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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人说。

    志成反问他:“你又知道我们不会再相逢?一日我也死了,我与父亲便能重聚。”

    主人微笑,而这个微笑拖得很长很长,长得突兀。

    他说:“你可以肯定你有这一天吗?”

    志成说:“你不会不让我死吧!”

    主人耸耸肩:“看情形吧!”

    志成那时候没把这嚣张少年的话放在心上,他继续打发他走,满心烦厌。

    日子,比往常更孤独封闭。

    带着伙计,往往来来豪门大宅,一天又一天,专心一意地造旗袍。五十年代中期至后期,流行的旗袍都是贴身修腰,短短的,长度在膝盖上或下,女士都为玲珑曲线而下一番苦工。有些旗袍料子是透明的,暴露的地方其实只有颈项以下三吋位置,却又是那么婀娜性感。最受欢迎的是印花布——条子、格子、花朵、图案,边缘处配上蕾丝,加上花扣,再配上珍珠链,女性最得体又妩媚的形象,便创造了出来。

    志成的手工很好,差不多比得上他的父亲,常常受到客人的推介,有时候生意多得接不下,他就不接了。他的旗袍,都是他亲手造。

    然后,志成二十二岁了,已变成一个大男人,长得健壮、英俊,言行谨慎内敛,为人忠厚谦虚,他的品性,是百分百遗传自他的父亲。

    有一次,主人走进裁缝店,站在他面前,问他:“告诉我——”

    志成说:“我正忙着,没空回答你。”

    主人说:“我是想问你,为什么你跟了我那么多年,你也学不到我的一成?”

    志成抬头,正想说些什么之际,主人却说:“所以你比我低俗得多!”

    说罢,就在大笑中消失。

    志成觉得他无聊,他其实想辩驳。青春期过后,志成已与那个他的距离拉近,志成也长得轩昂得体,当然,气度与那个他相差很远。他们已是一对绝对相似的身躯与镜子,真人与镜子,同卵相生的挛生兄弟。但志成的身分是裁缝,一个裁缝是谦恭的。

    就在这一年,志成遇上小玫。

    小玫是大户人家的千金,是蓝家中唯一的孩子,听说父亲有偏房,但小玫的母亲不予承认,蓝太太才是蓝家的掌权人,家族的茶庄属她所有。

    那一年小玫二十四岁,比志成年长两岁,待在闺中。早前,她往美国留学,但呆了一年,不喜欢,于是又回家来。她读的是大学第一年,但没学到什么,连课也不爱上,美国,令她最怀念的是爵士乐,当地的舅父开了两家俱乐部,她常常窝在那里听歌,回家后,带了大量的唱片回来,天天在家中播放。

    家族拥有的茶庄在台湾,他们主要经营转运茶叶往欧美的生意,在香港只有一间小门市。小玫的家在一个山头之上,四面环山,没有公路往市区,这山头上的路都是家族的私家路。

    小玫很少外出,她不喜欢交际,性格很内向,但气质并不是害羞的那种姑娘,小玫的气质是高傲的。

    优雅、冷冷、淡淡。

    蓝太太听说女儿想造旗袍,便为她找来不同的师傅,她也不介意每个也试试。本来她穿洋装,但从美国回来后,她说她只想穿旗袍。

    志成被接到大宅的那一天,在偏厅待了许久,差不多一小时,工人说,小姐有点事,要他再等一等。志成等得闷了,看见窗外是个玫瑰园,于是便走出去看看,那真是个很漂亮的玫瑰园,一丛一丛,种了不同品种的玫瑰花。

    玫瑰园很大,他愈走愈远,然后开始有音乐声,轻快的,透着不吵耳的热闹。

    然后,他看见一个女郎跪在地上挖泥,她把玫瑰幼小的根茎一株株放进泥洞中。女郎头上系上丝巾,布衣的袖折起,戴上手套,穿裤子,脚上是旧旧的劳工靴子。

    女郎背着他,当感到身后有人,便转过脸来。

    她望着他,半晌,笑了笑。

    女郎有好看的脸,志成不介意与这脸孔的主人说话:“嗨,你种的花很漂亮。”

    女郎说:“这里所有玫瑰都是我种的,这么多年来也由我一手种植。”

    志成说:“花了很多心思。”

    女郎见他有兴趣,就站起来,指指左边的桃红色玫瑰:“这品种叫涟漪,只有两层花瓣,很大朵,不太香,但样子清秀。”

    然后又指向一丛白玫瑰,说:“白色的叫雪地华尔兹,当盛放后花瓣会向外绻。”

    她走了两步,站在一丛忌廉色的玫瑰前介绍:“这是天鹅,很大朵,一朵有六十片花瓣以上,花蕾是白色的,盛放后便变为忌廉色,但雨后,雨点会为花瓣打出一点点的水印。通常一般玫瑰在雨后会更艳丽,唯独天鹅不一样。”

    她继续走前,又说:“这一种深粉红色的,圆圆的,有一个漂亮的名字,breathless……breathless中文即是……”

    志成替她说了:“屏息静气。”

    女郎望着他,怔了怔,低哼了一声,她想不到他的英语那么好:“是的,屏息静气。”

    然后志成问:“正在播放的是什么歌?”

    女郎说:“dukeellington的爵士乐,你有没有听过?”

    志成说:“duke,即是公爵,但我没听过。”

    女郎微微一笑:“你也知道duke是公爵,可知他所领导的音乐,是多么有气派与格调。”

    气派与格调,志成仰慕这样的形容。

    志成问:“你们的小姐喜欢听?”

    女郎又笑了笑:“是的。”

    志成又问:“你们的小姐喜欢玫瑰?”

    女郎点头:“因为她叫小玫。”

    志成又说:“但她种的都是大朵玫瑰。”

    女郎忽然觉得很可笑,她连续笑了很多声。

    志成指着一种大大的、橙色与黄色混合的玫瑰,问:“那种叫什么名字?”

    女郎说:“michngelo。”

    志成说:“米高安哲罗?那个伟大的雕刻家?”

    女郎说:“他更是建筑师与画家。”顿了顿,继续说,“这种玫瑰像是从黄色底色画上一条条橙色条纹一样,于是以伟大艺术家的名字命名。”

    志成望了望这花园,看到一望无际的玫瑰,然后他便说:“你是花王的女儿?”

    女郎说:“我是花王。”然后女郎反问:“你是来造旗袍的?”

    志成说:“是的,来等你家小姐。”

    女郎说:“你以后来替小姐量身时,到花园与我说说话啊。”

    志成当然不介意,甚至是求之不得:“除了玫瑰,我们也可以谈别的事。”

    “当然啊。”女郎笑笑,然后她望望天,说:“太阳太猛烈,我要回去了。”

    说罢,她走到有帘幕的一角,关上唱机,志成看见,dukeellington原来是黑人。

    志成问她:“你也喜欢听?”

    她点头。

    “你有你小姐的品味。”他说。

    她又点头。

    然后她走了,志成则返回偏厅。后来有人传话,说今天小姐不舒服,不量身了,又给志成打赏了少量金钱。志成有点没趣,但因为那花王很讨他喜欢,因此,他决定还是会回来。

    晚上,当主人来访时,志成特别留意他的一举一动。那个人的步伐是大步而稳重的,然而却又不沉重,显得轻松而自信。那个人的笑容,正中带邪,目光都在闪;那个人的眼神,能说话;那个人就算挥一挥手,也充满力量。

    志成明白,像那个人的话,就十分有吸引力。

    主人说:“你好像有点不妥当。”

    志成说:“别管我。”

    主人说:“我管你?明天你跪地求我,我也不会理会你。”

    志成说:“我求你做什么?”

    主人说:“明天你便知道。”然后又补充一句:“放心,我不会怪你后知后觉。”

    翌日,志成起床后便接到通知,茶庄的小姐想他再走一趟。那样,志成就精神抖擞了,他决定先买一束玫瑰。他看到不同颜色的玫瑰,不知是什么品种,好像没有她亲手栽种的漂亮,然而,玫瑰就是玫瑰,他还是想送给她。

    志成买了一大束玫瑰,他把玫瑰和随身用具放到一个大盒中。

    被接到山中豪宅之后,这一天他不需在偏厅中等待,工人直接领他到小姐的房间。那房间在三楼,沿路而上,传来抒情但轻快的爵士音乐,志成知道,今天的工作大概会是愉快的。他在转角处向窗外望去,那片玫瑰花园上,没有漂亮花王的影踪。临走时,他要查探一下。

    工人领他走到一个大房间,志成把门推开,便看见坐在落地玻璃窗前的一个女子,她背?

    着他而坐,那法国式的浅蓝色宫庭座椅后,志成只看见她的半个头,还是背着他,只有黑头发的半个头。约四呎之距,就是唱机,黑胶唱片在转,音乐是没有歌词的,无人在唱,只有色士风、喇叭与钢琴声。

    座椅旁是小茶几,放有一盅茶,旁边有一大束玫瑰,淡淡的粉红色,花瓣上有锯齿边,条线细致,这种玫瑰出奇地美丽。

    志成走上前,脸上早已挤出客套谦恭的笑容,正想鞠躬之际,就看见小姐的脸。

    小姐抬起头来,眼睛明亮地闪动着亲切的光芒,嘴唇似笑非笑。她的头发梳得整齐,坐姿随意却优雅,身上穿着米白色旗袍,暗闪着隐藏的玫瑰纹,领上与襟上是白色蕾丝,在左边襟的位置,插上两朵浅紫色玫瑰,一大一小。

    小姐的笑容绽放,就如一朵玫瑰,她说:“花王冒充小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