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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孤独的永生》

    作者:幻真

    正文第一集涉世之初01

    序

    评《孤独的永生》——贺绍俊

    想象力让短暂的人生变得永恒

    贺绍俊

    物理知识告诉我们,色彩是由太阳的不同谱系构成的,当雨后的彩虹把阳光分离为“赤橙黄绿青蓝紫”时,我们就明白了这个世界的斑斓色彩都是由太阳变幻来的。以此类推,还有另一个太阳,这就是人类的想象力,这是一颗照耀着我们精神世界的太阳,因为想象力的存在,我们的精神世界才变得丰富多彩。文学是什么,文学就是想象力的结晶。文学看似是一个无用的东西,人们阅读文学,既不能为高考加分,也不能让股票增值,但文学就像是一个巨大的调色盘,它调剂了我们精神世界的色彩。可想而知,文学如果缺乏了想象力,也就失去了最鲜活的生机。可是让我们担忧的恰恰在这里。我经常听到读者对当今小说的批评,他们不满于小说的雷同和乏味,指责作家们的写作太缺乏想象力。的确,想象力的缺失是当今小说创作的一大问题,想象力的缺失大大败坏了人们的文学胃口。这在一定程度上与我们社会急剧膨胀的物质欲望有关,物质欲望压抑了我们的精神追求,而这种社会情绪反馈到文学创作中,作家们单纯追求感官的刺激,以那些瞬逝的时尚取代了艺术的想象,这样的小说充其量说只是一种快餐文化,它不可能让我们的精神世界变得绚烂多姿,色彩艳丽。

    《孤独的永生》却是一部充满想象力的小说,它把我们带到一个诡秘的血族城堡,去见识脾性各异的吸血鬼们。吸血鬼是西方文化的产物,尽管中国古代的鬼怪故事里有一种红眼绿发的怪物与吸血鬼相似,但中国人似乎更惧怕被神鬼摄去魂魄,而不太在意鲜血的流失,所以在中国的鬼怪传说中,勾魂术发展得淋漓尽致。西方人却把吸血鬼发展为一个庞大的王国。人们论证说,西方最早的吸血鬼是亚当和夏娃的后代该隐。按《圣经》的记载,该隐是亚当和夏娃被逐出伊甸园之后生下的第一个孩子。该隐是一个农夫,他和牧羊人弟弟共同生活。有次两人照例向上帝献祭,弟弟奉上的是丰盛的肉食,而该隐的青菜萝卜自然招来上帝不满。该隐由此谋杀了弟弟,于是上帝要惩罚该隐。上帝说:“我不会杀你,而且我知道你以后一定会被人唾弃。所以我给你一个与众不同的记号,这样你就会让别人知道你不该被杀——只是尽量折磨你罢了。”西方的传说演绎了《圣经》的故事,认为该隐所受的惩罚便是终生必须靠吸食活人鲜血才能维持生命,世世代代受此诅咒的折磨。也许正是吸血鬼的神秘和恐怖,它成为了西方电影中的一个重要角色。在《惊情四百年》《吸血鬼女王》《刀锋战士》《v字特工队》等电影中,那些活跃在黑暗王国的本领高超的吸血鬼们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同样,在《哈利·波特》这部风靡全球的儿童文学作品中,我们也能看到吸血鬼的精彩表演。年轻的幻真显然对西方文化比较熟悉,她巧妙地将西方文化资源嫁接在自己的想象之树上,结出了瑰丽奇艳的《孤独的永生》。书中所描述的吸血鬼王国,既有我们在西方电影和文学作品中所看到吸血鬼形象的共同性一面,也有作者赋予吸血鬼的独特性一面。这种独特性来自作者东方文化的熏陶和思维习惯。西方的吸血鬼形象就像是良好的酵母,作者用它将自己的想象酿制成了醇香的美酒。

    幻真是一位还很年轻的作家,因此这部小说并不是靠阅历取胜,但尽管如此,她写的这部小说并不显得单薄。她以自己的思考和文化知识弥补了生活阅历。从这部小说可以看出,幻真是一位勤于思考的年轻人。我猜想,她有一个时刻都在高速运转的头脑,她像屈原写《天问》一样,对世界和人生的种种形而上的问题充满兴趣,生命,死亡,爱情,孤独,人生的价值,世界的意义……这些数千年来让多少先哲智者苦苦思索的问题也始终萦绕在作者心中,而这部小说在一定程度上是她为我们展示她的答案。这样一种答题的方式显然只有依靠丰富的想象力才能完成。

    爱因斯坦曾说过:“想象力比知识更重要。因为知识是有限的,而想象力概括着世界上的一切,推动着进步,并且是知识进化的源泉。”《孤独的永生》也许是给爱因斯坦的这句名言提供了一个最形象的注脚。作者如此钟爱以吸血鬼作为自己的文学形象,也许透露出她的一个美好愿望。吸血鬼获得了永生,他们为了逃避永生带来的孤独,就必须不断地思索,不断地探问未知世界。按吸血鬼王国中法老的说法,只有这样,他们才不会迷失自我,获得精神慰藉。也只有精神慰藉才会使他们免于被毁灭。我们不是吸血鬼,但为何不能像吸血鬼那样不断地思索?我们在思索中插上想象的翅膀,就会让自己的精神世界更加充实。我们的生命是有限的,但想象力将会使我们短暂的生命变得永恒。我以为这正是作者的愿望,也是她在这部小说中所追求的。

    序2:华丽诗意之下,灵魂激越而上

    对于身在彼岸的我来说,吸血鬼的故事算不得什么希罕——它是西方文学里一个家喻户晓的题材。从一个罗马尼亚伯爵而来的这个传说已经衍生成为一个庞大的体系,充斥文学和影视。但一本以此为题材的中文小说,而且是长达三十万字的长篇小说,却是开了一个先河。

    吸血鬼的故事本身有许多独特的魅力——他们长生不老,或者,超越生死;他们有美丽并且永不衰老的容颜;他们品味高雅,气质高贵,却又行着邪恶的事;他们心思细腻,多愁善感,却又冷酷无情凶残成性;他们皮肤白皙光洁却又害怕阳光——换句话说,他们摇摆在生死、善恶、美丑、光明与黑暗之间,融合了许多矛盾的诗意,而这种奇妙的矛盾,正是文学作品所渴求的天然张力,绝好题材。

    年轻的幻真自然不会放弃这些天然的诗意,但即便如此,我仍然为她在书中瑰丽的想象和华美的词语所惊叹。在这本《孤独的永生》中,大段的情景和心理描写铺陈开来,如同丝绸一般光滑而闪亮,让人不得不一口气读下去。在黛丝特的日记中,幻真将一个少女细腻精密又矛盾的心理描绘得淋漓尽致:“吸血鬼王国就是镜花之孤独映像,那片冰凉倒影里应有尽有,色色如真,仿佛和人间无异,然而,等我们伸出手来,就会发现水月镜花虚幻的秘密和真相——我看得见花朵绽放,却无法采摘她的芬芳;听得到山泉叮咚,却不能啜饮她的清凉。告诉我,有谁见过比孤独的永生更可怕的死亡?更沉重的枷锁?更深切的磨难?更无情的刑罚?有谁见过比我自身的存在更悲惨的墓志铭?我们像日月星辰一样永恒不朽,却被荒谬地禁锢在这个倒影的天地里,如同那迷乱的松香泻下来,自己原来早已被重重裹进了一方幽深的琥珀。”

    有时候我甚至庆幸吸血鬼这个题材给予了它阴郁的背景色彩——黯淡的星光下,我们才能辨别绵延飘动的璀璨华丽,否则明亮将使得我们双目之中唯有一片耀眼。

    小说的结构也是复杂而精巧的,甚至可以说得上是严密。仅仅凭借华丽的辞藻无法托起一部三十万字的长篇,在曼妙光滑的词语肌肤之下,我看到的是深厚而错综的骨骼。虽然整个小说几乎全部从黛丝特的视野出发,但它涉及了吸血鬼中著名的血族传奇和魔密两个党派的历史纷争,并且所有的人物之间都有惊心动魄的爱恨情仇,这些都使得小说回肠荡气,跌宕起伏。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关于爱情的小说,但幻真把这段爱情演绎得峰回路转,在故事的行进上,我看见了一个严谨而精致的螺旋上升结构,每一次的相遇,分离,沉睡,唤醒,都张弛有度,把故事本身向更高的高度推进。而伴随着爱情,则是少女黛丝特的蜕变成长。主旋律和副旋律相互唱和,一会儿浅吟低唱,一会儿响遏行云,而最后库伊以巨大的法力将时光扭转,挽救回黛丝特,则是这个复杂结构的顶端,或者说,是这首乐曲的华彩部分。

    不过,我更感兴趣的是这个故事的灵魂——在华词肌肤和精密骨架的下面,隐藏着一种什么样的骨髓?这本是一个很容易就灿若披锦的小说,为什么幻真没有追求更耸人听闻的情节,而宁可大段铺陈心理?为什么小说中充斥着想象力丰富的描绘?它们难道不是复杂的意象么?最后,却是最重要的,为什么作者要选取吸血鬼这个题材入手?

    在远离闪亮耀眼的小说本身之后,整体来看它,我忽然发现,她选择吸血鬼来展开这个鸿篇巨制是一个精心的选择——因为只有吸血鬼才能体现作者真正要表达的东西:孤独和永生。人世间再匪夷所思的情怀都将随着肉身的腐朽而灰飞烟灭,永恒只存在于超越生死之中,那么,吸血鬼也就成了她绝好的切入点。我没有理由不相信这个她写了四年之久的小说,在出于激情的同时,也出于谨慎。为什么要表达孤独?为什么要表达永生?这两个词与其说和文学相关,毋宁说更属于哲学。这也难怪小说中充满着思辨的陈述和痛苦的精神拷问。在小说的结尾,作者没有给予主人公圆满的命运,而是让他们在孤独中永生下去,换句话说,永远沉沦下去。这种哲学上的悲怆和灰暗,与吸血鬼的题材不谋而合,却拥有更强大的震撼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