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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u小说网 > > 穿越之歌坛传奇 > 第92节
    “问题来了,慕既然能唱rap,为什么要跟king合唱那两首歌,为她心疼[大笑]。”

    “女rapper和男rapper不一样的好吗?!”

    “楼上上只是开个玩笑。”

    “其实,我觉得吧,慕君的rap还挺好听的,你们确定她不是rap歌手?”

    “不确定。”

    “不确定+1。”

    米区网友们早已看透了慕君的套路,打死不站队,不然等着自己的就是啪啪啪打脸。

    慕君不管flow还是咬字,都透出一股正宗的米区风格,不知不觉被慕君的rap吸引过去,歌修协会的几人不禁想起当年慕君唱rap的时候,那时他们没有对照组,没发现慕君唱的是米区风格,现在,有king和亚伦及詹妮弗的对比,再听不出慕君的rap出自哪里,他们干脆集体辞职算了。

    奇怪。

    慕君哪里学的米区风格rap?

    这个念头只在他们脑中一转,便丢开了,她走过那么远的路,认识那么多的人,认识自己米区rapper也是有可能的。

    如果慕君不是其它风格太过耀眼,或许是个顶好的rap苗子。他们遗憾地这么想。

    米式风格,绝对是米式风格,混过韩区和米区的顶级女rapper詹妮弗很快辨认出这首歌中rap的来历,她从没听说慕君会唱rap,不过慕君有king这个好友,会唱并不奇怪。

    会唱归会唱,不过,这真的大丈夫吗?随随便便学一手就可以媲美专业rap歌手?不管是旋律、flow还是咬字,都像喝水一样流畅,隐隐有独特的风格,比起常年合作后对rap分寸把握更好的自己,慕君属于非常劲爆容易抢风头的那种,和她合作的歌手,必须有绝对的自信,才能不被她的rap压下,詹妮弗以前没有见过类似的。

    果然是超一线级别的歌手,连rap都透着自己的印记。

    “see anybody could be good to you,”成功唱完rap的慕君心里隐隐松了口气,回到自己的高音地盘,她一口气直接冲上g5,“you need a bad girl to blow your mind。”

    “your mind~~.”还带了个小转音。

    “g5.”乐评人群里,光靠耳测便能测出音调的乐评人第一时间给出准确的度数。

    “g5没错,我以为她还会再升,升到a5、b5呢。”

    “那就太夸张了,这首歌到这里已经足够,再升就变味了,它的整体基调在这里,本来就不是一首飙高音的歌。”

    “像这样高音的快歌,华区有类似的吗?”

    “《三天三夜》?最高音e5。同样是快歌,但比这首歌低两个调。现在还没人唱。”

    “怎么听你们讨论,感觉高音很平常的样子?”新人按捺不住好奇心问道,“一点都不惊讶?”

    “小子,你没听过慕君的歌吧?”

    “不是从歌王歌后级开始听吗?我才听到二星歌王。”

    三十级已经是歌王歌后级别,三十到四十是一星,四十到五十是二星,五十级到五十九级是三星,也是最顶级的一小撮歌手。

    “可怜的孩子,你说的那些都是经典,但慕君是流行,你懂吗?”

    “虽然我们不知道慕君今后会不会成为经典,不过此时此刻,她的歌就代表乐坛的方向,她唱高音,就有一堆人研究混声,她唱低音,就有一群低音歌手无地自容,你想当一个合格的乐评人,绕不过她,所以为什么你现在不了解一下她呢?”

    “wait a miell you。”

    在慕君一个飞吻中,她终于完成了这首歌。

    它的难度可谓是自己唱过相当高的,慕君一边调整呼吸,还不忘保持微笑。无论低音高音抑或超高音,都属于她的拿手好戏,可是,rap?她一个华裔的确感觉力不从心。

    “谢谢,”强光中,面容有些失真的慕君笑道,“谢谢大家。”

    “接下来我要唱的这首歌,是我的私人珍藏,”慕君将话筒放入立式麦克风杆,舞台助理为她披上红色披肩,遮住一身亮闪闪的舞衣,她安静地站在灯光里,红唇复古,头一偏,便可见到她耳上的银色大耳环,眼角一滴水晶折射出一闪、又一闪的光芒,观众们慢慢安静下来,一片寂静中,她将话筒连着麦克风杆拉至唇边,“今天,我将它分享给你们。”

    “live fast,die young,be wild,and have fun。”

    放纵生活,至死不衰,桀骜不羁,纵情欢乐。

    “cause you and i。we were born to die。”

    因为你和我,我们都难逃一死。

    第126章 born to die

    “we are born to die?”陈陈咂摸这几个单词,一目十行地将讨论得火热的乐评人群滑到最底下,平时冷静的耳皇居然也忍不住冒出头来,大肆宣扬他对慕君口中话语的喜爱,“语言的奥妙总能让人惊喜,它是应该叫向死而生呢,还是难逃一死呢?不管哪一种翻译好像都说得清,光名字,都透着哲学的意味。”

    “话别说得太早,”一向跟他不对头的爱歌人醋溜溜地甩了一句,好像因为他没有耳皇那么触动就失去了评论的权力似的,“小心被打脸。”

    陈陈忍不住加入进去探讨起来,“歌名就有股不一样的气质,有谁知道它是谁的歌吗?”

    “我翻一下哈,”爱歌人顿时来了劲,消失在群里,没过多久他便急匆匆地回来科普,“文献缺失太严重,我只翻到它的原唱是——”他卖了个关子。

    “是谁?”

    “快说!”

    “名字我也不知道啦,”爱歌人的得意洋洋都能从投影那头透过来,“但我知道,它的原唱者被称为‘火葬场女王’。”

    火葬场女王?

    这个绰号,陈陈怔了一下,过了半晌才明白他所说的“火葬场”到底是什么意思。

    “绰号有点叼啊,”乐评人们纷纷窜出来评价道,“黑暗风格吗?”

    “从她的外表着装打扮来看,复古要更多些吧?”

    复古?陈陈又把视线转移到直播投影上去,她一点都没看出哪里复古了,等等,他们说的复古,不是华区的复古吧?

    “慕君的打扮好像很遥远的样子,”在米区,网友们也纷纷看出来这点,“她好像不打算继续唱快歌?”

    “born to die吗?一听就很抒情,文艺,老实说,我现在不知道怎么定位慕君了,哦不,我一直都不知道怎么定位她,第一首幽灵,第二首浑厚大气,第三首的快节奏,现在有许多歌手跨界、转型,可是也没有在一小时内连转四次吧?”

    “她总该有主场吧?我是说,她不可能一出道就是那么多风格,就像king的rap修的叙事格瑞斯的大气,她的主要风格是什么?善变吗?”

    “只要有一个风格能压过其它风格,我们就可以说她的主要风格是什么了,但很可惜,没有一种风格可以代表她。”

    “嘘,前奏响起来了。”

    一开头就是大量的弦乐器,营造出肃穆隆重、庄重华丽的氛围,两个节拍后,又加入有节奏的节拍器,还是合成器?自从慕君在《just dance》后科普了效果器、合成器和电音后,乐评人们也逐渐对这种电子音乐燃起了兴趣,以至于他们一听就听出来合成器在歌曲里的运用效果。

    此时,直播投影慢慢从宽阔的视角拉近,从一片星星一样的海洋中拉到那一束唯一的光源下,慕君在灯下闭着眼睛,长长的睫毛落下浓重的阴影,她的妆如此之浓,在白色聚光灯的照射下,她的睫毛微微一动,如水鸟收起翅膀一样睁开双眼,从台上看不到台下一张张隐于黑暗中的脸,只有一点又一点应援棒的光芒闪烁,她的脸往右边一偏,双手搭在话筒上,眉梢眼角似有千言万语,最终是化作一声长叹,“why oh me。”

    “why?”

    瑟琳娜的身体微微往前探,仿佛这样就能听得更清楚一点。

    “feet don't fail me now。”

    开口跪!

    她一低头,一张口,就把所有听众毫不讲理地拽入她的歌里,那个纸醉金迷的年代,那个醉生梦死的时代。

    她的声音如罂粟般氤氲迷幻,每一句都带着深深的倦意,气若游丝,飘忽不定,满溢着化不开的哀怨忧愁,心如死灰的无所畏惧。

    即使她唱的是我没有经历过,甚至一点也不了解的东西,亚伦想,但他却如此切实地感受到了一种灵魂的震颤和共鸣。

    明明处在黑暗中最光明的地方,但她却好像比所有人还要沉浸在黑暗之中。

    完全不符合当前流行的歌曲,这种歌,应该点一盏橘色落地灯,抽一根烟,躺坐在地板上,静静地弹一弹烟灰,而不是暴露在几千、几万人的视线里,在大庭广众下歌唱。

    它应该属于录音室,应该属于自己隐蔽私密的空间。

    不过,陈陈注视着星星海里最中间的那点亮光。

    她有一股奇特的孤独感,即使身处最热闹的演唱场所,仍让人觉得她格格不入,反而更加深了她玉石俱焚般的不管不顾。

    “don't make me sad, don't make me cry。”

    这首歌,几乎可以称之为艺术了,陈导脑中的灵感机关好像被激活一般,随着慕君的歌声,他脑补出好几个故事来,没跟好友们打一声招呼就飞快跑进卧室,拿出一沓厚厚的纸来,在上面奋笔疾书。

    写着写着,他陷入沉思之中。

    而歌修协会的几人,却开始怀疑起自己的能力来。

    《born to die》的歌谱他们也看过,为什么他们就不能唱出这种感觉呢?

    副会长是最接近这首歌的人,他跟着歌谱哼唱几句,便明白它应该是略微暗黑的风格,他甚至还找来华区最擅长黑暗风格的宁致远试唱,宁致远唱得很好,但,就不是他要的感觉。

    它应该是一首女声的歌曲,男声唱不出那么细密的心思。

    而慕君,却将他读谱时所理解的含义完完整整地唱出来,甚至还加入自己的一些理解,让这首歌更加鲜活。

    让人敬畏的不仅是她的唱功,他想,只有唱功的歌手,引不出人情感的共鸣,留不下深刻的印象。

    是她的唱商,哪怕没有唱功,也足以配当超一线歌手。

    “e and take a walk on the wild side。”

    惊艳后,乐评人们照样开始零散地分享自己的点评,首先他们注意到的,是慕君的声线。

    这首歌是低音歌曲,

    但是,是和《女人花》截然不同的低音。

    慕君很少唱低音的歌曲,尽管她用一首《女人花》彰显她低音歌手的地位,但是和大量的高音相比,她的低音歌曲如沧海一粟,只有寥寥几首。

    按理来说,一个人的声线不会发生较大的改变,但比起《女人花》低沉厚重的本音,这首歌的低音,她好像在故意压低,并往声音里加了大量泛音和气声,导致她的音色变化极大,将《女人花》和《born to die》放在一起,他们未必能认出这是同一名歌手的歌曲。

    以此来看,她对嗓音的掌控力已经达到登峰造极的程度了,专业的歌手改变自己的音色不难,但很少有人那么做,毕竟比起自己的尝试,还是观众们的认知度更重要些,不是有所谓的“歌红人不红”吗?一个歌手的招牌是很难做出来的,你音色一改,谁还知道哪首歌是你唱的啊?

    慕君没有这方面的顾虑,因为她的每一首歌都有人关注,每一首歌都有人研究,就算她变成男声,也不会认不出她是谁。

    “她的低音歌手之名还挺名副其实的啊,”毒舌乐评人叹了一声说,当年他出道之初直接拿低音歌手开杀,最后在慕君手里折戟沉沙,一想到这里,他就控制不住地心疼自己,你说你招惹她干什么,简直是老寿星上吊,找死嘛。

    “她也就两三首低音歌曲吧,”陈陈回忆着说,“比起其它低音歌曲,算是少的了。”

    但说到低音歌手,谁也绕不过她,乐评人们有默契地将这句话藏起来。

    耳皇重启话题,“可惜,这首歌的气质更符合欧区,不知道老米们能不能接受得了。”

    “慕君打算去日区参加红白歌会后再回来对吧?”陈陈没注意耳皇的话,她数着指头算道,“慕颜已经七级,宁静五级,杨放八级,杨魅七级,他们这届开歌的歌修成长还挺迅速的,咦,慕君多少级了?”

    “十来级了吧?”爱歌人不确定地回答,“我算算——”

    他一算,就跑没了踪影,其他人也不以为意,继续刚才的话题。

    “这首歌不太适合米区的样子,你怎么看?”亚伦用抱胸的胳膊肘戳了戳旁边的前女友,雪莉摇头不确定地说,“我不知道。”

    “我唯一可以肯定的是,”雪莉往后台方向瞄了一眼,压低声音说,“king赚大了。”

    king的确赚大了,此时,他挠了挠头,皱起眉头又一次问道,“你再说一遍?”