术,将磁欧石分割成若干快,分装进“磁悬浮空中战车”。好在天狼星人的技术高明,并没有令地球产生较大的异常变化,只不过突然间少了一座岛屿而已。 第三百一十三章 我可能得了脑震荡 安启明在教堂门口转来转去,并且不时抬起手腕看表,时间已经过去七分钟了,外面依然漆黑一片,不要说是安琦等人,就连怒水蛟也失去了踪影。 叶书槐两夫妇,还有伊琳娜都驻足在教堂门口,探头向黑暗中张望。 时间仿佛过去了一个世纪。安启明焦躁不已,无奈,他又派出若干名保镖,让他们手持电筒出去寻找。 正当双方家长焦虑不已的时候,天空中突然暴发出一片强光,一个巨大的碟形发光体腾空而起,它冉冉升上天空,然后向远处飞去。 “ufo!” 第189节 “快看,是ufo!” 两个女人指着发光体嚷叫着。安启明和叶书槐对视一眼,两个人都呆住了,第一次见到传说中的ufo,他们也不知道是福是祸,是以,心中不免一阵忐忑。 少男少女们早都坐得不耐烦了,当一听到说有ufo时,他们急忙冲向门口。大家看见了远去的发光体,反应快的某些人急忙用手机录像和拍照片。 不久,发光体消失在天边,再也看不见了。 随着发光体的消失,覆盖了太阳的阴影也在急速地离去,太阳先是呈月牙状,然后就像是半个球体,很快,太阳完全显露出来。 持续了7.8分钟的日全食终于结束了。 大家走出教堂。阳光依然是青白色,光线照射到人们身上也是不冷不热。 广场上很空旷,一个人影儿都没有,只有停车场上的车辆静默着,或许它们曾经看到过什么,但是,它们不会讲话。 人们走向朱瑾树。 “oh,my.god!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牧师一边在胸口划着十字,一边喃喃个不停。 原本枝繁叶茂的朱瑾树就像遭受了霜侵电击一样,不仅被一分为二,枝干折断,枝上光秃秃,就连那些脱落在地的叶子也像生病了一样,没有了丝毫的绿意,而且相当干枯。 “天哪,我的枫儿!”薛紫荆惊叫一声,又一次晕倒过去。 “枫儿,琦儿,你们……”伊琳娜面色惨白,身体不禁摇摇欲坠起来。 安启明和叶书槐都是男人,而安启明又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是以,他的定力最足。两个男人抢上前去,扶住各自的夫人。大家手忙脚乱,开始施救。 一番折腾之后,两个女人醒转过来。 “启明,琦儿和枫儿会去了哪里?”醒转过来的伊琳娜拉着丈夫的手臂,如同梦呓一样喃喃着。 “唉,谁知道呢!”安启明沉重地叹息一声。 少男少女们在经过短暂的沉默后,切切私语起来。 “听说叶枫是花王子转世,安琦应该是去做花仙子了。” “胡说八道!要我说啊,是被外星人劫持了,谁让安琦长得那么漂亮呢,应该是被外星人看上了,我们不是见到一个发光体吗?是ufo!”说这话的是李云湄。 听了年轻人们的议论,安启明和叶书槐对视一眼,苦笑着摇摇头。 “嗤,你这是嫉妒吧,怕嫁不出去?哦,对了,还打不打算和你的金发帅哥约会了?” “金发帅哥?是哦,他在哪儿?我还没有要到他的手机号码呢。” 一听到手机两个字,安启明立刻反应过来:对呀,一定是我急糊涂了,我应该打电话问一问。安启明先是拨打叶枫的手机,手机语音提示:“对不起,您拨打的号码不在本服务区!”安启明又拨打安琦、费尔.楠柯,直到怒水蛟,他们的手机里都是同样的语音提示。“刷刷刷”,冷汗顺着安启明的面颊流淌个不停。 少男少女们在人群里东瞄西瞄,然后,突然有人惊叫一声:“天哪,他们也不见了!” 听到年轻人们的议论,安启明忽然醒悟过来。他急忙唤来保镖,让保镖们清点人数。 安启明得到的报告是:失踪了一部人,他们是安琦小姐,两个枫少爷,一个楠柯少爷……具体人数还真没法统计,因为按照投上来的贴子看又不准,因为有些人投上来的是一张贴子,却带着若干名朋友。 尽管如此,安启明还是知道了个大概,凡是失踪的人要么是费尔.楠柯带来的,要么就是和费尔.楠柯有过密切接触的。最让他难以置信的是,失踪的人中竟然也包括首相的公子和正太实业集团公司的总裁。 “楠儿,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你应该告诉叔叔一声啊,难道真的被外星人劫持了?”安启明自言自语着,他已经一个头两个大了。 新郎新娘失踪,婚礼仪式自然也举行不下去了。安启明两夫妇怀着悲痛的心情,一边向大家致歉,一边打发大家上车。 一辆辆豪华轿车陆续驶离教堂。安启明和叶书槐两对夫妇是最后一个离开教堂的。 薛紫荆目光呆滞,口中不停地喃喃着:“枫儿,枫儿,你去了哪里?你就这么忍心抛弃父母吗?早知现在,当初就不让你回来了。咯咯咯!”薛紫荆仰望干枯的朱瑾树,突然笑了起来,“枫儿变成了天使,我看见了,枫儿变成了天使!不,枫儿是花王子,他坐在枫叶上飞走了。” “紫荆!”见妻子神智失常,叶书槐心痛不已,他揽着妻子的肩膀,忍不住潸然泪下。 安启明两夫妇急忙温声软语地安慰他们。 当两对夫妇准备上车的时候,他们看见广场上还停着几部轿车。一辆是装饰华丽的银灰色的“凯迪拉克”,这是叶枫和安琦曾经乘坐的花车,还有一辆“菲亚特500”,和一辆“兰博基尼”。 “启明,那是谁的车?是不是还有人没有走?”伊琳娜问道。 安启明吩附保镖去教堂查看,保镖回复说,人都走光了。 “奇怪,会是谁的车?”安启明沉思起来,然后他猛地抬起头,说道,“我明白了,一定是失踪的那些人的车,快看看,说不定他们在车里。” 保镖们急忙奔“兰博基尼”和“菲亚特500”去了,他们敲了半天的车窗都没有反应。 安启明万分焦急,他担心车内有人,或许人已经被害。想了想之后,安启明从自己的钥匙链上解下一枚车钥匙,这枚车钥匙的外壳是银灰色的,外形与常用车钥匙没什么区别,只不过上面镶嵌有一颗闪亮的“钻石”。这枚车钥匙是费尔.楠柯送给他的,据说是万能的,他还没有使用过。 “唉,试试看吧,或许可行。”安启明叹息一声。 利用“万能车匙”的“远程遥控功能”,安启明开启了“菲亚特500”和“兰博基尼”的车门。当看到两辆车的车门同时打开时,安启明惊讶不已,心想:原来真的有万能车匙,楠儿可真不简单! 出乎意料的是,车里一个人都没有。安启明从遗留在车内的证件上知道了两位车主的身份。 这是方家少爷的车,可是他人呢?看着方正太的驾驶执照,安启明一脸的迷惑不解。当安启明看到rose的证件时,大吃一惊,心想:这么年轻的女孩子竟然是联邦探员,她可真了不起! 抬起眸子向远处望去,目光所触及之处皆是蓊蓊郁郁的树木。圣玛丽教堂后面是一片热带雨林,通往雨林深处有一条公路,即便他们去游览,也没有理由弃车在这里呀!他们究竟去了哪里?这附近也没有什么可供娱乐的场所,难道是和安琦一道失踪了?正当安启明苦苦思索的时候,耳朵里突然听到伊琳娜的惊叫声:“车里有人!” 原来,在安启明启用“万能车匙”的时候,新郎和新娘的那辆花车,门也开了。 叶书槐扶着妻子上了花车。他们看到车里乱糟糟的,玫瑰花束散落一地,一大篮的玫瑰花也倾倒了,有不少脱出了花篮,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那些花瓣不仅破碎了,而且都异常干枯。这些花可都是礼仪公司一大早送来的新鲜花束啊!也就两个多小时的时间,怎么会枯成这样儿?太令人奇怪了! 再往里走,沙发椅上隐约出现了血迹。安启明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儿。紧走几步,安启明来到车尾,他看到了倒在沙发上的一些年轻人。年轻人都被安全带捆绑在沙发椅上,他们的脸庞和额角都在流血。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儿?他们怎么会在这里?安启明万分惊讶。这些人他基本上都认识,他们都是费尔.楠柯的保镖,中国人沈昊辰,印第安人蝎子,还有四个(四尾蛇)他没什么印象,因为以前没见过。 “快,看看他们伤得怎么样?”安启明吩咐保镖。 在保镖们的“酷刑”折磨下,年轻人都醒了过来。 沈昊辰张开眼睛的第一句话就是:“他妈的,敢跟老子玩阴的,信不信老子爆你菊花!” 安启明皱了皱眉,心想:这个年轻人,看上去一表人才,怎么爆粗口呀! 当沈昊辰看清楚眼前站着的两对夫妇时,俊脸刷的一下红了,他万分尴尬,抓抓头皮,小伙子不好意思地笑笑,说道:“安叔叔,琳阿姨,怎么会是你们呀?”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们怎么会在这辆车里?”安启明朝身后摆摆手,叶书槐扶着薛紫荆坐了下来。 薛紫荆依然目光呆滞,她偎在丈夫怀里,嘴里含糊不清地说着什么。 扫视了一眼车厢,黝黑的瞳仁迅速地转了转,沈昊辰揉/搓酸痛的软肋,还有生疼的脑袋瓜子,咧咧嘴巴,皱起眉头,说道:“咝,好痛!安叔叔,我可能得了脑震荡,记忆有点儿问题,我想想,您让我想想。” “可怜的孩子!”伊琳娜相信了,她心疼不已。 安启明又望向其他人,蝎子迅速抱住脑袋,说道:“我的头好疼,应该也得了脑震荡。” “那你们呢?”安启明又转向竹叶青,用汉语问道。因为安启明原本就是中国人,他看出来了,竹叶青是中国人。 “怎么办?说吗?”中国人很实在,但是竹叶青又不敢贸然开口,是以,他用西班牙语向老大请示。 “说个屁,你傻呀,堂主都不说,你说,你的舌头不想要了!” 眼镜蛇用西班牙语阻止了竹叶青,他们以为安启明是e国人,听不懂西班牙语,却不知道安启明和浪云飞的关系,当初安启明随浪云飞纵横四海,手下的兄弟哪国人都有,他又怎么会听不懂? 第三百一十四章 来不及告别 哦,我明白了,这些年轻人是不敢说,看来还得问沈昊辰才行。 “那你们先休息一下,稍后我会安排人送你们去医院。”正当安启明准备再问沈昊辰的时候,沈昊辰突然捂着脑袋喊叫起来:“疼,疼,我的头好疼!” “噗通”一声,沈昊辰从沙发上滚下来。他“晕倒”了。就在沈昊辰落到地板上的时候,他的手触到了沙发底下一个冰凉的东西。这是什么?小伙子很惊讶,但他又不能张开眼睛去看,于是就把那东西攥进了掌心。 眼角余光瞥见了沈昊辰的动作,安启明无奈地摇摇头。 晚上,安启明和叶书槐坐在客厅里低声交谈,他们在推测年轻人失踪的原因。伊琳娜陪在薛紫荆身边,低声劝慰和开导她。唯一的爱子突然失踪,薛紫荆受到很大的打击,她时而清醒,时而又神智混乱。 没有了那些年轻人,原本热闹的屋子突然沉寂下来,宽大的客厅越发显得空旷。只有客厅里的家庭影院还在播放电视节目。 为了不至于使空气过于沉闷,伊琳娜拿起遥控器,扫视了一眼电视屏幕,她是打算调大声音。 “快看,是琦儿和枫儿!”伊琳娜突然惊叫一声。 一听到“枫儿”两个字,薛紫荆立刻清醒过来,她瞪大眼睛望向电视屏幕。正在交谈的安启明和叶书槐也猛地抬起头。他们看到叶枫拥着安琦坐在一片花海里,数不清的彩色花朵在他们周身飞舞。两个年轻人仍然穿着新婚礼服,叶枫俯下头,正亲昵地吻着安琦的脖颈。安琦脑后的头纱擦过那些彩色的花瓣,在风中冉冉飘飞。 “亲家母,我以为枫儿不在了,原来他还活着,他还活着!他和安琦都活着,太好了,真是太好了!”薛紫荆欢喜得不得了,她一边擦眼泪,一边兴奋地嚷嚷着。 “是啊是啊,原本我也是提心吊胆的,看到他们没事我也放心了。”伊琳娜急忙附和,漂亮的眼睛里亦泛起了泪花。 “可是,他们这是在哪里呀?为什么不说话?”薛紫荆疑惑地望向丈夫。 安启明望望叶书槐,两个男人皆是一脸难以置信的神色。正在他们疑惑间,屏幕上跳出来一串e国文字: 亲爱的父亲、母亲,你们不用担心,我和安琦回到了属于我们的国度,这里是花的海洋,我有一座用鲜花建造的宫殿。母亲说的没有错,我真的是花王子,我有一个双生兄弟,我们是两朵并蒂花,我们谁也离不开谁,我们要管理自己的国家,因此我不能留在你们身边,但是我会在夜里去看你们,我会踩着花瓣走进你们的梦里,在梦里我们可以述说对彼此的思念。 亲爱的安叔叔、琳阿姨,对不起!枫儿没有来得及向你们告别。枫儿走进你们的世界,就是为了寻找安琦——我的王后,请你们放心,我会永远爱她。 安启明一脸的狐疑,他是无神论者,他根本不相信这个世界上会有什么花王子,他也知道,叶枫出生时天降异象,但他认为那只是气候反常的一种表现,他也知道,叶枫身上有一种像花草一样的香味,但他也只是认为叶枫拥有异于常人的体液罢了。同时,他更知道,叶书槐两夫妇是医学方面的专家,他们又怎么会相信这种无稽之谈?是以,安启明认为是两夫妇对儿子宠爱,才制造出这些言论。至于多出来的叶枫嘛,他只当是叶书槐在外面风流养出的另一个儿子。 安启明怀疑是某些年轻人,很可能是叶枫和安琦的同学编造出来的童话故事,以此安慰双方父母。众所周知,现在是网络时代,将一张图片ps成动画,然后制作成视频播放,就连小学生都会。 安启明望望叶书槐,叶书槐看看安启明,两个人均持怀疑态度,因为他们是男人嘛,要比女人理智得多。为了令薛紫荆恢复正常,安启明朝叶书槐使个眼色,两个男人跟着附和。 “是啊是啊,你看,他们多幸福啊!” “或许是离我们太远,他们讲话我们听不到吧。” “这回你该放心了吧!” ...... 事实上还真就被安启明猜对了。这张画面就是洛克拍下的,叶枫和安琦坐在花园秋千架上的那张婚纱照,修罗把它制作成动画,然后又利用变形手机的“远程遥控功能”传送出来,他的确是为了安慰叶枫和安琦的父母,因为他还记得自己说过的话“......两个叶枫的事您就交给楠柯吧,楠柯会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做为“飞鲸帮”的帮主,一个既讲信用又重义气的人,他怎能让大家消失得不明不白?又怎么忍心让双方父母痛不欲生? 画面在电视屏幕上停留了一段时间,突然又切换了。 “快看,是楠儿和他的朋友!”安启明一脸的惊喜。 费尔.楠柯正坐在太空椅上,他的旁边坐着血月和大角星人,他们微笑着挥手,仿佛在道别一样。在他们的背后是大幅的水晶屏幕,上面有幽蓝的天空,各种不同形状和颜色的星体、星云等。在水晶屏幕下方,影影绰绰的或站或坐着一些人,他们的样子看不太清,想来是那些失踪的人吧,此外还有一个高大的,全身都在发光的人。 屏幕上跳出来一串e国文字:安叔叔、琳阿姨,对不起!楠柯隐瞒了自己的身份,我和我的朋友都不是地球上的人类,我们来自遥远的外太空,我们离开家乡太久,我们也很想念我们的父母,因此我们得回去了。感谢你们的帮忙和照顾,对不起,楠柯给你们添麻烦了…… 两对夫妇目瞪口呆。偌大的客厅里越发的安静,静得都能听到几个人的心跳声。 几分钟后,“刷”的一声,图像又切换了。年轻人都不见了,电视屏幕上只余下幽蓝森森的天空,缭绕的星云,快速移动的各种星体,在那些星体中有一个碟形的发光体,在它的周围环绕着密密麻麻的,略小的碟形发光体,它们缓缓地移动着,渐渐的,速度越来越快,然后“倏”地一下,消失不见了。紧跟着,电视屏幕又恢复了节目的播放。 “原来楠儿不是地球人,难怪他的身体那么冰冷。”安启明恍然大悟。 “是啊,我总感觉他们和我们不同,特别是那个叫血月的女孩,还有那些男孩子,他们太漂亮了,简直就像是从画上走下来的。”伊琳娜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